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1 17:27:5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环境污染的特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环境监测;污染特点;应对措施
1.1污染物的种类繁多
环境污染通常是多因子联合作用,健康效应表现综合性环境中有害因子有很多种类,它们可能同时进入人体,多种污染物同时存在,各种污染物各有不同的毒害作用,产生相互作用,这些因子的联合作用将使人体产生的效应更加复杂。可以是局部刺激致毒、也可以是全身作用;有的是特异性作用,有的是非特异性作用;而且污染物与污染物之间可以起协同叠加作用。
1.2环境污染具有潜伏性
环境损害一般具有很长的潜伏期,这是因为环境本身具有消化人类废弃物的机制,但环境的这种自净能力是有限的,如果某种污染物的排放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环境所不能消化掉的那部分污染物就会慢慢地蓄积起来,最终导致损害的发生。
1.3环境污染涉及面广
由于环境污染的污染源来自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诸多的污染源产生的污染物质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并且这些污染物常常是经过转化、代谢,富集等各种反应后,才导致污染损害。污染环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过程非常复杂。
1.4环境污染具有持续性的特点
环境中化学污染物相对浓度一般都很低,大多数在百万分之几,少数在十亿分之几,有的甚至在万亿分之几的水平。因为浓度低,短时间内看不出危害,可是,长年累月,“积少成多”,有的是终身受害,可酿成严重后果。生活环境中的污染因子浓度通常比生产环境中浓度低的多,但由于人群长期生活在这种环境下,因此作用面广,机体内累积剂量大,累积损伤大,表现为低剂量、长时间的慢性中毒。
2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的措施
2.1加强环境监测法制建设
应加快环境监测法治化进程,依法管理和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尽快制定监测法规,确保监测工作依法开展、监测管理依法行政、监测数据合法有效、监测信息依法公开、监测工作职能法定。抓紧完善监测管理制度,启动编制国家环境监测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环境监测规章制度,使监测工作有章可循。以法制建设为牵引,带动环境监测体制机制逐步理顺,通过修改《环境保护法》、《环境监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环境监测事业公益性属性,强化环保部门对环境监测事业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能,确立监测数据的法定权威,明晰各级监测站与监测管理部门的设置等级与上下级之间的工作关系。同时,制定《环境监测网运行管理办法》、《环境监测设施管理办法》、《环境监测信息传输和信息管理办法》、《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境监测定员定额标准》等一系列法规制度,逐步规范环境监测工作运行管理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编制、财政、人事等相关管理部门对环境监测事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创造有利于加快环境监测科学发展的体制环境。
2.2加强监测基础能力建设
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大力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搞好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的储备,以项目实施带动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测技术设备水平。推进监测装备和技术体系的现代化,构筑先进的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实现环境监测由“粗放型”向“精准型”的转变。要加强对环境监测仪器的研究,加快监测仪器的国产化,做好仪器设备选型,制定科学的装备配置计划,选择适合实际工作的仪器装备。修订、扩充、完善监测分析方法标准体系,特别是土壤、农作物、生物等要素的监测分析方法,实验室深度分析和应急监测等急需的分析方法标准。创新监测综合评价体系,围绕群众需求和管理的需要,大胆探索一条以人为本、全面客观科学的监测综合评价方法与体系。为此,要按照国家对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不断加大投入,大力加强监测基础能力的建设。
2.3加强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要建立起既符合我国国情又能与国际环境监测接轨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增强环境监测的整体实力。要完善全国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监测网,沿海地区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长江、淮河等各大流域环境监测网,区域应急环境监测中心网,全球环境监测系统(GEMS)中国网等,形成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为龙头的全国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中心体系,为全国以及区域和流域的环境管理提供有针对性的、多种形式的监测报告,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开展环境质量预测预报工作。要根据分级管理原则和环境管理的需要,建立并完善国家、省、市级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及运行机制,制定章程和规范,统一协调,合理分工,相互配合。要用“全国监测工作一盘棋”、“全国监测队伍一盘棋”的理念,将具体监测工作下移,构建“具体监测工作上小下大,技术创新上大下小”的格局。由市县级监测站承担大量基础性、常规性的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工作,监测总站和省站不承担或很少承担具体监测任务,重在监测科研,进行监测技术路线、监测标准规范体系、分析方法体系、环境质量综合分析评价技术体系、质量控制技术体系的深入研究,拿出系统、全面指导基层实际工作的规范方法标准,基层监测站则按照这些规范方法标准从事监测工作,并承担方法验证。同时要按照事权划分原则,明确界定国家与地方在国控网监测任务、能力建设、运行管理、质量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权责关系。基础性、前瞻性和全局性、区域性的环境监测(如空气和酸雨背景点、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监控点、省界和国界河流断面、入海口断面和海洋远岸点位、国际履约等监测任务以及国家自动监控系统、信息传输系统建设等)由国家负责;服务于国家和地方共同需要的环境监测任务,由国家和地方共同负责;主要服务于地方环境管理需要的监测任务,由地方负责。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主要由国家和省级环保机构负责。根据国控网建设原则,尽快建设省级和市级环境监测网,做到三级环境监测网的职能清晰、数据共享、覆盖科学。
2.4提高监测人员的专业素质
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落实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大力开展监测技术培训,不断提升监测人员的专业素质。进一步加强监测系统行风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的核心价值观,推动环境监测事业健康发展。推进监测人才队伍的专业化,促进普通采样人员、分析人员向专业型、综合型、复合型人才发展,使监测队伍由“普通技术型”向“专家学者型”队伍转变。在准确把握人才队伍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环境监测工作形势,提出队伍建设总体目标,确立提升人员基本素质、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思路举措,实施监测人才培养工程,在各环境监测领域培养一批与国际水平接轨的尖端人才、国内一流专家和业务技术骨干,形成一支人员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术精湛、精神奋发的专业化监测队伍。
结束语:
环境污染的污染源来自生产生活的各方各面、各个领域,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针对当前环境污染的特点,环境监测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先进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为探索环保新道路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及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环境污染现象也愈加严重。环境污染不仅仅威胁到了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更是降低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因此,在新时代的发展背景下,保护环境以及治理环境己经成为我国需要重点践行的基本国策之一。而环境治理的重点就是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体系,近年来,随着环境责任保险试点的进行,我国环境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体系尚未建立,我国环境保险市场无法得到有效的引导以及规范。
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立法现状
