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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公有制经济的意义

时间:2023-07-19 17: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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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公有制经济的意义

第1篇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措施,极大地推动了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2004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规模工业企业508家,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的75.7%;实现工业产值达132.85亿元,比上年增长35.5%,占全市规模工业经济销售额的45%。非公有制经济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解决社会就业,保持社会稳定以及为国家提供税收和社会捐助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日益成为国民经济中极具生机与活力的组成部分,成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我市非公有制经济无论是发展速度、还是经济总量和质量,都存在较大的差距。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力提升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水平,对推动我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实现加快崛起和更大跨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年初,国务院下发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一部全面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的政策性文件,对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入历史发展的新阶段,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各级各部门都要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快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对我市调整所有制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开放水平、增加就业岗位等,都具有重大意义。没有非公有制经济的大发展,就没有三明经济的大发展;没有一大批非公有制企业的快速成长,三明经济就缺乏生机与活力。抓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就是抓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就是让一切创造源泉充分涌动。

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必须全力营造发展环境。要在政策上放宽,凡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违反产业政策的行业、领域及商品,均允许各类民间资本经营。要在领域上放开,鼓励非公企业投资教育、医疗、卫生、体育等行业,参与山区、农业产业化等综合性开发,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市政工程建设的投资经营;除法律明令禁止的领域,均对非公企业开放。要在政治上放心,努力营造非公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法律上有保障,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与国有、集体企业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开创非公有制经济突破性发展的新局面。版权所有

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必须强化政府服务职能。改进政府服务方式,把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纳入法制轨道;认真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积极试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实行政策公告制度,职能部门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必须以有效方式告知经营者;对限制性政策措施,不公告不得执行;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消除一切妨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弊端、政策法规和不符合发展要求的做法。

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只要各级各部门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确保国务院《若干意见》中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到实处,我市的非公有制经济必将迎来一个新的发展的春天,必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2篇

(一)非公有制经济不具有独立的刑法客体地位

从我国现行《刑法》第2条规定的内容来看。虽然将“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写进了刑法的任务之中,但“私有财产”与“非公有制经济”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并且私有财产的范围较之非公有制财产的范围要小得多。另外在刑法典和刑法修正案中多处使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字样来表述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而非公有经济无此刑法待遇。

(二)同种性质的犯罪行为因主体所在的单位的性质不同,构成不同的罪名,处以不同的刑罚

同样是在公司、企业中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用单位的财物,只因所在单位的性质不同,刑法规定的罪名和刑罚适用就不相同。公有制经济中的国家工作人员的上述行为构成贪污罪,而非公有制经济中的人员的上述行为却构成职务侵占罪。对此《刑法》第183条的规定表现最为明显。其表述如下:“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271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382条,第38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另外,贪污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死刑,而对职务侵占罪,法定最高刑只有15年有期徒刑。对贪污罪的立案起点是5000元,如具有较重的情节,4000元也可以立案;而职务侵占罪的立案起点是5000到10000元,发达地区是10000元。基于同样的利用职务之便的受贿行为,公有制经济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构成,而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工作人员则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前者的法定最高刑是死刑,而后者的法定最高刑是15年有期徒刑。同样是挪用本单位的资金,公有制经济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构成挪用公款罪,而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工作人员构成挪用资金罪;前者的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而后者的法定最高刑是10年有期徒刑。同属公司、企业的人员犯罪,同样侵犯公司、企业的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或者公司、企业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但所定罪名却迥然不同,所处刑罚也明显有别,这也体现了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区别对待的态度。

(三)相同的犯罪行为,因发生在不同的所有制经济形式中,导致罪与非罪的不平等

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刑法在保护其经济利益方面,不能因所有制经济不同而区别对待。现行刑法对非公有制经济利益的保护力度与对公有制经济的保护力度显然不同。例如根据《刑法》第165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的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根据《刑法》第166条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具有该条所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根据《刑法》第167条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为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根据《刑法》第168条第1款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分别构成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罪。根据《刑法》第169条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或者可能发生非公有制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为亲友非法牟利,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失职、,低价折股、低价出售公司、企业资产,并且造成非公有制公司、企业财产或者经济的重大损失的行为,这些行为也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该受到刑法的规制。现行刑法以行为对象的所有制性质作为制罪的标准,明显具有轻非公经济的保护而重公有制经济保护的色彩,体现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在刑法上的不平等地位。

二非公有制经济未得到公平保护的原因

由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尽管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宪法地位已经确立,但由于人们传统观念的惯性以及经济、政治体制诸方面的原因,致使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过程中遭受不平等待遇的现象屡屡发生,不同程度地阻碍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一)传统观念因素。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计划经济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改革开放初期很多人认为“公有制即社会主义,私有制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出现违背了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初衷,甚至在有些人的心中非公有制经济是“唯利是图”的代名词。从某种程度上说,这种错误的传统观念正是非公有制经济在前进道路上步履维艰的根源。

(二)经济体制因素。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意识反作用于物质,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开放前由于我们没有非公有制经济或者主观漠视非公有制经济形式的存在,经济体制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实行的是纯正的计划经济模式。改革开放以后非公有制经济应运而生、为了适应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是,由于体制改革的天然滞后性造成了我们目前的经济体制还是难以适应迅猛发展的非公有制经济。

(三)法律体系因素。非公有制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于1999年写入宪法修正案,2004年宪法修正案进一步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宪法保护原则。这必将带来非公有制经济的新一轮腾飞。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宪法不能司法化,当非公有制经济受到犯罪行为侵害时,不能直接依据宪法规定寻求法律保护,缺乏配套的法律保护体系。

三实现非公有制经济平等刑法保护的措施

(一)转变观念,建立市场经济主体平等思想

实现非公有制经济的平等的刑法保护,就是要解决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在刑法意义上的平等性问题,也即实现对非公有制经济财产与公共财产的平等的刑法保护,对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的犯罪,应当处以与侵犯公有制财产的相同的刑罚。而这一切都需要从根本上转变全民所有制经济与集体所有制经济优于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的传统观念,进一步树立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市场主体地位平等的新型市场经济主体观,充分认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大量岗位空缺,能够有效地吸收国企改革中的下岗职工,从而解决国企改革的后顾之忧,加速国企的改革步伐;非公有制经济的稳健发展势必形成强大的竞争力,迫使公有制经济寻求更为迅捷的发展之路。从而间接地增强公有制经济的竞争实力;作为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活跃程度的标志,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在有效增加当地财政收入,加快当地发展步伐的基础上,更能促进外资的融入,形成良性经济循环,为经济的发展谋求新的经济增长点。而这一切,都必须依靠新型的非公有制经济市场观的形成,也只有建立了剥离了所有制外壳的纯粹的市场经济主体的平等观,才能在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与公有制经济相同的法律条款,也才能最终实现非公有制经济的平等刑法保护。

(二)立法机关应及时修改并完善刑事立法,填补现行刑法对非公有制保护的空白,消除现行刑法对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不平等保护。

1、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的独立客体地位

在《刑法》第2条中以列举的方式增设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财产权”的内容,这样不仅可以将非公有制经济的财产明确规定为刑法的客体,同时也可以大大调动非公有制经济的积极因素,为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体系注入强劲的动力。

2、实现定罪的平等。

针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罪,低价折股罪等强调身份的罪名,笔者主张将以上各罪的犯罪主体范围予以扩大,修改上述犯罪中对犯罪主体的规定,将其罪状中的“国有公司、企业”改为“公司、企业”,以实现对两类主体在定罪上的平等保护,维护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

第3篇

[关键词]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公有制经济;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1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4-0284-02

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义

(一)非公有制经济代表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

从理论上分析,市场经济是一种效率经济,竞争经济。也就是说,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企业的效率越高,企业的竞争性越强,于是,该企业就能获得更多的利润,就能有更大的发展。而同公有制经济相比,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具有更高的效率。经济学上的效率是指单位成本上的经济收益,在既定收益不变的情况下,国有企业的层级更多,其成本就更高,总成本就更高,因此,公有制经济效率更低。另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具有更强的竞争性。这主要是因为企业剩余索取权的激励不同,经济学上的剩余是指企业收益减去员工薪酬。在非公有制企业里,企业资产的所有者对企业剩余有完全索取权,因此,资产的所有者会尽一切努力使得这部分剩余最大化,而公有制企业的经营者只能分到企业剩余中非常少的一部分,再加上有些经营者还具有行政级别,可以在企业主管和政府官员中进行身份转换。于是,公有制企业的经营者往往对企业剩余的追求不太强烈,他们在做企业决策中,也更像个“政治家”而不是“企业家”,追求的是“个人政治前途的最大化”而不是“企业经济利润的最大化”。从实践中看,世界各国的非公有制经济都比公有制经济发展得好,表现出来的生命力更强。

(二)非公有制经济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实基础

许多西方国家都认为,中国的市场经济是一种“变形”了的市场经济,是带有强烈政府监管色彩的市场经济,政府这只“无形的手”对经济的行政干预太多,企业大多要看政府的“脸”进行生产经营,“脸”变了,企业的利益自然要受损。因此,十报告中关于经济建设提出了“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战略。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必须引入竞争,让市场资源配置按照市场规律运行,让企业经营管理按照经济规律运行,消除制约市场经济发展的壁垒和障碍,让非公有制经济的优势得到充分地发挥,从而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

(三)非公有制经济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手段

现阶段,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投资乘数效应不明显、国外经济不景气导致出口受到阻滞等现象已经开始威胁到我国经济总体实力的提高,只有发展非公经济才能实现由投资和出口为主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以消费主拉动经济增长。目前,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已然占到整个国内生产总值的65%以上,非公企业从业人员已然占到全部从业人员的70%以上,那么,只有使非公企业不断发展壮大,这一部分人富裕起来,才能实现国家“扩大内需”的发展战略,才能解决现阶段国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才能实现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二、衡阳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现状

(一)主要成效

近年来,衡阳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经济实力增强,发展品质不断提升。2012年,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为1216.43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4.5%,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2.14%,比上年增长1.3%。全市规模工业增加值为803.88亿元,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增加值为646.77亿元,较上年增长18.3%,占比80.46%;而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为101.06亿元,较上年增长2.0%,占比仅为19.54%。二是结构不断优化,第二产业领先发展。2012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第一产业增加值为120.43亿元,较上年增长18.6%,第二产业增加值为701.88亿元,较上年增长23.5%,第三产业增加值为394.12亿元,较上年增长11.3%,第二产业增长速度最快。三次产业结构为9.9:57.7:32.4,同上年相较,第一和第三产业所占比重分别下降了0.5%和0.3%,第二产业占比增加0.8%。三是投资快速增长,发展后劲明显增强。2012年,全市非公经济世纪完成投资额为775.26亿元,较上年增长35.9%,占全部投资额的72.9%,较上年增长17.2%。四是企业数量不断增多,主体地位更加巩固。截止到2012年末,全市规模以下非公企业数量已达到14860家,占全市规下企业总数的99.95%,全市规模以上非公企业数量为1107家,占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93.66%。五是主导产业实力不断增强,行业影响力越来越大。2012年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为2207.73亿元,排名前六位的有色金属冶金及延压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和非金属采选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总和为1204.89亿元,占比54.7%。六是吸纳就业能力不断增强,就业主渠道作用更加明显。截止到2012年末,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二、三产业从业人员达227.55万人,占全部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88.6%。。

