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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育实施意见

时间:2023-07-06 17:15:4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劳动教育实施意见,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劳动教育实施意见

第1篇

一、基本情况

今年的劳动教育宣传月活动以大力开弘扬劳模精神、抗议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发广大学生以奋发有为的进取状态,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的,以“爱劳动、爱人民、爱家乡、爱祖国”为活动主题,我县*所中小学,*名中小学生参与了此次活动,主要通过广泛宣传、创意制作、成果展示等形式开展了此次劳动教育宣传教育月活动。

二、主要做法

(一)认真部署,明确要求。

*县教科局向全县各中小学下发通知,对自治区《关于开展2021年劳动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中的活动目的、活动主题、活动时间、和活动内容,以及《自治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清单》向各中小学进行了传达,并对劳动过程指导、活动材料上报等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和要求。

(二)各学校积极响应,确定方案。

各学校根据各学段学生年龄特征、针对实际学情,分年级选择了合适的项目和内容,安排了适度的活动时间和强度,确定劳动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并在各学校广泛宣传,通过劳动教育实践,引领学生在劳动中健康成长。

(三)密切家校联系,保障落实。

为提高学生活动的规划和管理能力,各学校充分借力学生“家长”这一宝贵的教育资源,与家长协同育人。尤其是低年级学生家长的陪伴与呵护,避免安全隐患。老师悉心引导,家长近身“助力”,学生亲身实践,使劳动教育取得实效。

(四)落实有亮点,活动显成效。

1、疫情专题篇。关注疫情、积极投入“疫情防控”,成为全县中小学生成长的必修课。探究病毒来源、宣传如何科学防护、记录疫情人生百态、赞美勇敢的逆行者。学生们开动脑筋,做有创意的宣传海报、绘制防护漫画、制作“防疫”绘本;用手抄报记录在疫情面前迎难而上的最美逆行者,传递与时代同呼吸、与民族共命运的家国情怀;“小主播说新闻”、“诗朗诵”为坚守在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加油,为中国加油!

2、生活劳动篇。活动主题“ 家务小达人”、 “垃圾分类我在行”,低年级小主题“叠衣服”、“每天早早起床叠被子”、“整理我的房间”等等,让家里干净整洁;“护绿小卫士”让绿色净化心灵;“我是厨房小帮手”、“ 我和蔬菜交朋友”让一粥一饭表达对家人的爱;“一起来做老游戏”让亲情洋溢;“做时间的小主人”、“体育锻炼我最棒”让身体更健康。

3、设计制作篇。“居家小小设计师”、“变废为宝小制作”、“ 心灵手巧我在行”等主题活动中,孩子们利用各种材料做成小制作,感受纸张、布块、针线、盒子、一次性水杯这些小物件经过巧手后发生的神奇变化,培养了观察力、想象力、创意物化能力。

4、艺术创意篇。“我眼中的秋天”主题活动中,孩子们用画笔画出了秋意盎然的美丽新疆,也画出自己的童年、童趣、童真。有些学校开展了“写中国字,做中国人”、“一日一字抗疫有我”主题活动,孩子们以书法歌颂逆行的白衣战士和一线防护人员,实现了思想和艺术的完美结合和统一。

5、实验探究篇。“生活中的图形”、“趣味小实验”、“我是小小科学家”活动中,学生们在科学实验中学会思考,培养了动手能力,激发了创造力,认识到科学就在身边。

四、存在的问题

在本次劳动教育宣传月主题活动中,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教育意义,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活动时间短,宣传力度不够,活动教育意义持久度不够。

2、劳动实践形式单一,大多集中于干家务、整理房间等简单的劳动形式。

3、社会劳动资源利用较少,没有拓宽劳动教育活动途径。

第2篇

一、主要工作目标:

(1)思想教育:入学率为100%考试合格率达到98%。90%以上为守法守规服刑人员;95%以上为法律常识教育合格、道德常识教育合格;

(2)文化教育:所有50岁以下的文盲罪犯都必须参加扫盲教育。文盲2年内脱盲,年度刑满释放人员,脱盲比例应达到脱盲人数的95%,小学文化程度以上的达到应入学人数的90%以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人数比例力争达到在押罪犯的15%,单科考试及格率力争达到40%;

(3)技术教育:罪犯岗前培训要达到70%以上,刑释人员职业技能教育获证率达到应参加培训人数的90%以上;

(4)入监教育:入监教育不少2个月,入监教育合格率要达到98%。新投犯心理测试面达100%,罪犯接受心理健康教育面达100%,接受心理咨询及矫治面达到60%;

