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2 17:07:4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健全领导机制,是完善经济责任制度,夯实工作基础的首要环节,中央两办《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及实施细则、《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下发后,我市及时成立了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了实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以加强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和配合,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并对难以进行评价的审计结果进行责任认定。市审计局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萍乡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管理办法》,该办法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确定、安排、实施、工作质量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而具体的规定,为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规范审计行为,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的健康实施
我市出台了《萍乡市政府系统主要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萍乡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这两个实施办法,主要突出了以下几个重点环节:
一是通过制定办法,建立上报和审批制度,完善计划管理,科学组织等有效措施,使经济责任审计特别是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临时委托项目逐年减少,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工作逐渐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针对过去委托程序和委托形式不规范等问题,出台了《萍乡市政府系统主要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规定,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市政府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含市政府任命的其他需要审计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原则上任期内必审一次。《萍乡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每年年底前提出下一年度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初步打算,由市纪委、组织、监察、人事、审计5部门联席会共同研究商讨确定,再由同级审计机关上报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拟提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临时提请的经济责任审计,由组织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出具委托书,由审计机关依法组织实施。
二是审前准备阶段注重审计调查。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风险大的特点,搞好审前调查极其关键。因此,在制度设定上注重要求审计人员把握好三点:首先了解、熟悉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把握好政策界线;其次对被审计对象及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再次在实施审计之前,听取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及建议,以确定审计重点。
三是审计实施阶段找准审计重点和切入点。我们在出台文件操作规程设计上注重抓了以下审计重点:(一)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政策情况及地方经济发展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定与执行情况;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工商企业发展情况。(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三)有关部门的管理情况。(四)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情况。(五)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委托的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根据审计重点这一主线,我们摸索了几个审计切入点:第一从测试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入手,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综合性测试,找出薄弱环节,从而确定审计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第二从有关重大经济决策的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入手,筛选出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亲自决策的重大经济事项作为审计重点;第三从被审计单位干部任期内制定下发的重大经济政策性文件入手,作为检查执行和贯彻国家经济政策情况的切入点;第四从集体和个别座谈了解入手,选择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经济活动作为审计工作的审计切入点;第五从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提供的材料及群众举报线索入手,确定领导干部个人违反财经纪律及廉政规定的审计切入点。
四是审计终结阶段搞好审计结果报告。审计结果报告是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成果体现,而审计报告又是审计结果报告的基础,因此写好两个报告是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能否达到预期目的的关键。
三、注重成果利用,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作用
近几年来,我们与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一直在审计成果利用上反复讨论研究,不断探索创新方法和经验,在今年4月出台的《萍乡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中对审计结果的利用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并同步出台了《关于在干部选拔和监督管理工作中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意见》。该意见中明确规定:按照“凡动必审、考审同步、市县联审、先审后提”的原则,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实行“凡动必审、考审同步、市县联审、先审后提”制度,并单独出台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中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办法的做法在全省属首创,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好评,《中国审计报》、《江西日报》、《审计与理财》对此专门进行了报导。
(一)坚持“凡动必审”,是指对按照《萍乡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需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干部在办理提拔、交流、调整等任免事项时,必须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二)实行“考审同步”,是指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干部考察工作结合起来,在考察成果中直接体现、利用审计结果。(三)推行“市县联审”,是指对拟提拔为县级领导干部的乡镇和县(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由市委组织部委托市审计局直接派出审计组或派人员指导县(区)审计局审计组对提拔对象进行审计,审计组直接向市审计局负责并报告工作。(四)做到“先审后提”,是指对拟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需在正式任职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在推行“凡动必审、考审同步、市县联审、先审后提”的基础上,对运用审计结果又作了进一步具体规定。
(一)审计部门应及时向组织部门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审计评价。审计评价应当肯定领导干部在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并指出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存在的主要违法违规问题,准确界定领导干部应当负有的责任。
(二)组织部门要把审计结果报告归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交流、调整的重要依据。经审计,没有发现问题或存在一般性问题但不影响正式任职的,予以正式任职;问题较严重的,经查实后,取消任职决定,交由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纪检、组织等有关部门应对审计中发现和反映的主要问题进行核查。经查实后,根据问题性质、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四、加大执行力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效显著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成因与控制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3-0-01
目前,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行和全面扩大,审计风险也显得尤为突出,为此各级审计相关部门已经把对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因此,为了更好更有效的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性和权威性,更好更快的促进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全面深入展开,我们必须对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形成原因做一些相关的分析和研究,已能够做到科学有效的防范和控制,这对于我们来说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审计人员通过对其所在企业或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方面审计后,发表了不正确或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做出了错误评价。如果产生的问题很严重的话就可能会发生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造成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原因分为主观和客观两个因素:
1.主管因素。一方面,经济责任审计一定要分清相关领导干部应当负有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并且围绕企业的资产、损益、负债以及一些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进行合法、真是和有效的审计。另一方面,经济责任和一般的审计项目有所不同,单位和单位的领导干部个人都是审计的对象。一些审计人员可能产生畏难情绪,没有分清一般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于工作缺乏细致和严谨性,可能对外审计单位的对外担保、存在正在诉讼中未决经济案件造成损失,一些应该承担的责任没有被披露,这些主观的因素都会引发审计风险。
2.客观因素。第一,从各种管理因素分析审计风险,它一般会受到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管理机构的可信度、管理水平和管理人员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影响审计风险的直接因素是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水平,尤其是内部控制制度。第二,把对人和对事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的就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因此,对其监督的力度大、程度深、范围广,所针对的问题也比较尖锐,包括了财经法纪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和专项审计等各种形式,这些形式不但提高了审计风险,也提高了审计人员责任。第三,经济责任面临着很多条件,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能完成审计任务,这样就会影响审计的质量和深度。第四,目前,对于经济审计的监督往往都是事后进行的,尤其是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更有可能“先离任后审计”,这就失去了时效性。审计结果的滞后性导致其失去了应有的价值和作用,最后形成的损失职责无法分清,也不能追究,制约了审计监督工作有效的发挥,影响其权威性。第五,经济的责任很难界定,不容易量化,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由于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必须分清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舞弊责任和错误责任、客观责任和主观责任等,因此界定也是非常重要的。
二、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都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因此,我们通过主观的努力,采取有效的措施,可以将其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1.改革现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管理体制
国家审计机关以及工作人员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但是,党地方政府或组织部门下达指令或授权才能对其进行审计,因此,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现行的审计管理体制要求很不适应。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或纪检察部门应当设置专门的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机构,作为国家的排出机构,党委组织部门或纪检察部门直接领导行政工作,实行专职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向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或纪检察部门报告和负责审计结果,还要抄报国家各级审计机关备案。
2.制定统一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各级单位应当制定一套可行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和办法,查明被审计者应负的经济责任是其主要的目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是评价。能够出台全国统一的经济责任审计规范性文件也是很有必要的,这样就能对经济责任审计进行统一的规范评价。
3.建立双向承诺的法律责任制度
审计组组长和审计对象分别要做出书面承诺,包括提供资料的完整度、真实性、审计质量等内容,还要明确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样有利于规避审计风险,还能促进审计提供资料的完整真实性,如果有人隐瞒真实情况,则责任就由自己承担,做到责任分明,有利于审计工作的顺利有效进行。
4.各部门通力合作,建立部门联系制度
应当建立各个部门之间的相互联系制度,经常沟通,互递信息,不仅要界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部门的独立行使职能能力,还要加强和其他部门组织和人事之间的相互联系,有效结合组织部门掌握的领导干部考核情况和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管理强狂,以便更深更透的促进审计工作的高效运行。
5.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建设好审计干部队伍,为了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必须加强审计队伍的综合素质培养和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水平。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就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政策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组织分析能力,还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另外,后期的教育也是很重要的,知识需要不断的更新,让自己能够成为一名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这样才能更好的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经济责任审计需要。
6.建立审计失误追究制度
建立审计失误追究制度为加强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意识,建立审计失误追究制度,对在审计工作中出现失误,造成审计结果不真实,视故意和无意、情节、涉及内容、造成后果等情况,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
随着经济责任审计范围的不断扩展,对审计的要求也相应的提高。因此,怎样才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也是我们研究的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苏少卿.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成因及其防范[J].现代商贸工业,2011(02).