(二)存在的问题

1.整体发展水平不高

总体而言,衡阳的非公经济发展水平不高。2011年,全省人均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为17042元,衡阳市仅为14912元,位于全省第七位。非公经济的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0.4:56.9:32.7,全省的产业结构比为6.5:55.4:38.1,第三产业占比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而第一产业占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近4个百分点。

2.“规上”企业竞争力不强

与规模以上的公有制企业相比较,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呈现出整体竞争力不强的特点。2011年,规模以上的公有制企业的户均总产值为5.19亿元,而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仅为2.2亿元,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的户均销售收入为5.12亿元,而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仅为2.19亿元,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的户均主营业收入为4.56亿元,而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仅为2.17亿元,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的户均固定资产总额为2.96亿元,而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仅为0.24亿元,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的户均利润为0.23亿元,而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仅为0.17亿元。以上数据表明,衡阳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的整体实力都不如公有制企业。

3.治理方式不科学

中国社科院2012年的《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新论》中指出,中国民营企业的治理模式家族化特征十分明显。报告中以597家中国民营企业为样本,依据治理方式分类统计后,发现家族式企业共有522家,占总样本数的87.4%。而这种家族式经营方式在衡阳的非公企业中更为普遍。而这种家族式经营模式容易出现产权不明晰、财务不透明等不利于企业成长的问题。

4.企业融资困难

实际上,我市的非公企业融资面临着非常尴尬的境。一方面,企业资金缺口大。2011年衡阳的中小企业户数已达19853户(不含个体工商户),实现增加值878.58亿元,但是,全市非公企业资金缺口在500亿元以上,尤其是非公中小企业急需融资在300多亿元以上,其中流动资金占到80%以上。另一方面,银行有大量存款可贷却贷不出。从全市金融机构的存贷比来看,2011年全省的存贷比为68.20%,长沙市的存贷比已经达到99.56%,衡阳市的贷款总额608.71亿元,存款总额为1522.16亿元,存贷比为39.99%。引起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融资渠道较为单一,银行准入门槛高和贷款抵押难度大。

5.从业者素质偏低

从从业人员结构来看,全市非公经济从业人员数为415.22万人,其中,农村从业人数为319.1万人,城镇私营企业从业人数为48.31万人,城镇个体从业人数为43.62万人,其他从业人数为4.18万人。以上数据表明,非公经济从业人员队伍中大部分的是农村从业人员,他们大多文化程度较低,缺乏接受职业培训的机会。

6.外部环境欠优

十以来,国家制定了大量有利于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但是非公经济的发展仍面临诸多困境。第一,法律界定不明确。在我国,《宪法》中公有制经济被定位为“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有经济控制着国民经济的命脉”且“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而非公经济被定位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国民经济命脉”应如何界定,《宪法》中并没有明确的界定,而这种不明确就使得非公有制经济处处遭遇“玻璃门”“弹簧门”等不公平待遇。第二,社会上有偏见。在中国,由于“官本位”思想的根深蒂固,大部分的从业者都希望进入国企,端上“铁饭碗”。

三、促进衡阳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建议

(一)营造政策环境 促进企业快速发展

良好的政策环境是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首先,要进一步统一认识。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花大力气引进和对接国企,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从长远发展来看,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应该得到更多的重视。这既符合国家未来发展规划,又是衡阳市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因此,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认识,制定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是十分必要的。其次,充分发挥工商联的引导功能。相对于国资委而言,工商联在社会上的影响力相对较弱,对本地非公企业的引导功能并不明显。据调查,工商联的主要工作就是搞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并没有能够履行为企业服务的职责。再次,落实好现有的政策。切实抓好简化办事程序、减免行政性收费以及奖励等政策的落实工作,加大对非公企业的支持力度。最后,积极鼓励各职能部门政策创新。深入了解我市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情况,根据实际需要,从规划、用地、资金、人才、税收等方面,借鉴其他地市的先进经验,鼓励各职能部门制定出切实有效的政策,从而完善现有政策体系,更好地服务于非公经济建设。

(二)抓住重点行业 引导企业集群发展

相对于国有企业,衡阳市的非公企业呈现出“规模小、实力弱、科技含量低”的特点。因此,为进一步推动非公经济的发展,必须引导向重点行业发展,实现企业的集群化、规模化经营。一要引导非公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而我市非公企业应在电子信息产业和新能源产业寻求重点突破,延伸产业链条,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上、中、下游配套企业,全面提升产业影响力。二要引导非公企业发展生产业。在衡阳,附加值较低的生活业占比高于附加值较高的生产业,而作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为提升现代服务业竞争力,必须大力发展生产业。要鼓励民营资本发展现代物流业、现代金融业和现代商务服务业。三要引导非公企业发展旅游产业。要突出特色,充分整合衡阳的旅游资源,要注重创新,大力开发旅游产品,要多样化营销手段,壮大旅游市场。

(三)大力宣传典型 激励企业积极发展

相对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企业家,本地企业家的整体实力较弱,抗风险能力较差。在面对企业转型的过程中,往往缺乏破釜沉舟的勇气和机遇把握能力。因此,树立大量本市企业家的成功典型有助于激励本地企业家的创业热情和信心。第一,要宣传典型,激励创业。有关职能部门要组织开展创业评比,树立杰出的创业典型,通过现身说法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创业成功人士和创业经验,形成全社会支持创业,尊重创业,羡慕创业的浓厚氛围。鼓励各类经营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广大农民和城镇居民、下岗职工、复员转业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 第二,要打造名企,鼓励争先。开展最具成长性中小企业评选活动,引导广大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对获奖企业给予政策资金扶持,同时在技术创新、银企对接、形象宣传等方面给予重点照顾。鼓励企业提高生产自动化、管理信息化、商务电子化水平,引导企业做大做强。通过评选活动,在衡阳的中小型非公企业中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第4篇

【关键词】非公有制经济;金融制度;融资渠道

一、在我国产权制度与金融制度配比存在体制与增长两方面的问题

(1)在体制层面,中国的正规金融是否能够促进产权改革依然缺乏理论和经验上的论证,当前政策界不断讨论“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非公有制经济在正规金融层次上的市场准入障碍(中小企业融资专题调研组2000)。虽然中小企业与非公有制经济是分别从规模和产权角度给出的不同定义,但两个集合存在事实上的较大“交集”。延展到政策设计上,谢平(2001)就提出了应就金融制度与企业组织与制度形式的配比问题进行重新设计,换句话说,当前融资形式以间接金融为主,在间接金融中又以国有或国家控股机构为主的市场格局是否与企业产权多样化相适应,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2)在经济增长层面,我国当前的研究依然集中于宏观意义上的货币政策有效性问题;对微观角度讨论金融体系的作用不足。没有分析金融结构与促进经济增长的各关键要素(如具备快速增长潜力的部门或产业)的关系,在理论上,产权结构变迁和经济增长都属动态范畴。

二、非公有制经济融资局限问题的基本面分析

就个体代表而言,当前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已开辟了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包括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债券、企业内部职工集资及民间借贷等多种途径,这为满足非公有制经济的资金需求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其融资渠道承载规模的广度和深度均非常狭窄和肤浅:(1)中小企业和个体户在非公有制经济构成中占绝对优势,自身原始积累的资本投入,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利润生成后的再投入是其资金主要来源,企业内部职工集资对企业扩大再生产的需求量无济于事。(2)在中小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户的融资总额中,民间借贷的资金所占比例很大,而时下管理机构对民间借贷管制比较严格,在各种约束条件下民间借贷融资规模的拓展潜力非常有限。(3)非公有制经济直接融资的约束因素多,市场进入不充分,现代市场融资的参与机会以及主体介入者在当前非公有制经济中可谓微乎其微。

三、非公有制经济融资局限问题的原因

(1)非公有制经济融资不畅的根源在于制度演进时滞。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至今不足20年,整体上只能算是处于向规模化扩张的初始阶段,即规模边际效益递增的上升初期,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差距甚远。首先在资产规模上无法与国企相比拟;其次在各种分类制度上非公有制经济比国有企业存在着不少的差异与不公正待遇,包括税收政策、财务制度、市场竞争、投资方向等。从资产负债关系理论上看,中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制度演进时滞是导致非公有制经济融资不畅的根源。经济主体抵抗风险及社会融资的能力由资产的规模及质量决定,而当前非公有制经济个体规模普遍很小,因此通过举债融资的规模必然受限制。(2)对于非公有制经济,金融制度改革时机不成熟。中国非公有制经济经营方式、经营规模及其小额、快捷便利的需求特征使地方性、中小金融形式成为其最适合的融资方式,就融资环境而言,其时机并不见佳。随着金融制度改革的深化,信贷制度的完善,间接融资的条件越发严厉,而大部分非公有制经济缺乏抵押质押条件、信用担保中介或信用担保体系组织。因此,非公有制经济自身的资质条件约束了其间接融资。(3)非公有制经济融资的扩大与深化受其投资约束影响。相对于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在市场领域、产业实业的后进入性使其在投资方向选择的竞争上处于劣势,另外非公有制经济的产业进入门槛高于公有制,不少非国家必须垄断的行业不允许非公有制经济介入。基础性、利润来源稳定的垄断或半垄断行业非公有制经济难以进入,原始积累较小的非公有制经济其创业之初仅能介入一些边缘产业并分享边界利润,因而,非公有制经济的内源融资主要靠自身缓慢的利润积累来,由此其内源融资的规模和效益受到制约,进而影响投资规模的扩大,丧失投资的机会。非公有制经济因其投资规模与市场竞争力不足而丧失社会信用影响力,难以开展以商业信用为中介的融资方式,参与商业票据市场融资的机率降低,因此非公有制经济陷于投资约束融资、融资又反约束投资的怪圈。

参考文献

[1]谢平.《中国金融改革和金融监管的主要问题:在国家计委和哈佛大学“加入WTO和中国可持续发展研讨会”上的演讲》.2001

第5篇

关键词:建筑经济建筑行业发展现状可持续发展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建筑业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人们生活需求的提高,建筑物行业不断进步与发展,但是目前我国建筑经济的发展暴露出一些问题,因此如何有效促进建筑经济的发展,使其顺应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现阶段社会关注的热点。

