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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采购管理规定

时间:2023-07-10 17:34:1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企业采购管理规定,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企业采购管理规定

第1篇

自2012年烟草企业正式实施《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以来,在国家烟草专卖局“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总要求下,经过几年的努力,烟草企业采购制度体系正逐步建立,但在采购实践活动中,“规范和效率”的问题一直影响着采购职能的发挥,需要在实践中加以调整和转变。

规范与效率的关系

规范与效率相辅相成。规范指明文规定或约定俗成的标准。效率是指最有效地使用社会资源以满足人类的愿望和需要。规范与效率并非两个相互孤立的要素,而是相辅相成、紧密联系的,共同形成了支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合力。规范以效率为目标,归根结底,规范是对行为的约束,其目的在于通过优化流程、强化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效率应以规范为前提,在规范中出效率,在效率中更规范。

规范与效率辩证统一。烟草企业的采购有严格的程序规定要求,实际工作中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不规范采购,势必又将回到无序采购的状况。虽然有时严格规范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效率,但是没有规范就谈不上效率;当然,也不能强调规范操作机械地而不是主动创造条件地完成采购任务,限制采购功能发挥。因此,在烟草企业采购中,规范与效率是辩证统一的,是一个对立统一的有机整体。

烟草企业依法采购、规范操作和提高效率的必要性

是法规和制度的要求。《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要求,对采购目录、采购计划的编制,采购预算、采购方式的选择,公开招标、开标、评标的全过程,及信息公告、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合同的签订、交货、验货,对投标人的质疑,投诉的处理等都要建立科学规范的制度,以规范采购行为。

是采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要求。按照公开透明原则,让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消除歧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将竞争引入到烟草企业采购活动中,通过竞争使投标人提供更好的商品、技术或服务,并且尽量降低投标报价,使用户可以用较低的成本和价格采购到优质商品,从而,既实现采购目标,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公正诚信原则,一方面要求烟草企业在项目发标、信息公布、评标过程要真实;另一方面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时真实,在提供采购物品或服务时,须达到投标时所做出的承诺,对采购活动切实负责。

是发挥烟草企业采购职能作用的要求。《烟草行业“十三五”规划节能减排工作方案》中提出,加强全过程的节约管理,有效提高资源的综合效益,提高发展质量与效益,在条件允许下,尽量使用低能耗设备,不使用高污染设备。因此,发挥烟草企业采购职能,按照“节能减排、降本增效”的要求采购,选择部分节能效果显著、性能成熟的产品予以采购。

是防范采购风险的需要。采购过程应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合同法》《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依法采购、规范采购,从而尽可能规避风险,实现烟草企业采购的公平和效率。

烟草企业采购规范与效率存在的问题剖析

相关采购制度不够完善。从省局(公司)的采购制度来看,存在制度缺乏、不完善或衔接不够顺畅的情况。集中采购部门虽然建立了供应商库,但没有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导致无法使用供应商库,仍然继续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既耽误了时间,又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采购计划管理不够严谨。在编制采购目录和制定采购计划时,缺乏有效的方法和工具,有时只考虑目前的工作需要,没有从全年或更长远的目标来规划,甚至有时未经审批而随意变更预算或采购方式,影响采购工作的规范和效率。

采购流程不精益。制定的采购流程,过程繁复,操作时间长。集中采购时,单次小规模的集中采购结算不明确,部门间协调不够,手续繁杂。供应商的评价和选择机制不完善,缺乏科学规范的供应商认证和评价体系。合同管理没有固定模板,导致合同审核费时费力。采购管理系统的流程不够全面,没有包含采购的全部过程,降低了效率。

采购监督没有全过程覆盖。采购工作跨度时间长,流程复杂,监督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加之监督人员人手不够,目前还不能保证采购的全过程参与,容易给采购工作留下隐患。

采购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负责采购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采购流程操作不熟练,有的编制采购计划、计算采购预算不精确,有的编写采购文件时忽视关键的问题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采购工作的规范与效率。

加强采购规范。提升采购效率的建议

加强制度建设,严格采购法规落实

确保烟草企业采购有序进行,提高采购的效率,就必须根据“决策者重结果、管理者重规则、操作者重细节、监督者重风险”的原则,健全和完善适合烟草商业企业采购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规定采购操作整个过程、审批方式、公示和投诉以及供应商库的管理办法,从而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加强采购计划管理,合理配置资源

强化目录管理,明确采购范畴:编制《采购目录》时,事先组织调查,从全年或更远的目标来规划,科学构建四级采购目录,同时将日常采购项目全部纳入汇总到《采购目录》,进行规范管理。第四级目录细化至最小预算科目,并逐项明确采购部门和组织形式,使采购方式审查前置化,解决上会频繁和决策低效等问题。未编入目录的项目,不准实施采购。

规范采购计划的制定和变更,确保严格高效:制定计划时,全面考虑、从长计议、细致入微,从源头减少计划的频繁调整,同时规范计划变更,凡是涉及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和项目新增,定期提交相关管理委员会实名表决,确保责任可追溯,防止集体决策变成无人担责。

抓好集中采购:将采购的决策权和组织权集中到相关部门或单位,集中负责计划编制、采购立项和实施。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择优”原则,切实做到使用人、主管人、审批人、采购管理人和监管人的“五分离”,确保集中采购正常进行,采物资符合质量安全的要求。

优化采购流程,明确职责与权限

严格落实标准与细节:梳理采购流程,优化采购程序,将业务、合同、监督、公开等融入统一的采购管理系统,严格落实标准与细节,明确职责与权限,规范节点的输入与输出,让每个人都能了解所有的业务要求。

广泛应用模板,做到规范高效:为减少采购人员的行为偏差,使复杂问题简单化,可以将最优做法、经验和技巧固化成普遍适用且符合规范的模板,让操作从“各自解读”变成“即取即用”,省去反复性指导和重复性审核,提高效率。

创新供应商管理,增值供应链:须严格对供应商进行资信、业绩评价和重要材料现场考察评审,建立与企业规模需求相适应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并对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实行动态调整,随时引进新的优秀供应商,及时淘汰有劣绩的供应商。

加强风险防控,实现全过程监管

围绕采购相关流程,梳理出各个风险点,对每一个风险点拟定防范措施。监督部门要全程参与,严格把关,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平、合法、规范,确保评选出的供应商具备应有的资质和能力。

以人为本,全面提高采购人员素质

第2篇

【关键词】商业企业 商品采购 控制

云山商贸经营公司中心商店,在《云山商贸经营公司商品采购管理规定》文件下发执行后,该商店半年时间仅在临沂小商品市场就进了多达七次的搭配商品货,进货总额100万元,其中:正常商品50万元,占进货总额的50%;呆滞有问题商品50万元,占进货总额50%。正常商品已销售80%,而呆滞有问题商品基本没动。仅仅六个月时间,特别是在管理规定开始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基本建立之后,出现如此奇怪的现象,究其原因,到底何在?先从该商店负责人组织的两次进货中略加分析一下:

第一次进货:10月31日,进货地点:临沂小商品市场。

第二次进货:11月20日,进货地点:临沂小商品市场。

从二次进货中可以看出,正常商品为自行车、门锁、自行车锁,金额计256410.80元,约占进货总额的50%;呆滞的有问题商品为电表(杂牌)、电子计算器,金额计257300元,约占进货总额的50%。根据该商店年未盘点表,年未库存计算器、电度表进货后基本未销,正常商品尚余小部分未销。

二次进货简单核算如下:

1.这二次进货毛利61749.80元,减去有问题商品进销差价还余34699.80元。

2.这二次进货的直接费用及税金为30500元。

3.如果二次进货的有问题商品进货后能按进货价售完,尚可盈余4200元,但是,呆滞的有问题商品一直没有办法销售,呆滞的有问题商品257300元,每月支付银行利息1700元,到今年3月未止,已亏损2800元,随着时间的延长,亏损金额也将越来越大。

4.根据调查分析,处理电表的削价幅度最少为20%,则将损失21500元,计算器的削价幅度最少为70%,则将损失10万元。

据上分析,到了3月未止,这二次进货最少亏损124300元,可谓损失惨重。该商店每月销售额在50万元左右徘徊,仅此两次进货的损失,将该柜职工辛苦一年的效益冲尽。

从上例看出,损失惨重是人为造成的,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一怪现象呢?其原因就在于组织采购的人员存在问题。

首先,思想上不端正,责任心不强,毫不犹豫的一次又一次上钩了,到头来,造成的损失是很大的,这是严重不负责的表现。

其次,有些采购人员业务素质差,又不肯虚心请教学习,不求甚解,不是有的放矢的组织货源,同样造成不应发生的损失。

再次,有些基层门店负责人自由主义思想严重,对上级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只当耳旁风,甚至说“以前都是一样喊,到最后还不是不了了之”。

从中心商店的几次进货中不难看出,有问题商品为什么有增无减?关键在于进货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措施不力,问题处理不严,管理制度的检查落实跟不上,主要表现在:

1.有些单位负责同志,工作效率低。有问题商品的清查处理工作处理不力,只是将商品削了价后往仓库里一放了事,商品不上柜、不作宣传介绍、不造成处理的声势,使其失去了清查处理的意义。

2.有一部分采购人员,思想不纯,为自己考虑多,对企业不负责任,造成进货关把的不严,“病从口入”,旧“病”未除,新“病”又生,是名副其实的败家子。

基层人员存在业务素质差的问题,采购人员信息掌握的不灵,市场行情摸索不透,甚至连所购商品每月销售数量也心中无数。售货人员宣传不力,热情服务比不过个体商贩。

针对上述问题,现就如何解决好“有问题商品为什么有增无减”这一问题,提出如下几条建议:

一、加强日常检查监督工作

财务、业务人员每月定期要对商店的商品进销调存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企业负责人反映,单位负责人,每月要对所有柜组的商品盘点表检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成立企业盘点委员会,不定期的对各柜组商品盘点情况进行抽查。对个别不负责人并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干部职工,要严肃处理,给予行政和经济制裁。抓紧进行有问题商品的处理工作,应成立长期的有问题商品削价专柜,固定人员,固定地点,并经常出摊设点,下达处理指标,纳入经营承包责任制进行考核。

二、加强业务素质的培训工作

采取老带新、自学、短期培训等多种办法,力争较短的时间里培训一大批业务人才。加强制度学习。组织经营业务人员认真学习系统内关于《云山商贸经营公司商品采购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熟悉各环节的要求,熟悉岗位职责,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完善商品采购程序。严格程序操作,从商品采买、入库、审查、报销,实行全过程控制。

三、加强市场调研

商店自行采购的商品,在符合质量要求的前提下选择合格供方。对大宗商品的采购,则组织供货商竞争报价,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商报价,进行综合评比,采购物品的单价须为当地最低价。市场调研人员根据市场变化,加强预见性,提前采购一些容易涨价的原辅料。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在供货期内,商店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对供应方进行评估。评估按满足技术质量要求情况、供货能力及交货期、产品价格、服务情况、质量保证能力5个项目进行。每项评估分别按“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评定,再按“优20分,良15分,中10分,差5分”换算成得分,凡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供方。得分在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供方,取消供方资格。

四、加强商品进货计划控制

计划是做好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计划就没有管理,工作中,他们把制定采购计划作为管理控制的重要环节,认真制定计划,审核计划,批准计划和严格执行计划。具体由工作人员根据商品销售和使用情况,提出采购计划,经分管负责人人员进行核实后,按照规定上报批准,由采购小组具体实施管理,采购必须有2名以上业务熟悉者负责采购工作,实施过程保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五、严格验收

