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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增值服务

时间:2023-07-04 17:10:0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保险公司的增值服务,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保险公司的增值服务

第1篇

关键词:车辆保险;客户服务;价值链;路径

车险客户(以下简称:客户)是财产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的发展之源、生存之机和价值之本,是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逻辑起点,准确把握客户的现在需求,引导和挖掘客户的潜在和未来需求,并且在构建服务价值链的过程中不断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对提升保险公司的服务竞争优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承保服务

保险公司要为客户提供高效和便捷的承保服务,同时要如实告知客户车辆保险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车险价格、服务和理赔承诺等事项,做到不误导客户。电话车险就是保险公司推出的一种便捷且价格优惠的投保服务方式,客户可以通过拨打车险电话的方式进行车辆保险的咨询和试算保费,在客户同意投保后由保险公司派人上门签单、收费或刷银行卡,完成保单后由保险公司送单上门。网络保险是指网民通过互联网浏览保险公司的网站了解车险产品、在线互动和咨询、填写和提交投保单、经核保后通过网上银行进行转账缴费、生成和打印电子化保单或网下上门送保单。电话和网络车险对于客户来说,可以省去客户往返保险公司的时间消耗和能够获得比其他渠道优惠15%的保费,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可以避开中间环节而直接面向客户和掌控客户资源,是一个客户和保险公司双赢的销售渠道。

二、理赔服务

1.在客户出险报案后,要明确告知客户索赔手续、理赔流程、理赔标准、赔付时限及其他注意事项。要本着风险可控和手续简便的原则,尽可能的简化理赔手续和所需的索赔资料,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的理赔服务。

2.要为查勘定损人员配备数码相机、扫描仪、手提电脑和查勘车等现代化的查勘设备,为客户在手机上开通电子查勘员和电子理赔员系统,进行现场拍照和资料传输等理赔全流程服务,从而通过现代化的手段提高定损准确性和理赔效能。

3.出险报案后要根据事故类型,明确告知客户是在现场等待查勘人员、还是撤离现场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处理以及免查勘现场直接到汽车修理单位定损处理。如果需要查勘事故现场就必须履行查勘时限的承诺,如市区范围原则上半小时,市郊1小时,超出承诺时限的就要认可事故处理的结果。

4.保险公司要成为所在地110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的成员单位,为出险客户提供人员救助和车辆救援等服务。

5.要优化理赔资料的收集流程,在承保环节就提前收集客户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和银行卡等理赔所需单证,在事故现场和定损时再加以核实。也可以通过在事故现场和定损时给客户一个含有所需索赔资料清单的快递袋,通过快速公司上门到客户处取索赔资料并传递到保险公司的“一袋式理赔”方式进行,从而省去客户在出险后往返保险公司的时间花费。

6.客户发生保险责任范围的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需紧急抢救或者治疗的,保险公司将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支付抢救费用或向医院提供治疗费用担保。

7.对于人伤案件,保险公司要尽早与客户、伤者和医院进行联系和跟踪服务,告知保险公司处理人伤案件的医保用药和检查项目范围等注意事项。同时要协助客户进行人伤案件的处理和诉前调解工作,尽可能减少人伤涉诉案件的发生。即使发生诉讼案件也可在被保险人的要求下,由保险公司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和协助处理保险事故的诉讼案件。

8.要通过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和服务网络,完善“本地承保,异地理赔”的所有操作,确保客户在异地出险后能够享受与本地同样的理赔服务。是要加大客户投诉的处理效能和完善客户出险结案后的回访制度,通过处理投诉和回访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加以改进。

三、增值服务

车险的主要增值服务为:

1.在车辆无法行驶时提供救援服务,如接电、送油和换胎服务、现场抢修、拖车牵引、吊装救援或将车辆运至被保险人指定地点等。

2.为客户提供保险车辆的年检,包括公安车管所年检和环保尾气年检以及代缴违章罚款等服务。

3.为客户提供一定次数的车辆清洗和美容服务。

4.为客户提供一定次数和一定地域范围的酒后代驾服务。

5.为客户提供一定折扣的加油和外出住宿酒店等优惠服务。

6.在客户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到期前两个月发送短信,提醒客户及时年检或换证。

7.为客户提供天气预报特别是灾害性天气和水文情况的短信。

8.为投保数量较多的企事业单位提供道路交通法规和防灾防损方面的专业培训以及行车安全竞赛活动奖励等。

参考文献:

第2篇

2007年12月24日,华安保险在广东的41家连锁营销服务部正式挂牌,16天之后,华安保险在福建省的25家连锁式营销服务部也挂牌成立。与此同时,华安还有近200家营销服务部已经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完成准备工作。而这才仅仅是一个开始,华安高层对外宣称,到2008年底,华安将在全国开设2000家连锁门店,5年内将达到10000家。放眼内地数十家财险公司,华安保险已成独行者。

万店计划的背后

万店计划,意味着华安要彻底终结产险公司长期以来依赖中介渠道的赢利模式,华安要走的是一条国内产险同行们从来没走过的转型之路。走这条路,华安董事长李光荣道出了不得已而为之的苦衷:“如果说华安走的老路好,能达到7%-8%的赢利水平,我们也不想找新路,就是因为做不下去了,我们必须‘思变’”。

熟悉产险公司的人都知道,车险是产险公司的主要营业收入来源,以财产经销商为主的中介渠道占据了财险公司销售的主导地位,保费的30%被中介商所吞噬。而且销售渠道过于单一,导致不少利润流向中介机构的口袋。

由此可见,制造业分销商倒逼供应商的故事同样在保险行业上演,首当其冲便是“买路钱”――手续费。较高的手续费,使产险公司面临着增保不增收、利润模式单一的死结。2006年以来,汽车、房贷为主体的财险市场规模达1600亿,保持在20%的年增长率。但是,在14家中大型的财险公司的财务报表中显示,并未从高增长中获利,利润反而连连下降。

这些都困扰着产险公司。保险连锁门店由于直面客户、快捷灵活、节省中介费用应运而生。

优势显而易见

华安保险连锁门店进驻社区,拉近了保险公司与居民的关系。过去,居民与保险公司的距离很远,不知道在哪里买、怎么买保险,大多数人是通过人、保险中介或机构购买。而且,很多保险公司都是设在市区的高楼大厦里。现在,居民只要到小区内所设的华安保险连锁门店中,就可以把咨询、投保、理赔统统搞定,还有可能得到更多的高附加值的服务。

在连锁门店买保险可让居民省时、省心、省钱:

省时。居民足不出户就可以在家门口买到需要的保险,非常便利,让工作时间很紧张的上班族,回到家里轻轻松松地就可以买保险。

省心。保险门店不仅将保单送上门,同时居民还可以随时到门店了解保险相关信息,感受摸得着、看得见的,实实在在的有形服务。

省钱。保险门店是保险直销价,不仅省去了中介费,同时会根据车主自身用车情况,度身设计2-3种保险方案以供车主选择,让居民明明白白地消费。所以保险费用交得更实际、更优惠了。如果为居民做到以上几方面,设在社区的保险连锁门店真正地通过方便、快捷的保险专业服务与增值服务吸引客户主动上门,实现服务营销,让广大客户感受到保险就在身边,保障就在身边。

三大考验

设想是完美的,但要走好这条路,却面临着各方面的考验。复旦大学保险系主任徐文虎表示,从概念上看,财险公司采取连锁门店进行营销确实很美。对保险公司而言,门店营销能免除高额的佣金费用;与客户直接接触,则可加强公司的品牌辐射,同时便于公司内部管理;对客户而言,既能通过一对一的咨询,提高对保险产品的认识理解,又能获得保险公司的明折明扣,在费率上可能获得优惠。

连锁门店营销看似很好,推出后是否被市场接受?管理服务、成本、业绩、客户接受度等都表明连锁门店营销模式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管理服务考验。据悉,华安开设这样的保险门店一般选择在便于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的场所设置门店,单店面积一般在50-100平方米之间,配备专业服务人员4-5名,实行全国统一职场形象、统一保险产品、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日常管理。而在这些门店开业前期,门店主要承担的职责也包括保险咨询、出具保批单、跟进理赔及其他增值服务,以及广泛宣传各种保险及风险防范知识等。华安保险董事长李光荣强调,机制的一大劣势是缺乏客户服务的基础,少有具体的服务内容、服务特色,华安的门店将会包括保险咨询、销售服务、理赔服务、增值服务、便民服务等功能。

成本考验。建立连锁式营销服务部需要超出常规的投入,比如资金、房地产、员工及其培训等,并且营销网络的维持成本也比较高,容易造成现金流的断裂。对于急剧扩张的资金来源,接近华安的人士表示并不担忧。虽然截至2007年9月底,华安财险的保费收入较去年同期的20.79亿元减少了近15亿元,但2007年上半年以来,华安金龙理财险收入高达58.8亿元,借助资本市场的持续上扬,其投资收益达19亿元。

