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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基本情况

时间:2023-07-18 17:24:5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审计基本情况,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审计基本情况

第1篇

为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工作,进一步全面掌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按照财政部24号令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向**市财政局报送20**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等有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表1)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基本情况表(表2);

(二)会计师事务所上年末资产负债表和上年度利润表;

(三)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情况汇总表(表3);

(四)对分所的业务管理和执业质量控制情况的说明;

(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情况表(表4);

(六)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接受业务检查、被处罚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由于执行业务涉及法律诉讼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与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有成员所或者联系所合作关系的,还应当报送上年度与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其他成员所或者联系所合作开展业务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跨省级行政区划设有分所的,还应当将该分所有关材料报送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

二、报送时间:20**年5月31日之前。

三、报送地点:**财政局会计处(海淀区阜成路15号)622室。

四、编报要求及说明:

1、此次报送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等材料,对我市会计师事务所资料备案的管理有着重要意义,希望各会计师事务所给予高度重视,并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内容要求填报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随意漏项,字迹清晰。报表一律由主任会计师签字并盖章,同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2、表中数字项目均以上年12月31日为准进行填报。

有关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多张填写,并在每页按要求签字盖章。

3、报表4中的企业类型是指上市公司、国有大型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其他五种类型。

4、报表4中的审计报告,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等鉴证性报告。

5、报送的报表及相关材料应用A4纸打印,同时报送软盘。

在编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会计处联系,联系电话*******

第2篇

【关键词】内部审计;账外资金;国有资产的流失;审计方法

随着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的深入,企业内部经营机制更具开放性和灵活性,经营自和资金管理权进一步加大,而个别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为部分单位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提供了条件。账外设账对国家、社会及个人危害极大,它扩大了消费基金,侵占了国有资产,甚至让个别领导干部走上的邪路。因此,内部审计在每一个项目的审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审计风险,运用各种审计方法,将查出账外资金作为一项主要审计程序,以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本文结合工作实践,就如何查证账外资金,谈几点肤浅的认识。

一、从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入手,查找疑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审计

初次进驻被审计单位,审计人员应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行业特点及财务核算等基本情况。其中主要了解:(1)业务性质、经营规模及组织结构;(2)审计期间经营情况及上级单位考核情况;(3)财务会计机构及工作组织;(4)被审计单位管理人员的素质;(5)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情况等。

了解上述基本情况的方法主要包括:(1)查阅上一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及工作底稿;(2)查阅被审计单位会议纪录、合同等经营业务资料;(3)实地查看被审计单位生产经营场所及设施;(4)询问被审计单位财务及管理人员。

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了解,审计人员可以分析内部控制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安排适当的审计程序,有针对性地进行审计。初次审计应首先查看被审计单位工作环境,了解生产性质,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分析哪些环节容易出现问题,如被审计单位有无将本单位房屋出租,自办油库等情况。在审计过程中可以有针对性地查阅相关账户,有重点地审查收入是否完整入账。涉及现金收入的,还应审查现金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是一项很有效的审计程序,执行该程序花费较少的审计力量,往往能取得较好的审计效果。我们在某单位审计时,通过查看该单位环境设施,发现临街门面房较多且全部出租给个体户,厂内新建职工宿舍一栋。于是我们有针对性地安排了这两个项目的审计,结果发现房租15万元没有入账,转入“小金库”。新建职工宿舍154万元,资产账没有反映,其资金来源为“小金库”。根据这两条线索,我们查出小金库资金201万元。

二、尽可能取得被审计单位审计年度全部合同及协议,并检查合同编号是否连续

审查合同协议是否存在如下问题:(1)将合同金额与财务入账金额进行核对,看有无收入不入账或以低于合同价入账而无正当理由的;(2)审查有无以虚假合同结算,虚列成本,转移资产的。在对某公司审计过程中我们发现,某项目收入较合同规定金额少186万元而没有相应的变更合同,且该项目发生的成本较大。经核实发现,合同规定的剩余收入213万元已转入该公司多种经营企业账户。三、审查银行对账单,特别留意期初期末余额较大的银行账户

审计过程中应重点审查如下内容:银行账与企业账余额是否一致;银行账与企业账借贷方发生额是否一致;对当年利息收入进行匡算,验证其金额是否正常。

企业账与银行账余额及当期发生额不一致时应查明原因,考虑有无挪用公款或将企业资金转入“小金库”的问题。如果银行账户期初期末余额较大,而利息收入较少,应考虑被审计单位有无购买国库券等短期投资行为,而将相应收益不入账的情况。在对某单位审计时,我们发现该单位一个银行账户期初、期末余额较大,甚至远远超过当年借贷方发生数,而该账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较少。针对这种反常情况,我们进一步核实,发现该单位在三年前就将银行存款500万元用于购买国库券等短期投资,三年共形成收益228万元,转入“小金库”账户。

四、审查被审单位有无自制票据以及票据所列款项是否全额及时入账

用自制收据收取现金作弊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对自制收据应详细审查。如我们审计某单位年度全部自制票据的收款与财务入账情况时,发现全年收据金额较财务入账金额多16.5万元。经查证,这部分现金由该单位接待人员保管,作为该单位招待费使用,没有入账。

五、查阅各种文件,检查凭证附件,注意有无将各种扣款未入账的情况

在某单位审计中,我们发现每月工资发放凭证附件都注明了扣款,但没有计入财务账。据此线索,我们查(下转第69页)(上接第55页)出该单位将各种罚款存入个人存折31万元,形成“小金库”。

六、查阅被审单位考核记录及工作报告等资料,留心考核指标中有无需上级

部门剔除因素或解决的费用并查明原因

我们在审计某单位时,发现该单位年底经营考核汇报提到“考核费用中需总公司将某项目成本201万元剔除”。通过该线索详细查证,发现该项目账面反映亏损较大,原因是该单位将该项目收入265万元直接结回转入多种经营单位账户,用于发放职工奖金。

七、留心各种资料提供的信息,注意相互之间有无矛盾

在某单位审计中,我们发现凭证三级明细科目列示该单位有航煤管道项目,但报表没有披露该工程收入及成本,经初步统计,该项目成本达172万元,经进一步落实,该工程收入已转入多种经营单位账户,而成本已全部于年底分摊计入其它项目。

第3篇

为了论述方便,首先简要一下内部控制审计的分类。组织内部进行内部控制审计,不可能都针对整个内部控制系统进行,更多情况是对其中部分展开。按照涉及内部控制的范围,大致可分为如下三类: 1 、业务循环内部控制审计,所谓业务循环内部控制是指对某个业务循环实施的控制,这种审计按照经济组织的业务纵向展开,专门审计业务循环内部控制; 2 、非独立部门内部控制审计,这种审计专门针对某个不独立的部门或机构所涉及的内部控制,所谓不独立,是指财务上不独立,没有独立的财务机构,也不单独核算; 3 、独立单位内部控制审计,这种审计是对经济组织所属的独立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独立单位是指财务上独立的,可以是投资中心或利润中心,也可以是子公司,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分公司,它们自己本身可能有一套内部控制,同时还要执行经济组织作为整体的内部控制。这三类审计各有各的特点,但在审计程序上,由于独立单位内部控制审计相对较复杂,程序最全面,因此以下即以其为蓝本讨论。

内部控制审计程序与其他审计中作为审计程序的内部控制评价应该有相似之处,因为毕竟两者都是以内部控制为焦点而展开,但由于服务的目标不一致,在程序上也有差别。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一般是: 1 、了解与记录内部控制; 2 、初步评价控制风险; 3 、实施符合性测试; 4 、评价内部控制的强弱。作为一种单独开展的审计,了解经济组织的基本情况这些准备工作是必须的,因为对内部控制需求越强烈的经济组织,其规模越大,这是必然的;在大规模的组织里,管理高层、各个下属机构的诸多具体的基本情况内部审计人员不可能都熟悉。了解基本情况是开展内部控制审计的基本条件,否则无从下手。同样大规模的组织内既存在针对整个组织的控制,也存在针对某个部分或某个下属机构的控制,内部审计人员也不可能都熟悉,因此了解内部控制也是必须的。在了解内部控制阶段,还必须初步分析所了解信息,以初步确定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规划要实施的符合性测试程序。接下来与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一样,实施符合性测试,以获得遵循性的评价,同时最终确定健全性和有效性。最后归纳审计结果,提出审计报告。

总结上述,本文认为内部控制审计程序为: 1 、了解基本情况; 2 、了解内部控制; 3 、实施符合性测试; 4 、提出审计报告。下面即以该程序为主线展开讨论,其中提出审计报告在内部审计报告中讨论。

(二)了解基本情况

了解基本情况,是了解所要审计内部控制所涉及单位的基本情况,这些情况是展开审计的必要准备和基本条件,着整个审计的过程和结果。这些基本情况包括: 1 、单位所属的行业和沿革(着重于管理沿革); 2 、单位组织结构、各机构的人员规模和岗位结构; 3 、单位资产规模、生产经营或专业服务的特点规模; 4 、主营业务及辅助业务类别、业务量; 5 、财务机构及其工作组织;等等。这些基本情况可以通过询问管理人员、查阅相关文件、会计和统计资料等来获得。

基本情况获得后,审计人员就要适当利用自己专业判断,确定以下: 1 、业务循环及其大致内容; 2 、必须控制的重要或经常发生的业务; 3 、内部控制应有的严谨程度; 4 、审计应该投入的人力及分工和时间预算。确定业务循环及其大致内容实际是划分业务循环的过程,确定的是审计展开的主线;重要或经常发生的业务是必须控制的,确定它们就是确定审计的重点;内部控制的严谨程度是与独立单位的规模相关的,规模较小的单位内部控制程度就相应较低,衡量标准就不能太高,实际这就是确定衡量标准的,提出设计意见时必须考虑;确定投入的人力和时间预算是为了保证整个审计过程有条不紊地进行,保证审计质量。

