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4 17:36:0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风险投资的运作方式,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风险投资;科技;问题;对策
一、我国风险投资管理的历史沿革
我国的风险投资业起源于20世纪末,在1985年,我国第一家具有风险投资性质的投资公司—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经国务院成立批准。尽管经过了2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风险投资业相比较之前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我国的风险投资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许多问题。为了实现科技兴国的国家战略、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探索和解决风险投资所存在的问题刻不容缓。风险投资是指对高技术企业进行投资的一种形式,主要特点如下:
(一)投资期限长、投资风险高。风险投资主要是对高新技术项目进行投资,需要经过研究和开发阶段,一般经过3-7年才能取得收益,而且成功率较低,风险比较大,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形式,但是,若研究一旦成功,投资者能够获取高额报酬率,因此能吸引很多投资者。
(二)风险投资是一种权益性投资。一般采用股权投资的形式,所有投资者共同承担风险、共同分享利润,投资者需要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与决策。如同股票的运作方式,企业若获得跳跃性的发展,能够顺利进入市场运作,投资者就能够以更高的价格转让股权,将投资收回后再投向新企业。
(三)风险投资是一种专业投资,需要高素质的人员进行协助。不仅要对科技、金融、管理等方面有熟练的掌握,在面对风险时还要求能够冷静分析局势并对当前问题进行及时的解决。只有像这种具备多项技能的综合型人才才能够对风险投资进行恰当的把握。
二、我国风险投资管理的现状以及所面临的问题
(一)缺少系统的法规保护
虽然我国的高科技产业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仍然处于起步阶段,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风险投资本年来就是一项高风险的投资项目,加上国家在根本上是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国家就应该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对此进行保护,完善的法律体系是一切事物得以发展的基础,就目前来看,我们应该多像西方国家学习,学习先进的法律体制,重视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将最基础的工作做好,这样才能有效的调整和规范风险投资关系,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保护。
(二)资金规模小,资本来源渠道单一
风险投资想要降低投资风险,应该重视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有关数据表明,国外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包括投资公司、退休基金、保险公司和个人投资者等,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并且每个来源都能够分担风险,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风险投资的风险,政府在资金来源中只起到辅的作用。但是我国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与西方发达国家大不相同,我国的风险投资主要靠政府的支持。我国的风险投资主体主要是风险投资公司或基金,且这些资金的源头大多有政府背景。现有的风险投资公司或创业基金本钱的根源是通过财政科技拨款和科技开发贷款,并且其中政府和银行性质的本钱已占70%以上,这样一来投资风险大多落在了国家头上。
(三)缺乏专业风险投资人才,对风险的认识度低
风险投资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方式,被投资方使用投资方的资金进行研发工程,研发时间、研发是否成功都是未知的,对于这种充满未知性的研究开发进行投资,企业需要综合型的人才来应对,这种人才不光要对市场、财务等方面有相关的经验,还要对科技方面有一定的了解,像这种综合性的人才在我国的风险投资家中并不常见。由于传统的精通一门手艺的思想,我国的风险投资家多对某一领域有着专业的研究,所持的观点多数是片面的。因此我国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很难达到国外的水平。
(四)资金退出机制不够完善
中国的风险投资目前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整个运作机制还有许多漏洞。西方发达国家风险投资起步早,运作方式更加完善,我们可以对国外先进的运作方式进行学习,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改善。外资的运作方式主要是将资金投给成长期或接近成熟期的企业,这样的企业能够在短期内上市,股本退出进而获利变得更加简洁快速。国内的资本市场不够完善,不同层次的融资企业需要一个多层次的市场,正是因为这种多层次市场的缺失,投资者退出市场更加困难。由此可见,我们需要更加完善的交易平台来帮助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
三、如何应对风险投资中的问题
(一)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推动风险投资行业发展的根本措施,只有知识产权得到有效的保护,才能够激发科技创新的热情,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增强综合国力。国家可以用过以国外风险投资立法经验与我国特有的风险投资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对现有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修改,企业也应该在法律的规定下制定相应的规则,对科技研发予以支持和保护。
(二)吸引风险投资主体
许多大型金融机构或集团资金力量雄厚,能够为推动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来源,为了降低风险投资者面临的高风险,国家应该制定相关政策,引导这些金融机构进入风险投资平台,让金融机构在资金来源中占据主要地位。让政府财政资金不在主导风险投资而是在特殊情况下进行投资,引导社会进行风险投资,为高薪技术产业创造良好的政策扶植环境。
(三)大力培养风险
投资专门人才风险投资的特点是高风险高收益。风险投资是否能够取得高收益取决于风险投资人才的技术含量,若要进行风险投资,企业需要一批高素质人才,特别是风险资本运作主导型人才、输出企业管理主导型人才、财务分析评价主导型人才、风险控制规避主导型人才等四类人才。除了这些专业型人才企业更需要综合性人才,金融、管理、科研等方面均能娴熟应对的人才乃石中金,必须以最大的力度加以培养。由于综合型人才需要天时地利人和的契机,企业可以将专业型人才组织成为一个个的智囊团,灌输团结协作的意识。凡事要做两手准备,只有这样才能为风险投资提供智力支持。
(四)建立畅通的退出
渠道交易平台中资金的退出渠道不畅是抑制风险投资行业发展的重大原因,为了建立通畅的资金退出渠道,西方的发达国家经常采取的方式有公开上市发行股票(IPO)、股权回购和兼并与回购等,对于这种成功的方式,我们可以结合我国市场和风险投资行业的特点进行借鉴,建立更加通畅的资金退出渠道,将投资者吸引到国内市场,更加有利于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壮大。若想拥有畅通的退出渠道,最简洁有效的方法是借鉴发达国家的退出模式加上与企业本身风险投资相适应的方法。与此同时还需要各项法律和规章制度的帮助,现在的法律制度中,有许多条款都限制了风险资金推出平台的方式。国家应该对这部分法律条文进行系统的修改,帮助风险投资资金更通畅的退出平台,这样才能更加有效的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
四、总结
科学技术不断进步,国家也越来越重视科技发展。在可预见的未来风险投资行业将会有长足的发展,投入的资金也会越来越壮大。出于发展初期的我们,缺少相关法律政策的保护、专业人才的帮助、政府机构的支持,只有这些工作得到国家和企业的充分重视和规划,风险投资才能越来越壮大、科技兴国才能实现。
参考文献:
[1]杨婷.建筑工程管理面临的常见问题及对策综合分析[J].绿色环保建材,2017,(02):142.
[2]尚林鹏.当前我国风险投资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财会研究,2009,(09):77-78.
[3]梁池香.我国风险投资所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创业月刊,2008,(09):29-30.
关键词:风险投资 委托关系 政府对策
风险投资指风险资本投资于高新科技企业或高风险型企业,以获取高收益的一种投资方式。风险投资体系是以资金的流动为纽带,从资本供应者(投资者)流向资金运作者(风险资本家,基金管理人),然后由风险资本家通过对风险投资项目的选择,投向风险企业(创业者)。通过风险企业经营与发展,使风险资本价值增值,流回风险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将收益再作为使用资金的回报支付给投资者。
在这个运作体系中,涉及投资者、风险资本家、创业者三者利益主体,这三方利益主体通过风险资本这条纽带组成了双重委托关系。一是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家之间的委托;二是风险投资家与创业者(风险企业家)之间的委托,由此而产生相应的委托风险。风险资本的高效运作,必须建立起促进各利益主体之间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激励约束机制,克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有效地解决风险投资中委托的风险问题。
一、政府的影响
我国目前的大多数风险投资机构主要是以政府投资为主体,采用由各级政府和科技主管部门发起,国有大企业、银行等参加,主要是财政拨款和科技开发贷款,一般以国有控股或参股的公司制形式来运作。因此,我国的风险投资中委托关系是多重关系链。正是这种特殊的委托链,使得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更加严重,成本居高不下。
第一层――委托关系的变化。本来应该由市场自发形成的第一层委托关系被政府的行政命令所替代。政府既是主要投资者又是资金管理者,政府官员一方面代表国家具体行使人的职责,有责任保证国家金融资产的保值增值,以维护金融资产的安全;另一方面也在风险投资公司中作为委托人,通过国家财政拨款,把部分资金作为风险投资委托风险投资公司进行管理。事实上,由于这两层关系都是通过政治权利对资金的分配来形成,因此标准的委托模型并不适用。也可以认为,某些风险投资公司实际上是政府职能在投资领域的一定延伸,其投资行为多是政府行政命令的结果,其资本运营过程无法摆脱政府的行政干扰。在现实中,多数风险投资家认为风险资金是由政府来买单,即使项目失败,也只是为自己的投资失误负责,而不用赔偿巨额的投资损失,所以会无视项目所蕴藏的高风险,盲目出资。而有的风险投资家虽然意识到某些项目可以带来可观的收益,但这些收益与自身的收益、职位提升关系不大,所以往往选择与自己发展关系密切的项目。总之,由于风险投资内部没有也不可能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官办官营”模式并不能有效地推动风险投资的发展。同时,风险投资公司的主要管理者大都是政府委派或聘请的,以深厚的社会背景和政治背景见长,不具备风险资本家所必需的知识、能力、品质和经验,无法对风险投资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因此,形式上的风险投资公司仅仅是作为国家投资的代言人,无法真正起到推动科技产业化和活跃市场经济的作用。
第二层――委托关系的变化。西方的风险投资有一条经验:一流的技术配合二流的管理,这种项目往往失败;二流的技术配合一流的管理,则可能成功。这正说明了管理在风险投资中的重要作用。风险投资公司把资本投入风险企业,并积极参与企业的管理运作,以保证投资的高回报。成功的投资过程其实是资本和科技的结合,也是金融和管理的结合。
一种情况是,我国已有的风险投资公司,不仅在确定投资对象时缺乏系统、细致的挑选,而且确定投资对象后,只对高科技产业进行股权投资,很少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有的甚至不参与风险企业的经营管理,直接以发放贷款的形式进行投资。这种仅限于科技信贷的投资形式,实际上与银行的传统贷款方式没有太大的区别。这时候,原来的委托关系被简化为单一的信贷关系了。另外,由于缺少高素质的风险投资专业人员,投资经理人市场尚未形成,传统的经营方式很难适应新的风险投资管理体制和国际规范的运作方式,造成被投资方与投资方在投资理念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投资效率低下。现实的情况是,如何更好地运作和管理,以科学研究促进不断的创新并不是企业家所关心的问题,真正让他们伤脑筋的是如何更好地与政府部门打交道拉关系,如何使自己的项目更符合当地政策以取得资金。在这种情况下,风险企业家“圈钱”的意图显然会强于创业的意图。其结果是大部分的资金并未真正用于支持高新科技企业或具有商业创新模式的企业,风险投资的主旨被摒弃,为部分利益集团所利用以牟取私利。
另一种情况,有人认为,为了促进风险投资的发展,政府不仅要管投融资,而且要管运营,要管人、财、物,总之是要“一管到底”。这显然是对风险投资和政府职能的误解。风险投资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专业投资”。从国际上看,各国政府主要是负责风险投资法律规范和制度的建设,为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管理和监督风险投资机构的行为。而在我国,各级政府成立各种风险投资机构及基金后,往往没有按照出资人与管理人分离的原则,不是将基金交给成熟的专业公司去运营,而是成立官办公司,出资人与管理人一体化。这样就使风险投资易受政府的行政干预,利益激励机制难以强化,“一管到底”的结果往往是资金有时必须投向与行政倾向联系密切的项目,如用于帮助国有企业脱困等。在缺少规范的管理办法和有效的激励措施的情况下,风险投资公司容易产生资金周转困难。在项目筛选、评估和决策过程中,也不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盈利为目的。这样很容易导致基金管理缺乏效率,没有相应健全的监督机制和制度保证,甚至出现人为因素或产生钱权交易。
二、政府的对策
一个风险投资项目的成功一般涉及到风险投资机构外部的诸多因素,而风险投资机构是无法掌控这些要素的,必须借助政府的力量来完善风险投资的外部大环境。特别是在面对风险投资市场的失灵,即垄断、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时,政府应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管、应急措施来减少市场失灵的成本从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促进社会福利水平的增加。因此,要降低这特殊的委托关系所带来的高额成本,最为核心的部分就是政府。
第一,在解决第一层委托关系时应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实现风险投资由“官办官营”向“官助民营”转变。政府应主导制定培育风险资本市场的总体规划,鼓励形成一个完善的市场体系,主要包括私人风险市场,风险资本与科技板股票市场,大力鼓励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市场化。其中,要弱化政府在资本市场中的份额,积极培养鼓励民
间资本进入风险资本市场,应逐步允许和引导企业、个人、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涉足风险投资业,鼓励银行在实施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开展与风险投资相配合的科技贷款业务,允许养老、保险基金等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
