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6 17: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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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随着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以及资产评估理论和学术的进步,资产评估这门学科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广泛应用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并结合不同的资产特点以及评估的目的采取不同的评估方法。由于实践和理论的发展促使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不可避免的在实践和理论中出现了不少问题。比如,无形资产评估行业在运用市场法的过程中出现了长久以来得不到解决的诸多问题:无形资产的涵义尚未完全明确、评估过程中涉及的价值类型尚未得到完全解决,等等。笔者在此考虑从经济学为角度来思考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的缺陷,并加以思考分析以期对无形资产市场法评估做出理论指导。本文选取了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市场法作为本文的中心进行思考和研究。并针对国内外的相关进行了思考和创新。
无形资产评估作为市场评估中涉及种类和范围最广的资产无疑对资产评估行业影响巨大,但是迄今为止关于无形资产评估依旧存在诸多尚未解决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加深对无形资产评估的进一步的研究。本文着重从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中最简单、最有效的市场法进行研究,以独特的思路对无形资产中市场法的评估作深入的研究。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8)217号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定义无形资产:本准则所称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拥有或者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持续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上述定义的无形资产为广义的无形资产,并且更接近于经济学中的资产的定义。由此可以看出上述定义比新准则颁布之前的无形资产的定义更为清晰和准确。
理解这一定义要注意从四个方面来进行理解:第一,划定主题范围限定。特定主体进一步限定了无形资产的私有财产权,是对物权法的进一步的规范和补充。第二,拥有和控制的状态规定。必须是达到拥有或者控制状态,而非其他使用或者租用等状态,从而进一步规定产权的归属。第三,不具有实物形态。这一点与之前的定义没有太多的新颖之处,这一要素规定了无形资产区别于有形资产的特点。第四,必须具备资产的普通的特点。能为企业创造持续的经济利益,这一点也是称其为资产的原因。上述四个要素缺一不可,无论缺少哪一个要素都不能称其为无形资产。
二、市场法的应用分析
对无形资产的应用进行分析研究不可避免的涉及到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但是究竟哪一种方法为研究的对象可以更具有普适性。成本法与收益法都存在其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因此讨论哪一种方法最好已经不具有实际的意义。在对三种方法进行进一步的选择和研究因此不分先后彼此,对每一种方法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也就对实践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因此针对实际中应用广泛的市场法进行应用研究,以期对市场法进行研究和创新,更好的推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科学应用。
1、适用市场法评估的无形资产范围的限定
首先来对市场法的定义以及应用来进行限定:市场法,又名市场参照物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成。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我们必须深入研究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使用条件以及必须考虑的误差影响,才能更加科学合理的应用市场法对无形资产做出公正合理的评估结果。市价法适用于能够在现行市场上找到交易参照物的无形资产(张发树,1997)。
2、市场法对于无形资产评估需要注意的应用条件
对于应用条件要从市场法的应用条件和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两方面来进行思考,因此在分析时要注意两个角度的进一步比较。
首先,从市场法的使用条件来进行分析。在不考虑无形资产评估这一特定条件下,市场法的使用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第一,要存在相关资产的活跃的公开市场。只有这一市场的存在,才能从市场中找到可靠和相关的资产评估资料,才能作为市场法应用的基础和基本的前提条件。第二,在公开市场上存在可比资产极其交易活动。如果不存在相关资产的公开市场,那么也就不存在合理的市场法的依据了。虽然有可能存在黑市等其他非公开的市场交易的存在,但是都与公开市场条件下公平交易的情况相比具有巨大的缺陷。在导致评估信息不具有相关、合理、可靠和有效性的要求的同时,此条件的存在也是违法和政策不允许的。这一点也就限制了市场法不可能适用于一切资产,因此必须考虑其他相关资产评估方法。这些缺点同时也对无形资产评估同时具有明显的限制和局限作用。
其次,在考虑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应用的条件下必须要考虑到无形资产的相关的特殊性来分析。针对无形资产区别于其他资产的特殊性必须考虑市场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需要特别注意和提及的问题。第一,无形资产需要考虑其是否具备唯一和独特的特点,那么市场法可能就不适用。比如商标权、着作权等等。第二,需要考虑无形资产与其他交易数据是否具有可比性,要从时间、功能、市场发育情况等方面进行考虑。第三,要考虑对数据采用何种方法进行比较。不同主体相同时间以及不同时间的交易信息的比较是否可行。这些都要进行实证分析,但目前遗憾的是国内尚未有学者做过系统的实证分析。第四,要考虑交易目的或者说动机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影响因素以及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都要考虑在内,才能对无形资产的价值做客观科学的评估。不同的目的,比如转让、企业兼并、出售以及企业联营、清算以及担保等等都对市场法评估有重要的影响。甚至每一次评估的结果都有可能产生巨大的差异,这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因为评估的时间、地点、评估时的市场条件、资产评估当事人双方自身的状况以及资产自身的状态都有可能对评估结果造成巨大的差异。
3、对应用市场法缺陷的思考
评估价值虽不是事实上的市场交易价值,但应是最可能的市场交易价值,所以,从总体上讲,评估方法都应是市场法(陈守忠,2004)。从这一点上讲,市场法应该是代表广泛性和合理性的方法。但是如何才能克服和避免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上述缺陷呢?
从市场方面来讲,我国相关市场发育不完善,因此从某些客观因素上来讲有些缺陷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来考虑如何才能使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误差降到最小或者理想的水平才是我们研究的终极目的。评估方法一般都应该是市场法,它包括重置成本法、市场参照物法或市场比较法以及收益能力法,而收益能力法应该成为无形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陈守忠,2004)。从上述观点的分析我比较同意市场法作为其他方法的基础的观点,因为不论从何种方面来衡量市场法应该是反应无形资产市场价值最好的方法,并且要符合市场经济的经济理论要求。 转贴于
但是某些唯一的、独特性的无形资产,并且没有相关市场交易信息,以及市场化程度不高的国家如何避免自身市场条件 上的缺陷呢?
4、对无形资产评估应用市场法缺陷的修正
既然选择了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来进行研究,那么应该从何种角度入手呢?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应与无形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的目的和评估的方法相匹配(陈发树,1997)。这可以作为一种调节无形资产评估市场缺陷的折衷方法,但是如何从创新的角度来解决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应用中的缺陷呢?
单从某些客观方面的限制因素我们无法改变现状,因此我们必须突破常规思路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进行进一步的修正,以期对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应用的纠正。思路关键就在于结合其他方法的优点来弥补市场法的缺陷。市场法中直接法的应用已经日益成熟,但是间接法的应用还是没有得到广泛应用。究其原因无非是理论上间接法需要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市场标准,而目前相关的数据都无法从可靠、权威的机构得到,故上述方法应用举足不前。
三、对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经济学思考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完善以及市场机制的进一步健全,我们有必要从创新的角度入手来考虑如何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缺陷进行修正。
1、市场法的经济理论基础
无论是近代西方经济学还是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发展无疑关注了市场的总供给与总需求对商品价格以及市场均衡的影响。
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评估时无论采用直接法还是间接法(同时也是其他资产评估所采用的市场法的基本分类)都是在其他过去时点的市场交易价格,因此这一价格包含三层含义:①供给:需求时,亦即市场平衡时的市场交易价格;②供给需求时,亦即处于卖方市场时的交易价格;⑧供给需求,亦即处于买方市场时的交易价格。从这一角度来出发思考无形资产评估我们往往就会发现无形资产的评估在供给和需求上绝大多数资产往往处处与市场不平衡的状态,即便因为市场法的种种优点,但也需要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注意是否参照物的评估价格是否是处于均衡状态下的市场价格。
因此在评估时需要考虑市场的供求状况以及单个评估资产的个别特点,从这一点上来讲无形资产市场法评估时参照物价格需要避免其独特时点以及单个资产特点的可比性。从这一角度来思考需要结合更多的资产的价格来做出评估,这也符合统计中大数定律的要求,无疑会促使评估结果更加科学合理。但是同时也加大了无形资产评估的难度,影响了无形资产评估成本和效益之间的平衡。
2、市场法需要注意的问题
无形资产因为其独立性、收益性、期限性以及复杂性等特点往往在应用市场法评估时出现诸多缺陷。
①无形资产因其独一无二的特点造成在相同性资产的参照上往往相关性不是很高或者说极低。并且无形资产市场金融证券化发展并未起步,这些都制约了相关或相似无形资产交易数据的不完善以及历史信息的不可比性。所以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弊端比比皆是。
②无形资产因其产生未来收益作为市场存在的经济学前提也产生了未来收益的计量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也需考虑其未来收益问题。从这个角度上来思考又不可避免的把思路转移到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的缺陷研究中来,因此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必须结合其他方法的优点弥补自身的缺陷才能科学的评估无形资产的价格。
③无形资产比如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权等等往往涉及到保护期限等问题,因此在评估时需要特别注意其期限保护问题。从这一角度来思考也是要对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思考时的关键点进行深入思考分析,才能避免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所容易出现的错误。
④存在的无形资产往往在市场上是独一无二的,以及纷繁复杂的独一无二的特点,这些都造成了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需要评估参照物与待评估无形资产的相似程度,这无疑又增加了无形资产评估的难度。
通过以上分析来看无形资产评估时的价格从经济学供需角度来分析无疑需要对市场法的具体的直接法抑或间接法进行进一步的经济学角度分析,并需结合收益法、成本法以及数理统计等相关知识来综合考虑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应用,力求达到待评估无形资产理想的评估价格。
因此,在评估无形资产价格时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尽量避免上述缺陷以求评估结果的科学合理,这也是理论界的期望和要求,同时也是评估实物界的愿望。相信随着未来中国金融市场资产证券化的进一步发展以及无形资产交易市场证券化的发展,上述问题会得到进一步的解决,同时也会为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提供更多更可靠地评估信息。
关键词:无形资产评估风险评估方法中国论文职称论文
摘要无形资产评估风险是指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评估结果严重偏离资产真实价值或客观价值,乃至误导交易方而引发纠纷的可能性。无形资产评估风险主要分为评估对象风险、评估方法风险、评估机构和人员的执业风险、评估结果使用风险和评估管理风险等五类。防范无形资产评估风险,就要完善评估规范细则,选择科学评估方法,建立评估监督机制,同时还要对资产评估人员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党的以来,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大量引进外资和国外的先进技术设备,使国内的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科技进步,缩小了我国与世界上科技先进国家的差距,为加速四个现代化建设的进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这些引进的项目中无形资产为主的项目不足20%,我们应当更新投资观念,改变引进技术的结构,形成以无形资产投资为主的局面。同时,无论是企业界、科技界还是政府部门,也应该加大对无形资产的开发研究力度,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无形资产提供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垄断性、交易中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可分离性等特点,决定了无形资产的投资与有形资产相比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特别是在无形资产的评估方面存在一些风险。
一、无形资产的评估风险
