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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育活动策划

时间:2023-07-10 17:34:32

劳动教育活动策划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2015年是国家实施“十二五”规划的五年,是“”普法的启动年,我们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以建设和谐新城为着力点,深入开展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制水平,着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和全体劳动者的法律素质,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二)主要目标

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紧密结合我局民主法制建设的工作安排,通过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增强我区全体公职人员的法治理念,引导各类用人单位经营管理者的合法用工行为,提高广大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利意识,进而全面推进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三)工作原则

1、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区“十二五”规划的总体目标和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出发,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相结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3、坚持分类指导。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要根据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制定工作计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坚持学用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制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动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依法有序发展。

5、坚持求实创新。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创新法制宣传理念,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机制,创新法制宣传形式,提高普法工作质量。

6、坚持齐抓共管。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分管领导分头抓,各科室、部门具体落实,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二、普法对象和主要任务

在向社会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以我区全体公职人员、人事劳动系统干部职工、用人单位经营管理者及劳动者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主要任务如下:

(一)我区全体公职人员。学习宣传以公务员法为重点的人事政策法规以及公务员法各项配套法规政策,深入领会精神实质,熟练掌握各项规定;紧密联系人才人事工作发展形势,深入学习宣传各类人事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的综合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服务水平。深入学习宣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任用法规文件,进一步加深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等制度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人事干部和公务员的政治观念、组织观念和法纪观念。

(二)我局人事劳动系统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提高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保障民生意识。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与权威。深入学习行政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及公务员法、劳动法等人事劳动政策法规,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积极组织开展与岗位职责有关的各项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学习和培训工作,提高履职能力和执法水平。深入学习宣传审计法、廉政准则等廉政建设规定,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切实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各类用人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劳动管理人员。加强对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和帮助用人单位正确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加强政策引导和宣传教育,分期分批对用人单位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学法培训,并提供劳动用工法律咨询,把执法和宣传教育相结合,促进用人单位提高劳动用工管理水平,维护和谐劳资关系。

(四)广大劳动者。加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以及与之配套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形式,并通过以案析法来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宣传,使广大劳动者了解掌握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基本法律常识,了解劳动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及各项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和程序,以及如何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救济途径,有效防范和化解劳资纠纷,巩固和发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三、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从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

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宣传、发动工作,建立健全普法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为落实今后几年的工作打好基础。局下属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相应的五年规划,落实好工作机构及具体工作人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

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根据本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当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力、指导有方、督促到位,确保“”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各下属单位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活动情况、总结要及时上报局普法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

2015年,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将对我局普法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各下属单位需于2015年2月份前完成本单位“”普法工作总结,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做好迎接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对我局“”普法全面考核检查工作。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日常工作由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承担。下属各单位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职责,保障各项任务的落实。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我局“”普法工作全面开展。

第2篇

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就业、获得经济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权利。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的权利。逐步减少贫困妇女人数。

(一)主要目标

1、保障好女获得经济资源的乎等权利和机会。女性在资本、信贷、土地、技术、信息等经济资源配置上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占有权利和有效服务;农村妇女享有与居住地男子平等的上地承包权、生产经营权、宅基地分配权、土地补偿费、股份分红等权利。

2、实现男女平等就业,保障妇女劳动权利。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和职业隔离,实现男女就业机会乎等和男女同工同酬;扩大女性就业领域,增加女性就业机会,女性从业人员比例保持在总数的4硼以上;改善女性就业结构和就业层次,提高女性在新兴产业、行业申的就业比例和申、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重。

3、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城镇女性从业人员与男性平等地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女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扩大农村妇女参加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建立和完善老年妇女的社会保障体系。

4、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建立、健全女性劳动安全卫生保护设施,搭实女职工"四期"保护,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女性禁忌劳动。

5、提高残疾、贫困等特殊妇女群体的就业率。提高贫困妇女经济收入,减少贫困妇女数量。

(二)策略措施

1、促进妇女就业列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完善保障妇女平等就业和获得经济资源平等权利的政策措施。

2、建立保护妇女平等就业的劳动管理机制,禁止用工、招聘中的性别歧视。保障男女同工同酬,同工种、同类别从业人员中的男女工资计算标准相同。

3、规范和完善劳动力市场的管理网络,加强适合女性特点的就业技能培训、择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信息服务,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引导妇女转变就业观念,不断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

4、面向农村妇女开展各种劳动技能培训,引导和扶持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5、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督促企业特别是三资、个体、私营企业建立劳动安金卫生制度,将女职工劳动保护列入企业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

6、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制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女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7、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切实维护不同所有制经济组织中女职工在劳动关系、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就业环境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依法纠正和处理。

8、进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城镇女职工平等享有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障服务。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切实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权益。

9、加大对贫困妇女的扶持力度,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帮助、支持贫困妇女实施扶贫项目,鼓励、支持以妇女为主的扶贫经济实体的发展,使贫困妇女成为扶贫资源的获得者和扶贫成果的直接受益者。

10)、进一步完善残疾妇女就业政策,健全残疾妇女就业服务网络,提高残疾妇女就业比例。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及管理程度,增强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的能力,扩大妇女在民主政治申的作用。

(一)主要目标

1、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各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市人大代表、党代表中的女性比例均不低于22%。

2、全市女干部占干部总数比例逐步提高,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至少要有10%的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配备正职女干部;市党政工作部门要有50%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其中正职女干部要有一定数量;后备干部中女性的比例不得低于20%;女职工比较集中的行业、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干部比例与女职工的比例相适应。

3、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应占一定比例,企业职工代表中女代表应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二)策略措施

1、加强性别意识宣传,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决策、管理的政策措施,为妇女参政议政创造环境。

2、在制定涉及妇女根本利益的方针政策时,要听取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以及妇女组织、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视妇联组织在培养选拔女干部、妇女参政议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建立健全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工作机制,制定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工作规划和阶段实施计划,确保各级女领导干部的比例稳步提升。加大公开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加强对女干部特别是年轻优秀女干部的培养,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4、完善平等竞争机制和公务员制度,在选拔聘用干部、录用公务员、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晋升职务时,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保证女性不受歧视。

5、加强对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努力提高女干部的整体素质,各级各类干部培训中女干部应占一定比例;加强女干部的实践锻炼,在选派优秀毕业生下基层、干部交流轮岗中女干部应占一定比例。

6、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注重培养和发现高层次的女性管理人才,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要积极探索在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决策管理层中发挥女性的民主参与的作用,提高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女性的比例。

7、扩大基层民主,鼓励和推动妇女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保障妇女直接行便民利,发挥妇女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

三、妇女与教育

保障适龄女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提高高中及高等教育阶段的妇女受教育比例。加强女性职业教育和农村妇女的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

(一)主要目标

1、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小学适龄女童入学率屿巩固率达到99.9%;初中女生入学率与巩固率达到95%以上。

2、提高高中阶段、高等教育在校生中的女性比例。女生初中毕业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比例达到90%以上,高等教育女性毛入学率达到20%。

3、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妇女接受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比例明显提高,提高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

4、扫除青壮年妇女文盲。青壮年妇女的识字率提高到99.5%以上。

(二)策略措施

1、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与男子接受同等教育的政策,保障妇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禁止教育中的性别歧视。

2、将妇女教育的主要目标纳入政府的教育发展规划。缩小男女受教育的差别,重点解决好贫困地区女童、残疾女童的义务教育问题。

3、在课程设置、教育内容和方法申,充分体现性别意识,便全社会树立男女平等意识;把性别教育纳入教师培训课程,增强教育者的性别意识;结合课程设置,在相关的教育培训中开设妇女学、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社会性别与发展等课程。

4、帮助妇女树立终身教育意识,加快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学历教育到非学历教育,从学校教育到社会教育的终身教育体系,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为妇女提供终身学习的条件和机会。

5、扩大妇女接受高等教育的规模,积极利用网络和现代远程教育资源,为妇女接受高等教育创造条件和机会。

6、提高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水平,注重培养妇女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初中毕业生中的女性提供多种形式的继续学习机会。继续完善农村妇女的培训机制,使农村妇女普遍接受实用技术和科技文化知识学习培训。

7、加强流动人口中妇女的管理和教育,将她们的教育纳入社区教育和管理之中,引导她们接受职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帮助流动女童基本接受义务教育。

8、重视利发展特殊教育,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为残疾妇女提供受教育的机会,提高残疾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其生存发展的能力。

四、妇女与健康

保障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预期寿命。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权利。

(一)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享有平等的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科疾病普查率,争取全市城镇达95%以上,农村达90%以上;建立健全卫生保健服务体系,加快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残疾妇女享有特殊的卫生保健服务;更年期和老年妇女得到必要的卫生保健服务;流动人口中的妇女享有与户籍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

2、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妇女生殖保健知识普及率达到95%以上;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98%;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2/10万以下,因产科出血死亡的比例控制在40%以下。

3、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权利。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88%以上;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3/万以下。

4、加强性病、艾滋病的监控与防治,将妇女艾滋病毒感染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二)策略措施

1、逐年增加政府对妇幼保健、疾病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努力扩大归幼卫生资源。

2、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综合监督体系,加大执法与监督力度,依法管理和规范母婴保健服务。

3、结合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生育保险制度。通过妇幼保健保偿、计划免疫保偿、合作医疗等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障制度,提高妇女享受基本卫生保健服务水平和防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4、为已婚妇女提供常见疾病查治条件,城市1-2年、农村2-3年进行一次妇科病查治。工矿企业要保障对已婚女职工定期进行妇科病查治。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针对妇女一生中不同时期生理和心理特点进行健康教育,提高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心理健康水平。

5、建立和完善市级产前诊断中心,开展产前诊断,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6、以农村为重点,切实加强妇幼保健网络的建设。加快贫困地区和农村乡镇卫生院的产科建设,开展"母婴健康工程",努力提高住院分娩的产科质量,降低产后出血和新生儿窒息死亡。

7、提高如幼卫生队伍特别是基层卫生保健人员素质,强化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的专业队伍。

8、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开展生殖保健、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的宣传、教育却咨询活动,普及生殖保健和计划生育知识。

9、开展对生殖保健科学的研究,提高对严重危害妇女健康疾病的预防和治疗水平。研究推广安全、有效地避孕节育新技术、新方法,预防意外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

10、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强化对采供血机构和血制品生产单位的管理,在妇女中普及艾滋病防治及自我防范知识,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城市达到90%,农村达到60%。

11、倡导科学文明的健身方式,提高妇女身体素质。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利用现有体育设施以及在社区、公园兴建和开辟健身场所,为妇女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创造条件。

五、妇女与法律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开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一)主要目标

1、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控制并减少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各类刑事案件;禁止针对妇女的一切形式的暴力;遏制妇女活动;降低妇女吸毒人数,使妇女吸毒率明显下降。

2、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和婚姻家庭权利。

3、保护妇女合法的控告、申诉权及在诉讼中各项权益。

4、建立健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社会化工作网络体系。

(二)策略措施

1、制定和完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男女平等。

2、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把宣传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纳入全市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私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3、健全法律援助体系。加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合议庭建设,健全利完善妇联干部特邀陪审员制度;建立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社会监督机制;构建社会化的妇女法律援助体系,为受害妇女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私法律救助;加强对妇女法律援助机构、妇女热线等各类妇女救助机构的扶持和资助。

4、严厉打击组织、容留和强迫妇女、妇女、奸淫、猥亵妇女、拐卖妇女及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刑事犯罪。

5、逐步建立反家庭暴力行为的工作机制。建立家庭暴力投诉、伤残鉴定、庇护、求助等各类机构,向遭受暴力和需要帮助的妇女提供法律、医疗、精神康复等万面的帮助和服务,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6、及时查处侵害妇女权益的民事案件。在审理涉及妇女权益的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等民事案件时,确保妇女的民事权利不受侵害。

7、坚决惩治贩卖的犯罪和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妇女吸食、注射的违法行为。开展"不让进我家"等活动,引导和帮助妇女认识对母婴健康的危害,积极参与"无毒社区"的创建活动。

8、进一步加强娱乐场所的管理,建立有效预防、及时打击膘娟的工作机制,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六、妇女与环境

优化妇女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环境,完善妇女的保障体系,促进妇女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主要目标