[2]李紫阳.浅议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及其规避措施[J].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02).
[3]汪立元.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及其防范[J].中国行政管理,2011(05).
(-)确立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
1、对行长和部门负责人离任时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2、对行长和部门负责人在一定时期内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我行从1998年部署各地州市分行开始搞试点,四册年我行安排各地州市分行内审机构对所辖的部分支行行长和部门负责人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今年,我行已将行长经营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将经营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计结果与被审计评价单位的经济利益挂起钩来,并拟定出了对行长经营目标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和,进一步规范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3、对分理处、储蓄所等营业网点负责人和管钱、管物的有权岗位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促进被审计部门完善和落实了规章制度,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l、行长和部门负责人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被审计对象在任职期间执行、法规和业务规章制度情况;被审计对象任职期周内依法合规经营情况;经营管理责任目标的执行情况,包括工作任务、计划指标等;资金、财产安全及完整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2.行长和部门负责人在某一时期内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依法合现经营情况和贯彻执行金融规章制度及财经纪律情况;各项规章制度是否都得到了贯彻落实,有无经济案件和差错事故隐患;全行和部门经营管理综合考核指标完成的真实性、合法性;履行工作职责情况;是否正确履行了领导职权和责任。
3、管钱、管物有权岗位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执行规章制度情况,是否认真执行了有关规章制度,有无不安全的隐患;岗位责任履行情况,是否正确行使了工作职权,正确履行了工作职责;是否做到了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款相符、账实相符。
(三)坚持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
1、坚持了“下查一级”的原则。为了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更加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明确规定了由上一级单位的内部审计部门对下一级单位的领导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对于部门领导或重要岗位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由本级审计部门进行审计。通过实践表明,坚持“下查一级”的原则,一是强化了审计监督工作的独立性、超脱性、权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监督在内控管理中的综合职能作用;二是使经济责任审计层次化,明确划分了各级审计机构的工作职责范围,不留死角,不留空白,较好地优化了各级审计机构的分工,充分调动了各级审计机构的工作积极性。
2.坚持依法审计原则。我们在广泛总行开发的《工商银行金融法规制度(稽核依据)查询系统》的基础上,又结合新疆当地有关方面的制度规定制定一些制度办法,从而保证了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
3、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审计中以事实为依据,重视调查,对查出的,详细记载,并进行落实及取证,保证了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性,以及审计结论的准确性。为加强经营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4、坚持重要性原则。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到各项业务的各个环节,很难面面俱到。因此,我们要求内部审计人员从宏观控制的角度出发,以事项的重要性和审计对象的权利与责任分布情况来确定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突出审计工作的重点。
5.坚持规范性原则。一是重视了内部审计的建章立制工作,我们制定了《工商银行新疆分行领导干部离任稽核实施细则》和《领导干部离任稽核方案》等责任审计方面的实施细则或补充办法,提高了审计结论的准确性和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二是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统一稽核重点、统一稽核流程、统一稽核文本的“三统一”要求办事,周密计划,精心,做到标准统一、口径一致,使审计质量得到了保证。
(四)坚持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我们严格坚持了审计程序,认真做好准备其施、报告三个阶段的工作,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路子。
二、我们的体会
l、经济责任审计促进了依法治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是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自我约束”的方针来运行的。金融企业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及某些管钱、管物的有权岗位,其权力与义务的行使是否得当,需要通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来检验。从新疆工商银行近年来所发生的经济案件和重大差错事故来看,除了制度执行不到位之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管理者行为的监督不到位。我行通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及时督促纠正和处理了一些违章违规行为,有效地遏制了重大差错事故和经济案件的发生。
2、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适应国际化竞争,实现规范化管理的需要。建立一套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金融管理制度,按照经济办事,采取、规范的管理手段来实施经营管理,以尽快适应市场化、全球一体化的挑战的需要。
3、经济责任审计促进了银行的内控建设。巴塞尔《有效银行监管原则》是国际上通用的惯例,是银行监管领域近百年经营成果的,为各国创建有效银行管理提供了基本依据。我行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较好地发挥了监督、检查、控制、评价、鉴证的作用,促进了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落实,保障了银行各项业务的安全稳健运行。同时也促进了权、责、利的有机结合,分清了是非,明确了责任,有力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
[关键词]经济责任 审计 评价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2)12-0158-02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一种特殊的经济监督手段,体现了审计结果人格化的特性,它是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执行情况的一项客观、公平的审计鉴证。在给企事业单位领导们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审计部门要适当运用审计评价体系对企业领导们任期内所对应的经济责任执行进展做公平客观的评价。所以,高效评价体系的建立作为评价国有企业领导们履职情况的主要因素,就是审计工作急需处理解决的问题。
一、理论综述
(一)国外研究现状
绩效审计(performance auditing)是中国与外国国家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最贴近的形式。绩效审计需对采用改正办法和监督等相关方面在调整决策及经营和加强公共责任问题上提供信息,其主要目标是对项目的经济、效率和结果以及法律、内部控制方面和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评估,以及之前的概括信息及分析。绩效审计在出具审计报告的同时还要出具结论及建议。
(二)国内研究现状
1.委托理论。委托理论认为,资本所有者完全独立控制企业的经营活动会受到所有者精力、专业知识、时间、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当所有者不能在风险决策的同时又圆满地从事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时,就会委托专业经理人员去执行管理企业的职能。
2.基于利益相关者的绩效评价理论。企业绩效评价与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着密切联系,二者在对企业经营状况评价的内容、指标和方法上是基本一致的,但在评价主体、评价角度、评价范围和结果的使用上却存在不同。
(三)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
财政部2009年1月份印发了《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暂行办法》以加强对金融类国有以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监管,规范金融类企业的绩效评估工作。根据金融类企业的特点,新办法设置了盈利能力指标、资产质量指标、经营增长指标、偿付能力指标四大类二十项指标。
国资委在2006年1月份根据《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了《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国资发评价[2006]7号),规范了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方法、内容、程序和评价内容。国资委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指出,企业经济的责任审计主要工作有三方面内容:财务基础审计;企业绩效评价;由企业财务基础审计结果和绩效评价结论对企业的负责人在任职过程中的主要业绩和经济责任评价。
审计署在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及责任追究等结果应用制度,制定研究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的体系,逐步对不同类别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组织方式和方法以及操作流程进行细化,探究及推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公告制度,使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体系逐步地建立起来。
二、金融产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设计
(一)设计原则
1.统一性与适用性相结合。审计署、国资委等有关管理机关已就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提出了指导原则,具体到各个单位有关管理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将二者结合使用,并具体分析,提高评价指标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2.全面性与重要性相统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包括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涉及基建、财务、营销管理等业务活动,应围绕经济责任核心,对相关指标予以甄选,设计能反映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绩效、重大经营决策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指标。
3.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以财务指标评价为主,在衡量经营成果时以数据说话,客观性高,说服力强,易为当事人接受。但是完全以定量指标评价具有一定片面性。定性指标受会计信息局限性较小,可以弥补定量评价指标的不足。将二者结合使用,使得到的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二)层次分析法模型应用
