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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控制方式

时间:2023-07-10 17:33:5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控制方式,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控制方式

第1篇

【关键词】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控制

一、私募股权基金概述

私募股权基金是以非上市企业股权作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各种创业投资风险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因其方便灵活、投资领域独特的优势,将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有机地与多层次资本市场连接起来,相互促进,极大地提高了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能力和风险分散能力,而且为其产业创新和转型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私募股权基金在投资过程中追逐高利润,也会面临着高风险,在一定程度上也会推动经济过热。对私募的风险控制也是非常重要的。

二、私募股权基金存在的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就是通过私募形式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所持股份获利。而在投资企业的经营过程中,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者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这些风险主要包括:

1.价值评估带来的风险

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过程中,对被投资项目进行的价值评估决定了投资方在被投资企业中最终的股权比重,而过高的评估价值将导致投资决策的失误。由于私募股权投资的流动性差、未来现金流入和流出不规则、投资成本高以及未来市场、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可能存在很大的风险,使得投资的价值评估风险成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风险之一。

2.市场面临的风险

通常情况下,市场风险是导致新技术、新产品商业化失败的核心风险,投资基金应当全面的考虑所司的产品以及市场,而产品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新产品的市场需求。一般情况下,如果产品的设计能力超过了市场的实际需求,必然会增加投资风险。第二,市场接受的时间长短。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生活的改善以及知识水平的提高,使新产品被市场接受的周期愈来愈短。如果产品时滞比较长,那么将会影响企业资金的正常周转,降低资金的使用效率。第三,市场的接受程度大小。私募投资股权基金应当充分考虑到所司其新产品推出后,面对消费水平、消费者认知和接受程度等诸多问题。

3.技术和知识产权方面存在的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如果看重的是被投资企业的核心技术,若其对核心技术的所有权上存在质疑,会影响风险资本的进入,有可能还会承担违约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对于这一风险,企业一定要进行专业性的评估,确认核心技术的权利归属。

4.面临经济政策风险

在股权私募投资过程中应当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风险进行充分分析,而且还需要考虑一定的配套条件作为风险企业的运作环境。如果国家经济体制、法律、政策的不变动,将可能给风险投资主体造成损失。在我国主要表现为政策与法规风险。企业将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过程,涉及到国家政策、市场体制、环境保护等方方面面的问题。如果企业对风险投资有关的经济政策导向不明确,缺乏必要的法规或者法规不健全或者法规缺乏可操作性,将可能给私募股权投资造成损失。

5.管理风险

任何一个企业想要获得成功与其管理无不存在密切的联系,如果私募投资公司员工无凝聚力,管理松散,必然使管理风险增大。风险投资的管理风险主要包括:第一,风险意识。管理者应该有强烈的风险意识,如果盲目投资,风险必将由此而生,如果忽视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同样会增加其投资风险。第二,团队管理风险。风险企业的成功运作需要优秀的管理团队,人才是风投企业最宝贵的资源,其数量、质量以及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成功与否。

6.退出过程中的风险

风险资本需要具备一定的流动性、周转率,这样才能不断地获取项目在高成长阶段的高利润。而我国境内证券市场上市标准严格,退出也有一定限制。如果退出机制不完善,退出渠道不顺畅,风险资本就有可能造成损失甚至“套住”。

三、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控制方法

风险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应该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方法,以减少可能带来的损失。风险控制方法有很多,具体如下:

1.考察团队

投资者在投资时考虑的首要因素是团队素质。如果没有好的团队,再好的项目也可能会失败。相反,有了好的创业团队,即使项目并非一流,也可能会发掘出其中的亮点,并最终使投资获得成功。

2.项目甄别

好的项目成功率一般比较大,而项目的成功又直接决定了风险投资的收益,因此对风险项目的甄别十分重要。投资项目往往要经过仔细的技术分析,有时候甚至请专家进行论证市场分析、竞争分析、商业模式设计等。另外风险投资基金对他们的投资项目往往也有很多具体的要求,比如要求有一定的技术垄断、市场潜力等等。

3.合同约束机制

在投资过程中必然会事前约定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风险规避措施。为保障投资方利益,股权投资基金会在合同中制定各种条款来约束企业,同时也是在激励企业。一般情况下,私募股权投资在合同中会约定股份调整条款来控制风险,主要是通过优先股和普通股转换比例的调整,来相应改变投资方和企业之间的股权比例,从而激励企业管理者勤勉尽责,追求企业的成长,同时控制投资风险。

4.组合投资、分类管理

由于风险投资中每一个项目都存在着风险,因此风险投资家在任何一个项目上投资不应过大,并且每个项目投入的资金比例会根据资金总额的变化而变化。在同时投资多个项目,只要能够保证一定的成功率,投资的平均收益就相当可观。在投资过程中,风险投资应当对投资的项目按照行业等方式分类,分成不同组来管理,并采取不同的措施,实施最优的投资策略。分类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还有利于投资者更加宏观的看待整体风险,有利于更好的投资。

5.分段投入、联合投资

对于被投资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风险也不相同,所以对一个项目往往不能一次性地注入过多资金。风险投资基金对项目应分阶段投入,第一阶段投入成功后,再考虑进行第二阶段投入;如果不成功的则及时退出,避免更大损失。而且对需要资金量比较大的风险投资项目,往往由几家风险投资基金合作,按照一定的比例出资;同时也可根据不同基金自身的特点由不同的基金进行,这样也能发挥合作基金各自的优势,分散投资风险。

6.直接参与

风险投资基金经理人一般都具有比较丰富的管理、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因此很多情况下,风险投资经理人可以通过参加创业企业董事会的方式直接参与经营。这样既能辅助创业企业渡过初创阶段,也能充分发挥其的特长。一般情况下,风险投资经理人参与自己擅长的管理、财务、市场等方面的工作,技术等方面的工作仍由创业团队自己负责,这样能够保持创业企业的独立性和灵活性。

第2篇

一边是动辄几十倍的高额利润率回报,另一边是投资时间长、变数多、风险高……那么我们到底该如何应对呢?

投资渠道不少

目前,散户投资者可以通过银行、券商、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间接参与PE投资,另外可以直接找到PE投资公司进行投资。

《金融理财》认为,投资PE必须以一定经济实力与风险承受能力为基础,并且事先更要做好长期投资的准备。作为散户而言,最好通过银行等渠道去参与,而直接投资最好慎之又慎,首先要辨别这些PE投资是否安全?

目前在国内的PE市场中有3类“人群”:专业PE机构、一般PE机构和个人直接投资。专业PE机构的组织结构是公司制和合伙制,他们的投资方式是股权投资,一般的资金来源是社保基金、国开行、知名公司企业和合格的个人投资者。

一般PE机构的组织结构和专业的相同,投资方式是以股权或债券投资,资金一般来自企业自有闲置资金和个人投资者,他们是通过企业熟识的关联方来发现项目。这类机构缺乏完整的决策流程,比较灵活。

个人直接投资也称“草根PE”,没有组织结构,投资方式也是股权或债券,资金一般是通过个人集资的方式获得。

“草根PE” 基本上没有风险控制,很容易出现亏损,多数是有项目的时候就干,没项目的时候就解散。因此,投资者应尽量避免少碰。

特别提醒的是,直投PE还需要分清真正的PE投资基金和非法集资。

PE投资基金一般采取有限合伙制。所以,连同基金管理人(GP),其他每个投资者参与了PE投资之后,都应当到工商局注册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一般合伙人。

由于PE募集方式的私募特点,这就需要投资者在选择PE投资产品的时候要更为慎重,至少需要注意以下几点:PE投资管理机构需要具有一定的股东背景,例如政府、大型的企业集团、券商等会成为PE投资管理机构股东或管理人,此类PE机构的竞争力比较强。其次,要了解PE基金管理团队的从业经验,过往操作过的成功案例等。第三,信息披露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定期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是否彻底等。此外,应注意PE投资管理机构内部是否具有严格的风险控制机制。

而借助银行、券商、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间接参与PE投资却不失为一种较好的途径。

以银行为例,目前,一些商业银行从为高端客户提供资产配置服务的角度出发,已适时对有此类需求的高端客户开展了PE投资项目的推介,并提供“选基金”服务。但门槛较高,一般只针对金融总资产5000万元以上的客户。

银行“选基金”服务分为两种:客户要求进行PE投资,银行会提出PE投资建议,或者主动为客户提供资产配置、PE投资建议,但最终的决定权在客户;提供PE投资基金托管服务,就是“管基金”。

相比银行,券商、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在PE投资领域也都有着各自的优势,如信托,一方面,可以采取发行信托计划的方式募集资金;另一方面,信托作为综合性的金融平台,能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比如为被投资企业提供中长期贷款、设备租赁等服务。

时间长风险大

与房地产、股票等其他投资相比,PE主要投资未上市公司的股权,而股票投资的标的为已上市公司的股权,房地产投资的标的为房屋和土地等实物资产。

在资金募集上,PE投资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投资者募集,而非公开方式,其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主体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PE投资机构也因此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

而在流动性方面,PE的流动性较差,从投资到退出,一般在5年-7年左右的时间;相比而言,股票的流动性优势更为明显。在组织形式方面,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并存,但有限合伙制形式有很好的投资管理效率和避免双重征税等优点,为PE投资机构广泛采用。

另外,PE投资的金额大,多则数亿,少则上千万,而且风险很大。因为PE投资最终收益的实现主要靠收购、兼并和上市。其中的变数很多,波动大,再加上投资期限长,PE投资风险很高。但是PE投资的潜在收益也很高,有可能达到几倍、甚至十几倍。

慎选投资方式

较之于债权投资、证券投资、资产交易等广义投资而言,私募股权投资究竟有何优势和吸引力呢?

“私募股权投资的方式较一般投资而言方式更加灵活,投资收益率也相对较高。 ”某国有银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

“PE可以通过增资扩股、股权转让,或者增资扩股与股权转让相结合的方式投资于目标公司,由于私募投资的目标公司尚处于发展阶段,估值相对较低,而一旦成功上市,其估值就会呈几十倍上涨,投资者如果能通过上市成功退出,其投资收益率的相对可观的。”

但他强调,由于PE投资的流动性较低,且收益依赖于被投资企业日后的经营状况,因此投资风险也相对较大。为了避免这种高风险性,PE除单纯的股权投资外,还出现了变相的股权投资方式(如以可转换债券或附认股权公司债等方式投资),以及以股权投资为主、债权投资为辅的组合型投资方式。

当前,私募股权投资的方式愈发多样化,每一种投资方式都有其优势与不足,作为投资者,在期待高回报的同时,理性、谨慎地选择投资方式,规避投资风险亦是十分必要的。

小贴士

你能做PE么?

从事PE和在投行工作一样,几乎没有节假日的休息时间,很多情况下工作不分白天黑夜。也就是说,如果你没有每周工作90个小时,甚至100个小时以上的打算就不要进入这个行业,要知道这很容易导致腰肌劳损、腰椎间盘突出、近视和女性内分泌失调。

另外,PE人一天可能飞3个城市,不是在跟人谈判,就是在去跟人谈判的飞机上。等你坐一个月飞机、住一个月宾馆之后,你会知道什么叫“非常痛苦”。

综上所述,PE从业者的基本素质是:

1、要有个好身体,能经受长时间的体力劳动 ;

第3篇

(佛山广播电视大学,广东佛山528000)

摘要:当前,中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正处在高速发展时期。在高投资回报的诱惑下,在我国金融行业占有绝对地位的商业银行也纷纷开展PE业务。相对于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来说,城市商业银行的服务目标与私募股权的投资目标更为相似,都是以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为主。因此,结合城市商业银行规模相对较小、资金实力相对较弱、区域集中度高等特点,从PE基金的募资、投资、投后管理以及退出的全过程出发,探讨城市商业银行开展PE业务的模式及其面临的法律风险、声誉风险、逆向选择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并提出风险规避对策。

关键词 :城市商业银行;PE;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F83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4)05—0127—03

收稿日期:2013—12—18

作者简介:强南囡(1982— ),女,河南开封人。佛山广播电视大学,讲师,硕士,研究方向:金融。

当前,中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正处在高速发展的时期,即使在经历境内外资本市场“寒流”的2012年,其收益依然丰厚。根据China Venture投中集团旗下金融数据产品CVSource的统计显示,2012年,共有149家VC/PE机构通过97家企业的上市实现235笔IPO退出,总计获得账面退出回报436.3亿元,平均账面回报率为4.38倍。在高投资回报的诱惑下,在我国金融行业占有绝对地位的商业银行纷纷开展PE业务。相对于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来说,城市商业银行的主要服务目标与私募股权的投资目标更为相似,都是那些尚未发展成熟,却极具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因此,城市商业银行如果能与PE联合,不但能拓展其业务范围,同时也能够为解决我国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供有效助力。然而,城市商业银行在资本实力、IT系统、人员素质、技术积累、组织架构、风险文化等方面与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相比存在着较大差距,[1]在开展PE业务时面临的风险问题也将会更为突出。本文紧扣城市商业银行的特点,探讨其开展PE业务的模式和面临的主要风险,并提出规避风险的对策。

