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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的范畴

时间:2023-07-06 17:14:5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传统文化的范畴,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传统文化的范畴

第1篇

在现实生活的具体工作中,我们注意从群众身心需要出发,依据文化的本质和特点来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在此基础上,我们注意搞好业余文艺群体建设,辅导、培训业余文艺骨干,组建多种门类的业余文艺团队,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为了更精确到位地做好本职工作,我们有必要研究和掌握文化的本质特点。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它的特征一般可以归为三条:第一、天人合一,顺天应物;第二、家族伦理本位;第三、贵和尚中。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文化的特点,一是全面开放,二是发展繁荣,三是继承传统优秀文化,四是充分借鉴国外一切先进的文化。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认真把握和全面综合运用以上特点,并理性理解文化的民族性与世界性,文化的科学性、间断性与连续性以及规律性等诸特点来进行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具体而言,正如马克思曾论述人类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及心态文化的产生,发展与自然地理之间的关系,根据这一原理我们可以对中国传统文化基本特点有以下认识。

中国传统文化主要可以归纳为三种:宗法文化、农业文化、血缘文化。这三种文化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并且随着历史的演变它们之间相互渗透作用越来越紧密;我国自古以来直至今日还是一个农业大国,正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以农业为主的经济形态必然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文化制度。

以四书五经为代表的儒家文化几千年来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因此我们认为中国文化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儒家文化――强调天人合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使人的内在修养和外在的经世治国达到完美的统一。儒家文化的精髓就是平和中正,思无邪。

其次,诸如农耕文化、家族文化、还有一些地域文化之间相互联系相互渗透,在历史的漫长演变中逐渐地形成我们中国传统文化丰富多彩的内涵。

也有人认为中国传统文化简单地说,就是影响了中国几千年的“儒、道、佛”三家社会教育理论。他们不是宗教,而是社会教育,是“道”。其理论著作分别汇集在《十三经》、《道藏》和《大藏经》里。虽然宗教这个词是100多年前才从西方国家传入中国的。

传统文化的根本点是教育人要“孝”,从“孝”发展成“五伦十义”、“五常八德”,从而成为儒家所说的“君子、贤人、圣人”,再进一步成为道家的“仙人”,再进一步成为佛家所说的“罗汉、菩萨、佛”。 传统文化认为,生命的意义在于追求幸福、快乐、美满。最根本的是幸福,有幸福,自然就快乐,幸福和快乐越多就越美满。那么到达什么程度就算美满了呢?我们的祖先早在几千年前就作出了总结:五福临门就算美满。五福是指:富贵、长寿、康宁、好德、善终。

但是,从一般的价值导向看,我国传统文化体现了一种单向度和等级的特征,是一种强势文化,实质是为强势服务。具体主要有如下一些特点: 一、有等级,无平等。无论是在家族层面,还是在社会和国家层面,我国传统文化都表现出强烈的等级性。家族的等级性立足于血缘。而社会和国家的等级性是家族等级性的进一步推演。等级性的实质是不同等级的人具有不同的资源配置权,尤其是具有不同的剩余分配权。一般而言,等级越高,其所具有的分配权就越大,其享受的待遇就越高。在这种情况下,所谓平等,只能是同一等级内部的平等,并没有全社会的平等。所以,有等级就必然无平等。因为平等应当是一个整体范畴,而不是一个局部范畴。 二、有强势,无弱势。我国传统文化本质是为强势服务的。这也是文化等级性的一个必然结果。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虽然都具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但相互间权利与义务是不对称的。对强者而言,是权利大于义务;对弱者而言,是义务大于权利。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但反过来是绝对不行的。有的学者认为我国传统文化具有人本的特点,其实这是一个不太准确的说法。民本与人本是本质完全不同的两个范畴。人本是一个具有整体性的范畴,而我国传统文化所体现的只是民本范畴。民本的目的为了强者,是最终为了少数人的利益;而人本的最终目的是所有人。所以,民本只是一个局部范畴。当然,我国传统文化所具有的现实主义精神是非常明显的,但这种现实主义导致的是一种以人为中心,而非人本;因为这种以人为中心只是以少数人为中心,只是以强者为中心,而非以所有人为中心。 三、有传统,无创新。祖宗之法不可变,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顽固特点。由于缺乏创新,所以我国传统文化实质是一种静止的文化,或是一种循环的文化。虽然有局部的变革,但充其量只能算是枝叶的修剪或是对整体的一种修饰。其修饰的结果往往表现为对原有本质的进一步深化,而不是实质的变化。这里我国传统文化没有创新根本原因不在自身。任何文化本身都是极具创新力的。我国传统文化缺乏创新,根本原因是外在力量的压抑,尤其是强势利益集团的压抑。创新意味着改变,意味着对传统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所以,创新总会遭到原有利益集团的抵制和摧残。在几千年的中国封建社会,不均衡的社会结构造成的格局是:强势太强,弱势太弱。所以,在中国封建社会,创新除非对强势有利,否则,创新的结局是可想而知的。 四、有人治,无法治。几千年的封建社会,本质是人治社会。人治社会反映在文化上,必然是一种人治文化。反过来,人治文化又促生和巩固了人治社会。德治是人治的必然要求。要实现人治的有效性,道德自律就是一个关键的环节。另外,统治者也是历来喜欢人治,而不喜欢法治的。因为人治为统治者提供了极大地掠夺空间,而法治则不能,因为法治对统治者也是一种约束。所以,专制制度与人治文化是相伴而生的。人治文化是专制制度的寄生物,专制制度是人治文化的进一步推演。 五、有礼节,无理性。中国文化在“礼”方面的表现是相当丰富的。中国人的一切社会活动,无不纳入“礼”的范畴。有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等。在中国古代,各朝都设有专门管理礼制的官职。在周代,礼制的管理属于宗伯,后世逐渐演变,就成了礼部。“礼”的实质是“利”。“礼”是形式和手段,“利”是内容和目的。在中国,“礼”体现的本质是不平等,是封建等级制度。所以,礼仪之邦不等同于理性之邦。从长远来看,理性是一个国家强盛的基础条件。一个国家要实现持久发展,不仅需要“礼”,更需要“理”。所以,必须认识到,人的潜能和创造力的发挥,人性自由、幸福与价值的实现早已成为现代社会每一个人的最高价值理想,它是一切现代职业或其它社会空间所能带给人的价值,也是一切世俗的社会努力所必须追求的目标。因此,我们认为未来中国文化的最高理想之一就是每一个人潜能和创造力的发挥,个性与尊严的确保,以及人性自由、幸福与价值的实现。所以说,这些现代性的观念就是文化馆日常工作中的行动指南。

无疑,文化馆由于自身业务特点,往往是通过艺术之路来践行文化精神。20世纪是全球按照欧美尤其是美国模式往前发展,所以先锋艺术、时尚艺术或者是流行艺术、波普艺术占了上风。但是哲学家萨特把这些艺术称为恶心的艺术,因为西方的美学变成了西方的丑学,他们反抗现实的结果变成了这个样子。那么21世纪我们的判断是文化将回归经典的世纪。每个民族都要回归自己的经典,如果没有赶上回归经典这班车,那将被甩出历史的围城。所以我们一定不要追新逐后,把一些丑陋的脏乱差的艺术看成是最时尚的艺术。

艺术是一种生活样式,艺术就是我们的一种生活形式、一种生活状态。人人都是艺术家不等于艺术家就不存在了。如果一切都是艺术,那就等于一切都不再是艺术。艺术到底走到了哪里?黑格尔他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就是艺术走进了哲学。他认为艺术最终会化进哲学,或者说艺术丧失了自身的规定以后,会以一种哲学的方式出现。很大程度上这不是艺术主动的投降而是哲学对艺术的剥夺。艺术也是一个复调的、辐射的、网状的结构,这个跟家族相似是有关的,它还是有血缘性的。所以艺术的重建,就是一种对于生活的复兴。比如我们在面对艺术品的时候到底是在审美还是在判断?

第2篇

传统文化的概念比较宽泛,一般解释为世代相传、具有独特特点的社会因素,比如风俗、道德、价值观、思想、作风、艺术、制度等。现代既指现在这个时代,,也指这个时代应具有的一切因素。两者反映在设计上,是既相互影响,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一对辩证统一的关系。追求现代,也不该完全拒绝传统,应当以现代人对传统文化的特有感受和理解为前提。因此,在文化信息爆炸式增长、文化层面错综复杂的今天,我们需要以人类发展的最新文化成就反观传统文化,还要从历史的角度审视人类最新的文化成就。我们有些很好的例证。万科第五园在室内设计上运用了苏州园林中的一些传统元素,如花窗等等,并融合了现代技术的特殊机理效果,使其整体设计既具现代感又蕴含传统文化的韵味。再如靳棣强先生设计的中国银行标志,整体简洁流畅,极富时代感,标志内包含了中国古钱,暗合天圆地方之意。中间一个巧妙的“中”字凸现中国银行的招牌。

再从历史发展文脉来看,民族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在室内设计中并不是孤立和对立的,二者有着互相影响、共同发展的辩证关系。这里的相互影响一方面是指传统文化会对现代文化的发展产生影响,现代文化也会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历史推进产生影响,民族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互交融最终使得我国的现代室内设计更加具有特色。如今,设计文化的范畴越来越大,对于新的设计元素,我们需要很好的把握,而传统文化在现代设计中也需被合理、有利的运用。这样,我们既能从传统文化中找到设计灵感,甚至衍生出新的设计元素,也能使得我们的传统文化在新时期发挥其自身独特的价值,更能使得我们的传统文化得到良好的传承,让设计者的设计思维更加活跃。因此我们可以说,在设计中传统与现代是紧密联系的一对范畴。

二如何形成传统与现代结合的室内设计风格

(一)传统文化对现代设计的影响

当前的中国室内设计中,传统文化正面临着现代化的全方位挑战,人们在热衷于现代化的同时,传统文化正逐渐地从我们身边消失。实际上,传统文化对现代设计当中的诸多之处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尽管目前有些前卫的设计师,总是宣扬在设计中取材于现代,要抛弃所有与传统相关的东西,给自己一个“反传统”的帽子,但事实并非如此。即使最“反传统”的设计师,很多时候也会把“传统”作为反面的参照物来定义与演绎自己的思维。事实上,在新兴的信息时代进行室内设计,不以抛弃中国传统文化为代价,才能创造出符合本民族人们审美要求的室内设计作品。当今的室内设计,应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发掘中国古典建筑艺术精髓,把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传统空间元素运用到室内设计中,把传统文化与现代设计有机的结合,才会创造出更好的效果。即传统文化的介入应该来说对当代设计文化具有推动作用,这或许就是传统文化对当代设计的最大意义了。

(二)现代室内设计中传统文化的运用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将传统的设计理念融入到现代设计实践中,室内设计风格的形成创新就有一定的基础。室内设计中传统文化的运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借鉴传统思维方式

首先,儒家“天人合一”的哲学理念,可以作为中国设计师所格守的设计哲学原则,儒家理念也构成了传统设计最基本的哲学内涵。

第二,儒家中心思想中庸之道,在室内设计中也得到了应用,比如家庭装饰,如果不做任何修饰,就会显得单调而无生气,而雕琢地过分则又显得俗腻。恰到好处的装饰,既赏心悦目,鼓舞人的精神,有利于身心,又能使景情相生,物质境界上升为精神境界。道家的传统文化思想应用在室内设计上,赋予了中国建筑室内丰富的空间内涵,许多虚实结合的空间设计出现了,如彼此交错、相互穿插、装饰共享等等。再如江南园林中的建筑,通过门窗将室外景色引人室内;各室内空间之间的隔断,将一个房间的装饰引入到另一个房间,彼此借景、对景,强化了空间流动感,这些都是道家传统文化思想的一个体现。

2.传统图形符号作为室内设计元素的运用

富含中华民族特色的传统符号主要有:具有传统内涵及象征意义和比喻意义的图案和纹样;古代中华各民族图腾纹饰;宗教传统纹饰符号等等。在现代,这些符号仍有着积极的实用意义,直接运用这些传统图形符号作为室内设计的元素,在室内装饰中能有效的营造传统文化室内环境的氛围。

