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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风险投资的退出途径和方式,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所谓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指风险投资机构在其所投资的风险企业发展相对成熟之后,将所投的资金由股权形态转化为资金形态即变现的机制和与其相关的配套制度安排。风险投资的顺利退出,对补偿风险资本承担的风险、准确评价创业资产和风险投资活动的价值、吸引社会资本加入风险投资行列,具有重要意义。风险投资的退出途径很多,根据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和外部金融环境的不同,退出途径有以下几种:
1、初始公开发行IPO。这是风险投资最佳退出途径,是风险投资家追求的目标。当风险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必然选择在证券市场上市,首次进入证券市场发行股票称为IPO。实现IPO的前提条件是具有适合风险企业上市并且股权变现流通性很强的证券市场,美国最主要的风险投资上市渠道是NASDAQ,这是风险投资获得回报最高的退出方式。需要指出是,我们说IPO是最佳的退出方式是就其投资收益率而言的,但事实上就数量而言,IPO并不是主要的风险投资退出方式,即便是在美国大约也只有10%至20%左右的风险企业能够实现IPO,其他超过60%甚至更多的企业采取并购方式作为退出方式。
2、企业购并。风险投资公司将所持股份转让给其他投资者,如另外一家风险投资公司或者一家大企业,或是风险企业被其他企业兼并掉。在这种情况下,风险企业一般达不到上市的要求,无法公开出售其股权。但如果企业具有独特的技术和良好的前景,就会有另外的企业或投资者对它感兴趣,把它接管下来。风险投资公司可以借机抽身,不但能收回全部投资,还能取得可观的收益。另一种情形是风险企业在经营的某一方面陷入困境,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是接管,这时企业的价值往往被低估,风险投资公司能否收回投资已是未知,更不用说投资收益了。
3、破产清算。被投资的风险企业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宣布破产清算是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企业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但高风险的特点决定了每一家风险投资公司都要面对完全失败的投资项目,由此造成的损失只能由成功的投资项目来弥补。清算方式的退出是痛苦的,但在很多情况下是一种必须采取的断然措施。当风险投资者意识到所投资企业已无发展前途或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时,唯一能够做的就是果断地抽身而退,将能收回的资金用于下一投资循环。因此,及时有效地清理失败项目也是风险资本退出的重要方式。
二、风险投资在退出过程中遇到的障碍
在中国,已经经历了十几年发展的风险投资,至今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退出机制。归纳起来,当前发展风险投资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障碍:
(一)缺乏退出所需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支持。在我国,十年来资本市场发展迅速但遗留问题很多,很不成熟,风险投资要想通过主板上市途径实现其退出,获得收益尚有一定难度。首先,主板市场由于门槛过高,大多数中小型高科技企业被拒之门外,风险投资的退出行为受到限制。其次,虽然创业板市场上市要求比主板市场低,上市对象主要是新兴高科技企业,是风险投资退出的理想场所,但我国创业板市场“千呼万唤不出来”,为风险投资的退出造成困难。第三,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具备法律规范的私募市场、多种形式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为众多风险投资者和大量尚未达到创业板上市条件的、处于创业初期的中小企业提供了选择的场所和退出渠道,而在我国,这种“便民超市型”资本市场还未提到议事日程。
(二)风险资本产权结构缺陷制约了退出机制的形成。在我国,风险资本要想从产权交易市场把风险投资收回且增值或由其他企业并购风险企业是相当困难的。其原因在于:首先,我国产权交易成本过高,使风险资本在投资不理想或失败后退出较为困难,退出成本高,加大了投资的风险;其次,尽管产权交易形式开始趋于多样化,但是非证券化的实物型产权交易仍占主导地位,产权市场并不允许进行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交易;第三,产权交易的监管滞后,阻碍着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的形成,使得跨行业跨地区的产权交易困难重重;第四,产权交易一般都通过契约方式完成,过程漫长。风险资本通过产权交易成功退出的例子在我国尚不多见。
(三)缺乏熟悉风险资本运作的高素质风险投资人才。由于风险投资的退出涉及到公司战略、经营管理、投资、财务金融及高科技等多方面综合专业知识,并要在相关投融资过程中解决一系列实际操作问题,因而需要风险投资人才既具备专业素养,又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但在国内,这类高素质的风险投资人才少之又少,已经成立的风险投资企业的管理者大多是由政府部门行政任命的。再者,科研体制的改革才开始起步,高校和科技研究单位的大量人才用科研成果去努力谋求商业利益的动力机制尚未形成,因此,风险投资所需要的大量创业者群体还没有出现。
(四)没有制定科学的技术定级标准和方法。由于风险投资主要针对高科技产业,因此只有明确界定高科技产业或给企业予权威的技术定级,才能保证风险资本投放目标的准确性,增强投资者信心,有利于政府制定和执行相应的优惠政策,也增强证券市场服务于高科技产业的功能和效率。由于没有科学、统一的技术定级的标准和方法,风险投资的高科技企业在其上市过程中对其上市主体资格的认定就有可能出现偏差,使其应享受的优惠政策因其主体资格的认定偏差而丧失,进而影响风险投资的有效退出。
(五)风险投资退出存在着法律障碍。主要是缺乏股份流通和转让方面的法律法规。由于风险资本进入和退出的核心是风险企业股权的交换,企业股份的制度安排和确立这种安排的法律地位则是实现股权交换不可缺少的基础。我国现行《公司法》第149条明确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很显然,按照这项规定,风险投资人无法要求被投资企业回购其持有股份。由此可见,风险投资人在被投资企业无法公开上市而无法出清其持有股权时,难以收回投资。
三、建立健全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风险投资作为高回报、高风险、高投资的活动,需要可靠的投资退出机制提供安全保障。因此,建立科学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就成为风险投资能否顺利实现的关键。对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分析研究将有助于更好地发展我国的风险投资业。
(一)建立我国二板股票市场。当前二板市场的组织有两种形式可以选择:一是以美国纳斯达克为样本,建立一个独立于深沪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市场。另一种形式是在现有深沪两个交易所的交易板面上单独开辟一个高科技企业板块,实行不同的上市和交易标准,统一监管。与独立模式相比,采用非独立的附属于现有主板的模式更为可取,这样可直接利用现有证券交易所的人力、设施、管理经验、组织网络和市场运作网络,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额外支出,并可以使第二板市场的建设尽快规范并投入运作。
关键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退出机制
1引言
风险投资一词来源于英文VentureCapital,又称创业投资、风险资本,是一种由专门的投资公司或专业投资人员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筛选,把资金投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新创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并以其长期积累的经验、知识信息网络辅助企业经营以获取资本增值的投资行为。
风险投资本质上是一种追逐高利润、高回报的金融资本。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获取股息而长期持有风险企业股份的投资行为,而是通过退出投资赚取与之承担的高风险相对应的高额利润,这就要求风险投资家要在一定时间以一定的方式结束对风险企业的投资与管理,收回现金或有流动性的证券,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利润。风险投资的循环方式是将回收的已经增值的资本再投入到新的风险企业中去,在不断的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过程中实现增值,不断发展壮大,因此在投资的风险企业成功后将风险资本变现至关重要。
退出机制正是风险投资变现的机制,是风险资本的加速器和放大器,是为风险投资提供必要的流动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没有退出机制,风险投资就难以发展;退出机制不健全,风险投资的发展也就不迅速。因此,我们说退出策略是风险投资运作过程的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风险投资的成功与否体现在退出的成功与否。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否有效,风险投资能否达到最终目的的关键所在,并且退出机制与风险投资可以相互促进,互相强化,退出机制对于风险投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风险投资几种主要退出方式的分析与比较
从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来看,目前,风险投资的变现回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2.1公开上市
公开上市(InitialPublicOffering,简称“IPO”),是指将风险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风险投资的股份通过资本市场第一次向公众发行,从而实现投资回收和资本增值。
上市一般分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主板上市又称为第一板上市,是指风险投资公司协助创业企业在股票市场上挂牌上市,从而使资金退出。二板上市又称为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股票市场,其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上市的条件比较宽松,企业进入的门槛较低,比较适合于新兴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具有增长潜力的高科技企业。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二板市场,如美国的纳斯达克(NASDAQ)市场、加拿大温哥华股票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比利时的EASDAQ市场、英国的AIM市场以及1999年第四季度开始正式运作的香港创业板市场等。其中以美国的NASDAQ市场最为成功,约30%的美国风险投资都经由这一市场退出。风险投资企业发行股票上市,使得许许多多的风险投资家和创业家一夜暴富,成为亿万富翁。在二板市场最发达的美国,那斯纳克(NASDAQ)市场使这种白手起家的创业神话一再上演:较早的有计算机硬软件公司如苹果公司、微软公司和英特尔公司等,较近的有电子商务类公司如雅虎公司、亚马逊公司等。这些成功典范也使股份上市成为风险投资家首选的资本退出方式。据美国风险投资业的统计,风险投资的各种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资回报率为:回购和并购为15%,而发行股票上市为30%~60%。
公开上市有其固有的优点,它不仅为风险投资者和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退出路径,而且还为风险企业筹集资金以增强其流动性开通了渠道。大多数的风险企业会选择在企业发展成熟阶段的后期上市。这个时期的风险企业正处于发展扩张的阶段,如果仅依靠企业自身的积累和风险资本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通过股票上市,风险企业可以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到大量的资金。同时,也有利于分担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提高风险企业的知名度和公司的形象。
俗话说有利就后有弊:上市公司经营透明度的不断提高使得企业自主性逐步下降;上市后的股价波动对公司的形象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开上市将耗费公司的大量精力和财力,不适合规模较小的公司采用。同时,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需要承担企业能否成功上市的风险。通常为了维护投资者的信心和维持市场的秩序,证券管理部门、证券市场都会规定创始人股权需按一定的条件并在一定的时限后才能出售,这就使得发起人的投资不可能立即收回,也就拖延了风险投资的退出时间。高科技企业作为小盘股,流动性差,其未来股价的波动较大,创业投资不能在股份上市的同时变现,无疑增加了投资风险。
在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开设完整的二板市场。虽然2004年5月,作为向创业板过渡的中国中小企业板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但是它并没有改变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现状,目前看来其所起的作用不大,仍处于在实践中摸索的阶段。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合适的二板市场能够让风险企业上市融资的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创业板市场,实现风险投资的退出。实际上,我国目前已有数家公司在海外上市,如1999年,搜狐、网易在NASDAQ市场上市并取得了巨大成功,为中国风险企业在海外的上市提供了很好的借鉴。2003年底,纳斯达克(NASDAQ)的大门再次向中国企业敞开。2004年通过发行股票上市的退出明显较2003年增多,中芯国际、盛大网络、掌上灵通、51job等十几个企业海外上市为其身后的创投机构实现获利退出创造了条件。
2.2股份回购
如果风险企业在渡过了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已经成长为一个有发展潜力的中型企业后,仍然达不到公开上市的条件,它们一般会选择股权回购的方式实现退出。
股份回购一般包括两种回购方式:创业者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和风险企业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前者是通过买股期权的形式来实现的,是在引入风险投资签订投资协议时,由创业家或风险企业给予风险投资家一项选择权,他可以在今后某一时间要求创业家或风险企业按照预先商定的形式和股票价格购买他手中的股票;后者则是通过卖股股权的形式来实现的,即是给予创业家或风险企业一项选择权,让其在今后某一时间以相同或类似的形式及股票价格购买风险投资家手中的股票。在股权回购时到底是采用买股期权或是卖股股权来进行,这主要看风险企业对风险投资吸引力的大小而定。如果风险企业是一家受到许多风险投资公司普遍看好的公司,则可能会采用买股期权;如果是风险企业急需引入风险投资,则可能会采用卖股期权。绝大多数股权回购是采用卖股期权进行回购的。一般而言,在风险投资投入时投资双方就已签订好关于股份回购的协议,包括回购条件、回购价格和回购时间等。
股份回购对于大多数风险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备用的退出方法。当风险企业不是很成功的时候,为了保证已投入资本的安全,便可采用此种方式退出。由于企业回购对投资双方来说都有一定的诱惑力,所以风险企业从风险投资家手中回购股权的方式发展得很快。在美国,从企业数目来看,风险企业回购已成为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主要的途径之一。虽然我国目前以此种方式退出的案例并不多,但是从发展趋势看,股份回购应该是未来我国风险投资基金退出的一种现实选择。2.3兼并与收购