无形资产评估风险指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评估结果严重偏离资产真实价值或客观价值,乃至误导交易方而引发纠纷的可能性。无形资产评估风险主要可分为评估对象风险、评估方法风险、评估机构和人员的执业风险、评估结果使用风险和评估管理风险等五类。(一)评估对象风险资产评估的首要工作是界定评估范围,明确评估对象。资产评估中的无形资产可分为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和可确指的无形资产。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是商誉,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包含专利权、专有技术、生产许可证、特许经营权、租赁权、土地使用权、矿藏资源勘探权、开采权,商标权、版权、计算机软件、地质矿藏勘探成果资料等。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一些诸如期权价值、控股权价值、客户价值、营销网络、企业形象、企业文化、企业综合人力资源、企业管理水平、网址和域名权等新型资产,这些资产也都具有无形资产的特性。若以此类资产对外投资、转让或对企业整体资产进行评估时,不予考虑这些新型资产的价值,必然会使转让方的机会成本得不到补偿,从而使其蒙受损失。评估对象风险还表现在各类无形资产之间的交叉重复。如海尔商标是对海尔商品的质量、性能、服务等因素的标识,综合反映出海尔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融合了海尔企业的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营销网络、客户价值、管理水平等多项无形资产。根据《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采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不能将其他资产带来的收益估算到无形资产的收益中”。即在运用评估法评估海尔商标时,必须将上述多项无形资产所带来的超额收益进行分割,逐一确定单项无形资产价值。那么,如何进行组合无形资产的价值分割?目前尚无明确的评估参照依据和专业标准。各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在实际操作中各行其是,导致无形资产评估水分极大。(二)评估方法风险评估方法是确定资产现时公允价值的手段和途径。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主要有三种: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方法的选择一般与评估目的、评估对象的理化状态及市场上可资利用的资料等有关。从无形资产的评估目的看,无形资产评估主要以对外投资和转让为目的,这种对外投资和转让不同于一般实物资产;一般的实物资产转让的是实物,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让渡,而无形资产转让的是收益能力,其使用权和所有权具论文格式有可分离性。因此无形资产的交易价格主要取决于它所创造的相对超额收益。从评估对象和市场条件看,无形资产的投入产出具有强弱对应性,账面成本具有不完整性和虚拟性,研制与开发耗费也具有非标准性,这些特征都限制了成本法和市场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应用,而使收益法成为评估无形资产的首选方法。采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必须确定三个基本指标:收益额、收益期限和抗现率。收益额是指由无形资产直接带来的未来超额收益,而非过去的收益,它是通过对无形资产未来效能的判断得出的现时价值。无论采用超额收益形式或利润分成方式获得的收益额都只是一种预测数据,难免带有主观偏差。无形资产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功能特性:对应用环境的附着性。即同一项无形资产在不同环境与用途条件下,其发挥作用的大小及为企业创造效益的多少会有较大差别。因此无形资产实施的客观环境(如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质量、效益等)对无形资产收益预测有重大影响。同时,由于这种收益是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分析企业所处的外界市场环境和行业竞争程度也是预测无形资产收益额时不容易忽视的环节。而目前我国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环境极不规范,这无疑也会加大收益预测的风险。与收益预测密切相关的是收益期限的确定。无形资产收益期限实为无形资产具有超额收益能力的时间。确定无形资产收益期限的理论依据是无形资产的无形损耗,即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在当今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时代,无论是参考法律保护期限,还是企业合同或申请书中规定的受益年限,都必须以无形资产能持续发挥作用为投资者带来超额收益能力的合理预测为基石,来确定无形资产的收益期限。显然这一预测过程也具有很大的风险。折现率是将来收益还原或转换成评估基准日现值的比率。折现率本质上是一种平均收益率,通常由三部分组成:无风险报酬率、通货膨胀率和风险报酬率。将这三部分累加确定折现率的方法理论上可行,但在实务运作中存在种种缺陷。首先从我国目前金融体制改革的情况看,无风险报酬率并不是一个定数,而是随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上下浮动;其次,我国金融统计数据还很不完善,缺乏国际资产评估中普遍采用的相关指标,特别是风险报酬率的确定多是由各评估机构主观判断,这就为准确量化收益风险及测算折现率带来较大困难。而折现率的微小变动,会带来评估结果十倍的差异。合理确定折现率是运用收益评估无形资产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三)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执业风险执业风险主要指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在执业中业务素质未达到专业要求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评估人员因此而承担诉讼或仲栽及赔偿责任等风险。无形资产,尤其是知识技术无形资产,本身具有很强的学科专业内容,不了解有关知识就无法进行评估。而且无形资产种类多,相互间可比性低,像非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还是严格保密的,信息资料和技术经济参数的收集比较困难,加之各项无形资产发挥功能的环境制约因素不同,技术经济飞速发展也使相关信息需要不断更新。这些情况的客观存在,都增加了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复杂性和困难性,也要求从事无形资产评估的执业机构和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否则就有可能发生执业风险。我国目前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阶段,各种统计数据对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并无多大参考价值,且缺乏行业统计资料,评估中所需的数据都来自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使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大打折扣,严重影响了评估行业的社会形象和声望。(四)评估结果使用风险评估结果使用风险是指因无形资产评估结果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可能性。此类风险一般是评估工作结束后,外界各种相关因素出现并发生变化而引致,具有滞后性和潜伏性。无形资产未来收益的预测主观性较大,市场因素则变数更多,但其实价值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因此无形资产评估值是在较严格的技术性能鉴别基础上,在较多评估假设条件下,借助于某些数学模型测算出一种模拟价值,而且是以评估基准日为时间参照,按照无形资产实际状况对其进行的评定估算。正是基于无形资产评估的时效性和现实性特点,评估报告书都约定了评估结果有效期。按照《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即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时,要以评估结果作为底价或作价依据。如果评估报告书的使用人未按约定范围使用或使用了超过有效期的评估的评估结论,均会引起评估结果使用风险的发生。(五)评估管理风险评估管理风险是指国家授权的职能部门在实施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审查等职能时承担的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产业务活动频繁,评估工作多、面广、量大,政策性、时效性强,评估动机、具体行为复杂,关系着当事各方的切身利益,而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水平、素质又参差不齐。如果缺乏正确的组织指导和有效的协调、监督与审查,对问题与纠纷不能及时公正地处理,就不能建立正常的评估工作秩序,不能保证评估的质量,导致评估管理风险的发生。当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无形资产评估管理法规和无形资产评估专业标准,加上无形资产的“无形性”,使对无形资产评估很难达到客观、公正。虽然近几年在全国开展可资产评估业的清理整顿和脱钩改制工作,但行业和地方垄断仍较普遍,仍有一些机构明脱暗不脱或挂靠行政权力垄断业务,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扰乱了评估市场的正常秩序,违背了资产评估的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损害可资产业务有关当事方的合法权益。由此涉及到评估管理部门,就会形成评估管理风险。新晨
二、无形资产评估风险防范措施
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此,要求我们要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风险防范。(一)完善评估规范细则针对于无形资产评估对象存在的风险,应采取进一步完善评估规范细则的办法,加强对评估对象风险的管理。特别是对商誉、品牌这类无形资产的规定应该更加细化和具体化。国家有关部门对无形资产的评估问题日益重视,先后出台于有关方面的法规和政策。1996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了《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强调了无形资产的评估必须以产权变动为前提,以无形资产的获得能力为对象,以无形资产能产生的收益为基础。无形资产可以分为知识产权类、权利类、关系类和其他类四种类型。每一种类型又包括许多具体的项目。如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又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权、商标权、著作权和计算机软件等项目;权利类无形资产包括可靠的稳定的客户关系、运行有效的销售网络和忠诚可信的职工队伍等项目;其他类无形资产包括的范围较广,诸如商誉、品牌乃至汽车的特殊号码或电话号码等,其中最重要的当然是商誉和品牌。但是,国家对无形资产评估体系中的具体问题未能也不可能做出明确规定,因而给无形资产的评估带来了操作上的困难,往往容易引起评估结论偏离规范的现象。所以,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完善无形资产的评估规范细则,特别是对商誉这样的特殊对象给予明确的规定,让评估工作有据可循。(二)选择科学的评估方法在对无形资产的评估过程中,选择何种评估方法,直接关系到无形资产的评估结果。因此,在可能的条件下,要尽可能采用多种评估途径的结论进行评估,把成本途径、市场途径和收益途径有机地结合起来,综合各种评估途径的结论得出最终评价结果。评估方法的选择必须符合评估对象的基本要求,只有要求综合使用各种评估方法,才能得出正确的评估结论。无形资产的评估是一项对整个社会都有影响的工作,因而必须加强对无形资产有关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知识不能只被少数评论文格式估专家所掌握,要扩大宣传力度,使整个社会尤其是产业部门的领导者和工作人员都能了解并能熟练地运用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知识,让社会各界运用自己掌握的无形资产评估知识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进行监督,以防止无形资产评估的失实、失真和失范。(三)建立评估监督机制要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和评估结论的可靠性,必须有一定的监督机制。只有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监督,才能有效地鞭策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依德进行无形资产的评估,才能防止评估结论的失真和失范。对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督主要有政府的监督、社会的监督、法律监督和技术监督等。对评估机构所做出的评估结论在必要的时候要进行一定的审核。必要时尤其是重大项目的评估最好选择两个不同的评估机构进行背靠背的评估,比较他们的评估结果,从而得出可靠的评估结论。(四)加强对资产评估人员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无形资产的评估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伦理问题。因此在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中,必须坚持伦理原则,坚持对评估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资格评估行业的伦理规范。要使从事这一行业的全体人员认识到,进行无形资产的评估,不仅要对委托企业负责,而且要对社会负责。经济活动中任何虚拟的东西最终将会暴露无遗,无形资产的评估也同样如此,如果丧失了其严肃性,最终将使人们对无形资产价值本身产生怀疑,也会对资产评估行业本身产生不利的影响。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无形资产的作用越来越突显出来,但是,由于无形资产本身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在无形资产的评估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和风险。对于这样的风险,一方面企业要清醒地认识到它的存在,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这一风险的防范,最重要的是政府要出台一些政策来加强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监督,以促进资产评估行业的不断完善。
关键词:无形资产评估;重要性;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631(2010)02-0015-02
无形资产可以为企业带来超额利润,是企业的极其重要的经济资源。无形资产已经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柱,生产投入的第一要素,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大大提高,企业、地区、国家间竞争力量的对比直接体现在对无形资产拥有的数量和质量上。因此,对无形资产评估进行分析探讨不但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同时还具有极其重要的实践价值。
一、无形资产评估的意义
1.无形资产评估有利于保障企业产权交易的公平、合理。企业改制进行产权交易时,资产评估价值,特别是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是否合理,成为企业产权公平交易的关键。只有正确认识无形资产评估在企业产权交易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无形资产的评估,才能保障企业产权交易的公平、合理,维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2.无形资产评估有利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我国国有企业在进行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由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不完善,监督不健全,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相当严重,而低评、漏评无形资产价值则是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出口”之一。因此,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就必须加强国有资产,特别是无形资产的评估,这对于有效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3.无形资产评估有利于完善技术市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社会生产力。通过无形资产评估,可以量化无形资产的价值,为交易提供公平、合理的价格。促进交易的成功,使科技成果不再被束之高阁。从而推动科技产业的发展,同时也能提高企业的技术实力和竞争能力。
4.无形资产评估可以加强企业无形资产保护意识,保障无形资产不受侵害,实现企业资产的的保值、增值。目前我国企业绝大多数企业没有从事知识产权管理的部门,也没有相关的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企业技术流失,而又告状无门,因此使得企业蒙受巨大的损失。如果有了相关的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则会实现企业的保值和增值。
5.无形资产评估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企业间合作不断地加强,国际贸易快速发展,技术贸易所占比重逐渐加大,技术商品价值评估显得尤为重要。为了有效的参与国际合作,保护我国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上必须与国际接轨。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企业真正融入到国际经济中去。
二、无形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
1.缺乏无形资产评估的法律体系。严格完善的法律体系是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和条件。无形资产评估的重要意义要求有相应的法律体系使得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能够做到有法可依,用法律武来以保证无形资产评估能够得以顺利有效地进行。
2.无形资产评估机构不完善。无形资产的评估在相应的配套设施上却仍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尤其是评估机构不完善的情形相当普遍,以严重地妨碍了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评估机构较少;二是评估技术人员欠缺;三是缺乏评估管理机构;四是相应评估条例缺乏适应性。
3.无形资产评估理论发展缓慢。无形资产评估的理论研究尽管已经取得了较快的进展,但是与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的实践情况相比较,还显得比较落后。加强无形资产的理论研究,完善无形资产理论评估体系对于优化无形资产配置、提高无形资产营运效益、维护无形资产所有者权益等有着重要意义。
4.无形资产界定不清,评估标准不规范,经常造成对无形资产的低估。无形资产评估中经常只会注意到无形资产的显性收益。但是对无形资产的隐性效益则缺乏必要的认识,即忽视无形资产的潜在收益。同时,在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缺乏统一标准,这些都会造成无形资产在一定程度上被低估,给无形资产的所有人造成损失。
5.缺乏动态的无形资产评估数据库。建立一个动态的无形资产评估数据库不仅能够为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参考指标,使得评估更接近于实际情况,使评估工作有例参考,增大评估结果的准确性,而且还可以减少评估机构获取相关数据的工作量,加快评估进程。
三、无形资产评估对策
