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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指导意见

时间:2023-07-20 16:31:1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经济责任审计指导意见,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经济责任审计指导意见

第1篇

关键词:综合开发 利用 经济责任审计 成果

电力行业是国家垄断性行业,由于其特殊的发展背景,在体制、机制转型期,行政指令性计划仍占据管理的重要地位,各级电力管理机构高度集权,尚没有完善的市场竞争机制来推动其长远发展,缺乏市场条件下有效监管的经验和手段。经济责任审计是以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为目的,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事项为主线,以审计相关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真实、合法、效益性为基础,以绩效分析和评价为核心,集财务收支、财经法纪、经济效益审计为一体的综合性审计。笔者所在供电企业近年来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上积累一定的实践经验,形成了一些基本的认识。同时也在工作中发现,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方面尚有大可挖掘的潜力。因此,如何在总结已有经验成果的基础上,更好地规范和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撰写,有助于新时期电力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的综合开发与利用,并为其他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有效利用提供经验借鉴。

1.电力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的主要途径

1.1被审计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

对于在经济责任审计查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分别提交不同层次的负责部门进行处理。如属于被审计单位会计处理上的技术性差错或内部管理中较小的漏洞等轻微问题,审计人员一般会随时指出并提出口头建议促使被审计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改正,保证审计成果及时准确的运用。而对审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或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审计部门则以审计报告形式体现,及时向被审计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反馈,由其督促被审计单位针对相关问题制定相应的管理和监督措施,纠正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漏洞及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被审计单位的成果运用情况,要求其通过书面形式及时向审计部门反馈整改情况,以促进被审计单位各项管理的良性循环。

从近几年嘉兴局实践来看,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直接促进了被审计单位有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据统计,近三年来嘉兴局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应用促使被审计单位在用电营销、电费管理方面新建3项制度,促使被审计单位对原有的工程管理、多经规范、用电管理方面等20多项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这些制度的建立,使各项业务活动进一步规范。此外,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还规范和加强了被审计单位的内部管理,增强了相关工作人员的自律意识,提高了风险控制的自觉性。

1.2审计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

内审部门利用审计成果的目的,在于提高内审工作效率,节约内审成本。电力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经营运作方式是持续稳定的,通过对以前时期内相关审计成果的分析、比较,可以减少后续有关审计项目的工作量,避免重复工作,节约审计费用,降低审计成本。同理,对相同或相似经营方式的单位,利用相关审计成果进行横向比较,围绕重点事项开展查证工作,可以少走弯路,缩短审计查证周期,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此外,通过收集和利用有关审计成果,对同类企业历年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对比分析和研究,能够得出的审计结论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从而收到较好的审计效果。

在嘉兴电力局的实践工作中主要做好两个方面的衔接:一是做同类别审计项目之间的衔接,实现对资料的横向利用;比如在开展的对5个县(市)局经济责任审计时,将在别的县(市)审计中发现突出的营销方面的问题,比照使用到正在审计的项目中,把在审计中发现的分散问题的进行集中加工、提炼,形成营销审计问题方面的专题报告。二是做不同年度同一审计项目之间的衔接,比如在近年开展的三轮经济责任审计中,通过对不同年度开展的对同一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资料的纵向利用,实现对审计单位的长期关注,对审计成果应用的长期跟踪,使审计成果得到进一步深化。

1.3组织人事、监察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

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能实事求是地反映存在的问题,组织人事部门利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以强化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另一方面,审计成果所提出的改进意见,可使一些缺少经验的领导干部提高经济管理水平,从而提高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

在嘉兴电力局的实践中,任中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均作为年底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审计评价纳入干部履历档案;每年审计部都会汇总分析在当年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并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做专题发言,针对个别被审计对象整改不到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会上及下次的审计报告中通报批评,督促其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嘉兴电力局建立了审计向职代会报告制度,使审计成果的转化运用在公众监督下开展。

2.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有待挖掘的潜力

2.1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的单一性和浅表性

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在实践中往往只注重在审计结束后的应用,即:被审计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针对本次审计提出的相关问题纠正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漏洞及违法违规行为,制定相应的管理和监督措施;人事管理部门将成果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等。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经常涉及到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些新问题,这个优势决定了审计成果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通过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新问题,结合历年审计过程中关注的企业高风险、高效益的核心领域有针对性地编制审计计划;通过对历次审计成果的分析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工作方案,并进行适时调整。运用审计成果所反映出的经营中的问题及症结,辅助企业管理者决策,规避企业经营风险。

2.2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的单次性

笔者在审计工作中发现,在审计结果中不能找到其他重要参考资料能够用于干部考察、日常管理、监督,反而只能找到被审计对象有无重大经济决策方面的失误和违纪违规行为。同时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使用往往仅针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很少以被审计单位为例,在与被审计单位具有很强同质性的其他单位中运用,审计成果运用的扩大效用不明显。

2.3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的单向性

审计成果在流转上的封闭性导致审计成果运用的单向性。审计部门接受委托完成审计报告只需要报送委托部门,至于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怎么利用,具体运用部门对审计项目有哪些要求等问题,审计只起到鉴证作用。另一方面,审计成果与干部升、降、免职之间没有具体的标准,被审计人也不清楚审计成果对其产生哪些影响,自己在任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与职位升迁有多大关系。另外审计成果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职代会上封闭单项流转往往因为涉及敏感事项不对社会公开披露,无法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审计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很好的结合起来。

综合上述三点,目前供电企业对审计成果的综合利用工作还处于粗放经营状态,审计信息开发层次浅、附加值不高。电力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必须强化对审计成果的消化和吸收,充分挖掘审计成果资源的潜力,延伸与拓展审计成果运用的空间和途径。

3.综合开发和利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思考――对电力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进行延伸与拓展

3.1建立健全审计成果运用制度

笔者认为为了更好的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要想规范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就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保障措施,来提高其运用的执行力。通常从三个方面着手:首先,要从运用范围、方式、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有理有据的规范,建立统一有效的指导意见。其次,逐步建立审计各部门之间的配合机制,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能够实时的进行成果信息交流。最后,要从经济责任审计的通报、公告、档案管理方面建立成果共享制度,强化对审计结果的分析利用。

3.2加大审计成果综合分析力度

建立审计成果定期分析与归纳制度,大力开展综合分析工作,实现按照批次将各个单位的经济责任工作进行汇总,归纳出共性问题和根本动因。在分析结果的基础上,对各批次中的共性问题进行提炼,分析这些主要根源的形成原因,找出根治的方案。做到不同类别、不同年度、不同子项目审计项目之间的衔接,实现对审计资料的深层加工。通过四个方面的衔接在具体审计项目的全过程中有效利用审计成果综合分析结论。

3.3增加审计成果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公开审计结果可以将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有机结合在一起,利用社会舆论具有传播范围广、反映速度快、影响震动大的特点,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曝光,以形成强大的社会压力,促使审计查出的有关问题能够得到尽快的落实和纠正。在充分利用现有的审计成果的基础上,将提炼加工的审计档案进行公布,主要包括情况反映、通报、简报等方式,增加审计的透明度,为企业改进管理服务提供参考。

3.4建立审计成果共享网络

审计成果的充分有效利用,离不开新的技术手段的运用,主要是以嘉兴电力局的审计管理平台为基础,将审计、人事、纪检等部门形成的局域网建立共享信息库。在审计平台中实现电子档案的归档,局域网之间能够实现随时调阅审计资料,将已有的案例库应用到分析、分类、归纳等应用软件程序,最后将审计报告中整改意见和措施输入计算机,即时跟踪督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情况,将审计、人事和纪检等部门的工作协调统一,研讨分析实际问题。

参考文献:

[1]程文.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探讨]J].青海民族大学学报,2010(4),P64―66.

[2]孙茂琴、李卫国.浅谈内审成果在电力企业的应用[J].财务与会计,2004(8),P36―37.

第2篇

【关键词】政府部门;内部审计;现状;改进措施

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行为。政府部门内部审计通过关注和监督本单位国家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财经法规、财经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在规范内部管理、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2016年中内协成果展示会上,全国政协原副主席、审计署原审计长、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名誉会长李金华指出,内部审计在国家整个审计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与国家审计不同,内部审计应当紧紧围绕“防范风险、提高效益”这8个字开展工作,各项风险防范好了,效益就上去了,组织的健康发展就有了保障。内部审计在整个审计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可见一斑。

一、政府部门内部审计现状

1.内审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

(1)依据市政府2016年1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批示,公安、教育、卫计委和市总工会等31个政府部门和单位中,其内设机构的职能涉及内审工作的单位20个,占比64.52%,但是仅公安部门内设专职审计科、市总工会内设经审办负责内审工作。

(2)本市纳入统计范围的上报内部审计情况的单位性质包括企业、金融、行政、事业和其他。其中,政府部门内审机构、人员占比情况2014年、2015年分别为:内审机构14.29%、22.22%;专职机构10.53%、13.33%;内审人员18.25%、11.01%;专职人员占比7.00%、7.32%。专职内审机构2015年与2014年持平,专职内审人员减少14.29%。

2.内审机构完成审计项目情况

2014年、2015年内部审计情况报表汇总发现,政府部门内审机构完成审计项目占当年全部审计项目数分别为9.78%、2.08%;财务收支审计占比72.73%和1.19%;经济责任审计占比8.93%和2%;信息系统审计为0和14.29%;基本建设审计为0.31%和0;其他为1.58%和7.5%;效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均为0。审计总金额占比分别为0.02%和0.01%;提出建议意见被采纳分别为14.58%和2.85%;增收节支两年均为0。

二、政府部门内部审计现状不容乐观

1.政府部门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程度参差不齐

一是有的部门内部审计基础工作扎实有序,如工会系统的内部审计,《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对工会审计机构和人员、审计职责和审计程序等有明确规定:经审会下设办公室即经审办,承担经审会对本级和下一级工会审计的职责。该市总工会经审办每年会有计划地对市总本级收支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工会资产、工程项目和市总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县(市)区、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受经审委的委托向市总全委会报告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情况和下年主要工作安排。

二是有的部门内部审计局限在会计核算的监督管理,如某主管部门内设财务中心,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会计核算,建立并执行本系统财务工作管理办法。局本级负责对下属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同时,发挥了审计监督的作用,但仅有的财会人员,受人力、时间和职责的限制,管账和管事脱节,内控制度未得到全面有效执行,个别下属单位仍存在违反财经法纪的现象。

2.政府部门内部审计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力量薄弱,效果不佳

调查资料表明,该市政府部门仅工会、公安系y设置内部审计专职机构,其他各部门、各单位均由财务部门承担内审的职责,在当前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下发之后,建立健全专职内部审计机构,还需要一定的时间。由于未设专职审计机构,被授权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多为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人员少,与其承担的财务、审计工作量不相匹配,势必影响内审的覆盖面,审计成效不佳。

如某主管部门所属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36个,其中副县级以上单位9个,科级单位27个,财务科工作人员5人,尽管每年由财务科牵头,抽调下属单位的财务力量参与到内部审计工作,但人力不足、时间有限,仍是财务部门面临的困难,内审范围多局限在27个科级单位离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没有更多的力量有计划地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基建项目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和国家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等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从审计对象到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很难实现,没有充分发挥内审的监督、检查和规范作用。

3.审计部门对本级政府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量不足力度不够

《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要求,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该市审计部门对政府部门内审情况的指导和监督从未放松,一直贯穿在相关审计业务中。业务科室在具体的审计项目中,在评价内部控制建立和是否有效执行方面,要对被审计单位有关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监督和评价。

以经济责任审计为例,两办《规定》之前,该市根据《XX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量化办法(试行)》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应当实现的工作目标和履行的经济责任情况,给予量化评定。“对下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作为量化考核的一项内容,有无内审制度、是否开展内审工作,会影响所得分数与分数标准及对应的评定档次。

两办《规定》后,“对下属单位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仍是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I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必须反映的内容。审计实践中,因审计部门内审协会专职人员、时间和精力有限,对政府部门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工作的专项指导和监督工作相对比较薄弱,对其指导和监督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的措施分析

1.加快内部审计立法

从我国内部审计协会2015年的新闻会获悉,在审计署和协会的推动下,内部审计规范化进程加速。2013年,协会修订了新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实务指南等,《审计署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2014年1月16日)正在积极修订之中。而我国审计监督体系中的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已颁布审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但还没有出台注册内部审计师法。建议尽快研究制定符合新形势下经济发展要求且与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法规,用法律明确内部审计机构的地位、结构等,从而使内部审计纳入法制轨道,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的重要作用。

2.制定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势在必行。目前,全国各地及行业主管部门相继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浙江省温州市审计局出台内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对指导监督的范围、职责、方式等做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国家审计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辽宁大连、上海浦东新区等制定了相关文件,从内审工作的职能定位、组织体系、质量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加以明确和规范,并对发挥协会作用和强化服务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四川省政府日前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规定6种情形下必须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其中包括对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要求。2015年12月财政部下发《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指明了方向,各地要根据财政部的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加快制定内部审计制度,从而让内部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扎实有效地履行职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3.审计部门创新审计方式,与内审机构有机结合,逐步实现审计全覆盖

专职内审机构和专职内审人员能够熟悉掌握本单位有关的政策法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本单位的工作目标、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及工作流程等,可以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措施和改进建议,有效提高内审工作质量,加大内审工作力度,为领导决策、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提供强有力的内部保障。

审计署《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提出关于加强审计资源统筹整合的总体要求。一方面,国家审计部门可以通过加强对内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内审机构和人员的指导,提升内审审计质量,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内审人员熟悉本单位或本系统业务情况的优势,与国家审计部门有机结合,参与审计组,适当分工,合理确定职责,让内部审计在审计项目实施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提高国家审计工作效率,弥补国家审计编制不足与全覆盖的需要之间的矛盾。

审计实践中,内部审计从审计理念上应当从监督为主转向监督与服务并重;审计内容上应当从真实性、合法性为主转向真实、合法、效益性并重;审计方式方法上,应当从事后监督为主转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并重,充分适应不同审计工作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

综上所述,各级审计机关要认清形势,努力成为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的实践者,积极履行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把内审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管理机构,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内部审计管理水平,解决好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谋求实现内部审计管理发展的新突破。

参考文献:

[1]《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

[2]《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03年审计署令第4号)和《审计署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2014年1月16日).

