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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常识

时间:2023-07-23 09:25:4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公共管理常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公共管理常识

第1篇

尽管公民参与海洋公共管理具有独特的价值和现实意义,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目前我国海洋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还存在一定的现实困境,直接制约着其海洋管理功能的发挥和参与价值的实现。

1公民参与海洋公共管理合法性地位民主政治和全球公共管理的趋势强调公民的有序参与。在海洋公共管理中,这种有序参与可以有多种形式,传统的公民参与主要是依附式的参与,如通过政府海洋管理机构,加入涉海非营利组织等参与海洋公共事务的管理,而目前恰恰欠缺的是公民的自发组织形式的参与和独立的表达。

1.1法律地位的授予授权是公民有效参与海洋公共管理的基础和前提。长期以来,政府与涉海公民都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作为海洋公共管理的三大主体之一,涉海公民一直处于被动地接受政府提供的服务以及执行政府海洋政策的地位,海洋资源以相互独立的方式进行管理使得政府决策呈现一个封闭式的系统,感兴趣的公民很难有机会参与讨论全局因素,其主体地位从未真正体现。

1.2决策权的不平衡在海洋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政府部门精英和专家凭借权力和专业知识长期垄断决策权,而最大的利益相关者以及掌握大量海洋信息和海洋管理经验的涉海公民却被排斥在海洋公共政策的制定之外,没有机会参与平衡的决策。这种自上而下的决策体制使很多重要的信息和建议只是作为参考,对最终的决策影响微乎其微。缺乏海洋公共管理主体之间的互动,涉海公民的参与只是一种象征性的静态参与,学者们预想的联合决策远远没有实现。

2公民参与海洋公共管理的意识淡薄公民参与海洋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是公民主体性意识的强化。参与海洋公共管理需要公民对海洋事务有一种强烈的责任心和主人翁精神,而受我国传统政治体制以及海洋行政管理体制的影响,公民参与海洋管理大多是一种动员型的参与形式,即多数公民是在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以及媒体的引导下被动的参与,“强国家,弱社会”的局面一时难以改变。加之海洋开发意识以及海洋知识的不足,目前大部分公民缺乏这种参与海洋管理的愿望和要求,主动性和自觉性不高,只是充当旁观者的角色。涉海公民缺乏积极参与以及平等对话的诉求,海洋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就很难形成良性互动。

3公民参与海洋公共管理的组织基础薄弱公民参与海洋管理具有分散性与灵活性的特点,为避免参与的随意性就必须要针对公众参与海洋管理的目标、性质、内容、职能、机构、权限、处罚等作出明确规范,以建立起良好的组织参与基础。而在我国这种组织基础还十分薄弱。首先,政府有组织有效率地动员涉海公民参与海洋管理的机制尚未形成,事故动员的滞后性明显制约了公民在海洋公共管理中的作用发挥。其次,各种非营利组织在充当政府、企业以及公民桥梁作用的倾向度是不同的,非营利组织更多地加强与政府之间的沟通却相对欠缺对涉海公民的有效教育、组织和引导。再次,社区作为公民基层的主要组织单位,尤其是于海洋利益息息相关的部分社区并没有很好地建立起社区海洋管理的应对方案,无法将分散的公民凝聚到海洋管理的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组织,公民参与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海洋环境的保护,海洋政策的制定、执行、监督将存在明显的无序性和无效性,更谈不上维护自身的海洋权益。最后,公民参与海洋管理的能力有限。公民参与的知识、手段相对缺乏,对政策制定过程了解也相对较少,自组织能力的薄弱直接降低了公民参与的质量。

二、促进公民参与海洋公共管理的路径

选择公众参与是确保海洋管理公共性的内在要求和根本性因素。海洋公共管理的关键在于:是否能凭借有效制度保障和程序约定,确保各个主体之间在参与海洋公共管理中相互协调,从而保证各主体做到优势互补和功能整合,提升海洋公共管理的有效性。而涉海公民作为海洋利益的相关者和诉求者,理应获得在海洋政策制定中的话语权,积极参与到海洋管理过程中,促进人海和谐及自身利益的维护。

