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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时间:2023-07-10 17:35:0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第1篇

摘 要:“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建设4亿亩高标准农田,大力建设农业现代化国家。为此,笔者采用实地调研的方式,以具体的案例,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进行分析,并进一步提出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关键词:高标准农田 建设 分析中图分类号:S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7(b)-0145-01高标准基本农田即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我国人均耕地不足1.5亩,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0%左右,人地矛盾十分突出。2001年以来,全国统筹推进田、水、路、林等综合整治,建成了2亿多亩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整治后的耕地质量平均提高1~2个等级,平均亩产提高10%~20%,生产成本普遍降低10%~15%。因此建设高标准农田对于建设农业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笔者以辽阳县建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为例,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进行分析。1 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成效(1)基本情况。辽阳县于1995年被列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2009年被列入国家首批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县。2009年至201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共投资917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7万亩。(2)主要做法。一是科学规划,规模开发。选取资源潜力大、有一定生产基础、生态环境良好的地块作为项目区;从现场勘测入手,对水、田、林、路、桥、涵、闸、站等工程建设内容进行反复论证,发挥工程的最大效益;根据区域农业发展的需要,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科学谋划项目和工程布局。二是严格规范,公开招标。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诚实、信用”的原则,抓好土地建工程招投标,选出一流的施工单位承建项目。三是科学组织,保证进度。为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了项目工程指挥部,确保项目建设做到“三个到位”和“四个确保”,即组织到位、宣传到位、谋划到位;确保项目如期完成任务、确保项目实施期间不出现问题、确保群众真正受益、确保做成一流的项目工程。四是完善制度,形成合力。按照全面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项目工程在规划设计、建设阶段就明确管护主体,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引导项目区群众管好、用好工程。同时,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乱”的思路,搞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强项目间的有机衔接,形成打造高标准农田的工作合力。(3)取得的成效。一是完善了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渠道的杂草没了,田间运输修了作业路,又有科技人员到田间地头进行技术指导,从根本上解决了项目区灌溉和洪涝问题。二是从经济效益上看,增加了农民收入。以该县2009年小北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例:高标准农田1万亩已经建成,通过示范项目开发,水稻每亩增产50 kg(开发前亩产600 kg、开发后650 kg),以2.8元/kg计,1万亩增加收入140万元;每亩节电30元(开发前每亩电费120元,开发后每亩90元),1万亩共节省电费30万元;同时,通过高标准农田项目扶植农户购买农机,项目区机械化程度大大提高,每年可以节约资金70万。以上三项共增加农民纯收入240万元。2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1)存在的问题。一是费用上涨。人工费上涨,2009年至2012年,3年内两项定额费用均未上涨,实际费用却分别上涨80.07元和144.98元。机车费用上涨,以挖掘机为例:2009为每小时200元,2012年上涨到260元,涨幅为30%。材料费上涨,钢材上涨18%。水泥上涨52%。燃油2009年每吨7700元。2012年每吨9800元,上涨28%。综合费用上涨40%以上。二是投资标准低。高标准农田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亩1200元。比2009年中低产田改造多投入500元。但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增多,建设标准提高,扣除人工材料上涨因素的影响,实际投入与2009年改造中低产田基本持平。所有的农业开发项目设计,均是根据资金来安排工程。去掉管理费、科技费、管护费、监理费、招标费以及改良土壤、农机作业补贴等费用,真正用于工程建设资金约占财政资金的83%左右。而且设计费没有列支。加之,项目区现有的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因此,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资金则非常有限。三是农民投入意识淡薄。农业开发资金的农民自筹部分不到位,导致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设计缩水,影响建设标准。四是重建轻管,建管失调。竣工工程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破损的开发工程陷入了小病不治,大病治不起的恶性循环状态,农业综合开发的长基效应得不到发挥。(2)改进建议。一是增加资金投入,提高建设标准。据测算,按目前现有的农田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的投入标准是:旱田应为每亩1300~1400元,水田应为每亩1600~1800元。二是合理确定开发规模。项目规模的确定应实事求是,有多少面积便一次性治理到位,以保证一个排灌体系的完整。三是浮动投入标准。由于现有田间基础设施差异性较大,需要建设的内容也相差甚远。因此需要在不打破一个地区每亩投入标准的前提下,对项目建设的投入进行适当浮动,按照建设内容来确定资金补助标准。四是提高管护费提取比例。建议上级开发部门加大管护资金的提取比例。同时,积极引导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加大对工程管护的投入力度。五是压缩农民自筹,才能使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工程预算更切合实际。六是强化对项目区领导干部的考核。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以提高领导干部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近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明确到2020年,完成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4亿亩。相信通过全社会上下的共同努力,不断完善和改进不足之处,创新建设方式方法,这一目标一定会早日实现。

