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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

时间:2023-07-13 17:23:17

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

第1篇

关键词:新常态;经济责任审计;定位;方向

近年来,我国相继出现危害公众安全的重大事件,如:“三聚氰胺奶粉”、“塑化剂”、“肉毒杆菌乳清蛋白”、“汽车召回”等。2016年3月18日,又出现了山东数亿元未冷藏疫苗流入18省份的重特大事件。在这一系列事件的发生后,我们能看出部分部门、企业社会责任淡薄和政府的监管问题,这种现状与我国目前在经济新常态阶段的要求是相矛盾的。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主要是如何增强部门、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依法行政、科学管理,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新常态下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关系

(一)宏观性与关联性发展

应该准确的明白宏观性和关联性之间的相互关系,就应该按照审计者实际情况以及经济责任审计来明确位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施,应该以宏观的角度来实现,采取客观的手法,有效的提升依法行政效果,明确科学发展思路,认真开展审计工作,这样才能切实解决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应揭露存在的倾向性和普遍性问题,并落实至社会发展以及地方经济发展之中,最后应该提出针对性建议,完全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宏观性的经济责任审计才得以发挥出来,同时,能要让经济责任审计紧扣主题,那么就应该注意针对性与关联性的增强,做好相应的处理,围绕经济与责任两个方面的问题。

(二)全面性与重要性发展

经济责任审计应该考虑到全面性和重要性之间的关系,是按照审计资源和制度要求的。要兼顾全面,更要懂得沿着领导干部责任落实和权力行使的轨迹开展审计。因此,全面性与重要性相互结合原则是与搞好经济责任审计离不开的。

(三)合法性与效益性发展

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中,应该按照审计的目的与职责,同时必须充分考虑到整个审计工作中合法性与效益性两者间的联系。其中,合法性是相关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能力的重要前提。要想对经济活动开展的合法性进行评测与分析,并且评析和判定资金与项目效益性,是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面临的主要问题。当两者相辅相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才能更好的发挥作用。

(四)建设性与批判性发展

应该重视批判性与建设性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实现审计工作的目标与功能前提。一旦领导干部在实施和履行自身经济责任的同时,产生失误问题就必须及时的指出,并且针对领导干部开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应该给予相应的加分,是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前提;积极给予批判性的揭示,如果发现地区与单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提出合理的建议,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治理与预防方面的建设性特点。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批判性与建设性的有效融合成为发展当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

二、新常态下经济责任审计准确定位

(一)加强权力约束

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谋取利益,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前提应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完善国家民主政治制度中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极为重要的环节,为了真正促使监督和制约权力的有效实现,充分保障管理机构的正常发展运行,就必须在国家治理工作当中真正发挥出约束性作用。

单位领导干部所具备的决策权与管理权属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内容,必须要在此方面强化监督的效力。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决策者在决策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规程办事,专门评价决策过程的合规性、决策方案的科学性、决策贯彻的有效性,决策方案在决策执行中是否认真贯彻,合理性和有效性在经济活动中是应该得以保障的,这样完善决策管理和监督机制,促使决策权和管理权的使用更加规范,最大限度的发挥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所具备的制约及监督作用。

(二)明确权责

行政问责,也即是针对政府公共责任的的约束及追惩机制,相应的政府C关和内部工作人员,由于人民授权的原因而要求其必须履行政府方面的职能,所以问责职能的实施很有必要。各级政府间所拥有的权力与责任,主要是为了实现有效的国家治理,进行科学、合理配置。行政问责就在这一过程中,针对相关人员的不作为行为是一种极为有效的威慑,因此激励性非常明显。

(三)提升管理效能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国家良治的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必须加强政府行政执行力建设,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政府方面应当尽可能的控制好行政成本,大力提升财政资金与公共资源管理活动本身的流动效力,不断的推动资源节约及环境 友好型社会的建设进程,促使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得以不断完善,最终实现政府绩效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三、新常态下经济责任审计的方向

(一)审计结果向动机、行为及过程并重

我国的经济增长有了显著的变化,从原本的高速到中高速的状态再进入新常态模式下。在高速的经济增长当中,作为领导干部很难获取客观的成果。领导干部也难以付出显性的、同比例的输出,因为体制机制的弊端和结构矛盾的问题,难以充分证明其成效与产出始终保持在一个任期内。因此,针对任职期内领导干部的工作与业绩水平的审计,在审计方向上就应当向着动机、行为及过程方面发展。根据相应的审计实践表明,审计工作开展所得的结果难以获得最为理想化的效果,这主要是因为在动态控制审查过程中,其行为和动机难以深化,这样才能真正作出最为客观化的评价。

(二)财务审计向机制、内控及风险并重

内控它是一个系统、持续的,有主动性、防风险的功能,是支撑财务会计信息的关键。内控审计中对于风险的控制,是审计工作正常稳定开展的主要支撑。在新常态下,领导要领先的好,完成改革开放,稳增长等任务,主观能动性的积极调配等。建立健全的制度,实现管理风险的保障。履行经济业绩等责任。

(三)会计责任评价向受托、角色及社会责任并重

领导干部的责任很高而且作用大,是国家权力、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等代表,决定了社会的高度。如果人们要认识党和国家就要从干部接触了解。在职业中要求会受到社会视觉的规范和自身角色的制约和拥有极高的标准。

(四)济指标向生态、环境及社会指标方面并进发展

生态指标评价体系的形成主要是在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系统活力基础上实现,具体可直接通过多方面指标,对领导干部实施多方面的评价。其中,环境指标是指生活、工业、空地等多方面环境类因素,由此进行环境效应、质量以及污染源三个方面的治理评价。其主要核心内容在于结合环境变化实施评价,干部在整个过程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所以要负一定的责任。社会指标评价主要是看他的个人能力,对社会的价值有多少,为社会发展和资源的使用,名声民意等多个方面来评价。

(五)常规审计向政策、民生审计并进

民生改善目标是国家政策实施的基点,同时也是初始目标。在这个新常态下,经济责任审计,是必不可少的,它关系到群众的利益审计。同时还是揭露了干部的一系列腐败问题,对受任者的责任、业绩进行综合评价,这对于国家的进步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四、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必须给予明确的定位,要求相关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必须明确两个的必然关系。在现今发展新常态背景下也应当积极的转变发展方向,促使其职能越加的协调及完善。本文探讨了新常态下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及方向,实现适应新常态的要求与发展目标,只有今后的继续努力,深入研究,将其研究透彻。

参考文献:

[1]李丹丹.论新常态下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及方向[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6,04:75-76.

[2]倪剑平.略论经济新常态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创新与发展[J].审计与理财,2015,02:17-18.

[3]季庆,张建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定位及路径设计[J].学习论坛,2016,12:40-42.

第2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内容;选定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9-0-02

一、选择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和内容的意义

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都是审计客体的外延,其审计范围既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又包括被审计单位,审计内容则包括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内部控制等方面内容。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在一定程度上是相辅相成的,确定审计范围等于确定了审计内容,确定了审计内容也等于在一定范围内圈定了审计范围。

内部审计有其一定的特殊性,其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和内容的确定在很大程度上在于单位领导层的关注事项和对基层单位关注程度,受到的制约相对较多,导致在审计范围和内容的选择上仍受部分因素的制约,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而我们要达到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和目标,则应尽可能的消除这些不利因素,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顺利完成奠定基础。

二、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的因素

(一)受内部审计地位的影响

经济责任审计目前一般由本单位内部审计部门或委托内部单位审计部门执行,审计人员很难保证其独立性,由于相关政策和种种条件的限制,审计人员与被审计人总会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对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影响很大。审计中甚至会出现被审计人为审计部门主管领导即“自己审自己”的情况。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无法保证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二)受审计对象和被审计单位的影响

受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及组织人事制度限制,当前部分领导干部都是“先离任,后审计”或“先上任,再审计”,不能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查错纠弊、领导决策支持,强化领导队伍建设方面的作用。往往出现“高升”报告问题少好出,“降职”报告问题多难出等现象,也不利于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行为作出客观评价。受内部单位错综复杂的关系,审计资料提供和审计问题处理都不顺畅,内审人员的“规定动作”常常都得不到保障,造成审计隐患,对审计人员和被审计人、被审计单位都构成了风险。

(三)受行业地理分布因素影响

因国有企业特殊的行业特征和历史因素,其下属单位广泛分布于全国的各个地区,所属部分偏远单位往往存在资产规模小、经济效益差、基础管理薄弱等特点,自身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与其他单位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审计组在进行审计样本抽样时,受审计时间、审计进度、审计工作量、审计成本、后续审计核实、重要程度等因素影响往往不能实现全级次单位的覆盖,对低级或末级单位的管控存在疏漏,造成很大的审计质量和风险隐患。

(四)受审计时间因素的影响

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施周期较长,而现在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部分项目多是在被审计人已离职或调任后进行,此时需对其任期经济业绩进行界定和评价,审计时间相对较紧张,且当前很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均由人事部门单独确定,事先未与审计部门沟通,临时委托的经济责任项目过多,与审计部门正常开展的工作相冲突。同时,审计部门单位领导往往又要求审计人员在限定的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或临时追加审计事项,审计人员必须在很短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在部分内容和事项上审计程序实施不充分,审计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得不到保障。

