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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离任审计目的,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建立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现实需求
2011年7月7日,全国审计工作座谈会在呼和浩特召开。审计署决定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加强对经济活动复杂、资金资产量大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领导干部以及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等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实行“关键岗位重点盯防”。会上,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指出,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定审计对象尚未实现全面覆盖,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尚未全面展开。今后,在对各级领导干部全面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还要突出重点。审计署确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三项重点:一是突出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加强对经济活动复杂、资金资产量大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领导干部的审计;二是突出关键岗位,加强对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等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三是突出重点事项和重点资金,加强对管理、分配及使用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的部门、单位和岗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我国的经济工作岗位众多,其中不乏管理、分配及使用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的关键岗位。这些岗位在经济监督上容易被忽视,导致这几年出现了一些案件。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对关键岗位的部门领导干部进行相关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好秩序很有意义。
二、建立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存在的现实问题
(一)对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作用认识不足
某些审计人员认为只对达到一定级别的领导干部实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才有意义,对级别较低的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毫无意义;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只能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参考依据,对免职和因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部门领导干部作用不大;审计过程中只偏重于审查家底经费,查看与经费收支有关的账目,对其他的经济活动缺乏监督力度;一些人事部门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看作是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面考核,在部门领导干部提拔、调动、免职和因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岗位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时不能客观地分析运用审计结果。对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模糊,造成相关人员思想难统一,给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增加了不应有的阻力。
(二)先升任后审计的现象普遍存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难展开
一些单位在部门领导干部升任更高一级职务后,才委托审计部门对其进行审计,这种情况在现实中的普遍存在,使审计工作陷入两难的境地。不如实反映其任职中的情况和问题,将违背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该同志的升任已成事实,且担任了更高的职务,将对审计工作不利,审计结果也起不到为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重要参考依据的作用;充其量只能起到反映情况,摸清家底的作用。
(三)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制定不健全,结果难运用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提升、调动、免职三类即将离开原岗位的负有经济责任的有关干部。由于这三类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各不相同,因此,审计的内容和侧重点应有所不同。而现行的审计制度在审计范围、程序、内容和结果运用等方面没有明确区分干部离任的不同情况,在实际操作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方法、评价标准以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各方的风险责任等方面也没有具体区分这三类情况的规定。导致在审计过程中,除了对提升的干部按规定的内容审计外,其他情况审计人员只是凭主观感觉和一些经验,导致审计内容不规范,审计结果运用效益差。
三、完善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认清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1、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正确合理考核干部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用大量的数据、详实的资料反映部门领导干部在任职期内的工作情况。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可通过审计结果,正确评价干部。一方面为合理、正确使用干部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另一方面为正确评价免职、退职的干部提供科学依据。
2、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即将离任的部门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是对违法乱纪、贪污腐化行为的抑制,可以促进发扬求真务实作风,改变某些干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思想观念,对部门领导干部既是一种预警机制也是一种激励机制,能促使干部在任职期间增强责任感、事业心和廉洁自律的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以赴地开展工作。
3、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接任人的工作顺利开展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如实地反映干部在任职期间内相关的资产状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这将给接任人尽快适应工作、搞好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接任人可以通过审计资料全面了解新单位的家底及情况,总结借鉴前任工作中成功的经验,吸取出现问题和失败的教训,发扬成绩,克服缺点。
(二)着力提高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真实性
1、选择合适的审计时机
采取“先免职、再审计、后任用”的办法,再决定某部门领导干部离任或有调整意向前,先免除其相关职务,再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待审计结果出来后,由有关部门和领导参考审计结果,综合全面情况决定是否任用。这样可以避免被审计对象利用职权进行干扰,打消所在单位干部群众的思想顾虑,有利于掌握真实情况和顺利开展审计工作,有利于审计机关作出真实准确的审计结论。
2、探索创新审计方法
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大多时间紧、内容多,审计工作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这就需要审计人员灵活运用各种审计方法,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真实性,保证审计项目高质量的完成。一是与预算执行相结合,从银行账户入手进行审计。二是审计查账和审计调查相结合。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部门领导干部的审查离不开审计查账,同时也可以采取其它审计调查方法。三是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在被审计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要求被审计单位被所提供的审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同时也要求被审计的党政领导干部作出承诺。审计人员可采用抽样审计的方法,防范审计风险,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有效。
3、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评价
(1)审计评价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
用实际工作业绩与预定的可考核目标对比的方法来评价被审计对象,同时还要考虑到被评价对象主观努力所不能够控制的影响其工作业绩的客观因素。
(2)应进一步明确提升、调动、免职三类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区别,以便审计人员在实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区别对待,达到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
(3)改革失误和要区别对待。改革失误是在改革过程中由于政策导向的影响而产生的错误,而非个人主观过失所造成。是指某些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侵害国家利益,致使国家和公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审计人员要作出实事求是的分析和说明,区别两者的情况。
(三)建立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评价体系
1、科学确定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制定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结合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际工作情况,以任期审计评价内容为基础,可以将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归纳为经济管理能力和自控能力两个方面。
2、建立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操作中有一定难度,很难达到客观、公正之目的。应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为排除人为因素的干扰,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应主要运用计算机处理,人工输入标准及其审查结果,靠系统测评。
3、统一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
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有很多种,如基数指标法、绩效评价法、综合评价法等。不同的评价方法所依据的标准不尽相同,因此,根据不同的评价方法来评价会导致评价结果的不一致。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最终定位到干部任免的关键问题,评价结果要求准确、统一。为此,要统一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从诸多审计评价方法中选择一种或几种来作为统一的方法。
参考文献:
[1]林钟高,龚明晓.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离任审计风险寓于审计的整个过程中,审计准备、实施、终结三个阶段都存在风险点,现细分析如下:
(一)在审计准备阶段,通过三个途径对风险加以防范。
一是评价被审计对象的风险的总体水平。由项目牵头人收集离任领导的基本情况,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专业判断,对离任领导所在单位的内、外环境的风险作一个初步评价。此时,还需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初定重要性问题水平,使之既能够在会计报表重要水平的约束下,又能满足派出单位领导层对有关问题更深一步了解的需要。二是评价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从审计人员是否有从事该项审计的技术水平,在从事审计过程中能否能保持形式及实质上的独立,时间和手段能否满足审计项目的要求三个方面评价胜任能力,保证参审人员能够运用一定的检查程序来控制风险。三是初步确定总体审计策略。在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离任领导的管理能力后,通过一定的审计分析在控制风险前提下,以最低的审计成本来完成审计任务而采取的措施,减少检查中由于准备不充分而引起的审计效率不高的问题发生。
(二)在实施阶段,合理化解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
