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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消防管理

时间:2023-07-18 17:25:2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社区消防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社区消防管理

第1篇

社区居民小区由于人员聚集,建筑也比较集中,用火用电比较频繁,所以火灾时有发生,正严重威胁着居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问题也因此逐渐被人们所关注。随着城市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对于社区物业管理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过。人们在享受良好的生活环境时,也对物业的服务提出了一定的要求。现在大多数社区物业管理工作中,对于消防安全的管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使得社区消防建设落后,缺少必要的消防措施,没有完善的消防制度。在发生火情时,难以及时的进行处理。不但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危害,也会让居民的安全生活变得缺少必要的保障。因此,社区物业要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升级,将消防建设重视起来,尽可能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居民的安全。

二、社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

城市化发展使得大量的建筑过于集中,其中社区居民住房占了很大的比例。社区越来越多越多,居民住房越来越集中。为了满足社区居民的各种需要,也有大量的其他设施进入社区,所以社区成为了一个建筑高度集中的区域。除了建筑集中,社区也聚集了大量的居民。人口密集区域一旦发生火情,后果将十分严重。社区物业是社区管理的关键机构,要提高社区的消防安全,首先要从物业管理做起,提高社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这样才能切实保证居民的安全居住。同时,社区物业严抓实干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方面,预防火灾,并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制度进行管理,避免火灾发生;另一方面,在发生火情时,也能第一时间做出合理的处理,尽可能将火灾带来的危害降到最低。

三、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问题所在

目前,社区消防安全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虽然社会各界都在强调,但是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仍然存在漏洞。下面就对物业消防管理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分析:

1.物业管理部门没有一个安全消防环境

现在社区物业管理公司,在进行社区建设的时候,房屋的建筑单位缺少一个有效地沟通。在消防安全设施的建设上没有达成一个共识,导致物业管理部门对房屋的消防措施和使用情况了解不全面。这在物业的管理工作中,十分影响消防安全的管理。物业对于消防器材等设施的情况不能进行全面的排查,有问题也不能及时找到原因,使得消防安全管理缺少具体的管理内容。

2.物业在消防安全管理中责任心不强

大多数社区物业公司,将更多的精力放在社区设施的建设和其他服务的提升上面,对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不够明确,也缺少相关的责任制度,使得社区居民想要反应问题,却没有相关的负责人处理。

四、加强社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

根据对社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现状的了解以及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下面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改善措施。

1.加强物业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很多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对于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不够,所以在进行安全管理时也显得无从下手,所以要加强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这样可以在工作中提高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同时能够避免实际生活中的一些安全隐患,更好地保证社区居民的安全。(1)在人员聘用方面,可以优先选择有工作经验的人。(2)要对在岗工作人员进行及时培训,负责相关管理工作的人员也要对消防法和社区的消防工作有一定的了解。不仅是为了配合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也是为了全面重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3)全面进行消防技能训练和演戏,让工作人员在发生火情时能够迅速做出反应,同时也为居民树立了榜样,共同维护社区的居住安全。

2.完善社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是为了避免社区居民受到火灾的危害,对居民提供一个保护,所以物业在消防管理方面应当履行一定的责任,对于自身的工作也要进行相关制度的规定。社区消防安全问题一方面在于预防,另一方面在于消防处理。预防火灾,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对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检修和维护进行要求。社区管理人员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实施的状态。另外,消防管理人员还要定期对社区的电力设施和燃气设施等进行检查,结合电力公司和燃气公司进行全面的维护和检修。消防处理和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指派,分片区分楼层进行任责。当有责任人在居民反映问题或提意见时,就要有专门的人员进行处理。在发生火灾时,负责人及时启动消防预案,及时与消防部门和医疗部门联系,以最快地速度处理火情。事后社区还要对火灾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处理,为居民提供后续的相关服务,并建立档案。

3.积极组织社区居民进行消防安全宣传

第2篇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积极推进社区消防工作,努力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既是各级人民政府、基层政权组织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承担的职责,也是新形势下消防工作坚持群众路线,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的有效途径和措施,更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要求、新任务。实践证明,加强社区消防工作,强化城市消防安全基础,可以有效提高城市防范火灾的能力,从而确保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社区消防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照省、市、区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力做好社区消防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社区消防工作取得实效。

《消防法》规定:各级政府以及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消防法》还规定:社区居委会应当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指导和监督。为此,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职责,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社区消防建设。各镇、场、办事处要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以镇长(主任)为组长,分管消防工作领导、社区居委会书记为副组长的领导机构,领导、监督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消防工作。各社区居委会作为社区消防工作的具体责任单位,也要相应成立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机构,按照社区消防建设的内容和要求,具体负责筹划和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工作,要积极做好组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组、制定健全社区消防工作制度、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和保护、建立消防档案等社区消防工作,确保社区消防工作落到实处。民政部门作为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职能部门,要把社区消防工作作为社区建设工作和社区建设示范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社区管理和社区综合服务体系,积极推动社区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安机关、公安消防职能部门要主动当好政府参谋和助手,强化社区消防业务指导,帮助社区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完善消防安全制度,督促检查社区消防工作,保证社区消防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各物业管理小区要充分发挥对本小区有效的管理优势,积极主动地参与社区消防建设。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各镇、场、办事处要加强联系和配合,建立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共同督促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工作,从而确保社区消防工作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强化教育,着力提高广大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社区消防宣传要以普及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为重要内容,从提高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出发,充分发挥居委会和物业管理的优势,建立消防教育阵地。通过设置宣传栏、《社区防火安全公约》和《家庭防火公约》牌,悬挂消防警示标志以及向居民派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消防宣传力度,让社区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有更多接受消防教育的机会,从而增强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市民自防自救及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四、突破难点,稳步推进,确保实现工作目标。

社区消防建设工作最大难点是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保障。如何落实好消防工作经费,要按照“政府负责、落实规划、不欠新帐、快补旧帐、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的指导思想,可考虑采取“政府出一部分,居委会补一部分,社会筹集一部分”的办法,解决社区消防设施建设经费问题。各镇、场、办事处要舍得花钱保平安,稳步推进社区消防建设,确保完成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目标。