(五)受审计人员素质和人员配备的影响

经济责任审计一般都有审计范围宽、审计深度深、政策依据多、评价时间长范围广等特点。审计人员一方面要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审计,一方面要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客观评价,这就对审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通常情况下,能够站在宏观高度认识的审计人员很少,很多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能力与经济责任审计要求不适应,缺乏管理和专业技术知识。大部分审计人员都是从财务岗位转岗过来的,知识结构单一,受财务影响较大,缺少从管理中发现问题的能力。另外,还存在审计力量严重不足与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重的矛盾,也严重制约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

三、经济责任审计范围的选定

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一方面包括领导干部,另一方面包括被审计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和内容的确定在很大程度上在于单位领导层的关注事项和对基层单位关注程度,受到的制约相对较多,导致在审计范围和内容的选择上仍受部分因素的制约,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要达到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和目标,满足企业管理要求,则应尽可能的消除这些不利影响,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顺利完成奠定基础。

(一)被审计领导干部范围的确定

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不仅仅将所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列入审计范围,还应以实际经营风险点为选定原则,将负有经济责任的非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总经理;长期未接受审计的单位主要领导;实际履行经济责任的单位常务副职;主管经济业务的副职领导等领导干部纳入审计范围。

(二)被审计单位的选定

在审计前对被审计单位进行整体了解和风险评估,确定对被审计单位资产规模、效益影响较大的经营单位,根据已知的风险来判断对企业影响较大业务,最后结合审计人员情况和时间安排确定审计范围。紧紧围绕审计目的和目标的实现,遵循重要性原则并充分考虑从事业务的风险程度来选定被审计单位,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的资产量一般不低于被审计单位资产总额的70%,户数不低于被审计单位总户数的50%。将股权m然未控制,但实际实施控制的单位,比如派驻经营层子企业;以贸易为主的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等纳入审计范围内。

四、对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确定

一切影响着经济行为及其结果的事项都是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审计内容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实际效果影响较大,审计内容的选定和审计的深度直接决定着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效果。经济责任审计除了要完成常规审计外,还需突出审计重点,合理的把握经济审计范围和内容是达到预期审计效果的关键。

(一)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及执行情况审计

制度建设是单位内部有效管理的保证,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控制体系是否完善、执行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单位各项工作执行的规范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按照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内部控制评价应紧紧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进行,通过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否覆盖了所有关键的业务与环节,对经营层和员工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是否与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业务模式以及风险管理要求相匹配。系统的的单位内控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评价,通过评价倒推管理的薄弱环节,查找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

(二)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真实性审计

经济指标的完成是领导干部综合管理能力的反映,是客观评价领导者经济责任的一个重要依据。通过审计企业各项经济指标实现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绩效性,通过任期横向和纵向的经济指标对比,查找经济运营形势的波动性,从而分析企业经营的真实走向。随着经济指标压力越来越大,经济指标的完成与个人经济利益相挂钩已成为常用考核方式,受个人经济利益的驱使和企业形象的需要,部分企业和领导干部通过虚假合同、转手贸易等方式来完成经济指标,应对考核。

(三)所有者权益保值增值情况审计

作为国有资产的经营者和保管者,其首要任务既是保证国有资本的完整和实现增值,国有资本能够持续的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为国家创造更大的价值,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通过对所有者权益增减的真实性审核,分析引起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客观因素,计算各年度权益保值增值率及任期年均保值增值率,认定被审计人在任期内是否实现了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同时,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也是衡量领导干部任期经营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

(四)重大经营决策的合规性、有效性审计

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关系到企业当前乃至今后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和深远影响。包括对外投资、经济担保、大额采购合同、股权转让等经济行为。以投资项目论证报告为基础,办公会议决议和记录为关键材料,评价投资项目的论证充分性和决策程序的合规性,同时关注项目进展、投资效果及对重大经济事项的处置,从而揭示领导人员任期内在作出重大经济决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五)遵守财经法纪和个人廉政情况审计

评价领导干部任期内是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家、上级的各项廉洁自律规定,通过对单位财经纪律整体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年薪领取、公务用房、公务用车等个人经济行为的合法、合规性,有无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的审计,可以看出被审计领导干部政策水平、经营管理能力。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因廉政方面审计涉及个人隐私,在没有线索及举报的情况下,一般很难发现问题,此部分审计内容还是存在一定审计风险。

(六)年薪领取情况审计

近年来,国有企业领人员年薪及职工高福利、高待遇已经引起了国资委、审计署和社会的关注,在审计时将领导干部的职务消费、薪酬领取、被审计单位出现的超工资总额、福利水平高于经营水平等现象,作为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约束。

根据多年审计实践,探索改变以财务收支为主线的传统审计方式,以强化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监督为目的,按领导干部履职分工,提前确定审计内容和选定审计范围,以单位财务收支、资产真实性为基础,内部控制评价为依据,领导经济行为履职为重点,通过“大数据”的审计手段,综合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内的经营业绩、经济行为、内部控制、廉洁自律等,按照相关规定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把握合法与合理、主观与客观、历史与现实、宏观与微观、前因与后果、以点及面创新的原则探索新型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范围。

参考文献:

[1]陈丹萍.经济责任审计中责任人的责任界定初探[J].中国审计,2003(22):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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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秀芬.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相关性的探讨[J].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05(1):11-12

[5]李先龙.论会计资料“真实性”问题[J].铜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05):12-13.

[6]马家平.探索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运行机制[J].审计理论与实践,2003(10):41-42.

[7]庞婧.浅议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范围[J].工业审计与会计,2006(4):2-3.

第3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指导思想

引言

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员在其任期内必须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法规赋予内部审计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内部控制、完善组织治理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内部审计深入发展、提升内部审计的地位和权威、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一、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在于既要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价,以决定对其的奖惩或去留;又可借此项审计划清经济责任的界限,为继任的主要负责人解除后顾之忧。由此可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最基本内容就是审查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其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有效情况。目前,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受组织部门委托开展审计,由于多方面原因审计部门不能在制订年度审计计划时了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任务量,主动性较差;同时,经济责任审计已逐步形成于其他审计联动的模式如预算执行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结合、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结合等,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的不确定性,不利于审计项目的资源整合。所以,为了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在企业制度设计中,完善企业内部审计的职责,明确对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审计,经保证单位负责人认识到自己的重大经济决策是受内部审计的监督和检查,为了避免自己的行为不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必要的时候,可以事先告知审计部或监察室等内部监督单位,也维护了国家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制度安排的权威性。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加强企业管理,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进行评价,同时检查企业负责人是否在任职期间守法、依法管理企业;开展审计可以通过审计发现的问题与企业负责人耐心沟通,起到宣传教育的作用,并责令其认识企业管理缺陷的存在,及时亡羊补牢,可以总结和教育企业管理层加强管理缺陷的整改,可以给企业打上“预防针”。

二、经济责任审计指导思想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分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两种,前者是企业负责人已经离任,后者是企业负责人很可能继任。企业负责人任命目前多数未指定任期,一般不离任不需审计,且受企业内部审计资源也是有限的影响而未实施审计。公司高层领导想借下一级单位负责人换人之际,派审计人员前往实施审计,摸清自己的队伍是否廉洁,守法,以及判断下级单位负责人的企业管理能力,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或者是出于自己新官上任,下级单位必选由自己任命的人选接管自己管辖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或部门,以摸清被审计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由于,时间的紧迫,企业很少能留给审计部门足够的调研时间,基本上是接到审计任务,立即赶往被审计单位现场,收集相关资料,同时,新上任子公司领导也一同到任。这样的审计,很大程度上消弱了经济责任审计为领导干部考核提供依据的作用。针对各种因素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我们不断科学地改进审计工作的方法:

(一)审计程序过于累赘

审计通知书发放前,按程序应当做前期审计调查,调查后根据委托部门的情况,将审计通知书发送到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主要负责人,同时抄送给现任负责人和委托部门及相关配合审计的部门等等,且在到现场审计开展前,有条件的话,必须在被审计单位召开进场审计会议,传达经济责任审计的精神及被审计单位需要配合的工作。审计组如果能在离任领导干部离任前一个期间(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组与离任领导交换意见更为方便,毕竟审计发现的问题需要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可以大大提高审计效率,有利于向离任领导干部提供相关材料或形成书面意见。

(二)配合力度受被审计单位负责人的重视程度的影响

有些被审计单位负责人认为自己已经离任,只要没违法,任职期间的绩效与本人和单位关系不大,采取应付了事的态度;有些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交换意见的时间安排不重视,推脱、延时等现象时有发生;有些领导干部“新官不理旧账”,认为离任审计是“马后炮”,不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我认为如果能在薪酬体系设计的时候,效益部分应由经济及责任审计的意见来决定是否发放,给予审计一定的经济裁量权限;如果离任领导即将到其他的公司任职,应该考虑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而决定是否派遣,这样离任领导会给与一定程度的配合。