3.体现富有文化内涵的陈设艺术

陈设设计艺术从古至今一直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的形式、色彩、质感、文化内涵等都在空间与人之间传递着某种氛围、某种情感。具有中式特色的传统陈设风格已成为东方室内设计中的一大特点,它蕴含两种特质:一是典雅庄严的不凡气度,二是飘逸潇洒的生动气韵,象征着渊深超脱的灵性意境。继承传统文化的陈设设计艺术是室内设计人性化的一个基本体现。

(三)让传统以现代的方式回归

室内设计中的文化背景极其重要,设计师要创造完成具有民族的地域文化特色的现代室内设计,必须对当地传统文化进行深入研究,结合历史文化和时代文化,扬长避短。因此,设计师一定要具有国际审美的情趣,我们不能把传统风格作为一种定式,不是为了做传统而去设计传统,如果那样的话我们的设计思维就陷入了狭隘的死胡同。苏州博物馆是贝幸铭先生的代表作之一,这是在古典园林里做现代设计,他关注了几个传统元素的使用,另外在设计材料上进行大胆的突破,比如传统屋檐的瓦灯、挑檐都用钢结构来做,另外合理地引入自然光线到室内;中国以前的建筑大多是木条窗的做法,现在他用铝型材的结构代替木条,这种新元素的应用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提升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四)在尊重传统的基础上谈室内设计的创新

我国现阶段的室内设计,由于受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阶段的制约,存在着大量的照抄照搬而美其名曰“亮点和创意”的设计,这也给大众留下了设计就是抄袭、拼凑这样的一个不好的行业形象,说明设计行业室内设计专业迫切需要提高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文化素养。室内设计中固然可以借鉴国内外以前和现今已有的设计成果,但不能只是简单的“抄袭”,或不顾建筑类型性格和环境的“套用”,现代室内设计理应倡导结合时代精神的创新。创新重要,传承传统文化之上的创新更重要,没有创新又何谈发展。所谓推陈出新、标新立异,指的是在汲取过去设计创作成果的基础上,开拓新的思维方式、发掘新的艺术表达形式,寻找新题材等。对于设计,我们不能没有创意,不能不去创新,更不能脱离生活方式和传统文化,因为任何艺术形式的室内设计都是直接反映生活方式的,任何艺术形式也都是建立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的。

第3篇

【关键词】中医学;传统文化;互动;影响;作用

对于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医学两者来说,其关系特别密切,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具有互动的关系。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医学发展的重要源头,儒学、道学、佛学三大文化从自身角度给中医学提供智慧,给中医学提供了丰富的营养。在我国历史上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化也在深深的影响着中医学的发展,为其发展提供动力。同时,中国传统哲学也为中医学提供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做了有利的指导。反之,中医学为中国传统文化提供强大的实践基础,其作为自然科学实践活动为中国传统文化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帮助,使其有效的载体。从历史发展上来看,两者相互影响,相互关联,成为一种互动关系。所以,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置入中医学,不仅可以让传统文化更具深远影响,同时让中医学发展提供有利的方向,对中医药的发展提供现实意义。

现实生活中,中学生因为繁重的学业十之八九近视,我也不例,这时我想到了从传统文化中寻找古人的智慧来帮我解决这个问题,于是我找到了中医学针灸,只针灸了几组穴位:阳白、太阳、翳明、臂膈、太冲等,明显减缓了我近视的加深,让我叹服于中医的神奇!中医爷爷轻描淡写的说:“疏肝明目,由字即意,疏通了肝脏的经络,眼部供血畅通,症状自然就缓解了。”

1中国传统文化对中医学的形成和发展的影响

中國传统文化对中医学的形成和发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儒学、道学、佛学对中医学的影响;历史不同时期文化对中医学的影响;中国传统哲学对中医学的影响。

1.1儒学、道学、佛学对中医学的影响

中医学在儒,道,佛的共同指导和作用下形成和发展。从空间的角度来看,这三种思想共同确立了中医基础理论体系。这种空间结构是:道家思想构成了中医认识论,方法论,生活观和中医药的基本问题,儒学主要构建中医理论体系,解决话语权力问题,释家的思想是对中医基础理论的有力补充。

儒家哲学己成为中医药的指导思想,建立了严密的中医药科学体系,成为中医药“话语权”的代表。释家的医学理论,医疗技术,处方,保健等等这些对中医药的影响或多或少。然而,深厚的道家哲学和严谨的儒家哲学,奠定了中医药理论体系的丰富性和深刻思想。严格的制度和深刻的思想使得把释家学说纳入中医理论体系是不可能的,它只能用作辅助影响。

1.2历史不同时期文化对中医学的影响

(1)春秋秦汉时期出现了我国历史上第一次文化高峰一一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孕育与奠基。在春秋秦汉时期,随着我国政治趋于稳定,我国传统文化也迎来了繁荣时期,此时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唯物主义雏形奠定了中医思想基础,尤其是在当时比较流行的阴阳五行说成为中医理论的核心内容;因此可以说,春秋秦汉时期的历史文化为我国中医学奠定了理论基础。

(2)两晋至隋唐时期出现民族文化大融合一一中医学分化融合和临床发展。在两晋与隋唐时期,我国历史文化发展过程中呈现出明显的文化交融特点,此时西方的思想以及文化开始融入中原文化,并且成为我国此时的历史文化主要特色,此时的中医也开始呈现出这一特点;在文化交融过程中,我国中医与西医的思想开始出现碰撞,并且出现一些明显的两极分化,甚至一些西医思想的引进使得我国医学领域开始出现临床医学的雏形。由此可见,此时的文化交融是中医学分化以及临床医学发展的推动力。

(3)宋元明清时期出现理学思想争鸣一一中医学学术流派峰起。到了宋元明清时期,我国历史文化呈现出多种思想流派,其中理学思想占据领导地位,也正是这种百家争鸣的历史文化现象,使得我国中医学领域也开始出现多种流派,譬如现在流行的养生学流派就是在明清时期兴起的,还有温补学派、温病学派也都是在明清时期开始出现的,这为中西学领域的拓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1.3中国传统哲学对中医学的影响

中国传统哲学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集中体现,是中华文化的灵魂。中国传统哲学是中医药理论体系的基本指导思想,贯穿中医药理论体系的主线,是中医药进一步改进,丰富,发展和创新的基础。无论中医理论的建设还是中医理论的发展,中国古代哲学对中医的影响不仅仅局限于为中医理论提供世界观,认识论,方法论指导,同时也为中医理论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直接依据。为中医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智慧启示,不仅可以作为推理的工具,更重要的是己经渗透到中医理论体系中,成为中医理论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中国传统哲学是中医学的纲,它辨证的思想体系为中医学的实践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时也为中医学者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指引。只有在这个纲领的指导下,中医的实践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从而为不断的经验积累来完善中医学理论。可以说,中医理论的每一次重大突破,临床疗效的每一个重大进步都离不开中国传统哲学的指导,这也是中国传统哲学对中医学产生深刻影响的明显体现。

2中医学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

中医学的发生发展与古代传统文化关系密切,了解我国传统成语文化对更好地掌握中医理论,中国传统成语文化不仅能准确生动地表达语言信息,还述说着根植于其中的深刻的中医内涵,如“沁人心脾”、“沁人肺腑”、“安内攘外”、“肝胆相照”等。

2.1中医学是中国传统文化发展和传承的重要载体

中医学深深地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土壤之中,在萌生、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汲取当时的哲学、文学、数学、历史、地理、天文、军事学等多种自然和人文学科的知识,同时也为我国自然与人文学科提供了重要的实践经验,成为传统文化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载体,集中体现了中国传统科学文化和人文文化、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中医学是最具代表性的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最杰出代表,体现了中华优秀文化的核心内涵,凝聚了中国传统文化精华,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结晶。所以,中医学不单纯是一门专门医学,它博大精深,广涉旁通,“上极天文,下穷地纪,中悉人事,大而阴阳变化,小而草木昆虫、音律象数之肇端,脏腑经络之曲折”,三教九流,无所不包容涵盖,因此不应该从单纯的医学角度来看到中医学,而是应该从传统文化角度来认识中医学,将中医学当成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缩影来展开研究。

第4篇

关键词:建筑设计:传统文化;共融;共生;审美

中图分类号:TU-0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422(2012)02-0053-02

1、前言

尊重历史传统,传承民族文化,一直是现代建筑设计艺术审美秉承的原则。如何营建基于民族文化又符合时代精神的建筑设计类型,当下的建筑设计似乎陷入两难境地。一方面,要传承文化,参照传统建筑形式因子,但又担心落入设计俗套,缺乏创新创造意识,没有体现出现代建筑空间的气韵。另一方面,想学习吸收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的建筑设计理念,进行大胆的技术创新,却又担心流于形式缺乏根基,很多设计师正在身体力行寻求当下的建筑设计文化语言表达方式。

2、建筑设计应当与社会文化共融

现阶段我们也许陷入一个文化健忘的时代,需求的真实性变得模糊不清。作为建筑设计践行者,我们应当把公众对“真实性”的心理需求,以一种文化情绪的方式合理地表达出来。同样,建筑物象应当继续承担起社会文化责任主宰者的角色,继续传承我国传统建筑文化艺术的精髓,并努力挖掘民族核心文化价值观念,朴实自然地把我国特有的建筑文化元素奉献绘社会公众。

我国传统文化是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所积淀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也是我们民族特有的思维方式的精神体现,前人以“天人合一”的宇宙观来思考人、社会、自然的和谐关系。历史上,传统园林建筑艺术作为一种鲜活的设计文化形式载体,成为我国古代建筑环境设计观的典型代表。今天的现代化进程过分倾向于西方文化,西方建筑设计理论得到本土设计师的追捧,现代化国际化的建筑实律究斥着国内城市发展的每一片角落。我们有责任协调好国际化与本土化的文化差异,深层领悟文化表象下的真正建筑本质内涵,并了解当前社会公众真正的审美需求,只有这样才能继承传统文化的优秀基因,形成与时俱进并具有独特新文化思想的建筑设计。这种协调并不是传统文化与现念的中和,而是一种新的文化思想体系的演绎。中国传统文化的最高境界就是和谐,这其中包括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同样也是人、建筑、自然的整体协调。

建筑设计其实是一种特殊的公共文化艺术形式,它的特别之处并不在于建筑功能实用的本身,而是在于它所载承的文化价值,这种价值又伴随着社会综合文化背景的变化,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体现出不同的特征和气韵。从某种意义上来看,社会文化与建筑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内在联系,其核心点就在于“文化”这一关键的价值属性,它又具有宽泛的社会属性范畴,我们需要将它融合成与建筑物象、自然环境相统一的有机整体,而又相对独立地彰显场所氛围和精神气韵。

3、建筑设计应当与社会生态共生

物质的消耗总是与人类文明成正比,当我们自认为越来越高级的时候,却对于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造成了极大的负担。建筑是人类社会生活的重要背景,任何民族都把自己国家各个时代的建筑当作自己文明的印迹。然而当下的中国,建筑设计似乎在进行着一场复制性的运动。我们应该警醒:建筑设计必须与社会、自然、生态同步协调发展,建筑设计从业人员应当承担起现阶段的社会责任,并敢于担当,为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而努力。

在有关环境建筑设计的范畴内,建筑与生态的关联最为密切,建筑设计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是最直接的,把社会生态价值取向作为一种新的建筑设计目标,也是建筑设计发展到今天的必然趋势。现代建筑的生态设计则反映了人类一个新的梦想,一种新的美学意识和价值观念:人与自然的真正的合作与友爱的关系。生态价值观的确立是环境建筑生态性原则的核心,在建筑设计中生态价值观是我们必须尊重的设计观念,它应与人的社会需求、艺术与美学的魅力同等重要。从方案构思到细节深入,时刻都要牵系着这一价值观念。以这一观念回应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在设计与生活的各种行为过程中尊重自然带给我们生命的意义。

