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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项目资金申请

时间:2023-07-10 17: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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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项目资金申请

第1篇

(一)申请程序繁琐,申请周期长

改造新建项目在由村级组织研究决定后,需要上报至乡镇分管部门,乡镇一级进行合理性、可行性研究调查。在有乡镇一级报送至县市一级农委、财政。经过批准审核再上报至省级财政、农业厅进行备案审批,最后村级议案才可以生效实施。审批时间比较长。同时村级项目申请资料的准备比较繁琐,需要多人、专人跟进项目资料的准备工作。所以村级项目议案从生成到审批实施时间过程时间跨度大,审批下来往往错过了议案项目最佳的实施时间。项目的时效性、实施效果有所折扣。

(二)奖补资金量不足,审批额度低于申请额度,影响制约投资规模

在实施“政策”过程中,农村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标准偏低,“政策”为了不增加村民的财力负担,按照相关规定农村在“政策”的实施中严格执行筹资筹劳上限制度,在现有的政策执行中存在小村做不了大项目、大村因为需要同时开展几个项目有难度的现象。而财政奖补的标准虽然已经努力提高并且对大项目给出了筹资优惠政策,但是还是不能满足村民解决公益事业大项目的建设意愿,还有第一年做了大项目第二年就不允许在筹措资金,给项目的后续操作和完善都提出了新的问题。

(三)缺乏对财补资金利用的长期规划,项目的整体性和延续性较差

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在申请时,村一级机构存在“过了这村没那店的心理”为了争取资金,项目在立项时缺乏充分的长远规划,致使在后续的使用中存在各种问题。施工中存在管理者临时起意,有修改施工方案的现象,造成施工难度增加。后期的使用中存在保养不及时,设备设施提前损坏的现象。

二、改革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建议

(一)简化申请程序,实现档案管理的自动化

自“政策”实施以来,与村民息息相关的的各项民生条件得到了显著提升。针对于财政补贴申请手续繁琐这一难题,应该力求将补贴项目的申请程序大大简化,突出村民对议案负责的原则。申请项目需要的档案资料由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减少用于准备项目资料的时间和人力物力的使用,将信息化设施应用到财补资金的审批、发放和监管工作中,不仅能够有效提高审批效率,尽早让村民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还可以提升财补资金利用的安全性,防止挪用财补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确保财补资金量充足,转变政府工作职能

以前的政策是政府立项,政府负责 。由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变成了以基层村民商议立项、政府协助引导的模式,改变了过去家长式的管理模式。所以,政府加大对民生重点项目的财政支持,可以从资金和服务两方面进行:一是对筹资筹劳制度灵活掌握,对有条件的村别对待,在做好民情民意调查的基础上,加大资金的筹措与审批力度,确保村级财补资金充裕,让所申请的建设项目都有足够的财补资金的支持,并借政策东风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建设速度;二是财补资金服务方面,要促使干部转变工作作风,乡村干部通过协助村民立项调查,规划项目,论证可行性等工作,加强了与村民的交流,也让村民感受到了来自政府支持农村发展的诚意,融洽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发展。

(三)提高财补资金利用效率,改善农民的生活与生产

提高财补资金的利用率,才能真正盘活资金,让财补资金真正服务于农民百姓。对于财补资金的利用应集中改善农民生活与生产两个方面:一方面,从改变农民自身生活质量来看,村内垃圾一直是农村卫生污染的主要来源,在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以后,村内蚊虫鼠蚁明显减少,村容村貌在实施项目后显著改变。财补资金应用于农饮水工程实施后,农村饮用水质量得到了保证,对村内交通道路实施了硬化处理,实现了水泥道路无缝化连接,大大方便了农民出行。另一方面,随着农田灌溉机井和灌溉管路的完工,村民对种植农作物的收成有了收获预期,种植农作物有了多样性的选择,在财补资金的支持下,村民的种植有了更多的资金支持,经济收入也随之大幅度提高,农村发展的瓶颈得到了改善,为农村经济持续稳定进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提高村民项目决策的参与度,强化财补项目责任

与被动接受援助相比,村民更愿意解决村内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村民在建设项目选择、建设项目建成什么样等重大决策上,都有参与决策的权利,村民在参与自身关系最直接、最希望办到的事情时,决策村内重要事物的参与度明显积极性增强,在参与决策的过程中,间接增强了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养成了参与村内民主议事的良好习惯,使村级村民民主治村的意识逐步加强。除此以外,对项目从前期规划到后期养护责任明确到人,加强政府对项目的后期检查力度,确保项目的延续性,使村民得到长远的实惠农村政治民主化、农村文明建设现代化得到了加强。

第2篇

一、立项管理

(一)项目主体。项目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单位为垦造耕地项目的申请主体。县国土资源局负责项目立项前的初审工作。

(二)立项时间。垦造耕地项目原则上每年确定1次。当年度月日前完成立项申请,月底前完成项目确认,月底前完成项目组件上报。立项时间以市国土资源局批复时间为准,立项结果以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确认后为准。对于未经确认的项目不得自行组织实施。

(三)立项原则。项目立项必须符合如下原则:①总项目资金不超出年度财政垦造项目专项资金预算;②申请单位无已借启动资金但未实质开工项目;③符合项目立项条件(土层和坡度);④项目区群众有积极性。

项目实施可行性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可研论证后确定。

(四)立项要求。项目立项应符合图、数、实地一致要求,即项目实测地形图上标注为建设用地的部分在相应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图上必须已确认为建设用地地类,并与实地相一致,否则视为土地开发。对于现状确认为建设用地而变更调查图斑中未反映的,申请项目立项前项目单位应结合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及时申请变更图斑手续。

矿山复垦项目自年起必须实行熟土回填以确保垦造耕地质量(粘土类矿山除外)。项目在申报时应落实占用耕地的具体建设项目。

垦造耕地项目范围内涉及林地、园地的在立项前应分别由林业、农业部门出具可否开发意见。

二、项目实施管理

(一)规划设计管理。规划设计时应当充分考虑水利基础设施配套、土壤肥力保持或改良、耕作条件改善等因素,确保必要的工程资金投入。规划设计必须经过项目所在地权属单位、项目主体、设计单位、国土资源局联合会审,并形成会审纪要。经确认的规划设计条件不得在招投标或工程施工时自行更改。确需调整的,应在招投标工作组织前申请变更;项目实施时因客观条件影响需调整项目区范围和规划设计的,应及时向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变更,并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规划变更手续。未办理规划设计变更手续的,竣工后项目不予验收。

(二)招投标管理。垦造耕地项目工程必须严格执行《浙江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和经确认的规划设计条件,实行招投标制度。在招投标时项目主体应严格按规划设计条件执行,不得擅减工程量。在组织招投标时应有工程设计单位、国土部门参与。项目招投标结束后,项目业主应在15日内将招投标资料和中标结果向县国土资源局备案。未实行招投标或未经备案的,项目竣工后不予验收。

(三)项目质量管理。项目质量具体要求为:①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必须全部拆除,项目区内碎石必须清除完毕。②同一地块内应保持基本平整,四周应设置一定高度土埂;与农田相邻的地块,路、沟、渠应相应配套。土壤有效耕作层不小于30厘米(矿山复垦不小于50厘米),适合农作物耕种要求。③坡度大于15度的,必须设置成水平梯地(田);不同水平梯地(田)间高差在1米以上必须设置石砌田坎。④0.5公顷以下的可以用田埂分割土地,0.5-1公顷的要有生产道(路面宽度不小于1.5米),1公顷以上的应设置田间道(路面宽度在1.5米至2.5米之间),道路布局合理畅通,斜坡路及4米以上道路外侧石砌,路面夯实。⑤进排水设施合理,0.5公顷以上的应布置排水沟,无水源保证的地方必须按需建造灌溉蓄水池。