(5)个别教育:民警参与个别教育率达到100%,罪犯每月接受个别教育率达到100%,顽危犯年转化率达到70%以上,防非监控要达到100%;

(6)监狱与社区矫正、帮教安置部门签订“无缝对接”联动协议书、联合帮教协议达100%;

(7)进一步提升32211工程建设水平,统一规范监内文化设施;广泛建立兴趣小组,罪犯兴趣小组参与率达100%;

(8)全监罪犯接受心理健康教育面达100%,罪犯接受心理咨询及矫治面达到60%。服刑人员指导中心每月要完成20名以上罪犯的心理咨询;

(9)出监教育覆盖面达到98%。年度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出监评估的罪犯达100%。

(10)成年罪犯的教育改造时间每年不少于500课时,积极推行每周5天劳动教育、一天课堂学习教育、一天休息的“5+1+1”模式。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围绕“首要标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改造罪犯纲要》。

按照省局的指示精神,认真组织广大民警认真学习“首要标准”,使广大民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首要标准”的重要意义,明确教育改造罪犯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基本原则以及主要内容和要求。在认真学习领会的基础上,要根据省局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教育改造罪犯纲要)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着力推进教育改造工作的四个转变:教育改造工作格局由教育部门单一向齐抓共管、齐施其责的“大教育”转变;由传统的“三课教育”向管理、学习、劳动、生活等综合施教转变;教育改造的模式由封闭向开放式社会化教育转变;教育改造手段由依赖传统经验向依赖科研和运用现代科技方向转变。对教育改造工作要提出更高的标准、更严格要求,制定更科学、更严格的考核办法。

(二)突出抓好“法律知识、思想道德”主题教育

首先要规范三课教育基础工作,落实教育内容、时间、教材,聘请专职教员授课,建立罪犯学籍管理制度,创新教育内容,加强三课教育内容的针对性。思想教育要根据罪犯不同时期的思想动态结合时事政治开展法制、认罪悔罪,道德情操、赎罪感恩等各项专题教育,同时引入中华传统美德教育,进一步提高罪犯的道德素质。要大力加强法律知识教育,使罪犯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增强认罪悔罪意识,切实树立遵纪守法观念。要对罪犯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突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诚信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内容,使罪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分清是与非、善与恶、荣与耻、美与丑的界限,成信改造,为重新做人打下基础。强化罪犯主题思想教育,积极开展感恩祖国、感恩亲人、感恩社会三个系列专题教育活动。各单位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重点,因势利导,紧密结合社会发展形势,结合国内国际重大事件,结合监狱实际,深入开展时事政治教育。

(四)、加强个别教育,完善个案分析制度,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个别教育是教育改造罪犯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进攻性改造措施,是监狱人民警察必须掌握的基本功。落实《教育改造罪犯工作纲要》,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必须加强个别教育工作,监狱要根据每一名罪犯的具体情况,实施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要严格落实“四知道”、“十必谈”的规定,每月对每一名罪犯至少进行2次以上个别谈话教育,并根据不同罪犯的思想状况和动态,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教育措施。在做好“一般罪犯”个别教育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个案分析制度,对重点犯和顽危犯要综合其成长史、家庭情况,性格特点和心理特征以及犯罪的主观意识和现实改造表现等情况进行分析,找出问题根源,制定教育计划,提出相应的个别化教育转化方案和具体的教育措施,并落实警察专管专教,完善规范重点犯和顽危犯档案,实行跟踪管理。全面构建罪犯个别教育工作体系,进一步提高教育改造罪犯的针对性。

(五)积极推广和探索罪犯改造质量评估工作

今年,我监将在基层监区、分监区全面开展罪犯改造质量评估工作。在全监推广实施。要按照《监狱改造罪犯纲要》对罪犯“认罪悔罪,遵守规范,认真学习,积极劳动”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改造质量评估工作,分阶段对罪犯进行评估。并据此制定和调整改造方案,开展有针对性的改造转化工作。到年底,评估工作基本要走入正轨,取得实效。同时,要积极发挥理论阵地作用,征集质量评估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体会文章,为提高改造质量和评估质量提供智力支持,使我监改造质量评估工作成为一个新的亮点。

(六)认真抓好出入监教育

入监教育的重点是开展法律常识教育和认罪悔罪教育,使罪犯了解服刑人员的行为规范,引导罪犯认罪悔罪,明确改造目标,适应服刑生活。要用科学的手段和方法,了解和掌握入监罪犯的基本情况、认罪态度和思想动态,对其危险程度、恶性程度、改造难度进行评估,提出关押和改造建议。

