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2 17:08:2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高层住宅消防设计规范,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住宅建筑;设计依据;电气设计;节能环保
中图分类号:TE08文献标识码: A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住宅小区建筑逐渐从多层住宅向高层住宅发展转变,高层住宅在现代城市住宅建筑中所占的比例逐渐增大。再加上,由于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家用电器越来越多,使住宅电气设计由原来的纯照明向多功能的方向发展。因此,现代住宅楼建筑电气设计显得尤为重要,其科学合理与否直接影响着居民电气供应的质量,且是保证居民生产生活和学习的关键。本文结合近年来的一些工作实例对现代住宅建筑电气设计的主要内容、出现的一些问题及能源节约方面作一些探讨,报道如下。
1、现代住宅建筑电气设计依据
根据GB50045-1995(200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为“高规”)第3.0.1条规定,高层住宅楼是指十层及十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分为超高层住宅(100米以上或35层以上住宅),一类高层住宅(十九层及以上三十四层以下或50米以上100米以下商住楼);二类高层住宅(十至十八层为二类高层住宅)。
现代住宅建筑是有着住宅性质的高层建筑。在电气设计中首先应遵守国家的一系列规范(GB50045-2005《高层建筑防火规范》、GB50368-2005《住宅建筑规范》和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和《建筑物防雷规范》等)。此外,涉及到照明方面应遵守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涉及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应遵守GB50116-19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
2、现代住宅建筑电气设计内容分析
2.1 负荷分类
高层住宅建筑中消防泵、喷淋泵、防排烟风机、消防控制室电源等消防负荷超高层或一类高层为一级负荷,二类高层为二级负荷,另外潜污泵、普通客梯、生活泵等重要负荷虽然不是消防负荷但也根据高层以住宅分类超高层或一类高层此类负荷为一级负荷,二类高层此类负荷为二级负荷,其余的住宅内普通照明、地下室一般照明(非应急和备用照明)住宅内家用电器等用电均为三级负荷。
2.2负荷的计算
电力负荷是供电设计的依据参数。计算准确与否,对合理选择设备及设备的安全可靠与经济运行均起决定性作用。现代住宅建筑由于层数较多,高度较高,因此在电力负荷计算方面对于整个建筑设备和配电方式的选择及后期使用的安全性都是非常重要的,住宅建筑的负荷计算,方案设计阶段可采用单位指标法和单位面积负荷密度法;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采用单位指标法与需要系数法相结合的算法。其中高层住宅地下室除考虑照明用电外另预留一定动力和插座用电,地下室负荷一般按单位面积法进行计算,住宅用电60平方以下(含60平方)每户考虑3KW,60平方至90平方(含90平方)每户考虑4KW,90平方至150平方每户考虑6KW,超过150平方的超出面积可按40W每平方至50W每平方计算。一栋高层住宅用电负荷按各类负荷考虑各自负荷性质的需要系数后求和,再考虑一定的同时系数后计算而得。
2.3供电电源
高层住宅的供电电源应按住宅建筑的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发展规划以及当地供电条件等进行合理设计和考虑。
为了保证供电可靠性,一类高层住宅的一类负荷至少应有两个独立电源,当一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二类负荷的供电系统,最好由两回线路供电。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6路kV及以上专用的架空线路供电,在实际设计过程中我们经常无法从市电取得两路独立电源,就常常考虑设置自备电源,自备电源有柴油发电组及EPS电池等方式,我们较常采用的是自备柴油发电机组做为一、二类高层建筑一类级负荷的第二电源,机组应处于常备启动状态。一类高层建筑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为一级的建筑物的发电机组,应设有自动启动装置,当市电中断时,机组应立即启动,并应在30s内供电。当采用自动启动有困难时,二类高层建筑及二级保护对象建筑物的发电机组,可采用手动启动装置。
2.4高层住宅配电方式
住宅建筑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根据住宅建筑的类别、规模、供电负荷等级、电价计量分类、物业管理及可发展性等因素综合确定。
对于消防泵、喷洒泵、防排烟风机等负荷采用放射式配电,两路电源引至各消防设备末端进行切换;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及排烟风机等消防设备外,各防火分区的消防用电设备,由消防电源中的双电源或双回线路电源供电,末端配电箱设置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该箱安装于所在防火分区内;由末端配电箱配出引至相应设备,采用放射式供电。对于作用相同、性质相同且容量较小的消防设备,可视为一组设备并采用一个分支回路供电。每个分支回路所供设备不超过5台,总计容量不宜超过10kW。
高层住宅住户用电采用树干式与放射式相结合的配电方式,各层电表箱树干式引自配电干线再放射式引至各住宅户内。
2.5高层住宅应急照明及供电要求
高层住宅火灾应急照明应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两种,供消防作业及救援人员继续工作的场所如消防泵房、防排烟机房等处设置备用照明;供人员疏散,并为消防人员撤离火灾现场的场所如楼梯间、门厅等处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灯和疏散通道照明。
高层住宅的疏散楼梯间、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设置疏散照明,二类高层居住建筑的疏散楼梯间可不设疏散指示标志。
应急照明中的疏散照明持续供电时间不应低于30分钟,一般疏散区域的疏散照明照度不低于0.5LX,竖向疏散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照明照度不低于5LX;航空疏散场所,避难疏散区域的备用照明的持续供电时间不低于60分钟,照明不低于正常照明照度;配电房、水泵房等火灾时需继续坚持工作的场所备用照明的持续供电时间不低于180分钟,备用照明照度不低于正常照度水平。
当建筑物消防用电负荷为一级,采用交流电源供电时,由主电源和应急电源提供双电源,并以树干式或放射式供电。按防火分区设置末端双电源自动切换应急照明配电箱,提供该分区内的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电源。
当采用集中蓄电池或灯具内附电池组时,由双电源中的应急电源提供专用回路采用树干式供电,并按防火分区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消防用电负荷为二级并采用交流电源供电时,采用双回线路树干式供电,并按防火分区设置自动切换应急照明配电箱。采用集中蓄电池或灯具内附电池组时,由单回线路树干式供电,并按防火分区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
2.6 电缆选择与敷设。
超高层住宅的,其消防设备供电干线及分支干线,应采用矿物绝缘电缆;
一类高层住宅,其消防设备供电干线及分支干线,采用矿物绝缘电缆;当线路的敷设保护措施符合防火要求时,也采用有机绝缘耐火类电缆。
二类高层住宅,消防设备供电干线及分支干线,采用有机绝缘耐火类电缆。
超高层住宅及一类高层住宅采用矿物绝缘电缆时,采用明敷设或在吊顶内敷设;当采用难燃型电缆或有机绝缘耐火电缆时,在电气竖井内或电缆沟内敷设时可不穿导管保护,但应采取与非消防用电电缆隔离措施;当采用有机绝缘耐火电缆为消防设备供电的线路,采用明敷设、吊顶内敷设或架空地板内敷设时,应穿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保护;所穿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应采取涂防火涂料等防火保护措施;线路暗敷设时,应穿金属导管或难燃型刚性塑料导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结构内,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消防联动控制、自动灭火控制、通信、应急照明及应急广播等线路暗敷设时,采用穿导管保护,并暗敷在不燃烧体结构内,其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当明敷时,穿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保护,并应在金属导管或金属线槽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采用绝缘和护套为难燃性材料的电缆,不穿金属导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竖井内;
2.6火灾报警系统设计
高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根据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管理维护方便。
高层住宅的火灾报警系统尚应根据火灾的扑救难度、火灾的危险性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保护等级。
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或层数超35层的高层住宅的火灾报警系统应按特级保护对象考虑,一类高层住宅的火灾报警系统按一级保护对象考虑,二类高层住宅的火灾报警系统按二级保护对象考虑。
高层住宅级保护对象的火灾报警系统形式应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一级保护对象的火灾报警形式采用集中报警系统,二级保护对象的火灾报警形式采用集中报警系统或区域报警系统。
高层住宅的地下停车库选用感温探测器,商业、电梯前室等处选择感烟探测器,配电房、风机房等处选择感烟探测器,柴油机房采用烟温同感的探测器,电气竖井,电缆隧道等处选择线型定温探测器。
通过合理科学的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可更早的发现火灾隐患,采取合理的处理和消防灭火措施以达到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目的。
2.7防雷与接地设计
高层住宅应根据建筑物高度、体型及所处区域的雷爆情况综合计算年雷击次数,根据年雷击次数把高层住宅防雷等级分为二类防雷建筑物和三类防雷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N>0.25次/a的住宅按二类防雷建筑物考虑,预计雷击次数0.25次/a≥N≥0.05次/a的住宅按三类防雷建筑物考虑。
二类防雷建筑物外部防雷的措施,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接闪网、接闪带或接闪杆,也采用由接闪网、接闪带或接闪杆混合组成的接闪器。接闪网、接闪带应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10m×10m或12m×8m的网格。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外部防雷的措施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接闪网、接闪带或接闪杆,也可采用由接闪网、接闪带或接闪杆混合组成的接闪器。接闪网、接闪带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 20m×20m或 24m×16m的网格。
3、节能设计
现代高层住宅建筑的大发展也伴随着能源的浪费和消耗,所以高层住宅建筑的节能显得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国家的能源供应,经济浪费和环境保护,对于高层住宅建筑的节能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采用能耗低的变压器、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
采用设备就地补偿与变配电所集中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方式以达到更低的无功功率损耗。
住宅建筑的门厅、前室、公共走道、楼梯间等设人工照明及节能控制。除电梯前室外的其它公共区域设置声光控制开关控制。
采用节能LED照明灯具及带节能型电子镇流设备荧光照明灯具等节能型灯具。
4、高层住宅电气设计中尚应注意的问题
4.1双电源末端切换应注意以下问题。
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及排烟风机等的两个供电回路,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自动切换;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及排烟风机等消防设备外,各防火分区的消防用电设备,可由消防电源中的双电源或双回线路电源供电,末端配电箱设置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该箱安装于所在防火分区内。
4.2火灾报警系统线路选择与敷设应注意以下问题
(1)横向敷设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如采用穿导管布线时,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不应穿人同一根导管内;探测器报警线路采用总线制布设时不受此限;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用的电缆竖井,宜与电力、照明用的电缆竖井分别设置;当受条件限制必须合用时,两类电缆宜分别布置在竖井的两侧。
(3)火灾广播线路与火灾报警控制总线不应敷设在同一线槽或桥架内。
4.3树干式配电,在树干分支处应注意以下问题。
在树干分支处(回路导体载流量减小处)。应加设短路保护,当短路保护设备不能设置在回路导体载流量减小的地方时,应采用下列措施:
(1)短路保护电器至回路导体载流量减小处的这一段线路长度,不应超过3m;
(2) 应采取将该段线路的短路危险减至最小的措施;
(3)该段线路不应靠近可燃物。
5.结束语
由于现代住宅建筑的特殊性,使得其电气设计越加复杂,存在着一些争议及问题。然而,住宅建筑电气设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科学合理的住宅建筑电气设计有利于保证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等。因此,相关工作者应努力探索,积极创新,提高建筑电气设计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2]JGJ242-2011《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3]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4]GB50116-19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5]戴瑜兴,黄铁兵.《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数据手册》[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关键词:高层住宅电气设计内容节能原则
Abstract: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modern high-rise residential electrical design, combined with the standard and project management experience, elaborated the modern high-rise residential electrical design of the main contents, and puts forward some questions in the design.
