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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时间:2023-07-19 17: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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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第1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长效机制;建立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2-0-01

长效机制,指保证制度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制度体系。这个体系是规范且稳定的,也是推动制度运行的动力。不仅要将机制与制度在之间联系起来,还要出于自身利益而积极推动和监督制度运行的个体和组织。尤其是针对经济责任审计,建立此方面长效机制对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所以,经济责任审计长效机制的建立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

一、目前经济责任审计所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监督功能过于弱化,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目前,有些党政领导干部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大多采用先离任,后审计的形式。而有的则是在审计工作没有完成时就已经开始任命了。审计人员在针对已经提拔或平调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经常会出现审计结论难下,审计报告难写等现象。不能较为客观公正的评价审计对象。尤其是一些已经提拔或平调的领导干部。这样一来就不能充分利用和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结论的作用,从而审计监督功能也因此被弱化。除此之外,我国在数十年前就曾颁布过关于党政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等规定,甚至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都涵盖其中,虽然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国家给予了法律规定,希望能借此使经济责任审计在未来工作中可以有法可依,但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已经不能依靠数十年前所颁布的条规,一些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等方面都需要得到法律的保障。

(二)无法及时提供审计资料,审计工作时间过于紧迫。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较广,属于综合性审计。被审计单位要在短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并积极配合审计方。要积极的帮补审计方获得审计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完整性。但有时在实际工作中,有些被审计单位无法提供需要的审计资料,使审计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受到严重影响。一般形成上述原因的大多是被审计单位正处于人员调动时期,审计档案资料没有得到妥善的保管和交接,导致在接受审计的过程中不能及时提供给对方审计资料。经济责任审计是一个复杂的操作过程,其中包括绩效审计、财务审计及经济责任评价,需要对全面审计被审计人的所在单位和各项业务。这些工作的完成需要配备相当的专业人才和宽裕的时间。但目前情况则是常常出现未审先任或审任同步现象,干部的免、审、任三者间的时间差较小,有关部门审计工作时间段且又十分紧迫,还要对审计方案中所涵盖的重点审计内容和范围要审查清楚和透彻,以致所有审查工作都积压在一起,使审计工作的质量受到严重影响。

二、建立经济责任审计长效机制的措施

(一)界定法律责任审计职能,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督查机构。经济责任审计需要法律的保证,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定地位是推动其发展的关键。可以按照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来划分法律责任范畴,在审计机关中最重要的一项职责则是加强对权利的监督和制约。然而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政府依然没有对其过多的重视,极度缺乏清晰的法律界定,导致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机关因为没有法律支持,使审计工作质量受到影响。所以,明确和界定审计、组织及纪检部门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只能,争取做到依法行政。受托性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明显特点,而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效率最大化的内在要求是有效组织形式和制度安排,完善和建立监督与服务统一和谐的责任审计制度。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提高在于建立有效的自我制约,外部性问题的内在化通过利、责、权来明确界定。对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健全独立的监督机构,其监管和监察都有具备独立性。党政人员要规范和约束行为,一旦出现违规行为要及时给予严厉警告。保护审计对象的权益要做到依法审计、依法查处。

(二)加强全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功能的关联性。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最主要原因在于不规范的和非制度化的经济责任审计。根据相关实践证明,如果政府党政干部重视经济责任审计,那么在今后的工作中,它会用权利来着重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反之,经济责任审计只是走“过场”而已,并不能发挥其真正作用。所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和发展需要合理和良性的制度来保证审计的时效性,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要选择适合国情发展的责任审计模式,推动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完善相关激励机制和评价标准,注重制度间的平衡。建立科学和规范的奖励和评价制度,是建立经济责任审计长效机制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尤其是在评价标准方面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及公开化。经济责任审计动力来自外部的激励和审计主体社会地位的提高。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缺乏奖励和约束机制,成为审计监督中迫切解决的问题之一。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经济管理手段,不管是政府哪方面人员,都要树立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观念,对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活动要给予支持,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除了要完善奖励和约束机制,要平衡制度间的联系。如均衡公正与效率方面;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服务,其手段多种多样,如果把手段当成目的,那是混淆概念,只有统一目的,才能不让偏差出现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均衡服务供给与有效需求;解决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分担问题是建立长效机制的关键性因素,不仅要适应有效需求的状况,还要满足供给体系,保证两者和谐统一发展。

三、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不断递增,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加重认识,这也是保证财产安全和完整的前提。经济责任审计展现了其他审计无法替代的作用,不管是在健全党政干部的监督管理方面,还是在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完整性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立经济审计长效机制,要加强全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完善相关激励机制和评价标准,注重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间的平衡,使其发挥更大的功能。

参考文献:

第2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问题 对策

经济审计是我国政府的重点审计工作,其不但可对领导干部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管,有利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正确评价,而且还可通过发现财务问题而对领导干部的行为起规范作用,有利于我国的廉政建设;此外,经济审计还能保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鉴定的客观性,有利于领导干部在离任前后的工作交接。但因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有存在很多问题。

一、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立法层次低,经济责任审计不规范

现我国经济责任审计最具权威、层次最高的法规性文件主要有《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审计署关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细则》以及《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性文件,这类文件的立法层次较低,且不具备立法特征,同时可操作性较差,导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作用无法发挥[1]。另经济责任审计尚未有统一评价标准,也未出台相关操作规范,导致审计结果无法真正体现领导干部的工作表现,影响了审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二)“先离后审”加大了审计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原则是“先审后离”,然而现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普遍是应用“先离后审”原则,影响了审计工作的严肃性,也使审计工作的社会威信度严重下降。另在进行审计时,若发现问题,而前任却已离任,则审计结果无法执行,新官上任也不理旧账,导致审计部门进退两难,最终审计结果也是不了了之。时间久了,这种行为会形成一个恶性循环,导致同样的问题频繁出现。

(三)审计人员素质不高影响了审计质量

我国审计人员专业素质较低、执业经验较少,无法快速适应审计工作,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效率。由于我国大多数审计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有待提升,而一般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都是管理层,首先在管理层次上就存在一定差距,再加上在追究责任时有多方的说情者,若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不够高则很容易改变审计结果,影响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此外,复合型审计人员严重缺乏。经济审计牵涉到经济、法律等多方面知识,而审计人员通常中专注于审计专业知识,若审计业务存在涉外问题,审计机关还需聘请具丰富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员,影响了审计的质量和审计机关的公众形象。

二、完善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一)完善立法,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首先要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制度,让各部门在审计工作当中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以免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出现。其次,经济责任审计需要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落实体系,制定并实施审计问题的责任追究措施,充分利用审计结果,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应有的作用,并让广大人民群众对审计结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提高经济责任在社会群众心中的形象,再次,优化内部运行机制,审计部门制定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范围,同时制定相应的协调程序,以全面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及格式;组织部门规范委托书等政府性文件,并制定审计工作的内部运行方式;纪检部门做出相应规定,为相关案件的受理提供具法律效应的依据,以支持经济责任审计。

(二)逐步改变“先离后审”模式,成功过渡“先审后离”模式

就现有的政策而言,领导干部的任免机制仍是很难转换的,为逐步改变“先离后审”模式,并成功过渡到“先审后离”,可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实施任中定期审计,并结合届满离任审计。针对处经济责任范围内的相关领导干部,可经组织部门委托,由审计机关进行定期轮审,并将审计结果报告给组织部门以进行备案,同时将其作为对干部进行考核的一种方式,这样不但减轻了领导干部离任前的所有审计工作量,而且还有效保证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同时还能及时发现领导干部存在的经济问题苗头,有利于及时纠正领导干部的经济行为[2]。第二,可采取先离任、再审计、后任职的方式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然后再由这种方式慢慢过渡到“先审后离”的模式,以免因“先离后审”而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提高审计工作成果的利用率,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作用。