任何物品购入后须经仓库保管和员工代表验收并在送货单、发票上签名作实,验收者对经手验收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等与采购发票或采购约定要求相符性负责。验收无误后,填制材料入库单,连同供应商送货单分送财务作为结算货款的凭据。

首先,细化验收标准。对规格、标准进行细化,验收时严格对照标准验收。其次,加大处罚力度。在验收中,如发现供货商提供的某种商品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少一罚十。再次,建立商店所有员工每人一天参与一次验收制度。所有参与验收员工,验收时协助商店验收人员抓好商品品验收,认真验称,审核数量,对质量提出建议;如果因故不能参与验收时,必须请其他人员代替,并对质量负责,本人不参与验收又不指定他人代替的,商店进行相应处罚。

第3篇

摘 要:本文通过阐述我国核电业企业发展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指出了核电企业发展的现状和为此采取的措应对措施,通过对国外与国内核电企业采购管理现状的研究,分析了核电企业采购成本管理创新的必要性,并对核电企业采购成本的管理模式提出了创新性的研究。

关键词:核电企业;采购成本;管理;创新

一、我国核电企业的发展面临着机遇和挑战

我国的核电是新兴的电力企业,只有短短的十几年的发展时间。通常情况下我国核电站的发展需要大量的投资,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同时还需要引进国外的技术和设备,所以很难形成规模式的发展,造成初始电价较高,在竞争时处于不利地位。

1.核电企业发展的现状

1.1核电站的投资大,周期长,成本高。核电站是一个复杂的工程,5年左右才能建立起一个双堆核电站,更是要耗费40亿美元,这对电价的影响非常大。

1.2现如今电力改革不断深入,厂网分家、竞价上网已经迫在眉睫。以往是国家根据电厂投资和建设情况核定电价,现在电站都在相对公平的市场中相互竞争,竞争情况日趋激烈,因此需要深入发掘自身的潜力,千方百计降低成本,以此达到一个具有竞争力的电价。

1.3世界的经济形势和能源供求关系的变化加大了核电企业运营成本的压力。由于我国并未全面的掌握核电技术,对于国外的技术和设备依靠性较大。同时,在全球经济危机下通货膨胀加剧,公司各方的采购价格都在提高,这使得核电站的运营成本逐年递增。

1.4核电站建设和运营都需要大量的人才,但是人才的培养同样需要大量的投入,同时人才的流动性比较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的管理成本。

1.5核电站的采购成本一直居高不下,核电企业是新兴的企业,发展时间短,因此没有形成固定大量的供应商,采购的渠道相对单一,很容易形成较长时间的采购周期和大量的库存,造成资金运转不灵。这些因素,对核电站的建设运营产生了很大的成本压力,这就对公司的成本管理和精细化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2.我国核电企业应对机遇和挑战的措施

2.1采用统一标准规模化的核电技术

折旧费在核电站发电成本中占有一大部分,因此必须在建设期就开始进行进行成本的控制。而成本控制的一个最好的方法就是采用统一标准化的设备技术,只有设备统一才能进行核电站设备的资源共享;只有形成规模效应,才能在技术服务、设备采购等方面形成集约效应。

2.2采用国内的设备备件,大力发展国内技术

我国秦山核电一期是属于国产技术原型堆外,大亚湾核电站、岭澳一期、秦山二期核电站都是基于法国第二代压水堆的技术基础上建设的,主要设备在欧洲生产和采购,技术服务由AREVA-NP和EDF提供。严重的依赖国外的后果就是成本高。因此,进行核电设备制造、备件生产国产化,技术服务国内化是减少初始投资,缩短建造周期,降低造价的必然选择,更是核电站运营时运营成本降低的必经之路。

2.3核电站检查修理由国外负责到国内负责

我国核电站的发展相比国外还比较落后,为了保证前期建设的质量与效果,都是采用国外的技术和设备。因此,设备的检查与修理同样需要外国的专家,而启用国外的专家耗费的成本是相当高的。为了降低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我国应该培养大量的相关人才,使核电站检查修理由国外负责到国内负责。

二、核电企业采购管理的现状

1.国外核电企业采购管理的现状

核电产业在欧美等国已经发展了多年,如今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规范的供应市场。一方面供应质量比较稳定,通过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来约束供应商,有些国家还通过法律来保证核电站设备的质量;另一方面价格比较稳定,供应渠道比较稳定,通常只要不发生特殊情况,协商好一定的交货期,都能保证核电站的供货。因此,项目采购比较容易实现按部件采购管理模式,相应的采购费用也不会太高,质量也可得到保证,工期也可得到控制。

2.国内核电企业采购管理的现状

我国的核工业起步晚、规模小,目前国内核电站的供应市场很有限,无法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因此采购主要是从国外成套采购。核电站项目采购管理国内尚无按部件采购管理模式的成功经验。

三、核电企业采购成本管理的创新

1.企业采购成本管理的创新

1.1 做好采购的预算。采购的成本控制要开始于采购成本的预算,这有助于及时的了解采购的成本。采购人员要依据所采购的物资材料的供应商价格,物资材料的运输成本等,分项列出采购成本,形成采购总成本,以此作为成本价格的依据,最后用采购成本比较法进行对比核算,最终确定出合理方案。同时要注意把握好采购的时机,利用好供求,季节等因素。

1.2 建立健全采购成本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的采购管理相关制度,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一方面要学习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要加强采购人员遵纪守法的意识,培养采购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发挥制度本身的约束作用,用制度去警示人、教育人。

1.3 实行统一的采购。企业实行材料设备的统一采购,可以提高采购的效率。与固定的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大数额的采购方式,可以与供应商达成一个有利于企业自身发展的采购价格,并能得到供应商的良好的服务。这样一方面降低了采购成本,另一方面提高了采购的效率,有利于企业采购陈本的控制与管理。

1.4 在采购环节中创新性的应用招标手段。采购招标是竞争采购的科学方法,它是在市场经济发展中逐渐发展起来的,相比传统采购它具有公开化与透明化的特点。

1.5 对采购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制。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员素质的高低将影响最终的采购效果。要建立采购人员绩效考核制,以此来规范和约束采购人员的行为。另一方面,当今市场上采购渠道多种多样,采购的价格具有很强的变动性,因此一个号的绩效考核制度可以降低采购成本,有助于材料与设备采购工作的良性发展。

2.核电企业采购成本管理的创新

2.1建立健全全面采购预算管理制度,控制核电企业的成本

核电站的成本管理需要全面采购预算管理制度的支持,全面采购预算管理制度因其具有全面性和先见性,对于核电站的成本具有有效性的控制力。采用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同时要依据基本的控制原则;采购预算只是一个控制数,而不是支出的最终数值;要按需授权,按授权批准,一切管理走程序。

2.2建立供应商联合协会,提高设备采购和行业服务的效果

目前,我国核电站建设与发展过程中所需要的设备材料种类繁多,而相对的数量却不大,因而很难形成规模化的采购模式。这就需要在国内培养一些核电企业设备制造商,同时建立供应商联合协会,通过联合协会的约束力来提高采购设备的质量,提升核电企业采购行业的服务质量。

2.3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广现代采购模式的应用

传统采购市场信息不灵、库存量大、资金占用多、库存风险大,经常出现供不应求,或者库存积压,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现代采购模式能有效地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避免过失而导致浪费,增加企业效益。在企业采购管理过程中应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可以有效的提高管理效率,控制采购的成本。

2.4规章制度的不断创新,提高物资采购的管理水平

当今社会,企业都在制度上不断的寻找自我突破,以达到自身管理上的成长。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就是其中一个具体的方法,现代企业制度可以有效的解决企业管理上的一些问题,同时可以加强自身的监督和约束。注重企业的物资采购规章和制度,要不断的建立健全企业的规章和制度,提高企业的采购管理水平。这就需要企业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申购管理规定和采购程序管理规定,以此实现采购管理全过程各环节的制度化。另一方面要加强采购的监审工作,严明纪律,千方百计采取多渠道,少环节降低采购成本,保证公司生产和工程的物资需要。(作者单位:国核工程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第4篇

关键词:物资采购;招标采购;采购程序;管控

Abstract: the procurement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production and business operation activities. In the protection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achieve business objectives, improve enterprise economic benefit, etc play an important role and significanc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of enterprise material purchasing management and the existing problems, the brief analysis of the procurement management methods, and put forward to control the procurement strategy.

Key words: the procurement; The bidding procurement; Procurement process; controls

中图分类号:F2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1、目前物资采购管理的现状

1.1物资采购思想和手段落后

从上世纪90年代以前,国家对基本建设项目物资采购供应实行统一计划,统一分配,统一供应,统一定价,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供应体制。这种体制在当时物资还十分短缺的背景下,对保证基建项目的物资供应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至上个世纪末,物资市场呈现出买方市场态势。部分企业认为:只要有钱什么物资都能买到,企业物资部门可有可无,工程开工时,找几个自己信的过的人管物资就可以了。有的项目部甚至出现了项目经理亲自订购物资,业务员履行手续的逆向操作现象,部分企业纷纷撤销物资机构或者物资专业人员,造成了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不健全、不更新、不落实。虽然大多数施工企业经过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和蜕变,认识和初步掌握通过市场获取施工任务和资源的能力,但是突出表现的是管理思想和手段不能充分适应快速发展的需要。表现在物资管理方面就是人员老化、素质不高、采购方式简单落后、管理方式陈旧等。

1.2物资采购管理体系不健全

由于市场体系还不完备,法治还不够健全,管理也还不到位,导致物资采购管理体系不完整,不适宜。许多企业撤掉上级物资采购管理部门,把基建项目物资采购权下放给施工项目部,据说这样能调动项目经理的积极性,减少供应的中间环节,可随用随买,灵活方便,而且还可大量精简物资供应管理人员,减少物资管理费用支出。但这种单纯的现场采购管理体系,一是削弱了物资专业队伍的建设和作用;二是淡化了上级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三是使母(子)公司物资管理部门与项目经理部联络不畅、沟通不力,对项目部物资采购监控指导不够。物资采购呈现出多方采购、多方式采购、多渠道采购的趋势。

2、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施工企业的物资采购管理的措施和手段日益加强,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执行不规范、不到位等导致物资采购管理松弛的因素,应变分散采购为集团母(子)公司集中采购,但从目前各企业综合情况来看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2.1忽视了企业的整体优势

物资集中采购,采购中易发挥企业整体的资金优势、信誉优势和规模优势。在利用以上优势的同时,在母(子)公司仅需要打造一支业务精通,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思想作风过硬的专业队伍。集中发挥采购专业队伍的作用,他们既对集中采购负责,又对工程项目零散采购价格、数量和质量情况进行监控。站在全公司的角度,以整体利益出发,按轻重缓急合理地、有所侧重地组织供应,能平衡资金,定时采购信息,在采购材料上注重质量、价格的控制, 在采购物资中所产生的差价是企业综合效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企业的整体利益。而分散采购,则削弱了企业整体优势的发挥和专业队伍的建设,材料差价上的效益只反映在项目经理部的局部利益上,无法突出企业的整体实力和优势,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2.2忽视了规模的议价能力

物资集中采购能利用母(子)公司用料批量优势,在供应商处得到更多的价格优惠。而各项目经理部分散采购,则形不成批量,往往以零售方式向市场采购,难以在进货时享受生产厂家的最优惠价格。在物资运输中,由于数量少,易发生铁路零担或汽车运输不够吨位,增加了采购费用, 提高了采购成本,影响了施工项目经理部的经济效益。

