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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古代经济的发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古代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变
土地制度包括土地的所有、占有、支配和使用诸方面的关系。中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制度经历了氏族公社土地所有制、奴隶主阶级国家土地所有制、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和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
原始社会,土地属于氏族公社所有,也就是土地公有制。奴隶社会,土地制度是以西周实行的井田制为代表的土地国有制,经济上的井田制和政治上的分封制密不可分,从而共同促成了西周文明的繁荣。春秋时期,随着铁农具的出现、牛耕的推广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井田以外的荒田被大量的开垦为私田,加之兼并战争频繁,土地转让关系进一步发展,在井田上耕种的劳动力减少,井田制遭到破坏。鲁国实行按亩收税,其他诸侯国也竞相效仿,这实际上承认了土地私有的合法性。秦国以及其他诸侯国先后进行变法,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从而解放了生产力,促进新兴地主阶级的发展壮大,自耕农成为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
二、重农抑商和闭关锁国政策
重农抑商政策强调发展农耕,限制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它是古代中国历代王朝采用的最基本的经济政策。海禁与闭关锁国政策主要指禁止国人出海贸易,严格限制外商来华贸易。重农抑商政策与闭关锁国政策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可从实施阶段、目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比较。
1.实施阶段:前者实施于战国时期,贯穿于整个封建社会;后者实施于封建社会衰落时期。
2.实施目的:前者在于压制商人势力,维护封建统治经济基础;后者在于防御外来殖民势力,维护封建体制。
3.根本目的:两者都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前者是要严格控制国内市场和商业活动,后者是要禁止国人出海贸易,限制外商来华贸易。
4.影响:两者都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前者在封建社会初期有利于农业的发展,到中后期则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后者有一定的自卫作用,但不利于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使中国长期与世界隔绝,限制了中国与西方的经济文化交流,使中国落后于世界潮流。
三、古代三大经济部门的特征
1.古代中国农业经济的特点
把握古代农业经济的基本特点可从生产模式、生产方式、农业结构等角度着手。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是中国封建社会农业生产的基本模式,以小农个体经营为主是古代中国农业经济的基本特点,精耕细作技术是我国古代农业的主要耕作方式。
小农经济以家庭为生产、生活单位,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在没有天灾、战乱和苛政的情况下,“男耕女织”式的小农经济可以使农民勉强自给自足。从农业结构上看,以粮食种植业为主,以家畜饲养为辅。中国古代的重大文明成就都是在农业经济发展基础上取得的。小农经济是推动精耕细作技术发展的主要动力,是中国古代一切文明成就的基础。但是,小农经济狭小的生产规模和简单的分工,很难扩大再生产,阻碍了社会分工和交换经济的发展,到近代以后,它日益成为阻碍社会生产发展的因素。
2.古代中国手工业发展特征
古代手工业是指依靠手工劳动,使用简单工具的小规模工业生产。手工业产生时从属于农业,主要表现为家庭手工业。在原始社会末期,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所以,手工业的第一个特点是其生产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夏商周时期以青铜铸造为代表的手工业,由官府垄断、政府直接经营,进行集中的大作坊生产。春秋战国时期,逐步形成了官营、私营、家庭手工业三种经营形态。官营手工业产品精美,享誉世界,直到明代前期一直占据主导地位;明中叶以后纺织、制瓷、矿冶等行业中,私营手工业后来居上,占据社会手工业生产的主导地位;而家庭手工业也占有一定的比重,它有利于稳定小农经济,但技术落后,生产分散,妨碍了市场的发育。这是古代手工业发展的第二个特点,即官营、私营和家庭手工业三种经济形态并存,官营手工业占据特殊地位。第三个特点则是手工业的生产技术不断进步,长期领先于世界,产品远销海外。第四个特点就是手工业生产部门不断增加,劳动分工越来越细,着名的有冶金、丝织和瓷器制造。此外,手工业发展与农业发展紧密结合,并长期受到农业生产的制约,手工业的布局随着经济重心南移而变化也是古代手工业发展的一大特点。
关键词 禁榷制度 国家财政 产生 意义
禁榷制度是中国古代政府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对某些商品实行专卖的制度。一般认为,中国古代真正意义上的专卖制度始于汉武帝时期。西汉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施行盐铁专卖制度,至此“盐始有官、私之分”。政府限制此类商品生产,流通及出售的自由性,借此来增加财政收入,缓解财政紧张。经过历朝历代的发展演变,直至宋代专卖收入与两税收入并驾齐驱,构成宋朝财政的两大支柱。禁榷商品的范围不同时期有所不同,一般较常见的包括有盐、铁、茶、酒等,另外还有矾、煤等物品。
谈到禁榷制度,我们应先从字面上了解其所含之意。《说文》:“禁,吉凶之忌也。”《说文》:“榷,水上独木所以渡者也。”榷意为独木桥。把“独木桥”放在经济层面上思考,我们便可以把它引申为“专卖”的意思。加藤繁在其《中国经济史考证》中指出,“我认为,不是把专擅无论什么事情都称为榷,而在专占、独占经济上的利益时才使用这个名字。”傅筑夫在其《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中也说到:“禁榷制度,就是官营工商业。所谓禁榷,就是对某种工商业完全由政府垄断,禁止私人经营。”
就禁榷制度的产生而言,其主要也是最直接的原因应该是专卖制度之下巨大经济利益的诱惑力和国家统治的的需要。国家统治的需要又表现为财政经济上的需要和对富商大贾力量限制的需要。在这种特定的条件下,国家便要很自然的采取相应的措施,与商人们争夺利益,以经济手段或者行政的手段来对经济加以管理、调节控制,甚至是干涉。之后再用法律的形式加以确定,最终也就形成了国家对经济的三种手段。
在西汉初年,由于国家刚刚从战乱中成立,生产凋敝,经济落后,国家的首要任务是恢复和发展生产,而不是与商人争夺盐铁之利。所以,便“弛山泽之禁”,不与民争利,采取一种自由放任的态度,这体现了汉初休养生息的政策,也极大地推动了西汉商品经济的发展。至汉武帝时期,商品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较为繁荣,富商大贾的力量也有所壮大,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危及到封建国家的统治。加之此时,汉武帝对外发动战争对内大兴土木,国家的财政陷入入不敷出的困境。而此时,商人们却拥有巨额财富,过着骄奢逸的生活。在《汉书・食货志》中记载了武帝时期:“费以亿计,县官大空。而富商大贾或滞财役贫,转毂百数,废居居邑,封君皆氐首仰给焉。冶铸煮盐,财或累万金,而不佐公家之急,黎民重困。”这些富商大贾们主要是靠经营盐铁等此类商品的生产和销售获得巨额利润。
盐铁这类商品为什么能成为专卖商品呢?就拿盐为例。盐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得必需品,它属于资源的一种,是一种消耗品。由于盐的生产受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只有少数地区(如沿海或者有湖盐、井盐资源的地区)能够生产,所以很容易被垄断控制。这样,盐作为商品的利润空间就是很大。如同国家的命脉,关系到国家和民生。如果控制在少数富商手中,其便控制了资源和供应,便可操纵价格,扰乱市场。一来影响社会稳定,二则影响国家财政收入。商人势力的壮大,也影响国家统治。由此,国家便以盐铁这类的商品的垄断生产和经营为手段,以商人作为主要的争利对象。
对于禁榷制度的意义来说,最直接最明显的作用就是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解决了政府的财政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巩固了国家的统治。我们可以从历代王朝的专卖来看,汉武帝时期,正是由于盐铁专卖的实施,缓解了财政危机,“是以县官用饶足,民不困乏,本末并利,上下俱足”。同时也给汉武帝出征匈奴提供了充足的财政保障。到了唐代,自第五琦榷盐后,盐利不断增加。“大历末,通计一岁征赋所入,总一千三百万贯,而盐利且过半。”食盐专卖的收入几乎占到了这个朝代财政收入的一半,可见正是食盐专卖制度的实施才得以支撑起大唐帝国的辉煌盛世。直至宋代专卖收入与两税收入并驾齐驱,构成宋朝财政的两大支柱。一直到元明清时期,专卖的收入仍然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禁榷制度也带来了一些消极的影响。国家同商人争利,自然会采取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各种手段。将专卖权利控制的政府手中,便会利用强权干涉,禁止其他私营。当国家的调控超过了一定限度,打破了市场本身的规律,破坏了该行业原本的正常发展,从而阻碍了整个商品经济自由发展的道路。正如傅筑夫先生说的:“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从商品经济的发展这一角度来看,禁榷制度所起的却是严重的消极作用,即对国民经济特别是商品经济的发展所起的是严重妨碍作用。因为它在表面上虽然只是抑制商人――排富商大贾,但是实际上则是在抑制商业和手工业,阻碍了工商业的正常发展。”
