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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时间:2023-07-14 17:35:5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招标采购管理规定,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第1篇

关键词:物资采购;招标采购;采购程序;管控

Abstract: the procurement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production and business operation activities. In the protection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achieve business objectives, improve enterprise economic benefit, etc play an important role and significanc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of enterprise material purchasing management and the existing problems, the brief analysis of the procurement management methods, and put forward to control the procurement strategy.

Key words: the procurement; The bidding procurement; Procurement process; controls

中图分类号:F2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1、目前物资采购管理的现状

1.1物资采购思想和手段落后

从上世纪90年代以前,国家对基本建设项目物资采购供应实行统一计划,统一分配,统一供应,统一定价,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供应体制。这种体制在当时物资还十分短缺的背景下,对保证基建项目的物资供应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至上个世纪末,物资市场呈现出买方市场态势。部分企业认为:只要有钱什么物资都能买到,企业物资部门可有可无,工程开工时,找几个自己信的过的人管物资就可以了。有的项目部甚至出现了项目经理亲自订购物资,业务员履行手续的逆向操作现象,部分企业纷纷撤销物资机构或者物资专业人员,造成了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不健全、不更新、不落实。虽然大多数施工企业经过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和蜕变,认识和初步掌握通过市场获取施工任务和资源的能力,但是突出表现的是管理思想和手段不能充分适应快速发展的需要。表现在物资管理方面就是人员老化、素质不高、采购方式简单落后、管理方式陈旧等。

1.2物资采购管理体系不健全

由于市场体系还不完备,法治还不够健全,管理也还不到位,导致物资采购管理体系不完整,不适宜。许多企业撤掉上级物资采购管理部门,把基建项目物资采购权下放给施工项目部,据说这样能调动项目经理的积极性,减少供应的中间环节,可随用随买,灵活方便,而且还可大量精简物资供应管理人员,减少物资管理费用支出。但这种单纯的现场采购管理体系,一是削弱了物资专业队伍的建设和作用;二是淡化了上级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三是使母(子)公司物资管理部门与项目经理部联络不畅、沟通不力,对项目部物资采购监控指导不够。物资采购呈现出多方采购、多方式采购、多渠道采购的趋势。

2、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施工企业的物资采购管理的措施和手段日益加强,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执行不规范、不到位等导致物资采购管理松弛的因素,应变分散采购为集团母(子)公司集中采购,但从目前各企业综合情况来看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2.1忽视了企业的整体优势

物资集中采购,采购中易发挥企业整体的资金优势、信誉优势和规模优势。在利用以上优势的同时,在母(子)公司仅需要打造一支业务精通,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思想作风过硬的专业队伍。集中发挥采购专业队伍的作用,他们既对集中采购负责,又对工程项目零散采购价格、数量和质量情况进行监控。站在全公司的角度,以整体利益出发,按轻重缓急合理地、有所侧重地组织供应,能平衡资金,定时采购信息,在采购材料上注重质量、价格的控制, 在采购物资中所产生的差价是企业综合效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企业的整体利益。而分散采购,则削弱了企业整体优势的发挥和专业队伍的建设,材料差价上的效益只反映在项目经理部的局部利益上,无法突出企业的整体实力和优势,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2.2忽视了规模的议价能力

物资集中采购能利用母(子)公司用料批量优势,在供应商处得到更多的价格优惠。而各项目经理部分散采购,则形不成批量,往往以零售方式向市场采购,难以在进货时享受生产厂家的最优惠价格。在物资运输中,由于数量少,易发生铁路零担或汽车运输不够吨位,增加了采购费用, 提高了采购成本,影响了施工项目经理部的经济效益。

2.3忽视了整体的质量优势

目前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中,很多是由于材料不合格所致。通过集中采购,由于有一支专业水平较高,整体素质较好的采购队伍,对市场经济的适应能力较强 ,能做到择优选厂,对各种物资生产厂家的产品进行鉴别比较,实行比质比价,失误较少,将伪劣建材产品拒之门外,确保工程质量。而由施工项目经理部自行采购,易发生从局部利益出发,甚至出于私心,由非专业人员来从事材料采购,于是轻质量,重价格,物资无质保单、合格证的情况就时有发生,不能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

2.4忽视了监督制约机制优势

物资集中采购,在施工企业内部必然形成材料供应单位与使用单位截然分开的格局,使施工材料质量得到了“双控”:一是材料采购人员对自身采购的材料质量进行控制,并受到仓库管理人员的监督。二是受到使用单位各项目经理部的监督控制,这样能进一步把好质量关。而各项目经理部分散采购,就导致自己采购,自己使用,缺乏监督制约机制,存在质量问题容易被掩盖,现场意见反映不上来,易使伪劣产品流入工地, 给施工质量留下隐患。

3、规范采购的有效方法

3.1发挥制度化管理的优越性

企业要想使物资管理工作更加有效,发挥更大的作用,必须有完善的内控制度,建立制度化的采购管理程序,是施工企业物资管理部门的首要职责,它是采购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的根本保障,如:规定采购人员职责,明确分工;母(子)公司物资采购审批权限,所有采购报价、采购合同、采购计划必须经批准后执行;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价标准;招标采购的流程和开标评标的标准、合同管理和货款结付方式等制度。还必须辅以其他的管理手段。第一,必须加强基础管理,收集归档审批的计划、招标资料、采购合同、验收入库和物资核算等原始记录,把物资内业资料作为物资基础管理考核的依据。第二,强化招标工作的内部考核制度,指定监督部门对招标工作进行检查,对违规操作及由于购买方原因,造成购进原材料数量,质量等指标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属于招标工作失误造成的,考核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属于验收失职造成的,考核相关业务人员,并按情节轻重及损失大小,分别给予扣奖、罚款、调离工作岗位,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第三、加强招标工作的财务监控。一是从资金支付方式和支付速度上向价廉物美、信誉好的供货单位倾斜;二是在制定购进价格时,尽可能分别以现款、抵款和商业票据等不同付款方式来制定购进价格,以做到公平合理。

3.2发挥招标采购的优越性

招标采购作为通用的市场采购方式,深受各国企业界同仁的青睐。招标采购即采购单位将所要采购的物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公开或邀请招标,各投标方根据招标要求参与竞标,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由采购方的评标委员会在比质、比价 、比信誉、比运距的基础上,选择条件最好的供应厂商为中标单位,并签订供货合同或协议。在市场体制发挥作用的今天,招标采购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其优越性也更加明显,主要优点如下。(1)可大幅度降低采购成本。由于招标采购的供应商较多,各个供应商为了取得供应权,占领市场,相互之间竞争激烈,往往采用降低报价的方法来争取中标。这就为降低直接采购成本提供了绝好的机会和条件。再加上选择供应商时的余地较大,可以选择运距较近的厂商中标和减少采购人员的外出,这也给降低间接采购成本提供了空间。(2)采购的材料质量有保证。由于招标前,企业要对供应商进行资信调查,全面了解和评定供应商的业绩,根据供应商的业绩对供应商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认定,从而使采购材料的质量事前得到控制。(3)有利于公平竞争,强化资源的优化配置。由于供应商有了公平竞争的环境,不公平竞争行为就会大大减少,物资流通就会按市场经济规律运行,从而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4)增加了采购的透明度,减少了违纪行为的发生。由于招标采购是“阳光下的交易”,避免了“暗箱作业”,从而杜绝和减少了物资采购中营私舞弊的滋生和蔓延

3.3 发挥采购中环境管理的优越性

不断的净化采购内外部环境,发挥环境管理的优越性。(1)建立完善的材料价格信息档案。有效到地控制和降低采购成本,并保证采购材料的质量,采购员应做好材料采购的有关市场价格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及时的了解市场行情和动态,并及时调整和更新价格档案。同时交流给采购员,由采购员进一步确认后进行归档并执行。(2)建立健全的供应商档案信息。为全面掌握公司所有的供应商的信息,并对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资质评价。供应商档案应有编号、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等,由专人进行管理并定期更新,如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存在质量、交货能力、欺诈等问题,应及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3)建立采购管理人员信息。对采购人员要建立考核、激励和约束机制,防范采购中人为欺诈。采购员作为采购的实施者,在采购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是要注重考核采购人员的职业素养,以企业制度约束其行为操守。二是注重考核采购员的业务能力,一个合格的采购员既要熟悉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物资管理规定,又要了解各种物资的本身属性、市场行情等,使企业不会蒙受不必要的损失,公司应定期举行采购员的考核,建立合格的采购人员档案信息,考核不达标的人员不能进入采购管理岗位。

3.4发挥监管职能在采购程序中的优越性

企业要充分发挥财务审计、纪检部门的职能,加强采购过程的监督检查。这是保证招标采购工作的重要一环,应贯穿于招标物资计划的生成到合同执行的全过程。重点检查是物资计划的执行是否准确,是否存在需求隐瞒、规避招标的现象;监督检查招投标程序的规范性和合法性;检查中标方是否履行合同,提供的物资是否符合标准,售后服务如何等。

3.5发挥网络技术优越性,提高采购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2篇

军队采购改革运行以来,随着采购改革实践的发展,军队物资采购审计的法规制度陆续出台,逐步加强了军队采购事中监督、事后监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初步形成了审计监督体系,为进一步完善军队采购审计机制奠定了基础。但目前军队物资采购审计仍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军队物资采购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一)审计人员能力不足,绩效考评体系缺失。

军队物资采购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专业技术性要求很高的工作,无论是要评价物资采购过程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经济性,还是要审核采购项目的效率性、效果性,都要求审计人员不但要非常熟悉采购程序、方式方法,还要掌握计算机、网络、法律、商贸等相关的知识。目前,部队采购人员虽然接受过总部和大型单位组织的学习或培训,但一些负责采购经济监督的审计、财务、纪检部门的人员基本没有参加,对物资采购管理层面的理论和技术掌握还不多。采购审计人员如果没有广博的知识和过硬的素质,审计工作就难以真正落到实处。此外,对采购人员的奖惩、晋升、培训缺乏一个系统的绩效考评体系;对军队物资采购经济监督的主体,包括各级审计部门、财务部门、采购管理部门和纪检部门等,也尚未建立一套完善的采购绩效考评体系,很难运用恰当的考评方法,对他们履行监督职能的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考评。

(二)采购法规不健全,缺少审计依据。

军队采购法律法规能够规范军队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为采购审计提供相应的监督和评价标准。目前,军队采购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在将采购权交给采购机构的同时,对其责任和义务的规定却显得粗略,权、责的分离和不对称使少数人能在法律约束之外谋求个人利益,侵害国家和军队利益;对采购中的损失没有明确规定决策者和执行者的责任,责任主体不清而无法进行惩罚。从制度上看,物资采购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都对审计提出了要求,但审计内容不明确,措施不具体,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特别是由谁牵头审计、审计什么、怎样审计以及审计时机等都缺乏具体规定。

(三)监督主体分散,缺乏监督合力。

按照《军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和《军队招标管理规定》的要求,军队物资采购监督的主体主要有各级事业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纪检部门以及采购管理部门,他们都有权监督军队物资采购活动。然而,所有这些监督主体缺乏相对的独立性,各监督主体之间的运行规则也尚未完全统一。现行的规定虽然赋予监督主体实施监督管理的权力,但没有详细规定进行监督的实施细则,使军队物资采购审计容易处于一种无序状态。从实践中看,各职能部门在履行职责时,往往各自为政,缺乏沟通,信息不畅,配合不力。相关部门实施监督各执一端、各行其是,还没有形成一个有机协调运行的监督系统,这大大降低了物资采购审计的效力,造成了资源浪费,同时也影响了军队物资采购工作顺利健康开展。

(四)审计手段落后,信息化程度不高。

军队物资采购内容的复杂性加大了审计难度。军队物资采购对象既包括后勤装备、自动化设备、军训器材等设备器材,又包括被装、药品、油料、办公用品等物资。采购内容不同,必然使得审计要求、审计特点、审计目标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别。对于审计部门而言,要正确把握这些差别,合理运用方式方法,组织实施审计,难度较大。随着商品信息网络化趋势的发展,军队采购部门通过网络了解商品信息,而且借助网络进行采购。但审计部门还运用传统的手工方法对其进行审查,便显得无从下手。目前,传统的手工作业存在效率低、信息难共享、过程难公开等弊病。因此,审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任务日益紧迫。

二、加强军队物资采购审计的对策

(一)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建立绩效考评体系。

扩大采购业务人员的培训范围,特别要加大对采购审计部门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对采购专业知识的学习。通过参加函授、短期培训等各种形式开展采购理论、电子商务、计算机及网络的学习,开拓监督人员的视野,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适应物资采购审计工作的需要。从地方院校选拔懂得法律、经济、管理和公关等知识的综合型人才,充实部队物资采购和监督队伍。建立一套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以提高军队采购主体的整体绩效,进而提高军队采购的军事经济效益。美军国防采办职业规划的成功对建立我军采购人员的考核制度具有借鉴意义。它将采办职位分为16类,对每一采办职位都有不同学历文凭要求,并规定采办人员在上任前必须到国防采办大学接受相关专业培训,在通过各种考核后方可取得上岗证书,并定期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再从事采办工作。

