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3 17:22:4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经济责任审计结论,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经济责任审计就是通过对领导所在部门的财务收支情况以及相关经济活动负有责任进行审查,评价监督领导千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履。随着我国近些年出现的腐败问题暴漏出我国传统经济责任审计所存在的缺陷,因此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将风险导向应用到经济责任审计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的概述
风险导向审计就是以审计风险理论作为基础。利用审计风险模型对被审计单位的各种审计风险进行全面、动态的分析与评估。风险导向审计具有以下特点:审计重点前移。以风险为出发点。在风险审计中更加侧重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重点审计项目进行审计。以此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审计证据的内涵不断扩大,证据的来源更加科学化。基于风险导向的经济责任审计是以科学的证件作为基础的。尤其是重视外部证据。这样可以避免单纯依靠内部审计结论的片面性,规避审计风险;分析性程序的运用。在新常态下领导千部违纪违法行为更加隐蔽,所以对于集体经济责任界定存在难度。尤其是对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呈现多样性发展。任何因素都有可能影响审计结论。因此风险导向审计运用分析程序。并且将分析程序贯穿于整个风险评估体系中。
风险导向应用到经济责任审计的价值
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应用主要是因为在传统的经济责任审计容易出现审计主体对审计对象真实性等相关事项评价后。出现审计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而产生的损失以及审计主体承担责任的可能性。因此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具有以下价值优势:
有助于规避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由于在新常态下,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呈现多样式发展,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关系到党政建设。然而基于经济责任审计所存在的不足容易出现审计风险,例如基于审计人员自身专业素质而导致审计结论与事实不符的现象可能会产生审计主体出现损失,例如领导承担主体责任的可能性。因此将风险导向应用到审计中可以清晰识别出审计风险点。从而提高审计质量。规避不合理的审计问题出现。
化资源配置。提高审计质量。经济责任审计不仅时间跨度大,而且审计内容比较多,根据工作经验,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被审计单位出于“被审计”的限制,它们往往不会积极配合相关审计工作。例如对于审计人员提出的相关问询等采取故意拖延或者不理睬的方式。再加上审计人员数量的局限,使得审计工作量比较大。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则可以通过系统分析与评价实现了高效审计。首先审计人员根据审计风险进行审计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重点项目进行审计,以此增强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实现了审计资源的优化配置。
有利于拓展经济责任审计职能。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现代风险导向的审计不仅对领导任期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而且还关注相关风险的管理。根据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单位经营中所存在的问题,实现了审计关头前移,做到了主动风险规避的效果。更为关键的是通过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完善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通过风险模型可以将各种风险点清晰的展现出来,以此更好的突出重点监督与管理。便于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的工作。例如将审计风险点展现出来可以让被审计单位知道自己的风险,以便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构建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风险导向审计理论引入到经济责任审计中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审计准备阶段。二是审计实施阶段,三是审计终结和责任评价阶段。结合相关工作经验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构建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构建有效的审计质量监控体系。基于经济新常态发生。领导千部违纪违法的行为越来越隐蔽,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要不断的创新。适应新常态发展要求。随着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准则及流程的日益规范,在经济审计中存在审计质量不高的问题,因此目前的重点就是构建完善的审计质量监控体系:一方面要强化对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力度。虽然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强化了对重点项目的审计。但是也不能忽视对其他经济活动的审计。因此作为审计部门必须要强化质量监督力度,重视证据的科学性与法治性;另一方面建立审计动态信息反馈机制。基于风险防范的目标。审计机构要及时进行审计质量信息反馈。做到依法审计,增强风险监督的能力。
建立完善的量化风险评价体系。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内部审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引入风险导向必然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其中如何评价风险将成为关键。随着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性质分析
所谓经济责任审计,顾名思义在责任,是经济责任。责任的主体承担者是人,是负责人,即被审计单位的负责人或领导干部。通过审查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的“事”,最终对这个“人”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这个过程是复杂的,审计是要有依据和标准的,定性是要准确的,因为它关乎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业绩水平,甚至政治前途和切身利益,同时也涉及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甚至发展前景和各方利益。
二、目前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审计机构体制弊端难以解决,造成经济责任审计时而不严肃,流于形式。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实质是内部审计,是企业集团下设的内部机构,是一个行政管理部门,在行政上与企业领导有上下级隶属关系,在业务上与各部门之间有业务往来,受同一系统、同一单位各种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和人事关系的干扰和束缚,本身不能完全独立。当审计结论触及相关领导或部门利益时,必然遭到抵制和干扰,妨碍审计独立性的发挥。为了协调好审计与相关领导和部门之间的关系,保证自身工作的正常开展,不得不与其做出一定程度的妥协和让步,结果既损害了审计的权威性,又影响了结论的准确性。由于不能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公正性,造成经济责任审计走过场、不严肃,流于形式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其审计结论不能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出该经济责任审计的全貌,实质意义大打折扣。
(2)经济责任审计依据不充分、标准不统一。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更多的是集团审计,有的企业集团规模庞大,板块较多,数量众多,兼并重组、跨行业、跨所有制甚至跨国经营。其内部的复杂性对整个企业集团的人、财、物管理要求很高,难免出现管理问题。如管理不完善、制度不健全、标准不统一。这样会给经济责任审计带来困惑,在具体审计过程中出现审计缺少审计依据或依据不准确,而得出错误的审计结论,并且也给审计人员自身带来一定的审计风险。
(3)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部分缺乏真实性。由于企业集团一般都实行内部严格的各项指标考核制度,而考核的结果又与其自身的经济利益甚至政治利益挂钩,有些企业领导者从自身利益考虑,授意、指使、命令下属有关部门,尤其是财务部门做假账、算假账、报假账时有发生;另外被审计单位部分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较低,做出的账务处理和提供的财务报表失真;还有被审计单位部分人员态度不端正或配合不积极,这在一定程度上给经济责任审计带来一定的难度,有可能让经济责任审计做出偏差或错误的结论。
