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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环境污染的本质,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挥积极作用
自2006年《意见》出台以来,全国先后有广东、浙江、重庆、云南等12个省市开展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并在损害赔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保险报》披露,在2008年12月,环保部向媒体了全国首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案例,当年9月,农药生产企业株洲昊华公司发生氯化氢气体泄漏事件,污染了附近村民的菜田,该企业赔偿部分村民后,又有120户村民要求赔偿。之后,该企业联系了承保该险种的平安财产保险公司,经核查属实后,该公司及时将1.1万元赔款支付到位。2013年3月,鄞州一家电镀加工厂内的废水处理池地基沉降,导致池底出现裂缝,部分污水渗漏排入附近水域内一网箱水产养殖基地,进而出现鱼苗大面积死亡现象。接到报案后,人保财险鄞州支公司立即派专家赶赴现场了解情况。经查证,确系企业意外造成此次环境污染损害。在结合当地环保主管部门事故鉴定的基础上,保险公司很快与企业达成赔偿协议,并向该企业兑现了环境污染损害赔款5000元。由此可见,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将是污染事故的有力处理者。投保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若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保险公司会进行勘察,勘察属实后,再进行理赔,这样有助于投保方解决环境污染事故,缓解社会矛盾,减轻政府负担。
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广工作难点及成因
(一)企业投保意识不强
据资料显示,平安产险作为较早推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之一的保险公司,2008年4月,平安产险向保监会备案并正式推出了自行开发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当年9月开始接到保单,当月就签下了3笔保单。但截至目前,根据平安产险统计的综合投保率来看,全国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数量占排污企业的比率一直偏低。另外,深圳作为全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首批试点城市之一,从2008年开始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2009年,全市仅有8家企业与人保财险、平安产险等保险公司签单;2010年,此8家企业中7家续保。企业投保率偏低已成现实难题,究其原因,首先是企业经营者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漠视态度。在缺乏法律和行政强制的情况下,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够;其次,企业规避责任风险意识不强,污染事件发生后,一方面要接受环保部门的经济处罚,另一方面与受害方的损害赔偿、矛盾纠纷有政府兜底协调,致使其抱有侥幸心态;其三,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偏高,企业难以承受。
(二)保险公司承保意愿不高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作为一项新险种,具有风险识别和量化难度大的特点,其推行存在“三难一缺乏”:一是保险费率确定难,需要大量的环境污染侵权事实作为基础,来确定每个企业污染风险的等级;二是环境污染损失的评估和责任认定难,同时,环境污染责任制度不健全,污染损害赔偿的标准不明确,保险定损和理赔机制不清楚,这些不健全和不确定的因素加剧了环境保险市场的不稳定性;三是缺乏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其实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车险、财产险等等大同小异,但主要是它的风险特殊性决定了其推行的难度。环境污染的风险大,往往超过了保险公司应对风险的能力,这把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向了两难的境地。一方面,保险公司考虑到承担的风险大,而不得不提高投保费率,这就造成了投保人的投保压力;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考虑到环境污染的风险特殊性,而对此选择避而不谈,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承保积极性不高。
三、加强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推行工作相关建议
在实施新型工业化发展进程中,工业三废排放、矿产资源开采对地质和水资源的损害等所形成的环境污染在所难免,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作为一项环境损害赔偿的处理机制,对增强企业环保责任意识,缓解政府处理受害百姓与污染企业的矛盾纠纷具有积极作用。结合环境责任保险发展中面临投保企业积极性不高、赔偿标准尚未完善等诸多问题。笔者认为,要想使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能够顺利推行,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第一,尽快完善环境侵权责任相关法律法规,为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实施提供法律依据。我国关于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办法》、云南颁发过《云南省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处理办法》还仅仅停留在环境污染防治、资源保护、责任处罚层面,涉及环境污染责任赔偿方面的法律少之又少,更没有关于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专项法律法规。对此,我国应借鉴国外环境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尽早制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相关法律,明确环境侵权的法律责任,为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运行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第二,清晰定位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积极引导理念上的环保。当前,企业对于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理解还停留在损失补偿上,即企业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由保险公司来买单,这样就大大扭曲了其设立的目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在履行对企业的补偿责任外,更强调的是激励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保护环境方面的职责。在这方面,国家可以对企业进行积极的政策宣导,在对此险种宣传和推广的过程中,扶正企业对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错误定位。同时,保险公司可以发挥自身在风险管理方面的专长,帮助企业做好日常的环境安全管理工作,不定期对企业进行环境安全培训,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环境污染风险排查工作,督促企业及时整改,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的环境污染风险。环保部门也应在政策规定、宣传导向上积极配合保险公司。总之,环保部门和保险公司应联合起来,引导企业不仅在实践中环保,更在理念上环保。
第三,各方携手共同解决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技术上的难题。由于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具有突发性、累积性、滞后性、转化性等特征,环境污染责任的风险识别和量化难度大,加之保险公司首次“试水”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缺乏相关的经验,这一险种在推行之初有诸多难题需要解决。对此,国家应加快制定明确的环境污染损失认定和评估标准,加强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试点建设,设立专业的第三方责任鉴定机构,为环境污染责任和损失确定提供统一的标准。保险公司应在条款和费率制定上加大马力,充分权衡各方利益关系,建立合理的定价机制。可以根据不同行业、不同污染类别设立不同的条款合同和费率标准,保证定价的公平合理。同时,环保部门和保险公司还应积极探索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经营模式,如对环境污染可能造成损失特别巨大的项目推介再保险公司介入,为原投保保险公司提供巨额赔款保障。
第四,制定合理的激励机制。这包含两个层次:一是国家为经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提供税收优惠,由于这一险种在推行之初有许多未解决的问题,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较大的风险。国家应通过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保险公司经营环境污染限制责任险项目,扩大市场主体。二是保险公司通过费率优惠、安全培训等手段鼓励企业主动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由于企业认识不够,投保积极性不高,即使强制投保,也未能从本质上认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保险公司通过费率优惠,如前一年未发生污染事件的企业,在第二年续保时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优惠,以及定期为企业提供安全培训、风险排查等,一方面,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安全性;另一方面,也能够强化企业对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本质认识,推动企业达成环境保护共识。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虽不能确保环境不受污染,也不能全力抵制风险,但它的推行将有助于运用保险机制改变企业或个人“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形成“保险后再完善”的绿色发展道路。结合华坪县情况,虽然目前没有一家保险公司开办污染责任保险,但随着该险种试点推行且条件成熟后将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向更宽泛的高污染行业、企业延伸,煤炭、石灰石两大矿产资源的深度开采加工对生态及水资源环境污染将逐步显现(并纳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范畴),由此发生的损害赔偿和矛盾纠纷在所难免,届时推行开办该险种既能缓解政府、企业的压力,也拓宽了保险行业保费收入来源。作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未来市场发展的前景不可估量,这一保险在促进我们更加注重环保、创建和谐文明环境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国家和政府的负担。
根据目前的侵权责任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对环境污染侵权责任采取单一的无过错规则原则调整。依无过错责任原则,在受害人有损害、污染者的行为与损害有因果关系的情况下,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都应对其污染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过错规则的归责原则更多地是从被告的义务角度而非原告权利角度分析问题的,然而无过错责任又将原告的权利放在了考虑的优先位置。因此,我们可以称之为受害人本位的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条款。但是受害人本位的规范模式在现实中存在一些背反的情形,造成一些利益困境。
1.加害人和受害人均在实施环境污染行为
这种情况在水污染问题领域比较常见。我国水污染案件常常导致水产养殖业的损害,催生了一系列典型案例,如李国发诉东风灌溉区管理处污染损害赔偿案、天津乐亭重大渔业污染侵权案件等,这些案件在司法实践中率先确立了污染侵权责任的无过错归责原则,将是否符合排放标准排除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然而,养殖业也是对环境有破坏作用的生产活动。养殖密度超过水体容量、饵料剩余、水产肥料和生物代谢产物的积累都会导致水体富营养化或者水体污染。近年来,国内水域常发的水华、赤潮等灾害都有水产养殖业的作用因素。2010年国家环境保护部的《第一次全国环境污染源普查公报》称,水产养殖业排放的COD55.83万吨,总磷1.56万吨,总氮8.21万吨,分别占全国排放总量的1.84%、3.69%、1.74%。水产养殖业投放的抗生素也是导致大江大河中抗生素残余的罪魁祸首,全国人用抗生素占总量48%,而52%都是兽用抗生素,投放在养殖水域中的抗生素是江河流域中抗生素残留的主要原因。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使水污染的受损方在诉讼中居于相对优势的地位,造成了一种可能性:利用同一环境资源的两家企业同样造成污染,但是法律优先保护受害方。在适用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条款时,哪一家企业对水体造成的危害更大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谁受到了损害,受害方通过环境污染侵权责任获得赔偿,甚至要求另一污染企业停止侵权行为,而损害赔偿却无益于环境保护,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条款的立法目的已经流失。而从另一方面看,对于环境损害事件,若仅以损害事实发生及因果关系存在,即认定侵权责任成立,则企业经营者的排除污染责任将成为绝对责任,对于企业经营者未免过苛,而有害于工业化之进展。
2.受害方本身的违法行为导致环境污染损害发生
由于港口疏浚施工造成的海域污染案件中此种情形较多。近年来,我国经历了港口建设的高峰时期,同期我国的海域使用制度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以前任由沿海农民通过承包方式自主利用海域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2002年海域使用管理法所确立的海域功能区划制度和有偿用海制度。因此,沿海农民在港口及其周围海域所进行的养殖活动,由于海域功能区划的确定和港口法的实施,由法律所不禁止变成禁止的活动。同时,港口施工建设经常会造成沿海养殖物损害,受害的农民一般是以海域污染损害为由提起诉讼。在此类案件中,沿海从事养殖的农民的养殖利益是否合法成为审判中常见的争议问题,如青岛海事法院(1999) 青海法威海事初字第84号判决、(2000) 青海法海事初字第41号判决、(2001) 青海法海事初字第23号判决、(2005) 海事初字第006号判决;大连海事法院(2003) 大海锦事初字第16号判决;厦门海事法院(1999) 厦海事初字第019号判决;北海海事法院(2005) 海事初字第004、005、006号判决、(2004) 海事初字第012号判决等。正如此类案件的某一判决书指出的:如对其违法利益予以保护,无疑是鼓励原告可以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可以非法使用海域和非法养殖,其产生的负面效应将是其他公民和法人纷纷效仿,其结果将是对国家法制和国家海域的破坏。如果忽视港口管理机关或者经营企业进行港口维护和建设的正当职权以及国家海域使用制度,对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成立做过于宽泛的认定,将不利于国家法律的实施。
二、从比较法角度看环境污染侵权存在多元归责原则
虽然早在侵权责任法出台之前就有观点指出,单一的无过错原则无法适应变化多端的环境侵权类型,应该建立以无过错责任为主,公平责任、风险责任、过错责任为辅的结构体系。但是更具有普遍性的观点是,无过错归责原则是法治发达国家在应对工业化大生产带来的污染侵害问题时采取的普遍且唯一原则。这种认识有片面之嫌,单纯的无过错责任无法适应现实的复杂关系,在前文分析的利益困境中,很容易发现法院并未简单适用无过错责任,而是从其他角度实际上给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成立附加了其他的构成要件。
1.有的国家在环境污染领域适用无过错责任有范围和条件限制
在比较研究中一般将德国环境责任法第1条作为德国对环境污染侵权采取无过错归责原则的依据。但是该条的内容是:由于附录一列举之设备对环境造成影响而导致任何人身、健康受损或财产损失,设备所有人应对受害人因之所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很明显,相对于我国的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条款附加了前提条件,即只适用于环境责任法中附件一详细列举的96种设备造成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立法对严格责任的适用没有给法官留下任何灵活把握的空间。此外,德国环境责任法第5条还规定了忍受限度内的免责:如果设备运行符合预期目标及相关规定,且财产仅遭受轻微损失,或者根据当地普遍情况,损害在可以忍受的合理限度内,对于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责任应予免除。就忍受的合理限度问题,日本的司法实践作了进一步探索,在环境污染案件中可以用忍受限度论或者新忍受限度论判断的过失完全取代通说中的过失和违法性的二元可归责性结构。
即忍受限度的衡量要考虑以下因素: (1) 受害人方面的损害的性质(健康损害、精神损害和财产损害)及其轻重情况;(2) 加害人行为的社会评价(公共性、有用性);(3) 设置防止消除损害设施的状况; (4) 是否遵守管制法规; (5)客观方面的工厂所在地; (6) 据先住后住关系等周边情况个别地确定忍受限度。相反,在我国侵权责任法第65条规定的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任何前提,成了一条抽象规则,适用范围只能取决于司法实践如何解释污染。随着人类知识的发展,乃至整个发展观念的转变,人们认识到自身所有的生产行为都会带来环境影响,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污染的适用界限实际上是人类的所有行为。侵权责任第65条可能会成为一项抽象规则适用于所有的人类活动。
2.有的国家对部分环境污染纠纷适用不动产相邻关系调整
在德国,环境污染纠纷不仅受环境责任法调整,还受到民法条款调整,其中德国民法上有关不可量物侵入的规定也在发挥调整环境污染纠纷的作用,即第906条规定:在干扰不损害或者较轻微损害土地的使用的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人不得禁止煤气、蒸汽、臭气、烟气、煤烟、热气、噪声、震动和其他来自他人土地的类似的干扰的侵入。如果此类干扰对土地的通常使用或者对土地的收益所造成的妨害超出预期的程度,所有权人可以要求适当的金钱赔偿。从文义上看,对于相邻关系的环境污染纠纷并没有采取无过错归责原则,而是采用了类似忍受限度的标准,即超过通常使用或者预期损害的程度。第906条还规定了若干判断标准: (1)依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确定和估价的干涉,不超过在此规定中规定的极限值或者标准值的,通常为非重大妨害; (2) 对于在依联邦公害防治法第48条的并且能够反映技术发展水平的一般行政规定中规定的数值,适用相同规定;(3) 重大妨害为因按当地通行的使用方法使用他人土地而引起,并且不能够通过在经济上可以要求此种使用人采取措施加以阻止的限度之内。其中第(2) 项正是我国司法解释明确排除的对排污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为由的免责。德国民法第906条规定的救济方式上也有特殊之处,对于其中不属于重大妨碍的侵入,相邻关系人有义务忍受,而对于其中重大且用通常方法无法避免的侵入,经过行政许可的营业造成侵入,受害方只能要求金钱补偿。
三、环境污染侵权条款适用需要的调整
在审视现有环境侵权诉讼案例后,很容易发现环境侵权条款在侵占其他侵权条款的传统领域,以至于许多邻里纠纷都被纳入环境侵权领域,有必要通过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调整环境侵权责任的适用范围和条件,防止环境侵权责任条款变成新的侵权责任一般条款。同时,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条款的适用也有必要进行调整。
1.确立认定污染的合理忍受限度标准
在新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中,应当运用合理忍受限度标准认定污染。环境问题类型复杂而且新类型不断涌现,目前引发诉讼争议较多的噪声、光污染、电磁污染问题就还没有相关法律规范标准。什么是污染这个判断在法律上由这样两种方法完成:一是让它成为一个类似过错的,交由法官来决定的概括构成要件;二是在法律上进行具体列举,类似于德国环境责任法第1条。目前只能采取前者方式,也就是在立法上给法官概括的指示,才能让环境侵权责任条款更能适应个案的需要,更能给予当事人必要的保护。通过法条具体列举的方式,试图涵盖所有的污染类型也是不可能的,法律只能回到抽象概括的方法给污染一个抽象的定义,或者抽象的标准。实际上两大法系在污染造成损害的界定上都采取了类似合理忍受限度的标准。除了前文提到的德国民法、环境责任法上的规定和日本司法实践中的学说观点外,美国1965年的侵权法重述.
