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7 17:26:1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社会保险管理的模式,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随着《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社会保险的作用和地位日益凸显,企业员工对社会保险也更为关切。如何全面、有效地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环节。本文从社会保险管理的重要性出发,分析了当前企业社会保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以笔者所在国企为例提出了变革管理模式。
关键词:
人力资源;社会保险;分层分类;集中审核;管理模式
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日趋完善,以及社会保险与养老和医疗等挂钩越发紧密。法律的约束,员工的关注,对企业社会保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一、加强社会保险管理对企业的重要性
1.是促进公司依法治企的具体体现《社会保险法》的施行标志着国家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公平性、保障性的特点。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企业员工按实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因此,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是促进依法治企的具体体现。
2.是维护员工自身利益的客观要求社会保险作为员工福利的一部分,它与员工的退休、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息息相关。可以说好的企业才有好的社会保险作为保障,因此员工对社会保险的重视程度也反映了员工维护自身利益的客观要求。作为企业应当重视员工的客观要求。
3.是减轻企业用工风险的切实需要社会保险作为一种风险分摊机制,从本质上来讲是一种服务,是国家向劳动者和企业提供的分摊相关风险的服务。社会保险从宏观层面,分摊了全社会企业职工的生育、工伤等费用,尤其是工伤事故,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经济负担和用工风险。
4.是促进队伍稳定持续发展的保障员工社会保险管理的现状,一定程度反应了企业的经营状况。加强社会保险管理,能够促进员工的工作热情、消除员工的不满情绪,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安全感、归属感,有利于吸引人才,稳定队伍,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二、企业在社会保险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公司结构复杂,员工类型多一般的国有企业或集团公司,往往会有多家子分公司,公司员工有合同制职工,劳务派遣用工,临时用工,还有实习生等。公司结构复杂,员工类型繁多,容易造成管理链条松散,管理的覆盖面不全,给社会保险不当过失留下隐患。
2.保险种类较多,缴纳方式各异社会保险涵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等,各类保险分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缴纳方式和比例各不相同,且受地域和政策影响较大。此外,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缴纳给地方社保,单位部分由当地地税部门托收。因此,社会保险本身计算和管理存在较大的复杂性和差异性。
3.管理水平偏低,专业能力薄弱目前,公司往往注重眼前利益而忘了长远利益,忽视社会保险的作用。社会保险的管理缺乏专业人员负责,尤其是子分公司众多的集团公司,往往由其他工作人员兼任。因此,大部分人员缺乏社会保险意识和相关工作知识技能,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针对社保实际情况提出的解决方案
1.根据实际情况,理清公司社会保险现状社会保险受地区、政策、历史等原因影响,会有较大差异。各公司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梳理子分公司每位员工的缴纳情况,对特殊人员进行标记存档。同时公司也要掌握保险缴停转的各项操作,建立起必要的保险岗位工作说明书。
2.梳理管理流程,加强社会保险管理力度梳理目前公司的社会保险管理流程,加强人员分类和多层次的复检工作,做好社会保险管理的前端监控工作。管理流程的优化,使得管理链条更加紧密,分层分类监控更有利于相互监督,减少社会保险迟缴漏缴错缴的发生。
3.增加绩效指标,加大社会保险考核力度将社会保险的工作指标和要求,纳入绩效考核体系,通过绩效考核机制,对社会保险的管理过程进行评价考核。对工作中存在的疏忽和错误,进行追责,考核到个人,对工作中取得成绩,进行肯定和奖励。通过绩效考核的杠杠,推动保险管理工作的进步。
4.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社会保险管理能力优化资源配置,集中优秀的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加强培训力度,发挥“传帮带”的作用。有条件的可以聘用专业的保险管理人才,可以开展专项培训,建立虚拟学习平台。从内部挖潜,外部输入等多个途径,切实提高专业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四、相关社会保险专业管理的实践概述
以笔者所在企业萧山区供电公司为例,按照“依法从严治企、提升管理层级、规范支付流程、分类审核监控”的原则,对社会保险管理进行改革。
1.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各子分公司配合,开展社保调研,摸清人员参保情况,建立台账,明确各子分公司专业负责人,为加强管理奠定基础。
2.根据公司层级和人员建立分层分类监控和集中审核支付模式。各层级对上一层级负责,并同时做好对下一层级社保审核工作,集中审核通过才能由财务支付相关费用。管理流程在SAP系统的支持下,强化多层次的前端管控,充分发挥集约效应,有效促进了保险管控能力的提高。
3.在社会保险的专业化管理上,公司从各类保险缴纳的及时性、准确性、缴纳基数、参保情况、退休申报等出发,设立多个考核指标,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体系,按月度对各子分公司进行专项考核。
4.在优化资源配置上,公司一方面通过专项培训,“微信课堂”,以及师带徒等多种方式对在岗人员进行专业指导培训。另一方面,还需挑选优秀人才,进行专业培养,作为储备人才。
五、总结
社会保险的推出,是一项重要的国家制度改革措施。社会保险工作是关系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好事,可以促进企业和谐、稳定、持续发展。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要充分意识到社会保险的重要性,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方式和力度,提升社会保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建设。
参考文献:
[1]李巧娟.试论国有企业养老保险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J].经济师,2014,(4):239-240.
一、企业社会保险体系构建的意义
(一)支持企业长久持续发展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要想实现其长久、持续、健康发展,就必须稳步、扎实地做好保险管理,为员工提供安定、长久的保障,传统的国企保险未能纳入社会管理体系,无形中加重了企业的经济负担,也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将企业保险纳入社会保险管理体系,不仅减轻了企业经济负担,同时,也为企业员工保险权益开辟了全新的出路,使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企业有了充足的经济效益空间,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自身的信誉、形象等又得到了一定提升,自然会引来更多的优秀人才,内部员工也会更加积极努力地贡献并服务于企业,在人才的支持下从而获得更加长远、健康的发展。
(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推动国企保险纳入社会化管理能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因为通过社会保险能够实现国企职工与打工者在保险利益分配方面的平等化、均衡化,维持打工者的心理平衡,维护社会的安定,使企业的劳动者都能公平、平等地享受社会福利,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从而打造出一个公平、和谐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的安定和谐,维持社会的公平正义。国企构建社会保险管理模式使自身的保险管理纳入社会体系,使企业融入社会发展大环境,维持社会和谐良好的环境。
(三)支持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经历了改制改革重组等过程,要想适应市场竞争,提高企业的实力和竞争力就必须逐步创建并形成现代企业制度,达到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管理科学的经营目标,企业要想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切实按照国家在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形成的制度和规定,积极参与市场化经营与管理,积极改革并完善传统的管理制度,逐步推动社会保险管理制度的实施,将保险管理纳入社会保险管理系统,从而减轻企业自身的财务负担,也调动员工参与市场管理的积极性,从而推动企业逐步朝着现代化方向发展。
二、国企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健全完善的社保管理制度有待确立
不同国有企业有着不同的发展历史,面临不同的发展形势,自身遗留着不同的问题,受传统的保险管理理念的影响,使得社保管理模式的构建举步维艰,国家虽然在相关方面出台了各种文件、制定了方针和政策,然而,实际贯彻执行过程中阻力重重,使得科学有效的社保管理制度无法有效建立,影响了企业社保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员工缺少有效配合
社会保险管理模式的构建需要国有企业全体员工的积极配合,然而,很多企业由于缺少宣传教育与引导,再加上员工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缺少配合的积极性,一些关键且重要岗位的员工,例如:社保审核、审计人员存在自私心理,缺少对社保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导致实际工作中问题重重。
(三)没能实现公平与效益的有效协调
国有企业社会保险管理最关键是要协调处理好效益与公平间的关系,然而,更多的企业却在这两者间出现了偏颇,强调公平,忽视了效率,使得社会保险制度自身无法充分、高效地在企业运转,单纯重视效率,则导致了一些不公平问题,引发了矛盾和危机,也阻碍了社保管理制度的贯彻和落实。
三、企业社会保险管理模式的构建策略
(一)加大对社会保险的宣传教育
传统的国有企业的保险管理未纳入社会管理体系,企业在职员工的保险全盘由企业或国家承担,国企职工能够充分地享受保险福利待遇,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逐渐改革了保险管理制度,将国企、事业单位保险纳入社会系统,实行企业社会保险管理模式,这对于一部分长期享受传统国家保障制度的员工来说是一大挑战,会产生抵触与排斥情绪。因此,国有企业必须做好员工的内部宣传与教育工作,通过组织召开思想交流会议等进行宣传教育,使员工意识到企业保险社会化管理的长远益处,从整个社会的发展、企业长久经济效益等方面去分析,让员工能够欣然接受地配合企业社会保险管理。
(二)积极完善社会保险办理服务体系
创建完善的社保机构体系,打造出专门的社会保险部门,并内设健全、专业的部门与职位,为社保办理提供健全完善的服务,形成健全完善的社保制度规范,以及业务办理流程,同时,也要加大对社保机构内部各职位的培训与培养力度,使他们积极学习并掌握社保办理的各项业务、各种操作,形成细致、具体的岗位职责划分,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确保各个部门、岗位都能遵规办事、合法履行职责,实现企业社保管理的公平化、透明化,确保各项工作都严格依照规定开展,从而最大程度地维护企业员工利益,同时,强化监督与检查,对社保管理部门人员的工作行为、作风进行全面、彻底的监督,提高他们的责任感与责任意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主动积极地履行工作职责。
(三)设置层次分明的责任岗位
国有企业社会保险管理模式的构建需要一个逐步渐进的过程,其中各个岗位的职责力、执行力非常重要,必须依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设置全面到位、且层次分明的职责岗位,而且确保各个岗位人员都能注重履行社会保险管理职责,积极践行国家的保险方针和行政制度。根据保险工作需求,以及国家的相关规定,至少应该形成以下几大岗位:业务岗位、财务岗位与规划监管岗位。业务岗负责贯彻、落实相关的保险制度和政策,负责各种社会保险业务的办理,创建并维护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等;财务岗则负责严格按照科学的规定保障资金的到位与运转,规划监管岗则负责严格监督业务岗以及财务岗的各项工作,负责整个企业保险的计划、规划、运行与监督,为企业制定科学的保险管理政策、制度和方针。
(四)重点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与核对管理
