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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时间:2023-07-17 17:22:0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矿山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矿山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第1篇

一、基本情况

市有采石企业24家,其中22家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2家正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自去年9月份以来,由于全运会、国庆60周年、元旦、春节等大型活动或节日相继到来,多数采石场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在应急管理工作上,全市24家采石场每家均不少于1名专职应急救护员,并且都与市4支区域性的非煤矿山专业救护队伍签订了应急救护协议。

二、应急救援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合力量,成立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

为提高非煤矿山突发事件的救援能力,我们按照“布局合理、反应灵敏、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原则,在采石场数量相对集中的4个镇街,对应急救援力量与装备进行区域整合,先后成立了木石镇、柴胡店镇、南沙河镇、东沙河镇等4支非煤矿山专业救护队伍。救援队长由镇副安监中队长担任,具体负责日常的应急救援工作,并将自辖区内采石场的大型工程机械、救援装备予以登记造册,较好地解决了长期以来救护队伍少、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各应急救护队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由救援队员及采石场负责人参加的会议,通报相关事故案例,学习安全规程,开展巡回检查,协调救援演练,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签订协议,明确队企之间的救援关系。

为了激发救护队伍的积极性,我们按照“就近结对、有偿服务”的原则,积极敦促所有采石场与4支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目前所有22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采石场全部于与4支救援队伍签订了应急救援协议;正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2家采石场也于今年与木石镇非煤矿山救护队签订了协议。各救护队根据每个采石场的规模,定期收取一定的费用,应急救援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所在采石场据实支付。

(三)跟踪指导,强化应急救援预案管理。

结合采石场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和新办证工作,我们对全市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预案逐一进行了修订完善,对救援人员进行了充实和调整,进一步增强了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同时,我们组织专业人员对《市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了修订,并报市政府备案,8月,被收录到《市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

(四)未雨绸缪,搞好救援队伍预防性检查。

4支非煤矿山专业救护队结合服务对象的特点,认真组织,精心制定预防性安全检查方案,采用到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熟悉救援环境与发现消除事故隐患相结合的形式,每年至少2次派专业人员深入各采石场进行预防性检查,重点检查各类安全隐患、企业职工安全培训和“三违”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通报采石场和镇安监中队,及时监督整改。对一些重大的安全隐患,则由安监中队、采石场及专业救护队联合商定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处置方案,报市安监局批准后,由采石场抓好落实。超级秘书网

(五)加强演练,提升非煤矿山应急救援能力。

为督促采石场强化安全应急救援工作,提高救援能力,去年,我们先后在木石镇、柴胡店镇、东沙河镇分别举办了3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演练做到了组织指挥到位、资金物资到位、演练程序到位,全面检验了应急救援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检验了应急联动指挥工作机制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锻炼和提高应急救护队的抢险救灾能力。

第2篇

由于种种原因,钨矿山一直存在安全生产保障条件差、工程地质灾害隐患多、生产安全事故不断的问题,既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又严重破坏了矿区的生态环境,给国家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我钨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如何针对钨矿山当前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开展相关工作,以真正达到从根本上扭转钨矿山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的目的,是大家所共同关心的问题,本文试就这一问题作初浅探讨。

一、钨矿安全生产的现状

钨矿山开采是一个综合性的技术行业,涉及到地质、采矿、通风、运输、安全、机械和电气、爆破、环境保护及企业管理等多方面内容,与其他行业相比,矿山劳动强度大,作业条件差,不安全因素多,工作场所及工作本身都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井下生产工作空间狭窄,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矿尘、火灾、水灾、顶板事故、井下爆破、机电设备等都直接威胁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从总体情况来看,钨矿山安全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矿山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矿工生命安全难有保障。从历年发生的事故来看,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主要集中在井下,都是因为矿山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技术装备水平低、生产工艺落后等原因所致。比照国家金属非金属矿山标准化建设要求,目前,钨矿山安全设施硬件设备仍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1、绝大多数工区的主要运输巷道(以下简称主巷道)没有排水设施,其中有4个工区的主巷道积水非常严重,巷道里几乎看不到路面。

2、绝大多数工区的主巷道没有按照标准化要求建设,层高不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均未达到50米的高度,顶板过薄,容易导致崩塌事故;主巷道本身也普遍存在狭窄、矮小等问题,在狭小的主巷道里,人、车、物混流,安全隐患极为严重。

3、绝大多数工区的主巷道未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要求进行支护。仅有的永久支护与作业面之间也存在不按要求架设临时支护或特殊支护的问题;有的巷道维护走过场,甚至没有任何支护措施。

4、绝大多数工区的主巷道没有安装照明系统,主巷道里面漆黑一片,在黑暗的巷道里,矿工不仅极易因碰撞受伤,而且不易发现安全事故征兆,不易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5、绝大多数工区的主巷道没有落实机械通风要求,未采用机械通风或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完善,在风质、风速、风量情况不明的情况下盲目下井作业或施工,容易引发中毒窒息事故。现有的简陋通风设施,也因为部分拖拉机净化器存在安装、维护不到位等问题,形同虚设。

6、因多年的采掘作业,钨矿山留下了大量的采空区,使得地表和建构筑物开裂、塌陷,引起山体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矿业秩序还没得到根本改善,乱采乱挖现象屡禁不止。近年来随着钨精矿价格上扬,矿业开采利润空间增大,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一些不法分子和非法企业铤而走险,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盗采矿产资源或无证非法开采时有发生,极易造成安全事故。如矿区周边村民经常进入矿区偷盗钨砂,破坏安全生产设施;在矿区内非法兴建洗选厂等等。

(三)规范施工要求没落到实处,违规生产现象依然严重。工区普遍没执行关于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和竣工验收、试车等相关规定,未能按照国家规定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以致这些工区的安全生产先天不足,给日后生产留下了重大安全隐患。有些企业主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短期行为严重,违反设计组织施工、生产,容易导致较大事故的发生。多中段生产,存在上下同时在一条矿脉作业现象。采空区没有实施填充,上部中段存在地压活动。部分工区存在往河道倾倒废石现象,影响河道行洪;随着废石场逐年增高,部分废石场存在滑坡安全隐患。

(四)矿区应急处置缺乏措施与经验,容易导致次生事故发生。工区普遍对炮烟中毒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没有制定应急预案或者虽然制定了应急预案但束之高阁,没有对职工进行应急培训,也没有组织演练,职工缺乏应急救援常识,不熟悉救护的基本方法,致使发生炮烟中毒事故后,容易发生由于盲目施救造成次生事故发生。

(五)安全监管工作仍存在盲区,无法保证安全措施全部落实到位。目前,钨矿山存在安全监管力量薄弱,人员数量少,各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更少,尤其是是机械通风、尾矿库、冶金、有色方面的专业人员严重短缺,加上基层工作经费、装备不足,现场监管缺位问题十分突出。由于安全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不匹配,工作中难免顾此失彼而出现问题,这种局面直接影响到安全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钨矿安全生产治理措施的建议

省、市、一直都很注重钨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自2001年下半年起,针对钨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薄弱、事故多发的现状,多次开展了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因为钨矿山工区多、分布广,生产经营集约化程度低等缘故,钨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薄弱、事故多发的状况并未得到根本好转,仍处于事故多发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相当严峻。为实现钨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应加强如下工作:

(一)加大安全投入,更新安全设施,优化安全生产的物质条件。安全投入是安全生产的最基本保障,应根据钨矿山的实际情况,以达到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为准则,有计划地搞好安全设备更新等资金的投入,使主要生产系统的各环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我们认为应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钨矿有限公司、各工区积极配合,分三年对钨矿山19条主巷道的层高、通风、排水、支护、照明等硬件设施进行全面改造。