2.3忽视了整体的质量优势

目前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中,很多是由于材料不合格所致。通过集中采购,由于有一支专业水平较高,整体素质较好的采购队伍,对市场经济的适应能力较强 ,能做到择优选厂,对各种物资生产厂家的产品进行鉴别比较,实行比质比价,失误较少,将伪劣建材产品拒之门外,确保工程质量。而由施工项目经理部自行采购,易发生从局部利益出发,甚至出于私心,由非专业人员来从事材料采购,于是轻质量,重价格,物资无质保单、合格证的情况就时有发生,不能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

2.4忽视了监督制约机制优势

物资集中采购,在施工企业内部必然形成材料供应单位与使用单位截然分开的格局,使施工材料质量得到了“双控”:一是材料采购人员对自身采购的材料质量进行控制,并受到仓库管理人员的监督。二是受到使用单位各项目经理部的监督控制,这样能进一步把好质量关。而各项目经理部分散采购,就导致自己采购,自己使用,缺乏监督制约机制,存在质量问题容易被掩盖,现场意见反映不上来,易使伪劣产品流入工地, 给施工质量留下隐患。

3、规范采购的有效方法

3.1发挥制度化管理的优越性

企业要想使物资管理工作更加有效,发挥更大的作用,必须有完善的内控制度,建立制度化的采购管理程序,是施工企业物资管理部门的首要职责,它是采购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的根本保障,如:规定采购人员职责,明确分工;母(子)公司物资采购审批权限,所有采购报价、采购合同、采购计划必须经批准后执行;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价标准;招标采购的流程和开标评标的标准、合同管理和货款结付方式等制度。还必须辅以其他的管理手段。第一,必须加强基础管理,收集归档审批的计划、招标资料、采购合同、验收入库和物资核算等原始记录,把物资内业资料作为物资基础管理考核的依据。第二,强化招标工作的内部考核制度,指定监督部门对招标工作进行检查,对违规操作及由于购买方原因,造成购进原材料数量,质量等指标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属于招标工作失误造成的,考核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属于验收失职造成的,考核相关业务人员,并按情节轻重及损失大小,分别给予扣奖、罚款、调离工作岗位,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第三、加强招标工作的财务监控。一是从资金支付方式和支付速度上向价廉物美、信誉好的供货单位倾斜;二是在制定购进价格时,尽可能分别以现款、抵款和商业票据等不同付款方式来制定购进价格,以做到公平合理。

3.2发挥招标采购的优越性

招标采购作为通用的市场采购方式,深受各国企业界同仁的青睐。招标采购即采购单位将所要采购的物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公开或邀请招标,各投标方根据招标要求参与竞标,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由采购方的评标委员会在比质、比价 、比信誉、比运距的基础上,选择条件最好的供应厂商为中标单位,并签订供货合同或协议。在市场体制发挥作用的今天,招标采购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其优越性也更加明显,主要优点如下。(1)可大幅度降低采购成本。由于招标采购的供应商较多,各个供应商为了取得供应权,占领市场,相互之间竞争激烈,往往采用降低报价的方法来争取中标。这就为降低直接采购成本提供了绝好的机会和条件。再加上选择供应商时的余地较大,可以选择运距较近的厂商中标和减少采购人员的外出,这也给降低间接采购成本提供了空间。(2)采购的材料质量有保证。由于招标前,企业要对供应商进行资信调查,全面了解和评定供应商的业绩,根据供应商的业绩对供应商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认定,从而使采购材料的质量事前得到控制。(3)有利于公平竞争,强化资源的优化配置。由于供应商有了公平竞争的环境,不公平竞争行为就会大大减少,物资流通就会按市场经济规律运行,从而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4)增加了采购的透明度,减少了违纪行为的发生。由于招标采购是“阳光下的交易”,避免了“暗箱作业”,从而杜绝和减少了物资采购中营私舞弊的滋生和蔓延

3.3 发挥采购中环境管理的优越性

不断的净化采购内外部环境,发挥环境管理的优越性。(1)建立完善的材料价格信息档案。有效到地控制和降低采购成本,并保证采购材料的质量,采购员应做好材料采购的有关市场价格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及时的了解市场行情和动态,并及时调整和更新价格档案。同时交流给采购员,由采购员进一步确认后进行归档并执行。(2)建立健全的供应商档案信息。为全面掌握公司所有的供应商的信息,并对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资质评价。供应商档案应有编号、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等,由专人进行管理并定期更新,如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存在质量、交货能力、欺诈等问题,应及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3)建立采购管理人员信息。对采购人员要建立考核、激励和约束机制,防范采购中人为欺诈。采购员作为采购的实施者,在采购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是要注重考核采购人员的职业素养,以企业制度约束其行为操守。二是注重考核采购员的业务能力,一个合格的采购员既要熟悉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物资管理规定,又要了解各种物资的本身属性、市场行情等,使企业不会蒙受不必要的损失,公司应定期举行采购员的考核,建立合格的采购人员档案信息,考核不达标的人员不能进入采购管理岗位。

3.4发挥监管职能在采购程序中的优越性

企业要充分发挥财务审计、纪检部门的职能,加强采购过程的监督检查。这是保证招标采购工作的重要一环,应贯穿于招标物资计划的生成到合同执行的全过程。重点检查是物资计划的执行是否准确,是否存在需求隐瞒、规避招标的现象;监督检查招投标程序的规范性和合法性;检查中标方是否履行合同,提供的物资是否符合标准,售后服务如何等。

3.5发挥网络技术优越性,提高采购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5篇

由于市场激烈竞争导致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使得采购-付款环节成为舞弊风险的高发区。作为企业运营管理中的一项重要业务循环,采购-付款中各个环节都存在着潜在的舞弊风险。其中商业贿赂尤为严重。作为企业管理者对此应当有充分的认识。

由于采购项目范围广阔,不同的采购项目和不同的采购环节就要采取不同的预防措施。同时这些预防措施需要配合使用方能生效。企业采购事项主要包括:生产原材料采购、外协加工产品采购、设备采购、备品备件采购、工程材料采购,各种服务,如保险、水电气、软件,甚至外包项目等。

企业采购与付款循环从实践的角度看,主要可以分成六个环节,分别是供应商开发、签订采购合同、下达采购订单、验收货物、确定应付账款、支付货款。这六个环节中每个都有其关键控制点。其实在这六个业务环节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贯穿业务全部的业务就是内部计算机网络系统。笔者将结合各个业务环节中存在的舞弊风险谈一谈预防的措施和方法。

组织牵制法

预防舞弊风险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建立组织牵制。这在财务会计领域中已经普遍得到采用。在采购领域中,同样需要采用组织牵制法。组织牵制应当包含在以上六个采购环节中。

例如在供应商开发环节,为了预防传统的供应商开发中的舞弊行为,目前企业普遍采用供应链管理模式。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清单并且规定从目录中选择供应商。在开发供应商的过程中,采购部门的职责受到严格限制。决定采购哪家企业的产品,主要取决于负责供应链开发的质量工程师。根据企业的质量管理规定,负责供应链开发的质量工程师将负责对拟进入企业供应商目录的商家或厂家进行全面的质量评审。类似通用和福特一类的大公司,其质量工程师具有否决不合格厂家进入供应商目录的权利。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通过引进质量部门,将采购过程中的供应链开发的部分职权分散到非采购部门,从而达到内部牵制的目的。

同时,在决定供应商是否能进入企业的供应商目录过程中,为了预防质量工程师的舞弊,由企业成立的、由多个部门组成的采购管理委员会将最后共同做出决定。目前许多大型企业会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一个跨部门的采购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通常由采购部、财务部、质量部以及物流部等有关部门及公司高层主管人员组成,采取合议方式决定企业的重大采购业务,主要包括:确认合格供应商、批准重大采购合同、讨论付款计划等。再比如,在下达采购订单环节,许多企业将该权力划归到物流部门。采购部完成签署采购合同后,具体下达订货数量的职权就划归到物流部门。在验收货物环节,检验的权利则又转到质检部门和物流部门共同行使。在确定应付账款和支付货款环节,确认应付款的权利由生产部门(或物流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行使;支付货款则由财务部依据公司财务政策和采购委员会确定的付款计划办理付款。

因此说组织牵制控制法贯穿于整个采购付款循环之中。主要是通过分散职权、部门牵制和多重决策的办法为舞弊的发生设置重重障碍,这种看似繁琐的方式会在实际运营中提高整个企业的运营效率并降低成本。

多家询价集中供应商

众所周知,独家采购除了容易导致供货不稳定的风险外,还是导致采购舞弊的重要原因。为此当前的一些跨国企业通常会在确定供应商前展开多家询价的过程。通过对众多潜在供应商进行全面考察后,确定一到两家供应商为企业供货。这个政策本身就具有预防采购舞弊风险的作用。多家询价可以提高找到最佳供应商的机会;集中供应商则可以扩大采购数量,达到降低采购成本和简化采购管理的目的。过去那些采用太多供应商供货的办法,虽然表面看来可以提高供货的稳定性,增加供应商之间的竞争,从而降低采购成本。但从长远来看,并不利于企业。当供应商数量太多后,每家得到的配额都不多,其后果就是质量下降并且演绎出剧情复杂的舞弊大戏。在保证供货稳定的前提下,集中供应商应当是预防采购舞弊风险的重要手段。把握好独家采购与集中采购的度,是企业制订采购政策要考虑的关键。

利益冲突回避

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政策和措施,利益冲突回避也同样适合采购-付款循环的各个业务环节。企业内控部门和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企业所有敏感岗位的员工进行利益冲突调查。在采购-付款循环中的各个业务岗位的员工当然也是被调查对象。这里的人员包括:所有采购部采购业务人员;设备管理部的设备工程师;质量部参加供应商开发的质量工程师、质量检验人员、理化室分析化验人员;物流部的库房管理员、过磅称重人员;生产部领料人员(或者物流部生产现场领料人员);财务部所有会计人员,包括ERP系统电脑录入人员。在招聘上述岗位业务人员前,人力资源部业务人员应当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利益冲突调查。当上述人员和供应商以及公司内部的上级主管人员之间存在潜在利益冲突关系时,公司就应当要求这些业务人员回避。而这些业务人员自己也应当主动提出回避要求。关于《利益冲突调查》笔者曾经在以往的内控交流文章中有过介绍。这里特别需要注意处理好这种情况:当个别处于关键岗位、具有特殊技能的主管或专家,如果和供应商之间存在潜在利益冲突关系时,通常的做法是该业务人员的意见仅作为参考,或者根据实际情况引入第三方进行判断。

采购人员保证书和员工自律承诺

在预防采购舞弊风险中,职工的自律承诺,特别是采购业务人员的事先保证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措施。企业内控主管人员应当根据各个业务环节,针对风险不同分别起草业务人员保证书格式,然后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最后由业务人员签署归档。

涉及到采购-付款循环的承诺主要有采购人员保证书和员工自律申明。在这些保证书和申明中,主要内容是针对行业和业务中存在的潜在舞弊风险和业务事项,事先对业务人员的行为进行特别规范,这和企业管理程序中的要求有一定不同,但却是构成管理程序的一部分。采购人员保证书主要针对采购人员特别设计。内容主要包括:承诺遵守公司内控管理政策,遵守和供应商、商的交往原则、收礼政策,遵守信息规矩等。特别要对自己违反申明承诺后的公司处罚事先做出接受承诺。保证日后不出现处罚难以落实的情况。

企业可以根据本行业的采购环境、行业特点以及过去经常发生的舞弊情况等具体设计,保证采购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对内控政策事先有充分的了解。对于高级管理人员则通常需要填写自律申明;对网络管理人员(企业内部网管人员)则要有职业自律申明。采购人员保证书和员工自律申明以及网管人员职业自律申明对采购-付款业务中的六个业务环节都具有预防舞弊风险的作用。

