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期刊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煤矿安全生产目标

煤矿安全生产目标

时间:2023-07-19 17:31:24

煤矿安全生产目标

第1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批示精神,以人为本,细化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机制的运行,充分调动全矿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减少事故和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结合矿井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促进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维护矿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步、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郑新公司1号文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结合矿井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于年末研究制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相关指标。各科室、区队根据矿1号文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自上而下、层层分解到每个班组,每个员工,严格落实、严格考核,确保公司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第二章 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目标制定以年度为周期,主要依据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按照上级及郑新公司要求,结合矿井实际,制定矿井1号文,明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第四条安全生产目标要具体明确,根据需要综合确定,充分体现先进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五条安全检查科于每年年底前牵头组织制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征求有关领导、科室意见后,提出安全生产目标建议,提交矿委讨论确定。

第六条矿井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是各部门分目标制定的依据,各单位要服从矿井总体目标,逐级细化分解责任目标,明确各单位、各科室及个人的目标任务。

第七条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形成层层分解、逐级保证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

第八条安全生产目标分为事故控制目标和安全工作目标。事故控制目标是以零事故为奋斗方向,根据矿井发展实际,制定的考核目标。安全工作目标是通过安全基础管理,达到的上级部门要求安全工作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防范:体现“零死亡”;

2.灾害治理:体现瓦斯“零超限”、“零透水”、“零自燃”;

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有效管控,杜绝重大事故隐患;

4.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率和合格率全面达到100%;

5.职业安全健康:体现职业病例“零增加”;

6.其他安全生产目标。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

第九条逐级分解安全生产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每名员工都必须与本单位负责人、每个单位都必须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包保保障体系,安全检查科负责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过程进行监控督察。

第十条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保障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的工作措施,责任分解到人,并加强安全生产目标效果评估等,定期针对目标完成情况及未完成原因进行分析、通报,制定改进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目标顺利实现。

第十一条安全检查科负责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方案,要有考核指标、奖惩措施,充分利用经济杠杆,调动所有人员落实安全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每季度对照我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表》,对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凡工作不落实、落实进度缓慢、落实标准低的,一律对相关责任科队及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处罚。每季度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未按时完成的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在当月工资中落实兑现(当月工资是指考核月份工资)。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二条各部门逐级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研究制订确保安全生产目标完成的保障措施,安全检查科负责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过程。

第十三条各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月度和季度安全工作意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确定改进安全生产目标的措施和工作重点,指导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注重岗位达标,过程达标,专业达标,持续保持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

第十五条深入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源头管控,加大隐患排查分级治理,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十六条强化重大灾害防治,严格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细则》、《河南省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河南省防治瓦斯“三个”十条等法律法规,排查矿井重大风险,超前制定管控方案,实施有效防范。

第十七条强化应急管理,及时补充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第十八条 推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强化职业危害因素源头治理和个体防护,并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第十九条严格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的执行,按照吨煤30元安全费用提取标准,足额提取,专款专用,为安全生产提供资金保障。

第二十条严格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大员工培训力度,强化员工技能培训,稳步提升员工素养。

第二十一条严格副总以上领导带班、区队跟班及值班制度,强化安全过程管控,严格现场时时达标。

第二十二条优化劳动组织管理,强化合理组织生产,减少生产环节,优化生产工艺,减少井下作业人员,实现少人则安,无人则安。

第二十三条强化监督检查,加大追责力度,严格履职考核,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追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严格事故报告制度,杜绝瞒报、迟报、漏报。凡发生瞒报和迟报一律追究责任。

第五章 考核奖惩

第二十六条安全检查科牵头组织每季度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按矿相关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兑现。

第二十七条年底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每项目标任务的责任人进行考核,纳入年度绩效管理。

第2篇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煤炭行业的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工业强市战略目标,积极实施煤矿技术改造,强化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狠抓煤矿安全整治,扎实做好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不断强化煤炭工业综合实力,全市煤炭工业实现了跨越发展。1-7月份煤炭产量达到1215万吨,同比增长57.8%;实现产值48.6亿元,同比增长170%;发生煤矿事故3起,死亡5人,百万吨死亡率0.41,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总体来看,煤炭工业体现了又好又快发展,各项工作有力、有序稳步推进,前景令人鼓舞。主要体现在以下五点:

一是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持续平稳。2012年,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抓的早、抓的好、抓的实。元月8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通报了去年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年特别是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各产煤县政府、各煤矿企业都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开展煤矿恢复生产验收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春节前后,煤公司、公司矿、煤矿等企业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确保电煤供应的指示精神,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精心组织生产,保障了我市电煤和民用煤的正常供应。1-7月份,在煤价持续上涨、市场供需矛盾紧张的情况下,市、县两级政府、各煤矿企业都能够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多出煤,出好煤,以实际行动为我们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

二是资源整合和矿区生产秩序进一步优化。按照省上的要求,县兴发煤矿、坡煤矿、煤矿和县二矿4对资源整合矿井,按照“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进入整合技改程序。县煤矿彻底封闭井口,达到了国家“三不留一闭毁”的要求。全市矿井已经市、县煤炭主管部门逐矿逐项验收合格恢复了生产。县黑沟煤矿、村煤矿和煤矿认真开展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效果良好,得到了国家和省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三是技改矿井项目建设加快。县煤矿、煤矿、煤矿等一批技改矿井,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步伐,尽快完善相关手续,为煤矿安全生产创造条件。县煤矿已通过了年生产能力300万吨的综合验收;煤矿改造项目即将进入试生产阶段;煤矿、虎神沟煤矿、拜家河煤矿技改项目也即将建成投产;我市的矿井规模和生产能力普遍提高。

四是能化基地建设步伐加快。继去年长矿区320万千瓦电厂启动建设以来,今年市委、市政府把长矿区200万吨/年二甲醚项目列为我市的十大产业项目之一,作为2012年能源化工基地煤向煤化工转化的一个标志性重点工程。1-7月份,我们紧紧围绕“以项目促开发、以项目求发展”的思路,按照市政府“三促进”的要求,把促进项目落实、促进项目开工作为主攻方向,先后召开了多次会议,落实和加快项目建设。同时,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决定》,对能源化工基地加快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思路和目标予以准确定位,为加快能源基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五是煤炭经营监管工作实现依法推进。去年以来,我市进一步加强了煤炭经营资格审查监管、煤炭经营秩序整顿以及产运需衔接与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尤其是对换发新版煤炭经营资格证的企业,从环保、土地、质检、计量等方面严格了准入条件,并两次在《日报》上公告,受到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市煤炭工业局与工商、环保、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整顿煤炭经营市场秩序,坚决取缔无证非法经营,依法打击掺杂使假等不良行为,积极维护了煤炭的品牌形象。

今年以来,煤炭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强烈的责任意识,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能化行业的快速发展已成为支柱产业之首,煤炭人更被全社会誉为工业经济排头兵。特别是今年“5.12”汶川地震后,全系统传递真情、奉献爱心,为地震灾区捐款达422万元,受到了全社会的普遍赞誉,展示了煤炭人的高尚情操和风采。

回顾总结今年上半年的工作,我们深感工作成绩令人鼓舞,来之不易。更觉今后压力更大,任重道远,光荣艰巨。

二、目前我市煤炭工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科学地分析判断面临的形势与任务,牢牢把握又好又快发展的主动权,是我们全面推进我市煤炭工业再上新台阶的首要前提。当前的形势机遇与挑战并存。客观来看:

我市作为第二产煤大市,拥有100多亿吨煤炭储量,而且煤质优良,区位优势得天独厚,产业初具规模,发展势头强劲。我们完全有条件,有能力形成以煤炭生产为先导,以煤炭综合利用为主导的能化产业发展新格局,进一步提升我市工业经济整体实力。

从宏观层面上讲,国民经济发展对煤炭的需求呈现持续增长趋势,给我们发展煤炭工业提供了更大的空间。我市是煤炭生产和输出大市,长矿区是国家发改委确定的大型煤炭开发基地之一。因此,我市煤炭工业的发展将会越来越受到国家有关部委和省上更加关注。从发展现状来看,经过近几年的升等改造和资源整合,我市煤炭生产布局调整已初见成效,集约化生产趋势迅速发展,煤炭生产技术和煤矿安全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煤炭企业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增强。尤其是随着长矿区、旬东矿区交通、供电等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优化,一批举足轻重的煤炭深加工项目和煤炭转化项目将陆续开工。更值得大家欣慰的是,为加强能化工业加快发展,市上成立了能化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同时颁发了加快能化基地发展的《决定》,产业政策赋予的重大建设机遇,市场上扬赋予的发展机遇,加快能化工业发展形成全社会共识,使我们具备了得天使、享地利、聚人和的各种有利条件。可以说,我们煤炭工业和以煤炭为龙头的能源化工基地建设迎来了大开发、大发展的黄金时期。

去年以来,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我市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决定》,这两个文件符合科学发展观,符合国务院、省政府发展煤炭工业的精神,符合我市煤炭工业的实际状况,是我市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煤炭工业及能化工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实施。我在此要强调指出的是,当前煤炭工业处在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在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保护治理的前提下,坚定不移地以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为平台,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三个转化”,努力延长产业链,发展循环经济,走出一条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可持续发展、具有我们特色的煤炭工业发展新路子。

在看到我市煤炭工业发展大好机遇和前景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煤炭工业发展面临的挑战正在加剧,压力在不断加大。一是煤矿安全基础还比较薄弱。我市煤矿地质条件复杂,灾害易发,矿井规模偏小,专业人员比较缺乏,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二是原煤产量的逐年大幅增长与省上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逐年缩减之间的矛盾愈加突出,现有生产矿井中,小煤矿仍占一定比例,这些煤矿相当一部分安全生产条件差,开采技术落后,安全隐患较大。特别是处于长矿区的几个高瓦斯矿井,更加大了我们安全监管的难度。三是资源和环境压力进一步加剧。我市可供地方开采的煤炭资源相对贫乏,虽然我市探明煤炭资源量多达100亿吨,但可供地方矿井开采的煤炭资源量并不富裕,可供建新井的资源已屈指可数。另外我们同全国其它产煤省市一样,煤矿资源回采率低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四是煤炭产业结构仍然不尽合理。有些煤矿企业重产量扩张、轻转化项目的现象依然突出,煤炭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生产经营方式比较单一。五是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推进过程中,基础设施和配套项目建设相对滞后,特别是水源建设项目进展缓慢,已成为制约煤炭资源开发转化的瓶颈之一。上述这些问题,是我市煤炭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也是影响和制约我市煤炭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对此,我们立足实际,充分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客观分析,科学制定措施,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做好今后的工作。

