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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融资的主要方式

时间:2023-07-19 17:29:5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民间融资的主要方式,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民间融资的主要方式

第1篇

关键词:鄂尔多斯民间借贷

        引言

        民间借贷一般是指处于官方正规金融体系以外自发形成的民间个体之间的资金借与贷活动之总称。民间借贷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广义的民间借贷是各种民间金融的总称,狭义的民间借贷指民间个人之间的借贷活动。本文主要研究广义的民间借贷。

        广义的民间借贷,按其组织形式,大致可分为三种形式:一是无组织无机构的个人借贷和企业融资;二是有组织无机构的各种金融会;三是政府没有认可的有组织有机构的各种融资形式。民间借贷按其从事的活动性质划分,可分为灰色金融和黑色金融,前者不合法但合理、对社会有益的金融活动,后者是不合法、不合理、对社会有害的金融活动。

        民间信贷大多兴盛于亚非拉等发展中国家,主要是金融市场不健全和不完善的产物。国内外许多研究对非正式金融现象及成因做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也有一些研究数据涉及到鄂尔多斯的民间借贷,但很少有研究系统的介绍和分析鄂尔多斯的民间信贷问题。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鄂尔多斯民间信贷问题进行较全面的阐述:鄂尔多斯的经济发展概况、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现状、特点与成因、鄂尔多斯民间借贷问题对经济发展模式的吻合性以及其对经济发展的有限负面作用。

        一、鄂尔多斯民间信贷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一)机构多、数量大

        融资服务功能是典当公司最主要的也是首要的社会功能,是典当行的社会交易功能,在鄂尔多斯民间融资中,“典当行”和“投资公司”扮演着重要的角色,2000年对典当行的监管职能从人民银行向经贸委移交后,鄂尔多斯典当行发展迅速,至2008年6月末,全市典当行由2000年的1家发展到15家及27家分支机构,注册资金1.79亿元。此外,专事民间融资活动的类似融资机构还有很多,据调查,到2008年6月末,经鄂尔多斯市工商部门注册的投资公司414家,注册资金82.47亿元,担保公司159家,注册资金7.8亿元,委托寄卖商行46家,注册资金499.46万元,小额贷款公司1家,注册资金1亿元,鄂尔多斯市民间融资公司总计635家,注册资金93.1亿元。

        (二)业务发展迅速,规模大

        由于民间融资形式多样且大多无法通过正规统计渠道进行统计测算,因此鄂尔多斯市民间借贷的规模一直没有准确权威的数据统计,目前根据注册机构的注册资金发放情况调查测算,2008年末鄂尔多斯市的民间借贷机构借贷资金总额达到220亿元左右,约占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贷款余额的28%和34.4%;然而另外根据一份对企业、家庭及个人的问卷调查测算,鄂尔多斯市民间融资规模达到410亿元,约占同期全市本外币各项存贷款余额的66.72%和71.65%。

        (三)民间借贷利率水平总体较高

        民间融资利率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基本趋势是随行就市,并参照银行贷款利率的变动随时变化,集资集股的利率还要考虑资金使用的回报率。据调查,企业和家庭的民间融资利率主要集中在月利率为10‰-20‰和20‰-30‰这两个区间,并且民间融资利率与企业规模、融资规模没有显著相关性,只是与行业有一定的关联。从总体利率执行结果来看,家庭民间利率大约在20‰-30‰,其中农户借款利率一般在20‰-30‰之间,个体工商户融资利率相对较高,在20‰-30‰,中小企业集资的利率一般在20‰左右,以典当和投资公司为媒介的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一般在3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了50%。据调查,融资机构吸收存款的利率一般维持在20%左右,最高的达到25%。

        二、鄂尔多斯民间借贷情况有如下特点

        (一)民间融资具有明显的地区差异性

        在经济相对落后的旗区和经济水平中等的传统农牧区,民间融资依然保持着传统的自由借贷和民间集资的形式,而在经济相对较发达的地区,由于煤炭以及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表现的非常高而且极为普遍,其融资的形式更趋向于组织化、规模化的各类融资机构以及类似私人钱庄这种融资形式。据调查,鄂尔多斯民间融资较为集中,其中60%以上集中在东胜,准格尔旗和伊金霍洛旗,其融资需求主要体现在解决推动私营经济发展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房地产、采掘业的投资需求方面。

        (二)借款期限灵活、用途广、手续简便

        一是期限灵活。民间融资的期限由于用途的广泛及利率水平档次多而灵活多用,但总体来看期限集中于短期,最短有几天,最长可能几个月甚至一年以上;二是用途广。民间融资的资金用途主要是用于生产经营以及解决购房建房的资金需要。从企业融资用途看,主要用于解决流动资金不足、更新固定资产以及投资开发房地产。从家庭融资用途来看,主要用于生产经营、经商和进行农业生产及购房建房。总体来看,民间融资的资金用途已从消费型向消费型与投资型并重转变。资金主要投向房地产开发、煤炭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经营;三是手续简便。从民间交易的方式来看,民间融资的形式主要以信用借贷为主导,操作手段比较规范,手续简便。据调查,民间融资的协议方式以选择签订正式合同的形式居多,其次为打借条和口头约定,且借款方式中大部分需要保证人或者财产抵押。

第2篇

关键词:民间融资;规范化;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7-0-01

一、民间融资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民间融资指的是出资人和受资人之间,在国家金融机构以外获取到资金使用权的一种金融行为。作为金融服务的一种补充形式,民间融资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筹资难问题,对我国金融市场的运行和发展产生了重要作用。随着民间融资范围、规模的扩大,民间融资的风险和问题也不断暴露出来,对经济的发展也造成了不利影响,具体如下:

(一)缺乏约束,纠纷较多

由于民间融资大的规范性差、随意性较大,容易发生一些经济纠纷、民事纠纷。这主要是因为民间融资很多都是通过口头协议、打借条等方式,并没有签订书面的借贷合同。根据调查显示,在民间融资过程中,签订了书面借贷合同的大约占有10%的比例,且借贷合同的内容也存在问题,不少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还款金额和还款日期,借款利率、借款日期、贷出资金者也没有在合同中注明。加之借贷手续不规范,在违约时,容易引发借贷双方的纠纷。以某市中级法院的统计数据来看,在2012年4~6月,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共有2723件,比去年多了512件,案件标的高达9.68亿元。

(二)利率偏高,企业的负担较重

从目前来看,我国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企业融资环境更加恶劣,刺激了民间融资的发展,民间融资利率也呈现出不断攀升的趋势。如果民间融资利率水平比较合理,对于企业来说是有利的。但是如果民间融资的利率较高,则会导致企业经营利润减少,加重企业经营的负担。中小企业在筹资受阻的情况下,必然会向民间融资转移,而民间融资的利率则会自然而言地提高。不少企业由于负债经营的规模较大,而出现破产倒闭情况。

(三)风险较大,政府监管不力

由于民间融资的参与者较多,操作过程也不规范,其隐蔽性和分散性增加了政府监管的难度。在民间融资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大量资金处于循环状态,脱离了金融监管,导致民间融资监管手段的单一化。因此,民间融资很容易出现高利贷、非法集资、诈骗、地下钱庄等问题,破坏了常规金融监管秩序,甚至导致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

(四)具有隐蔽性,影响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

民间融资活动具有隐蔽性和自发性特点,国家金融监管不能对其进行有效管理,货币政策的调节作用受到限制。同时,民间融资具有逐利性、盲目性和融资主体素质较低等问题,在高利润的引诱下,民间资金可能会向非法行业投资,如一些短期内效益较好的技术水平低、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和行业,对国家宏观政策形成冲击。再者,地区性的民间资金还容易形成一股强大的投机势力,破坏经济运行的正常秩序。

(五)法律法规不健全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并没有专门针对民间融资的法律。二是相关法规的协调性较差,民间融资的界定模糊。如《民法通则》《贷款通则》《合同法》中对民间融资的相关规定存在冲突。三是法律法规的操作性较差,合法民间融资的判断标准比较模糊,特别是在非法集资、社会集资、民间融资等法律界限上没有明确的认识。

二、民间融资规范化发展的对策

针对以上这些问题,为了保证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有序运行,需要对民间融资进行规范化管理,具体方法如下:

(一)完善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是保证经济活动有序发展的重要前提。因此,为了促进民间融资的规范化发展,首先应完善法律法规,明确民间融资在法律上的地位和作用,尽快颁布法律法规,对民间融资活动进行有效监管。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出台《放债人管理条例》《民间借贷法》等,对民间融资的定义、期限、适用范围、合理税负、管理部门的职责、纠纷处理的方法进行阐述,明确界定民间融资、非法集资的接下,规范民间融资活动。对于高利贷行为应进行严厉打击,防范和处理非法融资活动,促进民间融资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还应该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

(二)加强金融监管

加强金融监管是保证民间融资规范化发展的重要方法,具体如下:一是明确监管的主体。民间融资监管可以借鉴正规金融市场的监管方式,在明确监管主体的基础上,划分监管主体的职责。从目前来看,正规金融市场底的监管主体主要包括中行、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金融办、工商管理部分等。对于民间融资的监管可以通过相应的民间监管部门来完成,结合地方政府对民间融资进行有效监督,加强地方政府对维护金融稳定和防范金融风险的责任。二是拓展监管网络,建立起社会监督、自我约束、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的四级网络体系。三是完善监管的方式,在金融监管上可灵活选择多种方式,加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处罚,防范金融风险。

(三)拓宽融资渠道

在民间融资利率较高的情况下,企业应拓宽融资渠道,合理选择筹资方式,才能减少企业经营风险。这就需要加强我国金融市场建设,打破银行垄断体制,实现资金的自由流动,创造平等准入、公平竞争的金融市场环境。

(四)完善民间融资的监测机制

在民家融资监管方面,还应该完善民间融资的监测制度和统计制度,对民间融资活动进行登记,定期进行统计和调查,对民间融资规模、利率水平、融资方式、资金来源和运用等情况进行分析,掌握民间融资的情况,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五)加快金融制度创新和机构创新

为促进民间融资的规范化发展,应打破金融业垄断的现状,逐步开放民间资本市场,使其转化为正规的市场化运作。从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出发,探索出与之相适应的经营组织和体系,促进我国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民间融资对企业的发展以及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民间融资的隐蔽性、自发性,加之国家监管不力,导致民间融资存在很多问题,对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为了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必须对民间融资进行有效监管,促进民间融资规范化发展。

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 中小企业 融资 融资效率

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促进市场繁荣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中央政府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也出台了一系列推进政策。但由于我国还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制度和机制的不完善、不健全决定了目前政府政策只能逐渐地改变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短期内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中小企业融资依然存在“麦克米伦缺陷”。面对客观现实,对中小企业来说,最好的策略就是从主观条件入手,从自身做起,提高融资效率,以此来缓解融资难问题。

1 郑州市中小企业融资状况

郑州市中小企业,其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例一直以来都在85%以上,是郑州经济发展的支柱力量。但和其他中小企业一样,郑州市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样遇到了融资障碍。郑州市中小企业局曾对中小企业生存与发展中的制约因素做调查,结果显示排在第一位的是资金短缺。2000~2005年企业资金情况统计也有力的说明了这一点(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2000~2005年间郑州市中小企业的资金情况总体上说在逐步的好转,但仍不容乐观:企业中感到资金紧张的比例较高,并且远高于感觉资金充足企业所占的比例;景气指数6年来始终小于100,处于不景气状态。这表明郑州市中小企业资金短缺情况较严重,融资难是企业发展的主要障碍。

郑州市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是内部融资,其中小型企业更依赖于内部融资,二者的均值达到78%;其次是银行信贷融资;此外还有亲友借款、商业信用等融资渠道。股权融资虽是主要的直接融资方式,但在郑州市中小企业融资中所占的比例很小。

综上所述,资金短缺、融资方式单一且主要依赖内部融资是当前郑州市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的最大特点。企业融资是为了满足企业战略调整、产业扩张、现金周转等方面的需要。企业的融资方式决定着企业的融资结构和融资效率,而融资效率又直接影响着企业融资目的是否可以有效的达到。郑州市中小企业目前融资状况的效率如何,需要通过理论分析来评价。

2 中小企业融资效率分析

2.1 融资效率的界定

研究企业的融资效率,就是分析企业融资过程中所采用的融资工具融通资金的质和量两方面效率的状况,并在此基础上对企业的融资效率做出综合评价。结合效率的含义,企业融资效率的高低体现:第一,企业能否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及时融通到所需的资金。投资主体提供资本所要求的最低收益由市场条件所决定,所以企业对融资方式的选择也受市场条件的影响。企业的融资效率从其自身角度来看,就是在一定市场约束条件下多种融资方式的选择问题。以最低的成本,及时、足额地筹集到所需的资金是企业高融资效率的体现。第二,企业所融通的资金能否得到有效的利用。企业利用一定的融资方式融通到的资金并不是企业融资过程的终点。企业融资效率与资金的使用率、所投资项目的效益直接相关,融资效率的高低要考虑融资主体使用资金的收益性或增值性。

2.2 中小企业融资效率分析

这里采用模糊集中意见决策法对各种融资方式的融资效率进行评析。郑州市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是内部融资、银行信贷、民间借贷和商业信用。现阶段股权融资虽然所占的比重较小,但它却是企业直接融资也将是未来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所以将其作为评价对象。这样所确定的评价对象集U={U1,U2,U3,U4,U5}={内部融资,银行信贷,民间借贷,商业信用,股权融资}。企业融资效率的影响因素很多,这里选取主要的五个因素:融资成本、资金利用率、融资主体自由度、融资机制规范度和融资风险。下面对各融资方式进行单因素比较分析。