1法律与责任机制

1.1授权海洋公共事务和公共问题具有复杂性、动态性和多元性等特点,海洋可持续发展以及海洋公平对海洋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仅仅通过传统的海洋机构组织形式和运行模式难以完成政府在海洋管理中的各种职能。公民作为参与海洋公共管理的主体必须得到依法授权,政府应该将更多的管理职能转变为协商和互惠,以保证公民能够顺利地使用自身资源和其他社会公共资源有效参与海洋公共管理,这种授权是有效应对危机的基础和前提。这种授权主要体现在通过法律确定公民在海洋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决策表达权、执行权以及监督权,更加重视发挥公民在参与自主性和创新性方面的授权。将公民参与的形式、内容用法律和制度予以明确规范,建立专门以公民为行为主体的海洋管理参与体制,并提供一些配套措施,使公民的政治参与得以具体贯彻实施,从而避免分散参与的随意性与偶然性。利益主体之间经过利益分化和统一、制衡与协调将促使海洋公共政策的制定更加趋向公平和科学。

1.2权责协调机制涉海公众个人和政府、非营利组织在利益、目标上有时不完全一致。海洋管理应该从国家和全体人民甚至全人类的长远利益出发,综合考虑中长期目标与近期目标,平衡全局与局部利益。而涉海公众有时则较多考虑自身利益、眼前利益,并且有限理性使其反映的问题常带有片面性或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7]。因此,在对公民进行充分授权的同时,必须加强公民参与的责任意识,避免参与的无序性以及群体参与的非理性。相关责任机制可以通过约束权限的方式实现,如借鉴美国经验,如果承认渔民和水产品加工者对渔业资源的衰竭负有责任(确保公正),就相应的减少其在海洋渔业政策制定中的影响力,通过利益的限制唤醒公民责任意识的提高[8]。而相反的,随着公民在海洋事务管理中经验和责任的增长,可以适当增加其决策发言权及海洋影响力,以促进权责协调的良性发展。

2多元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之间的合作治理的协调机制,能够保证政府及各类社会组织以及公民实现协调运转,优势互补,功能聚合是海洋公共管理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海洋公共管理协调机制的建立需要建立主体间的互惠关系。参与激励机制。通过激励公民的对话与协作,努力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公民的自我管理。“公民参与带来的最重要的回报是它对于民主价值发挥的作用。不断增强的公民参与通过发展公民与政府间新的沟通渠道并保证对政府的监督,来增进政府以及公共管理者的责任心。而更加有力的公民参与还保证了公民对政府决策的接受性,这就为政府提供了合法性的基础”。多元协调可以通过海洋问题座谈会、意见征求、调查问卷以及海洋论坛交流的形式进行,广泛采纳各方意见。这种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纵向沟通以及横向沟通的完善,使得相对分散的涉海公民为了同一个海洋管理目标而达到高度的凝聚,更好地体现海洋公共精神。

3海洋信息化管理随着海洋领域的开发,海洋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而涉海公民的个体利益取向更是呈现分散化趋势,这就需要良好的利益诉求和信息沟通渠道。受技术因素以及管理体制的影响,传统的海洋信息反馈主要是单向的,即政府纵向上海洋政策,公民处于单纯接受与执行的地位,而涉海公民由于时空的局限,所掌握的大量海洋信息也只能低效率地传递。这种信息的单向流动不利于海洋公共主体之间的协调互动。海洋信息技术的应用则为双向沟通的实现提供了方便,打破了政府对海洋信息资源的垄断和封闭。海洋政务的公开有利于公民了解具体海洋政策,并及时有效地将自己的意见建议以及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当涉海公民意识到自己有机会和能力利用这种海洋信息技术表达自己的观点,并能影响海洋政策的制定及实行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就会增加海洋事务的参与度并形成一种良性互动。这种双向表达和随之交互的主体联系增强了海洋公共管理主体之间的互信和认同。海洋信息技术的应用推动了参与式的海洋管理模式的建立,将形成新型的政府、非政府组织以及公民之间的一种新型海洋管理良性互动关系。

