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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公共体育服务概念,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成都体育学院, 四川成都610041)
摘要: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构建是当前农村体育发展的迫切任务。文章采用文献资料法、逻辑法、比较分析法等方法,从组织管理体系、保障体系、内容形式体系、政策法规体系、信息服务体系等五个方面对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现状进行分析,探讨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构建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农村 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路径
中图分类号:G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643(2015)06—0047—03
作者简介:陈霞(1991~),女,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体育产业与管理。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指出,基本公共服务范围,一般包括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公共服务[1]。由此看出公共体育服务是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构建完善的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为农民体育健身活动和其他农村体育活动提供物质上的支持和制度上的保障, 才能更好促进农村体育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1 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相关概念的认知
1.1 农村的定位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对农村的定位和农村这个概念的认识也发生了变化,“农村”成了一个动态、发展、模糊的概念。学者们对其进行了探讨,由于出发点和研究角度不同,对“农村”的界定没有统一标准。本文根据当前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认为农村就是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居住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地区。
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的加快,不少乡(镇)已经具备了城镇的功能和属性,不能反映当前农村的特点。因此本文在研究中将“农村”这个概念定位在行政村所辖范围。
1.2 农村公共体育服务
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概念的界定离不开对公共服务概念的理解。学术界对公共服务界定,由于出发点和落脚点不同,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是,以下几点被大家普遍接受:公共服务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基本内容; 政府是为社会民众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主体;公共服务的目的是满足公共需要等。由此,本文认为公共服务是指政府为主的社会组织为满足公民公共需求而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总称。
公共体育服务是公共服务概念的下位词, 目前学界对其命名为“公共体育服务”还是“体育公共服务”还存在争议,但就公共服务的概念推导以及近几年国家法规、文件对“公共体育服务”使用频率较高,因此,本文认为公共体育服务更具合理性。公共体育服务是指政府为主的社会体育组织为满足公民公共体育需求而提供的公共体育产品和公共体育服务的总称。
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是指政府为满足农村公共体育需求而提供的公共体育产品和体育服务的总称。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是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对于能否实现城乡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 促进农村公共体育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2]。
2 当前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现状及问题
根据我国农村体育的基本特征, 本文将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分为四个子系统:(1)保障体系(场地保障体系、资金保障体系、人力资源体系);(2)内容形式体系;(3)政策法规体系;(4)信息服务体系。
2.1 从保障体系的视角分析
对农村体育来说, 完善的保障体系是广大农民得以参加体育活动的基本前提。根据农村体育发展的特点,我们从体育场地设施保障、体育经费保障和体育人力资源保障三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我国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结果显示:我国有各类体育场地169.46 万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为1.46 平方米,分布在乡村的体育场地67.97 万个,占41.39%,场地面积6.12 亿平方米,乡村所占比例为31.39%[3]。虽然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得到显著提升,与城市相比仍有显著差距。其次,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经费不足的问题是制约农村体育发展的瓶颈问题。我国农村体育的发展主要靠政府财政支持, 各级政府在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方面财权和事权并不明确, 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资金的支出并没有以法律的形式确定, 各级政府仍然可以将其挪用他处, 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没有资金保障[4]。最后,农村的体育指导员以义务服务为主、有偿服务为辅,只有少量有执业资格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多数农村管理者缺乏开展体育活动的理论知识和组织管理经验, 更缺乏农村体育活动的整体策划和对农村体育的长期性、战略性思考,乡村体育教师尚未在农村体育活动中发挥作用[5]。
2.2 从内容形式体系的视角分析
对城市来说农村村民居住较分散, 且农村地区的主要人口构成是老人和小孩,人们的体育活动方式相对简单,主要以单一的活动形式为主, 一些地区尽管有体育设施但是由于离住宅较远利用率不高。原本农村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传统体育项目是当地村民熟悉的简便易行,但由于农村,特别是偏远地区的村民对于体育的热情不高, 导致不少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项目逐渐消失。
2.3 从政策法规体系的视角分析
强而有力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建设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促进体育发展的有力保障。虽然我国先后出台了《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体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等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但是缺乏关于农村体育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在政策的实施,特别是财政政策落实上缺少法律的保障, 部分农村地区的体育经费并未落到实处。而随着我国新农村的建设,农村人员结构和观念意识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我国原有的某些法律法规已不能适应农村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建立完善的法规体系成为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的迫切需求。
2.4 从信息服务体系的视角分析
农村在体育信息方面先天不足, 村民对体育信息的了解主要是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了解,但由于物质资源的限制,除少数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实现网络覆盖和有线电视的覆盖, 大部分地区还没有完全实现有线电视的覆盖更不用说网络覆盖, 更有少数偏远地区电视都还没有完全覆盖。农民享受不到信息化的体育服务,无法获得科学的体育信息,而乡镇文化站及村委会只有通过广播、标语、会议等形式向农民进行体育宣传教育,其效果和影响力远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我国农村体育信息服务能力相对薄弱,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政府对体育信息的宣传力度不够,农民对于公共体育服务知识的知之甚少。
3 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构建思路
3.1###转变政府职能,建设多元化的供给渠道发展农村体育事业, 转变政府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理念,建立政府在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供给中的主体地位,是深化管理体制改革,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需要[6]。由于基层政府财政收入普遍较低,财力不足,农村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削减了地方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的收入来源,导致农村公共产品普遍供给不足[7]。政府在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体制上,应更多的鼓励和倡导社会组织、企业乃至个人等非政府力量投入到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建设中,改变单一的供给体制,打造多元化的供给渠道,为农村体育发展提供资金上的保障。根据国家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要求, 政府体育事业应重点投入在农村体育的发展上,改善农村体育发展的“经费荒”,保证农村体育的可持续发展。
3.2 建立健全的政策法规体系
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是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得以良好运行的保障,对农村体育的发展起到规范和引导作用。为保障人们的体育权利和规范政府的体育管理行为, 必须将各种体育行为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目前我国政府已经相继出台了《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一系列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但是实施上还存在难度,真正的实施是各级地方政府,由于各地实际情况的不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无法实施。各地方政府还应因地制宜建立具体的地方法规和实施细则,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保证农村公共体育的快速发展。
3.3 打造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宣传工作
农村地区信息了解途径相对较少, 应加强体育信息平台的建设, 方便农民获得体育信息, 为农民提供体育情报及咨询服务。首先建立包括互联网、电话热线、人民信箱、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多渠道农村信息沟通网,加强体育服务信息化建设。其次农村可以通过座谈、会议等形式使村民加深对体育的了解,打破农村对体育的传统认识。村民可以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查询体育信息、寻求体育服务、实施健康管理和提出建议意见,使信息服务网络发展成为与广大农民平等对话和获得信息的公共平台。
3.4 开展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体育活动
中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每个地区都有各自不同的特点,每一地区都有优势的体育项目,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历史文化的影响,他们都有各自独特的体育项目。应根据地域和民族特色开展村民喜闻乐见的体育项目, 加强对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宣传和弘扬。民间传统体育项目与当地风俗习惯以及自然环境和生活方式接近, 更容易使人们形成体育锻炼的意识和提高参加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如湖南、湖北地区土家族的摆手舞等体育项目, 是根据人们的农业活动和狩猎行为演变而成, 其中挑水、劈柴等动作都为人们所熟知,接近人们的生活,简单易学,可以提高人们参加体育活动的热情。
3.5 创新发展模式,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系统
根据农村体育发展的实际, 最经济的方式是将农村体育与学校体育结合起来。在政府政策和资金的支持下,农村学校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或者低偿开放给大众, 缓解农村体育场地设施不足的问题。政府部门则负责对学校体育设施的维护,为其提供财政上的支持。另外就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缺乏的问题,可以对学校的体育老师和政府部门的管理者进行相关的培训,使其成为兼职社会体育指导员带动农村体育的发展。还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与高校联合,结成帮扶双方,高校组建专业的农村体育志愿者队伍, 利用学校寒暑假和农村空闲时间深入农村进行义务服务,开展“体育三下乡”等一系列活动。
参考文献:
[1] 国家体育总局网站. 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EB/OL].http://sport.gov.cn/.2011-01-05.
[2]游俊,等.城乡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探析———以四川省成都市为例[J].山东体育科技,2013(4)33-37.
[3] 国家体育总局网站. 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EB/OL].http://sport.gov.cn/.2014-12-26.
[4]刘蕾,胡庆山,刘安清,傅川.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理论的构建与研究[J].湖北体育科技,2012(5):535-537.
[5]齐立斌,等.新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理论体系的架构[J].河北体育学院学报,2011(2):4-9.
关键词:公共体育设施;公私合作;实践;启示
中图分类号:G811.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2076(2017)02-0038-04
Abstract:It has reviewed the practice of the PPP pattern in the fields of public sports facilities in the United Kingdom, the United States, Australia, Japan and Taiwan China, and finds that their practice with its design, management, operation has begun to take effect. It has discussed the connotation of PPP, defined the concept of public sports facilities using the PPP pattern and introduced the foreign practices, which will make important inspirations and reference values for Chinese government and social capital to jointly supply public sports services.
Key words:public sports facilities;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PPP; practice; implication
自2013年起,政部在全国范围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被认为是在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巨大的背景下,中央政府创新公共基础设施融资与运营管理模式的新举措。2014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培育多元主体” “大力吸引社会投资”被写入主要任务和关键措施。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向多部委《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性目录,目录包含了公共体育设施运营等10余项公共体育服务。迄今为止,已有若干省级地方政府向社会公布了《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指导目录》。随着体育产业与全民健身的快速发展,公共体育设施采用PPP模式将是大势所趋,梳理该模式的概念以及国内外的相关实践非常必要。
1 PPP的内涵及公共体育设施运用PPP模式的概念界定
1.1 合作伙伴关系
PPP,指“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简称),在国际上还没有形成一个被广泛接受的定义。总体看来,PPP是指“公共部门(政府、国有企业)与私人部门(非营利组织、民营企业、志愿机构等),就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1]。
1.2 政府主导(public)
因为国情、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差异,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的职责也会存在差别,但是,不管出于何种前提,政府主导供给公共体育服务的角色始终不变,依据公众意志,指导、规范供给行为的职能责无旁贷。涉及公共利益的公共服务应当由政府部门决策、出资并负责有效治理。
1.3 民间部门/社会资本参与(private)
西方学者一般用民间部门指代“私人部门”,包括民营机构及非营利、志愿性组织等。如美国民营化大师萨瓦斯认为,公私合作形式可以用一个从完全公营到完全民营的连续体来显示,政府、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民营部门、非营利、志愿性组织基于不同的民营化程度在这个连续体上建立公私合作伙伴关系[2]。马克・霍哲提出,政府改革一条非常重要的路径,就是积极利用民间部门高效率、低成本的治理方式提供公共服务。
因为我国产权结构、所有制结构以及意识形态与西方国家存在差异,国内研究对private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本研究以“PPP”为题名,检索中国知网2015年相关硕博士论文,按照随机排序对53篇论文进行编码。剔除无法查看全文以及非公私合作供给理论研究的文献,对其中的34篇有效论文进行了内容分析(见表1)。分析发现,用社会资本指代private的频率最高,研究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应用中。
1.4 公共体育设施运用PPP模式的概念界定
结合PPP的内涵以及在国内的研究应用,本研究认为:公共体育设施运用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公共体育设施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全部或者若干环节,向社会公众提供满足多元需要的公共体育服务。
2 PPP模式在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公共体育设施领域的实践
2.1 清晰的制度框架
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已专门就PPP立法。他们将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融资、建设、运营、收费、服务、管理以及监督的全过程纳入清晰的制度框架和标准中。
以英国为例,该国财政部负责PPP政策的制定,国家审计署和公共事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对PPP政策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英国财政部下属伙伴关系公司Partner-ships UK为政府等所有公共部门提供PPP的专业管理,尤其是政府购买等方面的知识;财政部下属部门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 Programmer通过制定工作指南,为地方政府提供项目支持并帮助地方政府制定标准化合同。基于以上的制度设计,“英国政府制定的PPP政策,如PFI(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民间主动融资)模式,为本来应该由政府供给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包括体育建筑物),带来私人部门巨大的融资,管理技能和专业知识优势”[3]。
2.2 定量的评估工具
项目论证、项目确定以及项目采购三阶段的物有所值(VFM: Value for Money)评估方法,是英国对公共体育设施PPP项目采用的可行性评估方法。该评估方法指的是,一个项目采用PPP模式政府付出的代价总和,若小于采用传统模式政府付出的代价总和,则PPP模式从财务上判断可行。2007年,英国就颁布了《VFM定量分析电子表格》,通过定量的操作计算为PFI项目的选择提供可靠的依据[4]。虽然财务量化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会影响VFM评估方法的信度,但是作为一个定量的评估工具,VFM比定性陈述更利于工作的开展。
2.3 合同界定双方责权利
政府与社会资本双方重合同、守信用的契约精神,是PPP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契约精神,其主要特征除了表现为政府与社会资本选择合作对象与项目的自由,还隐含着双方地位的平等。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运营一般会有长达数年甚至几十年的合作,国外很重视对公共体育设施PPP项目合同范本的制定,在合作协议中详尽规定双方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风险应对、争议解决及违约处理事项等。
1999年、2002年、2004年和2007年,英国政府分别了《PFI合同规范》的第一版、第二版、第三版和第四版。《PFI合同规范-第四版》对PFI项目合同持续时间、项目开始时间、意外事件防护、服务定价机制、服务标准、服务变更、服务监督、移交时的资产估价、争议解决的方式等均通过合同管理做出了详尽的规定[4]。2003年开始,日本在公共设施领域推行由政府监管、民间力量供给,公民享受的“指定管理者”模式运作公共体育设施,该模式将以往由地方政府掌握的设施使用许可权、收费设定权、活动企划权、设施命名权等管理权限下放给社会资本,同时,在管理制度和合作协议中详细规定社会资本的业务范围和工作基准,并以此为依据监管社会资本的行为[5]。
2.4 专业管理
“许多实证研究表明,社会资本的经营绩效确实胜过公共部门;而民营化的模式可以增加公营事业的营运绩效”[6]。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早就引入R档奶逵场馆管理公司对当地的公共体育设施进行运营管理。自1961年以来,美国体育场馆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中,私人投入所占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形成了场馆设施融资、建设的公私合作模式,并且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美国著名的四大职业联盟(NFL、MLB、NBA、NHL)俱乐部所拥有的体育场馆31%采用PPP模式运作。Kansas's State Expo Center委托给私营机构后,实现每年赢利超1亿美元的业绩。The West Palm Beach Auditorium原由美国公共部门管理,常年处于亏损状态,委托给私营机构后,第一年财政赤字就减少了531 878美元[7]。迈阿密体育馆由专业管理公司运营,场馆多达16 900个座位,16个包厢,但其固定员工只有30人,活动期间通过雇佣临时工完成任务,节约了大量成本。自2000年悉尼奥运会主体育场采用PPP模式建设以来,采用公私合作方式投资、建设运营体育施设施,也已成为澳大利亚体育发展的一个趋势。
从财政角度看,PPP吸引了社会资本投资,缓解了政府财政压力,但最终能否降低财政支出的负担,提高社会福利水平,还是取决于社会资本的专业运营能力。比如我国台湾地区的中山运动中心民营化6个月后,其服务收入将近2 000万,毛盈利近500万,比预计毛盈利高出300万左右。而另外一个同样以民营化方式运营的中正技击馆,虽同属体育设施,但二者之间的盈利情况却相差极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中正技击馆内专业管理人员不足,以致经营理念无法有效提升,造成盈利状况不佳;而中山运动中心,则是委托由较具经验的救国团进驻管理,不仅增加盈利,馆内的经营品质也大幅提升[8]。
2.5 面向国际市场
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体育设施管理公司,除了管理本国和本地区的体育设施,还以其强大的专业运营技能和管理水平为依托,面向国际市场布局全球化的扩张战略,在全球范围收购体育场馆的运营权。Ogden(奥格登)是澳大利亚一家专业从事体育设施运营管理的公司,该公司除了运营悉尼奥运会主体育场在内的澳洲12个大型场馆外,还为亚太地区大型体育场馆提供各种管理和咨询服务,中国国家游泳馆就是其中一例[9]。美国的SMG(策略管理集团)公司和Global-Spectrum(全球无线)公司是全球有名的场馆设施管理公司,为全球许多国家的大型体育设施提供建设与运营等工作。
2.6 关注民众多元需求
美国经济学家伯顿・韦斯伯指出:“民众对公共服务有不同偏好,政府公共服务追求普遍性,在供给中只倾向中间偏好,不能考虑民众因收入、教育等差异性产生的多元需求”[10]。当民众的多元需求无法通过政府的普遍供给得到满足时,就会寻求“付费消费”的方式,通过市场交易得到满足。
体育设施能否吸引运动人口取决于它所能提供的功能,这些功能包括设施所必需的物理与地理条件,包括场地、设备与器材。上文所列举的我国台湾中正技击馆和中山运动中心,除了经营者的管理技能差距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差别在于中正技击馆以推广技击类运动为经营目标,馆内是纯属技击类的运动设施,已不符合现代民众多元化的需求潮流,反观中山运动中心,其功能区包含了游泳池、羽毛球场、儿童游戏室,设备更为多元化[8](见表2)。
3 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公共体育设施运用PPP模式的经验和启示
PPP 作为近十几年来国外公共体育设施领域兴起的新模式,对于解决我国人均体育用地不足和体育设施重复建设、运营效率低下等问题具有重大的意义。结合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公共体育设施运用PPP模式的实践,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经验和启示。
3.1 加强政策引导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对PPP概念的理解逐步深入、实际应用也逐渐增多。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促进PPP模式发展及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的政策法规,如国家《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以及《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等,能源局、教育部、住建部等部委相继出台了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相关行业的实施意见。国家体育总局应结合我国国情,参考发达国家完善的政策体系,着手研究制定公共体育设施PPP项目的指导意见,明确投资领域、项目申报流程、融资模式、运营管理、风险分配、利益保障等,用清晰的制度框架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公共体育设施的积极性,为社会资本提供完善的政策指导。
3.2 市场化运营、专业化管理
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我国政府投入资金与公共体育设施的巨大需求之间存在缺口,公共体育设施的供给面临较大挑战。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实践充分说明,公共体育设施PPP模式,增强了社会资本运营的自和问责制,为公共体育设施经济效益的提升和公共体育服务质量的提高做出了有益的贡献。
我国在运用PPP模式发展公共体育设施的路径中,同样要坚持改革的理念,相信市场的力量。首先调整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方向,发起设立专项用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运营的公共体育服务PPP投资引导基金。其次,按照“公建民营”的思路,将建成的公共体育设施,交由专业化程度更高,管理水平更优的体育场馆管理团队运营,发掘体育设施的无形资产,满足群众多元的体育需求。另外,为吸引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参与体育设施的投资,必须丰富盈利模式和盈利渠道。政府应通过财政支持、税费减免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资本将PPP模式延伸,打造城市体育娱乐综合体,推动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与旅游、休闲以及商业等综合业态的开发与运营。
3.3 全过程监管
社会资本具有天然的资本逐利性,国家和地方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要履行好监管职能,规范招投标程序、明确服务标准以及跟踪、监测、评价服务内容,营造公开、公平、透明、有序、竞争、规范的监管环境,避免出现因处理不当造成的财政风险和公众利益受损。
首先,在招投标环节,要建立专门针对公共体育设施的市场准入措施,选择具备融资能力,又兼具专业水平、运营经验丰富的投资者。其次,在运营监管中,体育部门要引入权威、专业的第三方技术咨询机构,以项目运营绩效作为评价依据,通过合同组织、信息公开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实现动态、长期、持续的全过程监管。最后,项目绩效评价时,要综合考虑公众需求满足、风险分担、关键服务指标等综合要素。
3.4 统筹公益和商业
公共体育设施PPP项目,既要保证公共性,也要满足部分公众需求的超前性。但是,我国公共体育设施运营方需承担高额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屋租赁税,以及花样繁多的土地使用税、门前三包费、绿化费等,经营负担颇重。政府应从国民体质、公众满意等维度出发,给予社会资本扶持和优待,既让公众获得良好的公共体育服务,又要保障资本获得合理、稳定的经济回报。当然,为了避免社会资本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降低公共服务质量,可以在管理制度和合作协议中详细规定社会资本的业务范围和工作基准,并对社会力量的收费设定权进行限定,通过制度设计将获利与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质量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参与公共体育设施运营的社会资本专注于提供优质服务。
4 结语
社会资本运用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公共体育设施,虽前景乐观,但目前来看,与水电能源、公共交通等其他行业的基础设施相比,所产生的利润可能更低,社会资本多持观望的态度。此外,采用PPP模式会导致体育部门控制力的流失,影响对公众的责任,或认为 PPP 模式就是公共体育设施私有化等误读都可能影响PPP模式在公共体育设施中的正确实施。因此,公共体育设施运用PPP模式还值得我们进一步观察和研究。
参考文献:
[1]ES Savas. Improving Public Sector Productivity through Competition[J].Springer Netherlands, 1981(3):151-162.