员工行为守则

在跨国公司中,企业通常会在内部制定一套员工行为守则。其中的一部分如收取礼品政策和公共关系处理规定中,都会明确规定禁止员工接受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员工行为守则对包括采购业务人员在内的全体员工均有效。该政策也对整个采购-付款环节有效。

舞弊案件举报规定

为了预防各种舞弊行为的产生,企业也会建立特别的舞弊案件举报处理规定。企业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会设立一个舞弊案件举报中心,接受来自企业员工或外部相关单位和人员的举报。这里包括来自供应商的举报。

举报中心可以分为:企业内部举报中心和总部举报中心。总部举报中心通常可以由内控部、总部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联合组成。举报中心的有关联系方法应当在企业内部予以公布。也应该列入企业与供应商签署的阳光协议中。当供应商在和企业相关业务人员处理各个业务过程中,如果发现企业员工利用职权对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利益要求时,或者供应商在拒绝了员工的非法要求后,受到该员工的无理刁难等情况,则可根据刁难者的级别情况分别向不同的中心提出举报。对于涉及企业高层管理者或主管采购业务的管理者,供应商可以直接向集团举报中心举报。舞弊案件举报规定同样对全部采购-付款环节有效。

访问供应商制度

作为控制和预防采购舞弊风险的重要政策,企业应该制订内控和内审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访问的规定。企业除了高层领导――总经理、主管采购的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访问供应商外,内控人员或者内部审计人员也应当在检查审计过程中,对被审计单位的供应商进行随机抽查访问。

内控人员访问供应商可以直接了解供应商对被审计企业相关人员的看法。内控人员在访问供应商时,将告知供应商关于有关人员访问的具体规定。如果供应商向内控人员举报的情况经调查后确认属实,被审计企业的相关业务人员将立即被调离工作岗位并受到纪律处分。绝不能给企业员工留下日后报复供应商的机会。内控或内审人员直接访问供应商,可以从特殊渠道对本企业员工遵守企业规定起到监督和威慑作用。内控人员访问供应商机制可以对采购-付款循环中的各个主要业务环节的舞弊风险产生预防作用。

日常业务处理程序或政策

在企业制定的一系列预防舞弊风险的政策措施中,其实最重要的措施就是日常的业务处理程序或政策。有许多程序和政策一开始的目标通常是为了解决成本、效率和质量控制方面的问题。但是在实际运用这些管理程序时,对这些程序或政策只要稍加调整就可以起到预防潜在舞弊风险的作用。

就预防采购-付款循环中的舞弊风险来说,这些业务处理程序或政策就有许多,包括:

(1)采购政策中的“货比三家”原则。即对企业的重大采购事项,应当进行多家比价然后择优选择。该政策的初始目的是为了采购到质量与成本匹配最合理的产品,从而在选择供应商时采取的一项政策。但是后来发现,这样做的好处还可以预防独家采购所形成的舞弊风险。作为当前国际上采购中的主流政策规定,多家询价已经被大多数企业所采用。

(2)质量管理中的档案管理规定。为保持对购买产品的质量进行追溯,企业要求采购部对所有购买的产品建立供应商档案。这种供应商档案的建立,可以避免采购业务人员垄断采购信息,从而预防采购人员和供应商之间建立非正常的业务关系。

(3)各种质量标准和检验程序。建立企业的生产质量标准,原来的目的是为了控制产品质量。但是在验收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时,这些质量标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供应商和检验人员形成特殊关系。

(4)5s管理。所谓“5s”管理是指生产过程中的一种现场管理办法。5s来自日文seiri(整理)、seiton(整顿)、seiso(清扫)、eiketsu(清洁)、shitsuke(修养)发音的第一个字母“s”,所以统称为5s。5s活动不仅能够改善生产环境,还能提高生产效率、产品品质、员工士气,其实还有预防包括采购舞弊风险的作用。5s通常会被使用在库房管理过程中。整洁良好的库房环境,可以有效预防货物验收环节的潜在舞弊风险。

(5)精益生产管理思想。所谓精益思想是“组织和管理产品开发、作业、供应商和客户关系的业务系统,与过去的大量生产系统相比,精益生产以消耗较少的人力、空间、资金和时间制造最少缺陷的产品,以准确的满足客户的需要”。在具体实施精益生产过程中,减少存货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为了达到降低存货的目的,企业必须实行包括按订单生产方式购买原材料,预防产生超额存货。这里除了有降低存货和提高存货周转率的作用外,精益生产思想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采购-付款循环中的订货环节潜在的舞弊风险,主要是超额采购风险。以求多卖产品扩大销售数量是供应商的基本目的,下达订单的业务人员为此通常容易和供应商形成特殊的利益关系。

(6)库房管理程序。在库房的收发检验规定中,有许多规定直接具有预防存货收发过程中舞弊风险的作用。这里包括:度量衡的检查、称量规定;货物理化指标取样、分析和鉴定规定;贵金属和危险化学品库房的收发管理规定;露天堆场的管理规定等等。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对供应商不合格品的让步接受管理规定等等。

(7)采购合同审核程序。企业对采购合同设置内部审核程序,一方面可以避免和供应商之间日后产生各种商务纠纷的风险,同时也具有约束采购部业务人员和供应商之间的行为。

第6篇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从市场上购买商品或劳务的行为,又称为政府统一采购或公共采购。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防止舞弊和其他不正常现象发生,西方各国都依据本国的不同情况,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及政府活动的公开性、透明性原则,制定专门用于对政府采购行为中的采购主体、采购范围、采购程序、采购方式及投诉处理等方面进行规范的具体规定,这些规定总称为政府采购制度。比较规范的政府采购制度一般以《政府采购法》的形式体现。

在我国,财政部已正式颁布了我国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其有关管理规定,明确由各级财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工作,政府采购将逐步走向正规化和法制化的轨道。我国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借鉴国外经验,并根据国际惯例,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采购制度。

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政府采购制度框架我国在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尚未确立之前,应按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办法》进行管理。政府采购具体政策的制定应由财政部门负责;工作规划、组织和管理由财政部门牵头;供应商的资格确认、采购预算和项目管理,由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共同协商办理;采购货款,在供应商履约后,由财政部门按合同支付;采购中发生的争议应按现行规定处理,由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对采购中介组织、采购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应按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别负责,财政部门可以起协调作用。,其管理模式的基本设想如下:

1.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政府采购属于本级预算支出管理制度,因此,各级政府可在不违反中央政府制订的采购管理办法的前提下,制定各自的采购管理规则。但是,如果地方政府进行的采购项目,含有中央政府的专项拨款,应与中央政府协商确定采购主体。

2.建立政府采购主管机构。

根据国际惯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政府采购中的集中采购项目应由一个专职机构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组织采购。政府采购中心是由政府组建并根据政府授权负有组织行政事业单位重大和集中采购事务,并直接开展采购业务的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中心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以及其他有关采购政策规定开展业务。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一些招标事务委托社会中介组织承办。

政府采购中心应当组织开展的主要工作是:工程采购。主要负责组织专家对由财政拨款的公共工程的概、预算进行评估论证,核定建设成本;参与公共工程招投标。服务采购和货物采购。主要负责项目预算,确定标的底价,开展商务谈判、合同签订;监督合同执行,参与验收等事务。行政保障。主要负责各采购项目的资金结算;中心的财务管理,中心行政事务。采购中心的人员应以专业人员为主,要特别重视吸纳工程设计、工程预决算、工程管理、国际贸易、经济法、质量监管等方面的人才。科学选拔和安排政府采购中心人员,是为了确保采购队伍的专业化,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质量,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风险。

采购中心的经费来源于向委托方收取的服务费。关于服务收费问题,考虑到政府采购中心既可自行直接组织采购,也可委托招投标中介组织采购,同时采购中心要承担履约、验收工作和采购风险这些特点,可参考国内现行招标机构向委托采购方收取服务费做法。所收费用,主要用于业务开支(包括纳税)、工资、人事培训及补充风险基金等。

3.明确具体的采购模式。

目前,国际通行的采购模式大致有三种:集中采购模式,即由财政部门或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本级政府所有的采购;分散采购模式,即由各单位自行采购;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模式,即财政部门或专职机构直接负责对支出单位大宗、大批量或单项价值较高的商品或服务的采购,其他商品(主要是低价值和特殊商品)或服务则由各支出单位自行采购。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应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采购模式。

4.加强对招标机构或采购机构的管理。

招投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之一,由于招投标技术性很强,因此应当允许借助招标机构来办理。另外,有的支出单位出于种种原因,不愿意或不能自行采购,如果实行分散采购模式,他们就可以委托给采购机构来办理。因此,我国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后,要鼓励社会上建立招标机构和采购机构。一般来说,这些机构属于社会中介组织,主要是帮助采购单位组织招投标等。财政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机构并制定办法对这些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管理。

5.建立仲裁机构。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后,必然会产生许多矛盾,需要进行仲裁。仲裁的主要内容是招投标和履约中的疑义和有争议的问题。在招投标和履约的过程中,招投标双方和履约双方在一些程序、协议条款和运作方式上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疑义和争议,当这些问题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就需进行仲裁,如遇国际贸易合同纠纷还涉及到国际仲裁问题。从国际看,政府采购仲裁机构,有由财政部门负责的,如新加坡、韩国等;也有设立独立的采购仲裁机构的,如加拿大国家贸易仲裁法庭、日本政府采购审查委员会等;还有不少国家是由地方法院来进行仲裁的。我国也需要建立或明确政府采购的仲裁机构,以解决政府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确保政府采购公正、公平原则的落实,维护政府采购的信誉。

建立和健全政府采购的法规体系国家财政部已正式出台《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统一由财政部门负责政府采购管理事宜,要求各级政府的货物、商品、服务采购主要通过竞争招标方式进行。同时,我国的《招标法》也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及控股企业在购买一定规模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时必须实行招标,这样就把部分政府采购纳入招标投标管理,强制性地对招标范围进行规范,因此有一种观点认为,我国有了招投标法,无需再制定政府采购法。事实上这两个法有着本质的区别:

1.调整对象不同。政府采购法的调整对象是政府采购商品、工程和服务的经济行为;招投标是指招标人发出邀请,要求投标人对所采购物品或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进行承诺的行为,因此招标投标法调整的对象是订立合同的行为。

2.法的类别不同。按法律的性质分类,政府采购法为行政法范畴,招投标法为民法、经济法范畴。

3.立法目的不同。政府采购法通过对采购的政策性和技术性进行规定,有利于加强支出管理,实现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有利于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并与其他有关政策结合,使政府的有关政策目标得以贯彻。招投标法是为了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主要是从技术上明确招投标的具体程序及相关要求,保证采购活动能够公开、公正、公平和透明地运作。

4.适用对象不同。从适用对象的覆盖面上看,招投标法要比政府采购法宽得多,政府采购法的适用对象是所有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及使用财政资金的社会团体。招投标法的适用对象为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和集体企业及其控股的企业。如从涉及的业务来看,政府采购法包括适用对象所有采购活动,而招投标法只涉及到适用对象中采购金额达到一定数额以上且又适合于公开招标的采购活动。另一方面,政府采购法只强调买进行为,而招投标法应该包括买进和卖出两种行为。