(二)健全监督法规,依法实施审计。

以《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国防法》、《合同法》为依据,以《军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军队物资招标管理规定》为基础,尽快出台如《军事采购条例》、《军队采购道德规范》等,并形成一系列配套的法规,将军队物资采购的原则、目标、程序、管理、监督制约以及市场准入、社会中介组织、采购从业人员资格、采购投诉仲裁和信息与电子贸易等各方面的规定形成法规体系。补充完善现行规章制度,明确质疑、申诉程序和救济机制,通过司法手段保证采购实体、供应商权利的实现,为军队物资采购审计奠定法律法规基础,使监督者与被监督者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执行有力。物资采购审计部门要针对驻地特点和部队实际,依据现有法律规章,制定实用、规范、可操作性强的管理规定,使审计工作经常化。

(三)形成监督合力,发挥整体效应。

针对监督力量分散的情况,应运用系统观思想整合审计、财务、纪检、行政部门在军队物资采购中的审计职能,使之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以发挥军队采购审计的整体效应。这个监督体系是以审计监督为主体、财务和行政监督为基础、纪检监督为关键、社会监督为补充的“五位一体”监督模式。要使物资采购审计发挥整体效应,各监督主体就必须紧紧抓住系统目标,以整合监督系统为基准,提高监管合力为导向,对不同监管要素进行明确分工,不断优化采购流程,利用多种监督手段,促使系统要素达到最优化组合。这些监督主体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除了对采购机构和采购过程实施监督外,彼此之间还存在相互监督关系,如财务部门对采购业务管理的监督,审计对财务和采购业务管理的监督以及纪检部门对上述三个部门的监督。通过军队内部各监督主体与被监督者的关系,形成分布合理、有效监督的军队内部监督制度。

(四)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审计效率。

第3篇

一、全面的知识结构

集团集中采购方式随《政府采购法》颁布而诞生,集团采购由过去使用部门分散的单独采购到现在集中资金组织专班统一采购。采购目标是以效益为导向的最符合利益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要实现这一目的,采购人必须掌握足够的信息资源,对多变的市场有比较准确的分析判断,对产品的分类和走势有比较清晰的把握。要做到这一点。第一,采购人必须具有对产品认识的知识结构,只有对产品的构造原理、性能特点有掌握,才能编制出招标文件,才能制定出切合实际的评标办法和细则。第二,要具有法律知识结构,不仅要熟知政府采购法、招标法。还要了解经济法、合同法,拟定招标文件和合同都要符合法律要求。第三,应具有公关和谈判的艺术,考察和谈判是招标采购的重要环节,商务谈判是利益之谈、效益之谈,掌握好谈判的技巧、时间、分寸是取得效益的关键所在。第四、采购人必须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政治素质。有人提出:“采购部门是一个经济和法律并重的部门。”我们认为,虽然不全面,但它说出了按市场竞争规则和法律办事在这个部门的重要程度。

由此可知。扩宽知识面、全面提高采购队伍的素质,提高专业技能,是做好集中采购的基础。

二、坚持“三公”原则

招标采购遵循的是“三公”原则。“三公”原则代表采购人的形象,形象越好。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的积极性就越高,市场竞争越规范,越能促进产品提升质量,越能提高采购经济效益。

招标采购中心参与、组织、协调、服务的职能已经决定是为集团集中采购搭建有效平台,让采购项目组在这个平台上展示才能、展示形象、创造佳绩。从招标采购中心个体来讲,其根本是对内对外服好务。不仅让申购部门和使用部门感受到较高的服务水平。而且在具体工作中让项目组成员感受到较强的服务能力,同时还要让投标人感受到良好的服务态度及专业技能。水平高低、能力强弱、态度好坏就能比较完整地展现个体形象。个体形象的核心价值就是“三公原则”。三公原则实现的关键是坚持制度、坚持程序、坚持职业道德。那么怎样才能坚持呢?

第一,坚守制度。湖北日报传媒集团集中采购管理规定就是集团采购工作的根本大法。自去年11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不仅下发了制度文件,而且在集团内网全文刊登,同时又将《湖北日报传媒集团集中采购管理规定》等系列文件编辑成册发放到全集团副处以上干部,采购工作量大的部门、公司发放到科以上干部。不仅使制度深入人心,还有利于让熟知制度的人监督采购人,形成了良性的互动采购氛围。

第二。坚持程序。采购程序从立项、成立项目组到付款结算,总共有19道程序,每道程序里又有众多环节。环节是程序的基础,程序是环节的路径,所以。坚持程序必须高度重视环节,重视环节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这就要求采购人坚持程序不打折扣,把坚持程序视为采购的“生命”。

第三,坚持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为要求。采购人也不例外,特别是在采购项目的评判标准上。要客观公正、不得有任何私心,同时对采购项目的认识要有准确的判断。在信息披露上要遵循绝对保密原则,让参与竞争的投标人充分的感受到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性。

三、准确的角色定位

岗位不同、任务不同、角色定位不同。这就要求每个人准确地把握自己的角色定位。明白自己的角色定位后,就知道怎样沟通、怎样协调,哪些是应该沟通的话题。哪些是能够协调的范围。只有这样,沟通协调能力才能不断增强,一个合格的采购人,才能把握住服务的对象人。要做到准确把握角色定位,必须从以下三方面加强修养。

一是对具体工作要了如指掌。每个人工作范围、工作要求是不同的,但每个人对自己的工作范围、对自己的工作要求必须了如指掌。

以新闻纸采购为例,新闻纸是集团生存和发展的战略物资,是保证报纸出版安全的重要因素。对于采购人,首先对新闻纸的分类必须清楚,掌握优质纸与合格纸的区别在哪:其次对新闻纸成本的构成要素要掌握。尤其是对主要原材料的来源、价格要掌握:第三。对国内生产能力和产品需求量必须清楚;第四,对本集团使用情况要清楚,特别是产品质量要有充分的数据定性。至于采购多少、采购价格变化的决定。那是掌握采购全局的人的事情。

二是要掌握好权力分类。在角色定位的基础上,既不要高估自己的权力。也不要低估自己的作用。大家共知的,既不能越位,也不能越权。越位和越权势必造成工作上协调不畅。协调不畅就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被动或不愉快。

三是出色完成本职工作。这是角色定位的最佳选择。本职工作完成的好坏,不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然而,适当而不夸张地宣传也是必要的。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就是要高效、细致的完成采购任务,同时还要实事求是地让他人了解工作的努力情况和取得的效果,这是准确把握角色定位的基本要求。

四、精准的语言表达

第4篇

近年来,我们在财务管理方面,严格遵守《XX市地方税务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并积极借鉴外地先进单位的做法,认真学市地税局及XX市地税局财务管理先进经验,积极探索适合我局的财务管理新模式,使我局的财务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我局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具体包括《XX市地税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XX市地税局财务预算审批管理规定》、《XX市地税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XX市地税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XX市地税局财务人员管理制度》、《XX市地税局内部财务审计管理办法》、《XX市地税局财务经费公开办法》等。通过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使财务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财务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是推行财务管理集约化、精细化、规范化。自2003年7月份开始,我局对所属15个基层税务所的经费财务全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基层税务所全部实行“报账制”,由市局计划会计科代为记账。税务经费支出实行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细化财务预算,坚持1000元以上支出必须实行事前预算审批制度。结合事前预算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各项支出的报销程序,凡是没有预算以及超预算的大额经费支出,财务部门一律不予报销。通过细化财务预算,使税务经费支出更加合理、规范,达到节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功效。

三是使用财务管理软件,积极推进财务会计电算化、财务信息网络化。自2004年1月开始,在市局财务装备处的指导下,我局对局机关及所属15个基层税务所的经费财务全部实行微机记账,同时微机账与手工账并行运行。今年8月份,我局又新购置了扫描仪,将经费原始凭证扫进财务软件,解决了原始凭证不能进入财务软件的弊端。同时也为实现网上财务监控、网上内部审计提供了可能。

四是加强监控,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实行财务预算事前审批制度,规范报销程序,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局《内部财务审计管理办法》,加大内部审计工作力度。自2004年开始,我局每年对所属税务所的内部审计率达100%。

二、资产管理工作

根据市局《财务管理办法》制定我局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固定资产购置、大项固定资产处置等审批程序,严把入口、出口关。办法规定:无《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计会部门对所购资产不予入账;出售资产需经评估,且所得收入归市局所有。

一是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动态流程。从购置、分配、调拨、管理、外赠、处置、盘点各个环节都有帐、有卡、有物,有明确的责任人管理,杜绝管理上的漏洞。

二是实行招标采购制度。成立了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定点采购、询价采购等方式,对车辆保险、办公楼物业管理、季度福利采购、汽车加油等进行了招标采购,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达到了保证质量、节约资金、讲求效益的目的。

三、值班安全工作

安全是确保税收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我局十分重视安全工作,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创建“平安地税”为目标,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

一是加强治安防范机制建设。全局上下层层建立健全了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夜间值班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并坚持定期考核。如在值班工作中,我们规定,节假日和晚间值班,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禁出现空岗、缺岗现象。对工作日的早、中、晚间值班,值班人员可相应延迟或提前1小时上、下班吃饭,以便于其他工作人员下班前返回值班岗位,确保一天24小时值班到位。

二是加大对安全保卫工作的投入。定期对消防、报警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更新,确保安全保卫工作所需的经费落实和基础设施齐全,使要害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覆盖率全部达到100%。各单位还建立了定期议事制度,主要领导经常搞调研,及时组织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和存在发生治安问题的重大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局党委还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情况,经常就安全工作下发文件通知,仅今年以来,就制定下发了3个关于加强安全工作方面的通知,并专门召开了安全工作会议,就车辆安全使用管理、安全保卫、人身安全等工作进行强调,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安全工作不出问题。

三是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制度。在加强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的同时,我们十分重视和注意节假日安全工作。每年五一、十一及春节长假期间,局党委都专门下发通知,就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同时,实行节假日期间人员外出备案报告制度、干部24小时联系制度及车辆集中停放制度,从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人财物安全。

四、车辆管理工作

我局基层单位多,公务车辆较多,近年来,在车辆管理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按规定配备、更换车辆。认真执行市局《车辆管理规定》,对因工作需要需配备、更新车辆的,及时向市局申请报批。近年来,为方便基层单位办公,我局先后为每个基层单位配备、更新了两辆车,都严格按规定进行了报批。

二是加强车辆日常管理。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对车辆的使用、管理、维修、更换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如在车辆的维修保养方面,我们规定,各单位必须定期对车辆进行检修保养,确保车辆随时保持最佳状态。为减少车辆维修费用,我们还在充分考察的基础上,统一确定定点维修厂家,实行车辆维修预算制度和领导审批制度。局机关办公车辆还实行油耗公示制度,定期按车辆行驶里程,公示车辆油耗。在车辆保险方面,实行公开招标制度。目前,我局公务车辆保险费用按一般车辆的60%缴纳,仅此一项,年节约经费3万多元。

第5篇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从市场上购买商品或劳务的行为,又称为政府统一采购或公共采购。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防止舞弊和其他不正常现象发生,西方各国都依据本国的不同情况,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及政府活动的公开性、透明性原则,制定专门用于对政府采购行为中的采购主体、采购范围、采购程序、采购方式及投诉处理等方面进行规范的具体规定,这些规定总称为政府采购制度。比较规范的政府采购制度一般以《政府采购法》的形式体现。

在我国,财政部已正式颁布了我国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其有关管理规定,明确由各级财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工作,政府采购将逐步走向正规化和法制化的轨道。我国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借鉴国外经验,并根据国际惯例,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采购制度。

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政府采购制度框架我国在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尚未确立之前,应按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办法》进行管理。政府采购具体政策的制定应由财政部门负责;工作规划、组织和管理由财政部门牵头;供应商的资格确认、采购预算和项目管理,由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共同协商办理;采购货款,在供应商履约后,由财政部门按合同支付;采购中发生的争议应按现行规定处理,由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对采购中介组织、采购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应按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别负责,财政部门可以起协调作用。,其管理模式的基本设想如下:

1.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政府采购属于本级预算支出管理制度,因此,各级政府可在不违反中央政府制订的采购管理办法的前提下,制定各自的采购管理规则。但是,如果地方政府进行的采购项目,含有中央政府的专项拨款,应与中央政府协商确定采购主体。

2.建立政府采购主管机构。

根据国际惯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政府采购中的集中采购项目应由一个专职机构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组织采购。政府采购中心是由政府组建并根据政府授权负有组织行政事业单位重大和集中采购事务,并直接开展采购业务的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中心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以及其他有关采购政策规定开展业务。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一些招标事务委托社会中介组织承办。

政府采购中心应当组织开展的主要工作是:工程采购。主要负责组织专家对由财政拨款的公共工程的概、预算进行评估论证,核定建设成本;参与公共工程招投标。服务采购和货物采购。主要负责项目预算,确定标的底价,开展商务谈判、合同签订;监督合同执行,参与验收等事务。行政保障。主要负责各采购项目的资金结算;中心的财务管理,中心行政事务。采购中心的人员应以专业人员为主,要特别重视吸纳工程设计、工程预决算、工程管理、国际贸易、经济法、质量监管等方面的人才。科学选拔和安排政府采购中心人员,是为了确保采购队伍的专业化,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质量,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风险。