[3]《辽宁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15号).

第3篇

一、开展海关内部绩效审计的必要性

(一)开展海关内部绩效审计是政府审计发展的必经阶段从世界审计发展史看,政府绩效审计兴起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西方国家,20世纪40年代以后,随着国家公共开支的大幅增长,经济资源与需求矛盾的日益尖锐,人们对提高公营部门支出的效益和明确支出经济责任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审计的范围发生了很大变化,政府审计开始进入以绩效审计为中心、绩效审计与财务审计并存的现代审计发展阶段。欧美国家的政府绩效审计在20世纪70至80年代得到较快发展,20世纪90年代完成了传统财务审计向绩效审计为中心的转变,截至2005年,开展绩效审计的工作量高达80%以上。欧美工业化国家各国最高审计机关已对政府绩效审计的概念、内容、目标、标准和方法、程序、审计报告等做了规定,并制定了审计指南,但各有不同。由此可见,政府绩效审计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政府审计的必经阶段,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公共开支不断增加,公共管理的复杂性日益显现,人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诉求不断增强,实施政府绩效管理显得格外重要,政府绩效审计也必将成为审计工作的重点。因此,开展海关内部绩效审计也是海关内审工作的发展方向和必须遵循的规律。(二)开展海关内部绩效审计是我国审计实务发展的要求我国对政府绩效审计的理论探索始于20世纪80年代,实践探索始于21世纪初,大致分为三个阶段。2000年至2005年,试点探索阶段,随着建立高效、精干、廉洁的服务性政府机构的提出,如何利用绩效审计促进政府利用有限资源,提高财政支出绩效的实践探索变得迫切,我国开始试点探索政府绩效审计,主要体现在以深圳和青岛为试点代表的政府绩效审计。2006年至2008年,发展阶段,《审计署2006至2010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将“全面推进效益审计,促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资源利用效率、效果,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从审计内容和审计方式上坚持“两个并重”作为完成该项任务的保障,它标志着政府绩效审计已经成为我国审计工作的发展方向。2009年至2012年,全面推进阶段,《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全面推进绩效审计,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配置、使用、利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促进提高政府绩效管理水平和建立健全政府机关责任追究制。到2012年,每年所有的审计项目都开展绩效审计”,这标志着我国审计工作由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效益审计并重,提升到全面推进政府绩效审计层次。十几年来,我国不断探索政府绩效审计的实现方式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样,海关内部审计也要根据国家审计确定的工作方向,开展海关内部绩效审计。(三)开展海关内部绩效审计是加强海关内部管理的必然选择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海关职能实现方式也在不断地调整,根据当前国际贸易的形式和海关的管理结构,一项业务的办理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内部流转的环节较多,协调性事务不断增加,必然会影响行政效率和行政效果。新一届的海关总署党组提出了“四好”工作目标,2013年全国海关关长会议要求完善海关考核评价机制,开展各直属海关“四好”绩效管理制度研究,在此情况下,海关内审部门也要围绕“四好”工作目标,开展绩效审计研究,提出绩效审计的实现途径,评价绩效管理制度是否可行合理,考核评价机制是否有效落实,为提高海关管理绩效,更好地实现“四好”目标服务。另一方面,从海关近年来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看,直接违反规定的案件不断减少,而用工作效率换取不正当利益情事的发生呈上升趋势,开展海关内部绩效审计可以进一步加强监督,发挥事前预防的作用,防范廉政风险。

二、海关内部绩效审计的现实基础

(一)合规性问题呈现减少的趋势,为开展绩效审计提供了必要的前提近年来,海关构建风险管理机制,推进大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形成了良好的内部管理机制,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各领域加强职能监控和检查,有效控制了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专门审计监督有了长足的发展,近年来,海关通过经济责任审计、督察等监督工作,发现和查处了大量违规情事。从审计监督的结果看,商品归类、减免税等领域的合规性问题呈下降趋势,发现的问题多涉及新的商品以及非海关审批权限所致,为开展绩效审计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基础;另一方面,部门之间的联系配合,“结合部”之间的问题日益突出,对开展绩效审计提出了现实需求。(二)海关内审体制不断规范健全,为开展绩效审计提供了有力的体制保障近年来,海关相继出台了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督察、内部控制等内审领域的署级规范,海关内审的审计方法、审计手段不断创新,审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海关内审法制、组织、评价、队伍体系,为开展海关内部绩效审计提供了有力的体制保障。(三)各领域逐步形成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为开展绩效审计提供了权威的标准内审部门在开展绩效审计时,需要运用相关领域的考核评价指标,一方面评估考核评价指标的落实情况,另一方面也需要对指标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予以评价。在当前海关系统,有的部门已经建立了或正在研究制定本领域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并逐步予以完善。这些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的确立,为海关内部绩效审计的开展提供了检查评价依据和权威标准。(四)海关探索开展绩效审计,积累了一定的经验2005年,海关开始探索开展内部绩效审计,在前期试点和学习先进审计理念的基础上,结合海关自身特点,于2007制定了《开展海关管理审计的指导意见(试行)》,用以指导全国海关的绩效审计工作。经历了最初的试点后,至2012年,已对多个海关开展了管理审计,另外,许多绩效审计的要求分散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控审计、业务督察的相关规定中。通过绩效审计实践,海关基本理清了开展绩效审计遇到的主要问题,取得了一定经验。2013年,海关内审工作目标中,增加了绩效管理的标准,要求在内审工作中,围绕绩效管理要求,检查资金使用、进出口监管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是否达到预期效果,揭示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浪费问题。

三、海关内部绩效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绩效管理理念有待进一步强化首先,存在“依法行政”教条化的倾向。目前,海关已经从1998年腐败案件的阴影中走出,在十六字工作方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很好地发挥了各项职能,但是与此同时,有的执行者,甚至于有的管理层又走进了“机械执法”的误区,有的认为海关就是执行部门,只需要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实现工作目标就可以了,不需要考虑效率、效益的问题,投入成本与实际产出是否成比例不是海关应该考虑的问题。其次,对绩效审计的理解还不统一,一方面,我国的绩效审计理论研究大多是“舶来品”,有的理论著作甚至是纯粹翻译国外的著作,同时冠以效益审计、风险管理审计、风险绩效审计等全新的名字,还提出了“5E”、“6E”等诸多内容,而对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别是符合我国政府管理实际情况的绩效审计理论,则是较少涉及;另一方面,深圳市、浙江省的政府绩效审计走在了前列,其实务做法具有指导意义,但至今未形成一套国家颁布的绩效审计准则,这种局面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大家对绩效审计理解的不一致。再次,有的审计人员对开展绩效审计有“畏难情绪”,审计人员在开展绩效评价时,往往难以找到问题的依据,最终的结果是相关不良绩效的问题作为审计建议提出,内部审计人员也多由此对开展绩效审计产生“畏难情况”,希望能在相关规定完善后再开展绩效审计。(二)绩效审计机制不健全首先,绩效审计制度不健全,限制了包括海关内部绩效审计在内的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大家都在摸索着开展绩效审计,并没有多少成文的规定,《审计法》及相关规章也主要是针对财务审计和法规审计而做出的规定,基本上没有考虑绩效审计的特殊要求。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于2007年实施了《经济性审计》、《效果性审计》、《效率性审计》等关于绩效审计的内部审计准则,对绩效审计做出了一些原则的规定,但是这些准则一方面由于机构的原因,并不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地位,只能供海关参考,另一方面其规定较为原则和理论化,对绩效审计具体操作实施的指导性并不大。海关总署自2005年至2007年在海关系统开展了绩效审计(管理审计)试点,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于2007年制定了指导意见,该意见对海关内部绩效审计起到了推动和指导作用,但由于无成熟审计程序和标准可以借鉴,该意见并没有对海关绩效审计的标准以及评价指标的获得予以规定,因此,该意见对海关内部绩效审计的理念启蒙作用远大于其实务指导作用。其次,绩效审计的开展方式有待明确,审计方法有待进一步研究完善。绩效审计不同于传统审计,它在审计方式和审计方法上与传统审计有着明显的区别,海关目前的审计还大多停留在合规性审计阶段,使用的审计方法多为报表审查法、流程记录检查法等方法,并不能充分揭示绩效管理方面的问题,亦无法对绩效问题做出有效的评价。(三)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还需进一步增强一方面,不同部门对某一项业务的考核有重复,都根据自身监控范围制定了评价指标,但是由于评价指标的计算统计口径不一,导致指标计算结果出现差异,内审部门在使用相关指标时,被审计单位常常提出异议,有时会出现内审部门无法做出评价或做出的评价难以得到被审计单位认可的情况;另一方面,指标应用的公信力有待行政高层的确认和高级管理层的认可,各部门的考核指标在本业务领域的适用比较顺畅,但内审部门在把相关指标整合成综合性指标体系,评价被审计单位整体情况时,则需要得到行政高层和总署各部门、各直属海关等高级管理层的认可,在现行行政体制下,这是一项需要长期协调、逐步推进的工作。(四)现有海关内审人员的素质难以满足开展绩效审计的需要首先,绩效审计师需要具有较强的资料分析判断能力和归纳评价能力,需要不断更新知识,适应审计发展的需要,这就对绩效审计师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海关内审部门作为海关一个新生部门,内审人员长期从事合规性审计,对开展绩效审计的认识还不到位,其分析判断能力和综合评价水平离绩效审计的要求还有差距。其次,海关对内审人员的绩效审计业务的培训还需加强,近年来,海关系统每年都要举办内部审计培训,主要围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题目开展内审业务培训,培训的内容大多是工作任务的布置,合规性审计的方法和技巧,并没有针对绩效审计理念、绩效审计方法等内容的培训。再次,绩效审计师的培养需要长期的过程,一个优秀的绩效审计师需要经过海关多个岗位的培养,既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也需要管理、审计等方面的知识,而目前,海关对绩效审计人员的培养缺乏长远的规划,对绩效审计师与传统审计师的区别没有研究,这种缺乏人才储备和规划的情况都不利于今后海关内部绩效审计的全面开展。