(四)工程监理。垦造耕地项目应按照有关工程管理的规定,由项目主体确定工程质量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确保工程质量。未实行工程监理制度的项目,竣工后项目不予验收。

(五)拆迁安置管理。对需拆迁的项目,安置地选择应尽量不占耕地或少占耕地。对于集中安置的,安置地应安排在中心村;对于未进中心村安置或零星安置占用耕地的,核算指标时扣除相应占用耕地面积。对进入中心村安置的,按安置户数每户补助0.5万元;对实行集中安置的,按安置规模专项补助,补助标准分别为:20至30户的,补助20万元;30至50户的,补助40万元;50户以上的,补助60万元。

三、项目验收管理

垦造耕地项目实行省、市、县三级验收制度(其中土地开发由县、市两级验收)。县级初验由县土地开发整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每年2次,即6月份和10月份各1次。县级初验前,项目业主单位应组织项目区权属单位进行自验并通过后方可申请初验。

项目验收时按照实测竣工图和规划设计图进行认定,凡发现有擅自更改规划设计条件施工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按不合格处理。对纳入新增耕地面积的不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是路面宽度大于3米以上的道路;二是大于15度的斜坡面;三是不符合种植条件的其他土地。

对复垦并结合复绿的项目,在申请复垦验收时必须按复绿方案要求完成全部基础工程。

县土地开发整理领导小组考核评比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优良项目按验收项目数10%的原则确定,对评为优良项目的补助在相应标准上上浮10%。对评为合格项目但工程质量相对较差的,其补助在相应标准上下浮10%。建设用地复垦工作不合格的乡镇,停止对项目进行资金补助,并复垦直至合格。

四、项目补助资金管理

垦造耕地项目补助资金设立专门帐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移用和截留。县财政局负责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并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主体单位可申请拨付预算总额30%的启动资金,申请拨付启动资金时应提供项目区拆迁协议和青苗赔偿协议,否则不予拨付。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省级最终认定指标进行资金补助。资金结算时应当扣留项目结算资金总额的9%,其中2%为项目质量保证金,5%为耕作责任保证金(土地开发项目不低于1000元/亩),2%为项目后续维护资金。保证金自项目竣工验收批复下达1年后经认定符合要求的予以返还;项目后续维护资金,纳入全县项目统筹管理;耕作责任保证金在项目主体组织耕种并经认定后分3年返还,返还比例分别为40%、30%、30%。

五、指标管理

对于取得的复垦指标,其中70%由县政府统筹使用,其余30%以乡镇为单位可以申请自用或由县政府收购。对于自用的指标,申报农转项目时所使用的等量指标不再缴纳指标使用费。乡镇使用复垦指标的农转建设项目,除政府计划安排外应由乡镇实施复垦项目自行解决。乡镇自用指标实行台帐管理,对于自用指标乡镇可以申请相互调剂使用。

六、补助标准

项目竣工验收考评后,县政府按省复核认定的复垦指标实行补助,每亩补助标准为:宅基地复垦(含墓葬用地)8万元;废弃矿山、工厂、医院、学校等复垦4万元(废弃矿山复垦含复绿的项目,按5万元补助;实行熟土回填的矿山复垦项目按产生的复垦指标面积追加1万元/亩专项补助资金);砖瓦窑、交通、水利设施复垦3.5万元。

土地开发项目,按新增耕地面积补助每亩1万元。土地整理项目补助每亩3000元。

年月日前立项垦造耕地项目补助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

七、做好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及美丽乡村建设结合工作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浙委办〔〕1号)和《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湖委办〔〕7号)相关要求,围绕“农业资源向现代经营主体集中、农村工业向开发区和功能区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和农村新社区集中”总体目标,鼓励有条件的乡镇结合土地开发大力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全力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经济发展创造新空间。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相关政策另行公布。

各乡镇在项目组织实施中,应做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发与建设中国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工作,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发来推动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在立项中优先考虑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的整治、开发项目。重点实施38个平原土斗区村整治、开发项目,并在资金补助政策上予以相应倾斜。

八、其他

第3篇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北京市户口,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二)是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或是持有有效《毕业证书》,且尚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或是持有复员(转业)军人自谋职业证明、尚未就业的复员(转业)军人;或是在乡镇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转移就业登记或是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北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证》的农村劳动力人员。

二、贷款额度

借款人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的小额贷款担保额度不超过5万元;借款人为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的,提供的小额贷款担保额度一般为20万元,或根据经营项目和安置本市城镇失业人员人数,按人均不超过5万元提供担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贷款期限

小额贷款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

四、贷款利率与贴息

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水平执行。市财政部门对从事微利项目的个体经营、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的借款人发生的小额担保贷款利息据实全额贴息。

五、贷款程序

(一)借款人为个体工商户的

当向户籍或经营所在地社保所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推荐书》一式三份,并提供下列文件:

1、借款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再就业优惠证》、《大学毕业证》、复员(转业)军人自谋职业证明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经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创业培训合格证及复印件,经创业培训机构审定合格的创业项目计划书或可行性分析报告;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北京市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个人承诺书》;

5、经办银行、担保机构需要的其他资料。

(二)借款人为自主、合伙创办的小企业的

向注册登记地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小企业小额担保但款申请书》一式三份,并提供下列文件:

1、创办人、合伙人或股东的《再就业优惠证》、《大学毕业证》、复原(转业)军人自谋职业证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验资报告》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场所证明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及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章程及合伙协议书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人的授权书及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贷款卡复印件及密码(或贷款卡查询结果复印件);

8、企业决定申请融资担保的股东会决议或合伙人会议决议;

9、当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10、企业一般情况及项目可行性报告;

11、拟提供的反担保措施;

12、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需要的其他资料。

申请最高5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还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3、企业招用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14,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纪录,

15、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及复印件;

16、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

借款人应在贷款银行开立账户,且已用于项目经营的资金不低于贷款本金的30%;合法经营,资信程度良好,有偿债能力。

六、审批程序

(一)借款人为个体工商户的

1、在信用社区申请的

社保所受理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北京市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人资信情况调查表》的内容对申请人进行调查。

社保所根据调查结果对申请人信用情况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在其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宣传公告栏公示3天。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将申请资料推荐到经办银行,经办银行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贷款的审核并通知担保机构办理有关担保手续。担保机构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与贷款申请人签订《委托保证合同》,与经办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经办银行在签订《保证各同》后2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资金。

2、在非信用社区申请的

社保所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有效后在《北京市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推荐书》上签署意见,将资料送与区县签约的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可行性、自有资金、还款来源和反担保措施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办理担保手续,由与区县签约的商业银行经办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贷款业务。

(二)借款人为自主、合伙创办的小企业的

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在申请材料齐备后5个工作日内对小企业申请资料进行调查,确认资料真实有效,项目可行后,在《北京市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将资料送市创业指导中心。

市创业指导中心、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联合对企业的自有资金、还款能力、反担保措施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通过区县劳动保障部门通知申请人办理担保手续,经办银行在2个工作内办理贷款手续。

七、贴息申请

(一)个体工商户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

贷款人在向社保所提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的同时提出财政贴息书面申请,填写《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财政贴息申请表》一式三联。社保所根据规定审核贷款人是否从事微利项目,对符合财政贴息条件的在申请表上签章确认,随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资料转入下一审核环节。

(二)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

第4篇

2016年农业补贴向种粮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倾斜。包括获得有机认证,地理标志;省级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多的企业、具有科技含量的企业、高效节能循环经济企业。

对单一养殖种植企业扶持资金很少,但若种、养、加、餐饮结合起来申报项目就很多,农业投资者应非常清楚良好的经营模式,不但能产生高几倍的效益,而且能获得很多的项目资金。