采购中心的经费来源于向委托方收取的服务费。关于服务收费问题,考虑到政府采购中心既可自行直接组织采购,也可委托招投标中介组织采购,同时采购中心要承担履约、验收工作和采购风险这些特点,可参考国内现行招标机构向委托采购方收取服务费做法。所收费用,主要用于业务开支(包括纳税)、工资、人事培训及补充风险基金等。

3.明确具体的采购模式。

目前,国际通行的采购模式大致有三种:集中采购模式,即由财政部门或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本级政府所有的采购;分散采购模式,即由各单位自行采购;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模式,即财政部门或专职机构直接负责对支出单位大宗、大批量或单项价值较高的商品或服务的采购,其他商品(主要是低价值和特殊商品)或服务则由各支出单位自行采购。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应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采购模式。

4.加强对招标机构或采购机构的管理。

招投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之一,由于招投标技术性很强,因此应当允许借助招标机构来办理。另外,有的支出单位出于种种原因,不愿意或不能自行采购,如果实行分散采购模式,他们就可以委托给采购机构来办理。因此,我国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后,要鼓励社会上建立招标机构和采购机构。一般来说,这些机构属于社会中介组织,主要是帮助采购单位组织招投标等。财政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机构并制定办法对这些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管理。

5.建立仲裁机构。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后,必然会产生许多矛盾,需要进行仲裁。仲裁的主要内容是招投标和履约中的疑义和有争议的问题。在招投标和履约的过程中,招投标双方和履约双方在一些程序、协议条款和运作方式上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疑义和争议,当这些问题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就需进行仲裁,如遇国际贸易合同纠纷还涉及到国际仲裁问题。从国际看,政府采购仲裁机构,有由财政部门负责的,如新加坡、韩国等;也有设立独立的采购仲裁机构的,如加拿大国家贸易仲裁法庭、日本政府采购审查委员会等;还有不少国家是由地方法院来进行仲裁的。我国也需要建立或明确政府采购的仲裁机构,以解决政府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确保政府采购公正、公平原则的落实,维护政府采购的信誉。

建立和健全政府采购的法规体系国家财政部已正式出台《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统一由财政部门负责政府采购管理事宜,要求各级政府的货物、商品、服务采购主要通过竞争招标方式进行。同时,我国的《招标法》也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及控股企业在购买一定规模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时必须实行招标,这样就把部分政府采购纳入招标投标管理,强制性地对招标范围进行规范,因此有一种观点认为,我国有了招投标法,无需再制定政府采购法。事实上这两个法有着本质的区别:

1.调整对象不同。政府采购法的调整对象是政府采购商品、工程和服务的经济行为;招投标是指招标人发出邀请,要求投标人对所采购物品或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进行承诺的行为,因此招标投标法调整的对象是订立合同的行为。

2.法的类别不同。按法律的性质分类,政府采购法为行政法范畴,招投标法为民法、经济法范畴。

3.立法目的不同。政府采购法通过对采购的政策性和技术性进行规定,有利于加强支出管理,实现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有利于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并与其他有关政策结合,使政府的有关政策目标得以贯彻。招投标法是为了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主要是从技术上明确招投标的具体程序及相关要求,保证采购活动能够公开、公正、公平和透明地运作。

4.适用对象不同。从适用对象的覆盖面上看,招投标法要比政府采购法宽得多,政府采购法的适用对象是所有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及使用财政资金的社会团体。招投标法的适用对象为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和集体企业及其控股的企业。如从涉及的业务来看,政府采购法包括适用对象所有采购活动,而招投标法只涉及到适用对象中采购金额达到一定数额以上且又适合于公开招标的采购活动。另一方面,政府采购法只强调买进行为,而招投标法应该包括买进和卖出两种行为。

政府采购法除包含招投标法的主要内容之外,还要规范政府采购的主体、政府采购方式及各自的适用条件、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管理机制等内容。招投标法主要规定招投标程序和规则或规范企业的招投标行为,但不涉及采购实体、采购政策、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内容。总之,两法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关系是:政府采购法为实体法,招投标法为程序法。我们考虑,政府采购的立法应与政府采购实践的进程相结合,政府采购立法工作应以现行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为基础,在经历大量实践的完善后,最终完成人大立法,形成《政府采购法》。“办法”属行政法规(规章),只是将政府采购行为统一于规范于国内的行政管理范围之内,使这项工作在国际谈判中仍有较大的灵活性;《政府采购法》属于国家法律,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最高形式。这需要一个时间过程,但最终必须以法的形式出现。由于政府采购法涉及国际贸易关系,因此,在政府采购立法中,应充分尊重相关国际法的有关准则。

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立法指南》,世界贸易组织的《政府采购协议》,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政府采购非约束性原则》,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国际开发协会的《贷款、信贷采购指南》应作为我们重要的参考依据。制定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应把握以下基本原则:政府采购法中的有关政策性条款,要从国情出发,结合国际惯例加以明确;对采购行为的规范和管理,要有利于强化财政的主导地位;国内已有成文法中对采购行为进行规范、但不影响财政对采购工作管理的,仍应维持其有效性。稳健起步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的实践应从政府采购的试点工作开始,目前,上海、重庆、深圳、河北、安徽、沈阳等地财政部门已经在进行政府采购的试点工作。中央财政也将适时地对一些专项购置按照政府采购方式进行。我们将力争用3~5年时间完成从试点到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进程。

关于试点问题,各级政府应根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结合各地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级的采购管理办法,同时还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政府采购工作的范围,应严格控制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范围之内,不应包括国有企业。按国际惯例,国有企业可以不包括在政府采购管理的范围之内;如将国有企业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等于扩大了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将来在国际贸易中会使国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2.政府采购工作中,在采购项目和方式上要注意多样性和全面性,既要安排标准产品的采购,也要安排一些非标准产品的采购;既要安排竞争性招标采购,也要安排分阶段采购、限制性招标采购、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以及集中采购和批量采购。这样做的目的是,可以积累经验,锻炼干部。

3.在采购工作中,财政部门的工作重点应该放在制定采购政策和采购管理方法,监督采购政策、管理办法的落实,处理采购工作中产生的采购机关与供应商之间的纠纷及采购管理人员的培训等方面,不应干预(参与)采购机关与供应商之间的具体采购事务。各地在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时,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中,不应也不能出现地区垄断和地区保护性条款。

4.在政府采购工作中,财政部门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政府采购工作不仅与预算编制、支出管理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紧密相关,而且还涉及产业政策、国际贸易政策及外汇管理等项工作。按现行我国政府的职责分工,这些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因此,财政部门在工作中,应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共同把工作做好。切实搞好配套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是现行财政管理方式的转变和延伸,它的实施需要相应的内部和外部条件。从财政系统来说,它需要改革现行的预算管理体制。

第一,统一思想,提高对政府采购制度的认识。虽然政府采购制度在西方已有相当长的历史,但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各方面能否对建立这一制度的紧迫性、必要性及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重要作用形成统一、深刻的认识,将从主观上影响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因此,需要大力宣传和普及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使社会各方面达成共识。另外,由于预算外资金的大量存在,我国用于政府采购的资金既有预算内又有预算外,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把各种采购资金纳入统一账户,各部门预算也必须细化,财政对各部门资金使用的监督将大大强化,这必将触动各部门的既得利益。同时,统一、公开的政府采购活动对行业垄断将构成相当威胁,也必然会遇到部门、行业的阻力。就地方政府来看,公开的政府采购将使其采购活动对本地区的保护难以奏效,从而影响地方政府的利益。因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也需要地方政府的积极配合。

第二,加强预算监督。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以后,财政监督将由价值形态向实物形态延伸,从而改变目前财政监督乏力,财政支出管理弱化的现状。而要真正实现这一目标,财政部门不仅要制定政府采购政策,而且要参与指导采购管理。这就意味着财政部门的工作领域将得到拓宽,财政干部的知识结构也要做相应的调整和改进,既要懂政策、懂技术,还要懂市场经济,真正做到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方位的监督。

第三,改革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体系和具体操作方法。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管理体系一般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种,构成了各级政府会计的核算网络。每年预算一经批准,财政部门即按预算和各单位的用款进度层层下拨经费,年度终了后,又层层上报经费使用情况,汇编决算。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后,财政部门可以不再简单按预算拨款经费,而按批准的预算和采购合同的履约情况直接向供货商拨付货款(支出)。由于这部分支出采取了直接付款形式,支出的决算也不需再层层上报,财政总会计可以根据支出数直接编报决算。

第6篇

[关键词]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问题;药事管理;影响;完善

[中图分类号] R95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673-9701(2013)35-0121-03

为了解决“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有效地控制药品价格虚高,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规范各级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行为,我院从2010年7月起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对规范医院采购行为、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作用明显。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就是要求药品集中采购的全过程要通过网上运行来实现。从我省建立药品采购平台、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3年多以来,结合实际工作,现将所遇到的问题归纳总结,以利于医疗卫生价格管理部门与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行持续改进。

1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对医院药事管理的影响

1.1对医院常用目录的影响

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购买药品集中采购入围药品目录外的药品[1]。医院使用的药品原则上必须是中标品种,但是国家主管部门准许生产、进口的药品达数十万种,未纳入集中采购之前,各医院根据有关规定编制的本院的《医院药品处方集》、《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及《抗菌药物采购目录》,按照临床的需求进行采购。但是药品集中采购后,各医院使用的目录与集中采购的中标品种目录存在一定差异,根据等级医院评审中对药事管理的要求,三级医院列入《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药品,每年增减调整药品率≤5%。比如一个疗效确切、安全、价廉的药没有中标,若要采购新的中标品种,就得根据医院药事管理规定采购引进新药一样,需要经历一个程序。讨论购入新药,每一所医院都有自己的采购流程,不是可以随意购入的。对《抗菌药物目录》的调整需要申报主管部门批准,报卫生厅备案才能执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所列备用药品,这应是临床治疗的保证,与医院业务能力、治疗范围密不可分。如何把中标药品目录与医院目录进行对接就是一个问题。

1.2对医院信息系统的影响

药品信息系统作为医院管理系统的一部分,能提高医院各项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减轻各类事务性工作的劳动强度。药品集中采购的周期原则上1年1次[2],即每年有不同的药品中标,替换医院原来使用的品种,但是原来使用的品种,已经在医院流通多时,计算机系统里产生许多文件,具体包括它的名称、剂型、规格、包装、生产企业、医保类型、是否属于国家基本药物、进销存等信息。还有它的进入、储存、流出等物流信息,也不可能因为新品种的到来,马上将它清除令其消失。一个部门已经用完了,另一个部门也许还有库存,导致它一定时期内还要存在。这样,必将加大医院药品信息系统的负荷,一个相同的名称,有不同规格、不同的生产企业,直接影响医生开方时的选择,降低工作效率。不同规格需要调整处方剂量,不同的生产企业不同的价格、医师要选择病人可接受的品种。不同的品种任由医患双方进行遴选,满足患者知情同意权,但也要考验医院药品信息的开放性。

1.3对药品供应的影响

从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来看,因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是以省(区、市)为单位组织开展[1],许多常用品种中标的生产企业只有一、两家,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的主导权已由原来的需方市场转变为供方市场,药品一旦中标,生产企业制约着配送企业,配送企业影响着医疗机构临床用药。主要体现有以下三各方面。

1.3.1生产企业无药可供 生产企业某一个品种一旦在一个地区中标,相当于取得垄断该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权,需要量突然增大,会导致产能不足,供不应求;由于集中招标本质上就是企业竞争,优胜劣汰,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报价高竞争能力弱的企业拿不到订单。“异丙嗪垄断事件” [6]已经暴露出独家中标遭打压的风险,尤其是生产药品的中下游企业更是如此,一些药品因多种原因,如企业技术改造、原料紧缺、药品降价、成本增加等,生产企业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滞留生产订单,导致临床药品供应不畅,患者无药可用。

1.3.2配送企业有药不送 药品的中标价格包括药品的配送费用,外资企业的产品一般配送费率只有3个点,而国产药品配送费率5~8个点[7]。如果药品配送企业因自身能力低,对国家实行药品集中招标的目的就是要尽量挤干药品价格水分,整个蛋糕变小了,对需要药品精细化管理过程不适应,表现在对中标药品6‰~7‰的低利润率,高成本,不愿意配送;加之不同地区物流成本差别大,而大型企业还不能对地区业务全面覆盖。或者小的配送企业得不到生产企业的配送权,就算有人生产已无人送货,边远地区尤为突出。生产企业药品中标后,药品经销权的转移,导致垄断销售,其他经销企业不能供货,从中获得垄断利益。许多药品出厂价并不高,经过层层转销,最终按集中采购中标价进入医院,价格翻了数十倍。经销商成为药品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的最大利益获得者。