(三)审计收集审计证据难

有的企业管理相对比较混乱,内部控制比较弱,有些资料不保留或保留不完整,对审计结论有很大影响。有些有的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较长,时间跨度大,有的事项发生在多年前,查证工作难度大且花费时间长。我们认为应当在任命领导干部的时候,应当实行任期制度,所有领导干部,三年为一个任期,到了任期,不管是否继续任职与否,先让企业内部审计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将审计时间与被审计期间有效缩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下一届任期不在发生类似错误,同时,给经济责任审计取证带来一定的便利。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

(一)审计对象确定缺乏规范

对那些领导干部、领导干部任职几年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目前还没有规范。在实际工作中,人力资源部门和党委工作部门与审计部门确定审计对象所考虑的因素也有偏差。人力资源部门、党委工作部门也感到困惑,有效领导干部的任命的决定并不是由人力资源部门或党委工作部门来决定,最终的人事权由公司更高一级领导决定,而决定前不会告知审计部门,目前企业没有事先告知审计部门的机制和制度。

(二)部分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有待提高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若宣传不到位,容易让被审计领导干部产生疑虑:是上级领导对自己不信任还是自己有重大经济问题,容易产生一定的不安情绪。由于产生不安情绪,被审计领导就会在审计过程中,有意无意地隐瞒一些可能对他本人在经营上给公司经济利益造成损害的事项,或故意推脱责任,或借故不与审计实施人员配合等。

第4篇

一、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范围问题

从法理上讲,修订后的《审计法》授权审计机关可以对所有国家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和所有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同时,考虑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政策性比较强,实践经验还比较缺乏,需要循序渐进地分步推行,修订后的《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从而为我们在不同时期根据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界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范围提供了法律空间。

在实践中,我们遵循“积极稳妥、量力而行”的原则,逐步拓宽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范围,特别是应当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的党政领导干部的范围,一直是在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扩大。目前我国审计机关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实际对象范围是:地厅级以下(包括地厅级)党政领导干部;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领导人员。此外,审计署还对省部级行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试点。我们相信,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强,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也必将正式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范围。

二、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管辖权的划分问题

审计机关组织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不是来源于审计机关的主动立项,而是来源于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因此,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一般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不需要遵循《审计法》确立的审计管辖权划分的一般原则。根据中办、国办两个“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干部监督管理权限确定审计管辖范围,由干部监督管理部门委托同级审计机关组织实施,与一般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的审计管辖权划分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导致对同一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重复审计问题。因此,在研究确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时,各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或者领导小组应当加强与相关审计机关的沟通协调,合理安排,统筹兼顾,以节约审计资源,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审计管辖权的冲突也容易导致审计实践中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处理、处罚的尴尬。当经济责任审计管辖权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管辖权不一致时,审计机关对能否直接对这些行为进行处理处罚在认识上存在分歧,各地做法也不尽一致。实践中有两种做法,一种是移交给有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管辖权的审计机关进行处理、处罚,另一种是经有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管辖权的审计机关授权,由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机关进行处理、处罚。这两种做法,都存在一定的弊端。前一种做法人为地将经济责任审计的检查权、评价权与处理处罚权割裂开来,既破坏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完整性,又有重复审计的嫌疑;后一种做法授权程序复杂,操作性差,严重影响审计工作效率。我们认为,既然修订后的《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中办、国办两个“暂行规定”又授予审计机关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的权限,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机关就应当享有完全的审计监督权,包括处理处罚权,即有权直接对审计发现的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进行处理、处罚。

三、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救济途径

与一般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被审计单位的救济途径一样,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依法作出审计决定、进行处理、处罚的,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若对审计决定不服,可以根据修订后的《审计法》的规定寻求救济。

应当特别注意的是,被审计领导干部不能就审计机关作出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这主要是由于:其一,审计机关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不作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而只是作出审计评价,向委托部门提出审计结果报告,不具有行政强制力和执行力,不具备要求被评价的领导干部必须履行某种义务的法律效力。而且该评价意见也不必然部监督管理部门所认可和采纳,只能作为干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选拔、任用干部的参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其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行为属于广义的行政机关内部的人事管理范畴,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我国干部管理体制下,被审计领导干部不能就审计机关作出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然,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机关作出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异议的,有权向审计机关和干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四、关于《经济责任审计条例》与《审计法实施条例》关系

第5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特征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6-000-01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

邢俊芳同志把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概括为: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主体对审计客体――特定受托者履行财务责任或绩效责任情况的监督活动;《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复习指南》把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概括为: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法依规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行为。以上所下含义,前者主要根据“受托责任论”的理论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进行了概括;后者主要根据“免疫系统论”的理论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加以概括。党的十后,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强调审计要实现全覆盖,经济责任审计也要全覆盖,正说明经济责任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必要和重要。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特征

1.经济责任审计具有中国时代特征

1999年5月,中办、国办颁布《县级以下党政领导班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两个规定(以下简称“二暂行规定”),是根据当时的社会需要而颁布实施的。2006年2月,经济责任审计正式写入《审计法》,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提高到了法律层次。2010年10月,中办、国办颁布实施《党政领导班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审计工作更加全面和详细。2014年平7月,中央纪律机关、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资委联合印发实施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审经责发[2014]10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是应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而颁布实施的。

2.经济责任审计要有干部管理部门的委托

2014年7月,由中央组织部等部门联合颁布并实施的《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组织部门等根据审计机关初步建议,提出下一年度的委托审计建议。”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需要经过干部监督管理部门委托,审计机关不能直接将经济责任审计主自列入年度计划,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报送干部监督管理部门。1999年二办颁布的“二暂行规定”都有类似规定。审计机关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要有组织部门的委托手续,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特殊要求,其他种类的审计则没有这个要求。这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明显特征。

3.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报送本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层次高,作用大

二办1999年颁布的“二暂行规定” ,规定了审计结果要向政府报告的规定。如《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后,……,向本级人民政府提交审计工作结果报告,并抄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后,……,向本级人民政府提交审计工作结果报告,并抄送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关及有关部门。”《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将审计结果报告等经济责任审计结论性文书送本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送本级党委、政府领导人,层次较高。

4.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明显的领导协作机制

2014年7月由多个部门颁布的《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规定:“各地应当建立健全领导小组或者联席会议制度,领导本地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可以由同级党委或者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第五十四条规定:“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可以提请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并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领导小组制度或者联席会议制度,是一个典型的协作机制。1999年二办颁布的“二暂行规定”都明确规定要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制度或联席会议制度和利用审计成果的制度。二制度的建立,便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审计成果的利用。

5.审计法定程序发生了变化

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与其他审计的程序的最大不同,在于传统的审计在编制审计工作计划时,是根据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要求进行编制的,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审计计划;而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计划,除了要根据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工作计划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外,还应当向组织部门提出审计计划建议,组织部门根据审计初步建议,提出下年度委托审计建议。二办颁布的“二暂行规定”第五条和中组部等部门的《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有明确的规定。

6.审计内容和审计方法发生了变化

传统的审计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这种审计以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为审计对象,通过对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检查,对会计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作出判断和评价,查账方法是有效的审计方法;而经济责任审计除了要审查财政财务收支外,还包括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活动的决策情况、廉政建设情况等非财务内容,审计内容范围更广,更多。需要运用查账以外更多的检查方法。

7.经济责任审计具有“两重性”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审计,界定领导干部个人的经济责任,评价领导干部有关经济等方面工作,为组织部门任用和管理干部提供依据,这主要是对人;同时经济济责任审计也是检查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等是否合法,审计过程需要被审单位的大力配合和支持,这是对单位。发审计通知时要同时送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时要同时征求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这些都表明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明显的“二重性”。

三、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定义和特征的意义

第6篇

【论文摘要】经济责任审计,是指旨在明确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经营管理责任而进行的一种审计活动,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者离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将经济责任、经济权利、经济利益结合为一体,从经济运行活动的合法性、有效性、公平合理性和发展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在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从经济责任审计的种类、特点及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要点着手,阐述了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及重要性。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旨在明确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经营管理责任而进行的一种审计活动,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者离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不同于常规审计。常规审计的主要目的是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其出发点是维护被审计单位和国家的经济秩序。而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则是分清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依据。

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本目的是要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对于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将起到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种类

(一)按照审计的内容,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分为目标经济责任审计和破产经济责任审计

目标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对经济责任人完成其承担的承包目标、租赁目标、任期目标等目标责任情况进行的审计。这类审计主要是根据经济责任人与上级主管部门、发包(或出租)单位或者本级政府部门所签订的承包、租赁合同或目标责任进行审计。审计内容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审计目标、范围明确,重点突出。

破产经济责任审计是根据《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主要审查和确认企业破产的原因;确定对企业破产应当承担责任的主要责任人;监督破产企业的财产物资,包括破产清算时资产、负债项目的确认,资产价值的评估,破产资财的变卖和分配等。这种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全面地对企业整个破产过程进行审计,确认责任人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保证破产清算的顺利进行。