四、海关内部绩效审计的发展对策

(一)转变并树立绩效管理观念,建立行政绩效管理模式海关做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实施垂直管理,其管理结构较地方政府而言相对简单,总署和直属海关机关做为管理者,隶属海关做为执行者,更容易树立绩效管理的理念并在工作中予以贯彻实施,从而为绩效审计的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首先,在顶层设计时,要有绩效管理理念,决策者在做出决策部署时要考虑投入行政成本与产出的关系,在制度设计和方案制定时,尽可能地优化行政资源配置,从行政管理的开端确立绩效审计的理念。其次,执行者要根据管理层的决策部署,争取以最快的速度、最经济的成本实现海关决策目标,并将执行中遇到的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的情况向决策管理层反馈,进一步完善优化执行机制,只有在绩效管理的理念下形成良好的上下联动的绩效管理机制,才能为绩效审计创造良好的环境,使开展绩效审计的起点更高。再次,监督者要适时介入到海关行政管理的流程中,及时发现纠正管理中存在的绩效问题,以利于决策者及时修正管理目标,执行者及时完善执行措施,提高行政管理绩效。(二)建立海关内部绩效审计制度,为绩效审计开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当前,“依法行政”、“按章办事”的理念已深刻贯穿于海关各项工作中,如果没有一套完备的海关内部绩效审计制度,那么,开展系统化、经常化的海关内部绩效审计工作就是一句空话。虽然《宪法》、《审计法》并未提供明晰的上位法支持,海关可根据自身管理情况和形势需要制定海关内部的绩效审计制度,规定海关内部绩效审计开展的原则、范围、评价标准、方法、程序等事项,为绩效审计的开展提供海关内部的上位法依据,海关内审部门出台海关内部绩效审计的操作规范,广泛征求海关各部门、各管理层级的意见,重点就评价标准等事项交换意见,这不仅是规范制订过程,也是宣传绩效审计理念,使绩效审计得到海关内部广泛支持、减少实施过程中阻力的过程,通过内部绩效审计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为海关开展内部绩效审计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三)将绩效审计融入到海关传统审计中,开展合规性审计和绩效审计相结合的综合审计根据国际上开展绩效审计的经验,海关绩效审计所处环境以及海关内审部门自身的实际情况,目前在海关开展纯粹意义上的绩效审计,时机尚未成熟,比较现实的做法是将绩效审计融入到传统审计中,开展综合审计,在审计进行的各个环节融入绩效审计的内容。首先,结合目前海关开展的审计项目,在审计目标上明确绩效管理的目标,将审计目标由“合规”为重转向“合规”与“绩效”并重。其次,在审计核查中,要在验证“合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绩效管理情况。再次,在审计分析评价时,要对绩效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分析,不仅评价被审计对象管理是否合规,还要评价其管理的绩效情况。(四)创新审计方法,构建形成多元化的海关内部绩效审计模式绩效审计发展领域和绩效审计的服务对象众多,绩效审计的目标就不可能是单一的,内容也不可能做到完全统一,因此绩效审计的目标与内容必须是多元化的,必须针对具体情况分门别类,确定各领域适用的绩效审计目标与内容,绩效审计目标与内容的多元化决定着绩效审计程序与方法的多元化,以此构建形成多元化的绩效审计模式。海关在开展内部绩效审计时,应结合海关管理特点,主要以审计对象和操作过程为基础选择审计方法,并注重各项沟通结果的运用。首先,以审计对象界定为基础选择审计方法,对海关税收征管、通关监管、保税监管、稽查、企业管理等执法类业务,主要采用效率分析法、风险绩效评估法。效率分析法,是指对海关履行公务所花费的时间进行比较分析,分析效率低下的原因(企业原因或海关原因),提出改进海关管理的意见。风险绩效评估法,是指要对海关业务执法行为进行汇总分析,查看是否存在无效执法,浪费海关监管资源的行为和情况。对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后勤服务等为执法业务服务的综合保障类业务,更多的要采用比值衡量法、进度核对法。比值衡量法,主要是对各类财物类数值进行比对,按照年度变化、不同海关同类业务支出的情况进行比对,比较综合保障类工作本身的绩效情况。进度核对法,海关综合保障工作是为海关执法服务的,内审部门要根据预算安排情况对综合保障的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核对,查看是否存在影响海关执法的情况,在执法部门和后勤保障部门之间架起一座联系沟通的桥梁,两者能够有效联通,促进后勤保障工作绩效的提高。其次,注重沟通成果的运用,绩效审计的证据除相关单证数据外,更重要的是调查问卷、座谈交流、情况反馈等沟通的结果,这是做出绩效审计评价的重要来源,也是支撑评价结论的主要依据之一。近年来,英国海关实行一种称为“绩效评估”的全新的管理模式,通过签订绩效协议,让所有的员工参与制定所在部门工作计划的全过程,让每个人都明白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在本部门目标和任务中的作用,而且每个人工作效果的好坏也都可以通过协议的条款来进行衡量,同时也为员工奖惩提供了依据。这种目标明确、公正平等、保持沟通、鼓励参与的全员管理模式值得我们借鉴。(五)逐步形成符合海关特点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体系,提高标准的权威性评价标准的确定是绩效审计工作的重点,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建立海关内部绩效审计标准。第一,遵循性导向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这类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包括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被审计海关管理制度、被审计项目的中长期计划、被审计项目计划、预算、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被审计海关自定标准、项目合同要求的标准等。第二,指标导向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这种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海关各领域绩效指标和指标的标准值。绩效指标主要指海关各领域制定的用于考核本领域工作绩效的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指标必须确定由相应的标准值,这样才能通过审计评价得出结论,指标的标准值可以是被审计海关的历史水平,业务管理平均水平,也可以是业务管理最佳水平。第三,流程导向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内部控制审计、风险管理审计是一种典型流程导向的绩效审计,这种绩效审计的审计评价标准主要包括最佳实务、最佳案例标杆等。(六)着眼长远,加强绩效审计人才的培养和储备绩效审计师与传统审计师有很大的不同,充满挑战性,它是掌握多种知识,精通多种方法的复合体,对海关内部审计部门而言,绩效审计人才的短缺将是制约海关未来绩效审计工作开展的瓶颈所在。要加强海关绩效审计人才的培养和储备,首先,要在海关内部加强绩效管理人才的培养,单一的绩效审计人才的培养在海关是不可取的,只有在海关形成一支绩效管理的队伍,才可能在这支队伍中挑选出绩效审计的人才队伍,绩效审计师应该是绩效管理队伍中的精英;其次,形成海关绩效审计人才培养的长远规划,牢固树立“人才是审计工作的第一资源”和“人才兴审”的理念,将海关内部绩效审计人才的培养工作纳入海关发展战略;再次,促进海关内审人员知识结构多样化,海关的业务特点决定了仅仅懂得财务审计并不一定就能做好绩效审计,绩效审计人员需要掌握一定的管理知识和其他财务以外的知识。当前,要加大海关内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人员交流力度,通过不间断的“换血”、“充电”,让内审人员学习各部门的相关业务,提高内审人员开展绩效审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作者:张志勇单位:广东分署执法监督处

第4篇

目前建设银行内部审计的审计手段主要是人工核对账表,手工计算,或者进行些简单的比较分析等,很少能看到实施分析性复核所形成的工作底稿。可以说,分析性复核在审计实践中并未得到有效运用。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理论研究的匮乏。

尽管我国审计界在制订准则等政策性要求时已参照国际审计准则,但从切实指导实践的角度看,我国迄今对分析性复核的理论研究仍很贫乏,除了在审计方法的研究中偶尔涉及、在审计教科书中有些简单介绍外,几乎属于空白。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写出版的指南中,分析性复核部分的内容很少,许多重大问题尚未提供具体指导意见,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也未对分析性复核做出具体描述,理论研究的匮乏,使得审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分析性复核得不到有效指导。

2.审计技术手段的落后。

分析性复核多针对数据而展开,实施过程中还可能需要大量的较为复杂繁琐的计算,手工劳动工作量极大。因此,灵活运用技术性分析方法必须借助计算机手段的支持,首先将大量的业务数据从业务应用系统中提取出来,形成分析的数据源,然后借助于计算机建立各种技术分析模型。虽然商业银行计算机办公条件已经具备,但没有一种适合工作需要的审计软件,面对越来越多的庞大繁杂的业务数据,仅仅依靠简单的办公软件和半手工操作无法进行更深层次的分析,审计技术手段的落后严重制约了分析性复核的运用。

3.审计人员的素质尚需提高。

分析性复核技术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有丰富的业务经验,而且应具有一定的审计理论、数学统计知识和综合分析能力。目前银行内部审计人员大多从事多年会计、信贷等具体工作,经验较丰富,也能够进行简单的业务分析,但精通审计理论方法及数理统计并能有效运用的人员并不是很多,对分析性复核的理解及应用均有不同程度的差距,甚至有的从业人员根本不了解分析性复核这种审计方法,迫切需要提高审计人员应用分析性复核这项具体技术的技能。

利用非现场审计系统进行分析性复核

建设银行开发并推广应用的非现场审计系统,是面向审计人员的应用软件,它提供了灵活的数据接口、强大的数据计算。可编程的数据审核分析,以及多方位的数据查询、展示和统计分析等功能,为审计人员分析处理复杂,多样的数据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工具。笔者认为,非现场审计系统基本从技术上解决了分析性复核在审计中运用的手段问题,为进一步有效应用分析性复核拓宽了道路。

1.非现场审计系统提供的风险评估模型,可以为分析性复核在审计计划阶段的运用提供技术支持。

在审计计划阶段运用分析性复核的主要目的是使审计人员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经营情况,确定具有潜在风险的审计领域,为审计计划提供支持。

非现场审计系统提供的风险评估模型,运用层次分解、量化计算等策略,对反映业务经营各个方面的基本风险因素进行量化和权重分配,加权平均后形成被评估对象的总体风险,为根据风险大小确定审计重点,制订审计计划、合理使用审计资源提供参考依据。

2.非现场审计系统提供的数据计算与分析功能,可以为分析性复核在审前准备阶段的运用提供技术支持。

在审前准备阶段运用分析性复核技术,分析被审计单位会计资料中的重要比率及其变动趋势,指出高风险领域之所在,为具体审计方案的制订提供支持,可使审计更具针对性和效率、效果。

非现场审计系统对分析性复核在审前准备阶段的运用提供的技术支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借助于审计数据接口,非现场审计系统中,收集存储了大量的账务数据,为审计准备阶段获取相关数据提供了方便。第二,非现场审计系统中,提供了生成指标定义和生成机制,用户可以自由组合算子,定义审计分析需要的各种派生指标。相关基础账务报表数据导入到系统中之后,系统自动计算出派生指标,供审计监测、分析使用。系统可以使用的算子包括:

(1)代数类算子:如+、-、×、/、ABS、SIGN;

(2)时间类算子:如月均、季均、年均、比上月、比上季、比上年、月初,季初、年初;

(3)账务类算子:期初借贷方余额、本期借贷方发生额,期末借贷方余额。这些算子的组合,基本可以覆盖审计人员在分析性复核过程中指标计算的需要。

第三,系统还可以通过列表、曲线图、饼图、柱状图等形式对数据进行多角度的具体展现,使得观察数据更为直观、方便。

例如: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审前准备时通常要搜集整理大量的被审人任期内所在行的主要综合经营指标及可持续发展能力指标等,并分析其结构及趋势变化,为具体审计方案的制订提供一定支持。我们可利用非现场审计系统,在“审计监测”模块中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基本监测指标”,提取包括一般性存款、同业存款、考核利润、中间业务净收入、各项存(贷)款占比、增量存贷比。余额存贷比、不良贷款率、贷款利息实收率,资产收益率等反映综合经营情况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经济责任审计所需指标,进行定期监测。只要现场审计人员需要,可随时获取不同币种、不同时间频度、不同机构的任何时间段的指标数据,还可对指标进行结构分析、趋势分析等,对分析结果进行列表、曲线图等多角度直观展现,并通过分析各指标变动情况,提出异常信息,确定审计重点领域,为具体审计方案的制订提供支持,提高现场审前效率。

3.非现场审计系统提供的问题查找模型以及城综网数据查询子模块,为分析性复核在审计实施阶段的有效运用提供技术支持。

在审计实施阶段,可以将分析性复核直接作为实质性测试程序,以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值得注意的是,在测试阶段,分析性复核提供的证据可能多数只是一些佐证证据,证明力相对较弱,必须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实对某一事项的具体认定。但并不影响审计人员利用这一技术方法,因为使用分析性复核可带来人力和时间的节省,特别是对一些不重要的项目,执行该程序可以极大地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

非现场审计系统提供的问题查找功能,实际上是为审计人员提供了自动化,半自动化的操作平台。审计人员利用系统提供的分析工具,运用对比分析、变动分析、比率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提炼自己的数据分析套路,将自己的审计思路数学化、模型化,便于计算机自动、快速、大面积地分析被审计单位会计资料中的重要比率及其变动趋势,发现其异常变动情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借助于这个功能,审计人员可以摆脱大量的手工操作,大幅度地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审计成本。例如,在“表外授信业务专项审计”中,根据保证金,手续费与相关授信业务之间的关系,可以利用非现场系统建立“保证金比率的异常”及“手续费率的异常”等问题查找模型,只要保证金比率或手续费率与标准有差异,系统就会自动提出,使得审计人员在现场审计工作中能够有的放矢,重点突出。再如,审计年度内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付息率与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相符,可据此判断一年期定期存款付息率基本正常,无需花费过多精力逐笔查实。因此笔者认为,问题查找模型可以为分析性复核在审计实施阶段的有效运用提供技术支持。

第5篇

一、我省内部审计工作现状分析

近几年,我们结合全省内部审计机构建设情况,开展了对部分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的检查,开展了对中央在甘企业的走访了解,得出如下结论。

(一)中央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优于省内企业。具体表现:中央企业都有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了具有较高学历,知识结构相对合理的内部审计人员,这些人员都是通过严格考试层层选拔上来的,一般在10名左右;制度健全,中央在甘企业都依据《审计法》及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法则》制定了严格的内部审计制度,并且年初有计划,工作有重点,制定了一系列质量控制办法;审计的内容正在向风险导向审计转型或者已经转型,变事后审计为事中、事前、事后审计相结合,把预防风险、内部控制、管理审计作为工作重点。

(二)省属企业、省上部门内部审计工作优于市县。具体表现:机构比较独立,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审计人员;不同程度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制定了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审计的内容主要是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基本建设审计和少量的内部控制审计以及交办的任务。市县内部审计的机构一般与纪检或财务合署办公,内部审计人员一般为兼职,主要以财务检查为主。

(三)大型企业的内部审计优于一般企业。具体表现为,有独立而完善的内部审计机构,人员素质比较高;制度完善,基本以内部控制审计、风险防范审计、经营管理审计为主,开展事中、事前监督,审计已参与到单位的重大决策过程中,同时,还开展基本建设、经济责任等审计。一般企业内部审计大都与纪检财务合署办公,有些还没有内部审计机构,开展的审计项目大都以财务审计为主,人员素质比较低。