1.3.3网络配送的缺陷 生产企业与生产企业、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之间利益没有协调好,中标药品在网上就找不到配送企业,无法实行网上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药品采购供应是一个连续的过程,相关部门在制定法规时应考虑工作实际的需要[8],所有的问题要在药品采购之前解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规定,一般药品原则上配送到达甲方的时间不应超过48h。三级甲等医院等级评定要求:85%以上药品库存周转率少于10~15d。实际工作中较难达到,有时甚至要等1~2个月才会有货。这是由于药品网络配送属于新事物所致。

1.4对医生用药习惯影响

习惯是多年养成的,医生也不例外。每当医生诊断完疾病,开处方取药治疗时,大多数医生所开具的处方,均有其特殊性。就是在用药上,对某些疾病治疗也选择大体相同的药物。由于每年药品集中采购中标品种的不同,对中标药品进行分析,发现许多临床使用多年、价格低廉、疗效确切的品种,数目在下降,甚至没有相应的中标品种,导致医生无药可用。对于购入的新中标品种,医生能不能够接受,是一个未知数,因为药品“中标就死”不再是一个新名词。另外,新中标药品与原使用药品的巨大的价格差距都会影响处方医师对处方金额的估算,患者会对处方金额低的药品的质量产生怀疑,认为医生没有提供最好的服务,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集中采购的目的主要是降低药品价格,让药价回归合理。现在药品投标价格允许保留小数点后3位,许多价格虚高药品降价不明显。另外,部分药品集中采购后价格反而大幅上涨,远远高于自行采购价,其合理性需要有关部门去澄清,否则失去了集中采购的意义,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1.5对临床药师药学服务质量的影响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盲点,网上配送不稳定[9]。由于临床使用的药品的获得已经成为一个问题,不能开展无药的药学服务,医院临床药学服务就是一句口号。参与查房,为病人建立药历,进行药物经济学评价以及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血药浓度的测定、个体化用药方案的制定、危重病人的会诊、合理化用药的监督与指导等等,都会因为忙于供应药品而影响临床药师的精力和时间。

1.6对医院收入的影响

自上世纪50年代,由于政府财力不足,医院要负担自身的发展资金和医生的工资。放权给医院将药品加价后卖给消费者,即药品的进销差价。若以加价率为15%计算,医院每销售100元钱的药大约能够获得利润13.04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以后,药价降了,采购相同数量的药品,所需总额降了,医院利润总额也在下降,但是医院服务的对象扩大了,相对应的运营成本却正在增加。在政府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还未健全、财政补偿未到位的时候,这一部分收入对于医院的发展成为一个较大的制约因素,影响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1.7对药事管理组织的影响

药事是指与药品有关的事。对医疗机构而言,主要包括药品的采购、储藏、价格、信息、宣传、使用等方面。医院必须执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相关规定,国家主管部门相继出台《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成为药品管理的采购方面的重要指南。代替了传统医院有多种模式自行采购药品的制度。药品集中采购均在网络上操作,但网络上的东西是动态的,网络平台数据更新也快。是不是真正执行了网上集中采购,需要由医院相关监审部门做出结论。

2 对相关主管部门及医疗机构的建议

2.1建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小组,应对药品集中采购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职责之一是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5]。医院建立新的药品遴选机制,首先研究每年的药品中标目录,多部门及时沟通、密切配合、联合组织实施、及时处理,才有可能满足临床需要。招标品种要体现国家基本药物政策[11],医院采购信息系统应有前瞻性,指派专人对药品信息进行维护,定期对系统进行升级。能够清除因不同厂家、不同规格、不同剂型导致的没有存在价值的信息。对于集中采购价格高于原来使用的药品,依据“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各医疗机构可以按原价格采购使用。中标药品临床医生不使用的问题,需要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制定相关可行措施。解决药品中标后无人生产、无人采购等问题。现在医院药学工作模式已经从传统的保障供应转向临床药学服务,从药事管理学向药物治疗学过渡,从注重“物”的物流管理转向注重“人”的合理用药管理。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是药事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标药品信息的周期性变化,药师要想在工作中得心应手,首先要不断更新基础知识,熟悉药品供求信息,熟练掌握最新的药品信息,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把最新的药品信息与医师分享交流,做好沟通工作,才能满足临床医生需求,做医生的助手,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及时准确地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做好用药咨询服务,把药品集中采购带来的影响降到最小。建议三级以上的医院,在医院药事管理组织下或药剂科内部成立相关药品集中采购小组,熟悉相关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流程。及时了解医院使用药品目录与中标药品的差别,制定切实可行的医院药品采购的工作原则,保证临床用药的持续性。

2.2 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引导职能[10]

没有最好的制度,只有更好的制度。对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仍需不断完善才具有生命力。医疗卫生行业主管部门、药品生产部门、药品监管部门、价格管理部门与集中采购部门能够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收集医疗机构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进行分析、汇总、限期提出相应整改措施;以省级为单位的药品集中招标能够按药品的类别依次进行;采取“抓大放小”的原则,尤其是现在各个医院临床用量(包括使用数量、使用金额)前100位或200位的药品重点纳入监管,对日平均使用费用在3元以下的药品回归医院自主采购权,能够提高病人满意度,把医院临床用药的影响程度降低到最小。建议招标时,投标10元以下的药品,投标价精确到分,投标10~100元的药品精确到整角,投标100~300元的药品精确整元,300元以上的药品精确整十元。让药品降价涨价看得清楚明白,国家主管部门调价时也能如此保留位数。集中采购时,在每次招投标之间设一个过渡期限,让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充分准备;对临床必需但无中标的药品,充分利用集中招标机构的药品价格信息优势,由医院提供采购目录,委托采购部门进行定向招标,使其在临床上的的使用拥有合法身份。价格主管部门应调查并掌握药品的真实信息,对已中标药品进行分析,对严重高于或低于成本价格的药品进行调整,既要防止像鱼精蛋白注射液、甲巯咪唑片等低于成本价,导致厂家不生产,也要防止类似“天价芦笋片”事件因高价药品所导致的医疗腐败。对市场紧缺药品,解决合理不合规的问题,需要国家多个部门协调产、供、销、用,及时采取定点生产、补标、备案采购等应对措施。

3 结论

国家现在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从“定点采购”和“招标采购”过渡而来的,其目的是尽量降低药品价格、挤干药品价格“水分”、规范药品采购行为。但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对于药事管理的影响不减少到最小程度,医疗机构诊疗活动必然要受到影响,导致人民群众就医怨声载道。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要多个部门职责分明、齐抓共管、多办实事,把药价降到合适的程度。临床用药能够公平获得,患者才能从中获益,真正实现提高医院整体服务水平,增加病人就诊满意度,达到医改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卫生部.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S]. 2009.4.7.

[2] 卫生部. 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S] 卫规财发〔2009〕7号. 2009.1.17.

[3]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S] 卫规财发〔2010〕64号. 2010.7.15.

[4] 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S] 国纠办发〔2010〕6号. 2010.7.15.

[5] 卫生部.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S] 卫医政发〔2011〕11号. 2011,1.30.

[6] 冯雅,丁华艳. 山东两药企垄断复方利血平原料药被罚逾700万[N]. 中国广播网http://.cn/chanjing/cyxw/20111114/13471081 0054.shtml.

[7] 徐恒秋. 安徽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配送工作的调研结果与思考[J].中国医院管理, 2010,30(9):41-43.

[8] 姚红卫,解庆东. 药品招标采购对医院药品供应的影响[J]. 中国药业, 2009,18(22):1-2.

[9] 梁桂凤. 浅谈集中招标采购给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带来的困惑[J]. 基层医学论坛, 2011,15(2):182-183.

[10] 陈国强. 我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存在问题与改进[J].齐鲁药事,2011,15(9):550-551.

第7篇

1.采购计划管理组织运作模式

经过近年的实践与摸索,公司已基本建立省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省公司本级及所属企业宏观战略及计划、省公司管委会审定省公司本级及所属企业具体制度和实施方案、各级企业管办和其他业务部门负责落实细化的三级管理体制;建立以《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其《实施细则》为流程核心,以《采购管理程序》为流程依据,以信息系统为流程载体的三大管控体系,确保了全省采购工作的有效运行。

2.采购计划管理与过程管控

在计划管理方面,采购办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年度采购计划及其实施方案确定的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采购金额实施采购计划。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对确实因为生产经营需要调整的项目,采购办及时组织调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评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报、审批。在过程管控方面,采购办以全国烟草行业贯彻落实《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严格执行行业、企业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环节关键节点的控制,重点做好招标文件评审、拦标价格设置、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评标过程管理以及档案管理等工作。充分利用采购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按照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环节关键节点的控制,严格把关,严格落实“上一个环节没有通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的工作要求,不断强化程序的硬约束作用,确保董事会和管委会会议各项决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无偏差、不走样。

二、采购计划管理中的差距

1.采购计划与投资计划的衔接有待进一步加强

对于卷烟工业企业的发展而言,技术改造起着相当关键的推动作用。以福建卷烟工业系统为例,十年来,公司投资项目量多面广,投资量大,先后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和信息化投资近百亿元,技术装备、基础设施、科技研发和信息化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因此,投资计划中的采购项目是公司年度采购计划中十分重要的部分。

1.1采购计划与投资计划编制范围不同

根据《烟草行业采购管理规定》要求,采购计划编制的范围为以合同方式取得的物资、工程(含信息化项目)和服务的所有采购项目,由各级公司的采购办进行编制汇总;投资计划编制的范围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整体改造、局部技改、生产设施、工艺设备、辅助生产设施、公用动力设施、科学教育设施、后勤保障设施、烟叶仓储设施等)、信息化投资项目、多元化投资项目,不含建筑物的维护加固、设备的大修理等维护性工程及工器具、车辆、办公家具、计算机软硬件购置项目,由各级公司的投资管理部门进行编制汇总。

1.2采购计划与投资计划管理流程不同

投资项目管理流程为:投资项目按照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要求实行计划管理,各级公司在每年9月份启动投资计划编制工作,省公司的生产制造中心、信息中心于10月份对新增项目中与生产相关的项目、信息化项目进行职能评审,投资管理处11月初汇总、初审各单位提交的年度投资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管委会、董事会审议后于12月上报国家局。国家局于次年2-3月份下达投资计划,投资管理处根据国家局下达的投资计划及时进行投资计划分解,经总经理办公会、管委会审议、董事会审批后下发投资计划。采购计划管理流程为:省公司于每年12月下发采购计划编制通知,各单位根据下一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于次年1月份报送采购计划,采购办汇总、初审全省采购计划,并由财务、审计、法规、监察等职能部门进行集中评审后,经管委会审议、董事会审批后下发采购计划通知,全省采购计划方可生效实施。

1.3采购计划与投资计划信息传递相对滞后

由于全省的投资与采购计划,在计划的编制起点、审批的权限、编制的范围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同时基层企业投资管理部门与采购管理部门间对投资计划调整的沟通相对滞后,信息化平台尚未实现两个系统的关联,使得投资计划与采购计划目前无法实现实时的对接,无法在第一时间将审批后投资计划的调整情况及时传递到采购计划编制部门进行更新分解。

2.尚未建立采购计划进度跟踪与采购计划执行情况考评体系

采购绩效评估是指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全面反映和评估采购政策功能目标和经济有效性目标实现程序的过程。我司采购计划实行按年度编制,分月实施的原则;在年度中期可对采购计划进行半年调整,对下半年度拟新增、采购金额拟变更、采购方式拟变更及拟取消的项目在总计划盘子中进行相应调整。虽然在采购实施方案的审定中对采购进度安排一并进行了评审,但对是否完成及是否按进度完成并未考核,尚未建立一套符合公司特性的采购计划进度跟踪与执行情况的考评体系,缺乏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时间上的约束及奖惩激励措施。某些项目,尤其是货物及服务类项目,部分子公司或承办部门在项目实施中存在时间上的松散性和随意性,导致某一月份采购项目扎堆实施,某一月份采购项目零实施,或者到了年末才决定不予实施或结转至下年度实施,进度计划形同虚设,给采购办工作人员组织采购带来了不便,也为全省精益采购目标的实现和绩效的提升带来的阻碍。

3.采购计划管理信息化仍存在可提升空间。

3.1尚未建立采购绩效评估模块

对于采购计划执行环节的评估,最直接的标准便是采购计划执行的进度。目前省公司的采购管理信息化平台尚未建立绩效评估模块,未能直观、客观的来衡量各采购部门的采购目标是否达成,缺乏对子公司采购计划执行情况的实时比较与观测。

3.2尚未建立采购计划趋势预测模块

采购预测是指企业在商品采购市场上调查取得的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分析研究,并运用科学的方法来测算未来一定时期内商品或服务市场的供求及其变化趋势,从而为采购决策和制定采购计划提供科学的依据。通过信息化手段预测采购需求在公司的采购管理中尚属空白,若能借助信息化平台,对以往的采购信息进行整合,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发现市场供求变化和规律,对各子公司、各类采购的项目的需求趋势预测做到心中有数,将有助于提高采购计划编制的准确性,确保全省采购策略制定的合理性,从而提高采购计划编制精度,降低采购风险。

