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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

时间:2023-07-16 08: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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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

第1篇

长沙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最新全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管理,适应机动车停车需求,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市区内机动车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场是指为不特定社会公众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场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除外)。

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为本单位、本住宅区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场所。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指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为停放机动车依法统一施划的停车场所。

第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具体组织实施,对本市停车场使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规划、建设、城管执法、交通运输、价格、工商、财政、税务、消防、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停车场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 停车场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确保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第六条 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在符合规划、环保、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公共停车场的用地供给和资金投入,在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七条 本市实行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管理。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停车诱导系统、停车自动计时收费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联网管理规定和有关标准,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 规划管理

第八条 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停车需求状况,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及建设、城管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停车场专项规划批准后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依法定修改程序进行审批。

第九条 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遵循节约利用资源和停车需求调控原则。

城市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换乘中心应当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应当按照停车场配建标准和相关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停车场。

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标准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标准应当根据城市交通发展情况和城市停车需求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第十条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对不符合停车场专项规划和配建标准的建设项目,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建设的停车场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章 公共停车场管理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已竣工验收的公共停车场不投入使用;不得擅自将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车场停止使用、挪作他用。

因修改、调整城市规划需改变公共停车场用途的,应当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后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产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应当采取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选择专业管理单位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 公共停车场建设单位或者经营管理者应当自公共停车场竣工验收后15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申请公共停车场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备案申请书;

(二)土地、房屋使用权属证明和公共停车场已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三)土地或室内场地总平面图及规划蓝线图复印件;

(四)停车场泊位布置图和场地的街道位置示意图;

(五)停车场经营、管理者身份证明;

(六)停车场相关管理制度。

公共停车场收费的,还应当提交停车场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设置情况等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提前10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公共停车场确需停业、歇业或者停止使用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第十五条 已开通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功能区域的公共停车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与城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相配套的实时停车信息数据传输系统,将其停车信息纳入全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对社会公众实时公布。

第十六条 公共停车场的经营、管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的停车场标志;

(二)在停车场出入口的显著位置明示服务时间;收费停车场还应当明示收费标准;

(三)确保照明、消防、排水和通讯设备及交通安全设施、电子监控设备等防盗、防破坏系统正常使用;

(四)制定并落实车辆停放、安全保卫、消防管理等制度;

(五)指挥车辆按序进出和停放,维护停车秩序;

(六)定期清点场内车辆,发现长期停放或者可疑车辆,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七)依照规定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

(八)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禁止在公共停车场内从事影响机动车停放的其他经营性活动。

第十八条 公共停车场实行收费的,其服务收费根据不同性质、不同类型,依照有关规定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其收费应当遵循城市中心区停车收费高于非中心区停车收费的原则。

公共停车场收费应当执行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收费发票。具体收费标准由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制定。

第四章 专用停车场管理

第十九条 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专用停车场,应当首先满足单位、业主等的停车需求,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第二十条 已建住宅区内规划建设的专用停车场不能满足住宅区业主停车需要时,经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可依法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将住宅区内道路(城市道路除外)以及其他空置场地设置为停车场,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不得占用绿地;

(三)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 鼓励专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停车,为社会提供免费或者收费停车服务;其中向社会提供收费停车服务的,其管理参照本办法有关公共停车场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专用停车场应当配置必要的通风、照明、排水、消防、防盗等设施,并保持其正常运行;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指挥车辆有序进出和停放,维护停车秩序,做好停车场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十三条 停放公交车辆、客货运车辆首末站(场)的设置应当符合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对公交、客货运车辆首末站(场)设置进行规划编制、实施行政许可时,应当征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

设置公交、客货运车辆首末站(场)不得占用城市道路。

公交车辆停车场、客货运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

第二十四条 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城市道路交通状况,依法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设置、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不得设置影响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使用的障碍。

第二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应当组织编制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划方案。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划方案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准则:

(一)符合区域道路停车总量控制和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总量控制要求;

(二)与区域停放车辆供求状况、车辆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能力相适应;

(三)区别不同时段、不同用途的停车需求。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编制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划方案时,应当进行专家论证,征求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并进行公开听证和社会公示。未经上述程序,不得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第二十六条 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保障道路交通有序畅通;

(二)保障各类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

(三)集约利用道路资源,提高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周转率;

(四)按照国家标准划设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标志和标线;

(五)符合国家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划规范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七条 下列区域或者路段禁止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一)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临时停车的地点;

(二)机动车双向通行的车行道路路面实际宽度小于8米、单向通行的车行道路路面实际宽度小于6米的;

(三)消防通道、无障碍设施通道;

(四)其他不宜施划的区域或者路段。

距路外停车场出入口50米内原则上不予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第二十八条 市区范围内人行道区域不再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本办法施行前已经施划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清理。

本办法所称人行道,是指城市规划道路红线范围内专供行人通行的部分。

第二十九条 城市规划道路红线与建筑物外缘之间的开放式场地,沿街经营单位可以用于临时停车并自行管理,但不得违反《长沙市城市容貌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

人行道与上述开放式场地相连接无法明显区分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规划、城管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采用标线等专业措施加以区分。

第三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施划、使用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停车场增设情况和相关街道、社区意见,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予以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示。

已施划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调整准予停车的时段或者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不符合施划技术标准或条件的;

(二)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

(三)道路需要改建、扩建及维修、养护的。

第三十一条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一)路内停车高于路外停车;

(二)城市中心区停车高于非中心区停车;

(三)交通繁忙区域停车高于交通非繁忙区域停车;

(四)交通高峰时段停车高于交通平峰时段停车。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方式以及有关收费办法由市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十二条 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时,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标线停放机动车,并按停车实际占用的停车泊位数缴纳停车费用。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依法对停车场进行监督检查。

社会公众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和举报。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未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履行备案、报告义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000元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与城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相配套的实时停车信息数据传输系统,将停车信息纳入全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擅自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0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者设置障碍物影响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使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1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对违反规划、建设、工商、价格、交通秩序等有关管理规定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在市区范围内人行道上违法停车的,根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八条 规划、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相关规定,致使建设项目的配建停车场达不到配建标准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有其他不履行或者不当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形,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市各县(市)机动车停车场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一条 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的车辆停放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机动车停车场的开设条件停车场经营业户开业申请书;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部门提供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规划部门的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明;

有效资信证明、经济担保书或停车保险合同;

场地平面图;

停车场与路网位置关系示意图;

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第2篇

进入21世纪,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以及人们收入和消费水平的日益提升。私家车已快速进入千家万户,正悄悄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江苏省的有关资料显示,全省私家车发展迅猛,至2006年6月末,全省私人汽车拥有量达130.27万辆,占民用汽车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51.3%上升到59.6%,同比增长39.9%。去年上半年新增私人汽车20.84万辆,比上年同期多增5.92万辆,上半年平均每月新增3.47万辆,比上年同期每月多增近1万辆。作为江苏经济最发达的城市苏州市,这种情况更为明显。至2005年末,苏州市私人汽车拥有量达30.15万辆,比上年末增长34.9%,一年中净增私家车8.8万辆,比上年多增3.7万辆,平均每28个苏州人就拥有一辆私家车。在私人汽车总计中,私人轿车由2004年末的12.44万辆发展到18.65万辆,年增长率达49.9%,一年中净增6.21万辆,比上年多增1.87万辆。2005年苏州市私人轿车新增量占全省新增总量的30.9%,私人汽车新增量占全省新增总量的28.2%,私人汽车占全省私人汽车总量的比重由上年的27.3%提高到27.6%。至2005年底,苏州市机动车、汽车和私家汽车保有量分别达到141.4万辆、44.9万辆和30.1万辆。

私家车的快速发展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丰富了人们的物质生活,提高了人的生活质量,其积极作用是勿庸置疑的。当然。私家车的迅猛发展也引发了一些新的社会问题,“停车难”就是其中之一。按照国际城市建设经验来看,城市车位与车辆较为合适的比例应该为1.2:1.即100%的基本停车位和20%的公共停车位。而我国有关部门统计的数据表明,国内城市每4.84辆机动车才有一个合法的停车位,有的城市平均每31辆车才配有一个停车位。我国城市机动车的保有量与停车位之比仅为5:1,满足率不到15%。苏州也同样如此,目前苏州汽车保有量与停车泊位总数之间的比例是6:1,这与美国的1:1存在着巨大的差距,而且这种差距随着私人汽车的增加还在不断的加大。苏州市区现有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点)322个,固定的停车泊位(停车场和停车库)2.2万个,每百辆车停车泊位为18.5个,按照正常的配制,苏州至少还应该设置10万个车位。日益稀缺的停车位成为城市交通拥堵的重要因素。停车,成了苏州城市发展中的一大新难题。停车难不仅给驾车者带来不便,给城市管理带来难题,也会给城市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对于这一在不知不觉中成为当今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的“停车难”现象的产生原因,许多学者从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进行过专门的研究。总的说来,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国家政策指导上的滞后。在改革之初,国家对可能出现的城市停车问题可以说是完全没有放在议事日程之上的。直到这一矛盾明显出现之后,才在1988年由公安部、建设部联合颁发了《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及《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这两个沿用至今的文件。但是限于当时的特定条件,“暂行规定”所提停车设施的配建标准偏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又未能及时调整停车设施建设的发展战略,也未能针对市场经济的特点提出促进其贯彻实施的有力保证。致使无法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事实上,进入90年代之后,随着城市发展,土地有偿配置使用和房地产业的兴起,房地产商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追求高强度的开发。致使许多建筑降低规定的配建标准。甚至尽可能减少建筑后退“规划红线”的距离。由于建筑物计算容积率时包括停车位,有些开发商为了提高回报率,常常不按规定建造或少造停车位,把停车场的建设推给政府。

其次,我国的汽车增长速度过快客观上也造成了当前停车难的局面。自“九五”计划国家把汽车产业作为优先鼓励发展的产业以来,我国大城市机动车年增幅平均15%以上。2006年上半年度我国汽车总产量达363万辆,比2005年同期增长了约28.9%。轿车的产量已达259.63万辆。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06年前5个月我国汽车产销分别为305.3万辆和297.4万辆,同比增长32%和31%,到2010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将翻一番,达到5500万辆左右。这些车辆将主要集中在全国各大中型城市。随着汽车大众消费时代的到来,城市停车难的问题自然日益突出,最终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热点问题。