三、后五个月工作重点

今年是奥运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的庆典年,也是全市人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全面推进我市煤炭工业再上新台阶的一年,同时也是我市煤炭工业高点定位、追求卓越、再创辉煌的一年。现在只剩下仅五个月的时间,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产煤县政府、煤炭管理部门、各煤矿企业要从全局的高度出发,紧紧抓住我市煤炭工业发展的大好时机,乘势而上,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在工作措施上要着重从五个方面攻坚克难。

(一)在加快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上攻坚克难

一是要充分认识加快能源化工基地客观建设的重大意义,科学开发有效利用煤炭资源。能源化工基地是建设西部强市的主要板块之一,是全市工业保持快速稳定发展的重要支撑,我市目前单一的原煤生产和外运,对矿区生态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同时,产业布局,产业结构与转化项目衔接配套不到位等问题也比较突出,因此,我们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重新审视和调整发展理念,更加自觉地将改革创新精神贯穿于能化基地建设的全过程,把能化基地规划好、建设好、发展好,着力增强能化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能化基地建设,要坚持落实“三个转化”的指导方针,以大项目建设为依托,以煤化工产业为主攻方向,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延长产业链条。今后,我们必须落脚于“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真正把效益高、损耗少、污染小的大型转化项目引进来、建起来,决不能继续在办矿卖煤的老路上徘徊。

二是要强力推进能源化工基地重大项目建设。今后我们要以解决制约能化基地建设发展的瓶颈约束为出发点,攻坚克难,勇于创新,再掀我市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新高潮。2012年,我们在能化基地开发建设上安排了26个项目,其中,煤矿续建项目7个,新开工项目4个,地质勘探项目5个,煤炭转化项目6个,矿区基础设施项目4个,全年计划投资49.27亿元。大佛寺、二期建设项目、官牌工业广场改扩建、清源煤矿改扩建项目力争今年年底前建成。长武胡家河、姜家河煤矿要加快矿井建设进度。县小庄煤矿、旬东青岗坪煤矿两个新建矿井年内开工建设,碾子沟煤矿60万吨技改项目年内完成井下生产系统改造。高家堡、杨家坪、东秋头坡3个地质勘探项目要完成资源详查、精查工作。力争年内长矿区煤电水一体化项目发电厂年底完成第一台机组建成并网发电,亭口水库项目要千方百计推进前期工作。长矿区200万吨/年二甲醚项目年内开工建设。县煤矸石电厂要尽快完成主厂房建设和设备安装,力争年内机组投入运营。与煤矿、煤化工配套的矿区铁路、公路、水库、矿山机械厂及其他配套服务设施项目都要抓紧落实、整体推进。

(二)在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上攻坚克难

后天,举世瞩目的第29届奥运会将在北京隆重举行,以后还有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等一系列重大活动。加之目前正值防汛关键时期,给我们煤炭行业的安全稳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大家肩负的任务更加繁重、艰难。在此关键时期,我们市级各有关部门、各产煤县政府、煤炭主管部门、各煤矿企业决不能掉以轻心,要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始终绷紧煤矿安全这根弦,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主体,排查隐患,扎实整改,不断推进我市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是继续抓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国务院把2012年确定为“安全隐患治理年”。隐患治理年要坚持三个突出,即突出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突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突出汛期、“奥运会”等重点时段。各级煤炭管理部门一定要分门别类,摸清底子,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在巩固去年隐患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以“一通三防”、瓦斯治理、防治水害为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各煤矿企业要全面排查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和现场管理等方面的隐患和问题,在治理整改上狠下功夫,真正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狠抓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控制指标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安全目标责任的考核。第一,进一步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工作指标量化考核到人头。在这里,我要强调的一点就是,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建立健全驻矿安全监督员制度。今年3月份,国家安监总局专门就此事来我市进行考察调研,我们的工作得到了调研组的充分肯定。最近我们又下发了驻矿监督员管理制度。各产煤县下派驻矿安全督察员必须落实到位,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原因和责任。安全监督员必须切实负起责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如有失职、渎职行为,要严格追究责任。第二,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黑沟煤矿“安全生产整治市场化买单”制度和“矿领导带班走动式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级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切实做到从管理层到井下一线个个肩上担担子,人人头上有责任。第三,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考核机制。这次会上,市煤炭工业局出台了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奖惩及考核办法,这在我市煤矿安全管理的历史上也是第一次,从今年起,市煤炭局要对各产煤县局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希望各县也加快建立和完善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制定相应配套的管理措施,从而真正建立起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是狠抓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煤矿是高危行业,安全基础工作是各项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是煤矿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忽视安全基础管理必然导致隐患丛生、危机四伏、事故多发。结合煤矿整顿关闭和煤炭资源整合,我市今年开始对全市范围内的所有煤矿全面启动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从根本上解决煤矿科学发展和安全生产问题。各产煤县政府、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要把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把我市煤矿安全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水平。今年省政府已决定在我市建立矿井防治水和救援示范基地,我市将全力支持省上做好示范基地建设的各项工作。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就是制定切实可行、科学高效的煤矿安全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并且要进一步加强矿山救护队伍的基础建设和应急演练。所以,市、县两级煤炭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我市煤矿瓦斯、水、火、顶板四大灾害突出的实际,加大对救护队员的应急演练和救援演习,进一步提高我市矿山救护的综合救援能力。

四是打好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大攻坚战。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的要求,今年要继续打好这两个方面的攻坚战,加快推进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全面落实瓦斯防治“十二字”方针,县、两个县的瓦斯监控中心已经建成运营,市级监控中心的地址已经选定,下一步就是要进行设备招标采购,市煤炭工业局必须确保年底建成市级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尽快实现市、县、矿三级瓦斯监控系统联网。在此,我要强调指出一个问题,2010年8月,市政府印发了《关于煤矿安全监管专项资金征收管理的意见》,并建立了规范的专项资金筹集和支出报表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从近两年来的执行情况来看总体很好,确实起到了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加大煤矿安全投入、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作用,但是在运行过程中也有极个别煤矿企业不缴、少缴或拖延上缴专项资金。这种倾向要坚决纠正,自觉缴纳。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也是今年的一项攻坚工作,我们要继续抓好抓实,各产煤县要按照国家及省政府的要求,集中抓好我市县二矿等5处矿井的资源整合和整顿关闭工作,确保整改到位,关闭到位。

(三)在加快标准化矿井建设上攻坚克难

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各煤矿企业一定要充分认识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力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加大矿井资金投入力度,增加技术装备,扩大矿井规模。煤炭主管部门要提出限时达标要求,加强督促指导。力争全市地方国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上等级矿井达到30%。积极推进煤矿采煤方法改革,去年在省煤炭局、省煤监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对全市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强制进行采煤方法改革试点,这项工作我们走在了全省、全国前列,今年我们将在去年煤矿采煤方法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总结经验,稳步推进,力争使全市煤矿实现壁式采煤,实行正规化开采,努力实现我市煤炭开采史上新的技术革命。同时我们要继续抓好和谐矿区建设,在全面推广宋家沟、黑沟煤矿基础管理精细化的基础上,继续加强煤矿安全文化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矿区,年内力争建成亭南煤矿、煤矿、煤矿、煤矿等4个标准高、基础牢、效益好的安全和谐矿井。

(四)在整顿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工作上攻坚克难

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资格证是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监管工作的切入点,也是煤炭生产企业、煤炭经营企业的准入依据,这两项监管工作是煤炭行业管理的两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各县市区要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严格证照的发放和年审工作,要在环境保护、土地征用等条件上严格把关,在审核工作中实行分工负责制,做到谁签字、谁负责,谁出事、谁承担。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煤矿,要扣发或按规定注销其生产许可证。对无证非法经营煤炭的储煤场,煤炭、工商、环保、国土、交通、公安等部门要联合执法,坚决关闭取缔。对有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煤炭经营企业,要责令其认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按规定注销其煤炭经营资格证。对矿长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不到位不能发证上岗。这里我要特别重申,新建煤矿或技改项目未经市煤炭工业局审查把关的不予发放或不予年检其生产许可证。同时我们要结合市区的“双创”活动,大力开展煤炭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和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经营。积极配合交通部门搞好公路治超工作,切实维护优质煤炭的品牌效应,努力营造流通有序、资源配置高效、交易成本低廉、环境保护良好的煤炭经营流通体系。

(五)在加快煤炭行业监管队伍建设上攻坚克难

第3篇

近几年来,珙县始终坚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大安全投入力度,改革采煤方法、淘汰落后产能,创新监管手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2010年以来,珙县杜绝了较大以上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实现了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的良好局面,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备战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下发后,珙县县委、县政府迅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攻坚战”工作,成立了 “珙县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领导小组”,明确落实了各产煤镇(乡)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开展“攻坚战”的工作职责,并将“攻坚战”工作目标任务列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县政府在常务会议上,研究落实了实施攻坚战需要由县政府解决的重大事项,将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确保攻坚战任务的全面完成。

县政府多次组织有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讨论研究,结合珙县实际情况,印发了《珙县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了“攻坚战”目标和具体的十大工作任务。为确保“攻坚战”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县攻坚办还将“攻坚战”十大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产煤镇(乡)和县级有关部门,印发了《珙县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明确了每项具体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

实战

珙县计划在2013-2015年的攻坚战期间,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50%且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目标。十大工作任务包括:

教育与培训

珙县印制了5 000册《珙县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宣讲手册》,免费发放到县级有关部门、各煤矿企业、各产煤镇(乡)。2014年上半年,多次召开煤矿安全工作会议,县委书记及县长对全县煤矿实际控制人、有关部门干部和职工进行了宣讲培训,并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配合国家安监总局、四川省安监局,对全县各煤矿实际控制人和矿长进行了“谈心对话”活动。督促煤矿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对所有煤矿职工进行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制度、规程、措施和知识培训。

为达到“一矿出事故,万人受教育”的警示效果,珙县还开展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观看了“5・11”事故警示教育片和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节目《被永久关闭的煤矿》;在煤矿复工复产前,县煤管部门对申请复工复产煤矿的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宣讲培训教育。

开展检查

为做到真查、真盯、真改、真验,2014年以来,结合全县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珙县安监局煤管部门每月对煤矿至少进行1次安全检查,各产煤镇(乡)每月对煤矿进行不少于2次安全检查。对停产停工矿井,派出驻矿安监员进行现场盯守,由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负责监管。县安监局煤管部门还先后组织开展了节后安全隐患大排查、“一通三防”(一通:矿山有完善的通风系统;三防:防煤尘、防火、防瓦斯爆炸)专项检查、复工复产“回头看”、建设矿井“解剖式”专项检查。2014年上半年,共排查安全隐患975条。

已检查的矿井对照《煤矿矿长保护矿工七条规定》和《国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制定了“一矿一策”的整改方案;对整改完成的矿井,由县政府聘请专家组,严格对照文件要求的程序、标准进行复工复产验收。

淘汰关闭小煤矿

开展煤矿调查摸底,对资源枯竭、资金不足的煤矿业主进行“约谈”,劝其退出煤炭行业。此外,县政府还组织开展了关闭煤矿遗留问题调查摸底工作,对关闭煤矿拖欠职工工资、工伤职业病赔付及债务等情况进行了详尽摸排,与关闭煤矿达成了关闭奖补协议,完成了井下设备设施回撤,妥善处理了关闭煤矿遗留问题。

珙县通过几轮的煤炭资源整合,地方小煤矿2004年时有近百家,到2014年6月,已缩减到23家。2013年,珙县完成了宜宾市政府下达的关闭12家煤矿工作任务。2014年市政府下达的第三批关闭煤矿目标任务,目前也顺利完成。

开展水害、瓦斯治理

对已启动复工复产的煤矿,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督促落实防治水害机构、防治水害措施等工作。目前,珙县已全面启动水害普查治理,并通过投标方式确定了实施机构。同时,县政府也已经落实水害普查治理专项资金,正在按要求完成水害普查治理目标任务。

修订完善了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方案,落实“一矿一策”制度。开展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达标矿井“回头查、回头看”工作,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合理采掘布署,核定采掘头面和入井人数,严格矿井瓦检员配备管理,健全瓦斯防治机构,完善瓦斯防治制度。

目前珙县已按照规定完成了煤矿瓦斯防治能力的评估工作,经评估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一律停产整顿。加强了煤矿“一通三防”的监督检查,全面强化瓦斯监管,对瓦斯超限仍然作业的煤矿,一律按事故查处。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珙县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正在制定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方案,探索落实煤矿劳动用工“五统一”(统一劳动用工信息、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统一培训,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和煤矿劳动用工备案,统一参加社会保险和派遣,统一管理)的管理要求。督促煤矿企业健全完善管理团队和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确保煤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达到要求。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

第4篇

一、积极推进煤炭行业产业结构调整

(一)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开发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认真执行《新疆煤炭工业“**”结构调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和《新疆煤炭工业“**”结构调整规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规划实施办法)。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资本为纽带,对资源条件好、储量可靠的规划井田内煤矿采用先淘汰后改造的方式,通过兼并、联合、重组或引进有实力的单位、个人参与等形式推进资源整合、结构调整,到20**年改造建设约30个年生产能力9万吨以上煤矿。

(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关闭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按照《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年底前淘汰年生产能力6万吨(不含6万吨)以下煤矿,20**年底前淘汰年生产能力9万吨(不含9万吨)以下煤矿。对经检查验收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随时依法予以关闭。

各区(县)应集中力量分期分批做好淘汰和关闭煤矿工作。一是关闭《规划》要求2003年淘汰的煤矿,二是关闭未通过2003年安全专项整治验收的煤矿,三是通过检查验收关闭其他年生产能力6万吨以下煤矿。相关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吊销关闭矿井的有关证照,从20**年1月1日起不再办理上述煤矿各种证照的延续和年检手续。

(三)列入《规划》实施改扩建的煤矿,必须于20**年底前确定项目业主、申报改造立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确定项目业主、申报改造立项的,取消资格,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另行选择项目业主。

所有应淘汰的煤矿在淘汰前一律限水平开采,不得进行水平延深。在规定淘汰期限内现水平采完的煤矿要及时依法予以关闭。

各区(县)和市属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改(扩)建煤矿确定项目业主和项目立项工作,提供高效服务,推动煤炭工业结构调整的顺利进行。

二、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煤矿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主要负责人要负起法律规定的职责,建立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五)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监管,设立煤炭行业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起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六)各级煤炭行业管理、安全监管、公安、国土资源、工商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权限和程序,做好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并协同配合,形成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合力。

三、加强煤矿安全管理队伍建设

(七)年生产能力9万吨以上煤矿,要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并按从业人员5%的比例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必须配备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矿长和专门负责采掘、通风、机电安全的工程师。年生产能力9万吨以下的煤矿,要设置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矿长和负责安全、通风的专职技术人员。

(八)煤矿矿长和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必须由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含同等)学历、并从事煤矿井下工作三年以上经培训领取《安全资格证》的人员担任。

(九)煤矿都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配齐安全员、瓦斯检查员、绞车工、放炮员、测风工、井下电工等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四、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十)煤矿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规程》或国家、自治区制定的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并领取《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煤炭生产。

(十一)煤矿要按《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定的年生产能力按每吨每年10元的标准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由煤矿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对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提取、使用进行监督,对拒不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煤矿,不准组织生产。

(十二)煤矿要按照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开展质量标准化工作并每年至少考核一次。煤矿的“采、掘、机、运、通”各系统的质量标准应达到市级标准,“一通三防”工作应达到省级标准。

(十三)煤矿应完善指导矿井生产的各类图纸并建立矿井交换图制度。煤矿应定期向上级煤炭管理部门报送反映矿井开采现状的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和井上下对照图等图纸。

(十四)煤矿要严把矿用材料、设备采购关,不得采购和使用未经国家批准生产或未取得安全标志的矿用产品。

(**)煤矿要以《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定的年生产能力为标准组织生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十六)煤矿要按有关规定加强火工品管理,建立建全火工品领取、保管、使用及清退制度,严禁非法倒卖、转借火工品。

(十七)煤矿必须与区域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灾演习。

五、建立煤矿安全风险承担机制

(十八)为强化煤炭行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依法对煤矿生产经营单位收取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项用于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十九)煤矿要认真执行劳动用工合同制度和工伤保险制度,必须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为全体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报所在区(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对拒不与从业人员签订用工合同、不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煤矿,依法查处;未办理工伤保险的人员,不准入井作业。

六、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和违规生产行为

(二十)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无证开采和煤矿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并按有关法规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二十一)公安部门要加强煤矿火工用品的日常管理,严把火工品的审批,做好火工用品的运输、保管、使用和核销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煤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依法查处。

(二十二)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煤矿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违规生产行为,要当即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排除事故隐患或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其停产整顿;停产整顿后仍不合格的矿井,通知公安部门收回并停止火工产品供应,建议有关发证部门给予吊销相关证照并依法关闭。对发生重大以上(含重大)伤亡事故的煤矿一律予以依法关闭。

(二十三)煤矿的《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营业执照》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全或到期没有办理延续手续,属于非法煤矿,由发证部门吊销有关证照,并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予以依法关闭。

第5篇

一、上半年各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一)产量指标

1-6月,全县乡镇煤矿原煤产量45.5万吨,同比减少75.93万吨,下降62.5%。其中:烟煤产量7.96万吨,同比减少3.74万吨,下降31.9%。褐煤产量37.5万吨,同比减少72.2万吨,下降65.8%;焦煤产量18.48万吨,同比增加4万吨,增长27.6%。

(二)经济效益指标

1-6月,全县煤炭产业实现销售产值21196万元,同比增加了1619万元,增长8.2%。其中:原煤销售产值4964万元,同比减少3037万元,下降37.9%;焦炭实现销售产值16232万元,同比增加4656万元,增长40%;实现上缴税金2815.9万元,同比减少1778.1万元,下降38.7%。

(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6月,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全县煤矿共发生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减少了1起,死亡人数减少了1人。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经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学习贯彻。

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煤炭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将煤炭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了煤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煤矿矿长(法人)月会制度、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度等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坚持每年年初组织召开一次煤炭工作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煤炭安全生产联席会议、每月26日矿长月会及不定期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1-6月,共组织召开各类煤炭安全生产会议26次,制定下发安全工作文件13份,印发安全生产工作资料2000余份,抓好上级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切实增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强化考核,明确责任,抓好煤炭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

坚持以“具体、现实、可衡量、有时间限制”为标准,针对去年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内容,结合平时的检查督查情况和是否发生安全事故等内容,对各监管小组和各煤矿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综合细致的考核。于2月16日下午组织召开了全县2009年煤炭安全生产工作会,总结部署全县煤炭安全生产工作,表彰了20*年度煤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层层签定了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意见》(云政发[20*]178号)精神,结合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岗位工作要求,制定了局长、副局长和各科室岗位责任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细化岗位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煤矿安全监管会议制度》、《煤矿安全检查工作制度》、《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跟踪督查工作制度》等七项制度(弥煤发[2009]11号),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我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为了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产检查验收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3月20日下午召开的第一季度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分析会,县政府张春泽副县长同我局局长、局长同分管副局长、分管副局长同各监管小组组长、各监管小组组长同各煤矿法人层层签订了2009年*县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状,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安排的落实。

