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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发展的启示

时间:2023-07-11 17:37:2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村发展的启示,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农村发展的启示

第1篇

一、美国农村发与财政政策法案

(一)美国农村发展成就

美国农村持续发展百年后,已经高度实现了城乡一体化。住房宽敞、生活便利、环境优美成为美国农村社会的一般状态。

在居住条件上,美国城乡差别已不明显。美国革命时期农村人口比重在95%以上,经过农村城市化、城市郊区化的运动,至2008年,已经有82%的美国人口居住在城市化区域[1]。据联合国2005年的统计,美国城镇化水平已经达到78% [2]。尽管在非城市化和乡村市郊地区,仍然存在住房贫困问题,但总体上城乡差别很小。乡村和城市的生活方式正在融合,居住条件的差别正在变得越来越不重要。

在生活条件上,美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逊于城市,包括道路、供水、供电、通讯、垃圾与污水处理、绿化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水平很高。20世纪50年代末遍布全国的公路网尤其是高速公路网迅速建立起来。20世纪60年代末,美国98%的农村地区已实现了电气化。分散污水和垃圾治理在美国明确也被作为一种永久性的设施建设,除了乡村城市化地区以外,非城市化地区都有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站[3]。

“美国通过基础设施的高度现代化,实现了其村镇的高度现代化,使城乡之间的差距大大缩小,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发展了许多景观优美、环境优雅、设施齐备的都市化村镇。”[4]

(二)财政政策法案对美国农村发展的规范与促进

美国的乡村发展特色鲜明,这得利于美国联邦政府的立法推动。美国是一个注重法治的国家,美国联邦政府常常利用规划法案作为其政策实施的手段。规划法案通过短期立法与中长期立法相结合的方式保障联邦政府短期政策的时效性以及中长期政策的稳定性。在美国,财政政策规划主要体现在美国农业法案中。美国农业法案每五年由美国国会制定一次,对以1938年《农业调整法》为代表的农业永久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美国仅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就陆续制定实施了从1933年第一个《农业调整法案》到2014年《美国农场法案》一共实行了17个法案。其中1968年《住房和城市发展法案》、1972《农村发展法案》、1980年《农村发展政策法案》、1996年《农业完善与改革法案》、2002年《农场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2008年《食品、保护与能源法案》和2014年《美国农场法案》对农村发展的引导和扶持尤为突出。

二、美国支持农村发展财政政策法案的演进

(一)农村城市化发展阶段(1972年前)

20世纪50年代以前美国国会先后通过《太平洋铁路法案》和《现金补偿法》支持铁路建设,为推进郊区化,联邦政府通过《资助道路建设法案》,改善州际道路,完善公路系统;各州也发行巨额公路债券,带动城市向郊区发展。在20世纪50年代后通过《住房法案》直接介入农村建设。1961年新的住房法第一次对非农就业的农村居民和低收入农村家庭提供住房保险基金,农民住房管理局也参与通过贷款给当地组织资助当地分担建筑成本[5]。至1972年农村住房保险基金已经成为美国农村最活跃的联邦住房政策工具。使农村城市化、城市郊区化及农村非城市化区域可居化。农村发展贷款项目也介入水和废物处置,为美国农村发展的组织和行动提供长期具有影响性的资金支持。

(二)城乡统筹发展阶段(1972―1992年)

1972农村发展法案开创了联邦政策的新时代。农村发展法案明确农村发展作为国家发展的目标。农村发展法案主要:解决碎片化管理问题,确立农业部的作为跨城乡发展的领导和协调部门;具体扩展了农村发展基金使用方案,增加专门针对农村居民和地方项目的拨款资金,包括增加了水和废物处置贷款和赠款计划。1980年法案要求农业部长制定国家目标和战略,以实现农村发展。里根政府宣布了六点农村再生计划,土壤侵蚀,防洪,供水,以及非点源污染与农业径流等占主导地位的自然资源问题改良很快成为的联邦农村发展政策支持重点。卡特时期,预算保持了对农村支持的健康稳定增加。

(三)可持续社区发展阶段(1992年后)

这一时期联邦政府提出解决农村环境可持续发展和宜居社区计划,创建了一个可持续发展理事会,设定美国国家目标为可持续发展。1996年联邦农业完善与改革法保持在联邦层面上控制农村发展项目支出,并创建了一个新的方案:农村社区推进计划,即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以在整个项目的资金移动,以更好地满足国家的需要。社区发展计划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出三个至关重要的系统性的行动:提供信息和技术援助、提供经济激励和财政援助以及建立多元化伙伴关系。国家承认全球化经济中环保运动的重要,国家越来越关注城乡生活质量问题,把农村景观和开放空间不断增长的价值作为农村发展的重要内容。

2002年农场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继续实施农村发展全面战略规划。基础设施、水及废物处理以及宽带网络仍然是农村发展的重要领域。2008年与2014年农业法案,针对农村宽带发展的阻碍,国会通过拨款、贷款和贷款担保实施农村宽带战略,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

三、对美国支持农村发展财政政策法案的审视

(一)紧随农村发展现实制定财政政策

农业立法初期主要通过价格支持政策来保护农民收入。20世纪50年代开始,美国开始了城市郊区化运动,郊区化作为一种新的生活模式和社会意识开始嵌入美国中产阶级的生活。随之而来农村住房保险基金、农村发展贷款项目成为国家财政政策重要工具。20世纪70年代,美国农村城市化发展中农村人口外流乡村贫困问题突出,社会出现“平衡城市和农村”的呼声。为此,美国成立农业部农村发展协调委员会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和活动,创造了社区发展补助金、保本基金鼓励农村地区公共工程投资行为。20世纪90年代,经济全球化发展提出环境保护问题,可持续发展理事会提出宜居社区倡议,呼应了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的要求,被国会纳入财政政策范围。美国紧跟农村发展现实制定财政政策很好地解决了农村发展的现实问题。

(二)通过立法明确具体的财政政策安排

财政政策立法为美国农村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法律依据与行动框架,为联邦政府干预和引导农村有序发展中起到关键作用。联邦政府通过立法不断加大对农村道路、水电、住宅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支持,通过立法不断提高农村、农民和农业发展的系统协同,以巩固农业和农村在国家发展中的基础地位。通过立法,把各种农业政策规定都形成法律条款,制定了对农村支持的详尽而具体的措施,避免了政策执行过程的随意性,提高了农业支持政策的绩效。同时,美国政策立法过程具有公开性,公民可以听证国会法案讨论,保障了财政政策贴近现实。美国通过立法手段来重点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地区发展政策扶持,从一定程度上表明了法制建设的保障作用。

(三)创新财政政策设计发展伙伴关系

随着农村发展目标的变迁,联邦政府逐渐改变角色定位,不断加强与地方和各州政府及私人力量的合作。尽管目前,联邦财政补贴仍然是农村发展进程中稳定、重要的资金来源,但是农村发展的领导权已经转移到地方政府、州政府、区域性组织和私人的手中。在农村发展过程中,新兴的金融机构包括社区发展银行、社区发展信用合作社、循环贷款基金、微型贷款基金、社区发展风险投资基金等已经融入农村发展过程中,配合财政政策的实施。

四、对我国宜居乡村建设的启示

(一)促进财政政策法制化

我国对农业和农村支持的政策多以政府文件形式,一些重大支农政策的形成过程缺乏必要的透明度,影响了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有必要逐步通过政策性立法,把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目标和支持措施法律化,形成保护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法律框架。在法律框架下,根据农村发展现实不断调整和完善财政政策设计。

(二)完善支持宜居乡村建设财政政策体系

我国支持宜居乡村建设财政政策体系系统性和整体协调性,主要表现在:涉及农村发展的资金渠道、部门支持政策较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面窄;政策性金融服务薄弱等。我国目前也在进行宜居乡村建设,这对财政支农政策的协调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应从科学安排财政政策措施、发挥税收减免政策工具的作用、发挥政策性银行作用出发,协调运用多种财政政策工具,帮助宜居乡村建设市场体制的形成。

第2篇

关键词:发达国家;社会发展;科技支撑;经验

中图分类号:F3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39-8114(2011)10-2146-03

Rural Social Development of Developed Country’s Typical Experience and Inspir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Support

HUANG Xiao-juan,LI Guo-jie,WANG Yan,WANG Hua-sheng

(Shen Ya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Shenyang 110161,China)

Abstract: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re primary productive forces, and a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construction needs the suppor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Rural social development of developed country had achieved an extraordinary recor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support were summarized by analyzing the typical experience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egislation,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extension system, farmer training and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 organizations. Some useful countermeasur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social in China should be adopt to provide strong scientific surpport, such as sounding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ies and statute system, perfecting technology promotion service system as well as developmenting rural education and farmer cooperative orgnizations.

