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9 17:29:5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环境污染的含义,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越来越多,污染物对人类环境的影响日趋严重。环境问题成为当今世界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本文对环境污染及其治理进行了简要分析。
关键词:环境污染;问题;治理
中图分类号:TE08文献标识码: A
环境问题已引起世界性的关注。人类对环境影响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对拓展,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不断遭到破坏,环境问题已超越国界,发展成为区域性、全球性共同关注的国际性问题。
1环境污染概述
1.1环境的含义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1.2环境污染的含义
环境污染指的是由于自然或人为的(生产、生活)原因,往原先处于正常状态的环境中附加了物质,能量或生物体,其数量或强调超过了环境的自净能力(自动调节能量),使环境质量变差,并对人或其他生物的健康或环境中某些有价值物质产生有害影响的现象。
1.3环境污染的分类
环境污染按照环境要素分为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电磁污染、热污染、光化学污染等;按照人类活动分为工业环境污染、城市环境污染、农业环境污染;按照污染性质分为化学污染、物理污染、生物污染、能源污染。
1.4环境污染的原因
总的来说,环境污染可以是人类活动的结果,也可以是自然活动的结果,或是这两类活动共同作用的结果。但通常情况下,环境污染更多地是由人类活动,特别是社会经济活动引起的。我们平常所指的就是这类源于人类活动的环境污染。人类活动之所以会造成环境污染,是因为人类跟其他生物有一个根本差别:人类除了进行自身的生产外,还进行更大规模的物质生产,而后者是其他所有生物都没有的。由于这一点,人类活动的强度远远大于其他生物。
1.5环境污染现状
1.5.1水环境污染。
目前中国正面临的不得不解决的最可怕的环境危机之一是缺水和水污染。中国水资源总量居世界第六位,但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在世界银行连续统计的153个国家中居第88位。我国江河湖泊普遍遭受污染,全国75%的湖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90%的城市水域污染严重,南方城市总缺水量的60%~70%是由于水污染造成的;对我国118个大中城市的地下水调查显示,有115个城市地下水受到污染。水污染降低了水体的使用功能,加剧了水资源短缺,未来我国水资源紧缺的形势依然严峻。
1.5.2大气环境污染
中国大气污染的程度和危害度丝毫不亚于我国的水体污染。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污染:
(1)二氧化硫。中国的资源消耗主要以煤炭为主,随着煤炭消耗量的增加,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急剧上升,由二氧化硫排放引起得酸雨污染范围也不断扩大,直接造成我国粮食、素菜和水果减产,林木死亡,土壤和水体酸化。空气中的二氧化硫甚至引起人体呼吸系统疾病,造成人群死亡率增加。(2)烟尘、粉尘。烟尘的主要排放源也是火电厂和工业锅炉,由于我国目前许多电厂使用的大多为低效除尘器,因此烟尘排放量居高不下,严重危害大气环境。(3)机动车排气污染。受经济增长的推动,我国机动车近年来数量增长迅速,汽车排放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排放总量逐年上升。此外汽车排放的铅也是城市空气中重要的污染物。铅的排放对居住在城市的居民身体健康将造成严重威胁。
1.5.3固体废弃物污染
目前我国固体废物产生量持续增长,工业固体废物每年增长7%,城市生活垃圾每年增长4%;而对于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又明显不足,大部分危险废物处于低水平综合利用或简单储存状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仅达到20%左右。并且老的固体废物造成的环境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新问题接踵而来:废弃电器产品等新型固体废物不断增长,农村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1.5.4室内环境污染
自然环境污染固然不可小视,但室内环境污染同样威胁着人类健康。在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由于建筑、装饰装修、家具和现代家电与办公器材造成室内环境污染已成为影响人们健康的一大杀手,由此产生的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电磁波及静电干扰、紫外线辐射等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不可忽视的影响。现状统计显示,中国每年有11万人死于室内污染,几乎所有新装修办公室、居室、新购买的车辆都存在室内污染问题,某些污染物甚至超过了国家标准几倍几十倍。
1.5.5其他污染
(1)光污染: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各种建筑外墙使用镜面、瓷砖等高反射系数材料日益增多,使城市在日光照射下熠熠生辉、炫目夺彩;而夜晚的城市灯火通明、霓虹闪烁,已成为名副其实的“不夜城”。再加上近距离读写使用的书本纸张越来越光滑,使人们几乎随时随地把自己置身于“强光弱色”的人造环境中。
(2)电磁波辐射:电台、电视台的各种发射塔、雷达、卫生通讯系统、变电站,还有各种电子设备,以及随身携带的手提电话等使我们随时可能处于电磁辐射的不良环境。
1.6环境污染的影响
环境污染会给生态系统造成直接的破坏和影响,也会给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造成间接的危害,有时这种间接的环境效应的危害比当时造成的直接危害更大,也更难消除。环境污染的最直接、最容易被人所感受的后果是使人类环境的质量下降,影响人类的生活质量、身体健康和生产活动。环境污染对生物的生长发育和繁殖具有十分不利的影响,污染严重时,生物在形态特征、生存数量等方面都会发生明显的变化。
2 环境污染的治理
目前,将环境污染完全消灭是不现实的,我们能做得只能是减少污染,并且对已经既存的事实作出更好的补救措施。
2.1环境污染治理的思路
(1)环境污染治理体系的建立。良好的环境污染治理体系必须具备的要素:完善的法律结构、先进的技术手段、充分竞争的市场和高效的政府,这些要素需要按照效力、公平、效率和弹性原则进行配置。通过在政府、媒体、企业和社会公众之间建立起有效的制度安排,包括合作机制、参与机制、奖惩机制、监督机制,实现要素在不同的治理主体间的合理配置和运行,并渗入市场调节和政府监管两种治理模式的共同作用,从而达到环境污染治理的成效。
(2)环境污染治理决策的制定。环境污染治理决策由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决策要考虑不同区域的利益代表,兼顾不同社会阶层的需求,尤其是弱势群体,真正体现多样性和代表性的原则。
(3)环境污染治理手段的确定。在治理手段上,要综合采用政府管制与市场交易两种制度;技术、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形成以政府为引导、市场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机制。此外,政府要建设环境保护信息平台,建立公开有效的信息接收和传递、渠道,广泛接纳社会各界的有益建议,接受来自群众和企业的监督。
2.1环境污染治理的对策
(1)合理规划, 完善城市功能。遵循生态规律, 从城市环境容量和资源保证能力出发, 制定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 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发展方向, 调整城市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 逐步解决城市功能区混杂问题,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2)治理城市水污染。所有城市都要制定改善水质的计划, 重点保护城市饮用水源。20 万人口以上城市要建立水源地水质旬报制度, 环保重点城市要实施生活饮用水源水环境质量报告制度。采用截污、治污、清淤、保证城市河湖用水、加快水体交换、维护城市湿地等措施, 使城市地表水按功能达标。综合运用价格、行政、科技和工程措施, 推行城市节水、污水处理及其资源化, 创建节水型城市。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 严禁超采地下水。
(3)治理城市大气污染。提高城市清洁能源比例, 改善能源结构, 大中城市要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在人口稠密的市区逐步取消直接燃用原煤。促进西气东输沿线城市积极利用天然气。加快城市供热、供气能力建设。禁止在城市的近郊区内新建燃煤电厂和其它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企业。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鼓励开发和使用清洁燃料车辆, 逐步提高并严格执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大中城市以及城市群地区要综合控制城市大气污染物的相互影响。按照生态要求进行绿化、美化、硬化, 加强建筑施工及道路运输环境管理, 有效控制城市扬尘。建立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和重点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制度。
(4)治理城市垃圾污染。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等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储运和处理系统, 在优先进行垃圾、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的基础上, 推行垃圾无害化与危险废弃物集中安全处置。建立废旧电池回收处理体系。20 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医疗废物必须全部实现安全处置,鼓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5)治理城市噪声污染。加强对建筑施工、工业生产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限制机动车、火车市区鸣笛, 对造成敏感建筑物声环境超标的交通重负荷路段, 采取降噪措施, 控制交通噪声污染。
(6)做好重点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综合考虑城市规模、性质、区域分布和环境状况等因素, 把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扩大到113 个, 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继续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 提升模范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综合能力。完善公众、社区和媒体参与城市环境管理的机制, 建立城市环境污染应急响应系统。
4 结束语
人类与大自然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强化和履行好环境管理职能,通过自身的努力,为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1]丁泉君,赵静,董爱玲.浅谈当前环境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国科技博览 2009(36)
【关键词】保定市;绿色GDP;自然资源耗减成本;环境污染损失成本
一、绿色GDP的概念、内涵和核算方法
绿色GDP概念在1993年联合国统计署(UNSD)正式出版的《综合环境经济核算手册》中正式提出的。绿色GDP的含义有:一是产品的生产和经济的发展要在一个良好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下进行,要合理、有效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并符合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求;二是产品的生产和经济的发展应在满足人们物质生活极大丰富的同时,保障生存环境的良好循环和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根据这一定义,联合国统计署开发的环境经济综合核算体系(SEEA)中绿色GDP的核算方法为:绿色GDP是在传统GDP的基础上扣除GDP的获得对当年度自然资源损耗成本和环境污染损失成本值等两项负面数值后所得。
二、保定市绿色GDP核算体系构建
目前在绿色GDP核算体系的构建时,普遍都以SEEA的核算体系为框架,将自然资源耗减和环境成本作为扣减项目计算的主要出发点,对具体扣减项目略加调整。结合保定市的环境资源特点,笔者认为保定市绿色GDP核算体系的构建应该合理地选择针对性较强的优先领域进行,不必单纯追求完整全面的绿色GDP核算数据。根据上述指导思想,考虑到保定市自然和环境的特点,结合保定市现有统计核算体系,笔者得出保定市绿色GDP的核算公式:绿色GDP=传统GDP―自然资源损耗成本―环境污染损失成本。
三、保定市2010年绿色GDP核算
(1)自然资源消耗成本。自然资源耗竭损失价值核算的主要内容包括煤、石油、天然气消费和耕地损失、水资源消耗、鱼类资源过度捕捞所造成资源损失。对地下矿产耗竭损失价值的计算采用雷明中国环境经济综合核算矩阵及估算中自然资源价值估算方法―净价法。取各类资源实际恢复费用和理论恢复费用的平均值进行计算。耕地资源耗竭损失价值是当年耕地损失量与耕地单位面积净收益乘积与当年一年期存款利率和通货膨胀率之和的比值(2010年保定市耕地单位面积净收益为2.87万元/公顷,年期存款利率2.5%,通货膨胀率4.9%)。2010年保定市煤炭消费总量为988.25万t,包括燃料煤消费量和原料煤消费量。石油、天然气消耗量分别为8.09万t和10344万m3。渔业产值67301万元,渔业中间消耗为31466万元。耕地面积减少300公顷。结合上述数据可得保定市2010年自然资源耗减成本为120012.8万元,其中地下矿产资源损失71192.7万元,占资源耗竭损失的59.32%。(2)环境污染损失成本。对环境污染损失成本核算方法采用恢复费用法,得到废水(仅工业废水)的治理成本是4.2元/吨;废气单位治理成本,即工业SO2的治理成本是1262.64元/吨,工业烟尘的治理成本是272.2元/吨;一般工业固废的治理成本是50元/吨,危险固废的治理成本是1150元/吨,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成本是30元/吨。2010年保定市工业污水排放量17866万吨。工业二氧化硫去除量107765吨,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53984吨,工业二氧化硫产生量161749吨。工业烟尘去除量1384577吨,工业烟尘排放量14652吨,工业烟尘产生量1399229吨。一般工业固体固废产生量为446.85万吨,危险固废产生量为1.29万吨,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6.00万吨。综上,在环境污染损失成本核算中,环境污染损失成本为158453.3万元,废水治理成本75037.2万元,占污染治理总成本的47.36%,废气治理成本58510.09万元,占污染治理总成本的36.96%,固体废弃物治理成本24906万元,占污染治理总成本的15.72%。(3)保定市绿色GDP计算结果。保定市绿色GDP=GDP-(自然资源耗减成本+环境污染损失成本),其中自然资源耗减成本120012.8万元,环境污染损失成本158453.3万元,保定市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2050.3亿元,根据公式计算得到绿色GDP为2020.5亿元。2010年保定市国内生产总值中有1.4%的部分是以牺牲自身生存环境取得的,属“虚增值”。