兼并与收购(MergeandAcquisition,M&A)是风险资本退出的比较常用的一种方式,是风险投资商在时机成熟的时候,通过并购的方式将自己在风险企业中的股份卖出,从而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其中兼并是指由一家实力较强的公司与其他一家或几家独立的公司合并组成的新公司,而实力较强的公司占主导地位;收购则是指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或者购买目标公司的产权从而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行为。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通常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一般收购和“二期收购”。一般收购,是指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将风险企业完全卖给另一家公司。这种方式通常是高科技创业者不愿意接受的,因为这意味着将完全丧失独立性。不过,对于困境中的中小高科技企业来说,卖断产权也不失为一条出路。如1998年鄂武商以350万元整体收购武汉顺太有限公司,解决了武汉顺太有限公司因缺乏资金无法对其专利产品进行规模生产的难题。而“二期收购”则是指风险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卖给另一家风险公司,由其继续对风险企业进行后续投资,创业者并不退出风险企业。据不完全统计,在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中,一般收购约占23%,二期收购约占9%,两项合计占31%,但收益率仅为IPO的1/5。
无论采用那种方式并购,时机选择非常重要。时机选择适宜,风险投资就能获得较大的收益。一般风险企业应该选择在企业未来投资收益的现值比企业的市场价值高时把公司出售。这时风险投资公司可以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由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编纂的《2003年中国风险投资行业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以股权转让为主。通过对风险投资退出项目的调查分析,在2003年190家样本公司中有38家风险投资机构的64个项目得到全部或部分的退出;62个提供了退出方式的信息,其中以股权转让方式退出的有51个项目,占到了82%;以其他退出方式退出的项目相对较少,比例都在10%以下。
2005年4月,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公布的《2004年度中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现状调查分析报告》表明,2004年中国风险投资延续了2003年以来的回暖趋势,投资更为活跃,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在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本次调查回收的有效问卷,有36份问卷提供了退出项目方式的信息,统计结果显示,调查范围的风险投资机构近3年共123个退出项目中,有49个项目以国内企业收购的方式退出,占退出项目比例的40%。由此可见,收购兼并依然是国内风险资本退出的主渠道。
股权并购在我国如此盛行,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两方面。一方面,由于股票上市及升值均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兼并收购的退出方式可以立即收回投资,使得风险投资者能够快速、完全地从风险企业中退出,因此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面,由于并非所有企业都能符合上市的条件,而且风险投资本身具有高风险性,这就使得一些风险投资者在权衡各种利弊得失后毅然选择并购方式来实现其风险资本的退出。
2.4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在风险投资不成功或风险企业成长缓慢、未来收益前景不佳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退出方式。虽然以清算方式退出一般会带来部分损失,但也是明智之举的,因为投在不良企业中的资金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与其被套牢而不能发挥作用,倒不如及时收回资金投入到下一个更有希望的项目中去。据统计,美国由创业资本所支持的企业,有20%~30%完全失败,约60%受到挫折,只有5%~10%的创业企业可以获得成功。当某一项目面临失败或缺少足够的成长性时,风险投资家应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果断地抽出资金,转向投入预期回报更高的标的之中,寻求更好的获利机会。在很多时候采用清算公司的方法虽是迫不得已,却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选择。
3结语
从上文对每种退出渠道的分析可以看出,每一种退出渠道都各有其优劣:发行股票上市是投资回报率最高的方式,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是投资收回最迅速的方法,股份回购作为一种备用手段是风险投资能够收回的一个基本保障,而破产清算则是及时减小并停止投资损失的最有效的方法。因此,不能绝对地去评判某种退出渠道的适合与不适合。作为风险投资公司,在决定退出投资时,应根据风险企业的自身特点和当时的外部环境,灵活地选择退出方式。目前,在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活动还不是十分活跃,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不完善和不畅通已成为制约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瓶颈。风险投资作为一个亚新生事物,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去发展去完善。同时,风险投资机构在考虑退出方案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自己的目标,结合中国的实际法律和监管环境,在专业机构的帮助下设计并执行相应的退出方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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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风险投资基金的本质属性
风险投资基金作为投资基金的范畴,具有投资基金的基本属性,但作为特殊的投资基金来讲,其突出的特征是投资运作的高风险性和高收益性。因为风险投资基金运作的具体形式是进行风险投资,而风险投资运行的期限长,它所投资的领域是处于创业时期的高科技企业即所谓的“风险企业”。这类企业是以创新技术为基础、产品处于研究或试销等前期市场开发阶段、尚未成熟定型的企业,其风险性在于:一方面在企业无任何存量资产做保证的情况下,因创新技术的开发失败便可能使前期投资血本无归而承担巨大的技术风险;另一方面创新产品能否有效占领市场、产品投放时机等因素又潜伏着投资的市场风险。风险投资所面临的技术性和市场性的双重风险,决定了风险投资企业成功率不会很高,因而风险颇大。因此,需要一种资金筹集机制,不仅能使企业所需资金得到满足,而且还能够使投资风险达到最大范围的分散,这就需要借助投资基金的运作机制,通过建立风险投资基金,即可实现资金来源的分散化,又可以进行分散投资,以抵消单项投资承担的高风险,从而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二、风险投资基金的形成模式
在不同国家,风险投资基金的来源有很大区别。虽然都来自于政府部门、商业性金融机构、大公司企业、民间私人资本等,有的国家以政府及各种自助方式的资金为主,有的以商业性金融贷款或投资为主,还有的以民间私人资本为主。如美国风险投资基金占比例最大的是养老基金,其次是捐赠资金,而日本则是银行资金构成风险投资基金主要部分,其次是证券公司的资金。
对于可能来自不同领域的风险资本来说,在发展风险投资时就必须根据本国企业发展模式和资本市场的状况,对风险资本形成的模式进行可行性的研究和探讨。从理论上来说,我国的政府投资、银行贷款、大公司投资以及各类投资基金都是风险投资基金的来源渠道,但从实践上来看,我国应选择以公司企业投资、各类基金和民间资本为主体,以政府资金、金融机构资金为补充的风险投资基金形成模式。
(一)大企业风险投资
我国目前有许多企业集团,特别是有发展前途、又具有资金实力的上市公司,从证券市场上募集了大量的资金,并通过设立从事风险投资的子公司或联合设立风险投资公司,形成了针对风险投资的风险投资基金,为集团公司或为本公司孵化新技术和新产品,发展高新技术创造了条件。如上海“第一百货”与清华大学创建的“视美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青旅”参股设立的“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机场”等公司联合设立的“深圳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等风险投资公司的建立,必将形成非常可观的风险资本,使之成为我国风险投资资金的又一主要来源渠道。风险投资公司投资于风险企业,不仅为风险投资的发展开创了新的资金来源渠道,也必将使公司以风险投资方式寻找企业资本转化为创业资产的途径,而且会使一些中小型的高科技企业得到充分的资金来源。
(二)民间资本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国民收入分配上更多地向居民个人倾斜,突出表现在:一是国民总储蓄中居民储蓄的份额持续上升。从1996年到1998年,金融机构的各项存款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占总存款的比例均超过56%.二是在储蓄存款利率持续下调的情况下居民储蓄存款持续上升。银行储蓄利率下调以来,已8次降息,截止目前(2002年3月)年息已降至1.98%,并且从1999年1月开始对利息征收20%的所得税。无论是利率下降幅度之大,还是持续时间之长,在世界上都不多见。但储蓄存款不但不降,反而继续增长,目前储蓄存款总额已超过7万亿元。这虽然与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居民支出预期增加等因素不无直接关系,但也说明中国的金融体系还不能提供足够的投资工具供居民选择。随着居民个人资产的增加和投资意识的增强,居民的投资需求会越来越大,他们将成为风险投资基金的最大的潜在资金供给者,特别是高收入阶层或中产阶层将是主要的资金供给者。
(三)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
从美国,德国风险投资基金构成上来看,养老基金和保险基金占很大的比例,与这些基金管理人基金运用资金密切相关。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社会资金会急剧向保险业集中,目前每年增加的报费收入都在100亿元以上。虽然目前规定保险基金只能用于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金融债券,但在加入WTO外资保险公司进入后,保险基金将开辟新的投资渠道,不仅可以进入证券市场,产业投资基金也是一个重要投资领域。另外,随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保障基金将会逐步完善和发展,其结余的数额将越来越大。这部分基金增值保值的本质属性要求其在运行中寻求多元化投资,风险投资基金较长的投资期限、较高的投资收益对发展社会保障基金特别是养老保险基金最为合适。总之,保险基金和保障基金的投资范围目前还受到一定的限制,但从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两基金必将成为风险投资基金的一个重要来源渠道。
(四)政府投资
我国目前政府投资的重点和财政收入状况使政府机构不具备大规模投资的实力。同时前几年地方政府和政府科技部门出资,或具有政府机构色彩的国有企业出资形成的风险投资资金,因受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制约,其实践结果并没有为我国发展风险投资积累更多更好的实践经验,由此决定了我国政府以及政府机构不可能成为风险投资资金的主要来源渠道。但政府投资具有鼓励和倡导风险投资的作用,国家财政部门和地方政府应按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风险投资,作为风险投资基金的补充,投向一般风险投资不愿意涉足的风险更大的投资领域,以带动社会公众的投资。
(五)金融机构的政策性贷款
我国金融业所实行的是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分业经营,而风险投资业务主要是证券业和信托业的业务领域。这种状况和现行法律不利于商业银行对风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即使银行可以发放风险投资贷款也要受到各种限制。因此,商业银行贷款也不能成为风险投资基金的来源渠道。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小企业投资公司”、“企业发展公司”和日本等国家的“中小企业信贷银行”的做法,建立专门为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建立长期风险投资贷款的政策性银行,以作为我国政府投资于风险投资领域的又一个资金来源渠道。
(六)证券公司的风险投资
我国证券公司虽然仅有十几年的发展历程,但目前已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中坚力量和直接融资的桥梁,同时还将成为风险投资的先行者。证券公司在承担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改造,辅导,保荐企业上市工作的同时,通过以发起人的身份设立公司、直接融通资金、直接购买证券、承销证券等方式投资于中小型企业,可以成为风险资本的一个重要来源。
三、我国风险投资基金的退出模式
由于风险投资基金的属性是以承担当前巨大风险代价获取未来高额收益,而不是为长期控制企业为最终目标,故企业成熟阶段的稳定营业利润收益对其不具有诱惑力,风险企业一旦进入成熟期就会寻求退出途径。因此,发展风险投资基金的国家都有了适合本国资本市场的风险资本退出模式。从国际情况看,目前成功的风险投资基金退出模式主要有上市交易、柜台转让、股份赎回、破产清算四种模式。
(一)上市交易
上市交易将是我国风险资本退出的主导模式。上市交易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形成转让价格,可以使投资价值通过市场完全由供求关系来决定,使之达到最合理状态,这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并深受欢迎的资本退出模式。为此,各发展风险投资的国家都在主板市场的基础上开辟了二板市场,让那些资本规模、经济实力、盈利能力、经营期限等达不到主板市场上市标准的风险企业在二板市场上市交易,从而实现通过上市交易的方式达到资本退出的目的。从我国目前状况来看,通过上市交易退出风险资本主要有两大途径:一是建立中国的二板市场,二是在海外二板市场上市。国际上成功的二板市场特别是香港创业板市场运行以来,所取得的成功已成为内地二板市场设立的动力,特别是设立于1999年底的香港创业板市场已成为内地有潜质的高科技企业上市的重要场所。目前已有“青岛环宇”和“复旦微电子”等高科技企业在该市场成功上市,这样,香港创业板市场将成为内地风险资本退出的重要渠道。同时,内地企业也可以到美国NASDAQ、新加坡市场等上市交易,并已有“新浪”、“搜狐”、“网易”等网络公司在NASDAQ上市,为我国风险企业海外二板市场上市开创了先河。可以预料,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有更多的高科技风险企业到海外市场上市。尽管上市交易可使投资收益最大化,但上市费用和交易成本以及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等,也会为采取该种方式造成障碍,因此要运用上市交易必须使风险投资家与风险企业家取得共识。
(二)柜台转让
柜台转让也将是我国风险资本退出的主要模式。我国主板市场中非上市交易的国有股、法人股等均采取柜台转让的方式进行转让,风险投资基金退出可以借鉴这一方式。没有达到二板市场上市标准的风险企业,或虽符合上市条件但为继续掌握风险企业控制权、避免股权分散等原因不能或不愿意上市交易的风险企业,风险投资家可以在场外市场寻找买主,并以协商定价的方式转让股份,退出投资。尽管柜台协议转让的价格因通过议价方式形成,收益率要远远低于上市交易的收益率,但对风险投资家来说可以在风险资本运行的任何一个阶段,将自己拥有的某一项目的股份随时变现,调整投资组合和修正投资策略,而且可以在短期内一次性收回全部投资。正因为这种模式可给风险投资家以最大的灵活性来撤出投资,所以为保证资金盈利与资本循环,在我国二板市场未正式开放之前,乃至二板市场开业后都应作为风险投资基金退出的重要途径。
(三)股份赎回
如果风险企业家为保证完全拥有企业控制权而保持企业的独立性,那么在拥有或可筹集大量资金的情况下,风险企业家可以通过赎回风险投资家的股份来达到目的,这时风险资本的退出只能被动采取股份赎回的方式。对风险投资家来说,股份赎回只是一种备用的退出方式,因为股份是否能赎回不取决于风险投资家而主要取决于风险企业家。股份赎回可以由企业创办者购回,也可以由企业员工持股基金会买断股权。对高风险的企业来说,采取股份赎回给企业员工更具有现实意义,与企业实行的员工持股或股票期权制不谋而合,既可以给风险企业管理者和员工控制自己公司的机会,又可以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因此,股份赎回不失为我国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
(四)破产和解散
