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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停车场管理规范

时间:2023-07-21 17:27:1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公共停车场管理规范,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公共停车场管理规范

第1篇

 

为强力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规范城市人行道等区域交通秩序,改善城区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根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方案要求和市政府交通秩序专项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城区人行道等区域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疏堵结合、综合整治”的原则,通过引导教育文明停车、增加停车泊位供给、完善交通管理设施、规范车辆停放行为、严罚各类违法停车行为,进一步规范人行道等区域交通秩序,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实现“停车规范、同向有序、安全畅通”的工作目标。

二、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区域范围主要包括:人行道、城市广场、公共绿地、盖板及沿街商场、酒店、宾馆、商铺门前广场等相关区域范围。

三、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人行道、城市广场、公共绿地、沿街商场、酒店、宾馆、商铺门前等公共区域乱停放行为;

(二)重点整治车辆清洗维修、二手车销售、占道经营、马路工厂等违规行为;

(三)重点整治“僵尸车”乱停放或长期占据公共停车泊位行为;

(四)重点整治私设地锁、锥筒、隔离墩等道路障碍物等行为;

(五)重点整治临时停车泊位及停车场内一车占多位、非同向停车等不规范停车行为。

四、管理标准

(一)依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详见附件4)在城市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大型宾馆、商场、酒店门前广场和公共广场等区域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详见附件5),设置同向停车标识;做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划定泊位内同向停车,停车场标识清晰,管理规范有序。

(二)借鉴省内城市管理经验,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人行道、公共广场、游园、绿地设置白蓝色、白绿色相间的道路硬职离设施(详见附件5),避免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人行道、绿地、盖板、游园等公共区域,做到还路与民,通行顺畅。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区(管委会)、城管、公安、交警、商务、旅游、交通、房产、教育、卫计委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安排责任单位对人行道、商场、宾馆、酒店、学校、医院门前、周边停车秩序进行管理,开展宣传引导;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乱停放行为进行查处,共同做好城市静态交通秩序管理。

五、工作分工

(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全面摸排清查辖区停车泊位(场)情况,在人行道等区域施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临时停放泊位,设置硬隔离设施和同向停车标识标牌,增加停车泊位供给。鼓励和督促辖区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放内部停车场接纳社会车辆停放,组织乡镇、街道和区城管、公安交警、物价、房产等部门开展辖区停车秩序整治,强力规范停车场管理服务,加大执法力度,整治违法占道、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二)市公安局:组织、安排公安交警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联合城管、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违停车辆的查处力度,依法处罚,依法打击长期霸占停车位、阻挠执法等违法行为。

(三)市建委:依据《**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市主城区停车场三年(2017-2019)规划建设方案》等规定,加大公共停车场和停车设施的建设力度,增加停车场和停车泊位供给。做好游园、广场等区域的硬隔离设施的设置工作,杜绝车辆驶入和乱停放。

(四)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安排各区城管局(分局)开展车辆乱停放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劝导疏导、依法处罚,联合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取缔私设地桩地锁等道路障碍物,加强非机动车等在人行道、宾馆、商场、酒店、广场等区域乱停放的专项执法,实施严管重罚,对严重违章的联合交警等部门,对其进行强制拖离。

(五)市商务局:指导、督促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经营性场所门前停车泊位施划、停车标识标牌设置,加强停车秩序规范管理。

(六)市房管局:指导、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做好沿路小区门前广场停车场停车泊位施划、停车标识标牌设置,加强停车秩序规范管理。

(七)市交通局:负责开展管辖范围内的站前广场、换乘中心等公共场所停车位施划、硬隔离设施设置,督促管理人员加强停车秩序管理,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出租车、“黑车”等随意占道停放载客行为。

(八)市卫计委:指导、督促各类医院等医疗机构门前广场和医院内停车泊位施划、停车场建设管理及硬隔离设施设置,督促管理人员做好宣传教育、引导规范工作,加强停车秩序管理。

(九)市旅游局:负责指导和督促星级酒店、宾馆等门前广场和停车泊位施划、停车场管理及硬隔离设施设置,督促管理人员做好宣传教育、引导规范工作,加强停车秩序管理。

(十)市文明办: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会同市城管办对人行道等区域车辆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查,并将此项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淮南市文明单位(标兵)”评选重要依据之一。

六、方法措施

(一)宣传发动,教育劝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围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内容,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和专题讨论,宣传整治行动意义、目标和措施,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停行为,培养市民文明停车习惯。利用公益广告、制作悬挂条幅、商户电子屏播放宣传口号、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网站及公众号自媒体宣传等,扩大宣传效果,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摸排登记备案辖区各类停车场,召集停车场所有人(管理人)进行一次全面整治工作宣传和停车场规范管理教育,加强停车场规范管理。公安、城管、交通等执法部门在执法管理和劝导服务时,要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劝导规范停车。

(二)施划泊位,增加供给。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全面排查城区主次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泊位施划情况,依据公安部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及有关规定要求,科学合理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及标志标线,安装人行道硬隔离设施,标志标线残缺不全的重新施划增设。各相关部门指导和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停车泊位施划、停车场建设,增加有效泊位供给。

(三)完善设施,隔离禁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根据各道路实际,制定具体措施,设置人行道等区域硬隔离设施,实施强制隔离禁停。新划停车泊位的同时施划同向停车引导线;对原有停车泊位,根据实际增划停车引导线。各相关部门指导和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停车泊位施划、停车场标识标牌清查,安装人行道硬隔离设施,增设或更换设置同向停车标识牌,保证每个路段和每个停车场至少2块同向停车标识牌。

(四)联合执法,严管重罚。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既要根据职责各司其职,又要及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一律拍照固定证据,张贴《违法停车处理通知书》,依法处罚。对“僵尸车”、销售二手车、占道修车等经通知拒不驶离、无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等,依法强制拖离。当事人不主动接受城管部门处罚的,城管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移送交警部门处理。

七、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阶段(2018年8月10日—20日)。召开专项会议,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媒体,在全市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营造整治浓厚氛围。

(二)重点突破阶段(2018年8月21日—9月10日)。

1、重点在淮河大道、洞山大道、舜耕路、朝阳路、龙湖路、广场路、国庆路、泉山路、蔡新路等29条“路长”包保责任路段两侧人行道、绿地、广场、游园设置道路硬隔离设施,科学施划停车泊位。

2、重点规范宾馆、商场、酒店门前停车秩序,各管理单位自行对门前停车场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施置同向停车标识、标牌、指向箭头,安排人员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3、重点整治29条“路长”包保路段两侧人行道、绿地、广场、游园、宾馆、商场、酒店门前停车秩序,依法进行处罚、拖离乱停放车辆。

(三)全面整治阶段(2018年9月11日—9月30日)。

各县区、各责任部门根据前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一步细化、优化专项工作措施,向城区其它路段全面延伸,结合全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在城区全面开展人行道等公共区域车辆乱停放专项整治工作。

(四)长效管理阶段(2018年10月1日起)。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对反弹现象进行持续整治,建立“教育引导、泊位停放、隔离禁停、严管重罚”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深入研究人行道等公共区域交通秩序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建立完善城区人行道等公共区域静态交通秩序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相关部门单位要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部署上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强大合力。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相关部门单位要通过媒体呼吁和提醒市民文明停车、跟进宣传整治进展情况、曝光不文明行为,通过公益广告、宣传车、宣传资料、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全方位宣传,营造良好整治氛围,引导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城区人行道等区域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科学组织”的原则,以缓堵保畅、改善民生为目标,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完善城市路网体系,提高交通综合管理水平,提升市民文明出行意识,全面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为市民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任务分工

(一)推进全区路网体系建设。由规划分局负责,制定全区未来5年道路交通建设规划,打造“六横六纵”的路网构架,六横为:自强路-含元路,环城北路-华清路,长缨路,长乐路,韩森路,咸宁路;六纵为:解放路,环城东路-太华路,经九路,东二环,公园南北路,万寿路-幸福路。

(二)实施城市干道建设。由区建住局、规划分局负责,协调市级部门、雁塔区和曲江大明宫改造办,加快实施经九路打通工程。同时,区建住局、区市容园林局积极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做好东大街、长乐路、含元路3条道路拓宽改造,实施环城路与太华路立交优化改造工程(二期)和公园北路南段、韩森东路打通工程,适时对含元路铁道道口等6处点段进行道路改造。

(三)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由区建住局、规划分局负责,按照《区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夯实各街道停车场建设任务。协调驻地单位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开放单位内部停车场。加快中储东兴停车楼、案板街立体停车库和金海停车楼建审手续办理,力争10月份开工建设。火车站广场管委会要整合火车站广场停车位,开放出租车循环停车场的中心空地,设置停车提示牌,缓解火车站广场停车压力。

(四)加快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建设。由区建住局负责,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力争在市第38中学门前、西北轻工批发市场门前和咸宁小学大门以西的丁字路口等6处点段增设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

(五)积极配合做好轨道交通建设。由区发改委、区建住局、规划分局负责,配合市级相关单位,做好地铁2、3、4号线沿线相关建设工作,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六)加强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由区建住局、规划分局负责,积极与市级相关部门沟通,做好公交车停车港湾建设和公交线路设置工作,在新建和改扩建道路时,增设公交专用道和港湾;拓宽改造华清路、万寿路、东二环等24处公交站点,设置公交港湾;优化现有公交路线,调整公交车进入支线;在公交车站划定公交车停车线位,规范公交车停车靠站秩序。

(七)科学制定交通设施建设规划。由区建住局、规划分局负责,加强对新建工程的分析论证。各类交通设施和地下管线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运行,切实保障项目建成后能够充分发挥交通功能,避免重复建设或重复开挖。

(八)提升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由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按照全覆盖、高智能、高清晰的标准,高质量建设区应急指挥中心、公安指挥中心和交通指挥中心,实现资源共享,提高交通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九)扎实开展交通整治。充分发挥由交警大队牵头,公安分局、火车站广场管委会、区执法局、区市容园林局等单位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作用,对火车站广场、康复路、第四军医大学、三府湾客运站、城东客运站等重点区域和路段,采取日常管理与突击整顿相结合、设点堵截和流动查扣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建筑垃圾清运车、货车、黄标车等重点对象上路行驶的管控;开展以打击三轮车、摩的等非法营运和乱停车等交通秩序整治为主要内容的治理行动。

(十)强化道路巡查管控。根据季节特点,交警大队要及时调整勤务安排,延长道路管控时间,落实“四纵四横两环线”交警巡逻机制,在环城东路、太华路、长乐西路、长乐中路、韩森路、东二环等重点路段实行摩托车巡逻,在早晚高峰时段增加巡逻频次,增加街面见警率和管控面。交警大队要与市级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对皇城西路、东一路、西一路、尚俭路等支路实行单行单停、取消道路人行道停车。对解放路、金花路十字、公园北路等8处点段,变更交通标志标线,增设交通隔离设施。

(十一)积极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区执法局要积极治理在机动车道上向机动车散发野广告行为;集中开展出店(占道)经营、占道棚亭的清理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自行车保管站点秩序;加大对户外宣传活动的规范管理,取缔非法设置和影响行人通行的宣传站点;严格对沿街洗车站点、修车点的管理,取缔占道擦洗车辆、维修车辆行为;清理和取缔沿街散发宣传品现象;加强对蔬菜早市、蔬菜直销点经营时间和经营地点的管理;加强重要路段、重点区域巡查,及时劝离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十二)科学安排市容环卫工作。区市容园林局要科学安排垃圾清运车、洒水车、清扫车等市容环卫和园林绿化专用车辆工作时间、工作线路,尽量避开早晚交通高峰时段;增加清扫车出勤率,减少保洁员上路清扫对交通造成的影响;修剪影响交通标识的树木;成立市容应急分队,对因抛撒等问题造成的交通堵塞及时进行应急处置。

