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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伦理学

时间:2023-07-19 17: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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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伦理学

第1篇

在科学分类中,作为科学研究对象的伦理关系历来都被看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关系。在一种有着相似文化类型的社会中,大致有着相类似的伦理关系,以及由这种伦理关系构成的社会结构类型。即使同一文化类型的社会分属于不同的国家,它们之间的差别也往往表现在政治上和意识形态上的差异。这些差异,对于社会的存在来说,往往还是相对表面的现象,在更深的层次上,他们的伦理关系、社会的伦理结构及其伦理观念,有着不可怀疑的一致性。所以说,伦理学的话题往往是一些永久性的话题。在一定的同一文化类型的社会中,每一个时代的人们,都在重复地谈论着同一话题。这表明,在历史的纵向维度上和在现实的横向维度上,伦理话题都是最具普遍性的话题。

但是,伦理话题所表现出来的这种普遍性其实只是一种历史现象。在20世纪,一个明显的社会发展趋势就是社会生活领域的分化和科学的分化,社会生活在以往的历史发展的前提下进入了加速分化的阶段。同样,科学的学科分化也令人目不暇顾。在这种情况下,伦理话题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法开始得到证实,存在着一般性的伦理研究和特殊的伦理研究并存的科学事实。一方面,重复着以往时代的伦理话题继续加以研究,依然是伦理学的主流,甚至出现了更为系统、更为深入的伦理哲学省思。另一方面,关于具体的社会生活领域的伦理考察也吸引了大量学者的兴趣,人们深入地分析一些具体的社会生活领域中的特殊的伦理关系类型,提出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建设。这就是在20世纪后半期开始成为伦理学研究热点的职业道德研究。公共管理伦理学就是在这种科学和社会发展条件下建立起来的一门科学,它是作为对公共管理领域中的伦理关系作出专门研究的科学,并根据这一专门研究对公共管理的价值取向和公共管理者的职业道德规范作出规定。

“公共管理伦理学”是一门新学科,它的前身可以看作为“行政伦理学”。在稍早的时期中,人们曾经试图通过对行政体系作出伦理思考去建立行政伦理学,但这个尝试并没有引起广泛的关注。根据韦伯等人经典的官僚制理论,行政体系是建立在工具理性的基础上的,它的基本特征表现为对科学性的追求,所以,以谈论价值问题为宗旨的行政伦理学一时很难得到人们的认为。近年来,行政管理的问题开始出现了社会化的趋势,它不再仅仅是属于政府专有的管理形式,而成为一种扩展到许多非政府的社会公共部门的管理形式。当行政管理的方式被推广到非政府部门的时候,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出现了许多不适应的情况,因而需要改革和调整。一方面,使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被改造为适应非政府公共部门管理的管理方式;另一方面,这种管理方式在非政府部门的成功又对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提出了改革的要求,要求政府部门的管理也采纳非政府部门的管理经验。这样,就出现了公共管理这个特殊的管理形式。可见,公共管理是从传统的行政管理中发展而来的,但又不能根据传统的行政管理的理论和观念来认识它,它是一种新型的管理形式,根据管理学的术语,干脆把这种管理形式称作为管理的新模式。

公共管理伦理学是与公共管理联系在一起的,是公共管理这种新的管理模式提出了建立公共管理伦理学的要求。就公共管理自身而言,它的出现决非历史的偶然,更不是一些标新立异的学者们的杜撰。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管理模式,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从逻辑上讲,管理的历史是与人类的历史一样久远的,有了人也就有了管理。因为,人在今天已经被公认地称作为社会的动物。从人类历史的形成来看,单个的人是不能被称作为人的。我们无法设想,一个单个的人可以从猿进化为人,从猿到人的转变必然是一个整体进化的过程。人是在社会的整体中才能成为人和被看作为人,离开了社会的整体,就无法理解人与动物还有什么本质性的差别。而人作为社会的人,他的最为基本的存在形式就是他们之间的集体活动和协同作业。这之中,必然包含着管理关系。也许在人类社会的早期,这种管理关系是极其简单的。但无论它多么简单,毕竟是作为一种管理关系而存在的。所以,我们说,即使在最为原始的人类社会中,也必然存在着管理关系,有着管理活动。

行政管理是随着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当然,在一些“类国家”的原始部落中就已经开始出现了行政管理的问题。但是,如果我们把这些原始部落称作为“类国家”的话,那么我们也同样可以把这种初级形式的行政管理称作为“类行政管理”。因为我们谈论行政管理的时候,实际上我们是把包含着这样几项内容的管理形式称作为行政管理的:(1)有着相对固定的行政等级序列;(2)有着相对固定的行政管理人员;(3)有着相对稳定的自上而下的行政授权;(4)最为根本的,还是出于社会秩序的需要而从事的管理,这一点是它区别于其它形式的管理的根本。用现代观念来看,行政管理在本质上是一种以非盈利为目的的管理,它所服务的是社会长远利益或根本利益,在迄今为止的社会历史过程中,这种所渭社会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也可以被直观地理解为社会中占统治地位或主导地位的那部分社会群体的利益。

行政管理的出现标志着管理领域和管理类型的分化,或者说,行政管理的出现是社会分化的结果,当社会分化为不同的领域,社会成员生活内容的多元化以及扮演的社会角色的多样化,都提出了多重管理形式的要求。如果说在国家形成后的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行政管理都是服务于一个特定集团的统治的要求的,是服务于阶级利益的实现的。这种行政管理的范围,也主要表现为以对官吏的管理为基本内容的管理,它的外部功能极其有限,在国家政权的运作体系之外,存在着相对自主的经济生活、家族式的社会团体生活、宗教团体生活等等,这些管理与行政管理联系并不紧密,同时存在很大差异。当然,从历史上看,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惟有行政管理发展比较充分,其它形式的管理对于管理史的研究来说,都具有加以考察的价值。

从抽象的意义上说,行政的历史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在近代社会出现以前的漫长历史时期内,行政管理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而存在,一切行政管理的活动都从属于统治的目的。所以我们把这一历史时期中的行政管理称作为统治行政。这一行政管理类型的主要特征是它的职位继承制和强烈的排外性,虽然在中国发明了科举考试,对于校正行政管理的排外性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它并不意味着在本质上改变了统治行政的排外性特征。近代社会以来,随着服务于统治目的的行政管理的出现,出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要求的行政管理开始迅速增长。我们把这种历史趋势的成熟形态称作为管理行政。在管理行政服务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这一目的之中,包含着行政管理更多地接受公共的参与,更多地接受社会的监督,甚至存在行政管理社会化的可能性。在某种意义上,管理行政已经可以称得上是公共行政了。所以,近年来,人们把近代成长起来的管理行政称作为公共行政。但是,管理行政并不是人类行政管理的终极形态,更高级的行政管理模式应当是服务行政,对于这种全新类型的行政模式来说,国家的行政体系对于社会的作用不仅远远告别了统治的功能,而且也不再是凌驾于社会之上而对社会所实施的管理,它是一种从属于服务的目的而建立起来的,不仅在客观的制度或体制设置上体现了为社会服务的目的,而且在行政人员的主观动机中深深地蕴含着时时处处从公共利益出发,为公众、为社会服务的强烈愿望。服务行政是完成了的公共行政,只有这种行政模式才能充分体现出自身的公共性质。服务行政并不是空想,在20世纪后期的行政改革中,我们常常看到这种理论渴求和呼吁,而且行政体制的重塑,在许多方面反映出了这种趋势。

二、在行政学的演进逻辑中看“公共管理伦理学”

近代行政管理的发展大约在18世纪开始有了自己的理论陈述,而系统原则的制定是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作出的。1887年威尔逊发表了著名的《行政之研究》的论文,提出了建立专门的行政管理科学的构想。威尔逊建立行政管理学的构想,实际上是对近代以来行政管理专业化的总结性意见,被我们称作为管理行政模式的理论表述。然而,行政管理学的提出,本身就意味着行政管理从自然发展走上了自觉建构的进程。也就是说,自威尔逊开始,行政管理的组织、体制、程序以及行政人员的作用,都进入了学者们的研究范围,成为专门研究的对象。这样一来,行政管理的经验可以得到及时的总结和概括,而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又极大地促进了行政管理实践的发展。所以,对20世纪行政管理的研究,往往可以通过研究它的理论形态而得到一个完整的概观。

我们说威尔逊的论文《行政之研究》提出了建立专门的行政管理学的构想,这决不意味着它的贡献仅仅在于提出了这样一项建设性的意见,而应当理解成整个人类行政管理历史的继往开来。威尔逊之所以能够提出这样的建议,是基于对人类行政管理的历史的深刻认识下提出的,反映了行政管理实践的客观要求以及人们希望对行政管理的规律和技术进行专门探讨的要求。比如,行政管理与其生态环境的关系、行政管理专门化中的法制建设、行政管理殊的技术性要求、行政管理自身的特殊目标等等,这些问题都被涵盖在威尔逊的建议之中了。所以,威尔逊关于建立专门的行政管理科学的建议能够得到热烈的响应。

行政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出现以后,为学者们开辟了一个巨大的科学畅想空间,使学者们积极地投身到行政学理论模型的建构中来,从而推动了行政学的发展。近年来,人们开始研究行政(管理)学100多年来的发展历史,提出了所谓行政学的范式转型的历史构想。其实,近100多年来,行政学的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虽然这种渐进与其它学科相比,速度是极快的,但如果说在这100多年中已经存在着多次范式转型,则有着夸大的嫌疑。因为,就其根本来说,行政学的理论一直还停留在对管理行政模式的描述和理解上。即使在今天,行政管理的概念已经泛化,行政管理的形式已经社会化,人们不满足于沿用行政管理这个称谓来对这种管理形式加以描述,而是发明了“公共管理”这个概念。但是,这在很大程度上只能看作是行政管理内容的扩展和形式的推广,与库恩所讲的“科学结构的革命”这样的要求相比,还不能称得上是严格意义上的范式革命。只有当服务行政的观念和科学体系建立起来之后,我们才能说,行政管理学实现了一场范式革命。

第2篇

关键词:公共管理;伦理缺失;成因;对策

0.前言

现今我国正处于和谐社会构建的关键阶段,公共管理的伦理建设除却是帮助实现当代经济发展、政治文明的重要方式外,还是帮助促进文化繁荣及民族进步的有效途径。所以,对公共管理工作开展中,伦理缺失的成因及应采取的针对化措施加强重视及探究,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1.公共管理伦理缺失成因

1.1公共管理者及组织人员对于公共与个人利益持不恰当态度

在大多数人的思想中,对于公共利益具有极强的占有欲望。此种状况出现的原因为:公共管理者及其组织人员所具备的伦理道德水平较低,且受到了其自身世界观、是非观及价值观影响。公共管理及组织人员的目标、宗旨及社会性要求出现了较大的偏差,将对于工作能力、业绩考察作为重点,进而较为忽视对其自身德行、廉政方面的考察。与此同时,公共管理者自身的道德约束性较弱,进而对其世界观、是非观造成影响。在世界观、是非观、价值观有所差异的群体中,其对于物质、精神双方财富的获取方式也有所不同[1]。针对经非努力所获取到的非分财富,能否得到公正审理及社会严格监管,均会对公共管理的伦理造成极大影响。如果政府组织公共管理人员对于自身的反省缺乏全面性,那么整个较为开放的市场会致使一些不良欲望变为现实。公共管理伦理的缺失本质在于:管理人员心理的缺失是其世界观、价值观、是非观的缺失。

1.2公共管理伦理知识教育未完全开展

公管伦理缺失状况出现的主要原因为:大部分的公管组织及部门人员对于公管伦理缺乏科学认识,时常会犯无知主义错误。这些公管人员自身缺乏了对于公管伦理观念的遵循意识,其工作职责也有待进一步明确,对于工作权力的科学应用也缺乏明确界限,从而使得这些公管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极易出现个人与公共利益混淆不清的状况。站在实际角度上看,公管部门、组织对于内部工作的公管伦理教育投入较少,致使工作人员尚未形成一个科学的伦理观念。其次,社会研究者在公管伦理教育的研究中,所获取到的研究成果较为有限,从而使得社会整体缺乏了对于公管伦理的科学认识。另外,在国家法规中对于公管伦理的说明也较少,公管工作开展中缺乏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1.3公共管理环境中的各种刺激性因素

导致公管伦理缺失问题出现的外在原因为公管环境中所含有的各种刺激性因素[2]。这些刺激性因素包含内部及外部环境两部分,如在经济、文化、政治领域对于公管组织及内部管理人员造成的影响。内部环境对于公管人员的影响基础主要为:组织传统文化内容。公管组织属于非营利性的组织,在其内部的管理人员理论上而言并不会受到社会团体的利益影响,但是由于受到社会的发展的影响,公管工作开展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各种利益的冲击,结合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水平的限制,易导致伦理缺失状况出现。

