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7 17:24:2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艺术的审美特性,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广告艺术要饱含人文关怀
人文关怀是我国传统的审美观念中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我国传统的审美观之所以能够流传千年、生生不息,这与其包含着浓厚的人文主义关怀有着密切的关系。我国传统的审美观讲究以人为核心,把人与自然、环境等完美地融合起来,形成不可分割的整体。广告艺术中要体现、饱含人文关怀,就要求广告商和广告设计者在进行广告创作时,要做到以消费者为根本、为核心,也就是说广告创作要以体现消费者的需求为目的,要以体现消费者的地位为宗旨。在以改革开放的新时代里,市场经济逐渐取代了计划经济,广告市场也悄然地进行着从原来的买方市场向卖方市场的转变,消费者日渐成为了广告市场的统治者,一切广告的创作都是为广大的消费者而服务的,都要获得消费者的认可。而广告创作的最终目的也就是向消费者推荐、介绍某一商品,形成市场的购买力,促使潜在的消费者成为该商品事实上的消费群体。广告是商品生产者和销售商所使用的一种最主要的营销方式,广告创作最基本的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吸引消费者的眼球,让消费者购买该商品产生购买行为,这也是广告活动的最终目的。因此,广告创作不能只一味地追求视觉刺激,还要符合消费者的审美口味,从而激起消费者对该商品的兴趣,形成购买欲。以一支洗发水的广告为例,“好迪真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该公司通过这句耳熟能详的广告词,把产品推广到了千家万户。这段广告借助李玟的明星效应,将音乐与舞蹈相结合,广告词饱含了人文关怀,真正做到了以消费者为中心,从中国传统的审美角度出发,激起了消费者的共鸣,同时又带有时尚、前卫、潮流的气息,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接受,从而取得了良好的销售业绩。什么是广告,那就是广而告之,它的目的就是告诉消费者有这样一种产品适合大家,从而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因此,能够迎合消费者需要的广告、能为消费者着想的广告,才是好的、成功的广告。
二、“和谐”因素要在广告艺术中占据核心地位
作为我国传统审美文化中一种极其重要的思想,“和谐”讲究的是一种至大至上的恢弘气度。和谐意味着包容,意味着诚实守信,意味着一种谦让的美德,意味着尊重和友善。我们要以一种至善、至美的德行净化社会中那些欺诈、不讲究诚信的恶行。当前我国党和政府提倡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人民要以诚信为基石,建立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信任。那些想一时获利“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经营手段是上不得台面的,那些只是鼠目寸光的短视行为,必须要严厉打击和抑制。广告商和广告人在制作广告时,要以诚信为原则,以保证广告的真实性和广告产品的有效性,否则必遭人们所唾弃。所以,广告商和广告人在制作广告时必须要树立社会良知,成为诚实守信的楷模,以维护社会的和谐。某著名演员曾经代言了澳鲨宝、伯爵养生胶囊、杜仲降压片、黄金九号、康大夫茶愈胶囊、渭肠益生元、亚克口服液、加拿大V6胶囊、角燕G蛋白、方舟降压仪等产品。这些产品的类别包括保健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被中国广告协会在一次通告中指出,他所代言的这10则广告纯粹是名人代言的虚假违法广告。像这种没有诚信、缺乏社会良知的虚假广告,既损害了他自己的名誉和形象,也不利于正当的广告传播。可见广告的制作必须要以诚信为根本,要利用健康多样的广告艺术形式,尽可能多地创作出那些符合人们审美口味的杰出的广告,这样才能达到一种双赢的效果。质量上乘的广告既可以使观众和消费者在观看广告的过程中获得享受、受到启迪,也可以提升生产商和广告商的形象,从而形成巨大的商机,提高企业的品牌价值,使企业自身获得更好的发展。和谐,提倡的是包容,这就要求广告艺术在创作中要积极吸收国外优秀的广告创作文化和理论,要把广告艺术看成一张白纸,任何优秀的文化因素都可以出现在上面,从而以兼容并蓄的手法综合一切有益的文化因素,塑造出一种形象鲜明、质量上乘的广告艺术形象。
三、总结
在媒体传播速度不断加快的今天,我国广告艺术已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在广告艺术不断追求商业特性、不断刷新销售额的时候,必须要注意将广告设计与我国传统的审美视野相结合。要在我国传统的审美方式的指导下创作出接近现实生活、注重人文关怀、以诚信为基石的广告艺术;要以维护消费者利益为基本出发点,迎合消费者的口味,在取得消费者信任的前提下,创造出有悠久生命力的广告作品,从而形成广告商、广告人、生产商和消费者互利共赢的局面。
作者:李平
关键词:建筑艺术 审美规律 审美特征
建筑以其丰富的表现语言,深刻地反映着当时当境人们的意识形态。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建筑艺术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局面,对建筑艺术的审美活动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差别。因此,探讨和分析建筑艺术审美特征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建筑艺术的审美规律
建筑作为一种“美”的艺术形式,不仅要满足建筑本身的实用,还要具备独特的建筑美感。在长期的建筑实践过程中,建筑师们不断积累经验,探索出创造建筑美感的客观规律,设计出了令人赏心悦目的建筑作品。下面从现实生活中建筑的美学现象出发,探讨了建筑艺术中的审美规律。
1.1 效法自然
人类与其他生物一样本是自然的一个部分,效法自然的准绳而生存,是自人类起源之日就无法改变的客观规律。任凭科技如何发展,尖端的科学技术、深奥的艺术形式等等被追溯到古代时期的雏形,都离不开效法自然。人类在自然中学习和模仿,获得启示,并将方法经验用于经济、技术、文化艺术的各个领域,是各个领域得以发展的源泉。自然的准绳好比这个世界的一种法则,从这些法则出发,在自然中获得启示,体会天地之间所蕴含的自然之美,是建筑艺术成功的必经之路。
1.2和谐有序
美由秩序而生,是秩序的外在表现。凡是美的,都是和谐的,比例合度的,美的本质在于和谐。所谓“和谐”,就是在遵循事物客观规律的基础上,使得具有差异性的事物之间形成统一、共存的关系,当这种“和谐”表现在建筑艺术中,建筑形式中各个相关要素以及和其他相关内容之间,就形成了“多样统一”,“对立统一”或是“变化统一”的关系。我国古代建筑艺术中,在体现欣赏者与建筑物之间的关系时,建筑师常常把“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引入建筑整体布局之中,这实际上也是在强调和谐有序的关系。实际上,“和谐有序”作为一条建筑的美学原则,普遍体现在各种建筑之中。
1.3 情形合一
建筑不仅是一种物质现象,同时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建筑师把自身的建筑理念、情感因素,以及人们的审美追求贯穿于建筑设计过程中,使得建筑本体完成从物质功能向精神层面的跨越,进而把人的“情”转移到建筑本体上,建筑因此有了不同的形式具象,也成为人们情感的一种物质载体。
2、对建筑艺术审美特征的分析
(1)建筑艺术是一种实用艺术,它是实用与审美的统一。它运用一定的物质材料和技术手段,根据物质材料的性能和规律,并按照一定的美学原则去造型,创造出一个既适宜居住和活动,又具有一定观赏性的空间环境的实用艺术。它一方面具有实用功能,是一种技术活动,在适合物质材料的性质和规律的情况下,改变物质材料的面貌,使它适合人类物质生活需要。另一方面,它又具有审美功能,是一种艺术创造活动,它在按照美的规律造型的过程中,积淀着人类的审美感受,物化着人类的精神体验。建筑艺术的实用性,一方面表现在建筑的内部空间适用于主体的活动需要,另一方面还表现在建筑的外部形式适应于材料的结构功能。建筑艺术直观的形式美,往往都是形式与功能、艺术与技术的统一。
(2)建筑艺术是一种空间创造艺术,它的审美特性常常直接表现在它自身所具有的造型美以及和周围环境的和谐关系。
建筑艺术虽然始终是适用于审美、形式与功能的统一,但如果建筑造型缺乏形式美和表现力,建筑也就不可能成为一门艺术。所以,建筑艺术通过综合运用空间、形体、比例、尺度、质地、色彩、装饰等建筑语言,根据对比、同一、均衡、节奏韵律等造型规律,创造出可视的三维空间艺术形象。总之,建筑艺术的审美特征首先集中体现在建筑的造型上,而不同的建筑形式,又会给人不同的审美感受,或是形式美的愉悦,或是精神的震撼,或崇高、或优美、或独特、或怪诞。建筑是一种艺术,更是一种固定的工程形态,它一旦建成,就不可避免地成为整个环境集体的一个部件,因而处理好建筑物与周围环境的关系,是构成它的审美属性的重要条件。如果建筑能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建筑与环境相得益彰,就会拓展建筑的意境,增强它的审美特性。
(3)建筑艺术还是“凝固的音乐”。建筑与音乐的确存在相类似和关联的地方,建筑物质材料合乎规律的组合,能给人以类似音乐的节奏和韵律的美感。同时,建筑艺术与音乐的关联还表现在二者都运用数比率。所以我们说,建筑具有音乐的某些审美特性。
3、现代建筑艺术的审美特征探讨
3.1 审美主体基本的心理特征——求新、求奇
建筑语言是人们对形象所赋予的情感和比喻、象征等概念,并以图形化组合而成,以人们的生活经验和情感经验为基础的。审美作为一种欲望在很重要的方面体现为求奇、求新的心理特征。人们在审美活动中有一种激情和热心的气质,总是想着那些较为新鲜的东西,在物象的群体中,又总是爱着那些超乎凡俗、出类拔萃的东西,即具有特色或具有某种特定意味的东西,这些东西往往能改变视觉原来的注意指向,都是为了适应主体审美的求奇、求新的认识结构。在发展的过程中,还需在思想上、内容上不断更新,只有这样,艺术才有生命力。
3.2 审美的形象思维形式——联想
建筑是造型艺术,对它的认知活动是通过对形象语言的理解和联想进行的,审美的形象思维的主要形式是联想。在审美认知中,联想的使用在于提高主体认识的主动性和目的性。联想是美感体现的主要途径。没有联想就没有对美的感受。欣赏者与艺术品之间情感上的共鸣,也是由一系列联想活动造成的。当欣赏者把自己的生活体验回忆起来,并同作品中的某些情景相互联系加以比较时,就引起共鸣,产生美感。建筑师的想象同审美主体的联想构成建筑艺术的创作;建筑艺术的欣赏就是两者间心灵的沟通。一个成功的建筑创作,就是两者间默契合作的结果。
4、结语
对建筑艺术的审美,是人类一项独有的、高级的、特殊的、复杂的精神活动,是审美主体与客体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只有掌握了一定的鉴赏能力,审美者才能对建筑艺术的美产生共鸣,从而更深刻地了解建筑艺术的审美价值。
关键词:摄影 统一 造型 直观 瞬间 永固 再现 表现 文化 艺术
摄影艺术本身即是一项全方位、系列化、深层次、高水准的复杂系统工程,多元化、综合化的辩证统一,是它的重要审美特征与艺术属性之一。为此,本文以“四统一”为视角,对摄影艺术的这一重要审美特征与艺术属性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细致的研究与论述。
一、造型性与直观性的统一
摄影艺术的第一大重要审美特征与艺术属性,是它的造型性与直观性的统一,也是它的“四统一”的第一个统一。
“摄影艺术是一门现代的造型艺术。它是摄影师运用照相机作为基本工具,根据创作构思将人物或景物拍摄下来,再经过暗房工艺处理,塑造出可视的艺术形象,用来反映社会生活与自然现象,并表达作者思想感情的一种艺术样式。”
首先是造型性。摄影艺术作为一门现代造型艺术,与绘画、雕塑、书法等一样,均以造型性为审美特征与艺术属性。当然,摄影艺术所使用的造型语言,又与绘画、雕塑、书法等不同,即摄影艺术独特的造型语言。其中主要有四种:其一是画面构图。又称“取景”,就是将主体、陪体、背景三元素有机、合理、巧妙地组织安排在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艺术整体。其画面构图的方式又分水平式构图、垂直式构图、对角线式构图、十字形式构图等等;其二是光线。光线又称“用光”,指摄影时运用各种光源(自然光、人工光)对被拍摄对象进行照明,以达到最佳的造型效果。其中主要有正面光、侧面光、逆光、顶光、脚光等等。各种光线具有空间感、立体感、氛围感、意境感,可以烘托主题、塑造形象、体现风格;其三是影调。又称“色调”,是指画面上的明暗层次、虚实对比等等。可以起到突出主体形象、营造情绪氛围、制造特殊艺术效果等作用;其四是色彩。“色彩是摄影画面形式构成中的另一个重要元素,色彩不但在造型中起作用,而且对人的情感具有冲击力。”色彩又分为情感色(如红色表现热情、灰色表示冷静等)、象征色(如白色象征纯洁、绿色象征青春等)、温度色(如红色为暖色、灰色为冷色等)。摄影通过色彩的明暗过渡、组合变化等,形成画面的美感与和谐感。其主要原则与方法有:用色尽量单纯,主体与背景要有对比,形成色彩重音效果;强化某种特殊色彩的独特功能,形成色彩基调,达到先声夺人的艺术效果;在多样色彩中寻求统一。摄影艺术运用上述四大造型语言,充分表现生活之美与作者情感之美,打造出美学品格与艺术意蕴,最终凝聚为其造型性,即以形传神、以形达意、以形抒情。
直观性也是摄影艺术重要的审美特征与艺术属性之一。直观性又称“视觉性”,这也是所有造型艺术共有的特性。这种特性即要求创作中注重视觉艺术的形式美,强化其可视性、悦目性,又要求欣赏者必须亲眼目睹,方能从直观中获得审美愉悦与审美享受。
造型性与直观性二者紧密结合、有机统一,使得摄影艺术的内涵丰富、美学品位提升,具有了独特而又丰晒太阳的艺术价值,备受受众的青睐,并成为最为普通,最为大众化的艺术形式之一。几乎每个家庭、每个人,都与摄影艺术结下不解之缘,成为他们心中的最爱。
二、瞬间性与永固性的统一
摄影艺术的第二大重要审美特征与艺术属性,是它的瞬间性与永固性的统一,也是它的“四统一”的第二个统一。
“绘画、雕塑、摄影和书法从本质上讲,都是空间的静态艺术,不适于表现事物的运动和过程。但是,客观世界的一切事物都是处于时间和空间之中,根本不存在绝对静止不变的事物。因此,造型艺术要反映客观现实生活,就必须找到恰当的表现方式,也就是在动和静的交叉点上,抓住客观事物发展变化的某一瞬间的形象,将它用物质材料和艺术语言固定下来,这就是造型艺术瞬间性的特点。”
可见这种瞬间性对于造型艺术来说是何等重要,也就是说,包括摄影艺术在内的所有造型艺术的创作,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就是如何选择事物运动变化过程中那最精彩、最闪光的瞬间形象。德国著名美学家莱辛就十分强调造型艺术创作选取瞬间形象的重要性,他以古希腊雕塑《拉奥孔群像》为例,分析了该作品选取巨蛇缠住拉奥孔父子三人,三个受难者濒临死亡前的最后挣扎的一瞬间的形象,表现出人物激情的顶点。为此他专门写出了美学专著《拉奥孔》,并指出:“最能产生效果的只能是可以让想象自由活动的那一顷刻了,我们愈看下去,就一定在它里面愈能想象出更多的东西来。……在一种激情的整个过程里,最不能显出这种好处的莫过于它的顶点。到了顶点就到了止境,眼睛就不能朝更远的地方看,想象就被捆住了翅膀。”
摄影艺术的永固性,指的是它的瞬间形象选取拍摄下来之后,就被物质材料固定下来,不仅可以供人们反复多次地欣赏,而且可以流伟下去。许多珍贵的名人照片、老照片、经典照片,都成为艺术珍贵,在充满丰富的艺术价值的同时,又富有珍贵的收藏价值。
摄影艺术的瞬间性与永固性是辩证统一、完美结合的,它通过瞬间的静态表现永恒的动态,在瞬间中显示永固,又在永固中凸显瞬间。
三、再现性与表现性的统一
摄影艺术的第三大审美特征与艺术属性,是它的再现性与表现性的统一,也是它的“四统一”的第三个统一。
所谓“再现性”,是指摄影作品是对客观现实的再现。这一特性,是摄影作品最突出的特征。众所周知,摄影作品是对现实生活的真实再现与纪录,即使是摆拍,也以客观现实为准则,并无任何虚构。无论是人物、事物、事件,还是景物、动物、植物、器物,摄影艺术都以真实为生命与灵魂。正因为如此,许多摄影作品都成为珍贵的文献资料与历史物证。例如“”时期著名摄影家李振盛拍摄的许多老照片、的照片,都具有认识价值与审美价值的双重属性。而一般人日常生活照片,也同样是普通百姓的真实写照与真实纪录,同样具有珍贵的价值。
所谓“表现性”,与“再现性”相对应,是指摄影作品是表现人的思想感情的艺术。这种表现性也是所有造型艺术所共有的,法国著名雕塑家罗丹说过:“在艺术中,有‘性格’的作品,才算是美的……因为性格就是外部真实所表现于内在的真实,就是人的面目、姿势和动作,天空的色调和地平线,所表现的灵魂、感情和思想。”摄影作品也是摄影师思想感情的一种表现手段,这是毫无疑义的。
四、技术性与艺术性的统一
摄影艺术的第四大审美特征与艺术属性,是它的技术性与艺术性的统一,也是它的“四统一”的第四个统一。
所谓“技术性”,指的是摄影艺术有丰富的技术要素与高科技含量。例如拍摄时光圈、光速、焦距的掌握与运用,广角镜头、滤色镜头、变焦镜头的使用,数码摄影、电子显微摄影、天文望远镜摄影、红外线射影、全息摄影、水下摄影、航空摄影等等,都是各种科学技术的应用。
所谓“艺术性”,指的是摄影艺术毕竟是特殊的艺术形式,它符合“艺术”的一般定义:“人类以情感和想象为特殊性的把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即通过审美创造活动再现现实和表现情感理想,在想象中实现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的互相对象化。”
所有的摄影作品,包括新闻照片、生活照片、广告照片等等,都是艺术作品,其艺术性是勿庸置疑的。
摄影艺术的技术性与艺术性的辩证统一、完美结合,形成了它独有的审美特征与艺术属性。
参考文献
[1]彭吉象著.艺术学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P150.