一、城市商业银行开展PE业务的模式

1995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确定了我国金融行业实行的是分业经营体制,商业银行在开展股权投资业务时会受到法律限制。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在开展PE业务时,商业银行一般会采取直接和间接两种模式。[2]其中,直接模式主要指商业银行以其境外子公司的名义在国内进行投资,由此避开分业经营的限制。但是,在海外设立机构成本较高,该模式对于规模相对较小、资金实力相对较弱的城市商业银行来说,可行性不高。因此,城市商业银行开展PE业务主要采用间接模式,即向PE的投资方、融资方以及基金管理人等提供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参与到PE基金的募资、投资、投后管理、退出等全过程中。

(一)募资阶段:募资中介

中投顾问在2012年9月出版的《2012—2016年中国城市商业银行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中指出,在货币环境偏紧的2011年,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共有144家,存款总规模超过7万亿元,较2010年增长约28%。由此可见,城市商业银行吸收存款的能力日益增强,客户规模,特别是拥有高净资产的客户规模日益壮大,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民间闲置资金需要寻找合适的投资途径。在存款负利率的背景下,为客户提供投资理财服务也将成为城市商业银行不可或缺的业务。在这种情况下,城市商业银行可以在拥有闲置资金的客户与PE基金之间充当中介的角色,搭建沟通的平台,一方面可以帮助PE基金筹集资金,解决其募资难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能为存款客户提供投资理财服务,增加客户对银行的满意感与忠诚度。

(二)投资阶段:选项顾问

相对于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来说,城市商业银行区域集中度高,具有较为明显的地缘优势。他们对于其所在地区的项目或者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情况比较了解,能够更容易甄别合适的投资项目,并将之推荐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事实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寻找投资项目时,并不青睐那些已经发展成熟的大型企业,反而是那些具有成长潜力的非上市企业更容易得到PE投资方的关注。然而,由于监管部门对于非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相对较低,这些企业或者项目的关键信息往往很难在公共媒体中获取。城市商业银行立足本地,对于辖区内的各种信息,特别是那些对企业成长发展非常关键的软信息(如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品德等)较为了解,能够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风险。因此,在向PE推荐投资目标时,城市商业银行能够根据不同PE的不同要求设计最为合适的投资方案。

1.管理阶段:基金托管

近年来,基金管理人通过各种手段骗取投资以及恶意挪用资产的案件时有发生。将基金资产交给独立于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之外的第三方进行管理,是保障各方利益不受恶意损害的有效途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成立之后需要在银行开设账户,因此,城市商业银行可以利用控制基金资金账户的优势条件,对基金资金的使用进行有效监督,防止资金出现乱用和挪用现象,保护各方的利益。

2.退出阶段:并购支持

受国际经济环境影响,国内股票市场不景气,IPO节奏放缓。根据China Ventrure投中集团旗下金融数据产品CVSource的统计,2012年,共有149家VC/PE机构通过97家企业的上市实现235笔IPO退出,平均账面回报率为4.38倍,较2011年7.22倍的退出回报相比大幅缩水。因此,PE必将寻找其他退出渠道。从美国的经验来看,大部分的PE是通过并购出售退出的。据CVSource统计,2012年,全国共实现137笔并购退出,总计获得账面退出回报35.55亿美元,平均账面回报率为1.1倍。2013年,仅上半年,全国实现并购退出的案例已达100起,平均退出回报率高达3.64倍。可以预计,随着国内并购退出市场的日渐成熟,将会有越来越多的PE选择并购退出的方式。鉴于此,城市商业银行可以参与PE的并购退出过程,为并购与整合提供资金支持、财务咨询以及其他各种金融服务。

二、城市商业银行开展PE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及规避对策

风险与收益像一对孪生兄弟,私募股权投资的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所以,城市商业银行在开展PE业务时必须注意对各种风险的防范。这其中,既包括商业银行的一般风险,也包括从事PE业务所面临的特殊风险。下面结合城市商业银行开展PE业务的模式,探讨其面临的主要风险,并提出规避风险的对策。

(一)募资中介:法律风险与声誉风险

作为募资中介,城市商业银行需要帮助PE基金寻找合适的投资者以及以合规的方式向其推介投资项目。

一方面,在寻找合适的投资者时,如果使用方式不当,会给城市商业银行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资金募集的过程中强调的是募集渠道的“非公开性”,即不能以任何公开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与募集。[3]例如,在银行营业大厅内张贴广告、发放传单、向公众发送手机短信、在柜台投放招募说明书、举办讲座等公开或变相公开的方式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4]在这种情况下,城市商业银行可以发挥地缘优势,凭着对辖区内各种私人或机构投资者的了解,寻找合适的目标,并通过个别通知、单独沟通等非公开的方式进行推介,为PE基金筹集资金。

另一方面,城市商业银行在进行投资者筛选时,也需要注意规避声誉风险。在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行业具有强势地位,享有很高的信誉。因此,当银行作为中介向投资者推荐投资项目时,投资者会误以为其中包含了银行的信誉保证,一旦投资项目失败,投资者就会怪罪于作为募资中介的银行,这会损害银行的声誉。因此,城市商业银行应该选择那些资金实力较强、有较高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的投资者进行沟通,而且,必须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坚决杜绝为了业绩和收益而盲目营销的做法。[5]再者,即使是对于那些追求高收益的投资者,虽然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强,但这并不代表着银行可以不负责任、不经审核地向其推介任何私募股权投资项目,因为目前我国的部分PE带有强烈的投机性,投资的目的只为待企业上市后赚取巨额回报。这种做法与私募股权投资的向企业提供必要资金及智力支持、帮助企业成长的原意是相违背的,隐含着较高的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应当避免与投机色彩过重的PE合作,慎防PE泡沫破裂,给银行带来不利影响。

(二)选项顾问:逆向选择风险

PE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是尚未发展成熟的、却极具成长潜力的非上市公司。由于监管部门对非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相对较低,因此,在各种公开媒体中很难找到这些非上市公司完整可靠的数据与资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与目标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可能会造成投资项目选择偏差,使投资者面临逆向选择风险。[6]即使在选定投资目标以后,这种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风险依然存在。事实上,在整个投资过程中,被投资企业都会偏向于隐藏那些对获取资金不利的信息,甚至在获取资金以后改变资金用途,从而给投资者带来风险。城市商业银行作为投资者的选项顾问,应当立足本地,凭借地缘优势,充分搜集与核实风险企业的各种软、硬信息,对风险企业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跟踪项目的进行情况,科学地判断投资风险,为PE基金提供详实可信的选项方案,当好PE基金的顾问。

(三)基金托管:法律风险

托管业务作为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的中间业务,在给银行带来收益的同时,也隐藏了法律风险。如果托管银行未能尽责履行保管义务,则可能面临巨额赔偿。特别是近年来,各种骗取投资、乱用、挪用资产的恶意手段越来越多样,也越来越隐秘,因此,城市商业银行要充分了解包括信托法、担保法在内的各种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在合同中明确各方的责任与义务,按照要求设立独立账户,安全保管基金财产,保证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及时办理资金清算、交割事宜;并要对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投资比例等进行监督以及记录资金划拨情况;最后,还要按照规定妥善保存相关资料等,[3]从各方面加强对基金资金账户的管理与控制。

(四)并购支持:信用风险与操作风险

城市商业银行在为PE的并购退出提供资金支持时会面临许多风险,例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中,最主要的风险还是信用风险等来自借款人的风险。事实上,并购与整合是一项非常复杂而富于技巧的市场行为,其中隐含着巨大风险,而为此提供资金支持的城市商业银行同样也面临着并购失败的风险。因此,城市商业银行应该充分了解整个并购方案,挖掘各种信息和数据,对并购项目进行详细的调查,审慎审查风险。另外,对于资金量需求较大的项目,城市商业银行可以考虑联合其他商业银行一起进行资金支持;对于并购时间跨度较长的项目,城市商业银行也可以分期提供资金。

除此之外,城市商业银行还可以提供其他各种金融服务。例如,提供市场信息、进行项目资产评估和企业信用评级、充当财务顾问等。虽然这些金融服务风险相对较低,主要集中在操作风险上,但由于城市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上与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各种技术手段的使用并不成熟,各种风险评估模型所需要的信息与数据也不够完善,因此,对于这类风险也必须予以重视。虽然城市商业银行地缘优势明显,对当地的情况较为了解,但是,在提供这些金融服务时,如果光凭经验和感觉来下结论,既不专业,也不符合持续性发展的理念。因此,城市商业银行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操作流程,并且要做好培训,保证工作人员按照事先拟定的流程办事。

综上所述,城市商业银行由于区域集中度高、规模相对较小、资金实力相对较弱等特点,在开展PE业务时,主要采用间接参与方式,即向PE的投资方、融资方以及基金管理人等提供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参与到PE的募资、投资、投后管理以及退出等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城市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法律风险、声誉风险、逆向选择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为了规避这些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城市商业银行应提高风险识别、度量、监控与管理水平,为促进区域金融稳定,支持地区实体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王晨,关颖,黄潇雨.后金融危机时期城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研究[J].经济纵横,2010(2).

[2]杨蕾.商业银行参与PE业务的模式与策略[J].会计之友,2011(27).

[3]平一.商业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法律风险防控[J].中国城市金融,2011(9).

[4]尹亮.商业银行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作中的法律风险及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12(9).

第4篇

【关键词】资产管理企业股权商业银行

一、引言

近十年来,理财业务的迅速发展是商业银行业务转型的最大特点之一。截至2014年末,银行理财余额已达13.8万亿元,10年来,每年增速达到40%。但是在强劲的增长势头下,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其中理财资金投资问题是最关键的问题之一,因为无论是理财业务,还是现在转型为“资产管理业务”,其根本目的是在为客户带来收益的基础上,银行自身也获得相应的回报;所以做好理财业务,基础是做好理财资金投资,优良的投资运营是驱动理财业务迅速发展的基础。10年来,理财业务快速发展的原因之一是,在刚性兑付环境下,无风险利率高企,投资者在无风险的条件下,能够获得良好的回报;但是这种扭曲的市场正在逐渐被打破。在理财业务收益与市场投资风险匹配、投资者需要承担相应风险的环境下,理财业务发展更考验理财产品发行银行的投资运营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

我国理财业务发展初期,投资标的主要是信贷类非标资产,包括众多含兜底条款的所谓股权投资、收益权类投资等,商业银行和理财投资者各得其所,商业银行一是在贷款规模紧张的情况下,为企业客户获得了融资,维护了企业客户;二是为个人客户提供了较好的投资回报,吸引了众多客户,尤其是高端个人客户;三是商业银行自身也获得了不菲的中间业务收入。

理财业务发展中期,随着中国经济增速的逐步放缓,融资企业违约逐渐增多,到期不能归还理财融资资金,银行常常为了刚性兑付而垫款。监管部门为了防范银行金融风险,对非标投资进行了限制,2013年3月中国银监会的《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8号)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合理控制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总额,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商业银行为了做大分母,逐渐加大了理财资金的标准资产投资,包括同业存款、债券和股票等标准资产的投资;当然加大标准资产投资的另一个原因是为了完善理财产品的风险覆盖,满足低风险投资者的需求。

近两年来,业界更多地将理财业务称为资产管理业务,例如2014年7月,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要开展理财业务事业部制改革,设立专门的理财业务经营部门,负责集中统一经营管理全行理财业务。多数银行为此设置的部门为“资产管理部”,而不是“理财业务部”。笔者认为,之所以有此区别,在于“理财业务”更偏向于“资金募集”,而“资产管理”则平衡考虑“资金募集”和“资金投资”,或者说资产管理是理财业务发展的成熟期。在此阶段,理财资金投资范围更全面。在标准资产投资方面,扩大了债权投资范围,增加了各类基金,甚至股票的投资等;在非标准资产方面,除了信贷类资产,中小企业股权投资也将是投资方向之一。因为从投资来看,一是随着信贷规模的逐步放松,尤其是在经济下行的环境下,银行信贷部门也面临着信贷需求不足的问题,因此理财资金投资信贷类资产越来越难;二是在监管部门要求要打破刚性兑付的背景下,理财资金投资信贷类资产也存在着风险;三是投资同业存款和债券资产的回报相对较低,难以满足中等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的收益回报需求;四是目前中国的股票市场波动较大,投机性较浓。所以全资产投资配置下,中小企业股权将是资产管理业务的重要投资领域。

二、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股权投资的条件已基本成熟

理财业务经过约十年的发展,从投资者、商业银行来说,都积累了较多的经验;从监管部门来说,也逐步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具备了进一步发展的条件。

从投资端来看,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中产阶层迅速扩大,且其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较为先进的投资理念和较高的风险承受能力,他们急需找到具有一定风险、高回报的投资渠道。

从融资端来看,国家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总理多次提出,要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我国中小企业众多,而这些企业一直存在着融资难的问题,尤其是中长期投资资金。短期借款一是不能解决长期项目资金需求;二是负债率过高,不仅导致融资难,还有融资贵的问题;三是中小企业融资难,没有足够的抵质押物也是主要原因之一,特别是高科技企业、互联网企业和服务性企业,这些行业的企业都具有轻资产的属性。股权投资能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因为一是股权投资可以增强企业资本实力,降低资产负债率,有助于企业增强融资能力;二是股权投资一般具有长期性,最短不低于三年,能够减少企业融资频率,提高效率;三是股权投资一般不需要抵质押物,所以股权投资对于中小企业、特别是轻资产属性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从商业银行来看,一方面具有从事投资的各方面人才,包括产品、营销、风险和管理人员等;另一方面,更加重要的是,商业银行有完善的营业网点,熟悉区域内各类中小企业;而这些中小企业需要继续投资,能够提供较高的融资成本和回报。