(4)经济责任审计方法具有一定局限性。由于被审计单位业务繁杂或业务量较大,会计账簿或凭证较多,审计人员一般采用抽样审计的方法,而没有进行全面彻底的详查,难免会使一些问题疏漏或未引起足够重视,结果造成应该发现的问题而未被发现,甚至可能有重大问题未被审出,造成审计结论与实际情况有偏差甚至差距较大。另外,审计人员主动找被审计单位相关领导和部门人员座谈较少,造成有些在纸面上没有反映出来的问题未被发现。还有,审计过程中没有引入电话、邮箱等举报手段,造成经济责任审计震慑力度不够。这些都影响审计结果。
(5)经济责任审计人员自身存在的问题。一是审计人员专业知识狭窄,工作经验不足,业务能力不强。目前许多内部审计人员从财会工作转到审计工作中来,专业知识仅仅局限于财务会计方面,工作经验也局限于此,业务比较单一,工作思路狭窄,很难胜任当前全面复杂的审计工作。当前的经济责任审计,既包括传统的财务审计,又包括工程审计、物流审计、人事审计、生产经营管理等全方位的审计,但这些审计不可能全部配备具有相应专业的人员进行,除了配备工程各专业的审计人员以外,其他方面就需要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博学贯通,思路开阔,业务面广,工作经验丰富,勇于实践担当。二是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政治素质亟待提高。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具有特殊性,主要是被审计单位的负责人或领导者,而且有的负责人或领导者职位较高,甚至高于审计部门的领导,在审计过程中难免会受到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或领导的干扰。另外,有些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政治素质不高,有时主动拉关系、送人情,不按原则办事,故意隐瞒违法违纪事实,或轻描淡写、敷衍而过;有时贪赃枉法、收受贿赂,借机谋取个人私利。三是审计人员工作态度消极,工作方法陈旧,工作质量不高。由于审计工作具有一定弹性,具有一定难度,具有一定深度,有些审计人员知难而退。工作方法上仍沿袭传统惯用几十年的套路不放,不专研改进和创新,只注重审计数量,不注重审计质量,造成工作走过场、重形式,结果审计工作却不被最高层领导重视,自己把审计工作的发展前景黯淡了,走向了死胡同。
三、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应采取的措施
(1)把经济责任审计上升到更高更合理的层次。建议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甚至受股东会(股东大会)直接授权和管理。从更高的更合理的层次和角度,更加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如果是中央直属企业可以尝试由国资委以外派所在单位驻在组的方式直接管理,省属企业也可参照执行,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
(2)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大型企业集团,要完善制度建设,要统一标准规范,使经济责任审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严格按审计程序、审计原则和审计标准进行审计,使审计过程具有说服力,审计结论具有准确性。
(3)加强指标考核的严肃性。企业集团董事会要从顶层设计和政治层面,对所属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或领导干部的考核进行严格要求和准确界定。对弄虚作假、粉饰业绩的情况一经查出数倍考核,甚至不再任用的强制规定,或者贪污受贿、违法乱纪一经查出彻底考核,甚至移送司法机关接受刑事处罚。以此来保证其生产经营的真实性、准确性,为经济责任审计对其审计结论进行准确定性,如实评价。
(4)创新经济责任审计机制,采用更为科学实用的审计方法。面向企业集团内部招聘具有以财务会计和工程专业为主的具有多学科、多岗位、多经验的复合型人才充实到审计队伍中来,或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上述类型的复合人才,以一种全新的模式和体制,做好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聘用高水平的审计人员充实经济责任审计队伍,安排合理充裕的审计时间,尽量开展全面全方位的经济责任审计,力求得到更加全面、公正、准确的审计结论。企业可以尝试实行内外联合的审计制度,即由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部门与聘用外部中介机构联合进行审计。既解决了内部审计力量的不足,又保证了审计项目的充分开展,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审计结论的客观、公正、独立性和准确性。目前,鞍钢集团公司采用这一方式,效果显著。
一、目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到位,使审计成效受到影响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由于被审计单位缺乏必要的认识,觉得只有在领导离任后才能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这样就导致审计部门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缺乏有效的配合,往往导致在审计过程中,部分审计程序存在简化及被迫取消的情况。同时审计人员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需要收集资料及对查处的问题进行定性时也会存在较多的麻烦,使审计判断受到较大的影响,不利于审计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提升。另外在审计结果落实上也存在较大的难度,各单位对审计结果缺乏重视,不能积极对领导任期内遗留的历史问题进行有效的整改,很大一部分继任者都不愿意承担提纠错改错的责任,这样就导致处理处罚落不到实处,使一些应该处理的问题得不到有效的处理,严重制约了审计监督的效果。
2.审计的方法、手段单一
近年来,各行各业都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其还是采用就账查账的手段进行,这已越来越无法满足当前各行业对审计质量和深度的需要。这种审计方法和手段由于缺少量化的对比分析,审计结论内容也缺乏具体性,审计方法和手段较为单一,缺乏综合性的分析评论,往往只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基本情况进行评价,在其他方法的评价上不仅缺乏量化对比分析,而且在评价上也不够全面和具体,从而导致审计质量很难得到提高。
3.审计评价不规范
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审计所到的具体报告来对领导干部进行客观的评价,但在具体实际工作中,由于审计评价普通存在不规范的地方,不仅审计人员不能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深入的了解,而且自身业务水平也不高,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程序、审计的关键点及报告披露的主要内容不能有效的掌握,从而无法保证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质量。
二、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对策
1.抓住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
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需要抓住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针对被审计人任职期间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做出的重要经济决策及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等进行重点的审计。这就需要审计人员需要对与财务收支有效的经营决策、管理情况、经营业绩和财务活动进行审查,从而将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内的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应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全面的反映。对国有资产存量的真实性、增减变动及资金结构的合理性进行着重审查,有效的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对被审查者任职期间内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收益水平进行审查,看其各项经济决策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经济效益。通过对任职期间所在单位内部的财务核算、成本管理及财产流转等情况进行审查,看其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从而对被审查者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进行评价。
2.客观公正,把握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需要做到实事求是和依法依规进行审计。做到客观公正进行审计评价,对领导干部的业绩和责任进行客观评价,全面看待问题,在评价过程中需要充分的考虑到客观环境及基础条件所带来的影响作用。在进行审计评价过程中,需要以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基础,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在对财务收支进行评价时,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来对其进行定性分析,明确审计范围,只对经营和财务数据得到核实的事项进行评价。