2014年4月,新的《环境保护法》修订通过,新的娜境保护法》新增了有利于污染治理以及环境保护的条例,例如鼓励投保条款的建立。但是新的《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并不能为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体系的建立提供全面、有力的支撑,一些原则性规定比较少。作为新时展背景下的我国首部环境单行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首次将环境污染治理提到日程上来,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而自此之后,相关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并未建立。不得不说,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体系建立尚处在起步阶段。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是指环境侵权人向受害人提供赔偿以及相关责任的法律规范的统称,之所以要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体系,是因为我国有关污染治理以及污染侵权责任的界定以及追究体系尚不完善。200年12月4日,作为环境污染责任试点工作拉开序幕的日子。这一天对于我国环境保护以及污染治理工作具有重大的意义《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将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体系的建立提到日程上来。但是随着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体系的建立反而陷入了尴尬的境地。在试点过程中,虽然企业以及公众对于环境污染责任的界定以及追究工作表现出巨大的热情和支持,但是其真正实施践行的效果并不是十分理想。一方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社会效应并不是十分强烈,难以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市场的发展以及规范提供支撑;另一方面,由于缺少权威性的法律依据,对于一些高污染企业的治理和处罚工作开展的也并不是十分顺利。
三、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体系的构建
(一)以新《环境境保护法》为依据,强制规定投保情形,充实法律条款群
新的《环境保护法》增加了鼓励投保的规定,因此,可以借鉴这一新的规定进行环境单行法的修订。在修订环境单行法时,要将投保情形进行明确,因此充实法律群。具体来说,就是将环境要素各个领域的特点和保护要求放置在环境单行法中进行特殊强调。每个环境要素在各个领域的保护要求以及发展特点都是具有差异的,因此,要想能够将环境单行法真正贯彻下去,需要将强制投保的情形进行明确。因此,在环境单行法的法律原则上,应该重点强调强制保险的情形以及所要采取的相关治理措施,至于各个环境要素保险法是如何进行运行的则无需重点强调。例如,在《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过程中,对于使用有害气体的生产企业以及生产部门都设有相应的治理条例以及处罚意见。而经过多次修添《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环境责任保险条款则大大简化,仅仅规定只要是使用以及排放有害气体的企业都需要投保环境污染保险。环境污染保险投保情形的强制规定以及明确大大简化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运行程序,不仅提升了法律的效力,也有利于环境污染治理。
(二)制定娜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强化立法的全面性以及适用性
各个环境要素领域并不是完全不同的,而是存在一些相同的地方。因此,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体系建立的目标之一就是对普遍适用的领域进行全面立法并集中实施。在《环境保护法》的修订过程中,立法部门曾经各方面征求意见,许多公众都认为商业保险的投保是解决环境污染治理问题最为主要的手段。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更加是证实了这一言论的正确性。首先,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过程中,要完善相关制度以及技术配套措施,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真正落实下去,从而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体系的构建提供实践性的支撑。其次,要重点解决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体系构建的中心问题,即强制保险问题,其涉及到许多专业性以及技术性的问题。强制保险问题对于所有环境领域以及各个环境要素都是普遍适用的,因此,无论是环境单行法,还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体系的建立,都需要将强制保险问题作为立法的决策重点。强制保险在立法过程中要体现其全面性和适应性,需要涵盖总则、保险合同、理赔事项、法律责任以及附加说明等方面的内容。
(三)针对专门环境治理领域进行专门立法
特殊环境治理领域的立法也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体系构建的重点,例如对于内河船舶油污污染就需要制定专门的法律进行规范。一方面,对于特殊环境领域而言,治理方法以及治理范围存在特殊性,需要进行专门分析;另一方面,特殊环境领域在未来可能发展成长为具有重要经济价值以及社会价值的重要行业,具有一定的行业发展潜力,因此,要对其进行专门立法。同时,对于专门环境领域治理领域而言,立法以及执法的需求也是不断发生变化的,因此,有关法律条文以及立法原则要进行适时调整。此外,要建立健全环境评估体系以及风险防范机制,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体系的构建提供帮助。
关键词:工业企业;环境污染;管理
我国正处于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建设与城镇化建设带动了工业企业的发展,但是曾经也严重破坏了环境,排放的大量废水、废气造成了环境污染,不仅大大降低了我国的空气质量,也严重影响了人们的身心健康。工业企业领导没有对环境污染管理引起重视,一味地关注经济效益与对环境问题不管不问的工作作风,为后期的环境管理埋下了严重的隐患。因受资金的限制,部分工业企业即使认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也无法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保护环境。工业企业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对环境管理也造成了一些问题。粗放型道路必然导致公司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消耗了大量的资源,形成了经济上和资源上的浪费。如果不能挖掘和发挥出能源的最大价值,会导致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排放出更多的污染物,从而影响到工业企业周围的环境与居民的身体健康。因此,应把握好工业企业所面临的一切环境问题,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强化工业企业环境污染管理。
1建立健全c企业发展相协调的环境制度
1.1完善环境标准及监督体系
应充分吸取国外环境标准体系研究的先进经验,在结合我国工业企业环境污染及其污染治理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完善以工业企业经济建设为导向的环境标准体系,并将环境污染治理纳入到环境标准体系内容中,促使我国环境标准体系与国外环境标准体系实现无缝接轨。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好环境污染的重点行业,为其建立污染物排放标准,分类别、分程度根据环境污染将行业进行排名,从行业特点出发制定针对性强的排放标准,并实施与行业生产活动相结合的环境污染治理制度,在强化行业生产管理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提高一切资源、能源的可利用率与再使用率,力争在生产活动中就消除污染。再者,完善国家环境标准后,应建立健全地方环境治理的舆论监督机制,强化对各工业企业生产活动的监督。
1.2强化环境立法
环境污染治理离不开法律的控制、规范和引导作用,应在工业企业经济建设的同时建立环境保护法制经济,强化环境立法。应将环境保护制度从经验性立法中解脱出来,积极实施导向性立法,深入研究和归纳工业企业现有的环境污染防治与保护经验,并重点分析和预测对一些尚不成熟的环境保护措施或制度,制定出引导性强的环境保护法律。以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为基础强化工业企业环境法律体系的单项法,增强环境保护基本内容的具体性、实效性与适用性,全面推动以权利经济为核心的市场经济和以污染治理为基础的环境保护共同发展。
2开通“绿色渠道”、实施绿色化管理
2.1立足于行业特点构建绿色企业文化
充分挖掘和发挥企业管理者的领导作用,提升工业企业高层决策者环境污染治理与环境保护的认识,准确把握经济发展给环境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捋清环境问题与企业发展之间的关系,立足于行业特点构建绿色企业文化。其一,顺应全球性绿色潮流,积极开展活动增强工业企业内的环境意识,引导每个人树立环境责任感,在工业企业内掀起环境保护的模范行动,以环境保护与生态和谐发展为基础树立全新的企业价值观,并借助管理权威增强员工对环境污染治理与环境保护观念的认同感,提高企业的形象。其二,结合企业发展需要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以企业道德规范为导向,以条文的形式,规范和约束工业企业全体员工的行为,引导他们节约并合理利用资源,提升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为企业树立绿色形象提供途径。其三,积极开展环保活动,强化工业企业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把握好环境问题给企业所带来的一切机遇与挑战,在处理好环境问题与企业发展关系的基础上,将环保工作更好地融入到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去。
2.2开通“绿色渠道”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
工业企业生产流程和工艺十分复杂,需要的资源也特别多,因此应开通“绿色渠道”,以节约资源为主,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总量控制。在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共同发挥作用时,有效地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建立严格规范的环境标准,并动员社会全员参与环境污染治理与环境保护工作中来,增强社会团体、公众的环境意识,强化消费领域的环保工作,在工业企业生产全过程中采用环境污染预防与控制相结合的方式,真正保护好环境。
关键词: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监测;应急监测;要点前言
针对于环境染污事故,需要环境监测可以对其应急处理起到重要的作用,不信能够有效的预防,而且对降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也具有积极的意义。特别是对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的处置问题,一旦处理不当,不仅会对人类健康带来较大的威胁,而且还会破坏生态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平衡,影响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因此需要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对环境和人身带来的危害。
