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1 17:27:0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公共管理服务理论,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相关理论回顾
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为了应对国际国内环境的变化,英美等发达国家相继提出了政府改革的要求。而作为公共管理部门改革的指导思想,在行政管理领域出现了新公共管理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提出公共管理部门的改革应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转变公共行政管理部门职能,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公共管理部门工作的目的是满足公民和社会组织的需要。公共管理部门要明确自己的服务对象,公共管理部门工作的目的是满足服务对象的需要和愿望。第二,公共行政管理中心的转变。与传统行政理论将公共管理部门置于中心位置不同,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应将服务对象置于中心位置。公共管理部门不是高高在上的领导者或管制者。第三,将企业经营中重视成本、品质、顾客满意等策略引入公共管理部门工作中。[4]服务理论认为服务具有无形性、差异性和生产与服务的不可分性,因而对服务绩效的评价应该包括对服务的产出和传递过程的评价,而不能仅仅涉及服务的产出。许多学者的研究证明服务绩效所评价的应该是服务是否符合了顾客的期望,也就是接受服务者对服务的期望与感受的实际绩效之间关系。[5]如Zeithaml所提出的顾客感受质量就是顾客关于某种服务的整体表现的判断,是顾客对服务的期望与感知绩效的比较的结果。[6]1988年A.Parasuraman,ValarieA.Zeithaml和LeonardL.Berry(PZB)根据相关研究设计了评价服务质量的SERVQUAL模型。该模型将服务质量归纳为五个维度。服务提供方具备的提供服务所必须的工具、设备等可以被顾客观察到的内容,被称为服务的有形性;服务提供方具有的可靠的、精确地履行承诺的服务能力称为可靠性;服务提供方所具有的为服务接受方提供及时服务的意愿称为服务的反应性;服务提供方人员所具有的提供服务所必须的知识称为服务的保证性;服务提供方对服务接受方的关心、对服务接受方给予个性化关注被称为服务的关怀性。[7]根据这五个维度,PZB设计了调查服务接受方对服务提供方的感知质量的问卷。服务接受方根据李克特七点量表分别进行评价。最后根据期望与感受的差距判定组织的服务水平。[8]
二、基于服务质量的农业科研管理绩效评价方法
(一)基于服务的农业科研管理绩效评价要素尽管新公共管理理论是针对政府改革而提出的理论,但农业科研机构的行政管理部门在某种程度上与政府有相似之处,可以认为农业科研机构内部的科研管理部门是农业科研机构的“内部政府”。所以,农业科研管理部门应该将其职能明确为对农业科研工作者提供服务。依据以上分析,农业科研管理的绩效评价就应该以对服务质量的评价为主,主要考察农业科研管理部门与科研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为农业科研人员所提供的服务是否能够满足服务接受者———农业科研人员的期望与欲望。基于服务质量的农业科研管理绩效评价要素可以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1.建立以服务质量指标为核心的评价指标体系。2.将服务的接受者———农业科研人员作为评价的主体评价。3.借鉴SERVQUAL模型等能够评价整体服务水平的方法作为评价的方法。
(二)农业科研管理绩效评价中SERVQUAL模型的调整SERVQUAL是一个通用的模型,将其应用于农业科研管理时,有必要根据农业科研管理服务的特殊性对其进行调整,以使其能够真实反应农业科研管理的服务水平。根据农业科研管理工作的特点,可以对SERVQUAL模型中的五个评价维度,有形性、可靠性、反应型、保证性、关怀性进行分析,重新定义其内涵用于农业科研管理绩效评价。在农业科研管理服务绩效评价中,农业科研管理部门为履行其职能必须拥有一定的设备、场所和工具,这些有形物质的拥有水平势必影响农业科研工作者对农业科研管理部门服务质量的评价。农业科研管理部门长期的稳定、可靠的服务是农业科研工作者对科研管理部门提供服务的可靠性的基本要求。农业科研工作者可以根据农业科研管理部门以往的工作对农业科研管理部门及其与员工是否愿意和能否解决科研工作者的问题进行评价。如果农业科研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农业科研工作者的需求推诿、拖延,无疑将降低农业科研人员对农业科研管理服务水平的感受。对科研人员的服务要求的迅速反应会被作为农业科研管理高服务质量的标志,也就是农业科研管理服务的反应性。农业科研管理部门与工作人员对农业科研人员的态度是否友善、在工作中能否赢得农业科研工作者的信任、是否具有解决问题的知识与能力构成了农业科研管理服务评价的保证性。农业科研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能否分析、了解每一位农业科研人员的需要、需求与期望,为每一位农业科研人员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体现为农业科研管理的关怀性。农业科研管理工作有很强的人际接触性,高质量的科研管理部门服务需要对每一个服务接受者的个别关注和理解。
三、结论
根据新公共管理理论,本文提出以服务质量作为农业科研绩效评价的核心内容。对服务质量的评价有利于农业科研管理部门确立服务意识,能够科学的反应农业科研管理的水平。现仅在一般层面上就科研管理部门绩效评价中应用SERVQUAL模型进行了探讨。在具体应用中必须进一步对农业业科研管理的特点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分析,确定服务质量各维度的表现形式,设计合理的问卷与问题陈述并形成科学的调查方法。农业科研是农业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农业科研管理是农业科研活动顺利开展的组织保证。对农业科研管理进行绩效评价可以衡量农业科研管理水平、促进农业科研的发展。鉴于SERVQUAL模型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与通用性,结合农业科研管理的特殊之处,分析了SERVQUAL模型在农业科研管理绩效评价方面的应用。研究表明SERVQUAL模型和方法对于评价农业科研管理绩效具有可行性,而且与现行的农业科研管理绩效评价方法相比具有独特的优势。
作者:申宇 单位:黑龙江省农科院 植物脱毒苗木所
关键词:纳税服务 新公共管理理论 优化服务体系 税收征管
自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后,全国税务系统本着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努力为纳税人、为社会、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逐步由“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不断努力优化纳税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为纳税人全力营造公平公开、方便高效的纳税环境,充分发挥税收的服务职能,在一定程度上积极引导了纳税遵从,优化了税收秩序。但是由于我国纳税服务的理论研究仍然比较落后,纳税服务实践还处在不断摸索的阶段,缺乏规范性和有效的组织保证,纳税服务总体水平较低。理论界对纳税服务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对一些基本理论、概念的定性仍然模糊。
纳税服务的内涵和主要内容
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贯彻落实国家税法、更好地为广大纳税人服务为目的,通过多种方式,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正确及时地履行纳税义务,满足纳税人的合理期望,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项综合性税收工作,它是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和职责,是贯穿整个税收工作的重要内容。广义的纳税服务体系包括两大系列:其一是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服务;其二是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服务。
纳税服务工作具有很强的综合性,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税收信息服务,即税务机关及其人员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税务相关信息,使之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有能力自觉、及时、完整地缴纳税款。税收信息包括税收法律信息、税收决策信息、税收业务信息和税务行政信息等;纳税程序服务,即税务机关及其人员在税收征管流程的各个环节上提供的服务。纳税程序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纳税信誉等级鉴定、税务检查等;纳税环境服务,即为纳税人提供便利的办税条件和场所;纳税救济服务,即在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发生税务争议时,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供行政救济服务,主要指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纳税权益服务,即税务机关为保护纳税人权益提供的服务。纳税人享有税法的知悉权、纳税情况保密权、申请减税免税权、陈述申辩权、复议讼诉权、请求赔偿权、控告检举权、申请延期纳税权、索取完税凭证权等权利。
新公共管理理论概述
20世纪70年代后,西方社会科学的发展经过了长期分化过程后,开始走向各学科的融合,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成为学科发展的新趋势,形成了 “新公共管理”的思潮。新公共管理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提出政府改革的方向是建立 “企业家政府”,内容包括十项原则:掌舵而不是划桨;重妥善授权而非事必躬亲;注重引入竞争机制;注重目标使命而非繁文缉节;重产出而非投入;具备 “顾客意识”;有收益而不浪费;重预防而不是治疗;重参与协作的分权模式而非层级节制的集权模式;重市场机制调节而非仅靠行政指令控制。
可见新公共管理是个非常松散的概念,它既指一种试图取代传统公共行政学的管理理论,又指一种新的公共行政模式,还指在当代西方公共行政领域持续进行的改革运动。但它们都具有大体相同的特征:
新公共管理改变了传统公共模式下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重新对政府职能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定位:即政府不再是“自我服务”的官僚机构,政府公务人员应该是负责任的“企业经理和管理人员”,社会公众则是提供政府税收的“纳税人”和享受政府服务作为回报的“顾客”或“客户”,政府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应增强对社会公众需要的响应力。近年来,英、德、荷兰等国政府采取的简化服务手续、制订并公布服务标准、在某一级行政区域和某些部门或行业开办“一站商店”服务等,就是在这种新的政府-社会关系模式下所施行的一些具体措施。
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只计投入、不计产出不同,更加重视政府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即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由此而重视赋予“一线经理和管理人员”(即中低级文官)以职、权、责,如在计划和预算上,重视组织的战略目标和长期计划,强调对预算的“总量”控制,给一线经理在资源配置、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充分的自主权,以适应变化不定的外部环境和公众不断变化的需求。
新公共管理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即主要通过法规、制度控制),而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即确定组织、个人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绩效示标(performance indicator)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由此而产生了所谓的三E,即经济(economy)、效率(efficency)和效果(effect)等三大变量。
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排斥私营部门管理方式不同,强调政府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如成本-效益分析、全面质量管理、目标管理等)和竞争机制,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如“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等,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固然是向社会提供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公共服务都应由政府直接提供。政府应根据服务内容和性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供给方式。
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热衷于扩展政府干预、扩大公共部门规模不同,主张对某些公营部门实行私有化,让更多的私营部门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即通过扩大对私人市场的利用以替代政府公共部门。需要说明的是,许多新公共管理的拥护、支持者也认为,公营部门的私有化并非新公共管理的必不可少的特征。
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的僵硬的人事管理体制不同,重视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在人员录用、任期、工资及其他人事管理环节上的灵活性,如以短期合同制取代常任制,实行不以固定职位而以工作实绩为依据的绩效工资制等等。
新公共管理理论为现代纳税服务提供了理论依据,不但确立了纳税人与政府平等的经济主体关系,而且还在公共产品“供需”关系中确立了纳税人的主导地位。因此,为公民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成为了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政府的一项根本职能。对于作为政府公共部门重要组成部分的税务机关来说,不但税收征收的过程是服务,而且征收的最终目的也是为纳税人服务。新公共管理理论主张在公共部门广泛引入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也为税务机关借鉴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革新工作机制,提高纳税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供了参考。
新公共管理理论对纳税服务工作的启示
(一)增强纳税服务意识并提高纳税服务的法律意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观念的彻底更新和转变,是优化纳税服务的关键,纳税服务观念要努力实现以下四个方面的转变。
1.由监督打击向管理服务转变。改变以往注重对纳税人防范、检查和惩罚的观念,相信大多数纳税人都能够依法申报纳税,履行税收义务。以服务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使管理执法和优质服务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不断提高征管效率和质量。
2.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淡化权力意识,树立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必须履行的义务的观念,充分认识到搞好服务是提高征管水平的重要手段,始终把尊重纳税人、理解纳税人、关心纳税人贯穿在税收征管中,积极、主动、及时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经济的服务。
3.由职业道德要求向具体行政行为转变。将过去作为高标准的职业道德要求,转变为对税务人员的基本行政行为规范,使纳税服务的内容制度化、规范化,并将其作为税务机关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来落实和考核。
4.由注重形式向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转变。要从片面追求纳税服务形式的认识误区中解脱出来,不能只注重口头上、材料中、墙壁上的服务,而不管实际工作中服务措施的落实与否,服务效果的好与坏。必须通过持久和务实的工作,形成纳税服务长效发展机制。
只有观念的转变,没有法律的保障,纳税服务仍然难以规范地开展。因此,提高纳税服务的法律地位是一项十分迫切的工作。新《征管法》第七条为纳税服务的发展奠定了较为坚实的法律基础,对纳税服务的逐步完善具有深刻影响和重大意义。下一步可以考虑在制订《税收基本法》时,将纳税服务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可以参照国际惯例,建立纳税人,把纳税人的权利和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以法规形式明确下来;根据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纳税服务的基本内容和操作总原则,并根据纳税服务的总原则,制定纳税服务的具体内容、服务标准、工作方式和岗位责任体系等。这样纳税服务就有了根本的法律制度保障。