要想使企业的社会保险管理步入正轨,就必须及时加强企业社会保险支付与缴纳管理,确保企业能够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做起:第一,把缴纳社会保险纳入员工工作考核范畴,使其成为企业员工工作业绩考核依据之一,对于不能及时缴纳保险基金的员工或者配合度不积极的员工则应加强劝导与教育,提高群众配合的积极性。第二,保险工作人员必须及时做好保险征缴工作的核查、核对、分析与直接工作,并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进行提交,以此实现企业社会保险管理有条不紊地开展。第三,重点完善保险管理者的工作监督与纪律管理,使他们能够公开透明地正确处理由员工缴纳的保险基金,定期进行保险基金征缴的监督,加强核对,对于资金挪用、非法占用社保基金的工作人员和行为严格依照法律进行处理。第四,健全服务体系。企业社会保险管理模式的构建需要一个健全完善的服务体系支持,因为只有在健全、完善的服务支持下,才能使企业的社会保险管理逐步走向成熟,才能更加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企业可以设置专门的社保服务部门,开展全面、完善的服务,使企业员工享受到社保服务的便利,以此来保证社保制度顺畅执行。
四、总结
一、德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监管模式
1、保险管理公司内部监督。在德国,保险管理公司对保险基金的管理必须经过管理机构中的两方代表人员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后做出预算。在保险公司内部,任何一笔钱的使用必须有两个人签字才能支出。如果要转帐或者去银行办理手续,也必须有两个人签字才能转出。资金流动情况每天结算一次,资金的支出和使用必须合理合法,由总经理安排专管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和对比。同时,在保险管理公司内部,一年要有两次随机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交总经理存档。如果发现有贪污挪用等违法违规现象,责任人将会受到刑罚处罚,情节严重者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2、行业内部工会监督。德国行业内部工会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讲,由各行业内部工人工会、职工工会、公务员联合会等代表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和董事会谈判,共同协商决定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的缴费比例和社会保险未来的待遇水平等,并且通过对政府相关部门的决策产生影响,从而有效地保障了行业内部职工的合法权益。3、政府监督。为了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保险管理公司是否依法依规运行,监督的具体内容包括保险公司的银行帐户、帐单等所有运营的业务和财务情况。
二、德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一)继续完善社保经办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德国各项社保基金的支出程序严密,基金支出必须有两个人签字把关,每天有审核,每段有检查,每年还有随机抽查。此外,德国社保基金还实现了高度的计算机管理,只有完成计算机设定的所有程序,才能通过审核。这些规范的工作流程和严格的内控机制保证了社保基金的安全。我国社保经办机构内部虽然也制定有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禁止挤占、挪用社保基金,但没有建立明确的监督机制与制约机制,使得实际运行中总有违法违规操作的事件发生。这一方面是因为制度上还不够严密,存在漏洞,缺乏监督与制约机制;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现有规定的刚性不强,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淡漠,一些个人和单位钻法律的空子,损害广大投保人的利益。因此,我国必须要进一步细化社保基金管理的程序性规则,使制度更加完善、严密,让违法犯罪分子无隙可钻。此外,还要强化对社保基金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增强其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通过综合治理,建立起一整套严谨规范的内部管理机制。
(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要以政府为主导,鼓励多方参与德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具有一定的独立性,社保基金的管理以行业为基础,强调行业内部的自我管理和自我平衡,因此,社会保险基金与政府保持了一定的距离。近年来,欧洲发生了多起围绕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风波,究其主要原因,是因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使各个行业开始不断地调整本行业的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因此增加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支出压力。而政府为了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能有一个稳定的环境,只能向强大的行业工会让步,由政府出资来弥补社会保险基金的缺口,从而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从建立之初就主要以政府为主导,在制度的设计、实施、管理和改革等方面,政府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无疑也加重了政府的负担。因此,在管理过程中就要避免这种状况,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合理分配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的责任。对于个人,相关机构要进行大力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实现社会保险的广覆盖目标;对于政府,则应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不断提高我国社会保障的水平,最低实现保基本的目标;对于企业,既要加强它们的投保意识,又不能使它们负担过重,挫伤它们的积极性,实现社会保障可持续的发展目标。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制德国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作为独立的社团法人,实行自治管理,董事会和行政管理委员负责其具体工作,同时通过强化雇员的权利,调动其积极性,加深雇员对社保基金管理的参与程度,促使其监督社保基金管理的意识不断增加,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参保人员的利益不受非法损害。德国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的独立性还体现在政府不能对社保基金进行干预,其财务状况和组织结构都是独立的,具有公法人的地位。相比较而言,我国的社保基金管理机构缺乏统一性和独立性,导致其权利和责任不清晰,社保基金的管理较为混乱,使得一些单位和个人有隙可乘,损害了参保人员的利益。我们认为,各级政府应当重视我国社保基金管理“碎片化”的现象,不断提高统筹层次,统一缴费与待遇支付标准,在统一的制度框架内,减少行政权对社保基金管理的不当干预,严禁“批条子”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的现象发生,为未来政府统一社保基金管理制度扫清障碍,确保社保基金管理沿着法治化轨道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
(四)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要纳入法制化轨道德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完善的立法作为保障。从19世纪80年代开始,德国就通过《保险控制法》等社会立法来规范社保基金管理的具体内容和程序,并在此后不断予以发展和完善。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立法还不完善,属于法律位阶的立法仅有2010年颁布的《社会保险法》一部,实施至今也只有不到四年的时间,在许多方面的规定还比较简单、笼统和原则,实际操作性不强。笔者认为,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还应当继续加强,要紧跟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进程和时展所提出的新要求,尽快出台涉及城乡养老保险统一、弹性延迟退休年龄等一系列具有操作性的细则和规范,为社保基金管理的具体实施操作提供法律依据。同时,为了使社会保险管理能够有法可依,我国还应当通过立法,对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之间的职责和权限进一步予以明确,减少和防止在社保基金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推诿和懈怠等问题。
作者:冯锦彩李艺婷刘帅京单位:山西省委党校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一、基于新形势将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加强的作用
(一)可使社会保险改革得到有效优化
通过将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完善,才可使以往所应用的档案管理模式得到革新,也才能使社会保险工作效率得到提升。对于社会保险档案管理而言,当保险记录中的原始资料出现丢失,则难以将其重新找回,因此也就使得保险工作无法继续开展。因此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是严肃严谨的,而传统工作的开展主要是基于纸质档案,而未能对信息化技术进行有效应用,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发展,档案信息管理的模式也势必需要得到更新
(二)属于社会保险自身的要求
社会保险信息量大,管理工作量大,若无法实施有效管理,则会使数据出现丢失,由此影响社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加之社会工作人员流动性强,若无法实施有效档案管理,则会导致档案管理发生混乱。因此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显得尤为必要。
(三)可使社会保险部门的工作效率提高
通过对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可使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形式更为规范,可使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得以暴露,由此可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新形势下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强化措施
(一)使人们所具备的社会保险档案管理意识加强
为了使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效果得到保障,首先需要增强人们所具备的档案应用意识。通过和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将档案内容进行完善,对档案信息中的错误进行纠正,由此可使档案的准确性提升,更有利于档案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3]。除此之外,还需要将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行提升,明确其工作职责。将设备和系统进行不断优化,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二)将社会保险制度标准建设工作加强,实施规范管理
对社会保险管理的不同环节工作研究加强,如社会保险档案的收集、整理、归纳、利用等,建立健全详细可行的规章制度,对于不同门类的档案,尤其是专业档案、会计档案等,需要划定具体的档案归纳范围和保存时间。
(三)提升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中的科技化水平
社会保险管理工作需要实施科学管理,若档案为纸质化材料,则需要科学、规范的对其实施分类、装订与存储,同时需要实现机械化操作,避免人工装订导致差错事件的发生。为了将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强化,还需要加大资金投入,优化基础设施,借助计算机和各类应用程序对档案实施分类、编号、索引等。除此之外,需要做好电子信息与纸质信息的核对工作。
(四)加强工作人员培训,使社会保险档案管理业务提升
不仅需要加强对社会保险档案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同时也需要加强其计算机操作能力培训。同时需要将社会保险部位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加强,组织工作人员加入到培训工作中,并对其思想以及作风建设引起高度重视,提升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团队的综合素质。
(五)提高对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发利用
需根据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对相关查阅利用制度进行建立,参照具体的规定,开设档案查阅服务窗口,同时做好查阅记录工作。社会保险档案管理人员在接待群众时,需保持热情、文明、礼貌,将自身的服务意识加强,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尽可能满足群体提出的诉求,对于未明确规定的问题,则需要及时请示上级领导意见。