Key words: high-rise residential electrical design energy saving principle
[中图分类号] TU85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高层住宅越来越多,也逐渐为人们所认可,但是高层住宅电气设计质量保证是比较复杂的一个课题,同时,高层住宅耗能浪费的现象也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目前设计者应该熟悉和掌握的与高层住宅电气有关的设计规范主要有「高层民用住宅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以下简称“高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以下简称“报警规范)、「民用住宅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以下简称“民规")等。前两部是国家标准,后者是国家建设部的行业标准。
1、高层住宅电气设计的主要内容
1.1 负荷的计算电力负荷是供电设计的依据参数。计算准确与否,对合理选择设备,安全可靠与经济运行,均起决定性作用。高层住宅的电力负荷计算,基本上采用负荷密度法和需要系数法。
1.2 供电电源及电压的选择为了保证供电可靠性,现代高层住宅至少应有两个独立电源,具体数量应视负荷大小及当地电网条件而定。两路独立电源运行方式,原则上是两路同时供电,互为备用。另外,还须装设应急备用柴油发电机组,要求在15 秒钟内自动恢复供电,保证事故照明、电脑设备、消防设备、电梯等设备的事故用电。国内高层住宅的供电电压,都采用10kV 标准电压等级。
1.3 高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1)高压配电系统:现代高层住宅均是采用两路独立的10kV 电源同时供电。一般高压采用单母线分段,自动切换,互为备用。(2)计费方式,采用高供高计。但在低压侧,仍装设计费电度表,采用将照明与动力分开的两部电价法。(3)为减少变压器台数,单台变压器的容量选择一般都大于1000kVA。为限制低压侧的短路电流,正常时变压器解列运行,中间设联络开关。(4)高压系统及低压干线的配电方式基本上都采用放射式系统。楼层配电则为混合式系统。配电设备中的主要部分是干线。现代高层住宅的竖井多采用插接式母线槽。水平干线因走线困难,多采用全塑电缆与竖井母干线联接等等。
1.4 主要设备的选型(1)高压开关柜。现代高层住宅的变配电室设在主楼地下层,按规定不宜采用油开关。应根高层住宅地下室的标准,选用具有“五防”功能的真空开关手车式高压开关柜。(2)电力变压器。根据防火要求,主楼内是不允许装设大容量的油浸电力变压器的。(3)低压配电屏。国外低压配电屏的结构,几乎都做成抽屉式,特别是大容量的出线,则做成手车式。(4)应急备用发电机组。过去大多是采用柴油发电机组做应急备用电源的。近年国外高层住宅已开始采用燃汽轮发电机。这种发电机具有体积小、重量轻、反应速度快,故障率低等优点。
1.5 变电所位置的确定现代高层住宅的用电量相当大,在确定变电所位置时,应尽可能使高压深入负荷中心。这对节约电能,提高供电质量都有重要意义。
1.6 电气照明设计电气照明设计,包括光源选择、照度计算、灯具造型,灯具布置,眩光控制和调光控制和照明配电线路敷设等。照明设计与住宅装饰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应该相互配合,在使用功能及艺术意境方面求得统一。选用高光效电光源,可以取得节能的明显效果。
1.7 防雷与接地现代高层住宅的防雷设计,除采用避雷针和避雷带的传统做法外,近年还出现有消雷器和放射性避雷针。这两种防雷技术虽然在工程上得到不少实际应用,但在理论上一直是有争议的。现代高层住宅都是采用钢筋混凝土剪力墙,与楼板的连接是十分可靠的。关键是做好金属管线的接地。现代高层住宅的防雷接地、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和工作接地,都是合在一起的,组成混合接地系统。接地电阻按最小的要求而定,通常是在4 欧以下。利用住宅物的钢筋混凝土基础作接地板。尽管基础钢筋等自然接地体已能满足接地电阻的要求,仍需要装设水平的人工接地体,将主要的住宅物基础连接成接地网,这对均衡电位,提高安全性都有好处。
1.8 电梯电梯按使用功能分,有高级客梯、普通客梯、观景梯、服务梯、消防梯、货梯、自动扶梯等许多种;按速度又分为低速梯、快速梯、高速梯和超高速梯等;按电流分则有交流和直流两大类。设计人员的任务是要确定电梯台数和决定电梯功能。电梯的配置和造型,不是电气设计人员单方面所能决定的,必须与总住宅师或总体交通设计人员共同研究才能确定。
1.9 消防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现代高层住宅的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包括:火灾探测器、分区消防报警控制器、消防中心和气体自动喷射灭火及自动洒水灭火系统等四个部分,实现报警灭火自动化。探测器探测到火灾信号后转换成电信号,进入分区报警器和消防中心,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消防中心负责整座大楼火灾的监控和消防指挥。关于高层住宅中消防用电的设计问题,涉及到其他许多学科,而且规模越大,功能越多,控制内容越广泛,设计内容也就越复杂。
2、住宅电气设计中的节能原则
由于人口的增加,工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能源的消耗也就急剧增加,能源危机迫在眉睫。因此,各行各业提出了节能的要求,节约二次能源电能,也就成为民用住宅电气设计的焦点。住宅电气设计节能的原则住宅电气节能应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2.1 满足住宅物的功能即满足照明的照度、色温、显色指数;满足舒适性空调的温度及新风量,也就是舒适卫生;满足上下、左右的运输通道畅通无阻;满足特殊工艺要求,如娱乐场所的一些电气设施的用电,展厅的工艺照明及电力用电等。
2.2 考虑实际经济效益节能应按国情考虑实际经济效益,不能因为节能而过高地消耗投资,增加运行费用。而是应该让增加的部分投资,能在几年或较短的时间内用节能减少下来的运行费用进行回收。民用住宅的节能潜力很大,应在设计中精心考虑。但是在选用节能的新设备上,应具体了解其原理、性能、效果,从技术、经济上进行比较后,再选定节能设备,以达到真正节能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徐文根.工业与民用配电设计手册[M].北京:水力水电出版社,
1996.
Abstract: This paper mainly introduces the problems should be paid more attention in electrical design of small high-rise residential building combined with the specification. From the safety and rational point of view,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current small high-rise residential electrical design.
关键词: 负荷分级;供电方式;用电负荷;电气安全;消防设计;防雷接地
Key words: load classification;power supply mode;electricity load;electrical safety;fire protection design;grounding for lightening
中图分类号:TU8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17-0148-02
0 引言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住宅用地面积越来越紧张,住宅开始向着高层化的趋势发展。其中10~18层的小高层住宅凭借自身丰富的层次、开阔的视野、良好的通风采光等优势,逐渐成为城市住宅的亮点。为确保小高层住宅的建设质量和满足住宅户对生活必备建筑设施需求的要求。必须解决好电气设计的一些关键问题,本文对小高层住宅电气设计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1 确定小高层住宅负荷的分级
根据《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中3.2条规定,10~18层的住宅属于二类高层住宅建筑,所以需要按照二级负荷标准,对其消防用电负荷、应急照明、走道照明、值班照明等进行管理。如果住宅处于严寒地带,并且通过集中供暖系统进行供暖时,其热交换系统的用电负荷等级往往高于二级标准。
2 供电方式
按照GB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高层住宅需要由两回路进行供电。一般采用两路10kV高压电源对小高层住宅进行供电,在建筑物外设置独立式配变电所或者在住宅地下室内设置一座变配电所。然后再由低压配电柜引出各馈线由电管井引至各楼层。当变配电所设在住宅楼的地下室时,在住户的正下方、贴邻和住宅疏散出口的两侧,以及地下室的最底层不易设置配变电所。
根据建筑物的性质、负荷容量、用电设备的实际情况,以及安装环境的特点,对住宅的配电干线形式及接线方案进行综合分析。
住宅的配电干线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电缆T接,插接母线槽,预分支电缆,穿刺线夹,导线分流器,电缆分线盒等。对于电缆分线盒来说,其优点主要表现为:可靠性高、造价低、安装简单、免维护等,因此在工程项目中得到广泛的使用。具体做法为:将1.2m宽的电气竖井设置在单元楼梯间,竖井的门朝向走廊,采用电缆分线盒配电对其住宅部分进行处理,通过采用阻燃型电缆双回放射性配电对电梯、风机、应急照明、水泵等二级负荷进行处理,采用双电源切换对最末一级配电箱进行管理。
3 住宅的用电负荷及电能计量
随着现代家庭中用电设备越来越多,负荷越来越大,根据实际情况,每户住宅的负荷宜设置为6kW,对于大户型的复式住宅宜设置为12kW。考虑到用电的发展,按照最有可能同时使用的电器的最大容量总和计算每户的用电量。
由于小高层住宅中每层一般为2~4户住宅,且电气竖井面积较小,所以应该在每层设置集中电表分供本层各户住宅。在电气竖井内,宜明装电能表,箱的上沿与地面之间的距离控制在2.0m。对于应急照明、电梯、风机、水泵等公共设备的用电计量宜在地下室变配电所内设置。
4 电气安全及布线
小高层住宅中一般采用TN-S系统,由于中性线发生故障在一定程度上容易造成低压配电系统的电位发生偏移,如果电位偏移过大,一方面会烧毁单相用电设备引发火灾,另一方面直接危及居民的人身安全。对于过欠压来说,由于其发生不可预知,在这种情况下,采用手动复位,对于户内无人或者老幼病残的住户既不安全也不方便,所以将自恢复式过、欠压保护电器设置在每套住宅中。
在设计住宅电气线路的过程中,应该合理选择配电导线,对于10~18层的小高层住宅来说,由于属于二类高层住宅建筑,采用低烟无卤阻燃的线缆对公共疏散通道的应急照明线路进行处理。住宅内所有导线必须穿管敷设,墙内暗敷设PVC管,为了防止楼上住户装修击破线路,需要在吊顶内使用金属管。由于现代住宅内用电设备功率不断增大,不但要适当增加供电回路,而且供电回路的容量应适当的放大。对于大功率电器(如空调、热水器等)的线路,通常情况下,需要单独走4平方的导线,对于厨房设备来说,由于难以预料用电设备的发展,所以应当适当放大供电回路,其插座回路可选4平方导线。在设计住宅电气线路的过程中,需要对电气的安全性给予高度重视,并预留扩充容量,应对远期负荷的增长,设计住宅电气线路需要满足《住宅建筑电气规范》中相关规定的最低要求,同时对其安全性、功能性、可持续发展等进行考虑。
从长远发展考虑,入户线建议设置为16平方。
根据实际情况住宅的家居配电箱宜设置离地1.8m,并装设进线开关,对相线和中性线的电源进行控制,短路和过负荷保护电器安装在供电回路中,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安装在手持式及移动式家用电器的电源插座回路中。通过漏电保护措施对卫生间内的电气设备进行处理,同时确保接地的可靠性,并且做局部等电位联结。在住宅楼设计施工过程中,等电位联结作为一项重要的安全措施直接关系到用户的生命安全。
5 综合布线
随着经济的发展,电子信息设备普遍出现在现代住宅中,按照“实用为主,适当超前”的原则,对家居进行综合布线,根据住宅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在所有住宅的居室房间内,需要设置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的接口,同时将有线电视/视频出口和紧急按钮等安装在客厅内,并将报警探头接口预留在入户门口及窗口处。对于每套住宅来说,还应在套内走廊、门厅或起居室等的便于维修维护处设置相应的家居配线箱,箱底与地面之间的距离控制在0.5m,并在距家具配线箱水平0.15m~0.20m处预留220V电源接线盒,并在接线盒与家居配线箱之间预埋金属导管,便于以后布线。
