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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的发展历程

时间:2023-07-10 17:33:4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银行的发展历程,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银行的发展历程

第1篇

关键词:金融综合经营 发展历程 现状 风险 金融监管

金融综合经营是指在金融监管机构的许可下,金融机构同时经营银行、证券、保险等两项以上的金融业务。随着国内金融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国内金融机构的不断创新和事实上的综合经营,使得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证券业之间的业务界限更加模糊。“十二五”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积极稳妥地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顺应全球金融业发展趋势,是提高我国金融业总体经营实力的重要举措。

金融综合经营的发展历程

(一)主要发达国家金融综合经营发展历程

一战后美国经济迅速崛起,证券市场的发展使得企业实现了大量的直接融资, 其良好的回报诱使商业银行开始参与证券投资活动。1929年美国股市发生暴跌,引发了大经济危机。至于股市大崩盘的原因,当时人们普遍认为是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的综合经营导致了股市的崩溃。而由于商业银行在证券上的投资又进一步引发了银行体系的崩溃,股市和银行体系的崩溃最终导致了经济的大萧条。为抑制股市投机,1933年美国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这标志着美国金融业开始全面实行分业经营。

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金融自由化在全球范围内得到迅速发展,加之美国金融业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的日益下降, 为了提高美国金融业竞争力,美国金融监管当局进行了一系列意在推动金融业发展的金融自由化改革。1999年11月,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分别高票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该法案的核心内容就是废除之前通过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允许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进行综合经营, 从而使美国金融业在立法上告别了分业经营的历史, 迈向了综合经营的新时代。

20世纪70年代以后,金融自由化和一体化发展趋势明显,金融创新的意识不断增强,金融分业经营成了金融创新做大的障碍,同时也对金融业分业经营提出挑战。1986年10月,时任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为了保住伦敦世界金融中心的地位,开始进行较大程度的金融改革。英国金融改革的核心内容是金融服务业自由化,包括废除各项金融投资管制,银行可以经营包括证券业务在内的综合性金融服务等。这场变革对英国传统的金融制度产生较大冲击, 而且也对世界金融业的发展也产生了重大影响。日本随后效仿英国进行了金融大变革,走上金融业综合经营的道路。

(二)我国金融综合经营发展历程

我国金融业的发展也同样经历了从混业经营到分业经营的过程,现在处于分业经营到综合经营的过渡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的金融业处于无序的混业经营状态。商业银行基本上都有参股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国有四大商业银行也都不同程度的开展了信托业务。银行业和证券业逐渐开展了模糊的综合经营。此时的金融机构也开始纷纷涉足各行各业,开始了初步的混业经营。但由于我国当时金融综合经营的法律法规和风险控制机制并不健全,金融业混业经营造成了金融业发展混乱,严重地扰乱了我国的金融秩序,并对经济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针对国内金融业混乱的局面,1993年国务院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规定:“对保险业、证券业、信托业和银行业实行分业经营”。1995年,我国又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和《保险法》。这三部法案的出台,基本确定了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体制的基本格局。1998年底,我国颁布了《证券法》,由此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局面全部形成。

随着金融市场一体化和金融业自由化的发展,金融创新和金融业综合经营是大势所趋,特别是WTO保护期的结束,有着综合经营背景的外资金融机构纷纷进入我国市场,对我国现行的分业经营格局已经产生了冲击。“十一五”规划就明确提出了在金融体制改革方面,2006年开始将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建设工作,推动金融控股公司规范发展。监管当局也密切关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发展状况。

我国金融机构综合经营现状

(一)我国现行的综合经营模式

近年来,我国逐步放宽对金融综合经营的限制,逐步形成了四种较为典型的金融综合经营模式:

一是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综合经营模式,主要借助银行的客户资源、渠道资源和管理资源上的优势,以银行的业务单元或非银行子公司的形式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如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二是以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主体的综合经营模式,以中石油、银河金融控股公司和新希望公司为代表;三是纯粹的金融控股集团模式,主要有光大集团、中信集团、招商局集团,在保险机构中有平安保险,通过不同类别的子公司提供多元金融服务和其他非金融业务,母公司通常不从事具体的业务,主要是对旗下的机构进行统一的管理;四是区域性的金融控股公司,如上海国际集团、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

(二)我国金融综合经营存在的问题

1.金融综合经营的风险问题。金融综合经营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同时由于其特殊性又面临一些特殊的风险:

第2篇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加快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己经不仅仅是一项重大理论问题,而是一项越来越紧迫的实际问题。我国现在虽然没有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出台,但为此做出的积极努力已达十余年之久。

自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存款保险基金到1997年底央行存款保险课题组成立;自2004年4月金融稳定局存款保险处挂牌到2004年12月《存款保险条例》起草工作展开;时至2006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在的金融稳定报告中,指出了要加快存款保险制度建设,健全金融风险处置长效机制的必要性,并详细阐述了所要重点研究的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能、存款保险的成员资格、存款保险的基金来源、最高赔付限额、费率制度安排等细节问题。200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也促使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被纳上议事日程。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势头良好,降低了建立这一制度的成本和风险;银监会成立以来我国银行业监管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也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创造了前提条件;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上市取得显著成效,银行不良资产的大规模政策性集中处置工作已经告一段落,此外,经营不善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也在建立之中,所有这些都表明,在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所需要的主要条件都已具备。因此,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张健华在参加2008年11月26日举行的“第十四届两岸金融学术研讨会”时表示,存款保险制度已经上报国务院……估计将于2009年推出。

二、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现实选择

理论研究和国际经验共同表明,存款保险这柄双刃剑实际上是建立在提高存款人安全收益与降低市场约束之间权衡的结果,既有明显优势、又存在负面效果。如果盲目推行,效果适得其反。显然,在目前复杂的国际宏观经济形势下,我国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一直在等待最佳时机。因此,在推出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之际,还必须仔细斟酌,周密论证,以有效防范存款保险可能带来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从参保前,参保时和参保后三方面而言,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面临如下现实选择:

1、参保前的现实选择——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强制保险是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存款类金融机构均应参加存款保险,缴纳存款保险费;自愿保险是指存款类金融机构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存款保险。

为避免参加存款保险前风险越大的银行参与的积极性越高的逆向选择问题,中国存款保险制度应该是强制性存款保险。这样既有利于存款保险机构预期负担的减小,也有利于强化参加存款保险的中小商业银行在竞争中处于相对平等的地位,更可以提升公众信心,并直接强化银行业竞争,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

2、参保时的现实选择——保险额度与费率斟酌。现今,金融风暴席卷全球,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健全的国家也未能幸免。而我国实行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在这时因为其国家的全额担保形式而有利于维持公众信心,促进金融稳定。与美国存款保险公司的建立过程相反,我国存款保险的施行,并非为原本暴露的储户风险引入新的担保机制,而是将事实上已经存在的隐性存款保险显性化,并逐渐把无限的国家责任变成一种内容与边界明确的、由独立机构承担的有限民事责任。因此,今天储户对于银行的信任,很大程度上仍基于对国家担保的信任,这一责任不可轻易放弃,所以我国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初期,还应延续以往的政策,进行全额兜底。在经济形势明朗后,资金开始从银行流出寻找投资渠道时,再逐渐过渡到分级兜底。这样才不至于引起恐慌。

此外,由于单一费率可能引起的银行追逐高风险项目行为,应对不同风险的银行征收差别保费。这种差别保费是基于风险的存款保险安排的核心内容,它要根据每家投保机构的信用评级和资本充足率等因素定期调整,从而使得银行的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约束银行的风险行为,并按照成本效益原则对问题银行进行及时处置。

3、参保后的现实选择——风险识别与有效监管。为避免参加存款保险后的银行可能从事风险较大,利润较高的项目而引发的道德风险问题,还需加强对银行的审慎性监管并督促银行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促进银行业内外兼修,降低由此引发的风险。因此,稳健的会计制度、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存款人与保险机构共保都是必须的,他们可以通过强化银行股东、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对银行的监督,有效提高市场约束,减弱道德风险。

一般而言,存款保险制度的有效与否与存款保险机构能否有效识别参保者的风险状况紧密相关。因此有效的风险识别系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识别及预测未来本身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并且金融机构所面临的风险多种多样,也使得风险识别更为艰难。即使风险被识别出来,如何让金融机构相信其存在的问题也会让政策当局大伤脑筋:控制经营已明显恶化的银行风险是显而易见的,但要那些表面上经营良好、能承担其从事的风险行为且仍有盈利的银行纠正其风险行为、调整其经营策略却相当困难。因此有效的风险识别系统和理性而强势的监管干预将是存款保险制度健康推行的前提。

三、小结

目前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机制尚未完全转变,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风险抵御能力较差,在金融市场发育不完善、金融监管手段和方法落伍的背景下,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机制并辅以适合中国现阶段国情的条款,不但有利于维护公众对金融体系的信心,而且顺应了中国金融机构所有权结构变化趋势,是符合中国实际、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重要举措。因此,适时地出台符合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在全球经济四面楚歌之时提升公众的信心,有利于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曹元涛.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与中国的选择[J].经济学动态,2005;(6):19-21

[2]葛红玲.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与金融监管体制的完善[J].管理世界,2001;(4):205-206

[3]何光辉.道德风险与存款保险额度的市场决定[J].财经研究,2006;(1):73-83

[4]钱小安.存款保险的道德风险、约束条件与制度设计[J].金融研究,2004;(8):21-27

[5]苏宁.借鉴国际经验,加快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J].金融研究,2005;(12):1-5

[6]魏志宏.中国存款保险定价研究[J].金融研究,2004;(5):99-105

[7]谢平,王素珍,闫伟.存款保险的理论研究与国际比较[J].金融研究,2001;(5):1-12

[8]颜海波.中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所面临的困境与选择[J].金融研究,2004;(11):29-36