下一步工作是制定审计总体计划,其主要内容就是上述基本情况获得后审计人员所确定的内容,主要包括审计的范围,即业务循环及内容,审计的重点,即必须控制的重要或经常发生的业务,审计组人员构成、分工和时间预算。这个计划在以后审计过程中还要适时调整。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业务循环的划分。业务循环的划分是将若干个关联的经济业务或管理活动组合在一起。 2001 年财政部的《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内部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对货币资金、筹资、采购与付款、实物资产、成本费用、销售与收款、工程项目、对外投资、担保等经济业务活动的控制”,其中这些经济业务就是基本的业务循环划分,但有多样化的趋势,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就提出预算管理、资讯管理等管理作业。业务循环是以后审计程序展开的主线,了解内部控制和符合性测试都按照它来组织,因此划分业务循环影响到整个审计的组织、效率和质量。一般来说业务循环应按下列原则来划分: 1 、覆盖单位所有业务及其各个环节; 2 、每个业务循环能反映出所涉及业务的共同性质特点及其全部过程; 3 、有利于审计的组织安排。

(三)了解内部控制

了解内部控制的内容

要了解内部控制,首先要解决内部控制的构架问题。 1988 年美国 AICPA 提出内部控制结构即控制环境、控制结构和会计系统,我国独立审计准则即采用这种观点。 1994 年 COSO 报告提出内部控制要素即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作业、信息与沟通、监控。内部控制要素是内部控制结构的纵深,在内容上进一步完善,在内部环境上更注重员工的素质,增加风险评估强调要实现目标就必须分析相关风险,构成风险管理的基础,将会计系统扩大为信息与沟通,更强调信息的内部传达, 增加监控要素将内部控制的执行纳入进来。由于 COSO 报告提供出的内部控制很全面,更加接近内部控制的本质认识,而内部控制的建设要以先进理论为指导,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因此本文认为,在我们目前的条件下,我们应采用 COSO 报告的观点,以它的框架为指导,同时鉴于我国目前内部控制落后的情况,应更加注重控制作业和监控,即如何建立起健全有效的控制程序与政策以及它们的实际执行,在控制作业完善的带动下,风险评估和信息与沟通也逐步完善,同时逐步转变管理观念,提高员工素质,建立起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具体组织结构,使控制环境得以改善。

由于内部审计充当监控的主要角色,内部控制审计就是履行监控的职责,因此了解内部控制阶段对监控的了解可以置于次要地位;又由于风险评估的风险是管理层和作业层控制目标因内外部风险因素影响而不能实现的风险,对它进行评估后设置相应的控制作业来控制,而内部控制审计要做的一部分工作就是评价控制作业是否能控制住风险,实现控制目标,实际就是风险评估过程,因此风险评估不做了解,而在接下来的分析工作中进行。由于控制作业实际就是控制程序与政策,为了理解直观起见,本文就称其为控制程序与政策;由于内外部信息和它们在单位内外部、内部各部门各成员之间的流动可以构成一个系统,因此信息与沟通可以合称为信息系统。总结上述,本文认为内部控制审计要了解的内部控制要素为控制环境、控制程序与政策及信息系统。

如上所述,了解内部控制以业务循环为主线展开的,即按业务循环逐个循环了解,这些循环构成单位整体,这是横向的;同时针对每个循环的控制,分别去了解它控制环境、控制程序与程序、信息系统,这是每个循环的控制的纵向构成,是纵向的了解。横向纵向的交叉了解构成了解内部控制程序的骨架。

了解控制环境是了解影响内部控制其他要素的因素,提供内部控制构成基础好坏的证据,同时为分析内部控制健全性有效性和遵循性好坏的原因提供证据素材。了解控制环境的内容实际就是控制环境的内容,按照 COSO 报告,控制环境包括: 1 )、员工的诚实性和道德观; 2 )、员工的胜任能力; 3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 4 )、管理和经营方式; 5 )、组织结构; 6 )、授权和分配责任的方式; 7 )、人力资源政策。这里主要是针对各个业务循环所涉及的部门、人员、方法来说的,其中第 3 点是针对整个单位,实际在了解基本情况程序中就已进行。

了解控制程序与政策,就是了解控制目标实现风险所采取的措施,它是了解内部控制要素中最重要的部分。每个业务循环都可分为若干个作业,而每个作业都要设置若干控制程序和政策来控制,我们本文把这些作业称为控制点。比如制造业的销售与收款循环可分为接受定单、核准信用、发运商品、开具发票、应收账款与记录、收款、退货及客诉处理等作业。在业务循环的划分阶段,已经取得了业务循环大致内容的了解,在了解控制程序与政策阶段,应进一步了解,去获得足够信息来进一步确定业务循环内的各个作业,然后针对每个作业,去了解所采取的控制程序与政策。

了解信息系统只要是了解单位内外部信息记录载体,以及沟通方式。外部信息载体包括记录市场份额、法规要求和客户反映等信息的资料,内部信息载体包括业务申请审批报告、各种分析报告、进行控制作业形成单据、会计资料等等。沟通方式包括政策手册、财务报告手册、备查簿、口头交流、管理示例等。

进行内部控制的了解可采取的方法与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中的一样,大致查阅控制文件和控制信息记录载体、询问有关人员、观察作业的进行和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等等。

初步分析健全性和有效性

在对内部控制获得了解后,就可以对其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初步分析,以规划将要实施的符合性测试程序。初步健全性分析主要是分析哪些重要或经常发生的业务或作业应该设置控制而未设置。这些业务在了解基本情况中已获悉,而重要或经常发生的作业则在了解控制程序与政策中已了解,通过了解控制程序与政策能知道它们是否设置控制。

初步有效性分析主要是针对控制程序与政策而实施的。这实际就是初步的风险评估。初步有效性分析首先要分析确定各个业务循环、各个作业的控制目标,然后再分析所了解到的控制程序与政策,看它们是否能实现控制目标。对于控制有缺陷的可以提出初步的改进意见。

初步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分析后就可以规划将要实施的符合性测试。一般来说对于以下情况就可以不进行测试: 1 )对业务循环或关键控制点的控制初步评价为无效; 2 )在了解内部控制的过程中已知对某业务循环或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未得到遵循; 3 )在了解单位内部控制的过程中已知对某业务循环或关键控制点的控制得到很好遵循; 4 )虽对业务循环或关键控制点设置控制但未发生相关业务。而以下情况就可以考虑进行大范围的测试: 1 )相关业务大量发生的业务循环或关键控制点的控制; 2 )相关业务虽不大量发生但涉及金额相对较大的业务循环或关键控制点的控制; 3 )控制程序相对复杂的控制。规划结果应记入审计计划,并对审计计划做相应调整。

记录内部控制

制度基础审计理论中记录内部控制的方法主要有:文字叙述,调查表,核对表,流程图。本文认为作为记录方法内部控制审计可以采用。对于控制环境的记录,一般是文字叙述,按照上述控制环境的几个方面来记录。了解基本情况程序也采用文字叙述的方法记录。记录要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记录内部控制主要是记录控制程序与政策和信息系统。采用的方法以上四种都可以采用,但以调查表最为常用。在本文中,即讨论调查表改进和特殊运用。

一般,调查表的调查是有审计人员根据自己的经验和被审计单位的情况自行设计的,但对于内部控制审计,本文认为,鉴于我国内部控制薄弱和人们对内部控制该如何知之甚少的情况,调查表应该引入标准内部控制作为导引,以配合政府推动内部控制的建设。标准内部控制是指针对某个业务或作业由权威部门设计的标准控制。比如 2001 年财政部的《加强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就是标准的内部控制。对于各类型单位共有的业务或作业,如货币资金业务、固定资产业务融投资业务等可由财政部门制订统一标准;对于具有行业特性的业务或作业,如生产循环、销售及收款等主要针对制造业,则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分别制订,供不同行业采用。在调查表中引入标准内部控制,要从权威部门制订的针对各业务或作业的标准内部控制中,按业务或作业内部若干个控制点抽取提炼出对控制点的标准控制程序和政策,作为调查表的调查内容。调查控制程序和政策时就循其进行。同时由于引入了标准内部控制,对单位特殊的控制程序和政策可能就无法调查得到,而那些控制也是很重要的,因此有必要将调查表与文字叙述结合起来,加入单位实际做法的叙述。结合的方式就是在每个控制点控制调查内容下面单设一行,用来记录单位的特殊做法。

(四)符合性测试

1 、符合性测试的实施

符合性测试包括设计测试和执行测试,设计测试即健全性和有效性测试,执行测试即遵循性测试。健全性和有效性在了解内部控制程序中已做过初步,但由于了解阶段获得的信息可能不彻底,如通过询问得知对投资业务的控制,但是讲述人所述是否真是如此,是否全面,需深入了解,还由于有效性健全性初步分析结果需进一步获得证据确证,如通过分析认为对某控制点设置的控制能达到控制目标,但这个判断是否正确,还需要进一步了解实际情况,因此需要通过测试进一步获得更全面的信息证据来确证。执行测试是符合性测试的主体,主要是检查内部控制是怎样执行的。

进行内部控制设计测试,主要要做如下工作:1 )更深层次地了解单位的内部控制,作出更准确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评价;2 )获得进一步支持健全性和有效性初步评价结果的证据;3 )检验在了解和初步评价内部控制阶段所作的重要专业判断和分析。进行内部控制执行测试,要特别注意如下事项:1 )对业务循环和关键控制点设计的控制是如何具体组织于实际的;2 )控制是否一贯执行;3 )是否由控制规定职务的人来执行,其中后两个是重中之中。