本文针对当前资源浪费、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的危机,对保定市2010年的资源环境损失问题进行了研究。通过数据分析得知,虽然保定市绿色GDP指数为98.6%,指数较高,但其量化的资源环境损失为29.80亿元,表明2010年保定市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对资源环境也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其中环境污染损失较严重,废水和废气的治理的成本占到近八成。自然资源耗减量较大,表现为地下矿产资源消耗过度,鱼类过度捕捞。
参 考 文 献
[1]高敏雪,许健.资源环境统计[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4
环境污染是工业化的副产品,一般可以通过技术革新、生产的工艺和流程来减轻,但无法绝对的避免;特别是目前我国环境污染进入高峰值期间,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重大民生问题和全球关注的环境焦点问题;另外,我国环境污染引发的社会问题日益显性化,污染的损失补偿机制也缺乏,造成污染事件的企业没有精力、金钱处理污染事件,从而导致公共环境损害和污染受害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赔偿。环境污染风险作为一种影响巨大、损失后果严重、极易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仅靠一种方法和途径去化解和管理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目前环境污染地区差异巨大、社会矛盾突出。所以最现实可行的办法就是提出综合性、系统性的管理模式和途径,对环境污染风险进行综合管理。
2014年8月,国务院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为保险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意见中明确提出要重点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发挥保险社会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同时,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这对推动保险在风险治理的作用方面奠定了基础。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一种,以企业发生污染风险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财产保险险种。环境污染风险事件频频发生,需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参与和管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通过保险功能和管理,环境污染风险责任实现社会化,达到减轻社会负担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环境责任保险是近年来重点关注和发展的保险业务,是一种以风险转移为目的的环境污染处理机制。与罚款、技术提升等传统的环境污染治理方法相比,通过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可以有效的提升处理赔偿事故的效率、降低环境污染发生的概率和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等优势。
一、国内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开展情况
在国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许多国家通过社会化途径解决环境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主要金融工具和管理办法。在国内,随着对环境问题的日益重视,2007年开始江苏、湖南、湖北、河南、重庆、深圳、宁波和沈阳等省市已经启动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但进展缓慢,社会大众对其的了解知之甚少。2009年,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保监会《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07〕189号),重新探索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和解决机制。其中,重庆、宁波、深圳等地保险与环保部门共同合作,正式启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2013年3月,根据试点城市的经验,环境保护部、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三类企业必须强制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否则将在环评、信贷等方面受到影响。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按照规定应当投保而未投保的企业,环保部门将采取停业等相关约束措施。
2009年,浙江开始启动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工作。2010年,浙江省环保厅、浙江省保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嘉兴,金华、温州都推行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2014年,浙江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发挥保险功能作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规定在重金属、化工等重污染高风险行业试行强制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具体到杭州,富阳区在2012年开始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目前已有医药、有色金属、电镀等行业的企业投保。但总体的投保率偏低,在险种的设计、服务等方面存在缺陷,必须总结省内外试点城市的经验和地区实际,设计出符合地区特色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二、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建议
随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广泛宣传和推广应用,杭州地区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可以借鉴已经试点城市的经验,特别是可以借鉴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制度的经验,设计符合需求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对于杭州地区建议先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一)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条款设计
1.费率分类问题
保险费率是保险条款的基本内容,也是影响投保积极性的重要方面。环境污染强制责任强制保险费率的确定需要考虑制造环境污染的行业的特点和区域经济的特点分类确定。
按照目前杭州地区的现状,可以在一些重点领域和污染严重的领域分类确定费率。比如分为重有色金属业、化工业、医药业、电镀业、其它行业等确定费率标准,并在高污染的行业要求率先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影响企业缴纳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的因素除了保险费率外,还有赔偿限额。强制保险提供的是基本的环境安全保障,赔偿限额也是基础性的基本保障。可以按照每次事故死亡伤残、每次事故人身伤亡、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进行确定。考虑到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行业发展水平的不同,可以根据地方特点确定保险金额。以杭州市为例,2014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损失各项数据标准如下: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6106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76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860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257元。①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二十年;残疾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财产损失较少,其赔偿限额可以按照基础确定一个标准,比如1000元。
2.无赔款优待制度设计
无赔款优待制度广泛应用于保险险种的设计,一般的含义是如果保险标的在上一年保险期间内没有发生赔款,则被保险人在续保时可享受减收保险费的优惠;反之,如果保险标的在上一年保险期间内发生赔款,则被保险人在续保时就要多交保险费。无赔款优待制度的核心是保险费直接与实际损失相联系,从而使保险公司实际收取的保险费能够更加真实、直观地反映所承保的风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道德风险。车险是实施无赔款优待制度最为成熟和完善的险种。交强险的无赔款优待制度与道路交通事故、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目前最低下浮30%,最高上浮30%。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设计需要无赔款优待制度的参与,可以参考交强险的费率浮动机制,对于上个保险年度内无保险事故发生的企业给予10%的费率优惠,对于上个保险年度内有保险事故发生的企业给予10%的费率上浮,特别对于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企业给予30%的费率上浮。
总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设计一定要体现强制性的特色,体现基础性的特点。
(二)建立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承担的是损害赔偿责任,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给予政策支持。首先,建立和健全环境污染的责任认定体系,这是推广该保险的基础。其次,对于杭州的环保部门来说要研究和制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具体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相关问题做出明确规定。重点包括如何对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给予政策支持,比如适宜的税收、财政优惠政策能吸引更多的排污企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还要注意管理方式和方法,保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安全落地和顺畅执行。最后,考虑到环境污染的公众性,可以建立环境救济基金。环境救济基金可以起到迅速补充赔偿的作用,是环境污染赔偿与救济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环境救济基金的来源,可以通过国家财政拨付转移、排污费、社会团体个人捐赠等多种渠道予以建立。
(三)建立多方共享、协作的沟通机制和协调中心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实施需要保险公司、环保部门、政府的共同维护和管理。首先,要建立信息共享的机制。包括召开定期沟通例会,建立信息反馈和联合督查机制。其中,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是重要的环节和核心内容,可以建立环境污染的信息统计系统,保险公司的承保、理赔数据、环保部门的数据都进行共享和整合,这是保障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正常实施的重要保障。另外,要建立黑名单体系。对于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件和在联合督查中发现重大问题的企业进黑名单,给予重点的督查、费率上浮、提高免赔额等措施。协调中心主要负责对实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制度提出建议,同时针对保险公司处理环境污染的专业技术能力欠缺的问题,协调中心要制定污染损害赔偿、鉴定程序的技术指南,为相关管理部门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撑。
(四)建立有效、快捷的理赔服务
在保险经营的各个环节中,保险理赔最能体现保险的补偿职能,是保险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对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理赔服务更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体现。首先,要建立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服务。特别是迅速的理赔服务,可以在保险制度中规定具体的理赔时效,比如1天内确定保险责任,在理赔资料收齐的情况下3天内给予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赔付等等,让客户感觉到保得放心,赔得心服,也是保险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其次,根据责任保险的制度,保险理赔的赔付金可以直接支付给利益受到损害的第三者,具体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最后,要建立环境污染救助基金。由于各种原因比如找不到污染企业时,根据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得不到赔偿,可以通过救助基金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赔偿。环境污染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环境污染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费用的专项基金。基金的筹集可以从环境污染企业的罚款、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利润和保费中获取。总之,要建立群众放心、企业信任、符合地区实际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五)适时推出环境污染责任商业保险