中国古代的禁榷制度,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对中国古代社会经济的发展确实产生过有利的促进作用,巩固了中国古代封建国家的统治;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专卖制度对民间私营工商业的发展是不利的,就整个中国古代的国民经济而言,它阻碍了当时商品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一些消极的影响。但无论怎样,禁榷制度在中国被历代所沿用,它拥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时至今日仍然实行,也能证明它在特定的时期,特定的领域能仍带来深远影响,仍具有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汪圣铎:《两宋财政史》第243页,中华书局1995
[2]加藤繁:《中国经济史考证》第一卷,第144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
[3]傅筑夫《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第一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4]《盐铁论・轻重》
关键词:经济管理;思想;古代循环经济
上世纪六十年代,北美经济学家波尔丁首先提出循环经济的概念,并认为循环经济是生态经济的具体表现形式,上世纪九十年代,循环经济的概念和发展模式引入国内。相比传统的单向流动经济模式,即从资源变成产品,从产品变成废弃物的模式,循环经济依托生态规律,保持可持续利用、再生利用的原则,通过节约再生和循环利用的方式,采取降低消耗、减少排放、提高效率的方式,对于废弃物的处理,先后遵循避免、降解、再生、资源化、热回收和无害处理的方针,使得传统的单向流动经济模式转变为新型的反馈式经济模式,即从资源到产品,从产品到再生资源的模式,这种新型反馈式流程不仅符合当前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理念,也可大大缓解目前我国经济发展与资源利用之间的矛盾。循环经济的推广,是为了缓解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冲突,是保持生态环境下进行经济发展的最优方式,是生态经济的一种,能够保证人类在地球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一、古代的循环经济管理思想
我国历史悠久,经济管理理念也同样源远流长,古代经济管理思想内容丰富,包括以富国为主要基调的轻重论,以富民为主要基调的治生论。我国在漫长的时间长河中,始终保持着农业大国的地位,历朝历代都重视农业发展,由于过往生产力水平整体滞后,对于天灾的防御能力较弱,因此如何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古代思想家最为关注的话题。春秋时期的思想家孔子、孟子等主张进行天人合一的生态思想,勾画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画面,这也是古代最早出现的循环经济管理体系的初级状态。
1、按季节安排农业生产
春秋时期楚国大臣孙叔敖主张民众利用客观条件,根据季节变化,进行生产安排,例如秋冬季节,进山采摘,春夏季节也依托水利灌溉进行农业生产。管仲则指出“山泽各致其时。”孟轲认为在林木生长茂盛的季节进行伐采,是最为有效的开采方式。通常古代民众在春天进行播种、夏天进行耕耘、秋天进行收获、冬天进行藏储,这种四季分明的生产方式,使得百姓始终拥有富余的粮食,同时这种适度开采的方式,在给予百姓富余粮食的情况下,保证了自然资源的不被破坏。针对古代民众的农业生产模式,南北朝期间著名的思想家贾思勰在总结分析前人经验后指出,顺应天时地利的农业生产往往事半功倍,否则则劳而无获。古代思想家们对于顺应自然、拒绝过度开采有着共识之识,这些都可以看作是循环经济思想的体现。
2、节俭之道
古代社会的生产力水准较低,经济增长方式单一,科学技术落后,生产物往往难以充分满足民众需要,因此节俭之道成为历朝历代所宣扬的思想品德。孔子认为“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墨子则指出开源节流,节俭和生财并不矛盾,并认为古代遇到洪灾或旱灾时,民众并不挨饿受冻,正是由于往日的节约行为所致。管仲则指出节约开支,同时也是生财之道。荀况则基于生产和消费之间的关系,指出富国富民的方式不仅仅在于增加生产,同样也在于节约消费,生产物品不光可以进行存储,也可以用于再次生产的原材料,形成不断增加财富的良性循环。
二、古代循环经济管理思想对现代的启示
1、经济管理要遵循自然规律
古人在长期的实践活动中总结出遵循自然规律,按照时节生产是获得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顺利进行农业生产的首要前提,并且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我国古代循环经济管理体系不单单是顺应自然变化的朴素生态保护观,同时也是古代民众时间生活的经验概括。由于生产水平和技术的限制,最终并没有发展成为一种经济模式,但它所提倡的“天人合一”的原则反映了缓解人与自然之间矛盾的想法,这种初级循环经济模式,是现代循环经济体系的雏形,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表现形式之一,对于创建节约型社会、环保型社会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
的生态伦理思想以及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都是现代循环经济的核心思想,既为发展中国模式的循环经济提供了思想源泉,也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同时也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有着重要的借鉴和启示意义。
2、节约利用循环利用
古人最初的节约是勤俭持家,后来已经把节用的作用上升到富民富国的高度了,虽略有夸张,但是不能否认节用在建国守业中依然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浪费严重而导致国家灭亡的历时教训数不胜数,而由于节俭勤劳而青史留名的君王也数量不少。节俭之道是鼓励适度消费,并非约束消费,是民众按照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消费,并以此促进社会整理生产。当今社会节俭之道同样值得宣扬,尤其是民众的节约环保意识需得以加强,只有节约意识落实于行动之中,改变民众浪费的不良习惯,才能保证循环经济体系的执行。古往今来的思想家们公认,节约不仅可以积累更改多财富,促进生产进步,也可以是的资源可以循环利用,保证经济发展持续高效,节俭之道不仅适用于古代社会,也适用于当今的集约型经济社会。
3、合理开发高效利用
古代社会生产力水平较低,开采资源能力较弱,民众在生产发展的过程中必须依赖于资源节约。例如古代水利技术比较落后的时期,如果不注重水利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就会引发不良的后果。这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生产,在生产过程中进行环境保护的模式,是循环经济思想的体现,对于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同样有着启示意义。
随着全球资源日益加剧的开采,现代社会的部分不可再生资源由于长期开采过度,面临枯竭状态,因此仅仅使用资源节约的管理方式已经难以缓解当前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社会必须依托现代化科技技术,对资源进行循环利用管理,最大化重复利用产品废弃物。相比古代社会,如今的生态环境更为脆弱和恶劣,这就使得循环经济思想的推广更为紧迫,无论是水资源、土地资源还是其他生产发展中影响的生态资源,我们都要有效利用,合理适度开发,做好充分的事前准备工作,还要不断完善资源管理办法,做好一切预防措施,更要注重周边的生态环境保护。如何实现各类资源有效整合,造福一方民众或者为企业带来最大化的效益,如何让产生经营活动对环境的破坏达到最小,如何与当地的自然资源形成优势互补等问题都是现代经济管理所需要思考的内容。
三、结语
古代社会的循环经济思想有着其时代局限性,例如老子设想的“小国寡民”思路就难以实现,洪亮吉指出的人口数量控制方针则由于相对偏激而无法实施。此外部分过于超前的经济思想体系,也没有获得实践认可。在学习和借鉴过往经济思想时,要进行批判吸收,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循环经济思想的推广不光能够弘扬我国传统文化,同时也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 司马迁. 史记循吏列传[M].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
关键词:市场经济,社会转型,制度建设,择优机制
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实践在理论和实践上都体现出了建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管理科学的迫切性。笔者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科学建构需要从制度基础和传统管理文化因素的相互关系角度出发,建构各种管理文化因素有筛选取舍功能的制度结构。
西方管理理论在我国经济转轨期的应用障碍
进入市场经济进程以后,我国在现实管理活动中深受自身独特的文化积淀的影响。而这种文化积淀,是缺乏社会化大生产和高度专业化分工基础的中国农业社会管理思想的延续。从现实来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就是由单一计划型结构向市场契约型多元结构的转变。经济多元化的出现导致单一利益关系的分化,形成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经济利益多元化。
