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1 17:36:2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采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25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2-00-01
材料的采购是事关产品生产,项目的费用、质量、进度等控制的关键要素。采购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偏差,都会影响到物资采购预期目标的实现,这就使物资采购活动面临着风险。合同风险与采购风险紧密结合,贯穿整个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因而有必要在采购过程中给予充分的关注。尽管目前电力企业在进行物资采购过程中,对于合同的构建与法律适应等问题十分关注,但却在执行环节未能很好的履行。出现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实际上是在于谈判、合作等过程中未能与供应商形成较好的合作关系,从而不仅影响了采购工作的合理性,也带来了合同未履行等方面的风险。
一、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识别
(一)采购合同风险的内因型分类。尽管合同涉及到制订、谈判与履行等多个方面,但其所有的风险类别均是与采购活动密切相关,因而本文认为合同风险主要包括如下几类。一是服务风险。服务对于物资采购的风险影响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首先是采购产品时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所造成的风险;再者则是采购无形服务所可能发生的风险。二是品质风险。对于电力企业来说,采购之后是否成功的两个关键,一个是准时收到, 另一个就是收到的货物在数量和品质上都达到要求,由此即可知道品质对于电力企业的重要性。品质不佳的物料除了可能严重影响生产,导致费用提升外,劳动时间与设备时间也可能在品质问题的情况下造成延长。三是弹性风险。对于电力企业来说,为了确保生产运营的持续,都会对需求作一范团预测,但一旦出现落差,电力企业就会向供应商增加或减少订单,甚至是出现紧急插单等行为,而这时产生的风险,就是供应商的弹性问题。除此之外,其他会出现弹性问题的情况,还包含有采购方拿到产品后所要求的修正行为、以及价格的调整等都属于弹性风险。四是交期风险。交期的准确性可以促进供应商在产品品质、交期准确的提升,并且可以减少缺货、运送的损害以及对总成本的影响。但是,交期的不准确就会在上述的这些方面对电力企业造成伤害。五是存货风险。当预测失真、偶发性排程问题、支援调度或存货系统出现问题,均可能对电力企业造成损害并使供应链受阻。虽然可以大量存货来避免此风险,但是没有一个电力企业愿意在存货付出过多的代价和负担其可能的风险,故多倾向零库存发展,但这同样需要负担当供应商出现问题时的料件短缺和生产中断问题。
(二)采购合同风险识别指标体系。电力企业应当把上述的所确定的初级指标体系中的指标先进行简单的定性分类,使每一类指标都反映电力企业采购合同构建及履行期间风险的关系,再以此为基础对每一类指标进行主成分分析,以选出的主成分作为新的分析变量,以电力企业在各个主成分上的得分作为新的分析数据进行因子分析(Risk Category Matrix)。通过因子分析,找出影响电力企业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的几个主要因素(因子),并以此作为构建最终评价指标体系的依据。接下来,计算出各电力企业在每一个因子上的得分,作为判断电力企业在采购合同风险某个方面强弱的标准,再以每一个因子的贡献率作为权数,得到加权因子得分,便可作为评估整个企业采购风险强弱的标准(Impact Category)。
二、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应对措施
(一)重视采购合同的弹性化设计,保持结构化转机。供应链合作中存在需求和供应方面的不确定性,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采购管理中有关电力企业与供应商构建合同时,都必须事前确认在设计中互相提供弹性,进而消除外界环境不确定性的影响,并且有效地传递供给和需求的信息。采购合同管理弹性设计已经被证实可以降低由外界环境不确定性引起的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另外,当今供应链管理强调JIT方法,减少库存以降低成本,这种运作模式一旦遇到突发事件或需求有较大波动时就会显得缺乏弹性。所以加强应变的能力,已经变成注重效率的同时还应该保持采购管理的适度弹性。采购合同管理中的如何与不同成员建立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经过电力企业过往经验证实已经成为确保采购管理成功运作与防范风险的重要的先决条件。所以建立长期的策略合作伙伴关系,首先要求加强采购合同管理的制度性的信赖关系(Institutional Trust);其次,在合同构建时,应该加强成员间信息的交流与共用;然后,经由建立正式的合作体制,实现在采购管理成员间利益分享和风险分担。最后,为了更好的履行合同,应敦促不同成员以诚实、灵活的方式相互协调彼此的合作态度和行为。
(二)加强采购合同管理创新,优化物流协同合作。采购管理的成功是让电力企业运转不会产生断料为前提的,不可否认采购合同管理是电力企业内部采购管理的开始,又是其与供应商之间的采购管理的桥梁,良好的合同管理有助于电力企业能降低成本,供应商能提高运作效率,增强竞争力有其综效的效果。不论采购环境是多么复杂与多变,电力企业必须有机智可以事前强化采购管理系统功能的弱点,并且事前清楚是供应风险形成的起因,防范采购风险的就必须从强化供应商的选择与改善采购制度控制的不同构面出发。一般而言,大型电力企业集团所涉及材料采购市场广泛,在合同管理时,重点应该注重在保证取得优质廉价材料的供应及时(Rapidity)与服务可靠,另一个构面要让供应商注重系统的稳固(Robustness)与交货时间的改善。最终让使电力企业拥有一支最佳组合的采购管理团队,为客户与电力企业本身提供的可靠供应保障。强化采购合同风险控制就从加强供应程序的建设、严格供应品质管理进而实施有效监督与管理。
三、小结
总体而言,如果电力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已经采用多重供应商或多重货源的弹性供应机制(Redundancy),并且与每一供应商均构建了科学有效的合同,其实是可以有效防止单一供应商结构下需求与供应受阻,即可降低整体采购管理在灾难干扰运行下的供货风险。因此,电力企业对关键材料的供应须选择应来自不同地域或两个以上供应商提供,并对每个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以确保物资供应安全稳定。成功的物流配送也是采购合同旅行中的重要环节,专业强势的第三方物流是一个关键成功的因素,除了电力企业可专注于核心业务外,采购合同管理经营流程的专业化与组织化,不仅可以降低运营成本,并且可以分散并增强抵御物流配送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一)在依法履职的大背景下,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加。
随着市场经济法制观念的逐步建立和国家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推进,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以往大多数按惯例、凭经验开展的工作,正逐渐依照法制的思维和方式,首选或优选合同形式来框定工作内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防范工作风险,确保履职效果,维护人民银行权益和声誉。同时,近年来,以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作为当事人对外签订的合同数量、合同金额不断增加,合同内容、合同范围也在不断丰富和拓展。以人民银行某地市分支机构为例,自2011年“六五”普法以来,累计签订各类民事合同60余份,年均签订合同近20份,并且呈现逐年增加态势。合同标的也从以往简单的物品、服务买卖扩展到事物委托、技术开发、基建工程等专业领域。因此,从确保依法履职、防范风险的角度来考量,加强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与日俱增。
(二)在规范管理的制度层面上,关于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散见于人民银行的一些规范性文件。
2006年7月,人总行颁布了《对外签订法律文件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明确了对外签订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工作程序,包括协商、会签、审批、授权、签署、盖章、归档等一系列互相联系、衔接有序的工作,首次涉及了合同管理的部分内容。2007年1月,人总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在第六章专章规定了采购合同,用6个条款对采购合同签署程序、形式、必备条款等首次做出了比较原则的规定。2010年1月,人总行修订了《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第五章采购程序管理中规定:采购合同须经本单位法律部门(人员)或本单位指定的法律中介机构审核。2010年3月,人总行制定了《关于建设工程领域应予注意的法律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用13个条款对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提示,首次对人民银行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的合同管理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范。2012年,人总行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面系统规范了合同管理事项,但迄今未正式制定印发。
(三)在加强管理的实践层面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正在对合同管理的内容和手段进行积极探索。
例如,人民银行某地市分支机构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合同管理的规范化。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职责分工上,建立发起部门承办、法律部门审核的机制。明确所有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合同的签订、履行均由发起部门负责,合同中涉及的权利义务分配、责任承担等由法律部门负责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二是在合同审查上,建立双审复核制和限时办结制度。即由法律部门A、B岗分别审查后,双人签名,再由法律部门负责人复核并签署意见;对涉及重大疑难问题的合同建立会审制度,即由法律部门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查。同时明确规定法律部门应于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方以适当延长。三是在合同履行上,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注重法律部门与发起部门的业务沟通,认真听取情况介绍和背景说明,认为合规合理的应吸收采纳。注重法律部门与行级领导之间的信息沟通,审查意见书应经发起部门分管行级领导签署意见方可执行。注重审查意见执行情况的及时反馈,发起部门若有不予采纳的意见,应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反馈,否则视为完全采纳。
二、目前人民银行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管理规定逐步建立,但仍然缺乏统一全面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
梳理文件可以发现,迄今为止人民银行系统关于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散见于一些总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之中,自上而下尚没有形成一套统一全面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一是2006年7月总行制定的《操作规程》,即便有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应当遵照执行,但从文件的适用范围来看,该规程仅适用于总行层面,不涉及分支机构及直属企事业单位。二是体现于集中采购类合同。2007年制定的《工作规程》、2010年修订完善的《管理办法》尽管在合同管理的局部环节上规定有所不同,但仍就集中采购类合同的管理提供了基本规范。首先,在对集中采购的定义上,指出集中采购是指采购单位使用预算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这就将是否采取合同形式确定为满足集中采购行为的一个必要条件,足以显示合同在集中采购活动中的重要性。其次,在集中采购组织实施中,明确规定了采购合同的签订依据、法律审核以及签署对象三个问题。《管理办法》规定:采购单位根据中标(成交)结果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须经本单位法律部门(人员)或本单位指定的法律中介机构审核。合同签署由采购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后,合同约定在验收和资金结算环节发挥着关键作用,《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并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履约付款。三是体现于工程建设类合同。由于工程建设类合同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合同标的大、履行周期长、施工情况复杂,所以2010年总行制定的《通知》要求该类合同必须采用国家有关部门的建设工程合同规范格式文本,对合同的审查应要求外部房地产专业律师进行初审并提交法律意见书,以及应关注合同签订主体的适格性等法律问题。实际情况表明,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目前签订的合同已不仅仅局限于集中采购、工程建设类领域。因此,履职实践中丰富具体的合同管理需求与规范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缺乏的矛盾,是目前合同管理的中存在的首要问题,亟需制定一部统一全面的合同管理的基本规范,使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全部合同的规范管理均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注重合同签订环节管理,对合同履行等重视不够。
