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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处置方案

时间:2023-07-21 17: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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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处置方案

第1篇

1.1编制目的

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机制。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制定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湖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方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对方案》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1.3事件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

1.3.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1发生30人以上死亡。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

1.3.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

1.3.3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市(州)行政区域纠纷。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1.3.4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下死亡;

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纠纷。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1.4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应对以下各类事件应对响应:

1.4.1全市行政区域内突发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应对工作;

1.4.2超出事件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的应对工作;

1.4.3跨县市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1.4.4上级部门需要协调、指导的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次生、衍生的环境事件。

1.5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减轻环境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污染、放射性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职能作用,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

3坚持平战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现有专业环境应对救援力量,整合环境监测网络,引导、鼓励实现一专多能,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环境应对救援力量的作用。

2组织指挥与职责

2.1组织体系

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组织体系由应对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指挥机构、应对支持保障部门、专家咨询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对领导机构和应对救援队伍组成。

2.2应对领导机构及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应对工作的方针、政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领导机构是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指挥部。统一负责领导指挥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认真落实市政府有关环境应对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其他应对救援任务。各有关成员部门负责各自专业领域的应对协调保障工作。

2.3综合协调机构及职责

具体负责突发环境应对事件应对工作应对响应的组织、协调和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综合协调机构是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指挥部办公室。

组织拟定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方案;统一协调较大、一般环境事件的应对救援工作;指导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部署全市环境应对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施工作;建立和完善环境应对预警机制。统一环境污染应对信息;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其他应对救援任务。

2.4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指挥机构

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的环境应对救援和保障方面的应对方案,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之间建立应对联系工作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并负责管理和实施,做好相关专业领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其他部门增援时,有关部门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指挥部提出增援请求。

2.5应对支持保障部门

各应对支持保障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保障工作。

2.6县市区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对领导机构

一般、较大环境事件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对救援指挥部。所有参与应对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必须服从现场应对救援指挥部的指挥。现场应对救援指挥部为参与应对救援的队伍和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机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环境应对救援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

2.7专家咨询机构及职责

聘请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大中型企业和军队有关方面专家组成。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工作;为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指挥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指挥部设立突发环境事件专家组。

2.8应对救援队伍

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救援队伍由各相关的专业应对救援队伍组成。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指挥机构组建相关专业的应对救援队伍。

3预防和预警

3.1信息监测

3.1.l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

3.1.2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

3.2预防工作

掌握全市环境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地区分布情况。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了解市内外的有关技术信息和形势动态,1开展污染源、放射源和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开展对生产、贮存、运输、销毁废弃化学品、放射源的普查。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方案。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方案。2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

3.3预警及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分别对应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突发环境事件。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按照相关应对方案执行。收集到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

县级以上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进入预警状态后。

1立即启动相关应对方案。

2预警公告。蓝色预警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黄色预警由市人民政府负责。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

4指令各环境应对救援队伍进入应对状态。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对所需物资和设备。

3.4预警支持系统

3.4.l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建立重点污染源排污状况实时监控信息系统、突发事件预警系统、区域环境安全评价科学预警系统、辐射事件预警信息系统、船舶污染事件应对设备库、船舶污染快速反应系统、长江、清江、黄柏河、沮漳河和香溪河环境监测系统。

3.4.2建立环境应对资料库。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数据库系统、生态安全数据库系统、突发事件专家决策支持系统、环境恢复周期检测反馈评估系统、辐射事件数据库系统。

3.4.3建立应对指挥技术平台系统。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建立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协调指挥中心及通讯技术保障系统。

4应对响应

4.1分级响应机制

市环保局及市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协调支援。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四级。超出本级应对处置能力时,按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对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对方案。Ⅲ级响应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指挥部决定,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指挥部办公室或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指挥机构组织实施。

4.2应对响应程序

4.2.1Ⅲ级响应时。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指挥部办公室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1开通与突发环境事件所在地应对指挥机构、现场应对指挥部、相关专业应对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

2立即向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指挥部指挥长报告。启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指挥;

3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和应对救援的进展情况;

4通知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通知相关应对救援力量随时待命,为事故发生地或相关专业应对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5派出相关应对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对救援。

4.2.1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指挥机构接到特别重大环境事件信息后。主要采取下列行动:

1启动并实施本部门应对方案。及时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指挥部报告;

2启动本部门应对指挥机构;

3协调组织应对救援力量开展应对救援工作;

4需要其他应对救援力量支援时。

4.2.3各县市区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响应。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应对响应行动。需要有关应对力量支援时,及时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指挥部办公室提出请求。

4.3信息报送与处理

4.3.1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

应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同时向上一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以直接报告市政府应对办公室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指挥部办公室。

1小时内报告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指挥部;重大(Ⅱ级)环境事件立即报告省政府,特别重大(Ⅰ级)环境事件立即报告国家环保总局,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

向省政府及省环保局报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

市级有关部门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较大(Ⅲ)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

4.3.2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捕杀或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

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对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核与辐射事件的报告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执行。其中。

4.3.3特殊情况的信息处理

或者事件可能影响到境外,如果环境事件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有境外人员。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送市政府应对办和市外事侨务办。

4.4指挥和协调

4.4.1指挥和协调机制

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对机构、救援队伍和事件所在地毗邻县(市、区)政府应对救援指挥机构。各应对机构接到事件信息通报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指挥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方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对和紧急处置行动。现场应对救援指挥部成立前,各应对救援专业队伍必须在当地政府和事发单位的协调指挥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专家组组织有关专家迅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应对状态时。提出应对处置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决策参考。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为环境应对领导机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各应对分队进行应对处理与处置;指导环境应对工作的评价,进行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环保、交通、长江海事、地方海事、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利水电等有关部门提供事件发生前的有关监管检查资料,发生环境事件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环境应对指挥部提供应对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供环境应对指挥部研究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

4.4.2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环境应对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

1提出现场应对行动原则要求;

2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对救援指挥部的应对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对力量实施应对支援行动;

4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7及时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对行动的进展情况。

4.5处置措施

1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按《市突发环境事件(监测)应对方案》组织实施;

2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按《市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方案》《市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对方案》《市城市供水系统事故应对方案》及相关水域水环境污染事件应对方案组织实施;

3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及石油天然气储运污染事件的处置。按《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对方案》《市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对方案》《市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方案》组织实施;

4船舶、港口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置。按《市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方案》《市水上搜救应对方案》组织实施;

5。按《市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方案》组织实施;

6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的处置。按《市农业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对方案》《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方案》《市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应对方案》组织实施;

7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放射性废物辐射事件的处置。按本方案和《市处置核与辐射、恐怖袭击的方案》组织实施。

4.6应对监测

并负责指导各县市区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应对监测工作。市环保局环境应对监测队伍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地环境应对监测工作。

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事件发生地的气象和地域特点。根据事件发生地的监测能力和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按照尽量多的原则进行监测,随着污染物的扩散情况和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适当调整监测频次和监测点位。

2根据监测结果。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决策的依据。

3应对监测具体情况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监测方案》

4.7信息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进行对外统一工作。

4.8安全防护

4.8.1应对人员的安全防护

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的特点。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对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4.8.2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对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

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隔离;

3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

4.9应对终止

4.9.1应对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对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

现场的各种专业应对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

4.9.2应对终止的程序

1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经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指挥部批准;

2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些应对救援队伍下达应对终止命令;

3应对状态终止后。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4.9.3应对终止后的行动

1环境应对指挥部指导有关部门及突发环境事件单位查找事件原因。

2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较大、一般环境事件总结报告。将较大、一般环境事件总结报告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指挥部办公室。

3应对过程评价。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

4根据实践经验。及时修订环境应对方案。

5参加应对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环境应对队伍维护、保养应对仪器设备。

5应对保障

5.1资金保障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救援经费按《市财政应对保障方案》执行。

5.2装备保障

积极发挥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量的基础上,各级环境应对相关专业部门及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增加应对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对监测和动态监控的能力,保证在发生环境事件时能有效防范对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5.3通信保障

确保本方案启动时环境应对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各专业应对分队间的联络畅通。各级环境应对相关专业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对指挥系统、环境应对处置全市联动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

5.4人力资源保障

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对各地所属大中型化工等企业的消防、防化等应对分队进行组织和培训,有关类别环境应对专业主管部门要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救援队伍;各县市区加强环境应对队伍的建设。形成由市、县市区和相关企业组成的环境应对网络,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5.5技术保障

组建专家组,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确保在启动预警前、事件发生后相关环境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建立环境应对数据库,建立健全各专业环境应对队伍,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和各县市区环保局随时投入应对的后续支援和提供技术支援。

5.6交通运输保障

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发生较大、一般环境事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保障运送应对救援人员、物资器材所需的车辆,保障应对道路的畅通;必要时,依法对相关道路采取交通管制,确保应对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对处置工作需要。必要时,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指挥部根据应对需要及时协调民航、铁路和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5.7医疗卫生保障

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各级政府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突发环境事故灾难的救治能力。

5.8生活保障

保障险区转移人员和救援人员所需的食物、饮品供应,突发环境事件事发地政府和事故单位。提供临时居住场所及其他生活必需品。

5.9应对避难场所保障

突发环境事件事发地县市区政府负责提供事故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

5.10宣传、培训与演练

5.10.1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编印、发放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公众防护“明白卡’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5.10.2各级环保部门以及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应加强环境事件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重要目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对处置、检验、监测等专业人才。

5.10.3各级环保部门以及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环境应对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5.11应对能力评价

并实现持续改进,为保障环境应对体系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对各县市区环境应对机构的设置情况、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队伍的建设和人员培训与考核情况、应对装备和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等,环境应对能力评价体系中实行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机制。市政府对各部门应对机构的建立与运行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价,市环保局负责定期对全市环保系统的环境应对机构、队伍建设和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环境应对队伍的应对能力进行考核和评价。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组织有关专家对受灾范围进行科学评估,突发环境事件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提出补偿和对遭受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建议。

6.2保险

要依法办理相关责任险或其他险种。应建立突发环境事件社会保险机制。对环境应对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可能引起环境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