一、建筑经济建设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与意义

我国的经济体制是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共存的,公有制经济是社会发展的主力军,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加强社会的建筑经济建设有利于给予公有制经济更多的经济空间,增加社会就业,缓解就业压力,促进提高国民经济的发展。加强私营建筑经济发展有利于私营经济的不断深化发展,不断促进劳动力的整体素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私营经济的竞争实力。

二、我国建筑经济发展的现状

我国社会经济体制下,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的发展齐头并进。建筑行业一直是我国的竞争行业,目前私营建筑经济占据的建筑经济地位是不容忽视的,拥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正处于不断的飞速发展之中,而国民建筑经济所占的比重逐渐减少,在国有企业改制的情况下,私营建筑经济的竞争将会加剧,竞争格局异常激烈,因此必须采取相关的措施促进我国建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当前我国建筑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公有建筑经济存在的问题

目前很多国有建筑企业以改制的形式进行建筑公司的新建,并将控制权交接给自身或亲属,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阻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某些国有建筑企业的上层管制不明,片面的追求自己的利益,有时还会出现拖欠工资、工期延迟等现象,造成企业资金流动困难,使国有建筑经济受到严重损害。

(二)民营建筑经济存在的问题

民营建筑经济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经营者对民营建筑经济体观念理解不够到位,对私营经济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不能准确理解,导致企业之间过度竞争、恶性让利。由于私有制建筑的固有特点,目前我国私有制建筑企业融资力小、竞争力不够、扛风险能力弱,施工中的质量难以保证,目前的市场环境缺乏信用体系与公平竞争机制,严重制约了民营建筑经济的发展。

四、提升我国建筑经济发展的对策与措施

(一)转变观念,加大对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

为了实现我国社会经济的平衡发展,必须要加大对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合理控制公有制建筑经济与私有制建筑经济的比例,促进国有建筑与私营建筑经济协调发展。首先应要转变对私有制建筑经济的观念,消除对私有建筑经济的歧视与顾虑,充分认识到私有制建筑经济在我国经济的地位与作用,不断发展并完善竞争机制,创造出私有建筑经济健康的发展环境,有效地保护自身的发展利益;借鉴先进的技术提高建筑建设水平,实现私营建筑经济的改革;私营建筑经济企业还应对自身进行有效运行监管,结合自身建立相关的管理措施,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扩大自身在社会建筑经济中的影响力政府还应对公有制建筑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管,放宽市场限制,对相对束缚的生产模式进行引导与改革,逐渐实现对私有建筑经济的宏观调控,使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更稳定、更健康,保证私有制建筑经济的规范发展,真正为社会的经济发展贡献出力量。

(二)促进公有制建筑企业的制度改革,深化产权制度改革

公有制建筑经济应首先大力发展企业员工,形成强大的集体经济,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参与投资,尽量减少或避免国有建筑经济份额掌控大的局面;探索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通过创新推动企业制度的多元化变革,健全产权制度改革;鼓励股份合作制的投资形式,比如对公有制建筑企业进行兼并或者股份合作,将公有制建筑企业向私有制建筑经济的模式转化;实现产权的合并与改革有利于不断壮大建筑经济体的规模,聚集专业化的技术人才进行高科技的创新,提高科技研发的整体水平,实现小企业规模的扩大化,在社会经济发展上贡献更多的力量。最后还加强对经济政策的建设与完善,加强对建筑经济的监管,实现内外监管的结合,提高建筑经济运作效率;通过不断加强质量监管,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提高建筑经济运行的规范性与法制性。

(三)参与国际竞争,加强科技创新,实现建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的建筑经济应不断面向国际市场,以国际贸易、工程等形式参与国际竞争,在竞争中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并进行建筑产业质量的优化,不断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国际贸易实现稳定的资金流动;通过与国外建筑企业的互相联手,有利于建筑企业之间的相互促进,利用国内廉价而丰富劳动力,结合国外先进的生产技术,有效地提高建筑行业的运行效率,降低经营成本;通过与技术先进的建筑工程进行承包合作,有利于我国借鉴相应的科学技术,通过自主创新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更好地适应国际竞争。科技创新对于一个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对建筑行业,培养高技术人才,提高建筑技术人才的综合素质有利于推动技术科技的不断创新与进步。

五、结束语

我们应很好地协调公有制和私有制建筑经济的关系,促进公有制建筑企业的改革,加大对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不断推进我国建筑经济的国际化发展,提高建筑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实现建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瑢.我国低碳建筑的发展现状与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0,19:162-163

[2]丛锐.A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D].吉林大学,2013

[3]尹书.浅谈我国建筑经济的发展现状与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4,04:244

[4]张诗曼.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D].沈阳师范大学,2012

第6篇

关键词:非公有制经济;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812.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5-0076-02

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1]使两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

国家从拓宽准入领域、降低准入门槛、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扶持力度等方面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了各方面的支持[2]。但是,通过调查及有关资料显示,中国部分非公有制企业财务工作不够规范,有的小型企业甚至没有建账,或类似于收入、支出的流水账记录,给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以及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同时,也对企业内部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极为不利。

一、非公有制经济财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础工作薄弱,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大部分非公有制企业的会计机构设置不全,会计人员流动频繁,会计责任意识普遍淡薄。据调查,多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限于家族式管理方式,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缺乏现代企业经营理念,财务人员政策水平及业务素质不高,有些企业虽然为了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聘请具有会计师职称的人员担任兼职会计进行月末记账,至于业务的真实规范性,会计人员一般不予追究;同时,许多会计从业人员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法制观念淡薄,致使一些非公有制企业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没有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相应的财务管理控制制度,缺乏适当的决策核准程序和科学的财务预算体系;会计职责划分不明,部门间、岗位间缺乏相互监督机制;财务管理手段落后,不少民营企业只有纯粹的记账式会计,没有建立起计划、预算、统计、信息、审计的管理系统,对企业的财务及经营管理工作极为不利。二是会计账簿设置不健全,会计科目设置及原始凭证使用不规范,不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一些小型企业费用支出白条入账现象较多,而且现金使用量较大,影响了成本及利润核算的真实性,不利于企业进一步挖掘降低成本、增加利润的潜力。三是存在账实、账表不符现象。四是违反财经制度规定,擅自扩大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会计制度执行难。近年来,由于新的会计制度频繁出台,非公有制企业会计人员知识更新跟不上,少部分非公有制企业不执行新制度“游戏规则”,导致非公有制企业会计制度执行难。违反财经法纪,编制不实财务信息进行偷税、漏税。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我国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增长,不仅解决了部分劳动力就业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但是,据有关资料显示,在每年的企业工商年检中,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上报的会计报表很大一部分都显示亏损。然而,通过调查可以看出,在上报年检的企业尤其是亏损企业中,很多企业财务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通过改变成本结转方法,调节当期成本,减少利润,少交所得税;通过编制虚假合同,少计交易金额,减少营业收入,少交流转税;通过虚列成本和负债,少计利润,少交所得税进而转移资金;通过承包等方式,少交或不交增值税等有关税收,损害国家、集体和职工个人的利益。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组织难。财政部明文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接受培训每年累计学时高级和中级不得少于20个学时,初级不得少于24个学时。在调查中我们发现,非公有制企业的会计人员远远达不到这个要求,一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非公有制弹性较大,操作起来缺乏强制性。

4.内部财务监督机制不健全,审计监督部门监管不力。中国审计分三部分,即政府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部分非公有制企业缺少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审计法规定政府审计部门没有对其行使审计监督的职责和权限,而对于非公有制企业实施审计监督的部门则是社会审计机构。中国有关法律规定了企业设立、工商年检等环节以及年度会计报表均需社会审计机构对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鉴定。但是,由于社会审计的体制机制问题,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是同一主体,社会审计机构为了争取客户,以谋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甚至有些审计人员政策及业务水平不高,责任意识不强,思想意识不够健康等,在审计执业过程中常常不能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对非公有制企业实施审计行为,出具客观、公正的鉴定结论,因而给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

5.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对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约束力不强。中国《审计法》规定政府审计的范围限于各级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的企业以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等。同时,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政府从企业管理淡出后,对企业的财务监管随之弱化;此外,政府等有关部门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财务监管主体不够明确,监管力度难以达到预期目的,也给企业不规范甚至是违法的财务行为提供了条件。

由于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有关财务信息不能准确反映企业的各项经济指标。从企业角度看,不利于加强财务管理,考核成本费用支出及利润率等重要经济指标,进而不利于企业加强经营管理,节约支出,降低成本,达到资本利润率的最大化;对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资本利润率,进行扩大再生产极为不利。从财政投资管理的角度看,企业财务核算不规范,不利于财政考核其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及财政资金的投资回报率,影响财政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从银行贷款角度看,不利于考核企业的偿债能力,衡量贷款风险,并作出正确的贷款决策。从税收征管的角度看,不利于考核企业经济效益,加强税收征管,影响财政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从而影响整个宏观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强非公有制企业财务管理的建议

1.加强有关非公有制经济法规建设。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的财务监管主体,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及相关审计责任,进一步修改《审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扩大政府审计范围,强化社会审计责任,对于社会审计机构,实行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相分离,并由各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相应的适合当地非公有制经济财务监管的有关法规、规章以及制度办法,加大监管力度,细化监管措施,完善监管手段,明确监管内容,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财务监管,帮助非公有制经济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加强对会计咨询及社会审计机构的监管,对违反财经制度及审计法规的机构及从业人员加大处罚力度,确保会计咨询及社会审计机构作用的发挥,以弥补政府监管的不足。

2.加强会计执业资格监管。由于会计专业人员的相对缺乏以及非公经济对财会人员需求的日益增加,近年来,会计咨询等记账机构应运而生并不断壮大,为非公经济的财务管理提供了很大方便。为此,应加强会计执业资格检查,严格要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财会人员以及会计咨询机构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会计执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具备一定规模的经济组织还要有会计师人员担任会计,督促非公有制经济财会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以便于做好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为管理者进行科学的生产经营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

3.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广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业主及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或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派驻财务监管人员,帮助他们制定财务管理控制制度、加强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管理,以利于企业内部加强管理,进行科学决策。

4.加强企业注册、年检指标的考核管理。建议工商、税务和社会审计机构等单位在办理非公有制企业以及会计咨询等记账机构注册登记、发放营业执照、进行年检时,把审查企业以及会计咨询机构的财会人员资格作为一项注册、年检考核指标,以督促企业选好财务人员,规范财务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树立现代企业经营理念,以利于企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5.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立足于目前中国健全企业社会责任的物质基础和现实需要,加快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和行为规范,推动企业观念的转变。通过政府引导、法律保障、社会监督、企业自身规范等手段,建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约束机制,制约那些只追求经济利益、不讲社会责任的企业,严格对非公有制企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制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引导和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主导作用,并在商业伦理和社会价值取向上增强对讲诚信、关注社会事业的企业的激励。