(二)建立有利于提高纳税服务效率与效能的服务体系
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施政的基本价值在于:经济、效率、效能。联系到税收工作,我们也应该把“经济、效率、效能” 作为纳税服务追求的目标。具体的:应用网络和信息技术,加快建立规范的纳税信息服务体系,整合税务信息资源,为纳税人提供涉税公共信息和个性化信息服务、税收征收管理服务和实时在线服务,实现全天候的“无站式”服务,减少纳税服务的中间层次和环节,降低服务费用,提高服务效率;针对办税程序繁琐、效率不高的现象,运用流程再造理论,开展结果导向的管理,深化税务行政审批改革,减少税务登记、核定申报方式、政策性减免税等审批手续,使程序运作现代化;针对纳税服务绩效难以衡量的问题,继续加强过程控制,坚持“有效执行没借口、决定成败靠细节”的思想,把优化服务渗透到税收管理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岗位和每一道环节;要建立以纳税人满意度为重要衡量标准的纳税服务质量评价体系;要针对纳税人需求日益多元化的趋势,构建以税务机关为主导、多种服务组织共同参与的纳税服务体系,将具体的纳税服务事项交由社会中介机构或民间非赢利组织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运作。
(三)建立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纳税服务决策机制
新公共管理的“顾客导向”主张采取自下而上的开放式的决策模式,而不是封闭式的,认为由越多人参与的共同决策,就会掌握到越多顾客的感受,由越少人做决策就越不能真正掌握顾客的心声。严格来说,顾客导向的层次就是由外而内、由下而上,顾客导向的运作前提就是要集体决策,共同参与。在实施纳税服务的过程中,可以透过调查与统计分析去掌握纳税人的需求,但不能掌握纳税人的心声和感受,这往往只能通过基层的税务工作者去探求。作为基层的税务工作者,他们能够直接接触纳税人,最能了解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及切身感受。所以税务机关在作出有关纳税服务决策时,必须让广大基层税务工作者参与到决策过程中,成为决策的主体。建立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纳税服务决策机制不仅训练基层工作人员自我管理,更能促使他们自己考核自己的决策执行成效,从而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
(四)建立科学的纳税服务考核机制
应围绕优化服务制定科学可行的考核指标和方法,加强和量化对服务的管理考核,充分发挥和调动税务人员优化服务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在考核过程中应区分业务体系和非业务体系分别考核。业务体系是指直接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岗位及人员,主要包括管理、征收、稽查、税源监控等一线岗位。非业务体系是指不直接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岗位及人员,这部分人员虽然不直接与纳税人接触,但同样担负着提供服务的职责。对业务体系除参照工作质量标准进行考核外,一并对服务时限、服务质量、纳税人满意度等关键指标进行综合考核;对非业务体系的考核应将税前服务、信息反馈与处理、纳税人满意度等指标作为重点,进行综合考核。
(五)构建完善的纳税服务监督评估机制
要进一步畅通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沟通渠道,就要建立公开的、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监督评估机制,使税务机关能够正确地认识自身的服务现状,及时加以改进。通过召开纳税人座谈会、上门走访、问卷调查、发放“个人联系卡”、“征求意见卡”等形式,让纳税人了解税务机关及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并陈述自己对纳税服务的意见,让税务机关了解纳税人合法合理的期望,进而修订和完善有关纳税服务的制度和规定;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受理纳税人对税务人员执法不规范、服务不周到的投诉;在税务政务公开和外部参与的基础上,充分尊重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意见,广泛聘请社会各界代表、纳税人代表对纳税服务进行监督评估,以便及时查找问题和不足,随时改进工作。
参考文献:
1.孙利军.关于纳税服务理论与实践诸问题的探讨[J].税务研究,2003
2.戴子钧.构建现代化税收服务新体系[J].税务研究,2003
3.吴旭东.税收管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4.乔家华.在制度创新中推进纳税服务:对当前纳税服务的实证分析和政策选择[J].涉外税务,2003
5.陈捷.纳税服务的国际比较与借鉴[J].涉外税务,2003
6.谢少华.从新公共管理的兴起看西方税收管理理念的转变[J].涉外税务,2003
“新公共管理”是上世纪70年代至今西方政府行政改革中的一种新的行政管理模式,也是近年来西方规模空前的行政改革的主体指导思想之一。它主张运用市场机制和借鉴私人部门的管理经验来提高政府绩效,又被称为“企业化政府”。
新公共管理理论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的管理理论与方法作为理论基础,不强调利用集权、监督以及加强责任制的方法来改善行政绩效,而是主张在政府管理中采纳企业化的管理方法来提高管理效率,在公共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强调公共管理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来改善行政绩效。
新公共管理的基本特征:第一,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官僚机构,政府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以公民为顾客,强调顾客的价值,政府为服务组织,向顾客提供最佳服务,以顾客满意度作为衡量绩效的标准;第二,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改变过去只关心投入而不关心产出的做法,重视组织的战略目标和长期计划,强调政策、规划、项目的成本效益关系;第三,更多地注重管理的结果、激励和绩效评估,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实行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第四,强调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竞争机制,取消行政服务供给的垄断性。
二、新公共管理理论对我国税务行政管理的启示
近年来,我国积极借鉴公共管理理念,作为加快行政管理改革的有益参照,并取得初步成效,如建设“服务型政府”、“问责型政府”、“企业型政府”、“学习型机关”等都是发源于新公共管理相关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的确立和传播对作为政府公共部门的税务机构完善行政管理职能,按照“调动人力,减少成本,优化服务”的基本方针,建立服务理念和制度、服务精神和形式高度统一的,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和谐互动的,税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趋于完善的,税务机关服务和中介机构有机结合的管理模式有着重要意义。
(一)增强纳税服务意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观念的更新和转变是优化纳税服务的关键,纳税服务观念要努力实现以下两个方面转变:
1.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淡化权利意识,充分认识到搞好服务是提高征管水平的重要手段,把尊重纳税人、理解纳税人、关心纳税人贯穿征管工作始终,积极、主动、及时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经济的服务。
2.由“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从税收管理实践看,以往强调“刚性”管理,而忽视“柔性”服务,应站在管理者的立场,改变注重对纳税人防范、检查和惩罚的观念,相信大多数纳税人能够依法诚信的履行纳税义务,将服务基点从对纳税人的不信任转变到相信纳税人、尊重纳税人、服务纳税人,牢固树立“服务就是管理”的思想,以服务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优化纳税服务来预防涉税犯罪,使管理执法和优质服务相互融合、互相促进,在一定程度上积极引导了纳税遵从,优化了税收秩序,提高了征管效率和质量。
(二)建立有利于提高纳税服务效率与效能的服务体系
税收工作应把“经济、效率、效能”作为纳税服务追求的目标,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应用网络和信息技术,加快建立规范的纳税信息服务体系,整合税务信息资源,提供涉税公共信息和个性化信息服务、税收征收管理服务和实时在线服务,实现全天候的“一站服务”或“无站服务”,减少纳税服务的中间环节,降低服务费用,提高服务效率,实现足不出户就能获得纳税服务。
2.运用流程再造理论,开展结果导向的管理,深化税务行政审批改革,使程序运作现代化,解决办税程序繁琐、效率不高的现象。
3.加强过程控制,把优化服务渗透到税收征管的每项工作、个岗位、每道环节,建立以纳税人满意度为衡量标准的纳税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4.纳税服务更多的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税务机关虽然是纳税服务的核心主体,但并不是唯一的主体,在纳税人需求日益多元化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以税务机关为主导,多种服务组织共同参与的纳税服务体系,将具体的纳税服务事项交由社会中介机构或民间非赢利组织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
(三)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指标体系,完善绩效评估机制建设
绩效评估机制的设计要以税务机构的战略目标为基础,制定明确的绩效考核目标,并以此制定出客观可衡量的绩效指标,避免管理者盲目管理、工作人员失去工作方向。税务机关的绩效评估可分为组织绩效评估和个人绩效评估两套机制。组织绩效评估机制要设计定量指标,引入外部力量进行评估,定期根据综合效能考核指标对内部部门进行综合效能考核;个人绩效评估机制不宜采用定量指标,部门内部根据岗责指标考核到人,由直接上司和部门负责人来评估下属的绩效。一个完整的绩效评估应该有五个阶段,即制定绩效目标、指标实施考核评估评估对象对评估报告的反馈公布评估报告绩效改进反馈,目前的税务绩效考核中后三项比较缺乏。
(四)设计科学的激励机制,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在服务型政府定位的基础上,政府的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实施方式,要根据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和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特点,分别采取针对性的实施模式。目前理论界存在一个误区,就是笼统地讲对政府公共管理服务职能实行市场化、社会化。这种观点是不可取的。一是因为政府的强制性管理服务和自然垄断性管理服务,是不宜市场化和社会化的,否则容易导致政府和垄断经营谋取暴利。二是因为持上述观点者片面地理解了当代西方国家实施的“新公共管理运动”,特别是错误地理解了以美国为代表实行的“企业家政府”改革,把政府当成企业,用政府公共管理服务作为经营手段,以获取利润。三是因为当前我国政府改革中存在财政支出困难,于是某些人便冠以借鉴西方行政改革之名,将政府执法权力进行市场化和社会化运作,一方面解决财政困难,另一方面将政府自身责任推给个人。
对政府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实施方式的选择,要首先考虑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原则定位。为此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政府应该是在支持和保障市场经济自主运行的基础上,对市场的失效或者失调部分进行调节,而不能替代市场的作用。第二,政府对市场进行监督和监管,一方面严格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积极维护和保障正常合法的市场行为。第三,政府依法管理社会,而不是要主宰社会。政府要充分调动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的积极性,充分实现公民自治。政府只有在社会不平衡,社会不稳定,市场主体和个人(家庭)无法解决问题包括市场主体及主体之间、个人及个人之间出现矛盾或困难无法自我解决时,才出面予以协调、解决。第四,政府主要职能服务于全社会的公共事务,一方面不能干预“私人”事务即个人(家庭)、市场主体(企业)自我能够解决的事务,另一方面不能把“公共事务”推向社会、个人。在此定位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政府公共管理服务职能方式和途径,可以实行“四化”:即服务全面法治化、强制服务无偿化、服务有限市场化和服务部分社会化。
1服务全面法治化
政府公共管理服务法治化,是我国实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战略的必然要求。在法治社会里,政府的公共服务是根据国家的法律规章提供的,都必须有法可依。2004年4月我国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规定,要依法界定和规范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使政府公共服务全面法治化。从法治化的程序来看,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依法合法服务。政府公共服务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政府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2)程序正当服务。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包括具有强制性的管理服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之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3)权责统一服务。政府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政府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4)诚实守信服务。政府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5)高效便民服务。政府公共服务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总之,政府要大力推进公共服务的法治化建设,要通过一系列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建构,为公共服务提供法制保障。
2强制服务无偿化
由于政府公共服务从性质上划分属于非排他性、非竞争性、非营利性等特征,但从方式上划分还可以分强制性与自愿性、不可选择性与可选择性、直接有偿性与间接有偿性等特点,其中具有强制性、不可选择性、间接有偿性特点的“公共服务”,属于约束性的“公共服务”,其他的属于交易性的“公共服务”。约束性“公共服务”包括以强制力作后盾所开展的公共服务诸如国防、治安、社会稳定等服务,以及只有政府才能行使的服务诸如行政许可等。
政府约束性或强制性的公共服务不能实行收费服务,或直接收费服务,而应该无偿服务,政府所需要的成本支出,由政府公共财政予以保障。如果政府的强制性公共服务诸如公共治安、刑事案件侦破等服务,或者只有政府才能行使的服务诸如政府许可性盖章、办证等服务,都实行收费服务,或直接收费,或设一个特许公司间接收费等,就容易产生“权力产业化”、以权谋利甚至等严重问题。
3服务有限市场化
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是在公共部门中引入市场机制,要通过招投标、合同承包、特许经营等市场运作方式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要通过市场机制来调节公共服务的供给和需求,从而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目的。但是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是有限的。因为市场不是万能的,市场也有失灵的时候。
我们认为,政府公共服务中具有“非强制性、可选择性”、可替代性的公共服务,就可以采取市场化,例如垃圾回收、卫生清扫、部分社会保障等服务。但是具有强制性、不可选择性,不可替代性的公共服务,则应由政府提供,不能实行市场化,例如国防、外交、公共治安等服务。因此,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类型和程度,要根据政府公共服务的具体性质和类别进行选择。
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合同承包。政府通过合同形式将政府公共服务某些服务的部分或全部承包给非政府组织、第三部门、国有企业或私营企业,由这些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为公众提供服务,政府按照承包合同给承包单位以财政支持,或政府根据承包服务项目的实际成本测算服务收费标准,给予承包单位按标准进行收费服务。由于政府发包项目是一定的,而承包单位数量是众多的,因此承包单位要想获得承包权,就必须降低成本,同时提高服务质量,最终政府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都会提高。