市场经济进程表明,利益分化除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体制内经济利益分化以外,中国社会还存在体制外的利益分化,即一些人、群体或集团,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和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凭借手中政治地位、经济势力及支配资源的特殊权力,利用非市场化方式,通过不公平手段获取额外财富,形成具有投机性、排他性的既得利益集团。究其实质,则是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双向寻租行为。尽管寻租行为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中同样存在,但是我国的转轨状态使这种行为泛滥。非规范经营行为与寻租行为越重,则政府收益越少,而部分政府官员个人的收益与寻租成功的企业的收益却越多。于是企业与政府之间就会出现相互报酬递减的关系。这是相当多的发展中国家陷入长期落后局面的重要原因。分析表明,西方国家在市场经济发育成熟的经验基础上总结概括出来的管理科学,在现阶段我国企业管理中的应用大都缺少现实的基础。
传统管理思想在转型时期的应用局限
反观以儒家文化为主的中国古代管理思想,其价值取向与市场经济社会的价值取向可谓格格不入。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人本主义,把个体价值归结于社会价值,倡导重义轻利。但是,以功利主义为原则的市场经济却认为唯利是图是永恒不变的人类本性,强调“经济人”假设的普遍适用。再者,以孔孟之道为主的古代管理思想,主张三纲五常伦理模式为核心的等级制度,宣扬专制式人治主义。而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契约型经济,崇尚以法治国,重视共同的契约式约定上升为国家意志的过程。
而在具体管理模式上,中国古代管理方略经历了春秋战国的雏形期和秦汉以后定型期两个阶段。前者主要包括:德治教化的儒家思想;无为而治的道家思想;严法律民、以法治国的法家思想以及兼爱非攻、兼爱交利的墨家思想。后者则逐步形成以“儒学为主”、“道法相辅”为学派结构的中国古代主干管理思想。其后虽多有变化,但终未越出以儒家的“德治教化,修身治国”作躯干,添加“援道入儒,无为而治”、“阳儒阴法,德主刑辅”为两翼的内圣外王管理模式。很明显,管理知识一直未能与治国思想分离而成为专门的科学知识,强调的是以平均和共存为特点的有序、统一、稳定的内部和谐状态。因此,难以胜任市场经济时期中国管理的重任。在提倡竞争、创新和科学精神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中,以求和谐、中庸为代表的古代管理模式必须进行根本性的变革。
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科学操作模式
【关键词】经济法;现代性;产生的条件
法律的产生和发展来源于社会,从法律的产生来讲,它是受到社会的制约和约束的,因此,对于立法者就应该以社会存在的客观事实为基础,以事物的本质为前提。马克思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在中国,经济法学领域在系统、整体研究经济法的产生社会条件这方面的研究比较少。
一、经济法现代性概论
经济法现代性的定义比较前沿,学术上比较认同的是,经济法的现代性主要体现为其在精神追求上的现代性,在背景依赖上的现代性,以及在制度建构上的现代性。
从这三方面我们所探讨的课题为:①经济法是在精神追求上的现代性,人类会以自己的精神来追求某一喜爱的事物,这种追求更直接地体现上层建筑领域,特别是意识形态、法制建设等方面,由此使法律成为体现人类精神追求的一个重要领域。②经济法在背景依赖上的现代性,这强调初始的条件或选择对某一国的经济发展的特殊影响,并且,一国法律的形成和发展也同样受许多比较有特色的特殊背景因素影响,对此可称之为“背景依赖”。以法理来讲,每一个部门法的产生和发展,都离不开该国特殊的背景。③经济法所在的制度建构上现代性,经济法即在精神追求上具有现代性,而且在制度设计层面也具有现代性。
经济法的现代性,就目前学术上而言,并没有多大的论述的分析,在通过资料的收集和分析,我认为经济法所具有现代性的条件有两方面,一是经济法所产生的历史起点做一分析, 二是经济法的内在运行上分析。
(一)经济法所产生的历史起点
任何事物都有它的历史和时间的起点、发展脉络。对于经济法而言,它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政府一系列的干预失灵所产生的法律部门。它的产生依托于政府的干预,是在政府对经济干预失灵后为解决政府干预失灵应运而生。在20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危机下,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为调控国家日益衰败的经济,普遍实行国家干预,制订了大量的经济政策,从以后的结果和法理看,这些经济干预政策,不具备现代经济法的规范政府干预的职能,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导致了政府干预的滥用,最终政府干预走向失败,进而导致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从60、70年代经济出现“滞胀”美国开始,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失灵”。就是在这个大背景下,现代经济法在作为解决“政府失灵”的有效手段应运而生了。
(二)经济法的内在运行上分析
它不仅是政府干预经济的有效手段,也是政府干预的约束和规范,是政府干预法治化和市场秩序优化的必然需求。可以说,只有 认识到经济法的双重职能,才能防止出现“政府失灵”,使政府干预经济在一个法治的轨道上协调,长久、有效地进行。法治政府、依法行政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内在 需求,而在现代市场经济基础产生的经济法无疑应肩负起上述双重职能。另一方面,现代经济法法益保护也具有双重性。既侧重于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又兼顾市场 经济个体私利的保护,实现社会公益和个体私益的最大协调和平衡。
二、经济法现代性的思考
从经济法现代性所产生的条件,我们可以看出,经济法现代性可以关注社会公益和个人私益,并且有着双重保护法益的功能。对经济法现代性的研究,可以对我国经济法制建设和经济法学界的一些理论提出一些建议,为中国的法制建设做出一些贡献。
(一)我国没有古代经济法
我国经济法学界,一直有些学者认为经济法,我国自古就有。陶和谦先生在其主编的《经济法学》一书认为:“古代经济法,一般包括奴隶制 国家经济法和封建制国家经济法,所体现的是奴隶主阶级和封建地主阶级的意志,是这些国家管理社会经济的重要工具。”。片面的认为我国古代就有经济法,从经济法现代性来看,这个答案是错的。
中国古代的经济法,同现代经济法相比,没有可比性。从形式上看,它只是我国刑律的极小部分;从数量上看,虽然中外法律中的经济部分详略不一,但数量很少,因此也只能把它归为古代刑法中。而且经济法的产生的基础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产生,古代并不具备经济法所需的市场经济土壤,不可能产生经济法。
(二)推动我国经济法制建设
经济法现代性来自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繁荣,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起步阶段,许多经济法制还不够完善,这就需要集思广益,攻克我们所遇到的一道道难关。而我国目前市场运行中所存在的行政垄断、市场统一化所受到的地区封锁以及许多组织创新过程中严重的权力资本化,这些都是我国经济法现代性发展所面临的困境。
同时,我国经济领域中还有许多侵害市场经济制度体系的合法性、严重阻扰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经济自身竞争性的政策措施,还常常会有一些部门和地方以法律条文形式合法化,使不当的行政干预在市场经济中完全孳生化。这些违背国家法治精神的“法制化”做法,还被冠以“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体系”的美名,它的危害是非常大的。为加强我国经济法现代性的建设,我们就必须想法子将那些有违现代经济法特征和宗旨的“恶法”彻底的扫除神圣的法律殿堂,这样建设健康发展的统一的经济法部门。
综上所述,该文章以从经济法产生的条件,即社会条件的这个时间和历史起点上以及在经济法内在精神追求上解释了经济法的现代性。可以得到,经济法的现代性显著特点是经济法独立于传统私法和公法,因此,我们可以明白经济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部门具有不可估量的理论意义。
参考文献:
[1]吕忠梅,刘大洪.《经济法的法学与法经济学分析》,中国检察出版社98年版,第60页
【关键词】 经济管理 古代循环经济
我国古代经济管理思想源远流长,最早可以追溯至春秋战国时期,其思想内容丰富多彩、包罗万象。上有以“富国”为主的轻重论思想,下有以“富民”为主的“治生之学”思想。中国自古以来一直是一个农业大国,历代君王都将发展农业作为国家经济建设中的重中之重,这也是“重农抑商”思想得以盛行的主要原因。由于古代生产力水平落后,防御自然灾害能力薄弱,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一直是古代经济思想家热议的话题。众多思想家比如孔子、孟子、荀子等都主张“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思想,希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愿景。这也是中国出现最早的循环经济管理思想的雏形,对我国正在建设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有着重大的借鉴和启示意义。
一、古代的循环经济管理思想
1、遵循自然规律,按照时节生产
