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5 16:58:0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投资回报率定价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PPP模式在我国地铁等基础设施领域尚属新生事物,地铁项目市场化过程中的政府管制模式的优化与选择,成为地铁项目实现PPP模式运作的前提条件。由于地铁定价问题直接决定投资项目的价值评估,因而成为投资者对政府管制最关心的问题。本文分析票价问题在PPP运作中的作用,尝试确定我国地铁票价管制模式取向。
一、地铁票价管制现状及问题
地铁属于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与公众的生活密切相关,且具有自然垄断的特点,这就决定了政府必须对地铁票价进行管制。根据《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地铁票价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并实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制度。目前我国地铁定价和听证程序如下:(1)由地铁运营商根据需要制定票价机制和票价水平,并向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交定价书面申请报告。(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价格主管部门对申请报告进行初步审查、核实,并对合乎听证条件的组织进行票价听证。(3)市政府根据听证结果进行定价决策,协调申请单位根据需要调整价格,必要时可以重新组织听证。(4)价格主管部门公布地铁票价,并对票价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跟踪调查。
从目前来看,我国的地铁票价管制模式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政府定价缺乏预期和弹性,信息传导机制不畅。就目前票价相关政策和国内各城市地铁历次调价的情况看,政府定价缺乏预期,企业无法对政府定价的原则、目标以及调价的水平进行合理的预期,更无法根据市场承受能力及时制定或调整票价,也就无法体现地铁票价对调节地铁客流量的作用。
二是政府调价滞后于市场情况。地铁几次调价均滞后于经济的发展状况,调价周期过长,单次调价的幅度过高,超过了公众对地铁票价调整的心理预期,也就直接造成了票价上涨幅度过大带来的客流量大幅度下降,进而影响了企业的票款收入。
三是现行票价政策下财政补贴风险很大。票价水平直接影响地铁运营商财务状况,在现行政府定价的政策下,地铁运营商无法合理地预期未来项目收益,在引入社会投资者的同时必然会保守地预测项目前景而最大限度要求财政补贴的支持,从而加大了政府财政补贴的风险。
四是现行票价政策无法适应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大环境的需要。北京市政府明确提出以地铁四号线的建设和运营面向社会投资者招标为试点,深化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在地铁项目市场化运作中,社会投资者必然对定价政策的公开、公平、效率等原则提出更高的要求,也会要求一定程度上的定价自以增强其对项目前景的合理预期。
二、地铁票价管制方案设计
1、政策目标的确定
票价管制的政策目标体现着政府对票价管制的偏好,是政府制定管制票价的政策依据。从整体、长期的角度看,促进社会分配效率、激励地铁运营企业提高运营效率、维护运营企业发展潜力、充分考虑居民收入承受能力应是价格管制的四大政策目标。
由于地铁经营企业拥有市场垄断地位,所以政府必须对地铁票价实行管制。价格管制作为一种重要的管制手段,不仅通过制定最高管制价格保护消费者利益,而且要刺激运营企业优化生产要素组合,努力实现最大运营效率。
地铁行业投资额大、投资回报期长,轨道交通具有加速增长的趋势,地铁行业的经营企业必须不断追加投资,以提高交通服务供给能力。这就需要政府在制定票价管制政策时,考虑到企业的自我积累的能力。而地铁的公共交通属性,决定了其票价水平的制订必须考虑居民收入承受能力,考虑居民的出行习惯和交通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
2、定价方式的选择
从国内外公用设施行业的市场化实践过程中看,定价方式大致可分为事前竞价和事后介入两种。
所谓事前竞价是指在公用事业特许权招标的过程中,以地铁票价或者特许经营权作为评标标的选择经营者的方式。前者以出价最低者中标,后者以出价最高者中标。现在一般采取前一种做法,因为如果政府只是对特许权公开招标而不对票价进行管制,那么企业中标后就会按地铁垄断价格进行定价。事前竞价的优点是引入了竞争机制,缺点则是对服务质量难以判断时不适用,而且容易产生缔约后机会主义,即先低价进入后再谈判。
所谓事后介入是指当消费者对地铁票价产生抱怨时,政府管制部门介入。由于有政府的事后介入,地铁运营企业面临巨大的无形压力,从而提高运营效率,同时可以节约大量政府行政费用。但是它也有局限性。一是不适用于相对较大的公用事业,二是要求供需双方的力量相对比较均衡。
考虑到地铁行业牵涉面广,与城市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以及我国公共交通领域的消费者协会社会影响力弱小等方面。笔者认为我国地铁票价的制定还是采取事前竞价的方式比较妥当。
3、管制模型的选择
目前,国际上存在两种典型的票价管制模型,即美国的投资回报率票价管制模型和英国的最高限价管制模型。美国的票价管制模型是通过对投资回报率的直接控制而间接管制票价。其理论依据是,地铁行业需要足够的投资,用投资回报率票价管制模型有利于鼓励企业投资。但这种模型也存在明显的缺陷:一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按照固定的投资回报率定价,几乎不存在政府管制对提高效率的激励机制。二是由于投资回报率的基数是企业所用的资本,这就会刺激企业通过增加资本投入而取得更多的利润,而企业过度投资会增加运营成本,降低运营效率。政府和运营商不仅要就投资回报率的水平问题反复讨价还价,而且还要为正确计量投资回报率的基数大伤脑筋。
英国试图通过直接管制票价以避免上述不足。其基本优点是,在一定时期内固定票价的上涨幅度,使企业只有通过降低成本才能取得较多的利润。这就促使企业对生产要素实行优化组合,但不至于出现在投资回报率票价管制下存在过度资本密集化的现象。此外,其操作也相当简便:一是它不需要详细评估企业的固定资产、生产能力、技术革新、销售额等变化情况。二是3―5年作为一个票价调整周期,具有合理性。三是地铁运营商在给定的最高限价下,可以通过优化生产要素组合,技术创新等手段降低成本,取得更多的利润。相比较而言,英国的票价管制模型会更有效地激励企业提高生产效率。
考虑到目前我国市场化程度尚不发达,商品和要素市场价格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而且目前地铁行业刚开始进行PPP运作,地铁运营初期应该采用投资回报率模型定出起始票价,即在充分考虑运营商经营成本的基础上,保证社会投资者一定的投资回报率。
三、北京地铁票价政策的建议方案及实证分析
1、票价政策
我们认为,当前我国地铁票价政策方案的主要内容是:政府规定起始价格和随后年份的票价调整系数,即定出未来政府对地铁票价的限价水平,在该限价水平以下由运营商自己定价。具体内容包括:
(1)起始票价以运营成本为基础,按照投资回报率管制模型确定起始票价,并充分考虑居民收入承受能力、竞争线路的现有价格水平以及其他城市地铁票价水平等因素。
(2)考虑到政府定价过程的权威性和行政成本,并结合我国地铁票价的历史情况,可以每3年调整一次。
(3)票价增长系数不得高于当年的CPI+X%(其中CPI为当年居民消费物价指数;X%为补充调整系数,主要考虑运营商的工资成本和其他CPI无法涵盖的成本变动因素)。
2、实证分析
我们搜集了北京地铁和国民经济发展的相关数据,对其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上述票价政策方案充分考虑了运营商的成本因素,同时根据北京市居民收入增长情况和交通支出情况,这种票价调整机制也是居民可以承受的。
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发展中国家交通支出占居民收入的比重一般在5%―10%的范围内,2003年北京市居民交通费支出占人均收入的比重仅为5.16%。统计显示,北京市居民收入水平增长速度较快,1985―2002年平均名义增长率达到 16%,实际增长率为8%―9%。未来北京居民的收入仍会保持较高增长,这就保证了居民对未来这种票价调整有相应的承受能力。
在这种票价管制政策下,既保证了初期社会投资者一定的投资回报率,又在未来运营中给运营商构造一个良好的竞争机制。政府只规定了地铁运营商在未来调整票价的最高限价线,运营商可以充分发挥其管理和营销优势,最大限度地改善服务。
本文认为,遗产型景区作为规制对象具有传统自然垄断产业不一样的规制需求和目标,成本加成的价格规制是有效达成遗产型景区规制目标的手段.
关键词:成本加成定价;遗产型景区;经济规制
按照规制经济学的理论,具有自然垄断和容易产生市场失灵的产业需要进行政府规制,规制分为经济规制和社会规制两大方面。其中经济规制的手段一般是通过对价格和进入机制的管控以实现规制目标,社会规制通常是对产品和服务质量及安全环保措施等标准进行规定。本文从遗产型景区的属性入手,分析遗产型景区的经济规制需求,确立规制目标,探讨规制目标的有效实现途径,即成本加成定价.
遗产型景区的特殊属性遗产型景区是指以自然和文化遗产为吸引物的旅游区和旅游点。遗产型景区的特性与一般的自然垄断性产业不同,一般的自然垄断性产业具有规模经济和网络经济等经济技术特性,规模经济和网络经济特性客观上规定了产业的垄断性,因此自然垄断性产业需要政府规制,而遗产型景区本质上是具有国家公共事业属性的产业.
从产权的角度看,遗产型景区应该毫无争议属于公有产权,并且是属于全人类的共同遗产。同时因为遗产型景区所承载的大量的自然和文化遗产很多都是稀缺的脆弱性资源,价值上具有超经济性,并且很多资源一旦破坏永久性不能修复,给人类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以上两点规定了遗产型景区具有很强的公共事业属性。因此纯粹从社会效应考虑,遗产型景区最好的管理机制就是作为国家的公共事业进行统一管理,作为纯公共产品提供给社会,把资源的保护作为唯一目标,在此前提下满足人们的文化旅游需求.
把遗产型景区作为完全公共事业纳入国家预算体系,按现在世界经济的发展水平看,一般国家的财政难以支持这样庞大的系统。即便是把遗产型景区更多的看成公共事业管理(国家公园的管理模式)的部分发达国家,也面临很大的资金预算困难,比如美国和加拿大。所以,很多国家在把遗产型景区看作是公共产品的同时,也在一定限度内挖掘其经济效能,以保证遗产型景区的再投入与可持续性发展.
事实上,遗产型景区因其稀缺性、文化性、自然生态性而具有很强的经济价值.