第2篇

近年来,全区围绕南通市委提出的“地平整、田成方、路相通、林成网、沟相连、渠通畅”16字标准,通过农业综合开发、省投土地整理、都市生态农业、千亿斤粮食等项目,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区高标准农田规模不断扩大,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提供了基础保障。但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工期拖延、随意变更、质量不佳等突出问题。结合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本人就如何加强项目管理提一些粗浅的建议。

一、严格招标控制源头

就我镇今年正在实施的1.5万亩农业综合开发主体及追加工程为例,两项工程总投资额达3750万元,中标单位均为外地公司,资质均符合招标要求。但项目的实际中标人确是借用资质的本地个体“包工头”,持被借用资质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全程参与工程建设。虽然符合招标手续,但实际却他们却不具备承接工程的资质,为支付高额的借资质费用,对分包班组层层压价,小班组必须通过偷工减料才能确保盈利。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五大员”不到位,业主单位除轻微的予以处罚,无其他抓手可管理中标单位。建议区招投标主管部门加强源头控制,明确对投标人注册地或以往业绩实施地点进行限制,尽量限制非南通企业进入本地市场。同时,还应加强打击力度。发现借用资质的,依据有关规定,首先出借资质证书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处以罚款并一律取消其在通州的投标人资格。

二、加强培训充实队伍

乡镇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业主单位,在工程的推进及质量管理上不能完全依赖监理单位。这就需要组建一支专业的队伍来参与工程管理,但目前基层最缺乏的就是其相关的年轻技术人员。所以要高度重视基层水利行业整体人力资源的开发。一是从水利站、机关、村居等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业队伍,参与工程建设,技术骨干做好工作经验的“传帮带”,鼓励年轻同志在一线历练,掌握专业知识,提高整体素质,以适应岗位需要,为专业人员的更新换代充实好后备力量。二是组织部门每年在招聘公务员时对于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地质及地下水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适当向项目乡镇倾斜,同时镇组织部门严格按照专业分配到项目建设岗位,通过实践锻炼,结合理论知识,培养能承担起相应的工作专业人才。三是适当考虑返聘原岗位技术骨干,通过签订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奖罚分明,为基层设施建设发挥余热。

三、多层监管保障质量

坚持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建设,确保工程质量,项目初期广泛征求意见、统一规划、科学布局、优化设计,严把规划设计关。区镇村三级落实专人负责,区级部门加强现场指导和检查监督,施工期间每周一巡查。项目镇安排专业人员全过程、全天候跟踪检查,督促进度、监督质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协调处理。项目村要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协调各方矛盾,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扫清施工障碍。建立健全专业公司监理、业主单位监管、群众主动监督、纪检全程参与、第三方检测验收的管理体系,有效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对达不到进度和质量要求的项目,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直接约谈相关责任人。

第3篇

一、进一步突出扶持重点

立足于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采取有力措施,把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和项目布局突出向粮食主产区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聚集。一是要求各省区农发机构将土地治理项目的财政资金,进一步向粮食主产县特别是谷物主产县集中,继续向《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倾斜。二是要求除河北、内蒙古、、青海等生态保护任务较重以外的省份,安排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财政资金不得低于土地治理项目财政资金的90%。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已下拨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172.43亿元,其中用于13个粮食主产区119.49亿元。

二、优化建设区域布局

围绕贯彻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进一步调整和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布局。根据我国农业自然资源禀赋条件,以合理利用水资源为重点,统筹考虑土地、气候和生物资源分布状况,将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区域划分为重点开发区、保护性开发区、限制性开发区,把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向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重点开发区聚焦,兼顾生态资源环境有一定恢复能力的保护性开发区,严禁在生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差的限制性开发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继续提高投入标准

为强化公共财政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根据地方实际需要,从2014年起,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与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实现并轨,统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并适当提高了亩财政资金投入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各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提高到以省为单位加权平均为1100―1300元,比2013年提高了近10%。同时,允许将2003年(含)以前年度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纳入高标准农田项目范围予以提质建设,其中1988―1998年(含)建成的项目区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超过1000元;1999―2003年(含)建成的项目区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超过800元。

四、积极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加强机制创新,积极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一方面鼓励和支持从事粮食种植的农民合作组织、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及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独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02亿元,在14个省(区、市)支持169个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交由农民股份合作社持有和管护的试点,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五、不断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

第4篇

【关键词】东平县农田水利;“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做法

1.“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

东平县位于鲁西南,辖14个乡镇(街道),716个村居,总人口80万,总面积134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03万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面积仅占耕地面积的52%。全县农田水利设施标准低、配套差、老化失修等问题仍普遍存在。山东省委、省政府于2011年提出了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确保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大部署。按照上级要求,东平县把2011-2012年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土地整治、农业开发、现代农业小麦产业等7万亩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区,建成了“农田成方、集中连片、设施配套、技术先进、道路畅通、设计规范、林网适宜、生态良好、土地平整、土壤肥沃、科学种植、产业明显、高产稳定、优质高效、管理严格、运行畅通”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