尽管如此,“万店计划”全部完成后,华安方面的投入将达到150亿元。对于剩余的资金缺口,华安总精算师黎克虎表示,该公司已确立完整的投资计划,其中先期投入自有资金45亿元,后续资金将通过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和金融租赁回购等方式解决。

客户接受度考验。门店式销售并不是华安保险独创,之前就有人保健康、太平洋产险等保险公司尝试过,但开店规模均没有华安保险这么宏大。一些财产险公司表示,华安财产这样大张旗鼓的开设门店能否起到预期的效果,很难预料,如果社区并不认同这种方式,那么对于以后保险公司采取这样的销售模式会带来困难。

尽管连锁门店能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宽松自由的投保环境,但在国内保险消费目前仍然以被动为主的情况下,华安保险将外出推销变为等客上门,保费回报将会比较慢,其盈利能力还有待观察。

连锁门店模式有望改变保险销售习惯

对保险公司来说,开设门店、铺设网络付出的成本很大,但这是有勇气的尝试。

连锁门店的出现,由于是保险公司直接与客户接触,可以消除距离上的弊端,给客户提供更好的、更满意的保险服务。据介绍,在国外,比如韩国、日本、澳洲等地区,60%的居民是在社区买保险的。因此,门店式保险销售有可能成为国内保险公司的新潮流,有望改变人们的消费习惯,也有利于保险公司控制流程。从这个意义来说,华安连锁门店引领了改革业界销售习惯的潮流。

第3篇

印度洋地震海啸发生后,40多名中国内地居民在泰国失去联系。由国内各保险公司构成的一张全球救援网迅疾撒向了东南亚和南亚地区,24小时全天候搜索灾区客户。

在获悉外交部统计情况的第一时间,中国平安立即启动全球急难援助系统,成为首家向此次海外遇险中国人提供救援服务的中国保险公司。据悉,作为保险公司的一项增值服务,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已在新加坡、泰国、印度尼西亚和印度四个国家启用95511全球救援专线,24小时接受客户报案。目前,与中国平安开展合作的当地国际救援机构正随时待命,一旦接到报案将立即就近派出医疗救援小组、救援专机,为受伤人员提供紧急救援与医疗转送回国服务。同时,平安全球急难援助机构还向泰国普吉岛、马尔代夫等中国游客集中的地区派出了医疗专家小组,主动联系当地医院及使馆搜寻可能出险的平安客户。

平安人寿客服部负责人张雪莲提醒,投保了平安任何一种保险产品的内地客户,都有选择向平安寻求急难救援的权利。

据了解,国内其他保险公司像人保财险,也通过国际合作向客户提供全球急难援助服务。

据业内人士介绍,由于此次灾难并没有造成大量中国内地游客的伤亡,因此对国内保险公司的影响不大。

记者从北京、成都等一些保险公司了解到,目前尚未接到当地旅行社有关此次海啸的理赔申请。保险专业人士表示,此次由不可抗力带来的游客人身与财产损失,均不在“旅行社责任险”的责任范围之内,一般均无赔偿。据介绍,“旅行社责任险”主要针对由旅行社造成的游客损失与伤害进行赔偿,而地震海啸一般被写入该险种的免除责任之列。但是,投保过“旅游意外险”的游客,若在此次地震海啸受到损失,一般会得到赔偿。因为与“旅行社责任险”不同,“旅游意外险”一般会将自然灾害列入其赔偿范围。

金融时报·张文

第4篇

关键词:关系营销保险公司消费者信任

零点调查公司的一项关于中国公众信任问题的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保险人等服务业从业人员的信任度最低,信任缺失是保险公司建立和维持与顾客长期关系的重要障碍。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已经认识到消费者信任有助于建立牢固的顾客忠诚,而顾客忠诚可以节约获取新顾客的成本,降低顾客管理的成本,增加交叉销售的机会,为保险公司赢得竞争优势。

消费者信任的内涵

关系营销理论关注公司如何更好地了解和服务有价值的顾客,提高顾客忠诚度,建立满意、长期的商业关系,信任是其中最有力的关系营销工具,是衡量关系质量的一个重要维度。

消费者信任是将自身利益置于他人行为影响之下的一种意愿(Mayeretal.,1995),这种意愿是基于对他人会保护交易相关人员权利的乐观预期(Hosmer,1995)。早期的消费者信任研究着眼于交易领域,强调信任对于交易行为的重要作用与价值,信任就是经济交换的剂(K.Arrow,1974)。正因如此,消费者信任在很多商业活动中都是至关重要的,尤其在那些交易的执行要跨越一定的时间,无法立即对商品和服务(质量)进行检验的交易中(Fukuyama,1995)。面对不确定性的环境,个体总是倾向于通过理解和控制所处的社会环境来降低这种不确定性,具体说就是来预期另一方(或多方)的行为以及理解自身行为会如何影响这些行为(Luhmann,1979)。

随着关系营销思想变革了传统的交易营销思想范式,研究者也开始逐渐关注包括消费者信任对消费者决策的影响(Moormanetal.,1993)。关系营销理论认为消费者信任对一个公司的关系营销策略至关重要(Doney&Cannon,1997;Dwyer,1987;Ganesan,1994;Kumar,1996;Morgan&Hunt,1994),信任出现在任何供应商与顾客之间的交易关系中,特别是在风险和不确定性较高的时候,或是参与者缺乏相关知识或信息不对称时。消费者信任被认为是影响关系构建的变量(Wilson,1994),消费者信任有助于建立长期的交易关系(Ganesan,1994),是一个最有力的关系营销工具(Berry,1995)。

保险服务关系中的消费者信任

在保险服务业中,信任显著影响顾客关系的建立和维持,因为消费者不能像购买有形的商品一样在购买前就检验自己购买的保险产品。大部分消费者缺乏保险知识,再加上保险条款比较复杂、语言晦涩难懂,以及保险经营具有长期性的特点,消费者更需要对保险公司给他们提供的预期服务有足够的信心。因此,信任成为影响保险公司与顾客的关系成功与否的一个关键因素。

消费者信任是一个多维的概念,信任可以被视为是消费者对值得信任的保险服务提供者的信任信念和愿意依赖保险服务提供者的意愿。如果消费者相信保险服务提供者是诚实可靠、值得信赖的,信任就产生了。建立了对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提供者的信任,将降低消费者感知到的风险,使其愿意同保险公司建立长期的交易关系;同时,也能降低保险公司的退保率,节约保险公司的交易成本,提高利润率。

保险服务关系中消费者信任的影响因素

(一)保险服务提供者的专业水平

专业水平是消费者评价保险服务提供者在产品或服务方面的知识和经验的标准。保险服务要求的专业性较强,消费者感知到的保险服务提供者的专业水平越高,就越能提高对保险公司的信赖感,从而愿意做出购买决策,并可能重复购买或是积极向别人推荐。

(二)保险产品的绩效

产品绩效被定义为消费者对交付的核心服务绩效的估计。由于消费者很难评价保险服务这种无形的商品,他们就会更关注保险产品的绩效。感知的产品绩效与消费者信任正相关。在传统的保险产品中,可交付的核心服务主要是风险管理和补偿损失的能力,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障范围和保障程度将影响消费者的信任。随着保险产品不断创新,具有投资、储蓄功能的保险产品不断涌现,其回报率也成为消费者衡量产品绩效的标准之一。

(三)保险公司的声誉

消费者对保险公司产生信任感的前提包括保险公司的信誉,感知到的保险公司的声誉会影响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信任信念,保险公司声誉的评级将直接影响消费者对其销售人员可信赖性的评价。当消费者不熟悉保险服务提供者的时候,更大程度上是从保险公司的声誉来预期保险公司将来能否履行保险合同的义务。

(四)顾客满意

消费者与保险公司的交往经验对建立信任的顾客关系也很重要。顾客满意是一种主观的评价,产生于顾客期望的服务绩效与感知的服务绩效的对比,也会受到消费过程中的情感经历的影响。顾客满意评价包括与服务经历有关的愉悦、害怕和愤怒等感觉。顾客的满意将强化保险公司在未来会继续履行义务的信心,形成高信任度的顾客关系。

(五)相同的价值取向

在保险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相同的价值取向意味着双方存在共同的价值观和兴趣。相同的价值取向影响消费者对保险服务提供者的消费者信任。当消费者发现与保险服务提供者的相同兴趣和价值观之后,情感回应就会产生,表现出对服务提供者合作和随和的态度,比较容易建立满意、长期的关系。

保险公司消费者信任战略的实施

随着我国保险业兑现全面开放的入世承诺,越来越多的“洋保险”进入我国保险市场,保险公司面临着获取新顾客和保留老顾客的双重挑战。我国保险公司要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赢得竞争优势,必须要实施全方位的消费者信任战略,建立和维持良好的顾客关系。