梳理现有的制度规范可以发现:一是只注重合同签订环节的管理。如2006年总行制定的《操作规程》,规范对象仅限于包括合同在内的法律文件的协商、会签、审批、授权、签署、盖章、归档等一系列互相联系、衔接有序的工作。因此,就合同管理而言,《操作规程》制定的主要意图是对包括合同在内的法律文件的行内审批、办理流程给予明确,关注的焦点和重点是合同签订环节的诸多问题,尚未涉及合同签订后的履行管理等后续问题。二是在专项合同管理制度中,也较少涉及合同履行等后续管理内容。如《工作规程》关于集中采购合同的6个条款,其中有4个条款事关合同签订,1条是关于合同副本的持有备案工作,只有剩下的1条是关于合同履行事项的。《工作规程》第四十条笼统规定:项目需求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由签订合同的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后来制定的《通知》中,首次明确提出了工程建设领域合同履行中应注意的问题,包括合同生效后履行过程中,违约责任的约定、新加入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不可抗力的规定、纠纷解决方式以及履约担保制度等涉及合同履行后续管理的相关问题。尽管该《通知》首次对合同履行做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但这仅适用于工程建设类合同,集中采购类合同的履行管理还很原则和概括,包括合同履行在内的诸多合同管理问题还尚未有明确全面的管理规定。三是实践中合同履行管理尚不到位。具体到实践层面,由于合同签订环节的相关规定明确具体,签订单位对合同签订环节的管理把关较严,具体操作也比较到位,很大程度上规避了潜在的法律风险,保障了人民银行的合法权益。但由于制度建设滞后、部门职责模糊不清,加之受合同周期较长、情势变更等履行环节诸多因素影响[1],导致对合同履行等后续环节的管理重视不够,合同后续环节的执行管理偏弱,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合同整体法律效果的发挥。
(三)发起部门合同管理责任不明确,职责落实不到位。
合同发起部门,是指根据业务或管理职责需以所属单位名义对外签署合同的部门。按照总行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建议合同管理实行总行统一管理,各分支机构分级负责,法律事务部门与合同发起部门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按照这种管理机制和职责分工,在合同管理上,法律事务部门承担以下四项职责:即负责制定本单位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对合同进行法律审查、协调处理合同纠纷、总结和提示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作为合同发起部门,分别负责合同起草、谈判、业务审查、送交法律审查、报批、签署、履行、保管、报告重大合同信息等工作。归根结底来讲,合同发起部门对合同的法律效果承担主要内部责任。如此规定显然有利于从职责分工上廓清法律部门和业务发起部门的职责,便于合同签订前的起草、谈判,签订后的履行、报告等环节的具体操作,从根本上而言有助于加强合同管理和提高合同效率。但在合同管理实践中,部分发起部门及经办人员对发起部门的合同管理职责认识不足,认为合同管理仅仅是法律事务部门或集中采购部门的事情,所以在起草、谈判合同时关键环节把关不认真、核心条款审读不仔细,致使条款表述瑕疵,数据计算错误,必备要素欠缺,合同后续管理松散等等。如工程建设类相关招标、建设、施工合同,约定的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内容自相矛盾现象时有发生,部分采购合同合同价款不清、验收付款等环节不能较好地保护单位权益等,给包括法律审核在内的合同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难度[2]。具体到基层央行的合同审核,由于合同内容单一重复、标的金额较小、合同对象较为固定,受惯有的工作习惯和“熟人旧路”思想的影响,有的发起部门认为对所有合同进行法律审核似乎显得有些多余。加之合同需要进行法律审核,无形中延长了合同签订时间,有时候容易给发起部门造成法律部门有意阻碍或制肘拖延的顾虑和嫌疑。在合同签订环节,尚有法律部门把关审核和沟通提醒,合同签订生效后管理职责全在发起部门自己掌握,所以发起部门树立承担合同效果主要内部责任的思想认识,保证合同管理责任落实到位显得尤为重要。
(四)注重民事合同管理,对劳动合同、行政合同等管理尚处于空白。
就合同分类而言,前文述及的集中采购、工程建设等合同均属于民事合同类型。理论上来讲,关于合同管理的问题,不应仅仅局限于民事合同范围,还应包括劳动合同、行政合同等领域。在最早规范人民银行对外签订的法律文件、防范法律风险的《操作规程》中,规定合同仅是法律文件的一种形式,并将法律文件分为外事类、业务类、采购类和其他类,由此可见对合同的管理并不必然仅仅指向民事合同,尽管后者在具体实践中占据了较大比例,并呈现逐渐增加态势。随着《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加之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业务操作岗位和劳务派遣用工等多种用工形式的出现,致使劳动合同这一较为特殊的合同形式,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也屡次使用。此外,随着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对履职方式的不断探索,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贷款合同等此类行政合同的出现已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尽管行政合同的法律地位仍有争议,但是行政主体以实施行政管理为目的,与行政相对一方就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即行政合同已是现代行政法、行政管理中合意、协商等行政民主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现代行政管理的迫切需要。因此,随着上述新型合同种类的不断使用,尽管总行也制定了此类合同的范本,但是有关此类合同的管理,特别是审查、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环节,具有不同于民事合同的法律特征、遵循原则、实施方式和救济途径,所以对此类合同的管理亦应有一定的预见和足够的重视。
三、人民银行加强合同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尽快制定出台统一全面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
为了明确职责,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建议尽快制定出台人民银行系统统一适用、全面具体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一是建议明确基本管理制度所涉合同为民事合同,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起草、谈判、审查、审批、签署、履行、保密、保管和报告重大合同信息等行为,并对这些合同管理行为分别作出相对明确具体的规定,为民事合同基本管理奠定制度规范基础。二是根据集中采购、工程建设类合同的专业特点和存在的法律风险,进一步统一完善较为分散的相关专有规定,以总行规范性文件的形式,适时制定出台关于集中采购、工程建设类合同管理的相对详尽的专门规则,加强此类使用频率高、专业性强合同的管理工作,最大程度维护好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的合法权益。三是针对技术开发类合同的专业特点,考虑到近年来该类合同使用呈现出不断增加趋势,建议总行必要时制定出台技术开发类合同管理的专门规则,促进技术开发活动高效安全进行。
(二)加强合同履行等后续环节管理。
一是要摒弃以往思想认识上“重签订、轻履行”、“紧审核、松实施”的合同管理旧思维、就习惯,让合同管理“全过程、系统性、动态性”管理的思维贯穿于合同始终。认识到合同管理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二是要学习正确全面的合同管理知识,使相关管理部门认识到,合同管理不仅仅是起草、谈判、审查和签订合同,这些行为的完成才标志着合同的生效。合同生效后的履行、变更、解除、争议处置和权利救济等等后续环节,也是合同管理的分内事宜,不容忽视。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要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三是要对合同履行等后续管理涉及的履约担保、情势变更、验收付款、维保售后等环节,明确相关单位和部门的管理责任,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合同后续管理按照规定、稳步有效推进。
(三)夯实合同发起部门的管理责任。
一是要彻底改变合同管理仅仅是法律部门或集中采购部门等一个或几个部门职责的思想认识。要在工作理念和职责分配上明确:合同管理实行总行统一管理,各分支机构分工负责,法律事务部门和合同发起部门分工协作、各负其责。二是要明确合同发起部门对合同的实施效果承担主要内部责任。法律部门仅负责制定本单位合同管理的相关基本制度,在签订之前对合同进行法律审查,当合同履行中出现纠纷时协调处理,并及时总结辖区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适时进行风险预警提示。除此之外,有关合同的其他所有行为或活动,都属于合同发起部门应该负责或牵头协调的职责范围,发起部门应当履行职责,不容推脱。三是要加强对合同发起部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使负责合同管理工作的人员通过《合同法》及总分行合同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总分行合同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为合同发起部门顺利履行合同管理职责奠定基础。
(四)探索总结特殊合同的管理制度。
关键词:工程项目合同 管理体系 甲方 风险控制
目前,我国企业的基建工程合同管理水平和国际先进企业的基建工程合同管理水平相比,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所以强化对基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尤其是甲方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的风险管理和绩效管理,能够解决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此外,合同管理组作为整个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的关键内容,其对整个项目的正常运行与建设目标的实现起着直接的影响。
1.合同管理体系
按照甲方实际情况,建设和规范以合同管理为中心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是解决基建加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问题的基础,也是全面提高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水平的首要选择。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其一,设立合同管理机构。把合同管理工作与法律审计部门挂钩,对于管理阶层较多的单位,各阶层需要独立设置合同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造价审定、工程技术以及施工管理等专业人才,以此为全面审核合同和监督合同执行过程提供基础[1]。
其二,进一步完善工程合同管理体系。制定合同调查、起草、审核、协商、审批以及评审等制度;制定规定事项报告与定期检查制度;制定合同的内部审核制度;明确合同的管理程序;完善合同的风险管理制度、奖惩制度与合同责任制度等。此外,甲方还需要按照具体管理情况对合同管理权限进行调整[2]。
其三,完善工作程序。合同的签订需要通过合同管理部门以及有关部门的评审、签字确定,才能够办理用印手续,避免管理工作发生失控情况。如某单位的审批流程:①采购办草拟采购合同单位法制处出具法律意见书(单位内律师或顾问出具)采购办主任(基建办主任)审核财务处、监审室会签采购办主任审核/分(协)管基建工作的领导审核。②主要领导授权签订合同、合同标的总价在1000万元以上(含)重大项目经党组集体会议研究或圈阅决定签订合同。通常情况下,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盖基建办印章,由基建办主任盖章或签字。但是,特殊情况(有规定或异议的),合同可以由单位名义签订,使用公章与法定代表人章,盖章程序为:凭合同事项内部签报批件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这样层层把关,严格控制,保证合同签订合法合规,不出或少出纰漏。此外,在合同实行结束后,需要做好总结工作,以此进一步提高合同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
其四,编写工程项目合同的评审指南。为确保合同评审的客观性、规范性与科学性,要求对有关规定与要求进行整理,为编写评审指南提供资料。
其五,严格进行阶段性合同监督审核工作。在合同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包括工程管理、预算、招投标以及物资采购等部门在内,对投招标、签订合同以及履行合同等所有环节进行定期监督和审核,及早发现与更正其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责任部门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对合同可能潜在的风险进行控制[3]。
2.基建甲方加强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
对于风险管理要从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入手,制定规章制度以此明确分工与职责,并规范与协调相关工作;建完善合同风险的控制组织体系,建立风险管理机构,以此全面覆盖基建管理的所有部门(例如某单位建立招投标及合同签订事前事后的监督审批机制,实现了法律、财务、监察、基建各部门之间的密切协作);建立档案管理体系;设置专门的负责人,对合同资料与工程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与保存,以此完善工程资料的文档系统,从而加强风险管理。此外,对合同主体进行详细的调查分析,并选择工程条款;对合同的履行过程进行实时的跟踪监控,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并加以解决,避免由于出现风险事故而造成经济损失。
3.基建甲方加强工程项目合同绩效管理
我国基建工程项目的合同绩效管理,是按照不同基建工程项目的不同环节与特征,在遵循一致性原则、可行性原则、动态协调性原则以及重要性原则的基础上,将绩效管理目标分解成若干个小目标,并建立一套合理、科学、完整的合同绩效评价体系。而评价指标主要分成绩效指标与结果绩效指标这两类。其中项目行为的绩效评价指标指的是合同管理相关部门的行为与态度,能够分解成合同的管理部门、工程的管理部的二级指标。而结果绩效指标指的是对项目建设的经济效果和技术效果进行客观的评价。此外,合同管理人员还需要对每个项目中影响合同绩效管理的因素进行分析,建立适应每个项目的合同绩效评价体系。招投标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强、社会性强的系统工程,在基建项目合同绩效管理过程中,遵循公正原则、公开原则与公平原则。
4.结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作为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贯穿于整个基建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要求工作人员需要对基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引起高度的重视,并深刻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在实践中归纳和总结合同管理的新方法,甲方需要加强合同的风险管理和绩效管理,全面提供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唯有这样才能够保障整个基建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也才能提高本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胡晓红,秋关根,雍承鑫.高铁四电项目合同的风险分析及管理对策研究[J].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2,10(05)160-163.