[2]杨辛 谢孟主编.艺术赏析概要[M].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4.P179.
[3]彭吉象著.艺术学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P161.
关键词:美术;创作;要点;语言;审美;精神
美术创作是美学欣赏与美术教学的基础与前提,没有美术创作创作出来的美术作品,美术欣赏与美学教学便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因此,对于美术创作的艺术要点,所有的美术创作人员都必须全面把握,在具体的创作实践中落到实处。
概括起来说,美术创作的要点,主要有以下三点,我们分别进行论述。
一、 掌握艺术语言
美术创作的第一要点,是掌握美术的艺术语言。
任何艺术都是它自身独特的艺术语言,例如音乐艺术的艺术语言有旋律、节奏、和声、织体、调式、调性等;舞蹈艺术的语言有结构语言、动作语言、时实语言等。
美术作为“造型艺术”,包括绘画、雕塑、建筑、书法、摄影、篆刻、工艺美术、工业美术、商业美术、现代设计等等。这些造型艺术,有着共同的艺术语言,其中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 线条
线条是所有造型艺术的最基本的语汇。世界级绘画大师达・芬奇说过:“绘画科学首先是从点开始,其次是线,再次是面,最后是由面规定着的形体。”①而在点、线、面、体中,线具有最重要的贯穿作用。因此,法国画家安尔尔说:“线是绘画的主角。”②岂止绘画如此,造型艺术中的书法、篆刻,乃至雕塑、建筑、工艺美术等等,无不如此。
线条是造型艺术的主要艺术语言,多种多样的线条,可以塑造出多种多样的艺术形象。例如直线中的水平线,可以塑造舒展、开阔的形象;垂直线可以塑造挺拔、宏大的形象;斜线可以塑造激荡、运动的形象。而曲线中的圆线、螺旋线、抛物线、波纹线等,则共同具有柔和、流动、优美等特点。
(二) 色彩
色彩也是美术的重要艺术语言之一。
色彩是辨别物体的重要依据,它具有强烈的表现力,它由物体借助光的照射而形成。又分为固有色、光源色、环境色、情感色、象征色等等。各种色彩又具体分为色相(色的相貌)、色度(色彩明暗深浅的程度)、色性(色彩的性质)三要素。
色彩的运用,是美术创作的重要艺术手段之一。例如建筑艺术中的北京天安门城楼,以红、黄色为主,被称为“民族色”,我国国旗也是这种色彩组合,均具有庄严、热烈、宏大、温暖、辉煌之感。
(三) 构图
构图同样是美术的重要艺术语言之一。
构图是在美术创作中,根据一定的美学原则与艺术法则,并根据作品题材、主题、体裁、风格的要求,在平面或立体空间中对物象的各个部分与各种因素所进行的艺术安排与布置。我国传统绘画中,把构图称作“经营位置”,又称为“章法”、“布局”。
构图也是造型艺术“造型”的重要艺术语言。构图的要点有二:
1. 构图的原则
构图以均衡与对比为原则。均衡是比例相称,力度与分量均等;对比则是大小、高低、明暗、疏密等的明显不同。均衡具有稳定、平衡的效果;对比则具有活跃、生动的效果。这两条原则常常共同运用。
2. 构图的形式
构图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正方形。具有宁静、肃穆之感。
(2)长方形。具有整齐、稳定之感
(3)正三角形。具有坚实之感。
(4)斜三角形。具有运动之感。
(5)倒三角形。具有倾危之感。
(6)圆形。具有柔和、圆满之感。
(7)波浪形。具有自由、活跃之感。
二、 把握审美特征
美术作为造型艺术,具有以下几个审美特征,把握这些审美特征,是美术创作的第二大要点。
(一) 直观性
直观性也称“可视性”,是指美术所塑造出来的艺术形象,都是可以看见的,可称作“视觉艺术”。由此使得美术创作更加注重形式美。
(二) 永固性
美术作品具有永固性审美特征。许多绘画作品、书法作品、摄影作品、工艺美术作品、雕塑作品,成为珍贵的文物或价值连城的艺术品,就因为它们的永固性使然。当然,这种永固性又是通过美术作品选择瞬间性形象完成的,即通过永固表现瞬间,通过静止表现动态。
(三) 表现性
美术作品的表现性审美特征,表现于它们的抒情性、寓意性、独特性、创造性等方面。例如国画中的“四君子”梅、兰、竹、菊,都成为人的品格的象征:梅的高雅、兰的清新、竹的亮节、菊的清幽,无不与人的情操、志向、品格密切相关。又如在书法艺术中,清代“扬州八怪”中的郑板桥、金冬心、黄慎三人作品的形式与风格都个性鲜明,大有惊世骇俗之风、领异标新之气。把画家特有的造型能力与诗人特有的天真情趣,融入书法艺术之中,开拓了近代书法的表现空间。
三、 守握艺术精神
美术创作的第三要点,是守握艺术精神。艺术精神创作艺术神髓,是美术创作的指导方针。
首先要分清中外美术截然不同的艺术精神:“中国传统美学强调美与善的统一,注重艺术的伦理价值;西方传统美学则强调美与真的统一,更加重视艺术的认识价值。中国传统美学强调艺术的表现、抒情、言志;西方传统美学则强调艺术的再现、模仿、写实。”③
其次要把握中国传统的艺术精神,主要有:“天人合一”、“中正平和”、“写意传神”、“气韵生动”、“心悟”、“意境”、“线型思维”等等。
参考文献:
关键词:城市环境雕塑艺术审美特征
城市环境雕塑简称城市雕塑,是现代城市建设和环境艺术的产物。现代城市雕塑与古代雕塑在功能上有本质的不同,古代雕塑主要服务于宗教,以雕塑为载体宣扬宗教教义,多雕刻于洞窟和寺院之中,没有环境艺术的本质概念。而现代城市雕塑作为公共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物质环境满足人类生存和行为方式等基本需要的同时,给环境注入人类意志、理念、情感和美感的综合性艺术。公共性是现代城市雕塑的显著特征,这就决定了现代城市雕塑在现代生活中所具有的公共环境艺术的本质,也决定了现代城市雕塑在与环境的共生中自身所具有的不同于古代雕塑的审美特征。
一、尺度与美感
自20世纪中叶始,欧美等国家一些建筑师和艺术家提出了“环境艺术”或“环境意识化”的概念,人和空间的关系就被提到了首要位置。在对待与环境相关的城市建筑、城市雕塑、壁画、园林等艺术时,雕塑家不再孤立地把城市雕塑作品作为目标,而是从文化和审美的视角来关注人们的生存空间,将环境与艺术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综合性的设计。作为公共艺术的城市雕塑,从设计开始就与环境产生了密切的联系,它必须通过建筑与环境要素相协调才能实现自身的价值,也只有与建筑物及其环境在空间尺度上的和谐才能产生美感,这就提出了城市雕塑设计在尺度把握上与建筑环境空间的关系的问题。
首先,整体考察建筑环境及其地面空间面积关系,这是确定城市雕塑尺度的基本前提。空间是由建筑结构体系间的空地形成的,地面空间的长、宽、大、小、方、圆、高、低的形成,直接和建筑物结构体系的布局组合有关,形成规则的几何形地面空间和不规则的自由地面空间两个概念。不论哪种地面空间,都由诸多复杂的地面组织元素构成,如花坛、草地、水池、台阶、路面、桥、柱以及栏杆等,它们互相连接,规划出高的、低的、纵的、横的、斜的和彼此交错的地面空间,在视觉上形成各种地面形态,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城市雕塑的造型与布局,制约着城市雕塑体积的大小,这就要求城市雕塑的设计必须因地制宜,顺应各种具体地面结构形态,同建筑的结构逻辑之间保持着必然的联系。同时,也要巧妙地利用地面上那些必然元素(花坛、草地、水池、台阶、路面)的规律性,使之既不影响地面环境空间结构又能弥补建筑的缺陷,增加环境美感,整体思考城市雕塑尺度大小与地面空间比例的关系,取得和谐统一的尺度美感。
其次,把握好城市雕塑尺度大小与视距的关系。视距指人们欣赏艺术品的视觉距离。欣赏作品获得的视觉美感一方面靠雕塑作品的内容和形式;另一方面靠视距来调整,才能产生完整的视觉效果,符合我们常说的距离产生美。视距的调整有两种方式:一是观赏者的脚步可以前后位移,产生和雕塑远、中、近不同的视觉距离;二是观赏者的位置不变,雕塑的尺度在设计时可考虑其合适的大小变化,最终和固定的观赏点达成协调的最佳的视觉效果。前者是灵活的,适合较开阔的空间环境,而后者是被动的,适合较窄小的空间环境。城市建筑结构不同,地面空间预留也就不同,提供给雕塑家设计的地面空间也就千差万别。面对这些理想或不理想的建筑与地面空间,就要求设计者在追求美也就是和谐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在尺度大小确定方面既要考虑城市雕塑与地面空间的关系,又要考虑观者视距的需要,对城市雕塑进行整体而巧妙的设计,使作品在保持完整性的同时给人以赏心悦目的审美感受。因此,在城市雕塑设计中对尺度大小的把握上,不能脱离实际情况而一味追求抽象的、绝对的、理想中的尺度比例,要与周围的建筑、地面空间的实际空间和观者的审美心理结合,进行深入研究,试验不同尺寸的效果,遵循“尺度产生美感”这一美学原则。二、材料与美感
自然造物给视觉艺术提供了丰富的材料资源,不同的材料体现出不同的质地。从材料的原始状态来看,材料本身就具有自然之美,加上艺术化的设计与工艺制作,材质美在城市雕塑设计中就更为明显地具有了独立的审美价值。
城市雕塑具有实体性,构成实体的物质材料本身便成为城市雕塑作品呈现的一个重要方面。材质对城市雕塑来说,其表现力既体现在内容的传达上,又体现在形式的构筑中。作为物质实体的城市雕塑,其材质自身所具有的审美价值往往通过它的肌理、质感、色彩直接作用于人的视觉,产生审美感受。在城市雕塑所使用的材料中,无论是金属、石材、木材、陶瓷、水泥还是树脂等,这些材料都具有不同的特性,显现出各自特有的材质美。材料的丰富为雕塑家提供了更多的创作空间和传递思想内涵的可能性,雕塑家通过合理的选材,把触觉、视觉的感知与内容形式进行巧妙结合,来提升作品的审美品质。然而,在关注材质自然属性的同时,也应该看到现代城市雕塑是工艺与材料相结合的艺术。尽管可选择的材料很多,每一种材料都会显露出自身所具有的美感,但还是首先要了解材质美在人们视觉心理中的审美作用,以及应用材料的工艺水平,也应注意审美价值与材料价值绝不可等同这一事实。物质属性转化为审美属性并非单纯是由材质纯自然的实际存在引起的,应该认识到开发材料的审美特征,是设计者在充分显现材质本来属性的同时,经过艺术的创造过程产生出来的,是艺术地选择、利用和创造的结果。
材料的多元化与多样性是现代城市雕塑艺术的一个显著特性,现代城市雕塑艺术向着多种材料与多种工艺手法发展,这种趋势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愈来愈明显。材料的品种与工艺手法的扩展,进一步丰富了建筑、环境与城市雕塑的有机结合点,从而也不断强化了人们认识现代城市雕塑的艺术特性与审美方式。材料天然存在的魅力与雕塑家艺术创造的结合,传递着艺术家的意志与观念,产生了视觉和心理功能的变化和美学上的效果,材料不仅是城市雕塑艺术表现的媒介,而且材料工艺的美感也大大丰富了其整体造型语言。因此,对材料自然形态美的认识,对材质审美价值的发掘以及与建筑空间环境的结合,共同构成了现代城市雕塑的材料的审美观念。
三、形式与美感
城市雕塑视觉形式的产生,来源于雕塑家对某种特定空间环境的把握和对形式法则的创造性运用。城市雕塑艺术形式的创造不同于架上雕塑,架上雕塑的表现形式可以自由表述;而城市雕塑是在限定中寻求形式的创造,是与特定空间环境的统一协调来整体思考的。限定与创造是矛盾的两个方面,城市雕塑设计恰恰是在这一矛盾中通过雕塑家自觉地运用一定的形式规律与法则,融入个人的情感与理想所产生的视觉样式。袁运甫先生认为:“作为城市建设中的公共艺术创作,我们必须要考虑到如何适应大多数市民对待艺术的基本态度和理想追求,并正确地导向更具崇高精神意义的文化境界。”①基于这种认识,我们既要协调特定空间环境与雕塑表现形式的问题,还要考虑到如何适应大多数市民对待艺术形式的适应问题。
现代建筑在功能及风格样式上与传统建筑大相径庭,这就要求城市雕塑的形式应与建筑风格协调一致,从建筑的功能属性、空间环境的特性、工艺与材料的运用三个方面整体思考城市雕塑形式的创建问题。“形式”一词拆开来用,“形”可理解为象,“式”可理解为韵,在整个形式范畴中是韵统象,而不是象统韵。有了这种认识,我们就不难理解,在形式的创造过程中,对“式”的把握是十分重要的。所谓“式”,从整个作品来认识,指的是支撑作品的整体结构关系,是形成“韵”的主要方面,也是产生形式美感的重要视觉因素。
城市雕塑艺术形式的建构,还需要注意对作品“正视面”的把握。正视面也称“主体面”或“主视面”,是指作品整体结构的主体朝向,诉诸视觉。它实际上表现为一种极为明晰的视觉状态,往往是依赖于雕塑主体的朝向、动势的伸展、形象的直观、内容的明确,完成作品整体形式的创建。正视面是建立在对环境空间和城市雕塑整体结构关系把握的基础上而完成的,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是在具体形态展开之时所凸显出来的作品的整体结构关系。成功的正视面的获得,是建构城市雕塑形式美感的关键因素。另外,材料工艺以及色彩的独特运用也是构成城市雕塑形式美不可忽略的方面。
总之,作为公共艺术的现代城市环境雕塑,其审美特征表现在诸多方面,本文仅从尺度、材料、形式方面对城市雕塑的审美特征作了一些探讨性研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环境雕塑艺术也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我们相信,在创造人类更美好的生存环境的过程中,城市环境雕塑艺术将会发挥其应有的审美作用。
注释:
①袁运甫.有容乃大[M].岭南美术出版社.2001.