截至2012年底,全县累计投入劳力113.5万个;完成土石方30万立方米,铺设压力管道327公里,建设桥涵1070座,新挖、整修排水沟182公里,新打维修机井510眼,新修生产路110公里,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达14700万元。新增高标准农田4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万亩,土地综合治理面积2万亩。

通过7万亩“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了经济、社会、生态等多重效益。一是农业生产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年新增节水能力可达1235万m3,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5。二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将有明显提高。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3.3%,年增加粮食生产能力1215万kg,增产值2065万元,农民年人均增收219.5元。三是生态及环境效益显著。通过田间斗农渠的节水改造新技术的应用及水土流失面积的有效治理,大大降低了灌水定额,减少了灌溉水渗漏,提高了肥料的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地下水污染,同时进一步改善下游河道、渠道内的水环境条件和水质。增加了农村生产生活用水,优化美化了农村生态环境。

2.“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做法

在“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东平县取得了很多好的经验做法总结如下:

2.1提高认识、科学规划,扎实推进“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

“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确保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决定性因素。经过多年坚持不懈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东平县农田灌排条件持续改善,抗御旱涝灾害能力显著增强。但从整体上看,农田水利设施标准低、配套差、老化失修等问题仍普遍存在,农田水利“最后1公里”问题比较突出,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面积仅占耕地面积的52%,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仍然是影响农业稳定发展和粮食安全的最大制约因素。加快转变传统的水利建管模式,实现农田水利建设由传统向现代先进模式的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刻不容缓。为此,东平县紧密结合本县水土资源条件、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国家粮食安全保障需求,在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综合分析基础上,按照“耕地灌区化、灌区节水化、节水长效化”的思路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水源配置、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稽查验收、统一管理体制、统一调度运行”的要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科学配置水资源”的原则,相继编制完成了《2010-2020年东平县农田水利规划》、《东平县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东平县现代水网规划》、《东平县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水利建设规划。计划2012-2020年,全县新增灌溉面积13.6万亩,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45.3万亩,提升灌溉面积30.9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5,新增节水能力3073万m3,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0.6万吨,年新增经济作物产量478.9万元。通过集中资金投入,相对集中连片建设、配套改造,形成规模,发挥工程总体效益,彻底改变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现状,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2.2加强管理、严格程序,确保工程质量

县委、县政府对“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将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实现富县强镇目标的重要举措来抓。经研究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工副县长任副组长,财政局、水利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小农重点县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并把项目列入了县委年度1号文件,确定为全县实施的重点项目及十一件为民办的实事之一。县政府与有关乡镇签订了责任书,纳入了有关乡镇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全面实行 “四制”管理。严格按程序组建项目法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有资质、懂规范、精技术的单位来承担施工和监理,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长期发挥效益,制定出台了《东平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办法》。县水利、发改、财政、农业等有关部门业务人员联合成立“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协调、技术指导、安全检查等工作。同时建立起政府监督、监理检查、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了资金安全、干部优秀、工程优良、农民受益。

2.3深化体制改革、创新管理机制、大力推进农村水利工程建管协调发展

为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我们狠抓长效管护机制建设。采用“协会+用水户”的管理模式,进一步理顺产权关系,明确管护责任,2010年以来全县所有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完工后全部移交给用水者协会,由协会负责建后运行管护,明确产权和落实管护责任到用水户,坚持权、责、利相统一,有效确保了工程长久发挥效益。通过深入调研、座谈讨论、征求群众意见,物价、水利两部门有关专家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文件和“补偿成本、维持运行、受益负担、逐步到位”的原则,共同编制了水价改革方案,核定了项目区终端水价。在项目区全面推行“以水养水”的建后管护新机制,使工程平时有人管、坏了有人修、更新有能力,确保工程长效运行。

第5篇

【关键词】 高标准农田 管理机制 涝能排

1 济阳县概况

济阳县隶属于山东省济南市,位于黄河下游北岸,鲁北黄泛平原南部,济阳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是济南城市发展“北跨”战略的重要承载地、省城居民的“菜篮子”和“米袋子”。全县总面积1076平方公里,辖8镇2个街道办事处,人口55万,其中农村人口47万,耕地100万亩。2011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214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01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507元。

近年来,济阳县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目标,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打造了仁风西瓜、曲堤黄瓜、垛石西红柿、太平宝西瓜等十大农产品品牌,形成了“一镇一品”的发展格局。先后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蔬菜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示范县、全国首批蔬菜标准园创建示范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等荣誉称号。