再次,城市规划未能与交通规划同步进行,使交通规划远远落后于城市规划给问题的产生埋下了隐患。我们的城市建设规划布局不尽合理,对城市发展预见性不足。以苏州为例,原先苏州是“单中心”的城市结构,城市的发展都围绕着市区为中心展开。而随着苏州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城市出现“多中心”扩张趋势,原来作为城市周边道路设计线路现在许多已成为市区道路在使用了,其结果是城区车流量越来越大,这样势必要挤占城市公交、出租车停车场。给部分路段造成了极大的交通压力,而原有的城市公共停车场数量少,分布不均,服务半径通常大于300米。离主要服务对象太远,不利于车辆的使用停放,又使这种状况加剧了。

第四,现有的停车资源,特别是地下停车场和停车库,没得到充分利用,更使停车难雪上加霜。造成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地下停车场设置不合理。许多有车族之所以不愿意把车停在地下,主要是进出地下停车场的难度比较大,从地面到地下的进口处坡度太大,其中还有急转弯,这让有多年驾驶经验的老驾驶员都觉得有难度,更不要说大量的新手了。除此之外,地下停车收费高出地面停车3元/辆,许多驾驶员从经济的角度考虑也不愿将车停在地下停车场,这使得地面停车拥挤,地下停车位不饱和的现象更为严重。

当然,停车难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还和许多驾驶员没有养成良好社会公德有关。由于公共停车点设置不尽合理,没有合适的停车场地等原因,很多驾车者习惯于路边就近停车,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地方任意停放。加之一些汽车(摩托车)维修门市部、洗车点也将道路作为他们的修理车间和清洗场地,直接影响了道路整洁,干扰了交通秩序。所以说,停车难在一定程度上更源于意识和管理的缺位。

二、以苏州为例

城市停车问题的解决,具有综合性、全局性的特点。要妥善的解决好这一困扰当今社会的问题。需要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而充分地发挥领导协调作用,加大行动的力度。以苏州为例,遵照国家一贯的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的政策,鼓励公共交通成为承担城市中心区客运交通的主要方式,合理调整交通模式,改善公共交通服务。发展公共交通尤其是发展大容量、快速方便的轨道交通。苏州轻轨规划项目已列入江苏省“十一五”期间城市交通发展规划。2006

年6月苏州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已经经过国家发改委审议通过。除此之外,从2002年至今,苏州市共累计投入资金352亿元,新增城市道路(公路)500多公里,建成了城市高架环路,通车里程大幅增加,路网密度显著提高,道路结构更为科学,道路级配趋向合理,道路供给达到相对较高的水平。到“十一五”期末,苏州“2小时交通圈”将可覆盖长三角都市群,以“高速公路为骨架。一级公路为干线、二级以上公路为次干线、等级公路成网”的市域公路网体系,将全面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公共交通运力的提高将相应降低小客车出行的比例,从而解决停车难、乱停车问题。

苏州的市政、交通和交警部门一直建议强化“配建停车场”,从目前情况看,在商业区,要想让每个商场或写字楼都单独配建停车场是不现实的。也是办不到的。可以允许商场或写字楼以缴纳建设费用代替单独配置,由政府或开发商对该建筑群统一配建停车设施。在城市立体化再开发过程中,使相当一部分停车设施地下化。欧洲和北美一些大城市结合城市广场的再开发建造了不少规模相当大的地下公用汽车库,从而满足了大量的停车需求,较好地化解了停车难的矛盾。当然,建设地下停车场在我们国家遇到的一个棘手问题就是投入太大。地下停车场的建设投资比建筑一个多层停车场高30%~40%,一般来说,地下停车场的建筑成本是每平方米3000~4000元,一个6000平米左右的地下停车场投资约2000万元左右,这还不包括日后的保养费和维修费。由于地下停车场无法获得足够的光线,照明系统必须日夜开着,这也在无形中增加了操作成本。而它的回报却极其缓慢,大致要20至25年左右才能有所回报,而同样的投资,如果用于房地产开发,回报将是迅速和可观的。因此,民间资金对投资地下停车场和停车楼的建设是相当慎重的。这种现实状况要想得到解决,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动用政府的力量进行协调和组织。

为缓解交通压力,在不断修路的同时,解决停车难一交通拥堵一停车产业这一链条问题。建设立体停车库是重要手段之一。苏州市目前正在商业区周边筹建立体停车库,期望用“拔高”的办法来解决部分停车难问题。这种被称为新型多层升降横移式立体停车系统占地160平米可停车47辆,其停车效率相当于占地1500平米的传统停车场,整个存取过程平均耗时约1分钟。可见,以其节地和高效为特点是传统停车场所无法与之抗衡的。一般情况下,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占地面积约为平面停车场的1/2~1/25,空间利用率比建筑自走式停车库提高75%以上。机械式停车设备每个泊位投资约3~12万元,而建筑平面停车库每个泊位的造价约为15万元。可见和普通平面停车场相比,立体停车库的优势是很明显的。

“配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是“十一五”期间江苏省城市停车场的发展模式。为此,要加强对各类停车场的管理,用经济杠杆调节停车,提高停车场车位的周转率。在德国,最主要的停车场地并非停车场或停车楼,而是马路两旁。除了车流量大、路面狭窄的交通要道,绝大部分马路两边都可停车。柏林市为充分、有效利用道路现有空间,交通管理部门按交通流量大小分时间、地段规划了各种的停车带。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苏州市交管部门在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前提下,在市区27条道路上设立了路边临时停车场。交警部门还在筹划。准备在一些非主干道的道路上,根据不同时间段见缝插针,增设停车点。如有的道路午间或夜间流量小,就设置午间和夜间临时性的停车点。总之是尽量挖掘道路潜力,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尽量多安排路边停车位和路内停车位以缓解停车难。

当然,在目前大城市内的停车场都已经饱和的情况下,通过政策法规,提高城区停车收费,增加车辆进入城市中心区域的成本,使部分车主更愿意改乘公共交通工具,以减少机动车对停车场的需求不失为一个可行的方法。“停车换乘”所兴起的是城市周边地区停车场的建设,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市区内的交通拥堵。

苏州目前停车场市场经营没有归口管理部门,“苏州市停车场管理处”正在筹建中。而该管理处未来执法的重要依据一停车场管理办法也进入草案阶段。新的停车场管理办法将是“政府之手”的重要杠杆之一。其实,还有很多新的城市管理理念可以调节“停车难”问题。

三、几点结论

根据苏州在解决城市停车难的过程中所做的努力,笔者认为对城市停车难我们既不能掉以轻心,也无需草木皆兵,在目前,可以从这些方面着手:

1.尽快制定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为了更有效地解决城市停车问题,很多国家都实施了停车立法,从而使对停车的管理和停车设施建设有了法律的保障。而我国至今除了一些地方制定的地方法规外,没有关于停车的全国性法律,这在强调法制的今天,不能不说是个缺陷。所以,我们应该结合我国城市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停车法,从立法的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约束。

2.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按照城市经营的思路,在城市总体规划中进一步加强城市交通规划和停车设施的专项规划,保证城市的协调发展。成立专门的停车管理机构,重点规范机动车随意停放和停车乱收费问题。对住宅小区内机动车停放和马路停车按不同时段、不同路段,收取不同的费用。在不妨碍和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前提下,设置路边临时停车点,弥补公共及配建停车场的不足。对可以用于停车的公共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完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并用以此得来的收益支持城市建设,以形成良性循环。加强对城市停车的监管力度,确保交通秩序的稳定。

3.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理念,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公交系统的整体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公路的通行能力,削减机动车出行对市区停车空间资源的需求量,利用出行方式的吸引转换、停车收费差价等交通经济手段进行反向调控,以减少车辆进入中心城区的数量,缓解城区停车紧张状况。通过停车场诱导系统,提供停车信息,调节停车时空分布的不均匀,最大限度的利用好现有的停车资源。推广使用立体停车库,提高停车效率。实现价格体系对停车应有的调控作用。通过合理的提高停车收费,制定、执行停车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来加强对市场的引导。

第3篇

【关键词】福州;停车问题;停车对策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福州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但与此同时,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长,使城市交通面临一系列的问题。长期以来,福州市比较注重动态交通的发展,而忽视了对停车等静态交通的建设,城市“停车难”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这也成为影响制约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如何对福州市区有效地处理关于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一系列问题,构建出与道路容量相协调、规模适宜、布局完善和结构合理的停车系统,是一项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1.福州市停车问题现状分析

通过对福州市静态交通的整体调查,发现其现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1 停车设施问题

1.1.1停车车位特别是公共停车位严重不足。

国家建设部曾对城市停车场与建筑占地面积的比例作了硬性规定:办公楼每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要建2.5至4.5个停车泊位,商场每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要建2至2.5个停车泊位,普通住宅每100户要有10个停车泊位。不少大型建筑在建设时没有按上述相关规定的配点标准建停车场。一些车位连业主的停车需求都不能满足,也就无从满足其他车主的停车了。

1.1.2现有停车车位的空间分布很不均匀。

绝大部分车位主要集中在中心繁华地段,而在人员流动相对较少环线以外的城区,也拥有有不少停车车位。像区域面积较小、地市中心繁华地带、大型商业网点集中的商业区、行政区,因吸引了大量车流、物流和人流,交通向心力较大,车位缺口就较大。

1.1.3停车位开发成本高,开发商不愿多建车库。

福州的地下空间水多,属沙质层,涉及工艺和安全问题,开发成本比较高。一般情况下,地下的建设成本至少是地上的2倍。同时,福州的地下空间潮湿、空气流动性差,要改善这些情况将增加额外费用,使得开发商也比较谨慎。另外,每个地面车位的造价接近10万元。按照有关规定,高度超过1米的地上车库需计入容积率,如按中心城区每平方米平均1.5万元的楼板价计算,建造一个车位的成本高达七八十万元,即使开发商愿意造,购房者也难以承受。地下车库的面积虽可不计入容积率,但建造成本却较高,地下一层、二层车库的造价分别是地上车库的两倍和三倍。