近些年,随着国家社保事业的快速发展和对于社保工作重视程度的提高,河北省的社保管理工作得到了一定的提高和完善,为促进本省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是,河北省虽然属于东部沿海省份,经济发展却相对落后,思想观念更是保守陈旧。在国家加快建设社会保险事业的大背景下,现行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要求,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保险组织机构设置分散。从河北省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的设置与中央部委的管理机构不一致,社会保险业务被分散到社会保障部门、卫生部门等多部门分别管理。比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就归卫生部门管辖。由于机构不统一,必然造成组织机构的管理协调性差,这样,不仅很难统一社会保险决策的制定,延误国家社会保险政策的贯彻落实,而且更直接导致社会保险机构重叠、业务交叉、人员浪费,加重了社保经办部门的工作难度,也增加了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成本。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置不足。目前,我国正在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随着社会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和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参保对象由企业职工向各类人群扩展,区域由城镇向广大农牧区延伸,这就必然要求在农村建立乡一级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满足广大农民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保服务的需求。但是,河北省还没有建立乡一级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层社保服务不健全。这种状况显然不利于社会保险工作在广大基层的开展,不利于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要求。
(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配置不合理。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保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全国城乡居民五项社会保险的参保人数成逐年上升的状态。数据显示,2013年末,河北省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为4548.81万人,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为1674.51万人,失业保险的参保人数为503.94万人,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为737.04万人,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为667.58万人。面对如此庞大的参保人员,社保经办机构的人员配置却没有相应地增加,这必然会影响社保服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阻碍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除了社保经办机构人员数量不足,经办人员素质不高也是阻碍社保管理工作高效进行的一个重要原因。随着社会保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社保的经办工作也更加专业化、细致化,这就需要具有高素质的经办人员,不但要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还要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各项任务。然而由于以前的社保工作比较简单,信息化程度不高,所以目前全省的社保经办人员素质普遍不高,不能满足社保工作发展的需要。
(四)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模式落后。目前,河北省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还在延续传统的模式,即按险种设置的“单险种”机构体制,每一个险种都要建立独立的数据系统,各险种之间的业务相互分割,而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由于社会保险五大险种都有基础信息等方面的一些共性业务,“单险种”管理模式必然会出现重复性的工作,这不仅降低社保经办管理工作的行政效率,还会加大业务管理和技术支持的难度。同时,“单险种”管理模式也会使各险种的社保基金分属不同部门管理,既不能集中运营,也不便于监督和管理。
(五)社会保险规定不完善。为保证国家社保政策的贯彻和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尽快出台相应的规章、规定,以及意见和办法,进一步细化相关的制度,保障广大居民的社保利益落到实处。目前,就河北省的情况来看,近几年,也出台过一些符合本省实际需求的规定,为国家社保政策的贯彻和执行提供了政策支持。比如,省人社厅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关于使用失业保险金援企稳岗的实施意见》,就对本省因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和治理大气污染、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经营受到影响的企业,自2014年4月份开始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暂时性困难,稳定就业岗位。该项意见的出台无疑对于特定时期受到影响的特定企业及职工从政策上给予了特殊保护,符合国家社会保险工作的要求。但是,从整体情况上看,河北省就贯彻国家社保政策出台的相关规定远不能满足社保发展的需求。尤其是随着京津冀一体化的不断推进,三地必将实现社会保险的互通,那么,河北省必须抓住机遇,尽快出台相关的意见,推动三地社会保险工作的协同发展。
二、完善河北省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建议
河北省环抱京津,自古即是京畿要地。随着京津冀一体化的提出,它给河北省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要想抓住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以及能够充分执行京津冀一体化战略,河北省必须转变观念,提前作好规划。京津冀一体化的实现必然带来三地社会保险的一体化,因此,河北省必须完善社会保险管理方面的不足,创新社保管理工作,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尽快满足京津冀社会保险一体化的需求。
(一)构建政府主导型垂直管理模式。有学者提出,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运行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都可以诟病于现行分散式的行政管理体制,正是因为现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能实现统一管理,才造成了政出多门、权责不清、效率低下的局面。所以,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践界,都主张社会保险的管理应由目前的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转变,采取政府主导型垂直管理模式。构建政府主导型垂直管理的社会保险管理模式,能从制度上根除原有社会保险管理上存在的弊病,创新机制,提高效率,解放和发展社会保险生产力。在政府主导型垂直管理模式下,尽快建成“经办五险合一、信息系统统一、业务流程统一、基金核算统一、监督管理统一”的社会保险管理模式。对五大险种统一办理登记、核定缴费基数,为参保对象提供一站式服务。这样,不但能够提高社保经办机构的行政效率,而且可以降低社保机构的内部管理成本,实现社保管理工作的经济效益。我国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天津、吉林等地对社会保险管理模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实行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险垂直管理后,国家的宏观调控力度强化,政策的执行力度提升,社保管理与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河北省的社会保险也应采取政府主导型的垂直管理模式,统一机构、整合资源,提升社会保险机构能力和管理工作水平,实现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跨越式发展。
(二)建立健全基层社保机构。指出,要适应城乡统筹保障项目的增多、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以及个性化服务的要求,整合管理资源,加强社会保障机构能力建设和统一的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今后,不断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将是我国深化经济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制度,必须首先建立基层社保机构,设立乡、村级社保服务平台,并配备专业的社保管理服务人员。基层社保机构的建立与完善,对于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应对我国日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实现社会保险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配置。针对河北省社保经办机构人员数量不足的问题,必须尽快增加人员配置,满足不断扩大的社保管理工作的需求。一是要加强对社保经办人员的培训,不但要培养他们熟练掌握各个险种的政策理论和实际操作经验,还要加强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的培养,以适应新时期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带来的挑战。二是加大宣传,增强社保服务意识,提高社保服务水平。社保管理工作是一项服务工作,工作人员应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树立良好的服务理念,在工作中注入人文关怀,切实落实社会保险各项政策的贯彻执行。
(四)加快制定社会保险配套措施。一是应尽快出台有关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建立京津冀职工的养老保险协商机制,积极有效地推动三地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的协同发展。二是在医疗保险方面,应该共同搭建京津冀三地间的医保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医疗保险在三地间的即时结算。三是在我国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背景下,河北省应该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广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工作,以及推进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等工作。
三、结语
关键词:社会保险管理;信息技术;应用
信息技术在我们的生活以及工作等方面被广泛的应用,对于现今社会保险工作的需求,将信息技术运用其中有着很重要的意义,这对于企业单位来说有着促进的作用,而且能够有效提高综合效益,从而能够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保障的作用。但是在市场经济背景下,有很多的单位在社保工作当中还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因此,想要更好的对企业单位的社保工作进行提升,应该将信息技术融入到社保工作当中,这更利于我们的科学发展,而且信息技术能够促进我国的社保保障工作的全面发展。
一、信息技术的含义
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在多方面的领域运用计算机作为基础工具,将信息进行处理和组织的方式,根本依据是数字化,传输的方式以网络化进行,其效率保证就是高效化和智能化,在多个工作领域进行有效的运用,并促进工作快速、有效的开展以及更好的管理,这就是信息技术。对于我国公民生活保障来说,社会保险管理就是主要制度,而信息技术的应用,是社保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通过庞大的基础数据信息,复杂的计算,以及超高的准确性等优势,真正意义上的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而且能够有效的支持信息处理和需求的任务。
二、信息技术对社会保险工作的重要性