1、创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

2、提高妇女享有社会福利的水平,中老年妇女群及低收入妇女群的生活基本得到保障。

3、提高妇女的生活质量;提高妇女家务劳动社会化水平,使妇女可自由支配的学习、休闲时间逐步增加。

4、为妇女创造适宜的人居环境。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农村自来水覆盖率达98%,改水受益率达95%。

5、建立市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二)策略措施

1、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增强全社会男女平等意识,逐步消除对妇女的偏见和歧视,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优化社会舆论环境,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艺术等领域,大力宣传妇女存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人类自身再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行业管理,禁止色情或有辱妇女人格的作品在媒体、广告和文艺作品中出现。

3、进一步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确保不同所有制经济组织、不同收入层次、不同年龄的妇女逐步纳入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险体系。

4、推进以社区为中心的服务体系和以扶老助困为主要内容的老年公益福利事业的发展,为老年妇女提供方便快捷的社会化服务。

5、加快城市社区建设,推进家务劳动社会化,为妇女提供学习、就业、生活等多种服务项乱促使妇女有更多的时间用于完善自我和发展个性。

6、加强家庭文化私家庭美德建设,提高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倡导民主、平等、和谐的家庭氛围,鼓励夫妻共同承担家务,使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成为千家万户的行为规范。

7、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执法和监督,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综合治理,减少家庭、工作场所及其他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对妇女造成的伤害。

8、把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小城镇建设的要求,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争取镇(街道)级水厂基本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在扩大卫生厕所普及的同时,提高粪便无害化处理水平。

9、提高妇女对环境保护的知晓率和环境保护基本知识的普及率。引导妇女积极参加生态环境保护,改变对环境有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发展生态农业和绿色产业。消除白色污染,倡导绿色消费。

10、加强妇女活动场所建设,将建立妇女活动场所纳入政府统筹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加强管理、完善设施,充分发挥作用,丰富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

组织与实施

一、《规划》的组织与实施应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围绕温岭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扎实稳妥推进。

二、各级政府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规划》实施的监督、指导、协调和监测评估。

三、各级政府应将《规划》的实施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实施,确保目标的如期达标。

四、温岭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的要求,结合各自的职责范围,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纳入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逐步完善和形成妇女发展的监督机制,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和交流,建立定期检查、审评制度。

五、各级政府要合理安排实施《规划》所需的经费投入。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社会赞助,形成全社会支持妇女事业发展的氛围。

六、坚持分类指导、示范先行的原则,温岭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实施《规划》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七、本《规划》由温岭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测与评估

一、温岭市政府要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预测趋势,及时、准确、全面反映达标情况,为科学决策和调整工作策略、制定工作计划提供依据。《规划》各项可量化的目标要设立分性别的统计指标,纳入国家统计制度和各有关部门的常规统计和调查。

二、温岭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妇女规划监测评估组织。其职责是:负责审批妇女规划的监测评估万案;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相应对策。监测评估组织分设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

第3篇

摘要:劳动教育是大学生成长的重要基础,但高校劳动教育长期受到忽视。在大众创业和高考招生“双轨制”改革背景下,重视劳动教育,有利于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可以采取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开设劳动教育课程、由学生承包校内服务型岗位和加强家校合作等方式开展劳动教育。

关键词:大学生劳动教育;缺失;意义;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26-0005-02

一、高校劳动教育的现状

近年来国内部分高校开展了劳动教育活动,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教训,比如南昌大学在2014年9月1日在全校推行学生“自主保洁”,活动开展不到一周就遭到抵制,学生反对的理由主要是交费了就该享受服务,不该义务保洁;2015年贵州师范大学在全校推广劳动教育,通过义务劳动和有偿劳动相结合的形式,净化、美化了校园环境,增强了学生的环保意识和劳动意识。上述案例总体上反映了我国当前高校劳动教育的状况,即:

(一)劳动教育普遍缺失

高校几乎没有开展劳动教育。劳动教育没有列入国家教育大纲,导致高校普遍没有开设劳动教育课程。部分开展了劳动教育的高校存在劳动教育缺乏计划性、系统性和连续性,制度、师资、组织和场地保障薄弱,课程的教学计划不明确、教学内容单一、与学生专业和兴趣结合较少,实践教育缺乏、有劳无教和无用劳动等情形。

(二)大W生综合素质欠缺

1.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相对较差。大学生身体素质下降。《2010年国民体质检测公报》指出“大学生的耐力、速度、爆发力、力量素质继续出现下降”[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大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太少;大学生心理素质较差。主要表现为意志薄弱、依赖性强、情绪不稳、承受能力差、不适应环境等,容易因情感压力、学业压力和就业压力等导致抑郁乃至自杀。

2.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薄弱。在应试教育环境及较大的就业压力下,大学生缺乏学习兴趣,学习目的比较功利。由于在教学中理论与实践存在较大脱节,理论教育“窒息、摧残和扼杀创造性的禀赋和才能”[2],导致大学生的创新能力较为薄弱。

3.自我中心意识普遍较强,人际关系紧张。多数大学生从小脱离劳动,养成了自我中心意识,不懂得尊重和感恩。此外,由于升学和就业竞争激烈,导致一些大学生变得自私、冷漠,加剧了人际关系紧张。

4.生活自理能力和职业素养较差。大学生的生活自理能力不强。家长和学校长期忽视培养学生的生活技能,剥夺了学生发展生活技能的机会,导致许多大学生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由于缺乏劳动技能训练,学生缺乏认识自己的能力和相关规划,导致就业困难和不适应工作,需要重新培训才能适应工作。

二、高校劳动教育缺失的原因

大学生综合素质欠缺与劳动教育长期受忽视和缺乏相应的开展条件有密切关系。

(一)应试教育模式的单一评价机制是导致劳动教育长期不受重视的主要原因

高校重科研、轻教学和育人的办学导向使得劳动教育不受重视。高校的招生指标和教学经费等与科研项目挂钩,导致大部分高校关心教学基础设施和设备投入、课题申报等可量化的硬件指标,不关心软件建设。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对初次就业率的考核导致削减课外实践活动。一些高校为了抓就业率,到大二下学期就会“鼓励”学生减少社会实践,准备各类考试。

(二)招生规模扩张迅速是导致劳动教育缺乏现实条件的重要原因

由于高校扩招太快,教学基础设施和管理跟不上学生的需要,开展劳动教育缺乏相应的现实条件。由于劳动教育没有纳入考核,高校开展劳动教育需要付出大量的人、财、物资源以及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而进行理论教学的成本较低,导致许多学校没有开展劳动教育的动力和压力。

三、高校开展劳动教育的意义

(一)劳动教育是促进人全面和谐发展的重要条件

教育与生产劳动实践相结合是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马克思指出,“生产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它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成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3],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指出,“教育与生产一体化的重要性,不仅在于这样做可以造就更熟练的劳动力,而且使教育与日新月异的劳动条件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并且有助于个人的全面发展。”[4]劳动教育是促进人全面和谐发展的重要条件。苏霍姆林斯基认为教育要培养“全面和谐发展的人”,应使“智育、体育、德育、劳动教育和审美教育深入地相互渗透和相互交织在一起,使这几个方面的教育呈现一个统一的完整的过程。”[5]他特别强调劳动教育的作用,明确指出,“劳动以外的教育和没有劳动的教育是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的”[6],通过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的劳动技能和劳动情感,充实精神生活,为生活做好准备,成为一个身心健全的人。

(二)劳动教育是我国历史上的一条可贵经验

我国历史上一直比较重视劳动教育。中国古代社会有“耕读传家”的传统,强调读书的目的在于“经世致用”,重视“知行合一”的教育方法。如《曾国藩家书》把曾氏家教的内容总结为八个方面:猪、蔬、鱼、书、早、扫、考、宝,其中养猪、种菜、养鱼、扫除等属于劳动教育。新中国成立后重视在学校开展劳动教育,如1994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实施意见》第二十条强调指出:“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进一步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采取多种形式促进学校教育与社会紧密结合”。可见,从历史经验看,割裂教育与劳动的联系会对人才培养带来不利影响。

四、高校开展劳动教育的对策

第4篇

关键词: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分析

作者简介:李军刚(1974-),男,吉林农安人,法学博士,东北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教学研究部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王巍(1986-),男,黑龙江哈尔滨人,东北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2011级硕士研究生。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社会公正与农民工权益制度保障研究”(项目编号:11YJC810021),主持人:李军刚;并受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资助,项目编号:12512413。

中图分类号:G7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2)06-0042-03

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实施后,推动了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减少了农民工职业病的发病率,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工的身心健康,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和社会的和谐进步,但是也存在着政府部门之间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协调不够、企业安全培训资金不到位、安全教育流于形式等问题,影响了农民工安全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必须进一步分析并完善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

一、加强政府部门之间协调合作,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体系的完整性

国务院对农民工教育培训,特别是安全教育非常重视,先后出台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在农民工培训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培训规划、培训机制、资金管理、培训机构、师资队伍、绩效评估、组织保证等方面做出了原则性规定。根据国务院农民工教育培训基本精神,农业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六部委出台了《2003~2010农民工培训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并且与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委制定了《关于中央企业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做好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工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这些政策文件推动了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了农民工的职业技能素质和安全素质,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和第二、三产业转移,加快了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现代化的进程。据统计,我国各有关部门开展的“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星火计划”、“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共培训农民工2300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42亿[1]。国务院各部门职能定位、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不同,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也有所区别,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就地就近农民工就业培训、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农村初、高中毕业生通过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带技能转移培训[2],国家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农民工安全生产标准制定、培训检查、规章制度建设等,部门分工促进了农民工职业技能和安全教育的专业化、精细化,但同时也增加了农民工职业技能和安全教育管理的难度,分散了农民工安全教育资源和力量,以至于目前农民工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环境还存在着一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据中华全国总工会调查显示,36.5%的新生代农民工面临高温、低温作业问题,41.3%的人工作环境中存在噪音污染,36%的人工作环境存在容易伤及肢体的机械故障隐患,存在粉尘污染问题的为34.7%,但是用人单位为其采取防护措施的比重偏低,保护条件堪忧,职业病检查、安全培训落实较差[3]。

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农民工安全意识、安全保护和救助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减少事故伤害,是国务院和各部门制定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和完善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的实效性,就必须加强国务院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发挥各个部门的资源优势和组织优势,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农业部门要了解和掌握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和分布,做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信息、政策引导、跟踪服务等工作,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动员和领导水平,为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教育和安全教育创造良好前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人员编写农民工职业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大纲、教材,培育、审核并管理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要建立健全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及职业安全教育证书制度,指导并管理各培训机构和教育培训部门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加强对企业管理,不断提高工业生产装备水平和工艺技术,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从源头上改善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环境;财政部门做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经费收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经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全国统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经费。国家安全监管部门要制定安全生产标准与条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充实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加大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和安全生产制度的检查力度,坚决取缔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就上岗的违法行为。总之,改善安全生产形势,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必须加强国务院各部门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的相互衔接和相互促进,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的整体合力。

二、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规划,增强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规划是实现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减少安全责任事故、保护农民工身心健康的客观需要,是合理配置安全教育培训资源、突出安全教育培训重点、解决安全教育培训难点的基本前提,是落实国务院各部门安全教育政策、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实效性的重要措施。《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实施后,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开展农民工培训的力度不断增强,农民工培训的资金投入政策、奖励政策、就业准入政策等得到完善,农民工培训的范围和人数不断扩大,农民工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大幅提升。按照培训规划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大纲》,组织人员编写了《农民工安全生产指南》、《安全生产普及知识百问百答》、《新工人入厂安全教育读本》、《农民工艾滋病防治教育30问》等一批农民工培训教材,提高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使农民工初步掌握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岗位职业技能,提高了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职业素养,并且得到了国务院各部门、农民工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制定新一轮农民工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要抓好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并且要求新一轮农民工培训规划的制定要遵循我国经济发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的客观规律,要符合我国经济结构转型、产业布局调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要求,要加强对从事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农民工的安全技术培训,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相关制度。