第二,在解决第二层委托问题时关键在于风险投资家。风险投资家在风险投资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从融资、投资到退资的全过程都有参与,其业务素质和个人能力将直接影响到风险投资项目的最终产出。风险投资需要大批掌握金融知识、懂经营管理,有一定科技知识的复合型风险投资企业家。目前我国十分缺乏风险投资从业人员,应积极创造条件,建立起完善的风险投资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同时提供包括经济的、政治的、科技的等各方面完善的配套机制,为风险投资人才的快速成长提供必要的机会。应建立一个风险投资人才流动升迁的市场机制,为风险投资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创造一个宽松的市场环境。
第三,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根据我国风险投资实践的要求和国外风险投资立法的经验,积极修订现有的法律、法规,建立系统、完善的风险投资法律体系,逐步塑造以法律监管为主,行政监管为辅的格局。国家应尽快制定和出台有关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严格规定风险投资机构的性质、经营目标、投资方式、投资方向、组织形式、运作方式等。明确风险投资机构对风险企业的权利与责任等,使风险资本的运作有法可依,为风险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特别要注意修订、建立关于在风险资金进入、运作和退出过程中发生的委托与关系的法律法规,如《公司法》、《风险投资公司法》、《合同法》、《信托法》,从而使委托人与人权利、义务明确,并有法可依。
关键词:风险投资;风险企业;冲突管理;案例分析
中图分类号:F281 文献标志码,A
风险投资从运作方式看,是风险投资公司向风险企业投入风险资本的过程,也是协调风险投资公司、风险资金投资者和风险企业之间关系,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一种投资方式。中国在风险投资这块起步较晚。1985年,我国第一家专营新技术风险投资的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在北京成立。经过20多年发展风投行业还有很大缺陷。制约我国风投行业因素很多,如龚国光提到的政府在风险投资中的角色定位问题、投资产业结构不合理、投资产业结构不合理、缺乏有效的退出机制等。正如张跃涛说风险投资运作成功要靠微观主体和宏观环境共同发挥作用。发展我国风险投资既要完善我国风险投资外部环境,也要积极协调风险投资参与方内部关系。
风险投资作为一种权益资本,而不是风险资本,其承担风险性远高于银行贷款,高风险项目组员间易产生冲突。在风险投资中,风司与风险企业关系是一个随时间推移不断变化动态过程,会产生不合作行为,导致合作破裂。对于风险投资内部关系问题解决方法,许多学者做了相关研究。有些学者从整个风投过程提出解决措施。杨艳萍认为声誉机制对风司和风险企业家之间的互动合作有激励效应。陈海英,刘洋认为应从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建立良好风投环境;完善风险投资立法;培养高素质的投资人才等方面发展我国风投行业。有的学者针对风险投资单方提出解决措施。阮利民等盯以为分阶段投资可以满足风司风险分担、规避道德风险等方面需要。本文基于风司和风险企业视角,在分析风险投资各阶段冲突类型后,从风险投资不同阶段提出冲突管理策略。
1 风险投资的冲突类型分析
在风险投资中参与各方基于自身利益会产生不一致,不一致最后上升为冲突。而风险投资中冲突分为多种类型,要对风险投资中冲突进行合理管理首先要区分冲突类型。根据风险投资中冲突激烈程度可将冲突类型分为沟通型、竞争型、回避型3种。
沟通型冲突。当风司和风险企业有不一致时,双方会引用对自己有利证据证明自己观点正确性。这种冲突并不激烈,可以通过谈判、讨论等相对和平方式解决冲突。沟通型冲突基本存在于所有风险投资合作中,双方通过沟通暂时达成一致。如风司和风险企业在签订合同时针对一些条款产生不一致时,冲突并不激烈,通过沟通暂时解决冲突达成共识。
竞争型冲突。当风司和风险企业的不一致无法用谈判、讨论等方式解决时,冲突就上升为竞争型。竞争型冲突表现为双方互不让步,视对方为利益敌对方,风险投资合作破裂或频临破裂,最后以两败俱伤或一方退出作为终结。风司与风险企业竞争型冲突时有发生,如有许多公司创业者引进投资后其股权被稀释,对公司控制力减弱,或是自身能力不符合风司要求被踢出局。
回避型冲突。对风司和风险企业不一致采取回避态度,明知冲突存在却为了合作需要假装不存在。这样会导致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一种结果是随着合作加深,双方沟通的增多,冲突渐渐变弱直至消除;另一种结果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冲突由于没有很好地解决而逐渐激化,最后合作破裂。
2 不同阶段的风险冲突管理方式
2.1风险投资的阶段性冲突类型分析
关于风险投资阶段有不同划分,主流划分方法有风险投资运作包括融资、投资、管理、退出四阶段。融资阶段主要是风险资金投资者向风司提供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由此风司与风险企业产生冲突阶段主要发生在投资、管理、退出三阶段。
投资阶段冲突产生过程及类型。主要解决资金投资方向问题。风司通过对企业筛选、调查、估价、谈判、合同设计与签订等一系列程序,把风险资本投向具有巨大增长潜力的风险企业。由于投资风险性较大,风司在进行风险投资时要考虑各种因素,投资金额也不会过多,多数资金是分期投入的,所以在数量和规模上可能不能满足风险企业需要。双方产生冲突表现在签订合同时双方为投入资金数量、时间等问题争论不休。本阶段冲突以沟通型为主,是风司与风险企业利益协调阶段。投资阶段冲突虽然不激烈,但其成功解决对双方将来合作至关重要。
管理阶段冲突产生过程及类型。主要解决风险资金增值问题。当风险投资资金到达风险企业时,风司为确保资金安全性,对风险企业进行监管和指导。在管理过程中,风司与风险企业目标并不完全一致,风险企业通常做出企业效用最大化决策,而不是风司希望的收益最大化。当风司利益受损或风司的监管与指导影响企业正常运作时,双方就会产生冲突。本阶段沟通型、回避型和竞争型冲突往往是并存的,是风司与风险企业管理博弈阶段。管理阶段冲突情况复杂,要根据实际冲突类型进行策略选择。
退出阶段冲突产生过程及类型。主要解决如何实现收益的问题。风司最终目的是套现。一般最好的退出是风险企业上市后风司出售股份实现利益。但资本退出方式和时机不合适会导致风司收益受损和风险企业资金不稳定、失去技术支撑等问题,双方产生冲突。本阶段冲突比较激烈,多为竞争型。冲突产生原因有微观如风险企业的潜力,管理者素质等;宏观如经济政策,证券市场情况等。
2.2风险投资中不同阶段管理方式选择
风司与风险企业在投资、管理、退出阶段冲突类型不同,风险投资冲突管理应根据风险投资不同阶段进行分阶段管理。
(1)风险投资投资阶段,冲突以沟通型为主,可以采取协调式冲突管理。协调式冲突管理适用于冲突并不激烈的情况,双方经过充分地沟通,协调双方利益,最终解决投资阶段冲突,为将来合作奠定基础。
(2)风险投资管理阶段,竞争型,沟通型,回避型冲突都有很能产生,可以采取整合式冲突管理。整合式冲突管理适用于较为复杂的管理阶段,根据冲突不同特点将协调型,旁助式等方法综合运用,将冲突分个击破,最终解决本阶段所有冲突。
(3)风险投资退出阶段,冲突较激烈,可以采取旁助式冲突管理。在风险投资的退出阶段,涉及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和时机,这时的冲突一般是竞争型的,在沟通无效下试着向第三方求助。第三方可以提出建设性意见,帮助双方形成新的计划和选择。旁助式冲突管理可打破双方僵局,最终解决冲突。风险投资分阶段冲突类型及管理方式总概括,如表1所示。
3 冲突管理的分阶段案例分析
3.1投资阶段的冲突类型与管理
【关键词】风险投资;产业;机制
一、引言
风险投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现在已经成为一个具有鲜明特点的金融投资产业——风险投资业,并在世界各国形成迅猛发展的趋势。风险投资产业对经济的贡献是常规产业的数倍,各国都大力促进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但是在不同的国家,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方式与路径各不相同。在美国,市场机制与政府支持相配合,诱致性和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有机结合,促进了美国风险投资业的发达;而日本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是在日本政府的强制力下推行和完成的,日本政府是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推动者、实施者。因此,研究风险投资产业产生发展的特征与规律,明确其发展机制,对于促进风险投资产业的快速发展与成熟壮大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风险投资产业的内涵及其发展
1、风险投资的含义
风险投资是通过向极具增长潜力的未上市新兴企业进行权益资本或准权益资本投资,并通过提供管理服务参与企业的发展过程,在企业创业成功后通过权益资本转让,实现高资本增值收益的一种特殊类型的金融资本运作方式。又称为风险资本或创业投资。但二者的表述角度略有不同,风险投资从资本的运营活动角度表述,而风险资本是从资本的货币形态描述,两者有共同的本质。如果将二者结合起来考虑,风险投资也可以看作是一种金融运作制度。
2、风险投资产业的成长与成熟
风险投资产业的成长体现在三个方面:产业规模扩大、投资结构高度化和投资结构效率提高。这三个指标从不同的角度衡量了风险投资业的发展状况。风险投资产业规模的扩大指标具体包括融资规模、投资规模、风险投资机构数目和风险投资基金数目;投资结构高度化是指投资结构不断从低度水平向高度水平演变的过程,实质是随着科技发展、技术进步、分工的深化,投资结构不断向高度附加值化、高技术化、高集约化发展。风险投资结构效率则包括不同组织形式的风险投资公司的比例、受资行业结构合理性、受资地区重点是否明显、受资企业发展阶段结构是否合理等内容。这三个指标揭示了风险投资业的成长与经济发展阶段、产业结构变动与区域经济结构演化的内在关联性。同时,以上三个方面是相互影响和制约的。风险投资产业规模的扩大是风险投资结构高度化的基础,风险投资结构效率是风险投资产业规模扩大的前提,而投资结构高度化又为风险投资结构效率提供了条件。
风险投资产业的成熟要综合考虑更多的影响因素,单纯的风险投资活动的层次和大量的资金并不足以构成一个专业和成熟的风险投资市场。一个成熟风险投资市场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经济条件、法律与法规条件、财政条件、文化条件以及中介组织发展等。同时,由于风险投资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它的成熟不仅仅是风险投资产业单独的成熟,而是必须与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的整体发展相联系,特别是与产业结构的升级相联系。因此,风险投资产业的成熟条件涉及到一国的经济政治、法律法规、社会文化和相关配套机构与设施等诸多方面因素。
三、风险投资产业演化发展的规律
在现实研究中,由于各国的初始条件和社会环境不尽相同,以及风险投资发展阶段与水平不同,风险投资会表现出不同的运行特征和制度内涵,而且由于人们对风险投资不同的理解与界定,在各国会形成了不同的发展思路,从而使得风险投资作为一个产业,在各国表现出不同的发展特征。总的来看,风险投资产业发展演化具有以下规律。
1、风险投资的产生与发展是市场行为,风险投资产业的产生与发展离不开市场机制
从微观的风险投资的运作过程来看,风险投资主要是包括融资、投资、投资后管理和退出四个主要环节的一种循环运作过程,这一过程都必须依靠市场行为来逐一完成;从宏观角度而言,市场不仅决定了风险投资产业的产生,更重要的是决定了其最终的发展方向,风险投资产业的生存与发展最终还需经受市场机制的考验。
2、政府在风险投资产业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虽然风险投资产业的产生是市场行为,但是其生存和发展却是政府与市场共同协调作用的结果。从历史经验来看,风险投资业诞生到政府支持前,其生存和发展的步伐一般很缓慢;在政府明确支持后,风险投资业得到长足发展。在风险投资产业发展过程中,政府主要是从创建风险投资市场机制所必须具备的条件着手,包括经济、制度、文化等诸多方面。
3、市场行为与政府支持在风险投资产业的产生与发展中是相互作用,互为补充与选择的关系
一方面在风险投资运作的主体市场力量相对微弱的前提下,其发展需要外来力量的扶持,政府通过扶持行为,推动其发展壮大;随着风险投资产业的壮大,市场机制的力量增强,占据主导地位。另一方面政府的扶持政策,必须通过市场来检验与筛选,风险投资产业在实践活动中也不断调整和完善,反映了风险投资行业的演化和进步。市场行为与政府支持的动态均衡是风险投资行业最终走向成熟的必备条件。
四、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动力机制
如前分析,在不同的国家,风险投资产业产生与发展的条件和因素并不完全一样,其中有一些条件和因素,却是所有国家在风险投资发展进程中都不可缺少的。那些对风险投资的发展起着根本性决定作用的因素,我们可称之为风险投资的动力因素,具体而言也就是那些能够直接推动风险投资活动的根本性的决定力量。作为风险投资的动力因素,涉及到风险投资进程中的客观内在动因。可以说,一国风险投资进程的深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国所拥有的风险投资动力因素的形成及其强弱程度。
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动力因素的基本特征是:长期制约或影响风险投资发展过程的最原本因素,它对风险投资的发动和演进具有决定作用,并规范和决定风险投资发展的形式、速度和方向。根据现有的理论进展和经验分析,推动风险投资发展的动力因素主要包括高收益的预期与保障机制、企业家精神、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的影响,它们与风险投资产业的关系可以用下图来表示。
1、高收益的预期与保障机制
任何投资的动力都来自于对利润的追求。但是由于投资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客观存在,风险投资既有可能增值获利,也有可能遭受损失而决定的。风险投资是一种高收益伴随高风险的投资,风险投资家承担了极大的风险,但也有可能获得超额的风险投资收益。传统金融机构一般注重资金投放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原则,再加上贷款利率等方面的限制,商业银行一般不敢承担高风险投资于高科技企业,也难以从中获得相应的高收益。但是完善的风险投资运作机制可以实现风险与效益的统一,通过有效地控制风险并分享收益。
高收益的预期与保障机制能够从根本上促进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根本原因在于其本质上属于一种制度变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保证风险与效益的统一。一是通过风险投资组织形式的选择来组合资源,改善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交易成本和道德风险,提高风险投资的运作效率。其中有限合伙制是风险资本的最佳、最有生命力的组织形式。二是通过严格的项目遴选机制挑选最有潜力和最符合自己投资专长的项目来进行资本投放;通过各种投资策略实现风险的控制与分散。三是通过有效的产权约束机制来强化风险控制;通过积极的投资后管理机制来实现资金增值的最大化与风险的最小化。四是通过畅通的资金退出机制渠道实现收益分享。只有在承担较高风险后获得相应的高收益,才能真正实现风险与效益的对称统一。完善的风险投资运作通过风险资金的退出增值,使得风险投资机构得以分享高科技企业成功后的高收益,使投资者的资本保值和增值有了可靠保障,也解除了风险投资家的后顾之忧。
所以,仅仅有了高收益的预期还不够,只有从机制上为高收益的预期提供安全保障,才能够吸引资本与人才向风险投资领域流动,风险投资产业才能真正发展起来。
2、风险投资的企业家精神
企业家是那些有判断能力、有信心和有冒险精神的企业领导者,是以一种新的方式组合生产要素的群体。而企业家精神,就是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创新被认为是具有技术性的,能够打破平衡的好主意。因此,从另一种观点看,企业家精神是一种思考和行为方式。百森商学院则认为企业家精神是在不考虑资源目前是否可得的情况下辨识机会并且利用它,目的是在私人和公共领域内创造财富。
在风险投资业的发展过程中,企业家精神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其无可置疑地扮演着一个发动因素。一是企业家的人力资本对于风险投资来说,比物质资本更为重要。在风险投资业的发展过程中,最稀缺的资源是企业家的能力;最紧迫的问题是合理而有效的配置现有资源。只有富有企业家精神的企业家阶层充分发挥高超的管理才能,风险资本才能产生其应有的高效益。二是风险投资行业的高风险特别需要富有企业家精神的企业家阶层。企业家的作用在于消除不确定性,应对不完全信息和高交易成本;当市场形成越不完全,就越需要企业家的创新活动,把资本和技术投向最具效率和前途的生产活动中去。三是企业家精神决定着风险投资产业的演化与组织创新。产业是具有相同的组织形式的一系列组织,产业的演化就是特定组织形式的扩散。富有企业家精神的企业家阶层既能够通过创造出新的和有竞争力的组织形式来重新组合现有产业,也可以通过“复制”现有组织形式使产业走向均衡。企业家精神会带来新的组织形式产生,引起竞争环境的变化,导致新组织形式的扩散,从而完成产业的发展与成熟的演变过程。