同志们,推进社区消防建设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消防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开拓进取,团结奋斗,扎实工作,努力为我区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第3篇

2011年11月15日下午,上海胶州路一栋公寓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救援部门虽然动用了直升机、消防云梯等,但面对这栋28层高的大楼,救援仍显乏力,事故造成58人遇难。这一事故,再次引发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关注。

所谓高层建筑一般是指,10层(含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属于高层建筑,高于100m的建筑属于超高层建筑。一般来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是有所保障的,因为高层建筑在建好后,要经过严格的消防把关,大都会采用一些阻燃材料,火灾发生率较小。而且,高层建筑都配有完善的消防设施,每个楼层都有墙式灭火栓,可最大限度地提供水源,同时还备有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但现实中,高层建筑由于自身特点形成的先天火灾隐患比较多,灭火是国际性的消防难题,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产生‘烟囱效应’扩大灾情。高层建筑中有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等竖向井道,这些成为火势、浓烟迅速蔓延的途径。据测定,烟气竖向扩散速度为3m/s~4m/s,最高可达8/s,一座100m高的建筑,在无阻挡的情况下,半分钟左右烟气就能顺竖向管井扩散到顶层,形成立体火灾,而且热烟毒气危害严重,直接威胁着人的生命安全。高层建筑层数多,人员集中,垂直疏散距离远,发生火灾时,遇险人员的迅速疏散十分困难。成百上千人若想从整幢大楼疏散到地面,难度可想而知。此外,高层建筑比其他民用建筑潜伏着更多的火灾危险性,如电气故障、机械故障、吸烟不慎、明火管理不善、施工违章作业等。

上海高层住宅大火之后,各地痛定思痛,纷纷对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状况进行细致检查,结果令人堪忧。一些建筑未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形成先天性火灾隐患。一些高层建筑施工前未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手续,或经审核合格但未按图纸施工,也有的建筑竣工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有些高层建筑分属不同的产权单位,未委托统一的管理单位,有些经消防部门监督检查要求整改,却因整改经费难以落实,造成火灾隐患整改进展缓慢。一些高层建筑逃生设备几近空白,高楼内根本没有救生绳、防烟面罩和救生软梯等专业逃生设备,消防通道问题多,防火门损坏、没有安装安全指示灯、通道被堵等比较普遍,消防通道俨然成了摆设。还有一些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互相扯皮,消防管理薄弱。由此可见,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干系重大,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损失,需要我们认真总结和慎重对待。

2 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2.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相关主体责任

2010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指出,消防管理是政府统一指导、各部门、单位、公民共同参与和配合的一项事业。可见,消防管理工作是个体系,需要各方的参与合作。以往由于法制不健全,出现相关部门个人推诿扯皮现象,导致消防管理工作差强人意。为此,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相关主体责任。消防部门作为依法履行消防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职能监督,建立行政执法联动机制,积极构建完善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督网络。质监、工商、消防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监督检查;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要按小区、楼栋号统一设置永久性标识;建设部门要将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纳入工程质量总体验收,并加强动态监管;物业服务企业要为业主提供合格的消防安全服务包括日常的消防巡查检查,要保证专人值班、专人负责制度,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必须经消防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因客观原因无法安排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的建筑,可申请政府派遣公益性岗位,由安保公司统一培训、统一派遣、统一管理;业主是消防管理的直接受益者和最大关系人,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对居住建筑的消防管理工作承担一定的费用,按时缴费,配合消防管理工作的安排,例如听讲座、消防演练、爱护和学会使用消防设施等等。

2.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业主消防意识与能力

调查中发现,大部分业主面临灾难时都会表现得手足无措,许多在高层居住的居民面临起火等灾害,不知道是该往上跑还是往下跑,也不知道如何使用楼里配置的消防设施,当问及万一遇上?“大火和浓烟已经封闭通道”、“当被大火困在房内无法脱身”等情况,该怎么应对时,大部分住户更是不清楚,浪费了逃生的最佳时机,造成不必要的伤亡情形出现。上海大火致58人死亡,充分说明人们的逃生意识和技能不完备,防火意识差、逃生技能匮乏。而美国的火灾发生率是中国的1 000倍,但死亡人数寥寥无几,因为人们普遍掌握有正确的逃生与自救知识,灾难来临时他们会形成正确的条件反射。这就需要我们加强对业务的消防知识教育,通过小区墙报、发放宣传单等为宣传阵地,加大消防宣传,通过教育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例如高层建筑火灾危害最大的是有毒气体,据统计,火灾中死亡人数约80%是由于吸入毒性气体直接致死,或是被有毒气体熏晕后烧死的,火灾中要注意设法躲避烟气侵袭,防止窒息。高楼火灾逃生的原则是,突发大火后,要冷静地观察火情和环境,选择合理的逃生路线和方法,可以用一条或几条湿毛巾,捂住口鼻避免烟气吸入,也可以用大透明塑料袋,灌满空气套在头上,捏紧下口,呼吸袋中的空气可以赢得约5分钟的时间;穿过烟火封锁区,可先向头部、身上浇冷水或用湿毛巾、湿毯子等将头、身裹好。争分夺秒地逃离火灾现场,千万不要迟疑或又返回抢拿财物,以免贻误最佳逃生时机。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高层建筑中遇到火灾后不要贸然开门,以防大火、浓烟蹿入室内;一定要紧靠通风的窗户,可以大声疾呼,并挥动一些颜色鲜艳的衣物,如红围巾、花衣服等,以引起救援人员的注意;若时间允许, 可以走消防电梯、室内楼梯逃生,绝对不能乘坐普通电梯逃生。高楼起火后容易断电,电梯就有可能“卡壳”。不要轻易跳楼。如无法冲出房间,应迅速采取防火堵烟等措施,如关闭门窗,向门窗上浇水,以延缓火势蔓延。床下、桌下、洗漱间和走廊不能作为避难场所,这些地方可能没有明火,但烟气足以致命。