(二)按照审计时间的不同,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分为事前经济责任审计、事中经济责任审计和事后经济责任审计

事前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在经济责任关系确立之前,对经济责任关系主体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以保证经济责任关系各方合法、合理、正确地确定有关方案和合同,以保证经济责任的合理性、有效性,维护有关经济责任关系各方的合法权益。

事中经济责任审计,一般指在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对其进行的审计。在经济责任的履行过程中,审计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对领导干部或经济责任人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以检查机关的财务收支、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存在差错或舞弊行为,督促责任人正确履行经济责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事中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例行的年度审计和不定期的临时性审计。

事后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在终止经济责任关系或者领导干部调离所在部门、单位后,对其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的审计。如承包、租赁经营合同期满时,对经济责任关系主体的经济活动和经营成果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确认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以解脱责任人所负的经济责任。

(三)按照被审计单位性质的不同,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分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指对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指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股份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将经济责任审计分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从政企分开的改革思路出发,充分考虑到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在工作性质、工作内容、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不同特点,以便审计机关能够分层次、有重点地对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实施审计。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一)审计工作的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项目审计相比,存在如下特点:一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主要是省、地级市、县三级直属的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以及乡、镇党委、政府正职领导干部,他们集人、财、物三权于一身,对其经济责任、经济行为及经济关系开展责任审计,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二是审计监督的内容和重点不同。其内容包括财务信息的真实性、经营业绩、资产营运质量、内控管理、执行制度以及个人经济行为和责任等。三是经济责任审计必须遵循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党委组织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的委托和要求,具体实施。

(二)审计方案的科学性

审计方案是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操作的基本依据,审计方案制订得是否可行,有无操作性,关系到经济责任审计能否顺利实施。为了避免随意性和盲目性,在制订审计方案之前,要认真进行调查,在了解被审单位的基本情况之后,再考虑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实施步骤、人员分工、时间安排等,然后拟定方案,经领导批准后正式实施。在审计时,还要注意从实际出发,适时充实原定方案,使其更加切合实际。这样,不仅可少走弯路,也有利于被审单位积极配合。

(三)审计证据的充分性

责任审计不仅领导关心,群众关注,也是矛盾的焦点。工作稍有疏忽,就会造成负面影响。对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来说,任职期限相对较长,任期内情况又错综复杂,审计人员一定要认真细致、深入调查、广泛取证,广征博引,不能以偏概全,偏听偏信。在取证时,不仅要从审阅账表凭证入手,检查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性,从清查资产、实物、有价证券入手,检查账实是否相符,而且要通过调查当事人、责任人、知情人,取得一手资料,弄清经济活动的原始面貌和真实情况。在此基础上,再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综合分析,把最真实和最有说服力的证据作为审计证据。(四)审计结果的公正性

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对离任人或任职人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恰当的评价,这又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所在。

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必须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进行客观的辩证分析。能用数字说明的问题,要用写真的手法来反映;要尊重事实,尊重历史,既不能夸大成绩,回避问题,又不能脱离实际,妄加评论。总之,在审计评价时要注意适度,恰如其分,不能乱扣帽子,乱打棍子,走向片面和极端。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要点

(一)选好审计的切入点,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特色

经济责任审计不能和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相混淆。经济责任审计虽然以财政财务审计为基础和主线,但其重点是通过审计来评价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而目前我国一些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财务收支审计味道体现过浓而缺乏经济责任审计特色,其原因主要是财务收支审计轻车熟路、便于操作,而其他方面问题,比如:廉政情况、民主决策、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由于受多方因素所限,审计、评价起来较为困难,因而在审计中得不到更深入透彻的审查。因此造成最后审计结果成了财务收支审计的翻版,经济责任审计特色体现得不明显,降低了组织部门作为考察干部的参考价值。为此,审计人员审计时应作较为充分的审前调查,根据经济责任人的重点工作,在审计范围和审计权限允许的情况下,选好审计角度和审计重点,并将其贯穿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力求使审计结果与组织部门考察、任免干部工作联系得更加密切。只有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特色,才能为组织部门考核、任免干部提供更加充分的依据。

(二)提高组织部门对审计结果的重视,从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性

企业领导的主要工作就是决策、领导企业的经济活动。而企业的经济活动在财务核算中体现的较为明显,因而通过审计能够较充分地反映企业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时,既要以财务审计为基础,又要跳出财务的圈子,结合组织部门的重点考核内容,有所侧重地开展审计,客观公正地做出审计评价。提高经济责任人对审计结果的认可程度和组织部门对审计结果的重视,从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性。

(三)加强风险意识,防范审计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复杂,但从总体上划分主要有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审计风险外部因素包括: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有意识的舞弊行为和手法变幻使隐蔽性增强;机关单位和企业经营状况复杂化,含有许多不稳定因素;审计对象和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复杂性和审计内容的广泛性;审计环境的影响等等。审计风险内部因素包括:审计人员自身素质因素;审计队伍知识结构不合理;查证事实欠深欠细;审计人员独立性差;审计文书表达不规范;引用法规欠准确等等。

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保证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独立性。独立性是任何审计的灵魂所在,没有独立性,审计监督也就无从说起,经济责任审计也不例外。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遵守审计回避制度,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审计部门在依法实施审计时,被审计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妨碍,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7篇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内涵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涵义经济责任审计是适应受托责任发展而对常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深化与发展,是我国审计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种具有时代特征的审计形态。随着受托责任由财务责任发展到经济责任以及发展为更为广泛的社会责任,审计的范围和内容不断扩大,我国审计模式也从财务审计向经济责任审计、经营管理审计、法定责任、社会责任为对象的责任审计方向发展。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单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对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进行的审计。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任期内的经济责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特征经济责任审计与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有重要的区别:财务收支审计的对象主要是资产负债、资金运用等会计资料,审计范围是财务收支状况,财务成果的真实性和合规合法性。而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则是全部经济管理及资金活动,审计范围涉及面较广,既涉及财务过程,又包含经济活动领域。经济责任审计在范围上远远大于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与其他审计项目相比,经济责任审计最重要的特征体现在直接对“人”的监督上,将对“事”的监督与对“人”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因此,监督的层次更高,政策性更强,审计内容更复杂,要求更严格。

(三)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内涵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做出不恰当审计结论的可能性,具体是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由于审计人员使用不恰当的程序和方法,对某一事项作出错误地估计和判断,进而提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审计结果,出具不恰当的审计报告和意见,给使用者带来错误的信息,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并由此引起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和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的可能性。

二、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分析

(一)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类型从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表现形式上来看,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有两种类型;一是审计人员未能发现单位领导干部任期内未完成政府责任目标、存在违反程序决策或严重决策失误、在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及本人遵守廉政纪律等方面的问题,而作出错误的评价;二是单位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而审计人员由于职业判断失误,而对领导人做出不正确的评价。从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按风险的性质上来看,可分为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三种,但无论哪种风险它们都不是单独地发生作用,而是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目前,事业性单位具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较少参与市场竞争,相对企业公司银行等高风险高竞争行业具有相对较小的固有风险。

(二)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特征一是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通常比较复杂。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不确定性因素多、社会环境影响人、牵涉面广的工作,对人的监督与对事的监督有机结合,因此风险更高、难度更大;同时,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多种多样,贯穿于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全过程,每一项审计活动都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审计风险,其成因和表现形式方面均具有较高的复杂性。二是风险成因的独特性。首先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层次高,责任人一般为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者,同时审计的内容错综复杂,加之经济责任审计覆盖期限长,评价事项多而敏感,审计的评价依据仍处在不断变化、完善之中,所有这些不稳定因素都会反向促生审计风险。三是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具有可控性。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和不可避免的,但只要审计机关掌握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产生原因、背景、影响因素、运行特点和规律,深入了解被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准确、客观地判断固有风险水平,通过改进审计手段,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采取有效措施,就可以控制审计活动过程中的风险产生因素,最大限度地降低审计风险,避免审计失败的发生。

(三)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分析一是审计手段滞后形成的审计风险。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对财务会计资料的检查来发现问题,但缺乏真实性。另外,随着网络与会计电算化不断推广与应用,许多经济业务都在网上实现。二是经济责任制不够健全。大多数部门、单位内部没有建立规范、科学的经济责任制,领导干部没有明确的任期经济责任,任期内应负的责任、任期目标、考核标准都没有给出科学、明确的界定。同时被审计单位在某些环节上违反财经法纪是由离任者和领导班子的混和行为所引起;但决策失误、管理不当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应追究何种行政责任却无明确金额标准,这使得审计评价丧失了具体的参照。目前国内主要采用两类标准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国家的相关审计评价细则和标准仍很欠缺。三是经济责任界定难度较大形成的审计风险。经济责任的界定包括:原任责任与现任责任、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短期责任与长期责任等内容。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当,即使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但追究何种行政责任也无明确金额标准界定。这样,由于责任难以界定而产生的审计风险,往往就很难避免。四是审计人员的业务素养。审计人员业务知识、经验和能力有限,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造成监督失控、失误、失察。知识的无限性与能力、经验的有限性的矛盾,会严重制约和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从而形成审计风险。五是程序不当导致的风险。执行审计程序所获取的审计证据必须符合充分性和适当性的质量特征。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如果审计人员由于时间、审计资源的限制无法获取支持审计评价结论的足够证据,就很可能导致审计结论,从而错误反映被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同样,不客观、不真实或不相关的证据也会导致审计风险的增加。