随着全球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旅游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旅游产业也随之迅速崛起,而景区是旅游产业链上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遗产型景区在整个景区中占有较大比重,因此遗产型景区具有很强的经济功能,与整个旅游产业是不可分割的.
显然,我们既不能将遗产型景区完全按照纯粹的公共物品供给模式运作,同时又不能过分依赖其产业经济效能,而只能将其视为兼有一定公共事业属性的特殊产业来管理。作为一个产业需要有效利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提高配置效率;作为公共产业,需要通过政府手段保证公有资源避免市场滥用。因此采用类似于自然垄断产业的思路来规制遗产型景区有一定理论上的协同性,同时因为遗产型景区属性更复杂,其规制所要兼顾的问题要多于一般的自然垄断性产业。或者说遗产型景区具有多于一般资源垄断产业的规制需求.
遗产型景区的经济规制需求遗产型景区的规制就是要做到两点,一是保护遗产资源,二是实现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具体涉及到自然垄断性、负外部性、公共物品和信息偏在等方面的问题.
经济原理表明,垄断会导致资源配置的无效率。遗产型景区的区位和资源的差异性限制了竞争,因为资源独特的遗产型景区产品几乎无替代品。另外,由于单个遗产型景区空间上的不可分割性和经营项目的难以分离性,决定了同一遗产型景区难以分拆形成面对面的竞争,或者说遗产型景区具有较强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以上两方面都规定了遗产型景区的自然垄断属性。按照规制经济学理论,自然垄断性产业要求政府对经营者进行经济规制.
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中存在着大量的负外部性。如旅游目的地的过度开发不可避免造成人类共有的自然和文化遗产的破坏;在组织旅游活动中,因为游客超过景区的承载力对旅游目的地环境带来的污染.
这些都是因景区的开发和经营导致的负外部性。市场在负外部性上是失灵的,必须依赖政府的规制.
遗产型景区产品存在公共物品属性,准确地说是一种俱乐部产品,即具有非竞争性和排他性的一种产品。游客进入遗产型景区享受旅游消费,一般只是收取一定的准入费,进入景区后的消费不具有排他性。这样容易使得经营者只侧重开发其他的盈利性商业项目,可能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也需要政府规制.
信息偏在也会导致市场失灵,即旅游地经营者和游客之间针对旅游地不具有对等信息,经营者对其产品信息掌握的相对较多。信息偏在会引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行为,比如出现劣等旅游产品驱逐优等产品的现象和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信息偏在性也是政府进行经济规制的理论依据。根据科斯定理,在不考虑交易成本的前提下,景区经营者能与消费者通过讨价还价的方式最优配置资源。但现实社会中交易成本总是存在的,依靠经营管理者和消费者通过契约方式配置资源会因为交易成本的过大变为不可能。从这个角度看,政府对遗产型景区进行经济规制就是为了节省交易费用,提高社会福利.
遗产型景区的经济规制目标因为遗产型景区的自然垄断属性,遗产型景区通常的经济主体只能是一家或者极少的几家,有限的经营主体,有很大的积极性通过独家或者串谋的形式利用垄断地位制定较高的价格,掠夺消费者剩余,扭曲社会的分配效率,这就要求政府通过价格管控和营造可竞争机制等手段进行经济规制。因此,分配效率是遗产型景区规制的目标之一.
作为不存在竞争或者竞争很弱的遗产型景区行业,政府还应该通过一定规制方法营造一种竞争机制激励经营者优化生产要素的组合,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促进技术创新和革新,充分发掘遗产型景区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所以管理和经营效率是遗产型景区政府规制的目标之二.
遗产型景区的开发和经营具有投资额度大、投资回收期长等特点,尤其是对遗产型景区中的自然文化遗产生态和环境方面的保护需求越来越强烈,所以维护企业的发展潜力就成了遗产型景区经济规制的目标之三.
除了分配效率、经营和管理效率及经营主体的发展潜力之外,由于遗产型景区经济效益与遗产资源保护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替代性,因此遗产资源的保护就成了规制的内在目标。本文把遗产型景区遗产资源保护问题作为经济规制的内生变量进行实证分析。遗产资源保护也就成了遗产型景区经济规制目标之四,这也是遗产型景区经济规制中有别于一般资源垄断性产业的重要特点.
成本加成定价模型分析价格规制是遗产型景区规制目标达成的有效途径。经济规制中价格策略一般包括边际成本定价、价格帽和成本加成定价,各定价策略的效果不尽相同.
边际成本定价在很多领域被认为是最有效率的定价方式之一。边际成本加补贴(亏损的时候国家给予补贴)的定价方式会对景区的资源保护的提高有积极的一面,因为按照边际成本定价,经营主体就不会削减对遗产型景区的资源保护方面的成本,也就是说不会产生遗产资源保护和盈利性项目之间的交叉补贴行为,从而使得景区的遗产资源保护成本得到保证。但对遗产型景区来说,边际成本加补贴的定价方式会给国家财力带来很大的压力.
价格帽定价是一种能提供有效激励机制的针对自然垄断性产业而言的定价方法.
就遗产型景区的价格规制而言,价格帽规制模型难以实现经济规制的第四个目标.
因为经营主体对利润的追求会导致资源过多的配置到盈利性项目上,从而忽略对旅游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投资,也就是所说的交叉补贴现象。因为遗产型景区经营多为一次性收取门票费用,不单独收取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费用,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成本费用都包含在了门票费用之中,同时环境保护方面的成本投入也有很强的弹性,投入的多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营主体的积极性.
成本加成定价法是一种广泛应用于自然垄断性产业中的定价方法。成本加成的定价模型可能会产生A-J效应。A-J效应表明,在投资回报率的规制下,企业会产生一种尽可能扩大投资回报基数的刺激,这样在规定的投资回报率下经营主体会得到更多的利润。在成本加成的价格规制中还存在规制滞后效应问题,规制滞后效应是由于规制机构对被规制单位的投资回报率的周期调整所造成的。规制滞后效应可以达到类似价格帽规制模型对经营主体效率刺激的效果。对规制滞后效应控制在于调整投资回报率周期的时间长度和可预期性。控制投资回报率的时间长度能调整生产效率和社会分配效率之间的平衡,与对专利保护期限的规定类似;控制调整周期的可预期性能坚定经营主体的可信性,防止由于经营主体对调整周期的不确定性产生的消极行为.
综上分析,成本加成定价模型比较有利于遗产型景区规制目标的全面实现。首先,成本加成规制能保证经营主体的发展潜力,因为一般而言,规制机构对被规制单位的投资回报率都是大于资本的成本.
第二,对投资回报率的调整可以控制社会分配效率的公正性。第三,规制的滞后效应可以促进经营主体管理和经营效率的提高。最关键的是,成本加成的价格规制模型不会降低遗产型景区经营者对旅游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成本,成本加成价格模型是对遗产型景区资源和环境资源保护提高的一个很好的诱导手段,从而促成了遗产型景区经济规制的四个目标均衡实现.
遗产型景区成本加成价格规制模型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模型中各项要素的准确确定,这些要素包括成本、投资资本基数、投资回报率和遗产型景区的游客数量。成本的确定首先要参照经营主体提供的成本信息,这些成本包括人员工资、税收和折旧、各项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其次成本的信息必须把用于旅游经营管理成本、旅游资源和环境的维护成本分开,以考察被规制机构的成本结构,从而规避经营主体的交叉补贴行为.
另外,对经营主体提供的成本费用应该根据国家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和相关劳工的平均工资及国家的相关政策进行核实。对投资资本基数信息的要求也应该跟对成本信息的要求一样,需要经营主体的总体成本信息、旅游经营管理投资、旅游资源和环境的维护投资的结构性投资明细信息,也必须对投资额度进行必要的核实。投资回报率是由规制机构独立确定的,需要参照其他产业的平均投资回报率和经营主体经营的实际情况决定,经营主体的实际情况包括资源和环境维护情况,经营主体对管理和经营效率的改善以及技术创新的投入情况.
此外,确定一个规制周期的遗产型景区平均游客数量可根据历史年度的平均数量乘以历史平均增长率求得。需要指出的是确定各项技术指标是非常细致,同时又重要的工作,必须依靠规制机构长期的关注和经验的积累.