1.2停车管理问题

1.2.1规划建设管理不善。

规划建设管理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大问题,城建管理问题不解决,不可能严格按规划布局进行建设,也不可能解决静态交通问题。福州市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问题主要存在三个方面: 首先,停车场规划缺乏深度,没有严格控制路外停车空间这一规划指标,形成不了良好的停车系统。其次,停车场规划已经有了国家标准,并出台了部分静态交通法规,但是投资者随意性大,缺乏严格执行。 再次,管理机构多且不协调。从规划到建设直至建成后的营运管理,许多部门参与,难以协调。

1.2.2停车管理体制不善、执法不严。

目前,福州涉及停车管理的政府部门有城市规划局、市政园林局、交警支队等,管理的多头化导致分工不明确,缺乏协调,效率较低,难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造成停车管理的混乱。由于没有专业管理的职能部门,停车场的报建手续较为繁琐,所需时间较长。机械式停车库的报建又涉及特种设备管理,需要消防部门审批。同时,不少单位车位闲置,且都不同程度存在着停车场挪作他用、改为商场超市和仓库。

1.2.3停车场管理法律法规不完善。

2010年6月,福州市开始施行《福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但仅对行业的管理起到指导作用,缺乏法律效应。城市停车问题与汽车发展一样,来的迅速,以致人们对其缺乏充分认识和准备,管理法规的缺位已经影响到行业的健康发展。

1.2.4停车收费标准不合理。

有些中心商业区地下停车场收费偏高,每2小时收费10元,造成停车场的利用率不足40%,侧面又使得车主将车辆停在路边,严重影响动态交通。说明停车收费不合理,没有起到调节停车供需关系作用。

2.解决福州市停车问题的建议

2.1加强规范,多元开发,扩大城市停车位数量

1)城市停车位建设要严格根据城市发展战略与交通规划,满足当前供需要求。根据新建公共建筑规划的要求,切实落实“应建必建”的举措,并加大巡查整改力度,对于未配建停车场或者配建停车场达不到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给予严厉处罚甚至查封,保证配建停车场建设落实到位。

2)积极提倡多元化经营,采取土地征用、融资贷款、规划设计、税费征收、市政配套等各方面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适度引导鼓励建设停车场点;运用市场观念和手段,按市场化运作,以融资、招标和出让经营权等方式建设停车场,积极运用“BOT”(建设―运营―转让)或“BTO”(建设―转让―经营)等多种建设模式对大型停车场招标建设,筹集停车场建设资金。

3)大力兴建立体停车场。立体停车场具有占地面积少、容纳车辆多、选型多样化等特点,是当前许多城市在规划用地紧张的情况下,显著增加停车泊位供应的有效形式。目前福州市区立体停车库总量较少,主要有湖东路凯捷大厦、大利嘉城、市按摩医院公交站东侧以及万达广场、信和广场、新华都广场等建有立体车库。根据资料统计,传统停车场停50辆车需要1650平方米,而采用露天电梯塔式立体停车只需50平方米。从工程造价方面来比较,同样以50个车位计算,传统建设需约750万元,立体停车建设造价仅400万元。

2.2积极发展停车经济,解决车位闲置和挪用问题

停车场的建设费用昂贵,在短期内可能无法建起一批大型停车场,因此必须充分利用好当前现有的停车资源。几大商圈周围建设好的停车场具有巨大的市场,可以发展“以车养市”的“停车经济”。虽然停车车位缺口很大,在另一方面也显示出“停车经济”的发展潜力。如果商家能够利用好这样的机会,把很多闲置、挪用的停车车位利用起来,发展停车经济,那么,不仅能够解决停车难的问题,更能促成商业繁荣,一举两得。

2.3建立制度、科学管理,利用好停车车位资源

在建停车场的同时,必须加强对停车场的管理,完善现代化管理体系和手段,科学分配好停车车位资源。

首先,制定和完善停车场(库)相关管理法规、停车经营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为管理及处罚提供法律保障。 其次,政府要制定有效的停车政策,鼓励成立停车场物业管理公司,提高已有车位的利用率,允许其服务半径内的车辆都可以入场(库)停放。对于一些长时间占用车位的现象,要制定适当限制手段,避免停车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 再次,通过先进的电子通讯技术,建立智能化、科学化、多功能的高科技停车管理系统及停车诱导系统。为了更好地利用好现有的城市停车资源,一些大型停车场之间可以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科学分配和调度停车车位。

2.4提高车主的文明意识,倡导文明停车

增强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扩大教育对象,让驾驶人之外的广大市民都了解交通法规常识,做到严格遵守。另外,要继续扩大对违法停车行为的惩罚力度,从严整治违法行为,规范停车秩序;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积极探索加强对违法停车治理的新方法,对违法停车等现象进行专项整治。同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对驾驶人开展实时、动态的警示教育和在线服务,开展全方位、多层面、分重点的管理和教育,全面提高驾驶人安全文明综合素质。

3.结束语

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中,福州已经在逐步完善各项城市功能,建设现代化、立体化的交通网势在必行,而静态交通的发展也刻不容缓。我们必须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从系统的角度出发,以发展的眼光来解决停车问题,实现“以静助动”,更好的服务于动态交通,为市民创造更和谐的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易骞.福州市停车问题及对策分析[J].交通科技与经济,2008,(3):90-91.

[2]陶志兴.福州市停车问题及对策研究[J]. 福建建筑,2014, (9):59-61.

[3]魏道淦.福州城市停车研究回顾与展望[J].福建建筑,2006,(2):8-10.

第4篇

在诸多城市病中,停车难成为市民们的“痛点”,而且城市越大,经济越发达的城市,“痛”得越厉害。2015年起,停车行业开始爆发,国内停车市场开始经历产业深度转型和变革,政策密集出台、资本竞相角逐,正推动停车产业走向风口。

政策直击“痛点”

伴随中国城市化进程的高速发展,城市规模扩张带来的交通需求与汽车工业发展的相互刺激,中国家庭的汽车保有量也迅速增加。而城市野蛮生长的过程中,长期偏重经济指标而忽视整体规划,城市停车场建设一直未受重视,停车位远远低于实际需求量,停车难的问题日益严重。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立体停车场行业市场需求与投资分析报告》预计,2016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将超过2600万辆,新增汽车保有量在2000万辆左右,到2017年,汽车保有量将突破2亿辆,而停车位缺口保守估计超过5000万个。停车场(库)和各类停车设施更新建设成为城市发展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巨大的建设空间、每年数千亿元的停车费,必将催生万亿量级的产业规模。

自2015年以来,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开始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国家发改委等部委相继出台《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举措,明确提出推进停车产业化发展的思路,力图通过停车产业化发展的方式解决城市停车难的问题。

据人民网援引2016年11月14日在上海e办的中国城市停车建设发展论坛披露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共有129项停车政策和法规标准开始实施,范围覆盖81个城市。政策标准涵盖停车收费政策、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停车场建设鼓励优惠政策、地下空间产权政策、停车场规划设计标准、机械式停车设备标准等多个方面。

2016年,各部委又频频下发文件,推进城市的停车场规划。5月,发改委下发《关于印发2016年停车场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9月,住建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用地政策的通知》;11月,国土资源部《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一系列政策直接推动城市对停车设施实施专项规划。在此背景下,国务院办公厅批准的超过30个城市的城市整体规划中,明确提出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

密集出台的政策直击城市痛点,不断释放的红利有望激活巨大的市场,万亿级的产业大蛋糕初露端倪。

智慧停车

在整个停车产业链中,停车位是核心资源。新的停车场(库)建设依赖各城市政策落地和统一规划,且需要较重的资产配置,总体上取得迅速突破仍有障碍。那么,通过优化停车流程,盘活现有停车位资源则成为产业发展的突破口。

调查发现,与城市停车位巨大缺口相对应的另一面是车位利用率低,需求对接不畅造成巨大的停车资源浪费:一端是有车无处停放,一端却是耗费巨资建成的停车场停车率低,难以维持运营。另外,目前的停车场还存在收费标准混乱、运营智能化水平低导致运营成本高、效率低而用户体验差的现象。“停车场的时间、空间、周转率并没有完全释放”,如停简单联合创始人CEO柳文超所言。

上海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建设委员会主任孙建平也认为,停车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停车场建设形式单一、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不够,应通过智能化、信息化等手段,动态整合城市停车资源。事实上,国家发改委2016年5月的通知中显示,重点即是强调推动停车信息化建设,开展城市停车信息系统开发,积极推进停车数据平台建设,促进停车信息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建立基础数据库,实现停车数据动态更新、实时共享。

目前“互联网+停车场”依托物联网、云计算技术、LBS和大数据等先进手段,正对停车产业进行着重构。通过对现有停车场进行智能化改造,建设智慧停车物联网平台共享数据,可以统一调配停车位资源,完成停车诱导、车位预定、电子自助付费、快速出入等功能。这既实现了供需实时对接,又优化了停车体验。

在这种背景下,围绕改造现有停车场库和优化停车流程的智慧停车产业,成为各类资本追逐的焦点,大规模投融资事件频频发生。另外,BAT在此领域也有所布局。其中百度通过百度地图与停车APP深度对接融入停车服务;腾讯则以“微信公众号+微信支付”为智慧停车企业提供流量和支付服务;阿里巴巴主要通过“支付宝+高德地图+立方控股”布局互联网停车。

社会资本对智慧停车的热捧可见一斑,这势必会掀起行业内的激烈竞争,成为推动停车产业发展浪潮的先导。

制度设计是关键

停车问题是城市发展的重要问题,事关民众的日常生活,这使得停车产业发展具备一定的公共性质,无法纯粹依靠市场行为解决,对停车产业制度进行整体设计是政府必须直面的问题。

首先,停车是整个城市交通体系中的一环,而城市交通体系建设又是城市整体规划中的一环,站在城市发展的宏观视角统筹布局考验着政府的决策能力。

政府应将停车场库与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建设统筹考虑,鼓励民众在城市交通拥堵地区选择公共交通、绿色交通的出行方式。国务院2012年的《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提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缓解交通拥堵、转变城市交通发展方式、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选择”,“大城市要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左右”的具体要求。在这一原则下,对占有城市道路、空间稀缺公共资源的停车场(库)建设的规划应更加慎重,避免出现一方面通过提供优惠政策降低停车成本,一方面又呼吁公共出行的自相矛盾的情况。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出行理念的更新,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途径将更加多元化,甚至城市生活的方式也会发生深刻变革。政府决策时要对长远趋势做出预测,避免因短视对城市建设的方向做出误导,导致公共资源的浪费。

第5篇

对于停车问题,在政策法规、技术应用等层面都有值得我们思考的地方。比如,国外一些大城市的上班族目前普遍采用的“P+R”交通模式能否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这种模式是否适合中国的国情?