二、对内部审计发展的思考

(一)政府推动是内部审计机构建设的根本所在。从目前我省内部审计发展的情况看,不平衡、不完善、不深入是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内部审计进一步得到发展,协调好与政府审计的关系,需要从政府层面出台加强的意见和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内部审计试行办法》。根据我们对部分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检查情况看,目前,内部审计机构建设是一项最基础的工作,没有机构,就无从谈起内部审计开展,机构是内部审计生存和发展的前提,要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内部审计试行办法》及省审计厅实施意见,指导、说服有条件的单位、部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二是进一步提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从政府层面解决内部审计机构建设问题,我们认为能独立设置的尽量独立设置,不能独立设置的,与纪检、财务合署办公设置。三是加强分类、分行业指导。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对待,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确因编制问题而无法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与纪检财务合署办公设置,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工作;对市县行政事业单位分重点行业建立;四是加强对重要部门、行业,如交通、水利、卫生等内部审计工作的检查,督促这些部门建立如教育系统省、市、县三级内部审计机构,完善内部审计组织体系。

(二)引导内部审计转型是内部审计发展新的使命。审计署提出,内部审计要向风险导向审计转型,其实质就是要求内部审计监督关口前移,把管理、内部控制、风险防范作为重点,同时《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从20__年7月1起,所有中国境内上市公司都必须在每年年底编制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声明本单位内部控制状况,接受相关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为此,管理者都需要依照公司经营规模,结合公司特点和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而保证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运转则离不开内部审计人员的积极参与和努力。内部审计独立、客观地监督和评价企业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真实、合法和有效的活动,其目的在于为企业改进经营管理和实现经营目标服务,是企业监督评价机制与内部治理结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一味地把内部审计的重点放在查错纠弊上,势必造成工作难度加大,作为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或者管理层,更关注的是内部制度的建设,希望通过建立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克服或避免问题的发生,更期望的是想通过机制、制度的完善来控制经济活动的规范运行,因此内部审计人员要利用这样的机遇和需求,以控制为突破口,关口前移,把工作的重点放在预防上,放在内部控制的监督上,以“免疫系统”论为核心指导,把财务收支审计作为基础,把公司治理审计作为先导,把内部控制审计作为主线,把风险管理审计作为核心,把绩效审计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刘家义审计长提出,审计是国家经济运行的“免疫系统”,在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根本利益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免疫系统”理论不仅为我国政府审计即国家的大“内部审计”指明了发展方向,为后续的实践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为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保证,同时“免疫系统”理论,对内部审计发展和 实践的指导也具有普适性。内部审计之于组织也是一个“免疫系统”,如果能够真正起到预防及提示、提醒、反映、警示的作用,做到防患于未然,那么该组织就不会出现重大违法违纪现象。

(三)审计机关的指导是内部审计健康发展的推动器。《甘肃省内部审计试行办法》颁布后,张掖市审计局起草了《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经政府同意实施,促使各部门、单位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取得了很好效果。实践证明,审计机关指导、监督、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的力度大,内部审计工作发展就快。

(四)推动信息化建设是内部审计发展的重要选择。信息化在内部审计工作中的应用,是必由之路,审计资源是稀缺的,即然稀缺,就永远得不到满足,在现代化的条件下,要解决内部审计资源稀缺问题,利用信息化是一项重要措施,尤其是大型企业,要提高审计覆盖面,加强审计分析的深度,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持。一是大力推动计算机在内部审计中的应用水平;二是在信息化程度比较高的行业,要充分注重信息技术的应用,与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同发展、同进步。

(五)总结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经验是内部审计发展的现实选择。从我们这次检查的情况看,部分内部审计机构取得了比较成功的经验。一是省教育厅重视内部审计工作,促使教育系统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内部审计机构,省属高等院校全部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年初提出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重点,指导全系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二是部分高校如西北师大、兰州商学院等将内部审计工作深入到学校活动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并且都在过程中、过程前控制,审计已参与到了学校重大决策过程中,使内部审计的作用真正到了体现。三是中央在甘部分企业,内部审计已在转型或转型正在深入,如中移动甘肃分公司,中铁二十一局,已把审计工作的重点放在了风险防范上,把内部控制,管理绩效作为审计的重点,设置了关键控制点,并建立一系列控制的规范办法,使审计由事后变为事前,事中,真正起到了预防风险的作用,内部审计在企业中也有很高的地位。四是张掖市审计局以政府文件下发指导意见,进一步督促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完善内部审计办法。等等,这许许多多不同的做法,为我们监督、指导、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有益的经验,我们要继续完善制度和办法,加强宣传、沟通、交流,促使内部审计协调发展。

(六)加强内部审计人员教育培训是内部审计发展的重要保证。同志讲,路线确定以后,干部是决定因素。因此,作为内部审计来讲,人力资源的开发与教育是一项长期任务,是其发展的根本保证。一是要根据内部审计的行业特点,分门别类地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的教育培训;二是大力加强对内部审计准则规范的培训,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三是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经验交流及推广,促使内部审计进一步发展。

第6篇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会计;应用

一、管理会计在行政事业单位的应用现状

1.管理会计理论体系有待健全。要使管理会计在行政事业单位中更加全面、深入地发挥作用,必须有健全、完善的理论体系支撑和切实可行的实践指导方法,但目前关于管理会计内容、对象、及方式等的研究尚不能完全满足其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应用的实践需要。由于缺乏符合我国实际的理论研究和创新性的实践指导,导致管理会计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中的应用面临巨大瓶颈,所以适应我国国情的事业单位管理会计理论体系研究已成为迫切需求,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去完成。

2.内部管理不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缺失。首先,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权力过于集中,单位领导可以独自决定管理方式,甚至可以更改会计信息,管理权缺乏牵制使得管理会计也无法完善;其次,行政事业单位缺乏会计信息的监督控制系统,也没有委派专门人员对会计信息进行定期核查,无法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再次,行政事业单位缺乏内部审计,没有对单位领导和财务部门人员进行不定期的经济责任审计,导致无法及时发现财务信息失真的行为;最后,行政事业单位缺乏财务风险评估体系,无法及时发现财务风险并进行规避,给单位管理带来诸多不利。

3.管理会计人才队伍匮乏。当前,行政事业单位中专业的管理会计人才稀缺,财会人员对管理会计的工作内容不熟悉,缺乏实际的工作经验,在行政事业单位中的学习机会和资源也较少,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长期得不到提高。而与企业相比,行政事业单位的用人机制较为僵化,财会人员的学习积极性不高,创新能力和学习能力都较弱,给管理会计在行政事业单位中的应用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二、行政事业单位加强管理会计应用的措施建议

1.建立完善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在应用管理会计时,为了充分发挥管理会计的重要作用,应转变观念,建立完善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单位管理层应对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建设充分重视,全面的负责管理会计工作,加强对对于单位管理会计应用的监督,并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促使单位内部的相关部门认真的落实和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管理会计应用的效果,保证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此外,还应对单位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明确,并加强财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将责任落实到个人,以便于会计信息失真时,清楚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避免责任不清问题的存在,提升内部会计管理的效果。

2.不断优化改善内部应用环境

建立相应的组织体系与权责体系,从而适应管理会计的发展建设,并满足其发展需要;完善会计机构的设置,根据相关财经法规的要求进行会计机构的权限设置,并适应财务管理的相关需求;科学合理地进行会计岗位设置,并依据业务的规模、性质与岗位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建立与权责相适应的科学的管理体系;发挥领导的推动与引导作用,通过举办管理会计培训课程,带动单位管理会计工作的推进历程;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内部宣传提升会计工作者对管理会计的认知程度,培养其兴趣度,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培养,提升用人机制的灵活性,进而提高会计人员的自主性与学习能力,培养其敏锐的洞察力与独到的分析能力。

3.培养或引进全面型管理会计人才

第一,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会计知识的考核,将考核不过关的财务人员换到其他岗位,确保财务人员具备过硬的会计核算能力,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第二,在行政事业单位普及会计电算化,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可能涉及的庞大数据,通过会计电算化提升会计核算的效率和准确性;第三,引进综合型管理会计人才,引进的管理会计人才应当具备统计学、管理学、经济学、会计学等方面的知识,真正发挥会计信息的管理功能;第四,加强财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严厉惩治财务造假行为。

4.加快建设管理会计信息系统

在国家的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中,就明确指出了当前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关键就是要建设管理会计信息系统,以满足会计信息反映完整性的要求。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加强管理会计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内部财务控制管理制度的实施,强化单位财务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加强财务部门和单位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明确各部门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保障管理会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将会计核算和单位日常业务有机结合,有效发挥管理会计的功能和作用。

三、结语

就目前情况而言,行政事业单位还未全面利用管理会计参与运营管理。管理会计的管理作用及其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发展积极影响,还需要通过进一步加强管理会计与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结合度来实现。所以,国家以及行政事业单位需要从制度层面和单位层面不断改善目前管理会计应用的内部外环境,逐渐增加管理会计与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结合度,从而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地发展。

参考文献:

第7篇

建设广东海事现代化强局,必须牢牢把握六个“基本要求”:始终坚持把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始终坚持把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作为重中之重;始终坚持把提升海事公共服务水平作为价值体现;始终坚持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工作准则;始终坚持把人才科技质量建设作为强局战略;始终坚持把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作为政治保证。

2013年广东海事局要着力推进十项重点工作。

一是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水上安全形势稳定。按照“把握规律,抓住重点,关注异常,给力预防”的思路,强化源头管理,科学评估通航安全风险,合理划定分支局水域界限,推行网格化管理;加强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把好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关口,注重船员证后监督;抓好危险品监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好全国船检数据管理工作,提高船舶检验质量,规范船用产品检验认可。强化现场监管,积极推行“5+2”、“白+黑”等弹性工作机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保持辖区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坚决防止高速客船、渡口渡船、陆岛游船、危险化学品船等事故发生,守住群死群伤事故底线。全面加快培养搜救专业人才队伍,扶持水上搜救志愿者队伍,提高搜救科技应用水平,加强实战搜救演练,实现事故应急的快速救援,守住水上安全的最后防线。同时,全面推进辖区污染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率先在国内建设内河船舶溢油应急反应和船舶污染物接受处理示范点。

二是打造民生海事,着力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海事专业优势,积极服务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大力助推广东临海、临江、临港产业发展,有效保障水上民生物资高效运输。积极履行海事口岸管理职能,主动介入口岸开发,促进口岸配套设施与港口项目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为口岸营造高效便捷的通关环境。大力推动游艇、高附加值工程船、拆船业等船舶工业健康发展,推广船舶节能减排降耗等先进技术,加快推进内河船舶标准化进程。大力支持广东航海教育,规范船员服务市场,保障船员合法权益。协助地方开展珠江航运治安整治、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安全整治,构建“平安、畅通、舒适、有序”的运输通道。积极推动广东省渡口渡船、游艇安全管理地方性立法。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航海保障能力。深化航海保障事业单位改革,健全工作机构,加强航海保障队伍建设,建立绩效管理体系。开展航海保障发展战略研究,科学谋划南海海区航海保障中长期发展。适应海洋开发、航运发展、安全监管和维护的形势要求,加强西沙水域、南沙水域、南部沿海规划航路的航海保障,开展沿海航道扫测,加强领海基点、岛屿、礁石以及相关重要水域的航标建设;健全内河AIS岸台网络,开展内河AIS信息服务和电子航行示意图推广应用工作;加强水上无线电通信管理,积极探索实施海上加密通信服务。按部局要求开展航测标准体系修订工作。

四是坚定改革信心,稳妥推进海事核编转制。按照部和部局关于“三定”工作要求,理顺事权关系,科学分配职责,合理调整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重点解决机关部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问题,明晰广东局综合管理、分支局业务管理、海事处现场管理权限;合理核定编制,稳妥实施工改。保障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工作,确保核编工作与中心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结合转制工作,推进后勤改革,健全服务功能,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为海事中心工作提供及时、有力、周到的后勤保障。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组织作用,为转制营造良好环境。

五是推进人才强局战略,着力提升队伍综合素质。筹备广东海事局人才工作会议,落实《“十二五”时期广东海事局青年工作规划》。着力抓好领导班子、管理人才、业务骨干“三支队伍”建设,以高端人才创新工程、实用人才基础工程、青年人才培养工程“三大人才工程”为重点,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素质。结合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要求,改进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人才选拔机制,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人才管理科学化、法制化,确保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六是推进科技强局战略,着力打造“智慧海事”。成立专门的信息化工作组,厘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步骤,完善工作制度。建设海上搜救应急指挥信息化平台、广东海事局二级数据库、内河驾驶员实操电子化考场、船检行业信息平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一期)等项目。完成部局“智慧海事”试点工程,配合部局开发应用船舶远程电子签证系统。加快推进内河重点水域 CCTV、VHF建设,整合各分支局CCTV、VHF信息资源。做好VTS建设规划修编,开展珠江口和西江干线无线主干通信网等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项目库。

七是推进质量强局战略,着力提高综合管理效能。要抓住部“十二五”规划中期调整的机遇,组织力量对我局“十二五”发展纲要进行评估、调整、完善。抓紧出台《广东海事局关于质量强局战略的实施意见》,优化升级体系文件至3.0版,启用内部综合管理平台。加强内部沟通协调,提高执行力,提升全局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学习发达国家、地区先进海事管理经验,积极开展履约分委会研究,加强业务品牌建设。加强规费征管稽查,提高征管效率,化解廉政风险。加强财务管理,严格预算管理,注重开源节流,降低行政成本,做好财会制度转换各项应对工作。强化资产管理,实行归口负责,提高使用效率。加大建设项目及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强化财经制度落实。

