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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

时间:2023-07-12 17:08:2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

第1篇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理念

(1)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探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经济责任审计中,涉及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评价,作为经济责任评价的法定部门,审计机关必须探索建立一套绩效评价体系。要将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状况,以其期初为基数,进行逐年比较,描绘其变动趋势,从而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评价。(2)建立外部人才专家资料库,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降低审计风险。时代在发展,审计环境也在变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会碰到越来越多的新问题,如经济责任审计中涉及对某些事项的评价、环境影响的评价、特定资产的评估、项目可行性评估等,仅依靠目前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已无法作出定量或定性的专业判断和分析。难以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可能使作出的审计结论隐藏审计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审计机关可以聘请某一领域中具有专门技能、知识和经验的个人和单位提供专业服务,充分整合外部专业力量参与国家审计工作,以保证及时完成审计任务。利用外部人才专家库这个载体,既可以宣传审计,为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又可以弥补目前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的缺陷,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审计风险。(3)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问责、问效的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作用。创新审计理念也就是在创新审计思路,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要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管理使用的全部资金走向为主线,关注全部政府性资金的管理、分配、使用环节,关注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指标和取得指标而付出的成本与代价,从而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作出客观真实的评价。对一些损害群众利益,浪费国家资财,不顾资源与环境承受能力,片面追求发展速度,一味追求政绩的行为,予以问责。利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制度,形成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和党内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结合起来,建立起结果通报制度、结果整改监督机制。

二、审计方法创新,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现代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1)实行审前公告,审计组与被审计单位互相监督。审前公告内容包括审计实施范围、审计时间、审计对象、审计纪律、审计组组长及成员姓名、举报监督电话等。审计组在审计通知书送达被审计单位的同时,要在被审计单位醒目的位置张贴审前公告。通过这一举措可以主动接受公众对审计工作和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审计透明度,同时也可拓宽审计信息源,为审计提供线索。(2)采取查账与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拓宽审计渠道,规避审计风险。在经济责任审计前要向组织、人事、纪检、财政、等部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对象的有关情况,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通过座谈等方式分别听取被审计领导干部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代表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和情况反映,并作好记录。要通过召开座谈会、通报会、个别走访等形式,广泛发动群众,拓展取证渠道;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的检查结果等资料,确定重点,对群众举报反映的经济问题一一核实,规避审计风险。(3)加强计算机辅助审计,推进计算机技术与审计工作的融合运用,拓宽审计视野。现在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已普遍利用审计现场实施软件,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和业务数据进行采集和分析,确定审计疑点,使审计人员能够更加高效地获取强有力的审计证据,为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奠定合理基础。同时也要加快对于联网审计的探索,以便及时、全面、便捷地了解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大幅提高审计效率,实现审计技术质的飞跃。(4)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整改情况进行落实,提高审计成果利用水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作用和效果如何,很大程度取决于审计成果的落实情况。被审计单位应将审计意见和建议的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审计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审计机关应利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制度,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和党内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结合起来,建立起结果通报制度、结果整改监督机制,使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作用得到体现。

作者:王晓宜单位: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审计局

第2篇

一、组织开展各类交通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和《省交通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年内要按照审计分工和管理权限重点做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做到“不经审计,不得付清工程尾款,不得办理竣工验收”,确保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覆盖率100%。与此同时,还要加大跟踪审计力度,市属重点建设项目要全面实行跟踪审计。

此外,相关单位要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审计工作和西绕城高速公路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二、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苏审发〔2012〕184号),加强对内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确保离任审计覆盖率100%;并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提高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比例,探索更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模式。

三、做好各类专项审计调查

各单位要根据市局统一安排,做好各类专项审计调查。一是要加强对预算执行、绩效工资总量发放、资金使用绩效、资产管理、非税征收的审计监督;二是要组织对2012年货物港务费票据管理、征收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三是要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做好2012年度货运站场建设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等情况的审计调查工作。

四、做好审计后续管理和相关基础工作

(一)切实抓好审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跟踪整改。建立审计问题整改落实跟踪机制,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后续审计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二)加强审计资料报送工作。各单位要按规定时间报送省、市审计统计报表,提高报表填报质量;还要及时总结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跟踪审计情况以及农村公路审计情况,并于10月20日前形成书面材料报局财务审计处。

第3篇

关键词 内部 经济责任 审计 内涵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9.1 文献标识码:A

一、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内涵

1、内部审计是指部门或单位内部独立的审计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或部门、单位指定的法律、政策、制度等标准,采用专门的程序和方法,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进行审核,查明其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并提出建议和意见,以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

2、加强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制度建设、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对于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意识、完善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

(一)审计时间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一般应当遵循“先审后离”的原则。但在近年来的实际操作中,大部分项目是先离任后审计。这种先离任后审计,审计监督滞后的现象,从一定程度上讲,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失去了考核、监督的意义,监督上的滞后,导致干部考察与使用“两张皮”。

(二)审计对象问题。

当前很多提拔调任的领导干部,多数都是经过组织严格考核,公示通过后任命的。这样,也往往使审计人员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虽然很重要,但也只是走过场而已,而大部分员工对领导干部公开赞扬的多,而客观批评的却很少或不敢,使审计人员有时难以掌握真实情况,使很多领导产生“审计走过场”的心理定势,因此很难体现经济责任的权威性,更难以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三)审计项目问题。

看重财务数据,忽视理性分析;看重问题明细,忽视任期效益,看重问题罗列,忽视责任划分。财务审计内容重点不突出,审计质量难以提高,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雷同于常规审计,影响了审计效果。

(四)审计方法标准问题。

目前主要采取了查阅、设举报箱、公告审计、座谈等方法。账外审计方法上下功夫不够,使审计的问题难以查深查透,审计质量无法提高。不同单位、不同行业的领导干部的审计标准和政绩评价标准不统一,导致在认定经济责任划分时特别的个人责任划分时审计单位和领导者往往存在分歧。

三、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与对策

(一)先审后离。

针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监督滞后、审计结果难以有效运用以及审计任务相对集中等问题,今后应认真贯彻“先审后离”制度,积极推行任中审计。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增强内部审计工作的主动性。开展任中审计后,可以科学确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审计哪些部门(单位),审计哪些内容,审计哪些重点事先都可以做到心中有数,改变了离任审计被动、盲目的弊端。而且,按照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将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审计调查等与经济责任审计结合起来,避免了重复审计,实现了审计成果互用和资料共享节约了审计成本,提高了审计效率。