从国家和市场方面来说,一是国家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对中小企业融资有较多的鼓励和优惠措施;二是企业上市注册制即将实施,新三板股份转让市场逐步完善,为中小企业股权价值增值打通了渠道,也为中小企业股权投资推出提供了通道。

综上,推动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进行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具备了较为成熟的条件。

三、商业银行做好理财资金股权投资的方法

商业银行理财资金投资中小企业股权,关键是商业银行内部公、私渠道和产品等相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协调配合。

1、企业客户部门做好中小企业客户的筛选

企业客户部门要了解和挖掘企业需求。一是原有股东和高管层具有现代管理意识,愿意分享企业成长红利,通过资本市场,获得创业成长投资,使企业得到较快发展;二是企业处于创业期的后期、成长期或并购扩张期,具有较为成熟的战略规划、生产经营方式和管理制度;三是企业具有较大成长的空间和较快的成长速度,或至少具有稳定盈利的空间;四是企业属于国家政策支持的行业。

在做客户筛选时,尽可能与政府相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合作,结合相关支持政策,支持行业内中小企业发展,例如农业部门支持的承包大户、环保部门支持的环保企业、科技部门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文化部门支持的文化传媒企业,以及县域经济力的特色企业等。

2、私人银行部门做好客户宣传和客户培育

私人银行部门要做好高端投资客户筛选。所面向的高端客户一是要具有较强的投资实力,例如单笔投资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二是有长期投资的能力和准备,一般为3―7年;三是对于股权投资的风险具有清醒的认识,对企业经营风险具有较清晰的认知;四是对相关法律知识、合同责任比较了解;五是能够充分理解和认同商业银行的投资顾问和投资运作能力。

同时私人银行部门也要做好股权投资的宣传和客户培育。一是通过产品推介会等方式,普及股权投资知识;二是与产品部门共同做好产品和投资方式推介;三是通过路演介绍拟投资的中小企业,请企业负责人或高管人员介绍企业的发展规划、经营方式和主营业务等;也可以组织私人投资客户到拟投资企业参观考察,增加投资人的感性认识,供投资人进行选择和对接。

3、资产管理部门做好产品设计

高端客户投资中小企业股权,从投资方式上,一是可以通过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进行投资,以产品说明书对所投资的企业作出具体指定;二是可以由商业银行作为投资顾问,设立SPV公司(特殊目的公司),高端客户投资SPV公司,通过SPV公司集中投资数个中小企业,该方式类似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方式;三是中介高端客户直接投资中小企业。投资退出方式包括:上市退出、股权转让、原有股东回购等。

在风险控制方面,一是目前地方政府多数都有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金,可以引入政府基金跟投,降低投资风险;二是在产品结构上,可以设置优先、次级投资结构,引入地方政府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作为次级投资人;或者根据高端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不同,选择部分风险承受更强的高端投资者作为次级投资人;也可以通过引入证券、基金等其他第三方机构作为次级投资人;次级投资人承担更高的风险,也享受可能更大的回报。三是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合作,例如由律师事务所对企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由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审计。四是要细致拟定各项合同条款,在相关合同中必须明确,各方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尤其是投资人作为中小企业财务投资者,对股权投资高风险的认知和可能的损失承担等。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在投资市场,一大批较为成熟理性的投资者逐渐成长;而企业股权投资市场也逐渐成熟,两方面市场的潜在需求是巨大的,但缺乏金融市场的中介和发掘。商业银行由于在各方面均有丰富的资源,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关键是要行动早,首先要逐步培育股权投、融资市场,其次是全面收集股权投、融资客户信息,建立信息库,第三是要培养一支更加专业的高素质股权投资人才队伍,在资产管理业务的蓝海中,打造股权投资的市场品牌。同时,在通过理财资金进行股权投资的同时,信贷业务并进,投贷联动,培育优质银行客户,扶持中小企业成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现中小企业、私人银行客户、国家和银行四赢。可以说,优良的中小企业股权投资能力必将会成为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参考文献】

[1]孟扬:投贷联动:商业银行积极探索中小企业股权融资[N].金融时报,2011-05-25.

[2]刘涛:我国商业银行投行业务发展:回顾与展望[J].银行家,2013(6).

第5篇

(一)基础设施的投资规模据估算,2011年全球养老金资产达到28万亿美元,假设其中的3%投向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大约为8400亿美元。但实际上,经合组织国家养老金投资基础设施的规模还远远达不到理论估计的水平,各国的基础设施投资规模也还存在着较大差异性。在澳大利亚,养老基金是推动私有资金流向基础设施的重要推手,基础设施投资占澳大利亚养老基金资产比重平均为5%,有些甚至达到10%以上。除澳大利亚外,其它国家养老基金投资基础设施的比例较小。在欧洲大陆,这一比例也仅仅为2%。总体来看,尽管养老基金投向基础设施的比例从无到有持续增长,但整体投资规模依然较小。

(二)养老基金投资基础设施的主要途径

1.股权与债权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般通过债权和股权两种方式进行融资。养老基金传统上可以通过买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或从事项目建设公司的股票和债券来参与基础设施投资。由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常具有高杠杆率,股权融资所占比例往往较小,可供养老基金选择的基础设施股票实际并不多。此外,除大的公司会发行基础设施债券外,一般基础设施项目债权融资的对象主要为银行贷款,养老基金直接向基础设施贷款的做法并不多见。

2.直接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通过与其他投资者合作的方式,一些大型养老基金已经开始直接投资于非上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司。与股票和债权相比,直接投资非上市基础设施对养老基金的管理能力要求较高,实际有能力采取这种投资方式的养老基金并不多。更为普遍的投资方式则是通过专业的私募股权投资进行间接投资。大多数的私募股权投资采用有限合伙的形式,由一个普通合伙人(GP)进行管理,养老基金通常作为有限合伙人(LP),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并参与管理。

3.资金信托。养老基金可以通过参与发起设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的方式,将养老基金委托给专门的受托机构进行基础设施投资。

(三)投资收益率及波动率情况投资基础设施的收益并不稳定。当全球基础设施建设处于高涨阶段时,年预期收益率能达到15%以上。将基础设施按照建设阶段划分为项目建设期和项目成熟期,成熟项目的预期总投资收益率为每年10%~14%,而项目建设期的收益率为18%以上。但当经济下滑时,投资基础设施的预期收益率会降到10%以下。经合组织的一项调查显示,过去10年间投资基础设施的年预期收益率为9.5%,仅次于私募股权投资(11.3%)的收益水平,高于股票(9.0%)和债券(5.1%)投资。同时,其收益波动性处于股票和债券之间。摩根斯坦利使用资产负债模型对五种主要资产进行了比较,结果表明,基础设施波动性为7.9%,仅次于债券的4.4%。从上市基础设施情况看,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部门在股市上的表现优于整体大盘。据经合组织分析,2000~2006年全球范围上市基础设施股票的年均收益率为18.2%,其夏普指数(即平均收益率与无风险收益率之差除以标准差)为1.07,优于一般股票的表现。关于非上市基础设施投资的数据比较缺乏,目前可用的数据信息主要来自澳大利亚,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明问题。根据经合组织分析,截至2006年2季度,澳大利亚过去十年间上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年均收益率为22.4%,非上市基础设施项目为14.1%。该国非上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的年收益率超过了债券(7.2%),股票(12.9%)和房地产直接投资(10.9%);同时,非上市基础设施项目的风险率为5.8%,远远低于上市基础设施项目(16%)和股票。将风险收益数据综合起来,可计算出非上市基础设施投资经风险调整后的绩效数据,其夏普指数为1.5,仅次于房地产直接投资。

二、经合组织国家养老基金投资基础设施面临的主要障碍根据经合组织国家经验,养老基金投资基础设施面临的主要障碍包括如下方面:

(一)基础设施投资专业知识和经验不足基础设施(以非上市基金和直接投资的形式表现)是一种相对较新的资产类型,大多数养老金计划受托人在基础设施投资方面经验不足。许多养老金基金受托人都没有私募股权投资的从业经历或对私募股权投资持保留态度。

(二)投资工具存续期较短,缺少相应的投资文化目前,资本市场通常为养老基金提供的基础设施投资工具都具有短期性。如私募股权投资的存续期(通常为10年)和养老金计划负债的清偿期之间搭配不协调。养老基金投资管理人更喜欢投资具有长期稳定现金收入的资产。同时,养老基金也缺少投资银行和私募股权频繁的交易性经营行为和讨价还价的投资文化,使其在进行基础设施投资时显得格格不入。

(三)对养老基金投资基础设施的监管限制对养老基金投资的监管,可能会对养老基金投资基础设施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此外,筹资和偿付能力监管,风险管理法规和其他监管措施也会对养老基金的基础设施投资产生影响。不同国家养老金监管框架大不相同。近年来,经合组织有关专家对投资监管政策如何影响养老金投资基础设施进行了分类研究,结果显示,尽管不同国家地区差异较大,但地区投资监管的影响力都是巨大的。投资监管政策严格僵化,且资本市场不发达的经济体,其养老基金投资基础设施的规模和比例也较小。即使养老基金具有适宜基础设施回报期较长的特点,但监管措施的某些特殊规定使得养老基金更倾向于短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四)对养老基金投资基础设施的限制一般而言,经合组织各国对养老基金基础设施投资主要限定在上市公司股票和债券方面,以限制其进行私募股权投资和房地产投资,其他限制也可能影响基础设施投资,尤其是对外国资产、控股权和单一投资对象的限制等方面。因直接投资和投资基础设施基金所需金额较大,一般国家都会对养老基金所持有的控股份额加以限制,对海外投资进行全面限制在经合组织国家中也屡见不鲜。此外,一些国家还特别禁止海外私募股权投资。

三、经合组织鼓励养老金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鉴于基础设施对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2007年3月,经合组织理事会批准了“私营部门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原则”(OECD,2007)。该原则不但为各国政府和有关利益相关人正确评估私营部门在基础设施融资、管理方面发挥良好作用提供了一个可供操作的指导意见,也为各国政府提供了一个一以贯之的政策指引,在强调适应国情的基础上,帮助有关政府进行职能定位、制订必要的风险和责任分担框架以吸引私营部门更好地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经合组织认为,为促进包括养老基金在内的各类金融资源投资基础设施应主要采取以下两项措施:

(一)改善投资环境主要包括:明确参与基础设施投资的入门条件;为基础设施投资提供一个健全的管理体制和监管环境(包括逐步取消不必要的限制资本流动措施、放开国内市场,为资本市场资金自由流动提供便利);确保公众和机构对项目的支持和对融资方式的选择权;提高工作透明度、做好适当的合同安排,确保公共和私营部门通力合作;促使私营部门对自身商业行为认真负责;消除监管障碍,如提升投资的谨慎人管理标准;删除不必要或过于严格的量化投资限制(资产类别限制、禁止投资非上市公司和海外资产等)。

(二)其他措施主要包括:支持在基础设施投资领域进行独立的数据收集和信息供给;鼓励开展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促进私募投资工具和投资指令的透明化;建立基础设施投资操作和风险评估的国际指引;鼓励对基础设施的特殊风险采取先进分析方法进行分析研究;鼓励提升养老基金利益相关者的相关知识水平,提高监管当局对基础设施资产的熟悉程度。

四、我国企业年金参与基础设施投资的启示从我国现行养老保障体系来看,需要通过投资管理进行保值增值的养老基金由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国家社会保障战略储备基金(以下简称全国社保基金)三种。其中,企业年金基金作为养老保障多支柱中的第二支柱,发挥着重要的补充养老保险的作用。同时,其在性质上和运作模式上也更加接近于国外的信托模式下的养老基金。截至2010年底,我国企业年金规模为2910亿元,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数为37000多家,参与的职工人数为1335万人。如此大规模的基金,如果能较好地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将能在有效保证基金保值增值的同时,实现扩大内需和推动国家经济结构转型的双赢。

(一)我国保险资金和全国社保基金投资基础设施的实践同经合组织国家相比,我国的全国社保基金和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已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2004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已通过投资私募股权的方式,介入基础设施投资领域。与绝大部分地方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低收益相比,全国社保基金在过去11年间的投资表现相当显眼,年均投资收益率高达9.17%,超过同期通货膨胀率(2.14%)7.03个百分点。2010年,中国股票市场低迷,上证综指跌幅达到14.31%,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当年仍取得了4.23%的投资收益率。2006年3月,保监会颁布了《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为保险资金涉足国内基础设施投资开闸。2009年4月,中国保监会《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产品设立指引》,规范了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产品设立业务,明确了操作流程。截至2010年底,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4.6万亿元,投资覆盖基金、债券、股票、股权、境外投资乃至房地产等多个领域,北京、上海、重庆等城市均尝试使用了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建设。

(二)鼓励企业年金投资基础设施的政策建议经合组织国家与我国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基础设施投资经验将为我国企业年金投资该领域提供丰富的经验。从风险承担能力来看,我国企业年金计划属于固定缴费型,其风险偏好强于一般寿险基金。在当前已经放宽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的背景下,积极鼓励抗风险能力更强的企业年金加强基础设施投资是优化企业年金投资渠道、提升收益率的必然选择。