三、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防范与控制

(一)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控制的原则审计工作是一项由多个环节组成的工作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失误,均会导致审计风险的产生,在每一具体环节注意避免产生差错,是控制审计风险、保证审计质量的关键所在。在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审计机构要切实贯彻“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十六字方针,突出重点,强化职能,有为有位,稳步、健康、扎实地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控制的措施一是审计人员自身素质的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高风险属性,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经济责任审计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增强其责任心,审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就会大幅度降低。为了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后续教育工作,不断更新知识,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审计人才,以适应日益发展的经济责任审计的需要。另外,各级审计机关必须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意识,每一个审计人员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审计过程中的风险因素。二是强化审计的合规性。在目前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尽快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条例》,从法律上明确审计人员执法的权限,加强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减少审计工作和审计判断的随意性。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不经审计不得离任、不经审计不得提拨等硬性规定,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力。同时,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在审计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审计规章制度,保证审计形式的正确性。三是优化经济责任审计流程。一方面,要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建立相应的指标体系。在制定经济责任审计方案时,既要考虑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各项决策的正确性、合法性,个人经济行为的廉洁性等共性方面外,又要考虑他们不同岗位所具有的个性特征,制定一套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使审计人员的审计评价有据可依,以进一步增强审计结论的权威性。如对政府领导应以财政预算编制和调整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各项财政资金收支计划完成情况,各项专项资金、基金、各种规费、其他财政资金的收支情况,各项财政收入和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效益性,财政收入责任目标的实现情况和财政赤字控制率或盈余率等设计相应审计指标;对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则要依据本行业的具体实际设计相应的审计指标。另一方面,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的三阶段,即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实施阶段、审计终结阶段。四是重视后续审计。进行后续跟踪审计,主要是看审计结果报告或审计决定中要求被审计单位纠正、整改的问题是否得到落实。通过后续审计,达到既监督审计处理决定的落实情况,维护审计工作的严肃性,从而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的目的。

第8篇

【论文摘要】经济责任审计,是指旨在明确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经营管理责任而进行的一种审计活动,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者离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将经济责任、经济权利、经济利益结合为一体,从经济运行活动的合法性、有效性、公平合理性和发展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在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从经济责任审计的种类、特点及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要点着手,阐述了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及重要性。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旨在明确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经营管理责任而进行的一种审计活动,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者离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不同于常规审计。常规审计的主要目的是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其出发点是维护被审计单位和国家的经济秩序。而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则是分清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依据。 

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本目的是要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对于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将起到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种类 

(一)按照审计的内容,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分为目标经济责任审计和破产经济责任审计 

目标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对经济责任人完成其承担的承包目标、租赁目标、任期目标等目标责任情况进行的审计。这类审计主要是根据经济责任人与上级主管部门、发包(或出租)单位或者本级政府部门所签订的承包、租赁合同或目标责任进行审计。审计内容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审计目标、范围明确,重点突出。 

破产经济责任审计是根据《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主要审查和确认企业破产的原因;确定对企业破产应当承担责任的主要责任人;监督破产企业的财产物资,包括破产清算时资产、负债项目的确认,资产价值的评估,破产资财的变卖和分配等。这种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全面地对企业整个破产过程进行审计,确认责任人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保证破产清算的顺利进行。  

(二)按照审计时间的不同,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分为事前经济责任审计、事中经济责任审计和事后经济责任审计 

事前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在经济责任关系确立之前,对经济责任关系主体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以保证经济责任关系各方合法、合理、正确地确定有关方案和合同,以保证经济责任的合理性、有效性,维护有关经济责任关系各方的合法权益。 

事中经济责任审计,一般指在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对其进行的审计。在经济责任的履行过程中,审计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对领导干部或经济责任人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以检查机关的财务收支、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存在差错或舞弊行为,督促责任人正确履行经济责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事中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例行的年度审计和不定期的临时性审计。 

事后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在终止经济责任关系或者领导干部调离所在部门、单位后,对其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的审计。如承包、租赁经营合同期满时,对经济责任关系主体的经济活动和经营成果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确认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以解脱责任人所负的经济责任。

(三)按照被审计单位性质的不同,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分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指对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指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股份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将经济责任审计分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从政企分开的改革思路出发,充分考虑到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在工作性质、工作内容、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不同特点,以便审计机关能够分层次、有重点地对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实施审计。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一)审计工作的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项目审计相比,存在如下特点:一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主要是省、地级市、县三级直属的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以及乡、镇党委、政府正职领导干部,他们集人、财、物三权于一身,对其经济责任、经济行为及经济关系开展责任审计,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二是审计监督的内容和重点不同。其内容包括财务信息的真实性、经营业绩、资产营运质量、内控管理、执行制度以及个人经济行为和责任等。三是经济责任审计必须遵循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党委组织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的委托和要求,具体实施。 

(二)审计方案的科学性 

审计方案是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操作的基本依据,审计方案制订得是否可行,有无操作性,关系到经济责任审计能否顺利实施。为了避免随意性和盲目性,在制订审计方案之前,要认真进行调查,在了解被审单位的基本情况之后,再考虑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实施步骤、人员分工、时间安排等,然后拟定方案,经领导批准后正式实施。在审计时,还要注意从实际出发,适时充实原定方案,使其更加切合实际。这样,不仅可少走弯路,也有利于被审单位积极配合。 

(三)审计证据的充分性 

责任审计不仅领导关心,群众关注,也是矛盾的焦点。工作稍有疏忽,就会造成负面影响。对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来说,任职期限相对较长,任期内情况又错综复杂,审计人员一定要认真细致、深入调查、广泛取证,广征博引,不能以偏概全,偏听偏信。在取证时,不仅要从审阅账表凭证入手,检查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性,从清查资产、实物、有价证券入手,检查账实是否相符,而且要通过调查当事人、责任人、知情人,取得一手资料,弄清经济活动的原始面貌和真实情况。在此基础上,再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综合分析,把最真实和最有说服力的证据作为审计证据。 

(四)审计结果的公正性 

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对离任人或任职人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恰当的评价,这又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所在。

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必须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进行客观的辩证分析。能用数字说明的问题,要用写真的手法来反映;要尊重事实,尊重历史,既不能夸大成绩,回避问题,又不能脱离实际,妄加评论。总之,在审计评价时要注意适度,恰如其分,不能乱扣帽子,乱打棍子,走向片面和极端。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要点 

(一)选好审计的切入点,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特色 

经济责任审计不能和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相混淆。经济责任审计虽然以财政财务审计为基础和主线,但其重点是通过审计来评价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而目前我国一些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财务收支审计味道体现过浓而缺乏经济责任审计特色,其原因主要是财务收支审计轻车熟路、便于操作,而其他方面问题,比如:廉政情况、民主决策、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由于受多方因素所限,审计、评价起来较为困难,因而在审计中得不到更深入透彻的审查。因此造成最后审计结果成了财务收支审计的翻版,经济责任审计特色体现得不明显,降低了组织部门作为考察干部的参考价值。为此,审计人员审计时应作较为充分的审前调查,根据经济责任人的重点工作,在审计范围和审计权限允许的情况下,选好审计角度和审计重点,并将其贯穿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力求使审计结果与组织部门考察、任免干部工作联系得更加密切。只有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特色,才能为组织部门考核、任免干部提供更加充分的依据。 

(二)提高组织部门对审计结果的重视,从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性 

企业领导的主要工作就是决策、领导企业的经济活动。而企业的经济活动在财务核算中体现的较为明显,因而通过审计能够较充分地反映企业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时,既要以财务审计为基础,又要跳出财务的圈子,结合组织部门的重点考核内容,有所侧重地开展审计,客观公正地做出审计评价。提高经济责任人对审计结果的认可程度和组织部门对审计结果的重视,从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性。 

(三)加强风险意识,防范审计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复杂,但从总体上划分主要有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审计风险外部因素包括: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有意识的舞弊行为和手法变幻使隐蔽性增强;机关单位和企业经营状况复杂化,含有许多不稳定因素;审计对象和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复杂性和审计内容的广泛性;审计环境的影响等等。审计风险内部因素包括:审计人员自身素质因素;审计队伍知识结构不合理;查证事实欠深欠细;审计人员独立性差;审计文书表达不规范;引用法规欠准确等等。 

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保证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独立性。独立性是任何审计的灵魂所在,没有独立性,审计监督也就无从说起,经济责任审计也不例外。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遵守审计回避制度,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审计部门在依法实施审计时,被审计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妨碍,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9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财务报表

引言

进入新世纪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繁荣,企业和事业单位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一方面,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企业和事业单位创造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不断增多。另一方面,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不断拓宽,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审计难度日益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层有重要的约束作用,为了促进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对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进行对比分析。