古人在长期的实践活动中总结出遵循自然规律,按照时节生产是获得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顺利进行农业生产的首要前提,并且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楚国的孙叔敖引导老百姓利用自然条件,按季节发展生产。“秋冬则劝民山采,春夏以水,各得其所便,民皆乐其生。”管仲提出:“山泽各致其时。”孟轲提出:“数罟不入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荀况也提到“山林泽梁,以时禁发而不税。”“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鳅鳝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财也。”管仲认为农事生产活动应遵循一定的原则,“根天地之气,寒暑之和,水土之性,人民鸟兽草木之生物虽不甚,皆均有焉而未偿变也,谓之则。”按照这一原则从事农业生产,既不会因过度开垦而破坏自然资源,又可以得到循环利用获得长足发展,正是“辩于地利而民可富”。在此基础上,北魏贾思勰对先秦思想家提出的资源生态学经济思想进行了科学总结,提出:“顺天时,量地利,则用少而成功多。任情返道,劳而无获。”以上思想均体现了朴素的顺应自然的生态保护观,对自然资源开采取之有度,才能获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在经济高速增长的今天,有多少是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而获得的发展呢?自然资源匮乏,脆弱、恶劣的生态环境,频发的自然灾害等问题,大自然已经向人类敲响了最后的警钟。古人尚且知道竭泽而渔是不利于长期发展的,过度改造自然的现代人们就更应该停下来,好好深思反省下这个问题。
2、取之有度,节用生财
由于古代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科学技术落后,生产增长十分缓慢,不能充分满足社会需求,节用成为普遍主张。孔子主张“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墨子认为“节于身,诲于民,是以天下之民可得而治,财用可得而足。”墨子认为生财与节用是统一的,他认为禹遇到七年大水,汤遇到五年大旱,“然而民不冻饿”,是因为“其生财密,其用之节也”。管仲也多次提出生财和节用的主张:“取于民有度,用之有止,国虽小必安;取于民无度,用之不止,国虽大必危。”荀子把生财和节用的关系处理得较好,在消费观上比前人更胜一筹。他认为“天地之生万物也,固有余足以食人矣;麻葛、茧丝、鸟兽之羽毛齿革也,固有余足以衣人矣。夫有余不足,非天下之公患也,特墨子之私忧过计也。”在处理生产和消费的关系方面,荀况主张“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他认为增加生产是富国富民的根本办法和主要手段,节约消费是富国富民的重要手段。荀况还主张:“足国之道,节用裕民,而善藏其余。皆使衣食百用出入相,必时藏余。”剩余的物品既可用作储备,“岁虽凶败水旱,使百姓无冻馁之患。”也可用于积累,发展再生产,形成“节用裕民―民富―田肥―出实百倍”的良性循环。荀子已经把节用的作用上升到富民富国的高度了,虽略有夸张,但是不能否认节用在建国守业中依然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历史上因挥霍无度致使毁国灭家的君王不胜枚举,而因勤俭节约而流芳百世的帝王也不在少数。节用并不是限制消费,而是提倡适度消费,正如荀子提到的“墨子之节用也,则使天下贫”。他主张社会成员按各自的等级地位节用,同时用必要的消费激励人们更加努力生产,使“财货浑浑如泉源”。在思想家们看来,节用既是财富积累,生产扩大化的经济手段,也是生产资料得到长久、循环利用,经济得到持续发展的目的,这对于我们发展集约型经济有着重要的借鉴和启示意义。
3、控制人口数量,节制人口
古代经济思想家已经初步认识到人口过多带来的问题,主张把人口控制在适度范围内。老子以“小国寡民”为理想社会。韩非子认为“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今人有五子不多,子又有五子,大父(祖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是以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此思想把人口增长与生活资料增长联系起来,具有前瞻性。明末著名文学家冯梦龙提出每对夫妇最好只生两个孩子的主张。“不若人生一男一女,永无增减,可以长久。若二男二女,每生加一倍,日增不减,何以养之?”清朝学者洪亮吉认为,人口的膨胀可能导致社会危机,提出了两个缓和的办法,一是“天地调剂之法”,即“水旱、疾役”等自然灾害造成大量人口死亡;二是“君相调剂之法”,移民到边疆,抑制兼并,减少赋税等。这与马尔萨斯的“消极抑制”和“积极抑制”有异曲同工之妙。晚清学者汪士铎编写了中国第一部主张“节制生育”的专著――《丙辰备遗录》。他认为中国的人口已经绝对过剩,必然导致社会绝对的贫困和动乱,也会导致人口素质的下降、外敌的入侵,主张通过晚婚来降低人口出生率。古人已经意识到人口过多与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不足而引起的矛盾既会成为社会不和谐的因素,也会影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家们认为要实现经济的循环往复发展,对资源和生产资料节用是一方面,降低资源的消耗速度也是至关重要的,作为资源的消耗者――人口数量应当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否则会出现“僧多粥少”引起社会动乱的情况。在现在看来,这些思想都是极有前瞻性和预见性的。但是现代的人们似乎并没有做到防患于未然,人口数量越来越庞大,而自然资源是有限的,产生的矛盾已经无可避免,也成为经济学家难以破解的课题。
4、积极开发、利用和管理水利资源
农业的发展离不开水源,所以古人尤为重视水利资源管理,不仅注重水利开发,修建了许多水利工程,还很注重水利的管理。一是用水的管理。西汉制定了《水令》,防止对水源的争夺和破坏;唐制定了全国性的水利法规《水部式》,统一水利设施的标准和用水的规则,妥善处理上下游之间、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之间的关系。二是水土平衡管理。为了防止过度的漕运、造田等破坏水利建设,在水利资源管理方面,古人主张保持水土1:9的比例,对水面可以综合利用,如养鱼虾等。丰富的实践经验使人们对水利资源的利用越来越广泛和深入,将灌溉、防灾、漕运、养殖结合起来,并且还对水利投资做出了效益评估。水利工程数量与农业用地的关系,不是水利工程越多越好,选址和匹配也很重要,在不过度损害环境的前提下,获得最大经济效益是最终目的。秦朝的李冰因势利导,在岷江中游修建的都江堰水利工程,是一项集防洪、灌溉、交通综合受益的工程。由于保护得当,在使用了二千多年后的今天依然在为人民服务,而且成为观光景点。这种因地制宜、开发与保护并举、循环利用的发展方式对我国现代农业生产管理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清朝的一位能人巧匠丁谓在修复宫殿时通过合理的方式使垃圾得到了很好的处理,通过挖沟(取土)引水入沟(水道运输)填沟(处理垃圾)这样的施工方案,不仅节约了时间和经费,而且使工地秩序井然,使城内的交通和生活秩序不受施工太大的影响,在当时确实是一项科学的施工方案。因为这一决策使取土、运料、处理垃圾结合起来,“一举而三役济,计省贯以亿万计”。在两千年后的今天这种垃圾填埋的方式依然还存在着,我们不得不感叹古人的聪明智慧,或许许多在现代使用着的方法和技巧在古代已经有先例了。
二、古代循环经济管理思想对现代的启示
“循环经济”一词是美国经济学家波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生态经济时谈到的,中国于20世纪90年代引入了关于循环经济的思想。循环经济是相对于传统的“资源―产品―废弃物”单向流动的线形经济而言的,是建立在生态学规律之上的一种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资源(特别是物质资源)的节约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以避免、减少、再利用、资源化、热回收、无害化处置作为处理废弃物的先后次序,构造上高度接近于“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反馈式流程,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解决中国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矛盾的重要途径之一。循环经济的本质就是一种生态经济,它是为了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破坏之间的矛盾,缓解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冲突,实现人类在地球上生存与可持续发展而出现的产物。
循环经济思想萌芽可以追溯到环境保护思潮的时代,这样算来,中国的循环经济思想是启蒙较早的了。中国古代的循环经济管理思想不仅体现出了一种简单、朴素的顺应自然规律的生态保护观,也是对古代劳动人民实践活动的经验总结。由于生产水平和技术的限制,最终并没有发展成为一种经济模式,但它所提倡的“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思想以及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都是现代循环经济的核心思想,既为发展中国模式的循环经济提供了思想源泉,也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同时也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有着重要的借鉴和启示意义。除此之外,节制人口、提高人口质量等管理人口思想对于新型城镇化建设也有着深远的意义,而强本节用所要求的适度消费和稳健的经济增长速度也是规避“中等收入陷阱”的基本对策,对水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在古代水利技术比较落后的时期,如果不注重水利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就会引发不良的后果。譬如,唐宋以后,江浙一带不少官僚豪强围湖造田,使水面减少,“有水则无地可潴,旱则无水可戽。”明清之际的洞庭湖水域也是如此,政府不得不屡次禁令。在生态更加脆弱的今天,我们应该以史为鉴,无论是开发水利,还是修建水库、大坝,都要做好充分的事前准备工作,还要不断完善水利管理办法,做好一切预防措施,更要注重周边的生态环境保护。在传统的水利综合利用的基础上,应该有所创新发展,如何让水利造福一方民众,如何让产生的环境破坏达到最小,如何与当地的自然资源形成优势互补等问题都是现代水利管理所需要思考的内容。