参考文献
2015年基建类交运行业的改革将是不容错过的投资机会。
基建类交运股长期估值低迷,核心原因是再投资回报率过低。一方面,中国政府对基建类行业施行“一刀切”的价格管制,且定价多年不变;另一方面,建造成本增长,及非理性投资冲动,导致新资产单位造价大幅跃升。基建类行业再投资风险将加剧暴露,成为倒逼行业改革的真正内生动力。
现行价格体系无法传导通胀,甚至已不符合“成本回收”原则。行业ROE持续下降,且已逐渐丧失融资能力。引进社会资本的说法由来已久,但进展却一直令人失望,基建类资产投资回报率普遍较低,抑制社会资本参与意愿。
我们认为,基建类交运行业的改革已势在必行。其中,铁路行业的改革将是2015年最不容错过的投资机会。
过去三年,发改委大幅提高铁路货运运价,但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改革,而是为制定改革方案赢得了时间。
中国铁路货运提价已接近均衡点。2014年2月15日的铁路货运提价已导致铁路货运量连续7个月的同比下滑。
提价水穷之处正是铁路改革云起之时。
铁路改革并非普遍提价,也未必带来行业总运量骤增,而是触发货流集中,最终导致铁路资产投资回报率的分化。
2015年将成为铁路改革元年,中铁总即将换届,“十三五”铁路的重心将逐渐从建设转向运营,并需要体制改革的匹配。随着改革方案的酝酿与讨论,我们判断2015年铁路改革主题将逐季升温,并带来确定性颇高的主题投资机会。我们看好超大盘铁路股2015年的投资机会。
而由于公益性与区域垄断性更为凸显,机场行业的改革将更为缓慢,但并非不可期。目前中国机场行业ROE不到2%,其中75%的机场亏损。未来三年,超大型机场的巨额扩建,将导致机场行业回报率继续快速下滑。机场行业改革倒逼动力已在逐渐积累,虽无法得知何时提上议程,但改革也已箭在弦上,且改革必将大幅改变机场行业投资价值。
2015年国企改革有望进入实质层面。作为国企众多的交运行业,国企改革蕴藏重大投资机会。国企改革将更多地体现为对单个企业的影响,而非行业改革层面。我们更看好拥有资源的竞争类国企改革。
资本市场改革也有望蕴藏重要投资机会。从国外经验来看,分拆上市已成为资本市场成熟的运作模式。如果分拆上市进一步放宽监管条件,将有利于优质混业经营公司的估值修复。
资源的分配正向石油产业倾斜,石油产业的投资回报率正处于稳步上升的阶段。成熟已久的石油产业仿佛又找回了“成长的动力”。一个关于石油的投资机会,就摆在你的面前。
“油荒”最近成了热门话题。受国内油价上调预期、批发单位限供以及运输受阻、到货不畅等因素影响,近日柴油供应呈现北松南紧格局,华东、华中、华南和西南地区再次出现“加油荒”。
油荒背后深层次的原因是供需矛盾和国内石油市场定价机制的叠加。我国国内成品油价格由国家主导,并非市场定价。国家干预的好处在于在一定程度下能平滑国际油价剧烈变动给国内消费者所带来的影响。但在国际油价变动愈发频繁,供需矛盾逐渐紧绷的情况下,干预的难度越来越高,政策的滞后性越来越强,副作用也越来越多。
以中石油和中石化为代表的国有大型石油企业作为国内石油资源的绝对拥有者和产品的主要提供方,处在国际石油市场和国内石油市场的连接节点上,承受了诸多不确定性。大家知道,我国石油消费对外依赖度高达55%以上,根据国际能源署统计,我国每天需从国外进口约550万桶石油。我国石油企业一方面要以国际石油的价格进口石油,一方面要按照国内零售油价出售给消费者。价差过大会改变中间环节对油价的预期,出现“屯油”的情况。同时炼油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也受到挫伤,从而人为地造成石油供应紧张的状况。
相比之下,海外发达市场的石油价格是完全市场主导的。石油行业的垄断性使得他们完全有能力将石油价格的波动传导给消费者。美国NYMEX能源市场中汽油的价格和原油价格走势基本一致。2008年石油价格创历史最高记录的同时,美孚石油公司成为美国第一个当季利润突破100亿美元的企业。
国际石油巨头格局在基本稳定的情况下,也出现了一些变化。20世纪末,新兴市场中拥有大量油气资源的巴西、俄罗斯崛起了一些新的石油巨头企业。他们一方面垄断了该国石油资源,另一方面又直接受益于本国石油消费的大幅增长。伴随着新油田的发现,这些企业未来的投资回报也非常高。
经济发展到现在,资源约束正在成为包括我国在内的新兴市场国家经济再上台阶、生活水平继续提高的“反作用力”。破解“油荒”的最终方法是加大勘探、改进技术,扩大石油生产,理顺石油价格机制。资源的分配正向石油产业倾斜,石油产业的投资回报率正处于稳步上升的阶段。成熟已久的石油产业仿佛又找回了“成长的动力”。
从“油荒”到“油不慌”,一个投资机会,就摆在你的面前。
社会影响力债券实例解构
英国是最早推动社会影响力债券的国家。由英国一家名为“社会金融(Social Finance)”的非营利组织参与设计的社会影响力债券是一个典型。“社会金融”是一家专门从事社会投资咨询的公益组织。该债券是专门针对减少短期服刑人员刑满后的再犯行为这一社会问题而设计的。英国审计署公布的一份报告显示,60%-70%的短期服刑人员会在刑满后的一年内再次犯罪,由此造成的损失高达每年100亿英镑。在传统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模式下,英国司法部会去购买某个社会组织的服务以减少犯人的再犯率。St.Giles Trust正是一家致力于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公益组织。但英国司法部直接购买St.Giles Trust机构服务发现,与其他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问题一样,St.Giles Trust只重过程,不重结果,在政府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政府的投入产出效果难以预控。为此,在“社会金融”这一非营利组织参与下,2010年,一种新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方式就出现了:St.Giles Trust和英国司法部签订协议,为Peterborough监狱里的3000名刑期少于一年的犯人提供各类有助于他们回归社会的服务。司法部要求St.GilesTrust在六年时间内,犯罪再犯率从当时的60%-70%降至7.5%,所需花费高达500万英镑。但是,政府并不直接购买St.Giles Trust的服务,而是由“社会金融”这家公益机构,通过他们设计的社会影响力债券向17名私营部门的投资者募集资金。如果六年之内,重复犯罪率下降7.5%,那么这些投资者不但可以从政府收回本金,而且可以从政府那里获得一定的投资回报,犯罪率下降得越多,投资回报率也就会越高,高达13%。该社会影响力债券的运行后的实际效果是,政府因为可以根据St.Giles Trust的实际服务效果来支付费用,因此降低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风险;由于存在相应的投资回报率,私营部门也获得了相应的经济价值;St.Giles Trust则拓宽了资金来源渠道。最关键的是,通过三大部门的协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初犯重返率,创造了社会价值。
社会影响力债券的优点
将兰大部门同时纳入到了社会价值生态体系 政府、社会、市场三大部门产生协同效应的前提是,各自的动力机制应该在目标上统一,为此,政府需要转变职能,避免政府参与那些专业化程度比社会服务组织差的社会服务领域,防止脱离政府本位,避免出现错位、越位;社会组织本身就是以解决社会问题为己任,但是由于始终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尤其是面临当前世界经济的低谷,传统的融资模式逐步萎缩,如政府拨款和社会个人捐款,很难保证社会组织持续发展;私营部门由于存在追逐利润的天性,往往被排除在社会服务领域之外。因此,私营部门进入社会服务领域,必须出现投资回报载体。社会影响力债券恰好将三者的需求统一到社会价值创造的链条上,为各取所需提供了可能。
根据效果支付,实现风险分摊 在社会影响力债券的设计中,政府未直接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而是由私营部门先行购买社会服务中介机构发行的债券,如果通过社会服务影响评估,社会服务组织的服务确实产生了预期效果,政府才根据事先约定的投资回报率支付费用给该私营部门。私营部门在决定是否购买社会影响力债券之前,也将对该债券的投资回报可能性进行投资评估,只有符合投资要求的债券才会进入到私营部门的投资组合。社会组织是否能够顺利拿到运行费用,完全取决于私营部门对社会服务组织服务能力的判断。这种根据社会服务效果的方式,不但调动了私营部门的积极性,也将政府购买服务的风险,顺利地分摊到了私营部门和社会组织。
增加效率,鼓励创新 如同20世纪80年代后期席卷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新公共管理运动”,社会影响力债券这种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也是一种建立在“市场”基础上的公共行政行为,提高了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创新动力;由于按结果付费,要求社会组织不断提高社会服务的效率,不断创新社会服务内容;债券作为金融工具的一种形式,也为私营部门凭借更多的商业手段进入社会服务领域提供了更多的创新机会。
社会影响力债券需要完善之处
价值估价的困境 社会组织提供的社会服务所创造的社会价值如何估价,是决定社会影响力债券如何吸引私营部门等更多进入者的关键。但就目前的评估技术来说,还没有被学术界和实业界广泛接受的价值评估体系,目前在制定社会影响力债券标的价格时,往往更多的是基于运营成本的一种成本加成定价方式。缺乏合理的市场定价机制,将丧失吸引更多社会资源进入社会服务领域的机遇。
服务效果的评估 尽管本文例举的英国社会影响力债券,给出了将再犯率降低7.5%社会效果要求标准,但是在实际的再犯率估算时,很难认定在债券设定的服务期限内降低的再犯率就是一个永久的比率,换言之,在六年内没有再犯的初犯者,就一定将永远不犯罪了吗?因此,对服务效果的准确估算(也称为社会影响力评估)将是未来社会服务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
对中国的启示与挑战
关键词:商业银行;中小客户;经营战略
中图分类号:F832.3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3-0213-02
近期,在央行加快了利率市场化的推进步伐、直接融资迅猛发展和国内银行业全面开放的背景下,经营环境的变化对国内银行业提出了经营战略转型的现实课题。近年来,经营战略转型也成为国内商业银行共同关注的话题,在转型的方向和重点上也初步达成一些共识。银行经营战略转型不仅包括经营理念的颠覆、经营模式的转变和业务结构的优化,更包括客户结构调整这项重要内容。客户结构是银行经营战略的基础,如果客户结构不能调整到位,银行经营战略转型就难以落到实处,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客户是商业银行客户结构调整的主要方向。
一、发展中小企业客户的策略
(一)整合信息资源,挖掘优质中小企业客户