三、烟草工业企业采购计划管理的优化策略与方案

1.通过专案调整,实现采购计划与投资计划的有效对接

目前我司采购计划实行按年度编制,分月实施的原则,除个别零星应急调整的项目外,均在年度中期对全省的采购计划进行一次全盘的批量计划调整。在采购计划半年调整的现有模式上,针对投资计划下达后所带来的采购计划的增减情况,可在每年的11月份将由各级公司的投资、采购部门将投资与采购计划先行对接,于次年2-3月份投资计划下达后及时进行一次采购计划的专案调整。由各级公司的投资管理部门与采购部门共同牵头,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对采购年度计划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信息化投资项目的项目数,项目金额,调整理由等进行对接与核实,由下至上汇总,由省公司采购办向公司董事会统一申报专案调整计划;由各级公司采购部门及时在系统中进行分解、录入与维护,加快企业内部信息流的高效流动,以此实现投资计划与采购计划的无缝对接。

2.通过绩效评估,建立采购计划考评体系。

2.1对采购计划考核标准进行界定

将采购计划执行率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合理设置审批环节。明确各节点业务办理和审批所需耗用的时间,测算出五种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从启动实施采购计划直至完成采购所有流程所需耗用的时间,以此作为采购计划进度考评的依据,促进各承办、职能部门提高工作效率。经公司董事会审定的采购项目执行计划,应于当年全部完成。对于招标采购项目执行情况以招标公告送为项目完成节点;对于招标以外的其他采购项目以商务文件发送至谈判对象为项目完成节点;对于已经完成招标所有程序但招标失败或流标的项目,视同完成。

2.2对采购计划进行进度分解

省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要严格按照制定的采购进度计划完成采购的各环节工作,如无法按进度计划完成的需向采购办提交书面说明进行进度调整。在编制采购计划时应注意:根据采购物资、工程或服务的规模和数量,具体的技术规范与规格,使用性能要求,对每批货物、服务或工程从准备到交货或结算需要多长时间做出安排。

2.3将采购计划执行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对于没有按照年度采购计划完成计划实施也未进行进度调整的子公司或省公司相关部门(政策性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可由省公司采购办通知企业管理处,企业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对责任部门绩效进行考评。

3.通过优化信息化平台,提高工作效率和改善作业流程。

3.1实现与投资系统的及时对接

每年在国家局下达投资计划后,由省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局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和拟建项目自主审批权限额度进行明细分解后,各级公司投资部门便可同时在投资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维护,形成本年度准确的投资计划。通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与投资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与关联,由项目实施部门在采购信息系统的计划管理模块上直接对数据进行更新,实现针对投资计划变更带来的采购计划变更的线上专案调整。

3.2实现绩效考评

采购绩效指标体系包括采购计划完成及时率、采购周期、采购从启动实施采购计划直至完成采购所有流程所需耗用的时间等。通过上述数据在系统中的体现,建立子公司或部门的绩效评估体系,与采购实施过程关联,在系统中动态、持续的进行评价,正确及时反馈考评结果。

3.3实现采购需求趋势预测

采购计划是对未来计划期内采购管理活动所做的预见性的安排和部署,以确定从组织外部采购哪些产品和服务,以最好的满足企业内部的需求,而采购量与采购计划金额提供的是代表采购支出情况的数字预报。为了使这些预测的数据体现出最大价值,采购管理系统中应当建立一个趋势预测模块,建立采购需求趋势模型。以系统中存储的现有历史数据资料为基础,通过指数平滑法等定量的分析方法进行横向与纵向的对比,结合卷烟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宣传促销计划,反映采购需求,市场行情的变化,形成采购计划编制的初步依据,为企业的采购决策提供支持。

四、结语

第8篇

一、年度基本情况

一年来,紧紧围绕服务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生的大局,基本完成年初预算的各项采购计划和预算外部分采购任务,全年共完成各类采购任务52项,为学校节余资金3745396元,采购节余率达21.93%,超过年初确定目标11个百分点,完成率98.4%以上;优化资产管理流程,确保了学校教学、科研、学生生活及管理等各项工作所需设备物资的保障和仪器设备、学生生活必备条件的正常运转,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新增固定资产2972.62万元,其中教学科研设备743.48万元,图书50万元,学校固定资产总量达到47227.45万元;新增无形资产27.85万元,学校无形资产总量365.76万元。资产处置三批次共计623万元,完成各类报表10项。

二、2020年工作总结

(一)采购工作

1、按时完成了2020年度2项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共建项目的解剖实验室通风与净化系统和医学实验家学平台建设项目的设备和药学院通风改造设备和解剖通风电缆项目的招标采购、验收及结算工作,上述项目招标部门申报预算资金867.12万元,结算资金684.11万元,节余资金183.01万元,节余率达21.11%。

2、保质保量完成了2020年度省政府专项资金项目护理医养结合项目和专业认证项目及消防设施改造项目等采购验收结算工作。上述项目部门申报预算资金301.82万元,实际招标采购结算资金245.19元,结余资金56.63万元,结余率18.76%。

3、完成了2020年度计划内科研设备、教学设备及办公设备的采购工作,采购预算资金200.19万元,结算资金176.87万元,结余率11.65%。受理并完成了17项计划外项目的采购工作。

4、配合后勤管理处、人事处等部门完成了校园室内外保洁、校园物业两个服务项目和寒假维修项目验收结算工作、2020年绿化机械、花卉苗木、校园病媒消杀项目、电梯维保、后勤零星应急维修入围供应商、浴池维修改造、暑期维修项目、鸡西离退办维修项目及维修改造设计单位、食堂引进餐饮集团和人事处劳务派遣项目等10余项招标采购工作。加大应急维修项目的过程及验收管理,由于今年本科审核性评估和省委巡视后勤整改,全年参与295.9万元应急维修项目和135.38万元浴池改造、暑期维修的验收结算工作,送审后勤维修改造资金431.28万元,实际结算资金316.07万元,节余率达到26.72%,协助后勤管理处办结了校园室内外 保洁、校园物业两个服务项目185.52万元验收结算工作。

5、配合图书馆完成了2020年50万纸质图书和30.5万元电子图书及数据库的招标采购工作,中标折扣率为70.5%。完成了图书馆数字共享空间设备招标采购及验收结算工作。牵头组织了对图书馆装修改造后部分装饰及家具的采购工作及维修学生阅览椅验收结算工作。图书馆数字共享空间设备及电子图书和数据库采购预算82.5万元,实际结算71.89万元,节余率12.86%

6、配合团委完成了学生教室文化建设宣传墙项目采购工作。本着节约的原则,将报告厅闲置投影和幕布安装到大学生活动中心满足学生活动需求;完成了学生公寓热水器合作项目的校内谈判及保卫处新生军训服等项目招标工作。

7、配合教务处完成实验杂品及玻璃器皿等大宗物资准入供应商确定;完成了学生教室座椅和教务处投影仪及试卷印刷项目、教学实验用兔、蛙及大小白鼠的招标和阅卷机、录播教室设备招标、验收工作。

8、配合基层单位完成数字校史馆、体育馆电子屏及幕布、校园网络中心站群管理平台、网络考试平台项目及空调和办公设备、中心实验室多功能成像仪、检验学院实验台项目、教学试剂药品柜和基础学院通风橱等招标工作。

8、配合教务处、科研处、后勤管理处完成了科研试剂耗材和后勤维修材料的审核结算工作,确定了教学耗材招标目录外110个品种的询价工作;教学科研耗材节余率达37%,办公耗材节余率达64%,后勤维修材料印刷品项目因学校后勤整改和举行大型活动及纸张价格上涨等因素超出预算20.5%,,

9、切实加强采购项目的论证工作,全年牵头组织对基础学院解剖通风设备项目及解剖通风电缆改造项目和药学院通风净化设备项目及检验学院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和多功能成像仪、流式细胞仪、后勤节能改造项目等重大投资及贵重仪器设备购置立项进行科学论证、对预算安排提供建议参考。

10、切实加强了专项资金落实、预算采购执行的管理。通过电话或微信反复多次督促基层单位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落实,进一步加快专项资金采购执行的效率,保证专项资金按期合理使用到位,避免资金被收回的风险,同时我们还在年初对预算资金计划采购的项目跟踪推进,保证预算资金顺利执行到位,发挥预算资金的使用效能。

通过规范程序、部门联动、有效内控,实现了风险点在阳光下运行,全年组织参与招标项目52项,为学校节余资金3745396元,节余率达21.93%。

(二)资产清查、管理及其他工作

1、继续对食堂资产进行全部清查,认真核对每一项资产,明晰资产的使用现状,确认资产的存放地及资产使用人,同时深入基础学院,信息学系,检验学院等部门对部分报废资产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论证核验,结合新的会计制度的实施再次组织各院系处室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核对。明晰资产的使用现状,确认资产的存放地及资产使用人,为资产配置、规范管理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2、对各单位拟报废设备打印机、办公电脑及投影仪31多台件进行了维护、维修,并重新调配到相关使用部门,对今年新接收的毕业生的办公桌椅利用原来旧办公桌椅进行调配使用;对全校部分教工92把办公椅和6组沙发采取修补的办法继续使用;为财务处调配两台闲置空调用于机房服务器保护,加少浪费,节约资金约21万元。

3、加强了对实验耗材、科研试剂、维修材料的出入库管理,强化出入库登记制度落实,严格审核各种大宗物质采购和领用手续,对控制大宗材料的使用起到监督制约作用。

4、全年先后30余次组织对基层报废资产进行搬迁返库处理,并对各院系拟报废资产等设备如基础学院生物信号采集系统、护理模拟人、网络中心浪潮大容量存储器、临床医学系部分报废医疗设备聘请专家及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先后三次向省教育厅、财政厅上报处置报废资产623余万元 ,处置收入及时上缴财务处。

5、完成高校基本数据、本科教学评估数据、公车改革基础数据、资产出租等各类报表10项,资产系统与财务系统月月对账,保证了资产数据的准确性。完成了财政系统新的资产折旧计提录入工作为年末资产数据编报做好准备。

6、制定出台了《XX医科大学大庆校区物资采购管理规定(暂行)》,补充完善了分散询价采购和验收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再造工作流程,强化内控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减少采购风险。

7、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的要求,认真做好2020年办公设备、家具和教科研设备及后勤维修项目的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完成省教育厅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并获得高校资产决算先进单位,完成高校车辆情况调查表、闲置资产统计报表和大庆市政府采购项目计划报表相关数据上报工作,完成了2020年国资处档案归档立卷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1、学校基层部分单位员工节约意识不强,个别院系部门存在利用中央共建和政府专项资金购买更新设备,将部分不具备报废条件的资产,主观申请报废的问题。

2、由于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数量增加,校内各类自主分散采购和询价工作量加大,资产搬迁返库处置、重大项目和贵重仪器采购立项论证等工作较多,使资产处工作量超负荷,现有人员严重不足,整天忙于事务性工作,缺少时间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致使个别工作业务还存在着现用现咨询,影响工作效率。建议学校根据实际工作量并参照其他高校资产处人员配置,增加1-2人配备。

3、部分单位对相关改造项目及设备购置项目需求缺乏全面了解,过度依赖供应商编制项目需求,导致出现量身定做的招标参数,增加学校采购成本及廉政风险。部分单位非预算的采购比重增加,增加资金安排使用难度。

4、鉴于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专业性强,岗位任职要求越来越高,应加强国资人员专业化培训。建议学校应定期选送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以便更好掌握政策、规范开展工作。

5、各院系的兼职资产管理员工作量不断增加,且无待遇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个别院系资产员频繁辞职更换,给所在院系资产管理工作带来困,建议学校给兼职资产管理人员固定管理津贴。

四、2021年工作计划

1、保质保量完成2021年预算采购计划,进一步加快落实中央共建及省专项资金项目采购执行进度,有效控制计划外采购,切实加强项目的立项论证实效性,力争保持节余率15%以上。

2、进一步强化资产领用人对资产的主动管理意识,加强对各院系资产定期核查机制,强化各院系处室行政负责人作为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职责,强化落实资产管理的责任追究。

3、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减少非预算的采购比重,减少校内分散询价采购资金安排,增加委托机构采购的比重。强化招标采购需求编制和招标采购各流程环节参与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严格规范项目需求参数审核,避免量身定做,强化内控监督,减少廉政风险。

4、强化资产处置事前评估论证,加强资产报废过程管理,严格规范资产报废程序,加强对设备和家具的日常维护和维修,避免资产的闲置和浪费。2021年力争做好公车拍卖处置及三批次600万元资产报废自行处置申报工作。

5、提高现有资产的利用率,继续控制办公电脑等通用设备购置率及家具闲置率,合理调配资产,最大限度保证资产再利用;配合科研处加强对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能的评价,做好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率的统计分析,及时做好1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的资源信息,切实加大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论证,避免重复购置。