1 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作为公益,主要由政府授权,是国家环境保护系统各级监测站的主要职责。其通过对环境的监视、测定和监控,从而为政府部门有关环境法规、决策及管理工作的提供重要的信息支持,同时还能够为环境科学研究及环境质量标准修订提供重要的基础资料。通过环境监测,对一种或是多种环境质量的代表值进行测定,并对其对环境的影响过程进行观察和分析,以此来对环境质量的好坏进行监视,对环境污染程度进行评价,并进一步对环境污染变化趋势进行预测,实现对环境质量的有效监控。
2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特征
2.1 突发性事故形式的多样性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隐其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而且污染因素众多,具有较强的复杂性,所排放的形态呈现为气体、液体、固体及放射性物质等,呈现出多样性特点,一旦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则会涉及到较多的行业和领域,所造成的危害十分巨大。
2.2 突l事故发生的突然性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由于事发原因较多,事故具有突发性,而且发生后控制难度较大,具有不可预测性、偶然性及瞬时性等特点。
2.3 突发事故危害的严重性
一旦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则其会带来较强的破坏性,会对一定区域内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严重时还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给国家财产及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的破坏。
2.4 突发事故处理的复杂性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因素呈现为多样性特点,而且事故发生突然,这也给事故监测及处理带来较大的难度。相较于一般环境污染事故,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理上更加复杂。
2.5 突发事故处理的艰巨性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的范围较大,很难进行有效处理,需要针对污染物质属性来采取针对性的处理措施,从而达到彻底清洁的目的。而且在处理过程中还要在最短时间内阻止污染的蔓延和扩散,这无形中更加剧了处理的艰巨性。
3 环境监测在突发性污染事故中的作用
3.1 环境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
为了能够有效的避免或是降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所带来的威胁及损失,政府及相关机构通过制度和实施一系列管理措施和应对策略,以此来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能力,即通过制定应急预案、应急处理方法、突发事故解决与解决后的恢复等方案。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具有不可预见性,在任何工业活动中都有发生的可能是性,而且在现代工业发展过程中,一些巨大能量及有害物质在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则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再加之事故诱发因素较多,因此一旦事故发生后,要构建应急救援体系,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救援行动,以此来控制灾害的蔓延,降低事故风险,有效的减轻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后果。
3.2 突发性污染事故中的应急监测
(1)应急监测。当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需要通过应急监测来对污染物种类、污染范围和程度进行确定,从而为快速对事故反应和处理提供重要的依据。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需要在事故发生后,监测人员及时进入事故现象,利用相应的检测设备和仪器,采用实验手段来获取污染物的各种信息。在应急监测中分为定量监测和定性监测两种形式,通过定期监测来准确查明造成事故污染物的种类,通常在突发性环境事故开始阶段会采用定性应急监测措施。而通过定量监测来对不同环境介质中污染物的浓度分布情况进行确定,并对不同程度污染区的边界进行确定。通过定性和定量监测能够查明事故发生的客观条件。
(2)应急监测与事故应急管理。一旦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则需要做好污染事故应急处理与处置,同时还要做好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首先需要找出环境污染事故的泄漏源,并对泄漏源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其次,对于污染物泄露及扩散态势、影响范围等进行查明,以此来对污染物信息进行有效了解和掌握,并以此来及时做好应急监测,通过实施科学的监测来将污染现状及时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为采取进一步应急措施提供科学的依据。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消除危害后果及做好现场恢复是其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对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对人体、土壤及空气带来的危害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避免其继续对人及环境带来损害,以此来对事故对人员和环境的危害进行有效控制。
4 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要点
4.1 对监测仪器要求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仪器和设备应遵循的基本原则:(1)便携快速、实现准确监测数据的获取;(2)操作简单易掌握;(3)实用性、可操作性强,仪器本身无特别使用限制性;(4)结合我国现状与水平,力争做到在国内应用的普适性;(5)投入最小化,方法具有较好的性能价格比;(6)满足便携式或车载的要求。
4.2 监测人员要求
作为应急监测人员,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监测技术,而且在明确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具备较高的应急污染事故处理能力和丰富的应急监测处置经验。在日常工作中还要通过技术培训及应急学习等来更加熟练的对突发性应急监测工作的流程进行掌握,熟练操作应急监测仪器和设备,以此来提高应急监测的工作效率,从而为应急事故处置赢得宝贵的时间。
4.3 监测技术要求
要求应急监测人员开展监测工作时,应该遵照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国家的监测技术规范执行,为达到质量保证要求,需带标准样做实验或做加标回收实验,确保数据具有较高的精密度和准确度。污染指标判定应按国家污染物排放或国家认定的相关标准执行。并强调要严格数据审核,确保监测数据不能错报、误报。
5 结束语
当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应急监测通过对整个事故进行监测和评估,能够有效的掌控污染事故的特点和发展情况,并通过掌握的各种数据来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为应发事故救援提供重要的支持,及时做出应急反应,可以有效的实现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有效平壤人民,将其所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参考文献
[1]陈英.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的研究[D].镇江:江苏大学,2007.
关键词:环境污染纠纷 现状 误区 依法行政
中图分类号:X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1)008-126-02
1 双流县环境污染纠纷现状
近年来,双流县的环境污染纠纷频发,从近3年来处理的环境纠纷的统计数据可以初步看出:2008年处理纠纷518件,2009年589件,2010年677件。另外,出现了一些棘手的纠纷,如2006年发生三强轧辊厂、成都驱动桥厂、成都顺成机械铸造厂与周围住户关于噪音、烟尘的污染纠纷以及成都飞压粉末涂料涂装实业有限公司与周围住户关于粉尘、噪声的污染纠纷:2007年华阳歌城与周围住户发生噪声污染纠纷;2010年煎茶镇、三星镇、永兴镇交界处的养殖厂与周围农户发生环境污染纠纷。这些纠纷的处理反复性强、难度大,还引发了集体上访事件。尽管如此,通过环保行政执法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县环保局与县规划局、国土局等职能部门的合作,县政府出面行使职权,以相关企业整体搬迁或取缔使上述污染纠纷得以根本性解决。
在这些污染纠纷的处理过程中,我发现了环保行政执法者、行政相对人认识和实践上的误区,我对环境污染纠纷的本质、特点以及环保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职能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依法行政是解决污染纠纷的根本之道。2环境污染纠纷的认识和实践误区
中国传统文化就是一种“人治”文化,对纠纷的认识和处理留下深深的烙印,长期流传的“包青天”和“拦轿喊冤”的故事经久不衰,现在的省长、市长、县长热线(信箱)一定程度上也传承了这种文化。深厚的文化传统影响到人的认识,很多环境污染纠纷当事人认为,解决环境污染纠纷就是只能靠环保局和局内行政执法人员的公正调解,无论如何也不愿走司法途径,实践中就存在信上不信下、不信法的群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而且缠住环保局要一竿子到底,而不管环保局有无相应的执行权(司法性质)。另外,受传统文化影响,环保局及局内行政执法人员在纠纷处理的认识和实践中也存在误区,少数人唯领导指示是瞻,不以法为根据而是习惯性地参照领导意图来处理纠纷。但绝大多数行政执法人员对环境污染纠纷处理还是尽职尽责的,有把环境污染纠纷处理完美的美好愿望,实践中却往往事与愿违:因袭旧的工作方式,不惜跑腿、不惜口舌、不厌其烦地调解,对反复性的环境污染纠纷也一而再地调解,却对当事人反悔、撕毁协议的行为无能为力,陷入循环反复而无法取得实质结果的状态中,环境污染纠纷当事人不满意,社会舆论不满意,上级领导也不满意。最后还被老百姓戏称“环保局工作人员留下了一串串脚板印,问题还是问题”。
3 环境污染纠纷的本质及特点