不同企业客户对银行的盈利贡献大相径庭,所以,银行必须首先发现和找到自己的客户群体,解决好客户定位和市场定位问题。对于建行而言,寻找、发现和挖掘优质中小企业客户的基本前提是建立适合自身实际状况的中小企业客户的标准。从世界范围看,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不同,对于中小企业的具体数量标准存在显著差异。发达市场经济和新兴市场经济主要以资本额和雇员人数为数量标准;欧洲委员会和公司法主要以交易额、资产负债表和雇员为界定标准;我国中小企业主要以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为标准。以上标准都是基于不同目的而制定的,从商业银行的行业特质和风险管理的要求看,衡量中小企业的标准主要应该从企业营业收入和贷款额两个维度来确定。由于企业还款的主要保障是稳定和充足的现金流,因此,以营业收入作为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是比较合理的。同时,在营业收入划分标准的基础上,可以考虑实行中小企业融资的最高限额管理。
确立中小企业客户的标准之后,接下来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能够迅速有效地找到这些目标客户群。该行应该根据现代经济发展的特点,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优势,实现建立优质中小企业客户群体范式的转变。就目前情况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从产业链上寻找优质中小企业客户;二是从商业生态链上发现优质中小企业客户;三是从经济金融信息网络中挖掘优质中小企业客户信息。
(二)多管齐下,全方位编织风险防范之网
1.建立健全全方位了解中小企业客户信息机制。要从总分支三个不同层面,把握和了解中小企业客户的信息,特别是那些直接与风险相关的信息。作为风险防范的第一道关口,支行层面必须尽可能详细地了解目标客户群体,在正式介入中小企业融资关系之前,支行负责人和客户经理必须与企业经营管理者面对面交流,重点了解经营管理者的基本素质、文化背景、经营理念、行业前景、业余爱好等,并将其作为信贷审查的重要内容。在分行层面,除了解重点客户群体的重要信息之外,应该侧重于把握所在区域中小企业客户总体经营情况,防范区域经济风险。在总行层面,主要应该从行业的角度,把握好总体贷款投向与行业组合风险问题。
2.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贷款风险定价机制。科学合理的贷款风险定价,就是要覆盖资金成本(FC)、运行成本(OC)、风险成本(RC)和资本成本(CC)之后仍能获得与市场水平相一致的回报(P)。即贷款风险定价=FC OC RC CC P。当FC、OC、RC、CC确定以后,贷款定价的灵活性主要体现在盈利回报(P)。通常而言,盈利回报的确定应与当地市场投资回报率和行业投资回报率基本相一致。如果贷款回报率过分高于当地市场平均回报率和行业投资回报率,那么,就极易产生由于逆向选择而导致的风险;反之,如果过分低于当地市场平均回报率和行业投资回报率,那么,商业银行的价值就会受到损害。
3.加强抵押品的规范管理。为了降低贷款风险,在融资过程中设立一定的抵押品是非常重要的。经验表明,抵押品的设立应该与服务于中小企业的产品相匹配。一般而言,抵押品的设定应以简明、增值、易处理为原则,比如土地、房屋、存货(监管较为困难)、单证单据权利等。与中小企业贷款批量化处理相适应,商业银行在抵押品处理方面也可采取设立专职机构和人员进行批量化处理的办法,提高处理效率,减少相应风险。
(三)改进和完善融资业务操作流程,提高审贷效率和市场适应能力
1.采用财务评分模型和非财务因素打分卡识别和计量风险。从国际经验和可操作性角度考虑,可将中小企业贷款分为“绿、黄、红”三类。绿色表示贷款风险低,适用较低利率产品定价;红色表示贷款风险高,应予拒绝;黄色表示应根据一定标准的定性和定量参数对其进行进一步审核。这是针对中小企业客户,特别是小企业客户在风险精准评估和对效率的要求间取得的一种平衡。
2.实行“双人四眼”审贷原则。中小企业的贷款额相对较小,但笔数多,对审贷效率要求高。因为中小企业经营的灵活性程度高,对市场反应灵敏,把握市场机会的能力强,创新灵感非常活跃,所以,它们对融资需求时效性要求较高。显然,商业银行传统的以大企业为主的审贷体制和操作流程不能适应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和发展规律。因此,商业银行必须在传统的审贷流程基础上,缩减不必要的环节和过程,对中小企业可以采用差别化的授权机制,对符合一定金额和业务条件的中小企业的授信,可实行“双人四眼”审贷制,快速审贷,提高效率。
3.推行信贷管理新机制。首先,针对中小企业贷款笔数多、金额少、运行成本高的天然特性,就必须实行在贷款审批上实现规模经济,采用集中审贷的贷款审批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是:规模化处理能降低经营成本;集中审贷有利于审贷标准统一;集中清收不良贷款能做到快速和专业。其次,对中小企业客户的审贷要做到标准化、流程化和自动化。因为单个中小企业客户风险规模较小,不值得对所有贷款逐个进行繁杂的评估。标准化、流程化和自动化能够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大大提升审贷效率,节省经营成本。再次,要建立审贷授权体系。以人为本,区别情况,推行个人审贷权限限额分类制度。
(四)创新和完善产品、渠道和服务,培育稳定的中小企业客户群体
1.产品是密切银企关系的强力黏合剂。国外先进银行的经验表明,一个客户若同时使用银行四种以上的产品,则其忠诚度系数明显较高。但是,由于中小企业发展有其自身的特点,它们的金融需求相对比较集中。商业银行针对中小企业客户的产品体系不在于多而广,而在于专而精。因此,服务于中小企业客户的产品,应从所有细分市场提供一刀切服务的“水平”覆盖模式向针对单个细分市场需求而定制的“垂直”模式转变。根据国内中小企业客户的特征,商业银行应该主要提供以下三类产品:一是结算类产品。提供一个强大的结算平台,确保安全和方便。二是融资类产品。提供一个满足需求的融资平台,确保效率和快捷。三是避险类产品。提供一个规避风险的对冲平台,确保风险可控和管理。一般而言,中小企业客户不需要复杂的产品或服务支持,也不一定都需要度身定制的解决方案,“产品套餐”或“套餐选择”对它们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如外汇风险管理与有特色的资金管理打包更容易被中小企业所接受。
2.渠道是融合银企关系最有效的工具。一个好的渠道,不仅能满足客户的全方位需求,更能有效降低银行昂贵的人力资源成本和运行成本。针对中小企业客户的特点,商业银行应建立多元化的服务渠道。
3.服务是提升银企关系的加速器。将银行为客户提供的直接使用价值(产品)、间接使用价值(渠道)与银行提供的附加值(服务)区别开来,并分别进行专业化管理,是当前国外先进银行提升竞争能力的一项重要主题。银行对中小企业客户提供的服务可分为基本服务和增值服务。基本服务重在员工的素质和服务的品质,商业银行要做到,无论是前台的柜面员工还是市场一线的客户经理、产品经理都能以高品质的服务令客户满意。增值服务则主要侧重于服务的针对性和个性化。
二、加强中小企业客户发展的制度建设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业绩评价考核机制
一是在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中增加发展中小企业客户的评价考核指标,并逐步提高其考核权重和分值。必须注意的是,中小企业客户的评价考核指标,应重在价值的创造和增长,而不是过去那种一般业务数量的体现。二是综合考核分支机构和客户经理发展中小企业客户的整体回报和利润贡献。要建立业绩考核的“缓冲时间”,在发展初期对发展中小企业的基层行和客户经理在业绩和利益上给予鼓励和保护。三是完善中小企业的尽职免责制度,摈弃传统的对单笔、单户贷款追究责任的做法,在整体综合资料及回报考核基础上,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制定贷款管理中的相应免责条款。
(二)探索并建立适当的风险容忍机制
我们应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和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在发展的初期设定一个相对合适的风险容忍度,即给予分支机构新增中小企业授信业务一个相对合适的不良贷款风险容忍度。只要整体的不良贷款率不超过整个容忍度,就视为合理;一旦超过这个容忍度,那么,上级信贷管理部门就应考虑上收信贷审批权限,并派人进行专项调查,限令整改。对于出现的单笔不良贷款,在责任追究方面,只要排除是内外勾结和欺诈,一般不应该对风险责任人进行处理或调离岗位。
(三)建立和完善独立的核算机制
要做到独立核算,首先在银行内部要做到分账,不分账是难以做好独立核算的。对中小企业客户实行独立核算,难点在于成本费用的合理分摊,重点是信息系统的支撑,这就需要商业银行加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特别是要加强能够衡量账户业绩和盈利能力的利润报告系统、财务分析系统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四)优化重建资源配置机制
首先,在人力资源配置方面,应进一步推行定岗、定编、定标准,以此推动中小企业客户和服务规范的建设。要随着中小企业客户业务的增加,逐步增加前台客户经理、风险经理和后台业务经理,以保证中小企业业务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
继今年3月中宏、友邦、中国人寿3家保险公司先后在上海推出了分红保险业务之后,从7月7日起,康泰人寿保险公司的“世纪长乐终生分红保险”也在京城登台亮相,分红保险之风从上海刮到北京,成为我国寿险产品创新的主流产品。
A:何为分红保险?
所谓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分红保险的主要特征在于:投保人除了可以得到传统保单规定的保险责任外,还可以享受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即参加保险公司投资和经营管理活动所得盈余的分配。分红保险使保户参与分红,但不承担投资风险,从某种角度讲,可以满足广大居民目前的理财需求。
与投资连接保险相比,分红产品的突出优势在于客户不承担投资风险。保险公司经营的好坏只影响客户所得分红的多少,不影响对客户预定的固定回报。投资连接保险是由客户承担投资风险。
与储蓄、投资基金等其它理财工具相比,分红保险的主要特点在于其保障功能。例如康泰的终生分红保险,既能为客户提供分红,又能提供死亡风险保障,客户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其受益人将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这是其它理财工具无法比拟的。
B:红利从何而来?
保险公司所派发的红利从何而来?这是众多投资者最关心的事。具体地说来源于三个方面:当实际投资回报率大于预定利率产生的盈余,称为利差益,例如目前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预定利率为2.5%,当人寿保险公司实际的投资回报率为4.5%,这之间的盈余就成为红利的来源;当实际死亡率小于预定死亡率产生的盈余,称为死差益;当实际费用率小于预定费用率产生的盈余,称为费差益。
目前,根据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盈余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盈余的70%。具体到每个分红保险的保单持有人,其所分红利的多少是根据其保单的实际价值的多少来分配,即保险公司分红保险的实际盈余率乘以每张分红保单的实际价值,所得结果就是分红保险的保单持有人分到的利差红利。
C:保险公司能否盈利?