一是对固有风险的评估,主要是通过会计报表、账簿、凭证的审核,对其公允性,从存在或发生、完整性、权利和责任、估价或分摊、表达与披露等五方面发表意见,虽然它受被审计单位所处特定经济、金融、管理环境,历任领导的管理措施延续等多种因素影响,但仍然应从专业判断角度加以稳健确定。二是以业务的发生评估控制风险,首先确定某种业务的发生可能存在的潜在错弊,并确认哪些控制措施可以防止或者发现这些错弊,然后通过调查内部控制结构,并进行控制测试,获取控制措施是否适当被设计和有效执行的证据。只有这样,一方面有利于调查和评价的操作;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审计人员发现内部控制中的不足之处,以建议被审计单位予以完善,并实现业务发生的控制风险与会计报表项目控制风险相互验证。三是在实施具体的审计目标时随之而来的是检查风险,需使用一定的分散风险的方法。根据各项认定的检查风险,就可以确定各个具体审计目标的检查风险,当一项认定只有一个具体审计目标,则该认定的检查风险也就是该具体审计目标的检查风险;如果一项认定有几个具体审计目标,则每个具体审计目标都具有和其所属认定相同的检查风险。
(三)在终结阶段,严密工作程序减少风险机率。
概而言之就是分为四个层次,一是审计内容再界定,通过对或有事项、期后事项、重要性问题的进一步的询问、查找、比较、汇总,决定其适当的披露方式;二是审计过程再复制,通过不同责任人对工作底稿复核,确保审计质量,控制审计风险,并在审计工作即将结束之际,以审计准则为标准,对整个审计工作一检讨,看是否符合审计准则的要求;三是审计意见再确认,将提出审计意见的初步建议,并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并由项目负责人对审计意见的初步建议进行审核,可为审计意见的正确性提供合理的保证。四是要求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期间向审计人员提供的各种重要口头声明作书面陈述,一方面有利于明确被审计单位的责任;另一方面则在发生行政复议时,有利于保护审计人员。
二、离任审计风险的控制
离任审计是建立在单位活动审计的基础上,一方面审计结果失真,对离任人的评价不实、不准,将会给派出单位选拔、任用干部造成很大危害。另一方面离任人大都控制一定权力,有存在着,违纪违规或严重经济犯罪的可能性,审计质量要求较高,因此离任审计风险除了在实施审计程序过程中进行控制外,还应从宏观、微观两个角度进行控制,来降低离任审计风险。
(一)离任审计风险的宏观控制
1.开展离任审计工作首先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
离任审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党委的重视是开展好这项工作的基本保证。党委应切实加强对离任审计工作的领导,把离任审计纳入干部任用的必备程序,使离任审计报告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党委还应对离任审计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及经费保障等予以大力支持,为离任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要注重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
建立离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在离任审计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并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加强协调与配合机制。
3.要不断完善离任审计法规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离任审计操作规程》是实施离任审计的直接规章制度,但还不够完善,还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一些工作规范如:离任审计指南、双向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规范,不断完善离任审计法规制度,使离任审计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离任审计风险的微观控制
1.划清前任领导与本任领导的责任。
由于单位的管理是连续的,前任领导遗留下来的问题,可能对本任领导产生较大影响,致使其任期目标难以实现或受到一定程度的阻碍。因此在分析评价离任人的任期成绩时,要具体分析这种影响,划清前任与本任领导的责任。
2.划清离任人员与其他负责人的责任。
单位的管理的重要方面往往是由集体决策的,如果某项决策失误,而决策时离任人曾表示反对意见,这种损失的责任就不能由离任人来负担,而主要应由其他表示同意的领导成员负担。又如在财务决策方面,如果财务负责人未请求报告离任人员,或采用先斩后奏办法致使费用突破指标的情况发生,这种责任也不能归咎于离任人员。
3.正确处理管理成绩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
单位管理成绩是同内部努力、员工素质分不开的,另一方面也受当地大环境影响。如当地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偏高,经营亏损,金融风险较大,应该说是多种因素作用结果,央行监管只是因素之一,因此在评价履行监管职责时很难做到客观公正。又如:任期内由于管理费用偏紧,造成单位硬件设施跟不上,也不能直接归咎于离任人。所以在评价离任人成绩时要具体分析成绩的因果关系,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4.离任审计期间的界定问题。
与一般的审计不一样,离任审计往往是跨越几个会计年度的,而且起始日期还往往不是整齐的月初或月末,这样便常常没有对应的会计报表可供参照。于是,实务中一般以最为接近的会计报表结算日期作为离任审计期间的起止日期,而在此离任审计期间内则视为一个大的会计年度,然后运用职业判断对于一些重要项目及变化异常项目分别按年度进行详审。
5.特别关注关联方交易及非货币易。
在离任审计中需要着重予以关注的是被离任审计单位与其关联方的交易以及在离任审计期间发生的非货币易。在涉及这些方面的业务中一定要认真审查,是否存在以非正常价格转让造成资产流失的现象;有无隐匿收入、费用,自设小金库,资金体外循环的现象等等。这就要求在离任审计开始之处向被离任审计单位所取其关于关联方的申明书,并在抽查大额资金往来的业务中高度注意那些发生频繁的往来单位,对其应收应付款项一定要进行详细的盘查,明确其往来款项是否真实发生及其性质。
6.正确评价合理与合法的关系。
实际工作中往往遇到合理与合法的矛盾问题。有些开支可能是合理的,但可能不符合现行法规和财务制度。反之,有些开支是合法的,但可能不合理。对这类问题应做出客观的评价,只要是符合管理效益提高的大原则,并且这种开支又节约了本单位的其他资金,那就应该给予肯定。
7.锐意改革与决策失误的关系。
[关键词] 领导干部;任中审计;经济责任
[作者简介] 原署光,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审计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硕士,江苏 南京,210008
[中图分类号] F239.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23(2013)01-0051-0002
随着国家经济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广电行业的经济规模也在逐步壮大,尤其是近年来,以电视台、电台为主的整合以及企业化经营战略使得广电实力越来越强,经济业务也越来越复杂。单纯的离任审计的弊端也凸显出来,加强任中审计已显得不可或缺。
一、任中审计的对象
任中审计是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开展的审计,确定哪些领导作为被审计对象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目前,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开展任中审计的范围基本上与离任审计相同,主要包括总台下属各单位、部门行政正职(或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行政副职领导),每年都会根据总台与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情况进行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可保证任中审计涵盖大多数的部门或单位,有利于与离任审计的衔接;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审计力量不足的限制。
二、任中审计的内容
众所周知,离任审计的内容是综合的、多方面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本部门的预算执行、财政或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经济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除此还包括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政方针政策、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廉政廉洁等内容。而任中审计受到人力、物力的限制不可能对离任审计所有的内容进行审计。因此,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在进行任中审计时更侧重于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总台的实际需要,更加侧重于对经营业绩指标(包括收入指标、成本和费用指标、利润指标)、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等进行审计。
三、任中审计的评价标准和依据
任中审计融合了财务审计、法纪审计、绩效审计、内控审计、管理审计内容的综合审计的特点,目前还缺乏统一的审计评价依据。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在进行经营业绩指标审计评价时主要依据年初与各经济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签订的经济目标责任书和年初财务预算指标。之所以采用这些指标,一方面,它具有一定的科学性,该指标是总台目标小组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往年实际经营情况和目前现状测算出来的;另一方面,它具有可接受性,各指标在年初均得到了各目标责任人的签字确认。而内部控制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则根据国家相关财务制度、内部控制指引、企业管理制度等来进行评价。
四、任中审计结果的运用
任中审计是一种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动态评价。单位人事部门可将审计结果报告存入干部考察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职务升降、免职、辞职等提出审查处理意见的重要参考依据。可以把年度目标审计结果作为对部门领导干部年度经济奖励的主要依据;对单位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可以诫勉警示,及时提醒;对连续未完成目标责任的,问题较为突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换。同时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中存在问题提出管理建议,有利于各单位和部门及时完善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服务职能。将各部门整改情况形成专报上报相关部门,整改结果也可以作为干部考察档案的一部分。
五、任中审计与其他审计的结合
一个单位的审计资源是有限的,单纯的经济责任审计会消耗大量的审计资源,将任中审计和其他审计相结合便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目前主要是将任中审计和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效益审计相结合,充分利用年报审计过程获得的相关数据来进行经济责任评价,同时强调在审计时进行内控的评价经济事项决策的评价重点审查评价单位内部管理的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并对被审计单位今后完善内部控制,确保经济事项合法运行起到最基本的保证作用。
六、任中审计存在的问题
任中审计存在协调难和取证难的问题。将任中审计作为各负责人年度经济奖惩的依据,任中审计结果将直接涉及干部切身经济利益,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和处理,审计人员与审计对象会持不同的意见,审计对象甚至会有明显的抵触情绪,直接到上级部门“讲客观”、打“小报告”的情况时有出现。比如年度经济指标完成较好的单位,可能会隐藏部分收入,以防来年制定更高的经济目标或完不成指标;而没有完成指标的单位则可能构造不真实的经济业务,通过相互开票确认收入、列支费用或通过第三方虚构业务,或请领导签字审批调整目标责任等情况,影响了审计取证,增加了审计风险。任中目标考核也失去了原来的意义。
七、任中审计也要进行后续审计
后续审计是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重要阶段。进行后续跟踪审计主要是看“审计结果报告”中所提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是否纠正、整改的问题是否得到落实,所提出的防护性、建设性的建议是否被及时采纳,审计建议和意见是否验证符合实际。任中审计的后续审计一方面可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进行监督和评价,另一方面可通过下年审计时来检验上年的问题是否得到纠正。通过后续审计,维护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严肃性,提高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和目的,并为今后的审计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八、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的协调
目前,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开展的任中审计主要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虽然年度经济责任审计一年一审,但由于评价指标相对固定,而不能全面评价领导干部。而离任审计可以做到较为全面的评价领导干部,与之相结合应该能够很好的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但在实施过程中,有的领导干部任期较长,比如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干部基本上三年一聘,可以连任,这样有的领导干部也许六年或者更长的时间才能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全面评价,因此,对于较早任期的经济责任评价就较为困难,且不具有现实意义。笔者认为,可以在每三年任期届满时就进行一次全面的经济责任审计,这样可以保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永远具有新颖性和时效性,增加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利用价值。同时,在任中审计中更应关注企业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管理能力,为前三年的任期做一些多方位的管理分析,使相关负责人及时了解现状,及时改进。
[参考文献]
[1]徐运兰.浅谈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及对策[J]. 财经界(学术版).2012,(2).