(十三)加强宣传引导。区交通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开展交通法律法规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商户、进工地、进城中村“六进”活动,组织开展“缓堵保畅先行”系列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宣传交通法律法规,教育驾驶员文明行车,提高市民交通意识,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各街道要组织辖区志愿者成立交通秩序义务巡逻队,配合交警做好易堵路段的疏导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缓堵保畅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是一项系统的民生工程。区交通管理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第3篇

关键词:交通管理;共享汽车;运营管理;系统设计

继共享单车在全国各大城市风靡之后,共享汽车也在北京、上海、广州、重庆、成都、武汉、杭州等大中城市兴起并逐渐推广。与共享单车一样,共享汽车由经营者投放车辆,用户通过手机APP上的地图在附近找到闲置的汽车使用,使用完毕后将车归还到指定网点,并在手机APP上锁定该车辆,整个过程由消费者自助取还车,无人值守。目前,国内共享汽车租赁公司主要有Gofun出行、途歌TOGO、一度、驾呗、有车、途宽易、Car2go、EVCARD等,采用的主要车型为新能源电动汽车。共享汽车贴切地嵌入了国家倡导的便捷交通发展体系,在减少环境污染、合理利用资源、方便居民出行等方面存在诸多利好预期。因此,众多企业纷纷抢滩这一市场。然而,共享汽车并非共享单车,其对道路条件、停放场地及涉法问题等都有更高需求。共享汽车出行需服从交通安全法及城市交通管理的相关规定,其运营管理同样受到这些法律及法规的约束,如何根据这一特性建立相应的运营管理系统规范用户行为、强化安全体系、减少涉法争议,最终达到用户、经营者和城市管理者多方共赢,是当前共享汽车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国内学者近年来对共享汽车开展了一些研究:许青对汽车共享未来发展趋势和有待解决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陈国鹏从“互联网+交通”的视角提出了私家车共享模式;虞同文分析了国外汽车共享的发展过程及中国共享汽车发展模式;陆芸对中国汽车共享的发展趋势进行了探讨;赵青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了共享汽车存在的问题。这些研究中,有些与现有共享汽车模式不同,有些只对共享汽车的发展趋势和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描述,未从共享汽车运营管理方面考虑其发展问题及管理系统的架构。该文针对共享汽车亟待解决的问题及发展管理的需要,开展共享汽车运营管理系统研究。

1共享汽车运营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作为机动化出行的一种商业模式,共享汽车在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涉及驾驶人资格审查、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认定及停车管理等问题。分析现有共享汽车运营模式,其运行管理中存在不少问题。

1.1驾驶人资格审查机制不完善

共享汽车使用首要是保障安全驾驶,无论政府部门还是共享汽车经营者,都要从管理制度上完善安全机制,其中驾驶人资格审查无疑是安全机制中的首要一环。驾驶人资格审查包括是否具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当前驾驶证状态、是否有犯罪和吸毒记录、是否属于“三逃”人员等。目前共享汽车经营者会对驾驶证进行审查,但上述信息掌握在交通管理部门,共享汽车公司并无相关信息,对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存在严重漏洞,若共享汽车使用者上传虚假信息,经营公司实际上无法准确审查。

1.2交通违法当事人认定有纠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3d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向社会提供查询,并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也就是说,违法事件发生后,机动车所有人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知晓违法信息。共享汽车的经营模式决定了其具有机动车所有人和交通违法当事人分离的特点,导致共享汽车使用者在使用机动车后很长一段时间才被租赁公司通知有违法信息,由于设备、时间等多方面的偏差,可能会出现违法当事人认定纠纷的问题。

1.3交通事故责任人认定复杂

在共享汽车交通事故中,事故责任涉及到他人、共享汽车租赁人和实际驾驶人及租赁公司等多个主体,如何认定事故责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一方面,交通事故可能是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的,而这中间又涉及到驾驶员是否就是租赁者本人的问题,如果是双方事故或多方事故,由于有对方驾驶人在场,共享汽车驾驶人的认定相对较容易,但对于单方事故,事故责任则难以界定;另一方面,交通事故可能是由车辆本身故障导致的,驾驶员无操作失误,这种情况理当由租赁公司承担,而相关取证目前缺乏技术设备支持。

1.4用户停车和取车困难

共享汽车停车点位少、点位GPS定位不准等原因导致用户停车、取车不方便无疑是当前共享汽车运营中面临的最大难题。由于是新能源电动汽车,现有共享汽车的停车点位主要还是租赁公司专用停车位,以便于汽车充电,一般不支持城市大多数公共停车场,用户使用时需寻找附近特定的停车场。而且对于多层或机械式停车场,目前单靠GPS定位难以确定车辆的具置,直接影响下一用户找到目标车辆。此外,用户随意停放汽车影响城市交通的正常运行也是共享汽车经营管理中需考虑的问题。

2共享汽车运营管理解决方案

2.1驾驶人资格审查

经营公司通过公安管理部门获得驾驶员数据库,并基于该数据库对驾驶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分为初次申请审查和每次使用验证两类。初次申请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具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当前驾驶证状态、是否有犯罪和吸毒记录、是否属于“三逃”人员等,这些信息由共享汽车经营者收集后,交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审查通过后,将审查信息反馈给共享汽车经营者,并同时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形成共享汽车驾驶人记录。后续如果因驾驶人原因不宜再允许其驾驶共享汽车,则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推送信息给共享汽车经营者,便于共享汽车经营者对用户的每次使用申请进行验证。审查和验证的信息流程见图1。

2.2交通违法当事人认定

在共享汽车的使用场景下,对于某一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要认定其交通违法当事人,需关联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和共享汽车管理系统中的对应信息。为了实现上述关联,将共享汽车信息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同时实现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和共享汽车管理系统的时间同步。这样,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交通违法信息送达共享汽车经营者时,共享汽车经营者可根据时间、地点和该时段租赁用户的行车轨迹历史纪录确定交通违法当事人。确认交通违法当事人的信息流程见图2。

2.3交通事故当事人认定

在共享汽车的使用场景下,要认定单方事故的当事人,宜借助视频监控设备纪录。考虑到保障用户隐私,共享汽车不宜在车内设置摄像机,但考虑到租赁共享汽车的驾驶人水平参差不齐,宜在车外安装360°全景监控设备,并存储在车载DVR中。一方面方便用户行驶及停车时观看周边障碍物;另一方面,当车辆受损后,可通过调用车载DVR中的录像信息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

2.4停车点位及定位准确性

可充分利用城市公共停车场解决共享汽车停车位少的问题,在合理的停车管理机制下,综合运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信息手段制约并引导停车需求,同时通过大数据分析,反过来影响用户的停车决策过程,这是解决共享汽车停车问题的有效手段。为了解决GPS定位误差和多层停车场停车位置信息问题,在当前技术条件下,可采用“GPS定位+用户手动输入”的方式,这是记录车辆在公共停车场具体空间位置较为合理的解决方式。在手机APP设计上,用户用车结束提交还车信息时,如果根据GPS定位所停放的公共停车场为多层或机械式停车场,则弹出界面,请用户手动输入停车的楼层和区域信息才结束整个还车过程。此外,通过GPS定位加强对共享汽车随意停放问题的监管,当监测到用户在不合理的道路边上停车一定时长时,通过APP端提醒用户,减少随意停放影响城市交通运行。

3共享汽车运营管理系统架构设计

3.1系统目标

共享汽车运营管理系统的根本目标是保证车辆安全运行,实现驾驶人审查验证、记录停车具置、认定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当事人等功能,满足共享汽车用户甄别、信息服务、运营管理、设备维护、辅助决策的需要,保障企业安全运营和高效管理、居民出行便捷和高服务品质的要求。

3.2架构设计思想

在共享汽车运营管理系统架构设计中,最重要的设计思想是分层次构建系统、面向对象封装和按模块功能设计。分层架构对系统的功能实现可起到良好作用,表现为:降低各层之间的依赖关系,实现系统各层的独立开发,开发人员可只关注自身开发的部分,加速系统的研发过程;通过分层设计,可将功能一致的模块划分到同一层次中,实现系统功能的归类和标准化;各层可实现系统逻辑功能的复用,减少系统功能模块的重复开发;当某一层功能出现不足时,可快速利用新的层次来实现,避免整个系统的重新开发;各层之间通过接口的数据传输与交换,保证系统的灵活拓展性和兼容性。共享汽车运营管理系统可划分为接入层、存储层、应用层和表现层。面向对象技术可实现数据抽象化与数据的封装。数据抽象可将实际中各种纷繁复杂的实体关系抽象为简单的数据关系,实现实体的关联。数据封装可隐藏数据类的实现细节、限制不合理的操作、规范化程序读取数据方式。面向对象技术可有效保证系统架构的体系化、软件设计的层次化和系统功能的模块化。如共享汽车运营管理系统可面向上层管理者提供数据统计分析,面向一线管理者提供设备数据监测,面向用户提供数据查询服务等。模块化设计可将系统划分为若干个功能模块,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各模块,通过统一的数据输入与输出接口实现各模块的关联,形成完整的系统。模块化可大大提高系统的开发效率和灵活性。如在共享汽车运营管理系统中,与交通管理部门的数据关联可做成数据交互模块,用户信息可做成客户管理模块,车辆信息可做成车辆管理模块等,各模块有机关联与组合即形成完整的系统。

3.3系统架构设计

整个系统采用4层设计,自下而上分别为接入层、存储层、应用层、表现层,并通过统一安全管理体系,采用过程方法建立、实施、运行、监视、评审、保持和改进系统信息安全;通过统一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在组织结构、管理规范、管理流程和技术支撑等方面为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同时系统通过边界接入平台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信息系统进行信息交互,实现数据共享(见图3)。接入层是整个运营管理系统的基石,通过接入地图运营商的GIS信息、GPS运营商的GPS信息、车辆状态信息、用户信息、停车场信息、时分租赁起止信息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互信息,为上层的信息处理和应用提供数据基础。存储层物理上由满足FC、iSCSI、NAS等协议的设备组成,根据数据信息的不同又分为不同的存储设备,各设备同时担负着数据存储、加密、分发及容灾备份等功能。各存储设备一般存放经过清洗、加工的面向主题的业务数据全集,可根据不同业务类型提供不同的应用服务接口,并保留所有数据的变化历史信息。应用层面向运营管理员和用户提供各项应用服务,是整个系统的核心。根据共享汽车的日常业务需求,在应用层中分别建立运行维护、设备监控、运营调度、信息服务和统计分析等功能模块。通过统计分析模块建立系统所需的各项指标,提供查询统计和报表功能,辅助经营者作出决策,再由运营调度模块将决策贯彻到运营过程中;信息服务模块为用户提供出行前、中、后的各项信息服务;设备监控和运行维护模块为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表现层需考虑两种不同使用者的需求,共享汽车的用户需要系统为之提供注册、登录、取车指引、导航、停车指引、消息提醒等服务,经营者需要系统为之提供经营数据、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自动比对及确认信息、支付完成情况等信息,并综合考虑在手机端和PC端使用。

4结语

第4篇

促进省会北部组团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积聚生态经济强区的功能优势。根据市乡村管理年工作方案确定的指导原则、工作重点,结合区机关搬迁后现有乡村框架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实际,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年、年集中开展全区乡村建设管理年活动。为确保区委、区政府乡村建设管理决策安排的落实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坚持科学的发展观,配合市争创环保模范乡村工作,以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和争创全国卫生先进城区为载体,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建设与管理并重,重管理,抓重点,上水平,升品味,抓牢新城区开发建设和老城区改造整治两个重点,使其相得益彰,实现全区乡村建城区面貌的整体改观和品味提升,加快我区“一区(即最佳人居环境区)两中心(即会议中心、文化体育休闲中心)三产业(即乡村生态工业、商贸物流业、现代服务业)战略规划的推进实施。

二、总体要求

依照区域战略发展的整体规划和功能定位,根据我区乡村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实际。体现统筹兼顾,区别对待、各有侧重的原则,乡村建设管理工作实践中,明确两方面的工作要求:

(一)北三环以南的乡村建成区:以深入开展乡村管理年活动为契机。逐步将工作重点转向抓好乡村管理,提高乡村精细化管理水平,改善乡村环境面貌方面。整治抓重点,着力抓好城中村试点改造、北环与南阳路立交桥周边的开发治理、沿主要道路环境卫生、门头匾额、户外广告的规范化整治,大力争创示范社区,逐步显现乡村良好景观。管理上水平,逐步健全完善乡村管理综合执法、工程施工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等规章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利,防止出现职能交叉和漏档漏管现象。乡村升品位,增强经营乡村和乡村设计理念,符合全区乡村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统规划的基础上,强化乡村建设的整体质量控制,立足现实基础,着重于提高建成区的绿化率、洁净度和舒适度,实现整体环境的显著改观。

(二)北三环以外新纳入乡村管理的新城建区:以深入开展乡村建设管理年为契机。以先进的乡村发展理念为指导,不时加大乡村建设的资金投入,健全完善乡村的功能,突出中原文化特色、人文关怀精神和前瞻性,强化乡村设计理念,依照“一街一景,一路一景”原则,精心设计分区、分路段的控制性要点,严格遵循全区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山,做好重点道路两侧临街建筑物的高度、密度、公共空地、绿地以及相关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保证乡村基本建设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维护规划设计要点的严肃性,杜绝人为干预和建设施工中的随意性。加强新城区乡村管理学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参照先进地区乡村管理经验,制订出台系统的乡村管理规范性文件,软硬件偏重,实现新城区高质量、有特色发展,创出一条现代生态型城区建设管理的新路子。

三、总体目标

使乡村基础设施基本健全、功能逐步完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通过深入开展乡村管理年活动。品位有显著提升,达到人居环境舒适、街景市容美观、管理水平先进、文化气息浓郁、都市品位显现,基本建成具有示范带动效应、体现中原乡村特色的独具艺术魅力、文化品位和不可复制的生态城区,为区“一区两中心”形成和“三产业”发展奠定乡村建设管理的坚实基础,为省会创建成国家环境维护模范乡村、国家生态园林乡村、全国文明乡村提供最大的支持和力量。

四、工作任务

此次活动主要任务涉及我区纳入乡村管理范围的全部区域,根据乡村管理年总体规划。具体任务包括道路交通、园林绿化、乡村水系、户外广告、违章建筑、街道景观、市容环卫、社区(单位庭院)环境、重要窗口地区整治和雕塑、夜景照明、重点工程新续建项目建设等12个方面内容。

(一)道路交通整治

使道路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升级改造辖区局部主要道路,1.科学规划市政道路、主要干线和地方道路。逐步改造次差道路;继续实施“村村通”工程,逐步改善农村道路面貌;加强路政执法,严厉打击破坏道路行为;明确路产和路权,依照权责统一的原则,交通、市政、镇办、村各负其责,做好道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

修补道路坑槽,2.维修人行道板。搞好桥梁维护,整治整修路侧石、路沿石、人行道至建筑物之间黄土、路口间与道路间衔接、道路与单位大门口的衔接等,做到路面平整,人行道板铺装“纵到端”横到边”路沿石和侧石稳固、勾缝严密;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

做到各类井盖与道路平面衔接顺畅平整;注重运用新材料、新技术,加强巡防监控,解决好井盖被盗问题。3.改造电力、通信等,检查井、雨污水窨井盖。

加快道路铭牌、公交站亭、公共信息栏、报刊亭、警亭、垃圾箱、高压箱、交换箱体的改造、更新、完善,4.不占用道路的前提下。做到布局合理、美观大方。

做到管线入地、同步建设;三是完全清理废弃线缆、线杆,5.切实加强市区空中线缆规划和管理。一是对建成区现有空中线缆逐步进行统一归拢整理;二是对新建、扩建、改建乡村道路中各种管线及设施的建设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净化乡村空间。

规范各种交通语言标识,6.优化乡村交通组织管理。及时更新刷洗交通标志和设施,完善交通标识和技术设施建设。

(二)园林绿化整治

加强日常管理,1.完善已建公园、广场、游园的设施建设。做到道路、铺装广场平整、无积水破损,喷泉、照明灯饰完好、运转正常;绿地植物生长良好、修剪及时,绿篱、模纹直线笔直、曲线流畅、宽窄适宜,草坪平整、均匀,无漏草、斑秃、干枯、劈裂;园林绿地土壤疏松、土地平整,无杂物、脏物,卫生清洁,无死株、缺株、黄土及杂草丛生现象。争取用两年的时间,将区级公园、广场、游园打造成全市精品靓点公园、广场、游园。

切实落实管养责任制,2.完善园林绿化管养制度。全面提升现有公园、广场、游园和道路绿化的管理效率和水平。

要做到及时清理死株,3.加强乡村道路行道树的管理。补植缺株,抹芽除萌,修剪整形,达到主侧枝条分布匀称,疏密得当,树型美观;对行道树树穴的覆盖、绿化要做到树穴整齐,大小适宜,边线清蜥,线条流畅,一街一景,覆盖得当。

完成相关工作任务。4.配合省会创建国家生态园林乡村规划。

(三)乡村水系整治

区农经委负责协调做好对贾鲁河、索须河、枯河、东风渠等乡村河道的截污工作,1.河道治理:要完全解决城区内外河道截污问题。逐步对上述“三河一渠”和8条排涝沟进行清淤疏挖及沿线绿化,使辖区内外河道贯通汇入贾鲁河。

基本消除乡村积水点;推行市区雨水管道施工的雨水渗透设计工程建设试点工作,2.排水设施改造:继续做好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增强雨水对地下水的补渗能力;推广具有渗水功能的人行道板、渗(透)水砖在乡村道路的应用;按市政府要求建设雨水调蓄池,做好雨水资源再利用工作。

(四)户外广告整治

依据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规划,1.依照《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沿街户外各种未经审批的违章广告予以撤除。

否则予以撤除。2.凡手续过期或证照不全的要限期完善手续。

逾期不达标的予以撤除。3.对于未按批准规格设置的户外广告要严格按规范设置。

4.主要出入市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高档次、高品位的公益广告。

使全区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有序、规格适度、工艺新颖、形式多样、色彩和谐,要通过整治。催生出一批艺术品位鲜明、技术含量较高的广告。

(五)违章建筑整治

1.集中力量撤除各类违章建筑、沿街过期建筑和有碍于观瞻的建筑。

进一步加大对违章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2.杜绝在乡村规划区域内进行各种违法建设。

3.乡村规划区域内的城中村不得新批、新建住宅。

(六)街道景观整治

杜绝占道经营和突出门外经营现象;沿街洗车行要做到配套设施完善,1.加大对占道经营治理力度。排水设施达标,杜绝污水溢入人行道和占道洗车现象。

规范经营行为,2.整顿现有停车场。提高现有停车场利用率;加大停车场规划建设力度,制定停车场建设优惠政策,鼓励社会投资停车场建设,形成地下、地面、立体等多层次、多方位机动车停放格局。

坚持既有建筑风格的基础上,3.对沿街建筑物立面粉饰进行统一规划。追求整体景观的协调一致,充分体现外观效果。对重点地段、重要部位建筑物的装饰装修要做到档次高、效果好、风格独特、特色鲜明。三层以下临街建筑逐步用石材或金属扣板、玻璃幕墙装饰。

有条件的要进行屋顶绿化和“平改坡”增强建筑物第五立面空中视觉效果。新建项目的建筑风格设计应通过相关部门会审。4.清除建筑物立面附属物和楼顶各类堆放物品。

文字要简洁明了富有文化气息;对霓虹灯管理要做到逐户登记;对文字不全、灯体残缺的要立即督促整改,5.门头、匾额制作要统一规格、统一规范。霓虹灯设置者要对职能部门作出许诺,确保发生故障后24小时内及时修复。

(七)市容环卫整治

创新环境卫生监管长效机制,1.巩固和完善卫生清扫保洁、垃圾运输与处理制度。加大环境卫生监管力度。

进一步改善装备水平,2.加大投入。提高环卫作业的机械化水平;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做到环卫管理规范有序。

(八)社区、小区、单位(庭院)环境综合整治

逐步撤除社区、小区、单位(庭院)违章建筑、低矮建筑、防盗网、小灶台、遮阳棚;粉刷居民小区、单位(庭院)破旧建筑和沿街立面;根据实际,继续加大人居环境改善力度。增加绿化面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时完善功能。力争消除三类社区,扩大一类社区,重点区域内的小区、单位(庭院)全部达到一类规范,开展争创示范社区活动。

(九)搞好窗口地区环境的综合整治

做到窗口及周边地区环境的综合整治,努力打造文化窗口、工业交通窗口、居民社区窗口、风景旅游窗口等地区的良好形象。使各项管理工作在原有基础上上水平、上台阶。

(十)雕塑景观建设

现有的街道两侧、游园绿地中增设一批中原文化气息浓厚、档次口位较高的雕塑。主要道路的交叉口适当规划设计古代灌溉工具、音乐喷泉、人工瀑布等水景设施。1.做好市区雕塑建设总体发展规划的论证、评审、申报工作。统一规划。

(十一)夜景照明及路灯改造

陈腐的予以更换,1.深化现有沿街重要建筑及公共设施的夜景照明。档次低的予以改造,要做到各具艺术风格、突出文化品位。

2.抓紧实施已做规划而尚未实施的夜景照明项目。

3.对新建高层建筑的夜景照明应与建设规划一起审批、一起验收。

对老化的原有路灯设施进行改造,4.路灯逐步达到建成区全部覆盖的规范。完善路灯故障应急处置机制,提高路灯维修时效。

节约能源。5.积极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改造照明设施。

(十二)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市区两级确定重点工程新续建项目建设任务。

六、主要措施

(一)提高重视水平。对于全面提高建设与城市管理的水平,提升乡村整体形象和品位,进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将进一步提高区的美誉度、感召力和吸引力。各镇办、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自觉地把思想统一到此项活动中来,依照职责分工,相关单位、部门的党政领导要采取有效措施,勇于创新,强力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区乡村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张俊峰、区长张曼如担任组长,区四大班子主管副职为副组长,区建设、规划、行政执法、市政、创建等职能部门以及各镇办行政正职为成员,组织指导乡村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各镇办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要强化领导,服从指挥,加强沟通,及时反馈,确保政令疏通,行动统一。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实行一线工作法,工作重心前移,多现场办公,多指导协调,解掌握情况,及时督促解决存在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坚决克服“等、靠、要”思想,认真履行行业主管和服务指导职能,务实高效、严谨细致,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规划意识。依照“规划先行,指导到位”原则,高起点、高标准做好全面规划。要确保规划的严肃性,所有建设项目必需符合全区的统一规划。要强化预留意识,保证乡村建设和管理的可持续发展。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质量意识、规范意识和一流意识,加强先进乡村建设管理经验的学习和借鉴,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加强对施工队伍和整治项目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打造一批优质工程、精品工程和一流工程,积聚独有的生态城区魅力和艺术品位。

第5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优秀管理城市”为目标,切实加强对城区洗车行业的规范管理,彻底改变洗车行业秩序混乱、设备简陋、环境污染、占道经营以及服务水平低下等影响城市形象的现状,引导洗车行业向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化、服务优质化方向发展,实现我市“”规划的精彩开局。

二、组织机构

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由市政府办副主任、市城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城管、交通、工商、公安、环保、水利、住建、质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督促检查和协调服务工作。

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人参加,其中城管局6人、交通局4人、工商局2人、公安局2人、环保局2人、水利局2人、住建局2人、质监局2人,主要负责整治活动中依法查处和行政强制工作。上述部门应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带队,并自行安排执法车辆。

三、整治范围

凡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开办的洗车企业(个体工商户)(含以维护、装饰名义设置的机动车辆清洗场所,下同)均属本次规范整治的范围。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成立专项规范整治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通过电视台等媒体对规范整治的目的、意义和标准进行广泛宣传;组织进行全面、详细调查摸底,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并《关于对城区洗车行业规范整治的通告》。