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规划,要与农民工外出就业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者就地就近转移培训规划结合起来,要在设置和编写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大纲、职业技能培训课程、职业技能培训教材的同时,增加农民工职业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大纲、教材等内容,使农民工了解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等基本知识,要建立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分别发证制度。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规划,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生产等高危行业全员培训,建立健全高危行业安全培训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高危行业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按照《特种作业范围》、《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特种作业人员行业准入、在岗培训、安全考核、目标管理,要制定《安全生产培训监督检查办法》,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制度化水平,并把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培训制度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制度结合起来,强化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规划,要体现整合资源、提高效率、突出重点、讲究实效的原则,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办技工学校或职业培训学校,加强对本单位准员工和在岗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鼓励政府部门或社会力量创办农民工安全教育联合培训基地,对缺乏自主培训能力的民营小煤矿、小矿山、小化工等中小企业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鼓励政府有关部门或社会力量通过组建讲师团“送教上门”、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制作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专题影像教材等形式,运用网络、广播、电视、电影等多种载体解决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难的问题。

三、明确政府部门和企业责任,保证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落到实处

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涉及到国务院、各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工会以及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等多个部门和单位,并且不同部门和单位在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中承担着不同的职能和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要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并安排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4]。尽管法律法规对政府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教育职能和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由于一些地方政府片面重视经济发展、忽视农民工身体健康、安全培训监管力量不足,生产经营单位招工难、利润低、不愿承担培训成本,农民工重视眼前经济利益、安全培训积极性不高等原因,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很难落到实处,安全生产事故经常发生。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几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伤亡事故,90%以上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80%以上发生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小企业;每年职业伤害、职业病新发病例和死亡人员中,半数以上是农民工[5]。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落实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政策,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必须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安全教育领导责任和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责任,使政府部门和企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形成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质量和水平的合力。政府作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监督者,一定要把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按照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协调安全监管、劳动保障、工会、农业、教育、科技、建设、财政等部门,统一管理本地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政府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建立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奖励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处罚农民工安全教育不达标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政府部门要健全安全生产三级培训制度,实行安全教育培训与证件考核发放分离,保证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员的培训时间,提高安全教育三级培训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企业作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培训活动、筹集安全生产培训资金的任务,一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积极组织或选送农民工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培训,并给予适当补贴;一定要把农民工纳入职工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确保农民工参加和其他在岗职工同等的安全生产培训,并且根据农民工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民工岗前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

参考文献:

[1]全国农民工工作办公室主任会议之关注农民工专题[EB/OL].省略/index_lm/2010-03-08/news1 26 8011055d1062868.html2012-1-17.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EB/OL].省略/zwgk/2010-01/25/content _1518915.htm2012-1-17.

[3]全总调查报告:新生代农民工平均月薪1747元[EB/OL].news.省略/politics/2011-02/21/c_ 12110 2697.htm2012-1-17.

第5篇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由于人口基数大,当时政策以及人们生育观念落后,导致人口增长过快。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我国提倡“晚、稀、少”的计划生育政策,该政策实施三十多年以来,有效地控制了我国人口的过快增长,对我国的人口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1]但与此同时,我国人口总抚养比快速上升,全社会抚养老人压力巨大,空巢家庭、失独父母、养老金等社会问题日益凸显:劳动力供给不足,新生人口增速下降以及人口老龄化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和国际竞争力。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备受关注的“单独二胎”新政策终于尘埃落定,它能否改善我国总人口未来进入负增长的趋势,增加劳动力资源的未来供给,延缓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呢?我们对此进行探讨。

2 问题的分析

通过六次人口普查,在第一次人口普查和第三次人口普查之间的30年间,人口成大幅度增长,第三次(1982年)人口已突破十亿。自1983年计划生育政策正式开始实施后,人口增幅明显下降,且在第四次(1990年)后有下降趋势,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自然增长率逐年下降,说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起到了明显的效果。限制新生儿的数量,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4]然而三十多年来,持续的对新生儿数量的限制,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我国的年龄结构类型。建国伊始,我国人口基数大,当时政策鼓励人们多生多育,以及“多子多福”、“重男轻女”的思想,在第一次人口普查(1953年)与第二次人口普查(1964年)时,我国年龄结构类型均为年轻型。二十世纪70年代逐步实行了计划生育,第三次人口普查(1982年)我国结构类型已为向成年型过度,在第四次人口普查(1990年)结构类型已转变为成年型。然而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落实,第五次(2000年)与第六次(2010年)普查结构类型均为老年型,我国出现了老龄化危机。[5]伴随而来一系列问题,如“失独”、“空巢老人”等养老问题,劳动力资源短缺等社会现象,新政策的推出势在必行。

3 问题的解决

我们试图建立人口模型在最优胎数问题中,为实现人口结构最理想健康的分布,解决老龄化、劳动力人口比重下降的现象,综合考虑环境资源限制、教育宣传、家庭经济负担三个方面问题。围绕计划生育政策和新人口政策即“单独二孩”,我们设定结果为1孩(P1)、2孩(P2)和多孩(P3)。这三个因素作为措施层元素放在递阶层次结构的最下层。很明显,这三个方案与所有准则都相关。将各个层次的因素按其上下关系摆放好位置,并将它们之间的关系用连线连接起来。同时,为了方便后面的定量表示,一般从上到下用A、B、C、D代表不同层次,同一层次从左到右用1、2、3、4代表不同因素。这样构成的递阶层次结构如下图。

最优胎数选择模型图

1. 构造判断矩阵并赋值,如下表所示:

A B1 B2 B3

B1 1 3 5

B2 1/3 1 1/4

B3 1/5 4 1

精确结果:权向量ω=(0.607,0.127,0,264)T,最大特征根λ=3.001,一致性比率CR=0.00086

2. 对B层进行分层并建立矩阵:

B1 C1 C2 C3 B2 C4 C5 C6

C1 1 1/5 7 C4 1 5 1/9

C2 5 1 3 C5 1/5 1 3

C3 1/7 1/3 1 C6 8 1/3 1

B3 C7 C8 C9

C7 1 7 1/9

C8 1/7 1 3

C9 9 1/3 1

经检验可知,均通过一致性检验。

3.计算层次总排序权值和一致性检验

P1对总目标的权值为:

0.609*0.31+0.127*0.305+0.264*0.322=0.312

P2对总目标的权值为:

0.609*0.58+0.127*0.303+0.264*0.288=0.468

P3对总目标的权值为:

0.609*0.11+0.127*0.393+0.264*0.390=0.220

决策层对总目标的权向量为{0.312,0.468,0.220}

又CR=(0.609*0.001+0.127*0.0005+0.264*0)/0.58=0.001P1>P3,即“生二孩”为最优解。即在没有国家政策干预下,综合经济压力、生活环境限制以及生育意愿的作用,生两个孩子为中国家庭的最佳选择。不妨大胆假设,如果把计划生育转变为自主生育,不采取任何干预措施,放开政策,也可逐步实现符合中国国情及家庭意愿的“二孩”。再者,通过查找资料,未来自主生育有其可能性。[3]

4 问题延伸

在未来人口数量预测时,假设死亡率恒定,“计划生育”模拟的人口最终会出现零增长,甚至人口数量还会下降。“单独二孩”的提出与执行,使人口增加,一定程度上既解决了劳动力不足的问题,为中华民族注入了创新泉源和新鲜血液,同时又可避免放开政策导致人口剧增,使人口增长程度维持在适宜水平。不仅如此,“单独二孩”也给民生问题的改善带来契机。

小学招生人数(1995年以来)、高校报名人数(2009年以来)出现逐年下降趋势。“单独二孩”政策提高了新生儿数,另一方面学生的增加会导致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学前教育压力增大。对于人口密度大的大城市来说新政策实行早而普遍,因此这些大城市会面临更大的压力,出现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

再者,国家推行了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与新政策的提出均有效缓解了人口老龄化给国家社会的压力,节省了国家资源用于投资教育事业,提供更多的教育资源,解决因人口增长带来的教育资源短缺、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同时,节省下来的国家资源可以用来提高偏远地区的教师工资水平,用来吸引和鼓励更多的教师到偏远地区,解决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促进各地区平衡发展。

新政策必然会影响就业问题,在新政策实施初期,大量新生儿的增加,会促进所有与孩子相关的行业蓬勃发展,比如一些公共资源,幼儿园、小学等教育行业,医院、住房等医疗设施卫生资源,公园、体育馆等娱乐设施,均会相应提高就业率。然而根据调查,预计2028年劳动人口将大幅度提升。一方面可以增加我国未来劳动力供给,缓解我国目前劳动力资源短缺的现状,另一方面,增多的人口可能会面临教育资源、环境资源的短缺,增加公民不幸福指数。[2]

第6篇

调查点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的重点是农户接受计划生育方面的公共服务的情况,以及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要求下,农村人口政策的适应性。另外,为了较为全面地分析和解释贫困地区农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问题,本研究还同时设计了与人口问题关系密切的要素,如乡村教育、乡村健康服务和乡村管理特别是村民自治方面的指标,用以收集相关的统计数据和文献资料。根据这样一个调查目的,本次调查主要以贫困地区的乡、村和农户三级单位为对象。本研究认为,就甘肃来讲,新农村建设的首要目标是解决农村的极度贫困问题,缩小这些地区与省内其他地区之间的差距。根据以往的调查、统计数据反映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贫困地区也是计划生育工作难度大、基础较差的地区,在这些地区,人口问题与贫困复杂地交织在一起,在个别地区还存在“越生越穷,越穷越生”的现象。这种客观现实,对于这些地区乃至全省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起着负面的制约作用。研究和解决这些地区的人口问题,是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前提。因此,本次调查选择了岷县梅川镇的店子村和岷阳镇的龙潭村、通渭县李家店乡的李家店村、麦积区麦积镇的后川村和康县阳坝镇的庄科村、油坊坝村和白杨乡计划生育服务所。调查的重点对象是农户,同时,还收集了乡、村两级的有关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产方式、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数据和文献资料。本次调查的方法以深入访谈为主,资料分析以访谈所获个案为基础,结合相关的统计数据和典型调查中所获得的乡、村两级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由于调查时间、收集资料的方法所限,本报告的结论主要是针对访谈资料所做的定性分析。

本次调查点所在的四个县均为地处秦巴山区(为全国两大扶贫攻坚地区)的贫困县。20__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的是麦积区(1458元),其次是通渭县(1390元)和岷县(1368元),康县最低(1058元),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673元)。但本次调查所选的乡镇均为本县较为偏远的山区乡镇,经济条件在本县属于中等水平,其中,麦积镇和康县阳坝镇为旅游风景区,但由于旅游资源开发程度的不同,两镇发展的差距较大。

在本次调查的6个村中,除龙 潭村外,其余5个村均地处远离县城的深山区,距县城的距离在10-30公里之间,其中,李家店村虽地处乡政府所在地,但由于乡政府位于距县城30公里以外的偏远山区,其发展环境与其余4个村基本相似。远离城市的区位弱势,形成了这些村庄在交通、信息、市场环境方面处于典型的偏远状态,生产方式的落后、经济上的贫困、社会发育程度的低弱和公共产品的贫乏从根本上制约着这些村庄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详细情况见表1)。

表1-调查村基本情况(20__年4月)

村名

人均纯收入/元

人均耕地/亩

至乡镇距离/公里

交通环境

生态环境

合作医疗

特色产业

店子村

1690

0.5

10

乡间公路

高寒山区

中药材种植、贩运、制砖

龙潭村

1754

0.94

2

县级公路

半山区

劳务输出

李家店村

600

5

1

乡间公路

干旱缺水

粮食种植

后川村

1458

0.5

20

县级公路

山林区

农家乐

庄科村

600

25

乡间便道

阴湿山区

茶叶种植

油坊坝村

800

30

乡间便道

阴湿山区

茶叶种植

注:1.庄科村和油坊坝村人均约2亩耕地已全部退耕还林。

2.20__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980元.