一、财务一体化管理的重要性
在两院区一体化管理之初,财务管理存在着一系列的难题与困境。首先,由于两院区分别为省级与市级医院,采用着不同的收费系统、物资管理系统与ERP系统,因此两院区财务信息无法兼容共通,对数据采集、数据统计与监督管理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其次,两院区的合同管理与工程管理采用了省级与市级两套不同的标准与流程,造成了财务监督的困难与资源的浪费。另外,滨江院区没有配备财务负责人,在职财务人员均为新入职的市级编制人员,缺乏工作经验,无法单独胜任滨江院区的财务工作。为了解决一体化管理进程下的财务管理难题,A院采取了一系列对策来加强财务管理与财务监督。
二、财务一体化管理的具体做法
在财务一体化的管理模式下,A院采取了资金集中管理,流程统一规范,核算有分有合,人员轮岗互通等一系列措施,并在以下几个重要方面做了规范管理。
(一)合同管理
加强合同管理,推进两院区合同管理的一体化能更有效地规避风险,维护医院合法权益并实现资源合理配置。针对像医疗器械维保合同、医用气体采购合同、医疗废物处置费合同与医院办公用品合同等两院区均有需求的支出,A院采用两个院区,一份合同的管理办法,以集团化优势压低招标价格,节约成本开支。同时,在合同内分别框定解放路院区与滨江院区各自所占的数量与金额,并将折让部分金额按比例分摊至两个院区。此外,在合同中列明,滨江院区的发票需单独开具,以便财务根据发票入库、统计分析与监督管理。
为了避免两院区间重复付款与超合同金额付款,A院在OA系统内完善了信息化合同管理系统,将每份合同的编号、名称、内容以及总金额导入平台,由临工部或后勤中心经办人将每次的付款金额录入到相关合同下,若超出合同金额,系统将禁止录入。财务人员在平台上审核确认本次付款金额的同时,还能根据往期付款记录统计出解放路与滨江院区分别的累计付款额,有效地避免了重复付款,防止了两院区的超额付款。在合同管理系统的基础上,财务人员还对一事一议的后勤零星付款合同设计了付款审核表,以医用混合气体采购合同为例,滨江院区的付款审批表如表1所示,其中明确了两院区的合同总金额与合同时间,登记了滨江院区每次付款的时间、金额与累计付款金额,在备注栏中,财务人员根据合同管理系统统计出解放路院区累计付款额。这样一来,既能一目了然地统计两院区分别已使用的合同额度,又能很好地控制合同总额,规避超额超合同期付款的风险。
(二)材料物资管理(以药库管理为例)
实现两院区材料与物资管理一体化是提升两院区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药库为例,A院为了解决一体化管理初期两院区不同库房管理软件无法兼容与对接的难题,停用了滨江院区的老系统,统一使用解放路院区药品管理系统。对两院区的药品统一采购、统一入库、药品字典统一维护,并由解放路药品保管员将滨江院区的药品出?熘帘踅?药房。在此基础上,财务人员在医院IT中心的支持下,对药库管理系统软件进行了优化,新增财务总账模块,将原解放路院区药库设为母药库,滨江院区设为子药库,对母子药库进行合并管理,实现对各类财务数据合并统计,统一财务管理。
通过对两院区药库的一体化管理,A院实现了两院区数据库的互连互通,对药品流通中的信息进行全程控制,使药库管理系统可提供个性化的数据查询与统计功能,财务总账实现药品各项数据的综合统计功能。由此,财务人员既确保了药库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又避免了一体化前繁琐的数据统计,提高了工作效率,为医院的管理决策提供了准确的财务依据。
(三)会计核算管理
为了加强两院区会计核算一体化管理,A院首先对信息化系统与平台进行了合并,两院区共用一套HIS系统、库房系统与ERP系统,并在每个系统下单独设立滨江院区模块,从原始数据的采集开始就做到数据共通,可分可合。
除了对原始凭证的要求进行规范外,A院还在用友ERP系统资产类科目相关二级科目下,增设“滨江院区”子科目,用于单独核算滨江院区的资产,例如,“固定资产”科目下,增设“滨江院区”,并在“滨江院区”下再设一般设备、专用设备等明细科目。对于收入与费用,则在摘要与类别中将两院区区分开来。
在此基础上,财务人员可以及时、有效地编制两院区各自的财务报表与合并报表。
(四)成本核算管理
通过有效的会计核算管理,卫生材料费、药品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提取医疗风险基金与其他费用这六类成本已经实现了两院区数据可分可合。但是,一体化管理模式下,A院相当一部分临床科室对两院区人员打通管理,定期对两院区人员排班进行调整,绩效实行大科合并管理,并对本科室人员绩效统筹分配。这样一来,财务人员统计到的某科室绩效便为该科两院区的总额,虽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并不会对医疗成本造成影响,但在两院区单独的财务报表中,会造成收入与成本不匹配的现象。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务人员通过人事科、客服中心统计了每月的科室排班,并按照每月科室人员在两院区的排班对绩效工资进行重新分摊,确保了两院区人员经费的准确性。
(五)财务人员管理
财务科在一体化、同质化管理下对两院区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将原有市级编制财务人员安排至解放路院区轮岗,加强对两院区财务人员的沟通与培训。同时,在滨江院区设立会计与出纳岗位,受解放路院区统一管理,负责滨江院区日常财务工作。另外在滨江院区委派一名副科长,负责对滨江院区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管。
三、取得的成效
(一)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财务一体化管理可以促进财务人员的经验交流,加强财务人员的能力培训,在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的同时,规范了财务管理要求,统一了财务管控标准,加强了内部控制的力度,从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A院一体化财务管理模式下,既做到了财务人员集中管理,又做到了财务信息可分可合,为医院的战略决策提供了真实、可靠的的数据支持。
关键词:项目总承包;采购管理;企业核心竞争力;优化措施
一、采购管理的重要意义
采购管理对整个总承包项目的最终目标―经济效益,至关重要。根据国内外众多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价款内容的分析, 设备、材料在总承包合同价款中所占的比重都在一半以上, 而且类别品种极多、技术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同时, 对其质量、价格和进度都有严格要求, 并且有较大的风险性。稍有失误, 不仅影响工程的质量、进度和费用,甚至会导致总承包企业的亏损。提高对采购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自觉加强对采购工作的领导, 对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采购工作的优化措施
(一) 采购工作的基本思路
近年来, 我国有越来越多的总承包企业进入国际工程总承包市场, 从事国际工程总承包活动,所签订的单项总承包工程合同额也越来越大。为了保证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和工期, 获取最大利润, 如何选择采购和发运承包工程所需设备材料, 已成为整个工程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同时,也成为提升工程总承包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1、采购前期准备
采购前期首先要仔细阅读、研究总承包合同及相关设计文件, 搞清所有设备材料的要求和用量,联合专业部门拟定采购清单, 根据工期要求和业主预付款支付情况, 制定出符合本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计划。计划的制定应以满足工程工期和质量要求为前提, 尽量做到细致、准确, 避免造成早进、多进、错进, 使设备材料积压, 设备材料投入费用过大, 资金占用时间过长, 从而使工程风险增大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国际承包工程的设备材料费占工程总造价的6 0% 以上。
2、国际市场采购
政府鼓励总承包企业承包国际市场工程, 用以带动设备材料出口。
所以, 一般设备材料均应由国内采购, 但有下列情况时可考虑由国际市场采购:
(l) 设计中指定的工程设备材料国内不生产或虽生产,但不能满足工程的需要;
(2) 工程所需物资属国家紧缺控制出口物资;
(3 ) 有些材料设备国内虽可供应, 但运距远、运费高、运输时间长, 从经济角度看不合算。
国际市场同类设备材料价格差别很大, 掌握准确的价格信息是采购的关键。获得设备材料价格通常有以下途径: 由其它中国公司提供(即参考价格) , 由资料积累提供(即经验价格) , 通过驻外机构向当地商人询问获得( 即原始价格), 通过询价获得(即临时价格)。一般情况下, 询价得到的价格比较准确、可靠。在得到以上价格后, 应进行分析比较,最后做出采购决定。
3、国内市场采购
国内采购发运工作要与国外项目组配合进行, 以掌握货物终到港的有关情况, 如港口泊位深度、吊装、储运能力等。应了解项目所在国通关所要求的文件, 如进出口许可证、装箱单、保险单、提单、发票、商检单、原产地证书、卫检单等。国内采购应按采购计划, 有组织地进行。对某些工期长、设备材料用量大的项目, 采购要分轻重缓急进行, 以免造成积压浪费。特别是国家实行许可证管理的设备物资, 许可证及有关出口批文都有一定的时限, 应根据计划分期申请办理。材料设备应到集中生产销售地采购, 使材料价格相对较低、货源足、质量较好、供货周期短。此外, 还应注意安排采购的时间。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 最好在国内淡季采购, 既可保证低价购入, 又可以减轻国内市场的负担。
(二) 采购管理方法的创新
1. 建立由采购、法律、财务等部门参加的物资采购内控监管组织
实行“ 全员、全过程、全方位” 的采购监管, 保证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的真实、合理、合法性, 以及计划和合同的全面执行。这样, 就能及时、有效地解决在采购工作中遇到的各种营私舞弊、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从而达到成本核算事前控制、事中处理、事后分析的目的。
2. 建立物资采购决策、执行采购、物资验收、资金结算和使用监督“ 五权分离” 的内控审查体系
主要审查:
(1) 物资采购计划, 采购的品种和质量是否满足项目计划的要求, 计划采购量是否经济合理。
(2) 采购合同签订的依据是否正确, 采购合同的合理性、合法性及合同执行情况。
(3) 物资验收的数量、品种、质量若发现与采购合同等有关凭证不符时, 应及时提出退货或赔偿处理。
(4) 材料采购成本、材料的买价和采购费用支出, 是否真实合理。
3.完善规章制度, 强化项目现场物资管理, 提高企业效益
做好降低采购成本工作,既要坚持经济性, 又要注意合理性, 做到“ 适质、适时、适地、适量、高效” 采购。在重点加强采购监管的同时, 对物资入库、保管、发放及剩余物资回收、处理等物资管理全过程加强管理,挖掘效益潜力。要实现以上各项管理行为, 必须制定与之相应的规章制度来完成, 主要应加强以下六个方面的制度建设:
(l) 采购进度计划制度。在总承包合同签订之后,项目部项目经理根据总承包合同的规定,组织相关项目岗位经理编制项目进度计划,包括里程碑进度计划和项目二级进度计划。
(2 ) 采购价格审核制度。在设备材料采购过程中,必须坚持“货比三家” (即同样的产品比价格,同样的价格比服务,同样的服务比付款方式等)的原则进行比价,提出供货单位和采购价格申报意见,按相关流程报招标领导小组核定采购价格,由项目采购经理按核定方案及价格内采购。
(3) 合同管理制度。对各类物资采购合同,应建立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 并且按采购类别或金额大小规定合同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执行。有条件的项目还应建立信息化平台,利用信息化平成合同信息录入、合同完成情况登记、合同支付审批等工作。同时,该信息平台还能起到信息统计的作用,通过统计功能,可以快速得到项目已签订合同数量、每个合同的执行情况、合同款项的支付情况等信息,有助于合同管理人员的日常跟踪和风险预警。
(4 ) 质量检验制度。所有采购物资在正式入库前,必须进行到货验收,必要时还需由项目所在地质检部门进行检验。对质量不合格的或个别指标达不到合同要求的, 应按合同的约定退货或索赔。
(5 ) 定点采购制度。在同一时期,当同类型总承包项目达到一定数量的时候,可以尝试建立定点采购制度。即对同类项目均需要采购的同质化设备、材料的潜在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评估,在此基础上,遴选出相关设备、材料的定点采购供应单位,最大限度地压缩中间供应环节。
(6 )采用灵活的采购制度。在不违反招投标法等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视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采购标的数量、特点,采用灵活的采购制度,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模式。以此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达成最优采购方案的目的。
关键词 建筑工程行业;合同成本控制;重要性;建议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1)38-0033-02
在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中,项目成本一般都是由完成的工作数量、每个工作单位的物质消耗量和单位物质消耗价格3部分组成。按其发生的性质可以将项目成本划分为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
可变成本,是指随着工程量的增减而相应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如工程构成的主材费、从事施工的人工费等。它与工程量成正比。降低可变成本可采取以下措施:
1)降低可变成本的单价,包括人工费、设备单价;
2)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的管理,采取主动措施节约可控成本,减少人工浪费;
3)优化技术手段,合理组织施工,尽量减少人工、材料、设备的投入,避免窝工损失;
4)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产品的一次成优率,加强现场成品保护措施,避免可变成本的二次增加;
5)加强劳务管理,防止计划外开工,重复开工。
固定成本,是指与工程量增减变化没有直接联系,变化不大,而相对固定的费用。它主要是根据现场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资源配备(含现场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和设备的配备、临建的配置计划、周转机具的配置等)而形成的费用,如焊接工机具、吊装设备的租赁费支出等。固定成本的降低,关键在于优化施工组织方案,加快现场施工进度,合理组织施工人员进退场,减少设备维修,提高效率。
通过对上述项目成本构成的简要分析,上诉成本项目都可纳入项目的内外合同体系,随着经济活动中分包合作的多元化,各施工企业都有自己的劳务市场、机械设备租赁客户、材料供应商。项目经理部与这些供应主体发生的是租赁买卖合同关系,一切都以经济合同为基础,它们以外部市场通行的市场规则和企业内部相应的调控手段相结合的原则运行,构成项目成本核算体系。
项目内外的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项目的成本。它们之间的关系,都是通过合同来联系,合同的履约过程,实际上也是成本的发生过程。而项目管理要求以总包合同为行动纲领,各分包合同及内部合同中各项经济条款要服从于总包合同,同时必须满足成本控制的要求。为此.有必要形成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成本管理体系,通过强化合同管理来进行工程管理,并完善成本管理。建议如下:
1 建立完善成本管理系统,建立合同成本管理机制
1)加强合同成本管理的领导,成立完善的合同成本管理责任制度。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代表在项目上的委托代表,项目经理是项目合同成本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进入工程项目的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的管理和优化组合,负责总分包合同实施过程履约的考核和监控;
2)控制合同成本管理责任层次。企业负责招投标工作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制定管理,负责对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的优化配置管理,组织对工程项目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的确定和分包合同的审批,组织审定项目的合同成本计划,确定项目合同成本目标,实施事先策划、过程检查和竣工评估总结。企业层次是利润中心。项目层次是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实施者和执行者,项目层次是成本中心;
3)加强合同成本责任制体系的完善,落实合同成本管理责任网络建设,建立合同成本管理责任体系,把合同成本责任细化到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完善职能部门和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及项目经理部的合同成本的分级管理责任制,健全公司职能部门和公司上下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合同成本管理机制。要强化合同成本责任考核体系,坚持总分包合同体系的“以收定支”原则来实施考核;
4)长期开展业务培训学习。合同成本管理对项目部人员业务素质要求很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建筑法规,尤其是经济合同方面的知识,掌握成本收支内容和市场价格信息,掌握建筑施工索赔技术,才能充分发挥合同成本管理所带来的潜力。
2 合同成本管理体系
1)项目合同成本管理划分为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和分包工程合同(项目采购、现场加工、劳务输出等)的成本收支管理。在签订分包工程合同前,项目部一定要做好对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的管理;
2)加强合同条款的签订工作,做好固定成本的预测预控。固定成本管理的首要工作是根据工程要求,制定固定成本的目标计划,并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搞好成本预测。施工前各种合同的签订就可以直接决定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的结果,因为各种合同(劳务输出合同、项目材料采购合同、工机具租赁合同和保管合同等)一经签订,资源的消耗就基本落实,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就成定数。因此,不管从合同管理的角度预控,还是从成本预测预控的角度预控,都必须签订好合同。签订合同是合同成本管理的开始,合同成本控制的过程实质就是合同的履约过程。
加强合同的履约管理,可以提高合同成本控制的质量,使合同成本的预控预测落到实处。细化管理责任,落实到人。以项目经理、项目预算员为主,项目其他人员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合同成本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如各种工程管理监控资料、台账等。同时要建立以落实责任制为手段,以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的成本分析与考核体系,从项目成本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到合同成本的具体控制者,都应有自己的经济责任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责任人进行考核,建立考核档案。
规范合同管理。除执行国家已制定并推行的合同示范文本外,就企业内部合同而言,也应制订标准统一的合同文本,以促进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在签订合同以前,应执行合同参与人会签制度,让人人肩上有责任,全员努力促成成本的降低。同时,还应建立完善的合同台账和合同评审分析与考核资料,便于公司参与项目成本管理,随时检查项目部的成本管理情况。
加强成本管理是企业创造经济效益的必经之路,强化合同管理是促进成本管理扎实运行的基础手段。以强化合同管理为突破口,进行成本控制,既有利于项目部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又便于企业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和服务,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整体提高。
参考文献
【关键字】实物资产内部控制;存货;固定资产
企业的实物资产是指以物质形式表现,归以等量的价值,并由投资者所拥有的资产,表现为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成本占企业总生产成本的60%以上,实物资产的管理在整个企业管理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企业必须建立严密完善的控制系统、严格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畅通的运行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目标的实现,企业才能从容面对未来的挑战。
一、企业存货及固定资产采购、保管、出库环节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不相容职务兼任
许多中小企业都是家族式经营模式,企业所有权及经营权集中于老板及少数人手中,组织结构简单,其负责人往往具有决策者和执行者的双重身份。实物资产的采购、签订合同、付款等业务流程由一人全权负责。日常的存货保管、记账、盘点工作由一人兼任,容易导致营私舞弊、贪污、侵吞公司财产的行为发生。
2.收发货管理不健全,账务记录不及时,工作脱节,实物资产管理机制弱化
仓库进出货单据不能随货物同行,货物堆放无序,随用随拿。实物资产不能按照财务要求设置账簿,进出货单据登记不及时,导致帐实严重不符。固定资产无专人管理,毁坏严重,丢失现象时有发生。
3.购货合同管理混乱
公司没有制定采购合同的会签制度,不能集中相关部门的意见,采购无计划、无审批制度,造成有的材料严重短缺,导致生产中断。有的材料积压严重,导致企业举债经营,提高了资产负债率,加大了财务风险。合同传递不及时,影响资金计划的编制准确性。业务人员不能够将合同及时交财务部门备案,财务部门接到付款通知时,无付款依据可循,无法事前审核合同签订的合法、合规性,入库品种、数量的真实性。无序的工作打乱了公司的资金计划,使企业资金出现时而短缺时而闲置的情况。
4.人员素质水平参差不齐,分工不明确,工作效率低下
许多中小企业实物资产管理人员任用的是无经验、无账务专业知识的老板的亲朋好友担任,同时又兼任其他工作。账务处理不及时,甚至不知如何正确记账,账目不清、漏洞百出。使实物明细账无任何参考价值,形同虚设,无法为企业的生产运营提供可靠的分析数据。
二、对存货及固定资产采购、保管及出库环节内部控制改进的措施
1.明确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
必须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以及之间的监督关系,明确部门相关人员的岗位分工及职责权限,形成部门之间、人员之间相互监督。
2.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加强资产管理
实物资产的管理首先做到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存货的领用、发出、审核、报管、记账均贯彻分工负责原则。存货货物经手人远离会计记录,及时填制、传递、登录存货收发的各类单据、账簿,对存货同时实施金额和实物控制。固定资产的购置要严格遵守请购、审批、采购、验收、移交等程序,并保证整个过程公正、透明和及时,相关手续齐备。对未来得及安装或正进行检修的固定资产,应加强管理,尽可能缩短安装和检修时间,使固定资产尽早投入生产运营中去。每月仓库管理人员要进行存货的月度盘点,年末要协同财务部门一起进行实物资产的实地盘点。当发现错误时,应立即调整账簿记录,使其与实地盘点数一致。
3.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应加强合同管理,明确合同签订审批机制,重大合同应建立联签制度。合同从策划―审批―签订的全过程,均需要通过财务部门及相关法律人员的审核。合同签订后业务部门应及时将合同提交给财务作为结算依据。财务部门根据合同约定做好资金计划、办理资金结算。公司应任用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素质的人员管理合同,加强合同登记管理,规定合同传阅及借阅的审批程序。
4.提高员工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
企业应该注重培养、提高实物资产管理人员的素质,打破任人唯亲的人才管理模式,大胆选用德才兼备的员工充实实物资产内控的关键岗位。要求核算人员及时对实物资产库存量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并随时向相关部门提供存货的分析报告。
三、结束语
企业进行资产方面的内部控制,有助于降低企业成本,实现高效化、规范化的管理。有了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有了遵守制度的领导及员工,企业建立起了内部资产管理的良好环境,及时进行管理控制制度的不断完善及创新,才能确保实物资产在企业运营过程中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参考文献:
【关键词】采购 管理 EPC
1 引言
EPC (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即设计-采购-施工)项目管理模式代表了现代西方工程项目管理的主流。EPC模式的重要特点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促使承包商、设计师、建筑师共同寻求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实施工程项目。EPC模式为我国现有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模式的改革提供了新的变革动力。通过EPC工程项目公司的总承包,可以比较容易地解决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转整个过程的不同环节中存在的突出矛盾,使工程项目实施获得优质、高效、低成本的效果。目前,国内在化工、冶金、电站、铁路等大型基础设施工程均有相关成功案例[1]。
在绝大部分化工项目中,设备(包括长周期关键设备、定型设备、非标设备、电气仪表、材料等)费用占整个建设项目总投资比例非常大,一般为60%~80%左右。由此可见,设备作为构成项目实体的物质基础,直接影响工程的建设周期、质量及费用;采购管理作为项目实施中的关键一环,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采购管理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EPC项目工期、质量和成本等目标。
2 采购程序