3、科学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是风险投资发展的原动力。大量的技术创新的可能性产生了对风险资本的强大需求,风险资本也由此产生发展,并极大地推动了技术创新的发展。在此背景下,风险投资企业应运而生并不断演变发展。
从历史渊源来看,风险投资产业产生于技术创新活动的蓬勃发展之中。具体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技术创新的资金需求促进了风险投资的产生。由于技术创新本身的高风险性、高回报性的特点,特别是技术创新活动对资金的客观要求,催生了风险投资这一具有开创性的投资方式的产生。二是创新技术产业成为风险投资资本增值的主要途径。技术创新的出现,特别是那些能提供巨大消费潜力以及高收益的技术,能促进风险投资行业的兴旺和扩大高科技产业化,是现代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产品和劳务的过程。随着高科技产品业务不断发展壮大和相关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风险资本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加速扩张。三是风险投资本身也是一种科学的创新活动。风险投资活动不同于传统的投资方式,从融资投资方式、组织管理方式、项目评估决策方式到资本市场运作方式都进行了一系列的创新,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产生出独特的资源整和、资金配置、激励与约束效应。因此,风险投资具有来源于创新活动的文化血脉。风险投资活动所体现出来的正是一种科学的创新型文化。
风险资本只有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才能实现资本增值,而高科技产业也只有在风险资本投资的前提下才能迅速产生效益和实现持续发展,二者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4、经济增长
依据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蒙·库兹涅茨教授的经典式定义,现代经济增长是一个国家给本国居民提供日益多样化商品的能力长期上升,这种不断提升的能力,是建立在先进技术以及所需要的制度和意识形态之相应的调整的基础上的。风险投资活动的兴衰发展,是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紧密相关的。风险投资活动产生在一国经济长期快速或稳定增长的过程中,受挫于经济增长的波动过程中,世界各国的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历史无不揭示了这一点。从长期来看,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与经济增长是相伴相生的关系。
现代经济增长对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作用,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明。一是现代经济增长为风险投资的产生发展提供了基础的环境与条件。首先,现代经济的稳定增长不仅降低了风险投资的整体风险,还为风险投资提供了最基础的发展条件——资本的不断积累与持续供应;其次,现代经济的持续增长会导致持续的技术创新,在国民产出量持续上升的过程中会出现持续的对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巨大需求,从而促进风险投资的产生;最后,现代经济增长带来的制度、观念和意识形态的调整和创新,为风险投资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文化环境、人才培养与制度支持。因此,整体经济环境无论在短期和长期都对风险投资有着最大的影响。二是现代经济增长为风险投资业的产生发展提供了机遇与空间。经济增长必然带来经济结构的变化,涌现诸多投资机会,这不仅为风险投资产业的产生发展提供了机遇,而且由于这种变化的长期存在,并且处于长期上升的趋势,就为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发展空间,使得风险投资不仅能够在微观层次顺利完成风险资本循环的整个过程,也可以使得风险投资产业在宏观层次顺利完成组织结构的创新扩散和产业形态的变迁。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明确,风险投资业是现代经济增长本身的产物,并最终成为现代经济增长的重要促进因素,当风险投资与新的经济增长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真正形成时,风险投资业作为一个产业就真正发展起来了。新晨
五、结论与启示
研究表明,市场机制是风险投资行业产生的基础,而政府的扶持是风险投资发展壮大最重要的保障,风险投资产业的产生、发展与成熟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那些对风险投资产业发展起着根本性决定作用的因素中,高收益的预期与保障机制是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风险投资的企业家精神是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内在动力,科学技术创新是风险投资业发展的需求动力,现代经济增长则是风险投资业发展的长期动力。
以上研究给予我们以下现实启示。一是要充分协调与发挥市场与政府在风险投资产业制度变迁中的作用。不仅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也要积极发挥政府扶持的保障与支持作用,既要满足市场主体(风险投资者)强烈的制度创新需求,也要实现政府最大限度地获得制度变迁的规模效应,实现制度变迁的效率最大化,路径最优化。二是要加强技术创新活动对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互动效应。一方面技术创新活动能够极大促进技术进步,而技术进步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另一方面技术创新活动能够真正产生风险投资的需求。要加强技术创新活动对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拉动效应,不仅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技术研发体系,而且必须建立良好的技术市场机制,前者为风险资本的运作提供丰富的技术产品,后者则使技术创新成为风险投资发展的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后盾。三是加强企业家精神的培育。促进企业家精神形成的关键不仅在于要培养高质量高水平的企业家,更重要的是培育产生企业家群体的文化环境。一个为开创企业提供动机的支持性的文化环境或是激励是最重要的,而且文化背景决定了具有创业潜质的个人的分布状况。一个国家的人口中具有创业倾向的频率越高,它所储备的潜在企业家就越多。因此,进行风险投资和创造企业的概率就越高,风险投资产业就越能够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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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企业
传统的风险投资基金规模越来越大,并且过于强调投资收益率,运作模式严格规范,在投资项目选择时偏向于扩张期的大项目。而天使投资的投资规模较小,运作方式更加灵活,主要以较好增长潜力的小型项目为投资对象。鉴于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在创业投资中的不同作用,将它们两者进行比较分析,无论对于创业投资实践还是政府的政策操作都很有意义。
1天使投资及其特点
“天使”最早是对19世纪早期美国纽约百老汇里面进行风险性投资以支持歌剧创作的投资人的一种美称。现在,天使投资人特用来指用自有资金投资于早期创业企业的富裕的个人投资者,其所从事的投资活动称为天使投资。在欧美国家,典型的天使投资人通常是50岁左右的成功男性,属于社会的富裕阶层,很多人有成功创业或者经营企业的经验。
天使投资是一种非正式的风险性投资活动,投资资金来自于天使投资人个人财富的积蓄。天使投资人通常以股权的形式投资于早期创业企业,股权的平均持有期限为5~8年左右。天使投资人除了提供资金之外,还会积极地参与创业企业的管理,用自己的创业经验或专业技能来指导和帮助创业企业家。天使投资主要以极具成长性的高科技创业企业为投资对象,投资的风险较高,因此它所要求的投资回报也很高。在欧美国家,天使投资期望的税后年均回报率高达30%~40%。
天使网络(AngelNetwork)的出现是当今欧美国家天使投资的一个显著特征。天使网络是由天使投资人组成的一种非正式组织,它为天使投资人提供了一个相互交流投资经验,提供投资信息,寻找投资机会的重要平台。天使网络成员之间会组成不同的投资团队,共同向某一项目投资,这样不仅有助于扩大单个项目的投资规模,也有利于降低个人的投资风险。天使网络通常由一位富有投资经验的天使投资人牵头组织,小的天使网络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大的天使网络则一般聘请专职的经理人(通常为律师)进行管理。
2天使投资与风险投资的比较
天使投资与风险投资都是提供追加价值的长期权益投资,都主要以高风险高收益、具有巨大增长潜力的科技型创业企业为投资对象,并在适当的时机以股权套现的形式退出投资,获得投资回报。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除了具有上述的共同特点之外,两者也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区别。
2.1投资动机的比较
获取高额的投资回报可以说是风险投资的唯一目的。但对于天使投资而言,除了投资的经济利益之外,其投资动机里面还存在许多非经济性因素。这些非经济性因素主要有传授创业经验的渴望、获得乐趣和激情、通过投资建立人际网络、挑战自己心智以便保持敏捷的商业思维能力、通过投资于健康产业创造社会福利等。当然,不同的天使投资人会有不一致的非经济性追求。
2.2在创业企业融资中的作用比较
天使投资在创业企业融资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美国风险基金联合会估计,美国天使资本的规模接近1000亿美元,而风险投资基金的规模则只有483亿美元。另据美国小企业联合会1996年委托Freear和Wetzel进行的研究估计,每年约有25万个天使投资者投资于约3万家创业企业,投资额高达200亿美元。此外,Freear教授等人在1987年对284个新兴科技企业所做的调查显示,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在创业企业融资中的作用是互补性的,但天使投资在创业企业早期阶段的融资中占据了主导型地位,表1是其调查的详细结果。
创业企业一般要经过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张期、成熟期等不同的成长阶段,每一阶段都有不同的资金需求。表2阐释了创业企业不同阶段权益融资的规模及其来源。从表2可知,天使投资投资对象主要是种子期或者初创期的创业企业,投资规模一般比较小,它在创业企业种子期的单一项目投资规模一般为2.5~5万美元,初创期的投资额为25~75万美元不等。风险投资由于是一种制度化的投资,它能够以私募方式吸收各方面的资金来扩大资本规模,其单一项目的投资额从几十万到几百万美元不等,有的甚至可以高达几千万美元。由于风险投资较强的资本实力和单纯的盈利动机,因此其主要投资于中后期的创业企业。
2.3运作方式的比较
(1)投资活动的主体不同。天使投资的投资主体是天使投资人,他们用自己的资金投资于创业企业,投资收益也归他们所有。在风险投资中,投资活动的参与主体是由职业经理人团队组成的风险投资家,用于投资的风险资本来自于向机构或者个人投资者募集的风险基金,风险投资家的收入来自于年度的管理费用和风险投资利润的分成。
(2)尽职调查的方式不同。在风险投资中,风险投资家往往组成一个团队,对将要投资的创业企业进行很长时间的跟踪考察,花费大量的精力进行详尽地价值评估和投资可行性分析。而在天使投资中,天使投资人不可能有像风险投资家那样的时间和精力去对创业企业展开调查和评估,他们对投资项目的选择更多的是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及一般的市场趋势进行判断。
(3)投资的地域范围不同。天使投资人所投资的绝大部分项目都是位于其居住地附近,因为这样便于他们对投资企业进行监督和参与企业的管理活动。而对于风险投资来说,其投资项目的地域范围则较为广泛,可以分布在不同国家或一个国家的不同地区。
(4)项目投资合同的差异。在风险投资中,风险投资家和创业企业签订的投资合同非常正式化和规范化,合同一旦签订以后,双方协商的空间非常小。而天使投资人与创业企业签订的投资合同在内容和形式上则更加灵活,合同签订以后,在执行过程中还留有更多协商和调整的空间。
(5)对创业企业的监督和参与管理的程度不同。由于投资的是自己的资金以及为了重新体验创业的梦想,天使投资人有很强的动机参与创业企业的管理,在创业企业中扮演非常积极的间接管理者角色。在风险投资中,风险投资家虽然也会参与创业企业的管理,但他们参与的程度和介入的深度都不及天使投资人,他们更多是为创业企业提供外在的增值服务。
(6)退出战略的不同。风险投资基金一般都有一个固定的投资期限,通常是3~7年,风险投资家必须在风险基金的投资周期内退出在创业企业中的投资。因此,风险投资在退出战略上有着较为严格的时间约束,其投资行为的获利动机更加强烈。天使投资在退出战略上则没有明确的时间约束,其在退出时机的选择上更加灵活,因此可以选择对双方来说都最为有利的时机退出投资。
3发展我国天使投资的几点建议
纵观国外成熟的创业资本市场,天使投资以其特有的优势成为创业企业资金供应链上最基础、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其对于创业阶段中小企业的孵化作用被市场充分肯定。我国经过了20多年的高速经济发展,已经有了相当规模可以成为潜在天使投资人的富裕群体,主要包括海外归国的高学历新富阶层和外企的中方高级管理阶层、国内的私有企业经营者和一些行业的高收入个人,以及一些拥有丰厚家族财富的人群等。虽然在我国的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出现了天使投资活动的初步实践,但其总体规模还很小,远不能满足我国创业企业的需求。由于天使投资的非正式性和非单纯的盈利动机,故政府应主要从体制环境方面着手来推动我国天使投资的发展,具体的政策建议有以下三点:
(1)投资理念、投资文化的引导和培育。政府应加强天使投资的宣传教育,努力培养支持创业的投资文化;以举办培训班或研讨会等形式加强天使投资方面的教育和引导,普及天使投资知识,帮助天使投资人培养风险意识和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天使投资者素质,从而形成潜在的天使投资供给。
(2)创造投资双方信息沟通的有效平台。天使投资人之间可以建立天使网络来沟通投资信息,交流投资经验,也可以通过团队投资的形式降低单个人的投资风险。政府部门和专业机构可以考虑建立一个有关创业项目、创业企业和天使投资人信息的一个网络信息中心,为天使投资双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搭建投资桥梁。
(3)法律、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欧美国家都对天使投资提供税收优惠等政策以及法律方面的支持。也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对天使投资人投资于创业企业的投资收益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从而提高人们从事天使投资活动的积极性。同时,政府应在法律上加强对天使投资人投资权益的保障,并进一步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
参考文献
1张树中.美国创业资本市场的制度分析[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关键词:风险投资;风险控制;防范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1-00-01
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简称VC。广义的风险投资泛指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投资;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投资。根据美国全美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具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一种权益资本。从投资行为的角度来讲,风险投资是把资本投向蕴藏着失败风险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旨在促使高新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产业化,以取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过程。从运作方式来看,是指由专业化人才管理下的投资中介向特别具有潜能的高新技术企业投入风险资本的过程,也是协调风险投资家、技术专家、投资者的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一种投资方式。