在当前经济大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建筑设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必然走向一个“生态性”的主题上来。设计的“生态性”要求设计师对人与自然这一核心关系更加地关注和关心。人是建筑设计的主体对象,我们创造性的研究物象客体无不是为主体服务的,人的客观需求和自然的和谐发展永远是建筑设计的主旨。正如“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哲学思想~样,建筑设计与人类社会生态需求的关系显得既辩证又统一,这就需要和谐共生,相互借力,而不是相互产生破坏。

4、基于传统文化的建筑设计现代审美

社会建筑物象具有传承民族文化和地域特征的特殊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传统建筑元素作为现代文明的城市建筑重要组成,它的设计发展与进步不应停止不前,而应当与时俱进。作为建筑设计从业者的我们,就更加有必要认真地对它进行研究,使传统元素特征与现代文化审美紧扣,其目的是让传统建筑的形态更加俊逸,造型更加优美,物象的典型性达到刚柔相济、淡艳相宜。

建筑设计的审美思维逻辑要“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体现了现代建筑设计思维扩张和聚合,共融和共生,相互作用协调的结果。笔者建议:在设计实践过程中,有效借鉴国内传统建筑浓郁的文化底蕴,并把抽象的社会内涵具体化和理论化,以便在方案实践中进行把握。建筑设计的现代审美及空间营造既需要宽泛的文化与哲学感知经验,也需要领会设计的基本原则及美学内涵,同时也要限定好物象设计的协调性修饰,只有这样才会更加契合于建筑环境本质及外延的设计共生需求。不过建筑设计与纯艺术创造有所不同,建筑设计创造者需要根据外部的诸多客观条件来达成设计的目标,创造性现代建筑设计的“解题”必须满足“要求的概念”或“有限定作用的定语”,这是现代建筑设计范畴的基本属性。所以,建筑设计现代审美意识思维的探索方向,将是考察要求概念形象生成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典型特征,以及这些有限定作用的定语和整体建筑环境的关系上。以此为基准,融入传统文化元素,提高创造性现代建筑设计的审美水平和思维能力,才能为社会建筑物象的整体和谐创造积极条件。

第5篇

一、 提高教师人文素养

一个民族的历史,以及这一历史过程中形成的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既属于知识和学问的范畴,更属于道德和价值的范畴,它凝结着一个民族世世代代的情感与理想,是标识民族身份、维系民族认同感的最终依据。要发挥传统文化在语文教学中的作用,语文教师必须首先悉心学习古典文化。代表着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与灿烂的文学史的经典文化著作《论语》《孟子》《老子》《庄子》等应成为每个语文教师枕头、案边常备必读之书。只有当教师深情投入、真情流露的时候,学生才能受到真正传统文化的熏陶和感染。点点滴滴的积累,潜移默化的渗透使学生精神得到贯注,思想随之净化,行为获得矫正,文化得以熏陶,人文素养才能提高。

二、立足于语文课堂教学

从识字课、阅读课、综合性学习课等几方面,采用适合的方法,弘扬传统文化。

1.在低年级识字过程中,弘扬传统文化最合时宜。根据科学家研究,人的记忆力在1-13岁最强,在1-13岁是开发儿童记忆力的最好时期。而新课标对识字教学的要求是多认少写。只有在提前认读,扩大识字量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谈阅读理解与写作。传统文化中的启蒙教育的经典如《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弟子规》是提前认读的最好教材。利用现代多媒体技术,把传统经典制作成视频动画,让学生反复诵读可以增强学生的记忆力。我对一年级新生实施《三字经》的经典多媒体诵读,每周读两次,每次10分钟。一个月后,多数学生能背诵《三 字经》的前四课,学生在背诵表现得特别认真,特别有兴趣。最重要的是在诵读过程中,据研究可以开发学生的右脑。汉字是一种表意文字,许多字从外形上看可以知道它的大概意思。比如“日”形状像太阳,“月”形状像月牙。日和月都有光,两个合在一起更亮,这就是“明”。汉字的这个特点使它很容易受到人们主观意识的影响,因此,从汉字可以了解到一些中国传统文化观念。

2.课文是教科书的主体,一方面许多课文体现了中华的优秀文化,例如古代诗词、寓言、传说、神话、古典名著;另一方面有许多课文负载了中华的传统文化。如世界遗产。因此,它本来就内含文化的精华来到课堂。我们要努力营造语文课堂的文化氛围,力求语文课多一点文化气息,让学生在课堂上领略到“文化”应有的甜味与魅力,挖掘教材的文化内涵。课文不仅贮积了丰富的语文知识,更蕴涵着深厚的文化底韵,字里行间处处流淌着中国文化浓浓的鲜活的血液。如何挖掘教材内在的文化因子,引导学生求真、求美、求智慧。结合学生实际和教材,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①从课文注释、引语入手,挖掘有关民族文化信息。

②从故事情节入手,挖掘整篇(部)著作的文化内涵。

③从课文主题入手,挖掘优秀的传统美德。

④从课文词句入手,挖掘相关文化背景、哲理境界。

⑤从课文插图、课后练习入手,挖掘文化意趣。

3.利用传统节日进行教化。中国的传统节日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内涵。但如今情人节、愚人节、圣诞节这些洋节却在中国大行其道,它们其实是西方文化乘着商业载体的扩散。我们可以利用春节、元宵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佳节进行传统文化教育。比如九月开学不久就是中秋节。每届学生我都会让他们课外收集有关月的古诗文,专门开一节专题课进行赏月品诗,接受一次优美诗文的熏陶;并让每位学生寄一张贺卡给父母,让他们懂得感恩,理解象征合家团聚与和美时刻的中秋节的内涵。

三、在各种各样的语文实践活动中继承和创新民族传统文化

1.搜集文化名人故事,定期进行讲故事交流比赛。

2.展经典诵读活动,让学生坚持天天吟诵并定期进行诵读比赛。

3.开展“寻访家乡传统文化”语文实践活动,继承和弘扬本土文化。

四、重视课外文化阅读,强调大语文教育

现在的学生生活在一个喧哗浮躁的时代,他们面临着太多的诱惑。但是,不管生活怎样地热闹,一个纯净的心灵世界,一种对书香气息的天然热爱,一种良好的阅读习惯,都是一个生命健康成长不可或缺的要素。不管社会怎样变迁,不管科技怎样进步,不管教育怎样改革,我们都必须让学生们在人生记忆力最佳的时期,诵读名家名篇,诵读千古美文,让文化经典占据他们的心灵,让他们的阅读从一起步,就直抵经典。要注意激发学生阅读的兴趣;强对学生的阅读指导,提高阅读能力。

五、利用阅读积淀语言文化

学生积累了一定数量的诗文之后,在运用时会信手拈来,游刃有余。写到时间会不由自主地想到“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写到学习会深有感触地想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写到春雨会情不自禁地想到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写到白雪会触景生情地想到“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对民族经典,特别是传统文化作品的重视,已经成为语文教育专家们的共识,每个学子应该从小受到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语文的外延就是进入更广阔的文化空间,汲取更丰富的营养,让我们每一位教师都做好文化传承的桥梁,为发扬中国的文化贡献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第6篇

如何将传统文化有效地融入课堂?笔者认为,语文课有其独特的优势。汉字自它产生以来,就与中国传统文化密不可分。汉语是世界上最具独特民族性、文化性的一种语言。作为母语教育的语文教育,本身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播与继承的载体。将中国的传统文化融入语文课堂自然就有其必然性、必要性、可能性与可行性。

一、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语文课堂

1.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语文课堂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汉语言是大多数中国人终生使用的交际工具和思维的工具,这一特点决定了它必然成为中国人塑造、完善人格,构建文化平台,实施文化养成的重要载体,而其他任何一种外来语言是无法完成这一使命的。在职业院校,如何让学生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优秀文化呢?最方便、最直接的途径就是通过语文课堂教学来实现。语文教学可系统、生动、直观、深入地展示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和精髓。

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氛围中进行语文教学,不但可以改变语文教学中“少、慢、差、废”的现状,培养学生较强的语文能力,还可以起到以下两个作用:一是向学生展示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树立学生的民族自豪感、民族自尊心,激发他们学习母语的兴趣和自主性。二让学生挖掘和提取中国文化的精髓,思考其当代的启示意义,使学生自觉地将学习、生活、自身发展同社会、国家密切联系起来,产生归依感和社会认同感。

2.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语文课堂的可能性和可行性

在中国,自古就有“文以载道”的传统。“文”的功用就在于精神、文化的传承。“文”的范畴十分宽泛,包括哲学、历史、美学甚至一些专业著作。在语文课堂上,通过学习、领悟“古文”,可以使学生达到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吸收。语文课本的“古文”选文众多,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反映了中国优秀文化精神。教师要引导学生对课本选文和相关文章进行学习,帮助学生挖掘文化精神、揭示文化意义、吸取文化精髓。

汉语是我们的母语。中国传统的很多优秀文化,早已通过语言的传递,在日常生活中将学生包围。而且经过数十年系统的语文学习和传统文化的熏陶,学生已经具备接受和挖掘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能力和基础。同时,职业学校的语文教师大多都系统接受过中国传统文化学习,有较强的古文功底和文论、美学、哲学基础,具备将中国传统文化融入语文教学的能力和可行性。

二、中国传统文化融入语文课堂初探

1.将中国传统文化融入语文课堂时应遵循两个原则

(1)紧扣课文,选择性补充材料。既方便学生更深入地理解把握课本内容,同时又增强文化积淀。如在讲解《逍遥游》时,可向学生简单讲述老庄的“无为”思想,及其对后世的影响;在解读王维等人的诗歌时,可以适当引入佛教对中国文化的影响,及儒、道、释三家的合流与融汇情况对中国文化形成的作用。

(2)补充材料量的大小,应以学生接受能力为度。在授课时,力求深入浅出,生动形象,着力寻找文化内容与现代社会的契合点。如将儒家所讲的“仁爱”“和谐”“诚信”与现代社会契合。

2.将中国传统文化融入语文课堂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中国传统文化精髓与糟粕并存,教师在将中国传统文化融入语文课堂时,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教育观,充分领会现代语文教育的育人功能,将实现学生个人发展作为教学的目的,让学生学会批判地继承、发扬传统文化和精神。

(2)教师在进行中国传统文化的传递过程中,首先要帮助学生克服畏难情绪。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智慧激励、方法激励、情感激励、目标激励,使学生大胆地评说,积极地参与,自觉地思考特定文化内容对现实的影响和意义。让学生学会在学习中国传统文化时去其糟粕、吸取精华,并将精华内化成为自己的文化积淀。

(3)教师在进行中国传统文化讲授过程中,要灵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虚拟技术,恰当采用参与性教学方法和非语言沟通技巧,帮助学生从传统文化中汲取精神营养。

第7篇

【关键词】传统文化 大众文化 媒介 重塑

文化是社会决定因素之一,决定着社会发展的方向,始终保持文化的先进性对一个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传统国家尤为重要。在当前,世界经济一体化,媒介、技术全球化的时代,如何保持文化的先进性,怎样认识大众媒介文

化,如何对待传统文化。本文从文化特征以及与媒介关系视角提出利用媒介重塑传统文化价值的思考。

一、传统文化的特征与意义

传统文化是一个相对的范畴,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传统文化,我们今天提到的传统文化,是相对现代工业社会的大众流行文化而言。文化最基本的特征就是传播性,中华文明五千年,没有文化的传播是不能流传至今的。文化是集体的产物,是在集体的生产活动和相互交流传播中以某种方式表达的,也就是文化可用一定的符号确定,有利于传播。在传播文化的过程中,自觉形成可评价的文化系统,使文化具有不同层次和差异。文化还有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不同阶层和差异的文化是通过相互影响,在开放的社会中发展和变化的。

传统文化固然具有文化的一般特征,但我们这里讨论的传统文化是有很强民族性的文化,它会给特定文化环境中的每个人打上某种气质和精神的烙印,使这些人的思维和行为趋于相互认同。传统文化是在特定的地理环境和历史条件下经过长期积淀形成的,它是经受了各种条件检验的文化,具有适应性和先进性;是不同文化和文化阶层之间交流和适应的结果,所以,它还具有包容性。

传统文化具有的特征说明了它是一个民族国家的核心文化,始终保持传承和发展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和国家的历史责任。