采购程序作为项目采购管理的大纲,对整个采购过程进行有条理的梳理、规划和控制。合理的程序可以使采购人员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提供工作效率;有利于快速找到问题根源,采取应对措施,保证计划的实施和目标实现。EPC项目采购的一般程序为:编制采购计划―采买―总结(采购收尾)。2.1 编制项目采购计划
依据项目大纲、方案和总体计划,编制项目采购执行计划,主要包括:编制依据、项目概况和采购原则;采购工作范围和内容;供应商管理原则;质量、进度、安全和费用控制原则;采购过程管理(采买、催交、检验、运输、现场管理等)原则;采购资料管理(合同管理、文档管理、IT管理、)原则;长周期设备、关健设备和特殊设备的保证措施;采购协调程序及特殊采购处理原则等。
2.2 采购实施
2.2.1 采买
常见的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具体采用哪种方式,视不同项目而定。
采买工作是指采购部门从询价到采购合同签订的工作流程。采买的一般步骤:接受请购清单,包括请购文件、技术规格书、图纸、相应的标准规范等编制询价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选择询价厂商;询价商务技术评审确定评审排名靠前的2-3家供货商,进一步商务、技术谈判签订技术协议和采购合同。
采买过程中需要注意如下几方面:
(1)采买方式的选择;
(2)招标/询价文件、技术协议以及供货合同的编制;
(3)价格以及支付方式的确定。2.2.2 中间检验、催交
中间检验是对所采购设备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的检查工作,是采购过程中的质量保证环节。检验的类别一般可分为:随即检验、工序节点检验、驻厂检验、启运前检验。具体采用何种方式,视设备的重要性和复杂程度,加上交货期方面等因素,可以考虑进行其中的一类或几类同时应用。但该检验并不解除厂商对产品的最终质量责任[2]。
从采购合同签订开始到最终设备抵达现场都属于催交范畴。对于EPC 项目的采购来说,催交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从EPC 项目的实践来看,催交的工作量占整个采购工作量的20-30%。催交工作要有预见性,供货商有多种情况不能够按时交货,比如在准备、加工制造、装运过程中出现问题,供货商有时面临很多订单或企业经营状况巨大变化,不能按时生产出所采购设备或其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等,这就要求催交工作人员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的费用控制和质量保证措施,以防进度拖延。
2.2.3 运输
运输是指在不同领域范围间,以改变“物”的空间位置为目的的活动,是对“物”进行的空间位移[3]。在EPC项目实施过程中,设备制造完毕,检验合格后,按设备进场计划从供应商到项目施工现场这一过程中的搬运装卸、包装、运输、保管、保险等业务,但采购合同、协议或订单要求由供应商负责的运输业务不包含在内。
2.2.4 卸车、现场开箱验收
依据供应商、货运公司提供的设备重量、体积、理化性质及运输方式,及时与业主、监理、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联系,落实卸车机具、场地和吊卸方案,提前联系吊卸人员。对于大型设备,还应会同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专项吊装方案。
针对不同的设备在开箱前制定检验措施,确定开箱人员,包括供应商、业主代表、施工管理代表、施工代表、监理、专业工程师等,对于进口设备还需与海关、商检等部门确定开箱检验日期,联系并落实好检验工作的安排,共同参加,如项目规定应该参加而未能参加的代表,需做好书面记录,供应商不能至现场或委托采购现场管理人员开箱必须开具书面委托报告并明确表示对开箱结果内容无任何异议。
2.2.5 仓储
货到现场后,指定存放地点并与押运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做到箱、件数量清。货物必须做到上有盖、下有垫。精密机械、电气设备、仪表及其它不能露天放置的设备、材料,必须入库保管。认真做好防雨、防潮、防干燥、防冻、防火、防盗、防腐蚀、防变形、防过期变质等工作。
2.2.6 现场服务
由于化工EPC项目性质、规模、工艺流程不同,大部分设备需专门设计,专业化程度高,在安装过程中和使用前需进行安装指导和专业培训,这就要求采购人员协调好供应商、安装人员及开车组人员,避免进度影响和纠纷的产生。
2.2.7 盘点、剩余物质处理
项目采购部在在采购执行前应根据项目建立设备材料的退库制度,若在采购合同中相应条款已明确多余物资退货条款的,依照采购合同约定程序执行。项目竣工后,项目采购组应对现场物质进行盘点,核对实物,做到账-物匹配,编制剩余物资实物明细报表,报项目经理审核备案。
2.3 项目采购总结
项目竣工后,项目采购经理及采购组成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采购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1)项目采购目标及计划完成情况;
(2)进度、费用控制等方面的经验与体会;
(3)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4)科学方法的应用情况;
(5)改进意见。
3 采购岗位职责
对于化工EPC 项目,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工作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国家规范标准多、工作量大、进度快、难度高,且不同的项目对设备和材料要求不尽相同,对项目采购组成员提出了很大的挑战,考虑或协调不当将影响工程的质量、进度。采购管理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EPC项目的盈亏。为有效管理整个EPC 项目的采购工作,在项目的组织机构中,一般会就不同的项目性质安排合适的专业采购人员组成项目临时采购组。其组织形式和职位分配,一般依项目采购工作的复杂程度而定。对于复杂的工业项目,一般采购组会设置项目采购经理、采买、综合管理、支持、现场管理等。
3.1 项目采购经理
项目采购经理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总承包项目的采购工作,全面完成采购工作的进度、费用、质量和HSE目标;协调与设计部、控制部、质量部、HSE部、施工部和业主方等的关系;编制项目采购计划,明确项目采购工作的范围、分工,采购原则、程序和方法,特殊情况的处理;根据项目总进度计划,组织编制采购进度计划,根据项目进度计划编制采购用款计划;组织项目采购成员完成日常工作,并负责协调处理采购成员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组织对项目有关采购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组织编写项目采购完工报告和对采购组成员进行考评。
3.2 采买工程师
采买工程师在项目采购经理领导下,具体负责从接受请购文件到采购合同签订过程的工作。审查由设计部提供的请购文件;编制询价文件中的商务部分,并与询价技术文件整合成完整的询价文件,向供应商询价;商务评审;汇总技术人员的技术评审与商务评审,编制综合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发出中标函,通知中标供应商;组织技术协议签订,拟定采购合同;负责管理采买工作的文件、资料。
3.3 催交工程师
催交工程师在项目采购经理领导下,负责从合同签订后至货物运抵现场之间向供应商催交与联络的工作,保证交货进度。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生产计划、技术协议要求、合同相关条款制订催交计划;在设备设计阶段,催促供应商提交有关图纸(先期确认图ACF和最终确认图CF)、资料和数据,督促设计部按时确认并返回给供应商;在设备制造阶段,随时了解制造进展情况,定期向项目采购经理或项目经理报告;要督促检查供应商对运输的准备工作。如:货运文件的准备,包括报关手续、进出口许可证等;负责管理催交工作的文件、资料。
3.4 检验工程师
检验工程师在项目采购经理领导下,负责组织检验设备、材料,保证设备、材料的质量。根据技术协议和采购合同文件,制定检验计划;在设备制造开始前,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根据检验计划采取相应方式进行检验,对要求业主参加检验的设备,负责与供应商联系,安排业主检验有关事宜;设备制造完毕后,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组织对所采购的设备、材料进行出厂检验或测试,并写出检验报告;参加设备开箱检验,如发现问题,负责协调解决;在施工、安装、试运、投产期间,以及质量保修期内,发现设备缺陷,负责协调解决缺陷修补有关问题;负责管理检验工作的文件、资料。
4 项目采购建议
“采购省,省一点设计省,省一块”,EPC项目一定是以设计为主导,统筹协调采购、施工。但EPC项目采购涉及面广,时间紧,不确定因素多,协调困难,赋予了采购管理更广、更深的内涵,管理难度、强度非同一般。在项目采购管理过程中,应注重与设计、施工等方面的协调、风险控制、供应商管理以及采购策略的应用等几个管理的关键点,不断累积项目采购经验,提高采购专业的水平和层次,对工程项目的三大控制目标(质量、进度和成本)进行综合控制,从而有效提升EPC项目整体管理的能力。通过本人参与项目的部分经验,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参考:
4.1 强化沟通、协调,及早发现问题,及早采取措施
EPC项目集设计、采购、施工为一体,一般采取“强矩阵”管理模式,协调的内部和外部部门非常多,也需要各方面强力配合才能实现采购的高效,对采购过程中发现的或可预见的问题,采取多套方案,以利于项目顺利的实施。对专业问题处理多听取设计专业人员意见;对采购管理方面的问题多听取经验丰富的采购同事和领导建议;对重大的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问题,通报项目经理,必要时,邀请业主方、公司高管、项目经理、技术专家、费用进度控制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安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供应商、相关第三方(质监站、安环管理部门、相关供应商等)参加,一起协商、讨论给出合理方案。
4.2 熟悉法规,针对不同性质项目,不同类别设备、材料,不同时期需求采取与之对应的,切实可行的采购方式和策略
化工项目资金投入大、风险高、工艺技术复杂,很多项目需要国家审批、核准或备案,还有很大一部分为国家投资,需要公开招投标,这就要求项目相关人员熟悉法律法规。对采购管理人员而言,首先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采取与项目相适应的采购方式和策略,本文讨论的主要以“国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招标的项目”为例,如牵涉到公开招投标和邀请招标,笔者推荐熟悉招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等,可以通过相关教材、资料的学习,掌握不同采购方式。
对长周期、关键类设备,一般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给出了相应数据,满足采购询价和订货要求,但部分EPC项目在总承包合同签订后方开始实施,这类设备是采购中的重中之重,是总进度计划的关键路线,必须采取多项计划和措施以满足项目进度要求,进而保证项目总体计划的实施。
在项目采购开始前,需对不同设备、材料,不同时期现场需求,历来采购过程中常见的疑难杂症制定相关保证措施,以不影响项目进度为底线,以不超过采购预算为基准,注重现场协调,减少矛盾,实现采购预期目标。
4.3 完善供应商管理,实现资源共享
供应商是采购设备材料的来源,“好”的供应商,将减少项目中80%的协调工作,可见,供应商管理多么重要。EPC项目采购工作的性质赋予了我们要花更多的力气对供应商进行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首先,供应商入网资质、资格的审查,保证进入公司大名单的供应商是符合公司经营范围内项目要求,接受企业文化,在相关项目中有较丰富业绩,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企业信誉良好的公司。其次,建立公开、透明的考核机制,量化考核方法,注重项目配合度、商品质量、商品价格、交货情况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用于评价供应商综合素质的优劣。通过考核结果衡量供应商。再次,构建与供应商的战略伙伴关系,对供应商应实行分类管理,确保采购质量。最后,建立动态管理和意见反馈机制,对不符合评审或复评要求的供应商坚决剔除,但同时要尊重供应商意见,给予合理解释,消去误会。
项目结束后,给予相关供应商进行评审,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供应商管理人员,按程序进行相关调整。同时,每年进行一次集中评审,保证“供应商库”质量,将更新后的供应商发相关人员,实现供应商资源共享。
4.4 廉洁奉公,洁身自好
对EPC工程公司来说,采购部均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部门,采购人员必须廉洁奉公,洁身自好,虽然,每个公司均建立了比较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行为,但制度终究是人制定的,要实现采购岗位职责,必须以自控为主,管理为辅。
5 结语
由于化工EPC项目投资大、周期长、参与方众多、交叉性强、环境影响大,EPC总承包方承担着巨大的风险,要真正做好EPC项目,需要在项目内部和项目外部均齐心协力,以保障项目目标的实现。
具体到采购管理中,应强化进度控制、质量管理、信息沟通和细节管理。由于管理本身具有动态性,计划随着外界条件的不断变化而变化,要求快速反应,灵活应对,增强风险预见与控制能力,减少纠纷,保证采购完整流畅进行。