2 济阳县管理现状

济阳县县级水利工程管理,总体上还是由引黄灌区管理所管理,由济阳县水务局对灌区进行人、财、物统一管理。灌区对辖区镇(办)农业用水水量统一调配,水费统一征收。灌区经数十年运用,灌区工程设施普遍存在着不少突出问题,严重影响灌区效益的充分发挥和水资源的有效利用。这些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

一是使用时间久,运行安全差。经过数十年的运行,大部分灌区骨干工程已进入老年期,带病运行十分突出,运行不安全,效益逐年下降。

二是工程不配套,效益发挥差。受建设时期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资金投入不足,大部分灌区工程设施不配套、不完善,造成灌区有效灌溉面积长期达不到设计水平。

三是引黄渠道防渗衬砌少,水资源利用率低。

3 用水管理模式

为加快水管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健全良性的工程管理体制和工程良性运行机制,保障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全面落实水管体制改革任务,我县把水管体制改革摆在当前水利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位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措施,着力推进,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

3.1 制度建设

水管体制改革,是做好水利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它包括调整和完善现行的管理体制,各单位分类定性,转换内部运行机制,涉及管理责权、资金拨付、定岗定编、人员分流等诸多方面,是一项环环相扣的系统工程。

3.2 水利工程管理

根据工程规模和实际情况已成立40个用水户协会。以乡镇边界为划分依据,成立总用水户协会、农民用水户分协会,每个用水协会新建固定管理房,并配套相应的办公设备。济阳县水务局、乡镇水利站负责渠系及配套建筑物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水量分配,水费计收及协调、指导用水户协会的工作。总用水户协会负责干渠及配套建筑物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水量分配及水费计收工作,农民用水户协会组织用水受益户负责支渠及其以下小型工程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续建配套,田间节水推广,核实本会各用水户灌溉面积并造册上报,申报用水计划,安排本渠系灌溉调度,统计水量,结算水费,直接面向用水户计收水费。

3.3 工程管理体制

为促进灌区良性运行及可持续发展,按水利部有关规定,本着“精简、高效”原则,结合本县实际情况,乡镇水利站定编、定员、定岗。成立了农民用水户协会40个,协会管理人员在上级水利主管部门指导下,由用水户代表选举产生。在用人机制上,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设岗定员,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的人事动态管理

3.4 供水体制

用水户协会具有法人资格,行政上属济阳县水务局、乡镇水利站管辖,协会人事安排、事业发展自主决定,上级水利主管部门只对其实施业务监督和提供技术指导。

农民用水户协会应为具有法人地位的社团组织,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负责向灌区用水户供水和水费征收,农民用水户协会可由现有渠系管理人中竞岗参与。或由用水户代表选举产生。

在明确水利站用水户协会和农民用水户协会自主经营权后,供水方与用水方要签订供水合同,供水合同由用水户协会与用水户协议签订,规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灌溉面积,分配水量,配水时间安排,应缴纳水费时间等。通过推行合同用水,以达到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并且由于用水户协会的供水服务与用水户见面,省去中间环节,杜绝了原由乡镇收缴过程中的截留,挪用现象,减轻用水户负担,调动农民自主管理,投工投劳的积极性。

3.5 水价机制

水费收入是灌区管理单位维持生产、生活,为农民提高供水服务的基本保证。目前灌区水价严重偏低,只占测算成本水价的40%,水价缺乏合理的形成和调节机制,既不能反映商品水的价值,也不能反映水资源的供求关系,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国家价格改革整体进程,也不适应水利改革的进程,因此,水价改革是节约水资源,提高水的有效利用率的途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依据国家《水利产业政策》,结合灌区实际情况,要打破现有水价制定模式,引进市场机制。由灌区根据工程运行成本自行制定水价标准,予以实施,由宏观调控指导。管理单位利用水价杠杆作用,可促进群众节水意识的提高和灌区节水措施的实施。

随着改革的深入,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农村经济得到很大发展,1998年按人均占有耕地1.5亩计,水费支出仅为农民纯收入的0.6%。

根据农业用水承受能力分析原则和方法,水费支出应占灌溉增产效益的12%,据测算,目前该比值仅达到3%左右,故适当提高水价,农民能够承受。

第6篇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义正在于此。按照官方此前的计划,到2020年全国应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这将为中国新增800亿公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保障粮食安全

一直以来,我国中低产田的比重过大,粮食增产压力很大。据农业部测算,在我国18.26亿亩耕地中,高于当地平均单产20%的高产田约为5.5亿亩,其余12.7亿亩为中低产田,占比近7成,中低产田中易于改造的约为8.75亿亩。要实现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目标,迫切需要下大力气改造中低产田、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努力“藏粮于地”,挖掘粮食增产潜力和空间。

由低产田变高产田,带来的不仅仅是粮食产量的增加,更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2013年,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按照《规划》,到2020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要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4亿亩,完成1575处重点中型灌区的节水配套改造。每年要完成的任务高于近年来农业综合开发每年建设高标准农田不足3000万亩的水平,意味着今后建设高标准农田将有更大投入。