关键词:自然资源资产 审计评价 平衡计分卡
一、引言
2015年11月中央两办印发《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标志着环境责任追究试点工作正式拉开帷幕。试点方案提出要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评价,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方案还明确了未来几年的策略:2015―2017年展开审计试点,2017年制定出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暂行规定,2018年开始建立经常性的审计制度。这表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在各地“生根”“发芽”直至壮大已经有了行动时间表。
经济责任审计中一个核心的组成部分是审计评价,审计评价方法越科学,对领导干部的责任界定就越有根据。当前,尽管在各地自然资源资产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探索出不少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但总体上都处于探索阶段,缺乏“标准统一、科学明确”的特征,不利于这项审计事业的发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要想成为经常性审计制度,必须寻求一套兼具先进性与可操作性的审计评价策略和方法。
平衡计分卡(Careersmart Balanced Score Card),源自哈佛大学教授Robert Kaplan与诺朗顿研究院(Nolan Norton Institute)的执行长David Norton于上世纪90年代所从事的一种绩效评价体系,以使组织的策略能够转变为行动。平衡计分卡的核心要求是从财务、客户、内部运营、学习与成长四个角度来综合评价组织或单位的行动过程和绩效。应用平衡计分卡原理来指引评价系统构建,能够避免单一的以财务量度为主的传统绩效评价模式,而且兼顾了近期与远期及组织内外部重要关系人的诉求。审计评价从本质上看是审计者在审计基础上,对被审计者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结果的一种结论化的表达。自然资源从产权归属上看是一个国家公民共有并交由国家代管的资产,涉及关系人众多,对自然资源资产受托经济责任的评价而言,尤为需要兼顾近期与远期及包括社会公众在内众多利害关系人的诉求,单一的以财务量度为主的评价方法难以达成评价目的。也就是说,此处审计评价利用平衡计分卡原理M行改进是可行的。
二、基于平衡计分卡原理改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框架设计
(一)四个维度与二个层次的评价模式
基于平衡计分卡原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从内容结构上看,可以分成四个维度,即财务方面、客户方面、内部运营方面及学习与成长方面,详见下页图所示。
上述四个维度总体上可划分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过程、结果两个层次,其中财务方面、客户方面主要属于结果层次,即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结果在财务及客户层面得到的反映情况;内部运营方面、学习与成长方面主要属于过程层次,即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过程受相关内部控制这一重要变量影响情况,以及受专门人才培养这一重要变量影响情况。从审计评价基础或证据来源看,既有被审计者能够提供资料和情况,也有被审计者以外的组织或个人提供的资料和情况。从这四个维度的内在关系上看,可理解为:从财务方面到客户方面的评价体现出的是结果层次进一步延伸,从客户方面再到内部运营方面,直至学习与成长方面体现出的是过程层次的逐步深入评价,前期评价通常为进一步评价提供基础,后续评价则有利于补充或修正前期评价结论。
(二)关于四个维度权重及各自评价指标的考虑
平衡计分卡技术应用的关键点在于合理设计这四个维度各自在评价体系中的权重,以及每一维度下具体评价指标(含可量化与不可量化指标)。
根据当前我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技术初具雏形,以及管理绩效审计日益广泛开展的事实,中短期内,财务方面、内部运营方面的权重合计应占六成以上。而客户方面受制于审计成本较高、资料可获取性较难及公众参与自然资源资产治理的意识有待培育的制约,另有学习与成长方面多是着眼未来期经济责任履行能力的判断,则客户、学习与成长这两个方面的权重合计宜在四成以下。当然,各地在具体实施和运用时应充分结合本地区实际更科学合理考虑权重设计。
关于财务方面评价指标设计问题,学术界与实务界在财务方面的探索和积累是比较丰富的,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提出“将各地普遍存在和关注的指标设为主指标,包括水质、空气状况与农地保有量,另结合各地实际设置副指标,包括水资源总量、森林覆盖率、林木蓄积量、海洋水质达标率、矿产资源可持续开采率。并按照层次分析法确定各类指标具体权重”(张宏亮,2015)。关于内部运营方面评价指标设计问题,实务界主要从预算资金使用合规性、自然资源维护或环境治理相关资金投入产出水平角度设计指标来进行评价,相对来看,从客户、学习与成长方面关注评价指标设计的较少。本文将从这四个维度下各自指标设计的基本思路、审计实施难点与应对策略角度来进行探讨。
三、财务、内部运营方面指标设计思路、难点与应对
(一)财务方面
财务方面评价指标设计重在揭查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变化情况,包括实物量变化和价值量变化,并能够指明其重要性,以便于审计追责所需数据基础。
在审计实施中,遇到最大难点莫过于数据获取困难。考虑到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会计信息加工成本较高,建议中短期内我国各级政府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应统一交由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编织,以保证确认、计量和列报标准统一性。在编制过程中,宜着力体现相关性与重要性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先期编制各门类简易的实物量型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并通过附表来辅助说明会计期内自然资源实物量消长变化情况。今后,随着以反映实物量变化为主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技术在各地日臻科学和完善,应逐步尝试编制具有价值量变化特征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例如可对生长区域集中、且生长期在5年以上的天然林进行价值量评估,并纳入报表反映。
(二)内部运营方面
内部运营方面评价指标设计重在揭查两类问题:一类是财务指标显示偏离标准或预期值,其原因可归为内部运营中的缺陷,如林地面积大量减少,系用地审批随意性缺陷;另一类是财务指标虽然正常,但内部运营已经存在缺陷,只是尚未传导到财务指标或未能在财务指标上得到反映,如水泥厂超标排放污水未得到有效遏制,而报表上反映的水质指标仍然正常。
审计实施中,遇到最大难点莫过于后一类问题的揭查。对这一类问题,传统的对于预算资金使用合规性审查,以及从自然资源维护或环境治理相关资金投入产出水平角度的指标审查,都难以奏效。一种可行方略是进行“PDCA循环”体检缺陷评价,也即以被审计者任期内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相关环境治理工作项目的计划为审查起点,检查其执行、执行偏差识别与自我修复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在检查过程中,还可以相关内部控制规范、制度为标准,寻求发现控制缺陷。
四、客户、学习和成长指标设计思路、难点与应对
可以预见,随着我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事业日益发展,对客户、学习和成长方面的评价会逐步得到重视。当下应鼓励对某些与民生关联度较高的自然资源如饮用水资源,率先尝试在客户方面的审计评价,对关乎国家战略意义的自然资源如稀有矿产资源,率先尝试在学习和成长方面的审计评价。
(一)客户方面
对客户方面的评价指标设计重在评定客户对被审计者管理绩效的满意度。满意度大小应综合当地自然资源管理所获取的来自客户的非常满意件数、满意件数、基本满意件数和不满意件数的情况,并结合不满意事件的性质和影响,来综合评定该满意度。
在审计实施中,容易遇到难点主要在于客户群体构成设计及获取客户真实诉求方法设计。既然“自然资源资产权利人包括国家、集体和个人”(蔡春,2014),客户构成就应包括国家、集体和个人三种成分。关于国家的诉求满足程度,可从被审计者落实国家政策过程所收到通报、罚单或奖励的结果情况来评价,关于集体和其他社会公众的诉求满足程度,可从微信公众平台、定期发放问卷反馈方式来评价,还可以客户举报或诉讼作为评价依据。还要通过着力培养社会公众对自然资源保护与共管意识来促进客户参与提出诉求。诚然,对客户诉求满足情况的重视将大大增加审计成本,且其评价结论不可避免存在一定范围的“内部冲突”(不同客户诉求观点不一致),这些都需要审计者合理规划审计程序,并结合其他方面审计评价结果合理应用好专业判断来解决。可以肯定的是,自然资源资产损失或管理失责,无论其隐藏的时间有多久,最后终将在强大的客户积极主张诉求的氛围里得到揭示和批判。
(二)学习和成长方面
对学习和成长方面的评价指标设计重在评定被审计者面向未来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需要的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这一能力评价应综合被审计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过程中展现的价值观、知识水平、能力水平和美誉度变化情况。
审计实施中,容易遇到的难点主要是对于人的内在价值观、知识水平、能力水平缺乏有力度的衡量指标。一种可行办法是从被审计者下属部门、机构设置的健全性、运行的有效性等角度来评价,以及自然资源会计核算人才及其他管理人才配备和培育情况来评价,或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过程中展现出来的管理能力提升情况来评价。更为可靠办法是将引进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学习和成长方面的评价,构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能力和美誉度评级机制。例如可预设AAA、AA、A、B、C等级别,由社会中介组织定期对各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学习能力和成长能力进行评级。审计者只需要对比被审计者任期内各个会计年度评级消长变化情况来提出计整改建议。J
参考文献:
[1]蔡春.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J].审计研究,2014,(5).