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一些利益导向政策失去或根本没有发挥倾斜作用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倾斜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计划生育户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条件的少生快富政策和项目,其中,特别突出地反映在利用社会资源对计划生育家庭进行利益倾斜的政策中。但是,据我们调查,这些政策在贫困地区没有实现预期的目标,让实行了计划生育的群众感到:“少生没能致富,奖励了也没受益”,这一问题突出地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政策调整带来的利益倾斜消失。

20__年以前,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一些惠农、支农政策、项目,由于限定了受益条件,其受益范围较小,只能覆盖部分农户。计划生育部门利用这种特点,与相关部门协商,适时地出台了一些政策和规定,将计划生育户优先纳入这些政策和项目的受益范围,使农村的计划生育户享受到了许多实惠,对改变了农民的生育观念产生了一定程度的积极作用,减轻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但是,近两年以来,这些政策的受益面扩大到西部地区全体农村居民,在一村、一乡,甚至一县范围内,都不存在对部分农户的特殊照顾和优先安排的需要,于是,计划生育户从这一部分政策和项目中得到的优先、优惠自然消失,如免农业税、粮食直补、免义务工以及20__年开始实施的“西部地区农村免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免费发放书本和每人每天一元钱的寄宿补助的政策等,都由原来的特殊权利变为普遍权利,由优先受益变为同时受益,原有的优先优惠条件不再发挥作用。另一些针对特殊人群的政策,如特殊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民政口的社会救助政策等是针对极少数特殊人群的,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公议决定,其实施原则不允许直接对计划生育家庭进行特殊照顾。

2)缺乏实施条件造成的利益倾斜缺失。

调查对象普遍认为,在现实生活中,实行计划生育,少生孩子对于家庭收益的意义存在阶段性差异。正常情况下,实施节育措施的初期,大约在23岁至45岁之间,由于夫妇双方正值体力强壮的阶段,而孩子也正处于消费阶段,子女少减少了子女的消费,也让父母有更多的精力参加劳动,家庭生活相对于多子女家庭要宽裕些;45岁以后,农村体力劳动者的劳动力开始下降,在一些山区,甚至已经开始逐步丧失从事种植农业的劳动能力,子女开始步入结婚成家的阶段,二女户和独生子女户家庭劳动力缺乏的问题开始出现,这些家庭父母对于自己养老的后顾之忧开始产生。特别是二女户,女儿普遍不愿招婿上门,而父母则希望二女中有一女能够招婿上门,留在身边为其养老送终。这种矛盾使二女户家庭陷于无助的状态。一些父母对于女儿的教育持悲观态度。许多女孩因此上学的心理支持度开始下降,升学的机会减少。升学加分许多二女户享受不上,因为升不到需要加分的年级;这些二女户家庭的另一个心理问题就是缺乏进一步改善生活条件的上进心,发展的后劲不足,比如在由扶贫部门实施的整村推进扶贫项目中,一方面是针对全体农户的,不存在对计划生育户的扶持和倾斜,另一方面,恰恰是计划生育户特别是二女户由于发展愿望和劳动能力所限,因缺乏实施这些项目的条件,自愿放弃了这类项目。使这些家庭的基础设施水平落后于同村的村民。前述两个方面的心理问题,也使他们对农业生产在体力、精力、财力方面的投入严重不足,影响了其生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家庭的劳动生产率开始下降。因此,对于甘肃大多数山区农户来讲,45岁以后,少生不仅不能致富而且必然受穷。另外,本次调查还发现,在贫困地区,由教育部门实施的“两免一补”政策,由于将贫困地区的全体小学生纳入受益范围,从一开始就不存在对计划生育户的倾斜。

2.利益导向政策的目标离散度较大且存在区域性不适应的问题

利益导向是计划生育工作体现“以人为本”的政策取向,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受到计划生育部门和各级政府的普遍重视。本次调查发现,当前在甘肃农村实施的针对计划生育户的利益导向政策和规定复杂多样,但真正能让农民得到实惠的并不多,其中“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公认的受益感最强、保障程度最高的一项。这一项目在甘肃实施了两年多,引起了基层干部、群众的强烈反响,干部群众普遍认为,这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好政策,但其关于对象确认的条件却存在明显的目标偏离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批评集中在以下两个议题中:一是真正的计划生育户没能受益,二是对于山区农民来说,年龄规定不合理。调查还发现,实际上,许多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或项目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目标离散度较大的问题。

1)带头实行了计划生育的农民被置于政策的边缘,他们成了农村中最贫困、最需要救助、最应当得到奖励的群体。

80年发表致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的一封信以后,许多农村青年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主动采取了节育措施, 模范地执行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对普遍实行计划生育产生了积极的带动作用,强有力地支持了国家的生育政策。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现行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措施将这一部分人置于受益范围之外,而他们中的很多人都已开始进入中、老年行列,不同程度地失去了劳动能力,家庭又缺乏劳动力,没有了生活保障,养老问题正在困扰着他们。但是,根据奖励扶助政策的规定,他们还没有达到奖励年龄,不能享受奖励扶助政策;而现行的针对二女结扎户的一次性奖励3000至5000元,始于20__年,此前的适应对象并不享受这一政策。当年享受政策对象4000户,只占不到当年全省农村全年二女结扎户的30%,就全省累计情况看,至20__年全省农村累计二女结扎户共18.45万户,其中的18万多户没有享受到任何优惠政策,个别地方为少部分对象办理了每对夫妇600元的独生子女和二女结扎户养老储蓄,将养老储蓄提高到20__元的政策则始于20__年。独生子女领证户一次性奖励1000元,只适应于20__年以后的节育对象,此前全省农村累计5万多独生子女领证户则没有享受任何优惠政策。因此,从政策分析看,从1980年至20__年的22年时间里,全省农村累计二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领证户约24万多户农户没有享受到任何优惠政策。相反,由于他们实行计划生育少生了孩子而导致劳动力不足,在现有的生产方式下,只能陷于贫困的边缘。

2)贫困地区农村人口丧失劳动力普遍较早、寿命短,现行的奖励扶助政策难以让他们得到实惠。

贫困对人口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于缺乏基本的营养和健康保障而减少平均寿命。调查村的居民认为,当地成年人的正常寿命在60-70岁之间,一些地区人口的平均寿命不到60岁,有很多人活不到60岁。因此,许多人担心自己没有机会享受奖励扶助政策的机会;二是由于劳动强度大且缺乏必需的劳动保护而过早地丧失从事主要生产活动的劳动能力。调查点的居民反映,当地男性劳动力一般在50岁左右即丧失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能力,而女性则更早,普遍在45岁左右开始失去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能力。这是调查点的居民认为奖励扶助政策中的年龄规定不合理、对山区人不公平的理由,因此,希望能够调整政策规定,适当考虑上述两个方面的特点。

3.流动人口管理不到位与计划外生育的问题

由于近年来,省内采取了计划生育地区间、部门间密切配合,并利用逐步健全的基层网络和不断完善的服务计划,对于农村的计划生育管理越来越严密,农村常住居民的计划外生育基本得到控制,但由于人们的生育观念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转变,生儿子和生二胎的愿望还较为普遍,一些人转而将外出打工作为“偷生”、“超生”、“抢生”的良好机会,专门去寻找那些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比较松散、用工相对短缺的地方,进行计划外生育或人为干预出生性别。特别是在一些基层管理还不够主动的地区,流出人口的计划外生育所占比例都比较高。这说明,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一方面要尽快实施以流入地为主的管理计划,另一方面,也要追究流出地的管理责任,增强流出地管理的主动性和责任心,督促流出地做好其亲属的宣传教育工作。本次调查发现,当前农村中的计划外生育行为主要发生在外出打工者群体中,他们中的一些人逃避“环孕检”的原因主要是想生个儿子或生一个计划外二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不到位,成为计划外生育的主要原因,也成为进一步降低农村生育水平的关键。

4.人口素质呈现双低的特征

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是计划生育国策的两大基本目标,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却明显地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这集中地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现行计划生育方案主要是针对控制出生人口数量的,在提高人口素质方面的措施严重不足;二是现行的计划生育考核指标的设计主要是人口数量控制指标,其责任追究制度的核心目标是出生人口数量,而缺乏对人口素质的指标设计和责任追究。虽然自20__年始,国家计生委开始在西部地区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但由于将投入的主体设计为地方计划生育部门和农户,该项目没有能够得到较快推广。在甘肃,由于重视不够、投入极为有限、部门推动不力等问题,没有发挥项目的预期作用,在一些地方,出生缺陷仍然存在较高的发生率,加之后天居住环境差、营养不良和患病不能及时就医等原因,贫困地区人口的身体素质令人堪忧。我们在陇南山区的调查中观察到有许多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弱智人,调查农户100%有残疾和弱智(痴、呆、傻)成员,其中有一户四口人只有一人是健康人,他们居然从未去医院检查和治疗过。在这个地区,先天性残疾仍有较高的发生率;居住条件恶劣、营养缺乏造成的后天残疾和较早丧失劳动能力的现象也较普遍;缺医少药使许多人寿命不足,甚至成年夭折;另外,教育部门整合教育资源,即撤并行政村小学校的结果是提高了农户的教育成本,即使全部免去学杂费,免费发放书本,送孩子上学仍然是家庭沉重的负担,因为,幼小的孩子需要一位家长陪读,这种条件是许多农民家庭无力承担的,一部分儿童因此失去了上学的机会。村里30岁左右的人大多只上过一、两年学,30岁以上的人文盲率更高。

5.劳务输出带来的农村人口问题

劳务输出是甘肃省委、省政府近几年积极推动实施的一项富民措施,由于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使越来越多的农户受益,不仅成功地转移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而且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但是,在大量农村劳动力输出的过程中,也给农村带来了新的人口问题,这些问题将会随着劳动力输出规模的扩大和逐步变成一种相对稳定的农民非农化就业形式,逐渐凸显并影响农村的人口结构和生活方式。从本次调查的结果看,在贫困地区农村,劳务输出对流出地的影响集中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在中东部贫困地区,外出打工成了绝大多数青、壮年农村劳动力的主要职业,但是,由于他们中的许多人就业层次低、收入低且处于不断地流动中,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居住地,因此也就没有条件举家留居一地,往往是夫妻劳燕分飞,孩子和土地留给家中的老人,使这些孩子缺乏父母的监护和照顾,给其健康成长和学校教育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二是老年人负担过重的问题,留在家中的老年人,不仅要自己照料自己的生活,还要承担照顾年幼的儿童、耕种全家土地的任务,这无疑是他们的体力、精力所不及的;三是迁移性人口老龄化问题,由于青、壮年人口大量外出打工,留在农村的人口在年龄结构上越来越老龄化;四是迁移性性别比失调问题,本次及相关调查表明,由于外出打工的女青年婚姻选择的空间增大,她们中的许多人通过婚姻,迁移到条件较好的地区,在贫困地区,特别是条件差的山区,男性光棍增多,甚至出现了不少的光棍村;五是外出打工者缺乏正常的家庭生活,形成家庭不稳定的隐患。这五个方面的问题,成为影响农民生活质量、乡村文明建设的重要因素,也是当前农村社会管理的矛盾之焦点所在。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必然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

6.公共产品供给缺失,较低生育水平仍然缺乏经济、社会基础

贫困县的第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地方财政困难,另一方面,由于存在 事实上的“财权上移,事权下移”的现象,这些地区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力极弱;贫困县的第二个基本特征是农户贫困,对公共产品的消费能力弱,消费需求不足。其结果:一方面是政府供给不到位,另一方面是市场调节不到位。公共产品的缺失使这些地方的群众缺乏必要的用于发展生产的基础条件和维持稳定的生活水平的保障。致富靠劳力,生活靠体力,养老靠儿子。所以,一女户说“给多少钱都不愿意放弃第二胎指标”;一儿户不愿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原因是在等待生育政策的调整,希望有生育第二胎的机会;还有一些人东躲,不生儿子不罢休;因为,养儿防老依然是农村人最可靠的社会保障途径。但他们也同时表示,如果政策调整能够合理一些,就愿意去领独生子女证,部分一女户表示如果养老有保障,他们愿意放弃二胎指标。

有利于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的人口政策选择

贫困地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从根本上制约着实现稳定较低生育水平的目标,成为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的不利因素,而要克服这些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就必须把解决农村当前的人口问题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在新农村建设规划中研究制定切实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社会保障政策,让群众感觉到计划生育能让他们过上富裕的生活,实现少生快富的计划生育目标,具体对策包括:

1.把提高人口素质列入新型农民培养计划和扶贫工程。

一是通过改革出生缺陷干预项目的投入机制,增加公共财政投入比例,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扩大出生缺陷干预范围,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二是建立地方性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助学基金,帮助这些孩子完成义务教育和职业培训,实现“少生优生”的计划生育目标;三是建议劳务部门在培训、组织劳务输出的过程中,优先照顾计划生育家庭,提高他们的就业潜能;四是在一些出生缺陷发生率较高的地区实行严格的婚检制度;五是加强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工作。

2.把农村集中养老制度的建设作为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中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改革的切入点和实现农村“生活宽裕”的制度保障之一。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尝试建立政府支持、集体协办、个人或家庭土地、房产入股或集资、市场介入的养老中心,应对正在提前到来的农村人口的老龄化问题。也可以集中民政部门的社会救助资源、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一些利益导向优惠政策的奖励资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及新农村建设的相关投资,吸收民间组织的力量,先行建立试点,以后逐步推开,形成农村集中养老制度。

3.把“光棍村”现象作为乡村社区建设和构建乡村和谐社会的关注点,解决这一群体的特殊需要。一是对光棍村实施异地移民,将其移至条件较好、人口稠密的川区,以改善其婚配的客观条件;二是对其中素质较好的青壮年进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自身条件,增加其配婚的个人资源。

4.把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和新型婚育文化的建设纳入“乡风文明”建设工程。一是把研究、转化和生产农村婚育新风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实用型知识、信息及其载体纳入“乡风文明”建设统一规划;二是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建立固定的婚育新风和生殖健康信息通道,增加信息流动频率,增强其指导农村居民健康婚育行为的效率;三是继续加强对现行生育政策之特殊国情基础的宣传,增强基层干部、群众对生育政策稳定性的认识。

5.尽快实施流动人口流入地管理机制,并增强对流出人口的生育管理责任意识,以减少由此带来的计划外出生和性别选择出生。

第7篇

“两个同步”顺应“收入再高一点”的期盼

民有所呼,党有所应。“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两个同步’的提出说明未来5年我国将从追求‘国富’转向更加追求‘民富’。”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说。

在提高居民收入、继续做大国民财富蛋糕的同时,要注意更加合理地切分蛋糕。按照“十二五”规划建议的要求,未来5年,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都将有所提高。相信随着这些调整措施的逐步到位,老百姓的“荷包”一定会更加鼓胀,收入分配关系也会更加和谐。

“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给”让梦想照进现实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为满足人民群众“居者有其屋”的殷殷期盼,党和政府将向着这一目标努力奋进。“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强化各级政府职责,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给。

住房城乡建设部已经的《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明确,争取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747万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2010年6月,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出台了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着力解决像何女士这样“夹心层”群体的住房困难。

此外,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中成片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在厘清政府与市场责任边界的前提下,老百姓“住有所居”的梦想将不再遥远。这也将从一个侧面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让老百姓吃上“定心丸”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自主创业,促进充分就业。”―“十二五”规划建议对扩大就业提出了新的要求。“长远来看,13亿人口的就业始终是我国长期面临的问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韩凤芹说。

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十二五”规划建议把这三类人群的就业问题定为工作重点。提出“要加强职业培训和择业观念教育,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没有了就业,经济发展将失去方向和目标。相信随着扩大就业政策的逐步落实,充分就业和体面劳动将离劳动者越来越近。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让群众卸下“后顾之忧”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十一五”期间,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不断扩大,但是,仍有部分群体游离在社保制度之外。与此同时,保障水平低、异地接续难、标准待遇不公平等新的挑战又摆在了党和政府面前。“编织一张严密的社保‘安全网’,不但可以切实提高百姓生活质量,解决人们的后顾之忧,还可以刺激消费,为经济增长提供持续动力。”广东省政府参事孔令人说。

“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实施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进一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现跨省可接续。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标准。这是未来5年,党中央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列出的一张路径图和时间表。可喜的是,日前通过的社会保险法,已经将这些社保政策上升到法律的层面,确保了实施的力度。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回应“好上学、上好学”的民意

第8篇

[论文关键词]出处人口性别;传统文化;农村家庭;劳动力

广西地处我国的南部,是汉、壮、瑶、苗等多个民族聚居的地区。2000年“五普”时,广西农村人口占71.87%;就业人口产业构成中,第一产业占到77.7%。因而,农村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广西社会的发展,主要就是要解决好农村的问题,不仅是农村经济问题,还有农村的人口问题,其中包括人口的数量和质量。

自从我国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广西育龄妇女的生育率明显下降,人口数量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是伴随而来的问题是,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男女出生性别比开始偏高(按照统计学理论,正常范围应为103—107),并且一直居高不下:1982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0.69、2000年为125.57(排在全国第6位);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再次显示,广西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1.24。广西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尤为严重,2000年“五普”时,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6.50,因而,占总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地区是广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主要根源。人口性别结构失调将给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

农村男孩偏好有着与传统农业经济相联系的内在社会经济基础和文化基础,与社会、经济、文化、伦理以及政策诸多方面的因素密切相关。

一、文化教育落后的农村地区仍然存在传统性别偏好

文化因素是影响人口性别偏好的一个重要潜在因素,一些人对生育男孩有着强烈意愿的原因在于他们深受包含“重男轻女”、“男尊女卑”在内的传统性别文化的影响,这些影响在婚育上的表现就是男孩偏好。在现代社会里,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口,本身已经接受了科学及现代文明的洗礼,基本上消除了传统文化中那些陈旧的性别观念和封建思想。但是,现代社会中也还存在着文化素质偏低的人口,由于接受现代教育较少,传统文化和封建思想依然在影响着他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重男轻女”、“男尊女卑”、“传宗接代”等文化特质仍然沉积在他们的头脑中,形成一种惯性思维,决定着他们在婚育中偏好男孩的性别价值取向。

由于广西教育发展不平衡,文化教育落后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2000年“五普”时,广西农村人口中,受教育程度在大学专科及以上的人口仅占0.46%,小学及以下文化教育程度的人口占94%,农村人口中文盲率高达6.04%。这些受教育程度低的农村人口或者没有进过学校,或者过早地离开学校,在他们的整个成长过程中,更多的时间是跟随他们的父辈一起生活在文化贫瘠的乡村,而知识贫乏的父辈对他们的后代没有能力进行文化教育,也不可能播撒现代文明的意识,只能灌输一些朴素的传统思想和世俗观念,使得年轻一代在很大程度上沿袭着祖祖辈辈的习俗,传统婚育观念也没有发生根本变化,仍然受“重男轻女”封建思想的影响,偏好男孩的色彩普遍较为浓厚,致使性别因素仍然是他们生育中的主要影响因素,性别问题仍然是这些农民生育需求中最核心的问题。2008年,我们对广西农村地区的615个家庭进行了调查,存在男孩偏好的家庭占92.4%,对“为什么生男孩”问题,回答“传宗接代、延续香火”的占67.5%。由此说明,生育男孩文化落后的农村地区的大众生活中,确实还能够带给一些人和家庭的正常理性思维难以感受到的荣耀感和心理满足。尽管我国早已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但是,文化素质不高的农村人口自身认知能力和理性思维能力有限,不能从民族利益的高度理解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性,不能从个人利益上升到社会角度来认识传统生育行为的危害性,在强烈偏好男孩的生育意愿下,他们难以做到自觉自愿地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为了生育男孩,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违法生育。在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农村超生问题较为严重,我们调查的615个家庭中,56%的家庭存在超生问题。

改革开放后,农村的物质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农村教育发展相对落后,农民文化生活水平不高而且有一定的封闭性、边缘性和落后性。

实际上,农村农民在文化生活方面还没有完全真正地融人到现代文明社会之中,“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不仅影响他们的生育行为,而且这种影响还延伸到他们的日常生活中,主要是歧视女性的现象仍然存在。这些歧视反映在农村社会的各个方面,例如,一些农村地区的“村规民约”中包含有对女性不公正的因素,农村地区有女无儿户的社会地位相对较低,纯女户招婿入赘有时遭到不少阻力,农村出嫁妇女或离婚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等等。因此在农村,即使物质生活富有了,如果文化生活得不到有效的改观,农民的生育观念和生育文化依然落后,男孩性别偏好也不会因为经济的发展而得到较大的改变。

二、农村生产力发展缓慢,农业生产主要依赖体力劳动

技术人才缺乏是农村各地农业生产经营的普遍现状,这也是农业生产发展缓慢的主要根源。通过高考从农村走出来的大学生毕业后很少再回到乡村生活工作,而一些农业院校毕业的学生,直接到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也不多,农村生产一线实际上缺少高学历的农业专门技术人才。“五普”时,广西农村人口中,大学专科及以上教育程度的人口仅占0.46%,就说明了这一点。“普九”教育虽然使农村年轻一代比他们的父辈有知识、有文化,但是这些中学毕业生回到农村并没有得到应有的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培训,回乡后基本上都是从父辈那里学习传统的农业生产方法,还是从事传统农业的耕作。尽管当今农业不断有新技术新产品出现,但是技术人才缺乏的农村普遍没有能力吸收和消化,无法让潜在生产力转化成现实生产力,其结果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缓慢,产业化经营水平不高,农产品的深加工能力低而不能有效地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虽然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农业生产相对于过去得到了很大发展,绝大多数农民解决了温饱问题,但是,20多年来农民的生产经营基本上还是停留在改革开放初期的模式上,仍是一种没有形成规模化经营的小农经济,家庭依旧是生产的基本单位,农户在自己承包的分散的小块土地上各自种植着跟传统农业没有多大差别的农作物。由于生产经营缺乏整体计划性,无法形成产经销一条龙的规模效应,这种生产状况除了能够满足自身生活需求外,缺乏市场导向生产出.来的产品没有市场竞争力,绝大多数是廉价产品,由此造成了农民收入多年来增长缓慢,农民只能依靠增加产量来增加收入,这就需要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有足够数量的劳动力不断地进行耕耘,以保证农业有一个好的收成。

由于以家庭为生产基本单位的经营模式没有发生根本变化,农村集体组织的作用在农业生产中没有得到真正发挥,农业生产缺乏协调和规划,家庭承包户独立经营,缺乏合作,客观上增加了农业机械化的使用成本,阻碍了农业机械化的推广应用。在我们调查的615个家庭中,除了少数家庭有手扶拖拉机外,基本上所有的家庭都没有其它大型的机械化农具,而且拥有手扶拖拉机的家庭也主要用于运输,极少用于耕作,农业的生产工具还是以传统的农具为主。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低的现实,决定了体力劳动还是农业生产的主要劳动方式,也就是说具有体力优势的男性劳动力在农业生产中占据着主要地位,男性劳动力仍然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这种过度依赖简单体力劳动的生产模式,本身效率低下,为了农业生产的稳定和产量的增加,对于每一个生产单位——家庭而言,都希望拥有较多数量的体力劳动力。农业生产对体力劳动力的实际需求客观上增强了农民家庭生育男孩的欲望。

三、男孩偏好与农村经济基础薄弱有关

2007年广西农民人均纯收人为3224元,2008年上半年广西农民人均现金收入为2158元,而同期广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12200元,7271元。农村与城镇相比,尽管农民人均纯收入逐年提高,但增长不快,也远远低于同期城镇居民的收人水平。目前,广西农业经济普遍仍是一种没有形成规模化经营的小农经济,农民缺乏商业意识,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仅进行传统种植,这种没有考虑市场需求的生产方式,即使在风调雨顺的条件下,纯收入也是非常有限的。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家庭如果完全依靠自己承包的土地既要解决温饱问题,还要顾及教育、医疗、养老等问题,显得十分困难,更无法进行A身的经济积累,年复一年,经济状况终究没有得到较大的改善,经济基础始终薄弱,由此也使得农民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相当有限,农民家庭在面临来自自然或市场的风险时,生活水平和质量将受到严重影响。因而,农业生产经营的不稳定性是农民主要的后顾之忧,在经济基础薄弱和农业劳动力仍占全部劳动力多数的农村,每一个家庭都必须要有健康强壮的劳动力,这是以体力为主的传统农业生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的最有效措施,这种相对落后的社会经济环境是农民产生男孩偏好的现实利益基础。

