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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运作方式

时间:2023-07-11 17:36:2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投资基金运作方式,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投资基金运作方式

第1篇

房地产投资基金是以房地产业为投资对象,通过发行受益凭证或基金份额将投资者的资金汇集,交由房地产业投资专家进行专业投资的一种集合投资制度。房地产投资基金属于产业投资基金的一种。

由于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大、周期长等原因,使房地产开发、投资所需资金巨大,普通投资者难以承付。因此需要建立房地产基金,由专业的房地产运作机构发起,将社会上一些闲散资金集中起来,利用这种专业的运作模式,不但可以给投资者带来较高的回报,还可以有效的回避风险。

二、国内外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比较分析

1.美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

美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是指由房地产投资信托机构负责对外发行受益凭证,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并将所募集资金委托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投资标的开发、管理及未来的出售,所获利润由受益凭证持有人分享。在美国,房地产投资基金一般采用的组织形式是公司型和合伙型。在资金的募集方面,一般采用的是私募的方式,对象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在形式上,由于基金投资的资产流动性有限,应采用封闭式,即规定在基金成立后一段时间内不允许赎回。

2.日本信托式房地产的发展

日本的信托制度是从美国引进的。日本的房地产信托是指土地及地面固定物的信托,它是以管理和出卖土地、房屋为目的信托,大致经历了老式的房地产信托、房屋信托和土地信托三个阶段。信托标的物从集体宿舍、公司住房而逐渐转到公司自身的生产、业务用房。其最为显著的特点是,作为委托人的业主可以不放弃土地所有权,而且不必直接准备工程费用就能达到有效利用土地的目的,并以信托分红的形式得到长期而稳定的收益。

3.我国的房地产投资基金

我国的房地产投资基金正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我国房地产投资基金主要表现为两种形态:一是以精瑞基金、伟业资产、欧尚信托等为主,参照国外房地产投资基金中的权益型融资模式,采用投资公司形式设立并对其资产进行房地产股权组合投资。多采用承受风险能力较强的私幕形式,最终以股权溢价回购方式实现投资者资金的增值。另一种是北国投、重庆国投、中煤信托广泛采用的房地产信托基金,其运作上有信托法,信托资金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管理办法约束,资金主要投向房地产开发中的“过桥”贷款和制定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

三、我国发展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建议

1.健全与完善有关法规体系

房地产投资基金具有系统性、复杂性、综合性的特点,涉及国民经济多个领域,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房地产投资基金法规或产业投资基金法规,对房地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司设立、融资规模、财务审核、资产运作、税收机制、监管法则等方面做出细化法律规定,使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建立和发展有法可依。

2.开放房地产投资基金的资金源泉

从目前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参与主体来看,我国居民现在高达14万亿的储蓄存款应该是最好的资金源泉。除此之外,借鉴国外经验吸收各类社会闲散游资,吸引大的投资机构参与进来,如保险公司、社保基金、养老基金、民营投资机构、个体私营业主等,充实房地产业的资金基底,共同形成房地产业发展资金的蓄水池,使各类房地产投资基金与银行类金融机构共担房地产投资市场风险,共享投资收益,防止房地产业的泡沫与金融风险。

3.拓展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市场空间

在房地产投资基金的资金投向上,除了现有的私募基金中广泛采用的权益型投资方式外,也可将我国房地产二级抵押市场和三级市场中的二手房、空置房、债券清偿房地产等有问题的房地产纳入资产运作体系,通过房地产业专业人士多元化经营和基金公司坚强的资金后盾盘活这些不良资产,消化由于我国房地产业资金不足或市场化程度不够而出现的产业发展中的阶段性问题。

第2篇

摘 要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及金融改革的不断发展以及证券投资基金在经济发展和广大投资者投资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理清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对于投资者投资和金融市场发展意义重大。

关键词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发行 上市交易 申购和赎回 收益分配变更终止

证券投资基金是投资基金的一种主要类型,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证券投资基金与股票、债券相比,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投资者地位不同:股票投资者是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有决策权;债券持有人是债券发行人的的债券人,享有到期收回本息的权利;基金单位持有人是基金的受益人,体现的是信托关系。风险风险程度不同:股票的风险一搬大于基金,基金的风险一搬大于债券。收益情况不同:基金和股票的收益是不确定的,而债券的收益情况是确定的。投资方式不同: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地投资方式,基金的投资者不能直接参与有价证券的买卖活动,不再直接承担投资风险,而是由专家负责投资方向的确定、投资对象的选择。价格取向不同:基金的价格主要取决于资产净值;而债券价格受利率影响,股票价格受供求关系影响。联系:基金、股票、债券都是有价证券,他们的投资都是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划分类似于股票;股票、证券也是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的类型: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指数基金、国际基金、对冲基金、ETFs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LOF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

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设立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2)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并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3)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优秀的经营业绩和很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4)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有关的其他设施。(5)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6)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

基金的发行是指将基金券或受益凭证向投资者销售的行为,是投资基金运作过程中的一个基本环节。基金的发行包括确定发行对象、发行日期、销售形式、发行价格、发行数额、发行地点。

(一)封闭式基金的发行

1.按照发行方式和发行范围的不同,封闭式基金的发行方式可以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种形式。公募是指以公开的形式向广大的社会公众发行基金的方式,发行的对象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私募发行是指基金发起人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发行基金的的方式。

2.封闭式基金的发行费用,上网定价发行手续费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按实际认购基金成交金额的1%收取。

3.我国封闭式基金的募集期限为6个月,其计算起始日为该基金批准成立之日。封闭式基金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募集的资金超过该基金批准规模80%的该基金可以成立。

(二)开放式基金的发行

1.开放式基金的发行有代销网点柜台发行和网上发行两种途径。代销网点柜台发行是指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购买基金单位。网上发行包括银行网上发行、基金公司网上发行、证券公司网上发行和证券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2.按照投资者支付时间的不同,发行费用分为前端费用、后端费用和或有递延销售费用。

3.在发行期限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开放式基金方可成立:(1)在设立募集期限内,净销售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2)在期限内,最低认购户数达到100人。(3)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不符合上述条件,该基金不能成立。

三、证券投资基金的上市交易

(一)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成功发行并完成资金募集后,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即可宣告成立并上市交易。封闭式基金分额上市交易的条件:符合基金法规定;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开放式基金的的交易行为分为五种: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和变更。申购和赎回是最基本的交易行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开放式基金1周至少要有一天为开放日。

四、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分配、变更和终止

1.基金收益的来源包括股利收入,利息收入,资本利得,资本增值和其他收入。

2.基金收益的分配是指对基金净收益的分配即扣除各种基金费用后的余额。我国证券法规定,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在分配时间上,基金每年应至少分配一次。

3.基金的变更是指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基金当事人依据有关法律和基金公司章程或信托契约的规定,在履行规定的审批手续之后,对基金各当事人影响重大的基本事项更改的行为。

4.基金的终止是指基金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基金当事人依据有关法律和基金公司章程或信托契约的规定,办理基金的清算、解决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及基金持有人的资产分配,终止基金运作的行为。

参考文献:

第3篇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概述

1.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类型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分为四个类型,见图1:

2.私募股权投资的各种阶段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常根据被投企业的发展程度分为种子期启动期发展期扩张期和获利期等5个阶段,私募股权投资类企业通常根据被投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而相应地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并通过分阶段投资组合的方式来控制投资风险,见图2:

二、重庆市私募股权投资业现状

重庆市私募股权投资业自2010年起开始逐渐成长,截止2011年8月,在重庆市注册并完成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管理企业达90家,较2010年的23家增长近4倍。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为内资349.3亿元人民币,较2010年的200亿人民币新增149.23亿元,增长1.7倍;外资66亿美元。注册资本超过100亿,达到内资111.9亿元人民币,外资15.3亿美元。可以说,当前重庆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雏形已基本形成。然而,由于重庆市私募股权投资业起步较晚,相对于国内其它该行业发达省市,重庆市私募股权投资业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据重庆市政府相关统计数据,2010年,重庆市私募股权投资业地区投资总额不足50亿元人民币,远低于当前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地区投资金额位于国内前10名省市,详见图3。

图3 2010年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地区投资金额TOP10

资料来源:ChinaVenture

三、重庆市发展私募股权投资业相关机理

第4篇

关键词:产业投资基金 房地产投资基金 REITs 公司型

我国在经历了一系列土地、贷款政策变动后,传统金融渠道紧缩,房地产开发商资金普遍吃紧,前期资金运作面临着极大的考验,寻求新的融资渠道成为房地产业亟待解决的问题。而房地产投资基金作为一项有效的间接金融工具对目前的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完善是条好出路。

房地产投资基金概述

基金是由基金发起人以发行受益债券或股票形式汇集相当数量且有共同投资目的的投资者的资金,委托由投资专家组成的专门投资机构进行分散的投资组合,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投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房地产投资基金是以房地产业为投资对象,通过发行受益凭证或基金份额将投资者的资金汇集,交由房地产业投资专家进行专业投资的一种集合投资制度。房地产投资基金属于产业投资基金的一种。

由于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大、周期长等原因,使房地产开发、投资所需资金巨大,普通投资者难以承付。因此需要建立房地产基金,由专业的房地产运作机构发起,将社会上一些闲散资金集中起来,利用这种专业的运作模式,不但可以给投资者带来较高的回报,还可以有效的回避风险。