既然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着这么多的问题,那么我们就应该针对这些问题进行认真、系统的分析,找到造成这些问题的症结所在,对症下药,寻找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1.加快无形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无形资产评估中没有统一的标准,使得不同评估人员得出相距甚远的评估结果。为了得到合理的评估结果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建立相关的标准。加快立法工作,使得评估工作有法可依;同时通过立法加强对无形资产评估进行宣传,保障企业无形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2.完善评估机构,建立规范的评估标准,重点培训资产评估人员,提高评估质量。评估机构不完善是评估工作中的一大瓶颈。为了克服这一瓶颈就要求建立尽可能完善的评估机构,制定评估管理条例,建立规范的评估标准,加强评估人员的专业培训。特别是针对目前评估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的情况,必须不断总结实践经验,提高无形资产评估的整体队伍,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无形资产评估队伍。只有取得注册评估师的人员才能够进行评估工作,这是提高评估质量的根本保证。
3.加强无形资产评估理论的研究和推广。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理论研究工作还不足十几年,理论发展滞后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实践工作。为了发挥理论研究的指导作用,有必要切实加强对于无形资产理论的研究推广。这可以通过两方面来解决:一方面在高校设置相关的专业,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员。另一方面在企业和高校进行项目合作研究。理论固然重要,但是不能脱离实践,高校提出的有关理论,必须付诸于实践,检验其实际价值,对理论不断地修改和完善。更好地指导实践工作。
4.国家设立无形资产评估管理数据库。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国与国之间的经济交往越来越频繁,因而,无形资产评估不仅关乎企业的自身利益,还关乎着一个国家经济总体发展的总体利益。为了有效保护我国企业在与外国企业合作或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也为了合理有效地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有必要建立无形资产评估国家数据库,为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支持和指导。
从改革开放到加人世界贸易组织,我国面临的国内外竞争日益激烈,无形资产受到了企业界和理论界越来越多的关注。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的发展,但是还将面临着更艰巨的考验。因此本文提到的问题及对策也将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地发展。从当前情况看,本文指出的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对策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希望能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刘兆波无形资产评估的重要性及影响因素[J]经济视角,2004(1)
[2]李兰英,关于无形资产评估的几点思考[J],现代财经一天津财经学院学报,1997(7)
【关键词】:无形资产;价值原则;评估方法
中图分类号:F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997-0668(2008)0210009-06
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伴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无形资产在企业经营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其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无形资产这一人类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对企业和社会的贡献越来越大。无形资产的多和寡一般反映了这些资产占有者具备的科学技术能力和知识文化能力。无形资产的创新和应用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乃至一个企业实力与竞争能力的重要标志。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无形资产评估已成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为了确保无形资产核算与监督的正常进行,特别是无形资产投资或转让时,对无形资产的估价显得特别重要。维护资产所有者的正当权益,企业必须正确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
一、无形资产评估的重要意义
无形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能为企业提供超额利润的重要经济资源。因此,许多企业都在不断加大对无形资产的投入,积极研制和购置无形资产,无形资产转让交易十分活跃。在这种背景下,对无形资产价值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成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为无形资产经营活动提供条件。当前,无形资产交易越来越广泛,促成无形资产交易成功的不仅仅是其技术水平和应用后创造的经济效益,公正的交易价格也是极为重要的因素之一。无形资产的交易不像有形资产那样有可参考的市场价格,作为中介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可以依据无形资产的综合因素,合理公正地做出评估,为无形资产经营交易提供价格依据。无形资产的价格如果能够很好地与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适应,就会促进无形资产经营的进行,这样就可以促进知识产品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高无形资产运用效果。但在无形资产的单位价值及评估范围方面,中国与国际上的差距很大,一些有百年甚至几百年历史的海内外著名企业其商标和商号至今没有评出真实的价值,直接影响了这些企业经营活动和竞争能力。
2. 为保护无形资产提供经济依据。 维护当事人权益提供经济依据对国有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有助于提高企业对无形资产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加强无形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保护国家利益,促进无形资产的保值增值。另外,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无形资产在企业生产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因而引起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各种无形资产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对于无形资产所有者被侵权的损失额和赔偿额等的确定,也要通过无形资产评估来解决,无形资产评估是公正、妥善地解决无形资产权纠纷和侵权现象的必要手段。
3. 为产权变更及股份制改造提供依据和前提条件。企业资产折价入股,以及兼并与联合,组建中外合资等产权变动及股份制改造都必须进行资产评估。无形资产作为企业总资产的一部分,对其进行评估是企业资产评估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评估所提供的数据为股份制企业、含有无形资产投资入股企业和重估无形资产价值企业的计价核算提供了依据,一些上市公司只顾眼前利益或受其它因素的影响,不去评估企业的无形资产致使每股净资产价值低,不能吸引广大投资者,股价低落。组建中外合资企业时少估错估或漏估无形资产,也是国有无形资产流失的重要渠道之一。
4. 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有利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5. 无形资产价值评有利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6. 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是发展驰名商标,增强企业实力,参与国际竞争的客观要求。
二、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特点及估价原则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分类及特点:
1. 无形资产的定义①: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1) 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2) 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2. 无形资产的分类。无形资产评估是无形资产在价值形态上的评估,是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依据法定的或公允的评估标准和评估程序,运用科学实用或可操作的评估方法,对被评估无形资产的现时价格所进行评定和估算,其按目的主要有两大类:一是按照税法和财务法规的有关规定,以无形资产成本费用的摊销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二是以无形资产转让;投资为目的的资产评估,通过评估以货币的形式反映无形资产的身价,这对于促进科学进步、市场经济发展起到重大推动作用。
无形资产又划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这些无形资产如果是企业购买取得的,可依据成本入帐,如果是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除必须要的注册费、律师费等可入帐外,开发费用只能列为当期损益。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它只有在企业购并时,买方支付价款超过卖方帐面净资产的差额部分才可入帐;自创商誉则不能计入资产。②
3. 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不同于其他资产的评估,它有其自身的内在特点和要求。无资资产价值评估的主要特点是:
(1) 独立性。独立性是指无形资产评估的对象是单一的,不是成批的;无形资产评估是因不同的评估对象而异,这样,才能正确地反映特定的评估对象的价值。
(2) 复杂性。无形资产评估的复杂性,是说其评估工作复杂。因为:一是无形资产项目多、种类多,而且同类无形资产的可比性较低;二是预测无形资产的预期收益难,由于各种无形资产对象不同、功能不同,因而预期有效使用年限测定难度大,且收益预测甚为艰难复杂;三是由于客观经济环境对无形资产的作用的发挥有密切关系,因而也给无形资产评估增加了难度;四是由于多数无形资产时间更替较快,而具体测定某一技术更替时间很难。这也增加了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复杂性。
(3) 效益性。无形资产评估,绝大多数要认真测算该项无形资产在未来有效时间内能够获取的经济效益,并以此为主要依据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这是因为其他形态的资产评估所少见的。所以,以效益为基础来评估无形资产价值,是无形资产评估中一个十分明显的特点。
(4) 动态性。动态性是指无形资产评估是从动态的角度去考察评估对象和评价无形资产的价值。这是因为:一方面,技术无形资产是处在发展过程中的,任何一项技术成果终会被另一种新的技术成果所替代;另一方面,有些无形资产自身也有发展变化的可能,比如商誉、商标,或因某种原因而更完善,更出名;也会因某种原因向相反的方向变化。同时,货币时间价值变化在无形资产评估中也显得特别突出。因而,从动态的角度评估无形资产价值是无形资产评估的一个基本要求。
(二)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估价原则
无形资产价值载体的确定是指明确应用无形资产获取经济利益时所依附的行为主体。无形资产获利能力的衡量是站在特定的行为主体的角度考虑的。在评估无形资产时,科学合理地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载体至关重要。这一确定一般应遵循下列原则:
l. 归属原则。无形资产价值载体的确定,首先应考虑该无形资产所创造的价值能否为其所有者或使用者所得。归属原则有两层含义:其一是指同一无形资产可同时归属于不同主体控制;其二是指价值载体的确定应限定在其控制主体可控制和可实现的收益范围内。比如,同一专利权同时归属于专利权所有人与使用人(企业)时,在对企业该项专利权评估时,对专利权价值量的确定就只能限定在企业使用该专利可实现的效益范围内,而不能将所有人所获得的出让收益或其他收益计算在内。正确把握归属原则,有助于防止无形资产的高估或低估的现象。
2. 可量化原则。无形资产价值载体的确定,应限制在可量化的范畴内,无法进行量化的部分不纳入评估无形资产价值的范围之内。这一点在《无形资产》准则中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即各项无形资产应以取得成本作为入账价值,而自创商誉则不作为无形资产。
3. 合理预测原则。相对于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更加难以预测。因此,在确定无形资产价值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 调查、分析无形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大小;
(2) 分析、鉴定无形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
(3) 调查、分析、鉴定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
三、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方法及其利弊
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直接关系到评估结果,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实践中,往往由于不能运用科学的方法,造成较大的误差,要深入研究各类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综合我国评估工作的具体实践加以创新。现行的无形资产计算方法主要有市价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
1. 市场价值法
这种方法的典型是市盈率乘数法。该法根据市场交易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适用于专利、商标和版权等,一般是根据交易双方达成的协定以收入的百分比计算上述无形资产的许可使用费。首先从证券交易所中搜集与被评估企业相同或相似的上市公司,把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按公司不同口径的收益额计算出不同口径的市盈率(不同的收益额口径,有:税前无负债净现金流量、无负债净现金流量、净利润等)。其次,分别按各口径市盈率相对应的口径计算被评估企业的各口径收益额,最后以市盈率作为乘数,乘以被评估企业相对应口径的预期收益,从而推算出企业的市场价值。③例如,美国Cwcom公司,其1997年的收益额是700万$。国外股票市场上同类型公司的平均市盈率是30,因而该公司企业的当时市场价值约为2.1亿$。运用市盈率乘数法评估企业,需要有一个较为完善发达的证券交易市场,要有行业部门齐全且足够数量的上市公司。我国的证券市场从无到有,发展迅速,上市公司的种类和数量越来越多。但是我国的上市公司在股权设置、股权结构等方面还有许多特殊因素,市场发育也不尽完善。因此在短期内国内企业整体评估还不宜采用市盈率乘数法,但可以作为辅助方法,或作为粗略估算方法。该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由于大多数无形资产并不具有市场价格,有些无形资产是独一无二的,难以确定交易价格,其次,无形资产一般都是与其他资产一起交易,很难单独分离其价值。
2. 收益法
此法是根据无形资产的经济利益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无形资产价值。诸如商誉、特许等。此法关键是如何确定适当的折现率或资本化率。这种方法同样存在难以分离某种无形资产的经济收益问题。此外,当某种技术尚处于早期开发阶段时,其无形资产可能不存在经济收益,因此不能应用此法进行计算。评估应用收益法时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1) 存在的无形资产转让的市场环境。只有存在无形资产转让市场,才能对预期收益报酬等指标进行预测。
(2) 评估的无形资产已经投入市场,并产生或者具备产生预期收益的能力。
(3) 评估的无形资产必须具有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连续获预期收益的能力。
3. 成本法
该法是实现企业重建思路的具体技术手段,具体是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求得企业整体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的局限性在于:一方面仅从历史投入(即构建资产)角度考虑企业价值,而没有从资产的实际效率和企业运行效率角度考虑;另一方面,对无形资产的价值估计不足,尤其不适用于高新技术企业的价值评估。这种方法运用的结果是,无论效益好坏,同类企业只要原始投资额相等,则企业价值评估值一致,甚至有的时候,效益差的企业评估值还会高于效益好的企业评估值。成本加和法从资产存量出发,通过资产单项评估后汇总得到的企业价值,这就造成了企业资产质的规定性和量的规定性之间的脱节以及不考虑资产整体效应的弊端。因此,这种方法在国外极少采用。但是成本加和方法在我国国有企业效益低下,资产盘子大,非经营性资产占有相当大比重,而且证券市场不完善的条件下,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却不失为一种比较恰当而且无奈的选择。④ 该法是计算替代或重建某类无形资产所需的成本。适用于那些能被替代的无形资产的价值计算,也可估算因无形资产使生产成本下降,原材料消耗减少或价格降低,浪费减少和更有效利用设备等所带来的经济收益,从而评估出这部分无形资产的价值。但由于受某种无形资产能否获得替代技术或开发替代技术的能力以及产品生命周期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无形资产的经济收益很难确定,使得此法在应用上受到限制。
4. 期权定价模型
期权是一种证券化契约,该契约赋予其持有者或买方具有在期权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任一时间向其卖方按预先约定的价格(执行价格)购买或出售契约所规定的一定数量标的资产的权利。期权只包含权利而不包含义务,其持有者可自由行使权利,故又称为选择权。为取得该权利,期权购买者需在购买期权时向其卖方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称其为期权价格。⑤