2.公共管理伦理缺失改进对策

2.1公共管理政府机构需明确公共管理伦理作用领域及规范标准

由于我国的公共管理领域范围呈现出逐渐拓宽化的趋势,因此政府职能部门需做到加强对该领域活动的研究,明确公共管理的具体活动范围及伦理标准,明确区分公共管理组织及管理人员的伦理要求,并对受到公管活动影响的社会公众伦理规范做明确化处理。依据各公共管理组织工作开展中对于社会大众生活的影响,为其制定好针对化的考核标准及规范,将公共管理伦理体系的层次及覆盖领域做拓宽处理。另外,政府组织还需注意加强对公共管理组织伦理的研究工作力度,对其相关的精神教育内容做充实化处理。针对公共管理者及组织人员对于公共与个人利益持有不恰当态度的状况,需注意加强对其组织文化的建设,并全面提升公共管理人员的道德素质,进而帮助减少一些不道德行为的出现。另外,还需注意加强对公共管理组织的监管,对管理者的道德实施严格规范、考核。在伦理建设中,需注意其需具备针对性,不应单用一些常用的伦理考核标准。特别需注意增强公共管理者的道德责任意识及对于一些正义事业的投入,确保公共管理人员的廉洁自律,采用伦理教育及管理的方式对公管人员私欲予以限制。而在公管伦理精神及教育制度的建设中,需做到与时俱进,将传统社会形态中所留下来的伦理思想予以继承,明确其在现代社会背景下的内涵。与此同时,对于国外的一些公共管理伦理知识,还需采用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的处理方式,将西方伦理学说中的幸福、勇敢、大度、友善、诚实、明智、坚强、自爱等思想予以吸收。在健全完善公管伦理体系的活动中,需做到有机结合崇尚美好及公正行为,促使公管人员成为公正的实践者。

2.2公共管理组织部门需加大对于公管伦理知识的传播力度

为了有效改善公管伦理缺失问题,需注意增加资金、人员及时间三方面的投入,从整体的角度上入手,加大对于公管伦理知识的传播力度。首先,公管部门需注意加强对于内部工作人员的伦理性培训,促使其正确明白到公管工作开展中需做到职责与权力的两相统一。其次需做到的是,政府可与教育部门一同联合起来,在众多高校中积极设立公管伦理教育课程,增强公管伦理教育理念,为一些即将走上公管事业岗位的大学生提供参考助力,促使其具备基本的公管伦理素质。现今在我国的众多高校内均开展了与公管伦理学相关的课程。最后,为了增强社会各界人士对于公管伦理的科学认识,政府部门需给予相关理论研究工作开展一定的扶持帮助,促使公管伦理观念可受到社会大众的重视。

2.3增强公共管理领域伦理环境监控

对于公管领域的伦理环境的科学质控需积极建立好一个全面化的质控体系[3]。政府部门需对自身行为作出严格规范化处理,向其提出于自身职能性质相符的伦理要求,并对最终的实施效果予以工作、科学化评定。另外,还需在公管工作中融入诚信、法制、廉洁等意识,增强公管组织岗位的非经济性特点,应用服务型模式去开展管理工作,重视公民自由权,实现公管决策实施的科学、民主化。

3.结语

在社会治理工作中,公共管理属于一种全新的管理方式,其内容极为丰富化,主要特点为:内部结构多层化;表现形式多样化。在此管理活动中,具有极强的伦理性,其主体在于政府、国家、公管机构工作人员,以实现公共利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公共管理伦理主要体现于整个社会活动中。在现今的公管伦理建设中,存在着伦理缺失问题,其主要成因在于:公共管理者及组织人员对于公共与个人利益持不恰当态度;公共管理伦理知识教育未完全开展;公共管理环境中的各种刺激性因素。针对于此,从明确公共管理伦理作用领域及规范标准;加大对于公管伦理知识的传播力度;增强公共管理领域伦理环境监控三方面入手,才可帮助全面推动公管伦理工作的建设进程,促进该项工作的顺利及高效开展。

参考文献:

[1]苗月新.公共管理伦理缺失之成因及其对策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1,(04):60-63.

[2]李晶.公共管理伦理缺失之成因及其对策研究[J].才智,2015,(14):329.

第3篇

所谓公共管理伦理,是指与公共管理行为相关的基本伦理要素及道德规范的总称。现阶段对于公共管理伦理缺失问题的研究主要有基于中国传统文化、基于公共管理伦理涵义和基于全球公共管理伦理这三种不同的角度。

1·基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研究。我国传统伦理观念造成了公共伦理观念缺失的思想和意识困境。一直以来,主流文化观念对公与私的关系缺乏辩证认识,具体表现在以公私对立、崇公抑私、公私两无为典型的公私关系的错误定位,以重个人修养与家庭成员之间的私德关系而忽视个人对社会和国家的公德关系为典型的公共道德的理解偏差,以私人关系的亲情伦理被泛化为整个社会的存在方式、符合情理而不合法理、送礼文化、礼深情重等为典型的公共伦理的理性缺失和以历经千年的发展形成了根深蒂固的传统政治文化导致的权力崇拜、与世无争为典型的公民参政意识的淡漠。[1]公共管理伦理缺失的内因在于管理主体既有个人利益追求的自由,同时又掌握着公共权力,因而具有双重人格;公共管理伦理缺失的外因则在于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和缺乏强有力的社会监督与制约机制。[2]

2·基于公共管理伦理涵义的研究。在理论上,公共管理伦理关系在作用路线与表现特征方面不同于权力关系和法律关系,它的作用路线是由个体到群体,因而其表现形式具有显性化特点,这种伦理关系强调人人平等。[3]但是,在现实中伦理决策的标准差异及非伦理行为的标准差异,往往使公共管理者非伦理行为的产生存在多种原因,并与一定的社会制度、历史条件和社会道德风尚等因素紧密联系在一起[4],因而通常难以对非伦理行为的性质做出准确判定。对制度的过分强调和依赖是工具理性扩张的结果,这一结果导致了公共管理主体性丧失。道德责任感、良知和信念作为对主观伦理性责任的自觉意识,是人们履行主观伦理性责任的内在动力;制度性责任内在化和伦理责任外在化是体现公共管理责任完整性的重要途径。[5]主体性的丧失和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了目前公共管理伦理的缺失。

3·基于全球公共管理伦理的研究。公共管理伦理缺失在许多国家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这种现象并不为发展中国家所独有。作为一种对世界经济政治均有重要影响的社会道德规范,公共管理伦理应当有新的标准,尤其是区域性或世界性标准,以便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打击公共管理领域犯罪。每个国家的公共管理人员都面对着腐败和贿赂的诱惑,与腐败和行贿受贿现象作斗争是国际性任务,为此必须在自决权、自由、诚实、信任和稳定等各类价值观上达成共识。[6]

上述三种不同研究角度虽然为本文提供了基本思路,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商榷。一是现阶段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如何从约束公共管理者行为的角度来讨论公共管理伦理问题的解决,而很少从组织行为的角度探讨如何约束公共管理机构的权力;二是把公共管理伦理观念缺失归因于文化落后,对腐败问题的批判并不是主要针对违法犯罪主体,而仅是针对它们所依存的文化环境,这显然没有触及公共管理伦理问题的实质;三是通过公共管理伦理的涵义这一角度分析问题,而不与中国社会发展特点及其公共管理伦理发展现状结合,则显得过于理想化;四是从全球经济一体化这一角度来探讨公共管理伦理缺失及相应标准建立等问题,对于解决中国社会的公共管理伦理问题缺乏现实针对性。

二、我国公共管理伦理缺失的主要原因

笔者认为,我国公共管理伦理缺失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公共管理组织及其管理者在对待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时采取了不正当的态度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内因决定事物的本质和发展方向。我国公共管理伦理缺失的根本原因在于公共组织及其管理者在对待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时采取了不正当的态度。公共管理伦理缺失的社会心理根源在于人们思想深处充满了对于公共利益的淡化与侵占的动机,而这种动机的产生是以公共管理组织及其管理者的伦理道德水平低下为前提条件的。这种伦理道德水平的低下状况通常由组织及其管理者所奉行的是非观念和价值观念所决定。组织的是非观、价值观受组织创办者所秉承的信念及组织发展历史的影响,而管理者的是非观、价值观的形成则受其个人家庭生活环境、受教育情况和社会工作阅历的综合影响。公共管理组织及其管理者在人格特质上应当具备在内心深处关心他人、尊重他人,关心公众利益和公共幸福,具有较强的道德自律和约束能力,具有同情心和社会责任感。公共管理组织及其管理者在对待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时所采取的不正确态度,从内因层面分析,一方面是公共管理组织的目标、使命、宗旨与社会要求出现严重偏差,比如管理者任用方面的失策,只重视能力、勤奋、业绩等指标考核,而忽略了对其进行德性与廉洁方面的考核;另一方面则是公共管理者在具体管理工作中对自身道德约束要求的降低。

一般而言,人们都有获取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欲望,但是持有不同是非观念、价值观念的人群,在具体获取方式上却存在显著差异。个人在对待私人财富和公众财富方面如何看待这二者之间的区别,对于自己不经过努力就获得的非份之财,是否会面临良心这个“公正的法官”的审判[7],是否会受到社会大众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这些都是公共管理伦理中非常重要的判断依据。因此,私心和私欲是导致公共管理人员道德败坏的心理根源。如果公共管理者缺乏一种自省自律意识,那么社会转型和市场开放就会为这种不良欲望演变为腐败行为创造条件。社会上存在的公共管理伦理缺失行为,在本质上是社会心理层面的问题,它同时又是特定社会文化背景下人群的是非观念、价值观念等伦理道德层面的问题。

2.公共管理环境中的各种刺激因素成为强化伦理缺失的外在力量

公共管理环境中的各种刺激因素,一部分来自于组织内部环境,如对于人、财、物、信息、政策等资源的控制与调配权力以及由此导致的地位和身份的变化,一部分来自于组织外部环境,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对公共管理组织及其管理者潜移默化的影响。组织内部环境诱因,其形成基础是组织传统及其文化色彩;组织外部环境诱因,则与整个社会及其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一般而言,功利化组织中的各种诱因比较多,因而对于管理者的影响比较大;而非功利化组织中的诱因比较少,因而对于管理者的影响比较小。公共管理组织一般属于非功利化的组织机构,其管理者在理论上不应当受社会功利因素的过度影响,但是在功利化色彩不断向这些组织渗透的社会发展阶段,这些组织及其管理者也会形成功利型人格,进而导致公共管理伦理的缺失。

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本身就带有比较浓重的功利化色彩。在这样一个社会发展阶段,与社会经济地位直接相关联的各种利益因素,都容易蜕变为引起公共管理伦理道德缺失的外部力量。各种经济诱因为公共管理伦理缺失的形成提供了客观条件,尤其是由于过分强调经济利益导向作用,使评价公平与正义的伦理精神中的是非观念被商业文化中的价值观念所取代。这种伦理道德标准概念不明确及其约束力缺乏的现状使一些公共组织管理者的腐败行为变得更加放纵,并使腐败成为一种对社会经济活动构成较大威胁的社会性问题。兼之体制改革这一过程本身导致了政府行为必须从大量经济活动中逐步退出,并让位于各个不同的市场主体,这就使一些掌握“公权”的部门或者组织有了与各个不同市场主体的“私利”之间进行“权钱”交易的机会。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管理组织通常拥有较大权力,而且市场经济越是向前推进,人们对于公共管理的需求就越多,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这些组织在与市场主体交往中容易发生腐败。因此,社会转型时期大量出现的政府监管与市场调节都无法直接介入的公共领域,客观上成为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场所。腐败现象控制不力和贫富悬殊的趋势愈演愈烈主要原因在于政府拥有很大的配置资源的权力、干预企业的权力并由此产生的寻租行为;问题越多越强化政府的权力,政府权力越强化问题越多,结果要看腐败和法制的市场经济哪一个跑得更快。[8]

3.公共管理伦理精神及其相关教育制度建设进程过于迟缓

世界许多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轨迹表明,公共管理伦理精神及其相关教育制度建设进程过于迟缓是造成公共管理伦理缺失的重要原因。我国公共管理伦理文化及其相关教育制度建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人口大规模流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社会大众对公共服务质量要求不断提升的社会转型时期,与物质财富大量增加和快速积累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社会对于公共管理伦理这一精神领域的投入明显不足。政府部门仍然是公共管理产品的主要提供者,企业和个人则是这种产品的主要使用者。公共管理产品提供渠道的单一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生产与消费之间的伦理冲突。在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经济发展阶段,传统社会的公共管理伦理标准尽管不断受到冲击,但是仍然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公共管理组织对待这些传统伦理体系的态度,往往也是只重视传承而不重视发展。而能够引导社会健康发展的一些新的伦理标准比如对于习惯、良心、理想等的新的解释,既要符合当代人的生活习惯和内心信念,又必须经历社会全体成员的服从、认同、内化的阶段,这就必然导致对于社会发展真正具有指导意义的公共管理伦理精神的整体缺位。

公共管理伦理精神及其相关教育制度建设进程过于迟缓具体表现为:一是社会上对于伦理问题尤其是公共管理伦理重视不够,理论界对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管理伦理规范缺乏深入、系统、透彻的研究,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善、公平、正义等伦理范围缺乏可操作的、具体的解释,这就导致了实践中伦理建设的具体目标不明确,精神文化建设所依赖的伦理工具的相对缺乏;二是一些公共管理组织以赢利性组织的伦理规范进行员工选聘和管理,处理与社会之间的复杂关系,这不仅导致了公共管理伦理水平的下降,降低了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同时还激化了社会矛盾,有的公共管理组织甚至以亲情伦理、教育伦理和职业伦理教育替代了公共管理伦理教育,使公共管理伦理教育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公共性”;三是伦理教育公益性特点不明显,政府有关部门、大众传播媒体在这一领域的宣传工作做得不够,公共管理伦理教育受个人利益和部门利益驱使的现象较为严重;四是伦理教育体系不健全,公共伦理范畴概念不明确、缺乏导向性和实践性,教育内容陈旧,体系不科学,方法简单、手段落后,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仍在沿用传统社会道德伦理指导现阶段公共管理者行为;五是公共管理伦理教育缺乏明确指向性,没有专门针对公共管理者的教育体系、教育内容,直接导致效果不明显。