一、风险投资中的风险因素
1.技术风险因素
在投资于高新技术产品创造的过程中,由于技术因素而导致产品研发、中试、规模化生产失败的可能性,造成了风险投资中的技术风险,它是风险投资中一项极其重要的风险因素。在研究开发阶段面临的技术风险因素主要在于科研能否成功,也许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之后,技术上没有取得什么突破,甚至可能一无所获。中间实验阶段面临的技术风险主要在于研发阶段获得的成果可能难以实现可行的商品化设计,或者根本不具有实际应用性。规模化生产阶段的技术风险因素在于产品也许由于技术问题难以获得批量生产,或者由于新技术的出现使得原先技术显得过时。
2.市场风险因素
产品在市场上存在着赢利或亏损的可能性与不确定性,会造成风险投资中的市场风险因素。市场变幻莫测,隐藏着许多不确定性。市场对产品的需求量到底为多少,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新产品投放市场后,到底要经过多长时间才能被消费者所接受,也具有不确定性。有些产品,也许技术含量很高,但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却不为市场所接受。
3.资金风险因素
因资金不能适时适量供应风险企业的发展需要而导致高技术创新失败的可能性,造成了风险投资中的资金风险因素。在高新技术的发展过程中,随着发展阶段的深入,对资金的需求也会增加,风险投资公司也许不能适时筹集到足够的资金,从而造成在高新技术发展的某一阶段出现资金供应的“断层”,使风险企业的持续经营发展无法实现,从而导致风险企业经营失败和风险投资失败。
4.管理风险因素
风险投资中的管理风险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在创新和发展过程中,因管理不善而导致失败的可能性。管理风险主要由人员素质欠缺、企业的组织与管理体制缺陷所引起。从风险企业的人员构成来看,其人员多为科研人员或工程技术人员、或为某项新技术的发明者,他们普遍不具备管理能力,这为风险企业的管理带来了极大的风险。另外,企业的组织结构与管理体制缺陷,会造成约束机制的乏力,引发道德风险问题,如管理人员的贪污受贿、携款外逃等。
二、风险控制与防范的方法
风险控制是指在对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之后,实施各种风险控制工具,力图在风险发生之前消除各种隐患,减少损失产生的原因及实质性因素,将损失的后果减少到最低限度。实施风险控制的步骤是风险预测——风险决策——实施决策方案——方案的成果评价。风险控制的主要方法有风险规避、风险预防、风险分散、风险转嫁、风险补偿、风险抑制等。
1.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风险投资防范风险的一种常用方法,其主要途径有两个方面:一是向市场转移。一旦发现风险就迅速将产品或设备抛入市场,以廉价优势吸引客户,加快脱手进程,以微利甚至小亏的代价减少风险损失;二是向非重要产业和部门转移。在困难时“舍车保帅”,把重要项目所面临的风险转移到非重要项目。这种风险主体的转移,可避免因风险而导致的大面积危机,减少风险损失。
2.风险组合和风险分散
把具有不同风险概率的开发经营项目加以合理组合,使发生风险造成的损失部分能得到其他未发生风险部分的项目收益的补偿,“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就是这个道理。风险分散的另一种方法是,让多个投资者共同投资,共同承担风险,这对投资者来说可以减少风险损失。
3.风险回避
对已发生的风险机会较大的开发经营项目,有意识地回避或转向,减少开发活动承担风险的可能性。当一个新产品开发方案遇到较大风险时,可以改变原有方案,或采取多方案开发,以此绕过可能有的不可克服的风险。值得说明的是,这种风险大是相对预期收益来说的,如风险大而预期收益更大,此时是否投资值得商酌。又如人员风险,我们在进行投资时要对主要技术人员签订严密的聘用或合作合同,防止人员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4.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体系
风险投资机构通过资金投入和合理参与管理,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帮助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产业化技术,然后再售出股份或最终从企业效益中获利。我国投资体系目前尚不完善,应该建立以财政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的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资机制,鼓励民间资金的积极投入,系统化构建多渠道的社会资金配置机制,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对于与社会经济生活联系紧密的市场型科技项目,国家不宜直接监管,应主要通过经济、税收杠杆来体现其整体规划战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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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风险投资和天使投资的异同
1.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的定义
(1)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意味着“承受风险、以期得到应有的投资效益”。风险投资被定义为“由专业投资媒体承受风险,向有希望的公司或项目投入资本,并增加其投资资本的附加价值”。
(2)天使投资天使投资则是权益资本投资的一种形式,是指富有的个人出资协助具有专门技术或独特概念的原创项目或小型初创企业,进行一次性的前期投资。
2.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的相同之处天使投资与风险投资都是提供追加价值的长期权益投资,都主要以高风险高收益、具有巨大增长潜力的科技型创业企业为投资对象,并在适当的时机以股权套现的形式退出投资,获得投资回报。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除了具有上述的共同特点之外。
3.风险投资和天使投资的不同之处。
(1)投资动机不同。获取高额的投资回报可以说是风险投资的唯一目的。但对于天使投资而言,除了投资的经济利益之外,其投资动机里面还存在许多非经济性因素。这些非经济性因素主要有传授创业经验的渴望、获得乐趣和激情、通过投资建立人际网络、挑战自己的心智以便保持敏捷的商业思维能力、通过投资于健康产业创造社会福利等。当然,不同的天使投资人会有不一致的非经济性追求。
(2)运作方式有别。①投资活动的主体不同。天使投资的投资主体是天使投资人,他们用自己的资金投资于创业企业,投资收益也归他们所有。在风险投资中,投资活动的参与主体是由职业经理人团队组成的风险投资家,用于投资的风险资本来自于向机构或者个人投资者募集的风险基金,风险投资家的收入来自于年度的管理费用和风险投资利润的分成。②尽职调查的方式不同。在风险投资中,风险投资家往往组成一个团队,对将要投资的创业企业进行很长时间的跟踪考察,花费大量的精力进行详尽的价值评估和投资可行性分析。而在天使投资中,天使投资人不可能有像风险投资家那样的时间和精力去对创业企业展开调查和评估,他们对投资项目的选择更多的是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结合一般的市场趋势进行判断。③项目投资合同的差异。在风险投资中,风险投资家和创业企业签订的投资合同非常正式化和规范化,合同一旦签订以后,双方协商的空间非常小。而天使投资人与创业企业签订的投资合同在内容和形式上则更加灵活,合同签订以后,在执行过程中还留有更多协商和调整的空间。
二、我国政府如何发展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
1.为天使投资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
(1)引导和培育投资理念、投资文化。政府应加强天使投资的宣传教育,努力培养支持创业的投资文化;以举办培训班或研讨会等形式加强天使投资方面的教育和引导,普及天使投资知识,帮助天使投资人培养风险意识和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天使投资者素质,从而形成潜在的天使投资供给。
(2)创造投资双方信息沟通的有效平台政府部门和专业机构可以考虑建立一个有关创业项目、创业企业和天使投资人信息的一个网络信息中心,为天使投资双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搭建投资桥梁。
(3)提供法律、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欧美国家都对天使投资提供税收优惠等政策以及法律方面的支持也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对天使投资人投资于创业企业的投资收益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从而提高人们从事天使投资活动的积极性。同时,政府应在法律上加强对天使投资人投资权益的保障,并进一步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
2.多方面全方位推动风险投资的发展
(1)加大高技术产业扶持力度。①通过财政支持对风险投资提供政策性补助根据各国扶持风险投资的经验,政府财政的支持性融资起着关键性的作用。②赋予风险企业税收优惠。风险投资的利润高低与风险大小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资本收益税,因此,风险投资直接受政府税率的影响。
[关键词] 风险投资风险分析策略
一、引言
随着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迅速发展,能否在高新技术及其产业领域占据一席之地,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激烈竞争的焦点,成为提升综合国力的重要因素。高新技术产业出了具有高投入、高产出、高附加值、高增长率的特点外,还具有高风险的特点,因此高新技术产品或企业为投资对象的风险投资比一般投资更具不确定性,面临着更大的风险。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需求日益复杂多变,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风险投资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市场风险。在我国风险投资迅速发展的同时,很多风险投资公司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对投资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和如何有效控制风险认识不足,最终导致经营失败。因此在风险投资迅速发展的同时,对如何有效地识别并控制风险进行深入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风险投资的内涵
1.风险投资的定义
广义的风险投资泛指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投资;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投资。根据美国全美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具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一种权益资本。从投资行为的角度来讲,风险投资是把资本投向蕴藏着失败风险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旨在促使高新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产业化,以取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过程。从运作方式来看,是指由专业化人才管理下的投资中介向特别具有潜能的高新技术企业投入风险资本的过程,也是协调风险投资家、技术专家、投资者的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一种投资方式。
2.风险投资的特征
(1)投资对象对为处于创业期的中小型企业,而且多为高新技术企业。
(2)投资期限至少3年~5年以上,投资方式一般为股权投资,通常占被投资企业30%左右股权,而不要求控股权,也不需要任何担保或抵押。
(3)投资决策建立在高度专业化和程序化的基础之上。
(4)风险投资人一般积极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增值服务;除了种子期融资外,风险投资人一般也对被投资企业以后各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予以满足。
(5)由于投资目的是追求超额回报,当被投资企业增值后,风险投资人会通过上市、收购兼并或其他股权转让方式撤出资本,实现增值。
三、风险投资中的风险因素分析
在风险投资运作中,要对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首先必须对各种可能存在的风险做深入的分析,对风险的分析是进行风险控制的前提和基础。作为风险投资项目,顾名思义是存在很高的风险,那么在风险投资中一般会产生什么样的风险呢?主要从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这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1.外部因素
外部因素包括社会、政治、法律和自然环境等多种因素,这些因素的变化,均会给风险投资的成功与否造成不确定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相应的法规不完善。风险投资企业的发展缺乏相应的法规环境和税收优惠政策。我国目前还缺乏风险投资的基本法,与其密切相关的辅助法律制度也很不完善,使得风险投资公司的组织形式、设立条件、投资金额、风险资本供给都受到限制。
(2)市场风险因素。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而使风险企业蒙受损失的可能性。市场变幻莫测,它隐藏着许多不确定因素。当新产品上市时,消费还没有达到一定程度,往往容易造成销售不畅、产品积压。而当消费者开始接受这种产品时,有可能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但也可能由于引发竞争对手的加入,从而出现供大于求,市场占有率下降的局面。这些都是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所造成的风险。
(3)缺乏有效的退出机制。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主要有公开上市(IPO)、兼并收购、股权回购、清算等。风险资本作为一种股权投资,其目的不是为了长期持有而是在获利后及时退出,以转入到下一个项目的投资。如果风险资本投放到风险企业后,不能在获利后适时、顺利地撤出,滞留的资本将使风险投资者陷入资金的死循环,无法及时地获得收益,进行新的投资。退出风险是我国风险投资公司目前面临的一个重要的问题,许多风险投资公司因资本退出不畅而使经营受阻。
2.企业内部因素
这里所说的内部因素是指风险资本所投入的风险企业在具体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技术风险,即技术能否转化为产品。在投资于高新技术产品创造过程中,由于技术因素而导致产品研发、中试、规模化生产失败的可能性,造成了风险投资中的技术风险,它是风险投资中一项极其重要的风险因素。技术风险主要可分为两种。一是技术前景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对于处于研发阶段的技术来说,能否达到预期的目标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二是技术的寿命周期风险,现代社会由于科学技术更新换代快,使得产品的生命周期也大大缩短,而风险资本通常进入的高新技术企业这方面的特点更为明显,如果风险企业的技术不能在预定的时间内开发完成,那么这项技术的先进性就可能不复存在,其他新产品的问世将会使这项技术失去意义。