(二)在判断对环境有污染的超常危险行为时,也采取了类似的标准,要求法官在判断中考虑:该活动多大程度上不属于通常的习惯、从事该活动的地点的不适当性、对社会的价值被其危险性超过的程度等。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处理新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时已经在采用该项原则。在陆耀东诉永达公司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中,上海浦东新区居民受到永达公司经营场所夜间照明的干扰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支持了受害居民的诉讼请求。在判决中,首先依据《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认定永达公司照明灯光属于障害光,接着指出其射入周边居民居室内的外溢光、杂散光,数量足以改变人们夜间休息时通常习惯的暗光环境,且超出一般公众普遍可忍受的范围,光污染程度较为明显。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也应当引入类似合理忍受限度的认定标准。
在光污染、噪声污染、电磁污染等新型污染中,要根据当地普遍情况,损害在可以忍受的合理限度内,或者该行为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有重要意义,对于该行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予免除损害赔偿责任。该规定的意义不只是排除一些明显轻微的环境破坏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更重要的是对于一些新型的、对环境有负面影响的人类活动,不必要马上让其承担被诉、被禁止,以及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而是要给新的营业、生产或者生活方式留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2.运用不动产相邻关系调整相邻环境利用关系
在争诉双方同为污染企业利用环境,或者同为居民生活利用环境的情形下,应当运用不动产相邻关系调整环境利用关系。如同德国物权法第906条规定,我国物权法上有关相邻关系的规定也明显是要在环境污染领域发挥作用,调整利用环境的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对于不动产相邻关系之间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光、电辐射等有害物质引起的纠纷,应当适用物权法第90条规定来处理,即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在水污染纠纷中,特别还要适用物权法第86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用物权法相邻关系调整此类纠纷相比较用环境污染侵权责任调整此类纠纷有明显的不同。
物权相邻关系处理的原则要遵循物权法第84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环境污染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明显有利于受害方,这种安排是为了矫正现代化工业生产造成的一种实质上的不公平,即一方面是居民的人身、健康权利受到的不可挽回的损害,另一方是实力强大、肆无忌惮破坏环境的大企业。然而,从司法实践来看,不受限制的环境侵权责任条款的适用范围已经远远超出了这些领域。每个人、企业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同时也有合理利用环境的权利,在不涉及人类生命、健康的情况下,不能将一部分企业利用环境的权利或者污染环境的自由置于另外一些企业之上,或者将某一部分居民享受环境的权利置于另一部门居民之上,而且谁处在法律保护的优先地位完全取决于谁受到的损害先出现,或者谁先起诉。因此,我们在不涉及人的生命、健康的相邻关系环境纠纷中,还是应当发挥物权法上相邻关__系规定的作用,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
关键词 环境污染;治理;清洁生产
中图分类号X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3)93-0126-02
1 环境污染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1.1污染治理中的二次污染问题
1.1.1垃圾焚烧中的二次污染
现在对垃圾的处理主要采用焚烧的方法,但在焚烧的过程当中由于燃烧不充分,操作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往往会产生多种有害气体,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这种有害气体主要包含污染性较强的二噁英,氯化物等,会对环境以及人的健康造成很大影响。
1.1.2大气污染治理中的二次污染
随着工业技术的发展,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现在的大气污染治理方面主要采取吸收法,具体就是将废弃气体中存在的二氧化硫,含氮污染物,硫化氢等有毒物质用吸收装置收集到吸收瓶内,然后使用能与之发生反应的物质进行后期处理,从而达到治理污染的目的。这种方法在一般情况下会收到良好的效果,但由于用于气体吸收的物质用量难以把握和控制,造成浪费和污染,同样会出现二次污染的情况。
1.1.3污水处理中的二次污染
现行的污水处理方法主要是通过污水处理厂对生活废水和工业废水进行物化和生化处理,将废水转化为污泥的形式进行排放。
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通常被当做田地和农舍的肥料使用,因此,污泥中所含的铬,铅,铜,锌等重金属就会随着污泥渗入土壤,随着污泥肥料使用量的增加,土壤中所含的重金属污染物也会随之增加。更严重的是,随着径流及降雨过程这些污染物会由地表进去地下,对地下水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
1.2污染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技术落后。我国目前的污染治理技术较国际水平有一定差距,污染治理企业技术不过关,设备资源匮乏,从而导致了环境污染治理效果难以保证;
2)人员因素的影响。往往环境治理工作者存在信心不足,对环境治理工作认识不清晰,监管力度不够,对相关技术掌握不充分等问题。这就直接导致了治理过程中问题的产生;
3)资金问题。资金的储备不充分以及分配不合理也是导致环境治理工作产生问题的原因。
2“清洁生产”技术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应用
“可持续发展”是解决问题的指导思想,在经济建设,社会主义建设方面都起着提纲挈领的作用,同样,要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也要秉承“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当今的经济背景下,落实“清洁生产”成为解决环境问题的首要任务。
所谓“清洁生产”是指本质上区别于末端治理,从源头着眼,将污染治理融入生产环节的技术手段。
2.1清洁生产的强调重点
1)清洁的能源。从最基础的能源方面入手,开发利用无污染的再生能源,并结合新技术合理利用现有的常规能源;
2)清洁的生产过程。在具体的生产过程中采取先进的管理措施,采用污染较少的生产原料,并引进利用率高、中间废料产出较少的生产设备与生产模式。减少污染,提高效率;
3)清洁的产品。对所产出的产品进行严格的控制,坚决不允许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产品产生,对不能达到要求的产品回收利用,即节约能源又减少污染。
2.2“清洁生产”技术的实际应用
首先,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新时期环境污染问题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个问题,因此解决此问题必然要采取新模式(可持续发展)来进行。实施可持续发展必须全方位进行改革,如社会、经济、文化等,无论从哪方面开始改革都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持。因此,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离不开科学技术。
其次,对于生产过程而言,清洁生产体现为:节约生产过程所需的各种材料和能源,选择无污染、无危害的原料进行生产,并且在生产过程中尽量减少有害物质、生产废料的排放。和以往的污染治理模式仅仅局限于后处理的思维方式不同,“清洁生产”是将问题的解决摆放在生产过程之前,针对生产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采取积极的前期准备,防患于未然,将可能导致环境危害控制在萌芽之中,从根本上杜绝环境污染。
再次,“清洁生产”的主要目的是控制并减少产品从原料的选择到产品的出产的整个生命周期中所产生的污染。一方面,对所需资源统筹利用,减少原材料的消耗。另一方面,减少废物的排放,促进工业生产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从而实现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减少人为因素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在实施“清洁生产”策略时,环境工作者起着主导作用。环境工作者应做到以下几点:1)信心十足。秉承可持续发展理论寻找改善环境新方法;2)清楚认识“清洁生产”策略,为治理环境污染提供先进的技术支持;(3)环保工作者要将自己的工作范围拓展开来。环保工作者不仅要用先进的理念和技术正确实施“清洁生产”策略,还要采用宣传和教育等方式来培养全公民保护环境意识。
2.3施行“清洁生产”技术的重要意义
“清洁生产”技术是一种有创造性和实践性的全新理念。将整体预防的治理思想应用于产品的生产与服务过程中。区别于末端治理的陈旧思想,从根源上治理环境污染问题。在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的情况下,传统的治理方法不能满足现有的需求。所以,应从全新的角度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推行“清洁生产”来实现可持续发展。
3结论
在技术性和创新行层出不穷的当下,”清洁生产”成为了历史的选择。总而言之,在环境治理中推行”清洁生产”将为国内乃至国际领域中环境问题提供全新的解决方式。
参考文献
[1]柯紫霞,金永平,陈进红.农业清洁生产环境管理体系探讨[J].环境污染与防治. 2008(6).