2.3 加强高层住宅筑的防火检查

高层住宅消防安全检查应该常抓不懈,相关单位应每日进行巡查,把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现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以及消防通道、人员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等,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是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二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三是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四是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高层建筑内的单位员工应每日进行岗位自查,检查包括下列内容:一是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二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三是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由使用人或管理人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并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期间应采取临时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建筑的使用寿命都在几十年,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也要随着变化和更新。管理人员要与有维护保养资质的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工作,把现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随时处于正常状态,充分发挥其效能。检查不仅仅管理人员进行检查,还要教育和引导业主进行自我检查,告诉业主,火、电、气是家庭防火的中心,要把用火、用电、用气作为家庭防火工作的根本点,做到人走火灭、电断、气断,提倡家庭配备小型移动式灭火器。特别针对室内装修中可燃材料的使用,电线、插座及电源开关敷设, 家用电器、 燃气的使用等火灾的主要成因进行检查,帮助居民形成良好的自防意识。有针对性地帮助居民家庭制定火灾逃生预案, 让居民在遇到各种火灾时有心理准备,能保持镇静,遇险不慌,将报警、扑救与逃生同步进行,充分利用消防人员赶到前的有利时间,避免各类火场悲剧的发生。

2.4 提高物业人员消防管理水平

上海特大火灾事故初步调查结果,起火原因是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火花引燃了易燃物。而我国《消防法》明确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同时,焊接现场不仅要配备灭火器等消防防护设备,还得设有专门的现场监护人,不得在可燃物旁或大风天气下作业。正是这些无证电焊工缺乏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给消防安全带来了隐患。物业管理人员作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一环,其消防管理水平如何更是关乎到消防管理的效果和成效。物业管理人员应该配备一定的消防管理员,要具备系统的、完善的消防管理的经验和知识,充分掌握一些现代化的消防管理手段和技术,例如高层住宅建筑一般都配备自动报警系统,要求物业管理人员能够熟悉其功能与特点,还要精通火灾的扑救和设备的操作,并且能够排出初级的故障。会报告火警并会疏散群众,有效协助消防部队扑救火灾。为此,物业公司要加大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力度,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没有达到上岗要求的坚决不能允许从事相关消防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检查和考核,对一些责任心比较差,发现自动报警信号也故作不知,对报警情况不予理睬的人员要加大惩罚力度。对一些工作积极负责、工作突出的要予以物质与精神层面的奖励,在整个单位内部形成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

3 结论

总之,一些血淋淋的教训告诫我们,高层住宅的消防管理工作关乎到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丝毫马虎不得。尽管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工作依然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但是只要我们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意识,进一步健全各种法规制度,充分发挥各单位、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就能将损失降到最低,也最大限度的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章为民.现代高层住宅人性化消防设计探讨[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3(22).

第4篇

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重大举措,是落实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的具体体现。为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积极推进社区消防工作,是新形势下消防工作坚持群众路线,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的有效途径和措施,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要求、新任务。实践证明,加强社区消防工作,强化城市消防安全基础,可以有效提高城市防范火灾的能力,从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局、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大力推进社区消防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切实做好社区消防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局、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及时研究制定和完善社区消防工作措施,保障社区消防建设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要建立由街道办事处领导牵头,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驻社区单位负责人和居民代表共同组成的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具体负责筹划、落实经费和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工作。要在社区居委会普遍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安全巡查、居民家庭和单位的防火检查等工作;要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的制度建设,并通过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推动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加强社区消防基础建设,依托社区治安岗亭和物业管理单位在社区设立消防执勤点,安装报警电话,设置消防器材箱,配备必要的消防水带、水枪、灭火器、自救逃生和应急照明器材,随时接受群众的求助;要发挥社区现有宣传设施的作用,大力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着力提高广大居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区公安局要在加强对社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工作的同时,加大对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具体指导、帮助社区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切实有效地开展消防工作;要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和社区民警的消防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派出所对社区的监督职责,深入社区开展防火宣传和一般防火安全检查等工作,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社区消防建设,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帮助社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落实。民政局要把社区消防工作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社区管理和社区综合服务体系;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志愿者队伍以及驻社区单位在社区消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社区消防建设,积极推动社区消防工作顺利开展。

三、明确任务,因地制宜,扎实稳妥地推进社区消防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要结合本辖区实际,从居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尽快完善社区消防工作的领导机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强化社区消防自我宣传、自我检查、自我救助等综合功能,真正实现群众自治的消防工作社会化目标,全面提高社区防范火灾的能力。

每个办事处要按照《市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工作标准》建设一个消防工作样板社区,6月25日前将社区名称及开展情况报区政府办公室。到11月底,各办事处辖区70%的社区和新建居民小区要按照公安部、民政部和省公安厅、民政厅的要求健全消防管理组织,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服务职责,切实开展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届时区政府将把此项工作作为年终大项工作责任目标进行考评。

第5篇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提高全民消防意识,推动我办事处消防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提高辖区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实现辖区消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要求,根据全国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本标准。

二、成立消防工作机构

办事处社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联络小组:信息员。

三、消防专职人员

四、社区消防力量

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西路社区居委会

五、社区消防业务建设

(一)设立消防工作室。

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设有专(兼)用消防工作室,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具及防火检查的设备、设施。室内悬挂张贴社区消防设施示意图、社区消防组织网络图及社区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工作职责、消防业务学习制度、例会制度、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消防检查巡查制度、消防安全警示制度、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制度、消防咨询服务制度)。

(二)开展消防活动。

1.办事处将社区消防建设和管理纳入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之中,研究、组织、督促、协调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定期(每季度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情况有记录,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的行为有纠正措施并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定期(每年不少于1次)组织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消防专业培训;与驻区单位、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签定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受理群众消防举报,开展消防咨询服务。