在生产技术落后的古代社会,资源开采是有限的,人们只能依靠节约资源来获得长足发展,这不失为一个适当的管理办法。而在技术先进的现代社会,世界每个角落都留下了人类开采过的足迹。但是由于人口的激增和资源的过度开采,很多不可再生资源已经枯竭了,所以节约资源的管理办法已经在现代社会不够用了,更多的是要利用先进的技术实现资源的可循环利用,以达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让垃圾也变成一种可回收利用的资源,这才是现代循环经济管理的核心内容。但是节约资源的思想在现代依然很重要,特别是对于提高市民的节约环保意识有着重要的宣传号召作用。从人们的实际行动做起,让节约资源由意识化为行动,由小部分人的行为转变为所有人的共同行为和日常习惯,这也是循环经济管理的目标之一。
三、结语
当然,古代的循环经济管理思想并不都是尽善尽美的,依然存在着一些局限性。比如老子提出的“小国寡民”是很难实现的。而洪亮吉提出的控制人口数量的对策比较偏激,无法实行。虽有一些超前的经济思想,但是并没有得到实践的检验。我们在学习这些经济思想,特别是用于指导现代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应以辩证的态度进行取舍,吸取精华,去其糟粕。这不仅是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壮举,也是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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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市场经济转变
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实践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提出了建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管理科学的迫切性。但是,学界仍然在延用20世纪80年代初以管理二重性为理论基础,提出的以我为主、博采众长、融合提炼、自成一家的管理科学建构指导思想。其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并未深入探讨以我为“主”的内容究竟有哪些,如何判断和选择众学之“长”,怎样才能融合提炼、自成一家的可操作性管理模式。笔者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科学建构需要从制度基础和传统管理文化因素的相互关系角度出发,建构各种管理文化因素有筛选取舍功能的制度结构。
二、西方管理理论在转轨时期应用研究
进入市场经济进程以后,但是,我国在现实管理活动中深受自身独特的文化积淀的影响。而这种文化积淀,是缺乏社会化大生产和高度专业化分工基础的中国农业社会管理思想的延续,浸透着封建专制主义的实质。从现实来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就是由单一计划型结构向市场契约型多元结构的转变。经济多元化的出现导致单一利益关系的分化,形成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经济利益多元化。市场经济进程表明,利益分化除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体制内经济利益分化以外,中国社会还存在体制外的利益分化,即一些人、群体或集团,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和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凭借手中政治地位、经济势力及支配资源的特殊权力,利用非市场化方式,通过不公平手段获取额外财富,形成具有投机性、排他性的既得利益集团。究其实质,则是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双向寻租行为。尽管寻租行为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中同样存在,但是我国转轨状态使这种行为差不多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非规范经营行为与寻租行为越重,则政府收益越少,而部分政府官员个人的收益与寻租成功的企业的收益却越多。于是企业与政府之间就会出现相互报酬递减的关系。这是相当多的发展中国家陷入长期落后的陷阱的重要原因。分析表明,西方国家在市场经济发育成熟的经验基础上总结概括出来的管理科学,在现阶段我国企业管理中的应用大都缺少现实的基础。
三、传统管理思想在转型时期应用分析
反观以儒家文化为主的中国古代管理思想,其价值取向与市场经济社会的价值取向可谓格格不入。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人本主义,把个体价值归结于社会价值,倡导重义轻利。但是,以功利主义为原则的市场经济却认为唯利是图是永恒不变的人类本性,强调”经济人”假设的普遍适用。再者,以孔孟之道为主的古代管理思想,主张三纲五常伦理模式为核心的等级制度,宣扬专制式人治主义。而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契约型经济,崇尚以法治国,重视共同的契约式约定上升为国家意志的过程。而在具体管理模式上,中国古代管理方略经历了春秋战国的雏形期和秦汉以后定型期两个阶段。前者主要包括:德治教化的儒家思想;无为而治的道家思想;严法律民、以法治国的法家思想以及兼爱非攻、兼爱交利的墨家思想。后者则逐步形成以”儒学为主”、”道法相辅”为学派结构的中国古代主干管理思想。其后虽多有变化,但终未越出以儒家的”德治教化,修身治国”作躯干,添加”援道入儒,无为而治”、”阳儒阴法,德主刑辅”为两翼的内圣外王管理模式。很明显,管理知识一直未能与治国思想分离而成为专门的科学知识,强调的是以平均和共存为特点的有序、统一、稳定的内部和谐状态。因此,难以胜任市场经济时期中国管理的重任。在提倡竞争、创新和科学精神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中,以求和谐、中庸为代表的古代管理模式必须进行根本性的变革。
四、操作模式的建议
本文赞同在探求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科学过程中,广泛吸取多种管理创新资源,从中国现代独特的价值、文化视角去发掘西方现代管理理论和中国古代以“治国之道”表现出来的管理文化。但是,必须强调这种文化的汲取必须由新的企业产权制度的安排来起主要作用。由于该制度的功能机制却在于企业家作用。现代产权制度的构建需要众多的真正的企业家在实实在在的经营实践中去探索、去博采众家、融贯中西推陈出新。为此,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科学,不仅要求符合市场经济本性要求的企业内部和外部合理有效的制度建设,而且与完善企业经营者择优机制是不可分的。在这种择优机制的作用下,优秀企业家的涌现不是靠亲情关系的提拔,不是靠行政式的领导赏识,而是靠制度性的竞争,以优胜劣汰的规则产生。因此,建立在现代企业制度上企业家择优机制的形成是西方管理科学得以真正移植,并能同中国传统文化因素相融合而达到建构中国自己的管理科学的充要条件。
另外,在具体操作模式中,既要极力营造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又必须强调允中谐协、知权通变。以平等、开放、宽容的态度对待古今中外的一切管理知识,从西方管理科学和中国古代管理文化中分析、剥离出各种不同的观点、思想,审时度势,在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根本判断标准基础上,将他们应用到实际管理中去,最终建立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科学。
【内容提要】古代经济区是由自然和人文环境所决定,以劳动分工为基础,各具产业特色的地理区划。 大约自春秋至西汉武帝时代我国经济区的雏形开始形成。我国古代经济区具有自然、民族、 政治三大特色。划分经济区有区域性、综合性、专业化和经济中心四条原则。经济区与自然 区、行政区是三个不同性质的区划,其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研究我国古代经济区的形成 和演变,对了解我国历史时期经济发展和地域差异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 键 词】经济区/综合性/经济中心
【 正 文 】
一、历史经济区域概念的产生
经济区是由多种自然地理要素,包括地形、土壤、气候、资源的相对一致性和与之相协调 的人文环境(历史文化传统、劳动力的数量和质量、科学技术)所决定,以劳动地域分工为基 础,各具产业特色的地理区域。经济区域与经济区域之间商品流通是经济区域形成的必要条 件。我国国土辽阔,各地区之间自然条件有很大的差异,由此而导致经济和人文现象的差异 同样是十分明显的。根据我国的自然条件(主要是气候和地貌),可以划分为东部季风气候区 、西北干旱和半干旱区、青藏高原高寒区三大自然区,这三大自然区决定了我国经济区格局 的基本框架。同时这三大自然区内部也同样存在自然和人文环境要素的差异,在历史上先后 出现过不同社会产业的地域分工,这种产业分工和差异便形成了不同的经济区。