2 申报部门

(1)农业局、农办、财政局、农综办、旅游局、科技局、林业局、发改委。这些部门每年都可报,每个项目在20万-60万元范围的较多,如中央财政项目一般都在几百万至上千万元。

(2)水利局、环保局、老区扶贫办、经贸局等,但项目资金少些,5万-20万居多。

3 申报项目注意事项

(1)每年各省项目都很多,也有竞争,所以每个项目从通知到申蠼刂故奔涠己芏蹋因此平时应和农业局、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旅游局、科技局、林业局、发改委等涉农的主管部门,保持每个月有良好沟通。

(2)如果省厅有所沟通则最好,以便第一时间获得信息而完成申报,而且一定每年都会有较多的项目资金。

(3)要找好一些科研院校并建立良好关系,因为一些项目要与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挂钩、合作。

4 企业申报农业项目必备材料

企业在申请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时,必须具备几个条件:

经有关部门认定或登记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实力,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有较强的资金能力;

开发的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竞争优势明显。这一点主要看企业提供的可研报告;

带动农民能力强,与农民建立紧密、合理的利益连接机制;

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机制;

企业经济效益好,能够确保用企业盈利归还财政有偿资金。也就是企业借资金后,能够获得盈利并归还贷款。

5 申报深加工项目补贴所需材料

农产品加工企业项目申报更多,资金也更大,所以有条件的都要搞一些深加工项目,投资可以小些。此项目必须提供这些主要材料,才符合申报要求:

产业化龙头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法人、地址、电话、负债表、资产等。

做单个项目的可研报告;

项目的近期审计报告;

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必须有环保部门的环境评价意见;

专家对本项目的初步评估意见;

申报产业项目的资金规模。

6 申报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

申报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以农产品加工(包括粮、油、果蔬、畜产品、水产品、特色农产品)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农产品加工产品的年销售收入在5 000万元以上,并占总销售收入的70 %以上;

近3年内无质量安全卫生事故;

企业具有比较健全的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体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或HACCP认证;

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低于60 %;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AA级以上;带动农户增收作用明显;

企业从事农产品加工过程中,通过订立合同、入股和合作方式采购的国产原料占所需原料的75 %以上(其中大豆国产原料使用比例为50 %以上);

企业产品在同行业中居领先水平,原料综合利用率高,主管产品产销率达90 %以上等。

7 申请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每个省都有,投资额度一般是100万元以下(科技部规定80万元以上属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由国家科技部审批;80万元以下是一般项目,由各省科技厅审批即可),且一般为无偿投资。资金由科技部管理,各企业通过所在地的县、市直接报到省,如果省科技厅能够批准,基本上这个项目就能被批准。

每个省每年还有星火计划项目,资金在20万-60万元,一般企业申报成功率都很高。项目都可以通过当地科技部门直接申请这个资金。

8 申请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企业申请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首先要有科技成果资金申报报告,还要有一个可研报告。

需要注意的是每年科技转化项目都是变化的,所以如果在所列范围之外则不支持。如果列在这个范围内,每年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都有一个编写要点,企业可以根据编写要点准备材料,然后逐级申报。

9 申报支持农村合作组织的资金

申报支持农村合作组织的资金基本与产业化资金申报程序一样,而且逐年增多。先由相关部委下发指南,各地方政府按照指南组织企业进行项目申报,申报以后进行评审。

企业要同时多注册合作社和其他家庭农场、公司、研究院、民间学校等名称,便于多申报资金。

10 申报国家项目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比例?

凡申报国家项目,都要求地方政府给予配套资金,这个配套比例是:比如一个100万元人民币的国家项目,要求地方给予的配套资金比例东部地区是1:0.6,中部地区是1:0.5,西部地区是1:0.2。

11 国家对农产品加工企业有哪些支持

支持新农村建设,国家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支持主要包括:大宗农产品转化、农产品加工转化的研发、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发展绿色农业、出口基地、产业集群和示范企业建设。

12 2016年农业补贴申请变化说明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的《关于调整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相关政策的通知》,对2016年农业补贴变化作出了说明。农业补贴的申请有哪些变化?对农业经营主体有些什么利好?

经有关部门认定或登记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可以纳入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扶持范围,不再受独立法人资格条件的限制。

申报材料中取消“70 %以上来自企业注册地、两年连续盈利、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三不欠’、固定资产净值”等规定。

鼓励部分财政资金的投入,由农民或农民通过合作社,对龙头企业持股。

农业经济组织不用等钱再建设,申请成功后即可开始项目建设,只要留好各种票据,到项目结算时都给补上。不过,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环境评估等前期费用不能报。

第5篇

第二条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鼓励先进、强化示范”原则,对年度生态创建示范典型进行奖励。

第三条奖励范围

1.生态村建设:包括国家生态乡(全国环境优美乡)建设,国家、省、市级生态村建设。

2.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3.“绿色”单位创建:包括“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饭店创建。

4.列入省、市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计划的试点村。

第四条奖励标准

1.创建为国家生态乡(全国环境优美乡)的,奖励20万元;创建为省级环境优美乡的,奖励10万元。

2.创建为国家级生态村的,奖励10万元;创建为省级生态村的,奖励5万元;创建为市级生态村的,奖励1万元。

3.完成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奖励5万元。

4.创建为国家级“绿色社区”的,奖励5万元;创建为省级“绿色社区”的,奖励2万元;创建为市级“绿色社区”的,奖励1万元。

5.创建为国家级“绿色学校”的,奖励3万元;创建为省级“绿色学校”的,奖励1万元;创建为市级“绿色学校”的,奖励0.5万元。

6.创建为省级“绿色饭店”的,奖励1万元;创建为市级“绿色饭店”的,奖励0.5万元。

7.完成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村建设任务的,奖励2万元;完成市级农村环境综合试点村建设任务的,奖励1万元。

第五条奖励资金申请条件

1.政府投资或全部由扶持资金建设的生态建设项目不纳入奖励范围;

2.生态创建必须通过考核验收,并获命名;

3.工程项目已建成并通过验收。

第六条奖励资金的拨付

符合生态创建奖励范围和申请条件的项目,由建设主体或投资者提出申请,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下达项目奖励资金。

第七条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

1.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生态项目建设,巩固生态创建成果,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2.建立奖励资金使用计划和账目,定期向市环保局、市财政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3.生态创建奖励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

第6篇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教育专项经费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工作,加大财政部门的监督力度,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教育强省投入保障监督机制的意见》(政办发〔〕38号)和《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财教〔〕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入本办法管理的教育专项资金包括: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危改资金、农村税费改革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和教育费附加等资金、公用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等与教育相关的资金。

第三条设立会同县农村中小学资金专户核算教育专项资金,由县教育局计财股专项管理。

第二章使用范围

第四条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和本级安排的项目资金,上级文件批复有明确要求或实施用途、对象的,按上级要求执行。

第五条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正式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主要资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

第六条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和危改资金的开支范围:主要用于农村(含县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校舍的维修改造(重点用于D级危房),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或挪作他用。

第七条农村税费改革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和教育费附加等资金的使用范围: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

第八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主要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通讯,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第九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资助范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特教在校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按小学每生每天3元,初中每生每天4元,特教生每生每天3元,学生全年在校天数250天的标准落实到学生手中。若遇政策调整,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三章资金分配

第十条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上级文件批复有明确要求或实施用途、对象的,按上级要求执行;需要进行再分配的项目资金,由县教育局拿出使用计划,经县发改、财政部门审核后,由相关县领导审定。

第十一条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由学生填写相关申请表在新学年开学1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对受助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助名单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进行审核、汇总;同时将审核汇总意见报县财政局审核,并报上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