(1)融资成本。效率的微观含义表明,融资成本与融资效率成反比,融资成本越高则融资效率越低。从融资成本角度来说,股权融资的融资成本在各种融资方式中是最高的。因为目前在我国上市资格还是稀缺资源,企业申请上市的相关费用很高,上市后还要聘请专业的法律和会计机构作评估进行信息披露。据统计企业上市实际发行费用占发行额的1.84%~3.98%。民间融资成本一般称其为黑市利率,基于民间融资的高风险,黑市利率很高。银行利率水平低于黑市融资利率,而且银行信贷合约一般由银行和企业直接谈判达成,灵活性强,但与内部融资和商业信用相比,银行信贷的融资成本还较高。内部融资是企业将自己的利润转化为积累,这种融资方式表面上不需要付出代价,但实际上也有成本问题,如机会成本。商业信用是一种“自然性筹资”,它伴随商品交易自然产生,不需办理手续,一般也不附加条件,若没有现金折扣或企业不放弃现金折扣,以及使用不带息应付票据,企业利用商业信用融资并不产生融资成本。但由于商业信用所筹得的资金一般较少,所以从企业长远发展来说,其实际总成本大于内部融资。

(2)资金到位率。从资金到位率角度评价融资效率,上述的融资方式中内部融资的资金到位率是最高的,只要公司决策者做出了决定,将企业利润留在企业内部,这是没有障碍的。商业信用作为自然性筹资方式,只要协议达成即可交易,资金到位率仅次于内部融资。民间借贷同商业信用相似,协议一旦达成,资金到位非常迅速,但和商业信用相比民间借贷有资金周转的时差。银行信贷资金中,信贷资金到位率一般不高。在我国资本市场成熟度不高的情况下,股本募集不足经常出现,股权融资的资金到位率很低。

(3)资金使用的自由度。企业对以不同方式融入的资金,自由支配的程度是不同的。企业内部融资资金在所有融资方式中自由度最高。股票融资的资金的自由度也较高,在实际操作中,只要及时披露,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可以随意更改资金投向。银行信贷融资资金使用自由度要低于股票融资,因为在借款协议中,一般对资金的使用方向都有明确的规定,并附有违规处罚的条款。民间借贷的出借者更关注借贷的归还和高额的利息,对资金的使用过程不甚注意,且由于能力限制也无法跟踪监控,相对于银行信贷而言,企业对民间借贷资金的自由支配程度要高。商业信用不涉及资金的流动,且发生在专项交易中,所以资金使用的自由度最低。

(4)融资机制规范度。融资机制规范度也就是资金市场的成熟度。机制规范的资金市场融资渠道多、风险小,融资效率也就高。目前我国资金市场还处于不成熟的状态。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中小企业遇到资金问题时大部分靠银行贷款解决,所以银行信贷制的规范度最高。股权融资发展历史短,还处于不成熟阶段,但它作为较为正规的融资渠道,其机制规范度较高。民间借贷是种非正规的融资方式,借贷发生时主要靠当事人双方的约定,规范度较低。商业信用一般约束条件较少,更多的是信用道德制约,规范度和民间借贷相当。内部融资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前,可以说无规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由于有公司法和新会计制度的约束有所规范,但是其规范程度仍最低。

(5)融资风险。融资风险是指资金使用者使用不同来源的资金可能承受的损失。由于股权融资和内部融资都不需要偿还本金,不受使用期限的限制,不会产生因不能偿债而产生的各种风险和不利影响,所以相对于其他债务性融资方式来说二者的融资风险较小,但从控制权损失的角度讲,股票融资风险远高于内部融资。民间借贷由于缺乏正式的法律法规保护,从而无法诉诸于法律的保护,所以对资金借出者来说风险较高,但从资金借入者角度,民间融资风险要低于银行信贷融资。银行信贷借钱还钱都按协议、规定办理,逾期不还被罚款、被冻结存款,以后也得不到后续的贷款资金。商业信用融资的期限较短,如不能及时地偿还应付账款将失去信誉,以后的交易也很难达成,所以其融资风险介于银行信贷和民间融资之间。

将各种融资方式在单因子下的选择进行排序,可得如表2所示的结果。

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不仅仅是建立在单因子分析的基础上,还应该是建立在对以上各种影响因素权衡基础上的综合比较。基于以上的初步判断,下面采用模糊数学中模糊集中意见决策方法对各种融资方式效率进行评价。评价的结果虽然是已经量化了的数据,但只能定性说明效率的高低。根据表2的分析结果,对以上五种融资方式在不同范畴的融资效率进行单因素效果排序。将单因子排“第一”的赋值为“4”,即Borda数为4。依次类推,“第五”的赋值为“0”,即Borda数为0。可分别计算出U的Borda数,B1(U1)=4,B2(U1)=4,B3(U1)=4,B4(U1)=0,B5(U1)=4,所以B(U1)=16;同理,B(U2)=8;B(U3)=8.5;B(U4)=8.5;B(U5)=9。将Borda数的综合效率排序,有B(U1)﹥B(U5)﹥B(U3)=B(U4)﹥B(U2)。按Borda数集中后的融资效率排序为:U1,U5,U3=U4,U2,即中小的企业融资方式选择排序首先是内部融资,其次是股票融资;商业信用和民间借贷对中小企业而言效率相当,排第三;最后是银行信贷。

3 结 语

第4篇

关键词:民间融资;资金供求;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8)06-0086-03

民间融资是一种基于民间信用关系的资金供求往来。相对于正规金融而言,民间融资是一种游离于国家金融体系之外的融资方式。当前,在我国经济多元发展格局和银行信贷资金局部供给短缺的情况下,民间融资已经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融资途径之一。民间融资的发展对于弥补县域正规金融机构业务经营不足,缓解资金需求矛盾、促进民间经济发展等有着积极的一面,但同时也会给经济的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一、我国县域民间融资的特点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县域民间融资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中小企业及三农经济获得流动资金和建设资金的重要渠道。当前县域民间融资呈现出以下特点:

1.规模不断扩大,借贷主体多元化。近几年来,县域民间融资发展迅速,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借贷资金的用途由偏重生活消费和临时急需转向投资办厂和经商,借贷金额由单笔百元升至万元甚至几十万元以上。借贷的主体不仅包括农户、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主,而且涉及到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民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由于资金需求大、获得银行贷款支持不够,因而选择民间借贷这一融资方式,日益发展成为民间借贷市场的主角。

2.额度和期限在不同融资主体中存在明显差异。单个农户借款的额度较小,一年在1000一5000元之间;个体工商户借款的额度较大,一年在3-20万元之间;企业集资额度一年在10-480万元之间。[1]融资期限不同,农户借款是临时性的,主要用于婚丧嫁娶、修房盖屋等,期限一般在3-6个月;个体工商户借款季节性较强,期限一般在6-9个月;企业集资期限不固定,一般在一年以上。

3.融资利率水平较高。大部分民间融资利率总体水平高于银行、信用社同档次贷款利率。民间融资利率一般在10%-20%之间,有时高达35%,高出银行同期利率几倍甚至数十倍。农户融资在亲戚朋友之间,一般没有利息,个体工商户融资利率在年息10%-20%之间,中小企业融资利率在10%-15%之间。[2]民间融资利率呈现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受季节性变化影响,一年中春季和冬季利率高、夏秋两季利率低;二是大额民间融资利率低,小额民间融资利率高;三是农村欠发达地区利率高,城镇和城乡结合部地区利率低。

4.融资程序日趋规范。过去民间融资一般仅凭口头承诺或纸条借据即可。现在不仅需要正式签约立据,在合同中详细说明借贷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等内容,金额大的还需用房屋等作抵押。一些地区还产生了民间借贷经纪人,他们为借贷双方沟通信息、评估项目、代办手续、收取押金、承担责任,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民间融资的发展。

5.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化。一是工薪阶层闲置现金,这部分供求关系形成有两个方面:一方面亲朋好友相借形成,另一方面是由于近年利率持续走低,资金拥有者想寻求更高的收益。二是企业老板,这部分融资主要是供给贫困者,多数是用于生活。三是农民闲置现金,主要是亲朋之间相互借贷。四是富裕程度较高者,以盈利为目的发放贷款,通常利率较高。

6.资金的坏账率较低。民间融资的纠纷较为少见,借款人的信誉显得较高,流动比较顺畅,欠钱不还的现象较少出现。主要原因是由于资金紧张,一般情况下借款人都不会损害自己的信誉赖账不还,以免以后断了唯一的融资渠道。

二、我国县域民间融资活跃的原因分析

1.县域资金供求失衡。以中小企业发展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是目前县域经济发展的主流模式。随着中小企业规模的增加,县域资金需求也不断增长。然而,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加快了改革步伐,经营重心向大城市、大企业集中,对中小规模的民营企业信贷投入减少。特别是商业银行信贷政策日益严格,信贷结构调整步伐逐渐加快,对县域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逐步弱化,这些都使得县域资金供求失衡,为民间融资的发展提供了较大的发展空间。

2.民间融资自身的特点符合县域经济需求。一是手续简单、方便快捷,抵押担保要求低。民间融资只要借贷双方自愿,达成一定的契约,履行简单的手续,甚至是口头协议就可成交,融资方式方便、灵活、快捷、使急需资金的融资单位宁可负担高利率,也选择民间融资。二是方式多样化,可满足贷款担保需求。民间借贷除现金外,还增加了存单、债券甚至房地产等不动产内容。三是期限灵活。在中小民营企业发达的县域,银行贷款多以短期为主。而民间借贷期许多期限为一年或一年以上,成为中长期资金供给的有效补充。民间融资的这些特点刚好满足了以县域经济“急、少、快”的资金需求特点。

3.县域投资渠道狭窄。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个人拥有的财富不断增加,特别是靠发展特色产业富裕起来的农户和个体工商户,生产销售具有很强的季节性,在生产经营淡季,流动资金大量闲置。同时,由于县级金融市场还不发达,县以下乡镇缺少证券投资,加之存款利率较低,物价指数较高,储蓄存款收益下降,对资金持有者缺乏吸引力。从经济利益角度考虑,民间借贷可以获得比在金融机构存款高得多的收益。因此,在利益的驱使下,这部分富裕资金流向了民间借贷。

三、我国县域民间融资的积极作用

1.能够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民营中小企业贷款难是普遍现象,无论在经济发达地区还是经济落后地区都是如此,而这种情况又很难通过正规金融渠道得到缓解,因此民间融资为一些求贷不能的民营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解了燃眉之急。这些经济主体既可通过民间融资解决创业资本的不足,也可通过民间融资补充追加资本。发展民间融资,拓宽了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扩大了民间投资,促进了我国民营经济进一步健康发展以及金融市场和金融体制进一步发展、健全。

2.能够优化资源配置。民间融资具备的信息优势可以使放款者在小范围内综合和深入地对投资项目的风险大小、潜在的发展前景和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分析,并选择一个风险和收益相对合理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因此,在正规金融发挥作用缺位的前提下,民间融资为实现资源在小范围内的优化配置提供了条件。

3.能够优化社会融资结构。我国的融资结构中间接融资占有绝对地位,这是我国金融结构性偏差的一个主要表现。民间融资规模的扩大,使一些原本需要通过银行信贷来解决的资金需求得以通过民间融资渠道来筹措,这在客观上缓解了银行的信贷压力,分散了银行的资产经营风险特别是信用风险,同时也改善了社会融资结构,有利于维护国家的金融和经济安全。

四、我国县域民间融资存在的问题

1.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有的民间融资只是打了借条甚至口头约定,即便打了借条,对借款的利率等要件规定也不尽详细甚至没有规定,发生纠纷时,负有举证责任的融资人将承担对己不利的法律后果。另外,个别企业集资式的民间融资潜在风险较大,一旦企业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借款,容易引发集资纠纷。

2.容易导致重复建设,不利于国家对限制性产业的调整。参与民间融资的资金只考虑盈利性,不考虑国家宏观政策,往往集中投向短期内利润率较高的行业,造成重复建设。另外,资金需求旺盛、信贷渠道不畅的项目,往往是国家宏观调控重点限制的产业,如果大量民间资金投放到这些项目上,无疑会抵消宏观调控的阶段性成果,不利于国家对限制性产业的调整。

3.缺乏监测及有效约束,影响金融稳定。民间融资缺乏专业指导和严格的金融监管,如果任其无约束地扩张和盲目抬高利率,易演变为乱集资和高利贷,扰乱金融秩序。融资规模的扩张、融资链条的形成、融资龙头的出现,造成融资企业之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加剧了融资风险隐患,滋生金融腐败。目前已经有个别民间借贷经纪人暗中低息吸进资金,高息贷出,有了较为固定的交易场所、稳定的资金来源和贷款对象,有可能逐渐演化成为非法的地下钱庄。

4.高利率高风险。民间借贷虽能解决临时困难,但因其利率远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企业财务支出进一步增大,农民负担愈发沉重,负面影响更大。

5.减少了国家的税收。民间借贷的利息收入,不像储蓄存款利息税那样由金融机构直接扣除,而是个人之间的私下交易,这样就造成了利息税的漏缴,扰乱了国家的正常经济秩序。

五、规范我国县域民间融资发展的对策建议

1.整合县域金融资源,缓解县域资金供求矛盾。一是鼓励部分邮政储蓄资金有偿转让给农村信用社;二是调整人民银行资金运作政策,适度增加对农信社再贷款额度,适当调整资金使用周期;三是继续完善和发展农村政策性金融,形成农村政策性与商业性金融分工明确、各尽其责、共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格局;四是发展农业保险、大宗农产品期货等,分散农村信贷风险。

2.出台规范民间融资发展的法律法规。对民间融资主体双方的权力、义务、交易方式、契约条件、期限利率、税收征收、违约责任、权利保障等方面加以明确,以规范和保护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引导民间融资走上正常的运行轨道。

3.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建立完善监测系统,定期采集有关数据,加强对民间融资动向的监测和调研。当宏观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和地方经济运行中出现一些热点或突发性因素时,及时组织力量开展专题调查,给银行业、企业和民众作出风险提示和“窗口”指导。对于民间借贷中出现的严重违反国家利率政策、利用民间借贷帮助和支持“黄、赌、毒”等破坏经济建设、影响社会安定和国家安全的行为,要采取强硬措施,坚决予以打击。

4.增强中小企业融资能力。许多中小企业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信息不真实,导致融资困难,应通过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信息真实等措施,提升信用度,赢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支持。金融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尽量满足有市场、有效益、守信用的中小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对其贷款要简化手续,同时鼓励中小企业以入股方式吸收民间闲散资金,拓宽民间融资渠道。

5.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一是建立多类型的信用中介管理公司,如信用中介公司、贷款担保公司等,不仅为金融机构,也为其它部门提供征信、法律咨询和信用担保服务,支持和引导民间融资的正规化运作。二是打破单一的融资方式,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发行股票、债权转化股权、应收账款买断等多种形式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三是组建以主要吸收民间闲散资金包括民间借贷资金参股、为中小客户服务、市场化运作为特征的社区银行,鼓励创建风险投资公司、典当行等多层次的融资机构,引导中小企业正规、合法地进行融资。[3]四是建立行业投资信息、区域投资信息制度,为融资双方牵线搭桥,鼓励民间信息服务中心、投资咨询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信息服务,减少民间融资的分散性和盲目性。

6.逐步开放民营金融市场。在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处于经营成本和效益优化考虑纷纷退出农村市场之际,考虑让机制灵活、经营规范的民间金融组织以“民营银行”等身份进入市场应该是一种长远取向。在制定好游戏规则、提升准入门槛的基础上,辅之以行之有效的金融监管,同时完善相关金融法制建设,建立金融机构退出机制,开放民营金融市场将是可行的。

参考文献:

[I] 姜旭朝.中国民间金融研究[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6.