6.加强政府扶持等项目的考核监督。在政府扶持及银行信贷支持等方面,凡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不规范甚至是有偷漏税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企业,在政策扶持及资金支持方面,给予一票否决,以促使企业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会计核算水平,严格执行财经法纪。

参考文献:

第7篇

下面,我再讲三个问题。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当前,我区正处在全面奔小康,加快建设重庆第二大城市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对我区调整所有制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发展后劲、增加就业岗位都有重要的意义。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首先,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大和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党的大明确指出“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要求“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要求“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并在“消除体制”、“放宽市场准入”、“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解决了一系列理论认识问题,为非公有制经济开辟了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支持和可靠有力的政策保障。我们乘着这个强劲的“东风”,“放胆、放手、放心、放活”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就是在用实际行动贯彻大和届三中全会精神,就是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第二,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充分就业,解决移民安稳致富的必由之路。就业是民生之本。我区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移民安稳致富问题非常突出。上个月,总理视察万州时,要求我们在继续做好移民安置的同时,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发展库区经济,解决移民长远生计问题上,真正实现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关键靠发展,核心在就业。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已从最初的“拾遗补阙”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不仅成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活跃市场、增加税收、方便人民生活的生力军,而且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我们必须千方百计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第三,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振兴万州经济,建设重庆第二大城市的迫切需要。建设重庆第二大城市的基础是经济,关键是要有产业支撑。目前,万州的经济基础薄弱,总量很小,产业“空心化”问题突出,与第二大城市的要求还有相当距离。增创发展新优势,增强发展新后劲的问题十分迫切。大家对现有的财政状况是清楚的,要靠一个吃饭财政拿多少钱来投资兴办企业,发展产业,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浙江等地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振兴万州经济、建设重庆第二大城市,活力在非公有制经济,潜力在非公有制经济。没有非公有制企业的大发展,就不可能有万州经济的大发展;没有一大批非公有制企业的快速成长,万州的经济就没有活力和后劲。

二、突出重点,优化环境

作为一级党委、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应该抓什么?怎么抓?届三中全会给予了明确回答,关键是要“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中政策不落实、环境不宽松、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当前应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营造环境

首先要积极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要按照“政治平等、政策公平、法律保障、放手发展”的总体要求,放宽市场准入,广开融资渠道,切实落实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公平待遇。对非公有制经济不能歧视,不能另眼相看,更不能排斥打压,而要高看一眼,厚爱三分。各部门要尽快调整那些体现所有制差别或不适应非公有制经济特点的政策和规章,把公平的原则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总之,一切妨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一切束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做法都要坚决改变,一切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

二是要积极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一方面,我们要继续加快交通、电力、通讯以及工业园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投资者营造更优的硬环境。近年来,我们集中力量抓基础设施建设,千方百计提升城市形象,目的就是为经济发展搭建平台、为创业者打造施展抱负的舞台。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致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坚决打击形形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

三是要积极营造健全的法制环境。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依法行政。保护企业的合法行为、合法权益,保护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尤其是对欺行霸市、欺生排外、敲诈勒索等案件,要从严、从快、从重处置,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事对万州的发展环境造成任何冲击和不利影响,努力打造一个安全稳定、秩序良好的治安环境。

四是要积极营造正确的舆论环境。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尊重个体私营业主的劳动与创造,用正确的舆论为非公有制经济“正名”、“正位”,引导人们树立“创办非公有制经济光荣”、“安置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光荣”、“到非公有制企业打工光荣”的思想观念。大力宣传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经验,营造非公有制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的社会氛围。

(二)抓好扶持

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尚处于成长阶段,需要“扶上马,送一程,跑起来”。区委、区政府出台的各种扶持政策,各级各部门绝不允许打“白条”,要坚决兑现。在这里我想强调三个问题。一是开发区、乡镇要把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有“走遍千山万水,吃尽千辛万苦,说尽千言万语,想尽千方百计”的创业精神,大力招商引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二是搞好“六个结合”,选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切入点。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与推进工业化相结合、与推进商贸繁荣相结合、与发展现代服务业相结合、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相结合、与推进城镇化相结合、与推进对外开放相结合,不断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空间,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做强做大。三是培育壮大一批非公有制经济的“领头羊”。采取能人带动、典型推动、政策驱动的办法,对有发展前景的非公有制企业要在政策、资金和服务等方面给予倾斜,尽快培育出一批龙头骨干。我区万多失业人员中,能人志士不少,要鼓励他们发扬“宁愿苦干,不愿苦等;宁愿苦创,不愿苦熬”的精神,自谋发展,大胆创业,争当个体私营企业的“领头羊”。通过抓龙头,带龙身,促群体,使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充分涌流出来,使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在“一池活水”中突破性发展。

(三)做好服务

各级各部门都要把是否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尺,踏踏实实,真心诚意做好服务工作。一是牢固树立“你发财我发展,你得利我受益,你投资我服务”的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改革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二是坚决制止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吃、拿、卡、要行为,从严治理“三乱”,全面清理向非公有制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集资项目,不合理、不合法的坚决取消,超标准的坚决降下来。三是按照“多支持不干预、多服务不设卡、多指导不指责、多协调不扯皮”的要求,下大力气改进管理和服务水平。四是组织社会力量,发展专业化的服务体系,为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关系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全区上下都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树立“一盘棋”思想,同心协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一是高度重视。要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全面奔小康、建设大城市的重要战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做到长远有规划,近期有部署,年度有目标,部门有任务,措施有保障,结果有奖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非公有制经济问题,集中研究解决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各开发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决不能仅仅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中。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重大工作部署,区委、区政府都要定期组织检查,及时通报,保证领导力量到位、工作责任到位、政策措施到位。

二是加强协调。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涉及到党委、政府、企业和社会等方方面面,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改进领导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宏观调控、部门全力支持、全社会积极参与、企业自主发展”的工作格局。区级各部门、开发区、各乡镇(街道)都要以促进发展为己任,以服务发展为天职,打破局部利益、部门利益,自觉服从大局,主动支持配合,为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各尽其责、各出其力。

三是转变作风。非公有制经济的经营者最担心的是政策不落实,最害怕的是各级领导干部作风不正,私心严重,不秉公执法。我们一定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扎扎实实地做好推动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

在这里,我也对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包括今天在座的企业代表和优秀企业家提几点希望:第一,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政策,维护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自觉做到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万州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第二,要倍加珍惜发展机遇,倍加珍惜现在的发展环境,倍加珍惜己经取得的成绩,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艰苦创业,再创辉煌。第三,要进一步增强危机感,正视差距,加强学习,开阔视野,勇于创新,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第

第8篇

国防科工委颁布的《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指导意见》(科工法[*]17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是指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重要政策性文件,是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改革的重要举措,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对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好地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指导意见》宣传贯彻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掌握和领会《指导意见》的政策内容及各项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统一认识,积极推进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开放,努力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良好氛围。

地方国防科工委(办)负责做好本地区的宣传贯彻工作,重点做好面向社会、面向非公有制企业的宣传和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宣传渠道的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国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相关政策,为非公有制企业了解、掌握国家相关政策创造有利条件。

军工集团公司负责做好本集团所属单位的宣传贯彻工作,以积极的态度对待非公有制经济的进入,把国家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精神贯彻到实际工作之中。同时,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产业和产品结构,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积极应对新形势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二、积极做好《指导意见》配套政策研究制定工作

机关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抓紧开展《指导意见》相关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的研究制定,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配套政策研究制定工作由政策法规司牵头,各有关司局各负其责,要按照《指导意见》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和要求,对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军品科研生产项目和基础设施、承担军品任务、参与改组改制,以及推进国防科技资源共享、开展信息与交流、加强政府监督管理等各有关方面,尽快研究提出具体的实施办法,编制指导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的有关目录,进一步明确政府管理程序。对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中需要审批、核准和备案的事项,要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公开相应制度、条件和程序。同时,要进一步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的军品市场准入的规章和政策性规定,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为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地方国防科工委(办)要按照国防科工委的总体要求,研究提出指导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政策意见和具体措施,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为非公有制经济顺利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创造条件。

军工集团公司要结合实际研究具体措施,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优势促进本集团的发展,在为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创造良好条件的同时,积极吸纳非公有制经济的资本、技术和人才,增强发展活力,促进军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转变职能,进一步改进政府行政管理工作

机关各部门、地方国防科工委(办)要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为契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转变管理理念,进一步树立大国防观念,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切实履行我委行业管理职能,把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活动纳入我委行业管理范畴。

机关各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完善内部职能,要以加强行业管理为目标,及时调整行业规划、行业政策、行业法规、行业标准和行业监督的管理范围,把涉及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地方国防科工委(办)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管理,重点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在军品市场准入、保密资格认证、质量体系认证等方面的指导工作。要在继续做好对已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非公有制企业进行备案管理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和完善登记备案管理的具体程序,落实并公布具体受理部门和责任人,逐步规范登记备案工作。要根据本地区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积极建立军民互动信息沟通渠道,搭建信息平台,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加强与军工科研生产单位的信息沟通。

四、加强监管,促进军品市场进一步规范和有序

第9篇

关键词:股份制;国有经济;股东权;自益权;公司治理

一、股份制的概念及性质

股份制是指以投资入股的方式把分散的分属于不同所有者的生产要素集为一体,统一经营,自负盈亏,风险共担,按股份分利的资本组织形式和运营方式。股份制本身是中性的,不具制度属性。不能笼统的说它是“公”,还是“私”。股份制诞生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土壤,但它是生产社会化与市场经济结合的产物,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以及与之相伴随而产生的股权与产权的“分离”是其主要特征之一。股权只代表一般财产权而非企业产权,只有控股权才代表企业产权的控制权,才有资格取得法人代表地位。

二、股份制的作用及其特点

从放权让利的国有企业改革到推行股份制再到股份制经济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说明我国公有制逐步采取了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形式和途径,同时也说明了股份制对公有制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股份制有利于扩大公有制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

股份制能够容纳不同发展水平的生产力,可以使分散的生产力迅速成为集约生产力,从而有利于发挥资本和劳动的整体效力。

股份制能够兼容不同性质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形成一个既相互制衡又共同合作的利益共同体,从而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股份制是一种能够主动运用社会资本力量,同时接受社会资本大众监督的有效形式。国家和集体控股,可以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股份制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增强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活力。