第十二条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危改资金、农村税费改革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和教育费附加等资金,年初由县教育局拿出实施方案及分配计划,经县发改、财政部门初核,分管教育、发改、财政工作的县领导复核后,报县长审定。

第十三条公用经费支出由县教育局在每学期开学前,按在校学生实有人数以及规定标准分乡镇、分学校汇总后报县财政局审核。

第十四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由县教育局负责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指标分解到校,落实到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申请、评审、公示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补助;县财政局做好监督审核等工作。

第四章资金拨付

第十五条纳入本办法管理的各种资金,均由县农村中小学资金专户实行集中支付。

第十六条上级及本级预算安排的专项支出,根据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实施进度,由县农村中小学资金专户直接拨付给相关单位。

第十七条项目实施前,项目单位必须将项目工程投资评审审批表、招投标书、县发改局批复的项目投资文件、工程合同、经审核的预算报告等文件资料交县教育局和县财政局各1份,作为拨款依据。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可申请拨付总工程款的10%作为工程前期启动款。

项目学校使用资金,根据工程预算书、项目实施进度以及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由项目单位填报《会同县教育项目资金拨款申请表》,经项目管理办公室、县教育局相关领导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审核后,由县教育局汇总报县财政局审批,县财政局对照根据经县领导审批的分配方案审核无误后,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到县农村中小学资金专户,然后由县农村中小学资金专户直接拨付给项目施工单位(个人)及货物供应商;项目完工结算时,由工程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由县财政局进行工程预决算审计,经验收合格后才准予报帐结算。竣工验收报告、经审核的结算报告等文件资料须分别交县教育局和县财政局备案。

第十八条重点项目资金的拨付,要预留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1年后若无质量问题,由项目学校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县教育、财政部门审批拨付。若出现质量问题,将予以扣除。

第十九条公用经费的拨付由县教育局提出方案,经县财政局审核后,由县农村中小学资金专户按时、足额拨出。

第二十条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贫困寄宿生困难补助等直接到学生的补助资金,根据县教育局提供的分配方案,经县财政局审核后,由农村中小学资金专户将资金拨付到银行,由银行再分别发到受助学生在该银行开设的个人帐户。杜绝代签、代领和冒领现象发生。

第二十一条各种专项资金必须按照上级规定要求,确保专款专用。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属直达项目施工单位的,不得下拨到乡镇和学校。

第二十二条县农村中小学资金专户拨付资金后,须将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复印件送达县财政局和相关单位。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按照“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教育专项资金管理由相关学校、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

学校的职责:认真落实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政策,校长对学校项目的招投标、资金申报及项目实施负责,提出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具体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县教育局审核,送县财政部门同意后,通过农村中小学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到最终劳务、商品和工程最终提供者。学校必须按照批准的项目和资金计划,向县教育局、县财政局申报项目用款计划,定期向县教育、财政部门报送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县教育部门的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加强教育专项资金的管理,组织指导学校项目的招投标、工程进度及质量保证;根据项目需要向县财政部门申请支付额度,由县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县农村中小学资金专户,再由县农村中小学资金专户拨付到项目单位;对各中小学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内部审计;定期向上级教育部门、县财政局报送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情况及县农村中小学资金专户的拨付情况。

县财政部门的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加强教育专项资金的监督工作,参与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程进度、预决算、工程验收,组织县教育部门按批准的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按照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方式,保证教育资金及时到位;对各学校工程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对县教育局、各学校项目资金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报告教育专项资金及项目实施情况。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县审计部门每年将教育投入和经费管理作为审计重点,定期开展经费投入、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教育部门内审机构建设,教育部门内审机构每年至少要开展1次教育经费使用绩效的专项审计。

第二十五条监察部门要结合收费检查等日常工作,对教育投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按法律法规落实教育投入,完善群众举报查处机制,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第二十六条县教育、财政部门要强化对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专项资金的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加强教育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跟踪问责。县教育、财政部门实行全过程监管,并对教育专项资金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对挤占、挪用、截留、滞留专项资金的,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出现其他责任事故行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重点项目资金实行审计备案制和责任倒查制,工程竣工后,进行重点审计。财政专项监督检查和审计中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有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按照相关法规从严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7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健全和完善对水利工程投入的长效机制,扎实有效地推进我镇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对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及资金管理的规定》。特对我镇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作如下规定:

科学规划申报立项

1、以行政村为单位将需要修复的水利项目以书面形式向镇政府申请立项,申请书需含有工程名称、水毁内容、修复措施、灌溉面积、需要土石方(砼)的量,投资所需的资金及要求上级补助的资金等内容。镇政府根据各行政村的立项申请书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统一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由于规划设计工程原因,需要占用农民耕地等私有财产的、村里必须事先做好协调工作,征得村民同意方可立项。

资金筹措与管理

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采用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的投入机制。镇政府每年向上级争取资金用于维修水利工程,不足部分由村、组自筹解决。在资金使用管理上,由受益村全垫资建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局和水利局共同验收或确认后才可将补助款拨付到受益村,严格实现专款专用。

强化质量管理关

实行工程质量由镇水利工作站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和受益村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指定一人监管相结合模式,在工程质量上重点把好三个环节,一是砌石工程的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提高砌石工艺水平;二是严格按图纸施工,坚决杜绝设计一套。施工一套;三是规范三个程序,从工程放样、材料进场、清基砌体、基础验收等工序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对工程量不达标的项目坚决整改,决不牵就。

严格项目验收关

水利建设项目验收分为受益行政村以书面形式申请验收、过程验收、竣工验收三个阶段。镇水利工作站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过程验收,验收内容:进场材料验收、工序验收和单元工程验收。未经前道工序验收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视为不合格工程部分,必须重建或整改。水利工程竣工后,受益村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验收报告,方可验收。镇分管水利领导、水利工作站、水利局包片工程师、受益村主干负责竣工验收。

第8篇

在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申请书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申请书不同于其他书信,是一种专用书信。但是你知道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为了方便大家,共同阅读吧!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创新项目申请书,欢迎阅读!

创新项目申请书1县发展和改革局:

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化,我镇农村富余劳动力增长较快,为切实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工作,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力度,我镇拟建设农村劳动力培训楼,解决农村劳动力培训无场地的问题。

一、建设选址。培训楼建设选址在___。

二、建设规模:培训楼占地面积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培训楼主要包括职业培训中心、行政办公、服务大厅等。

三、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___万元,其中主体工程___万元,附属工程___万元,装修及水电安装工程___万。资金来源主要有自筹资金和申请上级部门拨款。

劳动力培训楼的建成,必将使我镇农村劳动力掌握一定的技术特长,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创业能力,进一步促进我镇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因此,特请县发展和改革局给予立项。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

申请人:___

申请日期:____

创新项目申请书2县精神文明办公室:为进一步提高社区市民素质、文明程度、现代化管理水平和社会环境,实现创建文明社区的目标,近年来,仙峰苗族乡仙峰山社区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在新的体制下,建立了以乡为核心,以居委会为基础,辖区内各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为主要组成部分的文明社区创建组织,形成了各项工作制度,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形势多样的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一、社区环境文明

仙峰山社区有一支人员素质好、执法严明的综合执法队伍。经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统一了店招300余块,规范摊位70多个,绿化街道达1000多米,辖区内全部房屋外墙刷白,建筑外观整洁,无“五乱”现象和“七乱”现象,环卫设施齐备完好,均达到“五十百千示范工程”的各项标准。

二、社区秩序安定

社会治安状况良好,“四防”措施落实,社会综合治理措施有力,民事纠纷调解网络健全,防火防灾设施齐备,制度措施有力,青少年、妇女儿童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居民对治安状况满意。

三、社区组织健全

社区内有一个党支部、一个居委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能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各单位都积极参与文明社区的创建工作,积极管理流动人口。组建了保洁员队伍、突发应急队伍、文明劝导队伍、青年志愿者队伍等。

四、社区共建普遍

重视人才、广泛开展“校街共建、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重点突出思想共建,增强共建单位对社区的认同感。

五、社区服务便利

辖区内生产生活设施齐备,服务网络布局合理,学校、医院等齐备,水、电、燃料等方便。经常性开展关爱帮扶活动。

六、社区教育普及

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机构健全,教育队伍强大,能够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工作。教育网络完善,活动富有成效。

七、社区文化丰富

文化场所达标,能经常性的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活动,生活方式文明、健康,富有成效。

八、社区风尚良好

广泛开展公益活动,规范行业服务,社会风尚文明,创建活动落到实处,人际关系和谐。

经仙峰苗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拟推荐我仙峰山社区申报县文明社区。

特此申请,望批准为盼!