(三)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加强审计结果的执行力度

首先要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准入标准。现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人员基本是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后录用的,对于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执业经验并未有明确要求。然而在很多审计体制较为完善的国家,其对于审计人员的受聘资格要求要严于国家公力员。为此,审计工作人员须认证上岗将是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未来发展趋势。其次,强化审计工作人员的日常培训。要尽量为审计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通过专业培训,一方面更新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另一方面也使审计人员逐步适应审计工作,为审计的职业化发展打下基础。同时审计人员还要学习相应的法律知识、经济知识及计算机知识,以创新审计方式,改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状态。再次,政府可适当引入社会审计资源,减轻审计机关的人员压力。审计机关的人员是有限的,若审计工作量大,审计人员的工作压力也非常大,影响审计工作效率。为此,政府可适当引入社会审计资源,聘请特约审计人员,使其发挥特殊作用,为审计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共同做好审计工作。

三、结束语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既是我国政府反腐倡廉的一种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我国政府用于对优秀干部进行选拔的方式之一。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当中存在的问题,审计部门应遵循相关操作规范和流程,加强联系纪检部门、人事部门及组织部门,以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完成,同时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作用。

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任期;离任;时间选择

中图分类号:F23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0-01

一、问题的提出

提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间选择这一问题原因有二:一是何时实施审计将直接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效益和风险。举个简单例子:如果被审计对象任期很长,而审计只是在离任时进行,则任期内若有什么问题或损失就很难得到及时补救和挽回。二是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和制度对审计时间的安排尚无统一的规定和意见。本文拟就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选择做一下简要讨论。

二、经济责任审计时间选择的现状分析

目前在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通常会遇到两种尴尬的局面:“做不完”以及“没事干”。由于过去很多年实行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是在“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进行的规定,导致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带来了诸多不便。

第一,审计任务与审计力量时常发生冲突。按以往规定,应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干部是在其任期届满或面临升、降、转、轮、调、退的时候,导致审计对象需要审计的时间跨度长、涉及内容多,因此审计部门的力量要满足大批量、多工作量的审计显然是不可能的;而在平时,由于没有干部工作变动,组织人事部门没有审计任务交办,审计部门专职从事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却闲着“没事干”。

第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往往缺乏主动性。按照以往规定,经济责任审计要组织人事部门委托后方才进行。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组织人事部门的委托就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某种意义上,经济责任审计部门成了组织人事部门的办事机构,工作被动,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制约。

第三,审计质量难以保证,审计风险相应增加。经济责任审计是全方位的审计,涉及面广,主要包括领导干部的决策、内部控制、遵纪守法等方面,如果进行大批量的突击审计,难免会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审计的深度广度都达不到,这种经济责任审计并不会对人事部门后续的人事任用产生实质性作用,实则造成了一种资源浪费。

因此,要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职能,有必要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选择慎重考虑并做相应改进。

三、任期内审计与离任审计的选择

天津市卫生局下发的津卫审〔2011〕492号文,《关于天津市卫生局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四条提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行任中定期审计、专项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领导干部任期内应当接受三年一次定期审计和上级相关部门及领导交办的专项审计;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因工作调动、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原因离任的,应当接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这样做的好处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任期内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能更加体现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对领导干部进行任期内审计较之离任时审计,更能发挥审计监督及时性和有效性的作用,使审计监督的关口前移,以利于防微杜渐,保护领导干部。

2.任期内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更有利于干部的健康成长。干部的健康成长是渐进的,干部的考察和培养是一个过程。一次离任审计起不到长期考察培养干部的作用,通过任期内审计,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评价干部的业绩功过,促进工作的改进,提高管理经验,有利于促进干部的健康发展和单位事业的良性循环。

3.任期内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将审计结果融入到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的考察评价之中。较之离任时审计,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更能及时向组织和人事部门考察干部提供较为经常、及时的信息依据,这样更有利于对干部的考察和培养。

4.任期内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堵住漏洞,挽回损失。当前有关领导干部涉及的一些经济案件,涉案追溯时间往往较长,这也跟监督的滞后性不无关系,如果我们能及时定期开展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及时发现问题,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同时也保护干部起到重要的作用。

5.任期内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还有利于解决离任审计时间紧张的问题。领导干部离任时往往时间仓促,此时安排审计一般审计期间跨度大,会造成审计时间紧张,从而影响审计质量。如期间已进行过任期内审计,一般而言,离任审计时间就会相对较短,这样就能较好的解决审计时间紧张的问题,有利于保证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需要指出的是,强调了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并不是不要离任审计,津卫审[2011]492号文件指出无论有否实施过任期内审计,领导干部离任时还是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这是因为离任审计可以对被审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职情况做出评价,对被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经济状况进行审计确认,明确离接任双方的责任界限。

四、审计时间的选择

单就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而言,究竟应该在领导干部离任前实施还是离任后实施?对此时间的安排应该根据不同情况,安排合适的审计时间,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有计划地进行。

1.离任前实施审计。有的领导干部离任有明确的时间表:如到了退二线或退休年龄的、届期满后明确不再连任的、所在单位改制合并已有明确期限要求的。对于上述情况,应该安排在离任前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还有一些领导干部离任前,组织人事部门已有明确的意见,如调任(包括平调和晋升)的,审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安排离任时间。另外,对于群众意见较多,举报不断,且没有经过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前次经济责任时间间隔较长的领导干部,则必须在离任前安排审计,即使已有任命,也要在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再予赴任为宜。

2.离任后实施审计。对于任期内进行过经济责任审计,间隔时间又短,离任前没有充足时间安排审计的、临时决定解聘或提出辞职的、以及其他必须立即离任且离任前安排审计有困难的,可以安排在离任后进行审计。

第4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问题与对策 党政领导干部

1.我国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影响

1.1各级干部、群众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不足

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不全面及不确定性使得部分人员对其产生了一定的误解,认为只有失职、渎职有违法违纪问题的人员才会被审计。另一方面,一些审计工作流于形式,甚至出现“走过场”的现象。

1.2经济责任审计力量不足无法满足审计任务的需要

行政机关较常出现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轮岗交流,大量干部离任,审计任务扎堆的情况,加之我国缺乏专业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人才,审计力量薄弱。

1.3缺乏科学完整的评价体系,法律法规制度有待完善

1999年中央两办出台的《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指出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原则、范围等内容,但这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1.4经济责任审计的独立性欠缺,结果难以有效运用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多由主管单位内审机构完成,若遇领导升迁,则审计人员、审计经费难以保证,势必影响审计的独立性。另外,审计工作涉及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多个部门,其积极性难以调动,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发挥应有的效果。

1.5“先离后审”现象严重

这种现象的存在,一方面,若被审人员已经离开原单位,则无重大问题审计工作不能对其升迁造成影响,这使得审计工作难以开展,审计结果也起不到提供重要参考依据的作用,而且,若审计任务较重、审计时间过长,势必也会对现任领导正常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部分领导在离任前喜欢“送人情”、“搞福利”,单位资金浪费的情况难以防治,使得继任领导工作难开展,也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2.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建议及对策

2.1紧抓教育宣传工作,上下统一认识,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有关部门应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让大家充分认识经济责任审计,从思想上对其认可,使群众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正常性基础工作,适度引入群众监督与舆论导向,强化服务理念;使被审人员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不仅可以对其任职期间工作业绩进行科学的评价,有效地保护领导干部,而且提出的一些珍贵的意见,更有利于以后能力的不断提高;使上级权利部门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我们培养干部、考核干部的有效手段,有助于激励干部,纠正部分领导干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错误观点。只有上下统一了认识,建立长效机制才能使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2.2 培养专业的审计人才,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队伍的建设