国内外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比较分析

美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美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是指由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机构负责对外发行受益凭证,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并将所募集资金委托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投资标的开发、管理及未来的出售,所获利润由受益凭证持有人分享。其中,信托机构、房地产公司、投资者是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的三大主体。

在美国,房地产投资基金一般采用的组织形式是公司型和合伙型。在资金的募集方面,一般采用的是私募的方式,对象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在形式上,由于基金投资的资产流动性有限,应采用封闭式,即规定在基金成立后一段时间内不允许赎回。

日本信托式房地产的发展。日本的信托制度是从美国引进的。1902年,日本兴业银行成立后首次开办了信托业务。1923 年,日本颁布了《信托法》、《信托业发》,这两个法律使日本信托业步入了新时期。日本以金钱信托为主,不动产信托虽然比重不大,但发展最快。 日本的房地产信托是指土地及地面固定物的信托,它是以管理和出卖土地、房屋为目的的信托。日本信托式房地产证券化的一个最为显著的特点是,作为委托人的业主可以不放弃土地所有权,而且不必直接准备工程费用就能达到有效利用土地的目的,并以信托分红的形式得到长期而稳定的收益。

我国的房地产投资基金。目前我国房地产投资基金主要表现为两种形态:一是以精瑞基金、伟业资产、欧尚信托等为主,参照国外房地产投资基金中的权益型融资模式,采用投资公司形式设立并对其资产进行房地产股权组合投资。由于缺少产业基金法律规范和保障,多采用承受风险能力较强的私幕形式,最终以股权溢价回购方式实现投资者资金的增值。另一种是北国投、重庆国投、中煤信托广泛采用的房地产信托基金,其运作上有“一法两规”(信托法,信托资金管理办法,信托投资管理办法)约束,资金主要投向房地产开发中的“过桥”贷款和制定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由于投资中趋于对抗风险能力的考虑,对资金起点要求较高,期限多在1-3年,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房地产投资基金,更多的表现为一种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我国发展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意义

完善房地产金融市场,解决房地产资金供给问题。房地产开发具有投资大、周期长的特点,加之目前政策限制了部分银行信贷,国内金融体制造成了融资困难。房地产企业可通过获得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投资,拓宽融资渠道,减少对银行贷款的依赖,降低银行金融风险并预防和化解经营风险。

整合提升房地产行业,促进优胜劣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投资机制能促成房地产投资的理性化发展,只有那些运作规范、市场前景好的房地产项目才能得到房地产投资基金的资金支持,因此,发展房地产投资基金在客观上促进了房地产行业内部的结构调整,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

为投资者提供多元化的投资渠道,满足大众资本的投资需求。我国金融市场中,社会大众资本因为投资渠道狭窄而没有得到有效运用,而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大,周期长和专业性等特点,使大众投资者难以直接进入。房地产投资基金这类新型投资工具的出现为社会大众资本的介入房地产业提供了有利条件。

我国房地产投资基金的障碍

现行政策法规的障碍。自从《投资基金法》将非证券化的投资基金内容从中剔除后,变成了《证券投资基金法》,此外私募基金合法化的问题,给房地产投资基金的规范和系统发起带来了不确定性。同时还要面对资金的进入和退出通道、投入和产出的方式、时间标准等问题,这些都需要法律和法规的配套支持。

专业人才匮乏。由于房地产业发展中涉及规划、投融资、建设、经营、管理、评估、经纪等众多的专业性和对区域性知识领域,而我国在这些专业复合型人才缺乏。市场上的人才欠缺增加了房地产业投资中的风险,限制了房地产资金链的扩展和投资基金发展模式的多样化创新。

投资者的自身缺陷。尽管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外囤积了大量场外资金,但投资者却不敢贸然进入房地产市场。我国房地产行业会计制度的严重不透明和信息披露的严重不对称,还有短期收益模式以及严重依赖银行贷款的单一融资方式和高负债率,都使房地产业在与基金尤其是海外基金这一高度化和专业化的创新金融方式接轨方面缺乏系统性的准备和接口。

我国发展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对策

健全与完善有关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有关法规体系。目前,国内房地产投资基金具有系统性、复杂性、综合性的特点,涉及国民经济多个领域,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房地产投资基金法规或产业投资基金法规,对房地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司设立、融资规模、财务审核、资产运作、税收机制、监管法则等方面做出细化法律规定,使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建立和发展有法可依。

改革基金管理制度方面的问题。我国为了降低投资基金风险,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在1997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条例》中规定“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该基金资产总值的80 %,投资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还特别规定“禁止将基金资产进行房产投资”。但从长远看,这些规定限制较多,必然会束缚基金的发展,也制约了房地产业的发展。

开放房地产投资基金的资金源泉。从目前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参与主体来看,我国居民现在高达14万亿的储蓄存款应该是最好的资金源泉。除此之外,借鉴国外经验吸收各类社会闲散游资,吸引大的投资机构参与进来,如保险公司、社保基金、养老基金、民营投资机构、个体私营业主等等,充实房地产业的资金基底,共同形成房地产业发展资金的蓄水池,使各类房地产投资基金与银行类金融机构共担房地产投资市场风险,共享投资收益,防止房地产业的泡沫与金融风险。

拓展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市场空间。在房地产投资基金的资金投向上,除了现有的私募基金中广泛采用的权益型投资方式外,也可将我国房地产二级抵押市场和三级市场中有问题的房地产纳入资产运作体系,通过房地产业专业人士多元化经营和基金公司坚强的资金后盾盘活这些不良资产,消化由于我国房地产业资金不足或市场化程度不够而出现的产业发展中的阶段性问题。

参考文献

第5篇

改革开放激荡30年,弹指一挥间。而灵活、激进、创造力无穷的民间资本,不仅积淀下了足以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巨大财富,更形成了特定的文化和思维模式。在面对急速发展而暴露出的诸如增值速度减慢、经营模式受束缚、投资方向变得迷茫等种种问题以及整体经济面临转型、提升的大背景下,中国民间投资群,也在对前景众多选择的徘徊中,在当初的澎湃回归于对自身的拷问后,积极寻找新的发展支点。

如何促进民间资本正确投资,引导民间资本的有序流动,是当今社会经济发展所必然要思考的问题。其原因并不仅仅因为中国的各个产业领域已经成为国际资本的“蚕食”目标,更重要的是民间资本发展过程的自主需要。在我国,民间充裕的资本,多数时候都是以借贷、私下募资、股权扩充、合伙创业等途径来达到快速积累的目的,我们把这称之为“自由民间资本管理方式”。随着现资管理理念的深入和运用,国际通行的私募基金管理方式逐渐被引入我国民间投融资体系。

私募基金:民间资本下一个热潮?

当一种管理方式伴随一个产业迅速发展时,必定是社会需求快速膨胀使然。通常每个国家的投融资体系,都是放在金融监管体系之内的,无论是银行、信贷、证券、保险、典当等,都是以国家资本和大型合法合规的集团资本为主构架投融资体系,除此以外,则可能产生违背法律法规的地下钱庄,或其他通过非法集资等超出法律底线的途径、违规运作的资金组合。法律底线的存在,制约了民间资本自由走向规范途径。这并非只发生在中国,全世界都不例外。但大量民间资本以游资的方式自由流动,不能有效地纳入国家投融资体系内进行监管,会给国家经济体系和金融体系带来无穷的风险与后患。私募基金的管理方式几乎可以用“应运而生”来形容,其在国际上逐步试行、推广、流行、规范也是顺势而为。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又称为“产业投资基金”,它最早起源于美国。20世纪40年代末,美国出现大量新兴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诞生;后来,“创业”的概念扩展到“创造新企业和老企业再创业”,由此出现了“企业并购基金”。当创业投资基金在80年代传入亚洲后,又出现了专门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的“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经过不断演变,这几类基金形式组成了现在所谓“产业投资基金”概念的外延。 2006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在中国私募股本市场国际研讨会上发言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把富人的钱筹集在一起,投资于未上市的股权”,她的表述是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Investment,PE)的典型性描述。私募股权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并获利。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的一种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它通过发行基金单位,汇集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这笔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投资。投资者与基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的两种基本运作方式。私募则意味着这类基金以有限合伙人方式,只能通过私下定向募集股份。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私募证券基金的区别在于私募股权投资相对于“公众股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的公司股权,这里的“私募”指的是所投资公司为未上市的“私”有公司;而私募证券基金主要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向投资者筹集资金进行管理并投资于证券市场(多为公共二级市场)的基金,主要区别于共同基金(mutual fund)等公募基金。私募证券基金的投资产品,是以二级市场债权等流动性远高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有价证券为投资对象。在美国,私募股权市场出现于1945年,参与其中的各家基金表现始终超过美国私募证券投资市场的参与者。

民资私募基金的发展趋势

资本流动的实质在于保值和增值,资本流动方向以产业投资为基石、以市场投资为导向。目前,国家大力提倡民间资本进入产业投资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资本投资市场,为民间投资开拓了全新的局面,为民间投资指明了正确的方向。未来的民间资本,必将以合伙制私募基金的形式长久存在和发展下去。以下三个方面不可避免地成为近阶段民间资本家需要慎重思考的重点:

首先,整合产业将形成细分产业链中的产业龙头,抢占这些行业龙头,为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铺路搭桥。无论是传统产业,还是现代高科技产业,都有自身发展的空间。国际私募基金的投资行为中, 英联、霸菱投资了蒙牛、李宁,华平基金给国美投资1.5亿美元等,都是以传统产业为主;联想控股为实际投资人的广源传媒,是一家生产3G通信列车电视技术为主的高科技企业,获美国私募股本基金莲花注资1600万美元。

其次,融合资本,梳理民间资金流动方向,倡导先行理念,为证券投资基金的创立积蓄力量。以高科技产业为主导的中星资本在对青岛软控(002073)实施了五年的辅导和支持后,已使后者在深圳中小企业板成功挂牌上市;浙江的网盛科技也以“中国第一概念股”成功登录资本市场。可见证券市场是民间资本流动的重要领域。索罗斯在1995年投资海南航空约2400万美元,取得14.8%股权后,又于2005年10月对中国海南航空增加投资2500万美元。

最后,有效跨接,把握产业与市场的良性互动,规范出入制度,全面服务于产业投资市场和证券投资市场的对接。 被称之为“美国总统基金”的凯雷投资集团, 管理着总额超过 89 亿美元的资产,旗下共有 26 个基金产品。按照计划,凯雷收购徐工机械50%的股权,徐工机械则持有徐工科技19367.94万股国有法人股,并通过控股子公司徐州重工持有徐工科技4103.15万股境内法人股,合计约23471万股,约占徐工科技总股本的43%,仅仅通过徐工科技的10送3.1的股改对价方案,凯雷投资集团就可以获得直接账面价值1.8亿人民币。

若按照凯雷投资对徐工科技的下一步包装上市计划,一旦徐工机械在美国证券市场成功上市,其产业投资与证券投资的市场对接,就使凯雷获得更大的投资收益。

目前我国民间资本正走在由混沌向有序的进程中。一些先知先觉的民营资本集团和民间资本倡导者,已经从引导和梳理民间资金流的进程中,发展和壮大了自己。但发展和壮大以后的民营集团,也遇到了发展过程不可避免的困扰:资金流下一步的流向与归宿在哪里? 民间资本如果仅仅停留在炒作概念层面,尽管很热,却始终都不可能得到政策的明确保障。对于个人而言缺乏事业的基础,而对于监管层则谈不上有序和规范。

第6篇

关键词:产业投资信托;产业投资基金;信托公司

中图分类号:F830.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2265(2008)09-0029-04

2007年初,《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与《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相继出台,预示着信托公司功能定位的重大转变。今后,信托公司将从融资管理业务转向投资管理业务,真正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功能本位。在今后的信托业务开展中,产业投资信托作为产业投资基金的一种组织形式,将成为信托公司的重要业务之一,并成为其他创新业务发展的基础平台。本文在借鉴国外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信托公司发展产业投资信托业务进行了探讨。

一、国外产业投资基金发展模式分析

(一)产业投资基金的组织模式分析

1. 公司型基金。公司型基金依《公司法》成立,通过发行基金股份将集中起来的资金进行广泛投资。公司型投资基金在组织形式上与股份有限公司类似。基金公司资产为投资者(股东)所有,由股东选举董事会,由董事会选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基金业务。

2. 信托基金(契约型)。信托基金是指依据信托契约,通过发行受益凭证而组建的投资基金。这类基金通常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投资人三方共同订立一个信托投资契约:基金管理人是基金的发起人,通过发行受益凭证将资金筹集起来组成信托财产,并根据信托契约进行投资;基金托管人依据信托契约负责保管信托财产;基金投资人即受益凭证的持有人,根据信托契约分享投资成果,三方之间依托的主要为“信托―受托”关系。

3. 有限合伙型基金。有限合伙企业通常有两类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和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普通合伙人通常是资深的基金管理人,负责管理合伙企业的投资,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从而把基金管理者的责任与基金的投资效益紧密联系起来;有限合伙人主要是机构投资者,是投资资金的主要提供者,不参与合伙企业的日常管理,故以投入的资金为限对基金的亏损和债务承担责任,从而为投资者所承担的风险设置了一个上限。基金各方参与者通过合伙协议可以规定基金的经营年限、投资承诺的分阶段履行以及实行强制分配政策等。

与契约型和有限合伙型相比,以独立董事为特征的公司型组织模式更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但也有其不利因素:一是增加了监督成本。监督成本有董事的薪酬和为董事决策提供信息的成本、集体决策的成本、基金管理人为了自身利益影响决策的各种成本、集体决策的成本等。二是降低了效率。董事为了免除自身的责任可能滥用监督权从而导致效率降低。而契约型组织模式也可以通过强化持有人在选择管理人中的作用、改善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会结构、强化托管人的监督功能等方式达到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功效。因此,契约型基金也占有一定比例的市场份额。有限合伙型组织模式则不仅可以免缴企业所得税,而且其制度本身就存在业绩激励机制,因而在实践中极具优势。

在美国,1980年有限合伙企业形式的产业投资基金已占整个产业投资基金市场的40%,到1994年有限合伙企业进一步增加到了81.4%,逐步成为美国产业投资基金最主要的组织形式。最近美国对按企业组织形式不同实行不同税赋的制度进行改革之后,由于公司型产业投资基金只要把收益分配给股东,由股东缴纳所得税,基金就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而有限合伙型投资基金逐步失去税收上的优势,所以公司型投资基金又迅速增加。在欧洲和日本,由于民族习俗和政策导向的原因,公司型基金一直占据重要地位。

(二)产业投资基金的筹资模式分析

在美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中,最初的资金来源以富有个人为主,一度占到投资结构的60%左右。以后有限合伙制出现,机构资金开始进入,资金来源中个人的投资比重不断减少。1978―1981年美国国会连续通过了5个重要法案,允许养老基金介入风险投资,导致了风险投资活动的机构化,并由此确定了有限合伙制度在风险投资领域的主导地位。1997年美国产业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中,养老基金占比高达40%,其他分别为:企业公司30%、个人13%、捐赠基金9%、银行和保险公司1%。但从近年的发展趋势看,公司企业和个人的出资比例正在迅速上升。

欧洲和日本的产业投资基金资金来源与美国相比有明显的差别,银行是其资金的主要来源。欧洲国家中,只有在英国退休金成为产业投资基金的主要来源之一。在日本,金融机构和大公司(企业集团)分别占了产业投资基金资金来源的46%和37%,而个人仅占7%。银行的投资条件比较苛刻,且资金投资的长期稳定性不如退休金,加之银行投资实际上是风险贷款,其作用远不及权益性投资。欧洲和日本产业投资基金来源上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其自身的发展。究其根本,这是金融体制不同的必然结果,体现了以美、英为代表的“证券市场中心”模式与以欧、日为代表的“银行中心”模式的区别。

私募股权基金的筹集通常采用资金承诺方式。基金管理公司在设立时并不一定要求所有合伙人投入预定的资本额,而是要求投资者给予承诺。当管理者发现合适的投资机会时,他们只需要提前一定的时间通知投资者。这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投资者未能及时投入资金,他们按照协议将会被处以一定的罚金。因此,基金宣称的筹集资本额只是承诺资本额,并非实际投资额或者持有的资金数额。

在实际的筹资活动中,基金有一定的筹集期限。当期限满时,基金会宣布认购截止。同一个基金可能会有多次认购截止日,但一般不超过3次。实践中,基金可能会雇佣机构来进行筹资活动。

(三)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分析

1. 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与投资方式。从投资产业看,美国产业投资基金的重点是高新技术产业,约占总投资额的70%以上,而欧洲对高科技产业的投资则不足20%,日本对高科技产业的投资比例也不高。

从投资对象与阶段看,美国的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投向中小科技企业,并主要集中在企业的初创及早期阶段,而日本、欧洲情况相反,主要投资或收购一些已经形成规模的企业,对企业创业早期的投资比例极小。

从投资方式看,美国的产业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尤其以可转换优先股和可转换债券)为主,投资的目的并不在于获取近期的财务利润,而是待企业进入成长期或成熟期股本增值后通过股权转让一次性获取中长期高额回报,并且在进行股权投资的同时还投入经营管理、市场信息等社会资源,诸如参与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供技术、经营策略、市场信息、人才引进与培训等方面的支持。而日本、欧洲等国主要沿袭银行风险贷款的做法,对目标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但并不积极介入或支持目标企业的经营管理。由这种风险贷款派生的投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直接投资形式;另一种是银行不直接向企业投资,而是由一家私人投资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形式。这种投资方式类似于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的运作方式。

2. 产业投资基金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在欧美基金中,基金管理人一般会出资1%左右。管理人出资份额越高,往往投资者信心越高。基金管理人除了获得管理费之外,还会获得分红。在这种激励机制之下,基金管理人有很强的动力去追求最大利润。另一方面,私募股权基金的存续期间一般在15年以下。基金管理人有可能在原有基金尚未到期之前就必须重新融资成立新的基金。在融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声誉和历史业绩非常重要。这种约束机制也是产业投资基金在没有严格监管情况下,仍然健康成长的重要原因。