由上述可知,股份制有很强的兼容性,是公有制及国有经济的理想选择,是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状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股份制经济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能够在不触动各种所有制的财产权所有制的同时,通过所有制和经营权的分离,形成各种所有权的经营实体。这种经营实体既可以保持各种所有权的独立性,又能共同使用交叉的经营空间,共同开拓新的经营空间,有利于克服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封闭性,实行开放经营,有利于各种所有制拥有的资源在广泛的经营空间内流动,优化组织和充分利用。可见股份制能将不同所有权融为一体,通过股权形式实现不同所有权的聚合是未来国有经济完成改制所采取的主要实现形式。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主要形式,其政策含义非常重要。一是要更加积极地推进国有企业的股份制,公司制改革,积极吸引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和改组;二是今后要尽量少搞国有独资企业;三是国有投资公司,控股公司也可向非国有企业参股,但要公平竞争,不能依仗政府强令推行;四是重要的企业需要国有控股,要尽可能相对控股。个别仍需国有独资的,要由多家国有主体共同控股,使出资主体互相制约;五是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必须考虑如何更好的利用控股公司,投资公司等对不同类型企业控股或参股,从事资本经营,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随着国有企业多元化产权关系的形成,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目标就能够在运营中实现,使原来沉淀的大量国有资本顺畅地流转。

三、国有经济选择股份制

十六届三中全会总结了我国股份制的实践,因此要以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推进股份制成为国有经济的主要实现形式。

(一)发展国有资本控股或参股的股份制企业是推行股份制成为公有制主要实现形式的基本途径

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要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完善结合起来。在调整中逐步完善和发展股份制。如果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国有资本一般要保持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绝对控股就是国有资本占51%以上股份,相对控股是由于股权分散,国家掌握20%―30%的股份即可达到控股的程度)。国家今后新建的企业要注重采用股份制的资本组成形式和经营方式,进一步探索建立国有资本控股或参股的具有持续生机活力的股份制企业。

(二)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上,推行和发展股份制经济的基本条件

在投资主体多元化,产权多元化的基础上,建立董事会,成为企业的最高权利机构,由股东会产生董事会,作为企业的决策机构,由董事会聘任经营管理者,作为企业管理的执行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管理者三者之间形成制衡机制,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从而真正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

(三)推行股份制能够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增强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推行股份制有利于国有资本流动重组,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股份制企业提供了一种明晰的财产组织形式,便于国有资本通过资本市场在不同行业和企业间流动,国有资本可以转让股权,推出资本回报率低和经营管理不善的企业,避免国有资产闲置,还可以在资本市场上购买其他股票,“借鸡生蛋”;推行股份制有利于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真正的市场主体。

(四)发展股份制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增强控制力和实行真正的政企分开

股份制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实行股份制经济,有利于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从一般性企业退出而转向投入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从而增强国家经济的控制力;股份制的“两权分离”特征,有利于固有企业在改革中实现真正的“政企分开”;股份制还有利于实现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

综上所述,股份制可以使国有经济的资产顺畅地流转起来,把国有资本配置到能够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领域,推进国有经济战略调整步伐和提高国有资产重组质量,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股份制还可以使国家通过“控股”来保持公有制主体地位,使国有企业实现自主经营,成为一个活的经济实体,使国有经济这种公有制形式在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中得以实现。

国有经济选择了合适的经济制度,剩余的就是公司治理,而公司治理的实质是股东权的合理配置问题。

四、股东权概念的正确理解

股东是因出资而取得公司股份的公司成员,股东也是公司的共同所有人,但不是公司对财产的共同所有人,他们以共有人的名义所持有的权利和义务由股份衡量;股东权是股东对股份的所有权,是一种财产权;股东权是一种非财产权,但包含财产权内容,是区别于股权的一种社员权,股东权是一种以非财产权为主要内容之一的权利,是基于股东股份产生的一种法律地位,股东权是公司股东作为公司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而享有的所有者的权利。

股东权包括自益权和公益权两部分,自益权以收益权为主,包括:分红权、股份转让权、优先权和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而公益权主要为非财产权利,包括:知情权、质询权、表决权和大股东表决限制权等,相对与收益为主的自益权而言,企业的治理症结在于股东权的配置即寻求股东公益权的最合理实现方式。

五、股东权的配置

在我国,随着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出现,尤其是国有经济选择股份制,股东权之间的要求与冲突也显现出来,由此出现的多元化主体寻求股东权的合理配置成为理性的要求。

董事制度的变革之所以与股东权配置有必然联系,在于无论是否采用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公司治理,均是以董事会为股东权冲突的连接机构。董事的股份累积选举制就是合理配置股东权从而传导董事会进行公司治理的有效模式之一。股份累积选举权规则起源于美国依利诺伊州1870年所制定的宪法第3章第11条。日本在1950年修改公司法时也仿照了美国的条例,我国台湾1966年修改公司法时第198条规定了这一法则,并要求强制执行。其方法为: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有与应选董事相同的人数的表决权,可集中选举一人,也可分散选举数人。实质上是将股份按拟选董事人数放大后,赋予股东以集中或分散选票的权利,同时避免了控股股东利用控股权重复投票给自己董事的情况,这种方法绝对排除了控股股东垄断董事会的情况。

如: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000万股份,其余全部股东累计持有800万股份,公司拟选董事5人,按我国现公司法选举原则,如果控股股东推荐董事5人,每一候选人均获1000万股份的支持,而其它股东无论推选多少候选人,始终不会超过800万股份的支持,这使得其他股东没有候选董事达到法定要求。如果采取股份累积选举法,则能完全克服。同样持股,控股股东如推选5人候选董事,则每人只获得1000万股份支持,但如果其它股东联合推选4人,则每一人可获1000万股份支持,与控股股东的候选董事股份支持相同,从而确保了其它股东能共同推选与其股份相对应的董事,有效的防止国有经济的垄断,有利于国有经济的顺畅发展,这样形成的董事会客观上代表了更多股东的利益。对中国而言,有必要强制执行股份累积选举法,如何利用股东权合理配置达到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目的,仍需我国在将来的发展中进一步思考与完善。

参考文献:

1、sharehold a person who owns shares of stjoint stock[M].black’s law dictionary,West publishing co.US,1979.

2、孙志军.对股份及股份公司财产关系的再认识[J].中国法学,1988(3).

3、武忆舟.公司法论[M].三民书局出版社,1980.

第10篇

关键词: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发展;现状分析

近年来,延安市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合理调整经济发展结构,延安市已经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纳入政府经济工作的重要日程,出台引导和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使非公有制经济总量、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

一、延安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现状

1.规模持续扩大,经济总量不断增加

通过延安市统计年鉴分析出,各年份延安市的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个数以及从业人员数都在逐年增加。截至2013年末,非公有制企业数量达到了6952个,比2010年增长了21.25%,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从2010年的9.9万人增加到2013年的12.5万人,非公经济企业在拉动延安市就业上做出来巨大贡献。2008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104.61亿元,2012年突破200亿元大关,2013年延安市非公经济增加值达266.65亿元,占GDP比重19.7%,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总量相当于全市服务业提供的全部增加值,五年间总量翻了一番多,年均增加32.41亿元,年均增量几乎相当于每年增加一个富县。

2.延安市非公经济产业结构逐步优化

延安市非公经济企业的产业结构处于不断优化的过程。2013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三次产业分别实现增加值24.71亿元、102.33亿元和139.61亿元;三次产业结构由2008年的9.5:34.1:56.4调整为2013年的9.3:38.4:52.3,产业结构呈“三、二、一”格局。可见在非公经济发展中工业规模不断扩大,第三产业发展迅猛,产业结构逐渐优化。

3.延安市非公经济企业的社会贡献逐年扩大

从延安市非公经济企业上交税金的变化趋势来看,其呈逐年上升态势,2013年上缴税金达到211827万元,与2006相比增长差不多10倍之多。而从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来看,2008年延安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增加值仅占到全市GDP的13.8%,2010年达到17.1%,2012年达到18.5%。从表1非公经济从业人员也可以看出,非公经济企业对于社会的贡献率是不断提高的。

二、延安市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优势

1.延安市自然资源富集程度高,市场具有潜力优势

延安全市土地总面积5556万亩,人均29亩,土层深厚,光照充足,昼夜温差大,所产苹果、红枣、酥梨、羊肉、小杂粮等农产品品质优良,远销海内外,在延安市发展林果业和畜牧业的市场前景十分广阔。延安是联合国计划开发署认定的世界最佳苹果优生区和设施蔬菜优生区,为现代生态农业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延安矿产资源富集,能为非公有制经济在能源化工业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延安是中国石油工业的发祥地,延长油矿是中国石油工业之母。延安现已探明的矿藏有10多种,其中石油储量14 亿吨,煤炭115亿吨,天然气2000多亿立方米,紫砂陶土5000多万吨,岩盐资源储量可观,是国家能源的重要战略接续地。现今延安市的矿产资源开采利用率还比较低,这意味着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资源储备将为延安市非公有制经济在各行业的发展提供基础,延安市非公经济在第二产业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潜力。

2.延安市历史文化优势突出

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延安是中华民族重要发祥地和中国革命圣地,历史积淀厚重。延安人文旅游资源独具魅力,发展旅游业具有广阔前景。以中华民族圣地黄帝陵、中国革命圣地延安、黄河壶口瀑布、黄土风情文化为主体的旅游资源驰名中外,陕北民歌、陕北大秧歌、安塞腰鼓、农民画、剪纸等民间艺术久负盛名。延安市的红色旅游资源数量占陕西省红色资源总量的72%,是全国保存最完整、面积最大的革命遗址群,被授予“中国红色旅游景点景区”称号。这些丰富的人文资源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的很好的基础条件,各企业可以围绕这些人文资源发展,尤其是非公经济在第三产业的发展。

3.延安市区位优势显著

在地理位置方面,延安地处晋、宁、甘及陕西关中等经济区的交汇处,是西部南北铁路大动脉上的重镇,位于陕北黄土高原的中心,具有发展成为区域中心城市的区位条件。近年来随着关中城市群的发展,延安市已被列入关中城市群一日生活圈的范围。在政策方面,位处西部的延安市,随着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各项政策的出台,延安地区将会迎来新的历史机遇。国家实施的一系列中长期政策对于促进延安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文化方面,延安作为革命老区,红色旅游地,国家在政策上面会给予一定的支持。在产业方面,东部地区产业现在正在进行转移,延安市具有一定的区位优势,可以承接一些产业的转移。

三、延安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通过这几年的发展,延安市非公经济企业得到迅速发展,但是放眼陕西全省的发展情况,我们也发现了延安市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2014年11月,我们在延安市进行调研,走访了部分非公经济企业,也选取了227位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问卷调查,从调研之后的分析中,我们也能看出其存在的一些问题。

1.规模小、数量少,发展层次低

总体来看,全市的非公有制经济规模较小,无论从从业人员人数还是从企业个数上看,均居全省末位,仅高于铜川市,排倒数第二。2013年规模以上企业仅仅只有123个,从业人员32.69万人,远低于排名第一的西安(规模以上企业986个,从业人员248.97万人);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增速21.78%,我省平均水平为38.11%。从行业发展层次上看,延安市目前行业层次较低。大多数的中小企业集中于与日常生活相关的餐饮业、交通运输业、零售业等,而参与农业产业化、旅游产业化、小城镇建设和经营性公益事业建设的民营经济很少,且发展滞后,多是产品的初级加工,产品附加值很低。