[2]E.S._瓦斯.民营化与PPP模式: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
[3] Akintola Akintoye. Risk Analysis and Management of 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 projects Engineering[J].Construction and Architectural Management,1998(5):19-21.
[4]黄腾,柯永建,李湛湛,等.中外PPP模式的政府管理比较分析[J].项目管理技术,2009(1):11-12.
[5]京都市政局政部U痈母镎n.京都市公の施Oの指定管理者制度\用基本指[Z].2014-02.
[6]施光训,林静雯,欧秋伶.公营事业民营化之绩效改革研究[J].全球管理与经济,2005(1):23-39.
[7]陈元欣,张崇光,王健.大型体育赛事场馆设施的民营化探析[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8(1):25-30.
[8]黄彦钧,林秉毅,刘田修.公立体育场馆民营化之可行性评估:以中正技击馆为例[J].台湾体育学术专刊,1996:199-204.
关键词:公共体育场馆;服务管理;绩效;绩效评估
中图分类号:G81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3612(2010)01-0024-04
Evaluation model and Strategies for the Performance of Service M anagement of Public Stadium and gymnasium
TANG Licheng1,TANG Lihui2,WANG Di3
(1.Tianji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ianjin 300222 ,China; 2.Tianjin University of Commerce, Tianjin 300134,China;
3.Tianji n Sport Bureau, Tianjin 300051,China)
Abstract: The thesis introduces the concept of service management performance ev aluation of the public sport stadium and gymnasium. It also discusses the modeland strategies of the evaluation to provide consultancy for enhancing the manage ment performance of the services in the China’s public sport facilities. This a rticle reveals that the evaluation is a process of defining, observing, measurin g and developing the performance in the operation of public sport facilities. Th e procedure of the evaluation includes setting goals, selecting approaches and b uilding the KPI indicator system and implementing the evaluation. The strategiesof enhancing the performance include building and improving a sound evaluationsystem, introducing a standardized management of the public stadium and gymnasiu m services, recruiting talents of the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of sport faciliti es and building a sound market competition mechanism.
Key words: public stadium and gymnasium; service management; performanceevaluation
公共体育场馆是体育事业发展的基础,是开展体育运动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近年来, 我国对公共体育场馆建设的投入不断增加,但与广大城乡居民的需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 据全国第五次体育场地普查结果表明,我国在体育场馆建设方面已取得了巨大成绩。但是“ 我国城乡缺少场地设施是制约我国居民参与体育活动的主要因素之一。我国体育场馆数量短 缺,开放利用率低,经营不善的状况普遍存在[1]。”另外“体育场地质量普遍不 高,体育 场地的人均指标还比较低,体育场地分布也不均衡,违法、违规占用体育场地的现象仍然存 在[2]”,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公共体育场馆资源的开发利用。可见,切实加 强公共体育场馆的经营管理水平已成为一项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目前,我国学界对公共体育场馆研究的文献较为多见,但将“绩效评估”这一概念引入 公共体育场馆服务管理领域研究的论文尚未见报道。相关研究仅在奥运场馆及会展场馆出现 (参见“奥运场馆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研究,2008年”及“会展场馆的绩效评估指标――平 衡计分卡在会展场馆管理中的应用”,2005年)[3,4],鉴于场馆性质不同,亟待 对公共体育会馆绩效评估研究进行开创性研究。
为此,本文试图引入公共体育场馆服务管理绩效评估的概念,通过探讨公共体育场馆服 务管理的绩效评估流程及对策,以为提高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服务管理的绩效水平提高参考与 借鉴。
1 公共体育场馆服务管理绩效评估概念
绩效是一个多维建构,观察和测量的角度不同,其结果也会不同。目前,对于“绩效” 的确切内涵,学界还没有形成较为一致的看法。从单纯语义学的角度看,“绩效”表示“成 绩;成效”。“成绩”指“工作或学习的收获”,强调对工作或学习结果的主观评价。“成 效”指“功效或效果”,强调工作或学习所造成的客观后果及影响。“绩效”则是二者的综 合。目前对绩效的界定主要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绩效是结果;另一种观点认为绩效是 行为;还有一种观点不再认为绩效是对历史的反应,而是强调员工潜能与绩效的关系,关注员工素质,关注未来发展[5]。绩效 这个概念的复杂性主要在于对绩效与效率关系的理解。 严格意义上的效率就是指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比例,力求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而绩 效是一个与效率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是一个包括效率但又比效率更为广泛的概念。从管 理学的角度看,绩效是组织期望的结果,是组织为实现其目标而展现在不同层面上的有效输 出,它包括个人绩效和组织绩效两个方面。绩效管理是通过对企业战略的建立、目标分解、 业绩评价,并将绩效成绩用于企业日常管理活动中,以激励员工持续改进业绩从而最终实现 组织战略及目标的一种管理方法。
在国外,绩效评估作为一种重要的管理工具,已经突破了企业管理的范畴,成功的应用 于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中,并已取得良好效果。绩效评估就是对广义的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 (第三部门)以及公共企业(第四部门)等特定的社会组织在积极履行公共责任的过程中, 在讲求内部管理与外部效应、数量与质量、经济因素与伦理政治因素、刚性规范与柔性机制 相统一的基础上,获得的公共产出进行的评审界定。绩效评估系统包括确定目标、拟定评估 指标、选择评估方法、安排适当的评估时间和评估步骤、调配资源、识别管理哲学或管理文 化等内容。我国学者一般认为,绩效评估是识别、观察、测量和开发组织中人的绩效的过程 。绩效评估既要重视被评估者的结果也要重视被评估者的行为;绩效评估是在考察“历史” 绩效而为“未来”绩效服务的;企业管理者应当树立绩效评估观念,不能嫌麻烦;设计绩效 评估需要充分考虑企业现有的资源和管理水平是否可以有效支持制度的操作等[6] 。
服务是以物质财富为基础,为提高消费者效用所进行的创造价值的活动。它具有无形性 、不可储存性、服务的提供与消费的同一性、与顾客接触紧密、服务绩效难以度量等特点 [ 7]。当前,我国正大力构建服务型社会,公共体育场馆属于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生产部 门, 其服务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城市居民进行体育运动的权利,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根据公共服务理论,提高公共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水平的核心工作,是搞好公共体育场馆的服 务管理工作,而绩效是对于公共体育场馆的成就与效果的全面、系统的表征。
结上分析,我们认为,公共体育场馆服务管理的绩效评估是指识别、观察、测量和开发 公共体育场馆经营管理中绩效的过程。因此,提高公共体育场馆服务管理的绩效并推进绩效 评估工作,对于充分发挥公共体育场馆资源的作用,推动我国群众体育的发展等都具有极其 重大的现实意义。
2 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服务管理实施绩效评估的必要性
2.1 公共体育场馆服务管理理论研究的需要近年来,群众体育中的体育服务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我国学者普遍认为,公共 体育场馆是群众体育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群众体育必要的构成要素,是城市居民开 展体育活动必需的物质条件,是体育活动经常化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正大力构建服务型 社会,公共体育场馆属于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生产部门,其服务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城市 居民进行体育运动的权利,为居民和社区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公共服务理论,提高城市公 共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水平的核心是搞好城市公共体育场馆的服务管理工作,而绩效是对城市 公共体育场馆的成绩与效果的全面、系统的表征。绩效这一概念最早在工商企业中使用,用 以综合代表企业的效率、财务指标、市场占有率、内部激励结构以及企业文化等各种指标, 并且可以通过一定的有效途径整合为可以衡量或评价的企业行为的指标体系。通过这一指标 体系,基本上可以反映出一个企业的整体表现和状况。因此,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 早期以来,“绩效”以及“绩效管理”开始成为企业管理实践中一个非常流行的词语,并且 这种来源于企业管理实践中的管理理念也逐渐被西方发达国家的政府等公共组织加以借鉴, 用来客观反映和全面评价公共组织的表现和状况[8]。
在我国,随着政府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绩效也开始成为各级政府普遍关注的焦点 。但遗憾的是,绩效问题目前在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管理领域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一方面, 由于非营利组织的基本特征是不以利润最大化为其行为目标,因此各种非营利组织常以此为 借口忽视其经营绩效,很少考虑如何提高自身的效率;另一方面,我国相当多的非营利组织 还仍然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带有很强的“官办”色彩,从而使得人 们因此普遍忽视了非营利组织还是一个经济组织的事实,也使得学术界比较轻视研究非营利 组织的管理绩效,相关文献鲜有涉及。基于以上原因,学界迫切需要系统引入绩效评估相关 理论,并用通过在不同实践领域的研究得以形成本土化的研究成果。
2.2 公共体育场馆服务管理实践需要 当前,我国公共体育 场馆经营管理中主要存在如下一些问题[9-11]。
2.2.1 场馆功能单一,使用率不高 现有大中型公共体育场馆大 多是按照体育比赛的要 求修建的,在设计建造时,主要是从承办国际、国内比赛的要求考虑,功能单一、规模大、 标准高,附属建筑面积大,由于对外开放经营成本高,使用率低,如果低价位向群众开放, 往往入不敷出,而小型公共体育场馆大多设施简陋,缺乏配套服务设施,功能单一,其自我 发展与生存能力较差。
2.2.2 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我国的大多数体育场馆都是由国家投 资兴建的公共体育设施,承担着国家赋予的任务,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质。这就决定了公 共体育场馆不可能成为完全意义上的“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体育经营实体。但同时,由 于体育场馆的日常维护费用昂贵,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又必须走“以馆养馆、以场养场” 之路。因此,可以说体育场馆的本质是公益性的,但其管理手段可以也必须多样化,这就决 定了体育场馆的管理模式是多种多样的。
2.2.3 体育场馆运行机制影响资源效益的发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维修改造资金不足 ,场馆发展缺乏后劲 目前,我国体育场馆所采用的运行机制少数 采用封闭式管理,多数采用经济责任制和承包经营责任制。采用封闭式管理的体育场馆运行 不能与市场接轨,主要承 担上级机关分配的体育训练比赛任务,造成大量国有资产闲置。承包责任制的经济指标缺乏 科学的依据和客观标准,不利于健全和完善场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同时,承包经营责任 制也会带来场馆经营的短期行为,使得有些场馆的损耗、损坏急剧增加,维修费用迅速上升 。公共体育场馆的房屋、场地、大型设备维修多数是由国家财政拨款的,近年来由于财政拨 款逐年减少,有些公共体育场馆年久失修、设备老化,维修资金严重不足,场馆发展后劲缺 乏。
2.2.4 经营管理人才缺乏目前我国体育产业从业人员中既懂经营管理又懂体育的人才 为数不多。体育场馆经营管理人才缺乏,尤其是缺乏体育经营管理的专业人才。各场馆的经 营者业务素质普遍不高,大部分是半路出家。经营者中一部分具有体育专业背景,但由于很 长一段时间内我国教育体系中没有设立培养体育经营人才的院校及专业,也缺少培养体育经 营人才的专业书籍,加之受到高校课程设置的影响,他们缺乏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另 一部分则既不具备体育专业背景,也不具备经济专业背景,尤其缺乏有关健身娱乐方面的专 业知识,这些都在客观上限制了体育场所的发展。由于经营管理者业务素质水平的限制,他 们所使用的经营手段普遍比较落后。本研究认为,作为体育市场的经营管理人员,应该是识 体育、懂法律、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这样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2.2.5 场馆利用率不高 尽管不同的项目场地、器材设施的利用 率不尽相同,但总的来说,目前我国体育场地设施利用率较低,不少场地器材经常处于闲置 状态,周一至周五的白 天表现更为突出。大部分运动项目场地都不同程度存在利用率低下的问题。众多体育场馆开 发利用的研究都显示:在我国,体育场馆数量相对不足和体育场馆闲置浪费现象严重的问题 普遍存在。要推动群众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提高场馆利用率,充分发挥场馆作用,减少资 源浪费是极其必要的。
2.2.6 收费缴纳较多,场馆负担较重 公共体育场馆是国家发展 体育事业的物质保障, 市场经济条件下也是体育劳务商品的生产、经营单位。1994年我国税制改革后,公共体育场 馆与其他经营单位一样,是我国纳税义务人,经营活动也要照章纳税,场馆对外开放收费要 交的营业税,其他经营还要交所得税,房屋出租要交的房产税和教育附加费。除了税收之外 ,还有各种各样的费,如治安费、防疫检测费、门前三包费、物价管理费、绿化费等等。繁 多的税费造成公共体育场馆额外经营负担过重、处境困难。
2.2.7 经营手段落后在公共体育场馆所采取的营销手段中,比较原始的一般性手段居 于主导地位,处于比较原始和随意的水平。具有专业特色的营销手段和渠道,尚未得到普遍 推广。尽管许多场馆都不同程度地推行专业型的俱乐部会员制,但不少场所只是流于形式, 停于表面,充其量是一种打折优惠的形式,既没有为会员组织有关的系列活动,也没有规定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没有领会到会员制的精髓。
公共体育场馆实践领域的诸多问题给我国公共体育场馆的发展带来很大障碍,客观来看 ,我国公共体育场馆的实践管理仍停留在传统的管理方式上,因此,很有必要借鉴“绩效评 估”这一先进工具进行改进与提高。
3 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服务管理实施绩效评估的流程
3.1 设定绩效评估目标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目的就是提供体育服务产品满足社会对体育的需要。如果从 组织发展战略层面考虑,公共体育场馆服务管理绩效评估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能够通过评估 活动,提高公共体育场馆的服务水平,保证体育服务产品质量,获得更大的社会效益。如果 是在人力资源层面对公共体育场馆服务管理绩效进行评估,评估目的主要分为维持或发展公 共体育场馆的角度或者对员工个人进行管理的角度两种。明确了公共体育场馆服务管理绩效 评估的目的之后,要在这个目的指导下设立绩效目标。设立绩效目标是确定组织对员工的绩 效期望并得到认可的过程。在设立公共体育场馆服务管理绩效目标的过程中,应当有公共体 育场馆管理者与被评估者共同参与。这样可以更好的与公共体育场馆实际情况相联系,防止 制定与实际相脱离的目标。绩效计划清楚说明了场馆期望员工达到的结果以及为达到结果所 期望表现出来的行为和技能。这样,绩效目标对于公共体育场馆来说它是组织目标,对于员 工个人来说它是工作目标,二者之间是一种有机的结合。
3.2 选择绩效评估方法选择公共体育场馆服务管理绩效评估方法,首先要明确场馆服务管理绩效的特征是什么 。每一个组织都是一个具有目标和职能的双重结构。以目标为导向的评估方法,虽然可以实 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把员工的努力集中于关键职能领域,但是对于不在目标视野内的职能可 能会被忽略。以职能为导向的评估方法,又有可能使目标不能进行有效连接,破坏目标的有 机性。所以,为公共体育场馆选择评估方法的时候,必须能够满足目标和职能两个方面的要 求。对于一个组织来说,目标是变化的,职能是相对固定的,因此当目标与职能发生冲突的 时候,职能服从于目标,如果目标服从职能的话,组织就不能对变化的经营要求做出恰当的 反应。选择一个适合公共体育场馆服务管理绩效评估的方法,首先取决于场馆的评估文化和 场馆服务管理的特征,然后取决于评估的目的和对象、评估的成本与前提条件和管理者的能 力和态度。
3.3 构建KPI(关键绩效指标)评估指标体系KPI(关键绩效指标)是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s 的英文简写,是管理中“评价”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反映个体或组织关键业绩贡献的评价依据和指标。也就是说,KPI是 用来衡量某一职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表现的具体量化指标,是对工作完成效果的最直接衡 量方式。KPI指标的设立,可以使经营管理者将精力集中在对绩效有最大驱动力的经营行动 上,及时诊断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问题并采取提高绩效水平的改进措施。KPI并不一定能直接 用于所有岗位的人员评估,但因为KPI能在相当程度上反应组织的经营重点和阶段性方向, 所以成为绩效评估的基础。
3.4 实施绩效评估在制定了绩效计划、绩效标准的基础上实施绩效评估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指标数据的收集。本部分工作由人事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配合。负责人员可 以通过工作表现的记录或与被评估者有来往的其他人获取“关键事件”。对于工作目标的评 估,评估者与被评估者应该同时进行准备。评估者要收集有关人员的绩效具体执行情况,倾 听各相关方面的反馈以及有关的文档、数据信息,回想一下平时的观察,以便对被评估者的 实际绩效、个人行为方式及能力表现有较清晰的了解,并初步评估被评估者的绩效、分数级 别和能力表现情况。同时,要安排好与被评估者进行绩效面谈的时间。被评估者也必须在面 谈之前知道面谈的内容。评估者最好在两周前通知被评估者并让其了解面谈的目的,让被评 估者准备已完成绩效的资料并事先进行自我评估。
设定评估的间隔时间。绩效评估的间隔时间因评估目的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设定绩效评 估的间隔时间对评估操作过程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一环。若评估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沟通上下 级的意图,提高工作效率,则间隔时间应适当短一些。若评估目的是为了人事调动或晋升, 则应观察一个相对较长时期内员工的工作绩效。
全方位评估。对员工进行评估要从各个角度进行,力图让评估结果客观、全面。各个角 度可以包括员工的上级、下属、服务对象以及被评估人自己等。
计算个人绩效分值。为使员工的工作绩效相互之间具有可比性,以便有效地实施奖惩, 通常采用绩效分值计算法,评估员工个人工作绩效的完成情况。个人绩效分值计算公式为: 个人绩效分值=∑( KPIi 绩效分值×KPIi 权重)×KPI总权重+∑(工作目标完成分值×权 重)×工作目标总权重[12]。
个人绩效反馈。评估结束后,应该将绩效评估结果反馈给被评估人,在没评估人没有异 议的情况下进行奖惩。也应该设立申诉制度,对有意义的被评估人提出的问题进行核准。
绩效评估讨论。这是评估者与被评估者充分沟通的一个环节。在讨论中要明确评估的目 的,对被评估人的评估分数级别达成共识,进行绩效诊断,在商讨绩效改进计划。
4 推进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服务管理绩效评估的对策建议
4.1 建立健全公共体育场馆服务管理绩效评估的制度 公共体育场馆是体育事业发展的基础,是开展体育运动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对公共 体育场馆进行的绩效评估是复杂多样的,无论是评估过程的具体部署和实施,还是评估结果 的有效落实都必须遵循一定的制度规范。我国公共部门的绩效评估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还没 有实现绩效评估的制度化。但是随着绩效评估的不断推广,必然要用不同的制度规定和规范 绩效评估。对公共体育场馆服务管理进行绩效评估,首先应该做到绩效评估本身、评估标准 、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制度化。其次,要结合公共体育场馆服务管理的特点,在各主要环节 加强制度约束,形成制度合力。最后,建设绩效评估申诉制度。申诉是一种纠正或防治不当 或错误行为的特定监督形式,其重要作用是促进公平、公正。这是为了绩效评估中评估者的 主观因素对被评估者造成了不公平影响。
4.2 引入公共体育场馆服务的标准化管理机制体育服务业消费对象是人,人在消费时最关注的是服务质量。如运动员训练需要良好适 宜的体育场地和体育器材;群众体育活动需要高质量的体育场地、体育技能培训和指导服务 ;观众观赏体育比赛需要精彩、真实的体育表演服务。显然,体育服务质量就是体育服务满 足消费者需要的可靠程度,它包括体育执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场地、设施设备和器材的质量 和种类、卫生和环境、安全和救护救生,以及服务过程的规章制度等,这些内容构成体育服 务内在的质,用技术参数来表示体育服务内在的质,就是体育服务质量。体育服务的质与量 用标准形式来表示,就是体育服务标准[13]。体育服务标准化管理的内涵就是使其 提供的产 品或服务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技术规范。为了满足组织自身、消费者和社会的需要,体育 服务提供者对服务质量实行标准化管理是一条有效途径。