[9]张正平、何广文.存款保险制度在全球的最新发展、运行绩效及其启示[J].国际金融研究,2005;(6):33-39

第3篇

在近6年的发展历程中,村镇银行延续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保持无重大违规案例多年。然而, 2012年12月下旬发生的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湖北某行长涉嫌诈骗1.2亿元潜逃一案,让村镇银行第一次以违规案例被曝光的形式为公众所聚焦,也让监管者、投资者以及经营者三方在村镇银行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控等问题上拥有了更多的警惕。然而,在明确村镇银行独立法人地位的前提下,主发起行如何对村镇银行实施有效管控至今仍处于摸索阶段,这也为未来村镇银行的发展埋下了一定的风险隐患。

村镇银行管理模式面临问题

结合村镇银行的发展历程看,监管部门在村镇银行管理模式上所提出的几类方案可以说是一脉相承的,无论是管理总部、控股公司还是子银行,三种模式的本质都是相同的,即希望借力于村镇银行批量化集中设立,进而实现其跨越式发展。然而,从当前主发起行对村镇银行实际的管理运行情况来看,监管部门在不同程度上意图施行的管理模式,均存在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当前管理模式不利于激发多数银行的设立意愿

现有的几类村镇银行管理模式,其逻辑起点均是希望通过批量化的村镇银行设立方式来增强村镇银行的投资收益,进而激发商业银行、尤其是大型国有银行对设立村镇银行的意愿。在此意图之下,现行管理模式的着力点在于村镇银行的增量,并将主要的希望寄托在大型商业银行之上。例如设立村镇银行管理总部,原则上需要主发起行设立10家(含10家)以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而子银行模式更是对注册资本的起点要求达到20亿元人民币,这些标准显然不是大多数中小型商业银行能够轻易达到的。

但是,对于大型银行而言,自身净利润规模庞大,即便是批量化设立村镇银行,从单纯的财务回报上来看,依然是微乎其微的,激励效果显然是十分有限的。而大型银行在设立村镇银行之后所面对的风险却不仅仅是经营失败而带来的财务损失,更重要的是可能引起的难以估量的声誉损失。因此,也就不难理解现行管理模式虽然初衷在于激励发起行设立意愿,却最终效果欠佳的症结所在了。

二是当前管理模式不能解决主发起行在管理上的两难局面

从法律关系上来看,村镇银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与主发起行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母行对非全资子公司的管理并不能直接实现对其战略、决策及财务等重要事项的日常监管。也就是说主发起行对于村镇银行的管控,依照公司治理的原则,只能通过委派董事来实现。但是,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且最低持股比例不能低于20%。这项安排,主要是希望通过主发起行的经验来控制村镇银行可能发生的风险,实质上具有兜底的用意。在村镇银行实际运作过程中,主发起行如果粗放照搬母行模式,则易导致村镇银行管理“支行化”;如果不对村镇银行进行必要的支持和管控则与监管意图相违背,一旦发生风险更可能出现声誉损失。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主发起行往往会陷入既要充分尊重村镇银行的法人独立性,又要注重对村镇银行进行有效的风险管控的两难局面。而这个问题如何解决,现有的几类村镇银行管理模式并没有给予很好的答案。

三是当前管理模式难以推动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当前的管理模式,是沿着规模化、批量化、短期内提高村镇银行设立数量和覆盖范围的思路行进的,希望借助于提高村镇银行的设立数量,来更好地服务于“三农”,活跃农村金融。但单纯通过村镇银行外延式的增量扩张难以实现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这主要基于以下判断:

其一,村镇银行的商业化属性制约了其支农功能的发挥。根据《村镇银行暂行管理办法》,村镇银行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并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村镇银行实质上是以完全的商业化为其根本属性,核心是以市场化为导向,以风险控制为根本,以盈利为最终目的。在严格的产权约束之下,参股各方,尤其是私营业主和自然人股东不可避免地会对收益和盈利情况更为关注,而扶持社区、支持“三农”等目标则属其次,长期来看,农村金融机构“脱农”趋势难以避免。据此,村镇银行近年来“增量”式推进思路并不能解决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其二,村镇银行自身发展成效有待时间的检验。从主要指标上来看,村镇银行近年来的发展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不良维持在一个很低的水平,绝大多数村镇银行一直保持贷款不良率为0的纪录。但村镇银行从2007年产生至今,尚未经历一个完整的经济周期,在目前经济下行,货币政策持续收紧,利率市场化改革加速推进的现状之下,村镇银行未来能否保持现有的良好态势还有待检验。同时,较之于国有大行及股份制银行,村镇银行规模小,且不具备政府的隐性担保背景,自身发展历程短暂,信誉积累普遍偏低,目前还很难形成一个可持续的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这也是决定村镇银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最大挑战。

监管部门需改变村镇银行发展思路

针对目前村镇银行管理模式中存在的一些显著问题,首要举措是监管部门改变村镇银行的发展思路,由重数量转向重质量,摈弃主发起行对村镇银行管控的形式之争,改由通过制度体系的优化提升,切实提升主发起行对村镇银行的管控水平,防范农村金融机构历史上曾出现的各类风险。具体来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着力于差别化制度设计,推动村镇银行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从监管层角度来看,当前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并不应当将着力点放在设立更多的机构之上,而是应当通过差别化的制度设计,来支持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如果单纯追求数量上的外延式扩张,而不能增强村镇银行内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势必将导致农村金融机构走上过去的发展老路,甚至重现危机。

差别化的制度设计应体现于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建立健全专项扶持措施,引导村镇银行差异化发展。监管层应强化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的正向激励机制,综合运用支农再贷款、存款准备金、利率政策、税收优惠以及专项奖励等措施,鼓励村镇银行在业务品种和目标客群方面切实向“三农”倾斜。同时,对于“三农”业务发展良好,风险管控措施得力的村镇银行在网点设立、新业务开办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便利。

其次,尝试探索存款保险制度。为有效地缓解村镇银行流动性压力,减轻村镇银行的吸储困难,监管层应加快建立针对村镇银行的存款保险制度。让本身不具有吸储优势且规模偏小的村镇银行拥有存款保险制度这张“安全网”,可以有效提高村镇银行的社会公信度。

最后,配套村镇银行发展的绿色通道。目前,村镇银行作为独立法人,在开办诸多业务时所享有的“待遇”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是一致的。如村镇银行在发行借记卡过程中,往往受制于村镇银行自身经验不足和后台人员数量有限的制约,导致业务开办缓慢。建议配套适宜村镇银行发展的绿色通道,强化支持指导,简化部分程序,因地制宜地支持村镇银行发展。

二是建立多元化的正向激励机制,增强主发起行的参与积极性

结合目前村镇银行发起设立制度的特殊性,村镇银行的发展必然要受制于主发起行的参与积极性。如果主发起行的参与意愿不足,客观上将影响到村镇银行的发展。这一点实质上不仅存在于村镇银行设立初期,更体现在村镇银行的发展过程中。

根据相关监管政策的要求,主发起行在设立村镇银行之后,要在村镇银行IT建设、人员培训、风险控制、资源支持、沟通协调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这其中包括帮助村镇银行开发先进适用的IT系统,帮助村镇银行做好流动性管理工作,帮助村镇银行培训人员等事项。然而,主发起行均是具有明显商业属性的银行机构,具有盈利的刚性约束。如果在强调尊重村镇银行独立法人地位的前提下,要求主发起行承担诸多支持义务和风险兜底责任,同时还要面对可能出现的难以预计的声誉风险,其效果恐怕是难以达到预期的。

为此,应构建多元化的正向激励机制,而不是仅仅依靠规模化、批量化设立村镇银行可能带来的规模效应。对于扶持有力、管控得当、发展良好的主发起行应该增加多元化的激励措施,诸如专项贷款规模上的倾斜、跨区域发展政策上的激励等,以此来增强主发起行,尤其是中小商业银行的参与积极性。

三是构建和完善并表管理制度体系,提升主发起行的管控能力

村镇银行的管控模式应遵从实质大于形式的原则,目前可行的路径是率先通过构建和完善主发起行对村镇银行的并表管理制度体系为契机,并以此为抓手,有效提升主发起行对村镇银行的管控能力。

根据银监会2008年下发的《银行并表监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中对并表范围的规定,有三类情况应纳入集团并表管理,一是集团持有50%以上股权的被投资机构;二是集团实际控制的被投资机构;三是集团拥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机构。从目前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来看,绝大多数村镇银行应纳入主发起行并表管理范围。

第4篇

关键词:我国银行业中小银行功能性开放金融安全

我国银行业改革开放的发展历程及主要经验

(一)我国银行业改革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银行业改革发展历程大致走过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9~1992年)是金融机构多元化、金融体系初步建立的阶段。这一阶段的改革主要是中央银行和专业银行的分离,包括四大国有银行的重新组建或分设,以及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十余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也先后成立;在金融开放方面,开始接纳外资金融机构在国内部分地区设立代表处。

第二阶段(1992~1997年)是以商业化改造为核心的银行体制改革的阶段。这一阶段的改革主要包括把中国人民银行转型为现代中央银行,把国有专业银行转变为国有商业银行等。并以市场化发展为导向,建立商业银行自身“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现代化经营机制,完善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制度,实行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风险管理和加强内部控制的内部建设等。

第三阶段(1998年至今)是以推进股份制改革、完善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为核心的阶段。在金融开放方面,我国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致力于为在华外资银行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由于这一阶段的改革触及到以产权为核心的改革,也引起了理论界和实践层面的热烈讨论。

十年前,海外经济学界对我国银行业的发展持有一种“技术破产论”的悲观论断。1997年底,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大约是3.5%,远远低于巴塞尔协议最低8%的要求。1998年底,四大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32.34%,账面反映需要注销的呆账贷款约占全部贷款的2.9%。在这种形势下,当时一些经济学家认为,我国主要的商业银行呆、坏帐数目庞大,有些银行的账面资产已为负资产,从技术层面上讲,银行已经处于破产的状态。进入新世纪的短短几年内,我国银行业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2006年,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达到了14.05%、13.59%和12.11%,资本回报率也分别达到了15.37%、14.06%和15.00%,不仅自身经营条件得到极大的改善,也保持了与国际大银行同样的经营稳健度和盈利能力。因此,尽管存在很多争论,但是改革的大方向是不容否定的,我们必须充分肯定我国银行业改革的历程和取得的成绩。