如今,EPC项目管理模式在国内已积累了大量经验,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对于占总投资60%~80%左右的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尤为重要。因而,强化采购管理,对采购管理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对EPC项目来说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刘国冬.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中国计划出版社,2011
关键词:高校 经济合同 纠纷成因
中图分类号:F272.5;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6-037-02
高校作为承担公共服务的组织,属事业法人,拥有合格的民事主体地位,依法享有对外签订各类合同的权利,并独立承担因此而至的民事义务和责任。高校经济合同是高校为实现发展目标,以自身为一方主体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原则基础上签订体现经济内容的合同。高校经济合同是高校作为普通的市场主体与其他平等主体意愿表示一致的结果,从合同主体、订立等方面看符合民事合同的特征。高校经济合同一般有设备采购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设备设施搬迁合同、学生保险合同、场地(设备)托管合同、校企合作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供用电合同、食堂托管经营合同等。
高校经济合同在合同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过程中,往往会由于一些主观和客观上的原因,不可避免会出现纠纷,而且纠纷的范围广泛,涵盖了合同从成立到终止的整个过程。具体来说,高校经济合同纠纷有的是因合同是否有效而引起的争议,有的是因合同文本理解不一致而引起的争议,有的是因合同是否已按约履行而引起的争议,有的是因合同违约责任应当由何方承担及承担多少而引起的争议等等。我们可以从人为因素、管理因素、外部不确定因素等三个方面对合同纠纷的成因进行分析。
一、高校经济合同纠纷的人为因素分析
高校经济合同的主体是高校和与之签订经济合同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人作为载体参与经济合同从生效到终止的整个过程,离开了人,经济合同纠纷就无法存在。
合同管理工作专业性、综合性很强,合同管理人员是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职业道德和情商方面有很高的要求,既要求有较深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书面表达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还要求有本行业本专业知识、法律知识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高校是人才聚集的地方,然而高校在经济合同管理人员配备上没有按高规格进行,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人员文化素质与其他部门人员相比要低。我们调查了解到广西高职院校经济合同管理人员缺乏,管理人员的学历普遍只有本科学历,有的只有大专学历,甚至只有高中学历,没有经过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行为不规范、使用合同文本不规范,没有使用格式合同文本,造成双方对合同标的约定不明确,合同条款不完善,权利表述不明确,意思表达模糊。签订的一些合同条款过于简单,约定的意思不明确、不具体,无法操作或者操作过程中容易引起歧义产生纠纷。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低,直接影响合同管理的质量,经济合同纠纷是在所难免的。
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风险防范意识较差,也会导致经济合同纠纷。部分高校领导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只关注高校教书育人,经济合同相关管理人员合同法律意识淡薄,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认为是老关系,碍于情面搞口头的“君子协议”,不签订书面合同;有的缺少对合同向对方资信的调查了解,没有审查对方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就草率签订合同;有的怕麻烦,图省事或只签内容条款不全的合同;有的则为偷逃国家税款,故意不签订书面合同或者签订“阴阳合同”。这些都极容易引起合同纠纷。
合同管理人员工作态度差以及职业道德低下也是造成经济合同纠纷的原因。有的管理人员只是应付性地完成任务,需要签订合同却不签订合同,或者草率签订合同,一旦签订合同就将合同束之高阁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进行监控;有的不重视自身按照合同约定应履行的义务,认为关系好,没有按时交付标的物或支付款项等;有的对于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事实证据收集意识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对方违约事实后,往往存在这样一种认识,认为没有必要计较该问题,或者处于双方关系考虑不愿意计较该问题,也就没有重视和收集对方违约的事实证据。一些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在交付货款或标的物时,不注意索取凭证,有的得到了接收凭证也不注意保管,导致丢失或毁损,在双方对质时无法提供凭证因而产生纠纷。合同双方在交往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意见不一的情况,由于合同管理人员工作态度差,方法简单处理不当,很小的事情被放大或是激化,也会造成纠纷。
二、高校经济合同纠纷的管理因素分析
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制度,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等。
合同管理部门应包括合同业务部门、合同审核部门、合同批准部门以及合同归档部门。就高校而言,各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都有可能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因而都是经济合同的业务部门,这样一来高校经济合同业务部门就有十几个甚至几十个之多,各业务部门业务范畴不同,统一管理也将增加难度,管理不善容易产生经济合同纠纷。各高校对合同审核的归口管理各有不同,财务处、审计处、监察室、学校办公室都有可能是合同审核部门,也有的高校成立联合审核部门,当然也有的高校无审核部门,缺少审核环节,业务部门起草直接与对方签订经济合同。合同的审批应归口校长办公室,小型经济合同由分管副校长审批,大型综合性的经济合同由校长审批,然而从各高校经济合同管理实践来看,合同审批有不严格之处,有的职能部门不经审批直接以学校名义签订经济合同,有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二级教学单位以自身的名义与对方签订经济合同,这样的经济合同不可避免引发纠纷。各高校对于经济合同归档管理部门也不尽相同,有的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管理,有的则由各业务部门自主管理,各部门的合同管理人员往往为兼职人员,素质参差不一、更换频繁,造成合同遗失或合同管理跟进不到位,因而引起合同纠纷。高校各经济合同管理部门应按照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有的高校出现职能部门或各自为政、或越权干预,或把关不严、或沟通不畅等现象,致使整个学校的经济合同管理混乱。
合同鉴证是指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向合同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合同管理机关在依法证明其合同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后给予盖章鉴证的一项制度。高校在签订经济合同时,由于对对方的主体资格、履行能力等情况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了解程度有限,或者对合同的内容和形式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没有把握,在这种情况下,通过管理机关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出证明就尤其必要了。合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合同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合同文本和合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作出证明,公证机关对合同进行公证,是公证机关对合同的一种监督形式。合同鉴证和合同公证对预防合同纠纷起重要作用。由于合同鉴证和合同公证需要花费时间、精力和金钱,绝大部分高校没有对经济合同进行鉴证和公证。鉴证和公证的缺失,也是造成高校经济合同纠纷的原因。
高校经济合同缺乏持续有效的管理,注重静态管理而忽略动态管理是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普遍现象。高校业务部门签订合同之后,将合同交由档案管理部门存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很少关注进展情况,任其发展,不对照合同、不落实账款、不及时核对合同货物。有时高校与对方签订多个经济合同,双方交接合同标的物品批次或品种多,而款项往来又频繁的时候,双方不及时核对确认合同物品款项,时间久了,加上人员有变动,物品款项无法分清,理不出头绪,结果就出现纠纷。有的高校合同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缺乏有效沟通,收款付款不及时,有时业务部门认为财务部门应该已经支付合同款项给对方,等对方拿合同来追究责任时才知道款项没有支付;缺乏有效管理,表现在支付款项(收取款项)与合同中的应付款(应收款)无法一一对应,学校一方或者双方均没有及时确认和登记,无法确定合同中的应付款项是否按时支付,久而久之就造成争议引起纠纷。
部分高校经济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手段滞后,有些高校管理层没有正确认识合同管理对学校管理甚至学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不重视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不配足配好工作人员,不注重合同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不配备合同管理的现代化办公设备,合同管理工作停留在手工操作阶段,信息化程度低,合同归档、合同调阅以及合同跟进受到影响,有时纸质合同遗失、损毁时,因为没有经济合同的电子文档作为参考而造成被动履行合同的情况。全球一体化和网络经济时代,高校在设备采购、物资管理等方面将越来越依赖网络,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影响到高校与对方的沟通协调,影响到高校在合同履行中的进程控制,影响到合同有关问题解决,问题处理不当,也将造成经济合同纠纷。
三、高校经济合同纠纷的外部不确定因素分析
高校经济合同纠纷除了人为因素和管理因素之外,还有许多外部不确定因素,这些不确定因素不是由高校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主观意志所导致的。这些外部不确定因素可分为自然环境因素和社会环境因素两个方面。
自然环境因素主要是在经济合同签订时无法预料的一些自然灾害,如地震、雷雨、台风、洪水等,这些自然灾害对高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设备设施搬迁合同、供用电合同等影响较大。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由于上述自然灾害的发生,使得建设工程质量或进程受到影响,或者是需要变更设计,或者是工程延期,或者追加成本,进而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引起纠纷。
经济环境因素主要是在高校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经济方面的原因导致合同纠纷,这些因素包括国家产业布局政策、对外开放政策和财税体制改革等,这些因素对高校设备采购合同、财产租赁合同、校企合作合同等影响较大。由于国家货币政策变动,利率、汇率以及人工成本、材料价格等原因,致使原合同标的物价格发生变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不一致随之便产生了纠纷。
[基金项目: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反腐倡廉理论研究专项课题《高职院校经济合同审核管理及风险防控对策研究》(2014ZJ11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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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王宝发.合同纠纷的预防与解决[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4.3
[4] 王嘉杰等主编.合同管理操作实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3
(作者单位: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柳州 545616)