在我国古代社会的早期,由于经济开发不足,生产力低下,区域间产业分工不明确,商品 经济还处于萌芽状态,区域间商品市场体系没有形成,经济区的边界是模糊的、不明确的。 大致到了春秋战国时代,随着金属工具的用于生产,农业、手工业生产力的提高,各地根据 本地的自然条件所生产的具有本地特色产品的产业兴起,除了满足本地区需要外,可以将多 余的产品与他区进行交换,并从中获利,于是形成一定规模商品交换和贸易,产业的区域分 工初步形成,开始出现经济区的雏形。正如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中所指出:“由于自然 条件不同,即由于土地肥力、水域或陆地、山区和平原的分布不同,气候和地理位置,有用 矿藏的不同以及土地的天然条件的特点不同,又有了劳动工具的天然差别。这种差别造成了 不同部落之间的职业划分,我们一般应在这些部落相互进行的交换中发现产品向商品的最初 转化。”(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34页。)到了战国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这种产业区域分工已经客观存在,经济区 域的概念在当时人们观念里也有所反映。例如《尚书·禹贡》中以山岭、河流、薮泽、土壤 、物产、贡献以及交通道路划分的九州,不仅是一种综合的地理区划,实际上也是经济地理 区 划;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第一次将汉朝全境分为山东、山西、龙门碣石以北和江南四 大产业区,汉成帝时刘向的《域分》、朱赣的《风俗》,《隋书·地理志》各州后序,《宋 史·地理志》各路后序,虽然都是以“物产风俗”划分的人文风俗区,实际上也是经济地域 差异引起的人文地域差异的反映。因此可以说我国古代经济的地域差异在人们的观念里已经 存在了。唐宋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地区间产业分工明显,商品贸易频繁,经济区域 的特征更为显著,这在区域差异比较大的南方地区更为突出。南朝以来以至唐宋延及明清时 期的所谓“三吴”、“江南”、“两浙”、“荆湖”等等已不仅是政区名称,更贴切的是经 济区域的名称。明人王士性《广志绎》根据浙江省内不同自然、经济条件分为若干亚区,其 云:“浙十一郡惟湖最富,盖嘉、湖泽国,商贾舟航易通各省,而湖多一蚕,是每年两有秋 也”;“台、温二郡,以所生之人食所产之地,稻麦菽粟尚有余饶。宁波齿繁,常取足于台 ,闽福齿繁,常取给于温,皆以风漂过海,故台、温闭籴,则宁、福二地遂告急矣。”这就 是说,在浙江省内还分为若干经济亚区,各经济亚区间的商品交换已成为人民生活中不可或 缺的行为。明清时代大体上各省自成一大经济区,而省内又按自然条件分为若干亚区,这种 亚区又可能跨省而成,如所谓“江南”即指长江三角洲经济区而言,虽然对“江南”范围的 界定有不同看法,如有人认为苏、松、常、镇、宁、杭、嘉、湖、太八府一州为江南经济区 (注:李伯重:《简论“江南地区”的界定》,《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1期。);有人认为应该是苏、松、常、杭、嘉、湖。(注:陈学文:《明清时期太湖流域的商品经济与市场网络》,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页。)不论怎样,“江南”一地作为一经济区是 客观存在的。所以宋代以后,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地区产业差异更为明显,经济区的存在 更为明确,经济区的等级、层次更为繁复。对此进行研究,是我们全面认识中国传统社会经 济、文化的区域差异和区域整合问题的重要切入点。
二、历史经济区域形成的历史和地理条件
在我国人类社会早期,地域、部落之间农业、畜牧业分工并不是很明确的。至少在黄河流 域古代社会的早期,原始农业、畜养、采集、狩猎同时并存。我们从考古发现和文献资料中 都可以看到,从新石器时代开始到古代社会早期,华夏地区以及周边草原森林地区产业中兼 有原始农业、畜养和狩猎的痕迹。以后随着生产力的提高,采集经济向原始农业发展,狩猎 经济向畜养、游牧经济发展,标志着攫取经济向生产经济进步,以后逐渐形成以农业为主兼 营畜养的部落与地区和以畜牧为主兼营农业的部落与地区。这种选择和变化,很大程度决定 于所处的自然条件,如春秋战国以后,北方草原区形成畜牧区,东部季风区形成农耕区,东 北高寒区还停留在采集狩猎阶段等等,由此形成的这种经济区本质上也就是自然-经济区; 这 种经济区之间的物产互补和交流成为当时人们生活的必需。《荀子·王制》:“北海则有走 马吠犬焉,然而中国得而畜使之;南海则有羽翮、齿革、曾青、丹干焉,然而中国得而财之 ;东海则有紫@①鱼盐焉,然而中国得而衣食之;西海则有皮革、文旄焉,然而中国得而用 之。”可见在春秋战国时代中原与周边地区在产业差异上的互通有无是很频繁的,不可或缺 的;从自春秋战国至汉代初年,农耕区和畜牧区之间、农耕区内部商品经济已经相当发达, 一 直延续到汉代,《汉书·食货志》说:“时民近战国,皆背本趋末”,就是说汉代初年,商 品贸易在社会上还有很大影响。由此可见,不同产业区域之间商品贸易是经济区形成的必要 条件。其次,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特别是西部、西南部和北部地区,主要是汉族以外少 数民族的聚居地,由于民族发源地的自然条件决定了该民族经济的特点,如北部蒙古高原上 袤广绵亘的草原哺育了游牧民族,西南横断山脉地区的深谷密林决定了采集和狩猎成为当地 民族的主要生产方式,东北高寒森林地带原始民族必然以采集和狩猎为生。以后随着民族活 动的频繁,生产活动变化,如游牧民族所到之处,往往将畜牧业带至该地,而汉民族所到之 处,无不垦地种植。因此民族经济也成为我国区域经济的一个特色;而这种民族区域经济间 的互通贸易,很早就开始,一直延续到整个历史时期。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市籴一 》:“互市者,自汉初与南越通关市,其后匈奴和亲亦通市,后汉与乌桓、北单于、鲜卑交 易。后魏之宅中夏,亦与南陲立互市。隋唐之际,常交戎夷通其贸易,开元定令载其条目, 后唐复通北戎互市,此外,高丽、回鹘、黑水诸国,亦以风土所产与中国交易。”民族区域 之间的贸易,也是反映不同经济区的一个方面。其三,由于我国很早就形成中央集权的统一 国家,为全国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自然条件发展不同产业门类提供了条件,同时出于管理体制 上的原因,也就是中央政权对地方经济管理上的需要,尤其是当地方政权特别关注地方经济 发展时,有过多的干预,于是经济区的划分和调整往往与政治形势和政区的变化有着密切的 关系。同时我国历史上曾出现过多次分裂局面,原先在统一政权的同一经济区,分裂后必然 形成不同的经济区。行政区和经济区有密切的关系。故而我国历史上的经济区往往包含自然
、民族、政治三方面的特色。我国历史上早期的经济的区域差异,可按自然条件分为农耕、 游牧、渔猎三大经济区。这三大区实际也是汉族政权和游牧民族、采集狩猎民族的活动区。 汉文帝给匈奴单于书云:“长城以北,引弓之国,受令单于;长城以内,冠带之室,朕亦制 之。使万民耕织,射猎衣食,父子毋离,臣主相安,俱无暴虐。”(注:《汉书》卷四《文帝纪》,中华书局标点本。)这就是自然区、民族区、行政区和经济区合一的反映。
在这三大区中,从自然、人口、资源、文化各种条件而言,东亚季风区的农耕区都占主要 地位。这里人口最多,几占全国人口的90%以上,资源最丰富多样,生产力最先进,最早进 入文明社会。因此这里最早出现经济的区域差异,其先决条件是农耕发展到一定程度,有足 够的粮食提供给社会,可以使一部分人从事适应本区自然条件的其他产业,以其产品与他区 进行交换,首先就是经济作物商品化,也形成经济区之间贸易的主要内容。例如《史记·货 殖列传》载,战国秦汉时代时“水居千石鱼陂,山居千章之材。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栗 ;蜀、汉、江陵千树橘;淮北、常山已南,河、济之间千树获;陈、夏千亩漆;齐、鲁千亩 桑麻;渭川千亩竹;及各国万家之城,带郭千亩亩钟之田,若千亩卮茜,千畦姜韭:此其 人皆与千户侯等。”这种经济作物的区域差异才能初步形成经济的区域性。其中又可以自然 、社会、人文等因素的差异分为若干亚区,各经济亚区因其经济在全国的影响,在全国的地 位也不同。以后,随着自然环境变化以及人类
[关键词]循环经济 哲学思考
循环经济的理论体系的建立与健全离不开哲学的导向,运用中国传统哲学原理进行分析能更有效地探索循环经济发展的必然性。因此,很有必要对循环经济进行哲学上的梳理。倡导循环经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中国传统哲学中一直比较关注自然与人的关系这一命题,可以说天人关系就是中国传统哲学的基本理念之一,是中国传统哲学鲜明的民族性特征。而循环经济是一种符合人与自然内在统一、一体共生的本真之性的存在方式,倡导的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的统一。这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天人合一”思想的价值观是有一致性的。
一、中国传统哲学观——天人合一
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思想起源于先秦,发展于汉,成熟于宋。在儒家广博的理论视野中,“天”的含义是丰富的。我们这里所说的“天”,大致是指人类赖以生存、生活、发展的自然界或自然的总体。
通过不同历史阶段对“天人合一”思想的阐述,可从三个方面对“天人合一”思想的具体内涵进行概括。首先,“天人合一”就是主张人与万物一体,高扬生命一体化。其次,“天人合一”主张人与天地合其德,强调天道和人道的一致性。人道与自然之道有着共同性,即人与天地均依“道”而生成与发展。人要与自然合其德。人从尽心知性始,进而知天命,把握天道。再次,“天人合一”主张人与自然共存共生,和谐发展。
二、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哲学意义
1.天人合一的哲学理念
中国传统哲学理念中,普遍的表现出对于自然的思考和人类生存的思考,其中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命题鲜明的体现在《易传》中,其中的乾、坤二卦代表天、地,由此天、地便代表了自然界。在《易传》看来,人与自然界本来是统一的,不能分离的。天、地本事以发育生长成物为功能。传统文化中的“天”,主要指的是与“人”对应的存在,即人以及人的创造物之外的世界,也就是自然界。《易经》倡导人类要敬畏上天,认为上天与人之间有着某种神秘的关系,人要尊崇上天的旨意行事,提现了先人对于自然的尊重。
2.天人合德
《周易》认为,人作为自然界的精华,主要是受命于上天而诞生的。人是由天地之间的阴阳所化而成,因此人本身兼有阳刚之性和阴柔之美。阳刚使得人类积极地探索有效地生存之道,自强不息,推动人类历史的发展;阴柔使得人类关注自身的品性,厚德载物。阴阳相生,推进人类在改造自然的同时也促进自我身心的协调发展。在改造自然的同时体认自然本身的和谐。循环经济理论倡导以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为目标,在人类活动中节约资源,减少资源的消耗,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并且考虑到自然生态环境的适应能力,调整人类的发展方向。