三、我国应对公共管理伦理缺失的策略

现阶段,公共管理伦理缺失问题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在一些公共权力比较大的领域,这一问题显得尤其严重。因此,防止公共管理伦理缺失的重点对象应当是那些拥有和使用公共权力的组织和个人。对于这些组织和个人,尤其需要进行公共管理伦理观念宣传教育。解决公共管理伦理缺失问题的具体措施有:

1.明确公共管理伦理的作用领域及其相应的规范标准鉴于我国公共管理活动领域不断拓展,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应当加强对于公共管理活动的研究,明确公共管理活动的范围及其相应的伦理标准,把针对公共管理组织的伦理要求与针对公共管理者的伦理要求作出明确区分,同时明确受公共管理活动影响的社会公众的公共伦理规范。根据各类公共管理组织对于社会大众生活的影响程度,制订不同的伦理考核标准与道德规范,拓展公共管理伦理体系的层次和覆盖范围。加强公共管理组织伦理的研究力度,充实公共管理领域伦理精神教育内容。针对公共管理组织及其管理者在对待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时采取不正当态度这一问题,要从加强组织文化建设与提升公共管理者个人道德素质这两个方面来促进不道德行为的减少。为此,要在公共管理组织的监督上下功夫,同时加强对于公共管理者的道德约束与考核。

伦理建设要有针对性,不应将适用于一般组织的伦理考核标准运用于公共管理组织。要尤其强调公共组织管理者的道德责任感和对正义事业的投入以及廉洁自律情况,通过伦理教育与管理手段约束公共管理人员的私欲。在公共管理伦理精神及其相关的教育制度建设中,要与时俱进、有选择地保留传统社会形态中形成的伦理思想,如儒家文化中的仁、义、礼、智、信、廉、耻,并明确这些范畴在当代社会背景下的具体内涵;同时批判地吸收国外的公共管理伦理思想,如西方伦理学中的善、幸福、德性、快乐、勇敢、大方、大度、温和、友善、诚实、机智、明智、自制、坚强、自爱等伦理范畴。在建立公共管理伦理体系时,要把崇尚美好行为、善良与公正行为结合在一起进行思考[9],使公共管理人员成为公平正义的真正实践者。

2.加强公共管理领域伦理环境质量监控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与公共管理相关的活动不断增多,因此要不断加强公共管理领域的伦理质量监控,以减少社会环境中功利性因素对于各类公共管理组织的影响。建立覆盖整个公共管理领域的伦理环境质量监控体系,对于政府部门的行为、事业单位的行为、一些具有经济利益的公共管理组织的行为,提出与其职能性质相一致的伦理要求并对其实施效果进行客观评价。以行业协会为平台加强对于危害公众利益的公共管理行为的监督,对有维护公共管理义务但不履行职责、部门及个人制订严厉的惩治措施。在公共管理伦理精神建设中注入理性精神和民众意志,提高公民参与社会治理和进行民主决策的意识,制订反对腐败的长期战略。[10]公共管理组织要在约束个人利益的同时,谋求公众利益的最大化,为社会提供优良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依法解决各类社会问题,使社会大众之间的交往伦理化、秩序化。

针对社会转型时期各种外在诱因对公共管理组织及其管理者的伦理道德所造成的冲击,应当建立起能够覆盖公共管理活动各个方面的道德规范体系。建立能够在决策中充分体现公共意志的民主化、科学化的管理机制,要求公共管理人员在工作作风上要体现出公正、公道、平等、依法办事并控制自身欲望的基本素质,使他们在对待个人利益上能够体现出节制、适度,在对待公众利益上能够体现出具有实践精神、慷慨对待弱势群体。让诚信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廉洁意识深入到公共管理人员心中,把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作为对公共管理组织及其管理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强化公共管理组织岗位的非经济性特点,以服务型管理取代统治型管理,提倡在法制精神指导下的公民自由权,在公共管理组织中实施以道德为评价标准的人性化管理。

第4篇

公共管理伦理失范是公共管理权力的异化现象。它的表现形式有很多,根据公共管理伦理的内在结构,可具体概括为两种。

1.意识失范

主要表现为公共管理主体的政治理念不坚定,公共管理活动中若出现困难,这类主体会摇摆不定,没有形成正确的权力价值观,他们缺少较高的政治理想。在道德认知方面,官本位理念却愈发占据主要地位,公共管理主体的以民为本的理念逐渐降低。

2.行为失范

公共管理伦理的行为失范主要与腐败有关,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政治性失范,经济性失范,组织人事性失范,渎职性失范,社会公德性范。虽然这五种失范行为表现形式各有不同,但是都是权力使用者放弃公共权力的公共性,公共公权力进行私人动,实现个人利益。

二、我国公共管理伦理失范的形成原因

1.公共管理人员在对待个人和群体时的态度标准不一致

内因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和本质。我国公共管理伦理失范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公共管理人员在对待个人和群体利益时所采取的态度标准不一致。公共管理伦理失范的根本原因是人们的思维,人们思想逐渐对公共利益淡化,而动机产生的原因是以公共管理组织和管理人员的伦理水平过低为前提的。伦理水平的过低现象一般是由组织和管理人员所信奉的价值理念来决定。管理人员的价值理念的形成是收到家庭生活环境和受教育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公共管理组织和管理人员在自身的人格素质上应该具有以下能力:关爱他人、尊重他人,并且关心公众利益和幸福感,拥有一定的道德上的自我控制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公共管理组织和管理人员在面对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时,采用的不正当态度,根本原因分析,首先是公共管理组织的任务、宗旨与社会所需要的不一致导致偏差的出现,例如,公共管理人员录用上偏差,只是观察了应聘者的能力水平等客观的考查,而没有注重对应聘人员的自身素质的考核;第二就是公共管理人员在管理工作中降低了对个人的要求。

2.公共管理环境中不同的刺激因素

加强伦理失范的外在力量主要是公共管理环境中的刺激因素造成的,环境中的不同的刺激因素,有些来源于内部环境,有些来源于外部环境,譬如经济、政治、文化各个方面对与公共管理组织和管理人员逐渐的影响。内部环境对其的影响,形成的基础是组织传统文化和文化的内容。公共管理组织基本是非营利性质的组织,它的管理人员基本上是不受社会团体的利益所影响左右的,可是当今社会的发展,到时各种利益不断向其冲击,再加上这些管理人员受到自身素质的束缚,会有一定的影响。

3.公共管理伦理思想建设和教育问题建设速度过慢

目前的经济发展阶段,尽管传统的公共管理伦理准则不断的受到打击,可是依旧有很大的社会群众基础,公共管理组织这些旧的伦理标准时,也只看重履行并不注重发展与延续。目前,许多国家的经济发展迅速,但是公共管理伦理建设教育建设的速度却十分缓慢,这是造成公共管理伦理失范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由于我国的公共管理伦理和对应的教育建设较经济发展缓慢,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尤其是在这个人口流动性强、城市化速度飞快、社会群体对公共服务急迫需求的特殊时刻,公共管理产品供应渠道过于单一是导致生产和消费间伦理冲突重要原因。

三、应对我国公共管理伦理失范的措施

1.加强公共管理伦理的作用领域及规范

目前我国公共管理活动所覆盖的不断扩大,因此,相关的政府机构应该加强对公共管理活动的作用,逐渐明确公共管理活动的作用领域和相应的伦理标准,将针对公共管理体系的伦理要求同针对公共管理人员的伦理要求区分,并明确受公共管理活动所影响的社会受众的公共伦理标准。根据不同公共管理体系对于社会受众生活的影响程度的不同,拟定出不同的伦理标准和道德标准,加大公共管理伦理的涉及范围。增强公共管理组织伦理的研究深度,在公共管理体系和管理人员在面对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时,所采取不同态度这一现象,可以从增强文化建设和提高公共管理人员的个人道德水平等方面来减少不道德行为。所以,我们要加强公共管理体系的监督,并着重提高公共管理人员的道德束缚。同时,伦理建设需要一定的针对性,不要将一般体系的伦理考核方法应用在公共管理体系中。重视公共组织管理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自身廉洁自律情况,通过教育与管理等方法来指导公共管理者正确控制个人欲望。公共管理伦理精神和教育体制完善过程中,需要进步和有选择性地保存传统的伦理思维,比如儒家文化中的一些思想,需要明确其范畴在当今社会环境中的显示意义;与此同时,要大胆的批判吸收外国优秀的的公共伦理思想,比如西方伦理学中的善良、快乐、大度、诚信、机敏、坚强等伦理因素。公共管理伦理体系中,需要将把良好的行为、公正的行为综合在一起考虑,使公共管理者成为公平正义的实践人员。

2.强化公共管理领域的伦理监控我国公共管理在现阶段的社会活动

日渐增多,所以要加强公共管理体系的伦理监管,从而减少某些功利因素给各种公共管理组织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建设完善一个覆盖公共管理领域的伦理监管系统,对各政府部门以及有经济性质利益的公共管理组织,提出一个和其功能一致的伦理要求,同时并对其实践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判。建立一个行业内部的平台,加强对损坏公共利益的公共管理行为的监管,对不履行公共管理工作的,部门和个人要建立一个完善的、严格的执行措施。在公共管理伦理建设过程中加入公众思维,加强公民参与社会管理以及民主决策的思想意识,制订一个长期确实有效管理方针。公共管理部门要约束个人的利益,并且为社会大众追求更大的利益,为社会群体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服务,处理不同的社会问题,让各群体间的交往更合理化。目前,由于出现许多外在的因素,导致公共管理组织和管理人员的伦理日渐缺失,所以,我们应该建立一个可以涵盖不同公共管理活动的伦理规范系统。建立一个可以在决策中表现出公共思想的民主、科学的公共管理体制,这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在工作上、处事上表现出一个公正、公平、平等、法治和严格自律的一般素质,让管理者可以在面对个人利益时,表现出一种自我控制、适度适当,在面对公共利益时可以表现出一种实践、公正公平对待弱势群体。让诚实意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等思想深入到每一个公共管理者思想中,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当成是对公共管理组织和管理者考察的一个必要依据,重视加强公共管理岗位上的非经济性特征,用服务式管理代替统治式管理,倡导在法制意识指导下的公民自由意识,在公共管理组织中用伦理作为一个评判考核标准。

3.加快伦理建设速度塑造道德模范

第5篇

[关键词]外部性;自主治理;公共危机;集体困境

[作者简介]刘凌旗,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871;祁啸宇,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福建 福州 350108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4)01-0019-03

在一般的自发秩序下,社会理性个体的自由选择产生群体非理性的选择结果,从而导致公共危机的出现和集体困境的上演。欲解决愈来愈多的公共危机,我们可由“理性人”和“自发选择”两处着手。与之对应的路径方式,一是通过改造人性,使社会成员逐渐以公共利益为重;二是通过公共制度的供给来改变公共选择的逻辑即公共管理。本文选择公共危机的三种模型,以四个学科视角切入不同的危机解决思路和应对路径。

一、从公地悲剧到集体困境:公共危机的三种模型

加州大学哈丁教授于1968年《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首先提出公地悲剧的理论模型。作为理性人,牧民在无偿提供的牧场放牧时,均希望个人收益最大化。当牧民面对养牛收益和公地承载力二者时,选择增加牛群数量而舍弃对后者的考虑。从而导致牧场丧失承载力,产生公地悲剧。社会个体或多或少有“成为搭便车者而不是买票者的激励。市场就不能提供有效率的结果”。鉴于权利是相互排斥的,公共产权容易造成稀缺资源的过度利用。

哈丁模式常被形式化为另一种非合作型博弈,以囚徒困境为基本模型。非合作博弈的“斯卡尔菲丝和那库尔斯都选择了‘坦白’策略而被判刑五年的结局”。理性个体的合作不理性情形。各方均受到违背协议的激励。博弈参与者为“理以外”的每种可能性制定“但书”。困境就在这种“但书”中被发掘。该模型适用于任何力图维持成员合作的集团。而非之后发展的认知理性和演化理性范式,解释“甚至在合作对双方都有利时,保持合作也是困难的”。然而,当参与方都甚为关注未来的利润时。往往有将放弃违规产生的一次性收益,多次交易为合作的实现提供着可能。“重复的囚徒困境”试验揭示利己选择的失灵,借由自然选择,一种利他行为的机制可以从最初纯粹的自私机制进化而来。

奥尔森质疑了群体理论。在民主社会中,社会压力和激励对小集团即特权或中介集团可以发挥作用。而“社会政治事务中的大型集团中的理性个人也不愿意作任何牺牲去实现其与他人分享的目标。因而不存在大型集团会组织起来为了共同利益而采取行动的前提”。本特利、杜鲁门、康芒斯等多元论思想家认为,有组织的协调合作能够保证组织行动的出现,而压力集团理论的矛盾之处恰恰反映出这种无政府理论的疏漏。社会个体只要未被排除出群体利益的分享范围。就难以产生动力为共同利益做出贡献。若参与者接选择搭便车,便不会产生集体利益,因为经济激励与社会激励(声望、尊敬、友谊等社会地位和社会承认)引导社会成员努力获取集体物品。

二、从外部性内在化到己他两利主义:经济学与伦理学路径

面对公地悲剧、囚徒困境、集体行动困境的外部性问题,差异性视角提出不同的分析路径和解决思路。原初状态的理性自由选择易导致公共危机和集体困境。自发秩序和理性个体充当该理论的两个变量,那么否定其一肯定其二的方式酝酿了经济学和伦理学的应对方案。