环境污染纠纷有时反反复复,难以解决,可以从它的本质和特点来分析原因。环境污染纠纷本质上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常常是某个污染源头污染了自然空间,就与在这个自然空间内生存的人群发生了矛盾,所以,环境污染纠纷往往涉及到多数人的类似纠纷,易发生,由此发生的司法诉讼叫普通共同诉讼。其次,根据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在未出现拐点时,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呈正相关关系。我县近年来环境污染纠纷的投诉呈逐年增加的趋势,正是经济增长、利益分化导致环保矛盾通过量变到质变的积累过程而集中凸现。经济发展了,环境污染纠纷数量却多起来了、种类也日渐复杂,不是环保部门没作为,而恰是经济与环保存在相关性关系的科学体现。再次,环境污染纠纷处理难度大,反复性强。因为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新问题交织,使环境污染纠纷的处理牵涉到规划、环保、国土、建设等各职能部门,甚至有些问题要县政府出面解决,这些都使环境污染纠纷处理难度加大。正如本文前面所介绍的2006年的两起纠纷,由于规划设计过于保守,与经济迅猛发展,城镇迅速扩建不相适应,一批持有合法批建手续的厂矿很快成为“城中厂”,挤占了商住楼、住宅楼的环境空间,加上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水平有限,于是纠纷不断。环保局穷尽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措施――责令整改到位、罚款、限期治理(限期治理这项是县政府委托授权给环保局的,2008年新的水污染防治法将这项权利赋予环境保护行政机关)等措施加上行政调解也无法完全处理好。常常是一时处理后得到短暂平息,但事隔不久再度暴发,而且不断升级、恶化。而且,这类纠纷通过司法途径也未必能得到圆满解决,因为司法系统处理民事纠纷是遵循救济原则,利用赔偿或补偿方式使损失得以恢复,赔偿或补偿方式可能起到一段时间的平息作用,但环境污染问题可能未得到根本性的解决,纠纷也可能再次出现。根本性的解决措施只有责令停产停业、取缔或整体搬迁,这些措施或处罚措施是县政府的职权。本文之前提到的多起环境污染纠纷最终以企业取缔或整体搬迁得以解决。
4 依法行政,完善行政程序,理性解决环境污染纠纷。走出误区
由于环境监测站的监测对象多而复杂,在进行监测分析时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污染物,这些污染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废气,环境监测站实验室产生的废气大致分为试剂以及样品挥发物和分析中产生有毒有害的气体。因此实验过程中必须要通风,并在通风橱内操作,这样可以有效保障室内气体质量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其次是废水,实验过程中的废水主要有样品残夜、实效试剂和大量的洗涤水等,大多数环境监测项目都有不同程度的废水污染。而废水主要成分有重金属离子,阴阳离子,以及有机物和微生物等,是非常复杂的一类污染物;最后是固体废弃物,固体废弃物大致分为分析产物,剩余样品以及破损的实验用品等。这些固体废弃物的成分大多数是各类污染物和实效的化学试剂,如果不能谨慎处理,就会造成非常严重的事故。
2环境监测实验室治理污染物所存在的问题
2.1污染物难以收集
由于环境监测实验室所要监测分析的对象多而复杂,使得所产生的污染物量少,同时也比较分散,这样就不利于对它们收集。加之,较长时间内,实验室内环境污染都不被重视,导致了污染物收集和治理工作都难以展开。即使实验室已经广泛开展了标准化建设,但这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很多实验室对环境污染管理方面都不能严格履行规范化要求,导致环境监测实验室污染物不仅仅是难以收集,而且在收集和处理的设备上也很落后。
2.2污染物的种类繁多,危害较大
调查研究表明,大多数实验室污染物是废气、废液和固体废弃物,大多数环境污染物种类包括有机污染物,重金属类和酸碱类污染物以及部分刺激性气体等,实验室环境污染物种类多,危害大,对周围环境和人体健康都带来很大的危害。
2.3污染的治理方法较少
总的来说,环境监测实验室的环境污染一直都未收到上级部门的重视,这样也就致使污染治工作无法得以有效的进行。虽然很多实验室也已经根据化学实验室的规范要求,分配不同放置污染物的残液缸,而事实操作过程中却没有按类别放置,而是一概丢向下水道。然这种状态是普遍存在的。上级管理部门一直都未能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不管是进一步进行规范化监测实验室的建设,还是增强对环境监测实验室问题的意识,都离不开监测能力以及质量管理。
3环境监测实验室污染物治理措施
3.1合理有效处置实验室污染物
尽管环境监测站实验室的污染物在数量方面并不出奇,可是由于污染物的种类多而复杂,而且这些污染物的成分以及危害也相差很大,所以在处理实验室的污染物时,要严格按照它们的性质和状态,对它们进行分类收集,从而避免二次污染。除此之外,实验室的这些污染物必须要及时回收,不同的废液分类装入相应的回收瓶中,并安排相关的负责人员妥善保管,然后将它们送至专业的单位处置。同时还要充分考虑治理成本,有效的进行循环利用,以此来处理环境监测站实验室中的污染,对于那些不可回收利用的有毒实验室废弃物,统一收集后交由资质的污染物处理单位统一处理。
3.2充分提高认识
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环境监测实验室在治理环境问题的时候,首先必须要提高对实验室环境污染的认识,并且严格按照实验室站点的实际监测工作的特点以及重点,找出针对性的措施降低实验室的污染状况。除此之外,实验室的重要工作人员还应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调动专业人员对监测实验室的污染特点和防治途径进行更彻底的调查和研究,并根据实际的状况制定相应的具有很好的操作性的技术规范,而且还要及时的把这些技术规范落实到监测站的标准化建设中去,使得这些技术规范切实的成为能力建设的重要成分,为各项实验室环境污染的防治的贯彻落实提供可靠地依据。
3.3控制环境污染源头以及改进分析方法控制
环境污染的源头,不得不说这是降低实验室环境污染的产生量的根本措施,在满足实验分析的要求下,要对分析污染物的方法进行有效的改进,分析测定方法要尽量遵循以下四个基本原则:试剂毒性小,取样量少,试剂消耗量少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少。例如在对COD进行分析测定的时候,所采用的方法是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而不是利用传统的重铬酸钾法进行测定,利用ICP以及ICP-MS对重金属进行分析,可以一次性对多种物质同时分析,同时这种方法所消耗的试剂量要远远低于光度法;在分析测定多种阴阳离子的时候,采用离子色谱法要比光度法以及滴定法效果好的多;在对有机污染物分析测定时,密闭的固相萃取法或者密闭液相萃取法更占据优势,不但降低了有机溶剂的挥发,还减少了有关操作人员与污染物的接触时间。
4结束语
关键词:农村环境污染;环境保护;污染治理
中图分类号:X592 文献标识码:A
随着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我国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虽然都获得了迅猛发展。但是我国农村环境的现状却令人堪忧: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农业生产及畜禽养殖废弃物排放量增大;农作物秸秆焚烧,造成大气污染严重;城市垃圾污染和大批污染企业向农村的转移,更是增加了农村环境污染的程度。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影响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也制约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对农村环境污染进行治理已刻不容缓。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农村环境保护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以下就具体分析当前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问题,以期找到相应对策,加强对农村环境的污染治理。
1 当前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1.1 农村生活垃圾污染
由于长期受传统生活方式的束缚,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并不是很浓厚,生活中产生的垃圾被随意抛弃、堆积,生活污水也被随便排放,且大多为塑料制品、塑料包装等不可降解垃圾,严重的影响了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1.2 农作物秸秆污染
近年来随着农民生活和生产方式的不断变化,大部分农作物都被焚烧。这样不但浪费大量的资源和能源,损伤了地力,更为严重的是污染了大气,威胁着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已成为农村环境污染的重点。
1.3 农村种植、养殖业污染
近年来农村种植、养殖业的迅猛发展。农村居民普遍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化肥。化肥、农药大量流入河流、湖泊,加之农村规模养殖场普遍缺少标准化的粪便污染处理设施,养殖场粪便、污水直接排放,夏季蚊蝇滋生,恶臭难闻,给环境带来巨大压力,对农村地表水、地下水、农产品品质已经带来了明显的危害。
1.4 城市垃圾和大批污染企业向农村转移,成为新的污染源
由于农村的地价和劳动力低廉等的原因,一些郊区的农村,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已经成为城市生活垃圾及污染企业工业三废的排放地,严重地污染了农村的的空气和水源。
2 农村环境污染难以治理的主要原因
2.1 重视不够,农民环保意识薄弱
困扰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对农村的环境保护重视不够,农民的环保意识薄弱。近年来,国家一直在提倡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各地政府在具体的落实政策时,对农村环境问题重视不够,尤其是经济发达乡镇、村,特别是城市近郊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在农村的生产生活中,由于受生产技术落后,信息资源匮乏,科学文化素质不高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农村居民随意堆弃垃圾、滥用化肥农药、畜禽养殖污染物直接排放的现象日益严重。全体居民的整体环保意识普遍不高,这也是阻碍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因素。
2.2 农村环保治理资金不足,设施欠缺,现有的环保设施使用也不到位
由于乡镇级对环境污染治理的投入不足,使得环卫经费严重匮乏,农民收入相对较低,建立收费机制困难,又缺少扶持政策,导致垃圾中转站等基础设施欠缺落后;另一方面由于多数农村环保设施重建设轻管理,造成垃圾池残缺不全、垃圾桶丢失、垃圾不入箱、垃圾清理不及时等现象严重;部分小垃圾池因不实用而闲置,造成垃圾设施的有效使用不足,严重地影响了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总体效果。