第6篇

为深入贯彻省、市各级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战略部署和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不断提升农村火灾防控能力和公共消防安全水平,为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县城乡一体化进程和农村社区建设的不断加快,农民群众逐步由分散居住向集中居住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较大改变。但广大农村地区的消防工作相对滞后,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普遍存在对农村消防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问题,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缺乏消防安全整体规划,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基础薄弱。二是消防设施不完善,消防力量不足。部分乡镇、街道消防工作基础较差,投入不足,消防基础设施不完善、不配套,特别是消防水源不足、消防通道不畅和消防组织、队伍不健全等问题未得到很好解决,火灾防控力量薄弱。三是消防安全教育工作不到位,农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浅薄,自防自救能力较差。四是火灾隐患仍大量存在,诱发火灾因素多。除防火间距不足、建筑物耐火等级低等问题外,许多社区、家庭大量堆放秸秆柴草等易燃可燃物品且管理混乱,取暖、做饭及吸烟、儿童玩火、放火烧荒、祭祀等各类火源众多,电气线路老化、超负荷用电等用电安全问题非常突出。五是部分农民群众缺乏消防法制观念,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甚至故意放火等违法犯罪行为也时有发生。

构建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消防管理和服务体制,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农村社区公共事业发展、改善民生、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具体措施。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切实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二、明确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农村社区消防工作

(一)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消防工作与农村社区整体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在制定农村社区建设规划方案时,要将包括建筑防火、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通讯和消防水源等在内的公共消防设施一并纳入规划,并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已编制、修订完成总体规划,但缺少消防安全内容的,要及时补充。凡没有消防安全内容的总体规划,建设规划部门不得批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市政消火栓建设应达到规划要求。要保持乡村消防车通道、消防通讯畅通,已通自来水的村庄应当安装消火栓,要利用农村社区内及周边的河流、水塘、水库、水井等天然水源设置消防车取水平台。今年年底前,全县90%的村庄要保证有一处消防水源、一套灭火设备器材。社区内应设置公共消防器材箱,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

(二)建立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管理体系。要依托农村社区建设的管理体制和工作体制,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组织体系。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的管理,建立相应的协调配合机制,依托综治办、安监办等相关机构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2011年年底,各社区要配备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5000人以上的大、中型社区要成立社区消防工作组,有条件的应确定1名专职消防安全管理员,健全并落实消防组织领导、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巡查、消防设施管理、消防队伍建设等工作制度,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确、力量整合、条块结合、管理到位”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建立和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辖区农村社区建设的实际和消防工作需要,采取政府筹办、政企联办、村企共建等模式,因地制宜建设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依托公安派出所治安巡防队伍,企业安保(消防)队伍或志愿者队伍,建立农村社区专(兼)职或志愿、义务消防队伍,配备消防机动泵、消防水带、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1万人以上的农村社区应建立专(兼)职或义务消防队,有条件的应配备小型消防车,承担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其他村庄、社区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2012年年底前,所有已建成的农村社区都要建成专职或志愿消防队伍,并达到有车、有人、有战斗力的基本标准,切实提高村庄社区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

(四)将消防服务纳入农村公共服务内容。要借助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消防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在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设置消防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消防业务和消防知识咨询等服务,同时受理群众火灾隐患投诉举报。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工作职责,负责对农村社区内的餐饮、购物、住宿、公共娱乐、休闲健身、医疗、教学、生产加工、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等“九小场所”进行消防监督管理,对农村社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开展农村消防安全教育,指导多种消防队伍建设并负责日常管理,提供消防行政审批服务。

(五)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宣传教育。要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在农村社区建立消防宣传阵地,广泛开展突出农村社区特色、贴近农民居民生活的消防法律法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切实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加强对农村社区工作人员、社区警务人员、社区志愿服务人员及农民的消防教育培训,从提高农村社区服务人员的消防技能入手,推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自觉落实消防管理责任,督促社区内的小场所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逐步提高农村社区的公共消防服务水平和能力。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农村社区消防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第7篇

一、建设原则

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划定最小灭火单元,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和体系,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

二、人员配备

社区微型消防站应确定1名人员担任站长,确定5名以上接受基本灭火技能培训的保安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兼职或志愿人员担任队员。

三、站房器材

(一)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等现有的场地、设施,设置在便于人员出动、器材取用的位置,房间和场地应满足日常值守、放置消防器材的基本要求,设置外线电话。

(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本社区初起火灾的需要,配备消防摩托车和灭火器、水枪、水带等基本的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具备条件的,可选配小型消防车。

四、岗位职责

站长负责社区微型消防站的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业务训练,组织指挥扑救初起火灾。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参加扑救初起火灾。

五、值守联动

(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

(二)乡镇(街道)辖区内建有多个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应实行统一调度,并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

六、管理训练

第8篇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近几年,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辖区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类火灾事故不断增多,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威胁。特别是居民家庭装修使用大量的可燃性材料,家庭用电、用气量增大,客观上增大了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同时,随着我国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原来的社会结构被打破,大量"单位人"被转化成"社会人",社会流动人口、暂住人口骤增,社会结构老龄化使老年独居家庭增多,而部分人群防火意识和消防观念相对淡薄,形成了消防工作的盲区。只有从家庭、从社区、从最基层抓起,才能从根本上增强火灾的防范能力,扭转火灾多发的被动局面。

基于这样一种认识,我们将消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作为为居民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纳入办事处工作的整体部署,统筹安排,先后多次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社区消防工作,提出社区消防自治的整体格局和具体安排,加大对社区消防人、财、物的投入,在上级职能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支持下,全面启动社区消防的各项工作。

二、建立健全社区三级消防服务网络。

一是在街道办事处成立了社区消防服务中心,社区主任兼任消防服务中心主任,成员由管区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担任。社区消防服务中心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消防大队的指导。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工作,定期召开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及驻管区单位参加的消防安全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任务,负责社区的消防管理,进行社区消防基础建设和消防宣传教育,指导消防组织开展消防建设和消防宣传教育,开展消防服务活动,协调解决社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消防器材配备、居民楼道可燃杂物的清理整治,疏通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安全问题。二是在社区居委会成立志愿消防服务队,每个居民委员会成立一个志愿消防服务队,每个队20人,实行居委会主任负责制,成员由居民小组长组成,居民住宅的单元设置1-2名志愿消防员,主要职责是对辖区公共消防设施、楼内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对居民电器设备的使用、炉灶的安装使用进行防火检查和安全提示;对少年儿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为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三是在小区治安亭的基础上建立志愿消防服务站,每个居委会设置两个消防服务站,配备固定的消防器材装备箱,箱内配有灭火器、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灯等工具,由治安巡逻员6-7人兼任志愿消防员。昼夜24小时有人值班,主要职责是巡查消除火灾隐患,制止车辆停放占用消防车通道及损坏消防设施行为,负责火灾事故的前期处理。