在社会保险工作当中,能够将社会属性很好的融入和渗透在社会保险工作中对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够让管理工作更具有程序性,从而促进各企业单位的社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1.信息技术能够推动组织管理,提高生产力信息技术在多方面领域都有涉及,它独有的特点能够有效的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对于数据的处理非常迅速,在信息处理和储存的过程中降低错误,而且能够有效避免工作的重复进行,有效推动组织管理的正常运行,出现问题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进行及时的处理,从而有效降低企业管理成本,对于利益之间的关系能够更好的处理,让社会保障信息得到有效的构建。2.信息技术能够提高服务能力,降低错误率对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险工作,在业务上进行规范化和制度化的管理,必须通过网络信息得以更好的实现。网络信息具有自动化程度高、速度快、能够批量处理等优势,在管理上其方法更具有科学性,对社会保险工作的质量进行有效的保障。以往的工作中,管理操作系统上一般都是人工操作,工作量大,易出错,信息技术的使用能够有效的避免这些问题的出现,从而降低工作错误率,提高服务能力。3.信息技术能够有效完成任务,提高工作效率社会保险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综合性工作,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够对参保职工的相关信息等每个环节进行整合,从而让数据信息的处理过程在速度上大大的提升,而且能够有效的降低错误率,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社会保险工作的各环节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信息技术应用的难度和优化对策
社会的发展让经济结构发生了改革,信息技术在各领域的应用当中遇到的各种难点也在不断的变化,想要有效的对目前的信息技术在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当中的应用进行优化,需要对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以及社会保险工作信息化进行有效的协调。1.资源协调整合,确保信息技术的准确性高质量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有赖于基础信息的准确性,而基础信息有赖于社企联合,共同协调工作。首先人社部和各级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要构建统计的标准和平台,企业需要完善参保基础信息,且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从而让信息技术在社会保险工作中更好的运用打下坚实的基础,促进社保工作的顺利开展。2.整体素质的提高,确保信息技术的真实性在企业社保工作的管控当中,对相关的人员的综合情况要进行高要求。这需要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在指导工作上发挥其重要作用,从而让职能进行转变,才能让管理流程在建设的过程当中更加科学、合理。因此,各级社会保险事业管理部门应该对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计算机网络技术、社保政策以及业务经办流程进行培训和强化,让工作人员对信息技术、对社保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从而确保数据信息的真实性。
结束语:
对于社会保险工作,通过应用信息技术能够有效的开展工作,并且能够有效的改善企业在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时代对先进技术的不断探索以及社会保险管理流程的融为一体,才能让企业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顺利的开展,并且实现服务的信息化以及制度的规范化,能够更好的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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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的宣传较为滞后,有关人员没有认识到工作的重要。一方面是企业领导没有认识到相关问题的重要性。计划经济思想在相关企业管理者的头脑中根深蒂固,进而不重视相关的企业社会保险工作。第二方面,员工没有认识到社会保险工作的优势,思想上依附严重,对社会保险制度考虑重重。第三方面,相关的社会保险核对审计人员由于自身素质的限制,没有认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工作散漫,效率低下,甚至出现挪用费用等诸多现象。这这些因素都对社会化管理工作的推进带来了众多的难度。
2.新制度的有效性不高,没有对公平和效率进行协调和统一。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最主要的弊端就是不能很好的处理公平和效率之间的关系,过多的重视公平,而对效率没有给予更多的重视,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减了效率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社会保险制度本身特点导致的低效率,包括具体有浪费和流失两个方面。二是不能充分调动人们的工作积极性,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影响。而设计新的社会保险制度过程时候,应该将公平和效率摆在重要的位置,做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3.相关资金配置短缺,没有配套的相关服务条件。区域分布不对称,结构类型方面,缺少大量一方面能够提供生活照料,另一方面护理的相关服务机构,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化管理的相关要求。同时社会保险属于微利的产业,在前期基础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的投入,因此如果没有配套的相关优惠政策,很难解决众多建设资金缺口大,相关服务质量不达标,以及设施结构不合理的众多问题。
二、加强企业保险管理的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的众多社会保险,例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工伤保险等都实现了社会化的统筹管理。同时企业为了加强对于保障体系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有效增强企业以及员工的合法利益,建立了相关的社会保险工作机构。同时面对新的工作,新的工作内容,同时为了适应内容庞杂,涉及面广泛的专业化管理要求,企业需要做好以下的几个方面工作。
1.加强对于社会保险的宣传工作。社会保制度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的,相应的保险基金由劳动者、企业与国家三方共同筹资,对由于某些劳动者由于一系列原因丧失相应的劳动能力时,能够给予的物质帮助。这种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旨在实现老有所养、生有所保、病有所医、伤有所疗、失有所得,充分有效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质量,有效地分散风险。我国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能够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的建设与完善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能够有效提高国民地生活质量,提高我国的社会福利整体水平。社会保险制度的水平能够有效体现我国社会和经济的综合实力以及发展水平。同时反映我国政治文明和社会的进步的水平。社会保险工作关系到国计民生,能够促进现代社会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地构建和谐社会。企业要加强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保险政策以及实例的宣讲活动,同时形成相关的制度,积极促进有关的企业领导和职工理解社会保险具有的作用和意义。
2.加强社会保险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企业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可以三个不同的层面,这三个不同的层面分别为操作层面、管理层面和领导层面。这三个层面的工作会对企业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产生直接的影响作用。因此企业在进行保险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过程中,应该着重抓好以下的几个环节。
2.1设置较为合理的工作岗位。在进行社会保险管理过程中,首先要设置较为合理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机构,这样社会保险部门有关的负责人能够参与直接参与到企业的决策中来,进而更好地贯彻相关的国家社会保险政策制度,对企业有关的保险费的缴纳以及相关待遇的落实进行统筹和管理。然后要制定较为科学合理的保险管理岗位。在进行岗位划分时候要根据具体的工作内容来进行划分,可以划分为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和相关的规划监管人员三种类。其中业务人员的职责为认真执行有关的保险政策,办理相关的保险业务、进行工作计划的组织和落实,建立以及维相关的保险信息系统;财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充分保障基金的运行,很好的处理有关的业务;规划监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对企业各项社会保险的工作进行计划、运行、决策以及监管。这些职员在工作中承担不同的角色,工作内容也不同。
2.2严格遵循相关的国家有关从业资质的有关要求进行岗位人员的选拔和任用。企业在选拔相关的社会保险从业人员时候,需要对职工的专业知识与管理能力进行衡量,工作人员要具备相关的知识,诸如,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财务会计、社会保障理论和计算机应用等,同时职工还要掌握有关的政策法规以及运行模式,此外职工还需要具有良好的责任心,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以及协调能力。根据国家对于相关的资质要求,企业社会保险管理人员需要通过相关的资格考核。这样做的目的一是为了保证在相关的管理岗位上具有一批高素质,懂得相关政策同时管理能力优秀的人员,这样能够有效维护企业以及员工的利益;二是实行管理人员的资格考核制度能够充分实现整个管理系统人员任用过程中的科学性、严肃性以及公平性。
2.3注重企业的社会保险的管理人员以及经办人员的培训工作为了促进企业社会保险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在执行相关的社会保险政策和规定时,要根据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对相关的分析培训需求、进而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培训方案,同时还要计算相应的培训成本以及培训收益,将社会保险专业的培训增加到企业的常规培训项目中来。企业在进行社会保险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时候,要将有关的流程进行制度化和规范化,这样能够保证有关的社会保险从业人员,能够及时更新和提高有关的知识和素质,充分保障企业社会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3.加强对在职员工的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以及核对工作。为了能够充分保证企业能够足额进行社会保险的支付,企业需要按时足额进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因此对于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以及管理工作应该采取相关的措施,具体方法有:
(1)将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作为考核单位的责任目标,作为相关人员工作绩效的考核项目对于不能按时进行社会保险缴纳的员工可以及时进行提醒,告知,并且申明利害关系,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险的管理。
(2)相关人员要定期做好社会保险征缴情况的核对,审查,定期进行总结,同时上交有关的监察部门进行审核,切实保证核对工作的有效公开进行。
(3)加强对相关在职员工的管理,严禁相关人员进行社会保险的挪用,切实加强相关的管理和检查工作,相关人员要定期向企业报告社保的收缴。管理以及核对情况。
(4)压缩相应的服务环节,前移相应的社会保险服务。在相关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设置相应的服务大厅,用来开展相应的联合服务,为企业员工提供集中、规范、方便的服务。设置相应的服务大厅,能够随时进行相关社会保险的政策和制度的宣传,同时进行相关制度和政策的解释答疑,另一方面还可以接受职工人员的监督。只有充分听取员工的意见,才可以积极有效对相关的社会保险服务形式进行完善,进而扩大相应的覆盖面。
三、结语
1.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1951年国家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标志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条例规定,各参保单位按其工资总额的3%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基金实行分级管理,全国统一调剂使用的管理模式。此制度因“”干扰于1969年中断,改由各企业自行负担。
2.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的恢复