以上讨论的是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设计,其提供的是基本的保障,其赔付金额也是较低的。当强制保险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具备一定的经验之后,可以推出商业性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其赔付金额相对较高,可以供投保人进行选择,以满足不同层次的企业的投保需求。鉴于近年来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形势,可以参照国际和试点城市推广的经验,采取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保险模式,即鼓励企业自愿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而对于环境风险大、环境污染严重的行业或者对地区影响颇大的行业,应实施强制性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杭州地区就可以试行在重点污染行业强制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鼓励企业投保商业性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强制性、商业性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费率分类、无赔款优待制度的实施和理赔方面具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可以采用类似的险种设计。但在赔偿限额方面,两者是相互补充的;在费率的确定方面,强制险作为基础性的险种不应该以赚取利润为前提,但是商业性的险种提供的是较高层次的保障,可以以赚取利润为目的。这是两者之间最大的不用和区别。
关键词:环境纠纷;问题;处理
中图分类号:X3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7)6-0102-03
1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滦平县的经济水平得到了快速的提升,与环境有关的一些矛盾与纠纷也开始日益显现。环境纠纷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因此,妥善处置环境纠纷问题,是一项事关全局,事关稳定,事关发展的大事。
2 环境纠纷问题的基本状况
2.1 环境纠纷问题成因及含义
导致环境纠纷问题不断的根源是因为环境问题的存在,当其在不断的积累过程中,就会导致矛盾更加突出,有时还会衍生出一些激化的产物,这也是环境保护法律的主体就他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产生的争议,例如公民因他人排污致使其健康受到损害要求污染者赔偿损失而产生的争议等。
2.2 环境纠纷问题现状
滦平县的环境纠纷问题,从成因上划分,主要包括四大类:第一类是空气污染纠纷,包括工业类废气(如锅炉烟尘)、生活废气(如煤烟、厨房油烟等)和其他废气;第二类是水污染纠纷,包括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引发的纠纷;第三类是噪声污染纠纷,主要是工I噪声和社会噪声造成的纠纷投诉等。第四类是其他污染纠纷。根据该县近几年发生的环境纠纷问题的统计,全县因空气污染引发的纠纷约占40%,因水污染引发的纠纷约占30%,因噪声污染引发的纠纷约占16%,因其他污染引发的纠纷约占14%。
从环境纠纷影响程度看,当前废气污染纠纷是热点,水污染纠纷是重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环境纠纷则是难点。因为废气污染产生的影响最直接,最容易被感受到,因此投诉数量长期位居各类投诉的第一位。因为县城的快速发展,导致人口过度扩张,同时又受到环境的有限容量的限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开始产生一些矛盾,部分企业还存在偷排、漏排的现象,加剧了环境的污染,特别是与畜牧养殖以及生活用水有关的问题会存在较大的纠纷。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环境纠纷由于成因复杂,监管体制不完善或监管主体不明确,消除污染成本高等原因,造成纠纷处理的难度大、时间长、见效慢,从而成为环境纠纷问题的难点。
此外,近年来一些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引发的环境纠纷问题也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这些事件具有的特点为危害程度严重,影响面较广,具有突发性,易形成,当地政府应该着重关注这些问题。
2.3 合理解决环境纠纷问题的意义
(1)妥善处置环境纠纷问题,是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举措。环境问题是一个民生问题。环境是每个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和物质基础,享有适宜健康和良好生活环境的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如果公民的环境权益得不到保障,那么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也就失去了保障,安居乐业也就没有了基础。因此,妥善处置好环境纠纷问题,也就是切实保障群众的生存权利。
(2)妥善处置环境纠纷问题,是尊重历史,面对未来,努力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途径。环境问题是一个历史问题。很多环境问题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包括过去决策的失误,政策的不连贯,制度的不完善,管理体制的不合理等。因此,妥善处置环境纠纷问题,也就是一个追溯历史,分析原因,改革不合理的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工作机制的过程,是对过去的失误加以纠正,对存在的不公平加以调整,以及对受害人受到的侵害进行补偿的行为,是促进社会公平的一条重要途径。
3 环境纠纷问题的主要特点
3.1 环境纠纷问题具有过程性
环境纠纷问题的过程性,首先是指环境纠纷问题的产生和解决是一个历史过程,环境纠纷问题是在“过程”中发生,也将在“过程”中得到解决。第一,人们对于自身行为对环境影响的认识是一个在实践中逐步积累的过程。第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是一个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第三,治污技术和法规标准是一个逐步提高的过程。现有的污染物控制技术标准是结合环境容量和我国当前的技术发展水平确定的,企业排放的污染物尽管已达标,但对环境仍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如果现在就制定过高的控制标准,必然会因脱离实际而无法落到实处,从而也不利于环境保护。第四,环境管理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目前的环境管理法律制度上比较“软”,技术力量上比较“薄”,执法能力上比较“弱”,需要逐步完善和提高,以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
环境纠纷问题的过程性,指的就是环境纠纷问题的几个阶段,从问题发生,到问题发展,再到发展,接着产生回落等,若事件会对他人的环境权利造成一定的妨碍,那么发生问题的前提条件就产生了。随着时间的推移,程度的积累,环境纠纷问题越来越尖锐;当超过受侵害者所能容忍的程度,或者是受到一些其他因素的干扰,环境纠纷问题的爆发方式就会更为极端,例如围攻企业,集体上访等。虽然在解决环境侵害问题,并提供补偿之后,事件得以平息,但是并没有从根源上解决环境问题,环境纠纷问题仍不会停发生,呈现周期性循环状态。
3.2 环境纠纷问题具有群体性
第一,外部性。1910年,马歇尔首次提出了该理论,并在20世纪20年代由庇古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具体指消费者或生产者在自身的各项活动之中会形成一些影响,其中,正外部性就是指有利影响所带来的利益,负外部性就是指有害影响所带来的损失。其中,环境污染就是负外部性,不在县城体系之内,是一些企业或个人的行为对另外的企业或个人构成了负面的影响。因为环境污染在县城体系之外,因此县城的机制就不能对这个问题进行处理。原因是现场的主体在考虑方案的收益和成本之时通常都是以自身的角度为关注点,而把经济活动的过程之中因为负外部性特征所导致的环境成本(不在私人成本范围之内)转移给未来、社会或他人。最终承担环境污染问题产生影响的人,会以力量抗衡以及维护自身利益为出发点,结成利益体,利用群体性的行为寻求政府帮助或者要求造成污染的主体进行补偿。
第二,因为环境污染影响范围广、影响程度深,加上受害者在地理位置上和受侵害时间上相对集中,从而更容易达成一致意见而采取群体性行动。
3.3 环境纠纷问题具有复杂性
这个特点的产生原因是因为环境污染具有长期性,环境污染后果具有潜伏性,环境污染物具有不确定性所决定的。
第一,构成环境问题的原因一般比较复杂,部分问题的产生是由于特殊的气象或者是多种污染因素共同作用导致的,对污染主体进行界定时具有一定的困难性,鉴定手段与鉴定依据比较缺乏。
第二,环境污染造成的后果初期不会显现,一般都具有潜在性,部分污染物质会在人体内潜伏数十年,这个因素的存在导致很难对赔偿的额度以及污染的程度进行界定,给纠纷的处理带来一定的困难。
第三,环境污染不是短期就能消失的,具有长期性,环境被污染以后,污染物质会存在很长的时间,在这期间造成污染的主体很可能会死亡或者是变更,污染会继续存在或者是产生新的问题,加大污染责任追究时的难度,使纠纷调处的过程变得困难重重。
4 对策与建议
作为负有地方环境保护责任的政府及政府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有必要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好各类环境纠纷问题。首要的是千方百计控制环境纠纷问题的发生,扎实做好预防工作,把环境纠纷消除在萌芽阶段。而预防工作的重点首先是严格环境准入,力争堵住新污染源。其次是花大力气解决好关系国计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还要有效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减轻污染损失,防止事态扩大。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件一般会成为造成群体性环境纠纷,不及时的进行处理,很容易发生恶性事件。
在环境纠纷的处理过成中需要坚持的原则是效益、效率与公正。
公正,指的是调解处理环境纠纷问题之时应该遵循相关的法定程序,以合法的证据为依据对两方的权益得失进行客观的评价,做出的裁判一定要合理、公平。
效率,指的是处理污染问题一定要及时、有效,争取在第一时间内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调解处理环境纠纷,控制住环境纠纷问题,使其不再继续恶化。
效益,指的是调解处理的结果应该使双方都满意,将损失降到最小,与此同时还应该满足长远利益与全局利益的要求。
4.1 从全局出发,对形势进行正确的把握
正确把握形势是积极做好环境纠纷事件处置工作的前提。第一,将全局和局部的关系协调好,既要考虑局部利益,即当事人的权益,又要考虑全局利益,即整个省、县的利益,防止处理不当引发连锁反应,造成工作被动,影响全县甚至全省发展大局。第二,对现实和历史的关系进行全面的把握,不仅需要认识到治理环境污染的现实感、紧迫感,大力宣髡府的具体措施和整治进展情况,还要对环境污染的根本性问题的过程性进行考虑。第三,处理好发展和稳定两者的关系,不仅要化解群众情绪,维护他们的利益,尽一切可能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还要保证企业能够尽快的进行经营,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保证发展环境的良好。在处理纠纷事件过程中,要按照“坚持发展,保护环境,相信科学,依法诉求”的要求和“尊重历史,面对现实,顾及长远,有利全局”的原则,正确把握形势,积极履行职责,妥善处置环境纠纷。
4.2 坚持尊重事实,进行合理、科学的决策
解决环境纠纷问题的基础就是尊重科学的事实,不管是治理污染,还是处置企业或者是赔偿经济损失,都应该以事实为依据,用科学来说话,才能让群众更好地理解调解工作,让企业信服处理结果。在事件处置中,必须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寻找正确决策的科学依据。制定处理重大问题的方案时,可以向相关的专家进行咨询,对解决方案进行科学的论证之后再实施,对群众以及企业等不同的声音进行听取,最好使两方的意见达到一致,平衡各方的利益,有效解决环境纠纷问题。
4.3 做好预防工作,提高环境监管力度
做好环境监管工作可以有效保障环境纠纷事件得到及时处置结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构,将日常检查和常规检查相结合,建立一个名录,确定重点监管对象,掌握企业相关动态,并定期对环境不稳定因素展开相关调查,及时发现县内存在的环境隐患,一旦发现苗头立即介入,将矛盾及时化解。在重大环境纠纷产生后,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采取非常措施,加强环境监管,有必要成立全县性的环境监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区域环境监管的实施方案,集中开展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妥善解决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矛盾,只有这样,才能使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控制,才能对群众有一个交待,缓解群众的情绪,防止产生连锁反应,引发其它的环境纠纷问题。
参考文献:
关键词: 环境损害赔偿 强制监测 举证能力 监测体制 司法能动
在我国,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各种环境问题日益涌现,相应的环境损害赔偿纠纷大量发生,收集证据成为处理环境纠纷尤其是通过诉讼程序处理纠纷的关键。而环境问题的最大特色在于其涉及高度的科技背景,[1]因环境问题而产生的损害赔偿纠纷也相应地具有复杂的技术特征,一般当事人很难通过自身力量收集到这样的科学证据,往往需要借助于专业的监测(鉴定)机构加以完成。如何从专业监测机构及时得到真实准确的监测数据以支持其主张,成为环境损害赔偿纠纷处理中对当事人具有胜负决定意义的问题。在此背景下,环境监测机构强制监测义务的立法规定得以产生。
一、有关强制监测义务的立法规定及其理由
环境监测,是指人们对影响人类和其他生物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视性测定的活动。[2]在环境问题的个案处理和司法程序中,环境监测可以理解为对有关证据、因果关系等事项的鉴定行为。
所谓强制监测义务,是指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中,环境监测机构依据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定义务,即接受纠纷当事人的委托,为其如实提供相关监测数据。强制监测义务首次规定于2004年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以后,已经相继在其他一些立法和文件中得到规定和体现。
2004年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章(法律责任)第87条规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损害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委托环境监测机构提供监测数据。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接受委托,如实提供有关监测数据。”该条款的含义是:(1)环境监测机构强制监测义务的适用范围是适用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损害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具体范围包括两类纠纷:一是关于是否承担责任以及承担责任大小的纠纷;二是关于赔偿金额的纠纷。(2)监测义务的具体内容为:接受委托,如实提供监测数据。(3)权利主体即前述纠纷中的当事人包括加害人和受害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还包括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2008年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第七章(法律责任)第89条也规定:“因水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委托环境监测机构提供监测数据。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接受委托,如实提供有关监测数据。”