充足的审计人才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利保障。下级单位较多或有条件的系统内部一方面可以在内审部门培养专门的经济责任审计人才,另一方面可以对下级单位的财务人员进行定期的专业审计知识培训,如遇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可由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带队抽调下级各单位的财务人员,这样既可以让他们在实践中完善审计理论、培养审计后备力量,也可以在审计工作中学习其他单位的长处、了解其短处,从而更好地为本单位服务。除此之外,各单位的内审部门还可以和各级审计机关合作,力求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充分开展。

2.3 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协调工作

为了避免审计任务扎堆、审计人员不足的情况发生,各有关单位应该通力合作,出突况不可避免外,每年年初组织人事部门应与各有关部门进行磋商对各单位领导的离、退、轮、换等情况进行计划,合理分配审计任务,对于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也要安排任期中的经济责任审计,这样不仅可以减轻离任时的审计任务,也能较早发现问题、完善工作。

2.4 建立完整的经济责任审计法律体系、强化执法

只有通过法律形式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固化下来,才能保证审计工作更规范。什么人该审、什么时候该审、审到什么程度、什么是问题、什么不是问题、遇到问题怎么办等等方面都应该通过法律规范化,防止人为因素对审计过程的干扰。另外,加强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合作与监督机制,保证法律可以得到有效执行。

2.5运用科学的审计方法、规范审计过程、建立评价体系

1)由于时间短、任务重,审计工作无法面面俱到,这就需要审计人员综合、灵活的运用 “分析法、审阅法、逆查法、顺查法、比较法、核对法、抽样法、调查法、座谈法”等多种科学的审计方法,走访必要的基层群众,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高质量的完成任务。

2)正确区分与改革失败,区分“提升 、调动 、免职”,区别对待、实事求是、有理有据、防止主观臆断和。

3)统一审计评价的内容、标准和方法,准确定位,考核指标定量化,操作规范化,排除人为干扰,力求做到公正、客观。

2.6 加强审计独立性,优化审计环境

独立性是审计的基础,应尽可能划拨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国家审计署已经设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司,专职负责经济责任审计的宏观工作,但是,地方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部门建立还未到位,理论指导还很欠缺,只有把理论指导与实践验证紧密结合起来,才能使二者丰富和适用。

2.7坚持“先审后离”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实际工作中,应尽可能保证在免职之后、任用之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这样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打消所在单位干部群众的思想顾虑,了解到真实的情况,做出准确地审计结论;有利于有关部门和领导参考审计意见,全面了解被审人员,决定任用情况。

3.结语

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要充分开展这项工作,完善审计质量,合理利用审计成果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但是只要我们目标明确,摆正态度,科学的实施就一定能再这条大道上越走越顺畅,越走越辉煌。

参考文献:

[1]张凯.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财经界2011(11)

[2]高亚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问题与建议.审计理论与实践.2002(10)

[3]王福利.解析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与对策.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04(3)

[4]吕红.进一步搞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国煤田地质.2003(4)

[5]詹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几点思考.审计与理财.2005(2)

第5篇

《中央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所指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依据国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重大经营决策等有关经济活动,以及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活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责任重大,他不仅可以依照法律对领导进行监督,同时还可以通过正确的监督来纠正可能发生的错误,发现企业存在的漏洞,完善企业规章制度,使企业领导干部在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受到教育,从而实现教育、制度与监督三者的和谐统一。因此,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不仅可以加强对企业管理层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也可以有效地防止企业腐败活动的产生和扩大。笔者根据自身在供电企业从事内部审计的工作经验,对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要点和方法提出自己粗浅的见解。

一、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要点

(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学会突出重点和统筹兼顾,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者要知道什么是经济责任审计,抓住这个重点就可以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作用。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上看,除了考核领导干部在其任期期间是否完成企业预期经济指标(资产经营和预算考核指标)以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重点是要对查证领导干部在其任期内的重大经济行为、决策和效果,查证在任期期间是否出现了的问题,要对供电企业中行使关键权力人和部门进行审计监督,保证这些人和部门能够正确地行使其公司所给予的权力,让他们远离贪污和腐败。从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上看,除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注重对即将卸任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之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者应该将关注的重点放在群众或者是企业内部职工反映问题过多的个人和部门,这些人和部门应该重点关注。例如:个别的领导干部的在职时间过长,有的部门在账目上存在着长期亏损的问题,还有的部门的盈利情况与我国其他地区的供电企业相比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出现这些问题的个人和部门都应该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通过对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工作的重视可以迅速找出供电企业存在的经济问题保证国家资产不会被个人和部门非法所侵占,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对供电企业领导权力的监督作用,同时还可以对供电企业其他领导干部和职工起到一定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二)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明确规定

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要对即将卸任的领导干部在供电企业中资产、负债和损失与企业收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以及明确领导干部在供电企业的经济活动中的责任和义务。这样,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就可以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对领导干部在做出重大经济决策的时候是否符合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是否符合供电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决策在执行的时候是否被人执行到位,最后决策所产生的绩效是否进过了明确的审计过程,明确了这一切的责任之后,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就有了明确的目标,也可以对没有卸任的领导干部起到监督作用。

(三)要控制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关系到对供电企业领导干部和部门的工作评价,所以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需要做到公正和真实地反映供电企业领导干部和各个部门在经济工作中的经济责任,可以说是重中之重,所以经济审计工作也就需要一个完善和正确的审计程序来确保审计质量。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一般程序审前调查、审计方案、审计内容以及审计取证、审计报告等各环节的工作,这些工作都需要审计工作者认真负责地去完成,这样才能够确保审计质量。

(四)坚持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

领导干部在完成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之前不能够离职,只有解除任期经济责任的情况下,领导干部才能晋升或者跳离,如果存在着特殊情况,领导干部可以先调动然后进行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但是在审计程序结束之前不能进行任命和实质性的交接,只有领导干部解除了任期经济责任才能进行交接,这样可以很好的保证领导干部的廉洁,也能让接任者能够安心的在工作岗位上进行工作。

(五)注意提高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率

在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要提高审计的效率,要在领导干部离职程序结束之前完成审计,让领导干部能够在规定的时候离职。所以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人员要不断学习国家和供电企业各类法规,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改进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方式,通过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来保证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速度。

(六)把审计结果向供电企业内部公开

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为了离职和上任的领导干部和部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所以需要审计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给审计结果一定的透明度,便于群众监督整个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保证审计效力能够正常发挥,审计中出现的问题也可以及时处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可以提高供电企业内部的决策的科学性,还可以加强整个供电企业管理层的廉政建设,为供电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改善创造条件。

二、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法

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要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审计,这样才能保证审计的质量,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一般程序主要是分为审计前准备、实施审计和审计终结三个部分。

(一)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前的准备

在开始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需要审计工作人员制订好审计方案,成立审计专案组,选派合适的审计人员,确定需要完成的审计任务,还有需要听取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在其任职期间的工作自述,对供电企业内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和会计报表等其他一系列资料进行查阅,审计工作者要在审计开始之前详细了解需要进行审计的供电企业的单位的基本情况、业务的范围和财务收支状况。审计工作者要事先找好审计工作的切入点,对每一个参加审计工作的人员进行明确的工作分配和对审计工作的日程进行安排,确定最后完成的期限。

(二)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

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通过审核、观察、监盘、询问、函证、计算和分析性复核等方法去获得可靠和真实审计证据,同时要做好对审计工作的过程的记录工作,每一个审计工作报告都需要留有底稿,这样可以在需要的时候与被审计的部门和领导交换相互的建议。审计过程中要保证整个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不能因为出现各种突况就取消或者延迟整个审计工作,同时要对被审计的部门和领导干部进行客观和真实的评价,不能带有私人的情感。

(三)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总结

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总结主要是需要向供电企业的最高管理层提交一份审计工作报告,让管理层能够正确了解被评价的领导干部和部门,这样就为以后电力企业在管理人事活动过程中提供了可靠的参考,所以总结报告需要审计人员真实地将审计的结果反映出来。

(四)创新的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首先要把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方向由专注财务向整个企业的绩效状况转变,把对绩效的评价作为评价的主要途径,做到对供电企业的全部资金流进行审计和监控。同时可以实行交叉和联合审计办法,对多个领导干部和部门进行审计,这样可以防止多部门和多领导干部之间的联合腐败现象。

综上所述,我国供电企业的整个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在源头和机制上保证领导者洁身自律,防止的情况发生和扩大,是关乎企业能够正常运行和国有资产是否被非法占有的大事,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参考文献

[1]中央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7号令,2004.