(二)自行整改阶段

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织对洗车场所逐一进行清查,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由经营业主根据限期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进行自我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

由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统一进行验收,对仍达不到整治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有违规经营行为的,坚决依法惩处;对符合要求的强化监管,防止反弹。

五、职责分工

各相关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城管局:负责对占道冲洗、污水横流、乱吊挂、乱搭建等影响市容市貌、损坏市政设施和沉淀池、排污沟设置不规范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做出处理。

(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洗车经营者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擅自改变已经核准的场地、设施、设备,导致与许可证核准不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省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作出相应处理。

(三)市工商局:负责对无须取得许可(含批准文件)或已经取得相关许可而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洗车经营活动的洗车场所,依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四)市公安局:负责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对影响道路通行、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洗车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整改。

(五)市环保局:负责对洗车场所废水处理不达标排放、废水采样井不规范设置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六)市水利局:负责对洗车场所的取水许可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对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擅自凿井取水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改变场地使用功能开办和污水接管不到位的洗车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和做出处理。

(八)市质监局:负责做好洗车行业相关标准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

六、整治标准

(一)洗车场所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协调发展”的原则,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专业规划和城市交通建设发展的需要设置。

(二)从事洗车经营活动应具备如下条件:

1、取得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和工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省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和省地方标准DB32/T1692.3《机动车维修行业开业条件》第三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规定,营业用房面积不少于40㎡,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3、要在核准的场所内进行车辆冲洗,不得擅自占用道路、绿化带和公共场所进行洗车和停车。

4、洗车场所必须按规定设置沉淀池;洗车废水通过排污沟排入城市污水系统;洗车作业范围外四周设置截水沟;沉淀池污泥等固体废弃物,应在洗车场所经营范围内设置规范密闭容器收集并及时清运。

5、洗车场所不得设置在住宅小区、学校、交通要道及其他人行密集区通道口附近;严禁擅自开挖、占用市政道路和设施以及凿井取水。

6、洗车场所要保持干净整洁,不得影响市容;洗车废水不得流入洗车场之外的路面,污染周边环境;不得擅自在场外堆放物品和乱晾晒等。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里将从各相关部门抽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工作人员组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开展与落实。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强化措施,精心组织,确保规范整治活动顺利有效开展。

第6篇

(1)大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全国百万人口以上大城市已发展到32个,人口达到9053.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达到6820万人。据抽样调查,城市人均出行次数,再加上数目膨大的流动人口,城市的生产和生活强度增加,使城市内部客货运交通承受沉重的压力。

(2)大城市已经成为全国经济发展的重心。全国32个百万人口以上大城市以7.6%的城市人口占有1/4的国民收入,全国工业产值的1/4在大城市中,社会商品零售额的1/4通过大城市实现(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整理),而实现这些人员流动和物资交换的主要载体是城市交通。

(3)大城市作为区域交通的枢纽作用日益明显。大城市交通运输量在全国交通中占了很大比重。大城市负担着大量的客货运输、换乘、换装、中转、集散任务,突出表现为出入通和过境车辆的增加,严重地冲击着城市内部交通运输。全国32个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中,市区对外客运量占全国总客运量的1/7,对外货运量占全国的1/5。

实践告诉我们,城市交通特别是大城市交通,必须要有一个适应经济社会的大发展,当前,世界现代城市交通正进入以信息化为目标的新时期,一个包括道路建设、客货运体系和交通控制管理组成的快速、便捷、舒适、高效的城市交通系统,是衡量当前城市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提高现代化水平,既是城市交通发展的客观趋势,也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那么怎样才能整治我国的城市交通紧张、逐步实现城市的交通现代化呢?我们首先必须弄清问题--特别是我国特有的问题--的生成原因;制定适合国情的发展目标;然后,采取现实的瞻前顾后的有效对策。

1.当前大城市交通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1.1道路容量严重不足

长期以来,我国城市人均道路面积一直处于低水平状态,只是近十年方开始有较快发展,人均面积由2.8平方米上升到6.6平方米。 尽管增长幅度较快,仍赶不上城市交通量年均20%的增长速度。目前全国32个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中,有27个城市的人均道路面积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为什么在道路建设不断上升的情况下,交通拥挤还如此严重?其直接原因是道路面积严重不足。首先,我国目前大城市的人均道路面积尚不及发达国家的1/3。其次,我国大城市市区正处在从中心区向郊区化扩散过程中,近几年城市道路建设的增加,主要分布在新开发的市区和郊区,相对来讲,中心区的道路面积率反而略有下降。再次,城市房地产开发集中于市中心地区,产生了过量的交通,造成道路超负荷运载。此外,我国城市中占用道路和人行道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城市新增的道路面积,往往很快就被各种摊商、集贸市场和停车场相继侵占,使本来就严重短缺的道路面积更加紧张。

1.2汽车增长速度过快

最近几年是大城市机动车增长速度最快的年份,轿车、客车、面包车以至于摩托车增幅年平均在15%以上。

根据我国轿车增长分析,每当轿车拥有量年增长率超过20%时,必将引起当年以及随后几年城市交通恶化。我国现有城市路网一般都是密度低、干道间距过大、支路短缺、功能混乱,属于低速的交通系统,难以适应现代汽车交通的需要,阻碍着汽车化在城市的实现。

1.3交通管理技术水平低下

由于历史和认识方面的原因,我国大城市中交通控制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的现代化设施很少。从停车场看,大城市别是中心区严重短缺停车设施,车辆大都停在道路和人行道上,加剧了拥挤堵塞和事故发生。

2.大城市交通发展的目标和方向

现阶段的城市交通问题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交通发展借助于改革开放的动力,就不能不带有先天性不足的滞后特点。但是,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根据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我国又将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持续、稳定和快速发展时期。面对新时期,大城市的交通滞后,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增量配套问题,而是包含了城市布局和整体交通格局的质的变革,并以此反过来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问题的核心是要实现城市交通现代化。城市交通现代化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设施装备现代化,即城市交通设施技术水平要不断提高,既要发挥现有的实用技术,又要采用先进的科学新技术,谋取综合效益;二是交通战略现代化,即政策措施要不断完善,既要合理调整交通供需与交通方式的协调配合,又要提高城市路网在整个城市活动的运输效率。先进的设施是硬件前提,正确的战略是软件保证,两者相辅相成。

总体目标应该是,建设大城市现代化的多层次的综合交通体系。所谓综合交通体系,主要包括:①道路。具有与城市规划相结合的网络系统,其面积率(道路面积与城市总用地之比)一般达20%左右,设有快、慢分道(指专设人和自行车专用道路,与机动车分道行驶,形成两个互相分离、互相结合的道路系统),专用的快速汽车干道、商业区内步行道、公交优先行车道,以及足够的停车场地。还有与起迄相应的客货运枢纽设施,并设置必要的立交桥、高架路、人行天桥、地道以及轮渡等作为整个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所有道桥设施都要和城市环境相协调,与城市设计相融合,并具有良好的工程标准。②车辆。具有性能良好的私人车辆,经过专门设计的各种专用车辆,便捷的公共汽、电车和出租车,以及必要的轨道捷运系统,各种车辆形成互补的群体,并具备耗能少、废气少、噪音小的性能,有较高舒适度,有专用的停车站点设施。③管理。有严谨的交通法规、客货运输管理规则、交通设施管理规范。能自动监测车辆、路段状况,及时传输交通讯息,经综合处理,在点、线、面上制导车辆行驶。并有良好的照明、防滑、防治事故发生的安全设施,并具有完备的道路交通标志以及停车管理设施。

3.几点措施建议

3.1加强城市政府对交通的统一领导,建立大城市的交通委员会

现在的大城市交通涉及城市的所有部门,特别是随着城市发展和土地转让制出现,给城市交通建设增加了许多外部制约条件。只有大家重视城市交通,把问题综合起来,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解决问题,才能搞好城市的现代化交通建设。因此,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必须实行“综合互济、协同集成”的方针,保持我国城市交通发展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的势头。

3.2增加路网密度,提高交通建设决策水平

我国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欠账”过多,道路现状水平很低,功能混乱,已无法满足经济高速增长带来的交通需求,因此,在科学规划指导下,加快城市主、次干道和快速路建设,合理安排立交桥、人行过街设施、停车场和自行车道建设。在旧城改造中,应尽量不建占地过大的大型立交桥和拆迁过量的高架路,要加强路口渠化,打通堵头和改造“瓶颈”地段,提高支路利用率,改善道路功能结构。提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路行驶,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改变现有“三块板”的道路断面布置,建设非机动车专用道路,完善系统建设,注意节省用地,反对盲目追求高标准,才能节约交通总成本,提高交通建设总效益。

3.3疏解大城市中心区人口,调整城市土地使用功能

城市人口密度过密必须疏解,这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一项“釜底抽薪”的办法,也是改善城市环境、保持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措施。由于大城市交通矛盾集中在城市中心区,首先要利用土地级差效应,把市中心区的工厂、仓库以及不适宜市中心功能的用地,迁到城市地区,适当分散城市的活动,从交通总量上寻找新的平衡。改造中心区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要有助于城市交通的发展,还要为城市发展第三产业、提高经济效益创造有利条件,不能因为单纯追求土地效益而超量增加建筑面积和人口密度,加剧交通恶性循环。

3.4落实优先发展公交的政策,调整过低的公交票价,优化公交运行条件

长期以来,大城市实行低于成本的低票价政策,本意是维护社会安定和方便居民,各届城市政府从其自身政绩考虑,也不愿意轻易触动价格调整。结果,企业因票价问题自身得不到发展,乘客因票价问题得不到交通服务,不得已而再花更多的钱去乘其他交通工具,结果车越多,路更挤,市民更有意见,完全与低票价政策的初衷相悖。因此,要落实优先发展公交政策,首先要调整公共交通价格和改进定额补贴,逐步做到微利保本,在低成本前提下提供最大服务,对有效缓解交通紧张将起到重要作用。

3.5采取交通限制措施,适应私人小汽车的需要,车和路的发展相互协调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发展城市夜经济,要坚持“点、线、面”结合,同步推进。以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城区为重点,搭建集购物、餐饮、文化、休闲、娱乐等夜经济平台;坚持规划引领,把夜经济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坚持项目带动,培育夜经济发展载体;坚持综合配套,完善夜经济保障体系;坚持协调联动,建立夜经济工作促进机制;坚持定期督查考核,保障发展夜经济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二、工作目标

到年底,市中心城区建设包括购物、餐饮、文化、休闲等高品位、高标准、上规模的专业或综合类大型夜经济示范区至个,每个县级市建设夜经济区至少个以上,其他县建设夜经济区至少个,初步形成规划合理、设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经济发展格局。

三、实施内容

中心城区夜经济实施区域的规划布局以现状为基础,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为依据,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一)商业区。东至建设大街,西至东景观带,南至中路,北至路。作为市级商业中心区,现有家大型百货店、条商业街、家大型专卖店、家餐饮娱乐企业。该区域应以打造综合性购物中心为重点,调整业态,完善功能,提升消费档次;建设特色小吃街、历史文化街区,通过老字号、特色餐饮以及市井文化营造区域商业氛围,提升商业价值;对现存专业店进行整合,提升服务功能与经营质量;增建精品专卖店,满足时尚要求;增建时尚休闲、生态养生、特色文化为主题的娱乐设施。并扩建商业步行街。通过业态结构调整,打造商业门户形象,提升城市内涵。年前,沿大道重点兴建大型商业设施、高档写字楼、星级酒店,拟引进等品牌入驻,在中路及规划支路两侧建设商业步行街和美食一条街,在周边建设市民公园、茶艺馆、咖啡厅、酒吧等休闲场所,以增强商业核心区的规模效应。