2009年《环境保护部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见》第24点指出:对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委托环境监测机构提供监测数据的,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接受委托。该意见是环境保护部的政策性文件。虽然它不是法律法规,但它对之前相关立法规定作了基本总结。在适用范围上,它从“固体废物污染”和“水污染”扩展到一般的“环境污染”,从而扩大了环境监测机构强制监测义务的应用范围。
规定环境监测机构的强制监测义务,一方面是因为环境监测本身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其一,它是实施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哨兵”、“耳目”,是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境管理最为重要的基础性和前沿性工作。任何环境决策都离不开环境监测基础数据的支持,每一项环境管理措施的优劣成败都要依靠环境监测来验证。[3]环境监测不仅是政府实施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企业开展自身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其二,它是加强环境执法的重要依据。我国为加强环境监督管理而建立的各项环境执法制度和措施(如环境标准、排污收费、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环境信息公开等),以及对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罚(如超标、超总量、超范围排污、违规监测、污染事故等),都涉及到技术上的指标、质和量等问题。这些都离不开环境监测提供的技术支持。其三,它是处理环境纠纷的重要保障。环境污染具有广泛性、深刻性、多元性与继续性等特性,导致赔偿范围诊断不易或是赔偿数额难以计算等缺失。[4]因此,作为专门鉴定的环境监测就非常必要。环境监测通过环境污染事故的监测和污染纠纷的仲裁监测,可以确定环境是否受污染、污染程度如何、受何种污染物污染等,这就为正确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提供了技术依据。[5]
另一方面,环境监测机构比其他机构更适合作为强制监测义务的主体。首先,从当事人角度来看,受害人举证能力有限,或者双方容易对监测数据产生争议,从而无法形成权威统一的数据。目前环境污染的受害人在诉讼中最困难的问题就是证据收集。污染监测的数据基本都掌握在环境行政管理机关和排污者手中。让污染受害人去收集有关的证据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受害人没有任何监测手段,即使监测,由于没有资格认定,其监测结果也不可能被法院接受。[6]其次,从法院的角度来看,法院作为是非曲直的裁判机构,不擅长科学技术问题的判断。各级法院作为纠纷裁决机关,对那些超越于法律之外的监测数据,要求其作出精确的论断,无异于让法院进行无穷尽的科学审判,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7]因此,法院也不适合调查收集和判断环境监测数据。最后,从环保部门和环境监测机构的角度看,它有法定监测的职责并拥有技术优势,但是,环保部门往往不接受委托,或者接受委托监测后不给监测结果。[8]我国台湾地区亦有类似情形,因事涉高度争议,鉴定单位或机构欠缺进行鉴定的意愿。[9]
从实务部门的一些反馈来看,[10]强制监测义务规定的出台,对克服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中当事人的举证难题,确实发挥了积极作用。
关键词:城市规划 城市可持续发展 分析
1、城市规划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含义、内容
1.1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的含义:
(1)一般来说,城市规划指的是在一定时期之内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2)城市规划的内容:客观的来分析,城市规划的内容包括了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总体规划是对一个城市进行宏观的战略安排,是一定时期之内城市发展的目标和计划,是城市建设的综合部署,也是城市建设的管理依据;详细规划则是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之上进行的展开以及完善,比如说包括了城市的发展定位、城市的形态、城市的功能分区以及城市的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等等。
1.2城市可持续发展
(1)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含义:可持续发展指的是经济、社会、人口与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既要满足当代人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又不能损害满足子孙后代生存发展对大气、淡水、海洋、土地、森林、矿产等等自然资源和环境需求的能力;
(2)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城市可持续发展包括了三个方面,分别是生态可持续发展、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可持续发展。生态可持续发展是以保护自然为基础,坚持在发展的同时保护环境;经济可持续发展指的是鼓励经济增长,以体现国家实力和社会财富;社会可持续发展则是以改善和提高人们生活质量为目的。
2、城市规划的策略
2.1保护好城市的环境
现在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那么在进行城市规划的同时,不要把保护环境给忽略掉,由于重工业的快速发展,人口资源的不断增加,而导致了环境的污染也随之加快,环境污染会对整个的生态体统造成严重的影响与破坏,如沙漠化,臭氧层的破坏,酸雨等等,对人们的生活与生存环境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后果,城市环境污染严重会导致城市人口的病发率增加,水污染后会严重威胁和影响我们的后代,因为,人们引用了污染的水后,会对胎儿产生不健康的影响,会引起胎儿的畸形或早产等。所以,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是重中之中。为了保护环境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2.1.1 量的植树造林
现在工业生产中排放的有害气体,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都有着很大的危害,众所周知,植物可以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所以植树造林可以吸收空气中的有害气体,减少空气的污染;植树造林可以减少水土流失,现在由于森林的减少,土地沙漠化严重,人们可利用的土地资源减少,所以,要想减轻沙漠化必须植树造林;植物还可以美化环境,植物不仅可以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让人们的呼吸更加的通畅,还可以美化环境,让人们生活的更加舒适,让人们的心情更加开朗,心胸更加的阔达。植树造林还可以为人们提供很多的宝贵资源。
2.1.2 处理好人们的生活垃圾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市人口的迅速增加与集中,生活中产生的垃圾也就越来越多了垃。圾会对人体和生活环境产生很大的危害,垃圾的堆积,不仅占用土地,而且还污染土地,垃圾长时间的堆放会产生有毒和有害的物质,会污染到空气,和水源,垃圾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很大的危害,会引发人体疾病,垃圾堆放的时间长了以后,会吸引蚊子、苍蝇、老鼠等有害动物,它们是传播疾病的源泉,会使人们的健康受到威胁。所以,处理好生活垃圾非常重要。
(1)垃圾分类。人们在生活中产生的垃圾有很多是无害的,所以把垃圾分类装置,把有害的和无害的分开来装,并把有害的处置掉。
(2)回收利用。垃圾的回收再用也是发展可持续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实,人们生活中产生的垃圾是有很多作用的,如把废玻璃回收,可以使灯泡少发亮4个小时,回收一吨废纸,可以少砍17棵树。所以,我们在做到尽量的少产生活垃圾的时候,也要注意垃圾的回收利用与垃圾的分类。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和人体健康,实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2.2保护人类的可利用资源
(1)水是人类生存的源泉,是人们生存的根本,人们可以什么都缺就是独独不能缺水。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必须注意节约用水。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做起,积少成多,会为我们 的水资源节约很多的水。
(2)节约土资源
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增长,土地资源的利用也越来越来越多,住房紧张成了当下首要解决的问题,所以人们在研究和探讨怎样开发土地资源的时候,也要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农村和乡镇可以相结合连接,统一布局农村和乡镇的结构,明确农村居民点的数量、结构、规模,对农村进行统一整合,无限的开发有限的土地资源,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率,科学的编制土地,坚持建新拆旧,对废弃土地和宅基地进行重复的开垦整理,做到合理的应用和有效的应用,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做到可持m发展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3)开发新能源
国家在可利用资源日益减少的情况下研制开发了新能源,如天然气、太阳能、风能等。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口的快速增加,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私家车也逐渐走进了人们的生活,私家车的增多,导致石油能源的用度加大,更进一步造成了环境污染。可以运用新能源来代替石油、燃气等传统能源,减少可利用资源的过度开发,减少空气污染,因为新能源除了能代替传统能源意外,干净、清洁是它们最大的特点,它可以减少环境污染,对人体没有危害,例如太阳能。
结语
综上,城市规划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阶段人们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活方式的重要环节。做好城市规划,不仅使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加舒适和方便,还能是人们的身体健康得到保证。所以,要想社会进步,经济持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必须要实施可持续发展,为我们现在和以后以及后代做好准备。
参考文献
[1]张磊.对中小城市规划可持续发展分析[J].中国科技博览,2015(25):543.
本文以2003-2013年中国30个省份(不包括)的面板数据为基础,运用门槛回归方法,分析了环境污染与公共服务对健康支出的影响。结果表明:环境污染对健康支出具有显著性影响,两者之间呈正相关关系。公共服务变量的引入,对环境污染的健康支出产生了门槛效应,并且不同公共服务对环境的健康支出影响产生的门槛数各不相同。其中,教育产生的门槛数为三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保护产生的门槛数均为一个。
关键词:
环境污染;公共服务;健康支出;门槛效应
一、引言
我国现今拥有将近14亿人口,约占世界总人口的19%,GDP增长速率持续24年保持在7%以上(1991-2014)。在工业化与城市化高速发展的共同刺激下,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问题表现得极为突出,各类空气污染、水污染和固体污染随处可见,不少城市常年处于空气污染超标状态。有关水污染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我国的河流已有82%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七大江河水系中,劣V类水质已经占到了41%,城市河段中的90%以上已达到了严重污染的程度[1]。而对于固定污染体现出的危害为大多数城市正面临“垃圾围城”的困扰。这些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不言而喻。其中,损害健康最直接的污染是空气污染和水污染,这两种污染的相关物质分别通过呼吸道和饮食进入人体,致使人体自身调节功能出现紊乱,免疫力下降,给人体造成健康风险、疾病甚至死亡。据世界卫生组织(WHO)调查并测算得出,我国环境污染引起的健康经济损害占居民疾病负担的21%,每年过早死的人数中有30000人源于室外空气污染,而因室内空气污染而过早死亡的人数每年达420000人,并且居民疾病中环境因素所占的比重仍呈上升趋势[2],甚至有研究者认为我国80%~90%的癌症病因与环境因素有关[3]。环境污染的严重化提高了疾病产生的风险,激发了人们对健康的需求,从而引起了健康支出的增加。根据清华大学与亚行联合的《中国环境分析(2012)》报告显示:我国平均每年因大气污染引起的健康经济损失已达到GDP的1.2%。由此,环境污染对健康支出的影响具有显著性,但在不同地区,尤其在公共服务水平存在差异性的地区,其影响的显著性存在差异,据有关学者研究显示,公共服务具有的功能之一就是抵御环境污染引起的健康风险和降低健康成本。对于公共服务水平供给不足的地区,其所面临的环境健康风险问题更加严峻[4]。因此,为有效降低居民健康成本和增强地区间抵御风险的能力,加大公共服务投入成为了一种有效的手段。
本文改变以往学者通常从环境科学和医疗卫生的角度分析环境健康效益的方法,转而运用经济学的手段,加入公共服务因素探讨如何提高环境的健康效用,降低居民的健康支出。就理论上而言,公共服务具有增强居民抵御环境污染引起的健康风险的功能[4],能够满足人们对健康最基本的需要,也有助于环境污染的改善,延缓健康因环境污染而造成的损害,甚至对环境污染造成的健康损害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尽管如此,但需要注意的是公共服务对健康支出的影响存在累积效应或时滞效应,即:公共服务(教育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治理投入等)在供给初期,由于受供给数量不足和自身“折旧”的影响,导致其影响范围有限,对居民健康的影响微乎其微。只有当其供给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并超过其“折旧”影响时,公共服务才能够显著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从而达到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实现降低健康支出的目的。同时,公共服务供给的增加与健康支出的降低之间有一个传导过程,具有一定的时间滞后效应。因此,为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政府需要了解并把握公共服务的累积效应和时间滞后效应。与此同时,由于受我国区域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影响,加之各级政府没有有效界定个人与政府的社会责任,导致公共服务供给在我国表现得极为不公平。如:我国农村环境一直以来作为城市环境污染的消纳方,致使公共服务建设在农村存在奇缺性[5]。鉴于此,本文一方面将倡导各级政府重视公共服务建设;另一方面揭示并验证公共服务对环境污染与健康支出关系影响的内在机理,为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提供依据。