2.3 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欠缺,执法力度不够
我国虽然制定了相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但是由于环境保护牵扯到的部门和地区比较多,使得有关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仍不健全,虽然有些地方制定了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或规章,但是由于现行法律中的一些规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给农村环保执法和环境问题的解决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总之,农村的各类环境污染呈现出与城市污染迥异的特点。排放主体分散、隐蔽,排污随机、不确定、不易监测,污染种类繁多、产生量大、分布面广,治理难度较大。同时,我国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建立在城市和重要点源污染防治上,对农村污染及其特点重视不够,加之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发展滞后于农村现代化进程,导致在解决农村环境问题上不仅力量薄弱而且适用性不强。为此,如何加强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值得环保及相关部门的思考。
3 关于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思考
3.1 要加大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视,提高农民环保意识
对于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
3.1.1政府部门要做好表率
加强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视。政府部门尤其是基层部门要把农村环境治理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摆上议事日程,集中力量,进行专门管理和保护。应该分级成立专门的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以农业、环保部门为主,计划、建设、经贸、财政、工商等相关部门配合,在主管部门下设办公室,负责抓紧现状调查,摸清情况,制定计划,切实把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治理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与政绩挂钩,加大落实力度。
3.1.2要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
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有关部门可以组织一些辅导和培训,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环保培训;要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大力向农民群众宣传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环境意识,加强农民科普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只有农民群众自己树立起环境意识,才能自觉的保护自己的生存、生活环境;才能抵制重污染企业,监督、敦促政府提高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视;才能自觉自愿地为建设整洁、优美的新家园环境而出力、投入。
3.2 增加财政投入,加强农村环保设施建设,提高治理水平
各级地方政府要将环保投入列为预算的刚性支出内容并保持逐年增加,加大对农村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建立必要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切实落实农村垃圾集中收集、统一处理,开展农村污水的治理,解决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还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投入,不断完善政府、企业、社会投融资机制,从根本上保证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3.3 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
由于农村环境污染点多面广,情况复杂,单纯的环保专项治理并不能够解决根本问题,我们必须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建设,从而将农村污染治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只有这样才能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各级地方政府应该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实施保障体系,修订和完善农业环境标准体系,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切实保证可持续发展的各项法律制度得以实施。
4 结语
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一项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的复杂系统工程,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是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缩小城乡差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面对严峻的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如何用最有效的政策组合、最直接的方式、最快的实现速度,以求最佳治理效果,是我们要研究的重大问题。在进行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中,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则,严格操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农产品质量的提高,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障,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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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环境监测 存在问题 重要性分析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epening and strengthening of the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is becoming increasingly important 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ork. The author analyzes the problems of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in China,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for the problems, for reference.
Key words: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existing problems; the analysis on importance
中图分类号:X8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环境监测是随着环境污染的形成而产生,并随着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而发展的。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环境监测既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环境决策的重要依据。
一、当前环境污染的特点
1.1环境污染涉及面广,影响深远
首先,由于环境污染的污染源来自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诸多的污染源产生的污染物质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并且这些污染物常常是经过转化、代谢,富集等各种反应后,才导致污染损害。其次,与般民事违法行为所造成损害不同,污染环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过程非常复杂。比如,1956年日本发生的“水俣病”,是因当地的一家氮肥厂将含汞的废水排入河中,使汞富集于鱼体之内,当地居民吃了这种鱼而致病。应该说在这个系列环节中,单一的某个环节并不会致"水俣病" ,但经过这一完整的过程,最后导致了“水俣病”这一损害后果。
1.2环境污染损害具有持续性
环境中化学污染物相对浓度一般都很低,大多数在百万分之几,少数在十亿分之几,有的甚至在万亿分之几的水平。因为浓度低,短时间内看不出危害,可是长年累月,“积少成多”,有的是终身受害,可酿成严重后果。生活环境中的污染因子浓度通常比生产环境中浓度低的多,但由于人群长期生活在这种环境下,因此作用面广,机体内累积剂量大,累积损伤大,表现为低剂量、长时间的慢性中毒。
1.3污染物的种类繁多,作用机制复杂
环境污染通常是多因子联合作用,健康效应表现综合性环境中有害因子有很多种类,它们可能同时进入人体,多种污染物同时存在,各种污染物各有不同的毒害作用,产生相互作用,这些因子的联合作用将使人体产生的效应更加复杂。可以是局部刺激致毒、也可以是全身作用;有的是特异性作用,有的是非特异性作用;而且污染物与污染物之间可以起协同叠加作用。
1.4环境污染损害具潜伏性
环境损害一般具有很长的潜伏期,这是因为环境本身具有消化人类废弃物的机制,但环境的这种自净能力是有限的,如果某种污染物的排放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环境所不能消化掉的那部分污染物就会慢慢地蓄积起来,最终导致损害的发生。
二、环境监测的任务
环境监测的主要任务是对环境样品中的污染物的组成进行鉴定和测试,并研究在一定历史时期和一定空间内的环境质量的性质、组成和结构。基本目的是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人类活动对环境影响的水平、效应及趋势。
1.环境监测的特点
环境监测就其对象、手段、时间和空间的多变性、污染组分的复杂性等,其特点可分为:
(一)环境监测的连续性
由于环境污染具有时空性等特点,只有坚持长期测定,才能从大量的数据中提示其变化规律,预测其变化趋势,数据越多,预测的准确度就越高。如监测点位的选择一定要有科学性,而且一旦监测点位的代表性得到确认,就必须长期坚持监测。