(四)产业投资基金的退出模式分析

1. 首次公开发行(IPO)。IPO是美国创业资本最常用的退出方式之一。根据美国2002年产业基金的退出渠道统计,大约29.9%的创业资本采取这种退出方式。公开上市有其明显的优点:一是表明公司取得了较好的业绩,监管机构、投资银行对公司的业绩和发展前景有了一种确认,从而使基金管理公司也获得较好的声誉;二是包括投资基金在内的投资者可以获得丰厚的资本收益。

2. 并购(M&A)。并购指产业投资家把所投资的公司卖给另一家公司或与另一家公司合并,同时换回收购方的股票、债券(票据)或现金。如果收购方作为对产业投资家和其他股东的主要支付方,根据美国法律,这笔交易就可以被认为是免税的重组交易(Tax-free Reorganization)。根据美国2002年产业基金的退出渠道统计,大约30.3%的产业资本选择这种退出方式。

3. 管理层收购和公司回购。管理层收购(MBO)是指企业管理层通过外部融资购买产业资本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在有些公司还通过建立员工持股计划(ESOP)来购买公司的股份。此外产业资本家通过运用“买股期权”实现公司股权向管理层的出售。回购主要是指公司用留存收益购买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根据美国2002年产业基金的退出渠道统计,大约2%的产业资本选择了这种退出方式。

4.被投资企业的清算。被投资企业的清算是一种被动退出渠道。清算方式有三种:解散清算、自然清算和破产清算。根据美国2002年产业基金的退出渠道统计,以清算方式退出的投资大约占产业投资基金总投资额的32.8%,以这种方式仅能收回投资的64%。

此外,寻找新的产业投资人也是产业资本退出的一个有效渠道。根据美国2002年产业基金的退出渠道统计,大约5%的产业资本选择了这种退出方式。

二、中国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环境分析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产业投资基金处于发展的幼年时期。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环境也日渐改善。

(一)法律环境

随着近年来其他法律法规的出台和修订,我国产业投资基金面临的法律环境已有所改善。如《合伙企业法》明确了有限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则为产业投资信托业务提供了法律依据。因此,虽然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仍未出台,但其他法律法规也为准产业投资基金的成立提供了间接法律支持。

(二)资本市场环境

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与资本市场息息相关,资本市场不仅为产业投资基金提供资金来源,而且也是产业投资基金实现资本退出的重要渠道。

1. 从融资角度看,随着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地增长,以及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居民收入不断上升,个人财富不断积累,富裕人群和中产阶层逐步崛起。他们投资性动机和增值性需求较强,倾向财富管理等方面的产品和服务。产业投资基金的出现,丰富了我国富有个人的投资选择,存在巨大的潜在市场需求。同时,机构投资者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政策管制逐渐放宽,资金供给渠道将逐步拓宽。

2. 从资本退出角度看,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资本市场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市场上频繁出现了借壳上市、换股收购等资产运作模式,为产业投资基金退出提供了借鉴。但我国IPO核准程序要求过严、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滞后、金融工具单一等问题仍然存在,妨碍了产业投资基金的成功退出。从长期来看,我国资本市场将逐步走向成熟,产业投资基金实现成功退出的障碍会越来越少。

(三)人才环境

来自清科的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全国共有43家产业投资基金,其中本土基金6家,外资基金37家。外资基金比较活跃的有高盛资本伙伴基金、凯雷集团、汉鼎亚太、华平资本与GIC Group等,本土基金比较活跃的有亚商资本、鼎晖国际、弘毅投资等。上述基金为产业投资基金知识在我国的普及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也为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培养了宝贵的人才。

三、发展产业投资信托―信托公司的现实选择

产业投资信托是指以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借助信托计划发行,将特定委托人的资金集合形成一定规模的信托资产,交由专业投资管理人进行未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获取收益后由受益人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分享的一种投资工具。从上述定义看,其实产业投资信托与信托契约型产业基金类似,是产业投资基金的一种组织形式。目前,产业投资基金尚处于试点阶段,市场准入条件较高,而且政府主导性强,信托公司很难直接介入产业投资基金业务。鉴于产业投资信托与契约型产业投资基金类似,信托公司可以通过发展产业投资信托业务达到曲线介入产业投资基金业务的目的,在取得一定的投资业绩与投资经验后,再申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

(一)募集方式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只能面向合格投资者(即机构投资者与富有个人),因此,产业投资信托天然是私募的。以私募方式设立信托,投资者与投资管理人之间的关系便主要是一种基于相互了解和信任而达成的委托―或授信关系,信托运作压力相对较小,也较少受制于国家主管机关的监管。

(二)交易方式

国外的机构投资者通常先承诺给投资管理人一定金额的资金,但并非一次付,而是分批交付。投资管理人在实际操作中也不会取用所有已承诺资金,如果不能把全部资金投资出去,投资回报率就会受到稀释,降低的投资回报率将严重影响到他们下一次的资金募集。同时,产业投资信托多为长期投资,资金沉淀时间较长,如果遭遇集中赎回的情况,信托就无法应付,即使能够支撑现有的投资项目,也会因为赎回导致流动资金不足而丧失很多的投资机会。因此,产业投资信托不宜采用完全开放式,最好采取前开后闭式。当投资管理人需要增加资金供给时,适时实行前端(购买端)开放,但后端(赎回端)最好封闭,以防流动性危机。

(三)管理模式及产品设计

出于对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的考虑,笔者在此提出两种管理模式。无论哪种管理模式,邀请与产业投资信托理念相适应的高级专业人士加盟以及高级专业团队的确定都是最重要的,可以说,他们决定了产业投资信托运作的成败。此外,还需要设计一定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来保证各方的利益。

1. 信托公司作为投资管理人。(1)选择高级专业人士作为信托经理,要求具有投资目标行业专业知识、项目资源和社会资源,熟悉资本运作和企业管理。(2)信托经理与信托公司共同主导高级专业团队的搭建。(3)信托产品采取结构分级设计,一般投资者为优先受益人,信托公司为次级受益人,信托经理为劣后受益人。在信托产品收益率超过优先收益率时,超额收益由三方按设定比例共享,从大到小依次为信托经理、信托公司、一般投资者。这种管理模式及产品设计基本可以达到激励与约束要求,但也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信托经理违背信托计划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信托公司未能及时制止时,信托公司将因此而面临一般投资者的索赔;二是由于信托公司的体制原因,信托经理及专业团队的薪酬体系很难独立于信托公司之外。

2.信托公司与高级专业人士成立合伙型投资管理公司,管理信托资产。(1)选择高级专业人士作为普通合伙人,信托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成立投资管理有限合伙公司。要求普通合伙人具有投资目标行业专业知识、项目资源和社会资源,熟悉资本运作和企业管理。(2)以普通合伙人为主,信托公司为辅,搭建高级专业团队。(3)信托产品采取结构分级设计,一般投资者为优先受益人,投资管理公司为次级受益人。在信托产品收益率超过优先收益率时,投资管理公司按约定比例分享业绩提成。这种管理模式及产品设计基本上避免了第一种模式的问题,比较理想地降低了委托―成本。

(四)运作程序

科学的运作程序是产业投资信托良好运作的保证。产业投资信托应该严格按照一般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程序运作,其运作过程可分为筹资过程、投资过程和退出过程,而投资过程又有交易发起和筛选、评估、交易设计、投资后管理四个阶段(见图1)。

(五)运营管理机制

信托公司应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通行的经营管理惯例,结合中国现行的投融资体制,通过制定一整套管理制度,以及一系列协议、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的形式,建立一个职责分明、相互监督、安全有效的产业投资信托运作机制,实现受托人、投资管理人与托管人的相互制衡,以保证投资者的安全投资与投资回报。

参考文献:

[1]刘昕:《基金之翼: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理论与实务》,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

[2]鲁铭扬:《我国产业投资基金发展问题研究》,2005年东北财经大学硕士论文。

[3]北京大学金融系课题组:《国外产业投资基金研究系列》。

第7篇

[ 关键词 ] 基金 开放式基金 风险

一、开放式基金定义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发行总额不固定,基金单位总数随时增减,投资者可以按基金的报价在基金管理人确定的营业场所申购或者赎回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开放式基金在国外又称共同基金,它和封闭式基金共同构成了基金的两种基本运作方式。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期间基金规模固定,一般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基金单位。而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规模不固定,基金单位可随时向投资者出售,也可应投资者要求买回的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可根据投资者的需求追加发行,也可按投资者的要求赎回。对投资者来说,既可以要求发行机构按基金的现期净资产值扣除手续费后赎回基金,也可再买入基金,增持基金单位份额。

二、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的主要区别

1.基金规模的可变性不同。

封闭式基金均有明确的存续期限(我国为不得少于5年),在此期限内已发行的基金单位不能被赎回。虽然特殊情况下此类基金可进行扩募,但扩募应具备严格的法定条件。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基金规模是固定不变的。而开放式基金所发行的基金单位是可赎回的,而且投资者在基金的存续期间内也可随意申购基金单位,导致基金的资金总额每日均不断地变化。换言之,它始终处于“开放”的状态。这是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根本差别。

2.基金单位的买卖方式不同。

封闭式基金发起设立时,投资者可以向基金管理公司或销售机构认购;当封闭式基金上市交易时,投资者又可委托券商在证券交易所按市价买卖。而投资者投资于开放式基金时,他们则可以随时向基金管理公司或销售机构申购或赎回。