参考文献:
关键词文艺美学美学文艺学学科定位
整个20世纪80、90年代,随同中国美学界理论研究热情的复苏、高涨与回落,可以说,"文艺美学"的兴起既是一个洋溢着激情与希望的学理事件,同时也是一场充满了理论扩张的艰难、学科建构的重重困惑的过程。尽管在此之前,20世纪初王国维拿叔本华美学的眼光来考察《红楼梦》的悲剧世界、30年代朱光潜对于文艺活动的心理学探究和诗艺的审美发微、40年代宗白华之于中国艺术意境创构的深刻体察,以及邓以蛰、丰子恺、梁实秋等中国学者对于文艺问题的诸多美学讨论,实际都已经在美学上直接进入了艺术活动领域之中,并且也已经提出或构造了种种有关文艺的美学观念和理论;甚至,再往前追溯,全部中国古典美学的行程,大体上就是一个在文艺创作、体验活动的基点上所展开的美学思想发生、发展和变异的历史;但"文艺美学"被正式当作一门特定的"学科"理论来研究,文艺美学研究之在一种学科意义上得到展开,毕竟还是80年代以后所发生的事情。我们有理由认为,作为20世纪中国美学接受了西方美学学科方法以后在自身后期发展中的一种特殊努力,文艺美学研究活动不仅一般地追蹑了中国美学的现代建构意图,而且,它在某种程度上还超逸了人们对于美学的思辨理解,在20世纪中国美学进程上呈现了一种新的理论尝试图景。
然而,也正由于文艺美学研究是最近二十年里才出现的事情,所以,迄今为止,在其学术经历中还存在种种不成熟的方面,或者说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便在所难免--它一定程度上也折射出当代中国美学研究中的某些学科困惑。本文主要就文艺美学研究的学科定位问题,提出一点个人的初步看法。
一
一般而言,"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涉及了"文艺美学何以能够成立"这一根本问题,以及它作为一门特定理论学科的存在合法性--为什么我们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之外,还一定要设置同样属于纯理论探问性质、同样必须充分体现学科体系的内在完整性建构要求,并且又始终不脱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学理追求的这样一种基本理论?因此,在我们讨论"文艺美学"问题的时候,总是需要首先解决这样两个方面的疑问:
第一,"文艺美学"学科确立的内在、稳定和连续的结构规定是什么?也就是说,我们根据什么样的方式来具体确定"文艺美学"自身唯一有效的理论出发点和归宿点,以及它们之间的逻辑关联?
第二,在"文艺美学"与一般美学、文艺学(诗学)之间,我们如何确认它们彼此不同的学科建构根据?又如何在这种根据之上来理解作为一门理论学科的"文艺美学"建构定位?换个表述方式,即:"文艺美学"之成为"文艺的美学研究"而不是"美学的文艺学讨论形态"的学科生长点在哪里?
显然,在上面两个问题中,有一个共同的症结点,这就是:当我们把"文艺美学"当作一种自身有效的学科形态来加以对待的时候,我们总是将之理解为有别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具体规定(范围、对象、范畴及范畴间的联系等)的特殊理论存在;然而,由于这种"特殊性"又不能不联系着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研究过程、讨论方式和学理对象,甚至于还常常要使用它们的某些带有本体特性的理论范畴,因而,对于"文艺美学是什么?"的理解,总是包含了对于"美学是什么?"、"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理解与确认。"美学是什么?"和"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问题,既是据以进一步阐释"文艺美学是什么?"这个问题的逻辑前提,也是"文艺美学"确立自身独立形象的学科依据。尤其是,当我们试图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突围而出,并且直接以"文艺美学"作为这种"学科突围"的具体形式和结果,以"文艺美学"标明自己新的学术身份的时候,对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确切把握,便显得更加突出和重要。正因此,我们常常发现,绝大多数有关"文艺美学"学科定位的阐释,基本上都这样或那样地服从了对于美学或文艺学的定位理解,而正是在这里,"什么是文艺美学"成了一个仍然需要廓清的学科定位的难题。
就我们目前所看到的各种有关"什么是文艺美学"的解答来看,在它们各自的定位理解中,基本上都流露着这样一种一致的倾向:"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问题的特殊化或具体化,而且还是一般美学自我发展中的逻辑必然。①
我们不妨可以拿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美学界出现的几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来看一下:
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的一个分支……对艺术美(广义上等于艺术,狭义上指美的艺术或优美的艺术)独特的规律进行探讨……文艺美学的首要任务是以世界观为指导,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特别是社会主义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探讨和揭示文学艺术产生、发展,以及创造和欣赏的美学原理。②文艺美学是当代美学、诗学在人生意义的寻求上、在人的感性的审美生成上达成到的全新统一……文艺美学不像美学原理那样,侧重基本原理、范畴的探讨,但文艺美学也不像诗学那样,仅仅着眼于文艺的一般规律和内部特性的研究。文艺美学是将美学与诗学统一到人的诗思根基和人的感性审美生成上,透过艺术的创造、作品、阐释这一活动系,去看人自身审美体验的深拓和心灵境界的超越……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③一般美学结束的地方正是文艺美学的逻辑起点……一般美学是研究人类生活中所有审美活动的一般规律……文艺美学则主要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文艺美学的对象是一般美学的对象的特定范围,文艺美学的规律也是一般美学普遍规律的特殊表现。④
这里,我们就看到,上述对于"文艺美学"学科性质的把握中,非常明确地包含有一个前提:"文艺美学"理所当然地是一般美学的合理延续(发展),而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本身在这里乃是一个"不证自明"的存在。如果说,一般美学以人类审美活动的普遍性存在及其基本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课题,那么,"文艺美学"之不同于一般美学的特殊性,就在于它从一般美学"照顾不到"的地方--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开始自己的学科建构行程,并进而提出自己对"特殊性"问题的"独特"追问,"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而如果说,文艺学(诗学)主要着眼于综合考察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现象的内部本性、结构、功能等,那么,"文艺美学"则探问了文艺学(诗学)所"不涉及"的文艺作为审美活动的本体根据,或者是"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理论的疑云在这里悄悄升起!于是,我们不能不十分小心地发出这样的询问: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何以在学科意义上充分表明自己具有这种"不证自明"的可能性?
如果一般美学仅仅是以探讨人类审美的一般性(共同性)规律、普遍性本质为终结,那么,为什么我们的任何一部"美学原理"中,都几无例外地要详尽表白自己在诸如"文艺(艺术)的审美特征和活动规律"、"文艺(艺术)创造的审美本质"、"文艺(艺术)活动中的主体存在"等等具体艺术审美问题上的讨论方式和结论,甚至于将对于整个艺术史或各个具体艺术部类的审美考察纳入自己的体系结构之中?就像黑格尔曾经向我们展示的那种美学形态--关于艺术审美问题的思考正构成了黑格尔美学体系的内在结构和具体特色。⑤
显然,问题的重点,似乎不仅在于"文艺美学"是否能够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中"逻辑地"延伸而来,而且还在于:一方面,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不证自明性"本身就是十分可疑的。实际上,就在最近二十多年里,中国美学界围绕"美学是什么?"的问题一直存在着不休的争论,有许多美学家曾经试图对美学的学科定位作出自己的理论判断,得出明确的结论。但直到今天,我们都很难说已经获得了这样一种令人确信的关于美学学科合法性的结论;围绕美学学科定位问题所产生的许多似是而非的意见,甚至进一步困扰了我们对美学其他许多问题的深入探掘。相同的情况也出现在文艺理论研究领域:"文艺学"的名称本身就被指责为一个含混不清的概念;它作为一种文学理论研究的总称,既反映了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文艺理论界所受到的苏联理论模式和观念的影响,同时也体现了某种强烈的政治意识形态立场--强调文学与社会的实践关系,强调文学研究的社会总括性,始终是文艺学在学科建构方面为自己所设定的美学本位。因此,尽管"文艺学"作为一个二级学科名称已经列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所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但人们却几乎从未停止过对它的纷纷议论。⑥
由此可见,"美学是什么?"、"文艺学是什么?"作为问题仍然有待具体探讨,亦即在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定位上,我们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所谓美学(文艺学)的"不证自明"的可能性,其实成了一种虚妄的理论假设。既然如此,以这种并非"不证自明"的存在当作确立自身学科特性的逻辑前提、理论依据,对于"文艺美学"的建构热情来说,便已经不止于简单的误会,甚而是一种灾难了--实际上,当我们企图在美学或文艺学的"分支"意义上来设计"文艺美学"理论宏图及其合法性的时候,学科存在前提上的某种"想当然",普遍地造成了对于美学(包括文艺学)无限扩张的幻觉性热情,并且在实际研究过程中又反过来严重危及到了美学(文艺学)本身的合法性。
另一方面,从学科对象和研究范围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一般性"与"具体性"层面,来划分一般美学与"文艺美学"之间的不同规定,把对于美的普遍性、审美规律的共同性的探讨归于美学范围,而把"文艺活动、文艺作品自身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当作"文艺美学"的独特领地,这里面又显然充满了某种学科定位上的强制意图。应该看到,一般美学虽然突出以理论思辨方式来逻辑地展开有关美的本质、审美普遍性的研究,强调从存在本体论方面来寻绎美的事实及其内在根据,并且不断在思维抽象中叠架自身。然而,一般美学又从来不曾离开文艺活动这一人类审美的基本领域,从来没有在抽象性中取消掉文艺创造、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过程的审美具体性。事实上,不仅一般美学之于美的思辨是一种由"具体的抽象"而达致的"抽象的具体",而且,这一"抽象"的所指也同样是文艺之为人类价值实践的审美特性与审美规律。这也就是为什么一般美学总是把对于文艺活动的审美考察、分析放在一个十分显眼和重要位置上的原因。更何况,在一般美学中,一切有关人类审美经验问题的探讨,以及对于人类审美发生问题的理论回答,都总是具体联系着(或者说是依照了)人在自身艺术实践过程中的具体行为而进行的。特别是当代美学,无论其具体定位方式和定位形态是怎样的,几乎都侧重将对于文艺活动的具体审美分析,包括对于文艺创作过程中的主体结构、文艺批评的价值标准、文艺文本的审美结构形式及其历史特性、文艺文本的接受-阐释活动等的思考,十分严整地包容在美学自身的结构性规定之中。可以这么说,一般美学的确是以思辨和抽象来展开美的问题的研究,但它又始终不脱人类文艺活动的具体审美事实;其对于普遍性、一般性的发现,很大程度上正是通过对于文艺活动的深刻审美把握而体现出巨大理论意义的。至于文艺理论研究,当然就更不可能超脱文艺活动的审美具体性了。
由此,我们便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如果只是把"文艺美学"定位为"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或者是"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难免给人以这样的印象:为了使"文艺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能够成立,就必须首先将一般美学从思辨层面对于文艺活动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的探讨、将文艺理论从审美的具体过程出发之于文艺活动的分析,统统"悬搁"起来,以便为"文艺美学"留有余地。否则,"文艺美学"所针对的"文艺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就不免要同一般美学所必然包容的文艺考察相重叠,其所讨论的"艺术的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就会同文艺理论所实际研究的问题相重合。换句话说,为了保证"文艺美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存在合法性及其理论演绎顺利展开,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必须无条件地出让自己的研究范围和对象。
且不说这样的"悬搁",实际是对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基础作了一次流血的"外科手术"。即便"文艺美学"的出现真能让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这样做,我们也不禁要问:"文艺美学"是不是真的已经实现了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发展的逻辑必然性?即作为一种"独特的"理论学科,"文艺美学"果然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所"顾及不到"的方面担负起了"独特的"理论任务吗?这个问题,我们后面再予以专门讨论。
毫无疑问,我们在这里看到了一个悖论:如果说,建构"文艺美学"是为了克服一般美学抽象玄思的局限,那么,前者之能够成立的前提,实际又要求后者彻底放弃对于文艺审美特性的具体深入;这显然与提出"文艺美学"学科建构的初衷相矛盾。如果说,"文艺美学"有助于我们在强化文艺的审美本位基础上,真正发现人类艺术实践的本体特性,那么,把对文艺特殊审美规律的研究从文艺学中抽取出来,最终其实又更加孤立了文艺理论,并且也无益于我们真正理清文艺与特定社会政治的关系。
当然,"文艺美学"的提出本身有其理论研究上的积极性;最起码,它强化了近二十多年来中国美学界对于文艺活动进行认真的审美研究,把美学的理论视野进一步引向了人类艺术领域。不过,由于"文艺美学"的学科定位问题不仅直接关系着其自身作为一种新学科设想能否真正得到落实,同时也关系到我们对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学科性质的把握,因而,从学科建构的实际要求出发,对"文艺美学"的特性进行更加细致的具体探究,仍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而要准确定位"文艺美学"的合法性,下面三个问题不能不先行得到回答:
第一,如果说,"文艺美学"以一般美学的独立分支身份出现,它将如何可能逻辑地体现一般美学的学科特性要求?这里,对于美学学科规定性的认识,是从理论上确定"文艺美学"存在合法性的基础。
第二,如果说,"文艺美学"的学科合法性,是基于文艺理论研究无法有效完成文艺活动的审美本质探索,那么,文艺学的存在合法性又是什么?也就是说,作为文学理论研究活动的文艺学将何去何从?