二、媒介环境与大众文化的流行冲击传统文化

大众文化的兴起是依赖大众媒介的技术和工业化发展,以美国商业主义扩张为背景,生产和销售同质化的文化产品来实现。这是普遍的观点,也有学者持反对意见。如,鲍曼认为,传统文化是由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造成了文化的同质化,而大众媒介不过是对这种必然发生的状况推波助澜的工具。还有美国学者罗森堡和麦克唐纳等人否定美国是大众文化的沃土,罗森堡认为大众文化的创造不是资本主义,而是技术。但无论怎么理解,大众文化的流行和媒介的商业化环境是分不开的。

我们分别从“精英主义”和“民粹主义”两种对立观点的角度来关注大众文化流行对传统文化形成冲击的现实。如果说大众传播媒介造就了大众文化,那么,大众文化的出现和流行是不可避免的,现代资本主义的特征就是垄断,媒介作为商业盈利机构,是资本体系生产文化产品获得垄断资本的重要工具。大众媒介批量生产的、同质化的文化产品构建的消费社会被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学者认为是剥夺了所有意识形态选择的、“单向度”的社会。媒介的商业化对传统文化价值观造成了冲击,“精英主义”对这种冲击的批判是尖锐的。按照这样的批判思想,大众文化会给我们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因为它是低俗的、肤浅的、非理性的,而且具有潜在的庞大消费群。最终,传统文化会在历史的加速度中流逝,我们会迎来一个永远的“狂欢节”,现实和传统一起被颠覆。

和“精英主义”不同,顺着“民粹主义”观点的指引,我们看到媒介环境和大众文化流行的影响并非全都不利于文化发展,对传统文化的影响也只是形式上的,并非颠覆性的。由“大众文化”转向“通俗文化”这种名称上的变化,似乎能说明这种文化是受人民欢迎的文化,而且也消除了“大众”的贬义。这种站在大众立场对大众文化的正当性进行最有力辩护的是约翰・费斯克。约翰・费斯克提出流行文化符号具有多义性,同样的文化产品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来解读,即使文化产品中可能含有特定的主流意义。这种多义性还体现在他提出的文本的“互文性”中。即一种媒介文本会成为另一种媒介的素材,重新构成文本意义,这样,就会产生意义上的变迁,而避免特定的主流意义不断被强化的危险。大众文化的创造性被约翰・费斯克解释为体现在大众对工业商品的创造性运用上,商品本身没有创造性,因为它只是创造性运用的材料,这种对文化产品的“材料化”解释使文化具有了独立性,从而解脱了对文化产品商品化的批评,产生了约翰・费斯克主张的两种经济的存在,其中一种是文化经济,一种是金融经济。在文化经济中,流通的不是货币而是意义和的传播,意义和的生产者是大众媒介的观众,且只有生产、流通,没有消费者。在这样的文化经济中,使得即使在消费社会中大多数居于从属地位的消费大众也具有了创造性使用符号的权利、依据他们本身的喜好来塑造意义的权利。约翰・费斯克的思想让我们对大众媒介文化的担忧转向乐观和期待,不必担心传统文化价值会被“单向度”的大众社会吞蚀,我们完全可以耐心观察大众是如何在对传统文化价值的支配和控制的反抗中生产“”的。在这场反抗的斗争中,传统文化会自然纳入现代文化发展系统,展现它的包容性,重塑它的民族性。

三、媒介形态重塑传统文化价值

在今天这个全球商业化的时代背景下,媒介环境必然要影响文化环境,大众媒介传播的大众文化对传统文化价值的冲击是必然的,在一个发展的社会中,不前进就意味着消亡,传统文化要么在被动的保护下被蚕食,要么顺应媒介环境的变化,主动去融合发展,这种融合发展是符合文化一般特征的:文化是在传播中发展的;当今就是一个传播的时代,媒介传播技术的高速发展让媒介形式本身的特征具有文化主导性。文化具有不同层次和差异,不同文化是在相互影响下发展和变化的。以媒介特征主导的大众文化是文化的一种,它的发展是社会科技进步的结果,是影响和推动传统文化向前发展的力量,只有看到文化的这些本质特征,承认媒介文化对传统社会形成巨大影响的事实,才能把握传统文化在媒介环境下发展的方向。

传统文化在媒介环境下必然要依赖媒介的传播性来发展,传播媒介在传播流行文化的同时,整合传统文化形式,传播传统文化价值观是一个比较理想方式,但目前的媒介形态依然缺乏,有限的全球媒介竞争者和第三世界国家媒介不成熟阻碍了文化传播的多样性,许瑞伯尼・蒙哈马地(Sreberny-Mohammadi)(1996)认为全球媒介的这种缺乏是形成文化帝国主义模式的基础,我赞成这个观点,我认为传统文化在媒介社会只能依靠媒介力量来发展,发展媒介形态,支持和鼓励媒介形态多样性是重塑传统文化价值的出路。

首先,在技术条件下,应支持地方性的媒介发展。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对媒介信息的控制和垄断渗透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传统文化是在特定的地理环境和历史条件下经过长期积淀形成的,如今“地球村”的形成,使得原本相对封闭的地域环境不再封闭,垄断资本在利益的驱使下很快把一切地方性的东西驯化,纳入到大众文化传播体系中去,一旦成为事实,主导地方文化的地方性媒介就会失去自己的文化阵地,失去他们的服务对象,地方性的文化特征如果没有一个交流和发展的保护平台,也就很难继续生产,因此,建立地方性的媒介形式,针对地方文化特征,把传播的对象和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区隔于大众流行文化,是对传统文化价值保持和发展的方法之一。

其次,应认识和发展民族性媒介,多民族国家文化多元性是现代国家共同的认识,虽然由于地理和历史原因,就是同一个国家中,不同民族经济地位是有差别的,但是,每一个民族的文化地位是平等的,我们必须认识民族文化在人类繁衍和发展中的作用,当某种民族文化对现代工业社会表现为不适应时,并非全部去否定和抛弃,反而,我们更应站在这种文化的角度去反思现代社会。建立民族性媒介,包括使用民族语言、文字,传播民族生产、生活文化和习惯,介绍不同于现代性的价值观念,为不同文化价值提供一个平等对话和融合的平台就是对传统文化的发展。

最后,社会和媒介应为个人创造更多的个人化媒介,新的网络传播技术为我们提供了互动机会,激发现代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期望,建立一些小规模的、非商业性的、最好是含有某种主张的,有别于集中化、商业化、国家控制的主流媒介形式,是非常有必要的民主方式,这可以使媒介摆脱商业资本利益的控制,真正体现人对文化的需求和创造。

总之,媒介形态的多样性认识是建立在对现实媒介环境的不满和批评基础之上,也是对传统文化重要性认识和如何发展的理性追问和探索。

参考文献

[1]丹尼斯・麦奎尔著,崔保国等译,《麦奎尔大众传播理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李岩,《媒介批评 立场 范畴 命题 方式》,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约翰・斯道雷著,杨竹山等译, 《文化理论与通俗文化导论》,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4]罗杰・菲德勒,《媒介形态变化》,华夏出版社,2000年

第8篇

传统文化是指一个民族在自然界长期交往活动中所形成和积淀下来的物质和精神各种事物的总和。其中传统美学作为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势必会对现当代产品设计产生重要影响。然而我国当代产品设计却仅仅有意识地在浅层适当添加一些传统文化的元素,并非有意让当代产品设计回归到中国的传统美学的本质审美思想。如何在现代设计中能由浅到深、由外到内回归到质朴的传统美学上,一直是许多教育工作者和设计师不断进行尝试的重要课题。祖先为我们留下了不计其数的思想瑰宝,是我们应该加以传承的精神财富。

美是最古老、最核心的审美范畴。儒家的美学思想在中国古代美学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因此它的美学思想是值得我们当代设计工作者加以批判研究和传承创新的。在此需要提及的就是孔子对于“美”与“善”的观点。《论语》中使用“美”这一概念可以作为美学问题来探讨有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美”与“善”几乎同义,这时的美严格地说只能属于道德思想的范畴,但它与美学范畴的“美”也有一定的联系,因为“美”与“善”是密切相关的;第二,“美”与“善”是有区别的,这时的“美”显然是那些具有肉眼可识的外在特征的事物。此处“善”的含义可以理解为道德范畴或者实用功利范畴,因此“美”这个概念严格地说,是被用来从事物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上或从事物的具体形象上来反映和评价事物的品质的。[1]201 联系与评价当代的产品设计,应该也可以利用这一美学观点,即从产品的“内容形式”与“实用功能”两个层面去评价当代产品设计。而现代设计的“实用功能”其实就是美学中的“功能美”的主要审美对象。

另一方面,道家的思想根源则是“天人合一”,纯自然的状态是人类的理想状态,季羡林先生将其解释为:“天,就是大自然;人,就是人类;合,就是互相理解,结成友谊。西方人总是企图以高度发展的科学技术征服自然掠夺自然,而东方先哲却告诫我们,人类只是天地万物中的一个部分,人与自然是息息相通的一体。”在当代产品设计中,大多数作品都渐渐顺应了“天人合一”的理念,尤其先秦诸子在“自然美”上的观点更是强调了天与人关系的和谐。显而易见,当代产品设计在传承这一理念的同时,也应该不断反思在已有产品设计中,是否有许多是违背了“天人合一”的本初理念,从而破坏了与自然和谐关系的设计。“环保设计”这一观念应随着科技发展而深入设计者的观念中。与道家观点暗相契合的是韩非子的“美”与“饰”的观念,他认为“美”客观地存在于自然界,是天然生成的东西。“物不足以饰之。夫物之待饰而后行者,其质不美也。”[1]102 此观点承认了“美”是客观存在的,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在当代产品设计中更应该关注到“天然美”,而并不是一味在科技高速发展的都市文化大背景下,将其设计脱离生态美,甚至造成环境污染。“自然”“质朴”的设计往往才是最打动人的。

徐恒醇在他的《设计美学》中把设计领域中不同形式的美进行了归纳,大致分为形式美、技术美、功能美、艺术美、生态美。中国当代产品设计体现了各式各样的“美”,其中形式美的体现最为突出。所谓形式美就是“事物形式因素的自身结构所蕴含的审美价值”。[2] 这当然与我国古代的传统美学思想有着紧密的联系,上文提及孔子的“美”与“善”的思想,其中“善”的含义与现代设计所提及的“功能”“实用”“目的”等概念是极为近似的,也就是美的其中一种形态“功能美”。所以当代产品设计中所蕴含的美学思想,与中国传统的美学思想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技术美是随着社会进步、科技发展而逐步产生的一种美的形态。中国当代产品设计的一种主流审美形式还是“形式美”。形式美的特征很多,其中最基本的一种是多样统一,它体现了形式结构的秩序化,也就是和谐的理念。许多产品在色彩搭配、外在造型、内部结构上都体现了形式美。例如,在中国的家居用品以及食品市场,家具的外在造型很新颖时尚,食品包装精美,形式美是这几种形态美中最为基础的。但这些范例中也包含着另外一些问题:中国的产品设计的美学追求还停留在产品的构成部分和外在的表现形式,并没有更加深入到贴近人类生活与设计根本价值的深层部分。因为随着社会物质的发展以及人们精神文明的不断进步,设计远不只是美学问题,它包含着丰富的内容。所以“美”的范畴是具有生命力的,当代设计应该从不同角度进行研究,多方面展示“美”,丰富“美”的定义。

传统美学的“美”与“善”在当代设计美学中诠释的新概念即为“形式美”与“功能美”。生态美学下的绿色环保理念的发展,在许多产品设计中都得到很好的体现,这正迎合了中国传统美学中“天人合一”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理念。许多产品设计从选材、加工到包装的整个过程都是追求环保的。以当下较为热门的日本生活用品品牌“无印良品”为例。“无印良品”的设计,从外观上给消费者的感觉就是“素”的,装饰的程度极少,大多数产品都是从简设计,材质本身是环保材料。尽管没有华丽的外观,广大消费者给予“无印良品”的评价却依旧是“优质的”。从“功能与形式”高度统一的角度出发,“无印良品”的产品在很大程度上是符合儒家美学思想体系中“美”这一概念的。日本美学的禅学观是“无印良品”设计的美学理论基础,恰巧这与中国古代传统美学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是一致的。

