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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育实施细则

时间:2023-07-11 17:37:2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劳动教育实施细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劳动教育实施细则

第1篇

《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说得很具体:"实施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实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这里将生产劳动提到了教育的社会本质高度,而劳动教育作为学生的一个重要素质则用一个"和"字提高到了与德、智、体、美四育同等重要的地位。因此,我们认为小学劳动教育是素质教育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实施素质教育必须抓好劳动教育,换言之,没有劳动的教育是不全面的教育。不全面的教育就谈不上素质教育,两者是有机的结合体。

一、 开展劳动素质教育的意义

1 、开展劳动素质教育能促进德育教育

一个人的道德品质,思想修养和世界现是在人与人交往中,在劳动中形成的。劳动能培养学生热爱劳动人民的思想,培养学生艰苦朴素,吃苦耐劳的美德,通过劳动课的活动能使学生养成爱护设施,爱惜别人的劳动成果,遵守公共秩序的习惯,同时能改变学生懒惰的习惯和轻视体力劳动的观念,通过劳动课的教学,还能培养学生认真负责,团结协作,关心集体的优良品质。

2 、开展劳动素质教育能促进学生智力的发展

"劳动创造人本身。"劳动过程是让学生从不会到会,从领悟到掌握,这就是一个知识和技能的掌握转换和运用过程,这便是素质教育。通过劳动教育,使学生在实践中边做边学,培养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创造思维和动手能力。双手灵巧,热爱劳动的学生,一般都具有比较清晰的思维,这是因为劳动实践能促使脑的思维和手的劳动相结合。手脑结合,脑教导手,手又发展和训练脑,使人心灵手巧,学生的技能越高,他就越聪明。

3 、开展劳动素质教育能促进美育

"世界上并不缺少美、缺少的是发现美的眼睛。"这是美学家的观点。在笔者看来学校里也并不缺少美,缺少的是发现美、欣赏美、创造美的时间和精力。然而劳动教育可以成为一块艺术教育的小天地。因为劳动课所从事的创造不仅要求运用科学的知识去创造,而且要求运用美学的知识去创造。学生创造出来的作品,不仅有技术规格的要求,而且有结构、造型、色彩等审美工艺的规格要求,这就必然使学生从中获得审美能力的发展。可以开辟一个劳技作品展览室,要求学生自己动手制作作品参展,学生们各显神通,用麦秆、纸、木头、石头、桔应、可乐瓶、泡沫塑料做材料,制作各种物件,从中表现出极大的创造力和想象力。

重视劳动教育是这样重要,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一般家庭只有一个孩子,许多家长过份溺爱孩子,尽量不让孩子因为干家务而脏着累着;有些家长由于自己年少时,受家庭条件、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书读得少,因而把自己想上学的愿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宁愿自己多干些,也要给孩子腾出时间学习。在学校,长期受"应试教育"影响,为追求升学率,教师多注重对学生进行智育的培养,文化成绩的好坏也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着教师对学生品德的评定,在分数第一的思潮中,劳动教育被抛到九霄云外……这种种教育都导致了学生对日常生活中力所能及的劳动或逃避或干不好,试想一个不爱劳动和不会劳动的人如何能面向未来。这不能不说是教育的悲哀,长此以往,学生恐怕连生存的能力都要大大降低。

孩子是民族的未来,为使他们能健康地成长,在目前的情况下,必须帮助他们从对父母和老师的依赖中解脱出来。低段学生特别是一二年级可塑性强,教师要重视对他们进行劳动教育,注重平时的劳动实践,逐步培养他们的劳动能力。转贴于

二、开展好劳动技术教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营造氛围使学生喜欢劳动。

劳动课上教师的首要职责不在于"教"在于导,在于营造一种生动活泼的教学氛围,使学生形成一种乐于劳动的心理愿望和性格特征。如情境法,通过创设与课文内容有关的情境,如把自己当作环境卫生的保卫者、班级的美容师,把枯燥的卫生打扫变得富有人情味,学生干起来也特别积极;也可运用尝试发现法,让学生独立思考,自行发现问题,并寻求答案。教师不论用那种方法,都应注意以下两点:

(1) 教师要摆正位子甘当配角。配角并不等同于消极参与。教师应适时地参与学生讨论,并使学生忘却师生界限,消除学生的被驱使感。

(2) 教师要包容学生的失败。劳动课实践操作的过程本身就是学生尝试创造的过程,教师要正确看待学生在这一过程中学生所犯的错误,要引导学生正视失败,告诉他们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畏首畏尾,封闭自卑,不敢尝试。