Key words: developed country; development of society; technology support; experience

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创新正日益成为推动我国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因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科技的支撑,借鉴发达国家科技支撑农村社会发展的先进经验。有利于弥补不足,让我们少走弯路,增强农村社会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

1发达国家农村社会发展科技支撑的典型经验

1.1政府牵头,为农村发展提供立法和政策支持

政府通过政策和立法为农村科技服务推广提供保障。美国早在19世纪60年代就制定了《莫里尔赠地法》和《哈奇试验站法》,为美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构建提供了先决条件,后来颁布的《合作推广法》又将合作推广体系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了下来;日本依照1948年颁布的《农业改良助长法》、《农业协同组合法》,1961年颁布的《农业基本法》和1999年颁布的《新农业基本法》相继建立和完善了农业科技推广和普及体系,从而在法律、制度和组织上为农村开发、农民教育与生活指导以及农业技术的推广普及奠定了基础[1];英国的农业技术推广立法规定在全国设立必要的推广机构,并明确规定了其任务、职能权限以及编制构成。

1.2各具特色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

1.2.1美国――以大学为中心的农业科技推广模式美国实行以大学为基础,政府从宏观上把握农业科技的发展方向,同时整合社会资源,形成了“教育―科研―推广”三位一体的模式。美国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三者结合的“纽带”在州立大学农学院,各州立大学农学院均设有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它是美国农技推广工作的中级管理机构。此外,还设有农业试验站,主要对本地农业生产课题进行研究,解答农民生产应用中的问题。

1.2.2日本――以政府与农业协会双轨并行的农业科技推广模式一是政府所属的各级农业推广组织,另一个是农业协同组合组织(即日本农协),两个系统均由国家和地方县共同出资建立,各自独立而又彼此联系[2]。政府体系自上而下又分为四级:农林水产省农蚕园艺局普及部、地方农政局、各级农业改良主务课、农业改良所。日本农协协组织庞大,其推广活动包括农业技术指导和农家生活指导两个方面,这两项工作由各农协中的“营农指导员”和“生活指导员”分别负责。

1.2.3以色列――以政府农业部门为主体的农业科技推广模式这类推广体系由国家投资建立,以行政管理部门推动为主导,同研究与教育部门联合实施。推广体系隶属于政府农业部门,农业部下属的推广局和推广站负责管理和实施全国的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在机构设置上,主要是按照自然区划设置并实行垂直管理,经费基本上由国家财政支付。以色列政府每年的农业科研专项经费有上亿美元,占农业产值的3%。

1.3重视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

1.3.1加拿大――最具特色的绿色证书培训加拿大农业职业培训制度中,历史最悠久、最具特色、成效最显著的当属阿尔伯塔省(简称“阿省”)的绿色证书培训项目。该项目始于1970年,其培训工作由省农业厅绿色证书培训管理办公室主管,设有专门机构和3个专职人员代表省政府进行“绿证”培训管理。对参加培训的个人是免费的,培训者大多为富有管理和实践技能的农场主或熟练技术工人。其培训的经费主要来源于阿省的财政预算和教育部门转拨的高中学生绿色证书培训经费。

1.3.2英国――系统化的农民技术教育与培训英国农民教育由农渔食品部农业培训局负责,辅以大批由社会、团体和个人兴办的业余农业学校及短训班,如农工夜校、农民夜校、农技训练班、农业青年培训学校等。目前基本形成了以高、中、初三个教育层次相互衔接,学位证、毕业证、技术证等各种教育目标相互配合,正规教育与业余培训相互结合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可以适应不同层次人员的需要。担任培训任务的教员与辅导员除了邀请农业学院的教师和研究、咨询部门的科技人员外,还聘请有在农业第一线工作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任教。为保证培训质量与效率,政府建立了严格的奖励与考核制度,学员经考核合格后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1987年,英国还设立了“国家培训奖”,以奖励在技术培训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3]。

1.4农民合作组织发挥重大作用

1.4.1日本农业协同组合――成功的产业化模式日本农协既是日本规模最大、群众基础最广泛的合作经济组织,又是由农民依法成立的,以相互协助、共同提高生活水平为目的的群众性组织。日本农协分为基层(市町村)、地方(都道府县)和中央(全国)三级组织。农协的工作包括:提供农业生产的信息、农业生产资料和技术指导,统一销售农产品,提供农村金融服务,从事农村医疗保险、文教和各项社会福利事业。在整个产业化链条中,农户并不直接面对市场,而是由农户组成的农协面对市场,形成了一种“公司+农协+农户”的产业化模式[4]。农协还非常重视农民教育和农业科学技术的普及与人才培养,建有完整的农业教育体系,国家设有农协中央学院,各地方设有40多所农协大学及各种研修中心,这也是日本农协发展迅速的重要原因之一。

1.4.2韩国农协――国民的生命库韩国农协成立于1961年,它是由农民出资建立的、代表农民利益的合作经济组织。农协分为中央农协和基层农协两级。省(道)市一级不设农协,只设中央农协的派出机构。基层农协以县(郡)乡(邑)农协为主,但并非每郡、每邑1个,而是由8~15个邑组成1个基层农协[5]。韩国农协有四大职能:①教育普及与农业技术推广。为成员农户提供教育培训与支持服务是该国《农协法》规定的农协责任与义务。②建立购销渠道,开拓国内外市场。农协从事着各种各样的农业流通活动,包括集中、储存、包装以及各种产品的加工,致力于降低成本和增加产品的附加值。③从事信贷、保险业务,向农民提供资金(主要由农协银行承担)。④充当代言人。一是与政府对话的代言人,二是与社会对话的代言人,三是与国际市场对话的代言人。

2发达国家农村社会发展科技支撑的特点分析

2.1政府是农村社会发展的强大后盾

政府通过农业立法、政策制定、提供低息贷款、兴建农业基础设施、支持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及开拓市场等措施为农业生产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由此直接或间接地对农业科技的应用进行宏观调控,引导农业向产业化、科技化发展。为农业科技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也为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等。

2.2拥有健全和高效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

拥有健全和高效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是发达国家农业的共有特征之一。其推广体系均具有以下特点: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推广组织;组建了高素质的推广队伍;有着多样化的农业科技推广方式;拥有现代化的推广手段;有稳定的推广保障,包括法律保障和经费保障。

2.3构建了运行良好的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从各国发展农民教育的经验来看,主要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实施“全民教育”,大力提高了农村人口的整体素质;通过立法和政策保证了农民教育的发展;政府提供农民教育的经费支持;农村职业教育灵活高效;非正规农村教育促进了社区发展。

2.4建立健全了农民合作组织

依靠农民的主体力量是推动科技更好地为农村社会发展服务的关键,而农民主体力量的发挥则要依赖于完备的农民合作组织。农民合作组织既是先进科学技术进入农业、农村,先进知识进入农民头脑的有效载体,同时也是农民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通过合作组织保护自己在农产品交易中的权益。

3发达国家农村社会发展科技支撑特点的启示

3.1健全农业科技政策法律法规体系

首先,应制定综合性的科技体制改革方面的政策法规。建立布局合理的科学研究体系、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成果转化体系、精干高效的科技人才体系、协调有力的科技管理体系和鼓励创新的科技运行体系和相关政策法规[6]。其次,建立健全与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相关的政策体系。如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基金,用于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资助或贷款贴息;鼓励涉农企业、科技成果持有者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将科技成果带到田间地头实现转化;培育和扶持成果转化的中介机构等。第三,应加大奖励力度,完善科技奖励体系,提高奖励的透明度、权威性、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最后,要制定措施来保障农业科技政策法规的执行效果。

3.2完善科技推广服务体系

应大力推进农业科技信息网络的建设工程。通过设立专门的电视广播频道、网站、服务热线等各类信息渠道,因时因地因需地常年向农民提供公益性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完善并深化农村科技人员培训工程。各级政府要多层次地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把提高农技人员的素质作为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加强基层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为他们提供进修培训、外出考察等学习机会。第三,实施农村科技特派员工程。即从政府农业部门、农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选派一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搭配,组建科技支农队伍,分期分批下派到亟需科技支持的农村去支农,以“专家进大户,大户带农户”的技术推广方式,通过专业技术人员入户面授、现场讲解、示范指导、集中培训等形式,让农民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先进的种养实用技术。

3.3发展农民教育

发展农民教育,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科技支撑作用的基本出发点。应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包括技能培训及科技知识培训等。向村民传授先进的养殖、种植技术,从而培养出种植、养殖大户。重视农村的文化建设,让农民们认识到科技对农业生产的强大推动作用。

3.4发展农民合作组织

我国农民数量庞大,但都相对独立,大多力量薄弱,因此需要通过发展建立农业合作组织来提高农民的主体地位。首先,从立法上加强对农业合作组织的保护。明确农业合作组织的法律地位,使其发展更规范,以此来理顺农业合作组织与政府间的关系。其次,政府应对农业合作组织提供政策支持。适当减免农业合作组织的部分税收,对新的合作组织提供一定财政补贴。同时,国家还应设立专项基金,对合作组织的发展、科技普及、低息贷款等给予相应支持。再次,加强对农业合作组织的管理。设立专门的部门来协调农业合作组织之间的关系,引导其朝着为农民服务的方向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水山.韩国新村运动及启示[M].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2006.51.

[2] 刘志民,郭霞,倪浩.国外农村科技服务的组织框架与政策法规探析[J].科技与经济,2005,18(4):33-36,64.

[3] 邓志军.美国农业技术与职业教育的特色[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6(26):59-61.

[4] 林梅.国外农业科技推广模式的分析和借鉴[J].中国农村小康科技,2009(1):65-69.