(2)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契约承租形式。特许经营的范围一般界定在自然行业,涉及国家安全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行业,政府通过对经营者的资质、条件等进行规定,确保经营服务的水平和质量。特许经营公共服务可以进行收费,但政府一定要站在公共利益的立场,制定特许经营收费服务标准,只有这样才符合政府特许经营公共服务的本质要求。政府切忌与特许单位同流合污,把消费者作为获取高额利益的榨取对象,政府从特许单位获得高额税收,特许单位从消费者身上获得高额利润,这样违背了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维护者的本质,也背离了特许经营项目具有基本公共服务的特征。一般认为,适合于特许经营的服务项目有电力、天然气、自来水、污水处理、废物转化为能源的装置、电信服务、港口、飞机场、道路、桥梁以及城市公共交通等。
(3)凭单制。
凭单制是指围绕特定的公共物品而对特定消费群体实施的补贴。对某些具有公共服务性质同时具有较强的竞争性或较强的消费选择性的服务,政府不直接进行生产和公共服务,而由私营部门或第三部门进行生产和服务,政府根据公共服务责任和要求向服务对象提供可以自由使用的“服务”,即政府部门发放一种“服务券”,消费者持“服务券”到特定市场进行自由消费。如政府发放教育券,补贴给特定的消费群体,他们再拿这些“教育券”到公立学校或私立学校购买所需要的特定教育公共服务。
(4)参照竞争式。
当直接竞争或来自替代品生产者的竞争不起作用时,通过与其他地区的同行业的业绩进行比较对比,形成一种压力,同样一种公共服务,为什么别人服务很好,我们做得不好,这就体现一种竞争。以城市自来水行业为例,因为各个自来水公司经营范围通常都局限在特定的地理区域,局部垄断依然存在。参照竞争式实际上对自来水的零售价格进行比较参照,各公司的零售价格的上限取决于所有公司的平均单位成本,而不是本公司先前的运营成本,或自定的成本,避免其凭借垄断性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5)内部竞争制。
政府公共服务中,有一些自然垄断行业无法引入行业系统外的力量与其竞争,或者引入行业系统外的力量可能导致不效率,因此应该在其行业系统内部放松规制,引入竞争,通过行业内部竞争,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效率和水平。例如,我国政府对民航运输业实行一定的竞争机制,使政府航空公共服务机制由政府垄断向市场竞争转变,民航运输业的效率得到了大大的提高。
4服务部分社会化
服务的社会化,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调动社会力量,鼓励各种社会民间组织参与兴办公益事业,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服务社会化的主要核心是社会民间组织和力量参与和提供公共服务,因此社会民间组织和力量不可能完成全部公共服务,或代替政府等其他组织完成公共服务,所以,公共服务社会化只能是部分社会化,即根据不同公共服务项目的性质和特点,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各种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实现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多元化和供给方式的多样化。如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图书出版等公益性很强的公共服务,公共部门、私营部门和社会力量同时“经营”,政府重点办好一些重点大学、基础科研、重点图书馆和出版社,除此之外,由社会力量和私人组织根据市场需求投资经办,政府给予政策扶持和引导,对其服务质量和水平进行监督评估。
1.校外实训基地的功能尚不完善
长期以来,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高职公共管理类专业校外实训基地的内在价值和现实意义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导致校外实训基地建设与人才培养的需求之间尚存在一定的距离。受“重理论、轻实践”观念的影响,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尚未被摆到应有的位置,尚缺少能够适应人才培养需求、规章制度健全和管理服务到位的校外实训基地,致使学生出现了创新意识不足、动手能力不强和协作能力较差等问题。目前,已建成的校外实训基地,既不能满足所有实训项目全部开设的需要,也不能满足学生就业和创业的需要,更难以满足学校对外服务和科研成果推广的需要,导致校外实训基地的利用率不高。
2.实训条件和运行机制有待完善
目前,公共管理类专业现有校外实训基地虽然能够满足学生实训及顶岗实习的需要,但其条件和运行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因而需要进一步明确校企双方在共建校外实训基地中的权利和义务,理顺学校和合作企业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应通过校企深度合作,逐步把所有校外实训基地打造成就业基地和创业基地,并建立教师挂职锻炼、科研推广、技术咨询、管理服务和职业资格鉴定等运行机制。
3.指导教师的综合能力有待提高
由于公共管理类专业各项业务的操作性较强,加上公共管理类行业企业的工作理念、工作内容及操作程序等发展变化较快,作为专业教师,若不能及时跟进,就无法跟上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发展变化。因此,公共管理类专业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其自身的专业理论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科研推广能力和技术咨询能力等都需要进一步提高,从而促进教师综合能力的提高。而有一部分公共管理类专业教师,由于忙于教学事务等,忽视了自身综合能力提高的问题。
4.行业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
在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过程中,行业的主体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如在校外实训基地教学计划的设计和教学内容的组织上,起主导作用的仍然是学校。再加上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对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技术人才培养任务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导致行业企业在这方面的热情不高。另外,因部分合作单位负责人发生了变化,影响了实训基地的正常运转。
二、加强高职公共管理类专业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对策
1.健全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
应按教学培训、就业创业、技术咨询、管理服务和职业鉴定等多重职能对校外实训基地进行管理,实现学校与行业企业的双向互动。还应建立“企业运转保证体系”“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体系”和“学校社会服务体系”,以形成适应各种功能同步协调运行的良性管理运转机制。为此,应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校外实训操作规程和工作责任制,建立并完善校内实训教师和校外实训基地指导教师的“双导师”制,实现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长效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确保学校与行业企业实现“双赢”。
2.实现基地类型的多元化
由于公共管理类专业由众多的业务模块组成,因而在实训的过程中,应根据公共管理类专业的特点,满足不同学生的训练需要,实现基地类型的多元化。为此,既要与诸如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加强合作,共同建立校外实训基地,锻炼学生的公共行政管理能力,也要与各种类型的民办非企业组织、各种社会团体和各种基金会进行合作,建立多元化的校外实训基地,以培养学生的专项业务能力。
3.加强实训教材建设
实训教材的编写应紧密结合行业企业的实际,由校企共同编写。实训教材要有针对性、实用性,应合乎高职学生的认知规律。应建立与实训教学相适应的课程体系,把国内、外的最新知识和最新技能充分体现在实训教材和课程体系中,使学生的智力水平和操作技能获得协调发展。实训教材建设,也应满足向行业企业提供技术培训和进行职业资格鉴定的需要。
4.打造“双师型”实训教师队伍
“双师型”实训教师队伍建设是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可采取从行业企业中选聘管理人员、工程师和技师到学校担任实训教师的做法,并对他们实施专业教学资格培训。与此同时,要有计划地从学校选派教师到行业企业进行实践锻炼,让教师全面参与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由具备条件的教师担任相关职业资格鉴定考评员,鼓励新进教师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关职业考核等级证书。教师在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及运行的过程中,既要承担实训教学任务,同时还要完成工作运转任务,确保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技能、经验等符合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5.注重职业道德教育
为使学生在实训中能够接受职业精神的熏陶,形成良好的职业素质,应对校外实训基地实施学校化管理,按照职业教育规律分配任务,将职业道德教育融入实践教育过程中;对校外实训基地的考核应企业化,实行严格的上下班制度,要求学生不论在行动上还是在心态上,都要用行业企业员工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到工作纪律一视同仁,工作态度一丝不苟;不仅要对学生的职业能力进行考核,而且要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职业精神与职业道德。
6.促进实训基地与就业基地、科研基地的有效衔接
拓展实训基地的功能是实训基地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此,学校在选择合作对象时,应考虑满足以下条件:1)能满足学生实习实训的需求;2)能满足学生就业创业的需要。通过开展校外实训基地建设,使用人单位与学生之间加强了解和沟通,从而为学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教师在参与行业企业科研创新项目及管理服务活动的同时,还可以按照行业企业的需要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为地方及行业企业培养各类专门人才,使行业企业在分享学校优势资源的同时,参与到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中,以促进实训基地与就业基地、科研基地的有效衔接。
7.改进校外实训基地的教学模式
应全面改进校外实训教学的环境、理念、手段和方式等,大力推行工学结合、学研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突显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让教师在工作环境中进行教学和科研,让学生在工作环境中进行学习,熟悉并掌握工作技能。为此,应采取“教、学、练结合、精教多学、以练为主”的实训教学模式。应坚持将教学内容与工作任务相结合,将职前教育与全过程管理相结合,将动手能力训练与职业习惯、工作作风培养相结合,将实习教学与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考证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使学生养成严谨的职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结语
【关键词】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公共管理;服务本位
学生教育管理作为高校的常规性工作,历来受到高校管理者的重视。但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迈向大众化,高校规模化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诸多问题,如重科研、轻教学,重硬件、轻软件等现象,使得学校的教育质量出现下滑。同时学生对学校所提供的教育服务有了更高的要求,维权意识也显著增强,传统的学生教育管理模式面临严峻挑战。
一、高校学生教育管理的传统思维与现实状况
1.高校学生教育管理的传统思维
传统学生教育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更多侧重于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较少关注和服务学生的自由全面发展。学校的发展目标和各项工作都充分体现了国家计划的特性,学校自主独立性相对缺乏。同时,处于精英型教育阶段的高等教育资源还属于稀缺资源,学校相对于学生及其家庭而言处于一种强势地位,学校对学生更多的是一种模块式的教育和教条化的管理,将国家的需求、主管部门的需求、学校自身的需求放在首位,而往往忽视了学生自身的需求,忽视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全面高质量的服务。
2.高校学生教育管理的现实状况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型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变,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学生在校人数激增,传统的学生教育管理模式面临严峻挑战。由于学生人数激增,硬件、软件投入不够,加之认识不到位和准备不充分,学校承受了越来越多学生的抱怨和家长的投诉;在日常教育管理过程中,出于自身管理方便和管理成本的节约而忽视学生正当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部分教职员工的服务意识淡薄,服务能力和水平较低,许多教师重科研轻教学,把较多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到科研中,对学生缺乏应有的关爱与引导;由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面广量大,与学生利益相关的管理部门众多,因此在解决学生实际问题过程中,出于部门利益的考虑,经常出现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管理效率很低。虽然学校也设有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但由于此类组织的管理和工作开展仍隶属于学校管理部门,故未能很好的实现学生的利益诉求,仅局限于举办相关活动和协助日常管理工作,效果一般。
二、高校学生教育管理改革的理论路径
1.教育管理理论的发展开启了高校学生教育管理的人本价值趋向
教育管理理论大量运用和吸收了管理理论的管理思想而逐步发展起来,并逐步转向创立起适应教育实践需要的现代教育管理理论,其中的人本教育管理理论突出了人在教育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推进了教育组织决策的民主化,体现了教育管理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人本教育管理的重要思想就是教育民主化,主要包括教育的民主决策和管理。在许多西方国家,教育民主化被确立为发展高等教育的基本指导思想。民主化与国际化、科学化、现代化等一起构筑起了当今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框架,正在促使教育由以往“专制”式的精英教育模式向大众化的民主教育模式演进,民主已经成为了教育的真正灵魂与不竭的发展动力。同时,学生主体意识的日益复苏,已悄然改变了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往所占据的至高无上的地位,人本管理和服务本位的管理理念已得到了人们的广泛认同,日益成为高校构新型管理模式的基本价值趋向。
2.公共管理的理论与实践为高校学生教育管理改革提供了借鉴与参考
20世纪70年代的西方政府财政危机、信息化、全球化时代的来临以及公民社会的兴起,使得西方公共行政领域主流思想理论遭受严峻的挑战,应运而生的是一种新的管理理论,即公共管理理论。公共管理理论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的管理理论与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强调公共管理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来改善行政绩效。在公共管理实践中,要以公民为根本和核心,把实现公民利益最大化作为政府工作首要的价值目标。政府由统治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逐步实现由“政府本位”向“社会本位”、“管理本位”向“服务本位”的转变。公共管理可以理解为:“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组织以有效促进公共利益最大化为宗旨,运用政治的、法律的、经济的和管理的理论与方式,民主运用公共权力,并以科学的方法依法制定与执行公共政策,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活动”。“公共管理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在于它的公共性、管理本质的服务性和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合作共治性。”