第2篇

关键词:共管理;管理学;社会管理论

内涵是关于事物的本质属性。揭示事物的内涵是认识事物和处理问题的基础和前提。然而,我国关于公共管理问题的讨论与争鸣虽早已开锣,但对其内涵却未有很深入的研究,已有的看法意见不一。有鉴于此,笔者不揣浅陋,将管见和盘托出,就教于行家、学者。

一、公共管理的概念与类型辨析

(-)关于公共管理概念

公共管理研究与教育正在华夏大地兴起,专家学者推出的教材、著作、论文颇为可观。但是在什么是公共管理问题上,可谓见仁见智。不说中国,就是“先行者”的西方一些国家也有类似情形,以致于有些学者认为“公共管理”概念象“瞎子摸象”,难以确定。在此,本人拟作一次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的尝试,把公共管理的概念界定为: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社会活动。具体说来,是公共管理主体为了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利益,运用公共权力对公共事务施加管理的社会活动。

作为管理,公共管理和其他管理(如工商管理)的基本原理、方法和运作等方面,有许多共同之处。但作为“公共”管理,它在研究对象及其特点上,又与其他管理有明显区别。以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为例,公共管理的研究对象是国家、政府与社会公共组织的公共事务及其管理过程,而工商管理的研究对象是工商企业及其经营过程。两者的具体差异在于:一是管理目的不同,公共管理的目的是谋求社会公共利益,工商管理的目的是谋求组织利润;二是管理性质不同,传统的公共管理具有垄断性,工商管理则具有竞争性;三是管理手段不同,传统公共管理以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经济手段;工商管理以经济手段为主,辅之以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我们既要把握二者的联结点,更要着力找出二者的差异处,以求对公共管理有全面的认识。

(二)关于公共管理类型

为了加深对公共管理概念的认识,我们须进一步对其作外延分析。概念的外延是指该概念囊括的所有事物。公共管理的外延即指它所管理的一切公共事务。为了对“一切”有概括性认识,我们又要对它们作“类型”求解。笔者认为,就宏观而论,世上所有的公共事务可分为三类:一是国家公共事务二是政府公共事务,三是社会公共事务。

1.国家公共事务。据英国《大众百科全书》对国家作出如下定义:“由政治单位在其管辖的范围内制定规则和进行资源分配的机构。政府的功能:①立法;②司法;③执行、行政管理。”这是广义的政府(国家)观。应当指出,这里所指的国家是特指狭义的国家,即广义国家中最重要的部分①立法以及②司法。这种国家公共事务主要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制定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等,侧重于与国体、政体方面有关的,关乎整体职能把握的宏观控制和影响类型的公共事务。

2.政府公共事务。《美国百科全书》指出:“政府一词适应于管理团体和国家的机构及其活动。通常它指的是诸如英国或日本这些民族国家或其分支如省、市地方政府的组织机构及法定程序,就这一方面而言,政府对已经确认为某一民族国家中成员的事务进行管理。由此可见,政府就是一个国家或社会的治理机构。”应当指出,这是狭义的政府,它专指一个国家的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这种政府公共事务包括政治选举、行政区划与国家礼仪方面的政治性公共事务、国家安全公共事务、对外关系公共事务、人事行政公共事务、财务行政公共事务以及机关内部的公共事务。

3.社会公共事务。这里的“社会”并非“人类社会”的广义“社会”涵义,而是专指“政府管理社会”中的中观的“社会”,这里的“社会”,即将社会管理与政治、经济管理职能并列的一个领域,它主要涉及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联系的社会公共事务。这种社会公共事务主要包括:教育、科技、文化艺术、医药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社会服务、社会公用事业以及维持社会秩序的公共事务等。这种类型的公共事务与全体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和日常生活联系最紧密,同时这部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是直接以全体社会成员为实施对象,因此,它所显示的社会公共性也最强。