1 P+R停车场的优势

P+R,即Park and Ride,翻译成中文是停车与换乘的意思,指在城区或在远离市中心居住的市民自驾上班时,可以将车停放在城郊结合部的交通枢纽附近,转乘轨道交通到市中心。

它的出现,促成了公交出行与小汽车交通方式的良性衔接,既能够缓解中心城区的交通压力,提高运行效率,又能打破中心城区停车场供需矛盾不平衡的恶性循环,也是城市交通一体化发展的重要环节。

据深圳市凯达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技术总监肖伟介绍,国内的P+R系统还处于发展的雏形阶段,目前在上海应用比较广。上海现已建成了四个层次10多个专业的P+R停车场系统,特别是世博会的召开,为上海兴建P+R停车场提供了契机。

上海市首批试点P+R停车场(库)有两个,一个是位于轨道2号线淞虹路站停车楼,目前共有292个停车位,另一个位于轨道1号线锦江乐园站的虹梅路停车楼,目前可提供车位约70个。肖伟指出,P+R换乘模式价格相对低廉,一天的停车费大约10元,而且能够使用上海一卡通付费,换乘地铁或者公交时还有相应的优惠措施与之配套,这种方便快捷的换乘形式赢得了不少车主的欢迎。淞虹路站P+R停车库运营两周内,平均利用率就高达80%,且大多数停车的车场采取了P+R的轨道交通换乘模式。

2 P+R停车场规划和系统设计

以深圳为例,为应对巨大交通压力,深圳正在建设大规模的地铁网络,目前已建成了包括罗宝线、蛇口线、龙岗线、龙华线和环中线5条骨干网络,这5条线路成为城市客运交通大动脉。

“如果能够将进入深圳市区的车辆在城市逐步停留,辅以优惠的公共交通收费政策,引导驾驶者停车后转乘地铁网络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城区,那么必将极大减轻主城区道路交通压力,同时也满足有车族换乘地铁快速通行的需要。”肖伟进一步强调,这种做法还能解决中心区、商务区车位紧缺的状况。“这对有车一族也是现实的需求。未来像深圳北站、龙岗、布吉等区域,也将自发地采取P+R的交通方式。”

2.1 P+R停车场规划

根据上述思路,P+R的停车场模式可以分成大型停车换乘中心、枢纽型停车换乘中心和小型停车换乘点(虚拟P+R)三种类型:

大型停车换乘中心

在城市外漏核心区域,例如深圳市地铁1号线机场区域,3号线龙岗中心城、4号线深圳北站建设了几个大型停车换乘中心,将通过城市快速路进入市区的车辆,引导到大型停车换乘中心,截留大部分车辆。

枢纽型停车换乘中心

在地铁线路重要节点区域,在具备换乘条件的地点建设或改造一批枢纽型停车换乘中心,将从进入到市区的车辆引导到枢纽型停车换乘中心,减少市区车辆。

小型停车换乘点(虚拟P+R)

在城市内部地铁线路重要节点区域,在具备换乘条件的地点利用现有的停车资源,通过建设停车诱导系统等,指引车辆停车换乘,实现错峰停车,减少市区周边车流量,减轻CBD商务商业区停车压力。

2.2 P+R停车场系统设计

“P+R停车场本身是一个信息化系统。”肖伟认为,针对不同类型的停车场,可以通过建设P+R信息化系统,规划、兴建或改造为P+R停车场,同时通过争取一定的停车换乘优惠收费政策吸引车辆前来停车。“这种做法不仅可以增加一些闲置停车场的收益,还能减轻中心区的停车压力。”

P+R停车场系统主要包括停车换乘诱导系统、停车换乘收费系统、其他停车场内引导、寻车系统,以及停车预约系统等。

停车换乘诱导系统指在停车周边道路上建设停车诱导屏,指引车辆停车换乘;停车换乘收费系统,不仅支持深圳通付费,同时结合停车优惠与换乘地铁等优惠收费政策,吸引车辆停车换乘,提高停车场换乘利用率;而在其他停车场内部,可以建设引导和寻车系统,提高停车场通行效率,提升服务品质,最终提高停车场换乘利用率和效益;停车预约系统则是通过互联网、智能手机终端向市民停车信息,同时市民可预约车位,真正做到服务为民。

2.3 福田交通枢纽停车场案例

福田交通综合枢纽是深圳市第一个具备车港功能的综合交通枢纽,是国内最大的“立体式”交通综合换乘站,是集城市公交、地下轨道交通、长途客运、出租小汽车和社会车辆于一体的,并与罗宝线竹子林站无缝接驳的立体式交通枢纽换乘中心。

福田交通枢纽建有配套停车场总计近800个车位,但目前其内部停车场利用率比较低,日间停车率仅30%左右(节假日停车较多),晚间停车率不到20%(主要是长途客车停放),如果改造为换乘停车场,同时建设停车换乘诱导系统,结合收费优惠,吸引车辆停车后换乘公共交通前往福田中心区和罗湖等交通拥挤地区,则可以大大提高停车场利用率,增加停车场经营效益,同时也可以缓解市区交通压力。具体改造如下:

停车换乘诱导系统

在广深高速轨道出口设置一块停车诱导屏,引导该方向进入福田区的车辆进行停车换乘地铁公交,减轻福田区交通拥堵;或在深南大道与红树林交叉口以西设置一块停车诱导屏,引导从宝安、南山区往罗湖区方向车辆换乘公共交通,减轻罗湖区交通拥堵。

停车诱导屏的设计(见图1)也至关重要,功能描述要比较清晰。有非常醒目的“P+地铁”图标和“停车换乘”汉字相结合,对车主起到很强的提示作用,其次是有从当前位置到停车场的路线、地铁位置,以及动态停车场内空闲泊位的数量。

停车换乘收费系统

将现有的停车换乘收费系统改造成能兼容城市一卡通、手机一卡通等支付模式,与地铁公交收费系统联动,这样车主在停车后换乘地铁公交,系统可以通过一卡通识别换乘车主,给予停车和换乘优惠。

停车场内引导和寻车系统

对于大中型换乘停车场,早晚高峰期车辆集中进出经常带来通行不畅,通过建设停车场内部车辆引导系统和反向寻车系统,指示车辆进场后迅速找到停车位,提高停车场通行效率和周转率。

停车预约系统

停车预约通过登录停车服务网,会员用户通过网站提供的车位预约功能,选择停车场、预约时间,输入车牌号码等信息即可预定车位。一旦预约成功,系统将该车位登记为已预约,并自动保护该车位防止他人停车。该系统支持通过智能手机终端查询、预约车位,适应移动互联网飞速普及发展浪潮。

“停车难对缓解交通问题非常现实。”对于深圳的P+R建设,肖伟建议未来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确立标准,通过前期全面科学规划,并在实施中不断总结改进,最终确定深圳市停车换乘系统标准,包括停车场信息采集联网技术标准、停车换乘诱导及收费系统技术标准和城市停车诱导系统技术标准;二是确立模式,确立深圳市停车换乘系统的建设模式、商业模式和运营模式。

3 P+R模式是否适合中国?

P+R停车换乘系统的建设无论对于城市还是市民都具有重要意义,在国内尚处于发展阶段,最为主要的是这种模式并没有得到市民的普遍关注,而且在运营过程中也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位于梅林关的深圳首个“P+R”停车场――民乐“P+R”停车场(见图2)自2012年9月26日开通以来,每天的停车率就低得可怜,偌大一个停车场只零零散散停放着几辆车,上千个停车位无人问津。

梅林关一向是深圳交通拥堵的集中点之一,当年进行地铁规划时,就特意考虑到了这个问题,将4号线的民乐站设置在了附近。将民乐“P+R”停车场兴建于此,是希望通过低价格的停车收费,吸引来自民乐、龙华、坂田等地区的小汽车车主在此停车,换乘公交、地铁、从而缓解中心地区的道路交通拥堵及停车压力。

第6篇

依托平遥古城世界文化遗产品牌优势,培育旅游龙头产业,是我县经济和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创建国际型文明旅游城,是我县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小康社会最为有效的载体。近几年来,我县坚持保护与开发并举、建设与管理并重的原则,实施了城市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城市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旅游环境秩序明显好转,旅游产业日趋完善,平遥古城成为了国内外一大知名品牌。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对我县古城保护、旅游发展、城市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视,3月29日李永宏代市长实地考察我县古城保护、旅游发展和城市绿化之后,提出了把平遥古城建设成为晋中乃至山西窗

口形象的要求。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李永宏代市长的指示精神,针对我县城市环境和旅游秩序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旅游高峰期到来的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全方位的城市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国际型文明旅游城市为目标,坚持既要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又要提高软件服务的水平,既要注重阶段性工作成果,又要注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办法,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城市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创建环境优美、安全文明、秩序井然的城市形象。

二、工作重点

1、城市道路建设

2、城市绿化、亮化

3、新建、维修项目监督管理

4、城区垃圾清理、清运

5、城区广告牌匾清理整顿

6、违章建筑拆除清理

7、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清理

8、社会治安及消防安全管理

9、旅游秩序管理

10、交通秩序管理

三、职责任务

1、城建局:

①古城内中小街巷改造。合理安排,注重质量,保证进度,确保旅游高峰期道路畅通。

②新城区道路建设。高标准建设并统筹考虑绿化亮化、网管入地。要合理安排、尽可能减少对旅游交通和群众出行的影响。

③城市绿化工程。重点是高速路引线、康宁街、外环路、东关大街、环古城绿化带等旅游主要通道绿化。

④城市亮化工程。新建道路亮化,城区路灯维修。

⑤新建、维修改造项目管理。严格按城市规划和古城保护规划审批,并实施项目监督管理,严格制止乱修、乱建行为。

⑥拆迁管理。按照指定地点清运建筑垃圾,合理调配清运时间。

⑦客运管理。完善客运管理办法,加强对旅游电瓶车辆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训,统一着装,保持车辆整洁,规范运营,严禁在停车场内围堵游客,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对停车场的管理,规范制度,严格执行,杜绝扰乱停车场管理秩序行为的发生。清理停车场卫生,保持整洁干净。对无牌无证车辆进行清理整顿,严禁这些车辆运营。

⑧公共设施完善。要对城区供水、排水设施进行检查,对城区污水口进行防臭处理,对现有道路进行修补。

⑨对城区绿化进行树木管护,及时浇水、及时修剪,全部高标准粉白。

责任人:程培林

2、执法局:

①依法查处拦客、围堵车辆、欺客、宰客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

②严厉查处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

③清理规范废旧物品市场。

④清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重点是康宁街、柳根路、顺城路、古城内主要街道、东环城路、下西关大街等主要通道。

⑤清理不规范广告牌匾。清理古城内不协调广告和新城区破烂、标准不高的广告。

⑥依法查处乱拆、乱建、乱写、乱画、乱贴、乱挂行为。

⑦严厉查处索要回扣、私设回扣的行为。

⑧及时处理游客投诉。

责任人:高生平

3、公安局:

①依法查处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和侵害游客人身安全的行为,够拘留条件的要依法拘留。

②当好执法管理部门的后盾,严厉打击干扰、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

③及时处理游客投诉。

责任人:王耀峰

4、公安交警大队:

①查处拦截游客车辆的行为。

②清理乱贴接待车标志的车辆。

③严格控制进入古城内的车辆,对城门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上班时间封闭古城和干字街制度。旅游高峰期间,干字街封闭要随着景点开放时间的调整而适当调整。

④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特别是要加强灯控区和禁行街的管理,警力要到岗,工作要到位。

⑤查处乱停车辆。

⑥维护路灯设施。

责任人:赵杰

5、管委会办公室、文物局:

①加强景点环境卫生管理,美化景点环境。

②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格制度,统一着装。

③加强景点包装建设,按照4A级景点建设标准,完善双林寺、文庙、日升昌景点建设。

④加强文物景点绿化、亮化工作。

⑤对所属停车场加强管理,严禁旅游从业人员在停车场内拦客。

责任人:贾忠照

6、旅游局:

①制定4A级景点建设方案,并按照方案监督景点建设,完成文庙、县衙、双林寺、日升昌4A级景点创建工作。

②加强导游人员培训,统一着装,提高服务水平。

③规范旅游行业门店,按规划依法取缔接待亭。

④组建旅游宾馆饭店、旅游社行业协会,规范旅游企业和相关服务行业的行为,从根本上提高服务水平、解决私设回扣的问题。

⑤高标准建设5个星级旅游厕所,加快古城内重点区域居民旱厕改造。

⑥按照民俗客栈星级评定办法,实施星级评定,提高民俗客栈服务水平。

⑦及时处理或向执法局移送游客投诉。

责任人:李宏正

7、工商局:

①取缔无证经营摊点。

②配合执法局搞好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清理工作。

③查处假冒伪劣商品。

④严格审核广告。

⑤及时处理游客投诉。

责任人:曹时旭

8、物价局:

①及时向执法局移送旅游宾馆、饭店、商店无明码标价案件。

②及时向执法局移送价格欺诈案件。

③对旅游宾馆、饭店、商店进行价格审核,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

责任人:雷建军

9、环卫局:

①及时清理、清运城区垃圾。

②保持旅游主要通道干净整洁。

③及时清除城区道路上的塑料袋、果皮、烟蒂、烂纸以及建筑上的办证电话号码。

④协助执法局查处乱倒垃圾行为。

责任人:张增贵

10、消防大队:

①对公共场所特别是旅游宾馆、饭店、商店、景点以及城区公共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②加快古城消防站建设,尽快投入运行。

责任人:胡金练

四、措施及要求

1、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把环境秩序管理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坚持不协地抓在手上,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环境整治工作常抓不懈,卓有成效。

2、严格考核。县委、政府将定期检查,并听取汇报。根据各单位工作实绩和管理成效,年底将给予奖惩兑现,对工作不到位、不能坚持经常、治理效果不好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能坚持经常、建立长效机制、成效明显的单位,要给予奖励。

3、协调配合。城市环境秩序整治工作需要各单位间的协调配合,各有关单位要采取联合执法和单独执法相结合的办法,加大管理监督力度,依法从重、从快处罚各种扰乱旅游秩序和破坏城市环境的行为。各执法单位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法,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配合,确保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大见成效。

第7篇

今年是县委县政府确立的“城市管理上档升级年”,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提升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水平,特别是为了建立和健全车辆规范停放和城市道路开挖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我局于9月上旬先后到遂宁市各区县城市管理机构针对城市管理工作开展了深入的考察学习,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运行情况

(一)县城区车辆停放管理情况。自2008年城管执法局组建以来,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府函〔2007〕207号),在县城区开展静态停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管理工作。现目前我县拥有机动车4000余辆,非机动车34000余辆,城区停车压力不断加大,为了做好城区静态停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规范管理,我局积极应对,研究制定了专项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了科学合理的执法流程,取得了较好的管理效果。一是开展规范执法。严格遵守法律程序,按程序执法,按程序办事。采取摄像取证、照相取证等多种方法,锁定重要法律证据,坚持实行“一亮证、二指违、三教育、四处罚”的执法方式,在确定现场无驾驶员或在告知、教育、劝导无果的情况下进行锁车处罚。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注意文明礼貌,把握进度分寸,避免激化矛盾,坚决杜绝粗暴执法、简单执法。严格实施街面执法与内勤处罚相分离,街面执法人员不处罚,坚持在违章处理室进行处罚,尽量避免现场矛盾冲突。二是开展网格化管理。分片区设置执法小组,按街段设置执法人员和协管员。强化街面人员的督查劝导作用,发现违章停车主动上前进行纠劝甚至帮助车主规范停车,并将无法劝离车辆第一时间报告中队,由中队依法进行锁车处罚。三是坚持严管重罚。每月开展2次车辆停放专项治理,适时联合交警大队开展联合集中整治,对违章停放车辆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起,实行顶格处罚。今年以来,累计劝导乱停乱放机动车3280余起,锁车处罚890余起;规范非机动车停放6750余起,处罚350余起。四是疏堵结合。为了缓解城区停车的问题,今年在城区内新增机动车停车位400个,总量达到2000个;新增螺旋式非机动车停车位10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总量达到520个;新增专业停车场3个,停车位140余个,专业停车场达到7个,停车位300个;同时更换和新增停车位标识及标牌72个。五是依据发改局对我局调整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发改价格〔2013〕79号),今年将停车收费路段由原来的7个增加到18个,收费停车位由原来的300个增加到1200余个。停车收费实行20分钟以内免费停放,20分钟以上收费标准由原来的2元增加到3元,晚10点至次日早8点免费停车。同时加大对停车收费人员的考核力度,明确车头朝向和收费标准,禁止乱收费,在车辆停放管理源头上做到了有力度、有制度、有效果。

(二)城市道路开挖管理情况。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各种基础设施的不断更新和完善,各管线单位对地下管线的新增、改造的需求日益增多。为合理有序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规范城市道路地下综合管线建设行为,减少城市道路重复开挖,避免重复投资,保障道路和管线的安全、高效运行,我县根据省、市相关规定于8月6日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城市道路开挖管理办法〉的通知》(府发14号)文件,明确了道路开挖的责任单位、审批管理、施工管理、恢复管理及违章处罚。一是按照(府发14号)文件规定,加强道路开挖管理,在城市道路新建、扩建、改建时,施工单位必须向我局申请办理道路开挖许可证,并缴纳保证金,施工单位按照规定规范建设且施工后及时恢复的,在县城管执法局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对不规范建设或在施工后不及时清除垃圾,恢复原貌的,由县城管执法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并代为清除恢复,费用在保证金内扣除。二是在审批过程中征求各管线单位意见,根据需求,综合管线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和同步实施、同步管理,有效避免道路运行后的重复开挖。今年以来办理开挖许可证11件,处理无证开挖、违规开挖案件7起。同时加强道路开挖施工和恢复管理,督促打围作业,保持场容、场貌整洁5起,城市开挖的情况得到有效控制。

二、存在问题

(一)停车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是我县现有车辆数量不断增加,停车位建设特别是专业停车场建设相对滞后,停车位严重不足。停车场规划执行缺乏必要的监督,规划审批的公共建筑,居民小区按规定应有停车指标要求,由于建设过程中不能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投入使用,有些设计建设的停车场也由于种种原因被挪作他用,一些公共建筑停车设施不足或流于形式,使停车场建设先天不足。二是县城区停车位区域分布不合理。锦阳路、学苑路等车流量较小的地方停车位比较集中,而在映月街、西街、蜀北上中下路等车流量大的街道或附近却很少有停车位,导致停车困难,乱停乱放现象普遍存在。三是停车管理手段单一、复杂、落后。城管执法与交警之间未形成治理合力。由于县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严重不足,单靠城管执法局治理乱停乱放车辆存在着“治理成本高”、“单个案例执法周期长”、“人员、设备不足”、“疏通难度大”的问题,且容易引发执法纠纷,由于目前缺乏强有力的保障机制,在出现暴力抗法或执法工具、装备遗失等重大问题的时候,城市管理工作不能及时得到有效协助,这直接导致矛盾问题处理起来陷入“公安介入慢,法院不受理,光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又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的怪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放不开手脚,又缺乏强制保障机制,工作开展起来难以达到满意效果。四是相当多的市民现代交通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薄弱,开车外出办事或购物往往为了图自己方便,随意停车。