在购买分红保险时,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保户获得的红利多少,取决于保险公司的经营能力。只有获利能力强,成本控制好的保险公司,其新产品才有竞争力。而我国保险公司在投资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与发达国家还有一定差距。对国内保险公司而言,由于现有的投资工具太少,只有同业存款、国债、金融债、某些好的企业债,以及最多10%的证券投资基金等,加上前几年银行存款利率下调给保险公司造成利差损还大量存在,短期内要取得稳定、丰厚的盈利比较困难,能不能顺利分红尚待观察。另外,由于国内保险公司没有一家上市,保险公司普遍在低透明度下运作,如何了解他们的真实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国内的消费者来说可能比较困难。
所以尽管分红保险、投资连接型保险陆续面世了,保险产品和国际逐渐接轨,但不完善的地方仍很多,投资者需要详细了解产品的性能,并对所选择的保险公司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作为购买分红保险的依据。
[关键词]自来水业;投融资机制;股份制;规制体系
[中图分类号]F299.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09)09-0041-03
近几年来,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放松进入规制、推进民营化改革已经成为自来水业规制体系改革的必然趋势,也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毕竟我国放松规制的时间不长,在改革过程中也出现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从而影响自来水业绩效。
一、城市自来水业投融资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有效的投融资机制还没建立起来
目前,自来水业投融资机制基本上确定了市场化、产业化的改革发展方向,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在投融资多元化方面作了多种尝试,如BOT模式、合资模式等,对解决自来水业投资需求量大和投资不足的矛盾起到了很大作用。但适合我国自来水发展现状的有效的投融资机制还没真正建立起来,融资能力不足问题仍制约着自来水业的发展。面对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水质标准和水环境要求日渐攀升而形成的巨大的投资缺口,中央政府财力已难以为继,城市政府又不具备任何有效的商业融资能力,使自来水业投融资能力严重不足,带来一定问题:低价变现供水业存量资产;推卸和转嫁政府投资责任于公众,致使水价不合理攀升;通过行政干预,不合理侵犯商业投资人利益;侵占国有资产的管理者收购;等等。另外,如金融工具单一、融资手段缺乏、融资保障薄弱、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问题也同样制约着城市自来水业健康发展。
(二)外资和民营资本进入的比重较少
中国自来水业仍然是国有企业一统天下的局面。外资受国内法规、管网开放速度、谈判成本等因素影响而不能进行大规模的投资;民营资本受企业规模小、资金少、技术薄弱等因素影响,还不能进入需要巨额资金投人、收益回报率稳定的自来水业。特别是污水处理业,能够吸引的投资更是寥寥无几,仍然主要由政府财政进行投资。
(三)融资模式尚未确定
模式选择得当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产权和公司的治理结构,关系到自来水业市场化的效果,更关系到消费者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自来水的融资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具体见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民营部门和外资介入越多,越能提高技术水平、回收成本、提高投资的积极性,也越注重企业利益。但这几种模式在消费者利益、社会利益上没有太大的差别,都需要政府进行有效的规制。这几种模式在我国自来水业都有应用,但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适合各地情况的行之有效的融资模式还在探索之中。
(四)BOT运营模式尚未规范
BOT模式是目前普遍采用的模式,但实际运行中政府和投资公司都面临一定的风险隐患。政府面临的风险有四:一是当政府对环境基础设施的市场潜力和价格趋势把握不清时,可能对投资者盲目承诺无风险高回报的固定投资回报率(一般为15%),或者中方包销水量、固定价格,这样的合作方式使外商可以完全不考虑市场供求、价格波动、管网漏损、用户欠费等因素,完全排除在任何市场风险和财务风险之外,这些风险完全落在中方自来水业或地方财政身上,加大政府和居民的负担;二是如果政府规划滞后或规制不力,容易造成私营企业的不规范参与和竞争;三是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投资者延误工期、投资超支、筹资困难、承包商破产或不可抗力中止合同等现象都会造成项目不能如期建设和投入使用;四是少数投资者可能采用不成熟的工艺和设备,把设施的运营风险全部留给项目本身,实际上是留给了政府。在政府面临风险的同时,投资者也面临着风险:一是政府不讲信誉和政策不稳定,这是私营企业介入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的最大障碍和风险;二是项目设计和建设中的风险,包括项目设计缺陷、建设延误、超支和贷款利率的变动;三是项目投产后的经营风险,包括项目特有技术风险和价格风险等。这些风险隐患加上新的合作模式还未确定、制度还未得到规范,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BOT模式在实际中的运用。
二、自来水业投融资机制改革的具体措施
(一)多渠道融资
将城市自来水业务区分为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对其中属于公益性项目的水源保护、供排水管网、防洪等业务。政府应该承担建设、运行维护以及更新改造的责任,主要由政府投资,但要逐步探索企业化运行的新路。属于经营性项目的水源、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回用等业务,走非财政化投资的路子,探索市场化开发、社会化投资、企业化管理、产业化发展的新路子。其基本措施包括以下三点。一是吸纳外资和民营资本,拓宽自来水业投融资渠道。当前政府资金不足而外资和民营资本比较雄厚,应当充分利用。自来水业虽是自然垄断行业,利润不高,但市场广阔且收益稳定,风险比较低,外资和民营资本可以进入且有利可图,发展前景比较广阔。外资和民营资本的参与,为自来水业引入了有效的竞争机制,彻底打破了自来水的垄断性供给,改变了政企不分的格局;特别是价格机制的引入、通过政府职能转换、风险的合理分配机制,可以有效保证投资运营效率的提高;自来水业民营化能增强自来水经营主体的竞争意识,对现有的自来水业带来一种无形的压力,并迫使它们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二是依靠国家政策手段,如贷款贴息、长期开发性低息贷款等,使银行信贷资金向城市水源工程、供排水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厂等兼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具有稳定投资回报的经皆性项目倾斜。三是充分利用社会闲置资金。目前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等长期资本大量富余,受制于政策规定,只能以银行存款的形式获得非常低的回报。如果成立由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作为主要股东的产业投资基金投资于自来水业,不仅会有效解决水务行业融资困境,而且会为上述长期资本找到稳定增值的新途径。
(二)推行股份制
推行股份制是自来水业多渠道融资的主要途径。我国在这方面也做了一些尝试,产生了积极影响,但还应该积极推进。对于自来水管道业务,其自然垄断性最为显著,不宜由多家企业分别投资;而对于非自然垄断业务,政府应该引导和鼓励各投资主体组成股份制企业;有条件的还可以通过股票上市,在更大范围内吸纳社会资金,以增强投资能力。实行股份制改造最重要的是要处理好政府的控股问题。自来水业毕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产业,弄不好就会影响人民生活,影响到社会稳定。在市场经济机制还不很完善的今天,自来水业实行股份制改造时政府应掌握控股权。即使将来市场经济不断深化和完善,政府也应该控股自来水行业的自然垄断业务,而非自然垄断业务可以由私人控股。至于政府控股的数量,可以根据政府的财政状况、具体业务及地区的实际来定。这里的数量不一定单指增量范围,因为政府对国有资产的控制不仅表现在量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质上,政府完全可以用较少的股份控制更大数量的国有资产,这不仅可以保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还可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但要注意的是,自来水业的股份制改造要与政府规制的改善与加强相配套,这样才能保证自来水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确定合理的投资回报率
目前,我国自来水业吸引投资比较困难的原因之一就是投资回报率普遍偏低。如上海城市自来水以及污水行业的国有资产总额约210亿元,净资产为95亿元,2006年全行业总收入为9000多万元,净资产收益率还不到1%。这样的资产回报率比现行的银行利率还要低,很难对投资人产生吸引力。从我国现实情况出发,只要投资回报率高于银行存款利率,自来水业就有从社会包括从资本市场大规模筹资的能力。因此,自来水业的投资回报率应该确定在一年期利率加1-2个百分点的水平。但因为自来水业具有风险低、投资回收期长的特点。所以应该以无风险的长期国债利率为基础,再提高1-2个百分点为宜。提高的具体幅度,可依据自来水的长期供求状况来定。供求缺口大时,报酬率取高值;供求基本平衡时,报酬率可回落至国债利率水平。
(四)规范自来水业投融资机制改革
1 用市场机制引领自来水业的投融资机制改革。在推进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要真正做到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彻底分离。构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监督有力、激励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要特别加大价格改革的改革力度,根据政府财政状况、公众收入情况、自来水设施建设情况建立可行的收费制度,对价格提高后付费有一定困难的用户政府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补贴;要加强对公众意识的引导,提高自来水相关费用(如污水处理费)收取的社会认同,为自来水业的市场化改革扫清障碍。
2 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自来水市场化模式的选择必须充分考虑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和自来水公司的具体运营情况,更要政府多方面的协助。一是要制定稳定的投资政策,为外资和民营资本的注入提供政策支持。目前,外资和民营资本投入到自来水业的政策缺乏稳定性,加之立法不规范,毁约时有发生。二是为外资和民营资本缔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自来水业市场化所依托的中国市场经济体系,其资源以及功能分属多元主体和多个层次,因此,产权制度改革、产权多元化是自来水市场化的桥梁,成为解决自来水业投资不足的主要手段。要彻底解决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问题,要明确政府和企业的资产关系、定位与分工,要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规、合理的风险分配和风险共担机制等。总之,自来水业的市场化只有取得政府的支持才能健康稳定地发展,才能提供优质的供水服务,也才能满足公众的需求。