目前,广西农村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还不健全,农村公共卫生保障体系正处在初始阶段,而养老保险实际上在农村还没有开展起来,绝大多数的农村人口对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了解,农村家庭中,多数家庭参加了“新农合”,而参加养老保险的家庭极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基本上解决了农民的就医看病问题,但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在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农业生产中,只解决温饱问题而缺少经济剩余的农民家庭,因病、因残或年老体弱丧失劳动力后的生活仍然缺乏保障,特别是农村的养老问题,由于经济基础薄弱不能靠个人储蓄养老,在“男娶女嫁”的传统背景下也不能靠女儿养老,“养儿防老”对大多数农村家庭来说,仍然是首选的家庭养老方式。没有儿子的农村老人就有可能成为孤寡老人,因此养育儿子既是为了应对农业生产的体力劳动,又是为了老有所养。在对广西农村615个家庭的调查中,农民回答“生男孩的好处”时,57.3%为“养儿防老”。由此可见,偏好男孩的生育动机不只是纯粹意义上的性别偏好,在社会保障还不完善的条件下,还有其实际需求和未来利益需求。

第9篇

摘 要: 残疾人的劳动就业问题作为社会问题,已被宪法、劳动法明确规定,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将就业能力培养贯穿于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中势在必行。文章对此问题作探讨。

关键词: 特殊教育 就业能力 培养方法

根据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我省现有残疾人224.2万。只有45%的残疾人在业,其中95%的人集中在农业、工业及商业领域,主要是从事文化程度要求不高,技术水准低的劳动密集型职业,从事脑力劳动的不足5%。那些没有就业的残疾人(占55%)只能依靠家庭、亲属供养或国家、集体救济,贫困、特困家庭普遍。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除了社会提供的就业岗位比较少、就业竞争大等因素外,主要是残疾人整体文化素质偏低,缺乏就业岗位应具备的知识和劳动技能,尤其是缺乏高技能岗位所需的劳动技能。由于客观条件和残疾人自身障碍的影响,残疾人在教育,特别是在职业教育与就业等方面存在许多困难。因此,在我国发展残疾人的职业教育,改善残疾人的就业状况,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残疾人实现小康生活,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我国的宪法、劳动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明确规定,劳动就业是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途径。残疾人劳动就业,是解决残疾人问题的根本出路,它不但关系到这一特殊群体的生存和发展,而且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生存权、劳动权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利,是基本人权。残疾人劳动就业是实现自身价值的根本体现,是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和全面参与社会的基础。残疾人也是重要的生产力,他们通过劳动就业既可以创造物质财富,又可以创造精神文明。历史上曾经有过许多出类拔章的残疾人为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扶助残疾人劳动就业,安置一人,可以稳定一片。反之,如果掉以轻心,政策失当或者工作不落实,致使残疾人生活无着落,流离失所,则将会形成社会不安定的因素。

中共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近年来通过和颁布了各项法律法规和优惠扶持政策。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职业学校建设,完善学校教学、实习、实训等功能,增强残疾人就业能力,满足残疾人发展需要,促进教育公平。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正式颁布,印发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法律法规,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民生权力的实现提供了保障,对残疾人教育、就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省相继出台了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政策法规,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问题,实施多项爱心助残工程,加大对残疾人的职业培训力度,积极推进集中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残疾人就业方针,极大地推动了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向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

搞好残疾人就业工作应该注重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技能,帮助残疾人转变就业观念,增强自立、自强、自信的能力和生产能力。

首先,应注重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技能。随着国家对残疾人民生问题和就业权利的关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推进、残疾人就业环境的逐步改善,有就业能力、就业愿望的适龄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诉求将越来越强烈。职业教育与培训是为残疾人架设通向就业的桥梁,是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和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规定,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完善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政策措施,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强调要提高残疾人就业质量,鼓励残疾人创业,规范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有就业需求的各类残疾人普遍获得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要求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能力建设。以就业为导向,鼓励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着力加强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定岗培训。

如何提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质量,如何使残疾人为就业做好知识、技能和心理等方面的准备,参与日益激烈的竞争,是目前残疾职业教育与培训要面对的重要问题。为此,我们要进一步重视残疾人就业培训,改变培训的方式方法,为残疾人提供适合自身特点及市场需求的各种技能培训;要完善有关就业优惠政策,鼓励残疾人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实现自强、自立。还要根据各类残疾人的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紧密联系当地实际与残疾人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实际,多种形式对不同类别的残疾人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形成省市县(区)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但是,从目前情况看,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发展很不平衡,有的培训方式方法还不够灵活,联系当地实际与残疾人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不够紧密,培训工作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部分宣传工作没有到位,等等。解决上述问题,应搞好调查分析,对社会职业变动趋势和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明确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方向和目标,并在劳动适龄人口中,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开展问卷调查,掌握他们的就业意向;组织他们进行个人素质和特点的测试,对他们的职业能力进行评估;通过深入残疾人之中,面对面地帮助残疾人了解其职业状况,掌握求职方法,确定择业方向,真诚地向他们提出培训建议,并负责向就业训练机构推荐。

其次,要正确引导残疾人的就业观念。据全省残疾人就业调查显示,具备一定生产生活能力的残疾人对就业的认识和选择有差距。究其原因,一是对就业缺乏正确理解。认为就业就是到机关工作,去工厂上班,而自主择业、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谈不上就业,只是挣钱混饭吃;二是一些残疾人好高骛远,尤其是年轻残疾人由于听力语言和身体方面缺陷,生活的空间小,吸收外界信息少,对社会了解不够,在看待人生问题和选择就业方面往往脱离现实;三是依赖思想严重,缺乏主动择业意识,在他们看来,国家有法律和政策,安置残疾人就业是政府和社会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应该等待政府安排。

要正确处理好残疾人就业问题,必须让残疾人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和引导,使残疾人能够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主动顺应时展潮流,鼓励残疾人发扬自强不息的精神,刻苦学习,掌握技能,参与竞争,努力工作,成为行业翘楚、就业楷模。用所学知识开辟一片新天地,展示残疾人的风采。

最后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多渠道搭建就业平台。有计划地安排残疾人就业,充分发挥具有特殊教育手段的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的作用,开展以学校为基础的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有计划地安排残疾人就业。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关键是把对残疾人从传统意义上的生活救安置中解脱出来,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市场化的轨道。残疾人组织、残疾人职业学校在认真做好集中和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同时,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积极探索具有地区特点的“多元化”市场就业模式。

第10篇

关键词:中国;职业教育;职业学校;政策

职业教育是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提高国家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在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21世纪初期,职业教育如何为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服务,是决策者必须予以考虑的重要问题。2002年8月,中国政府颁布《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随后,教育部等七部门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对我国21世纪初职业教育的发展作了宏观规划。本文以上述职业教育政策为背景,以期梳理出21世纪中国职业教育政策的走向。

一、强调职业教育要适应、服务于社会发展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职业教育改革一直具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政府根据经济发展规划进行“人才预测”,制定“人才发展规划”,职业教育则根据政府对人才的预测与规划主动地为经济的发展培养人才。但这种以供应为目标的“人才规划”,有其先天的不足。首先,人才预测的准确性不高,因为经济的增长率很难估计;其次,根据这种假设的人力需要所建立起的职业教育体系往往脱离经济发展的实际,一旦经济发展不能消化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就会造成严重的人力、物力浪费,加重社会的失业近况。近年来中国职业教育存在的在校学生锐减、就业困难、社会认可程度低等问题都与这一政策导向不无关系。美国芝加哥大学的福斯特教授认为,职业教育只能被动地反映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不能在人才培养上跑在经济发展之前。英国伦敦大学著名经济学家布劳格(MarkBlaug)也认为:这种长期的人力规划的准确性是极差的,“它无法准确预测到2—3年之后经济发展对特定技术的要求,因此,职校的2—3年全日制培训只能教授一些通用技能;这种培训事实上也就不是人们通常所理解的那种职业教育了。”他认为:“要求学校通过培训学生以为一些明确限定的职业作准备,这实际上是要求学校做不可能的事”。《决定》指出,21世纪初的中国职业教育改革目标是:“力争在‘十五’期间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以市场需求和劳动力就业紧密结合,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并明确地强调,职业教育要“为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技术进步服务,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为推进西部开发服务。”第一次将职业教育的发展融入整个社会经济的总体发展之中,将职业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由过去的自我发展为主,变为以社会需求为主,这是中国职业教育在总结自己多年来的改革经验和对国际职业教育改革趋势研究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政策调整。以满足社会需求,服务于社会为出发点,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这样,才能使受训者适时就业,使受训者所学知识技能在实际生活中应用,进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职业培训与职业学校教育并重

发展学校形态的职业教育是中国政府调整单一教育结构的政策选择。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并“力争在五年左右,使大多数地区的各类高中阶段的职业技术学校招生数相当于普通高中的招生数,扭转目前中等教育结构不合理的状况”。职业学校与普通学校的招生数与在校学生数的比例成为官方衡量一个地区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参数。虽然在20世纪90年代后,政府也开始强调多形式、多层次举办职业教育,但在实践中,中国的职业教育并未走出投入以政府为主、办学形式以学校为主、管理经营以教育部门为主的职教发展模式。为适应20世纪80年代中国经济改革的需要,政府将教育投资的重点放在发展学校形态的职业教育方面,期望通过兴办职业学校和在普通学校课程中渗透职业教育内容来使学生掌握现代生产技术,促进经济的发展。但由于职业学校的学制长、办学成本高、受过良好学术教育又具有丰富专业经验的职校教师缺乏、教学设施设备落后、课堂教学与生产实际脱离等问题的存在,职业教育的发展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从世界职业教育发展的趋势分析,在发展中国家单纯地发展学校形态的职业教育的变革,也没有取得成功。因此,《决定》突破传统的职业教育改革的模式,提出:“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实行灵活的办学模式和学习制度。”职业教育不仅要为初、高中毕业生,而且要为城乡新增劳动者、下岗人员、在职人员、农村劳动者及其他社会成员提供“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将职业培训放在与职业学校教育同等的地位,是中国职业教育政策的又一重大转变,也是战后经济发展成功国家和地区兴办职业教育的基本经验。在日本、韩国、新加坡、香港和台湾,这些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在职业教育发展的选择上,采取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并将重点放在就业人员的在职培训而非在校学生的职业教育上。世界银行在《1991年有关职业教育培训的政策文件》中指出,相对于“学校本位的职业教育”,“企业本位的职业培训”才是职业教育的主要模式。对于中国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来讲,在经济变革时期,重视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与下岗人员。转业人员、农村劳动者、新增劳动者的就业培训,是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理性选择。

三、寻求政府干预与市场介入的适度平衡

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高考制度恢复,单一的中等教育结构与高等教育的培训能力之间产生了尖锐的供需矛盾,1978年,中央政府颁布《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报告》,提出要将部分普通高中改办为中等职业学校,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但在有限的教育投入背景下,政府在职业教育发展的策略上,采取了与普通教育截然不同的思路,即普通教育主要由政府举办,职业教育主要依靠社会举办。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发展职业教育,要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和业务部门的积极性,并鼓励集体、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办学”。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对这一政策作了更加明确的表述,即:“基础教育应以地方政府办学为主。”“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主要依靠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办学和社会各方面联合办学。”但事与愿违,由于中等职业学校师资水平低、学生起点低、教学质量低、高考升学率低,以及普通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等因素的制约,职业教育的市场化运作,并没有带来预期的效果,与迅速发展的普通高中相比,职业教育近年来呈现逐年下滑趋势。1996—2001年,全国职业中学招生人数分别为188.91万、211.22万、217.57万、194.14万、182.66万和185.02万。职业教育发展的危机,迫使政府反思过去的市场化政策,并对这一政策进行调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就是在这一背景下作出的。《决定》指出:“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这一政策与1993年的《纲要》相比,在强调职业教育市场运作的同时,强化了政府举办职业教育的责任。《决定》明确指出:“发展职业教育的主要责任在地方”,“市(地)级人民政府要统筹规划,促进本地行政区内职业教育与其他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同时,继续强调要依靠企业、行业举办职业教育;鼓励和支持民办职业教育的发展;鼓励分办学校引入民办机制。中国政府对职业教育政策的调整,目的是在政府干预与市场介入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既发挥市场对职业教育资源的配置作用,又要强调政府对职业教育的主导作用。笔者认为,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普通教育相比,职业教育需要更多的设备、场地和职业技术人员,没有政府的大量投入,仅靠市场运作,在经济尚不发达的发展大国,要实现职业教育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提高国家竞争力的目标,是不现实的,因此,政府对职业教育政策的调整将会为危机中的职业教育带来一线曙光。