2.企业融资困难,资金支持不够

在对延安市中小企业调研的227份有效问卷中,我们有设计了这样的问题:贵企业从银行获得借款的难易程度;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所面临的主要困难资金紧张、融资困难。通过统计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认为从银行获得贷款的难易度显示看,很困难的占到了41.9%,有一定困难度的占到了51.5%,两者相加的比重是93.4%。可见融资难是大部分中小企业所存在的问题。在技术创新方面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在调查中86.8%的企业都受到资金困难的问题限制了企业技术的创新升级。

3.技术落后,创新能力教弱

在本次调查中发现延安的中小企业在设备上并不算落后,但是在人才和技术上却不容乐观。首先,从企业产品的技术等级水平看,认为处于国内平均水平的比较多,占比达60.5%,还有13.8%的企业认为已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属于国内落后的很少,只占到25.2%.其次,从技术创新的来源来看,自主研发的企业只占到9.4%,更多的企业倾向于联合开发与引进和模仿,分别占比13.1%、46.6%。技术创新机构的设置,资金投入,技术人力资源都是考察企业创新能力的几个重要指标,调查发现,在涉及是否有研发部门,只有12.2%的企业有研发部门,其余的79.4%都没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才占企业人数的比例不到5%以下,在企业自主专利和技术发明方面,多数企业没有任何专利或发明。

四、促进延安市非公经济企业发展的对策

通过实地调研以及延安市政府公布的数据情况,我们在看到延安市非公经济进步的同时,也看到了其存在的问题,为了促进延安市非公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认为延安市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转变非公经济发展方式

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发展形势复杂,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优势,就必须摒弃靠行政手段的方式来调节经济,延安市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依靠市场、依靠科技创新以及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延安市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要转变非公经济的投资领域,非公经济不仅积极参与在农牧业、服务员、制造业的发展,还要争取进入高新技术产业和能源产业。各非公企业要积极引进人才,提高企业的管理经营水平,加大企业的技术创新,通过创新缩小企业的生产成本。

2.多手段扩宽非公经济企业的融资渠道

融资困难已经成为阻碍延安市非公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应该扩宽融资渠道。延安市要积极协调各大金融机构,增加对非公经济的信贷放款,延安市的所有国有商业银行都应该建立非公经济企业金融服务机构,完善各项信贷制度,对非公经济企业的贷款予以政策上的支持。延安市要有序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位明确禁止的行业、领域,通过民间资本投入合法领域,丰富非公经济企业的融资渠道。

3.完善非公经济企业的社会服务体系

延安市政府要经常组织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基层员工就业培训,提高企业员工的职业技能。各企业应该与延安市当地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建立合作关系,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创新实验室、研发车间等。延安市可以成立非公经济管理服务组织,负责全市非公制经济的服务工作,也可以充当与政府沟通的桥梁。延安市政府要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创造良好的企业投资环境。(作者单位:西北大学)

参考文献:

[1] 延安市统计局.延安市2011、2012、2013年统计年鉴

第11篇

本文结论

现代经济学对公有制问题究竟有什么看法?什么是传统的公有制?什么又是现代的公有制?本文通过系统介绍、评论现代经济学的相关观点,对这些问题作了回答,并产生了下述认识:

1·传统公有制的弊端不在于公有制本身,而在于私人物品的公有制,即公有制形式与私人物品的结合;合理的、需要扩张的、并也是现代的公有制是公共物品的公有制。2·公共物品公有制的发展,更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公有制主要应该体现为公众对公共物品的不断扩大的占有上。多少年来,中国理论界和意识形态控制者在公有制问题上的失误,莫过于对公共物品公有制的忽视。

3·在私人物品生产领域(一般也是竞争性领域)建立国家所有制从根本上说是没有出路的。获取收益曾经是建立大量国有企业的目的,而诺斯教授发现,国家常常为了收益而进行无效的产权交易,结果是抑制了经济增长(菲吕博腾等,1972,207页)。

4·经济体制改革的牛鼻子仍然是国有企业。现在改革的重点是“破产”与“重组”,应该再加一个“退出”,一定要加快国有企业在竞争性领域的退出步伐,甚至在商业银行领域、一部分基础产业领域也应该适当退出,把退出后留出的空间让给私人投资主体。

5·中国正在发生社会大转变,对社会危机的担心是人们的共同心态。历史证明,在这样的时代里最容易产生乌托邦主义,也最容易对一切财产的公有制产生幻想。而诺斯对历史的研究证明,英国经济能成功地摆脱17世纪危机,可以直接地归因于逐渐形成的私有产权制度(1981,174页),这当然是针对私人物品而言的。要清醒地认识到,只要我们坚持公共物品公有制的前提,其他领域私有制的充分发展将使我们更有能力摆脱一切危机,并帮助我们强大起来。一·相关概念的内涵

关于公有制问题的许多争论是因为人们对相关概念的内涵没有统一认识引起的。本文将按照大多数学者约定俗成的惯例来使用一些基本概念。约定俗成概念的内涵不能任意去“发展”,否则,人们无法相互交流,科学也无法发展。例如,“猫”这个概念不论怎么发展,也不能成为老鼠。当然,一旦有了新的科学发现,就需要创造和使用新的概念,但这种情况是不多见的。不理解这个道理常常引起无谓的争论。本文讲的私有制是指:财产权利的全部或一部分明确界定到个人,个人在享有财产权利时具有排他性,并可以自由转让权利,在转让时获取一定的收入;私有者之间还可以达成契约,建立起组织以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他们之间的市场关系,但在这个组织中,个人拥有退出权利,并在退出时保留自己的财产权利(Cheung,1987a)。这种组织奉行的原则仍是私有制的原则。

本文讲的公有制则是指:在一个组织或合作关系中(公有制总是存在于组织或合作关系中),财产权利没有界定到任何个人,而归属于一定的共同体或财产所有者之间的合作组织,任何人都无权排斥其他人使用财产,大家都可以为使用这一财产而进行自由地竞争;任何个人在退出共同体或合作组织时,他原享有的财产权利同时消失。在公有制产权结构中,没有排他性的使用权,没有转让权,在限定的情况下,不可能从使用公共财产中获取净收入(Cheung,1987a)。公有制的倡导者还认为在这种产权结构中,每一个人权利都是平等的,但实践证明这只是纸面上的理想。

本文所讲的传统公有制,是指类似我国建国后长期实际存在的、被以往正统意识形态指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产权结构形式。这种产权结构形式除了有一般公有制的主要特征外,还有其他几个不为人们所注意的特征:

1·传统公有制在私人物品1生产领域建立公有产权,甚至在私人物品的消费领域干涉消费者权利。这个特征是最重要的。因为历史上存在过的公有产权,乃至现今一些国家的公有产权,一般只限定在公共物品1的生产或消费领域,而较少在私人物品生产领域建立公有产权。

2·传统公有制的“理论”刻划与现实之间存在相当差距,笔者把这种差距的产生称之为“异化”,这种异化是传统公有制得以存在一定时期的基本原因。后文将对此进行专门讨论。

3·传统公有制企业一般具有所谓“政企不分”的特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根据上级行政部门的经济计划指标作出安排,企业管理的目标约束不是利润最大化,而是上级计划指标。企业不仅承担生产任务,还承担职工的社会保障任务和相当一部分公共产品的供应任务。全社会不存在约束企业生产经营的市场机制。二·传统公有制理论的基本失误

(一)人性假设的错误

传统公有制理论以这样的哲学信仰为基础:社会没有抽象的人性,人性随着社会关系的变化而变化。进一步的推论是:在公有制关系之下,人们将摈弃私利要求,产生大公无私的观念;大公无私观念又使“搭便车”等机会主义行为不可能存在,便有利于国家计划的实行,从而产生一个有序和理性的计划经济。传统经济体制的世界性失败,证明这一套哲学信仰是不能成立的。我们已经熟悉从古典经济学开始的“经济人”假说,把经济人描述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人。这个假说有两层涵义,一是说,人总是追求自己个人的利益,而不是共同体的利益,人是利己人;二是说人可以把握如何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人是理性人。一般而言,这个假说是一个具有普遍现实性的假说,但这个现实性却经常受到怀疑。由于许多怀疑不无道理,后来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发展了这个假说,使这个假说的内容大大丰富了。

一方面,从利己人这个层面看,现代经济学认为,经济行为者是追求预期效用的最大化,这个效用应该满足行为者各种各样的偏好,不仅可以满足诸如对苹果、橘子等有形物品的偏好,甚至还可以满足伦理上的偏好。这样一来,经济学把现实生活中的人的行为差异看作是偏好或者效用函数的差异,甚至少数人的些微的利他主义,也被看作他们的特殊的效用函数,而不是背离一般原则的特例。此外,人的利己主义特性在斯密那里尚未包含损害他人的意思,而现代经济学的许多作者则认为,在条件适当时,利己人会不惜损害他人的利益,搞机会主义。另一方面,从理性人这一层面看,现代经济学已不再坚持行为者有完备的信息和无懈可击的计算能力,而是认为经济行为者通过估计每种结果实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效果,来估价他的行动的预期效用。行为者当然受到信息获取成本以及自身信息处理能力的限制。然而,这并不妨碍他尽可能地作出合理的决策。基本观点仍然是,经济行为者是理性的,他们在各种约束的限制下,追求预期效用的最大化。人的理性甚至是一种心理倾向。著名“心理分析学派”学者C.G.荣格在1933年的著作中说:“根据我们理性的假定,凡事都有它的自然规律与可以觉察出来所原因。对此我们深信不疑。象这样的因果律就是我们人的最神圣的信条之一。在我们的世界里,我们不允许任何无形的,专断的和所谓超自然的力量存在。……喜好秩序井然的人难免会厌恶偶然事件的发生。偶发事件经常会打破常规,使预料的事情失去常态,因而让人有无所适从之感。我们对无形力和偶发事件都感到厌恶,因为他让人感到好象有某种鬼神或外在之神在作祟。……由于这些都违法理性原则,所以自然会被唾弃”(荣格,〔1933〕1987,123-124)。按照这个观点,人类社会有厌恶冲突、寻求秩序的心理倾向。

中国古代就有利己人假说。尹文子云:“今天地之间,不肖实众,仁贤实寡;趋利之情,不肖特厚,廉耻之情,仁贤偏多。今以礼仪招仁贤,所得仁贤者万不一焉;以名利招不肖,得不肖者触地是焉”(转引自梁启超文)。大儒孔子和管仲,大体上也持这种看法。(二)对劳资关系认识的错误