2、加强引导让学生明白劳动的意义,重视劳动。

低年级儿童的劳动教育尤其要根据他们的认知特点,从感性认识入手,使他们从生活实践中了解劳动的意义。带领学生参观农村、工厂,了解爸爸妈妈一天的工作,使他们懂得身上穿的衣服、每天吃的粮食都是人们辛辛苦苦劳动的结果,没有劳动就没有人类的一切。同时结合课堂教学,通过开展班队活动,使他们认识到劳动最光荣,劳动最伟大,我们有机会能为大家服务是一件多么令人高兴的事。

3、教给劳动方法,使他们学会劳动。

在教学中借助生活劳动教材,依据小学《劳动课教学大纲》培养学生的劳动技能并根据课文进行讲解,学生参看课文图示,用课本的知识与生活实际相结合的方法,使学生学会劳动技能。如教材安排的"整理书包"、"削铅笔"、"叠被子等",都是很好的范例。同时结合学校的劳动实际,教给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如入校第一次大扫除,教给学生怎样扫地、排课桌等,既美化教室的环境,又学会打扫方法。教学生劳动,家庭的作用不能忽视,因此要发动家长,每逢节假日教孩子适当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可组织学生向家长学一样劳动本领,开展"我学会了……"的活动,扩大学生的劳动范围。

4、重视评价,巩固教学效果,让他们自觉劳动。

在劳动中,教师引导学生主动参与评价,不断激励学生的劳动热情,自觉端正劳动态度,是取得良好的劳动效果的重要保证。

①学生自评。在劳动中,要求学生随时检查自己做到了没有,做得对不对,与要求有多大差距,随时做到自我调整。

②学生互评。学生相互间的启发帮助,比教师一个人面对四十几个同学考虑得更周到、细致。

③家长参与评价。对于生活自理方面的劳动,学生在家的实践由家长给予评价。

④教师评价。在上述的基础上,再由教师对学生作全面的评价,重点放在总结经验,明确下一步的努力目标上。

5、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提高学生劳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第2篇

关键词:中职生;实习安全;保障机制;建设研究

中职学校构建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符合职业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是发展职业教育的有效途径,可以实现学校与企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双赢结果。“顶岗实习”是“校企合作”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中职教育实现实习实训场所与职业工作环境零距离对接的根本途径,是中职学校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技能型人才的关键教学环节。加强顶岗实习的规范管理,提高顶岗实习质量是中职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提高学生就业能力的重要途径。

一、顶岗实习的概念及意义

学生顶岗实习是指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实习。顶岗实习是学生到企业的具体工作岗位上工作,一边学习理论,一边进行实践,将所学的知识和技能运用于真实的工作岗位上,以提高实际操作能力的一种实践教育方式。顶岗实习要求学生以“准员工”的身份进行生产实践,接受企业文化的熏陶,这有利于实现由学生向员工身份的转变。带队老师应让学生充分认识到顶岗实习是培养自身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职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进而自愿并积极参加顶岗实习。

二、中职学生顶岗实习管理的现状

(一)对顶岗实习认识程度不够,计划执行粗放。顶岗实习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把所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直接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从而获得真实职业体验,锻炼提高工作能力,达到从业基本要求,最终实现顺利就业。一些学校虽然制订了比较完善的学生顶岗实习计划,同时与合作企业也订立了一些顶岗实习方面的协议,但在具体执行计划和落实协议方面,企业表现消极,学校往往处于弱势,所以执行比较粗放,无法完全达到学校培养人才的意图。因此,探索高效的顶岗实习体制机制,严格执行顶岗实习计划和相关合作协议,是保证顶岗实习质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的必要途径。

(二)顶岗实习的过程管理困难,专业不对口。良好的顶岗实习效果是通过一系列过程管理来实现的。而一些企业反对学校教师进入企业参与对顶岗实习的管理,使顶岗实习过程管理无法开展,实习生的实习成绩评定失真度也很高。应在校企合作的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好顶岗实习过程管理的实施细则,以精细管理来促进顶岗实习质量的提高。多数顶岗实习的岗位与学生所学专业不对口,基本是一些流水作业岗位,因此实习效率低下,无法通过实习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水平与职业能力。

(三)顶岗实习缺乏必要的保障体系及安全问题。许多企业并不把实习生当做员工对待,尤其在薪资待遇和社会保障方面基本得不到落实,无法保护实习生切身利益和各项合法权益。学生上班比较分散,往往被分为两班倒,分配在不同的车间,不同的实习岗位。学生之间以及师生之间沟通较为困难,有些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控制的能力较差,在工作和生活中容易出现安全问题。

(四)一些学生自身素质不高导致顶岗实习困难。一是学生对实习待遇的期望值太高,二是自身素质达不到企业的要求。在实习中却既想轻松又要待遇,缺乏团结协作精神和大局观念,组织纪律性差,诚信意识不够强,直接危及企业与学校的关系,从而使校企合作办学模式面临困难局面。