(2)资金风险,即风险企业的融资机制是否顺畅。因资金不能适时适量供给风险企业的发展需要而导致高技术创新失败的可能性,造成了风险投资中的资金风险因素。在高新技术的发展过程中,随着发展阶段的深入,对资金的需求也会增加,风险投资公司也许不能适时筹集到足够的资金,从而造成在高新技术发展的某一阶段出现资金供给的“断层”,使风险企业的持续经营发展无法实现,从而导致风险企业经营失败和风险投资失败。
(3)管理风险,即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风险。管理风险是指由于风险企业家因管理不当而对风险投资家造成损失的风险。管理风险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①管理者的素质:风险企业家作为风险企业的开拓者,应具有敏锐的洞察力、高超的组织能力和果断的魄力,而风险企业的创业者多为技术人员,一般具备技术专长,但很少能同时兼具上述的素质。②组织结构:风险企业内如果没有一个合理的组织结构,没有一个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就无法使员工队伍的潜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出来,最终影响企业的发展。
(4)道德风险,即因人员道德原因造成的风险。由于风险企业人员的道德原因而导致的风险投资失败的可能性,造成了风险投资中的道德风险因素。由于信息分布的严重不对称,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技术创新时,只是有些蓝图和设想,没有现成的生产线可供投资人参考,这种无外形态,既无法让投资人确信项目的价值,又不能构成企业商业信誉的基础,因而道德风险很大,也许会出现风险企业的“圈钱”行为,骗取风险投资者的资金,到时候却拿不出什么成果。
四、风险投资的风险防范策略
1.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制定相关法律。制定指导我国未来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基本法――风险投资法,以及风险投资基金法。针对风险投资企业和风险投资公司的破产问题做出相应的规定减少投资失败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与执法。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增强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和法律法规建设,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法”推动建立跨部门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搞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
2.构建较为完善的资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体系
资本市场是风险投资股权出售的根本途径,事实上也是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佳方式。因此,建立并完善资本市场,不仅有利于为风险投资提供投资渠道和融资场所,而且也为降低投资风险提供依托。发展和完善产权交易市场,为实现企业购并创造条件,也是降低投资风险的重要方法。与此同时,我们应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较完善二级市场,加速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
3.采取组合的投资策略
根据投资原理,组合投资有利于分散投资风险,风险投资者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组合投资:对不同的风险企业,以及不同的企业发展阶段进行投资;对不同地域的风险企业进行投资;在不同时间段内进行投资。
4.对于风险企业处于不同发展阶段时采取不同措施来控制风险
风险企业的发展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即种子期、导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当风险企业处于种子期时,主要面临的是技术风险。这时应从理论和实践上反复论证新技术的实用性、先进性、可行性,改善研发条件,缩短研制周期。当风险企业处于导入期时,主要面临的是财务风险和市场风险。这时可以采取几家风险投资公司联合投资,并通过产品推荐、产品试销来努力打开市场。当风险企业处于成长期时,主要面临的是市场风险,这时主要靠进一步细分市场、积极开拓新市场,增加营销投入,扩大市场占有率来解决。当风险企业处于成熟期时,此时风险投资家就应考虑到风险资本已获得收益,应及早退出,让位于产业资本了。
至于风险企业的管理风险,可以说贯穿于企业发展过程的始终。为了降低这一风险,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风险企业家通过参与组建董事会,参与企业的人事管理,派驻技术监事、财务监事等方式来监控企业的经营活动。二是在风险企业内部建立一个有利于发挥员工积极性的合理的薪酬制度与竞争机制,如实施股票期权制、全员持股计划等,以此来激励企业的管理层和员工。
5.选择适当的退出方式和退出时机
风险投资者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其目的在于资本收益最大化,而这一目标只有在其投入资本退出时,才能得到充分体现,因而,经过一段时间后,不论风险企业经营成功与否,风险资本都要从风险企业中退出。选择适当的退出方式和退出时机,对于风险投资者实现其目标,防范投资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1)对于失败项目,风险投资者应采取果断措施,在风险企业成长前期就通过破产机制,采取清算方式从风险企业中退出,以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对于业绩一般的项目,风险投资者可以在风险企业成长中期通过产权交易市场以购并或股份回购的方式退出风险企业。
(3)对于成功项目,风险投资者可以在风险企业成长早期通过首次公开发行的方式,或是通过买壳上市的间接途径上市转让股权,以获得最大收益并及时从风险企业中退出。
五、结论
风险投资能否获得成功的关键在于能否成功地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亦即风险控制的手段是否完善。虽然风险投资面临的风险客观存在于多个方面,但风险投资公司可在其运行的各个阶段选择相应的手段来控制和化解各类风险。因此,风险投资公司要想运作成功,必须建立起一套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从目前风险投资发展的趋势来看,其投资选择越来越谨慎,风险控制的手段也将随着实践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属于资金比较稀缺,资金对于利润率的要求较高的发展中国家而言,研究风险资本对风险的控制和化解就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夏霖:风险投资面面观.中国信息导报,2001,(2)
[2]姚正林:我国风险投资的特有风险及其防范.经济师,2005,(4)
[3]马鲁豫:浅谈风险投资中市场风险的防范
一、风险投资基金的本质属性
风险投资基金作为投资基金的范畴,具有投资基金的基本属性,但作为特殊的投资基金来讲,其突出的特征是投资运作的高风险性和高收益性。因为风险投资基金运作的具体形式是进行风险投资,而风险投资运行的期限长,它所投资的领域是处于创业时期的高科技企业即所谓的“风险企业”。这类企业是以创新技术为基础、产品处于研究或试销等前期市场开发阶段、尚未成熟定型的企业,其风险性在于:一方面在企业无任何存量资产做保证的情况下,因创新技术的开发失败便可能使前期投资血本无归而承担巨大的技术风险;另一方面创新产品能否有效占领市场、产品投放时机等因素又潜伏着投资的市场风险。风险投资所面临的技术性和市场性的双重风险,决定了风险投资企业成功率不会很高,因而风险颇大。因此,需要一种资金筹集机制,不仅能使企业所需资金得到满足,而且还能够使投资风险达到最大范围的分散,这就需要借助投资基金的运作机制,通过建立风险投资基金,即可实现资金来源的分散化,又可以进行分散投资,以抵消单项投资承担的高风险,从而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二、风险投资基金的形成模式
在不同国家,风险投资基金的来源有很大区别。虽然都来自于政府部门、商业性金融机构、大公司企业、民间私人资本等,有的国家以政府及各种自助方式的资金为主,有的以商业性金融贷款或投资为主,还有的以民间私人资本为主。如美国风险投资基金占比例最大的是养老基金,其次是捐赠资金,而日本则是银行资金构成风险投资基金主要部分,其次是证券公司的资金。
对于可能来自不同领域的风险资本来说,在发展风险投资时就必须根据本国企业发展模式和资本市场的状况,对风险资本形成的模式进行可行性的研究和探讨。从理论上来说,我国的政府投资、银行贷款、大公司投资以及各类投资基金都是风险投资基金的来源渠道,但从实践上来看,我国应选择以公司企业投资、各类基金和民间资本为主体,以政府资金、金融机构资金为补充的风险投资基金形成模式。
(一)大企业风险投资
我国目前有许多企业集团,特别是有发展前途、又具有资金实力的上市公司,从证券市场上募集了大量的资金,并通过设立从事风险投资的子公司或联合设立风险投资公司,形成了针对风险投资的风险投资基金,为集团公司或为本公司孵化新技术和新产品,发展高新技术创造了条件。如上海“第一百货”与清华大学创建的“视美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青旅”参股设立的“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机场”等公司联合设立的“深圳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等风险投资公司的建立,必将形成非常可观的风险资本,使之成为我国风险投资资金的又一主要来源渠道。风险投资公司投资于风险企业,不仅为风险投资的发展开创了新的资金来源渠道,也必将使公司以风险投资方式寻找企业资本转化为创业资产的途径,而且会使一些中小型的高科技企业得到充分的资金来源。
(二)民间资本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国民收入分配上更多地向居民个人倾斜,突出表现在:一是国民总储蓄中居民储蓄的份额持续上升。从1996年到1998年,金融机构的各项存款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占总存款的比例均超过56%.二是在储蓄存款利率持续下调的情况下居民储蓄存款持续上升。银行储蓄利率下调以来,已8次降息,截止目前(2002年3月)年息已降至1.98%,并且从1999年1月开始对利息征收20%的所得税。无论是利率下降幅度之大,还是持续时间之长,在世界上都不多见。但储蓄存款不但不降,反而继续增长,目前储蓄存款总额已超过7万亿元。这虽然与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居民支出预期增加等因素不无直接关系,但也说明中国的金融体系还不能提供足够的投资工具供居民选择。随着居民个人资产的增加和投资意识的增强,居民的投资需求会越来越大,他们将成为风险投资基金的最大的潜在资金供给者,特别是高收入阶层或中产阶层将是主要的资金供给者。
(三)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
从美国,德国风险投资基金构成上来看,养老基金和保险基金占很大的比例,与这些基金管理人基金运用资金密切相关。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社会资金会急剧向保险业集中,目前每年增加的报费收入都在100亿元以上。虽然目前规定保险基金只能用于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金融债券,但在加入WTO外资保险公司进入后,保险基金将开辟新的投资渠道,不仅可以进入证券市场,产业投资基金也是一个重要投资领域。另外,随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保障基金将会逐步完善和发展,其结余的数额将越来越大。这部分基金增值保值的本质属性要求其在运行中寻求多元化投资,风险投资基金较长的投资期限、较高的投资收益对发展社会保障基金特别是养老保险基金最为合适。总之,保险基金和保障基金的投资范围目前还受到一定的限制,但从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两基金必将成为风险投资基金的一个重要来源渠道。
(四)政府投资
我国目前政府投资的重点和财政收入状况使政府机构不具备大规模投资的实力。同时前几年地方政府和政府科技部门出资,或具有政府机构色彩的国有企业出资形成的风险投资资金,因受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制约,其实践结果并没有为我国发展风险投资积累更多更好的实践经验,由此决定了我国政府以及政府机构不可能成为风险投资资金的主要来源渠道。但政府投资具有鼓励和倡导风险投资的作用,国家财政部门和地方政府应按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风险投资,作为风险投资基金的补充,投向一般风险投资不愿意涉足的风险更大的投资领域,以带动社会公众的投资。
(五)金融机构的政策性贷款
我国金融业所实行的是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分业经营,而风险投资业务主要是证券业和信托业的业务领域。这种状况和现行法律不利于商业银行对风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即使银行可以发放风险投资贷款也要受到各种限制。因此,商业银行贷款也不能成为风险投资基金的来源渠道。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小企业投资公司”、“企业发展公司”和日本等国家的“中小企业信贷银行”的做法,建立专门为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建立长期风险投资贷款的政策性银行,以作为我国政府投资于风险投资领域的又一个资金来源渠道。
(六)证券公司的风险投资
我国证券公司虽然仅有十几年的发展历程,但目前已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中坚力量和直接融资的桥梁,同时还将成为风险投资的先行者。证券公司在承担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改造,辅导,保荐企业上市工作的同时,通过以发起人的身份设立公司、直接融通资金、直接购买证券、承销证券等方式投资于中小型企业,可以成为风险资本的一个重要来源。
三、我国风险投资基金的退出模式
由于风险投资基金的属性是以承担当前巨大风险代价获取未来高额收益,而不是为长期控制企业为最终目标,故企业成熟阶段的稳定营业利润收益对其不具有诱惑力,风险企业一旦进入成熟期就会寻求退出途径。因此,发展风险投资基金的国家都有了适合本国资本市场的风险资本退出模式。从国际情况看,目前成功的风险投资基金退出模式主要有上市交易、柜台转让、股份赎回、破产清算四种模式。
(一)上市交易
上市交易将是我国风险资本退出的主导模式。上市交易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形成转让价格,可以使投资价值通过市场完全由供求关系来决定,使之达到最合理状态,这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并深受欢迎的资本退出模式。为此,各发展风险投资的国家都在主板市场的基础上开辟了二板市场,让那些资本规模、经济实力、盈利能力、经营期限等达不到主板市场上市标准的风险企业在二板市场上市交易,从而实现通过上市交易的方式达到资本退出的目的。从我国目前状况来看,通过上市交易退出风险资本主要有两大途径:一是建立中国的二板市场,二是在海外二板市场上市。国际上成功的二板市场特别是香港创业板市场运行以来,所取得的成功已成为内地二板市场设立的动力,特别是设立于1999年底的香港创业板市场已成为内地有潜质的高科技企业上市的重要场所。目前已有“青岛环宇”和“复旦微电子”等高科技企业在该市场成功上市,这样,香港创业板市场将成为内地风险资本退出的重要渠道。同时,内地企业也可以到美国NASDAQ、新加坡市场等上市交易,并已有“新浪”、“搜狐”、“网易”等网络公司在NASDAQ上市,为我国风险企业海外二板市场上市开创了先河。可以预料,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有更多的高科技风险企业到海外市场上市。尽管上市交易可使投资收益最大化,但上市费用和交易成本以及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等,也会为采取该种方式造成障碍,因此要运用上市交易必须使风险投资家与风险企业家取得共识。
(二)柜台转让