[2]张宏亮等.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专题研讨会综述[J].审计研究,2014,(4).
[3]陈波.论产权保护导向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5,(5).
[4]商思争.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相关理论及启示[J].财会月刊,2016,(4).
[5]陈宇.国家治理视角下山西省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与法律保障研究[J].当代会计,2016,(4).
关键词: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审计 对策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科学发展关的贯彻与落实,为了确保领导干部确立的正确运行,在新的形势与任务面前,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完善干部内部的考核与监督,有助于加大反腐力度,从根本上解决领导干部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还有待加强
随着干部的交流愈加频繁,交流的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因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与广度不够,导致审计效果不明显。再加上在同一时段内,组织部门如果不能够做到及时与审计部门进行沟通、交流,而直接就为开展经济审计工作,可能会由导致原先的计划受到现在的审计任务的干扰,现在的审计任务也会因为时间紧迫而完成不了。最终可能会导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任务完成效率低下,审计的既定目标也无法实现。
(二)采用先离任后审计的方式
尽管在相应的细则中已经规定了审计先审后离的原则,但可能是由于审计部门的人力、精力有限,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所采取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方式一般都是为先离后审,或者是边离边审,这就会导致领导干部责任审计中存在着许多的不足,如果领导干部已离任,或者已上任,审计则对之前的任用不能产生直接的影响,从而影响审计效果。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方式过于单一
对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手段很简单,可能只能停留在旧账查账的基础上,所以该方式不能满足当前形势所要求的审计方式。总体来说,就事论事的多,综合分析评价的少,因此缺少对于由于部门资产总量、随意改变资金方向、挪用预算资金方面而造成的重大损失的量化对比分析,导致评价不够具体、深入,审计的质量低下。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规范
由于审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参差不齐,有部分审计人员的工作能力无法胜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导致升级评价工作难以开展,或审计质量得不到保证。当然,导致领导干部责任审计评价不规范的原因还有很多,首先,一些领导干部存在越权评价的问题。在审计评价中,界定一些与经济责任无关的或是与工作业绩无关的结果进行评价;其次,在审计过程中,评价过于片面、狭隘。一些领导干部认为经济责任审计与一般的财政收支审计区别不大,所以在审计时,只进行财务收支审计,而忽略了经济责任审计,从而只对财务收支审计作出评价而无法对经济责任作出评价;最后则是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较为主观的问题。造成该问题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一是没有具体的审计材料作为支撑,如果出现超越正常审计范围的问题,则难以进行准确的评价,导致审计风险增加;二是审计的内容过多,有许多单位便将一般的财务收支审计与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相结合进行,这样容易导致审计评价的目的不明确。为了避免该问题,在进行评价时,要注意就事论事。三是未能建立全面的评价指标与标准体系。虽然经济责任审计也进行了几年,可是由于未能建立全面的评价与标准体惜,导致评价缺乏标准作为指导。
二、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出几点建议
(一)抓住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
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该从被审计者在任职期间经济活动是否具有合法性、效益性与真实性进行评价,根据以上三点原则,客观公正进行具体的审计工作。首先是评价被审计者经济活动是否合法。主要审查的内容包括与财政收支有关的行政管理、财务活动以及经营业绩,反映被审计者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其次是评价被审计人在任职期间的资产是否真实。主要是从审计人是否履行了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被审计人是否保证了资产存量、国有资产变动以及资产变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进行审查;最后是审查被审计人的重大经济决策是否具有效益性,主要是从投资项目决策的是否具有科学性与投资的收益水平等方面进行审查,对于重大项目的决策是否能达到预期经济效益进行评价。在被审计人在职期间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进行重点审计,主要以单位内部的成本管理、财产核算、财产流转的控制情况为审计重点,进行全面、合理的审计,从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的执行情况进行效果评价,从而对其管理能力与水平作出评价。
(二)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进行评价
审计评价是审计报告一部分,也是最为重要的一部分。是否能够客观公正的对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进行评价,一方面关系到审计的风险,另一方面也关系到审计报告的质量。所以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时,必须要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审计,同时也要把握好审计评价的尺度。
(三)加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力度,提高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如今,对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先审计后离任”制度尚未真正实施,很多情况下都是领导干部先离任,再进行提审与审计,导致审计工作缺乏一定的时效性。想要做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就必须加强监督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责任的情况。要做到先审计后离任,将离任审计变为任中审计,既方便组织部门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的工作完成情况,也便于审计机关全面、调查获取全面的审计方面的资料。实践证明,先离任再审计往往造成局面无法扭转的情况,会为审计工作带来很多的不良后果。一方面改变了审计财务收支的不间断性,一方面导致审计结果不能充分运用。同时,想要做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还需要其他领导干部们的配合与支持。如果审计单位的主动配合性高、对于审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同时及时落实审计决定与意见,这对任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大有裨益的。
(四)结合实践,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1、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主要从加快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范与准则的制定方面进行。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审计内容不够明确、评价标准不统一、立项与授权不明确的问题。务必进行的客观评价,得出准确的评价结论。
2、制定相关的考核办法
对于经济责任各主管干部组织,必须明确各个单位、部门的工作重点,针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现状,制定一套与现代干部考核管理相适应的全面考核办法。
3、建立健全相关部门配合协调规定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审计工作,所以对于审计部门来说,不能将审计工作作为能够独立完成的工作。所以想要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设计工作,必须要协调好各省级部门于各个单位之间关系,相互合作,共同完成。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加强审计队伍管理、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是防范审计风险的根本,首先要切实加强审计单位各部门人员的业务培训,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业务作为培训重点,在以后的工作中,也要注重加强后续教育;其次是鼓励相关审计人员学习与了解对党和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引导审计人员树立全局观念,培养其宏观意识,引导审计人员全面、系统、辩证的看待问题;最后利用典型案例进行目的性较强的教学,使得审计人员能够适应相关的审计工作的发展要求,尽快投入工作当中,将建立一支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审计队伍作为根本目标,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风险处理工作,规范审计程序、加强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从根本上提高审计质量。
(六)规范审计工作程序,强化审计质量控制
审计工作是否能够严格执行关系到审计工作的质量。从确定审计计划、送达审计书、取证、领取审计报告、征求审计单位意见,一系列的过程都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防止出现审计工作的不严谨的情况。同时要加强审计工作的审查、管理工作,最好是可以实行审计质量考察,制定相关的复核制度,严格控制好审计程序,从而切实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力求明确每个程序的规则,以降低升级过程中的风险。
三、结束语
开展领导干部责任审计,对于国家经济体制改革有着很大的推动作用,通过该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可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遏制腐败,是促进在任领导自我反省、搞好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所以,想要更好的实施该适度,就必须不断地实践、探索,不断地完善该制度。
参考文献:
[1]王冬莲.关于企业内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探讨[J].经济研究导刊,2009,(12):101-102
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进而影响了审计结果运用的基础。这一矛盾虽然是各级审计机关普遍存在的,但在县级审计机关表现得尤为突出。从调研情况看,县级审计机关实有人员一般在20人左右,其中能够从事一线审计的一般在10人左右,而每年多头安排的审计项目一般在40个左右,其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平均20多个。特别是在领导干部换届调整时,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更为集中,超出了审计人员的承受能力。这样造成的结果是:一方面审计人员长期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身心疲惫,没有时间学习“充电”,业务素质难以提高;另一方面,迫于赶进度、保数量,审计中必要的程序过于简单、粗放,使一些重要的审计事项得不到充分的审查,审计的质量难以保证,个别审计项目甚至走了形式,埋下了一定的风险隐患,直接影响了审计结果的运用。
2、审计的时效性不强,审计结果滞后,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带来不利影响。按照《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领导干部应当先审计后离任。但在具体操作上,“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并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大部分是先离任后审计;虽然推行了任中审计制度,但任中审计所占比重平均不足30%;有的地方甚至是审计归审计,任用归任用。先离任后审计的做法使审计结果严重滞后,影响了审计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一是造成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不明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已离开原单位,接任者推崇“新官不理旧账”,相当一部分接任者抱着一种事不关己的心态对待审计,有的以不清楚前任者为由搪塞审计,在资料提供、人员配合上不积极、不主动,使一些问题的核实和取证难度加大。三是有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已升职,审计出的问题无论大小,提出来都感到很为难。四是有的审计处理(比如罚款、收缴款项等)需要在原单位落实,接任者怨言大,审计决定难以执行。