(二)城市道路开挖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是县城区部分违规施工单位虽经多次处理仍然不进行整改,我局执法缺乏强制性手段,部门之间联合治理工作机制尚未形成。二是电信、燃气等少部门单位和部门打着市政施工的旗号,开挖建设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打围作业,渣土乱堆乱放,开挖后不及时恢复等严重影响了城市整体形象。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意见

(一)恢复城管委职能,建立统一协调机制。发挥城管委工作职能职责,完善领导机制。切实明确城管执法部门与各专业管理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责,建立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搭建信息交流、联合调度平台,在静态停车管理、城市道路开挖管理以及其他城市管理问题处理过程中相互协助、互相配合、形成合力。

(二)健全城市道路开挖许可联席机制和共同审批机制。一是对开挖路口、破路面、占用市政道路、占用绿地以及户外广告、户外商业活动、迁移树木、开设疏导区、开设洗车场、临时建筑报建、闲置土地使用等事项进行共同审批,从源头上严格把关,确保城市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无论是政府市政建设,燃气、自来水、电信施工建设还是其他工地施工建设等都必须经过城管执法局审查登记,发放道路开挖许可证明,在缴纳施工保证金后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规范施工。二是建议由县政府牵头,城管执法局、规划局、住建局等部门参与成立道路开挖管理专项治理小组,每月定期开展专项治理,针对屡次处罚拒不整改的单位或企业,强制责令停工直至整改到位,并给与处罚。

(三)建立交警、城管静态停车管理处罚运行新机制。参照其他省市先进做法,由城管执法局和交警大队联合出文,对县城区静态停车管理进行明确规定,在政府公共网站上开通机动车违章停放查询处理系统,在交警车检窗口开设查询处理窗口,凡不接受或逾期未接受城管执法处罚的车辆,交警部门在车辆过户、年检时锁定车辆信息不予办理。

第8篇

基层反映新能源汽车在日常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为响应国家号召,提升空气质量,降低汽车尾气排放,推广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成为一种新趋势,但新能源汽车充电难、充电桩利用率低下、被燃油车“霸座”等现实问题亟需解决。一是充电桩布局不平衡。充电桩的选址地点需要考虑客流密集度、使用率等因素,这样使得商超、学校、医院、旅游景区等公共区域成为充电桩企业青睐的对象,但面对目前城市更新的速度及城镇一体化进程不断提升,新建小区及楼盘周边仍存在大量充电需求缺口,存在“一桩难求”的困境。二是燃油车占用新能源汽车充电位成常态。当前,“停车之痛”已成为城市管理的难点,尽管交通、城管等部门已做了大量工作停车难问题,但是依然未彻底解决。在停车位紧缺的情况下,燃油车“顺其自然”占用了新能源汽车空置的充电桩位置。同时,由于相关规定措施并不完善导致停车管理员也“默许”甚至主动引导燃油车停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位。三是充电桩日常管理有待加强。不少城市都存在不同区域充电桩利用率两极化差别的情况,比如同一个城市中,部分地区利用率可达到70%,部分地区却极低,更有甚者成了僵尸桩。由于初期的“跑马圈地”,很多企业建桩时并没有考虑市场需求,只专注于抢地盘和扩充市场份额。在充电利用率低,运营商持续亏损的情况下,削弱了运营商建桩积极性。同时,部分充电桩故障率高、维修时间长,导致用户体验差。

对此建议:一是根据需求合理布局充电桩。现阶段处于新能源汽车推广进程中,目标客户群体比较固定,主要集中在公共交通领域、特定行业领域和部分私家用车,其运行规律、使用习惯、停放地点及时间等方面都具有规律性,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更加贴近用户,满足用户的需求,根据用户使用特点匹配建设充电桩群。同时,相关部门在新老小区领域探索出台推广私人桩建设的政策管理办法,加强私人领域建桩监管。二是加强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位管理。建议相关部门探索出台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位使用管理办法,交通、城管等执法部门加强充电桩日常监管。同时,探索在停车场内采用智能化、充电停车一体化等新技术解决非充电车辆、电动汽车充电完成后占用充电车位等问题。三是优化充电桩使用功能。由于分布式充电桩群具有无人值守、用户自助式操作的特点,需进一步优化充电桩具备较高的安全等级、友好的操作界面以及智能化的服务终端,以及配置监控平台和运营维保团队,进一步提升充电桩使用率和降低故障率。

第9篇

5月的《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11》指出,按照“一车一基本车位,15辆车1个公共停车位”的国际惯例,中国城市停车位缺口普遍达到50%以上,停车位远低于机动车保有量。停车场建设尤其是配建停车场建设历史欠账过多,停车位与机动车之比远低于国际通行的1.15—1.3:1的标准。

车位数量有限,在土地供需紧张的矛盾之下,新增车位举步维艰,停车难、难停车、停车乱,停车难题缘何久治难愈?面对日益庞大的机动车拥有量,停车难题何以破解?

“主要是调整管理思路。”交通控制技术专家官阳分析,停车位应该是一个交通组织、一个交通组织的去细化,三个基本原则就是减少排放、减少行驶距离、利用价格杠杆。

在城市规划设计进程中,“新城市主义”这种旨在再造城市社区活力的设计理论相继被世界各大城市所实践,官阳告诉《经济》记者,“新城市主义”设计思路一改传统设计规范,提出了有效解决停车难题的新思路。

鼓励占道停车

在调整规划改变管理思路的情况下,“死棋”也能走活。

继广州市交警在淘金东路试行时段性占道停车后,为缓解海珠区翠宝路周边停车难问题,从8月22日起,海珠区交警支队在翠宝路试行时段性占道停车。占道停车时间为18:00—08:00及法定节假日全天,时段性占道停车纳入咪表收费管理。

广州市采取新的停车管理办法,反其道而行之,鼓励占道停车,招致最大的质疑便是“影响交通秩序”。

“占路停车影响交通的说法不科学,不应全面封杀占路停车。”官阳表示,堵车和占用停车位完全是两个不同空间跟维度的话题,很多情况下,拥堵是因为道路太宽,秩序混乱,占路停车并不会影响道路通行能力。

相反,官阳告诉《经济》记者,纽约治理拥堵的方式之一就是增加道路停车位,把以前设计的较宽的支干型马路划分成窄马路,通过改造增加停车位,而不是挪掉。

翠城花园是海珠区翠宝路一带最大的生活小区,目前有5800多户住户。该小区配套的1000多个停车位与小区庞大的业主数量相比远远不够。

目前各城市很多新建居民区里的行车道很宽,但是却不允许占路停车。“但是老百姓还是在那儿停,就不如管理起来,允许占道停车。”官阳说,居民区白天的路面四分之三是未被利用的,在闲置的情况下,管理起来反而可以增加收入。

官阳告诉记者,占路停车是新城市主义的主流思想之一,新城市主义设计一改传统设计规范。牺牲几条行车道,允许占道停车,在新的城市设计规划中,是鼓励的,国际上一些大城市,四车道以上的道路,市中心几乎没有不让停车的。

从道路通行能力来说,平均时速为35公里时道路容量是最大的,此时车辆距离很小,因此需要一定的距离。官阳表示,在这种平均时速跑不过30公里的非主干道路段,都是可以用来占道停车的。“这些路,宽了没用,只会导致秩序混乱和延误,只一条马路,一条行车道走起来会更畅通。支路上关键是车速的均匀,没有变线干扰,而城市里超过一半的交通延误是变线干扰引起的,特别是支路型道路,两车道三车道的路段存在大量的变线干扰。”

官阳表示,商业区、学校、医院等交通吸引点的停车难题都可通过占道停车适当缓解,原则是少开一公里,步行到目的地。每天少开一公里,可以大大降低交通量。此外,中央隔离带也可以探讨变成停车位,美国一些城市把停车位做成隔离带,车辆不仅可以掉头行驶,而且减少了红绿灯的等候时间。

规划流动车位

交通以流动为核心,官阳表示,现在很多停车问题的诱因就是没做好交通的动静处理,没有流动、周转的概念。

北京友谊医院位于宣武区安立路南侧,大量的停车需求导致医院院内、院外同时面临停车难题。友谊医院保卫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医院内每天都上演着“抢车位”,而医院外道路拥堵严重,车辆难以行驶,因停车问题导致的拥堵往往持续一上午。

除北京友谊医院外,我国各大医院都面临停车难题,无处停车、停车延误,甚至导致周边交通拥堵。

对此,官阳建议,在类似医院、学校等交通吸引点应大量设置流动车位,“如果设置临时停车位,让车开进来之后停外面,2分钟上下一个病人,10分钟就能解决5辆车的流动问题。”

此外,早晚高峰时期,学校周边的道路的拥堵致使道路整体通行能力下降。“应该推广在学校周边路段设置临时停车区,因为学校学生上下学时间比较固定。”官阳表示,把这种路面用于停车,大量的区域规范为临时停靠区,将整条道路封闭,只留一条行车道,可以保证车辆的慢速通行,避免整个路段的瘫痪。对于临时停车时间,可以规定为停车不能超过5分钟或10分钟。

针对中小学门前的停车秩序管理,西安市交警支队已在主干道上的中、小学校门前设置了“接送学生车辆专用”停车位,在指定时间内即停即走,并施画禁停区域,设立200米禁停提示牌,缓解学校门前交通拥堵的现状。

据了解,西安市还将计划中小学及幼儿园门前人行道上停车场在早7:00~8:30、晚5:00~6:30之间实行免费停放。

在停车矛盾突出的医院、学校等周边,上海市徐汇区利用附近单位、小区等专用停车场的资源实现错时停车,一度被认为是一种有效而值得推广的手段。

提及停车位规划,官阳表示,一个不应忽视的问题就是细节的处理,如停车位的施画方式。目前的停车位施画多是方方正正,垂直或平行于马路,停车的过程中,司机需要揉库。官阳解释,中国人学驾驶通常学得晚,所以揉库有一定的难度,解决办法就是广泛推广倾斜的路侧停车位,并不是所有的路都可以斜着放车位,但是相当一部分是可以的。司机很容易斜着开进车位,减去了反复倒车、挪车的过程,这一过程可以减少污染。