政府采购法除包含招投标法的主要内容之外,还要规范政府采购的主体、政府采购方式及各自的适用条件、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管理机制等内容。招投标法主要规定招投标程序和规则或规范企业的招投标行为,但不涉及采购实体、采购政策、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内容。总之,两法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关系是:政府采购法为实体法,招投标法为程序法。我们考虑,政府采购的立法应与政府采购实践的进程相结合,政府采购立法工作应以现行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为基础,在经历大量实践的完善后,最终完成人大立法,形成《政府采购法》。“办法”属行政法规(规章),只是将政府采购行为统一于规范于国内的行政管理范围之内,使这项工作在国际谈判中仍有较大的灵活性;《政府采购法》属于国家法律,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最高形式。这需要一个时间过程,但最终必须以法的形式出现。由于政府采购法涉及国际贸易关系,因此,在政府采购立法中,应充分尊重相关国际法的有关准则。

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立法指南》,世界贸易组织的《政府采购协议》,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政府采购非约束性原则》,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国际开发协会的《贷款、信贷采购指南》应作为我们重要的参考依据。制定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应把握以下基本原则:政府采购法中的有关政策性条款,要从国情出发,结合国际惯例加以明确;对采购行为的规范和管理,要有利于强化财政的主导地位;国内已有成文法中对采购行为进行规范、但不影响财政对采购工作管理的,仍应维持其有效性。稳健起步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的实践应从政府采购的试点工作开始,目前,上海、重庆、深圳、河北、安徽、沈阳等地财政部门已经在进行政府采购的试点工作。中央财政也将适时地对一些专项购置按照政府采购方式进行。我们将力争用3~5年时间完成从试点到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进程。

关于试点问题,各级政府应根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结合各地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级的采购管理办法,同时还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政府采购工作的范围,应严格控制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范围之内,不应包括国有企业。按国际惯例,国有企业可以不包括在政府采购管理的范围之内;如将国有企业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等于扩大了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将来在国际贸易中会使国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2.政府采购工作中,在采购项目和方式上要注意多样性和全面性,既要安排标准产品的采购,也要安排一些非标准产品的采购;既要安排竞争性招标采购,也要安排分阶段采购、限制性招标采购、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以及集中采购和批量采购。这样做的目的是,可以积累经验,锻炼干部。

3.在采购工作中,财政部门的工作重点应该放在制定采购政策和采购管理方法,监督采购政策、管理办法的落实,处理采购工作中产生的采购机关与供应商之间的纠纷及采购管理人员的培训等方面,不应干预(参与)采购机关与供应商之间的具体采购事务。各地在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时,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中,不应也不能出现地区垄断和地区保护性条款。

4.在政府采购工作中,财政部门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政府采购工作不仅与预算编制、支出管理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紧密相关,而且还涉及产业政策、国际贸易政策及外汇管理等项工作。按现行我国政府的职责分工,这些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因此,财政部门在工作中,应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共同把工作做好。切实搞好配套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是现行财政管理方式的转变和延伸,它的实施需要相应的内部和外部条件。从财政系统来说,它需要改革现行的预算管理体制。

第一,统一思想,提高对政府采购制度的认识。虽然政府采购制度在西方已有相当长的历史,但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各方面能否对建立这一制度的紧迫性、必要性及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重要作用形成统一、深刻的认识,将从主观上影响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因此,需要大力宣传和普及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使社会各方面达成共识。另外,由于预算外资金的大量存在,我国用于政府采购的资金既有预算内又有预算外,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把各种采购资金纳入统一账户,各部门预算也必须细化,财政对各部门资金使用的监督将大大强化,这必将触动各部门的既得利益。同时,统一、公开的政府采购活动对行业垄断将构成相当威胁,也必然会遇到部门、行业的阻力。就地方政府来看,公开的政府采购将使其采购活动对本地区的保护难以奏效,从而影响地方政府的利益。因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也需要地方政府的积极配合。

第二,加强预算监督。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以后,财政监督将由价值形态向实物形态延伸,从而改变目前财政监督乏力,财政支出管理弱化的现状。而要真正实现这一目标,财政部门不仅要制定政府采购政策,而且要参与指导采购管理。这就意味着财政部门的工作领域将得到拓宽,财政干部的知识结构也要做相应的调整和改进,既要懂政策、懂技术,还要懂市场经济,真正做到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方位的监督。

第三,改革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体系和具体操作方法。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管理体系一般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种,构成了各级政府会计的核算网络。每年预算一经批准,财政部门即按预算和各单位的用款进度层层下拨经费,年度终了后,又层层上报经费使用情况,汇编决算。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后,财政部门可以不再简单按预算拨款经费,而按批准的预算和采购合同的履约情况直接向供货商拨付货款(支出)。由于这部分支出采取了直接付款形式,支出的决算也不需再层层上报,财政总会计可以根据支出数直接编报决算。

第7篇

关键要:物资采购;廉洁风险;防控措施

本文针对石油企业物资消耗种类多、专用性强、采购资金量大的客观实际,结合物资采购存在的廉洁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对于有效防范物资廉洁风险,保证物资采购供应工作依法合规运行,确保采购物资质量,降低物资采购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石油企业物资采购廉洁风险面临的现状分析

(一)石油企业物资采购的特殊性给物资采购廉洁风险防控带来了困难

石油企业的生产所需物资具有技术复杂、专用性较强,部分物资压力等级高、易燃、易爆等特点,因此对采购物资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要求比较高,部分物资通过公开采购的方式,易产生采购人员与供应商串通,产生腐败问题,从而导致采购物资质次价高问题,影响企业的安全生产,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和石油企业的形象。

(二)高度集中统一的物资采购管理体制增大了物资采购廉洁风险管控难度

当前,石油企业普遍实行“归口管理、集中采购”的物资采购运行模式,按照物资属性,实行分级采购,对于关键重要物资、资金量大的批量物资实施集中统一采购,一般物资、零星物资由使用单位自行采购。分级采购后,发挥了批量采购优势,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采购资金,同时也应看到,增加了集中采购人员的权力,也相应增加了企业的物资采购廉洁风险。

(三)物资采购供求关系的变化给物资采购廉洁防控带来困难

目前,我国的物资供应市场绝大多数物资买方市场,采购人员变为供应商竞相拉拢腐蚀的对象。因而,物资采购业务人员中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相对比较突出。

二、石油企业物资采购存在的主要廉洁风险点

根据石油企业物资采购现状,结合物资采购业务流程,梳理出物资采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廉洁风险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运行不规范带来的违规采购风险。(二)物资采购权利过于集中、自由裁量权过大,导致权利滥用产生腐败问题的风险。(三)物资采购方式选择不合理,导致采购的物资质次价高,给石油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的风险。(四)采购人员串通供应商,导致损公肥私的腐败问题带来的风险。(五)物资采购质量把关不严,导致采购物资质量不合格带来的安全事故风险。(六)物资采购监管制约机制不完善,诱发物资采购及管理人员行为失范的风险。

三、石油企业物资采购廉洁风险防控措施

针对识别出的风险,石油企业物资采购廉洁风险防控应坚持以合规合法采购为核心,不断加强物资采购廉洁防控体系建设,明确物资采购各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规范物资采购业务流程,逐步建立起有效的物资采购监督、制约运行机制,有效地防范物资采购廉洁风险。

(一)完善物资采购防控制约机制,防范违规采购风险

建立物资采购防控制约机制。石油企业物资采购应实行“管采分离、采办分离、分级采购、专业部门参与把关、审计部门参与过程监督”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物资采购运行机制。企业管理部门负责石油企业物资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物资采购部门负责集中物资采购工作;专业技术部门负责集中采购物资的技术审查;审计、监察部门负责集中采购过程的监督,从而建立起职责清晰、相互制约的风险防控运行机制。

(二)梳理业务流程,加强关键环节风险防控

持续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根据物资采购业务实际,梳理物资采购流程和权力清单,从物资采购计划编制及审批、采购方案制定及审批、采购实施(招标、商谈)、物资采购结果的编制及审批、入库验收(检验)、仓储、供应、使用、质量反馈、责任追究全过程进行梳理,理清工作流程,查找风险点,针对工作流程中确定的风险点,进一步完善《物资管理业务内控与风险管理手册》,通过过程控制,有效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实行分级采购管理,避免权利滥用产生腐败问题

1、分级采购,避免权利过于集中。石油企业对物资采购实行目录管理,进行分级采购:对于集团石油企业一级物资,由各使用单位严格按照集团石油企业采购结果执行,通过《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目录点击采购;对于采购资金量大的大宗物资、在石油企业范围内能形成批量的通用物资以及涉及安全的一级以外的其他物资,列入石油企业“三集中”二级采购物资目录,由石油企业物资管理部集中组织采购,各单位严格按照川庆石油企业采购结果执行,实行目录式采购;对于采购资金量小和采购品种繁杂、不能形成批量的一级和二级目录外的零星物资,列入授权采购物资,由各单位自行组织采购。物资管理部日常加强对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避免各单位越权采购。2、“三集中”采购物资实行专家会审制,进行集体决策,避免个别人员人为因素影响采购结果。石油企业集中采购物资先由使用单位对拟采购物资的技术要求、供应商资质要求和采用的采购方式等提出建议意见,然后由石油企业机关专业处室以及法律、财务、质量等处室专业人员组成专家组,对采购方式、供应商资质、技术要求、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入围供应商确定的原则等进行评审,作为制定采购方案和招标方案的依据,通过集体决策,避免因个人决策权利过于集中、自由裁量权过大导致权利滥用产生腐败问题的风险,保证采购方式的合理性、采购结果的公平性。3、严格采购方案审查把关,避免采购方式不合理带来的风险。机关专业处室共同参与物资技术方案、采购方案和招标方案审查把关,从而保证采购方案的合理性。

(四)推行公开招标,实行“阳光”采购

1、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大力推行公开招标。石油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物资采购原则上采用目录式采购和招标采购方式。不满足目录式采购和招标条件的可选用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等方式”;在实际采购工作中,对于满足招标条件的物资,尽量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对于采购批量超过100万元,不能实行招标采购的,对拟采购物资的名称、金额、采取的采购方式、选择的供应商以及不能招标的理由等信息在《中国石油招投标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可不招标审批》,经石油企业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申报非招标采购方案。2、成立专业招标机构,实行专业化运作,实现“阳光”采购。石油企业成立招标中心,负责石油企业集中采购物资的招标工作。3、加强对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审查,提高招标工作质量。对“三集中”物资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实行“会审制”,提高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质量,确保招标结果公平、合理。4、合理组建评标委员会,保证评标结果公平合理。注重评标委员会的组建,通过石油企业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委,并对评委采取保密措施,在招标前一天抽取评委,防止评委与供应商串通,避免暗箱操作、泄漏标底等违规行为。

(五)深化廉洁风险防控,推进物资采购“阳光”建设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石油集团石油企业、川庆石油企业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实施石油企业“三集中”物资采购,确保物资采购规范运行。2、加大公开招标力度。凡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物资,全部进行公开招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现“阳光、透明”采购,确保满足招标条件的物资招标率达到100%。3、推行网上采购。运用电子信息技术,逐步通过《中国石油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网上招标,减少与供应商直接见面机会,防止暗箱操作。4、实施集中采购。坚持推进物资“三集中”采购,充分发挥批量采购优势,努力降低采购成本。

(六)加强采购、采购管理人员管理,避免腐败问题带来的风险

1、注重采购人员的配备。在《物资管理业务内控与风险管理手册》中,明确了物资管理部各岗位人员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及经验、综合素质等要求,同时,选择有责任感、政治素质强、党性强、纪律性强的人员,配备到物资采购及采购管理岗位;对于招标中心人员的配备尽量取得招标师资格的人员中选聘。2、加强采购人员的日常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一是加强物资采购人员业务知识和采购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二是要求物资采购人员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三是日常加强对采购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培养物资采购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避免物资采购人员腐败问题带来的风险。3、实行轮岗制。定期对关键岗位采购人员进行岗位轮换,避免采购人员长期在同一业务岗位上经常与供应商交往而发生腐败问题。