(二)定期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要求很高,内审部门不可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一个部门的全部重要指标进行审核和作出评价。因此,必须突出重点,对其进行定期审计。有重点地对重点部门(单位)进行定期审计。对财政财务收支数额和政资金分配权较大的、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部门的领导干部定期安排经济责任审计,掌握基本情况。并通过定期审计,将这些部门的基本情况、基础数据和有关的财政、财务数据等进行分类汇总,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数据库。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数据实施监控,使审计人员能够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被审计单位的资金流向和基本情况,分析审核其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并对照检查其内控制度、行业政策和发展状况、执行财经纪律等情况,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动态管理。

(三)确定审计重点。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不但包括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还包括各项经济指标具体完成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的审计。在内容上经济责任审计应当突出重点,主要包括:第一,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重点审计合法性和真实性;第二,审计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政策执行情况、投资决策情况、廉政建设情况等,重点审计效益性。

(四)开展有效审计方法。

经济责任审计除使用审计的一般方法外,还可以运用一些特殊的方法:一是“看”,对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基础设施等进行察看,通过观察、分析产生审计疑问,从而确定审计重点;二是“问”,围绕领导干部实施的经济行为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全方位、多角度了解领导者施政情况;三是“访”,围绕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和施政行为,走访相关人员;四是“谈”,组织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不同层次的人员召开座谈会,全面收集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情况。

(五)发挥审计成果。

第4篇

现阶段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仍处于发展阶段,随着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对于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要求也在逐步提高和规范中。企业越来越重视经济责任审计,也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但是同一行业内各公司运用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各不相同,且未形成行业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本文旨在结合日常工作经验及各方审计研究观点,尝试性地探索构建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为该方面的研究贡献个人的绵薄之力。

构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首先应当明确评价什么内容,进而确定内容对应的指标。当然因为不同的指标有不同的侧重点,所以如何将这些指标体系化需要有个指导思路,即形成一种价值取向。需要指出的是因为在保险公司内部集团、总公司、分公司等不同层级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为便于文章阐述,本文将以前述逻辑对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研究。

1、保险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及涉及指标

保监发〔2010〕78号制定了《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管理办法》。其第四条规定“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内容主要包括审计对象在特定期间及职权范围内对以下事项所承担的责任:(一)经营成果真实性;(二)经营行为合规性;(三)内部控制有效性。鼓励保险公司在完成以上审计内容的同时,对审计对象进行经营决策科学性和经营绩效评价。”

在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营成果真实性体现在财务信息真实性,涉及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公司盈利能力状况、资产质量状况、债务风险状况和经营增长状况等整体财务状况和经济指标,具体为资产、负债、净利润、保费收入、赔款支出、费用支出等。

在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营行为合规性体现在合规管理组织架构中有关审计对象应承担职责的领域内合规风险的识别、评估、处理和追责工作,同时关注审计对象任职期间监管机构对公司的常规及专项检查中所发现问题及后续处罚、整改情况。

在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内部控制有效性体现在制度的健全性、制度的合理性和制度执行的有效性,以及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对公司内审及其他内部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和经营管理中发现的风险问题的整改和追责情况。

在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营绩效评价体现在受托责任的完成情况,评价内容重点在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和经营增长等方面,以能准确反映上述内容的各项定量和定性指标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并将各项指标与同行业或规模以上的平均水平对比。

2、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设立的指导思路

2.1、全面评价积极和消极的经济责任,积极经济责任是指责任人应当履行的岗位经济职责;消极经济责任是指责任人没有履行好自己的经济职责而按规定应当承担的不利后果。单方面评价积极经济责任则成了绩效考评;单方面评价消极经济责任则成了经济问题监察。

2.2、由于经济活动的复杂性,涉及的因素有主观也有客观、有集体意识也有个人主导,所以应尽量采用公允、可划分的指标进行界定,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2.3、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是领导干部的任职期间,往往不止一个会计年度,这种跨期性也需要在建立评价指标体系中被考虑。

2.4、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设定即要体现全面性,又不能为了全面而散,使得经济责任不明确。所以需要提炼核心指标,并与一个企业或行业的价值导向相吻合。

3、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3.1、指标体系

根据前述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逻辑,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可分为两级目标和两级指标:一级目标分为四大评价角度,分别为经营成果真实性、经营行为合规性、内部控制有效性和经营绩效评价。二级目标是将部分一级目标涉及的主要因素进行分解,例如将经营成果真实性分解为任职期间公司资产质量状况、债务风险状况、经营增长状况、盈利能力状况和非数据性评价事项。指标是对目标分类的具象化,根据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济责任审计常用指标和实际运用情况,共选择了23个一级指标,并对其中7个一级指标进行了进一步细分,形成了23个二级指标。具体指标体系架构如图1所示,具体的指标体系构成如表1所示。

3.2、指标说明

3.2.1、任职期间公司资产质量。通过“资产”指标来反映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公司资产的变化情况,具体细分为“银行存款”、“现金”、“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及“应收”科目等5类资产种类。

3.2.2、任职期间公司债务风险状况。通过“负债”指标来反映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公司债务的变化情况,具体细分为“预收保费”、“应付”科目、“未决赔款准备金占已赚保费比例”、“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占已赚保费比例”、“未决赔款准备金与赔款支出比例”等5类。

⑴未决赔款准备金占已赚保费比例=(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已赚保费

(已赚保费=保费收入+分保费收入-分出保费-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⑵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占已赚保费比例=(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已赚保费

⑶未决赔款准备金与赔款支出比例=(未决赔款准备金-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赔付支出-摊回赔付支出)

3.2.3、任职期间公司经营增长状况。通过“保费收入”、“赔款支出”、“费用支出”3个指标反映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公司的经营状况,具体细分为“核心业务占比”、“保费收入增长率”、“核心业务保费增长率”、“赔款支出变化率”、“综合赔付率”、“综合费用支出变化率”、“手续费及佣金”、“手续费及佣金比率”、“业务及管理费”。

⑴核心业务占比=核心业务保费/整体业务保费收入

⑵保费收入增长率=(本期累计保费收入-上年同期累计保费收入)/上年同期累计保费收入

⑶核心业务保费增长率=(核心业务本期累计保费收入-核心业务上年同期累计保费收入)/核心业务上年同期累计保费收入

⑷赔款支出变化率=(本期累计赔款支出-上年同期累计赔款支出)/上年同期累计赔款支出

⑸综合赔付率=(赔款支出-摊回赔付支出+分保赔款支出+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已赚保费