三、中职学生实习安全保障机制建设的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学生实习工作。中职学校学生实习是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生接触社会、接受劳动教育、培养职业技能的重要途径,是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环节,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职学校要从提高培养技术技能人才质量,更好地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加强中职学校学生教学实习和顶岗实习工作。把加强学生实习管理作为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和质量提高,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

(二)学校要加强学生实习的组织与管理。学校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实习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生实习管理实施办法,按照专业基本对口的原则安排学生顶岗实习。要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考察和选择学生实习单位和生活环境,不得安排无安全保障的顶岗实习岗位,坚决杜绝推荐有可能危害学生生命及身心健康的任何顶岗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指导教师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加强对学生法制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劳动纪律、生产安全、自救自护及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严防事故的发生。

(三)实习学生要遵守相关实习规定。学生在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实习纪律,虚心学习,尊重指导教师,服从实习单位和现场指导人员的管理,注意现场人身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学校要与家长、实习单位共同落实顶岗实习学生的保险责任,为顶岗实习的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购买保险的费用可以从职业院校学费收入或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或者通过实习协议的方式由实习企业单位承担,不得向学生另行收费。参加实习的学生,必须完成规定的实习内容,参加有关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提交实习报告(总结),并由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后,方可参加实习成绩评定。

(四)研究制定学生实习标准和监督检查政策措施。明确校企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构建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学生实习管理政策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家、地方、学校三级实习标准,探索建立实习标准动态更新机制。建立校企经常性磋商机制,拓展合作育人的有效途径,把提高学生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等人文素养融入实习全过程,探索多种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的实现形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学生实习宏观管理、远程指导和信息服务的平台。

(五)建立学校、企业、学生三方风险共担机制。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期间,要强制性地为学生购买相关保险,同时学校与顶岗实习企业事先对于责任分担要有约定。此外,要对学生进行相应教育、培训,明确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责任与风险,使学校、企业、学生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

(六)强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学校要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加强实习过程安全及其他突发事件的风险控制,规范应急事件处理处置程序。要建立学校、用人单位、实习生骨干、家长、社会为一体的实习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联动体系,明确学校相关部门的责任与义务,加强相关管理人员应急管理能力培训,建立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落实顶岗实习应急事件处理奖惩措施,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果断处置各类顶岗实习突发事件。

参考文献

第3篇

一、拓宽渠道、创新载体、打造亮点,扎实推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以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2012年市区依法治区工作要点》为指导,组织召开区“六五”普法暨法治创建工作推进会,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2012年度法治建设重点项目推荐活动,确立17项重点项目,涉及20余家单位;区民政局、区建交委创建成为首批“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小昆山镇泾德村创建成为第五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注重发挥绩效评估工作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依法治区工作纳入区级机关绩效评估专项考核项目,并制定了考核细则;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成员单位分片联系制度;组织开展了村(居)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和依法治区联络员(法宣干部)培训;组织市依法治理优秀案例申报工作,共向市依法治市办推荐8篇有质量案例,其中新桥镇的《以社会管理创新为抓手、提高外来人口法治化管理水平》案例被评选为第三届(2011年度)十大“依法治理优秀案例”;组织开展第十一届民主法治课题调研工作,共征集课题36项,批准立项25项,均已形成研究成果;积极反映改革成果,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报在市《依法治市工作简报》上刊发。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纪念《档案法》颁布25周年集中宣传、标语口号征集活动和安全生产法律、《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紧扣“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5•12”防灾减灾日和“6•26”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举行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活动;结合8月16日依法治市宣传日,启动“喜迎十、普法零距离”——“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社区法制宣讲活动,开展社区法制宣讲包括法制讲座和故事巡讲66场次,配送《普法零距离》碟片80套;以方塔公园改建为契机,改建、新建一廊、一堂、一墙,将法治文化元素融合其中,打造成具有法治文化主题教育、法律咨询等多种功能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将40个东方书报亭打造成“法治文化展示亭”;积极组织参加市“枫林韵”法治文化剪纸作品征集评展活动,共有9幅作品分获一、二、三等奖和入围奖,并获得优秀组织奖;在《报》制作“以案说法”专版10期;各司法所通过“普法凉扇”、法律讲座等种形式多样开展普法宣传,将法治理念渗透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二、完善调解网络、优化调解模式、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大调解”工作