第5篇

关键词:金融普惠;中小企业融资;民间金融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6-0139-04

在传统的金融学教科书中,所谓金融机构当然地指向正规金融,而随着民间金融的逐渐强盛,这一金融体系的外延被不断拓展,游离于现行制度法规边缘的非正规金融在金融体系中逐渐拥有了一席之地,这既是现实经济环境推动金融机构体系完善的结果,也是金融普惠的内在要求。

普惠金融体系(inclusive financial system)是联合国系统在宣传2005小额信贷年时率先提出并广泛运用的词汇,其基本含义是能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主要针对金融服务长期驻足高端领域,致使低端客户总是处于服务盲区,享受不到平等的融资服务机会的事实,开发、强化对经济弱势群体的信贷服务,实质性地扩展金融“福利”的受众,以此推动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

普惠金融形式多样、路径复杂,在笔者看来,市场化背景下金融的普惠渠道和普惠方式可能更持久地依赖于小型金融机构抑或民间金融机构,而普惠金融的重要受益对象则是中小企业抑或小微企业,从这样的意义上说,中小企业融资与民间金融的对接构成了金融普惠的重要内容。

一、民间金融是金融普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般来说,金融普惠体系结构复杂又难以确定,这是因为金融普惠首先是一种金融服务意识或着一种金融发展思路,它可以渗透于金融机构体系之中,也可以贯穿于金融业务的过程之中,如果说金融机构应该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那么尽可能实现金融服务全覆盖应该是这种责任的体现。但置身于市场经济环境,金融机构首先是“经济人”,如果一味要求其不计成本地承担这一责任,也是对金融普惠的曲解。实际上,所谓金融普惠应该建立在互利互惠基础上,普惠的过程就是寻求传统金融与被边缘化的弱势客户群体共生共荣的结合点,而这一结合点的基础就是资金供给和资金需求结构上的对应。作为弱势的融资需求方最主要的特征就是融资规模小且风险大,同时要求融资方式灵活、高效,这恰好与民间金融的资金供给方式和风险控制特征相契合:首先与正规金融相比,民间金融首要特点就是借贷规模小,交易手续简便,融资效率高,可以使借款人迅速、方便地筹到所需资金;其次具有特殊的风控机制,一是民间借贷具有信息优势,由于借贷当事人彼此之间比较了解,与融资相关的信息极易获得且高度透明,信息不对称得以解决,以此形成了风控的第一道屏障;二是民间借贷的信用保障来自于民俗惯例的约定和熟人社会的天然约束力,这意味着只有诚实守信,才能持续地享有融资的权利,而失信于人,则综合成本巨大,不仅经济利益受到影响,更重要的是会由此承受人格缺失的压力,所以民间金融具有很强的信用约束,道德风险较小,违约率较低,有调查显示,民间金融活动中的违约风险要小于正规金融;三是民间借贷行为和利率完全市场化,较少受到行政力量等非市场因素的影响,一方面使风险规避没有阻碍,另一方面使风险补偿可以到位。以上说明,民间金融既可以满足低端融资的需要,又可以体现融资的效益性原则,是金融普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的社会实践也证明了民间金融在金融普惠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据摩根士丹利Alpha Wise团队对64家民间金融机构的调查数据估算,民间借贷市场的总体规模为2.7~3.0万亿,相当于中国贷款总额的4.9%~5.5%[1]。同期,据2011年中国银监会年报数据,正规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5万亿,占中国贷款总额的27.3%。仅从这一数据看,正规金融对金融普惠贡献明显大于非正规金融,但深入分析可以看到,正规金融开始发力于中小企业融资有两个基本前提:一是从2008年以来持续的信贷政策扶植,使得银行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力度,特别是限定银行对小企业信贷增速的底线、要求各大银行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融资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计划单列等措施,又进一步稳定了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信贷增量,根据2010—2012年中国银监会年报披露的资料,三年之间小企业贷款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73%、19.6%、27.3%,呈逐年上升趋势,可见政策作为这一成绩的推手是显而易见的。二是2009年以来大型企业信贷需求的萎缩不仅使中小银行转战中小企业融资领域,各大银行也相继打起了中小企业融资牌,显然市场的挤压构成了正规金融不断增加中小企业信贷规模的重要原因。可见正规金融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是外力作用的结果,反观民间借贷则是在非阳光化、甚至承受打压的环境中逆势上扬,足见其生命力的顽强,这都是因为民间金融与普惠金融的诉求有着很强的亲缘性。

此外还有两点需要说明:一是有资料显示在2011年以来信贷市场持续收紧的情况下,当贷款增长率和货币供应量下降时,经济感受到的紧缩压力相对较轻,主要是由于民间借贷起了缓冲作用。而在不久前的2009年,由于信贷的大规模扩张,曾经使作为民间金融的重要组成——典当行受到重创,对此有观点认为民间借贷是一种反信贷周期的现象[1],它与银行信贷波动呈负相关关系。二是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资金需求尚存缺口,这为民间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由于很难对中小企业信贷资金缺口进行统计,我们不妨进行这样的匡算:按照目前近5 000万的中小企业平均需要50万元贷款计算,大体需要25万亿的信贷资金,这与目前近15万亿的正规金融小企业贷款总量加上3~4万亿的民间融资总量之和相比,尚有6~7万亿的融资缺口,如果再按照2012年小企业贷款近14%的增速匡算,正规金融可能提供的小企业贷款增量在2~3万亿之间,将以上3部分数字加总,可以看到将近4万亿的小企业信贷资金缺口尚待补充,显然,这一部分资金供给在很大程度上会依赖民间金融。

基于此,我们有理由说民间金融是正规金融的重要补充,在普惠金融领域,它不仅以合适的量、质,也在合适的时间发挥着无以替代的作用。

二、中小企业融资与民间金融的互适性

近年来,一面是民间沉淀着巨大规模的闲置资金,一面是中小企业资金的严重短缺,供求关系的对应构成了双方“牵手”的直接原因,在不同期间、不同区域的调查都显示的一个基本事实就是中小企业对民间融资具有较强的依赖性。

由于民间金融的特殊性,其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贡献很难在量上作出精准计算,但借助一些区域的匡算,民间借贷对中小企业融资的贡献可见一斑。例如温州地区约有56.67%企业参与民间借贷[2],又如中国台湾的民营企业47%借过高利贷[3],特别是2011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调查显示,截至当月,在民间借贷的3.38万亿总量中,60%用于营运资本的目的,11.5%为弥补已到期贷款和新贷款之间的临时贷款,只有12%左右投入股市,也就是说,近88%的民间借贷资金是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而所涉及的企业大多应该属于“中、小、微”。

可见民间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有着天然的共生性,这种共生性由以下因素决定:

首先,数量结构的匹配。主要表现为供需资金额度上的相互适应性。无需赘言,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所需要资金以小规模为主,而少则几万,多则百万的借贷金额,恰好与民间借贷所提供资金额度相匹配,尽管近年来正规金融在不断介入小微企业融资,且取得了较好的业绩,但如前所述,这是外力作用的结果,其持续性尚待观察,而小企业融资与资民间金融所具有先天规模对等的优势,决定了民间金融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具有上升的空间。

其次,信息结构的匹配。与正规金融不同,民间金融与中小企业地缘性、人缘性特征明显,企业的社会借贷行为主要发生在彼此熟悉的环境中,与融资相关的信息极易获得且高度透明,很大程度上保证了信息的对称性。实际上这种地缘性和人缘性远不仅左右着融资过程,更是中小企业和民间金融各自形成与发展赖以依靠的根本所在,使其成为中小企业和民间金融共有的特性,由此形成的对称信息又使彼此的信任具有了基础,一旦这种信任固化为信用,一方面可以经受反复检验,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另一方面受制于一定地域范围的社会规范,使失信成本不仅是经济性的还是社会性的。综上可见,源于中小企业与民间金融的信息匹配已经演化成了信用匹配,因此在融资过程中尽可以简化交易手续,提高融资效率,使借款人迅速、方便地筹到所需资金,使贷款人得到较强的信用保障。

再次,期限结构的匹配。这一点可以从民间借贷利率期限结构的特点出发得以证实。根据温州民间借贷利率监测数据显示,有四种利率期限结构,均为期限与利率负相关,为什么期限较长的利率反而低,而期限较短的特别是超短的利率反而高?符合一般逻辑的解释是民间借贷的高利率和复利安排往往使借款人不堪长期贷款利息的重负,而短期借贷更容易消化较高的利息,化解复利的负担;但深入分析可知,另有两个因素决定了如此的利率的期限结构:一是期限较长的贷款主要用于较长期限的生产经营所需,如果借贷方可以承受较高的利率,则说明该企业的盈利能力较强,抑或该企业所处的行业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因此企业融资风险比较低,相应地,借贷利率就比较低,实际上,这正是民间借贷以高利率对借款人进行筛选的结果;也有观点认为,因为在民间借贷中会有小部分以消费、投资为目的的个人借贷,这部分融资基本为短期需求,相比较于生产经营,其风险明显大于后者,因此也拉高了短期融资利率[4]。二是由于正规金融中的中小机构发放贷款期限多集中在6个月至一年之间,所以6个月以内的借贷便较多地进入民间金融渠道,增加了这一期限的资金需求,由此推高了相应的利率[4]。可见,民间借贷与中小企业融资满足期限上的对等,这使得我们通常所说的民间金融“拾遗补缺”的作用不仅体现在量上,也体现在期限结构上。

最后,风险结构的匹配。一般来说民间金融信贷利率要远高于正规金融贷款利率,其合法的利率边界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随着利率的市场化,民间金融的高利率特征会得到进一步强化。这是因为,民间金融本来就是以高风险高回报为特征的融资行为,一方面,沉淀于民间的资金正是由于正规金融的低息而无法跑赢通货膨胀,才转而投入民间金融,因此本身具有追逐高利率的要求;另一方面,与中小企业较高的风险相匹配,利率的风险结构应充分发挥作用,这样才可以通过利率机制,最大限度地补偿借贷风险,筛选融资对象。同时由于民间借贷依据着特殊的信用约束,所以可以减少高利率形成逆向选择的顾虑。

三、基于中小企业融资视角的民间金融发展路径

站在金融普惠的角度发展民间金融需要强调融资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站在有利中小企业融资的角度发展民间金融需要强调融资的有序性和合规性,因此要想使民间金融长期、稳定、持续地服务于中小企业,就要建立民间金融机构体系以及相应的运行机制,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机构规模对等格局;健全民间金融融资模式,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运行体系。

从中外已有的民间金融实践看,完善的民间金融体系应由三部分组成:机构形式、监管体系、服务平台。

从机构形式看,本文认为,建立在有利中小企业融资基础上的民间金融机构应为有形金融机构和无形融资平台相结合的综合体系。

在中国现行条件下,实现民间金融正规化的主要途径是兴办小型新型金融机构,诸如小额贷款公司、社区银行、资金互助社、村镇银行等。其中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猛,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专项统计资料显示,2011年、2012年和2013年上半年,全国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分别为4 282家、6 080家和7 086家,相比之下,社区银行、村镇银行受制于各种因素发展较慢,资金互助社更是远未形成规模。在笔者看来,实体性民间金融机构乃规制民间金融的有效途径是毋庸置疑的,但怎样的机构体系更加适合民间金融的特质,并且能够持久地服务于低端融资则需要进一步探讨。

在上述的金融机构形式中,几乎一边倒地呈现出小额贷款公司在数量上的绝对优势,一方面说明小额贷款公司确实是推动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的对接的较好形式,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真正意义上的民营银行缺乏政策推动使然,随着民营银行长期难产的困局有望破题,民营资本的社区银行和村镇银行或迎来发展的黄金期,在这样的背景下,笔者特别提示在民间金融机构的体系中不要忽视民间资金互助社的作用,或者说,要重视地方、小区域范围内的资金互助社的作用,这是因为,资金互助社实际上属于合作金融的范畴,其自治性较强,一方面所吸收的资金属于投资性质,具有明确的风险提示;另一方面贷款范围可控,可以尽可能发挥信息和信用结构匹配的优势,非常有利于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需要指出的是,无论哪种形式的民间金融机构,都要确保以中小企业和低端个体资金需求者为服务对象的市场定位具有持久性。