1、按照50米层高设一个工区的要求,撤并9个工区,保留10个工区。

2、改造各工区的主巷道设施,解决钨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薄弱的问题。

A、主巷道按2×2.2米标准加宽、加高,实现主巷道人、车分流。1000米长主巷道加宽加高的投入为:1000米×700元/米=70万元。10条主巷道共需700万元。

B、淘汰主巷道现有的木支护,改用钢混泥土支护,既节约成本,也利于井下防火安全。每米用需要6米长的钢管3对,每对260元,计780元;每米支付工资3对×60元/对=180元。1000米支护改造共需1000米×(780元+180元)/米=96万元。10条主巷道共需960万元。

C、主巷道开挖排水沟自流排水,或开挖水仓安装水泵机械排水,消除井下主要运输巷道积水现象,便于行人和拖拉机运输。排水设施改造经费:1000米×600元/米=60万元。4条主巷道共需240万元。

D、主巷道安装机械通风设备,解决井下粉尘对工人的危害。局部扇风机(简称局扇)每部约3万元,风筒每米约30元。一条主巷道的机械通风设施投入为3万元+(500米×30元/米)=4.5万元。10条主巷道共需45万元。

E、主巷道安装照明设施,解决井下照明问题。一条主巷道照明设施投入为500米×5元/米=2500元。10条主巷道共需2.5万元。

以上投入概算合计为:1947.5万元。

2、工区主巷道改造的资金筹措:1947.5万元的改造总投入分三年执行,每年的投入为:649.17万元。每年的改造费用按政府承担百分之四十、钨矿有限公司承担百分之三十、工区承担百分之三十的比例分配,各责任主体的负担也不是很重。各责任主体所承担的费用均由各责任主体当年的收益支付。

3、鉴于目前钨矿山大多数工区生产效益不是很好的现状,为保证矿山技改落到实处,我们认为进行改造的工区当年不要执行钨精矿税费提高政策,待技改全部完成后再执行。

(二)解决安全生产难题,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技术水平。针对钨矿山安全生产技术水平不高的现状。应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引导公司、工区在生产过程中借鉴国内外优秀企业的生产经验,加大先进科学技术研究领域的投入。

1、加强对矿井水害的预测预警和对老空积水的排查摸底工作,对可能接近水体的地带或遇到断层、破碎带、采空区等可能与水体有联系的地段,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原则,发现工作面有“出汗”、淋水加大、空气变冷、产生雾气等一系列透水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可能受到透水威胁的人员,按操作规程要求,落实好探放水措施。

2、着力解决采空区疏于管理的问题。

A、对位于同一断面的工区,实行合并整合,防止同一断面几个工作面同时存在的现象发生。对所有矿山井筒位置进行一次排查。按照矿井实际的井筒位置和岩石移动角对所有井筒进行一次计算,对岩移范围内的井筒,要一律废弃,停止使用,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B、对地下开采矿山的所有保安矿柱进行一次分析,包括中段与地表之间的矿柱、中段间顶柱和底柱、采场间矿柱、井筒保安矿柱等,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矿柱要采取有效措施,对无法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的要责令停止生产。

C、逐矿核查地表塌陷范围,并在地表实测界限增设防护设施。对于地表构筑物等设施要认真排查,在采空区范围内的要限期清理,不留隐患。

D、加强地压监测工作。对工程地质复杂,有严重地压活动的地下矿山要建立地压管理和监测制度,及时预测预报,防止大面积地压活动导致井下巷道垮落而引发事故。

3、禁止往河道倾倒废石,确保河道有5米以上行洪宽度,紧邻河道废石堆砌筑挡墙,防止河道阻塞。加强对废石场设施管理和巡查,确保避水沟畅通,对存在滑坡安全隐患废石场进行削坡设置台阶处理。

4、加强对拖拉机净化器管理和维护保养,保证井下拖拉机安装净化器,并确保有效,同时要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减少职业危害。

(三)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全程监管,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针对钨矿山安全生产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以《安全生产法》为母法,充分借鉴兄弟金属矿山的先进经验,制定和完善钨矿山的系统安全规划。一是集中力量修订和完善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如矿山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定、安全规程、矿山安全生产经费和使用规定、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矿山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等;二是提高矿山准入标准,科学规划工区管理模式,严格控制矿山生产规模,避免现有矿山无序组合和低水平运作;三是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安全生产监管死角。

第3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源头治本,抬高门槛,规模经营,整合资源,优化布局的原则,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整顿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努力实现全市非煤矿山规范、有序、健康、安全发展,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目标

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决取缔非法开采,严厉打击一证多井、一井多家开采和超层越界、乱采滥挖,以及非法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顿关闭各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及选矿厂;严格执行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整合矿产资源开采权,实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根本好转。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装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等各方面工作水平得到提高,安全防范措施得到加强,实现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三、整治内容

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是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主要内容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金属非金属矿山

(1)矿山开采布局是否合理,已经整合的矿山是否存在名义上整合,实际上各自独立开采的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有关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

(3)是否按照设计开采方案开采,开采现状与设计技术资料和图纸是否相符;

(4)爆破作业、爆破距离是否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爆破器材的储存、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落实情况;推广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及预防中毒窒息措施及爆破作业设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5)露天开采是否按照设计方案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边坡角度是否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或《小型露天开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的要求;

(6)地下开采矿山是否具备两个独立的、能行人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生产水平(中段)和采区(盘区)是否设置了两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

(7)地下矿山采矿作业掘进、运输、提升、通风、防排水、顶板管理现状,以及地压监控、供电、爆破等环节的安全和检测检验状况。

(8)地下矿山是否有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风量、风速、风质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及规程要求;

(9)地下矿山采空区管理制度和处理方案的落实情况;地下矿山落实防范水害方案、防排水设备和设施的配置情况;

(10)排土场的选址阶段高度、堆放高度、总边坡角、防排水设施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尾矿库

(1)相关建设工程的核准或审批的情况;

(2)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和环保竣工验收的情况;

(3)是否按照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是否按照设计要求组织生产运行;

(4)尾矿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和排洪操作管理的作业人员接受专业培训,尾矿工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情况;

(5)污染物排放达标的情况;

(6)是否存在违规设计、坝体超高、超量储存、超期服役、有垮坝险情等情况;

(7)是否存在影响公路、铁路、饮用水源安全的情况,尾矿坝下游是否有居民区或重要设施;

(8)回采再利用和闭库后再利用的尾矿库,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

(9)企业对尾矿库的安全管理情况,设施设备是否运行完好,抢险物资的准备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等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10)尾矿库库区内是否存在从事爆破或采砂等危害尾矿库安全的情况。

(二)整治的主要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环境保护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下列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依法予以整顿关闭。

1.金属非金属矿山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证照超过有效期限,应履行而未履行延期手续,或者采矿权人转让采矿权,未依法履行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的;

(2)新、改、扩建矿山企业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安全专篇设计审查擅自开工的;未履行竣工验收审批程序,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

(3)按照《辽宁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辽安监管〔2007〕37号)的要求,金属非金属地下开采矿山于2007年7月31日后仍未实行机械通风或通风系统达不到规范要求的;

(4)露天矿山开采条件适合采用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而未采用的;

(5)露天采石场不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标准规定采取分台阶开采,或者一面坡到顶(不含型材石)或者从底部掏采的。

(6)矿山设计开采规模达不到《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全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7号)规定的不同矿种的生产能力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7)对存在重大隐患责令限期整改的企业,在实施停产整顿期间,未经整改验收或经整改后仍不合格,擅自开工生产的;