3.天人协调
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一方面强调要利用自然,另一方面又强调自然的规律,不破坏自然。中国古代的天人调谐思想,强调人与自然的统一,人的行为与自然的协调,不能超越自然界的承受力去改造自然、征服自然,只能在顺从自然规律的条件下利用自然,使自然界的万物能生长发展。推行循环经济是落实“人与自然和谐”观的重要一步,从一定意义上来讲,循环经济是“人与自然和谐”观发展的必然结果。
4.天人相参
所谓天人相参,就是天地人三者相互并存,是中国古代的生态伦理规范。循环经济理念把人与自然视为一个生态系统,要求人类的活动要维护这个系统的平衡,要协调人类的活动、生产模式、制度等因素,使人的参与程度符合大自然的演变规律。
三、“天人合一”观念对循环经济的启示价值
1.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应该以“天人和谐”为目标
(1)企业要承担起社会责任,对其利益相关者负相应的责任
把道德修养与天地万物的培育联系起来,从而达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作为社会发展主体的企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遵循生态规则,不仅做经济人,更要做社会人、生态人,积极主动的承担起保护资源、环境的社会责任。
(2)要坚持清洁生产和全过程污染控制
要有“赞天地之化育”的胸怀,运用“财(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的方法,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持久的发展。对于企业来说,引进循环经济的理念,就是要减少自身的建设和发展活动对自然的影响,减少经济活动中的污染排放和资源浪费,结合自然的自净能力和可承受能力,合理的进行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同时要采取科学技术,通过更新技术手段,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和减少污染排放,尽可能减少原材料和能源的消耗,并在企业本身实现资源和能源的循环利用,实现污染零排放。
2.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应以“生生不息”为目标
“生生不息”是自然界的基本法则,要使人们确立发展要以人类的永久生存为出发点,以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为限度的思想。企业要对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以实现对资源的循环利用。具体方式比如:一是将废弃物用于企业的绿化建设;二是将废弃物用于农蓄业建设;三是建立循环经济信息平台,使各企业之间能通过这一平台寻找到自己需要的原料。
要发展循环经济,谋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就要学习天人合一中注重“和谐”的有益成分,摆正人与自然的位置。同时,也要对天人合一思想的时代性、历史性、局限性有所认识。当前,我们发展循环经济,不仅要在实践和观念上摆正人与自然的位置,更是要在绿色科学创新的基础上,发展循环经济。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循环经济的发展落在实处。
参考文献:
[1]孙文营.对循环经济哲学精神的思考[J].理论与实践,2007(04).
关键词:古民居;旅游开发;协调发展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1
我国是一个有着悠久的历史的文明古国,在古代,我国建筑技术比较先进,建造出了很多技术水平精湛、历史悠久的古建筑,作为一种现代社会的重要旅游资源,古民居不仅仅具有旅游价值,更具有历史研究价值、文化价值以及建筑科学价值,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我国目前有7万多出的古民族被列为了文物保护单位,它们大都坐落在村镇。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逐渐的提高,旅游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的一种生活方式,尤其是游览古代民居,感受古代人的生活和当时朝代的兴衰。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各地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各地纷纷出现了以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为借口,或者因为历史观念、宣传教育、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不足,在发掘和保护古代民居方面做得还很不到位,存在这不多的问题,导致了古民居不断地被拆除或者古民居不断地改造,使古民居正在急速地消失或者失去其原来的面貌,这对于我国古民居文物的保护极为不利。
一、古民居旅游开发的必要性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旅游已经成为了一种必然的趋势,在这一背景之下,古民居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以及建筑技术价值等应得到保护和开发。其保护和开发不能仅仅依靠政府,更需要社会各界力量的援助。在人们追求精神满足的趋势下,旅游尤其是追寻自然生态和返璞归真的方式正在悄然兴起,这一过程中,古民居的旅游成为了一种必然,人们通过参观与欣赏古民居,使繁忙的身心得到了放松,同时也无不赞叹古代民居技术的精湛与巧妙。
古民居一般都是位于偏僻的地区,其居住的都是经济条件、生活水平不高的弱势群体,通过古民居的开发,可以给当地居民带来一定的收入,提高其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同时也可以对宣传古民居的保护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就我国古民居的保护而言,其数量众多,政府保护起来,资金相对匮乏,有些古民居保护状态还很不理想,其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还没有完全地开发出来,成为了现代社会发展的一种损失,所以通过古民居的旅游开发可以为文物保护单位带来一定的经济收入,这些经济收入反过来可以更好地用于保护和开发古民居。
二、旅游开发背景下古民居的保护现状
古民居的保护和开发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矛盾体,很多专家学者都呼吁减少对古民居的开发,保护其原来的面貌。但是在旅游已经成为一种趋势的背景下,古民居作为一种旅游价值较高的资源很难不去开发。
在古民居的开发过程中,给社会和当地带来了巨大的利益。首先,在传统文化的开发和挖掘方面,现代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给古民居的保护和开发带来的巨大的印象,很多古民居正在消失或者改造,通过对古民居的保护和开发,满足游客的旅游心理,可以使游客在旅游的过程中,了解我国古代历史,进一步认识我国古代文化,尤其是现代的青少年群体。其次,在经济效益方面,通过对古民居的保护和开发可以带动当地其它相关产业的发展,提高当地居民的经济收入,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通过也可以给当地政府带来更多的财政收入,这样可以使政府更好地加大对古民居的保护。最后,在保护古民居的意识方面,古民居的保护开发可以更好地让人们了解和接触到古民居的状态和历史,当人们被古民居的精湛技术和文化价值所震撼的时候,必然会不自觉地增强他们保护古民居的意识。
但是,在古民居的保护和开发过程中也存在很多不利的行为,有的单位为了迎合现代人的旅游欲望,没有按照古民居的原貌进行开发和保护,而是进行了另外的改造,使其面貌发生了改变。另外,随着旅游人数的不断增多和基础设施不完善,给当地的环境保护带来的巨大的压力,游客在旅游过程中随意扔垃圾、吐痰、涂画等行为已经严重地影响到了古民居的保护和当地居民的生活。
三、古民居保护与旅游开发协调机制
在古民居的保护和开发过程中,我们不能一味的追求其经济效益,更应该注意到其文化价值和历史价值,在古民居保护和旅游开发之间寻找到一中协调发展的有效机制。
首先,在古民居的开发过程之处,保护和开发单位应就古民居的历史文化价值进行靠考评,重视其文化价值的保护,不能随意的进行改造或拆除,同时还要广泛地征求当地居民对于古民居开发的意见,在各种因素的综合一下,进行合理规划。
其次,在古民居的旅游开发过程中,应加大对景区保护的资金投入,加强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对古民居所能承受的旅客数量和环境空间容量进行预算,在满足现有游客的基础上可以寻求新的相关景点建设,例如在古民居周边进行新区建设,使古民居旅游和新区旅游有机地结合起来。
最后,古民居的保护和开发必须进行规范化的管理,也就是说有必要按照制度和法规的程序进行。古民居的保护和开发需要经过相关国家部门的批准,一旦批准开发,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不得随意进行拆除和改造,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好政府部门与开发企业之间、企业与当地居民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
总结
古民居是我国悠久历史的见证,具有较好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等等,在其保护和开发过程中,还存在真多不足和问题,需要针对这些问题对古民居的开发进行合理规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正确处理各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使古民居不仅发挥其经济价值,还能更好地发挥其文化价值和历史价值。
参考文献:
[1]蒋慧.传统民居进行旅游开发的理性思考[J].经济地理,2007(02).