4.3 引进优秀体育场馆经营管理人才在过去进行的多项研究表明,我国公共体育场馆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人 才缺乏。公共体育场馆进人渠道多为体育系统内部流动,致使人员结构失衡,场馆工作人员 的来源主要是体委的干部、退役的运动员以及少量的场地、设备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些 场馆的个别职工甚至连小学学历都没有,管理于专业技术人员明显不足,而从事简单劳动的 人员过剩。公共体育场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场馆要想生存和发展,引进、培养既懂体育 运动发展规律又了解市场运作机制的复合型人才显得尤为紧迫。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在 公共体育场馆中应当建立起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的制度,下大力气做好公共体育场馆人才建 设。与此同时,公共体育场馆调整人员结构,打破长期以来场馆进人渠道单一化模式,多渠 道引进人才,吸引非体育系统的经营管理人才到体育场馆工作,尽快改善场馆人员结构,超 编人员转到适合岗位工作,尽快提高场馆整体效益,才能对未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4.4 建立良性的市场竞争机制公共体育场馆属于事业单位,但是在其运营过程中又带有经营性。在提供服务产品的过 程中,可以将场馆视为企业进行经营。经营就要建立市场竞争机制,在各个方面参加市场竞 争。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公共体育场馆应当对本行业市场做充分的调研,找到自身在同类场 馆中所处位置,综合考虑各方因素进行价格以及服务等方面的调整。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 护与保养,指导锻炼者科学、合理的对设施、设备进行使用,对有损坏的设备、设施及时进 行修理或更换。与公共体育场馆配套设施的经营者进行良好沟通,建立起互惠互利的合作伙 伴关系,使得场馆配套设施得到更好的利用。
参考文献:
[1] 中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与研究(2001)[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 2005.
[2] 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办公室.《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简报》,第25期,20 04.
[3] 张以琼.会展场馆的绩效评估指标――平衡计分卡在会展场馆管理中的应用[J].广 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4(10):78-81.
[4] 王兆红,詹伟.奥运场馆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研究[J]. 统计与决策,2008,(5):80-82.
[5] 付亚和,许玉林.绩效管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6] 蔡永红,林崇德.绩效评估的现状及其反思[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 版),2001(4):119-126.
[7] 柴小青.服务管理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8] [英]理查德.威廉姆,斯蓝天星翻译公司译.组织绩效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 版社,2002:1.
[9] 叶加宝,徐本力.公共体育场馆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天津体 育学院学报,2001,1:42-43.
[10] 钱伟良,陈斌.浙江省公共体育场馆经营管理现状与对策[J].安徽体育科技,20 04,25(3):77-79.
[11] 肖林鹏,袁玉涛,唐立慧.我国群众体育场地设施资源现状及对策研究[J].山东体 育学院学报,2005,21(2):18-20.
关键词:宁夏;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现状
中图分类号:G80-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808(2017)01-0041-05
公共体育服务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不仅是政府职能,更是一种常规社会制度。20世纪70年代之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面临着“滞胀”局面,社会福利制度也陷入了重重困境。自此,西方发达国家开始了社会福利制度改革,通过对公共产品效益的重新认识,应用政府购买、配置公共产品的方式开始出现。近四十年的实践证明,政府购买服务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在十八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明确指出:“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对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2017年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体育局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2015]37号),其中公益性文化体育购买目录有38项,其中包含了公益性文化体育产品的创作与传播、活动的组织与承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展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运营和管理及民办文化体育机构提供的免费或低收费服务。
宁夏回族自治区是全国五大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有“塞上江南”的美誉,是中国内陆向西开放的桥头堡,通过网络的互联互通,与阿拉伯国家合作,建设造福中阿人民的网上丝绸之路,打造网上丝路宁夏枢纽工程,是中阿博览会的永久会址,是“一带一路”沿线阿拉伯国家“向东看”和中国“向西走”的新窗口与新平台。宁夏深居西北内陆高原,不沿海,不靠边,经济欠发达,交通较落后。城乡发展不平衡,公共服务供不应求。宁夏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方面率先进行了探索、实施,2013年12月,全国体育局长会议首次对全国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进行安排部署,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彭阳县被列为创建国家级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县,宁夏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从一开始就肩负着“闯出经验、趟出路子”的历史重任。目前,“彭阳经验”“宁夏路径”已叫响全国。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现状进行研究,分析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不足及改进策略,能够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资源配置,改善体育消费结构,并为今后的研究指明方向。
1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概念界定及国内外购买现状
1.1概念界定
关于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这一概念,W者对其定义、概念做了研究、阐释,目前学术界基本不存在分歧。李震,陈元欣等认为: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是“政府出资、定向购买、契约管理、评估兑现”的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方式。赵蕊,程华等将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定义为:“打破政府对公共体育服务的直接供给的方式,把属于政府的部分公共体育服务职能通过契约化的方式移交给体育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体育服务组织,政府财政根据其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质量和数量支付相应费用,从而实现对于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一种新型模式”。朱毅然等认为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即是政府运用不同的市场手段向市场组织、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内部的各类社会服务机构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行为,政府主要的责任是提供资金、业务监督以及绩效考核。本文将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定义为: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模式。
1.2国内外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现状
1.2.1西方发达国家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现状 西方发达国家在公共体育服务购买方面,根据不同阶段制定不同的购买计划。美国全民健身活动的发展可追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休闲运动”。1932-1937年,美国政府在经济于大萧条阶段拨出15亿美元专款和建立相关基金方式投资社区体育中心建设。美国“健康公民2000年”又把增加社区体育中心数量作为重要指标。20世纪90年代诸多发达国家颁布了公共体育服务政策,诸如意大利“面向2000年的体育蓝图”、美国“健康公民2010”,加拿大“积极生活”“体育推进计划”,英国“国家体育振兴计划”,德国“前东德地区黄金计划”,澳大利亚“有活力的澳大利亚”,日本“体育振兴计划”等。西方发达国家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起步较早,目前已经具备了较完善的购买体系,并且取得了卓越的成效。我国需要紧密结合实际国情,学习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以促进我国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质量、效率的提高。
1.2.2国内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现状 2014年常州市出台了《常州市关于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实施办法(试行)》,公布了其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群体类)项目,共有业务培训、群体赛事、健身活动、管理服务和设施建设等五大类二十二项。自常州完成全国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第一单”后,苏州、上海、佛山、武汉长沙、广州等省市纷纷“下单”,并且取得了卓越的成效。苏州陆续出台了《苏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苏州市体育局苏州市财政局市本级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并于2016年印发了《关于公布2016年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项目的通知》确定对47个项目进行购买,总金额达到518.32万元。亚运会后,广州市体育局出台了《广州亚运场馆赛后利用总体方案》《广州市体育惠民总体方案》等一系列政策,2013年全年市属体育场馆优惠和免费开放时间达18万多小时,占总开放时间41.5%;优惠和免费进场人数达到250多万人次,占总进场人数58.92%,当年体育场馆公共服务政府补贴经费达750多万元等。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实践证明,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不仅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而且推动了体育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了政府投入的资金利用率及公共体育服务效率,是一种可取的、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服务方式。
2宁夏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现状
2.1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建设
2014年12月,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专门将政府购买服务的文件政策做了汇编,出版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政策文件汇编》一书,该书汇编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2013]96号,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等文件,文件汇编从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内部工作机制、预算管理问题、暂行办法、实施方案、指导目录等方面为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确定了制度框架,对宁夏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起到指导作用。2014年5月23日,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指导目录》包括6类,56款,243项具体事项,涵盖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技术服务、政府履行所需辅事项六个大方面;2017年1月9日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围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和体育消费需求的总目标,以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的根本任务,深化体育重点领域改革,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等各领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体育发展迈上新台阶。
2.2建设体育场馆,合理设施布局
经过多年持续建设,宁夏现有公共体育场18个,公共体育馆24个,覆盖率分别达到66.7%和88.9%。全区县级以上城区15min健身圈已形成,每万人拥有体育场地17.65个,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的开放率100%,市、县(区)体育场地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总人数11 402人,各类全民健身活动站点937个,在民政部门注册的县级以上体育社团264个。截止2015年底成立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10所,自治区级40所。此外,2015年自治区体育局根据健身人群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对体育场馆和体育场地设施进行改造和提档升级,建设了58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22个乡镇农民体育工程,23个体育公园项目,改扩建40个农村体育健身工程,对200个农村体育健身工程进行了提档升级。据国家体育总局评估报告显示,目前我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068m2,排名全国第二,远高于1.46m2的全国平均水平。
2.3出台指导文件。实施政府购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于2016年4月1日印发的《全区中小型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指导意见》严格规定了全区中小型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设施的开放范围:凡是国家投资建设、体育部门管理经营并符合相应条件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含小运动场、田径场和综合健身房),公办且自主经营的中小学校体育教学、训练、竞赛及课外体育活动室内所有体育设施、室外200m以上标准跑道田径场或面积达到3600m2以上的专项体育场地均要求向社会开放。开放时间明文规定: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设施年开放天数一般不少于330天,周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5个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个小时。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每天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12个小时。因维修、保养、安全、训练、赛事等原因,不能向社会开放或调整开放时间,应提前向社会公告。校体育设施开放一般为寒暑假、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等非教学时间,每天不少于8个小时。有条件的学校可在放学后开放,开放时段及时长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放具体项目和时间应提前向社会公告。各级体育场馆对所有健身人群开放。学校体育设施优先向青少年学生开放,同时考虑周边居民健身需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开放。青少年学生和居民需持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学校,其他单位、社会团体使用学校体育设施的,应提前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经同意后方可在约定时间内开放。
2.4加大资金投入,满足群众需求
十二五规划期间全区各级体育部门投入场地设施建设资金8.9亿元,新建场馆14个,在中西部地区率先实现村级体育场全覆盖。目前,全区7个大型体育场馆、42个中小型体育场馆已全部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政府部门给予设备安全维护、消耗性器材更新保养、卫生维护、管理人员劳务报酬等方面的补贴累计达到670万元。根据《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统计,全区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场馆向社会开放660个,面积4 637201.11m2,补贴费用4 422万元。目前,全区已初步形成了区、市、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五级体育设施网络,基本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截止“十二五”末全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总人口的29%,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87.8%以上,群众体质明显提高。
2.5“评星定补”。促进政社分开
宁夏回族自治区为了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系,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释放政策空间,逐步形成依法自治、职能明晰、行业自律的组织结构,引入了社会评价机制,提出并推行“评星定补”策略,即按照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即:“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民政部结合实际,制定颁布了《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类社会组织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类社会组织量化评估评分标准》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类社会组织量化自评报告格式》等文件,宁夏体育总会设立“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类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自治区体育类社会组织评估办公室”。评估委员会负责对评估对象进行实际指标的初审工作。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体育类社会组织的基本l件、组织建设、工作业绩、社会评价4个部分,共计900分,其中加分项200分。体育类社会团体评估得分850分以上为5星级;得分751-849分为4星级;得分651v750分为3星级;得分551-650分为2星级;得分550分以下为1星级。5星级可获10万元经费支持;4星级可获8万元经费支持;3星级可获5万元经费支持;3星级以下给予3千元经费补助。
3宁夏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中存在的不足
3.1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指导性文件有待于补充完善
宁夏回族自治区在政府购买服务方面颁布了一系列的相关文件,并于2014年12月,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汇编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政策问价汇编》一书,该书收录了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内部工作机制、预算管理问题、暂行办法、实施方案等方面的文件,明确购买领域的文件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没有明确的关于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指导文件。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措施,急需要专门的法规文件支持。
3.2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模式有待于进一步创新丰富