《易传》有云:“是故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这句话表明了“道”与“器”两者相互对应、相互依存的关系。[3]73 以中国的陶瓷器皿为例,陶瓷工艺是中国古代传统工艺美术的精华,早期的工艺美术品以一种实用器皿居多,它们大多没有脱离人的实际生活。因此在当代市场仍旧受到许多收藏家的追捧,价值连城。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陶瓷工艺在当代设计领域也得到创新与优化,但依旧继承传统,重视在纹饰、材质、工艺上的研究。传统美学影响下的当代产品设计追求恬淡的自然风格。市场上的“仿明式家具”就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例子。对中国而言,明代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古典园林、明式家具均为中国古典设计的代表而名震中外,明代的实学思想影响了当时设计的发展。明式家具对于当代家具设计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从造型、结构到装饰工艺,都体现出传统文化所特有的自然、空灵、超逸、含蓄、内向的意蕴,散发出浓郁的文人趣味和书卷气息。[3]99 与市面上许多享誉国际的家具品牌相比,二者都有着追求简单的设计理念;不同之处在于,国外的家具常常使用轻巧的、科技含量较高的材质,外观以及色彩搭配的设计往往追求新鲜时尚,而仿明式家具则使用木材这样的自然材质,讲究工艺,往往是实用价值较强但审美上缺少实际创新。

而在设计样式的“复古风潮”这一问题上,市面许多产品添加中国传统文化的元素形态。《周易·系辞上》中写道:“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圣人立象以尽意。”图像比文字能够更直观地传递某种特定的信息。传统的艺术被融入当代产品设计中,典型的表现就是许多产品的外形包装都会添加上具有中国传统特色的图形,其中有许多是中华民族特有的具有文化寓意的象征图形,例如龙凤呈祥、龙飞凤舞、忠孝节义、祥云等等,还有许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书法艺术和印章艺术。古色古香的传统材料融入现代设计加工,最后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业设计产品,如藤条编织的摇椅,草帽作为服饰搭配,传统的木制品很好地被加工运用到高档家私里面。现代社会的人们越来越厌烦塑料、化学纤维、铁制品,而转向自然的材料,如竹器、原木家具、棉布服装和棉麻制品以及陶瓷制品等等。这与生态美学的宗旨相吻合,生态美学讲究人与自然的和谐亲近,生态美学本身就是包括审美主体在内的一种特殊的审美形态。由此可见只有立足于“自然”的初衷才能设计出符合人们心理定向的具有生态美学的作品。

尽管我们能够列举许多传统与现代设计相结合的优秀范例,但毋庸置疑的是国内设计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首先,国内设计存在“传统视觉文脉”与设计相叠加的美学庸俗化倾向。即现代设计只是简单地把传统化的元素符号叠加到产品身上,并非把当代设计思想回归到中国本土设计美学的范畴中。在产品的包装上添加与主题相关的传统艺术符号图形是表层的、缺少深度的做法,这样只是单纯加强了形式上最外表的辨识度。传统美学思想中,强调“美”这个概念并不是片面地只从事物的外在形式去考察的,“美”这个概念具有进步的意义,可是现代设计工作者只着眼于“形式美”,对于“技术美”“功能美”以及“生态美”则鲜有提及。现代设计的有益倾向应是注意服从、适应和利用物体本身的功能结构来进行形式上的审美处理,重视物质材料本身、结构美,尽量避免作出不必要的雕饰、造作。[4]

其次,设计制造行业因缺乏对本土设计美学思想的深层研究挖掘,而不断抄袭国外优秀设计理念也是一个较为严重的问题。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及前卫的设计理念充斥着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而中国却是一个拥有上千年古老文明的国度。当代的产品设计的拿来主义并不一定能在中国市场拥有一席之地,因此把设计理念的重心放在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上,不仅能引起国内消费者的共鸣,也更符合民族气质,从而提高民族自尊心、自信心。传统美学来源于传统文化土壤,中国的文化底蕴如此深厚,绝非只是那些具有代表性的图画、符号,更多的是一种具有现实意义的思想,设计的本土化必须从最根源的思想着手。

另外需要我们注意的是,设计的主体是人,设计的最终的价值尺度也是人。传统设计美学一个最重要的宗旨就是以人为本。由于现代化速度过快,最初国内许多工业产品外观和装潢的粗糙、低劣,产品功能上的合理性和安全问题,尤其是关于儿童用品和玩具的安全性一度成为社会大众所关注的焦点。这些问题要求我们研究人类的真正的需要,使设计从功利主义、工具主义和功能主义的短视中摆脱出来,从而恢复人的全面性和现实性,避免机械主义和功能主义对人体的肢解,力图全面反映人的本性和需要。这需要我们立足人文视角,要更加注重历史和文化的传统。在工业社会或现代社会,由于技术不断更新,设计也在日新月异的变化中。这时传统文化就成了一个很大的问题,“新”似乎就一定意味着进步,而“旧”或传统似乎一定意味着保守。[5] 实际上,几千年文明史给我们提供了丰富的人生经验和设计智慧,这不是几百年的工业文明能够轻易否定的。因此,如何汲取传统的智慧,实现技术、工业化与传统文化的融合,是未来设计中的重大主题。

总而言之,中国当代产品设计在现代化进程中得到机遇同时又面临了许多挑战,这也是全世界设计领域所处的状况。工业化与工业设计的发展使产品的生产效率得到极大的提升,但与此同时,工业化与传统文化资源、传统价值观的矛盾也日益突出。中国有着数千年的优秀人文传统及独特的美学思想,这种传统的美学精神不仅高度重视自然与人文和谐发展,并且提及“美”与“善”的观点与当代设计的审美范畴是一脉相承的。日本设计提出的感性工学技术正是迎合了这种类似的人文设计理念,中国当代的产品设计应该受到启发回归到传统美学上,从而调整今后产品设计的方向,创新科学技术,设计出更加人性化,集“形式”“功能”“技术”“艺术”与“生态”美为一体的作品。

参考文献:

[1] 施昌东. 先秦诸子美学思想述评[M]. 北京:中华书局,1979.

[2] 徐恒醇. 设计美学[M].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126.

[3] 温庆武,周秀梅. 艺术采风——中国传统设计艺术考察[M].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1.

[4] 李泽厚. 略论艺术种类[M]// 美学论集. 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 :394-395.

[5] 朱红文. 工业·技术与设计——设计文化与设计哲学[M]. 郑州:河南美术出版社,2001 :14.

第9篇

一、传统工艺美术概念及其发展状况

我国《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指出,百年以上、具有完整工艺流程、世代相传、工艺精湛、历史悠久、具有地方特色与民族风格、采用天然原材料、享誉世界的手工艺技艺与品种,才能被称为传统工艺美术。随着现代设计概念取得显著发展,工艺美术的概念一直秉承传统的概念理解,即在一定的理论研究范畴以及领域与地区内,以手工艺为基础、体现传统的装饰与工艺的产品。因此,工艺美术在我国是传统工艺美术概念的延续,概念范畴的拓展,但并不能概述性地指代现代设计。传统工艺美术是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物质载体。目前,我国主要通过三种措施对传统工艺进行保护与发展。第一,依据文物保护范畴,保护传统工艺美术品。第二,保护工艺美术师,进而保护工艺美术技艺。第三,国家在政策上扶植工艺美术产业。政策要求政府部门必须对传统工艺美术技艺与品种实行提高、发展、以及保护的方针,通过有效、合理的措施,促进传统工艺产业的繁荣与发展。传统工艺美术兼具审美和实用的双重属性,往往需要经历几代艺术审美的提升与技艺的积累,才能得以呈现。现今,随着生活观念与生活方式的快速转型,很多传统工艺地区的发展模式比较滞后,依然遵循着重装饰、重材料、重工艺、重传承的老旧模式,鲜见符合时代需求的创新产品,价值和作用与现实生活严重脱离。因此,基于市场竞争与产业格局的转型,针对传统工艺的市场开拓、振兴、发展等方面,学界形成两种相反的观点。一种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表现得急功近利,致使传统工艺畸形发展与过度开发;另一种是否定发展市场化传统工艺,传统工艺只能以装饰品、陈设品的艺术形式立足于市场。这两种观点都不利于传统工艺的整体发展。

二、传统工艺创新设计采取“双导师”模式的意义

“双导师”制就是为学生配备两个导师,即校内一个导师,校外一个导师。校内导师指导学生专业课程的学习,校外导师则参与指导学生的实践和项目研究等环节。“双导师”旨在将艺术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转变。这样的培养模式能够大大提升艺术设计类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使之在未来的艺术设计之路上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求。传统工艺作为一种文化产品形态,经历了长久的历史沉淀。因此,要想推动传统工艺行业的发展与升级,需要对传统工艺进行设计、工艺、技术上的创新,这既是对传统文化的继承,也是行业自身发展的要求。其中,将“双导师”模式引入传统工艺美术人才的培养中,利于传统工艺的创新设计,也利于传统工艺的整体发展。其意义在于:首先,对传统工艺美术进行定位时,要以发展、开放的眼光作为基本立足点,进而对传统工艺的产业价值进行深入挖掘。而不应故步自封,依然沿袭传统模式。可以说,转变传统的工艺美术观念是应用“双导师”发展模式的前提条件。在当今社会,发展现代设计要依照现实的需求,借助传统工艺美术的历史积淀,不断探索符合时代需求的艺术形式与设计语言;同时,设计的核心是创意,创意就是要靠人才。将“双导师”模式融入传统工艺设计人才培养中来,可以从现代设计创意的视角拓展传统工艺的范畴,并为设计人才搭建平台,整合资源共同开展传统工艺的创新发展与保护性开发,推进整体行业的发展。其次,设计中重要的一点是要通过品牌先导把文化注入产业。传统工艺应该与创新设计相结合,以保持传统工艺活力,并在发展产业的基础上建立成熟的民族品牌。品牌的良性竞争有利于人们对传统价值的再发现与再认知,不断为文化产业提供新内容。在顺应消费需求的同时,也可以给本土化设计创新与设计审美提供良好的文化生态环境。目前,随着文化创意产业的蓬勃发展,通过“双导师”模式引入人才培养,使得创新设计思路与市场相结合,振兴传统工艺。例如,剪纸是我国传统工艺,我们有责任与义务对其进行传承与发扬。应用“双导师”模式培养剪纸人才,不仅可以帮助学生掌握剪纸技艺,还能帮助学生准确把握现阶段市场发展的需求,结合当代文化对剪纸造型进行创新,从而让剪纸这一现代手工艺更具民族文化创造力与内驱力,并构建起发展传统工艺为现代生活方式服务的产业基础,这对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此外,在全球化与现代化的语境下,立足于传统工艺实际状况,通过设计把传统文化要素注入产品,是提升设计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将“双导师”模式引入创新设计人才培养之路,可以使设计者具有市场敏锐度与前瞻性,设计出既适应市场竞争,又符合现代审美的文化产品。例如,学生在设计我国传统服饰旗袍时,若采用“双导师”模式对设计者进行培养,更益于学生把握旗袍的传统特征,同时将时尚元素融合到传统文化中。传统与时尚的碰撞不仅有利于对传统文化表达形式进行时代性塑造,增强人们欣赏传统工艺的素养能力,更可以将传统工艺融入到日常生活中,形成普及与推广传统工艺价值的有效途径。

综上所述,今天,我们应立足于传统工艺美术的现状,培养师生的创新思维与产业发展理念,有意识地将“双导师”模式引入传统工艺创新设计人才的培养中。拓展设计者的创新设计思路,使传统工艺的文化资源变成设计者参与市场竞争与原创设计的重要资源,引导设计师自觉将现代设计理念与传统工艺进行融合,更好地实现我国传统工艺产业化发展的要求。