[2]张连华.内部审计实务精要[M].湖南教育出版社,2006.

第6篇

关键词:医院 经济责任审计 问题 对策

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按其目标不同进行分类形成的一种独特审计种类,是审计主体对被审计人所承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当前医疗体制改革尤其是公立医院改革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医院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被摆在重要位置。医院作为特殊的行业,对医院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也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必要性,通过揭示医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有效的对策,促使被审计人员纠正问题和改进问题,促进医院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对塑造医院良好的社会形象,保障医院健康稳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医院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一)审计内容的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涵盖了医院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工作职能而使用和管理的所有资金,以及因资金运作涉及的经济决策、制定制度、开展管理等活动,审计内容更为广泛。

(二)审计目的的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既是审计部门的法定职能,又是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是干部监督管理部门选拔、任用、奖惩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在医院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审计对象的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侧重于对医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价,而不是医院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或部门。医院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任职期满或因调动、转岗、退休等原因离开现岗位时,由审计部门对其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从而明确医院领导干部在其职权管理范围内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负的责任。

二、医院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对于保障医院持续、健康、有序地发展,促进医院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经济管理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十分必要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医院领导干部实行监督的有效手段

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约束和监督,通过审计、审查其任职期间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遵守财经纪律情况,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能在一定程度上判定领导干部是否正确的履行了其经济职责,可促进领导干部自觉遵守财经法规,遵守党和国家有关规定,为有关部门正确任用领导干部提供了参考依据。

(二)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正确评价医院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

通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如实地反映医院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和功过是非,消除少数领导干部沽名钓誉的幻想以及在总结政绩时虚报浮夸现象,便于明晰上下任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有利于激发领导干部的责任感,使其在工作中既踏踏实实,又勇于开拓进取。

(三)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促进医院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其职责

通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查清医院领导干部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的问题,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在任期内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廉洁自律,全面履行职责。

三、医院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医院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内容多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规范,缺乏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价体系

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工作中,审计人员常常将经济责任审计目标与财务收支审计目标相混淆。在“经济责任”内涵理解上存在误区,造成了工作目标不明确,超出审计职权,越权评价非经济责任事项。目前,医疗行业普遍缺乏规范、科学化的责任管理标准,也没有对经济责任的考核评价有比较切实可行的操作规定。在评价医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时,审计人员无从下手。在划分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时,常常出现主管责任与直接责任、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工作失误责任与有意违规责任等方面的责任归属缺乏统一的认定标准,影响到审计报告的客观公正。

(二)审计时效性滞后,审计结果难以落实

当前,医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行的是:“先离任,后审计”。 这种滞后审计现象,给审计部门实施审计增加了难度。在被审人员离任的情况下,审计人员核查、取证存在诸多困难和不便,不利于审计人员掌握真实情况和顺利开展审计工作,影响了审计工作质量,并形成一定的审计风险。按照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部门根据审计情况写出审计结果报告,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不公开披露。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干部任用脱节的问题,影响了审计结果与干部监管之间的对接,在客观上给有关部门落实审计结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三)医院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重视度不够,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低

由于医院领导干部对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认识不够端正,对审计程序缺乏了解,所以配合不够主动,还不能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理解成一种常规的经济监督形式,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搞形式、走过场,导致审计人员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很难寻找突破口。现在的审计人员一般都不具有复合专业背景,知识结构单一,业务综合素质不高,综合分析能力不佳,不能适应新出现的情况。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薄弱,不太愿意主动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深入调查、分析和研究,在问题处理处罚上,存在以息事宁人、不得罪人的方式进行审计处理处罚现象,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审计处理处罚力度。

四、解决的对策

针对上述医院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决。

(一)正确界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

为了避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随意性,使评价与目标一致,必须正确界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在对医院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要注意审计的职权和审计的范围,审计只对与经济责任有关的事项进行评价,对非审计事项不进行评价,不属于审计范围的不评价,应避免涉及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人事管理、工作作风甚至生活作风等非经济方面的表现。我们可以建立以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定性评价侧重于非计量指标,主要包括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管理水平、医疗设备更新水平、行业或区域影响力、等几个方面。定量评价主要关注计量指标,主要包括资产运营状况、财务效益状况、偿债能力、发展能力等几个方面。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有助于客观、公正、谨慎地评价领导干部的业绩和经济责任,减少审计评价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二)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效,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

为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效性,应加强医院领导干部的任中审计,把审计监督关口前移,及时发现、解决领导干部不廉洁的问题。将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以任中审计为主,充分利用以往的审计成果,节约审计时间和审计资源,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效率。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落实到实处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为监督和管理干部提供重要依据。当前深化审计结果运用的关键在于把审计监督和组织监督、纪检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联动机制。严格执行“先审后用”的原则,做好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之间的对接。加大审计结果公开的力度,把审计结果报告作为领导干部任职公示的内容。

(三)医院领导干部应高度重视和支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大力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7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经济责任审计;干部任用

一、公路系统经济责任审计现状

依据2006年6月1日开始执行的《审计法》,审计部门开始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但是专门针对公路项目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一直未能推行。笔者认为原因有四:其一,公路工程建设主要由交通系统自上而下的“条条”方式进行管理,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用于地方组织部门的干部考核管理;其二,公路建设项目审计已经有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和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好像是重复劳动,没有必要;其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目前主要针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而公路工程项目的负责人一般由单位副职兼任,甚至由级别更低的负责人分管;其四,项目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更多的是内部审计,其可信度和约束力会大打折扣。

二、开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1 项目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是社会环境的必然要求。由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耗资巨大,且牵动各方经济利益。项目负责人能否承受得住各种经济利益的诱惑和外来的压力,及其自身的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等,往往会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项目负责人在外来压力的干扰下,能否在工程建设的决策过程中做出基本正确的选择,这对保证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最大可能的减少诉讼案件,起决定性作用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仅在技术上起决定性作用,更要面对招标过程的各种关系和人情,这需要项目负责人具备过硬的职业道德素质。总之,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项目负责人必须对工程管理活动的科学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全面负责。

2 工程项目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是公路系统干部任免管理活动的内在要求。由于以公路工程建设、养护为主的建设管理活动是其主要的业务工作,有工程技术背景的领导干部占较大比例,因此对工程管理岗位的领导干部的考评、任免,应该紧密结合其专业背景和专业经历进行考评,才能作出较全面的评价。经济责任审计能较好的对项目负责人的专业和管理能力作出评价。

3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项目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的必要补充。无论是跟踪审计还是竣工决算审计,都是外部审计,而审计对象是法人单位或项目指挥部,而非具体的“自然人”,因此,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许多人为因素造成的失误和损失,往往要由单位承担,作为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却得不到体现。工程项目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内部审计,属于内部控制的必要环节,而且审计评价的对象是项目负责人,审计结果要有项目负责人来承担。这一点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约束力。

三、经济责任审计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应用

公路工程项目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可以充分利用项目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成果,这样可以避免重复的审计查证工作。但是由于经济责任审计与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的侧重点不同,在具体的应用上,审计委托人、审计目标、审计评价对象等与常规审计也是有差别的。