1.加强对企业年金投资基础设施的政策引导和鼓励。我国正处于经济建设高速发展的时期,尤其是随着“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的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急需大量资金。这为企业年金基金开辟了新的广阔的投资渠道,并为企业年金基金带来长期稳定的收益。笔者认为,政府应积极引导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在国家政策规定框架内的电力、通讯、交通、能源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由于这些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规模大、投资回收周期长,以及享有国家政策优惠等特点,其投资收益不仅要高于其他行业,而且具有相当的稳定性,投资风险较低,能够同时满足企业年金基金对安全性和收益性要求,因此它们应该成为今后我国企业年金投资的重要发展方向。

2.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投资方式。由于养老基金开始从事基础设施投资的时间较短,对于其常用的股权、债权、资金信托以及私募股权等投资模式孰优孰劣还没有定论。根据2011年新修订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年金基金财产限于境内投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万能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以及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金融产品”。因此,当前企业年金投资基础设施的主要方式还只能是买卖有关基础设施的股票和债券。但鉴于我国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善、且融资模式以银行贷款为主,而银行在基础设施和民生领域投资管理经验又比较丰富的实际。短期内我国还可以考虑实现企业年金基金与银行的合作,委托银行进行贷款项目下的基础设施建设。从长期看,私募股权市场发展潜力巨大,且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也已通过私募股权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因此应逐步探索企业年金基金通过私募股权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途径。此外,当前企业年金基金无法进行海外投资,但随着欧美基础设施更新换代需求的增加,相应的资金需求量也会非常巨大,况且,我国投资基金也已考虑参与其中。从长远来看,企业年金基金也可以考虑汲取我国投资基金的海外投资经验,逐步放开对发达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的限制,更好地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第6篇

0导言

随着2007年6月1日新《合伙企业法》的正式实施,有限合伙真正成为一种具有法律可行性的企业组成形式。由于极具特点的权责划分方式,有限合伙已经在国际范围内有着广泛的应用,特别是在风险投资(也称“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等投资领域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目前由于受金融危机开始向实体经济传导的负面影响,中国许多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外向型加工、出口行业和软性需求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此时,更需要产业投资基金的大力扶持,在解决企业融资困难问题的同时,完成生产技术的升级换代,以此增强整个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帮助个别行业度过发展困难时期,保障本国产业链条的持续稳定发展。因而,研究如何将在基金发展历史上起重要作用的有限合伙制与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相互融合,在时下更具现实意义。

一、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及定位

产业投资基金是与证券投资基金相对的概念。通常认为:产业投资基金是指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等产业投资。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个新兴概念,国际上通常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EquityFund)和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在发挥其功能和作用,并没有对其作出专门划分。有学者认为产业投资基金是个莫须有的概念,也有学者将其等同于私募基金或风险投资,更有人称之为中国式的私募基金。笔者认为,产业投资基金的定位不应局限于现有的投资基金形态,应当充分结合中国的国情和宏观经济发展模式,发掘其存在的内在价值。产业投资基金的着眼点不仅仅是一个企业的成长,而是整个行业的结构调整和发展,因此它的投资规模更大,对象也更加广泛,不仅仅包括中小型创业企业,也包括了企业的合并重组和行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见表1)。也正因如此,它的回报周期会更长,风险与收益的正比关系不如传统投资基金明显。在中国,产业投资基金政府色彩相对浓厚,大都由政府牵头,经由国务院批准后才能设立,投资者和投资领域都有严格规定,投资目的大都是为了促进某个行业的发展或鼓励新兴高科技企业成长。如果说风险投资是解决中小企业创业融资难题的良方,私募基金是企业成长壮大、上市融资的指路人,那么产业投资基金就是一个产业兴起发展、结构优化的动力所在。将产业投资功能从普通私募基金中独立出来是其价值显现的必要途径。

二、中外产业投资基金的现状

(一)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现状

1995年9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第1号令《设立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是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第一部全国性规章。1998年1月16日中国第一只中外合资产业投资基金“中瑞合作基金”成立,投资方是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瑞士联邦对外经济部。之后又相继设立了“中国——东盟中小企业投资基金”、“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2004年中国第一家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成立。2006年12月30日,中国第一只中资产业投资基金“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正式挂牌(见表2)。2007年9月,国务院又批准了第二批试点的五家产业基金。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共同提出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一五”规划》中也已经明确提出要“积极稳妥地扩大产业投资基金试点,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虽然产业投资基金在中国刚刚起步,但未来的发展前景相当广阔。

(二)国外产业投资基金现状

产业投资基金较为发达的国家,产业投资基金的作用通常是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和风险投资(VC)的形式呈现,特别是在生命科学、计算机等高科技行业以及金融、制造业都能看到他们的身影。风险投资主要是侧重于支持中小型企业创业发展;私募基金则是集中在成长期企业、PRE-IPO、IPO后的几个阶段,侧重于为企业提供长期股权资本,参与规模较大的战略投资或行业整合。随着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现实中也存在着风险投资与私募基金的混合操作。以美国为例,到2006年,产业投资基金的总资本余额约为45004z,美元。他们帮助创造出了众多成功的现代企业,并为资本市场的稳定输送了新鲜的“血液”。

三、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

产业投资基金大都采用三种模式,即公司型、契约型和有限合伙型,这三种制度各有优劣。

(一)公司型产业投资基金

公司型产业投资基金是指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发起并设立的股份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受益凭证的方式来募集资金,进行广泛投资。公司型基金主要分为自行管理模式和委托管理模式。大多数产业投资基金鉴于专业管理公司的丰富经验和低成本运作,通常采用委托管理模式,也就是由投资公司委托专门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是自设经营管理班子的投资公司进行管理。在委托管理模式的公司型产业投资基金法律关系中存在四方当事人,即基金股东,基金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公司型产业投资基金虽然可以通过严密的制度约束降低委托风险,但同时也造成了内部管理和决策机制的繁琐和臃肿,而且对于管理人激励机制的僵化也限制了它的发展。

(二)契约型产业投资基金

契约型产业投资基金是指依据契约的形式募集投资者的资金,然后将资金交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委托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基金财产,有关基金运作以及基金有关各方的权利义务由基金契约来约束和规范。它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三方。契约型基金是一种相对自由的组织形式,各方权利义务皆可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自由拟定,因此在激励机制、决策机制上有突出的优势,因此在英、日等国有着广泛的应用。但由于持有人缺乏相关专业经验,在契约的订立和执行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在实践中,基金管理人的权利约束机制不足,而基金持有人只能依据契约来对其行为进行约束和监督,这就导致极大的滞后性和事后性,难以满足风险规避的需要。

(三)有限合伙型产业投资基金

目前,风险投资和私募投资基金大多数采用的有限合伙的组织形式进行运作。据统计,在私募基金发达的美国,80%的基金均采用这种组织形式。而在风险投资领域,这一现象同样存在。有限合伙制之所以得到如此广泛的应用,既有当地政策法律的影响,也掺杂着一些历史的偶然因素,但就其本身的优越性来说,依旧是不可忽略的。

起源于古老的康曼达契约,有限合伙制使得合伙企业可以依据合伙合同,将合伙人划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见图1)。普通合伙人被称为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通常是投资经验丰富的风险投资家或企业,一般出资较少,但因其在专业知识、经验、能力等方面的突出优势,有限合伙投资基金的日常决策和风险管理都由其掌管。也正因普通合伙人拥有较大的权利,因此其以个人全部财产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是有限合伙制投资基金大部分资产的出资人,多是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的个人或大型金融财团,近年来社保基金、养老保险也参与其中。这类投资者有充裕的资金,但对风险控制要求较高,并且缺乏专业知识和投资经验,更没有充足的精力专心于基金日常经营。因此,作为有限合伙人,这类投资者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不参与基金的日常管理,这使得其可以在保有对有限合伙的监督权、利润索取权等基本权利的前提下,承担较低风险、节省更多精力,并能够拥有较高的收益率。

这种特殊的权利义务划分模式,使得有限合伙制不仅解决了公司制所无法避免的双重征税问题,而且在建立起优越的约束和激励机制的同时,有效地降低了企业成本,提高了企业效率。在当前金融“危机”下,如何有效地进行风险控制更显得尤为重要,作为政府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有社保、养老基金参与的大型产业投资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制更能够更好地降低投资风险,取得投入与产出的最大化。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基本由共同签订的有限合伙合同约定,通常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投资基本条款。投资基本条款是用以确定基金最基本问题,类似于公司章程的总则。在此类条款当中,需要阐明基金的基本情况,如基金的融资规模、份额定价、运作方式、投资目标、存续期限等。另外也要明确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认购程序,是否允许赎回等交易基本问题。

2运作规则。本规则旨在确定基金的治理结构,解决基金日常运作规则问题,明确基金的各种基本制度和投资决策方法,并对投资收益的分配依照双方协商结果加以确定。具体内容包括:基金的日常决策机制,基金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基金的收益分配和激励机制,基金的信息披露,基金的费用及税收等。

3投资者(有限合伙人)权利协议。有限合伙人不能够参与投资基金的日常管理,否则会导致丧失有限责任的保护。但为了保障其基本利益和对基金的运营进行有效监督,仍需给予有限合伙人一定的权利。同时,按照“安全港条款”的原则,不将此行为视为参与企业管理,从而避免有限责任的丧失。本协议即是为明确投资者权利义务范畴而设的。其具体权利的范畴可以双方自由协商决定,通常包括:利润索取权、知情权、质询权、重大事项表决权、转让及优先购买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

4管理者(普通合伙人)权利协议。作为投资基金管理者的普通合伙人是基金日常运作的实际控制人,因此必须保障其独立的决策权,人事任免权,对外代表权等基本权利来维护其管理地位,以此作为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价。与此同时,权利并不是无限扩张的,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需要对管理者权利的范围作出界定,以免出现权力滥用和委托—问题的出现,如:竞业自由的禁止,关联交易的禁止等。

5附则。附则通常规定了其他一些重要事项,如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管辖权归属、基金合同的效力以及变更程序、终止情况等,也是必不可少的。

四、有限合伙型产业投资基金的完善

(一)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有限合伙与公司制相比,具有灵活性,经营相对隐蔽,与上市公司强制的信息披露制度相比,则缺乏透明度。并且由于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基金管理,因此知情权的保障就成为投资者了解企业运营情况的重要途径。而信息披露制度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方法。笔者认为:可以一方面在投资基金设立之初的核准上对其主要信息作强制披露的规定;另一方面可以给予优惠政策和信用评级,从而鼓励和促进有限合伙企业信息的自行申报。

(二)完善派生诉讼制度

派生诉讼制度允许在普通合伙人怠于代表合伙企业行使权利时,有限合伙人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名义对侵权人提讼,以维护有限合伙型基金和自己的利益。但须注意的是,原告需要在诉讼过程中始终持有企业份额,不得转让,否则就失去了主体资格,诉讼终止。另外,对于诉讼取得的收益应属于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并不能直接获得利益,因为其只是代表合伙企业行使诉权而已。

(三)设立合格投资者制度

产业投资基金与其他投资基金不同,它风险更大,投资周期更长,而且受产业政策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因此必须对投资者的抗风险能力和自身实力作出必要的规定,设置类似于QFII、QDII的资格认定制度,这不仅有利于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控制,也有利于整个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7篇

关键词:资本风险控制调研分析

一、亚当·斯密认为,资本现象的产生,反映出人类从狩猎、游牧和农业社会中,自然地过渡到商业社会的过程。在商业社会中,通过彼此依存、专业分工和贸易交流,人类可以大规模提高生产力。资本是一种“魔力”,它可以提高生产力,创造剩余价值。亚当·斯密给予的启示是,资本不是积累下的财产,而是蕴藏在财产中的一种潜能,它能够衍生新的生产过程。资本的根本属性是一种带来价值增殖的价值。资本的这种特有属性,促使温州民间资本极其活跃。保守估计,温州民间资本至少有6000亿之多,投向可分为两类,一类投进了实体经济,从实业到实业,比如从制鞋、制革、打火机、电器等,已在全国投资3万家工业企业,总额达3000亿元,并建立了300多个专业市场,目前通过因势利导,在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背景下,这部分资金正投向新产业、新项目;另一类则进入了流动性很强的领域,不少温州商人虽然做制造业,但并不满意制造业5%-8%的毛利率,普遍希望可以获取更多更快的财富效应,集资款转化为“投机资金”,到处炒煤、炒房、炒股等,这部分资本流动性比较高,需要引导和规范,因为它的盲目性强,运作中很容易造成风险。

二、温州民间资本的投资路径与风险分析

(一)温州民间资本的房地产投资与风险分析

1998-2001年,温州的民间资本大量投入当地房地产,促使当地房地产价格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从2000年开始,温州人开始在上海、杭州、北京、苏州、厦门、武汉等地置业,这就有了“温州购房团”。据不完全统计,温州市区及乐清、永嘉等县约有8万多人在全国购置房产,其中至少90%以上是炒楼,业界广泛认同的是,温州有10万人在炒楼,动用的民间资金高达1000亿元。商铺、公寓、别墅是温州人炒房的首选。