作者:刘浪 刘英武 单位:湖南省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第10篇

引言法伦理学,作为交叉学科的研究范式,如今,即将步入“而立之年”。学界在学科的性质与地位、研究对象以及价值立场等基本范畴上,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①,渐趋形成诸多研究热点。就此进行总结和反思,以此来大致勾勒出学科研究近三十年的发展轨迹,同时审视问题,直面困境,展望未来,于此,应该不只是学科理论研究的自觉,更重要的是以期在此基础之上,全面审视学科的基本命题,恰当地评价学科对现实问题的回应能力。

一、关于学科的名称、性质与地位

在科学研究领域中,对学科名称、性质与地位的确立与认同,事关学科的正当性与合法性,同时,也是标识并坚守自身研究阵地的首要命题。就法伦理学而言,作为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更需直面它。

(一)名称的源与流自1984年“法学伦理学”名称诞生以来,曾出现过“法律伦理学、制度伦理学、法制伦理学、伦理法、社会主义法伦理学”等诸多流变形式。无论名称各异,实为只是研究的视角不同而已。因为从研究成果的内容来看,无论是探讨当下法律制度的正义价值诉求与道德品性、还是追溯我国古代法律的固有伦理属性,抑或是为了突出学科的交叉之特性,甚至也并不排除研究者为了从自身理论研究的需要(如以示区别等)出发,而为此冠于多样的名称,但始终没有改变学科以“法律与道德之间关系”为理论特质的基本属性,名称的流变经过近三十年的论争,在学科名称上,学界基本趋向统一的称谓:法伦理学。其间,无论论证的视角存在何种殊异,还是理论内容结构上存在多大的不同,但至少在形式上学科名称的统一,让学科研究阵营犹如一支获得了统一番号的战斗部队,客观上为学科研究起到了统一思想、树立旗帜的效果,且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维系学科研究的“第一推动力”。

(二)学科性质(派生来源学科)相对于学科名称而言,在学科的性质与地位上,学界的共识已成:法伦理学是一门交叉学科[1],只是存在“边缘交叉学科”与“新兴交叉学科”的分歧。不过,在学科派生来源学科上,学界观点各异。主流观点认为学科是法学与伦理学交叉形成。不过在主流之中,仍存在不同的声音。有学者认为法学与伦理学两门学科交叉不只是形成了法伦理学,而是“法律伦理学和伦理法学两门学科”,而且认为“‘伦理法学’的侧重点是法学,它是研究伦理现象中的法律问题,如伦理关系中的法定因素等;‘法律伦理学’虽然涉及这些问题,但其侧重点是法律现象中的伦理道德间题,诸如法的伦理蕴含等。”。主流观点之外,有人认为,虽可以将“法伦理学”作为应用伦理学或法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但从学科交叉角度而言,应该把“法伦理学”视为法学与伦理学(哲学)的一个交叉学科。[2]另外,有人认为在确立学科性质与地位的问题上,应超越法学与伦理学或者哲学学科的限制,因为客观上存在这样的困难:“在知识和学科高度分化的时代,而法学和伦理学分属于各自相对独立、封闭的体系内,加之从事法伦理学研究需要具备充分的法学和哲学的知识”,故应超越学科的限制,法伦理学应属于“一门跨越哲学和法学的新兴的交叉学科”[3]。可见,虽法伦理学属于一门交叉学科的学界共识已成,但在其派生来源学科问题上分歧犹在。这是因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的研究对象的固有特性之所在,更何况是“当前人文社会科学整体性研究态势增强,各学科之间的碰撞对话与交互共生,呈现出一幅各科知识的网状勾连图景。[4]”因此,对于学科的性质与地位出现不同的观点,完全在情理之中。不过,学界的共识,若从国家学科、专业部类规范的层面,仍值得甄别。据1997年国家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来看,伦理学属于一级学科哲学部类下的二级学科,而法学与哲学同属于一级学科层次,因此,学科由法学与伦理学交叉形成则存在此种错位:法学(一级学科)与伦理学(二级学科)在学科分类层面上不具有同等学科层次。尤其是国家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1年,国务院学位办颁布了《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对学科的分类采取了大学科的分类模式,取消了既往关于一级和二级学科的划分,增强了学科的包容量,此举更是为学科的派生来源学科拓展了足够的想象空间。虽然,《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倡导大学科的分类模式与导向,但伦理学属于哲学学科部类下的子学科以及法学与哲学同属同一学科层次的客观现实并没有改变,因此,上述错位并未因此而消除。交叉学科不仅仅只是一个学科概念,更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回顾学科的发展进程,无论是学科研究范畴与价值立场、学科的理论资源,还是理论范式与核心概念,几乎都指向法理学与伦理学,因此,学科的派生来源学科应定位于此,而非其他,如此,才能符合国家学科、专业部类的规范,同时也可疏解学科交叉错位的尴尬。

(三)学科地位与归属法伦理学派生学科来源问题不仅衍生出交叉错位的尴尬,同样也面临着学科的身份归属问题。因为学科地位与派生来源学科并不是两个问题,而是同一个问题的不同层次。学界在学科是伦理学研究之下的应用伦理学研究,还是法学研究的分支学科上,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学科应归入法学(法哲学)研究范畴之列,属于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与法哲学、法社会学等交叉学科并列[5]。因为“作为跨学科研究而言,就学科的现实需要与未来发展而言,应将法伦理学归入法学范畴。”相反,有人认为法伦理学应归入伦理学的研究领域[2]。因为“法律伦理学应是应用伦理学的范畴,如同经济伦理一样,法律伦理学研究的是人类法律现象中的道德问题,其落脚点应在道德而非法律上。[6](P106)”所以,它既是广义的应用伦理学,又是狭义的应用伦理学[7]。客观而言,如果从研究队伍的专业学科背景以及研究平台来看(详述内容见后),现实则是法学界关注得少,伦理学学者关注得多,因此从这个意义上,学科至少成为了应用伦理学研究的热点,而非法学的。可见,在学科归属问题上,非常明显地存在学科研究“定疆划界”的阵地意识。如果“我们并不相信有什么智慧能够被垄断,也不相信什么知识领域是专门保留给拥有特定学位的研究者的”![8]那么,学科归属于法学也好,伦理学也罢,这并不影响其存在的客观意义。学科交叉正确而有效的方法之一,是创造性地进行学科间话语的迁移,即将一门或多门学科的学术话语,作为引领性或导向性的理性成果,向新的研究领域移植过去或嫁接过来,以解释研究中的新现象,并由此建构新体系[9],而不只简单的停留在“归谁所有”的初级命题的争论上,因为无论是从学科研究的孰先孰后的事实来看,还是从研究队伍的专业学科背景以及研究平台而言,都无法清楚地确定学科属于哪一个学科固有的领地,其本身就是学科科际整合的产物,具有交叉性、共融性与双栖型。如果局限于学科研究的阵地意识,对于学科的未来发展有害无益。毋庸讳言,法伦理学正是在学界关于学科名称、性质与地位的论争进程中,以一门交叉学科应有的姿态,稳步地向前开拓自身的研究进程及其领域,不断拓展法理学与伦理学的研究空间和方向。#p#分页标题#e#

二、关于学科的研究对象

一般一门学科是通过明晰研究对象来确立学科地位,形成自身的研究范式。因此,具有清晰的研究对象是一门学科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之一。就法伦理学而言,研究对象的确立则显得必要与紧迫。将“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作为学科的研究对象是学界的共识。但仍然存在对“道德与法律之间关系”理解的多维面相。

一是“道德决定论”:对法律进行道德反思与批判。认为学科研究立法和执法过程中的各种道德难题,其基本视角则是将“伦理道德”作为“判官”,将法律进行“道德审判”,借此表达内心完美地道德愿景。如果将学科的研究仅仅局限于对法律进行道德的合法性论证和批判这一视点上,未免有失偏颇,而且一味将法律送上伦理道德的“审判席”,这不是法伦理学的“初衷与本意”,也缩小了学科的研究范围。因为“法伦理学不应当简单的理解为是以伦理学来研究法律现象或以法学方法来研究伦理学;它本身就是一种伦理学研究,同时也是一种法学研究[10](P180)。

二是“形而上论”:坚持道德与法律的哲学之向度,突出法律的人性价值。认为学科应该从处于最高层次的关于法与道德的哲学思考出发,逐步向下延伸,将与之相关的各项研究收归旗下,最终形成一个专门以法与道德关系为研究对象的综合性学科,将现实社会中的法律与道德难题悉数纳入学科研究的视域范围之内。从而将学科定位于“研究法治的人性内涵与价值的学问。”

三是“实用论”。干脆搁置不谈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复杂关系样态,认为如果以此作为学科的研究对象,进而来定义学科,则将“致病因子”植入学科躯体之中,促使学科成为一门“带病的学科”,因此,权当学科的研究作为一种思潮,拟走一条“先思想、后学科”[11]的实用主义的研究之路。

四是“以今释古、返本开新论”。从扬弃传统道德诸多观念的前提出发,在改造人们对道德的作用过分依赖的基础上,以期能够从中提炼出契合当下法治建设的道德因子。认为“在伦理道德和法律的相互关系上,应该首先用法律筛选和分析伦理道德而不是相反,因此,学科的研究对象是当代中国现实存在的伦理关系和道德行为模式。”[12]虽然,因为道德与法律之间关系的模糊性导致了理论研究视点的多样化,但在学界关于学科研究对象的探讨中,仍然大致可以提炼出三类命题:法律道德化、道德法律化的必要性与可能性以及两者的实践困境。且经由此的论争,将研究的触角延伸至法理学与伦理学的纵深层次,以一门交叉学科的姿态放大了两门学科研究中长期存在的困惑。凸显这样的基本问题:两门学科在探讨法律与道德二者之间关系的问题上存在何种异同,此其一;其二,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模糊了两门学科在法律与道德问题上作力的边界,更是暴露出“法律是什么”以及“何谓伦理与道德”等一系列的元命题。

然而,在人文社科研究视野之下,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问题不亚于“数学界的哥德巴赫猜想”!学科将其揽入怀中倍加呵护,其实陷入了两难的境地: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在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视阈中历经几千年的“共生、分离与融合”之进程,至今仍仁者见仁。但是,如果学科将此拒之门外,那么,其作为的空间又何在?此其一;其二,如果将自身的研究对象局限于此,则必将面临着与法理学与伦理学研究争夺阵地之嫌,为此,又“强迫”自身必须在该两门学科研究基础上进行创新,然而,基于法律与道德之间关系的模糊与复杂性,又难以有所作为,所以,在此问题上,学界还只能在法理学与伦理学研究的领地中徘徊,进行重复性的工作,这已经成为学科研究必须突破的最大瓶颈。

三、关于学科研究的价值

学科研究的价值实际则是宣示立场与使命担当,否则将导致学科研究将是一种“无地自容”而“无所作为”的结局。从学科三十年的发展进程来看,国家与社会的发展成就并汇聚了诸多问题集群,尤其是法治建设向纵深层面的探索与实践,更是为法学与伦理学的研究提出了许多需要迫切解决的课题,其中,如何解决在法治建设中所建构的制度体系之正当性基础,则是需要法学界贡献理论支撑的课题之一,但客观上,法学研究所建构的话语系统及其自身被贴上了“拿来主义”的标签。因为“中国法学没有自己的问题,它的‘问题’是翻译来的;它不具备对‘法律是什么’与‘为什么要遵守法律’等法学元命题进行追问的能力,……它主动与中国的历史与文化语境割袍断义,成了离家出走的流浪儿童”[15]。所以,我们所拥有的不是“法学”,而是关于西方法学的知识[14](P6)。如此,法学研究变成了一场“没有中国主体性”的“西方法学知识贩卖运动”,为此急需“送法下乡”去发掘“本土资源”,建构中国法学研究的主体性。那么,如何消除法学研究中的“拿来主义”标签,凸显“中国主体性意识”,与自身文化传统相契合。因此,在这一背景之下,学科研究始终追求这样一个价值取向:寻求法律等制度体系的道德内涵与文化支撑,向某些法律所蕴含的道德困境发出质疑之声,突出“中国主体性意识”。于此之下,学科的价值与意义渐趋清晰。虽步调一致,目标明确,但也呈现出不同的姿态与视角。姿态之一,从整个国家法治建设的高度上,认为学科研究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第一、人类法律文化和科学体系的发展迫切需要全面系统地研究道德与法律这一永恒的主题;第二、学科研究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历史选择和现实的呼唤。[15]该观点得到了积极响应,成为学界的主流声音,一直是学科研究价值立场,所以有学者认为学科的最大使命就在于对法律的道德批判。“因为现实法治的实践,使我们充分认识到法治并不是规则的简单罗列,法治的制度设计离不开对人与人性的认识与思考。[16]”所以需要从宏观上弱化法律的强制性,如何使法律更加深刻体现人性,使法律具有充分的伦理基础,所以学科“是一门关于人的学说,属于人学。”与此相反的姿态之二,认为学科的价值与使命并不在于对法律制度体系的道德审视与道德建构的努力,而是“探讨道德改造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为我国新时期的立法活动和执法活动提供符合时代要求的法理渊源和基础性法律原则。”可见,虽然学科责无旁贷地举起了“法律的道德批判”大旗,以期从文化传统中为当下的法治建设寻找一种“中国主体性要素”,但是,学界关于学科研究价值与意义的探索之主流工作仍然停留在为法律制度体系提供伦理道德论证的层次上,经过近三十年的努力,这是否又是一次搬运甚至是“偷运”传统法理学的命题———法律的正当性和认同———的无效劳动?所以,学科是否存在自身的价值立场,是继续沿着“为法律寻找伦理道德性论证”的既有之路前行,为此提供“增量知识”,还是“知识变量”?这又是学界需要直面的一大困境。#p#分页标题#e#