(二)环境监测的综合性
监测对象包括空气、气体、土壤、固体废物、生物等客体,只有对这些客体进行综合分析,才能确切描述环境质量状况。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处理、综合分析时,需涉及该地区的自然和社会各方面情况,因此,必须综合考虑才能正确阐明数据的内涵。
2.环境监测的作用
(一)环境监测在城市环境规划中的作用
在社会化生产过程中,经济与环境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即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是统一的。党和国家将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强调经济建设与环境建设要实行“三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行“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二)环境监测在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环境执法中的作用
随着污染整治工作的不断推进,环境监测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为污染物部量减排和环境执法提供了科学依据。
1)对重点污染企业进行不定时抽检,促进企业治理污染,实现达标排放。
2)对排污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通过对排污企业的督查性监测,全面及时掌握了企业的排污情况,为工业企业污染整治提供了技术支撑。
3)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暗查。根据暗查监测结果,对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污的企业处以罚款;对重点污染挂牌督查的高能耗、高污染的违法排污企业,报政府停产治理;对治理效果不佳的企业,建议关停。
(三)环境监测在社会商品中的作用
社会商品是在整个社会中流通和使用的。产品质量的好坏,不仅从适用、美观、耐用方面去衡量,还从它对人和环境所产生的影响来衡量。如机动车排放有害废气指标,冰箱等家用电器的噪声指标等都要进行测定。尤其是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工合成化学品越来越多,作为环境监测工作人员,更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四)环境监测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
科学技术的进步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而有一些科学研究又往往以环境监测为论据。如自然资源考察中的环境背景值调查、环境监测和环境容量研究中的污染源调查等等。做好这些方面的环境监测,将对推动科学研究、发展经济有着重大意义。
三、影响环境监测质量的主要因素
(一)采样质量
样品采集过程中采样点的布设、采样的深度与厚度、样品的储存方法、气象条件和采样的时间等因素都会影响采样质量。实际操作过程中常常会因为周边环境、地理位置、天气状况等因素的影响无法按照理论上的要求布点,只能因地制宜地选取其他点位来代替。在这种点位布设不规范、具有一定程度随着性的情况下所采集的样品,测得的数据显然不能反映真实情况。
(二)仪器设备性能的影响
样品分析过程中仪器设备会给分析结果带来误差。其一,来自仪器的计量性能,如灵敏度、分辨力等。如用分析天平稳重时,分析天平本身有一定的精度,所以存在一定的系统误差。其二,分析所使用的仪器是否进行定期校准和计量认证,分析人员对仪器的调试、使用能力如何等因素都会影响分析结果的质量。
[关键词]环境污染 内生经济增长
Abstract:Due to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industrialization, the process of economic growth, along with the increasingly serious problem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In this paper, the economic system established under environmental constraints divided into material production sectors and new technology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departments of the two departments endogenous economic growth model to stud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human capital,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nd economic growth, and the use of steady-state growth solution to analyze the theoretical significance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between them.
Key words:Environmental pollution;Endogenous economic growth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工业化快速发展。在这个过程中,环境却因大量的工业和生活污染而恶化。我国的经济增长呈现出了高消耗、高污染的特点。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罗默为首的经济学家建立了内生经济增长模型。随着内生经济增长理论的发展与完善,经济学家开始将环境、资源等因素引入内生经济增长模型中,考察经济增长与环境的关系。本文通过运用内生经济增长模型,将环境污染内生化,对经济增长和环境的关系进行定性考察,正确评估我国的经济增长情况以及环境污染问题。
二、模型描述
内生经济增长理论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长期的经济增长过程具有稳态特征,即长期增长过程中所有的变量增长率都是常数。因此,本文的分析都假定增长是稳态的。
(1)生产函数
假设生产函数是柯布-道格拉斯形式,并省略时间下标,考虑加入人力资本、技术创新和环境污染。这样,公式表示如下:
Y=AK■(BL■)■z (1)
其中,A表示生产参数;0
L■=uL (2)
其中,u表示投入技术部门的劳动力比例,L表示劳动力总量。
(2)物质资本积累
物质生产部门的总产出主要用于三个部分,一是社会消费C,二是用于增加资本存量,三是用于治理污染的投入。因此,物质资本积累公式为:
■=Y-C-aK (3)
其中,■表示物质资本积累;C表示社会消费;a表示污染治理投入占资本存量的比例;K表示物质资本存量。由于物质资本的折旧不影响平衡路径上的增长率,因此,这里就不对其加以考虑。
(3)知识技术存量积累
罗默认为新技术的产生是建立在相关投入(主要是人力资本投入)和已有的知识技术存量基础上的。因此,知识技术存量积累的公式可表示为:
■=θBuL (4)
其中,■表示只是技术存量积累;θ表示生产率参数,θ>0。
(4)污染物存量
假设物质生产部门排放的污染物,其存量受到污染治理以及环境自净能力的影响,则可以将污染物存量公式表示为:
■=(1-τ)Yz■-ηX (5)
其中,■表示污染物存量积累;τ表示污染治理比例;γ表示污染程度指数,且γ>1,γ越大意味着给定生产技术的实际污染排放越小;η表示环境自净能力。
(5)社会福利
在传统的内生经济增长理论研究中,社会福利只是消费的函数,社会福利最大化也是消费的最大化。为了将内生经济增长理论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需要建立一个包含社会消费、环境污染的效用函数。由于社会消费和环境污染对社会福利分别产生正、负效用,因此,可以将总效用函数设为:
U(C,X)=■-■ (6)
其中,U表示社会总效用;ε、φ>0;
控制变量为:C、u、z;
状态变量为:K、B、X。
三、模型求解
(1)一阶条件与欧拉方程
根据模型建立Hamilton方程:
H=(■-■)+λ■(Y-C-aK)+λ■θBuL+λ■[(1-τ)Yz■-ηX](7)
在这里,λ■、λ■、λ■分别表示物质资本存量、知识技术存量、污染物存量的影子价格。
三个控制变量的一阶条件为:
C■-λ■=0 (8)
λ■■+λ■θBL+λ■(1-τ)z■・■=0 (9)
λ■■+λ■(1-τ)=0 (10)
三个状态变量的欧拉方程为:
ρλ■-λ■■=λ■(■-a)+λ■(1-τ)z■・■ (11)
ρλ■-■=λ■■+λ■θuL+λ■(1-τ)z■・■ (12)
ρλ■-■=-X■-λ■η (13)
(2)稳态均衡分析
令g表示各个变量的增长率,则
g■=■,g■=■,g■=■,g■=■(其余以此类推)。
稳态均衡要求各变量的增长率均为常数。
由(11)式可推出:
g■=g■ (14)
由(12)式可推出:
φg■=g■ (15)
由(3)式两端同除以K可求得
g■=g■=g■ (16)
由(5)式两端同除以X可求得
γg■+g■=g■ (17)
由(8)、(10)、(13)可求得
g■=-■ (18)
由(16)、(17)、(18)可求得
g■=■・g■ (19)
由(17)、(19)可求得
g■=-■・g■ (20)
对Y=AK■(BuL)■z求微分,并进行稳态均衡分析,可得
g■=■・θuL (21)
经济增长要求g■>0,可持续的经济增长要求减少环境污染,即g■0是成立的。为了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增长,根据式(19)可得ε>1,即消费者跨期消费的替代弹性大于1。这意味着消费者越倾向于跨期消费,相应的均衡增长率就越高。达到条件ε>1是为了保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又使环境污染减少。同时,由式(16)可知,经济增长与物质资本的投入(即投资)以及社会消费有紧密的关系。
由(20)式可知,g■
由(21)式可知g■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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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关键词】环境保护;园林植物;农药;措施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oncept and classification of solid waste, the harm of solid waste and several common resource, harmless treatment and disposal technology. The initial results have been achieved in China's use of technology in solid waste at the same time, should also refer to the study of solid waste treatment of foreign advanced design idea, harmony and unity so as to achieve environmental benefits, economic benefits and social benefits.