7附则

7.1名词术语定义

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环境事件: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突发环境事件:指突然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环境应对: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分为三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和辐射环境污染事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包括重点流域、敏感水域水环境污染事件;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污染事件;突发船舶污染事件等。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主要是指生物物种受到不当采集、猎杀、走私、非法携带出入境或合作交换、工程建设危害以及外来入侵物种对生物多样性造成损失和对生态环境造成威胁和危害事件;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包括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辐射装置、放射性废物辐射污染事件。方案分类: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

避免重大事件的发生。泄漏处理一般分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处置两部分。应对监测:环境应对情况下,泄漏处理:泄漏处理是指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有毒气体等污染源因事件发生泄漏时的所采取的应对处置措施。泄漏处理要及时、得当。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可分为单项演习(演练)综合演习和指挥中心、现场应对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习。应对演习:为检验应对计划的有效性、应对准备的完善性、应对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对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对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

以上”含本数,本方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下”不含本数。

7.2方案管理与更新

部门职责或应对资源发生变化,随着应对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或者应对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修订完善本方案,报市政府批准。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7.3.1奖励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救援工作中。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任务。

2对防止或挽救突发环境事件有功。

3对事件应对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3.2责任追究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中。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

2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方案。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

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方案。或者在事件应对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盗窃、贪污、挪用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

6阻碍环境事件应对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其他对环境事件应对工作造成危害的行为。

第2篇

公路运输引起的环境污染主要有以下特征:形式多样性:危险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腐蚀品、易燃爆炸等污染事故。发生的突然性:一般环境污染是固定污染源排放引起,而公路运输引发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是流动的,无固定的污染源和排污方式,事故发生突然,不可预测。发生的不可控性:当前各辖区交通便利,运输发达,每个辖区公路运输线均较长,公路运输中引发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在长距离的运输线上无法控制。危害的严重性:一般固定环境污染多产生于企业生产过程中,随着生产周期连续或者间断排污,每个企业都有污染处置和应急措施,发生环境污染,可采取停止生产或者应急设施处置。只要采取措施得当,其危害性不会太大。而公路运输中引起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往往在极短时间内一次性大量泄漏环境污染物,短期内无法控制,无相应的污染处置设施,破坏性大,损失严重。处置的困难性:由于事故的事发突发,其污染物又无相应处理设施,所以很难在短时间内加以控制,加之污染面处于交通线中,其复杂的周围环境又给处置带来了困难。

2.公路运输中引发的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存在的问题

2.1应急联动管理权不确定

应急联动在处理危机事件时基本上实行“按灾种,分部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一方面,各职能部门只对涉及各自领域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响应处置,当公共危机处于多个领域交叉时,各部门在公共危机的管理权认定往往存在争议,各职能部门谁也不愿意牵头,“三不管”状况时常在应急处置中发生。另一方面,对于事故的预测以及其性质、发展和影响的判断,往往无法马上确定归属于何等级别响应、何等部门职责,也是导致管理权不确定的重要原因。

2.2应急联动不畅

地方各部门实施的“分工负责”制,由于地方党政领导对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单位的协调督促不够,致使应急联动的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未从全局观出发,只片面应对属于本部门的突发事件,与其他部门配合协调不够。当发生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应对的“综合性”突发事件时,各部门各自响应、各自为政,互不配合。特别是当部门之间的职责相互交叉时,部门之间相互推诿,以致延误最佳解决突发事件时机。且各部门应急管理资源难以有效调动和利用。以至于出现了“不联不动、联而不动,联而慢动、联而乱动”的局面。

2.3应急联动体系建设落后

公路运输引发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滞后,缺乏专有的协调联动的建设体系。地方应急主管部门都编制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然而这些预案只从宏观上作了一般指导,具体可操作性不强。而各部门应对的公共综合危机应急预案只从各自领域出发,未从各部门职责相互交叉以及部门分工协调入手,致使各部门预案分布零散,整体性和规范性不强,应急联动协调规定不够具体,相互之间缺乏衔接甚至矛盾的情况,其效力还远远达不到联动效果。

2.4应急处置人员在环境保护意识薄弱

公路运输中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和消防人员一般首先赶到现场,现场应急处置多数采取消防水措施。一些污染物随着消防水流入事故现场附近农田、河流或者饮用水源,造成次级环境污染事件。现场处置人员环保意识薄弱,处置措施单一和粗放,未考虑次级污染后果,往往在处置过程造成更大环境污染。

3.公路运输交通事故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对策

3.1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的机制

危险化学品因涉及不同的管理部门,难以采取联合执法查处行动。因此,必须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使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认真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口品运输规定。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是一项重要的环境管理手段,环境部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后管理工作的重点。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宣传,加大监管的力度,规范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的转移行为。

3.2加强多部门协助处理和应急联动机制

环境污染事故处置工作是全社会共同协助处理的大事情,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境污染事故处置中紧紧地与安全生产、公安、消防、卫生、气象、国土资源、海洋、渔业、交通、铁路、水利、海事、通讯等部门建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反应和处置支援网络,切实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

3.3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环保部门根据自身组织指挥、情况处置、车辆保障、通信保障、器材保障和网络建设等方面设有的具体方案,建立多部门协调处置突发性环境事故的应急预案,确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协调一致,一声令下就能迅速行动。

3.4加强信息网络软件和应急设备硬件建设

一是要改进通信手段,进行无线上网,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建立信息基础数据库,为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加大对应急监测仪器设备的投入力度,确保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快速监测,为负责处置的环境管理部门快速提供决策。

3.5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应急处置工作人才的培养是完成各项任务的关建。在抓好理论基础知识学习的同时,注重在实战中培养人才,不断总结实战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结论

第3篇

关键词: 地理信息系统; 环境应急监测;应急指挥系统;环境污染; ArcGIS

中图分类号: X83 文献标识码: A

ArcGIS地理信息系统正在各行各业大展身手,为了实现环保行业的信息化,建立符合信息化发展需要,满足环保有关部门的管理需求,为环境管理者提供信息化保障,现在提供一个基于GIS平台作为实现信息交换与共享的平台的架构系统。选用GIS技术作为信息平台的载体,不仅能够实现对污染企业、公共设施等可视化管理和分析,更能实现统一的信息交互模式,同时还针对环保部门的紧急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与指挥、应急、处理提供了先进的技术手段和决策支持。

1、 总体设计

1.1 实现数据资源的管理维护: 建立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库和市政设施资源等数据库, 为市政设施管理和养护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 实现系统数据的动态更新维护机制, 并为系统数据库扩展预留接口。

1.2 实现查询统计决策分析功能: 通过各种查询、统计、专题图和报表输出功能, 为用户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查询检索和统计分析服务。

1.3 实现数据共享交换功能: 通过地理空间数据标准与数据共享交换技术, 达到与其它系统的数据共享,实现一数一源, 一源多用􀀁的数据交换共享机制。

2、系统特点

2.1 GIS 系统通过与环保平台业务系统的紧密结合, 发挥出了空间信息相比传统数字信息的强大优势。构建一个以环境监测等信息综合管理查询于一体的信息平台, 大部分业务数据都与空间信息相关, 通过GIS 平台能更好地分析、展示相关信息管理数据之间的联系, 为管理层决策提供更好的服务。

2.2系统基于面向对象的建模方法和3 层体系结构进行设计。编程实现在面向对象技术基础上, 采用组件( Component Based Development) 开发技术, 将底层模块封装为应用组件, 通过应用组件的组合搭建系统, 以实现软件模块的重用和软件的共享。GIS 应用系统的开发也是基于组件技术实施的, 这样可以方便地实现各功能子系统的一体化集成。

2.3 以关系数据库为中心的数据管理模式: 采用关系型数据库和空间数据引擎技术进行海量空间信息管理, 统一管理业务所涉及的所有空间数据图层, 满足空间数据工业化标准、TB 级数据管理, 高性能空间数据访问的要求, 提供基础空间信息的支持。

3、应急监测与指挥系统的系统需求与流程分析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与指挥系统要求实现计算机网络环境下重点危险源、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管理,为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管理,以及应急指挥提供先进的技术手段和决策支持。

3.1 重点危险源的管理。生产企业集中存储的危险物品、工业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原料、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都是危险源。对危险源可以通过建立数据库来管理。在数据库中记录危险源的地理位置、现存的污染物或者危险品和在特定条件下可能产生的污染物的名称、性质和来源、环境事故发生影响的范围、危害程度以及存储量等信息,实现对风险源的属性信息和地理信息查询,生成针对特定风险源的突发环境事故的应急防治办法及处置预案。

3.2 化学危险品的管理。能够造成污染的物质就是危险品。需要给危险品建立数据库,记录危险品的名称、理化性质、健康危害、监测方法、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应急处理处置方法、实验室监测方法及用到仪器设备,实现计算机的快速检索和查询。

3.3 危险品的应急检测。发生突发性环境事故后,要求迅速查明该污染物的信息,为下一步的工作做好准备,污染物或危险品的监测有多种方法,不同的方法使用的检测仪器及原理也不同,可以将这些方法录入数据库,并配以相关标准、规范等参考文件,以备查询和检索,为污染物的监测提供帮助和辅助手段。

3.4 危险品的预警管理。某些危险品、危险源在特定的气候状况下,发生污染事故的频率较高,因此在这种特殊的天气条件下,应当能够查询出该种危险品,向有关部门发出预警信息,提高警惕,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3.5 决策支持与部门联动。当发生突发性环境事故时,要求环保部门迅速做出对策,有效的处理突发事故,最大限度的拯救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在这种情况下,要迅速的调集相关人员,同时咨询专家做出决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一旦发生,一般靠某一部门或单位是无法快速有效地妥善处理的,因此,到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应立即启动相关预案,及时上报当地或上级政府部门,由政府牵头,各部门协同作战。因此系统应具有应急预案、决策支持、部门联动、现场监控等功能,以辅助领导进行决策指挥,减少损失。