[5] 丁国杰,朱允荣.欧盟三国农民教育与培训的经验及其借鉴[J].世界农业,2008(4):51-53.

第3篇

一、国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类型及特点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国外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因各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条件不同,而形成了不同的类型。根据它们的显著特征,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专业合作社

这类合作社的主要特点是专业性强,即以某一产品或某种功能为对象组成合作社,如奶牛合作社、小麦合作社、渔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等。此类合作社在德国、法国较多。这类合作社一般规模都比较大,本身就是经济实体。

(二)综合性合作社

此类合作社的主要特点是以综合性为主,在日本、韩国、印度、泰国以及我国台湾所建的合作社都属于这一类型。综合性合作社,根据农民的需要,开展多种多样的服务,如组织农民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向农民提供生产资料购买、金融、共济、技术经营指导等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如日本的全国农业协同组合联合会,农林中央金库,全国信用农业协同组合协会等都属于此类合作社。

(三)跨区域合作社

其主要特点是跨区域合作与联合,以共同销售为主。此类合作社在美国、加拿大较多。在美国,销售合作社的历史最长,数量多,经销的农产品几乎覆盖所有的农产品品种。在加拿大,农业销售合作社是经营最成功的合作社之一,有1/3的农产品是合作社经营的。

二、国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成功经验

(一)民主办会,自我管理

国外农村合作组织都是由农民自愿联合组织起来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社、组合或联盟。它的业务包括对农业技术和农业经营的指导,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的购置,农产品的加工储存和销售等。在合作社内部坚持“民有、民管、民享”的原则,实行民主办会,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合作社的重大事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等。

(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在国外特别是在欧美国家,农民一般是在一定程度上拥有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独立经营权的农场主,合作社一般是在不改变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农户自愿入股形成的。合作社内部产权清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财产属合作社成员集体所有,合作社盈余按社员交易额返还入社社员,投资入股也给一定的报酬,但如合作社破产,要先偿还债务,再退还最初入社资金,然后再将剩余财产平均分配。

(三)以维护农民的利益出发,坚持服务为宗旨

坚持服务为宗旨,在发达国家的合作社章程和实践中均得到充分的体现。美国农场主合作社的目标,是以最好的价格和服务向农场主提供生产资料和出售农场主的农产品,并保证集团对政府经济政策的影响。日本《农业协同组合法》第8章规定:“组合以通过其所从事的事业最大限度地为其组织成员服务为目的,而不得以盈利为目的进行其事业的经营。”在实践中,发达国家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不以盈利而是以农民服务为宗旨,即通过自身的业务活动,为成员的生产、生活提供综合化、社会化的服务,以此来保护其成员的利益。

(四)法律保护

德国是世界合作社发祥地,早在1867年就制定了第一部《合作社法》,后来又多次修改完善。美国为支持合作社的发展,于1926年制定了合作社销售法。日本早在1947年就颁布了《农业协同组合法》,并在60年代又进行重新修订。这是日本为促进和保护农协的发展而制定的专门法律,明确规定了农协不同于经济团体和政治团体,是特别法人;承认农协自主经营权和民主管理权,以保证不受行政干扰,确保农民的经济地位,规定农协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经营团体,是服务机构,农协各种事业所获收入归农协成员所有。

(五)政府重视与支持

在国外,许多国家都十分重视农村合作组织的发展,体现在各级政府制定的农业政策、税收及金融政策等方面。法国在各种农业合作社创办时,政府给予投资津贴,免去其应交的工商利润税、营业税和地产税,还给予低息贷款。德国对合作社的管理费用实施补贴,第一年补贴费用总额的60%,第二年为40%,第三年为20%。意大利国有能源部门向合作社提供的农业用油价格比城市低50%,农业用电价格比非农业用电低1/3。

三、国外经验对内蒙古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启示

从内蒙古农村牧区的现状和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的特点,结合国外的基本经验,在推进内蒙古农村牧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时,应重点考虑以下几点:

(一)制定扶持政策

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是一项新生事物,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需要政府积极引导和政策扶持。各级政府要转变职能,优化环境,突出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产业政策。自治区各级政府应根据当地农牧业产业发展方向,用产业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农牧民兴办各种不同类型的合作经营组织;二是资金政策。农村牧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作为集体所有制的一种有效实现形式,一般来讲是劳动联合为主,在经营中一般都受到资金的限制。因此建议自治区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专项用于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础设施、服务设施、信息网络、绿色食品认证、培育品牌、基地建设和培训等。三是税收政策。由于农牧业是弱质产业,农牧民又是弱势群体,建议政府在税收政策上给予宽松环境,以利于这一新生事物发展壮大。

(二)加快立法进程

国外合作社是依据《合作社法》建立的,其运行机制也是在《合作社法》的严格规范下形成的。我国建国以来至今没有制定出一部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法律法规,根据国外其他国家的经验,要想完善我国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应尽快制定《农村组织法》《合作社法》,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真正成为农牧民自己的组织。因此,建议在国家尚未出台法律、法规之前,从内蒙古的实际情况出发,抓紧制定出一部既符合国际惯例又适合内蒙古实际的《内蒙古农村牧区经营组织管理条例》,以便依法引导、扶持、规范、保护其健康发展。

(三)积极推进农牧业产业化

在国外,农业产业化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小生产与大市场、低水平的传统农业与现代市场消费之间的矛盾,对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与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结合起来。一是支持农牧民与企业以土地、技术和资金等生产要素入股,参与产业化经营,从加工和流通环节分得利润;二是鼓励企业通过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建立相对稳定的农畜产品基地,采取建立风险金、实行保护价收购和返还利润等多种方式,减少农牧户风险;三是建立担保型利益联结方式,在契约联结的基础上,组织合作经济组织作为担保人,把龙头企业与农牧户联结起来,督促、保证契约的履行。

第4篇

我国房地产价格波动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调控——来自货币供应量、汇率和利率的证据

资产证券化条件下的货币政策有效性研究——基于次贷危机背景的分析

人民银行资产负债结构对货币政策的影响探析

中国货币替代的测算、特征及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新银行监管模式视角下我国商业银行经营转型的思考

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事业部架构下相关准入监管的思考

论我国现行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美国两轮非常规货币政策评述与比较

巴基斯坦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

香港债券市场的特点及对内地银行间市场建设的启示

加快推动澳门金融IC卡发展的思路与建议

政府诱导型金融支持民族地区城镇化研究:广东清远案例

邮储银行支农成效及其制约因素分析——以广东肇庆市为例

股市成熟度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与股市和债市的波动相关性——基于BEKK模型和失败检验法的研究

国有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动的时滞效用研究

房地产市场调控背景下房贷险的出路探析

我国建立婚姻保险制度初探

中国小企业成长之路

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是下一轮增长周期的核心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演进历程与发展条件

人民币跨境业务发展的若干问题探讨

房地产市场垄断、供给失灵及其治理

境外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对中国商业银行绩效影响研究

对转型期我国经济高增长与高失业并存的原因探析

金融发展、FDI与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门槛模型分析

企业直接融资制约因素实证分析:佛山案例

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国别风险监管体制的思路

台湾农业金库的运作模式及其对内地农信社改革的启示

压力测试及其在中美两国中的应用

美国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制度研究及其启示

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的政策研究

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梅州油茶模式

信用衍生品市场的国际经验与中国发展——基于金融结构和宏观稳定的分析

基于CVaR-SV-N模型的股指期货风险度量

中国保险集团发展问题研究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可持续发展研究

我国保险业“低碳”发展分析

国库电子化的国际趋势及启示

贸易保护主义是调结构的催化剂

如何认识国际金融危机: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的现代解读

商业银行弱经济周期性分析及启示——以美国富国银行为例

金融危机中的货币政策理论分析与启示

FDI、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要素投入还是TFP?——基于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

总部经济对货币政策实施区域效应的影响:外部表现、内在机制和实证分析

美国CFTC对期货交易的信息监管及其启示

社区银行与货币政策传导——美国的实践及对我国的启示

经济危机时期美国就业状况、政策调整及其启示

经济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市场定位的思考

农村金融服务研究:东莞视角

加强农村民间金融规范化建设的思路

次贷危机、信息不对称和指数交易

论期货公司业务创新空间

我国私人银行服务研究

BSC与KPI在银行绩效评价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县域信贷资金定价机制问题探析

影响银行卡追透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第5篇

启示一:建设的根本目的――激发内动力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是农业扩大再生产的基础。韩国新农村运动特别注意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首先注意的是激发国民进取精神,引导国民进行自我教育,利用典型事例对农民进行现身说法,注意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从而使新村运动最终转变为“民间主导型”群众运动,是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措施。

我市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和重点都在农村,实现这个目标的前提是充分发挥农民主体的作用,调动农民和农村自身的积极性,改变“等、靠、要”的依赖思想,摆脱贫穷、改变落后的生产方式,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第一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形象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都要明确自身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特别是宏观管理、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部门,在制订发展规划、安排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时,要充分考虑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更多地向农村倾斜。第二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充分考虑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发展要求,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建设重点,加强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农村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发展。第三要依靠农民辛勤劳动。进行农村组织体系创新,让农民真正组织起来,即在继续增强农村集体组织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发挥国家基层经济技术服务部门作用的同时,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发展各种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和推动农村基层志愿服务活动。