今年1-11月,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15101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11768份,调处群体性纠纷74件,调解案件数量同比增长10.3%,无一例被投诉,也未发生因调解不成功导致矛盾激化的情况,取得较好的实效。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按照市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下发《关于在区司法行政系统参与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大排查、大调解”工作,通过司法局、司法所、村居三级体系,实现对各基层团组的业务指导和信息交流,并认真做好十期间社会矛盾排摸和调处,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共排查矛盾纠纷1523起,化解矛盾纠纷1454起,移交其他部门69起。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区局成立了创建“五好司法所”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推荐上报新桥司法所和泗泾司法所分别参加司法部“五好”司法所和市示范性司法所的评选;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争当人民调解工作能手”活动的实施方案》,在系统内开展人民调解能手评比表彰活动;举办了区首期初任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提高了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按照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在全区15个街镇公安派出所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工作室”,建立了“公调对接”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区层面,成立了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街镇层面,泗泾镇在大型社区成立了“大调委”,洞泾镇在物业公司成立“物业调委会”,新浜镇在工业区成立了“工业园区调委会”;开展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五周年座谈会,进一步加强了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协作;大调解工作被列为区政府重点工作之一,区委办《动态》以《完善机制、创新管理,区司法局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予以专刊报道。今年1—11月,受理区法院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5284件,调解成功2943件;受理区公安交警支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委托人民调解6945件,成功6184件,涉及金额7532万余元;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91件,成功392件;受理医患纠纷案件120件,成功调处84件,涉及金额560余万元;受理轻伤害案件(含轻微伤)委托人民调解共受理137件,成功137件;受理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共受理158件,成功158件。

三、严格执法,以降低重新犯罪率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

截止11月底,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共448人(其中管制0人、缓刑362人、假释39人、暂予监外执行14人、剥权33人),全年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7%,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低于市规定的不超过1%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积极组织司法专职干部和社工进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专业知识培训,及时召开公安、检察和法院等司法联席会议,共同商讨有关衔接机制、矫正宣告、集中教育、社区服务、考核奖惩等执法工作,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搭建社区矫正执法平台。“区社区矫正中心”于2012年11月16日揭牌,中心建筑面积为500多平方米,内设有报告室、宣告室、检警室、电子监控室、教育培训室、个别教育室、心理咨询室、心理测评室、心理诊疗室、值班室等11个功能。全面推进个别化矫正工作。2012年我区的个别化矫正扩大到今年所有新纳入社区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提高社区矫正的质量和效果;运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落实了手机、电子脚铐定位监管,目前已经对48名社区矫正人员实现24小时手机实时监控,对2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电子脚铐监控,建起了一道虚拟的电子围墙,有效提高了监管的效率与质量;有针对性地建立个别矫正方案,以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合、劳动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课堂教育与互动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社区矫正的日常教育工作。

四、加强管理、健全制度、落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力度

截止11月底,全区刑释解教人员1632人(其中刑释1332人、解教300人)。重新犯罪率为0.63%,同比下降0.3%,低于全市1.05%的平均水平。海之星帮扶中心(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被评为市“市级示范基地”;新桥镇刑释解教人员郑志连舍己救人的事迹被刊登在3月1日《新闻晚报》,2012年被市区政法委授予“见义勇为”光荣称号;安置帮教工作经验做法被中央安帮办简报刊发。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建立了以政府投入为主的“中途之家”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与海之星帮扶中心(中途之家)形成补互态势,同时在15个街镇全面建立“四位一体”安置帮教工作站。创新安置帮教管理模式。积极探索需求导向性帮教工作模式,完成2012年“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创新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模式”课题的调研,有效提升安置帮教工作专业化水平;积极探索适合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特点的帮教工作模式,建立完善在松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数据库,在初步实现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来去有登记,驻留有反映,帮教有措施,重犯有线索”的基础上,形成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应纳入城市和社会综合管理大联动机制”的调研报告。落实安置帮教相关措施。积极组织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对“未成年子女”的关爱行动,5年来,全区参加“关爱行动”“一对一”等工作的志愿者拥有122人,得到学业辅助的未成年人53人,得到爱心助学款的有37人,得到生活困难救助金的有85人,得到心理咨询的有27人,得到就业指导的有27人;完善监所内外衔接帮教措施,组织志愿者赴有关监狱对籍服刑人员进行帮教,共走访11所监狱,累计帮教人数达71人;与区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保障和使用管理的通知》沪松财[2012]86号,保障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组织召开区安置帮教协调小组会议,制定方案、认真落实,切实做好了十期间对两类人员的稳控工作。

2013年工作思路

一、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优化法治环境上再上新台阶

深化“法律六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村居干部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强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培育“法律六进”示范品牌;做好重要节点和“六五”中期检查各项工作。精心培育法治文化。加强阵地和窗口建设,完善法治主题公园、法治主题广场等基地建设;拓展网络等新兴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平台;组织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评活动,努力构建“大法宣”工作格局。深入推进法治创建。以“法治城区”创建为龙头,健全机制,找准定位,确立抓手,围绕法治城区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评估指标,继续运用项目化、案例化、课题化的工作模式,着力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巩固大调解工作体系,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再上新台阶