柜台转让也将是我国风险资本退出的主要模式。我国主板市场中非上市交易的国有股、法人股等均采取柜台转让的方式进行转让,风险投资基金退出可以借鉴这一方式。没有达到二板市场上市标准的风险企业,或虽符合上市条件但为继续掌握风险企业控制权、避免股权分散等原因不能或不愿意上市交易的风险企业,风险投资家可以在场外市场寻找买主,并以协商定价的方式转让股份,退出投资。尽管柜台协议转让的价格因通过议价方式形成,收益率要远远低于上市交易的收益率,但对风险投资家来说可以在风险资本运行的任何一个阶段,将自己拥有的某一项目的股份随时变现,调整投资组合和修正投资策略,而且可以在短期内一次性收回全部投资。正因为这种模式可给风险投资家以最大的灵活性来撤出投资,所以为保证资金盈利与资本循环,在我国二板市场未正式开放之前,乃至二板市场开业后都应作为风险投资基金退出的重要途径。
(三)股份赎回
如果风险企业家为保证完全拥有企业控制权而保持企业的独立性,那么在拥有或可筹集大量资金的情况下,风险企业家可以通过赎回风险投资家的股份来达到目的,这时风险资本的退出只能被动采取股份赎回的方式。对风险投资家来说,股份赎回只是一种备用的退出方式,因为股份是否能赎回不取决于风险投资家而主要取决于风险企业家。股份赎回可以由企业创办者购回,也可以由企业员工持股基金会买断股权。对高风险的企业来说,采取股份赎回给企业员工更具有现实意义,与企业实行的员工持股或股票期权制不谋而合,既可以给风险企业管理者和员工控制自己公司的机会,又可以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因此,股份赎回不失为我国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
(四)破产和解散
风险资本的高风险性决定了风险企业破产的可能性,从事风险投资的结果,总会有一批风险企业以破产或解散而告终。如果风险企业经营不成功,投资家确认企业已失去了发展的可能或成长缓慢,不能给予预期的高回报,就不应再进行追加投资,而应宣布企业破产或解散,对企业资产进行清理并将收回的资金投资于其他项目。因此,风险资本退出模式中也就必然包括破产和清算这种谁都不愿意接受的方式,它是投资失败后资本退出的必经之路。
「参考文献
[1]车纲。完善资本市场,发展风险投资[J].贵州财经学院学报,1999(4)。
[2]王海东。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风险投资体制[J].辽宁财专学报,2000(3)。
【关键词】跨国公司;国际投资;投资决策;融资决策;风险管理
中国企业的跨国经营是中国企业必经之路,大体经过了由出口贸易贸易与投资并存加大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过程,其中国际投资在跨国公司对外扩张方式中也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跨国公司在国际投资中的金融活动主要有投资决策、融资决策、投资风险管理。本文从这几方面对跨国公司的国际投资进行论述。
一、跨国公司的国际投资决策
跨国公司在投资前,须对所投资项目的未来经营状况进行预测分析,以选择最佳的投资方案。这里,本文主要论述跨国公司投资的资本预算(投资决策分析)及跨国公司国际投资的主要方式――跨国并购的运作方式。
(一)跨国公司投资的资本预算
公司的项目投资具有不可逆的特点,因此在项目投资之前,需对所投Y项目的未来经营状况进行预测分析,判断该项目投资所产生的未来经营收益是否能够收回期初的投资,即投资决策分析,称为资本预算。
(二)跨国并购的运作方式。
1.现金收购。它是公司并购活动中最清楚、最迅速的运作方式,在各种运作方式中占很高的比例。2.股票收购。股票收购是指收购方通过增加发行本公司的股票,以新发行的股票替换目标公司的股票,从而达到收购目的的一种出资方式。对兼并公司而言,这种方式的不利影响是股本结构会发生变动,如逆向收购等等。3.其他方式。主要有混合证券收购、杠杆收购、企业剥离等方式。
二、跨国公司国际投资的融资及其决策
(一)跨国公司国际投资的融资
跨国公司的融资包括国际股票融资、国际债券融资、欧洲票据融资以及国际银团贷款(又称辛迪加贷款)。国际股票融资具有不还本付息,不增加债务负担,灵活控制海外经营,增加国际市场知名度等优点。其发行上市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资本结构稳定,具备足够的实力,并按照上市发行地点的法律规定准确披露公司的财务信息。国际债券融资在减少企业筹资成本,控制股权,调整资产负债率等方面具有优势。欧洲票据融资融合了银团贷款和债券的优点,具有成本低和灵活性强等特点。
(二)跨国公司的国际融资决策
跨国公司在进行融资决策时,应当考虑各方面因素,主要有:
1.选择适当的融资策略,减少融资成本。包括对融资货币的慎重选择,降低融资风险。此外,通过选择融资地点,跨国公司还可以降低融资的税后成本。
2.发挥公司筹资优势,绕过信贷管制。为了鼓励投资方向,稳定利率和汇率,当前各国政府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本国金融市场实施干预。当一国发现资金流出过度时,外资企业在当地金融市场筹措资金便可能受到政府信贷配额管理的限制。跨国公司一方面要和有关当局协调好关系,争取尽可能多的信贷配额,另一方面,还可利用其筹资渠道多样化、内部资金调度灵活的筹资优势绕过信贷管制。
3.建立最佳资本结构。由于财务杠杆利益和财务风险并存,跨国公司在筹集资金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作出权衡,正确安排权益资金和负债资金的比例。跨国公司应当找出一个最适当的负债比率,使公司综合平均资金成本率最低。实际上,跨国公司的负债率都高于母国的国内企业,由于跨国公司规模巨大,总体现金流量稳定,投资者易于接受其较高的债务比率,所以跨国公司可以在不影响其筹资能力的情况下,利用更多的债务资金,获得更多的利润。
三、跨国公司的投资风险管理
(一)汇率风险管理
1.期外汇市场,进行远期的本外币的外汇买卖或进行外币掉期交易,以避免会计折算风险。
2.向外国银行贷款,用投资收益来偿付贷款,以避免由于货币冻结,资金兑换的限制。
3.提前或推迟支付,以实现支付时间上的风险转移。
(二)利率风险管理
由于利率在不同市场和不同币种中的变化对投资效果影响程度各不相同,利率变化所带来的影响是不易被人察觉的,跨国公司在国际投资中必须要分析多国货币市场利率的变化,进行综合分析,规避利率风险。
(三)经营风险管理
跨国公司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主要是经营风险,跨国公司必须要对其加以特别的关注。投资者必须有充分的心理准备以便采取一些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以对经营风险进行管理。对跨国公司经营风险管理可采取风险适应策略、风险控制策略、风险分散策略、风险回避策略等策略规避风险。
(四)国家风险管理
1.正确评价投资经营的政治环境。跨国公司在作投资决策时,最为敏感的是东道国政局是否稳定,这关系到能否在某国作长久而稳妥的投资。因此,投资者在作投资计划前会认真研究东道国的政治、政局是否稳定,战争、内乱是否会出现等问题。因为政局不稳定会给经济的发展带来影响,从而会影响每个投资者的投资收益。
2.投资分散化策略。主要是指在投资时选择少数几个自己熟悉的投资品种在不同的阶段分散资金投入。然而,由于存在风险反感,跨国投资者会要求超过资金时间价值,用于回报承担投资风险的那部分额外报酬。在进行投资风险决策时,跨国公司的重要原则是既要敢于进行风险投资,以获取超额利润,又要克服盲目乐观和冒险主义,尽可能避免或降低投资风险。在管理决策中要追求的是一种收益性、风险性、稳健性的最佳组合,或在收益和风险中间让稳健性原则起着一种平衡器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葛亮,梁蓓.国际投资学[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任淮秀,汪昌云.国际投资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关键词:中小企业风险资本成长 局限性
风险资本产生于资本、市场、企业等各自发展且彼此联系的历史进程中,体现出在这样的一系列联系中发育成长的实质。虽然风险资本在其发展演变的过程中存在起伏波动,风险资本的边界仍然处于变化的弹性之中,但它在发育成长和向世界的扩展中以及各国风险资本的融合和趋同化趋势中,依然显示出其基本内涵和相对突出的基本特征。?它形成于非传统的资金来源并主要投资于处于初创或处于成长初期的高成长性、高风险性企业,它以相对较长期的股权投资为主要投资形式并以股权的高幅增值和最终出售来获取投资回报。这里对风险资本的定义,是一种所谓的“比较传统”的风险资本定义。
一、我国风险资本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局限性
中小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是动态变化的,会给具体的操作过程和既定的政策带来许多挑战。
1、风险资本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不具有普遍性
与一般中小企业相比,风险资本支持的中小企业通常是为更确定的市场服务。风险资本资助的企业不仅能够对员工支付较高的薪金,而且还能使用股票或期权作为招募员工的手段,因此更会具有长期高收益的前景。同时,风险资本资助的新企业受到的审查与监督要少一些,不确定性会增大。虽然经验丰富的创业者能够大大增加企业迅速达到较大规模的机率,并从中学会如何管理快速成长的企业,但风险资本家却很难在事前判断创业者是否真正具有这种潜在的能力。
风险资本家能有效管理的交易数量是有限的,无法将自己的精力分散到规模小的项目上,而倾向于将精力集中在少数几个确实有可能带来高收益的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上,由于存在极高的失败率以及有限的时间,而导致这种倾向的强化。因此,风险资本家经常会避开小规模的项目,以获得更高的回报。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更多成长性中小企业的融资。中小企业能否吸引风险投资,还依赖于风险资本家获得投资回报的时间期限或者将投资变现的预期。一般情况下,成功的企业会在五年之内上市或者卖给其他的公司。这自然导致风险资本家偏好于那些具有巨大回报的投资项目,而小企业负担不起上市费用以及之后遵守管制与审计要求的固定成本。
2、我国风险资本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不够目前,我国风险资本的来源有限,主要以政府和商业银行为主(占70%以上),而且投资资金的规模普遍偏小,大部分在3亿元以下,难以达到分散风险、建立适度的投资组合的运作目的。又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开放时间不长,风险投资人员无论是知识结构还是实际经验都达不到风险投资的要求,风险投资的投资决策和项目管理存在较大的不足。很多风险投资公司对投资项目选择不积极,除了资金投入之外,不愿意参与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只偏向那些风险较小的短期项目,而忽视那些有发展前景但风险较大的项目或企业。不仅如此,我国现有的证券市场根本还不适合中小企业公开上市。沪深两个主板市场对上市公司的资格审定非常严格,一般风险投资支持下的中小企业很难达到这些标准,而且上市公司受发行额度的限制,上市额度的分配优先考虑国有企业,成长性中小企业较难获得上市额度。即使我国中小企业能够上市,占大额比例的国家股和法人股又不能流通,风险投资者也无法变现。企业间的并购也受到企业产权不清晰、并购上市不完善和规则不完备的限制,就连企业的破产也受到相当程度的约束。可见,我国风险投资缺乏有效的退出机制,缺乏成熟的资本市场的支持,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抑制了中小企业的快速成长。
二、中小企业风险资本运用的完善措施风险投资不仅仅是资本的投资,而且是一种新技术、新管理机制、与国际接轨的新的企业运行方式的投资。风险投资企业不仅仅是为企业解决融资困难问题,更是企业的合作伙伴。投资后,风险资本家还将以各种形式参与企业管理,以此发现企业创新和创业人才,为企业贡献管理经验和社会资源,帮助企业快速和持续地成长。
中小企业应该在团队建设、制度规范、能力培育以及与风险投资公司的沟通方面提高自己的能力。随着风险资本支持的中小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要求配备更大规模的团队,因此,团队的合作对企业的成功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团队成员的素质以及人际关系的好坏对于风险资本支持的中小企业至关重要。风险资本支持下的中小企业的持续成长还依赖于创业者的品质和技能,要求其具备管理的天分、经验和资质。
我国成长性中小企业的创业者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大多数愿意在社会公共关系上下功夫,而不太注重企业战略,忽视经营管理能力的提升,缺乏真正敢于创新、敢于创业的企业家精神。要获得风险资本的支持,成长性中小企业的创业者首先要设计自己产品的路线、技术、竞争力、市场、对手、赢利模式以及发展前景。而且创业者要讲诚信,要积极主动与风险资本家建立一种友好的合作关系,通过建立相互间良好的沟通机制,充分利用风险投资者的社会关系网络以及管理经验,实现企业在财务、经营、人才管理上的规范化和市场化运作,并按照国际风险投资的运作标准和要求,促进风险投资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政府的支持与激励对这种互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与中小企业的成长相互依存。风险投资需要规模的扩大,面向更广泛的中小企业,同时需要规范化的运作。在关注风险的同时,更要有创新和创业精神。而中小企业也需要健全制度,培养创新和管理能力,掌握资本市场的运作规律和知识,重视与风险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合作。风险投资与中小企业间的互动机制离不开我国政府的引导和支持,需要政府切实建立和完善有利于风险投资发展的市场机制以及各种政策和法律环境,政府应当加强对风险投资家和中小企业管理者的培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在政府、风险投资、中小企业发展之间形成一种良性互动的格局,从而提高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最终实现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
参考文献:
[1]阿玛尔・毕海德.2004.新企业的起源与演进[M].魏如山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60-188.
【关键字】:风险投资,退出机制,IPO,企业并购,回购,清算
Abstract
High-tech industry has become a focus which our country put more and more emphasis on. While venture capital as the best choice for the investment,has increasingly become a mainstream mode of operation of the capital. Venture capital originated in the United States. Since the mid-1980s China has begun to develop venture capital for over 20 years. Though many developments have been introduced,compared with the developed countries of the world,especially the United States ,there is still a long way to go. Capital exit process as the main method to realize investment revenue has meet many obstacles as a result of our laws and regulations,market structure,and other factors. This has become the major problem which constraining the development of venture capital in China. This paper intends to illustrate the Venture Capital Exit Mechanism and compare China's modern with that of America to draw a conclusion. As a result of our law and market structure, exiting from the capital market is extremely difficult. Aiming to solve this problem,the improvement of the capital market, the improve of the government functions, and the improvement of investment institutions have to be introduced. Only in this way, the evolution of venture capital exit mechanism in China can be witnessed.