6 消防设计
根按照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10~18层住宅被纳入到二级保护对象行列,需要对其进行区域保护。按照GB501162-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需要将火灾探测器安装在消防电梯、防烟楼梯的前室及合用前室。对于电梯及楼梯前室来说,如果实现自然通风、排烟比较容易,那么发生火灾的系数较小,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不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是需要设置相应的消火栓按钮控制系统;反之,通过采用分单元的方式,进行区域保护。
7 防雷接地
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10~18层小高层住宅属于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由于18层小高层住宅高度一般不超过60m,所以不需要设置防侧击雷措施。住宅建筑各电气系统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网。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值应满足其中电气系统最小值的要求。住宅中电气竖井内的接地干线,每隔3层应与相近楼板钢筋做等电位联结。住宅中卫生间应设局部等电位联结,将卫生间内金属给水排水管、金属浴盆、卫生间电源插座的PE线以及建筑物钢筋网联结起来。
8 结语
小高层住宅是现代住宅的一种新兴模式,必须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充分考虑未来的发展需求,并预留出未来发展的余地,这样住宅才能有更长久的生命力,才能与时俱进,这就需要设计者要在设计过程中不断摸索,总结经验,使住宅设计更成熟、完善。
参考文献:
[1]JGJ242-2011,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S].
[2]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S].
[3]GB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S].
[4]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S].
关键词: 高层住宅 电气系统 备用电源 配电室 无功补偿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工业企业不断扩大,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导致我国土地日趋紧张,从而促进了高层建筑业的发展。高层建筑的出现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用地难的问题,可同时也带来的很多新的问题,如怎样减少因电气引起的火灾危害及发生火灾发生时如何快速切断非消防电源,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从而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这就要求电气设计人员在设计的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设计,以确保设计方案的高度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科学性、技术性。
一、高层住宅的电气方案设计阶段
高层住宅的电气方案设计阶段,应根据建筑专业、暖通专业、给排水专业所提供的用电负荷进行初步估算,确定用电总量,根据总用电负荷初步选择变压器型式及容量,确定配电方案。对于高层住宅而言,根据《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GB50054-95)(2005版)(以下简称防火规范)第9.1条规定,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排烟设施、火灾报警系统、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消防负荷用电,一类高层按一级负荷、二类高层按二级负荷要求进行供电。因此,配电系统必须采用双电源供电方式,对30层及以下的大型住宅区,采用引入两回市电,单母线分段联络方式进行供电,并互为热备用,容量按任何一回线路失电,另一回除本段母线的负荷外均能带所有一、二级负荷容量选择;而对普通高层住宅而言,引入两回市电成本较高,故一般高层住宅建筑仅引入一回10kV市电作为主要工作电源,而采用设置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在380V低压母线断路器处进行联络,当市电消失后能在30s内自动启动柴油发电机,对一、二级负荷进行供电,通过此种方式能满足一、二级负荷的供电需求。在方案设计阶段,柴油发电机容量可按配电变压器总容量的10~20%进行估算。在此,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备用柴油发电机的总贮油量不应超过8小时的燃油量。
二、高层住宅的施工图设计阶段
1.配电系统
一般对于30层以下的高层住宅,变电所一般设置在地下层,因为大部分的风机、水泵等负荷均设置在地下层,因此,变电所应靠近负荷中心设置。变电所内设高压室、低压室、变压器室、柴油发电机室。高压室内应设置进线柜、PT柜、计量柜及出线柜,对容量较小,接线方式较简单、设备较少的高压配电柜一般采用交流操作方式,而对于接线方式较复杂,设备台数多的高压配电柜采用直流操作方式,需设置独立的直流室。变压器的容量及型式应根据建筑、给排水、暖通等专业所提供的负荷及住宅住户进行详细计算,此处需要说明的是,在计算住宅用户的负荷时需根据住宅户数按需要系数进行计算,这样才能正确选择变压器的容量,避免变压器选择过大或过小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在高层建筑中由于油浸式变压器内部油量较大,容易发生火灾危险,需要设置独立的变压器室,更多的采用干式变压器替代,干式变压器低压配电柜可设置在同一房间,从而减小变电所的面积。柴油发电机室一般靠低压配电室设置,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柴油发电机室的设计应充分考虑排烟、散热、防噪音、废气对建筑物的污染、发电机的检修是否方便、发电机的容量与台数、发电机与市电的配合。对于30层及以上的高层建筑及地区标志性建筑等,变电所的设置及配电系统则需通过几种供电方案的综合比较才能确定。
自供电局引入的10kV电缆线路采用穿管直埋方式引入,经高、低压变配电后向个用电负荷进行供电,供电方式一般采用放射式供电方式。需要说明的是对一、二级消防负荷来说,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配电箱至设备距离不大于30米)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其配电线路及控制回路应按防火分区进行划分。
自变电所低压配电室引出的线缆一般采用桥架敷设、电缆竖井等方式,至动力设备的电缆采用防火电缆,保证火灾时能可靠供电,提高线路可靠性。经电缆竖井敷设至住宅的电缆采用预制分支电缆,电缆的敷设应按照《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的要求进行设计。
2.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根据《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GB50116-96)的规定,高层建筑应设火灾报警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的级别根据建筑物高度、规模、功能等进行划分,
达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管理维护方便的目的。报警区域应根据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探测区域应按独立房(套)间划分一个探测区域的面积不宜超过500;从主要入口能看清其内部,且面积不超过1000的房间,也可划为一个探测区域。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应根据探测区域的功能选择不同类型的探测器,一般设置在地下室、楼梯间、敞开或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走道、坡道、管道井、电缆隧道;建筑物闷顶、夹层。
火灾报警控制系统应设置手动及自动报警方式,现场装设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声光报警器,报警装置间距不大于30米。高层建筑内一般设置应急广播,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25m。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12.5m。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对大型高层建筑,应急广播和公共广播可合用一套装置,但火灾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消防控制室应能监控用于火灾应急广播时的扩音机的工作状态,并应具有监控遥控开启扩音机和采用传声器播音的功能,同时还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备用扩音机,其容量不应小于火灾时需同时广播的范围内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最大容量总和的1.5倍。
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设备当采用总线编码模块控制时,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
3.照明系统
高层建筑中的照明系统除正常照明外,还应设置备用照明及疏散照明,应急照明配电箱应采用双电源或带蓄电池灯具进行供电。对火灾时仍然需要工作的场所如消防控制室、配电室、风机房、水泵房等房间应设备用照明,供人员疏散及撤离时应设置疏散照明标志和灯具,如地下室、楼梯间、电梯间、走廊、出口处、展厅、商场等区域。疏散照明一般采用带蓄电池灯具,市电消失后能继续供电,要求供电时间大于90min。
对大型高层建筑及地区标志性建筑应设置景观照明。当建筑物距离机场较近或建筑物对飞机航线有干扰时还应在屋面最高处及外侧转角的顶端处设置航空障碍灯,航空障碍灯的设置需满足《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的规定。
4.防雷接地系统
高层建筑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的规定,按照其规模、高度、功能及在地区的重要性进行划分,一般采用在屋面装设避雷针和避雷带防直击雷保护,屋面所有金属屋架、金属设备、金属管道等正常不带电设备外壳均应就近与避雷带相连,并沿建筑物结构内主筋引下至基础,对于高层建筑,还应考虑防侧击措施,将建筑物内钢构架和钢筋混凝土的钢筋相互连接,结构圈梁中的钢筋应每三层连成闭合回路,经结构柱内主筋引下,同时还应将45m及以上外墙栏杆、门窗等较大金属物直接或通过预埋件与防雷装置相连,垂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类似金属物应在顶端及底端分别于防雷装置相连。对有大量电子信息设备的建筑物,其电气、电信竖井内的接地干线应与每层楼板钢筋做等电位连接。
结束语:通过对高层建筑电气系统的设计从配电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照明系统及防雷接地系统等方面的进行了论述,尤其对设计过程中容易忽略的问题做了详细论述,希望本文能为类似项目的电气设计者提供经验和帮助。
参考文献:
关键词: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
中图分类号:TU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高层民用建筑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而高层民用建筑防火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如何做好高层建筑防火设计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
1 高层民用建筑的火灾特点及造成原因简介
近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深化,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城市面貌也日新月异。民用建筑由于其楼层多、建筑高的特点,火灾发生时,火势发展迅猛,消防人员难以扑灭,这些隔墙在发生火灾时能起到有效的防止火势蔓延的作用,但因其高层内部结构较为简单,在国内在高层建筑中发生大的火灾的实例较少,所以在建筑设计中对于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设计在思想和技术上都存着着忽视。目前在高层住宅建筑中设计、施工部分多数情况下因对消防安全意识的不到位,所以在工作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守相关的高层防火设计规范,公安消防机关对高层的消防防火工作在宣传和监督上也不到位,这些问题与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存在着较大的矛盾,所以无形中就造成了城市高层建设火灾隐患的发生。
2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分类
一般地说可将建筑防火设计分为主动防火系统和被动防火系统两大部分。所谓主动防火系统是由自动(或手动)控制的报警、灭火、防排烟以及消防用电、消防给水等设备系统所组成,其基本功能是早期发现和扑灭火灾。建筑的被动防火系统,则主要由不燃与难燃的装修材料;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吊顶、钢与混凝土结构的防火墙、电缆防火管(井)、通风排烟管井、挡烟垂壁、管道的穿墙封塞等构成,其功能是利用适当的建材和构件将一个大空间划分成若干个小空间,在火灾发生与蔓延的过程中,将火势尽可能地控制在一个小范围内,并保证建筑结构的整体或局部在设计规定的时间间隔内不出现倒塌破坏。在目前的我国国情下,被动防火系统的设计更具普通性、可靠性、长久性和经济性。
3 高层民用建筑主动防火系统设计应把握的防火要点
3.1建筑专业防火设计
防火分区是否正确高效划分,防火分区尽量方正,疏散线路尽量简洁,这对防火疏散能否进行和疏散快慢影响很大。每个楼层根据建筑规模的大小用防火墙、防火门及防火卷帘隔分为几个防火分区,《高规》要求高级住宅、19层以上的普通住宅每个防火分区控制在1000平方米以内;10层至18层普通住宅每个防火分区在1500平方米以内。各设备管线能否穿越防火分区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穿防火分区处须进行有效阻燃处理,阻挡各防火分区间的火势蔓延,如给排水管道、消防管道穿越防火分区时应该设置防火套管。
3.2 给排水专业防火设计
在高层住宅消防设计上,应立足于以室内消防给水系统自救为主要灭火方式,所以在高层住宅建筑群应采用区域集中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高层住宅设置的消防水箱,应满足室内最不利点灭火时的水压与水量需要,否则应设高气压给水,稳压泵等增压设施,其水箱容量应根据建筑平面类型(通廊式、塔式、单元式)层数和建筑面积而合理确定;高层住宅的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其消火栓尽量露明便于消防车取水,设置数量应符合规定,给水压力不应低于0.1MPa。高层住宅的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宜与生活给水系统分开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管道也应布置成环状,其中进水管和区域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引入管不应少于两根。消防水泵是消防给水系统的心脏,其工作性能、数量、安装及开启方式必须保证消防泵及时、可靠地运行,在同一小区内,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可以共用,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和高级住宅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还应设置水泵接合器,其设置数量与水流量必须符合规定,其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宜为15~40 米,至于室内消火栓,《高规》要求设置在住宅走道、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等明显部位,要点是方便取用和保证两股有效水柱的同时到达,但目前的住宅建筑设计经常没考虑消火栓箱预留位置。
3.3暖通专业防火设计
高层建筑因其层数多,高度较高,一旦发生火灾时烟气很难排出,大多数的火灾事故证明,在人员死亡中多数是由于吸收过多烟气,所以对于高层建筑防火设计中的排烟设计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在进行防排烟设计是可分为两类。一是自然方式,即通过外窗、阳台及至竖井将烟排出。二是机械方式,它又分为加压防烟和减压排烟两种。自然方式因易受风向、地区影响而效果难以保证,因此国家规定居住建筑超过100m 时不应采用自然方式排烟。在居住建筑中设置天井,使位于内部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前室等向其开窗自然排烟,是非常有效的方式。
3.4电气专业防火设计
高层住宅建筑的电气防火设计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从被动防火意义上来增强电气安全,避免因线路长期超负荷运行,绝缘老化严重而引起电气火灾的可能,甚至要考虑因地震、雷击等突发灾祸诱发的电气火灾的防范;二是从主动防火意义上如何保障消防电源及配电,如何保障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实现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总控。这里需要强调的有三点:
a.对于超过十二层以上的住宅小区,其消防水泵和电梯为了保证其供电的可靠性,在安装时要进行双回路供电,同时还要准备好备用电源。
b.高层住宅的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独立的供电回路,确保火灾发生时消防总控制室、消防电梯、消防水泵、事故照明、防排烟系统的消防用电及对上述消防用电设备的两个电源的切换方式,切换点和自备电源的启动时间都必须符合《高规》的规定。
c.火灾实例证明,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对于人员伤亡轻重关系较大,对当前高层住宅居住现状及城市消防机动与登高能力之不足具有针对性和必要性,还必须重视与加强。
2.5 灭火器材方面(其它消防用具配备方面)
目前高层建筑防火器材的配置中,除了必不可少的消火栓、破拆工具等,灭火器是消防器材中必不可少的工具,灭火器使用方便,可随便移动,所以是发生火灾时第一线的灭火器具。所以在高层建筑的消防配置中,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这样在火灾发生时才能在第一时间有效的把火灾扑灭,同时灭火器具有多样性,所以在平时的检查过程中要对灭火器的存放、更新等重点进行检查。
4 结束语
近几年来,随着高层建筑的大量兴起,由于多方面的因素影响,高层建筑在设计过程对防火意识较为薄弱,再加之建设部门在建设过程中把关不关,消防监管不利等多方面的原因导致火灾隐患时刻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高层建筑是关系着人们安居乐业的百年大计,所以在建筑的防火设计上要杜绝隐患的发生,这就要求设计人员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吸取国外在高层建筑防火方面优秀的理论和经验,在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上做好规划,做好高层建筑规划中的防火问题。同时消防监管部门要做好消防检查工作,对于干扰消防工作的行业要进行严厉的惩处,并保证执法的公正性。只有通过一系列的具体措施和行火来对防火问题进行规范,这样才能保证高层民用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参考文献: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关键词:高层住宅二次加压供水方案
近几年,随着泰州城市的快速发展,高层住宅小区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地,可是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维护和运行管理及水质安全问题也随之凸现,在此根据泰州市供水实际情况并结合本人多年工程实践经验,就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方案作如下几点探讨。
供水方式的选择
1、传统的供水方式
传统供水方式采用水池和水泵联合供水,联合供水即由市政管网供水至水池,利用加压调节流量,泰州市第一处高层住宅黄金家园就是采用这种供水方式。
2、无负压叠加供水方式
无负压叠加供水方式不需要修建水池和加设水箱,二次加压供水设备可直接同市政管网联接,采用密闭式的稳流调节器和负压抑制器,利用PLC控制,自动调节,使用自来水管道不产生负压。
3、供水方案比较
无负压叠加供水方式与传统供水方式相比优势明显,传统的供水方式离不开蓄水池,蓄水池的水一般由自来水管网供给,这样原有的自来水压力进入水池后变成零,造成能源白白浪费;而无负压叠加供水方式可以充分利用自来水管网的压力 ,而只对自来水的进水压力和所需压力的差进行补压,当自来水满足要求时设备就停止工作,而由自来水直供,节能效果显著。
另外传统的供水方式存在水质的二次污染,产生污染的主要环节是在蓄水池、水箱,因为各种杂质、污染物极易进入水池、水箱污染水源,影响用户的身体健康;而无负压叠加供水方式不需建水池、水箱,采用全封闭结构,取消了二次污染的主要环节,保证了用户的供水安全。
目前在泰州对于高层住宅小区普遍采用无负压叠加供水方式,但这种加压供水方式使用有限定条件,就是只能在市政压力较高并且较稳定,且水量充足的地方才可使用。设计时如果遇到周围管网配套不到位,压力、水量都有限制,就应该采用传统的加压供水方式。住宅楼加压给水系统的竖向分区供水层数原则上不超过9层,1~3层根据管网情况可选择直供方式。
给水管流量的设计
在确定好供水方式以后,接着就计算给水管流量。流量应该按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3.6章进行计算。计算中对于用水定额的选取不可千遍一律,比如二类普通住宅规范中规定是130―300L/人d。根据泰州现状,稍高档小区可取200-250L/人d左右,而对于拆迁安置小区、乡镇里面的普通小区可适当降低点,这需要设计人员在整个区域规划、未来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再利用自己的实践经验确定取值。
给水管道的设计
球墨铸铁管强度高、韧性好,抗变形能好,且抗震抗弯能力强,耐腐性也很好。而PP-R管,有材质轻、施工方便、水流阻力小、耐腐蚀、使用寿命长等优点,因此给水管中管径≥DN100的管道直供管道可采用球墨铸铁管,而管径<DN100的管道,直供管道选用PP-R管。二次加压管道及管道井内立管采用钢塑复合钢管,钢塑复合钢管既有PP-R管阻力小、耐腐蚀等优点,也有金属管能承压、强度高等优点,同时还具有很好的刚性,很适合管道井敷设。为了加压管道的运行安全,在加压立管顶端安装闸阀及自动排气阀。
给水管网的设计