扎实推进“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树立“防重于调”的理念,健全和完善参与“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继续发挥组团式推动“大排查、大调处”的独特作用,严守排查解决矛盾占总矛盾30%的底线,切实有效提高矛盾纠纷分析研判的深度和水平,全力夯实社会稳定基础。进一步发挥“大调解”工作机制作用。以“区人民调解协会”换届为契机,在社会上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将热心支持、积极号召人民调解工作的各界人士吸收协会领导机构,为人民调解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组织基础。加强与相关行业、领域的协调沟通,进一步增强“大调解”机制的覆盖能力,加大宣传,打造专业调解特色品牌。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立足“两者一平台”功能,深入分析司法所建设面临的现实问题,正视司法所发展的不平衡现状,按照哪里有不足补哪里,不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在基本配齐司法所专编人员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辅助人员的配备。加强督导,促进全区司法所均衡发展,继续开展争创“五好”所和示范所活动。

三、推进安帮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减少重新犯罪上再上新台阶

着力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升队伍执法能力,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强对司法专职干部和社工的业务培训和履职情况的考核;发挥执法平台作用,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细化社区矫正中心各功能室的工作流程;严格监管矫正要求,进一步完善手机定位和电子脚铐等监控措施,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监控的实效性,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完善司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社区矫正日常和司法奖惩工作。进一步打响安置帮教工作品牌。贯彻“六必”要求,进一步完善监所内外衔接帮教措施,继续做好与地区看守所帮教的试点工作;坚持需求导向,发挥“四位一体”工作站的作用,妥善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民生问题,以组团式服务的形式,深入基层及时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困难;积极开拓创新,继续开展在松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探索建立有特色的帮教模式;落实关爱帮扶,发挥协会作用,加强志愿者培训和管理,推进“中途之家”建设,深化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活动”。

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在提升法律服务公信力上再上新台阶

切实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律师行业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对律师行业的执业监管,促进行业自律;搭建平台,深化与华政经济法学院的战略合作,助推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建设;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区《关于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法制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的实施意见》,着力推进律师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扩大政府购买服务领域,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巩固公证文明行业创建成果,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公证文化建设,强化窗口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拓展公证服务的新领域,确保公证质量。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与区公安、检察、法院的工作沟通和协调,完善本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协作机制,推进本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有序、深入开展;健全便民服务长效机制,组织开展“让群众满意”服务活动,努力实现“三个做到”:接待服务做到热情周到、受理审批做到便捷高效、案件办理做到规范达标,实现“三个无”:服务时间无盲区、服务设施无障碍、服务工作无差错;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群众满意率。注重法律援助质量管理,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受理风险评估机制、案件办理动态监控机制和案件质量专家评估机制。严格遵守接待、受理、审查、指派、办理各个环节的服务标准,加强庭审旁听、卷宗检查和回访受援人等工作,健全完善受援人投诉整改反馈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试行法援工作站联络员培训机制,组织好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争创“12348”专线“优秀接答岗”和“优秀接答员”、“窗口服务明星”等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发挥法律援助维稳职能,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社会问题,认真做好舆情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法律援助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4篇

一、职业教育受我国经济转型期多重挤压

1.转型期职教受计划经济管理制度和市场经济管理制度的双重挤压我国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一方面是计划经济的管理制度还没有完全废除;一方面是市场经济的管理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另一方面是转型期产生的特定的,既非计划经济,又非市场经济的独特型态的管理制度。大教育下的职业技术教育没有完善的制度体系,仍然是无序运行,普通教育的理念充填着整个职业技术教育界。97年后,除了《职业教育法》,一部分省、市、部门颁布了一些实施细则外,总体上没有形成一整套健全的适应市场经济的职教法法律制度体系。(这个法律体系包括:职教办学机构管理办法、职教拨款和经费筹集制度、职业技术技能鉴定标准体系、职教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评估体系等),我认为有如下几方面的原因。

(1)社会总体对职教的定位,在理论上缺乏较为统一的认识,在实践上没有现成的模式可据。(2)缺乏对典型的,有全面推广意义的办学、教学经验的总结、提高及推行。(3)政府机构调整还未顾及职业技术教育,建立统一、协调的管理机构虽然呼声很高,但实施中碰到许多困难,政府职能的定位还须等待;各级政府在政府行为上受某些领导偏见或认识不足的影响,法规制度形成的动力不足。如政府支持的专项研究,政府对制度的建设的迫切感、使命感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意识不够等。从管理法规,到政府的管理职能、政府管理机构组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观念的取向、所采取的措施等,既保留计划经济由政府包办“计划驱动”的那一套,又有新时期市场经济产生的“需求驱动”那一套,还有转型期“计划、规划前瞻不准确”的问题。(4)职业技术教育的社会地位实际上还未达到与普遍教育并驾齐驱的地位。重学术、轻应用;重普教、轻职教的思想还在教育界、社会上占统治地位,传统的价值观、质量观、评价观还被作为衡量标准套用于职教。(5)各种独立的职教管理标准、规程、制度,没有进行统一的整理、修订;质量考核标准,国际规程等没有全面引入职教考核制度。等等。