三、建章立制,明确职责,完善各类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使社区消防管理正常化、规范化,在上级职能部门的帮助指导下,我们制定了《社区消防管理制度》、《社区消防服务中心职责》、《社区志愿消防服务队职责》、《社区消防服务站职责》、《志愿消防员职责》及社区消防工作检查标准等十几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标准。建立并完善了包括消防宣传、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处罚等在内的档案资料。办事处和居委会专门设置了消防工作室,统一配制了消防档案橱,工作人员实行挂牌办公。办事处实行例会制度,每月召集居委会主任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并建立了相应的消防和奖惩制度。

四、加强消防培训,提高社区消防管理水平和志愿人员的消防业务素质。

由于社区志愿消防员及消防巡逻人员普遍存在工作热情高、消防知识少、消防技能不熟练等问题,迫切需要补上消防业务这堂课。我们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法,在业务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发挥管区公安的作用,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带训,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对社区志愿消防服务队、站的680余名志愿消防队员进行了消防专业培训,从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基本常识和消防基础知识等各个方面有针对性的进行学习和培训,并进行必要的检查考试,实行持证上岗。

五、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工作力度,注重实际效果。

为了增强群众安全意识,社区消防中心在1800米的繁华道路**路设立了消防宣传一条街,并制作了一批高质量的公益消防宣传栏树立在街道两侧,绘制了以普及消防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宣传画廊,通过漫画、问答等形式宣传消防知识,在每个居民楼洞设置了消防警示语,张贴《居民防火公约》400余份,向社区群众发放防火宣传材料、消防知识画册1万余份。各居委会还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社区宣传阵地,以及文艺演出等形式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活动,依靠群众的自我宣传、自我发动,使消防知识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在社区形成了浓厚的消防氛围,使群众自我消防保护意识和社会监督职能明显增强。

在工作中,按照规定,每个居民小组或志愿消防员每月对所辖居民家庭至少进行一次普查,对孤寡老人等重点住户每半月检查一次。今年以来,社区消防组织就先后对辖区居民平均进行了3次以上的检查,发现和纠正居民家庭用火用电及炉灶安装使用的不规范行为200余起,制止倾倒液化气残液5起,疏导通道、楼梯堵塞占用和消火栓圈占现象50余起。期间,办事处还与社区内800多个"三小"单位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社区志愿消防服务队与辖区9000多户居民家庭签订了《居民防火公约》,组织对"三小单位"开展"地毯式"的消防排查,先后两次统一组织开展了楼道清理活动,清除可燃杂物50余吨,有效的消除了火灾隐患。

第9篇

工作内容

工作标准

验收标准

扣分情况

消防管理

组织制度

(20分)

1.消防管理责任主体明确(4分)

(1)未明确社区消防工作组织的,扣2分。

(2)未确定1至2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的,扣2分。

  2.消防管理制度健全(10分)

(3)居民防火公约未制定的,扣2分。

(4)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工作会议、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等工作制度未制定的,每少一项扣1分。

(5)消防基础工作台帐不健全的,扣2分。

  3.综合治理落实。(6分)

(6)未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并作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内容的,扣2分。

(7)未运用xq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信息平台开展消防基础信息采集的,扣2分。

(8)网格员未对网格内隐患问题进行排查、处理、分析统计、举报违法行为的,扣2分。

  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

(10分)

4.消防车通道畅通。(6分)

(9)建筑之间违章搭建建(构)筑物,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作业场地的,发现一处扣3分。

(10)社区设置遮挡排烟窗(口)或影响消防扑救的架空管线、广告牌、树木、绿化带等障碍物的,发现一处扣3分。

  5.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4分)

(11)居民住宅的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锁闭,堆放影响安全疏散的物品的,发现一处扣4分。

  电气及

危险品管理

(20分)

6.用电管理规范。(5分)

(12)居住建筑电气线路安装敷设不规范,随意拉接电线,未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电气线路的,扣2分。

(13)住宅总电源线进线未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或报警装置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14)社区物业服务企业未依托专业技术力量,定期维护保养公共电气设备设施,及时整改电气火灾隐患的,发现一处扣1分。

  7.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规范。(10分)

(15)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发现一处扣2分。

(16)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采用可燃易燃材料搭建,未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的,有一项扣2分。

  8.危险物品使用管理规范。(5分)

(17)违规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发现一处扣3分。

(18)在居民住宅存放、销售烟花、爆竹的,发现一处扣2分。

  消防

设施器材

(20分)

9.建筑消防设施完备。(5分)

(19)未按照规范设置消防设施,配备灭火器材的,扣5分。

  10.竖向管井封堵到位。(3分)

(20)住宅楼竖井管道防火封堵不严密,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配电柜、电表箱等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发现一处扣3分。

  11.消防设施维护到位。(5分)

(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设备未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的,扣5分。

  12.消防控制室管理规范。(3分)

(22)消防控制室未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扣3分;

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脱岗的,发现一人扣1分。

  13.技术防范措施落实。(4分)

(23)未引导居民家庭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配备灭火器、逃生绳、防毒面具等灭火、逃生器材的,扣2分。

(24)未在社区养老院、幼儿园、独居老人住处等弱势群体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的,扣2分。

  消防宣传

(10分)

14.提示性宣传落实。(5分)

(25)未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制度,明确责任人的,扣2分。

(26)未推举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的,扣1分。

(27)未采取宣讲、上门提醒、发送短信等方式,提示居民群众所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疏散路线、安全出口的位置,消防器材、逃生设备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的,扣2分。

  15.常识宣传常态化。(1分)

(28)未利用社区宣传栏(橱窗)、楼宇视频等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张贴资料、悬挂标语、播放短片等方式,宣传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等消防常识的,扣1分。