6、强化资产的动态管理,努力做到验收、建帐、维护、返库、报废五及时,严格执行立项论证、资产采购、招标采购、设备验收、资产管理、资产报废六个流程。

7、积极与久其软件、北化软件公司沟通,切实提高资产管理信息化,认真做好资产信息系统的网上调配功能和新会计制度下资产的折旧计提及资产与财务对账工作。

8、继续协调指导督促归口管理部门做好以出入库管理为重点的大宗物资的使用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大宗物资及教学实验耗材和试剂的询价和结算审核工作。

第9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管理招标投标活动,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项目符合《规定》第三条规定的范围与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采购。

国家和水利部对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的一次性采购。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重要设备是指:

直接用于项目永久性工程的机电设备、自动化设备、金属结构及设备、试验设备、原型观测和测量仪器设备等;

使用本项目资金购置的用于本项目施工的各种施工设备、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等;

使用本项目资金购置的服务于本项目的办公设备、通讯设备、电气设备、医疗设备、环保设备、交通运输车辆和生活设施设备等。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重要材料是指:

(一)构成永久工程的重要材料,如钢材、水泥、粉煤灰、硅粉、抗磨材料等;

(二)用于项目数量大的消耗材料,如油品、木材、民用爆破材料等。

第六条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项目重要设备、材料招标采购活动实施行政监督。内容包括:

(一)监督检查招标人是否按照招标前提交备案的项目招标报告进行招标;

(二)可派员监督重要设备、材料招标采购活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接受招标人依法备案的项目重要设备、材料招标采购报告。

第七条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的招标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项目重要设备、材料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项目重要设备、材料招标采购活动。

第二章招标

第八条重要设备、材料的招标采购分为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一般情况下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在依法备案的采购报告中应予注明。

第九条项目重要设备、材料招标采购的招标人是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

第十条项目重要设备、材料招标采购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二)重要设备、材料技术经济指标已基本确定;

(三)重要设备、材料所需资金已落实。

第十一条招标人自行办理项目重要设备、材料招标采购招标事宜时,应当按有关规定履行核准手续。

第十二条招标人委托招标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时,受委托的招标机构应符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十三条招标采购工作一般按照《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指定的媒介招标公告,公告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宜。招标公告至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10日。招标人应对招标公告的真实性负责。招标公告不得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数量。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向3个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十五条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主要内容为:

(一)营业执照、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资质等级(包括联合体各方);

(二)管理和执行本合同所配备的主要人员资历和经验情况;

(三)拟分包的项目及拟承担分包项目的企业情况;

(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六)生产(使用)许可证、产品鉴定书;

(七)产品获得的国优、部优等荣誉证书;

(八)投标人的情况调查表,包括工厂规模、财务状况、生产能力及非本厂生产的主要零配件的来源、产品在国内外的销售业绩、使用情况、近2~3年的年营业额、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等;

(九)投标人最近3年涉及的主要诉讼案件;

(十)其他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资格预审主要工作包括:

(一)资格预审信息;

(二)向潜在投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三)按规定日期,接受潜在投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

(四)组织专人对潜在投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核,必要时也可实地进行考察;

(五)提出资格预审报告,经参审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六)将资格预审结果分别通知潜在投标人。

第十七条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提出资格审查报告,经参审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查,并交评标委员会一份。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第十八条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一)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工程项目概况;

2、资金来源;

3、重要设备、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批次、运输方式、交货地点、交货时间、验收方式;

4、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规定;

5、投标人须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的格式、内容要求;

6、投标报价的要求、报价编制方式及须随报价单同时提供的资料;

7、标底的确定方法;

8、评标的标准、方法和中标原则;

9、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密封方式及报送份数;

10、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与投标人进行联系的人员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

1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及交付方式;

12、开标的时间安排和地点;

13、投标有效期限。

(三)合同条件(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四)图纸及设计资料附件;

(五)技术规定及规范(标准);

(六)货物量、采购及报价清单;

(七)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内容;

(八)表式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九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中有关设备、材料选型、设计图纸等问题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第二十一条资格预审文件的售价不超过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的售价应当按照《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标准控制。

第二十二条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般按照招标文件售价的10倍控制。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按照招标采购合同价的2%~5%控制,但最低不少于1万元人民币。

第三章投标

第二十三条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是生产企业、成套设备供应商、经销企业或企业联合体,投标人必须具有承担招标文件规定的设备、材料质量责任的能力。

采购重要的水利专用设备时,投标人必须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生产(使用)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第二十五条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其组成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如果变化后的联合体削弱了竞争,含有事先未经过资格预审或者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法人,或者使联合体的资质降到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最低标准下,招标人有权拒绝。

第二十六条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第二十七条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对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九条招标人设置资格预审程序的,投标人应按照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格预审文件。

第三十条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书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表式填报投标总报价、重要技术参数、质量标准、交货期、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等主要内容;

(二)资格后审时,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三)重要设备、材料技术文件;

(四)近2~3年来的工作业绩、获得的各种荣誉;

(五)重要设备或材料投标价目报价表和其他价格信息材料;

(六)重要设备的售后服务或技术支持承诺;

(七)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三十一条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标志,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须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招标人对接收的投标文件应出具回执,妥善保管,开标前不得开启。

第三十二条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可以书面要求招标人就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参加答疑会或标前会。

第三十三条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且书面通知招标人。投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递交的“撤回通知”必须密封递交,并标明“撤回”字样,招标人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

第三十四条投标人在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部分进行分包的,应当将分包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第四章评标标准与方法

第三十六条评标标准和方法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在评标时不得另行制定或者修改、补充任何评标标准和方法。

第三十七条评标标准分为技术标准和商务标准。技术标准和商务标准的评价指标及权重,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三十八条技术标准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设置评价指标:

(一)设备、材料的性能、质量、技术参数;

(二)技术经济指标;

(三)生产同类产品的经验;

(四)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五)检修条件及售后服务。

第三十九条商务标准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设置评价指标:

(一)设备、材料的报价;

(二)供货范围和交货期;

(三)付款方式、付款条件、付款计划;

(四)资质、信誉;

(五)运输、保险、税收;

(六)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等费用计算;

(七)运营成本;

(八)货物的有效性和配套性;

(九)零配件和售后服务的供给能力;

(十)安全性和环境效益等方面。

第四十条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评标方法可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议法(包括寿命期费用评标价法)以及两阶段评标法等评标方法。

第四十一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秘密评审和比较,其工作步骤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等。

第四十二条招标人根据需要可编制标底作为评定投标人报价的参考依据。招标人可自行编制标底或委托具有相应业绩的造价咨询机构、监理机构或招标机构编制。标底应当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所需设备、材料的品种、性能、适用条件、市场价格编制。评标标底可用下列任一种方法确定:

(一)以招标人编制的标底A为评标标底;

(二)以投标人的报价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B为评标标底;

(三)以投标人的报价的平均值B为评标标底;

(四)设定投标报价超过A一定百分数和低于A一定百分数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以有效范围内的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B为评标标底;

(五)赋予A、B以权重,分别为a、b,令a+b=1,评标标底C=Aa+bB。

第五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三条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第四十四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工作人员至少有主持人、监标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组成。

第四十五条开标人员应当在开标前检查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有关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应在指定的表格上签名登记。

第四十六条开标一般按照《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七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拒绝或按无效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志,或者逾期送到;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三)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人与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在名称上和法人地位上发生实质性的改变;

(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六)投标文件未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

(七)投标文件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

(八)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

(九)投标文件中含有虚假资料;

(十)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第四十八条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按照《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进行。

第四十九条评标专家的选择按照《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进行。

第五十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并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一)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三)在5年内与投标人或其人曾有工作关系;

(四)5年内与投标人或其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的公正评审的人员;

(五)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人员。

第五十一条评标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招标人确定,包括确定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的方式。

对于大型、技术复杂的成套设备等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可以成立专业评审组。专业评审组全部由评标委员组成,其工作由评标委员会安排,并对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可以下设服务性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也可按需要配合专业评审组设立技术组、商务组和综合组。工作小组仅为评标委员会或专业组提供事务。

第五十二条评标工作一般按照《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五十三条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采取书面方式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五十四条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合理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第五十五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在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的情况下,通过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若有不同意见,应明确记载并由其本人签字,方可作为评标报告附件。

第五十六条评标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简要说明;

2、开标后,符合开标要求的投标文件基本情况:投标人、报价、有无修改函等。

(二)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三)初步评审情况:

1、有效投标文件的确定(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

2、废标原因的说明。

(四)详细评审情况:

1、技术审查和评议;

2、商务审查和评议。

(五)评审结果及推荐意见: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3名;

(六)评标报告附件:

1、评标委员会组成及其签名;

2、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表;

3、投标报价评审比较表;

4、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往来函件;

5、其它有关资料。

第五十七条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当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不一致时,应有充足的理由,并按项目管理权限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十八条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方案、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自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之日起,招标人一般应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

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六十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供货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

第六十一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六十二条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15日内,应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告。

书面总结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项目概况;

(二)招标情况;

(三)资格预审(后审)情况;

(四)开标记录;

(五)评标情况;

(六)中标结果确定;

(七)附件:

1、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审查报告;

3、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

4、其它。

第六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一)中标人不出席合同谈判;

(二)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三)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第六十四条由于招标人自身原因致使招标失败(包括未能如期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赔偿投标人,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六十五条当确定的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时,招标人可与确定的候补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六条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十七条施工、设计和监理单位使用项目资金采购重要设备、材料时,按照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合同办理。

第六十八条国家对重要设备、材料进行国际招标采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10篇

备品备件物资管理,是电厂运营维修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备品备件的管理,可以准确的获取备品备件需求计划,为企业正常生产并降低库存提供保证,还可以有效的控制电厂资金成本占用,同时加强物资管理,从而实现增产降耗,提高经济效益。

关键词:

备品备件;需求计划;物资管理。

1概述

备品备件物资管理,是电厂运营维修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包括对备品备件的计划、采购、库存等环节进行动态监控实时管理。加强备品备件的管理,可以准确的获取备品备件物资需求计划,为企业正常生产并降低库存提供保证,还可以有效的控制采购价格,节省电厂资金成本占用,同时加强库存环节精细化管理,从而实现增产降耗,提高经济效益。

2物资管理的重要性

备品备件是设备在正常运行或检修情况下,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必须储备的设备、部件、材料和配件。科学合理的储备备件,是设备维修的物质基础,是缩短设备维修时间、提高维护质量、保证维修进度、保证企业生产的重要措施。备品备件物资管理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设备运行故障、现场事故抢修、设备检修等业务,备品备件是其基本的工作支撑和基本保障。(2)设备维修费大致可分为人力成本和备品备件成本,备品备件消耗在设备维护费用中大约能占到六成;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备件成本,对企业有着重要影响。(3)备品备件流动资金是电厂流动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技改项目备件消耗能占25%左右,计划检修备件消耗能占30%左右,由此可见,备件管理对电厂经营意义重大。电厂备品备件物资管理业务流程主要分备件计划管理、备件采购管理和备件库存管理三大部分,见图1。

3计划管理

3.1种类

3.1.1计划类备件计划类备件是指计划检修和技术改造项目所用的备品备件,电厂每年都组织大、小修,都是根据各个不同设备的检修周期、设备磨损度以及根据设备状态监测技术获取的设备参数,提前策划的检修工期和范围。

3.1.2事故类备件设备的重要零部件,一旦损毁短时间内不易修复,会影响整体设备的正常运行;还有制造技术复杂、生产周期较长、需要特殊材料制成的零部件都属于事故类备件,此类备件所占整体备件比例较小,但是需要落实备存防止意外发生。

3.1.3轮换类备件轮换类备件是指检修工作量较大,修复后可继续使用的部件。检修时用备件轮换可有效缩短检修时间,如汽、水管道上的阀门,风机上的叶轮等。

3.1.4消耗类备件消耗类备件是指设备正常运转情况下经常发生磨损的部件,如磨煤机衬板、灰渣泵叶轮等,需定期更换。

3.1.5日常维护类备件日常维护需要的物资,此类物资需求量大,种类繁多,金额较小。如焊条、砂纸、棉丝等。

3.2需求计划编制备品备件需求计划的编制主要根据上一节中所描述的各类备件使用情况,每一类备件的需求计划编制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电厂每年的大小修和技术改造项目基本都是年初根据电厂运行情况制定好的,可以根据具体的时间节点提前3个月左右排列备件的需求计划,常规项目根据定额标准编制并可结合以往数据经验进行综合考量,特殊项目可根据技术文件方案为依据编制。事故类备件制造技术复杂、生产周期较长,一旦损毁短时间内不易修复,此类设备应该严格按照定额数量储备,并根据设备故障周期综合考虑。轮换类备件主要是结合计划类检修的需求,保证更换设备和替换维修设备的周转,定期增补库存。消耗类备件主要根据电厂生产计划及各个主要设备在此排产强度下的负荷情况制定的,磨损消耗较大的备件要及时更换。日常维护类备件品种繁多,需求量大且金额较低,可根据历史经验确定额度并定期采购。