本文以中国2003-2013年各省的面板数据为基础,运用门槛回归分析方法,探究了环境污染与公共服务对健康支出的影响,以及区域间公共服务的差异性对环境的健康效用影响,倡导政府加大公共服务供给的同时,应注重其结构的调整和效率的提升。其中环境污染主要指空气污染。
二、文献评述与假设
早在20世纪初期,国外便已经开始了环境方面的健康研究。开始时,研究者们主要采用定性研究的方式分析大气污染与健康之间的关系。如:早在1964,MedaliaNZ做了一项调查研究,发现大气污染是人们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他认为,由于大气污染会刺激到眼睛、鼻子与喉咙,降低能见度,因此这些污染物一直都不受人们的欢迎[6]。随着研究的深入、理论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环境健康方面的定量研究开始产生,并逐步取代了定性研究。而定量研究也经历了一定的发展阶段。首先,定量研究侧重于环境污染与健康两者间关系的分析。根据NeidellMJ指出的一氧化碳对1-18岁的儿童哮喘发病率的上升有促进作用的观点[7],由亚行专业团队和环境研究领域的专家联合完成并的《迈向环境可持续的未来—国家环境分析》(2013)报告指出:大气污染导致了人体肺功能的下降,提高了支气管炎、肺心病以及呼吸系统疾病等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带来了医院就医人数的增加,甚至引起了居民过早死亡人数的上升。该研究对各变量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细致的分析,但并没有对空气污染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详细的解释与说明。其次,定量研究演变为环境污染与健康相关变量间的探讨。如:环境污染与健康支出和环境污染与健康经济损失。此两者可以概括为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微观包括个人与家庭,宏观为社会与国家。在微观层面,环境污染中不论是大气污染、水污染或者其他污染,都会损害居民的身体健康,增加居民的健康支出[4][8][9][10][11]。ChristopherL.Ambrey等采集了澳大利亚家庭、收入和劳动力方面的数据,并用空气污染模型测得的MP10值作为空气污染指标,以调查昆士兰东南部居民对生活满意度的方式测算PM10引起的健康成本,得出污染导致平均每个家庭降低了5000澳元的收入[12]。在宏观层面,环境污染对健康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是巨大的[11][13][14]。赵晓丽等(2014)以计量反应模型为基础,将温度、湿度和饮食模式引入模型之中,并用人力资本法估算了北京市2011年中大气污染引起的过早死亡人数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结果表明: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6.04亿元。其中,心血管疾病损失值为4.27亿元,呼吸系统疾病损失值为1.77亿元[15]。这些研究探讨了环境污染与收入、环境状况、健康存量等因素之间的关系,从侧面反映出健康支出的产生不仅受环境污染的影响,还受其他相关因素的制约,为环境污染影响健康支出的研究拓宽了思路。第三,定量研究转变为环境污染、健康或健康支出与其他变量间三者关系的研究(现今的研究状况)。根据前人的研究与经验分析,环境污染与健康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因此,如何降低环境的健康风险以及探讨环境的健康风险与其他因素间的关系,已经成为了研究者们探讨的中心问题。环境的健康风险问题并非是简单的两者间关系问题,相反通过引入其他视角分析环境的健康影响,不仅丰富了环境健康方面的研究,而且让研究更趋于现实状况,对现实更具有指导价值。
如:叶小青、徐娟(2014)从人口结构的角度分析了环境质量与健康支出之间的关系。得出老年人所占比重与健康支出之间呈正相关关系,而儿童所占比重与健康支出之间呈负相关关系,同时环境质量的不断恶化对健康支出的增加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16]。齐良书(2008)通过构建经济、环境与人口健康联立方程模型,研究得出:工业污染对居民健康和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负效应,而经济增长对健康水平的提升具有显著的正效应,相反,健康水平的提升对经济增长产生的贡献并不显著[17]。叶小青、李先玲(2013)通过构建相关面板数据模型,从居民收入角度分析了环境质量与医疗健康支出之间的关系,并就区域间医疗健康支出产生的差异性进行了说明与解释。结果表明:环境质量的恶化会引起居民医疗健康支出上升,而收入水平的上涨能够显著的改善居民的健康状况,同时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对医疗支出上涨压力的下降具有促进作用[18]。通过对上述研究和其它相关研究进行分析显示,环境污染与健康支出之间的关系受众多因素的影响,如:人口结构、居民收入、经济发展水平等。这些影响因素对两者之间关系的研究起着关键的作用,也只有将这些因素剖析出来,才能够真正理解环境污染与健康支出之间的关系,为政府提供真实有效的政策依据。本文从公共服务的角度分析环境对健康支出的影响,运用中国省际面板数据,结合中国自身的情况,根据公共服务供给对环境的健康影响会产生门槛效应[4],以及健康状况与健康支出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分析了公共服务对环境污染与健康支出之间关系的影响,结果表明:当公共服务供给累计达到一定程度之后,环境污染对健康支出的影响会出现显著性下降,即产生门槛效应。具体表现为:第一,中国经济以国有经济为主体和国有企业为主导的发展方式仍未改变,国有部门的产业布局主要集中于能源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行业[19],其中第三产业偏重于工业增加值高的部门,而对关乎人民切身利益的环境、医疗卫生和教育等的投入仍处于较低水平;导致中国的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是以牺牲人民的健康和社会的福利效用为代价,居民的健康支出在为政府买单。第二,中国的市场化仍处于较低水平,行政审批过多,极大的束缚了国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阻碍了国有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同时将民营企业阻挡在门外,降低了整个社会的公共服务供给数量与供给效率,从而增加了居民健康支出上升的风险。第三,地区间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引起了公共服务供给的非均等化,加之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偏重于经济发达地区,致使区域间公共服务水平两极分化严重,总体水平难以上升。当然环境健康方面的研究在国内仍处于初始阶段,研究空间巨大,如:从公共服务结构角度分析环境对健康支出影响,或者引入政策因素、地理环境、气候变化以及产业结构等变量。如果条件允许,环境健康方面的研究不仅仅存在于三个变量之间,而应扩展为多变量间的研究,因为环境对健康影响和环境对健康支出影响受多重因素干扰。综上,本文围绕公共服务对环境污染与健康支出关系的影响为核心展开研究,提出公共服务对环境污染于健康支出关系的影响存在门槛效应。并且不同的公共服务对环境的健康支出影响产生的门槛效应不同。针对以上问题与假设,本文首次以2003-2013年中国省际面板数据为基础,通过构建实证基础模型和门槛模型进行验证,得出公共服务对环境污染与健康支出影响的门槛值。
三、模型构建与变量选择
(一)基本模型的建立与变量解析通过对ChayK.Y.,JosephP.Newhouse和叶小青等文献关于收入、健康与其他因素之间关系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本文的特点,探讨环境污染、公共服务对健康支出的影响,构建的面板数据模型。控制变量: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和健康状况。为有效探究环境污染、公共服务对健康支出影响的关系,需要对影响健康支出具有显著性的因素进行控制,其中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健康状况对健康支出影响较大,需要将其作为控制变量,yit是i地区t时期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deathit为i地区t时期居民的死亡率,根据数据的可得性以及死亡率与健康状况的关联性,文章以死亡率来表示居民的健康状况。核心解释变量1:以PM10、二氧化硫和烟粉尘为变量的大气污染状况。环境污染的恶化对健康支出上涨的影响并非是直接的,两者之间还存在健康水平这个隐含的影响因素,环境污染先导致了居民健康水平的下降,之后,疾病的产生引起了健康支出增加。由于污染程度一般体现在污染物成分的浓度上,而非量上。同时各省省会城市一般作为各省经济、文化与政府治理的中心,其城市的面貌对各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本文主要以各省省会城市年平均PM10浓度表示各省环境污染状况,即PM10it。为提高并保证环境污染指标的解释力,文中以sm与so作为辅助变量引入模型之中,分别为烟粉尘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核心解释变量2: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根据公共服务的特点,本文从三个方面入手分析,分别为教育水平、基础设施建设状况与环境治理投入。教育作为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与人体健康有着紧密的联系,因为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是健康的多产者[20][21][22],教育通过改变人的生活习惯与偏好而影响人们的健康,比如抽烟、嗜酒和熬夜等,同时教育对于改善人们的健康具有显著的正效应[23][24][25],本文选择普通高校师生比来代表教育供给水平,用eduit表示。Protect与in-fra分别表示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占GDP比重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GDP比重。由于我国农村环境基础建设极其匮乏,同时鉴于环境基础建设存在外溢性以及农村环境基础建设投资数据的不可得性,本文分别以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占GDP比重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GDP比重代表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情况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模型中c为常数项,β1~β9为各变量前的回归系数值,uit为扰动项。
(二)门槛回归模型的建立环境质量对健康的影响存在基于公共服务水平的门槛效应,当公共服务供给的累积量达到一定程度之后,环境污染对健康影响的程度会出现下降[4]。据此,本文以我国省际面板数据为基础,通过建立门槛回归模型,验证并得出公共服务对环境污染与健康支出影响产生的门槛值。“门槛回归”模型是Hansen于2000年最先提出的。本文以Hansen(2000)构建的门槛回归模型为基础,结合本文研究的内容与特点构建了如下门槛回归模型。在分析公共服务对环境污染与健康支出之间产生门槛效应的过程中,本文从公共服务的教育水平(普通高效师生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GDP比重)和环境保护情况(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占GDP比重)三方面分析了公共服务对环境污染的健康支出影响是否存在门槛效应。
四、估计结果
(一)基本回归文中数据主要来源于中经网数据库、国家统计局网站、《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以及《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为剔除价格因素的影响,本文对相应数据进行平减处理(以2003年为基期)和相应的变换,同时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共获得我国30个省市自治区2003-2013年的面板数据(不包括)。表1为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了各变量的均值、标准差、最大值和最小值。为解决变量间多重共线性的问题,本文选择spearman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每万人拥有卫生人员数(m)、二氧化硫排放量(so)与烟粉尘排放量(sm)等变量。为验证模型适合固定效应还是随机效应,文中采用hausman检验方法进行检验,结果显示:F统计量为0.000,即:采用固定效应模型比随机效应模型更合理,验证结果如表2。Fe与Re对应的表格数值为固定效应模型与随机效应模型下各变量的参数,根据表(2)结果可知,PM10与健康支出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即:PM10浓度的上升会引起人们对健康的重视,增加医疗健康方面的支出。而收入水平的提高有助于增加人们在医疗健康方面的投入,但收入水平的日益改善对医疗健康支出占消费支出比例的影响甚微,甚至两者之间呈现负相关关系,表明健康的消费呈边际效用递减趋势。同时教育资源的投入,对健康支出的影响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表现得十分明显,当教育投入增加时,健康支出的数额在不断增加,其所占消费的比重在逐渐下降,由此可知:教育的投入有助于人们对健康的理解与重视、生活习惯的改善和生活品质的提高。相应地,公共服务中环境治理投资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分别占GDP的比重对健康支出占消费支出比重的影响显著性偏弱,两者之间分别呈正相关关系,其表现出的结果与前文存在一定的差异,但需要注意一点,我国是一个高速发展的发展中国家,工业产值仍然对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城市化建设仍然在不断的加速,同时环境污染问题显得更为严峻,因此,我国现阶段处于发展、维护与污染三者同时并存的矛盾体中,这便不难理解环境治理投资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分别占GDP的比重与健康支出占消费支出比重呈正相关关系。