我们知道,马克思认为资本统治劳动是不公正的,这个论点主要基于马克思的价值判断,因此无所谓正确与否。但是,如果从经济规律方面考察,这个论点就值得怀疑了。

张五常曾说,企业是一个合约,在这个合约中,“到底是企业家雇佣工人,还是工人雇佣企业家并不清楚”(Cheung,1978a)。张五常在这里事实上强调谁雇佣谁是有条件的。如果我们把“雇佣”看作是某种要素的所有者对其他要素所有者的支配行为,那么谁雇佣谁是可以搞清楚的;而且可以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资本所有者雇佣其他要素有其内在的必然性。我国学者张维盈先生曾论述过资本雇佣劳动的合理性,他认为,认为财富作为信誉指标的可靠性,是资本雇佣劳动的重要原因;而管理者劳动在信息方面的隐蔽性,又是资本所有者把一部分支配权转让给管理者的重要原因(张维盈,1994)。这个分析当然是很有道理的,但张维盈忽视了其他一些技术性原因。

如果管理者的选择权由资本所有者决定,管理者当然不可能解雇资本所有者,但这里还有更深层次的技术性的问题,因为金融资本在质上是统一的,价格(利息)是由市场决定的,不论雇佣谁都一样;至于用金融资本转换为有质上差异的实物资本,那是管理者的决策问题,而不是雇佣问题。劳动要素则不同,它在质上是有差异的,管理者为了保证拥有素质合乎要求的劳动者,进一步说为了用资本不断替代劳动而降低管理成本和生产成本,需要有解雇劳动者的权利。显然,把管理者的选择权界定给资本所有者,交易成本要低得多。进一步分析,如果不存在交易成本,就不会有资本对劳动的雇佣,甚至不会有企业。从理论上不难证明,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人人将用自己的资本进行生产,那就是自己雇佣自己,雇佣问题也就不存在了。综上所述,资本家、管理者和普通劳动者这三者作为资本、管理和劳动三种要素的代表,劳动者出于不利地位。这主要是由生产的自然性质决定的。

(三)对财产属性的狭隘认识

把物品(财富)分为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两种形式,是现代经济学的成就,我国中青年学者应该大多能领会这种区分的重要意义。在马克思那个时代,主要把有形物品看成是财富,现在看来这种认识过于狭隘了。公共物品是更重要的财富。第一,公共物品也给人们带来效用,而且是私人物品难以替代的效用。例如安全这种效用人人都是需要的,且通过国家安全体系来提供才有较高效率。第二,公共物品的发展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为社会经济的商品化、专业化提供条件,从而促进生产力的进步。第三,公共物品通常能施惠于社区广大成员(效果外溢性的结果),更能体现社会主义追求平等的目标。狭隘财富观在理论上的一个恶果是导致对所有权的狭隘认识。一讲所有权,人们便谈的是私人物品的所有权,而忽视了公共物品的所有权,好象一个社会搞了私人物品的私有制形式,就是私有化。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必须有这样的认识:只要一个社会保持公共物品的公有制,就不能说是私有化;只要公共物品公有制在扩大,就意味着公有制在扩大。遗憾的是,我国主流意识形态控制者至今不能认识这个道理。(四)传统公有制伦理基础的矛盾

传统公有制理论把社会公正的实现当作建立公有制的目标之一。如果把公正理解为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比如较小的基尼系数),那么,从传统公有制实践的历史经验看,这个论点是不能成立的。这里的深刻矛盾在于,公有制不能有效制止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剥夺,因为公有产权的控制者的行为同样可以是隐蔽,即普通成员根本难以监督控制者,控制者的贪占行为几乎是不受制约的。而依靠诸如思想教育这样的手段约束控制者根本不具有普遍的可操作性。当代社会科学没有一种关于社会公正的理论被大多数学者所接受,原因可能是社会公正问题涉及价值判断的缘故。福利经济学的社会福利最大化包含了对社会公正的理解,J.罗尔斯(Rawls)提供了关于在“无知之幕”下社会公正的形成的理论(1971),而D.弗利(Foley)则从人的基本心理感受出发对公正的内涵作了分析(1967)。所有这些分析尽管有其片面性,但都比我们过去的理解要深刻许多,很值得我们借鉴。

(五)传统公有制的逻辑前提--计划经济制度不能成立

马克思认为,资本统治劳动是资本主义无政府状态的制度基础,因此为了消除无政府状态必须建立计划经济制度,而计划经济制度必须靠公有制来保障。现在来看,这一论点的基础已是十分脆弱。二战前就有欧洲学者证明计划经济在实践中的不可操作性(米赛斯,1927,106页;N.P.Hayek,1944,1952),用现代的经济学术语来说,计划经济制度的交易成本过于巨大,以致无法运行。马克思注意到了市场经济的交易成本,而忽视了计划经济的交易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计划经济论者曾十分欣赏荷兰经济学家廷伯根和挪威经济学家弗里希在早期对计划经济制度的肯定,这两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发展了一套宏观经济系统的数学解释模型,不仅他们自己欣赏,也被“计算机乌托邦主义”所推崇。殊不知在这两位学者的晚年,都修正了自己的看法,廷伯根明确不赞成实行指令性计划经济制度,而弗里希则更杜撰了“延迟经济学”和“玩计量经济学”这样一些名词,来表达他对计量经济学应用的忧虑。既然传统公有制的逻辑前提不能成立,其自身又如何成立?

(六)对产权效率认识的错误

传统公有制理论认为,公有制产生了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因而可以大大解放生产力,并产生经济效率。这个论点的错误也是显而易见的。另一种颇有迷惑性的观点在我国仍大行其道:认为公有制企业可以通过加强管理来提高效率。经济学家廷伯根也赞成通过管理出效益,他说:“根据多次讨论的结果和各种不同管理结构的经验,许多欧洲的经济学家和政治家得出了结论: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对企业的效率来说,不如它的管理素质那样重要。在别的特征当中,的趋势应当减少到最低限度,所以,如果选择公共企业作为促进国家发展的手段,效率不一定成为绊脚石。更确切地说,没有足够强大的私人资本可供利用才是决定性的问题”(1984,358页)。这种论点对我国官方影响很深,但这其实是一种乌托邦主义。

所有权问题的核心是什么?诺斯曾经有一个经典的回答:所有权要解决效率问题,而所有权的效率取决于良好的刺激结构,后者又取决于个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的一致;这两者越是一致,刺激结构就越是良好,效率也就越高(诺斯,1981,5页)。在这里,所有权问题的分析在“效率”、“刺激结构”和“个人收益与社会收益”三个层次上递进。在传统公有制体制下,个人具有强烈的“搭便车”倾向,因而个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的差距有扩张趋势,其刺激结构必然是低水平的,效率低下也就不难理解了。

张五常有另外一种认识:在公有制结构下,人人竞相使用有限的资源,都去追求超过边际成本的边际收益(租金),结构必然导致租金损耗至零。因此,“把社会的大部分有价值的资源托付给这样一种结构的财产权,是没有任何一个社会能够承担得了的”。公有制结构能否通过一套严格的管理规则来限制人们的行为,以减少租金的消耗?张五常认为,这在理论上是可以的,但其交易成本太高,在实践中是行不通的,因此,纯粹形式的公有制难得发现(1987b)。

有不少学者曾以西方国家国有企业的效率状况,来证明我国国有企业制度的可行性。其实,据阿尔钦的研究,西方发达国家的国有企业因其特殊的政治制度环境而具有私营企业的特点(阿尔钦,1987)。即使如此,西方国家的国营企业的效率低下是普遍的。

(七)对实行传统公有制社会后果的批评

传统公有制的社会后果如何?黄仁宇对此有过深刻分析,他认为中国传统社会不能进行数目字管理。用经济学的术语来说,就是预算约束不能硬化。看来,不仅企业有一个预算约束硬化问题,一切政府机构都有这个问题。如何硬化预算?黄仁宇有很精到的见解:“先要承认私有财产之坚定性,如此其下层机构才能有确切加减乘除的公数。”进一步说,“私人财产之享用转让,也要脱离专制皇权和宗法社会的限制与垄断”(1991,159页)。我国历史学家秦晖、苏文证明我国封建社会并没有真正的私有制,而农民在本质上首先作为私有者才体现了他们的革命性(1996)。这是历史学家所看到的私有财产制度的重要性。

传统公有制的社会后果不止于此,传统公有制会刺激人们哪怕是卑微的享乐,在我国具体表现为人们对大城市生活的追逐。因为对私人财富积累的限制,人们无法通过私人财富的积累来弥补公共物品占有的不足,也就是说,私人财富的积累程度在任何不同地方没有大的差异,于是,人们必然追逐对公共物品的占有。而公共物品的供应一般在大城市相对丰裕,于是人们自然努力争取到大城市生活。这种情形特别会吸引知识资源较好的人到大城市去,他们的竞争条件比其他人要优越一些。更通俗地说,传统公有制不激励人们到艰苦的地方创业。美国近代有一大批中产阶级冒着生命危险去拓展西部边疆,只是因为西部边疆为人们提供了“较多的促进个人自身利益的机会”,使得边疆居民的性格是“物质主义的、好移动的、多才多艺的、有创造力的、豪爽的、乐观的和民族主义的”(比林顿,1974,下册,425-433)。相比之下,我们熟悉的情况是,传统公有制下人们总想坐享其成,失去了创业进取精神,只是一味地在政府供应产品的领域“拥挤”。有人用文化类型解释这种差异,其实与文化何干,只是制度差异而已!