四、建立适应市场变化的职业教育体系

职业教育发展的困惑之一就是如何迅速适应急剧变化的劳动力市场。现代科学技术的广泛运用,使职业的更替频率急剧加快,旧职业的淘汰与新职业的产生,要求职业教育体系必须具备充分的灵活性。如果职业教育无法迅速适应急剧变化的职业市场要求,无法培训出具有新技术的职业人才,不仅无法促进学生就业,反而会导致结构性失业。因此,在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如何建立一个适应职业变化的职业教育体系,是21世纪中国职业教育面临的重大课题。为了职业教育更好的适应市场需求,一方面,政府在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十分重视办学形式的开放、灵活和多样。《决定》提出,职业教育要为“初、高中毕业生和城乡新增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在职人员、农村劳动者及其他社会成员提供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另一方面,强调职业学校与企业的密切合作。《决定》指出:“企业要和职业学校加强合作,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开展‘订单’培训,并积极为职业学校提供兼职教师、实习场地和设备,也可在职业学校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和试验中心。有条件的大型企业也可以单独举办或与高等学校联合举办职业技术学院”。学者鲍尔先生对当今世界各国职业教育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职业教育研究后认为:“各国政府,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无力迅速适应急剧变化的技术要求,或无法培养出具有最新技术水平的人才”,而“制造业在80年代后期和整个90年代的发展趋势清楚地表明,私营部门参与未来劳动力的培训是当务之急”,因此,职业教育只有与企业密切合作,让企业更多地参与职业教育,才能及时地培养出企业所需的劳动力。

五、重视农村和西部地区职业教育发展

中国现有农村劳动力近5亿,其中富余劳动力1.5亿,88%的农村劳动力为初中或初中以下。如何提高农村和西部地区劳动者的创业能力,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和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要求,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化,是中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点,也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难点。中国农村和西部,每年都有大批的学生初中毕业后不能升入高中,或高中毕业后不能升入大学,他们如果接受了一定的职业技术教育,掌握了现代农业科技,将有利于促进农村和西部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改变自身的生活水平的生存状态,职业教育在此理应具有巨大市场需求。但遗憾的是,农村和西部职业教育的发展并不理想,近几年更是大规模的滑坡,相当多的职业学校由于经费紧张、生源匮乏、师资短缺而难于维持生计,濒于崩溃,一些职业学校迫于生计不得不向普通中学转轨,因此,振兴农村和西部职业教育是教育改革的当务之急。《决定》在农村与城市、西部和东部职业教育发展战略的选择上,认为:“农村和西部地区职业教育是今后一段时间职业教育发展的重点。要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继续推进农科教结合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三教统筹’”。在推进农村和西部职业教育振兴过程中,一是强调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责任,明确规定,“中央财政增强职业教育专项经费,重点用于补助农村和西部地区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课程教材开发和多媒体教育资源建设以及骨干和示范职业学校建设。地方人民政府也要增加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二是突破了农村和西部职业教育以初中或高中毕业生为对象,按照长学制进行系统专业训练的办学模式,把农民作为职业教育对象,将农民文化科技知识的培训作为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决定》提出:“建立县、乡、村三级实用性、开放型的农民文化科技教育培训体系,把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办成人力资源开发、技术培训与推广、劳动力培训和扶贫开发服务的基地。”“各级人民政府在安排使用农村科技开发经费、技术推广经费和扶贫资金时,要安排一部分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笔者认为,中国农村和西部地区具有广阔的职业教育市场,职业教育在农村与西部发展的萎缩,根源在于职业教育没有依据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的创业致富需求,盲目地依照城市职业教育模式,举办长学制、正规化的学校形态的职业教育。这种学校形态的职业教育,以学生为培养对象,实施系统的专业教育,忽视农村、农民的需求。农村和西部的职业教育的主要对象是农民而非在校学生;教育内容应以向农民推广农业科技为主;办学形式应以对农民的短期培训为主。农村职业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向农民传授新知识、新技术,帮助农民致富,这样才能激发农民学习的积极性。职业教育是实现农村教育、科技、文化融合发展的生长点和有效途径,也是提高农村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最佳选择。

参考文献:

[1]石伟平.福斯特的职业教育思想及其影响[J].外国教育资料,1995(2).

[2]M.Blaug(1974)EducationalPolicyandEconomicsofEducation:SomePracticalLessensFoeEducationalPlannersinDevelopingCountries.InF.C.Ward(Ed)EducationandDevelopmentReconsidered.NewYork:PraegerPublishers,pp27—28.

[3]《中国教育统计年鉴》(1996—2002),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

第11篇

社会统计是社会经济统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统计范围比较广,究竟应当包括哪些内容,还需要深入研究。按照我国现行的统计制度,社会统计包括人口、计划生育、一劳动力、劳动生产率、工资福利、科学研究、文化、文物、教育、卫生、出版、广播、体育、环境等统计。为了更好地为经济上实行进一步调整、政治上实行进一步安定的方针服务,为编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服务,社会统计工作需要大大加强。现在,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基础,对做好当前社会统计工作提出几点意见。

一、人口统计是调查研究人口的数量、构成、分布、增减变动等情况的。人口统计数字是反映一个国家国情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又是国家编制生产和消费以及文教卫生等计划的一个重要依据。如按人口平均的国民收入、按人口平均的消费水平,平均每万人口的在校学生数和医院病床数,技人口平均的居住面积等等,都是以人口数字为基础来计算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制定计划、政策、措施都要反映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办事倩、想问题都要从我国有近切亿人口出发。为了有利于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国家还把有计划地炸制人口的增长,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因此,人口统计工作能否搞好,对编制计划、制订政策关系极大。此外,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古世界人口的近四分之一。我国的人口数字,也是世界各国所关注的。当前,我国人口统计还远远不能满足国内外的需要。为此,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在工98艺年进行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这次普查的内容比1353、1964年的普查都要复杂,还要使用电子计算机汇总。全国Z亿多户、近10亿人口,逐户逐人进行普查登记,组织工作、调查工作和技术工作量很大。因此,各级都要成立人口普查领导机构,统计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共同来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当前首先要把省级普查机构充实健全起来,抓紧人口普查试点,加快电子计算站建设和加强人员培训工作。一在进行普查准备工作的同时,经常性的人口统计工作需要继续抓好。随着国民经济调整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经常了解人口变动的数字显得更加重要。在经常性人口统计中,要特别强调实事求是的作风,如实反映出生、死亡数字,不能因为夸大计划生育的成绩而少报出生人口。现有人口报表中有些指标的计算方法如农业与非农业人口的划分,还不够合理,需要进一步研究改进。

二、劳动力统计,主要包括在业的社会劳动者和待业人员的统计。劳动者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全面、及时、准确的在业社会劳动者和待业人员人数资料是国家制订劳动政策、编制与检查劳动计划的重要依据。在当前国民经济调整中,搞好这方面的统计,尤为重要。因为:

(一)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劳动力资源在数量上十分丰富的国家。近四年来,劳动就业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遗留到1981年需要安置的城镇待业人数还不少,加上当年需要安排的毕业学生和复员转业军人等,安置任务仍很艰巨。1981年经济进一步调整,要大力压缩基建战线和关停并转一部分企业,又有一部分职工需要重新安置,这就进一涉增加了安置劳动力就业的任务。所以,各级领导要求统计部门经常、及时地反映劳动就业的进度和问题。

(二)无论社会主义社会或资本主义社会,都要求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分配有一定的比例。十多年来,我国社会劳动力的分配,•在很大程度上受不合理的经济结构的影响,没有能够根据社会主义生产的客观需要,有计划按比例地进行,各部门、各地区之间和部门内部劳动力的构成比例都存在着不协调的问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业和轻工业的发展,影响城乡人民生活的改善,又造成不少行业人浮子事,而有些行业则有事无人千的现象。为了四化建设的需要,党和国家正在积极进行经济结构的调整,‘加上安排大里人员就业,劳动力在地区、城乡、所有制关系、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分配上必然会起较大的变化,需要我们及时反映和研究这些变化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三)我国近10亿人口中有8亿多人口住在农村,有3亿多农业劳动力。随着农村人口的自然增长,特别是农业技术改造的进行和农村各项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农村生产中将会有较多的劳动力逐步多余出来。目前我们党已开始重视并提出发展农村多种经营和重点建设小城镇的政策措施,农业劳动力逐步向非农业转移是不可避免的,但必须以保证农业有足够的劳动力和农业努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为前提。因此,这个转移将在什么时候、什么条件下,以何种规模和速度来进行比较适宜,也必须通过统计及时反映,认真研究。我国已分别在全民所有制和城镇集体所有制及其他经济类型的单位中建立了职工人数的月、季、年报制度,对农村也建立了劳动力年报。另外,劳动部门还按季对城镇待业人员安置情况进行统计。当前,我们要在搞好各项专业劳动力统计的基础上,加强劳动力综合平衡统计,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按年试编劳动力资源与分配平衡表,以研究社会劳动力资源的利用和潜力,掌捏社会劳动者在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部门内部、各地区、城镇和农村、各种所有制之间的分配与使用情况。同时,要重点抓好全民所有制和城镇集体所有制职工人数的增减情况定期快报,以检查劳动力计划的执行情况,反映安排劳动力就业的进度;还要搞好今年新建立的关停企业职工安置情况调查,以反映关停企业安置职主的进度、去向及工资发放情况,要研究现有企业劳动力的使用情况与经济效果。在可能情况下,还要多做一些典型调查,了解劳动力安排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农村劳动力进城的情况等。劳动力统计具有面广、头绪多、指标复杂、政策性强等特点,,目前在业务建设上还存在着如指标体系不完整,统计方法单一化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当前任务与力量不相适应,应当尽快予以充实加强。

三、工资福利统计的主要指标是工资总额、劳保福利费用总额和平均工资。工资总额是职工收入的主要来源,劳保福利是工资的补充,两者又是国民收入和消费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平均工资则是衡量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各类职工在一定时期生活水平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生产的目的是要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而工资福利统计资料正是反映职工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主要方面,所以搞好工资福利统计十分重要。近几年来,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改善人民的生活,1977、1979年两次较大幅度地调整了职工工资,恢复和建立了计件工资、奖励制度以及部分津贴制度,进行了扩大企业自的试点,使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职工个人的经济利益挂起钩来。但是,前一段时期,有些部门和单位片面强调了物质鼓励的作用,忽视了思想教育工作,发生了滥发奖金与津贴的现象,使国家货币支出增多,财政赤字加大。目前,党和国家正继续对积累与消费、.生产与生活等比例关系进行调整,并在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的同时,对奖金的发放标准,也规定了比较明确的政策界限,这将大大有利于对工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统计监督检查。当前,我们在工资福利统计方面,虽已建立了定期报表与年报,但数字质量不高,分析研究开展不够。为了加强工资福利统计,首先要注意抓数字质量,特别是奖金的数字质量。根据最近各地抽查结果,奖金漏报现象比较普遍,原因是少数单位故意瞒报,有些统计人员业务不熟悉、执行制度不严格。各部门、各地区应针对漏报原因采取措施来纠正这种数字不实情况。其次要加强分析研究。改善人民生活必须在发展生产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进行,特别要与生活消费品的增长幅度相适应。全国要注意分析工资福利费用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国民收入、消费基金增长的关系。企业在分析奖金时要注意奖金增长与生产、利润增长的关系及奖金与标准工资的关系。工资福利的增长必须与生产的增长相适应。但一个企业(部门或地区)生产搞得好,与各方面的支持是分不开的。一个企业(部门或地区)工资福利的增长,不能只着眼于局部,必须从全局出发,照顾左邻右舍的关系。所以我们还要分析比较各部门、各地区、各种所有制单位以及各类别职工之间的工资关系。我们也要研究货币工资与职工生活费指数的关系,以反映职工实际生活水平增长的情况和问题。