3、缺乏统一、具体的经济责任界定标准和评价标准,责任界定难度大,审计评价质量不高,难以根据评价结论任用干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其中一个重要前提是责任界定和审计评价必须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具体明确。但是影响一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情况的因素是多样的、复杂的,有历史的,有现实的,有主观的,有客观的,有班子集体的,有领导干部个人的。要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公正的界定,对其功过是非作出准确的评价,没有统一、具体的责任界定标准和审计评价标准是难以做到的。目前,由于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强的责任界定和审计评价规范准则,有些经济责任的界定和评价没有明确依据,如乡镇党委书记与乡镇长共同行使经济管理职权,而两者的职责界定却没有明确规定,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取证和评价的难度较大。这就导致工作中对领导干部所负经济责任的审计界定比较模糊,审计评价比较笼统。主要表现有三:一是有的审计评价超越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或过于宏观,或过于宽泛;二是有的审计评价等同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评价,未突出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经济责任的评价;三是有的审计评价干脆采用写实的方法进行描述,基本流于形式,缺乏应有的利用价值。这在客观上给有关部门运用审计结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4、联席会议制度的协调配合机制尚不完善,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全面运用。从目前情况看,各地虽都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但相关单位对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认识不到位,联席会议的召开和议题的确定带有较大随意性,成员单位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完善,职责履行不够充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结果的运用和深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与审计结果运用有关系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尚未实现经常化、制度化。相关单位条块管理比较明显,在审计结果运用工作中没有很好地合为一体,合力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二是重对事的处理、轻对人的处理。有的县市区近几年没有运用审计结果处理一名领导干部,某种程度上造成“审”、“用”脱节。三是不同部门工作人员间的配合不够默契。由于审计人员对干部管理与监督的知识掌握不够,有的审计行为脱离了审计目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审计专业知识缺乏了解,反过来又影响了审计结果与干部监管之间的对接。
5、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中的不透明和不具体,影响了运用效果的发挥。按照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情况写出审计结果报告,在报委托部门的同时,抄送纪检监察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不公开披露。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如何运用审计结果以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如何反馈等没有明确规定,至于存在什么经济问题的干部应提醒、谈话、诫勉、追究责任以及降职、免职等也没有具体标准。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干部任用脱节的问题,不利于将群众监督与审计监督结合起来。
二、加强和改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对策建议
搞好审计结果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环节和最终目的,也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果的最终体现。要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得到充分合理有效运用,高质量的审计结果是前提,健全完善的良性互动机制是保障,探索创新运用形式是动力,规范操作、充分履行职责是根本。只有具备上述条件,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1、进一步整合审计力量和审计任务,做好统筹结合文章,确保审计质量和时效,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充分运用奠定良好基础、创造衔接条件。目前,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是个不争的事实,这既有审计人员少的原因,也有审计任务安排方面的原因。审计机关审计任务的来源主要有四个方面:预算执行审计、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专项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这些任务虽然安排主体不同、安排时间不同、目的要求不同,但审计期间、审计内容和审计程序却多有交叉和重叠。这样,一方面不可避免地造成重复审计,增加了被审计单位的负担;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审计资源的浪费,增加了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工作量。这种现象在县级审计机关尤为突出。就经济责任审计而言,之所以“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落不到实处,不仅是委托部门任务安排滞后的问题,即使委托部门在被审计领导干部离任前安排审计,审计机关由于上述矛盾也无法按时保质完成任务,进而影响到审计结果在干部考察任用中的运用。为解决上述矛盾,可设想将审计力量、审计任务、审计目标进行全面的大统筹,实行单一化审计模式。即用一年一度的预算执行审计取代其他三个方面的审计任务,将审计内容涵盖其他三个方面任务的审计内容(如专项资金方面、财务收支方面、经济责任方面、绩效方面等等),每年对所有一级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全部审计一遍,做到“一年审一次,一次审一年,一次审全部单位和全部内容”,实现一次进点出多项成果。这样,既可从根本上避免多头安排、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缓解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又可保证审计结果的连贯性,满足所有任务安排主体的需要。实行这种审计模式后,经济责任审计无需每年安排审计项目,有关部门需要审计结果时,从审计机关报送的审计报告中即可得到满足,而且时效性非常强,从而彻底解决了审计人员、审计任务、审计质量、审计实效、审计结果运用等多方面的矛盾。目前,实行这种做法要受到法律、体制、制度、审计任务安排主体等诸多因素的制约,而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全面推开不现实,但可选择部分县市区搞试点,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待试点成功后,逐步在面上推广。从调研的情况看,县级财政一级预算执行单位一般在60个左右,单位大小不一,资金悬殊。县级审计机关从事一线审计的人员按10人计算,可分成5个审计组,平均每个组承担12个审计项目。如果从每年的1月份开始,利用半年的时间搞审计(其间有些审计程序可以压茬进行),7月底可以结束全部审计程序,根据需要将审计结果报送有关部门。剩余的时间可完成其他特殊审计项目或开展其他工作。我们认为,这种做法理论上是可行的,实践中也是值得考虑的。
一、影响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的主要因素
(一)“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得不到有效贯彻落实,难以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充分运用到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中去。
按照《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领导干部应当先审计后离任。但许多地方的组织部门在具体操作上,对于领导干部的提拔大部分都是先提拔后审计,有的地方甚至是审计归审计,任用归任用,造成了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不明确,给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带来了不利影响。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缺乏体系和标准,评价难度大,难以根据评价任用干部。
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其中一个重要前提是审计评价必须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经济责任审计,既属于审计的一般范畴,又不同于常规的业务审计,具有很强的特殊性。它所评价的对象是领导干部,所鉴定的是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直接目的是为监督和管理干部提供重要依据,最终落脚点是“评人”,关系到被审计者的生命,政策性非常强。一些审计机关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比较笼统,或者对发现的干脆采用写实的方式进行描述。这在客观上给组织部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增加一定的难度。
(三)严格区分责任界限的难度大,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
影响一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经济活动情况的因素是多样的、复杂的,有的,有现实的,有主观的,有客观,有班子集体的,有领导干部个人的。只有将相关因素进行实事求是的,才能对被审计者的功过是非予以准确评价。有些经济责任的界定没有明确依据,所以在责任界定问题上存有很大的难度,如乡镇党委书记与乡镇长共同行使经济管理职权,而两者的职责界定却没有明确规定,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取证和评价的难度较大。另外,当前审计机关审计力量不足,加上明确界定经济责任的难度和工作量较大,影响到了审计成果质量,也直接影响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
(四)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的协调配合机制尚不完善,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全面运用。
中办国办《关于切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要求,要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和通报情况,重视和利用审计成果,及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各地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基本上已建立,但对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各地的认识不一致,且各地普遍没有出台具体的联席会议议事规程,联席会议的召开和议题的确定都带有较大的随意性,在重视和利用审计成果方面的作用也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同时,会议成员单位协调配合机制也不够完善,各自的职能都还没有充分发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成果的运用和深化。
(五)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中的不透明和不具体、影响了利用效果的发挥。
按照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情况写出审计结果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在报同级人民政府的同时,抄送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部门,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不公开披露。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部门如何运用审计结果以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如何反馈等没有明确规定,至于存在什么经济问题的干部应提醒、诫勉、追究责任以及降职、免职等也没有具体标准。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随意性大,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干部任用脱节的问题,不利于将群众监督与审计监督相结合。
二、加强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的建议
(一)坚持“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