3.公共管理视角下的高校学生教育管理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模式
学生教育管理作为高校的一项基本职能,高等教育作为准公共产品,使得高校的教育管理也具备了准公共管理的性质。公共管理视角下的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在价值目标方面就是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树立“学生本位”的理念,一切教育管理行为和活动都是为了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以实现学生根本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真正地体现“三个一切”,即“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在学生与学校的关系方面,学生是学校存在的基础,学校与学生是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学生的成长成才是学校价值的根本所在;在具体的实现路径方面,即明确学生教育管理的主要任务就是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构建学生服务型的教育管理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队伍的服务意识和能力。改革学校主导一切学生管理事务的传统管理模式,建立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合作性管理模式和对话机制;改革传统自上而下的管理运作方式,建立学校与学生之间双向互动的网络型运作模式;改革学校在传统管理行为中忽视学生权利,依靠规章制度推动管理的模式,建立以学生共识和认同为基础,充分发挥学生能动性和自主性的治理模式。
三、公共管理视角下的高校学生教育管理改革的现实路径
1.学生教育管理的本质:以学生为中心
高校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区,学生作为学校社区的“公民”,因此学生具备了社会系统中的公民特性,享有主体地位,从而使得学校在学生教育管理过程中,其价值取向应该是学生主体的利益实现。同时高等教育作为准公共产品,学生教育管理是高校管理职能的一部分,因而也具备了准公共管理的性质。随着教育消费观的日渐兴起,学校的服务角色和功能也开始受到学生和社会的越来越多的关注。此外,受教育民主化思想的影响,在学生教育管理过程中高校充分考虑学生的广泛民主参与已成为必然趋势。在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实践中,高校应以实现学生根本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学生的根本利益,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努力为学生做好服务工作,但在实现路径上,不能依靠传统的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来实现学生利益,而应本着“服务本位”的理念、合作共治的方式来实现学生教育管理的目标。
2.学生教育管理的根本任务:构建学生成长成才的服务体系
学生教育管理的根本任务就是努力构建和完善大学生成长成才的服务体系,主要涉及与学生利益的相关政策规章的制定、实施和落实,教育管理组织的架构和职能定位,为学生提供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服务,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使其成长成才,解决学生在个体发展阶段必然或者可能面临的实际困难,预防学生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创造条件和提供平台,为学生今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全体教职员工都应积极参与,形成合力。 3.学生教育管理的制度:维护学生切身利益
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制度的主要功能是为学生教育管理内容和管理模式提供合法性依据和制度支持,为学生教育管理组织体系的建设指明方向和提供制度保障,形成长效机制,为后续工作的推动夯实制度基础,从而使得“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和学生的正当权益得到制度保障。主要包括:完善和规范学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建立服务本位的学生教育管理模式的配套机制;完善学生教育管理过程中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完善规章制度的执行程序;结合学生教育管理的实际情况,在学生教育管理中适当借鉴公共管理的相关制度:诸如实行听证制度,畅通学生意见表达的渠道;实施新闻制度,有效保障学生知情权;实行领导接待日制度,提高管理服务效能;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制度,畅通学生民主参与管理的现实渠道等。
4.学生教育管理的组织:凸显服务职能
随着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学校在学生教育管理过程中的服务职能也将深入人心,学生的个性化需求也越来越多,学生的消费意识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为了能够向学生提供更加全面周到切实的服务,就必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生服务组织及其职能,在完善正式组织服务职能的基础上,着重加强学生服务型组织建设,重视发挥学生自治组织和非正式组织的功能。结合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构建服务型的学生教育管理组织体系,以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为根本目标。服务型的学生教育管理组织体系要坚持以学生为本,以服务学生为主要职能,强化服务意识,从“管”字当头向“服务”至上转变,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产品和高效便捷的服务。主要包括:强化学校正式组织的服务职能,学生管理部门应加强日常管理的服务和协调,教务管理部门应完善教学服务和督导,后勤管理部门则加强服务质量的监管和提高;学校积极提供人、财、物的支持,建立和完善学生服务组织体系;切实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建立和完善学生自治组织体系;重视学生非正式组织的积极作用,引导学生非正式组织体系的自我完善和功能发挥。
5.学生教育管理的队伍:提升服务意识
学生教育管理队伍应包括学校的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广大教师、后勤服务人员在内的全体教职员工,他们要能够以学生为中心,在学生教育管理过程中坚持“服务本位”的理念,注重人性化的管理,坚持学生利益为本,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的良好结合,能够给自己准确定位并履行好自己的服务职责。主要包括:学校各级人员须坚持“顾客导向”的理念,能够把学生当作“上帝”来对待。学校各级领导者要重视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并加强协调,将学生利益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一般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要维护学生切身利益和坚持人性化管理;广大教师要坚持教书、育人、服务三结合,充分体现育人为本;专职学生管理人员,要坚持管理就是服务,管理在于服务;后勤管理服务人员则需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让学生满意。学校层面则要加强思想引导和理论教育,积极灌输“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服务理念,逐步树立全体教职员工的服务意识,培养他们的服务观念;加强师德和教师伦理建设,进一步明确教职员工的服务职能,大力宣传学习先进典型,加强传统师德精神的培养;注重激励机制建设,完善奖惩制度,将在学生教育管理过程中的服务状况与个人的职称、升职、福利等挂钩,进一步激发服务热情;建立和完善人员的服务规范与章程,加强工作培训,广大教职员工也要自觉加强学习和不断完善自我,努力提升自己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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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樊美勤.论高等教育民主化建设——兼论如何推进高校民主管理与教育教学民主化进程[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6(11):25-29.
关键词:民营化;公共管理;行政委托
一、行政委托在公共管理领域正当性基础与现实动因
(一)相关几种学说依据
1.公共选择理论学说:该理论主要是利用经济学理论进行分析政府的行政管理活动。基于为求得最大效益的经济人的假设,公共选择理论学派提出应在政府以及政府的整个政治通知范围引入市场竞争。并建议将利润分享机制引进政府,对于节省出来的成本归入财政节余,赋予官僚机构一些的自主选择权。这就是一种在政府中引入企业运营方式的模式,参照竞争机制来规划政府行为方式的做法。2.新公共管理理论学说:新公共管理理论成为支撑现代国外公共进行行政方面改革的主要理论基础,并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其认为私营部门和公共部门在管理上并无本质上的差异,私营部门的管理模式仍然可应用于公共部门。政府一方面应逐步退出一些诸如经济的社会领域,促使社会经济主体依照司法进行活动;其次,政府在调控过程中,应提出如何以私法方式来进行某些公共管理服务。3.企业型政府理论学说:该学说是结合了一些企业家在其经营中所采用的重质量、效率、力求完美服务与善待消费者的精神加之企业中广泛采用的科学管理策略,创新和改革政府管理的方式,从而使得政府充满活力和更加有效率。“传统的政府本能地会选择第一个方法”,“但这种本能的行为只会更多地导致失败、合并机构和集中控制只能产生更多的浪费”。所以,主张以企业家精神改革政府并坚信新企业型政府模式必然会替代传统的政府模式。4.治理理论学说:治理理论于上世纪90年代产生并兴盛,为西方一些国家的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该学说认为政府并不是唯一的治理主体,管理的主体既可是公共机构亦可是私人机构,甚至包含公私之间的合作。该理论的核心观点是建议通过协商、合作、伙伴关系,确定共同的目标等方式以实现政府对公共领域的管理。“治理理论是有共同的目标所支持的,这个目标未必出自合法的正式规定的职责,而且它也不一定要求依靠强制力量要求别人服从。它既包括政府机制,同时也包含非正式、非政府的机制。”统治的含义有了变化,意味着一种新的统治过程,意味着有序统治的条件已经不同于前,或者是以新的方法来统治社会。
(二)现实动因
1.长效治理机制不强:城市管理部门在很多方面存在着很难彻底解决的问题。因为城管执法需要面对的对象具有特殊性,其多在社会底层生活,缺乏基本生活保障,从事无证经营小商小贩或者是无处可归的流浪人员,这些执法对象具有流动性强的特点。城管执法过程费时费力,且收效甚微,诸如此类现象很难以得到根治。2.城市综合执法范围越来越广,行政事务增加:较少的人员编制不能满足广大区域以及众多执法任务的要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要承担着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城市河湖管理等多项职责。
二、我国行政委托在公共管理领域的现状分析
(一)城管外包的合法性遭质疑
很多民众认为将执法权外包给承包公司,不符合法律规定,外包公司并没有执法依据。外包公司因为其并不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且和政府的关系是行政委托而非授权,执法权缺失,也因此得不到民众的认可。
(二)暴力执法、暴力抗法事件频发
城管服务外包的一部分是为了缓解城管执法对象与执法部门之间的冲突矛盾,推行柔性执法。但是结果并未如人所愿。一些城市的城管业务外包并没有解决暴力执法、暴力抗法事件频发的问题,也没有改善城管人员暴力执法的形象,暴力现象仍有发生。
(三)外包公司执行效率低
城管服务外包因为承包公司无实施行政处罚的权力,所以在其员工管理的过程中,行政权力仅限于上前进行劝阻。占道违法经营的小摊贩或其他街道上违规的人员不听从劝阻,承包公司的巡查人员也无没收其东西、扣留或对他们进行处罚的权力。
(四)城管服务外包公司服务不规范
外包公司在服务过程中存在许多不规范之处。第一,随意着装。第二,缺乏身份证明。第三,服务程序并不规范。第四,超越服务权限进行管理,而且经常发生外包公司人员没收摊贩东西,与服务对象发生暴力冲突事件。
(五)后续维权存在问题
在我国的《国家赔偿法》中,“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造成损害的,委托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这样就存在三个问题:第一,受委托人如果行使职权超出了委托权限时,那么法律责任如何承担行为效果如何归属?受委托人是不是应承担责任?应承担何种性质的责任以及如何承担其应负的责任?如果是将受委托人作为被告借由行政诉讼进行行政赔偿责任的追责,就会面临这样的困境——受委托人在其受委托的范围内行使其权力并不能独立承担责任,也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但当其超越权限行使时却具有了作为行政主体的资格。且因为受委托人行使职权产生是典型的公法关系,故通过民事诉讼来追究受委托人的责任,要求赔偿显然行不通。第二,若委托的行政主体承担了受委托人行使权力造成的全部行为后果(包括诸如赔偿责任在内),那受委托人在存在其行使权力存在违法或者过错的情况下,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及其应如何追究受委托人的责任?这在我国立法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第三,承包公司的人员权利保障问题。接受委托的公司人员在提供管理服务过程中如果出现损害,甚至伤亡情况,赔偿的方案和办法应当如何确定,目前仍然不明确。
三、行政委托的界限与规制
(一)合法原则
1.法律优先原则:在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必须依照法律规定;鉴于行政委托专门立法较少,在增加新的立法之前,应遵守下位法不违反上位法规定的要求。2.法律保留原则:该原则是宪法规定的有关对人民基本权利加以限制等专属立法,必须要由立法机关经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可代为规定。且行政机关若要实施行政行为必须得到法律授权,否则合法性将会受到质疑。
(二)权责统一原则
从行政委托开始到委托职权完成的全过程中,都应遵守权责统一的原则。行政机关应当始终为自身职权内的事务负责。无论是不是委托给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都应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此一来,一则保证行政机关不会出于自身的懈怠将职权随意委托,二来,也可督促行政机关行使对委托职权的行使状况进行控制和监督,保障职权行使的正当性与合法性。
(三)禁止再委托原则
行政机关职权委托给符合条件的组织或个人,是现实状况所需要,组织和个人能够成为被委托方,正是因为其符合法定条件,能够承担一定的权力,实施任务。再委托,一方面会导致行政管理权威性的丧失;另一方面,组织和个人也没有足够的能力再对受委托对象进行审查监督。
四、对公共管理领域行政委托的规制
程序的设计对实现实体权利至关重要。由于我国目前并没有制定《行政程序法》,对公共管理领域行政委托的程序和实质要件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只是零散分散于一些地方性规章或法规中。我国应尽快出台专门的《行政程序法》明确行政委托的程序。此外,还可以借鉴外国比较成熟的政府公共服务外包机制的程序。萨瓦斯在他的著作中叙述了政府在公共服务外包应当遵循的几个过程,主要有:一是外包内容的确定;二是外包可行性研究;三是招标合同的准备;四是招标公告的;五是承包商的选取;六是监督、评估和促进合同的履行。公共管理领域行政委托的的程序与上述公共服务外包程序可以采取大体相似的做法。
(一)可行性研究
行政机关在需要对职权委托之前,应对该职权的可行性进行分析,以书面的方式说明委托的理由、优缺点、预计成效等内容,交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是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二)公告招标确定受委托方
在委托申请得到批准后,行政机关应当立即向社会公告,开展招标工作,在接收标书的同时,积极联系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动员其参加投标。在招标结束后,应对提出申请的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性与实施能力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排除。全过程都要有记录,确保公正公开。
(三)签订委托合同
为了避免委托事项出现问题时相互推诿责任的争议出现,在委托合同中应载明如下内容:一是委托的主体,即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名称、地址、性质;二是委托的事项范围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三是委托生效及截止日期;四是责任的归属,明确由越权委托引起的法律责任或违法事实行政职权的后果如何承担。
(四)公布委托事项和内容