启示二:开发的模式构建――跨区域发展

韩国将新村运动放置在国际交流、国家发展的大环境下,进行跨区域整体结构性调整,不仅是农村,城市也开展;不仅是农民群体,还包括大学生、教师参与;不仅是本乡关注,还吸引海内外的各种力量。在指导思想上,韩国新村运动引导各地,把每个区域的自然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大力发展区域特色产品,紧紧抓住“特”字这把可持续发展的标尺,使各区域各有所长、各有所得。在资金筹措上,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吸引国内外大量开发性商业投资,国家主要解决交通、电信等基础设施,很少直接投资到有关企业,发展的资金主要是“民间主导型”。

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基于经济发展的国际化、市场化背景下进行的,实质是改革开放的深化,要跳出农村研究农村,跳出农业发展农业,走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发展的道路,使资源、要素优化组合利用。在指导思想上,把城市支持农村提到新高度,进一步加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互动的力度,积极推进社会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城市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在农业生产上,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发展生态旅游、蔬菜等优势产业。在城市化发展上,搞好二、三产业的布局,推动产业向城镇集聚、人口向城镇集中,增强城镇的经济总量。在资金筹措上,除增加政府投入外,从宏观上统一调度有限资金,重点解决农村发展“瓶颈”问题,重点推广以奖代补、招投标制、实物补助等建设模式,解决农民、农户、乡镇难以解决的道路、科技、教育、卫生、人力等重大问题,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启示三:建设的重点领域――改善人居环境

韩国新村运动设计实施一系列开发项目,以政府支援、农民自主和项目开发为基本动力和纽带,带动农民自发的家乡建设活动。以勤勉、自助、协同为基本精神的新村运动先在农村开展后,以振兴国家为动力,迅速波及工厂、学校及城市,向全国范围扩展。1970年11月至1971年7月,韩国政府为全国所有农村每个村免费平均提供300袋水泥,限制农户不得自行处理水泥,而要用于村里公共事业。地方政府为用好这些资源,把工作重点放在改善农村公路、住房条件、农村电气化、农村自来水、水稻品种、村民会馆等生活环境上,设计了近20种建设项目,如修建桥梁、修筑河堤,改善饮水条件和房屋、村级公路等。通过一系列实实在在的项目开发和建设工程,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改变了农村面貌,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和称赞。

目前,我市农村基础设施仍比较薄弱,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足;农村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公共产品总量不足、渠道分散等问题依然存在,农村落后城市的局面仍呈扩大之势。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应全面分析我市农村社会经济现状,根据轻重缓急,以改善人居环境、生产条件、增加农村公共品投入为切入点,提出我市新农村建设的重点领域,确定10~20种适合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项目,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启示四:建设的运行秩序――分阶段推进

韩国新村运动于1960年前后在农村小面积试验阶段并不是一帆风顺的,直到1970年才正式纳入政府工作日程,长期被忽视的农业才开始受到重视,最终取得显著成效,扩大实施范围,并从政策上确定下来,几十年始终如一,形成政府统筹指导型分阶段协调推进模式,每一阶段都依靠既有生产因素获得最大经济成果。一是基础建设阶段(1971-1973年)。重点是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如改善厨房、屋顶、厕所、公路等。二是扩散阶段(1974-1976年)。新村运动迅速向城镇扩大,成为全国性现代化建设活动。重点从改善农民居住生活条件发展为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改善和提高。三是充实和提高阶段(1977-1980年)。这一期间,政府推进新村运动的工作重点为鼓励发展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特色农业,积极推动农村保险业和乡村文化的发展。四是国民自发运动阶段(1981-1988年)。政府大幅度调整新村运动的政策与措施,建立和完善全国性新村运动民间组织,信息宣传和培训工作改由民间组织承担。政府只是通过制定规划、协调、服务,以及提供财政、物质、技术和服务等支持。五是自我发展阶段(1988年以后)。政府倡导全体公民自觉抵制各种社会不良现象,并致力于国民伦理道德建设、共同体意识教育和民主与法制教育。韩国新村运动起步很实、导向很明,政府用“看得见”的事实引导农民在思想上产生共鸣,使韩国新村运动走上全民参与、全境展开、实践先行、自觉持久的良性运行轨道。

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与韩国1978年时基本相当,相对分布不均衡,因此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仍然很艰巨,责任依然很重大,建设成果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建立以政府统筹指导为主、分阶段协调推进的模式,对不同经济状况的村镇进行分类指导,建议借鉴韩国新村运动在基础建设阶段、扩散阶段、充实和提高阶段等不同时期的建设模式和经验,针对不同镇村的发展状况,科学确定新农村建设路径,在宏观上调控好开发点、联动轴和辐射面,达到“以线串点”、“由点到面”,让农民得到实惠,让增收的现实唤醒农民。

启示五:建设的核心思想――科技教育先行

农村发展相对滞后的深层原因是人才缺乏、教育低位,贫困的根本因素在于信息缺失、文化落后。韩国之所以能在短短三十年的时间里走完西方国家近百年的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市化的道路而出现“汉江奇迹”,韩国自己认为就是高度重视发展教育事业,并坚持不懈地开展新村运动。他们指出新村教育是新村运动的核心,也是最重要的内容,他们把一切正规和非正规的区域社会教育活动和新村运动同步进行。可以说,韩国农业的迅速发展是伴随着新村运动进行的,每一步的成果都离不开新村教育的贡献。所以,韩国至今仍坚持把加强农业科技和推广工作,加强农业技术教育和培训作为发展农业的关键环节。

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点之一是提高劳动者素质,开发人力资源,因此,必须教育先行。首先,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和教育观,立足于本市农村发展,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思想,把农村独特的文化底蕴和勤劳朴实的民风提升为开放文化、发展文化;其次,树立“以效为本”的现代教育质量观,立足于把适用的先进农业技术送到千家万户,积极探索农民培训的办学规律,进一步整合现有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增强农民自我发展的就业能力。最后,建立整体发展思路,按多维、整体、系统要求,在动态过程中协调发展,进行全方位、多侧面、分层次、有重点的配套组织,在政府统筹参与、农民主动参加、社会全面关注的教育培训机制下,充分运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培养和造就现代新农民,走出一条立体推进农村教育的新路子。

参考文献:

[1]李山水,许泳峰.韩国的农业与新村运动[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38-58,168.

第6篇

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进程回顾与展望

低可得性环境下的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管——发展负责任金融的契机(一)

小额信贷和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三)

公司治理与金融危机——得出的结论及《OECD公司治理原则》执行过程中的好做法(四)

《社区再投资法》:过去的成功及未来的机遇(中)

信用评级市场培育、监管实践与思考

企业资信评估体系研究——基于评估基础和评估环境变化的考量

三季度银行间市场走势分析

新加坡金融业争议调解机制

陕西信贷市场运行的金融排斥问题研究

非诉讼方式解决金融纠纷问题研究

完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的对策

欠发达地区房地产市场“繁荣”现象简析

辽宁装备制造业发展与金融支持

农村互助资金组织和资金互助社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基于中国西部地区12个省的分析

有效防范基层央行货币金银业务风险的思考

优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行员绩效考核机制的研究——基于对陕西省辖区干部职工的问卷调查

对金昌市普惠金融政策执行绩效的调查

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预定利率市场化必将促成寿险市场多赢局面

充分发挥金融在科技自主创新中的促进作用

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可持续性发展研究——以宁夏为例

关于加强陕西省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意见

以原则为基础重新设计《住房抵押贷款披露法》和《社区再投资法》数据(上)

建议采用“综合调控法”摆脱住房困境

对清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思考与建议

金融促进陕西经济增长的比较分析与实证研究

资产价格波动对我国宏观经济影响综述

电子金融领域中消费者权益保护路径探析

英国支付体系风险监管的启示

《欧盟信用评级机构监管法规》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际生态金融产品发展综述及启示

国外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成功经验及其借鉴

对西北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情况的调查

稳步推进金融服务创新的实践与思考

实施核算监督一体化的初步探析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情况调查——以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为例

陇南私营个体企业发展与贷款融资情况调查

反洗钱在预防和惩治腐败中的作用与机制研究

我国本轮经济周期调整中的产业区域间转移与区域协调发展

美国《社区再投资法》(1977—2009):三十年来在争议中的不断变革、下一步改革的方向及其对我们的启示(下)

国内农村信贷抵押担保创新综述及启示

经济欠发达地区惠农卡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防范我国上市公司第四季度利用新准则操控利润的方法

国际金融体系改革:中国的战略与抉择

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金融支持探讨

当前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金融约束及思考

中国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

返乡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成熟模式及成效——来自陕西省商洛市的调查

对巴州区域经济发展和金融支持协调性的分析与探讨

支农再贷款政策在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前景广阔——基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的实证调查

西部欠发达地区农业银行股改的成效、问题与建议

经济刺激计划对西部现金供应的影响——基于宝鸡市的实证分析

延安石油企业与金融业关联性分析

对严密防范虚假投资行为的思考与建议

金融危机下促进安康蚕桑产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浅谈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第7篇