组织部门应该严格按照《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在领导干部离任前及时安排审计,保证审计实施所必须的时间,坚持对领导干部“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同时,审计机关也要根据组织部门的要求优先把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列入审计计划,并根据组织部门考察领导干部的实际需要,突出审计重点,确保审计质量。
(二)尽快建立一整套的审计评价体系和标准,为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更好运用创造条件。
不同部门的领导干部之间的经济责任范围有很大差异。经济责任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审计部门必须通力协作,共同确定不同性质的部门其领导干部的评价标准,在此基础上,形成评价体系,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有效性。
(三)应尽快抓紧制定“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办法”,积极探索审计成果运用有效途径。
研究制订符合实际、切实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办法”,是从制度上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得以充分运用的根本保障。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审计部门对此一定要予以充分重视,认真研究并抓紧制定。同时也应该把审计成果的公开作为经济责任成果运用的一个重要方面,积极进行探索。
(四)进一步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职能,完善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加强协调配合,着力抓好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运用。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要切实承担起领导、规划、指导和协调的职责,一方面要进一步明确联席会议的工作职责,完善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逐步建立起联席会议的正常运作机制,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得到有效运用。另一方面,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审计部门在工作中要加强协调配合,在审计成果运用上要各尽其职,协调一致。有关部门要作好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后续分析研究,对审计成果进一步深化、细化,充分运用到干部管理监督中去。
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进而影响了审计结果运用的基础。这一矛盾虽然是各级审计机关普遍存在的,但在县级审计机关表现得尤为突出。从调研情况看,县级审计机关实有人员一般在20人左右,其中能够从事一线审计的一般在10人左右,而每年多头安排的审计项目一般在40个左右,其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平均20多个。特别是在领导干部换届调整时,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更为集中,超出了审计人员的承受能力。这样造成的结果是:一方面审计人员长期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身心疲惫,没有时间学习“充电”,业务素质难以提高;另一方面,迫于赶进度、保数量,审计中必要的程序过于简单、粗放,使一些重要的审计事项得不到充分的审查,审计的质量难以保证,个别审计项目甚至走了形式,埋下了一定的风险隐患,直接影响了审计结果的运用。
2、审计的时效性不强,审计结果滞后,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带来不利影响。按照《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领导干部应当先审计后离任。但在具体操作上,“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并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大部分是先离任后审计;虽然推行了任中审计制度,但任中审计所占比重平均不足30%;有的地方甚至是审计归审计,任用归任用。先离任后审计的做法使审计结果严重滞后,影响了审计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一是造成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不明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已离开原单位,接任者推崇“新官不理旧账”,相当一部分接任者抱着一种事不关己的心态对待审计,有的以不清楚前任者为由搪塞审计,在资料提供、人员配合上不积极、不主动,使一些问题的核实和取证难度加大。三是有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已升职,审计出的问题无论大小,提出来都感到很为难。四是有的审计处理(比如罚款、收缴款项等)需要在原单位落实,接任者怨言大,审计决定难以执行。
3、缺乏统一、具体的经济责任界定标准和评价标准,责任界定难度大,审计评价质量不高,难以根据评价结论任用干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其中一个重要前提是责任界定和审计评价必须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具体明确。但是影响一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情况的因素是多样的、复杂的,有历史的,有现实的,有主观的,有客观的,有班子集体的,有领导干部个人的。要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公正的界定,对其功过是非作出准确的评价,没有统一、具体的责任界定标准和审计评价标准是难以做到的。目前,由于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强的责任界定和审计评价规范准则,有些经济责任的界定和评价没有明确依据,如乡镇党委书记与乡镇长共同行使经济管理职权,而两者的职责界定却没有明确规定,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取证和评价的难度较大。这就导致工作中对领导干部所负经济责任的审计界定比较模糊,审计评价比较笼统。主要表现有三:一是有的审计评价超越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或过于宏观,或过于宽泛;二是有的审计评价等同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评价,未突出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经济责任的评价;三是有的审计评价干脆采用写实的方法进行描述,基本流于形式,缺乏应有的利用价值。这在客观上给有关部门运用审计结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4、联席会议制度的协调配合机制尚不完善,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全面运用。从目前情况看,各地虽都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但相关单位对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认识不到位,联席会议的召开和议题的确定带有较大随意性,成员单位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完善,职责履行不够充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结果的运用和深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与审计结果运用有关系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尚未实现经常化、制度化。相关单位条块管理比较明显,在审计结果运用工作中没有很好地合为一体,合力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二是重对事的处理、轻对人的处理。有的县市区近几年没有运用审计结果处理一名领导干部,某种程度上造成“审”、“用”脱节。三是不同部门工作人员间的配合不够默契。由于审计人员对干部管理与监督的知识掌握不够,有的审计行为脱离了审计目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审计专业知识缺乏了解,反过来又影响了审计结果与干部监管之间的对接。
5、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中的不透明和不具体,影响了运用效果的发挥。按照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情况写出审计结果报告,在报委托部门的同时,抄送纪检监察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不公开披露。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如何运用审计结果以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如何反馈等没有明确规定,至于存在什么经济问题的干部应提醒、谈话、诫勉、追究责任以及降职、免职等也没有具体标准。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干部任用脱节的问题,不利于将群众监督与审计监督结合起来。
二、加强和改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对策建议
搞好审计结果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环节和最终目的,也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果的最终体现。要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得到充分合理有效运用,高质量的审计结果是前提,健全完善的良性互动机制是保障,探索创新运用形式是动力,规范操作、充分履行职责是根本。只有具备上述条件,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1、进一步整合审计力量和审计任务,做好统筹结合文章,确保审计质量和时效,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充分运用奠定良好基础、创造衔接条件。目前,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是个不争的事实,这既有审计人员少的原因,也有审计任务安排方面的原因。审计机关审计任务的来源主要有四个方面:预算执行审计、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专项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这些任务虽然安排主体不同、安排时间不同、目的要求不同,但审计期间、审计内容和审计程序却多有交叉和重叠。这样,一方面不可避免地造成重复审计,增加了被审计单位的负担;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审计资源的浪费,增加了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工作量。这种现象在县级审计机关尤为突出。就经济责任审计而言,之所以“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落不到实处,不仅是委托部门任务安排滞后的问题,即使委托部门在被审计领导干部离任前安排审计,审计机关由于上述矛盾也无法按时保质完成任务,进而影响到审计结果在干部考察任用中的运用。为解决上述矛盾,可设想将审计力量、审计任务、审计目标进行全面的大统筹,实行单一化审计模式。即用一年一度的预算执行审计取代其他三个方面的审计任务,将审计内容涵盖其他三个方面任务的审计内容(如专项资金方面、财务收支方面、经济责任方面、绩效方面等等),每年对所有一级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全部审计一遍,做到“一年审一次,一次审一年,一次审全部单位和全部内容”,实现一次进点出多项成果。这样,既可从根本上避免多头安排、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缓解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又可保证审计结果的连贯性,满足所有任务安排主体的需要。实行这种审计模式后,经济责任审计无需每年安排审计项目,有关部门需要审计结果时,从审计机关报送的审计报告中即可得到满足,而且时效性非常强,从而彻底解决了审计人员、审计任务、审计质量、审计实效、审计结果运用等多方面的矛盾。目前,实行这种做法要受到法律、体制、制度、审计任务安排主体等诸多因素的制约,而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全面推开不现实,但可选择部分县市区搞试点,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待试点成功后,逐步在面上推广。从调研的情况看,县级财政一级预算执行单位一般在60个左右,单位大小不一,资金悬殊。县级审计机关从事一线审计的人员按10人计算,可分成5个审计组,平均每个组承担12个审计项目。如果从每年的1月份开始,利用半年的时间搞审计(其间有些审计程序可以压茬进行),7月底可以结束全部审计程序,根据需要将审计结果报送有关部门。剩余的时间可完成其他特殊审计项目或开展其他工作。我们认为,这种做法理论上是可行的,实践中也是值得考虑的。