美国运筹学家A.L.saaty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简称AHP方法),是对方案的多指标系统进行分析的一种层次化、结构化决策方法,它将决策者对复杂系统的决策思维过程模型化、数量化。本文通过问卷调查的方法确定各评价指标,在实际应用中利用Excel表格计算经济责任审计各指标的权重。
三、实证研究
本文以国家电网公司金融产业单位的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例,利用Excel表格计算经济责任审计各指标的权重。
金融产业各单位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金融产业单位市场化程度较高;金融产业各单位业务差别大,并面临较为严格的行业监管;金融产业对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能力有较高要求。
金融控股集团主要指英大国际控股公司,为国家电网公司金融产业单位的控股母公司,结合对控股公司的管理要求,参考财政部《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审计署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增加对重大风险事件的控制情况、资金运作安全情况和协同业务完成情况评价指标。共有会计信息质量、重大经营决策情况、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发展能力、经营绩效和外部测评结果九个一级指标构成。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英大国际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
内容 会计
信息
质量 重大经
营决策
情况 法规政
策执行
情况 风险
管理 内部
控制 历史遗留
问题处理
情况 发展
能力 经营
业绩 外部
测评
结果 总分
标准
分值 5 20 10 20 5 5 10 15 10 100
四、结论及建议
综合汇总得分在90分以上,给予经济责任履行优秀的评价结论;综合汇总得分在80~89分,给予经济责任履行良好的评价结论;综合汇总得分在70~79分之间,给予经济责任履行中等的评价结论;综合汇总得分在60~69分之间,给予经济责任履行一般的评价结论;综合汇总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不含),或存在严重安全生产事故、违法违纪行为的,给予经济责任履行较差的评价结论。
对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无论任职于党政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无论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还是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可以通过本文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分清其在职期间在本部门、本经济单位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
经济责任审计具有人格化的特点,应采用历史的观点、发展的眼光分析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在具体评价过程中,依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审计人员职业判断力,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做出判断,灵活运用指标,科学、全面、客观评价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履行情况,提出明确的经济责任履行审计结论,为干部任用提供支撑。
【参考文献】
[1]崔孟修.经济责任审计对国家审计的丰富和发展[J].审计研究,2007,6:21-26.
[2]葛笑天.政府职能转变中的政府审计变革初探[J].审计研究,2005,1:75-78.
[3]洪承旭,阎建军.商业银行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初探明[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2,2:18-20.
Study on unit’s economic responsibility audit evaluation index
XU Xiao-mei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Northeast Dianli University,Jilin,132012)
关键词: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策
一、建立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现实需求
2011年7月7日,全国审计工作座谈会在呼和浩特召开。审计署决定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加强对经济活动复杂、资金资产量大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领导干部以及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等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实行“关键岗位重点盯防”。会上,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指出,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定审计对象尚未实现全面覆盖,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尚未全面展开。今后,在对各级领导干部全面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还要突出重点。审计署确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三项重点:一是突出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加强对经济活动复杂、资金资产量大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领导干部的审计;二是突出关键岗位,加强对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等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三是突出重点事项和重点资金,加强对管理、分配及使用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的部门、单位和岗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我国的经济工作岗位众多,其中不乏管理、分配及使用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的关键岗位。这些岗位在经济监督上容易被忽视,导致这几年出现了一些案件。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对关键岗位的部门领导干部进行相关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好秩序很有意义。
二、建立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存在的现实问题
(一)对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作用认识不足
某些审计人员认为只对达到一定级别的领导干部实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才有意义,对级别较低的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毫无意义;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只能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参考依据,对免职和因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部门领导干部作用不大;审计过程中只偏重于审查家底经费,查看与经费收支有关的账目,对其他的经济活动缺乏监督力度;一些人事部门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看作是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面考核,在部门领导干部提拔、调动、免职和因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岗位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时不能客观地分析运用审计结果。对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模糊,造成相关人员思想难统一,给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增加了不应有的阻力。
(二)先升任后审计的现象普遍存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难展开
一些单位在部门领导干部升任更高一级职务后,才委托审计部门对其进行审计,这种情况在现实中的普遍存在,使审计工作陷入两难的境地。不如实反映其任职中的情况和问题,将违背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该同志的升任已成事实,且担任了更高的职务,将对审计工作不利,审计结果也起不到为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重要参考依据的作用;充其量只能起到反映情况,摸清家底的作用。
(三)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制定不健全,结果难运用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提升、调动、免职三类即将离开原岗位的负有经济责任的有关干部。由于这三类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各不相同,因此,审计的内容和侧重点应有所不同。而现行的审计制度在审计范围、程序、内容和结果运用等方面没有明确区分干部离任的不同情况,在实际操作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方法、评价标准以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各方的风险责任等方面也没有具体区分这三类情况的规定。导致在审计过程中,除了对提升的干部按规定的内容审计外,其他情况审计人员只是凭主观感觉和一些经验,导致审计内容不规范,审计结果运用效益差。
三、完善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认清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1、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正确合理考核干部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用大量的数据、详实的资料反映部门领导干部在任职期内的工作情况。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可通过审计结果,正确评价干部。一方面为合理、正确使用干部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另一方面为正确评价免职、退职的干部提供科学依据。
2、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即将离任的部门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是对违法乱纪、贪污腐化行为的抑制,可以促进发扬求真务实作风,改变某些干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思想观念,对部门领导干部既是一种预警机制也是一种激励机制,能促使干部在任职期间增强责任感、事业心和廉洁自律的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以赴地开展工作。
3、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接任人的工作顺利开展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如实地反映干部在任职期间内相关的资产状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这将给接任人尽快适应工作、搞好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接任人可以通过审计资料全面了解新单位的家底及情况,总结借鉴前任工作中成功的经验,吸取出现问题和失败的教训,发扬成绩,克服缺点。
(二)着力提高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真实性
1、选择合适的审计时机