方兴未艾的房地产业正好给温州的闲资提供了一个出路,表面看起来的确如此,但深究起来,却是误入歧途。炒楼毕竟是短期的获利行为,一旦政策波动,或炒楼资金链断裂,其风险可想而之。姑且不论大量游资涌入房地产市场所带来的负面作用,单以温州经济发展利益衡量,如此本该在产业推进中发挥作用的资金大量流失,对温州经济发展后劲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如果10万温州人拿着1000个亿“炒楼”,那么这1000亿中已经参与到炒楼的部分,不过是支撑整个炒作市场的一个资本系数。而这无疑意味着,温州购房团正在撬起一个可怕的产业黑洞。此过程中银行实际在承担着大部分风险,不及时控制,最终将演变为一个巨大的金融黑洞。因为房地产市场模式,只要负担三分之一甚至更少的钱,就可以拥有一座完整的房产。那么这1000亿游资,将托起一个规模达4000-5000亿的房地产市场,加上跟进的炒作资本,如此庞大的资金流和更庞大的房产市值,不啻是一个可怕的产业黑洞。

“炒房资金、民间借贷、实业投资”共同组成的温州资本正鏖战全国各地房地产市场。温州“炒房团”所掌握的资金并非自有资金,还有外来参股的资金,资金模式是“金字塔”式的结构,有的甚至是从银行贷款或借高利贷而来的,一旦被套牢,这些家庭就会倾家荡产,这其中蕴含着巨大的金融风险。而高利贷本身也会带来风险,第一个是法律上的风险,因为民间金融目前在我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第二个是利率比较高,本身就有风险。

(二)温州民间资本的煤炭投资与风险分析

前些年,随着煤炭投资的不断升温,山西省也出台了许多引导民营资本进入煤炭小企业的政策。温州资本源源不断地流向山西,进入煤矿。据统计,2005-2006年两年间,在山西估计有500多座温州人投资的小煤矿,总投资在500亿元以上。温州资本一度掌控了山西60%的小煤矿,年产煤炭8,0整理00万吨,占山西省煤炭总产量的1/5、全国的1/20。2009年,随着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出台的《关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所涉及资源权价处置办法》,温州人在山西投资的500多亿元投资全部要进入被国有大型煤矿兼并或收购的行列。投资煤矿最大的风险就来自政府频繁的政策变化,其次是煤矿生产中的风险,如矿难等,这些风险是不能预料的。

温州富裕的民间资金形成了一个独有的融资模式,一项投资的背后总会牵连到很多家庭。温州资本深陷山西煤矿,直接连累温州民间资本,连累一批温州投资人。温州人在山西投资的小煤矿的关闭造成大量的民间债务和无数家庭的破产,很容易引发因民间融资带来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在山西省此次整顿小煤矿“国进民退”的过程中,政府和国有企业更大的希望是,民营小煤矿能作价入股国有企业,这样既能保持民营投资的原有意向,同时也将减轻国有企业和当地政府的经济负担。但是,温州投资者没有一个人愿意被大型国有煤炭企业兼并,民营小煤矿作价入股与国有企业合作,无疑等于破产。而由于中间费用比较大,增加了国有企业运行的成本。在鲜明的成本差距中,温州投资者心里都清楚将自己的煤矿作价入股大型国有企业的后果了。

(三)温州民间资本私募股权投资及风险分析

创投实际上是建立在别人企业基础上的经营模式,这种投资方式更有选择性。在实体经济遇冷的情况下,温州资本又出现从房地产、煤炭、原油、棉花、股市中大幅回撤的迹象。人力资源成本升高、人民币升值压力加大以及内需走软,导致温商的实业投资越来越难。因此,温州民资寻求新的投资方向势必将转为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合一的领域。据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的不完全统计,2009年上半年温州民间资本进入到PE领域的规模大致有1500亿元,除了外地的创投机构到温州募资外,温州本地也成立了近200家创投机构。但随着后来爆发的金融危机,温州民间资本进入PE行业的步伐明显放缓,募资规模也出现显著下降。外地创投纷纷到温州募资的同时,温州本地的创投也在开始行动,并逐渐走向联合,以形成相对雄厚的资金团体,进行一些集中的股权投资。实业领域几乎已经无利可图,做实业的环境也越来越困难。温州民间资金正在抱团进入创投领域,已经有1500亿温州民间资金涌入了创投领域,成立投资基金数量达到300个。在经历了对房地产、矿产、棉花、股市、能源的投资之后,大量温州民间资金开始转向VC(创业投资)和PE(私募股权投资)领域。这是当前国际金融风暴下“温州热钱”的最新动向。VC、PE风险会表现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竞争加剧致估值升高。参与PE/VC的人越来越多,各路资本的流入,对项目的估值确实整体在提高。二是进入门槛低,成功门槛高。中国的创业是进入门槛低,成功门槛高。而在美国,看一个行业其他人做得差不多了,就不做了。不管是创业还是投资,大家想的事情就是复制,看谁的钱多,比谁的融资能力强,以谁能上市为标准,很容易导致行业泡沫。三是风投不怕输钱怕输名声。目前一些风投企业出现诚信问题。

三、民间资本的开发路径与风险控制分析

(一)加快民间资本的对内市场开放

中国的金融市场很大程度上还是一个垄断的市场。应当放开和规范民间信贷。开放至少有三个方面,第一个是市场准入的开放,第二个是在价格保护方面的开放,第三个是对于金融管制的开放。在进一步放开管制,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方面,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小型信贷机构,同时尽快放开民间信贷。对于目前相继开展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控制过严,应尽早放开过于僵硬的行政控制。现行制度对于设立小型信贷机构、对资金互助社的要求普遍偏高。应制定更加符合现实、有利于吸引民间资本进入的准入制度,并根据小型信贷机构的不同性质或规模,设定不同的监管要求。据预测,目前温州民间资本总量大约在6000亿,一旦这些资本被激活,势必对温州民间资本有效配制以及引导温州经济健康发

展起到巨大的作用。

(二)为民间资本开放垄断性行业

金融危机下,民间资本投资迎来新的发展良机,迎来了“走出去”的大好时机。长期以来,大量民间资本却并未进入实体经济的投资领域,而是大量集中在房地产、资源类商品、股票上,传统行业的竞争日渐白热化,效益回报已显疲态,投资空间有限;而有发展前景、高回报的产业垄断门槛高筑,民间资本很难分得一杯羹。金融危机肆虐下,如果能够充分利用好巨大民间资本的力量,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各种实体经济投资领域,这对于解决投资资金不足、振兴温州地方经济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保证温州经济平稳、持续、较快发展也将会有很大的帮助。近年来,随着国有经济改革及其战略性调整的不断深入,为温州民间投资大展身手提供了巨大的舞台。同时,政策和法律环境的不断改善,也激发了民间投资的积极性;为改善各地区基础设施的巨额国债投资,间接拉动了民间投资。

(三)加快设立创投引导基金,规范与引导温州民间资本流动

随着山西强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重组、国务院“新国十条”等一系列楼市调控措施的出台,大量民间资金回流到温州。如何将民间分散的可投资资金有效转化成推动温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资本金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在温州股权营运中心、温州民间资本投资服务中心即将运作之际,建议抓紧设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大对民间资金的对接和引导力度,使得巨额的民间资本为促进温州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四)政府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合理流动,规避投资风险

规范设置投资准入条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对各类投资主体的市场准入实行同等标准,不得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支持民间资本以BT(建设—移交)、BOT(建设—经营—移交)、TOT(转让—经营—移交)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实行特许经营;将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及其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竞争;要逐步提高政府采购民营企业产品、工程和服务的比例。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整理生物、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设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核电关联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在项目用地、财政资助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支持民间资本利用现有土地和厂房,加快传统特色行业的技术改造和升级,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民营企业增加科技研发投入,建立工程技术中心和技术研发中心,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逐步扩大财政资金扶持民间投资的各类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开拓市场等项目。

第8篇

亚当·斯密认为,资本现象的产生,反映出人类从狩猎、游牧和农业社会中,自然地过渡到商业社会的过程。在商业社会中,通过彼此依存、专业分工和贸易交流,人类可以大规模提高生产力。资本是一种“魔力”,它可以提高生产力,创造剩余价值。亚当·斯密给予的启示是,资本不是积累下的财产,而是蕴藏在财产中的一种潜能,它能够衍生新的生产过程。资本的根本属性是一种带来价值增殖的价值。资本的这种特有属性,促使温州民间资本极其活跃。保守估计,温州民间资本至少有6000亿之多,投向可分为两类,一类投进了实体经济,从实业到实业,比如从制鞋、制革、打火机、电器等,已在全国投资3万家工业企业,总额达3000亿元,并建立了300多个专业市场,目前通过因势利导,在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背景下,这部分资金正投向新产业、新项目;另一类则进入了流动性很强的领域,不少温州商人虽然做制造业,但并不满意制造业5%-8%的毛利率,普遍希望可以获取更多更快的财富效应,集资款转化为“投机资金”,到处炒煤、炒房、炒股等,这部分资本流动性比较高,需要引导和规范,因为它的盲目性强,运作中很容易造成风险。

二、温州民间资本的投资路径与风险分析

(一)温州民间资本的房地产投资与风险分析

1998-2001年,温州的民间资本大量投入当地房地产,促使当地房地产价格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从2000年开始,温州人开始在上海、杭州、北京、苏州、厦门、武汉等地置业,这就有了“温州购房团”。据不完全统计,温州市区及乐清、永嘉等县约有8万多人在全国购置房产,其中至少90%以上是炒楼,业界广泛认同的是,温州有10万人在炒楼,动用的民间资金高达1000亿元。商铺、公寓、别墅是温州人炒房的首选。

方兴未艾的房地产业正好给温州的闲资提供了一个出路,表面看起来的确如此,但深究起来,却是误入歧途。炒楼毕竟是短期的获利行为,一旦政策波动,或炒楼资金链断裂,其风险可想而之。姑且不论大量游资涌入房地产市场所带来的负面作用,单以温州经济发展利益衡量,如此本该在产业推进中发挥作用的资金大量流失,对温州经济发展后劲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如果10万温州人拿着1000个亿“炒楼”,那么这1000亿中已经参与到炒楼的部分,不过是支撑整个炒作市场的一个资本系数。而这无疑意味着,温州购房团正在撬起一个可怕的产业黑洞。此过程中银行实际在承担着大部分风险,不及时控制,最终将演变为一个巨大的金融黑洞。因为房地产市场模式,只要负担三分之一甚至更少的钱,就可以拥有一座完整的房产。那么这1000亿游资,将托起一个规模达4000-5000亿的房地产市场,加上跟进的炒作资本,如此庞大的资金流和更庞大的房产市值,不啻是一个可怕的产业黑洞。

“炒房资金、民间借贷、实业投资”共同组成的温州资本正鏖战全国各地房地产市场。温州“炒房团”所掌握的资金并非自有资金,还有外来参股的资金,资金模式是“金字塔”式的结构,有的甚至是从银行贷款或借高利贷而来的,一旦被套牢,这些家庭就会倾家荡产,这其中蕴含着巨大的金融风险。而高利贷本身也会带来风险,第一个是法律上的风险,因为民间金融目前在我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第二个是利率比较高,本身就有风险。

(二)温州民间资本的煤炭投资与风险分析

前些年,随着煤炭投资的不断升温,山西省也出台了许多引导民营资本进入煤炭小企业的政策。温州资本源源不断地流向山西,进入煤矿。据统计,2005-2006年两年间,在山西估计有500多座温州人投资的小煤矿,总投资在500亿元以上。温州资本一度掌控了山西60%的小煤矿,年产煤炭8,000万吨,占山西省煤炭总产量的1/5、全国的1/20。2009年,随着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出台的《关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所涉及资源权价处置办法》,温州人在山西投资的500多亿元投资全部要进入被国有大型煤矿兼并或收购的行列。投资煤矿最大的风险就来自政府频繁的政策变化,其次是煤矿生产中的风险,如矿难等,这些风险是不能预料的。

温州富裕的民间资金形成了一个独有的融资模式,一项投资的背后总会牵连到很多家庭。温州资本深陷山西煤矿,直接连累温州民间资本,连累一批温州投资人。温州人在山西投资的小煤矿的关闭造成大量的民间债务和无数家庭的破产,很容易引发因民间融资带来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在山西省此次整顿小煤矿“国进民退”的过程中,政府和国有企业更大的希望是,民营小煤矿能作价入股国有企业,这样既能保持民营投资的原有意向,同时也将减轻国有企业和当地政府的经济负担。但是,温州投资者没有一个人愿意被大型国有煤炭企业兼并,民营小煤矿作价入股与国有企业合作,无疑等于破产。而由于中间费用比较大,增加了国有企业运行的成本。在鲜明的成本差距中,温州投资者心里都清楚将自己的煤矿作价入股大型国有企业的后果了。