3.基金单位的买卖价格形成方式不同。

封闭式基金因在交易所上市,其买卖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较大。当市场供小于求时,基金单位买卖价格可能高于每份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这时投资者拥有的基金资产就会增加;当市场供大于求时,基金价格则可能低于每份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而开放式基金的买卖价格是以基金单位的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的,可直接反映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的高低。在基金的买卖费用方面,投资者在买卖封闭式基金时与买卖上市股票一样,也要在价格之外付出一定比例的证券交易税和手续费;而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如首次认购费、赎回费)则包含于基金价格之中。一般而言,买卖封闭式基金的费用要高于开放式基金。

4.基金的投资策略不同。

由于封闭式基金不能随时被赎回,其募集得到的资金可全部用于投资,这样基金管理公司便可据以制定长期的投资策略,取得长期经营绩效。而开放式基金则必须保留一部分现金,以便投资者随时赎回,而不能尽数地用于长期投资。一般投资于变现能力强的资产。

三、我国开放式基金的主要风险

虽然现在基金投资方式已经被人们所广泛的接受,但是我们应该在投资时充分的认识其存在的主要风险。并以此为依据,在进行个人理财投资时进行风险的规避。

1.赎回风险

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来说,我国开放式基金的成立时间比较短,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严重的那一应付赎回压力的先例,但是我国开放式基金面临的赎回风险市局对不能够忽视的。通过观察我国发行时间比较早的几只基金来看,我们可以很清楚的发现,开放式基金的赎回风险已经开始凸显了。我们知道,开放式基金由于封闭式基金的一个重要的表现就在于它的申购性和可赎回性,这两个特性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基金的成长性和流通性,但是在开放式基金具备充分的流动性的同时,也为其带来了巨大的赎回风险。由于开放式基金要保持其流动性所以就必须备有充足的基金资产,即拥有足够的资金流随时应付投资者的赎回需要,保证资产及时变现,以弥补资金之不足。但在实际运作中,种种原因使得基金流动性欠佳,“支付”与“变现”常常互相影响支付不足导致被迫变现,大量变现导致股价下跌、大额赎回,导致更大的支付缺口。特别是在整个股市进入下降通道后,缺乏做空机制和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当投资者对股市颇感失望要求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就会面临越来越大的兑现压力,为保证支付赎回,就必须将部分资产变现,基金所持股票的股价就会进一步下跌,使基金的资产净值受到拖累,进而进一步恶化投资者的语气导致更大的赎回要求,由此进入恶性循环。结合我国证券市场现状,我国开放式基金的赎回风险更具特征。我国证券市场较境外发展成熟的证券市场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关于程序化交易、做空机制和规避风险的金融工具等方面的制度尚不健全,开放式基金缺乏赖以生存的制度性环境及其交易成本过高等原因强化了其流动性风险。遇到股市暴涨或者长期熊市,由于缺乏可以弥补损失的反向操作工具,投资者信心动摇,就可能出现大量的“赎回”要求,造成投资基金资金流失,甚至可能造成无力支付“赎回”资金。

2.系统性风险

所谓开放式基金系统性风险就是指基金外部发生的、非基金本身所能控制的, 因政治、经济、政策因素等变更所导致的市场行情波动而产生的投资风险。开放式基金作为一种特殊的高级投资品种, 它理想的运作环境是规模较大、流动性强、成熟度高、投资者趋于理性的证券市场。但是,对于我国来说,资本市场的形成与运转的起步较晚,中国证券市场发展至今才20年左右,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使得我国证券市场的运作不是十分规范,突出表现在市场的投机性强、流动性弱、市场波动频繁而且基金的管理和运作也很不规范。相关的调查显示我国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占总风险的60%左右, 而在发达国家中,这一比例只占到了20%-30%左右。这就意味着,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上, 分散化投资对风险规避的作用比较小。股票和债券是开放式基金的主要投资渠道, 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发展滞后,缺乏可以弥补损失的反向操作工具, 一旦股市遭遇大幅跳水或者持续时间比较长的低迷状态, 那么开放式基金就将难逃厄运。与此同时,开放式基金的潜在赎回风险也更加加剧了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3.法律风险

随着开放式基金的快速出现,人们逐渐的看到了这种高级投资方式给我们带来的好处。而与开放式基金的快速发展所不相适应的是,我国相关的基金行业的立法严重的滞后。到目前为止,直接规范开放式基金的仅有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等行政规章, 它们的级别低, 法律效力差。《暂行办法》主要是针对封闭式基金, 范围较窄, 概括性强,未能理清投资基金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特别是对开放式基金的一些具体问题缺乏规定, 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基金业发展的需要。而《试点办法》的颁布, 虽然使得开放式基金的运作有章可循, 但这毕竟是过渡性的, 其本身规定也不够完善, 缺乏对开放式基金的内部组织结构、民事责任等的明确规定。基金监管的国际经验表明, 完善的法制是基金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由于我国基金业的相关法律建设的不健全所带来的法律风险,不仅使得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也制约了基金业的健康发展。

结语:

开放式基金投资方式的出现和发展无疑为我国广大个人理财者提供了很好的金融操作工具,同时开放式基金的出现也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我国资本市场的构成,从而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全面高效的发展。然而事物往往有两方面,开放式基金在为投资者带来投资渠道的同时,其本身也蕴含着一定的风险,如上文所述,作为投资者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开放式基金所存在的风险,采取各种手段进行风险的规避,只有这样才能使开放式基金更好的为广大投资者所利用。

参考文献:

[1]朴明根 邹立明 王春红:证券投资学, [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2]吴晓求:证券投资学[M]. 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3]王虹 何亮:我国开放式基金所面临的特有风险及其原因分析[J].四川省情,2003

第8篇

然而,保险资金的运用具有特殊性,目前我国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保险资金难以满足保险资金运用的要求。因此,设立保险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按保险资金负债特性进行组合,已成可行且有必要。

一、建立我国保险投资基金的必要性

(一)建立保险投资基金有利于保险金的保值、增值。基金投资是国际上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通常方式。基金作为一种投资工具,80年代以来,在全球范围迅速发展。基金的卓越表现深受发达国家的成熟保险业的青睐。基金通过组合投资的方式避免或减少投资风险,同时由于基金的投资方式将以国债、股票等证券投资为主,从而使其具有较好的安全性、较强的流动性和较高的收益性,这恰恰与保险资金的运用特点相一致,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的要求。投资基金经营稳定,收益可观,一般来说,基金风险比股票低、收益比债券高。例如,香港股票基金回报率,1991年为40.5%,远东认股权证基金回报率为37.8%.而且基金上市后,还有可能获得供求差价。

(二)建立保险投资基金有利于实现保险资金集中运用,专业管理。通过设立保险投资基金,同时设立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可以把各家保险公司的资金相对集中运用,减少管理成本和交易费用,实现规模效益,同时,也有利于保险公司一心一意办理保险业务。

(三)建立保险投资基金,有利于我国基金市场与国际接轨。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自由化是未来全球金融业的发展趋势,作为一个在国际舞台上占有重要地位的大国,其金融业的发展必然也将融入国际化的发展潮流之中。成立保险投资基金是我国市场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标志。

(四)建立保险投资基金,有利于为国内保险公司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保险资金管理队伍,为民族保险业的长远发展打下基础。国外保险公司的经验表明,成功的保险公司都应拥有一批高素质的投资专业人才,通过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回报。同时,保险公司良好的资金管理经验和业绩也有利于保险销售业务的发展。

(五)建立保险投资基金,有利于保险险种创新。保障与投资相结合的保险应成为保险险种创新的一个重要方面。尤其是一些长期性寿险险种,其主要特点是寿险与投资相结合,使被保险人既可享受寿险保障又可取得投资收益,减轻通货膨胀的影响。如香港北美人寿保险公司的“金牌计划”既是一个终身寿险保单,又是一个简单稳健的投资计划。可供选择的投资方式有三种基金,分别为高风险高收益,中等风险中等收益和低风险固定最低收益。

成立保险投资基金,使国内寿险公司开发出适合保户需求的非保证型产品成为可能。该产品的特点是:保户利益不事先确定,而是以寿险公司的投资业绩为基础进行调整。现代非保证型产品主要有分红保单和万能保险。分红保单采用较低的预定利率,将利率变动的风险转嫁给保单持有人,当公司收益上升时可以给予保单持有人一定的红利。万能保险是在保证寿险公司规避利率风险的同时,具有很大的灵活性。

二、建立我国保险投资基金的构想

(一)保险投资基金的设立。

保险投资基金是为满足保险资金的投资需求而设立的。其基金来源主要是保险公司的保险基金。

1、基金的发起人与募集方向。国内主要保险公司应作为发起人,发起人中也可包括专门设立的保险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待条件成熟时,也可由一家保险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发行保险投资基金。保险公司不仅可以从基金中得到稳定的回报,而且可以通过管理基金得到丰厚的管理收入,从销售、赎回基金等业务中获得可观的中介费用。

还可考虑由国内保险公司与国外的投资机构同时作为发起人,这可以使我们到国外先进的投资管理经验并加以借鉴。在选择国外的投资机构时应选择那些悠久,有丰富的保险投资基金管理经验,业绩较佳的投资机构。

2、基金的类型。应采用开放式契约型基金。国外的开放式基金是专为保险资金的投资而设立的。发行在外的基金单位可以随时根据实际需要和经营策略而增加或减少。保险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决定增加基金单位或决定退回基金单位。