一、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相同之处

1.根本性质相同

首先,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根本性质相同。无论是经济责任审计,还是财务收支审计,都是非常重要的审计业务类型。在开展上述两种审计业务的过程当中,相关人员必须对企业或事业单位的财务资料进行审查,保证审查过程的透明性。在确保财务资料数据无误后,方可以编制审计报告,提供审计评估。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可以对领导层的行为进行规范、对企业或事业单位的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审核、对财务报表作出精确评价。

2.基本方法相同

其次,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基本方法相同。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需要调查企业或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检查财务报表的各项指标。财务报表上包括企业或事业单位的净收入、利润总额等。在开展财务收支审计时,同样需要查看企业或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对报表上的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确认。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的常用调查方法有抽样调查法、对比分析法、直接审查法等等。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的常用调查渠道有召开内部会议、进行财务汇报等等。

3.法定程序相同

再次,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法定程序相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了规范审计业务,国家对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审计流程作出了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审计流程包括审计方案准备、审计方案实施、审计报告撰写等。无论是经济责任审计,还是财务收支审计,都必须遵循既定的审计流程。审计流程具有科学性和规范性的特征,有利于提高审计管理的效率。国家为审计业务提供了法律保障,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必须在制度之内运行。

4.监察规则相同

最后,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监察规则相同。在对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进行监察时,必须遵循公正原则。经济责任审计以领导层作为主体,对领导层起着重要的制约作用,如果审计失责,会导致问题的发生。财务收支审计以企业和事业单位作为主体,对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发展至关重要,如果监察不力,将无法帮助企业预测市场的发展方向。因此在开展上述审计工作时,必须遵循脚踏实地的监察规则。

二、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不同之处

1.审计内容不同

首先,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的审计内容不同。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是对领导层的经济责任进行审查和核算,一旦领导层出现失责问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这个角度来看,经济责任审计更偏向于“责任”的内容。财务收支审计是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作出评价,计算企业在一段时间内所获得的经济收益。从这个角度来看,财务收支审计更偏向于“财务收支”的内容。

2.审计资料不同

其次,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的审计资料不同。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企业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对领导干部的工作进行督查。一方面,审计部门需要和纪检部门建立沟通与联系,获取领导干部的工作资料、廉政资料等。另一方面,审计部门需要搜集基层意见,对领导干部作出客观且正确的评价。在开展财务收支审计时,审计部门需要获取企业的财务报表、财务账簿等,还有企业其他经济活动的票据。

3.审计效益不同

再次,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的审计效益不同。经济责任审计面向的主体是领导层,对领导干部起着重要的纠偏作用。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后,领导越权行为越来越少,干部工作效率越来越高,企业和事业单位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财务收支审计面向的主体是企业或事业单位,在开展这一审计工作后,企业可以根据审计报告制定发展决策,提升自身的综合竞争力。

4.审计时限不同

最后,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的审计时限不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需要相关部门的授权,审计部门不能自主决定工作内容。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限比较长,最大时限甚至超过了十年。与之相较,财务收支审计的时限比较短,仅仅发生在会计期间。

三、准确掌握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关系的措施

第10篇

1、审计通知书的送达对象:

调整前: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调整后: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2、审计承诺制:

调整前: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调整后:实行双承诺制度,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均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提供两份承诺书)

3、审计报告的出具及报送对象:

调整前:在征求意见结束后,按照规定出具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报送本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本级行政首长,组织、纪检部门及其他需报送的单位、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

调整后:在征求意见结束后,按照规定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审计结果报告(试行)格式见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报送本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行政首长,组织、纪检部门及其他需报送的单位。

4、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应承担的责任:

调整前: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承担的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管理责任、领导责任)。

调整后: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承担的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责任界定内容见《规定》第三十五条至三十七条。

5、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第11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理论研究;统计分析

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是随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而产生,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而确定,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1986年9月,为适应我国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规定:“厂长离任前,企业主管机关(或会同干部管理机关)可以提请审计机关对厂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议。”经济责任审计从此在全国各地开展,并逐步从国有企业扩大到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1997年9月同志对经济责任做出重要批示。199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使经济责任审计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具有特定内容的、专门的审计门类。2001年,五部委联合发文,在明确要求全面开展县以下当政府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提出自当年起逐步开展县以上各级当政府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发挥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提出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2009年9月,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央纪委全会多次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作出明确部署。近日,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审计署在广泛征求审计机关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规划》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十二五期间审计将全面覆盖政府一把手。所有这些,为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与之对应,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研究也取得了长足发展,得出了不少富有价值的研究结论。回顾并分析已有的研究成果,不仅有利于发挥研究成果在实务工作中的作用,也有利于推动理论研究的深入开展。本文的贡献在于:第一,系统总结了2000年以来国内学者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成果和重大进展;第二,汇总近年来经济责任审计热点问题,并分析其由于情境变化而展现出的未来趋势,为理论研究、制度修订和实际应用提供系统的参考。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文献研究

(一)经济责任审计论文数量及比例的统计分析

2000年以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研究还不够活跃,年均仅约27篇。2000年以后到2010年(包括2000年)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研究相当活跃,共计3552篇。各年度经济责任论文数量及比例如表1所示。

从表1看出,从2000年到2010年的11年间,大多数年度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数量大致持平,只是在2001、2002和2003年三个年度的论文数量有明显偏多,年均在452篇。这是五部委提出自当年起逐步开展县以上各级当政府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产生的影响。

数据来源:中国期刊网全文数据库

(二)期刊类别及其刊登经济责任审计论文数量的统计分析

笔者以“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检索项在核心期刊和权威期刊中进行检索,结果如表2所示。其中,核心期刊一栏,以“经济责任审计”作为“篇名”的检索项,以“核心期刊”作为检索范围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中进行查询。权威期刊从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0―2011来源期刊目录(以下简称CSSCI)下经济和管理类期刊中选取的与审计最为密切的期刊,包括《审计研究》、《审计与经济研究》。

结合表1的统计结果表2显示,非核心期刊发表经济审计论文数量明显高于核心期刊,核心期刊668篇,而非核心期刊3552篇。11年间在权威期刊发表的经济责任审计论文合计69篇,其中在2005年较上年有明显增加。这是与2005年中国审计学会、审计署审计科研所、中国审计报社联合举办了经济责任审计研究有奖征文活动有关。

(三)经济责任审计研究内容的分类统计

经济责任审计论文研究的内容及其分类如下:

1.基本理论:主要包括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和理论基础、概念和内容、作用和意义等基本理论以及完善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措施和建议方面的论文。

2.审计技术:主要涉及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和评价目标等方面进行研究的论文。

3.审计风险防范:主要涉及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特征、类型及防范。

4.实践与应用:主要是对国内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实践进行研究的论文。

5.文献及会议综述:主要是指国内举行的经济责任审计研讨会的综述论文及学者课文献综述。

6.其他:主要包括对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类别审计的比较、利用等以及从法律角度展开研究的论文。

笔者对权威期刊上的69篇论文进行精读后,按照主题进行分类统计,结果如表3所示。

下文将分专题对主要研究主题的进展加以回顾和评述。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理论

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基本理论问题的论文在69篇论文中所占比重约45%,主要原因是这一项涵盖的研究内容比较多。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理论基础

李季秀(2001)认为,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委托关系的产生则是导致经济责任审计产生的理论基础,经济责任审计是基于委托关系而产生的监督经营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靳建堂(2006)对集团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模式进行了探讨,在集团企业总部作为战略规划中心时,其子公司则成为收入中心、成本中心或者费用中心,经济责任审计表现为预算监督型;在总部职能定位于战略投资中心时,其子公司则承担投资中心的责任,相应的经济责任审计是投资回报评价型;在总部作为战略控制中心时,其子公司则承担利润中心的职责,经济责任审计是利润实现评价型。崔孟修(2007)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国家审计理论、国家审计体制、国家审计职能作用、国家审计类型的丰富和发展。黄溶冰、单建宁、时现(2010)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应该讲环境保护责任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范围,分别从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方面,分析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绿色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和内容、作用和意义等

卢相君(2001)认为,当企业一个神形具备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之时,也就是对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淡化之日,届时,审计风险、审计成本都将大大降低。彭振威(2005)认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对企业领导人任职期间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的监督、鉴证和评价活动,是在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把审计结果人格化,将审计结果落实到人的经济责任上。宋文阁(2007)将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定义为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直接安排或委托专门机构(或组织)和专业人员依据一定的标准和依据、遵循既定的程序对负有出资人责任的企业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查、分析、评价、鉴证工作。刘颖斐、余玉苗(2007)认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家机关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就其所在地区、部门或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经济活动所应负的责任,进行独立的监督、鉴证和评价的活动。

(三)完善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措施和建议

彭振威(2005)研究认为,加强和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措施是建立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审计目标和发展方向,提高审计效率、正确界定企业经济责任、建立和完善审计评价体系、做好审计结果运用等。陈波(2005)认为,应为经济责任审计创造一个更好的制度环境,包括转变政府职能和加强依法行政、健全政府经济决策的内部控制机制、完善政府的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国家审计模式,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技术