1)技术落后。我国目前的污染治理技术较国际水平有一定差距,污染治理企业技术不过关,设备资源匮乏,从而导致了环境污染治理效果难以保证;2)人员因素的影响。往往环境治理工作者存在信心不足,对环境治理工作认识不清晰,监管力度不够,对相关技术掌握不充分等问题。这就直接导致了治理过程中问题的产生;3)资金问题。资金的储备不充分以及分配不合理也是导致环境治理工作产生问题的原因。
2“清洁生产”技术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应用
“可持续发展”是解决问题的指导思想,在经济建设,社会主义建设方面都起着提纲挈领的作用,同样,要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也要秉承“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当今的经济背景下,落实“清洁生产”成为解决环境问题的首要任务。所谓“清洁生产”是指本质上区别于末端治理,从源头着眼,将污染治理融入生产环节的技术手段。
2.1清洁生产的强调重点
1)清洁的能源。从最基础的能源方面入手,开发利用无污染的再生能源,并结合新技术合理利用现有的常规能源;2)清洁的生产过程。在具体的生产过程中采取先进的管理措施,采用污染较少的生产原料,并引进利用率高、中间废料产出较少的生产设备与生产模式。减少污染,提高效率;3)清洁的产品。对所产出的产品进行严格的控制,坚决不允许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产品产生,对不能达到要求的产品回收利用,即节约能源又减少污染。
2.2“清洁生产”技术的实际应用
首先,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新时期环境污染问题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个问题,因此解决此问题必然要采取新模式(可持续发展)来进行。实施可持续发展必须全方位进行改革,如社会、经济、文化等,无论从哪方面开始改革都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持。因此,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离不开科学技术。其次,对于生产过程而言,清洁生产体现为:节约生产过程所需的各种材料和能源,选择无污染、无危害的原料进行生产,并且在生产过程中尽量减少有害物质、生产废料的排放。和以往的污染治理模式仅仅局限于后处理的思维方式不同“,清洁生产”是将问题的解决摆放在生产过程之前,针对生产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采取积极的前期准备,防患于未然,将可能导致环境危害控制在萌芽之中,从根本上杜绝环境污染。再次,“清洁生产”的主要目的是控制并减少产品从原料的选择到产品的出产的整个生命周期中所产生的污染。一方面,对所需资源统筹利用,减少原材料的消耗。另一方面,减少废物的排放,促进工业生产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从而实现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可持续发展。最后,减少人为因素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在实施“清洁生产”策略时,环境工作者起着主导作用。环境工作者应做到以下几点:1)信心十足。秉承可持续发展理论寻找改善环境新方法;2)清楚认识“清洁生产”策略,为治理环境污染提供先进的技术支持;(3)环保工作者要将自己的工作范围拓展开来。环保工作者不仅要用先进的理念和技术正确实施“清洁生产”策略,还要采用宣传和教育等方式来培养全公民保护环境意识。
2.3施行“清洁生产”技术的重要意义
“清洁生产”技术是一种有创造性和实践性的全新理念。将整体预防的治理思想应用于产品的生产与服务过程中。区别于末端治理的陈旧思想,从根源上治理环境污染问题。在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的情况下,传统的治理方法不能满足现有的需求。所以,应从全新的角度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推行“清洁生产”来实现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矿产污染 生态破坏 三种生产理论 界面活动控制理论
2010年国内发生了两起重大的矿产污染事件。2010年7月3日,福建省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铜矿湿法厂铜酸水泄漏,9100m3的污水顺着排洪涵洞流入汀江,导致汀江部分河段被污染,大量网箱鱼死亡。10月21日, 中金岭南最大的铅锌冶炼厂——韶关冶炼厂发生铊泄露,导致北江中上游出现铊超标现象[1]。这样重大的污染事件不仅对区域的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也给人民的生产、生活乃至身体健康构成了巨大的威胁,成为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不和谐音符。
人口、资源和环境决定着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的本质是人口、资源和环境三者和谐。我国矿产资源丰富,但是开发技术落后且管理不到位使我国的采矿业面临着地质灾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三大类问题。因此,探讨采矿带来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形成规律[2]、[3],寻求合理的解决对策[4]-[9]成为广大学者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就污染论污染往往会使人们在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面前陷于末端治理的被动局面。只有从理论层面探讨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深层次原因[1] 、[10]、[11]、[12]、[13],才有利于从根本上积极主动地解决问题。采矿活动在体现人类社会生产与自然环境的矛盾上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从三种生产理论和界面活动控制理论来探讨采矿所产生的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为揭示矿产污染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提供新的思路,为解决矿产污染问题提供理论支持。
1.基于三种生产理论和界面活动控制理论的矿产污染及生态破坏成因解析
1.1基于三种生产理论的解析
1.1.1三种生产基本原理
三种生产理论是伴随着可持续发展理论研究不断深化应运而生的[13]。该理论认为人和环境组成的世界系统的生产过程包括人口生产子系统、物质生产子系统和环境生产子系统。人口生产指人类生存和繁衍的总过程,包括人口数量、人口素质和人口消费方式;物质生产指人类从环境中索取生产资源并接受人口生产环节生产的消费再生产,并将他们转化成生活资料的总过程,包括社会生产力和资源利用率;环境生产则是指在自然力和人力共同作用下,环境对其自然结构、功能和状态的维持与改善,包括消纳污染(加工废弃物、消费废弃物)和生产资源(生活资源、生产资源)[11]。环境生产子系统是人口生产子系统和物质生产子系统的基础,环境生产的输入-输出不平衡是造成环境问题的根本原因。环境生产的输出包括有形的资源输出和无形的环境容量能力的输出;输入包括人口生产和物质生产的废物输入和对环境的保护措施的输入。废物的输入超过环境容量的输出,保护措施的输入却跟不上资源的输出,因此环境生产输入-输出平衡失稳,环境问题随之而来。三种生产理论突破了两种生产理论—物质资料生产和人类自身生产的局限,对大规模过度的与掠夺性的使用环境资源(包括自然资源与消纳废物),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等问题进行了合理的解释,并且为解决问题提供了科学的思路[10]、[12]。
1.1.2从三种生产理论探讨矿产污染的成因
人口生产环节的基本参量是人口数量、人口素质和消费方式。中国人口基数庞大,这直接导致了社会对矿产资源消费的总额超出了环境生产子系统的资源生产力。而且现阶段中国的人口素质即人的科技力量和文化道德修养还不够高,在巨大的经济诱惑面前企业选择眼前利益忽略环境生产。再者,绿色消费的观念还未深入人心,人们不正确的消费方式也加重了环境问题。紫金矿业污染事件和中金岭南铊污染事件发生后其A股股价都涨停。出现了环境污染的负面新闻后股价反而冲击涨停,市值增大,这表现股民对上市公司环境风险的忽视[17]以及消费观的错误。
在物质生产环节,资源利用率不高,即在同等的环境资源下,物质生产过程从环境中索取的资源量大且加载到环境中的废物多。紫金矿业的铜酸水和中金岭南的重金属,这些都是人口生产和物质生产的废物。江、河都是一个开放的具有自组织机制的系统。铜酸水和含铊的废水作为正熵输入汀江和北江中,增加了它们的熵值,破坏了它们的耗散结构和自组织性,系统失去平稳。
对于环境生产环节,其资源生产力和污染消纳力都遭到了破坏,系统内部的能量和物质流动都受到了影响。所以环境生产子系统崩溃,三种生产的环状结构失稳。
1.2基于界面活动控制理论的解析
1.2.1界面活动控制基本原理
界面是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事物或系统之间共同的部分或者联系渠道,是不同系统的物质、能量或信息交汇的场所,是相关联的事物或者系统之间最活跃、最容易发生变化的部分。它可以是时间上的,空间上的甚至是其它形式上的;可以是直接的界面也可以是间接的界面。比如,河岸线是河流与陆地之间的空间界面;演替进行中的荒草地实际是草地生态系统与荒漠生态系统之间的时间界面。界面具有两个基本的特征:一是只存在于相互联系的事物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事物之间发生物质、能量或者信息交流的产物;二是界面是相互作用事物之间的通道,来自相互作用的各个系统的物流、能流或者信息在此交汇,因此它是相互作用的事物或者系统所共有的。界面上的过量的人类活动往往是产生环境问题的重要原因,因此对界面活动进行合理地控制是减少环境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11]。
关键词:加油站 环境 控制措施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加油站数量也不断增加。截至2011年底,全国加油站数量达到9万座以上,广泛分布在高速、高等级、国道、省道公路,以及区县交通主干线上,加油站数量的增加为企事业单位、私家车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问题,加油站环境污染问题逐渐突出,表现在加油站含油污水的排放、地埋油罐及管线渗漏对地下及周边环境的影响等,随着国家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加油站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二、加油站环境污染现状
目前,加油站主要经营汽柴油、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等,油品易挥发、易爆炸的性质决定了加油站是危险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是加油站重中之重的工作,但随着国家对环保工作越来越重视,作为危险场所的加油站,其环境污染现状也受到多方面的重视。目前,加油站所涉及的环境污染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因素。
1.油品蒸发造成的污染
汽油属于轻质油品,是一种易挥发的石油产品,加油站在油品接卸环节、为客户车辆加注油品过程中产生的对环境有污染的油蒸气,根据试验测定,当空气中的油蒸气浓度达到38~49g/m3时,人体在4~5分钟便会出现明显的眩晕、头痛及麻醉感等,5~6分钟可能有生命危险。特别是某些省份在推广甲醇汽油:其组份就是汽油和甲醇按照一定比例混合后、加注某种添加剂后使用,甲醇具有一定的毒性,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大于普通汽油。
此外油气蒸发还造成大量的经济损失。据估算我国每年汽油油气蒸发造成的损失达数万吨。以某加油站提供数据,假设年加注汽油量上千吨,结合汽油油气质量浓度测定值,每年在油气蒸发上造成近10吨的损失。大量油气散发到空气中,既污染了环境,又浪费日趋偏紧的石油资源,同时还对加油站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2.油品跑冒滴漏造成的污染。
加油站员工在为客户车辆加注油品时,可能发生油枪滴洒现象;由于加油员责任心不强而导致的油箱溢油现象;油品接卸过程中,未能及时关闭阀门而造成油品泄漏现象,都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此外,地埋油罐和管线使用时间较长或者施工质量把关不严而发生渗漏未能及时发现,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极大影响,而这种污染造成的影响将在若干年内存在,甚至对某些土壤造成永久性污染。
3.含油污水排放造成的污染。
加油站内的含油污水主要来自冲洗有油污的场地时产生的污水和油罐及管线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在加油、接卸油品过程中,跑冒滴漏产生的油污经过水冲洗后,如果未能正确处理并进入油水分离池,直接进行排水沟、河流和池塘等,由于油分子集中在水面上,形成油膜,会破坏水的自净功能,造成水变黑发臭,极大的影响了生态系统,对周边居民的生活也造成威胁。
三、加油站环境污染控制措施
1.对于油品蒸发造成污染的控制措施
目前,国内外普遍采用的是回收油气技术,加油站油气回收分别由二个系统组成。第一个系统是指油罐车密闭式卸油.目的是防止卸油时油气溢散及挥发;第二个系统是指车辆在加油时油气回收,目的也是防止车辆在加油时油气挥发。国家标准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施工规范》第4、6点规定了油气回收技术的要求。该技术是一项节能、安全、环保技术。从节能角度上,国家标准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施工规范》规定,油罐、通气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可减少20%,可以减少加油站的征地,从而减少加油站的整体投资,同时,每年回收的油气增加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从安全角度上,油气回收技术极大的减少了油气的排放,减少了卸油、加油现场的可燃物质,破坏了物质燃烧(可燃物、助燃物、火源)的条件,降低了安全风险。从环保角度上,采用油气回收技术后,改善了加油站的工作环境,员工的身体健康得到一定的保证,
此外,现在国家标准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施工规范》明确了加油站油罐必须埋地,油品温度相对较低,在确保安全的同时,减少了油品的挥发。在加油站生产经营过程中,合理安排好油品进销存业务,保持油罐高库存,减少油罐空容量,对于控制油气挥发也有一定的作用。
2.对于油品跑冒滴漏造成的污染
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工作责任心,最大限度的避免油品加注过程中出现滴撒现象,坚决杜绝油箱溢油事故的发生。油品接卸环节中,严格操作规程,监卸人员必须坚守工作现场,加油站管理人员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出现油品泄漏。