今年我监修订了《监狱出监教育规定》,完善出监教育措施,出监教育要按照“相对集中时间、相对集中人员、相对集中教育内容”的办法落实出监教育的基本内容,重点是进行形势政策前途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可邀请社会相关部门向罪犯介绍当前社会政治经济就业形势,加快罪犯由“监狱人”转变为“社会人”的步伐。出监前,要对罪犯进行重新犯罪可能性评估,评估率达100%,要将罪犯的服刑情况和评估意见寄送罪犯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要积极作好帮教安置的衔接工作,实现监狱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和无缝对接,共同降低刑释人员的重新犯罪率。

(七)普遍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

要加强对罪犯的心理矫治工作,普及对罪犯的心理健康教育。要完善罪犯心理测试工作,运用科学手段和方法,增强测试的准确性。要加强罪犯心理咨询和矫治工作,把加强心理矫治和精神疾病治疗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采取多种咨询方式,在罪犯中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心理矫治,引导罪犯树立关于心理健康的科学观念,懂得心理健康的表现与判断标准,了解影响心理健康的因素及其关系,对自身出现的心理问题学会自我调节或主动要求辅导和咨询,增强心理承受和自我调控情绪的能力,提高心理素质。服刑指导中心要利用现有网络,合理安排咨询时间,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和矫治工作,特别对有自杀倾向的罪犯,要加强心理辅导和咨询,把防非作为工作重点之一。

(八)进一步拓展教育改造工作的社会化路径

今年我监制订了《武昌监狱联合帮教实施办法》,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使我监帮教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同社会各界的联系和沟通,扩大社会帮教志愿者队伍。运用社会资源,逐步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帮教体系。营造社会化的改造环境,实现改造力量、改造手段、改造内容的社会化,社会帮教工作要做到“四争取”:一是争取领导支持。依靠我们本地党委、政府,动员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重视和参与帮教工作和刑释安置办教工作;二是争取罪犯亲属支持;三是争取社会力量支持。重视与我们本地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沟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视察监狱,请求他们利用自身优势和条件开展技术帮教和就业帮助;争取地方教育部门把监狱办学列入发展规划。

(九)不断加强和创新监区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监区文化建设对罪犯的熏陶作用

进一步加强监区文化建设。要为罪犯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要美化环境,整洁监区,要突出监区文化的改造功能,系统安排监区文化体育活动,使罪犯在良好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和影响,促进罪犯积极改造。围绕以先进的文化为导向,以弘扬改造正气为主旋律,积极构建富有监狱特点与现代文明相结合的监区文化环境;通过开展创建监区文化品牌、举办大型文体活动、组织读书活动、歌咏比赛等活动,用高雅文化熏陶罪犯,缓解罪犯的改造压力,调节罪犯心理,要强化罪犯兴趣小组的作用,全面推动兴趣小组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罪犯的特长,让罪犯人人有兴趣,活动有人参加,从而起到充实罪犯闲余时间、维护监管秩序安定、活跃狱内氛围、矫正罪犯恶习、提高改造质量的效果。要加强监区文化建设,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定期举行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组织罪犯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丰富罪犯文化生活,陶冶罪犯情操,使罪犯在文明、人道,有利于身心健康,有利于矫治恶习,有利于重返社会的氛围种得到改造。

(十)进一步健全教育改造工作责任制

第3篇

一、拓宽渠道、创新载体、打造亮点,扎实推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以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2012年市区依法治区工作要点》为指导,组织召开区“六五”普法暨法治创建工作推进会,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2012年度法治建设重点项目推荐活动,确立17项重点项目,涉及20余家单位;区民政局、区建交委创建成为首批“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小昆山镇泾德村创建成为第五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注重发挥绩效评估工作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依法治区工作纳入区级机关绩效评估专项考核项目,并制定了考核细则;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成员单位分片联系制度;组织开展了村(居)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和依法治区联络员(法宣干部)培训;组织市依法治理优秀案例申报工作,共向市依法治市办推荐8篇有质量案例,其中新桥镇的《以社会管理创新为抓手、提高外来人口法治化管理水平》案例被评选为第三届(2011年度)十大“依法治理优秀案例”;组织开展第十一届民主法治课题调研工作,共征集课题36项,批准立项25项,均已形成研究成果;积极反映改革成果,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报在市《依法治市工作简报》上刊发。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纪念《档案法》颁布25周年集中宣传、标语口号征集活动和安全生产法律、《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紧扣“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5•12”防灾减灾日和“6•26”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举行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活动;结合8月16日依法治市宣传日,启动“喜迎十、普法零距离”——“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社区法制宣讲活动,开展社区法制宣讲包括法制讲座和故事巡讲66场次,配送《普法零距离》碟片80套;以方塔公园改建为契机,改建、新建一廊、一堂、一墙,将法治文化元素融合其中,打造成具有法治文化主题教育、法律咨询等多种功能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将40个东方书报亭打造成“法治文化展示亭”;积极组织参加市“枫林韵”法治文化剪纸作品征集评展活动,共有9幅作品分获一、二、三等奖和入围奖,并获得优秀组织奖;在《报》制作“以案说法”专版10期;各司法所通过“普法凉扇”、法律讲座等种形式多样开展普法宣传,将法治理念渗透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二、完善调解网络、优化调解模式、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大调解”工作