  16.定期组织消防演练。(2分)

(29)未制定完善社区灭火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的,扣2分。

  17.建立消防体验室。(2分)

(30)未依托社区现有场所和设施建立消防体验室,配备常用消防器材、模拟体验设施和宣传资料,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观、体验的,扣2分。

  微型消防站

(20分)

18.建立微型消防站。(6分)

(31)社区未建立微型消防站的,该项不得分;队员少于6人的,扣3分;未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的,扣3分。

  19.规范执勤训练。(10分)

(32)微型消防站未实行24小时值守的,扣3分;每班值守人员少于3人,扣2分。

(33)未定期组织开展培训、训练、演练的,扣2分。

(34)队员不熟悉社区情况,不会使用消防器材、不会处置初起火灾、不会引导人员疏散的,扣3分。

  20.开展巡查宣传。(2分)

(35)队员未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的,扣2分。

  21.实行联勤联动。(2分)

第10篇

驻镇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xxx社区居委会消防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要求,落实好消防安全的各项措施,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消防工作进社区的通知”(安政办通[2004]20号)文件的精神,结合xxx社区居委会的实际,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安全防控体系,经xxx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xxx社区居委会开展消防工作进社区工作,消防工作进社区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确保消防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党委政府极为重视,成立消防工作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xx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xxx(xxx社区居委会主任)

xxx(xxx派出所所长)

成员:xxx(xxx综治办专干)

xxxx(集镇环卫绿化服务站站长)

xxx(xxx第二中学校长)

xxxx(xxx小学校长)

xxxx(xxx中心卫生院院长)

xxxx(xxx供销社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xxx社区居委会,由居委会主任曾卫民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处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二、具体做法

(一)、社区居委会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任务。

1、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列入社区日常工作内容,按照“昆明市城镇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好社区的消防工作,维护社区消防安全;

2、对社区各单位、居民住宅、楼院及住户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巡逻和提示,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3、负责社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4、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档案,对社区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5、督促、指导驻社区各单位、居民住宅楼院制定防火公约,并对其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6、在社区内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为社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7、社区发生火灾时,迅速报警,及时组织疏散周围群众,组织义务消防人员扑救初期火灾,协助公安派出所和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二)、驻社区各单位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按照镇政府的安排,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2、建立健全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制度,制定居民防火公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3、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检查、巡逻,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保障疏通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5、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6、健全消防管理档案;

7、单位发生火灾时,迅速报警,及时疏散周围群众,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协助公安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三、社区居委会或驻社区各单位对管辖范围或单位内部的消防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居民住宅的楼院、通道的消防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居民家庭随时进行防火提示。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一)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版权所有

(二)消防通道及住宅楼通道是否畅通;

(三)消除火灾险情,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实施有效处置。

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记录检查的内容、部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督促纠正;对较大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xxx派出所或xxx社区居委会。

四、初步拟建消防队,成立义务消防队,队员组织情况如下:

第11篇

20*年在*辖区全面开展“*”场所的整治,基本实现员工宿舍和工作场所分离,尤其是按摩业场所,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场所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辖区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进消防安全形势良好。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按照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着力整治“*”场所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以“一化、二级、三制”为载体,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为*辖区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深入地开展“*”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经研究,成立“*”场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主任:*(兼)

副主任:*(兼)*(兼)

四、工作重点

椒江区防火委员会列管的重点单位,*派出所、开发区治安大队所列管的消防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集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企业、“多合一”建筑以及辖区内娱乐场所、旅馆业、按摩业、桑拿浴室等部门是消防监督管理的工作重点。针对辖区“*”、“多合一”建筑,娱乐场所及居住出租私房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通道不畅通、疏散障碍等突出问题,重点予以整治。对按摩业从业人员留宿包厢的问题,彻底加以根除,着力改善辖区消防安全环境,消除消防隐患,努力构建“和谐*”。

五、工作措施

(一)消防监管工作信息化

消防监管工作实行网络管理,将“基础信息化、信息基础化”的工作理念融入消防监管工作,按照信息化的要求,建立健全网上消防监管电子档案,将辖区内的社区、出租私房、企事业单位、娱乐场所、旅馆业、按摩业、桑拿浴室等部门的消防情况上网登记,尤其是“*”场所,并将对上述部门的消防检查、整治及处罚等情况详细记录在电子档案中,同时也全面体现消防监管工作的严谨性、共享性和可持续性。信息化具体内容:

1、辖区内消防重点单位、所列管的重点单位的消防基本情况及消防设施的数量、质量与分布情况。

2、辖区内除重点单位以外的一般单位、社区及出租私房的消防基本情况及消防设施的数量、质量与分布情况。

3、辖区内消防安全隐患预测分布情况:

(1)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

(2)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的火灾隐患;

(3)出租私房火灾隐患;

(4)“*”、“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

(5)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

4、辖区内重点单位及一般单位的消防检查、整治和处罚情况。

(二)消防监管工作等级化

将辖区内的行业、场所、企事业单位分级别管理,即“二级”管理,将各行业、部门分重点消防监管单位和一般消防监管单位。重点消防监管单位包括椒江区防火委员会列管的25家和*派出所列管的27家。单户住宿5人以上,连片住宿10人的出租私房列管一般消防监管单位。社区责任民警对重点消防监管单位每月要进行1次普遍性检查,对消防监管单位每月抽查不少于5家。负责各社区消防监管的副所长对本社区消防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半天。社区民警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消防监督检查或业务指导每年不少于2次。

(三)消防监管工作制度化

消防监管工作坚持三项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消防监管各项工作。一是定期联系、定期检查、定期提醒制度。每月联系消防大队一次,互换、互享、互醒消防相关信息;每季邀请消防大队干部为社区民警进行一次消防业务知识培训;社区民警联合消防大队每季为辖区居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讲座,宣传消防安全。二是责任到人制度。全面负责消防监管工作的责任人同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娱乐场所、旅馆业、按摩业、桑拿浴室等部门法人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社区民警同本社区的出租私房业主也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将消防安全责任逐一落实到人。三是建立消防监管单位的互查制度。不定期组织消防监管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交叉检查,通过检查,使各消防监管单位负责人发现兄弟单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同时,举一反三,并有针对性的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从而提升了各业主的消防安全的意识。