《独立审计准则第 5 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中提供了三种符合性测试,即检查交易和事项的凭证、询问并实地观察未留下审计轨迹的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重新执行相关内部控制,三种方法可单独或合并使用。本文认为符合性测试方法应以检查为主,同时辅以观察和询问。因为控制执行一贯、规定职务人执行是重中之重,而控制执行中留下的审计轨迹亦即控制信息载体能反映出这两者,检查控制信息载体就能了解到这两者,在检查的同时通过观察和询问获得控制具体应用的证据。检查控制信息载体,即针对每个业务循环所涉及的单证、报告、合同等控制信息载体,抽取其中部分,检查执行各个控制点下各个控制程序与政策留下的记录,推断出是否得到全面一贯的执行。抽取工作采取属性抽样技术来进行,基本与内部控制评价中的相同。样本量的大小根据了解内部控制阶段的规划确定,样本采用随机选样或系统选样的办法选取。

2 、遵循性评价

遵循性评价主要针对控制点控制内的各项控制措施。内部控制的实际遵循情况是个程度概念,遵循与不遵循只是它的两个极端,本文认为对遵循性的评价应采取评级的办法,以更好的反映遵循程度。遵循性级别最好分为四个到六个等级,等级太少难于准确衡量遵循程度,等级太多难于把握等级之间的差别,由审计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级别;每个级别还应确定应提的审计意见,如遵循性分为 A 、 B 、 C 、 D 四个级别,被评为 A 级的,提出执行较好的意见, B 级提出应加强的意见, C 级提出应重点加强的意见, D 级提出特别提示加强的意见。评级时审计人员主要根据属性抽样结果,同时综合考虑通过观察询问得到的控制应用于实际的情况,运用自己的专业判断,评判其遵循性级别。

本文认为,评定级别只是一种手段,重要的是要实现内部控制审计目标。进行评级提出各种加强意见是为了实现督促内部控制执行的审计目标,而发现控制具体应用于实际中存在的,以及发现因控制未很好执行而导致财产损失、信息失真、效益下降等问题则是为了检查内部控制执行。对遵循情况评级后评价时更应注重建设性意见的提出。

3 、健全性和有效性评价

通过设计测试既可能获得健全性和有效性初步评价须修正的补充证据,又可能获得确证初步评价结果的证据,因此这个阶段的评价主要工作一是综合了解和测试两阶段所获得所有资料,对健全性有效性作出最终评价;二是针对不健全和控制无效或有缺陷的地方提出审计意见。

健全性评价主要针对重要或经常发生的业务或作业,主要应注意三种情况: 1 、控制文件中没有规定控制,测试程序中也未发现实施了控制; 2 、控制文件中没有规定控制,经询问相关人员得知设置了控制,但经测试没有实施控制; 3 、没有控制文件,其他了解方法也不能得知是否设置控制,但经测试已实施控制。前两种情况就应对相应业务或作业提出控制不健全的意见,后一种应认为实际是健全的 , 但应提出健全控制文件的建议。

有效性的评价主要是针对未采用标准内部控制而实施特殊控制的情况,对采用了标准内部控制的也要做简要分析,因为标准内部控制可能不适于单位,而且一些控制政策需要按照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自行制定。有效性评价首先要分析确定对各控制点实施控制应达到的目标,本文认为可以在内部控制系统目标的指导下结合控制点的具体情况分析确定,如对现金收入的控制程序,根据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目标,分析确定其目标为保证现金收入以真实金额真正流入单位,根据保证信息记录的真实完整确定控制目标为保证现金收入都真实无误的加以记录,根据提高运营效率确定目标为提高现金流入单位的速度,根据保证遵守国家规章确定目标为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各个控制点控制目标不一定与控制系统目标一一对应,有些系统目标对某些控制点可能不适用,如采购验收这一控制点的控制目标就与“保证遵守国家法律规章”无关,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目标确定后再分析控制点控制的各项措施是否能达到控制目标。

对测试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财产损失、效率低下、违法事件等问题,应特别注意分析其控制健全性和有效性原因,如果是因健全性和有效性导致的,那么这些问题既是健全性有效性初步分析的确证,又是分析评价和提出建设意见的重点。

健全性有效性评价的重点在意见的提出,是为了实现补充完善、再生内部控制的审计目标。对有效性的评价实际上是有效性分析和改进意见形成的混合体,分析的过程中意见也就可以有针对地提出,而且改进意见是目的。健全性的评价实际是确定未控制的业务或作业和针对其建立内部控制的过程,主要工作在后者。可以看出有效性评价和健全性评价在基本方法上是一致的,都是内部控制建立的方法,因为有效性分析和改进意见的提出实际也是在确定控制目标、分析风险、提出控制措施。因此内部控制建立方法是健全性和有效性评价、对实现审计目标的要件。

关于内部控制建立的具体方法本文不再详述,只提出一点意见。本文认为,在健全意见和有效性改进意见提出的过程中,应特别注意标准内部控制和内部控制方法的运用。标准内部控制前已述及,为配合政府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对于特定业务或作业,应注意运用相应的标准内部控制,并与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以提出更具建设性的意见。这对健全性意见的提出更具实际意义。内部控制方法在前述 2001 年我国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有规定,它们是: 1 ) 组织规划控制,包括合理的组织机构设置和不相容职务设置,不相容职务为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 2 )授权批准控制,包括确立合理的授权批准范围、层次、责任和程序; 3 )文件记录控制,包括机构职能和授权批准权责文件、岗位说明书、业务程序手册、业务处理凭证、会计资料系统,或类似的文件,以及这些文件的宣传认知; 4 )预算控制,包括预算体系的建立、编制和审定、指标的下达和落实、执行授权、执行过程控制、预算差异的和反馈、预算的考核及奖罚体系; 5 )财产保全控制,包括限制接近、定期盘点和核对、记录保护、财产记录控制、财产保险; 6 )职工素质控制,包括职工聘用、培训、考核、轮岗、奖惩、晋升、解聘; 7 )风险抵御控制,包括筹资风险、投资风险、合同风险、信用风险的评估与控制; 8 )内部报告控制,包括生产报告、经营报告、财务报告、特殊事件报告,以及报告的处理; 9 )信息系统控制,包括系统组织和管理、系统开发与维护、文件资料、数据、安全控制,输入输出控制、处理控制。这些方法对建立和改进意见的提出能发挥出指导和衡量的作用。

六、内部审计报告

与其他审计报告一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也是对审计结果的。在提出审计报告前,审计人员应重新检查在审计过程中获得的资料,做如下一些分析: 1 、 是否了解研究了单位所有重要控制; 2 、所作分析判断是否得到了测试的证实或有足够的证据支持; 3 、是否遗漏了其他需要考虑的最终评价的客观事实; 4 、最后的健全性有效性遵循性评价是否适当,有足够的证据支持; 5 、出现了那些因内部控制导致的重大问题,哪些人员严重违反内部控制且已致严重后果;等等。审计项目负责人还要复核审计底稿,之后就着手准备撰写审计报告。

内部审计报告应突出重点,一些细节问题只要通知当事人或主管人员就可以,不必在审计报告中反映,还应便于理解,一些有关内部控制的专业术语尽量用易懂的词句代替。关于报告内容本人认为应包括如下: 1 、单位基本情况简介; 2 、内部控制体系介绍; 3 、内部控制健全性有效性遵循性评价及具体意见; 4 、因内部控制导致的重大问题及有关人员严重违反内部控制且已致严重后果的事实和处理意见。其中关于健全性有效性遵循性评价及具体意见只反映存在问题的各个控制,运行良好的不必反映。报告格式本文认为无须固定,只要能充分反映出上述内容即可。

第4篇

【摘 要】本文介绍了我国民政保障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以及使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若干整改对策。

【关键词】民政保障资金;使用;管理

随着8月2日国家审计署2012年第34号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结果公告的,标志着本年度社保资金审计工作圆满结束。笔者有幸参与了本次社保资金审计的全过程,为了解和掌握民政保障资金基本情况,总结资金管理工作中一些好的经验,防范资金风险,现针对民政部门管理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两个方面8项资金的现状进行探索。

一、民政保障制度及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1)制度建设基本情况。建国后我国便建立了社会福利制度,1956年又建立了五保供养制度。至2011年底,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体,包括城市和农村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等构成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全覆盖。以扶老、助残、救孤为重点,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福利等构成的社会福利制度逐步健全。(2)民政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目前民政保障资金主要用于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两大领域,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投入。至2011年底,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256.27万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298.28万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578.62万人。2011年城市和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共资助6649.35万人参加医疗保险,直接医后救助2367.27万人次。全国社会福利机构4.25万个,床位321.05万张,收养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等237.92万人,社会福利企业吸纳62.80万残疾人员就业。(3)民政保障资金收支情况。近年来我国民政保障资金规模不断扩大,资金总体安全完整,运行平稳规范,有效保证了各项社会保障待遇的落实。