风险资本的高风险性决定了风险企业破产的可能性,从事风险投资的结果,总会有一批风险企业以破产或解散而告终。如果风险企业经营不成功,投资家确认企业已失去了发展的可能或成长缓慢,不能给予预期的高回报,就不应再进行追加投资,而应宣布企业破产或解散,对企业资产进行清理并将收回的资金投资于其他项目。因此,风险资本退出模式中也就必然包括破产和清算这种谁都不愿意接受的方式,它是投资失败后资本退出的必经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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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筹建阶段(创立期)
在创立期产品创意的商品化已获得成功,这时企业需要大量资金用于购买生产设备,建立营销网络和进行后续研发,在这一阶段,由于没有经营记录,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信贷支持,而风险资本恰恰在这一阶段开始介入。
3、扩展阶段(扩充期)
扩充期企业创益产品已开始为市场认同并有经营业绩,但为了进一步开发产品,提高产量和销量,资金需求量也迅速增加,资金需求量也迅速增加。但是企业还达不到上市标准,金融资本因企业自身信用尚难取得。因此,能满足企业资金需要只有风险资本。
4、成熟阶段(成熟期)
在正常情况下,这是企业上市(IPO)前的最后一个阶段。这时风险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并不十分迫切,引进资金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为公开上市作准备。因此,投资于企业成熟期的风险资本被称为战略投资。战略投资风险较低,目前大多数投资公司都热衷对此阶段的投资。
二、风险企业资金的来源
风险企业的融资渠道
风险资本是风险企业最主要的—个资金来源。能提供风险资本的机构很多,包括政府风险基金、风险投资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一些个人投资者。
启动资金
有资料表明,早期或扩张期公司所需资金一半以上都是由公司创建人以其自有资金和其他个人投资形式提供的。这部分资金通过风险企业的营运获取收益便使企业度过最初的原始积累阶段。
私募
由投资银行或投资机构向其投资人发行认购书来为风险企业筹集股权资本。
首次发行募集(IPO)
对风险企业而言,上市募集提高了风险企业的知名度和融资实力,能够向企业提供电子商务资料库0!!(7#%34:0(7)/足够的资本并且具有流动性高的特点。缺点是交易费用高。
2、国内风险资本主要的资金来源
(1)政府财政资金
融资担保资金
目前北京已设立了类似的政府担保资金,如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融资担保资金,首期启动资金5000万元,全部由北京市财政拨人。
政府直接投资资金
国内近年设立的风险投资公司中,政府财政资金也是风险资本的主要来源之一。
例如利用科技部门的财政拨款和信贷额度,按星级制参与风险投资机构的设立,帮助建立多样化的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基金。其次,各级政府每年应逐步增加高新技术发展专项资金,并以部分拨款,部分无息或低息贷款的形式专项用于高新技术开发。再次,提供与风险投资相匹配的无息或低息优惠贷款,或设立担保公司、担保基金为给风险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提供担保,信用担保公司或担保基金也可以要求被担保人为其提供反担保等,引入风险融资。此外,政府财政对风险投资的支持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来实现。
(2)机构投资者资金
目前我国风险投资主要的机构投资者可以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各种社会保障基金和信托、财务公司等。
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法对商业银行从事投资有着严格的限制,只允许其从事政府指定的投资项目,如从事国债投资等。因此,商业银行直接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存在法律障碍,只能采取间接的方式,如通过银行信贷方式(有政府部门提供的风险投资担保)提供风险资本。
保险公司
目前保险法对保险资金的资金运作仅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买卖金融债券、买卖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进行股票市场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其他资金运作方式。故保险资金要直接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尚不现实,只能采取一些间接方式如通过投资基金的形式进入风险投资领域。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
证券公司(综合类证券公司)的营业范围中包括项目融资、资本运作、成立投资公司经营基金等业务,在现实情况下,证券公司应该是提供风险资本的一个主要来源。
信托投资公司
随着证券与信托业分业经营的施行,我国信托投资公司将专门从事信托业务,具体包括信托存款、信托贷款、信托投资等信托业务,风险投资应该成为信托资金的一个重要运用方式。财务公司财务公司作为集团企业的金融窗口,可以为其成员的风险企业提供投、融资的资金支持。(3)个人投资者我国居民储蓄水平一直很高,但由于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单一,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一直不很畅通,而风险投资则便是转化途径之一。但近期内仍有待于各项配套金融措施的完善,如成立面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的风险投资基金等。
(4)产业资本
这是目前除政府财政资金外最为现实可行的风险资本来源,国内近年来成立的风险投资公司中,产业资本也是主要的资金来源。如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就是由清华同方、首钢总公司等公司注入产业资本成立的。
(5)外国风险资本
这是我国目前最令人关注的风险资金来源,由于外国风险资本进入中国市场,其直接目的是希望在日后到海外以IPO的方式收回投资,故受到各方面的注视。但该类风险资本往往对项目要求非常严格,非常谨慎,一般只有极少数风险投资项目才能获得他们的关注。
三、获得风险投资的条件
评价风险企业是否满足风险投资标准的过程既是了解风险投资人投资标准的过程,也是从融资角度对风险企业进行尽职调查的过程。风险企业要想从风险投资机构那儿获得投资,必须使自已达到风险投资机构的对投资项目的要求和标准。
风险投资机构对投资项目的评价选择主要包括两方面,首先是对投资项目进行筛选,其次是对筛选出来的投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以进行投资项目决策。
1、风险投资机构对投资项目的迷选
风险投资公司在投资项目的遴选过程中,主要侧重以下方面:
投资产业
风险资本一般以高新技术产业为投资重点。从总量上看,高新技术所涉及的产业领域一般包括信息技术产业和生物技术产业。但是,仍然会有一些风险投资公司向其他行业中的高科技领域进行投资。
投资项目发展阶段
一个企业的成长通常分为酝酿期(有的也称为“种子期”)、创业期、扩张期和成熟期四个阶段,不同发展阶段对风险资金的需求、未来的收益和风险都不一样,不同风险投资机构会结合自身的特点而选择相应发电子商务资料库/(*:,16$+;9:,:*展阶段的风险企业进行投资。在本世纪80年代以前,风险资本大都投向创业期及其以前阶段,但近年来风险投资有专注于投资风险企业后期发展阶段的趋势。
投资规模
不同的风险投资机构对投资规模的要求有所不同,通常他们会根据其风险投资基金的规模来确定一个自己认为较为理想投资额。
区位特点
被投资企业的地理位置和人才、信息条件构成了其自身的区位特点。通常认为,人才集中、配套工业齐备、地处信息中心和交通中心的被投资企业具有最佳的风险投资环境。
管理团队
风险企业的人才技术条件、以及产品研发出来适应市场的时间和效益显现的节奏。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规划和中心,都是风险投资机构考量的要素。
2、投资决策
风险投资项目在通过初步筛选后,风险投资者即开始对筛选出来的项目开展调查,包括投资前对风险企业现状、成功前景及其管理层所作出的独立的调查。
调查的内容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风险资本家对风险投资项目的最终决策主要集中于以下方面:
效果
风险投资人所希望达到的投资效果概括起来有两个:一是3-5年能收回投资;二是3-5年内能实现5-7倍的收益。
行业
最吸引投资人的是增长快速而且有着超额利润的朝阳行业。
对管理的要求
良好的管理素质是风险投资人关注要方面之一。
其他标准
除了以上三个方面的投资标准外,风险投资人可能还要对下面的问题作出判断:企业产品或服务的竞争优势?维持这种优势所需的投资?企业的市场定位是否恰当?市场竞争的程度?现有的销售渠道是否强大并得以保持?与同类企业相比,风险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再投资率和资本密集程度?风险企业的评估价值和价格是多少?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是否满意?
四、国内风险投资的退出途径
风险投资过程的最后阶段是投资退出,退出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收回原始投资;二是实现投资收益。
1、退出途径
风险投资通常有三种最基本的退出方式: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public0ffering缩写为IPO)、收购和兼并(Mergersandacquisitions简写为M&A)和执行偿付协议(Liquidityagreement)。(1)首次公开发行(IPO)公开上市往往是一种被优先考虑的退出方式,采取这种退出方式对风险投资人和被投资企业来讲都最为有利可图,但持有期最长,受监管多。(2)收购和兼并(MA)收购与兼并往往是最容易成功的退出方式,但与公开上市不同,被投资企业的管理层一般不太欢迎这种退出方式,因为这样做意味着企业被大公司收购而失去其独立性。
(3)执行偿付协议
偿付协议是一种用以帮助投资人把他对风险企业的投资变现的一项合约保证。偿付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回购条款
按照该条款风险投资人可以强迫被投资企业按议定的价格回购投资者手中的股份。
买卖契约
风险投资人可以强迫被投资企业管理层或者回购投资人股份或者将其股份卖给投资人。执行该条款会使风险投资人变现投资变得容易一些。
2、国内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及解决途径
(1)目前国内风险投资退出问题现状
目前国内风险投资的最大难题在于“出口”问题。在风险投资的三种退出方式中,国内只有股权转让一种可以操作。而且在国内的股权转让中,由于法人股不能流通,因此只能采取场外转让的方式,风险投资人的资本利得会大大减少。其它两种方式中,偿付协议由于股份回购受限而无法操作,公开上市也因国内主板市场上电子商务资料库4;0+("/4;#7/3!$市标准过高,二板市场尚未建立,境外上市限制较严而难以实现。
因此,要大力发展国内风险投资业,政府必须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取消股份回购的限制;二是解决法人股流通问题;三是设立二板市场。以上三项措施的实施需要制订完备的退出机制和与此配套的法律环境。
3、间接实现公开上市([PO)的途径
(1)海外上市
主要是在美国NASDAQ、香港创业板市场上市,但由于海外上市要求苛刻,能实现这一目标的国内风险企业数量仅限于为数不多的几家大的风险企业。
(2)国内间接上市:通过收购兼并的方式间接实现公开上市的目的。
借壳上市
即由上市公司(主要是某些业绩比较差的上市公司)与风险企业进行资本置换或并购上市公司资产方式,从而达到借壳上市的目的。
被上市公司收购
关键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退出机制
1引言
风险投资一词来源于英文VentureCapital,又称创业投资、风险资本,是一种由专门的投资公司或专业投资人员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筛选,把资金投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新创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并以其长期积累的经验、知识信息网络辅助企业经营以获取资本增值的投资行为。
风险投资本质上是一种追逐高利润、高回报的金融资本。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获取股息而长期持有风险企业股份的投资行为,而是通过退出投资赚取与之承担的高风险相对应的高额利润,这就要求风险投资家要在一定时间以一定的方式结束对风险企业的投资与管理,收回现金或有流动性的证券,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利润。风险投资的循环方式是将回收的已经增值的资本再投入到新的风险企业中去,在不断的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过程中实现增值,不断发展壮大,因此在投资的风险企业成功后将风险资本变现至关重要。
退出机制正是风险投资变现的机制,是风险资本的加速器和放大器,是为风险投资提供必要的流动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没有退出机制,风险投资就难以发展;退出机制不健全,风险投资的发展也就不迅速。因此,我们说退出策略是风险投资运作过程的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风险投资的成功与否体现在退出的成功与否。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否有效,风险投资能否达到最终目的的关键所在,并且退出机制与风险投资可以相互促进,互相强化,退出机制对于风险投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风险投资几种主要退出方式的分析与比较
从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来看,目前,风险投资的变现回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2.1公开上市
公开上市(InitialPublicOffering,简称“IPO”),是指将风险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风险投资的股份通过资本市场第一次向公众发行,从而实现投资回收和资本增值。
上市一般分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主板上市又称为第一板上市,是指风险投资公司协助创业企业在股票市场上挂牌上市,从而使资金退出。二板上市又称为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股票市场,其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上市的条件比较宽松,企业进入的门槛较低,比较适合于新兴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具有增长潜力的高科技企业。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二板市场,如美国的纳斯达克(NASDAQ)市场、加拿大温哥华股票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比利时的EASDAQ市场、英国的AIM市场以及1999年第四季度开始正式运作的香港创业板市场等。其中以美国的NASDAQ市场最为成功,约30%的美国风险投资都经由这一市场退出。风险投资企业发行股票上市,使得许许多多的风险投资家和创业家一夜暴富,成为亿万富翁。在二板市场最发达的美国,那斯纳克(NASDAQ)市场使这种白手起家的创业神话一再上演:较早的有计算机硬软件公司如苹果公司、微软公司和英特尔公司等,较近的有电子商务类公司如雅虎公司、亚马逊公司等。这些成功典范也使股份上市成为风险投资家首选的资本退出方式。据美国风险投资业的统计,风险投资的各种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资回报率为:回购和并购为15%,而发行股票上市为30%~60%。
公开上市有其固有的优点,它不仅为风险投资者和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退出路径,而且还为风险企业筹集资金以增强其流动性开通了渠道。大多数的风险企业会选择在企业发展成熟阶段的后期上市。这个时期的风险企业正处于发展扩张的阶段,如果仅依靠企业自身的积累和风险资本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通过股票上市,风险企业可以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到大量的资金。同时,也有利于分担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提高风险企业的知名度和公司的形象。
俗话说有利就后有弊:上市公司经营透明度的不断提高使得企业自主性逐步下降;上市后的股价波动对公司的形象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开上市将耗费公司的大量精力和财力,不适合规模较小的公司采用。同时,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需要承担企业能否成功上市的风险。通常为了维护投资者的信心和维持市场的秩序,证券管理部门、证券市场都会规定创始人股权需按一定的条件并在一定的时限后才能出售,这就使得发起人的投资不可能立即收回,也就拖延了风险投资的退出时间。高科技企业作为小盘股,流动性差,其未来股价的波动较大,创业投资不能在股份上市的同时变现,无疑增加了投资风险。