(一)制定良好的企业品牌战略

消费者初次接触保险销售人员时,其认知信任主要来自于掌握的保险公司的声誉,良好的企业形象是保险公司赢得顾客信任的无形资产。

保险公司要加强诚信建设,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加强保险公司的品牌建设,应对保险市场新的机遇和挑战。诚信建设作为保险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从企业文化建设到员工行为规范,从日常经营管理到顾客服务,每个环节都十分重视对诚信品质的要求。用诚信的企业文化,造就了和谐的企业氛围,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保持与股东、顾客、社会的良好关系。良好的企业形象让消费者更有信心,使消费者感到产品更可靠,对保险公司形成正面的感觉和判断。

(二)注重保险产品战略创新

现有的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缺乏顾客导向意识,不能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需求。传统保险产品已经不能适应利率、汇率逐渐市场化的市场需求,失去了顾客的信任与忠诚,因此,保险产品需要从纯保障型向保障、储蓄、投资等多功能产品转型,把握市场的脉搏,满足顾客对保险服务全方位、多层次的需求,增强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保险公司要实现从产品导向到顾客导向的转变,努力提高保险业自主创新能力,关注顾客的需求,自主开发出适合不同顾客群体需求的新产品。对大众化的标准产品注入个性化的因素,为顾客提供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增强顾客的信任和忠诚。

(三)保证优质的保险服务战略

产品、价格都将不再是保险业竞争的主要手段,服务才是消费者评判和选择保险公司的重要标准,服务质量成为保险公司争夺优质顾客的重要战略。从某种意义上说,诚实、守信、真诚、便利、专业的优质服务有利于保险公司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保险服务质量的提高将使保险公司赢得顾客信任,提高顾客的忠诚度,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要,从而达到提高保险公司续保率、增加新“保单”的目的。所以,优质的服务能为保险企业带来销售业绩,创造利润,是一种双赢的信任营造策略。

保险公司要加快服务流程再造,合理布局服务网络,建立以顾客为中心、一站式、标准化的服务平台,提高顾客服务的效率。进一步加强顾客服务及关怀行动,提供专业化、系统化的保险售前、售中及售后服务,不断提升服务素质,推动顾客满意和信任的提升。

保险公司也要不断实现服务创新,更新服务理念,拓宽服务内容,提高保险服务的附加值,通过增值服务提升保险公司的竞争力。增值服务为顾客提供更多便利,更具个性化和亲切感,赢得顾客信任和忠诚;也能建立转换障碍,使顾客难以转向竞争者,形成保险公司的战略竞争优势。

(四)确定科学的人才遴选与培养战略

保险公司不能忽视关系导向的内部维度,人员是建立信任的顾客关系的关键。员工的态度、承诺和行为将影响与顾客关系的建立和维持。保险公司的诚信、服务质量等信息更多是通过第一线的工作人员形象和行为传递给消费者的,保险公司员工的综合素质直接影响消费者信任的确立。因此,保险公司要建立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员工素质。

雇佣合适的员工是保险公司人才战略的第一环。保险公司在遴选保险销售人员的时候,要选择诚实、正直和与本公司价值观相同的高素质员工,严格把关,保证必要的文化和专业素质、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的抗压力能力,让员工与保险公司在共同的愿景中一起成长,增进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保险公司要培养顾客导向型的员工,不断提高员工沟通、销售和服务的技巧。保险公司还要定期为员工进行系统的保险知识培训,使保险销售人员的形象更加专业,能够根据顾客的经济状况对其资金进行合理布局,提供个性化的、专业的理财意见。保险公司对员工的培训中还要特别强调员工的职业道德修养,提高保险公司员工的职业素质水准,改变保险销售人员的公众形象。将诚信原则贯彻到为顾客服务的全过程,通过周到细致的服务传达诚实守信的服务理念。

(五)构建完善的消费者沟通渠道

加大保险知识的宣传,借助举办保险咨询或讲座,大力宣传保险知识,为消费者分析保险服务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澄清偏见和误解,使顾客对保险公司的信任从沟通开始。帮助消费者树立正确的保险消费意识,增进他们对保险消费的认知信任。

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定期通过报纸、网络等公开的信息载体,向保险的需求者披露有关信息,包括企业的经营状况、保险条款和优质服务承诺等,使消费者能够更清晰地了解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增强顾客的信任,以便其做出客观的决策。

保险公司还可以通过网上聊天室、电子邮件和热线电话等方式便捷地信息,并及时处理顾客的投诉,使顾客及时、方便地享受优质服务。此外,开展顾客俱乐部活动和提供顾客服务卡也可以使保险公司有针对性地加强与顾客的沟通,使顾客对保险公司及其员工树立信任。

参考文献:

1.阿德里安•佩恩等.关系营销—形成和保持竞争优势[M].中信出版社,2002

第5篇

【关键词】企业保险;保险招标体系;存在问题;构建与管理

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和企业保险意识的增强,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保险招标来采购保险。实践证明,保险招标在降低企业保费成本、规范企业保险采购行为、提升保险服务体验等方面具有显著的作用。但由于我国保险市场发展还不成熟以及企业保险招标经验积累不足,我国企业保险招标普遍还存在着诸多不足,众多企业在保险招标中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因此,如何构建及管理企业保险招标体系是值得研究和探讨的课题。

一、企业保险招标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企业保险招标存在着诸多问题,典型的问题主要有:企业需求不明确导致保险公司做出错误的投标决策、保险招标文件不规范或招标程序违规引发招标纠纷、保险招标文件设计存在结构性缺陷导致企业未能达到招标目的、招标过程久拖不决致使招标成本难以控制、部分保险公司恶性竞争或虚假承诺致使企业保险权益无法得到确实保障等。企业保险招标如果出现问题,不仅直接影响到企业保险安排和保险权益,也将损害企业声誉,因此企业有必要根据自身情况构建科学性、系统性的保险招标体系,并予以严格落实和加强管理。

二、企业保险招标体系的构建与管理

(一)构建企业保险招标体系的基础性工作

1.确定是否需要招标

明确企业是否需要进行保险招标的必要性主要是出于合法合规要求以及节约成本的考虑。目前,我国法律并未规定所有企业的保险均需通过招标进行采购,企业招标与否主要取决于企业自身要求。但是,如果企业保险项目符合《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1],则应进行保险招标。此外,如果企业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对保险招标有明确要求,也应采用保险招标。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保险招标需耗费较大的人力物力,如果企业保费规模较小,例如只有几万元的保费规模,很难吸引足够多有实力的保险公司进行投标,保险招标会流于形式,因此企业需分析对比招标成本与招标预期成效以决定是否通过保险招标采购保险。

2.确定采用何种方式招标

目前保险市场招标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公开招标可以在更广范围内吸引保险公司参与投标,有利于企业降低保费成本、获得更多保险增值服务,但公开招标存在着沟通环节多、工作量大、招标费用高等缺点。邀请招标可以简化程序、节省人力物力、降低招标费用,但邀请招标限制了参与投标的保险公司的范围,降低了投标的竞争性,中标价格可能会被提高。因此,企业需要综合考量企业自身情况和保险市场情况来确定招标方式。如果企业保险标的规模大、预计保费成本较高、保险费率存在较大下降空间,可以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反之可以采用邀请招标。值得注意的是,企业采用邀请招标的前提是企业对邀请参与投标的保险公司的信誉、报价水平、经营管理、服务能力等方面比较了解,信任其有足够的实力服务于企业,否则应采用公开招标。

3.确定保险招标工作的组织实施方式

保险招标工作的组织实施方式主要有三种:企业自主招标、委托招标公司招标、委托保险经纪公司招标。其中企业自主招标程序较简化、沟通成本较低;委托招标公司招标可以将招标信息在更广范围内传播,能吸引更多保险公司参与投标;保险经纪公司在保险招标文件制作、保险评标、后续保险服务中具有专业优势。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确定保险招标工作的组织实施方式。值得注意的,如果企业采取后两种组织实施方式,企业应参与到招标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切不可做“甩手掌柜”。因为企业最清楚自身情况及需求,企业参与到招标工作中能使招标工作更具有针对性,也更能把控招标工作进度。

(二)构建企业保险招标体系的工作重点

1、确定企业保险需求

确定保险需求是构建企业保险招标体系的出发点。企业面临的风险形式多样,既有固定资产损失风险、机动车辆损失风险,也有现金损失风险、责任风险、雇员风险等等,相应的保险市场上有财产险、机动车辆保险、现金保险、公众责任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可供企业选择。面对纷繁复杂的风险和保险产品,企业应系统性的调查可保资产情况、人员情况、风险管理情况,明确哪些风险需要通过保险转移,哪些风险可以自留,并确定需要招标的保险险种以及各险种的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唯此才能使企业保险招标工作有的放矢、提高招标效益。