价格管制是各国政府实施经济管制的重要手段,直接影响资源配置的流向。现代经济价格管制理论主要指受管制产业中,政府从资源有效配置和公平供给出发,对产业价格体系及产品价格水平进行的管制。其主要手段包括:1.边际成本定价和平均成本定价。前者指产品价格等于边际成本的定价原则,后者指企业“收支平衡”的定价制度,亦称“拉姆齐定价”。2.投资回报率(Rate ofReturn)价格管制模型。该模型利于鼓励企业投资以增加有效供给;3.最高限价(PriceCap)管制。较有代表性的是RPI-x模型,RPI指零售价格指数,X表示由政府当局所制定的一定时期内生产率增长的百分比指标。该模型利于政府对价格的阶段性控制,操作较为简便。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政府角色出发,赋予政府相关部门对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进行管制的权利,规定了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构成包括开发成本、税金以及利润,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商可以获得的回报(管理费和利润)占开发成本中直接成本费用的比例不超过5%(2%+3%),从其本质是种投资回报率管制。同时,《办法》采取了最高限价管制模式加以约束,具体规定了政府相关部门对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进行管制的方法,即,由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本地区的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或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申请后,由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来制定并实施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制。
研究表明,政府的管制方式与市场环境决定了被管制企业行为、效率以及管制效果。政府部门和开发商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政府部门对经济适用住房进行价格管制的最大约束。斯蒂格勒在其创新性论文《信息经济学》中提出了消费者信息不完全理论。从信息不对称出发,阐述了经济管制的必要性。该理论认为:消费者缺乏信息导致市场失灵。在消费者缺乏信息的结构性竞争市场上,如果厂商数量比较少或者生产过程复杂,消费者难以了解生产过程,那么消费者对产品的质量和价格等方面的信息明显少于厂商(不对称)。因此,厂商可以利用信息优势,维持垄断高价,经济是无效率的。政府针对该类产业进行价格管制可以防止垄断,提高经济效率。
依此,开发商在开发成本以及管理水平等方面上,具有信息优势,形成其与政府管制部门进行讨价还价的基础,并影响管制的效率。当信息约束存在时,最高限价管制流于形式,开发商不存在降低或者追求最小化成本的激励,其可以通过事后的谈判来获得成本补偿与利润。同时,由于回报率管制的存在,对于开发商而言,存在利用成本资料信息,追求成本回报率的寻租空间,对进入该市场的投资者形成较大的寻租激励。
任何个被管制的行业都可以被看作是由三个相关利益集团组成:管制者、被管制者(或被管制企业)、消费者。这三者共同构成了个管制行业内部的博弈。博弈论认为,人是理性的,即人人都会在定的约束条件下最大化自身的利益,同时人们在交往合作中利益有冲突,行为互相影响,而且信息常常是不对称的。善于博弈的 方,那么就会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在这次博弈中受益较大。为制约自然垄断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需要政府实行经济管制。通常,哪个利益集团与管制机构接触越多,关系越密切,那么管制机构就越容易接受其意见,也就会在博弈结果中获取较大利益。就决定了政府的裁判者角色必须在信息不对称基础上寻找裁判的确实可靠的依据。
下面,我们从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商的利润来源进行不对称信息的分析 一、回报率来源分析 《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适用回报率管制,开发商的开发收入可以看成是一个线性合同价格模式,即,开发商的收入(P)=开发建造成本(c)+运营资金成本(D)+政府政策税费(T)+法定的管理费+允许的利润率,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按规定以项目最后直接开发成本作为基数,即第六条1―4项,根据《办法》规定的回报率,管理费不超过2%,利润不超过3%,则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可以简单地表示为: P=C(1+R)+D+T=C×(1+5%)+D+T
开发商可以获得的收入是: R=C×5%
即开发商的收入可以看成是由三个部分组成,第部分是对开发建造成本c的补偿;第二部分是管理运营成本的补偿D+T,这里D是指银行贷款利息,T是指国家税收及收费;第三部分是基于管理运营成本的补偿,即R=C×5%,其中2%的管理费、3%的合理利润;由此可见,在回报率给定不变的条件下,开发商增加自己收入的途径,就是增加开发成本C。在实践中,在开发成本的信息上,管制部门与开发商之间是不对称的,政府部门和开发商之间处于合同关系,不能够直接有效地审查开发企业的行为和有关信息,价格管制行为反而为开发商提供了采取不利于增加效率措施的借口,开发商为了获得更大利益,在博弈中的可能做法包括:
(一)不采用科学方法和技术,生产效率低下,人为增加浪费
因为在制度设计上开发企业没有降低成本的积极性。即使因为浪费也可以从价格中得到完全补偿,因此,开发商在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过程中可能安排些低效率的员工,采用陈旧的施工工艺和技术装备设施,主动增加成本。
(二)通过和项目供应商的联手做假,虚增成本,假报项目内容
在项目建设完全市场化的经济环境中,开发企业通过和本项目的供应商相互勾结,利用市场价格信息变动大,不透明的漏洞,通过虚增价格、消耗量或者增加些不必要项目的方法来虚增成本,以瞒骗方式降低了该管制方式的效率。
(三)进行内部成本转移,即“成本欺诈行为”
开发企业在开发过程中,可能自身拥有些商业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可以通过内部转移的方式,将用于商业项目开发的成本转移到经济适用房中来,从而增加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成本并增加商业项目的利润。
由上,可以看出信息不对称的两种形式,一种是实质内容的不对称,在第一种情形下,开发商成本增加的行为,是因为政府管制中总体目标控制下缺乏激励措施而导致的资源浪费。另一种是形式上的不对称,政府居于合同关系不能对开发商的内部经营进行充分有效的监察和审计,导致在第二、三种情形下,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价格放开和本项目内容价格管制之间利害双方达成利益一致的平衡点,最后政府的检查和验证成本,即管制成本可能超出政府的承受范围。因此,该管制模式可能导致开发企业的低效率行为,或者管制的高成本,都为开发
商获取更大的利润而提供了机会。
二、经济适用住房最高限价条件下来源分析
《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由有定价权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对被管制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制定一个最高限价,定价可以在事前定价,也可以在项目建设完成后进行定价。
因为政府的价格管制,在销售市场上自然形成垄断地位,由于政府限价和市场价之间的利润空间,导致开发商利润主要来源于最高限价与成本之间差价,因此,开发商履行开发合同会通过寻找政策相关规定底线的方式,尽量降低成本,增加自己的利润。
(一)合理利用设计条件规定,降低建设成本
签订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合同时,合同主要规定了交付面积和质量标准,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对于建筑物设计指标有上下限之分,开发商利用规定的要求,在建筑物设计中,选择市场价格比较低的材料,从而通过建设成本的降低,增加自身的利润。
(二)项目施工过程中,通过采取新工艺,新材料,加大成本管控力度,增加利润
施工工艺和新型建筑材料伴随着科技的进步而不断出现,开发商可以通过科学有效的增效节能措施,利用新工艺,减少建设周期,节约主要材料使用量,降低人工费用,从而达到增效节支的目的。
可以看出,最高限价管制下,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企业成为剩余价值索取者,通过自身在开发市场掌握的大量有效信息,可以有计划,科学的采取措施,降低开发成本,提高自身的利润。但是,开发企业利用垄断地位,降低设计标准,使的开发产品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要。政府作为管制者在博弈中就必须承担全部回购产品的后果。
在回报率管制中,降低成本的努力反而会减少其利润水平,最高限价管制下增加利润是竭尽所能降低成本,两种管制方式的博弈点截然相反。但作为管制者的政府因为受到不对称信息的不利影响,不论采取那种方式,都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在对市场成本的了解和预测能力方面,开发商具有比较优势,此时开发商可能会误导管制部门,提供错误的信息,使得管制效果受到影响。
最后,我们得出博弈结论如下:
玻璃墙外摇曳的竹林,酒店大堂黑红相间的幕墙,透明的玻璃屋顶上,直接可以看到楼上客房层走廊中的各种艺术品;走到客房内,推拉式的柜门让空间变大,壁挂式的液晶电视机,嵌在凹槽中的墙灯,柔和的光芒散在四周……桌上,鱼缸中几条陪伴客人的小鱼,一个可以换咖啡喝的魔方,还有一封CEO亲自写给客人的感谢信……
这一切的细节设计,让“桔子”不再仅仅定位在一家普通酒店,而是一个以时尚、艺术和设计为卖点的酒店。在吴海看来,“桔子”精心表现出来的设计感,并非为了从经济型酒店中脱颖而出,而是重新撬开一个细分市场的杠杆。
“土人”创造时尚
吴海,只是一个40岁的普通男人,一点都不时尚。甚至可以说与时尚的“桔子”完全相反,吴海“土”得可以。
虽然这个人有点“土”,但并不妨碍他做着一件最时尚的事――将设计型酒店的概念在中国推广。除了目前加快在一线城市布局,吴海希望能将“桔子”逐渐引入到银川、西宁这样的西部城市。“‘桔子’将是那些城市最为时尚的酒店。”虽然以经济型酒店的投资回报率为参照系,但是“桔子”的定价并不以如家、7天这样的经济型酒店作为参考,而是综合考量同一区域内三星级、四星级酒店的定价而定。
事实上,尽管“桔子”是连锁酒店,但吴海所追求的是让每一家门店各具风格,这除了投资成本高昂之外,必然还会牺牲酒店的扩张速度,进而影响企业的规模。而对于连锁经营的酒店来说,规模往往又是利润的最重要保证。在吴海开始与投资人接触时,投资人也曾对“桔子”的扩张速度提出要求,希望依靠规模来获取利润。但是吴海明确告诉对方,不可能既卖高价,又低成本扩张,他所能保障的是投资回报率,而不是快速的规模扩张。
第一家设计型酒店
吴海说这是自己的第三次创业,同时也是目前为止最成功的一次。
2008年,经济环境不好,金融危机影响了各行各业,酒店业未能幸免。桔子酒店受到的影响也颇大。“不过我们挺过来了。”吴海表情轻松。在给客人的信中他这样写道:是您在最难的时候支持了我们。也许对您来说,简单的一次住酒店可能不算什么,实际上您是在帮助桔子酒店,更重要的是您让我们800多张嘴有饭吃!