二、民政保障资金在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十一五”期间,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不断加强民政资金监管,管理逐步规范,有效保证了各项待遇的落实。但由于我国保障制度起步晚,相关制度尚处于完善过程中,加上基础工作不到位,相关人员的知识和经验不足等原因导致民政资金在使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1)资金使用存在违纪违规问题。本次社保资金审计中存在将民政资金用于补充工作经费、平衡预算、用于购买车辆甚至挪用等违规违纪问题。其中:用于单位工作经费2.34亿元,用于平衡预算0.53亿元,用于购建培训中心、体育场馆和购车等3.10亿元,挪用或套取资金0.12亿元。(2)制度执行和业务管理不严格。民政保障资金是百姓的“救命钱”,管理是否规范、发放速度的快慢,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但本次社保资金审计中发现未纳入专户管理的低保金,涉及金额10.94亿元;财政应补助低保资金未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的,涉及金额24.21亿元;发放不及时涉及金额5.01亿元;未及时上报低保人员变动情况,造成上级多拨付城乡低保资金等,涉及金额2.78亿元;由于会计记账和核算错误等问题,涉及金额3.87亿元。(3)业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滞后。从社保资金审计情况来看,截至2011年底,有1657个县尚未实行信息化管理,很多县市区尚未对救助和福利范围实行信息化管理,大部分地区没有建立民政保障信息沟通机制,导致业务数据质量不高、信息不完整,不利于对民政保障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由于信息化的滞后导致重复发放低保金0.52亿元,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低保金13.82亿元,甚至出现了工作人员利用管理漏洞,骗取低保金11.79万元,套取医疗救助资金32.75万元。(4)基层财务人员缺乏,业务水平不高。据民政部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2011年社会服务事业费支出3229.1亿元,基本建设施工项目4533个,全年完成投资总额218.5亿元。如此庞大的资金链,需要专业性强、业务素质高的财务人员,本次审计中发现许多负责基层财务人员并非财务专业出身,也没有系统学习过财务知识,导致出现了许多问题。

三、加强民政保障资金使用与管理的思考

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结果公告后,民政系统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整改:(1)责明确到人,防止屡改屡犯。近年来审计监察部门一直对民政资金高频率、高质量的审计,但是由于责任落实不到位、审计整改跟踪回访不到位等原因,导致整改效果不尽人意,影响了审计整改效果以及民政资金使用的效益。本次审计中,民政资金仍然存在挪用,人为挤占等现象,因此各级部门要及时根据审计建议,落实责任追究制,防止屡改屡犯的事情发生。(2)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健全监管机制。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基本上与监管制度不完善有关,为此8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总理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完善低保对象认定条件、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建立核对机制、健全监管机制等四方面要求。各级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尽快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健全监管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3)加快加强管理信息化建设。民政保障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的信息化至关重要,但目前全国统一的民政信息化平台尚未建成,不利于科学决策和精细化管理。因此加大对“金民工程”的投入和开发,及时统一各地民政信息标准,集中数据采集分析,建立与工商、银行和公安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彻底解决信息“孤岛”现象。(4)加快基层民政财务人才队伍建设。基层民政财务队伍是否扎实有效,对民政工作有着根本性、全局性的影响。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民政人才规划》的要求,及时与同级编委协调,按照规定的“总人口的万分之一”的比例,尽快解决基层民政财务人员的编制问题,为推进民政事业发展支持财力和智力支撑。

参 考 文 献

[1]国家审计署.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结果.2012年第34号公告

第5篇

关 键 词:会计电算化;审计;方法

中图分类号:F239.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3544(2007)03-0032-02

电子计算机在管理活动和会计系统中的应用,使得传统的手工数据处理系统转变为电子数据处理系统即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会计环境的发展变化需要审计活动做出相应的调整。

一、评审被审计单位的电算化系统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经济组织使用计算机进行业务管理和财务处理。信息技术在财务会计领域的广泛使用,使得财务信息的载体、会计数据生成的途径和方式、审计的轨迹、管理和控制的方法等都发生了新的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在计算机审计信息系统环境下进行审计,不应改变审计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和范围。”要遵守审计准则的这一要求,保证审计的质量,审计人员必须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正确评审被审计单位的电算化系统,二是要考虑使用适合电算化条件的审计技术方法。

1.电算化系统的风险分析及对审计方案的影响。在对实行电算化的单位实施审计时,首先要考虑电算化对被审计单位财务会计资料真实性可能产生的影响。也就是说要对电算化系统的风险进行分析,以便审计人员确立正确的风险意识,并能在审计中使用有针对性的审计方法。由于电算化系统具有其独特的属性,如果被审计单位控制不当,就可能从以下几个方面影响会计信息的正确性:允许匿名处理经济和会计业务,减少会计责任;移去或者模糊审计线索;允许未经授权的会计数据修改,或者不留相应痕迹的会计记录修改;易受到远程的和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攻击;隐藏或者进行一些不可见的处理;通过分布式系统广泛地分散数据等。正是由于实行电算化后存在上述风险,审计人员在编制审计方案前需要对这些风险进行分析,并在编制审计方案时,确定适当的审计方法,对相关控制的有效性和所产生数据的正确性进行审查评价。在制定审计方案时,应当就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并做出相应的决策:是否需要聘请IT审计专家参加审计;IT系统对被审计单位以及每一会计领域风险评估的影响;是否使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以支持审计,访问和分析业务数据使用何种软件工具最合适;对被审计单位的计算机控制系统的信赖程度等。审计人员必须把这些事予以考虑,并写入审计方案。

2.对电算化系统进行评审的主要内容。对电算化系统的评审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对被审计单位电算化系统背景信息的评审。对背景信息评审的目的是为了弄清和收集被审计单位电算化系统硬件和软件的基本情况,包括计算机系统的大小、类型以及技术复杂性等,使得审计人员能够决定是否需要专业的IT审计支持,并考虑审计是否在未来介入被审计单位财务电算化系统的技术和开发。(2)电算化控制环境的评审。由于电算化系统控制环境中的弱点能够削弱每个财务应用程序中控制的有效性,审计人员需要对其控制环境开展专门的评审。对控制环境评审的目的,是为了确定电算化系统总体控制环境中控制强度、弱点和风险。在电算化系统总体控制环境中确定的风险可能削弱植于应用程序中的控制的有效性,因而是被审计单位的固有风险。对电算化系统控制环境评审的内容,主要是对计算机部门、系统软件和IT硬件中的控制措施进行评审。包括:有关职责的分离;物理访问控制;逻辑访问控制;操作控制;变更管理程序;灾祸恢复方案;外部IT服务提供商的使用;用户自行开发和运行的应用程序的控制。评审的方法通常是从询问被审计单位IT策略方面的战略性问题开始,以便审计人员能够检查客户的IT策略、系统管理、内部控制以及安全策略的充分性。审计人员要确定电算化财务信息系统总体IT审计风险的程度和属性,以便在审计方案中提出相应的检查措施。(3)电算化系统应用程序的评审。对应用程序进行评审是为了检查存在于各具体财务应用程序中的控制措施、内部控制系统及审计风险。通过评审了解应用程序的控制措施,确定每个应用程序的审计风险水平,决定对应的审计方法。对应用程序控制的评审不应孤立地考虑,应当将电算化系统的总体控制环境与各个具体的应用程序控制以及支持电算化的手工控制联系起来进行审查评价。对具体应用程序评审的内容主要有:应用程序的可审计性、文档管理情况、应用程序的安全状况、输入控制、数据传输控制、处理控制、输出控制、常规数据控制等。

3.评审结果的总结和利用。上述评审完成后,审计人员应当对评审结果进行总结。总结的内容应当包括:对被审计单位财务系统复杂性的评估;电算化环境下被审计单位风险的总体评估;各应用程序和会计领域的风险评估;针对各个会计领域,提出审计中是否依赖其已有的控制以及对应的审计方法。审计人员应当写出一个简短的总结报告,概括反映电算化系统控制弱点的属性和程度,并将这一评审报告列入审计工作底稿。对这一报告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利用:一是审计人员应当将其确定的控制弱点同它们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影响联系起来,然后确定实质性审计检查的措施;二是要将被审计单位电算化系统的控制弱点纳入审计意见书,以便其改进工作;三是为确定具体使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提供依据。

二、制定合理的电算化会计审计程序

1.准备阶段。(1)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在这一阶段,主要先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一方面,调阅上一期的审计底稿资料;另一方面,与企业的有关人员初步面谈并查阅被审计单位的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基本资料,归纳出被审计系统的特点和重点。(2)组织审计人员和准备所需的审计软件。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可明确被审计单位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构成特点、复杂程序以及审计任务的轻重,选择安排有计算机审计经验的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负责人,组成审计小组。审计小组根据被审计企业的特点准备审计软件,包括通用的审计软件和审计现场需要直接编制的小软件。如果对某审计项目需要特殊的而且比较复杂的审计软件,还必须组成一个专门开发软件的小组,预先开发好所需的特殊软件,以保障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2.内部控制的初步审查。计算机审计的第二步是对计算机内部控制的初步审查。初步审查的目标是使审计人员了解计算机信息系统在会计工作中的应用程度,初步熟悉电算化会计系统的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的基本结构,包括从原始凭证的编制到各种会计报表的输出的整个过程。一般采用如下的检查和会谈:(1)审阅上期的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初步了解上期系统的弱点;(2)检查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文档和系统使用手册,了解系统模块结构、名称、数据库以及相应的功能;(3)检查输入数据的基本依据,初步了解企业会计原始数据产生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情况;(4)对一些基本情况和上述检查发现的问题,与会计人员、系统开发和维护人员、程序员面谈,以便得到与问题相关的背景资料;(5)初步审查数据处理流程图,了解原始数据的起点、文件名称和系统内的代码、数据经过的单位或部门、数据的终点和保管的措施,以及产生和使用数据的单位内部控制,并制作必要的简明数据流程图。同时,审计人员还要对下列资料进行了解:系统安装日期、计算机硬件系统的型号、机房的基本管理设施、系统管理制度、系统的负荷量;系统的组织结构、各级管理的职责,以及计算机系统的负责人和系统的管理人员;系统中各应用子系统的控制类型和主要的经济业务。