第三,无论把"文艺美学"归于美学的分支,还是将之视作文艺学的"另类",其学科建构都首先要求能够找到专属自身的、无法为其他学科所阐释和解决的独一无二的问题(对象)。那么,这个问题是什么?解决这个问题的"文艺美学"的学科方式又是什么?二
至少,就目前"文艺美学"的实际形态来看,我们很难将它与一般美学或文艺学(诗学)体系相区分。在总的方面,现有的"文艺美学"要么程度不同地重复演绎着一般美学对于文艺问题的讨论形式,尽管这种演绎过程可能具有某种形式上的具体性、形象性,即同一般美学的讨论相比,现有的文艺美学理论往往更注意把讨论引向"作品--作者--读者"的审美联系及其联系方式的美学语境之中,试图在一个较为实在的层面来反证某种美的观念或概念,以此完成"美学的艺术化构造";要么大体上与文艺学(诗学)框架相重叠或交叉,即突出文艺理论研究的审美基点,在"作者--作品--读者"或"创作论--作品论--接受/阅读论"的内在关联方面形成某种本质论的美学解释,从而实现对于"文艺学的美学改造"。因此,就实质而言,现有"文艺美学"在体系构架上还没有达到一般艺术哲学的广度--在丹纳那里,艺术哲学就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系统的理论,其中不仅有着种种本质论的观念,而且还十分具体地深入到艺术发生、艺术效果和艺术史等的哲学与实证研究,广泛论证了"艺术过程的美学问题"。更何况,由于某种非常明显的人为意图,既将艺术的美学本体论探讨留在了一般美学领域,又将艺术过程的结构分析划给了文艺学的讨论,因而,现有的文艺美学研究仍然没有真正达到抽象与具体、思辨与实证有机统一的理论境界,既难以有效地实现对于艺术的本体追问,同时也缺乏对于艺术内部结构的深入的美学证明。
这里,我们可以从研究对象的范围构成方面,拿现有的几种"文艺美学"著作同文艺学著作做一个形态对照:
作为国内最早出版的系统探讨"文艺美学"问题的著作,《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规律》除"绪论"专讲"文艺美学"的对象、范围和方法以外,其余六章分别为:"艺术的审美本质"、"美的艺术和崇高的艺术"、"再现艺术和表现艺术"、"艺术创造"、"艺术作品"、"艺术欣赏与批评"。
《文艺美学》一书的体例为:"文艺美学:美学与诗学的融合"、"审美活动:审美主客体的交流与统一"、"审美体验:艺术本质的核心"、"审美超越:艺术审美价值的本质"、"艺术掌握:人与世界的多维关系"、"艺术本体之真;生命之敞亮和体验之升华"、"艺术的审美构成:作为深层创构的艺术美"、"艺术形象:审美意象及其符号化"、"艺术意境:艺术本体的深层结构"、"艺术形态:艺术形态学脉动及其审美特性"、"艺术阐释接受:文艺审美价值的实现"、"艺术审美教育:人的感性的审美生成"。
相似的,《文艺美学原理》虽出版于90年代,但在"序论"部分简要表述了"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与地位之后,同样也直接进入到对于"审美--创作"、"创作--作品"、"作品--接受"的论述,分别讨论了"审美活动与审美活动范畴"、"文艺创作作为审美价值的生产活动"、"审美价值生产的基本类型"、"文艺创作中的美学辩证法"、"艺术品的魅力"、"审美智慧"、"审美形式"、"审美价值"、"艺术传播"、"接受美学的遗产背景与课题意义"、"’读’的能动性与历史性"、"’释义循环’及处置策略"、"’接受的幽灵’:文艺与历史实践"等。
蔡仪先生在20世纪70年代末主编的《文学概论》,是一部比较能够体现1949年以后至"新时期"初中国文艺理论研究情势的著作,发行量达到70多万册。全书九章,分别为:"文学是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的意识形态"、"文学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文学的发生和发展"、"文学作品的内容和形式"、"文学作品的种类和体裁"、"文学的创作过程"、"文学的创作方法"、"文学欣赏"、"文学批评"。
而由童庆炳先生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作为20世纪90年代中国文艺理论研究的产物,是目前公认较为完备的一部著作,在文艺学成果中具有一定代表性。其五编十七章,除阐述文学理论的性质、形态及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建设问题以外,更详细列论了"文学活动"、"文学活动的意识形态性质"、"社会主义时期的文学活动"、"文学作为特殊的精神生产"、"文学生产过程"、"文学生产原则"、"文学作品的类型"、"文学产品的样式"、"文学产品的本文层次和内在审美形态"、"叙事性产品"、"抒情性产品"、"文学风格"、"文学消费与接受的性质"、"文学接受过程"、"文学批评"等。
客观地说,仅是这种对象构成形态的对照,就已经可以让我们清楚地看到,现有"文艺美学"在对学科建构的把握上,基本没有超出原有的美学、文艺学范围。如果一定要说它们之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也主要是叙述形式上的,而基本没有体现本质性的差别。这就不能不让我们疑惑:"文艺美学"的建构究竟是为了一种叙述的方便,还是真的能够从根本上找到自己的所在?
事实上,热心于"文艺美学"学科建构的学者,也并非完全没有看到这种学科体系构架上的重复性。只是出于一种"新学科"的设计,他们大多数时候更愿意将这种重复性理解为某种结构方面的序列性组织,亦即认为:在美学系统的纵向结构上,"文艺美学"处在一般美学和部类艺术美学之间的中介位置;在横向上,"文艺美学"又同实用美学、技术美学等一起组成了美学的有机部分。在文艺学系统中,"文艺美学"是文艺学诸多学科中的一种,与文艺社会学、文艺哲学、文艺心理学、文艺伦理学等相并列。显然,这种结构上的归类,至少从表面来看是有诱惑性的,它一方面"避免"了"文艺美学"在理论上的悬空,而让其一头挂在美学的大山上,一头伸进了艺术的活跃空间;另一方面又"化解"了"文艺美学"在逻辑关系上的孤立--因为在一般美学理论与各种具体艺术部类的美学讨论之间,当然要有某种中介、过渡,尽管这种中介和过渡本来可以、也应该由美学自身所内在的艺术话题来完成;而文艺学研究也总是必然会衍生出相互联系的各个层面,包括哲学的、人类学的、伦理学的、心理学的和社会学的探讨等,尽管所有这些探讨在根本上都没有、也不可能回避艺术的审美特性及其审美构造、审美规律。然而,且不说这种"结构序列"设计本身,就是建立在我们前面已经讨论过的那种对于"美学--文艺美学--文艺学"各自话题的人为强制之上;仅就把一般美学作这种纵向和横向的结构排列而言,就是相当可疑的。我们很难同意,一般美学之于日常现实的审美方面和技术的审美因素、形式的研究,竟然同美学对于艺术问题的深入把握,是处在两个不同结构序列中的;我们也很难设想,作为美学之纵向结构"中介"环节的文艺的审美研究,如何可能摇身一变成了美学横向方面的一个部类?除非"文艺美学"是作为整个美学系统坐标的中心点而出现。可是,这样一来,既然"文艺美学"成了整个美学系统坐标的中心,在纵向上连接了美的哲学思辨与部类艺术问题的美学研究,在横向上联合着实用美学、技术美学等等,那么,所谓"文艺美学"所研究的,不正都是美学的应有之义、美学的问题吗?如此,则在一般美学之外再另立一种"文艺美学",又岂非画蛇添足?于是,问题其实又回到了我们原来的疑问上:美学究竟是什么?美学的学科定位该当何解?
况且,既在一般美学的结构序列上为"文艺美学"分配了座次,又如何能够将"文艺美学"过继为文艺学的合法子民?我们将何以在逻辑上令人信服地说明,已经是美学分支的"文艺美学",如何在文艺学体系中获得自身确定的学科规定性,而不至于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也许,所谓"文艺美学"的真正建构难题(矛盾)就在于:一方面,为了区别于一般美学的理论形态,必须有意识地淡化对于美本体的思辨,弱化美学思维之于具体艺术问题的统摄性;另一方面,为了撇清与文艺学的相似性,必须有意识地强化一般艺术问题的美学抽象性,增加文艺理论的哲学光色。应该承认,这种学科建构上的难题不仅没有在已有的文艺美学研究中得到有效克服,相反,倒成了支持某种学术自信的理由。
当然,在20世纪80、90年代的中国美学领域里,同样的情况并不仅止于"文艺美学"一家。从80年代初开始,许多自称是美学分支学科的部类问题研究纷纷出现,例如文化美学、性美学、生理美学、服饰美学中国美学界一时间仿佛一派"欣欣向荣"。然而,也正由于在学科规定性和理论特定性、独立性方面的缺失,由于许多体系结构上的含混性和人为性,这些"学科"的提出除了造成一种学术虚肿、学科泛化的表象以外,既没有能够真正产生稳定的、自身规范的和有效的学科立足点,也没有能够在真实意义上为美学的现展提供新的知识价值增长。或许,正像有学者所指出的:"已经没有任何统一的美学或单一的美学。美学已成为一张不断增生、相互牵制的游戏之网,它是一个开放的家族"。⑦可是,作为"开放家族"的当代美学"游戏",不应只是任意的名词扩张,它同样必须依照一定的有序性和内在规矩来展开自身,同样应当在知识价值上体现出一定积累、变化形态的合理性与真实性。那种缺失学科建构的基本出发点和特定逻辑依据的"学科"增生,实质上并没有能够进入这张"游戏之网"。三
从以上分析出发,我们与其说"文艺美学"是一种新的美学或文艺学的分支学科形态,倒不如说,文艺美学研究是中国美学在自身现展之路上所提出的一种可能的学理方式或形态,它从理论层面上明确指向了艺术问题的把握。由是,可能会更易于我们把问题说清楚。
这样说的理由主要在于:第一,就像我们已经反复指出的,迄今为止,"什么是文艺美学?"作为一个问题,仍然是含混不清的。在学科建构意义上,"文艺美学"的独特规定性仍然有待于证明和阐释,而这种证明、阐释能否真正解决问题也还是可疑的。
第二,由于几乎所有"文艺美学"的讨论话题,都可以在一般美学和文艺理论体系中找到其叙述形式或阐释过程,而美学与文艺学的当展也正朝着人类艺术活动的审美深层探进;特别是20世纪的各种美学、文艺理论研究,更不断将深入发现具体艺术活动的审美特性当作自己的直接课题--美学和文艺理论不仅没有拒绝具体艺术的审美考察和发现,而且越来越趋向于把研究视点深入进艺术母题之中。⑧因此,所谓"文艺美学"其实不过是美学、文艺理论内在话题的当代延伸,而不是区别于当代美学、文艺理论发展的又一种学科存在方式,其建构本来就不可能超逸美学、文艺理论的当代维度。
第三,就此而言,文艺美学研究的任务,其实在于向人们提供一种从内在结构层面上观照艺术的具体审美存在特性、审美表现方式、审美体验过程和规律等的特定理论思路、讨论形态;它不是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结合点上,也不是作为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中介,而是作为当代美学或文艺理论的自身问题而存在。换句话说,文艺美学研究(更准确的说,是艺术的美学研究)形态的合法性,不是建立在它的学科不确定性之上,而是建立在它作为一种具体理论思路的稳定性与可能性之上的。
当然,我们现在依然可以在约定成俗的意义上继续使用"文艺美学"这个术语,但同时我们应该清楚一点:作为艺术的美学研究,当前"文艺美学"所面临的任务,不在于一定要把它当作一个"学科"来理解和建构某种"体系"。⑨也许,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放弃在"学科"意图上对于"文艺美学"的设计,而转向依照美学、文艺理论的当展特性来找到深化艺术的美学研究的真实理论问题,⑩以对问题的确定来奠定文艺美学研究作为一种学理方式或形态的合法性基础,以对问题的阐释来展开文艺美学研究的合法性过程。
以下几个方面似可作为当前文艺美学研究关注的重点:
1.艺术现代性的追求与文化现代性建构之间的关联问题。
在美学、文艺理论的各种讨论中,艺术从来都是作为一种"人类生命价值"的自我表现/体验形象而出现的。它不仅意味着艺术是人的精神解放的实践载体,是人在自身内在精神活动层面上所拥有的一种价值肯定方式,而且还意味着艺术作为人类精神演化的自我叙事形式,其身份的确认总是同人在一定阶段上的文化利益相联系的。而在当代文化现实中,现代性建构之为一种持续性的过程,不仅关系着文化实践的历史与现实,而且关系着人对于自身存在价值的表达意愿和表达过程,关系着人在一种历史维度上对自我生命形象的确认。所以,文化的现代性建构不仅涉及人在历史中的存在和价值形式,同时也必然地涉及了人的艺术活动对人的存在和价值形式的形象实现问题。文艺美学研究在探讨艺术的审美本体时,理应对此问题作出回答。这里应注意的:一是文化现代性建构的理论与实践的具体性质;二是艺术现代性追求的内涵及其在文化现代性建构中的位置;三是艺术现代性追求的合法性维度。
2.艺术发展中的美学冲突及其历史变异问题。
这本来是一个艺术史的话题。但在文艺美学研究的视野上,艺术史问题同样可以生出这样几个方面的美学讨论:其一,艺术发展所内含的美学理想的文化指归,究竟怎样通过人的艺术活动而获得实现?其二,美学上的价值差异性,怎样实现其对于艺术发展的控制、操纵?艺术形式的冲突与美学理想的冲突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其三,艺术发展中的美学冲突的历史样态及其实践性变异。应该说,这种讨论过程,将有可能带来文艺美学研究更为深刻的历史根据。
3.艺术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的社会实现机制、过程与形态问题。