20世纪80年代中期,上海率先在全国实施企业退休费社会统筹,即企业均按工资总额的25.5%缴纳退休费,由市、区统筹机构“差额缴拨”给企业,企业发放退休金。199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养老保险基金由政府根据支付费用的实际需要和企业、职工的承受能力,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统一筹集”,确定了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筹资模式。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在学习借鉴国外经验、试点论证的基础上,上海出台了《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于1993年1月施行。这一改革的具体内容是:①引入个人缴费机制,建立个人账户;②改革养老金计算方法;③建立养老金增长机制;④统一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上海的养老保险改革被中央所肯定,成为全国统一的模式。
二、铁路上海站养老保险管理现状
目前铁路上海站的养老保险统一遵循《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1998年9月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9号令),纳入上海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统筹管理,实行“统账分开,做实账户”的养老保险分账模式进行管理。目前铁路上海站共有在职正式职工1706名,养老保险管理的退休职工1471名(至2014年5月31日),参保人员合计3177名。在职年龄结构老龄化严重企业组织的人才结构在年龄上应是多元化的,比例要基本合理对称,形成梯形结构,如果某一年龄段的人数过于集中,人才的平稳接续可能发生困难。
1.退休职工迅速累积,缴纳职工人数增长迟缓,收支人群差值逐年减小从2010~2014年,随着退休人数的不断累积,铁路上海站的缴纳人数与领取人数很不平衡,差值呈减少趋势。以2012年为例,铁路上海站的制度赡养率达到0.81,即约1.25个缴费职工供养1个退休职工,比全国(0.32,约3个缴费职工供养1个退休职工)高出很多,也显著高于上海地区(0.43)。由表3可以看出,2010-2013年全国和上海的制度赡养率稳中有降,而铁路上海站随着退休职工的逐年累积,制度赡养率在逐年上升。如果制度赡养率在一段时期呈上升趋势,说明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在短期内会不利于养老金财务制度的收支平衡,也会对未来的财务支付压力构成威胁。
2.养老保险基金巨大的收支赤字
以2012年为例,上海站合计工资支出74232950.89元,平均每月应缴纳(统筹和个人账户)合计应为20785226.25元,而实际全站1327名退休职工共领取养老保险金41641260.00元(2012年1327名退休职工人均年退休金31380.0元),年度养老金账户收支差额达到20856033.75元,相当于2012年全上海站退休职工1年就领掉了在职职工累积缴纳2年的养老金。(2012年职工统计数据)随着缴纳人数和退休职工人数的数量差逐年减少,制度赡养率逐渐上升,且随着上海城镇退休职工平均养老金的进一步提高,上海站的这一养老金收支差额仍有逐年升高趋势,在上海市养老保险统筹支付的环境下,铁路上海站的养老保险金赤字将给社会保险的管理造成了巨大的负担。
三、铁路上海站养老保险管理老龄化问题的思考
1.为什么要思考
2014年1月11日,铁路总公司盛光祖总经理在铁路总公司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提出,全路必须全面深化铁路改革,建设一个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一流企业,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目前铁路上海站的养老保险管理也已纳入上海市统筹,建设有社会责任感的铁路公司,而不是成为社会的负担,在养老保险管理方面,如何避免上海站内收支两条线的差额进一步扩大,如何优化企业的养老保险管理,值得我们铁路人认真思考。
2.如何面对铁路上海站养老保险管理中的问题
(1)养老保险征缴面
目前铁路上海站养老保险覆盖面已经达到100%,基于年龄结构中中老年职工比例过高的问题,可以考虑多招收优秀大学生(研究生),补充新鲜血液,同时纳入到社会保险中来,成为新生的养老保险缴纳生力军。也可以通过扩大铁路其他用工的招聘人数跟范围,在满足铁路不断扩大业务需求的同时,他们也能成为铁路社保的缴纳人群。从长远看,这将是一件意义非凡的战略举措。
(2)在养老保险支付方面
①退休制度的缺陷:现行的法定退休年龄是20世纪50年代初定下来的,当时全国的平均期望寿命只有48岁,如今平均期望寿命已经接近80岁,后来国家制定统一制度时把缴费年限确定为15年。因此,这种退休制度的缺陷,造成养老人员的大幅度增加,使得社会保险基金的入不敷出。弹性延迟退休的策略目前是社保研究的热点,有望缓解养老保险的压力。②对于申请提前退休人员的职工应该谨慎处理、严格管理。前几年,由于产业结构调整,大批人员下岗,为了帮助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海采取了权宜之计,采用提前退休的办法,不少45岁的女同志、55岁的男同志提前退休过早地进入了“老年”行列。女同志一般只工作了20多年,却要养40来年,这实际上是违背经济发展规律的,为了稳定社会,只能让社会养老保险做出牺牲。然而,也将受到经济规律的惩罚,由此而来上海提前出现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巨大赤字。③加强离退休或是居住异地的养老人员管理。养老保险实行统筹和社会化发放后,部分单位放松了对离退休人员管理,对长期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的人数、居住地的详细地址、生存状况等情况不了解不掌握。实行养老保险统筹后,异地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责任全部落在了社保机构身上,加之养老保险还没有实现全国统筹,社保经办机构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对居住在本市以外的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工作只能由发放养老金的社保经办机构完成,造成人去世多年后仍在领取养老金的情况偶有发生。加强对退休人员的跟踪,及时做好信息更新,也是提高养老保险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
(3)在养老保险稽核能力方面
关键词:社会化管理;社区社会保障事务机构;社会化管理水平评估
中图分类号:F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9-0200-02
众所周知,养老保险是对劳动者年老失去劳动能力以后的生活进行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险形式,养老保险在现代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已经成为了企业的一种必不可少的福利。今天养老保险实现社会化管理,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在坚持这一管理制度的前题下,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将会促进这一管理制度继续的成长。
1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的内容及意义
1.1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内容
根据国家相关的政策规定,我国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的主要管理机构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社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区社会保障事务机构和养老保险统筹企业。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发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养老保险金、适时适度的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社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接收企业移交的退休人员,并按居住地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养老保险统筹企业主要责任是加强与社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联系,共同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工作。
其中,社区社会保障事务机构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包括: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为退休人员提供各种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跟踪了解企业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帮助死亡退休人员的家属社情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津贴;集中管理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建立退休人员健康档案,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提供方便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组织退休员工开展文化体育健康活动等。
从服务内容上可以看出社区社会保障事务机构是社会化管理的主要机构,直接涉及到对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与服务,社区社会保障事务机构的建设直接关系到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水平的高低。
1.2 进行社会化管理的现实意义
市场经济最主要的特征就是竞争性,国家经济的主要细胞就是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必须尽一切可能降低成本,与此同时激励员工,最大限度的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投入经营,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必须事先社会化管理,使企业从繁重的负担中解脱出来。
原有的社会养老保险体制过分的强调了单位的作用,员工的生活与企业息息相关,这将不利于员工的长远发展,也容易造成企业办社会的怪现象出现。僵化的体制完全不利于社会保险制度的深化改革,必须引入新的社会化管理模式,才能促进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这种新的养老保险管理模式对于国家经济发展、企业发展、退休人员生活水平的维持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康发展都存在深远的意义,社会化管理水平的提高能够更好地促进社会化管理模式的不断完善与进步,从而促进社会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
2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水平的评估分析
2.1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水平的评估内容
(1)社区社会保障事务机构的人员以及设施的配备影响社会化管理水平的提高社区服务机构,必须配备负责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的专门工作人员,这些专门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社会保障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还要聘用社区服务人员,辅助专门工作人员进行各种日常事务的处理以及服务活动的开展,使得社区生活的退休人员能够享有快乐的晚年生活。
为了使社区社会保障事务机构能够达到正规化,拥有较高的管理与服务水平,固定的办公场所是必不可少的,办公场所的环境必须能够达到普通办公机构的标准,必须给办公人员和服务人员配备完整的计算机信息服务系统,提高社区服务机构的办公效率。这就要求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必须能够处于较高的支付水平,财政对于社区管理与服务的支出是社会化管理与服务的重要评估指标。
(2)社区社会保障事务机构的各项工作制度必须明确并易于落到实处。
首先必须规定社区服务机构中的专门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各种岗位职责,这样才能够规范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从而提高管理服务效率;必须制定完整的日常管理制度,这样才能使人员在工作时有章可循,从而提高社会化管理水平;对生活在社区的企业退休人员开展管理与服务工作,明确的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是必不可少的,工作标准的制定水平能够反映出社区服务机构的管理水平。
(3)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内容及其实施情况能够反映出社会化管理水平。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基本信息实行社会化管理,发放程度和管理程度能够反映社会化管理水平;社区社会保障事务机构引导社区居民在企业退休人员中建立自我管理组织和互助服务组织,这样就能够作为社区服务机构的有利补充,从而提高社会化管理水平;社区服务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查询服务,包括当面进行政策咨询,建立社区信息查询系统,实现信息网上查询等服务功能;掌握企业退休人员的生存和流动情况,不多修正数据库,实现领取养老金认证工作的信息化;协助社区医疗门诊等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经常性的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2003年,养老金实发人数,1415720,社会化发放人数,1415720,社会化发放比率100%。
2006年,城镇社区服务社区数6576,社区服务单位个数226,城镇便民利民服务店10262。