(三)统一标准,严格要求,狠抓煤矿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及专项整治。

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了“春节后煤矿恢复生产检查验收”、“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雨季三防”、“瓦斯治理”、“防雷减灾”、“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六月安全生产月”、“矿井安全评价”等专项行动,坚持把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整合内部人力资源,调整充实煤矿安全监管执法队伍,进一步明确了监管工作责任和要求,坚持每月不少于两个轮次的检查频率,逐矿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帐,有针对性地开展跟踪督促指导,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1-6月,共检查煤矿267矿(次),查出事故隐患和问题2167条。对督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及违章行为坚持惩罚与教育结合的方式,对3家煤矿实施了4.6万元的经济处罚;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处理决定全部记入煤矿安全检查台帐,实行跟踪问效,并对重点矿井有针对性地开展督促指导整改,共督促各煤矿投入安全整改资金600余万元,抓好隐患的排查整改,整改率达92%,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及事故防范能力。

在节后复产验收工作中,组织督促各煤矿企业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复产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认真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规定,按照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我局各监管小组认真做好检查指导工作,对拟申请复产验收矿井坚持“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严把检查验收关。对重大隐患要求各煤矿企业法人、矿长签订事故隐患治理保证书,严格按“四定”(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原则进行整改。目前,全县春节期间放假及停产的23家煤矿,有18家通过检查达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经验收同意恢复生产;在汛期煤矿“雨季三防”工作中,督促各煤矿结合实际,制定“雨季三防”工作方案和措施,配齐“雨季三防”物资,加强雨季矿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防范工作。6月份,根据暴雨持续的紧急情况,我局两次电话通知各煤矿企业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在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中,组织24家井工煤矿进行了瓦斯等级鉴定,结果为22家低瓦斯矿井,2家高瓦斯矿井。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两家高瓦斯矿井已委托云南省地方煤矿技术服务中心和昆明煤炭科学研究院编写《瓦斯治理方案》。并积极配合相关机构,对矿井通风系统、通风设施、仪器仪表进行检查、检验和维护,保证正常使用。

(四)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今年是第八个“六月安全生产月”,其主题是“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局早安排,早部署,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主题,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并印发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内容及工作要求。结合实际,采取悬挂横标、出黑板报、制作宣传图片、播放安全生产警示录像、举行安全知识竞赛、举办讲述煤矿安全事故主题报告会、参与县安委办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煤矿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广泛宣传到全县煤炭行业干部职工及广大人民群众中。在整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煤炭局机关在显著位置悬挂横标两条,出黑板报两版,制作安全宣传展板4板;组织7人参加了县安委办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人员较为集中的佛城农贸市场门口,展出了精心制作的安全宣传展板4板共54幅图片;散发《煤炭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规、法规宣传材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关于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等问题的咨询100余次。全县各煤矿企业也结合实际,纷纷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各煤矿企业共悬挂横标50条,张贴标语1000余条,出黑板报25板,播放安全教育录像70场次,2000余名煤矿从业人员参加了安全知识竞赛。特别是6月16日在金鼎大酒店二楼电教室举办的“讲述煤矿安全事故,推动*煤炭产业安全发展”主题报告会,通过事故单位讲述拖白煤矿20*年“10·12”、小旧龙煤矿2009年“4·10”两起顶板事故案例,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使参会者深受启迪,思想认识有了很大提高。

同时,为提高煤矿职工综合素质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煤矿抗灾应变能力,我局积极督促、组织和落实好各煤矿新(老)工人、矿长、技术负责人的培(复)训工作。1—6月,共组织新老工人培(复)训10期781人,组织矿长、副矿长、安全技术负责人培(复)训9期29人,组织特员培(复)训5期128人,严格禁止各煤矿安排未经培训取得合格证的工人下井作业。组织24家井工煤矿的机电技术人员,参加了云南省工业高级技工学校举办的煤矿安全供电技术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技术工作水平。

(五)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抓好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革新。

由于受自然条件限制,我县辖区内所有煤矿均采用穿巷式采煤法。按照省局有关文件要求,为在全县逐步推行壁式采煤法,淘汰落后的穿巷式采煤法,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我局积极做好沟通协调,今年2月、3月组织部份骨干煤矿法人、矿长、技术负责人及局安全生技科工程技术人员到罗平县、泸西县和圭山煤矿考察学习壁式采煤工艺及风井改造技术。结合矿井实际,组织各煤矿制定出采煤工艺改革的实施方案和技术保障措施,切实加强技术指导。1-6月全县煤矿共投入350余万元资金进行回风井井口及风机房、地面设施的改造,目前已有14家煤矿完成改造,有6家煤矿正在改造中,3家煤矿正在进行改造方案的编制工作。通过改造,大大提高了我县煤矿生产力水平,提高了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六)加强协调配合,积极稳妥地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

*县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07]151号)精神,我县的煤炭资源整合方案于20*年7月经云南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审查以“云煤整合[20*]16号“文件《关于红河州*县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批复》通过。整合方案批复后,县人民政府在*县电视台进行了公告。我局在4月26日矿长月会作了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动员,5月20日组织参与整合煤矿企业的整合主体及被整合对象召开专题会议,通报了整合工作的进度安排和各煤矿签订整合协议的时间,了相关要求。同时积极督促整合煤矿与地勘部门、煤矿设计部门协商,组织完成了麻梨坡、泥脖子、中山、小平坎、北头凹子等5家整合煤矿与相关地勘、设计部门签订了地质勘查及矿井设计协议;并积极配合县国土、发改等部门加快完善整合矿井矿界、矿权变更等相关后续工作,保障整合工作的顺利推进。

(七)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煤炭市场管理,规范煤炭经营秩序。

认真贯彻《煤炭法》、《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等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煤炭行业及非

煤矿山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积极协助配合有关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取缔非法开采。1-6月,全县共取缔炸封非法开采小煤矿144口(次),使用炸药2618公斤,出动人员3063人(次),出动车辆540辆(次),行政拘留非法开采人员63,没收生产工具250余件。同时,为从源头上遏制小煤矿非法开采,我局领导班子通过认真研究,深入实际实地勘查无证运煤车辆的运输路线,及时调整布置设卡堵截路线,对重点路段坚持24小时不间断查堵,严格煤炭票证调运制度,严防严查,盯死盯牢,加大对“重点户”、“钉子户”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拉运、无证经营煤产品的行为。1-6月,共查处非法运煤车辆38辆(次),没收煤产品100余吨,有效遏制了县境内非法开采的蔓延势头。6月11日,联合县国土、弥阳镇等部门,组织全县煤矿企业、煤炭经营户负责人召开了规范煤炭经营秩序工作专题会议,同25家煤矿企业法人及8家持有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公司负责人分别签下了依法生产、规范经营保证书,齐抓共管整治非法开采。

第6篇

关键词:煤矿 安全生产 质量标准化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3)04(b)-0018-01

1 研究背景

2009年,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推进煤矿的质量标准化,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颁布了《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办法(试行)》。龙煤集团双鸭山煤矿分公司所属煤层平均厚度0.86 m、倾角大、断层多、瓦斯含量高,地质条件恶劣,公司在全生产方面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双鸭山分公司把质量标准化建设作为企业安全发展的治本之策,积极落实《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办法(试行)》以及《龙煤集团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文件精神,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2 研究意义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煤矿企业的基础工程、生命工程和效益工程,是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是我国煤炭行业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安全质量管理理念,技术和方案,经过多年的探索,逐步发展形成的一整套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和方法。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煤炭工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国煤矿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达成的共识,是强化煤矿安全基础工作、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3 内涵与特点

质量标准化就是企业自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包括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等在内的每个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安全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实现与安全岗位相关的标准化与管理化。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内涵:矿井的采煤、掘进、开拓、机电、运输、通风、防治水以及地面供电、供水、供风、供暖等相关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质量工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达到并保持良好的标准,保障矿工的安全、身体健康和矿井长治久安的需要,要逐步达到安全型矿工标准。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特点:一是突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安全生产制约着我国煤炭健康发展始终是头等重要的任务。安全质量标准化,就是要求标准化的所有工作必须以安全生产为出发点和着眼点,紧紧围绕矿井安全生产来进行;二是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煤矿的安全生产行为必须是合法的和规范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等法津法规和规章、规程的要求;三是体现了安全与质量之间的紧密联系。讲安全必须讲质量,抓质量标准化必须抓安全工作标准化,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四是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起点更高,标准更严。新形势下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必须符合质量标准,满足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愿望。

4 现存问题

自《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办法(试行)》颁布以来,各煤矿企业通过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不断提升了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但是各地区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仍存在较多问题。

(1)个别县(市)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提升,主要表现在主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人员配备不足,未坚持季度验收考评,质量标准化工作日常监管力度不够,导致部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不深入、不扎实。

(2)部分主体企业及所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设置不健全,技术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

(3)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公布的《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三批)》,要求于2012年初淘汰的单体支柱放顶煤工艺,大部分煤矿仍在采用。

(4)部分煤矿水文地质基础工作薄弱。防治水机构和专业人员配备不足,没有水害防治的总体规划,相邻矿井老空积水和导水技术资料没有及时交换,无法实现科学合理指导煤矿安全生产。

(5)部分煤矿的精细化管理还需进一步提升。

(6)部分煤矿调度室管理不规范,重大工程进度、重大隐患整改进度等技术资料未进行存档管理。

(7)部分煤矿企业没有制定达标奖惩制度或落实不到位,不能有效激励基层工人贯彻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5 经验做法及对策研究

5.1 经验做法

(1)统一思想。龙煤集团双鸭山煤矿分公司面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全员动员学习《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办法(试行)》和《龙煤集团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不折不扣的落实。(2)龙煤集团双鸭山煤矿分公司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3)龙煤集团双鸭山煤矿分公司毫不放松地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和隐患排查治理。(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5)要全面夯实煤矿安全基础。

5.2 对策研究

针对煤矿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现存主要问题,结合龙煤集团双鸭山煤矿分公司的经验做法,该文提出以下观点。