(一)管制与激励:公共经济学之方案

经济学者认为,外部性引起了市场配置资源的无效率。放牧牛群对于社会的成本大于畜养者的成本。每增加一头牛,社会成本都包括畜养者的私人成本加上草场质量受损的不利影响的旁观者的成本。公共政策制定者可以通过各种方法对外部性做出反应。以使资源配置接近于社会最优状态。

1.政府可以通过命令与控制进行直接管制,强硬的规则要求与社会公告督促私人决策者自己来解决问题。直接管制包括使用法律规定或禁止某些行为来解决外部性问题。要求政府管制者了解相关特定行业以及诸行业可采用技术的详细信息。显然,在实际操作层面,完全掌握特定行业和相应技术的整体信息仍是比较困难。在理论层面上,新旧制度经济学如桑塔菲学派对个体利他偏好如何内生于制度之中,政府在政令与部分制度的转化方面可以有所创新。社会经济系统的演化受到个体选择与群体选择共同作用,由私人决策汇合而成社会制度可以降低群体内部异质性,增强群体选择压力促进有利的群体偏好演化。

2.政府不实行管制,通过市场政策向私人提供激励,使外部性内在化。如对有负外部性的活动进行征税。畜养者在决定牧养多少牛时,将不得不考虑税收使其支付的外部成本。在经济学中,这种用于应对负外部性影响的操作方法有“矫正税”或“庇古税”、“可交易的污染许可证”翻。一种理想的矫正税应该等于由负外部性活动引起的外部成本。实现了政府收入增加和经济效率提高的双重目的。因此,相比较于第一种解决途径,经济学家更倾向于通过税收,以较低的社会成本合理控制“牛群数量”。“污染许可证”的出售。正体现出政府帮助据以界定产权的方法。

(二)道德规范与慈善行为:伦理学的问题意识

由外部性引起的市场无效,并非必须借由政府行为进行解决。在某些情况下,私人解决方案亦可实行。伦理学即关于如何制定和实行优良道德规范的科学。为应对外部性问题提供软性约束和德。

1.一定的道德规范和社会约束有助于应对公共危机。“快乐主义是任何一个开始对伦理学进行思维的人很自然地得到的第一个结论。”快乐主义之流行主要由于自然主义谬误。而伦理行为可以增进整个社会和成员个体的利益总量。自我品德之心引导趋善避恶的人性方向。“无私利他的正道德价值最高,是伦理行为最高境界的应该如何”,“利他主义便是把无私利他奉为评价行为善恶的惟一准则的伦理观。便是把无私利他奉为评价行为善恶的道德总原则。”墨家与基督教伦理观有同等利他主义精神,而儒家与康德的伦理观则是差等利他主义(爱有差等)。在它们看来,道德之目的在于保障社会存在发展,抑或在于完善自我品格。

2.社会个体选择慈善行为解决外部性问题。校友财物捐赠基于高等教育对社会的正外部性;非营利组织的捐款筹资,指向某一环保行动或社会拯救。己他两利的道德价值介于无私利他与单纯利己之间,源于伦理行为境界和道德善原则。强化现实社会的多元道德情状。整合不同类型的精英,也使私人市场依靠各方的利己来解决问题。美国政府就有扣除慈善捐赠的税制以鼓励外部性的私人解决路径。

三、从治理理论到第三部门:政治学与管理学路径

恰是基于制度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意义。政治学、社会学等不同视角皆将制度作为研究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主要方法。睹视社会中大量存在的搭便车现象。政治学的公共政策学派在思考解决对策时提出迥异于国有化方案和私有化方案的另一条道路。“一个治理良好的社会,政治行为得到合理的规制,无论作为‘治者’还是‘治于人者’。都能够在制度化的规范中行动。”而大多数制度不纯粹是市场或国家的,公共制度与私有制度互为依存。在西方国家公共管理模式中,公共服务部分由政府提供,社会的竞争机制应扮演自我角色应对政府失效。奥斯本提出“自我更新的体制”。意欲从核心战略、后果战略、顾客战略、控制战略和文化战略五个层面人手,再造一种具有内在改进动力和企业家式思维的公共部门。

全球治理委员会将治理界定为各种个人和制度、公共和私营部门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总和,以持续的互动作为表现形态,不限于正式制度。詹姆斯・罗西瑙认为,如果制度和组织的“施行完全依靠暴力和强制。那只是政府而非治理。要证实治理体制存在就必须研究规范、规则、程序和制度的本质……无需强制的服从”,这些以共同目标为支撑活动的管理主体不一定是政府。无须依靠国家强制。盖伊・彼得斯提出了市场式政府、参与式国家、弹性化政府和解制型政府四种政府的治理模式。政府的治理形式应当以社会需要的服务质量为考察点。探索新机制以提升政府效能。

第6篇

[关键词]荀子;裕民;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B2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12)06-0038-05

李建华(1959-),男,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伦理学;

金妍妍(1980-),女,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伦理学。(湖南长沙 410083)

荀子是先秦诸子学派继往开来的集大成者,对于中国思想史与儒学史影响深远。荀子的学说体系涉猎广泛,其中一个核心的目的就是努力实现富民强国,这也是先秦以来儒家学说的重要传统。“从孔子肇始,历代儒家都把富民视为治国平天下的根本。通过富民、实现民众治理、国家安宁,天下太平。”荀子“裕民”思想独具特色,不仅强调个体的伦理德性,而且注重整体和谐的价值导向与利益实现,睿智地洞见“裕民”伦理思想的崭新内涵。

一、“裕民”的管理模式

荀子理想的“裕民”管理模式包含“礼义治利”与“明分”两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礼义治利”的管理模式。第一,“礼者,养也。”治理国家、国富民强必须以礼治始。“礼义者,治之始也。”荀子认为:“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荀子认为人之性恶,充满贪欲。当社会有限的物质财富难以满足人的无限贪欲,将出现“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的社会混乱现象。圣王为控制这种局面,制定“礼”。“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荀子认为制定礼义是为了等级差别,满足人的欲望且不能耗尽社会物质。“故礼者,养也。”荀子认为礼是用来调养满足人的欲望追求的。

第二,礼者,别也。在荀子看来,礼的功能:“一是‘养’,二是‘别’。所谓‘养’,就是使社会所能生产的物质财富,满足社会成员的需要;所谓‘别’,就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分配,要按照尊卑的不同等级而有所不同。”礼是创立国家,治理国家,养育天下之根本。

第三,礼者,教也。荀子说:“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荀子认为修身与治学的最高境界是“礼”。他认为个体道德修养关系到个人自身的安危,国家的生死存亡。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至关重要。针对“血气刚强”、“知虑渐深”、“勇胆猛戾”、“齐给便利”、“狭隘褊小”、“卑湿重迟贪利”、“庸众驽散”、“怠慢傈弃”、“愚款端悫”者施以不同的道德教化。他特别强调修身、养性的最好办法是在良师指导下严于律己,以礼之标准来践行。“礼者,所以正身也;师者,所以正礼也。”荀子认为尊“礼”,尊重师长,严于律己,“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道德个体,积善成德,坚持不懈,圣人之德备矣。

第四,贵礼义轻欲利。“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欲利,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义也。虽桀、纣亦不能去民之好义,然而能使其好义不胜其欲利也。”对义与利的追求,是每一个体所固有的欲望,即使是尧舜也不能例外,但他们对利的追求并未超越对义的坚守。荀子根据德性的差异,阐释君子与小人之别。君子“求利也略”,“能以公义胜私欲也”。而小人是“为利所生。无所不及”,无限制。因此,荀子提倡先义而后利,贵义轻利。义与利的辩证统一关系,适用于百姓与君臣,表现在两个层面:其一,对于百姓,“涂之人百姓”可以通过“积善成德,圣心备焉”。其二,对于君臣,“谲德而定次,量能而授官”。君主应以德为先,尚贤使能,为实现善政提供政治道德保障。荀子敏锐洞见:“义立而王”,强调“论法先王,则知所贵矣;以义制利而之所利矣”,实现富国裕民。反之,将导致祸国殃民,政权倾覆。

第7篇

〔关键词〕后工业化;公共行政;公共性;伦理精神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1)06-0190-04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社会建设中的社会资本研究”(10BSH049)

〔作者简介〕张雅勤,武汉大学公共行政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讲师,湖北武汉430072。

20世纪,公共行政更多的是在技术路径中得以建构的。但是,公共性的问题也一直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对于公共行政而言,公共性是它的价值灵魂,失去了对公共性问题的观照,我们就很难判断一个行政体系或一个行政过程的性质与归属,因而,对公共行政的技术与操作层面的探讨也就失去了意义。对于公共性这一问题,张康之教授在其新著《论伦理精神》中提供了富有启发意义的见解。张康之教授在社会治理总体性解释框架中对公共性的产生、发展和衰微的轨迹进行了反思和探讨,提出通过一次启蒙运动去重建公共行政的公共性的设想。而且他认为公共行政公共性的回归是伦理精神的实现。《论伦理精神》这部著作,作者所描绘的是一条公共行政公共性的回归之路,它激发起了人们对后工业社会社会治理模式重建的热情,特别是在技术主义主宰了当代话语权的条件下,这部著作所给予我们的是一种耳目一新的感受。

一、公共行政公共性的生成与演变

对于公共行政的公共性问题,张康之教授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在他诸多著述中都曾对公共性的起源、内涵与外延、表现形式等方面作出过深入的探讨。鉴于学者们大都从哈贝马斯对公共领域的论述出发去界定公共行政公共性的概念,张康之教授提出了需要在与某些实体性存在相对应的关系中去把握公共性的想法,即从公共行政学学科发展的历史中去考察公共性的起源与增强的状况,这无疑开拓了公共性问题研究的视界。

在《论伦理精神》一书中,张康之教授进一步将公共行政的公共性与社会治理中的伦理关系联系起来进行考察,他认为,公共领域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的开放性,是广泛地向私人领域和一切社会成员开放的领域,只有当公共领域拥有充分的开放性,公共性才不仅是一个理论追求,而且也是体现在社会治理实践中的现实。通过历史考察,他认为现实中的公共领域存在着开放性不足的问题,而导致这一问题的根源则是伦理关系的缺位,一旦社会治理模式中拥有了健全的伦理关系,也就会获得实质上的开放性。(1)张康之教授是在他所提出的一个社会治理历史解释框架中探讨公共行政公共性的历史发展的。也就是说,张康之教授认为,人类的社会治理经历了从“统治型”到“管理型”再到“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的演进过程,农业社会所拥有的是统治型的社会治理模式,工业社会所拥有的是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而在后工业化的过程中,正在成长起来的将是一种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社会治理模式的变迁正是由于人类追求公共性的不懈努力所推动的,因为,“公共行政的发展史就是一部探索改进公共性实现方式的历史”(2)。尽管张康之教授在《论伦理精神》一书中没有把公共行政的公共性问题作为主线来加以探讨,但是,在他对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模式的总体性把握和描述中,我们能够清晰地看到“公共性”在社会治理体系中从潜在的存在形态到显性化、从不自觉到自觉的演变过程,而这正是人类社会治理的文明化和治理关系日益开放的体现。

尽管在农业社会很早的历史阶段中人们就已经开始谈论“公”“私”的问题了,但是,这个时期的人们所谈及的“公”是与现代人理解的“公共性”不同的。在农业社会,显然没有出现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分化,君主及其统治型政府所拥有的权力就是一种覆盖了全社会的权力,并由于这种权力的作用而使整个社会呈现出一体化的状况。在这里,公与私所意味着的只是人群集合规模的大小。所以,虽然统治型政府也有行政的问题,但是,却不是公共行政,更不拥有公共性。因此,张康之教授不主张在农业社会国家、政府以及社会的一体化条件下去谈论公共性的问题,也不认为农业社会的统治行政具有公共性。

在工业化的进程中,在人口的流动与迁徙以及地域界限被打破的同时也出现了领域分离的历史运动,从而造就出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相应地,也出现了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分化。对于社会治理而言,这一社会分化的历史运动是具有革命性意义的,它从根本上动摇了统治型社会治理的基础,使纯粹基于权力关系的社会治理失去了合理性,特别是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既相对独立又相互作用,决定了社会治理的性质不再是统治,而是朝着管理的方向演变。管理型政府必须在所有具体的利益要求之中去发现那些具有普遍性的利益,它就是公共利益。公共利益的实现虽然不是每一位社会成员利益要求的满足,却是每一位社会成员的利益最大化状态。可是,什么因素可以保证管理型政府做到这一点呢,显然,那就是公共性。只有管理型政府及其行政拥有了公共性,才能服务于公共利益的实现,才能在差异万千的社会构成要素之间主持正义和提供公平、公正。

近代西方社会的发展历史表明,正是公共性的增进推动了统治行政向管理行政的转型,而管理行政在发展到其典型形态的时候,也正是以公共行政的形式出现的。大致到了19世纪中后期,随着资产阶级政权得到巩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政府逐渐开始用社会管理职能取代了政治统治职能。这就是公共行政生成的秘密,因为,出于阶级统治需要的政府只是统治阶级的政府,是服务于统治阶级的利益要求而对其统治对象的压制和压迫。但是,从事社会管理的政府则必须考虑到全社会共有的要求,必须根据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利益要求中的那些普遍性的因素去开展行政活动。这样一来,政府的行政也就具有了公共性的内涵,从而成为公共行政。