欧美国家的公共管理教育起步早,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成熟的办学模式和丰富的教学内容。西方公共管理教育在上世纪90年展特别迅速,具体可归纳为“五个转变”:一是以培养行政官员的模式转向培养公务员具有私人部门的管理风格和管理技术,使之成为更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公共管理者;二是以社会科学基础转向工商管理为基础,更多的关注信息技术和其他应用技术;三是以社会科学为主转向以管理学和经济学为主,更多地将战略管理、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财务管理、决策科学等作为专业首选课程;四是以政策理论导向转向政策实践导向,更着重于传授公共政策实施的管理和评估方法;五是以教师知识为中心的单向式教学转向以学生和问题为中心的双向沟通式教学,强化学生的管理思维运思。就中国而言,当前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时期,经济的改革势必要求政治进行相应的改革,包括行政体制改革。我国必须积极推进政府的“行政指令”职能向“管理服务”职能转变,并将市场经济机制引入传统的公共部门的服务机构,管理人才的定位也应由传统的强调政务型、领导型的公共管理人才向注重技术性、专业性的公共管理人才转变,以创建有活力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是一所以工程技术为主,经济管理、艺术设计等多学科互相渗透,办学特色鲜明的地方本科院校。本校的人才培养主要是为上海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尤其是立足于上海作为特大型城市发展的需要。上海作为特大型城市,其所面临的公共管理更加复杂,对公共管理专业人才的创新性与实践能力的需求更加高。而就社会科学学院的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而言,就是在面对现代公共管理问题日益复杂化、多元化,以及高度市场化、技术化、民主化的时代背景下,立足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以“学生的发展为本”,以“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多方向”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公共管理专业人才为培养目标定位。其中,复合型是理论基础,要求学生熟悉管理、经济、政治、法律等多学科交叉的基础知识;应用型是现实要求,其基本特征是要具有比较扎实的公共管理专业知识,熟练的公共管理技能和很强的公共管理实践能力;创新型是人才培养的目标和灵魂,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创新素质,主要包括自觉的创新意识,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善于分析的创新思维,和精于管理实务的创新能力。社会科学学院在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过程中,秉持了一种与当前公共管理发展实践及其教育发展趋势相适应的理念。概括地说,社科学院的改革理念就是五个“相结合”,即课堂讲授与课外自学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知识传授与能力训练相结合、思想教育与人格塑造相结合。在这种理念的指引下,社科学院自2009年启动教学改革,全体教师都积极参与,并得到了绝大多数同学的理解与支持。
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的主要内容
人才培养贯穿教育的全过程,其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社科学院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也是一次目标明确、内涵丰富、制度完善的改革,其主要内容包括下面四个部分。
(1)优化培养方案,调整课程体系。课程体系是人才培养模式的核心,课程是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单元,体现人才培养模式的特征。要实现多学科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必须打破各学科之间的屏障,加强基础课程的建设和课程结构的综合化、整体性。因此,学院在近几年里进行了两次培养方案的优化,调整了课程体系,使之更加科学化、合理化。
公共管理的突出特点是跨学科、宽口径和应用性。首先,公共管理专业涉及到40多门课程,包括管理学、行政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公关学、政策分析、案例分析、公务员制度、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学、统计学等多学科的基础知识,当然也将强化学生的外语和计算机知识(办公自动化)及能力。目标就是要培养高层次、宽口径、复合型、适应广的应用型专业人才,就业范围无疑将面向全社会的一切行业、部门和单位,不仅有“小政府”,更有“大社会”。因此,公共管理课程的改革与整合,要形成与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养结构,学科要有较宽的知识面,学生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背景,而且具备扩展知识领域的潜力和适应社会环境的多变性,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其次,公共管理具有十分突出的实践性和应用性。针对公共管理人才在社会环境中专业技能较弱等缺陷,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的,大量增加跨学科、前沿性和应用性的课程并加大实践环节的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对公共管理类人才进行强化训练,强调理论与技能的有机契合。
本学院在近两轮的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主要从三个方面完善课程体系:其一,为了实现学科交融、专业渗透,必须加强课程建设,使课程结构朝综合化、整体性方向发展,同时也为了方便同学选课,本院将培养方案中的课程按不同的模板排列,比如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为同学提供“拼盘式”的课程选择。其二,学院确立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学科基础选修课与专业特色选修课打通的课程模式,由学生自由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来修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实现了“学分制”的真正内涵。其三,学院尽可能多地开课以给学生更多的选择,拓宽学生的视野,开设了一些1学分、16课时的课程,比如“行政领导与决策”、“中国管理思想史”、“中外文化比较研究”、“社会心理学”等等。老师在讲授这些课程的时候不求又细又全,但求给学生给知识的引导和方法的指导,使学生形成厚实知识基础和宽阔的学术视野。此外,学院还开设了一系列知识拓展的讲座。正是通过多学科相融通的结构复合型和功能复合型课程体系,培养学生全面发展能力,及时适应社会多样化的敏捷性需求,使其在最短的时间内胜任新工作的要求。
(2)转变教学模式,丰富课堂内容。教学是教育过程的重要环节,教学模式的科学性如何直接决定着培养学生的质量高低。因此,本次改革的重要内容就是转变教学模式。学院制定了《关于公共管理专业课程教学改革若干意见》,并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全员培训,使得改革在全院上下达到共识。该文件根据课程性质的不同,对公共管理专业课程教学提出了不同的明确要求。总的来说,教学改革涉及以下几方面:
1.从教学主体上看,师生互为主体,尤其强调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当今社会是一个需要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生的自学能力对于其一生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本学院更新教学观念,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变“授人以鱼”为“授人以渔”、变知识输入为创新素质培养和实践能力提升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十分强调学生的自学。对于教师来说,要求其课堂教学主要围绕课程的理论框架、逻辑体系、核心概念和基本原理展开,并清晰地对学生讲授,切忌面面俱到,重点不突出、逻辑不清晰,概念不明确、原理不准确。对于学生来说,要求认真阅读教材,并在此基础上,以每一章为单位,在教师讲授课程相关章节之前完成撰写500字的读书笔记;同时,要求学生在教师讲完一章后,依据本章节的内容,结合教师讲授,撰写500字学习心得。每位同学必须做预复习笔记,否则本课程得重修。预复习笔记的撰写情况纳入期末考核,占总分的20%。撰写预复习笔记的目的在于养成学生自学的习惯,并锻炼学生的表达、概括与提炼的能力。
2.从教学方式上看,形式多样化,增强教学效果,尤其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单向灌输填鸭式、理论脱离实际的教学已经不适应新形势下专业人才的培养了。因此要培养实践型创新型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必须加强多方位的教学,变单向灌输为师生交互式学习,让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的全过程之中,突出教学方式的多样性、灵活性。积极实践启发式、发现式、讨论式、研究式教学,努力尝试将问题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探究式发现法引入课堂。学院要求每门课都必须拿出一部分课时用于课堂讨论,课堂讨论课时的多少取决于课程性质。一般来说,学科基础必修课的课堂讨论应有4课时,专业特色课为8课时,而专业特色选修课的课堂讨论时数应达到总课时的三分之一。讨论课的形式可以是案例分析、调研交流,也可以是演讲或辩论等。讨论课的目的在于启发学生自主思考,并锻炼学生的表达、演讲与创新能力。学生参与讨论的情况也纳入期末考核,占总数的10%-20%。
3.从流程管理上看,程序规范,要求严格,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良好的教学质量是建立在有序、规范管理的基础之上的。学院十分重视课程论证工作,将从教学文件的准备到试卷归档整个教学过程分成十七个环节,要求每位教师严格按照这一流程进行课程的规范化建设。比如,出试卷这一环节,看似容易,但实际上,出一份好试卷并不容易。一份好的试卷不仅能够测试出学生课堂知识的掌握水平,而且要测试出学生的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和创新能力。这样,就把教学改革的基本理念与精神落实在试卷上来,改变过去“考前死记硬背、考后不留痕迹”的状况,将教学过程与目标考核有效地结合起来。为此,学院专门组织全体教师讨论如何出一份高质量、高水平的试卷,大家获益良多。此外,学院还通过听课,对教学质量定期分析评价,倾听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教学日历、教学大纲的具体执行情况,为学院提供教学管理和改革方面的意见和建设,给学院领导教学改革决策提供依据。(3)加强实践环节,突出应用能力。
【关键词】学生公寓;单位制度;公共产品;新公共管理
高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是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产物,公寓区管理的好坏,对学生学业的顺利完成、意志的培养和良好道德品质的形成及将来事业的成功,都有重大的影响。高校后勤经历了4次社会化改革,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进程的深化,高校学生公寓的建设和管理模式也出现了多种形式。许多高校利用社会资金,通过各种渠道,兴建起多种类型的学生公寓,极大的缓解了扩招给高校带来的压力。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大部分企业在运营社会化学生公寓方面出现了困境,无法继续经营学生公寓管理。“如何解决这种困境?”是值得国内外学者思考的问题。要解决这种困境就必须借助相关理论弄清“高校社会化学生公寓的本质问题是什么?”
一、高校社会化学生公寓界定
高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是高校公寓将自身的管理服务、经营活动自觉纳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归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整体框架。在组织管理上,由学校的多个部门管理转变成为一个独立的经济体,打破传统的“一仆多主”的管理模式。
传统的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模式是由学生处或总务处管理,学校下拨经费的福利型模式。公寓管理部门是学校管理部门的一个组成部分,注重对学生的管理与教育,追求的是社会效益。学校包揽后勤带来两个问题:一方面,高校土地面积十分有限,教工宿舍、学生宿舍、食堂及其它生活设施在校园占据了相当大的地方,使得学校无法扩大办学规模。另一方面,政府投入的资金有限,这些资金部分被用在学校的生活设施上,减少了教学设施的资金,学校也没有充足的资金新建学生宿舍,这从资金上限制了办学规模的扩大。
高校学生公寓社会化后公寓管理模式一般为脱离学生处或总务处,成立独立的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隶属后勤集团公司,实行企业化的物业管理模式。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不再是学校的一个管理部门,而是企业的一部分,按企业机制运行,追求一定的经济效益。后勤交由企业管理后,较为突出的问题是企业方认为自己是服务企业,其工作职责是服务学生、管理公寓,不应该承担教育学生的责任,如果学生违反了公寓管理的规定,公寓管理部门可以按照相关条理给予处理,但是学生的思想素质教育应该是学校的责任。
二、高校社会化学生公寓现存的本质问题
高校学生公寓社会化的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其本质问题并不是企业经营管理不善,而是管理企业的市场运作方式与服务的公益性要求之间的矛盾激化所致。高校社会化学生公寓项目是在政府主导、政策引导与支持下开展的一个特殊项目,直接为学生服务。由于涉及学生切身利益,为不加重学生负担,国家对公寓收费实行严格控制,具有明显的公益性。高校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多年维持不变,而企业的各项支出又必须顺应市场变化,加之社会化学生公寓项目开发企业多为项目公司,单纯依靠项目收益来还贷和获取回报,一旦项目面临成本持续上涨而收入无法增加的难题,公司经营则入不敷出,项目的运营势必难以为继。
另外,社会化学生公寓的企业方存在责任的缺失,企业不仅要服务学生,做好公寓的管理工作,而且要承担公寓育人的责任。一方面,对于学生的心理或行为问题,管理企业应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教育、引导和管理。另一方面,大学生公寓是育人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后勤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是全方位的,其中包括学生在大学生公寓内的思想和行为。因此,社会化后的公寓管理者应承担起学生公寓内的学生教育工作,同时也要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其他各方面教育与管理工作。
三、高校社会化学生公寓的理论探析
(一)单位制度的存在阻碍高校社会化学生公寓的进程
高校学生公寓社会化失败的一个直接原因是单位制度得以在高校中延续。单位制度是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制度的基础。经济体制转型和社会结构变迁虽然打破了单位制度一统天下的社会格局,形成了单位和非单位制度并存的社会结构形态。但是中国大学作为传统体制下的事业单位,仍保留着鲜明的单位制度特征。1980年以来的市场化改革已经开始威胁单位制度的存在,单位制度在很多地方已经消失。但在很多中国大学里,单位制度依然存在。由于单位不仅支持职工的工作生活,还支持他们的社会生活与家庭生活。因此,后勤系统是单位制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高校单位制度的存在使政府部门成为其唯一的或主要的资源输入来源,使高校对政府部门的依附性加强,习惯于吃政府的“大锅饭”。而高校人因有高校这一单位的庇护,获得了永久性的各种待遇保障,使得高校人又习惯于吃高校的“大锅饭”。这样,不论是作为单位的高校还是高校单位里的个人,其对各种资源都停留在等、靠、要的惰性之中。这种思想不利于高校引进社会资源,建设高质量的学生公寓,更好地为学生提供服务。
大学从诞生起至今,其主要职能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由于高校单位制度的根深蒂固,使得每一所大学事实上都像一个小的“福利国家”,大学人从生到死的一切生活所需,都可以在大学单位里得到满足。社会化学生公寓要求公寓的管理运营从高校脱离,完全由企业经营。而实际上高校承担着广泛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多种职能,公寓方与高校在许多方面存在权责不清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公寓服务质量的提高,从而影响学校教学的稳定运行。
(二)基于公共产品的角度浅析高校学生公寓提供主体的变迁
高校社会化学生公寓其实是高校学生后勤服务提供选择的问题,也是高校职能履行的问题,我们可以从学生公寓提供主体来探讨。如果学校需要提供公寓服务,那么政府就需要介入,这时学生公寓就属于公共产品,其提供方式可以是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生产或是政府补贴等。如果不需要学校提供公寓服务,而是引进企业投资(即社会化),建成后完全交由企业经营,这时学生公寓就属于私人产品。