煤矿企业全体职工一定要提升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使标准化理念贯穿于整个安全生产环节。构建管理团队,落实责任和任务到个人,并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充实到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机构。煤矿企业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化工作要求,煤炭管理部门加强监督考核。针对个别煤矿个别问题,煤炭管理部门专门监督,专门指导,专门验收,以助其整改。以点带面,全面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是一项艰巨繁琐的任务。目前,小煤矿数量较多,而这些小煤矿却缺乏一些安全保障和正规的防护措施,应积极稳妥地抓好这项工作,坚持分类指导,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扎实的稳妥的工作。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李村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3(2013)02-0084-02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建设是煤矿企业的最基础的工作。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在继承以往质量标准化工作基础上不断创新、逐步发展完善形成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和方法,李村煤矿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实践中探索出了一种比较成熟的方法,对其他煤矿具有普遍的借鉴意义。

近年来,中煤第五建设公司第一工程李村煤矿强化安全基础管理,突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高度重视职工培训,不断加大科技投入,逐步完善了煤矿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使李村煤矿在安全生产中处于良好状态,保障了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炭工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一、进一步强化标准意识、达标理念

煤矿质量标准化,在我国已经历了几十年的坎坷历程,在思想上不断认识和实践上反复探索的漫长历程。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煤矿企业的生命工程。我们搞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最终目的在于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而不是“为了标准化而搞标准化”。它需要求真务实,拿出实实在在的办法和措施;需要在改善矿井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提高矿井安全水平上狠下功夫,注重实际效果;需要切实坚持质量至上、时间服从质量、数量服从质量的原则,脚踏实地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质量标准化建设是煤炭企业的生命线,不仅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而且可以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许多煤炭企业把质量标准化生产和安全三者不能有机的联系起来,认为搞质量标准化,费事费财费人力,进而影响生产,而安全的工作随机性强,有种无法避免的意识。正是这种认识,进而形成了这些企业“抓生产,讲安全”的经营模式,未从根本上认识到我们靠什么生产、靠什么来保障职工安全的理念。

因此,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改变煤矿落后形象,是煤炭工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选择,反映了广大煤矿职工的迫切愿望,也是矿山企业领导的职责所在。针对质量标准化建设,公司总经理李新宝作了题为《以标准化保障安全以模式化提升实力着力打造矿建施工企业“王牌军”》的重要讲话;李新宝要求各单位:第一要深入推进标准化建设,着力提高安保型企业创建水平。要总结经验,查找短板,统一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思想认识;要解决问题,扎实推进,真正实现标准化建设“动态达标”。第二要深入推进模式化建设,着力提高施工项目综合管理能力。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正确理解模式化建设的目的、意义与深刻内涵;要明确目标,分清责任,精心组织实施模式化建设。第三要深入推进安保型企业创建工作,扎实开展“百日安全”活动,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二、加强领导、完善制度,保障安全质量标准化全面展开

在质量标准化建设中,中煤第五建设公司第一工程处跳出了传统的煤矿粗放型安全管理模式,建立了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质量标准化管理模式和质量标准化考核机制,开展以“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运输、以及施工队伍现场整改为重点的质量标准化建设,全过程、全方位实施质量标准化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目标管理。涌现出了以中煤五公司李村煤矿为代表的一批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样板矿井。

(一)提高岗位员工的综合素质,有利于矿井质量标准化的建设

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是煤矿一切工作的基础,工程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是实现煤矿生产长治久安的关键。抓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1.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并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2.要把安全质量标准化理念渗透到每位员工心中,让广大员工熟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内涵,并能应用到生产实际当中去,每项操作工序都要明确责任人。

3.要制定规划,落实责任,量化考核,把达标结果与干部的考核、选拔、任用、评优评先挂钩,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切实把任务和责任层层传递,落实到科区、班组和岗位,把考核结果与经济利益挂钩。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保证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实施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根据中煤第五建设公司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李村煤矿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质量标准化制度,形成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考核、奖惩体系,为质量标准化建设提供制度保证。把安全质量标准化纳入到资产经营责任制、精神文明建和新型工业化考核之中,加大奖惩力度。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纳入到干部考核任用管理范畴,将干部安全风险薪水和奖励挂钩,实行了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制。每月进行三次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每月10号、20号、30号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该项目部坚持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评比,对优秀队伍及班组分别给予奖励和处罚。通过奖优罚劣,激励各施工队(班组)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由被动去抓向主动抓好转变。

(三)突出重点难点,抓关键环节

通过实施专项整治,逐步消除隐患,规范管理。针对隐患,实施对症下药,是提高质量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手段。中煤第五建设公司第一工程处李村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以消除隐患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李村煤矿高瓦斯双突出矿井对“一通三防”实施专项管理措施,健全了矿井通风机构和通风管理制度,调整并配齐了专业管理人员,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了全面优化,增加了瓦斯抽放系统,实施了瓦检、安检员“双职双责”制度;针对班组长重生产、轻安全的隐患,实行了班组长安全风险抵押制度,全面推行了班评估制度,坚持对班组长每月培训一次;针对掘进巷道技术参数确定不尽合理的隐患,加强了顶板围岩观测及地质预测。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支护方式和参数。

(四)李村煤矿实施“以点带面”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整体推进

以点带面,质量标准化工作整体推进。李村项目部集中人力、物力对薄弱环节进行高标准整治,做到薄弱环节治理有突破,从管线吊挂、巷道铺设、安全设施、材料摆放、图牌板管理等基础工作入手,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巷道。针对正在施工的掘进巷道,一定要将瓦斯治理,防治水作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的重点,对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查找差距和漏洞,进行专项整治。通过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到管理到位,坚决落实“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方针;项目部根据各施工单位标准化达标情况,采取一事一推广的做法,积极推广安全质量标准化先进经验,针对不足认真整改。通过学习先进、鞭策落后,使各项目部的标准化意识得到提高,形成各自找差距,相互促进的标准化工作局面。为了提高管理人员及在岗职工的安全意识,项目部采取对所有职工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方法,坚持开展岗前培训、转岗培训、重复培训、新技术培训等,特别是注重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培训,使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安全技术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三、强化现场管理,为一线职工营造良好的生产作业环境

加强检查力度、强制现场整改,作为质量标准化实施的重点,针对井下顶板管理,狠抓“三违”制定专项整治工作。

(一)强化顶板管理

李村煤矿的煤层赋存条件好,煤层顶板较为稳定。但工作面遇断层、褶皱等造成层位错动挤压,岩石变得破碎,同时伴随地下水渗透,煤层变松后受到压力影响就容易脱落。因此,易发生顶板事故,严重威胁着矿井的安全。李村煤矿始终把顶板管理作为管理重点来抓,提高支护质量。遇到岩石破碎带,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格控制循环进尺,采用短掘短支,优化支护方式,提高支护质量,从而控制了空顶面积,防止了煤层顶板的离层。严禁空顶作业,在支护前,坚持使用前探梁,坚持三班工程质量验收和带班队长现场交接班。

(二)狠抓“三违”

从我国大量的煤矿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中,不难看出:煤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大多是由于职工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三违”现象已成为严重威胁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影响企业形象和制约企业发展的“顽症”。“三违”整治,也就成为了煤矿企业抓安全生产的一项重点工作。因此,针对“三违”,我们一定要做到一个狠字,狠就是对“三违”打击狠,绝不姑息迁就,狠抓反“三违”宣传教育,狠抓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从源头上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出现“三违”,无论是谁都决不姑息迁就地给予重罚。几年来矿里对“三违”者均给予了待岗、罚款、取消调资、评先资格等处罚,对有“三违”责任的科队长给予了撤职等严厉处罚。

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煤矿安全整治的继续和深入,是整治工作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要把规范煤矿安全质量工作,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作为深入整治的内容。通过整治促进标准化建设,通过抓标准化建设推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

质量标准化不仅是安全生产的根本基础,质量标准化建设是煤炭企业的生命线,更是集约高效生产的强力支撑,而最终目的则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才能给职工提供了安全、舒适、温馨的工作环境,做好这些工作是十分必要的。通过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量化标准来分析,系统地概括了煤炭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对各环节各专业的工作要求,即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重点在现场。

通过狠抓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李村矿进一步规范了生产秩序、提高了生产效率。

参考文献

[1] 袁晓翔,屈永利,许满贵,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原理[J].西安科技大学学报,2011,(6).

[2] 冯德清,张召彬.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实践[J].煤炭企业管理,2006,

(8).

[3] 钱鸣高,刘听成.矿山压力及控制[M].煤炭工业出版社,1984.

第8篇

今年全省煤炭工业的主要目标是:按照“整顿关闭、整合技改、管理强矿”的要求,巩固整顿关闭成果,基本完成整合技改任务,管理强矿取得明显进步;大力实施科技兴煤、人才强煤战略,加快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推进采煤方法、支护改革,提高采掘机械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和瓦斯治理攻坚,全省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20人以下,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4以内,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科学合理组织生产,煤炭产量稳定在5500万吨,供应电煤1500万吨,确保全省经济发展对煤炭的需求。

努力做好今年的主要工作

围绕上述目标要求的实现,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加快整合技改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合技改任务

按照“整顿关闭、整合技改、管理强矿”三步走战略和“一揽子”解决我省小煤矿问题方案的要求,我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初见成效,技改扩能已进入攻坚阶段,必须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加快推进。

1.进一步提高加快推进整合技改工作紧迫感的认识。首先,通过前几年的整顿关闭,初步解决了我省煤矿点多、规模小等问题,但由于赋存条件差、灾害重等因素的制约,与国家要求比,我省煤矿仍然差距大、欠账多,矿井开拓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等不完善的问题依然突出,安全隐患依然很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要有效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从根本上实现煤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必须提高矿井整体素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尽快完成整合技改任务。其次,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到2010年全国煤矿个数要控制在1万处左右,坚决关闭淘汰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及以下的矿井,特别要关闭年生产能力3万吨及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形势逼人,时不我待,必须尽快完成整合技改扩能。再次,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省煤炭需求相对减少,保障供应的任务相对减轻,正是加快整合技改的难得时机。特别是要抓住国家加大投入、扩大内需、放开银行信贷规模和当前钢材、水泥等原材料降价的机遇,加快推进整合技改进度。