1 公路工程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人

由于公路工程经济责任审计属于内部审计,针对的是工程管理岗位上的技术干部,所以,审计委托人应该是单位内部的组织部门。

2 公路工程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

经济责任审计必须要有明确的审计目标。笔者认为,公路工程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目标是:以检查评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对工程管理、决策等经济职责履行情况为中心,进一步促进项目负责人工程管理、决策活动的科学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目标,要依据各个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负责人因个人决策、管理能力和工作方式不同而导致工作着力点的差异有所变化。因此,具体的审计目标要根据工程建设的类型、规模、负责人的管理特点等具体情况各有侧重。

3 公路工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对象

项目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审计有着共同的审计查证对象和监督对象,不同的是审计评价对象。常规审计评价是针对法人单位或工程项目指挥部的责任,评价对象是组织、机构;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对象是“自然人”。同时,笔者认为还应该区别经济责任是否属于项目负责人应承担的责任,这是因为项目负责人的行政级别一般要低于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些关键性的决策活动并非由项目负责人作出决定,而是由行政级别更高的负责人进行决策。因此,各项经济管理活动所对应的经济职责有谁来承担必须要有清晰地界限,以避免责任不清造成的审计失败的案例。

4 审计成果的利用

第8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问卷调查;统计分析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70(2010)02―0009―05

作者简介:刘爱东,女,山东高唐人,中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省审计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和中国审计学会个人会员。主要从事会计与财务理论、现代审计理论与方法、反倾销会计等领域的研究。主持完成和正在主持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省部级及横向科研课题30余项,其中10项分别获省部级奖;撰写并公开出版教材、专著8部,在《会计研究》、《金融研究》、《审计研究》、《国际贸易问题》等国内外知名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监督制度,历经十几年的发展,不仅为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帮助政府、企事业等单位优化管理,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拓展了审计理论研究的创新路径。为对这一具有时代特征审计模式的运行有―个基本了解,2007年4月至2007年6月课题组在对长沙、衡阳、永州、岳阳等地经济责任审计现状进行实地调研的同时,设计了一套由32题组成的调查问卷,进行了问卷调查(发放、回收问卷18l份,其中有效问卷180份)。通过对调查问卷进行数据处理、统计分析,我们发现了一些十分有价值和值得思考的问题,这正是本文研究的意义所在。

一、经济责任审计人力资源状况的调查与统计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人力资源总体状况,我们选择了被调查对象的所在单位、年龄结构、学历构成及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即相关法规、制度等)指标反映。图1为调查问卷所访对象的工作单位分布系列。

图1的统计结果显示,国家审计机关83人(占46.11%),地方各级政府部门16人(占8.89%),大中型国有企业72人(占40%),学校/事业单位9人(占5%)。被调查对象基本覆盖了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各类型代表,包括省、地、市县各审计主管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主管领导,计划、法制、经济责任审计处、室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一线人员,被审计单位(对象)的代表,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主体(即审计机关)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或内容(即经济责任审计所监督的“人”与“事”的有机结合。“人”――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事”――经济责任审计所监督的“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分别为46.11%和53.89%,这就为后续调查研究的客观性、可采性、有用性提供了保证。

表1和表2分别反映了调查问卷所访对象的年龄结构及学历构成。

从表1年龄结构看,无论是所访对象的总体,还是被访的审计机关,年龄在45岁以下的占了70%以上,这从某一侧面说明经济责任审计这支队伍年轻化的基本状况,预示着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前景。表2的学历构成显示,被访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5%以上,且本科学历为主体(分别占58%和67%),而研究生层次的人才相对偏少(分别仅占3%和4%)。这说明经济责任审计这支队伍知识化总体状况相对不错,但需要关注高学历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优化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

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即经济责任审计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等),是伴随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的。从1999年6月中办、国办下发的“两个暂行规定”(标志着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正式确立),中央五部委不断出台的指导性意见,各省、市、地区根据自身情况相应出台的相关暂行办法、指导性文件等,到200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法律形式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明确规定,进一步强化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依据。作为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及其相关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等知晓理解、研究状况,不仅直接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也反映了经济责任审计人力资源的质量。为此,我们围绕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原则及对2006年我国新修订《审计法》学习、研读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如表3-5所示。

从表3-5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看,尽管在具体调查内容或回答选项上有一定差异,但回答不了解、不清楚所占的比例都比较小(分别为0.45%、2.78%和6.67%)。对新修订《审计法》关于审计机关职责的相应调整内容,回答不清楚的比例略高(为6.67%)的原因,我们认为可能是被访审计机关以外的人员或由于新修订《审计法》实施时间不长的原因所致。这除了启示我们进一步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等的学习外,也实地测试出了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具有较好的政策水平。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内容的调查与统计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审计模式,其定位和内容直接影响着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效果。审计目标决定了审计内容。由于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目标不同,故相应审计内容的侧重点也不同。为此,我们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目标与侧重点的定位、划分的责任类型、党政领导干部及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等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应重点进行审计监督的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调查。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如表6~11所示。

表6、表7的统计结果说明,为廉政建设服务、提升政府管理水平和为组织部门考核、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参考,应当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目标与侧重点(占了57.00%);同时,在进行经济责任的界定和确认时,应重点划分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为首选。表8、表9说明,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应注重“以党政领导干部管辖的政府性资金运作为主线,围绕科学发展观与绩效观展开审计”(占52.12%);而“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和“被审计责任人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的情况”次之(分别占25.87%和20.85%),回答“不清楚”的只有3人次(1.16%)。对于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具体内容,52.78%的选择“经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与使用、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遵守财经法规和廉洁自律等”以及“检查与评价领导干部履行“四权一规定”情况,即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执行权、经济监督权和遵守廉政规定”等为其主要具体内容。我们认为,这一统计结果是比较符合目前我国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客观情况的。

表10、表11是关于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和大、中专院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的统计结果。其中,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具体内容应当是“对所在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分析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企业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国家财经法纪的情况”占46.67%,只有3.89%选择“被审计责任人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的情况”;选择“以上均是”为48.89%,而只有1人不清楚。

我们认为,表10、表11的统计结果,基本反映了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和大、中专院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属性和相应审计的主要具体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和实践运作要求具有一致性。

三、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运行状况的调查与统计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保证受托经济责任有效履行的手段、促进受托经济责任得以落实的控制机制,自产生以来,是在不断创新、完善中求发展的。为客观认识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运行状况,探寻经济责任审计效率实现的对策及其未来发展的新趋势,我们就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整体评价、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地方政府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及与审计部门的协调情况、影响我国审计发展的主要因素和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效率实现的对策等问题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如表12~19。

表12―15分别从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整体状况(良好和一般占了约75%)、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好、较好和一般占了近72%)、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非常重视和比较重视达55%)和经济责任审计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协调情况(选择很好、较好和一般的比例为91%以上)等视角对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给与了肯定和较高的评价。但回答存在问题、不理想或不够重视的也占了相当的比例,应当引起高度关注和思考。

表16―19所调查问题的统计结果,可能会对我们有一些启示。比如,我们发现,在“影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主要因素”中,“审计管理体制”为首选(45.57%);“经济责任审计实际运行中最难办的问题”是“缺乏合理评价指标,难以做出客观评价”(58.44%);“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审计监督时间窗口”选择“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高达86.67%;而“实用、科学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49.54%)也成为“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效率实现的对策”的首选。

四、结论与思考

(一)结论

综上各部分问卷调查结果的统计及分析,主要结论如下:

1 调查对象(或样本选择)为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和各类被审计、监督的对象,其比例分别为46,11%和53.89%,这是本次问卷调查客观性、可采性、有用性的基本条件。

2 经济责任审计人力资源配置具有年轻化、知识化、较好政策水平等总体优势,但需要关注高学历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优化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