做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执行油品进、销、存管理制度,发现异常损耗必须及时查找原因,防止油罐或管线出现渗漏对周边环境造成更大的影响。对于使用的油罐及管线,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压力检测,及时发现隐患并整改。积极采用新技术,目前,新建加油站油罐可采用双层油罐,在双层管壁之间,有渗漏监测装置,一旦内层油罐发生渗漏,监测装置马上报警。该项技术是本质安全环保技术,虽然前期投资较大,但可靠性高,从长远发展的角度上,应逐渐推广。
加大加油站施工过程的监督力度,埋地油罐及管线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进行试压,试压方案、试压运行记录及试压结果必须经甲方及施工监理单位签字确认,严格落实谁签字谁负责制度。
3.含油污水排放造成污染的控制措施。
加油站的含油污水排放必须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符合标准方可排放。加油站应设置三级油水分离池,即一级分离池为沉淀池,将污水中的杂质进行沉淀;二级分离池为隔油池,利用油品密度小的特点将油污进行隔离;三级分离池为清水池,冲洗场地的污水必须经过三级油水分离装置方可排出站外。有条件的加油站可以安装油水分离装置,分离效果好。
加油站油罐及管线清洗的污水严禁直接排入下水道或私自排放到其它地方,同时由于此类污水中所含的油污较多,也不易直接排入三级油水分离池,建议与当地污水处理厂联系,妥善处理。
4.其他控制措施
加油站及其上级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法律意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最大限度的减少环境污染事故的。加油站上级管理单位要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将环境污染事故等同于安全事故来考核,进一步提升加油站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参考文献
关键词:生态环境;技术;扩展融合
0.引言
随经济技术的快速展,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得到提高,因此人们更加注重生活质量。但是人们发现我们生活的环境因为经济发展而被污染,以前都是利用污染环境来达到经济发展的目的,于是人们开始提倡保护环境和治理环境,并对治理手段和技术进行长时间的研究,目前推出的是现代生物技术,因此本文就生态环境与生物环境的融合进行了分析。
1.我国生态环境现状
我因为工业生产“三废污染”、化肥和农药污染以及废弃塑料污染,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导致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水资源短缺,我国已经有一半城市处于缺水状态,农村地区也出现人畜饮水困难,土壤也受到了污染,耕地面积越来越少,土地荒漠化问题愈演愈烈,森林覆盖率逐年下降,草场面积也在锐减[1]。人们的身体健康因为这些环境污染问题,出现了多种复杂疾病,而且疾病发病率越来越高。因此,我国必须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力度,采用高新技术老控制环境污染程度,达到生态环境的平衡,比如说现代生物技术就是一种比较先进的技术,可以用来治理环境污染,提高环境质量。
2.现代生物技术用于环境保护的优势
现代生物技术是指以DNA分子为基础,也就是细胞工程、酶工程、微生物工程和基因工程等生物技术的总称。现代生物技术不仅可以用于医药研究、视频工程和农作物改良,而且在环境污染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自上世纪八十年代,生物技术就已经是一种高新技术,受到世界各国研究机构的重视,发展速度十分迅猛,利用生物技术治理环境污染有许多优点,主要分为以下三点:(1)现代生物技术可以破解垃圾废弃物和污染物的分子结构,达到讲解污染物的目的,而且这些被讲解的产物还可以重新利用,这样就可以做到最大程度地减少环境污染,既可以减轻环境治理的重担,缓解污染问题,又可以对垃圾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净化空气、美化地球环境。(2)利用发酵工程技术处理污染物,最终转化的产物都是无害物质,比如说说甲烷、氮气和二氧化碳等,可以一次性转化,避免多次转移造成更大面积的污染,因此生物技术是一种比较便捷和彻底的污染处理手段,而且具有较高的安全性。(3)生物技术是在酶促反应的基础上产生化学反应的过程,酶作为一种生物催化剂,其本质是活性蛋白质,主要是在常温常压的条件下发生反应,因此生物治理技术可以就地实施,而且不会影响到其他作业的进度,与化工过程相比条件更加宽松,而且反应过程也得到简化,使用的设备也比较简单,处理成本较低,而且效果显著、操作便捷,优势比较明显[2]。生物技术也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多个领域,如工业废弃物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环境监测和工业清洁生产等各个方面。
3现代生物技术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
3.1生物净化污水
污水中隐藏的有毒物质比较复杂,包括酚类、重金属、有机酸、蛋白质、氰化物和有机汞等。微生物通过自身的活动就可以解除污水毒害,使有毒物质转化为无毒物质,从而达到净化污水的目的。当前使用的固定化细胞技术和固定化酶就是一种生物净化污水的方法,固定化细胞技术和固定化酶技术属于酶工程技术,固定化酶又被称为水不溶性酶,主要是通过物理吸附或者化学键合法将不溶性载体和水溶性酶结合起来,使得酶不溶于水,但是其催化活性得以保留。而微生物细胞是一个固定化酶反应器,最直接的制酶方法就是将微生物细胞固定。重金属污染是导致土壤污染的主要污染源,重金属污染的生物修复是利用微生物作用和植物作用来弱化土壤中重金属的毒性,其中的原理就是通过生物作用改变重金属的化学形态,使重金属固定,降低它的可利用性和移动性,通过生物吸收来达到解毒的目的。污染土壤的修复过程可以促进土壤有机质含量的增加,激发微生物的活性,从而实现改善土壤结构的目的,这样就可以遏制水土流失、风蚀和水蚀等现象。
3.2消除白色污染
废气的塑料和农用地膜一般都很难自动降解,这应该是环境污染的主要成分。我国土壤。河沟等地有近百万吨的塑料垃圾,它们残留在土壤中就会导致农作物减产,如果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十几年后耕地可能就会颗粒无收。由此可见塑料垃圾的危害性,它严重影响到了我们的生态环境,对塑料降解进行研发已经急不可待。如果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就可以成功分离出可以降解的塑料和农膜,然后利用微生物构建高效降解菌,另外还可以分离克隆降解基因,将这个基因导入土壤微生物中,就可以同时发挥两者的作用,迅速把塑料和农膜进行降解。同时,国家还需大力推行可降解塑料和农膜的研发和应用。
3.3消除化学农药污染
在耕种农作物时不可避免地要使用化学农药,而化学农药有很多都会残留在土壤中,这样就会产生毒害作用。因此,人们一直在寻找安全有效的方法去消除化学农药,有的是通过矿化作用将农药分解,这种消除方法比较彻底,而且很少出现副作用;有的是通过共代谢作用转化农药,这种途径操作比较复杂,既有良好影响也有不利影响[3]。因此,我们可以利用基因工程改造农药中的微生物,达到最佳的降解效果。要想彻底消除化学农药污染,应从推广生物农药入手,这类农药主要包括微生物杀虫剂和微生物除草剂等,大多是由生物体的代谢产物组成,但目前还未得到重视,应用不够广泛,因此人们应利用DNA技术来提升生物农药的杀虫效果。
4.结语
现代生物技术是信息技术时代下的产物,既表明了人们对环境保护和治理的重视,也彰显了我国在高新技术上的发展水平。由此我们可以知道一个国家要想取得更长远的发展,就必须做到生态环境的平衡,不能以污染环境为代价去发展经济,这是非常不明智的做法。虽然生物技术已经成功研发出来了,但是它还没有被广泛应用,因此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推广生物技术的应用范围。
参考文献
[1] 张卫平,杨立峰,张俊芳.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的教育生态环境建设[J].云南开放大学学报, 2015, 17(01):11-12.
关键词:命令控制系统,经济激励机制,有效性,经济性
近年来,英国环境法学术界和立法界广为认同和关注的是有着悠久历史的命令控制系统和充满活力的经济激励机制的对立统一和综合运用。
命令控制系统,作为典型的环境污染控制手段,本质上是一种强制管理调整,这种手段主要通过政府的强制命令来减少污染,例如通过设立环境标准,以及推广某一种低污染环境技术的。命令控制系统在很长一段时间以及很大程度上良性地和指导了环境政策的方向,并在实践中对环境质量的提高改善做出了重大贡献。然而,随着环境的演变,在解决日益加深的环境污染问题上,这种强制性手段似乎越来越力不从心。命令控制系统的过多硬性规定,最终导致了环境政策的无效率以及不经济。于是,环境污染防治将目光投向新生的经济激励机制。
经济激励机制本质上是一种间接调控手段。它试图通过诸如污染收费、征税、补助以及建立在产权法和污染者付费原则上的许可交易等刺激机制,鼓励那些能够使整个福利最大化的环境行为,从而在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福利之间找到最理想的平衡点①。因此,经济激励机制依赖其成本经济性和鼓励先进技术的运用以及灵活性等优点而倍受推崇。但是,该系统的发展还极不完善,其在实践中发挥的作用与上的优势也有一定局限。
作为最早产生环境保护概念和环境法的国家之一,英国的实践证明,命令控制系统和经济激励机制有着各自的优势以及缺陷,只有综合运用两种手段才是最有效、最经济的解决环境问题的理想途径。
一背景
环境问题于英国由来已久。在环境保护法发展期间,英国政府环境行为的形式和理念②的变化导致其环境政策的变化。
英国现代环境保护法起源于革命③。最典型的事例是依据《化学碱法案1863》成立的化学碱调查组织。这个组织的任务就是控制所有工业碱的排放。然而,这个时期的环境政策虽然看似更有效,甚至为公众所接受,但并非很成熟,因为议会倾向于采取末端控制措施抑制污染,而忽略了环境保护的整体性。换句话说,相当大的注意力被放在“事后措施”上,即着力改善既有环境,而非“事前防范”,即控制污染源④。同时,片段性、无计划性以及不连续性也是这个时期的环境政策的特征。由于这些特征的存在,地方上在环境措施的采取上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⑤。学者们将英国环境政策的这种形态归纳为“行政色彩浓厚,分散实施,追诉最小化,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亲密合作”。无论英国环境政策的形态如何,都有一种共同认识,那就是形成许多环境政策的理论结构传统上都以行政命令理念为基础。这种行政命令手段是以管理者设定一个或多个严格环境标准为基础,然后通过行政许可或同意的形式强加于被管理者身上,如公司、个人等,以明确哪些行为是可以实施的,任何没有获得许可的行为或者逾越界限的实体或个人都将受到行政强制执行。
虽然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执行以及刑法上的强制执行已经被认为是英国环境政策制定的一个主要的指导方向,但是多样的英国环境政策,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对行政命令控制手段的不信任态度的产生。《环境保护法案1990》第一章中的“污染整体控制”(IPC)的建立明确显示了从传统的污染危害被动控制原则到以预防为主原则的重大转变。IPC致力于寻求“最可行的环境保护选择”(BPEO)和要求“不至于产生过多成本的最佳可利用技术”(BATNEEC)。IPC最基本的特征是它不仅对某一流程可以排放到现有环境中的污染物种类做了规定,而且对生产流程本身也做了规定。该特征因此意味着一个事实,那就是行政命令控制手段的范畴历史性地从单纯针对现有环境的污染后果转移到对污染原因的关注。有一点必须指出的是,在IPC的影响下,行政系统也经历了深远的转变。学者们指出,这些变化表现在,苏格兰环境保护事务所接管了原河流净化部和皇家工业污染检查组织以及地方有权机构的许多环境职责。1996年,英格兰和威尔士环境事务所的设立将污染控制职能(污染整休控制、废物管理、水污染管理)史无前例地统一于一个行政部门下。IPC,相对于传统的“末端控制”在解决环境问题上似乎更具发展前途。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依赖IPC来实现环境污染控制是正确的。随后取代IPC的“污染整体防治”(IPPC)更明确地显示出英国政府一直在致力于寻找治理环境问题的最好方法。IPPC由欧、盟发起,作为欧盟成员国之一的英国因此就有义务采纳实施IPPC.IPPC的目的在于用所有适当的手段从整体上控制环境污染,特别要防止和减少空气、水和土地污染物的排放。IPPC中涉及的适当手段在治理环境污染的过程中各自扮演不同的角色,最佳可利用手段(BAT)被推崇为防止和减少污染排放的“明星手段”。
英国经济激励机制的演化发展时间并不很长,但较之命令控制系统的发展却更加扣人心弦。英国以在世界上首次采用市场手段一一环境税而自豪。早在1909年,LoydGeorge法官就将环境税加人汽油价格中。唯一遗憾的是,自此以后,该措施的采用就处在不连续状态。英国在实践中推广市场手段较欧盟中所谓环境问题的“领头者”—荷兰和丹麦要晚,原因就在于英国环境政策传统框架、形式与内容的制约。这种论断后来为皇家环境污染委员会在1972年证实:“我们并不认为环境收费系统比()许可系统更行之有效……如果采用适当的政策,(许可系统)就能保证良好的环境效益……收费系统的运行管理需要专业人士……而我们不认为现阶段存在这样的专业人士……政府应该立即对采用市场手段的个案进行调查;但我们并不完全相信这些调查结果已经能够充分显示从许可制度向市场手段为主的转变在环境污染控制上具有可行的正确性。”
在是否运用经济激励机制的问题上,首先,英国根本性的态度转变似乎始于可持续发展战略与正式规则的整合。可持续发展的定义从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报告开始在英国受到关注和推崇。报告里指出,可持续发展强调发展与当前需要相适宜,而同时不会危及到后代的这种发展与需求相适宜的步调。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在于,调和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冲突,确保每一种发展的受益大于其成本,包括它的环境成本。其次,英国接纳经济激励机制的趋势被提倡革新的风潮所带动。这种革新风潮认为,以命令控制为典型特征的政府调控手段,离开了社会各层面参与环境保护责任的分配,没有能力完成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因此,经济激励机制,作为一种选择性补充替代手段,是必不可少的。伴随着20世纪90年代后这种姿态上的变化,越来越多的经济激励机制手段被运用到实践中。AndrewJordan,RudigerWurzelandAnthonyR.Zito的书中有例为证,大量减少车主对过滤石油的运用,减少使用未过滤石油车主的环境责任。1993年实行的国内燃料消费税及1996年实施的垃圾税同样反映出一个事实,那就是,经济激励机制的采用在英国不再是停滞不前或者暖昧不明,而是激进的或蓬勃发展的。虽然经济激励机制的广泛运用是显而易见的,但另一方面,它也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大多数的经济激励机制本质上都是被运用到了增加财政收入上,而非保护环境本身。经济手段明显偏重于工业而非消费者。然而,问题逐渐得到解决,伴随着执政党的更替,新的工党政府在推广经济手段的运用,建构环境政策框架上致力于扮演更积极的角色。众多诸如2001年的“气候变化征税”,2002年“排放物交易方案”的新经济手段得到采纳。事实证明,英国政府现时已经完全摒弃纯粹依赖命令控制系统的策略,而是信心十足地将更大的赌注放在经济激励机制上。
二、命令控制系统的发展历程