在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开设完整的二板市场。虽然2004年5月,作为向创业板过渡的中国中小企业板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但是它并没有改变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现状,目前看来其所起的作用不大,仍处于在实践中摸索的阶段。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合适的二板市场能够让风险企业上市融资的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创业板市场,实现风险投资的退出。实际上,我国目前已有数家公司在海外上市,如1999年,搜狐、网易在NASDAQ市场上市并取得了巨大成功,为中国风险企业在海外的上市提供了很好的借鉴。2003年底,纳斯达克(NASDAQ)的大门再次向中国企业敞开。2004年通过发行股票上市的退出明显较2003年增多,中芯国际、盛大网络、掌上灵通、51job等十几个企业海外上市为其身后的创投机构实现获利退出创造了条件。
2.2股份回购
如果风险企业在渡过了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已经成长为一个有发展潜力的中型企业后,仍然达不到公开上市的条件,它们一般会选择股权回购的方式实现退出。
股份回购一般包括两种回购方式:创业者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和风险企业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前者是通过买股期权的形式来实现的,是在引入风险投资签订投资协议时,由创业家或风险企业给予风险投资家一项选择权,他可以在今后某一时间要求创业家或风险企业按照预先商定的形式和股票价格购买他手中的股票;后者则是通过卖股股权的形式来实现的,即是给予创业家或风险企业一项选择权,让其在今后某一时间以相同或类似的形式及股票价格购买风险投资家手中的股票。在股权回购时到底是采用买股期权或是卖股股权来进行,这主要看风险企业对风险投资吸引力的大小而定。如果风险企业是一家受到许多风险投资公司普遍看好的公司,则可能会采用买股期权;如果是风险企业急需引入风险投资,则可能会采用卖股期权。绝大多数股权回购是采用卖股期权进行回购的。一般而言,在风险投资投入时投资双方就已签订好关于股份回购的协议,包括回购条件、回购价格和回购时间等。
股份回购对于大多数风险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备用的退出方法。当风险企业不是很成功的时候,为了保证已投入资本的安全,便可采用此种方式退出。由于企业回购对投资双方来说都有一定的诱惑力,所以风险企业从风险投资家手中回购股权的方式发展得很快。在美国,从企业数目来看,风险企业回购已成为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主要的途径之一。虽然我国目前以此种方式退出的案例并不多,但是从发展趋势看,股份回购应该是未来我国风险投资基金退出的一种现实选择。
2.3兼并与收购
兼并与收购(MergeandAcquisition,M&A)是风险资本退出的比较常用的一种方式,是风险投资商在时机成熟的时候,通过并购的方式将自己在风险企业中的股份卖出,从而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其中兼并是指由一家实力较强的公司与其他一家或几家独立的公司合并组成的新公司,而实力较强的公司占主导地位;收购则是指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或者购买目标公司的产权从而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行为。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通常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一般收购和“二期收购”。一般收购,是指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将风险企业完全卖给另一家公司。这种方式通常是高科技创业者不愿意接受的,因为这意味着将完全丧失独立性。不过,对于困境中的中小高科技企业来说,卖断产权也不失为一条出路。如1998年鄂武商以350万元整体收购武汉顺太有限公司,解决了武汉顺太有限公司因缺乏资金无法对其专利产品进行规模生产的难题。而“二期收购”则是指风险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卖给另一家风险公司,由其继续对风险企业进行后续投资,创业者并不退出风险企业。据不完全统计,在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中,一般收购约占23%,二期收购约占9%,两项合计占31%,但收益率仅为IPO的1/5。
无论采用那种方式并购,时机选择非常重要。时机选择适宜,风险投资就能获得较大的收益。一般风险企业应该选择在企业未来投资收益的现值比企业的市场价值高时把公司出售。这时风险投资公司可以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由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编纂的《2003年中国风险投资行业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以股权转让为主。通过对风险投资退出项目的调查分析,在2003年190家样本公司中有38家风险投资机构的64个项目得到全部或部分的退出;62个提供了退出方式的信息,其中以股权转让方式退出的有51个项目,占到了82%;以其他退出方式退出的项目相对较少,比例都在10%以下。
2005年4月,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公布的《2004年度中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现状调查分析报告》表明,2004年中国风险投资延续了2003年以来的回暖趋势,投资更为活跃,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在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本次调查回收的有效问卷,有36份问卷提供了退出项目方式的信息,统计结果显示,调查范围的风险投资机构近3年共123个退出项目中,有49个项目以国内企业收购的方式退出,占退出项目比例的40%。由此可见,收购兼并依然是国内风险资本退出的主渠道。
股权并购在我国如此盛行,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两方面。一方面,由于股票上市及升值均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兼并收购的退出方式可以立即收回投资,使得风险投资者能够快速、完全地从风险企业中退出,因此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面,由于并非所有企业都能符合上市的条件,而且风险投资本身具有高风险性,这就使得一些风险投资者在权衡各种利弊得失后毅然选择并购方式来实现其风险资本的退出。
2.4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在风险投资不成功或风险企业成长缓慢、未来收益前景不佳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退出方式。虽然以清算方式退出一般会带来部分损失,但也是明智之举的,因为投在不良企业中的资金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与其被套牢而不能发挥作用,倒不如及时收回资金投入到下一个更有希望的项目中去。据统计,美国由创业资本所支持的企业,有20%~30%完全失败,约60%受到挫折,只有5%~10%的创业企业可以获得成功。当某一项目面临失败或缺少足够的成长性时,风险投资家应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果断地抽出资金,转向投入预期回报更高的标的之中,寻求更好的获利机会。在很多时候采用清算公司的方法虽是迫不得已,却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选择。
3结语
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又称创业投资、风险资本,是一种由专门的投资公司或专业投资人员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的筛选,把资金投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创新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并以其长期积累的经验、知识信息往来辅导企业经营以获取资本增值的投资行为。
风险投资本质是一种追逐高利润、高回报的金融资本。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获取股息而长期持有风险企业股份的投资行为,而是通过退出投资赚取与之承担的高风险相对应的高额利润。风险投资家对风险企业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管理与培育之后,选择一种合适的退出方式实现投资收益,并将投资再投入到下一个风险企业中去,在不断的“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过程中实现资本的持续增值。因此在投资的风险企业成功后将风险资本变现至关重要。所以风险企业需要选择一定的方式通过资本市场将风险资本撤出,以求实现资本增值或者降低损失,为介入下一个项目做准备。
我国的风险投资业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被称为创业投资。1985年1月11日,我国第一家专营新技术风险投资的全国性金融企业——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在北京成立。经过近10年的发展,到90年代中期步入迅速发展阶段。这期间涌现了大批的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管理公司,参与投资了大量的高新技术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到2002年,我国风险投资的资金总量创造了历史新高。但到了2003年风险资金的总量不但没有增长反而出现了下滑趋势。
到20世纪90年代,风险投资在我国经过10余年的发展,许多风险资本到了从风险企业退出实现收益的阶段,但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不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不健全,使得这些早期投入虽已到了收获季节的资金无法及时变现,风险投资公司难以融到新的资金进行新的投资,追求的高风险高收益无法实现,造成许多风险投资公司无力进行风险投资,也不愿再进行风险投资。我国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已成为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瓶颈。
二、风险投资常见的几种退出渠道
从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来看,目前,风险投资的变现回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公开上市
公开上市(InitialPublicOffering,简称IPO),是指风险投资的股份通过资本市场第一次向公众发行,从而实现投资回收和资本增值。
上市一般分为主板市场和二板市场。主板上市又称为第一板上市,是指风险投资公司协创业企业在股票市场上挂牌上市,从而使资金退出。二板上市又称为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股票市场,其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上市的条件比较宽松,企业进入门槛较低,比较适合于新兴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具有增长潜力的高科技企业。
公开上市是金融市场对企业经营业绩的一种确认,这种方式不但保持了企业的独立性,而且有助于企业提高声誉、树立形象,并能为企业后续发展提供顺畅的融资渠道。
2.兼并与收购(M&A,MergerAndAcquisition)
兼并与收购是风险资本退出的比较常用的一种方式,是投资商通过并购的方式将自己在风险企业中的股份卖出,从而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兼并是只有一家实力较强的公司与其它几家独立的公司合并组成的新公司,而实现较强的公司占主导地位;收购则是指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或者购买目标公司的产权从而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行为。
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通常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一般收购和二期收购。一般收购,是指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将风险企业完全卖给另一家公司。这种方式通常是高科技创业者不愿意接受的,因为这意味着将完全丧失独立性。而二期收购则是指风险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卖给另一家公司,由其继续对风险企业进行后续投资,创业者并不退出风险企业。
3.管理层收购(MBOManagementBuy—outs)
管理层收购是在风险投资退出时,风险企业的管理层为了不使股份被其他公司拥有,采取主动回购风险投资家手中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公司管理层可以以个人资信做担保,或以即将收购的公司资产做担保,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将股份买回,风险投资家成功退出。在风险投资的导入期和成长期,风险投资所占风险企业的股份额不是太大,比较适合采用这种途径退出。管理层收购,虽然使风险企业保持相对独立性,管理层仍持有对风险企业的控制权,避免因风险资本的退出给运营造成的震动,但是,其最终的实现,取决于管理层的收购意愿和实力。
4.清算(Write—off)
清算退出是在风险投资不成功或风险企业成长缓慢、未来收益前景不佳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退出方式。对于风险资本家来说,一旦所投资的风险企业经营失败,就不得不采用此种方式退出。因为投资在不良企业中的资金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与其被套牢而不能发挥作用,倒不如及时收回资金投入到下一个更有希望的项目中去。因此,清算退出虽然是迫不得已,但却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选择。清算有三种方式:解散清算、自然清算和破产清算。
三、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渠道分析
1.IP0方式退出困难
在常见的退出方式中,公开上市通常认为是最理想的退出方式。据美国风险投资业的统计,风险投资的各种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资回报率为:并购为15%,而发行股票上市为30%~60%。公开上市不仅为投资人和创业人带来丰厚的回报,而且为风险企业的后续发展创造了广阔的空间,如果条件许可大部分风险投资者都会选择上市退出。但上市退出必须有完善发达的资本市场做支撑,尤其是要具备面向中小高科技企业全面开放的二板市场,如美国的纳斯达克(NASDAQ)市场、加拿大温哥华股票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比利时的EASDAQ市场、英国的AIM市场,以及1999年第四季度开始正式运作的香港创业板市场等。其中以美国的NASDAQ市场最为成功,约30%的美国风险投资都经由这一市场退出。较早的计算机硬件公司如苹果公司、微软公司、英特尔公司等,较近的有电子商务公司如雅虎公司、亚马逊公司等。这些成功典范使得股份上市成为风险投资家首选的资本退出方式。
我国在2004年5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通了中小企业板,但其上市标准和准入条件与主板市场一样,还未真正成为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二板市场,因此很难为处于高速成长期的中小风险企业提供进入证券市场进行交易的机会。所以在我国风险企业的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都很难达到上市要求的情况下,风险投资选择公开上市退出是不现实的,也是难以实现的。
2.风险资本股权转让退出受到限制
股权转让依赖于成熟的产权交易市场、发达的资本市场,我国产权交易市场、资本市场的不发达已经成为风险资本股权转让退出的重要障碍,导致企业并购形式单一,加大了企业并购的难度和风险。同时由于企业被并购后影响其已有的地位和声誉,可能会反对并购。