3.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通过制度来指导和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解决授权和立项不规范、审计内容不明确、评价标准和审计程序不统一等问题,以做到问题查清、责任到人、评价客观、结论准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综合审计,涉及相关部门多,单靠审计部门难以独立完成。为此,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部门配合、协调规定是搞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条件。在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挥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的职能优势,做到集中优势,整合力量,一起开展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4.寻求适应新形势、新特点的审计方法
审计人员对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实施全面审计重点,但对部分重大事项,要结合领导干部任期履行职责情况,适当地有选择地向以往若干年份进行期外延伸审计。而把期中审计的责任评价放在动态的发展过程中来考察,通过纵向比较可以全面客观反映期内经济责任的全貌,从而使审计人员能够准确地对被审对象进行评价。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的考察,必须依据审计项目,对所需掌握的账据数表等原始凭证进行全面核查,从中掌握经济活动的真实资料。
三、结束语
在当前新形势下,我国领导干部反腐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强,在这种情况下,通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有效的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完善领导机制,有利于我国反腐斗争的不断深入。所以作为审计机关,需要坚持与时俱进行精神,依法履行审计职能,在工作中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不断的克服各种困难和阻力,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为当前我国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为我国反腐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包括审计程序、取证、查证、定性、评价和处理处罚、责任化分等风险。从近几年审计实践来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外部原因形成审计风险
1、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机关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制定滞后,制约审计工作的开展,随着市场竞争加剧,经济领域中产生了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市场经济形势不断变化。给审计工作提高了更高的要求,层出不穷的新的经济现象向现有的国家法律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特别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滞后于经济和审计的发展。影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形成审计风险。
2、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影响审计工作质量。领导对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视程度,直接影响审计工作质量,无论从领导干部调动、提升、免职,还是从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终结、审计成果运用,如果组织、人事部门不重视,会使审计工作难以开展,会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从而形成审计风险。
3、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有意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会计信息的虚假、失真,直接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真实性和审计评价的客观公正性。近年来,经济活动中违法违纪行为更为隐蔽,造假的技巧更加高明。会计资料失真严重,审计人员稍有疏忽,就无法审计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不实和资产、负债、损益虚假的情况,造成审计判断错误,严重影响到审计结论,评价的客观公正性,形成了审计风险。
(二)审计内部原因形成审计风险
1、审计方法缺乏科学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行时间较短,尽管国家出台了一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内容、方法等作了刚性规定,但还是缺少具体的操作办法。大部分还是沿用财务收支审计的方法来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的深度和宽度把握不到位,形成了审计风险。
2、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范围过大。按照规定,在审计一个地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情况。必须要把单位收入、支出、资产管理、单位制度建设个人廉洁都要审清审透,而审计人员不是万能的,往往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或审计个人素质、水平限制加至不是完全掌握审计单位全面情况审计的不深不透,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形成了审计风险。
3、审计手段的局限性。审计主要是通过财务及相关资料来发现和查证问题,而有些违纪违法问题不一定就在会计资料中反映,单用审计手段难以深入查证,必须由有关执法执纪部门运用特殊手段进行调查、才能查清。如:受贿索贿、收受回扣、开假发票等问题。由于手段的限制,使审计限于僵局,容易造成对问题查处的不深不透,给审计结论带来风险。
4、对评价的范围掌握不当。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具体事议不应评价而评价,或不属于审计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而妄加评价,或对审计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审计事项进行评价,都会产生审计评价风险。
5、经济责任界定难。经济责任的界定分为前任和继任者责任、个人和集体责任、主管和直接责任,涉及政策法规的变化、主观与客观原因、个人决策与集体决策的因素。在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难以准确界定责任,由此加大了审计风险。
二、降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建议
1、改善社会环境、争取理解和支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争取党政主要领导的重视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审计人员才能更好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有效地降低审计风险。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存在问题 对策 趋势
一、引言
目前,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许多不完善、不规范之处亟待研究。笔者就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谈几点看法。
二、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自我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以来,已经取得显著成效。但是经济责任审计起步时间短,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制度也不健全等问题,因此笔者认为我国现行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仍存在一些问题。
1、立法层次较低,审计独立性缺失
目前,指导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最有权威或层次最高的法规性文件不但立法层次不高,而且不具备立法的特征,因此,国家审计机关在依法审计时,实际效果必然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一定的制约。
我国经济责任审计是由国家审计机关负责,然而审计结果却必须向各级地方部门进行报告,因此,独立、客观和公正地评价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存在诸多现实难题。
2、经济责任界定难,审计风险较大
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做出错误审计结论而导致的相关组织或人员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在审计过程中,以人为审计的对象,必然伴随着极大的风险,如:审计过程中可能违反程序、采集证据不当、查证不实或定性不准等风险。
3、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难度大