[关键词]石油企业;合同管理;问题;对策;趋势
中图分类号:F42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8-0082-02
1 行业发展现状
尽管受经济形势和低油价的不利影响,石油行业的快速发展受到较大的影响,但是石油作为主要的能源地位并没有改变,2015年石油消费量为5.43亿吨,同比增长4.4%;进口量为3.28亿吨,同比增长6.4%。受油价影响,提升管理,降本增效成为石油企业目前的必然选择和内在要求,这其中提升合同管理水平成为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2 合同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
2.1 存在的问题
2.1.1 合同选商不严肃、不严谨
合同选商很重要,但各企业在合同选商过程中总是难以避免随意性、人情关系或干预,让一些资质、信誉不良的企业进入或者是让挂靠的单位进入,最终导致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对方履约能力差,使合同管理无法取得预期效果。
2.1.2 合同法律意识淡薄、合同执行不严格、管理粗放
近年来虽然合同参与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但仍存很大不足。其主要表现在:合同文本不规范;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口头委托;合同履约程度低,执行合同不严格,不按照已签订的合同开展工作,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也时有存在。例如,在任何实质性条款都未谈定的情况下,一方口头委托另一方开展某项工作,待后期补签合同,后来双方因为工程量、工程费用等问题,一直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合同迟迟不能补签,款项无法支付,双方为解决这个问题都额外耗费了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
2.1.3 不注重书面资料与证据的记录与保留
合同签订后,合同执行部门和人员不注重对签证、函件、纪要等书面资料与证据的记录、索要与保留,需要书面资料进行纠纷处理、费用、工期索赔、结算或追究对方违约时,找不到书面证据。例如:某合同验收单据签字不全,存在代签现象,整个验收单未出现一个“验收合格”的字样,整个单据中没有一个日期,等到最后结算付款才意识到这不是一个有效单据,费尽周折才在补签完验收单后办理结算,比原结算时间整整延迟3个月。
2.1.4 忽略合同变更与索赔
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及时变更的意识,感觉合同工作执行完毕后一起变更,可以省时省事省力,结果最终导致损失。某采购合同,在出现变更事项后,合同采购方(甲方)与供货方简单电话沟通且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既没及时提出变更要求,也未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导致合同严重超期而不接收货物,遭到供货方的大额索赔,最后经过后期大量的艰苦谈判工作,仍然付出了较大代价。
2.1.5 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以满足现实需要
首先是合同管理人员技能素质普遍不高。懂法律的不懂现场,不了解费用,管现场的又对法律和费用一无所知,很难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其次是个别合同管理人员职业素质不强,和合同相对人交“朋友”,对对方的违约行为不严格执行合同规定,以至于己方利益得不到保障。
2.2 原因分析
2.2.1 合同法律意识不强
依法签约意识不强,该签订书面合同的不签订,该审核签约人签约资格的不审核,合同内容违背法律法规,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从而无法达到合同目的。依法履约意识不高,不能依法或合同规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有瑕疵,擅自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导致合同行为无效。依法保护意识不足,不能及时运用法律规定保护自己在合同项下的权利,不能及时认识到显失公平,不能及时发觉对方丧失履约能力,不能及时有效运用抗辩权等。
2.2.2 履约缺乏诚信
诚信是合同订立、履行和最终实现合同目的最根本原则,缺乏诚信,合同就很难正常履行完毕或实现最初合同目的。在实际的合同管理中往往存在为了一方或双方各自私利而放弃诚信的做法,如不履行合同随附义务,不考虑情更,不履行后合同义务,歪曲解释合同等等,这些缺乏诚信的做法最终只能导致无法履行合同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2.2.3 规则和制度意识不强
主要体现在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工作,不能做好工作的记录,不能及时提出变更,不执行规范要求,不及时根据约定解决出现的问题,拖延问题,试图通过“人情”、“关系”逾越制度与规则,从而实现自己的目的。
2.2.4 合同管理与执行人员素质不高
在业务素质方面合同管理人员普遍的只懂法律或费用,但是不懂现场施工和技术,导致合同人员制定的合同条款不完备,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存疑。
3 相应对策
3.1 提高合同管理和执行人员综合素质
首先是通过内外培训的方式,提升技能素质,培养一批懂法律、懂技术、懂现场、熟悉费用的综合管理人才。其次是提升职业素质,树立严格履约的责任意识,培养维护己方合法权益的大局意识,建立良好的风险意识。
3.2 及时办理合同变更与索赔
对出现的变更要及时提出变更申请,避免变更遗漏或遗忘,避免累计最后一次性变更。变更中既要考虑费用的变更也要重视工期的变更,还要确保变更的时效,及时、准确、完整,以便现场合同管理和执行人员“有规可依”,从而更好的减少争议和纠纷,保护好己方的权益。
3.3 加强书面资料、证据的记录、索取与保留
合同管理人员尤其是现场负责合同管理和执行的人员,需及时、完整、准确地做好相关通知、纪要、签证等的索取与保留,以便更好的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如现场监理要求施工方立即执行的口头指令,施工方应在口头指令发出后规定时间内,找监理签字确认,并保留好证据。
3.4 加强考核,建立完善的考核与奖惩制度
首先选好合同管理的专职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要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对于造成损失的要给予处罚,做到奖罚分明。通过考核与奖惩制度,端正合同管理人员、执行人员的工作态度、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增强他们对本职工作的责任感。
3.5 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
要明确合同管理是整个项目参与人员或企业所有合同执行人员的事情,每个参与人或执行人都是合同管理的一部分,要做到全员参与,才能确保合同管理的完整。
合同管理应该是从制定招标文件、选定承包商开始到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终止的全过程系统管理。缺少任何一个环节,管理存在缺失都会造成整体合同管理的缺陷,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如图1
3.6 严格遵守已有的合同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合同条款规定
合同管理规定是所有合同管理人T开展工作的准则,是企业实现整体合同管理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任何个人都必须遵守已有的合同管理规定,任何的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都应该禁止。
合同条款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条款依据和保证,签约各方都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的规定,否则可能会“双输”。例如:业主付款不及时或未足额付款,可能会导致承包人履约困难、消极履约,业主本身也承担违约风险,最终会是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3.7 诚信履约
合同各方要深刻认识诚信履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认识到诚信是合同成立或履行的基础,是实现合同目的保障。合同各方应忠实、勤勉、尽职和全面的履行合同义务,正确解读和执行合同,以最终实现合同目的。
4 合同管理发展趋势展望
4.1 合同管理制度化。责任明确、程序清晰、要求具体的合同管理制度是提升合同管理水平的制度保证。
4.2 合同管理信息化。信息化系统的应用是合同管理的必然选择,也是提升管理效率、水平和质量的重要保证。
4.3 合同文本标准化。合同文本标准化是提升合同条款完备性、合法性,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减少问题发生,提升企业合同管理能力一个有效途径。同时保持定期和不定期的标准化文本的修订,以更好的应对实际市场变化,更好的防控风险。
上述合同的“三化”是合同管理发展的方向和趋势,是提升合同管理水平、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石油企业目前正在推进合同“三化”的建设。
参考文献
我个人认为做好施工现场协调管理应着重从以下一个管理方面着手,即:施工前的管理、范围时间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沟通协调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费用管理、采购与合同管理,以这些内容为主导,指导施工中协调管理工作。
第一、首先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任何的建筑工程都要按照施工图纸准备好材料,工程材料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质量,如果没有合格的原材料,就不可能建造出优良工程。从材料计划编制,采购到进场后的验收、复检等,每个环节都要进行严格规定和控制才能保证施工的有序进行。因此,必须在施工材料的采购、运输、验收、使用上都进行严格的跟踪管理。除了对施工材料的管理之外,还要选择适合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技术,并结合工程实际编制合理的施工计划。另外,在施工前将需要的机械设备配备齐全、必须有专人操作、专人维修与保养,尽量减少机械磨损和故障对工期的影响。施工现场由于施工材料众多,必须做好防盗、防火、防电等事故。这些工作都必须在施工前进行严格管理和加强防范意识,为以后施工节约时间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第二、做好范围时间管理。恰当的范围界定对于项目的成功来讲十分关键,如果项目范围界定不明确,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变更会不可避免的出现,而变更的出现通常会破坏项目节奏的进程,造成返工、延长施工工期、降低施工人员的生产效率。因此项目范围的界定要准确、细致,尽量避免超出预算的现象发生。
其次是严格时间管理,也就是进度管理。对进度管理最常用的方式是编制总进度计划、年进度、季进度、月进度、周进度计划等相互进行对比控制。一般来讲,编制进度计划工作很重要,所有工程开工前均要编制单位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以指导整个工程完工的时间目标。要掌握编制进度计划的方法,如横道图、网络图、时间网络图等,要能够独立做出项目施工计划,这也是对施工管理人员的一个基本要求。对进度计划进行控制,主要是定期观测、跟踪。通过定期观测、跟踪,通过计划与实际进度的比较,适当调整进度计划,施工中应设专门进度管理人员负责管理落实进度偏差纠正,确保进度跟踪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加强项目人力资源管理。这是平时工作中不易引起重视的工作,实际上非常重要。这里面有一项主要工作,即团队建设要着重培养全体人员为实现工程目标所需要的同心协力、群策群力的团队精神。通过组织施工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学习,持证上岗,合理授权等方式来提升团队能力,激发大家的积极主动性,形成团结向上的工作氛围。
第四、施工中的沟通协调管理是最重要的管理。施工中的协调管理是进行项目各方面管理的纽带,施工中离不开有效的沟通与协调。因为大多数施工项目组织是在施工中形成的,项目成员彼此不了解,相互之间需要更多的沟通和协调。如果在工程施工中,人与人之间协调工作不到位,工作岗位不明确,就会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和人员的安全问题。土建施工现场工作危险系数较高,大多数都是高空作业或是露天工作,稍有不慎,便会发生意外事故(物体打击、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等),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难以得到保障。所以强调施工中的协调管理的重要性是十分有必要的,要做到施工前的工作明确安排,要责任到人,做好每个施工人员的协调安排。加强现场的质量控制,严格要求、监督管理都可以控制安全隐患,杜绝、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五、质量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的质量意识,坚持“三全”管理,即要求全员、全过程、全到位管理。对全过程管理就是对每一工序都要有质量标准,严把质量关。更要细致到每一检验批中,因为现在施工人员整体水平比较低,涉及的管理、技术、施工等工作人员比较多,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与整个工程质量息息相关。随着经济的发展,施工项目对施工技术人员的技能和相关专业知识的要求也不断提升,施工人员具有不断学习和进步的能力也是非常必要的。质量管理不到位,随着建筑行业的升温,很多建筑企业为了在建筑业中拥有竞争优势,过分的追求工程进度,而忽视了质量的控制、管理,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实际施工中,由于个别操作人员的违规操作,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很多。所使用的物料面广量大,很难对物料进行全面的控制。