3.管理层收购是目标公司管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公司的所有权结构或控制权结构,进而通过重组目标公司,实现预期收益的一种并购行为。它对明晰企业产权制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合理的公司激励机制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运作中也暴露出许多与原始设想相背离的情况,如企业管理层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暗箱操作侵占国家资产问题、内部人控制问题、MBO后企业的后续发展问题等,都使人们对管理层收购在我国的实践提出质疑。
4.清算退出比例偏低
清算作为风险投资止损的一种有效手段,风险投资者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应摒弃我国长期以来人们只赏识成功而唾弃失败的思想,勇于面对失败,重视机会成本,在风险投资达不到预期目的时应及时止损,将损失降到最低。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每一种退出渠道都各有其优缺点。因此,不能绝对地去评判某种退出渠道的适合与不适合。作为风险投资公司,在决定退出投资时,应根据风险企业的自身特点和当时的外部环境,灵活地选择方式。
目前,在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活动还十分活跃,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不完善和不畅通已成为制约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瓶颈。风险投资作为一个亚新生事物,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去发展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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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风险投资对于高新技术的发展至关重要。本文从介绍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并进行比较;从美国风险投资市场的退出机制得出启示,最后根据我国风险投资退出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给出结论。
【关键词】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风险投资作为一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非常有效的投资工具,自诞生以来日渐成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孵化器”,极大地加速了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对整个经济的发展发挥了极大的推动作用。然而,风险投资蕴藏着巨大风险。风险投资机构在运营过程中,因为外界条件变化或内部自身原因,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包括道德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生产风险、财务风险和政策风险等,这些风险因素不但错综复杂,而且不易被觉察、识别和把握。据统计,10%~30%的风险投资完全失败,60%不能取得理想的收益,只有5%~20%获得成功。怎样降低风险投资的风险成为各国探究和运用风险投资的焦点。然而在风险投资中,最为核心的部分——风险投资机构的风险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研究。尤其在我国,如何降低风险投资机构风险的研究还缺乏系统性、针对性和创新性。
1.退出方式的比较研究
创业资本的退出方式主要有:首次公开发行(IPO)、销售(sale)、转售(secondary sale)、企业回购(buy2back),而投资失败则进行冲销(write2off)或清算(liquidation)。IPO是指受资企业第一次向公众公开发行股票。不过,创业投资家通常不能在IPO时立即抛售持有的全部股票(甚至是部分股票),而必须等待一段时间(通常是180天),这就是锁定期(lock2up period)的规定。销售是指将整个企业卖给收购者。在实践中,这种退出方式有很多形式。例如,将企业卖给收购者以换取现金、收购者的股份或其它资产。转售是指创业投资家将持有的股份卖给第三方——典型的战略收购者,或另一个创业投资家。与销售不同,它是创业投资家将自己持有的股份卖给第三方,而企业家和其它投资者仍持有企业的股份。回购是指企业家和/或企业买回创业投资家持有的股份。冲销(write2off)通常在企业经营失败的情况下发生,不过创业投资家仍继续持有企业的股份。清算则是创业投资家在企业前景渺茫时理性的选择。IPO一直是研究者关注的热点,因为通过IPO实现退出最理想。研究表明,创业投资回报的倍数((返回额-投资额)/投资额),IPO为1.95,销售为0.40,企业回购为0.37,转售为0.41,而清算和冲销分别是-0.34和-0.37。尽管通过IPO实现退出最理想,但在实践中销售(包括转售)也是非常重要的甚至是创业投资家优先考虑的形式。
2.美国风险投资的退出
从世界各国或地区的风险投资基金发展历程、规模组织运营模式及在促进科技创新方面所起的作用来看,美国的风险投资发展较好,有许多值得借鉴的宝贵经验。
美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非常健全,无论是企业上市还是购并都为风险投资机构的成功退出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活跃的风险投资是美国得以在高科技领域保持领先地位的重要原因,而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为风险投资机构最终能通过股权转让来收回其投资并获得投资收益提供了一种退出的市场机制。
自NASDAQ市场建立后,美国的风险投资机构的资本大部分都是通过IPO方式退出的。但从2001年开始,美国风险投资机构以IPO退出的数量急剧下降。2000年,以IPO退出的项目数有262个,2001年猛跌到41个,到2003年只有29个项目以IPO方式退出。近年来,美国风险投资机构以兼并收购方式(M&A)退出的数量占退出数的比例越来越高。美国的大股东多为机构投资者,在持股公司业绩不好时,机构投资者一般不直接干预公司运转,而是改变自己的股票组合,在证券市场卖出该公司的股票,使得公司接管与兼并事件频频发生。尽管如此,来自广东的一份调查显示,广东风险投资机构中上市出售股份这种退出方式只占到11%,企业并购及股权转让等退出方式却高达60%以上,说明最有效的退出方式受到了抑止。从退出的数量分布来看,2004年广东风险投资机构项目退出数量占全国项目退出数量的68%(其中深圳占50%),远远高于北京的17%和上海的14%,说明与国内其他地区相比,尽管广东风险投资的进入与退出较为活跃,但是其退出机制还是不畅通。
3.我国风险投资机构的退出机制研究
影响风险投资退出的主要障碍因素是中国缺乏一个完善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而今随着创业板的推出,极大的推动了成长型中小企业成长,是支持国家自主创新核心战略的重要平台。但其作用还要在以后的发展中才能凸显。
从现有的退出情况来看,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比例比较小,有相当大比例的风险投资被固化在风险项目上,不能退资。我国上市、被其他企业购并和企业内部回购等三种撤出方式之间的比例大致为4:1:5。上市和被其他企业购并所占比例明显低于国外,上市偏低的原因是众所周知的,被其他企业购并偏低的原因主要是:国外的资本市场具有极强的资源配置功能,国外企业间的购并主要是利用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通过“股权置换方式”或者“以股权置换为主、现金投入为辅”的方式进行,中国资本市场的主要功能是融资,而并非资源配置功能,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中国企业间的购并以现金收购方式为主,结果是,不仅大大增加了企业购并的难度和风险,更使得中国风险投资机构难以借助企业购并的方式进行资本变现。
另外,国内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的退出作用有限。在国外,场外交易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产权交易市场相当于国外的场外交易市场。产权交易市场是指各类企业作为独立的产权主体从事以产权有偿转让的交易场所。狭义的产权市场是指实物产权交易市场;广义的产权市场既包括实物型产权交易市场,也包括证券市场。与上市发行相比,产权交易的优势体现在:产权交易的门槛比IPO低得多,限制条件少,只要时机恰当,遇到合适的买方,风险投资机构就能够实现资本退出。然而,风险投资在产权交易市场退出的成功案例并不多。
最后,由于中国特殊的法律法规限制与规定,许多带有国资色彩的本土风险投资,通常需要通过产权交易市场交易方式实现退出。目前国内风险投资机构最大的退出途径是通过股权转让,但政府控股的风险投资机构在产权交易市场转让投资的项目时须经过上报各地国资委审批等较多程序,过程繁琐。根据我们的调查,这样的产权交易对价格有许多的限制(甚至包括最高价的限制),因此容易导致估值偏低,与风险投资追求高风险高回报的本性相违背,因为风险投资通过不同的高风险高收益项目进行组合,来降低风险,实现稳定盈利。如果没有高收益的项目来填补低收益、甚至亏损的项目,则风险投资就无法实现稳定盈利,从而驱使它们选择从事低风险项目。
4.结论
风险投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项目来源、项目调研、项目决策、项目实施以及后续管理都不是靠个人或者机构所能够完成的,需要很多政策环境的支持。从上述国家风险投资机构的发展来看,各个国家和地区为了促进和保障风险投资机构的发展,无不根据机构发展的内在要求,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出台了有效的扶持政策,建立了风险投资制度体系,确立了具体的风险投资制度,采取了一系列促进风险投资机构发展的扶持措施,包括拓宽风险投资机构的资金来源以及建立完善的资本市场等措施以支持、规范和保障风险投资机构的发展。我国在勇于借鉴国外的经验和教训,大胆创新的同时,应结合国情,无论政策环境还是资本市场上都不能简单照搬照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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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资本 风险投资 机制
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也称为创业风险投资,它是一种投资于极具发展潜力的高成长性风险企业并为之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权益资本,是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的资金有效的支持系统。我国的风险投资业起步较晚,尚处于初始阶段,风险投资机制还不完善。因此,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分析我国风险投资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我国风险投资机制的完善进行研究,对于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风险投资的主体与资金来源问题
我国的风险投资由政府占主导地位,几乎所有风险投资公司都是在政府的主导下创立的,并直属政府部门领导,采用国有独资公司的摸式,按国有企业进行运作。这种政府占主导地位的风险投资的发展摸式不适应风险投资的特点和规律,同时它也抑制了民间主体的积极性。
在资金来源方面,首先风险投资总额不高,投资能力有限,不能形成有效的投资组合来规避高新技术领域的巨大风险;其次,资金来源结构不合理,政府资金比例过高,社会资本不足。即使政府引导资金拥有几十亿元,但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形成由个人、企业、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等共同构筑的一个风险投资网络, 因此并没有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 单一的资金来源渠道使得资金规模偏小;再次,以信贷或担保方式从事风险投资,加大了风险投资的风险和负担,不利于风险企业的快速积累和成长。
(二)风险投资的运作问题
风险投资公司的管理水平不高。这主要表现在:风险投资不规范,随意性大,在确定投资对象时缺乏系统、细致的挑选,所投资项目分布行业广、地域分散,不利于项目监控管理,不能形成规模优势,反而加大了风险。而在确定了投资对象后,往往仅实行股权投资,还有的直接以发放贷款的形式进行投资,在参与经营管理方面较欠缺,有的甚至不参与风险企业的经营管理,更谈不上自始至终的参与风险企业的科技开发、成果转让、人才引进及其企业管理,因此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风险投资。
风险企业的管理不规范。我国大多数的高科技企业,特别是民营科技企业,在企业的管理和运作上往往不规范。许多企业是家族式、家长式的管理,企业管理、用人等重大决策随意性过强。企业创业者往往不希望风险投资者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投资者只有年底分红的权利。可以说,这些创业者本身就是风险投资的真正风险所在。实际上,中小高科技企业不仅要在管理上比较规范,而且要比较透明,让投资方能有比较明晰的了解,这样才能吸引风险投资。
(三)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问题
风险投资在我国已经经历了十几年的时间,但是发展缓慢。缺乏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是我国发展风险投资的一大障碍。退出是风险投资实现其投资收益的最终目标,退出渠道的不畅通自然也会严重影响到风险资本的投资意愿。迄今为止,我国仍然没有建立起一种多层次、分阶段的风险资本退出渠道。虽然推出了适合于高科技中小企业的二板市场,然而,由于其刚刚起步,还有许多不尽合理完善之处,使得风险资本通过上市交易这种最主要的退出方式退出仍受到许多限制。同时由于现有的产权市场没有真正有效地运作起来,缺乏合理的产权流动机制,使得风险投资也难以利用股票转让与回购的方式退出。由于缺乏有效的退出机制,风险资本很难实现收回投资和获取高额投资回报的预期。
(四)风险投资的政策与法律环境问题
从体制的政策环境看,目前我国仍缺乏对发展风险投资的有效激励措施、明确的发展计划和规范化的管理方法,对风险投资的政策扶持显得不够。从市场环境看,“需求拉动”是高新科技产业化的根本动力。通过政府采购为高科技的产业化开辟初期市场,对于促进风险投资和高科技产业化的发展是必要的,而我国在此方面也远远不够。
我国在风险投资方面没有相关独立的法规,风险投资只能按一般经营企业的公司法规来管理,而现行公司法、税法等没有考虑风险投资的特殊性,从而不仅未能给风险投资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反而构成法律与政策障碍。由于缺乏风险投资管理的法律法规,参与风险投资的公司在业务范围和运作上不规范,在资金筹措、项目选择、知识产权维护和所有者权益转让等方面的利益缺乏有力的保障。
(五)风险投资面临的风险问题
1.技术风险。由于风险投资者正是被风险企业所拥有的高新技术所吸引才对其进行风险投资,而一项高新技术由于具有过去没有的尖端科技,在未来的发展上往往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从而产生技术风险。
2.市场风险。风险企业的产品虽然具有高科技因素,但是不是符合人们的需要,从来没有被验证过,因此,其产品进入市场后就有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市场收益的好坏也直接影响风险企业的收益状况,决定了风险投资的成败。
3.委托风险。在风险投资中,存在双重委托关系,财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发生了两次分离,即投资者与风险投资机构之间构成了第一重委托关系,投资者是委托人,风险投资机构是人;风险投资机构和风险企业之间构成第二重委托关系。由于人相对于委托人拥有更多的信息,这种信息不对称通常造成的风险就是委托风险。
构建以社会资本为主导的创业风险投资机制
(一)形成以政府资金为引导、社会资本为主体的风险资本筹集机制
由政府出面组建风险投资基金。资金来源可由中央财政、部门资金、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国有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资金等多渠道组成。为有效促进竞争,基金数量可以多一些。在每个基金中,政府持股但不控股,其余部分由社会资本提供。社会资本也可多元化,包括个人投资、保险公司、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社会养老基金等在内的社会资本筹资渠道。其中个人投资又是社会资本参与风险投资的重中之重。这就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国私人权益资本市场,使风险投资既能获得较高收益又能安全退出。从资本市场的整体情况看,机构投资者相比个人投资者有更强的承受风险的能力和更专业的研究判断,自然成为风险投资基金的主体。因此,培养更多的社会机构资金加入,是风险投资基金在我国发展的关键之一。