3.初步审查结果的评价。初步审查后,审计人员必须从整个会计信息系统内部控制的角度出发,评价初步审查的结果,确定内部控制的可靠性程度,并得出结论。其结论包括以下三种:(1)退出审计。由于计算机审计人员缺乏实施审计的技术或内部控制不可信赖,存在许多问题,审计人员可提出一些管理建议并退出审计。(2)进一步进行详细审查。这一方式是在初步审查取得的信息表明内部控制是有一定的可信赖性的情况下采取的,实质性的测试可作一些简化。(3)决定不信赖其内部控制。做出这一决定有两种可能的原因:一是直接实行实质性测试更容易达到预定的审计目标;二是审计人员认为可信赖用户的补偿控制,因为计算机内部控制系统可能不完善,各应用系统的用户往往需要自己增加一些必要的补充控制,因此,计算机审计师决定对补偿控制进行测试,这样更易于达到审计的目的。

4.内部控制的深入审查。深入审查是为了使审计人员对计算机系统所用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更深入的了解。与初步审查一样,审计人员要判断是否退出审计,或信赖系统的内部控制而进入下一阶段――控制的符合性测试,或是直接进行实质性测试。对于某些应用子系统,审计人员决定信赖其内部控制,而对其他的子系统则采用其他更适宜的审计程序。在此阶段,一般控制和应用控制都是审查的重点,但一般可先审查一般控制,如果发现系统的一般控制存在一些普遍的弱点,审计人员就要继续详细审查应用控制,否则可简化对应用控制的审查。详细审查阶段收集证据的方法与初步审查所用的方法相同。在深入审查阶段,审计人员必须鉴别出引起系统损失的原因和提出对现有控制制度改进的建议性方案,而且必须表明实施的计算机控制制度哪些是可信赖的,哪些是有待于进一步测试确定的。

5.符合性测试阶段。符合性测试阶段的目标是寻找证据确定计算机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在发挥作用,以及实际存在的控制制度是否可以信赖。除了在前面审查中所用的手工收集证据的方法仍可用外,在这一步骤审计人员基本上是用计算机辅助收集证据。例如,会计软件开发和维护控制的测试,数据输入的有效性测试和数据处理的准确性测试等符合性测试都是要利用计算机来完成的。

6.用户补偿控制的审查和测试。在某些情况下,审计人员可能决定不信赖企业计算机系统的内部控制,因为应用子系统的用户采用了一些补偿控制来补充原内控制度的弱点。例如,在子系统之间原始数据的传递存在弱点,用户可以此核对由计算机程序产生的数据和控制的总额,在评价补偿控制时,对于那些重复的控制,不必重新审查和测试。补偿控制审查和测试如同前面所提及的方法一样。

7.实质性测试。实质性测试阶段的目标是取得充分的证据,使审计人员对计算机系统在各重大方面是否偏离公允性或存在哪些弱点做出最后判断。外部审计师表达这种判断以便在审计报告中指出系统是否在各重大方面存在表述不公允;而内部审计师所关注的问题更为广泛,包括:现有控制系统是否存在着某些弱点,系统已造成哪些损失或将带来什么损失,现有计算机系统是否高效率和高效益等。

8.全面评价和编制审计报告。通过上述审计步骤,审计证据和对各项目的初步评价结果已经形成,但这些证据和初步评价的结果是比较分散的,全面评价的目的是将审计小组各成员所收集的审计证据和初步评价结果进行综合,筛选出重要的证据和主要问题,将这些问题和证据作为重点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的范围包括会计数据的公允性、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效率性和效益性。在评价结果的基础上,根据审计委托人的要求编制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在报告提供给委托人之前,还应当征求被审计企业的意见,必要时对重大问题追加审计,以保证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的可信度。编制审计报告建议书的基本过程和方法都与传统审计一样。但应当注意的是,应用计算机进行审计,其审计结果汇总评价的许多方面可由计算机自动完成,甚至最终的审计报告也可由计算机辅助完成。

参考文献:

[1]康沛.我国计算机审计发展现状及对策[J].中国内部审计,2005(10).

[2]李志军.手工系统和电算化系统条件下审计的比较[J].财会月刊,2003(5).

[3]董化礼.计算机审计数据采集与分析技术[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4]林文彬.试论审计对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的要求[J].现代审计,2001(1).

第6篇

关键词:信托 房地产 财务 尽职调查

一、房地产信托业务的财务尽职调查的原因

众所周知,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在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通过信托公司进行融资是较为普遍的渠道。尤其随着目前国家对房地产行业调控的不断深入,房地产企业向银行融资较为困难,转而通过信托公司进行融资成为不少公司的新渠道。房地产企业类型众多,实力良莠不齐,不少甚至深陷资金链断裂以至不能顺利开发。在信托公司对外融资过程中,对拟融资的房地产项目的尽职调查具有不可或缺性,本文主要探讨房地产信托业务的财务尽职调查问题。

二、财务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

(一)调查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查阅基础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O立批准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公司章程(包括历次章程修正案)等;

2、核查设立及资质相关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设立程序、合并及分立情况、工商变更登记、年度检验、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等。如果因为资料不全、真伪不明导致无法做出判断,或者认为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到工商管理部门核查。

(二)调查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查阅并收集基本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历次股东变更情况、主要股东介绍、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与主要开发业绩、实际控制人与标的公司之间的投资关系。

2、重点调查股权结构相关情况

调查标的公司股权结构、下属企业及股东背景;追溯至标的公司最终股东,了解最终股东对交易对手的持股状况和控制程度;调查了解股权设立质押及其他限制情况。若交易对手为民营、私营或集体企业,还应了解其创业、发展和经营的历史。

(三)调查公司治理情况

1、调查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标的公司股东会组成情况;董事会组成情况及主要决策权限,尤其重点了解与信托项目投融资相关的决策权限;董事长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至少包括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基本情况;标的公司组织结构(含对外投资情况)。

2、核查相关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标的公司股东、董事会成员的签字样本;标的公司关于信托项目投融资的内部决策文件,含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决定、董事会决议等;

(四)收集、分析财务数据

1、收集基本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最近一期带附注的财务报表及主要财务指标,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主要科目数据、利润表主要项目数据、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数据等;主要科目(重大科目)余额分析等。

2、根据收集的资料,按照以下基本要求,对财务数据进行详细分析

(1)比对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

(2)翻阅、复印重要事项的原始凭证;

(3)原则上应直接进入标的公司会计信息系统,导出会计科目余额表、会计科目明细账及会计报表等基本资料进行分析。

3、应重点关注财务审计意见

(1)如审计意见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应要求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处理情况作出说明,并关注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是否重大、影响是否已经消除、违反公允性的事项是否已予纠正。

(2)如果交易对手不能出具审计报告,可根据评估及决策需要,安排必要的专项审计。

通过人民银行系统收集公司开立账户信息,就账户资金往来情况与公司财务数据进行比对核实

(五)调查融资与对外担保情况

1、收集基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查询征信授权书;要求提供贷款卡(账号及密码),并留存复印件;要求提供融资明细表及对应的融资合同(含借款借据)与担保合同、对外担保明细表及对应的融资合同与担保合同等。

2、分析标的公司现金流量流入流出结构

测算、分析标的公司经营、投资、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比及流出比;评价标的公司融资及销售渠道是否畅通;了解标的公司是否存在资金缺口,并评估资金缺口是否可以得到解决及融资能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了解标的公司现有资金结构、融资渠道、未来资金需求及融资计划。

3、多方面、多手段的全面了解标的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与标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访谈;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查阅审计报告以及交易对手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和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事项有关的重大合同;统计、分析标的公司对外担保的金额及其占净资产的比例;重点关注对标的公司偿债能力或担保能力有重大影响的担保事项;评价交易对手履行担保责任的可能性及金额,必要时应了解被担保方的偿债能力及反担保措施。

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标的公司其他情况展开调查

1、其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标的公司是否存在隐性债务;

(2)以前开发项目是否存在欠付工程款信息;

(3)是否存在未交房情况、历史欠税情况;

(4)是否存在未决诉讼、仲裁与违约情况。

2、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对相关情况予以确认

(1)要求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出具《关于对外融资的承诺函》;

(2)要求以前或正在开发项目的工程承包方出具《工程款确认函》;

(3)要求标的公司所属税务部门出具纳税情况说明,明确是否存在欠税信息;

(4)收集标的公司最近三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本年度的所有纳税申报表;

(5)登陆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核实标的公司最新工商登记基本情况及股权质押情况;

(6)登陆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及“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未决诉讼相关情况。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 内部 经济责任 审计 内涵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9.1 文献标识码:A

一、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内涵

1、内部审计是指部门或单位内部独立的审计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或部门、单位指定的法律、政策、制度等标准,采用专门的程序和方法,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进行审核,查明其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并提出建议和意见,以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

2、加强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制度建设、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对于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意识、完善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

(一)审计时间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一般应当遵循“先审后离”的原则。但在近年来的实际操作中,大部分项目是先离任后审计。这种先离任后审计,审计监督滞后的现象,从一定程度上讲,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失去了考核、监督的意义,监督上的滞后,导致干部考察与使用“两张皮”。

(二)审计对象问题。

当前很多提拔调任的领导干部,多数都是经过组织严格考核,公示通过后任命的。这样,也往往使审计人员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虽然很重要,但也只是走过场而已,而大部分员工对领导干部公开赞扬的多,而客观批评的却很少或不敢,使审计人员有时难以掌握真实情况,使很多领导产生“审计走过场”的心理定势,因此很难体现经济责任的权威性,更难以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三)审计项目问题。