在实际工作中,评价经济责任审计要比评价其它审计项目困难得多。主要是因为我国尚未形成完善的经济责任评价依据,审计评价的范围难以界定,致使评价存在一定程度的片面性,而且前后任的经济责任难以区分,对被审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应负责任的范围与性质等缺乏具体的分析与评价,同样也给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和界定增加了难度。
4、经济责任审计存在滞后性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大多是由于各种原因在离任时才进行的。但是,在程序上往往是“先离任,后审计”,这种滞后现象是由我国政治体制及组织人事制度决定的。并且在未宣布之前,领导干部的离任还有其特殊的保密性,同样给离任前审计造成相对的难度。
5、审计人员职业素质不高,经费没有保障
目前,审计人员职业素质不高,传统审计观念比较陈旧,缺乏创新意识。一些审计人员只注意对照法律法规检查被审计事项是否违法、违规,而这种不合法所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却不注重考察,经济行为的效果和效率的分析和评价不到位。同时审计经费的严重不足,也给审计工作带来诸多困难。
6、部门相互协调配合不够,难以有效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作用
纪检监察、司法与审计部门之间除每年例行的联席会议外,尚未在工作中形成合力,发挥整体作战的优势。在相互沟通、共享资源方面做得还不够到位,未能实现案件线索资源共享的高效率运作。
三、如何加强经济责任审计
针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上述问题,笔者就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提出了以下几方面的对策。
1、坚持离任必审,先审后离的原则
如果离任不审就会职责不清,无法追究责任。如果先离后审,就会使审计流于形式,对离任领导缺乏约束力,同样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如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须先离后审,也必须按照先离后审再任命的组织程序,切实做到审计结果出来前不得完成实质接工作,必须明确应由离任者本人承担的经济责任。只要被审计单位和离任者本人能够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就会处于主动地位。
2、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必须加强计划性
每年年底前,由组织部门按程序提出下一年度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并与审计部门协商后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的项目计划,报主管领导审定后,由审计部门将经济责任审计纳入计划管理, 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3、提高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是降低审计风险的根本所在
要加强审计人员的思想作风建设,真正建立起一支精干、高效、清正廉洁的审计干部队伍,使审计人员不仅具有专业知识,而且具有分析、鉴别、判断、协调等综合业务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
四、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趋势
笔者认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将呈以下发展趋势:在审计方式上,经济责任审计将从单一逐步向独立方式转变;在组织上,将从以国家审计机关组织进行为主的形式逐步扩展到部门内部,扩大对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形成严密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网格体系;在审计目标上,经济责任审计将帮助领导干部寻找管理漏洞、防止损失浪费、推动科学决策,促进其依法正确履行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和监督权;在审计内容上,经济责任审计将逐步转变为以财政财务收支与绩效评价相结合为基础的具有现代审计特征的经济责任审计;在对象上,经济责任审计将从虽然制度全面覆盖得到但实际审计较少、审计计划管理较弱逐步走向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在层次上,经济责任审计将注重解决一些局部性、全局性的问题,在较高层次上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宏观作用;在模式上,经济责任审计将逐步发展为以任中审计为主、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新模式,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预警作用。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1、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机制。以往对领导干部,主要是组织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缺乏严格的经济监督。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重要措施,进一步拓宽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渠道,加大了监督力度,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提高了监督效果,为全面考察、正确使用干部提供了依据,开辟了加强干部管理与监督的新途径,成为科学有效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的重要环节。
2、提高领导干部的决策和管理水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会使处于财经活动决策地位、掌握着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感到有一种较强的约束力,感到“一支笔”的分量很重,增强当家理财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更加恪尽职守地履行经济责任。通过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客观公正地评价其当家理财的成绩,实事求是地指出并处理有关问题,能有效地激发其认真学习、贯彻有关财经法规,自觉履行职责,提高当家理财的能力。
3、推动所在单位的财经管理。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既是对领导干部个人的审计,也是对所在单位财经管理情况的检查,更是对广大干部爱岗敬业、廉洁自律的教育。通过从领导干部抓起,请履行经济责任好、管理能力强的领导干部介绍经验,对履行经济责任较差、问题较多的领导干部进行通报批评,让教育和监督别人的人首先接受教育和监督,促使领导给部属做好样子,长期坚持下去,不仅能促进财经管理,而且能带动各项建设。
二、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立法和规范制定工作相对滞后,有关法规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支持是制约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各地建立完善了有关规章制度。其中,很多省市通过人大立法或做出规定,确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在本地区工作中的法律地位,有关部门制定了具体规章制度。如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与审计厅专门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立项程序》;甘肃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制定了《甘肃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试行办法》、《甘肃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确定及执行程序暂行办法》。但是,这些规章制度都没有从真正意义上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法律地位和执法依据,缺乏科学性、操作性,特别是在审计范围、内容、重点和评价标准等方面还不明确、不规范、不统一,给责任划分、审计评价造成很大困难,也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造成很大风险。尽快提升立法层次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评价体系是经济责任审计迫在眉睫的问题。
2、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缺乏计划管理,工作非常被动。经济责任审计应贯彻“突出重点”的原则,保证重点环节和重大方面少出问题或不出问题,从源头上控制问题的发生,从源头上防止腐败。但由于审计任务缺乏计划性,给审计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使得审计工作无法合理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单位和重点人员,也无法根据每年干部监督管理的实际需要,科学确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一般是组织部门下发委托审计通知书之后,才能对委托单位进行审计。组织部门委托多少,审计部门就审计多少,如遇各级班子换届,审计任务就十分繁重,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已提拔任用,组织人事部门要求在短时间内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给审计核实、取证带来很大困难,审计质量难以保证。