(8)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采矿企业在一个矿区范围内超层越界,交叉重叠开采,已构成坍塌、透水、片帮、顶板冒落等重大事故隐患的;

(9)其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依法关闭的。

2.尾矿库

(1)建设项目未申请立项审批的;

(2)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

(3)未经环保部门进行环评及环保“三同时”审查或者不合格的;

(4)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内的尾矿库;

(5)尾矿库下游有工厂、居民区、学校、水源地和公路等公共设施,未经有法定资质的机构进行地质勘察、坝体稳定性分析、调洪演算和现状评价的;

(6)逾期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的;

(7)尾矿坝未经设计进行施工并投入生产运行的;

(8)尾矿库未经安全“三同时”审查或者验收不合格的;

(9)危库、险库以及对重大隐患逾期不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10)其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应依法关闭的。

四、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9月25日前)

1.制定方案。有关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和具有针对性的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突出重点,量化任务,细化步骤,并认真抓好落实。

2.动员部署。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要召开有关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做到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措施得力,工作上务求实效,全面完成本次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3.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各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公开曝光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地区和企业。通过宣传,大造声势,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26日—11月30日)

1.自查自改时段。从9月26日至10月10日,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工作。从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并加大安全投入,能马上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立即停产,制定计划,做到责任、资金、措施、时限要求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2.集中整治时段。从10月11日至11月10日,有关县区要集中力量,全力推进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和整顿关闭工作,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形成上下联动机制,坚决取缔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污染环境的非煤矿山企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进行社会公示、挂牌督办、停产整改、跟踪落实;对不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采取果断措施,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关闭,并对已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予以登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在此期间,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深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督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和消除隐患。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1日—12月31日)

有关县区要组织专家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整治验收审查表对本辖区内的非煤矿山企业逐个进行初步检查验收,市组织专家对尾矿库和井工开采的非煤矿山进行复审验收,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不合格的非煤矿山和尾矿库,由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为加大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政府成立*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监管一科。联系电话:*。

各部门职责如下: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研究制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负责方案的组织实施;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许可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不予延期换证,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提请同级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把矿产资源开采证审批、年审关,依法查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超层越界和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要按法定程序吊销或注销其采矿许可证;要继续加大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工作的力度,对开采布局不合理的,提出关闭整合方案,并组织实施;严格用地审批,加强用地审批后监督管理,取缔非法占地建设的尾矿库。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营业执照审批和年检,对达不到非煤矿山企业登记相关前置审批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发照。被注销采矿许可证和被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公安部门要严把爆炸物品供应审批关,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要及时收回其有关爆炸物品许可证件、停止审批供应爆炸物品;对停产整顿的非煤矿山在停产整顿期间,要停止爆炸物品供应,经整改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恢复审批供应爆炸物品;对取缔和关闭的非煤矿山,按程序吊销或注销其有关爆炸物品许可证件,终止审批供应爆炸物品;对未通过[Page]“三同时”审查验收及经环评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核发有关爆炸物品许可证件;对涉嫌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案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进行查处。

环境保护部门要严把环保准入条件审批关,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的矿山企业及污染环境的行为。做好对露天矿、采石厂和尾矿库的环境监管工作,把好环评及环保“三同时”验收关,对严重污染环境的非煤矿山,要依法严惩直至关闭。

电力供应单位要严把电力供应关,凡注销采矿许可证和安全许可证,以及已决定关闭的非煤矿山,要立即停止供电,拆除供电设施;对未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新建矿山,不得供电。

发展改革等投资管理部门要严把立项审批关,严格排查非煤矿山建设工程的立项核准情况,对于不符合规划和产业政策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核准和备案其项目建设,已经建成的要予以关闭。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是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稳定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各级政府要从安全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分工,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监管的范围,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要紧密配合,相互支持,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坚决打击非法开采和超层越界,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屡次违法、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不服从安全监管的,要采取经济、行政、法律等一切行之有效的手段,从严、从快、从重予以坚决打击和严厉查处,使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落实治理资金,尽快消除隐患

要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加大安全投入,解决本地区和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各级政府要依据《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设立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对公共安全及破产关闭企业遗留的采矿沉陷、尾矿库等重大隐患进行治理。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加大安全投入,确保隐患整改资金到位,彻底根治隐患。

第4篇

为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治,切实防备事故的发生,有用改变我县非煤井工矿山安全生产被动场面,现制订如下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准则

增强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治理,严格法律,突出重点,具体推进,深化非煤井工矿山安全整治,保证全县非煤井工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灭亡人数节制目标不打破。

二、整治重点

(一)增强采空区治理。要坚持矿区范围内的采空区挡案,制止人员进入采空区采矿,严禁私自回采保安矿柱。要延聘中介机构对采空区进行会诊。要大力完善视频监控系统,要在规则的地址和地位按要求装置探头,并依据生产情况的转变实时增设探头,要坚持健全视频监控系统治理规章准则,制定非正常状况处置顺序和应急预案,要装备足够的维护、值班和技能人员,并经培训持证上岗,还该当依据矿井实践装备足够的备件,保证监控系统不连续运转。

(二)标准开采方法。要严格执行采掘技能方案,保证“三量”均衡。要按规则编制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和功课规程,并严格依照设计施工,严禁无设计施工,不按设计施工或擅自改变设计施工,要在年内祛除“以掘代采,独头掘进”的提高式回采办法。要保证安全出口疏通,每个生产程度、每个采区都必需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和通往地上的安全出口相通。

(三)增强顶板治理。要执行出渣功课现场安全检查工作票准则,每班功课前,必需由班长和安全员一起进行敲帮问顶,确认安全并签字承认后方可进行功课面功课。在不稳定的岩层中掘进井巷,必需进行支护。对一切支护的井巷和安全出口每月至少检查1次,采矿巷道应每班进行检查,检查出的问题,应实时处置,并作记载。巷道的顶板有分段治理责任人并有文件。要强力履行机械出渣。现有矿井凡能到达机械功课高度下限的功课面必需一概执行机械装矿出渣;新建矿井掘进井巷时必需执行机械装渣功课,有前提的可执行机械掘进,严格节制功课面人数。

(四)完善通风系统。一切地下矿山都必需构成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要坚持准则,规则主风机不开人员不下井,局扇不开,人员不上掘进工作面,采场构成通风系统之前不得回采。关于天然风压较大的矿井,只要当风质、风量、风速经检测到达要求并经技能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才答应临时用天然通风替代机械通风。要坚持每旬进行一次具体测风,并做好记载。

(五)防备井下水害。要安排技能人员或延聘中介机构查询核实矿区范围内的小矿井、老空区、现有生产区中的积水层、含水层、岩溶带等具体状况,并填绘矿区水文地质图。要增强超前探水,对接近水体的地带或碰到断层、破裂带、采空区等能够与水体有联络的地带,必需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准则,编制探水设计,掘进工作面或其他地址发现透水征兆时,必需立刻中止工作,撤出人员。

(六)标准安全治理

1、严把进人关。凡录用到井下功课新工人,须严把“三关”,一是“调查关”,在录用前对招收对象的年龄、文明、身体、家庭等状况进行认真查询摸底;二是“培训关”,要依照要求进行培训并报镇安办获得培训及格证;三是“练习关”,新工人须由矿方明确指定的老工人率领工作至少4个月。

2、落实日常检查。要开展常常性安全检查,每旬要由矿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具体检查。各企业应依照司法规则每年、每季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管治状况进行计算分析,并辨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县、镇安监机构报送书面计算分析资料,计算分析资料须由企业业主签字。