2.2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水平的评估指标分析
(1)从以上指标与数据中可以认识到,我国的社会化管理已具有一定的水平。
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已经实现, 社区服务机构数量已经具有一定规模, 各种社区服务机构的建立表明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趋近完善,服务单位个数增加,职工人数相对减少表明管理效率提高,人均享受的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提高。从总体上看,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正在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
(2)在良好的形势下,仍存在着某些问题。
财政支持的力度不够,影响更多的服务项目开展;社会上部分劳动者对社会化管理服务认识不足,对社会化管理服务有若干顾虑,不愿意转为社会化的管理服务;在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中缺少相应的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的列支科目,致使经费不能落实,影响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社区服务的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大部分社区需要建立养老服务信息查询系统,以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
3 提高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水平的对策建议
(1)规范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深化社区相关服务。
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实现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础上,不断的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建设和谐社会的主导思想,加强管理制度、管理规范和专业化服务的建设,提高社区服务机构的管理服务质量,引进并开发更多的管理服务内容。逐步在社区中的退休人员提供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以满足企业退休人员除享受养老保险之外,能够享受更多的便捷的服务。提高退休人员的组织化程度,提倡退休人员自我管理与互助服务。在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方,可开展社区老年护理服务,发展退休人员公寓,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多更好的社区服务,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
(2)做好信息查询工作,提高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水平。
社区社会保障事务机构向企业退休人员直接提供服务,可以直接与企业退休人员进行交流,这样就必须做好重要信息的传播工作,一方面宣传有关的政策法规,提供相关信息;另一方面可以及时了解社会化发放中的问题,及时改进服务。社会保障经办机构以及社区服务机构应该提供如下的查询服务:柜台查询,社区服务机构设立专门的咨询柜台,安排专业人员,解答相关问题,听取企业退休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在社区不定期的组织咨询活动;印制并发放调查问卷,收集社区退休人员有关养老保险管理方面的意见和信息;电话查询,这种方法较为便利,但是会出现某些沟通障碍;再有条件的社区,提供网络终端进行查询,现行的网络终端主要有两种:触摸屏和电脑终端。
(3)完善社区养老保险管理工作平台,将各项社会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街道和社区作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载体,社会化管理工作平台的建设直接关系到社会化管理服务目标的实现。社区社会保障事务机构的编制由地方社会保障部门提出方案,确定相应的社区服务机构。机构人员的确定和工作经费,由当地的财政部门拨付,现阶段应该加大财政的支付力度,为社会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注入动力。相关机构的工作经的落实,社区服务机构的相关政策落实,直接影响社会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所以在完善社区工作平台的过程中,也必须完善相应的行政监督机制,以促进社会化管理更好更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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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外养老保险的主要做法
(一)德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德国养老保险的目标在于养老金应是以保障退休者(及其配偶)的生计,维持其购买力。德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三大支柱是法定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私人养老保险。法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较广,既包括一般的年老养老金,也包括职业康复待遇、职业能力或就业能力丧失养老金及遗嘱养老金。原则上讲,所有雇员都是法定养老保险的义务参保人。法定养老保险资金主要来源于雇主和雇员缴费,费率采取根据实际需要一年一定的办法,1997年缴费比例为工资的20.3%,由雇主和雇员各负担一半,当雇员月收入低于某一限额时,由雇主单独支付。此外,法定养老保险每年还获得国家补贴,约占当年养老保险总支出的五分之一。
德国曾对养老保险基金采取部分积累模式,但是由于这种资金运转方式难以承受经济波动期尤其是大规模经济危机所带来的巨大贬值压力,同时,对于人口众多、经济持续发展亟需资金的国家来说,储备大量资金是难以承受的。因此,德国于1957年改变了资金运转方式,由部分积累式改为现收现付式。另外,德国的公务员不参加养老保险,实行退休制度,养老金由财政预算安排。养老金根据退休者退休时的工资和工龄长短计算,但最高不超过退休前最后一个月工资的75%(徐瑞娥,2002)。
(二)美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美国的社会养老保险起始于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1935年颁布了<社会保障法)。后来,经过数次补充和修改,扩展成了一个包括老年和残障者在内的综合性社会保障制度。美国社会保障法规定,凡交纳社会保险税的年满65岁的公民都可享受养老退休金,62-65岁退休者只能享受部分养老退休金。此外,对于参加保险的因伤残退休者和其未成年的子女、配偶也给予一定的保险费。美国的养老保险费是强制性的,每月在投保者工薪中(雇主与雇员分担)扣除。每人都有一张个人社会保险卡,保险卡上注明应缴纳款项,一般为工薪的7%,全美90%以上的公民都参加了这一保险。对于未投保的老人,在1974年前,由联邦政府按全国统一标准发放。
由于美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一种现收现付制的,缴费者投入的社保税中大部分被发放给现在已经退休的工人,而剩下的部分则被用于购买特种国债,因此该基金是一种非累积型的。其良好的运转需要依靠两个条件,一个是实际工资的不断增长,另一个是劳动人口的增长。根据相关学者的研究,如果时间是无限的,在自由变化的缴费率下(设定一个上限),除非人口增长率和实际工资增长率之和永远小于利率,此即所谓“艾伦条件”(Aaroncondition),现收现付制才能够在代际之间进行帕累托有效配置,否则,基金制一般都不是帕累托有效的改进。然而,由于美国经济增长速度比较缓慢(从而实际工资增长也变得非常缓慢),现收现付制的运转基础发生了变化。
(三)英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英国的养老金包括基本养老金和附加养老金两部分。凡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公民都可得到基本养老金,而附加养老金只有平时按规定金额交纳社会保险金的公民退休后方可得到。附加养老金的多寡由公民交纳的社会保险金时间的长短决定。交纳保险金的时间越长,附加养老金就越多。对于延期退休者(男性65—70岁,女性60—65岁),本人不再交纳保险金,雇主代他交纳。如果丈夫已经退休,而依赖其收人生活的妻子还不到退休年龄,丈夫可以领取较多的养老金。在英国,年满65岁的男性,年满60岁的女性即可退休并有资格享受养老金待遇。公务员年满60岁即可退休,年满65岁的,强制其退休。
(四)日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日本的养老金制度具有多层次、多部门、多基础的特点,比较复杂。日本的养老保险属于公共年金范畴,是一种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险。日本养老金的经费由雇主、雇员、国家三方负担。在企业中,劳资双方每月各交工资的一定比例,如女性职工交纳5.65%,男性职工交纳6.2%,矿工交纳6.8%,企业主按工资总额的17%交纳,国家每年补贴实际开支的70%;政府公务员的共济年金保险,由公务员和单位每月各交纳工资的7.12%,国家每年补贴实际开支数的15.85%;非受雇者的国民年金保险,个人每月交纳6740日元,国家补贴实际开支数的33%。
除了养老金制度外,日本还有老年福利年金,领取这种年金者不需要交纳保险费,年金额为18万日元,月金额为1.5万日元。这种福利金的费用全部由国家负担,所以,有严格的收入限制,如6口之家年收入不超过876万日元。
(五)瑞士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瑞士的养老保险由“三个支柱”构成,包括强制性的基本养老保险、补充性的职业养老保险和个人自愿的商业养老保险。
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用于保障基本生活水平,由政府强制执行。其范围为:保险对象为所有在瑞士定居或从事有薪工作的人,以及在瑞士联邦驻外机构工作的瑞士公民。养老金的标准根据工资和物价的变化每两年调整一次。其资金筹集方式为“现收现付制”:基金80%来源于雇主和雇员的缴费。一般缴费率为工资收入的8.4%,其中雇主和雇员各负担4.2%。对于自雇者,缴费率为7.8%。非工资收入者根据其资产缴费,每人每月缴费从324-8400瑞士法郎不等。除雇主和雇员的缴费外,基金年支出的52.76%来源于联邦及州政府,其中16.36%来自联邦政府,36.4%来自州政府。基金由联邦政府管理。另外,联邦财政部还为所有联邦雇员缴费。
第二支柱:职业补充养老保险。目的在于保证投保人的生活水平和以往的生活水平相当,也是强制性执行。其范围为:年收入在24120-72360瑞士法郎之间者,必须参加保险。其支付方式为:男性年满65周岁、女性年满62周岁,即可领取养老金。年领取养老金为其帐户积累的7.2%。目前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养老金合起来的替代率为60%。其资金筹集实行“完全积累制”:基金来源全部为雇主和雇员的缴费。其管理由分散的保险基金会管理基金并负责基金的运作,联邦社会保险局负责监督。
第三支柱:各种形式的个人储蓄和商业保险。作为对第一和第二支柱的补充,以满足个人的特殊需要,特别适应于不工作和中高收入者。第三支柱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雇员的最高免税额为5789瑞士法郎,自雇者最高为28944瑞士法郎。由各私人保险公司管理,受联邦私营保险业监督局监督。
(六)北欧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瑞典、丹麦和挪威等北欧国家是世界上福利最好的国家,北欧国家的社会保障原则是“社会保险,人人受益”。在瑞典,养老退休金包括基本年金和附加年金,约为退休前工资的70%。1976年前社会福利和保险的经费主要来自各级政府,1976年后,虽然政府补助部分大为减少,但法律规定由雇主代雇员交纳全员保险金和保险费中的40%,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补贴分别占24%和28%,基金利润占8%。在北欧国家“人们在国营里出生,然后进国营的幼儿园,由国家资助上大学,如果失业,可参加国家安排的培训班,最后在国家的养老院安度晚年”。这就是典型意义上的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国家制度。
二、国外养老保险政策与管理方式的比较分析
(一)国外养老保险政策分析
由于各国政治、文化和历史等方面的差异,因此,各国政府所奉行的社会保障政策也是不同的,其中的养老保险政策自然就存在着差异。
(1)北欧国家把为每个社会成员谋福利看作是社会集体的责任。由于北欧各国强调以公民平等为基础,养老保险计划设立的出发点是平等地给居民分配福利。所以,在社会福利分配中,政府的作用大于市场的作用,政府通过对各种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的普遍化、法律化,实际上包揽了全体公民从摇篮到坟墓的全部福利。因此,这种福利制度已经变成北欧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而不是某种边际性或补的政策。然而,这种福利制度一方面在给社会带来稳定的前提下,另一方面,它已经成为国家的沉重包袱,一旦经济发展放慢,财政危机就显得十分突出。
(2)美国政府注重自由竞争,对经济和社会各方面都更注重强调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在美国人心目中,过多的社会福利会鼓励懒惰。因此,其社会保险业落后于西欧和北欧国家,分配领域中的贫富悬殊问题长期存在。即使是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美国政府主要还是将费用承担责任置于雇主和雇员身上。
(3)日本政府虽然基于东亚文化传统,比较注重发展“单位”福利事业,但与欧美国家相比,其在养老保险方面仍然落后于欧美国家。