Keywords: solid waste disposal; pretreatment;
中图分类号: X-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1.前言
园林景观在整个生态体系中起关键作用,并且随着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园林绿化更显得极为重要。但因园林生态的特点复杂多样[1],人为因素的影响较多,大量的病虫害迅速繁殖,致使园林景观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虽说施放大量的化学农药能有所控制,但因此也产生了一系列的环境污染问题。因此,为有效保护园林的生态环境,减少环境污染,以及减轻农药对人类的健康损害。我们应针对园林景观中出现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分析,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
2.环境保护的基本概念
环境保护,是指人类针对目前的环境污染情况,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以调整人类生活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目标。此外,环境保护也是人类自主探索与合理利用生态环境资源的过程[2],以减少资源利用时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从而为人类的生存发展创造更为合适的生态环境。我们应对已被污染的自然环境进行综合治理,通过各种手段或渠道加以改造与恢复已污染的自然资源。环境保护与人类的生活、社会发展等密切相关,其不仅能有效改善人类的生活与工作环境,还能推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有助于促进自然与人,自然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园林种植与保护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由于园林生态环境的复杂多变,植物来源的较为繁多,导致园林的病害虫大量繁殖。就当前得知的园林病害虫就有上千种,其不仅危害着园林植物的生长发育,而且还引起较多的环境污染问题。一直以来,我国主要通过施放化学农药来防止害虫,虽取得一定效果,但在不同程度上也污染了我们的生存环境。早在七十年代之前,世界各国普遍使用除草剂来防治害虫,如666在那时曾是最佳的灭虫剂[3]。但后来经研究显示,这种灭虫剂若有不慎进入人体,将导致中毒,甚至借助食物链的传播,通过母体传播胎儿,影响后代的生存发展。此外,为保护园林植物而施放大量的化学农药,既污染了植物的生长土壤,也污染了空气与水源。据相关资料统计,我国大部分的城市地下水源已发生严重污染。如云南省因施放的农药过多,导致多个湖泊的水质受到污染,各种生物种群逐渐消亡,进而致使生物链遭到破坏,生态体系严重失衡。由此可见,为确保园林生态环境的长期发展,我们应适当控制化学农药的使用。与此同时,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刻不容缓。
4.加强环境保护的措施
4.1利用园林植物净化大气污染
园林植物能对大气中的各种污染物进行吸收、累积、降解以及排放等,具有良好的净化作用[4]。但因植物种类及其生态功能的不同,似的其对环境的保护功能也有所差别。针对不同地区的环境污染特点,选取相对应的园林植物实行综合治理。比如,城市街道的污染物多是粉尘类物质或者汽车排放的尾气,因而可选取樟树、国槐、桂花、楝树以及银杏等乔木,或大叶黄杨、海桐等灌木种植,以很好净化城市街道的污染环境。至于在工厂污染气体比较集中的地区,可选取种植能净化多种污染气体的抗污染树种,例如白桦、大叶黄杨、国槐及枣树等。这些树种不仅能有效吸收大气中的SO2,还能很好净化空气中的HF,具有良好的环境保护作用。
4.2农药的安全与合理使用
据生态学的理论观点得知,对植物喷洒农药,是人为干预生态环境的表现。利用农药杀灭害虫,起效快,作用强,应用普遍。因而,通过化学防治措施清除园林病害虫,有助于保护园林植物。但过分使用化学农药,也会产生一定的环境污染。其在杀灭害虫的同时,也导致有益生物或害虫的天敌死亡,最后反而造成害虫更加猖狂。可见,合理安全的利用化学农药非常必要。首先,针对城市人口众多,园林植物群类多样,气候变化复杂等特征,可选取较新的无毒、无气味且无污染的高效化学农药。其次,按照防治对象的不同,选取针对性的化学农药。再者,在施放农药时应选择有益于天敌生存、防治害虫效果较好的时机。最后,最好混合或交替使用农药,以有效抑制病害虫的抗药性,延长农药的药性,从而实现以最少农药来更好保护园林植物,减少环境污染。除此之外,合理掌握正确的农药施放方法与技术,尽可能的通过浇灌或根部等方式进行喷洒农药。或者在绿地施放农药时,应选取静电喷雾或者低容量的施放技术,以减少天敌的死亡,减少环境的污染,从而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4.3利用园林植物修复已污染的土壤及水源
据有关的实验研究表明,部分园林植物对重金属具有较强的富集作用[5],可将重金属吸收并转运至地表,并有效修复被污染的土壤,有利于减少生态环境的破坏。比如美人蕉、构树等园林植物,其能高效清除土壤中的铜、铅等重金属,因而可作为修复和重建环境污染区的首选植物。而对已污染土壤中的有机物,少数草坪植被比如高羊茅也具有良好的修复效果,其能彻底去除土壤中的芘或菲等有机的污染物。另外,通过最新研究的人工浮床工艺,也能有效促进园林植物修复水体污染的进程。比如睡莲、黄菖蒲、黑麦草、绿萝等各种植物,均适合用来治理生活中已污染的水体,且均起到良好的环境保护作用。
5.结语
总而言之,要想实现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确保生态环境的综合平衡。就必须尽早发现与分析园林景观中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通过园林生态中的各种植物来净化与修复环境污染,同时合理控制化学农药的使用。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减少环境的污染,防止人类的生态环境遭到更多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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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噪音污染 河流污染 城市环境保护 污染治理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的问题日益严峻,为了保证城市的水源干净、空气清新,必须采取一些治理措施,从而实现对城市环境污染的有效治理,这不仅要求相P工作人员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还必须根据本国的国情出发,立足于城市环境污染的形成原因,探讨城市环境污染的治理措施,从而保证城市整体环境的生态效益性。
一、城市环境污染的成因
(一)城市能源结构长期不合理
我国长期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决定了我国能源结构的不合理性,相比国外发达国家,我国的一次性能源的占有比重过大,不仅不利于维持城市空气环境,还有可能造成雾霾污染,燃煤是造成城市雾霾污染的主要原因。此外,我国经济增长过度依赖第二产业,产业结构偏重,而化工行业和石油行业是工业废气的主要来源,由于化工行业的工业废气的种类较多,成分复杂,因此一定程度上给工业废气的治理工作提出较高的要求。同时,化工行业在日常的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的总量相当大,会给周边的环境造成破坏性的影响。一般来说,将工业废气按照成分的不同,分为固体颗粒粉尘污染物以及气体污染物两种。污染大气的颗粒物质按照来源性质的不同,还分为一次气溶胶性污染物与二次气溶胶性污染物。这两种气体污染物主要漂浮在空气中,如果含量超标,会引起严重的空气污染,从而影响城市的发展环境。
(二)城市水污染的成因
中国水资源总量位居世界第六位,但人均占有量却位居世界第109位。水资源匮乏在我国城市中也很常见,造成城市河流水污染的原因一般分为两类,第一,工业废水造成的城市河流水污染。第二,城市生活废水排放造成的城市河流水污染。不管是哪种原因,城市河流水污染都与城市人口的增加有不可分离的直接联系。由于城市发展的需要,一批外来人口涌入城市,不但造成了工业废水的增加,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生活废水的增加。工业废水对城市河流的水质量能够产生非常严重的影响,尤其对冶金、造纸行业来说,会给城市河流的自净化能力造成沉重的负担。雨后污染也是导致我国城市河流水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我国的空气质量标准较低,因此常常出现重金属超标的现象,这种现象也严重的影响我国城市河流水污染的防治工作。
二、城市环境污染的治理措施
(一)改善城市能源结构
为了实现对城市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首先要调整城市能源结构,降低一次性能源的比重,提高天然气、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比例,从根源上杜绝城市雾霾污染的产生。同时,还要对城市能源消费主体进行调整,对于空气污染严重的城市,如济南、北京、石家庄等雾霾严重区域的应该逐渐退出城市核心区,从而提高能源的清洁化程度。此外,结合空气污染治理技术,也能在短时间内达到净化城市空气,改善人们生活环境的目的。微生物分解法是未来工业废气污染治理的发展趋势,在目前的空气污染治理技术当中,微生物分解法是最为环保的一种,通过讲解污染颗粒的介质,从而达到对工业废气科学管控的效果。催化燃烧法是治理空气污染工作最常见的防治技术,具有价格低廉,可操作性强等特点,尤其对未完全燃烧造成的有机气体污染,有良好的治理效果。催化燃烧法的原理是通过将空气中的碳氢有机气体污染以及含硫有机气体污染进行化学分解,从而把影响城市环境的有害气体,分解为对自然无害的二氧化碳与水汽。
(二)噪音污染的治理措施