除去感谢每一位入住的客人让他们有口饭吃,他还写了这样的话:
“我曾投资、管理过几家公司,我也曾面对过许多困难包括自己投资的企业面临破产,但是我头一次感到对员工有这么大的责任……”
当年在出售“商之行”之后,吴海将拿到的现金,自己留下了1/3,剩余的则全部分给了一起创业的伙伴,虽然他们并未持有股份。跟过他的员工都说他很公平。
商业社会就要讲商业原则,这也是吴海所一直追求的。“创业就是系着安全带走钢丝,充满不确定的风险性。创业者的安全带,就是能力和资金。”吴海自认为走到现在,他的个人能力和团队能力“都还修炼得可以了”。“我的安全带一直系得挺牢。每一个行业本身都具有不确定性,遇到金融危机这样的大环境,更是如此。不过,每个不确定性又都是一个机会,因为每一个人都在走着钢丝,肯定会有人因为安全带不够牢而掉下去,那样就给系得牢的人带来了新的机会。”
在吴海看来,在面对竞争和困难时,只要能想出不同的方法,做出不同的东西,那就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比如说做酒店,吴海就是看到以如家为首的经济型酒店正在争夺170-300元价格区间的消费者,让这个市场从“蓝海”变成了“红海”,但是价格在300-400元之间的市场,虽然是行业内第二大消费市场,却还没有形成较为明显的游戏规则,按照吴海的说法,
“这是一个可上可下的市场”。
其实,在打出第一家设计型酒店旗号时,吴海对于桔子酒店的未来还是非常担心的,
“从没做过这样的东西,再说我与设计和时尚基本上都没有关系。说实话,当初能否坚持下去,对我来说是一个大考验。”
只不过在风险评估上,吴海从不把钱的损失作为风险尺度。“一个人创业,最多就是公司破产,反正我都是打工攒的钱,顶多是再去看大门卖电脑。”
在吴海留在客房里的感谢信中,他将很多的困难如实地说给消费者听。“消费者会同情我们。”
出色的营销战略是提高卖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当我们必须面对充满淘金者竞争的市场时,还有什么资格再停留在过去的尊荣与繁华中?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勇于用探索的信念与精诚合作的精神,加强团队建设、积极网罗高端人才,在勇于创新与锐意改革的同时,共同把握卖场营销的真谛。
站在中关村经营者的角度,我们不得不说,中关村这块曾经养育过无数淘金者的乐园不仅成就了许多淘金者的梦想,同时也同样埋葬了不少淘金者的信念。这种让人丧失了信念的淘金游戏,与其说残忍,不如说悲哀。今天的中关村IT卖场及卖场中的淘金者们,就像昨天美国西部的淘金者一样,也许真正想挖金子的人没有挖到金子。有趣的是在当年美国西部的淘金队伍中挣到金子的却是出售可口可乐与牛仔裤的人,而中关村卖场淘金者中几乎稳赚的同样是在卖场开小零售店,卖食品与水的经营者。这一现象,应该引起人们深深的思索。
建立商圈管理中心 提升核心竞争力
卖场营销管理,可以建立一个策略性的专业管理系统,通过市场调查、数据管理、指数分析、趋势报告等流程控制体系,对整个流程管理的过程层层管理、交互整合、精确管控。借助这些数据,制定每个阶段的营销任务和营销对策,策动合作伙伴包括媒体、厂商、商家等价值关联者,创造新闻或者事件效应,精准营销、引导受众。一方面,经营者可以通过主动打折、让利、营销、增加预算等方式加强自己的胜算。另一方面,掌握整个商圈的专业定位和商业价值,根据商圈的属性不同而区分客户市场的不同。按照商圈属性,中关村CBD中心,是一个产业性、行业性、全国性和国际性的商圈,这样的商圈和王府井的商圈有极大的区别。客户的目标投资,不是百货而是高科技IT产品。不论这些产品是海量分销的数码、MP3、数码相机等,还是DIY或者系统集成的采购配套等,都专业性很强。
此外,卖场主动掌握和跟踪竞争对手的营销策略、营销手法、营销组合、营销工具等,并评估竞争对手的营销效果,可以精确地把握其与客户互动的品质,并可判断竞争对手是精于商品促销,还是精于经营客户和引导客户等等。
充分利用商圈的整体价值
充分利用商圈的管理作用,把握商圈投资的商业价值,掌握商圈的市场辐射力,区分商圈的一二三级消费者区域分布,把握消费者市场的投资需求和诉求重点,建立客户数据库,开展关系营销,综合利用卖场的营销通路,开辟多种营销组合计划,制定多模式的营销通路组合,创设更多的销售点资源……只有这样,消费者才会受益,商家和厂商才会获利,卖场的整体价值才能得到增值。
如果考虑营销卖场,却难以从客流、客户属性、数据统计、概率指标、趋势把握、竞争博弈等角度交互整合,忽略竞争对手,无法充分评估竞争态势的变化和走势,这样的营销工作,往往是劳而无功。因此,掌握商圈工具,非常必要。
建立过硬的卖场运营团队
卖场运营者属于卖场投资者投资组建的运营团队,它是否具有竞争力,决定了卖场投资回报率和卖场品牌建设这个关键的课题。这是一个融合运营管理、技术创新、服务品质、营销能力和销售能力的经营团队,如果运营团队仅仅聚焦在简单的柜台出租和精品间出租这样的业务点上,那卖场的胜算就减去了一半多。如果卖场运营团队过硬,从盈利模式的管理上就有非常巨大的开发空间,例如深谙从简单的柜台出租到软硬性销售点资源出租的转移之道,就会创造卖场终端的强势的交易交汇平台,构成一个潜能巨大的亚市场。
服务型商业战略是卖场的另一个核心战略
如果卖场管理者有一个战略高度的,且精准针对客户市场的战略管控体系,面对客户市场的需求变化必然就会反应迅疾,自然也就竞争力大大提升,不敌连锁终端如国美、苏宁、宏图三胞等把销售和营销扁平化的专业卖场的现象也就大大改观。专注于提供一个立体多维的终端交易平台,体现卖场整体价值的营销卖场模式,围绕卖场的LOB(企业经营业务线)销售组合而形成营销核心优势的独立卖场模式,围绕销售点出租,从而在终端整合商家、厂商等供应链,发挥各自的优势,构成一个强势的终端交易平台从而吸引消费者聚集,突出它的独特优势。
让投资回报率最大化
让投资回报率最大化,是卖场功能的具体表现。对于一个追求投资回报率的供应链组合伙伴而言,商家、厂商、卖场将终端卖场作为吸引消费者的杠杆点,把卖场的软硬性销售点资源的整合利用发挥到极致,显然是一个共赢合作的投资核心。将柜台作为软硬性销售点资源之一,视之为一个吸引消费者的局部平台,从商品码放、柜台装饰、金点银点的触点管理和销售员培训等入手而改进和优化柜台和精品间的吸引力,提高单位销售额。当然,不仅仅是销售产品的硬件环境优化、柜台整体的包装,还有其他销售点资源的整合管理,例如活动场地管理、专业产品展卖组织、消费者团购组织、暑期促销活动,各种名目的比赛活动等等,都是激活卖场单位销售额的关键举措。
投资于机会而不是投资于模式
卖场升级的选择,到底是提倡聚焦“交易”的商业模式,还是提倡聚焦“服务”的商业模式,一直存在争议。作为卖场投资的策略评估体系,到底是围绕网络化的电子商务,还是连锁化的品牌扩张?是向终端直销的零售商模式转型,还是强化服务战略的营销卖场?这些选择的确颇为艰难。但我认为,这些领域并不对立而是互为整合,关键是确立卖场主体性的经营特征,即投资什么样的机会而开设卖场终端,而不是紧紧关注单一的商业模式。例如是借助网络技术发展开设电子商务网站呢?还是借助MIS技术管理系统而开设自选超市和连锁化经营呢?应该依据各自的具体情况,结合自己的优势和资源条件,进行融合性的选择才是关键。其实商业模式的优劣大讨论,例如围绕传统百货与自选超市的竞争,连锁化经营与独立卖场的竞争等讨论,都是卖场终端的商业模式竞争之讨论。
供应链整合在终端
谁在吸引消费者,商家、卖场还是厂商?卖场作为终端交易平台的提供者,吸引消费者是它义不容辞的责任。厂商给商家让出很大的折扣,既然利益都已经让出来了,吸引消费者的事,就应该落到经销商的担子上。品牌厂商作为商品品牌的投资者,更是无可推卸。因此,整合在终端,共同聚拢消费者市场的消费者,成为渠道供应链整合在终端的共同目标。
卖场是终端交易平台提供商
卖场是强势的终端交易平台的提供者。原因很简单,竞争商品同质化所导致的吸引力抵消效应,导致围绕商品为焦点的营销效果大打折扣。如果卖场和商家围绕消费者的营销还是一味地致力于商品传播,必然造成消费者无动于衷。这样一来,厂商、商家和卖场都会感到聚客的巨大压力。吸引消费者是因为具体的销售压力而创设的一种适时的办法,也是一种应需的营销行为。由卖场主导的营销,从专注于商品的吸引力到关注消费者市场的变化,让卖场真正掌握了供需交汇的主导权,从而为供需双方提供了一个高品质的终端舞台。这种转变,恰恰因为专注于消费者反应的营销组合策略,建立在充分掌握消费者需求的市场调查、数据管理、趋势和随需管理的沟通组合基础上。因此,卖场是终端平台提供商这个概念,确立了自己在终端卖场的领导者地位。
开发卖场的LOB资源
卖场的LOB组合,到底仅仅是柜台精品间,还是也包括软性的销售点资源呢?如果仅仅点对点地提供柜台出租,就如在大街上的流动摊贩,拒绝支付场地费并不能增加销售量。买者有自己的采购标准,不能一味地强调柜台出租的价格。
围绕LOB销售而强化软硬销售点资源的管理和整体搭配,卖场能否提升整体竞争力,是否能给商家和厂商投资信心,是否可以聚拢消费者和第三方机构的合作等等,都是卖场管理的一个强劲着力领域,它决定着卖场的服务竞争力、在消费者中的影响力和引导力。
建构强势的终端交易平台
卖场作为一个强势的终端交易平台供应商,如何握有终端资源的定价权和话语权,是一个涉及很多内容的管理决策体系。整合在终端的运营管理,揭示出营销卖场的核心本质,即致力于从根本上提高卖场竞争力。这种核心本质构成卖场投资的核心战略,这个核心战略就是围绕服务制胜而强调投资回报率的开放性资源整合。现在的IT卖场盈利模式基本是围绕销售点出租,柜台存不存在已经从一个商家的位置转移到整个终端零售的生态圈位置,能不能超越这种模式,不断拷问卖场管理者和投资者的竞争力。简言之,这个问题所探讨的就是卖场投资经营还能不能赚钱,卖场作为销售点资源出租的市场是否还具有商业价值。
服务战略
卖场投资的核心在于服务战略的贯彻落实。首先,从卖场为主体的商业模式竞争为中心,规划卖场投资管理的目标,进而采取支持卖场投资规划的赢利策略组合,二者构成卖场运营投资的投资辩证关系,事关卖场的投资回报率和利润增长率,因此,受到卖场运营者的重视而强化卖场面对求租柜台和其他销售点资源的经销商,就会成为中心课题。其次,这个中心课题其实就是聚拢消费者的竞争力,就是在新的竞争环境下,卖场运营者非常关注作为消费者市场中的消费单元关注什么和需要什么,并透过市场调查、数据管理、概率统计、趋势分析和营销策划等达到和消费者市场进行持久的关系营销,建构一个强势的终端交易平台,链接供应链和需求链的两端,交汇在卖场终端,成就自己的核心竞争优势。总之,服务战略会是零售业终端卖场新的核心课题。