四、关于研究队伍与平台

一门学科的发展、成熟并能够持续的展现回应现实的能力,至少需要满足两个必不可少的条件:一是学科研究平台,如稳定的学术机构、适宜的学术交流机制与平台等;二是具备良好地人才培养与保障体制。如果说学科的理论体系以及研究范畴、概念以及范式是学科的价值体系与交流沟通的媒介,那么,研究队伍与研究平台则是前述范畴的“蓝图设计师与施工队”及其“安身立命栖息之地”。目前,在研究者学科专业知识背景上,具有法学专业学科知识的研究者约占46%,哲学约占17%,伦理学约占30%,其他如社会学、思想政治等约占17%,如果从哲学大学科部类来看,也只有37%左右,与法学类的仍然相差17%左右,由此,可以确证学科研究“法学学者关注得多,伦理学学者关注得少”的事实。如果此种趋势发展下去,那将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此种发展倾向与忧虑:“学科研究将沦为理论法学的一个分支,使得伦理学者在有关法律领域的道德问题上渐渐失语”,也必将稀释自身交叉学科的身份内涵。为此,有学者道出了其中的缘由:“法学知识更具有专业性,没有经过法学训练的伦理学者难以深入地理解法学知识、使用法学语言。[17]”另外,从学术交流运行机制与研究平台搭建情况来看,出现了相反的现象:伦理学学科搭建的学术交流机制持续性好、研究平台多,稳定性强。从统计的数据上来看,就研究平台而言,持续进行学科研究的平台多“栖身”于伦理学学科研究平台之下,如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这些研究平台的研究人员通过撰写专著、或者通过招收的硕士与博士研究生所撰写的学位论文,对学科的研究保持着持续稳定的关切。而对学科研究的法学学科研究平台或机构,目前为止,只有于西南政法大学应用伦理研究中心与江西农业大学边缘法学研究中心两个。

从学术交流来看,自2000年6月开始至今每年一次的全国应用伦理学学术研讨会,均或多或少的就学科研究的问题进行学术交流、沟通与对话,集思广益探讨相关研究范畴,这种稳定的学术交流形式与机制无疑对学科的健康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在学术研究中的总结、回顾和展望上,目前,仅有的7篇学科研究综述的撰写者也多来自于具有哲学(伦理学)学科专业知识背景的学者,而非法学。显见,法学学者虽然较哲学(伦理学)学者关注的多,但是往往是“单兵作战”,没有形成稳定的研究团队,也没用相应的研究平台(机构)给予必要的支撑,更没有相应的学术交流机制和形式保障;而哲学(伦理学)学者具有相对稳定的研究平台以及对学科发展的总结与展望的研究意愿,但也许是囿于学科专业知识的特点,对法学的知识领域缺乏必要的、深度地关注与消化,哲学(伦理学)学者关注的视角却往往只是停留在“对法律的道德批判”层次上,这对于具有交叉、共融性的学科研究而言,未免不是一种遗憾。作为交叉学科研究,学科需要的是法理学与伦理学研究者相互间良性的沟通与交流。因此,需要具有多学科尤其是法理学与伦理学知识背景的人才队伍,而现实则是在沟通上明显存在障碍,造成了研究过程中各说各话、互不通约的局面,从而不能很好地将诸多问题转化为学科自身的研究话题。所以,从学科的发展基础来看,学科的研究平台、学术交流机制以及研究队伍不免令人忧虑。客观上,学科研究呈现出了一幅“方向不清、号召力不强、学科队伍层差次不齐”的图景,尤其是学术共同体的构建仍然是可欲而不可求的事实,也难怪有学者的慨叹“这是一门带病的学科!”

五、关于学科的研究范畴、概念与范式

概念与范畴的形成,则是生成学科科学研究范式的必要前提条件之一。科学研究的缘起与开展离不开系列概念、范畴以及范式的集成和运用。因为这是一门学科研究成熟程度的显著标志。更为重要的是,它支配着研究者看待问题的视角、研究的行为以及解释资料的方法[18]。因此,作为交叉学科研究的法伦理学,必然也必须形成自己的概念系统、研究范畴及其范式。然而,在近三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学界就学科的研究范畴、概念以及范式所作的探索与贡献,不客气的说,并未达到自觉并有所作为的层次,所做的仍然是“搬运和嫁接”其派生来源学科相关内容的工作,虽提出了诸如“问题范式、理想范式与实践范式”以及“权利或正义应该作为核心范畴”等观点,但是不可避免的面临着:如果与法理学和伦理学一样也以权利、正义为核心范畴,那么,学科的独立性就会受到实质性的威胁,因为“权利与正义”等范畴已经是法理学与伦理学学科的核心范畴。如果学科将它们作为自身研究的核心概念,然而学界并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理由。不过,学界的努力,的确为学科的研究范畴、概念以及范式的形成提供了多视角、多层次的努力方向与空间,客观上,也初步确立了审视道德与法律关系的“世界观”,形成了学科研究可以共享的“价值追求与信仰”。然而,如果与其派生学科法理学以及伦理学相比较而言,实际上,并没有产生新的学科概念与范畴,更谈不上新的研究范式。

六、关于中外法伦理思想

对于中外法伦理思想的关注,一直是学界研究的兴奋点和增长点,期望藉此来建构学科体系、提炼学科研究范畴以及确立研究范式,并不断拓展研究空间。目前而言,关注中外法伦理学思想的视角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对特定人物学术思想的解析,来探讨学科研究的相关命题;二是借助于“伦理法”的研究范式来反思和批判我国传统文化影响下的相关社会现象以及法律制度。关于特定人物的法伦理思想研究。一般而言,对单一人物学术思想的管窥,往往受人物所处时代的局限,同时更深深地受制于其知识储备以及主观偏好,因此,所得出的研究结论往往只是某种思想理论的某个碎片和横断面,而不具有整体性和连续性。对此,学界的研究成果明显的具有这种倾向。无论研究对象在学术思想史上具有何等重要的地位,比如马克思、富勒与哈特,也无论他的思想获得了学界的极大认同和赞赏,比如德沃金和王安石、以及理论体系构建的如何完美,比如黑格尔,毫无疑问始终都无法消除此种倾向。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研究对象是否正如研究者所述:都有丰富的法伦理思想,这是否是论者所贴的一个“装饰性的标签”?这本身就是一个值得探讨的命题。因此,对特定人物法伦理思想的研究和阐释,客观上只是学科研究的一项“知识增量工作”而非具有实际意义的“知识变量努力”。#p#分页标题#e#

关于“伦理法”的研究视角。传统往往可以为当下提供一种隐性的合法性支撑。因此,学科经由“伦理法”之进路来解读或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寻找经验性的支撑点与“思想酵母”,如此,不仅可以为学科的合法性提供必要的辩护,而且试图开辟一条“返本开新”重新赋予传统文化新意蕴之路。为此,学界在近三十年的研究中,贡献出数量客观的研究成果。其切入点主要体现为两种:

一是以“伦理法”作为预设的理论前提,来反思和批判以“儒家或法家”为代表的“礼法”思想。其特点是以“伦理法”为切入点对中国宗法社会体制进行考察。站在同情理解传统文化的立场上,认为“这或许是克服当前学界的一种悲观主义意绪和盲目乐观的‘法学惰性’,以一种历史真实的并且真正亲切的态度深入传统文化内核的理论研究姿态!”[19]满怀“人心不古,世风日下”的忧虑之心试图唤醒身陷“西方知识图景”中的学者群,为何忘却了具有“文化生态合理性、社会生态合理性以及现代意义的儒家伦理法”。[20]然而,与此针锋相对的是,认为以儒家为精神价值内涵的宗法思想将“泛道德主义同君权至上、皇权神圣的国家主义与重血缘家族情结结合在一起,……忽视人的正当需要和权利,漠视人的尊严和人格,更与民主平等精神相悖,导致权对法的吞噬、情对法的销融,形成官本位、讲身份等级的恶果”![21]客观地讲,作为在特定历史背景之下形成的国家治式———“礼入法、法尊礼”甚至“礼即法”的传统,我们只能将它置于其依存的历史境遇中进行忠实的理解,而不能随意地进行“时空置换”并穿越历史的区隔与当下来一番“对号入座”,并“以今批古”。因此,无论是同情也好,批判也罢,其实殊途同归:传统,不能盲从,更不能割裂!

二是诠释原典,以此来挖掘已经预设的理论内容,比如对封建伦理法的代表之作《唐律疏议》的解读。与第一种倾向不同的是,在诠释原典过程中,均是表现出一种积极肯定的姿态,而非相反,认为只要吸取、转化原典中的思想或许能“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提供有益的思考和借鉴”[22]。不可否认,从传统文化中挖掘必要的法伦理思想元素,哪怕是只言片语,也是学科研究的路径之一,但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仍然存在可以商榷的问题。

问题之一,研究的准确定位。将研究的视点置于传统文化领域之中,必然面临如何定位传统文化思想资源的问题,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无论是同情式的姿态,还是反思批判,均在这样一个理论假设与定位———传统文化孕育出了内容丰富的法伦理思想———下进行。那么,传统文化中是否蕴含着丰富的法伦理学思想元素,这个命题本身就需要认真的审视。

问题之二,解读与转化问题。对文化原典思想的研究,大多采用解读的方式,而解读存在诸多层级:一是“实谓层”即原典(作者)实际说了什么;二是“意谓层”,即原典(作者)想说什么;三是“蕴谓层”,即原典(作者)可能说什么;四是“当谓层”,即原典(作者)本应该说什么;五是“创谓层”,即为转化或活化原有思想,我必须创造性的表达什么。[23]解读的层级要求实际上需要原典解读者与原典及其作者之间形成一种对话和互动,由此进入“照着讲”、“学着讲”、“接着讲”,然后“自己讲”的良性通道,才能真正达致思想活化的预期目标。不过,目前学界的脚步仍然停留在原典之中,因此,转化传统文化中的法伦理思想元素仍然任重而道远。

问题之三,“伦理法”的定性。如果将“伦理法”确定为一个规范意义上严格的学术概念,那么,必须明确其价值意蕴和研究对象。就目前的研究倾向而言,大多从我国的传统法律文化的“礼法合一”以及“宗法伦理性”特质来确信并运用这一概念审视包含儒家伦理文化在内的中国传统文化思想,这样的确证与应用的逻辑是否恰当,是否关切“伦理的法”与“伦理化的法”及其与“伦理法”之间的异同,及其在以儒家伦理思想为主的传统文化中的演变轨迹:先秦(孕育与展开)———汉唐(抽象性发展)———宋明理学(原初儒家直至辩证综合),此期间是否是“伦理法”以一贯之?诸如此类,不一而足。但这些理论命题却是“伦理法”无法回避的。余论学科研究即将跨越三十年,虽未成为一种“显学”,但也不再是一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隐士”,其不仅以一门交叉学科姿态拓展并延伸了法理学与伦理学的研究疆域,而且也逐渐构筑并精心经营着自身的研究阵地。尤其是在伦理学研究范式之中,可与应用伦理学研究的“三驾马车”———生命伦理学、环境伦理学和经济伦理学并驾齐驱,成为应用伦理学研究的重要引擎与推力之一。