采取“先免职、再审计、后任用”的办法,再决定某部门领导干部离任或有调整意向前,先免除其相关职务,再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待审计结果出来后,由有关部门和领导参考审计结果,综合全面情况决定是否任用。这样可以避免被审计对象利用职权进行干扰,打消所在单位干部群众的思想顾虑,有利于掌握真实情况和顺利开展审计工作,有利于审计机关作出真实准确的审计结论。
2、探索创新审计方法
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大多时间紧、内容多,审计工作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这就需要审计人员灵活运用各种审计方法,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真实性,保证审计项目高质量的完成。一是与预算执行相结合,从银行账户入手进行审计。二是审计查账和审计调查相结合。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部门领导干部的审查离不开审计查账,同时也可以采取其它审计调查方法。三是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在被审计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要求被审计单位被所提供的审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同时也要求被审计的党政领导干部作出承诺。审计人员可采用抽样审计的方法,防范审计风险,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有效。
3、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评价
(1)审计评价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
用实际工作业绩与预定的可考核目标对比的方法来评价被审计对象,同时还要考虑到被评价对象主观努力所不能够控制的影响其工作业绩的客观因素。
(2)应进一步明确提升、调动、免职三类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区别,以便审计人员在实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区别对待,达到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
(3)改革失误和要区别对待。改革失误是在改革过程中由于政策导向的影响而产生的错误,而非个人主观过失所造成。是指某些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侵害国家利益,致使国家和公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审计人员要作出实事求是的分析和说明,区别两者的情况。
(三)建立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评价体系
1、科学确定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制定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结合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际工作情况,以任期审计评价内容为基础,可以将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归纳为经济管理能力和自控能力两个方面。
2、建立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操作中有一定难度,很难达到客观、公正之目的。应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为排除人为因素的干扰,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应主要运用计算机处理,人工输入标准及其审查结果,靠系统测评。
3、统一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
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有很多种,如基数指标法、绩效评价法、综合评价法等。不同的评价方法所依据的标准不尽相同,因此,根据不同的评价方法来评价会导致评价结果的不一致。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最终定位到干部任免的关键问题,评价结果要求准确、统一。为此,要统一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从诸多审计评价方法中选择一种或几种来作为统一的方法。
参考文献:
[1]林钟高,龚明晓.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一要形成审计监督的整体合力。审计、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密切联系,互相配合,形成监督整体合力。审计部门是专门履行审计职责的国家机关,审计人员是肩负监督责任的“经济卫士”,这一角色定位决定了审计部门和审计工作者必须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组织部门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牵头单位,应提前向审计部门提供审计对象名单,合理安排免、审、任的时间差,为审计部门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提供组织保证。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跟踪监督,既要为审计工作的开展排除干扰,扫清障碍,又要防止审计人员的渎职行为,使离任审计始终保持较高的信誉度和特有的威严。
二要加强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经济责任审计能否板起面孔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计人员的认真态度和负责精神,因此,必须把加强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放在突出位置。要教育审计人员正确处理对国家和集体负责与对领导干部个人负责的关系,走出人际关系的怪圈,摆脱市侩作风的羁伴,按章办事、从严治审,使每一份审计结论都能经得起组织的检验、实践的检验和时间的检验。
三要落实审计工作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主审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强对审计结果的监督,对有争议的审计结论要认真组织复审。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对严格执行审计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审计人员要大力褒扬;对工作中不负责任,以审谋私的要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积极营造谁渎职谁负责,谁违规谁受罚的监督环境。
四要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的“阳光操作”。在干部离任审计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通过召开座谈会、通报会和个别走访等形式,扩大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广泛发动群众,拓宽取证渠道,加强民主监督;要充分运用内审的成果和民主理财、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的有关资料,帮助审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审计结果公示制,还群众一个明白;要认真对待群众的质疑,对群众提出的疑点,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辨析真伪,不留疑点,不留空白点,真正做到全程“阳光操作”。
五要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运行机制。要建立和完善经常性审计、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大任中审计比例,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并逐步建立起以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为主、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及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新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搞好以政务公开、财务公开为主体的民主监督,注意发挥内审、联审和会审的作用,把审计的基础工作做在平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同时,继续抓好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建设,制订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审计结果运用配套管理办法、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及操作细则等,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运行机制,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作者单位:遂川县审计局)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3)11-0045-01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审计部门按照有关法规和内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规范的审计程序,通过对企业所属单位负责人任职期间所在单位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及重大经营决策等有关经济活动,以及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进行监督、评价,以确定被告审计人员经济责任、领导责任的专项审计活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使审计监督与组织监督、纪律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机制,进而维护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维护财经法纪得到有效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分为内部审计部门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和外部审计部门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笔者就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谈一点看法。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主要特征
(一)被审计人员及所属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隐蔽性是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主要特征。在一定的条件下,在有限的时间内,审计人员不可能将被审计人员所有的违法违纪行为全部查清,这就给经济责任审计带来客观上的风险较大。
(二)审计证据资料认证难也是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主要特征。由于审计工作的滞后性,相关事项已经发生,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过程中可能发现了被审计人员的违法违纪线索,但由于相关证据无法取得和认证,无法反映真实全面的有效信息。造成可能的违法违纪事实无法落实,形成审计风险。
(三)内部审计的局限性造成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加大。由于内部审计在组织结构中的特殊地位,造成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在对所属企业单位负责人进行审计时,往往受到各方面的压力,往往避重就轻,问题不能真实全面地得到落实。
(四)经济责任审计较其他类型的审计风险造成的危害后果更大。主要表现在:第一影响领导和组织部门用人决策,事关党和企业形象,如果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结论不准确,评价不符合实际,组织部门在对干部任免进行决策时,将会形成无法弥补的危害;第二是纵容违法犯罪,如果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时未保持必要的持业谨慎,遗漏了审计证据,使应该违法犯罪分子得到重用,后果无疑是对犯罪分子的纵容,必将给企业经营管理留下隐患,也不可避免地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第三是影响审计部门的信誉和形象,如果审计人员做出的审计结论不客观、不准确,审计的信誉和形象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二、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对策