3.3安全库存量备品备件定额,是根据企业的工艺设备水平、生产规模和管理水平,为完成生产计划和设备检修计划而制定的一种年度备品备件标准消耗量,称备品备件定额。定额的制定影响因素很多,反应了电厂的管理水平,既要保证设备实际维修的需要,又要考虑电厂资金的占用率。根据备品备件定额量,可针对各类备品备件制定一个安全库存量,此安全库存量为该类备品备件的库存底线数量,如果库存量低于此安全数量值,则必须提出预警,并及时进行采买补充,以保证计划检修及突发事件时的备件保障。

4物资的采购管理

4.1采购计划编制备品备件的采购计划编制主要依据的是备品备件的需求计划,两者是紧密协同的,对物资需求进行汇总并结合实际库存情况与安全库存量策略进行调节,提高了物资采购计划的准确性。各类备品备件的不同使用需求特点决定其采购计划的多样性。例如对于大宗材料、用量较大且固定的备件可采用集中采购的模式,优势在于减少采购次数,实行以量压价、比价采购,降低采购成本;还有就是有利于建立稳定的物资供应渠道,与实力强、信誉好的备品备件供方保持长期而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材料质量优、价格低、服务好;对于其他类备品备件小额度的、临时性的采购可选用自行采购模式。

4.2采购方式备品备件采购方式大致分为询价采购、定向采购和招标采购。

4.2.1询价采购询价采购多用于合同价值较低且标准化备品备件的采购,是一种简单而快捷的采购程序,询价是对至少三家供货商的唯一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一种采购方式。

4.2.2定向采购定向采购可能涉及一些垄断设备或者基于特殊工艺加工过的备件产品,其供货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提供,此类备品备件应尽量避免。还有就是设备成套产品中的相关配套备件,这种情况在实际项目中经常出现,采购时应以同类产品价格为参考与对方进行谈判达到降低价格的目的。

4.2.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一般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两种。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公告,所有潜在的投标人都有公平的机会参与投标,招标人可最大限度的进行比选从而降低采购成本,适用于采购量较大、金额较高、没有品牌限制的备品备件。邀请招标的招标人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以上的潜在投标人投标,适用于采购量较大、金额较高、有品牌限制的备品备件。

4.3采购执行根据采购计划并选择相应的采购方式对备品备件进行采购,采购执行的实体落地于备品备件采购合同的执行。

4.3.1合同管理根据备品备件合同模板创建采购合同,经过审核批准后,进行合同的订立签署,对合同管理采取全周期跟踪,规范合同变更环节有效控制成本。

4.3.2采购收货根据备品备件采购合同中约定的备件型号及数量,现场物资专工进行设备到货验收,现场进行货物外观检查和货物装箱单核对,对于存在质量问题及数量不符等情况要及时和采购员进行反馈沟通。备品备件入库以现场物资专工的货物接收单为准,确认收货。

4.4供应商管理

4.4.1供应商新增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途径可将更多的优质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管理库中备选,新增原则:(1)国产备件质量优良能替代进口备件产品;(2)由于新设备带来的新备件供应商;(3)技术工艺好,质量好的供应商;(4)保持同类配件供应商不少于3家备选。

4.4.2供应商维护合格供应商库中的供应商应该分类进行管理:(1)战略性合作伙伴:此类备件供应商应该是长期供应方,并且其备件工艺水平在行业内处于技术领先行列,双方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2)骨干型企业:此类备件供应商也是密切合作方,信誉好,供货及时且质量好,双方彼此信任;(3)紧急采购供方:是指使用部门紧急提出或者特殊采购品种,而常规供应商无法满足的情况下,需建立一次性采购供需关系的供方,此类供应商有可能不在合格供应商管理库中。

4.4.3供应商评估供应商评估应该是全周期、全方位的考量,评估原则:(1)备件工艺技术是否是行业领先,质量是否有保障;(2)备件供应企业信用度是否良好,到货是否及时;(3)售后备件是否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4)备件的价格是否经济实惠等。

4.4.4供应商沟通与备件供应商的沟通是获取信息,规避风险的有效途径:(1)与备件供应商进行沟通,了解各种备品备件市场行情,价格实时关注并记录更新,同一种备件多家供应商的价格进行比选,防止哄抬价格随意报价;(2)部分备件如果电厂跟得不紧,普遍存在供货周期较长的现象,与备件供应商的及时沟通显得尤为重要,防止因备件延迟到货影响机组运行;(3)备件的运输环节所占时间和费用较大,有时价值很小,数量不多的备件也要按照供应商的常规流程派送,往往不够及时和花费很大,此时需要及时与供应商沟通,建议其调整配送模式;(4)与备件供应商进行沟通,可以从侧面了解一些设备的技术和运行情况,规避设备发生过的同类问题再次发生,进行预防性检修防止造成损失;(5)与备件供应商进行沟通,建立定期回访机制,让厂家技术人员多了解其设备在电厂的运行工况,以便及时给出技术指导和合理化建议,降低事故发生机率。

5库存管理

备品备件的库存管理是备品备件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入库建账后应当按照程序和管理规定认真保管,通过对库存备件的发放,动态实时统计信息,分析各类备件的更换周期和消耗规律,建立调整自己的备件存储定额,合理储备备件。

5.1入库(1)备件入库后要根据其用途或者分类进行标识,做到有序归类。(2)入库后的备件上架时要根据备件材质特性做适当的涂油、防锈保养工作。(3)定期进行盘点,实时反应备品备件动态。5.2发放(1)备件的发放严格根据领料凭证,对不同的备件要制定相应的领用办法和审批手续;(2)备件发放后要及时登记,更新库存信息,做到信息共享;(3)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备件,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4)制定紧急领用备品机制,应对事故抢修备件的需求。

5.3专项备品备件(1)项目专项备品备件。项目专项备件是指某个项目专属的物资,从需求计划、采购、验收入库到保管都标明此为某项目专属,保障专项专用。(2)紧急备用备品备件。对防汛等紧急物资或者重要备件需要做日常备用,此部分物资需专门管理,原则上不得挪用。(3)报废类备品备件①对于电厂中积压已久的备件在验证尚未失效的情况下或者技术改造淘汰下来的大批尚有使用价值的设备,可通过厂商、中间人等将这些信息向有关单位公开,以合适的价格消化掉,避免造成过大的浪费。②因设计变更、工艺技术错误或保管不善而造成的备件废品,要登记原因并报备。③报废或者处理备品备件必须有明确的办理手续。

5.4零库存管理模式根据电厂与供应商签订的供应协议和年度计划备件需求量,由供应商统筹规划备件的生产和储备定额,备件实物由供应商的总库房保管,电厂不做库存,电厂根据实际需求先领用后结算。此类模式适用于通用性强、消耗量大的备件,有效降低备件资金占用,减少库存占用,提高利用效率。

5.5联储联备库存管理模式对于事故类备件、技术要求高的备件、生产周期长的备件、使用频率低但较为重要的备件,如果发生问题往往不容易及时更换,建议可采用区域性联储联备模式。发电集团在同一大区域内会有多个电厂及实体仓库,可实现备品备件共享,发生问题可在短时间内进行调拨,提高事故备件的使用率和周转率。

6结语

近年来,随着“厂网分开,竞价上网”体制的改革,电厂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通过加强备品备件管理,可以缩短维修时间,降低维修成本,减少企业流动资金的占用。电厂备品备件的物资管理未来逐渐被企业所重视,是企业加强管理,降低成本,增加经济效益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

参考文献:

[1]刘国兴,熊健.电厂备件存储策略实施[J].设备管理与维修,2008,(11).

[2]黎智强.浅论企业设备的备品备件管理策略[J]}装备制造技术,2009,(6).

第11篇

关键词:项目管理;总承包;采购;成本控制

中图分类号:F275.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所有工程项目的采购过程控制在项目实施中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位置,是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对于承担EPC总承包的工程公司而言,采购金额常常占EPC项目合同总额的 60%左右,建立在保证质量和进度上的采购成本控制,既是项目总成本控制的关键工作,更是工程公司提高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发展壮大的基础。因此控制采购成本势在必行。

1项目采购成本控制的相关研究

加强项目采购管理,细化采购程序,强化关键点控制,降低采购成本,越来越受到项目管理的重视。在某水泥项目总承包实施中,作为总承包商的工程公司从优化资源配置,完善采购制度,强化过程控制等方面入手,在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该工程的主要实物工程量包括:土石方 2120 m3、混凝土 1545m3、电仪电缆 10.55km、工艺管线 76.7km、钢结构 1010 吨、保温 / 防腐 1073m3/50180m2。根据总承包合同,项目中的动、静设备、工艺管线、保温材料等全部由总包商负责采购,采购金额预算约为 2900 万元,实际合同金额约为2360万元,利旧约240万元,节约采购成本超过10% 。

2项目采购成本控制的主要措施

2.1健全采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

完善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采购管理制度,夯实采购成本控制基础,对于加强采购成本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项目利润有着重要的意义。在该项目经理部成立初,工程公司即规范了项目物资采购的流程和人员责权分工。明确采购流程,明确权限,责任到人,调整采购管理程序,合理分工。各个岗位设置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既强调程序交接,又强调程序监督,在工序交接中,纠正了很多错误,使该项目的采购差错率控制在1%以下。

2..2设定合理采购预算与限价指标

制定采购预算是在具体实施项目采购行为之前对项目采购成本的一种估计和预测,是对整个项目资金的一种理性的规划。有了采购预算的约束,能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项目采购管理中资源的调配,查找资金使用过程中的一些特殊情况,有效地控制项目资金的流向和流量,从而达到控制项目采购成本的目的。在该工程项目采购过程中,由项目费用控制工程师根据项目批复的概算价,同时参照当前市场的稳定价格以及中石化物装公司阶段性指导价位,对所有采购的物资分门别类核算采购预算,制定采购限价指标。限价指标作为采购的标准和约束,如出现突破,则首先分析原因,弄清楚是预算不合理,还是市场变化了,形成专题报告以制定对应的措施。

2..3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2..3.1确定合格供应商短名单

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是采购工作的关键,由于历史原因,该公司尚未建立自己完善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在项目采购预估目录出来后,即着手进行项目合格供应商短名单的建立工作。在综合了所有水泥供货公司和业主等供应商基础上,结合市场特点,充分考虑了配送、仓储等因素,建立了本项目的合格供应商名单。

2..3.2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

在目前的招投标管理规定中,采购方式主要分为公开竞争性招标、邀请招标、询价采购和直接采购。相对于成本控制而言,前三种是较好的方式,但第一种方式实施的程序较长,质量控制难度较大,且由于该项目必须在业主批准的名单中进行采购,因此,根据不同的计划及预算,把后三种方式结合应用。大宗材料及关键设备的采购采用了邀请招标的方式,其中钢管的采购参加石化物资采购网,与同期进行的其他项目集中招标采购,其他的设备材料则采用密封报价的方式进行采购。针对施工现场急需的零星材料,专门制定了《现场紧急采购程序》,经相关人员层层确认后,与有合作经历的承包商直接签订合同采购。

2..3.3确定合同供应商

合同供应商的选择以质量好、信誉佳、价位合理为原则。首先,根据采购货物的性质及对工程的重要程度,在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单时明确哪些货物采用低价中标,哪些采用性价比定标,确保在质量可靠的前提上,最大程度地控制采购成本。其次,每次定标时均要求费用控制工程师、专业设计人员及进度控制人员参与,经相关人员就采购货物的质量、成本和到货时间进行综合评比后,确定供应商。第三是充分平衡供应商数量。供应商数量的选择,实际上就是供应份额的分担问题;,在进行供应商的数量选择上既要避免单一货源,需求多家供应,同时又要考虑所选供应商的份额,以获取供应商的优惠政策,降低采购成本。在该项目采购中,防腐材料的采购数量较大,工程公司根据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和信誉、到货时间和售后服务情况,选择了两家广州附近的供应商,并将供货份额与其规模、质量、信誉挂钩,最终供应量分别为 55%与45% 。这样两家供应商之间形成了价格、质量、服务的竞争,使项目的采购成本明显降低。

2..3.4供应商的过程管理

在项目的采购管理中贯穿“供应商过程管理”的思想,把对供应商的管理纳入项目采购管理中。既可以通过长期的合作来获得可靠的货源供应和质量保证,同时又可以获得采购价格优惠。在该项目的水泥采购中,根据经验与考察,与上海某公司签订了框架协议,在一年内保持价格稳定,长期供货,有效地解决了紧急采购与库存的问题。

2..4跟踪市场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熟悉市场情况、了解市场行情、掌握项目物资及服务的市场信息,是做好项目采购成本控制的有效手段。通过对市场信息的分析和研究,做出市场变化的预测,从而调整采购计划、决定如何发包及采取何种采购方式,以规避市场风险。利用合同条款,对采购价格进行有效锁定,成功地控制了采购成本。

2..5强化交货环节管理,把好质量关

该项目专门设置了质检工程师岗位,对设备材料的质量验收负全责。同时采购组与质量控制组密切配合,确保了质量检验工作的顺利完成,在到货物资的验收中,共发现了 3 批次的质量问题,都及时要求供应商作出更换,尽力把材料隐患堵在工地外。同时,除了做好到货时的检验工作外,对关键的设备材料,加强了中间检验和监造工作,质量控制工程师多次到主要的制造厂,及时掌握制造过程中的进度和质量控制情况,以确保最终交付的为合格成品。

2.6做好物资利旧工作,盘活物资的代用

由于设计余量的存在,每个 EPC 项目或多或少总会富余一定量的物资,如何做好剩余物资的利旧,盘活代用旧物资是项目采购成本控制的又一个重要措施。该项目由材料控制工程师负责整个项目的材料平衡工作,在编制请购清单时,就充分考虑了库存物资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与设计人员一道反复确认,可以代用的物资尽可能利旧代用,经核算,该项目共利用库存物资近 400 吨,约合 240 万元。

结 语

项目的采购成本只是项目总成本的一个组成部分,项目管理更多应该从总体出发,树立项目总成本控制理念,而不是单一地针对某件货物的单价。设备、材料的质量、服务等,同样影响到项目的成本控制,一味采用低价中标的方式,往往难以获得优质的服务、及时快速的供货和可靠的货源保证,有的甚至会影响项目部署。因此,成本控制首先要有系统控制的理念,再针对具体的采购工作,采取适当有效的措施。

参考文献

[1]刘小东,崔建昆.采购成本控制[J].机械管理开发,2004(5):114-115,117.