撬动价格杠杆

现有停车位的使用率因为收费管理问题并不理想。一些单位和住宅小区的地下停车场空置率较高,而在医院、学校则出现了扎堆停车而无处可停并导致道路拥堵。此外,虽然各城市出台了相应的停车收费标准,但在风景区、大型公园周边的停车收费依旧比较混乱,收费标准五花八门,并且滋生了非法占地经营、冒充收费管理员的乱象。

官阳告诉记者,交通吸引点的收费价格是应该科学分配的,不一定是越中心越贵,越远越便宜,有些地方,根据流动性可以利用价格杠杆调整车辆停放。

北京北医三院停车难题诱发了院区外整条花园路的瘫痪,因为医院内停车价格便宜,院外占道停车贵,车辆停靠更倾向于医院内。在友谊医院,院内停车费用为8元1小时,而据院外的停车场收费人员介绍,院外停车价格1小时内为每15分钟2.5元,超过1小时,则按15元每小时的标准收费。

“这种方法不科学。”官阳表示,医院内的停车位应该价格偏贵,应该设计大量的流动车位,鼓励人们把车停下走进医院,或者开进去之后把病人放下,再开出去停车在外面,外面的停车费偏低。“应该是倒过来,现在却是相反,外面贵里边便宜,所有人都往里停,院外的路就废了。”

在医院停车收费的价格设置方面,官阳认为,应该以远端便宜,近端贵为原则,医院内特别贵,设置有限的永久停车位,院外的价格相对低于院内。

另外,官阳表示,学校、幼儿园周边的停车难题也可以用价格杠杆进行调节。“学校拥堵通常持续1小时,接送孩子上下学实际上是相对简单的需求,这个时候应该把停车位调整开,如果把车停的远些,需要走上20分钟去接孩子的,按15分钟收费,可以很便宜。如果停车位置距离学校很近,要步行100米,那么那里的停车位就很贵,也按15分钟收费,可以按价格把距离控制开,而在学校门口要非常贵,超过5分钟就收费。”

第10篇

关键词:高层建筑;智能化;设计;预算;

中图分类号:TU208文献标识码: A

0引言

随着建筑科技的不断发展以及计算机技术在建筑领域中应用的不断推广,智能化系统几乎已经成为当前一些高层建筑的基础配置。这些智能化系统主通过融合现代化的计算机技术、信息通讯网络技术、自动控制技术等,将高层建筑的物业安防、物业管理、信息服务以及智能化家居管理整合,形成了集约化的服务体系,对于安全舒适、便利节能的建筑环境的塑造具有重要的作用。

1高层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的原则

(1)智能化系统必须安全可靠。高层建筑智能化系统在设计阶段应该采用相应的数字安全方案,同时结合成熟可靠的技术与体系结构,选择使用稳定性能好、可靠性高的软硬件设施,以确保系统平台安全可靠,同时能够持续运作。

(2)高层建筑智能化系统必须具有较好的功能扩展性。由于高层建筑智能化系统科技是不断发展进步的,因此智能化系统应该具有较好的可扩展性,能够便于后期系统升级改造工作的实施。

(3)技术先进,简单实用。技术先进主要是智能化系统的产品应该具有较好的性能,简单实用则要求智能化系统的操作界面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便于用户直接掌握。

(4)经济性能好。对于智能化系统应该在确保系统的功能与性能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经济性能,具有较高的技术经济性。

2高层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内容

(1)楼宇设备自动控制系统。楼宇设备自动控制系统主要是综合运用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以及控制技术等融合。楼宇设备总动控制系统主要由空调设备控制模块、照明设备控制模块、电梯控制模块、给排水控制模块、变风量通风控制模块、变配电控制模块等几部分内容组成。通过这些模块以及智能化的控制,在自动、节能的基础上在高层内部创造温度、湿度与亮度适宜的居住环境。

(2)可视对讲及智能家居警报系统。对于高层建筑而言,可视对讲系统与智能警报系统属于智能化系统的基础硬件设施,也是保护高层建筑用户财产安全的重要内容。现阶段在高层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过程中,可视对讲系统一般选择具有TCP/IP技术、计算机通信技术、差分数字传输技术、图像自动增益补偿技术等功能的系统,通过将这些信息技术融为一体构建完善的网络监控信息平台,将高层建筑小区域建筑物内部的安全防范相结合。可视对讲及智能家居警报系统主要由管理控制机、楼宇门口主机、室内分机、转换器、楼层分配器以及嵌入式接入服务器等几部分组成,可以实现通话对讲、信息建设、门锁开启、危险报警等智能化的控制管理。

(3)网络监控系统。高层建筑的网络监控系统主要是通过在小区、建筑物门口等公共区域布置监控系统,以对建筑物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动态监控。系统主要由网络摄像机、视频专网、流媒体模块、存储模块、中心服务模块以及客户端等组成,同时与报警服务系统相联系。在系统设计的设备选型上,应该选择具有稳定可靠设备接入、体系结构开放、部署灵活、设备高兴与系统全面安全的设备。

(4)停车场管理系统。当前在高层建筑规划设计上,通常都会设置地下停车场,对于停车场进行智能化的管理,也是建筑工程智能化系统的重要组成。高层建筑智能化的停车场管理系统一般采取独立控制,中心统一管理的构架模式。一般选择在出入口独立设置IC卡读写系统,配合使用图像对比系统进行系统的控制管理。如果允许车辆的临时停放,还应当在系统的设计中增加自动取卡模块设计。

(5)公共广播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主要是用于高层建筑的信息传播、广播通知与背景音乐播放。公共广播系统的组成主要是由广播分区、系统服务器、音源设备、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扬声设备以及广播线路等几部分内容组成。对于智能化公共广播系统的要求是确保系统具有紧急疏散通知广播、业务语言广播、背景音乐播放、语音实时播放以及自动系统功能等及部分组成。重点实现公共广播系统能够通过软件程序控制播音,发生紧急情况之后可以进行紧急联动广播。

(6)消防联动系统。由于火灾会对高层建筑物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因此消防联动系统也是高层建筑智能系统的关键组成。消防联动系统的组成主要有消防联动控制中心、烟雾温度感应设备、输入输出设备、电气控制装置、消防设备应急电源、自动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等几部分内容组成。通过消防联动系统的智能化启动,确保高层建筑的安全可靠。

3高层建筑智能化系统的预算方案

对于高层建筑智能化系统的预算方案的编制应该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相关预算管理办法进行编制,并按照最大程度节省投资的原则进行编制,预算方案编制的重点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1)预算方案中应该涵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所必需的主要硬件设备采购、软件系统购置开发、应用设备与软件安装工程、系统的操作使用培训等相关工程量费用。

(2)对于预算定额的套用应该根据国家相关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根据职能系统的实际情况合理的调整费用文件。

(3)智能化系统的预算中设备价格可以采取直接与厂家联系咨询的方式或者是参照近期其他建筑智能化系统安装建设工程中相关产品的资料信息进行价格的确定。

(4)对于系统设备在后期使用阶段中的服务费用、智能化系统的硬件改造与技术升级费用以及智能化系统的正常维护使用费用,一般不列入预算方案范围内。

结语

高层建筑智能化系统作为当前高层建筑设计的重要组成,能够为建筑用户提供便捷、舒适的居住环境,在智能化系统的设计阶段,设计部门应该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的规划设计智能化系统组成,并通过完善的预算方案,对智能化系统的技术经济性能进行准确的评价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智能建筑设计标准[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7年:4-17,60-61.

[2]胡晓坤,刘新国.房地产经济投资决策仿真分析研究[J].计算机仿真.2008,18(6).

第11篇

【关键字】车队建设车辆管理体会

中图分类号:F407.4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重型卡车的相关介绍

例如,随着“中国第三代重卡”德龙F2000系列车型的震撼登场,以及8X 4、10 X 4系列多轴载货车的重拳出击,陕汽重卡成为了“卓越品质、物超所值”的代名词,以质量过硬、高效运输、超强承载、出勤率高而备受赞誉。“德龙F2000”是陕汽与德国曼公司合作的结晶,代表着目前国内重卡的全新水平,是我国出口欧洲的重卡产品。外表雍容华贵,驾驶室秉承欧洲风格,专有四点全浮式悬置机构,电动天窗、恒温空调、车载电话、VCD等高级配置营造了高级轿车般的驾驶氛围。进口驾驶室本体、7.5 t曼技术前轴、德龙专用发动机、专用变速箱等国内外优质组合实现了更佳匹配。大开门设计、实用宽敞的卧铺、双夹层顶盖等充满人性化的设计风格,280至450马力的强劲动力,使德龙F2000实现了真正的升级。

二、车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由于重型卡车任务不断增加,任务执行区域扩大,油耗大大增加。往往都是驾驶人员单独执行远途任务,这就造成了对驾驶人员的用油的管理难度增加。

(2)重型卡车维护、维修的所用的配件领取的问题。由于车辆的维护、维修所用的配件种类繁多,后勤所准备的种类不多。这就造成一部分车辆的维护、维修还需要去修配厂完成,无形中造一些车辆维修成本增加。

(3)随着油价的不断攀升、重型卡车任务繁多,油耗成本大幅增加,加之驾驶人员对加油站的选择也不很固定,随时缺油,随时加。也因加油站油价不尽相同,给油耗的成本无形加大。

2、车辆维护、维修方面存在的问题

重型卡车车队在车辆方面上,有新车、旧车,有好车、次车,这样对车辆的维护、维修所需要的配件选择及费用则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

三、搞好车队建设及车辆管理的相关措施

1、完善监督考核制度

如何让重型卡车车队的服务变得更加高效、优质呢?这就需要我们车队后勤部门客观合理地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制度,为机关车队的良好运行做好基础、保障工作。需对所派出的人员、车辆用油等事项都要进行有效的监管。如:执行任务的行车里程,公里耗油量,任务完成时间等等都要进行考核。这可以把人员节约成本积极性及车辆油耗降低充分地发挥出来,同时还以避免或减少公车滥用、私用,减少油耗,为机关、为车队节省成本。