安全生产管理是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施工中每个施工作业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制,始终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管理思想与意识。始终要明白安全无小事,不发生安全事故就是最大的效益。要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安全隐患。
第六、注重费用管理。现场职工中重点应重视材料的管理,如支模工人往往图施工方便,不计成本,施工中不注意对已拆模板及边角料的利用,对已具备拆模条件的模板不拆除直接用新模板,即加大了资金压力,又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作为工程管理人员应加深一下费用方面的学习和认识。使在整个工程中节省施工成本费用。
第七、重视采购合同管理,采购管理也需要编制采购计划,提前决定采购时间、品种、数量级采购方式。通过事先询价了解市场行情,并与其进行合同谈判、签约。还要加强分包队伍合同管理意识,不要总是出现合同签订时一切承诺都挺好,实际执行中落实不到位,现场急用的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等迟迟不到位,造成人员窝工,工期延误及费用增加等。
关键词:合同管理;房地产财务;作用
随着经济制度的改革,对房地产财务管理工作也存在一定的挑战。房地产财务作为企业合同管理中重要的环节,财务管理是否正常运行决定了企业经济活动的发展状况。加强和完善房地产财务管理,制定相应的措施,能够有效的提升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的有效性,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一、企业合同管理中房地产财务的作用
对于传统的企业的房地产财务管理目标主要是将利润最大化,这就需要考虑投入产出、风险因素和时间因素的相互比较,然后根据市场上股票的股价来进行财务分析和管理。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波动性比较大,很难有一个公正、统一衡量的标准,使得财务管理工作中一些隐患。相比于传统的财务管理,房地产财务管理的目的主要是将房地产效益和合同责任都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工作内容,合理的对企业财务进行管理,选用最优的财务措施,对风险与报酬和资金的时间价值两者之间的关系充分考虑,在确保企业的经济增长的同时,加强投入资本和合同管理,将社会责任风险报酬、经济风险报酬和环境风险报酬的企业价值发挥到最大化,有效的保证合同的执行,促进房地产企业可持续化发展战略实施。
二、企业合同管理中房地产财务所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管理意识淡薄
在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对房地产财务状况不够重视,没有有效的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在合同的执行中管理意识还比较淡薄,房地产财务工作受到阻碍,相关的财务报表不够详细,信息不够准确,企业自身的管理上存在着片面追求利润增长的理念,一些企业领导有着先施工,再签合同的思想,对于企业合同管理意识不强,财务管理人员缺少相关的监督,从而制约了房地产财务管理有效的实施。
(二)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
在房地产财务管理工作中,对于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在企业合同管理中房地产财务管理是其中重要的环节。目前,在我国房地产企业对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缺乏该有的重视,对财务管理上没有一个合理的设计方法,导致在制定的过程中只是简单的制作,没有参照其它的数据,使得房地产报告缺失相应的科学依据和事后评估报告。相关的合同签订和经济效益统计工作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对整个房地产财务管理运行造成一定的阻碍。
(三)合同管理不够规范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合同管理工作在我国许多企业中都开展起来。当时在合同管理方面还不够科学和系统,随意性问题比较严重,对一些相关事务的安排没有统一的规划。对于合同没有统一的格式,合同中的一些条款不够全面,相关条款制定不够严谨。一些房地产企业在经济活动中,没有按照相关的标准来制定合同,并且对一些注意事项、处理措施和责任分配都没有纳入合同中。转让合同、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没有进行分类,对签订的合同没有合理、科学的编号,没有全面的合同档案体系,合同滥用现象比较明显。对合同的保管不够重视,使得财务部门不能及时的对合同所产生的交易信息进行记录,会计处理出现滞后现象,从而使得纳税不够及时。还有一些房地产企业信息化水平比较低,财务人员对合同的变更、登记等相关的操作全部依赖与手工,信息技术应用不强,造成财务管理效率低下,管理中错误问题不断提升。在资金方面出现数据偏差或者合同管理不足情况,对财务管理的工作造成一定的阻碍。
(四)监督评估机制还不够健全
在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不仅要对计划的制定和执行落实,还要注重房地产财务活动的评估和监督。当前一些房地产企业在财务管理中没有相应的财务报表评估环节,对于财务的处理只是停留收支的环节上,没有对非货币信息过多的关注,这就使得企业合同管理的开展上不能有效的体现出合同的严谨性和规范性,使得房地产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关联性不能得到有效的体现。在房地产财务管理的执行和落实过程中,由于涉及的环节比较多,这就使得监督体制不能很好的开展,房地产财务管理受到一定的制约。
(五)管理人员水平还有待提高
在企业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合同签订和合同格式相对比较繁琐、结构比较复杂。由于缺少相关的专业人员,使得不能够在房地产财务中对企业合同管理有效运用。在房地产合同管理和制订过程中,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比较缺乏,专业水平相对较低,这就使得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不能发现问题的所在,制约了房地产财务工作进行。一些企业管理人员对房地产财务进行日常的审核时,由于专业水平的问题,很难发现其中的隐患,部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责任意识不高,这些都使得在房地产财务工作难以开展和落实。
三、加强企业合同管理中房地产财务的应用对策
(一)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房地产企业中,根据目前财务人员综合性人才缺乏的情况,应该要加强对各种层次、各种类型的综合性人才队伍培养,以此来满足财务人员在合同管理中的需要[1]。推动财务工作模式的完善,更应该对现有的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强化培训,提升自我的职业道德素养,并且能够让他们能够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在财务活动中的重要性[2]。财务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该树立工作责任意识,提升工作的积极性。通过互联网技术和相关的信息技术,对相关的人员进行指导,更好的培养实践性人才,保障房地产财务工作在合同管理中有效进行,同时满足合同管理中对财务人才的需求,确保房地产经济活动有效进行。
(二)建立有效的合同控制体系
当前一些企业所采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于财务管理体系主体上还不太明确,没有特定的控制主体,造成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没有有效的落实到实处,企业合同管理不够规范。对企业合同控制体系的完善和建立,对企业合同涉及到的数据应该要注意及时的进行记录。对于企业发展的投资项目应该做好审核工作,成立董事会,构建完善的合同控制体系,并且建立多元会的监事会结构。确定控制体系主体,采用分级负责的方式,明确各个企业部门之间的职责,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加强财务部门与其他部门共同配合,保障房地产财务能够有效的落实和实行。成立职工持股会,使员工的人力资本能够权益化,进而从内部进行监督和治理,减少财务工作的不规范性出现。提升员工的积极性,加强房地产财务管理。
(三)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是企业经营、发展的基本要求,根据当前企业合同管理执行不规范的状况,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是很有必要的。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开始应该做好合同中的编制工作,对合同的格式和内容进行要科学、合理的制定,合同管理中注重改革的重点,对于合同形式确定之后,不要随意的对其进行更改,尤其针对相关责任人对合同随意更改的问题,制定企业管理者共同审定批准制度,保障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按规定程序批准并且能够严格执行。根据合同签订的形式,做好合同纠纷的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减少合同问题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对于财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不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的支出项目,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然后对合同管理制度执行要加强检查工作,企业的管理部门对合同制度执行加强检查力度,对每个月、季度进行签订的合同数据状况进行审查,并且及时掌握和了解相关的合同制度执行情况和合同财务资金数据,同时房地产财务部门对相关的专项经费进行专项审计,从而避免漏记、多记的现象出现,确保企业合同管理有效进行,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
(四)健全完善考核评估制度
在房地产企业的运作过程中,评估和核算是企业用来调整财务活动的方式,能够有效的保障财务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在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应该定期及时的对合同财务收支状况和具体的资金流动状况进行评估和总结,以便于能够在最早的时间内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改正和调整。加强对合同项目考核和评估,进而提升财务管理的价值。注重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的改进和创新,结合房地产企业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制定有效的考核评估制度,这样才能保证财务管理在运行过程中对合同涉及到的收支情况真实性,确保企业经济活动正常运行。
(五)转变合同管理观念
目前,房地产企业主要是以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对企业合同观念还比较落后。随着经济不断的发展,对于财务管理越来越重视。消费者的消费观念对好的房地产楼盘更加的青睐,为保障房地产企业财务运行水平提升,转变合同管理观念是很有必要的。通过多元化、科学化的合同管理观念加入到财务管理中去,不仅能够解决房地产企业运营中所出现的问题,还能够改变当前环境下房地产企业外在性的情况,而且还可以协调好财务关系,组织好资金运动,有利于抢占市场份额,推动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与财务管理效益统一和谐,使房地产企业价值达到最大。
四、结语
终上所述,加强企业合同管理中房地产财务重要作用探讨是很有必要的。通过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有效的合同控制体系、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健全完善考核评估制度、转变合同管理观念等措施,能够有效的提升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的有效性,加快合同管理观念的转变效率,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