传统的高校学生公寓是由政府出资,学校统一建设和管理的,其属于公共产品的范畴。自1999年开始的高等教育(包括大学本科、研究生)不断扩大招生人数的教育改革政策实施以来,现有的学生公寓数量已经不能满足在校学生的住宿需求。再加上政府和高校资金短缺,难以在短时间内建设大量的学生公寓。为了不影响高校教学的稳定运行,政府在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后决定引进企业投资建设学生公寓,并交由企业经营管理,即学生公寓社会化。其实质是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变迁,由政府供给到由私人供给的转变。社会化学生公寓建设以私人产品建的,但是管理却是以公共产品来管的。社会化学生公寓的企业方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注重经济效益,而高校追求的是培养社会需求的高素质的人才,注重社会效益。企业的市场性与高校的公益性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这必然导致企业对学生公寓的运营出现亏损。由此看出,公共产品单一的政府供给或是单一的由私人供给都不能达到供给效率的最优状态。
高校学生公寓允许私人提供,决不意味着学校在此方面的责任让渡。因为学生公寓无论是纯公共产品,还是准公共产品,其目的都是为了满足高校学生的需要,实现的是公共利益,因而具有公益性质。而学生公寓的私人供给者(企业)由于理性经济人的特点,再可能由于制度约束的缺失,可能会做出某些有违公共利益的行为。而且,像政府提供公共产品会出现“政府失误”一样,私人提供公共产品同样会存在低效率等情况。因此,出于公益的目的,高校的干预行为是非常必要的。为此,高校必须加强对私人提供学生公寓这一公共产品的制度约束。同时,在私人提供学生公寓的建设和服务的过程中,政府有必要给予学生公寓的供给者政策支持。近年来,企业运营学生公寓的成本不断上升,而政府要求企业在公寓收费方面保持原有得标准不变,这必然给企业的经营造成严重的经济负担,使企业出现入不敷出的局面。政府必须执行有关补贴优惠政策,缓解企业的困境。
(三)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优化社会化学生公寓的管理
新公共管理理论在高校社会化学生公寓管理方面的到了很好的运用,有利于研究者更深入地了解学生公寓社会化的内涵。“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应该通过“政府公共政策化”将政府从管理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从根本上解决机构臃肿、预算超支、效率低下、与腐败盛行的顽症。政策组织与规制组织的职能是负责“掌舵”,而服务提供组织与服从型组织的职能是“划桨”。高校的职能是教育育人,培养高水平的人才。社会化学生公寓将高校从繁重的后勤事物中解脱出来,有利于提高高校后勤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减轻学校负担,提高学校办学效益,有利于保证学校的发展和稳定。
“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企业先进的管理方式和手段、服务理念都可以为公共部门所用。应该打破政府部门的垄断,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将公共服务承包出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目标管理,对产出和结果高度重视。人事管理上实现灵活的合同雇佣机制和绩效工资制,而不是终身任职。高校学生公寓社会化引进企业投资建设、交由企业经营管理,打破了传统的高校统一经营学校后勤事务的局面,企业的先进管理方式和手段、服务理念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寓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社会化学生公寓是根据工作任务招聘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业务基础的管理人员,招聘时择优录用。招聘后进行岗前培训、定期考试考核,并签订用工合同。同时要建立内部人员管理的约束机制、竞争机制、激励机制、淘汰机制。定岗定责,按劳取酬,确保职工收人,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
“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政府的社会职责是根据顾客的需求向顾客提供服务,政府服务以顾客或市场为导向,只有顾客驱动的政府才能满足多样化的社会需求并促进政府服务质量的提高。同样,高校学生公寓是根据学生的需要对学生提供服务,这种服务以学生的实际需求为导向,学生对学生公寓服务的满意度是衡量服务质量的标准之一。随着高校学生公寓社会化,高校不再是公寓服务的唯一提供者,企业的加入使得公寓服务成为企业与学生之间的顾主与顾客关系。
四、简要述评
国内外学者对高校社会化学生公寓的研究大部分集中在发现问题、提出对策解决问题这一表面层次上,没有用相关的理论分析社会化学生公寓的本质问题。理论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指导作用,本文借用单位制度、公共产品私人供给、新公共管理理论,从理论的角度深刻地剖析了高校社会化学生公寓的现象,有利于我们更全面地了解高校社会化学生公寓的本质,希望能为更有效地解决高校社会化公寓进程中的各种难题提供理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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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治理是一种由政府部门主导, 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公民团体等多种要素协同参与社会事务的公共管理模式。关于协同治理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 作为一门新兴交叉理论, 协同治理的理论基础是自然科学领域的系统协同论和社会科学领域的治理理论。进入21世纪, 随着全球化的日益深化, 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临界点不断缩减, 公共领域所面临的问题呈现复杂化和碎片化趋势, 传统公共管理模式难以适应现代社会和民众需求。协同治理所具有的多元、合作、协调、共享等特点, 已成为西方学界和公共管理部门颇为重视的公共管理模式。
随着社会发展, 公共部门、社会组织以及普通民众对档案的需求日益增加, 但档案管理在我国仍处于政府部门主导的传统管理模式。近年来, 我国学者开始对传统档案公共管理的弊端进行反思, 其中不乏对于西方现代公共管理模式的分析与借鉴。由于社会环境和体制的差异, 我国档案学界在研究过程中较少关注西方公共管理的热点协同治理。为此,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 本文以协同治理为视角, 分析我国档案公共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结合国外档案管理的经验与启示, 提出进一步改进我国档案公共管理的对策, 以期对我国档案服务优化和发展有所裨益。
二、协同治理视角下档案公共管理模式的优势
在协同治理背景下, 西方国家形成了较为成熟、高效的档案公共管理模式, 较好满足了社会对于档案的多样化需求, 有效推动了档案事业的持续发展。
(一) 多元主体的协同优势
传统档案公共管理的实践过程中, 无论是政府、市场还是社会主导的单一化的管理模式都具有较大局限性, 西方国家尝试通过协同治理来推动档案工作发展, 坚持政府间接管理、社会组织发挥中介和补充职能、合理引导民众需求的方式来实现多元主体的协同参与。譬如, 英国档案管理长期以来坚持多元协同参与, 包括国家档案馆 (政府部门) 、印度事务部图书档案馆 (非政府性公共机构) 、大学、教会、企业及私人档案馆 (社会组织) 等多类档案主体, 通过多方合作不仅实现了对各类档案资源的共享, 还较好地满足了不同主体对档案的多样化需求。[1]再如, 美国国家档案馆在2017年研发铭记一战 (Remembering WWI) 移动应用程序过程中, 通过多种方式吸引社会组织和民众参与一战档案资源的收集, 包括吸纳软件开发人员、社交媒体交互设计人员的专业知识, 参考采纳历史教师、数字人好者、博物馆专家的档案需求等, 进一步提高了档案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程度。[2]可见, 西方国家通过引入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档案公共管理过程, 适度缩小了政府档案管理、控制职能, 提高了社会组织及民众的档案参与度。
(二) 资源共享的合作优势
档案管理目标在于实现档案工作社会化, 西方国家通过协同治理来增强政府档案部门、社会档案管理组织、私人档案馆以及普通民众间的互动, 档案管理主体共享资源、相互配合, 使档案信息的质量大幅提升, 档案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 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档案保存备查的状态, 提升了档案及档案管理工作的活力。譬如, 加拿大建立国家档案馆与学校、科研机构、教会档案馆的联合管理机制, 通过政府档案机构、半政府档案机构、非政府档案机构间的多元互动、有效协调, 逐年加大对官方和非官方档案资料的收集保管力度, 档案资料内容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大大满足了档案用户的查阅需要。[3]丹麦国家档案馆通过外包形式, 不断提升档案收集与管理专业化水平, 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服务, 给档案用户带来较舒适、便利的感官体验。[4]
(三) 分工合作的专业优势
协同的根本要义在于分工与合作, 西方国家十分重视为公众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突出表现在档案公共管理系统内部和档案公共服务的供给层面。譬如, 英国通过加强档案专业分工, 有效打破了不同部门间的界限, 作为政府部门的国家档案馆主要为国家和地区发展、政府建设提供服务, 档案公共管理多具有综合性和指导性, 不具有小众化特征;非政府组织的档案馆一般具有很强的专业性, 主要为资金供给方提供专门性的档案管理服务。这两种档案管理部门在业务上有所互补, 在档案提供方面协同发展, 提升了普通民众和社会团体的档案利用效率, 实现了跨部门的网络化协同与无缝链接, 推动档案公共服务协同化发展。[5]再如, 瑞典档案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档案工作的专业宣传, 通过形式多样的专业活动吸引民众参与档案工作, 以档案共享日、历史纪念仪式、珍贵馆藏开放日等形式, 引导社会民众广泛参与档案服务和管理, 起到活化档案、提高档案馆知名度、增强社会档案意识的作用, 成为连接档案公共管理部门与社会大众的桥梁纽带。[6]
三、我国传统档案公共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大背景下, 传统档案管理模式已很难适应现代社会需要, 值得业界关注与反思。
(一) 档案管理主体的单一化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 社会民众对档案的需求日益多元化, 由政府、社会组织、民众协同完成档案公共管理已成为必然趋势。然而, 我国传统档案管理工作仍具有较强的垄断性, 档案部门承担了绝大部分的档案工作, 由于管理主体的单一化, 我国档案资源处于相对垄断的公共管理体制之下, 因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 我国档案工作受到官本位和神秘主义观念的影响, 自我封闭成为常态, 档案工作重心在于资源收集与保管, 对外利用也仅限于体制内部, 这使得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公民团体等各类社会资源无法在档案管理过程中发挥自身知识和技能优势, 档案公共管理部门出现职能集中、机构膨胀、人浮于事的现象, 档案事业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
(二) 档案管理模式的碎片化
受传统管理体制影响, 我国传统档案管理模式存在碎片化问题, 不能满足政府以及社会民众的需求。一方面, 我国档案管理的职责分界呈现碎片化状态, 这与我国传统的条块式档案管理体制密切相关, 目前我国承担档案管理的公共部门包括各级综合性档案馆、各部门业务档案馆、党史部门、地方史志部门、各类博物馆等, 虽然各类档案部门均是政府管理机构, 但相互间关系较松散和独立, 各类档案管理部门职责既有重叠又有空缺, 档案管理存在条块分割不清的功能性问题, 这导致各类档案管理部门在档案服务上存在制约与冲突, 部门主义、各自为政现象经常性出现, 严重阻碍了档案公共管理的发展。另一方面, 我国档案资源存在碎片化问题。我国档案资源分散于各类档案管理部门之中, 具有明显的分散性和不连贯性, 基于档案资源共享的协同机制体制以及利用平台尚未建立, 档案资源协同利用效率较低, 间接阻碍了档案资源的共享交流, 不能真正地发挥档案资源的作用和价值。
(三) 档案公共服务的片面化
当前, 社会各方面日益增长的档案文化需求和相对落后的档案公共服务能力之间的矛盾, 是当前我国档案工作的主要矛盾之一。一方面, 档案公共服务理念相对滞后。长期以来, 传统档案管理模式秉持政府本位的思维观念, 公民本位和社会本位的思想尚无法贯穿档案服务始终, 档案部门更关注于收集与保管, 而非开发与利用, 尤其在数字化信息时代, 传统档案的被动服务理念更难以为继, 这使得档案公共管理相对封闭与保守, 严重制约了档案信息资源效能的发挥。另一方面, 档案公共服务效果不佳。传统档案管理部门在发展过程中, 受自身职能垄断性的影响, 档案服务出现排他性特征, 非政府组织、市场主体、公民团体等社会资源很难参与档案公共管理全过程, 这使得档案服务的平等性、透明性、责任性以及有效性都难以保证, 档案的资政效能难以发挥, 档案的利民成果亦难以分享。
三、协同治理视角下完善我国档案公共管理的对策
档案公共管理的最终目的在于将死档案变成活资料, 最大限度地为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协同治理强调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协同合作, 符合当前我国档案公共管理的价值取向。
(一) 拓展多元主体, 增强档案协同能力
善治既是协同治理的价值追求, 亦是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理想目标。在协同治理背景下, 档案公共管理需要引入更多的治理主体, 通过多元协作来推动档案管理系统趋于有序化, 逐渐改变过去政府的单一治理模式, 将社会民众、社会组织、企业等主体引进来, 作为治理主体协同参与档案公共管理。一方面, 基于民众档案需求, 深化档案公共管理部门、非政府组织以及私人档案机构间的协调合作。档案公共管理部门要以民众现实需求为指引, 不断丰富我国档案馆馆藏结构, 变单一档案公共管理主体为多元档案管理主体, 多渠道收集档案资料, 不断优化我国档案馆馆藏结构, 使国家档案馆、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私人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在协调合作中优势互补, 全方位提升我国档案的储备能力。另一方面, 基于档案业务流程, 深化政府内部各部门间的协调合作。进一步明确政府内部各部门在档案管理工作上的职责, 突出国家级档案馆的综合性和指导性, 建立沟通联系机制, 从根本上解决过去档案管理上的各自为政, 不断实现档案规模化管理。
(二) 积极回应诉求, 提升档案服务能力
档案不仅是历史信息载体, 更是进行各类问题比较分析的依据。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大环境下, 我国档案公共管理需要进一步回应经济建设、民生建设、文化繁荣等多方面诉求, 变被动应对为主动服务。首先, 档案公共管理要回应经济发展的诉求, 要收集好、保存好、管理好各类经济建设档案资料, 主动跟进、服务各类经济项目建设, 譬如在国家一带一路经济带建设过程中, 深入挖掘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历史档案资源, 推动经济发展与历史文化建设紧密融合。其次, 档案公共管理要回应民生建设诉求, 提高档案资料的开放程度, 使档案成为群众了解国家政策、各级党委政府决策的重要纽带, 不断加强与群众相关的婚姻、招工、征地、拆迁等档案的管理和开放, 方便群众查档, 使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再次, 档案公共管理要回应文化繁荣诉求, 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底蕴, 突出档案文化休闲功能, 利用老唱片、老电影构筑内容丰富的文化空间, 使档案馆成为重要的文化休闲场所。
(三) 推进技术革新, 加强档案共享能力
协同治理的本质在于通过协调合作, 消除隔阂和冲突, 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在这种背景下, 我国的档案公共管理要不断推进技术革新, 利用先进的技术优化服务方式, 最大限度地满足各类用户对档案信息的需求。一是推动档案数字化, 建设数字档案馆, 在对现有档案全面整合的基础上, 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信息档案数字化, 利用现代化的扫描成像、信息录入等技术, 对纸质、胶片、录音、录像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 不断丰富电子档案的馆藏, 方便使用者查阅。二是加强档案工作网络化。档案工作网络化有助于提升档案业务指导的社会化程度, 提高非公组织与公众个人档案业务能力、丰富社会档案资源体系和社会档案利用能力, 为档案实质价值和工具价值的实现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7]三是提升档案政务协同化。推动档案业务流程横向化整合, 通过现代技术, 对不同领域、内容的档案数据库进行整合, 方便档案的查阅;推动档案业务流程纵向化整合, 借助互联网, 实现国家、省、市等公共档案馆的联合, 为公众提供在更大区域范围内的档案服务。
参考文献:
[1][5]李财富.西方发达国家档案服务的实践及启示[J].档案学通讯.2016 (2) :61-64.