(二)广场商业区。东至朝阳大道,西至大道,南至路,北至路。作为市级商业中心区,现有家大型百货店、家大型餐饮娱乐休闲场所及百家商铺、百家特色餐馆。该区域定位应着重体现都市商业气息,发展新兴业态,以主题商场与开放式的购物空间有机结合,构建现代休闲商业,打造夜生活区,成为城市居民购物、娱乐、休闲的重要消费场所,树立城市商业品牌。近期应重点建设购物、餐饮、休闲、娱乐、健身、洗浴项目,拟引进狗不理、良子健身洗浴等国内外著名商业品牌。

(三)会展中心文化体育休闲区。依托现有的公园、会展中心、体育馆等载体和正在建设的“一场五馆”等项目,年后建设以会议会展、体育休闲、文化娱乐、商务活动为主的市级文化体育休闲中心。

(四)火车站前商业区。该区域定位应在满足本区域居民生活的同时,依托火车站的交通客流优势,结合小商品批发集中区的建设,配备相应的住宿、餐饮、休闲场所。力争三年内通过对现有的车站工业品批发市场进行整体开发改造,建设标志性建筑、城市综合体、特色商品市场为载体的区域性商业中心。

(五)高铁站前商业区。该区域处于城市副中心、城市商务门户和枢纽型商务中心地位,随着高铁站点的建成以及市级行政中心、文化中心的建成,将吸引具备高消费能力人群的聚集。力争用三至五年时间重点建设高档精品百货、商务会所、商务酒店、康体及娱乐设施,综合设置商业服务、金融贸易、保险、中介等现代服务业机构,并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分部、外资银行进驻,使其成为集聚商务金融、行政办公、现代居住、综合物流、娱乐休闲等功能的现代风貌商业区。

(六)道东商业区。该区域位于新华区铁路段以东,大道以西,路以北,路以南。依托市场、中心等商贸企业,整合资源,完善功能。重点建设大型百货商店、大型超市、大型专业店、家居建材市场、中高档宾馆、酒店和休闲、健身、娱乐等商贸服务业设施,打造道东现代商业区。

四、工作要求

(一)延长营业时间,促进夜间消费。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城区确定的夜经济实施区域,要有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区域内所有商贸流通企业要率先推行延时经营,每晚至少延时至十点以后。另外,夜经济实施区域还要有二十四小时全天候营业场所。各实施企业要制定详细的延时经营方案,落实营业时间,完善服务设施,增加夜间消费品种,开展多种文明、安全的促销活动。

(二)丰富夜市内容,方便居民消费。结合城市面貌“三年上水平”活动,在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城市执法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原规划的个小吃群的管理,并选择有一定商业基础和商业氛围的街道,分别规划设置至个街边夜市,主要整合归集夜间烧烤、小吃、小商品销售等摊位,规范采用高档次制式可移动设施,分区设置,分类经营,以方便居民消费。同时,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安排专人负责,做到摊撤场清,保证经营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

(三)提倡休闲娱乐,繁荣夜间文化。组织和引导图书馆、书店、影剧院、歌舞厅和健身房等文化娱乐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娱乐需求。充分利用社区、公园和广场等现有设施,开展各具特色的经常性夜间文化演出、节日庆典演出、社区居民文体活动等,营造浓厚的城市夜文化环境。积极争办各类体育赛事和展览活动,集聚夜间城市的人气、商气和财气。体育馆、会展中心等大型活动场馆要充分利用广场,组织经常性的、不间断的、群众性的夜间文娱健身活动,广场夜间开放时间延长至夜间十点;夜间未开放的场所逐步有序开放,满足市民夜间健身娱乐的需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场馆确保向本单位人员开放至晚十点,并逐步向社会开放。

(四)延长公交运营时间,保障夜间出行方便。公交公司要根据市区开展夜经济的重点区域,调整公交线路和运营时间。市区具备一定客流的主要公交线路运营时间要比经营场所营业时间延长分钟,并根据客流情况调整公交车辆班次和密度。

(五)规范和加强夜经济实施街区的停车管理。积极做好夜经济实施街区周边停车场的规划建设,每日晚点至次日早点可将不影响交通的地段、地块或马路划出指定区域作为公共汽车或私家车夜间临时停车场,并免收停车费。

(六)加强夜经济实施街区的治安工作。公安部门对夜消费的主要场所要增设警务值勤点,配备并加强巡警警力,强化消防安全,及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治安秩序。

(七)做好夜经济实施街区的公共卫生工作。合理规划和建设城市公厕、垃圾收集站、果品箱等环卫设施和给排水设施,加强夜经济特色街区的城市移动公厕建设。吸纳下岗工人再就业,组织专门的城市环卫队伍,增强夜经济重点商圈、特色街区的环卫管理。

(八)推进亮化工程,打造美景。规划、建设、城管部门要根据发展夜经济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大亮化工程投入,优化夜景亮化工作实施方案,对夜经济实施街区及其周边的主要道路、标志性建筑物进行集中亮化美化,增设照明设施,提高照明亮度。重点商圈、特色街区的亮化工程和企业灯饰广告纳入城市夜景规划重点项目并享受优惠政策。

(九)保障夜经济载体的用电,落实用电优惠政策。电力部门要适时调整夜经济载体的供电方案,保障延时经营场所的电力供应,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好暂缓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涉及城市夜经济电力用户要配备充足的应急保安电源,制定切合实际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对涉及城市夜经济电力用户安全用电、隐患治理工作的督导,确保供用电安全。各电力用户要依法合规用电,加强自身供用电设施管理,确保供用电秩序,为发展城市夜经济创造良好的用电环境。

(十)增加服务设施,完善金融服务。市政府金融办要协调各金融机构的营业时间与夜经济消费场所的延时经营相配套,重点是大型商场,完善自动取款设施,满足消费者、延时商场的取存款要求。

五、保证措施

(一)组织保障。市政府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市领导为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发展夜经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具体负责发展夜经济的检查、协调、督导等日常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协调配合,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商务部门负责协调落实发展夜经济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文化部门负责推进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夜间文化娱乐活动。旅游部门负责推进夜间旅游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在服务业规划中突出发展夜经济内容并加大扶持力度。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加强对城市产业布局的规划和调整。体育部门负责推进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重大体育赛事和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财政部门负责从资金保障上对夜经济发展给予支持。税务部门负责对发展夜经济的市场主体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减免。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夜经济发展建设用地给予支持。城管部门负责对夜经济区内经营点的规划管理,做好对夜经济区外摊点的取缔管理工作,负责夜景照明、城市亮化美化和停车场管理,做到守时管理、定点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夜间公共交通配套和交通疏导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特色街区、夜市的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工商部门负责维护夜市市场秩序,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公安部门负责做好夜间治安管理工作,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宣传部门负责舆论宣传,引导健康时尚的夜生活方式。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别做好相关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全力推进,特别是确定的夜经济实施区域,要成立专门的机构,调整延长工作时间,督促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第8篇

一、基本情况

1-6月,受理旅游投诉案件1起(市质监所转办),已立案办结,并在规定时间书面上报市旅游质监所办案结果,结案率100%;开展景区(点)质量检查8次,旅行社业务检查6次,旅游星级饭店检查8次,旅游安全专项督查1次;接待旅游来访及电话咨询85起,编发“旅游质监信息”8期。

二、主要工作

(一)全力以赴,确保假日渡汛。今年是我国法定节假日制度调整后的第一年,针对假日多、假期短的特点,及时掌握信息,制订不同时期工作方案和各种预案,确保了假日经济平稳渡汛。

节前整治。节前,组织全所人员对各景区(点)进行工作检查,督促做好旅游接待服务准备工作,落实旅游安全防范各项措施;到旅行社(营业部)了解准备情况、提醒注意事项;对旅游星级饭店、餐馆进行卫生、消防安全检查。

节中维稳节假日期间客流量大,是旅游纠纷、投诉易发高峰期,旅游咨询电话也多。为确保游客和旅行社维权及时,制定了工作方案,进行周密部署。积极做好应急事件处理工作,围绕《*县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各项应急和预警机制,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旅游秩序。假日期间,旅游投诉中心坚持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

(二)强化监管,营造良好环境。在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应对法定节假日等旅游高峰季节的同时,注重做好日常旅游市场秩序维护监管工作。

抓行业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行业安全管理;与各旅游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促进旅游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积极协同质监、安监、公安、消防、交通、卫生等有关部门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搞好安全整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活动,取得较好成效。

抓规范服务。围绕奥运旅游年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行业服务标准,要求旅游星级饭店加强前厅、客房、餐饮等质量监控,加强安保工作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旅行社要选择资证齐全客运车辆、安全舒适的宾馆饭店、清洁卫生的餐馆场所和服务优质的购物场所并配备业务素质高的导游人员;各旅游景区要加强环境管理,改进卫生状况,确保环境质量,要加强游客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等功能设施的管理,规范完善旅游标识、标牌和公共信息符号,在危险地段增设警示牌;出台《关于加强旅行社管理的意见》,规范行业管理。认真开展治理“零负团费”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零负团费”行为;加强导游规范管理,督促旅行社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导游管理档案。规范导游活动,坚持要求持证上岗,严厉打击野导、黑导。

开展执法检查。不定期在全行业开展行业管理规范化、服务质量优质化、旅游安全保障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限期整改,力促行业管理服务规范、优质、高效,旅游接待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第9篇

关键词:乡村旅游休闲度假金融危机

最近,国家旅游局对外的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1月份我国入境旅游人数为1033.19万人次,同比下降4.42%;过夜旅游人数392.44万人次,同比下降10.82%;入境旅游外汇收入为27.69亿美元,同比下降18.99%。作为弹性消费品,旅游行业与经济周期的关系比较密切,在经济增长较快的时期,旅游消费较为旺盛。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全球旅游市场正进入寒冬时期。但是,整个旅游市场并非铁板一块,根据《经济日报》2009年2月1日的报道,乡村旅游正成为居民欢度春节的重要选择。许多乡村旅游点、温泉度假地、滑雪度假村等预订爆满。乡村旅游已成为拉动内需、扩大消费的关键角色。

乡村旅游在金融危机中所面临的发展契机并非偶然。黄洁根据心理学家荣格(CarlGustavJung)的情结理论,认为乡土情结是引发乡村旅游的根本动机。2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日益加速的今天,城市居民其实承受着生理和心理的双重压力,在他们的内心深处,蕴藏着贴近自然、贴近泥土的渴望。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经济发展的速度慢下来了,人们的工作节奏和生活节奏也随之慢下来了,人的心态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怀疑、犹豫之后会变得从容、淡定。在这种时候人们开始有时间回过头来观察、反思过去的生活,重新思索生活的意义。乡村区域优美的自然景观、清新洁净的自然环境、淳朴的乡风民俗、独特的农家情调都在吸引着城市居民疲惫的身心。

尽管乡村旅游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但返观我国乡村旅游的发展现状,对乡村旅游能否抓住机遇,我们尚无法作出肯定的答复。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目前乡村旅游点大多处于初级阶段。在金融危机下如何发展我国乡村旅游?本文认为,乡村旅游地大多环绕城市、与中心城市交通联系便捷,具有观光、度假、娱乐、康体、运动、教育等不同功能,是特别适合“短期休闲度假模式”的游憩空间。在金融危机下,政府方面应加强规划,加大对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投入,经营者方面应不断创新乡村旅游经营模式,提高服务质量,这是目前发展我国乡村旅游的根本途径。具体说来,应处理好以下几个相互矛盾、相互关联的问题:

一、乡土性与现代性

毫无疑问,乡土性是乡村旅游的根本属性。,保持乡土性应防止标准化、商业化和城市化等现代性对乡土性的侵蚀。但是我们也注意到,过度强调乡土性、强调乡村生活的原汁原味并不符合游客的审美心理。虽然城市居民是为了体验乡村的乡土味而来,但是作为本身已经高度现代化的人,对乡村生活本身必不可免的落后方面无法容忍。城市居民心中的乡村是诗意的乡村,与我国现阶段真实的乡村距离遥远。乡村旅游点如何在真实性和理想性之间定好位,是关系到其未来发展的根本问题。为此,政府要加强管理和引导,在建筑风格改造、公共厕所、停车场、垃圾处理、清洁能源等方面提供支持,把以上公共设施设计成与农村的乡村性和谐的形式,如麦秸垛式的停车场、豆栅瓜架下的餐厅、拱顶绿坡式的垃圾场等等。