三、具体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认清审计职能作用。宣传是发挥审计警示作用的手段,直接影响审计效果。要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宣传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范围和目的,提高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认识。要让大家明白经济责任审计只是对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重要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评价,而不是全部的经济责任。既要防止片面扩大审计作用,抱有过高的期望值,又要防止审计无用论,认为审计只不过是走走过场的错误观点,正确认识经济责任审计所能达到的力度和目标。宣传教育要报喜也要报忧,忽略成绩就不能推广经验,忽视问题就不能吸取教训,都会降低审计成效。
关键词 经济责任审计 评价 意义 问题 原则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一、评价意义
1、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十分关注的关键环节。但就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适用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各地审计评价标准不一, 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约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进行。因此,建立一套完整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对评价原则、依据、方法、内容予以确立,能进一步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也能有力地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2、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水平。单纯的定性评价受主观因素影响,定量评价又难以量化。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科学化为经济责任审计注入了科学含量,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科学化使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又充分考虑审计的实际情况,对审计质量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
3、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转化。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形成的结果为干部使用部门提供了决策依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也充分听取干部使用部门的意见,反映民意,因此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具有客观性、公正性、时效性强的特点,成果较为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
1、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办、国办两个《暂行规定》以及其他各地印发的有关文件规定,都只是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作出了规定,其中两办的《暂行规定》中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但总体看,条文规定较为笼统,内容没有细化,评价的量化指标缺乏,审计评价缺少充足的依据,不便于实际工作中的操作。
2、审计评价目。审计评价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谈事实,及事不及人。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点,即对被审计对象在重大经济决策是否科学、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是否合理、任期内取得的政绩是否真实等关键性问题无法给以合理界定或比较,违背了审计评价的重要性原则,致使经济责任界定不完善,造成评价主次不分,背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
3、评价证据。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应以被审计者所在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为依据,不能受主观意识的支配;对那些未经审计,证据不足或未来的经济事项不应予以评价。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审计报告习惯于凭自己在审计过程中所形成的一些主观感觉进行评价,违背了谨慎性原则。有些事项的提出缺乏相应的取证资料佐证,也有个别照抄照搬被审计单位的年终总结报告或被审计者述职报告的有关内容作为评价内容的情况。
4、审计人员的素质。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特殊,同时,经济责任审计时间跨度长,范围广,内容多,这就决定了审计工作要求高、政策性强、责任大,必须要求审计人员具备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而目前基层审计机关大多面临审计任务重,审计人员不足,已有人员整体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很难保证人员质量。
三、评价原则
1、法制性原则。坚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为审计评价依据,在法定职权范围、授权和委托范围内作出符合事实的判断,不能使用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用语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2、实事求是原则。坚持审计评价不能违背客观事实,笼统地进行评价。必须限定在领导干部任期范围内履行的经济活动,不属于审计职责范围的不评价,与审计无关或未涉及事项不评价,以防止带来不必要的审计风险。同时,要坚持历史的观点,划清前后任的责任、前后任的政绩,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既不要把所有成绩归功于一任领导的政绩来评价,又不要把单位存在的所有问题都归责于一任领导。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要分清责任,既要有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要弄清是主观责任还是客观责任。
3、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不附带任何主观成分,要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全面评价被审计对象的功过是非,从当时当地的历史条件、政策背景、实际工作环境出发去分析问题、评价责任,做到不脱离特定条件,不孤立地看待问题,尊重事实,尊重历史,既不夸大成绩、回避问题,又不脱离实际、妄加评论,做到以理服人。
4、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必须是从量开始,以量分析;同时,经济责任审计是一个较全面的审计,不仅要对经济效益情况进行审计,还应对其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进行审计。区分违纪违规问题的责任,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至关重要的内容。违纪违规责任问题,对被审计经济责任人来说应区别情况,进行直接责任或间接责任(即主管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定性分析。所以,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要定量分析性评价和定性分析性评价结合起来,这样才有助于评价的客观、公正。
关键词 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效率 审计成果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经济责任审计与年度财务收支审计虽然审计计划、审计目的、审计重点和评价方法不尽相同,但其审计程序、审计方法有其相同点,从根本上说,财务收支审计也是一种经济责任审计,而经济责任审计即是对单位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也是对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二者都具有维护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审计监督职能。如果能够做好二者的结合,可以避免重复审计,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加强审计成果落实和应用。结合近几年开展的此类审计工作的经验和体会,笔者认为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不但可行,而且提高效率。
一、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和重点内容