关键词:发达国家;农村职业教育;研究;启示

作者简介:刘颖(1975-),女,山东平度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纵观世界范围内,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其农村职业教育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是不言而喻的。尤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背景下,农村职业教育则是我国当前职业教育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在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加速农村体制创新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本文根据中国知网(CNKI)全文数据库为主参照,以2005-2014为时间周期,以“发达国家农村职业教育”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共发现130篇相关文献资料与论文。从发文数量上来看,平均每年大约有10篇左右,2014年相关文章数量有明显增加,达到20篇。也客观反应出目前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本文通过对上述文献的疏理、归纳与总结,从不同维度对发达国家农村职业教育的经验进行系统分析与评述,希望借他山之石,为我国农村职业教育未来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借鉴作用。

一、发达国家农村职业教育的特点与成功经验

(一)健全立法制度,为发达国家农村职业教育快速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发达国家农村职业教育在其发展进程中所取得瞩目成绩,得益于这些国家立法和政策的有利保障。本人根据中国知网(CNKI)检索结果,综合国内外诸多学者的相关文献,将美、法、英、澳、日等国出台的农村职业教育的相关法律汇总为表1所示。

作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的美国,其农村职业教育的起步较早,从1862年颁布的第一部职业教育法案《莫雷尔法》起,美国政府先后修订并颁布了多项农村职业教育的政策与法案。法案依照美国农村职业教育不同发展时期,针对农民职业能力教育与培训、农业补贴、农村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办学主体、财政投入等方面以法律的行式,给予了农村职业教育全方位的指导与诠释。同时也为美国农业经济发展及社会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使得美国成为全世界农业发展中最成功的国家之一。其成功之处是用占全美人口比重仅2.4%(2010年统计数据)的农业劳动力,生产并供养了全美3亿人口所消费的优质、廉价食物。法国自1848年由国会批准建立第一所农业技术学校起,也相应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对农村职业教育进行了多次调整与改革。如1919年,颁布的《阿斯蒂埃法案》,1960年颁布的《农业教育法》,1989年颁布新的《教育方针法》。其中《教育方针法》规定:接受10年义务教育的所有适龄青年,需经过两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与培训后,至少要取得“职业能力证书”或“职业学习证书”后方可成为农民。两年的培训要求2/3的时间在农场进行实践培训,1/3时间在农业培训中心进行理论学习。这一规定与法国的近邻英国有着异曲同工之处。英国政府也非常重视农村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先后制定和颁布一系列法律、法规,成立专门的培训机构,制定专门的培训计划。并依托互联网络,将农民、高校、农业科研咨询部门、农业培训机构等有机地结合起来,构建一个层次分明、结构合理、高效有序的教育培训体系。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早在1975年就制定了《技术与继续教育法》,后于1990年又颁布实施了《澳大利亚培训保障法》,法令规定:年收入在22.6万澳元以上的雇主(包括农牧场所主或农业企业主)应将工资预算的1.5%用于员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上,以法律的方式对农业从业人员的职业与技术培训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于亚洲两个近邻日本和韩国,其完备的立法也为两国农村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政府对于农村教育的重视和政策层面的支持也很值得借鉴。日本早在1949年颁布了《社会教育法》,该法律规定:充分利用图书馆等公共设施对农村青少年、妇女以及成人开展并实施相应的教育与培训。随后又出台了《青年振兴法》、《农业通则》等,主要针对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政策、资金来源与投入、办学主体、培训目标、课程设置等方面给予法律的规范与要求。德国“双元制”的职业教育模式,成为全世界国家积极学习和效仿的典范。但其政府在政策立法上也对农村职业教育提出了基本要求:1969年颁布了《职业教育法》、《培训条件总纲》,农牧场主必须经过正规的职业教育培训,取得“农业师傅”的资格证书后,方可获得农牧场(企业)经营权。

(二)充足财政投入和资金来源,为发达国家农村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发达国家农村职业教育发展速度之快,除了与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之外,则与其充足的财政投入和多渠道拓展资金来源密不可分。无论是欧美还是亚洲近邻,充足和稳定的资金投入是直接影响农村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的基础,也是强有力的支撑与保障。综合来看,发达国家农村教育经费来源与投入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国家或政府的直接性财政投入,如美国,政府在颁布的各项法律或法案的相应条款中,都直接规定或明确了国家财政投资的比例与数额,涉及配套的各项事业经费和专项使用经费;二是政府部门要求企业或私人投入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职业教育领域,如法国,政府规定:各个企业在承担完成各项缴税义务后,必须要承担至少两项经费支出:即按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1.5%提取继续教育经费,用于本企业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按上一年职工工资0.5%缴纳“学习税”,用于支持职业教育的发展。下面具体来看看美、韩两个典型国家教育投入的基本状况。

美国政府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地位,将农业作为研究与开发长期投资的重点领域之一。根据资料显示:自1958年以来,美国政府对于农村科技与教育的投入以8%的增长率逐年增加。作为美国财政投入的主渠道,政府每年用于农民教育的经费高达600亿美元。大约83%的经费来自于州和联邦财政预算拨款,11%来自区和县,3%来自于企业和个人,其余则来自于社区。除此之外,美国农业法案批准农牧场主发展计划(BFRDP)规定:2009-2012年,政府每年提供7500万美元的专项资金用于新型农民生产技能和农业经营管理能力的培训。韩国自上世纪70年代兴起著名的“新村运动”,真正将韩国的农村教育推到了一个快速发展的轨道上来。无论从政策立法与宏观管理层面,还是财政预算与投资层面上,均引起了政府对于农村教育的高度重视。从1971-1978年财政预算中用于农村开发项目的经费增加了7.8倍,中央和地方财政投资合计增长了82倍。进入21世纪,韩国政府又加大对于新型农民培训的投入,投入资金119亿韩元,人均农民培训经费为300万(约合人民币2.6万元)。同时,韩国教育与人力资源部共同实施农村建设与振兴计划,每年投入3000多亿韩元,采用与高校进行产教结合的模式,共同培育农民和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取得了丰硕的成绩。除此之外,日本、法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对于农村职业教育投入力度之大,也是支撑本国农村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的最有效的资金保障。

(三)多元化办学主体和多样化的办学模式,为发达国家农村职业教育有序发展奠定了基础

发达国家在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过程中,有个共性特点则是:社会参与办学的积极性高,办学模式灵活多样。各国除了注重发挥政府核心作用和职能外,往往会调动并联合非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协同合作,共同参与农村职业教育的培训与管理。例如,德国农村职业教育的一个主要特点:联邦政府与地方教育局共同对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进行管理和协调。同时,政府还批准国内2万多个私人农业技能培训企业和机构可以直接参与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日本也是以国家办学为主,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共同参与,逐步建立并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既有正规农村职业学校主办,也有企业和社团举办的公共职业培训机构,还有以农村青年为对象的县域农村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方便农民就近入学。因此这些机构从布局上来看,均设立在农村周边与附近,学校整体规模小、分布广、效率高。美国农村职业教育办学主体不仅仅拘泥于政府为主,而是多元化的办学主体共同促进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美国农村职业教育由联邦和州政府、社区学院和大量的企业或私人投资承办。除此之外,还有教会参与开办农村职业学校,与政府联合对农民进行职业培训。例如,美国目前现有农民俱乐部5万多个,均面向本地区或社区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帮助农村青年学习并掌握各种专业技术,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提高农业经营管理能力等。澳大利亚和法国也是实施多元化的办学主体:以政府办学为主,实行社会、学校和家庭协作的办学方式,鼓励大农场主和企业集团等开办农村职业培训机构,社会力量参与农村职业教育热情高,效果显著。

(四)多层次、完备的农村职业教育体系,是发达国家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成功秘笈

发达国家的农村职业教育体系非常完备,无论从正规的学校教育还面向成人的农业职业培训,均建立多层次、比较完备的农村职业教育体系。笔者基于中国知网(CNKI)文献资料的梳理与归纳,结合法、澳、日、韩几个典型发达国家的农村职业教育体系的特点,分别用简图来阐述和说明其各自国家农村职业教育体系的基本概况。

法国农村教育分为中、高等农村职业教育和农民职业技术培训三个部分(如图1所示)。中等农村职业教育由农业职业高中和农业技术高中组成。农业职业高中接收初中毕业生,学制2年,毕业后可获得农业职业能力证书或农业职业学习证书。农业技术高中接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作2年,毕业获得农业技术员证书。两类学校均开设针对继续升入高等农业技术学校所需要的高中会考文凭课程,主要是为有意愿的优秀学生开通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的通道。高等农业教育则为高中后教育,包括两年制高等技术教育,以及4-5年的农业院校的本科教育和6-8年的研究生教育。还有一些实用性较强、灵活多样的长、短期农业技术培训课程。

澳大利亚也是一个农村职业教育体系相对完备的国家(如图2所示)。主要包括中等与高等农村职业教育。同时澳大利亚也通过农业远程教育、成人教育、农业推广教育等形式为学习者提供了更多的学习机会。澳大利亚的中等农村职业教育以3年制职业和技术高中为主,学生毕业后可转入技术专科学院、高等教育学院或TAFE学院继续学习。同时,也有机会进入农业大学或大学中的农科学院继续深造。除此之外,澳大利亚也十分注重涉农专业硕士和博士的培养,毕业后可从事高层次农业顾问和教学科研工作。因此,澳大利亚农村远程教育的灵活性、农村成人教育的广泛性、农业推广教育的针对性使本国农村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合理。