目前小区室外给水管网大多是生活给水与室外消防用水给水合用,根据《建筑防水设计规范》要求,消防管网应该是环状网。因此,在设计中我们应该考虑小区有两路或两路以上的进水,并在小区内自行成环,或与市政道路上给水管道构成环,这样既满足了室外消防要求,同时为小区供水安全提供了保障,还出现避免小区死水现象,保证了供水水质。二次加压给水主管由于很难成环状布置,为防止引起水质事故,可在每根枝状主管未端设置排水栓,这样在小区入住率低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定时排水来避免死水危害。小区内道路上、楼前后的给水管敷设位置一般根据小区内部管线综合位置确定。对于高层住宅,给水管需敷设在管道井内,且立管的顶端要设置自动排气阀,以方便断水后重新启用时排气。
五、计量水表的设计
目前根据泰州多层住宅和公共设施、商业用表都是上门抄表,高层住宅都实施远程抄表,目前我市采用的远程抄表系统是无源式的,即平时水表无需电源,抄表时由抄表机提供电源读取水表读数,在管道井内需增加一根数据采集线。水表位置的设计,应遵循好管理、便维护、易抄收的原则,所有计量水表统一安装在管道井内(专用水井),管道井设置向公共位置开启的检修门,检修门应不小于500,水表设置在检修门中间位置,住宅户数较多情况时可安装水表组,水表组安装顺序要求与住宅的布置相对应,水表间垂直中心距不小于300,水表安装总高度要求满足250≤H≤1500,管道井内其他管道位置不得妨碍水表的抄表和维护,每层管道井须有底板隔断,且能承受相应维护、维修工作的荷载。
六、增压装置与储水设备设计
二次加压供水设施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格的设计单位设计并经供水企业审核,供水企业负责采购安装。与水接触的水池、水箱等设施采用不会对水造成二次污染的不锈钢等优质材料制作并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
七、泵房设计
关键词:火灾自动报警;气体灭火;稳压泵;消防设计
中图分类号:TU24文献标识码: A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高层建筑、大型商场、人防地下工程等一些重要建筑中得到广泛使用,为火灾预警、设备控制、人员疏散、减少损失及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发挥重要作用。虽然国家颁布多个相关规范,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影响消防报警控制系统的正常运行。
一、报警控制系统供电设计
通过对多个建筑火灾自动消防设施工程实例分析,发现60%以上的报警控制系统因电源供电存在问题导致不能正常使用。主要问题有:(1)消防控制室没有消防电源并且供电不能在消防控制室实行双电源自动切换;(2)部分工程消防控制室报警柜、联动柜、广播柜主电源并接在一条线路上;(3)控制器主电源使用电源插头,现场控制供电线路敷设不当;(4)报警控制器直流备用电源不能正常工作;
出现如上问题,主要是对规范不熟或者理解不透,建议在供电设计时按如下策略进行设计并在设计说明中明确说明:
(1)消防控制室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应采用专用消防电源,高层建筑还应对消防控制室配电提供双回路供电并实现自动切换,再由配电箱分支路直接引至报警控制器和消防控制设备,严禁直接使用电源插头作连接。
(2)直流供电宜采用两套直流电源,一套专供报警,另一套专供联动,当共用一套直流电源时,应对报警、联动分回路供电,同时供给联动系统的回路应具有相当可靠的保护措施,一旦现场设备发生故障威胁到直流电源,主机应能将该回路自动切离,保证报警系统的正常供电。
二、气体灭火设计
在工程设计中,常常出现两种错误。其一、采用多线制远距离启动气体灭火系统;其二、灭火控制盘设于防护区内。
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1998)第6.3.4条规定可知,对于气体灭火系统的控制,主要是对设防区相关辅助设施的控制,而对于气体灭火系统(或装置)的启动控制方式没有明确规定。而根据《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63-21992)和《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110-21987)第6.0.2条规定可知,自动控制应在接到两个系统的火灾信号后才能启动,而且手动控制装置应设在防护区外便于操作的地方。即,报警控制器接收到两个独立系统的火灾信号,只是启动气体灭火系统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同样在工程实践中,消防主管部门对于气体灭火工程审核意见通常为“气体灭火系统各防护区灭火控制系统的动作信息,应传至消防控制中心”,对气体灭火系统的启动控制方式无明确要求。
气体灭火系统具有两个基本特点:其一,设置场所特别重要;其二,灭火成本很高而且部分灭火剂有一定毒性。气体灭火控制盘的启动按钮,是最高等级的启动操作,其操作结果是无延时立即喷洒;一旦由于控制线路出现短路故障导致误喷,后果极其严重。因此,对于气体灭火的启动,不主张远距离手动或自动控制,而提倡现场手动操作;同样,灭火控制盘作为关键控制装置,把它设于防护区内,违反规范要求。为避免上述错误的发生,设计人员应该在设计说明中对气体启动控制的联动关系、控制盘设置位置等予以明确。
三、 导线选型设计
1 、导线型号
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信号传输及联动控制线路的导线,在许多设计中均选用耐火导线或电缆,笔者认为这种选型既缺乏规范依据,又增加工程造价。《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1998)中,对导线型号做出如下规定: ①导线应为铜芯电线或电缆; ②系统传输线路和50 V 以下供电控制线路的绝缘电压不低于AC250 V ;采用220 V/ 380 V 供电的控制线路的绝缘电压不低于AC500 V 。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 T16-21992)在导线选择及线路敷设一节中规定,超高层建筑内的电力、照明、自控线路应采用阻燃型电线和电缆;重要消防设备的供电回路,宜采用耐火型电缆;对于一类高层建筑,对应上述项目的导线选型的用词,分别改为“宜”和“有条件时可采用耐火电缆”;对于二类高层和低层建筑内的消防用电设备,宜采用阻燃型电线和电缆。
从规范中可知,不同建筑类型,其导线选型不尽相同。设计人员为自身设计的安全性或者对规范把握不准而人为提高标准的做法,牺牲相关经济指标。因此,人为提高配线标准的做法不应提倡,应根据建筑类型合理设计。
2、导线规格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信号传输导线,主要是信息传递的通道,能量传输的作用稍次,单就载流量而论可选用1.5 mm2的铜芯导线。而导线截面的下限须按(GB50116-21998)的规定,满足敷设时机械强度的要求;而对于联动控制的外控电源线,应根据负载情况,考虑回路电压降进行必要的计算。联动控制系统的电源电压多数为DC24 V,联动电源的负载主要是直流继电器、电磁阀、警报装置及区域显示器等器件。其中,电磁阀的工作电流较大,通常1~1.5 A 左右,而其端电压的要求多数为≥85 %Ue ,此时回路的最大阻值为: Rmax = 2.4 Ω(R=U/I)。如果电源线采用1.5 mm2的铜芯导线,在不计导线连接接触电阻的条件下,最大供电半径为:rmax ≈ 104 m(r = RS/2ρ)。受施工质量的影响,实际工程中的导线接触电阻不能够忽略不计,这也是在在建筑面积1.5万m2及以上的工程中, 联动电源采用单回路1.5 mm2的铜芯导线供电时,系统最远点的阀类设备(如防排烟阀等)不能可靠动作的重要原因。 建议在设计较大工程的联动电源时,可采取下列措施:
①竖井内的干线选用2.5 mm2及以上截面的铜芯导线;
②平层用电源线选用1.5 mm2截面的铜芯导线,但应环形布线或采用2.5 mm2截面的铜芯导线;
③特殊情况下,可以双向供电,在系统的最远处,增加一套直流供电装置。
四、稳压泵的控制
通常情况下,电气工程设计中已设计稳压泵具备低压自动起泵、高压自动停泵的功能,在非火灾状态下会经常自动起泵和停止,其控制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无关。因此,其运行状态没有监视的必要性,但是当其发生故障时,会导致水灭火管网出现故障:一种是稳压泵的压力控制电路出现问题,稳压泵不停运行导致系统管网超高压,如不及时发现,将会导致设备损坏或管网超高压漏水,造成严重后果;另一种是稳压泵不工作或稳压泵虽然工作但管网漏水比较严重,致使稳压泵连续运行仍不能使管网压力达到设定值,从而导致系统管网超低压运行,不符合规范要求。
对于稳压装置存在的上述两种故障形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必须予以监视。因此设计时应增加对喷淋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稳压装置的极限高压和极限低压的监视。具体实施时,可以在稳压装置上增加两块电接点压力表,一块压力表用于检测管网极限高压,其整定值不应小于稳压泵的起泵压力值;一块用于检测管网极限低压,其整定值应小于稳压泵的起泵压力值。但对于喷淋系统,极限低压整定值不能低于0.05MPa ;对于消火栓系统,极限低压整定值不能低于0.07 MPa。极限电接点压力表的动作通过报警系统的输入模块,传输到消防控制室,发出报警信号,以便值班人员及时发现系统故障。
五、高层民用普通纯住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
对于普通高层住宅,首先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9.4.2条之规定“除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游泳池、溜冰场外,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说明高层住宅部分不需要设计火灾报警系统。普通住宅可能需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部位就是:“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对于普通高层住宅的消防电梯、防烟楼梯的前室及合用前室不需设置火灾探测器。但是,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中却将一类高层及二类高层确定为一级和二级保护对象,在火灾探测器的具体设置部位中规定:消防电梯、防烟楼梯的前室及合用前室,除普通住宅外的走道、门厅。
由此可知,两个规范在设置部位的规定上存在一定矛盾。所以,在实际的设计中,笔者认为,普通高层住宅到底需不需要设计消防报警系统,还要根据建筑物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主要考虑消防楼梯间是否有正压送风口需要与火灾探测器联动,楼顶是否有正压送风机及电梯需要联动控制:一类普通高层建筑在设计时,前室及地下室可燃物品库房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二类普通住宅若没有需要联动控制的设备,可以不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总之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普通住宅是否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还需要根据地下室的用途、住宅部分是否有需要联动的控制设备等因素,并且与消防主管部门积极协商来确定。
六、结语
以上所述,仅是根据实际工程中出现一些问题,依照个人对国家规范的理解,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实际应用中更可靠、更合理。
参考文献:
[1]孙蓓云.论建筑电气设计中的消防设计[J].低压电器,2009,(20).
[2]刘伟鹏.浅谈高层建筑消防技术的发展这[J].福建建筑.2005,(01).
[3]李公才.也谈民用建筑消防电气设计的一些问题[J].智能建筑电气技术, 2010,(02).
[4]郑芦笙,林少光..智能建筑消防电气系统设计研究[J].科技资讯, 2009,(16).
关键词:高层住宅;排烟设计;注意问题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reasonable area of the high-rise residential ventilation and ventilation control mode selection , and proposes the problems needing attention in the ventilation design.