英国管理体制的一直是以质量为导向的。环境质量标准就是这种以质量为导向哲学的最好体现。环境质量标准是以控制无危害性物质为目的,通过对某种污染物对现有环境的影响作为评估这种污染物是否达到排放要求的。除了这种控制无危害物质排放的环境标准,还有两种标准控制危害物质的排放,通常被称之为排放标准和流程标准。排放标准明细出允许从某一种工厂或者某一种设备里排放出的污染物质的总量。虽然这种标准并不像环境质量标准一样受到重视,但并不意味着它不受欢迎,而是被普遍认为它可以为环境质量标准所包含,成为衡量质量标准的一种手段。
(一)灵活性与革新
从理论上来说,命令控制系统在环境保护方面是非常有效,或者说有经济效率,甚至是很成功的手段。遗憾的是,事实远非如此。学术界一直有共识,命令控制系统,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排放标准和流程标准,或许可以被认为是最灵活的手段,因为这些标准分别留给执行者和有权机构一些弹性空间。环境质量标准只要求排污者达到预先设立好的污染级别,而不是强调排污者在某一工业流程应该采取的技术,这样也就给排污者留下了一定的选择空间。在这个意义上讲,这个标准极具灵活性。
认识到IPC可行性的道德支撑后,对于来说,IPC还有很多已知有利性。例如一些大企业,非常愿意应用BAT-NEEC的高手段提高效率和生产力,以对较小规模的竞争者形成更强的竞争力。另外,一些大企业可以通过向一些急子想以低成本提高环境技术的企业出售这些技术来获取收益。在一定意义上,这也是包括大规模和小规模企业革新发展环境科技的动力之一。因此可以大胆假设,这种“可交易的环境技术”,如果被正当运用,也许会产生类似经济激励机制中的环境许可交易制的效果。相反,被认为是最具有灵活性的环境质量标准的理念,至少在环境技术革新上不如排放标准和流程标准。在环境质量标准已经达到的情况下,污染者就失去了继续改善自己行为的动力。虽然选择性分析并不能完全回答是否环境标准越没有弹性,该标准就越不可行的问题,但有一点值得指出的是,形式主义式的只考虑灵活性因素而忽略对诸如道德和革新等可行性因素的考虑,对全面认识命令控制系统是无益的。
(二)成本性
地域性地设立统一环境质量标准容易造成成本不经济性。因为位于吸收容量相对较大的环境里的很容易以低成本达到环境标准,相反,位于吸收容量相对较小的环境里的企业必须花费相对较大的资金来达到环境标准。环境质量标准的不经济性还应当归因于对于污染等级的持续监控。设立统一标准的排放和流程标准也同样具有不经济性。因为他们也同样忽略了不同的企业会有不同的边际减益成本的。很明显,这就形成了一种现象,有些企业不用投人太多资金就很容易达到标准要求,而有些企业要满足标准要求就必须花费更多资金。因此,从经济学上讲,不同企业的成本差异就造成了边际减益成本。边际减益成本因而被视为命令控制系统在控制环境污染问题上的一大缺陷。
(三)环境效应
(l)标准设定系统。就环境效应而言,命令控制系统在控制环境质量方面被认为是做出了重大贡献。这也成就了环境控制系统在实践方面印证其有效性的重要依据。但是,至少在控制不可见的流动传播污染物方面,其实际效应不如期待值高。此外,排放标准和流程标准都在控制一个地区某种污染物的累积效应上,例如汽车废气排放上力不从心。(2)执行程序。人们普遍认为,命令控制系统缺乏充分的执行力,由此阻碍了环境质量的提高。在开始环境法的执行之前,有必要介绍一下执行概况。从总体上来说,环境法的执行旨在“防止污染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而非对再造成危害者实行处罚。”从这个角度而言,环境执行的特点倒是在英国环境法的执行中有着很好的体现。Bell
三、经济手段的历程
外部不经济性是导致市场配置资源无效性的最主要的因素。环境问题上的外部不经济性,通常是由于企业一味追求利益最大化,而把一些成本转嫁给造成的。因此解决外部不经济性要么采用命令控制系统强制要求企业偿付这些成本,或者采用经济激励机制。命令控制系统一直被认为是污染控制的最成功手段。但是,从美国的实践可以看出,它在成本经济、灵活性、环境效应等方面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对于这些命令控制系统不能克服的问题,英国开始采用经济激励机制来解决。
环境污染控制中的经济手段可以被定义为收费和市场形成。收费种类多样,大体上采取排污收费和环境税的形式。排污收费对污染者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按单位收取费用。环境税则是“确保污染者对他们给社会带来的环境成本承担责任;给环境保护和容量建设提供资金支持;给予环境友善行为以激励;为减少其他一些不经济的环境税提供资金储备”。至于市场形成,它旨在建立一个有排污权的市场,例如排污交易系统。
(一)收费系统
总体上讲,排污收费的概念建立在一个假设上,那就是因为排污者必须为每单位的排污量付费,所以排污者不得不尽量减少污染物排放以减少边际减益成本,从而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环境税是为了真实反映管理和处理污染物的成本,因而污染者必须为此付费。也就是说,污染者一方面必须更多地生产可循环利用型产品以减小沉重的税务负担,另一方面生产者也必须衡量生产可循环利用产品的成本和纯收入之间的差距。由此可见,环境税在上是经济有效的。
在理论上,包括排污收费和环境税在内的收费系统也能促使污染者改进技术或者使自己的生产行为更加有效,同时更进一步鼓励可循环利用产品的生产,最终实现可持续废物管理和废物最低化的目标。
环境税的另一个目标是通过对某些易于遭遇高税率的公司实行税收基金补偿的方式来鼓励环境友善行为,并帮助他们提高环境技术。事实上,只有14.3%的税收被派到这种用途上。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其余的税收资金大部分被用做减少雇主的国家保险投人了。因此,诸如信用方案等的环境方案,应该得到更多的关注,从而使基金更好地用于鼓励循环利用和恢复资源。
(二)市场形成
排放许可交易或许是英国环境污染控制中最常见的一种经济手段。支垫排放许可交易制度的理论就是“环境恶化源于珍贵资源的不清晰产权”。排放交易系统旨在授予或者出售资源的使用权,并建立配套市场,从而达到对稀有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该系统因此在这个意义上非常具有吸引力,因为它使污染者自己决定怎样有效地利用资源和怎样有效地减少污染。然而,这个优势却在道德层面上引发了争论。除了固有特性产生的缺陷,初始分配上也存在着问题。许可的初始分配可以通过溯源或者拍卖来完成。在现实中,溯源对现有企业有利,对新人者却不利。因为当一个新企业想介人一个已经存在旧企业的领域的时候,政府就不得不增加污染权的总量,给新介人者分配权利,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加深了污染程度。虽然许可交易制度可以保证既定程度上的环境质量,但它在提高环境质量上却不成功。许可交易制度只考虑为污染企业减少成本,而不是考虑环境效益。OECD的一个报告也证实了这点:人们普遍认为,许可交易制度在经济有效性上的成绩远高于其环境有效性上的成绩。然而,环境上的无效率却意味着经济效率的取得。虽然一方面,排放交易制度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从而低成本地达到既定环境标准,并通过向那些边际成本高的企业出售剩余许可而获得收益;另一方面,所有企业的边际成本最终会趋子一致。
总的来说,通过对美国的环境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渊源的分析不难看出,在环境污染防治过程中,片面强调命令控制系统或者夸大经济激励机制的有效性都是不可取的。以环境标准为标志的命令控制系统,在解决现有环境污染问题上具有被动性,实践中缺少灵活针对性,政策上不连贯,对于环境技术革新欠缺激励机制,从而导致环境政策的不经济与无效率。然而,命令控制系统也决非一无是处,它的确定统一的特点赋予了其执行上的通畅统一,并且在实践发展过程之中,规则制定也逐渐摆脱死板而趋向突出特定环境及情况。另一方面,被赞誉为最具经济性和最能有效解决环境问题的经济激励机制,在实践中发挥的作用却也差强人意。问题主要集中在数据的欠缺、合理税率的制定、对环境总容量的以及由许可交易制度引起的环境道德方面的争议等。由此可见,综合运用命令控制系统和经济激励机制也许是当前最理想的一种解决环境问题的措施。合理分析两种手段,扬长避短,互相补充,交叉使用,从而在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的同时克服外部不经济性的产生及存在,才能最有效、最经济地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要求。
我国环境资源保护在传统的命令控制、行政主导的体制下,正在越来越多地引人市场机制的功能加何处理好这二者的关系,英国的理论与实践是个很好的借鉴。我们尤其有必要合理借鉴发达国家环境法制系统发展的经验教训,结合实际,少走弯路,在平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二者间的关系上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注释:
①John Alder David Wilkinson.Enviromental Law ,1999,Chapter 7,p.21l.
②Andre Jordan and Anthony R.zito,“New Instruments of Enviromental Governance?National ExPerioces and Prospects,p?180.
③Reid, Environmental Law,:Sifting Through Rubbish (1995),JR p.238.
1.绿色化学理念与发展
绿色化学又被称之为环境友好化学,通过名称定义就可以发现,绿色化学是为了环境改善而存在的,它在思想上反思了传统化学实验教学的缺失,同时也吸收了多种新型技术,如生物技术、材料技术以及信息理论等,由此可以看出,绿色化学是新兴但却综合交叉的学科理念。从本意上分析,绿色化学的核心是从资源重复利用角度对传统化学工艺的改革,从而实现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在众多绿色化学理念之中,原子利用率与绿色化学十二原则被认为是化学最核心本质的思想,首先原子利用率,也被称之为原子经济性,以倡导原子控制为依据,进而减少化学反应中目标产物质量与废弃物质量,从而保障反应物质原料最大限度的进入到生产物原料之中,极大地提高原子的经济性。其次,绿色化学十二原则,在此项原则之中,以预防化学废弃物产生为主,通过合理的化学实验方法,使化学反应生产物更加安全无害,同时在实验过程中,提倡使用催化剂,进而通过加快化学反应速率,来减少实验过程的危害性。
2.绿色化分析化学实验教学研究
(1)更新实验教学理念,注重绿色环保教育
若想从本质上实现绿色化学实验教学,首先,教师要从自身的观念入手,实现实验教学理念的更新。在传统的高职化学实验教学中,主要是以化学试剂为原料,以验证化学实验理论为教学内容,从而提升学生的操作技能,加深化学知识认知,由此可以看出在以往的教学中,并没有关注绿色化学这一概念,只是以知识传授为主要目的。为此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提出了学生双基能力的培养以及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为此教师也应该从教学改革创导出发,在实验教学中以学生为主,减少实验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对学生身体的伤害,将绿色化学理念与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应用在实验教学之中,进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构建绿色化学实验教学课堂。其次,在教学过程中,绿色化学理念不只是要落实在实验教学之中,还应该注重对学生的绿色教育,强化学生环保意识,具体而言,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起,首先,在教学过程中,注重环保知识的渗透,将生态平衡、臭氧空洞、温室效应以及三废污染等和一些著名的环境破坏事件,以图片或者媒体课件的形式展示给学生,让学生从心理认可绿色化学,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将绿色化学概念融入到实验学习中。其次,在实验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注重寻找一些有毒试剂的代替品,并且引导学生研究无污染实验装置以及实验设计,在提升学生环保意识的同时,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最后,高职院校内,可以开设相关的化工环境保护概论选修课程,让学生在业余时间中可以进一步学习绿色化学理念,强化学生的绿色化学意识,进而让学生将这种绿色化学意识带入到今后的工作以及化工生产过程中,无论是对于学生自身,还是我国的工业建设发展都是具有重要意义。
(2)做好三废处理,减少环境污染
在化学实验中试剂完全反应结束后,会生产一定的废气、废水、废渣,这些实验残留的物质将成为破坏环境主要的污染源,被称之为实验“三废”。在绿色化学理念下,做好三废处理十分重要。首先,实验废气就是指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这些气体人吸入会造成一定的危害,因此在进行试验研究时,主要是以“扇闻”的方式进行观察,如氨气就是一种典型的废气,但在实验结束后,这些气体仍然会有部分残留,并且还会弥散在空气之中,从而对人身体造成危害,因此必须要进行严格的废气处理。其次,废水就是指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溶剂、废酸溶液以及废碱溶液等,在实验结束后,教师应该引导学生对这些溶液分开收集,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处理。以废酸溶液和废碱溶液为例,在进行处理时,可以采用酸碱中和的方式,通过溶液之间的调和,将废液PH值控制在6.5~8.5之间,然后在进行排放,这样就不会对下水管道以及水源造成危害。最后,废渣就是指在化学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一些固体有害物质,对于这些废渣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回收并进行二次利用。在这里笔者以“硬水软化”实验为例,在实验过程中会产生树脂废渣,但若是将这种废渣浸泡在浓度为1mol/L的HCl溶液中,废渣就可以二次利用成为日后实验中的原料,而这无疑是符合绿色化学实验概念的。除了以上的处理措施外,针对三废环境污染,最本质的一种方法,就是实现实验过程污染物零排放,而这也是绿色化学理念的核心。具体来说,在实验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的实验污染主控点,通过实验设置优化,对实验材料、实验装置、实验试剂以及实验方法进行控制选择,从而实现零污染、零排放的目的。为此在进行实验时,教师可以从地方能源开发以及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出发,在实验过程中为学生渗透绿色化学理念,从而改变以往的教学模式,注重实验教学内容与资源开发利用之间的结合。在教学过程中筛选出两个独立的教学板块,第一的板块以网络技术与仿真实验技术为主,第二板块以综合性实验为主。在教学过程中,所选用的实验材料都是无毒或者低毒的材料,然后将一些毒性大、污染强的实验汇集成合成实验,如指示剂合成实验,减少采用笨、溴、氨磺酸等有害试剂使用。同时注重新型绿色化学实验教学研究,如绿原酸超声提取分离、白云石制备超细碳酸钙、单宁酸沉淀法提取烟碱以及相色谱等,通过这些同等教学目的绿色化学实验模式实施,代替原有有害有毒实验操作,不但可以从本质上减少三废污染实验产生,还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与绿色化学意识,对于学生日后的工作发展都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3)减少试验试剂用量,开展化学微型实验