宁夏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活动推行“评星定补”的策略,具有先进性。但是,由于体育社会组织长期受到体制束缚,很多组织原来是政府的附属单位,因此很多地方政府把他们当做下属机构,活动经费几乎全部来自政府,自身融资能力受到限制,使得宁夏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过程不具备竞争性,从而无法保证体育社会组织是否具有提供公共体育服务、保证服务质量的能力。宁夏各市、县(区)体育部门通过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从而实现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新时期,体育社会组织这种完全依赖政府拨款实现自身发展是不科学的,不利于宁夏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模式的创新、丰富、可持续性发展。
3.3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过程中社会组织力量有待于加强
宁夏回族自治区拥有民政部门注册的县级以上体育社团264个,数量较少,整体规模偏小,无法适应当前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需要。政府推行“评星定补”策略,有利于体育社会组织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活又械闹鞫性,促进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实施。但是,体育社会组织面临着:制度限制其发展、缺乏理论实践两方面的人才、缺少资金、设施不齐全不先进等困境,无法从数量与质量两个方面满足政府购买需求,距离让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过程中充满竞争性有很大的距离。作为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主要承接者,体育社会组织应具备相关要求,应从政府扶持、体育社会组织自身谋求发展两个方面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力量。
3.4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绩效评估体系有待于建立推广
提高公共体育服务的质量和服务效率,是政府在购买服务之前应考虑到的问题。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是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措施。宁夏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绩效评估体系主要分为体育社会组织量化自评、评估办公室评估两方面内容。体育社会组织在自评基础上,填报《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类社会组织评估申请书》,向评估办公室提出申请,评估办公室收到评估申请后,对申报单位的参评资格进行审查,对符合评估条件的列入评估范围,对不符合评估条件的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评估办公室派出评估人员对符合评估条件的体育类社会组织实施评估,主要方法包括:听取汇报、实地调查、查看资料、提问解答、个别访谈、量化打分。评估办公室将评估初审意见和初评结论报评估委员会,评估委员会根据评估办公室的初审意见,进行最终审定,并公示5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体育类社会组织,由宁夏体育总会公告并确认,授予评估等级,并向获得3星以上评估等级的体育类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不足之处是宁夏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未引进第三方评估,无法对体育社会组织和政府两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
4宁夏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对策
4.1加强顶层建设,完善制度创建
在全面实施依法治国的背景下,立法显得尤为重要。宁夏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制度缺失的问题,加快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职能转变,就要成立专门的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立法机构,针对目前我区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关法律的制定。使得宁夏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有法可依、相关监督部门执法必严、购买过程违法必究。切实保证政府以最低的投入,达到最好的服务效果。
4.2加大政府投入,壮大体育社会组织
体育社会组织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过程中扮演着承接者的重要角色,是购买过程与服务过程能否顺利、高效实施的重要环节。所以,要解决宁夏目前社会力量薄弱、运行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加大政府财力、人力资源的投入势在必行,宁夏政府应从体育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抓起,成立培训机构,对业务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技能、知识、道德等方面的培训,通过考核的办法确定从业人员是否具有资格;继而,对体育社会组织的硬件设施经行评估,包括设施是否符合标准、环境是否适合体育活动、地理位置是否便民等。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壮大体育社会组织。
4.3重视绩效评估,建立评估体系
针对宁夏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缺乏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这一问题,提出建立绩效评估法制化体系,从购买设计、投标竞标、合同签订、服务实施、群众满意度、服务效率等几个方面,全程监督,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要从严追究相关部门、组织、人员的法律责任。从立法、执法两个角度从全从严进行绩效监督与评估,这对目前绩效评估体系构建有积极作用。另外,引进第三方评估,对体育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两方面进行评估监督,确保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活动公平、公正、公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
【关键词】满意度 体育场馆 服务质量
1.前言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随着公共服务和普及效率的均衡提高,体育公共服务也不断受到群众的广泛关注。现在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生活观念不断改变,人们的健康意识也越来越强,更多的人喜欢并愿意花时间和精力去参加体育锻炼。随着体育场地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提供服务主体方式多元化,参与活动主体多元化,参与活动者年龄结构呈现多元化,活动多样化,使其成为体育场馆所的主要场地和消费群体。体育场馆是必要的体育运动开展的物质基础,必要的硬件设施是群众体育的基本保证,是开展全民健身和全民健身惠民政策和促进健康助推器。
2.体育场馆
体育场馆就是为各种体育活动提供地场所或空间,其本质就是为体育运动地开展并按照一定标准建设的户外或室内专用场地。由此可以看出,体育场馆是运动设施中重要的一个成分。体育场馆应当是指人们为了满足运动训练、运动竞赛和群众健身娱乐的需要而专门修建的体育场、馆及其设备的总称。体育场馆是体育事业发展的载体,是开展学校体育活动,普及群众性体育活动,提高体育竞技水平的关键因素之一,同时具有美化城市和丰富城市功能的作用,是现代城市不可缺少的内容。
3.满意度
满意度的概念产生于上世纪60年代,由于顾客满意度研究的影响,多数学者直接借用顾客满意的概念对满意含义进行界定。本研究的满意度定义为作为体育场馆服务的顾客,群众在将自己接受体育场馆服务的结果时所产生的心理感受,即接受体育场馆服务的实际感受与期望值相比较的程度。
4.常州市体育场馆设施服务质量满意度
4.1职业因素。在不同职业这一因素中,农民、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对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最低,这类人群有一个共同特点是经济收入不固定或者是收入较低,接触体育场馆服务感受的时间较少,这些因素可能是是阻碍参与体育活动和享受服务的重要原因。然而,工人、个体商户、私营企业、大型企业中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政府单位科级及以下行政人员满意度均值在2.0以上均未达到3.0,对体育场馆服务质量均不满意,其原意可能是对体育场馆服务质量满意度要求较高或参与体育活动的时间较少等。
4.2体育场馆地理位置。居民小区周边的体育场馆设施是推进大众体育发展的重要阵地,保证居民小区15分钟内的健身需要是惠民、爱民、便民的重要举措,搞好身边的体育锻炼场所,就能真正实现城市居民的生活休闲化,休闲运动化,运动社区化,社区宜居住化的重要目标。在这一方面,武进区的居民感受最好,其次是天宁区和金坛市,武进区居民认为有比较多和非常多的体育活动场地的比例接近小区周边。围绕“居民小区周边的体育活动场地”这一问题,常州市多数群众都认为室外体育锻炼活动场所比较简单,但是对于那些对场地要求不是很高的居民来说已经足够了。因素分析:第一,小区附近体育活动场所的确很少;第二,小区附近体育活动场所不算少,但居民个人主观要求比较高,总觉得设施不够满意,很难满足自己的体育锻炼需求,这也是居民感到设施比较简陋的原因。
4.3收入因素。在收入这一因素中,体育设施服务质量满意度、体育指导服务满意、体育组织服务满意度、体育信息服务满意度,这四个维度中收入越高满意度越高,说明收入的多少体育场馆服务质量满意度中起到一定的决定性作用。
4.4服务水平。服务态度良好。积极的沟通,是人与人建立信任的桥梁。一个好的服务态度和服务品质,就可以吸引更多的顾客前往这个场馆进行运动锻炼。35.01%的被访者表示对目前场馆的服务态度非常满意;44.90%表示较满意目前的服务质量0.15%的客人表示非常不满意2.28%的人表示较不满意。服务效率高意识好。被访者对于目前场馆的服务效率比较满意(满意和非常满意的分别占52.66%和26.94% ),没有人对于目前的服务效率非常不满意。职业操作规范及技能强。没有表示“非常不满意”的被访者。占比最高的还是“比较满意”的人群,达39.57%。这就表明职业操作规范及技能方面还有可以提高的空间。服务礼仪优雅及沟通顺畅。28.01%的被访者非常满意场馆的服务礼仪,不太满意的占5.63%,也没有受访者对服务礼仪非常不满意。
处理投诉及时有效。场馆平时需要接受各种客人的反馈和意见,才可以更加了解客人的需求和改进自己的服务。如果,一味的对投诉避而远之,那就只会增加大众的反感。有0.91%和3.96%的被访者表示场馆处理投诉需更加及时,但同时大部分人认为目前的处理效率还是不错的,满意和非常满意的分别占42.01%和21.16%
5.提高常州市体育场馆设施服务质量策略
5.1加强体育场馆建设。建议常州市加强居民小区体育活动场地的经济投入,加强城市公共娱乐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开放已有的体育场地,如当地学校中闲置的体育场馆;要加强对常州市大型公共服务场馆和各类学校场馆的管理,完善现行的管理理念,完善场馆的管理制度,综合利用现有的体育设施;要加强从事相关工作人的整体素质,改善服务态度,端正工作态度,积极加入服务中;体育场馆应适宜的举行各类的体育项目,丰富体育内容,让市民充分的参与进来。场馆的内部管理和外部服务相结合才能进一步发挥大型公共服务场馆对社会体育的作用。
城市公共体育空间是居民体育活动的主要载体和物质基础,是政府体育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全民健身条例》中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公民参与健身活动的权利。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政府需要做的事情很多,而首当其冲的应是规划建设供人民大众使用的公共体育空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如果再不对城市公共体育空间进行合理布局与规划,将阻碍“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减缓迈进体育强国之路,降低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满足居民的体育需求是城市的基本功能之一,体育活动的开展需要一定数量和结构的公共体育空间。然而,当前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结构现状模式如何,存在什么问题等少有研究。本研究以空间-行为互动理论为基础,以城市化程度较高的上海市中心城区为典型调查区域,探讨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结构现状模式及其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城市公共体育空间布局提供借鉴和依据。
2研究方法
为揭示上海市中心城区公共体育空间与居住空间之间的匹配关系,公共体育空间的服务半径、可达性及居住空间结构,公共体育空间选址与布局等,主要采用ArcGIS分析法,利用相应模块进行矢量数据分析及图层处理等,并形成专题地图进行空间可视化表达,用以辅助决策。另外,研究还采用实地考察、专家及居民访谈等作为辅助调查方法。
2.1地图数据的来源与准备
2.1.1数字测绘地形图通过上海市测绘管理办公室购得上海市中心城区(S20以内区域)1∶10000数字测绘地形图(数据库格式,基础全要素矢量数据集),共涉及上海城市分幅地图49幅,采用上海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吴淞高程基准,更新时间为2009年底,更新周期为2年,截止到购买日期(2011年12月31日),所购地形图为最新。
2.1.2上海城区详图该地图由上海市测绘院编制,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尺寸约为220cm×156cm,更新日期为2010年7月,主要反映上海城区行政区划、道路、居民地、学校、旅游纪念地、门牌号等。
2.1.3电子地图主要包括天地图•上海(上海地图网)、谷歌地图及上海市全民健身电子地图,其中,天地图•上海由上海市测绘院、上海市测绘管理办公室监制,包括矢量和影像地图。
2.2空间数据的获取与整理所需数据主要涉及居住小区及各级公共体育空间。首先,从地形图中提取数据;其次,将提取数据分别与上海城区详图、上海分区地图、天地图•上海、谷歌地图进行核对、更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即时性;再次,对于不同来源数据不一致的情况,采用实地考察法予以证实。
2.2.1边界及环线以数字地形图为底图,利用ArcGIS9.3软件包,按照《上海城区详图》及各区、县行政区划勾画中心城区各区边界以及外、中、内3条环线。
2.2.2居住小区通过ArcMap应用程序,沿居住小区边线(GRESLN)勾画成多边形,计算各居住小区的面积。将上述勾画的居住小区多边形转化为点要素,居住小区点位位于多边形几何中心。通过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官方公布数据获得上海市中心城区大部分居住小区住房总户数(套数),对于官方未有数据,通过各区房管局、街道房管所、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调查以及实地考察予以补齐。
2.2.3各级公共体育空间通过《上海体育年鉴》编辑部、上海市体育局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及上海市体育信息中心获得上海市中心城区13个区的公共运动场及健身苑、点名单及地址(更新日期为2011年3月30日),通过地图查询功能剔除宝山区、浦东新区、闵行区、徐汇区、嘉定区及普陀区外环线以外的公共运动场及健身苑、点,通过上海市体育局获得已拆除的公共运动场及健身苑、点名单,并予以剔除。通过上海市体育局获得市级、区县级体育场/馆/中心/公园等名单,并与上述地图进行比对、更新。利用ArcGIS9.3将已获各级公共体育空间按照详细地址标注点位,对于地址不详的公共体育空间,通过上海市全民健身电子地图进行查询后标注。
2.3数据的分析与处理
2.3.1居住空间结构利用ArcGIS空间统计工具分别计算上海市中心城区居住小区的平均最邻近距离、高低聚类、空间自相关、定向分布(标准差椭圆)、居住热点,描述上海市中心城区居住空间分布。各研究区域平均居住密度计算公式为:居住密度=区域内居住小区总户数/区域总面积。
2.3.2公共体育空间结构主要利用分析工具中的叠加分析(相交、擦除、查看)、邻近性分析(创建泰森多边形、多环缓冲区分析等)描述上海市中心城区公共体育空间结构。
2.3.3服务区域的面积及户数各级公共体育空间的服务(辐射)区域面积及户数,通过ArcGIS分析工具进行叠加分析计算获得。
3调查区域的典型性及公共体育空间等级体系与服务半径本研究以上海市中心城区为典型调查区域,共涉及13个区,包括黄浦区、卢湾区、静安区、闸北区、虹口区、杨浦区的全部,普陀区、徐汇区、长宁区的大部分,以及宝山区、浦东新区、闵行区、嘉定区的少部分,面积约为667.80km2[7]。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截止到2010年11月1日,上海市常住人口已超过2300万人。其中,仅占全市土地面积约1/10的中心城区,承载了全市约半数的人口,人口密度约为24137人/km2,早已超过了东京、巴黎、伦敦等一些国际大都市[8,14]。上海市目前正在建设由1个中心城、9个新城、60个左右新市镇、600个左右中心村构成的“1966”城乡规划体系。其中,中心城区是上海市城市化程度最高的区域。以中心城区为主要范围,研究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结构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根据上海市(直辖市)的行政区划和城镇体系,将中心城区公共体育空间划分为城市级、区县级、乡镇街道级、居住区级和居住小区级5个等级。截止到2011年3月,调查范围内共有体育活动场(馆)2553处,其中,城市级12处、区县级42处、乡镇街道级128处、居住区级70处、居住小区级2301处。根据上海市中心城区居民访问调查结果,结合专家意见及前人研究,将5级体育空间(由低级到高级)的服务半径分别确定为500m、1000m、1500m、2500m、5000m左右。
4上海市中心城区居住空间结构
4.1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结构与居住空间结构的吻合依据空间与行为互动理论,以构建对居民体育活动行为具有引导和激发作用的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结构为指导思想,基于体育活动日常生活化的目标,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的布局应根据居住空间结构进行。关于此类研究,一般常利用人口普查或统计数据中的实际居住人口分布状况进行分析,不仅研究尺度太大(常停留在街道及以上层面),而且由于未能与居住空间规划紧密联系而缺乏前瞻性,仅仅做到了在居住密度高的地方多布置,在居住密度低的地方少布置,在无人居住的地方暂时不布置。根据城市居住空间结构规划城市公共体育空间,是将日常生活化的居民体育活动空间当作公共服务设施进行配套建设,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公平高效。城市公共体育空间属于定点服务设施,即城市居民只有到达体育空间才能享受到相应的服务,也正因如此,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的吸引力具有随距离的增加而衰减的特点,若不按照城市居住空间结构进行选址与布局,容易导致服务效益的空间不平等和社会不公平。由此看来,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结构是否合理也是激发各社会群体冲突、隔离以及居住分异的重要因素。上海市中心城区现有的居住小区中,不乏房屋空置的情况,但一方面已建成的住房在短期内不可能推倒重建,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及住房政策的不断完善,此种现象可能会逐步缓解;另一方面,虽然有些新建住房空置率较高,但若不将居民日常体育活动空间同时进行规划建设,则将被其他设施占据空间,错失良机而只能在漫长的城市更新过程中逐步置换。因此,本研究并没有依据调查区域内的实际人口分布进行分析,而是将研究尺度定位于居住小区层面,以小区内住房总户数来表示居住密度及其分布。另外,中心城区范围内,特别是外圈层与浦东新区交叉区域,仍存在一些私房,正面临或将要面临拆迁,区域内人口密度较低,本研究未将其计算在内。
4.2上海市中心城区居住空间分布利用ArcGIS9.3空间统计工具中的平均最邻近距离、高/低聚类、空间自相关3种模式进行分析,结果均显示中心城区居住空间呈聚类分布状态。其中,平均最邻近距离分析计算结果ZScore值为-24.38,说明上海市中心城区居住空间分布趋向于聚类分布;高/低聚类分析结果显示,GeneralG系数值为0,ZScore值为14.28,说明中心城区居住人口呈高聚类分布;空间自相关分析结果显示,Mo-ran’sI系数值为0.07,ZScore值为9.82(大于1.96),说明统计结果为可信值,且为聚集分布。
4.3上海市中心城区居住热点及方向性分析利用ArcGIS9.3对居住热点分析(HotSpotAnalysis)发现,上海市中心城区居住热点主要分布在黄浦区、卢湾区的大部分,徐汇区与长宁区的交界处,虹口区和闸北区交界处近黄浦区部分区域,杨浦区近杨浦大桥部分区域,以及浦东新区近南浦大桥的小部分区域(图1)。
5上海市中心城区公共体育空间结构现状模式及存在的问题
5.1上海市中心城区公共体育空间服务负荷泰森多边形(ThiessenPolygon,也称为Voronoi图或Dirichlet图)是测度设施(场所)空间可达性的方法之一。居住在多边形内小区里的居民,到多边形内的城市级公共体育空间的出行距离最短。利用ArcGIS邻近性分析功能创建泰森多边形,将其与外环线以内重合区域进行裁切,获得各公共体育空间服务区域,区域内各点到该公共体育空间的距离最近。为了更好地评价各公共体育空间的绩效,在此提出服务负荷的概念。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的负荷与其服务面积和服务人口(户数)有关,即服务面积越大,负荷越重;服务户数越多,负荷越重。本研究尝试用各体育空间的服务面积与服务户数的乘积评价其负荷,其公式可表达为:负荷L=系数R(服务面积A×服务户数H),本研究中系数R取值为1‰。对计算结果进行分析发现,各级公共体育空间的服务负荷均呈现出由内向外逐渐增大的趋势(图2)。城市级公共体育空间中,江湾体育场负荷最重,上海市游泳馆负荷最轻,上海东亚体育文化中心(由上海体育场、上海体育馆和上海游泳馆形成的组团)及周边城市级公共体育空间负荷相对较低。区县级公共体育空间中,浦东康贝棒垒球场、古美体育公园、普陀体育中心、源深体育中心4个区县级公共体育空间分布在居住较为密集的区域,服务面积较大,整体负荷较重;而静安体育馆、鲁班游泳馆、静安区体育场、黄浦区轮滑馆、静安体育中心等9个区县级公共体育空间位于中央核心区,由于它们的选址比较集中,各自承担的服务范围和户数较少,因此负荷较轻。乡镇街道级公共体育空间中,济阳公园公共运动场、北蔡镇公共运动场、南浦大桥公共运动场、花木公园公共运动场负荷较大;而虬江码头路公共运动场、庙行社区公共运动场、殷行路社区公共运动场服务范围内居住小区分布稀疏,可达性差,易造成闲置浪费;从整体来看,各乡镇街道级公共体育空间呈现出浦西较为均等,而浦东负荷较大的趋势。居住区级公共体育空间中,浦兴街道健身苑负荷最重,辐射面积超过了98km2,潜在服务户数超过24万户,远远超过其他健身苑,说明该区域范围内居住区级公共体育空间可达性极差,根本不可能吸引住所较远的居民来健身;相反,六北居委健身苑、临沂八村健身苑、临沂三村健身苑、临沂二村健身苑等处于居住区级公共体育空间密集区域,几乎没有承担负荷。
5.2上海市中心城区各级公共体育空间的整体特征利用ArcGIS9.3进行多环缓冲区分析,获得各公共体育空间辐射范围,发现乡镇街道级公共体育空间辐射率最高,其他各级公共体育空间并不理想,特别是居住区级,出现了严重的数量“倒挂”现象。虽然上海市中心城区公共体育空间密度分布与居住热点具有较高的一致性,但整体上仍与居住空间结构不相吻合。城市级公共体育空间呈整体分散、局部集中态势。区县级公共体育空间呈整体集中分布,浦西中央核心区密集分布(服务范围出现了比较严重的交叉、重叠现象),浦东呈串珠状分布。浦西乡镇街道级公共体育空间虽然局部过度集中分布,但总体建设情况较好,布局也较为合理;浦东乡镇街道级公共体育空间呈串珠状及零星分布,花木副中心以南的大型居住社区基本上未受到辐射。居住区级公共体育空间建设情况较差,中心城区近8成区域和超过6成的住户不在其服务范围内,且大量的居住热点未被覆盖。居住小区级公共体育空间作为最基本的城市公共体育空间形态,情况不容乐观,除与居住热点并非完全一致外,其建设力度仍显不足,仍存在大量居住小区内未布置的情况(图3)。