八是推进基础设施装备建设,不断提升硬件水平。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适度超前、梯度推进”的原则,抓好“十二五”期规划建设项目中期调整。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在建项目进度,抓好项目预算执行率,将基本建设完成率纳入年度考核。抓好装备建设,开展大型巡逻船、无人直升机项目前期研究,完善船舶“管用养修”管理机制,按时完成在建船舶的交付使用。

第8篇

受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教育部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专家组对部属各高校上报的《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自查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就各高校工作中存在的若干共性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供各高校在推进下一阶段工作中参考,尽快全面完成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任务。

建议1 关于当前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按照2005年全国高校科技产业工作会议和2006年11月教育部召开的推进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的精神,部属各高校应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函[2005]2号)的要求尽快完成下列主要工作任务:

1、全面清理学校所投资的全部企业,弄清各校所有企业的基本情况。

2、清理并分析学校所投资企业中已经或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以及企业经营风险可能对学校产生的影响,并制定应对和处置风险的措施及预案。

3、制定学校存续企业切实可行的处置方案。坚持产学研紧密结合和与社会相结合两条重要原则,将高校产业工作引导到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适合本校特点的文化产业这一方向上来,坚决退出与本校科技成果转化、文化教育特色和智力资源优势无关的一般商贸型企业,以及长期亏损、投资无回报、经济和法律风险较大的企业。

4、对学校所投资企业开展全面的清产核资,摸清家底,界定产权,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建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体制和机制。

5、设立国有独资性质的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将拟保留的学校经营性国有资产从学校事业法人单位剥离出来,全部划转到资产经营公司,建立学校与企业之间的“防火墙”;建立健全资产经营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学校经营性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新型的高校产业管理体制。

6、学校以“提高高校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运营质量”为目的,制定对经营性资产整合重组、对全资企业改革改制的具体方案并付诸实施,全面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快高校企业的社会化进程。

7、建章立制,严格管理学校的投资行为,规范学校的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学校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的体制和机制。

建议2 关于清理高校所投资企业的问题

各高校以往在投资办企业过程中,出资人名目繁多,出资形式多样,学校对所投资企业监督管理薄弱,企业经营风险情况不明,部分企业的经济和法律风险已造成学校经济损失。长期以来,高校对所投资企业普遍没有进行过全面、深入的清理,因此,全面深入清理高校所投资企业的情况,是本次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我们注意到,部分高校在推进产业规范化建设中,已对运营中的科技企业进行了清理,而没有深入清理历史上曾经设立的而目前状况不明的企业、后勤等非科技企业,以及学校所属的二级法人如基金会、工会、附属医院和附属中学等所投资的企业。

建议各高校切实全面、深入清理本校投资的所有企业的基本情况。对于因客观原因近期难以清理清楚的企业,一定要落实校内单位和专人负责继续追溯清理。在清理企业工作中,要特别关注企业创办时学校的出资形式、验资报告以及可能存在的经济法律风险和关联学校的责任。部分高校企业数量较多、经营性资产规模较大,特别是多校合并的高校,全面清理学校所投资企业的难度较大,有关高校应高度重视,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开展广泛深入的动员工作,不仅要动员到企业,还要动员到院系所、部处以及学校管理的独立法人单位,阐明企业清理工作的重要性,落实清理工作的措施和责任,建立企业清理的责任追究制度。建议各高校将资产产权关系归属本校的全部所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清理清楚;对于学校的全资企业和控股企业所投资的二级控股企业也需要清理到。

建议3 关于清理高校全资和控股企业的经济和法律风险

清理学校直接投资的全资企业和控股企业的经济、法律风险,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学校直接投资的全资企业的债务风险及或有债务风险,可能直接造成学校的经济损失并有损学校的声誉;学校直接投资的控股企业的债务风险及或有债务风险,将直接导致学校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流失,如果其债务及或有债务的决策程序不完善、产权不清晰,有可能给学校造成经济上或声誉上的损失。

我们注意到,部分高校对所投资企业融资、担保、重大诉讼和企业从事的高风险业务清理不深入,尤其对于这些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尚未完善,对于债务的风险及或有债务的风险没有充分评估,甚至有的企业债务已逾期很长时间,但相关高校仍未充分认识其风险的客观存在。

建议有关高校对于企业的“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及或有负债,特别是数额较大的,要逐笔审查其风险并分析其可能对学校产生的影响,制定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对于学校借给企业的款项,要限期收回;对于已经造成的损失,数额较大的要及时向教育部报告。

建议4 关于学校拟存续企业的处置方案

我们注意到,部分高校拟保留的企业数量过多,有些规模很小的全资企业仍准备保留改制;部分高校对于存续企业至今没有明确的处置方案;撤并企业的措施没有到位,力度不够。为此建议:

1、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第2条和第15条的精神,对于不是以转化高新技术成果、实现产业化为目的而创办的学校企业,不具备文化教育特色和智力资源优势的学校企业,以及长期亏损、投资无回报、经济和法律风险较大的企业,要坚决予以撤并或退出。

2、根据教育部《指导意见》第20条的精神,要坚决破除院系办企业、院系管企业的观念,强化学校对经营性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处置的职能及权力,处理好学校与院系的利益关系。对于经营状况较好、对学科建设作用较大,但资产规模较小的原院系所办全资企业要进行整合重组后改制并划转到学校资产公司;对于经营状况不佳,经营业绩平平的企业则坚决予以撤销。

3、对于亏损严重、扭亏无望、债务沉重的全资企业,学校要组成专门班子进驻企业,控制企业现金流,研究解决方案,妥善处理债务,尽最大努力减少学校直接资金损失。

4、对于学校的全资企业,要贯彻“非改即撤”的原则。建议各高校尽快制定全资企业的改制计划和方案,并将没有明确可行改制方案的全资企业,列入撤销或退出的范围。

建议5 关于高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中的一些问题

教育部《指导意见》第5条要求高校对所投资企业占有和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其目的是为了摸清家底,明晰产权,各高校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学校所投资的全部企业开展全面的清产核资。

我们注意到,已开展企业清产核资的高校,普遍没有开展全面的清产核资工作,特别是非科技企业以及暂未划转到资产经营公司的企业,大部分未开展清产核资,从而严重影响到学校开展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质量和进度,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学校应严格按照清产核资的要求,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逐一盘点清查,界定各项资产产权,理顺企业资产归属关系,核实学校对所投资企业国有资本和国有资产总量。

2、考虑到学校参股企业要获得开展清产核资的股东会决议的难度较大,因此可以采信相关公司上一年度的决算审计报告;如中介机构对学校参股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权益有异议,学校可以依据《公司法》对异议部分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3、学校用于教学、科研的资产(如校舍、科研专项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学校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宾馆、招待所等),属于学校的非经营性资产,不能作为学校对企业的投资,已实施投资的应在清产核资时剥离回学校;企业在学校校园内投资建设学生宿舍、宾馆、招待所等设施,产权理应归属学校,应由学校与企业签订规范的合作协议,例如采用BOT等方式,明确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未经批准,学校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不得随意变性,不得转为经营性资产。

4、各高校在组织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中,要高度重视对企业账外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清查,特别要重视对账外投资的清查,以保全学校经营性国有资产。

5、对于拟撤销的高校企业,也应开展清产核资,清算工作完成后,须办理国有资产产权注销登记。

建议6 关于设立高校资产经营公司和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问题

我们注意到,个别高校的“资产经营公司”是在新的《公司法》实施前组建的,由学校和学校的一个全资企业作为两个股东出资设立。以这种方式设立的资产经营公司是不规范的,应尽快按照新的《公司法》规范改制为学校法人独资的有限公司,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明晰的产权关系。

此外,部分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尚需进一步完善:

1、各高校应根据教育部《指导意见》第5条的要求,设立代表学校行使出资人权利的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该机构人数不宜过多,以5―7人为宜。根据各校情况,可由学校党委或行政的一位主要负责人,或者由学校党委或行政的常务副职担任主任,成员由学校分管干部工作、财务资产工作、科研和产业工作的校领导,以及资产经营公司的董事长组成。这个机构应当成为代表学校“管人、管事、管资产”的决策机构和学校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的权力机构。

2、建议学校资产经营公司董事会由5~7名熟悉经济工作、具有企业经营决策能力的成员组成。除资产经营公司主要负责人外,公司董事会成员与学校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成员一般不宜交叉任职。学校应确保资产经营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规定,行使企业经营决策的相应职权。

3、学校资产经营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般由学校资产、财务管理部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负责人和资产经营公司的职工代表兼任,切实行使《公司法》赋予的对公司经营行为、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监督职权。

4、对于暂不设立资产经营公司的高校,要落实学校经营性资产的主管责任人,明确校内管理部门,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

建议7 关于经营性资产划转中的一些问题

根据教育部《指导意见》第4条、第6条的要求和2006年11月份视频工作会议的精神,各高校应将学校所有经营性资产划转到资产经营公司,建立起学校与企业间的“防火墙”,规避学校直接经营企业的经济和法律风险。

我们注意到,部分高校的经营性资产划转工作进度滞后,资产划转比例不大,一些高校至今尚未开始办理划转手续;大部分划转企业没有办理产权变动登记,也尚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资人的变更登记。这些企业虽然划转了资产,但没有改变学校作为出资人的法律地位,达不到设立资产经营公司建立“防火墙”的目的。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学校要依据国务院国资委对清产核资结果确认的文件,办理资产划转的增减调帐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2、尚未设立资产公司的高校,为加快工作进度,可以按照教育部《指导意见》第6条的精神,先将学校所有经营性资产划转到一个产权明晰、管理规范的全资企业中,然后将该全资企业依法改制为学校法人独资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或者分步实施。

3、拟保留的学校全资企业,应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支持,可先办理资产划转,再进行整合改制,不必等待改制完成后再办理划转。

4、已办理资产划转的企业,资产经营公司和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应督促和检查企业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出资人登记手续。

5、由于特殊原因,今年内不能办理资产划转的学校全资企业,有关高校要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限制这些企业的对外投资和经营活动,确保这些企业不会产生新的经济风险。

建议8 关于学校财务部门对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分类建账、分开管理的问题

由于高校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存在较大差异,部分高校财务部门没有对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分类建账、分开管理”。在有关部门制订出台对高校经营性资产核算的新规定之前,专家组提出以下建议:?

1、学校已经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实物资产等对校办企业投资,财务部门应在“对校办企业投资”科目中进行核算,不能在往来科目中长期挂帐;学校投资的全资企业,“对校办企业投资”科目借方余额应与所投资企业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中学校投资超过注册资本金的部分之和相符。

2、各高校应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确认的清产核资结果,将“对校办企业投资”科目余额进行调整。

3、学校已投资企业注册资本金变更时,学校财务部门应将“对校办企业投资”科目余额进行相应调整。

4、学校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实物资产等对资产经营公司增加投资,资产经营公司应及时办理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

建议9 关于高校企业占用国有资产,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问题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出资人管理国有资产的重要依据,是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的客观需要,也是适应企业股权多元化、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客观要求。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有关规定,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设置国有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投资设立的企业,其他形式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均应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我们注意到,部属高校中有不少高校企业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部分高校没有及时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所投资企业的产权登记、变动产权登记和注销产权登记。建议各高校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学校所投资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

建议10 关于全资企业改制中的一些问题

高校全资企业改制,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通过改制实现高校企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引进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各类人才和先进的管理方法,提高高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运营质量;二是通过改制,建立健全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管理、决策的机制,有效规避学校和企业运营的风险。专家组建议:

1、全资企业数量较多的高校,应在学校主持下,对全资企业进行整合重组后改制,尽量减少改制企业的数量,否则难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企业改制的任务。从事一般商业性经营活动的学校全资企业,以及资产规模很小、难以整合的全资科技企业,应尽量进行关停并转,一般不再进行改制。

2、高校全资企业应尽量引入社会企业参与改制,加快高校企业的社会化进程,切实转换高校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除个别特殊行业的企业和资产经营公司外,学校一般不要将全资企业改制为“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3、学校在制定全资企业改制方案时,要切实把握四项原则:企业的发展方向和主营业务要明确,符合教育部《指导意见》第2条的要求;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本金要落实,与企业的主营业务相匹配;企业的管理和技术骨干要落实,能够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企业近期(3~5年)的盈利目标要落实,建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制。

4、高校企业改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由学校或资产经营公司代表学校组织和主持对改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资产评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5、在全资企业改制中,学校应按照教育部《指导意见》第17条的精神,注意妥善安置好改制企业富余的学校事业编制人员;改制企业应尽最大努力安置所在企业中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确保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确保学校的稳定。

6、学校集体所有制企业也必须纳入改制的范围。其产权的界定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文件,以及是否由学校投资进行。

建议11 关于高校撤并企业和从公司制企业中退出股权的处理

我们注意到,各高校对拟撤销和退出的企业采取的控制措施不够有力,实质性的撤销和退出进度迟缓。为加快撤并进度,建议如下:

1、对于列入撤销清算范围的企业,学校应督促其尽快做出停业决议,并立即停业,不再开展新的业务;立即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程序;有效控制企业印鉴、执照和财务;尽快注销税务登记并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手续。

2、学校应制订专门的管理办法,规范学校企业的撤销、清算工作,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学校应成立企业清算组处理撤销企业的有关经济、法律问题,尽量规避学校在撤销清算企业时承担的经济和法律风险。企业撤销、清算完成后,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企业撤销审批和国有资产注销产权登记。

3、学校出让企业国有股权,必须依照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报经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交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并及时办理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

建议12 关于取消企业冠用校名的问题

目前,还有相当多高校企业冠用高校校名全称。各高校应严格执行教育部《指导意见》第24条的规定,加大清理整顿的工作力度。建议如下:

1、除了教育部许可使用校名的企业,以及由学校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法人的机构(如出版社、建筑设计院等)仍可冠用学校校名外,其他企业包括学校全资企业,不论今年内是否完成改制,应一律取消冠用校名。

2、冠用校名的公司制企业,应于今年内向公司股东会提出取消企业名称中冠用校名的议案,并努力做好其他股东的工作;以校名作价出资占有企业股权的,或企业设立时学校与合作方有协议约定可以冠用校名的,应由学校向股东会提出取消冠用校名的建议,学校可以减持这部分股权,或者使用其他无形资产弥补这部分出资,取得合作方的谅解和支持,促成股东会尽快通过关于企业取消冠用校名的决议。

3、对于其他经济性质、与学校有关的企业冠用校名的,学校应责成与学校有关的当事人,积极争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支持,取消冠用校名。

建议13 关于校级领导在学校所投资企业中兼职的问题

各高校《自查报告》载明,仍有一批校级领导在学校所投资企业中兼职,且一般兼任企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要职。经审查,多数校级领导的兼职行为,不符合教育部《指导意见》第23条的规定,专家组建议:

1、在企业兼职的高校校级领导,凡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应于今年内辞去在企业的兼职。高校校级领导兼任企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辞职时应接受企业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2、个别校级领导因特殊原因必须在企业兼职的,应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报请教育部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方可在企业任职。

3、校级领导在企业兼职的履职情况,应由学校干部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进行监督考核,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核。

建议14 关于学校建立、健全对产业活动和投资行为监督管理的基本制度

为加强高校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根据教育部《指导意见》第19~24条和第27~30条的规定,建议各高校根据本校产业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下列基本制度:

1、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内容包括:明确哪些资产可以投资,哪些资产不可以投资;明确对外投资的投资方向;明确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审批权限和手续;明确对外投资决策的校内审批权限和程序;明确对外投资的校内关系(学校或资产经营公司与院系所、技术完成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等);明确学校对经营性资产的监督管理机构;明确学校各相关管理部门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责任;明确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主体;明确国有股权处置的审批权限、程序和手续;明确投资决策的责任追究制度等。

2、学校向所投资企业派出干部的管理制度。内容包括:明确向哪些企业派出管理干部;明确学校的哪些人员不能在企业任职;明确干部遴选、考察、委派的程序;明确重大事项的报告制度;明确派出人员廉洁从业的要求;明确派出人员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3、学校对在企业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的管理制度。内容包括:明确选派事业编制人员到企业工作的原则;明确事业编制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及人事审批手续;明确薪酬关系和社保关系;明确职务、职称评聘条件和关系等。

4、学校对产业和经营性活动的管理制度。内容包括:明确学校与所投资企业在科研合作中,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制度;明确所投资企业名称中不得冠用校名;明确学校不得为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和其他融资活动提供担保;明确学校对直接投资的全资企业的经营活动,包括对外投资、融资活动的监控制度等。

建议15 关于资产经营公司建立和完善对学校所投资企业的管理制度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设立后,应加强对学校所投资企业的监管,确保学校权益不受侵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围绕建立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资产经营公司应建立和完善下列基本的管理制度: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和工作条例。

2、重大经营决策审批权限和程序,内容包括:投资、担保、借贷款、股权转让和资产处置等。

3、公司干部的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干部管理的范围、任免权限和程序、对干部的考察考核制度及奖惩办法等。

4、派出董事、监事的管理办法以及董事、监事对任职企业行使经营决策权限的规定。

5、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政策和合并会计报表制度。

6、公司以及对公司对所投资企业的预算管理制度。

7、公司与所投资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制度。

8、审计监督制度,包括内部审计制度。

第9篇

各位领导:

根据《xxx关于xxxx年深化农村税费xx工作的通知》(x发[xxxx]xx号文件)、《xxx办公x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x办发[xxxx]xx号文件)、xx省农村税费改革办《关于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开展“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试点的意见》和省财政厅乡镇财政管理局《关于实施“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和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信息化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和国务院、省、市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在全省“对经济欠发达、自身财力无法满足需要的乡镇,可以实施县管乡用的统收统支体制,采取‘乡财县管乡用’的方式”。现全省已有xx个县市实行了“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省财政厅在xx市xx县试点很成功,并要求2006年经济不发达的县市全面推行。我县属于推行“乡财县管乡用”之列,现将我县实施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

一、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的重大意义。

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是解决乡镇“人员太多、收入太少、债务太重(目前乡镇债务xxxx多万元,乡镇负债面达xxx%)、支出太乱”等问题的较好方式,对规范乡镇收支行为,促进乡镇依法组织收入,确保乡镇基本需要,缓解乡镇财政困难,保障乡镇重点支出,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政治的稳定,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的主要内容。

“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的主要内容是实行“五统、一管、一审”。即“核算统一、账户统设、工资统发、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网络管理、乡镇举债县级审批”。

(一)核算统一。乡镇财政全面实行“两无一统、综合预算”,即由乡镇人民政府机关统一设立会计和出纳岗位,乡镇人民政府所属机构(七所八站)一律无会计和出纳岗位,以乡镇人民政府机关为会计核算主体实行统一核算,乡镇财政所有收入均在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中综合反映。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统一由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股。

(二)账户统设。取消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机构在各金融机构的所有账户,由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股在县城金融机构开设总预算会计的县级“结算专户”,在各乡镇金融机构统一开设乡级“结算专户”,将乡镇原来的“基本经费户”作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单位会计“支出户”。乡镇所有预算内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全部缴入“结算专户”。“支出专户”只能接受来自“结算专户”的拨款。

(三)工资统发。继续实行乡镇干部工资县级统发制度,对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乡镇机关全额编制人员工资、社保缴费等由县国库每月拨入财政工资统发户和机关社保局直接计入个人账户。

(四)采购统办。乡镇各项大额采购支出,按照x财采购[xxxx]xx号文件规定,参照县直单位执行。由乡镇提出申请和计划,经乡镇财政管理股按照预算计划审核后,交县采购办集中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由乡镇财政管理股直接拨付给供应商或服务商。

(五)票据统管。

1、乡镇所使用的票据在非税收入管理局统一领取,各乡镇必须确定专人负责票据的领取、发放、保管及核销工作。

2、乡镇领用的票据只限于乡镇财政供给单位和乡镇范围内的农村中小学校、卫生院使用,其他“三权”在上的单位不得在乡镇领取票据。

3、对票据实行“缴旧领新、限量领用、专人管理、当年结清”制度,并做到票单同行,即非税收入管理局凭银行缴款单核销收费票据。

(六)实行乡镇举债县级审批制度。乡镇原有的债权债务要按债权债务的发生时间、形成原因、资金来源、约定利率、还本付息等情况,逐一清理核实,建立台帐,制定消赤减债计划报县财政局备案。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原则上乡镇不得再有新增债务,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举债的,要实行县级审批制度,呈报分管财贸的县领导审批。

(七)信息化网络管理。全面建立乡镇财税管理信息化网络,县乡镇财政管理局设立网络服务器,乡镇财政所设立网络工作站。县乡财政依托公网,以固定ip方式组网连接,乡镇财政会计业务全部在县局服务器上保存,实现信息共享。通过信息化网络,实现财政资金网上远程申报、审批,数据网络汇总,资金运行网上监管,会计核算电算化。

三、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的基本原则。

坚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资金审批权、乡镇债权债务关系”等五权不变和继续实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由县财政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的收支。

(一)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实行新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后,对乡镇政府仍实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

(二)预算管理权不变原则。按照《预算法》规定,继续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县级财政部门按有关政策,明确乡镇财政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乡镇政府根据县级财政部门提出的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预算法》规定的程序报批。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经乡镇人大审查和批准后报县级财政部门备案;调整数额较大的,必须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待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原则。实行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与管理权、监督权相分离,县财政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资金,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归乡镇,资金结余归乡镇所有,县财政不集中、不平调。属于乡镇财权和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乡镇按规定的程序审批。

(四)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各乡镇享有和承担。

四、“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机构和岗位设置。

(一)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股对乡镇财政所“乡财县管乡用”全面工作实施管理监督。乡镇财政预算会计业务统一由乡镇财政管理股核算。乡镇财政管理股全面乡镇财政预算会计业务,负责乡镇财务报帐审核事宜。主要职责:参与和指导乡镇财政综合预算的编制,监督预算的执行,及时拨付预算内、外及其他各项财政资金,准确记录各项财政业务,按时与有关部门和乡镇进行对帐,按月编制会计报表,按时审核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办理乡镇财政收支结算,审核和监督乡镇政府单位会计的支出核算,及时指出乡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反馈给乡镇,并按月向县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二)乡镇财政所负责乡镇预决算的编制,办理各项收支结算和对帐、报帐工作。各乡镇财政所设财政所长、财政结算会计(预算会计)、政府单位会计、出纳、财税信息网络管理员、票证管理员岗位。各岗位可以按照规定交叉任职,但必须健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财政所长不得兼职政府单位会计、出纳岗位;财政结算会计不得兼任政府单位会计;财政结算会计、政府单位会计不得兼职出纳员;政府单位会计不能兼管票证。

财政所长负责财政所日常工作的管理,财政预算编制、执行,按县财政局授权审核、监督乡镇财政收支;财政结算会计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办理与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县财政局的结算和对账,负责非税收入执收管理系统收入数据的录入,打印总预算会计拨款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会计报表,按月编制乡镇财政用款计划,办理乡镇人民政府经费支出的请拨,负责向乡镇有关领导提供乡镇总预算会计报表,负责乡镇财政票据的领取和缴销,监督乡镇财政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办理乡镇财政年终决算;政府单位会计负责乡镇人民政府机关支出专户的会计核算,按规定用途支付乡镇人民政府机关日常经费,按月提出乡镇日常经费支出计划报财政结算会计;出纳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的现金收付、缴存及日常报帐工作,按规定保管备用金,及时登记乡镇现金日记帐;财税信息网络管理员负责微机网络系统的维护、管理与使用,涉农补贴资金基础资料的录入;票证专管员负责乡镇所有收费票据的领取、发放和缴销。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县里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政府办、纪检监察、财政、人事、审计、人民银行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xx县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县财政局长任主任,相关副局长任副主任,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制订切实可行的县对乡镇的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充分调动乡镇人民政府当家理财和财源建设的积极性。根据乡镇的实际情况,对原来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进行相应调整,从确保乡镇基本运转、有利化解乡镇财政债务,调动乡镇理财积极性等方面制定新的统收统支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三)规范乡镇财政收支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规范乡镇收支行为。根据乡镇财政收支规模和实际情况,明确乡镇支出范围,统一和规划各项开支标准,完善财务审批程序。

(四)清理乡镇财政供给人员。严格乡镇编制管理,严禁超编进人,严禁在编制外使用人员,属于清理清退范围的各类超编人员、不在编人员和自聘人员财政不供给经费。

(五)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乡镇的债权债务要根据本乡镇的实际作出消赤减债计划,安排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坚决制止乡镇村发生新的债务,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一律不准为经济活动提供贷款担保。乡镇人民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律不得举债搞建设、上项目或发放各种津补贴。凡违反规定以政府名义提供贷款担保形成新的债务的,严格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由签字人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偿还。建立化解乡镇人民政府、村债务目标管理和考核机制,把制止新债、化解旧债作为考核乡镇、村干部任期目标和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债务化解之前,乡镇党政府主要负责人不得提拨重用,不准异地任职。乡镇的债权要及时清收,制订切实可行的回收计划,加大回收力度,回收的资金原则上要用于偿还债务。

六、工作步骤

(一)制订“统收统支乡财县管乡用”暂行管理办法。依据我县今年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在学习和考察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制定适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及具体管理办法。

(二)清理乡镇资产工作

1、清理乡镇资产、账户、票据。清理乡镇银行账户、票据和现有资产,取消乡镇银行账户,缴销乡镇收入票据;账户的设立和票据的领用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

2、清理乡镇债权债务,对现有债务进行逐一登记造册报县财政备案。

(三)完善网络建设,进入实施阶段。确定乡镇财政所人员岗位和职责,开设新的乡镇账户,完善县乡计算机网络,组织人员培训,按有关规定和业务操作规程的要求实施对乡镇财政收支的核算管理。