(三)温州民间资本私募股权投资及风险分析

创投实际上是建立在别人企业基础上的经营模式,这种投资方式更有选择性。在实体经济遇冷的情况下,温州资本又出现从房地产、煤炭、原油、棉花、股市中大幅回撤的迹象。人力资源成本升高、人民币升值压力加大以及内需走软,导致温商的实业投资越来越难。因此,温州民资寻求新的投资方向势必将转为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合一的领域。据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的不完全统计,2009年上半年温州民间资本进入到PE领域的规模大致有1500亿元,除了外地的创投机构到温州募资外,温州本地也成立了近200家创投机构。但随着后来爆发的金融危机,温州民间资本进入PE行业的步伐明显放缓,募资规模也出现显着下降。外地创投纷纷到温州募资的同时,温州本地的创投也在开始行动,并逐渐走向联合,以形成相对雄厚的资金团体,进行一些集中的股权投资。实业领域几乎已经无利可图,做实业的环境也越来越困难。温州民间资金正在抱团进入创投领域,已经有1500亿温州民间资金涌入了创投领域,成立投资基金数量达到300个。在经历了对房地产、矿产、棉花、股市、能源的投资之后,大量温州民间资金开始转向VC(创业投资)和PE(私募股权投资)领域。这是当前国际金融风暴下“温州热钱”的最新动向。VC、PE风险会表现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竞争加剧致估值升高。参与PE/VC的人越来越多,各路资本的流入,对项目的估值确实整体在提高。二是进入门槛低,成功门槛高。中国的创业是进入门槛低,成功门槛高。而在美国,看一个行业其他人做得差不多了,就不做了。不管是创业还是投资,大家想的事情就是复制,看谁的钱多,比谁的融资能力强,以谁能上市为标准,很容易导致行业泡沫。三是风投不怕输钱怕输名声。目前一些风投企业出现诚信问题。

三、民间资本的开发路径与风险控制分析

(一)加快民间资本的对内市场开放

中国的金融市场很大程度上还是一个垄断的市场。应当放开和规范民间信贷。开放至少有三个方面,第一个是市场准入的开放,第二个是在价格保护方面的开放,第三个是对于金融管制的开放。在进一步放开管制,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方面,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小型信贷机构,同时尽快放开民间信贷。对于目前相继开展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控制过严,应尽早放开过于僵硬的行政控制。现行制度对于设立小型信贷机构、对资金互助社的要求普遍偏高。应制定更加符合现实、有利于吸引民间资本进入的准入制度,并根据小型信贷机构的不同性质或规模,设定不同的监管要求。据预测,目前温州民间资本总量大约在6000亿,一旦这些资本被激活,势必对温州民间资本有效配制以及引导温州经济健康发展起到巨大的作用。

(二)为民间资本开放垄断性行业

金融危机下,民间资本投资迎来新的发展良机,迎来了“走出去”的大好时机。长期以来,大量民间资本却并未进入实体经济的投资领域,而是大量集中在房地产、资源类商品、股票上,传统行业的竞争日渐白热化,效益回报已显疲态,投资空间有限;而有发展前景、高回报的产业垄断门槛高筑,民间资本很难分得一杯羹。金融危机肆虐下,如果能够充分利用好巨大民间资本的力量,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各种实体经济投资领域,这对于解决投资资金不足、振兴温州地方经济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保证温州经济平稳、持续、较快发展也将会有很大的帮助。近年来,随着国有经济改革及其战略性调整的不断深入,为温州民间投资大展身手提供了巨大的舞台。同时,政策和法律环境的不断改善,也激发了民间投资的积极性;为改善各地区基础设施的巨额国债投资,间接拉动了民间投资。

(三)加快设立创投引导基金,规范与引导温州民间资本流动

随着山西强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重组、国务院“新国十条”等一系列楼市调控措施的出台,大量民间资金回流到温州。如何将民间分散的可投资资金有效转化成推动温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资本金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在温州股权营运中心、温州民间资本投资服务中心即将运作之际,建议抓紧设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大对民间资金的对接和引导力度,使得巨额的民间资本为促进温州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四)政府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合理流动,规避投资风险

规范设置投资准入条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对各类投资主体的市场准入实行同等标准,不得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支持民间资本以BT(建设—移交)、BOT(建设—经营—移交)、TOT (转让—经营—移交)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实行特许经营;将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及其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竞争;要逐步提高政府采购民营企业产品、工程和服务的比例。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生物、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设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核电关联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在项目用地、财政资助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支持民间资本利用现有土地和厂房,加快传统特色行业的技术改造和升级,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民营企业增加科技研发投入,建立工程技术中心和技术研发中心,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逐步扩大财政资金扶持民间投资的各类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开拓市场等项目。

第9篇

一、关于尽职调查

(一)尽职调查的概念

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又称为“审慎性调查”,一般指就公开发行股票、收购兼并、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重大资产重组等交易中的交易对象和交易事项的财务、经营、法律等事项,委托人委托注册会计师、律师、投资银行等专业机构,按照其专业准则进行的审慎和适当的调查和分析。尽职调查主要是在收购(投资)活动时进行,但在证券市场上进行证券发行及资产重组时,证券监管机构也会要求注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以初步了解企业是否具备上市的条件(指业务、法律、财务方面是否符合上市条件)以及资产重组的合规性等。此外,企业向银行、信托机构申请融资信贷时,银行及信托机构一般也会要求进行尽职调查。一般来说,尽职调查的主要目的是协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一般是收购活动)决策前能得到所有关于该投资决定的重要资料,协助投资者作出一个准确的商业决定。

尽职调查业务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来说,不同于其开展的传统审计鉴证业务,而是属于一项咨询性业务。在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中,尽职调查业务已发展成为国际会计公司一个重要的业务领域,“四大”均已将尽职调查业务作为一项单独的业务战略来发展,设立独立的业务部门专职从事尽职调查业务,并形成了独立、规范的业务管理、执业规程以及风险控制体系等。此外,国际会计公司在尽职调查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已得到客户的认可,并已形成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能够满足各类型公司并购、资产重组、私募股权投资等业务发展的需要。

二、国内大中型事务所开展尽职调查业务的分析

(一)优势

1.现有的许多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基本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客户资源。事务所可以有效利用已有的客户资源及时把握项目源的信息,在业务来源上取得先发优势。

2.国内许多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金融企业及大型企业审计资格等,在行业内特别在所属地区具有很强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事务所可以充分利用其在市场中的品牌影响力开拓咨询性业务,比一些小型事务所及其他投资咨询公司等拥有明显的优势。

3.大中型事务所一般在分支机构、业务人员数量、专业构成等方面具备了开展尽职调查业务所需的规模和实力,能满足市场对开展尽职调查业务各方面的需求。这一点也是一般的投资银行、投资咨询机构及律师事务所所不能完全具备的。

4.会计师事务所在财务、税收等方面具备明显的专业能力优势、人员优势。因此,可以迅速进入角色开展财税尽职调查业务,而财税尽职调查业务也是最为常见和必要的尽职调查业务。

5.国内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与国际会计公司相比,更加熟悉国内企业的运作特点,调查也更有针对性,同时在成本方面较国际会计公司具有明显的优势。

三、进一步推进和深化计算机审计的几点建议

信息社会的发展,正深刻地改变着审计工作的理念和行为。正如李金华审计长指出的,“计算机审计是一场革命”,“审计人员不掌握计算机,将要失去审计的资格”。为适应我国经济与管理信息化的发展,必须进一步推进和深化计算机审计。

(一)要克服两种倾向,提高对计算机审计的认识。要进一步推进计算机审计,首先要转变观念。近年来,通过审计机关不遗余力的宣传推动,审计人员对开展计算机审计的重要性、紧迫性已有一定认识,审计人员已初步认识到“审计信息化是一场革命”、“不掌握计算机技术将失去审计资格”,但还不够全面、深刻,不少同志还存在两方面的模糊认识:一是认为计算机辅助审计仅仅是个手段,作用有限,不必急于推进;二是认为计算机辅助审计专业性太强,高不可攀,离自己很远,只要由计算机辅助审计处室和专业人员完成即可,和自己关系不大。因此,推进计算机审计必须以转变观念为先导,既要破除神秘感、克服“恐高症”,又要摒弃“无用论”、“无为说”,全面准确地理解计算机审计的重要性、紧迫性,为推进计算机审计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要加强人才培养和全员培训,为计算机审计储备一批高素质的人才。计算机审计效果如何,关键在于审计人员将计算机技术与审计思路结合的能力。因此,地方审计机关首先要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突出以应用导向,做到缺什么、学什么,学什么,用什么,力争学用结合,提高培训实效。其次要突出重点,培养骨干,以点带面。在搞好全员计算机基本技能普及培训的基础上,重点要加强审计业务骨干计算机中高级培训,将其逐步培养和锻炼成为推进计算机审计的“排头兵”。再次要确保培训的系统性和连续性,让更多的审计骨干通过培训、实践、再培训、再实践的良性循环,拓展技能、提高能力,成为推进计算机审计的中坚力量。

(三)要营造一种“以结果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的激励机制,为推进计算机审计创造一种良好的氛围。李金华审计长指出,审计信息化只有与审计实务相结合,在审计实践中开花结果,它才有强大的生命力。这既是推进计算机审计的根本目的,也是关键所在。转变观念、强化培训的目的在于应用、在于提高计算机审计水平。因此,要进一步推进计算机审计,首先要充分调动计算机专业人员和审计业务部门的积极性,做到“二个提前、两个结合”。

一是计算机专业人员要提前介入审计项目,在当年审计项目确定之后,根据审计重点、方向及开展计算机审计的条件,确定计算机审计的重点项目,保证人力、物力、时间到位;

二是要提前采集、转换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数据及管理电子数据,积极参与审计业务部门审前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采集被审计单位的电子数据,并根据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技术手册,将所采集到数据转换为审计人员可以读懂的数据;要提前分析数据,将转换后的相关电子数据交由项目承担部门,在进点之前联合召集参审人员召开电子数据分析研究会,根据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对采集转换的电子数据进行具体分析研究,确定审计重点和整理审计线索,并据此完善审计实施方案。

三是要注重专兼结合、学用结合。既要将通过计算机中级考试的审计人员合理调配到各个重点项目,改变过去单纯依靠计算机专业人员大包大揽的做法;又要积极引导其将所学的计算机知识与审计业务有效结合,使其放手在审计中活学活用,真正体会到计算机给审计工作所带来的好处和效率,从而提高计算机审计水平。其次,要强化对审计项目进行计算机审计的考核力度,通过激励机制的导向作用,着力营造鼓励开展计算机审计的氛围。对于计算机审计取得优异成绩的审计项目、部门或审计人员,要给予表彰奖励。此外,要及时组织各处室开展计算机审计情况交流总结,互相启发,成果共享,为尽快提高计算机审计的整体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四)要加快数据库建设和联网审计研究,为推进计算机审计提供基础性保证。首先要加快建立审计统计资料、审计档案、审计专家经验、审计法规以及被审计单位资料、宏观经济数据等数据库,并不断更新和完善数据库内容,为审计实施提供有效支持。其次,要认真研究审计工作对经济类共享信息的需求,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资源,以开拓审计人员视野,增强宏观意识,为开展效益审计、审计调查服务,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再次,要加快联网审计的研究。目前,审计署将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审计署与国务院办公厅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网络连接,完成审计署与试点的特派办、地方审计机关的网络连通并逐步扩展,实现安全运行。因此,地方审计机关要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尝试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现场的连接和应用。但在联网之前我们应该抓紧研究联网之后我们究竟对被联网的单位可以做什么,该做什么,要实现什么审计目的,需要有一个明确、细化的量化目标,从业务层面加快联网审计的研究与实践,切实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

(二)机会

1.伴随着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公开发行股票、资产重组、公司并购及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快速发展,市场对尽职调查服务的需求增长迅速,市场潜力巨大。

2.注册会计l币行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政府鼓励国内事务所做大做强,并在政策环境、人才战略及内部治理等方面给与很大的支持,相继出台了《关于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意见》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等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3.随着中国会计服务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国际会计公司大举进入我国,这对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国际公司进入中国大多采取发展成员所和发展国际网络的形式进入中国,国内大中型事务所可以充分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进一步加强与国际会计公司的战略合作,学习他们的管理和经验,特别是在开展尽职调查等咨询性业务方面的经验。

(三)劣势

1.国内事务所大多业务发展战略不清晰,对市场需求的把握能力不强,在业务上过度依赖传统审计业务,尚没有形成多元化发展的战略思路。

2.尽职调查业务是一项不同于传统审计业务的咨询性业务,国内大多事务所在业务经验以及技术开发等的积累上与国际会计公司及经验丰富的投资咨询公司相比明显不足。

3.国内事务所在财务、税收等方面的人才具备明显的优势,但在法律、人力资源、生产运作、市场营销等方面与投资咨询公司及国际四大相比存在明显的差距,这对事务所开展全面尽职调查提出了极大的挑战,也影响了事务所的业务范围的选择。

(四)挑战

1.随着中国会计、咨询服务市场的进一步开放,越来越多的国际会计公司、咨询机构进入中国,随着其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可能进一步加剧行业竞争。