[2]吕华鲜.江头村古民居保护与旅游开发研究[J].市场论坛,2008(03).
农业经济学是研究农业生产,及与其相联系的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学科。其内容包括农业中生产关系发展变化,生产力诸要素的合理组织与开发利用的规律及应用 等。
对于农业中的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进行研究,起源于奴隶社会时期奴隶主管理庄园经济的需要,在封建社会时期又有所发展。
中国古代的农业经济思想,在宏观方面主要强调富国安民,必须“以农为本,重农抑商”和减轻农民的租税负担;在微观方面主要强调发展农业生产必须善于利用天时、地利,改良农业技术,并精心管理。阐述这些思想的代表著作有成书于战国末期的《管子》和《吕氏春秋》、后魏时的《齐民要术》等。
欧洲古代农业经济思想大体上和中国古代相类似。其代表著作有罗马时代大加图的《论农业》和瓦罗的《论农业》等。但是农业经济作为一个专门学科,则是随着资本主义在农业中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
十八世纪中期,在英国首先出现了研究农业经济问题的专门著作,主要是对新兴的资本主义农业产生的状况进行描述,以及对农业中大生产的优越性及生产要素的合理配合问题进行分析,其代表著作有英国的《农业经济》等。
十九世纪中期以后,德国出现了用抽象方法研究农业经营和农业生产的区位配置的农业经济学著作,这把农业经济学的研究向理论概括方面大大推进了一步,其代表作有屠能的《孤立国与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关系》。19世纪中期以后,资本主义国家的农业经济学转向研究农业经营形态问题,注重探讨农业生产经营的合理集约度和合理的部门结构。
二十世纪20年代以后,美国对农业经济学的研究趋于活跃,它主要研究资本主义条件下,农场主如何以最少的投资获得最大利润的原理、原则和方法,同时也更加重视对农产品运销和农业金融问题的研究。
30年代以后,由于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加深,农业日益陷于市场剧烈波动的威胁之中,农业经济学的研究又着重向农产品的市场预测,以及国家对农业生产的干预与调节方法方面发展。二十世纪50年代以后,资本主义国家的农业经济学更强调定量分析,除了更加广泛运用统计方法外,又进一步运用了数学模型的方法。
农业经济学在其发展过程中,有逐渐分解为许多分支学科的趋势。50年代以来,农业经济学已逐渐分解为农场管理学、农业生产经济学、农产运销学、农业金融学、土地经济学、农工商联合企业管理学、农业政策学等更加专门的学科。
在中国,由于农业现代化建设所需要解决的农业经济问题日益复杂和深入具体,农业经济学也正在分解为许多专门的分支学科。二十世纪80年代正在形成和建立的有农业经营管理学,农业技术经济学,农产贸易与价格,农村金融学,农业生产布局与区划,农业资源经济学,农业生态经济学,畜牧业经济学,林业经济学,渔业经济学等。
关键词:重刑轻民;法律体系;法律观念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0-0103-02
在丰富而又悠久的中国古代法律史领域,自战国之时的《法经》,到中华法系的最后一部封建法典《大清律例》,无不采用以刑法为主、诸法合体的编纂体例。刑事规范一直都是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庞大的刑事规范体系促使刑法成为了具有代替现代宪法作用的法典。
第一部成文法典《法经》,其主旨就是为了惩治犯罪,基本上没有民事规范的规定。云梦秦简中涉及民事的也只有金布律、杂律等少数条文中。汉《九章律》中也只有户律和杂律两章有少许民事规范。唐《永徽律》十二篇中属于民事法规的仅体现在户婚、杂律两篇中的部分内容中。唐《永徽令》共三十卷中和民事有关的规定仅仅体现在户令、田令和杂令中。明《大明律》七篇同样只有三卷——田宅、婚姻、钱债的少部分有民事规范的表述。直至明《大明令》,在近百条规定中,关于民事法规的户令也仅有二十四条。由此可以看出,古代成文法典中,有关民事规范的条文不仅少见,更是没有任何主旨贯穿其中,和刑事规范的庞大体系形成了鲜明对比。
一、“重刑轻民”法律传统形成的原因
1.统治阶级对刑法的强烈需求
在封建专制制度社会的统治下,重公权益、轻私权益观念导致庶民的个人利益无法通过规范的法律给予保护。一方面,皇帝的权威是不可挑战的,他可以被认为是上天和神的化身,因此皇室的权益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在皇室保护下的官僚贵族则是国家权力的另一种象征,他们的利益就是国家的利益。因此,重公权益即国家利益一直被认为是理所当然,而私权益即庶民个人的利益一度被忽略。以民间发生的财产纠纷为例,法律上称做是“细事”、“细故”,一般采取调处解决,不需告官,即使告官通常也不以严密的法律调整,而是援引习惯、礼制进行判决[1]。而且州县的判决即为终审,如坚持上诉则以刁民缠诉为由,先行仗责,然后再听其告诉。另一方面,每个封建王朝为满足统治需求对农民施以各种压迫,小农因不堪忍受残酷的压榨,或弃地而逃,或揭竿而起,历代统治者通常会采取刑事法律来镇压农民的反抗和斗争以保证自己的统治地位更加的稳固。历代的立法思想也印证了这一观点:“魏文侯师李埋著《法经》,以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于《盗》、《贼》”;唐代统治者认为法律是“禁暴惩奸,弘风阐化,安民立政,莫此为先”(《唐大诏令集》卷八十二)的有效工具;明初明太祖以“定律以绳顽”(《明史·刑法志》)为立法指导思想。统治者口中的“盗”、“贼”、“奸”、“顽”就是可能会危及他们政治经济利益的劳苦百姓。因此说,正是统治阶级的专制要求决定了他们制定政策与法律的倾向。
2.礼观念的适用对“重刑轻民”现象形成的影响
中国古代,许多民事关系并不需要完全依靠民事法律进行规范,因为礼和家长特权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一直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这也是中华法系里存在“轻民”现象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西周最先创制了礼的制度,礼制度的诞生为维护统治阶级社会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自西周后,除法(刑)之外,礼调整了大部分的社会关系。汉武帝废除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家思想开始占据统治地位,儒家思想的精髓——礼也代替了其他治国理念成了历代统治者过分推崇的统治工具。礼之所以会有如此重要的地位,一方面是因为礼涉及的范围较为广泛。“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祈祷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礼记·曲礼》)礼从初始只是作为祭祀仪式一跃而成为调整政治、经济、军事、教育、司法、家庭、仁义道德等各种领域的行为规范。相对民事关系而言,礼也成了调整家庭关系和普通民事纠纷的重要手段。古代婚姻关系中存在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门当户对”、“七出之条”,宗法继承中的嫡长制,家庭关系中的夫妇之别,亲属关系中的亲疏远近大都是源于“礼”的观念。而当礼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时,则是把不平等的人身关系,不平等的社会地位合法,并以行政处罚和刑罚的方式,维护人身从属关系的普遍性和合法性,所谓“礼,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礼记·大传》)
3.重农抑商政策是制约民法发展的另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