卖场的价值定位应明确
依靠柜台出租这样的卖场,它们的盈利模式和LOB销售管理,都还仅限于出租柜台和精品间,这样的卖场围绕硬性销售点资源为基础的经营,限于经营能力和思想的限制,还没有充分意识到卖场作为一个终端交易平台的杠杆支点的商业价值,也没有意识到作为一个交易中心,所有围绕营销交易的资源都是销售点资源,更没有系统规划卖场的软硬性销售点资源能力,也就无力把销售点资源出租从柜台出租和精品间出租扩展到广告位、活动场地和数据库营销等体现终端交易平台竞争实力的软实力管理,也就忽略了更为核心LOB营销管理。卖场的竞争优势如果不能维持,那么商家的离弃也就是再正常不过的市场行为了。柜台还会不会存在,其实并不取决于盈利模式,而是取决于消费者市场的作用力。我们每个人既是消费者也是经营者,都有在卖场购物的经验,只要我们仍在充当着既是消费者又是经营者的双重角色,终端交易平台就不会消失,提供终端交易平台的服务商――卖场机构就不会失去市场,也就是说柜台还会存在。
卖场是一个自成体系的供应链,涉及金融、物流等诸多环节。
盈利模式不是关键
国美、大中、苏宁等家电连锁卖场的盈利模式是以销售利润为主的盈利模式,电子卖场的盈利模式主要靠销售点资源出租。直白讲,商品利润和柜台出租的两种盈利模式,对于卖场终端投资者而言,两者各有利弊,关键在于卖场投资者以及所授权的卖场运营者的投资管理水平。
卖场属性
我们不能忽略这样一个事实,即如今的卖场所有者基本上处于卖场投资者的位置,同时也是卖场的运营者的角色,忽略这个核心就会在经营中吃亏。这种双重角色的好处是自主性强,劣势是经营不规范,他们在面对沃而玛、家乐福、国美、苏宁、华润、华联、王府井等卖场一百强和超强的外资进入者时,不仅没有规划和应对之策,甚至客户争夺战都打到中关村村口时,也没有从战略性的高度规划应对之策。
竞争已经逼近到家门口,突然间的竞争环境变化让卖场投资者觉得生存都困难,事实是这样的吗?当侥幸的心理还不能和理性的竞争现实对接时,吃亏的总是自己。
关键词:碳汇 林权流转 实物期权
中图分类号:F316.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2-008-02
一、引言
林业碳汇是指利用森林的储碳功能,通过植树造林等活动,吸收和固定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按照相关规则与碳汇交易相结合的过程、活动或机制。林业碳汇是目前应对气候变化最经济、最现实的手段,也是国际社会公认的有效途径。随着环境问题在全球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碳排放权也越来越得到重视。自2004年以来,全球以二氧化碳排放权为标的的交易总额从最初的不到10亿美元增长到2010年的1200亿美元,7年时间增长了120倍。按照目前的发展速度,不久的将来,碳交易将发展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商品交易市场。目前我国已经开始了林业碳汇的相关交易试验,已成功开发了广西林业CDM项目、四川林业CDM项目,而随着碳排放权越来越重要,林业碳汇的发展也越来越快,将不可避免地成为林业交易中的主角。由于碳汇交易的引入,将为林业带来传统的林木产品经济收益外新的投资收益点,因此在将来林权期权交易中,如何围绕传统的林木收益以及新兴的碳汇收益权开发期权产品,将是必然会遇到的问题。
二、附碳汇收益的林权期权特性
参与碳汇项目的林业投资,存在三个主要的特性:
第一,林权投资的时滞和生长周期比较长,一般生长周期在20~30年,甚至更长。碳汇项目的周期也分为两种:(1)可更新计入期:最长为20年,最多更新两次,这种情况下项目最长有60年。(2)固定计入期:最长为30年,不可更新。计入期和项目期的选择可根据所选树种的生长特征、土地使用情况、减排量特征等共同决定。
第二,前期资本投入大,投资收益间隔时间长。一般对森林碳汇项目产生的碳汇不可能每年进行检测和核查。一般第一次核查时间有项目参与方来定,以后每5年监测核查一次。正常情况下,每次监测和核查并签发减排量后,买方再根据购买协议和实际签发量,向卖方付款。但是,由于造林和再造林项目前期投入巨大,生产周期长,往往许多年后才开始获得林木和非林木产品收益,因此卖方期望更早获得碳汇收益,也可以设计购买协议,要求买方进行预付,但相对价格要低,因为买家承担了一定的风险。
第三,碳汇项目期间,林业砍伐受限制。参与了碳汇项目的林地,在计入期内允许以森林管理为目的的任何形式的间伐或主伐,但主伐后必须进行更新(植苗、播种或萌蘖更新均可,取决于项目设计)。但是,间伐特别是主伐时间的设计不能与监测和核查时间相近。
综上所述,附碳汇的林业投资项目前期投资大,项目周期长,且每年的林木产量有限额,每5年才有一次碳汇收益。项目的主要收益受碳汇价格的波动以及林木价格的波动两者影响。在实际交易中,基于上面这几个特点,在未来收益不能确定下,很少有投资者愿意花大量前期投入来投资一个长周期,收益间隔时间长的项目。这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林业碳汇在我国的发展。因此我们尝试着设计一个期权组合,来解决这类林业项目投资收益不明,投资退出困难的问题。
三、附碳汇的林权交易期权组合设计
1.期权组合设计及决策。在附碳汇的林权交易中,投资者主要担心以下几个问题:首先,项目周期一般以30年为下限,投资周期过长;其次,项目期内限制林木砍伐,投资变现困难;最后,在未来发现投资收益较低或者遇上自身资金问题时,投资退出比较困难。
因此本文尝试设计一个期权组合,将投资期划为5年、10年、20年三个周期,在投资初期,投资者可购买在这三个周期末执行的看涨期权+看跌期权,也就是在第5年、10年、20年时拥有继续投资或者投资退出的选择权。
以投资回报率i为标准,在第5年末,令继续项目的投资回报率为i1,增加投资的回报率为i2,投资最低收益率为i,会出现以下四种情况:
(1)若i
(2)若i>(i1,i2)max,则放弃项目,资本退出;
(3)若i1
(4)若i2
第10年以及第20年情况类似。
下面通过实例来说明期权组合在附碳汇林权交易中的应用,目前有一碳汇林权投资项目,初始投资为P0,时刻为t,在初始投资时刻可购买5年期欧式看涨期权与看跌期权组合,价格为C,在第五年时可将林权以期权执行价格卖出或以期权价格增加投资,看涨期权执行价格为X1u,看跌期权执行价格为X1d,项目要求的回报率为i,无风险收益为r。
假设5年后林权价格为P1,碳汇收入为M1,预计第10年林权价格为P2,碳汇收入为M2,则投资者可视情况作出四种选择:
当投资者购买这类期权组合后,原本长周期的项目被分割为几个较短的时点,在每个时点投资者可选择继续投资或投资退出,并且确保了投资者的最低收益,有利于推动投资者进行碳汇林业的投资。
2.期权定价。在附碳汇的林权期权组合中,由于涉及到林木价格、碳汇价格这两个变量价格的变化,我们采用变化的二叉树法进行期权定价。假设初始时林木价格的看涨期权价格为fc0,看跌期权价格为fp0。看涨期权执行价格为X1u,看跌期权执行价格为X1d,无风险收益为r。
由于欧式看跌期权在到期时的价值是max(X-ST,0),则在初始时:
fp0=max(X1d-S0,0)(1)
其中S0为林木产品初始价格,假设5年后林权价格上涨为P1的概率为PL,下跌为P2的概率为(1-PL)。在风险中性条件下,到第5年,期权价格如下:
fp0=e-5r[PLf1u+(1-PL)f1d](2)
代入实际数据后得:
fP0=e-5r(1-PL)(X1d-P2)(3)
合并后得:
fP0=max[X1d-S0,e-5r(1-PL)(X1d-P2)](4)
看涨期权定价与此类似,初始价格为fc0=max(S0-X1u,0),在风险中性条件下,到第5年,期权价格如下:
fc0=e-5rPL(P1-X1u)(5)
合并后得:
fc0=max[S0-X1u,e-5rPL(P1-X1u)](6)
在林木碳汇产品组合中,碳汇期权的定价与林木产品相似,假设碳汇产品初始价格为M0,上涨为M1的概率为PH,下跌为M2的概率为(1-PH),假设看涨期权执行价格X1s,看跌执行价格X1x,看涨期权初始价格Fc0,看跌期权初始价格Fp0,则:
Fc0=max[M0-X1s,e-5rPH(M1-X1s)](7)
Fp0=max[X1x-M0,e-5r(1-PH)(X1x-M2)](8)
第10年、第20年的期权定价与之类似。
根据以上分析,对于林木碳汇产品期权组合在各执行节点的定价,可以根据情况作出4种组合:林木看涨期权加碳汇看涨期权组合,价格为fc0+Fc0;林木看涨期权加碳汇看跌期权组合,价格为fc0+FP0;林木看跌期权加碳汇看涨期权组合,价格为fP0+Fc0;林木看跌期权加碳汇看跌期权组合,价格为fp0+Fp0。
四、小结
碳汇项目将是未来林业发展的一个主要趋势,目前该类项目面临一系列问题,如前期投资大,项目周期长,且每年的林木产量有限额,每5年才有一次碳汇收益,主要收益受碳汇价格的波动以及林木价格的波动两者影响,这些问题极大限制了碳汇林的发展和林权的流转。
本文通过在该类项目的林权投资中引入实物期权,通过期权组合的设计,尝试解决该类林权投资中的投资退出困难,收益不确定等问题,通过分析可以看出,引入期权组合后的林权投资灵活性得到较大改善。笔者在期权组合设计的基础上,尝试用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为期权定价,进一步发展了实物期权在林权流转中的应用,以期为碳汇林以及该类项目林权流转的发展研究提供一些参考。
(本文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资助。项目编号:南京森林警察学院YB2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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