3 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和内容直接影响着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效果,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目标不同,相应审计内容的侧重点也不同。问卷调查的统计结果,基本验证了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属性差异和相应审计的主要具体内容的不同。

4 从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整体状况、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和经济责任审计机关与政府等部门的协调情况等视角的问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审计管理体制”、“实用、科学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等被认为是影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主要因素和经济责任审计实际运行中最难办的问题,应当引起高度关注和思考。

(二)思考

鉴于上述统计分析主要结论中,“审计管理体制”、“实用、科学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等被认为是影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主要因素和经济责任审计实际运行中最难办的问题,限于篇幅,我们仅就这两方面的问题思考如下:

1 关于国家审计管理体制的思考

现行国家审计管理体制始建于80年代初,属行政型、双重领导体制,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这种体制确立的初衷是为了从领导体制上保证依法审计和独立审计两项原则的贯彻执行。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暴露出许多缺陷。由于审计机关定位于政府的职能部门,并隶属于政府部门管理,审计工作被界定为上级对下级的行政约束,政府对经济运行的管理权和监督权,经济监督和行政监督,经济监督权与处理处罚权集于一身,形成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局面,制约了审计的监督职能,限制了国家审计的权力,使之一定程度上带有内部监督的性质。这种审计体制的弊端之一就是弱化了审计主体的独立性,审计机关对同级政府的经济活动难以发挥监督和制约作用,审计目标和任务在很大程度上受最高行政权力机构意志的左右,审计发挥作用的程度取决于领导者素质和重视程度,在一些重大审计事项上难以保持审计独立性,无法突破地方政府保护的屏障。同时地方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其负责人的任免、调动、奖惩等都决定于本级人民政府,因此,审计机关往往不得不做出偏向同级政府的选择,以权压审的现象时有出现,审计结果极易被变通,成为地方政府的维权工具。

目前我国学术界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之路的选择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对我国现行审计体制采取渐进的改良策略,进行结构性调整,向政府和人大同时报告工作(尹平,2001);(2)为强化人大立法监督和国家审计监督,国家审计组织应由行政型模式向立法型模式转变(杨肃昌,2002);(3)将我国国家审计适时地由行政型向立法型转变,设立即“一府三院”,实行立法型审计体制下的省以下审计机关的垂直管理(项俊波,2001)。课题组认为国家的审计模式应该与本国的国情相适应,同时又要大胆吸收借鉴他国的先进经验,第3种观点比较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主张以立法型管理模式作为理想目标,循序渐进,审势度时,从审计工作各方面着手准备,为最终的改革提供良好的审计环境。同时,打破“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实行省以下审计机关的垂直管理”,审计署与地方审计机关分别专门负责中央与地方的财政资金的监督,强化审计监督力度,避免出现审计“盲区”;省级审计机关接受审计署业务领导,有利于对中央、地方两级财政资金的监督,也有利于审计系统加强业务建设。

第9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高校内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高校干部队伍建设和监督,正确评价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完善学校内控制度,促进干部廉洁勤政,并为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和任用干部提供依据的重要举措,是现阶段高校干部管理和评价较为通行的做法。

一、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

(一)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由来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始于20世纪90年代。1992年4月,原国家教委办公厅印发了《国家教委直属企业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试行办法》,拉开了在教育系统内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序幕。1997年12月,原国家教委颁布了《高等学校有关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2000年9月,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切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对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至此,高校内部建立了领导干部离任必审的审计制度。

(二)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

依据现行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主要有:高等学校校长;高校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校办产业、基本建设、后勤工作的副校长;高校机关行政处室负责人;院、系、所的主要行政负责人;附属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校办企业法人代表。目前,高校校长、副校长、总会计师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由上级主管单位安排进行,审计规范覆盖面广,主要特点体现为上级单位委托审计。高校其他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主要由学校内部审计部门依据组织人事部门委托进行审计,主要特点体现为学校自主审计。

二、开展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组织部门考核和聘任干部的重要依据

按照现行《北京高等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第二条相关规定,审计结论和评价是考核、任用和评定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并归入干部档案。依据上述规定,多数学校党委要求在高校领导干部离职、换岗前,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在党委会范围内公开,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高校内控制度建设的有效手段

在审计实践中,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被审计部门的内控制度建设。审计过程中发现,内控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的部门,相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普遍良好。另一方面,通过审计横向比较,部分内控制度不健全的部门,依据经济责任审计提出的审计意见进行整改,使相关部门的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得到了有效加强。

(三)开展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树立经济责任意识的重要途径

审计实践中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一是部分高校领导干部在任职时,相关任职文件和考核制度中没有明确其经济责任是什么,致使他们任职后不清楚应该承担什么经济责任。二是部分领导干部长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在部门管理过程中对财经制度不熟悉,执行财经规章意识不强,致使相关管理责任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加强相关责任宣传,强调财经制度、明确经济责任,达到对领导干部普及财经知识的目的。

(四)做好单位自主经济责任审计是确保在上级单位委托审计中取得好成绩的重要前提

按照现行规定,高校校长离任前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论是评价校长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重要依据。管理实践中,校长将日常管理的经济责任分解给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和附属单位的负责人,他们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高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的结论。审计实践中,上级单位委托对高校校长、副校长和总会计师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重点放在二级单位的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上。因此,高校日常开展的自主经济责任审计,将有效的监督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为上级单位委托审计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为学校领导掌握二级单位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三、现阶段开展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宣传力度不够,部分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认识不到位

由于针对经济责任审计宣传工作尚不到位,部分被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认识尚不到位,认为审计就是不信任,是来查错纠弊的,在被审计过程中存在抵触情绪。个别被审计部门行政负责人所在单位员工,仍存在被审计就是领导干部经济上出问题了这样的误解。

(二)高校内设机构工作性质不同,行政负责人承担的经济责任差异较大。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所在部门工作性质差异较大,他们涉及二级学院、教务处、科技处、督导处、基础部、思政部等教学科研单位;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财务处、资产处等行政处室;团委、学工部等学生管理部门,图书馆、信息中心等学校附属单位,各类单位性质不同,部门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各有差异,在审计实践中给经济责任审计统一评价标准带来困难。

(三)指导高校开展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具体操作规范的文件较少

教育部颁布了《高等学校有关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关于切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交接工作并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作为交接内容的通知》等规章制度,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于2009年下发了《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各高校也相继出台了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但以上制度主要是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程序、内容、人员配置等方面做出规定,内容较为宏观,实务操作性不强。由于在审计实践中,缺少必要的、统一的经济责任量化考核指标,缺少统一的行政责任定性考核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审计工作主要体现为财务审计,没有发挥综合评价作用

现阶段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停留在财务审计阶段,侧重于财务收支的真实、合规、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审计内容与预算执行审计重合度较高。审计过程中,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审计、预算执行效益审计、内控制度执行审计等涉及不深,影响了审计部门评价被审计人员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状况的全面性。

(五)审计过程中部门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

经济责任审计是单位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审计工作需要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审计处、纪检监察办公室、财务处等多个部门配合。部分高校尚未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尚未形成合力,没有制定有计划的经济责任审计年度工作计划。

(六)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由于采取了不适当的审计程序和方法,作出错误的审计结论,发表不适当的审计意见,导致审计人员和审计组织承担相关责任的风险。出现审计风险主要因素有:1.审计部门独立性不足,人员力量薄弱,在很大程度上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于形式,严重影响了审计工作质量;2.缺乏统一的审计评价标准;3.审计取证手段有限。此外,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包含被审计人员个人廉政情况评价,现阶段经济责任审计取证主要手段是账面审计,个人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账外账、小金库、接受贿赂,以上这些现象很难从财务账面上发现,给审计评价带来风险。