(二)我国银行业改革开放后的主要经验

从宏观层面上看,我国银行业改革开放最主要的经验有两条:

第一,银行业改革的成功离不开中国宏观经济的持续增长。金融作为经济的命脉,与宏观经济是密不可分的。商业银行的运营绩效与发展前景都与宏观经济形势息息相关。银行业的发展不仅受制于经济发展周期,而且往往比经济周期运行轨迹来得更加显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保持了年均9%以上的增长速度,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增加了近34倍,居民人均储蓄存款增长到2007年的1.2万元。2007年,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达到52.6万亿元,已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210.8%。公众与国外投资者对我国商业银行的信心在很大程度上来自对我国经济增长的信心,稳定的宏观经济基本面是支撑我国商业银行改革成功的重要保证。

第二,银行业的改革始终坚持市场化的方向,一边对内改革,一边逐步开放,在开放中求安全,在改革中求稳定。改革者从一开始就坚信市场的力量,坚信开放会给我国银行业带来的空间和机会,在这个原则的指导下,首先用财政注资的办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接着用股份制改造的方法培育出产权较为清晰的市场主体,然后逐步开放金融市场。从根本上说,优化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我国银行业改革开放取得的最成功、最重要的方面。辜胜阻教授认为,在开放过程中,我国银行企业吸收借鉴了外国先进的技术、管理方法和经验,有效地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的“文化”,优化了银行治理结构,增强了竞争力。健全的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银行集约化经营,有助于降低金融风险,提高金融市场潜在投资者对银行的信心。

我国银行业改革开放的发展方向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银行已经达到并超过了国际标准,公司治理机制的框架初步建立,金融管理得到很大的改善,竞争力大大提高。虽然银行业的改革开放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但是作为生产要素市场重要组成部分,银行业市场化程度仍然相对较低,银行业市场结构单一,市场主体面临着公司治理、运营效率与金融创新等方面的难题。我国银监会有关人士认为,我国银行业综合竞争力仍然相对较弱。国内银行本身内控机制和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仍需要进一步健全,金融机构专业化水平还有待提高。因此,我国银行业的改革开放依然任重道远。对于我国银行业未来的发展,辜胜阻教授给出了一个很好的建议:我国银行业对外改革开放的下一个焦点应该是以自身功能性开放为主,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积极构建一个稳健合理的银行体系和竞争有序的市场结构。在未来我国银行业改革发展的方向上,应该坚持从完善体系、强化功能、保障安全三个方面着手,具体来说:

(一)逐步放宽行业限制,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

银行业既要对外开放,更要引导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我国经济的增长,促进了我国的体制转型。然而在金融领域,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仍然困难重重。2007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五家国有商业银行的总资产占全部银行业总资产的54.28%。正如辜胜阻教授指出的,在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银行体系中,民营中小企业不仅受到国有银行“重大轻小”的“规模歧视”,还要受到“重公轻私”的“所有制歧视”。调查显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了城镇就业人口75%以上的就业机会,研发新产品超过全国的八成,但获得的贷款数额只有全部贷款的10%左右。北京大学徐滇庆教授甚至认为,应当相信民间具有极大的制度创新能力,开放民营银行是我国经济改革的关键战役。引入民营银行这一富有活力的因素,在给储户和投资者提供更多理财和投资机会的同时,势必能逐步消化吸收金融系统内的风险,促进竞争,减缓国有银行垄断局面所带来的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等问题。本文认为,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是一个“双赢”的策略:从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角度看,中小银行在对中小企业进行融资方面具有比较优势。辜胜阻教授认为,社区银行或中小银行由于资金少,无力为大企业融资,更愿意为中小企业融资。更重要的是社区银行体制更加灵活,具有为本社区中小企业融资的信息优势,更了解当地中小企业的情况,能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大力发展中小民营银行,有利于解决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从有利于银行业自身发展的角度看,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有助于增加产权清晰的市场主体,完善银行的公司治理,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有助于提高配置储蓄资金的效率,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

当前形势下,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途径有两条:引进民营资本参与现有商业银行的改造;放宽民营资本设立中小社区银行的限制。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背景下,并考虑中小企业贷款困难的现实状况,辜胜阻教授对开放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给出了两个可供参考的具体方案:优先在高新技术开发区鼓励民间资本试办社区银行,化解科技型创业企业融资难问题;在高新区外民营经济发达地区,应放松金融管制,引导民间非正规金融发展成社区银行,从制度上缓解中小企业创业融资难问题。至于如何实现民营银行的市场准入,亚洲开发银行中国代表处前首席经济学家汤敏教授则规划了一条可行的路径:可以让一些做得好的信用担保公司升格成民营银行。国家可以考虑由国有银行或者政策性银行给予一些批发贷款,由小额贷款公司贷给中小企业。如果做得好的话,短期内可以让其升格成民营银行。

(二)坚持市场化改革,银行业改革要以自身功能性开放为主

对于企业个体而言,自身功能开放(organicgrowth)也称为内涵式发展,即通过财务状况的改善、资产质量的提高、组织架构的调整、劳动生产率的提升等来提升银行企业竞争力。对于整个行业来说,功能性开放不同于股权开放,前者是指鼓励外资银行在国内增设分支机构,引导外资银行在国内提供多样与创新的金融服务,而不是放开外资金融跨境的资本流动。我国银行业的改革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才能完成制度转型,采取功能性开放策略来主动寻求改革,用进一步的开放来促进变革,具有现实可行性。对外资银行实行功能性开放,至少有以下优势:外资银行可以提供更多的金融产品,更好地服务于境内企业,提高国内储蓄资金的配置效率;引入外部激励与竞争,有效弥补国内银行业改革的“制度需求不足”,从而推动和促进国内商业银行的改革与发展;加大了管理、技术、人员的“外溢效应”,有利于为国内商业银行吸收引进高水平的金融人才,有利于国内商业银行吸收和学习外资银行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相关技术。清华大学王一江教授与上海财经大学田国强教授认为,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是提高银行业效率、降低体系转型风险、加速银行业的改革进程的必由之路。

(三)构建合理的银行体系和竞争有序的市场结构,保障金融稳定与安全

在金融业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既要坚持银行业的开放方向,又要重视金融安全,在开放中求安全,在改革中求稳定。合理的银行结构指国有银行、民营银行与外资银行相互竞争,大型银行与中小银行相互补充;有序竞争指各个银行都在有效监管的环境中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有经济学家认为,一个国家的金融安全需要有三个层次的保障:国家的金融政策;要有功能比较完善、运作规范、健康稳定的金融体系;国家对有影响力、单个的金融机构保持控制。银行稳定是金融稳定的核心,完善的银行体系是金融安全的基石。在全球化过程中,作为经济安全、国家安全的基础,金融安全是非常重要的,没有金融的安全就没有经济的安全,没有经济的安全也就没有国家的安全。

辜胜阻教授强调,和经济领域的改革开放形成以国企为主,国企、民企和外企相互竞争共同发展的格局相比,我国银行业仍然处于国有资本“一股独大”的局面。如果不改变这种局面,银行体系就不是稳健、安全的。对外坚持开放和对内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有助于改变金融风险高度集中的局面,形成结构合理、竞争有序的金融体系,也有利于保持国家对金融的控制。只有运行稳健、效率良好和结构合理的金融体系,才能增强我国银行的发展能力、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金融安全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辜胜阻.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探索[M].科学出版社,2008

第5篇

关键词:开发性金融 泛化 利益

泛开发性金融指的是在开发性金融机构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所造成的开发性金融在业务和功能方面所产生的新变化,这种变化超出了人们原来对开发性金融的定位和理解,变化本身可能具有积极意义,也可能相反。值得一提的是,本文提出的泛开发性金融概念,它是对中国开发性金融变化的客观描述,并不含有先入为主式的价值评判,泛开发性金融的效果及其评价则有待进一步的规范分析。

泛开发性金融现象的特征

中国泛开发性金融现象与中国国家开发银行有关。纵观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发展历程,国开行改革与发展走过了三个主要阶段。从1994年到1998年是政策性银行初步发展阶段;1998-2007年是开发性金融探索与初步形成阶段;2007-2012年进入初步商业化阶段。从三个不同发展阶段分析,开发性金融泛化现象又呈现出以下三大特点:

第一,政策性银行泛化为开发性金融泛化埋下了伏笔。早在1998以前,尽管该阶段开发性金融没有出现,但由于中央政府对政策性银行的管理缺乏经验,过于行政化的操作带来了政策性银行的普遍业绩不佳。加上中央政府对政策性银行的资金补充往往力量不足,加大了政策性银行进军商业领域的内在动机,所以政策性银行泛化现象在1997年以前就已出现。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成为中国政策性银行改革拐点,此后的中国政策性银行市场化成为中央政府和政策性银行的共同意愿。这一时期的一个重要现象是政策性银行经营有着向市场化的内在动机,政策性银行市场化探索中表现出了明显商业化迹象。如国开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均出现了部分商业性业务。因此政策性银行泛化是开发性金融泛化的主要前提和基础。

第二,国开行市场化探索是开发性金融泛化的基础。1998年以后,国家开发银行率先探索市场化筹资道路。一是到2002年底,国开行筹资完全实现了从债券市场融资的金融创新,为其他政策性银行市场化运作做出表率。二是在1998-2007年,开发性金融理论在实践中逐渐完善和形成,这主要反映在国开行课题组的相关经典文献中。三是这一期间,国开行的业务领域和市场状态发生了较大变化。在1994建行之初,国开行的业务主要定位于两基一支领域,这与当时这些领域处于国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瓶颈领域有关,这一时期国开行与商业性银行不存在业务上的冲突。但到了1997年左右,两基一支领域随着中国经济改革开放加快,已出现了市场成熟的苗头。进入新世纪以后,中国快速城市化带来了商业性金融的全面繁荣,开发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在很多领域形成了明显的竞争关系。四是随着国开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开发性金融涉及的领域广度和深度均不断加大,由于缺乏法律规定的退出机制,随着国开行实力的不断壮大,其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定位实际上被视为造成金融市场不公平竞争的典型代表。