2、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保险标段划分

保险标段划分是指将需投保的保险划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标段进行招标,每个标段分别确定一名或若干名中标人。其中常见的方式是将财产险、货运险、机动车辆保险、团意险各分一个标段。企业采用此种招标方式可以使赔付风险分散于多家保险公司,有利于降低拖赔、惜赔的可能性以及平衡各方利益关系,但是企业需要面对多家保险公司,这无疑将提升招标成本以及后续管理成本。此外,保险标段划分后无法形成统一的规模优势,这不利于企业获得更优惠的保险费率和保险服务。为此,企业在保险招标前应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保险标段划分。实际操作中,企业可根据企业组织规模及地域分布、保费规模、保险市场竞争情况进行综合判定,确实需要进行保险标段划分的,应尽量避免标段划分得过多、过小,同时也不应出现同一机构同一险种进行标段划分的情况。

3、科学、系统的设计保险招标文件

保险招标文件和其他项目的招标文件存在着一定的相似性,例如都有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合同主要内容、评标标准以及废标条款等主要内容,本文只就保险招标文件的设计重点进行论述。

(1)设定投标人资格条件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数量众多、良莠不齐,如果不设定投标人资格条件,势必会导致企业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评标甄别工作,增加企业的招标成本,因此企业有必要设定投标人资格条件。实际操作中,投标人资格条件应至少符合以下要求: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经授权具有独立投标能力且在企业所在地注册登记的分公司;②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资格;③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且连续三年未出现亏损;④投标人偿付能力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要求。此外,企业还可以对投标人资格条件做进一步规定以更好的筛选投标人,例如可规定法人机构注册资本金应达到20亿元人民币以上,近三年内具有类似承保业绩和理赔业绩等。

(2)设定投标保证金要求

为防止保险公司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保险合同协议书,造成企业损失,企业应在保险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应按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提供详实的企业情况

为使保险公司充分了解招标项目并做出合理的投标,企业应在招标文件中如实注明企业简介、经营特点、近年赔付情况、风险管理状况,此外还可以附上企业重点关注的风险点说明。通常,保险公司对招标项目了解得越清楚,就越能提供针对性的保险方案、优惠的保险费率和增值服务。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企业提供的信息严重失实,在与保险公司后续合作中可能会引起纠纷,影响企业形象。

(4)合理设计各评分项内容及评分办法

1)报价分

如果企业强调成本控制,希望能以较低的保费成本进行保险安排,可以提高报价分权重(一般不超过60%)以及设计“价低者分高”的报价评分方法,如采用直线内插评分法可有效促使保险公司降低保费报价。如果不希望保险公司出现恶性竞争的情况,则可以降低报价分权重(一般不低于30%)以及设计“价格偏离小者分高”的报价评分方法,如采用偏离投标单位报价平均值法则可以有效遏制保险公司恶性竞争现象的出现。

2)保险公司实力

保险公司实力直接关系到企业保险保障和各项服务能否得到有效落实,因此应成为企业保险招标的重点考察对象。具体而言,企业可考察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偿付能力、保费规模、盈利水平、市场地位、机构分布等“硬指标”。此外,企业还要重点考察保险公司近三年至五年内类似项目的承保业绩、理赔业绩等“软指标”。这是因为每个企业所处行业有其特定的风险,承保和理赔过类似项目的保险公司更能为企业提供针对性的保险服务。通过“硬指标”和“软指标”的横向评比可以对各投标保险公司的实力做出客观判断。

3)风险分析

保险公司对企业面临的风险分析得越透彻,说明保险公司越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其越有可能设计出满足企业风险转移需要的保险方案,因此风险分析应纳入保险招标评分内容。由于风险分析属于主观认识,评分时必然也是主观性判断。为使风险分析评分更加科学合理,可以对风险分析设定评分层级,每个层级赋予不同分数,由评委进行评分,如可以划分为四个层级:I风险认识全面、深刻,针对性极强;II风险认识比较深刻,具有一定针对性;III风险认识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但阐述不足,存在一定遗漏;IV风险认识阐述不具有针对性或不全面,有明显遗漏。值得注意的是,各评分层级之间的分差应适当拉大以促使保险公司重视风险分析撰写工作。

4)保险方案

保险方案直接承载着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是企业通过保险转移风险的必要条件。为使保险公司在投标时设计出科学合理的保险方案,企业应将保险险种、保险标的、各险种的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免赔额、附加条款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在招标文件中予以体现。此外,如果企业自身已有较成熟的保险方案,也可以在招标文件中附上保险方案,要求保险公司对保险方案进行响应。与风险分析类似,在对保险方案的评分上宜设定评分层级,如可以划分为四个层级:I保险方案针对性强、保障范围全面;II保险方案针对性较强、保障范围基本全面;III保险方案针对性不强、保障范围有遗漏;IV保险方案不具有针对性、保障范围有明显遗漏。

5)服务内容和标准

我国保险市场一直存在着“重价格轻服务”的现象,虽然此类现象正不断减少,但各类服务纠纷也屡见不鲜。产生服务纠纷的原因较为复杂,既有少数保险公司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较差的原因,也有保险公司和企业双方在承保前未就服务事项进行明确约定等原因。因此,为避免服务纠纷以及维护保险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企业应将保险公司服务内容和标准纳入评标重点。具体而言,企业可对保险公司的保险服务机制、基本服务、增值服务、理赔承诺、防灾防损服务、投诉机制、违约责任等方面内容进行重点考察。服务内容和标准的评分方式与风险分析、保险方案类似,在此不再赘述。

4、建立健全保险评标委员会筹建与管理机制

保险评标委员会直接对保险公司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是企业保险招标工作质量的把关者,因此需重视保险评标委员会的筹建与管理工作。为了保证保险评标委员会的公正性、专业性和权威性,保险评标委员会应尽可能的由知识结构、从业经历、工作经验与招标项目相符合的保险、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此外,企业应制定保险评标委员会管理制度,对保险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要求做出明确规定,例如应严格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保险公司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保险公司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严格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标情况,对评标情况负有保密义务等等。

三、企业保险招标的后续管理工作

确定中标保险公司后并不意味着企业保险招标工作的完结,相反,企业还需要做好大量的后续管理工作,才能圆满完成企业保险招标目标。企业保险招标后续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保险合同签订工作

目前,部分保险招标项目在确定中标人后,存在着招投标双方不按招标文件约定及时签订保险合同,甚至抛开中标结果及招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情况,这其中既有保险公司的原因也有企业的原因。但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不按时按约定签订保险合同极易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影响双方合作。为此,招标结果公布后,企业应主动、及时的与保险公司按约定签订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应全面覆盖保险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保险方案、服务方案、服务承诺、违约责任等内容以及保险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企业可以罚没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一定时期内的投标资格。

(2)履行保费缴纳义务

确定中标保险公司以及签完保险合同后,并不意味着保险合同已经生效、企业已处于保险保障状态。在实践中,绝大部分保险合同规定按约定足额交纳保费是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因此,企业应在签署保险合同后及时按保险合同规定履行保费缴纳义务。

(3)文件保管工作

在企业保险招标过程中会形成数量众多的文件,如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招标文件、澄清函、投标文件、评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保险合同等等,但由于保险不是企业的核心业务,许多企业往往容易忽视保险文件的保管工作。实际上,企业妥善保管好各类保险文件存在着相当的必要性:一是可以应对审计工作;二是可以作为今后法律诉讼的证据;三是可以为企业提高保险招标水平和工作效率提供参考,使企业少走弯路。因此,在保险招标结束后企业应妥善保管好各类保险文件。

(4)保险招标工作总结

保险招标工作不同于企业其他类型的招标工作,它不属于企业常规性的招标工作,企业每年的保险招标工作屈指可数,因此每次保险招标工作的经验、教训对本企业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保险招标结束后企业应及时撰写保险招标工作总结报告,系统总结和分析各保险公司的报价费率、服务内容、招标成效、存在问题和解决对策等,为下轮保险招标决策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S].