⑹综合费用支出变化率=(本期累计综合费用支出-上年同期累计综合费用支出)/上年同期累计综合费用支出

(综合费用支出=业务及管理费+手续费及佣金+保险业务营业税金及附加)

⑺手续费及佣金比率=手续费及佣金/保费收入

3.2.4、任职期间公司盈利能力状况。通过“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来评价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公司的盈利能力。

净利润增长率=(本期净利润-上年同期净利润)/上年同期净利润

3.2.5、非数据性评价事项。该部分并非数据指标类,而是通过对事实的陈述来说明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任职期间重大关联交易情况”、“任职期间是否存在影响经营成果真实性的事项(若有)及后续处理方法”。

3.2.6、任职期间公司处罚、投诉情况。通过“外部监管处罚笔数”、“外部监管处罚金额”、“外部监管最高级别处罚形式”、“内部监管处罚笔数”、“内部监管处罚金额”、“内部监管最高级别处罚形式”、“投诉笔数”等7个指标来说明被审计对象在任职期内公司经营行为合规性。

3.2.7、内部控制有效性。通过“任职期间审计发现的内控缺陷情况”、“缺陷整改率”两个方面来评价被审计对象任职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任职期间审计发现的内控缺陷情况”非数据指标,而是从制度健全性、制度合理性、执行有效性三个方面描述内控情况。

缺陷整改率=已整改缺陷数/缺陷总数

第5篇

**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决策部署,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和挑战,全市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全年实现生产总值1958.2亿元,增长13.2%;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884.2亿元、利税260.6亿元,分别增长16.5%、2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97.5亿元,增长26.1%;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816.9亿元,增长23.6%;地方财政收入80.2亿元,增长16.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9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383元,分别增长17%和14%。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确实来之不易。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也凝聚着审计系统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

一年来,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在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通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提出了很好的审计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各级审计机关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抗震救灾款物全方位、全过程跟踪审计,确保了资金物资的安全、有效和规范使用,促进了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审计监督成效显著。全年共审计965个单位,查处问题资金79亿元;增收节支3.1亿元,其中增加财政收入1.8亿元,减少财政拨款和归还原渠道资金1.3亿元;审计结论落实率连续八年达到100%,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是历史上最好、最彻底的一年。三是促进了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认真开展有关民生领域的审计监督工作,通过加大对社保基金、教育收费、经济适用住房、涉农资金等民生项目的审计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四是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市审计局去年对49个工程的决算进行审计,审减工程造价1.75亿元,对于节约政府资金、提高投资效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五是在推动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通报审计结果,进行集体谈话,指明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起到了较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应当说,审计监督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全市审计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辛勤工作在审计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在财经管理领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有的执行国家法规政策不够严格;有的截留挪用民生资金,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的财务管理水平不高,内部控制松懈,执行预算不严,花钱大手大脚,甚至铺张浪费;有的资金利用效率不高,特别是一些专项资金投入使用后没有达到预定的目标和预期的效果,等等。对于这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审计监督是国家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经济社会越发展,改革开放越深入,市场体制越完善,就越需要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目前,国际金融危机仍在扩散和蔓延,对全球实体经济的影响仍在进一步加深,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与我国经济周期性调整相叠加,外部需求萎缩与国内产能过剩"双碰头",国内经济下行的风险明显增加。为此,中央、省市采取了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加大了投资规模。这些新增投资的使用情况,群众关心,社会关注。能不能保证管好用好这些资金,把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让党和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审计机关负有重要的审计监督责任。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各级审计机关一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推进绩效审计,努力把我市审计工作做的更好,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做好我市审计工作

今年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审计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审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突出审计重点,明确工作思路,提高监督成效,全面做好我市审计工作。

(一)加强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和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目前,中央1000亿元投资项目共下达我市65个项目。市里初步筛选确定了市级重点项目136个,年度计划投资283.2亿元。各级审计机关要突出搞好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加强对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的审计监督,及时跟进,全程参与,使有限的资金用到需要的地方,使新增投资真正发挥积极的作用。在重点项目建设的协调推进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全程跟踪审计监督,防止出现违规操作、高估冒算、损失浪费等问题,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投资管理长效机制,规范投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严格控制不顾条件和需要乱上项目,严肃查处借上项目为名违规乱占耕地、侵害群众利益以及铺张浪费等行为。要着重检查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有效,关注并及时反映政策执行情况,研究提出审计建议,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搞好民生项目审计监督,保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改善民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今年,我市围绕改善民生,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市居民住房、教育卫生、"三农"等方面将采取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地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得到更多的实惠。这些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如何,效果怎样,迫切需要加强审计监督。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专项资金的审计和调查,确保各项资金及时配套到位,合理有效使用。要加强对群众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公共卫生、经济适用住房等重点专项资金和财政扶持资金的审计,严肃查处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挤占挪用资金以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确保管好用好各项民生资金,促进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切实加强对支农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惠农政策补贴等涉农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滞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督促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要不断加强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以及使用效果的全过程跟踪审计,确保重建资金按照规定专款专用,防止被侵占、截留或挪用。

(三)搞好政府性资金的绩效审计,维护财政安全。在当前经济运行面临多种困难的形势下,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非常重要。各级审计机关要把全部政府性资金纳入审计视野,大力开展绩效审计,更加关注财政资金使用和公共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促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要加强对财政支出的审计监督,强化成本意识,加强预算约束和经费支出管理,促进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公务购车和用车经费、会议经费、公务接待、出国经费等支出,节约开支、注重效益,努力降低行政成本。要积极开展政府债务负担情况审计调查,摸清各级政府的财力和债务负担情况,找准问题症结,提出建议和对策,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正常规范运转,维护财政安全。