3、增强对工程队的安全监管。要增强对工程队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各工程队依法申报安全生产答应证。要大力增强班组组织、准则、营业建设,完成治理重心下移,关隘前移,提高班组自我治理程度。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有效防范、减少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章生产行为,突出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秩序稳定好转,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

二、整治目标

(一)对全县所有矿山企业逐一进行排查摸底,逐一查清所有采矿点的基本情况,全面了解和掌握矿山企业开采现状和存在问题;

(二)依法界定合法和非法矿山生产企业,对合法矿山要依法维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对非法违法矿山要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和取缔;

(三)对已关停的非煤矿山,要落实关闭措施,吊销相关证照,确保关闭到位;

(四)依法界定合法和非法矿山建设企业,超期建设的要在办理延期手续后方可建;

(五)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全县境内无证非法生产“零控制”目标;使越界采矿、一证多口、非法转让采矿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全面治理,违法案件得到有效查处;破坏矿山生态环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矿山布局不合理现状得到彻底改善;行政监管动态监测逐步到位;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明显好转。

三、整治重点

(一)无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和以采代探的;

(二)证照到期未办理延期手续或无视关停指令仍在采矿的;

(三)超出许可范围一证多口、多点、多套生产设备采矿的;

(四)超出批准矿界范围采矿的;

(五)非法转让、出租采矿权的;

(六)不按时足额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

(七)未依法签订矿山救护协议和参加工伤保险及足额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

(八)“三炸”物品购买、管理、使用不符合要求的;

(九)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但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十)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

(十一)未履行或落实矿山项目建设“三同时”审批手续的;

(十二)在建设期内从事违法生产活动和建设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从事非法建设的;

(十三)井下作业无机械通风设施或提升系统未经检测合格的;

(十四)无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十五)尾矿库无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使用的;

(十六)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事故应急预案未建立健全的;

(十七)劳动用工不规范、劳动防护用品配置不到位的;

(十八)对政府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不予配合的。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从4月10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10日—4月25日)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全县上下形成支持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氛围。

(二)排查摸底阶段(4月26日—5月5日)

1、对私挖滥采易发区、盲区、死角进行拉网式排查;

2、对全县已确定关停的19家矿山的关停情况进行摸排;

3、对具备开采条件的矿山生产现状进行逐矿、逐点摸排;

4、逐矿填写《非煤矿山企业专项整治调查摸底登记表》,逐一查清存在问题,拟定处理意见。

(三)依法处理阶段(5月6日—6月15日)

1、对无证私开的矿点,要立即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查封采矿设备,组织对非法采出的矿产资源量进行取证和认定,依法处置到位。

2、对确定关停的19家矿山企业,目前关停尚不彻底的,由所在地乡镇(场、区)政府(管委会)监督落实关停措施,督促关停到位,并报县政府相关部门验收。

3、对证照到期的矿山企业,相关部门一律下达《责令停止生产通知书》,企业在未办理有关证照延期手续前自行组织生产(经营)的,以无证生产(经营)论处。

4、对超越批准矿区范围从事生产的企业,要责令其立即退回到本矿界范围内,由有关监管部门明确四至,埋桩划界。对屡整屡犯、边整边犯的,吊销有关证照,列入关闭对象。

5、对未经发证机关批准,未依法办理采矿权转让审批手续私自转让采矿权的,未按照采矿权出租转让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行政罚款,情节严重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吊销证照。

6、对非法购买、储存、使用“三炸”物品的矿山企业,公安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7、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按照相应的处罚依据处罚到位。

8、对不按时足额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未依法签订矿山救护协议、参加工伤保险和足额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要责令其限期落实到位。

9、对违反劳动用工制度、非法雇用童工、劳动防护用品配置不到位、违反劳动纪律的企业,要按照法律程序严厉查处。

10、对停产(业)整顿的矿山企业,要立即停供并清收库存的“三炸”物品,强制性切断电源停止生产。

11、对新、改、扩建矿山建设项目未履行“三同时”审批手续或处于“三同时”建设期非法从事采矿活动的,要责令其停产,并依法处置到位。

12、对尾矿库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非法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

13、对非法违法采矿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违纪政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6日30日)

对符合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复工验收制度,开工前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地乡镇(场、区)政府(管委会)签字、县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报县政府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动时间紧、目标明确、任务具体。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县政府成立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专班,以扎实的工作作风、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摸排,积极整改,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第6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控生产安全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迎接党的十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内容和检查方式

(一)重点内容

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

2、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或备案;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或擅自变更设计,或未按经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3、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证照不全或相关证照已到期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

4、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生产、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

5、新建、改建、扩建、资源整合矿山未达到生产经营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和矿山安全监管部门验收而擅自投入生产;

6、建设矿山抢时间、抢速度、抢工期,安全设施和条件达不到要求,安全设施没有按设计施工;

7、超能力、超强度和超定员组织生产,未进行生产能力核定,以及不按照批准的设计要求组织生产和建设;

8、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整改到位、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9、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工艺设备、生产技术水平达不到国家和省相关标准;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

10、矿长学历、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和学历不满足国家和省行业准入条件;非法用工、无证上岗、超时加班,未办理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未按规定发放合格劳动防护用品;

11、无证勘查,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承包矿山工程,以及租借、挂靠有资质单位的行为;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

12、未对井下采空区实施治理或采取监测监控措施;

13、未按设计对地表开采移动范围内居民和建构筑物搬迁;

14、严厉打击以采代探、越界勘查、以及不按照勘查(坑探)设计和安全专篇进行勘查施工的行为;

15、尾矿库防汛措施和救援队伍、设备、资金、物资配备不到位,尾矿库超量排放尾砂,以及不按设计堆筑坝体;

1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

1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

18、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或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

19、露天矿山未按规定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未按规定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及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对人员设备或建筑物的安全允许距离未按规定进行爆破;

20、其他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应该停产整顿治理。

(二)检查方式

1、企业自查。6月起,县(区)局督促辖区内的非煤矿山按照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逐一对照,进行自查自纠,并将排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2、市县(区)局组织检查。7月份,结合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对本辖区内的重点矿区和重点企业进行检查,集中整治。对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3、迎接省级督查。8月份,迎接省督查组对各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的督查活动,随机抽查。

4、全面总结。9月份,市局将对“打非治违”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各县(区)安监局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经验,在巩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生产经营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县(区)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并力求取得实效。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区)、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结合本地非煤矿山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本企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非煤矿山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开展非煤矿山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地、各非煤矿山企业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个落实”。

(三)注重统筹兼顾。各县(区)局要以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契机,有力推动非煤矿山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进展,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和整顿关闭、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全年非煤矿山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7篇

今年月,我市职责范围内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死亡人,受伤人,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事故死亡总数占总控指标的%。其中:交通事故死亡人,占该项控制指标的%;工矿企业死亡人,超出该项控制指标的%;建筑安全死亡人。

二、安全生产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安排,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稳定大局,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也是我们党先进性和执政理念的重要体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依法履行职责,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一是全面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下发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专项整治总体实施方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及“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二是先后召开了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全面分析研究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原创:同时针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势头,召开了次全市非煤矿山专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力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在节假日和重大社会活动期间,及时成立督查组,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部门单位企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二)全面落实责任,及时跟踪督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追究体系管理。

今年,我市按照地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要求,狠抓落实,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追究体系管理。一是制定了《××××年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签订到各乡镇、街道、市直各系统党委党组,同时各乡(镇)、街道、部门又把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到了所辖村(居)委会、站所和基层企业,并督促企业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了一线各环节和各岗位,从而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党委、政府、村(居)委会、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制定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对全市安全生产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三是由市安委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季度督查,并就存在的问题在全市进行了通报。四是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建筑等生产安全事故认真组织开展调查,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各种手段,严肃追究责任者,并及时召开通报会,警示教育企业业主和从业人员,增强防范事故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性。