从基金开元、金泰到为止,我国证券市场已有17只基金,规模已达400多亿元。特别是允许保险资金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股市,必然对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育和成长产生积极,这为开放式基金的设立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3、基金的投资范围及组合。保险投资基金也属证券投资基金,其投资范围主要是股票、债券等工具。考虑到我国目前保险资金的大部分资金是存银行和买国债,因此在保险投资基金中的国债比例可适当降低,适当增加金融债券、债券比例。保险投资基金的资产主要应是国内股票,同时,应逐步创造条件,允许保险投资基金在海外较为成熟的资本市场进行投资,这样可以减少投资风险,获得最佳投资组合。

(二)保险投资基金的投资策略。

保险公司的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三方面:(1)资本金;(2)非寿险保费收入;(3)寿险保费收入。

由于资金来源不同,不同的保险投资基金对于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风险承受能力的需求是不同的。在运用时,既要寻求尽可能高的收益,又要采取适当措施准备应付未来的结构性支付。保险公司为了追求降低非系统风险和收益最大化目标,必然要求投资的广泛性,追求在风险一定的情况下使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或者是在风险一定的情况下使收益最大化的资产组合。因此,根据经营目标和投资目标的不同,收入型基金、收入成长混合型基金、成长价值型基金及平衡型基金较适合于保险投资基金。

(1)收入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优先股或经常以现金形式分红派息的普通股,以获得最大的当期收入,并使资金本金的风险降至最低。这将使股市上经营业绩稳定、派现较多的上市公司成为首选。

(2)收入成长混合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可带来收入的证券及有成长潜力的股票,以达到控制风险基础上的既有收入又能成长的目的。这类基金一方面投资于能够分配股利的股票,同时又投资于股价波动较小的成长潜力股。

(3)平衡型基金:较成长型基金保守,较以上两种基金又表现激进,能够做到弱市抗跌、强市获利,既保证了当期收益,又兼顾成长。其投资对策较分散,既有成长股,又有业绩稳定的价值类股票。

(4)成长价值复合型基金:类似于平衡型基金,与之不同的是更注重于价值型投资。其投资对象较偏重于价值型股票,兼顾成长类股票。

(三)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环境的完善。

第9篇

一、改善中国保险投资运作与绩效的必要性

1.保险资金的规模将继续快速扩大,现有投资渠道将无法容纳如此大量的资金。截止2001年底,全国保险业总资产4 591亿元,但到2002年9月,全国保险业总资产已急剧上升到5 978亿元,净增约1400亿元,保险业用于投资的资金同比增长67.8%,其中中国人寿资金运用中心平均每天有2亿元资金进入,如此庞大的新增资金需要在现有渠道进行投资并取得理想的收益,压力之大可想而知。据预测,随着寿险公司每年续期保费的大量增加,保险业总资产还将快速增长,到2005年底,保险业总资产可能超过1.5万亿元,届时,保险公司面临的投资压力还将更大。

2.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政策不够完善。目前国家出台的保险监管政策主要集中于保险业务、人员管理与经营管理等方面,在保险资金运用方面尚无成文的监管办法。作为保险公司两大经营支柱之一的保险资金运用,随着外资保险公司的加速进入与本地化,在保险公司经营中的重要作用将日益突显。如果国家监管政策不能及时跟上并适时调整,势必会给保险公司经营带来极大的风险,进而危害客户与公众的利益。

3.保险资金特别是寿险资金的长期性、偿还性,要求保险公司在投资管理上具有严密的风险管控、的管理架构、高效的投资人员、明晰的投资战略、合理的资产配置、正确的证券选择等。作为资本市场的一支重要力量,保险资金的投资运作除具有一般机构投资的特点以外,更需要注重资产与负债的有效匹配,使投资具有高安全性、高流动性以及稳健的收益,这对保险投资运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客户与保险公司自身对保险投资收益的期待。目前,投资分红保险已取代传统保险成为寿险市场发展的主流,产险也开始尝试带有分红功能的保险产品。投资分红保险的最大特点是在得到保险保障的同时,能同时享受到保险公司投资经营的成果,或直接要求保险公司代客理财,在合理的风险范围内获得期待的收益。此时,保险投资收益将成为一把双刃剑,如果收益好,可能会促使更多的客户购买,从而扩大收益;如果收益不好,则可能引发客户退保风潮,进而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同时,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销售的大量高利率保单让寿险公司背上了不同规模的利差损包袱,加之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保险公司已不可能从保险产品本身获得过高的承保利润。因此,保险公司必须将注意力转移到保险投资上来,用投资收益弥补利差损并支付部分经营费用。

5.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许多专家指出,成熟市场国家的发展经验表明,保险资金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和稳定力量。保险资金的大量性、长期性、稳定性及支付的可预期性,可以抑制资本市场的过度投机,为之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来源。

二、改善中国保险投资运作方式与绩效的对策

1.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体制,积极稳妥地扩大保险投资渠道。《保险法》对保险资金运用条款的修订,一是在《保险法》没有限制的范围内,国务院可以调整投资方式;二是国家将制定《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将保险资金运用纳入监管制度范围,保障保险公司充足的偿付能力。在具体的监管方式上,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一是对寿险资金与非寿险资金的监管应有所区别;二是推行投资信息披露制度,鼓励保险公司上市,使保险公司投资不仅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管,也接受公众与媒体的监督;三是在监管能力与市场环境许可的情况下,逐步放开保险投资渠道;另外,在放宽投资渠道的同时,应严格控制投资渠道与金额的比例,实行投资比例监管。投资比例包括:方式比例和主体比例,方式比例规定风险比较大的投资方式所占总投资的比例,主体比例规定对高风险筹资主体的投资比例。如投资于公司债券的比例不得高于投资总额的 30%,同时购买同一公司债券不得超过投资债券总额的 5%,存款于每一银行不得超过存款总额比例的10%等。

积极稳妥地扩大保险投资渠道。从近期来看,应加快出台一些无障碍的措施:一是扩大公司债券的投资比例和范围,从目前的中央级债券扩大到所有经批准上市的公司债券,比例从10%提高到30%,同时国家考虑发行更多主要面向保险业的15年—30年期的国债、债券;二是提高保险公司的基金投资比例,加大基金产品的创新力度,改进基金发行的方式,稳定和发展基金市场;三是允许保险公司以持有的基金市值参与新股配售,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国有股减持,以占总资产15%以内的保险资金进入股票二级市场,培育和发展蓝筹基金和指数化基金;四是加快资产证券化创新步伐,允许保险公司以占总资产20%以内的保险资金参与部分商业银行业务,如信用拆借、住房按揭贷款,加大保单质押贷款范围与力度等。

从中期来看,可以逐步放开保险公司以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方式参与不动产投资,如环保项目、基金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资,同时加快推出国债期货等衍生产品,增加保险资金避险手段,同时完成向资产管理者的角度转变,凭借在投资、精算等方面的人才与技术优势,为社保基金、政府、机构代为管理资产,发起和设立基金,进行投资咨询等。

从长期来看,随着经营与的全球化,可以考虑逐步放开保险公司的境外投资渠道,实现投资国际化,如购买外国政府的长期债券,中国政府和中资企业在境外发行的债券等,待条件成熟后还可以单独或与国际知名的投资银行一起进行国际股票投资业务等。

2.完善保险投资运作管理架构,从改善具体投资运作方式入手提高投资绩效。在完善保险投资运作管理架构方面,一是要进一步实现承保业务与投资业务的分离,建立保险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相对独立的投资管理架构,并实行业务前后台分开、决策与操作分离、人财分离等制度;二是充分利用技术和保险公司人才、技术、信息管理方面的优势,在完善保险业务系统的同时,建立投资管理系统,其中一个重要是开发对未来、资本市场、利率走势等市场因素变化的敏感性工具;三是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投资管理人才队伍,根据保险投资的要求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引进一批有基金管理、产业投资、债券交易以及其他金融背景的专业人士,给予特殊待遇;四是完善风险管控体系,审慎评估投资风险和人为操作风险,避免意外的资产损失;五是通过规模操作、监控、评估过程,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风险控制、绩效评估和投资运作流程。

提高投资绩效的具体运作方式包括战略资产配置、战术资产配置、证券选择及投资功能的效率和有效性等四个方面。在战略资产配置方面,要建立和调整最优化的风险、投资回报组合,以匹配保险公司对风险的偏好和资本结构的要求,抓住全国范围以至国际性的投资机会;在战术资产配置方面,把握市场时机选择,进行积极的投资管理,同时微调战略资产配置,增加某些资产类型的权重;在证券选择方面,除捕捉短期和中期内各种证券品种上的机会创造额外的投资回报外,还应充分利用和放大选择证券,接近投资信息的优势;在投资功能的效率和有效性方面,应最好地调整组织架构与投资流程相匹配,明确投资结果的考核责任,提高投资结构的透明度,并整合集中采购和外包后台支持活动。

3.设立投资绩效战略基准指标,建立绩效评估体系。,绝大多数保险公司采用以绝对数额为标准的投资绩效评估方式,但这种评估方式既过于简单也不科学。如某保险公司2001年针对当年保费计划和预估总资产额下达了36亿元的投资利润计划,但当年由于投资分红保险销售形势火爆,保费收入大大超过预期,但同期证券投资基金形势看淡,在诸多因素下,原定36亿元的利润计划与同期资本市场及其他保险公司收益率相差甚远,无法反映真实投资绩效。