今年1-11月,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15101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11768份,调处群体性纠纷74件,调解案件数量同比增长10.3%,无一例被投诉,也未发生因调解不成功导致矛盾激化的情况,取得较好的实效。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按照市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下发《关于在区司法行政系统参与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大排查、大调解”工作,通过司法局、司法所、村居三级体系,实现对各基层团组的业务指导和信息交流,并认真做好十期间社会矛盾排摸和调处,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共排查矛盾纠纷1523起,化解矛盾纠纷1454起,移交其他部门69起。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区局成立了创建“五好司法所”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推荐上报新桥司法所和泗泾司法所分别参加司法部“五好”司法所和市示范性司法所的评选;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争当人民调解工作能手”活动的实施方案》,在系统内开展人民调解能手评比表彰活动;举办了区首期初任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提高了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按照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在全区15个街镇公安派出所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工作室”,建立了“公调对接”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区层面,成立了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街镇层面,泗泾镇在大型社区成立了“大调委”,洞泾镇在物业公司成立“物业调委会”,新浜镇在工业区成立了“工业园区调委会”;开展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五周年座谈会,进一步加强了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协作;大调解工作被列为区政府重点工作之一,区委办《动态》以《完善机制、创新管理,区司法局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予以专刊报道。今年1—11月,受理区法院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5284件,调解成功2943件;受理区公安交警支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委托人民调解6945件,成功6184件,涉及金额7532万余元;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91件,成功392件;受理医患纠纷案件120件,成功调处84件,涉及金额560余万元;受理轻伤害案件(含轻微伤)委托人民调解共受理137件,成功137件;受理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共受理158件,成功158件。

三、严格执法,以降低重新犯罪率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

截止11月底,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共448人(其中管制0人、缓刑362人、假释39人、暂予监外执行14人、剥权33人),全年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7%,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低于市规定的不超过1%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积极组织司法专职干部和社工进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专业知识培训,及时召开公安、检察和法院等司法联席会议,共同商讨有关衔接机制、矫正宣告、集中教育、社区服务、考核奖惩等执法工作,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搭建社区矫正执法平台。“区社区矫正中心”于2012年11月16日揭牌,中心建筑面积为500多平方米,内设有报告室、宣告室、检警室、电子监控室、教育培训室、个别教育室、心理咨询室、心理测评室、心理诊疗室、值班室等11个功能。全面推进个别化矫正工作。2012年我区的个别化矫正扩大到今年所有新纳入社区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提高社区矫正的质量和效果;运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落实了手机、电子脚铐定位监管,目前已经对48名社区矫正人员实现24小时手机实时监控,对2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电子脚铐监控,建起了一道虚拟的电子围墙,有效提高了监管的效率与质量;有针对性地建立个别矫正方案,以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合、劳动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课堂教育与互动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社区矫正的日常教育工作。

四、加强管理、健全制度、落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力度

截止11月底,全区刑释解教人员1632人(其中刑释1332人、解教300人)。重新犯罪率为0.63%,同比下降0.3%,低于全市1.05%的平均水平。海之星帮扶中心(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被评为市“市级示范基地”;新桥镇刑释解教人员郑志连舍己救人的事迹被刊登在3月1日《新闻晚报》,2012年被市区政法委授予“见义勇为”光荣称号;安置帮教工作经验做法被中央安帮办简报刊发。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建立了以政府投入为主的“中途之家”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与海之星帮扶中心(中途之家)形成补互态势,同时在15个街镇全面建立“四位一体”安置帮教工作站。创新安置帮教管理模式。积极探索需求导向性帮教工作模式,完成2012年“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创新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模式”课题的调研,有效提升安置帮教工作专业化水平;积极探索适合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特点的帮教工作模式,建立完善在松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数据库,在初步实现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来去有登记,驻留有反映,帮教有措施,重犯有线索”的基础上,形成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应纳入城市和社会综合管理大联动机制”的调研报告。落实安置帮教相关措施。积极组织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对“未成年子女”的关爱行动,5年来,全区参加“关爱行动”“一对一”等工作的志愿者拥有122人,得到学业辅助的未成年人53人,得到爱心助学款的有37人,得到生活困难救助金的有85人,得到心理咨询的有27人,得到就业指导的有27人;完善监所内外衔接帮教措施,组织志愿者赴有关监狱对籍服刑人员进行帮教,共走访11所监狱,累计帮教人数达71人;与区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保障和使用管理的通知》沪松财[2012]86号,保障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组织召开区安置帮教协调小组会议,制定方案、认真落实,切实做好了十期间对两类人员的稳控工作。