4、数据库设计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警网络系统主要管理的数据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环境专业空间数据、危险源数据、危险品数据、监测分析方法数据、应急监测联络组织数据、环境应急专家数据、应急监测车辆数据、应急监测数据、气象监测数据、应急事故处置预案数据、环境应急事故管理数据、环境污染事故案例数据管理、环境污染事故预警系统数据、环境污染事故污染扩散分析模型数据、污染扩散模拟事件数据等。这些数据中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环境专业空间数据可以通过GIS平台和关系数据库来进行管理,使得这些地理要素的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相互关联匹配。对于其它的数据可以使用关系数据库直接进行管理。在数据库设计过程中要遵循数据库的设计原则,可以采用实体- 属性(E- R)方法进行设计。

4.1 系统的开发平台和开发工具

系统的开发平台采用了ArcGIS平台,ArcGIS软件平台是一套全面的、完善的、可伸缩的GIS软件平台。在系统的开发工具方面,.NET在进行GIS应用开发和网络应用程序的开发时具有极大的优势,所以系统开发的主要工具是.NET。

4.2 系统实施方案

4.2.1.系统集成方案。系统利用GIS通用平台与数据库管理集成框架实现系统各功能模块,并采用了应用集成和组件集成的集成方式将各个功能组件组织在一起。

4.2.2 数据访问方案。对数据的访问使用的数据缓存技术,加快了交互速度和系统的响应速度。

4.2.3 数据交互与网络拓扑方案。整个系统运行于无线CDMA网络上。根据系统的组成结构,系统分为本地版和中心版,本地版和中心版的区别在于本地版只是关注本监测车的数据,而中心版需要监控整体的应急指挥状态。而总体数据的传输是基于数据采集通讯模块,通过该模块实现了数据库间的传递。中心版系统与监测车之间以及几台监测车之间基于无线网络进行连接和通讯,同时与数字采集通讯系统形成逻辑连接关系。

5、系统功能模块

系统的功能模块主要有:重点危险源管理子系统、化学危险品管理子系统、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子系统、环境应急指挥管理子系统、污染扩散模拟子系统、车载导航子系统、环境无线视频监控子系统、车载气象监控子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子系统。

系统组成如图4所示:

5.1 点危险源管理。对企业的危险源进行备案管理。当事故发生时,可以通过GIS地图查询事故发生点周围危险源分布位置、企业信息、危险品储备情况,为事故的处置提供全方位危险源信息。

5.2 化学危险品管理。对危险品的种类、毒性和理化性质等相关信息进行存档和管理。可帮助应急监测人员快速锁定污染因子,完成应急监测任务,并在最短的时间以最安全的方法控制污染,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保护环境,又可作为应急监测人员日常知识储备、提高应急监测人员专业素质的必要知识库。该子系统储备了包括优先污染物在内的1300多种危险品的主要标识、理化特性、健康危害、应急处置方法、人员防护、应急监测方法、实验室监测方法、相关标准、毒性、对环境的影响等信息,还收集管理了大量的有关危险品相关知识、标准等信息。

5.3 环境应急预案管理。提供完整统一、切实可行的预案模板,可以联系GIS电子地图进行预案查询管理。境应急预案是快速、高效集中调度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和力量,在最短时间,以最小的代价保护人民生命财产、降低环境污染的保证。因此,制定切实有效的环境应急预案和在最短时间内启动、执行环境应急预案具有重要的意义。

5.4 环境应急指挥管理。提供人员、组织、技术等辅助决策信息,辅助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环境应急指挥管理是以事故管理为导向,将环境应急监测、应急事故指挥处理及应急监测资源整合到一起,充分发挥监测中心的职能,提高环境应急监测管理及应急事故处理水平。主要功能有:应急监测专家管理、应急通讯录、应急事故记录、应急事故查询、污染事故案例库管理等。

5.5 污染扩散模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在运输、生产、储存中由于疏忽或操作错误可能引发泄露、燃烧、爆炸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会给公众的人身安全带来严重危害和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分析和预测出事故影响和损害的范围,就能为事故处理部门快速作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减缓措施提供数据的依据,将事故带来的人员和环境危害降低到最小。

6、结语

众所周知,环境保护所涉及到的研究对象和研究领域非常多,主要针对水,大气,绿化、城建、湖泊、海湾、海洋等等进行各个方面和角度的分析和预测等等,而GIS的应用正好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优秀的平台和解决方案。本文通过对基于GIS信息系统的架构设计阐述了基于GIS平台下,利用数据库和网络技术整合各类设施与信息资源, 建立统一的资源数据库, 并将信息资源完整、准确地定位于设施相关的地理环境中, 通过GIS 技术与业务紧密结合, 为各管理部门提供了直观、高效、便捷、综合性的管理手段, 有效提高了管理部门的管理效率。

尽管GIS在环境领域的应用还不算深入,但是成效是显著的,随着新技术的发展、应用的深入,GIS必将在我国的环境保护领域做出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

1辛琰.环保应急指挥系统中车辆监控调度的研究与实现[D].中国海洋大学,2008.

2刘振声.环保GIS的设计与实现[D].信息工程大学,2010.

第4篇

关键词:环境监测;污染事故;危害影响;处理措施

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迅速不断发展时期,随着生产活动的日益频繁,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因此,加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研究其处理处置措施,是环境监测与环境保护领域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1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类型与特征

1.1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类型

1.1.1 剧毒农药和有毒化学品的泄漏、扩散

一般指有机磷、有机氯等农药因贮运不当或翻车、翻船造成泄漏及保管不当引起的泄漏,这些物质一旦泄漏扩散不仅会引起空气、水体、土壤等严重污染,甚至还会致人畜死亡。

1.1.2 易燃易爆物质的泄漏、爆炸

由煤气、石油液化气、苯、甲苯等挥化性有机溶剂泄漏而引起的这类环境污染事故不仅污染空气、地表水和土壤,而且这些气体浓度一旦达到极限后会发生爆炸。

1.1.3 溢油环境污染

指在油田开采与运输过程中由于井喷泄漏及其它意外造成的原油环境污染事故。此外,炼油厂、油库、油罐车漏油引起的油污染也时有发生。

1.1.4 非正常大量排放废水造成的污染

指含大量耗氧物质的城市污水或尾矿废水因垮坝突然泻入水体, 致使某一区域或流域水体质量急剧恶化给居民饮用水、工业用水、渔业用水造成困难的环境污染事故。

1.2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特征

1.2.1 事故形式多样性

由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有多种类型,所含的污染因素也比较多,因此其表现形式也是多样化。另外,在生产、运输、贮存、使用和处置的各个环节均有发生污染事故的可能。

1.2.2 事故发生的突然性

一般的环境污染是一种常量的排污,有其固定的排污方式和排污途径,并在一定时间内有规律地排放污染物质。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则不同,它没有固定的排污方式,往往突然发生,始料不及,有着

很大的偶然性和瞬时性。

1.2.3 事故危害的严重性

一般的环境污染多产生于生产过程之中,排污量少,其危害性相对较小,一般不会对人们的正常生活与生产秩序造成严重影响。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是瞬时内一次性大量泄漏, 在很短的时间内往往

难以控制,因此其破坏性强,污染损害严重。

1.2.4 事故处理处置的艰巨性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涉及的污染因素较多,一次排放量也较大,发生又比较突然,危害强度大。处理处置这类事故必须快速及时, 措施得当有效。因此,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监测,处理处置比较一般的

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更为艰巨与复杂,难度更大。

2应急监测与处理处置措施

2.1 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与处理处置

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的突发性、持续性和累积性决定了环境监测任务的困难程度。当发生污染事故时,有毒化学品的污染程度和范围具有很强的时空性,所以对污染物的监测必须从静态到动态。

应急监测技术主要有以下几种。

(1)试纸法;

(2)水质速测管法;

(3)气体速测管法;

(4)便携式分析仪器测定法。

对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采取的处理处置措施是首先使吸入有毒空气的中毒者马上离开污染区,严重者就医诊治。现场工作人员应佩戴好防毒面具与手套, 将污染物扫起至空旷地方深埋或收集后送回生产厂处理。若发生火灾,可用干粉、二氧化碳或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

2.2 爆炸性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与处理处置

经常发生的爆炸事故多是物质的化学爆炸。化学爆炸过程有极快的变化速度、可产生大量的热和形成气体产物等3 个基本特征。

2.2.1 应急监测方法

现场监测的目的是迅速判断是否存在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范围。这对判断事故性质、事故能否再次发生或对人体的毒害程度等至关重要。检测事故现场环境中的有害气体,检测管分析技术已受到各方面的极大重视。它具有简便、快速的特点,适于现场测定,而且采样和测定一步完成,简化了分析步骤。

2.2.2 处理处置措施

发生有毒气体爆炸,应立即打开门窗通风,人员迅速撤离现场,有伤者和中毒者及时抢救;若伴有火灾发生,应急处理人员扑救时要戴好防毒面具,穿好化学防护服。

2.3 溢油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与处理处置

石油工业中的原油、燃料油、成品油在勘探开发及产品运输过程中, 对周围环境均存在着潜在的威胁。一发生溢油事故就对陆地或水面造成严重污染。

2.3.1 应急监测方法

采集具有代表性的水样与土样。现场采用红外分光测油仪对样品进行测定,现场测定与化验室测定相结合。

2.3.2 处理处置措施

采取措施降低溢油量,包括关闭产生溢油的各种阀门,修补管线。使溢出的油品局限在某一区域内,利用低洼地形汇集或进行堵截,防止外流、外溢。在条件合适情况下,就地燃烧。该措施除油效率高,

无须转运储蓄,适用性强,环境影响小。

2.4 农药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与处理处置

农药属于有毒化学品,在其生产、贮运、应用等每个环节都潜在着对人类生活及生态环境的污染危害。农药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的目的就是应用相应的分析测试技术快速确认污染物类型及组成, 为事故

应急处理处置提供依据。

2.4.1 应急监测方法

(1)比色法。具有简单、快速、灵敏度高的特点,特别适用于微量组分的测定。

(2)紫外光谱法。利用有机化合物吸收紫外光的特征,对有机农药进行定性、定量及结构分析。

(3)气相色谱法。这种方法应用范围广、分离效能高、分析速度快,分离测定可一次完成。

2.4.2 处理处置措施

现场人员应配戴防毒面具及防护服, 尽快完成现场采样分析,以便迅速制定污染清除处理方案。及时组织疏散污染区域中将遭受污染的人员, 并根据污染程度设置警戒区域。对于事故现场清除的大量