第10篇

关键词:风险投资;制约因素;对策

当前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国际竞争日益激烈,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均对风险投资业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为了抢占未来科学技术先机制高点,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把加大对科技创新活动的投入,作为促进科技发展的重要措施,无一不制定政府增加科技投入或鼓励非政府机构(企业、民间)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进而达到增强国家综合实力的目的。

风险投资是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发展风险投资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国发展风险投资已经2O年,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初期阶段,仍有很大的差距,中国风险投资现状可以概括为:风险资本融资渠道狭窄、专业人才缺乏、法律法规不健全、中介机构发展滞后、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不健全,发展十分缓慢。

1、基本概念

1.1风险投资的概念

从投资行为的角度来讲,风险投资是把资本投向蕴藏着失败风险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旨在促使高新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产业化,以取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过程。从运作方式来看,是指由专业化人才管理下的投资中介向特别具有潜能的高新技术企业投入风险资本的过程,也是协调风险投资家、技术专家、投资者的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一种投资方式。风险投资实质上是一种追逐高利润、高回报的金融资本。

1.2风险投资的基本类型

新的风险投资方式在不断出现,对风险投资的细分也就有了多种标准。根据接受风险投资的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我们一般可将风险投资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种子资本、导入资本、发展资本、风险并购资本。

1.3风险投资的运作方式

风险投资一般采取风险投资基金的方式运作。风险投资基金在法律结构是采取有限合伙的形式,而风险投资公司则作为普通合伙人管理该基金的投资运作,并获得相应报酬。在美国采取有限合伙制的风险投资基金,可以获得税收上的优惠,政府也通过这种方式鼓励风险投资的发展。

1.险投资的运作过程

风险投资的运作包括融资、投资、管理、退出四个阶段。

融资阶段解决“钱从哪儿来”的问题;投资阶段解决“钱往哪儿去”的问题。专业的风险投资机构通过项目初步筛选、尽职调查、估值、谈判、条款设计、投资结构安排等一系列程序,把风险资本投向那些具有巨大增长潜力的创业企业。

管理阶段解决“价值增值”的问题。风险投资机构主要通过监管和服务实现价值增值,“监管”主要包括参与被投资企业董事会、在被投资企业业绩达不到预期目标时更换管理团队成员等手段,“服务”主要包括帮助被投资企业完善商业计划、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帮助被投资企业获得后续融资等手段。价值增值型的管理是风险投资区别于其他投资的重要方面。

退出阶段解决“收益如何实现”的问题。风险投资机构主要通过IPO(首次公开发行)、股权转让和破产清算三种方式退出所投资的创业企业,实现投资收益。退出完成后,风险投资机构还需要将投资收益分配给提供风险资本的投资者。

1.5风险投资的特点

风险投资有以下七个显著特点,第一,风险投资偏好高风险项目,追逐高风险后隐藏的高收益,意在管理风险,驾驭风险;第二,风险投资以不流动性为特点,在相对不流动中寻求增长;第三,一般情况下,风险投资家不会将风险资本一次全部投入风险企业,而是随着企业的成长不断地分期分批地注入资金;第四,风险投资放眼未来的收益和高成长性;第五,风险投资考核的是被投资企业的管理队伍是否具有管理水平和创业精神,考核的是高科技的未来市场;第六,风险投资不要抵押,不要担保,它投资到新兴的、有高速成长性的企业和项目;第七,风险投资专业性非常强。风险投资涉及到公司方式、经营管理、投资、财务、金融、高科技等多方面的综合性专业知识,并且要在投融资过程中解决一系列实际操作问题。

2、阻碍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因素

2.1风险资本融资渠道狭窄

随着接受风险投资的企业的成长发展,种子资本阶段、导入资本阶段、发展资本阶段、风险并购资本阶段四个不同阶段都需要源源不断地分期分批地注入资金。美国的风险资金主要来源于养老金、保险公司、各种基金等多种渠道,而目前我国设立的风险投资者和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渠道,而以企业、私人或基金为主的独立风险投资者和机构不多,渠道单一,由于这种资金量不能及时供给,导致风险投资者及机构不能够长期承担较大风险和不具备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2.2专业人才缺乏

目前具备公司方式、经营管理、投资、财务、金融、高科技等多方面的综合性专业知识高素质的风险投资人才在国内很少,相对而言,风险投资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拥有一批既懂金融、管理,又懂技术的风险投资和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他们熟知资本运营,能够直接进行风险投资和为风险资本提供财务顾问、股票发行承销、收购兼并等一系列金融服务。

2.3法律法规不健全

知识产权保护是风险投资的重要内容,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保护不了合法权益,违法分子很容易钻法律空子。一旦风险创业者的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的保护,风险投资者可能因为专有性知识产权被侵犯而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因此需要有严密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来有效保护风险投资的创新型发展,必须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2.4中介机构发展滞后

第11篇

房地产投资基金(RealEstateInvestmentTrust,简称REIT),在香港译为“房地产基金”,在我国台湾和日本则译为“不动产投资信托”[1,是产业投资基金的一种,以房地产业为投资对象,实行多元化投资策略,在房地产的开发、经营、销售等价值链的不同环节,及在不同的房地产公司和项目中进行投资,具有筹集资金的灵活性和广泛性,具备专家经营、组合投资、分散风险、流动性高、品种多等优点。

1海外房地产基金种类

在海外,房地产基金已经是一个发展了数十年、非常成熟的行业。从政策环境、金融环境、市场环境等多方面都非常稳定,因此操作运营方式也就形成了一套很有效而稳定的模式。

一般来讲,国外房地产基金可以分为私募和上市。上市的房地产基金可以在市场上随时买进卖出,没有期限。而私募的房地产基金一般来讲都是年期比较长,平均在8年左右。在基金期限到的时候就要把基金手上的所有的资产变现,把收益全部派发给投资者,基金解散。

国外的房地产基金成立的目的都是比较明确,投资政策和投资的对象都会有清楚的界定,而且范围很窄。比如说有些基金只投资在酒店或者是高档的办公楼或者是只会选择某种类型的购物商场作为投资组合。从投资类型来讲,一般分为摘要:

1)投资在开发项目或者是开发企业—追求开发周期所带来的高风险高回报,其中包括了参和土地一级开发和项目开发,从前期开始介入。如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德意志银行(DeutscheBank)、荷兰ING、澳大利亚麦格理银行(MacquarieBank)。

2)投资在经营性的项目或者是投资/控股公司—追求相对稳定回报的租金收入。通过购买有稳定租户成熟物业,长期持有物业收租盈利,不介入前期开发。美国国际集团(AIG)、RodamcaAsia、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新加坡腾飞基金(Ascendas)。首选北京、上海,有成功经验后选择广州、深圳,开始进入经济发达二线城市,如苏州、宁波、杭州、天津、大连等。投资物业类型摘要:有稳定租户的成熟商用物业。

3)投资在不良的房地产资产—发行ABS(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追求把不良资产处置、包装转售或打包证券化的收益,加速不良资产处置速度。通过收购不良资产,将其证券化,打包处置,变现盈利。高盛(GoldmanSachs)、莱曼兄弟(LehmanBrother)、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ABS即以资产支持的证券化。具体来说,它是指以目标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该项目资产的未来收益为保证,通过在国际资本市场发行高档债券来筹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证券融资方式。ABS方式的目的在于,通过其特有的提高信用等级方式,使原本信用等级较低的项目照样可以进入国际高档证券市场,利用该市场信用等级高、债券平安性和流动性高、债券利率低的特征,大幅度降低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的成本。

4)投资在房地产项目的抵押贷款资产—追求固定的利息收入。以房地债权投资方式来投到中国的房地产贷款方面,现在在国内还没有先例。这可能是由于国内的按揭市场还有一些法律障碍例如处置抵押物的新问题还没有成熟。同时按揭证券化市场也没有开始,做成了收购了房地产贷款资产的基金出路有很大的局限。

从投资的方式来说,以第1、2种投资在开发项目和经营性项目时,基金会采取直接投资的方式,直接投在企业或者项目上。但在股权比例方面,一般来讲,基金都会依靠开发项目原来的经营者来操盘,因此基金一般只占少数股权。而经营性项目的股权结构会比较有弹性。[2

2海外房地产基金在中国目前状况分析

海外投资者普遍看好中国的房地产产品,但是又认为市场不够透明规范,相比而言,北京和上海的房地产市场发展较快,市场较成熟。因此,北京、上海房地产市场上活跃着很多海外房地产基金,如摩根士丹利、荷兰的ING集团等。

此外,RodamcoAsia于2003年8月31日成功收购了上海盛捷服务式公寓(SGS)100%股份,共334套,收购价为2300美元/m2,估计收购总价在5000万美元以上;新加坡发展商凯德置地通过其新加坡母公司设立房地产投资基金CapitaLand投资中国房地产,总共筹集金额达到1亿~2亿美元投入上海的房地产项目;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RealEstate)成为首创置业第二大股东;2004年初,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支持设立的第一只外资房地产基金—精瑞基金正式运作,启动资金预计2亿美元;美国洛克菲勒在亚洲的投资基金代表正在洽谈上海南京西路某地块的投资开发,并被邀请参和属于浦江两岸改造的外滩源开发;麦利联行、基强联行和香港私募资金合作成立的麦利联行投资基金(Millennium)也开始投资上海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金额估计在5000万美元左右。