除了上文提到的各类民间金融机构形式外,有利中小企业融资的民间金融还可以以融资平台的形式呈现,这一点已具有一定的实践基础,即P2P网络小额信贷运营模式。P2P(Peer to Peer)原本是一个互联网概念,表示互联网端与端之间的信息交互方式,是一种点对点的信息互联。自2005年以来,基于P2P的网络借贷模式在欧美兴起并在全球范围内迅速推广。从理论上看,P2P借贷模式从本质到形式都与民间借贷具有共通性,从参与者的广泛性、交易方式的灵活性,到高风险高回报的特征,都体现着民间金融的特质,而与有形民间金融机构不同的是,P2P模式的融资参与者极为分散,双方的准入门槛比较低,更适合公众以各种形式、各种规模灵活介入;由于主要是一对一运作,因此不宜形成规模风险;在基本的法律规定框架下,资金价格形成于完全的竞争市场,风险溢价可以得到充分体现;由于借助网络,可以使融资范围得到极大延展,从而增加了融资匹配的机率;风险规避方式灵活,可以是完全的信用借贷,也可以附加担保条款,还可用借贷平台建立的风险储备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凡此种种都在展示P2P融资模式的优势,它完全可以以无形融资平台的模式作为民间金融正规化的形式之一。但从实践看,P2P一直以来都饱受争议,特别是近期各地多家P2P网络机构的风险暴露,更为这种融资平台平添了阴影。虚假标的和“自融”构成了P2P的两个主要风险,即道德风险和经营风险。在此次P2P平台倒闭潮中,最值得一提的是安徽省铜陵市的铜都贷,这是一家2013年5月开张,11月即倒闭的融资平台“新秀”,原本实力和人品过硬、极具人气的企业法人代表几乎在一夜之间丧失信用,而被媒体披露可能的原因是铜都贷涉嫌“自融”资金“炒地”,从而导致流动性不足,致使没有回款来偿还投资人的资金。之所以如此之快地使风险的可能变成现实,笔者认为主要的问题在于缺乏监管。自P2P网络融资平台上线以来,一直处于监管视线之外,使原本极具优势的民间融资方式越来越多地被风险所覆盖,因此尽快介入监管已成为阻止网络融资风险的当务之急,也是引导P2P网络融资平台走向正轨的必由之路。

从监管体系看,本文认为,对于民间金融实施监管要本着“正规”与“自律”相结合,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双线多头[5]、宽严相济的监管模式。

如果从法律法规的层面规制民间金融的主体行为,使之合法合规地运作,必须首先建立和完善政府层面的各级监管机构,形成完整的正规监管体系,在登记备案、准入审核、信息监测、退出机制等方面实施全面、统一的监督管理。在这个层面可构建中央与地方两级的“双线多头”监管模式,即中央和地方两级都对民间金融机构有监管权,同时每一级又有若干机构共同行使监管职能[5]。这样的体制安排更加适合民间融资所处地域的现实要求,最大限度地发挥地方的信息优势,可以及时发现问题,洞察风险。尽管这个层面的监管更多倾向于对合法合规的监控,但对于民间金融这样的特殊监管对象而言,监管的外延需要适当扩展,不但实施监督管理,还要提供相应的服务。对于正规金融来说,金融监管过程中服务职能体现得并不充分,但对于民间金融来说,监管过程不是单方面的管理,而是附加了诸如信息处理、风险提示、危机预警等服务内容的另类 “窗口指导”,通过建立民间金融市场监测体系,对民间金融的融资规模、资金流向、融资对象、融资期限等情况定期采集有关信息,及时民间金融运行状况,提示有可能出现的风险,特别注意监测利率水平及变动情况,使民间金融的借贷双方有依据地参与融资活动,最大限度地保全收益、规避风险。在这个过程中,双线多头的监管体系可以在地方监管过程中凭借地域优势获取更多更有价值的信息,从而使这种“窗口指导”具有更强的针对性。

在正规监管的基础上,还要根据民间金融的具体特点实施各种形式的自律性监管,这是因为民间金融属于区域性金融,分布广泛,规模不一,完全依靠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直接管理,既不现实,也不经济,还会使监管效率大打折扣,因此充分发挥地方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强化民间金融的自我约束与管理就显得格外重要。行业自律组织可以通过对会员机构进行年度财务状况、业务执行情况的例行检查,发现问题,纠正违规,通过对日常业务活动的监管,及时就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等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从而保证监管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强调民间金融自律性监管的另一个依据是,民间金融是植根于地缘和人缘的土壤的,自发形成地方信用约束和民间制度体系可以成为重要的地方信用管理资源,这种优势为民间金融所特有,是应该被很好利用的。

鉴于民间金融的特殊性,本文认为,其监管应以宽严相济为宜。所谓“宽”主要体现在市场准入上,对于具有地域差异和规模差异的民间金融来说,过高的准入门槛显然是不合适的,因此一方面要规定适当的准入条件,另一方面以法定准入条件为依据,只要股东人数、资本金、经营者资格及其他有关条件达到法律规定标准,就可以注册登记,金融管理部门只对其是否达到法律规定标准进行审核,并不附加其他条件,更不存在各类歧视。只有准入的宽限才能引导“灰色金融”阳光化,才能引导民间资金介入各类中小型金融机构,真正阻断地下钱庄的资金来源,用正规的民间金融逐步取代非正规的民间金融。所谓“严”主要体现在退出机制上,一直以来,中国对陷入困境的金融企业退出市场多采用行政指令托管、接受的方式,而没有建立在市场原则基础上的退出机制,这种在本质上依赖国家信用的风险转移方式显然不适用于民营金融。对于小规模民间金融机构来说,一旦出现倒闭风险,一方面可以通过兼并、联合、重组、清盘、关闭等一系列市场化手段加以处置,另一方面监管当局也可依法针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机构进行强行处理,以此警示或敦促民间金融机构严格管理、审慎经营。

第6篇

【关键词】 中小企业; 集群融资; 民间资本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35-0037-04

中小企业在现代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表现为其在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创造就业以及促进技术创新等方面。浙江省是中小企业最具活力的省份之一,为振兴地方经济和促进社会发展,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然而,自2011年以来,有关“钱荒”、“中小企业倒闭潮”、“中小企业贷款难”的新闻报道频频出现。民建中央调查报告显示,2009年至2011年期间,中国因“贷款难”而倒闭的个体工商户就高达810万个。在金融市场上,中小企业的融资地位与其经济地位不匹配,宁波、温州许多中小企业在金融危机中倒闭就是例证。

一、中小企业集群与民间融资现状

浙江省是我国产业集群化发展的典型代表,产业集群是浙江经济发展和活力的重要原因之一,其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集群是源于“一乡一品”。2010年,浙江省42个产业集群示范区销售收入18 489.7亿元,占全省销售收入的36.3%,利润1 045.2亿元,占全省比例为34.8%。据统计,浙江省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块状经济达312个,年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块状经济共有72个,浙江省产业集群不仅数量众多,实力也非常强大。浙江省具有代表性的集群分布情况如表1所示。

从区域布局看,浙江省产业集群主要集中在环杭州湾和温台沿海地区,产业集聚发展特征明显。从产业结构看,浙江省产业集群主要集中在工业行业,共涉及纺织业、塑料制品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等28个工业门类,其中年产值超过千亿元的有5个行业,分别为纺织业、纺织服装和鞋帽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在批发零售业,浙江拥有众多全国性专业批发市场和区域性批发市场。其中,义乌中国小商品城、绍兴柯桥中国轻纺城年成交额居全国前列。总体来看,纺织和机械是浙江省产业集群的主体。

中国经济监测中心的景气指数显示,2011年第二季度,流动资金紧张的中小企业比重达19.3%,中小企业融资景气指数仅为97.7,已接近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最严重时95.9的水平。当前63%的小企业有融资需求,民间借贷的企业占50%,以银行体系借款为主的企业仅占21%,银行信贷远远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浙江的存贷款比例占全国的10%,但是非法融资、民间融资在全国的占比也在10%以上。浙江民间短期借贷的月利率已达5%,甚至高达10%。此外,浙江省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大但渠道不稳定。

二、中小企业集群融资方式及特点

浙江省中小企业集群常用的融资方式主要有内部融资、银行贷款、股权融资、商业信用和民间融资,不同的融资方式各具特点。

(一)内部融资

内部融资是指企业依靠内部积累进行的融资,其形式主要有资本金、折旧基金和留存收益。内部融资是企业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也是浙江省中小企业集群的主要资金来源。《浙江统计年鉴》显示,浙江省2011年限额以上非国有经济分行业投资和资金来源44 675 998万元,其中自筹资金为27 033 802万元,占资金来源总额的60.51%;国内贷款5 746 145万元,占资金来源总额的12.86%;债券5 010万元,仅占资金来源总额的0.01%;外资等其他资金占26.62%。内部融资的特点:自主性、低成本、低风险,并且可以增强企业的剩余控制权。一般而言,中小企业在初创时期规模小、资金需求量大、经营状况不稳定,从外部融资比较困难,自有资金成为其首先考虑的融资渠道。

(二)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将部分存款暂时借给中小企业使用,在约定时间内收回存款并收取一定利息的融资。当企业的规模达到一定程度以后,企业内部积累难以满足全部资金需求,需要向外部融资。从融资成本看,银行利率水平低于黑市融资利率,而且银行信贷合约一般由银行和企业直接谈判达成。融资成本低、灵活性强的特点使银行贷款成为中小企业向外部融资的主要渠道。2012年统计年鉴显示,近五年浙江省非国有经济来源于国内贷款的比例稳定在15%左右。

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本身抗风险能力差等因素的制约,集群内中小企业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浙江省政协专项集体民主监督调研组“关于优化民营经济发展金融环境的报告”显示,中小企业中只有不到20%能够获得银行信贷,部分企业即使贷到了款,银行也会对小企业基准利率上浮30%~50%,加上支付财务中介费用、搭购相关理财产品、存款回报等,实际的贷款成本接近银行基准利率的两倍。

(三)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是指融资完成后增加了企业权益资本的融资,如股权出让、增资扩股、发行股票等。中小企业股权融资的主要方式是私募的股权投资,这是一种新型的投融资方式,不仅能够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更有能力依靠专家理财和咨询的优势,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水平,在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组织结构、业务方向、财务管理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持。

2012年底,浙江有119家中小企业在中小企业板上市,但对于目前80多万中小企业而言,是微乎其微的。近年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私募融资在浙江省逐渐得到发展。但对于普通中小企业而言,一方面,稀缺的通道资源成了中小企业上市的一大瓶颈;另一方面,对券商而言,同样的投入因上市融资规模不一而收益大相径庭,自然放弃盘子偏小的中小企业。

(四)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中的延期付款或延期交货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其形式主要有赊购商品、预收货款和商业汇票。相对于其他融资渠道,商业信用融资具有及时、便利、外在风险较小的好处。融资渠道较少或者流动资金短缺、企业负债率较高的中小企业选择商业信用融资渠道可以借此拓宽融资空间。

然而,商业信用融资也有一定的风险。由于受金融市场的平均利润、供求关系、融资企业财务风险等因素的影响,商业信用融资成本相对较高。较高的商业信用融资成本使企业风险控制的难度加大。另外,由于受商品市场和资金市场的影响,商业信用融资容易受外部环境的干扰,稳定性较差。

(五)民间融资

民间融资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的融资,包括借贷、集资和捐赠等形式。民间融资已经成为促进中小企业集群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是中小企业除正规金融机构融资外的有效补充。目前,浙江省中小企业集群进行民间融资的主要形式有:直接借贷、通过中间人借放款、互助会、典当行(寄售商行)等。例如在温州,当企业无法从银行贷款时,往往采用向亲朋好友借钱的方式解决短缺资金。据估计,浙江民间资金有近万亿元,相当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增加额的30%,浙江中小企业的民间融资相当于国有银行系统融资规模的1/3强。

由此可见,发达的民间融资是浙江中小企业融资的根本出路,其与正规金融形成互补效应,是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由于民间金融发端于组织化和制度化程度较低的台会和钱庄等私营金融机构,因此在其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自身的不足和缺陷。比如,民间融资的法律界定模糊,借贷手续不规范,容易引起纠纷,引发一定的社会问题。另外,民间融资的发展加剧了正规金融组织信贷资产的风险,增加了企业的资金成本。

三、中小企业集群民间融资的困境及原因

浙江人极强的投资意识加上资本逐利的本性,让民间资本的扩张格外引人注目。然而,近年来高息的民间借贷使企业无法生存,非法集资以及携款外逃事件屡屡发生,温州89%的家庭、个人和59%的企业都参与了民间借贷。随着多米诺骨牌效应显现,这场借贷危机已不仅只限于浙江,还波及了江苏、福建、河南、内蒙古等省区,并有愈演愈烈之势。资金供需主体有着共同的发展目标且又有较强的功能互补性,但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中小企业对民间资本的融资交易不仅效率低下而且资金融通的成功率也不高。究其原因,主要是二者之间缺乏相应的对接路径、方式和一系列相配套的政策、平台和制度,就全国范围整体而言,巨额民间资本存量和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之间仍存在难以逾越的屏障。

民间资本高度的逐利性导致了其流向的集中化,主要有:一是介入私募股权投资,目前仅温州市就有12家从事该投资的公司。二是参与稀缺资源的投资,浙江民间资本更加关注高收益类品种,房地产、金融、资源性行业成为首要选择。根据中国银监会的消息,2012年一季度末,浙江156家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民间资本持股合计487.15亿股,占股本总额的74.08%。其中,包括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万向财务公司在内的40家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为100%民间资本持股。三是民间资本抱团开拓国内市场,积极寻求其他地区收益率相对较高的项目进行投资。四是投资于当地新兴产业,促进地区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投资实体经济的收益率远低于投资金融市场的收益率,浙江民间资本逐渐向金融市场转移,这种投资方式对于浙江投资环境、产业结构调整是极其不利的。