2、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前移审计关口,进一步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时效性。在目前“先审计、后离任”原则难以落实的环境下,加大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不失为一项重要的补充措施,既可有效地增加预防力度,防患于未然,还可将审计工作量化整为零,减轻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工作压力。为此,要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办法,将任中审计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逐步提高其所占的比重。在具体工作中,每年11月底前,干部管理部门应与审计机关及时沟通,研究提出经济责任审计名单。审计机关要根据干部管理部门的要求,优先把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列入审计计划,并根据考察干部的实际需要,突出审计重点,提高审计效率,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市、县直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届中安排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其他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不同情况,一般三至五年安排一次审计;特殊情况需要时可以随时安排审计,力争三年内市县两级任中审计比重逐步达到60%以上。
3、探索研究完备的、可操作性强的经济责任界定标准和审计评价标准体系,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更好运用创造条件。经济责任审计所评价的对象是领导干部,所鉴定的内容是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直接目的是为监督和管理干部提供重要依据,最终落脚点是“评人”,关系到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政策性非常强。因此,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审计部门必须通力协作,研究制定经济责任的界定标准和审计评价规范,建立一整套科学的界定、评价体系,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经济责任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不同部门领导干部之间的经济责任范围有很大差异。责任界定和评价规范应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各部门之间的差异,确定出不同性质的部门领导干部的评价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做到只要根据评价办法进行打分量化,就能确定评价等次,使审计评价更加准确直观,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直接运用创造条件。
一、建立领导干部相关动态数据库,做好基础工作。
可从两方面着手:一是与当地组织部门进行协商,请求其为审计部门适时提供纳入审计范围的各级领导干部信息。包括现任职单位、起始时限、职务等相关信息。在得到以上信息后。审计部门可以建立起经济责任审计电子数据库,这样对哪些领导干部和单位已审、哪些多年未审,就能做到一目了然。二是审计部门可以对近年来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和其他审计项目进行整理,建立起电子档案,做到心中有数,并将两类电子数据库有机结合,为项目计划的制定提供重要依据。
二、对审计对象进行分类。
做到管理有序、突出重点。为了科学安排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满足对领导干部监督的需要,审计机关可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管理权限及其工作性质、经’济活动规模、掌握财政资金量大小等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可将地市级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为六大类:第一类为掌握各县(市、区)经济决策权、经济执行权和承担当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县(市、区)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派出机构;第二类为重要经济主管部门,经济活动总量较大、掌握财政资金较多、下属单位较多的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第三类为规模较大、资金总量较大的院校、医疗等事业单位;第四类为授权经营的资产经营公司、大企业集团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第五类为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属下无独立经济组织或资金总量和规模较小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未改制企业等;第六类为市管县属单位正职领导干部的所在单位和各县(市、区)审计机关。通过分类管理,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采用不同的审计频率,对不同岗位的领导实行一届审两次或离任审一次等。按照党政部门不同性质。采取不同的审计方法。对资金运作总量大、下属单位较多,且转移支付资金量大的重要党政部门领导干部,以预算执行审计加经济责任审计为主,关注全部政府性资金;对资金运作总量一般、有一定的专项资金、也有一定下属单位的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则以财务收支审计加经济责任审计。对一些单位较小、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人头经费和日常运转的部门、单位领导,以财务收支审计代替经济责任审计;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对一些管理比较规范、资金量小的单位领导,以离任交接制度代替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对不同类别的审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做到既全面审计,又突出重点,讲求效率,充分利用审计成果。
三、与各成员单位沟通,做到争取主动、协商一致。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为干部任免提供依据,这就决定了经济责任审计不仅仅只是一家部门的事,因此要想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部门必须改变过去经济责任审计是委托审计,不好作计划、不能作计划的观点和被动等任务上门的做法,把制定计划作为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每年年初制定年度计划时,主动与组织、纪检等成员单位多进行一些沟通。了解年度内这些部门在干部监督和管理方面的重点及要求和干部调整动向,向他们说明年度内审计力量的分布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然后将计划初稿分别送有关部门,或者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联系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的意见,最后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正式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并以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执行。
四、科学安排审计项目计划。
做到综合平衡、长短结合。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同时审计部门任务量的来源很多,既有上级指令性任务和授权任务,又有地方政府交办的任务,还有部门之间的委托任务和协调任务。因此在制定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各个审计期间任务量和审计资源的均衡配置,做到统筹兼顾,长短结合,年度计划与长期计划均衡。把当年计划与前几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及未来几年审计工作规划一起统筹考虑,采用滚动式计划法,确定当年计划。既保证能对审计范围内的审计时象在一定的时间内轮审一遍,又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任务不至于集中在某一年度,确保审计资源的高效利用。新晨
五、与其他审计项目结合,做到全盘考虑、集散有度。
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有其严肃性,必须实行统一管理,但并不是说这些计划和任务一定要由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去完成。在制定计划时就要考虑结合利用各种审计资源,做到两个结合:一是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财务收支审计、效益审计等项目相结合。凡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有交叉的,由综合部门制定计划时统筹考虑,合二为一,指定同一部门完成,并且要求都按照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程序实施,在审计时兼顾领导干部责任评价所需的经济指标。一方面防止对同一单位重复进点审计,给被审计单位带来不必要的负担;另一方面可以综合利用审计力量和审计成果,以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二是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防止“审、用”脱节。针对“先离任,后审计”。审计监督功能弱化的现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由离任审计逐步转向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并重,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在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时,应根据干部管理需要,提高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比例,并通过建立各成员单位日常信息沟通机制和审计结果运用反馈办法等,更好地发挥审计结果在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综合效用。
为更好地配合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村级干部任期内经济工作成效,明确经济责任,促进财务公开,根据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村级干部离任审计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目标
查明村级组织财务收支,经营成果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严肃财经纪律,纠正不合法行为。查清帐物、帐款、帐证、帐表是否相符,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摸清村级债权债务的现状,探索减债新途径。检验村级干部任期目标履行情况、廉政勤政情况,为做好村级换届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审计对象和范围
1.审计对象:本镇19个村民委员会。2.审计范围:2009年—2012年第一季度村级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审计内容
1.村级干部任期目标实现情况。包括村集体经济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是否实现预期目标,村集体资产有否增值,债务有否减少等。
2.村集体账务收支情况。收入是否及时入帐,支出是否有度,专款是否专用,收支单据是否经村理财小组审查,手续是否规范齐全。
3.集体财产的管理、使用制度是否健全。如帐物、帐款是否相符;非出纳人员有否插手管理货币资金;有否因管理松散造成集体财产损失浪费等。
4.生产经营和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情况。承包合同是否健全,承包款有否按时足额收取、承包期是否科学合理;学校、村部、工业区、水电、道路、农田基本建设等项目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有无非法集资、盲目举债现象等。
5.债权债务增减变化及拖欠占用情况;有否借款用于不合理的非生产性支出;有否将非法收入或销售收入挂在往来帐上等。对债务增加较多的村要重点审查,查明原因,必要的可请区经管站协助审查。
成立村级换届审计领导小组
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3月15日—31日)
(1)成立审计工作领导机构,组建以经管、财政为主的审计工作小组。
(2)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工作分工。
(3)制定工作计划和安排审计时间。
(4)组织审计人员业务培训。
(5)开展整帐自查,对各村2009—2011年三年的财务收支,债权债务,内部往来等情况进行清理,整理好各种帐簿、票据,并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6)做好2012年第一季度财务结算。
2、实施阶段(4月1日—4月15日)
(1)审计准备。采用送达和就地审计方式,分两组审计,每个小组四人,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确定审计事项,编制审计方案,下发审计通知书。
(2)审计实施。审计组人员实行组内分工,互相配合,交叉审计。通过审查村委会银行帐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查阅有关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取得审计证据,并进行记录,编制好审计工作底稿。
(3)审计终结。审计组应在审计终了后15天内,提出审计报告,并送村委会征求意见,如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交镇审计组进一步核实、研究后作出审计结论。
(4)审计执行:对村委会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的,应责令执行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审计档案。审计结束后,按有关要求,整理好审计档案,加强管理。