(七)严格把好物资采购质量把关,避免不合格物资带来的安全事故风险

1、严格把好选商入口关。对于石油专用物资,在选择供应商时,要求须具备中石油物资采购准入资质;对于部分技术性强,质量、安全要求高的石油专用物资还需具备技术准入、质量认可、HSE准入资质。2、专业技术部门把好采购物资技术关。物资采购前,根据物资专业属性,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由专业技术对物资标准、技术要求进行审查。3、合同中明确质量条款。签订物资采购合同时,明确采购物资的质量标准、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以及发生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4、加强采购物资质量抽查。石油企业每季度开展物资质量抽检,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物资,立即停止采购,及时做好退货处理,并暂停供应商的交易资格。

(八)建立完善的物资采购监管制约机制,避免物资采购及管理人员行为失范的风险

1、为保证物资采购过程规范运行,避免不合规现象发生。在物资招标、商谈采购全过程派专人进行现场监督,保证采购过程公平、公正。2、公开招标信息,增强透明度。对公开招标项目,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和《中国招标投标网》同时招标公告,向社会公开招标信息,畅通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渠道,并对招标结果在这两个网络进行公示,接受供应商和相关人员的监督,若供应商对招标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进行合理的处理,并以此为契机,及时整改招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九)落实责任追究机制,有效防范风险发生

1、畅通物资采购廉洁举报渠道。以实名或者匿名的方式,通过各种途径反映物资采购、管理方面的不廉洁行为和事件,打造物资采购管理廉洁风险防控阵地。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发现物资采购中出现的腐败问题,逐级追溯问责,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严格处理。

四、结论与建议

石油企业物资采购工作,通过构建物资采购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完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明确物资采购各岗位人员职责,抓好物资采购关键环节的廉洁风险防控,加强对物资采购工作的检查考核,有效地防范物资采购廉洁风险,营造良好的物资采购廉洁从业环境,从而形成石油企业物资采购人员“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格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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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石见元;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工作的规范完善[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9年12期.

[3]葛平;项目审批环节廉政风险分析及治理[J];中国监察;2010年04期.

[4]谢一帆;关于廉政风险管理的理论思考[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04期.

[5]祝鹏飞;试析“岗位廉政风险教育”的理念[J];中国监察;2010年10期.

第8篇

0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电力事业得到了快速而健康的发展,这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提供了坚实基础。电网经营企业肩负着保证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实现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使命。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电网负荷和装机容量迅猛增长。在电网规模不断扩大,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的同时,电网的运营也面临的来自各方面的挑战。

1电网企业物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电网企业经营管理中,无论是电网的基础性建设还是运行维护,物资及物资相关的成本占到了非常大的比重,尤其是电网基建项目物资成本占到70~80%,物资管理领域存在非常巨大的成本压降的潜力。但电力行业物资管理还存在着以下几点不足:

1.1物资采购运作机制不完善

①物资招标制度的执行度较低。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物资招标管理规定》,20万元(指合同估价)以上设备和装置性材料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凡在国内采购设备,以及允许进口的单项设备的采购均按本规定执行。但目前许多电力公司的物资招标还没有完全规范,制度要求的招标范围没有严格的履行。虽然金额较大的设备物资或批量采购的设备物资采取招标形式采购,但是还有较大数量的物资采购没有采取招标形式,而是采取询价方式进行。②采购询价机制运作不完善。供应商的选择是采购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之一。一般按规定,主要物资的采购应当至少选择三个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比质比价择优采购(惟一生产厂商除外)。事实上,在调查众多电力企业了解到,由于种种原因,采购部门在询价过程中有时并不能按规定做到向三家供应商进行询价,而是直接向某家供应商询价后,发出订单。③合格供应商管理尚不规范。目前,电力企业的物资采购部门对供应商的管理相对薄弱,尚没有实行供应商的分类分级管理,同时也没有与合格供应商建立正式的长期合作关系。而且,部门职责划分不尽合理。由于采购部门既负责采购的职能,同时又负责合格供应商的管理,从内部控制的角度看,这不利于部门间的监督机制的建立。而监察部作为采购实施的主要监督部门,却不承担合格供方的管理职能,难以实现对采购有效的监督。

1.2物资采购管理控制体制不健全

①询价及供应商选择缺乏有效监督。部分电力企业物资采购从询价到初步确定物资采购供应商和价格都在采购部内部进行。一方面,在询价单发出过程中,向哪些供应商发出询价由采购部自行决定,缺乏有效外部监督;另一方面,询价信息反馈后,由采购部门人员进行分析并初步选择供应商和确定价格,没有其他部门的参与,难以形成外部制约。②物资采购合同范围不明确。目前,大多电力企业的物资采购合同谈判中,多是由技术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技术性谈判,采购部门和项目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商务性谈判。在具体操作上,由于技术性谈判和商务性谈判由不同的部门分别进行,存在信息沟通渠道不通畅的隐患,如果因谈判时间紧张或采购品种繁多,有可能出现技术谈判结果和商务谈判结果不对应,造成物资采购合同范围不明确,为合同执行带来困难。

2一体化物资管理体系思路

一体化物资管理体系的指导思想是:通过规范物资计划、采购、仓储、配送等管理流程,加强物资采购集约管理,建立“规模采购、统一招标、高效仓储、集中配送”的一体化物资管理机制。把分散在不同部门中相同的、相近的,甚至相冲突的物流工作采用组织手段结合在一起,以组织为基础一体化,形成一个新的物流管理系统。建立统一的物资管理体系,实施物资集约化管理,全面提高物资管理的规模效益、运转效率与保障能力,实现公司物资管理集约化、手段现代化、配置最优化、效益最大化。电网公司一体化物资管理体系的设计原则:

2.1建立统一的物资管理业务信息体系

统一制定物资编码和分类标准(建议由物料编码技术专家组制定);统一维护物资编码(建议由本部物资部门专人维护);统一维护物资采购的供应商信息及合格供应商名单(建议由本部物资部门制定);统一制定质量检验标准(建议由各相关技术部门制定);统一制定事故备品定额(建议由本部生产技术部门制定)。

2.2物资需求通过系统传递

各类采购申请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物资部门处理;物资领用均应明确用途,具体到项目WBS(工作分解结构)或领用部门;低值零星用品采购按简化流程操作;应急物资采购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3统一制定库存计划和库存策略

根据相关规定,划分库存范围,以及集中/分散储备策略;备品备件库存定额由各级生产技术部门按相关规定统一制定,物资部门执行;日常维护的备品计划根据生产技术部门月度计划产生,物资部门执行。

2.4物流与信息流同步

实物出入库与系统操作同步;收货凭采购订单或转仓单;实际收货单位物资部门做系统收货操作;收货与发票分离,发票未到以订单价暂估入库。

2.5纳入系统采购模块管理的范围

存在固定供应商的、存在合同或订单的、需要对供应商进行管理及服务分析的、需要跟踪采购合同或订单执行情况的、单次采购总额在一定金额以上,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的采购行为需要纳入采购管理模块进行管理。不在此范围内的采购行为不通过系统控制。

2.6以标准模式规范与财务的业务衔接

统一库存计价原则;发票校验由财务执行,系统进行三单匹配;物资部门根据采购订单付款条件做预付款申请;物资采购的货款支付,必须按发票校验结果由采购人员申请付款。

3物资管理业务流程总体描述

按照电网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适应电网发展需求,整合物资主数据管理、计划管理、采购管理、储备管理、就地配送管理、监造管理、供应商管理、废旧物资处置管理,设计公司物资的集中统一管理模式,构建以制度管理为基础,以流程管理为核心的物资管理信息系统,框架如图1所示。

第9篇

一、最低评标价法

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在评标过程中,物资采购机构需要事先确定采购项目的评标标准,评标委员会以评标标准为依据,评定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方中标。采用此种方法评标,需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各种因素对投标报价的影响。因此,物资采购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要考虑周全,评标的标准要制定详细,以避免招标过程中发生争议。根据不同的采购项目,物资采购机构在确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其评审的方法可以选择三种形式。

一是以标底为评标标准。开标前,物资采购机构可以预先确定一个标底,评标时当合格最低投标报价未超过标底时即可评标。

二是以标底为参考标准。物资采购机构在开标前确定了标底,但标底仅为参考。评标时,如果投标报价超过此参考标底,但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报价合格时,也可进行评标。

三是无标底评标。物资采购机构对采购项目没有事先确定标底或参考标底时,则需在评标前分析合格最低标的报价是否合理,合理时即可进行评标。分析报价是否合理,不能只看总价,还需要审查单价及各项费用的构成的合理性。因此,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供应商投标时须列明那些项目的单价、费用构成等供采购机构审查。

设有标底的招标方式能否成功,标底的正确性是核心。虽然标底的计算和确定由专家做出,并经过了审查复核,但也可能出现系统误差,如果误差方向和幅度与某个投标人的报价误差方向与幅度相同,则该投标人可能成为最接近标底的报价;如果某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编制的报价误差很小,几乎接近理想的无误差的程度,但标底的误差反而可能导致投标报价超出有效范围。在近几年的评标工作中,一些采购项目为了在报价方面评价优劣,评标时一般设立一个参数或基数,剔出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剩余的取平均值作为评价基数,并设有一个有效区间,分别赋予不等分值。一般以编制的标底权重占60%左右,各投标人报价平均值权重占40%左右,加权平均值作为评价基数。这种评标方法,看似有一定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但实际缺乏科学依据,也很难择优选择投标人。因为在所有的投标人报价中如果有几个误差很大,就会使这个加权平均值偏离标底很大,影响到真正按招标文件要求去做的投标人,真正精确的计算反而得不到高分,误差不是最小,但却与基数或有效区间下限接近的报价可能获高分值。因此,最低评标价法表面上看虽然比较公平、公正和客观,但其实这种作法容易掩盖投标人其他方面存在的缺陷,埋没真正优秀的投标人。《军队物资招标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可以看出,这与强调以标底作为衡量报价的基准衡量尺度有较大的差异,因此,在评标过程中应当淡化标底的作用,只须提出一个评价的标准和方法较为妥当。

二、综合评分法

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时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种因素,比如投标报价及价格构成、标的物的质量技术性能及适应性、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投标人的信誉程度、投标人的业绩和供货能力、投标人的服务质量和承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分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要将影响评标的各种因素给予相应的比重或者权重以分值体现,通过打分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因此,各种因素在整个评标总分中所占比重(权重)的划分,是保证评标目标实现的关键。《军队物资招标管理规定》附件中明确,采用综合评分法,物资采购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为30%-60%。可以看出,综合评分法价格所占的比重最大,是评定供应商的关键指标。在近几年的招标实践中,评标标准虽然有价格、技术、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项内容的规定,但由于采购项目的不同,内容如何确定,其比重或权值如何确定,却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一些采购机构制定的评标标准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可信度差,不能真实反映采购项目的特点,评标内容、比重或权值的设置无的放矢;可操作性差,量化指标少定性指标多,有些指标很难用一个统一的尺度去衡量或只能在投标文件上作出承诺而在评标时无法以事实为依据,使评委凭个人掌握的材料进行评审,分值相差悬殊。因此,规范综合评分标准,制订科学、合理、可行的比重(权重)是需要加强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是要规范评标标准。在《军队物资招标管理规定》中,对评标标准的内容及其比重或权值有了原则性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必须细化,至少要做到以下三点:

1、突出采购项目的特点。无论采购哪一类物资,都有一个特定内容和特定的用途,相应地总有其特殊的要求。要根据不同产品、不同用途在内容和权值设计上有所侧重,通过内容和权值的设置来体现不同的要求,但同时要避免片面地过分突出某一项指标而掩盖其他必要的指标。

2、增强评标的操作性。评标标准中的内容要便于获得,易于测算。对需要供应商提供的应在标书中作出明确的规定,对供应商不能提供的数据,采购机构应提供相应的数据和资料。对一些评价指标如产品市场占有率、企业信誉、产品知名度、产品质量和性能等要编制数学模型,实行计算机管理,评价的基础数据要真实可靠,只有建立在客观性基础上的评价才可真正做到公平、公正。

3、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坚持以定量分析为主,以定性分析为辅,对一些习惯上进行定性分析的指标要尽可能变为量化指标,如企业信誉可分解为银行资信状况、用户反馈、社会信誉、企业业绩、遵纪守法等指标,尽量增强其操作性,减少模糊度。这是物资采购机构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一个薄弱环节。

二是要建立评估机制。一些采购机构缺乏对市场的长期跟踪和资料的收集分析,对评标标准的制订没有科学的测算体系,虽然对一些采购项目也作过相应的市场调查,但往往侧重于产品本身,而对评标标准内容及比重或权值的设置却很少研究,致使评标结果往往不能体现真实的情况。因此,有必要建立由专家组成的评标标准评估、咨询小组,对通用性较强的物资采购项目,可由专家根据不同用途分别制定统一的评标标准。同时要建立统一的产品、企业状况数据库,可由总部物资采购管理部门组织,共享工商、税务、劳动、统计、银行等部门的数据,为评标的量化提供准确的数据。

三是要公开评标标准。《军队物资招标管理规定》明确规定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规定。但有些招标文件中往往仅公布评标标准的内容而不公布比重或权值;或仅公布评标标准而将制定的评标细则不予公布;有的在答辩会、开标过程中没有把审议评标标准作为一项必经程序。要公开评标标准至少做到在招标文件中公布评标标准及其比重或权值;有评分细则的应同时予以公布,未事先公布的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在答辩会或开标仪式上要对制订评标标准的依据作出解释及接受供应商的质询等。

四是要规范评标行为。评审专家是评标工作的直接参与者,其评标是否规范直接影响评标的结果。作为军队物资招标活动的评委,其权利与责任是同时赋予的。但一些专家把评标当作一件例行公事,有的专家对评标标准中明显不合理的地方不仅没有指出,反而照评不误,还有些专家违反规定和评标工作纪律,没有公平、公正地履行职责。因此,必须规范评审专家的评标行为,在评标前集体讨论评标办法,统一评标标准,确定具体评审方法,在评标过程中对评分情况要作出书面的说明。同时要加大评审专家库建设,不断更新专家库人员数量,细分专家的评审专业,严格按程序选择专家,不断提高评审专家的工作质量。

三、性价比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比如采购项目的经济技术指标、性能和质量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信誉和业绩、生产能力、售后服务等的汇总得分,并除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商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为性价比法。

采取性价比法进行评标,与综合评分法比较相近,但最根本的区别或关注点在于采购项目的性能和价格。在实际操作中,性价比法一般强调采购项目的性能且其他不确定因素相对较少的项目适用于该评标方法,相对于综合评分法,这种方法更简便更能突出重点。但切忌把所有因素,如企业实力、投标文件的质量、优惠条件等都作为性能技术部分的得分因素,否则这种方法就与综合评分法无明确区别。因此,采用这种评标方法,必须着重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做好投标人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具备良好资质的供应商是保证采购质量的基础。对投标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一方面要搞好资格性审查。重点审查投标人是否具有稳定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市场信誉,是否具有雄厚的技术力量,是否具有较为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其产品是否具有较强的市场占有率等。另一方面要搞好符合性审查。重点从投标文件对招标项目的实质性响应情况进行审查,包括采购项目的技术性能、规格型号、特殊部件配置、报价构成以及交货时间等。通过市场调查和审查资料,对投标人进行综合分析衡量,保证入围的投标方案均符合采购要求。

第10篇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省、市政府采购管理有关文件规定,现将经公开招标确定的*——*年度公务用车保险、维修、装磺、加油、更换轮胎,办公用品及公务印刷定点供应商予以公布(定点供应商名单见附表),并将有关管理规定通知如下:

一、对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的有关要求

1.政府采购各定点供应商必须认真履行协认条款,按协议规定的优惠率或优惠价格给予优惠,提高质优价廉的商品或服务,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更不允许采取其他手段减少或变通减少优惠率及优惠价格。区政府采购中心、区财政局、区公务用车管埋中心要在区监察局牵头下,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定点供应商进行检查,凡发现有违反政府采购规定或协议行为的,一经查实,没收履约保证金,取消其定点资格,并严格按照协议中载明的违约应承担的责任,没收违规所得,给予经济处罚。

2.在定点执行期间,对区内新发展的相关企业,其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明显高于定点采购单位平均水平,且企业主动提出定点采购申请的,由区财政局受理企业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会同区政府采购中心、区财政局、区公务用车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考核确定。

3.定点试用单位,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试用单位申请,有关部门验收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可转为正式定点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试用定点资格。

二、采购发票报销的相关规定

区政府办公室宿豫政发[*]9号文中关于《政府采购操作程序》、《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政府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继续执行。各单位到政府采购定点单位采购物品的发票,其报销手续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集中采购的发票,即《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中未设限额的和设限额的采购发票,须附《宿豫区集中采购计划申请表》第三联、(集中采购中标通知书)第二联和《宿豫区政府采购验收结算单》第二联,方可报销。

2.分散采购的发票,即《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中限额以内的物品采购,由采购单位自行到定点单位采购,其发票须加盖“宿豫区财政局采购办发票已登记”印章,方可报销。

3.公务用车的保险、维修、装磺、加油和更换轮胎的发票,由区公务用车管理中心审核并加盖“宿豫公务用车管理中心发票审核专用章”,同时加盖“宿豫区财政局采购办发票已登记”印章,方可报销。

三、资金支付

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采购资金由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直接支付给供应商;未纳入国库直接支付的单位,采购资金由采购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支付绘供应商。采购单位不论是否纳入国库直接支付管理,凡申请集中采购采购的都必足额落实采购资金后才能申请采购。

四、违规责任

第11篇

【关键词】采购管理;进度监控;接口协调

1.引言

军事物资供应是一种特殊物资的供应,从签定合同到发运部队,要实现总周期时间最短化。器件采购工作是先行军必须按计划节点做出快速响应,采购的产品质量、进度直接影响着装备的质量与供货周期。很多军工企业是集科研、生产于一体的单位,与大型外资企业的大批量流水线生产相比,生产品种多、批量小、生产周期短、转换产品快,导致采购管理工作开展越来越难,本文就军工企业的采购管理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2.军工企业采购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原材料采购周期长

研究表明,多数的业务处理遵从2/8法则,即80%的时间花费在等待、排队或跟踪等流程上,称为“等待时间”,只有20%的时间用于处理业务,称之为“任务时间”。目前因等待造成采购周期长的现象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2.1.1 审批环节多,签字等待时间长

采购审批涉及到外购计划审批、采购明细审批、外购产品价格审查,涉及到多个部门。其中涉及到5万、10万元以上的大额采购,同一个采购申请所领导要分批次对不同部门、不同时间呈报的审批内容进行签批,如计划的符合性、优选目录外明细以及价格等。虽然审的内容不同,确是同一个采购申请。

2.1.2 采购计划编制不严谨,反复沟通时间长

采购计划编制时常出现器件名称或规格型号描述不准确、不具体。比如计划中的器件名称与供应商生产的名称有出入,或者计划中技术规格提的不具体,只写了一个型号,没有封装形式、技术参数等。因此,使得采购人员要与供应商、相关技术人员就未明确的相关事宜反复沟通、确认延长了采购周期,影响到采购进度。

2.1.3 订货周期长

一般科研军工单位各类物资供货周期大致如下:元器件(国产)4-6周、元器件(进口)6-8周、机电产品4-12周、标准件4-16周、金属材料6-16周、非金属材料2-6周。若遇到紧急任务时,这就是一个瓶颈。

2.2 对供应商疏于管理

签订订货合同后,常出现延期交货现象。一是合同签订后等待发货的环节上催缴不到位。采购人员的采购主要精力用在了与供应商计划内容核对、报价回传、签订合同等,在合同签订等待发货的环节上,没有投入更多的精力去催货,一般都是一个项目计划已到货将近合同节点,对未交货的再进行督办。二是供应商延期交货的责任未落实。虽然签订的合同中都含有逾期未交货的扣款项目,因为种类少、金额小,碍于面子,实际操作中未落实。三是对不合格的供应商未淘汰。一般科研军工单位在设计中一旦定了生产厂家,一直到后续投产基本不会更换的现象。供货商摸清了军工企业一不扣、二不换的运转模式,对拖货期的现象有恃无恐。

2.3 部分进口器件售后服务无保障

我国的军用电子元器件虽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并且制定了《武器装备使用进口电子元器件管理办法》,对进口元器件的使用进行控制,但是军事电子信息装备中,部分高端核心元器件领域仍然依赖进口。进口器件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后,需先找供应商,供应商再到原生产厂的维修点去维修,到了服务点又要排队等候维修,如果供应商不是第一商,往往要经过多次周转才能得到维修。

2.4 部门之间的工作推进无人监管

采购是一项复杂而漫长的活动,除采购部门外,还需其它部门的介入与配合。采购工作涉及外购计划审批、提交申请明细、寻找合适的生产单位或供货商、比价手续办理、签订合同、等待收货、入所检验、元器件的老化筛选、入库等流程,整个过程涉及的部门多、人员多、环节多。为提高采购管理水平虽然采用了金碟K3等物流软件系统,虽然可以查的出价格审批时间、入所报检时间、入库通知时间等,但却不能确切地知道是什么时候提出价格审批的、器件什么时候入所的、什么时间入所检的,以及检验记录什么时候返到采购部门的。在以上的每个环节上都有可能搁置、拖延,中间无人监管,出现问题后容易推诿扯皮,进度无法保障。

3.采购管理优化策略

3.1 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针对一个项目需要多次重复审批的问题,可以对《外购计划审批》后附的采购计划表进行优化,按优选目录内与优选外进行分类申报,并将供货单位达到5万元及以上给予标注说明。所领导在第一次批复外购计划时即可同时了解到优选目录外以及超过5万元器件的相关信息,一个项目只需审批一次,后续运作按批复执行即可。

在价格审批环节,只要在比价后选定的厂家或供应商的报价与外购计划里的变动幅度不大,可由价格办直接批复,定期将各项目的开支做成报表上报各主管所领导,缩短签批等待时间。

3.2 完善采购计划编制

首先采购部门应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来约束编制人员,让编制人员从思想意识上重视采购计划的编制;二是从源头抓起,多与供应商一起开展器件方面的知识培训,规范物料名称与规格型号统一写法,要求在图纸设计与编制计划时就与供应商的保持一致;三是规范金蝶K3软件里不规范的器件名称与规格型号,供报计划时选用,确保报计划时可选的唯一性。

3.3 加强进度监控

进度监控工作贯穿于从合同签订直到货物生产完毕具备出厂检验条件的全过程。在这个阶段,对供应商的原材料准备、生产制造、出厂检验、发货等各个环节紧密跟踪,监督并及时催促。通过加强催交工作能及时发现供货进度方面潜在的或已出现的问题,努力防止进度拖延。一旦某一合同出现供货进度拖延,应立即通过协调手段和控制措施,将进度的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3.4 加强合同执行力度