(一)尽快制定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标准。2013年审计署了新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并将于2014年元月1日施行,准则中对内部审计的内部控制专门制定了具体控制准则,企业自身应当就经济责任的制定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标准或管理办法,加强业务复核,确保审计证据真实完整,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二)正确定位,不越权越位。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在企业管理架构中的地位决定了审计的只是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中一环节,只是对被审计人员进行评价和向组织部门提出建议,不是决策者和领导者,因此,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一定要认真听取被审计人员的意见,充分尊重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员反映的情况,结合实际情况做出评价,主观武断,用绝对化的专业术语去下结论。
(三)分清责任,区别对待。一是正确划分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二是正确划分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三是前任责任和现任责任;四是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五是故意责任和过失责任。这就需要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优秀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判断能力。
(四)必须保证审计证据的客观全面性。审计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审计结论必须以获取的真实、相关、全面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做出,审计结论与审计证据之彰必须有很强的佐证关系,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且不可以未未经查证的事项,做出概括性、预测性评价,在进行处理处罚时,一定要严格履行合法的审计程序,做到事实准确,处理得当。
(五)将日常审计检查、外部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有机结合起来。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于审计所涉及的时间一般较长,而经济责任审计又必须以检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为基础,因此审计人员在开展日常财务收支、管理专项审计时应当及时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映,以便防微杜渐,切实降低企业资产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且不可听之任之;同时审计人员也可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结果共享,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更有利于降低审计风险。
三、同时应当抓好的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技能。由于审计人员多是从财务人员中来,大多数审计人员习惯于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的研判,缺少从整体角度发现、分析问题的能力。因此,当前应当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广大审计人员对宏观经济企业内部管理的技能,相关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审前调查,科学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审计人员在实施经济责任前应深入被审计单位,认真开展审前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性质、行业背景、管理模式、内部控制等方面,按照了解到的情况配备合适的审计人员,并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方法,制定有针对性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确保探索审计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
(三)尽力转移审计风险。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具有很强的从属性和目的性,再加之审计人员的特殊地位,所以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应加强与统计、财务、纪委、安生、生产等有关部门联系和沟通,审计证据及有关资料一定要获得有关部门的签字和盖章,一方面可以使审计证据更有说服力,另一方面可以转移审计风险。
(四)要建立“审计人才库”。目前现有的审计人员的专业特点多是财务人员,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需要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进行检查与评价,目前在增加审计编制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审计部门可以通过建立“审计人才库”的方式来解决审计人才不足的问题,通过将有关经济专家、工程专家、管理专家、法律专家收纳到“人才库”中,建立与“人才库”内有关专家比较密切的聘用合作关系,进而有效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效率,降低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关键词]国有企业 经济责任审计 离任审计
一、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概述
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指由审计机关接受国家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关的提请或委托,依据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国有企业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其所在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重大的筹资、投。资、分配决策等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的活动。国资委2004年8月的第7号令《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负责人对下列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直接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的;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失职、渎职的;其他直接违法违规行为。
开展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一是能够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通过财产清查,找到企业管理的薄弱环节,促进企业有针对性的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的效益;二是有利于维护财经纪律,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监管;三是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当前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 缺乏统一的审计标准,可操作性不强
我国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开展的时间不长,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评价标准、经济责任的划分以及审计报告的格式等没有形成统一的规定,国家的相关制度和具体的审计标准也都不完善。目前我国还没有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做出切实可行的操作规范,缺少统一的操作标准,不同的审计组织或者审计人员对待同样的审计问题可能会做出不同的评价,影响其客观性和公正性。另外,经济责任审计中对经济责任的界定存在很大的分歧,现任责任和前任责任的界限,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的划分,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的区别等这些问题都有待解决。同时,经济责任的量化也很困难,比如领导能力的大小,管理水平的高低无法量化也给审计带来了困难。
(二) 先离任后审计,审计时间滞后
当前,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侧重于事后审计,失去了审计的应有的目的性和时效性,有的责任人已经调任、提拔或者退休,审计部门才接受委托对其进行审计,造成了“先离任后审计”的局面。审计时问的滞后导致审计结果应有的价值得不到发挥,干部的任用和审计结论脱节,任用在先,审计结果在后,审计结果作为人事部门提拔和考核干部的依据失去了意义,也使审计的监督职能的发挥受到了限制。
(三) 审计关系复杂,审计独立性不强
国有企业的责任人隶属关系比较复杂,有的企业领导由集团公司选拔,有的是任命,还有的集团的领导者兼任公司法人代表,再加之国有企业往往经历改制、兼并、重组等资本运作的过程,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更加复杂。另外,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往往有密切的利益关系,在审计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干扰,面临很多压力,有时顾于人情,审计时就事论事,走形式,回避重点领域,将经济责任审计混同于财政收支的审计,使审计的独立性受到威胁,审计质量难以保证。
(四) 审计资源不足,审计风险大
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往往是由上级下达指令或者是组织人事部门临时委托,审计时间不固定,具有突发性的特点,经济责任审计的受托人常常面临时间紧任务重的局面。审计人员人手少,时间紧迫,很难有充足的时间去进行详细的调查。审计前的准备工作不到位,还有些离任者所在的企业不积极配合,提供资料不全面,或者为了追求业绩,授意财务人员粉饰财务报表,而审计人员为了赶进度,往往不能进行全面系统地审计,很难发现其中的问题,加大了审计风险。
三、提升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水平的对策
(一) 坚持先审计后离任原则,用好审计结果
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就是要及时合理的利用审计结果,但当前多数情况是先离任后审计,失去了审计结果的时效性。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制定“先审计后离任”的政策,将审计结果当做提拔和调任的依据。组织部门在有干部的调任或者提拔意向之前,可以先行调离原岗位,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利用审计结果,综合其他因素做出决定。对于辞职、免职、退休等情况,可以先离岗后审计,但人事手续要在审计结果出来后办理。国家相关责任部门要尽快制定审计、离任、新任3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审计的作用,达到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
(二) 完善审计程序,减少审计风险的发生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紧、任务重,制定一套完整的审计程序,确定审计的范围、内容、目标和方法以及相应的标准,保证审计质量至关重要。经济责任审计要进行充分的审前调查,全面搜集信息资料,利用访谈等手段,确定重点关注的项目。在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全面细致的审计程序,在实施的过程中要注重组织和管理工作,注意审计细节,严格按照审计方案规定内容和操作程序实施审计,避免审计程序流于形式,要加强对审计过程、审计结果的复核,以减少审计差错。另外,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和完整,尽量降低审计风险的发生。