国开行商业化后的开发性金融新一轮泛化。传统政策性银行理论认为,开发性金融是限于政策性银行范畴内发挥作用,但从2007年至今,随着国开行商业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国开行提出了坚持开发性金融的主张,这种商业化和开发性金融并存的格局带来了理论和实践之间的严重冲突。

泛开发性金融现象的形成机制

开发性金融的产生与发展有其内在的客观规律,泛开发性金融现象的形成与相关主体的利益博弈有关,主要表现在:

第一,开发性金融机构追求自身的利益。开发性金融机构要实现其既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首先要解决好自身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对国开行来说,在政策性银行阶段出现的泛化与追求自身利益也不无关系;到了市场化探索阶段,开发性金融泛化是国开行市场化实践过程中的探索性活动,国开行自身利益是推动其开发性金融泛化的原始动力。在没有更多法律法规约束的情况下,追求开发性金融机构利益的行为就有不断强化的趋势,直至相关制度约束开始出现。

第二,中央政府和金融监管当局的利益。从政府对开发性金融的需求看,中央政府作为国家利益的代表,往往是从国家中长期发展考虑开发性金融机构的相关问题。因此出于国家战略的需要,开发性金融在诸多领域需要长时期存在。例如出于宏观调控政策和化解金融危机的需要,需要开发性金融的逆向调节作用发挥。出于平衡内需和外需,需要中国开发性金融实施“走出去”战略等。从政府对商业性银行改革的思路看,中国政策性银行的出现和发展是以配合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为基础的。中国政策性银行改革是由于政策性银行市场化探索导致的,中国开发性金融的深化又是市场化探索带来的。由于商业性银行的深化,政府投融资需求和县级以下的金融需求困难,国民经济中一些固有的和新产生的薄弱领域开始显现,客观上各级政府部门对开发性金融产生了巨大需求。从就中国财政体制改革的结果看,1994年是政策性银行成立和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交汇时点,此后形成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权格局,造成了各级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的不匹配,地方政府融资需求缺口在长期内加大的趋势十分明显。政府与开发性金融合作市场有固化的趋势。近20年来,中国国家开发银行的发展历程表明,政策性银行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目标和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目标,开发性金融在支持政府项目方面的确功不可没。但是,我们还看到,由于国开行与政府合作机制已经形成并有了不断复制的案例,地方政府和国开行开发性金融机构之间彼此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较强制度依赖。因此,即使在国开行明确实施商业化的情况下,基础开发性金融的理论宣传和实践并没有收到来政府部门的明确禁止。这种利益上的共生关系是一般的商业性银行所不具备的。国开行商业化的左顾右盼与中央政府的两难选择有一定关系。一方面,中国的开发性金融机构融资服务领域的市场化程度日益显现,促使中央政府有意推动其转型为商业性金融机构,另一方面,中国开发性金融资源的稀缺性导致政府对其仍存在长期需求。因此,中央政府利益层面的决策存在较多内在的利益冲突。在这种利益格局下,开发性金融机构就有机会充分挖掘政策性领域和商业性领域的各种机会,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尽可能在政策性领域和商业性领域都有所发挥。简单的说,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左右为难造成了国开行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左顾右盼现象,实质上仍属于泛开发性金融现象。

第三,市场环境的变化不可忽视。在国开行的发展历程中,开发性金融服务的市场环境前后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尤其是在快速城市化的大背景下,“两基一支”业务已经演化为商业性银行竞相角逐“好项目”。金融市场的变化推动着开发性金融结构必须重新进行选择。一般的理解,在具有法律约束和制度性调整机制的情况下,国开行要么在政策性银行体系内退出旧业务和开发新业务,要么从政策性银行退出转换为商业性银行。

现实中,国开行既没有从原来的业务中退出,却实现了商业化,同时在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中都有进一步扩展的趋势。尽管这里有国开行追求自身利益的因素,但是考虑到中国特殊的市场环境,也不是没有存在的理由。一方面,近年来,各级政府在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新兴战略产业和民生金融领域的金融需求急剧增大,而一般的政策性银行资金实力不足,通常商业银行不愿意介入,因此,客观上需要开发性金融机构在该领域继续发挥作用;其次,现实中很多业务兼有政策性和商业性特征,真正区分这些业务的性质存在很多技术上的难题。而且,实际业务的性质与时空有很大关系,以前是或者不是政策性业务,不等于以后就不是或者是;同一时间点的不同区域,同样的业务对应的性质可能也有不同。因此,开发性金融在原有领域做出局部调整和拓展也不是毫无道理的。归根结底,在变化的市场环境下,开发性金融泛化现象也许是开发性金融机构自动适应市场调节机制所做出的理性选择。

第四,制度的力量。根据国外经验,完备的法律制度和金融监管体系是开发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前提条件。开发性金融机构的设立和业务调整,要先立专门法律,并且要依法实施;除了对开发性金融机构进行日常监管外,还对开发性金融业务的调整进行动态监管。和国外相比,尽管中国不存在类似的开发性银行监管制度,但是中国开发性金融机构是在中国银监会负责的商业性银行监管体系下运行的,按照商业银行法监管的模式下,开发性金融机构一方面必须尽可能创造条件来迎合商业银行的监管标准,另一方面也可通过对开发性金融监管的制度漏洞做出自利的反应。尤其是当政策性银行的力量足以推动制度的维持或者变迁时,这种效果会更加明显。实际上,中国国开行开发性金融的监管是在《商业银行法》之下,开发性金融改革主要靠行政手段来推动制度的变革,这种方式的改革极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央政府和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利益博弈状况。

综上所述,中国开发性金融出现的泛化现象(见图1),取决于国开行利益和中央政府利益的博弈,也取决于制度、法律、市场环境变化及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决策。换而言之,多方主体的利益博弈最终促成了泛开发性金融现象的形成。

泛开发性金融现象的评价

一是应肯定其创新意义。在借鉴日美德等发达国家开发性金融经验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中国发展中国家特殊的环境,国开行创新性地提出了中国特色的开发性金融理论。这种特色超出了原有的开发性金融理论,其实就是开发性金融泛化的一种表现,实质是中国化的开发性金融理论和实践创新的外在表现。二是应考虑其过渡性。要充分考虑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国情,在短期内开发性金融泛化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中长期渐进式的改革有助于问题的逐步化解。三是切实改进其负面效应。开发性金融泛化客观上造成了与商业性银行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即开发性金融异化,这正符合白钦先教授所持的观点。在现实中,开发性金融机构左顾右盼的行为有着深刻的制度缺失和政府利益根源。一般地,这种意义上的开发性金融泛化应该通过完善法律和制度来进行。四是有计划的推动开发性金融机构改革。在短期内,一个低成本的改革方案是将国开行商业性业务和政策性业务严格的划分开来,分离账户分别监管,通过业务边界来约束国开行的行为。长期内,在坚持政府意图的开发性金融理念下,要严格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避免因为政府部门的行为缺乏约束,使开发性金融机构在支持政府的过程中被动成为政府过度干预市场的推手。

参考文献:

1.富兰克林.艾伦,道格拉斯.盖尔.比较金融系统[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陈元.开发性金融与中国城市化发展[J].经济研究,2010(7)

3.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人民大学联合课题组.开发性金融论纲[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4.黄人杰,政策性金融改革的市场化方向研究[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8(6)

5.白钦先,剑眉.论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相互关系[J].上海金融,2005(1)

6.李志辉,黎维彬.中国开发性金融理论、政策与实践[M].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

第6篇

关键词:合业经营分业经营金融监管风险防范

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持,其业务经营方式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过程.在目前世界经济逐步趋于一体化,金融趋于全球化的浪潮之下,金融业合业经营的趋势也日益明朗。本文拟从美国金融业的发展历程出发,对全球金融业合业经营的趋势略作分析。

一,美国金融业的发展历史。

作为现代经济金融的强国,美国金融业的发展趋势对全球各国的金融发展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其中不乏值得借鉴的发展模式,当然也有许多发人深省的经验教训,为此,讨论金融业的发展趋势,我们有必要首先了解美国金融业的发展历程。

首先,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美国的金融机构基本上都是混合经营,没有严格的业务范围的划分,金融机构的种类也比较少,服务品种也不丰富。作为金融机构的主要代表-银行几乎承揽了社会上需要的全部金融服务品种。银行从传统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业务中解脱出来,开发了中间业务,但是这些业务还远没有形成规模效益,尚处于起步阶段。

随后,30年代一场由金融危机引发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之后,美国的银行体制几乎崩溃。为了挽救危机中的银行体系,美国于1933年颁布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因为他们将危机的诞生主要归因于银行发展的多项综合业务加剧了银行体系的风险,从而为整个金融业与经济发展埋下了隐患。鉴于此而颁布的银行法便主要着眼于银行业与其他金融业分业经营以降低风险。其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部分:第一,该法案规定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吸收存款,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是承销和发行证券,二者必须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严厉禁止交叉业务和跨业经营。其二,该法案对银行支付活期存款利率进行了限制。最初规定对活期存款不支付利息,即零利率,后来提高了利率上限,允许支付少量利息。这主要是为了降低银行的支付危机。其三,该法案规定政府对银行存款给予保险,并据此成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以及实行最后贷款人制度,这一切都是为了保障储户利益,同时提高银行的信用水平。

在《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严格限制下,美国金融业在分业状态下迅速发展着。这时候,以前从属于银行的一些金融机构开始独立发展并逐步成熟起来,并有了自己独立的业务经营范围与经营管理模式。在此过程中,金融业逐步形成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四大支柱。但是进入60年代以后,逐步出现各种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范围的交叉,严格的业务划分被逐步打破,,经济学家及政府都开始考虑关于《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是否真的有利于金融业的安全发展问题。经过长久的争议与探讨,1999年12月,美国终于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并新颁布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从而为金融业的合业经营扫除了法律上的障碍。