图1 法国农村职业教育体系简图

图2 澳大利亚农村职业教育体系简图

日本农村职业教育包括文部科学省与农林水产省两大部分(如图3所示)。文部科学省即教育系统,其农村教育体系由初、中、高三层次农村职业教育构成。中等农村职业教育包括普通高中的农科与农业高中,其培养目标在于培养专门从事农业生产的合格劳动力,以及有意愿继续升入高等学校学习农业及相关专业的人才。高等农村职业教育主要包括综合大学农学院和农业大学,同时还有短期大学农业系、高等农业专门学校以及专修学校,这些院校均为渴望继续深造的农业人才提供接受高等农村职业教育的机会。而农林水产省(农业)系统则通过农业改良中心、农协等组织形式积极带动并推进日本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图3所示是文部科学省职业教育体系简图。

韩国农村职业教育体系包括两部分(如图4所示):一是正规教育系统中的农村职业教育,包括中、高等农村职业教育;二是韩国农林部门系统、农民协会承办的农村职业教育。教育系统中的中等农村职业教育的主要机构是职业高中,高等农村职业教育包括农业专科大学和综合性大学的农学院,主要招收高中毕业生。韩国农林部门系统的农村职业教育主要分为三个层次:4H教育、农渔民后继者教育、专业农民教育。农协会也通过农协大学、研究院等方式完善韩国农村职业教育。

图3 日本文部科学省农村职业教育体系简图

图4 韩国农林部门、农协职业教育体系简图

二、发达国家农村职业教育对我国的启示

(一)完善农村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权威性

我国农村职业教育自改革开放以来,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推动农村职业教育发展。例如:“燎原计划”、“绿色证书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等,还出台了一系列相关规定,为农村的稳定和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起到了良好地政策保障。但是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不仅需要宏观政策的推动,更需要完备的法律、法规支持。相应的政策和立法要不断实践、不断改进、不断调整和完善,以适应不同时期农村发展的特点。当前,我国农村职业教育法律体系尚不健全、立法比较薄弱、保障力度不足,严重制约了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加之长期以来,农村职业教育在各级各类教育中处于劣势,从事农村职业教育的教师也成为了教师群体中的绝对弱势群体。国家虽然曾多次想通过颁布相应的政策加以解决,例如颁布《关于加强农村、林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农民中专农林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的几点意见》(1993年)和《关于加快发展和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2011年)等。但农村职业教育发展依然步履蹒跚、跌跌撞撞,发展速度之慢、社会认可度低等现象仍是制约农村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的主要问题。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必须要依赖强有力的政策保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化政策条款与细则,制定符合我国目前农村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适合农民群体特点的人性化的,有较强针对性与权威性的政策与法律为基础。对于农村职业教育师资评聘和农业专门人才培养应有政策的绝对倾斜,对于农村职业教育的财政投入、办学体制等方面应用法律条文的行式加以明确。因此,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与作法,尽快建立完善我国农村职业教育的实施办法,以法律的形式给予农村职业教育的应有地位和保障。到目前为止,我国虽然出台了《职业教育法》,对我国职业教育的整体发展有了宏观的指导,但尚无建立一部针对农村职业教育的相应法律与法令。面临现阶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时期和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单独制定并颁布专门的《农村职业教育法》则非常有必要。在完善立法的基础上,加大执法力度,走依法办学、依法管理、依法发展之路,让立法真正成为保障农村职业教育顺利有序发展的最有效措施,从根本上保障农村职业教育的有效实施与健康发展则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创新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增加办学体制的灵活性和多样性

发达国家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多样性和灵活性,是农村职业教育得到以快速、有效发展的主要因素。欧美等发达国家,在农业人才职业教育培训上,采用正规的学校教育与成人培训相结合,将长短期课程设置和远程教学覆盖每一个村落和农业职业教育培训机构。面对不同受教育者,采用弹性学分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实践环节,经常田头地间动手操作,教室学校动脑学习。而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模式较单一,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城乡职业教育资源分割。加之,每年面临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与培训,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对于新型农民工的职业培训,都给农村职业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些群体的文化基础较差,有些是无教育背景的文盲或半文盲。因此,如何能够建立有效的办学模式,让它们随时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培训方式,达到“学以致用,急学急用”,真正达到能够解决他们就业问题则是我们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农村职业教育整体办学水平较低,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不高,传统以学校教育为主导的农村职业教育模式无法适应这样的变化与人才培养的需求。因此,建立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新的办学模式,适合不同受教育者需求的课程体系和教育方式则显得尤为重要。因此要合理有效地利用和结合农村职业教育资源,加强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利用城乡教育资源互补,优化县、乡、村三级农村教育网络。同时,鼓励各地民办、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捐资办学等多种办学形式,调动社会各界举办农村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打破现有农村职业学校定向培养方式,打破入学年龄和学制限制,构建一套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并举、职前和职后教育相结合的多层次、多形式办学模式,是新时期农村职业教育的重要任务。

(三)加大农村职业教育投入,促进农村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

我国农村职业教育一直被边缘化发展,无论从政策支持还是财政投入均无法与其他教育相比,这也是多年来制约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不可回避的实际问题与瓶颈。从政策层面上来看,财政投入不足说明国家对于农村职业教育的重视不够。与发达国家相比,美国财政每年用于农业教育的经费高达600亿美元,同时还不包括各州和企业与个人投入到该领域的补贴费用。稳定而充足的财政投入是推动美国农村职业教育长足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其农村职业教育蓬勃发展的重要保障。相比之下,目前我国政府对于农村职业教育投入不足,投入比例失衡。根据教育部的统计数据:2005-2013年,职业教育国家财政性经费达1.23亿元,年均增长25%。职业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经费也大幅增长。这充分说明国家在近十年里对于职业教育的战略决策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心和信心。

但在加大对于职业教育财政投入过程中,投资的去向基本偏重于城市职业教育,真正投入到农村职业教育的费用则微乎其微。导致农村职业学校的基础设施差,办学条件不好,教育设备陈旧落后,校舍状况破烂,教师的工资待遇较低,实验仪器、图书资料均无法与城市职业学校相比。试想这样的教学条件培养出来的学生,如何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因此如果不改变这种现状,农村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将继续成为了被边缘化的新的群体。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建立符合我国实际需要的公共财政体制,把政府的财力优先并真正投入到急需的农村职业教育上来。除此之外,学校自身要积极扩大教育投资来源和渠道,鼓励社会和个人资金投入到农村教育上。以政策或法律形式规范和完善经费投入体制与实施,严格按照中央或地方政府的规定,化简财政投入的审批手续。建立一套由中央、省级财政、县级财政职责分明,合理高效的财政投入机制,保证农村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四)统筹规划,优化资源配置,构建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农村职业教育新体系

职业教育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而农村职业教育体系作为职业教育体系的一部分,主要包括:农村职业学校体系、职业与技能培训体系和农村职业教育管理体系。整个系统庞杂不一,效能较低,存在着诸多问题。从普职衔接与融合,农村职业教育的学制与课程设置,农民工职业培训形式和面向农村地区的各类学历教育、国家与地方及县域以下管理职能重叠、分工不明确等方面,都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加之农村职业教育资源极度短缺,因此,整合和合理利用城市与县域间有效的教育资源,实现资源互补,优化资源配置,建立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的现代农村职业教育新体系,则当下面临的、不容忽视实际问题。因此,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宏观政策背景下,必须打破原有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与羁绊,重新定位适合我国农村未来发展规划的新目标。必须及时调整农村职业学校的办学思路,统筹规划、统一领导。要进一步扩大县域以下农村办学的自,要逐步建立实现农村职业教育的“三化”――“多元化、市场化、产业化。”要特别加强县、乡、村三级教育培训网络建设,大力开展针对农村劳动力的实用技术培训,构建农业普通教育、农业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相辅相成,科研、推广、开发互为补充、紧密相联,层次丰富、灵活多样、协调发展的农村职业教育新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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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关键词】农村卫生环境,发达国家,经验总结

发达国家良好的农村卫生环境状况不是一蹴而就的,它们也曾经历过我们现在所处的阶段。本研究将对国外发达国家农村环境卫生的治理情况进行梳理,汲取其在改善农村卫生环境过程中获取的经验和教训,以期为我国农村卫生环境改善提供良好的思路和途径。

1国外农村卫生环境改善及治理经验

1.1韩国

在1962-1971年的十年间,韩国政府重点扶持产业发展和扩大出口,但城乡差距逐步拉大,农村人口流失严重,进而带来诸多的城市问题和社会难题,如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弱质化,农业后继无人,加上农业机械化发展滞后,导致部分农村地区的农业濒临崩溃的边缘,这与我国目前的国情十分类似。为缩减城乡差距,新农村建设与发展运动(简称“新村运动”)开始了。