(一)评价内容

洪承旭,阎建军(2002)认为,商业银行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可从发展能力指标、资产安全性指标、资产流动性指标和财务效益指标四个方面予以确定。简燕玲、辛旭(2006)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党政干部所在地区综合经济指标的完整性、重大经济决策和重大经济项目的效益性进行审计,以全面评价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黄溶冰、单建宁、时现(2010)研究认为,绿色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内容上探索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审计、环境审计、绩效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的有机结合,加强经济指标真实性审计。

(二)评价方法

贾震,王新华(2001)运用多元判别分析的方法研究构建了标准化的贝叶斯判别模型、未标准化的贝叶斯判别模型、费歇判别分析模型和Logistic判别分析模型等四个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监控模型。刘正午(2003)构建了复合审计评价系数与层次分析方法相结合的经营者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模型,以求客观、公正地评价国有企业经营者的任期经济责任。宋晴蔚(2004)认为,新时期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应是期内全面审计与期外适当延伸审计相结合、账据数表的全面审计与必要的社会调查相结合、受托审计内容的全面审计与典型事项的重点解剖相结合、将被审对象的纵向比较与横向比较相结合。王晓慧(2006)研究认为,为了克服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局限性,提出建立信用约束、审计约束、法制约束具有战略性和可持续发展的三维模式审计机制。简燕玲、辛旭(2006)认为,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包括,检查书面文件、分析、实物审计和调查的方法。

黄溶冰、单建宁、时现(2010)认为,在绿色经济责任审计中尤其关注定量分析方法的选用,包括费用――效益分析、投入――产出分析等。

(三)评价目标

黄溶冰、单建宁、时现(2010)研究认为,绿色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目标在于促进公共受托经济责任中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责任的履行,具体表现为补偿和纠正经济活动中负外部性,提高利用环境资源的效率和效益。

四、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防范

秦小丽,常丽娟(2005)认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立足五点,包括着眼规定点、找准结合点、紧抓切入点、突出关键点、强化根本点。朱书依(2000)研究认为应重视和加强审前调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的审计、将单位年度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同级审计”与“上审下”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应有的附加程序、防范审计风险四方面来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五、结论与展望

如前所述,2000年以来理论界我国学者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成果丰富,实践中经济责任审计也发展迅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缺乏可以直接借鉴的经验,因此关于未来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方向至少体系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继续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

真正贯彻“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进一步深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仍有很多问题需要认真理解、认识和深入研究,任重道远。比如,按照审计受托责任关系理论,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关系如何认识;经济责任审计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分(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如何操作和实现;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的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的实施等如何落到实处,等等。只有对这些基本理论问题深入研究,才能将《“十二五”规化”》落到实处。

(二)细化规范审计内容和评价标准的研究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类型繁多,既涉及到地方党委和政府,又涉及到党政不同工作部门,还涉及到审判和检查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既涉及到执行层,又涉及到管理层决策层等。由于这些不同的审计对象及其领导人员所任职务和履行的职责、义务不同,因而对他们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关注的具体内容和评价指标肯定也不同。因此,要根据不同类型单位的义务和履职特点,深入研究不同类型单位规范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及评价指标体系,形成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用于指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三)明确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责任的研究

在审计实践中,领导干部对责任界定十分重视。但是,审计人员发现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部门的问题后,如何界定被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非常困难。因此,需要明确经济责任的归属、经济责任产生的因素以及经济责任的性质等;在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时,还要考虑其的权力。权力与责任对应,与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相关的经济责任才纳入评价范围。这时,需要划清前任与后人的责任,集体决策与个人决策的责任,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等。只有把责任落实了,经济责任审计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黄溶冰,单建宁,时现.2010.绿色经济视角下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J].审计研究.

[2]崔孟修.2007.经济责任审计对国家审计的丰富和发展[J].审计研究.

[3]宋文阁.2007.关于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若干问题研究[J].审计与经济研究.

[4]刘颖斐,余玉苗.2007.视角下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J].审计研究.

[5]王晓慧.2006.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三维模式机制的构建[J].审计与经济研究.

[6]简燕玲,辛旭.2006.经济责任审计有关问题的探讨[J].审计研究.

[7]靳建堂.2006.集团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探讨[J].审计研究.

[8]陈波.2005.经济责任审计的若干理论问题[J].审计研究.

[9]彭振威.2005.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若干问题的探析[J].审计研究.

[10]秦小丽,常丽娟.2005.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及其防范刍论[J].审计研究.

[11]宋晴蔚.2004.论新时期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方法[J].审计与经济研究.

[12]刘正午.2003.复合审计评价体系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的应用[J].审计研究.

[13]洪承旭,阎建军.2002.商业银行领导经济责任森及评价指标初探[J].审计与经济研究.

[14]卢相君.2001.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J].审计研究.

[15]李季秀.2001.略论委托与经济责任审计[J].审计研究.

第12篇

关键词: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探析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1-0074-03

随着国家“科教兴国”战略方针的贯彻实施,一方面政府越来越重视教育领域,逐年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使高等学校办学经费有了很大的增量,另一方面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性越来越大,多通道筹集办学经费,使得高等学校的财务状况明显好转,支配资金量加大,学校的发展速度和建设规模进一步加快。这些变化使高等学校经济活动受市场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越来越多样化和复杂化,这些变化也使高等学校和下属部门或单位的行政负责人除了在教学、科研、行政等方面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外,在管理和使用国家及学校的资金、资产等方面也负有相应的经济责任。目前,在对高校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中,暴露出很多困难和问题,通过对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相应对策,以期为推动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发展提供一些思路。

一、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

我国高等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随着国家经济责任审计的不断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到目前为止,高等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经开展了十一年,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困难。目前,在高等学校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还是仅仅停留在对被审计单位财务账簿的审计上面,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忽视了对被审计单位效益的审计,这不仅会造成学校的经济损失,而且也会降低审计部门的威信;我国高等学校经济责任审计缺乏相对明确具体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和评价标准,还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规范,使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逐步走向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健全

一方面规范制定工作相对滞后。一是从工作规范上看,当前高校开展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经突破了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范畴,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程序、项目管理水平、审计内容和重点等差异较大。二是部分高校的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不到位,造成成员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尤其是项目计划管理水平低,经常存在不确定性,往往是大批量下达审计项目,使审计部门难以根据自身力量安排审计工作,造成审计部门非常被动,从而影响审计质量,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年审计流于形式。三是缺乏相对明确具体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和评价标准。

另一方面所依据的有关审计规章制度尚未上升到法律高度。目前,高校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所依据的有关规章制度只是由教育部颁布的规章,还没达到法律的高度,这些规章制度尚需获得法律支持。

(二)贯彻先审后离的原则难度大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要求,领导干部任职期满或因调动、离退休、辞职、免职、撤职等原因离开现职岗位前,应接受经济责任审计。从理论上讲,先审后离是充分体现审计的作用和价值,也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但是从实践工作上看,大都是干部调动以后,组织或人事部门才“批量”下达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成果的运用和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审计作用未完全体现出来,先离后审的现象大量存在,极大地削弱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效性,使审计结果价值低位,贯彻先审后离的原则难度大,审计成果在运用上存在差距,影响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

(三)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与审计任务繁重的矛盾十分突出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一项时间跨度长、工作量大、时限紧、要求高、责任重、群众期望值高的综合性审计工作。从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情况来看,人少事多是目前审计部门遇到的最大困难,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占审计部门总工作量的比重越来越大。特别是在换届时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仅数量大,而且时间要求紧,上级往往要求审计部门在很短的时间内提出审计结果报告。另外,由于高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向教学、科研倾斜,使内部审计部门人员不多,甚至是“精炼”,使审计力量严重不足,造成与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繁重的矛盾。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重,而审计力量严重不足,直接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四)高校内部机构设置给审计评价带来困难

高校作为特殊的行政事业单位不同于经营性的企业组织和国家事业单位,它的机构设置紧紧围绕为“产、学、研” 服务,这样一来高校内部不仅有行政性质的部门,有为保障教学、科研服务的部门,还有教学部门。经济责任人范围过广,造成了在对高校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时的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经济责任划分上给审计评价带来困难。由于高校体制的特殊性,导致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非常杂,涉及到高校的职能部门、教学部门、科研部门和教辅单位等不同的经济运行模式单位。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不确定性给评价带来困难。部分高校领导干部上任后学校并没有和他们签订责任状,他们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经济责任,只是按部就班的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

其次,审计评价的内容不明确,造成审计评价困难。在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中,部分审计部门为使审计报告得到被审计对象的认可,存在审计评价内容过于全面化的问题。

最后,审计工作偏离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造成审计评价目的不明确,给审计评价带来困难。部分高校审计部门将经济责任审计同常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审计、专项审计等一同进行,把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在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之上,导致审计工作偏离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造成审计评价目的不明确的问题。