由上述原因可见,传统普教思维、理念和现代职教思维、理念的碰撞;新旧制度间的碰撞;制度不完善时期的制约因素与扩展需要同存,所引发的论争增添了改革的风火。

2.转型期职教受计划经济管理思想和市场经济思想的多重挤压

人常说“惯性是可怕的”。习惯了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职校的管理人员以及习惯了传统普通教育的教师、学生和社会,对学术型、研究型普通大学办学思想和管理模式备加推崇。他们习惯了传统普通教育的管理思想、管理方法以及相对应的政府管理行为,认可传统教育的评价观、质量观、办学水平观,鄙视职业技术教育。他们虽然对照搬苏联50年代的经验有反感,但又对现代市场经济不理解,把资本主义30年代所实行的自由市场经济和现代市场经济混淆起来。他们的心态是矛盾的,其管理行动往往是投机的。职教机构的管理工作者和大部分师资受普通高校传统教学观、质量观和评价观的影响,他们重视理论教学,不注意或忽视技术技能教学;他们欣赏学术型、研究型人才的传统三段式教学,鄙视“以能力为中心”的职教试验;他们习惯于以教师为主导的,以课堂为中心的教学方法,而对实验教学、示范教学、研讨式教学不适应或看不起。

3.转型期职教受同时存在的落后的生产方式、生产技术和先进的生产方式、科学技术的双重挤压内外专家认为,我国下个世纪要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率,必须依靠引入信息产业等高新技术增值产业驱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落后的生产方式,生产工艺流程的产业不可能一日之间被先进的生产工艺流程、生产技术取代。这就存在落后的生产工艺、技术不断被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取代的转型过程。鉴于职教理论水平的有限与对生产过程工艺水平的了解不够,没有对专业教学模式进行全面的高水平的设计,难以与区域产业和目前管理以及今后发展所需求的知识技术技能紧密联系起来。二是我国职教师资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需要,许多师资知识老化,实践技术技能缺乏,习惯于传统学科学术教学、对产业及相联领域工艺流程、管理技术了解不够。况且我国目前的职教师资培养提高措施也缺乏联系新生产工艺、技术的渠道和参与生产实践的要求,跟不上科技发展的步伐。例如沿海地区引进外资、合资发展了一批高新技术产业,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达到了国际水平,而许多师资对之甚少了解或毫无接触,对国际规程,国际惯例,国际标准和管理规范不熟悉,当然所培养的学生其知识、技术、技能水平肯定是有限的,谈不上培养与国际接轨的职教人才。在知识经济时代的21世纪,如果我们的职教不引入先进的科学技术,生产工艺,还在灌输旧有的生产方式和落后的技术、工艺,则这种职教当然是落伍的了。三是我国职教的办学条件跟不上科技发展的需要。许多学校的实训工场、实验室设备简单、落后,而校外实践工厂、实践场所又缺乏先进的适合于职教的场所,也无法使职业技术教育与先进技术接轨,只能“纸上谈兵”。

4.转型期职教受传统普教的教育思想和现代的教育思想的挤压,变革与阻滞、保守与创新的冲击是教育思想论争的主调

由于现代教育技术的引入和职业技术教育异军突起,职教成为与普通教育并驾齐驱的一种教育。在整个教育界,教育思想的革新,冲突相当突出。传统普通教育,以课堂讲授学科知识为主,以应试作为教学动力的驱动和最终评价途径。了解普通教育价值观,质量观、评价观的许多职教管理人员和师资在实践中感到彷徨、无所适从、甚至抵触,反对。大多数人还未转过弯来或虽有所认识,没有新法(新的教育方法)。一部分平时注重实践环节的,通过学习、实践,很快就适应了职教环境;一部分平时注重学术理论探讨的人,或习惯于普通教育教学的人,教学现还未改变;而另一部分人,则在过渡时期、渗杂新旧。在我国经济处于计划经济时期,其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教育思想以行业、产业专门人才为中心;而在走向市场经济阶段的知识经济时代,教育思想应以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新型人才为中心。教育方法上过去主要是课堂讲授,职教和普通学校职业化课程,应提倡启发式、学导式教学。特别是职教技术技能教学,主要通过示范教学、学导式教学等方法培养“厚基础,高技能”的专门人才。随着现代教育技术的普及,职教从教学思想、教学手段、教学方法都与传统普通教育距离拉大。在这个转型期,教育思想的变革与阻滞、保守与创新的冲突,不仅在社会,在整个大教育,而且在职教机构内部(包括教师)在论争。也只有通过论争、试验和改革,才能使新的教育手段、教学方法适应职教教学的要求,真正办出职教特色。