(四)搞好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推动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近年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从去年审计的情况看,有些单位的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还存在不少违纪违规问题。对此,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审计机关作为专门的经济监督部门,要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逐步加大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和监督层次,对法定审计监督对象要进行全面审计,深入开展对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审计。要加大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力度,做到关口前移,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制约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增强审计监督的时效性。要把资源环境审计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以关注环保、国土等方面的资金管理和使用效果为主线,合理评价领导干部在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利用等方面应负的经济责任,维护环境安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要发挥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和规范化建设,提高审计成果的利用效率。要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创新扩大审计结果运用的形式和平台。要把对领导干部的"问责"和对资金的"问效"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通报和问责制度,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一查到底,加强对移交案件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加大对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搞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提高审计监督成效。查处问题是手段,解决问题是目的。各级审计机关要从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把查处问题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结合起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加快建立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发挥好审计的建设性作用。所有接受审计的部门、单位都要严格落实审计结论,按照审计意见和建议认真整改。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抓整改工作。通过整改,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制度,切实改进工作。审计机关要加强对整改的督促检查。要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把整改情况作为公告的重要内容,对屡查屡犯的要进行"曝光",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把审计整改工作纳入政府督察范围,严格要求,狠抓落实。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联合督促,落实整改。要强化责任追究,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部门单位年度考核范围,对拒不执行审计决定以及屡查屡犯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为做好审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做好新形势下的审计工作,关键在领导、在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积极为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发挥好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工作,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宪法》和《审计法》赋予政府首长领导审计工作的职责,切实负起主管责任,坚决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维护审计工作的权威性和独立性。要落实好国家有关规定,完善审计机关内部的职能设置,调整充实力量。要把审计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充分保障,积极主动地帮助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审计,依法处理处罚,对干扰审计执法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对打击报复或威胁诽谤审计人员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第6篇

本文作者:周琳工作单位: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监察审计室

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外部因素1.往往时间跨度长、任务重,又存在滞后性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期间是领导干部的任职期间,少则3、5年,多则10余年,时间跨度长,审计风险高。部分单位干部离任换岗频繁,且凡离必审,任务更重。而内审人员人数有限,如果忙于应付,应详查的没时间查,该延伸的未延伸,势必影响审计质量和应发挥的作用。同时,经济责任审计大多在干部离任后才进行,审计部门常处于被动地位,审计结果缺乏约束力。有的审计报告报送相关部门后,未及时得到相应的反馈,审计发现的问题未彻底解决,存在屡审屡犯情况。2.基础信息来源不畅因被审计方不配合,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完整甚至不真实,或被审计单位人员更换频繁,以往年度事项无法解释清楚,或单位内部控制不健全,财务资料失真、信息虚假,或审计事项中涉及外单位的,很难向对方调查取证等,造成审计人员错误判断,影响审计结果的公允性,增加了审计风险。此外,由于审计部门权限有限,有些问题仅靠审计手段无法查证。而各部门间相互沟通、协调、共享资源不够到位,还未能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发挥整体作战优势。3.相关制度基础有待完善很多单位尚未建立科学、完备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已有的审计制度一般侧重原则性规定,具体的细化程序不到位,评价指标体系未形成或不健全。在实际操作中,审计人员往往根据个人经验判断,可能导致得出偏离实际情况的审计结论。同时,经济责任离岗交接书面制度未全面执行,部分单位存在有关前任离岗时的资料匮乏,造成前、后任责任无法划清的问题。(二)内部因素1.审计手段的局限性经济责任审计需加工、整理、分析大量信息资料。但目前很多审计人员仍采用手工审计方法,且过分注重报表、账册等财务资料,不仅效率低、不能有效突出重点,还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使经济责任审计缺乏应有的深度。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评审、风险导向审计等新型审计方式尚待加强,审计软件应用尚待普及,计算机操作技能还有待提升。2.评价质量问题审计评价是审计报告的核心,需建立在完备的审计证据基础上。实际操作中,往往存在审计内容不全面、对财务之外的经济活动缺乏监督力度的情况,使审计评价存在片面性。同时,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评价标准存在因审计人员不同而不同的情况,随意性较大,评价质量不稳定。此外,“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的责任划分牵涉关系复杂,实践中较难界定。3.审计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综合性审计,审计人员不仅要懂会计、审计,还要有经济、管理、工程、法律等多方面知识储备,同时还需具备很好的分析判断和沟通表达能力。专业技能不足,会造成重大经营风险无法识别、发现的问题浮于表面、审计评价用词不当等问题,使审计质量得不到保障,审计失去应有的作用。

解决问题的思路

(一)加强基础建设,保障审计有效开展1.引起领导重视,落实成果运用领导的重视是经济责任审计顺利开展的前提。在领导的支持下,审计部门每年根据干部管理需要及自身审计力量情况,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合理提出年度审计计划,科学立项,报经领导批准后有序执行;并通过合理增加专业人员数量,适当选择审计软件等方式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软、硬件条件。同时,在领导的关心下,单位内部审计环境改善,审计部门的重要性和独立性提升,审计结果运用机制更有保障。落实审计结果,需将其纳入到干部考核档案,作为干部任免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整改到位,重大问题报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一般问题经领导审批后,由被审计单位以书面整改报告形式反馈审计部门。审计部门则加强对整改情况的抽查回访。2.加强部门联动,及时沟通信息建立并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等各相关部门与审计部门的沟通协调,互通信息。审前,了解掌握被审计干部的人事情况、廉洁自律、是否有举报等情况;审中,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阻力;审后,及时反馈审计情况,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并促进完善单位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机制,使审计取得综合效应。3.健全制度基础,实施标准化流程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书面交接制度,设立标准化的审计工作程序(详见下图),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审计实施细则,使审计工作在范围、内容、程序、评价指标、评价方法、部门协调等方面均有章可循,做到审计规范化。严格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避免工作随意性,切实降低审计风险。如实施标准化流程后,项目开展时必须取得被审干部及所在单位对提供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书面承诺,让对方明确自身应承担的责任;采用按干部经济责任特点及单位实际情况建立的定量与定性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将统一规范化,使报告更客观、公正。(二)多管齐下,化解各项审计难题1.分组分工,把握重点审计实施阶段,一种比较好的做法是分成两个审计小组,一组负责与单位的业务、营销、财务等相关部门管理层及员工进行个别访谈,了解被审干部任期内的工作及廉政情况,了解任期内单位的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情况,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追踪;另一组则负责查阅任期内报表、账册、凭证等账务资料及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审核任期内的财务收支和重大经济决策履行情况。负责访谈的小组通过访谈可以了解财务账面无法发现的情况或线索,也可更快速、全面地掌握被审干部业绩情况;负责账务的小组则侧重财务收支和绩效情况。审计过程中,必须突出重点,并围绕重点查深查透。两个小组在同一地点办公,相互交流各自掌握的情况,为把握审计重点提供方向。2.多种技巧分析取证面对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内容的广泛性、复杂性,审计方法与技巧也要灵活多样。①利用日常审计成果,避免重复审计。通过查阅被审干部所在单位以往年度的各类审计报告,解剖以往存在的问题,寻找审计切入点。②重视审前调查和审计进场见面会,并公布主审人员电话。对进场见面会上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进行细致分析,捕捉有用信息。③注重内部控制评审和风险导向审计,对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和单位经营风险点实施详细审计。④账面审计与实物盘点、观察、座谈、询问、函证等办法结合,准确掌握实际情况。⑤强化计算机审计,用好抽样审计、风险评估等现代审计技术,配合适当的审计软件,提高审计效率。⑥遇到审计人员不熟悉事项或疑难事项,聘请专家,借助外力协助解决,增强处理问题的精准性。面对重大问题,应群策群力,集体研究。3.有理有据,客观评价审计评价要做到以下几点。①用数据说话,评价内容以定量指标为基础,进行比较分析。可用指标包括: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净资产收益率、不良资产比率、会计信息差错率、销售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应收账款周转率、资产负债率、利润增长率等。②定性评价建立在定量分析基础上。如,对被审干部廉洁从业情况评价,可通过统计问卷调查回复数据进行量化反映。③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全面反映被审干部的工作业绩和存在的问题,业绩与问题并重,两不偏废。④审什么评什么,对超出审计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对未取得足够证据支持、未查清的事项不予评价。⑤对问题要分析产生原因、背景,善于透过现象抓住本质,分清责权,为领导决策提供全面认识、做好参谋。4.严格审计质量控制审计部门需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从项目计划—实施—报告—后续工作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各项质量控制程序,通过逐层把关,将审计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提升审计质量。如,审计实施阶段,建立指导、检查与监督制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建立分级复核制度,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三级复核;建立审计报告分层次的审核制度等等。5.提升人员业务素质,重视考核激励审计人员必须努力提高自身职业素质,才能胜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通过党风廉政教育,提升品德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通过业务培训、后续教育、同业交流等方式,加强业务知识学习;通过推行计算机辅助审计项目,增强信息化处理能力。同时,加大考核力度,对其业务质量进行考评,优胜劣汰,激励审计人员提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质量。