看重财务数据,忽视理性分析;看重问题明细,忽视任期效益,看重问题罗列,忽视责任划分。财务审计内容重点不突出,审计质量难以提高,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雷同于常规审计,影响了审计效果。

(四)审计方法标准问题。

目前主要采取了查阅、设举报箱、公告审计、座谈等方法。账外审计方法上下功夫不够,使审计的问题难以查深查透,审计质量无法提高。不同单位、不同行业的领导干部的审计标准和政绩评价标准不统一,导致在认定经济责任划分时特别的个人责任划分时审计单位和领导者往往存在分歧。

三、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与对策

(一)先审后离。

针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监督滞后、审计结果难以有效运用以及审计任务相对集中等问题,今后应认真贯彻“先审后离”制度,积极推行任中审计。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增强内部审计工作的主动性。开展任中审计后,可以科学确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审计哪些部门(单位),审计哪些内容,审计哪些重点事先都可以做到心中有数,改变了离任审计被动、盲目的弊端。而且,按照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将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审计调查等与经济责任审计结合起来,避免了重复审计,实现了审计成果互用和资料共享节约了审计成本,提高了审计效率。

(二)定期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要求很高,内审部门不可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一个部门的全部重要指标进行审核和作出评价。因此,必须突出重点,对其进行定期审计。有重点地对重点部门(单位)进行定期审计。对财政财务收支数额和政资金分配权较大的、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部门的领导干部定期安排经济责任审计,掌握基本情况。并通过定期审计,将这些部门的基本情况、基础数据和有关的财政、财务数据等进行分类汇总,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数据库。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数据实施监控,使审计人员能够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被审计单位的资金流向和基本情况,分析审核其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并对照检查其内控制度、行业政策和发展状况、执行财经纪律等情况,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动态管理。

(三)确定审计重点。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不但包括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还包括各项经济指标具体完成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的审计。在内容上经济责任审计应当突出重点,主要包括:第一,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重点审计合法性和真实性;第二,审计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政策执行情况、投资决策情况、廉政建设情况等,重点审计效益性。

(四)开展有效审计方法。

经济责任审计除使用审计的一般方法外,还可以运用一些特殊的方法:一是“看”,对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基础设施等进行察看,通过观察、分析产生审计疑问,从而确定审计重点;二是“问”,围绕领导干部实施的经济行为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全方位、多角度了解领导者施政情况;三是“访”,围绕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和施政行为,走访相关人员;四是“谈”,组织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不同层次的人员召开座谈会,全面收集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情况。

(五)发挥审计成果。

第8篇

[关键词]审计学科 教学效果 教学改革

怎样让学生轻松的学,怎样让学生又复习了会计的基本知识又学会了审计的基本方法,既掌握了审计学基本理论又能熟悉一般的审计实务中的具体工作,还要让想考注会的学生有一个坚实的专业基础。我们于2008年3月成立了审计学教学方法研究的课题组,针对我们的学生水平,在我们现有的师资条件下,经过一年多的总结、摸索、外出学习、请专家来、到实习基地考查,汇总了一些教学经验与方法,以供同行指教。

一、对学生的认知

会计专业的学生经过三年的学习,到底会了多少会计知识,对会计的基本理论掌握的怎样,实际的工作能力有吗?在开审计课前找学生座谈,这些学生基本上是院级或系级信息员,成绩好、对教学工作支持,对学生的基本情况了解。了解拿到会计证的情况,实际上我们几乎100%的学生在三年级都可以拿到会计证,会计师考试的知识层次是我们的基本要求,了解所有的本科学生在学院内的实习岗位上都有没有实习的经历。了解三年级的学生对审计有什么样的感性认识,去事务所打过工没有?了解了学生的基本情况后,我们课程组成员就有了第一手材料。在备课,教材的选用、参考书的选择上、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采用上,都可以有的放矢。

二、制定备课细则

备课是教学过程的起始环节,是教师在课堂讲授之前进行的教学设计准备工作。备课环节主要包括把握大纲、钻研教材、准备教学进度表和讲稿、设计教案、开发课件、准备教具等工作。我们采取的教学方法是集体备课,案。对备课的基本要求是:

1.明确备课目的。备课是为了学生“学好”,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思想,克服“只重备教材,忽略备学生,轻视备方法”的做法,注重整体性,考虑全面性。

2.除认真、深入钻研教材外,必须广泛猎取和掌握丰富的相关知识,要特别注意吸收新思想、新信息,掌握本专业领域的新知识、充实备课内容。教师备课应紧扣教材,又不拘于教材,应参阅本课程其他教材或专著,深入钻研、分析,集众家之所长,择其精华而授之。

3.既考虑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兼顾差异教育,因材施教,克服教学中的片面性和一般化,讲究备课的针对性。要针对大纲、针对教材、针对授课对象,结合课程特点和自己的教学风格,使备课工作具有实效性。

4.掌握教材的内容、特点,弄清主要问题的来龙去脉及领悟关键内容的前因后果,精心构思教学内容的先后次序和重点内容的展开与深入步骤,做到条理分明,层次清楚,注意教学设计的层次性。

5.注重备课的计划性,对每一章节、每一单元的知识点认真进行梳理,对分析判断结果加以整理、归纳,编制学期教学进度计划表,并编写成教案。

三、重视课堂教学

我们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目标明确、内容正确、重点突出、条理清楚、方法恰当、仪态大方、语言艺术、板书合理。不同的章节用不同的教学方法。第一章,讲审计的起源,以“故事”的方式开始,逐渐引导学生明白民间审计的起源、政府审计的起源、内部审计的起源,然后引申审计的定义、审计的作用、本质、特点、对象。再从详细审计到资产负债表审计、再到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风险导向审计,现代风险导向审计,这样层层进展让学生掌握审计的概况、现实、及未来的发展方向。法规这一章,则以48项审计准则为重点,讲述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为导向,将48项准则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内容做一个全面的概括。讲审计的方法、程序、内部控制时用“案例”教学法,由于这几章的内容比较枯燥,用案例引起学生的兴趣,再联系课本上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进一步讲解,达到深刻理解的目的。在审计抽样这一章中用“问题式”教学方法。“问题式”教学是以问题为核心,创立合理的问题情境,引导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研究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种教学模式。审计抽样这一章的基本概念有27个,都是学生不熟悉的,这一章和统计学的知识联系紧密,在上课前让学生自己找不明白的问题、自己总结提出问题,上课时将27个概念联系起来共同分析,怎样用这些基本的理论来解决审计实务中的问题。实务的讲解以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内容为参考,力求知识系统全面、然后精深,邀请我系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老师参加我们的课题组,共同商讨遇到的问题,让他们用课余时间给同学们讲解考试心得。

四、合理配置师资队伍

我们系有四位审计老师,高级会计师/副教授、审计师/讲师、讲师、注册会计师,年龄结构合理,全是硕士。审计专业教师的专业搭配比较合理。需要改进的地方是:要在财务审计教师的基础上,配备擅长工程造价、风险管理、法律法规等的专业教师,以满足审计教学的需要。长远看在师资的形成上,一方面可以让现有审计教师去进修管理、工程等相关的专业知识,一方面可以从管理专业、工程专业和法律等专业要一些年轻的师资,对其培训审计方面的知识,形成以财务、风险、绩效管理、投资审计等多方向、多专业的师资队伍,以满足审计教学的需要。

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学内容

在教学体系的安排上,现有的教材基本上是先理论后实务,在教学实践中,我们发现,打乱课本顺序,帮助学生根据具体实务操作案例理解审计理论。

六、重视案例教学法

我们一直在尝试中国地质大学经管学院张雪梅教授的案例教学法。用“选择案例―介绍案例―分析案例―应用理论―总结归纳―形成理论体系。案例的选择来自报刊书籍,有时是自己编的,国内的多,但是我们要求精而少,有启发性,只有这样才可以激发学生的思维活动,促使他们进行分析和思考。

参考文献:

第9篇

关键词:财务;信息;影响;对策

一、企业财务信息化对审计的影响分析

1.信息化下审计线索的变化。在信息化财务工作中,计算机的使用改变了会计记录的存储与处理,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输入原始凭证再由系统自行填制记账凭证己为期不远,对于各核算子系统中自动生成的转账凭证,其数据的采集来自于机内分配结转后的记录。此外帐簿的储存与处理方式,报表的编制等,都与传统的手工方式有了明显区别。

2.财务信息化下审计内容的变化。信息化财务管理系统的特点及固有的风险决定了审计的内容包括对计算机处理和控制功能的审查,因此,信息化财务管理系统的审计内容,就应当包括系统的开发与设计、会计软件的程序、数据文件以及内部控制的审计等。审计人员在信息化系统的设计、开发阶段,应当参与系统的设计、调试、检验和验收,除了对系统的合法、合规、安全可靠等方面及时发现问题之外,特别要从审计角度审查系统的可审性、审计线索的设置等。

3.财务信息化下的审计技术。财务信息化环境下的审计的内容扩大到信息化系统程序、系统的设计与开发、数据文件与内部控制等方面,迫使审计人员在采用传统各种审计技术的同时、采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用日益先进的计算机审计软件去应对单机、网络、多用户等各种工作平台下的会计软件,只有这样才能够达到审计的目的。

4.对审计标准和准则的影响。由于审计对象、审计线索、审计内容以及审计技术手段等发生一系列的变化,手工审计中所制定的审计标准与审计准则也就很难适用。在电脑信息化特定的工作环境中所出现的新情况和可能产生的新问题,又必须有一套与之相适应的新的审计标准和准则。