在高职化学实验教学中,实验教学开展的目的就是让学生通过实验现象的观察,从而认识化学原理本质。因此,在实验过程中只要能够起到观察效果即可,与实验试剂的用量无关。同时,在实验过程中,很多实验试剂具有一定的致癌性和腐蚀性,大量的实验试剂反而会对人的身体造成一定的损害,因此在实验设计过程中,减少实验试剂用量,开展微型化学实验十分重要。微型化学实验被誉为二十世纪末期的化学实验革命,也是现下绿色化学实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以减少实验试剂用量为主要目的,但却可以获取同样的化学信息,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投入的化学试剂用量减少了,因此产生三废的可能就会降低,这样就可以实现控制环境污染,节约材料成本的目的。通常情况下,采用微型实验,实验耗材和实验经费可以降低成本费用一半以上,同时在具体实验时间中,也可以缩短原有实验时间的30%~40%左右。另外,微型实验充分的利用了实验资源,并且结果表征都是采用精密的仪器进行操作,这可以使观察效果更加突出。例如在进行“乙二酸制备”以及“乙酰苯胺制备”过程中,都可以采用微型实验,且在实验过程中使用的试剂用量仅为原有实验试剂用量的10%~20%左右,这无疑也是绿色化学理念的一种体现。(4)改善实验教学环境,实施网络虚拟仿真实验随着近些年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在进行高职化学实验教学时,运用网络模拟与仿真实验代替原有的实验操作,可以从本质上减少环境污染问题,进而实现绿色化学实验教学。运用网络虚拟仿真实验具有以下三点好处,首先,可以降低实验成本,减少实验设备投入。在进行网络虚拟仿真实验时,是不需要使用任何实验试剂与实验器材的,对于教师而言,减少实验准备劳动强度,同时也降低了实验成本,尤其是在现下的高职化学实验教学中,课堂教学以大课为主,实验开展困难,网络虚拟仿真实验为教学创造了便利性,同时也降低了实验污染物的产生。其次,实施网络虚拟仿真实验为教学时间提供了充足的保障。在现下的高职院校之中,总学时通常情况为400个学时左右,但在教学中具体的实验项目有90个左右,而这些实验项目包括基础操作实验、化学性质实验等,在教学过程中呈现出了严重的学时不足现象,这就影响了正常教学,网络虚拟仿真实验为课堂节约了更多的时间,有助于教学效率提升。最后,网络虚拟仿真实验有助于提升学生学习兴趣。网络虚拟仿真实验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将实验知识点以及操作要点,编制在相应的计算机软件之中,通过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播放,并且可以反复的进行练习操作,实验现象千变万化,并且自带一定的游戏性和趣味性,这样既减少了化学实验污染的危害性,又提升了学生的实验学习兴趣,为此在教学中,教师应注重对网络虚拟仿真实验的实施应用,而这也是对绿色化学概念的一种倡导。
3.总结
综上所述,高职化学实验教学可以有效的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观察能力,继而加深学生的化学原理认知,而将绿色化学理念应用在实验教学过程中,不仅可以提升学生的化学素质,还可以让学生将这种绿色思想带入到工作中。因此,未来的教学中教师要注重对绿色化分析化学实验教学研究。
作者:白都 单位: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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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对外贸易;环境污染;区域差异;面板数据
中图分类号 X32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2-2104(2010)12-0159-05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0.12.032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贸易开放程度的不断深化,我国进出口总额以及外商直接投资快 速增长,进出口总额从2000年的4 742.9亿美元增加到2008年的25 632.6亿美元,年均增长2 3.80%,进出口总额占GDP的比重也由2000年的40.08%增加到2008年的59.41%,外商直接投资 也由2000年的407.15亿美元增加到2008年的923.95亿美元(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2009》 并经过计算得到)。与此同时,我国也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大气污染、水污 染以及其他环境问题也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那么对外贸易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是否 会产生和加重环境污染便成为一个争论的焦点。因此,本文试图利用2000-2008年我国30个 省的面板数据,分析对外贸易对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环境污染的不同影响,以期寻找在对外贸 易过程中既能促进经济增长又能抑制环境污染的重要政策变量。
1 文献回顾
目前,国际学术界对自由贸易对环境的影响已经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无 论从短期还是从长期来看,自由贸易所引起的环境后果都是有害的,尤其对于发展中国家而 言,自由贸易政策的实施将直接导致环境质量的恶化;另一种观点认为,尽管自由贸易在短 期内的环境效应是有害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自由贸易将对环境产生长期的有益的影响。对 于这种影响,可以通过考察三种效应来把握,即:规模效应,表示经济活动规模发生的改变 ;结构效应,表示生产产品(或产业结构)的变化;技术效应,代表生产技术的改变。一般 来说,规模效应会加重环境恶化,但当生产结构的变化从“肮脏物品”向“清洁物品”转换 或者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时,自由贸易反而会使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Grossman和Krueger[1]的研究发现,当收入达到某个水平以后,上述结构效应和技 术效应的总和将会超过规模效应,因此自由贸易在长期对环境质量的改善是有帮助的。按照 这种观点,一国的收入越高(这被认为是自由贸易的结果),那么环境损失也就越低。Lope z[2]也获得了类似的结果,他认为自由贸易的影响取决于生产过程中传统生产要素 与污染的替代弹性,以及当偏好完全不同时收入的效用曲线的相对弯曲程度。这方面的经验 研究,最有代表性的是1991年Grossman和Krueger[3]通过对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 A)内有关国家跨部门空气质量的考察,得到了经济增长与污染物排放的倒U型关系。1992年 Lucas等[4]发现,1960-1988年发展中国家的污染排放量和污染密集型产业扩张迅 速,而当其中的一些国家达到了较高的收入水平后,污染物排放出现了下降的趋势。对此现 象的解释是,由于制造业在这些国家GDP构成中所占份额的下降,而并非是由于这些国家采 用了更为清洁的生产技术。Birdsall和Wheeler[5]对拉丁美洲国家进行的研究则发 现一国的开放程度(以该国的贸易制度和外国投资来衡量)与其污染密集型产业发展的关系 密切。在贸易自由化(如取消对新技术进口和外资进入的限制等)的前提下,工业化国家较 高的环境标准将被传递到发展中国家,于是经济越开放的国家,在清洁生产技术方面的进步 也就越快。Antweiler等[6]也研究了一国贸易开放度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得出的结 论是贸易自由化有益于环境保护,一国的贸易限制越少,环境污染也就越少。Dean[7 ]通过建立一个联立方程模型,考察了贸易和环境的相互作用,发现自由贸易对环境质量 既有直接的、短期的负面影响,又有间接的、长期的积极影响。具体地说,国内贸易条件的 改善将会直接导致环境污染的增加,短期内自由贸易将令环境质量恶化;但长期来看,对外 开放度的提高会极大地促进收入的增长,收入的增长又会推动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从而起到遏 制环境质量恶化的作用,贸易自由化的间接影响是减轻了对环境的损害。
当然有一部分学者持有相反的观点。Copeland和Taylor[8]在一个北南贸易模型(N orthSouth model)中,从规模、结构以及技术等方面对国际贸易与环境质量的关系做的 理论分析表明自由贸易减轻了北方国家的环境污染,但是增加了南方的污染,结果在世界范 围内污染物的总量可能是增加的,北方国家对南方国家的转移支付能够减少全球范围的污染 总量。Chichilnisky[9]考察了当有关国家缺少明确界定的产权时,自由贸易对自 然资源利用的影响。给定两个具有相同技术、自然禀赋和偏好的区域间的贸易,如果其中一 个区域的环境资源产权不清,那么现实中的为防止资源过度使用而设立的税收政策极有可能 导致对环境资源的过度利用从而对全球环境构成威胁。 Esty和Geradin[10]都指出,作为全球贸易自由化的结果,各国会纷纷降低各自的 环境质量标准以维持或增强 竞争力,出现所谓的“向(环境标准)底线赛跑”(race to the bottom)的现象,甚至出现阻 挠环境立法等 漠视环境管制的现象。Ropke[11]声称贸易制度本质上可能并不是一件好事(内部出 了问题),尤其是发展 中国家的贸易收益(从环境角度上看)是值得怀疑的。Ropke指出国际贸易会在某些方面引起 环境问题, 例如自然资源的低估,不惜以牺牲环境来换取经济增长,扩大了环境的外部性影响等等,因 此应该减少贸 易活动。Daly和Goodland[12]也认为许多环境问题是无法通过不受管制的市 场(如自由贸易)来得到公平 地、有效地和持续地解决的。Ekins,Folke和Costanza[13]还从环境角度批判了贸 易对环境有益的论调,其 理论的主旋律是:作为贸易自由化的一种结果,经济增长产生的好处绝非像某些学者声称的 那样被用于环 境保护事业;即便上述增加的贸易收益用到了环境保护,那么对于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出现的 不可逆转的即 无法修复的环境损害也是无济于事的;与贸易有关的运输量的攀升将会导致更多的与能源相 关的环境损害。 Lopez[14]对非洲国家加纳的一项研究显示,随着贸易自由化的进一步加深,将会 导致生物资源的进一步灭失 和毁林事件的不断发生。Wheeler[15]选取了美国以及接受外资最大的三个发展中 国家即中国、巴西和墨西哥 等国的空气质量的变动趋势为分析样本,其分析结论清楚地表明,在全球化的浪潮中,空气 质量在上述四 个国家的主要大城市中都呈下降的趋势,因此自由贸易对这几个国家环境质量的影响是负面 的。
从目前的研究来看,实证研究中多采用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的抽样数据进行研究,即使采 用中国数据的研究,也多是上世纪末的数据。众所周知,近十年来,中国贸易开放程度不断 加大,经济高速增长,因此,早期的研究并不能反映中国近十年来的情况。另外,中国经济 发展具有地区之间不平衡的特征,因此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研究,可能更具有现实意义。
2 模型的建立及数据来源
2.1 模型的建立
本文在Antweiler,Copeland和Taylor[6]的理论模型基础上进行修正作为实证分析 的依据,该模型中将贸易对环境的影响分为规模、技术和结构效应,进一步将这些效应分解 为更具体的经济因素:经济规模、资本与劳动比、收入水平、贸易开放度以及国家类型等。 本文将贸易开放度表示为外贸依存度和外资依存度两部分,具体的计量模型为:
lnz=c0+c1lnS+c2lnk+c3ln I+c4ln +c5lnF+c6lnT
其中z为表示环境污染水平,用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以下简称省)每年的工业二氧化硫 排放量来表示;S为表征规模效应的解释变量,用各省每年的工业GDP表示,为消除 物价影响,各地工业GDP均使用工业GDP指数平减后的真实工业GDP(2000年不变价);k为表征结构效应的解释变量,用各省每年的资本劳动比表示,由总投资额与从业人员之 比计算而得,其中各省固定资产投资额也用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进行了平减(2000年不变 价);I为人均收入的解释变量,用各省每年的人均GDP表示,同样为消除物价 影响 ,各地人均GDP均使用人均GDP指数平减后的真实人均GDP(2000年不变价,对于个别没有人 均GDP指数数据的省份,采用GDP指数来代替);狻TBZ〗代表各省每年的外贸依 存度,用当年进出口贸易总额与各地GDP的比值表示;F代表各省每年的外 资依存度,用当年实际利用外资额与各地GDP的比值来表示;T代表各省治 理环境污染的力度,用当年工业污染治理项目投资完成额与当地GDP的比值表示。
2.2 数据来源
本文在分析中采用的是我国30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2000-2008年的面板数据,并将其划分 为东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 、广东和海南,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西部 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因西 藏统计数据缺失较多,因此本文的分析不包括。数据来源为各地2001-2009年统计年鉴 ,以及相关年份的《中国统计年鉴》,并经过整理计算而得。
3 计量分析
3.1 Hausman检验
首先利用Eviews 6.0软件对东中西部地区的三个面板数据分别估计随机效应模型并进行Haus man检验,东中西部地区Hausman统计量的值分别为22.865 924、392.407 729和13.705
696,相对应的概率分别为0.000 8、0和0.033 1。检验结果表明三个地区在5%的显著水平上 都拒绝了随机效应原假设,应该建立个体固定效应模型。
3.2 计量结果
由于需要对东中西部每个地区分别进行估计,同时又要考虑每个省的差异,因此选择固定效 应变截距模型进行检验,考虑到截面个数较多而时间序列个数较少,因此采用了截面加权回 归(Cross Section Weights),结果见表1。
由表1可以看出,不同变量对各个地区污染排放有着不同的影响。
(1)从工业GDP对污染排放的影响来看,工业GDP每增加一个百分点,东中西部地区污染排 放分别增加约1.20、1.26和1.73个百分点。在显著性水平为5%的条件下,各地区经济规 模对污染排放的影响是显著的。
(2)从资本劳动比对污染排放的影响来看,资本劳动比每增加一个百分点,东部地区污染 排放增加约0.60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增加约0.82个百分点, 而西部地区减少
0.60个百分点 。在显著性水平为1%的条件下, 各地区资本劳动比对污染排放的影响是显著的。西部地区 的结果与Antweiler,Copeland和Taylor[6]的模型中“资本密集型产业和劳动密集 型产业分别是重污染产业和轻污染产业”的理论假设相悖。产生这种反常现象的可能解释是 Antweiler,Copeland和Taylor的模型是一个抽象简化模型,现实中无论是资本密集型产业 还是劳动密集型产业都有污染程度较高的行业,只不过前者相对于后者高污染的部门更多而 已。