(三) 多管齐下。建立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审计部门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要加强与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建立起有审计、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等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在经济责任审计的整个过程中做到及时沟通,信息共享,统一安排,分工合作,形成合力。在实际工作中,审计部门可以利用组织部门掌握的领导干部的考核情况,推进审计工作的深入,同时组织部门利用审计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参考依据。另外,审计部门可以利用纪检等监督部门掌握的群众举报或反映问题的疑点,确定审计重点,找出原因和症结,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也为纪检部门加强权力监督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四) 建立和完善评价标准和操作办法
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环节是关键环节,能否制定完善、科学的评价标准成为经济责任审计成败的关键。目前,我国相关部门还没有出台操作性较强的评价标准,很多评价都是指导原则性的。相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和实施统一的评价体系,规范审计内容,尽量确定经济责任量化标准,而不是只有定性评价,可以设置评价指标体系,从业绩完成,会计信息质量,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重大决策完成情况等多角度、全方位进行评价,利用统计学的方法,对经济责任进行客观、公正、科学分析判断。
(五) 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切实保证审计质量
审计质量的高低与审计人员的素质密切相关,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一般的审计工作,对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经济活动的复杂性使得审计人员也要具备综合素质,成为复合型人才。首先,审计人员必须从思想上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质量的高低关系到干部的任用。其次,审计人员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也要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还要遵守应有的职业道德。审计人员要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要不断学习先进的审计理念和审计手段,及时更新知识,为切实保证审计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现行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没有达到一定的法律层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均表现不足。内部审计法律不足,就无法使审计人员获得到足够的法律依据,审计结论也缺失足够的权威性和准确性。(二)微观层面存在的问题①内部审计结构设置不合理。内部审计是具有独立性的机构,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得不到足够重视,往往依附于财务部门而损失了客观独立性,限制了审计工作的作用发挥。②规章的制定与落实不一致。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发展不平衡,一些事业单位根本没有建立相应的规章,审计工作完全是依照个人的经验来实施;而一些事业单位虽然有章可循,但在工作中并未全部履行,久而久之变成了应付上级的摆设。③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无法保障。当前,大多事业单位还未实施全面的质量控制制度,使得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宏观层面的对策1.加大法制建设法律社会强调依法行事,有了法才能规范和约束相应的行为。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同样需要法律的支持。①建立与《审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相同级别的内部审计法规,形成与国家审计、社会审计三足鼎立的局势,实现优势互补。②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客体、目标比较特殊,所以制定专项的审计准则十分必要。③在新准则未实施前应该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实践、经验总结新的统一的暂行办法。2.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众责任意识全面的认知是顺利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①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起来,通过与相关部门的积极协调和合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②对于负责人的选聘,一定要将经济责任审计的考核环节纳入到干部任用依据中。③要求内部审计人员积极参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通过向相关人员宣传达到沟通畅通的效果。
微观层面的对策①建立内部审计规范。对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统一整改,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的审计规范。对于有条件的高校、医院等还可以建立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审计规范,当然规范应建立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条文的基础之上。②落实审计人员的考核评价。由被审计机构、组织部门及领导进行打分评价,而对审计人员考核的重心应放在审计质量上而不是审计数量上。③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对重大违规或责任事故追究,形成必要的威慑力。④实施项目管理,做到经济责任审计经常化。通过项目管理,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统筹、科学的安排,争取做到数量与质量两个统一。另外,审计任务与审计时间出现了矛盾,所以实施项目管理有利于该矛盾的协调。⑤建立质量控制制度。要合适地分配审计人员,争取做到各尽其长;审计方法要因地制宜,采用合适的方法;除三级复核外,要明确审计取证的范围、方法及责任;审计取证要侧重于重要事项,审计人员对取证承担责任。⑥完善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越有效,审计的风险越低,对此要完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会计账目;合理设置审计机构,尽早实现审计信息化;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总之,经济责任审计开展对于保护国有资产和广大人民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关键词:绿色经济;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
一、绿色经济视域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开展重要性
1、政治环境使然
在民主政治的环境下,世界各国现代政府都是通过责任的划分来实现政府治理。政府是由党政领导干部组成的,政府责任的落实情况主要依靠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程度和忠诚度。在这种情况下,监督政府行为的监督体制就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审计则是政府监督体制中重要的监督手段。就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来说,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直接影响经济的直接责任,一种是通过间接参与经济活动产生的经济责任。政府从事的经济活动主要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这就决定其行为不能只考虑经济发展指标,更要注重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性。这就需要开展绿色经济责任审计,对政府发展绿色经济、开展建设资源节约、有利于环境的责任进行审查和考评。
2、经济环境需要
经济活动与环境存在极强的因果联系。环境资源能够通过生产转变为产品的原材料,为经济提供发展的基础,这些转变的原材料经过人们使用又进入循环过程,最终又返还给了环境。如果经济活动不合理,产生过度的废弃物,使得环境不能消化,就会导致环境资产的降低,这种环境消耗是不可以恢复的,长此以往则会成为经济发展的约束力量。目前,我国经济迅速增长,对环境也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压力,所以环境也就成为了经济良性循环增长的一个重要界限,要求必须实现环境的保护。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要重视环境资源,把环境作为一项工作重点,加大对资源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协调作用,监督经济发展是否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充分判断是否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在经济环境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
3、社会环境建设
随着我国人民法律意识的增强,纳税人对自己权利的保护意识也不断增强,这就要求政府要严格经济责任审计。政府代表的是国家的意志,是代表国家执行公共财政资源的筹集、使用及管理,受到纳税人及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约定的协议等限制,要求合理的对社会公共资源进行分配,并且有效地利用并保护,这也就是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受托经济责任。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是经济审计的重要责任范畴。当环境破坏造成市场自身不能有效调节,政府就需要进行调节,政府对社会公众需求予以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及质量进行关注,纳税人可以要求政府对实现环境公共产品组织供给,不断提高社会福利政策,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让纳税人得到人生存和发展的满足,从而出现绿色经济责任审计的需要。
4、法律环境要求
我国在法律法规制定方面也很重视环境保护,颁布了10多部法律,60多项行政法规,200多项规章制度,800多项标准,还有1600多项地方性的环境规章制度。我国制定的环境法律是判断是否符合保护环境的准则。政府应该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负责,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保证环境质量甚至改善环境,但是政府多年来都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和经济利益的诱惑。
二、绿色经济视域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优化路径
1、强化目标设定,明细责任内容
随着人们对和谐发展观的认识程度加深,人们也开始对绿色经济增加了了解。绿色经济是设定一个效率高并且可以持续和谐发展的目标,绿色经济可以是与环境和谐发展的经济,也可以是节省资源的经济,还可以是资源循环利用的经济等。政府应该倡导绿色经济发展,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机制,提高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强化环境保护意识,让环境保护的责任深入人心,政府除了宣传和倡导环境保护外,还可以制定相应的规定及措施限制破坏环境的行为发生,并且参与到绿色经济当中。政府可以通过参考成功的绿色经济实践成果,制定经济责任审计目标,提升责任审计目标。
2、构建预警机制,强化风险防范
党政领导干部增强对经济安全信息的监管和评价,构建经济责任审计预警机制,对影响经济责任的因素进行监控,依照我国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对其进行相应的限制,并且按照规定来进行评价。如果在运行中出现了偏离经济安全的标准状况或是即将达到标准临界点的情况,应当迅速做出决定,进行及时纠正并且责令进行改进,从而保证运行的安全性,做到提前预警。构建经济责任审计预警机制首先需要制定相应的执行标准,并且拥有衡量运行状况的机制,最后在评价过程中能够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对不良的运行状态尽早进行辨别,并指出运行的风险和相应的措施,从而减少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受到的损害。及时做出对临近危险运行的警告,能够及时提出意见,将风险防患于未然。构建经济责任审计预警机制,能够预防风险的发生。