[2]赵瑜.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效益[J].安徽建筑,2004(1):128.

[3]杨金泉.浅析EPC项目的成本预测与控制[J].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2):19-22.

第12篇

山东海化集团确立了从分散采购向集中采购整合的目标。在“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梯次推进”的实施策略下,通过建立合理的管理架构、明确界定管理职能、清晰划分工作界面、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优化再造业务流程、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协同协调工作等措施,完成了物资采购业务的集中整合。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凸显,并且使得采购过程更加规范,业务流程更加高效。彻底打破了以往分散采购、各自为政的采购管理运作机制,初步建立起了集约化、信息化、规范化的采购工作新格局。

关键词:

物资采购;分散采购;集中采购;海化集团;实施措施;成效

对一家大型企业集团来讲,其物资采购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分散采购,即集团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子公司拥有自主采购权限,对物资实行自采自用;另一种是集中采购,即集团公司实施物资采购集中管理,对物资进行统一采购后再根据所需分配到所属各分公司、子公司使用。两种采购模式各有特点,具体采用何种模式主要取决于采购物资的种类、规模、采购需求的通用性、采购价格、地理位置、管理需求、客户需求等多种要素。近年来,山东海化集团物资采购管理模式完成了从分散采购到集中采购的转换过程,其中涉及不少管理难点、问题及解决方法,相信会对大型企业集团物资采购管理带来一定的启迪。

1海化集团实施物资采购管理集中整合的背景

1.1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的适用条件

集中采购是指组织在核心管理层建立专门的采购机构,统一购买系统内所需物资的采购方式,具有采购量大、采购货物总价值高、采购过程长、手续多、决策层次高、专业性强、责任度高等特点。集中采购的适用条件为:大宗批量、价值高的物品,关键零部件、原材料或其他战略资源,保密程度高、产权约束多的物品;集中采购的适用范围为:集团范围内实施的采购活动,跨国公司的采购,连锁经营、OEM厂商、特许经营企业的采购等。分散采购是指由组织下属各单位自行实施的满足自身需要的物资采购方式,具有采购量小、采购货物总价值低、采购过程短、手续少、决策层次低、售后问题反馈快、库存空间小等特点。分散采购的适用条件为:小批量、价值低、总支出在产品经营费用中占比小的物品,市场资源有保证、易于送达、物流费用少的物品。分散采购的适用范围为:一是二级法人单位、子公司、分厂、车间等单位的采购,这些单位离主厂区或集团供应基地较远,分散采购的供应成本低于集中采购;二是异国、异地供应单位的采购以及产品研发所需少量试验品或少量变型产品的采购等。

1.2海化集团实施物资采购管理集中整合的背景

海化集团原为一家地方大型国企,2009年加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目前资产总额110亿元,员工1.1万人,旗下有30多家分公司及子公司,是我国重要的海洋化工生产和出口基地。海化集团全年物资采购总额约100亿元,此前实行完全分散的采购模式,所属分公司、子公司自行采购所需物资,各公司大多设有采购部门或实行采购与销售一体化,从事采购业务的人员共有300余名,同时各单位均设有物资仓库,各自独立运行。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张以及管理精细化程度的提高,这种各自为政、分散采购的运行体制越来越显示出问题与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单位各自为政,内部协同严重不足,造成大量资源重复浪费;二是计划不连贯,没有规模优势,无法产生规模效益;三是采购单位多,阵线长,采购控制难度大,造成长期大量隐藏性管理漏洞,集团层面难以实施有效监管和制衡;四是各单位均设有物资仓库并配备保管人员,致使物资无法实现资源调剂共享,库存资金占用大并造成大量的人员浪费。

2海化集团实施物资采购管理集中整合的方法与途径

2.1实施目标与方向

海化集团计划利用3年时间,整合采购业务,形成合力,提高议价能力。通过集中化的统谈统签、统谈分签等灵活采购手段,提高采购工作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同时利用统一的监督手段,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监督与管理,预防腐败等行为的发生。2012年初,海化集团提出了“加快物资装备服务平台建设,建立高标准的采购、配送、服务一体化业务体系”的工作思路,并制定了“采购管理精细化、采购行为规范化、采购权责明晰化、采购手段信息化、采购人员专业化”的具体工作目标,正式拉开了采购管理集中整合的帷幕。

2.2实施策略与步骤

采购管理集中整合涉及多方面内容,稍有不慎,就有可能使工作陷入被动的局面,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为更好地实现业务接续,海化集团确定了“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梯次推进”的实施策略。海化集团将为期3年的采购管理集中整合过程划分为6个时间节点,并确定了各阶段的目标任务:2012年上半年,使较容易实现集中采购的9大类70中类物资完成集中采购;2012年11月底,再增加2大类37中类物资的集中采购;2013年上半年,实现39大类物资的集中采购;2013年底,将大宗原料原油、燃料油、煤炭、焦炭纳入集中采购;2014年2月底,将其他生产用原料纳入集中采购;2014年3月底,将石灰石、原盐纳入集中采购。海化集团的集中采购采取先对容易集中采购的物资进行整合,再逐步过渡到较难物资的原则,为各单位预留了集中采购业务整合和人员配备的时间,保证业务过渡实现无缝衔接。

2.3实施方法与措施

2.3.1建立合理的管理架构

海化集团专门成立了采购专业委员会作为物资集中采购的领导机构;设立专门的物资采购执行机构——物资装备中心及相关处室,赋予其一定的管理职能,建立了分工协作明确又便于制衡和监督的物资集中采购内部管理架构。在人员配备管理上,海化集团多次在全集团范围内组织选拔考试,不断充实物资集中采购队伍。对部门负责人实行竞争上岗,根据素质和能力选拔干部,合理匹配工作岗位。

2.3.2管理职能界定明确

采购机构的职能定位是推进采购管理集中整合工作的基础。海化集团对物资装备中心的管理权限进行了详细界定,确立了采购专业委员会和集团公司领导办公会两级业务集体决策机制,明确了两级采购决策的权限和范围:权限内的采购业务由采购专业委员会决策,重大、异常变动等采购业务提交集团公司领导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时在采购专业委员会下设煤炭定价小组、油品定价小组和大宗原料定价小组,参与原料的招标、评标、商务谈判、定价等工作,价格确定后从线上上报专业委员会审批。

2.3.3工作界面划分清晰

物资装备中心既是一个业务执行单元,又是一个管理部门,分清其与相关单位间的工作界面至关重要。海化集团为物资装备中心划分了物资装备中心与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之间、物资装备中心与物资使用单位之间以及中心内部各部门之间三个工作界面,为采购工作的协同、衔接、制衡提供了有效保障。

2.3.4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两年来,海化集团从实际工作出发,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了包括《山东海化采购管理规定》、《山东海化招标管理办法》、《山东海化竞争性谈判细则》、《山东海化询价采购实施细则》等9项采购管理办法、25项实施细则在内的采购业务制度体系,为采购业务平稳运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2.3.5优化再造业务流程

随着集中采购范围的渐进式扩大,海化集团根据新纳入的物资类别,逐项对其集中采购流程重新进行梳理、优化和再造,建立起了物资类、工程服务类、煤炭焦炭类、油品类、大宗原料类等17个采购业务流程,设置了工作界面清晰、责权明确、节点依次传递的工作程序,为物资采购的规范化、秩序化运作奠定了基础。除此之外,海化集团还重点加强了对供应商库和评委库的“两库”建设,将原来的2092家供应商在集中管理并评审筛选的基础上优化至1000家以内,建立了一批优质的合作供应商群。此外,公司重新组建了评委库,为招评标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2.3.6加强信息化建设

海化集团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为集中采购业务开展提供信息化支撑。集团公司采用了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相对接的采购业务系统流程,并于2013年11月顺利上线运行。通过使用采购业务系统线上运作,一方面使采购过程更加规范透明化,另一方面淘汰了原有的纸质文本,制单、文件及合同全部改为线上电子制作和签批,节省了文档人工传递的环节,同时实现了同类物资的批量招标,使采购周期大大缩短,效率大大提高。

2.3.7加强协同协调工作

海化集团采购物资种类繁多,采购业务涉及方方面面,协同和协调工作随时都在发生。因此,公司根据再造后的采购工作流程,针对不同单位的业务需求以及需要协作的事项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加强反馈,强化责任落实,保证了集中采购业务的顺利开展。

3海化集团实施物资采购管理集中整合的成效

海化集团物资采购业务集中整合完成并运行一段时间后,显现了效率与效益统一的优势,不仅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还使整个采购业务流程更加合理高效,实现了采购过程的规范、透明、高效,圆满地完成了既定目标。

3.1规模效益凸显

物资采购业务集中整合后采购规模的扩大,大大提高了整体议价能力,使采购成本大幅降低。以主要原材料煤炭为例,在实施集中采购前,全集团煤炭年合计采购量约260万吨,供应商达到30多家,煤炭质量很不稳定。自2013年4月实施集中采购后,公司采取与大型矿企直接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的采购模式,打破了原来通过中间商采购煤炭的格局,将供应商压缩至4家以内。特别是与神华集团“联姻”后,海化集团的煤炭采购享受了与五大电力公司相同的优惠价格。通过实施集中采购,煤炭质量大大改善,2014年海化集团共计采购煤炭223万吨,在设备工况、发电量与往年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全年公司因煤质的提高而节省煤炭约37万吨,按照目前的市场价格,实现效益约1.9亿元。同时,各类基础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成本相比实施集中采购前也有较大幅度的降低。截至2014年底,海化集团共计完成采购额91.4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实现采购效益5.1亿元,其中煤炭采购成本降低约1.2亿元。

3.2采购过程更加规范

通过将分散于各单位的物资采购业务集中整合到物资装备中心,定期公布采购招标和供应商入库、退库等信息,并设立意见箱及采购业务电子监督举报信箱,在原有集团公司监控和管理的基础上,集中采购工作接受物资使用单位和广大供应商的公开监督,实现了招标采购过程的公开和透明。

3.3业务流程更加高效

通过对全集团的原材物料实施集中采购,海化集团明确了采购部门和使用部门各自的工作界面,实现了采购与使用的独立运作;同时重新实施了采购业务流程再造,去除了以往存在的弊端,建立了更为科学高效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并充分依托信息化手段支撑,大大提高了采购工作效率。

4思考与启示

4.1实施集中采购要充分考虑过程的艰难性和复杂性

实施物资采购管理集中整合,意味着对固有资源的重置和打破利益格局,阻力重重。海化集团物资采购管理集中整合历时近三年的时间,经历了多方的碰撞、磨合,直至最后的全面推行,其过程异常艰难。可见,实施采购管理集中整合不能一蹴而就,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实施过程的艰难性和复杂性,并预留出必要的缓冲时间。

4.2实施集中采购工作要抓准关键点,把握工作节奏

在物资采购集中管理实施过程中,把握关键契入点和工作节奏至关重要。海化集团抓住了公司与神华集团煤炭业务成功“联姻”的契机,顺利实现了难度大、矛盾集中的原煤物资的集中采购。公司制定的“分步实施、梯次推进”的总体策略,是把握采购集中管理工作节奏的关键。

4.3实施集中采购工作要抓住效益这一关键推手

成效是最不容辩驳的事实和证据。要使采购集中整合顺利推行下去,就要让大家看到通过集中采购取得的实实在在的成效,就要经得起大家的评判和检验。

4.4实施集中采购工作要具备果敢决绝、不畏艰难的决心和恒心

物资采购管理集中整合,需要面对各方面的声音和压力,其实施主体也会成为大多数单位的矛头指向,从而对集中采购推行工作造成种种阻力。在这种情况下,一时的犹豫或者妥协,都可能使集中采购整合工作半途而废,只有做到果敢决绝、不畏艰难,才能将集中采购整合工作顺利推行下去。

作者:汤全荣 王永志 单光明 单位: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许祖军.塔里木油田物资采购管理研究[D].西南石油大学,2005.

[2]徐康.安徽省电力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研究[D].合肥工业大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