第11篇

关键词:中国传统文化;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传统陶瓷;创新应用

0引言

现代社会,人们的文化审美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而日益增长,依仗独特的传统文化的支撑,中国优秀的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作品才立足于世界环境艺术设计之林。借鉴西方设计理念而不靠拢,融合中国传统文化精髓,创新和发展了现代环境艺术设计。[1]例如,环境陶瓷作为陶瓷艺术应用于环境设计的理念受到人们的重视。陶瓷作为中国令世界瞩目的一项承载传统文化的艺术形式,其薄如纸,白如玉,明如镜,声如磬。因独特的材料特性,陶瓷越来越成为现代环境设计中不可或缺的材料。在环境设计中运用传统陶瓷艺术,达到了生动传奇的艺术化效果。

1传统文化与环境艺术设计

1.1中国传统文化的涵义

中国作为一个文化底蕴深厚的文化古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中国传统文化凝聚着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精神,被广泛运用于服装、绘画、建筑等中。其独特的民族风代表着民族形象和国家尊严。在文化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流行着讲究无为的道家思想和讲究对立统一、中庸和谐的儒家思想等各种各样的文化理论和文化学派。

1.2环境艺术设计的范畴

环境艺术设计作为一门实用艺术,所涉及的学科很广泛,包括城市规划学、建筑学、环境行为学、设计美学、环境生态学等。环境艺术设计是依据环境而存在的艺术形式,对于建筑室内外的空间环境,通过艺术设计的方式进行整合设计,达到依存环境、融合环境的艺术效果。环境艺术通过一定的组织、围合手段对空间界面进行艺术处理,运用各种布置和造型设计语言以及各类配置,使建筑物的室内外空间环境体现出特定的氛围和一定的风格,以满足人们的功能使用及视觉审美上的需要。随着传统文化的推动,起步较晚的环境艺术设计集艺术、科技、经济以及传统文化于一体,与时俱进,并实现了实用性和审美性的有机统一。

2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中传统文化的创新应用

2.1继承与创新传统文化

现代设计师们不断发掘自身的创新潜力,以良好的创意将中国传统文化元素融入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中,使传统文化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中得以体现,实现了对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创新。例如,在日本美秀美术馆的设计案例中,著名的世界建筑设计大师贝聿铭就巧妙地运用了中国传统文化——陶渊明的诗作《桃花源记》,借助西方的现代设计手法和理念将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环境艺术设计有机结合,并进行重组和重建,不仅给予现代人舒服的视觉享受,而且释放了传统文化。[2]以艺术设计的形式和手段,提炼传统文化中的创新因素,然后将其充分融入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中,从而更好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神,给人一种全新的视觉体验。

2.2在显要位置突出传统文化

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过程中,将中国传统文化元素运用在显效的位置,即在显要的位置突出传统文化,可以产生以一当十甚至以一当百的独特艺术效果。如一个房间的设计,虽然到处充满着现代艺术设计元素,整体呈现的是现代艺术风格,但是如果在显要处恰到其处地融入传统文化元素,便能传达出传统灵魂的思想。例如,南京诸子艺术馆内景的设计案例,就充分体现了这样的设计原则。从艺术馆的整体布局来看,不管是屋顶的圆形大灯池还是富有立体感的木皮地板等,都洋溢着现代气息。独具匠心的设计者将一个扇面形的硬景花窗样式的传统漏窗用于自然采光。在传统漏窗的陪衬下,室内充满着大量的现代环境设计元素,形成了鲜明的传统漏窗为主,现代环境设计元素为从的主从关系,并在古色古香的艺术馆内达到了和谐、自然、舒适的统一。

2.3融入传统文化精髓

中国地大物博,传统文化亦是博大精深。作为世界主要的文化形态之一,中国文化也是全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悠久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中国独具特色的传统文化适应于中国社会在思维方式、地理环境、民族心理、经济结构以及语言文字等方面的特殊性。例如,早已形成的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家庭伦理纲常的精髓就可以注入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之中。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中,我国的设计师集思广益,以美学为标准,发挥审美的作用,采纳中国传统文化中主张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恰到其处地将中国传统文化精髓渗透到现代环境艺术设计实践中,从而形成了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环境艺术设计风格,鲜明地体现了文化的世界性和民族性的有机统一。

3传统文化之陶瓷创意的应用于环境设计

陶瓷艺术作为独立的艺术品形式,除了发挥着装饰和点缀环境的作用,还具有审美艺术价值,更是以实用的形式满足了人们的使用需求。陶瓷艺术与环境设计的结合传达着一种独特的美感联系。环境空间如室内空间,由诸多材料和设计元素组成,各种材料和元素之间既要彼此有联系,还要在整体布局上达到风格统一。陶瓷艺术是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产品之一,它是一门古老而深沉的艺术,亦是一门现代而动感的艺术。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中运用中国传统陶瓷艺术,赋予了环境设计以生机和灵魂。中国传统文化之陶瓷艺术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中的创新应用在满足了现代人的审美要求的同时,也凸显了传统文化的人文精神、艺术情趣和艺术思想。[3]通过对传统陶艺和陶瓷材料的研究,能够发现其在环境设计领域中具有的应用优势。在生活节奏和工业化进程快速的时代,将陶瓷艺术应用于环境设计中,能够给人带来自然、原始的感觉。

4结语

中国传统文化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中的创新应用是传统精髓的精神内核的自然反映和对民族传统文化深厚情感的自然流露。现代环境艺术设计师应运用创造性思维,借助现代环境载体对传统文化进行重组或重建,最终设计出既具中国传统文化特色,又符合现代人审美观的优秀环境艺术设计作品。应不断地发掘中国传统文化,进行准确的定位和构思,将传统文化的精髓融入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传播和发扬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

参考文献:

[1]肖璇.中国传统文化对现代环境艺术设计的影响[J].美术教育研究,2014(6).

[2]郑曙扬.新旧碰撞的启示——现代设计理念与传统文化情结[J].装饰,1999.

第12篇

摘 要:中国的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让幼儿从小接受传统文化的启蒙教育,既可以规范他们的日常生活行为,学习礼貌和礼仪,从小做一个知书达理,有教养,孝敬父母,讲道德的孩子,同时还能培养幼儿的民族自豪感和热爱祖国的情怀。因此,在幼儿园开展中国传统文化的教育,是弘扬和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幼儿园;中国传统文化;传统文化教育

中图分类号:G31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6)04-132-01

实施中国传统文化教育,是时代的客观要求,是当今社会培养民族精神,开展全面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然而当今社会,上至成年、下至幼儿,传统文化在人们的脑海中越来越淡漠,这种现象在潜移默化中改变着祖国下一代的思想、行为和价值观,所以,在幼儿园开展中国传统文化的教育,是传承和发扬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那幼儿园该如何开展传统文化的教育和在开展传统文化教育的过程中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结合我园开展传统文化教育的情况谈几点建议:

一、幼儿园开展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措施

1、明确教学目标、合理选择内容

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基本元素应该包括:传统经典范文、古典诗词、书法、绘画、传统技艺、传统工艺、民间传统节庆、风俗、礼仪、始祖的祭典活动等多方面的内容。在选材上,我们要结合孩子年龄特点、发展水平和可适宜性等方面进行考虑,制定好各年龄班的发展目标,选好教学内容。如:小班选材就以简单的儿歌、古诗词、传统节日、典故故事、童谣为主要内容,让幼儿在有趣的故事中初步认识中国文化的内容,在节日活动中感受传统节日的文化氛围;中班就加入三字经、古诗、节日的由来等内容;大班就以《论语》、成语故事、民间传统节庆、风俗、礼仪、经典典故、历史文化、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内容,让孩子们在了解我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激发孩子们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的情感等等。

2、制定开展方案、落实教学任务

为了有效地开展传统文化的教育,我们在确定教学内容的基础上,还制定了一套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让大家明确自己开展活动的内容和职责,并按计划、按时开展活动,确保活动确定好的效果。

3、做好评价和反思、共享成功收获

教育评价背后体现的是一种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更多的是教师专业水平的反馈,所以,幼儿园要促进教师专业化的成长,提高教育质量,教学的评价和教师的反思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过程。而幼儿园在开展传统文化教育的探索过程中、做好评价工作,让教师们在评价中吸取别人优秀的经验,反思自己工作中的不足,分析别人成功的喜悦,激发自我学习的积极性,是开展教学研讨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促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

二、多种形式开展中国传统文化的教育

1、在环境中渗透传统文化的教育

幼儿园的环境是一本无声的教科书,它通过幼儿的感官潜移默化地对幼儿产生影响,将传统文化内容渗透到环境中去,可以扩大幼儿的视野,丰富幼儿的知识,使幼儿从另外一个角度接触和了解传统文化。因此、我们可为幼儿创造了一个能与之亲近的传统文化环境氛围。如:在走廊、楼梯转角和专门的活动区角的墙上张贴中国传统文化的图片、三字经、智慧树上挂满百家姓、走廊挂上幼儿动手制作的花灯、川剧脸谱、剪纸等民俗手工艺术作品。另外还可以创设多种具有传统文化特色的活动区角,如:“农家院”、“戏曲服饰表演”、“传统小吃坊”,张贴中国传统文化的主题画、节日的布置等,让中国文化和民间艺术走进幼儿园,让幼儿在传统节日气氛的烘托中,亲身感受各类中华传统文化的独特美,体验参与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活动的乐趣。

2、在语言和艺术活动中开展传统文化的教育

中国传统文化知识的内容,比较多是经典的故事、民谣、古诗词、民间歌舞等内容,涉及的范畴多与语言和艺术教学领域为主,所以,为了更有效地落实教学内容,保证开展工作的质量,在课程安排上,我们应该有意识地在语言和艺术领域的教学活动中扩展传统文化的教育,让孩子们交流和艺术表现中感受我国文化的广博和精深,激发爱国、爱家的情感。

3、在主题活动中进行中华传统文化教育

在开展传统文化教育上,主题教学模式更能从多角度、多层面地,有计划性和方向性地完成教学的效果,如:开展《畅游北京》的主题活动,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了解北京是我国首都、北京有许多历史文物、有许多经典故事、手工艺术品、特色小吃等,通过历史典故和民间特色、学习京剧、民族乐器表演等,开展启蒙教育活动,让孩子们了解民族传统戏曲、乐器演奏等传统文化精髓,萌发审美情趣,促进美育情感,为培养健康人格做学前准备、提高幼儿人文艺术修养。

4、在一日活动中渗透传统文化教育

我们应注重将传统文化渗透在幼儿一日生活之中,使幼儿时时处处都能感受、触摸传统文化,使传统文化教育更加生活化。如:晨间律动时加入传统文化“打莲湘”;课间活动时,玩“摸瞎子”、“扔沙包”、“跳格子”等游戏;午饭后,播放琅琅上口的民间童谣让幼儿欣赏;午睡起床后,播放婉转流利的民间音乐供幼儿倾听等等。只要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做一个有心人,注意挖掘身边中华传统文化题材,并采取有效的方法教育幼儿,就能净化幼儿的心灵、陶冶幼儿性情、提高幼儿素质。

中国的振兴和发展靠教育,教育的关键必须从娃娃抓起,从幼儿教育抓起,主要我们遵循“古为今用”的原则,努力挖掘中华传统文化精华,用中华民族特有的传统文化对幼儿进行美的教育、使幼儿的心灵受到精神文明的滋养和净化,成为爱祖国、爱民族、崇尚传统美德、传统文化的一代新人。

参考文献:

[l] 蒋 换.如何在幼儿教育中融入我国传统文化的教育 .新疆教育,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