5.3上海市中心城区各级公共体育空间的圈层特征以内、中、外3条环线为界,由内向外将上海市中心城区划分为内、中、外3个圈层,它们是上海市中心城区“同心圆式”扩张的重要表征。利用ArcGIS将各级城市公共体育空间服务面积和户数与上述3个圈层相交,获得各圈层的辐射情况。经分析发现,上海市中心城区公共体育空间总体呈现“核心—边缘”的结构特征,由内向外,各级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的服务效率均呈逐渐降低趋势。这主要是由中心城区单中心空间结构及“摊大饼式”向外扩张造成的。从城市空间结构动态发展的角度,适当加大中、外圈层的公共体育空间建设力度,对于加快中央核心区居住人口向外圈层疏散具有一定的作用(图4)。
5.4上海市中心城区各级公共体育空间的分区特征上海市中心城区各级公共体育空间均存在服务范围不均衡,区际之间聚集程度差异大的情况。徐汇区、黄浦区、静安区、卢湾区、长宁区、普陀区、杨浦区7个区的受城市级公共体育空间辐射服务情况较好,浦东新区的大部分、宝山区外环线以内区域大部分以及闸北区的大部分却均未受到辐射。黄浦、静安、卢湾、虹口4个区全部区域均受到区县级公共体育空间的辐射;闸北、杨浦2个区9成以上区域受到区县级公共体育空间的辐射;嘉定区外环线以内区域没有地区级公共体育空间,也未受到辐射;其余各区相比之下受辐射程度较低。宝山、闵行、浦东3个区外环线以内区域受乡镇街道级公共体育空间辐射程度远不及其他区。虹口区受居住区级公共体育空间辐射程度最高,闵行区情况最差,其他区也并不理想。静安、虹口、黄浦、卢湾4个区居住小区级公共体育空间服务情况最好,接近全覆盖;浦东新区、宝山区、闵行区外环线以内区域情况较差。
5.5上海市中心城区各级体育空间综合分析
5.5.1总体上呈现出“核心—边缘”结构特征比对发现,上海市中心城区城市公共体育空间密度分布与居住热点分布具有较高的一致性,且由内向外两者均有逐渐降低的趋势(图5、图6)。上海市中心城区公共体育空间分布虽然具有区域差异性,但总体上呈现出“核心—边缘”的结构特征。城市核心区也是城市公共体育空间布局的核心区域,体育空间供给具有数量多、密度高、规模大的特点,边缘地带的情况则恰恰相反,甚至出现大量的空白区域(本研究将研究区域现定于外环线以内,对于外环线以外的体育空间对外环线以内区域的辐射未考虑,但经分析,总体上对结果的影响不大)。叠加分析发现,仅占上海市中心城区总面积3.95%的黄浦、卢湾和静安3个区,却拥有整个中心城区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的20.02%,平均密度19.38处/km2,构成了中心城区体育空间核心区。另外,虹口区也呈现出较高的密度分布,浦东新区外环线以内区域总体密度最低,仅为1.60处/km2。这主要是因为城市核心区发展较早,城市公共体育空间配套建设较为健全;随着城市“摊大饼式”的向外扩张,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的配套建设却未跟上中心城区快速城市化的步伐。由城市空间结构理论可知,从动态的角度来看,城市中心区承受不了高密度人口的压力将减弱其居住功能,增强其商业及服务功能,居住功能将逐步向外圈层迁移,中心区的体育空间总量将逐渐减少,而体育空间将逐渐增多。相关研究者对美国一些城市(如Boulder、Colorado、Marin、California等)的调查表明,居民偏向于选择靠近城市服务设施较好的郊区作为居住地,愿意往返于城市中心与住地之间[11]。适当加大外圈层体育空间的配套建设,对于吸引中央核心区内的人口向外圈层疏散具有良好的影响。5.5.2区际之间聚集程度差异较大,与居住空间结构不协调从居住密度与体育空间密度的对比情况来看,虹口区居住密度最高(9.97千户/km2),但体育空间密度的万户指标却仅在中等略偏上水平(10.40处/万户),静安区居住密度在13个区中仅排第5位,但体育空间密度的万户指标却高达29.38处/万户,位处第一(图7)。与上海市中心城区单中心结构相似,体育空间的布局与该结构有较高的吻合程度。在空间上形成了以黄浦区、卢湾区、静安区、徐汇区为核心的单中心圈层结构,不同圈上海市中心城区体育空间结构的发展和演变是由自然地理因素、历史因素、城市规划(发展)因素、需求与供给因素、经济发展因素等综合作用的结果。但是,将城市公共体育空间规划列入城市总体规划,以居住配套的形式进行规划建设,是解决现有问题的关键。
5.5.3基层公共体育空间建设不足,总体服务水平不高按照各级体育空间各自的服务半径进行缓冲区分析,计算各自的辐射区域面积,将其辐射区域与中心城区各居住小区点位进行叠加,计算获得各级体育空间的总体服务水平。结果发现(表1):1)从服务区域面积来看,乡镇街道级公共体育空间服务区域面积最大,已超过中心城区总面积的6成;居住区级公共体育空间服务区域面积最少,仅略高于2成。2)从服务户数来看,居住小区级公共体育空间服务户数最多,略低于9成;居住区级公共体育空间服务户数最少,还不到4成;乡镇街道级公共体育空间服务户数百分比次最高,接近8成。3)综合来看,居住区级公共体育空间整体服务水平最低,乡镇街道级综合服务水平最高。《城市公共体育运动设施用地定额指标暂行规定》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中均对居住区级和居住小区级公共体育空间的规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两个层次的体育空间的建设仍有很大的欠缺。由于不同级别的体育空间,其服务人群有较大的差异,从公平和效率的角度,基层体育空间建设的欠缺导致了整个中心城区的总体服务水平不高。
5.5.3.1居住小区级公共体育空间小区级体育空间是最基层的体育空间,居民可以不出小区即可享受到基本的健身服务设施。上海体育发展“十二五”规划将“为增强市民体质服务”放在6个服务目标之首,近年来正在努力打造的“500m健身圈”,正是彰显政府体育公共服务政策的手段之一。居民出行500m就能到达公益性体育设施、健身点的建设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一环,也是上海市政府实事工程的重要举措之一。加大体育公共服务投入,充分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等建设具有一定覆盖面的基本体育空间。然而,将居住小区级公共体育空间(点位)与居住热点(点位)进行对比发现,上海市居住小区级公共体育空间的建设并非与居住热点完全一致,位于市中心的黄浦区和卢湾区吻合情况良好。徐汇、长宁及闵行3个区交界处部分区域是比较明显的居住热点,而居住小区级公共体育空间的建设则明显不足。另外,浦东新区内环高架以北近南浦大桥区域也是居住热点,而此区域内居住小区级公共体育空间建设明显滞后(图8)。以各居住小区级公共体育空间为圆心,以500m直线距离为半径,建立缓冲区,将其与居住小区点位进行叠加分析,发现在500m缓冲区外,仍有11.12%的人口未受该级别体育空间覆盖。未覆盖区域主要分布在浦东新区罗山路以东靠近黄浦江的部分区域。此外,浦东新区高桥镇以东至外环线之间部分区域、东方路张家浜桥周边区域以及闵行区与长宁区交界处部分区域居住小区级公共体育空间仍有待进一步建设。从各区情况来看,静安、虹口、黄浦、卢湾4个区情况最好,接近全覆盖;浦东新区、宝山区、闵行区外环线以内区域情况较差。从密度来看,各区受居住小区级公共体育空间辐射区域平均居住密度均高于区内平均密度,说明小区级体育空间的布局与居住密度的分布具有高度的一致性,这主要是由于居住小区级公共体育空间均建设于居住小区内的缘故。由于该级别的公共体育空间全部布置在居住小区内,因此,单从数字上看其辐射户数最高,但居住小区级公共体育空间是最基本的体育空间,仍没有做到100%全覆盖,说明上海市“500m健身圈”的公共体育服务目标仍未完成。
5.5.3.2居住区级公共体育空间与乡镇街道级公共体育空间相比,整个中心城区居住区级公共体育空间的数量反而有所减少,出现了严重的数量“倒挂”现象。居住区级公共体育空间建设的不足严重影响了城市公共体育空间结构整体功能的发挥,是制约居民走出家门参加体育活动的主要原因。该级别的体育空间对其上、下两个级别的体育空间具有重要的衔接作用,它对于引导城市居民走出小区参加有组织的体育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居住区作为城市区划与管理的基本单元,满足了城市居民绝大部分的生活需要,居住区级公共体育空间作为我国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中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其规划建设水平对居民体育活动的质和量起着决定性作用。从城市公共体育空间建设的实践来看,上海市中心城区居住区级体育设施的配套建设令人失望,不但造成了与其上、下两级体育空间的衔接不良,还对城市公共体育空间整体结构造成了破坏性的影响。部分居民不肯走出家门(小区)参加体育锻炼并不是因为乡镇街道及以上级别的体育空间建设不力,而是没有受到居住区级公共体育空间良好的引导。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在内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均把居住区级体育设施建设列入其中。但人们常把居住区级公共体育空间与社区级体育空间两者的概念混为一谈。首先,社区在其本质意义上并不是一个地域概念,不便将其与体育空间的级别挂钩;其次,社区的概念范围可大可小,有时与街道平级,有时又与居委会联系在一起;再次,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体育俱乐部大部分是以居住区级公共体育空间为载体[6],其成功经验告诉我们该级别的体育空间不可缺失。当前,居住区级体育设施的主要形式是健身苑,大部分健身苑的建设与居住小区级公共体育空间的主要形态———健身点的主要区别仅在于器件数量的不同,其选址仍然以居住小区为主要依托和载体。当前我国居住小区大都为“门禁社区”,若仍将居住区级公共体育空间建设在居住小区内,则不便于居住小区以外的人员使用。
(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体育系,陕西 西安 710055;2.长安大学体育部,陕西 西安 710064)
【摘要】随着全民健身运动的广泛开展,人们健康意识的增强和体育场馆建设数量的增加,各类场馆在运行管理过程中遇到的现实困境和制约因素也日渐展现,如何利用生态学的观点解决场馆社会开放的管理问题、优化体育场馆的产品服务属性和功能目标定位,在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同时进行科学的、生态化的管理,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将针对可持续发展中体育场馆生态管理的困境、演进与优化策略进行分析。
关键词 体育场馆;生态管理;困境;优化策略
The Dilemma, Evolution and Optimization Strategies of Stadiums Ecological Management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LI Feng1LV Yong-an1CHEN Mei2
(1.Department of Physical Education, Xi’an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and Technology, Xi’an Shaanxi 710055, China;
2.Department of Physical Education, Chang’an University, Xi’an Shaanxi 710064, China)
【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Nationalwide Fitness Programs, the strengthen of fitness awareness and increase of stadiums number, the practical difficulties and constraints in the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of all types stadiums are increasingly trend, how to use the ecological view to solve the stadiums management problems about open to the public, optimizing the services properties and functions targeting of stadiums. the important thing is scientific, ecological management when the stadiums open to the public. This article will analyze the plight of ecological management, evolution and optimization strategies in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stadiums.
【Key words】Sports stadiums; Ecological management; Predicament; Optimization Strategy
体育场馆作为训练、体育教学、竞赛和开展其它体育活动的必要物质条件和重要载体,逐渐成为社区居民体育活动和赛事活动的举办场所B。因此,如何综合利用体育场馆,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持久开展,充分发挥体育场馆的社会功能,已成为目前研究体育场馆经营管理的重要课题。每年各级各部门都会投入建设一定的体育场馆,但是场馆的区域性、实用性、面对群体的差异性,以及管理观念的差别、体制等各方面的原因,使得各场馆的管理运营机构在诸多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而利用生态学的理论重新审视这些困境,可以摸索出更加合理的管理模式,为地方政府及场馆运营机构提出建设性的对策和建议,为将体育场馆做齐做好提供决策依据。
1体育场馆与生态管理的相关概念
体育场馆是进行运动训练、运动竞赛、身体锻炼和各种文体活动的专业性场所,它是为了满足运动训练、运动竞赛及大众体育消费需要而专门修建的各类运动场所的总称。体育场馆是由一系列互相联系的因素所组成的整体,包括体育场馆的数量、种类、规模、装备、布局和形态等,搞清楚这些环节对认识体育场馆的管理有重要作用[1]。在体育院校通用教材《体育管理学》一书中指出“管理指一定组织中的管理者,遵循事物的客观规律,运用合理的管理手段、方法和程序,对管理客体通过实施计划、组织和控制等职能,协调他人的活动,发挥各种资源的作用,共同实现既定的目标的活动过程[2]。从这个概念我们可以知道,管理的实施者是人,管理的本质是控制、协调、和组织。
在美国查尔斯·布彻尔,马奇·克洛迪编写的《体育运动管理》一书中认为场馆管理不仅包括有效的安排、运行、维护设施、而且有时也包括更新的运营机制以满足人们参与体育运动的需求。体育设施包含体育场馆,那么对于体育场馆管理的概念,我们也未尝不可借鉴体育设施设备管理的概念[3]。张保华编著的《现代体育管理学》一书中这样写到:场馆管理是计划、管理协调、评价场馆设备每日的使用过程。这些任务包括了很多方面的责任,有场馆的市场推广、提高比赛水平、设备维修保养以及员工的雇佣与解聘。这个概念包含了场馆管理的职能和任务,能够较好的概括出我国现在的场馆管理模式,但其侧重点放在了经营上,没有从场馆的多种类,度职能进行分析[4]。徐本力所写的文章《公共体育场馆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中将体育场馆的管理划分为三个方面,一是规划建设管理,主要指场馆建设规划指标的量化标准;二是保护管理,主要是检查和管理公共体育设施的侵占和破环现象;三是场馆利用管理,主要指场馆向社会开发利用的问题[5]。
而场馆生态管理(Stadium Ecological Management)是运用生态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和现代科学技术等跨学科的原理,按生态学的整体、协同、循环、自生原理去系统规范和调节管理者对体育场馆的投资、管理和运营等相关的方面进行各种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使场馆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格局得以高效、和谐、持续运行的系统方法。其意义主要体现在:在传统场馆管理的基础上引入场馆生态管理的理念,意味着一种管理范式的转变,即从传统的“线性、理解性”管理(似乎对被管理的系统有全面、定量和连续的了解)转向一种“循环的渐进式”管理(又叫适应性管理)。其次,生态管理非常强调整体性和系统性,要求认知到所有生命之间的相互依存,以及生态系统内各组成部分彼此问的复杂影响,只有用整体论和系统的思想来指导场馆管理的所有内容,谋求场馆管理、经营、运行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才能促进体育场馆管理实体的稳定和持续的发展。
2国内外研究现状
生态管理(Ecological Management,也有学者称之为Eco-management),20世纪70年代起源于美国,90年代成为研究和实践的热门。但由于自身的复杂性,生态管理无论是作为理论还是实践至今仍处于发展中。生态管理的理论基础非常广泛,它跨越了生态学、生物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环境科学、资源科学和系统论等学科领域。伯尼.帕克豪斯(BonnieL.Parkhouse)在体育管理学一书中指出,场馆运用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团队,不仅能够成功举办体育赛事并为观众提供组织完善的服务,还可以使顾客感到快乐。大型体育场馆拥有好的管理水平就能够吸引和保留更多的客户[6]。日本体育场地设施的管理方式主要有各级体育行政主观部门管理和委托经营管理两种形式。民营体育场地设施都是私有的,他的经营管理方式主要是由场馆设施的所有者或管理者直接实施。在欧美许多国家,大多数的体育场馆的经营并不是以盈利为目的,主要是为了保证场馆能够顺利运行和发展的需要。
当前我国体育场馆的管理方式繁杂,而且很不规范。在管理方式的分类上,有的将管理方式分为:体育部门集体管理、学校统一管理、单位间协作管理和个人责任制管理等。有的则分成本部门直接经营、个人承包经营、集体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和联营等[7]。
3体育场馆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普遍的体育场馆管理模式主要有事业单位管理模式,事业单位内部企业管理模式和企业管理模式[8]。但是在场馆管理的过程中出现政府对体育场馆开放的政策不清晰责、任认识不明确、监管体系不健全、风险认知不到位、评价意识薄弱等障碍,各体育场馆在管理理念、背景、主体、运作机制、管理模式及适用范围等要素方面存在差异,缺乏安全管理意识与措施,呈现多样性、动态性、混合性的特点。由于知识结构和社会经历单一,缺乏体育经营管理的系统理论知识和市场运作,市场开发的实践经验,因此总体改革进度较为缓慢。对体育场馆的投资、管理和运营等方面的研究仅仅处于起步阶段,对体育场馆的建设、管理和运营进来说,很多知识大都是来源于经济理论,现在很多对于体育场馆管理的研究都是针对不同类别的场馆特点该采用什么样的管理模式进行研究。
(1)公共体育场馆最主要的问题是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分离,管理体制的改革不彻底,这些都从根本上影响了公共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模式的创新,直接影响到经营效益问题。
(2)公共体育场馆存在着管理体制改革缓慢,机构设置不合理,经营项目开发不均衡,经营管理人才缺乏。
(3)管理模式传统:事业单位管理模式下对体育场馆的财政支出已不能满足场馆发展的需要,这种单纯依靠政府拨款的管理模式急需改革。
4体育场馆管理的生态思维
生态学是研究生物有机体与其周围环境之间关系的科学,其研究的“生态”是生物之间及生物与环境间的良性互动、和谐共处关系[9]。体育场馆要实现生态管理的根本途径在于变革传统管理方式为生态思维管理方式。
4.1利用生态学观点,转变管理思维和模式
我国现有体育场馆的主要收入来源依然是场地出租和房屋出租,场馆的经营仍是简单地依靠场馆的地理位置、场馆的可利用场地等固有资源,体育场馆运营水平仍处于初级阶段。在体育市场蓬勃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现有经营管理模式显然不能适应为来的竞争。积极探索体育场馆建设和经营管理的新模式,努力实现体育场馆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已成为体育场馆建设者和管理者必须面对的问题。体育场馆生态管理应从赖以存在的经济需求向社会需求的转变;既要体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轨,又要体现科学的管理模式和生态管理思维。
4.2构建完善的场馆生态管理体系
为了适应后期的经营管理,在前期规划设计中,还要避免今后条块分割、相互封闭、各项目独立经营的局面,使场馆与项目、场馆与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密切结合,各种功能综合配套。场馆应与周围的附设项目配套建设,主场馆要与附属设施共同组成一个相辅相成的完整系统,这样,其所附加的边际成本才会被这一系统工程对外开放所增加的经济效益抵消或减少。从体育场馆管理模式趋势看,要在保障体育设施基本功能的基础上,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市场需求为取向,实行企业化管理模式,以扭转单纯由国家投资建设和提供后期设备更新、维修费用的局面。假如由政府的体育行政部门代行投资人权益,组成专业的体育设施和标准化管理公司,专门负责整个场馆的前期论证、规划、设计、招标、施工,乃至竣工后的经营管理,则是较理想的管理模式。因为这样的专业化公司可以凭借其熟悉体育领域业务,掌握体育设施标准的优势,较好地避免政府或社会其它企业不熟悉体育行业而管理体育场馆所带来的问题。因此,从生态哲学出发建立起生态思维,即养成从环境、结构、功能的系统角度考虑体育场馆的生态管理和场馆的生态发展,构建“环境—结构——功能”的生态管理体系,从而让现服务理念与服务方式的统一,促进体育场馆管理实体的稳定和持续的发展。
5场馆生态管理的优化策略
5.1体育场馆管理主体的生态化
生态管理要求应对所有场馆管理人员进行生态管理知识的普及和培训,各级管理者具备的知识结构中应当具备基本的生态意识和生态观念[10];同时在场馆管理过程中不应以场馆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应把场馆运行的可持续性纳入长远的发展战略和决策中,注意场馆管理过程中介质生态的协调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维护场馆管理所依赖的生态理论的有序性。
5.2体育场馆管理效益的生态化
传统管理理论认为,管理者的主要责任是按利益获取的最大化经营场馆,而忽视了软性的生态化观念,但随着生态时代的到来,我们认为管理者除了获取收益之外,更需要建立和维护他们的社会赠与责任,不仅让本单位员工从场馆中获益,更重要地要使场馆面向社会感。因而我们认为管理的效益不仅是指场馆经营的直接收益,同时也指这些收益对整个社会利益、对社会发展有着长远影响。脱离了基本的生态价值观,其管理的成果也只能是短暂的,甚至会产生“负效益”。
5.3体育场馆管理的观念生态化
很多场馆经营管理者观念滞后,主要表现在体育场馆经营管理者等、要、靠的思想根深蒂固[11]。由于体育场馆属于事业单位,长期以来由财政差额拨款,面对转制后的新环境,普遍感觉压力大、困难多、信心不足。从中可以看出,相当一部分场馆经营管理者心理上有畏惧感,观念上还不能适应体育场馆转制新形势的需要。在当前的形势下,必须革新观念、拓宽视野,认清传统管理模式与生态化管理模式的区别,利用生态化的观念进行管理,将对体育场馆的可持续性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5.4体育场馆管理形式的生态化
利用生态管理的理念,实行大型公共体育场馆的企业化管理,实行产权、管理权、经营权分离,将体育场馆产权划归各级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管理权划归各级政府的体育行政部门,经营权以政府委托经营的方式,交给体育场馆运营公司(如体育场馆管理集团,包括体育产业经营公司、场馆物业管理公司、体育场馆运营企业等)。强化体育行政部门在公共体育场馆改革过程中的指导和管理,完善市场机制的作用。
6小结
可持续发展中体育场馆的生态管理与管理者的生态学思维有很大的关联,因此在面对诸多的场馆管理问题时,必须发掘问题的根本原因所在,针对场馆本身的软硬设施配备,充分发挥适应性管理的功能,从生态学的角度系统规范和调节管理者对体育场馆的投资、管理和运营等,针对场馆管理的过程中出现的管理偏差,及时运用整体论和系统的思想来指导场馆管理的所有内容,谋求场馆管理、经营、运行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才能促进体育场馆管理实体的稳定和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谭建湘,周良君,陈华.国内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研究述评[J].体育学刊,2013,20(5):43-48.