四、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

(一)分类建立经济责任指标,加大审计宣传力度

由于高校内部管理部门工作性质存在较大差异,审计部门需要会同组织人事、财务、资产等相关部门,针对不同部门的情况制定不同的经济责任目标,并在任前明确告知并签订经济责任履职责任书,让相关领导干部更好的履行经济责任。

审计人员在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要加大对经济责任审计宣传力度,树立审计服务理念,明确告知被审计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不是查错纠弊,是对被审计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履行状况的评价与认可,取得被审计人员和所在部门工作人员的理解与支持。

(二)完善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

完善的审计法规体系是规范做好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依据,更是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支柱。为使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更加规范,更加有效的防范审计风险,各高校应根据2010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结合学校自身特点和发展现状,对原有相关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进行整合、修订、完善,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干部任期考核的常规内容,依照相关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审计程序。同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逐步探索公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并将审计报告作为干部档案管理资料进行存档。

(三)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审计合力

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抓手,工作涉及面广,部门之间关联度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仅依靠审计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高校应按照2003年中央五部委联合颁布的《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规定,与组织、人事、纪检等相关部门组成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邀请教务、科研、财务、资产等相关部门参与协调,通过联席会议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力度,即紧密配合又各司其职,形成审计合力。

(四)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树立风险防范意识

加强和完善审计队伍建设是完成各项审计工作的重要基础,高校内部审计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要环节和制度保证。高校内部审计已经由财务合规性审计向管理审计、风险审计以及绩效审计等深层次发展,这些都对审计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部门需要建立一支财务、基建、管理、风险防控等复合型人才队伍,同时现有审计人员也要不断加大学习力度,以适应审计业务不断发展对审计人员提出的新要求。

加强审计风险控制是做好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保证,当前做好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防控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阶段:首先,在审前准备阶段,要遵循法定审计程序逐步开展审计工作,制定审计方案,明确审计范围、内容、重点和方法,合理配备审计人员实行分工责任制,实现审计人员专业特长和审计任务相匹配,从而降低审计风险。其次,在审计实施过程中,要加强与被审计人员的沟通取得被审计人员和所在单位的配合,坚持审计公告制度,公开审计信箱扩大审计信息收集渠道, 落实会计信息资料承诺制,有效的划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是得出审计结论的重要依据,因此,正确运用审计取证手段获得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可以有效的控制审计风险。最后,在形成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时要发挥审计联席会议的作用,正确选用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注意法律规章制度的针对性和一致性,对于审计报告要建立复核制度,落实相关责任,确保审计报告的正确性和一致性。

参考文献

[1] 史伟民. 高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J].中外教育研究,2012(7)

[2] 张 梦.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联动机制建立探析[J].高等建筑教育,2012(2)

第10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4)47-0128-02

1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1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视不够,造成经济责任审计的“先离后审”滞后效应由于重视不够,干部管理部门没有真正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贯穿于监督管理中。目前许多经济责任审计大多选择在离任期间,先离任后审计,这种做法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离任审计事实上成为一种事后行为。这种任期终结的审计方式,导致审计的预警功能和时效性差,难以防患于未然。如果被审计的领导任期较长,而离任审计通常只着重对其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这样容易使任期内的所有经济往来或漏审或审得不透,同时也使一些本可以及时制止的责任问题,因时间过长难于追究当事者责任,削弱了审计效果。二是有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刚实施阶段,组织人事部门的任命文件就已经下达,即使审计发现的问题较多,但由于人已调离,并已上任新职,形成离任与离任审计不相联系的局面,无法真正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贯穿于监督管理中,致使离任审计流于形式,审计成果的转化作用无从体现。三是审计建议难以落实,前任遗留问题让后任去处理,继任者积极性无法调动,措施也不会得力。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发挥应有作用。

1.2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还存在模糊认识

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部门利用审计手段从财务收支、资产保值增值、财经纪律执行等角度对干部认定其经济责任,但并非是认定领导干部的全部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也只是对领导干部的参考依据。干部管理部门不能把经济责任审计定位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全面考核,不能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理解为对领导干部的全部经济责任的评价,经审计未发现领导干部存在的经济问题并不意味着其“清正廉洁”。

1.3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不透明和缺乏标准等问题,影响了审计效果的发挥按照规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部门根据审计情况写出的审计结果报告,报送干部管理部门,但是干部管理部门如何运用审计结果以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反馈不够。而且对于存在什么问题的干部应提醒、诫勉、追究责任等也没有具体标准。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标准,不利于将群众监督与审计监督相结合。

1.4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使审计风险隐含其中

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不同,人们在关注审计结果所反映的问题的同时,更加关注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总体评价。实际上经济责任审计是将领导干部同其相关部门或人员之间的矛盾集中转移到审计部门,这种审计风险是不言而喻的。在对权力的审计监督中,遇到的问题形形,目前仍无完善的法律条文来评判,对行使权力应负的经济责任也无法做出规范的审计评价。这无疑又增加了依法审计工作的难度,审计人员无法把握审计风险。

1.5审计业务人员少,手段落后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其特殊性。任期审计还可以,一旦遇到离任审计,就可能一下子接到10多个审计任务,经审办就要面对繁重的审计任务,审计人员十分疲惫。特别审计手段落后,一是计算机审计水平低。一方面审计人员自身计算机水平参差不齐,运用AO审计的能力低,每年接受国家及省厅培训的人数有限,短期内还难以满足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是电子账务未普及。二是审计的侦查手段弱。强制性不强,有些问题很难查清。

近年来,审计资源的不足与审计工作时间紧、任务多的矛盾特别突出,通常情况下,干部的调整经常会是成批的,面对有限的审计资源,要在短时间内对多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当困难。部分审计人员为完成任务而审计,风险意识淡薄;还有一些审计人员急功近利的思想比较突出,片面追求查处大案要案,忽视了全面审计,审计取证不齐全,造成审计监督有死角,留下了风险隐患;审计全过程又没有受到有效监督,更是加大了审计风险。

2思路及对策

2.1明确经济责任审计重点

要明确以下重点:一是被审计者任期期末的真实性;二是被审计者任职期间经济活动的合法性。三是被审计者任职期间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四是被审计者任职期间做出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五是被审计者任职期间遵守财经法纪的情况。

2.2客观灵活地对待先离后审的矛盾,积极推行任中审计凡拟提拔或拟调往重要领导岗位的领导干部,应坚持“先审后离”,增加干部的责任感,也使其能够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也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干部使用的重大失误,提高组织威信。离岗、离职、退休或免职又不再安排新的领导岗位的,因其社会影响不大,为了使干部所在的原单位能尽快地开展正常工作,视情况可以采取“先离后审”。只有脱离了“离任审计”的束缚,才能解决临时性与计划性、质量与时间等一系列的矛盾,将这项工作推向常规化、制度化。任中审计就是对干部任职期间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它不必受离任时才能审计的限制,任中、任终都可以审,有利于分解工作量,避免突击性,从而使得审计部门有充裕的时间来澄清问题,保证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2.3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充分利用审计成果

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环节,纪检监察、组织等相关部门应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找出一些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进一步挖掘在体制、政策、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2.4坚持实事求是,做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审计评价是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具体审计项目质量的集中体现,又是对审计工作质量的检阅。同时也关系到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和工作业绩是否真实、准确,并直接影响着这些领导干部的荣辱升降等问题。要做到客观公正地评价,首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界定经济责任上,必须以审计取证的数据为基础,以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为标准,进行纵向和横向地比较分析。其次要坚持一分为二的观念,划清责任,客观地肯定成绩;最后要进行综合分析,谨慎评价,用语准确,不评价审计范围以外的事项。

2.5尽快完善与经责审计相对应的法律法规

由于部门调整任用干部的程序节奏快,在任用之前一般严格保密,一旦任命就要按期到任,而且时间紧,人员集中,而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则需要较长的时间保证,这样就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和干部调整很难协调进行,往往是审计尚未实施,被审计领导早已赴任,给确定、追究领导责任,落实审计结果带来很大困难。因此,要尽快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如何做到先审后离、审任结合,组织和审计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审、离、任三个环节的操作实施办法,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

2.6增强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审计机关要加强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健全审计职业教育体系,针对不同职级、岗位和知识结构的人员,实施分层次培训,使培训工作覆盖审计干部整个职业生涯。努力培养熟悉审计业务,同时又了解和掌握工程技术、计算机、法律、经济管理等知识,具有分析、鉴别、判断、协调等综合业务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日益发展的经济责任审计的需要。

要加强审计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诚实守信、内省自爱、克己慎独的职业道德观,崇尚“人民利益至上”的利他道德伦理思想,塑造审计人员正直向上、知耻明志的基本人格,建立一支严守审计纪律,恪守审计职业道德,具有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谨稳健的职业态度的审计干部队伍。

参考文献:

[1]胡守慰.认真贯彻落实两办“规定” 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J].审计与理财,2011(5).