期权定价的理论可以很好地应用于企业价值评估之中。它重点考虑了选择权或不同的投资机会所创造的价值。在传统的贴现现金流量法不太适用或很难使用时,它可以独辟蹊径达到理想的结果。即使是在上述传统评估方法适用的情况下,期权定价估价法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有价值的独特视
角。现代金融期权理论的诞生为价值分析中许多不确定因素的评估提供了丰富的应用天地。而在期权定价模型中,最著名的是Black-Scholes模型。
Black-Scholes模型中买入期权的价值形式如下:
模型中:N(d1)、N(d2)分别为d1、d2的累积正态分布函数值;
C:买入期权的价值;
S:指定资产的当前价;
K:期权的执行价格或履行价格;
r:与期权寿命相当的无风险利率;
σ:指定资产的标准差;
t:期权到期的时间。
公式C右边第一项为期望的资产价值,第二项为资产的期望成本。即企业价值为期望价值与期望成本之差。⑥
在企业价值评估中,资产负债中的资产方和负债方都可能拥有期权。资产方的期权主要是开发选择权、固定资产选择权等。当这些选择权的成本低于它所提供的利润时,这些期权不仅提供了投资的灵活性,而且创造价值。例如,对矿产资源的开采权,合同条款不仅表述了双方的意愿,而且对何时开业、关闭以及放弃经营都有明确的标准。比如,在矿石价格超过多少元/吨时才开始采矿,这样的合同显然比那些条件相同但无选择权的合同要灵活,因而也就有价值。负债方的期权,则更加明显。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许多企业发行了证券,如购股权书、认股权、可转换债券等,这些负债都带有明显的期权特征。例如我们可以把可转换债券看作是一般债券附加了期权。只要能得到股票收益率年度标准差(不能直接观察到,可以根据历史数据进行测算),就可以套用Black-Scholes模型,很方便的计算出债券期权价格,再加上债券的利息费用,才是可转换债券的真正融资成本。⑦
四、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电子技术和信息革命的发展,知识经济时代正向我们走来,知识经济最大的特点就是无形资产占整个社会资产的比重显著增强,知识和技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此,无形资产的经营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重大,而无形资产评估作为无形资产的基础性工作在我国起步较晚,目前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文章拟就此作些探讨。
1. 对评估对象和范围把握不准由于对无形资产认识不足,造成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一是在中外合资合作过程中对中方无形资产不进行评估或低估,使其无偿被合资企业使用。据统计,我国有90%的合资企业在合资初期未将其商标权、专利权、商誉等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二是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企业资产往往按账面原值折股,或者对国有无形资产不评估、计价,不入账,使得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无形资产被排除在股本之外,一些企业即使对无形资产作价计股往往也只限于商标、专利等易于评估的无形资产,而对那些评估难度较大的无形资产入商誉、特许经营权等则忽略不计。此外,在企业承包、租赁经营以及兼并、联合过程中亦是如此。另一方面是,有的地方、有的企业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对无形资产评估值越来越高,对评估的对象、范围越来越大。北京某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广东格兰仕集团无形资产做出的评估为:商标权现值101368.67万元,销售网络现值53834.84万元,总经理身价3.9亿元,以上3项合计为194203.51万元,若全数入帐,并按10年期限分摊,每年需分摊无形资产价值19420.351万元,也就是相当于该集团1996年纯利润3800万元的5倍多,若按规定摊销,马上就会使该集团由盈利大户变成亏损大户,严重影响该集团声誉,同时也与该集团实际经营状况不相符。若不入账核算,该集团无形资产评估不但失去评估确认的实际作用,而且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准则、制度不符。
2. 评估标准不统一,方法不科学,误差大。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对无形资产评估制定有统一的标准,在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资产评估法》,更没有无形资产评估的实施细则。无形资产评估缺乏量化标准,很难精确提供客观数据,无形资产评估结果往往误差很大,超过国际认可的20%的可接受界限,人们对评估的公正性、客观性心存疑虑。
3. 评估管理不规范,评估市场混乱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组织虽然近年来得到较大发展,但管理相对滞后,还很不完善。一是行政干预严重。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大多数评估机构都挂靠政府部门,有的行政领导干预评估标准,影响评估的客观公正性,评估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改制的问题亟待解决。二是评估机构无信誉等级。目前任何一家评估机构只要拿到评估资格,就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资产评估业务,不管评估专业水平高低,评估力量强弱都处于一个层面上竞争,某些机构使用不正当手段得到项目,力量雄厚的机构却得不到足够业务,不利于优胜劣汰。三是垄断严重。按国家有关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取得资产评估资格后,其执业范围是不受地方和行业限制的。但目前一些地区和行业仍存在封锁现象。如一些地方的行业主管部门相继成立评估机构,重点放在本行业所属企业的资产评估或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资产评估业务上,有的评估机构独揽业务,采取发包形式从中收取管理费。
无形资产评估市场大,利润高,诱惑力强,一些行政部门纷纷出动,极力把无形资产评估管理的权限控制在自己手中,于是各自为政,令出多门,加剧了评估市场的混乱。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律及权威的管理部门,评估市场的混乱给评估机构以可乘之机。这些机构有的是社会中介组织,但也有相当部分是依托其行政主管机关,或是上级主管衍生新的所谓中介组织。他们垄断某一行业的评估市场,使其他机构失去竞争机会,违背评估的市场规律,所作结论难以客观公正,从而失去其权威性。
4. 评估人员整体素质不高资产评估工作涉及到会计学、工程技术、市场学、法学等多门科学,知识含量高,要求执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操作经验,而对于无形资产评估人员素质要求则更高,而我国目前不少执业人员是从行政机关分流的离退休人员及聘用人员,未经严格的业务培训和资格审查,结果导致评估中操作不规范,鉴定不科学,数据不准确,评估质量不高。
五、提高无形资产评估水平的建议
从总体上来看,现阶段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水平还比较低,与我国经济的发展还很不适应,加强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研究,提高无形资产评估的管理水平是一项艰难而紧迫的任务,要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无形资产评估的不规范现状,仅靠评估工作机构的努力是不够的。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 公平、科学、客观地界定无形资产投资者、无形资产创造者之者的关系。无形资产大多数是智力劳动成果,每一项无形资产的创造都凝聚着一次次的探索、风险才能取得最终成功。所以对无形资产的保护也隐含着对无形资产创造者权益的保护,从而促使更多的无形资产得以产出。因此建议在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的区分条款上作一些补充规定:其一是承认介于两者之间的共有发明区域,对此区域内的共有发明,应注意利益的分配,决不可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其二是允许单位和个人间以合同的方式来确定双方的关系,以无形资产投入者投入的多少来界定与无形资产创造者的分成比例。
2. 改革评估管理模式在无形资产评估发展早期,我们把它作为一项政府职能,无论是评估机构还是对评估人员及评估事务基本上都是采取行政管理,实践证明这种模式是不利于无形资产评估的发展的。首先,评估机构隶属或挂靠各级行政机关,易造成行政干预和垄断。其次,在行政管理模式下,评估机构在财务、人事、业务各方面都受行政制约,评估机构发展壮大受行政机构财政拨款和人员编制的限制。再次,在行政管理模式下,评估机构及其人员不能充分参与市场公平竞争,不利于提高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因此,评估机构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中介组织,为充分发挥其中介服务职能,应该改变其管理模式。西方市场经济发育比较成熟的国家,对市场中介机构一般都采用行业管理模式。如美国资产评估基本上是行业自律性管理。全美国资产评估行业自律性组织主要有美国注册评估师协会、美国评估者协会、美国评估学会以及一些专业性协会。随着行业的发展,各协会认识到需要统一规范资产评估执业标准,在美国评估者协会倡导下,联合其他协会于1987年成立了美国资产评估促进委员会,下设评估资格审查部和评估标准部。评估资格审查部负责申请加入该协会的会员进行资历审查,按规定的课程进行考试及再培训;评估标准部负责制订、修改全行业的评估标准,经联邦金融监察委员会评估协会认定公布后,是所有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均要遵守的行业统一标准。评估机构实行行业管理,符合行业发展规律,是一种较为合理的管理模式。目前,我国评估机构"脱钩改制"还未最终形成一些行业自律性组织,如"中国评估者协会"等虽已建立,但还未完全转到以行业自律管理为主的轨道上来。为促使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管理走向科学化,应在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分别成立由上而下的无形资产评估协会。在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无形资产评估协会的指导监督、统一管理下,成立各级、各种类型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形式、设立条件、法律责任由有关法律明确规定。
3. 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管理无形资产评估机构是直接从事无形资产评估业务的单位。由于资产评估行业的利润较高,吸引了众多部门与单位竞相设立资产评估机构,客观上造成了资产评估的混乱局面。据统计,从1989年起截止目前,由资产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评估机构就有近3000家,从业人员达4.6万人,加之土地、商标、专利、税务等管理部门争相设立资产评估机构,导致资产评估机构在短期内急剧膨胀。评估机构之间往往采取压价、给回扣等不公平竞争手段,迎合委托人不合理要求,这必然会影响到评估工作的客观与公正。目前,无形资产评估大部分是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事务所负责,专门从事无形资产评估的专业评估机构很少。由于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的特性不同,其中大部分属于知识产权,要求评估工作的从业人员既要懂法律知识,又要懂评估业务,对其专业要求较高,所以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应本着专业分工的原则,成立专门的机构,或在资信好、等级高的资产评估机构(或会计事务所)设立专门的无形资产评估部门来进行。⑧
4. 建立无形资产保护的法律环境。法律环境是指立法、执法和公民守法意识的状况。此三者尽管有前有后,但缺一不可。当然,目前我国已在逐步完善这方面的法律,尽管《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的建立充实了无形资产保护的内容,但并非全部。无形资产还需要有更合适于整体保护的法律条文出台,并应培育和建立一批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再则是全民教育,率先是领导干部和
科技人员的法律意识教育。建议将知识产权法教育列入大学生的必修课,以加强新一代的科技人员懂法、自觉执法。总之,无形资产法律环境的改善涉及到产权管理,国内外法律规定,公民的法律意识等诸多方面,是需要长期建设的系统工程。
5. 提高评估人员素质无形资产评估业是依托科学技术和其他专业知识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新兴行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综合性、创造性及复杂性。因此不仅要求执业人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而且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严谨的科学态度,广阔的知识视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等。然而,我国目前无形资产评估从业人员从总体上来说,素质与实际需要还不相符,有待进一步提高,这就要求执业人员一是要认真学习、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依法评估;二是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评估的技术和水;三是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使执业人员能够提高自我约束力,不出现越轨、失职行为。
6. 提高无形资产评估质量,坚持遵循以使用价值为计价基础的原则。无形资产最根本的条件是具有使用价值,可以使生产力的组合产生质的变化,为使用者带来高效的收益。一项无形资产不论耗费多大,价值多高,若"生产"出来没有用武之地,则将无人问津,商品化也将失去了必要条件。因此,为提高无形资产评估质量,评估人员必须熟悉被评估对象的"行情",并对其发展趋势及获利能力做出预测,同时进行适时的评估。以无形资产的使用价值为基础,才能对其现时价值做出比较客观的估定。当然,在评估时也不可忽视成本、效益、技术成熟程度、技术寿命、转让内容、市场供需等因素对价值的影响。7.注重无形资产评估目标,坚持以既定目标为前提,合理选择评估方法。无形资产评估目的不同,其价值的确认方法、构成内容、计量尺度也不同。如对一项自行研究、开发成功,并已取得法律保护的无形资产进行估价入帐时,其价值就应以研究、开发的全部耗费与申请法律保护费用之和的现时价值作为评估价值计量基础,在有关帐册中进行客观反映。若对交易的无形资产进行估价,其价值应为使用该项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总收益之和的现值。同时还要考虑所交易无形资产的类型、寿命、交易方式、合同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注重无形资产的评估目标,既是加强无形资产评估的具体体现,又是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选取、参数的确定、价值量计价的理论依据。
六、结束语
伴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经济取代传统工业成为社会主导经济形态,各个公司、企业都将重点放在了高新技术的开发与研制领域上,因此,无形资产这一概念对每个企业而言将不再陌生。它对企业的未来发展也越来越得要。作为会计专业人员,我们就更应用详实的信息资料来记录计量无形资产,更加准确的来披露无形资产的相关信息。文章从无形资产的基本理论谈起,详细的指出无形资产在当今社会的重要意义及存在的问题,浅谈了几点建议,显得是对加强无形资产的管理远远不够的。还应该提高各界人士对无形资产的重要性的认识,注重开发、培育、创造、维护和保持各单位无形资产,建立专门的无形资产管理机构,配置专门的管理人员,加强无形资产管理知识的培训,利用无形资产的扩大、扩展、和扩张作用,使企业走向全国乃至全世界,与国际接轨。
注释
① 汪平, 郑伟. 《最新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技巧、参数及案例分析》,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年8月第1版,第15页.
② 于玉林. 《无形资产概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11月第1版,第56页.
③ 2001年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辅导教材编写组, 资产评估学,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1月第3版,第337-365页.
④ 武利华. 《试论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模型》, 中国资产评估,1999年1月第2版,第3-5页.
⑤ 廖理, 汪毅慧. 《实物期权理论与企业价值评估.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1年9月第3版.
⑥ 王少豪. 《期权定价公式的启示--关于评估方法的思考》, 中国资产评估,1999年1月第1版,第30-31页.
⑦ 晏艳阳. 《特定条件下企业股权价值的评估--期权定价模型的应用》,投资与合作,2000年1月第2版,第50-51页.
⑧ 王氩. 《关于形资产准则的一点思考》,财会月刊,2001年版第12期,第23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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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于玉林.《无形资产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11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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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朱萍.《资产评估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第1版.