由于靠出口导向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取得成功,韩国政府有财力支援农业。在“新村运动”初始阶段,政府向全国所有3.3万个行政村或居民区无偿提供水泥,用以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修建道路和房屋改造等。随后,筛选出1.6万个村庄作为“新村运动”样板进行重点改造(类似我国的“美丽乡村”试点村)。通过几年的推进,韩国农村破旧衰落的景象得以改变,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归结韩国“新村运动”的发展历程,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是政府主导阶段。“新村运动”的初期主要是由政府主导,提供政策、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运动”初期以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为目标,如改善厨房、厕所、屋顶,修建公路,改良种养殖品种等。政府无偿提供水泥、钢筋等物质,并成立全国性组织“新村运动中央协议会”,构建了覆盖全国的自上而下的组织网络,并建立专门研究机构――新村运动中央研修院,指导新村建设和培养新村指导员。

第二是产业带动阶段。单纯的外部“输血”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韩国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因此,韩国政府动员科研机构、技术人员深入农村进行技术推广和劳动力培训,同时,政府把工作重点放在发展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特产农业等领域,通过制定规划,提供财政、物质、技术和服务等支持手段,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多种经营,在提高农民收入的同时,逐步改善农村的生活环境和文化环境。

第三是自我发展阶段。由于国内政治动荡和农村经济改善,政府逐步退出“新村运动”主导地位,政府的直接投入转为“政策引导、市场进入”,其它培训、信息和宣传工作改由民间组织来承担。农村发展由“硬实力”向“软实力”转变,展现农村历史文化、乡村特色的产业发展迅速,使得韩国农村持续焕发青春。

1.2日本

上世纪50年代开始,日本经济开始高速增长,但是由于片面追求工业发展,造成城乡发展脱节,城乡收入差距拉大,传统村落社会崩溃,乡村人口减少。为解决上述问题,日本政府于上世纪50年代开始,先后开展过3次规模较大的新农村建设,即“造村运动”。该运动在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点经验:

法律体系健全。在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过程中,日本政府非常重视法律体系的建设,先后出台了《废弃物处理法》、《环境基本法》、《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推进循环型社会形成基本法》、《农药取缔法》、《土壤污染防止法》等法律法规,提倡发展循环型农业,协调农业生产和环境保护。2000年后又颁布实施了《农药危害防止运动实施纲要、农药残留规则》、《农地管理法》、《食品、农业、农村政策审议会》、《食物、农业、农村基本计划》、《农业环境规范》、《关于推进有机农业的法规、《关于有机农业推进的基本方针》等,完备的法律体系为改善农村环境提供了重要保障。

规划先行。日本政府在农村环境改善过程中,非常重视规划工作,特别是综合性国土规划。前后在国内进行4次国土规划,根据规划引导资金在农村小城镇投放,扶持农业,促进当地发展。如,“一村一品”行动,在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改善了自身居住环境。积极研究和推广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如积极发展生物工程技术、不断通过生物技术改良农作物品种,降低化肥、农药在农田的使用。

农协力量强大。日本农协的力量非常强大。基层农协、县经济联合会和中央联合会三级农协联合组成了完备服务网络,为农民提供及时、周到、高效的服务。同时也是农村环境改善的重要宣传者和操作者。

发展环境保全型农业。日本在上世纪90年代初制定的《食品、农业、农村政策方向》中首次提出“发展环境保全型农业”概念,并将其作为农业改革新目标。环境保全型农业是指灵活运用农业所具有的物质循环功能,通过精心耕作,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等,发展环境负荷量小的可持续型农业。政府专门设置了对策室,负责推广,主要技术措施有:土壤复壮技术、化肥减量技术、化学农药减量技术等。2008年经资格认定的“生态农户”达17.9万户。

1.3美国

美国国土面积广阔,是典型的地广人稀国家,其农业现代化进程是以高投入、高产出、机械代替人工等模式实现的。美国政府在农村环境治理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法律制定。美国农村环境保护走的是法律先行的道路,通过完备的法律体系规范和约束污染源。1972年美国政府颁布《清洁水法案》,1987年提出了对点、面源污染统一管理的行动计划。其后出台了涉及农业污染治理的《安全饮用水法案》和《联邦农药、杀真菌剂和杀鼠剂法案》,还有《农药登记和分类程序》、《农药登记标准》、《农药和农药器具标志条例》、《农产品农药残留量条例》等规范农业投入品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

公众参与。美国政府对公众参与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1979年,美国环境保护署根据《清洁水法》、《资源保护与恢复法》以及《安全饮用水法》就公众参与情况提出了最低的要求和建议。2003年,环境保护署制定了专门的《公众参与政策》,明确了公众参与的基本步骤,并不断寻找扩大公众参与新方法。

项目带动。针对农村环境保护问题,美国综合运用技术、经济等手段,开展了一系列农业环境保护项目,通过项目带动,对农村环境问题进行资金补贴、技术支持和规范化生产等,涉及到的重要项目有:退(休)耕还草还林项目、湿地恢复项目、环境保护激励项目、环境保护强化项目、农业水质强化项目、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项目、农场和牧场保护项目、草场保护项目。

环境教育。美国的环境教育开展较早,形成了完备的体系,并以立法的形式加以推广。该环境教育体系完整、经费来源多样、制度规范。在农村的环境教育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实现:一是通过非营利性组织将农场主集合在一起,评选出一批环境教育示范地农场,组织他们农场主定期参观、交流经验;二是开放环境教育场所,组织学校或公众参观,收取参观费。

2国外农村卫生环境治理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发达国家农村发展历程不同,资源禀赋也不一致,不能简单的照搬照抄,但通过上述经验总结,可以归纳出各国在改善治理农村卫生环境方面的共性措施。这些共性的做法、举措,对我国农村卫生环境改善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完善法律体系。完善的法律法规是治理农村卫生环境问题的重要依据,只有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各主体的责任,才能确保农村卫生环境持久性改善。在制定相关法律的同时应对农村卫生环境治理的各个环节建立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拟定综合性的农村卫生环境法规,逐步把农村卫生环境保护纳入国家法制化管理体系之中,制定农村环境监测、评价标准和方法,各地政府要配套建设一批地方性农村卫生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使各项农村卫生环境法律法规在执行上能够统一,做到责权清晰,有法可依。

坚持政府主导。农村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也属于公共物品范畴,政府应是建设主体。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农业、农村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价值洼地”,工业反哺农业的时机已经到来,通过加大农村卫生环境基础设施财政投入,有利于缩小城乡二元差距,实现美丽乡村的建设愿景。此外,我国地缘辽阔,地区发展不平衡,如果缺乏政府的组织管理,很难统一村庄建设的内部需求和环境保护的外边需求,因此应强化政府在农村卫生环境领域的组织和管理,并加大政策与资金支持。

灵活运用市场机制。农村卫生环境治理过程中坚持以政府为主,但同时也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推动农村环境改善投入多元化,建立专业的第三方服务体系。财政资金毕竟有限,由政府负责所有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清理、检查等工作,成本较大,无法覆盖所有村庄,因此应通过市场运营(承包给专业服务公司)、吸纳社会资本、争取国际援助资金等方式进行运作。

广泛宣传。农村卫生环境改善是改善民生、造福百姓的惠农工程,应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让农民主动参与进来。积极宣传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环境法制宣传,提高农民环境法律意识,提高农民保护村庄卫生环境和遵守环境法律的自觉性。搭建信息披露平台,开辟农户和政府在农村卫生环境治理中的沟通渠道,推动农村卫生环境治理措施公开、透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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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磊,曲文俏.解读日本的造村运动[J].当代亚太.2006(6)

[5]邹力行.美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特点及启示[J].经济研究参考.2015(4)

第9篇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金融改革的不断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经济与世界的联系日益密切、汇率

>> 发达国家(地区)外汇干预制度的安排与借鉴 发达国家对经济欠发达地区金融支持经验的借鉴 发达国家及地区的城市设计实施制度初探 发达国家和地区零售业转型升级经验借鉴 发达国家与地区成人教育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发达国家和地区高等教育信息化的经验与启示 发达国家和地区环境空气监测与评价体系分析 发达国家与地区新城建设特征及其经验启示 发达国家和地区职业教育的特点 发达国家和地区乡村旅游的发展模式探析 发达国家和地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经验及启示 发达国家和地区职前教师教育课程设置的特点及启示 新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国际人才竞争战略 发达国家和地区发展应用型技术本科教育的启示 发达国家及我国主要地区大数据发展的政策启示 发达国家和地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经验及启示 从发达国家与地区经验看我国公立医院“管办分开” 我国商业银行存贷利差与发达国家和地区比较分析 发达国家和地区公共就业服务绩效评估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发达国家和地区弱势群体福利照顾模式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2010-05-20.

[2] 孙明春:外汇市场干预的理论分析[J].世界经济,1998(5).

[3] 陈雨露:现代金融理论[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4] 中央银行干预外汇市场的历史发展[EB/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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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EB/OL].

第10篇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制度发生重大转变,农村土地生产力得到极大的提高。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

>> 我国农村土地权利主体与保护 我国农村土地权利制度若干法律问题分析 我国现行农村土地权属制度的困境与出路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权利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建议 国外农用土地权利流转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将农地发展权引入农村土地权利体系的思考 从农村妇女土地权利的救济看我国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对抗 论我国地方土地权力配置体制创新 试析我国土地权利制度的发展趋势 我国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建议 香港土地权利制度对我国内地集体土地制度改革的启示 论土地发展权在我国土地权利体系中的法律地位 论如何使农村土地权分配公平 关于云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权利登记发证外业调查土地权利主体界定的探讨 浅谈农村集体土地权利确定问题 试论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制度 论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创新 试论我国农村土地信托制度 论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 广西农村土地权属纠纷的法律适用探讨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④金一虹.流动的政权:流动农民家庭的变迁[J].中国社会科学,2010(4):97-108.