(三)强化监管整治,狠抓措施落实,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大检查。

按照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要求,今年我市各部门及时制定检查整治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检查严格整治,全面推动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大力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检查整治中,我市始终把非煤矿山和道路交通安全作为检查整治重点,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加大对非煤井建及生产许可矿山的日常监管力度,严格控制非煤矿山采矿许可的审批发放,严厉整治无证开采、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井建及生产许可矿山;加大对国道线、省道线和市区道路交通的安全监管;加大对消防、建筑、危化、食品卫生、农机、教育、工业企业等行业的安全监管整治。

截止目前,全市专项整治和大检查工作已累计检查各类机动车辆万多台次,纠正违章万多人次,处罚违章万多起;检查各类企业、商户多家(次),其中:非煤矿山企业多家(次),危化从业单位多家(次),食品经营户多家(次),工业、建筑企业多家(次),人员密集场所多家(次),个体工商户多家(次)。下发各类整改指令达多份,提出整改意见达多条。

(四)积极营造氛围,狠抓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今年我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以冬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大力营造宣传教育氛围,突出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及生产、生活常识,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一是在全市“安全生产月”期间,紧紧围绕“遵章守法,关爱生命”这一活动主题,在认真配合地区开展安全咨询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安全校园项活动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以政府副市长在电视新闻媒体安全生产的讲话为序幕,组织公安、经贸、建设、机关工委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企业开展了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广告宣传、培训教育、消防文艺晚会、宣传车上街、少年消防警校、小手拉大手交通法规同遵守、“应急演练进企业”、安全社区、乡镇、企业等项活动,将宣传教育活动覆盖到全社会。二是积极开展冬季百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交通安全“五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农机安全等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在自治区《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组检查期间,加强对《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在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四是加强非煤矿山、建筑等高危行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力度。五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及有线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类活动累计组织群众、职工、干部观看安全音像制品和安全课多场次,出动宣传车多车次,开展救火演习场次,指导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家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万多份,悬挂横条幅多条次,彩球个,展出各类宣传图版达多场次,张贴事故宣传画多张,培训特种工、企业负责人达多人。

(五)认真组织筹备,协调联动配合,全力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为有效检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效性,我市组织安监、公安、卫生、建设等部门联合行动,在认真分析研究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各要素、各环节的基础上,将人员密集公众场所领先大厦作为实地救援演练单位,认真组织筹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地演习方案,并于月份多次组织开展实地模拟演练,×月×日正式开展应急救援演习。通过演练,真实模拟了事故报警、人员疏散、重特大生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及部门协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的全过程,有效检验了我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企业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操作性,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救援部门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责任和任务,增强了各救援部门的配合衔接能力,并使企业职工和观众学习、掌握了火灾事故应急逃生技能,起到了扩大宣传的作用;同时通过演练查找出应急救援预案报警、人员疏散、救援配合、保护措施及事故恢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修改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升我市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的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落实防范措施,立足隐患治理,确保重大社会活动和隐患单位安全。

在节假日和重大社会活动期间,我市加强安全监管力度,对元宵花灯展及各部门、单位、企业举办的各类较大公众聚集活动,都组织公安、安监等相关部门强化交通、消防等安全监管,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责令活动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落实人员措施加强组织管理,确保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同时针对友谊路批发市场、丰茂市场、领先商厦等重点公众聚集场所和重大隐患单位,由市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落实人员措施,深入企业经营场所,全面检查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并督促企业及时开展自检自查,规范安全经营行为,加强市场商厦日常安全管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车辆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违章超速、逆向行驶;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遵纪守法自觉性不高,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频发。二是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够,防范措施落实不力,致使生产安全事故频发。三是企业管理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规章制度流于形式,“三违”现象在企业不同程度存在。四是非煤矿山企业点多、面广、线长,企业职工流动性大,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安全设施投入不足。

四、今后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深化九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大检查工作,突出抓好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安全整治。非煤矿山整治要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哈密市非煤矿山安全与生产管理的决定》和专项整治要求,加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道路交通要充分发挥交警、协管员作用,加大国道线、省道线、市区道路监管力度,遏制事故多发的势头;原创:消防安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要加大对重点单位的监管整治。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动态管理,及时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督查,督促各签约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帮助各签约单位总结创新工作思路,落实各项措施,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并做好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三)继续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全力做好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农机、建筑等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及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四)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部门、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抓住发展机遇、转变发展方式、夯实发展基础、提高发展水平”的主题。在对我局全面工作合理评估的基础上,与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先进安监工作的县局对标定位,查找不足,明确方向,提出我县安监工作争先创优的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健全安全监管制度,完善责任体系,强化综合监管、执法监察、基层基础、隐患排查治理,狠抓队伍建设,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全面完成市下达的2010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在201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综合考核中确保优秀等次,争取进入前三名;力争2010年进入全省安监系统先进名次,两项工作得到省局肯定;招商引资工作力争进入全县先进行列。

(一)四项工作保持全市一流水平。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和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

(二)两项工作力争加入全省的先进行列。

全县非煤矿整合重组工作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建设。

(三)一项工作力争进入全县先进行列。

招商引资工作。

二、争创目标

团结全局干部职工,群策群力,拼搏奋进,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和机关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实行分类指导、梯次推进、重点突破,努力提升机关整体工作水平,实现“提升能力、提升标准、提升效率”。

(一)强化制度建设,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监督指导职能,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形成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安全生产领导联系、约见谈话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健全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制度。认真执行《事故隐患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和《重点行业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意见》。

(二)深化执法行动,确保“打非治违”取得实效。

6月份和第四季度开展2次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以尾矿库专项治理、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冶金企业治理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确保重要时期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全面治理违规违章行为。组织开展针对隐患排查治理、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危化品治理、尾矿库治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企业规章制度与标准规程落实、劳动保护和安全教育等方面的日常执法监察。推动行政执法日常化、常态化,确保各类违规违章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停产整顿和资源整合矿井违规生产,违法违规进行建设,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等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深化联合执法工作。做好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建材、职业危害等重点领域执法工作的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器材、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密集场所、旅游等行业和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动各领域执法工作的开展。

落实“黑名单”制度。对阻挠抗拒执法、拒不执行监察指令和行政处罚决定、不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重大安全隐患、非法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加大检查执法频次,依法暂扣有关证照,并公开曝光。

(三)深化治理行动,确保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冶金建材、机械、轻工、商贸、民爆、特种设备、供水、供气、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进安全生产秩序不断好转,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按照国家颁布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技术改造,配备使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和新材料,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6月底前,每个行业确定2家优秀企业开展“样板工厂”、“样板矿井”、“样板站段”、“样板学校”和“样板岗位”等示范工程活动,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11月底前,所有资源整合矿井投产前必须达标;

(四)深化宣传教育,促进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6月份组织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应急预案演练周、安全示范岗等活动。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加广泛深入人心。

强化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和法治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站等媒体,户外电子显示屏、电子显示屏和板报、宣传栏、公告栏等社会宣传资源,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弘扬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人民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

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工作,做好突发事故报道及工作预案。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监督,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安全诚信建设,推进安全文艺创作、文艺演出与群众性文艺活动,运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战线的模范人物,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促进安全文化建设有组织、有计划、保质量地进行。同时,督促企业制定兑现承诺,保障安全生产,履行社会责任。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落实以员工“三级培训”为重点的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题培训以及农民工、临时工、外包工、派遣工的上岗、转岗安全应知应会培训,持证上岗率和复训率达到100%。