二、物质性与精神性

目前,我们注意到,全国各地、市相继推出了旅游消费券,这些消费券可以到某些指定的乡村旅游点使用。南京、江西的某些地、市还特地推出了专门的乡村旅游消费券。消费券一般和现金套用,在给游客以实惠的同时,也确实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各地现在正在蓬勃开展的自助摘草莓活动就是最好的例证。但是,我们还应该注意到,文化灌注才是乡村旅游发展的关键。如果乡村旅游点仅仅以物美价廉的农贸市场样态存在,那么是不会长远的。乡村旅游本身应该是一种大规模的文化交流,乡村旅游的内在价值及附加值都经由文化表现出来。精神资源永远是用之不竭的,源源流传的各种神话、传说、诗歌、故事、谚语、谜语、歇后语等民间文化为乡村旅游增添了无穷的乐趣和传奇色彩。文化是乡村旅游的灵魂,是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当然,这里的文化概念非常宽泛,不仅包括音乐、舞蹈、雕塑等狭义的文化范畴,也包括手工艺品、方言、饮食、历史遗迹、建筑、宗教、服饰等都可被视为文化范畴。纵观国内外乡村旅游胜地,无不以文化特色作为乡村旅游发展的基石。

处理好乡村旅游物质性与精神性的关系,是提升旅游品位的关键环节。在提升乡村旅游的文化品位方面,有以下几种类型的资源可以挖掘:一、节事活动;二、饮食文化。乡村旅游节事活动的主题是否具有特色,是能否产生吸引力的关键所在。饮食是旅游重要的六要素之一。乡村饮食文化资源的挖掘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古代菜谱;2、文人诗词;3、地道祖传。

三、功利性与非功利性

要处理好乡村旅游的功利性与非功利性的关系,本项目组认为应强调乡村旅游的休闲审美功能。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转变乡村旅游的经营理念与模式,实现乡村旅游由观光游览型向休闲度假型转变。目前中国的乡村旅游大多还停留在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为主要内容的农家乐水平上。实现乡村旅游由观光游览型向休闲度假型转变,本项目组认为当前应抓住金融危机契机。

首先,建议政府进一步加大对乡村旅游工作的扶持力度: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乡村旅游点卫生环境的整治,同时注意对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在当前金融危机下,对乡村旅游加大投入不失为当前政府加大投资、拉动内需的良策;二是要加大统筹管理力度,加强对乡村旅游的整体规划。

其次,乡村旅游点本身应抓住契机,提高自身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实现城市和乡村生活的对接,本项目组认为目前应充分利用农民工资源。金融危机下,大量来自农村的大学毕业生、农民工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农民工阶层和来自农村的大学毕业生作为农村与城市的连接者,对农村非常了解,对城市生活也有非常深刻的体验。如果对部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进行乡村休闲旅游管理人员岗位职务培训,不仅对推动乡村旅游的管理规范化、提高乡村旅游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而且对解决当前金融危机下我国严峻的就业形势也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第10篇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县物业行业服务水平,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实现我县老旧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结合我县物业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XX镇政府负责城区229个无主管小区规范化物业管理。其中X社区X个,X社区XX个,XX社区X个,XX社区X个,XX社区X个,XX社区X个,XX社区X个,XX社区XX个,XX社区X个,XX社区X个。2021年底县城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二、工作时限

按照工作部署,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在6月底前完成30%,10月底前完成80%,12月底前达到100%。

三、分类实施

(一)基础条件较好的单位家属楼院。

须引入专业化物业企业进驻管理。

(二)基础条件一般的小区。

无法引入专业物业管理企业的楼院、单位家属院,由责任单位进行管理。其余的由XX镇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议事小组(党员议事小组),由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议事小组自治管理。

(三)单栋楼院的小区。

划片进行物业管理,由社区委派网格长或楼院长成立流动物业进行管理。

四、方法步骤

推进督导工作从2021年3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标准制定及部署发动(3月11日至3月31日)

县住房和物业中心制定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标准及具体内容,下达任务清单,组织专家指导、评定,建立进度台账,推进任务落实。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4月1日至10月31日)

XX镇成立督导组深入各社区开展推进督导活动,督促各社区、责任单位根据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抓好落实。每月在项目现场召开一次推进观摩会议,每月排名通报。汇总专项督查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第三阶段:评价验收(11月1日-12月31日)

县住房和物业中心、XX镇对全县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并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邀请县文创办、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相关部门等参与现场验收。

五、组织领导

成立XX县物业管理重点民生实事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负责同志、县住房和物业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组织部、人武部、老干局、县督查局、党校、法院、检察院、发改委、教体局、科工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旅局、卫健委、应急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扶贫办、税务局、融媒体中心、住房和物业中心、粮食和物资中心、移民工作服务中心、供销社、社保中心、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邮政局、烟草局、供电公司、淼源水务、热力公司、联通公司、人行、工商行、农行、建行、农商行、农发行、邮政银行、寿险公司、XX镇、北冶镇、交警队、县医院、中医院、二院、新华书店、医药公司、石油公司相关负责同志,XX镇相关社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物业中心,县住房和物业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该项工作的督导推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在县物业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县住房和物业中心负责制定标准、指导、培训,XX镇负责具体实施,各责任单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强力推进。XX镇各社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计划,发挥机关党员、职工引领作用,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小区党员议事小组,未能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按照住建部等10部委的文件精神,组建社区居委会主导下的物业管理委员会。

(二)营造宣传氛围。

各社区要通过条幅、展板、公告栏、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物业管理的认知度,积极参与,共建共享,共同推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三)严格考核奖惩。

县物业管理领导小组按照年度物业覆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奖惩。

附件:1.XX县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标准(试行)

2.XX县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考评办法

(试行)

3.XX县老旧小区物业服务项目评分标准

4.老旧住宅小区实现规范化管理台账

附件1

XX县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

管理标准(试行)

1.公共环境卫生。小区(楼、院)路面、绿地、沟渠等公共部位每日至少清扫1次;按规定配置和摆放垃圾桶,并保持外观完好清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雨水井、污水井、化粪池每半年检查1次,每年至少清掏1次;定期开展“除四害”消杀。

2.公共秩序维护。有门卫的要建立公共秩序维护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外来车辆、人员登记制度;无门卫的,要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相关部门;定期清理楼道杂物;无“飞线充电”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制止无效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

3.绿化养护管理。绿地内无杂草、杂物等,各类乔灌木、草坪等植物修剪整齐,无病虫害现象;无毁绿种菜、毁绿停车、圈地饲养家禽等行为;有爱护绿化提示标识。

4.共用部位管理。对小区(楼、院)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保证正常使用;对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要采取必要的警示提醒和防范措施;对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需进行维修的,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协助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或筹集资金组织维修。

5.停车管理服务。合理规划机动车停车位及消防车通道标线标识,引导和提醒业主有序行驶、规范停放管理,严禁侵占消防通道、公共通道等行为;劝阻、制止楼梯间停放非机动车;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棚、充电装置,建立日常巡查制度,规范非机动车辆管理停放。

附件2

XX县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

考评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县物业行业服务水平,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赋予的任务,结合物业行业实际,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实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一、考评对象

家属楼院的责任单位、XX镇。按照县委县政府年度民生实事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展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二、考评内容

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的内容应具备五大指标内容,设置对应的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小区管理标准结合小区实际配建情况进行评价,一是公共环境卫生;二是公共秩序维护;三是绿化养护管理;四是共用部位管理;五是停车管理服务。

三、考评时间

2021年7月底,初步对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小区进行现场评定打分,找差距、找不足,同时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12月底前,进行最终考评,确定是否达到老旧小区规范化标准,是否完成民生实事任务。

四、考评结果运用

根据年度分配计划,围绕考评指标内容逐条梳理,按照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标准对各老旧小区进行年度考评。考评结果可采取评分制原则,满分为100分,当满足指标项85分以上(含85分),可认定为“XX县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达标小区。各责任单位可把“XX县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达标小区作为评选县级先进和向上级优先推荐的重要依据。

附件3

XX县老旧小区物业服务项目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项目

大项

分项

评定单位计分

得分

得分

1

一、公共环境卫生

20

1.1

路面、绿地等公共部位每日至少清扫1次。

5

1.2

按规定配置和摆放垃圾桶,并保持外观完好清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

1.3

雨水井、污水井、化粪池每半年检查1次,每年至少清掏1次,并有记录;

3

1.4

定期开展“除四害”消杀,防治鼠害、虫害等有计划,有措施,并有记录;

3

1.5

管理区域内道路、绿化带(绿地)、停车场、文体活动区域等共用场地无纸屑、烟头、塑料袋等废弃物,及时清理公共场地、道路的积雪、积水等;

3

1.6

对公共区域宠物活动按规定实施管理。

3

2

二、公共秩序维护

20

2.1

有门卫的要建立公共秩序维护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外来车辆、人员登记制度,且有记录;无门卫的,要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相关部门,有巡查和上报记录;

7

2.2

楼道等公共通道无杂物堆积;

5

2.3

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有记录;管辖区域内无消防隐患,有排查记录;

5

2.4

无“飞线充电”现象;

3

3

三、绿化养护管理

20

3.1

绿地内无杂物、杂草等;各类乔、灌木、草坪等植物长势良好,修剪整齐,无折损、斑秃现象;

8

3.2

各类乔灌木、草坪无病虫害现象;

4

3.3

绿地内无毁绿种菜、毁绿停车、圈地饲养家禽等行为;

5

3.4

醒目处设置爱护绿化提示标识;

3

4

四、共用部位管理

20

4.1

对小区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保证正常使用;

5

4.2

对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要采取必要的警示提醒和防范措施;

5

4.3

区域内无私搭乱建现象。对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

5

4.4

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需进行维修的,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协助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或筹集资金组织维修;

5

5

五、停车管理服务

20

5.1

合理规划机动车停车位及消防车通道标线标识,引导和提醒业主有序行驶;

5

5.2

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乱放现象,无侵占消防通道、公共通道的行为;

5

5.3

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棚、充电装置,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有记录,规范非机动车辆管理停放;

4

5.4

非机动车辆停放有序,楼梯间无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6

附件4

老旧住宅小区实现规范化管理台账

序号

小区名称

管理形式

管理单位

位置座落

建设年代

建筑面积

第11篇

一、任务目标

1.综合管理和建设管控工作。按照政府职能分工要求,设立独立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并依照法律法规有效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维护资金,并逐年增加;-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逐年增加;列支专项资金,对本辖区内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指标完成情况和绿地系统基础资料进行调查,配合完成《市城乡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年有园林科研项目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推广;划定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和城市紫线,并严格按照规定实施管理;制定绿线管理、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养护管理、公示制度及控制大树移栽、防止外来物种入侵、义务植树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信息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对城市园林绿化实施动态监管;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且实施效果明显;建立城乡一体的绿地系统,城市郊野公园、风景林地等“其他绿地”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严格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对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进行保护与管理。确保到年,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公园管理规范化率达到95%以上,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节约型绿地建设率达到80%以上,生物防治推广率达到50%以上,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达到70%以上,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到80%以上。

2.绿地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区域自然环境和地方文化特色,实施唐家山、炒米山生态绿化工程,配合建设黄土崖湿地公园;实施森林围城工程,发展大环境绿化;对青年公园、威尼斯水上乐园、动物园等原有绿地进行升级改造,使绿地率达到75%以上;按照500米服务半径的要求,抓好城区游园绿地建设和改造升级;开展城市绿荫行动,采取植树增绿、破硬造绿、垂直覆绿等措施,对城区中的道路、公园、庭院小区、硬化广场停车场、围墙栏杆等实施增绿工程;利用万亩玫瑰园、千亩银杏林、彩叶苗木园等基础资源,大力发展以科技、观光为特色的都市农业。确保到年,每年新增园林绿地80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49%,绿地率达到36.25%,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5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达到70%以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达到0.07以上,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100%,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达到100%,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达到95%以上,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达到90%以上,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的比率达到2%以上,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达到80%以上,林荫停车场推广率达到60%以上,河道绿化普及率达到80%以上,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达到80%以上。