污染物及处理物,应采用焚烧、生物处理、物理化学处理后再采用陆上抛弃处理法集中处理。

3 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危害及其影响

3.1 生命威胁与健康影响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重要危害之一是对事故现场人员的生命威胁, 一些重大污染事故都有人员伤亡。事故不仅对在事故现场的人员造成严重危害,而且还有可能对未直接暴露在事故现场的人们的身

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3.2 经济损失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不仅直接经济损失巨大,而且污染后的长期整治和恢复仍需要花费可观的费用,其间接经济损失也是非常巨大的。

3.3 易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

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后,会对污染区附近的居民造成心理影响与压力, 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与生产秩序。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与人员伤亡可能引起污染纠纷,造成某种混乱,危害社会治安。对引起大量人口被迫迁移的重大事故, 可能会带来相关的社会问题;某些污染还可能会引发国际间的污染纠纷。

3.4 生态环境遭严重破坏

重大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强度很大,往往会使某一区域的生态失衡,有的甚至造成长期的危害,致使生态环境难以恢复。

4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的指导思想

4.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首先强化预防措施, 尽可能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的污染事故力争减少并消除污染事故的危害。做到事前预防、事中应急、事后监测并作出安全评价。

4.2 就近应急,建立应急监测网络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有来势迅猛, 去得也快的特点,因此应贯彻就近应急的原则。即以各地环境监测站为基础就近应急,同时建立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省级站为支援、支持系统的应急环境监测网络。

4.3 加强应急监测的能力建设

做好装备、技术、人员等储备。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能快速判断污染物种类、污染物浓度、污染范围及其可能的危害。组建专业应急监测队伍;加强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与实战演习,强化应急反应能力。

4.4 提高应急监测水平

重点解决环境应急监测中检测手段、仪器、设备等硬件技术。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污染因子的特性, 建立环境污染事故数据库及事故处理处置的查询系统,为实施污染事故的处理处置提供依据。

5结论:

总之,对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不仅要解决应急监测及处理、处置,还要实行紧急救援与做好善后工作,把污染事故的危害减至最小。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处理处置、紧急救援与善后处理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在各级政府部门统一领导下,协调各方面人员密切配合行动,建立起由部队、公安、消防、卫生、安全、环保等部门参加的通讯、指挥、监测、救援的整体应急系统。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一旦发生污染事故,保证该系统能快速有效运行,全方位开展救护工作。

参考文献:

1 胡望钧.常见有毒化学品环境事故应急处置技术与监测方法[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3.

2 吴鹏.环境监测原理与应用[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

第5篇

关键词: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突发性

1概述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环境突发性污染事件时有发生,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环境破坏。据环保部通报的数据显示,2015全国共发生各类突发环境事件330起,其中重大事件3起,较大事件5起,一般事件322起,突发事件总体较2014年减少了141起,下降幅度较大。但在已经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中,环保部直接参与处置的82起。环境突发事件发生总体数量虽然下降幅度较大,但与普通环境污染不同的是,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突发性,各种污染物会在很短的时间里向事故发生周边扩散,这种事故发生的突发性、不确定性等特点,要求及时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帮助人们及时掌握事故发生后环境受污染程度。为此,我国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使我国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体系更加完善,监测效率极大地得到了提升,为相关部门开展环境应急监测提供了现实依据和制度保障。

2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及应急监测

2.1突发环境事件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并因此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在短时间里造成事故发生周围的大气、水体、土壤等介质发生污染,降低周边环境质量,有重大社会影响及公共安全、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突发性事件。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突发环境事件又被分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核与辐射污染事件。2015年发生的3起重大环境突发事件,造成了4人死亡,81人入院治疗,影响事故发生地周边居民饮用水安全。

2.2环境应急监测应急监测是指环境应急情形下,为了进一步查明和发现环境污染情况,以及环境受污染范围所采取的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等,主要监测突发事件发生后环境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和受污染范围等。环境应急监测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和相关机构在短时间里掌握突发事件发生后周边环境受影响情况。

2.3应急监测响应原则。市级环境监测站作为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专业性环境监测机构,在突发性环境事故发生后应首先把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众健康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在行动上要坚持统一指挥和调度,坚决落实局部服从整体、部门服从全局的原则,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故时,能够在极短地时间里迅速、有效地作出应急响应。完善应急快速反应机制,加强日常应急演练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强化应急突发环境应对中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储备,切实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原则做好环境突发事件中的应急监测工作。

3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对策

3.1做好应急监测准备工作

3.1.1建立风险源数据库

掌握好辖区内重点化工企业、危化品运输单位、水源地周边企业等环境突发事件容易发生点,做好备案和风险评估工作,并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及时制定相应的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定期做好方案的修缮,建立辖区内重点污染源的分布图,其中,应急预案的制定至关重要,是后期一旦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后及时启动应急监测的重要依据,其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应急监测预案编制依据、应急监测组织机构组成、应急监测机构应承担的职责内容、应急监测各项准备和事故预警、应急预案启动程序、适用范围、具体要求、应急预案终止及信息报告的、追责和以及必备保障措施等等。

3.1.2配备好应急监测装备

环境应急监测需要各种技术和设备保障,因此,要做好日常的应急装备配备,一旦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后能够在第一时间里发挥设备的应用功能。设备包括采样仪器、监测设备、安全防护器材、交通运输工具等。例如,监测试纸、快速在线监测仪器、防毒呼吸器、报警指示标志、防护安全带、对讲机、应急监测车等。

3.1.3掌握应急监测技术主要是针对突发环境事故发生后及时确定监测点位和监测频次。例如,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根据现场的实际状况,做好点位的设置和数量的确定,结合事故的不同特点和类型,以及事故周边的气象条件、人口分布和影响区域等,确定相应的监测点位,尤其是居民点和农田、饮用水源地等要重点关注,做好环境敏感区的监测工作。此外,环境监测频次也是要根据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污染状况来确定。例如,在事故发生之初要适当加大监测频次,待掌握现场污染变化规律和特征时,再适当的减少相应的监测频次。

3.2做好现场应急监测实施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监测小组,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制定详细监测方案,并做好取样、送样、分析、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写等。首先是及时成立应急小组。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是一项系统性、复杂的工作,在接到污染事件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里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事故调查、应急监测等小组,并向上级机关做好报告,通知周边区域或下游受污染或可能受污染地区,并在最短时间里赶到事故发生现场。其次是做好现场调查和危险处置。应急监测人员赶到现场后要立即对现场进行全面的调查,并快速判断污染物的种类、范围、影响区域,划定隔离区域,及时发出环境预警。做好现场采样、送样、分析等。现场人员要严格按照应急监测规范和应急方案的要求进行,做好样品防护和保存,贴好标签记录。样品在运输环节要防止因保存不当造成样品性质发生变化影响监测结果。此外,还要做好数据处理和报告环节工作。按规范填写原始记录,以及有效数字的修改,原始记录要按照三级审核后方可上报。

3.3做好事故消除后的跟踪

监测事故应急状态消除后,要进一步做好跟踪监测完善,例如,根据现有应急监测所获取到的数据准确的预测和判断污染物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并及时上报此次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动态风险评价,做好环境污染状态后续的跟踪监测,并将整起事故发生后以及整个应急监测过程中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的整理、归档和分类。在环境应急监测终止后,后续跟踪监测主要是对本次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生态环境影响作出客观评价,并突出相应的环境恢复建议,对因事故可能造成的环境中长期性影响要做好后续的持续跟踪监测和评估。此外,还要加强日常的应急监测技术培训,提升环境监测人员应急监测知识的应用能力和水平,尤其是要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实战模拟演练,提升监测机构应急响应能力。政府环境保护相关部门要加大环境应急监测的资金支持力度,拨付专项应急经费,加大环境监测机构的人员编制,为环境应急监测提供财力、物力和人力支持。加强环境监测部门与相关部门日常联系,如消防、气象、公安、医疗、宣传等部门,通过加强部门之间联系,一旦发生突发性环境事件后能够整合各方力量,形成环境监测整体合力,提高环境监测结果的科学性,共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参考文献

[1]刘德生.环境监测[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1

第6篇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5)04-0186-02

1引言

随着我国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现代化养殖、种植业的发展,依靠就地消纳的传统处置的方式来处理农药、化肥、畜禽粪便等固废可能直接导致环境污染甚至引发环境风险事件。因此本文分析农村固废污染源类型,突出当前治理重点,发挥农村现有设施及组织管理优势,提出渐进式解决方案,为有关治理决策提供参考。

2农村固废污染源分析

2.1生活垃圾

农村生活垃圾中包括餐厨固废、粪便等有机垃圾,占比约55%,目前北方地区依靠耕种土地可以有效地进行消减,不过旱厕作为有机垃圾的集中点目前尚未得到有效关注,多数旱厕未经有效防渗处理,可能导致地下水尤其是浅层地下水中粪大肠杆菌群等指标超标。灰渣来自农村生火取暖,目前多数用于庭院道路的铺垫。生活用品包装、废旧编织物等虽然产生量较少,但大都被直接随意丢弃甚至焚烧,影响环境卫生并造成污染。废旧家电、金属品大都被变卖回收。电池、灯泡等生活垃圾大都被随意丢弃,对环境有一定的污染。

2.2种植业固废

种植业固废主要包括农药、化肥包装瓶(袋)、过期药品、废旧塑料薄膜、秸秆、谷壳等,其中包装瓶(袋)、过期药品、废旧塑料薄膜大都被随意丢弃,具备再生利用价值。秸秆等的传统处置方式以焚烧为主,尤其是病虫害较重的时期,焚烧处置更为普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较重的污染。

2.3养殖业固废

近年来农村庭院式的养殖模式逐渐向规模化养殖方向发展,固废主要包括粪便、病死畜禽、疫苗药剂和饲料包装等。近年来北方地区规模化养殖场在国家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下沼气池、干清粪等新型治污设施得到了普及和推广,并逐渐向有机肥利用的方向发展。但仍然有水清粪直排和粪便堆积河滩地导致河流污染的问题发生,汛期一些养殖聚集区附近河流断面氨氮等特征污染超标直接与之相关。病死畜禽除卫生防疫需要关注外,从环境角度出发也需要得到有效的引导。疫苗药剂和饲料包装的处理也同样需要关注。