(五)加强保障能力建设,确保监管水平全面提高。

加强基层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按照省市关于加强乡镇安监站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明确乡镇安监站建设。

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加大对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力度,实行定期交流轮岗、企业挂职锻炼制度,提高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监管水平。逐步建立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专家人才库,建立起专家查隐患、企业抓整改、政府抓督查的隐患排查治理新模式。

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应急指挥机构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提升高层建筑、地下场所、地震灾害等抢险救援水平。整合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抓好全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开展企业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和应急演练工作,加大应急预案管理执法检查力度。

(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推动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人员不得少于5人;从业人员在30人以上的非煤矿山、冶金、建筑施工单位和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少于3人;从业人员少于上述标准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少于2人。

加大安全资金投入。严格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和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制度,依法落实安全保障投入。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高危企业加大监测监控等技防投入,装备配置必须的监测监控设备,保证设备完好使用率100%。

扎实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分级分类隐患排查整改制度、隐患整改资金使用专项制度、事故隐患信息档案(登记)制度、隐患信息定期报告制度、隐患举报奖励等六项制度,并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推广“三级隐患排查治理”经验,对重大隐患实行分级管理、挂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对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存在事故隐患擅自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惩处。

认真抓好重大危险源监控。认真落实《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对10类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建档、建章立制,完善监察设施,落实监控责任,制订相应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处置能力。督促企业落实重大危险源监管机构和人员,制定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备案等具体办法,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随时掌握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信息,加强执法,对企业不按规定辨识、登记、监控重大危险源的,依法进行处罚。

加强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安全设施、现场管理、要害部位管理、安全标志和安全操作标准化等系列活动,及时消除设备、操作、管理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全面开展“零事故活动”,促进全体员工积极、主动参与安全预知和预防行动。同时,实行安全监督员制度,各生产经营单位每个班组、区队、工段、车间至少配备一名安全监督员,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一线的现场安全管理。

第9篇

一、基本情况

(一)自然灾害情况。年,我市共发生影响较大的自然灾害3起,造成经济损失4800万元,所幸无人员伤亡。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3起自然灾害分别是:1、3月21日,全市有7个乡(镇)场遭受了80年未见持续近20分钟的特大冰雹灾害,冰雹所到之处,油菜等高杆农作物几近完全倒折,损坏房屋17392间,死亡家禽150余只;2、受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影响,8月份以来我市降水持续偏少,到9月14日为止,高温干旱天气造成部分晚稻无法播种和不同程度的减产;3、因受稳定的大陆高压控制,我市11月降水量不到5毫米,比历年偏少91.7毫米,旱情严重。

(二)事故灾难情况。年,我市发生各类安全事故22起,死亡15人,死亡人数较上年下降11.76%,占年度死亡控制指标的88.23%,受伤12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20起,死亡13人,受伤12人;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2起,死亡2人。分析年的安全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各项指标较往年均有所下降。其中:我市以城区交通秩序为重点,强化了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整顿工作,特别是对酒后驾车行为进行了严厉治理,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上年下降13.3%,受伤人数较上年下降7.7%。

(三)公共卫生事件情况。年,我市无一例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主要做法:一是完善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指定专人负责;二是成立了公共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并组建了公共卫生应急专业队,全年开展应急演练3次;三是储备了一批应急物资;四是公共卫生常规工作扎实开展。

(四)社会安全事件情况。年,我市未发生。主要措施:一是积极推进情报信息的预警机制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了大情报系统,建立了一支情报信息分析研判队伍,对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问题做到预警及时、处置有力,牢牢掌握了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动权。特别是在全国“两会”、“6·4”、国庆60周年、市庆20周年等重要敏感时期,广泛搜集各类情报信息,做到了工作前移,信息先行,专人下沉。二是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先后多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对集中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三不放过”及“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妥善化解。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处置突发应急预案,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三是完善了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坚持市领导接访制度,认真开展涉法涉诉化解工作。

二、总结评估

年,我市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切实推进应急法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成立了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古小平任主任,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曾宪奎主抓应急管理工作,下设应急办,指定了专人负责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同时,我市进一步健全了地震应急、突发环境事件、突发地质灾害、处置火灾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防汛抗旱、气象灾害、处置重大森林火灾、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涉外突发事件、粮食应急、安全生产事故、处置重大水上交通事故、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通信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二)制定完善预案,强化预案体系。市政府制定和完善了《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总体预案完善了《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等19个专项应急预案;各地、各单位也分别编制修订了本地、本行业和领域的各类应急预案1424个,其中:乡镇村编制747个,街道社区120个,学校342个,医院105个,企业65个,娱乐场所65个。乡镇村着重编制了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公共卫生、公共安全事件和地震预案。

(三)加强资源整合,增强应急能力。我市对现有各类应急资源进行了全面普查和有效整合,统筹规划应急处置所需的物料装备,通信器材、生活用品等资源和紧急避难场所,以及运输能力、通信能力、生产能力和有关技术信息的储备,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同时,适时启动了人防地面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应急指挥平台落在实处。

(四)进一步强化应急队伍建设。我市共有专业应急队伍241支,4919人。其中,部门单位专业应急队伍28支,373人;湓城和桂林街道专业应急队伍3支,82人;19个乡镇场专业应急队伍65个,2007人;居委会专业应急队伍27支,468人;村委会专业应急队伍118支,1989人。乡镇场和村委会专业应急队伍主要以森林防火和防汛抗旱为主。

(五)积极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在重大时节和敏感时期,通过电视台、报社、信息办开展了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宣传专题栏目,高频率高密度的向全市人民普及了防灾减灾法律法规知识。全市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应对法宣传培训活动。

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尚存在少数乡镇村编制的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专业队伍应急演练不够广泛等薄弱环节,在2010年将进一步予以规范和完善。

三、工作建议

(一)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

(二)建立健全应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完善基本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衣物、帐篷和饮用水等调集和发放机制,确保受灾群众不因饿、因渴、因冻、因病致死。

(三)建立应急保障所需的应急资源生产能力和储备等动态数据库,建立健全应急状态下的资源征集、调用工作机制,做好应急处置所必需的重要物资等资源的合理储备工作。

(四)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信息制度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建立准确、及时、快速的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机制。

(五)加强化宣传教育、员工培训、演练和法制建设。广泛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快普及各类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方面的基本常识。加快培养各类危机管理人才,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技能培训,把危机管理知识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的重要教学内容,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应急管理队伍。

四、典型案例分析

南义镇第一号煤矿“11.23”顶板事故

年11月23日15时30分左右,市南义镇第一号煤矿+65米掘进工作面发生顶板垮落,导致架木师傅被掩埋,当时当班有4人,矿长带班,当班人员即刻按照井内突发事故处置规程进行抢救,并向地面报告,请求支援,当日16:40左右将余小兵救出井口,经医生检查判断余小兵已经死亡。该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近80万元。

第10篇

中图分类号:TD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5)30-0055-02

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普及和发展为监控技术的普及和应用奠定坚实的基础,在这样的背景下,与矿山机电设备完成了科学的结合,这是因为现代机电设备的本身就密集了大量的电子元件和信息,而现代机电技术也已成为了促进当代科技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之一。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取得优势,首先就必须要取得技术上的领先,因此,安全监控技术在矿山机电设备上的应用前景是光明的,仍将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而继续发展。