这个问题与上一个问题是相联系的。所不同的是,这里更接近于探讨艺术作为一种理想价值形态的社会学动机。也就是说,作为特定社会意识形态的特定表现,艺术、艺术活动的内在功能是如何在社会层面上得到体现和认同的?尤其是,当我们常常以不容置疑的态度将艺术表述为一种"人对世界的掌握"时,其意识形态力量又是如何具体体现在人的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既不能仅凭审美的心理经验方式去加以把握,也不能只是通过纯粹思辨来进行主观化的推论,而只有借助于艺术历史与艺术现实的运动关系来进行说明。而这个问题的难点则在于:为了说明艺术的意识形态功能,我们必须首先理解意识形态的历史具体性;为了把握审美意识形态的本质特征,我们又不能不把艺术与其他意识形态形式的共时性关系纳入讨论范围,以便从中确认艺术的意识形态特殊性。
4.艺术的价值类型问题。
这一研究,主要针对了艺术价值的形态学意义,即艺术价值的分化及其美学实现形态。在以往的美学或文艺理论研究中,有关艺术价值问题的探讨常常被放在一种严密的整体性上来进行;艺术价值的美学阐释并不体现形态分析的历史具体性,而只是从审美本质论立场对艺术价值作出某种统一的概括,所反映的是艺术之为艺术的先在合理性。实际上,在艺术价值问题上,由于人的生存形态不同、人的价值实践的分歧,艺术价值的实现方式和实现结果都是具体的、分化的和相异的。不仅不同艺术之间在价值形态上是有分化的,而且由于实践方式、实践基础和过程等的不同,相同艺术的价值构造、价值取向、价值体现也是存在各种差异的--由于这样,"艺术是什么"才会变得如此复杂。文艺美学研究的工作,就是要找出这种不同、差异,并对之进行形态分析,从而使艺术价值问题落实在具体的类型层面上,真正体现出艺术的审美具体性。
5.艺术效果特征问题。
"艺术效果"一向受到人们的关注。不过,我们在这里主要关心的,还不是一般意义上艺术活动与人的精神修养、情感陶冶等的关系,而是当代文化语境中大众传播制度对于艺术活动、艺术作品自身效果的具体影响,以及这种影响的实现过程和美学意义。因为很明显的是,当代艺术的美学变异,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其与当代文化的大众传播特性来决定的;所谓"艺术效果",一方面取决于艺术的表现特性以及艺术在一定文化语境中的自我生存能力,另一方面则取决于艺术活动、艺术作品、艺术接受活动与整个大众传播制度的关系因素和关系结构。包括艺术效果的发生、艺术效果的集中程度、艺术效果的结构方式、艺术效果的体现形态、艺术效果的延伸和艺术效果的变异性转换等等,都以一种非常直观的形式同当代文化的大众传播制度联系在一起。因而,把艺术效果问题与整个文化的大众传播制度问题加以整体考虑,是当前文艺美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在此基础上,我们才有可能获得对于艺术审美本质的当代性把握,在理论上真正体现出现实的价值和立场;文艺美学研究也才可能产生理论的现实有效性。
6.艺术审美的价值限度问题。
这个问题所涉及的,实际是对我们过去一直坚信不疑的那种艺术至上性观念。按照一般的美学理解,在人类价值体系的内在结构上,"真"、"善"、"美"虽然有着某种内在的、稳定的统一性,但在发展逻辑上,它们又是有级别、有递进性的;艺术在其中始终扮演了一种至上价值的表演角色,成为人类在自身实践过程上的最高目标。这种观念在当代文化语境中,其实已经呈现了某种风雨飘摇的景象。不仅人的现实生存实践不断置疑了这种内含着概念先在性的理想,而且,就这一观念把美/艺术当作人类不变的既定实践而言,它也是值得怀疑的。在当代文化语境中,不仅艺术本体立场的改变已经是一种十分显著的事实,同时,艺术与美的关系的必然性和同一性也正在被艺术活动本身所拆解。由是,在人类生存实践的价值指归上,艺术审美的价值限度问题便凸现了出来。我们所要讨论的是:艺术在何种意义上可能是审美的?艺术审美的有效性和有限性是如何通过艺术活动自身的方式而呈现出来的?艺术作为人的生命理想的审美实现方式,在什么样的范围内为人类提供了一种具体的价值尺度和客观性?
7.艺术中的审美风尚演变问题。
我们经常说,艺术是一个时代的社会生活关系、生活实践、生活趣味等现实价值形式的反映;美学、文艺理论也常常论及这方面的话题。但是,这种对于艺术的谈论往往还只停留在一般概念的归结上,很少非常具体地从美学角度透彻分析过艺术创作、艺术作品、艺术接受与社会、时代的风尚演变之间的审美关系特性,也很少充分揭示艺术体现社会审美风尚的具体过程和规律问题。因而,把这个问题作为当前文艺美学研究的对象,目的就是要通过对艺术发展与社会审美风尚演变之间关系的探讨,深入揭示:第一,艺术生成中的社会审美趣味、理想与观念的存在和存在方式;第二,社会审美风尚演变活动所导致的艺术的时代具体性、意识形态性;第三,艺术创造如何能够顺应并体现一定社会审美风尚的特性;第四,艺术风格、艺术审美创造的改变,又如何融入社会审美风尚的演变过程之中;第五,艺术的历史在什么样的意义上可以反映为一种审美风尚的历史;第六,艺术活动又是如何体现一个时代社会审美风尚的分裂性的;第七,具体艺术文本的风尚特征;等等。这些问题的研究,对于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艺术的美学规律,把握艺术发展的内在过程及其外部因素,都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对于艺术的民族审美特质问题的理解,就与这一研究直接相关。
8.艺术活动与日常活动在人类生存之维上的现实美学关联问题。
这个问题的重点,是我们如何能够在当代文化的现实性上,认真、客观地理解当代艺术的美学转移。由于当代文化发展本身的规律及其影响,当代艺术和艺术活动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种改变甚至不是一般形式意义上的,它更带有本体颠覆的特性。艺术和艺术活动在当代文化语境中,逐渐自我消解了自身肩负的沉重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艺术的"创造"本性正在急剧转换之中。⑾原本超然于人的日常生活、普通趣味之上的艺术的"美学封闭性",正在不断被当代社会生活的世俗化、享乐化追求所打破;艺术不仅不再能够必然地超度人的灵魂、提供超越性的精神方向,甚至它自己有时也不得不屈服于人的日常意志的压力及其具体利益。这样,把艺术活动与人的日常活动的现实美学关系放在一个现实生存语境中来加以把握,既是对于当代艺术的美学追求的一种具体体会,也是美学和文艺理论研究扩大自己的学术视野、体现自身当代性追问能力的内在根据。注释:
①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文艺美学"作为一个具有一定现实性的新的理论话题,得到了中国美学界的关注。其时尚执教于北京大学中文系的胡经之先生,首先在1980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美学会议上,针对当时中国高校文科理论教学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提出:美学教学不能只停留在讲授哲学美学上,应该开拓和发展文艺美学的研究与教学。其《文艺美学及其他》一文(收入《美学向导》,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作为80年代中国最早的一份讨论"文艺美学"的理论文献,具体阐述了"文艺美学"的建构理由,认为"文艺美学是文艺学和美学相结合的产物,它专门研究文学艺术这种社会现象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是"文艺学和美学的深入发展",促使文艺美学这门"交错于两者之间的新的学科出现了"。此后,"文艺美学"被正式纳入80年代中国美学研究的范围,并且引起美学界不少学者的关注和研究兴趣。而我们现在所见到的那些以"文艺美学"为名称,或虽不以"文艺美学"标明身份但却实际是作为"文艺美学"研究成果而出现的论著,大体上都是80、90年代的中国"美学产物"。这反映出:第一,"文艺美学"的提出,其实是一种现实形势的结果,是"应时而生"的理论话题,具有较强的理论应用企图。第二,对于"文艺美学"的种种建构设想,也是中国美学界在80年代"美学热"的催动下,对于"美学的中国化"、"美学体系建设"的一种具体回应方式和成果,它在一定意义上既体现了中国美学家对待美学这门学科的现实态度,同时也体现了最近几十年来中国美学研究的一种基本态势,即强调美学之西方传统与中国固有思维成果的结合--把美学的纯思辨过程延伸进感性形象的文艺活动之中,正是自王国维以来20世纪中国美学一以贯之的学理追求之一。
②周来祥:《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规律》"绪论",贵州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③胡经之:《文艺美学》"绪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需要说明的是,在这里,作者的说法同其《文艺美学及其他》中的表述有了微妙的差别,增加了对于文艺美学"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这一特性的强调。
④杜书瀛主编:《文艺美学原理》"序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
⑤由凯"埃"吉尔伯特和赫"库恩撰写的《美学史》中,就这样讲道:"努力把艺术概念从过分狭窄的理性解说中解救出来,为严格维护艺术的独特性和自主性而奋斗(这种观念意在使艺术同最高尚的精神活动并列,并揭示艺术在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所有这一切,又重现于黑格尔的《讲演》中。"(《美学史》下册,第577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
⑥参见孟繁华:《激进时代的大学文艺学教学(1949--1978)》。《文学前沿》1999年第一辑,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⑦李泽厚:《美学四讲》,第14页。三联书店1989年版。重点号为原书所有。
⑧西方美学自50年代以后,基本上都显现了对艺术领域的关心和热情。格式塔心理学美学、原型批评美学、现象学美学、符号学美学、结构主义美学、解构主义美学、阐释-接受美学以及法兰克福学派的美学等,尽管它们立场各异、指归不同,然而却都十分关注艺术领域的变动,对于艺术的审美分析成为它们各自体系结构上的重点之一。像《审美经验现象学》(杜夫海纳)、《情感与形式》(苏珊"朗格)、《批评的解剖》(弗莱)、《艺术与视知觉》(阿恩海姆)、《走向接受美学》(姚斯)、《艺术与审美》(乔治"迪基)、《美学理论》(阿多尔诺)等,如今已成为当代美学的经典。
⑨在这一方面,当代思想家怀特海讲过一段很有意思的话。他说:"体系化是最无关紧要的","体系化是通过源于科学专业化的方法而进行的普遍性的批判,它预设了一个原初观念的封闭集合",因而造成了"所有有限系统中固有的狭隘性"。(《思想方式》,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
一、接受美学理论对于声乐表演的重要性
接受美学的提出首先出现于二十世纪60年代,在此之前的各种艺术形式的研究都忽略了受众的存在价值,而姚斯和伊塞尔为代表的康斯坦次学派对此种情况提出了质疑,接受美学的概念从此进入艺术研究领域。“文艺的本质是它的人际交流性质,这种性质的根据是它的独特的对象性———不是死的物而是活生生的人,这决定了文艺作为一种交流媒介,不能脱离其观察者而独立存在。”姚斯的这段话明确表明了文艺的人际交流性质,肯定了受众在艺术中的客观存在价值,受众对于艺术作品的欣赏,使得艺术作品的审美特性向现实转变,因此受众对艺术的接受审美对艺术本身的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声乐表演艺术作为传统的艺术形式之一,在对其进行艺术研究的同时更应该重视受众在艺术研究中的存在价值。但是,现实是传统的声乐表演艺术的研究往往忽略了欣赏者的这种价值,使得接受美学作者-作品-欣赏者”三位一体的艺术研究体系被割裂,对于声乐表演艺术的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二、接受美学理论在声乐表演中的表现和启示
(一)表现形式
声乐表演包含着词曲作者、表演者的复杂的情感流动和再创作,欣赏者在对于声乐表演的审美过程中主要侧重于对作品情感的感受。欣赏者的审美过程通常通过的表现形式体现。首先,是“审美准备”。欣赏者在接受声乐表演艺术活动之前,客观存在着一种欣赏期待和心理准备。这种审美期待与欣赏者们自身所处的社会环境和教育水平以及自身的客观生理区别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表演者在表演之前要充分考虑到接受者的审美准备,将其纳入自己的表演艺术的再创作中,通过与欣赏者之间的交流,对自己的表演艺术进行全面的审视,努力做到与欣赏者之间的情感交流。其次,是“审美接受”过程。声乐表演艺术中,表演者,将无生命的文字、音符通过自己的有层次的演唱传达到欣赏者耳中,欣赏者的情感处于一种被演唱者唤醒的状态,演唱者需要通过自己对于作品的表演及创作,激发欣赏者的情感,使之能够最大程度的感知作品的情感和思想,使得欣赏者们能够积极地回应作品的情感。在此过程中,表演者要充分调动欣赏者的想象,使得欣赏者们的审美活动更为自主、强烈。
(二)启示
通过欣赏者们的审美接受过程,演唱者们应该从中得到一定的艺术启发其一:每个欣赏者都有自己的审美特点,不同的欣赏者对于作品的理解不同,欣赏者在欣赏过程中往往掺杂自身的价值取向。演唱者要学会审视自己的演唱艺术,在表演过程中要学会自我反思,重视欣赏者们在在审美过程中的表现,以此为基础,实时地修正、完善自己的表演。其次,“欣赏者们在接受审美过程中需要表演者们的情感唤醒,表演者们可以在表演过程中巧用“留白”,以激发欣赏者们的想象,使得欣赏者们与声乐艺术的情感交流更为强烈。最后,表演者们与欣赏者们处于一种情感交流与传递的状态,表演者与欣赏者之间的“互动”交流,更加有利于欣赏者们对于声乐艺术的情感与思想的领悟。