Key words: high-rise building; ventilation design; problems needing attention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在高层住宅的防排烟设计中,如果设计不当,就可能造成灾难性的后果以及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在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一定要按照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并且要不断探索、不断完善,科学合理地设计防、排烟系统。
1 选择合理的防排烟方式
在选择防排烟方式时,所要依据的原则是:既能满足防排烟要求,又能节约成本。因此,在选择防排烟方式时要尽量选择自然排烟方式,如果自然排烟方式无法采用或者自然排烟不能满足本建筑物放排要求时,就要考虑采用机械的防排烟方式。
应当采用自然排烟方式的建筑物是高度超过50米的一类公共建筑和高度超过100米的民用建筑。对于这些建筑物,其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及其合用前室都应该用自然排烟的方式来排烟。
有些高层建需要排烟的地方,诸如烟楼梯间、消防电梯的前室等,不具备自然排烟的条件,有的防烟楼梯间采用了自然排烟设施,但是其前室和避难层(或避难间)不具备自然排烟的条件,在这些情况下,就要设置独立的机械防排烟设施。机械防排烟系统的优点是排烟效果好,缺点是投资较大,成本较高。
二类高层住宅高度超过32米和所有一类高层住宅,其需要安装机械排风设施的部位是:不具备自然通风的内走道且其长度大于20米;面积超过100平方米,里面经常堆积可燃物或经常有人停留的房间,且这些房间要么无窗要么设有固定窗;不具备自然排烟的中庭或其净空高大于12米;堆积较多可燃物或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下室,这些地下室除去有窗井开口进行自然排烟的房间,剩下房间面积总和大于200平方米或单个房间面积大于50平方米。
2 合理划分防排烟的分区
在高层住宅大量涌现的今天,其火灾的危险性也日益增大,而且一旦高层住宅发生火灾,其、往往会造成严重损失。对于防排烟的分区,《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对其有明确的规定,即禁止防排烟分区跨越防火分区,单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必须小于500平方米,在疏散楼梯的前室及楼梯与楼梯之间、消防电梯前室及电梯与电梯之间都必须单独划分为防排烟区,并且防排烟设施要设置完善。一些大型的高层住宅,其使用功能很复杂,因此,对这些高层住宅要根据其具体功能来设置其防排烟分区。为了保证高层住宅内的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安全疏散和撤离,要在建筑内设置专门的避难层和避难间,每个避难间都要划分出单独的防排烟分区和设置性能良好的防排烟设施。通常把挡烟垂壁、隔墙或顶棚下突出大于或等于0.5的梁划分防排烟区的界限。
3 防排烟设计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3.1 通过通风空调系统来进行防排烟
这项设计在有些地区已经开始应用,这种方式的优点是:能够充分利用建筑物内的原有设备,节约了成本。这种系统的工作原理是:把风送向非着火区或把烟排出着火区,从而达到对烟的防排。把风通过风机、风道和送风口等途径送到非着火区使形成正压,达到阻止烟气向其蔓延的目的。把原先的送风口作为单独的排烟通道,使烟气通过其排出室外。要在送风口和排烟口均设置自动的关闭装置,以便在烟气温度较低的情况下这些“口”能够自动关闭。在风道材料选择上,要采用不燃材料来增加厚度,并且要对其加以绝热。
高层住宅物内的空调通风系统通常设置为两套系统。房间和走道要单独采取一套系统,因为这些地方容易着火,单独对其采用一套系统是为了在出现火灾的情况下能够通过关闭送风和打开回风,从而对着火区进行机械排烟;楼梯间、消防电梯前室以及避难间(室)等这些地方重要的安全疏散设施要另外单独设一套空调通风系统,防止其在火灾发生时受到烟气的侵扰,能够使空调系统关闭排风、打开送风,实现送风加压。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的现有高层住宅一般一栋建筑物内只配备一台空调机组,有的配备两台空调机组进行交替使用,所以,只能统一地用作排风或者送风。在火灾刚开始发生时,产生的烟量很少不足以对非着火区构成较大的威胁,此时的空调系统应该作为排除着火区域烟气的通道;但是随着火势的蔓延和发展,所产生的烟量越来越多,这时,空调系统就要用做向非着火区加压送风的通道,使疏散设施避免受到烟气的侵扰;如果火场温度达到了一定的限度,就应当关闭着火区空调系统送风口或排烟口的阀门,以免大火通过这些通道进行蔓延。
3.2 采用合理的室外疏散设施
目前的高层住宅一般都采用敞开式的室外疏散设施,这些疏散设施包括:全敞开式的室外疏散楼梯、屋顶停机坪以及检查用楼梯等。全敞开式的室外疏散楼与外界直接相通,这使得它能够在火灾发生时不受烟气的侵扰;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如果其他疏散设施无法使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用屋顶停机坪进行空中疏散的方法进行疏散;检查用梯主要作为辅的疏散设施,它在使用时具有危险性高、疏散操作难度大。
淄博市的一个宾馆的底层舞厅在1994年12月8日发生了火灾,火势蔓延很快,但是大多数人员还是从两侧室外疏散楼梯安全而迅速地撤离了出来,只有一人因为回房间取东西而烧死,这足以证明室外楼梯的重要性。室外楼梯是人员疏散的一个重要的安全保障,而且它还具有造价低、结构简单、不占用建筑室内空间等优点,在排烟和安全疏散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
3.3 把电梯井用作防排烟设施
对于电梯井用作自然通风还是正排压这个问题,要根据建筑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一个高层住宅设有一个专门的工作服务电梯井,并且建筑内还设有完善的、符合要求规范的机械防排烟系统时,电梯井就用来进行自然排烟,否则就要用作正压送风竖井;如果一个高层住宅内设有两个专门供工作服务的电梯井,并且建筑内还设有完善的、符合要求规范的机械防排烟系统时,两个电梯井都要用来自然排烟;如果一个高层住宅内没有设置完善的机械防排烟系统或机械防排烟系统达不到规范的要求,就要依据电梯井的送风量来确定排烟方式。
如果一个电梯井做竖送风井就能够满足需要,那么正压送风井和自然排烟竖井可以让两个电梯井对其进行分别承担;如果放防烟要求在一个电梯井做竖送风井时得不到满足,那么两个电梯井都要用作正压送风井。
只有电梯井与大气相同时,才能够用作自然排烟竖井,电梯井顶还必须设置有自动开关阀门的排烟口,这样做的优点是在排烟的同时还可以防雨。电梯井作为自然排烟通道分单井自然排烟和双井自然排烟两种方式,即一个电梯井用作自然排烟通道或两个电梯井同时用作自然排烟通道。用作自然排烟的电梯井,每个电梯门的上部墙壁处还要开设排烟口,其上还要装置有既能手动控制又能自动控制的防火阀门。
4 结语
近几年来,随着土地资源的日益紧张,土地利用率也越来越高,同时,也由于城市建筑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中的高层住宅越来越多,高层住宅的消防问题也随之增多。一旦高层住宅发生了火灾,其火势往往很凶猛,有大量浓烟弥漫在周围,给人员疏散和救援工作造成很大困难,另外,一些混杂在烟气中的有毒气体会使人窒息死亡,因此,防排烟设计在高层住宅的防火设计中所处的地位很重要。
参考文献:
[1]杨玲、张靖岩、肖泽南. 建筑消防安全与性能化设计[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10.6
[2]梁华.高层住宅防烟楼梯间防排烟方式比较探讨[J].安防科技,2008(8),53-54
[关键词] 住宅设计防火规范防火墙防火分区
防火设计是建筑设计中的一个重要技术部分,是建筑得以安全使用的重要技术保障。防火设计规范是建筑防火设计遵循的依据,应该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得到调整从而具备更好的可实施性。但是,现行防火设计规范只概括述及典型情况,无法涵盖多样化建筑设计所呈现的各种情况。规范的概括性带来了理解认识上的模糊性以及执行的难度,尤其住宅项目的设计过程中,这一矛盾更为突出。住宅是目前建筑师最常遇到的设计对象,在讲求实用、美观的同时更注重经济性,对于平面布局的各种细节尺寸都需要仔细推敲,以达到最大程度地压缩公共空间,提高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在满足市场对使用面积系数的高要求的前提下,又要严格遵循防火设计规范,这必然给住宅设计带来一定难度。本文将讨论高层住宅建筑设计中常遇到的防火设计问题,包括容易被忽视的设计细节问题及对规范条文的一些错误认识。
一、过于紧凑的平面不仅导致严重的对视现象,忽略了居住行为对私密性的要求,同时也不利于防火墙以及防火墙附近可开启窗的设置。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第5.2.1,5.2.2条就是针对防火墙及其邻近窗户的布置而设定的。第5.2.1条是规定当防火墙设在U型、L形等高层建筑的内转角处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米;当相邻一侧装有固定乙级防火窗时,距离可不限。第5.2.2条则是规定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米;当水平距离小于2米时,应设置固定乙级防火门窗。常见的情况是L形内转角处,防烟楼梯间或防烟前室周围的防火墙上设定的可开启窗与相邻的住户窗距离太近,无法满足规范要求。只能采取适当延伸防火隔墙的措施,这一做法并没有直接的规范依据。再如,单元式住宅楼单元之间卫生间相邻,凹口宽度仅1.2米,无论如何也无法满足2米的水平窗间距离要求,采用固定防火窗又不符合功能使用要求,因此我们将防火墙延长1米作为阻挡火势蔓延的措施(图1)。实际工程中,这样的拼接状况较为常见,当相邻的房间为起居室、卧室等面宽较大的房间时,可以通过减小窗的宽度或设置部分固定乙级防火窗扇的方式满足规范要求;可是当相邻房间为卫生间等开间尺度较小的用房时,无法满足这一要求,我们往往采取将防火隔墙延长1米的措施。这一做法没有直接的规范条文作为依据,而是参照第4.1.2.2条中防止火势由下而上蔓延的防火挑檐为1米宽这一尺度采取的相应措施。
二、垂直防火分区的概念未得到全面的理解和重视。
在“高规”中关于防火分区的5.1.1~5.1.4条文说明的第三部分阐述了垂直防火分区的概念,“即用具有1.5h或1.0h耐火极限的楼板和窗槛墙(两层上、下窗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2m)将上、下层隔开。”以往住宅窗台高度普遍采用0.9米时,1.2米的窗槛墙要求基本都能满足,但目前的住宅设计越来越多地采用0.5米高的低窗台或落地窗以扩大室内空间感,无法保证窗槛墙1.2米的高度,实际工程中对于这一窗形式的变化而未采取相应防火措施的情况比比皆是,这是一个经常被忽视的设计细节问题。笔者认为这一问题解决的方式一是可以通过将窗的下部设为固定乙级防火玻璃扇以弥补窗槛墙的防火高度不足,二是可以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1.0米的防火挑檐来解决。
三、当规范条文在执行过程中对原有限制有所突破时,需采取一定加强措施。
“高规”第6.2.5.1条规定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的内墙上,除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和本规范第6.1.3条规定的户门外,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但是实际工程中由于住宅平面的紧凑性难以独立划分出设备管道空间,设备竖向管井往往都被集中布置在前室内,并在前室内墙上开设检修门。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开在前室内墙上的检修门不能根据第5.3.2条采用丙级防火门,或仅提高为乙级防火门,笔者认为因为设在前室的设备竖向管井对于建筑安全性的影响大于设在非前室区域的竖向管井,建筑对于其检修门的耐火极限要求也不同于前室及防烟楼梯间的疏散门。因为设备竖向管井存在火灾隐患,并且它连接着上下防火分区(“高规”第5.3.3条允许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的电缆井、管道井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进行防火分隔),因此笔者认为这种情况下的检修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并且应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层层封堵。