合同是进度、质量的保障,执行的力度直接决定着供应商的态度,要想确保质量与进度,必须严格履行合同。首先,要专人建立合同台帐,对合同进行分类,由业务员上报实际到货时间,由合同管理人员履行相关违约事项。第二,根据合同的执行情况,形成客观记录,记录相关供货信息、违约情况,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3.5 加大对供应商售后服务的考评

增加对供应商售后服务能力的考评,将供应商的维修能力纳入审查范围。售后服务方面满足不了科研装备需求的,直接取消其合格供方或将其降为二级合格供方,采购时优先选择售后服务能力强的一级供应商。

3.6 建立详实的供应商档案

建立供应商详实的档案,运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手段,更有效地管理好供应商。

业务管理部门可根据近几年供货周期,对合格供方的生产厂家或供货商根据对每个项目供应商的供货周期、产品质量、价格变化幅度、售后服务、型号升级等方面建立详实的档案,对供应商实施动态管理。

3.7 建立监管制度,加强部门之间接口采购协调工作

建立监管制度,明确每个环节,部门之间的职责与节点完成周期。如,供货周期、价格审批周期、入所检验周期、老化筛选周期等。由相关部门牵头监管,同时建立公共的信息平台,每周定期将各外购计划节点的执行情况给予公示,未按节点完成的给予情况说明,可对各业务口起到监管的作用,确保采购进度。

4.结束语

采购管理是军工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采购的产品质量、进度直接影响着装备的质量与供货周期,是不可忽略的一部分,采用先进手段,完善规章制度,建好采购队伍,在工作中不断探索物资采购工作的新方法,总结经验,拓宽思路,提高军事装备需求相应能力。

参考文献

[1]章锐,朱一舟.军用及航天电子元器件采购现状与建议[J].航天标准化,2012(1):26-28.

第12篇

关键词:铁道;物资管理;采购;供应商;成本

Abstract: at present, the construction of railway in our country, in the period of large-scale development of the scale of investment, high construction standards, adopts the new technology of railway in our country than ever before in history, also rare in world railway history. Thus, adopting the scientific mode of procurement supply, engineering procurement and supply to reduce costs, ensure the quality of engineering material purchasing supply, to ensure the quality of railway project construction,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the rail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nvestment, has very important significance. In this paper, the main problems existing in railway engineering material management, material management of specific measures are put forward.

Key words: railway; Material management; Procurement; Suppliers; The cost of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物资管理概述

依美国生产及存量管制学会的定义,物资是指于制造产品或提供服务时所需直接或间接投入的物品。此处所称直接投入的物品,可称为直接物资;间接投入的物品,称为间接物资。直接物资是指在产销过程中,直接构成产品或服务的一部分物资。间接物资是指在产销过程中,非直接构成产品或服务的一部分物资。物资管理是指将规划、组织、用人、领导及控制五项管理功能,渗入企业产销过程中,以经济合理的方法获取组织机构所需物资的管理方法。此处所称经济合理的方法,是指于适当时间,在适当地点,以适当价格及适当品质获取适当数量的物资。

物资管理过程历经供应厂商、物资仓库、制造过程至成品仓库或配销中心四个阶段。从供应厂商的评鉴、物资的采购、供应厂商的运输及交货、物资验收、物资储存、存量管制、物资领发、物资加工、成品验收、成品运输、存货管理到存货配销等,处处均需要物资管理的介入。在物资管理过程中若有疏忽,则其功能就无法充分发挥出来,物资管理的绩效就要大打折扣。

铁道工程物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尚未健全影响物资管理工作

甲供物资进场之后,物资管理工作中的收料及发料等签认工作不规范,并且缺少有效的制度,造成甲供物资当中的设备卡、账以及物的不符。进行工程管理时,由于各方的制度及人员的素质等原因,没有对物资产品进行及时的检查与验收,导致有关的资料签认情况难以落实,不利于物资的清算,影响了铁路工程的施工进度。

(二)尚未对应急采购物资设备进行明确

应急采购物资设备指的是工程招标结束时,招标日程的安排及招标批次对建管或者部管中甲供物资造成影响,导致工程在开工时无法及时提供相应的物资,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工程的承包单位先行自购的物资设备。现阶段铁路物资管理政策中,尚未对应急采购物资设备进行明确,导致项目部门不知所措;物资采购管理模式也较为落后,导致管理工作效率不高。对于物资市场不了解,难以对物资的市场价格进行准确地掌握。

(三)工程物资的计价结算方式不当

铁路建设工程中的项目建设时间较长,资金投入量大,因此物资的计价结算工作将对工程的投资成本造成一定的影响。当前我国铁路建设的项目大部分是使用季度末验工的计价方法给予结算,而甲供物资部门是根据月结算方式进行的,因此导致工程验工计价时与甲供物资结算的结果不一致现象,造成施工方进行验工计价之时出现过多占用资金,或者是出现甲供物资过多占用施工方资金的情况,由此对铁路项目的顺利施工带来不利影响。

(四)甲供物资的价差调整存在的问题

进行铁路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参建的各方对于工程的施工合同、对铁道部有关价差的调整文件存在不同的理解,加上相关的物资价差管理工作不到位或者制度有待健全等因素,导致甲供物资的价差管理工作存在难题。例如,甲供物资当中价差的计列费用、项目存在较大差异与不合理现象;未及时做好价差管理工作,进行编制时没有根据有关的要求继续进行、上报不及时。此外工程部门、物设以及计财部门缺乏及时的沟通,信息的反馈较慢,影响了铁路工程的建设与物资管理工作的效率;对项目工程的竣工概算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

铁道工程物资管理的对策

(一)物资采购环节的管理

1、改进采购流程

企业在采购过程中所发生的成本包括采购成本、购货成本、仓储成本和待料成本。施工企业中主要控制采购成本和购货成本,企业应以最低的成本提供恰当数量、恰当时间、恰当地点、恰当价格、恰当货源的高品质物料,保证施工生产的需要。企业采购流程不单纯是个成本问题,而是根据企业的需要购进优质的材料问题。企业要想在全球一体化的经济环境中求存、制胜,企业必须结合采购管理重点,全面系统考察自身的采购业务,因地制宜不断改进采购流程,通过不断的提高采购的水平,从而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通过采用新的采购管理设计方案,实行“职能设计、物资分类、采购计划、供应商选择与管理、部门协同及信息互馈”等内容,以消除原采购流程中存在弊端,解决公司采购活动中现存问题。

2、改进物资采购分类

物资采购是供应链物流管理的端口,其作用十分重要。物料的分类决定着物料的采购方式和库存策略,不同物料的采购管理策略不同,将物料进行科学分类是做好采购管理的第一步。当一个企业需要采购的物料种类很多、供应商的数目也很大时,这时企业没有足够的时间和资源去与供应链上的每一个成员建立紧密的伙伴关系,而且也没必要建立这种伙伴关系。因此,在整个物料采购网络中,企业要考虑物资的属性、物资在施工生产中的作用以及与生产的密切程度等因素,并根据不同类型的物资选取不同的采购策略和流程,以便节省采购成本,提高企业采购的效率。

3、加强对采购计划的管理

采购计划管理是物资采购管理的首要内容,也是实施物资采购的依据和基础。采购计划管理是采购流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它的目的在于确定物资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订货时间和供应商。现在的铁路施工企业采购计划管理比较粗糙,采购计划可变性大,故必须进一步加强物资计划管理和物资消耗定额管理。

实践证明,企业内部只有通过计划管理、计划采购,掌握货源与需求,以最少的资金占用和劳动消耗保证供应,才能使生产顺利进行。

(二)供应商管理环节

1、建立考核评价体制

在对供应商的考核评价时,可以由专门机构或部门组织综合评价,并对供应商进行分级管理,从而确立供应商绩效考核体制。

(1)构建供应商的评价指标体系

在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量原则、成本性原则和可操作性原则的基础上,构建供应商的评价指标体系。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时,要根据对供应商调研后的反馈信息,分别对业务技术指标(如价格、质量、付款周期、交货周期、服务、经营业绩等,考核的是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经营业绩)、商业信誉指标(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违规违纪记录等,考核的是供应商是否信守合同,并且能做到无论是买方市场情况下、还是卖方市场情况下都能遵守商业道德)等考核指标给出相应的分值,同时根据物资产品类别、金额、影响大小、供应风险等来设定标权重,计算加权分,并得出评估分。

(2)实现供应商的分级管理

在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后,就可以对供应商进行分级管理,并根据供应商级别的不同,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付款周期等方面采用不同的策略。一般来说,对供应商进行评估时,可以按照百分制来进行打分,并按分数的不同设定A、B、C、D四个等级。D级供应商可视为不合格的供应商,要从合格供应商的名录中去除。在淘汰了不合格的供应商后,集中采购中心可利用信息平台及时补充新的合格供应商。不过,被淘汰的供应商在调整之后还可重新加入被筛选的队伍。

2、确立明确的奖惩机制

集中采购中心应该以日常检查和定期考核为手段,做好铁路工程物资供应商的后续监管,要做到有奖、有罚,奖惩分明。

(1)建立激励机制

集中采购中心通过对供应商的检查、考核,对其服务政府采购的整体情况应有一个基本了解和掌握,根据这个综合考核,可以把同类物资供应商进行打分分类,凡名列前茅的给予奖励。奖励的具体办法可以是:一是进行通报表扬;二是享受下一次同类物资采购的免投标权,直接定为定点供应商;三是享有签订合同优先权。

(2)完善对违规供应商的处罚机制

根据检查情况和供应商的违约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罚办法和措施:一是实施履约保证金制度,对违约的扣除履约保证金;二是实行通报制度,对一般性违约和投诉事件进行通过批评;三是严重违约的取消其供应资格,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四是对经常严重违约者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参加采购活动。

(三)物资核算环节的管理

1、对工程物资的计价结算给予集中结算

铁路的建设项目工程线路长、规模大且资金投入大,因物资的供应商多且计价的金额也很大,采用月度方式进行结算不利于供应商的结算工作。同时也加大物资部门的工作量与难度,因此通过使用集中结算方式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于结算的截止时间,项目物资的供应商利用传真的方式将计价结算单与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对账”并确认之后业主牵头具体的时间与地点,监理单位、工程部、施工单位、业主物资部以及计财部等统一进行签认再办理相关的结算手续,从而提高物资管理工作的水平。

2、重点解决好新增及变更工程中物资核算的问题

对于铁路建设项目工程当中的新增或变更工程而言,建设单位需要认真按照建设的程序执行,履行好管理的职责。根据路局或者铁道部有关变更设计的管理规定,遵守先批复再实施原则对新增以及变更的工程进行施工;在物资的采购、财务核算与建设程序等基础上按规章制度进行。同时对于新增工程或变更的工程项目用到的甲供物资设备还需建立专门的台账给予有效管理,通时还应对物资的计划与采购以及供应等各环节、对合同内的正式项目分开管理与核算,减少物资管理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四)储备及配送管理

合同签订后,进行采购物资的储备及配送,根据适用条件,选择由供方直接配送到现场或是由铁道部建立自身的区域物资配送中心及综合仓储中心负责储备及配送。

结语

综上,做好铁路建设项目工程物资管理工作,关系到铁路建设项目的投资成本及工程质量,因此解决好铁路建设项目工程物资管理问题,能够提高物资管理的工作效率,保障铁路建设项目的顺利竣工。

参考文献

[1]顾振东.浅谈物资采购中的成本管理[J].铁道物资科学管理,2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