3、创建评价体系,细分工作重点
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的每个方面,在不同行业或是不同管理者管理范围,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也有着很大的差别,这就需要建立并完善一套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制。建立完善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制度是一个长期且复杂的过程,并且这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设立的合理性、科学性直接会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结果。评价体系可以围绕党政领导干部职能履行的情况,关注其行政业绩,对党政领导干部在重大事项、监管、廉政等多方面进行打分,通过评价综合考究党政领导干部发挥发展绿色经济职责的情况,评价体系一定要将民生、环境保护以及可持续发展作为评价的重点,实现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创新。
4、划定合理界限,责任落实到人
由于政府党政领导干部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比较复杂,比如说就会出现前任领导和现任领导、个人和集体、直接经济责任和间接经济责任等多种复杂的关系,当然也会出现个人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个人决定和集体决定以及政策环境等多方面,使党政领导干部不容易区分经济责任的界限,对责任没有清晰的区分,这就很难保证评价的准确性。确定经济责任的合理界,要充分掌握法律法规的使用,避免法律法规使用错误,导致错误的评价结论。提高审计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水平,提高判断失误的能力,要明确违规的责任界限,掌握违反责任的事件及责任人,避免领导班子相互推诿。要对经济责任有合理界,对导致重大失误,造成国家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把握经济责任的合理界是保证经济责任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未来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趋势
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越来越重要,在我国推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会将会发挥重要的作用,保证我国经济健康的可持续发展。未来党政领导干部要重视经济责任审计理论的研究,并且重视理论在实践过程中的应用,不断对经济责任进行探究,保证我国经济可持续性健康的发展。我国在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也应当制定相应的发展目标,党政领导干部以发展目标为导向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且制定的目标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要随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目标的修改、完善以及提升。未来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中拥有完善的经济审计预警机制,拥有能够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行准确评价和准确界定的评价体系,同时对评价结果能够通过责任审计问责机制实现责任的追究。在绿色经济视域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体系还需要在未来不断地创新和改进,要充分把绿色发展观的理念与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相联系,在评价经济责任的过程中,体现绿色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经济,在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重视绿色经济的内容,对绿色经济进行重点监督考察。绿色经济,谋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将成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随着党内监督工作的加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形成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已经成为党委、政府赋予审计机关的一项新的职能。并且呈现出四个特点。即数量会越来越多,内容越来越深入,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如工作思路不清、项目管理混乱;由于审计对象的确定及审计任务量的确定主要取决于干部的监督和管理部门。多头交办、临时交办、过量交办的情况严重;审计力量资源与审计任务的矛盾日显突出,审计机关被动应付,只注重数量的完成,忽视和放松质量的要求等等。因此,必须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审计工作原则,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才能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主动性、科学性和效率性,提高审计成果的运用程度。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如何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呢?笔者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建立领导干部相关动态数据库,做好基础工作。可从两方面着手:一是与当地组织部门进行协商,请求其为审计部门适时提供纳入审计范围的各级领导干部信息。包括现任职单位、起始时限、职务等相关信息。在得到以上信息后。审计部门可以建立起经济责任审计电子数据库,这样对哪些领导干部和单位已审、哪些多年未审,就能做到一目了然。二是审计部门可以对近年来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和其他审计项目进行整理,建立起电子档案,做到心中有数,并将两类电子数据库有机结合,为项目计划的制定提供重要依据。
二、对审计对象进行分类。做到管理有序、突出重点。为了科学安排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满足对领导干部监督的需要,审计机关可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管理权限及其工作性质、经’济活动规模、掌握财政资金量大小等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可将地市级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为六大类:第一类为掌握各县(市、区)经济决策权、经济执行权和承担当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县(市、区)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派出机构;第二类为重要经济主管部门,经济活动总量较大、掌握财政资金较多、下属单位较多的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第三类为规模较大、资金总量较大的院校、医疗等事业单位;第四类为授权经营的资产经营公司、大企业集团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第五类为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属下无独立经济组织或资金总量和规模较小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未改制企业等;第六类为市管县属单位正职领导干部的所在单位和各县(市、区)审计机关。通过分类管理,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采用不同的审计频率,对不同岗位的领导实行一届审两次或离任审一次等。按照党政部门不同性质。采取不同的审计方法。对资金运作总量大、下属单位较多,且转移支付资金量大的重要党政部门领导干部,以预算执行审计加经济责任审计为主,关注全部政府性资金;对资金运作总量一般、有一定的专项资金、也有一定下属单位的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则以财务收支审计加经济责任审计。对一些单位较小、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人头经费和日常运转的部门、单位领导,以财务收支审计代替经济责任审计;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对一些管理比较规范、资金量小的单位领导,以离任交接制度代替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对不同类别的审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做到既全面审计,又突出重点,讲求效率,充分利用审计成果。
三、与各成员单位沟通,做到争取主动、协商一致。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为干部任免提供依据,这就决定了经济责任审计不仅仅只是一家部门的事,因此要想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部门必须改变过去经济责任审计是委托审计,不好作计划、不能作计划的观点和被动等任务上门的做法,把制定计划作为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每年年初制定年度计划时,主动与组织、纪检等成员单位多进行一些沟通。了解年度内这些部门在干部监督和管理方面的重点及要求和干部调整动向,向他们说明年度内审计力量的分布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然后将计划初稿分别送有关部门,或者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联系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的意见,最后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正式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并以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执行。
四、科学安排审计项目计划。做到综合平衡、长短结合。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同时审计部门任务量的来源很多,既有上级指令性任务和授权任务,又有地方政府交办的任务,还有部门之间的委托任务和协调任务。因此在制定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各个审计期间任务量和审计资源的均衡配置,做到统筹兼顾,长短结合,年度计划与长期计划均衡。把当年计划与前几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及未来几年审计工作规划一起统筹考虑,采用滚动式计划法,确定当年计划。既保证能对审计范围内的审计时象在一定的时间内轮审一遍,又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任务不至于集中在某一年度,确保审计资源的高效利用。
五、与其他审计项目结合,做到全盘考虑、集散有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有其严肃性,必须实行统一管理,但并不是说这些计划和任务一定要由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去完成。在制定计划时就要考虑结合利用各种审计资源,做到两个结合:一是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财务收支审计、效益审计等项目相结合。凡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有交叉的,由综合部门制定计划时统筹考虑,合二为一,指定同一部门完成,并且要求都按照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程序实施,在审计时兼顾领导干部责任评价所需的经济指标。一方面防止对同一单位重复进点审计,给被审计单位带来不必要的负担;另一方面可以综合利用审计力量和审计成果,以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二是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防止“审、用”脱节。针对“先离任,后审计”。审计监督功能弱化的现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由离任审计逐步转向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并重,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在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时,应根据干部管理需要,提高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比例,并通过建立各成员单位日常信息沟通机制和审计结果运用反馈办法等,更好地发挥审计结果在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综合效用。