根据规划,新增的4亿亩任务中,通过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完成3.4亿亩,通过统筹和整合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财政性资金完成0.6亿亩;完成1575处重点中型灌区的节水配套改造;亩均粮食生产能力比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前提高100公斤以上。

《规划》实施后,亩均粮食生产能力可提高100公斤以上,直接带动种粮农民亩均增收约200元,每年有3200多万农民从中直接受益。

据了解,为了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013年以来,国家农发办不断调整和优化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布局。根据我国农业自然资源禀赋条件,以合理利用水资源为重点,统筹考虑土地、气候和生物资源分布状况,将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区域划分为重点开发区、保护性开发区、限制性开发区,把高标准农田进一步向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重点开发区聚焦,兼顾生态资源环境有一定恢复能力的保护性开发区,严禁在生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差的限制性开发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并且要求各省将土地治理项目的财政资金,进一步向粮食主产县特别是谷物主产县集中,继续向《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倾斜,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2013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共投入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资金362.2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资金213.68亿元。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共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2795.4万亩。2014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预计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363.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预计投入资金230亿元。预计全国将建成高标准农田2700万亩左右。

转方式创机制

2014年起,农业综合开发将实现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与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并轨,统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适当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

据了解,各省(区、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提高到以省为单位加权平均1100-1300元,比2013年提高了近10%。同时,允许将2003年(含)以前年度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纳入高标准农田项目范围予以提质建设,其中1988-1998年(含)建成的项目区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1000元;1999-2003年(含)建成的项目区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800元。

另外,记者了解到今年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将积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定《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试点的意见》,鼓励和支持从事粮食种植的农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及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独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已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02亿元,在14个省支持169个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23.38万亩。

2013年国家农发办设立了现代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三类试点项目,要求以推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制为主线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途径,建立农民或农民专合社持股龙头企业的利益联结机制。

四川省作为首批试点省份之一,争取到了5个试点项目共计中央财政资金4500万元,并在破解“将部分财政资金作为农民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股份参股产业化龙头企业”这一难题上进行了积极探索,成为在全国会议经验交流发言的两个省份之一。

第7篇

2016年,按照省政府高标准农田建设“五个集中”的要求,省农委、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农发办、省水利厅密切配合,在14个率先县(市、区)整体落实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209.26万亩,投资27.06亿元。一年来,省农委牵总各部门通力合作克服资金整合涉及部门多,项目口径差异大等不利因素,使我省高标准农田项目整合建设收到积极成效,实现了“四个满意”,即省政府对工作成效满意,省直部门对工作推进力度满意,地方党委政府对集中办大事M意,广大农民、种粮大户、新型经营主体以及涉农龙头企业对项目建设支持生产发展满意。到年底,14个率先县(市、区)高标准农田项目整合建设推进良好,基本做到了当年立项、当年建设、当年投入使用的年度建设任务。2017年,我省继续整合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农发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在14个率先县(市、区)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16.48万亩,总投资30.99亿元。今年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围绕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思路,在坚持“五个集中”的基础上,提出“五个结合、五个优先”的高标田建设要求。

一是结合旱改水,优先支持水田。集中打造榆树市、公主岭市、永吉县、前郭县、德惠市、梅河口、九台区8个10万亩大片区。与旱改水结合,新增50万亩水田要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二是结合农产品优势区建设,优先支持高效特色种植基地。围绕花生、大豆、马铃薯等特色产业优势区规划,今年重点支持建设前郭县5.5万亩花生、洮南市5.6158万亩花生、敦化13万亩大豆特色产业基地。

三是结合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优先支持龙头企业基地建设。今年重点支持白城市燕麦产业园、九台鲜食玉米和粮改饲基地、洮南红干椒基地建设,利用龙头企业资金和规模优势,提高建设标准和建设规模。

四是结合现代农业示范区和产业园建设,优先支持示范园区。支持前农示范区、长吉展示区、华侨农场示范园,集中连片打造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各地要根据本地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统筹建设计划落实,打造高标准农田示范点和样板田。

五是结合脱贫攻坚,优先支持特色产业扶贫项目。今年省里将整合扶贫资金、行业支持资金和帮扶资金,启动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重点支持发展特色产业扶贫项目,推广稳定脱贫经营模式。

(省农委发展计划处 供稿)

第8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以改造中低产田为手段建设高标准农田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现代农业稳步发展的一大重要举措,也是当前乃至今后“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加强领导,加大部门沟通与协调,积极推进我县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工作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由副县长周世育任组长、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农业局、水务局、国土局、县农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专门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县农业局,具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室内各项制度健全,并抽调6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编制规划、合理布局