(4)德国和英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介于北欧体系和美国体系之间,尤其是德国的养老保险体系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反应灵敏,总是处于变革之中。
总的来说,西方养老保险是一个三位一体的体系,即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责任。各国通行的做法是,社会保障开支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雇主和雇员,双方根据政府规定和法律,按在职时工资的一定比例,向国家社会保险机构交纳保险税,以作投保;社会保障开支的一部分,特别是支出大于收入的部分,由政府从国家税收中给予弥补。因此,西方国家养老保险的实质是,投保中的个人义务大一些,要享受社会保障收益,就必须依法投保(或交纳保险税)。同时,西方国家在制订其养老保险的政策时,其依据或出发点是不一样的,如北欧国家强调以公民权平等为基础;而英国则强调养老保险的出发点是保障居民有一个最基本的生存和生活条件;德国和日本则强调受益人为社会贡献的大小,将福利与个人的贡献挂钩;而美国则属于混合型。
(二)养老保险的管理方式分析
西方国家养老保险管理方式的共同点是:养老保险开支分别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管理,而不是单纯由中央政府一个层次管理,因此,在管理的负担和风险上具有一定的分散性。英国的社会福利和保障由健康与社会保障部负责,该部又由六个重要机构组成;美国的社会福利事业总体上由政府主办,但具体项目主要是由各州、地方和基层机构管理,一来可以减少经费发放中的贪污、浪费和,有利于节约开支,提高工作效率;二来可以减少联邦政府在福利事业中的巨大开支。日本的养老保险管理有三个层次:政府集中管政策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检查,专业机构负责管理日常具体业务工作,社会团体协助办理养老保险的有关事务工作。具体分工为:属于法定强制实行的养老保险,由政府负责管理;属于强制性的企业年金补充保险,由企业自行管理或委托信托银行、人寿保险公司办理;属于自愿性的个人年金储备保险,一般由人寿保险公司办理。德国的养老保险管理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宏观层面由德国联邦劳动和社会秩序部负责,下设社会养老保险专家咨询委员会,每年提交书面报告,预测今后15年法定养老保险的收支发展状况,并就保险费率、养老金和政府补贴的调整提出建议;微观层面由各州的各行业组织的联合养老保险机构实行自治管理,是德国养老保险管理的主干。
三、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由于养老保险是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体,各国根据本国的情况分别制订了适合本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笔者认为,从上述的比较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一)养老保险理念是构建一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宗旨
西方国家在构建养老保险制度时,各国的依据或出发点是不一样的,如北欧国家强调以公民权平等为基础;而英国则强调养老保险的出发点是保障居民有一个最基本的生存和生活条件;德国和日本则强调受益人对社会贡献的大小,将福利与个人的贡献挂钩;而美国则属于混合型。因此,这种依据或出发点就是一种养老保险理念,它是构建一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宗旨。笔者认为,我国在构建自己养老保险制度时可以借鉴德国和日本的做法,应将受益人的福利与个人的贡献挂钩。
(二)构建适应本国国情的养老保险体系是一国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关键
各国政府根据不同职业或不同阶层的劳动者设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公务员养老保险、农民养老保险、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其他职业者养老保险等具体项目,虽然各国政府不一定一次性地构建上述所有的养老保险,但在构建过程中,先后不同程度地构建了适应本国国情的完整的养老保险体系。因此,我们认为,不管各国政府构建养老保险制度的宗旨如何,但构建适应本国国情的养老保险体系则是一国养老保险制度构建的关键。
(三)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的选择是一国养老保险制度构建的核心
从上述各国政府的做法中我们可以看到,尽管不同的国家筹集养老保险资金的渠道各有千秋,但不外乎有社会保险税、单位交费、个人交费、政府补贴等形式。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确立适合本国的养老保险需要的筹资模式,这种筹资模式是否能够体现公平与效率的标准,是各国政府在构建本国养老保险制度过程中所追求的一种目标。笔者认为,这也正是我们从别国做法中需要借鉴的内容之一,因为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的选择往往是一国养老保险制度构建的核心,养老保险筹资模式选择错误将会导致受益人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如现收现付模式)、或者会导致代际间不公平(如社会保险税率过高)、或者会导致政府负担过重(如财政补贴过大),等等问题。
(四)养老保险管理方式是一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实现手段和保障
养老保险管理方式的选择包括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指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处理方面,即政府应该在多大程度上介入养老保险。通过比较,我们知道各国的做法不太相同,北欧国家政府介入的比例很高,但长期积累下来容易导致政府包袱沉重;美国注重引入市场机制,政府介入的程度较低,但容易导致养老保险供给不足;日本和德国注重平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强调政府介入养老保险的责任同时,注意引入市场机制,可以说,两国在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方面,较北欧国家和美国做得好。另一层含义是指各级政府在介入养老保险时如何明确各自的责任范围。欧美国家大都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范围,尤其是日本政府的三层次管理方式,各级机构的责任非常明确,因此,笔者认为,作为一国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手段——养老保险管理方式的恰当选择与运用,是一国养老保险制度实现的保障。欧美国家的做法,尤其是日本政府的做法非常值得我国借鉴。
参考文献
[1]廖理、赵锋。美国社会养老保险改革评述。经济学动态,2001(12)。
关键词: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中图分类号: F84 文献标识码: A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及城乡统筹建设步伐的加快,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成为城市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而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也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据《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得知,2011年全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5278万人。如何让这2.5亿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关系能够随其自由流动,并且避免农民工的社保利益遭受损失,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本文希望在统筹城乡发展的视角下,对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问题所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思路和对策,希望为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实现有效转续提供一些思考。
一、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现状
1. 农民工参保后因转续不易进退两难
连续性是养老保险关系的基本特征,主要体现在长期的、准确的和安全的账户记录,特别是参保者变换工作单位或地点时养老保险关系要随之转移。但是,农民工具有总量大、工作周期短、流动性强的特点,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农民工只能部分转移统筹账户资金以及享受养老金待遇,且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这就造成了农民工参保后进退两难的境地,限制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阻碍了我国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2.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面临多重困难
农民工在跨地区流动过程中,不仅面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上不统一的障碍,还面临账户资金转移操作上的技术障碍。首先,由于缺乏关于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统一立法,各地参保模式、缴费水平和待遇水平有较大差异,各地方政府制定的政策法规也有所不同。其次,农民工转移接续还涉及到户籍性质、城乡关系,以致农民工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两种险种间转移接续尤为复杂。再次,社保经办部门的管理方式以及技术手段的不成熟,也给农民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带来诸多不便。
二、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中存在的问题
1.转移接续制度实施效果较差
随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广泛试点,相关部门初步提出了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衔接的处理办法,并在参保年龄、养老金划分、享受条件等方面提供了操作细则,为转移接续机制提供了制度基础。但从目前转移接续制度的实施效果来看,仍然存在参保率低、退保率高、转保人数少等问题。国家统计局《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09年农民工全国平均参保率仅为7. 6%。可见,在转移接续政策实施后,农民工养老保险的覆盖水平仍没有大幅度提高。
2.转移接续责任分配界限模糊
一方面,转移接续政策各异,责任划分缺乏法律保障。国家尚未出台有关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具体操作的法律性文件,而地方政府出台的试行办法,缺乏权威性且只能在所在地起作用,致使这些政策法规无法明确划分各自的责任。另一方面,转移接续的组织管理责任模糊。转移接续尚未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现在主要由各级社保机构完成,但其中也有很多相关部门参与,导致实施过程中各管理机构之间的责权划分模糊,不利于转移接续的顺利实现。
3.现行转移接续政策损害了农民工个人利益
在现行转移接续政策下,农民工只能转移个人账户的养老金,统筹账户的养老金保留在当地,这就造成转出地更愿意农民工退保而不转保,转入地不愿意负担转入农民工的养老责任,甚至鼓励农民工退保,这样一来严重损害了农民工获取养老保障的权益。此外,苛刻的转移接续辅助制度,如年龄、工作年限、缴费年限等附加条件的设置,在不同程度上阻碍了转移接续的顺利实施,也损害了农民工的个人权益。
三、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难的原因分析
1.社会保险制度规定存在差异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农保两个险种在责任主体、资金来源、缴费标准、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具体如下:(1)新农保的责任主体是个人、集体和国家,国家和个人承担主要责任;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责任主体是个人、企业和国家,个人和企业主要承担缴费责任。(2)新农保的统筹账户部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负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账户部分则由企业承担。(3)新农保的参保者每年按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分5个档次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按工资总额的12%缴费,个人的缴费比例为4%-8%。(4)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金待遇要优于新农保的。以上方面的不同给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的顺利转移接续带来不少困难。
2.部分区域设置养老保险关系转入障碍