3农村固废突出问题分析及建议解决方案

从我国北方农村固废处置现状出发,考虑潜在环境危害和治理紧迫性可将突出问题分类总结如下:

3.1农村旱厕污染问题

旱厕治理问题应分类进行,对于近郊农村和村镇中心区等人口集中区,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发展规划,配套建设上水下水管线及污水治理设施,逐步取代旱厕。对于农村分散住户,政府应当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居民对旱厕进行防渗处理,并提供可行的改造方案,指导建设改造工作,对取用浅层地下水的地区政府应当给予一定的补贴,对饮水已受到污染的住户应接通自来水或取用达标的深层地下水。

3.2可回收生活垃圾

生活用品包装、塑料薄膜等塑料制品以及废旧编织物、金属制品、纸制废旧灯泡、电池等均属于可回收固废,目前村镇居民由于大都远离城市工厂,因此旧物回收方式成为关键问题。而回收方式是否成功的关键在于居民的积极性是否被成功调动,因此,可以探索可回收废旧物品换生活必需品等物品的回收方式,引导居民进行收集分类,集中外运处理,政府做好宣传、组织、监督工作,并予以适当补贴。

饲料包装、农药化肥包装也具有再利用和回收价值,政府部门和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应当起到种植、养殖户与有关供应厂家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行包装再利用回收工作,并探索通过再回收和批量化采购降低种植、养殖户的采购成本,让饲料包装、农药化肥包装得到充分利用和有效处理。政府部门和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还可以通过登记购买售卖信息有针对性地加强农药化肥施用的指导,避免不当使用。

3.3需要特殊处理的固废

过期的药剂、病死畜禽尸体有明确的收集处理要求,随意丢弃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病原菌传播,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宣传引导和监督,确保这部分固废得到有效处置。

3.4秸秆等焚烧问题

要改变现有种植习惯,减少大气污染不仅仅需要法律层面的约束,同样需要为农民提供切实可行的替代应对方案,例如推广土地流转,增加集中耕作面积,将秸秆等通过大型耕作设备直接粉碎还田。研究推广秸秆能源化、饲料加工等。对于短期内无法有效利用的地区,政府部门应当加强普法教育,避免秸秆等的大规模焚烧。

3.5畜禽粪便

规模化养殖企业逐渐取代了传统的庭院养殖,这为畜禽污染的治理提供了基础条件,规模化养殖企业利用沼气池等畜禽粪便处置设施和干清粪等养殖手段可以有效控制畜禽粪便的污染,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推行有机肥制造将更加有效地对畜禽粪便进行处理。环境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随意堆放畜禽粪便、偷排养殖废水企业的查处力度,畜牧等技术指导部门应当根据土地对畜禽粪便的消纳能力,合理规划产业分布,推进规模化养殖场及配套设施的建设。

第7篇

一、工作内容

在20*年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果的基础上,以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推进建设项目和污染源监管为重点,下大力气削减污染物的排放量,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同时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巩固珠江水环境整治成果,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监督,彻底清理禁养区畜禽养殖业。重点内容如下:

(一)继续解决工业园区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力问题。一是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污染物削减未达到要求的工业园区不得批准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的停止建设。二是对污染治理设施未建成,擅自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生产,给予高限处罚。三是对未按规定申请“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生产的违法排污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四是对园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而没有建设污水处理厂,擅自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生产。五是对园区内依法配套建设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的,要限期治理,逾期不能达标的要停产整治,同时,责令入园企业限产限排。

(二)继续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全面排查。一是制定并实施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规划,科学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规范化的保护区标志。二是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年以来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一律停业(产)或关闭;对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进行全面清理。三是对影响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水质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完善饮用水源应急预案和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大对西江、北江重要江河沿岸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排污企业的执法力度。四是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饮用水污染问题的整治力度。彻底清理禁养区畜禽养殖业,清除各种威胁饮用水安全的隐患。

(三)继续加强对重污染行业环境隐患排查工作。开展以火电、石化、有色金属、电镀、制革、印染、造纸、化工、水泥、陶瓷、核与辐射等行业为重点的环境安全大检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加大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力度,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

(四)建立健全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制订和完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五)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严格在役核设施的安全监管;推动核设施退役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开展伴生矿放射性污染和电磁污染检查。

(六)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强化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的查处力度,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案件。对环境违法行为,除要追究违法企业的法律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对整治不力、拖而不决、行政干预或者行政不作为,严重影响党群关系或社会稳定的,要按监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给予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重点查处危险废物违法排污行为。严肃查处违法收集、贮存、运输、转移、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行为,尤其要加强对废物集中处理地区、危险化工品生产企业、医疗废物产生、收集、处理单位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废弃危险化学品随意弃置或不处置的,责令改正并处罚金;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依法限期治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措施保障

(一)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冯永康副区长任组长,区环保、行政执法、发改、经贸、监察、司法、卫生、公资办、工商、安监、质监等11个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南海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在区环保局设立办公室(联系人:邓浩,联系电话:86393660),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区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以及各种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移交和移办制度的落实情况;按照专项行动信息管理的要求,定期上报和通报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公布查处情况。在专项行动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具体分工如下:

区环保局: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排污和其他环境违法行为,并联合经贸、卫生、公资办、安监等部门开展对企业环境安全的培训;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公布查处情况。

区发改局:负责跟进和综合协调重大项目建设,牵头负责火电、水泥等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跟进环保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执行情况。

区监察局:负责督促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强执法监察,保证国家和省环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

区司法局:负责组织环保法制的宣传教育活动,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法律帮助。

区工商局:负责协助执行政府对违法企业下达的取缔关闭决定,依法责令其变更取消相应的经营范围或者办理注销手续,对不按规定办理变更或注销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须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未办理前置审批手续的,不得核发营业执照;依法配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违法企业的监管。

区经贸局:负责除火电、水泥之外其他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配合发改部门实施火电、水泥等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检查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废料回收生产技术和污染排放全过程控制的情况;协助环保部门做好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对企业环境安全的培训。

区卫生局:负责对医疗机构内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医院污水处理的管理,确保污水达标排放;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对企业环境安全的培训。

区公资办:负责督促其监管的企业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按时完成政府责令限期治理任务。

区安监局:依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从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境安全检查和培训工作。

区质监局:负责依法查处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

区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建筑工地和城市饮食、娱乐服务业油烟、噪声污染的查处。

(二)制度保障

一是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制度。要充分发挥各部门优势,积极协调,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完善挂牌督办制度。要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分批进行挂牌督办,明确责任单位、目标责任、解决时限、督办部门等,对违法排污企业屡禁不止、屡查屡犯,群众反复投诉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实行挂牌督办和实行区域限批,并将挂牌督办结果向社会公布。三是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要公开曝光违法排污企业,公开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到环保监督工作中,继续做好公众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有奖举报工作,把有奖举报工作与环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形成对企业监管的长效机制。四是健全信息通报制度。一方面,按国家环保总局的有关要求,通过“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环保专项行动的各项信息;另一方面,区有关职能部门在每月15日前向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每10天要编发一期工作简报,及时报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阶段性报告。

各部门要围绕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区监察局、环保局等成员单位对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行动安排(7?11月)

(一)8月5日前:重点对群众投诉且属于重污染行业的企业及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域的污染企业进行清查、整顿,切实解决省、市挂牌督办的重点区域环境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环境问题,各有关职能部门将阶段性工作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8月25日前:区环保、工商、经贸、发改、监察等有关部门对工业园区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等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整治;对园区内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情况以及擅自扩建进行重点查处。各有关职能部门将工业园区专项整治情况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9月5日前:严肃查处危险废物违法排污行为,尤其对废物集中处理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点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对其违法排污行为严格进行查处。各有关职能部门将查处情况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9月30日前:开展以火电、石化、有色金属、电镀、制革、印染、造纸、化工、水泥、陶瓷、核与辐射以及危险废物处置等行业为重点的环境安全大检查,确保不发生大的环境污染事故;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依法追究有关企业及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建立健全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制订和完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各有关职能部门将检查情况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8篇

关键词 棕地开发;环境管理;工作程序;污染场地;老工业基地

文/邓博 洪焰 胡俊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的调整,出现了大量的待开发棕地,而棕地开发往往存在环境风险,部分棕地需要进行环境修复,因此政府应强化棕地开发利用环境管理,通过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与土地开发流程,建立有效的管理体系,减少棕地开发后不良环境对人体与生态的危害。棕地开发应从企业搬迁时启动,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并且对棕地进行环境现状调查,发现存在严重污染的地块应及时进行修复,以达到居住与商住的用地条件。环境主管部门应该发挥各自的技术特点,全程对棕地开发过程进行跟踪管理。

结合我国实际,棕地定义:为市区内工业用地或者存在污染风险的商业用地(如加油站)搬迁后遗留下来的土地。本文以武汉市老工业基地的转型发展为依托,结合土地资源管理、土地市场管理及环境管理多个方面,对我国的棕地开发再利用管理体系建立的一般程序进行研究与探索。棕地再利用开发环境管理体系

建立与执行棕地开发再利用管理体系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工作,其目的是清除城市中污染因素,使棕地具有造血功能,恢复土地的经济价值,体现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的原则,对政府管理水平、专业知识等因素具有较高要求。若管理体系不健全、技术水平落后、把关不严,将严重影响百姓身心健康和环境安全,为政府、企业、人民带来重大经济损失。

棕地再利用开发环境管理体系包括:企业搬迁前管理、企业搬迁过程管理、场地环境调查管理、场地污染修复管理以及棕地再利用开发管理。企业搬迁前管理是指在工厂停产前,环保主管部门建立搬迁企业档案,收集详细的企业生产历史资料,并根据所收集的资料为下一步搬迁过程做好监管准备;企业搬迁过程管理主要针对企业停产后遗留的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弃物处置的监管,以避免污染物转移造成的二次污染及危险废弃物引起的环境安全事故;场地环境调查管理主要任务是审核环境调查单位的资质及调查单位的调查方案设计是否合理,并结合场地环境调查的各个阶段展开现场取样、检测数据管理;场地污染修复管理则根据场地调查结果,确定是否要修复,审核环境修复单位资质或能力,组织修复方案的可行性评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环境监督性检测,控制棕地在修复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最终监督验收单位对修复工程的验收工作;棕地再利用开发管理指在棕地开发项目实施前,配合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进行污染场地环境修复工作回顾,并提供环评所需的相关环境修复工作验收结果。