[2]许谨良主编.财产保险原理和实务(第4版)[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

[3]刘新立.风险管理[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第6篇

集团化企业具有下属公司多、资产规模大、经营范围宽、发展速度快等特点。原有的保险业务由各下属单位开展:自行选择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出现事故自行协调保险公司理赔。随着规模的壮大,资产总额不断攀升,该种保险模式的弊端逐渐暴露:首先,各下属单位选择保险公司途径多数采用统一招标,这一途径交易环节较为复杂,各公司需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进行招标筹划及评选工作,进而增加了保险业务的管理成本;其次,各公司自行分散投保无法形成规模效应,在与保险公司进行价格谈判时没有足够的话语权,议价能力很弱;最后,保险公司只对各公司采用常规的理赔服务,无法享受“设立专项服务小组、开通理赔绿色通道”等大客户团体服务及为集团化企业定制更为适合的升级险种覆盖范围等增值保险服务。

综上,现行的保险管理模式不仅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同时无法得到最优的保险服务,而且最主要的是保险费用居高不下,在此种情况下,很有必要实施一定措施提高保险服务质量,降低保险成本。

二、主要做法

经过前期对各单位的资产情况、先前保险安排情况以及相关风险状况等情况进行一系列的调研工作,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初步确定达成解决上述问题的方法:将原先的分散投保变更为集团统一投保,搭建统一保险平台,进而形成规模优势,降低保险成本的同时提高保险服务体验。

搭建统一保险平台优势主要体现于:首先,有利于统一管理和运作,充分保障资产安全。统一安排保险使集团化企业下属单位采用统一的保险条件投保,将大大方便对下属单位保险事务的统一管理和运作。同时,还可以避免各单位因保险期限各异而需在不同时间办理续保;其次,有利于获得较优惠的承保条件。集团化企业下属单位统一投保,总体保费规模增大,因而有较多机会取得优惠的承保条件;再次,有利于获得优质的保险服务和理赔服务。统一安排保险便于保险公司对集团化企业制订“总对总”的保险服务计划,做到量身定做、专人负责,切实开展各项配套的保险服务工作。

(一)系统内部进行统一保险调研。由集团总部牵头组成“统保项目小组”,对下属各单位的资产情况、先前保险安排情况以及相关风险状况等情况进行调研汇总,并依据下属单位的反馈信息,探讨搭建统一保险平台的可行性并统筹规划初步的统一保险和基本操作流程。

(二)确定保险方案和保险招标资料

1、流程概述

(1)评选工作小组:评选工作小组成员建议由7名评委和2名监审组成。

(2)确定比选文件:完成“保险比选文件”。

(3)比选文件:将比选文件分发给符合条件的参选人。采购将选择大中型保险公司进行合作。

(4)评选:评选工作由评选工作小组主持,邀请所有参选人参加。

(5)评审: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规定的评审办法,对参选方案进行评审和比较,对参选人进行现场打分。

(6)预中选人:综合得分第一名的单位为预中选单位。

(7)确定中选人:与预中选人达成合作意向后,即确定中选人。

(8)签订合同:各法人单位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并由保险公司出具保单。

2、比选项目(险种)。经由评选工作小组共同商讨后,确定本次比选保险的具体险种。

(1)评选办法:综合评分法。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于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参选人的参选文件,按照百分制进行综合评议打分。最终得分排名第一位的参选人为预中选单位。①预中选单位:根据评选委员会对参选人评审、排序,排名第一名的确定为预中选单位;②中选单位:比x人与预中选单位达成合作意向,经比选人确认的预中选单位为中选单位。

(2)初步评审。以下评价标准均为强制性条款,参选人只有全部符合以下条件,才能通过审查,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①参选文件按规定密封,并按规定时间送到指定地点;②被授权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③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了授权委托书正本;④参选文件由参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齐全,并加盖校对章;⑤在参选文件中针对同一险种、同一标的只有一个报价。

(3)详评。详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各参选文件进行量化比较。综合评分法是指将评审内容分类后确定评分因素,评委根据评选标准细则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相应的打分,最后以所有评委累计分值的平均值得分最高者为预中选单位。

①评分标准、评选委员会通过对各参选单位递交的参选文件中涉及的这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比,最终根据参选人最后得分高低排名确定预中选单位。

②评选标准细则

法定承保能力(满分5分)。本项目主要考核参选人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的自留责任,即法定承保能力=(资本金+公积金)×10%。承保能力额度越高说明该公司的业务承接能力越强,对该项目越有利。

自动承保能力(满分5分)。自动承保能力=自留额+协议分保金额+合约分保金额。自动承保能力额度越高说明该公司的业务承接能力越强,对该项目越有利。

偿付能力(满分5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通过对各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评分评比。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第1号令《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第37条相应规定执行。

项目报价(满分40分)。项目报价的评价以本次比选项目的保险方案的保险费(即总报价)为评标依据。本次比选以上一年度保费总额下浮一定比例作为基准报价,参选人报价低于或等于基准报价为满分40分,参选人报价每高于基准报价1%扣0.2分。

服务方案(满分10分)。服务方案主要考查各参选单位对本次比选项目的保险服务承诺。

项目承保经验(满分10分)。主要考察各参选人最近三年承保的集团化企业项目承保经验。参选人承保经验越充分,则越有利于本项目的实施。

项目理赔经验(满分10分)。主要考察近三年各参选人对单独或首席承保的集团化企业财产险项目理赔的情况。

有竞争性优惠条款(5分)。有竞争性优惠条款的评价以对本次比选项目能够提出实质性竞争者,将由评委根据给予的优惠力度酌情打分。

保险方案的完善(5分)。保险方案的完善是对本比选项目的保险方案提出实质性改进,在不额外增加保费的条件下,扩大保险责任,降低风险,由评委酌情打分。

现场陈述(满分5分)。参选人对本公司的公司情况、项目经验和贡献、服务内容等进行综合阐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

(4)定选。根据评选委员会的评选结果并结合整体情况,比选人与预中选单位达成合作意向,经比选人确认的预中选单位为中选单位。

(5)中选通知。比选单位依程序办理备案手续后,以《中选通知书》的方式通知中选单位,未中选单位不另行通知。

(6)编制评选报告。评选委员会负责编制评选报告,评选报告应包括:比选工作情况、评选工作情况、评选结果、评选委员会签字。

三、实施效果

(一)大幅降低保险费用,创造直接经济利益。通过搭建统一保险平台,有效形成规模优势,提高对保险公司的议价能力,保险公司为争夺作为大型保费客户的集团也倾向于进行价格竞争。此外,以上述流程采购保险只需通过一次招标就能完成,交易环节大幅减少,不仅有效降低了集团化企业管理成本,保险公司也因节省了展业成本而更乐于为集团化企业提供优惠的保险费率。

(二)提升理赔服务体验,体验VIP客户模式。保险统一集中管理后,保险公司将集团化企业设定为VIP客户并提供更多的保险增值服务。保险公司建立了“总对总”服务机制、设立专项服务小组、开通理赔绿色通道、提供防灾防损检查等服务,极大地提升了保险服务体验。

四、下一阶段主要工作

(一)制定集团化企业财产保险管理办法。要求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对控股公司必须参加统一保险。

第7篇

【关键词】保险;营销模式;创新

现阶段,国内的保险业的发展仍处于萌芽状态,特别是关于保险营销模式的探索更是处于初期阶段。大多数保险公司的营销,都还处在一种推销或者说从推销向营销转变的过程之中,旧营销观念受到冲击,新的营销观念正在形成,那么,关于保险营销模式创新策略的问题也就提上了日程。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研究:

一、当前我国保险公司采用的主要营销模式

1.公司业务型

公司业务型,俗称“大项目型”,依靠公司在编的外勤人员展开保险的营销工作,他们推动的是集团业务和大项目业务。营销人员除享有底薪和福利之外,还可以根据销售业绩来提成。总体看来,这类渠道业务大概占到了业务总量的20%。

2.银邮兼代型

银邮兼代型,即保险公司与银行、邮政等金融机构签订兼业协议,通过这些兼业的网点来展开保险业务,这些业务主要营销分红型的保险产品,包括五年期的业务、长期个人业务以及风险保障类产品等等。当然,银邮机构会从业务量中提取约定的手续费用。目前,该类渠道业务大概可以占到总体业务量的25%。

3.个人营销型

个人营销型,就是通过保险个人人面对分散的保险客户群进行保险产品的营销。该类渠道业务大致占业务总量的55%。

从以上三类营销模式的业务规模和利润贡献度来看,个人营销型的利润贡献度最高。除此之外,国内的保险公司还有直复型营销模式、专业经纪公司和等营销模式。

二、我国现有保险营销模式存在的问题

首先,销售人员与保险公司的隔离问题。各保险公司都制定了针对营销人员的销售管理办法,统一建立了用于管理销售人员的组织架构、业务范围、资格条件、业务管理、绩效考核、晋升惩罚、薪酬福利等方面的体系。因此,营销人员与保险公司的内勤和职能管理人员相区隔,产生了保险人或编外人员。这种区分将导致销售人员没有归属感,对公司的忠诚度低,公司内部的不和谐氛围就会增加,从而导致隔离问题。

其次,保险产品相同,价格不同。一般来讲,大众型的保险产品与各销售渠道共同具有销售权,各大保险公司都会针对不同的渠道开发不同的产品。在渠道保险责任大致相近的状态下,保费的价格却存在较大的差异,究其原因在于拟定产品费率时,不同渠道的营销服务成本就存在着差异。总体来看,个人产品价格高,团体产品价格低。各保险公司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大打“价格战”的情况就在所难免。