2.严格标准,突出重点,着力解决我省煤矿一些突出问题。整合技改工作要坚决按照省政府批复的整顿关闭规划确定的目标,严格标准,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一要完善矿井开拓系统,合理集中部署,解决生产过于分散的问题;二要抓好提升、排水系统改造,解决好多段提升、多段排水等环节过多和小煤矿不开设人车的问题;三要切实抓好通风系统改造,解决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没有设置专用回风井的问题;四要强力推行正规壁式采煤法和金属支护,解决我省煤矿因巷道式开采和使用木支护导致顶板事故多、事故总量大的问题;五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快煤矿地面生产生活设施改造,改变矿容矿貌。

3.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强力推进。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湘政办明电〔今〕9号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煤矿企业积极落实资金,加快整合技改进度,确保煤与突出矿井整合技改工作必须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非突出矿井整合技改工作必须在2010年9月底前完成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各市州、县煤炭管理部门要摸清底数,统筹安排,倒排时间表,逐矿落实技改进度目标。采取分片包干、专人盯守、责任到人的办法,加强对整合技改矿井监管和督促指导。煤矿企业要向有关市州、县煤炭管理部门递交责任状,明确技改时限,承诺不违法组织生产。各市州、县煤炭管理部门所辖煤矿的整合技改工作与省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未按期完成整合技改工作的取消年度目标奖。

(二)扎实开展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着力提高办矿水平

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是创建本质安全型煤矿的主要内容和有效途径,是煤矿的形象工程、生命工程、效益工程。既是当前一项紧迫任务,又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工作。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结合我省实际,今年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力求取得突破:

1.强力推进壁式采煤方法。壁式正规化采煤是回采面实现两个安全出口、全负压通风、推广单体液压支柱支护、机械运输的前提,是提高工作面单产、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顶板事故、降低坑木消耗的保证,是煤矿安全生产、集约化生产、高产高效的基础。尽管我省一些地方煤炭赋存呈急倾斜、极不稳定状态,但有多数具备壁式正规化开采条件的煤矿,却一直沿用落后的巷道式采煤方法。据初步统计,目前全省只有15%的煤矿采用壁式正规化采煤法。我们必须摒弃落后生产工艺的传统观念,树立依靠先进生产工艺和支护方式,提高工作面单产,合理集中、集约化生产的新理念,努力提高生产力水平。今年底前,全省要有45%的煤矿实现壁式开采。改扩建和资源整合矿井要按照壁式采煤方法进行设计审批,已经审批同意但未采用壁式采煤法的必须重新修改设计。

2.强力推行支护方式改革。岩巷掘进应推广使用光爆、锚网锚喷等支护;煤巷和半煤巷应推广使用工字钢等金属支架;回采工作面应推广使用单体液压支柱配铰接梁或π型梁支柱。

3.强力推进采掘机械化。按照国家要求,中小煤矿要在2~3年时间内,采掘机械化、半机械化程度达到40%以上。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制定工作规划,强力推进采掘机械化。今年,主要产煤市、县要选择几个条件好的煤矿进行试点,再以点带面总体推进。省属煤矿要在周源山、红卫、南阳、宝源、金竹山等煤矿全面推行采掘机械化。力争今年底前全省煤矿机械化、半机械化程度达到10%,湘煤集团所属矿井达到20%以上。

4.切实搞好“三条线”建设。煤矿企业要将矿井通讯调度、压风系统和防尘管网按抗灾救援的要求进行改造,提高矿井安全保障能力,为职工建设三条生命保障线。矿井要建立完善的调度通讯系统、压风自救系统和防尘管网系统,并将其延伸至所有机电硐室、避灾硐室、采掘作业地点,以及其他发生事故灾害后可能被困的避难场所。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煤矿“三条线”建设的监督、指导,将其纳入重点监管的内容,督促煤矿企业抓好落实。

5.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省属煤矿尤其是湘煤集团,要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办矿水平、稳定煤炭产量、提高职工收入、稳定职工队伍、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等方面做出表率,特别要在推进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方面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各市、县煤炭管理部门要做出总体规划,今年要选择积极性较高、基础条件较好的煤矿,开展质量标准化的样板矿井工作,由点到面再逐步铺开。省局将选择10对矿井,作为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示范工程,进行重点指导和扶持。

(三)继续深入瓦斯治理攻坚,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瓦斯始终是煤矿安全的“第一杀手”,瓦斯不治,矿无宁日,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瓦斯治理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突出重点,深入攻坚。要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全省“十一五”后三年瓦斯治理规划。要加快地面瓦斯抽放系统建设步伐,还没有建立地面瓦斯抽放系统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在今年6月底前建成并提出验收申请。煤炭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和指导,督促煤矿企业构建瓦斯治理工作体系,优先安排和保障通风系统调整、瓦斯抽放巷道、抽放钻场和抽放钻孔等瓦斯治理工程,调整采掘关系,保证必要的在抽钻孔长度,必要的抽放时间,坚持先抽后采、不抽不采,逐步实现抽采平衡。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突出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防突机构,配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防突措施施工人员和安全装备专业维修人员,必须落实“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乡镇煤矿必须严格执行全井撤人、地面放炮制度。

(四)调整煤炭产业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

以规模发展、集团经营、科技兴煤、安全增效的四大战略为依托,按照抓重点、保骨干、培养样板矿、发展骨干矿、建设标准矿、关闭落后矿的原则,调整煤炭产业结构,努力推进煤炭产业优化升级。坚定不移地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努力提高产业集中度。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以资源、资产为纽带,通过市场并购、协议转让、联合重组等多种形式,鼓励大型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鼓励优势煤矿企业之间联合重组,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相关联产业的企业,鼓励电力等大型企业兼并重组煤矿。通过2~3年的努力,全省煤矿个数要大幅减少,企业规模达到30万吨/年以上。

(五)强化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抓好节后复产和全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

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不负重托,不辱使命,积极探索安全监管的科学方式和有效途径,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严格监管,从严执法,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定期检查、突击抽查、专项督查、驻矿盯守有机结合起来,切实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提高装备和管理水平,排查安全隐患,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切实有效防范事故发生。要以基础薄弱、管理混乱、安全状况差的企业和矿井“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突出问题为重点,查大隐患,防大事故。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好企业的主体责任。必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规范和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制,及时消除各种隐患,有效预防各类事故。

节后复产正逢全国“两会”召开,抓好这一时期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要。我们务必要把确保节后复产和“两会”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做到思想重视,措施得力,工作细致,作风扎实,不出意外。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研究部署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二要督促煤矿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节日期间停产检修煤矿,要认真制定停产检修方案,并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检修。春节期间所有停产检修矿井严禁停电、停风和停止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确需停电停风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春节和“两会”期间所有突出矿井必须停止石门揭煤和原始煤体掘进,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煤矿必须停止含水层岩巷掘进和水患区域采掘活动。申请复工复产前必须由矿长带矿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对全井所有作业地点和机房、硐室进行全面检查,并严格落实送电、送供风、瓦斯排放和井下劳动定员等安全措施。三要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停产放假或检修煤矿复工复产前要向煤炭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照管理权限,经煤炭管理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下达书面通知后,方可恢复生产或恢复施工。对验收不合格的煤矿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并加强监督检查。验收工作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弄虚作假。四要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技改矿井的的监督检查,年生产能力6万吨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严禁组织生产,其他技改扩能矿井严禁在技改区域内组织生产。要根据矿井实际情况,严格限量供应火工产品,从源头上确保技改扩能矿井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五要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害威胁严重矿井的监督检查,突出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未做到应抽尽抽和抽采达标、综合防突措施未落实、生产系统不完善、监测监控系统运转不正常,水害威胁矿井防治水措施未落实的,不得组织生产。

全国“两会”期间,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实行分片包干、驻矿盯守制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必须责令其停产整顿。春节后复工复产期间,省局将组织5个督查组,对全省灾害严重的矿井和重点地区进行复工验收的督查和“两会”期间监管执法大检查,对安全管理不到位,验收不认真、走过场的地区和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重新验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实施停产整顿,并严格按国务院令第44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9篇

关键词:安全管理 煤矿 现状 改善

一、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

首先是必须要建立其职工监督和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安全管理体制,任何脱离群众监督的管理体制都是无法实现最终管理效果的;同时还要建立起煤矿企业安全生成责任制,将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追究细化到个人,从而填补在安全管理中所形成的管理上的空白。

(二)生产中的安全管理

由于煤矿企业的自身生产的特殊性,同时包括煤矿中对大型设备的使用,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生产的不安全因素。因此必须要注重在煤炭生产中的安全管理,一方面要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同时还要对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检测,另一方面还要做到清晰的辨识矿井下的危险源,从而实现对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

二、当前我国煤矿安全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和生产的关系倒置

在煤矿生产中,必须要将安全置于生产的首位,如果不首先针对安全问题进行有效的保障,就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活动。但是在目前有些地方的煤矿生产过程中,往往都是将生产放于首位的,在一味追求生产的过程忽视安全。虽然煤矿企业经营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对经济效益的追求,但是如果过于忽视安全管理,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那么企业所需要耗费的成本是要远超经济效益的,因此得不偿失。

(二)煤矿工作中存在多种重大危险源和危险隐患

煤矿工作中存在着众多危险源和危险隐患,这是由煤矿自身的工作环境、施工开采条件所决定的。同时在煤矿开采的过程中,还极容易出现火灾、水灾、以及瓦斯爆炸等安全威胁,这些威胁使得煤矿工作中的作业场所和各个环节都存在着重大的安全隐患。

(三)安全技术及装备无法适应当前的开采需要

随着煤矿开采技术的不断发展,煤矿矿井也在不断的加深,这就会相应的出现以前所未出现的安全灾害,比如地热等方面的问题,而这些安全问题在目前都还无法实现有效的预防和治理。此外,虽然目前在煤矿开采技术方面得到了不断的提高,但是在安全技术和设备上还是无法适应当前的开采要求,依然存在有些设备的更新速度过慢、可靠性差等方面的情况。