关键词: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风险;风险类型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2月28日
一、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风险概念
所谓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风险,是指与资产评估有关的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因主客观原因对评估标的价值作了不当或错误判断,导致评估结果失真,使利益相关者受到经济损失,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将承担诉讼或仲裁,或因败诉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可能性。
二、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风险类型
资产评估风险源于对未来评估事项的不确定性,合理划分风险类型是评估风险量化的基础,只有充分揭示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才能对评估风险做出客观的评价。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的风险类型可定性分为固有风险、执业风险和自然风险;固有风险包括评估管理风险、评估方法风险和评估结果使用风险;执业风险包括道德风险、评估程序不足或受到限制产生的风险、专业胜任能力不足产生的风险;自然风险包括地域性风险、自然灾害风险。
(一)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固有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固有风险是指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在对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中,对风险影响因素不能够直接进行控制,但这些因素的发生可能导致评估结果发生错误或重大偏差,使评估报告的使用者受到损失而承担相应责任的可能性。
1、评估管理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评估机构和评估师以第三方身份对其价值进行估算,能否独立、客观、公正的反映其真实价值,关系到当事各方的切身利益,因此需要国家授权的职能部门予以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审查,从而管理环节成为产生评估风险的影响因素之一。近年来,国家职能部门对评估行业进行脱钩改制和清理整顿,可是行业和地方垄断依然存在,一些评估机构明脱暗不脱或挂靠行政权力垄断业务,这些不正当行为严重干扰了评估市场正常秩序,损害了评估业务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加大了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管理环节的风险。
2、评估方法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主要用于对外投资和转让,评估对象并非实物资产,而是其未来获得超额收益的能力,因为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的研发投入具有弱对应性、虚拟性和不完整性的特点,使用成本法评估资产重置成本不够客观,因为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的垄断性和保密性,很难从市场上获得类似参照物,加之无形资产产权交易信息匮乏,交易市场弱势有效,限制了市场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应用,使收益法主导了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但是,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受到自然环境、技术环境、市场环境和行业竞争等多种因素影响,评估参数预测的不确定性难以测算,预测数据难免出现主观因素造成的偏差,使得收益额、折现率和收益期的预测值偏离真实情况而导致风险存在。
3、评估结果使用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是将资产未来获得的超额收益按照一定数学模型折现到评估基准日,评估结果是其在评估基准日的时点价值,评估结果时效性强,策略性使用风险大。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受到自身特殊因素影响,资产未来获得超额收益受到交易市场供求关系影响,预测主观性较大,评估结果是多种假设条件下估算出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时点价值,基于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时效性特点,评估报告书都约定了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但是,如果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了自己的利益,未按照约定范围使用或者超过有效期范围策略性使用,将发生评估结果使用风险。
(二)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执业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执业风险主要指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在执业中因违反职业道德或业务素质未达到专业要求导致评估结果失真,使利益相关者受到损失,评估机构和评估师承担诉讼或仲裁,或因败诉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可能性。
1、职业道德风险。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做到诚实正直,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由于人员道德水平差距,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在评估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时,无原则的迁就委托方的不合理要求,忽视资产以市场价值为判断尺度,明显高估或低估资产实际价值,采取压价、垄断等不正当竞争的手段承揽业务;明知自身行为不符合评估准则要求,仍然出具不公允的评估报告的行为而产生职业道德风险。
2、评估程序不足或受到限制的风险。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在评估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时应当遵循资产评估基本准则,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履行适当的评估程序,对资产价值做出客观、合理的价值判断,不允许在未履行评估程序或者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况下不采取相应替代程序而出具评估报告。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些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在不履行相应的评估程序或者在进行现场勘查或者收集评估资料受到限制的情况下不采取相应的替代程序而出具评估报告,这种情况将会产生在利益相关方受到损失发生诉讼或者仲裁时,因评估机构和评估师没有履行相应评估程序,成为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
3、专业胜任能力不足的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受到自身特殊性影响,评估的复杂性和风险性很高,评估师必须拥有关于农业专利、农业专有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成为评估师出具合理专业判断和公允评估结果的基本保证。例如,农业专有技术评估,信息资料和技术经济参数收集比较困难,加上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受到地域环境、自然灾害等环境因素影响,评估结果的不确定性增加,这些因素对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带来考验,专业胜任能力不足可能发生执业风险。
(三)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自然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自然风险是指来自自然界的突发事件(气象灾害、自然灾害等)或者固有限制(地域环境、季节交替等)带来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1、自然灾害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的价值通常以其承载体农产品的价值来体现,由于农业生产受到诸多自然灾害的影响,这给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带来难以预测的风险。一场冰雹可能导致农作物颗粒无收,一场水灾可能造成大片农田被淹没,因此对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需要考虑其抵抗自然界突发事件的自适应能力,如果一项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在相同条件下,其抵御自然灾害或者自我恢复能力强,自然灾害风险就较低,反之自然灾害风险就高。
2、地域性风险。农业生产受气候、水分、土壤等自然环境影响较大,使得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依托的农产品地域性特征显著,只能在局部范围内推广,例如:新疆吐鲁番哈密瓜闻名华夏,其口感芳香甘甜、耐人寻味,是受到吐鲁番盆地干旱少雨、昼夜温差较大、气候环境独特的影响,农业生产的地域性特征使得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实现价值的空间减小,地域性限制越明显,评估风险越高。
三、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风险应对措施
(一)加快评估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健全评估管理体制。我国资产评估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评估管理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现象突出,应尽快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和《资产评估管理法》,明确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原则,规范评估业务操作规程,加强政府的制度性管理和约束,健全评估管理体制,减少政府行政干预,强化行业自律管理,使资产评估有法可依,从根本上解决评估市场混乱问题。
(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建立内部质量控制制度。评估机构和评估师执业水平能力的高低是产生评估风险的重要因素,评估机构应完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在内部风险管理上严格执行三级复核制度,完善评估复核的具体办法,明确复核事项的重点,制定评估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指南;在评估业务质量控制上,评估机构要建立项目承接、制定计划、现场勘察、评定估算、出具报告以及档案管理各阶段的质量控制,明确规定各阶段工作重点和风险防范需要注意的问题。通过制定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提高评估机构和评估师的风险意识,把风险降低到最小限度。
(三)建立资产评估风险保障制度,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建立评估机构风险保障制度,增强评估机构和评估师的责任和风险防范意识,在评估风险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和评估师通常难以负担由于评估失败造成相关当事人经济损失带来的赔偿责任,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是资产评估机构一项重要的风险规避措施,尽管保险不能免除可能受到的法律诉讼,但能减少诉讼失败时评估机构发生的财务损失。我国应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评估机构应当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提取职业风险基金。当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发生职业风险时,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不足部分使用提取的专项风险基金,这样既可增强评估机构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感,又可切实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主要参考文献:
[1]韩静.资产评估风险预警机制研究[J].金融市场,2012.
重视无形资产,并将其作为重要的资产来经营管理,可为企业带来巨大的效益。如今以知名度和信誉度为核心的无形资产,已成为现代企业竞争制胜的资本,并将发挥越来越大作用。当达国家知名企业的无形资产价值一般占资本总额的50%-70%,无形资产已经成为这些知名企业技术贸易、占领国际市场、扩大社会影响的重要手段。伴随着世界经济网络化、知识化,一些低端企业所创造的价值将不断降低,有远见的企业家必然会将核心业务转向价值增值高、利润高的领域,比如研究开发、品牌经营、资产重组、产权经营等;而对那些需要大量有形资产和重复性劳动的业务,如产品生产、运输配送等业务,采取外包或委托的方式交给专业公司完成。
一、无形资产管理及评估重要性分析
企业作为具有独立性、商品性和盈利性的社会经济组织,需管理经营各种各样的资源。正确评估、管好用好无形资产,是衡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
1.管好用好无形资产。第一,加大无形资产投入。包括加大利用知识产权、产品质量、信誉、经营管理、广告宣传、人才培养与科技等投入。第二,充分利用现有无形资产,主动开展各项业务。发挥其延伸、融资等功能,努力将现有无形资产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第三,加强无形资产管理。加强其成本核算、重视其价值评估、保密等,并及时取得法律保护。第四,做好无形资产战略规划。不仅要管好用好有形资产,更要管好用好无形资产,并且将其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使其保值增值,至少不会流失或贬值。
2.正确评估、管好用好无形资产意义重大。第一,可以扩大企业影响,展示企业实力。品牌、商标等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往往微不足道,甚至没有记录,但其所创造的实际超额利润却大的惊人。通过评估并及时宣传,可以提升企业形象和知名度。(2)通过评估,使企业价值最大化。目前我国的会计指标体系不能有效反映无形资产的价值、不能有效衡量企业的价值,反映无形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失真,帐面价值、财务业绩并不等于公司的实际价值。正确评估技术、管理、人才等无形资产的价值,可以使企业价值最大化。如合资、重组、改制、上市,无形资产可以作价入股;利用无形资产可以吸引投资、质押贷款、创造优良融资环境;转让、许可使用、拍卖,无形资产有实际价值;无形资产受法律保护,侵权可以索赔。(3)通过评估,量化企业价值,摸清家底,提供经营管理决策依据。
二、无形资产评估策略途径
无形资产评估与其他业务不同,有其特殊性。第一,无形资产难计量。不同无形资产价值不同,甚至同类无形资产,其价值也差异很大。第二,无形资产必须依托于有形资产的经营活动而逐渐形成。比如在经营活动中伴随着销售规模扩大、市场份额增加,才会形成其独有的品牌和销售网络;并根据市场需要,开发新技术、提供新服务;根据经营要求,创新并实施新的管理。第三,无形资产易变化、易延伸。比如,某品牌改变或增加了其功能,而不会受太多制约。第四,无形资产不可控制性较强。比如假冒产品排斥真正品牌产品、技术秘密泄露等等。因此,无形资产评估必须根据企业性质及其发展阶段、无形资产价值类别,采取不同的策略途径。
1.无形资产评估策略。企业性质不同,采用的评估策略不同;同一企业不同发展阶段,也应采用不同的评估策略。
(1)开发创新策略。创业阶段,多偏重培育市场和顾客群,评估宜以开发策略为主;高新企业应重视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能力,评估宜以创新策略为主。
(2)品牌延伸策略。创业成功以后,特别是已经具有知名品牌的企业,主要是开拓和保护市场、保护无形资产,评估宜以品牌延伸策略为主。评估其生产其他产品的能力,看看其能否在一个名牌下聚集系列产品,形成名牌“王国”。因为品牌延伸,可帮助新产品顺利进入市场,并大幅降低促销费用,且扩大名牌影响,增加品牌价值。比如“长虹”、“海尔”、“娃哈哈”等,通过品牌延伸策略,很快打开了市场,且使其品牌价值巨增。
(3)扩张融资策略。对于谋划发展和扩张的企业,宜重点评估其融资能力。利用无形资本融资的途径很多,比如可以借助一项优秀创业方案,吸收风险投资,取得创业资本;将部分无形资产抵押,可以取得持续生产经营贷款;通过特许经营方式,接受投资;利用名牌效应、技术优势、管理优势、科技和人才优势、营销网络优势等无形资产,可以盘活有形资产,并全面评估、合理作价,以合资或合作方式融资、参与其它企业利润分配,或通过联合、参股、控股、兼并等形式实现资产扩张等等。选用不同的扩张融资方式,并有效经营,可以给企业带来先机和发展机遇,评估时应重点关注。
2.无形资产价值类型及评估途径。无形资产评估,可用市场价值或非市场价值。市场价值,即正常状态下最有可能实现的交换价值。非市场价值,包括投资价值、持续经营价值、清算价值等。投资价值,即对特定投资者所具有的价值,如企业改制并购的收购价值、关联交易价值等。投资价值可能等于或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持续经营价值,即企业继续经营可能实现的预期收益。清算价值,即企业停止经营、清算、拍售、快速变现等非正常条件下的价值。持续经营价值、清算价值也可能等于或高于或低于市场价值。
不同无形资产有不同的价值,甚至同类无形资产,其价值差异也很大;不同交易性质的无形资产(如持续或非持续经营)价值不同;采用不同的评估价值类型(市场价值或非市场价值,及投资价值、持续经营价值、清算价值等),其价值差异也很大。总之,无形资产难计量、且很难找出可比的参照物,其价值不好评估。所以,无形资产价值评估通常是采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事一议”的方式。
三、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法建议
不少企业会计信息、财务账面虽有无形资产,但多为历史成本值,所反映的无形资产价值不客观、不真实。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关键是全面、综合、动态,建议采取以下方法步骤:
1.根据历史成本,全面综合地分析计算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利用企业现存的财务报表记录,以历史成本为依据,对无形资产进行分项评估,然后加总,得到其账面成本价值,这是静态评估方式。优点是操作简单易行;缺点是无法反映企业的实际赢利能力、成长能力和行业特点等。
这种方法将无形资产与企业这一有机体割裂开来,仅对账面成本价值进行评估。其实,无形资产无法脱离企业整体进行单独评估,也不能简单累加,其价值应是在企业整体中体现,其账面成本价格和它能够带来的收益相差甚远,且其账面价值与其未来创造收益能力的相关性极小。因此,这种方法的评估结果不是严格意义的无形资产价值,只能作为参照,为评估提供价值底线。
2.以历史成本和账面价值为依据,并考虑时间价值因素,按照既定的贴现率统一折算为现值,再加总,求得无形资产价值。这种方法也仅仅是考虑了时间价值因素,其评估结果也只能作为参考。
3.采取静态净现值加期权价值进行无形资产评估。既考虑传统的静态净现值,又考虑隐含的期权价值,弥补传统评估方法的缺陷。期权价值主要是计算无形资产所具有的各种机会与经营灵活性的价值。但期权定价的假设条件非常严格,比如有些模型要求符合几何或对数布朗运动规律;然而,实际很多经济活动的机会收益,是否符合这一规律,还有待继续研究。因此,实际评估很少单独采用该方法,多是在用其他方法定价的基础上,再考虑期权价值,加以调整得出评估值。
4.采用重置成本法或市场比较法进行无形资产价值比较校验。重置成本法,即设想重新构建或者形成相似的无形资产所需的花费;市场比较法,即在市场找出可比的参照物,进行无形资产评估。但无形资产有其特殊性,可作为参照物的无形资产难以寻找,重新构建或形成相似的无形资产的设想更是难以实现;加之,目前交易案例不多,市场尚不完善。所以,重置成本法或市场比较法也仅仅是在其他方法定价的基础上,起到一定的参考和校验作用。
无形资产难计量,其价值不好评估。实际评估中,往往是多种方法联合运用、相互比较,相对合理评估其价值。其中,历史成本、账面价值是基础、是底线;考虑了时间因素的静态净现值,也只是作为参考值;期权价值,计算条件要求严格,有时甚至不考虑此类价值。重置成本或市场比较,也只是起到粗略的比较校验作用和参考作用。
目前无形资产评估多以经验水平为依据,多是主观性很强的判断。研究提出相对科学的评估方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实践中应针对不同对象选用不同的评估策略和评估方法,必要时可多种策略多种方法交叉联合运用。进行无形资产评估,需要良好的分析能力、判断能力,需要明白并大胆应用数学模式进行评估,同时要清楚数学模式及其假设条件的意义。但很多资料如经营管理能力等,还不能够量化或者还没有足够数据去衡量,运用数学模式所得的评估结果也就只能作为参考。
【摘 要】 本文介绍了无形资产在现代企业中的重要性,分析了我国企业中无形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做好无形资产开发工作;统一无形资产评估标准和合理选择评估方法;完善无形资产维护和保障制度,维护好企业的权益。
【关键词】 无形资产管理;问题;对策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无形资产已经成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充分展示企业形象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在未来的几年,伴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国际的接轨,企业对无形资产的重视一定会和有形资产趋于一致或胜过。但是我们也应看到,我国企业在无形资产的使用、管理上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因此有必要探讨我国企业无形资产管理的有效途径及措施,促进企业可持续经营管理。
一、无形资产在现代企业中的重要性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但可供公司长期使用并能够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的决定因素,拥有一定规模与质量的无形资产是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必要条件,并决定着企业价值的高低。
1、无形资产为企业创造价值和超额利润
无形资产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因素。机器设备、原材料等有形资产是硬件,技术、知识信息、商誉等无形资产是软件,后者对前者进行优化使用和合理配置,使企业产生较高的经济效益。无形资产管理主要在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优化产品功能、提高商品声誉和增强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创造价值并产生超额利润。
2、无形资产有利于企业实现规模经济
无形资产营运有利于企业进行低成本扩张,实现规模经济。无形资产同有形资产一样,通过营运都可以实现价值增值,企业可以将自己的知识产权、管理优势等无形资产对外参股或者转让,扩大企业生产规模,实现规模经济效应,企业要扩大经营规模,传统做法是通过增加厂房、设备等有形资产来实现低水平扩张。而当前主要发达国家的企业减少有形资产投资,以技术转让等无形资产为主的非股本生产合作日益增加,从而实现规模扩张。
二、我国企业无形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标准和方法不明确
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中规定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必须纳入评估范围。无形资产评估相关规定在规范评估行为的同时,忽略了对土地使用权和企业品牌以及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规范。此外,关于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在我国也无成熟的评估标准,评估结果难以反映企业的实际价值,具体操作起来误差很大。
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基本一致,主要包括收益现值法、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在实际中,收益现值法一般出现在以转让、投资为目的的评估中,涉及到以成本、费用摊销为目的的评估一般采用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所得出的价格则只是真实交易中的一种参考价格。由于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和计算口径多样,经常会造成采用不同评估方法对同一对象进行评估所得的结果相距甚远的情况。
2、企业无形资产管理环节制度缺乏
由于企业缺乏相应的管理机制、人员和制度,使得无形资产价值得不到提升,严重制约了无形资产作用的有效发挥。企业人员无法利用科学知识有效地管理和使用无形资产,就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导致无形资产资源严重浪费。另外由于受到过去计划经济较长时期的影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虽然已经确立,但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并不发达,完善的市场化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这严重阻碍了无形资产的商品化、市场化、社会化进程。
3、部分无形资产不被重视导致流失
一些企业的经营者商标保护观念不强,未及时注册商标,使得自己的商标让人抢注,商标被盗用或随意授权使用商标,导致无形资产的形象受到破坏。无形资产是一种有益于企业经营的资产,不少的企业已经意识到了其重要性,但是他们不会依靠正当的手段,如开发技术、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等得以积累有利于竞争的无形资产,而是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来骗取无形资产,如做假广告,或用钱买一个评比的奖项,目的就是在建立知名度。而消费者并不了解情况,往往会被企业的这种“无形资产”所迷惑。另外,我国对于自己的老字号商标的保护也是缺乏意识的,如中华牙膏,已被联合利华公司纳入其下,已经不属于我国自有的产品。商标被抢注的事件时有发生。
4、许多企业缺少专门的无形资产管理人员和机构
企业在需要时临时从其他部门抽调人员,这样势必由于人员的非专业化影响无形资产的管理水平;其次,企业在无形资产的培育和研发阶段往往缺少详细的投资预算以及可行性分析,没有切实考量投入的成本与预期收益的关系,从而无法实现获取超额利润的目的;再次,企业常常忽视无形资产的维护,知识产权侵权事件时有发生。
三、实现无形资产有效管理的措施
1、做好无形资产开发工作
企业应成立专门的科研机构,负责无形资产的设计、开发、引进、指导应用,并建立严格的决策审批制度和职责分工制度。在开发或引进之前,该机构应从宏观角度结合企业发展目标和市场需求,拟定“企业无形资产发展目标体系”。
企业高级管理部门应当做好无形资产投资决策和具体项目的开发决策。在进行宏观决策时应注意将无形资产发展战略与其他经营战略相结合,在此基础上考虑具体投资哪些项目,在研究开发阶段要根据无形资产要素各自特点进行针对管理。在研究成功或形成后要及时到有关部门注册登记以获得法律保护。由于企业的管理人员的素质较差,无形资产的管理不能得以实现,所以就要用一部分资金来重点培养本企业自己的无形资产管理人员,也有必要在国外请专人来给企业设计一套健全的管理方案。由于我国对无形资产的重视相对过晚,因此请专家来授课也不乏是一个好的方法,可以改善企业对无形资产的管理,选择对本企业最有利的管理方法。
2、统一无形资产评估标准和合理选择评估方法
无形资产评估的标准是保障评估工作顺利进行、评估结果正确有效的重要前提,因此需要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相关标准,评估结果才能合理科学,真正实现企业无形资产的保值增值。无形资产种类很多,各类无形资产的评估规律不尽相同,随着知识经济的迅猛发展,无形资产评估标的越来越复杂,仅靠单一的评估准则不能适应评估标的多样性,所以,建立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是非常重要的。众所周知,无论是有形还是无形资产的评估大致有三条途径,即成本途径、市场途径和收益途径。无形资产的创立成本与其创造的收益水平往往对应性较小,采用不同的途径,如分别采用成本途径和收益途径进行评估,所得出的评估结论可能大相径庭,所以,在可能的条件下,要尽可能采取多种评估途径进行评估,把成本途径、市场途径和收益途径有机地结合起来,综合各种评估途径的结论得出最终评价结果。
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直接关系到评估的结果,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实践中,往往由于不能运用科学的方法,造成较大的误差,现行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主要有市价、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在实际进行评估业务时,应根据特定评估目的和条件,灵活地选择评估方法。
3、完善无形资产维护和保障制度,维护好企业的权益
摘 要 无形资产评估因为存在着许多复杂的不确定因素,致使评估风险的产生。本文主要论述了无形资产评估的三种方法,探讨其评估过程中所产生的种种风险,并就应如何从根源上减少风险提出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 无形资产评估 风险 控制
无形资产指的是企业所拥有的或者是在其控制下的、非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评估风险的存在是因为在其评估过程中存在着许多复杂的不定性因素,这些因素是导致无形资产评估风险存在的主因。本文主要论述了三种常用评估方法中存在的风险,并就应如何处理和控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1.三种评估方法中存在的风险
1.1市价法
无形资产产权交易市场存在漏洞是采用市价法评估无形资产时所存在的风险。产权交易市场并不成熟,而且缺乏必要的信息,很难找得到相关的交易案例;无形资产的非标准性,导致我们难以确定近似有形资产采用市场法评估时参照的调整差异事项;绝大部分的无形资产都具有垄断性,在产权交易市场上几乎找不到一样的或者是相似的评估参照物。难以想象,不一样的专有技术、不一样的专利,不一样的企业商誉、不一样的商标要怎样去调整它们之间的价格差距[1]。
1.2收益法
(1)收益的预测。无形资产的收益是一种超额收益,它只有依附在一定间接的或者直接的物质载体上才能体现出其价值。这种超额的收益指的主要是:无形资产的存在使得与企业有关的产品的产量增加、产品价格的升高或者是销量的增加,又或者是两种情况都有;无形资产的存在使得企业的生产成本与经营成本下降,产生了生产与经营用度的节约额。对无形资产未来收益的预测准确与否,与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直接相关,而收益被许多不定性的因素所影响,致使收益的实现具有非常的风险性。因为评估师一般都是借助历史的数据去估算将来的,若是缺少必要的经营信息、缺少相关的历史数据,无论是预测还是推算都缺少了有说服力的根据。比方说,当前盈利很低或者是没有盈利,这就说明没有办法依据目前的盈利情况去预测将来的盈利水准。
(2)评估范围的确定。资产评估范围在决定评估专业人士的工作范围的同时也直接测算评估结论是不是成立。在有形资产的评估中,评估范围比较容易被界定,但是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却是难以界定。这其中的原因主要是很难在时间上对技术资产的经济寿命进行精准的测定。专家对现行的协议年限或者是法定年限的测定,事实上忽视了无形资产的可持续利用性。因为对以一种新的技术形态存在的无形资产来讲,它的经济寿命是可随着技术开发的深度加深而不断延长的。因此,人们通常在界定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的时候结合有形资产。但是有形资产会因为投入规模的大小而产生变化,导致很难界定“评估范围。
(3)收益期的确定。无形资产收益期的确定,不但要考虑它的经济寿命,还要考虑法律合同寿命。人们往往以协议的或者法定的有效年限作为根据。但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也就是它的收益期受到使用频率及技术进步的影响。比如假定一项技术型无形资产协议的有效年限是十年,但事实上五年后就可以实现技术更新,这时候新的、更适用的、更先进的或者是效益更高的技术资产出现,而原本的技术即便继续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却不再具先有进性,也不能再为所有者带来可观的利润。有些无形资产具备可持续利用性,像有的技术性无形资产,其收益期随着它的开发、升级可得到延伸。无形资产还具有独占性,若一项无形资产被所有者独占时,能够比较明确的知道收益,但随着技术被广泛的传播,成本、价格方面的独占优势就会逐步丧失,收益期也会相对的缩短。
1.3重置成本法
(1)难以确定成新率。固定资产的使用在正常情况下,在大部分时间内他们的损耗都是均匀的,还有对应的方法与技术标准对其进行新旧程度测定,成新率可以比较客观的被确定。但如固定资产般的有形损耗并不存在于无形资产中,所以无形资产的成新率只能它的使用时间和效用来猜测。在这里无形资产往往会呈现出一种非线性关系。某些无形资产在特定的时间里是呈非线性递增的,像商誉、商标等;而某些无形资产则是呈非线性递减,如技术型无形资产就是。曾有专家建议用无形资产所依附产品的寿命周期来推算成新率,但产品寿命周期因种种原因而具有不确定,且许多无形资产在同一时间里和许多产品又有联系,推算时并不具有可分性[2]。
(2)以历史成本为根据进行调整所得到的重置成本是不精准且是存在风险的。这是因为无形资产历史成本具有虚拟性、不完整性与弱相对性。无形资产形成的时间一般都比较长,而且过程很复杂,这就使得财务在对无形资产的核算上并没有完整的资料可进行参照,也直接导致对其核算的不严格。再者,开发无形资产所耗费的资产和无形资产所形成的价值并没有很直接的关系。某些无形资产的形成并不需要很多的资金投入就可以得到丰厚的收益;某些无形资产开发时耗费惊人,收益却平平。
2.风险的控制
国内当前的经济环境下,主要以收益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在采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时,评估专家应做好下面几点:(1)最好已经详细了解了被评估资产的基本情况。这其中包括了公司的大概情况、公司的经营环境、与之有关的法律、无形资产的取得过程及其历史沿革、与之有关的与无形资产相似的国内或者国际的最新情况等[3]。(2)确定无形资产的分成率。无形资产分成率的确定通常有三种方法:约当投资分成法、成本加权平均分析法、边际分析法。在现实中的评估中,往往会有这样一种情况,某一企业正常经营所不可或缺的条件是得到和运用某一无形资产,尤其是可以使得企业起死回生时更是典型。在此种状况下假定采取的是边际分析法,要得出无形资产收益期的追加利润在总利润中所占的比重,通常都会遇到下面的难点:认为在该无形资产的情况下该企业将会濒临倒闭,将生产利润大部分或者是全都都归在了超额利润上,夸大了无形资产的超额利润。因为无形资产与其他资产的作用很难分清,所以还是采取约当投资分成法比较适合。(3)要注意收集和分析数据资料。因为收益法是推测将来收益并且折现的方法,无形资产又有收益期、收益分成率、收益等预测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所以在评估的时候重视数据资料的来源及对其进行分析就显得十分必要。必须要有条不紊、有步骤的进行数据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反反复复核对与之相关的全部资料,对于历史资料的真实性要进行严格审查与核实,不能只依靠假定或者推测。模型的建立要在历史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并且要尽可能多的知道企业财务报表中税务余会计的复杂性,防止资产被重复计算[4]。(4)预测盈利。盈利预测是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的核心部分,盈利预测的结果是否准确直接关系到评估结果。预测一定要建立在对被评估的无形资产收益状况的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要尽量去得到历史的会计资料、了解主要成本项目的结构情况、变动状况以及 主要收益来源等。基本的资料要至少三期的历史数据与五期以上的预测数据。预测完成以后,还要对与之相关的数据来源及其可靠性、预测模型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以及盈利预测的基本假定等再进行核实。复核要对各项目的变动趋向有科学性的解释,把谨慎性原则坚持到底。
无论是哪种评估方法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评估专家在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应要注意选择方法。通常来说,产特性较为复杂的、目的是投资或者转让的、着重资产将来的使用效果的一类无形资产,最好采取收益法进行评估;而资产特性较为简单的,评估的目的是以成本推销,并且侧重于现实可用程度的无形资产,则最好采用市场法或者成本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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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文.无形资产评估风险及防范.消费导刊.2010(7):103.