最后,保险客户与保险公司分离。保险公司大部分的业务来源需要依靠营销人员获得。因此,营销人员就是介于公司与客户之间的中间人。保险公司的运营和客户的需求就会因中间人的存在而出现分离。比如说,不同渠道的产品组合,客户只能在渠道组合中挑选,并不能在一个渠道之中得到所有的产品信息,大部分营销人员基于自己的利益考虑,也不会告诉保险公司,公司也就无法了解客户的真正需求,出现了客户与公司的分离。

三、我国保险营销模式的创新策略

基于国内保险市场营销模式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建议公司主动适应环境,采取针对性的创新策略:

1.联手打造“保险超市”营销体系

所谓保险超市,类似于家电等商品的超市卖场,将各家的保险公司产品集中一起放置,让客户自行选择产品,尽量的“货比三家”。在这样的“保险超市”里,国内外的客户不仅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偏好,任意选择单项保险或组合保险,还可以通过定制自己的个性化产品来满足自己的需要。

2.创新“保险连锁店”服务模式

针对国内保险业过度依赖保险人和中介渠道,保险公司远离客户、远离风险管控点的问题,保险公司应当依托城市社区建立保险产品销售及客户服务中心。在居民社区布局设点,与客户面对面的交易,减少中间环节,直接营销,以方便、快捷的保险专业服务与增值服务吸引客户主动上门。

3.采取“方案营销”的全新策略

保险公司从卖产品变为卖方案,形成一种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全新保险营销模式。客户有什么样的需求,什么样的险种最适合客户家庭,保险公司就应该提供这样一种满足客户需要的方案供客户选择。因此,建议保险公司成立专门为客户服务的综合机构,配备营销精英,提供资源,为客户设计科学合理的保险保障计划。

参考文献

[1]何惠珍.保险概论[M].浙江大学出版社,2003.

[2]余艳莉.浅议我国保险后营销时代下的创新之路[J].中国集体经济,2008(6).

[3]廖丽达.中国保险营销渠道发展趋势探析[J].中国商贸,2012(31).

[4]王妲.基于保险营销过程视角论保险服务创新[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2(03).

第8篇

【关键词】人身保险;服务价值

一、人身保险服务价值的决定因素

(一)保障价值的决定因素

1.保险定价

保险定价不仅是决定经营价值的重要因素,也是决定保障价值的重要因素。如上文中的例子,如果保险人的定价为20元,则消费者的保障价值即为200000-20=199980元;如果定价高于20元,则消费者的保障价值将低于199980元。可见,保障价值与保险定价成负相关。

2. 保障范围

保险的保障价值还取决于保单提供的保障范围。首先,保险公司承保的是纯粹风险,这种风险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这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赌博和投机。但是,即使对于纯粹风险,保险的保障范围也是有限的。保险公司为了业务的稳健性,会选择性承保,或者拒绝设置某些损失后果严重的风险,如巨灾风险,这区别于救济。可见,保险能为消费者提供的服务价值,要依托于风险的性质和保险所承诺的保障范围。

3. 保险合同的设计

在保险合同中经常有免赔额的规定,指保险人根据保险的条件做出赔付之间,被保险人先要自己承担损失额度。因为免赔额能消除许多小额索赔,损失理赔费用就大为减少,虽然可以降低保费,但是一旦发生事故,消费者可能得不到全面的保障。例如保单中约定的绝对免赔额是500元,如果事故发生的损失是400元,则被保险人将不会得到赔偿。

此外,法律法规、保险合同中的共保率、赔偿限额等受对保障价值起决定作用。

(二)投资价值的决定因素

1. 宏观经济层面

(1)财政、货币政策

从整体上看,松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有利于保险公司的投资,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影响投资的进行。以利率为例,从国外的情况看,由于保险公司特别是人寿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主要以股票等中长期有价证券为主,因此利率的下降往往会提高盈利水平,增加消费者投资价值。

(2)收入政策

收人政策包括收人总量调控政策和收人结构调控政策,收人政策的调整会对不同的保险公司产生不同的影响,从而影响投资收益。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高收人阶层的保险购买倾向要高于低收人阶层。因此,个人所得税的调整会影响到消费者的投资价值。

2. 保险公司层面

保险公司的投资盈利能力是很重要的。只有保险公司将收到的保费进行合理的投资管理,加强盈利能力,才能在保费的基础上,赚取更多的投资收益,才会给消费者更多的分红等汇报,才会增加消费者的投资价值。

(三)附加价值的决定因素

1. 保险市场的发达程度

一个保险市场刚刚建立,大多只会发挥保险的基本职能,即分散风险和损失补偿。随着保险业的继续发展,开始重视投资带来的收益,增加保险公司和消费者的保险价值。当保险业继续发展,行业系统发达,与其他行业间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就开始发挥其附加服务职能。如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倒按揭等。

2. 保险公司的竞争策略

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产品的差异化越来越小,一些保险公司为了在竞争中保存自身,便通过附加服务增加其竞争力,将服务作为保险公司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些保险公司开展客户为中心的“一对一”服务,培养客户的品牌忠诚度。

二、人身保险服务价值的提升与创造

(一)扩大保险经营范围,提升保险保障水平

目前,我国保险业在巨灾或者重大疾病的保障上,仍存在缺口,不能切实给消费者带来保障。当这些事件发生后,消费者仍然要花费大量的钱,这些甚至超过他们可以承受的范围。因此,要扩大保险的保障范围,争取做到为消费者提供所需的保险产品。

(二)健全保险服务体系,提升保险服务水平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员工素质不高,服务意识淡薄;岗位设置不合理,客户服务人员不落实;人员流动性大,缺乏归属感等问题。归结起来,就是公司体制和制度问题。缺乏合理的制度,就缺乏凝聚力和外在吸引力,必然会造成服务品质的下降,服务问题由此产生。因此加强企业服务文化的培育,进而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全面促进公司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的提高。

(三)加强保险监管,切实保护消费者权利

1. 机构设立监管

首先要对保险人的组织形式进行限制,必须符合申请许可。其次,要对保险公司的停业解散进行监督管理。保险监督机构如发现公司存在违法保险法、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要责令保险公司限期改正;若保险公司在限期内未改正,保险监管机构可以决定对保险公司进行整顿;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公司,保险监管机构可以对其执行接管。

2. 经营范围监管

经营范围监管主要包括兼业 和兼营问题。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应该由监管机构核定,且保险公司只能在被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参考文献:

[1]李凌雪.大型中资财产保险公司竞争策略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硕士论文.

第9篇

本刊讯 我区推行校园方责任保险已经6年,获得广大教师、学生、家长的广泛认可,学生投保人数由2010年的599万人增加到2015年的895万人,全区中小学校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切实保障了师生的合法权益,化解了学校的办学风险,维护了校园、社会的和谐稳定。

2014年9月26日,钦州市灵山县平山镇发生恶性砍杀事件,造成4名小学生死亡。案件发生后,鉴于受害学生之前购买了保险,相关保险公司及时开通绿色通道,为4名死亡学生家庭分别赔付了30万元,有效安抚了家属情绪,维护了社会稳定。据悉,2010-2015年,全区共有5 370所(次)学校获得7 324万元校园方责任保险赔偿,每次发生重特大事故时,校园方责任保险都能快速进行赔付。

为了让校园方责任保险获得广泛认可、发挥应有效用,我区教育部门联合保险公司,积极举办系列活动,如:开展保险知识培训和风险防范实践演练,增强师生的防灾避险意识;组织参与公益活动,为贫困学校和学生献爱心,增强保险公司的公信力。

2015年,我区对校园方责任保险政策进行了调整。一是扩大了投保范围,由原来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扩大为从幼儿园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生全部纳入校园方责任保险统保范畴。二是增加了高校片区,在全区原来14个市3个区域划分不变的基础上,增加了第四区域高校片区。三是幼儿园、中小学校学生保费5元不变,将保险责任限额提高到40万元。四是高校学生保费、保额提高至每生每年8元,每生每年保险责任限额累计赔偿60万元。

目前,我区的校园方责任保险统保工作已经形成了“六个统一”:统一保险责任,包括基础责任13项、扩展责任13项,附加扩展条款7项;统一服务方案,包括承保服务、理赔服务、法律援助、增值服务、特色服务等内容;统一投保程序;统一索赔程序;统一保费;统一保额。这“六个统一”有效改变了过去保费来源不统一、保费标准不统一、保险责任范围不统一等状况,有力防止了出险后保险公司少赔、惜赔,甚至拒赔的行为,切实保障了师生的合法权益。

(责编 欧金昌)