七、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乡财县管乡用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是我县国库集中支付向乡镇的延伸,是我县实行新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确保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积极主动配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严明改革纪律。各乡镇必须规范操作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不准私分集体财产、滥发钱物,不准擅自开设银行账户(含存折户)、私设小金库,不准使用非正规票据、坐支收入,否则一经发现,将严格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将在体制结算中划扣违纪金额。

(三)调整乡镇财政所职能。农业税免征以后,乡镇财政所的主要工作应从组织农税收入转变到资金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上来。要集中精力做好“乡财县管乡用”的收支结算和对账、报账及机关财务会计核算工作,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做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直接补给农民的各项资金和补贴的发放工作,加大服务“三农”的工作力度。同时要大力推进“村账乡管”工作,强化村级财务管理。

(四)加强部门协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1、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机构,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要合理分配人员,理顺业务关系,强化服务意识,以适应改革的需要。

2、人事、编制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财政供给人员的编制管理,督促乡镇清理,清退超编人员。

3、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财务审计监督,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

4、县人民银行要加强对乡镇银行账户的管理,并监督其他金融机构及时划转各项资金,确保各项财政收入及时入库、财政资金及时到位。同时,完善金融机构开户许可证制度,对各金融机构违规开设银行账户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5、纪检、监察部门要监督乡镇严格执行“乡财县管乡用”有关制度,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建议与要求

(一)为了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农税机构转变的需要,随着乡镇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省财政厅农税局经省编委批准已更名为“xx省财政厅乡镇财政管理处(加挂xx省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局的牌子)。”并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农税局统一更名为“××市(州)、县(市、区)乡镇财政管理局,加挂××市(州)、县(市、区)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局的牌子”。为了工作需要,恳请县人民政府、县编委迅速批复县农税局更名请示。

第10篇

一、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财务管理模式

(一)分散型财务管理模式

分散型财务管理模式指高校资产经营子母公司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财务机构、独立进行财务管理的管理模式。其中,母公司以委派财务人员这一间接管理方式进行财务管理,子公司除具有银行账户及资金调配使用权外,还具有财务管理决策权。这一管理模式的最大优点就是子公司在财务决策上具有一定的权利,可以避免因母公司盲目决策而带来的财务风险。缺点是如果子公司财务管理不善或者管理层道德缺失,会给母公司带来直接影响。

(二)指导下的分散型财务管理模式

指导下的分散型财务管理模式指由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财务总监负责企业财务指导、定期进行财会审阅工作的管理模式。在这一管理模式中,财务总监不仅要负责财务指导和管理工作,还要参与到公司生产工艺流程、企业战略管理、成本预算、风险控制中去。这就要求财务总监要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还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高校资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三)集中型财务管理模式

集中型财务管理模式是借助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优势而建立的综合性财务管理模式,这一财务管理模式可以利用信息技术优势来消除财务信息不对称、信息不集中等问题。这一管理模式的重点是:财务管理制度体系是分层的;资产经营公司具有决策层和财务管理队伍的人事任免权,经营公司本部和下属控股企业都要设立参数统一的财会账簿,统一会计科目、人员权限和业务流程;子公司经营事项归本部统一指挥,子公司要认真履行内部沟通制度,并按法定程序来办事。

二、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经营优势难以体现

许多高校虽然成立了资产经营公司,但是许多经营性资产并未划转到位,加上高校财务审批程序冗繁、复杂,致使资产经营公司的经营业务开展困难。再则,就目前来说,许多高校在资产经营收入来源上主要是固定资产和设备出租收入,缺乏极具竞争力的科技核心资产。再就是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虽然在法律上属于独立的经济实体,但是在校企相连、行政干预严重的大环境下,许多学校的资产经营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都不具有独立性,这难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能力和资产利用效率,致使公司的经营优势难以体现。

(二)管理制度不完善

许多高校在资产经营财务管理方面都缺乏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如有的高校资产经营公司在财务管理上采用的都是传统财务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绝大多数高校资产经营公司都缺乏完善的财务考核、奖励机制。有的公司虽然制订了基础性的财务管理规范,但是在投资、运营、收益管理上过于粗糙,在公司项目立项、评估、分析、决策上都缺乏责任控制要求和明确的效益评价体系,公司财务管理诸多事项都无章可循。

(三)财务管理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许多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财务人员都由高校管理部门统一委派,这些人员往往是从其他财会岗位上转移而来,要么是直接公开招聘的财会人员。由于待遇不高,编制受限,因此,资产经营公司的财会岗位往往难以吸引到优秀的财会人员,许多财会人员只能从事一些基础性工作,管理手段、管理意识都极其落后,难以满足公司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需要,公司财务管理水平也长期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

三、完善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财务管理的建议

(一)提高认识,转变财务管理观念

在资产经营公司建设上,高校要顺应“产学研”发展需求,建设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成立由校长或主要领导领头的高校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由其专门负责资产管理工作。资产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由分管副校长担任的资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准确把握高校科研项目和科研资源优势,积极寻找高校科技成果与市场的结合点。同时利用高校资源优势,开展多元化经营,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步伐,改变过去那种单纯的依靠固定资产和设备出租收益的资产经营模式,以增加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收益。再则,具有一定资产经营管理经验的高校还要结合当前资产经营公司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改革策略,确保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经济独立性,在财务管理上建立严明的考核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创新财务管理模式。

(二)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

高校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应借鉴同行业指标体系、结合资产经营公司的经营现状,就公司资产运营、偿债能力、发展能力和财务效益等问题进行综合考虑,对校办公司的综合实力进行科学估量,然后设计合乎自身发展实际的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和施行财务负责人委派制,由学校委派财务负责人主管企业和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参与资产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并对财务负责人进行监督、考核。建立科学的分层财务决策体系,让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和财务人员共同参与到财务控制中来,完善资产管理内控、报关和清查制度,实行资产经营财务目标管理制,明确各级负责人、财务人员在岗位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并制定相应的制度标准,以激发起内在工作动力。

(三)重视财会队伍建设

建设高素质的财会队伍,是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财务管理的关键。因此,高校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及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要重视财会人员队伍建设,首先引进高素质的财会人员,并针对财会人员定期开展针对性的财务培训,以拓宽财务人员的知识面,提高其业务能力。其次,提高财务风险管理意识,利用高校信息化建设契机进行会计信息化建设,同时以事前控制、事中跟踪、事后追责的财务内控制度为基础,要求财会人员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做好财务信息核算工作,做好财务分析报告,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用性。最后,将竞争管理、监督管理等市场化管理手段与公司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一方面对财务会计进行监督管理,一方面构建学习型财务组织,为公司财务管理注入活力。

(四)加强财务监管力度

加强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财务监管是优化资产经营财务管理的有效手段。鉴于此,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财务部门要加强资金的集中管理,不断优化财务管理模式,提高风险应对意识,实施预算控制体系,要求财务管理部门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保送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同时进一步优化公司重大经济决策审批程序。此外,资产经营公司还要强化公司资产约束机制,一方面对公司负责人、财会人员进行任期、年终经济责任审计考核,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一方面重视财务外部审计,由专业的审计机构和律师事务所负责财务审计、审查、备案工作,对公司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约束和监管。

四、结语

第11篇

关键词:乡镇;财政管理;对策探析

中图分类号:F812.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11-0026-02

乡镇是基层政权组织,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好坏,对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状况备受社会关注,上级部门对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但乡镇政府在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章不循等现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财政收不抵支,负债运行的问题和困难,是每一个财政工作者必须思考和解答的课题。笔者对此展开探讨。

一、乡镇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1.财政预算约束不严格。从近年来审计反应的情况来看,乡镇在预算批复、调整及执行过程中仍存在违反《预算法》的行为。表现为预算编制不科学。实行“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实际”的方法,预算既不全也不细,操作性不强,资金分配不透明。乡镇其他收入未完全纳入预算,大量预算外资金的使用透明度不高,预算调整不规范。有些乡镇追加预算没有严格履行报同级人大审批的程序,超出预算部分脱离了同级人大的监督。

2.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由于政府部门在支农项目管理上体制不顺,职能交叉,导致乡镇专项资金管理分散,情况不明。尤其是对项目多、资金量大的乡镇,未按规定对资金实行专项核算。大部分支出在经常性科目中核算,各项目之间互相调剂、挤占,很难有效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此外,对专项资金支出的监督突击性检查多,且对发现的问题没有具体的处罚和整改措施,使监督流于形式,致使乡镇普遍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代管资金的情况。

3.财务管理机制不健全。乡镇政府机关财务管理模式五花八门。有的是财政所做账,有的是经管站做账,有的整个乡镇政府机关一套账,有的却多达四套账。乡镇财务人员的分工不科学。有些财政所长既是所长,还是会计兼出纳,有的乡镇一年做一次账,出纳成了事实上的兼职会计,内部管理控制基本失效;有些乡镇财务人员更换频繁,手续交接不清,造成财务管理混乱。

4.乡镇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负债现象严重。目前,大部分的乡镇在农村基金会、财政周转金、商业银行贷款等方面普遍存在数额大、沉积多、偿还难的沉重的债务负担。一是有的工程项目缺乏科学论证,没有因地制宜,没有可行性研究,结果一些企业效益不好、长期拖欠,资金收不回来;二是有的乡镇盲目搞建设,不根据本乡镇实力、财力、借钱上项目;三是个别乡镇机构臃肿、人员过多、入不敷出,靠借款来维持日常的费用开支。

二、乡镇财政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体制运行缺陷,没有约束机制。缺乏综合预算管理意识,预算管理不规范,预算约束力弱化,预算编制程序不到位,支出预算编制粗糙。

2.经济利益驱动,法制观念不强。财务收支活动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导致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内控制度不严密,监督机制不完善。目前许多乡镇没有制定规范性管理制度,缺乏制度约束。不少乡镇在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支出凭据的审核、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的履行等环节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一些财会人员未能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4.乡镇领导和财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乡镇领导和财务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缺乏培训教育,部分乡镇的财会人员岗位变换频繁,影响了工作开展。

5.个别部门对乡财信息化管理存在虎头蛇尾现象。个别部门未能继续对乡财信息化建设方面给予经济和人员的大力支持,后续管理不够。

三、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对策建议

随着经济的发展,基层财政职能日益强化,地位愈加重要,作用越来越大。要做好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充分发挥乡镇在经济建设中的主战场作用,多管齐下,共同努力。

1.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推行“乡财县管”或“镇财县管”模式。按照公共财政的管理要求,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通过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乡用”或“镇财县管镇用”,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1)对实行“乡财县管”或“镇财县管”的乡镇,坚持“五不变”原则。一是预算管理权不变。乡镇财政所负责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执行本级预算。二是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各镇所有,县财政不集中、不平调。三是财务审批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财务审批程序按各乡镇目前实行的审批制度执行。四是独立核算主体不变原则。以乡镇为单位进行财务核算,结余归各乡镇所有。五是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乡镇享有和承担。

(2)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治理方式。一是预算共编。乡镇政府根据县级财政部门提出的具体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并按程序报批。二是账户统设。统一开设乡镇财政收支账户,各乡镇财政所按县财政局的批复在镇金融机构开设“国库基本结算户”、“工资专户”、“非税收支专户”等财政银行专用账户,办理乡镇财政资金的收支业务。三是集中收付。即乡镇财政税收收入全部上解县级库,纳入预算管理,乡镇收取的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直接缴入县财政专户,由县财政根据乡镇收入类别和科目,分别进行核算。支出由财政专户拨入乡镇财政收支账户,以年度预算为依据,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原则进行分配。四是采购统办。即镇采购支出凡属集中采购范围的,由镇提出计划和申请,报县财政局审核后,交县政府采购办按有关规定统一办理,采购资金从“财政专户”直接拨付给县政府采购办或供应商。五是票据统管。即乡镇使用的财政票据,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票据由镇会计核算所到县财政局领取,发给各预算单位使用,严格实行“限量领用、定期核销、票款同步、以票管收”的办法。

2.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制度建设是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要完善乡镇财政、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乡镇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专项资金收支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负债资金收支管理等专项管理制度,特别是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和手续。加强债权债务管理,逐步化解现有债务等工作,规范理财行为。

3.加强乡镇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队伍建设是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要重视乡镇财务人员队伍的建设,人事部门在对乡镇财务人员调配时要将熟悉财务知识、精通业务、素质好的人员选拔到财务工作岗位上来;为财务人员自身学习,更新知识提供机会和机制,定期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考试考核等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核算水平;明确会计、出纳岗位职责,建立互相制约机制,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执行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财务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动。

4.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处罚力度。一是加大监督广度,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增加乡镇财政收支的透明度,把内部监督与公开曝光结合起来。二是加大监控的深度,加快建立健全乡镇领导离任交接制度,加强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运用,把监督与管理干部结合起来。三是纪检、监(检)察、财政、税收、审计等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合理分工、相互协调,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和制衡机制,对于监督检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对单位收缴违纪违规资金、罚款的同时,按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个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1] 殷金胜.浅论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J].当代经济,2008,(2).

[2] 陈谏.乡镇财政管理的现状及解决对策[J].经济论坛,2005,(2).

[3] 许晓剑.关于加强乡镇财务管理的思考[J].海南金融,2005,(12).