[2]Remembering WWI Ipad and Android app[EB/OL].2017-10-18.
[3]马学强、王伟.加拿大公共档案馆社会文化功能分析[J].中国档案.2006 (6) :58-60.
[关键词]信息社会 政府改革 效能 电子政务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转型,社会面临着可持续发展的巨大压力,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城乡发展、地区发展等问题突出,人民群众在各方面对公共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公共管理是以政府是为核心的公共部门整合社会的各种力量,并广泛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方法,强化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升政府绩效和公共服务的品质,从而实现公共的福利和公共利益的一种管理活动,因此提高政府的管理效能称为化解社会冲突的重要举措,政府的数字化改革为政府绩效的提升奠定了基础。
一、提高绩效是现代政府管理的核心问题
所谓绩效是效率和效能的综合,在实际生活中,高效率并产生良好的工作效果就成称之为绩效。行政高效率成为各国政府尤其是民主整体重要的行政目标。公共管理改革是对利益关系、权利格局、组织结构进行重新调整和建立的一种政治行为,它涉及公共部门自身的改革和公共部门在整个社会的职能定位方面的改革两方面,其目的是为了优化公共组织结构及其职能,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以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要求。
当代西方各国的行政改革实践证明,公共管理绩效评估作为政府再造的重要内容和根本性措施,为政府改革实践和公共管理学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视野,并促进了西方国家政府管理效率的提高和管理能力的增强,缓和了社会危机的矛盾。政府绩效通常可以被划分为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两个层面,其中组织绩效通常是指某一级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的整体绩效水平,而个人绩效往往是指公务员或管理人员个人的绩效水平。由于公共部门提供的各项公共服务必须由民众支付成本,公共部门功能的扩张与强化势必将增大施政成本,另一方面,公共部门是在一个竞争不足和难以严格监督、考核的条件下,花纳税人的钱为广大民众办事,往往缺乏花最少的钱、以最经济的手段、提供最优质服务的自我约束和自我激励动机。我国一些地方盲目攀比、大搞形象工程、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以及片面地追求GDP的增长,这些成为影响政府效能的主要问题,政府绩效评估是以提高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而采取的以公共责任和顾客至上为理念的政府改革策略,是持续改进和提高政府部门绩效的新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是当今许多国家实施政府再造、落实政府责任、改进政府管理、提高政府效能、改善政府形象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工具。
二、当代公共管理改革以提高效率为目标
当今世界各国公共管理改革的基本内容主要集中在社会、市场管理与政府职能的优化;社会力量的利用和公共服务社会化;政府部门内部的管理体制改革,利用信息技术革命成果建立与完善公共行政信息系统,分权与权力下方,部门内部的组织结构改革,公共人事制度改革,提高服务质量以改善公共机构形象,实现公共行政传统规范与工商企业管理方法的融合,促使公共部门更具有绩效,提高公共管理效能。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伴随着全球化、信息化、市场化以及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英国、美国、新西兰等西方发达国家相继掀起了公共管理的浪潮,也被称为“政府再造运动”或“新公共管理运动”。虽然各国的改革在广度、深度和成效方面存在差异,但都普遍采用工商业管理的理论、方法及技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公共管理水平及公共服务质量,并且都是以政府职能的市场化作为改革的基本取向。
以提高效率为目标的改革,强烈关注财政控制、成本核算、钱有所值和效率问题,关心信息系统的完善;建立更强有力的一般管理中心,权力向资深管理者转移;强调对顾客负责,让非公共部门参与公共物品的提供;解除劳动力市场的规制,加快工作步伐,采用绩效工作制以及短期聘用合同;雇员自我调节权力的减少,权力向管理者转移,吸收部分雇员参与管理过程,采用更透明的管理形式;增加更具有企业管理色彩的授权,强调责任制;采用公司治理的新形式,权力向组织战略顶层转移等。
传统的政府办公模式依赖于纸质文件作为信息传递的介质,办公手段落后,效率低。机构设置的管理层次多,决策与执行层之间信息沟通的速度较慢,费用较多,信息失真率较高,往往使行政意志在执行与贯彻的过程中发生不同程度的偏离,从而影响了政府行政职能的有效发挥,也造成了机构臃肿膨胀、行政流程复杂、办事效能降低等不良后果,阻碍了我们打造民主、高效、廉洁的现代服务型政府的进程。
三、新技术革命是当代公共管理改革的“催化剂”
新技术革命尤其是信息技术革命为打造新的政府模式提供了强劲的动力和技术手段。随着信息技术在世界范围内的迅猛发展,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应用,不仅能大大提高政府效率、降低成本、增强管理的透明度,还能极大地方便公民与企业。
20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化、网络化浪潮席卷全球,信息化时代从三个维度影响着各国的公共管理改革。一是随着知识爆炸性的增长,政府原有的管理模式和运转方式越来越难以适应,无法发挥其应有的效能,为改革这种状况,建设信息高速公路和实现社会信息化,已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二是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政府治理与范式的变革提供了相应的技术基础。每一种范式都需要有自身的技术手段支持。现代社会推动政府公共管理改革的主导力量之一就是以网络为主要载体的信息通信技术,它使各种过去难以想象的改革方案变得切实可行。三是信息社会的信息资源共享与决策分散化的变革,使得社会团体与广大公民在社会权力结构中日益重要,他们摆脱对政府的传统依附关系的能力得到了增强,从而对政府治理的监督作用不断提升,这一趋势为人本文明的复兴与民主社会的建设提供了有利的契机。当代公共管理信息化改革的主要标志是推行电子政务。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起,率先提出了“运用信息技术再造政府”的改革理念。在美国的带动和影响下,英法德日等西方国家也把构建电子化政府作为其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并开始实施政府治理电子化的总体规划。电子政务是一个引进的外来词,我国先是有政府信息化,之后在国外的电子政务热潮下,在20世纪90年代末才开始酝酿并启动了我国的电子政务。
对电子政务的描述目前有很多种说法,例如,电子政府、网络政府、政府信息化管理等,真正的电子政务绝不是简单的“政府上网工程”,更不是为数不多的网页型网站系统。从严格意义上说电子政务就是政府机构应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将管理和服务通过网络技术进行集成,在互联网上实现政府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超越时间和空间及部门之间的分隔限制,向社会提供优质和全方位、规范透明的、符合国际水准的管理和服务。
四、信息社会为政府效能提高提供了新的契机
计算机信息技术、卫星通信技术和光纤通信技术的进步,尤其是电子计算机技术与通信技术的密切结合,使人类对信息的提取、传递、存储和处理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提高。政府可以通过互联网充分占有决策信息,整合社会利益要求,利用政府外部专家、学者等智力资源,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通过网络实现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联系,既提高办事效率、质量和标准,又节省政府开支、起到反腐倡廉作用。
政府作为国家管理部门,其本身上网开展电子政务,有助于政府管理的现代化。我国政府部门的职能正从管理型转向管理服务型,承担着大量的公众事务的管理和服务职能,与传统政务相比,电子政务可以优化政府工作流程,使政府机构设置更为精简合理,从而解决职能交叉、审批过多等问题。政府运作公开透明在很大程度上遏制黑箱操作、人治大于法治等现象。公众增加了参政议政的机会,政府也可以在网上与公众进行信息交流,听取公众的意见与心声,在网上建立起政府与公众之间相互交流的桥梁,为公众与政府部门打交道提供方便,对政府的监督也更有效。电子政务使得政府各类信息资源数据库互联共享成为可能,也使得这些资源得到统筹管理和综合利用,从而避免资源闲置、浪费和重复建设。通过电子政务共享的信息资源更易存储、检索和传播,共享的范围和数量也更大,可以更有效地支持政府的决策。电子政务通过网络能够实现快速和大规模的远程数据采集和分析,从而可以实现跨地域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及时响应,大大增强监管者的核对、监管能力。电子政务将使政府服务功能增强,推动传统的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政府职能由管理控制转向宏观指导。电子政务将使政府办事效率更高,管理成本更低。网上办公提高了办事效率,节约了政府办公费用的开支。政府通过网络可以直接与公众沟通,及时收集公众的意见,提高了政府的反馈速度,降低了政府的管理成本。信息社会的政府治理必须实现科学化、知识化、网络化、全球化、一体化、人性化与价值化。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自动化与信息化成为当代管理发展的基本趋势,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政务的产生,对现代行政管理方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根本上发展了以往的行政方法,而现代化的行政管理方法以其科学性、合理性、高效性支撑着电子政务的进一步发展,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规范行政权力,全面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更好地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参考文献:
[1]苏新宁.电子政务理论.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03.