财务收支审计是对会计核算的合规性、合法性、相关内控制度的健全、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正确性进行监督和评价活动。主要目的是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审计重点主要对被审计单位总体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与分析。而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则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的业绩和存在的问题应负的责任,为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有效结合的必要性
维护年度审计计划纲性的需要。审计部在制度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时都会将所属单位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纳入审计范围,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审计工作。而经济责任审计则不同,由于单位负责人的离任或更换是受主管单位任命,由于多方面原因审计部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不可能将该年度的经济责任审计全部纳入年度审计计划,这就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的不确定性,不利于统筹安排全年审计项目,整合审计资源。如果在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中,逐步形成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结合,充分考虑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和内容,即可以避免重复审计,又节约了审计资源,一旦主管部门委托审计部开展某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充分利用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中的审计底稿和审计结论,提高审计效率,强化年度审计计划。
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时效的需要。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为离任审计,由于审计部难以确定该年度中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且主管部门对干部任免大都属于集中任免,往往一下委托审计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不是一二个项目,而经济责任审计又要求审计报告的出具不能距离原单位负责人离任时间太长,否则失去审计意义。而一些负责人任期时间多则二三年,长则五六年,在短时间内要完成几年的经济事项审计工作,还要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又要保证审计质量,这就往往要求审计人员必须临时放下一切审计项目,集中审计资源去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如果能够在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中做好这方面的审计证据收集和审计底稿编制工作,就可以充分加以利用,提高审计效率。如某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由于该单位负责人任期长达六年之久,如果按照常规审计,三四个审计人员至少需半月时间才能完成审计工作,改变审计策略后,审计人员首先调取了该单位六年的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和审计底稿,经过讨论分析,筛选出对经济责任审计有用的审计底稿,再对多年的经营指标、资产状况等进行对比分析,对重大事项和决策进行梳理,从而在审计人员未进驻该单位开展现场审计前已经做好了审前准备工作,并充分了解了该单位经营特点,确定了审计重点和具体工作范围。从而在审前调查阶段大大节约了时间,减少了被审计单位需要提供审计资料的范围和数量。进驻该单位后根据审计方案有序开展现场审计工作,避免了重复调取审计资料、重复取得审计证据,减少了现场审计时间,提高了审计效率。下面是某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单独开展和与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二者结合的审计效率对比表。
提高审计成果应用的需要。原单位负责人在离任的同时也到了新的单位上任,只要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不存在重大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存在重大决策失误行为,不存在损失浪费或负主要责任的问题发生现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对原负责人在主管部门中考核依据的重要性已大打折扣,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程序烦琐,即要与离任负责人本人交换意见又要与原单位交换意见,原负责人认为自己已经离任,对经济责任审计不重视,推脱、延时现象时有发生,而新任负责人对原任负责人任期间存在的问题认为与自己关系不大,以对原来问题不清楚等为由配合力度不够,对审计意见整改力度缺少积极性。如果在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中按照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开展工作,对于发现的重大经济事项等问题,由于负责人尚在任中,对审计意见能够及时有效落实,审计成果能够得到较好应用,达到审计效果。
三、近几年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体会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审计实效性不强。
“先审计、后离任”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一般来讲,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将其作为领导干部考察任用、教育管理和年度考评的依据,同时将审计结果列入干部考核档案。由于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所处环境的特殊性,目前大部分经济责任审计都是在领导干部换届换岗的时候进行的,往往都是“先离任后审计”,即组织部门在考核任用干部时,没有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依据,用人与审计脱节。这种“马后炮”式的审计,给审计人员核实问题、搜集证据、征求意见、处理问题、落实结论等带来诸多不便,审计报告作为干部任用的依据作用也无从发挥。特别是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给追究责任带来了困难。
2、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结合不足。
⑴、财务收支是桥梁,责任到人是结果。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审计法人、评价自然人”的活动,它的着眼点是人,由事及人,单位或部门的财务收支,只是作为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桥梁和中介。因此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除按照财务收支的有关内容及规定程序操作外,还必须将财务收支的结果进行提炼和升华,要把审计中发现的有关内容和问题落实到领导干部个人头上,也就是李金华审计长所说的:经济责任审计是财务收支结果的人格化。
⑵经济责任和资金活动的关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围绕“经济责任”这条主线开展的,财务收支审计是以“资金活动”为着眼点的,经济责任涵盖财务收支,因而二者不能等同。目前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各项经济指标还处于摸索阶段,只陷于对单位的收支审计,而对领导干部的宏观经济目标、决策、管理等内容涉及较少。有限的审计资源难以应付工作量日渐增大的经济责任审计,“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政策难以落实,审计工作思路和具体的审计技术方法面临新挑战。
3、审计力量不充沛。
石化街道财务审计科是“2块牌子1套班子”,审计人员又是财务人员,在完成日常财务工作以后,再把精力投入到内部审计工作。由于时间和自身建设的限制,可能对审计工作的质量有一定的影响。
三、建议和意见
1、加大日常工作的协调力度。
⑴作为负责牵头的组织部门,平时多与纪检、审计等部门了解、沟通,并督办工作进展的情况;各事业单位、部门也要及时、准确地将掌握的问题、工作进展情况向组织部门报告,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更突出、对问题的监督更及时,形成对审计对象进行动态监督的效果。
⑵加大推行任期内审计的力度。积极推行任中审计,有利于实现监督的及时性和连续性,变被动为主动,进一步将监督关口前移。要达到这个目标,必须要遵循两点:一是通过任期内的审计积累相关资料,在干部调任时尽快拿出审计意见,缩短调任时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以解决“审”、“任”的衔接困难;二是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档案。根据部门和领导干部任职情况,引入现代技术手段,建立年度审计档案,储存、利用常规审计成果,使经济责任审计由“离任算账”变为年度考核。