在《论伦理精神》一书中,张康之教授正是在后工业化的历史背景下去描述公共行政的发展趋势的。张康之教授还准确地指出了工业社会管理型行政的深层次弊病:管理行政虽然具有公共性的特征,但只是一种工具性意义上的,而在实质性的意义上,公共性则是比较稀薄的。在张康之教授看来,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是在社会体系建构中放弃了伦理关系,而是在权力关系和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去建构社会治理体系。张康之教授认为,虽然管理型的社会治理模式能够时刻感受到来自于社会的服务期望所造成的压力,而且这种压力是可以促进伦理关系的生成并要求把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在伦理关系的基础上的,但实际情况则是,管理型的社会治理模式的形式化和工具理性化追求却排斥了伦理关系,以致伦理关系如果存在的话也是处于边缘地位的。(3)丧失了伦理关系这块基石,公共行政也就仅仅具有了形式上的公共性而不具有实质性的公共性,在实践上,也就无法承载起保证和促进公共利益实现的责任。

二、后工业化对公共性的再呼唤

后工业化把整个人类置于一个崭新而陌生的发展环境之中,它的高度复杂性决定了在工业社会低度复杂性条件下所建构起来的社会治理模式已经不再适用,而是需要通过社会治理的全面转型去面对高度复杂性的现实。从社会治理关系的视角中,张康之教授发现了社会治理结构演进的必然进程:在农业社会,统治型社会治理结构以权力关系为基础;在工业社会,管理型社会治理结构以权力关系和法律关系的二元统合为基础;到了后工业社会,服务型社会治理结构以权力关系、法律关系和伦理关系的统一互动为基础。张教授将之称为“人类社会治理结构运动的必然规律”(4)。的确,社会治理的常识显而易见地证实了张康之教授的论述,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治理活动主要是建立在权力关系的基础上的,治理工具或者维护权力关系的工具选择,主要是暴力和以暴力为后盾的强制力,这无疑将公共性排除在了行政体系之外。对于管理型的社会治理模式而言,在权力关系之外生成了法律关系,但在实际的行政过程中,命令与服从才是最为经常的行为,体现出的仍然是权力关系的主导作用。因而,管理行政只能具备形式上的公共性。在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中,人们在服务的原则下结成了伦理关系,或者说,行政系统在对权力关系和法律关系的历史承袭中生成一种全新的伦理关系,从而形成了由这三种治理关系构成的稳定结构。伦理关系在社会治理关系结构体系中的出现,将会带来一种全新的社会风貌,一方面,它将祛除以往集体行动的虚假形式,用真实的集体行动取而代之;另一方面,在赋予个体行动以充分自由的同时,消除了个体行动的分散性,从而在个体行动中整合出具有总体性的社会集体行动。(5)可见,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伦理关系提升了公共管理的社会动员能力,增进了公共领域的开放性和平等性,因而促使公共行政更加贴近公众的利益要求,更加接近“公共性”的标准。

张康之教授是运用“公共管理”这一概念来指代服务型政府治理模式的。他认为:“公共管理所意味着的是这样一种社会治理方式,虽然它的初期发展阶段中是以政府这一治理主体为核心的,但是,由于产生于社会自身的新的治理主体的出现,开始向人们展示社会自治的曙光”(6)。从治理结构来看,服务型政府所面对的是一个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的体系,而合作治理的顺利展开不是单纯依靠任何技术因素而能够获得合作的有机性的,唯有在公共性价值的指引下,合作才能转化成参与到社会治理过程中的每一治理主体主动的和自觉的行动,才能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发现和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从政府目标上看,服务型政府需要把维护社会公正放在显著位置上,这本身无疑是公共行政“公共性”的彰显。政府目标决定了政府在一定时期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模式,对社会的发展具有引导和推动作用。在农业社会,统治型政府的主要功能在于维护和促进统治阶级成员的个人财富增长以及权威的巩固,社会公平自然无从谈起。工业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财富的积累,因而管理型政府重视的也同样是对财富积累的促进。面对这种形势,后工业社会的政府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承载起维护社会公平的职责,政府目标的基本内容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包含公平的元素。可以预见,在很大程度上,后工业社会将不再是一个全面致力于财富增长的社会,尽管财富会以比工业社会更大的速度增长,但这个社会却把关注点放置到公众需求的满足方面。在政府目标的选择上,服务型政府将在“公正”的视点上去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而不是在二者非此即彼的抉择困境上纠结,在政策制定中将体现出更强的普惠性,使每一社会成员、每一社会群体的尊严和利益都得到有效的维护。

三、公共行政公共性的回归路径

综观《论伦理精神》全书,就如我们已经指出的,虽然并没有明确地把主题确立为追寻公共性回归路径方面,但是,我们如果仔细品读,会发现张康之教授对公共性的思考其实是蕴涵在对服务型政府的构建之中的。当他提出在伦理的路径中去重建政府的时候,当他把服务型政府建设作为理论追求的实践目标时,其实已经赋予了公共行政公共性回归的内涵了。这是因为,服务型政府这个概念已经完整地包含了公共性的内涵,是实现了形式公共性与实质公共性相统一的政府形态,服务型政府的公共性内涵是通过其公共行政去加以体现和付诸实践的。在公共行政的全部过程中,处处都会展现公共性的魅力,并通过这种公共性的张扬而造就一个公平正义不再缺失的社会。所以,服务型政府的建构过程也就是公共行政公共性回归的路径,它是与人类从工业社会走向后工业社会的历史必然性一致的进程。具体而言,伦理精神究竟如何在服务型政府构建中得以实现?公共行政公共性的回归将怎样变成现实?张康之教授所给予的期许是:在政府公共服务的伦理路径中,伦理精神将会成为政府乃至整个社会治理体系的灵魂,服务型政府的设计、道德制度的建立、道德化治理方式的建构、政府合作整合机制的完善等等,都只有在伦理精神的意义上,才能够得到理解。在伦理路径中,政府不会满足于它对社会的“良好治理”,而是要把整个社会的健全与和谐作为不懈追求的目标。(7)同样地,我们在新的历史转型中追寻公共行政公共性的回归,也不能只在政府对社会的“良好治理”的愿望中对既有框架下的一切进行修修补补,而是应该在伦理精神的“普照之光”之下,对治理关系与治理方式进行重新审视,需要对治理制度和治理机制进行优化安排与合理设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完全不同于管理型政府的服务型政府,才能保证公共行政真正拥有公共性。

治理关系作为人类社会关系在社会治理活动中的反映,对于社会治理模式的完善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制度设计者往往是基于对治理关系特性的认识而去对社会治理系统进行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的。作为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的公共管理,在运行过程中必然要面对三类基本的治理关系:权力关系、法律关系和伦理关系。正如前文所分析的,公共管理之所以从根本上区别于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的治理模式,之所以能获得实质公共性,是因为其服务导向的理念成为政府建构的指导思想,是因为公共管理活动基于伦理关系而展开,能够实现伦理关系对权力关系、法律关系的统合,并形成了由这三种关系而构成的稳定结构。所以,在后工业化进程中,认识到伦理关系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地位,无疑是公共行政重拾其公共性的起点。

对公共管理中伦理关系的认识还只是重塑公共行政公共性的第一步,还需要把这种认识落实到现实社会治理的制度安排中才具有实际意义。在这一问题上,张康之教授基于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的治理特征而对公共管理制度的建构作出了“德制”畅想。根据张康之教授提出的社会治理的总体性解释框架来考察人类社会的治理体系,可以发现,与农业社会的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相对应的制度形态是“权制”,与工业社会的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相对应的是“法制”,后工业社会将是一种服务型的社会治理模式,所要建立的是一种“德制”。所以,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是通过权力来进行治理的(权治),德治和法治仅仅作为辅助手段而存在;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表现为依靠法律的治理(法治)。但是,在法制规范之下,也包含着权治的内容,而德治则受到了排斥;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将会实现德治与法治的真正统一。一旦法治和德治实现了统一,“德治”的内涵就将变得更加丰富,从而实现对权治和法治的全面整合,即使在需要权力和法律发挥作用的地方,也将实现道德化,让权力和法律都从属于道德并以道德的实现为目的。

显然,在张康之教授看来,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中德制建设的落脚点是公共管理者德性的完善。其实早在《行政伦理的观念与视野》、《公共管理伦理学》等著作中,他就提出了“从人的道德存在出发来建构起一种新型的制度模式,即德制”的设想,在《论伦理精神》中,他再一次通过对公共管理中伦理关系的解析,确认了“德制的实现要求从人的道德存在出发去寻找建构的方案”的观点。也就是说,对于公共管理主体而言,公共管理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而“公共性”也就需要在这一职业活动中去加以体现了。因此,公共管理作为一种具有公共属性的职业领域,必然要求公共管理者的理念与精神必须建立在“公共”的道德基础之上。可见,只有当公共行政精神被深深内化为个人的道德品质,才能保证既与组织目标之间保持协调,又能与后工业社会中的公众需求之间保持一致。在一定程度上,公共行政的“公共性”正是依赖于这样的行政人员而得以实现的。

《论伦理精神》是一本在笔墨间处处洋溢着启蒙情愫的著作。张康之教授在关于人类正处在后工业化进程的基本判断的前提下去思考社会治理模式的重构问题,无疑是对人类命运有着深度关切的理论探索。确如张康之教授所说,人类在以往的历史发展中已经出现过两次伟大的启蒙:在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有过一场农业社会的启蒙运动,在西方的18世纪出现过一场工业社会的启蒙运动,当前,一场启蒙后工业社会的启蒙运动正热切地期待我们投身于其中。张康之教授对人类的三次启蒙运动的特征也作了定位,他认为,农业社会的启蒙运动属于一场“哲学的启蒙”,工业社会的启蒙属于一场“法学的启蒙”,而面向后工业社会的启蒙将是一场呼唤伦理精神的启蒙,也就是一场“伦理的启蒙”,必将在伦理精神的基础上进行社会治理模式的建构。虽然这是一个原则性的判断,但是,对于我们将要投身于其中的启蒙后工业社会的运动而言,无疑是一个指明方向的重大理论判断。科学研究的境界往往存在于对具体问题的高度理论提升之中,“行政改革”和“政府重塑”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持续研究热点,但是,就这一问题本身而进行的探讨都可以说达到了无所遗漏的地步了,而在付诸于实践的时候,不仅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却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同样是从思考行政改革和政府重塑出发,张康之教授呈现给我们的却是一幅宏观的社会建构图景,给予了我们启迪,放飞了我们对未来的无限畅想。

〔参考文献〕

第8篇

[关键词]公共管理;职业活动;伦理;道德

工业革命使社会治理活动成为一种职业活动。历史进入19世纪中期,由于英国政府采纳了东印度公司的管理经验,因而出现了文官制度,使得政府中的公务活动成为正式的职业活动。到了20世纪,政府中的行政管理作为职业活动被世界各国迅速地接受。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人们普遍把行政管理当作专门的职业化的社会治理活动加以看待。然而,在社会治理活动职业化的过程中,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理论曾经影响行政管理活动主要从属于科学化、技术化的原则,导致这一职业的伦理规定丧失了生长的空间,行政伦理学的研究也一直处于空白状态。直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美国出现“新公共行政运动”这一要求变革社会治理方式的思想运动,行政伦理的研究才引起人们的关注。由此可见,关于社会治理的伦理思考是与人类追寻后工业社会治理方式的进程一道启动的。现在,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对象。其中,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是,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应当是怎样的。在一定程度上,公共管理是建立在伦理关系基础上的社会治理模式,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比以往任何时候的治理活动都更加依赖伦理的引导和道德的规范。

一公共管理活动的职业体系

公共管理的职业体系是职位和岗位的结构体系。与以往的管理体系一样,职位和岗位指明了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体系中的具置,规定了公共管理的权力、职能及责任和义务。职位是就公共管理的纵向关系而言,岗位是就公共管理的横向关系而言。无论是私人部门还是公共部门,都是由职位和岗位构成的职业体系,直接从属于管理的原则。以往的社会治理体系在行政管理的名义下所形成的职业体系也从属于管理的原则。但是,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公共管理却发生了根本变化。它在管理的意义上告别了以往治理体系的权力定位或法律定位,不再是仅仅满足于科学化、技术化原则的职业体系,而是在伦理原则的基础上科学构造职位和岗位的职业活动体系。正是这一点,决定了同样由职位、岗位构成的公共管理职业体系不同于以往的行政管理。对于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来说,“命令—服从”的行为模式为真正意义上的“分工—协作”的行为模式所取代。

职位和岗位都是职业体系的形式方面。公共管理与行政管理的不同不仅在形式方面,而且在内容方面。对于内容来说,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职业关系。虽然在一般的意义上,这些职业关系可以归结为权力关系、法律关系和伦理关系三大类。在现实的社会治理过程中,这些关系总会以极其具体的形式存在于公共管理活动之中。公共管理的职业关系越是具体,就越是包含着道德的内容。比如,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与其职务、岗位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忠于职守、忠实地履行职务以及岗位上的责任和义务;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团结协作、相互尊重、和睦共事、互相支持;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与其对象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平等待人、公正处事、真诚服务,以求得广泛的合作……这样一来,公共管理在形式上是分工—协作的体系,在内容上则是道德行为的表现。尽管都是在管理,但传统的行政管理是失去了实质性内容的管理,而公共管理则把形式与内容统一起来,拥有了伦理本质。