仙峰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20__年4月1日

创新项目申请书3关于建设滴灌工程所需配套资金(物资)的申请 新密市水务局: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三农问题面临更新改革,由于农民进城务工及经商和改行从事第三产业,对土地流转集中成片承租是确保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新动力。“十”对农业明确指出的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着力促进农民增收以及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等政策。给农村经济发展指明方向。我__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郑州市农林科学研究所强强联合,以生态农业高产高效、农科技术研究为目的地一次创新。为带动周边农业的发展,探索一条农业创新的新道路。

一、项目概况

我__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承租流转的土地位于新密市岳村镇岗坡村,共计1200余亩,所流转土地用于农业开发和农科技术研究。现已种植小麦、杂粮、蔬菜、林果等,但由于农业用水资源匮乏,所以出现物生长不佳、产量受限等问题。为确保所承租的流转土地顺利高产、高效的运转,并为公司所在地周围的农民做好科技农业新模式示范的带动作用,计划申请实施水利滴灌工程,为拓展精品高端种植,增大、改善农作物的生长创造良好的种植环境。

二、水源情况

经郑煤集团地质勘查处的结果显示,所流转土地的地下300米之处,属富含水层,出水量可达40立方米/时。其水量标准可供1200亩土地灌溉之用。

三、工程造价预算

1、建筑工程

①蓄水池工程预算:247804.85元

②机井工程预算:366400元

③井房工程:72500元

2、机电工程

①200QJ20-175/13设备、管材、启动柜、电缆以及止回阀等附件合计39940元

3、管网工程(含安装)

①90PE管(1.25mpa):52500元

②160PE管(0.8mpa):62000元

③110PE管(0.8mpa):92400元

④90PE管(0.8mpa):150000元

⑤PE管件按管材的8%:28552元

⑥滴灌管:1050000元(1.5元/米_700000米)

_滴灌管按700元/亩,1000亩设计。主支管网采用PE100级管材、管件。

4、工程总造价共计:2162096.85元

本公司恳请上级有关部门将该项目列入计划,本公司将自筹20万元,尽快筹措资金,购置物资建设施工,预计确保两个月完成整体工程建设,尽早将本工程完施于土地,发挥其效益。我公司深感水利资源关系农业命脉,上级相关单位是农业建设、开发的靠山和源泉,我们将以优异的业绩、成功的产品造福于民、回报上级单位。

特此申请。

河南__开发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创新项目申请书4横山县畜牧局:

我叫__,男,生于___年12月13日,系横山县石湾镇姜清滩村姜前组村村民。

我村位于石湾镇政府西北十公里处,大理河两岸,307国道穿梭而过,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家对西部大开发步伐的加快,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为了使人民生活奔向小康,带动全民富起来。只有这样才能紧跟形势,贯彻‘’十七‘’大精神,围绕国家对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奋发图强,创业致富,政府制定了舍饲的畜牧政策,成为畜牧业发展的方向。为此,根据我村的实际情况,为畜牧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我响应党的号召,发展养殖业是我的梦想,为了实现这一梦想,我从___年2月开始建设羊厂,___年7月底建成。该厂占地面积约7000多平方米,羊舍12个,占地面积约4000多平方米。存草房一个,粗,细饲料房各一个,内设人工受精站一所,青除仓一个,现有农用三轮车一辆,杂草机,粉碎机各一台,割草机两部。现已种草约35亩,玉米24亩,现以投产养羊354只,能繁殖母羊298只。建羊厂共投资48000元,买羊226000元,其它设施投资54000元,该养羊厂共投资328000元。在这期中,由于我生活贫困,经济困难,上属投资额还是靠借贷,确系承受能力有限,故请贵局给予经济支助立项解决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 __

___年9月11日

创新项目申请书5某公司:

根据工程业务需要,现中标承建的(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名称的(工程名称)中标工程名称工程需刻制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工程名称项目经理部印章壹枚,规格--厘米。该项目部印章交由项目部使用后,我项目部指定专人保管印章,仅供项目部与该工程的业主签证资料使用,不得用于与材料供应商签订协议,并严禁对外和其他与工程无关的事宜。如因印章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法律等事项,均有项目部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为保证印章及时回收核销,我项目部缴纳 零 万元给公司作为押金,待工程结束后。把此印章退回公司,公司同时全额退回押金(无利息)印章如有丢失的,由我项目部全部承担印章丢失的责任及损失,同时公司可全额罚没押金。

备 案

印 章

第9篇

明确培训重点,实施分类培训。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的对象为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应根据农村劳动者不同群体和不同需求进行分类实施,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

(一)就业技能培训。对拟转移到非农产业务工经商的农村劳动者、返乡农民工,开展初级技能或专项技能培训;主要由符合条件的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其参加1至6个月(不少于120课时)的就业技能培训,重点是根据企业岗位实际需求开展订单培训,结合产业发展的潜在需求开展定向培训。

(二)技能提升培训。对用人单位吸纳农村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用人单位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委托所在地定点培训机构,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组织其参加1至6个月(不少于120课时)的技能提升培训。

(三)专业技能培训。对未能继续升学且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进行系统的职业能力培养,使其达到中级技能水平的培训。主要依托具备相应培训条件的技工院校等职业学校,开展专业技能培训。

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实行培训工种目录管理。定点培训机构按《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附件1)规定的工种(项目)、等级和认定的培训范围,实施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规定总课时,其中操作技能训练时间不少于总课时的60%。培训工种目录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的的执行。各地、各定点培训机构不得超范围培训。符合条件人员每年可享受一次技能培训补贴。

二、定点培训机构的管理

各地认定定点培训机构须在培训工种目录范围内,按照每个培训工种(项目)不少于15个技能训练工种的要求,明确其承担财政补贴性培训任务的工种(项目)范围。同一定点培训机构中,已认定为其他类别农民培训的工种(项目)不得重复认定。定点培训机构的其他条件、认定程序按省财政厅、原劳动保障厅财社〔2009〕115号文件规定执行。严禁定点培训机构以联合办学的名义将培训任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培训资质和定点资格的培训机构。

公共职业训练基地依托政府举办的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建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公共职业训练基地须符合《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基本条件》(附件4)。市、县行政区域内,公共职业训练基地的培训工种(项目)原则上不重复设置。规范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免费技能培训服务,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开展免费技能培训服务,应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订培训项目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培训项目、培训等级、培训期限等应向社会公布。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在每期培训班开班前10个工作日,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开班申请报告、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每期培训班结束5日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结业审核申请。免费培训后所发《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应加盖“免费培训”字戳。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应为参加技能培训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就餐和住宿条件。有条件的可免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补助。