二、业经营的产生原因及利弊分析。

前已述及,金融业自诞生以来,其业务范围及机构设置并没有自动的划分开来。最初几年主要都是由银行为了满足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金融产品的需求而在其本身业务(存款与放款业务)之外新开发的金融服务产品。但是在30年代全球经济危机以后,美国率先立法,限制银行(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的业务融合,要求分业经营,随后,许多别的国家纷纷效仿,这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首先,分业经营能够使各金融机构更加专注于自己所擅长的优势业务,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避免盲目开发新产品,新服务,这样可以降低金融机构(当时主要是银行)的风险并使其收益更加稳定和有保障。其次,分业经营也更有利于政府的监管。实施严格的业务划分,各金融机构的业务都相对单一化,简单化,这样就更有利于政府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特点,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并使其经营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分业经营的立法规定却并未达到其预想的效果,这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以及这一立法规定本身的局限性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

首先,分业经营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严格的业务划分使投资者失去了方便,快捷而又综合化的服务机会,投资者不得不与多家不同的金融机构往来以满足其多种金融需要。同时,它也削弱了银行业的实力,因为业务范围的严格限制使许多银行丧失了许多盈利机会,所以现实中,许多大银行都力图混合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可以说,这也是满足社会需求的结果。并且分业经营降低了金融机构间的竞争性,将过去整个金融业的竞争分散到了几个不同的领域,例如投资银行不必再担心来自于许多大的商业银行的竞争,从而削弱了许多金融机构的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而投资者也无法享受激烈的市场竞争给他们带来的好处。

另外,尤为重要的是,在二战以后,世界经济贸易迅速发展,这对金融服务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济的全球化必然要求金融的全球化,而金融业务的分业经营状态无疑不能满足全球化的金融发展趋势的要求。于是各个国际性的大银行纷纷朝着业务的综合化方向发展。他们通过金融创新,开发,设计一系列的金融衍生产品,绕开法律的壁垒,达到综合经营的目的。60年代末期出现的新型金融工具,如定期存单,NOW账户,现金管理账户等一系列金融衍生工具都是这一环境中的产物。

分业经营规定的最初动因在于降低银行的经营风险,然而在事实上,面对世界一体化的经济发展趋势,它反而加剧了银行业的风险,使其生存能力受到限制。正因为此,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商业银行逐渐突破了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分工的界限,走上了业务经营全能化的道路。七八十年代以来,西方商业银行不断推出新业务品种,从专业化逐步走向多样化,全能化,从分业走向合业,这是与西方经济金融发展密切相关的。引起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银行负债业务比例的变化为其业务拓展提供了可能性。近二十年以来,西方商业银行活期存款的比重逐步下降,定期储蓄存款的比重相应上升,这一结构性的变化为商业银行开拓中长期信贷业务和投资业务提供了较为稳定的长期资金来源。第二,银行盈利能力的下降促使各个商业银行寻求更多的盈利渠道。自70年代以来,西方金融业竞争激烈,银行盈利水平普遍下降,这迫使银行业开拓新的业务和品种。他们一直想方设法绕过法规的限制,向证券保险等领域扩张,突破传统的业务束缚,开发更多的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对于这些积极创新的银行而言,许多法律条文形同虚设,因为通过创新业务的开展,他们可以轻而易举的逃避政府的监管和法规的限制。与此同时,金融管理当局顺应经济发展的要求,也取消了一些过时的法规,适时的为商业银行开拓新业务提供了方便和支持。第三,金融理论的深入发展。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论随着各个历史时期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而不断的发展,从最初的资产管理理论到负债管理理论及至70年代末期出现的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他们都是为了有效推动金融业的安全稳定发展而产生的。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突破了传统的只重视资产或者只重视负债的理论的偏颇之处,使商业银行真正的从其资产负债业务双方着手,同时拓展资产负债业务,使其相匹配,达到收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的发展适应当前金融形势,为西方商业银行业务不断走向全能化综合化提供了理论基础,从而极大的促进了他们综合业务的开展。

由此可见,美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金融理论的发展乃至政府监管水平的发展都为金融业的合业经营做好了准备。分业经营终究只能是金融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过渡阶段。

三、合业经营的发展趋势。

1999年12月,美国颁布《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正式废除了已实施六十余年的关于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法规。这一法案的颁布无疑将会对美国乃至世界的金融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合业经营势不可挡。在此过程中,金融业的兼并与重组将会加剧,银行的综合经营能力将进一步提高,其国际竞争力也会日益加强。然而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看到,在此过程中也存在着种种不确定因素,隐含着许多风险。

首先,合业经营将加剧兼并行为,使各金融机构过分重视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综合化,而忽视了稳健经营这一根本原则。从一定意义上说,金融机构兼并的机会成本就是其稳健程度,稳健经营要求管理人员经常不断敏锐的监督本机构运作情况,而不是分散注意力去过分关注合并以扩大规模和范围,这可能造成在管理文化,预期,策略及日常业务经营等方面潜在的混乱。由于合并各方在企业文化,员工素质,经营理念等各方面都可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合并后能使各方的优势结合并发挥其规模效益还取决于整合是否成功,而不同企业之间的整合成本往往是巨大的。

其次,合业经营也会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提出更高的要求,这需要政府,社会以及金融机构自身都更清醒的认识到风险所在并加以防范。而对于某些项目,即使那些较大的金融机构对其所面临的新的风险也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对从事金融衍生工具所带来的风险的监管和防范。

综上所述,金融业的合业经营趋势是不容置疑的,但不能急于求成,只有在社会经济金融形势都为此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时,才能够适当放宽对业务范围的限制。目前我国所采取的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正是基于这一考虑。而一旦我国的金融体系发展更为健全,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管的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国便可朝着业务监管综合化方向迈进一步。

参考文献:

《主要国家河地区金融业务和监管体系的发展和演变》《金融参考》2000年第4期

第7篇

特殊经历结下不解之缘

张立清收藏了3000多张存折,要说起源头还得从一张微微泛黄、印有“中国农业银行”字样的存折说起。当年老张在新疆库尔勒工作,身居大漠深处,当时条件非常艰苦――不仅要面对烈日暴晒,还要经受住风沙袭击,每人每天只有一杯水指标。每月发的工资单位直接存在银行存折上,要想取钱得走上百里路,很不方便。

“你看,82年8月26日支的200元,我印象特别深。”当时接到爱人拍来的电报,说家里老人患病住院,急需200元住院费。正好在一块工作的同事要回家办事,为了让同事将钱及时捎回去,我心急火燎地往镇上赶。由于搭乘的汽车临时出了故障,等来到镇上时见到农行的牌匾分外醒目,敞开的那扇门也分外亲切,我像抓到“救命稻草”似的急匆匆地跑进营业所,谁知还是晚了一步:营业所已到了下班时间。我抱着一线希望急切说明家里急需用钱的原因,农行人员热情地给我和我的同事倒了一杯水,安慰我说:“别着急,您坐在这里稍等一会,我这就去找主任商量。”大概十分钟时间,营业所主任与原先的工作人员骑着自行车赶到,只见他们开库,提款,记账、复核,按程序为老张办理了这笔业务。“当我接到他们递出来的200元现金时手都在抖,好长时间说不出话来。”至今回忆这段往事,老张感激之情仍溢于言表,自此就与农行结下了不解之缘。老张在野外工作,每到一处都格外关注农行的储蓄所,存钱汇款农行也成为他的首选,每当存折更换都要把旧存折收藏起来,并且倍加珍惜。

小小存折见证发展变迁

张立清收藏的存折,从地域上看,北到黑龙江漠河,南到海南岛,西至拉萨,东至丹东,覆盖了包括台湾在内的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1200多个县域。最早的一张是1925年开户的上海一家银行存折。此外,还有解放前“北京晋鸿裕钱庄”、“义丰祥银号”存折、侵华日军用过的存折,时期印有“语录”的存折,甚至还有劳改犯人专用的存折。这些存折当中农行存折占三分之一,各个时期、不同版本的农行存折都有,既有手工的、也有电脑打印的。见证着银行业特别是农行的变迁和发展历程。张立清指着一张86年的存折告诉笔者,“这张存折是在大港油田工作时留下了的。”大港油田建设初具规模后,农行网点率先走进了油田工人的生活。在靠近油田的一个乡镇有一个储蓄所。尽管地方不大,柜台上都是钢筋栅栏,所有业务都是手工操作,但确实给油田人的

生活带来很大便利。

1995年老张离开大港油田时,当地已经成立了很多银行办事处、储蓄所。2002年,老张退休后组建了老年摩托车队,经常骑车故地重游,当他再次来到大港油田时,特地去寻找当年农行储蓄所。谁知很多银行网点已经撤并了,农行小储蓄所已经升格为分理处,走进营业大厅时,宽敞明亮,增设了排队机、VIP客户窗口,还设置了现金区、非现金区、客户休息区,铁栅栏也改为防弹玻璃。

张立清还告诉笔者,这些年来,他不但办了借记卡,还学会了用卡在ATM上取钱存钱,在商场、超市POS机上刷卡消费,下一步还打算开一个网银,真切感受农行产品为自己生活带来的方便。

从收藏存折到“荣誉行员”

第8篇

关键词:银行保险;经营模式;资本融合

在三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银行保险的快速扩张逐渐引起了金融服务领域的广泛关注。银行保险正在成为全球性的经济现象。在银行保险的发源地欧洲,银行保险的保费收入在部分国家的寿险总保费收入中的比例已经达到20%- 35%;在法国、葡萄牙和西班牙,这一比例甚至超过60%。在亚洲的一些国家和地区,近年来银行保险的发展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例如,香港已经成为亚洲银行保险发展得最为成功的地区之一,银行保险的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的比重接近25%;新加坡银行保险在寿险新契约加权保费收入中的占比在过去几年一直稳定在20%左右;而在马来西亚,,2004年银行保险在寿险新契约保费收入的占比已经超过了传统的人渠道。不仅如此,20世纪90年代后期,银行保险甚至在南美洲、澳洲、南非等地也得到了迅猛发展。