构筑社会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的渠道。社会资本进入高风险投资领域的渠道有三种:一是直接对拥有科技成果的企业(或自然人)投资,双方合作组成新的企业;二是直接与风险投资公司合作,通过风险投资公司对风险企业进行投资;三是在二板市场上购买风险企业的股票,使社会资本转化为大幅扩张后退出的风险资本,后期则主要以证券投资基金的形式投资二板市场。
(二)建立市场化的风险资本运作机制
规范风险投资运作,完善风险投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良好的外部环境、发达的资本市场和充足的资金基础下,形成严格审慎的决策分析程序和制约、分散、控制风险的运行机制,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减少投资者的损失,才能确保风险投资的稳定运转,使其实现自身价值,得到长足发展。应规范风险投资公司在项目评估和选择阶段、谈判阶段、操作阶段、退出阶段等各环节的操作程序。同时,建立健全风险投资公司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会抽检制、会计审查制、项目经济负责制等内部控制制度,减少风险投资的运作风险。
建立科学的风险企业制度。风险投资的成效不仅取决于风险投资公司,还取决于风险企业本身。科学的风险企业制度是发展风险投资的重要一环。风险企业主要是高新技术企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客观上需要它们成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科学的风险企业制度,既要保证风险投资公司对风险企业管理的参与和监督,又要保证风险企业经理得到最大的激励。因此,加快建立完善的风险企业家制度,也是发展风险投资的重要内容。
(三)形成有效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由于风险投资基金的属性是以承担当前巨大风险代价获取未来高额收益,而不是为长期控制企业为最终目标,风险企业一旦进入成熟期,它就会寻求退出途径。因此,发展风险投资基金的国家都有适合本国资本市场的风险资本退出模式。
结合我国目前资本市场情况,首先应积极推进和大力完善我国中小企业板市场,这应是我国风险资本退出的主导模式。相对于主板市场来说,中小企业板市场的上市条件要宽松得多,使得许多小规模、高风险企业得以取得上市资格,从而实现更大范围的融资与风险资本的退出。除此之外,柜台转让、股份回购也是我国风险投资退出的主要途径。其次应当尽快完善我国有关股权转让的法律和政策体系,完善和规范产权市场运行机制,尽可能减少风险投资的退出障碍。
风险资本在产权市场上的退出方式主要有:一是协议转让。它主要是通过转卖风险企业的资产或股份的形式来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二是股份回购。它专指风险企业采取购回股份的方式,收回风险投资家手中的股份。它避免了资产式股份的转让,使得风险企业能被完整地保存下来。三是清算。它主要是通过风险投资者与风险企业之间签订清算协议,以保证风险投资者在风险企业的股份不能如期在市场上出售时得以变现,是风险投资者的最后一道防线。
(四)建立一套规范的风险投资保障机制
政策扶持推动。政府的扶持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一是政府补贴。借鉴国际经验,今后我国一方面要考虑通过创建基金继续加大对风险投资的政府补贴资金的规模;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对高技术风险企业提供亏损补贴。二是政府采购政策。政府直接采购可以为风险企业提供急需的市场,扶持风险企业完成创业初期的资本积累,为风险企业的快速成长奠定基础。
法律保障。国际风险投资的发展历史和经验表明:立法与监督是促进风险投资业健康发展的保证。目前,我国出台的一些相关法律,涉及风险投资的诸多方面内容还很少,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除了出台《风险投资法》这样的专项法律之外,还应针对当前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过程中已经出现和将会出现的一些问题,制定若干规定和暂行条例,对从事风险投资业的各类主体的行为加以规范。
人才培养机制。人才是风险投资及风险企业发展所需的第一要素,针对我国风险投资家和风险企业家人才严重匮乏的现状,必须尽快建立起一个完善的人才教育、培训、引进的培育体系。一方面要推动高校教育改革,加强宽知识、高素质、强能力人才的培养,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风险投资人才的储备问题。另一方面,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我国风险投资人才的培训,以及积极引进和聘用国外从事风险投资的人才,快速弥补国内风险投资人才紧缺的需要。
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能够使风险投资大量形成和实现规模扩张的市场环境,离不开完善的技术市场、股票市场和产权市场。政府要积极推进技术市场的发育,促进科技资源的流动,做好技术交易、中介、评估、仲裁等配套服务;努力规范证券市场的交易秩序,培养长期投资理念和机构投资主体。
(五)规范风险投资行为并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
从前文分析可以看出,风险投资面临着多方面的风险,影响投资收益。要想确保投资资本的效益,就必须尽可能采取措施,制定好风险管理总体方案和行动措施,利用金融创新、制度创新及管理创新来有效地激励创业家和风险资本家,有效地减少信息不对称,并提供技术创新所必需的管理机制,尽可能减少、控制和消除存在于风险投资中的各种风险。
对特定企业或单一项目投资比例不宜过高,对种子期风险项目的投资总额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不宜过大,以分散和规避风险。建立严格的项目评估、筛选、决策程序,实行科学决策,有效规避投资风险。风险投资机构必须精干高效,主要管理人员要懂金融、懂技术、会管理、无不良记录,诚实申报个人财产,并愿意为业务损失承担相关责任。可以采取鼓励经营管理骨干出资持股或给予股份期权等形式调动其积极性,同时明确其对渎职、重大失误等行为承担的责任。
参考文献:
趋势一、风险投资者不断专业化
风险投资业发展初期,风险投资者(合伙公司、风险基金或投资天使)关注大都的是处于萌芽状态的非上市企业,有的甚至是除了拥有某项技术或概念之外一无所有的自然人,风险投资家在所谓的“种子期”就介入其中,不断培育灌溉,关注着种子长成大树的全过程,然后分享结出的果实。
由于众所周知的极低的成功率,以及判断技术成长性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背景,风险投资业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左右开始出现技术层面的分化。风险投资者在选择投资项目时,开始有意识地选择自己比较擅长或熟悉的行业,并不断在此行业里积累经验和创造声誉,谋求专业化发展。比如,麦克尔•伯金斯基金在信息科技领域独树一帜,它的杰作之一是苹果电脑公司;老唐•休特兰则专门投资于微电子项目,他虽然拒绝了苹果电脑当初的投资申请,却得到了罗姆电子的巨额回报;同样,曼菲尔德基金现在是互联网项目投资的权威之一,其最初参与亚马逊网上书店的投资,奠定了在这一领域的地位。
随着大批风险投资者的涌入,这个行业的超额利润也随之下降。为了扩大市场份额,用有限的资金抓住每一个有价值的投资机会,以求得最大的回报,资金的周转速度逐渐成为风险投资家们关注的问题,尽管他们在这个行业里做的都是长期的权益性投资。风险投资者们在技术层面的分工近几年迅速扩散到了投资阶段这一层面。这一专业化的结果,直接反映在风险投资持有年限的缩短上,抽样结果表明,风险投资的平均持有年限从上一个十年的6.4年缩短到了近十年的4.7年。关于这一点,我们会在后面作进一步的探讨。
上述投资行业的分工程度至今仍在不断深化,你如果在互联网上寻找合适的风险投资家或合适的风险投资项目时,会发现行业归属、技术属性以及投资阶段都已经成为主要的检索标准之一。当你在数千个风险投资网站目录中搜寻时,AltosVentures的网站介绍会告诉你他们只投资于早期阶段的高科技企业,而MenloVentures的介绍说明他们的投向是中期的通讯、软件和健康科技公司,一些网站甚至规定了投资的规模和地区。在进入一个网站后,你还会看到更详细的分类。这种高度的市场细分,反映出风险投资业的繁荣和成熟程度,以及激烈的市场竞争。
趋势二、风险投资方向趋于集中
风险投资这一资本组织形式产生的源动力是广大中小型企业对资金的迫切需求,以及由他们的巨大增长潜力而带来的惊人回报。至于哪些行业的项目具备这一条件,从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历程看,初期风险投资的方向是十分分散的,四五十年前的风险投资项目,几乎遍布经济社会的每一个角落。除了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工业等少数几个十分成熟或者已经处于衰退期的行业之外,大多数行业中的各个门类几乎都不同程度地受到过风险投资的青睐。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尤其是在美国硅谷取得的惊人成就之后(惠普、苹果和英特尔等),风险投资项目开始不断地向高科技产业集中。这种集中的倾向是科技发展的必然结果在世界走上以知识和信息为中心的“新经济”发展轨道的今天,哪里还有比高科技产业更具有成长潜力的行业呢?特别是过去的两年里,互联网的兴起吸引了大批的风险投资。风险投资家敏锐的感觉使他们不断地投资于即将成为热门的产业领域,在不断地创造和追逐经济热点的同时,推动着新经济的发展和完善。从表1和表2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一不断集中的过程。
需要说明的是,1999年之前的数据中沿用的是以前的分类标准,即商业服务部门包括了电子商务、互联网咨询、网站发展和组建、在线广告;新媒体部门中包括互联网媒体;零售/配送部门包括为电子商务服务的配送等,从而使这三者成为1999年增长最快的风险投资领域。自2000年开始,全美风险投资协会(NVCA)采用了新的分类方式,将以上与互联网相关的内容归入网络和设备部门。据NVCA的补充统计,1999年度美国市场91%的风险投资与互联网有关。另在美国风险投资市场2000年第三季度的报告中,对软件行业的投资(包括应用服务供应商和安全软件商)占总投资的24%,同比增加了141.32%;对通讯行业的投资(包括宽带和无线服务)占总投资的19.56%,同比上升191.64%;对网络及设备行业的投资占总投资的14.09%,同比提高了两倍。三者合计占整个第三季度风险投资总额的57.65%,可见集中度之高。
表1、美国市场风险投资项目的行业分布情况
行业部门19971998同比1999同比
通讯1690.21888.211.71%5222.7176.60%
网络和设备986.71486.850.68%3619.2143.42%
计算机和设备429.9447.24.02%761.170.19%
软件2397.73516.446.66%6593.387.50%
半导体/设备293.1359.722.72%519.244.34%
电子/仪器266.3157.7-40.78%376.6138.81%
医疗器械599.4734.722.57%1090.048.36%
生物技术714.5667.6-6.56%1041.455.99%
技术部门合计7377.89258.325.49%19223.5107.64%
商业服务566.5733.729.51%4562.6521.86%
消费服务197.0307.756.19%1126.7266.17%
金融服务213.6551.9158.38%1607.5191.27%
健康服务1053.81151.39.25%1593.438.40%
工业538.6468.9-12.94%551.917.70%
新媒体222.1482.2117.11%2896.4500.66%
制药201.5259.828.93%164.2-36.80%
出版/广播239.5226.6-5.39%274.421.09%
零售/配送871.8793.0-9.04%3591.3352.88%
非技术部门合计4104.44975.121.21%16368.4229.01%
总计11482.2014233.4023.96%35591.90150.06%
单位:百万美元
表2、欧洲市场风险投资项目的科技行业分布情况
行业19951996199719981999
通讯26330055312381342
计算机相关39134764113413022
其他相关电子248278448422494
生物技术118182250346644
医疗/健康相关303242415680233
互联网技术n/aN/an/an/a1092
技术行业合计13231349230740276827
单位:百万欧元
趋势三、风险投资规模不断上升
风险投资在规模上的不断上升,与风险投资行业的不断膨胀有关。一方面,在高额回报的吸引下,不断有新的公司带着新的资金涌入这个行业;另一方面,新经济兴起,新概念、新技术和新产品层出不穷,大量企业渴望资金的注入。供需双方的持续扩张,使风险投资业的市场容量大幅度提高。投资总量的变化可以从表1和表2中得到反映。另据资料显示,2000年前三个季度,美国的风险投资总量达到创记录的545.32亿美元,比1999年全年增加了53.21%。
风险投资所创建的公司数在1990年到1995年期间基本维持在10001300家之间,1996年到1999年四年间的创建数分别达到1998、2679、3153和3962家,而2000年一季度更有3515家风险企业新建成立,公司数量的迅速上升显而易见。
投资规模的上升还反映在受风险投资支持企业的平均投资规模上。在表3可以看出,技术公司和与互联网相关的公司平均规模上升尤其快。这是因为,首先这些公司的技术含量比较高,研究开发的成本也比较高,投资回收期也就越长,因此需要资金的持续支撑;其次,投资在行业和阶段上分工的深化,使风险投资公司可以集中更多的资金投资于风险企业的各个阶段;最后,由于技术发展速度过快,风险投资项目的选择风险和选择成本越来越高。
表3、美国市场风险投资项目平均规模情况
公司技术公司互联网相关公司非技术公司
1997年一季度3.843.164.06
二季度4.204.944.87
三季度4.444.494.52
四季度4.734.673.59
1998年一季度4.664.414.18
二季度4.945.634.93
三季度5.446.695.13
四季度5.505.454.02
1999年一季度6.277.784.43
二季度8.289.324.82
三季度9.5710.685.33
四季度12.4213.785.46
单位:百万美元
需要指出的是,除了筛选的风险和成本外,风险投资项目启动的资金量要求也在大幅度攀升。1999年美国风险企业在其种子期或启动阶段获得的首轮资金平均为542万美元,比1998年的414万美元高出30%,这说明在今天启动一个风险投资项目并将其培育成一个成功的公司,竞争环境已经是十分的激烈,风险投资业需要付出更多进入市场的穿透成本和学习成本。
趋势四、风险投资重心不断后移
前面提到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阶段上的分工,主要表现在资金规模相对较小,技术背景比较专业的风险投资者,开始专注于风险企业初创和早期阶段的投资;而资金规模相对较大,金融和管理背景比较专业的风险投资者,则开始注重较晚阶段的第二轮投资,甚至是企业公开上市前后的麦则恩投资。所谓麦则恩投资,指的是一种在扩张期或退出期介入企业的投资方式:风险投资者在看上一个有升值潜力的企业,或与目标企业的管理层或其他股东合作,或者单独收购目标企业,在成功收购后,可以保留一部分原管理层或完全不保留,同时注入外部管理人员对企业进行整合,通过这些管理层来改善经营绩效,在企业股价上升时套现,再去投资收购其他企业。麦则恩投资方式与早先典型的风险投资方式相比,已经发生了十分显著的变化。
从1999年和2000年前三季度美国市场最为活跃的84家风险投资商(其中有30家左右来自美国本土之外)的评选结果中可以看出,有近25%的风险投资商没有参与风险企业的第一轮投资,与此相称鲜明对照的是,有近10%的风险投资商首轮投资就介入的项目在其总投资项目中的比重超过70%。投资项目启动的高风险和高成本也进一步促使风险投资者在投资阶段上的分工,更使得越来越多的风险投资者选择在企业发展的成熟阶段进行投资。
随着近期互联网公司发展前景不确定性的上升,投资重心后移的倾向也越来越明显。在美国1999年有三分之一的风险投资投向了风险企业的第三阶段以后,比1998年上升了25%,而这些公司的平均投资规模为1634万美元,比1998年的774万美元增加了111%。美国市场最活跃的84家风险投资商评选结果显示,这些公司参与第一轮投资的案例占他们总的投资案例的26.96%,而在2000年一、二、三季度这一比例分别是25.99%、24.32%和22.92%。在欧洲,投资重心后移的态势在非技术部门的风险企业中更为明显,1999年欧洲风险投资在初级阶段介入科技含量较低的企业案例只占总投资的4%,资金只占2%。在亚洲,新加坡、韩国和日本的大部分风险投资公司,特别是风险投资基金和金融机构的风险投资部门,从一开始就从未直接介入风险企业的初级阶段,种子期和启动期的投资在这些国家主要由政府或者是投资天使家来完成。
投资重心的后移,一是降低了风险,因为此时来判断企业的前景就有了良好的历史数据和技术参考;二是省去了大笔增值服务的成本,不需要前期复杂的项目论证和尽职调查,不需要过多地介入企业的内部管理和市场开发,除了必要的组织整合和战略咨询,这甚至可以算作是资本运作的一种方式。
然而,对风险企业前期的投资往往会产生更高的回报,而且资金投入相对于后期投资要少得多,因此为了在风险和收益之间获得较为理想的平衡,那些从种子期就介入企业的风险投资者广泛采取了十分细致的分段投资方法,资金投入由少到多,现金流量的预计有时会精确到天,这也是推动风险投资资金投放时间后移的一个主要因素。
趋势五、风险投资退出方式多元化
作为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首次公开发行上市(IPO)一直以其极高的回报和灵活性成为风险投资家们最青睐的方式。表4列出了风险投资企业上市的情况,这些企业大部分是在美国纳斯达克(NASDAQ)上市的,可以看出这些企业获得了很高的溢价。但同时可以看出,每年风险企业上市的数量维持在相对稳定的水平上,这与证券市场每年能够承受的扩容量和速度有关。这就必然产生了大量风险企业无法顺利实现上市的情况,可以预见的是,如果敞开让风险投资上市,就会导致证券市场的压力增加,同时企业上市的溢价也会随之消失。