第10篇

中国“入世”后,面对急骤转型的保险市场,作为国内规模大、实力强的各国有保险公司,如何改变以往传统的经营方式,适时适势,成功地实现其“升级”式转型,是摆在各公司面前一个鲜明的课题,也是必须尽快做出的一份答卷。

在中国保险市场并入国际保险市场大熔炉之际,在业务上,国有公司应充分发挥其网络优势和地缘优势,去除其服务和管理上的劣势,在基本稳定原有客户群体的基础上,发展分散性业务,树立一种深入人心的坚定不移的公司为客户服务的基本理念,批准近期公司发展的市场定位,才能充分地利用“入世”机遇,持续其各种业务和效益的巩固发展。

一、坚持发展分散性业务的原则和策略,集中精力发展分散性业务

从现阶段来看,分散性业务尚属劳动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的业务,耗时费力收效慢,但这是相对于传统业务和传统做法而言。过去习惯于面向企业面向政府签大保单做大综业务的经营方式,进入21世纪后,由于各种经济体制架构的逐渐完善,保险业务已到了面向个人面向市场把分散性业务这块蛋糕做大的时候,应看到我国法律责任领域、私有领域、个人领域和农村领域方兴未艾格局的形成。近几年,国内保险市场的主打险种——车辆险、财产险等的发展速度低于我国GDP的增长速度,而分散性业务的增长速度却远远高于我国GDP的增长速度,已显现出分散性业务的自然增长规律和勃勃生机。因此不能因目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就对分散性业务进行简单的排斥,而应制定原则,寻找佳策,集中精力,促其尽快发展。

1.实行目标市场策略。目标市场策略是指将市场细分,实行市场区隔,以消费者为对象,根据不同的需要、爱好、购买能力等,把整个市场划分为不同的消费群,并把大体相同的消费者作为一个细分市场,从中找出适合的保险险种为之服务的目标市场。实行目标市场策略的先决条件是保险公司在选定的目标市场上要有足够的保险市场空间,保险公司有能力去满足目标市场的需求,在选定的目标市场上有竞争优势。实行目标市场策略的方法是制定不同的产品服务市场,不同的产品也应实现其不同的市场区隔。例如对家财险应区别其公寓别墅、住宅小区、普通民宅等实行不同的条款和保单。总之,目标市场策略即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应变保险市场必有应变的保险产品服务于应变的客户群体。

2.实行市场定位策略。保险公司要在客户的心目中,为产品和企业树立起鲜明、独特的形象,在投保者心目中有企业形象定位和产品定位的双重选购标准,这就要通过独特的宣传语言和独特的命名策略以及成功的市场营销和个性化的优质服务来实现。在宣传上,应区分不同的险种,针对该险种的客户群体,使用该客户群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语言撰写宣传手册和宣传单,使客户产生心理共鸣,从而确立公司的形象和产品在客户心中的定位。

3.实行技术策略。保险产品没有产权保障,任何竞争者都可以抄袭。因此必须打难以抄袭的技术牌,例如应通过搜集政府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政策、市场需求、保险消费、竞争者、赔款效益和资金融通等方面的信息,确定适合公司自身的产品目标,通过研究利润、销售、竞争和产品形象取向定价目标,实行科学的定价策略,最大限度地减少产品市场取向、市场获取、市场收益的盲目性,再配合防止效仿的社会化服务性元素,以保持产品技术特性的优势。

4.遵循商品流通原则。保险也是商品,同样有着商品的投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要根据产品的不同时期,采取不同的经销策略。对处于投入期的险种,销售量小、费用开支大,暂时不见效益,不应急于否定;而对处于衰退期的产品,市场已经饱和,应压缩经销费用,进行市场坚守或市场收缩;对那些投保人增多、成交量增加、利润增多,处于逐渐被市场认知和全面被市场接受的险种,要想尽办法充分利用,实施服务制胜、形象制胜、信誉制胜,进行险种改进、营销组合改进和市场销售环节的改进,千方百计延长其成长期和成熟期。

二、建立为客户服务的基本理念,坚实发展保险业务

修改后的《保险法》,将诚实信用原则专门列为一条,明显强调了诚实信用原则的立法意图。从保险人这一方看,诚实信用原则是客户关系管理中强调对客户忠诚的最好体现。在公司的管理中必须树立一切面向客户、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把服务理念渗透到每一个从业人员的脑海中和公司的各个业务环节中去,为客户提供保值、增值服务,才能永续占领市场、保有客户。总之,当诚信成为一个公司的经营理念时,保险业务和效益将大大提高。

1.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是一项长期的全员化的过程。保险公司要改变20多年所固有的传统服务方式,形成一个新型的服务形象,决非一朝一夕之事。而最重要的是要使全员认识到,服务就是帮助客户方便及愉快地通过使用我们的产品而获益,认识到没有好的服务就不能充分显现出产品的好处,世上没有一流的产品却可以有一流的服务,只有一流的服务才能招来与保留一流的客户,没有一流的客户就不能造就一流的企业,没有一流的企业就不会有一流的收入及光明的前途。

2.建立与客户新型的伙伴关系。一个对客户忠诚的业务员,一定有较高的续保率。不要把客户看成一个简单的保单号码,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在为客户服务的过程中,要让客户感受到,保险公司做一切事情都是为客户着想,就像医生和病人的关系,医生是为病人着想的,医生与病人的利益是一致的。不要让客户觉得你只是想拿他的钱,而是要与客户建立一种长远的对大家都有利的关系。因为对顾客服务的水平不光是个人的行为表现,更是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一张综合成绩单。要将每一个员工的大部分特长和精力集中投向客户、产品、服务和效率上,要善待客户,回报客户。对客户保持一贯的忠诚,与客户建立一种优良的伙伴关系,时刻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3.为客户提供人性化和个性化的优质服务。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优质服务的基本要求是:一是险种齐全、投保方便,也即通常所说的一站式服务,什么险种都有,没有保险公司保不了的险,只有客户保不起的险;二是费率公平;三是实行科学管理;四是客户至上,服务周到。要树立公司的服务哲学,运用高层管理在内部全面推广和强化企业的服务理念,确保员工与客户接触时表现出正确而积极的态度,建立服务和质量目标,并建立有效机制监督目标的实现情况。在此基础上实行差别化策略,即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为客户提供个性优质服务。例如在开展家财险业务时,可使产品附带社会化服务。在设计产品时要求基层公司与家政服务、家电维修、家居装修、搬迁住宿、水暖、电工、门锁、医院等部门签定合同,为客户提供上述服务,并在保单上列明保险责任外的每项服务的最高费用限额。

第11篇

关键词 机动车险;市场营销;创新

中图分类号F7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1)37-0116-02

0 引言

保险行业属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的金融业,其接受政府相关机构的严格监督和管理,保险行业是否健康以及我国中资保险公司又好又快的发展,将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稳定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我国加入WTO后对于保险行业的承诺,首先开放保险行业,因此这几年,无论在数量还是规模上,我国的商业保险公司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再过几年时间,对于外资保险公司的准入领域将完全开放,外资公司可以直接经营所有车险产品,届时对于我国国内的保险公司的市场压力将会变的更大,竞争将会更加激烈。

1 机动车险市场营销存在的问题

1.1 促销与沟通

在目前我国机动车险产品的市场营销策略中,各个保险公司的市场部门缺少针对性的对于市场推动的促销活动。更是缺少与消费者的信息沟通,目前随着我国3大保险公司在我国A股市场上市,只是在公众面前多了一些企业形象展示的广告宣传,至于针对于产品的市场活动基本上没有一个整体的规划和安排。尤其对于消费者的沟通基本上处于空白,没有与消费者的沟通,我们就无法获悉公司产品与服务在市场的现状,也不知道消费者需求的变化,更不知道市场变化的信息,也就无法做出领先于竞争者的市场拓展策略。

1.2 产品开发

1.2.1 产品数量少而且单一

最近几年,我国机动车险市场发展迅速,但是目前的保险产品,主要有两大类,即基本险和附加险,综合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设计,大概有22种,除国家强制险之外,其他的险种基本是雷同的。由此看来我国的机动车险产品设计和开发方面还缺乏创新,不能够满足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对保险市场的需求,也不能形成产品丰富的市场供给,因此也直接影响了我国机动车险公司的业务规模的扩大。其总体水平仍然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的保险市场,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1.2.2 保险产品覆盖率不高

在我国机动车险产品同质化现象非常严重的情况下,真正具有竞争力,具有差异化的产品还不多,保险公司基本上在现有的市场方面竞争,还有许多具有高增长的、有潜力的市场没有去培育和发展,也就是说长期的市场战略目光还没有进行布局,只是集中在目前的领域,没有进行领域拓展的研究和分析,没有对消费者的潜在需求进行分析和挖掘。对于长期的市场发展而言,处于不利地位。