中小企业集群融资方式中,内部融资、银行贷款、股权融资都有明确的界定和相对制度化的融资机制,而商业信用和民间融资则十分复杂。因此,如果要分析中小企业集群民间融资的影响,就必须对中小企业集群民间融资总量进行较为准确的测算。国际上通用的方法是对“未观测金融”(Non-observed Finance,NOF)的测度即NOF法,利用农户和私营个体经济所创造的生产总值与其所获得的贷款的不匹配程度对浙江省民间融资的规模进行测算。将贷款与GDP的比值定义为“单位GDP贷款系数”。农户和私营个体经济与全社会经济主体平均的单位GDP贷款系数的差值反映产出与融资的不匹配程度,该差值与这部分经济体创造的GDP的乘积即为民间融资总额。根据民间融资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可将民间融资分为互民间融资和盈利性民间融资。对盈利性民间融资规模的测算旨在分析浙江省民间融资的逐利性,考虑到职业化民间融资主要依托中介机构或组织,可根据中介数量比例进行测算,涉及民间融资的中介主要包括担保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寄售商行、典当行等,对浙江省融资中介机构进行调查分析,抽取其中5%~10%的中介机构调查民间融资规模,以估算全省盈利性民间融资规模。一般而言,企业盈利性水平越高,企业自有资金可能越充裕。因此,企业的盈利性水平有可能与企业的民间融资规模呈反相关关系。

四、中小企业集群民间融资“三位一体”的治理对策

2010年,国务院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36 条”)(国发〔2010〕13号),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2011年12月浙江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民间融资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旨在拓宽民资投资渠道,明确对民资非禁即入。同期,温州市政府还下发了《温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件对金融办的职责进行了调整,增加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申报审核、年度评价,对股权投资公司、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寄售行等民间金融组织监管,协调处置非法集资、金融突发公共事件等多项职责。实际上,在治理民间融资乱象问题上,政府、金融机构以及中介机构各层面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互为补充协调。

第一,政府层面。在积极完善已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应结合实际,大胆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逐步放宽金融领域市场准入标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以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中小金融机构和组织,充分发挥民间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2010年12月,浙江省建立全省首个产业集群融资平台示范点――南浔木地板产业集群融资平台,通过“政、银、企”三方合作,联合探索和建立适合产业集群发展的融资机制。2012年8月,浙江省筛选推出441个总投资额达11 830亿元的重大公共资源性项目,面向民间投资招商推介。项目涉及产业平台、交通、能源、城建、社会事业等8个类别,总投资额为11 830亿元,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220个,100亿元以上项目26个。从大类看,产业平台类项目投资额最大,为4 375亿元;其次为交通设施类,39个项目总投资额为2 946亿元。

2012年3月,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4月,温州民间借贷中心挂牌;7月,温州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挂牌;11月,温州金融改革12条实施细则出台。温州金融改革取得成效,首先是搭建了一批小微企业的服务平台,比如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中心、再担保中心等;吸收了一批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比如推出了小额贷款公司招投标制度;出台了一批直接融资的项目。此外,还筹建了一批地方金融组织机构,创新了一批金融服务产品,形成了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同年,衢州市市府办下发了《关于加强民间融资管理的实施意见》,规范民间融资参与主体的借贷行为。据统计,仅2012年上半年,浙江省民间投资同比增长28.5%,占全省全部投资比重的63.5%,民间投资对固定资产投资的贡献率达到71.9%。

第二,金融机构层面。金融机构通过灵活运用各种操作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对中小企业集群贷款的风险。金融机构下放了审批权限,提高了贷款审批效率,改变了原有围绕着“大客户、大项目”的管理思路,重新设计组织构架、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定价管理等制度,充分考虑了中小企业金融业务“需求旺、时间急、频率高、额度小”的特点和要求。

比如,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以省政府确定的42个省级产业集群示范区为重点,加大了对产业集群建设项目、重点优势企业、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向总行争取差别化信贷政策,给予浙江多个行业区域差别化信贷政策,允许信贷余额适当增长。例如,杭州、绍兴、嘉兴地区的合成纤维制造;舟山地区的金属船舶制造;嘉兴、绍兴、温州地区的纺织服装制造等。对示范区内的龙头企业、集群企业给予支持,不仅体现在信贷投入的持续和稳定性,且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

再比如,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制定了《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转型升级年”活动实施方案》,支持义乌国际商贸中心产业集群示范区,近三年来累计投放超过164亿元信贷资金,并与义乌50强工业企业中的40强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以投行业务支持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推出海外并购、海外并购保函、资产收购、股权收购、跨行并购等各类并购金融服务业务;推出银团贷款,已牵头组建并签订合同的银团贷款项目超过15个,总金额超过100亿人民币;作为参与行参加银团超过10个,承贷金额超过25亿人民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碳金融”支持节能环保型企业,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创新“信贷工厂”模式重点培育省内中小企业。

第三,中介机构层面。中介机构类型多样,政策型、商业型、互助型担保机构并驾齐驱。此外,融资租赁公司、再担保机构等新型中介机构也在浙江省中小企业集群融资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1年底,浙江省共有融资性担保机构676家,居全国第三;全省担保机构已累计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总额3 454.1亿元。其中,2011年全省融资新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总额1 131.08亿元,同比增长86.08%;年底在保责任余额943.87亿元,同比增长60.6%。2012年4月,浙江省首批融资租赁公司在宁波保税区顺利运作,该保税区已设立5家融资租赁项目公司,并已投入运营,租赁物标的总价近7亿元。2012年底,首批纳入浙江省中小企业再担保体系的18家担保机构与浙江省中小企业再担保有限公司在杭州签约,中小企业再担保业务于2013年伊始正式运作。

由此可见,中小企业集群民间融资不仅需要宏观层面的金融改革,消除金融抑制和放松金融管制,而且更需要微观层面的制度创新,发展民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以及资质评定机构。不仅要加强中小企业集群自身建设,开拓直接融资渠道,而且更需要增加制度供给,积极培育良好的信用制度,确保融资效率和金融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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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卫龙宝.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突破――基于产业集群发展视角[J].浙江社会科学,2011(12):43-45.

[4] 浙江省统计年鉴2011[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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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一论稳定规范金融秩序促进经济转型发展[EB/OL].温州政府网新闻频道,201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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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浙江超万亿公共资源性项目对民资“打开大门”[EB/OL].人民网财经频道,2012-08-25.

[11] 关于加强民间融资管理的实施意见[S].衢政办发〔2012〕153号,2012-10-02.

[12] 浙江银行业支持全省块状经济转型升级工作[Z].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1-09-20.

第7篇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方式;民间融资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一、常见的小微企业融资方式

1.民间借款。小微企业由于自身的缺陷要想在银行获得资金是比较困难的,而且结合小微企业自身的特点,大部分的小微企业资金缺口额度一般都在数十万级,而且时间一般在10天以内,主要是一些短期资金需求,主要用于工资支付、购买原材料、支付应付账款等。如果小微企业想要获得银行的贷款,则必须要完成相关手续,很多小微企业资料不齐全,较难获得贷款,同时金融机构审批贷款的时间也较长,超过这个时间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也降低了,因此较多的小微企业选择民间借贷。现在主要的民间借贷途径有:小额贷款公司、民间借贷中介、亲戚朋友处借钱等,虽然民间借贷获得资金的成本较高但是对小微企业来说通过其它途径获得资金比较困难,民间借贷途径对小微企业来说无疑更加便捷,而且由于小微企业经营规模小,融资规模也较小,周转速度快,因此,即使融资成本较高,小微企业仍然能够消化。但是民间借款也面临着高利率带来的薄利润,薄利引起的高风险,融资方式是否合法等考验,某些民间融资方式需要法律法规、会计制度等体系的完善,这样才能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

2.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是小微企业获得资金的一种重要方式,针对小微企业的需求,银行专门设置了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机构,提供多种类型的贷款。2012年年末,央行数据显示[1],中资银行(不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村镇银行)及主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和外资银行人民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58万亿元,同比增长16.6%,比上季度末低4.1个百分点,增速分别比同期大、中型企业贷款增速高8个和1个百分点,比同口径企业贷款增速高3.3个百分点,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6个百分点。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的28.6%,与上季度末持平。全年人民币企业贷款增加4.75万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增加1.64万亿元,占同期全部企业贷款增量的34.6%,比前三季度占比低0.4个百分点。

从央行数据可以看出不管是国内的大型银行还是外资银行都极力拓展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但是对于银行来说,发展小微企业业务还是面临着诸多问题。小微企业的贷款额度较小,抵押、信用担保、会计制度等不健全,都是银行提供小微企业贷款的障碍。而且银行自身在提供小微企业贷款方面的准备也不充分,银行必须有适应小微企业贷款的程序、风险评估体系等配套机制。总体来看,银行的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是值得银行投资的长期业务。

3.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集融资和融物于一体的一种特殊融资方式,形式多样,手续简单,而且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得需要的设备使用权,而且偿还时间较长。融资租赁的融资时间往往接近这项资产的使用寿命期限,因而使得小微企业可以把偿还同营业收入结合起来,缓解了小微企业的还款压力,另外融资租赁属于表外业务,对企业应用其它融资方式有非常大的好处。

4.信用担保。小微企业难获得融资有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担保品不足的问题,信用担保就可以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被担保人不能按约履行债务,则由担保人进行代偿,这种方式既解决了小微企业融资中的信用不足问题,也分散了金融结构的融资风险,使小微企业获得融资变的容易。当然在为小微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的过程中,也需要解决担保提供者和小微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小微企业由于财务制度不健全、信息透明度低等缺陷信息不对称问题更甚,通过建立小微企业集群,成员抱团向银行贷款,共担风险的方式可以降低担保者的风险也可以提高小微企业获得贷款的几率。

5.资产典当融资。典当融资方式对小微企业来说是一种非常便捷灵活的融资方式。典当行接受的抵押、质押物范围非常广,而且对典当户来说手续非常简单,限制性条件也少,对缓解小微企业短期资金短缺发挥作用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然典当融资的融资成本比银行贷款高,而且只能缓解临时性的资金短缺问题,而且小微企业由于规模小、资产少通常较难找到不易贬值的抵押物,但是典当融资比民间融资成本低,而且可以帮助小微企业缓解燃眉之急,所以这种筹资方式对小微企业来说还是比较有效的。

二、其他融资方式

1.股权出让。股权出让可以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在公开市场以及非公开市场筹集,现在已经有400多家公司在中小企业板公开市场筹集资金,但是小微企业的数量大大地超过了上市公司的数量,还是有绝大多数的公司无法通过公开的市场筹集到资金,而且公开筹集的融资成本很高所以对小微企业来说非公开市场交易成本、信息披露要求都不高更适合小微企业筹集资金。而且对小微企业所有者来说,股权出让面临着管理权的分散,这对希望全面掌握企业控制权的所有者来说不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2.吸引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把资金投向那些新兴的、具有巨大潜力的企业,主要是高新技术产业,因此风险投资有一定的行业限制。风险投资他是一种权益资金,虽然不需要担保、抵押,甚至投资公司会为企业提供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支持,但是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特点企业面临着管理权限的削弱、筹资成本较高等问题,因此选择时需要慎重考虑。吸引风险投资在高新技术产业中已经慢慢地为中国的企业熟悉,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将会成为中国高科技型小微企业筹资的重要途径。

国家针对不同行业以及不同类型的小微企业还有其他鼓励性的资金提供方式,比如中小企业法杖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以及各级政府各种政策的制定,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也将得到改善。在外部融资环境改善的同时,小微企业应该不断拓宽自己的视野,结合企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利用常规筹资方式以及一些新的筹资方式。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2012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网站,2013-1.

第8篇

(一)机构多、数量大

融资服务功能是典当公司最主要的也是首要的社会功能,是典当行的社会交易功能,在鄂尔多斯民间融资中,“典当行”和“投资公司”扮演着重要的角色,2000年对典当行的监管职能从人民银行向经贸委移交后,鄂尔多斯典当行发展迅速,至2008年6月末,全市典当行由2000年的1家发展到15家及27家分支机构,注册资金1.79亿元。此外,专事民间融资活动的类似融资机构还有很多,据调查,到2008年6月末,经鄂尔多斯市工商部门注册的投资公司414家,注册资金82.47亿元,担保公司159家,注册资金7.8亿元,委托寄卖商行46家,注册资金499.46万元,小额贷款公司1家,注册资金1亿元,鄂尔多斯市民间融资公司总计635家,注册资金93.1亿元。

(二)业务发展迅速,规模大

由于民间融资形式多样且大多无法通过正规统计渠道进行统计测算,因此鄂尔多斯市民间借贷的规模一直没有准确权威的数据统计,目前根据注册机构的注册资金发放情况调查测算,2008年末鄂尔多斯市的民间借贷机构借贷资金总额达到220亿元左右,约占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贷款余额的28%和34.4%;然而另外根据一份对企业、家庭及个人的问卷调查测算,鄂尔多斯市民间融资规模达到410亿元,约占同期全市本外币各项存贷款余额的66.72%和71.65%。

(三)民间借贷利率水平总体较高

民间融资利率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基本趋势是随行就市,并参照银行贷款利率的变动随时变化,集资集股的利率还要考虑资金使用的回报率。据调查,企业和家庭的民间融资利率主要集中在月利率为10‰-20‰和20‰-30‰这两个区间,并且民间融资利率与企业规模、融资规模没有显著相关性,只是与行业有一定的关联。从总体利率执行结果来看,家庭民间利率大约在20‰-30‰,其中农户借款利率一般在20‰-30‰之间,个体工商户融资利率相对较高,在20‰-30‰,中小企业集资的利率一般在20‰左右,以典当和投资公司为媒介的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一般在3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了50%。据调查,融资机构吸收存款的利率一般维持在20%左右,最高的达到25%。

二、鄂尔多斯民间借贷情况有如下特点

(一)民间融资具有明显的地区差异性

在经济相对落后的旗区和经济水平中等的传统农牧区,民间融资依然保持着传统的自由借贷和民间集资的形式,而在经济相对较发达的地区,由于煤炭以及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表现的非常高而且极为普遍,其融资的形式更趋向于组织化、规模化的各类融资机构以及类似私人钱庄这种融资形式。据调查,鄂尔多斯民间融资较为集中,其中60%以上集中在东胜,准格尔旗和伊金霍洛旗,其融资需求主要体现在解决推动私营经济发展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房地产、采掘业的投资需求方面。