表4、美国风险企业公开上市情况
时间IPO总数上市报价
(百万美元)上市后报价
(百万美元)上市均值
(百万美元)上市后均值
(百万美元)
19952068290.433244.740.6163.0
199627811890.857848.642.8208.1
19971384950.822671.535.9164.3
1998783841.417872.649.2229.1
199926320473.2132174.577.8502.6
09/30/0021220385.683850.196.6397.4
风险企业IPO以外的方式正迅速上升为风险投资比较主要的退出途径,从表5可以看出,购并退出方式(包括出售、杠杆收购和管理层收购等方式)保持着快速的发展,其数量在1999年已经达到与IPO方式平分秋色的水平,而且在平均交易价值方面也已接近IPO方式在1998年的市值水平。
表5、美国风险企业购并退出情况
时间购并总数知道价值的购并数购并价值
(百万美元)购并均值
(百万美元)
1995100573,744.665.7
1996102665,435.382.4
19971651157,688.766.9
19981961168,354.972.0
199921414335,647.7249.3
另一个促使风险投资选择购并退出方式的原因主要是股市的波动。两者之间的相关程度可以从2000年第二季度风险企业的IPO和购并数量中反映出来。2000年5月,纳斯达克综合指数从2月份的最高点大幅下挫了45%,其中纳斯达克生物技术指数、计算机指数和通讯指数分别下挫了90%、50%和55%,这对于已经公开上市和准备公开上市的风险企业来说无疑是十分糟糕的事情。统计数据显示,2000年二季度美国IPO的风险企业只有54家,融资43亿美元,平均7963万美元,上市后平均市值为3.92亿美元,而2000年一季度上市的风险企业是77家,融资达85亿美元,平均1.10亿美元,上市后平均市值高达5.58亿美元。一年前的1999年二季度,美国风险企业的IPO数量就有70家,看来把风险企业的小船放进如此汹涌的股海中,并不是一件十分保险的事情。与IPO的窘境相反,2000年二季度美国风险企业购并交易达69宗,交易总值达204.5亿美元,均值2.96亿美元,比上个季度的63宗购并案和170.3亿的交易额又有了大幅度的上升,而1999年同期只发生了53宗风险企业的购并,价值只有区区的49.4亿美元。当然,公开发行上市在回报方面比起别的风险投资退出途径来说仍然有着明显的优势。
对我国风险投资业的一点启示
一、应注重提高风险投资业的专业化程度。对于风险投资者来说,应避免投资涉及面过宽,要结合自身特点在特定的行业和投资阶段上形成分工,做出特色,以提高项目投资的成功率;对于风险投资中介机构来说,则应专注于专家系统、信息交流、信用支持和咨询服务等的专业化,以杜绝目前“拿钱的找不着好项目,有好项目的找不着钱”、“看到项目拿不准,看到人不敢投”等信息不对称的尴尬现状。
二、努力推动风险投资业的市场化进程。政府用于风险投资的资金是十分有限的,而且这种资金的使用没有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很难真正形成高效率的良性运作。当务之急是建立风险投资获得回报的机制和环境因为只有看到超额利润,才会吸引各个方面的大量资金进入这个行业,才会有更多的非公有制机构参与风险投资,而只有他们在投资中才能作出更贴近市场、更符合市场规律的决策,才能在风险和收益之间找到符合自身特点的平衡,并与国家的产业引导政策形成互动,形成整个市场的良性循环。
三、要强化风险投资行业的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这不但需要市场化的环境和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更需要高度的风险意识。风险投资不是冒险投资,而是更高层次的控制风险和驾御风险的过程。对投资项目的风险预测、投资方式、投资组合和退出方式的研究,正确、客观、科学、全面估计自己所能承受的风险,都是需要进一步加强的关键所在。
四、增加风险投资行业内部的交流和合作。零这些公司的平均投资规模为1634万美元,比1998年的774万美元增加了111%。美国市场最活跃的84家风险投资商评选结果显示,这些公司参与第一轮投资的案例占他们总的投资案例的26.96%,而在2000年一、二、三季度这一比例分别是25.99%、24.32%和22.92%。在欧洲,投资重心后移的态势在非技术部门的风险企业中更为明显,1999年欧洲风险投资在初级阶段介入科技含量较低的企业案例只占总投资的4%,资金只占2%。在亚洲,新加坡、韩国和日本的大部分风险投资公司,特别是风险投资基金和金融机构的风险投资部门,从一开始就从未直接介入风险企业的初级阶段,种子期和启动期的投资在这些国家主要由政府或者是投资天使家来完成。
投资重心的后移,一是降低了风险,因为此时来判断企业的前景就有了良好的历史数据和技术参考;二是省去了大笔增值服务的成本,不需要前期复杂的项目论证和尽职调查,不需要过多地介入企业的内部管理和市场开发,除了必要的组织整合和战略咨询,这甚至可以算作是资本运作的一种方式。
然而,对风险企业前期的投资往往会产生更高的回报,而且资金投入相对于后期投资要少得多,因此为了在风险和收益之间获得较为理想的平衡,那些从种子期就介入企业的风险投资者广泛采取了十分细致的分段投资方法,资金投入由少到多,现金流量的预计有时会精确到天,这也是推动风险投资资金投放时间后移的一个主要因素。
趋势五、风险投资退出方式多元化
作为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首次公开发行上市(IPO)一直以其极高的回报和灵活性成为风险投资家们最青睐的方式。表4列出了风险投资企业上市的情况,这些企业大部分是在美国纳斯达克(NASDAQ)上市的,可以看出这些企业获得了很高的溢价。但同时可以看出,每年风险企业上市的数量维持在相对稳定的水平上,这与证券市场每年能够承受的扩容量和速度有关。这就必然产生了大量风险企业无法顺利实现上市的情况,可以预见的是,如果敞开让风险投资上市,就会导致证券市场的压力增加,同时企业上市的溢价也会随之消失。
表4、美国风险企业公开上市情况
时间IPO总数上市报价
(百万美元)上市后报价
(百万美元)上市均值
(百万美元)上市后均值
(百万美元)
19952068290.433244.740.6163.0
199627811890.857848.642.8208.1
19971384950.822671.535.9164.3
1998783841.417872.649.2229.1
199926320473.2132174.577.8502.6
09/30/0021220385.683850.196.6397.4
风险企业IPO以外的方式正迅速上升为风险投资比较主要的退出途径,从表5可以看出,购并退出方式(包括出售、杠杆收购和管理层收购等方式)保持着快速的发展,其数量在1999年已经达到与IPO方式平分秋色的水平,而且在平均交易价值方面也已接近IPO方式在1998年的市值水平。
表5、美国风险企业购并退出情况
时间购并总数知道价值的购并数购并价值
(百万美元)购并均值
(百万美元)
1995100573,744.665.7
1996102665,435.382.4
19971651157,688.766.9
19981961168,354.972.0
199921414335,647.7249.3
另一个促使风险投资选择购并退出方式的原因主要是股市的波动。两者之间的相关程度可以从2000年第二季度风险企业的IPO和购并数量中反映出来。2000年5月,纳斯达克综合指数从2月份的最高点大幅下挫了45%,其中纳斯达克生物技术指数、计算机指数和通讯指数分别下挫了90%、50%和55%,这对于已经公开上市和准备公开上市的风险企业来说无疑是十分糟糕的事情。统计数据显示,2000年二季度美国IPO的风险企业只有54家,融资43亿美元,平均7963万美元,上市后平均市值为3.92亿美元,而2000年一季度上市的风险企业是77家,融资达85亿美元,平均1.10亿美元,上市后平均市值高达5.58亿美元。一年前的1999年二季度,美国风险企业的IPO数量就有70家,看来把风险企业的小船放进如此汹涌的股海中,并不是一件十分保险的事情。与IPO的窘境相反,2000年二季度美国风险企业购并交易达69宗,交易总值达204.5亿美元,均值2.96亿美元,比上个季度的63宗购并案和170.3亿的交易额又有了大幅度的上升,而1999年同期只发生了53宗风险企业的购并,价值只有区区的49.4亿美元。当然,公开发行上市在回报方面比起别的风险投资退出途径来说仍然有着明显的优势。
对我国风险投资业的一点启示
一、应注重提高风险投资业的专业化程度。对于风险投资者来说,应避免投资涉及面过宽,要结合自身特点在特定的行业和投资阶段上形成分工,做出特色,以提高项目投资的成功率;对于风险投资中介机构来说,则应专注于专家系统、信息交流、信用支持和咨询服务等的专业化,以杜绝目前“拿钱的找不着好项目,有好项目的找不着钱”、“看到项目拿不准,看到人不敢投”等信息不对称的尴尬现状。
二、努力推动风险投资业的市场化进程。政府用于风险投资的资金是十分有限的,而且这种资金的使用没有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很难真正形成高效率的良性运作。当务之急是建立风险投资获得回报的机制和环境因为只有看到超额利润,才会吸引各个方面的大量资金进入这个行业,才会有更多的非公有制机构参与风险投资,而只有他们在投资中才能作出更贴近市场、更符合市场规律的决策,才能在风险和收益之间找到符合自身特点的平衡,并与国家的产业引导政策形成互动,形成整个市场的良性循环。
三、要强化风险投资行业的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这不但需要市场化的环境和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更需要高度的风险意识。风险投资不是冒险投资,而是更高层次的控制风险和驾御风险的过程。对投资项目的风险预测、投资方式、投资组合和退出方式的研究,正确、客观、科学、全面估计自己所能承受的风险,都是需要进一步加强的关键所在。
四、增加风险投资行业内部的交流和合作。零和竞争不利于任何行业的发展,专业化分工、连续和联合投资都会降低投资风险,信用资质、技术含量等的信息交流可以大大降低作出错误决策的机率,交流和合作是一个行业共同发展的有力保障。
关键词:风险投资 资本
1风险投资概述
1.1风险投资的概念
从投资行为的角度来讲,风险投资是把资本投向蕴藏着失败风险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旨在促使高新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产业化,以取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过程。从运作方式来看,是指由专业化人才管理下的投资中介向特别具有潜能的高新技术企业投入风险资本的过程,也是协调风险投资家、技术专家、投资者的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一种投资方式。
风险投资是高科技发展的助推器,是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我国发展风险投资20年,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初期阶段,存在许多问题,如风投资本总量小、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资本退出机制不通畅、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缺乏专业人才等。
1.2风险投资的特点
(1)投资对象多为处于创业期的中小型企业,而且多为高新技术企业。(2)投资期限至少3-5年以上,投资方式一般为股权投资,通常占被投资企业30%左右股权,而不要求控股权,也不需要任何担保或抵押。(3)投资决策建立在高度专业化和程序化的基础之上。(4)风险投资人一般积极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增值服务;除了种子期融资外,风险投资人一般也对被投资企业以后各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予以满足。(5)由于投资目的是追求超额回报,当被投资企业增值后,风险投资人会通过上市、收购兼并或其它股权转让方式撤出资本,实现增值。
1.3风险投资的运作阶段
1.3.1融资阶段。解决“钱从哪儿来”的问题,通常,提供风险资本来源的包括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大公司、大学捐赠基金、富有的个人及家族等,在融资阶段,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解决投资者和管理人(风险投资家)的权利义务及利益分配关系安排。
1.3.2投资阶段。解决“钱往哪儿去”的问题,专业的风险投资机构通过项目初步筛选、尽职调查、估值、谈判、条款设计、投资结构安排等一系列程序,把风险资本投向那些具有巨大增长潜力的创业企业。
1.3.3管理阶段。解决“价值增值”的问题,风险投资机构主要通过监管和服务实现价值增值,“监管”主要包括参与被投资企业董事会、在被投资企业业绩达不到预期目标时更换管理团队成员等手段,“服务”主要包括帮助被投资企业完善商业计划、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帮助被投资企业获得后续融资等手段。价值增值型的管理是风险投资区别于其他投资的重要方面。
1.3.4退出阶段。解决“收益如何实现”的问题,风险投资机构主要通过IPO、股权转让和破产清算三种方式退出所投资的创业企业,实现投资收益。退出完成后,风险投资机构还需要将投资收益分配给提供风险资本的投资者。
1.险投资的运作方式
风险投资一般采取风险投资基金的方式运作。风险投资基金在法律结构是采取有限合伙的形式,而风险投资公司则作为普通合伙人管理该基金的投资运作,并获得相应报酬。在美国采取有限合伙制的风险投资基金,可以获得税收上的优惠,政府也通过这种方式鼓励风险投资的发展。
2我国风投行业的发展状况分析
我国风投行业经历过2000、2001年的发展高峰,之后随国内创业板暂不开设和纳斯达克网络泡沫的破灭而走向低谷,直到2004年由于资本市场退出形势的预期好转以及网络潮的回暖,风投行业在总投资额上大幅攀升,据统计数据,中外风投机构在2004年共对253家大陆及大陆相关企业进行了投资,投资总额达12.69亿美元,创历史新高,其中投资案例数量较2003年增加43%,投资金额上升28%,风投业进人一个全面复苏和加速发展的时期。
2.1行业分布分析
风投机构在选择投资对象时通常会考虑该行业的成长性、创新性、市场前景以及具体企业的管理团队。调查显示,传统制造业已经取代软件行业,成为创投项目最为集中的行业,表明风投资本规避风险和短期盈利取向的动机显著增强。风投资本通过参股方式,从稳定发展的传统制造业那里获得股利,增加利润流量,满足了风司股东要求的一种策略选择。
2.2区域分布分析
风投资本偏重高新技术项目和经济发达地区,主要指向上海、深圳、江苏、浙江、北京、天津等地,其中上海的风投机构数目最多,但在资金总量上比深圳小,北京虽然机构数目较少,但管理的资金却较多。此外,风投出现很强的区域集点。京津冀地区的项目投资强度最高,长三角与珠三角的差别不大,而东三省及其他地区的差别则较大。
2.3阶段分布分析
针对创业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的不同,其生命周期可分为五个阶段,即种子期、发展期、成长期、扩张期以及成熟期。风投机构会根据企业不同阶段的特点制定具体的投资对策。
国外的风投资本一般集中在发展、成长和扩展阶段,向种子和成熟阶段投的比例比较小,特别是在种子阶段,大约只有5%。2003年以来,风投资本分布基本上是“正态分布”:中间大两头小。项目主要集中在成长阶段,而种子阶段所占比例最少,这种趋势与国外风投的阶段分布基本一致。
2.投行业投资项目退出状况
自2003年以来,我国风投资本在退出上虽然取得可喜的进展,有多家风投机构实现了成功退出。但与国外相比,上市和被其他企业收购所占比例明显偏低的状况仍然没有改变。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国的创业板市场迟迟未开,多数风投机构投资“后撤”,即风投机构为了规避风险和获得稳定的回报,多选择比较成熟、规模较大的传统性项目。2005年以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股改的不断深入和登陆海外资本市场,通过IPO实现退出的较往年明显增多,多家风投支持的中国企业在美国、香港和新加坡市场上市。
3风险投资行业面临的挑战
3.1资金规模小,来源渠道单一
风险投资的主体包括政府、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公司和天使投资者等。我国目前的风投机构主要是以政府发起创办或由国有企业发起设立、政府参股为主体。而从国外的经验来看,风险投资主体应该是愿意并且能够承担风险的个人、企业投入。在没有民间资本大量参与的情况下,风投基金的数量和规模很难有大的增长,远远不能满足我国高科技产业发展的需要,也达不到最佳投资组合的目的。
3.2风险投资主体错位
风投机构是风险投资市场的真正主体。它是向风险企业提供风险资本的专业的资金管理人。风投机构从风险投资者募集风险资本开始,搜寻、调查、筛选投资项目,制定投资方案,对投资进行监督、管理和必要的辅助,并在适当的时候以适当的方式撤出投资,把本金及实现的利润分配给投资者。
目前,我国风投主体的结构是不合理的,应逐步改变其政府主导的现状,形成由民营主导的风险投资格局。大力发展以民营资本为主体的风险投资企业,如有限合伙制、信托基金制和公司制的民营资本主体。
3.3风投资本的利润实现与退出困难
高风险通常意味着高收益,而高收益的获取和高风险的转移,关键在于退出。风投目的是盈利,而不是控制公司。因此,为促进风投行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对高新科技的推动作用,必须完善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
风投资本变现回收主要有三种方式即:公开上市IPO、出售股份及因投资失败而进行的资产清算。目前,我国风险投资仍缺乏畅通的退出途径,主要表现在A股主板交易市场上市门槛高;缺乏健全的产权交易市场;专门为风险企业提供退出途径的创业板市场至今尚未建立。
3.4法律制度不健全