棕地再利用开发工作的一般程序

基本情况调查阶段

该阶段停产后即可进行,包括搜集生产企业的生产历史、生产工艺、生产产品及主要使用的化学原料等生产资料信息,并利用数码设备对企业搬迁过程进行记录,形成图像、图片资料,建立巡查档案。

固体废物处置工作阶段

环保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固体废物处置相关法律规定及技术规范,要求搬迁企业完成场地拆除前原址固体废物处置工作,并将处置结果报送环保局备案。按环保部门要求,企业对危险废物进行清理及集中堆放,并协调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企业进行处置。环保局进行现场监督指导,避免了土地二次污染及消除了发生环境安全事故的隐患。

场地环境调查阶段

一般在企业拆迁完毕后,调查单位开始场地环境调查。此阶段环保部门对调查单位资质进行审核,选择具有环评资质与国家认可的计量认证资质的单位,并要求调查单位编制调查方案,在调查取样工作前期,组织专家对调查方案进行评审。在调查取样时,环保局监测部门对取样、测试、数据分析进行监督。要求调查根据企业生产背景资料对场地进行环境调查,包括水文地质调查、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等,分为初步调查、详细调查。

初步调查时,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设置具有代表性的取样点位,进行取样,监测涉嫌污染物质,发现场地被污染,立即启动详细调查工作,场地未受污染,则可以直接进入土地开发阶段。

详细调查时监督调查单位结合企业生产背景、初步调查数据,进行场地取样点位加密设置,对污染物质重点监测,确定污染强度、污染范围,分析对人体及环境的危害程度,根据污染物质的危害级别制定修复目标。环保部门组织专家对详查方案进行专家评审,经专家评审后报市环保局备案。

详查报告编制阶段

完成样品分析以及相关地块详查报告的编制。环保部门组织专家对详查报告进行论证后报市环保局备案。污染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场地污染风险评估。

编制污染土壤修复方案阶段

根据调查和风险评估确定的污染范围、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验收标准及用地规划等确定污染土壤修复方案。并编制修复工程可研性报告,进行修复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进行备案,将处理意见进行通报。

实施污染土地修复阶段

施工中要严格按照修复方案的时间和技术要求组织施工。污染场地使用权所有人委托具有资质的监理机构对修复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环境监理,监理单位应选择具有第三方检测资质、环评资质机构和具有项目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一般环境工程监理分为工程监理和环境技术监理两部门,由环境技术监理主导工作。监理机构在治理和修复工程完工后,要提交环境、工程监理报告,环保部门全程监管。

武汉市老工业基地企业搬迁遗留场地环境管理

武汉是我国传统的老工业基地之一,作为工业发展的重点区域,历史上有大型工业企业上百家,为共和国的工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着城市的发展与变迁,工业区面临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的挑战,因此工业区内众多不符合产业结构要求的企业需要转产、搬迁等,遗留的土地将作为开发用地。

企业搬迁遗留场地环境管理工作程序

武汉市某大型制药企业占地297亩,厂房占地面积130000平方米。其生产历史悠久,于1949年秋进驻武汉。1956至今产品有肾上腺素、副肾素、安络血、胃复康、二巯基丙醇、甲硝唑、氯霉素、安乃近等,产品涵盖原料药、原料及中间体、医药制剂、生物制药、食品添加剂等多类别、多品种。

根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环境保护部相关文件要求,环保局环境监察部门在该企业搬迁前期介入,并根据搬迁实际情况与出现的问题,下达针对性较强的工作联系函,要求企业提供生产历史资料、产品清单、生产原材料清单、建筑图纸及地下供水供电管网资料,并严格监管企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废水、废气的处置情况;在拆迁过程中也进行全程监督检查,预防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直至拆迁结束。目前,企业搬迁完毕,项目已经进入场地环境调查详查报告编制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开始时,环保局政策法规科对调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调查方案;在实施调查方案时,环保局监测站派专业人员监督取样过程,并进行抽样检测,确保数据准确,防止调查单位数据造假;至调查结束,环保局政策法规科组织专家对调查报告及风险评估结论进行评审。如场地环境存在污染,则启动土壤及地下水修复程序,环保局政策法规科组织专家对修复技术方案进行论证,将实施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报环评主管科室审核、备案。污染场地修复工程实施时,环保局监测站应对修复过程进行监督,包括场地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施工场地的水气声的监测、污染场地内的防尘措施等内容,如发现存在污染转移,由环境监察部门进行处理。污染场地修复完毕,业主委托具有第三方检测资质单位进行验收,环保部门组织专家对验收方案及结果进行验收;污染场地通过验收方可进入土地市场流转,在建设项目报批环评文件时,环保部门应明确环评单位对场地原用途、修复过程、结果进行回顾。

企业搬迁遗留场地环境管理经验与启示

通过此案例,我们不仅可以清楚棕色地块的开发再利用程序,还可以根据开发流程,清晰地了解地方环保部门关于棕色地块开发再利用的职能与工作流程。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到以下几点值得推广的经验:第一,在整个管理过程中,环保部门设置了场地环境调查单位准入标准,规范了场地环境调查市场,并且对取样、检测全程监管,通过抽样检查保证了调查检测数据的真实性;第二,地方环保部门聘请专家,建设专家库,实施专家评审制度,为各项方案的实施提供了保障,为政府的下一步工作计划提供了技术支撑;第三,地方环保部门在企业搬迁前进入企业,收集资料,并对固废的处置情况进行了监管,有效避免了因企业拆迁造成的污染;第四,企业拆迁与环境调查协同进行,互不干扰,确保了调查工作的进度,也保证了调查结果的准确。

以上几点对于传统的环保管理工作是一种创新,同时也是理解与结合国家相应的文件要求,由地方环保部门归纳而成,在现实工作中是极其可行的,是值得推广的工作经验。由于我国现有相关法律规范不完善,全国范围内无统一管理标准,因此在本项目中一些管理构架有待优化,一些技术问题值得研究,如拆迁前进场调查取样与拆迁后进场调查取样的优劣比较、场地的取样点位布设、样点的取样频度如何确定等问题。

结论与展望

武汉市老工业区地方环保部门积极探索新型环境管理模式,为武汉的棕色地块开发再利用提供技术服务、提速老工业区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做出了一定的贡献,规范了棕地开发流程与污染场地环境调查与修复市场。

我国政府针对污染场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连续出台相关文件,为老工业区棕色地块的开发再利用的环境监管提供了政策依据,表明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重视。但在法制建设方面,国家应该出台适合房地产开发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或是根据各个省份土壤类型按区域编制房地产开发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为棕色地块的开发再利用环境管理提供技术与政策保障。

主要

参考文献

[1]段菁春,柴发合,谭吉华,等.钢铁行业氮氧化物控制技术及对策[J].环境污染与防治,2013,35(3):100-104.

第9篇

[关键词] 生物制药 环境影响评价 营运期环境污染 环境风险及生物安全

生物制药行业发展迅速。在生物制药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 重点问题有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选址合理性适应性分析、设计方案合理性分析、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及生物安全等, 顺利解决以上问题, 会为环境影响报告的顺利审批打下坚实的基础。本文将针对以上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建设项目的工艺、产品和规模必须符合产业政策, 才能立项和建设。建设项目须遵循的国家产业政策主要由《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 年修订) 等。建设项目还必须符合地方产业政策。在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中属于“允许类”和“鼓励类”的生物制药项目才能建设。

2.选址合理性适应性分析

选址合理是项目通过环保审批的前提条件。建设项目选址必须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法规和规定; 必须符合城市有关规划和所在区域的规划。环评报告中须提供项目选址的相关依据, 如开发区用地意向文件、规划审批部门的意见。对于城市规划区以外的项目和涉及风景名胜区等特殊功能区的项目, 还应符合相应功能区规划( 如风景名胜区规划等) 。

由于对环境质量要求较高, 生物制药项目还应进行选址适宜性分析。

首先, 必须判断拟建设场地是否已受到污染, 即原有场地是否会给建设项目带来环境问题。例如拟建设用地原为农业用地, 由于农药、化肥残存在土壤内, 在不加处置的情况下则可能会对未来的生物制药企业产生不良影响, 所以应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核实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判定是否存在污染问题。如果存在污染, 必须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 彻底消除不良影响。

其次, 必须调查拟建设场址周围存在的各种污染源情况, 例如, 周边是否存在较大的工业污染源、各种废气或异味污染源等。应明确各种污染源与项目的距离, 对其对生物制药项目的影响程度进行分析评价, 并提出避免其影响的方案或有效措施。“鼓励类”的生物制药项目才能建设。

3.设计方案合理性分析

建设项目应合理设计, 以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 提供良好的生产、办公环境, 并有利于保护环境。生物制药项目的设计方案合理性分析分为两项: 技术经济合理性分析、布局合理性分析。

在进行技术经济合理性分析时, 将项目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以列表形式叙述,以直观检查比较其指标的技术经济合理性。生物制药项目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包括征地面积、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退红线距离等控制指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须符合相关规划的要求。

在进行布局合理性分析时, 应考虑内部和外部环境情况。合理布局的原则是: 合理设计主体厂房和辅助用房、做到产污厂房集中布置, 污染区与非污染区分开布置; 将污染区布置在远离居民聚集区的一侧; 合理布置厂区绿化, 利用不同树种的种植, 起到隔声、吸声、吸收异味、净化空气的作用, 保护周围环境。分析重点是: 分析人流通道、物流通道、低度和微度菌种生产厂房、中高度菌种生产厂房、化学品库房、动物房、污水处理站等布局是否合理, 是否会对内部工作人员和外部居民生活造成影响。对于不合理的布局, 应提出合理的调整建议。

4.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营运期环境污染问题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垃圾、噪声。