由于公共管理中依然存在着权力关系,所以,权力关系赖以生成的等级系列依然会存在。当然,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已经实现了对等级关系的根本性改造,把人与人之间的直接等级关系改造成以组织层级为前提的等级系列,从而使个人之间在人格、权利等实质性方面达致平等。尽管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以组织层级为前提的等级关系只是形式上的,却反映了权力关系的本性。在一切存在着权力关系的地方,都会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等级。只要公共管理还需要权力,它就不能消除这种“等级”。因此,作为个人的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这一合作体系中也会遇到处理上下级关系的问题,并且会成为他进行日常公共管理活动的基本内容。比如,政府中的公共管理主体需要执行上级命令和维护政府利益;政府外的公共管理组织需要处理与政府的关系、服务于社会和维护社会利益。无论是政府中的公共管理主体,还是社会中的公共管理组织,对于公共利益的理解都会出现偏差,特别是如何把握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必定是一个时时都会碰到的难题。公共管理中存在着无法完全解决的利益矛盾甚至冲突。尽管如此,公共管理者却不能无所作为。事实上,在公共管理的服务定位中所派生出来的一切主动性、积极性,都会外化为公共管理者自主地处理这些矛盾和冲突的实际行动,进而使公共管理者不同于以往各种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治理者。做到这一点,从根本上说,就是充分发挥公共管理者的角色意识。只要公共管理者能够对自己的职业表现出充分的自觉,按照自己对其职业特殊性的正确理解去处理上述各种矛盾和冲突,他就会无愧于公共管理这一职业,并且总会达致最佳的从业效果。

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对于官吏的要求长期存在着争论。“官本位”文化的思路在终极追求中是要无条件地“忠君事主”;“民本位”文化的思路则反复申述“民贵”“君轻”的主张。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以制度的形式消解了所谓“贵”与“轻”的争论。但这种社会治理方式往往是通过间接的、迂回的途径来认识和了解公共利益的,往往在公共利益的要求与实现之间存在着“时滞”。特别是那些已经实现了职业化的社会治理者,缺乏积极回应公共利益要求的热情,往往表现出我们称为“”的那种对于公共利益的冷漠。所以,在走向后工业社会的历史转型的过程中,在人们期求更为进步的社会治理模式的过程中,管理型的社会治理方式需要由更加灵活的、积极的和主动的公共管理取而代之。

对于公共管理来说,新型的社会治理体制和制度是其赖以展开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但是,与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不同,治理者的职业并不只是简单地充作体制和制度的构成因素和实现途径,而是体制和制度的必要补充。由此看来,统治型社会治理倡导官吏忠“君”爱“民”。在君民之间出现矛盾和冲突的时候,要么要求盲目忠君,要么要求理性地贵“民”轻“君”。这两种选择都要求官吏在“君”与“民”之间作出选择和取舍。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得以发生的历史背景中,“君”“民”的矛盾和冲突是无法调和的。所以,矛盾之中会出现上面两种对立的主张,要求官吏在两者之间择其一。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官员和公务人员以体制和制度作为行为选择的终极标准,被动地接受体制中的程序驱使,对人民、对公共利益表现出极度的冷漠。他们在公共部门中工作,与在工厂中工作一样,都具有工业社会特有的色彩,属于形式化了的职业活动。与此不同,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发生在合作精神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文化的时代。在这种条件下,社会在整体上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冲突。因为,一切矛盾和冲突主要来源于不同的认识和理解。如果通过交谈和讨论能够取得共识、消解矛盾和冲突,那么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就是运用权力促进交谈和讨论。

二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角色

人的道德生活来源于人的社会角色。只有了解和确定人在社会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才能判定他的行为在何种程度上是道德的。比如,一个公务员做出的某件事可能会被人们认为是不道德的,但是,一个普通公民做出同件事却不被人们认为是不道德的。对一个人进行道德评判,在很多情况下,是因为我们先行对他的社会角色作出了定位。我们说一个人是不道德的,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为与他的社会角色偶尔不一致,也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为与他的社会角色经常不一致。在一般情况下,偶尔不一致能够得到理解和原宥,而经常不一致则会招致他人的批评和鄙视,甚至遭到他所在群体的排斥。

人在社会生活中可能会同时扮演着多重角色。有些角色是与生俱来的,如血亲关系中的角色;有些角色是个人成长过程中必须接受的,如做学生等;而更多的角色是个人选择的结果。职业作为人的最基本的社会角色形式,正是人的选择的结果。就是说,普通的社会角色是在人的成长过程中自然生成的。一个人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能够理所当然地形成应有的角色意识,并且准确地扮演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角色。职业角色则不同。它需要人们通过自觉的选择和主动的学习,才能够获得准确的定位。

人们选择职业有着复杂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人们选择某一职业,可能因为生活的需要,可能来自生存的压力,可能出于兴趣爱好,也可能属于理想追求……当人们定位职业角色时,会在职业导师的引领下进入职业角色,也可能会在职业活动的实践中逐渐找到职业感觉。但是,所有从事职业活动的人,都需要借助于自觉的职业选择和积极的职业学习,才能够使自己融合到职业中去,成为真正的职业活动者。这个过程,就是从业者在职业序列中准确地找到他所从事的职业位置的过程。职业活动的舞台是职位和岗位。职位、岗位是人的社会角色的明确化、具体化和固定化,是职业化了的社会角色。同时,明确化、具体化和固定化的社会角色,在每一职位和岗位上都会有着明确的责任和义务。人类社会活动职业化程度的提高,更多地表现在越来越明确、越来越具体地规定职业活动中职位、岗位的责任和义务,即通过组织结构、制度规范和活动程序等等方式,为每一职位和岗位确立起明确的、具体的责任和义务。

在社会治理体系中,无论是公共领域还是私人领域,只要是职业活动和组织行为,都会通过职位和岗位来明确界定人的责任和义务,有效地配置权力。这也是近代社会“理主义”组织行为模式中最为典型的形式,但该行为模式没有注意到人的职位和岗位直接地构成人的多元社会角色中的一种。就是说,任何一种职业,任何一类专业化社会活动,任何一个组织行为体系,都不仅以整体的形式构造组织化的人的社会角色中的一部分,而且在组织成员个体那里担负着社会角色,甚至首先在个体那里成为社会角色中的一种。对于人来说,每一个职位、岗位都不仅是特定的组织行为体系中的责任和义务,而且直接地根源于整个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职位和岗位具有二重性,与之相对应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有同样的二重性。一方面,责任和义务属于特定的职业和组织行为体系;另一方面,责任和义务又属于整个社会。对于每一职位和岗位上的从业者来说,他的职位、岗位及其责任和义务,在职业活动和组织行为体系内会以职务的形式出现,在面向其直接归属的行为体系之外时,则以职业的形式出现。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职务与职业在从业者这里只是社会角色的二重归属。在从业者与他人的联系中,职务与职业都是直接的。因此,当管理主义组织行为模式成为职务—职业—社会之间的单线联系模式的时候,责任和义务便被片面化、形式化和缺乏道德的内容。我们在近代以来的社会治理中,时时处处都可以看到社会治理者只对社会治理体系负责而不对社会治理活动的对象及后果负责的情况。比如,就政府而言,下级官员只对上级官员负责,政府所有的官员都只对政府负责。只有政府才对社会负责,政府官员丧失了直接对社会负责的责任和义务的向度。政府对社会负责,却很少对它的官员负责。因为,政府的官员仅仅是政府的“雇员”,以至于政府的官员在政府中也时常会感到“不平”。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就是要改变这种状况,把单线的责任、义务模式改造成双线的甚至多线的责任、义务模式。还以政府为例,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要求政府官员一方面对政府负责,另一方面直接对社会负责;同样,政府既对社会负责,也对其官员负责。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官员不仅仅是雇员。他们在直接对社会负责的过程中获得了在政府体系中享有自主性的资格。如果说,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政府视其官员为雇员的结果就是使他们成为政府行政执行的工具,那么,公共管理条件下的政府则使政府官员成为拥有自主意识的人。这就是两者的根本区别。若把这种区别变成革新现实社会治理模式的动力,不容置疑的起点则是在理论上把握职位、岗位及其责任和义务的双重直接关系。三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行为

职业活动规定着人的行为。一个人从事的职业和开展的职业活动,决定了他会有某种定型化的、重复的和连续的行为。他的行为总和构成了他的职业活动的基本内容,进而证明着他的职业角色。从表面上看,人的行为与职业的关系是被决定或被规定的关系,即职业决定和规定着人的行为。但是,这种决定与被决定、规定与被规定的关系,仅仅具有行为形式方面的特征。从实质上看,它是反向决定和反向规定的关系,即人的行为决定职业。特别是在充分自由地选择职业的情况下,人与职业之间的联系就是人的行为选择的结果。考察人的职业角色可以发现,有的人选择了某一职业后能够迅速地进入角色,而有的人虽然从事某种职业活动相当长时间,却始终游离于这个职业角色之外,并不是合格的从业者。这种与职业角色的“和合”与否体现在人的行为中。所以,正是人的行为决定了他是否是合格的从业者。对此,笔者认为是“行为决定职业”。

在职业活动中,人的行为形式可以同一,但人的行为实质却会各异。对于那些行为规范和评价标准无法量化的职业活动来说,在同样的职业行为之间会存在着天壤之别。这种情况在社会治理的职业活动中表现得尤为典型。因此,当人们选择了社会治理这种职业的时候,还只是获得了形式上的职业规定,实质上的职业规定则涵育于他在社会治理活动中的行为表现。就是说,社会治理者的职业角色主要由他自己的职业行为所决定。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正是通过人自己的行为选择了自己的存在形式和存在内容。人愿意做什么样的人,不只是由自己的愿望决定。只有当自己的愿望转化为行为,他才能成为自己愿望中的人。相对于做人来说,既然人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选择做什么样的人,那么人就更能够用自己的行为来证明自己能否成为某个职业的合格从业者。

自从有了职业活动,人的职业角色就开始由人的职业行为来决定。然而,在近代以来的整个工业社会中,职业活动的形式方面总是受到制度性的强化,使人的行为更多地表现出被决定的特征。同样,在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社会治理职业活动由于治理者自主性的丧失,也使治理者的行为主要显示出受决定的一面。这种现象并不能否证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人的社会角色和人的职业角色的决定意义。相反,它证明了人的行为的受动性、被决定性和被规定性是由于历史造成的,是工业社会的历史条件限制了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人的社会角色和人的职业角色的决定性作用。随着工业社会的结束和后工业社会的到来,人的职业活动在形式方面的规定开始弱化,在实质方面的规定受到强化。人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选择日益显示出决定性的作用。与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公共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突出地反映社会治理职业活动的主体—公共管理者的行为选择的意义。

公共管理职业的一切实质性的内容,都是由公共管理者的行为直接决定的。如果说选择公共管理职业的行为决定了从事公共管理活动的形式的话,那么当一个人成为公共管理者的时候,怎样扮演自己的职业角色,怎样证明自己是合格的公共管理者,则取决于他的职业行为。公共管理者在职业活动中的某一行为或许多行为,都不能决定其职业角色。决定其职业角色的,只能是贯穿着服务精神和体现着服务原则的、稳定和持续的公共管理职业行为。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行为是公共管理的服务本质得以实现的途径。公共管理体系的结构和制度安排无论怎样贯穿着服务精神和体现着服务原则,都不是服务的现实。只有通过公共管理者的具体行为,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才能够转化为现实。对于公共管理者来说,他的职业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法律的规范,他的岗位服务和任职工作在很大程度上由权力结构决定。当然,一些特殊岗位和特定职务也会由法律作出规定,但对于公共管理体系而言,却不是基本现象。职业和岗位、职务方面的法律规定与权力规定,在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中将以综合统一的形式出现。这一点也是公共管理行为区别于以往社会治理行为的基本特征。

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社会治理行为主要体现着权力意志;在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理想的社会治理行为应当主要反映出法律精神。公共管理行为既不是权力意志的作用,也不是法律精神的显现。公共管理者把他在职业和岗位、职务上的权力规定和法律规定统一起来,作为公共管理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的支持力量灌注到自己的行为中去。所以,在公共管理的具体实践中,权力和法律都是公共管理行为的前提和依据。权力和法律所支持的和试图达到的是实现服务的精神和服务的原则。这样一来,我们在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中所看到的,就是以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为旨归的、权力和法律的综合统一。它在根本上结束了“权力归结为法律”或“法律受权力统驭”的争论。

尽管公共管理者在其职业行为中用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统一了权力和法律,但权力和法律在他的职业行为中毕竟是一种客观力量。无论行使权力和执行法律或受权力支配和法律制约,这种客观力量都会对他构成压力,使他的行为选择受到约束。公共管理者怎样才能超越这种被动的、不自由、不自主的状况呢?应当说,在一切存在着权力和法律的地方,社会治理者都会遇到这种被动的、不自由、不自主的状况。对此,以往的社会治理者往往不得不加以接受。公共管理者采取的则是积极应对的态度。他们把公共管理这一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所拥有的、作为制度力量和体系力量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转化为个人的道德力量。这样一来,公共管理行为便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职业行为,而是发生在公共管理职业活动中的道德行为。就是说,当公共管理体系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仅属于制度和体系的时候,还只是相对于公共管理者的“客观精神”,公共管理者在职业活动中必须秉承和尊奉。一旦这种服务精神转化为公共管理者的道德信念和道德标准,公共管理者也就获得了自由和自主。这时,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不再是受着某种外部力量驱使的行为,而是由他自己的意愿主使的行为。在人的一切行为中,只有道德行为是最自由、最自主的行为,职业行为亦然。

第9篇

相较于企业管理与公共管理的伦理精神的运用,教育领域中的伦理却得不到足够的重视。一些管理者不能够很好地进行管理的一个重要因素之一就是伦理的缺位。根据我国现在的教育情形,很容易看出教育管理伦理缺位的现状。