各县(市)每年12月底前对定点培训机构和公共职业训练基地进行复核,并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点培训机构报备须填报《定点培训机构备案表》(附件5)。公共职业训练基地报备须填报《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备案表》(附件6)。

三、技能能培训工作程序

定点培训机构须将认定的培训项目、培训等级、培训期限、收费标准、补贴标准、培训鉴定补贴申领办法公开张贴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

(一)申报计划。各定点培训机构必须对培训人员进行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得纳入培训范围;各定点培训机构在每期培训班开班前10个工作日,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开班申请报告、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培训人员花名册(花名册应有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文化程度、所学专业、培训时间、居住地址、序号、是否参加过培训、培训证件等)、身份证复印件。各定点培训机构在上报计划时,每批次不得超过100人。

拟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应于培训结束5日前按要求向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县(市)职业技能鉴定由各县(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机构审定,并安排鉴定机构开展鉴定,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市本级职业技能鉴定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培训机构不得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二)开班核实。在每批(次)培训班开班的第一节课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应实地检查培训班开班情况,逐一核实培训学员身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办班,开班中途不得随意增加或更换培训人员。

(三)监督检查。强化培训过程监督,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督,通过抽查、学员问卷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确保培训效果。各企业、定点培训机构应积极配合检查人员开展。为加强对培训情况的监督,市本级委托市监察支队负责市本级各技能培训情况的巡查,每班培训巡查次数不少于两次,并做好相应检查记录。

要逐步建立统一的职业技能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对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对参训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核定培训补贴时,应随机抽取不低于参培人数10%的学员,对核实发现不真实的,不予拨付培训补贴。

(四)结业考核。各定点培训机构在每期培训班结束5日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结业考核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对参训学员到课、教学计划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采取对照参训人员照片等方式确定到课情况,指导定点培训机构开展结业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参训学员考核合格,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给《职业培训合格证》、《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四、培训资金审批程序

严格执行《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09〕115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0〕142号)规定,认真落实农村劳动者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政策,规范申报,审批工作程序。

(一)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农村劳动者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定点培训机构组织的农村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实行资金直补个人办法。农村劳动者自主选择定点培训机构、工种(项目)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个人先行付费,培训结束合格,按规定申领补贴。农村劳动者经定点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3个月内,由本人向培训机构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窗口申领培训、鉴定补贴。申请培训补贴的申报材料应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培训收费凭证、《就业和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培训与鉴定补贴申请表》(附件2)。培训、鉴定补贴实行即时审核,即时发放。定点培训机构须将培训项目、培训等级、培训期限、收费标准、培训鉴定补贴申领办法公开张贴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

各县(市)应6月底前明确本地发放培训补贴经办窗口、公布联系电话。市本级培训补贴经办窗口设在市人力资源市场,联系电话:5897067。

(二)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技能提升培训由企业培训机构或委托定点培训机构组织,企业实施农民工技能培训或委托定点培训机构实施技能培训前,须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企业农民工技能培训计划审核表》(附件9)、培训计划、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委托书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申请培训补贴。申报材料:《企业农民工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10)、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批准的培训开办计划、参加培训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培训签到簿、培训日志、《就业和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受委托的定点培训机构需提供培训委托书。经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按培训人数,以技能培训补贴人均标准的一半给予企业培训补贴。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入企业或委托定点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省属企业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培训补贴。企业实施农民工技能培训,不受农民工户籍区域限制。允许企业采取工学结合办法开展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

(三)专业技能培训补贴。专业技能培训由认定的技工院校或职业院校承担,未能继续升学且有进城求职愿望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选择就读认定的技工院校或职业院校,且所学专业为我省企业紧缺专业(工种)的,毕业时每人可享受一次性培训补助(不含免费学生)。学校招收紧缺专业(工种)学生,须在招生前编制招生计划,经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培训毕业后,由学校集中向所在地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申报材料:学生名册,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核发登记表,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审核盖章的新生录取表、培训补贴申请表。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每人按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培训补助,培训补助资金直接打入学生个人账户。2010年我省确定15个专业为技能培训紧缺专业(附件3)。技工院校招收农村学生人数纳入学校所在地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培训计划。

(四)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初次参加选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农村劳动者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进城务工地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采取个人报销的方式。农村劳动者持本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鉴定收费凭据直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报销。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也可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代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按月凭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农村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享受技能鉴定补贴人员培训鉴定花名册(由农民本人签名)、鉴定收费凭据、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补助申请表等材料,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转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核定补贴对象和补贴金额,将补贴资金拨入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鉴定补贴标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120元;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补贴80元。

第10篇

青羊区这一尝试在全国尚属首次目前已开始受理贷款申请

据青羊区提供的一份调查显示,成都活跃着150万进城务工人员。成都进城务工的流动妇女40.9%%有创业念头,但因资金缺乏只有5.1%的人有详细的创业计划并在一年内实施。昨日,荷兰银行成都进城务工女青年创业项目召开研讨会,这是一个由青羊区青年就业创业中心与美国国际计划组织联合成立的,旨在针对18-35岁的进城务工女青年的小额贷款项目,由荷兰银行无偿提供1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据悉,专门针对流动人口,特别是进城务工女青年的小额贷款这在全国还是首次尝试。

无抵押贷款最高两万元

备注:该信贷项目的贷款对象为年龄在18周岁(含)至35周岁(含)之间非成都市户口且在城市居住满一年以上的进城务工女青年。单一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为2万元。贷款期限为半年或一年贷款利率为7.9%。“这个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和质押,3个借款人可以组建联保小组联保贷款,也可以寻找保证人办理保证贷款。”项目的执行官,青羊区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刘晓告诉记者。

据悉,小额贷款项目最早源于孟加拉经济学者尤努斯创建乡村银行向农村妇女发放小额贷款、帮助她们购买生产物资脱贫,这种模式在孟加拉获得成功并为多国所用。“除了给创业初期的人予以资金扶持,我们也对已经开始创业但资金周转有困难的申请人提供贷款,”刘晓介绍说。

全国首次探路流动人口贷款

虽然小额贷款已经不是新生事物,但针对流动人口提供贷款服务,青羊区的尝试在全国尚属首次。这让资金的执行官刘晓也颇感压力,“如果我们把这个项目做成功了,受益的将不仅仅是在成都务工的流动人口,这种模式也将在全国推广,让更多人受益。”荷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行长范静东也表示,该项目对帮助农村妇女融入城市,改善家庭环境,特别是在“5.12”地震和金融海啸导致民工返乡潮这样的特殊背景下,具有很现实的意义。记者了解到,为了让贷款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提高创业成功率,项目依托新市民社区素质教育培训计划和SYB创业培训项目,对创业进城务工女青年提供完善的创业咨询、指导和创业培训。项目还将组建创业专家团,由在蓉的成功企业家组成,通过一对一的导师创业辅导,用成功者的亲身经历和创业经验来为创业者答疑解惑,牵线搭桥,减少创业者创业初期的困难,确保创业最大程度的成功。

创新模式保证项目资金安全

据介绍,为了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性和项目规则以及公平性,项目组在申请人审核、还款方式等方面借鉴其他项目的经验和成功之处,结合项目的特点,紧密依托银行、担保公司、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制定出具有本地特色的全新小额信贷模式。

第11篇

一、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自收到省、市、县关于做好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通知以来,高度重视,积级与市局、县民生办联系,收集农村低保项目具体绩效评价指标,立即开展研究分析,全面理解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要求,并根据文件精神,迅速贯彻落实,认真开展农村低保自评自查工作。