生物制药项目一般均选址于已建成的工业开发区, 其废水排入开发区污水管道, 可不进行定量的环境影响预测。如果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 对于大项目, 则应进行定量环境影响预测, 小项目作一般性分析。需特别指出的是, 对于生物制药项目, 应在厂区内设置污水处理站, 含菌废水需单独收集, 经灭菌处理后再汇入厂区污水处理厂。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应设置灭菌消毒工艺。厂区污水处理站排放标准需根据最终污水去向确定。

生物制药项目的生产废气包括有机废气和一般通风的废气。应根据生产工序对废气中的污染物进行分析, 特别指出的是要分析废气中是否含有菌体以及相应的处理措施。设有动物房的, 还应分析动物房产生的恶臭。根据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情况确定合理的卫生防护距离。

生物制药项目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环评中应列出固体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和处理处置措施, 特别是危险废物的种类和处理处置措施。

生物制药项目的噪声包括生产设备、公用设备( 如冷却塔、水泵、空调机组) 产生的噪声。环评中应列出声源位置、名称、源强和防治措施。大项目需采用计算公式进行计算, 以定量分析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小项目可进行定性分析。还应提出合理的声源布置方案和控制要求。

5.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的处理措施。

生物制药项目产生的废水, 主要特点是带菌、有机物含量高, 即CODcr、BOD5含量高。环评中应分析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工艺的可行性、处理效率。特别要对废水灭菌工艺进行详尽分析, 列出灭菌设备的参数, 如灭菌温度、时间、药剂等。

生物制药项目通常是在密闭设备中进行生产, 废气的产生量较小, 但废气中含有菌体。环评中应列出带菌废气处理措施与排放参数( 如处理效率) 。

生物制药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中, 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可由环卫部分收集处理。危险废物则须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环评中应明确危险废物的处理原则, 并附处理协议书。

生物制药项目噪声可采用隔声、降噪、减震等措施, 环评中应列出噪声处理措施。

第10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的环保工作主线,以维护环境安全为主题,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着力解决重金属污染等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努力构建和谐。

二、整治重点及要求

(一)加强重金属、铅蓄电池行业的监管力度。

一是着力整治重金属污染。由环保部门牵头,各镇、街道具体负责,对原辅材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以及排放“三废”中涉及铅、镉、汞、铬、砷等重金属的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加大对此类企业的监测、检查频次,若出现污染物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要坚决予以停产整治。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以及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企业,一律予以取缔。按照国务院《重金属综合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总体要求,对已确定的涉重金属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控,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淘汰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小型有色金属冶炼企业;严格化工企业监管,严禁偷排偷放;加强涉重金属化工企业的生产全过程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事件。按照《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有关规定,对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在主要媒体公布此类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确定一批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重点内容,开展集中整治,一抓到底。

二是彻查铅蓄电池行业环境违法问题。铅蓄电池企业的整治是此次环保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要对全区铅蓄电池行业进行彻查,建立铅蓄电池加工(含电极板)、组装、回收企业的监督检查台账,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铅蓄电池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不能依法达到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生重大铅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对依法实施关闭的企业,供电部门要落实断电措施,工商部门及时予以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所属镇、街道负责拆除生产设备,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对停产整治企业,要督促企业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要求,未经验收不得恢复生产。未进行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要于年底前,按照《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其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周边环境变化较大的要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环保部门在7月30日前,公开公布辖区内所有铅蓄电池企业(加工、组装和回收)名单、地址,以及产能、生产工艺、清洁生产和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新、改、扩建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律上报省环保厅审批。

三是加强对涉重金属危险废物的管理。做好排污申报登记,详细掌握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单位的具体情况,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加大对危险废物转移环节的监管力度,重点排查大型选矿、冶炼企业各类危险废物的去向,重点整治利用含重金属副产品、废物冶炼、回收重金属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对利用含重金属副产品和废物,冶炼、回收重金属的企业进行整治,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同时,督促涉重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二)努力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一是彻底整治化工异味。督促所有化工企业年内全部建设高效工艺废气处理装置,坚决杜绝工艺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厂界发现化工异味的企业,将实施“一次处罚,二次整顿,三次停产治理”。

二是加强二氧化硫及烟尘、粉尘治理。重点检查烟气脱硫脱硝等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旁路铅封情况及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加大对燃煤电厂和钢铁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检查频次,对偷排、超标排放、无故擅自停运治理设施、无故开启烟气旁路、在线监测设备数据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从重从严处罚,追缴排污费,扣减脱硫电价。严格企业设施停运管理,规范企业停(启)报告,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小电厂整合、大电厂替电工作,6月底前,全区所有电厂要建成末端脱硫工程,完成电袋除尘器改造;钢铁企业要完成全过程除尘设施改造和烧结机脱硫工程建设。年底前所有焦化企业建成干熄焦装置。城区直燃炉灶等要加快清洁能源置换进度,城区燃煤锅炉年内要全面实施天然气置换,拆除20吨/小时以下的直燃煤锅。

三是以交通运输、建筑拆迁、原材物料储存堆放和露天开采矿山、石料加工等为重点,深入开展扬尘污染综合防治,确保取得显著成效。

(三)进一步巩固提高水污染治理成果。

一是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按期完成全市环保工作会议确定的所有水污染防治工程;加大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管力度,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严禁擅自堆放、随意丢弃、倾倒。督促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单位建立污泥转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处置量及其去向等情况,建立污泥转运联单制度,规范污泥运输和接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加快推进齐都古城污水处理厂等工程建设,确保年内完成。

二是按照“治、用、保”相结合的思路,进一步抓好乌河、淄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确保河流水质稳定在COD45mg/L、氨氮4.5mg/L以下。流域内企业外排废水必须严格执行排放标准,超标排污的予以顶格处罚。水务、环保部门要加强河道监管,全面封堵排污口,对私拉乱倒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予以严惩。

三是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6月底前完成大武水源地企业管网上地、小河沟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健全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饮用水安全。

(四)加强农村环境治理。

一是各镇、街道要坚持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从源头管理入手,严格落实项目环评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新上项目必须通过环评才能开工。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严查私拉乱倒、偷排偷放,坚决取缔辖区内的“土小”企业;严防城区污染项目转向农村,杜绝出现污染“上山下乡”;突出抓好水源地保护,确保饮水安全。

三是加快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完善垃圾收集处理点建设,积极推进中小企业能源结构调整,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四是结合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严格控制各类农药、化肥的使用,切实消除农村面源污染。

(五)认真查处环境和媒体报道的突出环境问题。将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及媒体报道属实的环境污染问题作为本次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严厉查处危害群众健康、社会反响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恶意偷排、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限期改正,实施停产治理;特别是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和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要一律取缔。

三、职责分工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结合机关单位的工作性质,实行部门工作责任制。

(一)环保分局负责本次行动的总体协调、资料汇总及工作监督。主要负责对重金属、铅蓄电池等工业企业进行排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区域环境安全;集中开展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治理,不断提高环境质量;做好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大粉尘、扬尘治理力度,确保空气质量达标;做好专项行动督查工作。

(二)区发改局、区经信局负责研究制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方案和措施,对已纳入淘汰日程或已经关停取缔的企业,做好监督工作。

(三)区监察局负责做好纪检监察,对在环保专项行动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四)区司法局负责做好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加大法律援助力度。

(五)区住建局负责做好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辛化路、南杨明沟污水接入齐城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进度,完善城区雨污分流改造,确保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解决污水直排河流、沟渠和污水乱排乱放等问题。

(六)工商分局负责对专项行动中依法取缔关停的重金属、铅蓄电池等行业企业及时予以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

(七)区安监局负责对重金属、铅蓄电池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管,确保安全生产。

(八)区水务局负责完善“同源一网”供水工程建设,提高群众饮水质量。组织实施好淄河、乌河、运粮河“三河”综合治理扫尾工程,确保上半年完成。

(九)区环卫局负责做好城区道路保洁,做到一日“两扫两冲”,重点道路一日三扫,确保道路清洁。设立建筑垃圾填埋场,督促各村(居)建立生活垃圾收集点,加强垃圾运输管理,防止运输撒漏。

(十)区建管局负责对易造成扬尘污染和影响市容的渣土堆、拆迁垃圾等及时进行清理,城区周边施工工地必须采用喷淋洒水及防风抑尘网,杜绝开放式作业,减少城区扬尘污染,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十一)供电部负责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企业和列入取缔关闭的企业、建设项目和单位,一律停止供电。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6月20日)。区政府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各责任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在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报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9月20日)。各责任部门和单位按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全力抓好落实,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确保落实到位。

(三)工作总结阶段(9月21日—10月31日)。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对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区政府抽调相关单位人员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该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区政府将抽调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二)强化部门联动。环保、发改、经信、监察、司法、住建、工商、安监、供电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完善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环保部门要坚持网格化、全覆盖巡查,加强与公安部门的一体化执法,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问题严重的坚决停产整治,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要通过媒体公开曝光一批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屡查屡犯的典型环境违法企业,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提高环境应急能力。环保部门要针对重大环境危险危害因素,分类细化全区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中心建设,牵头组织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反应处置能力。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忧患意识,进一步完善本系统的应急预案,加强相互间的协调沟通,真正形成联动高效的应急处理和事故救援机制,保障全区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11篇

环境监测主要是对环境中各种物质的含量、排放量进行检测,然后对环境质量变化进行跟踪,对环境质量水平、环境管理以及污染治理等方面工作进行保障。人们要想对环境水平进行掌握,就要进行环境检测,同时也是开展环境工作的前提。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环境监测主要是利用化学分析方法对污染物进行分析,但是,由于环境污染物含量低,在变化速度方面也非常快,因此,这个阶段被称为污染源监测阶段。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开始,人们对环境污染的认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认为环境污染不仅仅包括化学物质污染,同时也包括噪声污染,因此,在这个时期进行环境监测,对环境背景指的监测也在其中。环境监测的范围在不断的扩大,而且应用的手段也在不断的增加,这个阶段被称为环境监测阶段。在之后,环境监测技术得到了更好的发展,不断的实现了自动化和数字化,很多的国家都建立了自动化监测网络,因此,环境监测进入到了自动监测阶段。