1.3 保险服务

对于我国机动车险服务方面的现状分析主要是从售前和售后两个方面通过一些专业机构的对于我国保险行业客户满意度调查数据来分析。

在保险销售人员进行产品销售过程中,有的消费者认为保险销售人员过于纠缠,许多消费者认为保险销售人员对于产品的合同条款解释不清楚,或者说销售人员自己也没有搞清楚这个产品,究竟消费者的真实需求是什么,也没有搞清楚,只是以产品为中心的理念,强行推销。造成消费者这种不良影响的主要原因是保险公司对保险销售人员的选择不够科学,保险销售人员的素质不高,保险销售人员的职业培训还不到位,过于追求眼前利益,造成了对消费者的过度承诺,使消费者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此外,保险销售人员的过度流动,保险公司在保单确认方面的烦琐和复杂,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对于保险公司产品销售过程的满意度。调查显示,消费者对目前保险公司产品销售过程的满意度较为接近,这反映出各保险公司在销售手段上的雷同,缺乏创新意识。

在对消费者对于保险公司售后服务的满意度方面,目前对于保险公司售后服务满意和非常满意的消费者仅仅占一小部分,消费者对于保险公司售后服务不满意只要体现在四个方面:投保前后保险公司销售人员的职业态度发生明显的变化;履行合同时保险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理解差异愈加扩大;保险公司理赔的态度发生根本性变化,而且手续和程序复杂,时间太长;对于事故理赔没有后续性的服务,更没有电话回访等服务。

2 如何做好机动车险市场营销创新

2.1 促销策略创新

2.1.1 机动车险产品与人寿保险产品捆绑销售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汽车己经进入了家庭,汽车也逐渐成为了生活的一部分,也成为了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因此在我国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司机群体。而从个人突发事故的概率而言,汽车司机的突发事故概率远远高于非司机人群,这就为机动车险产品与人寿险产品的结合提供了捆绑销售的基础。在考虑机动车险产品的设计中,主要为已经投保人寿险的客户提供低价格的车险优惠。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只是一个客户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两者的捆绑销售对于客户而言既得到了全面的保险服务,又享受了价格优惠。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既发展了客户,又增加了保险费收入,何乐而不为。

2.1.2 机动车险产品与投资相结合

随着我国CPI的不断走高,人民币对外升值而对内贬值的形式,人们的投资意识己经越来越高,尤其对于我国拥有个人汽车的客户,其投资理念更加超前。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如果可以设计机动车险产品与投资相结合的产品组合,可以使客户在得到车辆保障的同时,又获得了投资的收益,可以大大提高客户的忠诚度,降低客户流失率。具体的产品组合策略可以参照我国人寿保险产品投资组合的思路。

2.2 产品设计创新

2.2.1 按渠道开发产品

目前随着机动车险公司将销售渠道扩展至银行、网络、汽车销售维修商(4S店)等多方面,以往“以产品定渠道”的模式可以加以调整,我们可以尝试“按渠道定产品”的创新方法。因为在不同渠道购买机动车险产品的客户有不同的客户特征和需求,如在银行购买机动车险产品的客户更注重的是产险公司的势力、信誉与规模。在网络上购买机动车险产品的客户更注重的是服务的便利性,年龄阶层大概在20岁~40岁。而在汽车销售维修商购买机动车险产品的客户更注重的是车险公司与汽车销售维修商的合作关系,尤其是汽车销售维修商的服务质量。所以我们可以根据不同渠道客户的特殊需求,制定和设计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业内人士表示,在对传统业务流程进行改造的基础上创新产品,有助于机动车保险公司细分市场、拓展业务,形成公司独特的产品线,在市场上增强竞争优势。

2.2.2 差异化

保险产品创新的道路上从来不缺乏个性化产品的身影,保险产品的创新也是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是由于我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管理,所有财产险公司的产品设计统一由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所以产品的创新和差异化战略会得到一定程度的阻碍,正是基于目前的情况,保险公司必须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允许下,开发满足市场需求的差异化产品,己经显的刻不容缓。在我过的机动车险产品中,主要有俩大类,既基本险和附加险,目前我国的产险公司的产品线基本上同质化非常严重。对于产品的差异化设计和创新,我们可以通过细分的方式,对现有的产品组合进行调整,以前的大而全的产品,可以进行拆分,以满足客户的独特需求。对于客户基本上不需要的产品以及费率可以做适当的调整,以降低产品的价格,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特点的客户需求。

2.3 服务理念创新

2.3.1 要完善服务内容

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做实做优基础服务,做精做强特色服务。完善服务内容的重点就是要努力实现保险服务的便捷化、标准化、增值化和个性化。例如对于机动车险服务,保险公司可以与商家联合,使持有车险凭证的客户可以享受加油折扣、优先安排车位、免费清洗检修等增值服务,提高客户的忠诚度。

2.3.2 要再造服务流程

要求保险企业必须从保险业务、营销管理和风险控制等3个方面对服务流程不断地加以完善,确保各项服务活动贴近客户,方便客户。对于机动车险服务,主要是要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因为理赔服务是机动车辆保险中消费者最容易看的到和体会的到,是保险公司机动车险服务的最核心的内容。消费者之所以购买车辆保险,就是想将未来不可预知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而一旦发生事故,就必须要得到保险公司的及时的补偿。对于我们的服务质量是客户判断是否继续与公司续签保险合同的关键。

2.3.3 加强诚信建设

进一步树立客户至上、诚信为本、争创一流的服务理念,努力提升保险行业的形象。保险的最大诚信原则要求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要守信与诚实,特别要求保险人是可以充分信赖的,这样保险关系才有建立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1]阎求实.浅谈我国保险营销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0(2).

第12篇

远程问诊服务一直被认为是支付方有效的控费工具而被广泛的采纳,但近来的一些信息表明,对于某些支付方特别是雇主来说,远程问诊更多的是为解决医疗服务的可及性。而且,由于其使用过于低频,很多雇主并不愿直接采购,而更多地希望远程问诊被整合进保险产品中,从而有利于他们打包购买。

在近日召开的美国远程医疗协会年会(American Telemedicine Association conference)上,美国最大的医疗保险公司UnitedHealth和其远程医疗服务商Doctor on Demand和American Well都谈到了其在远程医疗服务上所面临的机会和挑战。

UnitedHealth主要谈到了可及性的问题,保险公司发现雇主更愿意通过远程问诊来为员工提供可及性的医疗服务,而非主要是为了控费,这与市场目前的想象有着一定的出入。根据UnitedHealth分享的数据,超过50%的使用者是看呼吸道疾病,剩余的各个专科都不超过10%,典型用户是31岁的女性。这说明远程问诊主要还是以解决感冒发烧等小病为主,女性比男性更愿意使用这类服务,与去年兰德公司调研的Teladoc的情况基本相似。

而根据Doctor on Demand和American Well的分享,雇主并不愿意直接采购远程问诊,但一旦远程问诊被整合进保险产品之后,雇主更愿意采纳。这表明至少有很大一部分雇主对远程问诊产品本身的有效性是存疑的,特别是能否为他们节约医疗费用方面。这与第一点是呼应的,雇主更关心可及性而非控费,毕竟缺勤而造成的损失要远大于医疗费用的控制。因此,远程问诊的可及性可以降低员工的缺勤率可能才是雇主考虑的核心因素。

不过这一点与Teladoc的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内在矛盾,Teladoc收取雇主会员费,但员工的远程问诊使用率却非常低,这总体上对雇主的价值并不高,但依旧获得了高速的发展。这主要是因为美国有很大一部分雇主采取自保,即自我采购服务来为员工提供保障。比起购买包含门诊的商保来说,远程问诊确实能为雇主节约一部分医疗开支,因此Teladoc的模式还是获得了高速的发展。

从远程问诊的新趋势来看,其整体的辅角色越发明显。由于购买包含门诊的商保仍为主流,而自保的企业用户市场规模是可测的。因此,对于Teladoc这样的公司来说,未来的增长是有着明显的天花板的。而对于以含门诊的商保为主要保障的雇主来说,远程问诊只是他们用来为员工提供可及性的手段,更多的是为了解决员工的缺勤率而设定,与保险公司控费的意愿度并不是完全匹配。因此,远程问诊在未来将更多的被整合进保险产品中,而无法单列成一个企业的采购项目。

更为糟糕的是,由于远程问诊的技术壁垒非常低,支付上主要依靠商业医疗保险公司,这导致其竞争力非常弱,一旦商保公司自身开展这类业务,远程问诊的商业风险极高。比如,即将成为全美第一大商保公司的Anthem已经开展远程医疗业务好几年,主要为保险会员提供增值服务,这导致其对第三方的远程问诊的采购意愿度就很弱。

因此,总体来看,远程问诊的蓬勃兴旺依赖于价值医疗的推动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强,受制于自身竞争能力的薄弱,其未来的市场前景仍很难判断是否具有长期的投资价值。

来源:村夫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