三、结语
声乐表演艺术是一种极具魅力的艺术形式,对于声乐表演艺术的研究离不开对受众的接受审美的研究,即要重视受众在声乐表演艺术活动中的存在价值,这对于声乐艺术的发展的指导作用是十分明显的。
作者:陈宇
[关键词] 电影 音乐美学 融合
一、电影艺术的特征
1、电影艺术所具有的审美特征
电影艺术作为一门独立的艺术,其本质被克拉考尔说成为“物质现实的复原”。电影艺术是一种运动的视觉艺术。首先它和摄影绘画一样具有最基本的物质元素光、影、色、形。电影艺术能够像戏剧、舞蹈艺术一样,可以通过视觉和听觉的功能,艺术地表现和再现出现实中的生活情景。
电影艺术所具有的审美特征是真实性、价值性和娱乐性。
电影艺术的真实性,真实,其实质是艺术的真实,是艺术对生活准确的提炼和概括。它包括有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的真实。内容的真实是艺术对社会生活内在规律的深刻反映,是社会生活本质规律的揭示。形式的真实是艺术对社会生活外在规律的反映,是社会生活外表的再现或是表现。我们通过所说的艺术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就是这样一个意思。
电影艺术的价值性。电影艺术具有特有的观赏的艺术价值和净化心灵、移风易俗的教育价值。电影能让你亲临其境,亲身感受。进入到你想像中,或是未曾想到的世界中去体验,使你将你的全面情感投入到电影的情节和音乐中,你的思想感情都会随着影片中的思想情感和主人翁的命运,随着电影音乐的节拍而起伏变化。
电影艺术的娱乐性。电影艺术通过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依托现代化的音画设备,给人带来高级视听享受。使人倍感身心愉悦和畅快。
2、电影艺术所具有的知觉特征
电影艺术所具有的美感是它的知觉特征的集中体现。电影艺术的美感首先是电影的形式美,其中包括我们视听感受中的绘画和音乐美。还有电影艺术本身的电影语言美,即蒙太奇运动表现的美。在电影中往往是音乐和语言相结合,音乐和场景相结合,电影美术的声光色影相交织,通过这样一种综合艺术表现形式创造出电影艺术所特有的美来。其次是电影的内容美。电影通过故事内容深刻地揭示社会发展规律,反映广大人民群众善良愿望,或是批判现实,或是揭示丑恶的东西,或是颂扬美的东西,形成一种为大众所接受的批判现实主义的美。通过形式与内容最佳结合,让人感觉到一种意蕴深远的更高境界的美。
二、音乐美学的特征
1、音乐美学的审美特征
第一,音乐美学的艺术语言美。音乐是以声音为表现手段,以听觉为对象的声音的艺术,或叫听觉艺术,音乐艺术的声音,主要是由人们根据审美原则,加工创造出来的,而且由一系列乐音根据不同音高排列有序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即音乐学中所讲的乐音体系。在音乐美学的乐音体系中,它依据自己特有的律动美的法则构成了音乐艺术语言美的形式。
第二,音乐旋律的运动的时间性。音乐主要是在时间中运动的一种时间艺术。由于音乐的物质材料是声音这一特点,这样又赋予了音乐美学的另一个审美特征,即音乐旋律的运动的时间性。对于音乐的审美欣赏,随音乐的演奏、演唱而开始而开始,结束而结束。
第三,音乐美学的抒情性。这种审美特征是真接区别于造型艺术的。造型艺术讲究以直接表现的手段再现外部现实生活,而音乐艺术,则是通过内心的表现,来反映人的感情、意志、命运等。
它的表现方式,既可以直接地抒发人的内心情感,也可以采取间接方式,借音乐的语言来描绘社会生活场景或自然景物来抒发人的感情和意志,表达人们对于生活及生命的思考和体验,造成一种音乐艺术特有的意境,塑造出特有的音乐艺术形象,《春江花月夜》、《汉宫秋月》等这些古典音乐就是采用了间接表达的手段。
2、音乐美学的表现手段
“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音”声之象也。2这是古人对于音乐美学的最初理解。音乐美学的表现手段,最基本的表现手段是声音,准确的来说应该是乐音。以乐音体系为载体,音乐美学才可以充分地表现和反映现实生活场景,抒感。声音有其特质,不同的声音可以表现不同的情感。音乐有着许多影响因素,民族、地方风格的不同,时代环境音调的不同,所表现出来的音乐也不同。这也就是音乐艺术塑造音乐形象,再现一定外部现实生活的特性。
三、音乐美学在电影艺术中的应用
1、音乐美学在电影艺术中的应用手段。
随着电影艺术的不断发展,音乐作为电影综合艺术的一种表现形式,在电影艺术中对于表现故事情节等许多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电影中音乐的演奏通过现代技术处理,随电影放映而被观众所感知。电影音乐与对白、旁白、音响效果等其他声音因素结合后,如与画面配合得当,能使观众在接受视觉形象时,补充和深化对影片的艺术感受。电影音乐如脱离画面单独存在,则失去其视听统一的综合功能。在电影中,可以通过改变音乐的力度、密度、音色,突出某些乐器或增加立体感、增减混响程度等等,随着电影情节的发展而变化。所以音乐在电影中的作用不可忽视。
2、举例说明音乐美学在电影作品中如何与电影情节融为一体
在电影中音乐美学通过音乐来渲染烘托画面的情绪及气氛。一种是以此来加强画面所表现的事物的节奏特征,如火车奔驰、紧张追逐、风暴雷鸣、海潮起伏等;一种是以此来对加强对于辽阔的草原、晶莹的海底世界、科幻片中的外空间这些特定场景所作的色彩性、气氛性图景描绘等。
禅意的审美特征
1平衡
按照佛学所指,人的思维缺陷在于认识世界时所依据的是相对存在,“有”必须建立在“无”上,缺一不可,这就是所谓的分别心。而禅就是要超越这样的思维障碍,禅是一种“中道”,所谓“不思善,不思恶”,不落“有”、“无”的两边,才能使心量、认知得到无限的延伸。这种境界在美学上体现为平衡,它作为一种尺度、一种标准,强调对立的、有差异的各种因素和力量之间的平等共生、相互渗透与和谐匀称,突破对立以达中和之理。在生活中即是人与自然平衡和谐之美,体现在“山水相融”、“天人合一”、“物我两忘”的和谐统一的人生境界,展示了中国文化艺术的审美价值取向。依据视觉艺术的原理,“平衡”在艺术的形式法则中主要通过形、色、力和量四方面的协调来处理视觉传达的关系。
2静谧
禅,从修行体验上看是一种围绕一个中心,具备智慧与力量的境界,这种力量的表象呈现出静谧的特征。禅意主张创造安宁、祥和、静谧的美学价值,运用在视觉艺术上通过视觉情感的传递,在一定程度上使人们的心情更加放松,从而获得内心的愉悦。禅意的静谧审美特征在当代具有现实的意义,泛滥陈俗与浮华的视觉时代,更需要自然简洁和纯净的本色,并用简洁的线条、柔和简约的形式以及对“物”的省略来获得内心的宁静。
3淡然
禅在修行上的目的是达到解脱,得到“真如”,也叫“本性”,也叫“如来藏”,也叫“涅槃”,也叫“平常心”。禅在美学上则直接体现为“淡然”的审美特征,正如坡所言“大凡为文,当使气象峥嵘,五色绚烂,渐老渐熟,乃造平淡”,这里的“平淡”是一种“淡然”至美的境界。在视觉艺术中,“淡然”是基于视觉材料的纯粹化,充分展现视觉材料的天然、素色之美,从朴素中见淡雅。不饰雕凿,形随意走,使视觉材料呈现纯净、淡然和雄浑的景象。
4超越
禅的本质就是超越,超越思维的局限,超越认知的极限。不断打破成见使精神获得重生,使心灵不断获得解放,最终融入圆满的境地。在禅的精神触发下,“超越”在视觉艺术中则是利用视觉材料的矛盾与冲突,推动其视觉语言往超出语言表现范畴的方向发展,使视觉语言传递出新的观念及意念。如:“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其语言传递的意境远远超越了文字本身所描写的符号。
禅的审美特征在包装设计中的应用
1包装的形态构成
实用艺术的重要审美特征就是讲究表现性与形式美。“禅意”包装的形态格局有着简朴、舒适、随意的形态特点。它以简素为美,其最核心的思想理念是摒弃琐碎、化繁为简,把包装设计的语言还原到了初始状态。在这里,简洁不是缺乏设计的简单要素,更不会以最简洁为纲领而摒弃舒适或美学的愉悦。往往在设计过程中遵循“减法原则”,多则繁复杂乱,少则淡寡无趣,或者容易失去其基本的功能需求,甚至于减损整体的效果,所以这个平衡的度是需要深思熟虑去拿捏的,用物质上的精简形态去寻求精神上超越的外在表现,让包装形态浸沐于静谧、淡然、平和的氛围之中,力求让使用者与包装形态产生共鸣,虔诚地从自己的内心中去寻找解脱和放松,在当今浮躁的物质化生活中获得精神上的超越,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禅意”所在。如同日本艺术家村上隆说,“艺术世界交易的是人心”,“艺术家的目的是人心的救赎”。
2包装的色彩构成
“禅意”包装在色彩上主张以“素”为美,提倡保留自然材料的简素本色。往往采用单色调或运用柔和配色关系,这样可以让未经修饰的自然材料在柔和的色调中以一种静态的美感来构筑包装的审美内涵——静谧而淡然。“禅意”包装讲究一种内在的精神释放,采用留白、放空、迂回的艺术手法,运用大量的白、灰白或乳白色表现,一切被简化到极致,其营造出纯粹、闲静、超然的气氛。此外,在具有平衡性的柔和色调的基础上加以对比色彩来突显包装不同量体的可能性,譬如将具有中国传统色彩的红、黄等高彩度色彩来点缀,不但能延伸出更丰富的禅风,而且让整个低沉色系的沉静而内敛的气质空间中突显具有生命力的独特视觉表情,就像东方禅宗一直强调的“沾花微笑”,隐隐流露出一丝东方情韵。
3包装的材料构成
包装的材料具有感觉特性,即由人的感觉系统因生理刺激对材料做出的反映,或由人的知觉系统从材料表面特征得出的信息,通过感觉器官对材料产生综合印象。一个具有禅意的包装设计,其包装材料之间的对话,也能反映包装设计在审美层次上的深度与内涵的广度,等同于生活美学的另一种展现。在材料隐敛的语汇之间,多考虑选用具有静谧气质的天然材料,构建包装设计中隐性的意象——静谧、淡然的意境,即“静中真境,淡中本然”。不同的材料具有其独特的自然肌理美感,呈现出不同的感觉特性。如朴素的纸张、蒿草、原木、竹子、藤蔴、石材、陶器等温润之材,在设计中尽可能地在不加雕饰的状态下使用,并接受日月的洗礼焕发出因年代久远而产生的丰富的光泽,以呈现材料的简素本色,力求营造出一个安宁清幽、不为红尘所扰的静谧、超然物外的氛围,传达出人与自然亲近的渴望,平衡人与物之间的和谐关系,而且还透射出朴素、内敛的文人气息,从而反映禅意的简素美学和谦虚性格。
摘要:从歌唱艺术心理学的角度出发,运用音乐美学的思想和方法,对歌唱艺术的审美特征进行了探索性的研究。笔者认为:歌唱艺术审美就是歌唱者对声乐艺术美的1种心理感受。在歌唱审美中,歌唱者扮演着1个审美主体的特殊角色,他既是审美者,又是美的形象的表演者和美的音响的创造者。歌唱艺术是人类心灵对世界感应的产物,是以歌唱声音为物质材料的人类精神唤醒及生命升腾的展开形式,它以独特的艺术表现形式展示其审美功能与价值,充分体现了人类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追求。歌唱者只有从歌唱声音、音乐感觉、情感表现、艺术形象等方面去领悟和体会歌唱艺术的独特魅力,把所有美的审美感受和情感体验倾注在歌唱之中,把美的声音与情感融为1体去揭示作品的思想内涵和情绪,才能使歌唱艺术富有生命力,并产生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
关键词: 歌唱艺术 审美特征
探寻歌唱艺术的审美特征,展示歌唱艺术的独特魅力和美好感受,体现歌唱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需求,塑造感人的歌唱艺术形象,构筑理想的艺术境界,追求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对于歌唱艺术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对歌唱艺术审美的认识。
在音乐艺术中, 歌唱的审美是歌唱者对歌唱艺术美的1种感受和体验。任何人对现实生活中美的生活、美的事物以及对美的艺术的欣赏都是1种审美活动。相比较之下,歌唱艺术在展示其审美功能的方法和形式上是极其独特而富有魅力的。因为歌唱艺术美的构成法则,不仅在于歌唱审美的功能与价值上,而且还在于它充分体现了人类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追求。从美学角度来看,wu论西方美学强调音乐形式属性的“听觉艺术”、“情感艺术”,还是中国古典美学的“心声结合”与“心物结合”、“听觉——心觉”艺术,作为艺术审美对象,歌唱艺术其审美价值都存在于整个审美活动过程 —— 审美感受和审美体验中。也就是说,声乐艺术作品不是离开主体独立存在的,它的价值“正在于它以其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呼唤并在某种程度上引导了主体审美的自由创造”。“它在本质上是1个问题,1句向起反应的心弦所说的话,1种向情感所发出的呼吁” 。歌唱艺术正是这样1种人类心灵对世界感应的产物,是以歌唱声音为物质材料的人类精神唤醒、生命升腾的展开形式,是1种“有生命力的形式”。歌唱艺术以它独有的魅力,从审美创造到精神愉悦,在广阔wu垠的音响空间里,回荡着激情昂扬、细腻深情、如泣如诉、扣人心弦等美妙动听的声音。没有哪1种艺术能像歌唱艺术1样,拥有如此众多的热爱者、参与者和审美从众者。这就要求在声乐作品的演唱中,必须渗透着歌唱者的审美感受和情感体验,歌唱者只有在歌唱时把自己所有的情感都倾注在作品之中,把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审美感受和爱憎情感,通过歌唱形式全部呈现给听众,才能使听众从中得到美感和享受。