三·传统公有制在实践中的异化本文分析到这里,势必产生这样一个问题:既然传统公有制有许多弊端,为什么它可以存在这许多年?这个问题很值得单独讨论。这里的秘密在于:纯粹的公有制因其交易成本极高,人们便发明了一些制度来弱化公有产权的公共性质,使传统公有制发生了异化,也就是说,实践中的公有制背离了其经典内涵。就我国而言,对公有制的异化手段有:

1·户籍制度。中国的户籍制度与宪法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之间存在严重的冲突,这是一些肯动脑筋的人早已发现的事实。但是,户籍制度却弥补了公有制激励功能的不足。你要进大城市,就可能会认真读书考大学;你要不听领导的话,就可能送你去农村接受改造。这就是激励。

2·转换工作的限制。人们从一个差的企业进入好的企业是受限制的,这也与全民所有制的性质相矛盾。不难理解,这也弥补了公有制激励功能的不足。

3·等级制度。传统公有制理论强调主人翁的意义,但事实上却广泛存在明显的或隐含的等级制度。我们对此再熟悉不过了。等级的存在保护了集团利益,否则有谁还会为自己的等级的晋升而努力?至于等级的晋升规则是否合理,则另当别论了。

4·行政分割。行政分割对保护前三种异化手段起到了一种辅助作用。

要从两方面认识上述异化手段的作用。一方面,异化使传统公有制本来具有的僵化性有所减弱,而不至于崩溃。这是有历史证据的。例如,1958年曾试图取消各种异化形式,结果是灾难性的。另一方面,各种异化形式终究不能解决传统公有制的固有弊端,因此,其效率仍是低下的。

四·现代公有制理论

现代经济学并不否认公有制的意义,只是否定前述传统公有制的意义。事实上,已经有现代的公有制理论,这个理论的要点是:

(一)有效率的公有制只能针对某些公共物品来建立

公有制产权的产生与界定物品产权的交易成本有关。一般来说,在使用中排他性权利容易形成的私人物品,其产权界定的交易成本较低,因此应该建立私有产权制度;至于公共物品,情况就复杂了。某些公共物品在使用中容易“搭便车”,产权界定成本很高,很难做到“明晰化”,公有产权便有了存在的意义;“搭便车”现象的存在足以使任何公共物品的私有者不堪重负,其权利难以得到保障。更为重要的是,在相当大的数量域里,公共物品一般具有边际成本接近零的特性,即是说“搭便车”的增加不一定导致成本相应增加,这就大大减弱了公共物品公有制的效率损失。但是,不是所有公共物品都应该实行公有制,有些公共物品可以通过组成社团来享用,人们可以通过社团规则来解决“搭便车”问题。概言之,公共物品的公有制不同于其他类型的公有制,它可以是一种有效率的、因而也是一种合理的公共产权制度。这一论点已是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基本论点,并得到了广泛承认。即使最极端的自由主义之者,也不反对在一定条件下建立公共产权。著名的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H·西蒙斯主张用政府的力量来缩小大企业和工会的规模,在这样的政策造成不可接受的效率损失的地方,他主张实行社会所有制(里德,1987)。

(二)社团理论

社团(Clubs)理论或俱乐部理论是60年代以后发展起来的公共选择理论的一个分支。严格地说,社团理论并非是研究公有制的理论,其最大的应用是用于分析政府权力分散化、等级制度以及财政联邦制等问题,但这一理论对理解公有制问题大有启示。社团是一种组织,它对自己的成员提供分享的集体商品(一般在某种程度上有公共物品的性质),并按照某种平等的或有时是歧视性的规则向社团成员收取费用,以支付集体商品的成本费用。如果社团的成员资格可以商品化(在免费进入的情况下其商品化的价格是零),则社团实际上奉行私有制的原则;如果相反,则社团奉行公有制原则。后一种情形一般是政府治理结构,其他领域很难看到。

(三)正常情况下政府治理结构是一个较为典型的公有制结构诺斯认为,国家必须提供促进经济活动的公共物品或基础设施(1981,230页)。现代政府提供的典型物品是社会秩序、疆域安全、大众信息、经济稳定、居民基本保障、基础教育等无形公共物品和表现为基础设施的有形公共物品。此外,帮助私人企业避免一部分(外部性很强的)投资风险,也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在公共物品的产出与分配中实行强制权。作为极端公有制形式的政府治理结构,其所有成员是所有者(除非依法剥夺),于是,产生了公民概念。公民虽然是所有者,但没有退出权,或者退出(如深山隐居或占山为王)的成本极高。移居国外虽然离开了一个政府治理结构,但又进入另一个政府治理结构。如果公民移居国外时有福利的损失,政府一般不会给予补偿,这是典型的公有制特征。

因为政府治理结构的强制性以及它对个人会造成极大的外部性(少数服从多数时,少数人得到负的外部性。参阅Buchanan,J.M.andTullock,G.,1962),公民必须享有一定的所有者权利,特别是遴选政府官员的权利,这种权利在法律上表现为公民权。真正保障公民权的国家是民主国家。

如果公共物品的外溢效果不能由权威机构界定给公众,可能发生公共物品私人占有的情形,或者公共物品主要为少数特权者服务。甚至在一定情况下政府也有可能完全为少数私人的利益服务,这个时候,政府治理结构就不再有公有制的性质,而成为少数人的俱乐部。(四)公有制为主导的意义

公共物品公有制这种产权结构在以往的历史时代被人们所忽视,但在当今时代它以日益扩大的势头受到学者的瞩目。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共物品的范围和数量在总体上看是增加的,这在发达国家表现得尤为明显。奥尔森注意到:在任何情况下,发达国家中政府用于处理至少已意识到的外部性和公共物品的有关事务的支出占国民产出的比重已大为提高。……随着时间的推移,外部性和集体物品在美国(也许还有其他发达国家)显然越来越显得重要(奥尔森,1965[1971],212页)。诺斯也注意到,“当今象整个历史一样,许多资源更接近公有财产,而不是专有财产”(诺斯,1981,5页)。

关于公共物品的上述变化趋势,显然会对人类社会的权利关系或制度安排发生重要影响。我们知道,现代社会的人力资本日益显示其重要性;人力资本的水平决定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公正程度。从发达国家的情形看,社会福利和个人收入越来越与人力资本水平呈强相关,而与物质资本拥有水平呈弱相关(贝克尔,1964)。而决定人力资本水平的教育和健康投资一般是现代国家提供的公共物品。仅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共物品公有制在现代国家已具有主导作用。参考文献(按文中首次出现的次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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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chanan,J.M.andTullock,G.,1962“TheCalculusofConsent:LogicalFoundationofConstitutionalDemocracy”(UniversityofMichiganPress).

第12篇

论文摘要:根据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我们必须结合当前情况不断地深化对社会主义劳动价值论的研究和认识。要将坚特和发展两者统一起来,既要深刻、全面地理解和把握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由要深化和发展的劳动价值论。新时期的劳动价值论必须具有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双重特征,同时符合劳动价值论的一般规定。

人类社会和经济环境都处在永恒地发展中,因而任何反映社会规律的科学理论都不是永恒的,也应处于不断发展和创新的过程之中。因此,在新时期重新认识和研究劳动价值论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劳动在其发展中会突破其一般性的规定性,出现不同的历史特点和发展特征。作为反映和概括抽象劳动发展规律的劳动价值论,也应当有它的不同的理论形态。

一、新时期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的新特点

(一)生产劳动的范围越来越广泛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生产劳动所覆盖的范围也越来越广泛,非物质生产部门的比重越来越大。马克思曾依据不同的标准,对劳动范畴进行了一系列区分。但他们把自己研究、考察的重点放在物质生产部门,这也是当时的条件所限定的。在当代市场经济中,金融、保险、通讯等服务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生产部门的比重越来越高。现在,劳动价值论的研究已招生产性劳动的范畴扩大到那些为物质生产者生活服务的,并通过市场进行交换的劳动上。

(二)劳动主体的队伍多元化

劳动者是劳动的主体,也是劳动的执行者。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所研究的劳动主体,主要是私有制下的商品生产者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雇佣工人。在崇尚多元化的今天,社会主义劳动的主体也发生一些变化。在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劳动价值论研究的劳动主体对象与传统意义上的对象有很大的不同。比如,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既有公有制经济中的劳动主体,也有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劳动主体,还有为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中介服务的劳动主体。

(三)活劳动的形式具有多样性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发展,脑力劳动显得越来越重要,因此人类活劳动的形式与马克思时代已经很不一样。人的活劳动虽然包括人的体力和脑力劳动的支出,但这种体力和脑力的支出在形态上已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如脑力劳动中就出现了理论研究型、知识运用型和制度与技术创新型等活劳动形态。社会主义劳动价值理论研究的人的活劳动正从马克思时代研究体力劳动为主转变为研究高质、高效、高能性的脑力劳动为主,这为认识运用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开拓了巨大的空间。于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有重大意义。

二、创新和发展劳动价值论的重大意义

研究我国的社会经济问题,应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同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结合起来,提出符合实际情况的新的认识和证明,这对于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有重大意义。

(一)创新和发展劳动价值论,有利于改进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新时期劳动的新特点都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因此根据这些新情况而不断发展和创新的劳动价值论,反过来可以大大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和完善。从微观到宏观,劳动价值论仍然是我们进行经济建设和体制改革的理论基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以的这一经典理论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

而且,创新和发展劳动价值论,有利于理解和贯彻中央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精神。创始人对待资本主义的私有制以及私有企业主的理论认识相政治态度,是根据当时特殊的政治经济环境提出的。而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主要是从“二个有利干”的标淮出发,允许和鼓励多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因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可以与公有制经济互相取长补短、相得益彰,它们的合法经营有利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推进。

(二)有助于我们更加重视科技和管理劳动,实现科教兴国

科枝是第一生产力,而经营管理则是保证科技发挥第一生产力作用的前提和保证。从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角度看,科技工作和经营管理不仅是创作价值的生产劳动,而且是一种复杂劳动。在同样的劳动时间内比一般劳动会创造出更高的价值。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应该获得更多的报酬。可以说,按劳分配制度不是以劳动价值论为理论依据的,对不创造价值的非生产劳动,也要按劳分配。评价科技工作的贡献,即要考虑它作为复杂劳动在创造价值中的作用,更要考虑它在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社会财富和社会经济效益方面的作用。应根据这两方面的贡献给予较高的报酬。让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也应体现在有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经营管理者身卜。

三、新时期劳动价值论的创新和发展

(一)应重新界定并适当扩大生产芳动的范围

马克思认为,只有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但是,正如前文所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具有一些新的特点。凡是与生产产品直接或间接有关的劳动,包括文化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及三产从业人员的劳动,都是总体劳动中必要的构成部分,都是生产劳动,都能创造价值。一切与上述相关的工作者都是生产性劳动者,不仅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而且包括改革开放以来逐渐形成的那些新的社会阶层的各类人员。创新和发展对劳动价值论认识的实质就是要从物质生产领域拓展到科技、文化、管理、服务等领域,并确认其为创造价值的生产性劳动。

(二)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价值的决定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包括不变资本C,可变资本V和剩余价值m三个部分。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的价值从量上讲仍然由C,V,m构成,但它们有了不同干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含义。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工人除了劳动力外并不是一无所有,他们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并同生产资料相结合进行生产活动。同时社会主义仍然处于商品经济阶段,工人之间相互交换的劳动产品仍然表现为商品的形式,所以工人的劳动力也表现为商品形式,同样具有价值。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下,工人的劳动时间同样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不过它们的含义已经有了本质变化。第一,工人的必要劳动创造的价值将大大增加,它不仅包括维持直接生产过程的劳动者本人及其家属于女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和较多的教育费用,还包括维持间接生产过程中的经理人员、科学技术人员以及为生产服务人员在内的总体工人及其家属于女生活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价值。第二,工人在剩余劳动时间里创造出公共价值,包括保证社会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正常进行所需要的生产资料的价值、以公共产品的形式间接返回给工人的公共生活资料价值和维持社会生活正常运行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价值(例如从事国家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政府机关的经费,国防开支等)。

(三)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的剥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