1 技术条件

根据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的情况来看,清洁型能源、低碳经济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矿山作为一个污染和浪费都比较严重的企业正处于转型发展的特殊时期,降低损耗、减少污染、提高效益是这一时期矿山发展的主要任务,安全监控系统在矿山机电设备中的应用正是顺应了这一发展目标的需要。首先,信息技术的飞跃发展使得通信交流更加简便、快捷,矿山井下的生产作业情况以及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都会在第一时间传输到地面的管理者那里,为及时处理相关问题赢得宝贵的时间;其次,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普及,为同时监控各个机组的运行情况提供了横向联系的平台,地面调度指挥系统可以通过这个平台进行远程遥控指挥,将机电设备的安全故障及时通知给井下作业人员,迅速做出妥善处理;第三,监控技术的发展为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提供了技术上的保障,电子技术元件的更新换代让监控画面更加清晰准确,实时效果更加明显突出,因此,井下机电设备的工作情况被置于全天候的严密监控之下,这一切都为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 选择与设计

机电设备的安全有效运行是矿山生产的重要基础,在现代化矿井中,机电设备的地位和作用举足轻重,所以要对它的监控系统进行科学设计,并不断升级改造,及时调整优化,为矿山安全生产服务。

2.1 安全监控系统的选择

常用的安全监控系统通常有两种,简要介绍如下图:一种是将公线连接到井下的分站,借助电缆连接分站和传感器,如图1所示,另一种是将总线与传感器直接连接,如图2所示,第一种由于线路铺设复杂,不便维修,应用的较少;第二种维护方便,但是控制性能不太好,因此需要增加分站以提高系统的集中控制能力。

2.2 地面主机系统的选择

地面主机是井下监控系统的核心,事关井下各个监控分站的运行情况,所以在计算机主机的选择上应充分考虑安全规则的要求,在此基础上确定井下分站的具置和分机的配置资源情况,同时,为了提高监控系统的运行速度,保证屏幕的清晰,保证通讯信号的有效传递,建议在实际工作中借助总线型系统的功能,因为该系统可以进行各个分站不同机电设备之间的信息交流,实现整体监控工作的一体化。此外,从实际运用的情况来看,在传感器的选择上以红外传感器为佳,这主要是因为红外传感器不仅监测范围广泛、且信号性能强大、预警效果突出,非常适合在矿山机电安全设备中使用。

2.3 设计要点

在矿山机电设备安全监控系统设计中,既要考虑矿山的地质环境又要考虑矿山的生产作业条件,在此基础上布设好地面总调与井下各个分站的网络通信结构路线,力求对机电设备运行状况的全面监视。

第一,要在监控点的选择上做好充分调查,把每一台机电设备都置于监控系统的覆盖范围内、克服监控死角的存在,让监控点的方位尽可能的接近故障多发区,侧重对重点监控对象的监视效果。

第二,要考虑对设备运行信息的捕获,因为设备发出来的信息是分析故障位置及成因的重要依据,如噪音、温度、应力状况等等,要对这些信息做好记录和分析,为后期解决问题提供必要的参数。

第三,要建立针对机电设备安全监控系统的数据库,数据库要具有兼容的功能,主机及各个分站的运行信息、故障概率、诊断参数等数据都要及时输入到数据库中,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可以利用数据库提供的信息进行对比判断,制定合理的故障排查方案。当然,预防才是最好的安全措施,事后的维修是不得已而为之。

3 应用策略

①巡回检测必不可少。矿山的生产作业主要集中在井下进行,井下的地质条件、水文环境、空气流通等自然因素比井上地面要恶劣得多,对安全监控系统的损坏是巨大的,所以要制定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检制度,定期巡检要全面有序,不定期巡检要重点突出,检测结果要及时汇总到数据库,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综合比对分析,做出预估判断,防患于未然。

②设立专人负责制。受矿山机电设备地面总调与井下分站之间的特殊自然条件所限,借助于网络通信技术外的人为沟通比较困难,且易延迟,所以对安全监控设备的运行检测情况要设立专人负责制,由专业技术人员分别负责不同的责任区,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地面总调通报设备的运行情况,这样不仅杜绝了事故责任的推诿而且还防止了个别设备的漏检。

③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安全生产大于天”的口号在矿山建设中作为警示名言家喻户晓,其意义就在于时时刻刻提醒工作人员严格要求自己,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只有思想上的高度重视才有生产上的安全保障。监控系统属于精密电子设备,一个细微的误差就可能导致整个运算结果的偏离,生成错误检测报告,误导指挥中心,形成安全隐患。

④完善管理机制。设备的安全运行、故障的预警报警以及维修后的效果如何等等,这些都有赖于高效完善的管理机制。设备再先进毕竟只是机械原件,人才是安全运行得以保障的灵魂所在。完善的管理机制可以有效的防范甚至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延长设备的运行周期和使用寿命,保证地面与井下之间的信息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便于领导层适时的协调好各个分站之间以及分站与总调之间关系,步调一致,协同生产。

⑤做好风险总控。机电设备安全监控系统运行风险的存在是难以避免的,不论是人为因素还是数据计算因素或者是设备自身的因素都会给运行工作带来无法预知的隐患,因此,有必要建立风险总控应急预案,由矿山主要领导负责对应急预案的管理和实施,一旦设备发出预警信号,可以即刻实施防控,防止风险扩大。同时,在没有预警、报警的情况下,风险总控还可以兼顾对安全监控系统的预控和规划管理,把机电设备井下运行的风险等级降到最低。

⑥加强技术培训。安全监控系统是自动化技术发展的产物,属于新技术,科技含量高,升级换代快,矿山原有的工程技术人员虽然也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但是因为长期在生产一线的缘故,对于新技术、新知识的了解会有所滞后,甚至无暇顾及,为此,矿山应建立专门的技术培训机构,让一线工程技术人员轮流到培训机构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给他们充电,利用新的科技成果为系统运行提供技术支持。

总之,监控系统在矿山机电设备运行中的作用不仅仅局限于设备运行期间的监测,还有对风险故障发生前的预警和事后的跟踪检测,随着自动化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监控的效果将会更加显著。

参考文献:

[1] 董哲,李冰.关于矿山机电设备安全监控系统的研究[J].商业文化:下

半月刊,2012,(25).

[2] 郭旭东.浅议矿山机电设备的安全监控系统[J].教学探索,2011,(16).

第11篇

一是注重及时抓好工作落实。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及时就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同时,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对全县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行专门研究、协调,使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得以及时深入开展。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年初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明确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及时调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各乡镇、各有关单位也建立了专人负责的安全生产机构;结合全县实际,从上到下,制定和完善了三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构建起全县安全救援工作体系;制定实施了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强化了工作责任,实行了安全一岗双责,县政府同各乡镇、局、总公司及中央及市属驻密单位,各乡镇、有关部门都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层层签定了安全责任书。三是强化了安全重要工作地位。把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抓好落实,并列入各有关单位及各级管理人员的重要工作内容和年底考核项目。四是强化安全工作的社会监督。建立起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监督,及时建立起社会监督管理机制。

三、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

一是初步建立了全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了覆盖各乡镇、主要企业的专兼职安全员队伍,形成了从上到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管理网络。二是狠抓了管理队伍自身建设。采取各种措施,对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进行及时、严格和有效的教育、培训及管理,提高了管理队伍的总体素质。三是引入了竞争激励机制。结合实际工作,每年对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强化了监督管理工作。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为营造全县的安全生产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了《安全生产法》的宣传。举办“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月”活动,制作“安全管理”、“用电安全”、“机械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生产知识试卷并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宣传媒体及时进行跟踪宣传报道,在电视台开设“安全曝光”栏目等,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和落实。

五、加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一是搞好全县安全生产管理干部及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培训,使各级干部能够学法、知法,熟练运用法律开展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加强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三是继续加大了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了关键工作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

六、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是搞好交通安全整治。多部门联合行动,及时对县域内的客货运输企业和运营车辆及汽车修理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和严格整治。