(四)煤矿工作环境依然严峻

虽然在近年来,我国一直都在推行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但是由于煤矿工作环境上的特殊性质,有很多工作环境都没有得到改善。比如工作空间狭小、粉尘弥漫、照明条件差、顶板淋雨等多方面问题,这些问题对煤矿职工的生命健康是种严重的危害。

三、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措施

(一)强化各级领导的主体责任意识,建立落实各级领导安全责任制和自我约束机制

煤矿能否实现安全生产,领导是关键。煤矿安全规程明确指出,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只有第一责任者高度重视,确实负起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才能得到顺利执行。所以必须建立领导安全责任自我约束机制,使他们到其位,尽其责,守其职,用制度来约束领导的行为,用制度来保证安全责任的到位。

(二)强化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治本,就必须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而员工的培训正是提高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之一。新入矿工人、在职员工,一定要按照《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要求,保时、保质地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除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外,应结合各个矿井的实际生产条件进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应急预案、煤矿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责任制的培训学习,提高员工的安全认识,掌握矿井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正确的操作方法;使员工自觉地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培训的方式可多样化,安全图片展、放映安全事故案例、针对安全事故案例让员工和教师共同讨论、模拟和现场教学、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等。

(三)狠抓制度建设,实现规范化管理

安全工作是综合性工作,管理因素多、变化大、工作千头万绪,涉及方方面面。因此必须全员抓、全过程抓、全方位抓,实现规范化管理。要实现这一过程,就必须建立一套严密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1.建立矿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要围绕百万吨死亡率这个指标层层分解。在制定目标时,能量化的要尽可能量化,还必须制定具体的措施来保障目标的实现。2.建立重奖重罚制度。要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实行全员风险抵押金制度,把各部门及个人的安全效果与经济利益挂起钩来,实行目标激励,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参与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四)狠抓质量标准化,在质量标准化中实现安全管理

质量标准化是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多年来的事实告诉我们,工程质量达标的单位,生产安全状况就好。要做好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正确处理安全与质量、产量、效益、成本之间的关系。2.要强化现场管理,抓工程质量一步到位,实现动态达标。煤矿生产是一个动态过程,动态达标,安全生产才有保障。3.要坚持标准,严格检查验收,并严格考核、奖惩。检查要从严从细,考核要客观准确,对于工程质量优良的单位,给予上浮单价,对不合格工程责令重新整改,直到整改合格方予结算工程款,并给予单价下浮。4.要以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为重点,全面铺开,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参考文献:

[1]李爱灯.谈谈煤矿安全生产问题的原因[J].才智,2009,(34).

第10篇

[关键词]煤矿机电设备 存在问题 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O21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6-0292-01

引言

煤矿生产安全性能系数需要很高,煤矿企业必须在安全政策要求范围之内进行煤矿资源生产。但是,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煤矿企业在很多情况下违反了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要求而进行违规生产,从而导致煤矿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危害了煤矿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损失之大,危害之广显而易见。

煤矿机电设备在工作中要求具备安全生产的基础性能,这就要求,煤矿机电设备在质量上要实现稳妥的保证工作。在煤矿机电设备的引进、审检、运行、维修等环节上应严格执行,定立相关严格的执行制度,实现煤矿机电设备在质量的管理方面的发展优势,从而外煤矿的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文章立足于煤矿机电设备质量管理的普遍现状,从众性研究典型,抓住重点,探讨有价值意义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和创新意义地提出相关解决措施,以期更进一步地贡献于我国能源资源生产,实现煤矿企业生产的绿化创新思路。煤矿机电系统是一个较为庞大复杂的系统,涉及到矿井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本文就当前我国煤矿机电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与对策,以供参考。

一、我国当前煤矿机电设备质量管理现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繁荣发展,国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能源资源市场需求日益显著,煤矿初级产品在我国北方就占有相当数量的市场。由此,近年来煤矿企业经济效益前景看好,发展机遇日益显著。在利益的驱使下和生产需要的要求下,煤矿企业在生产发展中不断引进先进的煤矿机电设备进行生产,以期实现更高的经济效益和降低煤矿生产中的安全事故。

目前,国内较为成熟的煤矿煤层开采已经逐渐转入深部开采。矿井的延伸开采,对煤矿机电的性能和管理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众所周知,煤矿机电管理在煤矿的安全生产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煤炭生产中的煤炭开采、运抽、提升诸环节都依靠机电设备、机电人员来对机电设备的操控也要严格的要求。

二、当前我国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存在的系列问题

(一)煤矿企业机电设备管理部门职能缺失

大多数矿井机电科都承担两种职能:机电管理和机电生产。机电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因为受到生产方面的不断影响,无法充分实现管理方面的全能工作,价值一些煤矿企业领导处于近期经济利益的考虑,没有实现对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的足够重视,从而在煤矿生产中导致煤矿企业机电设备管理部门职能的严重缺失。

(二)专业化和标准化专业人员缺乏

一些矿井没有专职机电标准化管理人员,多为兼职。部分机电职工标准化意识差,未能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三)设备管理环节不到位,深埋隐患

设备从选型、购置、验收、试验、安装、维护、修理直到报废的全过程管理在某些环节还不到位。设备老、旧、杂,带病运转,安全设施、保护装置不全,距《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差距较大。提升系统缺少缓冲装置和托罐装置,电控系统、制动系统保护不全。井筒 装备锈蚀严重,未能定期防腐。一些固定设备的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真空表、安全阀未按规定定期校验等。

(四)管理人员技术能力低,技术队伍素质低且培训不力

一些地方煤矿技术人员严重不足,技术管理不能指导生产,以政带技的现象相当普遍。井下供电“三大保护”未能按技术要求进行整定、测试、检查,一些仪器仪表老化而且不全,测试手段和方法落后等。一些地方煤矿机电管理人员文化较低,专业技术水平不高。机电职工一般未接受过机电专门技术培训,理论知识不足,实践经验缺乏,违章作业时有发生。设备故障率较高,因电气失爆而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几乎年年发生。

尽管地方煤矿的机电培训工作年年进行,但由于针对性、实用性不强,抽象理论讲解,职工无法在实践中应用。未能实现“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培训达不到目的。

三、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提高管理力度,实现煤矿机电设备优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矿井领导重视机电管理是加强机电管理的关键。实行设备运行全过程的管理,追求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优化,从技术、经济、组织三方面进行综合管理。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把工程技术人员、职工组织到管理活动中来,学习先进矿井机电管理的经验,制定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提高机电管理水平。

(二)实事求是,实现煤矿机电设备的辩证管理

矿井机电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组织形式、体系结构都要因地制宜、因矿而异,不能采用一个模式,但应相对稳定。对于井型较大、基础工作比较扎实的矿井,设置机电管理科,负责全矿机电技术、设备管理、机电工作调度,对全矿机电工作实行统一管理。井型小、生产环节简单、设备拥有量少的矿井,机电管理科和机电工区可以合二为一,有利于减人提效。

(三)优化煤矿机电管理,实现标准化管理目标

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组织,提高全体机电人员的质量标准化意识,按标准化要求开展机电工作。机电标准化是确保矿井机电安全生产的基础,地方煤矿应逐步完善机电标准化工作,成立标准化领导小组,制定标准化建设奋斗目标及具体措施、完成时间。

结束语

综上,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关系到煤矿企业经济利益的发展和煤矿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不可视而不见。应加强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实现更优更好的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为我国煤矿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只有实现煤矿机电设备的严格管理和标准化管理,不断优化管理模式,才能给煤矿企业生产带来更好更多的福音。

参考文献

[1]宋卫军;煤矿机电管理的问题与对策浅析[J],硅谷;2008年16期

[2]董晓钧;加强煤矿机电设备管理促进矿井安全生产[J],装备制造技术;2008年05期

[3]徐靖来;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与维护[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7年27期

[4]艾井石;煤矿机电事故原因探析及对策思考[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8年02期

第11篇

肮脏、混乱、危险……在人们的印象中,煤矿被这一连串字眼裹缠着。但是,笔者5月28日在永定县小坑井煤矿、鑫源煤矿参观采访时,看到的却完全是另一种样子。这些煤矿的工业广场、综合办公大楼、井口值班室、工人宿舍、澡堂、食堂等生产、生活设施布局规范、整齐、合理,外观整洁大方,花园式煤矿已初具雏形,给人以赏心悦目的感觉。同时,各岗位人员配备齐全,规章制度完善并有效落实。井下运输、提升装备使用了有煤安标志的电瓶车和矿用绞车,工人随身携带自救器……这些煤矿的变化,得益于永定县委、县政府把整顿规范煤炭开采秩序、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当作煤矿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生命工程”、“民心工程”来抓,推动了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

永定县是福建省重点产煤县之一,含煤面积约600平方公里。永定县坚持一手打击关闭无证非法煤矿,一手科学、安全、规范、有序地抓可持续发展。在完成《永定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基础上,在全省率先编制、实施《永定县煤炭开发总体规划》。并明确资源整合目标,从根本上解决矿山企业“多、小、散、乱”问题,即到2007年底,要彻底淘汰关闭年生产能力3万吨(含3万吨)以下的矿井,煤矿井下基本实现轨道矿车运输;到2008年底,力争通过联改、改扩建和资源整合,全县所有持证煤矿实现年产6万吨以上井型,其中年产30万吨矿井1家、9万吨以上15家。目前,永定县已开工建设的联合改造矿井23个、联改井口154个,设计总生产能力156万吨/年,新增95万吨。

与此同时,永定县采取“示范带动、分批实施、分类推进”的办法,扎实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2006年,县里将小坑井等10对基础较好的矿井列为第一批质量标准化建设示范矿井。据测算,首批10对标准化示范矿井,共需投入建设资金8130万元。为调动企业的主动性、积极性,永定县在全省率先出台煤矿标准化示范矿井建设奖励制度,县财拨出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奖励首批10对标准化示范矿井建设;并对进度较快的5家示范矿,另外给予每矿10万元的专项奖励。目前,这10对矿井已完成投资5110万元,其中小坑井、大排联办矿、鑫源煤矿、大弯科煤矿、西茅岐煤矿等5对矿井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其余示范矿井今年上半年可全面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06年被评为“全省质量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的小坑井煤矿过去存在使用非矿用设备,无专用火工库、消防材料库和矿山救护设备等问题,工人生活条件差。该矿被确定为示范矿井后,对照质量标准化建设要求,投入资金1300万元,改造井下各系统设施和地面生产生活设施,安全生产面貌发生了质的变化。目前,全县23家煤矿正全力开展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列入下一批名单。