⑶要狠抓落实,实行责任追究;要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的制度。对审计对象限期整改,对久拖不办或拒不办理的,要依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一忌感情用事,要客观公正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好坏事关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因而被审计者十分关注审计的评价,会提出一些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绝不能一味地满足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要求或以审计人员与被审计领导干部感情好坏,以感情论功过,作出不符合实际的评价而增大审计风险。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不附加任何主观成分,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作出公正的评价。
二忌空洞无物,要力求具体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切忌大话、套话、空话连篇鉴定式的评语,诸如出色地完成了经济指标,建立了内控制度,加强了管理,有开拓精神等等,这种没有任何说服力的评价是没有多大价值的。要坚持以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可靠数据和客观事实,采用写实、量化的方法给予评价,力求做到具体可信,文中见人。
三忌界限不清,要实事求是
审计评价不能违背客观事实,笼统地进行评价。必须限定在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范围内的经济活动,切忌不可增大时间跨度和本任领导工作的范围,把所有的成绩归功于一届领导的政绩来评价,或把单位存在的所有问题都归责于一任领导而作出不切实际的评价。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划清前任与后任的责任、前任与后任的政绩,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任期的经济责任。
四忌责任不明,要是非分明
在审计评价中由于缺乏经验或审计人员怕得罪人等原因,往往存在指出了被审计单位存在的一些不足或突出问题,但没有分清这些问题应由谁负责,负什么样的责?因此在评价中必须旗帜鲜明地分清责任。既要划清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又要弄清是主观责任还是客观责任,还要分清是客观失误还是主观故意,真正客观地明确领导应负的责任。
五忌主观武断,要慎重结论
审计评价中要充分听取被审计对象的陈述和申辩,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作出客观的评价,切忌主观臆断而作出不切实际的审计评价。如某某同志一贯清政廉明或某某同志没有经济问题等武断的结论。而要坚持慎重、稳妥的原则,在把握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准确的判断,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对一时搞不清的问题,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以保证审计评价的正确性和稳妥性。
六忌超越范围,要依规办事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往往会遇到一些被审计领导干部总认为自己在一个单位工作多年,离任时总希望审计机关给一个比较全面的评价,给社会给组织一个好的交待。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往往会出现超越权限、范围来评价经济责任以外的事项。如政治坚定、作风民主、工作扎实、政绩突出等等。这样虽然被审计领导满意,但这是不合规、不合适的。审计评价必须严格按照中央两办《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只能就经济责任作出客观评价,而且只对相关的责任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随着经济责任审计法定性的确立,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要求,已是摆在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工作者面前不容回避的问题。虽然近年来各级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摸索出一些经验做法,但由于缺乏统一性和权威性,实际工作中不同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基本上处于各行其是的状态。下面笔者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践,仅就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衔接问题作一初探。
众所周知,所谓财务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而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运用审计手段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本单位财务收支、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及个人遵守财经法规的情况所进行的鉴证、监督与评价。从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审计的概念来看,经济责任审计必然要涉及到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但不完全限于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所涉及的范围明显大于财务审计的范围,除财务收支审计外一般还包括重大经济决策的科学性、效益性;经济领域的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有关经济责任指标完成情况;个人及单位遵守财经法规的情况;有关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等等。很明显,财务审计只是经济责任审计所涉及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一些被审计单位在某些年份接受过财务审计的现象非常普遍,而且将财务审计成果运用于经济责任审计,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机关工作效率也是审计机关应该提倡的。于是一些审计机关对曾接受过财务审计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安排审计时,将曾经接受过财务审计的时间段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剔出,只对未接受过审计的时间段进行审计,在起草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时,有的将财务收支审计报告的“审计发现的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和决定”部分机械的搬到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其它方面则不再涉及;有的则将已经审计过的时间段只在审计报告中注明“审计机关曾对某某年度的财务收支进行过审计,本次审计指对未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未接受过审计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原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则不再提及。前者将处理处罚依据及决定在罗列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实际已没有意义,后者则通过一带而过的方式将任职期间发生过的违规违纪问题予以隐瞒,而且这两种处理方法均未对已审计过的时间段的其它涉及经济责任的问题展开审计,其审计结论必然出现以偏概全的问题,直接影响审计的质量。
特别是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利用原财务审计成果的审计项目在组建审计档案时更是五花八门,有的对已审计过的时间段将原审计证据进行复印装入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档案;有的则将原财务审计报告作为审计证据装入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档案;当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与财务收支等审计项目同时进行时,则是同时下达两个审计通知书,出具两个内容基本相同的审计报告,同时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需要处理处罚的问题下达一个审计决定,归档时有的是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与财务收支审计项目归入一个审计档案;有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则不再组档案。总之,实际工作中没有标准和章法可循。
笔者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充分利用原有财务审计成果是一个非常值得提倡的好做法。但是,利用不能理解为代替和机械的生搬硬套,更不能由此省略必要的审计程序,而必须在审计方案总揽审计方向的前提下,通过利用原有审计成果,减少不必要的工作环节,提高审计的针对性和工作效率。具体工作中,原审计报告只能作为审计参考的依据,而不能作为审计证据,并且,原审计项目的目标和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必然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要求存在差异,这就决定了其它审计不能代替经济责任审计,原审计发现的问题也不能照抄照搬到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来,该取证的仍然要取证。