5.对审计人员的影响。不管信息化审计发展到哪一个阶段,也不管信息化辅助审计技术如何先进,财务信息化系统的审计总是人机审计。在这一审计工作中,起决定作用的仍然是审计人员。从审计计划的制定到审计程序的确定,从审计技术选择到审计方法的采用,都必须由审计人员操作和指挥。审计人员不仅要具有丰富的会计、财务、审计知识和技能,不仅应当熟悉财经法规以及其他的审计依据,而且还应当掌握计算机知识及其应用技术,掌握数据处理和管理技术;不仅要懂得审计软件的操作方法,而且还应当根据审计过程所出现的种种问题,即时编写出各种测试、审查程序模块。从长远的观点来看,审计人员还应当掌握编写适合各种场合需要的审计软件,建立起自己的信息化审计系统。

二、针对财务信息化的发展,审计部分应采取以下对策来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1.采取科学措施对审计单位的财务信息化系统

(1)对被审计单位财务信息化系统背景信息的评审。对背景信息评审的目的是为了弄清和收集被审计单位信息化系统硬件和软件的基本情况,包括计算机系统的大小、类型以及技术复杂性等,使得审计人员能够决定是否需要专业的 IT 审计支持,并考虑审计是否在未来介入被审计单位财务信息化系统的技术和开发。

(2)信息化控制环境的评审。由于存在于信息化化系统控制环境中的弱点能够削弱每个财务应用程序中控制的有效性,审计人员需要对其控制环境开展专门的评审。对控制环境评审的目的,是为了确定信息化系统总体控制环境中的控制强度、弱点和风险。在信息系统总体控制环境中确定的风险可能削弱植于应用程序中的控制的有效性,因而是一种被审计单位的固有风险。对信息化系统控制环境评审的内容,主要是对计算机部门、系统软件和硬件中的控制措施进行评审。

(3)信息化系统应用程序的评审。对应用程序进行评审是为了检查存在于各具体财务应用程序中的控制措施、内部控制系统以及审计风险。通过评审了解应用程序的控制措施,确定每个应用程序的审计风险水平,决定对应的审计方法。对应用程序控制的评审不应孤立地考虑。审计人员应当将信息化系统的总体控制环境与各个具体的应用程序控制以及支持电算化的手工控制联系起来进行审查评价。对具体应用程序评审的内容主要有:应用程序的可审计性、文档管理情况、应用程序的安全状况、输入控制、数据传输控制、处理控制、输出控制、常规数据控制等。

2.制定合理的符合性和实质性测试程序。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在这一阶段主要先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一方面,调阅上一期的审计底稿资料,另一方面,与企业的有关人员初步面谈并查阅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信息化系统的基本资料,归纳出被审计系统的特点和重点。组织审计人员和准备所需的审计软件。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可明确被审计单位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构成特点、复杂程度以及审计任务的轻重,由此可选择安排有计算机审计经验的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负责人,组成审计小组;审计小组根据被审计企业的特点准备审计软件,包括通用的审计软件和审计现场需要的直接编制的小软件。如果对某审计项目需要特殊的而且比复杂的审计软件,还必须组成一个专门开发软件的小组预先开发好所需的特殊软件,以保障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深入审查是为了使审计人员对计算机系统所用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更深入的了解。与初步审查一样,审计人员要判断是否退出审计,或依赖系统的内部控制进入下一阶段一一控制的符合性测试,或是直接进入实质性测试过程。对于某些应用子系统,审计人员决定依赖于其内部控制,而对其他的子系统则采用其他更适宜的审计过程。符合性测试阶段的目标是寻找证据确定计算机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在发挥作用,以及实际存在的控制制度是否可信赖。

3.加强对财务信息系统系统风险的评价和估计。内部控制的审查和评价在计算机审计中占有重大的地位,对系统的评价主要是找出控制的薄弱环节,这些薄弱环节就是影响控制的风险因素。把风险分析与传统的控制评价方法联系起来,分析潜在的风险因素是否存在,能否对风险因素加以预防,以及如果失误发生,应采用怎样的补救措施。

(1)风险评价证据的收集。在风险分析时,审计人员必须收集各种评价证据,收集的风险评价证据可形成风险评价工作底稿文件,如:资产安全性风险评价底稿:数据完整性风险评价底稿:应用软件可靠性风险评价底稿;计算机系统整体可靠性风险分析表等等。这些底稿可根据审计的需要,设计其分项目的风险底稿或分析表。

(2)风险证据的量化。收集到的上述风险证据工作底稿,可根据系统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由审计人员对每一类底稿的各明细项目指标进行计量处理,并对风险影响的程度大小进行排序。这样,审计人员就可辨认出哪些是下一步审计的重点。风险量化和排序都可由计算机程序自动完成。风险的量化没有统一的公式,对不同的企业有着不同的风险项目指标值体系,因此,每个企业应建立一套符合实际系统的风险指标值。这一套指标一般是根据历史数据设置的,对于新的系统可根据同类系统的指标和实际系统情况来制定。在量化的过程中,还应当考虑经济业务性质、管理水平、人员素质等因素。

(3)风险程度的排序和系统整体风险分析表的编制。在同一张底稿中各风险指标值容易进行排序,也就是通过风险量化后就容易区分出本张底稿中的重点审计的明细项目。审计人员一般是对那些高风险的项目做详细审计,而对那些低风险的项目仅需做简要的审计。风险高、中、低的区间划分也是根据具体明细项目而定,对大的项目的风险度高、中、低的区间范围制定是根据各明细项目指标加权计算得到的。

第10篇

一、关于制定依据

我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的,《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的制定依据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师法》。

二、关于适用范围

我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是我国政府部门规章性的审计规范。是审计署领导全国审计机关开展审计业务活动的审计规章,适用于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从事的审计活动,对注册会计师依法进行的独立审计活动没有约束力。我国《独立审计基本准则》是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性的审计规范,是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独立审计业务的全过程,对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从事的审计活动则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关于一般准则

我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中的一般准则是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和职业要求。其中,对审计机关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职业要求的专门规定有第七条、第十三条与第十四条共三条,包括审计机关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审计机关录用审计人员的规定;审计机关建立和实施继续培训制度的规定,以及审计署和省级审计机关建立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的规定等具体内容。对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职业要求的专门规定有第八条、第十一条与第十二条共三条包括;承办审计业务的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审计人员回避制度的规定、保密责任的规定等具体内容。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共同应当遵循的职业要求和规定有第九条、第十条共两条;一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和职业谨慎。二是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的行政或者经营管理泛动,在审计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廉政纪律的规定。

我国《独立审计基本准则》中的一般准则是注册会计师资格条件和执业行为的准则,主要包括独立审计的目的;担任独立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与工作能力;注册会计师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条件(独立、客观、公正、职业谨慎、保密等);审计责任与会计责任;审计意见的性质等具体内容。

通过对上述一般准则的比较不难看出,无论是《国家审计基本准则》还是《独立审计基本准则》,都有对其执业人员资格条件和职业道德条件的规定,其中对其执业人员职业道德条件均作了独立、客观、职业谨慎与保密的规定,这是由审计监督的性质所决定的。二者比较,存在的主要区别一是《国家审计基本准则》既有对其执业机构——国家审计机关的相关规定,又有对其执业人员——国家审计人员的相关要求;而《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只对其执业人员——注册会计师作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二是《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对其执业人员资格条件与职业道德条件的规定较为具体详细;而《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对注册会计师资格条件与职业道德条件的规定则更为简约明了。

四、关于作业准则

《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中的作业准则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审计计划、准备和实施阶段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按照实施审计的基本程序,这些行为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机关要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确定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二)组成审计组,编制审计方案。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应当熟悉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编制审计方案,确定审计的范围、内容、和步骤(三)下达审计通知书。审计机关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同时书面要求被审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就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其他相关情况作出承诺,并将被审计单位交回的承诺书作为审计证据编入审计工作底稿;(四)实施审计。审计组实施审计时,应当深入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对其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测试可以运用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性复核等方法取得证据;如有特殊需要,可以聘请专门机构或者有专门知识且符合审计人员条件的人员参与某些特殊项目的审计;对实施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请示汇报。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时应当对审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以及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进行记录,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独立审计基本准则》中的作业准则(又称外勤准则)是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应遵守的准则。按照审计的基本程序这些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1)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注册会计师应当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由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签定审计业务约定书。(2)编制审计计划。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应当编制审计计划对审计工作作出合理安排。(3)实施审计。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时,应当研究和评价被审计单位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据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可以运用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获取审计证据;可以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业务助理人员和聘请专家协助工作,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应对被审计单位的期后事项、或有损失及持续经营能力等重要事项予以关注。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审计计划及其实施过程、结果和其他需要加以判断的重要事项,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通过上述作业准则的比较可以看出,两个基本准则都规定了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时应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调查了解、研究和评价以进一步确定审计的重点和方法,这体现了审计的基本特点;对审计过程可以运用的取证方法,必须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等;两个基本准则也都作了类似的规定。二者的主要区别表现在审计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有所不同。《国家审计基本准则》规定审计机关要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在实施审计前,要根据具体审计事项成立审计组,制定审计方案并要在实施审计的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独立审计基本准则》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后必须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在实施审计前,应编制审计计划。

五、关于报告准则

《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中的报告准则是审计组反映审计结果、提出审计报告以及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其主要包括(一)审计组向审计机关提交审计报告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二)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订结束后,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提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0日;(三)审计机关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门人员,对审计报告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作出复核工作记录,审计报告经复核后,由审计机关审定。

《独立审计基本准则》中的报告准则是注册师编制审计报告时应当遵守的准则。主要内容包括(一)出具审计报告:的条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二)审计报告应当载明的基本内容。审计报告应当说明审计范围、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审计依据、已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和最终形成的审计意见等;(三)审计报告的类型。注册会计师可以出具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拒绝表示意见四种类型的审计报告。