四、社会统计除上面提到的以外,还有科学研究、文化、文物、教育、卫生、出版、广播、体育、环境等统计,也应当加强。首先,只有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才能实现现代化。搞四化必须有一大批又红又专的科技人材和管理人材,这就需要发展科研、文化、教育、广播、电视、出版等工作。其次,提高文化生活水平,提倡精神文明,使全国各族人民能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振奋精神、团结一致搞四化,同样需要发展文教、卫生、体育等事业。所以,国家现在不仅要编制经济发展的长远规划,还要编制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当前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基建战线要缩短,科研、文教等事业还是要尽可能发展。要很好地编制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就应当加强这方面的统计,反映科研、文教等事业的调整发展倩况及存在问题。

科研、文教、卫生等方面的统计,目前主要是依靠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来进行的,已具有一定的基础,但发展很不平衡。有些统计,如环境统计,还刚刚建立,有待进一步加强;有些统计数字还不够准确;有些指标分类还不够科学合理;分析研究工作普遍开展不够。统计部门要很好熟悉这方面的业务,协助主管部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与主管部门的同志一起很好运用全面统计资料,结合一定的抽样调查、典型调查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工作。当前可着重反映科研、文教、卫生事业调整发展情况,以及如何广开学路、改革中等教育结构、开展职工正规培训、扩大科技队伍、提高农村卫生水平等等问题。社会统计的各项统计指标有其不同的内容与特点,但彼此又是互相紧密联系的。在加强社会统计时,应当注意有关指标统计分类与计算方法的一致性,并积极开展综合平衡研究工作,以便使社会统计工作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12篇

关键词:职业教育;新型城镇化;功能;服务;建设;发挥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5)07C-0104-04

所谓新型城镇化,是以民生、可持续发展和质量为内涵,以追求平等、幸福、转型、绿色、健康和集约为核心目标,以实现区域统筹与协调一体、产业升级与低碳转型、生态文明和集约高效、制度改革和体制创新为重点内容的崭新的城镇化过程。[1]新型城镇化建设涉及的领域较广,既是促进城乡均衡发展的经济问题,也是涉及民生幸福的社会问题,还是以人为本的教育问题;与此同时,社会、经济、教育的发展也反哺并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建设,这是一个良性循环、和谐统一的系统,互不分割、相互作用。

一、新型城镇化建设对职业教育的理性诉求

(一)实现职业教育公平

职业教育公平是指所有人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利和机会的基本平等与对个体发展差异性的尊重,职业教育公平是对职业教育本体价值和普遍性的肯定,彰显着职业教育对社会处境不利群体所具有的积极意义。[2]现代职业教育应满足不同文化水平、无论城市还是农村的广大人民群众接受相应层次的职业教育需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新型城镇化建设与人的发展紧密相联已成为社会各界共识,新型城镇化建设对职业教育提出的“公平”体现在:第一,职业教育向城镇化建设进程中涉及的人员倾斜,使其享受同等的职业教育权利、终身教育权利以及提升职业素质;第二,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机构办学机制应更加灵活、开放,不仅在入学门槛上满足城镇化建设中不同文化水平、不同工种基层人员的教育需求,在专业设置上也应带动城镇产业发展。[3]

(二)促进城乡职业教育统筹

城乡统筹乃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根本特征,突出区域协调以及发展质量的提升,打破城乡界限,将城乡职业教育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考虑,提升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服务效能。[4]城乡职业教育统筹既加快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也是职业教育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一方面,统筹城乡职业教育资源,互通有无,既避免资源的重复浪费,也大力扶持了乡镇职业教育,真正做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另一方面,打破城乡二元分割格局,统筹规划城乡职业教育,将突显职业教育为农村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新增劳动力等提供教育资源以及不同层次、灵活多样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积极作用。

(三)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指出,应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推动一批县(市、区)在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发展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利用职业院校资源广泛开展职工教育培训。由此可见,服务于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或培训已然成为现代职业教育不可分割且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强调将职业教育对象辐射到全体劳动者、职业教育范围涵盖农村、乡镇,才能加强并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才能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适切的人力资源,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

二、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

职业教育功能定位

(一)实现教育学意义上的“有教无类”、“终身教育”

新型城镇化对职业教育的公平诉求,体现了职业教育在其教育学意义上实现以教育对象为基点,即从人的发展出发,发挥职业教育“有教无类”、“终身教育”功能。所谓“有教无类”,即将教育对象扩展至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中的所有群体,包括新市民、农民工、失业人员等,消除城乡户籍、工种、文化水平等一切不公平歧视。所谓“终身教育”,即满足各级各类劳动者终其一生的教育需求,培养其可持续发展的职业能力、择业能力、创业能力等。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呼吁“要增强改革意识,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从学习到工作的各个阶段,适应劳动者多样化、差异化需求的职业培训体系”[5]。职业教育唯有在教育学意义上实现“有教无类”、“终身教育”,才能真正实现人的发展,才能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增强经济学意义上的“人力资本”、“人才红利”

新型城镇化归根结底乃“人的城镇化”,这已是社会各界对新型城镇化的共识。人力资本是实现经济增长、缩小城乡差距、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关键要素,而我国人口压力大,尤其是农村,大量的富余劳动力且劳动力素质普遍低下,满足不了新时期劳动力必须具备的能力要求。从目前我国剩余劳动力现状来看,农村剩余劳动力比重还较大,如何将其转换为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效人力资本,需要职业教育发挥人力资本转换的就业导向功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中明确要求:“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就业导向作用,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有序转移。”,实现剩余劳动力转移、增强人力资本,一定程度上也顺应了我国从“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过渡的趋势,正如总理所提出的“转变中国过去依靠‘人口红利’的发展模式,充分释放‘人才红利’”。

(三)实现社会学意义上的“公平正义”、“人民福祉”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社会的公平正义与人民的幸福生活密不可分,“人与社会是密不可分的,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6]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人的城镇化,既要消除人权限制、缩小城乡差距,在政策、制度上维护以人为本的教育平等、收入平等等“公平正义”,也要使所有劳动者不仅有业,而且乐业,培养其积极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因此,职业教育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建设,也要基于社会公平正义,在满足受教育者教育公平的同时,发挥其“教育及生活”的功效,将劳动者的工作世界与生活世界相结合,既保障人民“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的“福祉”,也能促进城镇精神文明建设。

三、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

职业教育实施现状

(一)政府积极扶持,但区域相关制度、文件尚未明确

新型城镇化建设是现阶段党和国家提出的重大战略之一,国家层面制定的有益于推动职业教育服务于新型城镇化的相关政策也日益突出。《决定》明确提出,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也指出,统筹职业教育区域发展布局,各地从本区域实际出发,规划职业教育体系布局结构,优化职业教育城乡布局。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就业导向作用,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有序转移。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也相应出台了符合地方特色的相关文件,强调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举等。这不仅为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人力资本的各类转型与培养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引领着区域职业教育大阔步前进、在调整优化中提升质量,也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同时营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和氛围。

然而,对于区域职业教育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具体规定或方案在制度、文件中尚未明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从文字表述上看,直接涉及服务于“新型城镇化”为主题的表述较少;第二,从职业教育相关的内容看,制定的相关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高职衔接的视角还仅限于中职、高职等全日制正规职业教育机构等;第三,从文件透视出的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度主要还停留在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等专门机构,在职业教育的正式与非正式教育机构间横向沟通上还有待加强。

(二)各类职业教育机构通力配合,但实施程度较为肤浅

职业教育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离不开各类职业教育机构在不断调整与适应中齐心协力、通力配合,具体方式包括:第一,开放式招生,将招生对象扩展至各类职业教育机构、覆盖各类受教育群体;第二,专业服务于产业,制定学校专业建设评估标准,各类职业教育错位发展,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第三,加强“大职教观”下的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为市民提供终身教育渠道。

各类职业教育机构的通力配合大大推动了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然而,在具体操作实施层面,却也存在着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有教无类”难以真正落实,尤其是全日制职业教育大门暂未向全社会打开,以及正式与非正式教育机构间难以真正融通、互认,“终身教育”渠道不够畅通;第二,院校专业设置的服务性不够明显,那些“就业率高”、“易招生”的热门专业在院校开设较多,哪怕院校间重复设置,而诸如涉农等“冷门”专业却踪迹难寻;第三,职业教育培养“社会人”的力度还不够,院校人才培养的侧重点主要在于达到相应程度知识水平和技能水平的“职业人”,而在提高公民素质、提升思想觉悟等方面的实施不够,而这恰恰是“人的城镇化”最关键之处。

(三)教育文化宣传形式多样,但受教人员主动学习意识不强

职业教育服务功能的顺利实现离不开文化的熏陶、凝聚和导向作用。新型城镇化建设关键在于人的发展,而人的发展仅仅依靠“输血式”政策扶持、财力支持等被动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尤其是文化程度不高、脱离正规学校教育时间长、没有明确学习动机的群体,需要通过教育文化宣传、形成浓郁的社会风气和氛围,以此焕发个体自身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互联网、报刊、橱窗等灵活多样的宣传阵地,既是职业教育成效、职业教育英才的展示平台,也是职业教育进行文化宣传与推广的方式,让更多群众了解、参与并受益其中。

任何形式的教育效果主要取决于教育对象的学习动机,即是否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这是组织学习的关键。据2014年《中国统计年鉴》人口统计显示,城镇人口逐年递增,截止至2013年,已达73111万人,比重为53.73%。在这些人当中,多数人的文化水平、受教育程度、公民素质等还跟不上新时期日新月异的新知识、新技术、新环境对生活其中的人们所需具备的素质、素养要求。然而,他们却没有积极主动的学习意识,尤其是本身文化程度较低的新市民、农民工等,还停留于传统的“勤劳致富”观念,不渴求新技术、新知识,不愿意接受各种学习培训,即便接受相关的学习或培训,大多也是因或大或小的利益驱使。因此,受教人员主动学习意识不强将会严重影响教育成效,应根据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引导其积极的学习动机和意识。

四、基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职业教育改革建议

(一)发挥地方政府的统筹作用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指出,“今后应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和职业素质”、“鼓励高等学校、各类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推进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由此可见,新型城镇化建设离不开职业教育资源的有效整合,离不开职业教育大范围大幅度地发挥服务效能,而如何激发各类职业教育机构的主动和全方位配合意识,需要发挥地方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紧贴区域特色,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区域职业教育资源进行整体规划和统筹。

(二)加强职业教育的顶层设计

职业教育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是一个或几个职业教育机构的事,职业教育体系内部需要整体顶层设计。从目前职业院校的专业开设现状来看,同一区域的热门专业重复开设现象较明显。有些院校开设的专业虽有一定的市场需求,但与院校特色关联度并不大,各类职业教育机构之间的融通、互认亦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从区域来看,区域职业教育机构应从职业教育体系整体出发,打破各自为政的保护主义和狭隘的利益观念,科学合理地处理好系统、要素与环境的关系,从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全局出发,强化顶层设计,增强职业教育体系的开发力度。[7]

(三)营造终身学习氛围

长期以来,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一直是世界各国教育领域强调的重点,在我国也一直响应并逐步实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出了“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的改革部署,各种将城乡全体劳动者纳入职业教育或培训范围的政策、制度相继出台,职业教育所发挥的使劳动者“从无业到有业”功能已不存在较大问题。然而,面临劳动者尤其是乡村劳动者主动学习意识不强的现状,如何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不仅使其“有业”,而且在面临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日益进步的技术环境下,依然有能力“择业”甚至“创业”,这需要他们不断地学习、学习、再学习。因此,职业教育除了做好劳动者的职业准备教育、职业继续教育,更需要政府从社会治理的角度营造劳动者终身学习的氛围,激发全民积极主动的学习意识,进一步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如此,会更利于我国“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的趋势,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福祉”。

参考文献:

[1]单卓然.“新型城镇化”概念内涵、目标内容、规划策略及认知误区解析[J].城市规划学刊,2013(2).

[2]李延平.论职业教育公平[J].教育研究,2009(11).

[3]檀祝平.现代性:职业教育发展的理性思考[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4(3).

[4]马建富.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模式的构建[J].职教通讯,2013(13).

[5]尹蔚民.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培养亿万高素质劳动者[N].光明日报,2014-08-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