四、对于规范的不正确理解直接影响其执行的准确性。
“高规”的第4.1.7条规定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米进深大于4米的裙房等等。这条规范的实质是保证消防车进行扑救的作业空间条件,但是有不少人对于这条规范存在错误理解,即认为这一高层建筑直接落地的长度可以是累加而非连续的,这一理解偏差的主要原因是不了解消防车是如何靠近建筑进行扑救工作。其实该条规范隐含着两个概念,即“消防登高面”和“登高作业场地”。“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是指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和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和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登高作业场地就是沿建筑登高面实施登高作业的操作空间。”[1] 当有了对这两个概念的认识,便非常容易理解高层建筑底部留出的这一长度范围在水平方向应该是连续的。对于上述问题的正确理解将有助于对建筑进行合理布局,有利于消防车实施操作。
五、设计中尚存在其他细节问题亦容易被疏忽的。
例如,为了避免对通行的影响并考虑美观的要求,消防前室内的消火栓箱通常被设计成以嵌入式或半嵌入式方式安装于墙体,这些墙体都是需满足耐火极限3小时的防火墙,其厚度的减薄必然降低耐火时间,可能导致该墙体无法满足防火墙的耐火极限要求,因此设计中应根据所选择的墙体材料确定是否需要相应增加墙体厚度以保证其耐火极限。
宅产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针对于目前在住宅设计相关规范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
了深刻的论述,旨在为我国住宅设计相关规范的补充和修订提供实施的参考意见。
关键词:住宅设计规范思考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A
1.前言
城市化带动了房地产行业欣欣向荣的发展势态,房地产行业已经成为了国民经济支
柱性产业;目前《住宅设计规范》和《住宅建筑规范》中收纳规范和设计标准,对比《住
宅建筑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关于高层住宅规定中存在的明显差异,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国家应形成统一的建筑设计标准来约束建筑设计的工作,这有助于
房地产行业的发展。
2.住宅设计规范的发展概况
2.1住宅的发展概况
经济的发展,带动了住宅建设市场的强劲上涨;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人们思想观念
发生了的变化,人们对住宅的不再仅仅局限于实用的居住功能,还对住宅建筑品质提出
了严格的标准。住宅产业化的发展被提上议事日程,住宅产业化能搞活住宅市场,并形
成相应的系统理论指导;在此系统理论化的指导下,能对住宅建设快速持续稳定的发展
提供有益的支撑。
2.2住宅相关建筑设计规范的修订情况
上世纪五十年代,国家从设计管理、建筑设计通则、防火及消防、居住及公共建筑、
生产与仓库及临时性建筑等方面制定了《建筑设计规范》作为建筑设计的依据,在此规
范中并没有将住宅设计规范单独罗列出来。在1987年正式推出我国第一部可依赖的《住
宅建筑设计规范》,1999年建设部主编并批准执行了新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此后针对规范中问题做了修正,颁布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2005
年《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和《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T50352―2005相继
出台,最新版是《住宅建筑规范》GB50096-2011。
3.现行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存在的主要问题
3.1条文内容上不清晰
据统计过往对住宅设计的规范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这些已经被新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所取代。我们了解到住宅规范对低层低
密度住宅、小面积公寓、商住两用住宅仍关注不够,容易造成了规范体系的混乱。
3.2定义相互矛盾
住宅的更新改造目前已成为城市住宅开发的主要形式,但由于环境因素的变化和居
住机能老化,迫切需要对住宅再生的实施做出必要的安排;国家相关规范条文存在严重
缺陷,针对于住宅形式定义的不准确,使得住宅进入市场后发生变化的情况比比皆是。
如:如现行《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中6.4.2规定:“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
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而现行《住宅设计规范》另一章中“塔式和通廊
式高层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布置。单元式高层住宅每单元只设一部电梯时应采用联系廊
联通”的要求,这显然是自相矛盾。
3.3规范适应性差
现行住宅相关建筑设计规范本应该建立在住宅产业化基础之上,但由于经济的快速
发展,使得住宅相关建筑设计规范滞后不能有效适应变化和发展,进而不能达到住宅产
业化要求建立完备的住宅标准化体系的要求,阻碍了住宅产业化的发展。
3.4功能空间规范不足
目前在现行住宅相关建筑设计规范中在细节方面还存在缺陷;
如:伴随起居室公共活动空间功能的强化,主卧室会客、娱乐、学习空间的功能弱
化。《住宅设计规范》5.1.2条文说明中“由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
的住宅套型,其面积不应小于30”中对起居室的规范不足以对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判
断是否可用,因此起居室的使用面积很难确定。
再如:开放式厨房比较美观,它把两个本来相对独立的空间――厨房和客厅连接起
来,装修风格与整个家居协调统一,目前设计当中经常用到。而且微波炉、电烤箱,洗
碗机等新型厨房电气在现代家庭中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作为储物功能的电冰箱需要回归
厨房,厨房也经常放置燃气热水器、直饮水设备等。《住宅设计规范》5.3.3指出:“厨
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热水器等设施或为其预留位置。”对厨房开放
式厨房的使用度做出了要求,却未能提及对开放式厨房需要解决的防止油烟等问题做出
表述,造成厨房的使用功能丧失。
4.完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体系的建议
4.1明确住宅建筑规范的地位
住宅建筑规范是住宅建筑的依据,其地位必须在建筑法规中予以确认,维护住宅建
筑规范严肃性,做好宣传的力度和规范的推广普及,并且理顺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关系,
梳理关系中所引发的矛盾,及时对细节做出明确的安排和相应处理。
4.2加强基础标准建设
住宅建筑规范需要采用标准的术语进行文本的描述,对术语概念的界定要讲求科学
性和力求规范。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中,建筑设计专业的基础标准主要包括术语标准、
图形标准、模数标准、分类标准,占据基础性地位。
4.3建立与设计规范编制及管理机制
住宅设计相关规范的编制工作要采取实际与专业相结合的方法,要根据住宅建设的
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工作。与此同时,规范出台以后,要严格遵守规范的实施细则,明
确设计标准的时效性和溯及力,建立高效的执行机制。
4.4制定专项设计标准
时代的发展让住宅产业化的趋势已经势不可挡,我们要用前瞻性的眼光来看待目前
住宅建筑规范性的问题,及时制定有利于住宅产业化发展的细致而全面的专项标准。
4.5设计结合使用实际
住宅建筑规范应该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要针对实际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进行规
范的研究和制定,从使用的便捷性和规范性着手;如:我国目前没有可能全面淘汰砌体
结构体系,因此应该对砌体结构相关标准做出调整,使其继续发挥作用。再如:5.8.1
对高层住宅的“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的规定,
并没有对解决安全疏散问题做出详细说明。
4.6提高设计自由度
住宅建筑规范约束了设计的行为,极大控制了设计的自由度造成设计的受限,而目
前建筑设计规范正向“性能规定型”转变,因此我们可以将住宅建筑规范确定为以性能
规定作为制定的基础,并且采用“性能规定型”放宽设计的自由度,以此来辅助和保障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体系框架结构和完整性。
结语:
住宅相关建筑设计规范的编制与修订工作要以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相对应的整改,
无论是规范的编制工作和规范的执行机制都应该要适应住宅市场化和产业化的要求,强
化和理顺各规范的从属关系,以期为住宅发展和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做出
贡献。
参考文献:
关键词:高层住宅;给水;排水;消防
中图分类号:TU8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2)26-0130-02
在当今人们对高层建筑各方面设计提出更高要求的背景下,更应注重给排水系统的科学、合理设计,文章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的来探讨高层住宅建筑给排水系统的设计。
1 高层建筑给水系统设计
1.1 给水设计
从目前高层建筑给水方式来看,主要有如下三种:第一,市政管网供给;第二,水池水泵房屋面水箱用水点供给;第三,水池变频供水设备用水点供给。
第一种市政管网供给方式,在投资、安装、维护、节能方面具有很大的优点,但其可靠性、持续性比较差,由于在建筑内部供水贮备设施,一旦市政管网出现停水现象,则建筑内部也会随之出现断水,但由于内部无贮备水量,当外网停水时,将使内部断水。第二种供水方式具有水量贮备环节,因此弥补了第一种供水方式供水可靠性缺点,保证供水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但在其它方面与第一种方式相比,明显处于劣势状态,如安装麻烦、维护不便、投资较大、节能不足等,而且该方式中的水泵在工作时,会产生振动和噪音,对居住者的生活有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也有可能带来给水的二次污染,相关设施的增加,造成了整个建筑物荷载的增加,对建筑物本身的安全性、稳定性或多或少会带来一定的影响。第三种给水方式虽说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了第一种方式和第二种方式存在着的明显不足,如供水可靠、维护方便、消耗较少,但由于该方式的应用所需要水泵型号较多,技术要求较高,因此,在投资成本方面会有所偏高。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明显看出,各种供水方式各有有缺点和适用范围,需要结合高层建筑实际情况,选择经济、科学、合理的给水方式。
1.2 减压设计
用水点水压偏高是高层建筑给水设计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超压的出现,不但会给居住者的用水带来诸多不便,还不可能造成洁具配件的损坏,因此,需要注意减压设计,据笔者的归纳总结,主要有以下几种减压设计方式。
①分区设水箱。该减压方式保证了给水的可靠性,但由于需要水箱设备,需要一定的建筑空间,同时对建筑的荷载会产生一定影响。
②设置减压阀。减压阀是减压设计中的常用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方式:其一,将减压阀装设在立管上。该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会节约投资,因为所需减压阀数量较少,只需要在立管分区处设一组减压阀即可。但由于减压阀装设在立管上,当减压阀维修时,会对诸多用户的正常供水产生影响,可靠性方面稍微较弱,且此种方式的进户支管在室内贯穿距离较长,面积较大,会给居住者的室内装饰带来诸多的不便。第二,将减压阀装设在用户分支管上。这种方式便于维修,且维修时不会对太多用户的给水产生影响,可靠性与减压阀装设在立管上相比较高,但由于分支管数量较多,从而也增加了减压阀的数量,同时也增加了建设成本。