可以看出,目前在中国市场上的海外基金投资中国市场的模式多数为摘要:海外的投资载体进入中国带来一定的资金,合作伙伴(当地公司)以各种方式出资一定比例的资金,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然后一起开发地块。进入中国的外资地产基金,其和中资企业的合作并非欧美通行的地产基金运作方式。在欧美,地产基金通常是以投资者身份参股地产项目,股份一般也不超过30%,参股后再委托相关专业公司经营管理,因此独立性和专业性是基金运作的主要特征和要求。进入中国后,外资基金一改不参和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只在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层面上控制的游戏规则,由投资者身份变成投资者兼任开发商,由参股变控股。

3海外房地产基金的投资模式选择

在目前中国的房地产基金法律不健全、房地产金融市场不发达、会计制度严重不透明和信息披露严重不对称、缺乏专业管理队伍的情况下,很多海外基金无法通过一个完整的政策框架和国内房地产市场进行有效的对接,这也会给海外基金带来不确定性,海外房地产基金采用何种运作模式进入中国,是其必须重点考虑的新问题。在实际操作上应当着重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新问题摘要:

1)投资地点。可以看出,目前海外基金主要选择在上海、北京投资,有成功经验后选择广州、深圳,接着开始进入经济发达的二线城市,如苏州、宁波、杭州、天津、大连等。

2)合作者的选择。目前很多海外基金组织在中国的房地产开发市场上进行投资时,选择和国内房地产企业合作开发的模式来运作,由于房地产投资基金运作涉及金融和房地产两个主要领域,基金收益主要来自于投资后的长期分红,故其发起人必须同时具备房地产实业经验和资本运营经验。而海外基金组织的优势在于资本运营经验和先进的管理模式,但他们究竟是全球性的投资机构,这些在海外做惯了不动产投资的基金,基本没有在房地产开发方面的经验,房地产开发不是其专长,而且对本土市场不是很了解。因此,在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时,要注重考察合作伙伴的管理团队、土地储备、政府关系和发展前景等,一般选择和当地最有实力和发展潜力的公司合作。

3)项目的选择。成功的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核心新问题是项目的选择,投资项目的选择是基金成败的关键。把投资回报作为首要因素是产业投资基金的特色和优势。目前,海外基金的投资方向主要以高档住宅项目、酒店和写字楼,以及商业项目、烂尾项目改造及一些有重大影响力的项目为主。但随着其对中国市场的了解,逐步由商用物业转向住宅,由高档物业转向中档、中高档及中低档。

4)投资结构的选择。目前,很多海外基金选择以房地产基金管理公司的名义进入中国,采用国际惯用的手法,即由母公司在境外募资,以项目公司操作内地开发的方式进行。投资结构主要分为三层摘要:母公司,下设针对具体项目的控股公司,旗下有项目公司。这样的结构在于引进其他的基金或者开发商作为投资者,是让他们在控股公司这个层面参股,而不是参股母公司。这样,新的投资者不可能进入到母公司,是一种很好的回避风险的方法。假如母公司下属的一个项目乱掉了,也只需把这一个项目卖掉套现,而不涉及到其他的项目。

4海外房地产基金投资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风险

据统计数字显示,国内一些城市中高档住宅的回报率高达30%-40%,而在欧美等国,房地产盈利率仅在5%左右,蓬勃发展的目前状况和高回报率都令海外投资者为之心动,国际投资基金也纷纷加速进军中国房地产的步伐。

4.1法律体系还未完善

目前我国规范产业投资基金的法律法规还未正式出台,所以在当前情况下,房地产投资基金能够参照的法律法规只有《公司法》、《房地产管理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并没有一部专门规范产业投资基金的法律,这些法津法规尚不能对海外房地产基金提供较有力的保障,很多海外基金无法通过一个完整的政策框架和国内房地产市场进行有效的对接,这也会给海外基金带来不确定性。为保证房地产基金的设立、募集、使用、收益分配等环节能够规范运作,建立和健全相应法律法规已刻不容缓。2002年底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和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的不良资产交易已得到批准,2003年对四大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证券化处理将迈开中国房地产证券化的第一步。随着交易的进行,相关的法律也将逐步出台,为中国房地产证券化市场的形成奠定法律基础。

4.2房地产金融市场不发达

长期以来,房地产开发商的融资渠道单一,主要依靠银行贷款。直到“121号文件”颁布,房地产商才积极寻求新的融资渠道。基金成立的前提是具有非常高的变现性。在我国,外汇管理、税收等制度目前还没有给基金一个合理的资金进出通道;另外,还有类似股权变更、企业清盘等程序也都不具备。因此,无论就房地产金融市场主体———资金供给方(投资者)和资金需求方(房地产开发商),还是就房地产金融市场本身来说,中国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也并未发展到海外房地产基金迅速发展的成熟阶段。

4.3市场透明度程度不高

房地产基金要求信息定时披露、财务高度透明,以便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人的利益。但中国房地产行业多年存在的不规范操作,造成会计制度严重不透明和信息披露严重不对称。对投资者来说最重要的信息、数据必须是真实的、成交量方面的。市场信息的透明度,将影响投资者对其投资对象市场价值的评估。目前我们很难得到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信息,有一些本该共享的信息外国投资者得不到,也影响了投资的进入。

4.4缺乏专业管理队伍

没有专业化的房地产基金管理队伍,就不可能有房地产基金的规范发展和壮大。在中国,同时懂得基金管理和房地产管理的人才极度缺乏。对监管机构和潜在投资者来说,根本无从考察其专业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操守。

第12篇

关键词: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发展;融资

十报告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①文化产业身处难得的发展机遇期,抓住良机,做大做强文化产业才是硬道理。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遭遇的资金瓶颈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可以借助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作为应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融资困难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健全文化产业的融资体系的一个必备的环节。

“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是指对未上市文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投资制度。其实质是借鉴成熟资本市场“创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专业机构管理基金资产、按照投资收益分成并从事实业投资的金融创新工具。”②

一、文化产业基金的发展现状

借助“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的东风,根据ChinaVenture投中集团旗下金融数据产品CVSource统计显示,“2011年至今,共有15只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总募资规模达381.5亿元,平均单笔基金规模达25.43亿元。总规模为200亿元的中国文化产业基金是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文化产业基金,主要投资新闻出版发行、广播电影电视、文化艺术、网络文化、文化休闲及其细分文化及相关行业等领域。”③对于促进文化产业与金融业全面对接,迈出了一大步。据和讯网消息2012年10月30日-31日,2012全球CEO发展大会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华集团投资总监关韶峰指出今年在基金融资的寒冬期间,文化产业基金达到了300亿的成果。但是离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所的要求还相去甚远,目前的文化产业基金的发展速度与规模还远不适应形势的发展。

二、破解文化企业的融资困境

文化产业的发展更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促进文化产业与金融业全面对接,是当务之急。破解文化企业的融资困境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1.政府要在发展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方面积极作为

未来五年内,文化部提出文化产业增加值将翻一番。与之相应的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也呈现出新的趋势。政府应该扩大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规模,加大对文化产业的财政支持及金融政策支持。增加公共财政对文化产业的投入力度,通过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形式聚集资金,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带动诸如私募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积极进入新兴文化业态。

2.鼓励银行类金融机构加大文化产业信贷投放

在现阶段应加大文化产业信贷投放力度,打造文化产业全产业链的信贷融资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适合文化产业发展的金融服务政策,可以在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积极开发符合文化产业特点的融资产品和融资方式,打通文化产业的融资渠道。还应鼓励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利用多种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为文化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3.发挥资本市场的资金聚集作用

资本市场正在敞开怀抱拥抱文化产业,“马云等企业家发起的云锋基金宣布向北京印象创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投资5000万美元,掘金文化演出、旅游市场;湖南省相关部门发起成立规模为30亿元的封闭式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基……”④有识之士已经看到文化产业的巨大商机,资本市场也要与时俱进发挥资本市场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功能,股权债权融资应该双管齐下:一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融资,另一方面提高文化企业债券市场融资水平,引导文化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培育中国的文化航母,早日做大做强。

4.发挥文化产权交易所在文化企业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文化产权交易所应在文化企业资产转让方面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按照“依法规范、健康有序”的原则引导文化产权交易机构良性发展。探索完善文化类资产的流转体系,为文化企业提供专业化、综合性的投融资服务。只有改变进入容易退出难的限制,才能引导投资者大胆进行投资,为文化企业筹资打开方便之门。

当前,针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宏观政策及市场环境、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投资进展及计划、相关基金发展思路及投资策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研究等内容,有必要进行专题研讨,着重分析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趋势,深入研究和探讨文化产业投资策略,并就发挥基金优势和特点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提出具体可行的建议。

注解

①十报告

②周正兵;郑艳;发展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思考;《宏观经济管理》2008年第04期

③胡中彬;文化产业基金募集空前盛大;企业融资规模回暖;经济观察网

④资本市场促文化产业做大“蛋糕”

参考文献:

[1]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

[2]十报告

[3]周正兵;郑艳;发展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思考;《宏观经济管理》2008年第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