六、确保审计质量,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的目的不仅仅只是为了控制任务量,更重要的是为了确保审计质量。因此,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除了确定合理的审计任务量外,还必须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目标、措施和相关责任,以此来控制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这就要求审计部门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除了分配任务外,还必须编制详细的说明,明确目标和责任。这样既能使任务落到实处,又便于年终考核。同时,必须要求各审计项目实施部门在年度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严密的审计项目作业计划。使经济责任审计的总目标和有关责任能分解落实到具体的项目和审计人员,以确保审计质量,有效防范审计风险。
高等学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有关法规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等有所规定,但并未细化。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由于各种困难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规范等问题,了审计质量,增加了审计风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不明确。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细则规定中只说明了什么可以评价,并没有规定不可以评价或不可以过多评价的内容。因此,在部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中,为使审计报告更容易得到被审计对象的认同,往往存在审计评价内容过于全面化的倾向。表现为:一是充分肯定责任人的成绩,对存在的问题只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这种对成绩、问题避重就轻的评价,不利于审计目标的实现;二是把被审计单位的效益、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工作以及把被审计单位可持续纳入评价内容,增加了审计评价的难度,加大了审计风险。
2、审计内容过多,造成审计评价目的不明确。许多审计单位将经济责任审计同一般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等合并进行,把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在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之上,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内容过多,这就产生了审计评价目的不明确的问题。为了避免矛盾,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谈事实,对经济责任的归属采用回避的态度,违背了审计评价的重要性原则。特别是不能区分被审计领导的个人责任和单位集体的责任。
3、经济责任的不确定性和审计对象种类的复杂性,给审计评价带来困难。在高等学校中,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种类非常复杂,涉及院校职能部处、院系所、教辅单位和后勤产业等不同经济运行模式的单位,以后还有可能涉及到校级领导。有些干部上任后并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经济责任,学校没有直接授权。有些院长、系主任和所长是专家学者型的人物,他们甚至不直接分管其单位的财务和行政工作。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不明确给评价带来困难。
4、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未能建立,审计报告文本非标准化。评价最大的困难是没有指标和标准。虽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经有几年的时间,但是审计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未能建立,审计人员在审计评价过程中缺乏标准,比如对重大经济事项、重大经济损失的判断标准不一致,对审计责任大小的评判就难免存在偏差。
此外,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报告并未采用严谨的、规范的标准文本。在实际评价中没有严格遵照经济责任审计有关文件规定,往往带有主观随意性,评价用语不够准确规范,使人难于理解或产生歧义,有些评价结论过于绝对化。
5、审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审计评价质量难以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审计工作政策性强、责任大,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然而,审计工作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被重视,审计人员地位不高,造成人员素质不高。审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差异较大,不能满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需要。
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质量是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环节,应从以下六个方面采取对策:
1、规范审计评价的范围和要求。为了避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随意性,使评价与目标一致,必须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评价主要是界定和确认其经济方面应负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主管责任是指其任职期间,单位在财务收支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和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问题上应负的责任。直接责任是指被审计领导任职期间在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问题上应负的责任。由于高校属于非营利性组织,中层领导工作重点大多在行政管理和教学科研方面。在审计调查中,被审计对象会过多地介绍一些非经济行为的情况。因此,在评价领导干部工作业绩时,容易偏离“经济”这个主题,过多地评价领导干部的非经济行为。这就要求我们要准确把握审计机构在干部监督机制中的职能。审计机构不是干部管理部门,而是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从事经济责任审计也只是为干部管理部门提供领导干部在经济行为方面遵守财经法规、履行工作职责的相关情况。因此,在作出审计评价时,审计机构应从经济角度,而且仅限于审计所涉及的范围和内容,紧扣经济责任这个主题,客观、公正、谨慎地评价领导干部的业绩和经济责任。评价工作业绩必须是审计对象采取经济手段,通过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形式取得的业绩;评价经济责任必须是审计对象行使经济职权过程中发生的,或行使职权过程中发生的经济责任。
评价必须突出重点,应做到:不超越审计职权,对非经济责任,对非被审计人的责任不评价;评价不超越审计目的及其应审的范围和内容,对非审计事项不进行评价,审计未涉及的问题不评价,不属于审计范围的不评价;应避免涉及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人事管理、工作作风甚至生活作风等非经济方面的表现。遵循重要性原则,抓住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进行评价;要依据事实和规章,遵循一定的程序,定性结论要恰当、准确,不至于引起误解和错觉。但对某些与经济活动有关的非经济行为,如某领导干部为节约单位费用压缩各种会议、精简机构人员等,也可作出适当的评价。需要强调的是,为使审计报告更容易得到被审计对象的认同,对被审计对象非经济方面所取得的贡献,如科研项目的争取情况、培养学生的情况等方面可以在审计基本情况介绍中简短介绍,但无须放在审计评价中表述。
2、区分不同审计对象,确定重点评价。高校组织机构比较复杂,因此审计评价的重点也应有所不同。对不同单位的审计对象,在领导干部对本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领导干部应遵守廉政条例等方面是一致的,但对有经营目标和仅有教学科研行政管理职能的院系领导,责任评价的重点有较大差异。前者要重点评价单位资产的保值经济责任审计增值情况,而后者则应将评价重点放在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执行财经法规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以及资金的使用效益等方面。因此,高校审计部门对不同的审计对象,应规定不同的审计评价标准。
3、把握好评价的尺度和参照标准。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关键是把握好评价的尺度和参照标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根据审计评价所确定的重点内容,参照以下四种标准进行评价:
一是定量评价标准。即根据审计查证的事实,用具体数值来评定领导干部工作业绩与经济责任。这种适用于评价领导干部由于工作失误或管理不善等原因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任职期间国有资产增减变化情况;领导干部自身违反廉政规定、违法违纪等情况。由于定量评价直接引用了审计查证的具体数据,比较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济行为的本身,既直观明了,又可以有效地防范审计风险。
二是定性评价标准。即审计调查所取得的数据与事实,将要评价的内容划分若干档次来评定某项经济行为的性质。这种方法适用于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财政、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合规性,领导干部对本单位存在的财政、财务活动不真实、不合法及损失浪费等问题应负的责任,这里关键是将审计数据量化成评定某项经济行为性质的具体标准。笔者认为,内部控制制度、财政财务核算可以采用百分率法制定评价标准。即将内部控制制度评审及符合性测试中发现的失控点数量占应有控制点的百分比划分若干档次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基本健全、不健全,运行上的有效、基本有效、无效。将查出的违纪违规金额或虚假账金额占单位总资产的百分比划分若干档次,评价财务核算的合规、基本合规和不合规,真实、基本真实和不真实。界定经济责任可以按照审计署印发的《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确定领导干部对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应负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三是对比评价标准。即将审计确认的某项经济行为在某一时段或某一时点上所取得的量化指标与其他可比口径的同类经济业务量化指标进行对比,用比值来评价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这一方法适用于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可以采用多种比较方法,如计划与实际完成指标相比较;同期与当期指标相比较;规模、条件相当的不同地区、同行业与本地区、本行业各项指标相比较等。
四是性评价标准。即对一些没有可比口径的经济行为,应用综合分析方法确定一个标准,以此来评价这项经济行为的优劣高低。这种方法适用于评价一些专项资金使用后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效益;一些经济决策实施后所产生的实际效果。评价一项投资或一个决策,应围绕该投资和决策所处经济环境、政策环境和投入规模确定应该达到怎样的效益标准,如果明显低于这个标准,即使取得了一定的效益,也不应给予较高的评价。如何确定一项经济行为所应达到的效益标准,既是评价的难点,也是评价的重点。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应用综合分析方法,结合资金投入的项目论证报告和经济决策的可行性报告等资料,充分考虑经济环境、政策环境、工作环境等客观因素对经济行为效果的,确定评价一项经济行为效益性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