[2]付明萍,楼方芳.试论新形势下的社区体育管理[J].体育文化导刊,2003,1:25-27.
[3]茹秀英,宋玉芳,王军,等,译.体育运动管理[M].12版.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135.
[4]张宝华.现代体育管理学[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93.
[5]叶加宝,徐本力.公共体育场馆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1,16(1):42-43.
[6]张宏.我国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模式的现状及发展趋势[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9,26(4):413-415,460.
[7]吴碧红,施文忠,刘宝亮.普通高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实证研究:以福建省为例[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2,35(12):108-115.
[8]雷厉,肖淑红,付群,等.我国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模式选择与路径安排[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3,36(10):11-15.
[9]贺祖斌.论高等教育系统的生态性[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8,10:1-4.
[10]王艺兰,蔡路路.安徽省高校体育场馆资源利用与经营管理研究[J].安徽体育科技,2014,35(2):53-59.
论文关键词: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
1.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界定
公共产品是与私人产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区分他们的标准主要是产品或服务在消费上是否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农村体育公共产品较之于一般公共产品,其特殊之处在于供给区域主要限定在农村,其产品类型主要是体育设施和服务等。因此,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应是指以农村为服务区域的,在消费和使用上具有一定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体育设施和服务。由于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在既定的产出水平下,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这就意味着,若按边际成本定价,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必须免费供给。而且,由于其非排他性,无法排除打便车者毕业论文提纲,私人部门供给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成本无法通过市场获得补偿,市场无法有效提供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但由于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可以改善亿万农民的身体健康状况,丰富广大农民的文化生活,促进农村文化建设,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具有较大的正外部性。因此,在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应主要由政府承担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责任,并辅之以其他供给方式。
2.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现状分析
2.1城乡二元发展战略所形成的城乡分割的公共产品供给体系
建国以来,我国一直实行“以农补工”、“重城轻乡”的二元发展战略,以二元社会制度下城乡一国两策的“体制内、体制外”公共产品供给体制。重点或优先把财力、社会资源用于城市公共产品的供给,在“以农养工、以农哺工”制度安排下,一些“重城抑乡”、“重工轻农”的不公正政策措施名正言顺、大行其道。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渠道则是主要由农民自行解决,国家仅给适当补助。而且在特有的经济运行机制和差别政策的作用下,国家通过工农价格的“剪刀差”等非经济手段提取农业剩余提供工业资本积累及城市建设,逐渐形成了城乡分隔的二元经济结构和公共产品供给体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职能加强的同时却弱化了公共服务职能,严重阻碍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完善论文参考文献格式。正是由于城乡二元发展战略的影响,使得我国农村资金流出多、补偿少,在公共产品的供给存在投资的“城市偏向”情况下,农村已形成了“城乡收入分配存在差距,农村公共产品投资不足、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民经济收入增长缓慢,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缺乏资金来源、城乡收人差距进一步加大,农村公共产品建设更加滞后”的恶性循环现状。因此,我国传统二元社会制度下农村公共政策的偏颇性和不公正性是导致农村体育公共产品总量上供给严重失衡以及城乡极大差距的首要因素,同时也反映了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我国社会发展的初级性和城乡之间发展的严重不均衡性。
2.2“举国体制”下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供给体制形式的弱化
我国体育“举国体制”产生于20 世纪50 年代初。在半个多世纪中,这一体制对我国竞技体育的迅速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毕业论文提纲,是我国制定和实施奥运战略不可动摇的基石。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虽然经历了人民公社时期、时期以及现在的农村税费改革后时期二个阶段的变迁,但本质上都是一种以政府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单中心”供给体制。在政府内部,各级政府之间的公共责任划分不清,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错位。在以政府为供给主体的单一供给体制下,我国的农村公共产品是由各级政府联合供给的。按照公共财政理论,全国性的农村公共产品应由中央政府供给,地方政府只负责地方性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划分很清楚。然而直接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县乡财政目前困难重重,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便失去了必要的财政支撑。由此,处于边缘状态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更是首当其中成为“弱化”的对象。
2.3责任主体角色“缺位”下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挤兑
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基础性、效益的外溢性特征,决定了政府必然是公共产品的责任供给主体。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职责来看,全国性的公共产品由中央政府负责提供,地区性的公共产品应由地方政府负责提供。但农村基层政府、权力部门在各项达标考核和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以及目前对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监督制度、激励制度、评价制度的还不够完善,体育公共产品资源配必然成了他们挤兑首选的对象。其次,农村实行分税制后,因制度变更改变了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没有相应的财权作基础状态下下级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面承担过多的责任,本已捉襟现肘的基层政府,势必再次陷入与上级政府在税收激励和自筹边界确定问题的矛盾之中。虽然税费改革后农村的“一事一议”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提供一定制度空间,但广大农民对农村体育公共产品需求的非迫切性及认识上的误区,导致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根本得不到多数人的统一和有效的供给。可见,在这一不公正公共财政制度和财事权不对应的裁判框架下,其必然的结果是各级政府在农村体育公共产品责任角色的长期“缺位”。此外,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包办”单中心体育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在我国地广人多农业社会环境下毕业论文提纲,以及人们多样化与多层次的体育需求与服务面前,不仅显得杯水车薪,而且“缺位”现象越来越严峻。当然,中国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传统观念和体育价值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一定程度影响中国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
3.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
3.1改变传统观念,建立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政策体制
历史地看,中国举国体制既反映了中国国情特定的发展道路和背景,也反映了人们在特定时期对于优先与兼顾、效率与公正问题的理解和认识。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政府的基本施政纲领是公民享有均等化的社会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公正成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取向,以及协调社会利益机制的立足点,从以往注重竞技体育走向两者之间的“同步化”或“相对平等度”,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寻找平衡点和最好结合点,建立合理配置体育公共资源的新制度和公共政策体系。基于社会公正基本理念和规则,政府和体育行政部门应改变长期以来重城市轻农村的体育观念,以政府再分配职能的正当性,通过专门性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公共政策的出台,制定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以公共政策所特有的权威性、强制性和持续性,来确保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建设资金具有稳定的来源,以制度和法规的手段保障农村这“边缘群体”享有体育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权益。
3.2完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实现供给主体的多元化
一方面,政府代表社会的公共利益,有责任也有义务提供那些市场调控失灵的体育公共产品,而地方政府主要负责提供那些与本地区的农业、农村和农民自身发展有关的体育公共产品,政府作为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多元主体中的最重要一元,是由政府自身的属性和本质决定的。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应该成为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优先的供给者论文参考文献格式。另一方面毕业论文提纲,私人及企业可以提供一些产权归属明确、能够市场化运作和排他性收费的体育公共产品,私人企业、农村社区和农村非盈利组织在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需政府的引导、扶持和监管。还有各种非政府合作性的农村、社会服务机构和组织也是农村体育公共产品提供主体之一,可以提供收益界限清晰、可以排他性收费的体育公共产品,主要是某一领域或生产环节所需的重要的技术和生产信息。优化供给结构,实现由政府单一主体向政府、私人企业、农村社区和农村非盈利组织多元主体的转变的新模式,充分利用各供给主体的资金、知识、技术等优势,较好地使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相互协调,发挥开放系统的整体功效。
3.3实现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决策机制创新,建立有效的需求表达机制
加快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真正实现农村村民自治,首先要实行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多中心决策体制,必须坚持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政府决策的主体地位,尤其是在关系地区农村村体育发展大局的,如农民体育活动组织规定、农村体育场地建设方案等体育公共产品的决策中,要不断整合其决策程序,从而真正体现和维护农民的利益。其次,要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建立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农民需求表达机制。深入基层了解农民需要什么,进行市场调研,科学论证,增强对农民需求的反馈,做出反映农民真实需求的决策。建立关于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重大决策的听证制度。这样可以保证资源的合理配置,保证资金的合理流向,真正体现广大农民的意愿。
3.4建立有效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监督、评估与反馈机制
首先,要改革现行的农村干部考核制度毕业论文提纲,将农村基层干部的晋升与本地区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状况直接挂钩;其次,政府要加强对私人企业、非盈利组织供给体育公共产品的监管力度,保证农村公共产品有效性供给。完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绩效评估制度,制定科学的组织方法、操作规则、评估标准及指标体系,建立相对独立的评估机构,配备多学科和具备政策科学知识的评估领导队伍,对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评估。此外,要加大对偏远农村和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培养,采用“走下去”和“走出来”两种方式来进行培训;对投资西部偏远和贫困地区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企业,除上述政策上给与优惠外,国家可对其企业的发展和运行给与一定的税收减免政策;农村也可利用自身的自然资源优势,吸引企业投资,采用共用、共管模式进行有效管理。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供给是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各团体以及农民朋友自身的大力合作来共同完成,意义深远。
[参考文献]
[1]闵健,李万来,卿平,等.社会公共体育产品的界定与转变政府职能的研究[J]. 体育科学,2005,11.
[2]赵艳芹,等.论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 农业经济,2006,5.
[3]闵健,李万来,卿平,等.社会公共体育产品的界定与转变政府职能的研究[J]. 体育科学,2005,11.
[4]楚永生,丁子信.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与消费水平相关性分析[J]. 农业经济,2004,7.
[5]姚轶蓉.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政府创新[J]. 理论导刊,2005,7.