(1)侵害公正。公正是道德的基本体现,如果没有公正,道德伦理就不复存在。公正能否体现,是需要管理人员的伦理精神以及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规定、制度。公正体现在道德制度的基础之上,其中与很多的政策、制度有很大关联,比如高考加分环节,三好学生、优秀的学生干部等这些学生都可以加分,这就体现着不公平的政策。在这种规定下,违法的事情很容易发生。这种制度的不道德相较于个人的不道德,更加严重。制度伦理的缺位,影响深远。

(2)践踏了尊严。在我国的教育中,学生的隐私是不受重视的。考试成绩全校公示,有的学生谈恋爱,学校会在全体师生面前进行通报批评。以教育的名义,践踏学生的尊严,隐私也随之被盗走。在教育管理里,学生处于被动的局面。在学生尊严被践踏的同时,管理人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教育为借口,剖析学生的隐私,践踏学生的尊严。教育管理只有具有价值才有意义,如果失去了教育的价值,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管理的价值与教育的价值不能同日而语,两则要同时存在,以牺牲一种价值换取另一种的存在,是价值观的错误。学生具有接收教育的权力,同时也有受到尊重的权力。

(3)漠视生命的意义。在教育管理中,如果遗失了伦理精神,就会有生命被漠视的情况发生。学校应该是学生的乐园,但是,校园里常常出现令人难过的事情。例如,对学生的谩骂、殴打等对学生身心造成伤害的事情时常发生。人在社会上遭到谩骂或殴打,可以通过法律进行解决,学生在教育管理中,面对这些事情,却难能依靠法律,很多行为的发生介于法律的边缘,需要伦理道德进行约束。教育对人的生命的影响不仅仅是生理上的,更重要的是对精神上的。

二、教育管理伦理建设的现实对策

(1)推进教育管理伦理学科的发展。在教育管理伦理的道德实践活动中,教育管理伦理学科起到指引的作用。现在,教育管理伦理学科各国都有一定的研究,尤其是欧美国家,已经研究到教育管理的深层次,这对于教育管理的伦理建设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在我国,这个建设才开始不久,没有受到人们足够的重视。所以,要从基础入手,渐渐深化这一区域,推进教育管理伦理学科的发展。

(2)教育管理伦理法律框架的建立。教育管理伦理法律框架是经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为校园管理人员制定的道德准则,并且必须遵守。通过制定法律条款来约束管理人员去进行管理,是一种有效的方法。在一些国家,伦理规范很多被引入到法律体系中。特别是近些年来,一些国家甚至一些职业性质的管理机构颁布了伦理方面的法律。所以,确保教育管理伦理,需要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约束。

(3)完善管理人员的责任机制。通过法律框架确保教育管理伦理的同时,也要制定关于教育管理伦理的制度以及相关的程序,进而约束教育管理人员的行为。伦理和道德具有很多的性质,比如不确定性,多元化等等,所以,伦理以及道德的建设和发展,需要建立一定的制度来保障。同时,还要一定的程序,确保责任机制的有效执行。

(4)管理人员的行为伦理准则的制定。在教育系统中,管理者的行为伦理准则在涉及管理人员责任以及相应的义务的同时,还包括一些行为的约束。行为伦理准则是体现教育管理的价值以及对管理人员的行为的限制,界定管理人员的权限的同时限制管理人员的行为。

(5)公众的参与及监督。在推动教育管理伦理发展的过程中,可以进行问卷调查、网上投票等方式,让更多的家长、学生以及教育相关人员参与到学校的管理中。通过外来力量,增强监督的力度,使管理决策更加规范化、准确化。

三、结束语

第10篇

本文作者:王亚强作者单位:甘肃省委党校

网络行政伦理问题的研究意义

应用伦理学存在的理由是人们对一种新技术和新产品应用产生了伦理困惑。伦理学研究的意义就在于此,网络伦理规约的研究,力图开辟一种特定行政环境下的行政伦理研究视角,和许多伦理研究一样,即使该伦理体系仍不完备,也比用旧伦理来限制新现象更能体现伦理学存在的价值。卢梭说:“我们的灵魂正是随着我们的科学和我们的艺术之臻于完美而越发腐败的。……我们可以看到,随着科学与艺术的光芒在我们的地平线上升起,德行也就消失了,并且这一现象是在各个时代和各个地方都可以观察到的。”而汤因比说:“技术每提高一步,力量就增大一分。这种力量可以用于善恶两个方面。”[4](P45)如上所述,既不能因为电子政务对人类行政活动的推动作用,就忽视其可能对社会发展产生潜在的风险;也不能因为政务网络尚存在自身的不足而否定其在人类文明进程中的光明前景。正是由于信息网络技术的两面性,我们需要探索和利用和控制电子政务的特性,无论在政务信息资源传播过程方面还在政务信息资源内容公开方面都要有所作为,对网络行政的规约和制衡机制需要科学精神与伦理精神的互补和融合。本课题研究的理论意义在于把技术和伦理、科技和人文交叉领域予以研究,以显示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统一。首先,丰富了行政伦理和行政哲学理论。行政伦理的研究在国内大多停留于概念性辨析,而实证性案例则较少[5]。关于行政环境和特定时空条件下的行政伦理特点,则因为电子政务的初步发展而刚刚起步。本课题将对未来作为常态的电子政务环境下的行政伦理和行政哲学研究做出基础性探索。值得指出的是,网络导致出现的问题尽管是新伦理问题,但并非是与传统伦理的断裂,而是传统伦理在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现代社会中的发展[6]。本课题梳理各种关于电子政务推进阶段,并首次提出了网络示政、网络问政、网络行政这三个网络行政活动阶段,力图对网络行政伦理研究有所开创性贡献。第二,拓展并深化了信息网络与伦理关系的理论研究。网络行政伦理研究是一个全新的行政伦理视角,不仅开创了行政伦理研究的实践视角,而且提升和细化了方兴未艾的网络伦理研究。如网络伦理多集中于对网络行为和网络信息使用的失范等方面,而基于网络行政行为的行政伦理规范则尚未见到普遍重视。第三,延伸了技术伦理学研究。技术伦理的研究目前多体现在高科技,生物科技,环境科技等领域,本课题则开辟了一个信息网络和行政伦理交叉的研究视角,并力图有所贡献。第四,本课题深化了技术社会学理论研究。从行政伦理规约的角度来探索伦理因素对电子政务技术产品应用的影响,旨在对人类行政活动走向高技术时代的活动规律进行社会学思考。本课题的现实意义在于:在当前我国社会处于双重转型期[7],由于制度不健全以及行政体制等因素,电子政务环境下不可避免地存在行政主体行为的失范。要研究网络行政伦理规约,需要切实把握好公共性和服务性原则,健全电子政府等新条件下的行政伦理制度体系,积极开展行政伦理教育,努力完善行政人员的行政伦理素养。通过本课题研究,力图推进行政伦理的制度建设。电子政务实践正在证明,网络技术和电子政务的高速发展使网络行政活动结果的不确定性增大,导致社会管理及其赖以存在的行政环境不确定风险增加。而且网络技术和电子政务的高速发展使人们的认知自由度和物质自由度迅速提高,进而对低自由度状态时的伦理道德观形成冲击,也期待我们对既有伦理体系进行创新和探索。

网络行政伦理问题的研究难点

难点之一,本课题试图给出电子政府形态下的行政伦理———网络行政伦理规约的内涵和一般规律,但新公共管理运动以来,善治等理念的兴起使公共管理主体成为一个庞大驳杂的群体。因各种信息化建设的各种阶段性特征的存在,导致目前使用的各种电子政务技术系统和技术产品之间的差异性较大。本课题在研究中,选取了一些当前已经所采用典型电子政务作为案例研究,从中力图归纳和总结出一般的规律性。在电子政务新产品日新月异层出不穷的当代,电子政务概念也在不断发生内涵和外延的变化,如果不能对整个电子政务体系做出整体把握,对电子政务的行政价值没有前瞻性的洞悉力,则研究成果难以体现出行政伦理理论所急需的实践价值。难点之二,基于电子政府的行政伦理即网络行政伦理规约的本质在于过程规约,这是本课题的主张。这一主张关键是要能够敏锐地寻找和把握准网络行政过程规约中涉及到的各种网络行政环节和这些环节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然后按照行政程序过程的逻辑,探讨各个环节中的行政伦理规约作用。最容易可能的一种误区是只给出了一系列的概念,描绘了一个的逻辑框架,却未能对网络行政过程做进一步的动态考察。从一项电子政务项目的开发试点推广使用升级的生命周期中,对行政伦理可能的前置规约,过程规约等环节的探索,无疑是有相当大的难度的。难点之三,行政伦理关系到行政和伦理。而本课题旨在研究电子政府形态下的行政伦理,该命题的研究事实上还会涉及到传统行政模式的变革。另外,由于电子政务的重点虽然在政务而非电子,但电子政务的运行涉及许多技术性较强的产品,不可避免地又会关涉到技术伦理、社会学、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电子网络技术等多学科前沿问题。这些问题目前在国内外仍然属于学科新领域,这些因素不同程度地影响和制约着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过程。难点之四,基于电子政务条件的行政活动在中国的发展阶段,本课题大致划分为网络示政、网络问政、网络行政三个阶段。我国区域发展水平有很大差异,各地信息化水平均未完全到达网络行政的成熟阶段。换言之,网络行政目前只是少部分发达城市的部分部门的行政常态,本课题所需要的大量案例,有的属网络示政和网络问政的现实案例,作为前置性规约,网络行政的规约有待于以后网络行政成为常态后从更多涌现出的实际案例深入研究。结语一个新概念的确立,总是要依赖若干个相应的概念来加以概括,这一认识过程的终结,就必然会产生最后的概念来加以概括。网络行政伦理及其规约活动的研究,一方面离不开行政环境的变革和基于网络化行政冲突的伦理诉求,另一方面则是研究者问题意识的一种表达方式。以上通过对网络行政伦理这一概念的提出和网络行政伦理规约研究的初步设想,其实是对电子政府形态下的行政伦理这一颇具前景的新问题做了概念的确立和问题边界的划分。行政伦理学科身份在目前尚存在研究路径模糊的现实困境,本研究试图从方法论和价值层面予以尝试,我们结合自己的能力、优势和条件,尽量使研究的切入视角方面有新意,或在材料选择方面有新意,也可以在搜集和使用原始数据方面有新意。力求不但从概念的确立上有所突破,也通过案例实证研究了网络行政伦理规约的过程本质、基本原则、制度安排等问题,以供其他行政伦理研究者继续深入研究做参考。

第11篇

关键词:“三三制”教改;公共管理类人才;人才培养模式;南京大学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变,应用型人才培养已成为高校教育的主要内容。当前公共管理类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创新公共管理类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是必然选择。

一、南京大学“三三制”教改及对公共管理类本科人才培养的推动

1. 南京大学“三三制”本科教学改革

2009年秋季学期,南京大学在全国率先面向全校所有本科生推出了“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为突破口的新一轮全方位本科教学改革。改革主要是要给予学生充分的选择权,为学生自主构建课程模块和知识体系搭建平台,拓宽学生成才途径,进而激发学生学习能动性,促使其变被动教育为主动学习。

“三三制”人才培养体系以个性化、全方位、全覆盖、内生性为特点,将本科培养过程划分为“大类培养”、“专业培养”、“多元培养”三个阶段和“专业学术”、“交叉复合”、“就业创业”三条发展路径,使全校本科生有机会自主选择专业、课程和发展路径,进而实现多样化发展。大类培养阶段重点通过实施通识教育促进学生人文与科学素养的全面发展;专业培养阶段着力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多元培养阶段保障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学术、交叉复合、就业创业三条发展路径,实现个性化成长。

2.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类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再定位

公共管理类本科人才培养,按照南京大学创建“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目标要求,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遵循“四个融通”的人才培养新思路:学科建设与本科教学融通、通识教学与个性化培养融通、拓宽基础与强化实践融通、学会学习与学会做人融通,努力形成富有特色的本科教学体系,培养具有国际声誉和影响力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

根据南京大学总体发展思路与本科生培养目标,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的培养目标定位为:通过本科阶段的学习,将具有良好的素质并掌握公共管理基础知识,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宽阔的国际视野,独立的科研能力,强烈的创新意识和一定的创新能力,能适应我国科学研究、教育事业和经济建设的需要,成为公共管理领域的创新和领军人才。

二、公共管理类学生分流制度与课程体系改革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类学生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末,需要由大类培养阶段向专业培养阶段转换,因而涉及专业分流。

1. 公共管理类学生分流制度

公共管理类学生的分流制度如下:(1)专业分流时间。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末将公共管理类学生进行分流,分流出行政管理和劳动与社会保障两个专业。(2)专业分流方法。第一,尊重学生自主选择,同时通过组织师生交流、安排学习导师等方式结合学生的兴趣、志向,做好学生的分流指导和咨询工作。第二,为了学院各专业平衡发展,在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志愿的基础上,学院依据学生意愿进行学生专业的调剂。(3)建立公共管理类学生最低准入专业标准。鼓励其他学院各专业类同学按最低标准准入。

2. 公共管理类准入和准出课程体系

南京大学“三三制”本科教改的课程体系主要由相互联系的三大模块组成,即通识通修课程模块、学科专业课程模块、开放选修课程模块。

在此整体课程体系设置下,由各专业按学校统一要求自行制定专业准入和准出标准。在达到“专业准出标准”的前提下,学生根据院系“多元培养分流机制”自主选择个性化课程模块,在完成所有应修学分并满足其毕业条件后准予毕业。