The township financial management: Problems and Solutions

YAN Yu-long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lingao ,Hainan Lingao 571800,China)

第12篇

关键词:高校;财务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F8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8-0097-03

一、高校财务风险的类型

1.债务风险。随着国家扩招政策的实行,高等学校办学规模日益扩大,资金使用数额越来越大,财政拨款、学宿费等收入等已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于是各高校争先恐后向银行借款,用于买地、基建、购置设备、人才引进等,虽然部分贷款是政府贴息,但随着银行贷款利率的提高及还贷高峰的到来,贷款高校还本付息的压力日益加大,一些高校甚至已经出现“以贷还贷”的现象;有的学校为了减少利息支出“短贷长用”,随时面临着资金链断裂的风险;部分高校新校区建设中一些在建项目因无资金来源已停工待建;少数贷款规模较大的高校已经不堪利息负担,出现教师发不出工资的情况;不少高校占用了相当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利息支出等,形成大量内债,严重影响了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也影响了学校的教学科研、队伍建设以及教学质量的提高。高校债务负担潜在的风险,已直接影响到高校的和谐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2.投资风险。高校投资包括对外投资与对内投资,在对外投资方面,为使高校的资金发挥更大的使用价值,有些高校通过大规模对外投资,获取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高校的发展,但有些高校的重大投资不经过科学论证,或是不通过集体研究决定,或是违规投资,如用做股票投资和其他风险性债券投资,导致投资效益低下,甚至是得不偿失,给学校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在对内投资方面,每家高校都或多或少存在校办企业,由于体制、制度、决策等失误,校办企业营利的不多,大量学校资产被占用而得不到合理补偿,甚至存在资产流失、损失。对外和对内投资造成的经济损失,使高校面临投资风险。

3.财务状况失衡风险。高校的财务支出要满足教学、科研等各项经费开支的需要,而高校的日常性支出项目过多过乱,使有限的资金被分散,尤其是目前高校在对各个院系及机关支出的预算管理方面,实行了不同形式的财务包干制度,在支出预算的管理上基本沿用基数加增长比例的方法,各单位的支出能增不能减,使已经变化了的支出格局无法得到及时调整,一些教学、科研等重点项目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另外,高校的经费来源主要为财政拨款和学宿费收入,财政拨款是按月拨入的,而学宿费收入基本上是在每年的9月份新生入学时集中收取,月底前需将收取的学宿费收入上缴财政专户,高校的学宿费收入存在着季节性的特点,而高校的支出却是刚性的、均衡的,不存在季节性,二者之间存在不一致性,由此导致的流动资金的短缺可能导致发不出工资、日常开支困难等情况发生,从而产生高校财务状况总体失衡的风险。

4.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风险。目前,一些高校仍将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定位于事前预算、事中核算、事后决算等会计核算规范性基础工作上,而对于内部控制这一重要的财务管理工作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部分高校即使制定了较为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更谈不上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随着高校资金流量增大、财务收支业务和管理任务倍增,内部控制制度缺失和执行不力,使得学校财务行为失控,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贪污、受贿等经济案件时有发生,给学校造成声誉和经济上的双重损失。

5.信息化风险。随着信息化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财务管理越来越依靠信息化手段,在网络财务环境下,“网上银行”及“电子货币”等带来的快速交易手段虽然使资金运作速度愈加快捷,却很有可能因人为原因或误操作而遭受巨额损失或造成资金支付困难;另外,随着金融全球化和电子商务业务的拓展,特别是金融性业务的拓展,使资本决策在瞬间完成,但往往容易出现一种严重的脱节现象,即业务发展与有效监督机制不能同步,有效的监督跟不上业务和技术的发展,从而严重威胁高校的财务安全,使得高校所承受的信息化风险进一步加大。

二、高校财务风险形成的原因

1.政府对高校投入不足。有专家指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投入指标是世界衡量教育水平的基础线。据统计,在国家财政性教育投入上,目前世界平均水平为7%左右,其中发达国家达到9%左右,经济欠发达的国家也达到4.1%。实际上早在1993年,国务院制定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就明确提出:“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在本世纪末达到4%。”然而距离目标实现的最后期限已然过去十年,来自教育部的统计数据却显示,除了尚未公布的2009年数据外,2004―2008年,中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占GDP依次为2.79%、2.82%、3%、3.32%、3.48%,尽管呈逐年递增趋势,但迄今为止,“4%”的政策目标尚未实现。面对政府对高校办学条件、水平和资格的评估和要求,以及高校本身面临的发展方向等压力,高校在不断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这就需要巨资建设基础配套设施,但是中国高等教育经费多年来主要是实行依靠财政拨款,其他多渠道筹措资金为辅的体制,目前的财政拨款根本无法满足高校发展的需要,面对国家投入严重不足的现状,利用银行贷款筹措教育经费成为高校无奈的也是必然的选择。

2.财务风险意识淡薄。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成为法人实体,开始拥有越来越多的自,高校在筹集、调度及合理运用资金等方面面临许多复杂的问题,高校的许多财务行为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才能适应新形势下财务管理的要求。然而,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较深,不少高校的管理者以及财务工作者缺乏资金成本概念和财务风险意识,加之干部的轮岗制度及离任审计制度执行不力,从而导致领导者多注重工作实绩,经济责任意识却很淡薄,决策时置学校财力的承受能力于不顾,盲目追求脱离实际的发展,资金运用缺乏合理性,导致学校综合财力入不敷出。

3.现行高校会计制度和管理制度滞后于新时期高校的发展。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下,以收付实现制为记账基础的高校会计核算在很多方面产生了局限性,无法全面准确地记录和反映高校的资产、负债情况,从而难以及时发现和抵御财务风险。比如:资产不计提折旧,导致资产价值虚高;拖欠的学宿费不入账,导致资产不实;计提福利基金、修购基金等专用基金,虚列支出,导致结余不真实。另外,基本建设核算独立于高校事业核算之外,一个高校,两个会计核算主体,两份会计报表,一些高校的基本建设贷款不入学校的事业账,直接在基建账中反映,造成学校负债状况不实,给学校带来一系列的财务风险。虽然高校事业发展迅速,但财务管理体制落后于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会计人员习惯于记账、算账等日常核算工作,表现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充分的认识,无论是在财务管理意识还是财务管理水平上都与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要求存在很大的差距。

4.对开源重视不够,对节流控制不力。目前,高校的收入渠道比较单一,尽管高校财政拨款的绝对额仍在增长,但随着招生规模的扩大以及高等教育成本的上升,大学的财务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在学校的各种支出日趋增加的情况下,如果仅仅依赖财政拨款,流动资金的周转难免会发生困难,从而导致财务状况总体失衡。同时,有的高校对支出控制不严,财务支出缺乏有效的制度规范;高校行政机构改革滞后,机构臃肿,效率低下,日常性支出膨胀;财务支出管理方法落后,支出不足与浪费现象并存,既不利于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又不利于高校结构性负债风险的有效控制。

三、高校规避风险的措施

政府、高校和银行是中国高等学校贷款办学的主要参与方,政府是高校借贷风险的最终承担者,银行是高校贷款的直接债权人,是贷款风险的直接承担者,任何一方的失误都可能导致高校借贷风险的加大。因此,只有三方精诚合作、共同努力,高校的财务风险才能得到有效的防范和控制。

(一)政府部门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有责任对高校财务加强管理和监督,以保证高校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首先,政府应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加大对高等教育的实际投入,使财政拨款的绝对额与与占GDP的比率逐年增加,保障中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其次,政府对高校目前面临的财务风险应该采取积极的措施加以指导和监控,引导各高校合理的发展,形成中国高等教育的一个合适的规模,教育主管部门应逐步完善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加强对高等教育资源的优化整合,对各类高校的地理布局、发展规模等进行系统规划,用地规划要有科学的分析测算结果,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同时强化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最后,政府要建立和完善贷款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和预警机制,教育和财政部门要加大抽查力度,定期审查确定高校贷款最高警戒线,并予以通报。对贷款余额超过警戒线的高校,要制定具体还款方案并停止审批其向银行贷款。

(二)学校内部

1.加强贷款管理,建立贷款经济责任制与项目管理责任制。在确定贷款规模时,高校应科学分析和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引起财务风险的内外因素;在决策时,不要低估支出、高估收入,既要考虑贷款的成本、自身偿债能力,也要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大额度的贷款要进行可行性研究,明确款项的用途、数额,预测预期收益,制定还款时间和计划;贷款资金使用时,必须加强管理,严格审批制度,专款专用,对贷款资金取得的收益进行跟踪和监督,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机制。要坚持“谁贷款,谁负责”的原则,按管理层次逐级建立贷款资金项目管理责任制,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将贷款管理作为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高校负责人应对贷款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合理性、有效性负责,财务部门对资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负责,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效益的检查和评价负责。

2.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校内部控制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财务管理风险。(1)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高校应遵行内控制度设计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结合学校的规模及财务管理特点,建立健全学校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对重大投资、担保、抵押等业务活动要制定专项内部控制制度。(2)高校应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完善内部审计工作,通过内部常规审计、离任审计、落实举报、监督审查等手段,对会计部门实施内部控制,建立以查、堵为主的监控防线,强化对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奖优罚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3)高校财经工作要增加透明度,切实落实职代会对学校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重要财务管理办法、重大投资计划审议权,使教职工能够及时了解学校财务状况、举报财务管理中的问题、提出财务管理建议。

3.积极开源,多渠道筹措办学资金。首先,要努力解决欠缴学费问题。要建立健全“奖、贷、助、补、减、捐”的助学体系,落实助学贷款、奖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措施,组织贫困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另外,要加强与院系、职能处室的沟通,建立奖惩办法将学费的缴费率与院系、职能处室的预算经费挂钩,缴费率高的院系、职能处室给予一定金额的物质奖励,缴费率低的给予批评。其次,鼓励发展校办产业,利用自身的人才、科技优势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以全资、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灵活配置高校资源,为学校开辟新的财源。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使筹资渠道多元化。积极承担国家、企业、集团、社会团体等的各种研究课题,获得横向或纵向的科研经费;争取社会捐赠。

4.提倡勤俭理财,建设节约型高校。高校在广开财源的同时,要树立大学经营理念,勤俭办学,合理安排预算、严格管理,使高校现有的资源合理配置、物尽其用,节约校园维护运作成本,如实施水电改革,加强水电费管理,每栋大楼、各部处系、校办企业、后勤服务集团应加装水表、电表,实行全成本核算;改革校园物业管理,通过招投标方式聘任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校园管理,提高效益,节约成本;改进教学实验运作模式,教学用地、实验设备、体育设备等实行有偿使用,对相关部门取得的收入给予一定比例的提成,以提高他们的积极性,使得物尽其用,避免资源浪费;改革校园网运作模式,校园网投入建设使用后,日常运作实行单独核算,自负盈亏。

5.建立财务风险预警系统,提高风险预警效能。高校财务风险预警系统的设置主要是确定财务预警指标和设立科学合理的财务预警标准。首先,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设置财务预警指标:(1)反映债务风险的指标:资产负债率、负债占流动资金比率、借款总额占年经费总收入比率、借款占货币性资金比率。(2)反映财务失衡风险的指标:经费支出占货币性资金比率、事业基金占用程度、应收及暂付款占流动资金比率。(3)反映投资风险的指标:产学研投资占事业基金的比率、产学研投资占经费支出比率、校办产业资产负债率、校办产业现金流比率。其次,在建立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还需要确定一个警戒线。通过对财务预警指标的计算和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分析,找出发生财务风险的原因和财务运作的隐藏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化解各类财务风险。

6.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防范信息科技应用带来的安全隐患。目前,高校的会计核算已普遍实现了电算化,部分高校的会计核算已向网络化方向发展,大量的数据可通过网络从高校内外的相关系统直接采集和调阅,使得高校的财务管理由封闭型走向开放型。所以高校必须尽快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打造一支既精财务管理与核算、又懂信息化操作与运用的复合型人才队伍,使高校财务管理能够适应信息化时代财务管理的大环境和大趋势,在此基础上,更好的防范信息科技的应用所带来的高校财务安全隐患。

(三)银行方面

中国人民银行应进一步加强对教育行业信贷政策的引导,研究制定高等学校贷款指导意见,出台高等学校贷款优惠政策。国家开发银行应针对教育行业建设贷款需求大、期限长的特点,予以重点支持,化解目前高校商业贷款的风险。各商业银行应严格根据《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信贷管理办法,明确信贷准入标准、风险评估标准、贷款期限、利率、发放形式、贷后管理措施。在放贷前对高校贷款规模、利率高低、还款期限、未来可预期收入和偿还能力等进行科学评估,控制总量、防范风险,使高校贷款从资金源头得到控制。对现阶段高校短时期内出现的难以偿还的贷款,根据学校的财力和发展潜力,可以采取调整贷款期限和降低贷款利率等方式,帮助高校度过暂时困难,从而化解高校的贷款风险。另外,商业银行还应加强对贷款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全过程监督,使贷款的资金完全用到贷款建设的项目上。

总之,高校财务风险控制是一项巨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可以延伸至高校管理中的各个环节,甚至社会的各个方面。高校要充分认识风险,加强财务管理监控,建立健全监督制约和高效运行机制,确保高校健康有序、稳定和谐的良性运转和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成法民.高校财务风险及其防范[J].财会月刊:综合,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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