(二)门槛回归本文基于上述理论对模型进行门槛分析,采用自抽取法得出相应的P值与F值,其中对单一、双重和三重门槛抽样次数均为100次,结果如表3以及门槛图形1、2和3所示。由上表数据可知,当门槛变量为edu时,其单一门槛、双重门槛在1%的置信水平下显著,并通过检验,而三重门槛在5%的置信水平下显著,同时三重门槛估计值并非位于单一门槛和双重门槛的置信区间内,因此以教育代替公共服务的模型存在三重门槛特征。对于以protect为门槛变量的模型,其单一门槛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而双重门槛和三重门槛的门槛估计值均位于单一门槛的置信区间内,因此,以protect为代表的公共服务门槛模型存在单一门槛,但通过图1可知,其中的临界值大于LR值,表明所得到的门槛值可能为无效门槛值。同理分析,以infra为代表的公共服务门槛模型存在单一门槛。五、结论本文基于2003—2013年省际面板数据,研究了我国环境污染、公共服务对健康支出的影响。结果表明:其一,环境污染对健康支出影响显著;其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够改善人体健康,当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达到一定程度时,环境的健康支出影响表现显著,即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对环境的健康影响存在门槛效应,但其对健康支出的具体影响并不能确定,因为不同种类的公共服务或者同种公共服务的不同供给水平对健康支出造成的影响各不相同。教育的供给能够改善人们的健康,同时具有降低健康支出的作用,并且区域间教育水平的差异对健康支出影响的显著性和正负相关性也存在不同。对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保护而言,其供给水平具有促进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的效果,但会因此而增加居民的健康支出,加重居民的医疗保健支出负担。据此,本文得出的结论所具有的政策含义有:第一,环境、公共服务与健康支出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相关政策的制定应充分考虑三者之间的内在关联性,不应单独或者片面的考虑部分因素。第二,公共服务的供给对健康具有显著的影响,政府应加大公共服务的供给,提高社会的总体福利水平。第三,政府在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的同时,应调整好公共服务供给的组成结构,注意哪些公共服务会导致健康支出增加,而哪些公共服务会降低健康支出。第四,教育投入不仅能够改善人们的健康,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降低健康支出的作用,政府应重视对教育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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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税的理论渊源
环境税,也有人称之为生态税、绿色税,是20世纪末国际税收学界才兴起的概念,至今没有一个被广泛接受的统一定义。目前环境税主要有以下几种理论:
1、庇古的外部性理论
一般认为,庇古(1877~1959)在1920年出版的《福利经济学》中,最早开始系统地研究环境与税收的理论问题。庇古提出了社会资源适度配置理论,认为如果每一种生产要素在生产中的边际私人纯产值与边际社会纯产值相等,那么该种生产要素在各生产用途中的边际社会纯产值都相等,而当产品的价格等于生产该产品所使用生产要素耗费的边际成本时,整个社会的资源利用达到了最适宜的程度。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单纯依靠市场机制来达到资源利用的最优状态,因此,政府就应该采取征税或补贴等措施加以调节。按照庇古的观点,导致市场配置资源失效的原因是经济主体的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不相一致,从而私人的最优导致社会的非最优。这两种成本之间存在的差异可能非常大,靠市场本身是无法解决的,只能由政府通过征税或者补贴来纠正经济当事人的私人成本。这种纠正外部性的方法被后人称之为“庇古税”方案。①
2、可持续发展理论
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含义是指资源应在不同的代际之间(当代人和后代人)进行平衡,它特别强调对地球有限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强调环境作为人类生存条件和全球共同财富必须受到特别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定义与内涵相对应,绿色税收的理论也有不同的理解。狭义的绿色理论从科技的角度认识可持续发展,认为可持续发展应是废物排放量的减少或不排放。广义的绿色理论包含人与自然的共同进化思想,尊重自然的思想,当代与后代兼顾的伦理思想,效率与公平目标兼容的思想。可持续发展的效率与公平的要求,通过市场机制不可能完全解决,必须辅以非市场机制的手段,其中税收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这就必须以绿色税收制度取代现行的税制模式。
3、自然资本理论
这种观点认为,自然资源和环境属于公共产品,且是天然生成的,缺乏明确的产权主体,谁都可以用,这样必然导致人们滥用资源、环境恶化。当出现环境污染问题时,又很少有人过问。事实上,天然生成的环境和资源,和其它生产要素一样,也是一种资产,是自然资本向社会提供着它独特的环境和资源服务。这种资源的提供,也应得到相应的资本权益,因此,应该由政府代表社会作为自然生成的资源和环境的产权主体,以征集环境污染税的形式,从经济利益上建立起保护环境的机制。②
4、外部效应理论
这种理论从数量上提供了开征环境保护税的依据。它认为,微观主体对资源环境的运用,会产生外部不经济,即资源减少和环境污染生态失衡,从而构成一种社会成本和代价。这种社会成本和代价是在市场体系之外发生的,市场机制无法对此发挥作用,即产品的真实价格不包括因环境污染和资源减少而带来的社会成本。比如,造纸厂生产每吨纸的市场价格,只包括生产这吨纸的实际生产成本,而没有包括因生产纸张而导致周边环境污染的社会成本和代价,这样就会产生额外的边际利润,从而刺激造纸厂增加产量,继续污染。外部效应理论认为,环境污染是市场体系产生的一种外部不经济现象,它不可能依靠市场自身的力量自动地加以解决,而是必须通过政府的有效干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在干预时应利用市场型机制即经济利益的减少引导人们减少对环境的破坏、资源的浪费。政府可以以征收环境保护税的形式,把被忽略的社会成本和代价“内在化”,提高微观主体的生产成本,降低其边际利润,促使人们改变以往的生产经营方式,进行减少污染的技术开发和资源节约型经济的发展,减少污染性产品的生产经营,这样才能有效地制止环境的恶化。③
二、环境税收的基本含义及分类
税收手段在环境保护领域的运用主要体现在环境税的确立。环境税,简单来说是据于环境保护目的而征收的税收。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一份关于税收与环境的报告中认为环境税包括两种类型:一是初始即为实现特定环境目的而设立和征收的,并且被明确确认为“环境税”的税收,如排污税等;二是最初并非以环境保护为目的而设立,但是对环境保护有影响而后从保护环境的立场修改或减免的税,如能源税、燃料税等。
广义的“环境税”还包括税款减免和税收差别。税款减免指用于鼓励消费者和企业的有利于环境保护活动的各种税款减免,如对投资于削减污染物事业的企业减免所得税;对污染削减设备和再循环物品免征销售税等。税收差别指根据物品和服务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损害环境的轻重课加不同的税率。税收差别手段在西方国家被广泛采用。
环境税通常可以分为以下几大类:(一)对直接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征收的税收,即排污税,如污水税、噪声税、垃圾税、二氧化硫税和废物税等,有些国家的排污税以排污费的名义出现;(二)对产生环境影响的商品和服务征收的税收,如能源税、碳税、汽车税、化肥税、农药税、一次性用具税等;(三)对开发和使用自然资源而征收的税收,即资源税,如石油税、煤炭税、有色金属税、水资源税、盐税等,资源税是为了节约合理使用资源,进行环境恢复,补偿资源价值等目的而课征的税。
三、环境税收的作用
环境税收的产生拓宽了税收的调节领域,不仅在保护人类生存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充分体现了税收的“公平”和“效率”原则,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意义。
1、保护人类生存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自从“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在20世纪80代被明确提出以来,至今已发展成为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并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在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指导下,联合国于1992年召开了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21世纪议程》等重要文件,确定了全球性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及其实现途径。很多国家也相继定出本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⑤。由于环境的污染和不断恶化已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保护环境就成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
然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环境保护问题是无法靠市场本身来解决的。因为市场并非万能的,对于经济发展所带来的诸如环境保护等“外部性”问题,它是无能为力的。其原因在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主体完全根据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决定自己的经济行为,他们往往既不从全局考虑宏观经济效益,也不会自觉地考虑生态效率和环境保护问题。因而,那些高消耗及高污染、内部成本较低而外部成本较高的企业或产品会在高额利润的刺激下盲目发展,从而造成资源的浪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降低宏观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率。对此,市场本身是无法进行自我矫正的,为了弥补市场的缺陷,政府必须采取各种手段对经济活动进行必要的干预。除通过法律和行政等手段来规范经济活动主体的行为之外,还应采用税收等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
针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课征环境保护税是保护环境的一柄“双刃剑”。它一方面会加重那些污染、破坏环境的企业或产品的税收负担,通过经济利益的调节来矫正纳税人的行为,促使其减轻或停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另一方面又可以将课征的税款作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环境保护。在其他有关税种的制度设计中对有利于保护环境和治理污染的生产经营行为或产品采取税收优惠措施,可以引导和激励纳税人保护环境、治理污染。可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环境税收是政府用以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力手段。
2、体现“公平”原则,促进平等竞争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但是,如果不建立环境税收制度,个别企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就需要用全体纳税人缴纳的税款进行治理,而这些企业本身却可以借此用较低的个别成本,达到较高的利润水平。这实质上是由他人出资来补偿个别企业生产中形成的外部成本,显然是不公平的。通过对污染、破坏环境的企业征收环境保护税,并将税款用于治理污染和保护环境,可以使这些企业所产生的外部成本内在化,利润水平合理化,同时会减轻那些合乎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的税收负担。从而可以更好地体现“公平”原则,有利于各类企业之间进行平等竞争。由此可见,建立环境税收制度完全合乎市场经济运行、发展的需要。环境税收的产生,既是源于人类保护环境的直接需要,也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而且市场经济体制使经济活动主体所拥有的独立经济利益和独立决策权利又是环境税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基础条件。环境税收首先诞生于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恰好证明了这一点。
3、促使社会成本和代价内在化
根据“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开征环境保护税,把由于环境污染和对自然资源消耗而形成的社会成本反映到商品和服务中去,使那些对环境带来危害的污染者的生产成本提高,从而把环保和有效利用资源与每个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经济利益紧密地联系起来,在经济利益的诱导作用下,促使企业积极主动地选择有利于环保的生产方式和工艺,消费者在价格机制的引导下也就选择无污染的商品进行“绿色消费”。这样,企业只有加强治理污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才能降低自己的生产成本,在激烈竞争中占有一定的优势,这不仅减少了污染的排放量,还有利于经济和技术的进步,从而有助于经济增长和环境治理的良性循环。据OECD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通过开征汽油税,促进生产者减少了汽车废弃物的排放。通过对生产损害臭氧层的化学品征收消费税,促进生产者减少在泡沫制品生产中对氟里昂的使用,净化了空气和环境。美国经过多年的努力,很好地利用环保税收政策,促进了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4、有助于筹集治理环境污染的资金
治理环境污染、保持生态平衡的投资是非常巨大的,如果只依靠国家财政投资进行治理,既增加政府财政负担,又不利于控制污染。主要是因为这种作法没有触及到自身的经济利益,人们就会继续以资源的高投入、环境的污染和生态失衡换取自己的超额利润,所以开征环境保护税既可以从经济利益角度唤起人们的环保意识,又有助于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据统计,芬兰政府2004年征收的与环保有关的税收总额为239亿芬兰马克,其中70%以上为能源税,仅能源税一项就占国民生产总值的0.5%⑥。有关专家甚至认为,环境保护税是一种很有发展前途的税种,它可以和流转税、所得税并列逐渐成为主体税种。以环境保护税筹集到的资金专门用于环保项目,为治理环境污染提供了一个可靠的资金来源。
关键词:外部性;环境污染;环境税
中图分类号:X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8-0057-01
1 外部性含义
罗森的《财政学》中指出,当某一个实体(个人或企业)的活动以市场机制之外的某种方式直接影响他人的福利时,这种影响就称为外部性。
外部性对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相比较,可以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指一种经济行为给外部造成的积极影响,使他人减少成本,增加收益。负外部性是指在经济活动中,由于决策者在自己承担的成本之外,带给他人或社会以额外的成本或负担,从而使社会成本大于私人成本的现象。
2 环境问题中的外部性
环境问题不仅仅关系到人类生存的条件,对经济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目前,环境污染问题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环境的外部性有正、负之分,正外部性主要是微观主体通过自己的活动给其他群体所处的环境带来积极的影响。如上游居民种树,保持水土,下游居民的用水得到保障。负外部性是指微观主体通过自己的活动给其他群体所处的环境带来消极的影响。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环境污染,例如废弃物排放、噪声等等,另外,还包括生态破坏,例如对树木的乱砍滥伐,对资源的过度开采等等。