风险投资在我国早已开始实践,但至今仍未对风投基金进行立法;由于法规建设不健全,使得社会上非法集资活动屡禁不止;在税收上,国家虽然给高科技企业享受15%所得税税率的优惠政策,但对高科技企业的投资者却没有所得税优惠,风险投资者在高科技企业所得的股息和红利要双重征税。这种滞后的立法状况严重制约了我国创业投资的运作和发展。
3.5缺乏风险投资专业人才
风投是跨越科技与金融两大领域的特殊金融活动,涉及评估、投资、管理、审计和高科技专业知识等多方面学科,实践性综合性很强。风险投资家应该是既懂技术理论,又懂管理创新;既懂产业运作,又懂资本运营;既能深谙风险投资的职能奥妙,又能通晓国际风险资本运作规则的复合型高级人才。高素质的风险投资家是风险投资的灵魂,这正是目前我国最需要的也是最缺乏的。
4建议
4.1扩大风险投资总量,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
根据国外成功经验和我国发展趋势,可从机构投资者、国内大型企业、私人资本和政府资金等方面拓宽风投资金的来源。
4.2建立一套分散风险的投资机制
可以从投资多个阶段的企业并分批投入资金、组合投资、联合投资、合同制约、管理咨询和严格执行业务计划书等方面分散风险。
4.3建立创新的组织制度,培养风险投资人才
与一般公司组织形态相比较,有限合伙制能够有效降低运作成本和成本,并通过适当的治理结构和各相关利益者之间一系列激励与约束的契约安排来有效地减少风险。应采取多种方式培养和引进人才,在此基础上,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
4.4建立畅通的风投资本退出渠道
风投资本的成功退出不仅意味着高额回报,而且也是风险投资不断循环的基础。我们既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又要立足于我国国情,在探索中建立适合我国经济运行机制的退出模式。如国内买壳或借壳主板上市、进一步发挥二板市场的优势、设立和发展柜台交易和地区性股权转让市场、尽快开设创业板、国外二板市场或香港创业板上市、企业并购与企业回购、清算退出等,没有退出渠道的创业投资是没有发展前途的。因此,要想实现创业投资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完善风险投资体系,保证资本退出渠道的通畅。
4.5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修订《合伙企业法》,明确规定有限合伙制为我国企业合伙的一个重要组织形式,明确对合伙人的约束和合法权益,但不应该对相关细节规定过细;修改《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养老基金管理办法》,适当放宽对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限制,允许它们适度地参与风险投资。修改税收法律制度,避免双重征税。
风险投资是一个系统工程。它的充分发展需要金融界、法学界、教育机构、科研机构以及中介机构等共同努力;政府要为其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摆脱行政干预,完全按市场规律办事;加快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需要一个完整的投资体系支撑,这个体系不仅要包括健全、成熟、规范的支持系统,还要具备一套分散风险的投资机制和有效的管理机制;构建我国风险投资体系,促使风险投资进入良性发展,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一、风险投资发展现状
根据美国国家风险投资协会(National Venture Capital Associa-
tion,NVCA)的定义,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是在市场经济相对发达的情况下产生的一种投资方式,它是一种高风险的、组合的、长期的、权益性的、专业的投资,在支持创新者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推动高科技产业化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风险投资运行机制分为三个阶段即融资阶段——投资阶段——退出阶段。其运作模式见图1:
(一)融资阶段 融资阶段是风险投资者将资金投入到风险投资机构,成立风险投资基金,期望获得高收益。风险投资者与风险投资机构是一种信托关系,据清科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0年第二季度,中外风险投资机构共新募集153支基金,募资总量达到111.69亿美元,较2009年全年涨幅分别高达68.1%和90.7%;与2008年的历史高位比较,涨幅也分别为36.2%和52.8%,如表1所示。
(二)投资阶段 在投资阶段风险投资家利用自己丰富的实战经验和金融市场知识,审时度势的把握市场动态和规律,将风险资金投资到具有无限升值潜力的企业当中,投资形式可以是可转换优先股、普通股、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据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统计,2009年上半年,风险投资总额为105.12亿元人民币,共投资了198个项目,其中由外资机构主导的投资总量为38.55亿元,占总投资额的36.67%;本土机构主导的投资总量为66.57亿元,占总投资额的63.33%,本土机构的投资总量首次超过外资机构投资如表2所示。目前我国风险投资机构主要将资本投资在企业的扩张期,这个时期企业发展稳定,投资风险相对较小而收益却很大。2009年上半年风险投资在企业扩张期的投资金额比例为26.92%,远远高于其他时期,其次是成长期17.47%,而初创期和成熟期的投资金额比例分别为6.95%、12.10%。
(三)退出阶段 退出阶段是决定风险投资家在整个投资过程能否收回投资、风险企业能否吸引风险投资的关键阶段。风险投资机构并不准备长期持有风险投资企业的股权,它最终还是要选择最优退出方式获得高额收益的。目前各国退出方式主要有IPO(首次公开上市)、企业合并、收购,股权转让、MBO(管理层收购)、清算等。2009年10月创业板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推出,也为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提供了新的交易平台。目前我国风险投资主要是股权转让方式,如表3,2009年风险投资退出项目共173个,其中以股权转让方式退出的项目数量比例为65.9%,位居第一,其次是上市交易28.32%,最后是清算占5.78%。
二、文化产业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风险投资使文化产业得到了巨大发展,据清科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04至2010年间,我国文化创意产业部分已经披露的投资事件为163起,已经披露投资金额的案例为129起,披露投资金额总数为18.10亿美元,平均单笔投资金额为1403.28万美元。虽然风险投资在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但是目前我国文化产业中风险投资却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一)总体比例偏低 2009年我国的风险投资市场的风险投资主要集中于能源环保、医药保健、消费服务等易于投资退出并获得高收益的领域。我国风险投资行业分布如图2所示。
据中国风险研究院统计,2009年风险投资中能源环保业所占风险投资金额比例最高达到25.37%,其次是医药保健行业占13.84%,消费服务业占11.95%,而我国文化产业中风险投资比例3.98%,新媒体占3.35%,两项加起来为7.33%,而据美国国家风险投资协会NVCA统计数据表明,2009年美国风险投资所在行业中,IT业占全部风险资本的6%、传媒娱乐业占7%、两者加起来比例就达到了13%。这说明风险投资在我国的文化产业中仍处于初级投资阶段,文化产业还没有引起风险投资者的热情,文化产业风险投资空间还很大。
一、风险投资概述
1.风险投资的特征
风险投资,是由专门人员和机构向那些刚刚成立或增长迅速、潜力很大、风险也很大的未上市新兴企业长期股权融资和增值服务,培育企业快速成长,数年后再通过上市、兼并或其它股权转让方式撤出投资,取得高额投资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典型的风险投资往往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投资对象多为处于创业期(Star-up)的中小型企业,而且多为高新技术企业。
(2)投资期限至少在3-5年以上,投资方式一般为股权投资,通常占被投资企业10%-49%的股权,不要求取得控股权,也不需要任何担保或抵押。
(3)投资决策建立在高度专业化和程序化的基础之上。
(4)风险投资人一般不参与被投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提供增值服务;除了种子期(seed)融资以外,一般也对被投企业以后各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予以满足。
(5)由于投资目的是追求超额回报,当被投企业增值后,投资人会通过上市IPO、收购兼并或其他股权转让方式撤出资本,实现增值。
(6)风险性极高,投资失败的可能性平均在70%左右,但一旦成功,便会获得超额回报。
2.分类及功能
对风险投资类型的划分有多种标准。按投入方式,可分为“杠杆式”风险投资和“权益性”风险投资,后者是国际上通常采用的投资方式。按接受投资的企业发展阶段不同,可以将风投资本分为种子资本、导入资本、发展资本和风险并购资本。
风险投资的基本功能是为应用高科技成果的中小企业提供其创业和发展所必须的股权资本,风险投资的基本运作机制是由风司融到风险资金,投向经过谨慎筛选的风险企业或项目,培养风险企业发展壮大,实现正常的市场运作,然后撒出投资,再去寻找新的项目。由此可见,风险投资主要有资金放大器、风险调节器、企业孵化器等几种功能。
3.风险投资的运作
风险投资主要由项目评估和选择、谈判和签定投资协议、培育风险企业、实现投资收益等环节构成。
(1)项目评估和选择。企业家(团队)管理能力、产品或技术的独特性以及产品市场大小构成了决策评价指标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此基础上派生出创投决策的“三大定律”:
第一定律:决不选取超过两个以上风险的项目。
第二定律:V=P×S×E
其中,V代表总的考核值,P代表产品市场大小,S代表产品、服务或技术的独特性,E代表管理团队(企业家)的素质。
第三定律:投资P值最大的项目。
(2)谈判和签订投资协议。风险企业所关心的是有足够的资金满足企业运转,确保目标利润和企业经营权。双方通过对风险企业未来盈利的预测来确定风险投资所占股份,最后形成项目股权分配与投资额及对赌条款等全面细致的风险投资协议。
(3)培育风险企业。协议签订后,风司与风险企业保持密切联系,一般通过管理报告、企业定期访问、担任企业董事会成员来对企业实行监控,以便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风司一般还会用自身的管理、法律、财务等方面专长,向风险企业提供专业咨询等增值服务。
(4)实现投资收益。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和时机选择,取决于风司整体投资组合收益的最大化。主要的退出方式有风险企业股票公开上市;其他大公司收购风险企业,把风险企业转售给其它投资公司;执行偿付协议,风险企业向风司回购自身股份。
二、我国风投行业的发展状况分析
1.投资概况
我国风投行业经历过2000、2001年的发展高峰,之后随国内创业板暂不开设和纳斯达克网络泡沫的破灭而走向低谷,直到2004年由于资本市场退出形势的预期好转以及网络潮的回暖,风投行业在总投资额上大幅攀升,据统计数据,中外风投机构在2004年共对253家大陆及大陆相关企业进行了投资,投资总额达12.69亿美元,创历史新高,其中投资案例数量较2003年增加43%,投资金额上升28%,风投业进人一个全面复苏和加速发展的时期。
2.行业分布分析
风投机构在选择投资对象时通常会考虑该行业的成长性、创新性、市场前景以及具体企业的管理团队。调查显示,传统制造业已经取代软件行业,成为创投项目最为集中的行业,表明风投资本规避风险和短期盈利取向的动机显著增强。风投资本通过参股方式,从稳定发展的传统制造业那里获得股利,增加利润流量,满足了风司股东要求的一种策略选择。
3.区域分布分析
风投资本偏重高新技术项目和经济发达地区,主要指向上海、深圳、江苏、浙江、北京、天津等地,其中上海的风投机构数目最多,但在资金总量上比深圳小,北京虽然机构数目较少,但管理的资金却较多。此外,风投出现很强的区域集点。京津冀地区的项目投资强度最高,长三角与珠三角的差别不大,而东三省及其他地区的差别则较大。
4.阶段分布分析
针对创业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的不同,其生命周期可分为五个阶段,即种子期、发展期、成长期、扩张期以及成熟期。风投机构会根据企业不同阶段的特点制定具体的投资对策。
国外的风投资本一般集中在发展、成长和扩展阶段,向种子和成熟阶段投的比例比较小,特别是在种子阶段,大约只有5%。2003年以来,风投资本分布基本上是“正态分布”:中间大两头小。项目主要集中在成长阶段,而种子阶段所占比例最少,这种趋势与国外风投的阶段分布基本一致。
5.我国风投行业投资项目退出状况
自2003年以来,我国风投资本在退出上虽然取得可喜的进展,有多家风投机构实现了成功退出。但与国外相比,上市和被其他企业收购所占比例明显偏低的状况仍然没有改变。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国的创业板市场迟迟未开,多数风投机构投资“后撤”,即风投机构为了规避风险和获得稳定的回报,多选择比较成熟、规模较大的传统性项目。2005年以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股改的不断深入和登陆海外资本市场,通过IPO实现退出的较往年明显增多,多家风投支持的中国企业在美国、香港和新加坡市场上市。
三、我国风险投资行业面临的挑战
1.资金规模小,来源渠道单一
风险投资的主体包括政府、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公司和天使投资者等。我国目前的风投机构主要是以政府发起创办或由国有企业发起设立、政府参股为主体。而从国外的经验来看,风险投资主体应该是愿意并且能够承担风险的个人、企业投入。在没有民间资本大量参与的情况下,风投基金的数量和规模很难有大的增长,远远不能满足我国高科技产业发展的需要,也达不到最佳投资组合的目的。
2.风险投资主体错位
风投机构是风险投资市场的真正主体。它是向风险企业提供风险资本的专业的资金管理人。风投机构从风险投资者募集风险资本开始,搜寻、调查、筛选投资项目,制定投资方案,对投资进行监督、管理和必要的辅助,并在适当的时候以适当的方式撤出投资,把本金及实现的利润分配给投资者。
目前,我国风投主体的结构是不合理的,应逐步改变其政府主导的现状,形成由民营主导的风险投资格局。大力发展以民营资本为主体的风险投资企业,如有限合伙制、信托基金制和公司制的民营资本主体。3.风投资本的利润实现与退出困难
高风险通常意味着高收益,而高收益的获取和高风险的转移,关键在于退出。风投目的是盈利,而不是控制公司。因此,为促进风投行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对高新科技的推动作用,必须完善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
风投资本变现回收主要有三种方式即:公开上市IPO、出售股份及因投资失败而进行的资产清算。目前,我国风险投资仍缺乏畅通的退出途径,主要表现在A股主板交易市场上市门槛高;缺乏健全的产权交易市场;专门为风险企业提供退出途径的创业板市场至今尚未建立。
4.法律制度不健全
风险投资在我国早已开始实践,但至今仍未对风投基金进行立法;由于法规建设不健全,使得社会上非法集资活动屡禁不止;在税收上,国家虽然给高科技企业享受15%所得税税率的优惠政策,但对高科技企业的投资者却没有所得税优惠,风险投资者在高科技企业所得的股息和红利要双重征税。这种滞后的立法状况严重制约了我国创业投资的运作和发展。
5.缺乏风险投资专业人才
风投是跨越科技与金融两大领域的特殊金融活动,涉及评估、投资、管理、审计和高科技专业知识等多方面学科,实践性综合性很强。风险投资家应该是既懂技术理论,又懂管理创新;既懂产业运作,又懂资本运营;既能深谙风险投资的职能奥妙,又能通晓国际风险资本运作规则的复合型高级人才。高素质的风险投资家是风险投资的灵魂,这正是目前我国最需要的也是最缺乏的。
四、应对我国风投发展挑战的建议
1.扩大风险投资总量,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
根据国外成功经验和我国发展趋势,可从从机构投资者、国内大型企业、私人资本和政府资金等方面拓宽风投资金的来源:
2.建立一套分散风险的投资机制
可以从投资多个阶段的企业并分批投入资金、组合投资、联合投资、合同制约、管理咨询和严格执行业务计划书等方面分散风险。
3.建立创新的组织制度,培养风险投资人才
与一般公司组织形态相比较,有限合伙制能够有效降低运作成本和成本,并通过适当的治理结构和各相关利益者之间一系列激励与约束的契约安排来有效地减少风险。应采取多种方式培养和引进人才,在此基础上,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
4.建立畅通的风投资本退出渠道
风投资本的成功退出不仅意味着高额回报,而且也是风险投资不断循环的基础。我们既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又要立足于我国国情,在探索中建立适合我国经济运行机制的退出模式。如国内买壳或借壳主板上市、进一步发挥二板市场的优势、设立和发展柜台交易和地区性股权转让市场、尽快开设创业板、国外二板市场或香港创业板上市、企业并购与企业回购、清算退出等,没有退出渠道的创业投资是没有发展前途的。因此,要想实现创业投资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完善风险投资体系,保证资本退出渠道的通畅。
5.完善相关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