⑤引自http:///xwgb/tjgb/pcgb/201105/t2 0110504_2013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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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王利明.论征收制度中的公共利益[J].政法论坛,2009(3).

⑨韩大元.宪法文本中的“公共利益的规范分析”[J].法学论坛,2005(1).

⑩申建平.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范围的反思[J].比较法研究,2013(2).

第11篇

青少年发展的常见问题及干预方法

培育弱势青少年复原力之途径

中国青少年正面成长计划的主观成效评估

儿童害之检视:成因、影响与实务处遇

社会工作介入DMD儿童家庭服务的实务探索

冒险疗法对工读学生自我效能感的干预研究

上海新生代流动人口生存现状及政策导向分析

全人成长:服务学习在青少年服务中的实践过程

青少年之“义气观”特点及其形成影响因素探析

从释放到增能: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教师提升抗逆力的行动研究

华人社会文化脉络对不孕症妇女之影响及其因应行为

失智症家庭vs失智症日间照顾服务之供需分析

城市流动儿童家庭亲子沟通小组工作的实践研究

增能视角下单亲父亲家庭亲职教育模式的探索研究

抗逆视角下单亲母亲适应历程研究

中国青少年正面成长计划的客观成效评估

一项阅读方案检视弱势家庭儿童偏差行为的防治

优势视角下的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服务研究

香港“共创成长路”计划:课程发展、推行及成果

香港“共创成长路”计划中导师培训课程的发展和推行

应用信息科技提升“共创成长路”青少年培育计划之成效

青少年家庭运作、正向发展、学校表现及学业适应能力

家庭因素与香港初中生网瘾的关系

预防科学视角下学校社会工作实务模式探讨

“青少年正面成长计划”在中国大陆的客观成效性探究

“共创成长路”——田家炳青少年正面成长计划

“青少年正面成长计划”教材编写及修订的探索研究

来沪青少年成长过程中“风险因素”与“保护因素”研究

成长小组介入初中生偏差行为的实践研究

提高家庭教育工作水平的出路在于创新

中国传统文化影响下的家庭教育观的偏离

《周易·咸卦》之“感应”思想对家庭教育沟通中的启示

家长学校科学发展的五大办学机制

关于家长心理学校的探索及路径实践

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家庭教育调查研究——以贵州省安顺市开发区为例

以青岛市崂山区为例谈农村留守儿童的隔代教养问题

家庭气氛对心理健康和学业戈就水平的影响及其营造

家庭环境对初中生自我效能感的影响研究

提高“80后”年轻妈妈育子素养的培训与研究

父亲参与幼儿家庭教育研究综述

马卡连柯的儿童游戏思想及其对现代家庭游戏的启示

加拿大家庭学校教育的发展及其启示

两代父母协同教育幼儿的个案研究

依托社区,三方联动,构建“和谐育人”的理想教育网络

拓展资源新空间,构建学校与家庭合育共促的学校文化

攻击青少年增能的实践探索——以上海市某工读学校“心教育”项目为例

3~6岁流动儿变劣势为特势:在挫折中成长——基于“留守儿童”“留守”环境的思考

第12篇

关键词: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小额信贷

一、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及成功经验

(一) 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

孟加拉乡村银行由乔布拉尤纳斯创立于1976年。如今,孟加拉乡村银行已是孟加拉国最大的企业之一。到2008年3月,孟加拉乡村银行已拥有数十亿美元资产,超过2500个分支机构,为8万多个乡村提供服务,覆盖孟加拉国97%的范围,借款者高达749万人,其中97%是女性。第一、与传统商业银行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孟加拉乡村银行不需要抵押或担保,而是通过社会压力来解决信用问题。孟加拉乡村银行的每个分支机构约覆盖15~22个村庄,由一个分支机构经理及若干中心经理运营。第二、孟加拉乡村银行小额信贷的对象是穷人,主要是贫穷的妇女。对她们提供存款、贷款、保险等金融服务。第三、与传统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不同,其主要源于国内政府、国际组织以及从乡村吸纳储蓄。孟加拉乡村银行是个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机构。因此,它的利息保持在相对较低的水平。从乡村吸纳储蓄,利用吸收的存款贷款给乡村的借款者。第四、孟加拉乡村银行自身的组织机构为:总行—分行—支行—营业所。借款人的组织实行会员形式,会员中心—会员小组—会员。在自愿基础上建立农户自助组织,30~50人为一个中心,5~10人组成的借款小组。小组同伴的支持和压力,提供给每个借款者充分的动力去履行贷款条件。小组构成了风险控制的第一道防线,第二道防线是中心经理。他选择借款人、批准小组成立并监督创收项目。作为风险管理的补充机制,小组成立还必须获得分支机构经理的批准。第四、每年孟加拉乡村银行都会根据贷款偿还率、盈利、存款超过贷款、借款者脱贫等五个方面情况,对分支机构进行评价,对表现好的给予谈判权利,这有效促进了个分支机构的良性竞争。

(二)孟加拉乡村银行成功经验

1、服务对象针对性强、服务项目多样化。孟加拉乡村银行是一个发行微型贷款的机构,其国内贫困人口占很大比例,以穷人为对象,向他们发行不需要担保的面额较小的贷款。发行小额信贷人,尤其强调以贫困妇女作为主要贷款对象,是孟加拉国针对国内具体情况,面向乡村,对制造到零售、包括上门兜售的商业活动提供支持。孟加拉乡村银行区别于一般的商业银行,由于贷款对象是贫困地区的极贫户,所以,提供免担保的贷款。但毕竟不是慈善机构,需要正常运作,保证一定的贷款偿还率是有必要的。以小额信贷为中心吸收存款、保险、选择发展项目、提供教育与技术咨询等多功能综合业务相继开展,这一系列针对性的服务有利提高贷款者的还贷意识和能力。

2、贫困农户双重受益。这种农户自助模式使得贫困农户成为直接的受益人,通过贷款获取资金,为经济发展提供原始动力。孟加拉乡村银行不需要抵押或担保,而是通过社会压力来解决信用问题。小组成员之间紧密的纽带关系,促使贷款人在获取贷款后,谨慎使用以确保贷款回报率,增强了成员的责任感。如果中心与合作社的作用发挥得好,在组织贷款运作的同时,还可以为贫困农户提供信息、技术、销售等服务,从而实现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效组合与合理流动。

3、政府支持。孟加拉乡村银行已是孟加拉国最大的企业之一,这与孟加拉国政府支持是分不开的。第一是提供资金支持,以较低利息向孟加拉乡村银行提供贷款。第二提供法律支持,孟加拉国家法律允许孟加拉乡村银行以非政府组织的形式从事金融活动。第三提供政策支持,在税收方面对孟加拉乡村银行大量的优惠政策。第四是组织支持,为支持孟加拉乡村银行发展,孟加拉国政府成立了政府小额信贷组织以及政府小额信贷项目、国有商业银行小额信贷项目等。

(三) 孟加拉乡村银行对发展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启示

1.政府应鼓励从事农村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带动经济发展,资金是原始动力,我国农村地区发展缓慢,很大部分受农业贷款和乡镇企业贷款不足的影响。过去农村的融资渠道由以往的四大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多个渠道,现在基本上只剩农村信用社这一渠道。我国剩余劳动力大部分由农村流向城市,从农业流向非农产业,给城市发展带来劳动力资源的同时也引发了社会问题,例如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子女教育、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相关难题。而且地方县级以下的金融机构数量和业务逐年缩小,农村资金向城市逆向流动,导致城乡差距越拉越大,导致金融资源贫乏。这必然影响贫困地区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引进农业先进技术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民收入更加困难。政府政策支持为农村提供农村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孟加拉乡村银行的模式值得借鉴。就两国经济发展水平来看,和我国部分农村地区情况类似。

2.农村小额贷款机构应提供多样化服务。孟加拉乡村银行不仅提供存款、贷款等业务还提供保险、选择发展项目、提供教育与技术咨询等多功能综合业务。农村信用社作为我国支农的主要金融机构,它的存在是应该以能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前提的。有利于农户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增长的金融需求的满足,是应当赋予农村信用社的基本功能。例如,实现产权组织形式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甚至其它战略投资者愿意进入农村信用社,如商业银行的入股、收购兼并等。在农村贫困地区,现存的信用社组织形式如果不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也可突破现有的各种形式,进行有益的探索。

3.政府、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培养懂金融懂科学懂技术的新型农民。孟加拉乡村银行的目标客户是那些最贫困的人,特别是贫困妇女,她们对各行业了解后才能结合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寻找适合的投资项目。而我国小额贷款的成功,很大部分在于对农民借贷者的培训。政府加大对农民培训投入,提供技术支持,让他们了解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合的项目投资。农村金融部门可以提供农民技能培训贷款、信息咨询业务等综合性金融服务项目,提高农民内生性生存能力,在业务方面积极开展小额信贷创新。政府、金融机构两方面共同作用,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脱贫能力。(作者单位:汉族西南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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