3 我国环境问题的现状
环境保护部在2009年世界环境日公布的《2008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我国污染减排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部分环境质量指标明显改善,但总体面临的环境形势仍很严峻。2008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良好,但是部分城市空气污染也仍然较重(519个城市中,达到一、二级标准的城市为399个);在声环境质量方面,全国71.7%的城市区域声环境处于好或较好水平;全国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四大海区近岸海域中,黄海、南海近岸海域水质良,渤海水质一般,东海水质差;但是,地表水污染依然严重,珠江、长江总体水质良好,松花江为轻度污染,黄河、淮河、辽河为中度污染,海河为重度污染。在监测营养状态的26个湖泊及水库中,呈富营养状态的占46.2%。公报还指出,我国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生活污染加剧,面源污染加重,工矿污染凸显,饮水安全存在隐患,呈现出污染从城市向农村转移的态势。由此可见,地表水污染和空气污染仍然是我国面临最严峻的环境问题。
4 治理我国环境污染问题的对策
4.1 私人对策
私人对策主要包括通过确定产权进行讨价还价,或者是把相关各方合并使外部性“内部化”,或者是利用道德约束来消除外部性。针对我国的地表水污染和空气污染来说,由于涉及到千家万户,所以让各方在一起讨价还价的成本非常高,而且也不能确定谁是真正造成污染的人。因此,利用私人对策治理我国环境污染问题的办法行不通。
4.2 公共对策
私人对策不能有效地解决环境问题,就需要政府利用公共对策对其进行干预。政府采用的方法主要为市场导向包括征收环境税、排污收费和排污权交易。
4.2.1 征收环境税
外部性的产生归结于生产无效率,这是因为投入品的价格没有正确地反映出社会成本。所以英国的经济学家庇古在20世纪30年代提出了向污染者征税,以矫正其投入品定价过低问题。对造成我国的环境污染的行为征收“庇古税”,即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内化到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去,再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的一种经济手段。征收的税率取决于污染的边际损失,并不因企业排污的边际收益或边际控制成本差异而有所区别;环境税只是相对于排污量而征收,与企业的产量没有直接的关系。
4.2.2 排污收费
排污收费制度是由政府首先给所有产生污染的企业确定一个污染标准,企业按照这一标准交纳排污费。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企业会根据自己利润最大化的原则来决定自己的污染物排放量和产品产量。实行排污收费有以下优点:第一,企业拥有一定的自。每个企业都可以根据自己的边际控制成本在减排污治理与排污缴费之间进行选择,有利于激励企业实行减少污染。第二,可以降低政府的监督、管理成本。从政府管理的角度讲,政府不再干涉企业具体的生产决策,只是确定企业从事的经济活动是否会导致污染,污染的量是多少。这样,降低了政府用于环境监督管理的费用。第三,排污收费是国家的财政收入,可以用于清洁生产补贴和建设公共的污染治理设施。
4.2.3 排污权交易
实施排污权交易首先要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力(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表现),并允许这种权力像商品那样被买入或卖出,以此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排污权交易的优势是明显的:首先,成本最小。治理成本低的企业可以多减排,把多余的许可证拿到市场中出售。而治理成本高的企业少减排,不足的排污权到市场中去购买,从最后的效果来看,污染的减排总是由治理成本低的企业来完成,所以从总体上降低了污染治理的成本。其次,绿色环保
组织可以买入排污许可证而不卖出,以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减少和环境水平的提高。最后,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的环境目标卖出或买入排污许可证,从而实现政府对环境总水平的调控。
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度沿用至今,存在很多局限性。一方面,政府在确定合理的排污费率时,必须借助边际净收益曲线和边际外部成本线。企业自身没有动力去向政府如实通报准确的信息,政府也没有能力去了解每个企业的边际净收益,只有在不断的摸索中去寻找最优收费标准。另一方面,企业可以将国家征收的部分排污税费通过产品价格转嫁给消费者,如果该种产品是生活必需品,缺乏需求弹性,就会增加低收入阶层的负担。排污权交易制度只有在充分竞争的市场条件下才能发挥作用。从所要求的市场条件看,由于垄断的因素或计划经济的残留,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仍不完善,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排污权交易的实施。例如,在上海市苏州河的治理过程中,美国专家竭力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但试行效果不佳。排污收费制度和排污权交易制度,二者都能起到消除生产和消费的外部效应,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但是,从两种环境手段的适用范围看,排污收费适用于大范围的污染问题。如温室气体排放、臭氧层空洞、二氧化碳及粉尘污染。而排污权交易更适用于局部性、地区性的污染控制,如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的控制等等。
在2009年的世界环境日,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在国新办举行的会上透露,征收企业的环境税是中国税制改革的一个方向。而欧洲各国也倾向于征收环境税,以收回成本型环境税为其主要环境税种,80年代则出现大量的提供刺激型环境税,到90年代以后则体现为提供刺激型环境税和增加收入型环境税的综合使用,与此同时结合绿色税制改革进行。我国可以借鉴欧洲国家的做法,征收环境税,使消费者和公民增加环境保护责任,使企业改变生产技术和流程或投入预防性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促使企业发展新的环境技术,从而使得环境外部性通过征收环境税而内部化。但是环境税的制度设计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环境税作为一个单独税种,需要理清与其它税种的关系;环境税的税率需要精确地测算和确定;还要建立一套符合环境税体系的征管机制。因此,在循序渐进地建设环境税收体系的同时,必然需要排污收费继续发挥作用。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解决环境经济问题的路径选择也正经历着重大改革,新的排污收费制度也已经颁布,排污权交易制度正在由试点向全面铺开的阶段过渡,环境税的征收也将提上日程。针对我国目前的环境污染问题,三者可以相结合,相互促进,对不同的污染情况采取有效的对策,使我国的环境污染得到有效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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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物联网技术的含义
新兴的物联网技术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基础上演变而成,是互联网技术的一项拓展性应用。传统的互联网技术实现了人人和人机之间的信息传递和交流,而物联网则在此基础上拓宽了用户终端范围,利用网络技术的电子设备将物品和物品之间实行了有效连结,建立了更为广泛的信息传输和交流渠道。
1.2主要层次划分
在实际信息传输过程中,物联网功能的实现要经过三个层次,首先是传感器对外部信号的接收,即信息的感知层结构,这个层次是物联网的核心系统。其次,信息接收后要通过传输系统实现信息在网络中的传输,即网络层结构,最后,对于信息的处理要通过网络应用层来实现,一般是指终电子端接收设备。
2我国物联网环境监测体系的发展进程
我国将物联网技术应用于环境监测领域最早是始于上世纪末,目前已由最初的几个试点城市扩展到遍布全国各个省份,我国政府在物联网环境监测行业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并提供了政策和技术支持,在重点污染区域都设立的联网监控系统,实现了环境监测的自动化。环境监测部门可以通过物联网反馈的环境污染信息,对环境污染状况做出科学的判断,并及时建立预警机制,能够有效的防范环境污染规模的扩散。物联网技术在我国环境监测领域的应用技术水平正日渐成熟,已经能够涉及到诸如水质,气体等多方面环境因素的监测范围。
2.1物联网环境监测技术的处理层次
2.1.1感知层。
物联网对于环境数据信息的收集要通过感知层作为媒介才得以发挥其功效。感知层可以形象的比喻成网络的表层接收器官,主要是指一些有型的数据收集设备,如传感器,摄像头等,这些设备对在监控区域内的环境监测对象和物体所表现出来的各项数据加以有效选择,识别和收集,保证监控目标信息录入的完整性和精确性。
2.1.2网络层。
信息在经过有效的过滤和收集后,将会有网络层接收并加以传输。网络层相当于物联网的中枢神经系统,主要是指一些信息管理和处理中心,大量的环境数据信息通过网络层实现在网络中的传输,并能够被及时有效的分析和处理。在此过程中,多种新型的传输技术被应用与此,使信息处理的进程和效率大幅提高。
2.1.3应用层。
物联网对环境监测的效果要最终通过应用层转化为能够被人类感知的实体目标。应用层主要包括一些数据输出终端设备,如各种应用平台以及各大计算机门户系统等。该层次可以对传输中的各项环境数据存在的问题进行管理,分析和决策,对原有的环保系统加以整合和改进,提出更为有效的环境污染应对方案,并建立完善的环境预警机制。网络层系统的应用能够有效改进环境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出科学合理的补救措施。
2.2物联网技术在实际环境监测中的应用实例
不论从环境监测信息的接收和输出系统还是信息的处理过程,物联网都突破了传统环境监测作业的局限性,给环境监测行业带来了深入的变革。物联网技术可以实现环境数据的全面监测和分析,并根据需要科学的布置监测点的位置,同时,能够保持监测的连续性,防止数据在监测过程中中断造成对数据整体性的破坏,而数据信息收集的准确性是互联网技术应用于环境监测领域的又一大优势。
2.2.1水质监测。
某市饮用水保护范围,包括4大饮用水水源,即青草沙、陈行水库、崇明东风西沙、黄浦江上游。对上述4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行分级管理,并对其水质进行实时监测,建立水质监测信息系统。在原有的监测站附近部署几十个传感器,监测该水域的浑浊度、总悬移质泥沙含量、pH等参数,并将数据汇聚至水质监测站的水质监测系统。网络层采用无线与有线融合的手段,将感知层感知的数据传输到应用层,应用层根据传感器相关信息综合分析监测数据。感知层、网络层、应用层共同组成的水资源监测体系,实现了对水源地水质及水污染的监测。
2.2.2大气监测。
大气环境监测包括空气在线质量监测、大气污染物监测和大气降尘监测。空气在线质量监测是针对人流相对集中的敏感区,在现有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基础上,按照网格化布点的要求增加自动监测点的部署,提高对该监测区域的实时监测,确保该区域的空气质量;大气污染物监测是在重要敏感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在部署的监测点一旦发现异常,系统将进入应急指挥程序;大气降尘监测是将全市降尘监测方式由人工改成使用传感器自动收集数据。
3物联网技术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3.1环境传感器功能单一环境监测的感知层包括环境传感器、在线监测仪器、传感器网络等,是制约物联网在该领域应用的主要因素。
目前,各种环境传感器功能比较单一,可以监测的污染物种类有限,可靠性也不高。环境监测的网络层主要依靠现有通信系统实现,而现有的信息通信中大量成熟先进的技术应用不充分,且对下一代网络、云计算等技术参与程度不高。
3.2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物联网标准体系相对较复杂,且涉及很多标准。
标准化是发展物联网首要解决的问题,是大规模部署和扩展的重要技术,如果没有大规模的部署就谈不上物联网。
3.3技术人员结构不合理从事环境监测技术的人员结构不合理,急需进行重组和优化。
对于环境监测技术这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解决问题的工作性质,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并有较好的实际操作能力。而从人员机构分析,高学历人才如大学教授和工程师,所占比例还是相对较少,而从事该行业的人员还是普通工人居多,文化水平一般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
3.4环境监测系统的整体管理水平低
一、“环境税”的征税客体和法定名称问题
环境税是旨在保护环境和资源的国家税收,环境税应该是我国整个税种体系中一个独立的税种,其法律地位是与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等同的。在环境税法定名称的寻找上,可否作如下考虑:
1.“环境税”:它是以环境中的物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环境税”的内容广泛,可看作一个广义的概念。它下面还可分为污染物税、环境能源税、环境资源税、环境关税等。而且,每一个名称下面还可再分,如污染物税可分为噪声税、垃圾税、二氧化碳税、硫税、有毒化学品税等。上面提及的环境资源税,也可称为生态环境税。
2.“环境污染税”:它以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任何单位和个人造成环境污染和公害的行为,可以确定为征税客体。这些环境污染行为包括向环境排放废水、废气、废热、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行为。环境污染税的计税依据是所排放污染物的浓度或总量。这个名称还可以有另外的叫法,如称为环境保护税,不过这是从狭义上来解释的,它的课税客体不包括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
3.“环境消费税”:以消耗某种环境资源为征税对象,如美国对消耗臭氧的化学制品征税等。我国现行消费税虽然将鞭炮、焰火、汽油、摩托车和小汽车等污染环境的消费品纳入课征范围,而且对小汽车按照排气量大小确定差别税率,这在控制污染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未能对含铅和无铅汽油、是否安装尾气净化装置的车辆加以区别,降低了税收对控制污染行为的作用。笔者提议的环境消费税,消耗的环境资源不仅仅包括汽油,还应包括天然气、煤、焦炭、重油、臭氧等等。具体范围可由税法确定。环境消费税在环境资源的生产和消费环节征收。
4.“环境资源税”:它以开发、使用、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作为课税对象。其名下有:“开采税”、“开发税”、“采伐税”、“土壤保护税”等。其纳税主体是开发、利用土地、森林、草地、水、矿产、地热、海洋等自然资源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计税依据由自然资源的稀缺程度和开发利用的程度共同确定,对不可再生、本国稀缺的自然资源可以课以重税。以行为作为课税对象的环境资源税,可以冠名为生态环境补偿税,或叫生态环境税。
环境资源税也可设计为以物为课税对象,名称包括化学燃料税、水资源税、矿产资源税、森林资源税和草原资源税等,主要体现环境资源的使用成本或价值。