3.生态环境和节能减排工作。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对城区内污染严重的化工、水泥、钢铁等工业企业限期搬迁;结合中心城区南部区域专项治理工作,淘汰转移部分能耗高、污染重的低层次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工业三废和汽车尾气排放的控制与治理,做好重点污染企业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安装联网工作;制定有效的噪音监控体系,降低区域环境噪音平均值;完善城市热岛效应监测网络,建立城市热岛效应动态监测机制;完善建筑节能技术标准和节能政策措施,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建设;推广再生水利用建设工作,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完成区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并制定《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完成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并制定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确保到年,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或等于100的天数不少于300天,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不高于54dB(A),城市热岛效应强度不高于2.5℃,本地木本植物指数达到0.9以上,北方采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达到35%以上,节能建筑比例达到45%以上,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达到10%以上,单位GDP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不超过25千克/万元,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80%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地表水达标率达到100%,且市区内无Ⅳ类以下水体。

4.市政设施工作。按照“全地域、全时段”的要求,加强城市保洁,消除环卫死角;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垃圾处理体系,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建和新建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城市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完善;城市建成区实施雨污分流,有专门的排水设施管理机构和专项维护资金保障;室外公共活动空间或景物的夜间照明均达到规范要求。确保到年,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达到100%,城市道路完好率达到98%以上,城市主干道平峰期平均车速达到40km/h,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且不低于年全国设市城市平均值,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以上且不低于年全国设市城市平均值。

5.人居环境和社会保障工作。大力推广林荫路建设,推行双、多排行道树种植模式;构建绿色便捷交通体系,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公厕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建成区内基本消除棚户区,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并按规划实施;制定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项规划,并经批准实施,建成较为完善的步行、自行车专用道和公用自行车租用系统;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其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高于本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实现应保尽保,正常发放。确保到年,林荫路推广率达到85%以上,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70%以上,住房保障率达到85%以上,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达到100%,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达到90%以上。

二、任务分工

(一)综合管理工作

1.拟定并实施宣传方案,积极做好创建宣传工作,开辟“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公益性专栏,公布城市绿线范围、宣传城市绿化、爱绿护绿、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保证市民知悉率达标,到年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广播电视局、区园林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根据创建目标,将园林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列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纳入规范化管理。(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3.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维护资金,切实保障园林绿化日常养护管理及相关人员经费;-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逐年增加;列支-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专项经费,切实保证创建工作资金需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4.区园林部门成立专门的绿地系统调查小组,对全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指标完成情况和绿地系统基础资料进行调查,配合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完成《市城乡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区园林局;配合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统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5.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园林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

6.完善绿线管理、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养护管理、公示制度及控制大树移栽、防止外来物种入侵、义务植树等各项管理制度;设立以城市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研究机构,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有针对性的开展城市园林绿化病虫害防治、植物引种驯化、乡土树种应用方面的研究工作,-年有园林科研项目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推广。(责任单位:区园林局、区林业局)

7.划定城市蓝线,严格按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实施城市蓝线管理。(责任单位:市规划一处、区水务局)

8.利用现有的“数字化城管”信息平台,增加、扩充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完善全区城市管理数据资源中心、数据交换平台及各个专业应用的数据库,构建和提升统一的信息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包括城市绿化在内的城市管理信息的动态监管,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快速反应的能力。(责任单位:区城管监督中心、区园林局;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环卫局、区市政管理处)

(二)绿化建设工作

1.至年每年新增绿地80公顷,确保到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49%,绿地率达到36.25%,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5平方米。(责任单位:区园林局、区林业局、区旅游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对青年公园、威尼斯乐园、动物园、区政务中心广场进行升级改造,完善公园广场的综合功能;加强精品公园建设,融入独具特色的文化因素,提升园林文化内涵和品味,使公园的绿地率达到75%以上;按照500米服务半径的要求,结合老城区改造,通过拆旧建绿建设一批大小合宜、布局合理、便民实用的街头游园,并对原有档次低的游园逐步进行改造升级;积极开展城市绿荫行动,采取破硬造绿、垂直绿化、嵌草铺装等措施,对城区的道路、公园、庭院小区、硬化广场和停车场实施增绿工程;对原有道路两侧绿化带进行改造提升,城区间主干道、城区内主要道路要实现行道树全覆盖,全力实施双多排行道树种植模式,突出“林荫大道”特色。到年,确保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达到70%以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达到0.07以上,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100%,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达到80%以上,林荫停车场推广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区园林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

3.大力推进风景林地建设和以荒山绿化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恢复工程,实施唐家山、炒米山生态绿化工程,中心城区大外环绿化工程,配合建设黄土崖湿地公园;实施森林围城工程,三年内对符合农业结构调整条件的土地进行调整,大规模栽植树木,完成7万亩绿化任务,构建“城郊森林化”的大环境绿化格局;利用万亩玫瑰园、千亩银杏林、彩叶苗木园等基础资源,大力发展都市农业和花卉苗木业,在增加绿量的同时,实现城郊绿地与城区绿地的有面融合。到年,确保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达到90%以上,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的比率达到2%以上,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区园林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局;配合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4.在城市更新改造中,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绿地建设,加大对单位庭院和居住区绿化达标考核力度,对于建筑密度大的居住区,鼓励通过屋顶绿化和立体绿化的方式,提高绿化覆盖率和绿量,确保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园林局、区房管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市规划一处)。完善绿色图章和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确保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区园林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

5.深入实施清水润城工程,加强城市水系的建设和治理,积极配合市里的新城区景观水系建设工程,高标准规划建设,打造城市水系精品之作,使之与猪龙河、玉龙河共同组成中心城区水系生态系统;重点抓好猪龙河、孝妇河、涝淄河、漫泗河、玉龙河、范阳河、南部排洪沟的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通过河岸生态改造、沿河截污、污水处理、水质净化、清淤疏浚、湿地恢复、植树绿化、景观营造等措施,改善河道水质,恢复河流生态、构筑安全防洪、景色秀美的生态线,确保我区河道绿化普及率、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到80%以上,地表水达标率达到100%,且城区内无Ⅳ类以下水体。(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环保分局、区园林局)

(三)建设管控工作

1.完善“全覆盖、全时段”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绿化监督管理二级平台,实现对绿地的全面监控,构建纵向到底、横行到边的城区绿化管理立体网络,全面实现园林绿地养护管理精细化;制定完善公园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规范,确保管理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推进公园的规范化管理;同时要增加完善公园文化设施、体育设施,推进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的建设工作,提高对自然灾害的应对能力。确保到年对城市园林绿地的综合评价值、城市公园绿地功能性评价值、城市公园绿地景观性评价值、城市公园绿地文化性评价值、城市道路绿化评价值得高分,公园管理规范化率达到95%以上,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高于70%。(责任单位:区园林局、区地震局;配合单位:区文化局、区体育局)

2.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要对全区古树名木进行持续稳定的调查,对古树名木编号建档、立标保护,对濒危古树制定、实施抢救方案,并定期检查和跟踪维护,确保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园林局;配合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积极推广节约型绿地建设,加强对节约型园林的科研力度,着重在雨水回收、中水回用、天敌昆虫和微生物农药、废旧材料循环利用等方面做好研发和推广;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加强能源节约,充分利用风能、太阳能等自然资源,保证园林绿化日常管理的安全清洁,实现园林绿地的节地、节水、节能、节材。确保到年节约型绿地建设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区园林局)

4.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广生物防治技术。组织开展全区生物物种资源调查,配合市里做好《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及其实施措施,加强全区植物原生性、多样性研究,加大乡土树种繁育和外来树种培育力度,在保护乡土树种资源的同时积极开展引种驯化,确保到年全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本地木本植物指数达到0.9以上;同时有针对性的开展天敌昆虫和微生物农药防治研究,加大生物制剂及天敌在防治苗木病虫害方面的应用,降低在苗木病虫害防治中使用化学农药的比率,确保到年生物防治推广率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园林局)

5.积极开展全区范围内湿地资源普查,《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及其实施措施,并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和利用,确保全区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6.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制定长远的立体绿化规划和发展战略,鼓励立体绿化建设的政策,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奖励方案,与镇、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每年完成立体绿化任务5000株,对完成较好的单位进行补助奖励。(责任单位:区园林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7.划定城市紫线,制定城市历史风貌保护规划并经过审批,有针对性的开展城区历史遗迹和城市历史风貌建筑及街道保护;严格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对风景名胜区、文化和自然遗产进行保护和管理。(责任单位:区文物局、区旅游局)

(四)城市生态环境及节能减排工作

1.控制热岛效应,确保城市热岛效应程度低于2.5℃。完善我区城市热岛效应监测网络,建立城市热岛效应动态监测机制,并按年度全区热岛监测公报,跟踪研究城市热岛效应的形成机理和强度变化规律(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加强城市道路、建筑通风规划建设,合理控制建筑密度,鼓励开展屋顶绿化。(责任单位:市规划一处、区住建局、区园林局;配合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减少大气污染,净化大气环境。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验制度,加强工业三废和汽车尾气排放的控制与治理,做好重点污染企业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安装联网工作。确保到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或等于100的天数不少于300天。(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严格控制城市环境噪声。制定有效的噪音监控体系,强化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噪声污染防治,降低区域环境噪音平均值至54dB(A)以下,并不断扩大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范围。(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4、加大产业优化和结构调整力度,对城区内污染严重的化工、水泥、钢铁等工业企业限期搬迁;结合中心城区南部区域专项治理工作,淘汰转移部分能耗高、污染重的低层次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辐射污染防治,减少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积极推进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鼓励可再生资源的利用,推广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非化石能源的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确保到年单位GDP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不超过25千克/万元,可再生资源使用比例达到10%以上。(责任单位:环保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5、加大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城市工业废水处理能力;对城市重点用水企业和用水大户的节水技术挖潜改造,大力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并鼓励、推广再生水利用,提高城市污水再生利用量。确保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水资办)

6、根据市、区职能分工,配合市里对建成区内住宅建筑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确保年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率达到35%以上。(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公用事业局)

7、完善建筑节能技术标准和节能政策措施,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建设。在城市建筑广泛应用建筑节能、节水技术,普遍应用低能耗环保建筑材料,促进可再生资源在建筑中的开发应用,同时全面推进对能耗高、效率低的建筑实施低成本节能改造,确保到年节能建筑比率达到45%以上。(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市规划一处)

(五)市政设施配套完善工作

1.坚持不懈地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城市立面和户外广告整治效果,加强城市景观照明控制,要求室外公共活动空间或景物的夜间照明均达到规范标准,全面提升市容市貌和城市景观,确保验收考核时城市容貌评价值达到9分以上。(责任单位:区城管指挥中心、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局、市规划一处)

2.完善城市给排水建设。加强全区给排水管网建设以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行分质供水、中水回用、工业生产循环用水,进一步提高供水普及率和水资源利用率,已建和新建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加大城市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力度,确保城市建成区实施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和排放系统符合设计规范。确保到年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且不低于年全国设市城市平均值。(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市政管理处、区水务局)

3.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台帐,制定完善运行管理制度,有专门的排水设施管理机构和专项维护资金保障,及时监管到位,确保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区市政管理处;配合单位:区城管监督中心)

4.按照“全地域、全时段”的要求,加强城市保洁,消除环卫死角;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垃圾处理体系,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确保到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以上且不低于年全国设市城市平均值。(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5.完善道路设施,提高道路畅通能力。完善道路路面、交通附属设施、交通安全设施等,提升道路质量、美化、亮化水平,努力提高道路的完好率和交通的可达性;实施科学有效的道路交通治安管理,提高道路重要路段、节点的运行效率,优化交通组织,有效缓解交通拥堵,创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建立起交通方式多样高效、协调发展的综合运输体系。确保到年城市道路完好率达到98%以上,城市主干道平峰期平均车速达到40km/h。(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区住建局、区市政管理处;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五)城市人居环境和社会保障工作