相比银行保险在世界各国和地区的蓬勃之势,中国银行保险经过了十多年的探索,在迅速成长的过程中暴露出了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引发了人们的诸多思考,也使得中国银行保险的发展走到了一个关键时期。

一、中国银行保险的发展状况

中国银行保险的发展开始于1996年左右。当时,国内的泰康人寿、新华人寿等一些人寿保险公司开始尝试涉足银行保险。表现为,银行以兼业形式销售寿险业务,主要在商业银行和寿险公司的基层网点之间开展合作,寿险公司没有针对银行销售渠道开发专门的保险产品,银行保险的总体规模也一直很小。

2000年以后,银行保险在产品的开发创新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2000年8月,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推出了专门的银行保险产品——“千禧红”。随后,其它寿险公司相继推出了各自的银行产品,如中国人寿的“路路顺”、“家家福”、“事事达”、“鸿泰两全”、“鸿星少儿”、“鸿信消费信贷”;太平洋的万能寿险、“红利来”;新华人寿的“红双喜”;泰康人寿的“千里马”、“世纪之星”、“福寿两全保险”等。自此,银行保险对中国寿险业务的影响与日俱增。2001年,中国人身险保费收入达1423.96亿元,其中银行寿险保费收入为44.57亿元,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3.13%; 2002年,中国人身险保费收入达2 274.83亿元,其中银行寿险保费收入为388.4亿元,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 17.07%;2003年,中国人身险保费收入为3011亿元,其中银行寿险保费收入达764.9亿元,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 25.4%,同比增长96.9%。其间,银行的保险业务甚至超过团体保险,成为中国人身保险产品的三大销售渠道之一。除了业务规模的迅速增长外,各家保险公司和银行在银行保险的组织架构方面也都进行了建设和完善,以配合业务的发展。表现为,几乎所有的中资寿险公司和少数外资寿险公司都成立了专门的银行部门,一些公司还实行银行保险事业部制,加强银行业务的独立运营和核算;此外,部分商业银行也设立了一级或二级的保险业务部门。

然而,进人2004年,一些人寿保险公司开始进行业务结构调整,主动收缩银行保险业务,导致银行保险的发展速度放缓。2005年第一季度,银行保险的保费收入甚至出现负增长,同比下降19.5%。整个2005年,银行保险机构由 2004年的76437家下降为65 853家,银行实现的保费收入为803.25亿元,约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21.7%。2006年开始,银行保险又出现了大幅增长。

二、中国银行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

不难看出,中国银行保险虽然总体上发展较快,但业务起伏较大,目前寿险公司与银行之间的良好合作互动机制尚未建立起来。

(一)产品结构单一,影响持续增长潜力

目前,各寿险公司的银行产品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结构单一,在市场上常见的多是保险责任、保单费率基本相同,保险金额、分红方式等略有不同的五年期、十年期趸缴型分红产品。这些产品与银行储蓄产品较为相似,在业务发展初期,易于为银行客户接受,但从长远来看,此类业务不仅会逐渐给银行施加争夺储蓄存款、分流客户的压力,还可能对寿险公司维持稳定的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并且可能透支潜在的优质保险资源,不利于长期持续发展。

值得庆幸的是,国内保险公司逐渐开始意识到这一问题,在推出万能保险的同时,期缴业务的比重也大幅提高。然而,与银行业务具有一定关联性和互补性、能充分激发银行分销潜力的银行保险产品,如捆绑销售的住宅火灾保险与银行抵押贷款等,仍属空白。

(二)手续费恶性竞争,导致经营成本增高

目前,银行与寿险公司的合作缺乏长期利益共享机制,更多的是在手续费上进行博弈。一方面,各银行网点为了获得更多的收入,主要以手续费的高低作为选择合作公司的标准,而且有的银行网点在手续费的支付上要求寿险公司采用不规范的操作方式。另一方面,由于银行网点资源有限,寿险公司不惜成本,竞相提高手续费率,甚至出现贴补费用进行恶性竞争,导致有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增加了不少,但利润却反而下降了。在一定程度上,银行的手续费要价过高已经使理论上寿险公司通过银行网点降低保险产品分销成本的结论落空。例如,2002年,国内寿险公司营业费用、手续费、佣金分别同比增长了67.45%、212.99%和28.92%。

2002年10月修改的《保险法》取消“1 1”限制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这种恶性竞争。在实践中,有的银行网点同时与多家寿险公司签订协议,销售多家寿险公司产品,但具体以手续费高低为标准决定推销力度,从而加剧了寿险公司之间的手续费竞争。竞争的日趋激烈和手续费率的不断攀升,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导致寿险公司的经营成本明显上升,制约了银行业务的发展。

(三)激励机制不畅,引发诚信问题

第9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需求;农村金融供给;金融改革

1 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历程的回顾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金融需求的变化,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发展历程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农村金融体系的重建成立阶(1978年至1992年)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农村金融需求的变化使得原有城乡合一的金融管理体制无法适应,由此我国开始了第一轮农村金融改革,恢复农村金融并成立了新的农村金融机构。这一阶段的农村金融改革适应了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呈现出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良好互动局面。 然而,农村金融体系中仍存在一些与农村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

(2)“三位一体”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阶段(1993年至 2002 年)。1993 年,国务院了《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要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 标志着农村金融新一轮改革开始。 这一阶段的农村金融改革构建了“三位一体”的农村金融体系, 但是其实践运行与政策意图大相径庭, 农村资金供求矛盾反而日益突出。

(3)新型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阶段(2003年至今)。2003年以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的实施,国家将经济发展的重点重新确立在农村,农村经济发展对农村金融的需求进一步增强,而农村金融网点覆盖面低,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效率不高、服务不到位以及缺乏可持续发展等一系列问题。

2 农村金融改革面临问题

2.1 资金来源有限

在《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单个自然人股东及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东总额的10%,单一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这使得非银行机构参股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在限制,在一定程度上也就限制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资金来源。同时,由于银行资本的逐利性,大型商业银行缺乏设立农村金融机构的动力。另外,由于人们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还是比较陌生的,客户认同度较低,因此农民不轻易将存款存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2.2 经营能力不足

由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较为简单,创新能力不足。以河北省为例分析指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业务品种单一,不能很好地满足客户需求,39%的被调查者认为已开办的业务品种不能满足客户实际需求;另一方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风险监管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不足,仍存在监管资源配置不足、监管指标并不完全适合农村金融市场等问题。

2.3 人员素质不高

一般来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从发起方金融机构抽调到各地的资深从业人员,另一种是新聘任上岗的应届毕业生。前者金融从业经验丰富,但对当地情况不熟;后者刚上岗,金融从业经验缺乏。与大型商业银行相比,其选择优秀员工的竞争力更加是相形见绌。鉴于此,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很难招聘到优秀的员工,导致工作人员整体素质较低。

3 农村金融改革几点建议

3.1 适度放开农村金融市场,培育农村金融竞争机制

培育和发展具有多样性、竞争性和高效率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是改善农村金融供给的基础,要适当放开农村金融市场,放宽对农村金融市场准入的限制,扶持多种类型的农村金融组织发展。

3.2 构建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加大支持“三农 ”

合力对农村银行类金融组织进行改革和重新定位,构建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为主,非正规金融为补充,既有竞争又分工协作的农村银行类金融体系。

3.3 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第10篇

纵观世界银行业的发展历程,无论是从面对面柜台服务到电子化远程服务模式的转变,还是从单一的存贷款产品到为客户量身定制的丰富的金融产品,以及与商业、互联网等其他行业、资源的成功结合,创新一直是银行生存与发展的巨大推动力。当手机把收音机、Mp3、照相机、摄相机、电视机、PDA等各种功能集于一身超越了其最初作为单纯的通讯工具的定位,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时,高速发展的移动通信产业无疑成为银行业嫁接的目标。银行业务与手机结合而成的“手机银行”,作为一种崭新的银行服务渠道,在网上银行全网互联和高速数据交换等优势的基础上,更加突出了移动通信“随时随地”的独特性,真正实现了“Whenever, Wherever(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银行业务的办理,成为银行业一种更加便利、更具竞争性的服务方式,自其诞生时起,就因其与生俱来的贴身、快捷、方便、时尚而备受青睐。世界范围内商业银行应对信息化大潮,都纷纷对手机银行业务进行较大力度的推广和应用。

就我国银行而言,“入世”之后,如何加强服务以增强自身的竞争力是摆在面前的一大课题。“服务以人为本”,更多地为客户的方便与个性着想是解决这一命题的突破口。手机银行的产生,使银行不仅可以在庞大的手机用户市场吸引客户,更大程度地降低成本,而且可以提高用户对银行服务的满意度。目前,国内各大商业银行也纷纷推出了自己的手机银行服务,基本实现了银行的各类基础业务。

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其手机银行服务在今年已经能够覆盖所有移动和联通手机客户,适用于各种厂商和型号的手机,通过编辑指定格式的短信,发送到(移动:777795588,联通:消费支付7010,其他950895588),工行手机银行客户便能获得7×24小时全天候的服务:查询账户,转账、汇款资金瞬间到账,进行捐款,缴纳电话费和手机话费;同时,应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工行手机银行还为客户提供了网上消费实时支付的服务。客户动一动手指就能完成上述各项业务,可谓是将银行随身携带,让一切都尽在“掌”握。

无线3G技术的成熟,短信网址、移动域名等新鲜事物的涌现,全新的移动理念正在注入人们的思维。在不久的未来,随着无线互联和手机这一灵巧终端优势的充分发挥,以及独特产品或服务的开发、应用,手机银行会进一步体现出其竞争优势,迎接其更加广阔的前景。

(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中心供稿)