关键词:黑龙江省;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非均等化;对策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808(2013)03-0043-05
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是我国体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目标,是解决城乡体育差距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均衡分配体育资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指出:“十二五”期间,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和社会体育资源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中也明确指出为促进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要加快建立健全公共体育服务标准体系,加强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加快公共体育服务建设工程,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时期是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是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创新,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和程度的重要时期。近年来,黑龙江省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科学制定《黑龙江省体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不断建设和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积极打造有地方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逐步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力度,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不断满足,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体育事业发展成绩显著。但黑龙江省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公共体育服务供需矛盾仍很突出,城乡、区域间公共体育服务发展还存在差距,体育事业发展不均衡,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本研究以黑龙江省公共体育服务现状为基础,分析黑龙江省公共体育服务非均等化的主要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对策,以加快实现黑龙江省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
1、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内涵
公共体育服务是公共服务的下位概念,也是我国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服务属于公共行政学范畴,是政府公共行政和职能变革的核心理念。基本公共服务是以公共服务理论为基础,根据一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总体水平,提出的可操作的、实践性强的能够满足人们全面发展所必须的最低公共资源的基本社会条件。公共体育服务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指公共组织为满足公众的公共体育需求而提供的各种体育服务和活动的总称,包括公共体育设施服务等公共体育服务有形产品和体育教育服务等公共体育服务无形产品。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则是指公共组织为满足公众的公共体育需求而提供大致均等的各种体育服务和活动,使人们能够机会均等地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领域享有同样的权利。
党的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首先提出了“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任务。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必须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12年7月国务院正式印发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提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其核心是机会均等,而不是简单的平均化和无差异化。从而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公共服务的建设重心是基本公共服务。同时对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标准和任务等做出了重点专项规划,为加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实践操作指导。本研究所指公共体育服务即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包含于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由于黑龙江省城乡、区域间存在环境、资源、经济发展水平和速度等差异,公共体育资源分布不均衡,按照经济学帕累托改进和边际效益原理,在不减少原有利益的条件下,将富余体育资源投向体育资源不足地区,充分提高体育资源的配置效率,减少资源闲置,使现有体育资源能够有效利用,发挥最大效率。从而为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发展寻求在公平与效率之间的有效措施,缩小非均等化差距,逐步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水平,推进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贯彻落实,促进地区间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进程。
2、黑龙江省公共体育服务非均等化的发展现状
2.1 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总量逐步上升,但与群众体育需求相比还存在不足
近些年,黑龙江省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总量逐步上升,体育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黑龙江省体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指出“十五”期间黑龙江省积极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体育场地设施数量不断增加,新建全民健身路径936个、全民健身标准工程72个、健身苑工程47个、竞技园工程6个、青少年俱乐部43个,并新培养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6200多人;《黑龙江省体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出“十一五”期间,黑龙江省继续加大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民健身基础设施数量大幅度增长,在社区、农村新建49个全民健身苑工程、2577个全民健身路径工程、12个雪炭工程、1180个农民健身工程等,并新培养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7126人,使公共体育服务得到加强。进入“十二五”时期,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度。2011年全年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共投入4000万元,黑龙江省共建设各类全民健身工程2030个,全年共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6257人;2012年黑龙江省积极争取国家资金4810万元,省本级投入体育彩票公益金5500多万元,新增各类群众身边健身场地设施2000余处,评选了100个优秀全民健身站点,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3000名。
尽管黑龙江省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总量逐步上升,但与群众体育需求相比还存在不足。2012年国家体育总局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实施十五年白皮书》中指出,截至2010年,全国各地建立的体育指导站、体育健身活动站(点)有25万多个;至2010年,全国获得各级技术等级称号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有69万多人。据不完全统计,至2010年年底,全国累计投入资金225.7亿元,建成“全民健身路径”16.4万条,建成各类“全民健身活动中心”3400多个,建成“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3万多个。与之相比,黑龙江省公共体育服务建设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城乡、区域间公共体育服务发展不均衡,与人们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相比,公共体育服务总体水平不高,公共体育设施投入总量不足、功能不全,社会体育指导员缺乏,人均占有数量相对偏低,尤其是农村地区情况尤为突出,基层公共体育服务能力还比较薄弱,难以满足群众的体育需求,距实现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存在较大差距。
2.2 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定位不准确,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低效率低
政府的公共体育服务职能,主要表现在它是公共体育服务和产品的提供者、管理者、服务者,以及公共体育各项规则的制定者。公共体育由于具备公共物品的属性和特征,决定了该类服务和产品的提供者主要是政府部门。而所谓的服务和产品,无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从广义的角度讲,都只是产品,只是存在的形态有差异。所以公共体育产品与私人产品不同,不能自发地由市场生产出来,也不能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定价和配置。因此,公共体育产品只能由政府部门进行提供并分配,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对公共体育的需求,从而充分发挥政府在公共体育服务方面重要的职能作用。公共体育事业作为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十精神,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改革和发展,加强公共体育服务能力,特别是基层政府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能力,继续推动群众体育事业发展,逐步实现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目标。但是,政府部门在提供公共物品时由于缺乏市场竞争,会造成公共体育资源浪费,致使公共支出规模过大或效率过低,从而导致公共体育物品供给低效率。一方面,政府虽然作为公共体育产品的供给者,但政府并不是企业,不能直接提供所需的各种体育实物产品,所以就需要先购买。当政府这个特殊身份的购买者出现在市场,就会很快成为市场中各企业的追逐对象,无形中造就了其垄断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价格,缺乏竞争机制,产生寻租活动,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衡量公共体育产品的社会价值非常困难,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缺乏准确的标准和有效的评估方法。另外,政府部门对公共体育产品的供给往往是追求规模最大化,忽略了成本降低的问题,也会致使公共体育资源配置低效率。所以,在切实推进政府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能的同时,要避免供给低效率,健全监督机制,使有限的公共体育资源能够发挥最大的效用。
2.3 相关体育政策法规较健全,但缺乏宣传力度
黑龙江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于2011年3月25日印发了《黑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为积极建立具有龙江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提供政策制定依据和指导。在围绕全面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活动中,在原有体育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又先后颁布了一系列体育政策法规。《黑龙江省体育工作综合评价体系》提供了系统的体育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和具体方法,做到体育事业发展数据量化,为我省体育事业科学、全面、健康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黑龙江省体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今后要建立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使公共体育服务供给量明显增加,并进一步强化政府公共体育服务基本职能。但是,对于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城乡标准、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评价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明确。而且已经颁布印发的体育政策法规,要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不能仅限于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推行,不仅是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领域,还应当包括公共体育服务的法制建设部分,使公共体育服务建设实现法制化、社会化,规范体育事业发展秩序,有利于加强公共体育事业的监督和管理。
2.4 群众体育的组织建设发展较快,但城乡公共体育发展仍不均衡
为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满足广大群众的健身需求,逐步实现公共体育服务的均等化,黑龙江省政府不断加强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工作,积极建设群众体育基层组织。群众体育组织的建立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政府部门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指导作用,能够协助政府部门引导、组织、鼓励和带动群众参加全民健身活动;有利于积极推动群众性健身活动持久地的开展,保持健身活动的连续性、活跃性和综合性;有利于扩大体育人口总数,服务于基层,服务于人民,充分展现全民健身活动的魅力,切实有效地推动实现全民健身计划。2011年黑龙江省全民健身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截止到本年度末,省级体育协会已达到58个,体育民办非企业单位达到57个,全省城市街道体育组织达到1454个,全省农村乡镇体育组织达到828个,全省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达到302个,全省健身站点达到3344个。但由于经济条件、政府政策等各方面原因,体育组织主要集中在城市,造成了城乡体育发展的不均衡。而且乡村间体育发展也存在不均衡现象。截止2011年末,黑龙江省城镇人口总数占常住总人口的56.5%,乡村人口总数占常住总人口的43.5%。今后,为加快提高黑龙江省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水平和进程,统筹城乡全民健身事业发展,要进一步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加强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尤其是乡村基层体育组织的建设工作,拓宽思路,挖掘体育资源。积极增加基层群众体育组织数量,扩大群众体育组织覆盖面,充分发挥基层群众体育组织的体育功能和在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推行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中的重要作用和职责。
3、黑龙江省推进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发展的对策措施
3.1 加强黑龙江省各级体育部门公共体育服务职能
在现代社会中,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是动态的、发展的、变化的。为配合实现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需要加强全省各级体育部门的公共体育服务职能,不断建立和完善基层公共体育服务组织。政府作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主体,在推进城乡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全省各级体育部门要积极转变传统的发展观念,尤其是强调建设服务型政府,突出政府的服务职能,强化公共体育服务理念,加快改善公共体育服务状况,为公众提供良好的健身设施和服务,建设一个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公共体育需求为导向的服务型政府。
3.2 建立和完善黑龙江省基层公共体育服务组织
进一步加大力度建设黑龙江省基层公共体育服务组织,逐步形成省、市、县(区)、乡镇群体组织网络,增强基层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发挥基层组织广大的联系作用,整合城乡体育资源,积极开展城乡体育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从而提高公共体育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公共体育服务均衡配置,统筹区域和城乡公共体育服务均衡发展。
3.3 完善与黑龙江省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发展相适宜的财政政策
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作为一项公共事业,其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拨款。体育经费是否充足,直接关系到公共体育事业的发展。而地方财政能力上的差异使得公共体育服务的投入存在差距。为实现黑龙江省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各级政府部门必须制定专项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大公共体育服务的投入,确保政府部门能够有效地推进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主要包括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科学合理地分配公共体育经费,并实现经费投入稳步增长;完善与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发展相适应的政府财政分配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财政制度等。进一步加大对群众体育尤其是经济落后地区的公共体育资金的投入力度,积极缩小地区间公共体育服务差距;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在《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中提出的“三纳入”的要求,把全民健身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充分发挥省级财政对市县财政的均衡作用,完善转移支付形式,提高财力性转移支付比例,重点解决财政困难地区经费不足的现象,逐步缩小因财力差异导致的公共体育服务不均衡。
3.4 建立黑龙江省多元化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体系
政府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共体育服务是其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但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不能只依靠政府这种单一的供给模式,要想实现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城乡均等、区域均等,就要建立黑龙江省多元化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体系。概括地说,多元化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体系主要是指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需求为基础,以政府为主体,整合和优化配置社会体育资源,发挥各类体育组织活力,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联合并举的多元供给模式共存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多元化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体系的建立,有利于满足人们对公共体育服务需求的多样化,充分行使体育权利享受体育利益,分享改革成果;有利于避免政府体育资源供给低效率,打破政府的垄断地位,引入竞争机制,兼顾公平与效率;有利于发挥在公共体育服务中的作用,鼓励各类体育组织参与黑龙江省公共体育服务发展,及时有效地提供便捷普惠的公共体育服务,努力形成覆盖城乡、区域公共体育服务均衡发展的新格局。
3.5 建立黑龙江省公共体育服务绩效评估体系
加强政府绩效管理,是衡量政府公共体育服务是否满足公共需求,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能力是否提高,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是否履行的重要手段。也就是说,政府行使公共职能,是以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为职责,积极促进全社会公共利益实现过程中的表现。为适应黑龙江省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发展的需要,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绩效管理,提升政府执行力,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制定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将绩效管理与公共支出结合起来,基本形成比较规范、实用有效的政府绩效管理模式,以提高政府公共管理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建立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评价指标体系,有助于提高公共部门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方面的效率。而且有效的公共体育服务绩效评估体系能够对公共体育服务的实施效果进行客观的、全面的、综合的、公平公正的评价,形成公共服务部门的长效治理机制,保证公共体育服务的普遍、均等,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源的使用效率。
3.6 加快黑龙江省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法制建设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是我国第一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总体性规划,首次明确提出基本公共服务国家基本标准。随着《规划》的实施,一些省份率先印发省内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如《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为加快黑龙江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全民健身,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要结合全省城乡体育发展实际状况和地方体育特色,制定黑龙江省公共体育服务基本标准,并配套出台一系列公共体育服务相关实施细则,为我省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和法律依据,逐步分阶段、分层次实现基本覆盖城乡的公共体育服务。
3.7 扩大黑龙江省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
2013年1月23日黑龙江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成立,标志着黑龙江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进入新的发展时期,2013年各地市将完成分会的建设。目前,黑龙江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达25 339人。今后要继续加快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增加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特别是要注重增加基层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数量。继续扩大培训范围,拓宽培训途径和形式,广泛吸收社会各界体育爱好者,参与群众健身志愿服务活动,逐步形成省、市、县三级科学健身指导队伍,积极为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的群众健身提供科学健身指导和服务。
本文作者:谢正阳汤际澜工作单位:苏州大学
公民体育权利的基本涵义