(二)借款期限灵活、用途广、手续简便

一是期限灵活。民间融资的期限由于用途的广泛及利率水平档次多而灵活多用,但总体来看期限集中于短期,最短有几天,最长可能几个月甚至一年以上;二是用途广。民间融资的资金用途主要是用于生产经营以及解决购房建房的资金需要。从企业融资用途看,主要用于解决流动资金不足、更新固定资产以及投资开发房地产。从家庭融资用途来看,主要用于生产经营、经商和进行农业生产及购房建房。总体来看,民间融资的资金用途已从消费型向消费型与投资型并重转变。资金主要投向房地产开发、煤炭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经营;三是手续简便。从民间交易的方式来看,民间融资的形式主要以信用借贷为主导,操作手段比较规范,手续简便。据调查,民间融资的协议方式以选择签订正式合同的形式居多,其次为打借条和口头约定,且借款方式中大部分需要保证人或者财产抵押。

(三)民间借款利差较大,趋利性强,融资方向转变

过去民间借贷关系主要维系在亲朋好友之间,多数出于互助和支持,一般是向家境好的借用,也有大家之间相互帮助而发生的借贷关系。随着民间借贷的发展,期融资趋利性逐渐增强,融入方愿意承受一定的费用支出,融出方希望获得一定利益收入。融资方向也发生重大变化,以前,民间融资主要是“富帮穷”,资金从富裕户向经济困难户移动,现在资金是由一般居民个人向会经营、懂管理、有效益的经济主体方向移动,呈现“民助富”特点。如前所述,民间融资机构吸收资金利率在20%左右,最高的达到25%,然而发放资金的利率却在30%以上,甚至达到50%,利润空间可观。

(四)非公有制经济是民间融资的主体

民间融资的规模与民营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主要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居民个人,在县域经济中,民营经济占据了中小企业的绝大多数。我国的金融体系结构决定了缺少专门为民营中小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服务的制度安排,中小企业大多数缺乏贷款所必需的抵押品和信用担保,而且对资金的需求呈现规模小,时间紧等特点,正规金融机构出于对其信贷风险和信贷成本的考虑,很难把面辐射到中小企业,因此,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不得已只能依赖民间融资,在民营企业发展越快越好的地方、民间融资的成长也非常迅速。

(五)外来资金占有相当比重

民间借贷的资金来源已经不仅仅局限于鄂尔多斯市本市内居民的闲散资金,市外资金通过本市内的融资关系成为鄂尔多斯市民间借贷的一个部分。通过个案调查,发现目前部分家庭事实上扮演着一个小型地下钱庄的角色,在那里聚集着来自四面八方社会关系的闲置资金。

三、鄂尔多斯市民间信贷的发展原因分析

(一)从民间融资的需求层面看,主要由于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繁荣及其金融支持相对缺失几个因素

第一、从整体经济发展的历程来分析,民间融资的扩张主要依赖于地区经济环境的改善和经济实力的增强,社会体系中各个经济体的资金需求量激增导致民间融资的繁荣。

第二、非公有制经济的生存与发展催生了民间金融。

第三、广泛的金融需求与信贷支持的有限为民间融资扩张提供了金融环境。正规信贷支持的有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GDP增长率远高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增长率,正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总量小,存贷比例远远高于国家水平。2)而正规金融机构数量小、种类少、结构不完善、布局不合理,无法满足市场对于资金的需求。3)银行业与企业所有制结构不匹配。

(二)从供给层面看,民间资本的聚集和强烈的投资意识造就了民间融资的繁荣

随着鄂尔多斯市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传统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个人收入有了显著提高。2007年全市人均GDP已突破1万美元,超过北京(7200美元)、上海(8500美元),排名全国第四,2008年已达到1.5万美元,赶上中等发达国家人均GDP水平;2008年,鄂尔多斯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19435元,较上年增长14.3%,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也已达6500元,较上年增长8.5%。

四、民间信贷对鄂尔多斯经济的影响

(一)促进作用

首先,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紧张的矛盾,在弥补正规金融供给不足,满足弱势群体对资金的需求,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和促进地区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从经济学角度讲,民间借贷的产生与发展是市场调节的产物。由于市场需求与银行供给之间存在严重缺口使得民间资金走上舞台,鄂尔多斯经济的高速发展恰恰又成为民间融资渠道的催化剂。根据保守估计,鄂尔多斯的民间融资总量占鄂尔多斯市贷款总量的三分之一。另一方面,民间融资资金获得的快速性成为高利率的补偿,很好的适应了中小企业,尤其是房地产公司和能源开发公司。与正规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繁琐手续和高标准不同,民间融资的手续往往只需签个合约,甚至熟人圈内的口头协议,这对于刚起步不符合银行标准的小企业或者资金周转速度要求高的新兴企业来说无疑是唯一的解决途径。以房地产行业来看,2008年,鄂尔多斯二级以下的房地产公司86家,占全部房地产公司的91%,这也就意味着91%的房地产公司或多或少需要依靠民间信贷来维持产业的高速运转,满足大量资金和快速的资金流动。

第三,民间融资能有效缓解央行的货币紧缩政策对中小企业发展所带来的制约。2007年至2008年上半年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但由于民间信贷的存在,紧缩的货币政策对于中小企业的影响并不明显,因此民间融资可以说是国家贷款政策与企业需求之间的的一个缓冲剂。

第四,民间借贷市场有利于促进银行业经营能力的提升,提高地区整体金融服务水平。民间融资繁荣对正规金融体系形成了压力,为争取社会资金融入正规金融市场体系,银行必须不断创新适应市场需要的金融产品,提高信贷管理效率,提升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负面影响

民间借贷对经济也可能存在一些负面影响,尤其在金融机构发展比较完善的地区。在鄂尔多斯经济发展模式以及金融机构发展现状下,目前可能的负面影响相对较小。

第一,民间融资对制定和执行货币信贷政策产生较大的抵消作用。民间融资使得部分社会资金需求由显性化转为隐性化,不能准确反映社会资金供求状况,货币管理监管部门依据的市场信息不全面,其所做出的宏观决策必然不够准确。在鄂尔多斯,资金的供求缺口十分显著,但银行爱莫能助,在这种情况下,信息的准确与否无法改变资金短缺的现状,因此,这种“自救”式的民间融资成为一种必要。

第二,是民间融资对储蓄存款市场造成一定干扰,给商业银行经营造成一定影响。民间信贷高利率的特点吸引了部分资金,与正规金融机构争夺资金来源和市场份额,分流了金融机构的存款。但是,我认为这种影响只是有限的影响。由于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个体在决策过程中也必然考虑到收益风险,最终的决策结果受到个体对于风险偏好的影响。从这种意义上说,民间借贷与购买股票债券相同是人们的一种投资选择。

第三,民间融资带来一定得市场风险

上述两个问题在我看来都不是民间信贷带来的主要问题,或者说在鄂尔多斯还不是主要问题,我认为,民间信贷造成的最主要的问题是给市场带来了一定得风险。的资金供应者以获取高利为主要目的,而资金需求者则以高利率为诱饵,一拍即合,但高利率使经济行为中蕴含高风险因素,助长投机现象,而非理性的长期投资。

第四、民间融资加重了维护稳定的压力。民间融资大多具有自发性和不规范性,缺乏合法的组织管理机构,因而很容易引发债务纠纷,也极易形成非法集资,扰乱当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但在鄂尔多斯,文化因素使鄂尔多斯民间信贷享有“信誉度高,资金安全性高,坏账率较低”的美名。当然,随着民间借贷规模的不断扩大,仅仅依靠文化约束是不够的,事实上,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五、相关结论

第一、民间融资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合理化运行,对地区经济发展的肯定性作用强于消极影响。民间借贷的发展方向是经济繁荣的一个侧面,而且相互依存。首先,推动多元化经济的发展,民营经济的贡献功不可没,其次,促进行业群体的发展,市场带动作用明显增强。民间融资存在于快速发展的经济环境中,依赖于庞大的市场主体,从其存在的各种形式来分析,足以证明其巨大的市场需求。因此,民间融资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而且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金融的不足,极大地推动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并缓解其融资难的问题。

第二、鄂尔多斯市民间融资的规模虽然不断扩大,但其运作基本规范,民间借贷并没有出现大的社会问题。

第三、合理的政策结论不在于打击取缔民间借贷,而是应该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比如说自律机制使民间借贷的社会成本得以有效控制,与此同时,不断完善金融机构,使金融机构种类多样化、结构合理化。

第9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对策

一、引言

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中小企业扮演者至关重要的角色,但目前的资金稀缺,是影响其进一步发展的限制因素。尤其是经济发展的现在,中小企业贷款难又受到了银行信贷规模变化的影响,因此民间融资便是中小企业面前的有效道路。所谓民间融资就是在受资人和出资人中间,在法律规定的金融机构以外,为获得高利息以及资金使用权的同时支付约定利息,所采取的民间借贷,意在于使资金使用权变化的行为。在全国众多发展形式较好的省份中,浙江是比较突出的。不过由于受到欧洲债务危机以及持续的金融危机情况下,浙江中小企业的发展受到很大的制约,融资效率渐渐低下,但是民间的融资仍然是绝大部分民营企业的主要融资方法。本文由此展开探讨,并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加以研究,本次问卷调查要面向浙江省中小企业的相关工作者,发放问卷230份,共收回问卷153份。从收回的153份问卷中,可以分析出如下结果。

二、浙江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的现状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民间融资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两者密不可分,相互联系。首先,如何达到中小企业融资目标是民间融资的主要作用。其次,在现在混乱的市场金融秩序下,各种不正当集资手段大大的打乱了原本正常的经济秩序。虽然政府一直保持加强与改善的管理态度与理念,不过因为缺少太多金融融资管理经验,市场与政府之间相互不协调,以及政府宏观调控下民间融资的缓慢性和商业市场中的高收益的趋势下,各种民间融资问题的风险接踵而至,十分不利于浙江的经济发展。

三、浙江中小企业民间融资存在的问题

表4体现了当下民间融资存在的一些问题,接近一半的人认为民间借贷手续不健全,也有民间融资利率高,监管制度不健全等可能加大融资风险的问题。

1.利率高,增加破产风险

由表4可得,26.88%的人认为当前民间融资利率高,有破产风险。显而易见民间融资的利率是很高的,因此在正规的贷款利率下民间融资让企业承受了更大的经济风险。尽管利率高风险高,甚至可能出现惊人的数值,但是企业为了继续正常的运营和发展仍然甚至必须采取这种经济行为,造成的后果也是企业难以承受和估量的。有些企业可能因为民间融资获得短暂的经济释放,但是在其根部早已中了慢性毒药,因为民间融资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会造成企业很多意识不到的后果。

2.民间借贷手续不健全

由表4可得,40.15%的人认为当前民间融资民间借贷手续不健全。在民间融资的来源方面,企业通过和受资人的合同形式或者普通的口头形式来约定合作方式。但是绝大部分民间借贷中,许多合作方式都是无纸质合同或者是过程办理不齐全不完整的。这样的操作行为会导致受款人或者出资人任何一方若有变动,就会产生十分麻烦的经济纠纷。

3.隐蔽性导致监管缺失

由表4可得,24.3%的人认为当前监管制度不健全。因为是民间私人关系获得的融资,因此这种获取融资的行为隐蔽性是很强的,对于政府监管来说,即使发现有金额变动但是由于私人的操作行为,政府是很难干预以及掌握资金的去留方向的。因此对于民间融资的监管,其难度是十分大的。就现在来说,我们浙江省内对民间融资的监控制度,都是基于融资前的预防说明和尚未产生问题前的监控。但是当融资问题的发生时,事态的恶性发展时监控部门已经起不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了。

四、浙江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现状原因分析

表5调查了相关工作者对于当前民间融资现状的造成原因,42%的人认为主要是由于企业自身的原因,例如企业组织形式的限制,或是企业融资能力的不足。31%的人认为是由于金融机构的服务制度不健全导致的。也有26%的人认为是因为国家政策方面不完善。

1.政策方面

根据表5,26.05%的人认为造成现状的原因是国家政策不完善。在如今竞争环境十分激烈的情况下,为了使民间融资达到其作用的最大化,政府也对其进行了政策帮助。对于那些刚刚萌芽的中小企业,政府进行了重点帮助,使其免遭了许多在大环境下的困难打击。因此政府帮助的许多中小企业在民间融资下得以发展。但是由于民间融资所产生的风险太大以及过程中的隐蔽性,政府对其的干预或者政府的政策帮助不能发挥全面的作用。并且过多的县域资金来来去去,对民间融资的发展产生了一些抑制作用。进而不利于民间投资的政策改善,影响政府对宏观经济发展的决定。

2.金融方面

根据表5,31.83%的人认为主要原因有金融机构服务制度不健全。

(1)合作金融机构服务能力不强

民间融资渠道方式多样,但这些渠道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始终存在不足,发展不完善,或者正在发展阶段,导致中小企业信贷相对缺乏便利。

(2)金融机构与民间融资之间存在反作用

总的来说在大的金融环境和金融机构下,民间融资确实是能解决中小企业的经济问题及其需求的。但是对于金融体系的完善还是有待提高的。过高的民间融资利率使刚萌芽的企业承担了过高的风险压力,加大了他们发展的难度。

3.企业自身

根据表5,42.12%的人认为造成当前现状主要是由于企业自身问题。

(1)企业组织形式的限制

合伙制企业以及单一业主制的企业,他们的企业发展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其原因在于政府规定这些企业是不能发行股票融资的。

(2)企业财务信息信用低

对规模较小、资金有限的中小企业来说,良好的资金运营管理机制是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保证。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大多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机制上存在财务部门设置简单,缺少必要的监督,权限设定不清等问题。

(3)企业融资担保和抵押能力不足

中小企业规模小,效益不稳定,难以形成对信贷资金的吸引力。在没有良好的盈利来源情况下,企业几乎不存在任何资产,即使部分企业拥有一些不动产,但是可能还存在抵押不能获得期望资金,甚至抵押手续过多,费用过高等问题,使得企业对资产担保抵押不够信任。