对利用原有审计资料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将原审计报告或原审计证据进行复印作为新的审计证据都是不恰当的,原审计报告可以作为一般材料归入经济责任审计档案,但对审计认定的所有问题,必须实行一事一证,并重新取证。对经济责任审计与有关专业审计项目一并进行的审计项目,笔者倾向同时下达两个审计通知书,并依据各个审计项目的审计目标、内容、范围、重点分别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有关专业审计报告,审计取证工作则应一次完成,归档时依据两个审计项目内容的多少,采取随多原则,将两个审计项目的共同审计证据归入审计内容较多的审计项目档案,审计决定亦随审计内容较多的审计项目下达,另一审计项目在组建档案时列明共同审计证据的存放处即可。应禁止多个审计项目同組一个审计档案或有审计项目无审计档案的问题。
关键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队伍;建设;思路
经济责任审计是高校内部审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具有独特特征,在我国高校建设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我国高校近几年来经济责任审计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阻碍着高校的发展与建设,我国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仍旧存在着不完善、不协调等现象,应该进行分析然后提出解决对策。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机构不完善,独立性差
我国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及有关文件规定:规模较大的高校应该独立设置相应的内部审计机构,并安排足够的内部审计人员。但是通过数据调查显示:教育部直属的高校中,高校内部独立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很少,还不到一半,那些地方本科院校及高职高专院校设置的比例更少,而且即使设置了,机构也是非常不健全的、配备的审计人员较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内部审计的效果。通常情况下,高校内部审计部门还需要接受学校有关行政领导部门等的整体安排与领导,受到学校内部人际关系等的干扰,没有充分的处置权与独立权。
(二)经济责任审计存在滞后性
根据我国《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要求,各个单位都要将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结合起来,增强任中的审计力度。我国高校受到干部管理保密性影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程序大多是“先离任,后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通常都在领导干部任期满届满、辞职与退休后进行,这给经济责任审计带来了滞后性,被审计的人离开了原来的单位,或者是升迁得到了提拔,即使查出了审计问题,最后也是不了了之,不能使被审计人与原单位进行有效配合,新上任的领导对那些旧账也不想再管,最终导致不能够得到比较科学准确的审计结论,从而丧失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功能,不能很好地发挥出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与功能。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建设与审计队伍建设措施
(一)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法律法规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审计工作越来越重要,历史实践经验证明:每一项审计法律法规出台,都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推动审计实践工作的进步与发展。我国在1999年已经初步确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这有效地促进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扩大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与完善,审计工作环境也进一步改善。我国在立法方面要做出努力,应该进一步修订完善《审计法》及有关的经济责任审计法规,清楚审计机关的责任与权限,使得审计工作程序规范化,促进审计执法顺利开展;其次我国高校有关部门应该根据高校教育审计特点,制定出规章制度,建立一套完善的审计管理体制,为高校创造一个好的工作环境;最后高校还应该增强对其认识、进行广泛宣传,从人员、经费及机构等方面给予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支持,确保审计部门的地位与权威,发挥审计部门作用。
(二)规范经济责任评价体系
规范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应该建立起一个完善科学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要客观公正地做好各项工作,高校审计部门及审计人员在这个过程中应该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在高校实际管理中做好以下工作:依据高校实际工作性质及实际情况,建立起规范科学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指标评价体系,有机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根据教育及时展,对指标评价体系完善与修改,给高校评价高校干部经济责任提供一个科学标准。高校还应该依据权责对等原则,下发给高校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制定好的经济责任告知书,让高校各个部门明确自己的经济责任,还要增强高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评价过程中,应该坚持严谨、科学原则与态度,紧紧围绕“经济责任”开展评价,依据实事求是原则与态度评价。
(三)强化队伍建设,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高校内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该依据高校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在建立健全的审计制度与任职资格管理制度下,建立审计人员职业化制度、并且还要拓宽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渠道,提升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与能力。高校还可以借助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等方面的审计力量,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下,积极建设一支虚拟的审计团队,将“借用”到人才的专业知识与技术经验发挥出来,另外还要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增强审计信息化建设,紧紧围绕高校的发展主题与内容,转变发展方式,促进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依法审计,细化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与内容
对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进行立法之后,要结合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依法审计,将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对象与内容进行细化,依法审计是高校审计工作开展的基础与要求,高校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必须认真贯彻有关法律责任,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工作。高校领导干部分布的单位业务性质不同,其经济责任也就不同,因此应该建立一个权责明确、监督有力的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规范与实施细则,保证审计过程中的各个阶段都能遵守程序规范与细则,这些都应该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的范畴与计划中。另外,还应该依据单位性质及资源数量等等,对审计对象及具体程序做一个确定,对高校中经济业务复杂及资源多的学院部门如后勤、人事等实行任中轮审制度,对那些经费少、经济业务简单实行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制度,慢慢增大任中审计的比重。调整审计内容,适当延伸经济责任审计深度与广度,将高校的一些项目如招生过程及收费标准等等作为审计必查项目,还要增强单位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的审计。
三、结语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创新性的审计制度,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文化创新能力等,也能够很好地监督审查高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而促进高校的可持续发展。高校责任审计规范化建设与审计队伍建设工作的开展,应该从多方面多角度开展,从经济责任制度体系、人才培养到依法审计等方面开展工作。
参考文献:
[1]黎克双.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6(6):49-51,55.
[2]张晓红.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优化思路分析[J].财务与金融,2009,(5):5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