歌唱艺术作为人声音响的美,它是以文学作品的语言美、音乐作品的旋律美、歌唱的声腔美、表演动作的形态美和乐器的伴奏美为基本构成要素。在1般的音乐审美活动中,欣赏者是审美的主体,音乐是审美的客体,而在歌唱审美中,歌唱者扮演着审美主体的特殊角色,他既是1个优秀的审美者,同时又是美的声音的创造者,歌唱者只有具备高超的审美能力和歌唱水平,才能创造出美的歌唱声音,为听众提供美的审美音响材料,使听众获得美的享受。可见,歌唱艺术的审美感受和体验是具有1定审美态度和超越意识的主体,在以某种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客体)的呼唤下,经过生理愉悦到精神愉悦乃至精神升华的心理感应过程。它包括了生理和心理两个方面的因素,是美感经验的基础和出发点。在生活中,我们都有这样的感受,比如当你听到某1位歌唱家的歌声以后,在未听清楚歌词与旋律时,就已经被他那明亮清脆、悦耳动听的声音深深地感动了,当你听到某种不同的声音时,就会产生不同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兴奋或轻松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忧伤的感觉,有些声音仿佛使人感到微风拂面,十分美妙,并在很短时间内就可以激发我们对歌声美的感受。因此,研究和确立正确的歌唱审美观,形成正确的歌唱审美感受,对于1个歌唱者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应当引起广大声乐教师和歌唱学习者的高度重视。
2、歌唱声音的审美特征。
根据多年的教学实践,笔者认为,学习歌唱的人,首先要充分认识歌唱声音审美的重要性,应当从1开始就要注意形成正确的声音审美感受。歌唱者对声音的审美感受,实际上是根据自己以往形成的听觉经验,依靠长期积累的声音形象,在内心构想出实际的艺术形象,并产生1种愉快的心理体验。实践证明,“如果单纯追求生理方面的感觉,歌唱的声音就会缺乏美感,似乎只是1些纯技巧性的肌肉声,是1种没有任何表现力的声音”。这样的声音是毫wu价值的,是不会打动人的心灵的,更不会使听众得到美的感受和享受。因此,歌唱者必须建立良好的声音美感。歌唱者只有把声乐作品深刻的思想内涵和美好情感融入到自己的歌声之中,他的歌唱才能具有美感,才能产生更强的艺术感染力,才能引起听众的共鸣,打动听众的心弦。
笔者认为,对歌唱声音的审美,不能仅仅局限于听觉与情感方面,还要进1步从歌唱者的视觉、味觉、触觉等方面的美的感受上去把握。因为歌唱审美心理要通过想象和联想,它不仅要让耳朵听到美的声音,似乎还要让眼睛也能看到美的声音的色彩,让味觉感受到美的声音的味道,让触觉感受到美的声音的力度和分量。如通过视觉看到美丽的景色,感觉很好看,进而引发赏心悦目的美感感受和体验,然后再通过歌声把这种情感表现出来。又如当你听了某1位歌唱家的演唱后评价说:“他的歌唱声音很甜美”等等。这说明人的感知系统的味觉器官对声音产生了美的感受,如同你通过味觉尝到了蜜糖1样,感觉很甜蜜,进而引发了愉悦的情感体验。再如当你听到“她的声音很柔和、细腻、富有弹性”等等。这种评价是来自人的触觉器官对歌声的1种审美感受。wu论那1种感官的审美感受,就其实质来说,都是对声音的审美评价。声音美感的构建和培养除了声乐教师的悉心指导之外,主要应通过歌唱者自己的心理感觉去细心体会和领悟,应充分发挥和调动人体各种感觉器官的作用,感受和体验声音的美感。虽然说人体各种感知觉器官是来自大脑的不同反应,但在歌唱艺术审美中,各种感官却可以打通,交互作用,即产生文学上所说的“通感”现象。所以说,歌唱者的声音审美应该是“通感”现象的产物。如当你看到白色和听到明朗的声音时,会感到1种淡雅、纯洁的情绪和情感;看到黄色和听到明亮的声音时,使人产生活跃、欢快的情绪和情感;抚摸柔软的物品和听到轻柔的声音时,使人产生柔和、细腻的感觉等等。
在歌唱声音的审美中,对歌唱声音的波音技巧的运用也是1个极其重要的因素。歌唱声音的波音技巧是歌唱的生命线,缺乏波音的歌唱声音是没有生命力的声音。大家都有过这样的感受,当你聆听了1个没有歌唱方法者的演唱以后,总会认为他的声音生硬、僵直、浅白,喊叫的成分较多,显得很刺耳、很难听,其原因是他的歌声里严重缺乏波音。“从歌唱声音的艺术角度来讲,没有波音的歌唱声音就不是乐音,其歌声也就不具有美感”。自然、良好的波音技巧是在正确的发声基础上形成的,掌握了科学的发声方法,就能获得美好奇妙的波音,使歌唱的声音增添异彩,魅力wu穷。曾经有人认为“歌唱的波音是天生的,不可训练”,实践证明这种观点是不科学的,波音完全可以经过科学的发声训练来获得。歌唱的波音是通过母音振动表现出来的,波音的产生离不开母音频率的快速振动,这种振动能够超出歌唱者本身有意识控制的范围。歌唱声音的波音振动频率与歌唱声音的高低有着直接的关系,音高频率则高,(振动次数越高);否则相反。歌唱声音的波音振动频率不能过快,也不能过慢,振动次数过快就会产生尖细、刺耳的声音,振动次数过慢就会产生1种慢速的、大波浪曲线感的声音,犹如电压不稳,忽高忽低,也很难听。歌唱的波音振动频率只有适度,才能使歌唱出来的声音具有美感。
此外,对歌唱声音音色的审美也是歌唱声音审美中不可忽视的又1重要因素,应值得每1个歌唱者积极探索和潜心研究。因为,歌唱的音色是歌唱者心理上的思维反映,漂亮的音色能为歌唱的声音带来金子般的光辉,没有漂亮的歌唱音色,就不可能生动地表现声乐作品的情感内涵,那种失去光泽的歌唱声音是毫wu价值的,绝对不会产生任何美感。
3、歌唱音乐感觉的审美特征。
在歌唱艺术的表演中,音乐感觉的美感是歌唱审美的重要方面。歌唱艺术的审美愉悦和审美情感是靠歌唱者的心理感觉而感受的。1个成功的歌唱家和演奏家在演唱、演奏时,都会有1种独特而奇妙的感觉,这种感觉就是对音乐的审美感觉。它不仅能使歌唱者充分地表达声乐作品,而且更能打动听众的心灵,并同时唤起听众与歌唱者同样的审美感受。歌唱者的音乐美感除了良好的天资以外,主要应在长期的音乐学习和实践中逐步养成,不断提高。对于歌唱者而言,不但要注重音乐审美感觉的培养,而且要重视音乐的音准、节拍、节奏、速度、力度等基础训练,还要注意体验生活,观察日常生活中人们说话时的情绪、语调和心理状态,观察动人的景色和美丽的风光,体验大自然的美感,观看著名歌唱家、演奏家的艺术表演,倾听美的音乐,从中领略声音与语言的美感、韵味与风格的美感、情感与形象的美感等等。还可以通过阅读小说、朗诵诗歌、观看电影、电视等途径,加强自身的艺术修养,体验不同人物的性格和内在的情感活动,丰富音乐感觉的美感性。
4、歌唱情感的审美特征。笔者认为,歌唱的情感审美具有3个方面的表现特征。
1是情感审美表现与情感审美价值标准的制约。人不但有情感,而且是丰富多彩的,只是对情感的表现方式及程度不同,但不论是哪1种情感都要受到社会环境与历史条件的规范和制约,都要受到理智的支配。情感审美标准实际上就是对是非、利害的评价,如大家都喜欢美的情感,讨厌丑恶的情感。这说明歌唱艺术美作为生活美的反映,作为1种观念和形态的美,本身就存在着采取哪种审美态度,反映怎样的客观内容,表达什么思想感情的问题。成功的歌唱在体现社会意义、时代精神、听众的愿望和理想时,都表达着歌唱者美的心灵感受,倾注着歌唱者的爱憎情感,这是感染听众,引起共鸣的原因所在。例如抒情优美的《牧歌》,它是1首蒙族民歌,歌词两句1番,共4句,艺术形象纯朴、富有诗意,作品处处都流露出对草原和生活的热爱。音乐旋律悠扬、飘逸、婉转,充满着浓郁的情感,十分动人,充分展现出草原牧区美丽、壮阔的自然景象。词曲结合恰当、巧妙,互为1体,准确反映了词曲作家的艺术情思和情感审美态度。歌唱者在演唱此歌时,也同样要蕴涵着词曲作家的情感审美感受。听众在欣赏这首佳作的演唱时,也同样要契合心境,感思。
2是情感审美表现要力求真实性。也就是说歌唱要有真情实感,所谓真情实感就是要极力抛弃虚情假意和矫揉造作的东西,使歌唱所表现出来的喜怒哀乐等情感的轻重、强弱、深浅及准确程度,都要与音乐作品中产生的各种情感刺激物相互对应。例如爱的感情,恋人之间的爱与夫妻的爱不同,朋友之间的爱与情爱不同,父子之间的爱与师生的爱不同等等。因此,歌唱者1定要注意挖掘作品的思想内涵,把握好歌唱的表现分寸,使歌唱充满真实的情感,保持很强的艺术感染力,唤起广大听众的情感共鸣。歌唱中所强调的真情实感的表现,生活不是简单的真实再现,而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以现实生活为情感基础,进行艺术创造,刻画和塑造出感人的艺术形象。
3是情感审美是心灵的直接语言。歌唱艺术表演之所以能广为流传,并深受大家的喜爱,其关键就在于它富有感人的情感力量。每当人们听到优美的歌声和动人的旋律时,在心理上就会产生1种精神愉悦的感觉,得到歌唱的审美愉快。例如人们听到活泼、欢乐的歌声,就会情不自禁地快乐起来,听到悲哀、痛苦的歌声,就会产生悲伤的情绪等等。只有听众的精神活动拥有了审美愉快,才是他们所获得的真正意义上的审美感受,只有当歌唱者对于听众的审美感受是有知的,他的歌唱才可能有效地作用于听众的思想。从艺术影响的有效性来讲,1个出色的歌唱者,不但有着极好的歌唱能力和审美感受能力,而且具有极高的歌唱审美与欣赏水平,他既是1个歌唱家,又是1个审美家。
5、歌唱艺术形象的审美特征。
歌唱者在塑造感人的艺术形象时,主要应以人为表现主体来塑造歌唱艺术形象。因此,必须对声乐作品的艺术形象充满强烈的审美感受。人既有理智,又富有感情,在塑造艺术形象的过程中,应以表现人的思想感情为核心,要注意把人的情感与理智紧密结合起来。因为,歌唱在表现以人为主体的艺术形象时,wu论是反映什么主题和什么内容的声乐作品,实际上都是在表现人和人的思想感情。
笔者认为,在歌唱艺术形象审美方面应注意这样几个问题:1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个性特征。这是因为,歌唱者所表现的艺术形象个性特征越突出,其艺术魅力和艺术风格就越具有独特性,它所产生的艺术感染力就更加强烈,展现给听众的艺术形象就越动人。人都有喜怒哀乐之感情,但在对待生活中的任何事物中,其内心活动和感情的表现方式大不相同,而歌唱者的情感表现则更为深刻、更为丰富、更为生动,对待生活的爱憎情感更加分明、强烈。他们能在歌唱时把自己的感情融入到艺术形象中去,使表现的艺术形象有血有肉,鲜活逼真,生动感人,更具美感。可以说,在歌唱家的心中始终都燃烧着炽烈的感情火焰,1直都在注意着艺术形象的内心活动和内在性格,并运用1切技术手段刻画具有独特个性的艺术形象。因此,声乐作品的表现,1定要注意表现人物形象的鲜明个性,要特别注意在对比中突出地刻画不同形象和不同个性。
2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典型性。因为,具有独特、鲜明的个性形象并不等于是典型的歌唱艺术形象。只有当独特鲜明的个性充分地体现了社会生活的本质和规律时,它才具有典型性,才能成为典型的艺术形象。相比而言,典型的艺术形象比1般的艺术形象有着更高的概括性,因而,它反映社会生活会更集中、更全面、更深刻、更具有普遍性。
3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独创性。别林斯基认为:“在真正的艺术作品里,所有的形象都是新鲜的、独创的,每1个形象都凭自己的独有的生命活着。”歌唱艺术形象也如此。这就要求歌唱者不仅要深入生活、体验生活,而且要有内心的独特感受,感受越独特,情感的个性就越鲜明、生动。歌唱者对歌唱艺术形象的独创性和独特感受,与本人的音乐、文化素养及心理素质有着密切的联系。歌唱者必须借助对人和事物的感觉和知觉,去突破1般人的心理定势,在声乐作品情感的激发下,产生丰富的想象和联想,从而使自己的歌唱独放异彩。歌唱者在塑造美的歌唱艺术形象时,要具有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和表演意识,善于表现歌唱艺术形象的独特个性,揭示歌唱艺术形象的内在活动特点,克服歌唱艺术形象表现的雷同化现象。
通过摄影机镜头形成的光学图像,最初产生的动因并非是平面设计的要求,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它与平面设计的关系越来越紧密,并最终与图形融合,形成了一种重构的审美形式,对平面设计的进步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摄影的诞生对平面设计也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冲击,两者之间逐渐实现了越来越紧密的融合。这种融合似乎是一种必然的趋势,毋庸置疑,这种融合也是需要一个过程的。早期的摄影器材虽然简陋,却已然具备了较好的瞬间捕获场景和事物的功能,大量真实的社会生活图片及优秀的摄影作品与摄影术诞生之前的平面设计图形相比,更加真实、生动和准确。而这些特征也正是近代杂志、报纸、书籍插图设计所需要的。于是,摄影和平面设计在以上这些领域开始了必然的结合。这些结合多数是具有实用性目的的,即使其艺术性还不尽如人意。真正使摄影和平面设计在艺术层面上的结合,应该是20 世纪 20 年代在前苏联与德国享誉一时的“至上主义”和“构成主义”的设计师们。他们将现代绘画的造型和空间概念运用到平面设计之中,版面中综合运用照片叠印、拼贴等技法,结合几何图形的线条与强烈的对比色彩造成非常刚正有力的视觉冲击,因此作品就具有十分独特的艺术魅力(见图 1)。
20 世纪 50 年代,美国的平面设计进入发展,摄影技术在平面设计中越来越广泛地得以应用。五六十年代期间,美国涌现出新一代设计师,他们更注重个体观念的形象表达,注重平面设计的感性效果,并大量运用了摄影和插图结合的设计手法(见图 2),自此,摄影与平面设计的结合得以全面推广[1]。通过历史事实的梳理可以看出,摄影与图形的结合是一个自然而然、循序渐进的过程,是由两种艺术语言自身自觉的艺术诉求决定的,这种结合是一种历史的必然。在将来平面设计的发展进程中也必将继续得到广泛的应用与合理的发展。
二、 摄影与图形的审美特性比较
作为两种不同的艺术语言,摄影与图形各具审美特性。这两者的审美特性既有共通之处,也有一些差别。正因如此,才使得这两种艺术语言的重构成为可能。在研究这两者以何种形式重构之前,我们有必要首先认识一下它们的审美共性和审美差别。