六、实施步骤

整治工作从20*年1月开始,到20*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年1月15日前)

召开各村、社区的分管领导和派出所民警大会,统一认识,广泛动员,研究制订具体可操作的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将整治工作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情况进行,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和举报,提高整治有效性。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阶段(20*年1月16日至2月10日)

各村、社区在本村、社区内全面开展排摸,对“*”场所存在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汇总,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治计划,突出重点,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治责任。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阶段(20*年2月11日至12月)

各村、社区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予以当场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予以复查,对限期不整改的,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督促制订相关整改方案,加快进行整改,并将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区“*”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组,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七、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当前火灾隐患突出,火灾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消防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公安派出所、开发区治安大队要切实履行好消防监管的职责,要专门成立工作班子,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整改措施到位。街道各村、社区及驻村(社区)干部要充分认识整治“*”场所的重要意义,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此项工作抓细抓好。

第12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提高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目标,将消防平安“四创”活动作为从源头上、从机制上、从责任充分落实上构建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并成为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按照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消防工作新格局的总体要求,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消防平安“四创”活动,逐步建立起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做到政府高度重视,统一领导;有关部门责任落实,齐抓共管;单位、村居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进一步加强,自我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公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普遍提高,积极参与社会消防事务。两年内,全区消防平安机关、平安企业、平安村庄、平安社区达标率超过90%,抵御火灾事故的能力明显增强,确保火灾形势基本稳定并逐年下降。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4月27日-6月30日)

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创中心)、区相关部门结合本活动意见制定具体的创建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本次活动的范围、内容、要求,发动所辖企事业单位、村居对照创建标准开展基础性调查,摸清底子、找出问题。

(二)自查自评阶段(年7月1日-8月31日)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村委会、社区、企事业单位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消除“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并在7月31日前如实填写自评表。区级有关部门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自评表上报区“消防平安创建办”(消防大队);各村(居、社区)及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自评表报当地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创中心)。各部门、单位在此期间要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消防档案,认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三)抽检复评阶段(年9月1日-12月31日)

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创中心)根据所辖单位的上报情况,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现场抽查核实。其中,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和规模以上企业须逐一核实,其他单位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核实(抽查率不应低于5%),核实后签发复评意见,汇总后上报区创建办。区创建办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现场核实并审定是否达标。

(四)整改提高阶段(年1月1日-年8月31日)

对现场核实发现不符合创建标准的,由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创中心)和区创建办按照各自分工督促整改。同时,已达到创建标准的机关、单位、村居在此期间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巩固创建工作成果。

(五)考核验收阶段(年9月1日-10月31日)

区创建办从区消防平安“四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各镇乡(街道)抽查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各1-2个(没有居委会、社区的抽查行政村2个),抽查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家;各工业园区(投创中心)抽查各类单位10家。

(六)总结表彰阶段(年11月)

区创建办总结消防平安“四创”活动的成果和不足,并提请区政府通报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

四、工作内容

(一)政府、机关部门

区政府统一领导消防平安“四创”活动,将“四创”活动列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目标,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四创”活动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任务,加大公共消防安全投入,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消防宣传“进机关”和当前开展的各项消防专项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及时整改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加强日常的消防管理和工作人员的消防知识培训,确保自身的消防安全。同时贯彻落实全省消防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对本部门下属单位和行业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开展以新《消防法》宣贯为主的消防安全宣教活动。

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消防平安“四创”活动的责任主体,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健全落实消防工作部署、检查、考核、奖惩制度。要督促村(居)委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指导、关心和支持村(居)委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要督促公安派出所、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所将消防监督检查、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列入日常工作内容。要加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保证营房、车辆、装备达标,保障正常业务经费,推动队伍管理正规化。完成城镇总体规划的镇乡要同步完成消防规划或消防专篇并推动落实。

(二)企事业单位

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新修订的《消防法》“单位全面负责”的工作原则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的要求,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做好各项消防工作,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要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培训(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必须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专门培训);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消防演练;发生火灾后,立即组织力量自救逃生及扑救火灾;火灾扑灭后,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三)村庄

各行政村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建立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五加强”和“五个一”。即加强消防道路和水源建设,加强村级工业区企业、“合用场所”(原称“三合一”场所,下同)及违章搭建侵占消防车通道和建筑防火间距的排查和治理,加强对电气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加强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承租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加强弱势群体的监管和帮教;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伍,确定一名消防专管员,配备一台机动消防泵,设置一处消防宣传阵地,制定一份村民防火公约。

(四)社区

社区要按标准配置消防器材和设施,以小区商业服务网点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做到“五个一”,即明确一名消防专管员,设置一个消防警务室(可与社区警务室合并),设置一处消防宣传阵地,制定一份居民防火公约,开展一次大型消防宣传活动(119消防日期间)。

五、创建标准

(一)消防平安机关建设标准

1.组织建设。明确消防安全分管领导和联络人,联络人负责定期向安全监管部门(安监局、消防大队)通报相关工作。

2.设施建设。按照国家要求配齐消防器材和设施,定期检查使用情况,确保完好有效。

3.日常管理。督促本单位的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巡查,确保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且经消防专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4.宣传教育。每半年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宣传教育,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和逃生疏散演练。

5.监管有力。每半年组织开展对本系统、行业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抽查数量不少于总单位数的1%且不少于18家(总数不足18家的全部检查),并及时督促整改所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本单位不发生火灾事故;本系统、本行业年内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下辖的同一单位不发生两起以上的一般火灾事故。被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按期整改完毕。

(二)消防平安企业标准

1.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按照《消防法》规定,明确本单位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及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年分析一次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并研究部署相关消防工作。