二、绩效指标自评情况

(一)项目投入,自评20分。

1、项目立项,自评得分10分。

严格按照省、市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县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实施办法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明确规定低保年度目标任务,对家庭人口、经济与财产状况的确定及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进行明确规定。2020年按照市统一制定的低保标准执行,加强A、B、C分类施保,对A类实行全额补助,救助标准395元,并每人增发了30%补助资金118元,计每人每月513元;B类对象实行差额补助,救助标准222元,并每人增发了20%补助资金44元,计每人每月266元;C类对象实行差额补助,救助标准每人每月205元。按照城乡低保非统筹区,我县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低保标准65%以上。全年据实列支农村低保资金,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率100%。

2、资金落实,自评得分10分。农村低保资金由县财政统一管理,按照救助对象人数和补助标准足额安排救助资金编制年度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不可预测因素导致农村低保资金出现缺口时,县财政及时弥补。

(二)项目实施过程,自评得分32分。

1、项目管理,自评得分22分。

我县健全农村低保各项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社保兜底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印发了《县民政局2020年脱贫攻坚“春季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县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开发局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转发了省民政厅《关于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制度在强化“两不愁”助力“三保障”中兜底作用的通知》,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制度与脱贫攻坚政策的有效衔接。制定了《县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实施办法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转发了省民政厅《关于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综合认定标准的指导意见》,对家庭人口、经济与财产状况的确定及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进行明确规定。积极推进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已设立了“县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设在县民政局办公楼,已到位4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相关工作。自评得分2分。

加强社会救助协调机制建设,县政府建立了由政府主导、民政牵头,政府20多个相关部门单位参加的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工作合力。我县不断加强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各乡镇建立社会救助工作站,进一步加强全县乡镇民政队伍建设,从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分流人员中招聘61名乡镇社会救助站工作人员,确保每个乡镇配置2至3名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自评得分2分。

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扎实推进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建设与核对工作,2020年全县累计接受城乡低保委托核对17721户次、50754人次。我县已全面运行并应用了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全面落实了按月及时上传并更新数据。城乡低保系统数据与民政统计台账数据一致率达到100%,上传数据质量良好。每月将农村低保人员信息上传至政府公开网,做到网上公示。对社会救助的信息公开和舆情反映问题高度重视,积极回应,做到有访必接,及时解答救助政策,及时核实情况,认真落实救助,及时查处问题,及时反馈上报。自评得分3分。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强化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促进城乡低保工作廉洁高效、公正透明,县委办、县政府办出台了《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办〔2014〕84号),明确乡镇、村及相关部门职责,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快从重处置,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真正做到履责必须尽责,失责必须追责。同时开展了城乡低保定期核查和对乡镇上报的审批的低保对象30%入户抽查,对备案登记的低保经办人员和乡镇(区)、村(居)干部近亲属拟享受低保对象100%入户调查,并结合民生工程督查,不定期开展低保资金发放情况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乡镇,限期整改。自评得3分。

严格按照《县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实施办法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20〕56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同时根据省市要求出台了《2020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霍民社救字〔2020〕31号),全面建立低保对象户定期报告制、长期跟踪走访制和动态管理进出机制,加强定期核查,实行动态管理,完善审核审批程序,紧紧抓住“核对、调查、听证、公示、抽查、审批”六个重要环节,继续推行健全阳光低保制度,合理确定救助对象,实施精准救助,坚决将不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对真正符合低保条件需纳入保障范围的,一律严格按照农村阳光低保操作程序审核审批,。今年以来,共取消农村低保对象2004户、3359人,新增低保对象13586户、17609人。严格执行长期末端公示制度,对低保保障对象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类别和金额等实行长期公示,并将社会救助政策、救助对象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在县人民政府网、县民生工程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自评得分6分。

建立健全救助对象档案,做到一乡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所有资料真实完整齐全。自评得分6分。

2、财务管理,自评得分10分。

严格按照《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我县财政部门对低保资金实行分账核算,对上级下拨资金、财政预算资金及其他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低保资金支出,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农村低保资金实行按月打卡发放,月初根据核定的享受人数和补助标准制定划拨表,报县财政部门审核后,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自评得分10分。

(三)项目产出,自评得分25分。

农村低保标准由市政府统一制定,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六政秘〔2020〕94号)文件精神,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上调为4740元/人.年,超过暂执行扶贫标准。积极与扶贫部门配合开展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及时更新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开展实时比对,并共同努力建立起农村低保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个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四)项目效果,自评得分22.8分。

县、乡两级民政部门均通过印发明白纸、广播电视、网络、公开栏、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低保政策,确保农村低保政策家喻户晓。建立了低保申请家庭收入核查、家庭财政认定等办法,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低保核查认定进一步推进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实行入户核查制、长期跟踪走访制和分类动态管理制,根据申请保障对象的人员结构和困难原因确定年度审核和季度审核,对A类家庭和人员每年核查一次,对B类家庭和人员每半年核查一次,对C类家庭和人员按季核查,对真正符合低保条件需纳入保障范围的,一律严格按照农村阳光低保操作程序,由对象户本人提出申请,乡镇组织专人入户调查,逐户逐人核实其家庭基本情况,如实填写《入户调查表》,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分别签字确认,入户调查后,以村为单位组织召开阳光听证会,成立15人以上的听证小组,按照听证会步骤,当场唱票评议,得票超过80%的才能确定为低保初选对象,严格执行三榜公示,全程接受群众监督。特别是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的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务必单独登记,并填写备案表,存档备查。县局对动态管理人员也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按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查,对备案登记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拟享受低保对象的全部入户调查,确保真正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我县全面推行农村阳光低保,做到了应保尽保,公平公正,群众满意,使低保政策在全县农村得到真正落实,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9.8分。

第12篇

关键词:基层农经管理;农业科研项目;问题;改进思路

我国地大物博、幅员辽阔,人口基数大的基本国情决定着农业是我国的支柱性产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国家及各地政府部门越来越重视“三农”问题,尤其是农业作为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基础,所以在基层农经管理工作中要加强对农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重视,不断优化基层农业科研单位的项目资金规模和结构,有效缓解当前我国基层农经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坚持以农村居民为中心,在农业科技方面投入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引导农民学会使用先进的农业技术,以提高整体的农业生产质量和水平,促进农村经济效益的提升。

1基层农经管理工作现状

基层农经管理工作所涉及的范围较广,所以管理人员的工作量较大,为了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对管理人员制定了较高的管理标准,要求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各项任务。并在基层农经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出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以提高管理工作的实效性,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实现农村产业结构的改革与创新,尽量满足现代化发展的需求,为农村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各地开展基层农经管理工作能够有效提高当地农业发展水平,随着农业科技水平的迅速提升,为了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农村改革发展策略,基层农经管理工作人员要及时更新自己的管理理念和方法,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保证各项管理工作能够跟上现代化的脚步。但是结合基层农经管理工作开展现状我们发现还有许多农村地区不够重视基层农经管理工作,甚至没有建立专门的基层农经管理部门,其管理工作都是由其他行政部门兼任,导致在实践中缺乏工作力度。另外,由于基层农经管理工作内容复杂、任务繁重,参与到相关工作的人员缺乏较强的专业性和业务能力水平,造成基层农经管理工作机构的权威性和积极性被弱化。

2基层农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缺乏合理的项目预算编制

在基层农业科研单位中开展相关的农业科研工作由于受到自然因素和其他外界因素的干扰,导致农业科研工作受到季节性影响,整个科研工作周期较长,在基层农经管理工作中很难准确的为农业科研项目判断经费预算,影响到农业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主观因素导致农业科研项目预算编制缺乏合理性。比如,基层农业科研单位在申请项目前,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对该项目进行提前调查,但是由于时间限制,部分工作人员会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来判断项目的预算金额,这样和实际金额会存在误差。以此同时,部分基层农业科研单位各部门之间没有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工作人员在编制项目预算时,无法掌握各单位之间实际的科研设备使用情况,也不能及时了解到具体的支出情况。比如,农业科研项目需要使用到先进的设施设备,在基础设施上需要编制相关的项目预算,而由于各部门沟通不及时,工作人员项目资金管理中很容易出现重复购买设备等情况,导致农业科研成本增加和浪费现象。