按照体育权利的表现形式不同,于善旭教授[6]将体育权利划分为明示的体育权利和推定的体育权利;按照体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也有学者将体育权利划分为公民的体育权利、法人的体育权利和国家的体育权利三大类型[7]。多数学者对体育权利概念界定还停留在抽象的对体育需求的表述上,而不是从制度的角度对体育权利与体育制度的内在关系进行揭示。从二者的内在联系看,首先表现为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公民体育权利的实现需要具体体育制度保障。其次,二者还具有内在的嵌合关系,体育制度中嵌合了体育权利的理念,体育权利是体育制度的价值基础。因此,我们不能忽视体育权利作为一种经济权利与经济基础的相互联系。体育权利不是抽象地要求增进身心健康状态的权利,而是对体育资源重新配置的主张[4]。体育权利作为公民依据法律规定在社会体育活动中应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国家法律认定和保护公民实现某个体育行为的可能性。“它由体育利益要素、体育资格要素、体育要求要素、体育技能要素以及体育自由要素等构成。”[8]当然,权利的实施应该有相应的权利体系,因此,公民的体育权利也应当有较为完整的公民体育权利体系,使公民的体育权利明确化、具体化和可操作化。对于体育权利体系在内容的逻辑构成,学术界也有不同的看法[4]。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目的是通过提供公共体育产品和服务,使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均等的公共体育服务,使国民健康素质得到普遍提高。因此,本文以这个目标为主要出发点,认为公民基本的、主要的体育权利包含以下几个基本层面的内容。公民的健康权健康权既是一种基本人权,又是公民体育权利的核心。作为一种基本人权,健康权就不因其社会身份、地位、民族、财产和实际能力等不同而受到歧视或侵害。从英国思想家洛克的天赋权利到美国启蒙思想家杰弗逊在《独立宣言》中系统地阐释了天赋人权的主张[9],以及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向我们演绎了从生命权自然引申出健康权的发展历程。可见,生命权和健康权是随着社会物质文化而发展变化着的权利,它不仅是指在这个世界上有不被杀戮的消极意思上的权利,而且包括人可以争取更好的生存、生活这样一种积极意义上的权利。而随着社会进步和生活改善,人们对生命权的理解也就增添了提高生命质量,保证身心愉快和健康长寿的内涵[10]。健康权问题之所以广受关注,其哲学基础在于生命面前人人平等这一事实,无论贫贵富贱,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同等重要。体育活动参与权体育活动参与权是指公民有权根据自己喜好和需求来参加健身活动、观看体育竞赛等活动。这是公民最基本的体育权利,任何个人、任何组织和单位都不得非法干涉和剥夺这种权利。公民有权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身体状况、职业特点、地理环境、气候变化等自愿选择参加与否和选择项目、方法、时间、次数、强度等。如今,我国社会体育设施遍布城乡,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全民健身组织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充分说明了目前参与全民健身活动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要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体育活动参与权,势必最大限度地创造适合各种人群参与的体育活动的条件和环境,使全体国民能共同分享体育发展的成果。参与体育活动的平等权参与体育活动的平等权,主要指公民享有平等机会和平等待遇参与各项体育活动,既不因肌肤、民族、性别、年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等因素受到不平等的待遇[11];又不因是妇女、儿童、老年人或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而受到排斥或歧视;这也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体现。参与体育活动带来的利益对于每个人不可或缺,任何公民都有平等的参与资格或者参与机会。我们从奥林匹克运动发展史及有关于体育权利的文献中,可以处处感受到“体育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中的资格要素与人的生存权利中的资格要素一样普遍。体育是大众的,作用于人的一生,体育权利伴随每个人的全部生命过程”[12]。因此,在提供足够的公共体育产品和服务的同时,还要通过开展体育活动,使公民能够充分得到平等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这就要求将更多公共体育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基层尤其是农村基层倾斜,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差距和体育健身公共服务差距,充分关注弱势群众的体育健身需求。体育教育权接受体育教育权是指公民有根据需要接受体育教育的权利。也就是说,公民既可以通过学校或者其它形式获得体育技术能力、体育知识和信息;又可以为了提高自身的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和体育知识而有权接受技术训练、体育教育或专门指导。《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中就明确指出以青少年和儿童为重点。青少年和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富强和民族的昌盛,要发动全社会关心他们的体质和健康。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做好学校体育工作。要对学生进行终身体育的教育,培养学生体育锻炼的意识、技能与习惯。而且《体育法》第5条和23条分别规定:国家对青少年、儿童的体育活动给予特别保障,增进青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学校应当建立学生体格健康检查制度。这些法律条文充分说明了,公民有根据需要接受体育教育的权利,同时国家和社会也有义务向公民提供这种保障和条件。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体育权关于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体育权主要包括获得体育社会保障权、体育信息权、体育对外交往权和从事体育职业权等。获得体育社会保障权是指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有义务向公民提供规定的体育场地、设施、经费、时间等必要的条件;倘若这些必要的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有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体育信息权,又称为体育知情权,是指国家和政府有义务创造条件使得公民获得本国乃至世界的体育发展状况、管理状况以及自身的体质现状等有关的信息的权利;它既是公民监督政府行使职能和参与国家体育管理的重要路径,又是保护公民体育权利的必要民主程序。体育对外交往权是指公民有权按规定参加国际表演、竞赛、观摩考察、经营、学术研讨、报道等体育活动。而从事体育职业权是指公民有权选择从事体育表演、竞赛、经营、教学、科研等职业,并取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从有组织体育活动、兴办体育事业中获取利益的权利。为了保障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文化体育权利,国务院于2003年通过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立法的主旨就是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公共文化体育活动的基本要求,不断加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促进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发挥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功能,有力推动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
公民体育权利提出的意义
实现公民体育权利是人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是的一个基本观点。它是指人的自我意志获得自由体现,人的各种需要、潜能素质、个性获得最充分的发展,人的社会关系获得高度丰富等[13]。体育在人的全面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参与体育活动可以增强人的体质、增进人的健康、增强人的社会适应能力、进而使人的身心得到全面协调发展。可见,公民体育权利的实现,对人的观念、道德、行为、习惯等均产生全面、深刻的影响,而且它与人的全面发展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实现人类社会全面、和谐发展。也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方针,努力实现公民体育权利,重视体育的自身价值和功能,才能发挥体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实现公民体育权利有利于提高公民个人健康素质和民族整体健康素质当今世界竞争归根到底是国民综合素质的竞争,要在激烈的世界竞争中处于有利形势,保持国家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地可持续发展,势必要全面提高国民综合素质。个体的健康素质的高低构成了一个国家、民族的健康素质的高低。而且,公民的健康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社会生产力,从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是一个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对于社会个体来说,健康的体魄是工作生活的基础,健康的心理是幸福快乐的保证;对于整个国家而言,全民族健康素质的明显提高,是综合国力增强的具体体现。而公民个人的健康素质的提高主要途径是通过有效的体育活动。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是实现公民体育权利的有效方式和重要保障。公民体育权利的实现过程,也是不断满足个体增强体质需求、促进全面发展、提高生活质量的过程。实现公民体育权利有利于提升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从社会的结构上来说,物质文明属于经济基础,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属于上层建筑。政治文明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具有巨大的反作用,三者存在交织、渗透和转化的情形[14]。因此,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社会以一定的活动内容与方式满足社会成员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的进步过程,是反映着人类物质和精神文明的进步过程”[15]。体育是人类在长期改造客观世界过程中所获得的精神文化财富。“从广义上讲,体育属于精神文明的范围,是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营造着良好的氛围,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16]。并且,体育事业与文化、科技、教育等事业的发展规模和发展水平共同反映了一个国家精神文明的发展状况。当政府和社会提供的体育产品、服务越丰富,就越能满足人民群众的体质需求和健康需求;同时也满足人民群众的体育精神需求和民主政治诉求。在《体育之研究》中指出的“野蛮其体魄,文明其精神”精辟论述,充分说明了精神文明和体魄健康之间的密切联系。公民体育权的明确有利于推动我国体育法制建设进程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公民权利的范围日益扩大,内容愈来愈丰富;体育权利逐渐成为公民参与体育活动的一项特定的权利,也成为公民基本权利的一项具体内容。公民个人权利的张扬,必将随着社会的发展,得到进一步的保障和满足。就如同为实现公民的政治、经济和受教育权一样,政府在其中始终扮演着重要角色;公民的体育权利的满足,并非依靠其他公民和一般组织履行相应的义务就可完全实现,而是依赖于政府主体地位的发挥,它对公民体育的明确有着更加重要的作用。可见,公民体育权利的明确有利于推动我国体育法制建设进程。如20世纪90年代中期《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应运而生就是政府对公民体育权利诉求的应答[17]。以及2009年《全民健身条例》的颁布也就成为历史的必然,既是北京奥运会后加快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首次对全民健身工作进行的专门规范;既反映了国家对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和增进人民体质健康的高度重视与关怀,又表现出国家推进以全民健身为代表的公共体育服务所进行的制度安排和法律保障[18]。从《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到《全民健身条例》,不但获得立法形式的延续和提升,而且在制度安排的内容结构上既包含总结继承又体现了发展创新,为我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在既有基础上不断取得新的进步注入前进的动力和保障[17]。毋庸置疑,公民体育权利从明确提出,到纳入法制运行的实践过程中,有力地推动了我国体育法制建设进程,这既是时代与发展的产物,更是人权体系丰富发展的历程。倡导公民体育权利有利于现代政府公共行政理念的贯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政府管理的理念主要是一种管制理念、权利本位理念、数量理念和人治理念,这些理念已成为政府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政治民主化发展要求的障碍性因素[19]。这种社会的治理主要依靠政府的行政命令,形成了“重管理、轻服务,重经济、轻社会”的管理理念与格局,使得即便是“全能政府”在这种新形势下也显得无能为力,导致在诸多方面“政府失灵”。当前,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初步确立和社会实现转型的关键时期,现实需要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政府可以将由社会可以处理的社会公共事务让社会力量来解决,而把主要精力用在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之中,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这就要求政府必须从办体育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强化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弱化体育微观管理,将自己的行为严格地限制在制订规则和实施监督上,为体育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为社会提供稳定而有保障的公共体育产品和服务。可见,实现公民体育权利是政府贯彻现代公共行政管理理念的必然要求,回答的是政府的管理活动“到底为了谁”的问题,关系到政府管理的终极目标和根本价值选择。
【关键词】高校体育 社区 体育服务
模式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3)05C-
0161-02
目前,我国城市人口密集,土地资源紧张,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与体育专业人才比较缺乏,体育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但是,我国高校体育资源相对充裕。据第5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显示,全国拥有850080个体育场地,其中学校系统有558044个,占总数的65.6%,而敞开校门面向社会开放的室内场馆只有6%,室外场地只有7%,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开放只占1%,高校的体育设施及教师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与利用。由此形成一种矛盾,一方面城市居民对体育与健康的存在大量需求、城市社区体育资源短缺,另一方面高校体育资源充裕未能得到充分利用。这种矛盾影响了体育事业的发展。因此,高校体育为社区提供体育服务是值得研究的课题。
一、文献回顾
对于高校体育服务社区,众多学者提出了很多观点与看法。郑芳、丛湖平认为,“采用多种形式促进居民体育服务需求观念的建立,激发居民的消费兴趣,拉动体育服务需求市场”。李兴昌认为“高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是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的需要”,“高校体育优势向社区体育延伸,利用高等院校人才、场地、教育的优势积极参与社区体育活动的组织、培训辅导”。袁艺红、宋健华认为“高校体育资源为社区服务,创建高校一社区体育服务模式,向多元化发展”。胡兆蕊认为“搞好高校体育服务社会,需要健全高校体育设施社会化管理机制;重视公民健身权利,确立高校体育设施社会化服务理念;加大对外开放的宣传力度,增强高校周边群众的体育意识”。
纵观众多学者关于高校体育服务社区相关文献,在关于高校体育服务社区的意义、措施、组织与管理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观点,但经分析发现,对于创建高校体育服务社区的模式及运行机制等方面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这是引发本文进行研究的主要原因。
二、概念与模型、研究方法
(一)概念。与本文相关的主要概念有:一是高校体育服务。这是指高校利用体育资源为社会提供的各种体育服务。二是体育服务产品(项目)。这是指体育服务组织依托体育场馆、设施、环境等条件向顾客所提供的服务产品及个人或组织向顾客提供的服务产品。三是体育服务模式。这是指体育服务的内容、表现形式、流程及运行机制。
(二)模型。本文的研究涉及以下问题:通过调查,了解高校体育服务社会情况,分析高校体育服务社会的可行性;建立相应的服务性组织;制定服务章程,确定服务项目内容、形式及流程;高校体育为社区提供服务;服务跟踪,服务模式修改与完善。本文亦以此为逻辑构建高校体育为社区提供体育服务模式。
(三)研究方法。本文通过采用文献资料法、调查法、统计法、逻辑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分析构建高校体育服务社区流程模式并得出相应的研究结论。
三、高校体育服务社区的调查与可行性分析
(一)高校体育服务的现状调查。据调查,我国高校体育为社区体育服务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率低。二是服务缺乏经济动因。许多高校为社区提供的服务属于免费服务,由于是免费服务,有关场地设施难以得到维护与扩展,对参与人也缺乏激励,尽管部分高校采取的是有偿服务,但收费远不足以抵偿服务的价值。三是参与服务的人员单一。主要是高校体育教师在运作与管理有关体育服务,学校领导层面及社区管理人员未参与其中,这严重影响高校体育的服务发展。四是缺乏有效的组织管理与运行机制和模式。五是体育专业人员个人零星地为社会提供的服务缺乏组织的依托。因此,必须建立高校体育服务社区模式,规范服务管理与运行机制。
(二)高校体育服务社区可行性分析
高校体育服务社区可行性,主要缘于两方面因素:一是社区存在对体育服务的需求,二是高校拥有体育服务资源。城市社区居民对体育存在大量的需求,但据调查,我国多数城市的体育场馆设施匮乏,社区体育基础建设落后,远不能满足社区居民健身的需要。并且,我国城市社区缺乏体育人才,现阶段,我国城市社区中还没有配备专职社区体育指导员,体育指导员都是兼职的,他们在体育专业及能力方面尚有欠缺。社区体育人才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远远不能满足社区体育的实际需要,严重制约着社区体育科学化、规范化发展。再者,社区体育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但从高校来看,高校作为城市社区的组成部分,具有人才、场地、教育等方面的资源优势,聚集了大量的体育人才,不论在数量、专业种类、理论知识、实践技能等综合素质方面都是社区无法比拟的。因此,高校体育服务社区既是应该的,同时又是可行的。
四、高校体育为社区提供体育服务的模式建构
根据高校体育服务社区的现状与可行性分析的情况来看,可从以下方面构建高校体育为社区提供体育服务的模式。
(一)建立高校体育服务社区组织。高校体育服务社区应该建立组织,这种组织是常设机构而非临时性的,组织机构可以与体育教研室并行,亦即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由教研室主任负总责,成员主要由体育教研室老师组成,同时,吸收街道办事处热心体育事业的人士参加,考虑安排学校有体育特长及一定的组织活动能力的学生参加,聘请学校副职领导、主管教学的教务部门领导及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顾问。组织内部可分为调研部、策划部、文案部、教练部等,各部由相应的人员构成,各负其责。调研部主要是对服务的单位进行调研,收集相关信息,洽谈体育服务项目,有时甚至需要开展谈判;策划部主要根据体育服务项目内容写出策划报告;文案部主要是制作文案,由擅长计算机的人员承担;教练部主要由有体育专长的体育老师及学生担任(教练部人同时兼任其他职务);总负责人主要起协调和指导作用。建立服务机构需要得到学校的支持,学校领导应有服务社会的观念与意识,并且在资源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建立相应的办公条件,有相应的场地、设施与设备。这种组织应该为盈利性组织,学校与服务组织提供的运动场地、器械及指导、培训、训练,均应设立一定的服务收费标准,但服务收费标准应低于社会纯盈利性的体育服务组织单位。
(二)制定高校体育服务社区章程。章程内容主要包括宗旨、目标、工作制度、服务内容与形式、服务流程等。服务组织机构的宗旨可以这样定位:全民健身、服务社区。目标为:提高社区居民身体素质,营造和谐运动氛围,创造生机盎然的社区。工作制度主要包括服务组织机构内部人员的岗位分工与职责、业绩考评、奖惩制度等。服务内容与形式及服务流程见下文。
(三)高校体育服务社区项目与管理。高校体育服务社区项目可分为两大模块:一是利用学校的场地、设施和器械为社区单位与居民提供满足比赛、健身方面的需求,二是体育服务组织为社区企事业单位与机关单位提供体育培训、指导、训练等方面的服务。无论是何种性质的服务,都需要服务组织做好宣传、策划、洽谈、组织与管理工作,以保证每种服务的规范性、可信性、实效性。难度最大的是组织管理的运行机制问题,尤其是服务收费的敏感性问题。如果是利用学校的运动场地与器械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收费一般有三种情况或策略可供采用:一是政府购买服务策略。由街道或镇政府出资,与学校签订体育场地租用时段协议,在正常教学时间外,向社区居民提供免费的体育场地设施,并通过政府出资等方式购买意外保险和开放管理服务。二是单位购买。对于企事业单位租用学校场地开展比赛或者平时的一般体育运动健身,由单位出资为本单位竞赛或职工个人健身提供资助。三是个人购买。由学校体育服务组织向社区居民发放体育会员卡,社区居民凭会员卡参加运动健身活动。之所以提倡收费服务,是因为:一是保证资产所有者及提供服务者的权益;二是净化学校环境,防止无谓的干扰;三是保证服务质量。所收的费用也不能完全归为体育服务组织,服务组织人员的收益应该主要是体现其服务价值部分,学校资产收益部分应归为学校所有。收费标准需要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居民经济承受力。同时,应将服务质量放在第一位,体育服务质量包括场地、设备设施质量及劳务质量。体育服务组织为社区企事业单位与机关单位提供体育培训、指导、训练等方面的服务,其服务的项目及收费标准依据双方洽谈确定。如果体育服务组织发展到一定阶段,可成立体育服务性公司,采用公司化的运作方式,到这个阶段,不但可以提供体育服务产品,还可以提供体育实体产品,如培训、赛事、表演、假期学生托管、体育用品销售、体育营销、体育人才中介、体育场馆开发等全方位综合。
高校体育服务社区管理需重点抓好高校体育设施管理工作。第一,创造场地设施条件。资料显示,我国人均体育场馆面积为0.5 m2,而发达国家如美国,人均场馆面积高达16 m2。因此,不但要做好现有场地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而且应根据学校教育及社区需要新建及新购场地设施。第二,转变观念。绝大多数高校的体育设施属于国有资产,高校体育设施管理也具有公共服务的属性。因而,高校场(馆)和设施要承担人民群众锻炼健身的责任,把向社区群众提供公共体育产品和服务,作为高校的工作任务和基本职责。第三,组建高校体育设施社会化服务机构。第四,提倡高校与社区的合作运营。高校与社区合作运营的目标,是以高校与社区互动,实现“双赢”为出发点,在确保高校正常教学秩序和高校社区安全为原则前提下,做到开放制度化、管理规范化。第五,制定政策和保障措施。积极引导大众体育健身作为基点,呼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建立和完善一套包括财政投入政策、产业项目基本建设投资政策、社会集资政策、税收政策、体育基金等在内的比较完整、系统的体育设施社会化服务政策,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政策体系,为高校体育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服务流程、服务跟踪、服务模式完善。服务流程方面,第一,做好广告宣传工作,通过当地媒体及传单等方式或渠道将服务组织有关服务项目内容、服务方式等信息传递给社区公众。第二,与意向单位沟通、洽谈乃至签订相关协议,如果是为个人提供服务需办理相关手续(有专人管理)。第三,根据双方达成的条件或协议,组织开展相应的服务活动,组织人员提供相应的服务。服务跟踪方面,如果服务组织为社区提供的服务,时间长,内容多,如培训、训练等项目,还需要做好跟踪回访工作,保证指导、培训效果,赢得信赖,树立诚信。模式完善方面,应通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回访、面谈及日常交流,不断地总结经验,评价服务效果(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不断地完善服务模式,探索新的服务项目与服务形式。
【参考文献】
[1]郑芳,丛湖平.我国东部城市居民体育服务需求的因素分析[J].体育科学,2005(6)
[2]李兴昌.整合高校体育资源服务社区体育的可行性探讨[J].安徽体育科技,2010(6)
[3]袁艺红,宋健华.对江西省高校体育资源为社区服务的研究与分析[J].教育学术月刊,2009(12)
[4]胡兆蕊.高校体育设施社会化服务的理性思考[J].民营科技,2010(6)
[5]从群,吕伟.构建学校与社区体育俱乐部新模式[J].体育文化导刊,2007(8)
[6]郭惠平.公共体育场馆经营承包责任制的局限与突破[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6(5)
论文摘要:在清晰界定体育产业的“营销者”以及体育产品范围的基础上,归纳出体育产品的特点,并且与旅游产品和一般消费品形成比较。并且通过供应链分析,提出如何加强渠道成员之间的合作。?
?
1 问题的提出?
“体育营销”与其看作严格的学科意义的术语,毋宁说是一种约定俗成的提法。它是营销学原理、方法运用于体育产品经营,或借助于体育事件进行体育或非体育产品的推广和品牌传播等的通俗表达。 ?
从字面上看,体育营销是“与体育有关的营销活动”。与体育有关的营销活动大体分为两种,以体育本身作为产品的“体育营销”和以体育活动为载体的“体育营销”。对于前者,我们称之为“体育产业营销”。?
2 体育产业的营销者及其产品?
2.1 体育产业的“营销者”?
菲利普·科特勒认为,营销学的核心概念是“交换”。 所谓“营销者”则是在交换过程中比另一方,即潜在顾客更加积极、主动寻求交换的一方。另外体育健身娱乐中心,体育用品的制造商、经销商,体育彩票经销商,体育信息咨询机构也都是体育产业的营销者,不同的是他们经营的体育产品在具体内容和形式上有所不同。比较而言,旅游产业营销的主体也很广,包括所有旅游产业上的所有组织和环节。?
2.2 体育产业营销的“产品”及其特点?
从大体育观的角度讲,体育产品基本上包括社会上所有与体育有关的产品。 从一支球队和它的运动员、一个高尔夫球场、一个足球俱乐部,到一场赛事、一次运动会,都可视为营销学意义上的产品。体育产业提供的产品有实体物品也有无形的服务,或者两者的结合。?
旅游产品的界定跟体育产品非常相似。旅游是一个吃、住、行、游、购、娱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更多体现的是一种无形的服务。所以说,无论是体育产品还是旅游产品,都是一个包含核心产品、有形产品和附加产品的整体概念,其中核心产品就是指无形的服务。体育服务产品与旅游产品和一般消费品进行比较,特点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体育服务产品的无形性、瞬息性,消费者感受的经验性和主观性。?
(2)体育产品既属于消费者产品,又属于产业产品,换句话说,就是既属于生活资料又属于生产资料。?
(3)体育产品具有计划的超前性和结果的不可预知性。天气的变化、运动员的竞技状态、赛场的地点和环境、参与的社会群体等,使得没有任何一个体育比赛的过程和结果是可以提前预测的。?
3 体育产业的消费者与营销学意义的解读?
现在理论界讨论的主流观点集中在体育消费属性的界定,体育消费水平的影响因素以及如何吸引体育消费者,并且大都把体育产业的消费者界定为终端的个人消费者。在体育竞技表演市场一条完整的供应链上,包括高水平的职业运动员,他们通过经纪人签约到某职业俱乐部参加比赛,谈判签约的过程也就是他们营销自己的过程,这时候俱乐部就是他们的直接消费者。俱乐部组织自己的球队参加比赛,这时候面对的营销对象就更多,以一个中超足球俱乐部为例。首要的消费者就是赞助商,俱乐部要将自己球队的冠名权以及球衣广告,赛场广告销售出去,这时候有赞助意向的企业就是潜在消费者。其次俱乐部还要设法将每个赛季的比赛电视转播权卖出去,这就涉及到跟传媒的交易,这时候营销的主要对象就是传媒机构、电视台等。当然俱乐部也可以将这部分工作给中介公司,让他们负责赞助商的选择、票务销售以及电视转播权的销售等工作。于是体育中介公司又成了俱乐部的直接消费者,也就是供应链上的直接下游成员。此外,俱乐部还要与体育场馆签订租用合同,甚至要同公安部门达成协议,确定每场中超联赛出勤民警的数量,保证安检工作及现场秩序的维持。?
而处于价值链上的体育中介公司,也需要明确自己的消费者,对他们来说,消费者要随上层供应商供应的产品变化而变化。如果的是票务销售,那么到现场看球的观众就是他们的消费者,要想办法把票卖出去增加比赛的上座率。如果的是电视转播权,那么电视台和各大传媒公司就是直接的消费者,这时候营销的主要任务就是签订一份满意的电视转播合同。同样如果的是俱乐部的广告及赞助权,那么那些有意向赞助的企业就是他们的主要营销对象。?
4 体育产业营销的渠道管理和促销方式?
4.1 体育产业价值链分析及营销渠道管理?
从事体育产业营销同样必须运用营销学原理,进行市场细分,从中选择合适的顾客作为目标市场,需要定位战略。分销渠道策略是指如何选择产品从生产者转移到消费者的渠道,并加以管理。渠道可分为直接渠道和间接渠道。当然,渠道的划分标准是相对的,没有绝对、一成不变的模式,要跟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 在进行渠道设计和计划时,体育经营组织者必须考虑来自消费者、体育产品本身的性质、企业自身的条件、中间商、竞争对手等因素。一般来说, 设计一个比较好的渠道需要面临以下几个决策:确定渠道的长度、确定渠道的宽度、选择渠道成员、激励渠道成员、评价渠道成员。 在供应链传递过程中,产品形态的变化过程是其价值不断增加和服务增值的过程,所以供应链也被称为价值链。在体育产业中,应该将供应链看成是涵盖不同过程和活动的上下游企业链接而成的组织化网络。从价值的角度来管理供应链,将供应链上的功能转移到供应链中最有效率的成员,以使整个供应链协调有效地运作,最大限度地增加价值、提高效益,将整个体育产业做大的同时,价值链成员的利益自然会得到保障。?
4.2 体育产业营销中的促销方式?
体育产业在对外宣传促销方面必须坚持整体联合。具体的促销方式有以下三点:?
(1)整体营销。?
体育产业整体营销是指联合所有的营销资源,如销售、广告、公共关系以及促销活动等,统一服务于体育产业,高度重视总体策划和形象传播,塑造体育产业的整体品牌。?
(2)联合促销。?
坚持以市场目标和体育产品为中心,以价值链中的各组织成员为主体,以共同利益为纽带,组织体育产业各要素、各环节形成体育促销联合体,联合开发体育客源市场,走品牌化联合促销发展道路。在促销手段上,应该采用促销组合手段。 传统的促销组合主要由广告、人员推销、公共关系和营业推广构成。?
(3)网络推销。?
创新体育品牌营销,必须将公共媒体和电脑网络作为宣传促销的重要手段加以利用,主动占领体育产业促销的制高点。当务之急,要大力发展体育电子商务。?
参考文献?
[1]?钟育赣.体育营销:我们怎样才能吃好这个“大餐”[J].新营销,2004,(9):9-12.?
[2]?[美]菲利普·科特勒,梅清豪译.营销管理(第11版)[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