第11篇

持续发展的基础已经筑牢

5年来,曲靖市商业银行在曲靖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广大股东的支持下,在党委、董事会的带领下,各项工作走持续发展道路的基础已经筑牢。

公司治理显著改善。通过不断完善“三会一层”(董事会、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管理层)议事规则,不断完善董事会对经营班子的评价机制,不断完善监事会对董事会的评价机构和对经营班子的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各专门委员会办事程序,不断完善经营班子对各行、部的评价机制,不断完善“三会一层”的职责边界,逐步形成各司其职、相互制衡、协调配合和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在不断探索和实践公司治理的有效性方面取得了突破。

资金实力显著增强。截止2010年末,全行负债总额达93.07亿元人民币,比2005年末增加65.86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48.41%,其中:各项存款达90.87亿元人民币,比2005年末增加64.02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47.68%。

资产规模显著增强。截止2010年末,全行资产总额达98.57亿元人民币,比2005年末增加70.52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50.28%,其中:各项贷款达43.77亿元人民币,比2005年末增加27.77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34.71%。

抗风险能力显著提高。截止2010年末,全行四级不良贷款11,271万元人民币,比2005年末下降162万元人民币,不良率1.88%,比2005年末8.4%下降6.52个百分点;五级不良贷款8427万元人民币,不良率1.88%;股本金达24,044万元人民币,比2005年末增加18,103万元人民币,年均增长60.94%;资本净额达61,599万元人民币,比2005年末增加51,640万元人民币,年均增长103.71%;资本充足率为15.16%,比2005年末提高了8.94个百分点。

经营效益显著提高。5年来,全行共实现经营利润42,348万元人民币,上缴各种税金16,097万元人民币,消化不良资产12,933万元人民币,向股东分红6,164万元人民币、年均分红率7.6%。其中,2010年实现经营利润11,531万元人民币、是2005年的14.4倍,上缴各种税金4,504万元人民币、是2005年的4.63倍,员工收入持续增加、年均增加10%以上。

小企业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10年末,全行单户贷款500万元人民币以下占总贷款的45.90%,单户贷款500~1000万元人民币占总贷款的16.62%,单户贷款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占总贷款的37.48%。5年来,在坚持按3:4:3的贷款投放结构要求的前提下,不断创新小企业授信业务品种,加大对小企业贷款的投放力度,科学合理调整信贷结构,尤其是创新业务品种――融惠通小企业授信业务已经成为全行服务和竞争的品牌。

服务范围显著扩展。5年来,先后设立了昆明分行、红河分行和富源、罗平、沾益、会泽四个支行,发起设立了文山民丰和曲靖惠民村镇银行,使全行的对外营业机构从2005年的22个增加到28个,服务的地域范围更是在不断扩大。

内控管理水平显著提高。5年来,始终认真贯彻“内控优先”的理念,修订各种规章制度150多个,加强内控管理体系建设,强化“三道防线”职能作用,加大各种检查和处罚力度,做到了没有案件发生,确保了安全经营,为以后的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

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提高。5年来,先后投入2408万元人民币用于信息科技建设,保障业务的发展;投入5555万元人民币解决了总行机关、麒麟支行的营业用房;投入542万元人民币购置了电子设备、办公用具、办公用房装修、安全设施等,改善办公营业条件。

队伍素质显著提高。截止2010年末,全行员工436人,比2005年增加168人,增长62.67%,其中:30岁以下为182人,占41.74%;本科以上学历218人,占50%;中级以上职称53人,占12.16%;引进银行卡、财务、审计、科技、小企业信贷、支行行长等专业人才10多人;同时,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加大培训力度,使全行干部员工队伍素质得到较快提高。

指导性和方向性的宝贵经验已经形成

5年来,曲靖市商业银行勇于探索,不断实践,虽经历了苦难历程,但由此积累起来的宝贵经验同样已经形成,对今后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方向性。

必须坚持明确的发展战略。2004年提出,要努力实现达到组建城市商业银行的标准,并争取市政府把扶持城市信用社加快发展组建城市商业银行写进了地方政府的工作报告;2005年提出,要把城市信用社办成经营稳健、管理严谨、信誉卓著、效益良好的城市商业银行;2006年3月28日,商业银行正式成立后,又提出,要打造以服务中小企业和广大市民为特色和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具有鲜明的企业文化的现代零售银行;2009年再提出,要打造小企业授信表现出色银行、跨区域经营银行、达到上市标准银行。实践证明,不断提出和修正阶段性的发展战略,并得到广大干部员工的认同,并在上下切实组织实施,才能保证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取得不平凡的成就。

必须坚持特色化、差异化发展。5年来,在坚持立足地方经济、支持中小企业、服务广大市民市场定位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决策快、对市场反应灵敏之优势,克服资金实力弱、贷款总量小、产品单一等劣势,不与其他银行争规模、比速度,力求速度、规模、效益相协调,坚持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特别是在丰富小企业授信产品方面积极探索和实践,把推出的融惠通和支持贷款500万元人民币以下客户作为重点,将针对小企业的信贷业务做大做强。实践证明,只有继续坚持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小银行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才会更广阔。

必须坚持业务经营这个中心。5年来,董事会提出的经营目标要求高、压力大,但全行上下始终坚持业务经营为中心不放松,并围绕业务经营,突出经营指标的落实,制定各种激励约束机制,极大地促进了每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业务经营这个中心不放松,全行持续发展的基础才能不断得到夯实,也才能在不断赢得良好社会声誉的同时,使生存的脚跟站得更稳。

必须坚持从严治行。5年来,通过持续地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抓好各项内控制度执行、检查、整改工作,加大惩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既确保了全行多年来没有发生任何案件,也为全行持续稳健发展创造了依法合规经营的良好环境。实践已经证明,只有坚持从严治行和依法合规经营,才能赢得机遇,谱写辉煌的新篇章。

必须坚持监管指标达标。在2006年就提出必须保持监管评级为三级、力争达到二级的目标的情况下,5年来,围绕这一目标,紧扣监管评级指标要求,不断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切实改善调整监管指标,做到了2008年监管评级为三级C级、2009年为三类B级、2010年预计为三类A级,各项监管指标朝着良好更高的方向发展。实践证明,必须做到监管评级指标的不断优化,才能够得到银行监管部门的肯定,也才能为持续发展赢得银行监管部门的支持。

必须坚持群众路线。5年来,全行的发展虽然经历了风雨兼程和磨难,但令人欣慰的是,也打造了一支爱岗敬业、对商行这个集体有责任感和认同感的干部员工队伍,而这关键在于一直坚持走群众路线――全行的发展战略、每个年度的经营任务、每项管理制度、每项重大改革等都要得到广大干部员工的支持和认同。实践证明,只要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坚持走群众路线,一切就能得到广大干部员工的支持和认同,前进中的各种障碍和阻力也就能克服,也就定能取得更大的发展。

必须坚持取得地方党政支持。5年来,在全行的发展历程中,不管是遇到城市信用社期间的历史遗留问题,还是组建城市商业银行的重大决策,以及业务发展中的困难等,通过及时的汇报请求,都得到了曲靖市委、市政府以及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有力支持,帮助解决了许多重大问题,确保了全行得到较快发展。实践证明,作为地方性的单一银行,任何时候都离不开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力的支持。实践证明,继续坚持取得地方党政支持,可以说是今后确保全行持续较快发展的重要条件。

必须坚持进取创新精神。5年的发展历程里,之所以能够克服许多困难、解决许多问题、实现许多改革,保证全行做到与时俱进和持续发展,重要的内生动力就在于有锐意进取的创新精神。实践证明,只有长期保持锐意进取的创新精神,才能克服任何时候产生的满足思想,才能切实做到因势而变,使企业充满发展的动力,并保持这种发展的动力不竭。

任重道远的未来已经谋划

抓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制定。要把握经济和金融发展的态势,结合实际,切实抓好全行“十二五”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形成未来五年的行动纲领和指南。同时,制定以打造服务中小企业为特色、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具有鲜明企业文化的小企业授信表现出色银行、跨省经营银行和达到上市标准银行的经营目标,并把这些目标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力争全行在不久的将来成为西南区域有一定竞争力的省级银行。

抓打造小企业授信表现出色银行。进一步深化“立足地方经济,支持中小企业,服务广大市民”的市场定位,坚持做好小、微企业授信这篇文章,始终坚定不移走特色化、差异化的发展之路;继续调整信贷结构,每年度调出当年贷款规模的70%~80%用于500万元人民币以下客户和融惠通小企业客户的支持;加强小企业授信产品创新,不断推出满足小企业客户需要的金融服务产品;加强对融惠通小企业信贷中心管理,不断探索业务增长的方式,切实发挥专营机构功能,加强资产管理,控制不良资产,提高资产质量。通过这些,把小企业金融服务做成特色品牌,真正打造成为小企业授信表现出色银行。

抓跨区域经营布局和发展。首先,在全行“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机构布局规划等。即2011年红河分行开业,下半年筹建大理分行,昆明分行力争设立4~5个支行;2012年争取设立保山和昭通分行,红河分行开设3~4个支行,昆明分行再设立4~5个支行;2013年设立楚雄分行,保山分行设立2~3个支行,昭通分行设立2~3个支行;2014年楚雄分行设立2~3个支行,在完成上述机构布局的基础上,做好行名的更名工作;争取2015年设立跨省的成都和南宁分行。其次,要认真研究昆明分行的发展,按照第二总部的定位进行建设,为全行跨区域经营和发展这一长远目标打好物质基础。其三,按照2011年曲靖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加快曲靖市商业银行业务扩张,支持跨区域发展”要求,加快全行改革发展进程,并依托今后的红河、保山、南宁分行,思考走向东盟的发展之路,为云南桥头堡建设发挥作用,真正成为在西南区域具有一定竞争力的省级银行。