我县从发展思路、总体布局、方法步骤、资金筹措、责任要求等方面,对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进行了详细规划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在规划及实施过程中,按照“定好一张单、各炒一盘菜、共办一席宴”的思路,坚持“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归口申报、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监管、统一验收”,变过去各涉农项目的“单枪匹马”、“各自为战”为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集团作战方式,真正做到共搭一个台,同唱一首歌。一是科学设定项目区。坚持在农田基本保护区选择项目区,依据土地资源潜力大,有一定生产基础和良好生态环境等条件的片区,搞好项目区设定;二是工程合理布局。按照基本达到“土地平整、道路相通、沟渠相连、桥涵配套,农田作业机械化、农田防护林网化,农业设施现代化”的建设目标,结合项目区地形地貌、水系、村庄等内外部条件,进行项目区灌排、交通等工程的合理布局,充分发挥工程的全覆盖作用;三是捆绑项目跟进。项目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后,集中捆绑各负其责,国土、农业、农业综合开发负责土地平整,水利负责解决灌溉渠道“最后一公里”。

三、精心组织、注重实效

本着分工协调,部门配合,各司其职的原则。根据全县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统一规划和实施意见总体发展思路和工作要求,我县集中统一制定了2011年度工作计划,并在领导小组集中领导下,各职能部门采取分线进行工作衔接和项目申报,分块运作实施,有效地发挥了项目资金最大效益,促进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和部门之间的共同发展,整合和建设工作取得了实效。

1、资金整合情况

2011年我县积极组织项目编制与申报工作,争取和整合项目资金共计3138.8万元,其中,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745.8万元,小农水资金1750万元,种粮大户粮田建设工程项目资金643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计划面积2.1万亩。

2、项目运行情况

我县成立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领导小组后,县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县主要领导亲自抓,县财政、发改委、水利、国土、农业、农业开发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了方方面面齐抓共管的格局。领导小组成员经常就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尤其是资金整合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领导小组设有专门办公场所,下设督查组、施工组、协调组、资金监管组,各组分工负责,为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我县重点走好“三步棋”:一是落实项目责任制。按照“一个项目、一套方案、一个指挥部、一支队伍、一抓到底”的要求,成立各个项目建设指挥分部,任务完成情况与指挥分部工作人员业绩挂钩,营造了互促互比的良好工作氛围;二是实行交流互促。不定期组织各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乡镇分管领导、村委会负责人和工程监理人员到各个项目工地进行学习交流、交叉检查,督促先进,鞭策后进;三是狠抓现场监理。我县采取专业监理与群众监理相结合,在项目区选择热心集体事务、有责任心的受益群众担任义务监督员,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赋予工程计量签字权,形成政府、社会、群众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有效抵制了“豆腐渣”工程出现。

3、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充分发挥资金的集聚效益,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实行统一监管。一是对发改、农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国土等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统筹安排,重点投入,避免了资金使用的分散性与盲目性,突出了资金使用的“拳头”效应;二是不断完善财务制度,实行报账制,做到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各部门按照工程进度填写资金申请计划,财政分期分批下拨资金,并向受益区村民公布,接受监督。三是工程竣工后,财政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局进行审计,强化资金监督检查,实行跟踪问效,确保建设资金落在实处,真正让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4、工作宣传情况

第9篇

7月4日上午,记者一行走进河南罗山县楠杆镇李寨、邵湾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项目区,一幅现代田园风景图呈现在我们眼前:绿油油的稻苗随风起舞、一望无垠,像绿色的地毯;4米多宽的水泥路四面环绕,顺畅通直,路两边的常青树整齐有序;经过硬化的水渠纵横交错,为这方农田的丰收保驾护航。李寨、邵湾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是罗山县农业综合开发的一个缩影。

罗山县位于信阳市东部,是河南省粮食主产区之一。该项目区是2011年罗山县改造的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区,总投资1354万元,其中财政投资1183万元,群众自投入171万元,整修防渗渠道54公里,计划配套各类建筑物823座,整修农用道路36公里。

在项目区,记者见到村民李某,他兴奋地告诉记者:他家的水稻田都在项目区内,现在他种田可轻松了,天旱浇水不费力,涝了还能排水;修了水泥路,雨天田间道路不泥泞,粮食也方便向外运;项目区内统一播种、统一施肥、统一收割,高产高效,省时省力,他家的水稻如今一年比过去增收千余斤,现在最乐意的事就是在项目区转悠,义务做起了项目区的管护工作。