二是对强化了对化学危险品的专项整治。结合实际,根据各不同时期情况,各职能部门按分工职责,密切协作,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杜绝了安全事故。

三是把非煤矿山作为重点进行综合整治。针对我县非煤矿山企业采矿点分散的特点,采取了强有力措施,对县域内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并对现有的进行了严管严控。

七、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除各有关部门日常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不间断执法监控外,我县还结合不同时期工作重点,进行安全联合大检查。各主管部门、执法监察部门坚持长期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加强了交通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抓紧了用电和防火安全;对化学危险品安全情况及时进行了安全评估和重点监控;加强了对危害面广、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的重点检查和监控;对人群集中的商场、市场等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了重点执法检查;及时对火炉取暖的单位、居民、经营场所、农村住户进行安全普查,煤气中毒预防工作进行顺利。

我县的安全生产工作虽然总体情况还不错,但我们也清醒地知道,还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少数领导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管理不严,监督不力。

二是出现了大量无主管部门企业,这些企业绝大部分是私营、个体企业,安全管理相对薄弱。

三是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缺乏人员、设备和技术,监督管理有死角。

四是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及时、缺乏针对性,违章操作、冒险蛮干现象比较严重。

五是企业安全投入少,设备设施老化,安全作业条件差。

具体情况为:

一、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情况。

我县近两年,通过第

三、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四、建筑施工企业情况。

目前未复工建筑施工工地主要存在下面主要问题:

1、工程基建手续不齐,主要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无规划、土地手续。

五、旅游业安全生产情况。

六、商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第12篇

关键词:矿块;开采;安全性;地质单元

1 基于可视化模型的矿块开采安全性分析

本文基于可视化模型,提出了地质单元开采危险因素分析方法。首先,在建立的可视化模型基础上,形象直观的将试验矿块周边地质划分为若干个单元,然后根据空间方位和模型输出的有关地质参数逐个对地质单元危险因素进行全面辨识与分析,并分析出矿区发生的主要事故类型。

基于可视化模型-事故树分析法的矿块开采危险因素辨识,提出矿块开采安全指标分析模型。基于可视化模型-事故树分析分综合分析方法是一种将可视化模型分析和事故树分析法有效结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的分析方法。选取主导危险因素的基本事件为第二层的评价指标,将确定为主导危险因素的基本事件的上级关联事件作为第一层的评价指标,这实现了指标科学性的筛选及分层,形成矿块开采安全评价指标体系。

2 事故树分析法在开采安全分析中的应用

2.1 事故树分析程序

确定顶事件,顶事件是不可能发生的,它们是分析的对象。顶层事件的确定是基于事故调查。调查的目的是查明事实,因为其原因来源于事实.。全面了解系统,分析了生产系统中存在的对象(事故)情况,对系统中的人、物、管理和环境四个部分进行了详细的了解。调查事故原因,从人的系统、材料、管理和环境缺陷入手,找出事故原因。在事故的各种因素中,既要注意因果因素,又要重视因素之间的关系。根据事故概率和事故严重程度,确定事故控制指标。确定事故发生的目标值的概率。故障树的构造,在分析顶层事件、相关事件和基本事件之间的关系的基础上,根据解释(推理)分析方法,逐步探究原因,将各种事件与逻辑联系起来,构成一个完整的故障树。根据故障树的最小割集和最小直径设置,以防止意外。确定排序结构的基本事件的重要性。定量分析,根据发生的基本事件的概率,顶事件发生的概率。基于概率重要性和临界重要性的基本事件的顶层事件概率。根据上述分析结果和安全投资的可能性,我们可以找到最佳的计划,以减少意外的概率,以满足要求的概率目标。

2.2 事故树定性分析

最小割集的概念:集顶事件的基本原因的事件,也就是说,事故树,一组基本事件可以导致顶事件,这组基本事件被称为割集。最小割集:一组导致顶级事件发生的最小基本事件集.。有许多方法找到最小割集和最小割集。布尔代数简化方法又称为逻辑简化法,该方法是基于布尔代数和简化规则的实践表明,事故树简化后的一些交集C,每个交点实际上是一个最小割集。结构重要度分析是重要的程度,从事故树的基本事件的分析没有考虑各基本事件的概率,或者每个基本事件的概率都相等,各基本事件的发生对顶上事件分析的影响,一般使用说。基本事件结构的重要性越大,对顶层事件的影响越大,反之亦然。

3 试验矿块开采安全管理措施

3.1 确保开拓巷道的畅通

开拓巷道是人员进出与运输的重要通道,必须保持畅通。-270m为矿山的集中运输水平,目前各项设施完好,可保证人员进出与运输要求。上部-130m水平是数十年前开拓的巷道,由于矿山开采已下降到-270m以下,该巷道的所有设施多年前就已拆除。不过,调查表明,该巷道稳固性较好,未发现有垮塌冒落现象。鉴于暴露时间较久,在开采中仍应密切观察其稳固性的变化。同时,人员应尽量从下部-270m水平进出。采场地压,残采矿体开采,最大的问题是采场地压较大。采场地压大可引起各类安全事故。实验试验矿块的地压增加,可源于多种因素,如上部崩落覆岩透水深降、地表大规模塌陷、东侧崩落区快速下降、西侧采空区突然塌落、矿内采空区突然塌落,以及试验矿块的开挖。以上任何一种因素都可诱导采场地压的突变,并带来采矿安全问题。因此,应在各安全隐患处埋设仪器,长期监测地压的变化,以确保采矿的安全回采。

3.2 做好采矿设计与安全防范的技术工作

从上所述中可看出,实验矿块的矿体破碎,矿体处于采空区和崩落区之中,矿体开采地压与安全隐患较大,应合理选择采矿方法,采用快采、快挖的采矿方法,同时在开采前做好应急预案,充分防范事故的发生、发展。西侧采空区,该采空区为早期民采遗留空区,面积不详。该采空区大面积垮塌时,可能造成冲击地压。因此,在开采前应查清采空区面积、稳定性状况,并视情况作相应的支护或处理。同时应密切监督该采空区随开采推进的稳固性变化,一旦有异常状况,应立即停止作业,查清和排除安全隐患。矿内采空区,该采空区为三年前开圣公司试验无底柱崩落法失败后残留的采空区。空区实验矿块上部(6线-153m至-133m之间,走向30-50m、宽为矿体厚度),空区面积较大,高达700-800m2。开采前,应进一步查清空区的形状、位置和稳固情况,合理设计采矿方法与施工方案,并有合理的安全防范措施。开采中,应密切监督该采空区随开采推进的稳固性变化,一旦有异常状况,应立即停止作业,查清和排除安全隐患。采场出矿,前期残采试验表明,在夏季降雨期,松散的覆岩在地表水的作用下,常导致采场涌水和跑黄泥事故。由于试验矿块离地表不足200m,上部全部是崩落覆岩,问题将更为严重。因此,在采矿方法与施工设计时,应考虑合适的疏水措施,配备专用抽水设备,保持排水沟畅通。同r,做好跑黄泥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采场回采,残采矿体回采常面临着较多的安全隐患。而实验试验矿块周围均是采空区或崩落区,将面临着更多的安全隐患。若采用崩落法回采,出矿人员可进入采场,但凿岩工人仍需要进入采场或巷道凿岩,在出现大规模地压,造成巷道大面积冒顶片帮,安全隐患仍较大。因此应加强采场地压的监督和安全管理工作。同时采用合适的支护技术。另外,应严格控制爆破一次单响药量,以避免诱导周围采空区和采场内巷道的垮塌。根据前期残采经验,爆破一次单响药量宜控制在15kg以内。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