[2]刘雷.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成因及防范[J].中国审计,2012(23).

[3]魏增玮.有效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对策[J].中国内部审计,2013(7).

[4]乔庆祝.浅析如何完善经济责任审计[J].理财,2011(7).

第11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实践;问题;完善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企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承包人在任期内或承包期内应负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其主要目的是分清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依据。实践证明,该项审计确实对管干部、正党风、促廉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

1.时效性差。离任审计关系到领导干部的任免调迁以及考核奖惩,特别对于“先免职、后审计、再安排”式的干部,离任审计结果是其政治生命中的一个重量级砝码。其时效性差的主要原因:一是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不完整。审计常遇到被审计单位审前清产核资、往来帐款的核对甚至离任者的述职报告都不能如实、完整地提供;二是个别单位不支持、不配合,离任审计缺乏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难以开展;三是审计部门自身的业务素质亟待提高,特别是县级审计机关受经费、水平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制约,延长了审计周期。

2.人员少,任务重。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在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加强廉政建设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明显,社会各界对该项审计也越来越重视,但同时,各级交办给审计部门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也越来越多,使审计部门不堪重负。

3.质量低、风险大。各地审计机关完成的审计项目质量状况不容乐观。一是个别被审计单位处于小团体利益及局部利益考虑,向审计部门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资料;二是大中型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更大。首先库存的实际情况不容易搞清,审计部门很难对其家底进行实地盘点,只能依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抽查,抽查面掌握不好就可能出现质量问题;其次企业库存积压物资、商品价格确认难;再者往来款项核对难,坏帐死帐不易确认。审计部门要到全国各地进行外调取证无论从人力、财力和物力方面看都不可能。

4.审计成果的运用不理想。经济责任审计作用发挥得如何,关键要看审计结果的利用。荷泽市审计局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结果的运用提出了“三不”的原则,即不经审计,不得办理离任手续;不经审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法人变更登记手续;不经审计,有关部门不得进行与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有关的奖惩兑现。但从实情看,少有地区能坚持做到以上“三不”,因其涉及当地常委、政府的支持,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工商、经委等部门的共同配合,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 “三不”就很难做到。而各地审计成果运用的不充分就会导致经济责任审计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久而久之,极易使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

5.离任、接任双方关系协调困难。涉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两个主要人物,一个要离任,一个要接任,因而他们对于离任审计结果也十分关心,有时意见会出现分歧,甚至双方意见相悖,关系极难协调。

6.审计界定、评价难。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要分清四个界限和两个责任,即前任与后任的责任界限、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的界限、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的界限、工作失误与故意违纪、损公肥私的界限,两个责任为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目前,上级审计机关尚没有这方面的操作规范,审计部门很难准确把握、顺利操作。

三、经济责任审计几点建议

1.用足用活和健全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操作规范。首先,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被审计单位拒绝、拖延及谎报财务会计资料应负的法律责任,审计机关要用足用活这些法律法规,对提供资料不完整、不真实的被审计单位坚决依法严惩;其次,国家审计署应争取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健全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法规体系;三者,上级审计机关要尽快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范,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予以确认,全国共同执行。

2.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议各地建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会议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协调与沟通,对经济责任审计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对审计结果予以真正利用。

3.加强自身建设。一是争取落实机构。要经常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汇报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问题,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为全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争取各部门、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审计部门不应“守株待兔”,而要主动出击,多向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各部门、单位的支持和配合;三是建立高素质的审计队伍。各级审计机关要在组织广大审计人员认真学习审计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搞好财政、金融、证券、税收等相关知识的学习,造就一支既懂审计,又通经营管理的复合型审计队伍,从而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健康、快速、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家义,2011,“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在中国审计学会第三次理事上的讲话

[2] 陈波,2005,“经济责任审计的若干基本理论问题”,《审计研究》第5期

[3] 张以宽,2001,“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几个问题的理性思考”,《审计研究》第4期

第12篇

关键词 经济责任审计 探索 思考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标识码:A

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依法运用权力监督制约权力的重要方式,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它日益成为国家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它搭建起了权力配置、监督、制约、评价与责任追究机制的完整框架,是国家治理体系之中一支监督、规范和制衡权力运作的重要力量。

目前,从审计委托程序上来看,经济责任审计有两种表现形式:即“先离后审”和“先审后离”。“先离后审”是在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后对其原任职务履行经济责任实施的审计。“先审后离”则是对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干部在当前岗位上所实施的经济责任审计,实际上就是任中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一般应当遵循“先审后离”的原则。但在近年来的实际操作中,大部分项目是先离任后审计。从一定程度上讲,“先离后审”式的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失去了对干部考核、监督的意义。而且,从实践中看,“先离后审”也会形成诸多弊端,严重影响审计效果。

其次,任务安排随机随意,由于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任免机制与审计相关规定之间的偏差,审计机关在年初在制订审计计划时,当年要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单位一时无法确定下来。对于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单位名称、具体的审计时间,只有在组织人事部门审计委托书下达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才能开展。加之干部管理部门的委托有一定的临时性,这样一来,势必会打乱既定的工作安排,或者加大审计工作的强度。在一定程度上,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配合中心工作的政治任务,是为审计而审计,审计组大多情况下,突击工作,加班加点。有时在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全局人员齐上阵。任务与实际投入审计的力量不相称,技术力量配备有时会捉襟见肘,难免出现“走马观花”式的审计,对审计的质量和审计成果多少会有所影响,也为审计工作埋下隐患。

要加强基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使之规范化运作,关键需要完成以下三方面的工作:(1)要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通过制度一部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经济责任审计法》或者《经济责任审计条例》,切实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确保审计的公平、公开和公正。(2)制定和完善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规范,进一步明确审计对象和内容,规范审计程序。(3)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形成一套既相对统一又结合各地实际的科学的评价体系。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面临的风险越来越高,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是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体系,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程序及成果运用,进一步细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操作流程,全面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审计署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也指出要进一步细化对不同类别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操作流程、审计组织方式和审计方法等,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逐步建立起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体系。

在新形势下,加强基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就必须努力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注意把握具体环节,在薄弱环节上下狠工夫,不断推进审计成果运用,促进基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在此,笔者也对进一步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及问责工作提几点建议。

针对新常态和新要求,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任务就是紧紧围绕反腐、改革、发展和护航的总要求,突出对权力运行、责任落实、作风改进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评价和问责,促进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服务干部的监督管理,推动决策部署落实。

(1)强化预算约束与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并重。科学编制部门预算,保障刚性支出,严格按预算管理部门支出,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专项资金,强化部门预算的刚性约束力。坚持对奢侈浪费、、私设“小金库”、滥发奖金和津补贴、截留挪用专款、违规建设等问题和领导干部在财经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保持高压态势,紧盯不放,严肃追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