罗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余胜明告诉记者,罗山县2009年被评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非常重视,专门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领导小组,把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县十大重点工程,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罗山县按照“科学规划、综合配套、稳定面积、规模经营、集中投入、主攻单产”的原则,以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粮田建设为平台,集中打造“田地平整肥沃、灌排设施完善、农机装备齐全、技术集成到位、优质高产高效、绿色生态安全”的高标准永久性粮田,着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力促农业持续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围绕建设高质量工程,罗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开发区乡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互通情况,剖析问题,寻找对策,解决实际问题,做到部门配合、责任到人。另外,罗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根据当地的气候和地形提早规划,合理部署开发工作。结合当地气候湿润,雨量丰富的气候特点,罗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精心规划项目区整体框架,做到路渠、林网匹配,形成网状格局。对项目区的农渠进行统一硬化、配套、整修、完善,铺设水泥路,医治群众雨天耕作的“头疼病”,受到了项目区农民的拥护和积极配合。项目区建成后,新增灌溉面积1600亩,改善灌溉面积8000亩,每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212万公斤,油料生产能力10万公斤,项目区农民年纯收入增加360万元。

第10篇

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主要倾向:一是保护耕地地力,向适度规模经营倾斜;二是向具体产业倾斜;三是向发挥带动作用的经营主体倾斜。

2017农业惠农政策类型有:一是优惠类政策。

(1)税收优惠: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 %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2)用水用电优惠:

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r;

电力部门对粮食烘干机械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从低执行的政策。

二是补贴类政策。

国家给予农村合作社的补贴政策有土地流转补贴、贷款补贴、购农机补贴、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农业保险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退耕还林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等。具体项目的申报还要根据各省市的具体情况有些不同。全国很多地区对合作社土地流转有补贴,比如浙江新昌县对流转土地种植水稻1.33 hm2(蔬菜2 hm2、其他3.33 hm2)以上给予经营业主和流出户一次性奖励每公顷2 250元。

根据财政部去年年中的《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规定,要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支持力度。要求在试点阶段,主要选择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项目区域范围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扶持,对个别流转耕地面积较大的,也可以在项目区域范围以外单独立项扶持。降低合作社等申报主体成立时间和单个项目治理面积等“门槛”,简化项目申报程序;探索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多种扶持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按照谁申报、谁实施、谁管护的原则,将项目建设和管护权一并移交;扩大资金使用范围,财政资金除用于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外,还可对育秧设施、粮食晾晒烘干设备、仓储物流、农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进行适当补助。继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补助,形成资产交由农民合作社特别是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有和管护试点,扩大试点范围,跟踪试点成效,及时总结经验。建立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使用、管护一体化的新机制,保证农业综合开发建设成果长期发挥效益。

鼓励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贷款、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取资金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现代农业。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贷款,中央财政予以贴息。拓宽融资渠道,除政策性银行外,把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贷款也纳入贴息范围。允许采取银行贷款、财政补助、自筹资金“三位一体”、贷补结合方式,吸引金融资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

三是涉农项目扶持类政策。

另外,在专项扶持类方面,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有扶持。国家农发办在《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试点的意见》规定,积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单个项目申报实施面积,原则上农民合作社试点项目平原地区不低于33.33 hm2、丘陵山区不低于20 hm2,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每公顷土地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22 500元。

在产业化项目的扶持方面,国家农发办68号文件对项目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原则上要符合《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2016-2018年)》,主要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粮油、果蔬、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农产品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包括财政补助项目和贷款贴息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范围依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有关规定执行。鼓励各地采取“先建后补”的管理方式。

但是,对申报项目的合作社也设立了相应门槛:要求具有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相应的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能力,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规定,产权明晰,章程规范,运行机制合理,持续经营一年以上,财务管理比较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

农业部等7部委决定,对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涉农项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涉农项目扶持类政策的扶持资金力度大,覆盖范围相对较小,需要在项目通知后申报争取。我国专项扶持里涉农项目比较多,比如:农业综合开发贷款贴息项目,要求单笔贷款不低于100万,不高于6 000万。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目,扶持资金80万-160万。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集中供气等沼气工程项目,扶持资金20万-80万。“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扶持资金100万左右。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补助项目、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扶持资金龙头企业100万-300万,合作社50万-150万。

四是农产品流通政策。

第11篇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2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持续为实体经济减负;部署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推硬业升级发展;确定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政策措施,夯实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基础;通过《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大力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是贯彻稳中求进总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深化简政放权的关键内容。2013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持续推出减费降费措施,中央层面统一取消、停征、减免涉企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496项,地方取消收费600项以上,2015年以来又出台了一系列减少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企业社保费用支出的举措。但必须看到,目前收费名目较多、乱收费等问题依然突出,给企业加重负担。下一步,要深化认识,深挖潜力,国务院部门要带头以更大决心进一步清理和降低涉企收费,尽快推出一批制度性、管长远、见实效的清费举措,加大审计、督查力度,坚决取消事业单位不合理收费,坚决杜绝中介机构利用政府影响违规收费,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企业入会或违规收费。要抓紧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切实减少涉企收费自由裁量权。让企业和群众切实得到实惠,为市场增添活力。