第7篇

一、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部门职能分工,由组织部门会同人事编制和审计等部门,同步联动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人用人责任审查、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此项工作在明年3月份开始进行,利用一年的时间,完成进点会议、检查审计、汇总通报等工作步骤,圆满完成全面工作。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

检查对象为我市各县市区和机关部门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因任期届满或者在任期内提拔、交流、免职、辞职、降职等离任的或在同一职位任职满3年以上的,市级机关部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以上的。“三责联审”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人用人责任审查、机构编制责任审核、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如下:

(一)选人用人责任审查

1、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等情况;

2、执行市、县机关中层干部任用管理有关文件规定情况;

3、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十不准”纪律情况;

4、干部选拔任用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5、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价情况;

6、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二)机构编制责任审核

1、贯彻落实上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情况;

2、市级机关部门执行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三定”规定情况,机关及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职数使用情况;

3、县市区和机关履行职能、执行编制规定情况;

4、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情况;

5、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定情况;

6、执行机构编制纪律情况;

7、机构编制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8、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1、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情况;

2、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的情况;

3、国有(集体)资产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

4、重大经济决策的程序和成效情况;

5、任期内的主要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6、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7、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洁从政情况;

8、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三、检查工作落实步骤

检查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分别为自检自查阶段、进点会议阶段、检查审计阶段、汇总通报阶段、落实整改阶段。

(一)自检自查阶段

这一阶段市委、市政府向被检查机关或对象下发通知,由市委、市政府组织成立的分别由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审计部门牵头,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的三个联审工作组,各工作组由市委联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工作,召集小组人员做好准备工作。进行审前公示,公布“三责联审”对象、内容、时间、工作组成员、联系方式及工作纪律等。各单位部门、各主要负责人接到通知后认真对本单位上述检查内容进行自检自查,并进行层级落实,形成自查报告于三月末之前报到市委联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进点会议阶段

这一阶段由三个联审工作组对分担责任区内各单位、各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进驻各列检单位召开进点会议,部署被检单位配备检查专职配合人员和相关工作,听取被检对象关于被检内容的详细工作汇报。这一阶段联审工作组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可以采取分别召开进点会议分别听取列检单位汇报的措施,也可以将县区与机关划分开来,分别组织召开一次进点会议,只要将工作落实好可根据实际情况由联审工作组酌定。主要完成进行动员部署,通报实施方案,发放调查问卷,开展民主测评等项工作。

(三)检查审计阶段

这一阶段由联审工作组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分担责任区内各单位、各部门被检内容的台账、内业、资料进行详细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访谈、查阅资料、现场察看、专项调查等方式,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和掌握相关情况,分别形成审查、审核、审计报告的初稿。

(四)汇总通报阶段

这一阶段由联审工作小组召开由“三责联审”对象本人、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财务、组织、人事、办公室等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三责联审”情况通报会,就“三责联审”报告征求意见。根据所征求的意见及核查情况,形成审查、审核、审计报告,经报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审计局等部门同意后,向党政正职及其所在单位分别出具选人用人责任审查报告、机构编制责任审核报告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五)落实整改阶段

这一阶段“三责联审”对象所在单位接到书面报告后,应当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改进工作。整改情况报告于30日内报“三责联审”工作小组。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审计局等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负责督查,对不认真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诫勉谈话或者通报批评。“三责联审”结果作为“三责联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工作实绩考核、干部选拔任用、机构编制调整、评优表彰奖励和实施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第8篇

以保障卫生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卫生中心工作,坚持审计监督与服务并重的理念,扎实有效开展内部审计监督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卫生经济管理依法开展,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中“免疫系统”功能和监督、服务职能。

二、工作要点

(一)完善内审组织建设,强化基础规范

一是按照卫生部《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二章第五条的要求,区级医院须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科,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科,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也可以授权本单位其他科室履行审计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审计人员。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确保全系统内审组织网络建设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是重点加强对单位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有效性、合理性的审计,努力构建内部审计监督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的转型和发展,实现以“合规审计”为主向以“风险和内部控制为导向审计”的转变,提升内审工作水平。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开展内审工作