1.3 水表设置与建设管理
①水表设置。传统的分户水表布置方式即将一个或多个水表装设在每个单元住宅的厨房或卫生间处,但此方式在长期的应用过程中产生了诸多的问题,如抄表会干扰居住者生活,也不利于住户居住的安全性,同时也给抄表人员增加了工作强度,不利于水表的集中管理,甚至有偷水现象出现。这一系列问题促使要不断创新水表设置方式,出户设置水表已经成为了新时期水表设置方式的必然发展趋势。目前,主要有两种出户水表设置方法,即管道井集中设置与地面集中设置,可根据建筑物的实情,在综合比较两种方式的特点基础上,选择经济、合理的水表设置方式。
②水表建设管理。高层及坡地建筑可采用二次加压方式进行水表建设和管理,即供水公司以小区为单位建设总水表,建筑开发商通过蓄水池及水泵房的建设来实施二次加压,供水给住户。而收费和水表管理工作则由小区物业管理来实施。多层建筑可采用一户一表方式对水表进行建设和管理,即由供水公司以建筑为单位统一建设水表,当然收费和管理也由供水公司直接进行。为了更大程度的节约用水,方便水表管理,建议高层建筑采用一户一表的方式对水表进行建设和管理。
2 高层建筑排水系统设计
2.1 下沉式卫生间排水设计
虽说《住宅设计规范》规定,卫生器具排水管不宜进入他户,但在实际的卫生间排水设计过程中,大部分住宅的卫生器具排水管还穿过和楼板进入到了他户,这就难免因为排水管理质量问题漏水而造成邻里关系的不合,甚至是产生矛盾纠纷,影响社区和谐。因此,笔者提出通过下沉式卫生间排水设计来解决这一问题,可作参考:卫生间为下沉地面楼板,而污水横管设于本层下沉板以上的户内。这给排水管理的施工带来了便利,但检修且有所不便。同时,为了避免由于管道漏水而影响下层居住者的生活,要提高卫生间的整体防水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在暗封卫生间所有管道之前必须按照相关规范实施严格的试压注水试验。在不违背《住宅设计规范》规定,又满足设计功能的前提下,建议卫生间下沉400mm为宜。
2.2 厨房排水设计
笔者认为常规的厨房地漏设置已无太大价值,完全可取消传统厨房的地漏设计。因为厨房少量的污渍直接用除污工具清洗即可,无需进行全部冲洗。而且地漏容易使水封内积存污渍,若长时间没有对厨房进行冲洗,水封内容易向厨房散发出臭气,影响厨房的卫生状况。同时,若设置地漏,建议将洗涤池排水支管直接接到排水立管,从而可以使地漏排水支管无需进入下层建筑。
2.3 通气管的设置
3 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7层以上住宅应在室内装设消火栓系统,但由于空间的限制,这一规定确有难处,使得诸多单元式住宅的消火栓明设于楼梯休息平台。笔者建议为了达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范要求,可只设置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和干式消防竖管对室内消火,若按照常规方法安装消火栓,有一道梁正好处于消防箱安装高度,这样就只能明装,不仅不利于休息平台正常功能的发挥,还影响了休息平台的美观,因此,笔者建议可以把栓箱分离暗装于梁的上下部,位置方面要保证能够取到消防设备,或者消火栓只留栓口,不装消防箱、水枪水龙带。
4 工程应用分析
4.1 给水系统设计
4.2 排水系统
4.3 自动喷洒系统设计
4.4 消火栓系统设计
为了满足室内消火栓水泵和喷淋水泵吸水灭火,室外设有1座消防池,为550 m3。当任一水泵进水管管道检修时,另一管仍能供应全部消防水量。为满足栓水泵故障时由消防车加压供水,室外上下两区各设3套防水泵接合器。
5 结 语
给排水设计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诸多的因素,文章只是结合笔者实际工作经验总结出了相关设计要点,在具体工程实践中,还需要根据工程实际,结合工作经验,参照相关规范,设计出经济合理的给排水方案。
关键词:建筑电气设计 , 规范,问题,措施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architecture of the electrical design common problems has summarized, and according to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standards, puts forward the improvement measures, refers for the colleague.
Keywords: building electrical design, specification, questions,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电气工程是建筑工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电气设计又是电气工程的重要部分,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投资和预期效果。本文通过分析总结,就影响建筑电气设计的几个问题进行了讨论,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在从事建筑电气施工、设计的工作中, 笔者发现现代电气设计中有多处不妥, 有些问题是设计人员对规范理解不准确, 还有些问题是设计人员对规范不熟悉。 现将一些带共性的多发问题提出来, 与同行们探讨。
1计算电流、开关、导线的配合问题
保护电器规格与被保护线路不匹配。《民规》JGJ16-2008中7.6.5第二款对配电线路的过负荷保护作如下规定;过负荷电器的动作特性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IB≤In≤Iz(7.6.5.1)
I2≤1.45 Iz (7.6.5.2)
对于上式 (7.6.5.1),规定了所选保护电器的额定电流或整定电流应不小于计算电流且不大于所保护导线的持续载流量。如果所选保护电器的额定电流或整定电流小于计算电流,就未完成供电任务;保护电器大于所保护导线的持续载流量,导线已受损害或烧坏保护电器还未动作,则失去了保护意义。对于上式 (7.6.5.2),规定了保护电器动作电流应限制在被保护导线持续载流量的1.45倍以内。还应该注意的是,保护电器选用塑壳断路器时的额定电流也应考虑环境温度等的影响,一般应比负荷计算电流预留15%~20%的裕量。
2低压电缆设计与节能问题
2.1低压电力电缆截面的选择,通常是按允许温升进行选择的,并按允许电压损失、机械强度、短路热稳定进行验算。设计时,应考虑不同敷设方式(明敷、穿管或走桥架)以及周围环境温度对电缆载流量的影响,亦即载流量应乘以折减系数,即:电缆载流量=查表得出的电缆给定条件下的额定载流量x环境温度修正系数x敷设方式修正系数。这点对我们设计工作者来说,往往被忽略。
2.2适当考虑一下经济电流密度指标。电流在导体中的允许传输值,随着截面积的增大而增大,但每平方豪米允许传输的电流值,亦即电流密度是不同的,在允许载流量的前提下,电流密度随着截面积的增大而逐部下降,也就是说电缆规格越大对铜材的利用率越低,亦即越不经济。另外,在高层建筑中,自重过大还会造成自身损伤并增加施工难度。因此,一味地选用大规格电缆既既不经济,也不合理,建议对电缆经济电流密度进行校验,并采取相应措施(如采用交联电缆或改为多加支路等)。
3应急照明问题
3.1应急照明系统的指标说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对照度指标均作了规定,然而建筑设计人员对应急照明的各项指标说明不详尽,如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照度要求、光源选择、电源选择、应急供电容量等问题。对于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和照度要求,如在消防控制室、配电室、消防电梯机房应设置备用应急照明,照度应保证正常照明的100%;在疏散走道、楼梯间、门厅、地下车库等应设置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1x,且楼梯间不应低于5.01x;在休息厅、餐厅、多功能厅等场所设置应急照明,其照度不低于正常照明照度的10%,且不小于1.01x。应急照明选用的光源及电源也应加以说明,如光源采用可瞬时点亮的卤钨灯或快启节能灯;应急电源自带蓄电池或采用集中应急电源装置EPS供电。
3.2在住宅的电梯厅照明及应急照明灯中设置自熄节能开关。《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第6.5.3条,住宅的公共部位应设人工照明,除高层住宅的电梯厅和应急照明外,均应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楼梯间因过往的人员较少,常出现长明灯的几率最多,故采用节能自熄开关。但自熄节能开关并不适用于高层住宅的电梯厅和应急照明。此条规定的主要目的是节能。
3.3高层住宅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照明供电问题。高层住宅楼梯间及前室照明应属应急照明,按用电负荷重要性和消防应急照明规定,负荷级别一类高层建筑划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划为二级。楼梯间属重要交通通道,会影响到全楼公共场所秩序,设计中一般能做到满足规范要求,但在11层二类高层住宅设计中,也有仅采用一路市电加蓄电池连续供电30min 应急照明灯具做法,这是不满足规范要求的,蓄电池30min 供电时间仅够作为消防疏散用,它不能代替非火灾情况下(如停电)二级负荷供电要求。
4防雷设计问题
防止雷电波侵入。防止雷电波侵入是防雷措施的重要一环,但是设计人员往往重视防直击雷,而对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重视不够。《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要求各类防雷建筑物应采取防雷电波侵入措施,具体要求应根据规范中各类的防雷措施执行。有的工程采用低压架空进线,设计没有要求在入户处“装设避雷器并与绝缘子铁脚、金具连在一起接到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采用铠装电缆(含静电、控制及其它系统电缆)进出线的,没有要求“进出线端将电缆金属外皮、钢管等与电气设备接地相连”。此外,尚应注意防高位雷电波侵入,对固定在屋面露天处的电气设备,如冷却塔电机、航空障碍灯、屋面上投光灯、正压风机、排气机等,其配电线路应结合GB50057-2010第4.5.4条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5浴室的安全保护问题
5.1浴室的管线应尽量减少接头,与浴室无关的管线,不应走到浴室的顶板和底板里面。住宅卫生间线路,从配电箱直接进浴室后截止,不应在去向别处。浴室的0 区、1 区、2 区及3 区内均应做局部等电位联,具体见02D501-2 图集。
5.2浴室的0 区、1 区、2 区,是不应装插座的。3 区里插座应满足防护等级IPX1(带防溅面板),由额定动作电流In≤30mA 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供电。3 区指距洗浴盆外沿>0.6m,距淋浴喷头>1.2m 的平行垂直面内,其高度止于离地面2.25m 处。(这里2.25m 针对浴室内预留电热水器插座在水平距离不能满足的时候,可以在高度上满足)。
6消防供电问题
高层建筑消防设备供电,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自动切换。高层建筑消防设备供电(重点部位为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风机等),应在各自设备处的最末一级专用配电箱自动切换。也就是说,以上重点部位,必须设置各自独立的双电源切换箱。
例如:地下层消防水泵应在消防水泵房处设置双电源切换箱,如切换箱同时供电消防水泵和防烟排烟风机重点消防设备,就不满足规范要求,更不应该将非消防设备接入。其余例如消防照明、防火卷帘等,可以公用双电源切换箱。
结语
电气设计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投资和预期效果,每个设计人员都必须认真面对。随着电气技术的进步,新的规范、标准不断出台,我们设计人员更应该注重规范的学习、研究,并能够互相学习,广泛交流,共同提高。笔者结合所看到的施工图纸以及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列举了以上“常见病”,可能有不妥甚至谬误之处,我只想作为抛砖引玉,达到与同行们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的目的。
参考文献:
【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