可在城市的居民区附近,设置绿化隔离带,从而消减噪声,减少噪音污染对城市居民的影响。此外,针对工业噪音污染,可在工厂机房的进风、排风通道加装消音片,分散噪音源,从而达到降噪的目的。针对交通噪声,相关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交通噪声的传播特点,采取合理的降噪措施,可以在公路的周边设置屏障,也可以在学校、医院等公共区域附近实施交通管制,从而减少噪音污染对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影响。
(三)水源污染的处理方案
水源污染的治理工作,需要按照每一个城市不同的污染状况,选择水源污染的治理模式。首先,要找出水源污染的源头,并建立水污染情况监测点,有规律的进行水污染情况的检测。对排污超标的企业,政府要严肃的予以惩罚,并且制定政策,促进城市水循环系统的健康发展。其次,还要进行水源污染检测方案的优化工作,针对不同城市的实际情况,开展差异化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地方政府也要加强环境管理部门的建设,从而对水污染严重的区域,开展持续的监控及管理,加快城市污染治理工作的进程。[3]
三、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环境污染具有差异性,不同的城市所呈现的污染情况也截然不同,因此要求环境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体系,能够针对不同的污染,选择合适的环境治理措施,促进城市的和谐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吴兵,刘艳君,包丽艳.吉林省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现状分析及治理措施[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2,(12).
[2]姜立杰.美国工业城市环境污染及其治理的历史考察(19世纪70年代―20世纪40年代)[D].东北师范大学,2012.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以来,通过国家的积极引导获得较大的发展,但在实际开展过程中仍呈现出不成熟的局面。本文从经济学角度分析环责险的供给与需求不足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我国应尽快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领域法律基础;政府积极引导并给予财政支持;保险公司从费率、承包范围等方面科学设计产品;加大宣传与舆论引导激发企业内在投保动机等策略,形成多方参与的环境污染保护机制。
关键词: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供给;需求;对策
一、从供给角度分析环责险存在问题
(一)保险产品设计存在缺陷,产品定价经验数据不足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保险公司经营时间较短,缺乏相应的经验积累,对于相关产品的经营技术比较落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相较之其他险种的产品设计难度更高,技术更加复杂,需考虑的因素更多。导致保险产品设计难度较高。加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保险公司中开展时间较短,缺乏事故发生的历史数据,精算师产品定价难度较高。此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本身也有着保险可保性不足,保险责任风险差别较大等内在缺陷。
(二)保险公司承保意愿薄弱,缺乏政府财政资金支持
环境污染责任险自身具有公益性的特征,保险公司在产品经营过程中,其提供的社会成本会高于给保险公司带来的经济成本。此外,在我国进行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对于绿色经济的关注力度不断加大,对于绿色经济的投入不断加大,但是对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关注力度较为欠缺,缺乏相应的财政政策的支持。
(三)风险赔偿责任较大,缺少完善再保险支持
再保险对于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分散具有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对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这样具有巨额赔偿责任的保险产品,只有通过再保险的合理风险分散,分担巨额赔偿责任,才能维持保险公司的持续稳健经营。而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经营仍处于起步阶段,再保险市场不完善,因此,导致原保险公司自身风险较大,导致对于风险的承保意愿较小。
(四)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多方面沟通机制
环境污染责任事件的评定涉及多方面的沟通协调,环保部门对于环境污染责任事件的处理,保监会对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监管评定,保险公司对于环境污染事件的理赔处理,以及对污染事件的评定,需要涉及较多机构与企业。但与此同时,缺乏相应的多方沟通机制,多方对于相应的责任评定沟通不畅,没有形成良好的沟通机制,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开展带来了相应的困难。
二、从需求角度分析环责险存在问题
(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广缺乏法律基础
我国现有法律分布较为分散,以倡导性条款为主,缺乏严格的法律赔偿的规定,缺乏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的专门性立法。新《环境保护法》涉及到环责险的仅有第52条的鼓励性投保条款,另外,过多使用行政手段强制投保不是长久之计,推动环责险还需运用市场机制形成内在动力。
(二)宣传力度不足,企业投保意识薄弱
推动企业积极主动投保形成内在激励是环责险长效发展之关键。就我国环责险试点开展情况来看,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约束力与宣传力度,部分企业存在侥幸心理尚未形成“污染者承担”的意识。而一些支付能力欠缺的企业更愿意压缩包括保费在内的经营成本而放弃投保。面对较窄的承保范围、较高保费、严苛的条款、以及未推行强制投保模式,致使企业主动投保意愿较低。
(三)公民损失追偿意识淡薄,法律观念缺失
西方发达国家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必要基础是有完善的经济追偿制度,而我国长期以来由于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公民对环境污染问题习以为常,当受到环境污染侵害时,很少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正是公民维护环境权意识淡薄,对于环境污染企业难以形成环境治理压力,排污企业免于承担经济赔偿与环境恢复责任,因而环责险需求不足。
三、环责险发展对策分析
(一)规范相应法律体系,完善强制投保法律基础
我国应尽快建立相对完善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体系,使制度运行有法可依。第一,可参考国外立法先进经验,增加明确细致的规定条款,以列举方式明确涉及到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二,完善强制投保法律基础,政府提供环境污染企业强制投保名录与相应处罚规定,增强法律约束力。第三,以《环保法》为基础,逐步完善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内的配套法律设置。在时机成熟时,可另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专门法律,以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二)健全政策扶持制度,帮扶环责险市场成长
对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开展过程中,对于产品自身公益性的特点,应对保险公司进行一定程度的补贴,以提高保险公司对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承保意愿。对承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财政补贴,从供给端提高产品的提供。当保险公司在产品经营稳定时,相应的政策扶持可以逐步退出,从而起到对于整个保险承保产业线的扶持,促进保险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
(三)完善产品设计,进行差别化费率定价机制
在当前对于被保险企业统一定价,有一定程度的不合理性,既降低了投保企业的投保积极性,也降低了保险公司的承保意愿。因此,需要对产品设计进行逐步完善,对于投保企业进行风险差异化定价。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面对不同企业的风险进行量化评估,确定相应的保险费率与保险保额,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产品设计更加合理可靠,提高产品整体的合理性与科学性。
(四)提倡绿色经济,提高企业投保意识
在调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向的背景下,提倡绿色经济循环经济成为国家倡导的重点。2015年下半年出台的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方案中,强调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因此,需要加大对于相关企业绿色经济的宣传力度,从需求端提高企业的投保意愿。
参考文献:
[1]李华友,冯东方.“绿色保险”的国际经验及发展趋势[J].Environ⁃mentalEconomy,2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