1.强化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自2014年起,拟对局属各单位任期五年以上的正职领导干部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有计划地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完善以任中审计为主、对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期内轮审的工作制度。重点审查单位负责人在任期内的重大事项决策、内部管理制度、银行帐户、经营情况、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等,客观、全面地反映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2.建立局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制度”。

发放《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书》,提前告知每位领导干部已被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并对任职期间应负有十一项经济责任及所在单位、个人应禁止和避免的十项经济行为进行明确告知。运用审计手段实施权力监督,强化预防和警示作用。

3.深化常规性财务收支审计。

主要是加强单位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往来款项、专用基金等审计监管,加大对财务风险和违规行为的纠正力度,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及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各单位要在本年度中安排不少于4次对出纳人员、收费人员库存现金的随机抽查;4月份完成:截止2014年3月末本单位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刷卡未结款项——“应收医疗款”、区级医院POS机刷卡应收款以及局直属单位财政专户存款的核对工作;完成本单位2013年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合法性审计。具体审计方式:凡具备自审条件的以单位自审为主,不具备自审条件的可委托具有法律资质的社会中介审计。审计检查情况或出具的书面报告单位存档并上报区卫生局,针对自审中发现的问题,必要时卫生局将组织人员进行复审,复审结果报局主要负责人或相关会议讨论处理。

4.严格基本建设、维修工程项目结算审计。

随着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化达标加快推进,加强基本建设和维修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能显得尤为重要。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卫生系统基本建设管理规定(暂行)》中相关规定执行,基本建设、维修工程项目结算审计重点检查被审单位在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款支付、相关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核算、竣工决算(外审或局基建领导小组内审)、资产交付使用等环节的运作情况和相关经济管理活动的审计监督,规范基建行为,防范基建投资管理风险,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单位务必认真清理已竣工交付使用、尚未进行决算审计、未转增固定资产的基本建设项目,抓紧做好后续相关工作,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从而准确、真实地反映单位国有资产的实际状况。

5.开展经济效益审计调研和专项审计调查。

根据省卫生厅要求,4—6月分别组织开展2010—2012年度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2年—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2009—2012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011年—2012年乡镇卫生院配置医疗设备的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强化专项资金监管,促进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及有效使用。

6.切合实际,多形式开展内审,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围绕医疗体制改革大局,经济管理、财务控制、审计监管的任务十分繁重。考虑目前财务、审计人员紧缺,区卫生系统内审工作将通过单位支出事先报账审核、事中单位自查、互审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多种形式开展,认真分析审计中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时反映基层单位的困难和建议,提出合理的审计整改措施和审计建议,从规范制度、堵塞漏洞、提高效益方面发挥内部审计的功效。

7.加强业务培训,完善内审基础工作。

在区内审协会的业务指导下,将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单位内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第9篇

(一)审计观念落后。目前我国审计还停留在财务收支的审计上,经营审计较少,管理审计基本没有涉及。审计的目标还停留在差错补漏上,没有转变到提高经济效益、效率上来。审计工作一直沿用“事后审计”的做法,审计职能主要是以监督为主,对查出的问题出具审计报告后就基本完成审计任务,对如何促进整改落实做的比较少。审计目标主要局限于审计项目中查找问题,把握整体风险的能力未到位。

(二)传统审计模式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尤其是公共财政的建立和完善,使得传统的审计立足于微观层面的差错纠弊的工作变得不相适应。同时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确立,政府依法行政成为核心问题,使传统的审计定位于简单的经济监督不相适应。同时我国会计制度的日趋完善并与国际接轨,有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问题将不再是审计工作的主要目标,客观上要求重新确立审计目标,审计工作的模式、对象和范围要做相应的调整。

(三)审计人员素质与审计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目前我国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结构较为单一,多数以财务会计、经济管理专业为主,难以满足新形式下审计工作覆盖面广,审计业务日益复杂、涉及专业领域宽泛的特点。目前审计工作已经涉及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和内部控制评审等多个方面,审计监督覆盖了重大经济合同和大宗物资采购及大型基建投资项目招投标的全过程。审计人员知识结构的单一性,势必导致审计工作赋予表面、流于形式,势必造成审计判断失误、审计报告不实等后果,从而引发较大的审计风险,减低了审计工作的质量。

(四)审计工作技术手段落后,效率低。随着会计电算化的普遍推行,会计舞弊手段由手工操作变成了计算机完成,计算机舞弊不留痕迹,更具有隐蔽性。审计人员还停留在手工审计、详细审计的水平,审计人员不采用计算机技术,就只能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检查,审计人员面对比较复杂的会计信息系统就会变得无能为力。会计信息系统的快速发展使得传统的审计方式、手段无法适用,难以获得系统性的全面评价,从而无法较好的实现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

二、加快审计工作转型的措施建议

(一)转变审计工作理念。审计工作转型的关键因素在于审计人员理念,审计机关要积极引导审计人员树立创新意识,鼓励审计人员参与审计工作创新,树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审计的理念,提高审计主动性、发挥建设性、坚持开放型,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审计是经济和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有责任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促进经济工作健康发展。树立责任审计理念,加强对部门责任履行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的审计监督,切实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树立文明审计理念,以审计行为的文明为基础,进一步营造依法有序、和谐高效的审计环境,推进审计理念、审计技术、审计行为的文明,构建和谐的审计管理关系。树立服务审计观念,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在加强预算执行审计、投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注重推进效益审计,充分发挥效益审计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的作用。

(二)完善审计工作制度。加强审计计划管理,探索和构建审计计划管理与审计实施、审计项目审理既分离又制约的业务管理体系。要从大局出发,加强项目可行性论证,努力提升审计计划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探索和完善审计项目审计制度,进一步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强化审计现场管理,重点抓好审前调查、制定方案、现场审计、编制审计报告四个环节,力争使每个审计项目都能做到程序合法,定性准确、依据充分。完善审计项目质量检查评估机制、明确审计工作各环节的质量要求,增强审计人员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保证审计质量。建立科学合理的审计工作考核、评比和激励机制,围绕审计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与完成、审计建设性作用的发挥,加强绩效的考核。推进审计结果公告,逐步规范公告的形式、内容和程序,把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审计结果公告的重要内容,提高审计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

(三)创新审计内容。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审计内容也越来越多,审计人员要不断创新,审计工作必须适应环境的需要,拓展审计内容,在继续搞好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性审计的同时,全力推进绩效审计,将绩效审计的理念贯穿到各项审计工作中,注重从政策执行、环境保护、行政效能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其经济性、效率性。切实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推动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管理水平为目标,努力实现经济责任审计从“财务型”向“绩效型”转变。