抓年度经营管理工作。要围绕“十二五”的经营目标,制定年度的经营目标计划,根据每个年度的实际情况,提出实施的具体措施,切实加强经营管理工作,努力完成年度经营计划,从而全面完成“十二五”确定的经营目标。按上市的要求规范经营管理,夯实上市基础和条件,为上市做好充分的准备;加强对监管指标的分析预测,完成各项监管指标,确保监管评级达到三类A级,力争达到二类C级或B级;实现国有资产增值保值达130%以上;要不断优化股权结构,引进战略投资者,抓资本持续补充,确保资本能覆盖资产业务的快速发展。

抓业务发展方式转变。要加强资金管理,提高头寸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强中间业务拓展,增加收入来源渠道;要加强珠江源借记卡的发行,加大POS、ATM的投入,申报推广珠江源贷记卡、融惠通卡,要按市政府提出的“推广金融I C卡,增加金融配套服务功能”的要求,全力抓好金融I C卡的推广应用工作。通过业务方式的转变,积极寻求业务新的增长途径。

抓风险防控工作。要推进风险及合规管理组织的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的系统性和管控能力;要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做到有章可依;要加强自律监管,发挥第二道防线作用;要加强审计稽核,发挥第三道防线作用;要加强安全保卫,确保国家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要加强培训教育,打造一支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的队伍。通过不断的努力,构建良好的合规文化,确保不发案,做到安全经营。

抓内部机制改革。要优化组织架构,优化前、中、后台部门设置,优化短流程银行的运行模式;要完善岗位评价和人员进出管理办法,通过竞争方式选择岗位;要认真研究薪酬管理及考核办法,建立与我行发展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认真研究高管人员管理办法,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认真研究对各分、支行的管理办法,制定人、财、物配套政策,鼓励分、支机构全面发展。

抓信息科技建设。制定“十二五”信息科技建设规划,确保经费投入,为业务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根据规划,制定年度的实施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加强已建成系统的维护管理,提高系统的使用效率;重视信息科技风险防控,加强风险评估,强化日常管理,提高处置信息科技突发事件能力;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采取引进和培养的方式,提高科技人员素质。

第12篇

发展资产管理业务并提高其收入占比是商业银行应对利率市场化挑战、实现盈利可持续增长的要求,资产管理业务已逐渐成为现代商业银行的核心业务之一,是推动传统商业银行经营转型的重要抓手,也是金融市场改革、发展和演变的要求。

(一)商业银行发展资产管理业务是外部环境因素影响和内在发展动力共同作用的必然结果。外部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一是经济形势不断变化,宏观调控政策复杂多变。二是传统的盈利模式下商业银行盈利空间不断受到打压。三是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不断强化商业银行发展方式转变的刚性。四是利率市场化的快速推进不断收窄商业银行利差收入。五是客户需求的多元化要求商业银行推进创新经营模式的转变。内在发展动力主要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商业银行体系得到了较快发展,商业银行之间竞争十分激烈,目前存贷款客户市场已经基本分割完毕,新增客户群体十分有限。同时,商业银行间产品同质化十分严重,在此背景下,商业银行要持续生存发展就必须寻找新的突破口,这个突破口就是将各商业银行与市场需求、与国际商业银行管理经验进行比较并寻找新的亮点,而要实现这一目标亟须进行业务发展方式的转变。

(二)国际商业银行发展历程规律。商业银行发展史就是业务不断转型升级的历史,其业务领域总是随着市场变化和技术进步而不断拓展,其业务重点总是随着市场需求和竞争而相应改变,如从最初的货币兑换业务到传统的存贷款业务,直到现代提供全方位、综合化的金融服务,这是商业银行的自身发展规律,也是其适应金融市场演进,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的必然选择。国际先进商业银行的业务一般都由个人银行业务、公司及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三大部分组成,而资产管理业务一直是国际金融机构发展最快、获利最丰的业务。

(三)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资产管理业务发展历程。工商银行从2006年开始大量发展理财业务,2006~2010年,理财产品发行量年均增长率达133%,中间业务收入年均增长率达78%。目前资产管理业务已经成为工商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工商银行总行先后授权30几个分行开展区域资产管理业务。在此背景下,2010年,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成立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委员会,制定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和业务流程。同时积极改革创新,探索新形势下的理财新途径,按总行要求积极开展债权融资类信托、集合信托等新模式理财业务,不但缓解信贷规模压力,又增加了中间业务收入。2010年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累计向总行推荐项目近100亿元,并成功发售了福建工行首笔自营(区域)法人理财产品。2011年以来,客户融资需求与贷款规模日趋紧张的矛盾日益突出,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不断创新思路,多措并举做大做强资产管理业务,积极开展委托投资票据、委托贷款、财产(权利)收益权信托、集合信托、代为推介信托计划等资产管理业务新品种。

二、发展资产管理业务,促进工商银行经营转型

加快经营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是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生存与发展的客观需要。在目前宏观调控政策下,资产管理业务对于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经营转型及利润创收具有重要作用。发展资产管理业务有利于增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改变目前存贷利差收入占比偏重局面,形成多元化的盈利增长格局。同时,代客理财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的投资资产不计入银行风险资产,不占用银行资本,是推动传统商业银行调整业务结构、优化资本使用、提升抵御周期性风险和增强经营稳健性的重要依托,有利于形成资本节约型的业务发展模式。

(一)有利于缓解信贷规模压力,维护客户稳定。目前,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客户信贷需求十分旺盛,而分行的信贷规模相对有限,通过理财资金投资项目能够在较大程度上缓解规模压力。2011年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理财资金投资项目发生额达到贷款增量的50%以上。在目前商业银行信贷规模普遍紧张的情况下,通过理财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满足商业银行优质客户融资需求,有利于在维护本行现有高端客户的同时争取他行优质客户。

(二)有利于增加中间业务收入。通过理财资金投资项目不仅能够缓解贷款规模压力,也能为商业银行带来项目推荐及管理费、销售费及投资管理费等可观的中间业务收入。2011年,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资产管理业务实现中间业务收入超亿元。

(三)有利于节约经济资本占用,提高分行创造价值的能力。因为资产管理业务在表外运营,不占用工商银行的经济资本限额,100亿元理财投资项目可为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节约经济资本占用5000万元以上。

三、工商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理财产品与服务同质化严重。目前我国金融业仍然实行分业经营,在该体制下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空间受到极大制约,大多数中资商业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仍然是围绕组织存款进行的简单组合,理财服务仍停留在咨询、代销产品与提供简单投资建议等浅层次上。而国际先进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包括投资规划、合理避税、遗产管理、资产管理等多项功能,不仅能提供顾问型理财服务而且能够依照客户的理财需求进行委托投资理财与深层次服务。

(二)营销体系缺乏效率。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将个人理财产品与法人理财产品分开营销,没有形成联动营销,资源未得到整合利用。就目前情况看,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资产管理业务除个人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销售情况较好外,个人本外币期次及法人理财产品销售情况均不理想。在各家银行大力发展理财业务的情况下,理财产品销售力度薄弱将对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维护优质客户、留存资金及揽存增存带来很大挑战,也增大了今后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开展投资组合模式的资产管理业务的流动性风险。

(三)理财产品的风险管理滞后。理财业务作为一项新型银行业务,蕴涵着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多项风险。国际先进商业银行大多设立了专门机构依照一套严密规范的风险管理流程进行该项业务的风险管理。相比之下,我国诸多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仍处于粗放型的管理阶段,大多数中资银行缺乏先进的风险管理工具与技术,少数商业银行对风险疏于管理甚至漠视风险的存在。

(四)缺乏高素质的复合型专业理财人才。银监会对理财从业人员资格认证提出了刚性要求,未取得个人理财产品销售资格认证的人员均不得销售理财产品。目前,各类银行理财产品趋向复杂化,每款理财产品均包括多种投资方向,对风险程度、收益率实现的描述都比较复杂。个人理财业务要求理财人员不仅要了解银行的各项产品和功能,掌握证券、保险、房地产等各方面相关知识,同时还要具有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但长期以来的金融行业分业经营使国内的复合型人才匮乏,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个性化理财服务能力。

四、政策建议

在目前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快、传统优质贷款客户减少以及“金融脱媒”问题日益严重的背景下,传统的靠存贷差生存的盈利模式面临严峻挑战,工商银行必须顺应国际银行业发展的趋势,大力发展资产管理业务,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最终实现“投行先行,商行跟进”的经营转型。

(一)加强与监管部门沟通,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从福建省目前的监管环境看,监管机构对理财产品监管趋严,创新产品需要获得监管机构认可。工商银行应积极加强与监管部门沟通,在符合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创新理财产品业务,认真做好理财产品的报告工作。

(二)强化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业务转型的实现必须以经营理念的转变为前提。在长期的计划经济时期,商业银行习惯了以自我为中心的行为方式,官本位思想和官僚作风严重,部门利益、员工利益往往高于客户利益。但在市场经济中工商银行应以盈利最大化为终极经营目标,必须改变以前存在的各种本位主义,真正树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三)加强创新增强产品差异化程度。在宏观政策环境没有突破的背景下,工商银行应当主动创新求变,通过增加产品差异性的途径针对不同的细分市场开展业务:一是产品设计基础资产的差异化,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将基础资产由原来的金融债、央行票据拓展到企业短期融资券、一般性金融债等,将资产组合的基础资产延伸到境外股票和结构性产品等;二是期限多样化,合理配比收益率,实现多样化的流动性选择基础上的期限收益最佳搭配;三是人民币资产与外币资产结合,引入外币理财产品,实现本外币产品联动;在不同的风险水平上打破固定收益的管理,实现收益浮动化和产品系列化;四是拓展“另类理财”产品投资标的,“另类理财”产品投资标的不局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传统投资对象,如股票、基金、债券、票据等,而是投资于红酒、普洱茶等财产受益权产品,农产品、贵金属的期权理财产品,“二氧化碳排放权”和“全球水资源指数”等奇异标的理财产品。五是严格分层化服务。按照资产总额、偏好和生命周期等变量对客户进行细分的同时也对客户经理进行分层,不同层次的客户指定不同级别的客户经理提供服务,实现以不同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多样化个性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