通过上述报告准则的比较可见,《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侧重于对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作出明确的规定,而《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则更侧重于对出具审计报告的内容作出详细的规定。

第11篇

一、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基本前提

所谓工作环境,是指影响审计工作开展和对其产生作用的外部条件,它是与审计实施程序、审计方法、审计步骤以及审计法规法律不同的因素。要科学的处理好这些因素,应注重把握以下几点:

1.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之前,要客观、全面的掌握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不仅要了解该单位财务状况,而且要了解业务流程、管理制度,甚至了解人事管理、人员配备的情况。同时,要特别注意了解该单位以前的法律诉讼情况和原因,从而对该单位有个比较完整的认识,以便准确确定适用的行业制度、法规法律,研究减少审计风险的办法和措施,使审计工作做到有备无患。

2.科学借鉴审计人员的审计结果

无论是政府审计还是社会审计,其审计的业务、方法是相似的,所以,科学借鉴以前审计人员的审计文书,从中分析审计问题的内容和问题产生的原因,为实施审计工作界定范围、判断重点;同时,也为合理配备审计人员和合理分布审计力量做好准备,以减少不必要的工作量和避免审计风险。

3.实施“承诺书”制度,划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

会计和审计工作是性质不同的两项工作,因此,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各自所负的责任也不尽相同。会计人员应对其报告的财务信息负责,审计人员负责审查财务信息的处理和报告是否符合既定准则,是否真实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与财务相关的各种情况,而对财务报表中存在的错报不负责任。因此,为避免审计风险,在审计组正式审计前,应由被审计单位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做出承诺,对是否存在“未决诉讼”和是否为别的单位进行借款担保等情况做出说明,并加盖被审计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章、财务负责人章,填制“承诺书”,以明确划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防范审计风险。

4.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避免来自方方面面的干预

“独立性”是审计的基本特征之一,是保证审计工作客观、公正的基础,也是避免审计风险的根本前提。如果审计的各项工作从一开始就无法保证其独立性,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影响,有的让“关照”,有的让“照顾”,那么,可想而知,最后的审计结论只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另外,要严格执行审计回避制度,也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审计风险。

在做好以上重点工作的同时,还要注意把握两点:一是对陷入财务困境的被审计单位要特别注意;二是要与熟悉审计人员法律责任的律师建立长久的关系,经常交流经验,以避免审计风险和法律责任。

二、严格审计程序,依法实施审计工作,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关键

审计工作有一套严格、完善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步骤,不能按主观臆断去随意操作和评价。这就要求审计人员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三十八个审计工作规范去执行,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具体来说应搞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周密制订审计方案,严格执行审计程序

在拟定审计方案时,除按照审计方案编制的一般方法将此项目应当审计的主要内容写进去外,还必须将审计风险的控制点找出来,并详细的写进去,这要充分利用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结果去做。在办理审计事项时,自始至终要遵循严格的工作步骤和操作规程。审计程序违法会导致在审计复议甚至行政诉讼中失败,从而带来严重的后果,因此,必须认真执行审计程序,特别是注意执行审计文书的送达、审计报告当面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和审计处罚听证等程序。

2.依法实施审计,准确恰当定位

在实施审计过程中,要尽量掌握完整的财务资料,同时,也应当在全面审计的基础上有重点地审查和核实,要注重对审计风险控制点的审查和分析。对每个审计事项要从实际出发,选用适当的审计依据,做出科学的判断,从而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做出准确的定性。定性依据要特别注意依据适用的范围、时效、内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审计风险。

3.评价客观公正,处理处罚适当

审计评价要在内容、方式、标准和用词方面准确规范,防止主观臆断、任意褒贬,偏离客观事实。评价要有合法、充分的依据,对涉及的具体事项如果证据不足,法规依据或业务标准不明确,不要轻易作出评价。在评价的基础上,处理处罚要客观公正,事实要清楚明确。另外,在审计报告出具前,要求被审计单位拿出审计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整改与纠正的书面承诺,避免审计报告发出后长期不能落实或不落实无从追究的现象,以减少审计风险。

三、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制定职责明确的管理制度,是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手段

要最大限度的避免审计风险,必须以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作为根本点,并配合必要的职责分工,提高大家的风险意识,才能有效的防范审计风险。主要应加强以下几点工作:

1.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增强防范审计风险意识

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是防范审计风险的首要手段,这就要求逐步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因为,所有的审计程序、审计方法以及审计法规都要靠审计人员去执行、去落实。因此,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增强审计人员的防范审计风险意识,可以增加审计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利于审计人员自觉执行审计操作规范,准确运用审计依据,更加适当地进行审计处理和审计处罚。同时,审计人员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审计署制定的“八不准”审计纪律,这些对防范审计风险都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2.健全审计工作责任制,明确划分审计人员职责

要坚持审计组长负责制,审计组长要对审计方案制订的重点内容,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形成的审计报告等审计资料负责;复核人要对提供的一切审计资料、依据的法规制度以及审计报告的表述等负责;要确定审计报告审理制度,集思广义,准确界定问题的性质,掌握好处理处罚的尺度,从而,形成审计工作“三级复核制”,以避免职责不明。

第12篇

一、关于制定依据

我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的,《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的制定依据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二、关于适用范围

我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是我国政府部门规章性的审计规范。是审计署领导全国审计机关开展审计业务活动的审计规章,适用于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从事的审计活动,对注册会计师依法进行的独立审计活动没有法律约束力。我国《独立审计基本准则》是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性的审计规范,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独立审计业务的全过程,对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从事的审计活动则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关于一般准则

我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中的一般准则是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和职业要求。其中,对审计机关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职业要求的专门规定有第七条、第十三条与第十四条共三条,包括审计机关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审计机关录用审计人员的规定;审计机关建立和实施继续教育培训制度的规定,以及审计署和省级审计机关建立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制度的规定等具体内容。对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职业要求的专门规定有第八条、第十一条与第十二条共三条包括;承办审计业务的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审计人员回避制度的规定、保密责任的规定等具体内容。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共同应当遵循的职业要求和规定有第九条、第十条共两条;一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和职业谨慎。二是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的行政或者经营管理泛动,在审计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廉政纪律的规定。

我国《独立审计基本准则》中的一般准则是注册会计师资格条件和执业行为的准则,主要包括独立审计的目的;担任独立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与工作能力;注册会计师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条件(独立、客观、公正、职业谨慎、保密等);审计责任与会计责任;审计意见的性质等具体内容。

通过对上述一般准则的比较不难看出,无论是《国家审计基本准则》还是《独立审计基本准则》,都有对其执业人员资格条件和职业道德条件的规定,其中对其执业人员职业道德条件均作了独立、客观、职业谨慎与保密的规定,这是由审计监督的性质所决定的。二者比较,存在的主要区别一是《国家审计基本准则》既有对其执业机构——国家审计机关的相关规定,又有对其执业人员——国家审计人员的相关要求;而《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只对其执业人员——注册会计师作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二是《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对其执业人员资格条件与职业道德条件的规定较为具体详细;而《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对注册会计师资格条件与职业道德条件的规定则更为简约明了。

四、关于作业准则

《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中的作业准则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审计计划、准备和实施阶段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按照实施审计的基本程序,这些行为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机关要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确定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二)组成审计组,编制审计方案。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应当熟悉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编制审计方案,确定审计的范围、内容、方法和步骤(三)下达审计通知书。审计机关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同时书面要求被审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就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其他相关情况作出承诺,并将被审计单位交回的承诺书作为审计证据编入审计工作底稿;(四)实施审计。审计组实施审计时,应当深入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对其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测试可以运用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取得证据;如有特殊需要,可以聘请专门机构或者有专门知识且符合审计人员条件的人员参与某些特殊项目的审计;对实施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请示汇报。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时应当对审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以及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进行记录,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独立审计基本准则》中的作业准则(又称外勤准则)是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应遵守的准则。按照审计的基本程序这些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1)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注册会计师应当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由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签定审计业务约定书。(2)编制审计计划。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应当编制审计计划对审计工作作出合理安排。(3)实施审计。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时,应当研究和评价被审计单位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据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可以运用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获取审计证据;可以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业务助理人员和聘请专家协助工作,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应对被审计单位的期后事项、或有损失及持续经营能力等重要事项予以关注。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审计计划及其实施过程、结果和其他需要加以判断的重要事项,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通过上述作业准则的比较可以看出,两个基本准则都规定了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时应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调查了解、研究和评价以进一步确定审计的重点和方法,这体现了现代审计的基本特点;对审计过程可以运用的取证方法,必须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等;两个基本准则也都作了类似的规定。二者的主要区别表现在审计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有所不同。《国家审计基本准则》规定审计机关要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在实施审计前,要根据具体审计事项成立审计组,制定审计方案并要在实施审计的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独立审计基本准则》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后必须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在实施审计前,应编制审计计划。

五、关于报告准则

《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中的报告准则是审计组反映审计结果、提出审计报告以及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其主要内容包括(一)审计组向审计机关提交审计报告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二)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订结束后,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提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0日;(三)审计机关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门人员,对审计报告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作出复核工作记录,审计报告经复核后,由审计机关审定。

《独立审计基本准则》中的报告准则是注册会计师编制审计报告时应当遵守的准则。主要内容包括(一)出具审计报告:的条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二)审计报告应当载明的基本内容。审计报告应当说明审计范围、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审计依据、已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和最终形成的审计意见等;(三)审计报告的类型。注册会计师可以出具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拒绝表示意见四种类型的审计报告。

通过上述报告准则的比较可见,《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侧重于对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作出明确的规定,而《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则更侧重于对出具审计报告的内容作出详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