(四)积极实施审计信息化建设。审计机关要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大力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提高审计效率、深度和质量。审计信息化是审计发展的必然要求,审计部门要逐步开展联网审计和系统审计,搞好计算机审计专家库和审计模块库建设,实现审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运作,逐步形成以信息化技术为主要手段的计算机审计作业方式,把审计信息化工作提高到新水平。进一步完善并充实被审计单位资料库、审计专家经验库等,促进资源共享。积极推广运用先进的计算机审计技术,探索计算机联网审计和信息系统审计的方式方法。

第10篇

一、新形势下政府环境审计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环境审计法律法规不健全,指标体系不完善

一是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赋予政府审计机关环境审计的职责。我国宪法、审计法和环境保护法中都没有明确审计机关在环境监督管理中的权责。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作支撑, 审计人员在审计活动中往往处于相对被动的位置,政府环境审计工作力度受到了影响。二是未制定环境审计准则,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环境审计对审计对象的鉴证和评价需要依据相关的环境标准,我国环境保护标准虽在不断完善,但与国际环境保护标准相比较还存在适用性不强、衔接配合不够充分、制定不够科学等问题,且适合我国国情和环境状况,具有权威性、适用性的环境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尚未建立,导致环境审计工作缺少规范和指导,增加了环境审计的操作难度。

(二)环境审计范围不全面,审计内容单一

我国近些年开展的环境审计项目一般都是以环境专项资金为审计主线,主要集中在资金的筹集、使用及管理方面,而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评价、对政府资源环境政策制订与执行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则相对滞后。目前我国的政府环境审计方式也比较单一,较多地停留在环境财务审计和环境合规性审计的层面上,不能有效地实施环境绩效审计,限制了环境审计的发展,导致我国政府环境审计层次不高、审计评价不够全面具体、分析查证问题不够深入透彻、审计结论不够科学权威,不能充分发挥其评价环境管理系统绩效、控制环境风险的作用,致使相同问题屡查屡犯。

(三)审计能力不足,审计技术方法落后

一是审计人员缺少专业胜任能力。当前,我国实施的环境审计项目有限,致使审计人员对环境审计的认识不够、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相对欠缺。环境审计是个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审计类型,综合了环境学、经济学、工程学、统计学等多面的知识,对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和综合素质要求非常高。而大多数审计人员是经济管理类学科出身,审计工作也多集中于财政、金融、会计方面,对环境审计的目标、程序、内容和方法等不熟悉,无法胜任环境审计工作。二是审计技术方法比较落后。我国环境审计理论研究涉及实务技术方法的很少,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审计技术方法体系,在从事环境审计工作时,只能沿用审阅资料、实地核查、审计抽样、分析性复核等传统财务审计的思路和方法。随着我国环境审计范围的拓展、内容的深化,现有的审计方法难以满足环境审计的复杂性和综合性要求。

(四)审计结果不够公开透明,环保意识需加强

当前,很多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依然是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时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甚至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的片面增长。在这种理念的驱使下,不重视环境审计结果,不积极整改环境审计问题。而且,我国环境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不完善,环境审计结果公告数量有限,已的结果公告中对审计处理处罚、问题整改情况的阐述不明确甚至缺乏,这样既不利于审计结果的执行,也不能引起社会公众对我国环境污染形势的严峻性、环境破坏的危害性以及开展环境审计紧迫性的应有重视,不能激发他们的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

(五)审计结果执行不到位,审计整改不力

目前,在处理处罚环境违法行为时很少追究领导干部或相关责任人在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进行科学决策、实施有效管理等履职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责任,对没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行为缺乏问责、追责,且对被审计单位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没有进行处罚或者处罚的较轻,致使有些被审计单位不愿意执行环境审计结果,不愿意取相应的措施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最终影响到审计结果的执行,导致整改不彻底、不到位。

二、新形势下改善政府环境审计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政府环境审计制度体系

要尽快统一和完善环境审计相关法律制度和准则体系,通过修订现有的法律法规和制定可操作的环境审计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政府环境审计的地位、职责、对象、程序、范围、内容、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合作关系、法律责任,以及审计人员在专业素质、环境审计风险、环境审计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规范要求,作为政府环境审计的工作指南,让政府环境审计有法可依,不断促进环境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另外,还要建立和统一环境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作为环境审计的技术支撑,提高审计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拓展政府环境审计范围

将政府环境审计融入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突破传统环境审计只关注环境保护资金运用情况、环境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开展情况的局限,还要关注环境管理系统运行情况、环境责任和环境效益的履行情况,在环境合规性审计和环境财务审计的基础上, 拓展环境审计的范围和内容, 把资源环境审计同财政审计、金融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企业审计、投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审计类型有机结合起来。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纳入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范围; 将与资源环境有关的产业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纳入金融审计项目审计范围; 将企业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情况纳入企业审计项目审计范围; 将地方行政领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情况纳入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范围;将审计范围逐步扩大到固体废弃物处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保护、能源审计等新兴项目中。同时,实行多部门联合审计,整合审计资源,提高环境审计效率,减少资源环境的损失,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改进政府环境审计方式

要借鉴、引进国际上开展环境审计实务的先进经验,突破传统财务审计的思路,改进环境审计方法。一是不断创新审计技术手段。将传统审计方法与绩效评价方法结合起来,采取联合审计和交叉审计等形式,充分发挥技术鉴定法、实验分析法、专家咨询法、问卷调查法、工艺流程法、委托第三方取证法等方法在搜集审计证据方面的作用;针对具体的项目因地制宜地选择环评分析法、成本效益法、人力资本法、风险评估法和在线检测法等新的审计技术,不断提高审计效率。二是将信息技术手段运用到环境审计中,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方法,对被审计单位的环境统计信息系统、污水处理信息系统、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等数据进行筛选和查询,获取真实、有效的环境数据,据以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环境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合理性和效率性,提高环境审计的效果。