第12篇

为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重要性、指导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对象与范围

1.本指导意见所指的小煤矿是年生产能力30万吨及以下的煤矿,包括基建、技改、资源整合及正常生产的各类矿井。年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上的煤矿、国有重点煤矿企业中的小煤矿和其他国有小煤矿,可参照《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116号)执行。

(二)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2.加强安全基础管理是加强小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迫切要求。我国小煤矿占矿井总数的90%左右,其产量占总量的三分之一。但是,小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差、生产工艺落后、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责任不落实、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不规范、安全培训不到位等安全基础管理薄弱的问题突出,违法、非法生产的现象时有发生,事故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起数占全国煤矿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安全生产状况十分严峻。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工作,对落实国务院确定的从*年下半年算起,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到2010年明显好转的目标,任务十分紧迫和重要。

3.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是实现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小煤矿是我国煤炭开采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其健康发展,必须依法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煤矿,通过资源整合、技术改造,改善矿井安全生产条件,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与此同时,必须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实现小煤矿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小煤矿基础薄弱、事故多发的状况。

(三)指导原则和目标

4.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要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点遏制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重特大事故;坚持企业负责、政府监管,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地方人民政府要落实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本地区小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5.在完成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工作任务的同时,通过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到2010年,小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实现“煤炭工业‘十一五’规划”的要求。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小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机制

6.完善矿井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矿井设立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技术副矿长,总工程师,下同)等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矿长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生产、辅助单位要配齐具有相应安全生产管理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

7.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小煤矿必须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煤矿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下同)、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辅助单位、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

8.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小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人员下井跟班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障职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落实职工安全培训;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报告和组织事故抢救;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和维护企业安全生产诚信。

9.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矿井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5人,并确保每班都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在井下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10.落实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小煤矿每周至少由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要明确责任,形成纪要,并在下次会议检查落实,留有记录。

(二)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11.建立技术管理体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矿井设立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矿、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12.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加强矿井灾害预防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绘制矿井相关图纸,图纸要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并与实际相符,采掘工程平面图每半月要实测填图一次,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送相关图纸。对矿井地质情况、开采情况、周边矿井采空区情况等要由技术人员定期进行分析,针对性的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形成完整的技术基础资料。严禁超层越界开采。

13.确保矿井生产系统完善可靠。矿井和采区生产布局科学合理,回采工作面采用正规壁式采煤方法,严禁巷道式采煤,确保系统完善,运行可靠。年产6万吨及以下的矿井、年产6万吨以上矿井的一个采区只准一个采煤工作面,两个掘进工作面同时生产。

14.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一通三防”专项措施,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每旬组织1次对矿井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随时测风,严禁采掘工作面微风或无风作业。对风门、局扇等设施明确专人看管和维护。矿井必须安装瓦斯监控系统,并确保传感器安装符合规定,系统完好,监控有效。采掘工作面要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工,及时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情况,杜绝超限作业。煤与瓦斯突出煤层必须落实“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掘进工作面实现“三专两闭锁”。矿井按有关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并保证有效使用。开采自然发火煤层必须落实综合防灭火措施。所有矿井都要建立防尘系统,落实综合防尘措施。

15.加强矿井水害防治的技术管理。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受水威胁的矿井和区域必须建立探放水队伍,配齐探放水设备。技术负责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对矿井水情调查,查明矿井和采区水文地质条件,制定水害防治的专项措施。

16.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技术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技术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重大安全隐患或技术难题,应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经专家论证,矿井在技术上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立即停止生产。

(三)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17.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0次,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次。井下每班必须确保至少有1名矿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带班人员要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生产重点环节,督促区队加强现场管理,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18.落实现场管理制度。煤矿要严格落实井口检身制度,严禁人员酒后或带火种等下井。要建立各生产、辅助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坚持作业现场带班,加强现场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组织生产,从严查处“三违”现象。现场存在安全重大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存在险情时必须立即将人员撤出到安全地点,并及时上报。

19.加强现场作业管理。每个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煤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向现场人员贯彻后认真执行,生产和辅助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贯通巷道、排放瓦斯、处理自然发火、探放水等工作,煤矿技术负责人要到现场指挥和管理。

20.加强现场的顶板管理。井巷推广使用锚喷支护,回采工作面采用金属液压支护,2008年底淘汰木支护,严禁无支护从事采掘活动。要建立采掘工程质量班组验收标准和办法,严格当班的质量验收,及时解决存在的质量隐患和安全问题,确保采掘工作面支护优良和作业安全。

21.加强矿井机电管理。建立设备定期查验、检测、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保证设备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完善供电系统和规章制度,严格按规定实行双回路供电,定期检修供电线路、设备,保证矿井用电安全。

22.加强爆破材料和放炮作业的管理。建立健全爆破材料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爆破材料的储存、运输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严禁使用非矿用安全型炸药;保证矿井爆破材料“领、用、销”的数据记录真实、一致;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煤矿井下爆破作业规程》,坚持“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分别检查现场瓦斯,瓦斯超限停止操作)和“三人连锁”(班组长、安检员、专职放炮员三人共同认定后,才许放炮)放炮制度。

23.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建立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制定年度达标计划和考核标准,努力实现小煤矿采、掘、机、运、通等系统及地面设备设施的安全质量标准化。

24.落实职业危害的防治。配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防护设备与装置,认真落实现场防治呼吸性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的措施,切实改善井下作业环境;如实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按标准为职工免费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四)加强隐患排查的管理

25.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按有关规定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维简、折旧等费用,保证隐患整改的资金投入。每年制定安全资金提取和使用计划,安全资金要设立专用账户,专款用于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要制定专门计划,落实资金,明确专人负责。

26.加强隐患排查整改。煤矿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矿井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生产辅助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负责随时进行隐患排查。煤矿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限期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按规定由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组织进行验收。每季度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提交隐患排查整改书面报告。

27.认真做好停产整顿、节日放假停产检修和复产验收工作。停产整顿的小煤矿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限期完成整改。节日停产放假或检修的矿井必须制定和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恢复生产前,煤矿企业要制定具体的复产方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对员工要集中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煤矿整顿、整改完毕后要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煤矿不得恢复生产。

(五)加强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

28.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核准制度。新建、资源整合、技术改造矿井的生产规模,应符合煤矿建设项目产业政策。新建、改扩建煤矿项目,必须由项目单位提交项目申请报告,报有关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建设。“十一五”时期,各地区一律停止核准(审批)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新建项目。

29.实施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煤矿建设项目必须编制《安全专篇》,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后组织施工。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方可投入生产,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0.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资源整合、基建和技术改造的矿井,必须按照设计进行施工;严禁资源整合期间突击生产,严禁基建过程中边施工边生产,严禁在改扩建区域进行生产。施工单位要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按照设计核准的建设工期组织施工,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建设单位对煤矿建设施工安全负相应的管理责任。

(六)加强劳动组织和用工培训管理

31.加强作业现场劳动组织管理。煤矿必须严格按煤炭生产许可证登记能力组织生产,实行科学的定额定员管理,严格控制入井人数。建立井下人员管理系统,对井下人员实行入井、升井登记制度,实时掌握井下人员情况。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杜绝两班交叉作业。

32.严格井下从业人员准入标准。煤矿对招用的井下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必须按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完成其就业前的培训,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严禁使用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井下作业。

33.严禁以包代管或层层转包。煤矿不得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的一律不得生产。煤矿违规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34.保证安全培训条件。煤矿要明确培训管理责任,制定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场地、经费、教材、教员及必要的实验仪器设备,确保按规定落实对职工的培训。自身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小煤矿,必须与具备资质的培训基地签订教育培训协议委托培训。

35.落实全员安全培训。煤矿对新招入矿的井下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不少于72学时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4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井下作业人员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相关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七)加强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

36.加强应急管理建设。煤矿要制定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实施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制度,并报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确定事故或紧急状态下的防范避灾、救灾措施和处置程序,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定期组织培训和演习。

37.保障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配备救护装备;不具备单独设立救护队条件时,应当落实兼职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保证事故发生后能得到及时救援。

38.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煤矿企业负责人应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组织抢险,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严禁发生事故后逃匿;支持和配合事故调查工作,不得提供伪证和虚假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开展警示教育,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整改和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按规定及时存储或补齐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资金。

三、加强小煤矿安全监管,扎实推进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一)健全小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机制

39.落实小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政府作为小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要完善小煤矿安全监管机制,充实和加强本地区煤炭行业安全监管力量,制订本地区煤矿安全发展的整体规划,研究制订有利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地方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依法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推进小煤矿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实施煤矿的整顿关闭。小煤矿要自觉服从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

40.健全相关职能部门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制度。煤炭行业管理、安全监管监察、国土资源、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相互配合,统一行动,落实对小煤矿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煤矿生产中的违法、违规和非法生产行为。对不服从政府依法监管,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煤矿,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罚款、停产整顿、吊销相关证照、依法关闭等行政处罚。

41.严肃事故查处。严格依法依规追究事故责任人特别是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小煤矿主要负责人要予以资质处罚:对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责任事故或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一次死亡1至2人责任事故矿井的主要负责人,暂扣其《安全资格证书》和《矿长资格证书》,责令参加复训,合格的退还其两个资格证书,不合格的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和《矿长资格证书》;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或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至9人责任事故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和《矿长资格证书》,5年内不得颁发。

(二)扎实推进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42.加强组织领导。煤炭行业管理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层层抓好落实。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43.发挥员工监督作用。小煤矿要组织员工参与、监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要认真落实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制度,为群众监督员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员的安全生产现场监督作用。

44.发挥社会舆论和公众的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典型事故案例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要予以曝光,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鼓励和支持群众和媒体举报煤矿违法违规生产、重大安全隐患、瞒报伤亡事故等。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加强基础管理、搞好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