5.转型期参与国际竞争和国内竞争的“竞争”思想冲击着传统的教育视野

高、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面向21世纪的转型期,要“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目前,应重点研究经济国际化中引发的高、中职教育与国际接轨问题,特别要注意“经济参与国际竞争和人才国际化”两大问题。职教机构要以国际眼光来培养人才,为增强我国各行业、产业的国际竞争的各种能力服务,实现走向国际市场的战略。随着21世纪的到来,经济参与国际竞争不仅对沿海发达地区和中心城市的经济地位、现状及未来发展有很大的影响,而且全国各地参与国际竞争也将逐渐扩大。以广东为例,进出口占全国40%,大量企业不仅从专业,而且从素质上;不仅是国有企业、乡镇企业、合资企业,而且是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甚至个体户,都很大程度上参与了国际贸易和国际竞争。由于技术更新速度加快,企业、行业的生产技术、管理规程、产品质量都通过与国际标准接轨来增加竞争力;用国际质量标准管理制度对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认证越来越普遍,许多企业既将之作为营销手段,又作为企业内部工作流程制度。为此,这些行业、产业、企业都需要大量的国际型人才。这些人才不仅应具有参与国际竞争的观念意识,而且应具有适应国际竞争的才能。

我国目前的职业技术教育在人才培养上,一是缺乏培养国际型人才的紧迫感;二是缺乏对国际市场的了解;三是缺少对国际标准、规范和先进技术技能的学习、了解;四是师生缺少在国际竞争环境中体验、实习(在国外实习)的感性认识和机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与国际竞争相比,国内行业、产业、企业间的竞争更趋火热,市场已从卖方市场变成买方市场,从短缺经济(计划经济时期)变成过剩经济(市场经济时期),企业要生存,要盈利,必须从管理、产品技术创新、质量控制、营销手段方面优胜才行。职业技术学校与培训机构,除了给受教育者“竞争”意识教育外,同时应教会他们掌握尽可能新的技术、知识、工艺还要注意技术文化的养成和创造给他们更多的社会实践、生产实践机会,使他们在参与国内外竞争中,发挥其重要作用。

二、多重挤压下的转型期职教,目前存在两大突出问题

1.继承传统与借鉴西方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从80年代引进西德“双元制”到90年代引进“CBE”,反映了各级政府和一些职教机构在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上的盲目性、教条性,缺乏科学思想。下面仅就发展型态进行分析。

实用型

黄炎培先生创办的“中华职教社”成立80多年,是影响我国现代职教时间最长的学术研究团体,对我国现代职教发展起了不可磨灭的作用。陶行知、黄炎培等教育家将杜威的实用主义教育思想引伸到我国的职业技术教育。陶行知以乡村生活为中心设置课程,注重劳动教育、因材施教并提出加强学生技能培养的思想。实用主义的影响,在80?90年代我国职教中有一个口碑是“管用、实用、够用”。这个口碑在我国还没有自己独特的模式,但是,这个“口碑”本身又是缺乏统一标准,统一管理规程和准确科学根据的模糊的、可塑性过大的职教型式,在90年代,逐渐被模块式课程思想所取代或淡化。

特色型

80年代初,德国的双元制模式被政府推荐,率先在华东、东北等工业发达地区推广。这个型式以“突出技能”为特色,强调社会、企业、学校、个人的融合合作关系。在该时期计划经济还未完全被市场经济取代时,职业学校与就业企事业间是“公对公”的关系,所实行的就业政策是国家分配,不存在失业问题。在当时企业生产科技变化不很大的情况下,职业技能教育对社会职业和企业生产的适用周期比较长,突出技能训练(特别是制式训练)所起的作用明显,对当时生产条件下的职工技能培训和教育起了重要的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职校与企业的关系的改变,科技发展使职校职业技能训练对社会职业和企业生产的适用周期逐步缩短,特别是一批高新技术产业的产生,微电子技术和计算机应用技术的逐步推广,对职教人才的技能、技术要求日新月异强调基础训练、基础理论知识和提高专业技术技能知识档次的呼声越来越高,双元制所需求的像德国那样的政府、企业、学校、个人合作关系在中国缺乏其文化背景、法律基础和社会支撑,逐渐显露其不适应性,难于全面推行。尽管如此,“突出技能训练、强调实践训练、基地的建设”的思想被认为是办出职教特色的重要标志。双元制模式经过中国式的改革,在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符合四个合作关系条件下的中等职教,还在继续试验。

工专(师专)改进型

从80年代初开始,许多高等工程专科学校,逐渐由本科压缩型的专科教育,改制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一些中心城市大学,从师专文、理科专业中派生出一批高职专业。这些学校或专业,普通本科教育思想和本科教材、课程的痕迹相当明显。有些已经办出了职教特色(如有名的上海电机专科学校、常州工业技术学院、惠州大学等);有些则还没有从传统普通工程专科教育中脱胎出来,分不清“高职”与“高专”。