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关系发生转移时,个人账户的积累基金可以全部转移,但统筹账户中的基金只能部分转续,剩余的社会统筹部分基金则充入转出地的社会统筹基金。因此,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出意味着为当地社会统筹基金做出贡献,但对于养老保险关系接受地,却要负责转入农民工长期的养老待遇。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必然会影响地区的经济利益,这就造成有些地区担心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涌入后出现支多收少的情况,便纷纷设置壁垒阻碍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入。
3.社会保险管理系统不完善
目前我国实行社会保险分立式的管理体制,各统筹区域的管理系统之间没有统一联网,养老保险关系的办理只能通过多个人工环节,易出现信息遗漏和失真的现象。加之当前社会保险管理与户籍管理、人事档案紧密联系,且各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面对的主要是企业而非个人,这给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造成困难。此外,农民工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手续繁杂,使一些参保人员因怕麻烦出现脱保、断保现象。这些障碍都极大的限制了农民工合理流动的自由,不利于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的继续推进。
四、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难的对策
1.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险政策及合理的待遇计发标准
为了使农民工参保后跨地区就业依旧能享受到正当的社会保险待遇,就要制定适合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并使用合理的方法确定其社会保险待遇。这里可以借鉴欧盟跨国流动劳动者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的经验,来解决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险转移接续问题。将参保人在不同统筹区域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按各参保地规定分段计发养老金,依据参保人在参保地缴费工资和参保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其指数化的平均缴费工资,进而确定其基本养老金的标准。农民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标准时,参保人缴费的各统筹区域将相应比例的资金划拨到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指定发放地。
这种做法本质的特点是不转移账户基金,只转移参保信息和缴费记录,既有利于激发当地政府鼓励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又有利于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险的参保率。另外,还可以避免农民工因在各地缴费年限均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而无法享受社会保险的情况出现,并且有利于减少流动中养老金的便携性损失。
2.协调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转入地和转出转出地的利益
由于实行累计缴费原则,农民工最终获得的社会保险待遇往往会大于按实际缴费额和缴费年限计算出的社会保险待遇。这就使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地或转出地的财政承担更大的责任,一旦当地资金出现缺口,就需要当地财政弥补。这容易引发统筹地区的道德风险。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就要对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地和转出地进行利益协调,当前有两种方法可行:
2.1 建立社会保险转账调剂基金
各统筹地区根据过去多年本地区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转出情况和参保人的缴费情况,逐步调整社会保险统筹基金的征缴费率,或开辟其他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险转账调剂基金,专门用来保证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时转移相应统筹账户基金的需要。基金的规模可由政府相关部门测算后拟定。如果有少数统筹地区在某些年份储备基金或统筹账户支付出现较大赤字,可以考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给予调剂弥补。
2.2 做实个人账户
只有做实个人账户才能保证个人账户资金的转移,完善个人账户管理、信息披露和查询系统,使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关系顺利接续。个人账户实行统帐分离,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独立核算、分开管理。个人账户的记录中包括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缴费记录及欠费记录。要将实际到账数额记入个人账户,按实际到账额支付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做好个人账户基金的转入、支出、计息、转移等环节的管理,实现全国统一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和查询要方便快捷。
3.改善社会保险部门的管理制度
要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的问题,还有赖于提升社会保险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和服务质量。首先,要建立全国社会保障网络,继续推进“金保工程”的实施,形成一个完备的部、省、市级三级中心数据库,实现部、省、市三级业务联网。其次,要改革养老保险关系同户籍、人事档案挂钩的管理方法,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取消户籍制度的限制,实现养老保险关系随劳动关系转移而转移的管理模式。第三,要不断提升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提供更好的服务。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单位窗口近期开展了创建“优质服务窗口”的活动,科学设置办事程序,减少审评环节,取消重复手续,规范工作行为和服务标准,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创新管理服务模式,积极推进利民便民服务措施,这使农民工参保登记、缴费、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更加省时快捷。
五、结论
在城乡统筹发展的背景下,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险需要建立能够摒除身份限制、地区限制和城乡限制的转移接续机制,以维护农民工养老权益,提高农民工养老保障水平,缩小城乡养老差距,实现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险目标。而借鉴欧盟的“分段计算”经验,离不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强大支持以及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的优质服务。同时还要协调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地与转出地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有效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维护社会和谐。
参考文献:
[1]仝爱华.关于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思考[J].经济研究导刊,2011,12.
[2]晓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J].劳动保障世界,2011,09.
关键词:社会保险 业务财务一体化 设计 实现
中图分类号:F84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10(b)-0228-02
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不断发展,社会保险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越来越迫切,这不仅是对业务数据、权益记录的要求,也是对基金数据、资产记录的要求。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原因,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产生了“两张皮”的现象,造成业务财务数据口径不一致、核算细度不够等诸多问题,同时,经办人员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在财务系统中录入凭证信息。因此,使用技术手段实现业务财务数据的衔接与共享是实现社会保险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
1 现状和问题
1.1 业务财务数据不一致
目前大多数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采用业务财务剥离的方式,业务经办系统由开发单位根据地方业务需求定制开发,财务系统则一般是选购成熟的财务软件,两者之间的数据交换采用人工录入模式,因此业务和财务数据很难保持一致。
1.2 业务财务数据无法联动
由于两个分离的系统无法做到业务财务数据的衔接、联动,当业务经办需要财务联动数据时要在业务系统里开发相关财务查询程序,数据来源由财务系统定期导入系统,数据延迟是不可避免的,且需要的数据种类较多本地化开发工作量较大。
1.3 统计分析困难
各经办机构财务应用软件种类多、平台不一致,接口处理不统一,不同的财务数据间互相孤立,数据收集困难,无法实现上下级数据交流,无法进行数据汇总,统计分析困难。
1.4 财务对账复杂
经办机构财务部门跟财政部门,银行部门,地税部门,审计部门进行数据交流、对账时,由于目前业务财务“两张皮”的状况使得对账工作变得复杂甚至无法实现。
2 解决方案
2.1 业务系统中建设财务收付确认功能
财务部门将委托银行托收、扣款、两定结算或待遇发放的数据进行复核确认,可根据银行回单在业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实收实付的确认。
2.2 接口方案
业务系统在完成实收实付确认后,产生财务核算所需的业务原始数据,并将实收实付数据存入中间表,财务接口系统可接收此中间表的业务数据,转换为财务凭证数据并向财务系统传递,财务人员在财务系统中审核财务生产接口产生的凭证数据,使得凭证生效,完成记账过程,并向中间表返回凭证编号等信息供其他业务使用。
2.3 基础数据统一
统一基础资料设置:基数数据设计符合社会保险业务和基金财务有关规范和要求;指标体系设计符合《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结构通则》、《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指标体系—业务部分》;统一单位和账套,统一科目体系。
统一数据规范:基础数据分类管理分级控制,基础数据管理组件按照平台、主管单位、基层单位和账套四个层次对公共基础数据进行管理。
2.4 整体架构图(如图1)
3 功能设计和实现
3.1 功能设计
根据业务需求分析,财务生产接口系统功能设计为4大模块,如图2所示。
3.1.1 账套信息设置
该模块主要实现以下功能:建立生产接口软件与财务管理系统的连接,配置需要连接的财务账套。
3.1.2 转换方案管理
该模块主要实现以下功能:设置业务数据转化成财务凭证的转换方案。即根据业务类型,定制接口中间表数据与要生成财务凭证数据的转换对应关系。通过指标对照关系,配置数据库字段之间的转换规则和条件,包括业务类型和凭证模板。
3.1.3 生成凭证
该模块主要实现以下功能:调取中间表中符合条件的业务数据,将原始业务数据转换成财务生产接口中的临时财务凭证。记录业务数据转换为财务数据的全部过程及相关信息。
3.1.4 凭证管理
该模块主要实现以下功能:调取转换后的财务凭证信息,对已经转换生成的凭证进行回退到业务数据、作废、传递到账务管理系统等操作,向财务系统中生成真是的财务凭证数据。
3.1.5 工作组管理管理
该模块主要实现以下功能:配置操作人员的工作组,配置工作组权限。
3.1.6 操作员管理
该模块主要实现以下功能:新增、修改操作人员信息,设置密码等。
3.2 详细设计
3.2.1 基础数据统一
财务生产接口系统将业务接口中间表数据与要生成财务凭证的数据进行转换,转换为财务管理系统中统一的单位和账套,统一的科目体系。
3.2.2 业务财务一体化
业务系统将实收实付数据存入接口中间表,财务接口软件将接口表中业务数据通过方案配置转换为财务数据,财务系统审核凭证数据、记账后回写接口表(供查询、内控使用)。生产接口原理如图3所示:
3.2.3 精细化核算
账务处理系统可实现审批权限控制,凭证预算控制,大额基金控制、财务科目、凭证辅助核算,支持凭证交叉核算。丰富的账表查询可实时了解单位明细账,单位类别明细账,人员明细账,缴费类型明细账等账务相关信息,实现财务精细化核算。
3.2.4 预算决算一体化
基金报表系统可根据财务管理系统中的基础数据经过提取汇总生成劳动保障部门标准的报表数据,即时了解基金预算指标余额,预算指标明细账,此外,考虑经办人员操作工作量,基金报表系统内嵌上报统计财政决算报表功能,实现基金预算决算一体化。
3.2.5 基金综合信息查询
综合信息查询可满足不同层次统计要求,日常账表查询可满足核算层次要求;跨单位查询、统计、分析、预警可满足管理层次要求;跨系统、跨数据库整合信息可满足决策层次要求。
3.2.6 票据管理
票据管理系统可实现票据实物管理及单张全生命周期跟踪,主要功能有票据入库、作废、报销、领用、核销、收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