(4)中小企业整体素质偏低

在中小企业中,由于管理者素质偏低,员工素质低,没有适合的管理团队,导致中小企业管理水平普遍偏低。企业的外部环境不优秀,发展速度过慢,不具备竞争实力,创新能力不足,导致企业经营时间太短。

五、浙江中小企业民间融资建议

表6表现了企业工作者对于民间融资的改善建议,主要有搭建规范化融资平台与健全信用评审制度,也有建立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表明企业工作者认为当前的融资体系不够完善,需要加强信用体系,扩大融资平台。

1.优化融资的外部环境

融资外部环境的优化是中小企业融资制度创新的建设。首先,要不断完善中小企业的信用系统建设,健全信用评审和授信制度。其次,要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积极发展集融资体系,充分发挥其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帮助中小企业提高融资能力。

2.搭建规范化的民间融资平台

由表6可得,26.58%的人认为应搭建规范化的民间融资平台。现在在浙江一些地方民间借贷利率过高,导致融资风险太高。所以应改善信息,完善民间融资的渠道,使其更好的发展。

(1)政府设立中介周转机构

中小企业主要是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发展起来的。它们生于市场,长于市场,依靠市场力量寻求发展。中小企业的这一特点决定了非官方组织的性质,以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的市场中介组织将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依托。

(2)设立由民间资金的资金池

政府帮助筹集民间资金,帮助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的资金融通。

(3)设立集群内的小额贷款机构

伴随外界环境对企业造成的影响,政府通过了解中小企业的生产、销售况,为他们专门建立一个体系,实施一个标准制度。这样可以促进企业发展,在认识自我的情况下扬长避短,使企业发展壮大。

3.发展互联网金融,提高民间借贷透明度

由表6可得,16.46%的认为可以发展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不可置否是现在社会最有代表的金融创新,但浙江在有效利用互联网金融方面却缺乏广泛地应用。所以,浙江各政府应该健全网络服务,宣传金融的服务优势,为更多的地区达到网点覆盖。只要成功,这便是掌握民间借贷情况的有力方法,也可以提升信息的真实性,减少企业的融资成本。

六、总结

浙江是一个积聚了许许多多中小企业的大省,如果民间融资出现问题,不但会干扰中小企业的前进道路,也会影响浙江省的经济发展。本文针对浙江省中小企业在民间融资过程中的种种问题进行了研究与探讨。但因为民间融资的问题不仅仅存在于浙江省,也频繁出现在全国各企业。所以,分析浙江民间融资的情况,汇集浙江省内民间融资的案例,结合浙江民间融资的实情,深论民间融资的体制,不仅有利于浙江中小企业达到“二次创业”的目标,完善自身的竞争优势,也加快了企业在未来的经济潮流中的发展步伐,由此一来,对全国民营经济的加速进步也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徐巧静.浙江省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及对对策分析.新经济,2013.11.

[2]朱飞.关于我国民间融资的思考.金融市场,2013.6.

[3]金丹.浙江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现状及制度探究[J].决策与信息,2012.12.

[4]赵昱.中小企业民间融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2011.10.

第10篇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融资难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4-0070-02

近年来,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融资难一直是制约中国小微企业发展的一大难题。融资渠道作为影响小微企业融资的主要因素之一,探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

一、中国小微企业主要融资渠道

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与中国小微企业的融资方式有必然的关系。目前,中国小微企业主要的融资方式包括:

1.银行贷款。据银监会测算,中国银行贷款主要投放给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通过这一传统的融资渠道获得的资金非常有限。贷款覆盖率小企业仅为20%,而微型企业几乎没有。2012年以来,在中国大力扶持小微企业的宏观环境下,小微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比以前容易了。

2.直接融资。目前来看,中小板、创业板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由于中国资本市场结构单一,制度不全,使得通过这种方式融资远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在各种门槛和限制条件下,只有少数小微企业能通过直接融资这种方式获得资金。

3.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9月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已达5 629家,贷款余额5 330亿元,前三季度新增贷款1 414亿元。小额贷款公司也悄然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之一。

4.民间借贷。现在,资金无疑是制约小微企业的重要瓶颈,小微企业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而民间资本,由于其融资速度快、获得门槛低、资金调动方便等优势,就成了小微企业无奈的选择。尤其在江浙、广东、福建一带,民间借贷甚至成为小微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

5.典当融资。相较于银行融资,典当融资具有放款快、手续简便、门槛低、信用度要求小等优点,随着民间融资渠道的逐渐拓展,典当行日益成为小微企业一种短期、快速的重要融资途径。它作为银行融资的有效补充,其作用不可或缺。

6.自有资金。自有资金是小微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之一,通常为企业投资者自身积累所得。2012年以来,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帮助小微企业发展,特别重视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但是小微企业要获得资金支持还是得需要自身具有成功的基因,小微企业发展初期仍然得靠自有资金。

二、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存在的主要问题

1.融资渠道狭窄,融资缺乏良好保障。从上文可知,中国的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主要就是银行贷款、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民间借贷及企业自有资金等。作为中国小微企业主要的融资渠道之一的银行贷款,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商业银行贷款更加谨慎,再加之小微企业自身因素,使得小微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而通过民间借贷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小微企业必须付出高昂的利润代价,这严重挤压小微企业生存空间。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以追求盈利甚至暴力为主要目的的组织,基本上都是按上限利率发放贷款,小微企业由于本身规模小,财务状况不完善以及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很难以正常的利润承担这种高利率。可以说,利率太高是民间借贷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不成功的主要原因。

2.内源性融资占比高,融资能力差。内源融资是目前小微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企业家个人出资、亲朋好友借贷、企业自身发展积累。从西方国家情况看,小微企业由于历史诚信记录缺乏以及抵押资产不足,内源性融资占比往往达到40%~45%,而中国小微企业内部融资占比甚至更高。从中国民营经济最为发达的温州来看,小微企业由于普遍缺乏来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内源性融资占了温州小微企业的70%以上,甚至成为很多小微企业唯一的融资渠道。小微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自有资金有限,内部融资能力先天较弱。在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的连续冲击下,小微企业经营环境急剧恶化,盈利能力下降、利润空间减小进一步削弱了小微企业内部融资能力。对内源融资的过分依赖,不利于小微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和高新技术的引进,从而影响小微企业内部融资的内力使小微企业陷入融资难的恶性循环,也从侧面反映了中国金融服务体系的不到位。

3.外源融资成本高,融资困难。外源融资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包括股票融资和债券融资,间接融资包括银行贷款、票据贴现、民间借贷等形式。从直接融资方面看,融资门槛高,程序多,渠道不畅,融资规模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主要是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公开发行债券,而中国小微企业进入证券市场的难度非常大,这主要是因为中国证券市场尚处于成长阶段,发展不够充分,政府对企业发行股票上市融资设定了严格的限制。正是由于门槛高限制多,绝大多数的小微企业很难通过上市融通资金。对于单个小微企业而言,直接上市融资和债券融资并不是现实的选择。从间接融资角度看,小微企业间接融资方式单一,融资成本高,以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为主。小微企业由于资信等级低下,抵押资产缺乏等原因,难以从银行获得支持,相关数据表明,小微企业贷款仅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10%左右,80%以上的小微企业流动资金难以获得满足。金融危机以来,基准利率上调,贷款利率上升,形成银行放贷和企业贷款双难的局面。在小微企业融资巨大的供需缺口驱动下,地下钱庄等民间金融组织应运而生,但是受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限制,一些民间借贷已发展成具有极强投机性和高风险的“高利贷”,使得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一路攀升,使得小微企业资金链条风险断裂增大。

三、丰富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1.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目前,中国小微企业通过直接融资渠道融通资金的只占很小部分。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是丰富中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有效途径之一,大致可以从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两方面着手,另外,不可忽视内源性融资的重要性。概括而言,就是努力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一个上市融资、发行债券方便快捷的平台。债券融资方面,中国应大力推动小微企业债券市场建设,积极支持优质的具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债券发行。从股权融资角度而言,完善股权投资的退出渠道,建立多层次多元化多领域的市场交易体系,丰富股权融资资金来源,允许社会闲散资本和闲余资金参与股权融资。丰富小微企业的内源性融资,一方面需要外部助力的推动,另一方面还需要小微企业自身的努力。在外部助力方面,加快征信体系的建设和担保保证机构的步伐,为内源性融资加装保险,小微企业自身而言,应加强资金的积累。

2.完善间接融资体系。在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的同时,要不忘完善间接融资体系,间接融资体系,作为传统的主要融资手段,对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大有裨益。包括完善小微企业银行贷款,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引导民间资本阳光化。在完善银行贷款方面,需要创新金融产品,提供能满足小微企业资金需求急、短、小特点的金融服务。简化小微企业贷款程序,创新抵押产品,帮助小微企业摆脱缺乏有效实物抵押的尴尬境地。引导银行利率市场化,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小额贷款公司发面能够为小微企提供多种用途的贷款,能提高中国小微企业经营能力和竞争力以及发展规模,是缓解中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有益补充。中国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需要对其进行差异化管理,引导其资金流向小微企业,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建立完善的小额信贷体系。另外,允许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成村镇银行。

正确认识民间资本,正视其对小微企业的正面作用,通过立法和政策引导,促使民间资本规范化,尽可能消除其消极影响。既要加强对民间资本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同时又应该适当放宽民间资本参股小型金融机构。

参考文献:

[1] 王辉,赵岚岚.十二五时期如何加快小微企业发展[J].中国经贸导刊,2010,(21):27.

[3] 董瑞星,刘亮.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探讨[J].财税金融,2012,(9):148.

[3] 凤凰网.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靠政府更要靠市场[N].东方早报,2012-04-17.

[4] 财经要闻.小微企业融资难及破解对策[N].吉林日报,2012-07-10.

第11篇

【摘要】受自身条件的约束,融资难始终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在经济危机不断加重的形势下,尽快帮助中小企业度过寒冬是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鉴于此,我国不仅要建立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和金融服务体系,还应不断创新融资方式,更好地推进优质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关键词】融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

毋庸置疑,中小企业在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我国中小企业已超过10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中小企业创造的价值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的50%,上缴税收占国家税收总额的一半左右。中小企业在创造社会财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这些中小企业中相当部分为非公经济,往往由于企业自身信用度不高,偿债能力不强等原因,使得企业资金来源较少且融资规模有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直没能得到妥善解决。随着国际经济增速放缓、国内宏观调控等因素的影响,我国中小企业在资金方面更加捉襟见肘,运营举步维艰。

一、中小企业发展现状

(一)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的停关数量多于新增数

据调查,广东省2008年1-10月关闭的企业约有1.5万家,同期新增仅有3200家。吉林省1-11月关停中小企业2.3万家,占全部中小企业的8%,同期新增中小企业1.7万家。海南省50家重点企业中有2家停产。

(二)微利经营,限产情况普遍;海外订单减少,经营困难

由于国际和国内市场需求减少、原材料价格上涨和用工成本上升导致企业生产成本增加,大量在产中小企业产能利用率不高,越来越多的企业被迫采取减产、停产和裁员、减薪等办法来应对生存危机。吉林省有30%的中小企业开工不足,江西省规模以上中小企业有70%约4000家采取了不同程度的限产措施,有11%左右的企业出现亏损,亏损额同比上年增长了1.5倍。海南省的50户重点企业中有6家出现减产。

(三)资金困难未见明显缓和

企业融资需求较大,融资困难现象依然普遍。多数企业缺乏资金,无法扩展市场、转型或创新,甚至因资金链断裂而关闭。虽然我国已出台多项政策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发展资金紧缺问题,但由于中小企业普遍缺乏可抵押的不动产,融资仍然很困难。有些地方组建了一些担保公司,但由于缺少担保金,能够给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数量是有限的。

二、中小企业运转难的主要瓶颈问题

(一)经营困难的直接原因

1.近年来,由于原材料和燃料动力等价格不同幅度上涨,企业生产成本随之上涨,部分中小企业技术水平不高,只是微利经营,且企业规模小、经济实力不强,无法灵活运转资金以适应经济形势的变化,使得近7%-8%的小企业停产倒闭。2.部分外销型企业出口订单大幅减少,内销不畅,产品积压,最终导致企业停产关闭。外贸企业原本利润水平就较低,受人民币对美元大幅升值的影响,大部分采用美元结算的出口企业利润下降,已经无利可图。3.税负加重。企业所得税从15%调整至25%,有些行业出口退税率下降,使得企业利润下降。新的《劳动合同法》规范了企业员工工资和社保医保标准,我国中小企业多数为劳动密集型产业,用工成本的提高加剧了企业的成本压力。

(二)经营困难的根本原因

中小企业从金融机构贷款融资或直接融资难的最根本原因和最大障碍是中小企业缺乏抵押物和信用。中小企业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较大比重,技术水平不高,利润较低,偿债能力不强,企业信用度不高。一旦出现产品销路不畅,资金回笼慢,就会难以运转。有限的资产难以筹集到大量的资金,大幅提高技术水平;在面对较大的经济困难时,往往“中变小,小变无”,银行贷款风险较大,难以积累良好的信用度。

三、拓宽融资渠道,推进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一)完善信用担保体系,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应当逐步建立包括政府、中小企业法人、自然人等在内的股份制信用担保基金,扩张基金规模,用股份制运作理念在公司内形成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重点发展区域性核心担保机构,积极组建各地中小企业担保组织,指导信用担保机构盘活担保存量,创新服务产品,提高担保能力。