2.投资咨询公司仍然是尽职调查领域的一支重要力量,且其在服务范围和专业全面性等方面拥有一定的优势,对事务所开展非财税业务尽职调查形成强劲的竞争。

3.尽职调查业务是一项咨询性业务,受国家宏观经济、行业周期、资本市场等的影响比较大,会表现出一定的周期性。

三、国内大中型事务所开展尽职调查业务的建议

根据波士顿矩阵组合战略分析模型可以看出,从目前的宏观外部环境分析,国内大中型事务所目前赖以生存的传统的审计业务在区域市场上基本属于低增长强竞争地位的“现金牛业务”,仅依靠该传统业务已无法促进国内大中型事务所进一步发展和做大做强。因而,国内大中型事务所必须寻求可行的新业务增长点,挖掘自身的“明星业务”,这样才能实现自身的战略目标。而尽职调查业务无论从未来的行业增长率及事务所在该领域可预期的竞争地位来说,都应该会发展成为事务所的“明星业务”。当然,要想在该领域取得竞争优势并形成品牌号召力,国内大中型事务所也需要投入必要的资源,并将其作为未来一段时间内的重要业务发展战略来实施。否则,从国内大中型事务所本身来说具备高增长强竞争地位潜质的“明星业务”也可能最终变为事务所的“问题业务”。因而,从目前国内大中型事务所所处的外部环境及业务组合战略分析来看,具有极大“明星业务”潜质的尽职调查业务理应成为其未来重点投资和发展的业务组合之一。

第10篇

美国实施投贷联动的做法

美国是世界上开展投贷联动最早的国家,特别是进入20世纪80年代之后,科技革命使大量成长型、科创型企业迅速成长,大规模的融资需求促进了投贷联动业务的发展。美国完善的市场体系和成熟的创投机构是其发展投贷联动的前提:一方面,美国拥有以纽约证券交易所为核心的全国易市场,并发展了纳斯达克等服务科技创新型企业的二板市场和其他多层次的场外交易市场,为股权投资的定价和退出提供了顺畅的渠道支持;另一方面,20世纪70年代硅谷出现了第一批风险投资机构,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这些机构逐渐成熟,为开展投贷联动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和物质支持。总的来看,美国商业银行的投贷联动业务通过四种方式展开,一种是直接股权投资,即商业银行通过股权直接投资于科创企业;第二种是风险投资,即商业银行以创投贷款的形式对科创企业进行信贷支持;第三种是间接股权投资,即商业银行借助PE、VC等对科创企业进行投资;第四种是购买政府担保的债券,即商业银行通过购买、投资信托向公众发行的有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担保的债券而投资。在这四种模式中,最典型的是小企业投资公司模式和硅谷银行模式。

小企业投资公司模式

1953年,美国政府认识到小企业对于美国经济的重要性,于是建立了美国小企业管理局。1958年,美国政府为了解决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通过了《小企业投资法案》,批准成立了小企业投资公司,并授权由小企业管理局具体负责小企业投资公司的管理。该模式自运行以来有效地改善了美国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是银行内部投贷联动模式的一项有益尝试。

最初的小企业投资公司实际上是政府与私营经济之间合作的一种方式。小企业投资公司由私营企业家自己设立,自主管理和决策,专门为小企业进行投融资服务。私营的风险投资公司也可以申请加入政府设立的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后来,美国小企业管理局通过为商业银行或银行控股公司发放“小企业投资公司”执照而使商业银行也参与到为小企业提供风险融资服务的行列之中,这就大大提升了小企业投资公司的影响力,使其成为投贷联动的重要形式之一。

美国私营的风险投资公司、特别是商业银行及其控股公司积极申请加入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领取相应牌照的原因在于,一是小企业投资公司的资本金门槛较低,一般为250万美元~500万美元,而风险投资基金的资本金门槛为3000万美元;二是资金来源优惠。小企业投资公司的资金主要是自有资金和政府提供的优惠贷款,其中自有资金即常规资本来源于富有的个人、州发展基金、机构投资者、养老基金等,优惠贷款包括其向小企业管理局申请获得的杠杆资金和发行政府担保债券等获得的社会资金。而风险投资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养老基金。三是银行持有小企业投资公司执照后即可以获得被投资企业最高49.9%的股份,而其他方式的最高持股比例仅为4.9%,这就大幅度提升了银行风险投资持股比例的上限,增加了银行的投资收益。不过,为确保小企业投资公司承担风险的能力,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对申请设立小企业投资公司的银行或银行控股机构也提出了一些准入要求,例如必须拥有500万到1000万美元不等的资金积累作为承担风险的必要保证。

美国小企业投资公司的投资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投资于小企业的风险资本占比大。小企业投资公司的资本在全美风险投资资本总额中仅占1%左右,其投资额也占全美风险投资总额的2%左右,但投资于小企业的风险资本却占全美的12%~21%,接受小企业投资公司风险投资的小企业数量比例达到45%~50%,从而使其成为小企业风险资本的重要来源,对部分小企业获得小规模风险投资起到了关键作用。二是投资于小企业的方式不仅包括了权益投资,还有贷款和参与证券,其中权益投资仅占50%左右。三是投资面广,包括几乎所有的行业,特别是传统产业,但对高技术产业的投资并不占主要地位。四是主要投资于处于种子期和初创期(3年以下)的小企业。正是由于这些特点,美国小企业投资公司的投资回报率并不高,在2000年之前甚至低于风险投资的平均水平。

硅谷银行模式

成立于1983年的硅谷银行最早是一家传统银行。20世纪90年代初硅谷高科技产业兴起,涌现了一大批急需融资的科创型企业,硅谷银行借此契机以平衡股权投资高收益与债权投资风险相结合为原则积极探索投贷联动的模式,成功地转型为一家科技银行。目前,硅谷银行的资产规模已超过50亿美元,且拥有27家美国办事处、3家国际分公司及遍布亚洲和欧洲的商业关系网络,Facebook、twitter等知名科创企业都曾是其融资对象。硅谷银行的投贷联动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精确的市场定位。从行业来看,硅谷银行投资的领域主要集中在高科技、生命科学、风险投资和高端葡萄酒四大行业,绝不涉及自己不熟悉的行业,即使像房地产等这样利润丰厚的企业。同时,硅谷银行业很少使用复杂的金融衍生品,基本不依赖抵押品的交换盈利。作为专门从事风险投资的金融机构,硅谷银行将债权融资的目标客户锁定为三类中小企业,即处于初创期和扩张期的中小企业、已获得风险投资机构支持的中小企业以及特定行业的中小企业,也就是说,硅谷银行只为处于成长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服务,并在企业进入成熟期后退出。截至目前,硅谷银行已经为全美50%以上取得风险投资的公司提供过融资服务,在硅谷地区这一比例高达80%。

成熟的融资方式。硅谷银行通常在风险投资机构开始首轮或第二轮投资时就跟进企业,并在企业的早期发展阶段给予授信,通过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或两种融资方式相结合的形式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服务。在提供间接融资服务时,硅谷银行通常以高于普通贷款两三个百分点的贷款利率向目标企业发放贷款以平衡业务风险。同时,硅谷银行一般通过其子公司――硅谷银行资本为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服务,具体可分为两种融资模式:一是以风投的参股比例为上限通过直接参股的方式为目标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二是借道风险投资基金间接地对目标企业进行投资。

独特的风控机制。风险控制是银行永远绕不开的话题,对于像硅谷银行这种专门针对创新型高科技企业融资的银行来说,其所面临的风险无疑更高。但从实际情况看,硅谷银行有效地降低了风险,正像其总裁所说的,97.5%的美国银行的倒闭都是因为坏账,但硅谷银行每年的坏账损失率不到1%。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硅谷银行认识到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风险主要源于企业科技创新的价值和风险难以评估,为解决小微企业在传统风险评估体系下融资难的问题,硅谷银行专门建立了一套与这类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的风险控制机制。考虑到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通常很难盈利,硅谷银行将企业的现金流而非盈利能力作为考察其还款能力的重要指标,一般要求被贷款企业和投资于该企业的基金在硅谷银行开户,方便对企业的现金流进行监控,并要求此类账户内需保持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以抵抗风险。在开展投资的过程中,硅谷银行主要通过密切与风险投资机构的合作来控制风险,即硅谷银行以风投机构对科技型企业的甄别和筛选为基础,只向接受过风投基金投资的企业发放贷款,并通过风投机构对企业的经营管理间接地监控资金用途,有效地降低了融资过程中的逆向选择和信息不对称。硅谷银行的风控机制涉及到融资过程的许多方面,具体来说,就服务对象而言,硅谷银行仅为自己熟悉领域内的企业提供贷款。硅谷银行吸纳了众多具有高科技领域工作经验的员工,凭借其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深厚的人脉关系,有效降低了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业务风险;就机构设置而言,硅谷银行成立了两家专门公司管理创业投资基金,将创业投资与一般业务隔离开来;就业务操作而言,硅谷银行通过对处于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不同风险类型及不同地域空间企业的项目进行投资组合,达到了分散风险的目的;就赔偿安排而言,硅谷银行与企业的贷款合同中往往会明确提出“硅谷银行的贷款位于债权人清偿第一顺序”,即使企业面临倒闭或清算,也能最大限度地维护银行的利益。

英国投贷联动的做法

受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英国各大银行逐渐缩减其贷款资产的规模,并以审慎经营为原则将贷款大量投向可以提供优质抵押品的大企业,使中小企业获取融资变得更加困难,生存状况不容乐观。在此背景下,英国“中小企业成长基金”投入运营,不仅解决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推动了英国经济的恢复,而且也创出了一套独具英国特色的投贷联动模式。

英国的中小企业成长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2011年4月在监管部门的支持下,由巴克莱、汇丰、劳埃德、苏皇、渣打等英国主要的银行承诺各投资15亿英镑(后提升为25亿英镑)而建立的、专为英国极具发展潜力和国际化前景的中小型新创企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而提供融资支持的基金组织。该基金在英国共设立了六个办事机构,通过专业化的信息网络受理融资申请并提供贷款服务,为高成长企业提供200万英镑到1000万英镑不等的投资资金。基金的运营具有以下特点:

完善的制度安排。基金董事会拥有最高监督权,负责对机构的整体策略和各董事(包括银行股东代表、独立董事、首席执行官及财务总监)进行监督。基金还设有风险、审计、薪酬和投资四类委员会,其中投资委员会由机构管理高层和独立董事组成,主要负责对项目进行投资决定,避免形成内部利益冲突。另外,基金的员工素质普遍较高,超过半数的员工为专业的投资专家,有效地保证了制度运行的效率和整体服务的质量。

明确的自我定位。该组织实际上是一项以银行为主要投资者的专门支持中小型成长企业发展的私募股权基金,只投资不超过40%的少数股权,以确保被投资公司始终拥有企业的管理权。同时,基金也参与企业部分经营管理,例如企业实施分红、并购和投资等的重要决策时需获得基金的批准;基金可为公司董事局主席、财务、销售和运营等重要职位推荐人选,还可任命一个独立董事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建议。

特殊的监管办法。由于基金的规模效应可以有效地降低对小企业的投资成本,为进一步推广这一模式,英国金融监管局对其实行了特殊的监管办法:其一,将投资视为风险权重资产而非直接扣除资本,并根据投资组合的规模和分散程度将其风险权重的系数确定为190%~370%之间。其二,允许银行利用杠杆工具投资基金项目。

基金的出现成功地填补了英国初创融资和主流风投基金之间的市场空白,目前已经向除金融服务外的各行业100多家公司投资超过5亿英镑,是英国最活跃的成长资本投资机构,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就业机会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

对国内实施投贷联动的建议

作为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难的一项尝试,我国部分商业银行自2009年就开始探索投贷联动业务,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形成规模化的成熟发展模式。基于此,银监会、科技部和人民银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将国内5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10家银行确立为投贷联动的首批试点,标志着我国银行业对投贷联动模式的探索进入了新阶段。为此,借鉴美英等国的经验,我国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在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大力支持和发展投贷联动不是权宜之计,应具有长远眼光,应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战略高度认识投贷联动的意义。应该说,商业银行实施投贷联动是一个多赢的举措:从微观来看,不仅能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更能帮助小微企业投资决策,加速小微企业成长与创新;对于银行(投资者)来说,可以突破目前的监管界限,构建实现“混业经营”的新路径,同时也为银行充裕的资金找到相对安全的投放渠道。从宏观来说,能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落实,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时降低商业银行投资虚拟经济的比例,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商业银行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为此,一要允许商业银行与第三方创投机构(PE/VC)的合作,二要扩大试点商业银行的范围,允许具备一定条件的各类商业银行积极参与投贷联动,三要改变风险资产和资本金计量的方式和标准,把商业银行的股权投资作为一种风险资产来处理。

第11篇

概括而言,产业投资基金是指一种主要对未上市企业和公司直接提供资本支持,并从事资本经营与监督的集合投资制度,是通过发行基金受益券募集资金,交由专业人士组成的投资管理机构操作,基金资产分散投资于不同的实业项目,投资收益按资本分成的投融资方式。通常,基金发起人会联合主要投资者出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由其担任基金管理人并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同时选定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投资收益按投资者的出资份额共享,投资风险由投资者共担。产业投资基金一般定位于高新技术产业,有效率的基础产业,如收费路桥建设、电力建设、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等,以促进产业升级与结构高度化。产业投资基金在我国可以发挥作用的范围很广,凡是符合国家鼓励发展并具有较好回报的产业,均可以运用这种投融资方式。

根据有关研究,中国产业投资基金业的总体目标是成为一个具备一定规模的金融产业,其举足轻重的作用仅次于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参照美国等发达国家金融业结构比重,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的资产规模应占金融业资产规模的1%—3%。按中国现有金融资产规模约40万亿元匡算,产业投资基金规模应在4000亿元到8000亿元,最终达到占金融资产3%的目标。在影响上,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将改善我国企业的融资格局,加快金融市场的改革进程,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二、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环境