(3)从人均收入水平对污染排放的影响来看,人均收入水平每增加一个百分点,东部地区 污染排放减少2.13个百分点,在显著性水平为1%的条件下,东部地区人均收入水平对污染排 放的影响是显著的。而中西部地区污染排放相应增加0.25和0.74个百分点,但均不显著。这 个现象可以用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来进行解释,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揭示出环境质量开 始随着收入增加而恶化, 收入水平上升到一定程度后随收入增加而改善,即环境质量与收入 呈倒U型关系。从本文的计量结果来看,东部地区已经越过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最高点,而 中西部地区还没有越过最高点,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污染排放还有增加的趋势。另外,有 学者(Grossman等[3];Antweiler等[6];Copland等[8])认为 人均收入(或滞后的人均收入)可以表示技术水平,认为人均收入越高,公众对环境的需求 越多, 进而促进技术水平提高,本文也沿用这一逻辑推断。
(4)从进出口贸易比重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效果来看,贸易比重每提高一个百分点,东部地 区污染排放减少约0.08个百分点,而中西部地区分别增加约0.73和0.14个百分点,在显著性 水平为10%的条件下,进出口贸易比重对东部地区环境污染的影响不显著,而对中西部地区 的影响是显著的。
(5)从外商直接投资比重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效果来看,外商直接投资比重每提高一个百分 点,东部地区污染排放减少约0.14个百分点,而中西部地区污染排放分别增加约0.09和0.11 个百分点,在显著性水平为10%的条件下,各地区外商直接投资比重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是显 著的。从这一结果可以看出,东部地区的引资质量和结构明显好于中西部地区。根据“污染 天堂假说”推论,自由贸易的开展使得发达国家更易于将那些能源(资源)密集型、污染严 重的产业通过投资的方式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因此使得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恶化。从本文的计 量结果来看,在我国中西部地区确实存在“污染天堂”现象。
(6)从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比重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效果来看,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比重每提高 一个百分点,东中西部地区污染排放分别减少约0.04、0.04和0.07个百分点,这与我们的预 期是一致的。但在在显著性水平为5%的条件下,只有西部地区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比重对环境 污染的影响是显著的。也就是说,东中部地区的污染治理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4 结论和建议
依据以上对东中西部地区面板数据的回归结果分析,本文得出如下结论并提出相关建议:
(1)规模效应会进一步加剧我国的环境污染。随着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贸易推动了我国 经济的持续增长,经济规模不断扩大,但它也同时带来了经济增长的副产品――环境污染水 平的提高。在人们的环境偏好――收入弹性不高、环境管制不健全的条件下,环境质量仍然 会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大而趋于恶化。
(2)结构效应增加了东中部地区的环境污染但减轻了西部地区的环境污染程度。东部地区 产业结构正在发生变化,由劳动力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转变,但由于环境监管不严,环境标 准不统一等原因,这些资本密集型企业有相当一部分属污染型企业,从而导致该地区环境污 染更加严重;中部地区结构效应也为正,说明该地区的结构转换也带来了更多的环境污染; 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与东部和西部不同,在西部大开发的过程中,西部地区产业结构的 调整正朝着有利于环境改善的方向发展。一般地,当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再过于依赖资源 的开采、能源品的消耗,而是转向依靠技术革新、生产率提高以及管理、组织形式的创新时 ,工业生产的环境压力将会得到有力地缓解。因此,掠夺式开发、粗放式经营,甚至以牺牲 环境和可持续发展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不可取的。
(3)技术效应明显降低了东部地区的环境污染程度,但对中西部地区的影响不明显。因此 ,中西部地区应加大对环保技术的研发投入,加速环保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引导并 扶持环保产业的发展,使其成为经济和贸易的新增长点。同时应充分利用对外贸易消除发达 国家技术壁垒的有利时机,鼓励引入国际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和设备,并对国内引进环保技 术的企业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与优惠。
(4)贸易开放度的提高有利于东部地区环境的改善,但加剧了中西部地区的环境污染。近 十年来,中西部地区的进出口规模不断扩大,但由于出口的环境负效应大于进口的环境正效 应,致使中西部地区的环境污染有进一步加剧之势。同时,外商直接投资的增加也加重了中 西部地区的环境污染,原因是中西部地区外商直接投资仍然集中于加工制造业,环保治理配 套设施不健全,相应的治污减排约束机制不强。随着对外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的高速增长, 中西部地区也为此付出了高昂的资源环境代价,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中西部地区 的环境污染是否会进一步恶化将主要取决于整个地区环境管制的力度,以及综合运用行政、 法律、经济、教育和科技手段促进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能力。我们绝不能因为对外贸易带 来了环境污染而否定对外开放的政策,相反我们还要继续扩大并提升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 质量和层次,充分利用WTO的相关规则,实施结构性梯度开放策略,用适当加快污染产业的 开放程度来换取对清洁产业的合理保护。同时,要贯彻落实外资的产业导向政策,鼓励绿色 科技型外资的引入,限制或禁止污染产业向区内转移,那么贸易开放必将在推动经济增长的 同时改善中西部地区的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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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可持续发展 内生增长 环境污染 资源稀缺
一、引言
一直以来,早期的主流经济学家普遍认为,拥有并充分利用丰富的自然资源是经济发展的优势,并未十分关注资源与环境问题,各国经济增长往往伴随着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破坏。近来,这一问题日益突出,全球的资源环境正呈透支之势,全球资源供给能力的减少,连同资源需求的增长在加速进行,于是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问题引起了人们的重视。著名经济学家托达罗甚至在其1994年的发展经济学教科书中指出,“在过去的40年中,经济学家们已经日益认识到环境问题对发展努力成功的重要性……在环境上获得可持续增长与我们对经济发展的定义成为同一语了。”
根据世界环境和发展委员会1987年发表的《我们共同的未来》中的定义,可持续发展就是指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自身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可持续发展要求既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又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环境,使子孙后代能够永续发展和安居乐业。Solow。等人指出,可持续发展并非意味着要把各种资源存量保持在初始状况。例如,如果美国没有用耕地代替森林,美国可能现在还是一片原始森林,不可能有今天这么发达和富裕。由此看来,可持续发展意味着用一种资源合理代替另一种资源,比如用肥沃的耕地来代替原始森林。因此,可持续发展依然需要权衡各种资源,这一问题可以放在增长理论框架下分析。
二、分析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增长理论框架
Ramsay(1928)模型提供了现代增长经济学的基本方法,其跨期效用最大化就是要权衡当代人和后代人之间的利益,如果引入资源耗竭约束和环境污染约束,该模型就是分析可持续发展问题一个不错的框架。事实上,利用增长理论框架分析可持续发展并不是一个新课题。早在20世纪70年代,当梅多斯等人提出轰动一时的增长的极限论时,著名环境经济学家Dasgupta and Heal(1974)就运用新古典增长理论分析了不可再生资源的最优开采路径,并得出了较为乐观的结论。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以Romer(1986)知识外溢模型和Lucas(1988)人力资本外部性模型为代表,经济学家们开始放松新古典增长理论的一个关键性假定――资本边际报酬递减,有的对新古典增长模型框架进行了修正和发展,有的则完全放弃了新古典模型的基本假定,构建了以技术进步内生化为特征的新经济增长理论,也被称为内生增长理论。90年代以后,通过引入技术创新,新增长理论奠定了技术进步的微观基础,从而进一步完善了通过分析技术进步抵消资本边际收益递减倾向对经济持续增长问题的解释。
20世纪末,资源稀缺和环境退化问题日益严重,引起了人们对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关注。传统的新古典增长理论分析可持续发展问题时显得苍白无力,而新兴的内生增长理论却在日臻成熟,它给人们分析可持续发展问题带来了一种新思路,于是人们的思想便转移到了用内生增长理论分析可持续发展问题上。在内生增长理论框架下分析可持续发展问题,就是在人与环境自然和谐共处的目标前提下,在考虑了环境污染和资源稀缺后,研究可持续发展能否维持和如何维持,解决稀缺资源在各种用途之间的配置。这方面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并构建了“内生型经济增长模型”框架。这些研究一般都将环境资源作为一种资本引入生产函数,在对均衡经济增长路径求解的基础上扩展模型,并据以得出相应的经济含义。
Aghion和Howitt(1998)结合关于可持续发展与经济增长问题的相关研究,阐述了在内生增长理论框架下讨论可持续发展的思路。他们首先引入了环境质量指标变量E(E小于0),并将E看作一种会因环境污染而耗竭、但又具有再生产能力的资本品,于是人们的福利便取决于消费和总的环境质量指标,进而取决于环境污染和资源可再生性,相应地瞬时效用函数为u(c,E)。以P表示污染流,它是产出水平Y和污染强度Z的增函数,即P(Y,z)。以θ表示最大的可再生速度,显然θ大于0。因此,环境质量跨期动态微分方程为:
E=-P(Y,z)-θE(1)
假设环境质量具有一个上限值和一个下限值,因此对于所有时间t,最优增长路径必须满足约束条件:
Emin≤E(t)≤0(2)
此外,除了资源的可再生速度,不可再生资源的存量S也会影响可持续发展,S不能为负值,且其变化率是资源开采流量R的负数。这时,影响产出的因素除了资本K和中间产品生产力B,还包括资源开采流量R和污染强度z,即总产出函数为
Y=F(K,B,Rz)
这一产出函数可以采取多种具体函数形式。现在,寻找考虑了环境资源因素的最优增长路径,就是在一系列约束条件下求解目标函数
(3)
这些约束条件包括有形资本、智力资本、环境质量和自然资源的初始条件,决定这些状态变量变化率的运动法则,K、B、S的非负约束,以及前面谈到的约束条件(2)。不难得到这一最大化问题的汉密尔顿函数:
(4)
这里,控制变量是消费、研究、污染强度和资源开采。这个汉密尔顿函数和以往传统增长方程没有太大不同,惟一的区别在于这里是一个“绿色的”国民生产净值,考虑到了环境特点、环境损耗和自然资源存量。因此,最优增长路径就是,通过对与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开采有关的成本与收益赋予价格,来在当代人福利与未来人福利之间进行平衡。这样,增长能否持续的问题,就转化成了是否存在国民生产净值最优增长路径的问题。
三、环境污染、资源稀缺与可持续发展
在内生增长理论框架下分析可持续发展,一般是从环境污染和资源稀缺两个方面展开的。近来,将内生增长
模型和环境问题结合起来所做的研究不少,多是在内生增长框架下探讨包含污染积累及其负效用的短期和长期含义。Stokey (1998)率先进行了关于环境污染与可持续经济增长的研究,构建了在内生增长理论下分析可持续发展问题的一个基本框架。她引入了污染强度Z,作为代表性消费者的控制变量之一,利用内生增长的简单AK模型来分析了环境污染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并在长期增长将停滞、跨期替代弹性小于1的情况下,得出了倒U型的环境Kuznets曲线。Aghion and Howitt (1998) 对Stokey的AK模型的假设稍作改动,正如前面所述,他们给环境质量设定了一个下限值,低于该下限值环境质量将不可逆和累积恶化,并具有非常高的成本。在这一假设下,如果资本无限制地增长,污染强度Z在长期内会渐渐趋近于零,这时消费的增长率将下降到小于零。这就是说,不断提高清洁技术来避免环境灾难的成本,会使得资本的社会边际产出减少到能够维持增长的值之下,因此增长在长期内是不可持续的。但是,如果换一种生产函数,即像熊彼特模型那样区分有形资本和智力资本,则可以得到相反的结论。智力资本即知识生产,是由清洁技术生产的,污染并不能使其社会边际产出减少,如果这种更“绿色”的智力资本的积累速度,快于有形资本的积累速度,这样它就能抵消由于降低污染强度带来的社会资本边际产出的减少,于是可持续发展便得到了保证。沿袭这种思路,Grimaud(1999)在分散经济的熊彼特模型中考察了污染排放许可对平衡增长路径的影响。此外,Withagen和Vellinga(2001)通过三个与环境问题有关的内生增长模型,发现环境污染、自然资源稀缺等新元素会影响长期增长率。后来,Grimaud又进一步细化Stokey和Aghion的基本模型,还用“创造性破坏”的概念分析了平衡增长路径上的不可再生资源的最优开采速度(Grimaud and Rouge 2003)。