模块型

90年代,各地又引进世界银行推荐的加拿大CBE模式。这个模式归结为“以能力为中心的教学”,把职业人才的知识与技能培养要求用“课程模块”一一对应,用活的课程模块与多方向的专业方向对应。受教育者根据个性选择和要求,选择适合的模块课程学习,教育机构也引导学生根据经济发展与就业机会来选择课程模块,达到预定的“能力要素”。CBE较为科学的课程设计与要求,无疑比“管用、实用、够用”进步。CBE产生于60年代。鉴于该时代科技发展,经济发达水平的限制及CBE主要以中等职业岗位为对象,对制式训练和科技度不那么高、变化不那么大的专业教育比较适合,许多高、中等职校在学习的过程中进行了改造,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暴露了它在21世纪初科学技术发展迅猛飞进时,对信息产业、微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高新技术领域专业的高级专门人才教育的不适应。有关专家认为,CBE模式在有选择的使用在某些传统专业、制式专业或科技度不那么高的专业,经过改造创新、有较大的发展意义,但对高新技术产业型专业的高级专门人才应采取“基础型”型式。

基础型

以综合大学职教学院为代表的以培养高职本科和高职研究生的试点院校,在研究世纪之交信息技术、微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等行业、产业“现场工程师”人才的培养后,注意到“宽口径,厚基础”的知识与技术技能在未来人才发展中的持续性作用,强调职校教育的奠基作用,强调创造精神和创新意识、创造能力,注意处理好长短期知识、技能与素质需求的关系,注重于较高水平的职业、技术、职业群、技术群型高级职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开创了我国本科、研究生高职人才培养的先河,代表着我国职教向本科、硕士、博士层次人才培养的趋势。缺点是对高层次高职人才(如学士、硕士、博士)所要具备的知识、能力、素质、技术与技能水平的定位、标准如何突出职教特色,还未有完善的、具说服力的、循序渐进的,有突破性的经验和实例,有待于下一步探索、定型。

多元整合型

一些学者在研究了普通教育“学科、学术本位”教学和职教“能力本位”教学后,从大职教的观点(普通高教是广义职教的一部分,专门教育是重要的职业教育,狭义职教是培养生产第一线的操作型、管理型人才的教育)出发,认为,必须根据专业的不同,其所需要的理论与实践知识技能含量的不同,素质要求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模式。不论是普教专业或者是职教专业(狭义的),不论是普教职业化或职教基础化专业;或者各种介于普教与职教之间的专门教育专业(如律师、农艺师、医生的法学、农学、医学等有关专业),不要刻意去强调普教、职教的特色;不要刻意去划分某一种训练是职业训练还是技术训练,是职业教育还是普通专门教育??而是根据所培养人才的素质、知识技能的实际需要和课程目标要求,进行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取舍。

问题是,是否由于某些介于普教与职教(狭义的)之间专门人才的教育问题,就去否定探索职业技术教育(狭义的)统一规律和特性呢?在狭义的职业技术教育理念下,探索其客观规律对它的发展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也可对专门教育有一定的借鉴作用。但应注意的是须对具体的专业、具体的课程采取对应的具体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条件和时间安排等教学要求,不能将广义职教的理念与狭义职教的理念借位。

经过多年的探索,各级政府和各个职教机构已经逐渐从继承传统和学习西方中清醒过来,企图构建适合于我国国情的职教模式。问题是还有一批同志在盲目的照搬与硬套之宫,不去研究这些模式的精髓,长处、短处、适用环境,从而使办学实践走弯路,阻碍了职教改革的健康发展。

2.快速发展中的职业技术教育面临严重滞后的专业设置、课程规划和教材建设问题单纯计划经济时代,职教专业的产生是根据国有企业、事业的需要布局,并仿照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派生出来的。随着改革开展与市场经济的产业和发展,转变了经济结构的组成成份(根据97年统计公有占43%、私有21%,其余为乡镇企业和外贸、合资企业),也改变了职教人才需求的组成格局;随着经济建设的活跃,高新技术产业份额的增大,职教各类、各层次人才的要求也在不断变化,职教根据行业、产业变化的专业设置也随人力资本市场的改变而改变。由于市场的不成熟,政府宏观调控中,计划调控有时显得无所做为,有时又受办学单位利益驱动的左右;市场调控中一方面是不了解市场、缺乏论证、预测、造成决策错误,一方面是过份短视,听任利益的驱动。“热门”专业:管理类、财经类专业出现了“紧缺??一哄而上??过剩??调整”的过程。这个调整是教育在学习现代市场经济理论中对计划调控和市场调控把握不好所付出的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