关键词:无形资产;评估;重置成本
一、无形资产成本及其特性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30条:对占有单位的无形资产,区别下列情况,评定其价值:1.外购无形资产,根据购入成本及该项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确定评估价值。2.自创或自身拥有的无形资产,根据无形资产形成时所需实际成本及该项无形资产具有的获利能力,确定评估价值。3.自创或自身拥有的未单独计算成本的无形资产,根据该项无形资产具有的获利能力,确定其评估价值。
无形资产成本指无形资产研制或取得、持有期间的全部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费用支出。无形资产按照其来源渠道可以分为外购和自创两种类型,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是由买价和购置费用两部分构成的;自创无形资产成本一般包括材料费用、工资费用、专用设备费用、咨询鉴定费用、培训费、差旅费、管理费、技术服务费等项。
二、无形资产重置成本的确定
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是指在现时市场条件下,重新创造或购置全新无形资产所耗费的全部货币性支出的总额。由于企业无形资产的来源不同,其重置成本的成本项目、评估方法和影响因素亦不同。
(一)外购无形资产重置成本的确定。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和购置费用。一般企业都有无形资产购置的原始记录资料,即使无账面记录资料,亦可找到市场同类无形资产的交易价格资料。(1)有账面记录资料时,采用物价指数法即以账面历史价格为基础,乘以自购置日至评估日的物价指数,将账面历史成本调整为重置成本。其公式为:
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无形资产账面成本×无形资产评估日物价指数
按物价指数确定重置成本时,关键的问题是物价指数的确定。从无形资产成本构成来看,主要有物质消耗费用和活劳动消耗费用,不同的无形资产,两类费用的构成相差很大。(2)有市场同类无形资产的交易价格资料,采用市价类比法。评估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时,若无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历史成本资料,可搜集市场同类无形资产的交易价格资料,并根据无形资产的功能以及技术先进性和适应性进行调整求得现行购买价格。
(二)自创无形资产重置成本的确定自创无形资产成本是由企业创造或研制无形资产过程中所发生的物质资料消耗和活劳动消耗的总和组成。在实际评估业务中,自创无形资产重置成本的确定一般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1)账面历史成本法。自创无形资产有账面历史成本资料时,可以账面历史成本为基础,乘以相应的物价指数求得重置成本。无形资产重置成本为无形资产历史成本与自创立日至评估日物价指数之和。(2)财务核算法。无账面历史成本的自创无形资产可按该项无形资产创立时实际发生的材料、工时消耗的数量以及现行价格和费用标准,确定其重置成本。
无形资产重置成本=物质资料实际消耗×现行价格+实耗工时×现行费用标准
由于无形资产属创造性智力成本,因此不能原样重置,其重置成本只能是复原重置成本,故上式中物质资料消耗量以及工时消耗量均按当时创立无形资产发生数计算,而不能按现行标准计算。(3)市价调整法。若市场有与自创无形资产相似的无形资产交易时,可按市场同类无形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及自制成本与售价的一定比率调整,求得自创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无形资产重置成本=同类无形资产市价×成本售价系数式中:成本售价系数可根据本企业有代表性的已出售的无形资产的自创成本与售价的加权平均比率求得。
三、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法影响因素分析
重置成本法评估的是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净值,其数额是由无形资产重置成本和无形资产的成新率决定的。而无形资产成新率又是由无形资产的损耗决定的,因此,确定无形资产的成新率,必须研究无形资产的损耗。无形资产的损耗是指由于无形资产的使用、技术进步以及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引起的无形资产价值的降低。通常可以分为无形资产时效性陈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三种情况。在实际评估业务中,对无形资产贬值的确定,是根据考虑三种贬值因素的综合成新率测定的。无形资产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年限)×100%
式中:实际已使用年限较易确定;尚可使用年限,指无形资产能够为经营主体带来超额收益的年限,但是它不是指法定保护年限。在实际评估业务中,尚可使用年限可以采用下列方法确定:(1)专家对经济寿命预测法。该方法是通过聘请有关技术领域的专家,对被评估无形资产技术的先进性、适用性以及技术市场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从而确定无形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2)技术更新周期法。该方法是根据同类无形资产的技术更新周期,确定被评估无形资产的更新周期,从中扣掉无形资产已使用年限,便可得到无形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
四、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法适用性探讨
(一)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法的适用范围在无形资产评估中,单独使用重置成本法是以摊销为目的的无形资产评估、工程图纸转让、计算机软件转让、技术转让中最低价格的评估、收益额无法预测和市场无法比较的技术转让等。而更多的场合是重置成本法与收益法结合使用,如用于专利权、专有技术和整体无形资产的评估。当评估价格中重置成本部分远大于收益部分时,可以单独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当评估价格中重置成本部分远小于收益部分时,可以单独采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
(二)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法的局限性。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法的局限性表现为:(1)无形资产的成本问题。以成本作为评估依据的基本条件:一是成本能够识别;二是成本能够计量。识别和计量的成本可以是被评估商品本身的成本,也可以是相同商品的再生产成本。为了排除贬值、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成本一般以再生产成本为计量对象。(2)在实际操作中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对商誉、权利类和关系类无形资产的评估,由于其成本不能识别,也不能计量,因此,不适宜用重置成本法。
[关键词] 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体系
[中图分类号] F273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2-2880(2011)04-0048-03
农产品品牌是一项重要的农业无形资产,农产品品牌的培育和管理对中国农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正确评估农产品品牌的价值也就显得十分重要。目前,我国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不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具体实践中,都存在一系列问题和不足,严重阻碍了我国农产品品牌的建设和发展。
一、从国际评估机构看我国农产品品牌价值
我国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起步比较晚,实践相对较少,发展比较缓慢。据世界品牌实验室(WBL)《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近5年的排名情况显示(见图1):2006年我国入围的食品、饮料行业品牌有48个,到2010年仅增长到70个,五年内的平均增长率为10.5%,2008年甚至出现了6%的负增长。目前入围的食品、饮料行业品牌数量只占评估总数的14%,和其他类别品牌相比,比例明显偏小,可见我国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的总体发展趋势呈上升状态,但发展速度仍很缓慢。
目前,国际优秀农产品品牌创造的企业价值仍远高于中国农产品品牌。2010年全球企业品牌价值排行榜前100名中入围的食品、饮料行业全部被国外品牌所占据,中国农产品品牌无一入围。再从2010年全球企业品牌价值和中国品牌价值排行榜入围的食品、饮料行业前五名品牌价值对比情况来看(见表1):世界位居第一的“Coca-Cola”品牌价值为704亿美元,按2010年美元兑人民币的年平均中间价6.7695换算,其品牌价值为4769.2亿元人民币,比我国位居第一的“茅台”品牌价值高出4554.9亿元。由此可见,国外品牌价值明显高于国内品牌价值,我国品牌的发展和国外还有很大的差距。
与此同时,从2007—2010年《中国品牌价值排行榜》入围的部分食品、饮料行业品牌价值增长情况来看(见表2):2007—2010年,茅台品牌价值提升了84.3亿元,复合增长率为18%;五粮液品牌价值提升了53.1亿元,复合增长率为36%;张裕品牌价值提升了29.9亿元,复合增长率为22%;蒙牛品牌价值提升了22.5亿元,复合增长率为32%。(通常复合增长率是指一项投资在特定时期内的年度增长率)。很明显我国入围的农产品品牌价值在近三年内都有较大幅度增长,能帮助农业企业更好地顺应国际趋势,创建出更多的中国农业知名品牌,可见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对农业企业品牌的建设和发展起到了有效的促进作用。
二、我国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存在的问题
(一)评估主体不明确
目前,我国很多农业企业没有聘用专业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对农产品品牌价值进行评估,而是在企业内部创建了评估部门,对企业进行内部评估,但其专业性和规范性都远远落后于社会上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因为农业企业内部评估部门很难做到学科门类齐全、人员素质过硬和评估技术先进,加之农业企业内部难以协调,这就给评估部门资料的获取制造了一定的难度,造成评估结果不准确。如果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的主体不能明确,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还将影响农业企业品牌的健康发展。
(二)评估认识存在偏差
目前,我国仍有不少农业企业对农产品品牌价值不评估、不做价、不入账,甚至在农产品品牌转让、投资等经济活动中也是如此,致使大量的无形资产流失。其中有的农业公司认为评估对公司没有利益可言,没有必要花费大量资金用来评估,没有意识到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为企业并购、品牌定价提供了依据,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影响力,增强购买者的忠诚度。还有的企业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值越来越高,对评估的对象、范围越来越大。这种不适当地高估农产品品牌价值、扩大农产品品牌价值的评估范围的结果是与无形资产评估的科学性、权威性相违背的,对农业企业非常不利。
(三)没有统一的评估方法
目前国际上著名的品牌价值评估方法有很多,如Interbrand品牌价值评估法、世界品牌实验室法和美国Financial World(金融世界)评价法等,但对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的相关方法却很少,因为我国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仍处于借鉴、研究阶段,加之国情不同,因此目前还没有统一的适用于我国的农产品品牌价值的评估方法。我国2009年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第二十五条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适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该法规中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不统一性,造成很多评估机构采用的评估方法都不同,有的是采用社会上通用的企业品牌价值评估方法,有些则是在此基础上采用新创建的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模型,从而造成评估结果不具有可比性,容易使人在理解上产生差异,这样就容易使评估产生纠纷,也给司法调解裁决增加了难度。
(四)评估信息资料缺乏且严重滞后
由于我国农产品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发育成熟,致使我国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资料市场交易很不规范,市场信息严重缺乏,而且失真。同行业之间信息闭塞、互不沟通,而且也没有有效的沟通渠道,这就给我国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工作带来难度。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的信息资料如果残缺不全或不真实,会造成评估结果不准确、不公正,这样不仅不能给农业企业提供有效的经济依据和决策依据,甚至会给企业经营带来风险。
(五)评估管理不规范
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涉及到经济、法律、政策、市场、信息、评估方法等各个方面,而我国尚没有明确的管理规范和政策。首先,评估机构中涉及的相关部门各自为政,如果没有明确的政策来予以调整和引导,工作将难以进行沟通和协调,进而将影响评估工作的展开。其次,由于我国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工作开展的时间不长,相关的法规和条例还很少,对评估目的、评估时间和评估对象等评估前提、具体条件、限制了解得比较少,致使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在评估范围、评估方法和评估程序等方面出现不规范的现象,这将不利于评估事业的发展。
(六)评估人员的结构不合理,素质有待提高
在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队伍的专业结构上,需要农业、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管理等多学科多门类的高素质人才。而很多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人员只是经过简单的培训就上岗,理论知识和操作经验不熟练,专业知识不扎实,知识面窄,科学态度不严谨,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也不足,这种不合理的评估队伍结构将会导致评估结果的不准确、不公正。
王欣洋 韦 恒:我国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三、我国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的对策建议
(一)明确评估主体,建立专业评估机构
为促使我国的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走上专业化道路,我国应建立专业的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机构,采用专业的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队伍、高素质的评估人员、先进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等,对我国的农产品品牌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以使评估结果更具有可比性和实用性,同时也能为企业节省大量的时间、人力和物力,以利于我国农业企业更好发展。
(二)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加大评估的宣传力度
为增强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的保护意识和法律观念,扭转对农产品品牌价值不重视、不评估、不做价等认识偏差,应向农业企业大力宣传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的相关知识。第一,政府应引导媒体大力支持评估工作的进行,并制定相关鼓励政策,对积极参与宣传工作的组织机构给予奖励。第二,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对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的典型成功案例和相关知识进行报道宣传。第三,通过开办现场讲座和咨询活动,使更多的农业企业能正确认识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
(三)加强对评估基础理论和方法研究
目前,我国在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基础理论方面理解仍然不一致,关于无形资产评估的方法很多,可是仍然没有统一的适用于我国的农产品的品牌价值评估方法。加之农业品牌无形资产的地域性、风险性和独占性也给价值评估的准确性带来一定困难。为了加强对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基础理论和方法的研究,一是国家应鼓励农业领域的专家、学者及企事业单位等对农产品品牌价值的基础理论和方法进行深入研究,在经济和政策上给予支持;二是明确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的对象和范围;三是明确农产品品牌价值各项评估指标,并作详细描述;四是要在深入研究各种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综合我国评估工作的具体实践和农业品牌的特点,统一我国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方法,从而促进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四)建立评估信息数据库及信息交换平台
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信息网络数据库的建设,将有利于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和高效化。因此,要加强收集整理农产品市场信息,及时总结提炼适合于我国国情的信息资料,通过农产品市场、企业内部、网络等各种渠道收集各种农产品科技成果、专利、商标的价格信息,同行业的利润率、市场占有率、销售收入、资产负债率等信息,建立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信息数据库。评估机构将执业过程中收集的各种有关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成交案例等信息及时反馈到信息网络资源库和常用数据库,逐步形成全国性的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信息交换平台。
(五)建立健全评估法规体系
首先,政府应针对我国农产品品牌制定《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准则》,明确农产品牌价值评估细则,确立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指标体系,统一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方法,对我国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要做到有法可依。其次,政府应针对评估机构制定《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机构管理条例》,确立评估机构中涉及的相关部门的管理制度,防止各自为政,并对评估机构的设置与取缔、评估机构的权利和义务、评估机构的责任、评估收费标准及评估的监督体系等做出明确的规定。最后,政府还应针对评估人员出台《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人员管理规范》,对无形资产评估人员的管理也要规范化,评估人员资格的取得和丧失,评估人员的聘用与解聘,评估专业的界定,评估收费标准,评估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评估责任等都要做出明确的规定。
(六)合理规范评估队伍结构,提高员工素质
评估队伍结构的规范和员工素质的提升,在评估过程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一是要合理规范评估机构,吸纳多学科多门类的高素质人才,建立一支专业有素的评估队伍。二是要对评估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教育和考核,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评估的技术和水平,多积累工作经验。三是要使评估人员明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依法评估。四是要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评估人员自律性,防止出现评估结果不准确、不真实的状况,以保证评估的公平性。
[参考文献]
[1]罗燕.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研究[D].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1:11-12.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S].2009.