2环境监测对于环境保护的作用分析

2.1通过环境监测可以准确的评价环境质量在环境监测工作开展过程中,可以利用物理、化学以及生物等多种手段来进行,同时,对生态环境进行监测时,一定要保证连续进行,对监测的要素以及对象要进行全面的反映,并且借助准确的数据资料实现全面的监测,对环境质量进行评判,这样能够更加有利于了解生态环境的实际状况。

2.2环境监测可以有效的遏制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发展环境监测工作主要包括对大气、水、土壤、生物以及固体废弃物等进行跟踪监测,在整个过程中要保证监测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因此,对监测要进行必要的管理,避免出现各种污染问题。通过对环境监测进行管理,避免出现诱发环境污染的问题,对已经发生的环境污染问题也要进行动态、持续的跟踪监测,对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动态进行掌握,防止环境污染问题进一步扩大,这样能够起到有效遏制环境污染问题的再次出现。

2.3环境监测工作可以为环境监督执法管理提供支持对污染物进行跟踪监测,能够对污染物的来源进行及时准确的掌握,同时,对可能造成的危害情况也要进行了解,因此,环境执法管理部门要依照环境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的出现对人们的生活以及工作会产生很大的影响,而且,也会导致一些社会纠纷出现,对环境监测的结果进行分析,能够对污染源以及危害进行分析,为纠纷的仲裁也能提供依据。

3数字环保的概述

数字环保主要是对数字技术、信息技术以及虚拟现实技术等手段进行利用,对环保数据的要求以及业务要求要进行深入的挖掘和整理,这样能够对环保业务进行更好的整合,而且要对环保信息化水平、监管执法水平以及工作协同水平也要进行提高,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环保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以及公众化。

4系统模块实现与特点介绍

4.1数据标准规范化环境信息标准化体系的建立要保证系统的整体性,同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及合理布局。对环境保护部门的信息进行重视,建设应用标准以及信息安全标准,这样能够指导应用系统的建设,对环境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非常有利。

4.2数据应用产品化数据应用产品化主要是要实现数据中心的建设,将各个业务系统利用ETL技术进行数据对比、补录和交换,这样能够利用中央数据形成数据初级产品,方便用户的查询。

4.3应急防范智能化系统基于数据中心数据信息产品的支撑,针对某一具体的突发事件,通过建立完备的应急知识和应急案例数据库,将应急处置常识按照突发事件发生演化的时空顺序和特征进行依次分类存储。运用智能化技术建立应急处置模型,智能分析突发事件发展的各个阶段所应处置措施,形成高度智能化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对系统。

5环境检测技术和数字环保要良好结合

5.1创建综合协调环境监测领导小组要将环境监测技术与“数字环保”有效地结合起来,首先,需要充分整合并创建一个综合协调环境监测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当前区县级等相关部门现有的环境监测资源。包括农林、卫生、畜牧、环保等部门的专业设备、交通设施及技术人员等。将所有资源进行整合,并明确环境监测分工,令小组人员之间相互密切配合。

5.2明确检测目标依据当地的环境质量状况及经济发展水平,明确检测目标,并制定出农村地区环境监测切实可行的方案,如确保供应开展环境监测工作所需的财力、人力、物力等,组建一支能机动、快速地进行环境监测的专业队伍;重点选准一些与农村群众生活生产等密切相关如饮用水源酸碱矿化度、畜禽排放污水的COD等相关环境项目进行监测。

5.3采样监测环境监测要保证采样地点的合理,同时,对采样的频次以及采样的方法都要进行分析,对样品的处理化验以及期限都要进行明确的规定,对监测取样的化验分析以及结果的准确性都能进行保证。在监测结果分析以后,还要作出相应的监测分析报告。

5.4对环境监测分析数据合理安排环境监测分析报告在进行数据方面的渠道也要进行合理的安排,也要对出现的环境问题进行科学的指导,这样能够避免出现的环境问题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影响。

6结束语

第12篇

关键词:河北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预警;信息调查系统

一、绿色预警指标体系建立的必要性

中国当前面临着一系列资源、环境与社会问题,特别是其中的资源与环境问题已经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盲目追求经济高增长将会加剧环境恶化,资源枯竭,从而阻碍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并最终阻碍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2004》最新测算结果表明,从环境污染治理的角度核算,如果在现有的治理技术水平下全部处理2004年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约需要一次性直接投资10800亿元(不包括已发生的投资),相当于当年GDP的6.8%。“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当于当年GDP的3.03%(低估值)。这里的污染损失尚未包括大气污染造成的清洁费用的增加、地下水污染、土壤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显而易见,中国经济增长所付出的环境代价非常沉重。

“十一五”时期,是河北省经济发展战略机遇期,加大经济技术开发区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成为河北省发展经济,促进经济增长的主要模式,但也成为环境污染与能源耗费的重点对象。河北省目前还处于工业化中期的初始阶段,能源消耗以煤炭为主,产业发展以资源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为主,资源消耗量和污染物排放量大。“十五”期间,全省经济快速发展,其中高能耗、高物耗的火电、钢铁、建材等行业更是过热发展,而污染治理进程缓慢,海河流域污染防治计划完成率不足50%,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等均没有全部完成。可见必须处理好经济――能源――环境三者之间的关系,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绿色预警指标体系,推行绿色GDP核算体系,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源泉。为未来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环境保护提供预测和可行方案。

二、河北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预警指标体系的构建

在分析了河北省及其他一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总体状况和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将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预警指标体系分为四个分系统:信息指标系统、信息调查系统、绿色监测预警模型、绿色预警专家委员会等。

(一)信息指标系统的选择

现行的GDP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方法中,没有把环境的投入(包括自然资源的投入、生态系统的投入和环境容量的投入)计算在内,忽视了资源损耗和环境退化等难以计量的社会经济发展成本,因此得出的经济数据是片面的,不能全面反映一国或一地区当前和将来的净福利变化。所以在指标选择时,我们采用绿色GDP核算体系,从实物量和价值量两方面核算资源环境损耗,选择的宏观评价指标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评价指标均由资源产出指标、资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废物处置量指标四大部分构成。

1.资源产出指标:主要是指消耗一次资源(包括:煤、石油、铁矿石、十种有色金属矿、稀土矿、磷矿、硫矿、石灰石、沙石等)所产出的国内生产总值(按不变价计算)。该项指标越高,表明自然资源利用效益越好。

2.资源消耗指标:主要描述单位产品或创造单位GDP所消耗的资源,该类指标反映了节约降耗,推进“减量化”,从源头上降低资源消耗的情况。该项指标越低越好。

3.资源综合利用指标:主要反映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废水、城市生活垃圾等废物的资源化程度以及反映传统的五大类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状况,体现了废物转化为资源、节约使用资源、循环利用资源的要求,即“资源化”的成效。

4.废物排放(处置)指标:主要用于描述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废水、二氧化硫和COD的最终排放(处置)量,该类指标反映了通过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从源头上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降低废物最终排放(处置)量、减轻环境污染的成果。

(二)信息调查系统

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信息统计调查体系主要是由经济技术开发区抽样调查、城镇经济技术开发区登记调查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状况观察点调查三个方面构成。

经济技术开发区调查主要是从宏观经济运行角度,统计比较真实的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环境污染与能源耗费和河北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整体状况以及影响经济技术开发区状况的相关因素,为政府进行宏观经济决策服务。

城镇经济技术开发区登记调查主要是从微观管理的角度,统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环境污染与能源耗费基本状况,为政府实施具体政策提供依据。

经济技术开发区状况观察点主要是在全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环境污染与能源耗费状况比较严重的地区或行业设点,通过典型调查随时了解重点地区能源耗费状况。

(三)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监测预警模型

具有时间序列特征的绿色核算可以用于对经济增长与环境进行预警,所以建立以经济――能源――环境为核心的绿色预测预警平台。这个模型体系的目的是对经济增长与环境可持续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和预警,并针对不同“情景”提供不同的政策建议。该模型在投入产出表基础上,运用计量经济模型预测经济增长和部门结构的变化,分析预测能源消费和污染物排放量的变化,以及治理污染所需的投资,从而分析与预测经济增长和环境的中长期变化趋势。把这一变化趋势与设定目标相比较,得出预测预警的结果。最后依据这些分析和预测结果,提出确保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与环境调控政策建议。

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监测预警模型分为警报模型和预报模型。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监测预警模型是由经济、能源和环境三个子系统构成:

经济模拟子系统主要由收入分配、消费、投资、进出口、财政、就业、最终需求形成、总产出等模块组成。该子系统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各行业产值、增加值、产品产量和产品销售量进行预测。

能源模拟子系统根据经济子系统对经济发展各项指标的预测结果,并结合部门能源消耗系数,对各个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部门能源消耗总量及结构进行预测。根据人口增长和居民能源消耗系数,预测居民生活能源消耗量及其结构变化。

环境预测模拟子系统通过经济预测模型输出的行业产值、增加值,产品产量、销售量等指标,与经济模拟子系统对接,预测废水产生量、水污染物产生量、大气污染物产生量、固体废物产生量等指标。与环境污染控制目标结合,预测这些指标的削减量和排放量,并作为污染治理预测模型的输入反馈到经济模拟子系统,分析污染治理投资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在对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预警三个子系统经济数据统计调查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指标综合分析的基础之上,通过合理确定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警戒线而建立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预警模型。

首先,合理确定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警戒线,其实质是如何从宏观经济、环境污染状况、能源耗费状况等方面综合研究确定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经济效益的具体情况。目前确定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警戒线主要有德尔菲法则、社会问卷调查等方法。绿色警戒线确定下来以后,即可以根据相应的警戒线划出相应的警戒区域,如绿灯区域、黄灯区域、红灯区域,为警报模型和预报模型打下基础。

其次,建立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警报模型,观测当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增长与能源耗费、环境污染状况。在警报模型中,主要是通过测算当时的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增长与能源耗费、环境污染状况并与相应的警戒区域相对照,判定不同的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状况的警情。目前一般采用合成指数法、离散指数法和单一指数法三种方法。

再次,建立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预报模型,预测未来一定时点的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增长与能源耗费、环境污染状况。目前一般采用等量增长法、回归模型法两种方法。

(四)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监测预警领导机构和专家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