2013年工作思路

一、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优化法治环境上再上新台阶

深化“法律六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村居干部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强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培育“法律六进”示范品牌;做好重要节点和“六五”中期检查各项工作。精心培育法治文化。加强阵地和窗口建设,完善法治主题公园、法治主题广场等基地建设;拓展网络等新兴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平台;组织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评活动,努力构建“大法宣”工作格局。深入推进法治创建。以“法治城区”创建为龙头,健全机制,找准定位,确立抓手,围绕法治城区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评估指标,继续运用项目化、案例化、课题化的工作模式,着力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巩固大调解工作体系,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再上新台阶

扎实推进“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树立“防重于调”的理念,健全和完善参与“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继续发挥组团式推动“大排查、大调处”的独特作用,严守排查解决矛盾占总矛盾30%的底线,切实有效提高矛盾纠纷分析研判的深度和水平,全力夯实社会稳定基础。进一步发挥“大调解”工作机制作用。以“区人民调解协会”换届为契机,在社会上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将热心支持、积极号召人民调解工作的各界人士吸收协会领导机构,为人民调解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组织基础。加强与相关行业、领域的协调沟通,进一步增强“大调解”机制的覆盖能力,加大宣传,打造专业调解特色品牌。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立足“两者一平台”功能,深入分析司法所建设面临的现实问题,正视司法所发展的不平衡现状,按照哪里有不足补哪里,不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在基本配齐司法所专编人员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辅助人员的配备。加强督导,促进全区司法所均衡发展,继续开展争创“五好”所和示范所活动。

三、推进安帮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减少重新犯罪上再上新台阶

着力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升队伍执法能力,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强对司法专职干部和社工的业务培训和履职情况的考核;发挥执法平台作用,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细化社区矫正中心各功能室的工作流程;严格监管矫正要求,进一步完善手机定位和电子脚铐等监控措施,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监控的实效性,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完善司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社区矫正日常和司法奖惩工作。进一步打响安置帮教工作品牌。贯彻“六必”要求,进一步完善监所内外衔接帮教措施,继续做好与地区看守所帮教的试点工作;坚持需求导向,发挥“四位一体”工作站的作用,妥善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民生问题,以组团式服务的形式,深入基层及时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困难;积极开拓创新,继续开展在松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探索建立有特色的帮教模式;落实关爱帮扶,发挥协会作用,加强志愿者培训和管理,推进“中途之家”建设,深化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活动”。

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在提升法律服务公信力上再上新台阶

切实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律师行业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对律师行业的执业监管,促进行业自律;搭建平台,深化与华政经济法学院的战略合作,助推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建设;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区《关于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法制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的实施意见》,着力推进律师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扩大政府购买服务领域,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巩固公证文明行业创建成果,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公证文化建设,强化窗口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拓展公证服务的新领域,确保公证质量。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与区公安、检察、法院的工作沟通和协调,完善本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协作机制,推进本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有序、深入开展;健全便民服务长效机制,组织开展“让群众满意”服务活动,努力实现“三个做到”:接待服务做到热情周到、受理审批做到便捷高效、案件办理做到规范达标,实现“三个无”:服务时间无盲区、服务设施无障碍、服务工作无差错;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群众满意率。注重法律援助质量管理,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受理风险评估机制、案件办理动态监控机制和案件质量专家评估机制。严格遵守接待、受理、审查、指派、办理各个环节的服务标准,加强庭审旁听、卷宗检查和回访受援人等工作,健全完善受援人投诉整改反馈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试行法援工作站联络员培训机制,组织好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争创“12348”专线“优秀接答岗”和“优秀接答员”、“窗口服务明星”等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发挥法律援助维稳职能,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社会问题,认真做好舆情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法律援助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