(五)缺乏科学的、操作性强的审计评价规范准则

高校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审计报告普遍存在评价标准过于笼统、界定经济责任难以把握的现象。审计评价不规范、流于形式,有的审计评价侧重了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及相关经济范畴以外的方面,脱离了经济责任的范畴,增大了审计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审计评价“对事不对人”。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同于一般的审计项目评价,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对象是领导干部本人,更有针对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往往和一般财务收支审计报告类似,没有体现出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只是描述了被审计单位的违纪违规现象,而对领导干部应负的责任则没有进行评价;有的虽然有评价,但只是对被审计单位的评价而没有针对领导干部本人的评价,这种现象的存在导致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难以分清被审计人的责任,使审计评价失去原有的作用。

其次,审计评价超出经济责任审计的范畴。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审计人员总想在审计报告上全面体现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全部成绩和问题,过多涉及了与经济责任审计无关的方面,造成背离了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及相关的经济范畴,人为的扩大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加大了审计的风险,影响了审计结果的运用。

最后,缺乏足够的依据支撑审计评价。经济责任审计应以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务账簿、会计凭证、相关报表以及相关规章制度为佐证材料,不能凭主观臆断来评价。然而在具体工作中,有的审计人员仅凭自己的工作经验或主观臆断进行评价,有些事项的提出缺乏相应的依据,有的只凭被审计单位的年终总结或被审计者的述职报告的内容进行评价,这种不严肃不认真的工作态度给经济责任审计带来风险。

三、完善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针对在高校中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提出了解决对策,具体如下:

(一)宏观对策

第一,通过创新领导机制和审计体制建立适合高校的审计模式。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满足干部监督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高校党委、行政要高度重视,统一规划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机制的建立要以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为前提,不断寻求创新和实现的途径。

审计体制的改变,使审计的独立性可以更好地体现,使经济责任审计对权力监督、对干部鉴证的作用得到更好地提升,可以促进审计工作更快更高地发展。一是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目前,各高校的审计部门都是隶属于高校内部的职能部门。能不能建立由高校主管部门下派审计组到各高校的模式,这样审计部门人员编制、办公经费等脱离高校能更好地保持审计的独立性。二是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的建设是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健康发展的关键。因为它能够为经济责任审计健康发展提供法律制度保障,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之所以在干部监督和管理中显得有些弱化,最主要的原因便是没有法律制度保障,使审计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能不能由教育主管部门牵头召集有关专家学者、高校党政领导干部、内部审计工作者等相关人员共同制定符合高校特色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使高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更有依据,避免各自摸索,没有统一的规范。

第二,建立先审后离与审用结合制度

高校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及《高等学校有关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在制度中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内容、范围、评价指标、实施办法等,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的道路。目前存在的“先任后审”和“先离后审”现象背离了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目的,使此项工作失去了原有的意义。因此,这种对结果的预先否定,必然导致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高等学校应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关的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贯彻落实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制度和规章。另外,组织、人事部门也应不断完善干部监督管理的机制,把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到考核干部的必经程序之一,使 “先审后离”这一制度彻底落到实处,杜绝“审任脱节”。

第三,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要想彻底解决 “先任后审”的现状,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是有效手段之一。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繁多、涉及面广, 单靠审计部门自身力量难以达到审计目的,只有协调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多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才能达到审计的目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的职能,是在明确各职能部门不同工作范围的前提下,通过对审计计划、组织实施过程和审计建议等审计阶段性成果地理解、修订和贯彻,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形成整体审计合力。经济责任审计小组应依据审计任务的多少或难易程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商解决审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共同完成对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监督和考核,。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利于弥补因审计手段单一、权限过少和范围过窄形成的弊端,确保审计结果的正确性和权威性,提高审计成果的利用率和效果。

第四,构建一套科学规范的审计评价规范准则

规范审计评价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继而规范严密评价行为、构建一套科学规范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对于恰当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至关重要,对于明确法律责任、减少审计风险及审计结果的合理运用等显得由为必要。

首先,应由高校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共同起草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并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领导干部上任时,校长应和领导干部本人签定有关经济责任方面的协议,以统一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的范围、内容和标准。其次,使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既有定性评价,又有定量评价。定性评价应当有明确的评价依据和标准做支撑,评价的重点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前任责任和后任责任、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集体决策责任和个人决策责任的划分。定量评价则要求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各级干部的职责设计指标体系,定量指标在评价效益性方面有很大优势,是定性评价“经济”、“效果”、“效率”时的有效补充。最后,建立科学的评价原则。评价原则主要有:客观性原则,谨慎性原则,重要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历史性原则,统一性原则,准确性原则。这些原则之间互为联系,构成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基本准绳。

(二)微观对策

第一,合理计划做到经济责任审计与经常审计相结合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时间跨度长、工作量大、时限紧、要求高、责任重、群众期望值高的综合性审计工作。从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情况来看,人少事多是目前审计部门遇到的最大困难,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重,而审计力量严重不足,直接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以上问题:

首先,合理安排年度审计工作计划。高校审计部门在安排年度审计计划时,可以根据工作经验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到年度审计计划中,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统筹安排,在开展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时,涵盖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这样到领导干部离任时就可以审计当年数据,避免了领导干部在离任时时间紧、任务重的局面,也是有效防止在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出现“先离后审”现象的一种手段。

其次,改进审计方式。目前,在高校中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主要是审计部门受组织、人事部门的委托,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任职期满或因调动、退休、辞职等原因离开现职岗位前进行的审计。这种“就事论事”的审计方式造成现阶段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共性问题,因此,在审计中采用将经济责任审计与其它常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专项审计相结合,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的方式,以期达到解决问题。

最后,改进审计方法。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审计风险高,单靠一般审计方法很难发现问题。因此,在审计方法上,应采用现代科学的审计方法。相对于传统的账簿基础审计方法,现代科学审计方法包括制度基础法和风险基础审计方法。

第二,加大审计宣传力度营造经济责任审计的优良环境

开展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经成为高等学校加强内部经济管理,维护学校经济秩序,提高办学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途径,也是从机制和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严肃财经纪律、搞好党风廉政建设,保证教育事业健康顺利地发展的重要举措。因此加大审计宣传力度营造经济责任审计的优良环境,更有利于实现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目的。

首先,更新观念,提高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高校党政领导要从政治高度来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经费、办公条件等多方面给予审计部门大力支持;要经常听取审计部门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汇报,只有得到学校党政领导的重视、支持和理解,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才能更好地开展。

其次,多渠道宣传审计工作。高校审计部门要充分利用校园内的各种资源宣传审计工作,如:在校园网上介绍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结果;在校报上可以开辟专栏介绍有关审计业务方面的知识,使学校教职工和领导干部充分了解审计部门的工作性质及工作开展情况,得到教职员工和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解和支持。

最后,按照中办、国办《规定》的要求,建立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公告制度。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公告制度,不仅可以使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及时了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内容,而且还可以知道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和结果,以便自己在平时工作中加以注意等。

第三,强化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其他审计模式,要求内部审计人员要具有很高的专业性和很强的政策性,相对于其他审计模式其审计风险更大,因此不仅要求审计人员要有很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还需要审计人员与时俱进,大胆创新,时刻树立风险忧患意识,积极防范审计风险。

如何降低审计风险成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审计部门要面临许多新的问题, 有时责任界限不明、法规依据不足、行政干预比较多,都会形成审计风险。因此,审计人员在开展这项审计工作时要时刻树立审计风险意识,积极防范审计风险。具体来说,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可以从建立承诺制度,分清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恪守审计权限, 排除审计内容上的随意性;将审计评价建立在有可靠依据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加强质量控制;采用科学有效的审计方法等方面着手来降低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的审计风险。

第四,提升审计人员素质

高校内审队伍建设要顺应时展的要求,走高层次、职业化道路。经济责任审计发展到今天,审计手段不再局限于手工查账簿看凭证,随着计算机技术运用到审计方面,使审计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审计质量的优劣。提升审计人员素质,树立职业审计意识,强化经济责任审计队伍建设是高质量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力保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升审计人员素质:

首先,加强思想道德素质建设。高校审计人员要顺应时展的需要,不断创新,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执行党的政策、方针、路线的自觉性。在工作中,审计人员要时刻规范自己的行为,避免出现违法违纪的现象,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从审、保守秘密、秉公执法。

其次,审计队伍建设要高层次、职业化。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变化,赋予了内部审计工作很多新的内涵,这就要求内部审计人员要具有更高的层次、更精通的专业知识,因此,高等学校应建立内部审计人员从业准入制度,对所招聘或引进的审计人员在所学专业、学历层次、知识结构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这样可以从根本上提高内部审计队伍的素质。同时,鼓励和支持在职审计人员不断进行相关的后续教育,通过考试取得各种专业资格证书,不断拓展知识面,培养综合业务能力。

最后,引进激励和约束机制。目前,部分高校没有建立起针对审计部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内审人员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审中很难与教学科研主干线的人员竞争,难以实现自身价值,造成按部就班的工作,缺乏主动创新意识和工作动力。为此,高校应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比如,奖励、申报课题、评选优秀审计项目,鼓励审计人员进行理论创新和研究,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