会议认为,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快产业升级,有利于扩大就业、带动关联产业发展,也能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支撑。一要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打破区域壁垒,取消各地区、各行业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对建筑业企业设置的不合理准入限制。缩小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把应招标的项目纳入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建筑业企业提供公平市场环境。二要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提高建筑设计和建设水平,推广智能和装配式建筑,改进工程建设组织方式,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培育咨询、施工等专业企业。三要加强承包履约、劳动用工等管理,严防拖欠工程款。实行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打造“中国建造”品牌。

会议指出,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发展现代农业、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要紧密结合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改造中低产田、推进农业机械化、推广土地深耕和节水灌溉等,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是健全规划、资金等统筹机制,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要求,协调开展土地平整、灌排沟渠、田间道路、生态保护等建设。二是完善建后管护机制,建立全国统一数据库,依托遥感监测等对高标准农田实现全程监控、精准管理。三是加大政府投入,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共同参与高标准农田投资建设和管护。

会议通过《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草案围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严格全过程管理。将原由多部门负责的农药生产管理职责统一划归农业部门,解决重复监管、监管盲区并存的问题,对农药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建立进销货查验、质量检验和废弃物回收等制度,鼓励减少农药使用量,加强剧毒、高毒农药监管。二是强化主体责任。明确生产经营者对农药安全和有效性负责,要求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及时召回有严重危害或较大风险的农药。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对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等违法行为在原有处罚措施外,通过提高罚款额度、列入“黑名单”等加大惩戒。为餐桌上的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第12篇

年初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省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取得了新进展和新成效,为全面推进吉林省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支撑。

调整种植业结构,粮食生产再获丰收。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7532.4万亩,比2015年减少126.17万亩,继续位居全国第9位;粮食总产743.44亿斤,同比增长1.92%,继续位居全国第4位;单产986.99斤/亩,同比增长3.07%,继续保持全国第1位,比全国平均高出260.04斤/亩。一是备春耕物资准备充足,注重发挥农业机械效率高、质量好的优势,实现了一次播种拿全苗。二是调整了种植业结构,调减籽粒玉米面积,调增水稻面积、大豆面积、杂粮杂豆面积和经济饲料作物面积。三是推广应用绿色增产增效技术。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测土面积2600万亩,实现粮食主产区全覆盖,手机测土施肥实现全省全覆盖;开展生物防治玉米螟3530万亩,实施农田统一灭鼠1927万亩;建立水稻、玉米控药控水控肥试验区各6个,开展绿色植保和节肥节水技术措施集成试验示范;创建绿色高产高效县11个,示范片214个,面积240万亩,辐射带动580万亩。四是注重防灾减灾。增打抗旱井1847眼,玉米抗旱坐水种1660万亩,人工增雨作业增加降水13.7亿立方米;重点加强土蝗、玉米螟、玉米大斑病、水稻二化螟、水稻潜叶蝇、水稻稻瘟病等防治工作,遏制大面积病虫害发生。

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2016年以来,全省围绕实施总体规划,重点抓好组织推动、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一是抓规划落地。制订2016年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施意见,督导14个县制定本地《规划》和5年任务清单,打造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二是抓督导落实。组织14个重点县与省政府签订2016年率先工作责任状,制定下发《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督查指导工作方案》《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14个县(市、区)考核办法》等政策文件,督促各地抓好落实。三是抓高标准农田建设。本着“渠道不变、集中使用、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将涉农资金33亿元,全部拨付到位,集中投向高标准农田建设。截至10月31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工建设98.61万亩,占全年任务量的47.1%,年底前完成立项规定工作量。将高标准农田纳入永久性基本农田、县级政府重点目标责任和绩效考核,建管责任一抓到底。加强田网、渠网、路网、林网综合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排灌、土壤培肥和农机作业能力。

园艺特产业加快发展。突出棚膜经济、人参、食用菌、林蛙等重点工程项目,加强指导服务,狠抓政策措施落实,园艺特产业预计实现总产值1600亿元,同比增长10%以上,蔬菜总产量1250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一是优化种植结构。新增花生等油料作物52万亩、瓜菜10万亩;新棚室2.1万亩、改造棚室3万亩;全省棚膜蔬菜总产量460万吨。二是抓好重点项目建设。落实棚膜蔬菜产业专项资金3500万元,重点扶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和蔬菜生产大县建设棚膜蔬菜园区,支持传统农区围绕省内主要交通沿线推进棚膜蔬菜集中连片开发;安排食用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90万元,重点扶持珲春神怡菌业等4户企业开展菌棒工厂化生产,全年食用菌产量120万吨,同比增长9%;落实特产之乡扶持资金100万元,对榆树泗河圆葱、洮南黑水西瓜等5个特产之乡建设项目给予资金扶持。新认定九台上河湾金红苹果、珲春板石富硒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