内生增长理论因受到生态问题的驱动,主要是关注环境污染问题,多数文献都忽视了自然资源对增长的贡献或创新在克服资源稀缺中所起到的作用。虽然有些经济学家们也在研究资源稀缺问题,但他们主要是在假定外生技术进步的新古典框架下进行的。事实上,除了污染问题外,资源稀缺作为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另一个方面,也同样可以用内生增长理论框架来分析。早在19世纪70年代,环境经济学家Dasgupta and Heal(1974)、Stiglitz(1974)就曾将自然资源作为一种生产投入讨论了自然资源稀缺问题,然而他们的讨论运用的是新古典外生模型而不是内生技术变迁,得出的是增长可持续的乐观结论。内生型创新在缓和资源稀缺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但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关于内生型创新与资源稀缺关系的研究才刚刚起步。近来,一些非经济学领域的调查已经提出了创新与资源可获得性之间可能存在的关系。例如,Homer-Dixon(1995)认为,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创新与资源稀缺存在一种双方面的关系,一方面创新能够缓解资源稀缺,另一方面资源稀缺可能会限制创新能力,特别是在一些低收入国家。同时,经济学领域关于创新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的近期讨论,更是加强了这些关于长期经济增长潜在因素的跨国跨地区调查的经验结论。这些经验研究从穷国缺乏能够促进增长的稳定经济政策和制度的角度,解释了为什么穷国没能赶上富国的问题。然而,Barbier认为,穷国的制度和政策失败虽然很关键但还不足以说明这个问题,传统分析忽略了一个同样重要的方面,那就是穷国对自然资源禀赋的结构性依赖,它是穷国增长的一个重要桎梏。穷国为了设法解决资源稀缺问题,可能会选择一条本质上“不可持续”的长期增长路径,而不是能确保“可持续”的长期增长路径。后来,他接着分析了资源稀缺对创新供给的这种约束,认为在一些关键假设下内生增长可以克服资源稀缺问题(Barbier 1999)。
四、结束语
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关系一直是经济学探讨的一个主题,关于经济增长与可持续性不能共存的争论很多。这些讨论表明,当不考虑环境问题时,人口增长率和外生技术进步率决定着长期经济增长率。但如果引入环境问题,如环境污染,它们似乎对增长率没有什么影响,只产生水平效应。因此,从长期来看,稳定状态水平会低于没有引入环境因素的初始水平。显然,如果再考虑资源耗竭问题,增长率就可能又会发生变化。因此,创新不过是可持续的经济增长的一个必要而非充分条件,将环境污染问题和资源稀缺性质引入最优增长理论才能更好地对经济增长问题做出解释。本文给出了在内生增长理论框架下分析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基本框架,但关于什么样的政策才能真正实现最优的可持续增长路径还有待进一步的分析。这些政策的具体制定和实施还涉及到制度体系问题,构建和实施适应可持续发展要求的新制度还是一个值得探讨的深远话题。
【参考文献】
[1] Aghion , Philippe and Peter Howitt , 1998 , Endogenous Growth Theory , MIT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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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我们共同的未来》,世界知识出版社,1989年。
一、环境责任保险是环境污染事故风险防范不可或缺的制度
由于海域污染可能带来的损害后果十分严重,环境责任保险已经成为国外企业不可或缺的风险防范措施。在世界广泛关注的海域污染事件中,2010年墨西哥湾漏油事件造成23000平方公里海洋面积受到污染,使英国石油公司(BP)向墨西哥湾灾民赔偿1亿美元,另外BP公司设立了总额为200亿美元的专项赔偿基金。而在更早的1999年“埃里卡”号漏油,法院判决法国石油工业巨头道达尔集团对污染负有责任,罚款37.5万欧元,同时向约100名原告支付1.92亿欧元赔偿金。1989年美国 “瓦尔德斯”号漏油,埃克森公司为此支付43亿美元,用作清理、赔偿和罚款等费用。据悉,这些重大事件中都涉及到数额巨大的环境责任保险赔付,如BP公司在墨西哥湾漏油事件中获得了35亿美元左右的保险赔偿。
我国现正处于环境污染事故的高发期,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进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近20多年里集中出现,呈现出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的特点。在我国的7555个大型重化工业项目中,81%分布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45%为重大风险源。近年来,国家环保总局接报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平均不到2天就发生一起。数据显示,仅2010年我国就发生了156起突发环境事件,相应的防范机制却存在缺陷,导致污染事故频发。作为当今世界第二、亚洲第一大石油进口国,我国90%的进口石油是通过海上船舶运输完成,同时海上石油勘探和开采也取得长足进展,仅在渤海湾就有上千口油井,船舶漏油和海上油井漏油事故也时有发生。目前,经有关部门检测发现,我国沿海地区海水的含油量已经超过国家规定的海水水质标准2倍至8倍,海洋石油污染十分严重,致使我国每年由于环境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200亿元。2010年7月发生的大连原油储罐陆地输油管道因爆炸起火导致的漏油事件,留下了一眼望不到边的“黑海”,但涉事企业仅以“投资抵赔偿”,而相关后续赔偿工作却全部由大连市政府承担。今年6月4日开始发生的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即中海油溢油事件)已使周围海域840平方公里的1类水质海水目前下降到了劣4类,对海洋环境造成了较大程度的污染损害。
大连泄漏事件、中海油溢油事件再次为我国的环境安全敲响警钟,与此相关的环境责任险制度日趋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二、环境责任保险的法律特征
对于我国公众较为陌生的环境责任保险,该制度源于西方发达国家并正日趋成熟和完善。从法律特征看,环境责任保险有以下几点:
(一)环境责任保险本质上并非纯正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也具有自保险的性质由于污染破坏环境产生的影响具有综合性和牵连性,当被保险人的自有场地受到污染破坏而无能力抢救治理,相邻地区的人乃至整个人类将会受到牵连,因此投保人的自有场地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受到污染侵害产生的抢救费用和治理责任应当作为环境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
(二)环境侵权对象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和环境权环境污染致害往往造成受害者生命、健康和财产上的损失,即受害者的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了侵害。传统民法从财产权、人身权两方面对环境进行保护,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例如,许多重要的环境要素像空气、阳光、水等就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个人财产,不能成为所有权的客体,无法以财产权作为对其救济的根据。而相邻权的局限性在于其范围狭小,只限于以不动产的相邻关系为前提的环境侵权,但环境侵权往往具有迁移性、远距离的特点。把环境权与财产权、人身权并列作为环境侵权的对象,可以弥补传统民法的缺陷,也有利于新型权利概念的生成,增强人们的环境权利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赔偿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根据中国《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违反环境保护法律规定者应承担的责任,根据具体情节及情况不同,分为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相对易于鉴定,它们强调的是违法者对国家承担的惩罚性个人责任,由自己承担,不能转嫁于社会,这与责任社会化性质的环境责任保险的赔偿责任是不一致的。公平正义是民事责任所追求的基本价值,表现为在施于致害者必要的赔偿责任但又不至于使其失去生存能力的同时,及时有效地补偿受害者的损失。现代特殊侵权责任社会化(如环境侵权责任社会化)就是以此为价值基础而产生的,环境责任保险就是环境侵权责任社会化的一种表现。环境责任保险只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私权关系,属于民事责任的范畴。环境责任保险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由保险合同规定,保险人的保险赔偿是基于环境责任保险合同进行的,其责任社会化体现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而被保险人所承担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强调的是投保人对国家承担的惩罚性责任,不受环境责任保险调整。
(四)环境责任保险合同遵循因果关系推定原则最大诚信原则、可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和赔偿责任原则是传统保险合同的四大基本原则,环境责任保险合同也必须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可保险利益原则和赔偿责任原则。但所不同的是,在侵权因果关系的认定上,环境责任保险合同遵循因果关系推定原则,故在证明方法上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因此,在环境责任保险中,只要求环境污染受害者在相当程度上举证,不要求全部技术过程的举证,即只要证明“如无该行为,就不会发生此结果”的某种程度上的盖然性(或然性)即可推定因果关系的存在。
三、我国环境责任保险的进程
(一)关于陆上企业的环境责任保险2007年12月,国家环保总局与中国保监会联合出台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我国一些省市试点开办环境责任保险,然而实际情况是企业参保意愿薄弱、保险受益覆盖面小、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污染侵害后果。某环保厅人士分析认为,长期以来污染事故发生时,若涉事企业无力赔付,多由地方政府买单。同时,我国石油、石化企业主要投保财产险(含仓储的财产险)、机损险、货运险、人身意外保险、工程险;码头财产设备险,或者是码头操作责任保险、油污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对于环境责任险这一新生事物,财力雄厚、抗风险能力强的大企业,认为企业不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即使发生了环境污染事故,自身也有能力应对而不愿投保。
更为关键的是,各国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在初期很大程度上必须要靠政府强力推动,然而我国因相关法律法规的欠缺,对高风险企业推行责任保险的工作尚缺乏强制力。目前国家层面的环境责任险的依据只有原国家环保总局与中国保监会联合出台的《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一意见目前并未上升到法律法规的高度。值得欣慰的是一些地方开始了破冰之旅,无锡市是国家环境保护部2009年确定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城市,今年2月实施的《无锡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使无锡在江苏率先推出环境污染责任险。据悉,由此无锡约2000家存在一定环境污染风险的企业纳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范围。投保企业可按照生产经营规模和环境风险等级,在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和1000万元等档次中,选择相应的赔偿限额。《实施意见》的推出,意味着“绿色保险”机制将在无锡全面、强制性推行,靠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这一制度,以期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二)关于船舶环境责任保险1967年的“Torry Canyon”号油轮搁浅,泄漏原油12万吨,污染英国140英里的海岸线,而油污受害人仅得到五分之一的损害赔偿,由此引发了国际社会对海上船只漏油导致沿岸环境污染事故的关注,也直接促成了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简称CLC1969公约)的诞生。CLC1969公约为保障油污受害人得到合理、充分的赔偿,创立了海上油污责任强制保险的完整体系。该公约规定,在缔约国登记的载运2000吨以上散装货油轮的所有人必须投保油污责任险或者取得其他财务保证。同时在第五条第11款又规定,保险人或提供财务保证的其他人有权按照本条规定设立基金。最后CLC1969公约第七条第8款还规定,对污染损害的任何索赔,可向承担船舶所有人污染损害责任的保险人或提供财务保证的其他人直接提出,即便油污损害是由于船舶所有人本人故意或明知可能造成损失而轻率地作为或不作为所造成。可见其赋予了责任保险人一种近乎无条件的责任限制权利。
1992年用两个议定书对这一“旧”的赔偿机制进行了修订,公约修正案提高了赔偿限额、扩大了油污损害的适用范围,这两个议定书分别称为《1992年民事责任公约》和《1992 基金公约》,随后又于2003年进行了修订。
我国于1999年1月5日向国际海事组织交存了《〈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1992年议定书》加入书,成为该议定书的缔约国。根据议定书第13条第4款的规定,该议定书于2000年1月5日对我国生效。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的配套文件之一,2010年交通运输部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该实施办法第二条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航行的载运油类物质的船舶和1000总吨以上载运非油类物质的船舶,其所有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投保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财务担保。
该实施办法第四条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航行的船舶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投保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者取得其他财务保证:
1.载运散装持久性油类物质的船舶,投保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其保险标的应当包括持久性油类物质造成的污染损害。
2.1000总吨以上载运非持久性油类物质的船舶,投保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其保险标的应当包括非持久性油类物质造成的污染损害和燃油造成的污染损害。
3.1000总吨以上载运非油类物质的船舶,投保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其保险标的应当包括燃油造成的污染损害。
4.1000总吨以下载运非持久性油类物质的船舶,投保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其保险标的应当包括非持久性油类物质造成的污染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