(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拓展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要大力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这些机构数量众多、规模小、机制灵活、管理层次少、自主性强、运行成本低,能够更好地了解和掌握风险状况,可以更好地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更适合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另外,中小企业规模不同,对待风险的态度及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也不相同。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创新融资品种,以应对不同层次企业的需求。目前,部分商业银行已创新出一些新的融资品种:1.随借随还循环贷款。针对有适合抵押或担保,现金回笼较快的企业,推出手续简便的可循环贷款,方便了中小企业的申请、办理。2.配对组合联保贷款。这种贷款不需要抵押和担保,借款人缴纳一定保证金,组成互助的联合担保小组,相互提供贷款保证担保,更多地依靠企业之间的互相监督和约束。3.动产抵押盘活资金。是指缺乏普通抵押资源、有短期融资需求的小企业可以将自有或第三人所有的商品、原材料及设备等动产向银行抵押,也可用国债、存单等进行质押,以从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这种贷款带有典当的性质,但贷款利率远低于典当利率。

(三)其他融资方式

1.推动中小企业转换融资方式,鼓励中小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一方面,可以面向居民个人推出措施,增强中小企业对社会资本的直接吸纳能力,拓宽中小企业资本、资金的来源;另一方面,可以在中小企业间相互投资持股,提高中小企业资本率,使中小企业之间优势互补,形成新的资本运营机制。

2.大力发展民间融资,并逐步进行规范。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民间融资已成为中小企业取得流动资金和建设资金的重要渠道。民间融资与银行信贷之间不是此消彼长相互竞争或替代的关系,而是由于各自优势的存在,表现为一种互补关系。

当前民间融资的现状:(1)民间借贷方式多样化。民间借贷形式主要有“企业间融资”、“企业向个人融资”、“工商户之间融资”等。(2)民间借贷注重社会关系的传统价值观。民间借贷的借贷双方多数通过“亲缘”、“地缘”、“业缘”等社会关系媒介实现资金融通,形成了以信用保证替代正规金融风险评价体系的现象。(3)民间借贷特有的优势。民间借贷能满足中小企业“短、快、灵”的要求。无需抵押或是繁杂的手续,当出现资金紧急缺口时,民间借贷就会以其特有的优势成为融资需求的优先选择。(4)民间借贷的利率。目前,民间融资利率大多数高于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借贷利率,这也正体现了风险与收益对等的原则。

尽管融资户利用民间融资比较及时、方便,但由于缺乏金融法律法规的保护,尚存在诸多风险。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做到:首先,从法律上明确界定融资和非法融资的界限,正式承认民间贷款机构的合法化。2008年以来,我国各地陆续成立了很多小额贷款公司,而合法的利率的出台有利于打击高利贷等非法融资行为。其次,适度提高民间资金注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的比重。还应加强管理,通过法律手段使民间融资走上契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不断优化民间金融的生态环境,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体系,为民间融资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担保服务等。

3.创新融资方式。网络信用已经在融资领域中占据重要地位,成功地为中小企业融资开创了一条新的道路。阿里巴巴是中国领先的电子商务企业,并不是金融机构。从1999年开始,阿里巴巴率先建立了电子商务诚信体系。2000多万中小企业在阿里巴巴网络贸易平台上创建的网络交易信用和阿里巴巴自身建立的贯穿贷款过程前、中、后的一套风险控制体系,使银行看到了业务发展的契机。到2009年,有超过8家银行参与阿里巴巴的中小企业融资计划,中小企业通过阿里巴巴平台获得的融资金额预计将超过60亿元,贷款省份将扩大到广东、江苏、山东以及上海等地。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是以多个中小企业所构成的集合为发债主体,企业各自确定债券发行额度,采用集合债券的形式,使用统一的债券名称,形成一个总发行额度而向投资人发行的约定到期还本付息的一种企业债券形式。其相比一般企业债券的优势为:(1)发行主体是多个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构成的集合体。(2)对单个企业的信用、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的要求较低。(3)发行费用相对较低。相比银行贷款的优势为:(1)投资者较为广泛。(2)融资成本较低。(3)融资期限相对较长。(4)融资规模相对较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发行可以促进优质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同时还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参与企业的知名度,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

通过发展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以及风险投资等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

如今,典当已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典当动机不再是生活所迫,而是换取所需资金。典当行业融资的特点是“短、小、快、灵”,一般情况放贷多则3-5天,少则1-2天。作为银行的有益补充,典当是中小型企业融资的又一资金来源。

四、优化发展优质中小企业

(一)中小企业需要提高自身的诚信度

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的诚信度是获得银行贷款、解决融资困难的必要条件,也是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的信用水平、缓解融资困境的必然选择。

(二)企业在融资时,应充分考虑风险、收益与成本,选择正确合理的融资方式和融资结构

中小企业融资的优选顺序应为:内部积累、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合理的融资结构的内容包括:确定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的合理比例、长期融资和短期融资的合理比例。

(三)还应考虑地区、行业特点、宏观调整等发展因素

以河北省为例,面临着严峻的节能减排形势,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环保成本增大,部分企业面临关停的严峻局面。产业结构中资源型重工业产业比重偏大,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中小企业产品档次低,初、粗加工产品多,企业研发能力弱,产值比重较低。面对这些情况,应当有选择地帮扶优质中小企业,积极利用资金、人才和技术,促进经济快速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刘茂盛,乔志芳.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J].中国集体经济,2008,(3).

第12篇

一、民间金融的发展现状

(一)形式和渠道具有地区性差异

传统农区,农户的生活性借款多于生产性借款,民间金融保持着自由借贷的传统,资金主要靠亲戚朋友提供。张家口坝上地区,当双方关系亲密时一些临时性借贷一般不付利息,即使支付利息,其利率也比其他形式的民间借贷低。在新型农区,如种植暖棚蔬菜、特色水果等的农区,农户多为季节性借款,民间金融趋于组织化。张家口的涿鹿、崇礼地区借款的利率要高于生活性借款的利率。在经济较发达地区,民营中小企业对民间金融的需求占较大比重,民间金融体现出规模化的特点。张家口的宣化、沙城地区,该借款的利率较高,金额也较大。

(二)借贷方式相对比较单一

农村民间金融的借贷方式主要为信用借款,民间金融的主要形式——私人借贷就是一种非常古老的信用形式。资金持有者一般只向周边熟悉的农户放贷,通常局限于一个村或邻近村的农户。民营中小企业的借贷主要发生在有经常业务往来、借出方对借入方的经营情况十分了解的企业间。借贷双方由于十分熟悉和了解,贷款一般不需要抵押和担保,多为信用贷款。通过对张家口农村地区的调查,60%的农村家庭在需要借款时首先考虑的是向亲戚、朋友等借款,大大高于向银行贷款的比重。

(三)利率相对较高,借贷期限较短

民间金融的利率一般由资本市场上资金需求和供给关系决定,并参考借款人的信用、借款期限以及与借款人的亲疏关系,平均利率水平高于银行同期的利率水平。借贷主要是由于生活和生产急需时,农户和民营中小企业会面对较高的利率,一旦渡过难关,会立即偿还贷款,贷款期限一般较短,以6—12个月期限居多,月利率平均在2%~3%,利息支付方式以按月支付和按季支付最为普遍。期限越短,利率会越高。

(四)交易成本低,融资金额不断上升

中国社会具有浓厚的乡土特色,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农村民间金融也具有乡土性,多发生在具有血缘关系的家族内部或是朋友乡邻之间,彼此非常熟悉,借出者对借入者的经营情况和收益状况很清楚,对借款人的人品、资信情况等也有深入了解,因此信息成本很低。借款后彼此能保持较频繁的接触,对借款者的生产活动和资金使用状况等信息也很清楚,收集和处理贷款的监督成本和跟踪成本也较低,从而降低了整个金融活动交易成本。农户发生的民间借贷金额普遍较小,一般都在万元以下。而企业的借贷规模一般较大,一般在10—30万元之间。近几年随着农村经济的飞速发展,民营中小企业的规模日益扩大,需要的资金不断上升,融资金额也随之攀升。

(五)金融覆盖率高

民间金融由于其特有的优势,在农村广泛存在着。调查发现,在张家口的农村地区,不管是经济较繁荣的地区,还是位置偏僻的地区,民间金融都普遍存在,有的地方还十分活跃。在农副业发展较好的农村地区,民间借贷的市场覆盖率更高,如蔚县东辛庄村,201户农户中多数家庭从事养猪、养羊和经营小煤厂,2006年有90%以上的农户发生过民间借贷。

(六)规模与民营经济的发达程度和贷款需求满足度密切相关

农村的中小企业贷款大多缺乏必要的抵押和担保,而对资金的需求规模却比较大,正规金融出于对风险和成本的考虑,一般不愿意将资金贷给他们,民营中小企业的资金主要依赖于民间金融。因此,民营企业发展水平较高而正规金融对其资金需求的满足度低的地区对民间金融的需求越大,民间金融也越呈现出组织化和规模化。

(七)公开程度逐渐上升

随着农村资金需求的不断扩大、政策管制的松动和金融改革的推进,民间金融内部和外部的环境都已有所改善,社会承认和认可的程度提高,以借贷为主要收入来源,资金实力较为雄厚,能够满足较大额度农村资金需求的民间金融组织大量出现,民间金融正在由隐蔽的地下状态向半公开化甚至是全公开化程度转变,农村民间金融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二、民间金融的发展前景

通过对民间金融现状的调查分析,可以看出民间金融能够在夹缝中生存下来,说明它本身就有市场。随着市场的发展,正规金融体系远远不能满足整个经济发展的要求,就会出现一支新的金融体系,一些新的金融组织,或者一些新的金融形式。民间金融的特点符合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是一种可有可无的融资安排,不是对正规金融的拾遗补缺,而是一种必要的金融方式。笔者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对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发展前景作出以下几种设计。

(一)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中国的小额贷款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出现了。这些小额贷款试点没有实现真正的自主经营,主要是强调公益扶贫性质,而忽视了其商业性,所以绝大部分没有维持太长时间,能赢利者不到1%,其中大多是因资金困境而中途夭折,这也与政府当时严格控制金融业的背景有关。政府对金融业的严格限制在2005年发生改变,央行第一次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同年12月27日,第一批正式注册的新型民间商业性金融组织“晋源泰”和“日升隆”两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山西平遥县率先成立。通过对这两家小额信贷公司运行一年多的观察可知,作为商业性的民间金融机构,一定要体现盈利性和商业性,机构由市场和股东会说了算,而不能只由政府或监管部门决策。小额贷款组织应该主要是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遇到的贷款难的问题,其贷款对象应该以“三农”为主,以及为“三农”服务的其它经济实体。为促使小额贷款组织广泛地为农户服务,还应该规定单户贷款最高金额以及农户贷款占资本金总额的比例。从国际经验来看,小额信贷公司多会受到资金缺乏的困扰,要想持续发展,国家必须允许其吸收存款,逐步拓宽其融资渠道。

(二)发展为合作金融机构

合作金融是指由个人集资联合成立,以相互合作作为主要宗旨的金融机构的金融活动,由此建立的金融机构称为合作金融机构。该机构是由资金所有者各自为了自身融资方便自愿组织起来的机构,进出自由,每个人可根据出资的多少承担相应的责任,简便的手续和快捷的方式以及低于其他民间金融组织的利率使其可帮助急需资金的机构成员解决资金困难。近年来受到国际社会广泛赞扬的农村合作金融模式是孟加拉乡村银行(GrameenBank)。该银行由接受过正规高等教育的孟加拉学者·尤努斯于1976年创办,其宗旨是向农村地区追求自我就业的穷人提供小额流动资金贷款。从国际经验来看,合作金融事业在各国经济发展中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国的合作金融不存在完全一致的具体模式,各自的合作金融机构本身也随时间和经营环境的变化而调整。合作金融作为我国农村金融的基本组织形式,已在理论界达成共识,可以借鉴国际经验来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金融事业,通过对农村信用社的改进来形成合作金融机构。改革过程中应吸收民间金融的资金,根据当地经济和金融发展水平、农村信用社的经济实力和当地民间金融的规模来选择各自适宜的合作金融模式。

(三)成立社区银行(或称为村镇银行)

社区银行(CommunityBank)源自美国,由当地移民社区中的农民或商人建立起来,并一直以住户、中小企业和农场主为主要的服务对象。其业务领域较为广泛,主要涉及商业银行各种业务,以及客户中介金融服务。美国独立社区银行协会(ICBA)定义的社区银行是独立的、由当地拥有并运营的机构,其资产少于1000万到数十亿美元不等。由于其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具有坚实的制度和法律保障。借鉴美国社区银行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当前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发展社区银行,服务三农和民营中小企业,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社区银行可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设立、运作并为农户和民营中小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个性化金融服务,这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提供了一个比较现实的通道。

(四)发展民营银行

民间金融总体规模的不断加大和民间资本强烈的逐利性,成为创建民营银行的内在动因。市场经济要求金融机构按市场规则运行,民间金融组织逐步演化为民营银行顺理成章。综观世界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民营银行的比重都在持续上升。在世界上少数国有银行占主导地位的国家多是一些比较贫穷和处于转型过程中的国家。在经济发达的工业国家中,国有银行所占比例都低于10%,而且其比重还在下降。中国民生银行的董事长经叔平曾表示:民营银行是我国未来间接融资需要大力发展的主体。民营银行适合为中小企业服务,开放民营银行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还能加强金融市场的竞争,从而促进国有银行的改革。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相当程度上是银行业垄断程度过高,真正能够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商业银行数量太少造成的。可通过引导民间金融组织逐步转化为规范化的民营银行,民营银行的服务对象定位于民营中小企业,为其提供灵活的专业化服务,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五)适度发展典当行

典当行是具有悠久历史的特殊的带有融资性质的服务行业,由于正规金融的融资信用要求较高,近年来古老的典当行业已以崭新的面貌和方便、灵活、快捷的服务在金融市场环境下赢得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在国家实行紧缩性货币政策的情况下,在农村农户和民营中小企业正规金融贷款满足率下降的前提下,典当行成为部分农户和民营中小企业短期应急性快速融资的“银行”。我国农村低收入人群多,中收入人群和高收入人群较少,典当作为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具有方式灵活、对典当物提供者信用要求很低、配套服务周全等明显优势。典当行作为农村资金融通的辅助工具,对农户和民营中小企业的资金融通起到了补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