Keywords : venture capital,exit mechanism,IPO,mergers and acquisitions,repurchase,write- off
目 录
一 序言…………………………………………………………………………1
二 文献综述……………………………………………………………………1
三 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概述……………………………………………………1
(一)风险投资定义的发展……………………………………………………1
(二)风险投资的运作机制……………………………………………………2
(三)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意义和作用………………………………………2
(四)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主要形式…………………………………………3
四 中美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现状分析………………………………………4
(一)美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发展与现状…………………………………4
(二)中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现状…………………………………………5
(三)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症结分析……………………………………6
五 取长补短,建设有中国特色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建议…………………7
(一)构建完善的多层资本市场体系…………………………………………7
(二)加大政府对风险投资的支持力度………………………………………8
(三)健全和完善以投资银行为主体的中介服务体系………………………8
参考文献…………………………………………………………………………9
一 序言
风险投资作为一种高风险高回报的资本运作方式,不仅对于促进资本市场的活跃有着积极作用,同时,对于我国的本土新兴产业发展亦能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对于风险投资的运作机制简单概括来说就是融资,投资,退出的循环往复。资本运作的目的是为了资本增值,风险投资的真正回报的实现是在退出过程中体现的。所以,退出机制是否完善,决定了风险投资能否成功取得收益。当今世界,无论是风险投资的发源地美国,还是较为发达的欧洲,或者我国港台地区,其退出机制从具体来看也不尽相同,这主要取决于法律法规,资本市场的完善程度等因素,而中国是在80年代中期才正式开始有了风险投资,目前来看各方面的体制仍不够完善,市场不够规范,制约了风险投资的快速发展。
本文针对的就是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从现状入手,与美国进行对比,寻找退出机制中存在的问题根源,从法律,市场,投资者角度提出改进意见。本文主要分序言,文献综述,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概述,中美风险投资现状分析,取长补短,建设有中国特色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一点建议等5个部分进行研究、讨论。希望通过此次研究能够对我国风险投资如何完善退出机制提供帮助。
二 文献综述
自从1985年中央颁布《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开始,经过了20多年的历史,而纵观世界,美国是风险投资的发源地,至今已有50多年历史,同时,作为对于风险投资过程中重要一环的退出机制的研究,许多学者都做出了相当大的贡献。毛艳,任晓宇(2005)在回顾了美国从70年代到当今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历史,指出美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是从早期的出售为主,由于90年代证券市场的火热,变为了上市为主,又在进入21世纪后因为证券市场的萎缩使得,出售重新占据主导地位的发展过程,得出资本市场的完善度与退出方式选择有很大关系。而刘健均(2003)则认为传统的“上市,出售,回购与清算”并不能体现退出方式的本质特征,故将出售以运作方式的不同分为“将所持股份转让给战略投资者或其他创投”以及“借助于被整体收购实现投资退出”。Pierre Giot和Armin Schwienbacher(2004)更利用具体数据模型,分析了IPO,出售,回购以及清算对于风险投资收益的异同,总结了各方式所适用的特定情形。
但是风险投资理论上的退出方式在我国却有着与多障碍,吴鹏飞(2003)指出,我国相关法律对于退出方式的选择有着许多制约,严重阻碍了我国整个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马(2002)也提到政府的职能以及市场的体制对于风险投资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Mike Wright(2007)以欧洲的眼光,对比了中国和欧洲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不同,得出中国的体制导致了欧洲的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与在中国存在很大不同。
所以本文着重于对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进行探讨,借助对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现状分析并与美国数据对比,来寻求症结,然后找出现阶段可行的改革意见。
三 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概述
(一)风险投资定义的发展
风险投资,或者称为创业投资,其最早的概念是由1973年“美国创业投资协会”成立时在美国创业协会章程中所给出的,“所谓创业资本,系指由专业机构提供的投资于极具增长潜力的创业企业并参与其管理的权益资本”。随后,美国创业投资协会又将其典型特征归结为:(1)以具有高成长性创业企业为投资对象;(2)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进行投资;(3)为新产品或服务的开发提供支持;(4)通过积极的参与为所投资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5)为了获得高收益,通常需要冒高风险;(6)倾向于进行长期投资。
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英国创业投资和欧洲创业投资协会给予的定义为:系指为未上市企业提供股权资本但并不以经营产品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这个定义与73年的相比首先在投资对象上不再特别规定为新兴产业,其次必须为未上市企业,第三明确了风险投资的资本经营特点不是以经营产品为目的,最后把原先界定的需由专业投资机构的概念放宽,使得许多非专业机构,比如天使投资或者公司附属创投机构也能包含其中。
OECD(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1996年发表的《创业投资与创新》报告中,对风险投资重新界定为:“是一种投资于未上市的新兴创业企业并参与管理的投资行为。其价值是由创业企业家和风险投资家通过资金和专业技能所共同创造的。”
如今对于风险投资的最一般界定为:所谓“风险投资”,系指向具有高增长潜力的为上市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通过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所投资企业的创业过程,以期在所投资企业相对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实现高资本增值收益的资本运营方式。
(二)风险投资的运作机制
简单来说,风险投资分为融资,投资,退出这三个方面。
融资也就是基金的募集,分为公募与私募。前者指以公开的方式向非特定投资者募集;后者指通过私下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由于风险投资的高风险性,而且其所追求的长期投资回报,注定了风险投资更适合于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这类投资者一般具有较强的风险鉴别与承受能力,同时不是通过短期买进卖出获取利差的机构或较富有的个人。按交易方式不同,投资基金分为开方式与封闭式。对于风险投资的低流动性,以及产权固定,封闭式基金显然更有利于从事长期投资并进行相对周密和从容的投资安排。
风险资金来源基本由以下几个方面:(1)富有个人(2)大型企业(3)银行等金融机构(4)政府部门(5)基金会或捐赠基金(6)养老金(7)保险公司,等。而每个国家由于国情不同,所以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构成比例也不尽相同,就中国而言,风险资金来源各个国家有所不同,在中国,2004 年中国风险投资资本主要来源于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企业、政府、外资、金融和其他性质企业。非国有独资企业占比最高,为35%;其次为国有独资企业,占比22%。中国风险投资资本中有17%来自于政府。[ 王松奇,《中国创业投资发展报告2004》,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年版,第11页 ]
投资阶段应该进一步细分为项目筛选,投资安排,项目监控。项目筛选是对投资的前提性工作,投资安排主要研究以何种方式投资于创业企业以及所持股份的比例等,项目监控则是实时地进行风险控制与收益分析。
所谓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是指风险投资机构在所投资的风险企业发展相对成熟或不能继续健康发展的情况下,将所投入的资本由股权形态转化为资本形态,以实现资本增值或避免和降低财产损失的机制及相关配套制度安排。风险投资的本质是资本运作,退出是实现收益的阶段,同时也是全身而退进行资本再循环的前提。
(三)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意义和作用
风险投资的本性是追求高回报的,这种回报不可能像传统投资一样主要从投资项目利润中得到,而是依赖于在这种“投入—回收—再投入”的不断循环中实现的自身价值增值。所以,风险投资赖以生存的根本在于资本的高度周期流动,流动性的存在构筑了资本退出的有效渠道,使资本在不断循环中实现增值,吸引社会资本加入风险投资行列。投资家只有明晰的看到资本运动的出口,才会积极的将资金投入风险企业。因此,一个顺畅的退出机制也是扩大风险投资来源的关键,这就从源头上保证了资本循环的良性运作。可以说,退出机制是风险资本循环流动的中心环节。
风险投资与一般投资相比风险极高,其产生与发展的基本动力在于追求高额回报,而且由于风险投资企业本身所固有的高风险,使风险投资项目和非风险投资项目相比更容易胎死腹中。一旦风险投资项目失败,不仅获得资本增值的愿望成为泡影,能否收回本金也将成为很大的问题。风险投资家最不愿看到的就是资金沉淀于项目之中,无法自拔。因此,投资成功的企业需要退出,投资失败的企业更要有通畅的渠道及时退出,如利用公开上市或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企业、规范的破产清算等,以尽可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水平。
风险投资是一种循环性投资,其赖以生存的根本在于与高风险相对应的高度的资本周期流动,它通过不断进入和退出风险企业实现资本价值的增值。风险投资产生的意义在于扶持潜力企业成长,那么其自身有限的资产就必须具备一定的流动性,才能不断地扶持新企业。如果缺乏退出机制,风险投资者投入到风险企业的资金达到预期增值目的后,却难以套现,将会使风险投资者的资产陷入停滞状态,它就无法再去寻找新的投资对象,那么,这种风险投资本身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风险投资所投资的企业往往是比较“新”的企业(包括重组、并购等),或者说是高新技术的新兴产业企业,而市场也缺少对于其本身价值评估的度量标准,因为这类企业的无形资产往往占有很高比重,并且评定企业需要看其未来的成长,所以按照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投资者所获得的资产增值恰恰可以作为一个比较客观的市场依据,如此,市场也将更成熟与规范。
(四)风险投资退出的主要形式
1.首次公开上市
首次公开上市是指风险投资者通过风险企业股份公开上市,将拥有的私人权益资本转换为公共股权资本,在交易市场取得认可而转手以实现资本增值的方式,它既包括主板市场,也包括二板市场或场外市场。主板市场是指一般发行人发行股份、上市规则严格的证券市场,其更强调企业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总量和利润率等历史记录,风险企业都难以达到其严格的上市要求。二板市场是指主要供中小风险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发行上市的市场,有着不同于主板市场的上市条件和运作规则,上市要求相对较低,这是风险资本最主要的退出方式。其中二板市场是创业资本的最佳退出场所,美国大多的风险企业的股票都是选择在二板市场上进行公开上市交易。1971年美国证券商协会设立的专为新兴中小企业服务的纳斯达克电子交易系统(NASDAQ)即二板市场,它以宽松的上市条件和快捷的电子交易系统为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良好的上市环境,如着名的微软公司、康柏通信公司、苹果计算机公司等就通过IPO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并获得了丰厚的投资回报。对风险投资家而言,风险企业以IPO方式退出可以使其退出价格最大化,从而得到最大的风险资本投资回报率;对风险企业家而言,成功的IPO给创业者的创新努力加以股权补偿,这给予他们强有力的经济激励,且IPO能够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企业家在风险资本退出时有重获企业控制权的期待,因而二者都偏好这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
2.企业并购
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是企业产权交易的一种主要形式。这主要是当风险企业发展到成熟阶段时,风险企业被风险投资机构包装成一个项目,出售给战略投资者(另一家公司获风险投资机构),实现投资退出,获得风险收益。因而,按照出售的对象来分,企业并购可以分为两种:一是由另一家公司整体购买的“一般收购”;二是由另一家风险投资机构接手的“二期收购”。由于并不是所有的风险企业都可以得到公开发行股票的机会,因此那些不具备条件上市的风险企业会选择企业兼并和收购的风险投资退出方式。这种退出方式虽不能给投资者带来了最佳的收益回报,但它却是一种比较灵活的模式。20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第五次的并购浪潮的掀起,这种企业并购的方式越来越受到美国风险企业的青睐。
3.企业回购
企业回购是指风险企业的管理层或者员工以现金、票据等有价证券购回已经发行在外的风险企业股份,从而使得风险资本退出风险企业的行为。这种退出方式对大多数的风险投资家而言是备用的,不是首选的风险投资退出方式。按照回购实施的主体来分,企业回购可以分为:管理层收购(MBO),即由风险企业的管理层通过融资的方式将风险投资机构的股份收购回来,支付方式主要是银行举债而来的现金、管理层的其他股权等;员工持股基金(ESOT),风险企业家通过建立员工持股基金来购回风险投资家手中的股份,从而这些员工将持有风险资金原有的那部分股份;运用衍生工具期权来进行回购,包括买股期权和卖股期权。这是一种利弊共存的机制,即在公司购回自己的股份,实现风险投资家资本退出的同时也会减少公司股东的权益,危害到资本维持的原则,更有可能会侵害到债权人的利益。因而美国对股份回购在《美国标准公司法》第6条关于“获得与处置本公司股份的权力”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以此来防范回购机制的弊端。
4.清算
清算是指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解散或破产,进而对其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与处置,风险投资不得不中途退出。清算退出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是破产清算,即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组织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二是解散清算,即启动清算程序来解散风险企业。这种方式不但清算成本高,而且需要的时间也比较长,因而不是所有的投资失败项目都会采用这种方式。对于风险投资家而言,一旦确认了风险企业失去了发展的可能性和成长速度太过缓慢,不能实现预期的回报时,果断地退出是明智的选择,这样可以尽可能地减少损失,收回资金用于新一轮的投资。
四 中美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现状分析
(一)美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发展与现状
美国的风险投资经历了五十多年风雨,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退出机制。根据不同时期美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不同,将其退出机制的发展历程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以下美国数据参考毛艳、任晓宇,《对美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分析及启示》,《投资金融》,2005 年第12 期]:
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末(1983年除外),美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主要是以企业并购和回购为主。美国对1970~1982年26支风险投资基金的442 笔投资所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30%的风险投资是通过企业股票发行上市退出,23%通过兼并收购,6%通过企业股份回购,9%通过第二期收购,6%为亏损清偿,26%因亏损而注销股份。1987 年的股灾,受资公司发行的股票数量大大减少,从1983 年的121家减少到1988年的35家,募集的资金也由30亿美元锐减到7.56亿美元,迫使很多的风险投资公司不得不选择其它的退出方式。在1987~1989年以并购或回购方式退出比例连续超过IPO 数量。
1990~1996年,占主流的风险投资退出方式是首次公开上市(IPO)。在这一时期随着美国经济的逐步复苏,以及资本市场的日趋活跃,风险投资亦日渐繁荣。这一时期的风险投资资金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加之纳斯达克市场的活跃,为风险企业提供了上市的最佳场所。到1996年美国由风险投资支持的上市公司数量创历史最高水平,达到268家,共融资198亿美元。
1997年至今,随着第五次并购浪潮的开始,风险投资家更多地采用并购的方式退出。1998 年美国风险企业的并购数目达到202家,募集到的资金79亿美元,同期的公开发行上市却只有75家,募集的资金只有38亿美元。到2001年风险企业并购的数目更是达到305家,比IPO数目高了近十倍。特别是近年来由于IPO深受美国二板市场低迷的影响,并购退出在整个风险投资退出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下表能够更直观的反应美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比较:
表1 美国1997年~2001年IPO与M&A数据对比
M&A数 IPO数 退出总数 M&A比例(%) IPO比例(%)
1996 114 268 382 30 70
1997 160 131 291 55 45
1998 202 75 277 73 27
1999 235 233 468 50 50
2000 290 226 516 56 44
2001 305 37 342 89 11
数据来源: LexisNexis Statistical
(二)中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现状
相比美国的风险投资经历了50多年的风雨,我国的风险投资只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从上世纪80年代才开始发展,虽然发展迅速。但从下表的一些数据能够看出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相比美国仍有一些差距:
表2 截至2003年底累计风险投资项目的退出方式情况
项目退出方式 已上市 被其他机构收购 原股东(创业者)回购 管理层收购 清算
境内上市 境外上市 境内上市公司收购 境内非上市或自然人收购 境外上市
比例(%) 9.4 5.6 7.5 27.3 2.6 17.9 10.9 18.8
15 37.4 17.9 10.9 18.8
数据来源:王松奇,《中国创业投资发展报告2004》,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年版,第59页
表3 2003年新增风险投资项目的退出方式分布
退出方式 上市 国内企业收购 国外企业收购 创业者(原股东)回购 管理者收购 清算 未注明
比例(%) 5.4 33.3 7.1 25 11.3 14.9 3
数据来源:王松奇,《中国创业投资发展报告2004》,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年版,第60页
根据资料显示,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中,上市所占比例为15%,相比较美国近几年的发展趋势显得偏高,但是上市退出比例高并不是因为资本市场的活跃或者牛市所致,主要原因正是国内市场的不发达导致境外上市所占比例过高,其相当境内的1/2,这使得中国国内一些优秀的企业自愿长期游离在外,不利于本国风险投资的长期发展。
兼并收购所占比重在所有退出方式中相对最高,截至2003年的累计数为37.4%,而03年新增退出中,收购的比例达到了40.4%,可见采取收购方式退出的项目比例正逐年增多。但是与美国相比较,相差了1倍,这其中的大部分是境内非上市或自然人收购,主要原因是法人股交易受限,并购通过现金方式而非股权置换,这就增大了交易难度。退出方式的单一也就使得回购和管理层收购的比例相比国际偏高。
(三)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症结分析
正如现状所示,中国与美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上存在一定的差距,而导致这些差距的原因,总结无非以下几点:
1.缺乏适应风险投资的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制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风险投资的相关法律法规,而现有的法律法规又存在一些不利于风险投资退出的条款,例如《公司法》要求公司上市要在股本规模、股东人数、知识产权入股比例、企业成立年限与盈利年限方面达到规定的要求。这增加了风险企业上市的难度,客观上不利于风险资本通过上市方式退出。《公司法》还规定公司不得回购本公司股票。这阻碍了风险资本采取回购方式实现退出。另外《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规定的企业破产清算条件往往并非风险投资采取破产清算实现退出的最佳时机,这就加大了风险资本的损失。再者,《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自由转让出资,以及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的条款;有关证券法规还规定法人股不能流通,这时的风险企业即便上市后也无法通过抛售股票的方式实现退出,只能采取协议转让,这几点都对风险投资的退出时机形成了障碍,使得退出的收益大大减少。
2.缺乏退出所需的合理的市场制度安排
主板市场门槛过高,难以形成为风险资本主要的退出渠道。由于目前我国风险投资公司普遍规模较小,考虑到短期资金回报的压力和分散化持有降低风险的要求,不太可能将绝大多数的资金都投入一个风险企业,一般风险企业将很难仅靠风险投资达到主板上市的要求。即使达到,法人股也不能在二级市场流通。
场外交易市场不发达,难以实现资本的有效退出。风险投资退出的实质是产权在投资者之间的转移,这依赖于确立明确的产权关系和发展健全的产权市场。多种形式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为众多风险投资公司和大量尚未达到创业板上市条件或处于创业初期的中小企业提供了彼此选择的场所和风险投资退出的渠道。而我国目前场外交易市场主要集中在各省、市产权交易中心,造成交易成本过高,交易过程漫长,容易错过最佳退出时机,并且产权交易中非证券化的实物交易占极大比重,不允许非上市公司交易,监管落后。
3.缺乏有效的市场中介服务体系
包括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顾问、资产评估机构、技术咨询机构等在内的各类中介机构的服务将风险投资的各参与方紧密联系在一起,把风险投资过程联结为一个顺畅的资本循环和增值过程。
目前我国缺乏为风险投资退出提供特殊服务的中介机构,已有的中介机构鱼目混杂,从业人员良莠不齐,而且服务质量不尽人意。更令人担心的是一些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淡薄,这就加大了退出过程的信息搜寻成本、谈判成本和运营成本,降低了市场交易的效率,也增加了退出过程的潜在道德风险。
4.风险投资退出方式单一
与国际上较为流行的退出方式如公开上市、企业出售、股份回购、公司清算等方式相比,我国由于受到各种限制和制约,实际可以运用的风险投资退出方式极少。以美国为例,由于其相对完善的市场,使得其在证券市场萎缩的情况下由过去的IPO为主转为收购兼并为主,而我国的市场环境由于限制较多、国内风险企业实力有限使得收购兼并并不能成为完全的主导方式。并且这一方式也无明确的法律地位,由于法人股不能流通,只能采取场外协议转让的方式,并且多以现金方式交易,这就大大减少了风险投资公司的资本利得,同时增加了转让的难度。
5.企业产权结构存在缺陷
理论和实践证明,我国风险资本所采取的“国有国营”的产权结构模式无法适应风险投资的特点和运作规律。在国有独资公司的产权结构下,委托问题无法解决,因而无论是监督方案,还是激励约束机制均无法解决风险资本的产权主体虚置、产权客体无人负责以及预算软约束等问题。
五 取长补短,建设有中国特色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建议
(一)构建完善的多层资本市场体系
世界各国发展风险投资的经验表明,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是风险投资生存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也是风险资本通过各种渠道实现资本退出目标的先决条件。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体系尚欠完善,诸多限制条件制约了风险投资的运行发展。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现状,笔者认为,我国风险资本退出机制应是一个多渠道、多层次的交易体系。从长期目标和近期任务两个角度考虑,建立和完善这一交易体系的工作重点包括两项:
首先,完善我国的证券市场,逐步建立我国的二板市场或创业板市场,为风险资本的IPO 退出方式创造条件。建立专门面向创投企业的二板市场,是世界各国支持风险资本融资和退出的通行做法。我国虽然已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了中小企业板块,为风险资本的融资和退出开辟了初步渠道,但我国现有的中小企业板与完整意义上的二板市场相比尚有较大距离。目前我国风险企业在中小企业板上市面临着条件苛刻、市场容量有限等障碍,难以满足大量创投企业的上市需求。在我国理论界,关于建立二板市场的必要性及条件问题还有分歧。笔者认为,虽然我国近期设立创业板的条件尚不具备,但从支持风险投资业发展的长期目标出发,建立我国的创业板市场势在必行。实际上,我国创立二板市场的条件正在成熟之中。一是有美国、香港等地的成功经验可供我们借鉴;二是我国中小企业板的设立及平稳运行,正在积累一些有益的经验;三是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进股权分置改革。这项改革的完成能为创业板市场的建立奠定坚实的基础。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创业板市场和IPO并非风险投资退出的唯一渠道。尽管资本市场上要求尽快设立创业板的呼声很高,但根据我国证券市场发育不够完善的实际状况,设立创业板市场需谨慎行事。许多国家的二板市场建立不久又纷纷关闭,其原因关键还是证券市场的发育程度不够。因此,建立我国风险投资IPO渠道的近期工作中心,应该是继续完善证券市场,为建立二板市场创造条件。
其次,建立健全多层资本市场体系,为风险资本建立灵活多样的退出机制创造条件。风险投资退出以回收资本、实现增值为最终目的,因此,其退出方式不能拘泥于某一种形式,创业板市场或IPO并非风险投资退出渠道的唯一选择。实际上在西方国家,风险资本的退出机制是一个多渠道、多层次的、灵活多样的交易体系,除了IPO之外,借壳上市、股权转让(出售)、兼并、收购、企业回购、管理层收购、清算等方式,也是风险资本常用的撤出渠道。但是,风险资本多样化的退出机制要以一个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为基础。西方国家资本市场体系是以主板市场和二板市场为主体,区域性证券交易市场、产权交易市场并存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交易体系。这一体系为不同层次的风险资本选择多样化的退出渠道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历史较短,多层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尚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建立健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主要工作包括:一是有选择性地建立数个区域证券交易中心。新的区域性证券交易中心应该既面向大型企业,又面向中小创投企业的股份上市交易,为风险资本提供便利的融资和退出渠道。二是试行创投企业股份在股份代办转让系统进行交易。我国现有的股份代办转让系统,是为原STAQ 和NET系统挂牌公司和主板市场退市公司建立的股份转让交易平台。选择具备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进入股份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能为风险投资开辟新的退出渠道。三是完善我国的产权交易中心建设,为风险投资企业的股份流通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一方面,可选择有条件的产权交易中心,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柜台交易;另一方面,选择有条件的产权交易所,进行创投企业股权挂牌交易试点。与IPO相比,产权交易具有门槛低、限制条件少、交易方便灵活等诸多优势,能为风险资本选择多样化的退出方式创造有利条件,更重要的是,能够以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为基础,建立全国联交系统,进而建立和完善三板市场,并与主板、二板市场相互配合,逐步形成我国完善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
(二)加大政府对风险投资的支持力度
政府的大力扶持是世界各国发展风险投资业的通行做法,它能够营造整个社会发展风险投资的良好氛围,有利于形成一个国家完善的风险投资运行机制。目前我国政府扶持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工作重心应该是努力创造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主要工作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加大对风险投资的财政税收政策支持力度。世界许多国家或地区为了鼓励风险投资业的发展,都制定了一系列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借鉴国外经验,我国也应该在原有相关政策基础上,从税收、信贷、担保、政府补贴等方面,加大对风险投资的政策支持力度。其具体措施包括:(1)对风险投资提供更多财政扶持政策,如财政投资、低息优惠贷款、风险损失补贴、贷款贴息、奖励等灵活多样的财政支持政策。(2)对中小型创投企业实行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我国对于风险投资企业虽然也有一些优惠政策,但力度有限,需要进一步加大优惠政策的力度,将更多资金吸引到风险投资领域。(3)制定有利于创投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我国每年有上千亿元规模的政府采购支出,这是一个庞大、稳定的市场。政府应尽快制定有利于我国高科技产业和风险投资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明确规定政府各部门应优先采购本国创投企业产品,建立健全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体系。在风险资本的运作过程中,牵涉到较为复杂的社会经济关系,有必要建立健全与风险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为风险投资的正常运作提供法律保障。鉴于我国风险投资法规建设严重滞后的现状,我国近期发展风险投资业工作的重点应放在建立风险投资业法律政策支撑体系上。一是尽快制定颁布《风险投资法》、《风险投资基金法》等风险投资业的核心法规;二是结合风险投资发展的需要,修订完善《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专利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相关法规;三是结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和具体管理办法。
(三)健全和完善以投资银行为主体的中介服务体系
在西方国家,现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及其业务,早已摆脱了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商业务范畴,其业务核心已从一般性的证券业务转向为资本市场提供更深层次的服务,如为公司并购、重组提供的目标选择、方案策划、财务顾问、项目融资等业务。投资银行在风险投资家寻求资本退出过程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一是风险企业寻求以IPO 方式实现资本退出时,投资银行提供上市策划、包装、财务顾问、招股方案制定、股票承销等服务;二是风险企业寻求以并购方式实现资本退出时,投资银行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为并购活动提供方案策划、财务顾问、融资渠道等服务。从我国投资银行业的现状看,以证券公司为主体的投资银行业,普遍存在规模小、人才缺乏、管理落后、经营困难等问题,其业务核心集中在传统的证券承销、经纪业务,现资银行业务涉及甚少,难以满足风险资本退出业务的服务需求。因此,推进投资银行业的发展,也是完善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必要组成部分。目前发展我国投资银行业的核心工作包括两个方面:从国家来讲,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扶持政策,如政府注资、业内重组、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扶持我国证券业走出目前的困境;从投资银行业内部来讲,部分具备较强实力的大型券商,如中金公司、中信公司、国泰君安公司等,要不断拓展现资银行业务,为资本市场和风险资本的退出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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