以上陈述的几个环境税名称中,“环境税”的名称显然范围过大,包罗万象,立法中难以界定其具体内容,实践也不好操作。“环境消费税”以几种消费的环境资源为课税对象,范围过于狭窄,对其他几种常见的污染行为如排放污水、排放噪声等不闻不问,也违背了环境税的立法宗旨。“环境资源税”只顾及自然资源的维护与利用,忽视了以税收手段抑制排污行为的作用。而“环境污染税”与“环境资源税”正好相反,忽视了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笔者认为,我国环境税立法,可以冠名为“环境保护税”,其具体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环境污染税,对污染物或排污行为征税;二是环境资源税,对稀有资源或利用、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征税。环境保护税这两部分内容,还应该包括环境税收优惠的法律制度。鉴于我国环境税立法仍处于酝酿阶段,没有现成的经验可资借鉴,加之国外的情况和我国也不尽相同。因此,笔者还认为,环境税立法可以首先采取以某种或某几种常见的、严重的环境污染物、稀有资源、污染行为或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作为课税对象,单独立法,以“暂行条例”的形式颁行,如制定《固体废物(垃圾)处置税暂行条例》、《水污染税暂行条例》、《空气污染税暂行条例》、《汽油税暂行条例》、《噪声污染税暂行条例》以及《水土保持税暂行条例》等等。环境保护税法律体系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上述环境税种的单独立法,都是环境税法律体系完善的重要步骤。
二、中国环境税的立法宗旨问题
环境税是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内在化到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去,再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的一种经济手段。环境税主要目的应当是为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服务。这里,税收是手段,运用这个经济手段控制环境污染和保护改善环境、维护人类健康是环境税的立法宗旨。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在经济建设中基本上忽视了对环境的保护,可以说,我国此时的经济效益是以牺牲环境效益为代价的。开征环境税虽然不是环境保护的唯一经济手段,但它却是一种规范的、有效的也是有力的手段,今后也应该是最重要的一种经济手段。这种手段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明确其立法宗旨,更有利于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而且,税收作为政府筹集财政资金的重要工具和实施宏观调控的经济杠杆,还可以为环境保护事业筹集专项资金。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环境税立法确立前述的立法宗旨是适宜的。
三、中国环境税法的立法原则问题
1.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这一原则在环境税中的体现主要有两层含义:一、发展经济不能牺牲环境。开征环境税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对经济的发展会有一定的影响,但基于保护环境的理念,我们仍然要开征环境税,尤其是对于那些严重的污染行为和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更是要课以重税,在这种情况之下,要优先考虑环境的保护。二、环境保护要考虑其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开征环境税不能不考虑企业的税收负担,以及因此对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这就要求立法者在环境税立法中应科学的设置环境税的纳税主体、课税客体和税率,运用环境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考虑企业的整体税负。尤其是现在我国企业的税负整体偏重,大量国有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在保护环境,开征环境税的同时,要把环境税对经济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2.税负和污染相适应的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谁污染谁纳税”,对污染严重的物和行为课以重税,对污染轻微的物和行为实行较低的税率,对污染防治实施项目的建设实行零税率。随着各国普遍利用环境税来防止污染、治理环境,环境税收收入越来越成为各国筹措环保资金的主要来源。对环境税的具体征税对象和课税税率的设计,大体是遵循税收收入和环保资金相当的原则。在税率上一般实行动态税率,即根据治理污染和保护环境所需资金不断调整具体的环境税税目的税率;有些国家对具体环境税税目的税率是每年公布一次的。动态税率的实行是税负和污染相适应原则的直接体现。这一原则的重要意义还在于:假定政府征收等于边际污染成本的税收,那么可使污染者的边际私人成本等于边际社会成本,边际私人收益等于边际社会收益,即把污染者的外部性成本(社会成本)内在化,使其面临真实的社会成本和收益;最终必能抑制或减少污染量,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这一原则的实施也有利于避免企业环境税负的畸轻畸重,实现税收的公平目标。
3.预防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所谓预防是指预防一切环境污染或环境破坏造成的损害;所谓治理是指对一切环境污染或环境破坏所进行的治理。环境税的开征并不是简单的为环境的污染事后提供治理的资金,其首要的作用还在于防止污染。预防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是税收宏观调控和筹集资金双重功能的体现和运用。
四、中国环境税法规范的内容问题
构建我国的环境税法体系,设计其基本内容,首先应从完善现行的税制结构开始,绿色税制改革的重点应是目前与环境资源有关的资源税和消费税。另一方面,我国要大胆借鉴发达国家环境税法的立法经验,引入能源税、水资源税、含铅汽油消费税附加以及臭氧耗损物质(ODS)税,2同时考虑从排污收费到污染税的可能改革。下面,笔者拟在前述的环境保护税的名下,选择几个主要的环境税种,就其内容作一些设想,当然,这还不能概括环境税法体系的全部内容:
1.垃圾税:是一种以抑制环境污染为目的、以垃圾(或叫固体废物)为课税对象的税种。垃圾税税率为定额税率,课税对象是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纳税人为产生垃圾的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垃圾税可规定一个起征点。征收的垃圾税税金,应该相当于处置垃圾所花费的资金(与此相适应,垃圾税也可称为垃圾处置税或固体废物处置税)。如奥地利联邦政府从1989年1月1日起征收垃圾税。按照规定,每吨家用垃圾征收40—50先令,每吨特殊垃圾征收200—500先令。
2.含铅汽油税:含铅汽油税是一种具有行为调节功能的税收,它是汽油消费税中的一个税目,应视为一种消费税附加。其征收对象是供机动车船使用的所有标号的含铅汽油和70#低标号汽油。纳税人是中国境内生产含铅汽油和70#汽油的生产厂家。其税率的确定应主要以在我国高标号汽油中占比例较大的90#汽油为依据。
3.污染排放税:是指根据污染者排放物数量或能产生有污染的产品数量征收的一种税收,也是最能直接体现环境税本质的一种税收。其征收依据是排放污染物的数量或能产生有污染的产品数量。纳税人是排放污染物或生产有污染的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从长远的观点,排污收费宜改成征收污染排放税。不过,这种转变的前提是大大简化现行的收费标准,从以污染物排放量为征收依据转变到以产品生产或消费数量为征收依据,或者只征收少数污染物的排放税。污染排放税税率宜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税额的确定,以足够支付治理污染的费用为基准。
4.企业环境税:企业环境税以生产或排放有毒性物质的企业为纳税人,课税对象是有毒性物质或其排放会造成污染的物质。税率为从量定额税率。
5.水资源税:是对水资源的开采和使用以及污染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征税对象是对水资源的开采、使用行为以及污染水资源的行为。水资源包括地下水资源和地表水资源。我国现行的水资源费可改成水资源税,并在现行的水资源费费率基础上,根据各地区水资源的稀缺性和水污染程度确定差别幅度税率。全面提高水资源税税率。
上述的垃圾税、含铅汽油税、污染排放税和企业环境税,可以归属于环境保护税名下的环境污染税,而水资源税则归属于其名下的环境资源税。
五、环境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现行税收体系也包含了一些环境税收优惠政策,不过,现行税制中考虑环境保护因素而采取的税收优惠措施的形式过于单一,仅限于减税和免税,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影响了税收优惠的实施效果。因此,笔者主张,环境税收优惠政策可做如下考虑:
首先,在关税方面,对出口的环境保护设施、材料可采用低关税率,以扶持该类产品的发展。对国内目前不能生产的污染治理设备、环境监测和研究仪器以及环境无害化技术等进口产品,减征进口关税;在农业税方面,对改良土壤、提高肥力、维持耕地面积、植树造林等有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农业生产活动减免农业税;在营业税方面,对工业企业自销的综合利用产品、环境保护政策性亏损的经营活动等实行减免营业税或缓征营业税;在消费税方面,对清洁汽车、清洁能源以及获得环境标志和能源效率标志的家电产品和汽车,减征消费税;另外,对经营环境公共设施的企业,在征收营业税、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方面给予优惠。
其次,为鼓励企业开发利用防止污染、节约能源等方面的设备、机器,保护环境,政府应采用加速折旧的方式来实现其环境目标。目前,我国的加速折旧制度,不仅加速折旧方式少,而且,相关规定也不明确。我国应该允许清洁能源企业、污染治理企业、环境公用事业以及环保示范工程项目加速投资折旧。
再次,扩大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零税率政策的适用范围,准确界定零税率调节税的适用项目类型;界定朝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的范围,在规定期限内对环境保护产业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此外,对工业企业购入的环境保护设施允许扣减进项增值税额等,也是属于环境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
关键词:纺织机械;绿色设计;技术
0 前言
纺织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为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从目前形势上看,我国纺织机械依然以大投入、高能耗、高污染的生产模式为主,与科学发展观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不相适应,亟需对纺织机械进行改革。绿色制造和绿色设计理念融入到纺织机械生产全过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绿色设计对纺织机械的设计、制造、用直至废弃处理整个生命周期进行环境影响分析,从源头上解决高能耗、高污染等问题,为纺织机械的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1]。
1 绿色设计含义及特点
1.1 纺织机械绿色设计含义
绿色产品是以先进技术为支撑,在产品生产及使用全过程中实现低耗能、无污染的产品,不仅节约了能源资源,还对人类身体健康产生良性保护作用[2]。而绿色设计是由绿色产品衍生出来的一种设计理念,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贯穿于产品设计的全过程,将产品的环境属性作为设计的总体方向和目标,在保障产品质量、功能的同时,确保产品的环境效益。在纺织机械中引入绿色设计,是纺织业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不仅拓展了纺织机械的生命周期,还最大限度实现技术、经济和环境属性的有机统一。
1.2 纺织机械绿色设计的特点
纺织机械绿色设计的特点主要有:(1)纺织机械生命周期得到拓展,生纺织机械不仅包括产品制造,还涉及到纺织机械包装运输、使用及废弃后的循环利用各个阶段。(2)实现并行闭环,纺织机械绿色设计不仅并行考虑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还充分实现全生命周期的闭路循环。(3)实现节能与环保的有机统一,纺织机械绿色设计节约资源消耗,并在源头上减少废弃物的产生,维护了生态系统的平衡。
2 纺织机械绿色设计的内容及技术
2.1 纺织机械绿色设计的规范化与标准化
规范化与标准化设计是纺织机械绿色设计的基础,通过规范化与标准化设计,可有效提升纺织机械各部件的通用性和重复利用率。在纺织生产过程中,对机械功能的需求不同,而绿色设计只需改变或者重组机械的某些部件便可实现不同功能,满足纺织生产的需要,同时也节约了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除此之外,规范化和标准化设计还能有效提升生产过程的规范化操作,从而实现节能降耗,增加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
2.2 纺织机械绿色设计对材料的选择
纺织机械绿色设计,材料的选择是关键,材料的绿色程度直接关系到纺织机械的生产过程及使用状态,因此,要加强对绿色材料选择的重视。纺织机械绿色设计对材料的选择应注意生产成本、能耗水平、污染程度、回收利用情况等各个方面,既要求经济效益,又要讲究环境效益[3]。同时,还要综合考虑所设计产品的使用性能、使用寿命、日常保养等等,尽可能避免木桶效应等现象。
2.3 纺织机械绿色设计的结构设计
对纺织机械绿色设计的结构设计,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封闭式的结构的设计,这主要是对传统污染严重的开放式结构进行改进和创新,以降低环境污染,保障生产人员的身体健康。(2)对生产过程中受力和承受应变的筋板采取均匀分布的设计,并适当增加筋板的自身厚度,保障纺织机械机架稳定性的整体提升。(3),纺织机械的圆墙板与锡林轴承座的一体化设计,有效避免锡林与圆墙板之间不必要位移的发生,从而保障保障纺织机械的稳定性能。(4)对传动部分的轴承进行滑动式设计,在确保机械正常使用的同时,节约生产成本,降低不必要的能耗,促进机械的传动效率的提高。
2.4 纺织机械绿色设计可拆卸性
纺织机械中的可拆卸性是绿色设计中的重要环节,取决于零部件配合的种类和联接方式,保障机械设备的循环再利用[4]。在纺织机械绿色设计中,须坚持材料相容性原则,以保障材料与材之间的有效联接。纺织机械中的可拆卸性较差的主要有以压力机压入方式装配的过盈配合、以切向键和半圆键联接的键与销联接等。
3 小结
随着纺织机械制造业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日益加剧,新技术的应用成为发展的必然选择。对高耗能、重污染的纺织机械制造业进行改革,以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非常有必要,且势在必行。纺织机械企业应对自身产品实施绿色改进,有必要将绿色设计理念贯穿于纺织机械设备生产全过程,从而保障自身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促进自身效益的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姚孟利.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引领行业技术创新,带动纺织机械技术全面发展[J].纺织机械,2012,(02):8-12.
[2]金守峰,张慧,袁建畅.基于PLC和触摸屏技术的针梳机控制系统[J].轻工机械,2011,29(01):47-4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