(四)提升政府环境审计能力

要提高政府环境审计的质量和效率,真正发挥政府环境审计在国家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就必须提升环境审计能力和水平。一是完善审计工作机构设置。各级审计机关要积极探索设立或完善专门从事环境审计的工作机构,明确环境审计工作的职责和任务。二是建立专业的环境审计队伍。通过引进专业人才、组织专门培训、聘请专家等方式提升环境审计工作人员素质。引进专业人才,即引进与环境审计相关的环境学、工程学、公共管理学等专业人才扩充审计队伍;组织专门培训,就是通过向审计人员传授环境审计相关知识、讲解环境审计工作方案、分析环境审计案例,引导其把握环境审计的重点和难点,提升环境审计能力;聘请专家,就是聘请项目评估师、工程师、环境专家等组成专家小组,参与审计项目或者为审计组提供业务指导和咨询。三是强化环境审计理论研究。积极引进国外环境审计先进经验, 形成环境审计实例汇编,推行审计项目课题化,以课题化研究成果指导我国环境审计实践。

(五)强化政府环境审计结果执行

第11篇

近年来,我县审计机关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实施审计监督工作,为维护财经秩序、保障地方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廉政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我县审计执法环境总体上也是好的,绝大多数单位能够支持配合审计,及时、全面落实审计决定,认真整改违法违规问题。但也有少数单位法制观念淡薄,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缺乏正确的认识,审计决定落实不力,存在不及时落实甚至拒不落实的情况。审计决定是审计监督结果的直接体现,及时全面落实审计决定,是强化审计监督的重要保证。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现就进一步强化审计决定落实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抓好审计决定的落实。各级政府要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审计决定的重要性。要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支持审计部门依法监督,积极运用审计手段,加强对部门和单位的监管。对审计机关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特别是涉及面广、处理难度较大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认真研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审计处理事项的落实。对延迟执行或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单位及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监察部门说明情况。政府组织的各项考核评比活动,将注意征求审计部门的意见。

二、要加强培训与宣传,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审计监督的自觉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继续加大中央两个“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宣传力度,将有关财经、审计法律法规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审计决定、切实整改问题的自觉性。

三、要认真执行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决定。审计决定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执法文书,被审计单位如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没有异议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执行。包括将应缴款项缴入指定账户,全面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处理有关责任人员,并将执行审计决定和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审计机关等。被审计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执行;仍不执行的,审计机关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要积极配合,共同促进审计决定及时全面落实。审计决定得到及时全面的落实,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监督部门要将审计决定执行情况检查纳入正常监察工作,使监察、审计联合检查审计决定落实情况正常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并依法对有关部门配合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对审计机关依法提请暂停拨付与被审计单位违纪违规行为有关的款项、代扣罚没款等事项,要及时扣缴和清收应当上缴财政的款项。税务机关对审计机关作出被审计单位补缴税款的决定或移送处理的意见,应当依法足额征收。金融机构对审计机关建议保障贷款资金安全的措施等,应予以支持和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要督促下属单位全面落实审计决定。

五、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审计机关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审计能力,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依法作出审计决定。要贯彻“一审二帮三促”的原则,坚持审计处理处罚与规范整改相结合,把促进整改作为审计监督效果的重要检验标准。对严重违反财政、财务收支规定,屡查屡犯,或者有阻碍审计工作行为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要依法从重处罚。对违规问题严重又不落实审计决定的单位要实行跟踪审计制度,直到整改到位为止。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报告要反映其任期内所在单位执行审计决定、整改存在问题的情况。审计机关还要加大推进审务公开的力度,努力扩大审计影响,提高社会对审计工作和审计处理的认知度。

六、强化行政监察监督,做好审计移送事项的处理。行政监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履行职责情况负有监督监察的职能。开展对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既是行政监察机关对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也是对被审计对象落实审计决定情况的监督。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审计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延迟执行和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单位、直接责任人及其相关领导,要实施责任追究,要做好审计移送事项的处理,把纠正问题与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结合起来。审计移送给有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的事项,包括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重大违规问题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认真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县政府。

第12篇

通过审计署公布的自2003年至2012年的审计报告可知,政府审计报告仅是公布审计结果,并未对其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如何得到解决。仅是极少数的审计报告对其事后结果进行了跟踪了解。另外,就我国国家审计模式为行政型审计而言,审计报告在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之前,必须经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从而导致审计结果公告的滞后性。审计结果公告均是在审计之后一年以后公布,严重影响了社会公众对被审计单位及时地落实整改被审计项目。

立法层次低,缺乏可操作的法律依据。尽管《审计法》以及《审计法实施条例》对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作了规定,但是内容粗糙。例如:《审计法》第36条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此处的“可以”的表述使得公开的责任义务成为存在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权利;《审计法》关于“审计机通报或者公布审计结果,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遵守国务院有关规定”这一条的理解,也许有许多审计结果并不属于应当保密的范围,但由于规定范围并不具体明确,也会导致审计机关在公布审计结果方面有倾向性地选择。

根据《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审计公告可以采取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公共媒体方式和渠道我国政府审计公告。但纵观从2003年至2011年的152号审计结果的公告,发现审计结果公告主要是通过各地方政府的审计网站,极少数利用电视网络和杂志等媒介。并且绝大多数审计公告仅是通过文字与数字来描述,并未使用图表或者表格等多重形式来呈现审计结果,这大大降低了审计报告对社会公众的吸引力。

通过以上对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现状的分析,笔者为逐步完善我国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提出几点建议:

(一)逐步扩大审计结果公告的范围

首先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令第8号)》文件的规定,审计报告必须包括必要的审计范围。其次,现在的审计结果公告主要以公布专项资金和政府财政预算公告为主。应随着社会公众对各种审计结果知情权的要求,以及国家审计工作目标重点的转移,增加经济责任审计和绩效审计方面的审计结果公告的数量。

(二)建立事后反馈机制,加强责任追究制度

就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审计报告中透露的信息而言公布数量逐年增加,但是解决的问题所占比重不到10%,这一数据远远不能让社会大众满意。我们应该健全审计长效机制,提高审计公告的效率,要明确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公告的区别。政府审计公告制度不能有效跟踪整改情况,影响审计公告的权威性,弱化了审计结果公告的效果。继续关注被审计单位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所进行的落实整改状况,并及时通告广大人民群众。做好信息的反馈,有效地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建议应当将《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的“可以”改为“应当”,加强审计公告制度的法制约束力。同时,《中国国家审计准则》中提到的审计公告中不得公布的事项范围,及涉及国家企业事业机密的内容没有做明确规定。这样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可以说是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审计工作者自由裁量,而不是取决于其是否应该公布的重要性。会增加审计公告制度的舞弊风险。(本文作者:郭燃单位:石家庄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