1.积极开展林荫工程,大力推广林荫路建设。城区间主干道、城区内主要道路要实现行道树全覆盖,全力实施双多排行道树种植模式,形成城市林荫路系统;突出“林荫大道”特色;打破城市硬地,尤其在停车场、活动广场中广植冠大荫浓的乔木,地面要采用嵌草砖等透气、透水性好的铺装材料;要充分利用城市的缝隙地、边角地,把绿地延伸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实现城市无缝隙绿化。确保到年林荫路推广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区园林局;配合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构建绿色便捷交通体系,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构建顺畅交通网络,加快建设城乡路网,完善中心城区大外环附属工程,组织实施北京路南延、省道703绕城线路面改造等干线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落实好纯电动公交车示范运行,启动建设城市轻轨交通;道路建设中引入绿道系统,在城区主干道及城区间干道启动步行及自行车专用道规划建设工程,并逐步建立完善城市公用自行车租用系统。确保到年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市规划一处、区市政管理处)

3.推进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统一标准,在城市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规划、建设无障碍设施,并确保相关无障碍设施管理到位,残障人士能得到切实帮助。(责任单位:市规划一处、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残联、区民政局、区园林局)

4.实施社区改造建设工程。制定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规划,对老城区城市空间进行梳理,加大建成区内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力度,按照城市社区标准进行建设管理,并实施物业管理;在新建和改造小区配套建设供暖、供电、供水、排水、医疗卫生、社区服务、文化教育、体育健身、安全防范、环卫设施、管理服务用房等设施,并搞好社区道路硬化、绿化、亮化,提高社区公共服务水平。确保到年建成区内基本消除城中村、棚户区及危旧房,居民得到妥善安置,社区配套服务设施齐全。(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房管局、市规划一处,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5.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落实保障性住房条例和人才安居工程,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加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保障性安居房建设,提高住房保障水平。确保到年住房保障率达到85%以上,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房管局;配合单位:国土分局、市规划一处)

6.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社会保障能力,扩大保障范围,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达到90%以上;同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高于本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实现应保尽保,正常发放。(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第1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国际休闲度假岛为目标,以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明晰管理职责,整合城市管理资源,优化城市管理程序,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扩大市民参与面,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城市人文环境、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城市管理体系,形成“权责明确、范围清晰、任务落实、运转协调、监管到位”的城市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城市基础设施优质、安全、高效运行,城市功能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工作规范,依法管理城市的能力显著增强;市民素质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

三、基本原则

(一)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推进落实“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工作机制,突出职能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强化乡镇、社区的基层基础地位。

(二)部门主管、综合执法的原则。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许可管理、过程管理、安全管理。建立部门协调沟通机制,开展综合执法。

(三)建管并重、权责统一的原则。坚持规划、建设、管理有机衔接、协调推进,实现权力和责任统一、责任和利益挂钩,形成“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的良好局面。

(四)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的原则。既要抓紧解决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及突出问题,又要积极探索逐步解决深层次问题,建立健全城市综合管理长效机制。

(五)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快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和社会化经营进程,积极寻求载体,努力搭建平台,发动社会参与城市建设管理,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效率。

四、职责分工

县住建局:负责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区市容卫生管理和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城区环境卫生保洁及南北长山垃圾的收集转运,指导其他乡镇渔村的垃圾处理;负责制定全县城市管理规划,督促、指导、协调全县城市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对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依据城乡规划法和县城市管理相对处罚权处罚暂行规定对违章建设、破坏市容环境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城管执法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增强执法力量,为城管执法提供保障。

县卫计局: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环境卫生工作的检查督导。实施改厕规划,加强预防和减少疾病工作,做好社会公共卫生管理监督;负责抓好对城区公共场所、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经营性店铺和摊点的卫生执法检查整治;加强对传染性疾病的预防。

县公安局:定期开展交通秩序、无牌无证车辆专项整治,治理乱停乱放行为,严禁“三无”车辆上路行驶;立案查处破坏、盗窃绿化苗木及市政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妨碍城管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组织消防等相关单位排查整改城区消防隐患。

县国土资源局: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县城、集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执法巡查,严格用地审批,严厉打击未批先用、少批多占、非法买卖土地等违法用地行为,进一步规范用地秩序。

县交通运输局:加强道路运输管理,规范车辆运营秩序,打击无序揽客、滞留候客、急停载客等行为;加强县乡道路管理,搞好道路养护,清除道路周边视域范围内的白色垃圾,确保道路洁净、畅通;推进航运文明规范服务,提升航运接待水平;加强码头的卫生保洁和日常管理,保持良好的港口环境。

公路局:做好负责道路的清洁保养,养护所属绿地,清除道路周边视域范围内的白色垃圾,确保道路洁净、畅通。

县环保局:监督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指导做好固体废弃物、水环境和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监测全县垃圾处理场及周边环境;打击在人口集中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为,查处向海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或其他废弃物的行为;加强城市污水、噪声和油烟治理,做好技术鉴定和源头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种超标排放和噪声扰民行为等。

县工商局:加强市场经营秩序管理,严肃查处无照经营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各种不法行为,严厉打击欺行霸市、掺杂使假、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户外广告审批管理,打击虚假违法广告;配合有关部门与房产业主督促商户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县民政局:加强殡葬管理,引导殡仪馆守灵、告别和公墓安葬,倡导丧事文明从俭,严厉查处丧事活动中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救助困难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生活保障,妥善安置城区流浪者和精神病人。

县教体局:开设文明素质教育课程,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整治校园和周边环境,确保校园安全。

县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开展树木保护和义务植树活动,搞好城区及周边森林防火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县文广新局:整顿娱乐场所,规范经营秩序,组织好民间文艺团体的各项活动。

县广播电视局: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配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开辟专题栏目,宣传城市管理中涌现的先进事迹,曝光反面案例,引导市民参与城市管理。

县局: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事项。

县商务局、县供电公司:加强用电巡查,查处私接乱接行为,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工地采取断电措施。

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是本辖区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的综合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负责辖区内有关设施的管理,保持村容村貌整洁;依据城乡规划法对乡镇、村区域内违章建设进行查处(县城市规划区除外)。社区(村居)作为管理的基本单位,负责社区范围内的综合管理和环境整治工作,负责环境卫生的管理维护,巡查、制止、报告社区(村居)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城市管理职能,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抓好本单位及下属单位责任区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好单位庭院、市容环卫责任区的卫生保洁工作,清除单位建(构)筑物上“牛皮癣”,配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各项常态管理工作。

五、工作重点

(一)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继续保持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的高压态势,坚决制止、有效遏制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对新产生的违法违章建设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对既有违法违章建设实施分类处理,形成规范有序的建设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南长山街道、北长山乡政府、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公安局、县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海渔局)

(二)规范户外经营行为。坚持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按照主要道路严禁、次要道路严控、支路街巷规范的要求,着力规范户外经营行为。取缔主要道路及场所占道经营的固定摊点、流动商贩,查处店外经营、露天烧烤等行为。探索推进规范化临时摊点设置工作,逐步规范取缔自发形成的小市场。新建居住小区和旧城改造项目须按规划要求配建相应的商业服务设施,与主体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启用,验收不达标的不得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工商局、县卫计局、县商务局)

(三)加强建筑渣土处置管理。建立规范的建筑渣土处置秩序,全县建筑渣土密闭化、规范化运输率达到90%以上。加强源头治理,强化建筑工地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落实出入口硬化和保洁、工地围挡、施工降尘、运输车辆清洗、监控等规范化管理制度。落实建筑渣土规范处置保证金制度和运输核准制度,研究制订建筑渣土运输费用第三方监管办法。强化建筑渣土运输途中管理,完善联合执法制度,发现撒漏和乱倒行为立即查处。加强建筑渣土填埋场(点)建设与管理,保障建筑渣土及时妥善处置。(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

(四)严格户外广告管理。加快研究制定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和管理办法。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审批和设置,做到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外形美观、安全牢固。引导和鼓励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广告,逐步减少主城区非商业地段户外广告设置。鼓励在城市综合体建筑立面设置LED大屏幕。原则上不再审批楼顶广告,经批准设置的现有广告期满后即行拆除,未经批准设置的无条件自行拆除。单位名称牌匾和建筑物名称牌匾应根据有关规定,在不影响整体周边环境的前提下规范设置。(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工商局、县住建局)

(五)改善市容市貌。主次道路两侧、重要场所周边建(构)筑物和设施保持整洁完好,消除外立面及周边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吊乱挂、乱摆乱卖等影响市容市貌现象,清除建筑物立面阳台、房顶等悬挂或堆放的有碍市容市貌的物品,保持路容路貌整洁美观。规范养犬行为,严格养犬审批管理,大力开展流浪犬的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农林水务局、县工商局、县卫计局)

(六)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巩固主、次道路保洁质量,主、次道路清扫率达到100%,保洁范围逐步向绿化带延伸覆盖。落实保洁责任区制度,支路街巷与岸坡、城市绿地、集贸市场等区域实行制度化保洁,消除清扫保洁盲区。加大城市公厕、垃圾中转站、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建设改造力度,规范引导垃圾分类收集,推行环卫设施标准化卫生养护。严格实行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和密闭运输,严格按照标准实施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住建局)

(七)提高市政设施维护管理质量。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持路面完好,禁止违章开挖城市道路。做好井盖、沟盖、雨箅等公用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推进“雨污分流”。加强对供排水管网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持供排水管网设施正常运行,无污水冒溢。逐步对城区架空管道、线路实施落地改造,消除空中管线造成的视觉污染。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方便特殊人群使用。强化公用事业行业监管职能,加强公用基础设施尤其是地下管网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加强供水、供气等公用设施规划、建设及安全运行管理,提高公用设施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和供给效率。(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各通信公司)

(八)强化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加强环保监察,治理乱排乱倒行为,改善大气环境和水体质量。加强扬尘污染、工业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稳定改善空气质量。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固定噪声源,做到达标、不扰民。固体废弃物收贮设立防扬散、防雨淋、防渗漏设施,设立规范的标志标识。做好工业危险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等特种废弃物的妥善处理。严格控制餐饮附属设施油烟排放,加强户外制冷设施设置噪声监测,确保达标。加快推进殡葬改革,杜绝不文明殡葬造成的占地和污染。(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民政局)

(九)改善居住小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环境。按照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和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无保洁盲区、无垃圾死角“双无社区”创建活动,落实居住小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综合管理制度,做到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管理到位。(责任单位:南长山街道、北长山乡政府、县卫计局)

(十)推进交通秩序整治。强化交通秩序整治,继续治理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交通拥堵和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制定和落实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不断提升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进一步完善集街面巡逻、视频监控为一体的交通拥堵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规范城区停车管理,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大力整治车站、医院、码头、商场等区域及各交通路口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城市综合管理领导协调机构。成立县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及乡镇负责人为成员。实行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制度、方案、措施,分解落实工作任务,解决城市管理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加强队伍建设,构建城乡一体化管理体系。创新管理模式,着力缓解城镇面积不断扩大、人口不断增加与日常管理力量不足的矛盾。成立乡镇(街道)执法中队,城区招聘城管协管员,提高城管监管力量。非城区规划的乡镇开展辖区城管综合执法。

(三)强化执法共同责任,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健全城管部门与公安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联动执法的工作机制,为城市管理日常执法、集中或专项整治行动提供必要保障。公安协同配合城管执法,及时查处妨碍城管执法的案件,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预防发生。司法部门要加大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保障城管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城市管理稳定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规划选址,建设停车场、红绿灯、固定测速抓拍点等设施,定期刷新交通标志线。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必要的装备、办公设施建设等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和实施。积极运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科技含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