1.摄影与图形的审美共性摄影与图形虽各具特点,但其审美特性却具有一定的共通性。这一点是两者重构的前提条件。摄影与图形的共通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摄影与图形都具有捕捉事物基本特征的审美特性。阿恩海姆在《艺术与视知觉》一书中讲到:“所谓‘观看’,就意味着捕捉眼前事物的某几个最突出的特征。”[2]而“形状,是被眼睛把握到的物体的基本特征之一”[2]56。摄影和图形都属于平面造型的艺术语言,它们都能够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准确地把握物体的形状,也即事物的基本特征。
第二,摄影与图形都具有较强的审美表现能力。作为平面造型的艺术语言,摄影和图形都能够以自己的方式在二维空间中实现三维空间的再现或模仿。
第三,从审美功能上讲,摄影与图形都具有大众传播的特性。摄影和平面图形设计自诞生之日起,没有一天离开过书籍、杂志、报纸等大众传媒方式,即使是被用在纯艺术创作之中,这些艺术作品无论如何也都逃脱不了大众的审美与评判。因此,不论是摄影还是图形,二者都是集信息传达与艺术性于一体的,并且只有当信息传达的任务被充分完成的时候,它们自身的审美价值才能够真正地得到确立。
2.摄影与图形的审美差别
作为两种不同的艺术语言,摄影与图形还是具有比较明显的审美差别的。
首先,虽然两者都具有在二维空间再现或模仿三维空间的能力,但是,其模仿的程度显然是存在着差别的。图形的设计是构成空间的设计,它对于三维空间的模仿具有一定的抽象性或不准确性,而摄影则是三维空间的直接反映与再现,这种模仿的准确性比较高,是图形语言无法实现的。
其次,摄影与图形虽然都融汇着艺术家们的审美理想、审美创意及审美情感,但是这些审美观念在两种艺术语言中融汇的自由度是不相同的。图形语言的运用比较自由,因为图形的设计可以源于某个概念、某种认知抑或某个形象。设计师可以自由地发挥着自己的想象力,不受限制于约束。然而摄影的创作却没有那么自由,它一般要以三维空间作为创作依据,要靠摄影师独立的思考与操作将这个三维空间提炼或转换成二维空间,在瞬间把握事物的本质特征。因此,其创作的自由度明显低于图形的设计。
三、 摄影与图形重构后的审美构成形式
摄影与图形的审美特性各有千秋,因此,这两种艺术语言重构在一起时,如能做到取长补短,,那就必将带来卓越的审美效果。许多设计师在如何将两者重构这一问题上都进行了孜孜不倦地艺术探索,其所探索出的两者重建的审美构成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如李西斯基大量地使用摄影蒙太奇手法,将摄影与图形重构在一起,造成视觉的冲击力;再如罗德琴科在为马雅可夫的诗集创作插图时 ( 见图 3),运用摄影蒙太奇的手法将各种不同的照片素材统一在一个图形空间之中,使它们产生相互碰撞的可能性,从而制造出新的视觉及心理含义的画面空间等。
在各种重构方式中,意大利平面设计师和插画家阿尔贝托 塞韦索的创意颇具特色。他在作品中大量运用了计算机技术,通过图形设计将原本的数码摄影进行解构,并再组合,所以一些作品颇具立体主义的风范(见图 4)。
这种解构与重组打破了摄影的原有模式,造成摄影与图形间的一种视觉矛盾,成功地挑战了传统的视觉方式。形成解构的图形设计无论从线条上还是色彩上都极具现代感与装饰感,与解构之后的摄影恰如其分地重构之后,形成了兼具现代特色与装饰效果的艺术作品。阿尔贝托 塞韦索的作品多以暗色调为主,许多作品常常以配以大面积的黑色作为背景(见图 5)。这种暗色调与大面积的黑色背景恰恰使得画面不会因为图形设计的装饰感过强而显得繁乱喧闹,反而让背景与前景的解构和装饰效果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带来更为震撼的视觉冲击。
在当代的平面设计中,致力于摄影与图形重构形式探索的设计师不乏其人,此处不再一一赘述。而需要明确的是,艺术是一条永无止境的道路,摄影与图形的重构也不会止于当今的各种重构形式。设计师们将会不断地探索,找出更多的重构构成形式,创作出更多优秀的设计作品。
四、 摄影与图形重构的审美意义及其价值
对于任何一件艺术作品来说,审美属性在其众多属性中无疑是最为重要的。一件艺术品如果不具有审美价值,那我们就不得不质疑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可能性。对于平面设计这一艺术门类而言也是如此。如果一件设计作品、一种设计形式不具备任何审美意义和审美价值,那么对于它的任何讨论和探索都将是徒劳无功的。根据设计美学理论的说法,设计美可分为材料美、结构美、形式美和功能美等构成要素,而针对摄影和图形这种重构形式,我们将从结构美与形式美两个方面来分析它的审美意义及审美价值。
1. 摄影与图形重构的结构审美意义及其价值
“所谓‘结构’,是指物质系统内部各组成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方式。”[3]美学家 M 李普曼曾经说过,“结构是一切意思和意义的基础”,“没有结构,任何东西都不存在,都不可设想”。由此可见,结构美是一切审美,包括整个设计美的基础,而摄影与图形的重构则丰富了结构美的构成方式,对设计作品的结构审美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们以两种不同的艺术语言形式相组合,扩充了设计作品的结构组成,使得设计作品的结构更具层次感,画面也更加丰富。例如阿尔贝托 塞韦索的设计作品,如果只具有单一的摄影或图形,其作品结构就显得单调而乏味,但当设计师用艺术的手段将两者重构之后,作品的结构立即呈现出惊艳的效果,其结构美瞬间就能打动人心。
2. 摄影与图形重构的形式审美意义及其价值
对于艺术作品来说,形式美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审美对象,它指的是构成事物的物质材料的自然属性,如色彩、形状、线条和声音等,及其组合规律,如整齐一律、对称与均衡等,而所呈现出来的审美特性。其平面设计作品中的形式美则指各种设计素材按照一定规律组合起来的色彩、线条和形体等形式因素本身所具有的那种被高度概括化、抽象化了的美。歌德曾经说过:“题材与表现它的方式必须与明显的艺术规律有联系,那就是和谐、清晰、匀称与对比等,这样的艺术作品看上去就会觉得美丽。”因此,形式美是审美创造和审美接受的重要环节。毫无疑问,摄影与图形的重构对设计作品的形式美具有重要的审美意义与审美价值。
首先,从形式上讲,这种重构形式符合形式美的审美规律。形式美的审美规律是抽象的,这些抽象的规律是图形这种艺术语言本身就已经具备了的,当它与摄影重构之后,这些形式美不仅没有被削弱,反而被加强、被突出了。例如在阿尔贝托 塞韦索的作品中,其图形本身便具有强烈的形式美感,是一种富有节奏性、具有不对称特征及强烈对比性的形式美。当它与摄影重构之后,这种节奏感、不对称感及强烈对比就被放在更为突出的位置,它的形式美感被强化了。两者的重构既在审美形式上显得矛盾对立,又在最高审美层面上达到了和谐统一。这种形式美感是单独的摄影或图形都无法实现的[4]。
其次,这种重构形式在形式美的意义上实现了两种艺术语言审美特性的互补。摄影的审美特征是具体、详细而缺乏概括性、抽象性的,而图形的审美特征是抽象、概括却缺乏准确性的。将两者的艺术语言重构在一起则实现了两种审美特征的互补,使得设计作品的形式美既具有抽象美、概括美的简洁,又不乏具象美的细腻,从而达到了形式美的又一新的高度。
综合装饰集造型、纹饰、色彩、材质、工艺、技法等装饰要素于一体,将各装饰要素有机地组合、巧妙地安排、整体地建构,以形成综合的审美效应和艺术特征。
从综合装饰的特性来看,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其一、创作者必须从整体构思,他的任何创意必须将各装饰要素统一整合为一体才有意义;其二、一件陶瓷艺术品中必须同时运用和组合两种以上不同属性的装饰形式和工艺技巧;其三、作品最后的装饰效果必须是综合效应的统一体,必须能从所使用的每种装饰形式中分离出来,并具独立的意义。
在陶瓷装饰艺术中,综合装饰的发展历史悠久。纵观中国陶瓷历史的发展,我们不难发现元代以前的陶瓷装饰常用的是刻划纹或印纹,主要以泥胎上的工艺处理为主。例如早在彩陶文化时期就有在陶衣上用毛笔和颜料彩绘以及用工具在坯胎上刻划、印贴、捏塑等运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综合的装饰手法和技巧。从新石器时代起,综合装饰就从未中断过,在整个陶瓷发展史上的任何一个时期均可寻觅到综合装饰发展的足迹。
综合装饰由于大量运用了坯釉材质的特性以及工艺处理技法,主要是以“做”为主的陶瓷装饰来说,形象塑造更为抽象、内涵更为深沉、形式美感更为突出,具有自然本质的美和人为创造的美。综合装饰的美学特征最突出的表现是在创意美、纹饰美、材料美、工艺美、整体美等诸方面。
综合装饰的创意更具有装饰艺术的独创性、装饰艺术的新颖性、装饰艺术的奇妙性、装饰艺术的情趣性。陶艺家往往借助各种表现形式和艺术手法,含蓄地、独特地、深刻地抒发和流露自己的人生观、历史观和审美观。
综合装饰材料美就是材料所给予人视觉和触觉的审美心理感受,通过材料的光泽、色彩、肌理、质感等形式要素表现出来。综合装饰一般使用四种类型的材料;土质材料、釉质材料、装饰材料、异质材料。综合装饰材料美总是以自然美和表现美的形式呈现出来的。自然美是指材料本质所固有的天然美,而表现美是指人对材料进行加工处理,组合编排后所展现的美。但大多数情况往往同时具有自然美和表现美,而且总是在对比中求得和谐。因为质地的对比、肌理的对比、色彩的对比、光泽的对比能赋予材料美更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有了材料,还要对材料进行精美的加工和技巧的处理,综合装饰中工艺表现手段和方法的技巧性及精巧性,是所谓的“工巧美”。当欣赏一件综合装饰艺术作品时,可以透过作品的技巧表现去深思、去遐想、去探索陶艺家潜在的精神力量和内心世界;也可从陶艺家在表现作品内涵的手段和技巧上,感悟到陶艺家在驾驭材料、因材施艺中的能力和气质,在陶艺家鬼斧神工的技艺、巧夺天工的本领中得到一种美感享受。例如当我们欣赏一件高温颜色釉刻瓷加彩的综合装饰艺术作品时,不仅会被光彩夺目的色釉和美丽的纹饰所吸引,享受到它的釉色美和纹饰美,而且还会被陶艺家用力均匀而有节奏的“刀笔”、精微细心的刻瓷技巧以及所蕴含着的“力度”、“巧劲”所打动。人们在欣赏陶瓷综合装饰艺术作品时,能从表现技巧的工巧美中,获得不同的审美愉悦。诸如精工细作、精巧入微的精巧美;娴熟流利、迅疾如风的速度美;技法奇特、巧夺天工的奇巧美;胸有成竹、落笔有声的深沉美;技法奇特、巧夺天工的奇巧美;胸有成竹、落笔有度的秩序美;技艺复杂、高难精深的精湛美;工技繁多、长工久制的耐力美;技意相谐、恰到好处的适度美;自由无度、熔融含混的朦胧美等。
综合装饰作为一种装饰艺术类型,装饰美是它重要的审美特征之一。它是陶艺家在装饰意识和装饰观念的指导下,将装饰的诸因素协调融合,并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有别于写真性绘画,纯客观性艺术的装饰效果和装饰作用,给人以主观性、程式化、秩序化的装饰美感。综合装饰的装饰美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既有在装饰性构图中重写实的,也有重写意的,也有两者兼容的。如果从“装饰性”艺术形式来看,综合装饰的装饰美可以从装饰性的形象美、装饰性的构图美、装饰性的色彩美、装饰性的意识美和装饰性的效果美等多方面综合地表现出来。
综合装饰将各构成要素,诸如创意美、形体美、纹饰美、色彩美、肌理美、材质美、工艺美、技巧美等组合在一起,形成了统一、整体的审美特征。它最忌讳各构成要素的分离对抗和个体突出,因此,综合装饰比其他装饰类型更注重整体性。凡是一件完美的综合装饰艺术作品,都能将各构成要素和各要素的审美特征合理地、有序地、完美地组合在一起,以整体美作用于人的审美心理。
传统中国陶瓷创作方法外师造化、中得心源,对陶瓷花鸟画创作来讲,就要求画家到大自然中去体察花、翎毛、草虫的形状结构和神态,以求得造化之理,从观察中产生艺术创作的激情和构思,并通过陶瓷花鸟这一特定的艺术语言来表达和抒发自我情感与意念,就是心源的有感之情。在这种大自然与心灵的交融中,追求天人合一、物我两化的境界。这使得陶瓷花鸟有着丰富的内涵和不尽画外之意。要到达这种艺术境界的高度,就必须加强基础训练,要结合一些必要的写生、速写和默写,以积累素材,为创作提供丰富的灵感。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勤于探索、敢于创新的女艺术家。
笔者经过长期的专业学习和课外实践对花鸟有着独特的见解,并在创作中以独特的综合装饰表现手法,表现自己内心的想法。如作品《如梦令》用浅浮雕的手法在坯瓶上雕刻出仙鹤、荷花,烧制成形后加以彩绘。不注重客观的描摹,而重情意的抒发,画面清幽、静穆。在设色方面,大胆地打破传统的色彩搭配,让视觉效果更加柔和和舒适,细腻的画面描绘,更凸显了荷花的高洁与亭亭玉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品质与风格跃然瓷上。
艺术在不断的摸索和追求中,需要创新和发展。拘泥于传统只会形成跟风,难以有自己的特色和风格,通过多年的创作和实践,潜心绘画,作品构景,取意、造景、施艺都能独出心裁。传统与现代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二者相对而存,任何一门艺术形式在其未完全展露其形式之前都不会终结,时代的更替、思想的变迁。只是为艺术提供了更广阔的土壤和水分,当充满奇思妙想的现代思维与传统的艺术形式相互碰撞,更能擦出令人期待的光芒。我想今天的中国很需要一批像这样的艺术革新者,很需要一批具有突破精神的实干家,在中西互溶古为今用的探索中,开启民族艺术的现代之路,使传统的陶瓷艺术在大家的不懈努力下开出更为艳丽的花朵,历史的车轮需要我们这批陶瓷人去努力付出,在新的历史时期取得进一步地延伸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