关键词:农业科研院所;无形资产;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8-0093-02
农业科研院所的无形资产是指农业科研院所拥有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在生产经营中持续产生高度不确定性经济效益并能有偿使用的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誉、育种技术、制种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为农业科研院所一种特殊的、重要的资产,具有不稳定、风险性、适应性与周期长等特点与有形资产一样是农业科研院所宝贵的经济资源。随着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农业科研院所不但要管好用好有形资产,而且还要管好用好无形资产。由于无形资产的不确定性,管理机制不健全导致无形资产流失严重。因此,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成为农业科研院所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
一、农业科研院所无形资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不足,无形资产意识淡薄。当前,农业科研院所重有形资产管理、轻无形资产管理的现象十分普遍。部分院所领导及无形资产管理人员管理意识淡薄,对无形资产蕴涵的潜在经济价值也缺乏足够的认识,大量科研成果只停留在账面登记上,没有对其评估、核算、转化等,多数处于休眠状态,未能正确反映内在价值和经济效益。在农业研究开发过程中,一些科研人员对取得的技术资料、数据等科研成果缺乏保密意识,造成一些专有技术等技术秘密被泄露。农业科研院所与科研单位、企业大协作、大联合,没有签订协议或协议不全,随意处置技术资料和技术诀窍,甚至有些企业利用科研单位资源合作申报项目等,而没有给单位带来任何经济利益。不少单位不重视保护,没有认识到它的潜在效益,许多研究成果,没有及时申报成果与专利,最终成为别人的专利成果。科技人员重申请课题,轻课题研究;重出成果,轻成果管理、使用,导致无形资产所有权不明或随意处置、流失。如把多年积累的非专利技术作为经验无偿地介绍给他人,或作为论文公开发表,造成无形资产损失。科技人员在进行技术交流、科研培训等工作中没有把握好传授技术的“度”,致使核心育种技术公开。合作的单位,将我们育种材料和技术交流经验转成他们自己研究的成果。思想意识淡薄,不重视产权保护,育成品种无偿成为部分种子企业的拳头产品,而产权所有单位没有任何收益的现象非常突出。
2.机制不健全,无形资产管理混乱。目前许多农业科研院所没有建立无形资产管理制度,也没有设立专门的无形资产管理机构、专职的无形资产管理人员,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之间各司其职,相互衔接联系较少,无形资产管理比较混乱。农业科研院所不重视品牌保护,有些育种单位没有固定的品种命名管理办法,随意定名,频繁更换生产销售商,没有保护育种单位权益,导致其他单位效仿,抢占市场,品牌被借用或抢注或利用商誉销售种子,使科研单位形象受到影响,无形资产流失严重。机制不全,管理不严导致农业科技人才辞职或调离,带走了大批的育种材料和核心技术,给科研院所无形资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3.核算评估缺失,无形资产信息失真。多数农业科研院所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著作权、院所商誉等无形资产未经过专门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只是简单登记无形资产数量,未能正确反映无形资产价值,且未在财务报表中披露,造成财务信息严重失真。农业科研院所在技术协作转让、对外投资和兴办经济实体时,缺乏对无形资产获利能力的充分认识和评估、对转出的无形资产不按期计价,无偿或较少的提供给合作单位使用,实现的利润很少;也有在联营投资、入股的合同中对有关农业科研院所无形资产产权保护条款不明确;还有对转出的无形资产未经法定评估机构进行科学的资产评估,廉价转让,而单位会计部门对这部分无形资产又不能准确、及时计价入账,收入流入了个人和其他单位。
4.科研成果转化率低,无形资产效益低下。院所每年基本要承接许多科研或开发项目,研发成果相当丰硕,但科技成果成功转化率却相当低,转让收益不高,投入与产出严重失衡,无形资产效益低下。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一般易受无偿或低偿转化、转化周期长、推广速度慢、效用滞后、生产规模小、农民接受能力差、农产品价格体系、农业技术市场发育滞后等不利因素制约无形资产收益较少。有些单位则由于专利申请手续复杂,申请费用较高而放弃专利的申请;有些院所经费紧张,不愿投入,自愿放弃科研成果的转化与研发,减少了无形资产收益。
5.处置程序不规范,无形资产流失严重。虽然在处置无形资产时有严格的审批制度,但是无形资产审批仅在内部进行,限额以上资产没有按相关规定向主管部门报批。因无形资产大部分没有进行评估登记,资产随意处置时有发生,也没有进行会议研究等程序,导致无形资产由领导说了算,转让处置没有任何凭证,资产流失较大。
二、加强农业科研院所无形资产管理的建议
1.增强无形资产管理意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科研院所领导及各级管理人员应提高对无形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转变各管理层“重有形,轻无形”的管理思路,加强对无形资产管理的机构、制度、人员等管理体系建设,做好对无形资产的评估、核算、处置等财务管理工作,抓好专利、非专利技术、专著等科研成果的转化,真正发挥其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积极创造和积累无形资产,切实抓好无形资产管理,增强无形资产效益观念,强化品牌意识、宣传意识、经营意识,树立起对无形资产的保护意识。加强对无形资产的保护,发明创造、核心技术、创新项目要及时申请专利,科研育种的品种名称及时注册,还要对各种非专利技术的自我保护。将自我保护和法律保护有效地结合起来,增强农业科研院所全体人员对无形资产的产权保护意识,以防止农业科研无形资产的流失和浪费。
2.建立无形资产管理机制,防止无形资产流失。院所应根据现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健全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和专门的无形资产管理机构,配置专业管理人员,将无形资产管理纳入国有资产日常管理范畴。要在无形资产管理方面细化条款、严格把关,明确无形资产的产权主体和产权归属,明确各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明确申报处置程序,使无形资产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杜绝无形资产流失。建立健全无形资产的登记、归档、保管、保护、使用、转让、收益分配等内部控制制度。要防止无形资产的流失和浪费,必须从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无形资产保护制度,科研激励制度,改革科研技术人员的薪金制度,在加速科技转化中,给与有贡献的科技人员合理的经济回报,对于申请专利、品种权、育种技术和商标等发明人给予重奖。严格控制推广经验介绍、会议汇报和的程序,制定科研过程中的技术资料、数据的保密制度,规范人才交流与培训的保密要点。规范人才流动,防止人才流失而造成育种材料与技术的流失。提高科研人员及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将核心技术与无形资产灌输到每个人思想中。制定在职农业科技人员和刚退休的科技人员到企业任职或兼职的管理制度,防止无形资产流失。对转让、服务等所取得的收益,应在主要贡献者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以调动科研、开发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科研院所管好用好无形资产。
3.完善无形资产评估体系,科学量化无形资产。农业科研院所资产管理部门要根据国务院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探索和完善农业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体系和方法,对于科研协作、转让、投资入股、兴办经济实体等发生无形资产转移时,应根据其所能创造的价值或成本,合理定价,严把无形资产评估关,对无形资产做出科学合理的评定和估计,不能随意作价。可以借助专业评估机构共同完成无形资产评估,防止由于无形资产被低估造成经济损失。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本身成为主要产品,这给确立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模式提供了现实基础,农业科研院所取得的科技成果申报、转移和对外转让、协作必须由单位无形资产管理部门签订协议并进行全程监控。建立资产评估体系,确保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合理性和合法性,优化无形资产内外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对保护无形资产的安全、维护无形资产购销双方的经济利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修订无形资产规章制度,完善会计核算方法。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农业会计制度》等规章制度对无形资产的购入、接受捐赠、对外投资、转让已经入账的无形资产的核算等作出了规定,但是没有提及对自行研发形成无形资产的核算,结果导致很多无形资产会计核算空白,会计报表中无形资产项目也无任何记录。因此,建议尽快修订完善《农业科研院所会计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自行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会计核算方法,规范无形资产在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中披露的方法,全面反映资产价值。加强内部控制基本操作规范,防范无形资产风险,加强资产验收控制,建立登记无形资产明细账目,完善估计核算无形资产办法,杜绝无形资产流失。
无形资产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加强和规范农业科研院所无形资产的管理,有待于法律、法规的保护与利用,有待于进一步研究探索。因此要管好用好无形资产,防止资产流失,使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农业科研院所无形资产的利用效率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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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刘如泉.农业无形资产流失的现状及原因分析[J].计划与市场,2002,(9).
一、无形资产的确认原则、确认范围与计量模式之不足
1.确认原则不足。目前我国对无形资产的确认原则以2000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以下简称《无形资产准则》)为依据,规定无形资产必须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企业才能加以确认:①该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按照这个原则,自创商誉成本的不确定性导致会计上对其不予确认。由于商誉是由各种因素(如所处地理位置、品牌知名度、经营管理人员能力或售后服务等)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没有哪一笔支出能够确定是为创造商誉而支出的,同样也难以确定哪一笔支出创造了多少商誉以及这些支出的受益期为多长。因而,在会计实务中,一般只对企业外购商誉即并购商誉加以确认入账,而对自创商誉不予确认入账。当一个企业购入另一个企业时,其购入成本超过被购企业净资产的部分就是商誉的价值。事实上商誉并非并购时才产生,自创商誉是一种客观存在,是企业的一种独有的可能在未来带来超额收益的经济资源,是企业为创造知识产权而不懈努力形成的。自创商誉与并购活动没有必然联系,在并购之前就已经存在于被并购企业,只是由于建立在历史成本计价原则基础上的传统会计没有反映而已。显然,对外购商誉计价入账而对自创商誉不予以确认,有悖于一贯性原则。
2.确认范围过窄。按《无形资产准则》的规定,无形资产可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着作权、土地使有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国际会计准则规定的无形资产包括计算机软件、专利、版权、电影、客户名单、抵押服务权、捕捞许可证、进口配额、特许权、客户或供应商的关系、客户的信赖、市场份额和销售权等,其范围明显较我国大。随着经济的发展,计算机软件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互联网上的域名、质量认证体系、绿色食品标志等不断产生,这对我国无形资产过窄的确认范围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3.计量模式的局限。计量是会计系统的核心职能,计量的关键在于计量属性的选择。国际会计准则提出了五种不同的计量属性: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场价格、可实现净值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其中传统惯例是以历史成本计量资产。然而,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以及会计信息相关性要求的提高,以历史成本原则为基础的计量模式开始使以知识为代表的无形资产的计量感到力不从心。根据《无形资产准则》的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此种计量模式虽简单易行,但缺乏合理性,不能反映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这样处理使得企业自创无形资产成本不能得到全部确认,同时也不符合收益和费用配比的原则。大多数无形资产在尚未开发成功的会计期间里可能不产生任何收益,却要负担大量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而在开发成功以后,受益的会计期间仅负担少量的申请、注册费用,这显然很不合理。因而,忽视这类商标、品牌、商誉、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的计量显然是失策的。传统的会计计量模式以历史成本原则为基础,主要是面向过去,而无形资产如专利权、商誉、人力资源等主要是面向未来,且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这一切都要求改变现行滞后的会计计量模式,以提高财务报告的及时性、前瞻性与信息披露的充分性,降低决策风险。
二、知识经济时代自创无形资产如何确认、计量
1.扩大自创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对于企业的无形资产,不论是外来的还是自创的均应确认入账,以满足一贯性原则的要求,尤其是自创无形资产不要仅局限于《无形资产准则》规定的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而要从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一致性出发,对自创的商标、品牌、非专利技术、质量认证体系、绿色食品标志、环境管理体系等新的无形资产均进行确认,以全面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
2.对自创无形资产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计量。目前资产评估机构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所采用的基本方法有以下三种:①成本法。将历史成本按照评估基准日的计价标准计算,再减去应扣损耗和贬值来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这种方法比较客观,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随意性。但是有些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难以确定甚至与实际价值相去甚远,因此,该方法在无形资产的评估中用得并不多。②现行市价法。以现行市场价格为计价标准,据以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这种方法要求有一个充分的市场条件,而目前我国的交易市场还不够活跃。同时,无形资产相对于其他资产来说有很强的个体特征,这在客观上限制了这种方法的使用。③收益法。通过估算被评估无形资产的预期收益并将其折算成现值,据以确定被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这种方法比较能体现无形资产的意义,只是评估过程中的未来收益需要预测,内含报酬率也需要操作人员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因此收益法的主观性比较强,但在实际的无形资产评估中使用得比较多。以上几种方法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无形资产。对于自创无形资产,应根据不同种类区别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模式进行计量:
(1)专利权、商标权等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确认的无形资产,可采用成本法,其最终入账价值不仅包括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登记费、律师费等相关支出,还包括研究与开发费用。在会计处理时,为防止开发项目可能遭受的失败,在相关无形资产没有正式取得之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可以设置“研究开发费用”科目,用以核算为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等所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注册登记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待开发成功后再予以资本化,转入“无形资产”科目;开发失败则予以费用化,一次或分期转入当期损益。
(2)对于非专利技术,由于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承认,因此最初入账价值应以研究与开发费用为准,具体操作可参照(1)的程序。
(3)对于商誉,由于其与企业整体资产不可分割,对其成本费用也无法单独准确划分,但商誉的本质是可以为企业带来超额收益的资产,因此可比照收益法估价入账,也可采用以下公式进行计量:企业商誉=(企业年利润总额÷行业年净资产利润率)×预计使用年限-企业账面净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