【关键词】风险导向;审计;建模
一、人民银行传统合规性审计的瓶颈
人民银行内审司成立于1999年,以完善分支机构内部控制环境,强化内部控制执行,防范内部控制风险为着力,以促进人民银行发挥货币政策作用、加强金融市场监管、改进金融行业服务、提高管理水平为目的。为实现组织目标,规避操作风险,内审司先后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内部控制指引》等一系列审计规范,审计对象从最初的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发展到直属企事业单位,审计范围从传统的履职审计、离任审计、财务审计拓展到信息技术审计、外汇管理审计等新兴业务。十几年来,人民银行各级内审部门为组织治理、目标实现和价值增加发挥了建设性作用。
但随着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层面的不断深化,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提高,审计经验的不断积累,传统的合规性审计方法过分依赖审计人员工作经验、不能有效识别事件全局风险、不能有效控制事件核心风险、不能数字化呈现事件整体风险、缺乏可靠性、精确性、及时性、经济性等弊端也愈发凸显,越来越难以适应内审工作转型的需要。人民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郭庆平同志明确指出内审工作转型和发展就是要做到“一个建立、两个探索、三个深化”。要建立风险评估模型,深入开展风险导向审计,进一步确立审计的风险和控制视角,积极履行审计的咨询功能,不断改进审计方法和手段,切实提高内审工作的履职效果。因此,改变传统的合规性审计方法,构建以风险导向(计量学二元线性回归数学模型)为主的新型审计模式已刻不容缓。
二、计量数学模型方法论的构建
为使审计成果能够数字化、科学化、全面化地体现被审计单位整体风险水平,风险评价技术是关键。此处引入一个管理学概念———系统评价,该评价过程是将系统抽象属性进行量化的过程,而量化方法是实现评价目的的技术手段。本课题的目的在于通过建立一个权威的、有针对性的客观综合评价系统,即审计对象风险导向审计模型,将人民银行审计对象风险量化,风险大小数字化,使其评估的结果具有度量性、精确性及可比性。模型的构建主要包括以下步骤:建立完整的风险导向审计指标体系;确定指标权重手段;明确事件整体风险程度计算方法。
1.指标体系的创建
2011年—2013年,总行内审司根据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及业务范围,确立了以外汇储备、金融稳定、支付结算等12类专门性职能和组织管理、保密管理、预算管理等13类综合性职能为风险评估对象的基本清单。将人民银行主要风险类别归纳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为完善流程、规范操作、防范风险,多年来,总行各职能部门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相应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内部控制指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这为各级内审部门针对事件风险制定风险指标体系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和蓝本。如2013年4月,宝鸡中支审计组在开展对××中支信息技术风险导向审计中,结合地市中支科技管理工作实际,着眼事件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科技综合管理专项审计方案》(银内审发〔2013〕7号),建立了人民银行地市州中支信息技术风险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包含内控机制建设情况、机房与设施管理、业务网管理等7个维度,117个条目。
2.指标权重的确定
指标权重是以定量方式反映各项指标在综合评价中所起的作用大小比重。在多因素综合评价决策中,确定各项指标的权重是评价决策的关键之一。本课题采用最典型的主观赋值法———Delphi法,进行权重的确定。Delphi法能对大量非技术性的无法定量分析的要素做出概率估算,并使分散的评估意见逐次收敛,最后集中在协调一致的结果上,是系统工程中一种很重要的测定方法。Delphi法的具体实施过程:
(1)专家的遴选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认为专家人数以10-15人为宜。人数太少,缺乏该领域代表性及权威性,影响函询结果;人数太多,又会给结果处理和数据分析带来很大困难。
(2)专家选择标准
遵循知情同意和自愿参与的原则,选择:①人民银行从事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审计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②接受相关专业系统知识教育及熟练本业务流程操作;③具有人民银行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风险导向审计模型指标体系源版
首先向专家说明审计目的、技术路线、实施流程等,在征得专家同意后,以现场座谈、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专家发放《专家评测问卷》,请专家对各维度及维度内各条目进行打分。打分方法:总分100分,根据各维度的相对重要性拟定其得分,保证各维度风险权重得分(a)总和为100分;再对维度内各条目进行打分,各维度下相应条目风险相对权重得分(b)之和为100%;最后两者乘积(a*b)为各条目的绝对权重。问卷中附有修改意见栏,专家若认为该条目不合适、表述不正确或有其他修改意见,可在意见栏中注明。如第一轮有专家提出意见,需对专家意见进行整理、归纳后形成新的风险评价体系,开展第二轮专家咨询,方法同第一轮。在评测过程中,专家匿名且互不接触,以保证专家意见的独立性。
(4)指标权重系数的计算
三、审计案例展示
为实证风险导向审计模型的可行性和实效性,本课题将模型方法实际运用到人民银行××中支“风险导向信息技术专项审计”项目中,在量化评估总体风险的基础上,对各类风险进行了结构化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科技部门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取得了良好效果。
1.模型测算及总体风险评估
2.审计成果
通过信息技术风险导向审计模型的实践运用,我们认为其效果十分明显,有效提升了内部审计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充分体现了内审转型的内在要求:
(1)模型的运用实现了对总体风险的量化评估,突破了传统合规性审计以定性分析为主的局限性
通过模型的运用,我们得出了××中支科技工作总体风险系数为12.8,风险程度“轻微”的结论,审计结果量化直观,这是传统合规性审计所难以实现的。
(2)模型的运用能够清晰地反映各审计条目的不同风险度,为层次化、结构化的风险分析创造了条件
通过观察各审计条目的风险值,可以直观地看出主要的风险点和风险分布。以××中支信息技术风险导向审计为例,在发现风险证据的14个条目中,业务网管理、办公网管理、应用系统运维等方面的风险控制存在缺失,相关审计条目的风险值均大于1,应重点关注;而在机房与设施管理、电子化设备采购、应急备份和文档管理等方面能够较好的执行内控制度,相关审计条目的风险值均小于1。
(3)模型与传统审计方法相结合,丰富了审计信息量,有助于提高审计建议的针对性
针对“重要岗位变动交接”、“网段间控制”、“核心网络设备配置”、“重要业务系统的授权访问”等风险值偏高的审计条目,在审计报告中提出了加强对科技风险岗位的监督、检查、授权和审批,加强对网络设备安全配置的培训指导,结合“最小业务需求”原则对当前网络控制进行优化升级等建议,针对性较强,得到了审计对象的充分认可。
四、风险导向审计模型的应用前景及完善建议
1.风险导向审计模型的应用前景
人民银行作为国家的银行,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其风险管控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经济金融的运行状况。因此,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是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发展的必然选择。实施风险导向审计的重点和难点是如何将风险指标科学化、数字化,本课题以信息技术审计为切入点,以风险导向为依托,构建了风险指标量化模型,从而使信息技术审计评价更加全面客观。结合本课题的研究成果,可以将风险导向审计模型由点到面逐步推广,建立履职审计、离任审计、财务审计及其它专项审计的风险指标体系,加强领域专业审计人员培养,不断完善风险导向审计模型框架,使人民银行内审部门在防范风险、立足监督、着眼服务、推进转型、增加价值等方面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
2.完善风险导向审计模型的建议
(1)构建完善相对标准化的风险导向指标体系结构
为能更好的适应人民银行内审工作需求,提高内审工作质效,杜绝各职能部门风险,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应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结构,针对履职审计、离任审计、财务审计及其它专项审计构建出一套以总行级指标体系为指导,省会中心支行、地市州中心支行指标体系为支撑,县支行指标体系为落脚的相对标准化的风险指标体系,从而形成具有整体性、层次性、客观性和针对性的体系结构。
1、现阶段农村账务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农村财务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
农村财务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参差不齐,工作方式不规范。不能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财务核算,账簿和凭证不全,审批签字混乱、账目不细化最终成了糊涂账和流水账。会计制度的不完善和不规范,容易导致财务信息的失真,还会产生村书记和主任两套账的现象。离任村干部的审计没有进行规范的工作移交,还会出现呆账死账。
1.2、农村财务审计制度和体系不完善
农村集体经济对财务审计工作没有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体系,透明度不高,甚至有些农村的村干部身兼财务会计职务,透明度不高。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工作混乱,打白条顶账、小金库和票据管理不规范现象普遍存在。甚至出现村财务管理人员私设小金库、私人借贷和贪污公款等现象时有发生。
1.3、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内容不全面,实施不到位
农村财务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审计农村集体经济的收入、负债、折旧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而现阶段审计工作只是针对财务收支进行核算,没有将固定资产增值和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审查范围。审计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得不到落实整改,缺乏有效执法手段。这样违纪违法人员和现象得不到惩治,还有些财务审计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财务管理工作的混乱,村务的不公开化,缺乏有效的监督,也使财务审计工作精与搞形式,流于走过场,搞假公开或半公开。
2、提高农村财务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策略
2.1、将财务审计工作摆到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
结合农村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给予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的支持。从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工作安排等方面予以重视,增加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将审计报告纳入村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提拔聘用条件中,特别做好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充分发挥财务审计工作的监督作用。
2.2、加强培训学习,提高财务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
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财务审计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学习培养审计工作者廉洁自律、公平公正、恪尽职守、保守秘密的基本审计职业道德,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开展财务审计工作。有计划的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审计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增强责任意识、提高财务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要加强培养审计人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自觉接受广大农民的监督。
2.3、建立完善的财务审计制度和体系
构建完善的农村财务审计体系强化财务审计职能。各级村委会应成立专业的财务审计工作组,规范审计程序和模式、使审计结果透明化、有效的执行审计结果。有计划的开展季度审计、年度审计和村干部离任审计,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农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发挥民主协商制度,落实农民审计职能,科学、有序地推动农村财务审计工作,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2.4、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创新财务审计模式和方法,制定好审计内容和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