2、加强宣传教育

增强驾驶员的节约意识。有很大一部分的驾驶员,节约意识比较淡薄,缺乏节约公共资源的意识。因为花的是“公家钱”,办的是“公家事”,“羊毛”没出在自己身上,所以对很多的必要的浪费,都视而不见。由于体制和制度的缺陷,公车私用情况也比较普遍,这也是导致浪费行为难以根治的重要原因。由此可以证明重点宣传节约资源的重要性,争取努力营造节约资源的氛围,强化节约资源的意识,提高认识,形成合力合作,使大家在工作中逐渐养成良好节约习惯。节约是车辆管理中的重要问题,涉及面大、矛盾多,需通过各种方法、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从而达到共识,争取支持配合,密切协作。要求全体牢固树立勤俭节约的意识,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营造“从今天做起、从小事做起”的浓厚氛围,强化资源稀缺意识、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培育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

3、结合实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客观、实际、完善的车队后勤管理制度对帮助、提高机关车队的工作高效、管理有序、安全节约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可以遵循以下几条原则来健全车队后勤的管理制度:首先,服务原则。依据机关单位所规定的所后勤工作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制定;其次,节约原则。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为原则,科学、合理、保质保量地对车辆维护、维修所需要配件采购、以及降低油耗成本等进行制定;第三,人性化原则。对于长期执行较远地域的驾驶人员的油耗、配件等问题,应给予合理评估,适当放宽油耗、配件的标准。依据以上三项原则,对工作职责、奖惩制度、车辆油耗、车辆维护、维修配件的管理制度等给予健全、完善,这样才会更有利于辅助机关车队整体的管理,把机关车队后勤的工作做更完善、更具体。

4、车辆停车实行定置化管理

认真执行定置化管理规定,树立良好的管理理念,做到整齐化一,美观整洁。车辆停放必须放在停车场的停车车位上,不准乱停车场,保持整洁面貌整齐。对停放车辆不整齐的罚款20元,乱放车辆的罚款50元。严禁在停车场内刷车、擦车。保持良好环境卫生。如在停车场内刷车一次罚款50元。车辆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正点发车,并按规定的停车地点停放车辆,并服从安监人员的指挥,如发现乱停车或不按规定时间发车者,一次罚责任人50元。

5、完善车辆维护、维修配件的管理制度

对于机关车队来讲,车辆的维护与维修所占的费用相对来讲是很大的。这就要求我们要严格、合理的制定关于车辆维护、维修配件的合理的采购、管理制度。首先,结合车辆实际情况制订出不同车辆保养、维修配件的保质、保量以及采购价格的标准。避免在保养与维修费用上支出过大,造成没有必要的浪费,并做到有专人进行监管。其次,对车辆要制订出定期的维护与维修时间表,避免车辆没有通过正常的维护或维修而造成不应有的事故发生。

6、车辆的维护及维修所需配件成本管理

车队的车辆使用率高,行使的里程量大,这就要求我们对车辆要及时进行维护及维修。这就要求我们车队后勤部门应按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对车队的各种车辆按规定时间进行维护或是维修,发现任何的大小故障都要认真对待,予以及时的维修、处理。首先,对各种车辆所需要的配件要求就要严把质量关。配件的质量关系到车辆行驶过程中的安全性,这就需要我们在采购不同车辆的配件过程中,一定要选择质量好,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配件。首次,各种车辆的配件采购价格的控制。虽然配件的质量相同,但是往往价格却不尽相同,这就要求我们在对相关配件进行采购时,一定要多走、多询价,做到以最低的价格买到最优质的配件,以降低车辆维护及维修所需配件的采购成本。

【参考文献】

[1] 陈允文 加强车辆管理制度建设保证优质服务安全行车[期刊论文]-中国电子商务2010(9)

[2] 毛宝祥 谈甘肃省交通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管理[期刊论文]-交通财会2008(10)

[3] 周甘霖.杨海辉注重车辆管理保证行车安全--北京卫戌区某坦克团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期刊论文]-汽车运用2003(1)

第12篇

今年以来,后勤服务公司一如既往牢牢把握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制定、提案整改、精益创新等重点工作,强化责任分工,层层落实指标,提高管理水平、组建高素质团队、提升职工幸福指数等指示和希望渗透到后勤服务各项工作中去,抓重点、攻难点、出亮点,努力建设“标准高、反应快、服务优、效果好”的大后勤服务新局面。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实现后勤安全生产服务上台阶。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1.停车住宿、市场化管理全面推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及公司年度工作会精神,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深入推进全员、全要素、全过程效益核算与目标管控的全面市场化,后勤服务公司对公司内停车、住宿实行市场化管理。该管理办法现已在公司范围内规范运行。

2.精益管理持续推进

为进一步深化地面精益管理,加强文明卫生治理,打造清洁舒适的矿区环境,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后勤服务公司开展“清死角、治四乱、灭四害”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强化了工广环境清理整顿,规范了矿区工作生活秩序,打造了安全文明、整洁有序、干净卫生的工作生活环境,对精益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助力显著。

为迎接精益现场会召开,做好地面保洁和精益标识,后勤联合精益市场办对公司办公室、公寓、垃圾桶、绿化带等地点统计、设计标识牌5000余个,现已确定数量、规格并联系公司开始制作。

3.完成后勤服务公司制度汇编初稿

为响应企业市场化管理形势,提高后勤服务质量,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和建立良好的生活准则,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经过2个多月的撰稿、编稿、审稿,2019年3月《后勤服务管理制度汇编》经完成初稿编写。

该制度中主要针对公司卫生保洁管理、地面维修管理、内部治安管理、工广绿化管理、职工食堂管理、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等后勤业务进行详细的职责划分,明确后勤服务各项工作的基本标准及违规行为处罚,涵盖全面,突出细节,清晰易懂,较为具体地囊括了后勤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该制度的印发将成为公司今后工作中强有力的工作标准及执行依据。同时也将为精细化服务职工、市场化运营工作的有条不紊开展提供有利的制度保障。

4.钢结构构筑物安全管理

后勤服务公司联合其他部门对栈桥内部设施、外部桁架、支撑杆件、连接杆件、连接支撑节点、牛腿等部位进行外观检查。每月进行一次风险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加强对钢结构厂房的周期性除锈防腐及维护工作,确保钢结构厂房正常使用寿命。

5.加大矿区治安管理力度

护卫大队全天24小时不间断对宿舍、食堂、煤场等重点区域和场所进行巡逻,利用我矿治安监控“天网”系统,对各重要场口进行全天候监控巡查,6月份我们按照矿主要领导指示,在煤场装载机上新安装记录仪11个,矿区新增安装了17处监控探头。严格执行人员出入证和物资出门证管理制度,保障了矿区内物资和人员的安全,确保了全矿治安和谐稳定。

按照我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了对重点场口一日一巡检、一周一检查的要求,确保了矿区消防安全零隐患,按照规程要求开展了上半年灭火器校验工作。严格执行爆炸物品装卸警卫警戒制度,确保运输安全可靠,每周对井下火药库发放和回收台账进行检查,安排巡逻人员对每班爆破作业人员上井检身,杜绝了爆炸物品流失。

6.“人脸识别售饭系统”助力“智慧食堂”建设

拟与农业银行联合在不投入资金的情况下上智能人脸识别售饭系统,该系统具有先进、智能、无风险等特点。后勤服务公司与农业银行工作人员联系,经过多次商讨,农业银行为我公司免费提供一套人脸识别售饭系统。该系统实现后将提供一个就餐方便、成本可控、服务迅捷的现代化食堂就餐环境,藉此实现“智慧食堂”管理。该系统现已进入安装阶段,预计10月份可投入使用。

7.内部挖潜见效 成本控制稳定

为了加强成本控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控制各类维修费、材料费、绿化费等各类费用的支出,把过“紧日子”的理念深入到每个职工思想。上半年后勤公司利用废旧材料自制挡车棍90余个,拖把池4个,小推车5个,自行育苗扦插的花卉16个品种20000余棵,并大面积移栽养护成活;

自行组织人员修建运煤路东侧停车场36个停车位,用洗矸替代沙子、石子铺垫停车场底层节省了材料投入,该停车场自7月21日开始投入使用,大大缓解了矿区内车位压力,将降本提效落实到了每个工作细节中。

8.着力提升职工幸福指数

职工是企业的主体,职工幸福指数的提升将为企业发展带来无穷的活力和创造力。卫生所上半年为提高职工健康保健知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利用安全宣传月活动在篮球场发放防暑知识宣传单2百余份到各区队职工手中,并结合季节发病特点,在副井口就预防中署和肠道疾病及健康的生活方式等知识,举行知识讲座,受到了职工的欢迎。

针对署夏高温季节,为了做好职工防暑工作,卫生所为井下各区队及时发放了防暑药品,累计发放霍香正气水6140支,风油精1036瓶,确保防暑药品储备充足,为防治职工中暑发挥了较好的作用。针对夏季腹泻病多发特点,加强腹泻病管理,上报工作,配备充足药品。

食堂在加大了食品原材料市场调研力度,对使用频率较高的46种原材料进行了价格调整,做到了价格公道合理。制定免费玉米粥、免费绿豆水供应时间,保证二十四小时不断档,为职工送达温馨的企业关怀。

存在问题:

1. 后勤公司职工队伍平均年龄较大,年老且体弱者居多,缺乏创新精神。

2. 矿区内地面建筑使用年限长,每逢雨季各处屋顶、墙体漏水严重。

3. 地面制冷管网和地下供排水管网多年来锈蚀严重,突击抢险修补任务较多,建议更换。

下一步工作打谱:

1.计划530采区塌陷地治理工程一期南区回填完成80%,田间道路开工,北区回填完成50%;智慧矿山井口调度中心改造工程计划9月上旬必须竣工。

2.计划130、230塌陷地治理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3.迎接安排好集团公司在我公司举办的智慧矿山推进现场会;完成地面交通标线、标识重新划线,针对我矿职工自备车日益增多的实际情况,对各停车场进行规范化划分,最大程度的满足各车型停放需求。

4.配合完成集团公司在我公司举办的技能大赛比赛项目。

5.抓好公共安全检查和重点监控,做好矿区维稳安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