当前,中国正在经历一段高新技术、基础设施投资活跃的时期,投资主体既有政府,也有私营部门。一方面,是国内高新技术、基础设施投资需求显著增长,而政府面临财政压力和职能转变,需要减少债务,并将投资风险转移到私营部门;同时相对较高的估值推动更多的资产转手,进而促进了较快的资本投入。另一方面,在需求作用下,资金被吸引到国内高新技术,尤其是基础设施行业,基础设施资产已成为具有长期投资等级,富有吸引力的固定收益产品;而且在宏观经济向好的情况下,股本投资将产生较高的股息收益,能充分利用杠杆实现增长,并与通货膨胀挂钩。这些都为中国私募股本投资创造了极好的机会,也为中国产业投资基金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从法律环境来看,经国务院批准,1995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设立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该办法是至今中资机构在境外设立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的主要依据。对在境内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国家发改委于2004年11月起草了《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虽然至今没有出台,但是有关内容已经在相关政府部门达成共识。而国内已成功设立的中瑞、中比等中外合资产业投资基金,均由国家发改委以特批的方式报国务院批准成立。

从市场环境来看,当前国内经济继续保持强劲增长,社会资金较为充裕,但投资渠道不畅,包括保险资金、社保资金在内的大资金集团,正积极寻找有稳定现金流回报而又能与其负债结构相匹配的项目投资。只要产业投资基金的回报和结构设计有足够的吸引力,就可以完成基金的募集。

三、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融资特点

从国外发展经验来看,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行业,包括运输行业(如收费道路、机场、港口和部分铁路)、受监管的公用事业(如供电和天然气网络、供水和废水处理网络)、政府服务业(如学校和医院、卫星等部分国防项目)和其他(如输油管、液化石油气接收站和运输船、合同发电)等。该行业资产均属于社会基础设施,具有稳定、可预测和低风险的现金流,且独立于商业圈之外,通常与本地通货膨胀相关,有能力支撑高负债。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个值得中国企业探索的、比较适合大型建设项目的股本融资方式。对于项目主体而言,其通过产业投资基金融资,主要有五大特点:一是投资期限较长,一般为1015年;二是投资者一般不要求占控制地位,只要求参股;三是投资者到期后退出,发起人可拥有优先回购权;四是以财务投资者为主,很少参加经营管理(但会要求改善和强化公司治理);五是投资者对投资回报要求不高。当然,由于股本投资者比债务融资者承担更多的风险,在收益获得次序上排在贷款之后,因此,产业投资基金的融资成本要高于银行贷款。

与传统的融资方式相比,产业投资基金融资特点如下:

四、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方案要点

目前,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立法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已设立的中瑞合作基金、中比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以及其他创业投资基金和房地产投资基金,均采取了迂回的方式,对不同的设立模式进行了探索。因此,如何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对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进行研究、设计,不仅直接关系基金本身能否成功募集和运作,而且对于中国整个产业投资基金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结合国内外实践,在中国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需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基金组织形式:公司型还是契约型。公司型基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治理规范,管理直接,透明度高等优点;但需承受双重税赋,不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基金单位,无法实现利润100%分红。契约型基金设立简单,便于运作,经批准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基金单位,基金收入可以全部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本身无须缴纳所得税;但治理相对困难,对投资者的保护不如公司型基金。

2.基金注册地:境内还是境外。在境内注册基金,目前尚无有关的专项法规,无税收优惠政策,审批程序相对简单,投资者以境内保险公司和社保机构为主,期望回报率比债务融资略高;在境外注册基金,法律环境较完善成熟,可选择具有税收优惠的境外地点注册,但审批程序较复杂,投资者群体广,期望的回报率较高(一般在12%一16%)。

3.基金投资方向。首先需确定基金定位是稳定收益的基础设施投资基金,还是要求高回报的创业投资基金,并考查拟投资行业的监管要求;然后分析投资者对基金收益率及其分布特点的要求,选择投资成熟项目,还是在建项目;最后检查不同项目的现金流配合情况,确定具体的投资方向或项目。

4.基金规模与存续期。基金规模主要受拟投资项目预计的资金需求,监管机构对基金规模的要求和审批的难易程度,潜在投资者的资金供给规模影响。基金存续期主要受拟投资项目预计的资金需求期间,潜在投资者的资金供给要求,满足投资者一定的预期收益率影响。

5、基金到期后处理方式。基金到期后的主要处理方式包括续期,基金将所持有投资项目股权在市场上出售等。项目出售可由约定的投资者拥有优先购买权,出售价格可按项目账面净值、基金成立时的收购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

6.发起人认购比例。发起人需确定对基金希望保持的控制力,将基金预期收益率与其现有投资项目回报率进行比较,以及衡量自身的资金来源是否充分。在契约型基金中,由于发起人可通过控股基金管理公司来实现对基金运作的实际控制,因此其对基金的认购比例可以尽可能的低。

五、产业投资基金的治理

产业投资基金的治理包括以下几个层次:

1.基金公司或基金本身的治理。由于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的组织形式完全不同,二者本身的治理也大相径庭。公司型基金参照《公司法》、《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以基金章程为治理法则,其最高权利机构为股东会,常设机构为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原则与投资战略、审定基金管理公司提交的投资方案;同时设立投资委员会,由各股东按投资比例列席,审查基金管理公司提出的投资方案。契约型基金参照《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设立,投资者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行使基金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委托权、监督权和处置权等,对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表决。

第12篇

关键词:风险投资;风险评价;控制策略;研究

中图分类号:C9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00-02

21世纪的今天,风险投资作为一种商业投资,其投资的风险相对较高,风险投资其主要的投资对象往往是一些中小企业,往往没有一定的资金准备,并没有上市的资格,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难以生存下来。同时伴随着时代经济的发展以及金融业的突飞猛进,风险投资对于中小企业全面发展有着一定的积极促进作用。因此本文对基于当前风险投资的风险评价和控制策略进行研究分析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风险投资的基本特点

现如今,随着金融业的应运而生,风险投资可以解决当前中小企业市场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同时风险投资也有着一定的基本特点。

一般而言,风险投资其投资的项目往往有着一定的前瞻性,其投资的对象往往在高技术领域有着一定的涉及性,其未来的投资发展过程中未知性相对较强。同时风险投资在实际的决策过程中,往往有着一定的难预测性,就目前而言,大部分的高新技术在实际的研发过程中都存在一定的未知性,其成败与否难以得到某种程度上的肯定。

风险投资在资金投入的过程中,主要选取新兴企业的前期发展阶段,同时在企业发展的扩展阶段进行一定的投资,进而追求更高的利润,一旦其企业在成熟阶段发展的过程中,投资风险不存在的时候,就将其获得的资金进行下一个项目的投资,进而实现企业更高层次上的投资。风险投资项目在实际的开展过程中,其投资的周期最短时间是3年,最长时间是10年。风险投资的过程中,其目的在于套现,并对长期的利润进行追求,但是在新兴企业初始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其发展规模相对较小,企业实力较弱,没有科技以及人力管理上的援助,但是风险投资通过对资金进行注入,并扩大企业的发展规模,带动企业整体经济的发展,进而保证企业在市场的发展中占有一定的地位,一旦企业逐渐进入成熟期的发展,风险投资家将股票抛出,进而对高收益进行套现。

总而言之,被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公司在某种程度上有着一定的合作关系,投资者可对企业的管理直接参与,有着企业一部分的股份,而被投资公司往往依赖于投资公司进行规模扩大,进而保证企业迈向更高经济的发展。但是总的来说,当前风险投资过程中,有着相对分散的投资对象,其投资过程中有着相对较高的失败率,需要引起相关人士的高度关注。

二、当前风险投资的风险评价分析

(一)风险投资项目的选择的相关标准

对风险投资项目进行选择的过程中,更要注重对风险投资公司的选择,一般而言,风险投资项目在实际的选择过程中,更应该以科学的眼光辨证投资产业和投资的规模,并对其投资项目实际的发展阶段进行综合性的分析,就某一高新技术产业的风险投资企业为例,该企业风险投资项目在实际的选择过程中,其产业的性质为通讯、IT等高成长性的一些行业,其地理区域为上海高新技术开发区,企业的发展阶段处于种子期,资金需求为100万元~3000万元,商业计划书有着一定的可行性和逻辑一致性,同时也将有着相对较好的收益率。

该风险投资项目在实际的进行过程中,其项目经理并没有对一些没有投资价值的项目进行过滤,同时其投资的项目往往脱离企业实际的发展情况。

(二)风险投资的相关风险因素分析

一般而言,风险投资的主要影响因素有环境影响因素、管理影响因素、技术风险影响因素、市场风险影响因素以及资金风险影响因素。

任何投资在进行的时候都有着一定的风险,同时其投资进行的时候,在某种程度上不仅仅受到国内外相关政策的直接影响,同时也受到法律法规健全过程中带来的一些影响。当前新经济政策和税收也在不断改革发展着,之前不健全的法律法规对于当前的投资带来了极大的约束,风险投资的风险和环境的变化往往有着一定的联系。

投资企业在对企业管理直接参与的过程中,部分管理者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存在一些失误,难免对其投资带来极大的风险,同时风险投资中的环境风险同样也取决于管理者的正确决策。

市场风险主要是由于投资项目投入市场的过程中,市场消费往往有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市场消费的预测和实际的市场消费预测有着较大的差异度,进而带来了极大的风险。资金风险在某种程度上其风险的存在主要在于资金的不确定性因素进而引发的一系列的风险。一旦资金在实际的投资过程中,不能达到原先预计的数额,以至于企业资金不断流失,对于企业未来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三)风险投资项目的发展阶段分析

风险投资项目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主要有种子期、创建期、成长期以及成熟期四个阶段的发展。种子期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主要是企业对新产品新技术进行研发的一个阶段,并对其产品进行一定的构思,种子期风险投资过程中,技术使其主要的风险因素。投资项目的种子期发展过程中,相关风险投资家往往有着相对较少的资金投入。

而创建期风险投资项目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其主要的风险因素则是资金和管理因素,创建期发展阶段中,新产品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相对来说已经成形发展,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往往需要和市场进行某种程度上的融合发展。

成长期的投资项目,其投资企业的投资产品逐渐进入当前的市场中,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其目标也即是对越来越大的市场进行占据,并对自己企业的品牌进行树立,这一阶段的额发展,往往需要将生产的规模逐步扩大,并对自己特有的管理体制进行建立,同时也要对自己企业的销售网络模式进行建立,这一阶段往往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管理是其主要的风险之一。成熟期风险投资的过程中,企业往往有着较大的市场占有率,其竞争对手相对来说也是较多的,资金风险和市场风险是其最主要的风险因素。

(四)当前风险投资的评价方法

当前风险投资评价方法主要有风险度法、风险率法、风险因子法以及方差法四种。

1.风险度法

风险度法如式(1)所示:

(1)

风险度用R表示,风险发生率用F表示,风险损失用D表示。这一风险评估在成长期和成熟期较为适用。

2.风险率法

风险率法的表示如式(2): (2)

其中

奉风险率用RPD表示,标准差用σ表示,平均值用MX表示。这一风险评估在成长期和成熟期有着一定的适用性。

3.风险因子法

风险的大小用R表示,系统失败的概率用P1、P2表示,其系统失败对整体的影响程度用C1、C2表示,可得到式(3):

(3)

投资成功事件用A表示,投资成功对整体投资影响程度用B表示,则如式(4)所示:

P(AB)=P(A)・P(B/A) (4)

失败的似然估计用R1表示,如式(5)所示:

R1=1-P(AB)=1-P(A)・P(B/A)=1-P1・C1 (5)

这一评价方法适用于种子期和创建期。

4.方差法

所谓的方差法主要是借助于收益的方差大小,进而对风险计量值进行衡量,收益有着较大的变化,也就是说明其风险投资也就越大,这一评价方法适用于成长期和成熟期。

三、当前风险投资的控制策略

风险投资的过程中,在对风险投资进行控制的过程中,更要好对投资对象的各方信息进行综合性的评价,并本着科学辨证的眼光,一旦其投资对象的数据信息不符合相关要求,就要适时的放弃其投资。

做好风险投资控制,更要对投资对象的信息进行加工和转化,并对其风险进行控制,依据于风险评价,逐渐的将其形成一级控制器,并借助于信息的输入,进而对控制器 进行初步构造,并结合实际情况,借助于FRIC对控制器进行完善。

四、结语

随着时代经济和金融业的飞速发展,风险投资逐渐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高度关注,其新型的投资方式虽然将我国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加以解决,但是其风险投资的过程中往往有着较大的风险。本文通过对风险投资的风险评价进行综合分析,并总结了其风险控制的相关策略,未能我国未来投资项目的运行提供了可借鉴的科学依据,同时也保证了我国金融业更加稳定的发展,对于我国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有着极其有利的积极影响作用。

参考文献:

[1]肖辉.中国矿业企业跨国投资风险预警监控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13.

[2]徐莉.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风险影响因素及控制策略研究[D].山东大学,2012.

[3]蒙旭宁.HC化工公司财务风险分析与控制研究[D].湖南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