所谓公共管理伦理,是指与公共管理行为相关的基本伦理要素及道德规范的总称。现阶段对于公共管理伦理缺失问题的研究主要有基于中国传统文化、基于公共管理伦理涵义和基于全球公共管理伦理这三种不同的角度。
1·基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研究。我国传统伦理观念造成了公共伦理观念缺失的思想和意识困境。一直以来,主流文化观念对公与私的关系缺乏辩证认识,具体表现在以公私对立、崇公抑私、公私两无为典型的公私关系的错误定位,以重个人修养与家庭成员之间的私德关系而忽视个人对社会和国家的公德关系为典型的公共道德的理解偏差,以私人关系的亲情伦理被泛化为整个社会的存在方式、符合情理而不合法理、送礼文化、礼深情重等为典型的公共伦理的理性缺失和以历经千年的发展形成了根深蒂固的传统政治文化导致的权力崇拜、与世无争为典型的公民参政意识的淡漠。[1]公共管理伦理缺失的内因在于管理主体既有个人利益追求的自由,同时又掌握着公共权力,因而具有双重人格;公共管理伦理缺失的外因则在于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和缺乏强有力的社会监督与制约机制。[2]
2·基于公共管理伦理涵义的研究。在理论上,公共管理伦理关系在作用路线与表现特征方面不同于权力关系和法律关系,它的作用路线是由个体到群体,因而其表现形式具有显性化特点,这种伦理关系强调人人平等。[3]但是,在现实中伦理决策的标准差异及非伦理行为的标准差异,往往使公共管理者非伦理行为的产生存在多种原因,并与一定的社会制度、历史条件和社会道德风尚等因素紧密联系在一起[4],因而通常难以对非伦理行为的性质做出准确判定。对制度的过分强调和依赖是工具理性扩张的结果,这一结果导致了公共管理主体性丧失。道德责任感、良知和信念作为对主观伦理性责任的自觉意识,是人们履行主观伦理性责任的内在动力;制度性责任内在化和伦理责任外在化是体现公共管理责任完整性的重要途径。[5]主体性的丧失和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了目前公共管理伦理的缺失。
3·基于全球公共管理伦理的研究。公共管理伦理缺失在许多国家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这种现象并不为发展中国家所独有。作为一种对世界经济政治均有重要影响的社会道德规范,公共管理伦理应当有新的标准,尤其是区域性或世界性标准,以便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打击公共管理领域犯罪。每个国家的公共管理人员都面对着腐败和贿赂的诱惑,与腐败和行贿受贿现象作斗争是国际性任务,为此必须在自决权、自由、诚实、信任和稳定等各类价值观上达成共识。[6]
上述三种不同研究角度虽然为本文提供了基本思路,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商榷。一是现阶段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如何从约束公共管理者行为的角度来讨论公共管理伦理问题的解决,而很少从组织行为的角度探讨如何约束公共管理机构的权力;二是把公共管理伦理观念缺失归因于文化落后,对腐败问题的批判并不是主要针对违法犯罪主体,而仅是针对它们所依存的文化环境,这显然没有触及公共管理伦理问题的实质;三是通过公共管理伦理的涵义这一角度分析问题,而不与中国社会发展特点及其公共管理伦理发展现状结合,则显得过于理想化;四是从全球经济一体化这一角度来探讨公共管理伦理缺失及相应标准建立等问题,对于解决中国社会的公共管理伦理问题缺乏现实针对性。
二、我国公共管理伦理缺失的主要原因
笔者认为,我国公共管理伦理缺失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公共管理组织及其管理者在对待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时采取了不正当的态度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内因决定事物的本质和发展方向。我国公共管理伦理缺失的根本原因在于公共组织及其管理者在对待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时采取了不正当的态度。公共管理伦理缺失的社会心理根源在于人们思想深处充满了对于公共利益的淡化与侵占的动机,而这种动机的产生是以公共管理组织及其管理者的伦理道德水平低下为前提条件的。这种伦理道德水平的低下状况通常由组织及其管理者所奉行的是非观念和价值观念所决定。组织的是非观、价值观受组织创办者所秉承的信念及组织发展历史的影响,而管理者的是非观、价值观的形成则受其个人家庭生活环境、受教育情况和社会工作阅历的综合影响。公共管理组织及其管理者在人格特质上应当具备在内心深处关心他人、尊重他人,关心公众利益和公共幸福,具有较强的道德自律和约束能力,具有同情心和社会责任感。公共管理组织及其管理者在对待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时所采取的不正确态度,从内因层面分析,一方面是公共管理组织的目标、使命、宗旨与社会要求出现严重偏差,比如管理者任用方面的失策,只重视能力、勤奋、业绩等指标考核,而忽略了对其进行德性与廉洁方面的考核;另一方面则是公共管理者在具体管理工作中对自身道德约束要求的降低。
一般而言,人们都有获取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欲望,但是持有不同是非观念、价值观念的人群,在具体获取方式上却存在显著差异。个人在对待私人财富和公众财富方面如何看待这二者之间的区别,对于自己不经过努力就获得的非份之财,是否会面临良心这个“公正的法官”的审判[7],是否会受到社会大众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这些都是公共管理伦理中非常重要的判断依据。因此,私心和私欲是导致公共管理人员道德败坏的心理根源。如果公共管理者缺乏一种自省自律意识,那么社会转型和市场开放就会为这种不良欲望演变为腐败行为创造条件。社会上存在的公共管理伦理缺失行为,在本质上是社会心理层面的问题,它同时又是特定社会文化背景下人群的是非观念、价值观念等伦理道德层面的问题。
2.公共管理环境中的各种刺激因素成为强化伦理缺失的外在力量
公共管理环境中的各种刺激因素,一部分来自于组织内部环境,如对于人、财、物、信息、政策等资源的控制与调配权力以及由此导致的地位和身份的变化,一部分来自于组织外部环境,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对公共管理组织及其管理者潜移默化的影响。组织内部环境诱因,其形成基础是组织传统及其文化色彩;组织外部环境诱因,则与整个社会及其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一般而言,功利化组织中的各种诱因比较多,因而对于管理者的影响比较大;而非功利化组织中的诱因比较少,因而对于管理者的影响比较小。公共管理组织一般属于非功利化的组织机构,其管理者在理论上不应当受社会功利因素的过度影响,但是在功利化色彩不断向这些组织渗透的社会发展阶段,这些组织及其管理者也会形成功利型人格,进而导致公共管理伦理的缺失。
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本身就带有比较浓重的功利化色彩。在这样一个社会发展阶段,与社会经济地位直接相关联的各种利益因素,都容易蜕变为引起公共管理伦理道德缺失的外部力量。各种经济诱因为公共管理伦理缺失的形成提供了客观条件,尤其是由于过分强调经济利益导向作用,使评价公平与正义的伦理精神中的是非观念被商业文化中的价值观念所取代。这种伦理道德标准概念不明确及其约束力缺乏的现状使一些公共组织管理者的腐败行为变得更加放纵,并使腐败成为一种对社会经济活动构成较大威胁的社会性问题。兼之体制改革这一过程本身导致了政府行为必须从大量经济活动中逐步退出,并让位于各个不同的市场主体,这就使一些掌握“公权”的部门或者组织有了与各个不同市场主体的“私利”之间进行“权钱”交易的机会。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管理组织通常拥有较大权力,而且市场经济越是向前推进,人们对于公共管理的需求就越多,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这些组织在与市场主体交往中容易发生腐败。因此,社会转型时期大量出现的政府监管与市场调节都无法直接介入的公共领域,客观上成为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场所。腐败现象控制不力和贫富悬殊的趋势愈演愈烈主要原因在于政府拥有很大的配置资源的权力、干预企业的权力并由此产生的寻租行为;问题越多越强化政府的权力,政府权力越强化问题越多,结果要看腐败和法制的市场经济哪一个跑得更快。[8]
3.公共管理伦理精神及其相关教育制度建设进程过于迟缓
世界许多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轨迹表明,公共管理伦理精神及其相关教育制度建设进程过于迟缓是造成公共管理伦理缺失的重要原因。我国公共管理伦理文化及其相关教育制度建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人口大规模流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社会大众对公共服务质量要求不断提升的社会转型时期,与物质财富大量增加和快速积累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社会对于公共管理伦理这一精神领域的投入明显不足。政府部门仍然是公共管理产品的主要提供者,企业和个人则是这种产品的主要使用者。公共管理产品提供渠道的单一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生产与消费之间的伦理冲突。在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经济发展阶段,传统社会的公共管理伦理标准尽管不断受到冲击,但是仍然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公共管理组织对待这些传统伦理体系的态度,往往也是只重视传承而不重视发展。而能够引导社会健康发展的一些新的伦理标准比如对于习惯、良心、理想等的新的解释,既要符合当代人的生活习惯和内心信念,又必须经历社会全体成员的服从、认同、内化的阶段,这就必然导致对于社会发展真正具有指导意义的公共管理伦理精神的整体缺位。
公共管理伦理精神及其相关教育制度建设进程过于迟缓具体表现为:一是社会上对于伦理问题尤其是公共管理伦理重视不够,理论界对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管理伦理规范缺乏深入、系统、透彻的研究,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善、公平、正义等伦理范围缺乏可操作的、具体的解释,这就导致了实践中伦理建设的具体目标不明确,精神文化建设所依赖的伦理工具的相对缺乏;二是一些公共管理组织以赢利性组织的伦理规范进行员工选聘和管理,处理与社会之间的复杂关系,这不仅导致了公共管理伦理水平的下降,降低了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同时还激化了社会矛盾,有的公共管理组织甚至以亲情伦理、教育伦理和职业伦理教育替代了公共管理伦理教育,使公共管理伦理教育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公共性”;三是伦理教育公益性特点不明显,政府有关部门、大众传播媒体在这一领域的宣传工作做得不够,公共管理伦理教育受个人利益和部门利益驱使的现象较为严重;四是伦理教育体系不健全,公共伦理范畴概念不明确、缺乏导向性和实践性,教育内容陈旧,体系不科学,方法简单、手段落后,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仍在沿用传统社会道德伦理指导现阶段公共管理者行为;五是公共管理伦理教育缺乏明确指向性,没有专门针对公共管理者的教育体系、教育内容,直接导致效果不明显。
三、我国应对公共管理伦理缺失的策略
现阶段,公共管理伦理缺失问题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在一些公共权力比较大的领域,这一问题显得尤其严重。因此,防止公共管理伦理缺失的重点对象应当是那些拥有和使用公共权力的组织和个人。对于这些组织和个人,尤其需要进行公共管理伦理观念宣传教育。解决公共管理伦理缺失问题的具体措施有:
1.明确公共管理伦理的作用领域及其相应的规范标准鉴于我国公共管理活动领域不断拓展,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应当加强对于公共管理活动的研究,明确公共管理活动的范围及其相应的伦理标准,把针对公共管理组织的伦理要求与针对公共管理者的伦理要求作出明确区分,同时明确受公共管理活动影响的社会公众的公共伦理规范。根据各类公共管理组织对于社会大众生活的影响程度,制订不同的伦理考核标准与道德规范,拓展公共管理伦理体系的层次和覆盖范围。加强公共管理组织伦理的研究力度,充实公共管理领域伦理精神教育内容。针对公共管理组织及其管理者在对待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时采取不正当态度这一问题,要从加强组织文化建设与提升公共管理者个人道德素质这两个方面来促进不道德行为的减少。为此,要在公共管理组织的监督上下功夫,同时加强对于公共管理者的道德约束与考核。
伦理建设要有针对性,不应将适用于一般组织的伦理考核标准运用于公共管理组织。要尤其强调公共组织管理者的道德责任感和对正义事业的投入以及廉洁自律情况,通过伦理教育与管理手段约束公共管理人员的私欲。在公共管理伦理精神及其相关的教育制度建设中,要与时俱进、有选择地保留传统社会形态中形成的伦理思想,如儒家文化中的仁、义、礼、智、信、廉、耻,并明确这些范畴在当代社会背景下的具体内涵;同时批判地吸收国外的公共管理伦理思想,如西方伦理学中的善、幸福、德性、快乐、勇敢、大方、大度、温和、友善、诚实、机智、明智、自制、坚强、自爱等伦理范畴。在建立公共管理伦理体系时,要把崇尚美好行为、善良与公正行为结合在一起进行思考[9],使公共管理人员成为公平正义的真正实践者。
2.加强公共管理领域伦理环境质量监控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与公共管理相关的活动不断增多,因此要不断加强公共管理领域的伦理质量监控,以减少社会环境中功利性因素对于各类公共管理组织的影响。建立覆盖整个公共管理领域的伦理环境质量监控体系,对于政府部门的行为、事业单位的行为、一些具有经济利益的公共管理组织的行为,提出与其职能性质相一致的伦理要求并对其实施效果进行客观评价。以行业协会为平台加强对于危害公众利益的公共管理行为的监督,对有维护公共管理义务但不履行职责、部门及个人制订严厉的惩治措施。在公共管理伦理精神建设中注入理性精神和民众意志,提高公民参与社会治理和进行民主决策的意识,制订反对腐败的长期战略。[10]公共管理组织要在约束个人利益的同时,谋求公众利益的最大化,为社会提供优良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依法解决各类社会问题,使社会大众之间的交往伦理化、秩序化。
针对社会转型时期各种外在诱因对公共管理组织及其管理者的伦理道德所造成的冲击,应当建立起能够覆盖公共管理活动各个方面的道德规范体系。建立能够在决策中充分体现公共意志的民主化、科学化的管理机制,要求公共管理人员在工作作风上要体现出公正、公道、平等、依法办事并控制自身欲望的基本素质,使他们在对待个人利益上能够体现出节制、适度,在对待公众利益上能够体现出具有实践精神、慷慨对待弱势群体。让诚信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廉洁意识深入到公共管理人员心中,把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作为对公共管理组织及其管理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强化公共管理组织岗位的非经济性特点,以服务型管理取代统治型管理,提倡在法制精神指导下的公民自由权,在公共管理组织中实施以道德为评价标准的人性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