2.2农业科研经费支出类别不符合会计科目设置

在实际工作中,农业科研项目在结题报告中需要单位的财务人员进行验收,将整个科研项目的支出以及项目预算进行归集,以掌握农业科研项目的具体完成情况。然而农业科研项目任务书是由科研工作者编写的,在编写科研项目经费类别时由于专业不对口的原因,无法做到与会计科目设置相匹配[1]。比如,政府会计制度中明确规定预算会计科目设置必须根据各部门的决算报表进行,充分发挥出财政预决算职能,农业科研项目任务书经费预算明细需要结合该项目的直接费用进行分类设置,则会容易出现农业科研经费支出类别不符合会计科目设置的情况。例如,科研人员在项目任务书中会编写“设备购置费”,但是在会计科目中没有这个词,财会人员就需要根据设备的具体类别,将其分为办公费或者材料费等。另外,在农业科研项目进行财务验收工作中,要对该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和统计,但是由于科研工作者不了解财务职责,而财务人员又必须对该项目的每一个环节了解清楚,导致在分类归集时容易出现失误,且影响到工作效率。

2.3工作效率低,导致项目结题验收慢

结合我国农业科研经费管理现状发现,当前项目经费支出普遍存在进度慢的问题。其中影响到项目经费支出缓慢的原因主要包括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在农业科研工作中其研究对象会受到季节性和自然环境的影响,以及申请的项目资金下拨过迟,影响到农业科研项目经费支出进度,导致整个科研项目出现逾期等情况。另外,由于基层农业科研单位本身缺乏充足的科研资金,在申请科研项目时没有结合实际支出需求进行申报,希望争取到更多的项目经费,导致申请的项目经费预算比较随意化,缺乏科学合理性。最终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申报的项目经费无法进行正常使用,出现项目经费结余的情况,导致在项目结题验收时经费预算和经费实际执行存在较大的误差,为财会人员增加工作难度。

2.4农业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缺乏规范化管理

按照我国各级参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基层农业科研单位在处理项目结余资金时,需要按照农业科研项目的实际需求在2年内可以继续使用,若使用期限已满还有结余情况就必须通过原渠道返回[2]。而部分工作人员,认为农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麻烦,且项目资金下拨时间长,不愿意将项目结余资金被收回,为了持续开展农业科研工作,他们会将项目结余资金调整到次年使用。然而,随着党和政府对农业科研工作的重视,每年都会在项目预算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基层农业科研单位申请的科研项目能够真正落实。但是,由于部分基层农业科研单位对项目结余资金缺乏规范化管理,甚至没有设置专门的项目管理部门,导致科研工作者对项目结余资金不够重视,他们在与财会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时,容易忽略了项目结余资金,从而引发资金被挪用等风险。

3基层农经管理工作改进思路

3.1加强人员管理,促进工作人员综合能力的提升

为了实现基层农经管理体系规范化、系统化发展,首先就要加强人员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养。工作人员是开展基层农经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他们的专业素养以及业务能力直接决定着整体管理水平。因此,基层农业科研单位要构建专业的管理队伍,为后期顺利开展相应的管理工作提供保障。比如,在人员招聘环节,应该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以便用人单位对其专业能力更加了解,将其分配到合适的工作岗位上;其次,对于农业科研单位在职人员,要为他们提供学习和培训的机会,帮助他们提升自身专业技能的同时,深入理解经济管理方面的知识,能够有效避免业务不熟悉、工作失误等问题,真正提高基层农经管理水平。

3.2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基层农经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基层农经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离不开专业的人才队伍,同时也需要党和政府部门的支持,必须在实际工作中加大资金投资力度,为基层农经管理工作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尤其是基层农村组织管理部门在基层农经管理体系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也是顺利开展该项管理工作的基础,在承担基层农经体制改革以及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中发挥着指导作用[3]。因此,在基层农经管理体系中的执法管理、监督、服务等环节中投入相应的资金,建立独立的基层农业科研管理部门,并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薪资和福利待遇,吸引大量的专业人才参与到基层农经管理工作中。并且在基层农经管理部门中设置农业科研项目管理专员,专门负责组织农业科研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为基层农经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3.3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提高农业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的合理性

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在基层农经管理体系中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为整个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保障,使得各项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以及科学化,真正发挥出基层农经管理工作的作用和价值。比如,在农业科研经费管理工作中,科研项目预算编制是整个经费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开展农业科研项目的重要依据,项目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对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起着决定性因素。因此,要建立完善的农业科研经费管理制度,首先在项目预算编制前,相关科研人员必须充分了解预算编制,严格遵守项目预算编制相关标准和要求填写农业科研项目申请报告,以增强项目预算编制过程的规范性[4]。其次,科研人员要根据科研项目的实际目标、相关政策规定以及科研项目的进行项目预算编制,以提高农业科研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最后,由于农业科研项目的特殊性,许多科研项目预算编制都是由科研人员进行的,但是由于他们对财政相关知识了解不充分,导致项目预算编制与财会要求出现脱节的问题。所以,在基层农经管理工作中还要建立相应的财务规章制度,以提高项目经费预算的精准性、科学性以及可靠性,为后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奠定基础。

3.4突破我国农业科研项目预算执行困境

影响到农业科研项目无法执行的原因主要是由于项目预算编制不合理,再就是相关工作人员随意更改和调整项目执行内容。因此,为了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就必须提升科研项目经费支出速度,为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效率提供保证。首先,基层农业科研单位要设立独立的项目监管小组,对科研项目的全国程进行实时监管。另外,还要在单位对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公开,让科研项目的所有人员参与到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以便及时发现科研项目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解决,以加速科研项目执行以及经费支出进程。其次,基层农业科研单位在各年度绩效考核中,要将科研项目预算具体执行情况作为员工的考核标准,利用奖金、绩效福利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并且对于没有按时完成科研项目的员工要扣除相应的绩效指标,以提升基层农业科研项目预算执行水平。

3.5完善农业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管理工作

基层农业科研单位在开展经费管理工作时,要提高对项目结余资金管理的重视程度,避免出现农业科研项目经费变相流失和浪费的情况。首先,基层农业科研单位要建立完善的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并且要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标准进行精细化预算管理,这样才能保证项目结余资金被纳入到科研项目全过程中。其次,还要建立相应的项目审计制度,让单位的财务部门对项目经费进行统一管理,并以报告的形式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记录和监督,避免科研项目在结题验收环节中还出现经费剩余的情况[5]。最后,工作人员在项目结余资金管理工作中要具备较强的风险意识,在使用项目结余资金时,需要单位的财会人员进行严格监控。要求工作人员在使用项目结余资金时按照相关标准填写申请报告书,并通过管理层审核同意后才能使用,以增强科研项目经费的安全性。综上所述,基层农经管理中要重点关注农业科研经费管理工作,提高科研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为农业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足够的资金。还要构建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建立健全农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进行科研工作,合理的使用项目资金。还要充分发挥出财务人员的监管作用,为项目资金的安全性提供保障,让申请的项目经费真正应用到农业科研工作中,提高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

参考文献:

[1]邓杰.当前基层农经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纳税,2020,14(05):292.

[2]张京环.浅谈当前基层农经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J].农村科学实验,2019(6):120-121.

[3]李菁科.浅析基层农经体系现状及问题解决方法[J].农家参谋,2020,646(04):57.

[4]刘昀.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及策略探析[J].山西农经,2019,242(0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