2.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按照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3.消防安全责任职责明确并落实。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4.建立志愿消防队伍。员工人数100人以上的企业和宾馆、医院、商市场应组建志愿消防队伍,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灭火训练,具备基本的防火灭火和引导疏散逃生技能,能够承担单位内部的防火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5.配齐消防器材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配齐配全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6.严格消防安全管理。根据自身特点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对动用明火、电(气)焊作业等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7.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每月应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消防检查,并记录备案,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本单位不存在“合用场所”情况或“合用场所”符合国家标准,不发生火灾事故。

8.消防宣传教育到位。对新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消防教育,每年开展一次员工的消防教育并组织一次灭火和逃生疏散演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特殊岗位人员须经消防专门培训。

(三)消防平安村庄建设标准

1.组织建设。每个行政村应成立人员相对固定的志愿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员人数不应少于4名,可由村干部兼任)。志愿消防队应设置相对固定的库室,并配备机动消防泵、简易灭火工具。有条件的村可以配备小型机动车辆。

2.落实责任。村民委员会必须明确村主任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专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配备专(兼)职防火人员,并与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签订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外来人员集居地等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管理制度。

3.制度建设。村民委员会必须制订村民防火公约,建立健全防火检(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范管理,并建立工作档案。

4.设施建设。消防车道、消防水源建设必须与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同步规划建设。有条件的行政村要设置室外消火栓;利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行政村,要设置消防车取水口和消防泵取水埠口;农村进村道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需要,严禁设置障碍物;各行政村至少按照每50户1具的标准配备4kg干粉灭火器,并放置在便于取用地点,鼓励家家户户配备灭火器。

5.宣传教育。村民委员会每半年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以少年儿童、老年人、妇女、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为主要对象的消防自防自救教育活动,学习家庭火灾预防、扑救、逃生自救方法和消防器材使用等消防常识。每个行政村设置不少于2处固定消防宣传平台(消防公益广告牌和宣传橱窗)。村民委员会应落实对孤寡、智障等弱势群体的防火巡查制度,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四)消防平安社区建设标准

1.组织建设。社区应设立消防工作室,确定一名社区副主任或社区干部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工作。

2.防火检查。社区应与所属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组织年度考评,健全并落实奖惩措施;社区消防工作室应经常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和防火巡查,并有检查、巡查记录。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应经常对辖区的单位、居民住宅楼院、居民住宅通道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社区保安人员应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并建立24小时巡逻制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违章行为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3.宣传教育。社区应有1-2名志愿消防宣传员,负责社区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社区应制定居民防火公约,设置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专栏等,居民楼道内应设置消防警示牌;社区内应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每年119宣传日开展一次居民广泛参与的大型消防宣传活动;社区每半年对辖区内个体经营户及从业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每年组织1-2次消防灭火和逃生演练;应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宣传资料,定期对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设施建设。社区消防工作室内应设报警电话、消防器材箱,消防器材箱内应配齐灭火器、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照明、消火栓扳手等器材;鼓励每个居民家庭配置一具小型灭火器;社区应确保公共消火栓无埋压、圈占、损坏现象,保障消防车道畅通。

六、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消防平安“四创”活动是一项长期的基础工作,是改善我区消防安全环境,确保火灾形势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我区创建“平安”,保障全区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对“四创”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各自的创建工作责任,认真排查、研究消防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解决,确保创建活动的有序推进;要注意将“四创”活动与当前开展的高层公共建筑、“合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等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以“四创”活动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消除火灾隐患。

公安分局要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全警动员,全力以赴,集中力量抓好以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建筑、“合用场所”、出租房屋为重点的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并加强对全区各消防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辖区小型服务性场所的日常消防监督抽查。

区委宣传部要发动新闻媒体积极配合做好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并结合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场所的“六进”活动,加大新《消防法》和消防公益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社会消防法制意识。

监察局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做好火灾事故责任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查明事故性质、原因和事故责任,依法依纪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

国土资源分局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场所违法用地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存在非法占地、非法出租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合用场所”、出租房屋等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依法作出处理,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要坚决予以拆除。

建设局要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对违法建设“合用场所”建筑,要立即依法责令其停止建设。

文广新闻出版局要以网吧、演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影剧院等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加强对文化经营场所的检查力度。在日常审批管理工作中,要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文化公众聚集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审核工作,对消防不合格的场所不发经营许可证、不准营业。

安监局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组织、协调、配合消防等相关部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组织明查暗访,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工商分局要严格把握市场准入,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对依法须经消防审批或许可的项目,凡未经审批或未取得许可证的一律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对许可或审批文件已失效的一律不得通过年检验照。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被责令关闭、责令停产停业或者被撤销行政许可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贸易局要加强对商场、市场、超市(1000平方米以上)和重点加油站等单位的检查力度,确保各单位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城管局要加强对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检查力度,确保可燃气体报警仪、推车式灭火器等重点设施完好有效,要加大对违章搭建、违章代充煤气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要加强对市政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力度,确保完好有效。

质监分局要加大对消防产品生产领域的抽检力度,依法打击生产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检查,确保不发生因设备泄漏、爆炸等引发的火灾事故。

教育局要以寄宿制学校为重点,将消防安全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内容,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检查,同时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每学期消防知识课不应少于2课时,其中1课时必须安排消防疏散逃生演练。

民宗局要加强对寺庙、教堂等宗教场所的消防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检查力度。

旅游局要加强对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及周边服务设施的消防检查。

民政局要加强对敬老院、福利院及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检查,重点加强老年人的火场疏散逃生教育。

卫生局要加大对下属医疗单位的消防检查,规范氧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使用。

供电局要配合政府和消防部门严格按照电气安全技术规范,对各类企业特别是“六小”场所(小旅馆、小作坊、小饭店、小企业、小商铺、小娱乐休闲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农村家庭作坊电气消防安全进行督查。对存在电气设备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又不及时整改的,根据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实行停电措施。要配合消防部门参与各类电气火灾事故的调查,及时提供电气技术支持,协助制定事故后的整改措施。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消防平安创建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区消防联席会议负责制定全区消防平安“四创”活动达标验收标准及全区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为切实加强对全区消防平安“四创”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大队长任主任。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以及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同时,要制定具体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广泛发动部署,精心组织安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以实施,确保消防平安“四创”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