(1)行政管理专业

准入课程:“公共管理导论”、“社会学原理”、“政治学原理”、“公共政策基础”、“国际政治学”、“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准入标准:第一,第二学期结束时,完成通识通修类课程31个学分。第二,本院学生第二学期结束时须完成6门专业准入课程的学习,取得相应的13个学分。第三,外院系申请准入的学生在第二学期结束时至少取得6个准入课程学分(在“公共管理导论”、“社会学原理”、“政治学原理”、“公共政策基础”、“国际政治学课程”、“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中选学)。

准出课程:“经济学原理”、“公共行政学”、“社会保障概论”、“宪法学”、“组织行为学”、“公务员制度”、“公共经济学”、“公共财政与预算管理”、“行政法”、“行政伦理学”、“人力资源管理”、“公共政策分析”。

准出标准:第一,完成通识通修类课程53个学分;第二,完成6门准入课程、12门专业准出课程的学习,取得相应的46个学分。

(2)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准入课程:“公共管理导论”、“社会学原理”、“政治学原理”、“公共政策基础”、“国际政治学”、“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准入标准:第一,第二学期结束时,完成通识通修类课程31个学分。第二,本院学生第二学期结束时须完成6门专业准入课程的学习,取得相应的13个学分。第三,外院系申请准入的学生在第二学期结束时至少取得6个准入课程学分(在“公共管理导论”、“社会学原理”、“政治学原理”、“公共政策基础”、“国际政治学课程”、“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中选学)。

准出课程:“经济学原理”、“公共行政学”、“社会保障概论”、“宪法学”、“社会保障国际比较”、“职业生涯与薪酬管理”、“保险精算”、“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社会政策”、“统计学”、“公共经济学”、“社会调查方法与数据分析”。

准出标准:第一,完成通识通修类课程53个学分;第二,完成6门准入课程的学习,14门专业准出课程的学习,取得相应的51个学分。

三、专业学术型人才培养

1. 通过本科生创新项目提高专业学术型人才的培养

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课题的设计和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的实施注重的是“研究过程”而非“研究成果”,旨在通过组织本科生参加训练,使其体验和了解科学研究整体过程,感知“作为科研工作者的顶峰体验”,从而激发学生对科学研究的兴趣,实现个性化培养目标。

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按照“公开立项、自由申报、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公共管理类创新训练项目主要来源于“教师课题”和“学生自选课题”两种类型。每位同学在校期间可以主持或参与一项创新项目。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大学生创新项目训练项目申报。

例如:有一位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学生,在了解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孟加拉国经济学教授尤努斯基(Muhammad Yunus)开创的小额信贷而创立的格莱珉银行等社会企业之后,对中国的小额贷款公司非常感兴趣,因而以此为题申请了大学创新训练项目。综合多年的实施情况来看,经过公共管理类创新项目训练的学生,由于有前期初步的研究训练,通常毕业论得都比较有深度。从毕业去向上看,有的同学继续在国内攻读研究生,有的选择出国留学深造。从在本校继续读研的同学的情况看,创新项目训练确实有较好的专业训练效果。

2. 通过境内外交换学习提高专业学术型人才的培养

在学校层面上,每学期会遴选优秀本科生赴境外签约学校交换学习,同时,C9联盟学生交换项目、长三角地区高校学生交换项目也是学生可以选择的。随着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与境外高校相关学院交流合作的不断增多,每年一些优秀的公共管理类学生被遴选出来赴境外交换学习。从近年境外交换学生的跟踪调查发现,交换学习的经历拓宽了他们的学术视野,增强了他们专业学习的兴趣。从他们的毕业去向看,几乎所有有过交换生经历的学生,都选择了继续学习深造,其中有不少是去境外相关院校留学读研。而从留在本校读研的同学情况看,他们的专业学习兴趣相对比较深厚一些,有的甚至在课后自发组织兴趣小组,讨论共同感兴趣的专业学术问题。

3. 通过“以专业主流知识为导向”课程改革来提高专业学术型人才的培养

以行政管理专业为例,专业基础课程重在讲述人类政治文明的智慧成果,搭建合格公民所需的制度、历史与国情背景;专业核心课程遵循公共行政专业主义的内在要求,聚焦在公共伦理、公共责任等价值系列和公共政策、公共组织行为等知识系列;专业实务课程突出政府运作以及公共议事规则训练,形成了宏观视野与专业内核双轨并重的课程结构体系。和原有的课程设置比较,删除了过去因人设置、内容陈旧的多门课程,开出了“公共财政与预算管理”、“政府与企业关系导论”、“城市与社区治理”、“数字化政务信息管理”、“民意调查与民意分析”、“地方政治与治理案例分析”等多门新课;还改造和新开了“中国政府改革与发展”、“中国公共政策分析”、“中国公共服务模式与绩效评估”等高年级研讨课,提高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匹配程度。

四、交叉复合型人才培养

1. 通过交叉课程学习培养交叉复合型人才

交叉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途径是多方面的。对一部分学生而言,通过交叉复合性课程的学习是其中一条重要途径。比如学校和学院每年都会组织教师给学生开设交叉复合型课程,让全校学生或本院学生可以学习与本专业相关的复合型课程。另外,学校还通过开放学生选课的所有权限,让学生跨学科、跨专业、跨院系广泛选课,拓宽自己的学科视野、专业视角,增强知识底蕴,避免过分局限于本学科、专业知识领域而缺乏交叉融合等综合性创新能力的缺陷。

在公共管理类交叉复合型人才培养上,形成了“注重方法训练、体察实践环节”的教学改革理念。改革以前的教学过程理论灌输多、方法训练少、实践环节弱,人才培养的能力取向没有受到重视。改革以后,通过课堂方法论训练和课外实习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以行政管理专业为例,将方法类课程从原先的两门扩充为四门,并且鼓励教师将课堂变为师生共同研讨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载体;在保留原有教学实践基地的同时,按照新的人才培养目标,顺应公共管理改革的趋势,继续完善省、市、街道等各层级的教学研究和实务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课外拓展机会。与此同时,有计划地安排实际部门人员参与授课,打通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的壁垒,扩大教学信息源。教学改革强化了学生对专业角色和职业情境的认同。

2. 通过跨专业的系统学习培养交叉复合型人才

跨专业的系统学习,是走第二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主辅修证书等学习发展路径,也是培养交叉复合型人才的重要途径。交叉复合型人才培养的第二条路径就是要面对那些积极上进的学生,系统学习另一专业知识的机会。随着对大学环境中的逐渐适应和广泛了解,他们可能觉得自己现在的专业未必是自己的最大兴趣,也有可能发现掌握另一个专业的知识可以增强自己未来的竞争力,还有可能觉得自己学习能力比较强,可以在同样的时间内多学一个专业的课程等等。

比如有的学生,在学习行政管理专业的同时,通过系统学习,取得了法学专业的本科学位,这会使得他与单纯学习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在法律基础等方面有着很大不同;有的学生,在学习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同时,选修了商学院的会计学专业,这不仅拓宽了其知识面,让其了解企业的运作与基础状况,更重要的是,有助于其更好地从事劳动人事与工资薪酬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当然,还有的学生,在学习公共管理类专业课程的同时,还系统学习了工商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这样有助于知识的融会贯通,更好地理解新公共管理、新公共服务理论,未来还可能会有自己的集成创新。

五、就业创业型人才培养

1. 就业创业课及其对就业创业型人才培养

就业创业型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相关课程的学习与实习训练。学校一方面在课程体系建设的时候,有意识地开设相关课程,另一方面则是多部门联动,组织丰富的就业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目前已经发展为创业课程、创业竞赛、创业训练、创业讲座与创业实践“五位一体”的创业教育模式。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类的就业创业课程体系还在探索建设之中。目前主要还是在学校组织建设的就业创业课程体系延伸出来,其中包括创业融资、一些行业性创业课程。公共管理类创业教育课程,主要还是仿真模拟性的,有的通过设计软件程序来模拟行政管理体系,有的模拟企业的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工作程序,等等。通过这些课程学习与仿真模拟训练,为学生就业创业提供一个近似的工作环境。

第12篇

一、经典阅读的教学设计与实施

在经典书目的选择上,应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中西经典兼顾,以中国经典为主的原则;传统经典和近现代经典兼顾,以传统经典为主的原则;教师提供和学生参与提供兼顾,以教师提供书目为主的原则。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基于“伦理学是哲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它以自己独有的视角关注价值问题,同时又具有鲜明的实践性”[1]的学科特点,同时结合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需要。根据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水平,近年,传统古典文集《论语》《道德经》《孟子》《中庸》等书,冯友兰先生的《新世训》《新事论》《新原人》,西方哲学家、伦理学家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及康德的《理想国》《伦理学》和《实践理性批判》等,都曾经作为经典书目在教学中被选择。同时,实施中明确任务,把任务细化提出要求,使之具有操作性。一方面,严格要求。要求学生就所列书目至少读一本,读经典一向是伦理学课程学习的必要内容,把读经典作为课程成绩评价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任务明确。要求每个学生上交形成文字的读书心得作业,在学期中间至少做一次课前的读书心得口头分享,全班同学举办读经典活动一次,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利用多种形式使学生与学生的交流更为充分,在思想与思想的碰撞中撞出火花,在心得与心得的分享中在心底荡起温暖的涟漪。此外,在“导学互动”教学模式中注重教师的引导和指导。导学互动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师生之间、生生之间、文本和学生之间多形式、多渠道的交流对话,互相沟通,实现理解与欣赏的互补性、丰富性、深刻性和创新性,不断提高受教育者的各种能力和综合素质。[2]大学生拥有了一定的自主学习能力,但是在经典阅读中,他们仍然需要有一定阅历老师的引导和指导,在沟通交流中给他们答疑解惑。工作中,我深切体会到,经典阅读拓宽了师生交流的途径,师生交流不仅是知识上的交流,更是伴随情感互动的过程,更多的师生交流有利于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良好的师生关系反过来又有利于教师对学生的引导,有助于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使教师在履行职业责任中实现教师的人生价值,二者是相辅相成的。

二、经典阅读教学取得的效果

任何一个文化系统都有其永恒不朽之经典,经典是民族智慧的结晶,作为源头活水,它的价值历久而弥新,是开启智慧的最好方式。几年来在《伦理学》教学中的经典阅读设计和探索,取得了明显和良好的效果。(一)激发了学生对经典阅读的兴趣经典阅读以任务形式出现,完成任务的过程中,是一个不断入静的过程,宁静可以致远,学生在品味经典中受到文化的滋润,在潜移默化中激发了学生的读经典兴趣和爱好,在兴趣爱好的基础上,逐渐形成较高专注力、内心宁静安详的良好读书习惯。教学中,有许多学生主动和我沟通交流,还有部分学生在课程学习结束后,仍然和我保持联系,交流读书心得体会,我为通过读经典达到的这一效果而欣慰。(二)陶冶了学生的人格经典阅读是一个读经典,悟人生,接受优秀文化思想滋养,人格优化,身心健康成长的过程,通过读经典,学生们普遍感受到民族文化的博大精深,对经典中蕴含的民族精神,丰富的人生道理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提升了大家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增强了民族文化的自信,激发了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热情,同时,经典中优秀的文化元素,对学生认识到“人的生活也有其本然的规律,任何人都必须多少依照它,方能够生活”[3],在生活中处理好人际关系,学会做人,培育优良的道德品质,提升道德境界等方面,产生了良好的启迪作用。(三)促进了教学形式的多样化创新,增进了师生间的感情通过经典阅读教学设计,丰富了《伦理学》课程学习的内容,拓宽了教和学的视野,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激发,对教学活动建言献策,促进了教学形式的多样化,在传统讲授的基础上,我们有了课堂分享、课堂讨论、读书心得交流、自创自演节目、经典剧目赏析等多种教学形式,作为教师,我再次感受到了教学相长的教育规律。在经典阅读的教学实施探索中,不仅促进了教学形式的多样化创新,而且增进了师生之间的感情,经典阅读的教学设计,搭建了师生交流的一个新平台,拓宽了我和学生的交流途径,增加了交流的话题和机会,我多次被学生的认真和悟性感动,学生也把我作为他们的良师益友,从而增进了师生之间的感情。

三、经典阅读教学设计的探索思考

在《伦理学》教学中,几年的经典阅读设计和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在实践中,作为教师,也有诸多的心得体会、经验积累,但是以下几个问题还需要在以后的教学中,进一步探索。(一)有限的课时与经典阅读范围广的矛盾《伦理学》在大一第一学期开设,一学期的课程学习时间,新生入校晚,学习时间有限的情况下,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总结以往的经验和不足,在经典选择上筛选出符合学生实际情况的书目,激发学生读经典的兴趣,促进读经典习惯的养成。同时,还需要借助校园资源、利用先进的科技成果,搭建更多的交流平台。(二)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与经典阅读要求较高的矛盾大一新生,进入大学门槛后,有一个转型适应期,在经典阅读要求较高的条件下,要针对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对经典的选择、阅读的要求、评估的标准要符合实际,学习过程中加大引导环节,遵循循序渐进的规律,以防过高要求,使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在经典阅读中得以提升,使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与经典阅读二者相得益彰。(三)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经典阅读教学设计的方式方法需要不断创新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的悠久文明历史,其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这个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优秀传统文化对于在全球化时代建立我们的文化自信,增强中华文化的民族自豪感,培育民族精神,培育大学生的文化素养,提升个人文化软实力,有着独特积极有效的作用。所以,在经典阅读教学设计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探索,创新出符合学生特点、时代要求、能够依托新技术成果的方式方法。

作者:曾黎 单位:南阳师范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