如前所述,公共管理是指公共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由于纷繁复杂的公共事务可以归纳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三大类,因此,我们也应该把种种公共管理归结为国家公共管理、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正是这“三足鼎立”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统一的庞大的公共管理体系。我们既要从个性去分清它们的差异,又要从共性去归纳它们的统一,用共性与个性相联结的辩证法去把握公共管理的真谛。

二、社会性是公共管理的共同内涵

如上所述,公共管理是由国家公共管理、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公共管理构成的,因此,“国家”、“政府”、“社会”都分别是公共管理的内涵之一,然而,比较而言,只有“社会”才是公共管理的共同内涵。对此,可以从如下几方面阐述:

(一)公共管理主体的社会性内涵

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国家、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下面分别阐释它们的社会职能特征。

1.国家的社会职能。正如恩格斯所言,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只有到了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方面,这些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阶级,不致于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因此,国家来自社会,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社会内部矛盾发展的结果。

西方资产阶级政治理论从天赋人权的自然法理论出发,认为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契约的结果。该学说认为,在国家产生之前,人类处于一种自然状态之下。在这种状态下,每个人都有运用上天赋予他自己的价值和趋利避害的权利。然而,每个人在运用上天给予的权利去实现自己的价值的时候,产生了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为了不致于使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将自己和整个社会归于毁灭,于是人们运用理性来解决冲突。即人们坐下来协商,将上天赋予他们实现自己价值的权利部分或全部地转让给“者”,权利让渡的过程就是国家产生的过程,而这个“者”就是国家。这种以天赋人权的自然法理论为核。动的社会契约学说,把人们契约的原因归结为人与人之间的冲突,把国家说成是人们契约的结果,从而否认了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这固然不对,但是,它肯定了消除冲突,维护社会秩序的社会契约内容。因此,社会契约理论虽然否认了国家是社会矛盾运动发展的必然结果,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但表达了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来自于“社会契约”的观点。国家的产生和存在表明国家和社会是不可分的。国家不是从外部强加给社会的力量,是社会矛盾运动的结果,社会是国家产生、存在的基础。这清楚地表明了国家的社会性特征。还有,国家不仅不是从来就有的,而且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当社会发展到具备消灭阶级的条件时,国家就随着阶级的消灭而自行消亡。这也是国家依赖社会的表现。此外,国家根据社会发展的不同,对社会也发生不同的作用。也就是说,国家对社会的作用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就整体发展趋势和规律而言,社会越向前发展,社会自我管理、自我调节的能力越强,国家对社会发生作用的领域就越小,作用的强度也越弱。由此,国家对社会的作用呈现出这样一种发展趋势:在政治统治职能不变的同时,国家的经济职能、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和科技文化职能不断扩展;政治性。统治性职能越来越依赖于管理性、服务性职能作用的发挥。总之,国家存在于社会之中,以社会的存在为基础,我们不能离开社会来谈国家的存在和作用。

2.政府的社会服务作用。作为国家伴生物的政府,与国家一样,仅仅同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相联系,既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要永远存在下去。政府作为国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其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其对社会作用所形成的政府职能,也是以社会的发展需要为基础的。当代政府与近代政府、古代政府的差异,都是因为社会的发展在政府的各个特性中,注入和融入了不同时代社会的具体发展要求和时代特征所使然。还有,历史上政府行使权力的方式和对社会发生作用的范围不同,并不取决于统治者个人的意志,而是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对统治者的要求。如果一个政府不能有效地吸纳、代表和反映社会对它的要求,如果一个政府对社会的要求没有任何回应能力,那么,这个政府就是一个没有能力的政府。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完全可以说,政府的生命力来自于它的社会服务作用。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强调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其行为导向,而不以政府自身规定的规则为行为导向,其目的就是为了增强政府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而不是要削弱它,是把政府从低效率和高成本中解放出来的有效举措。

3.社会公共组织的社会性特征。至于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各种社会性组织,它们本身就是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只不过在阶级社会,各种社会组织是依附于国家和政府组织的,是作为国家和政府组织的附属物而存在的,并且在不同程度上打上阶级的烙印,有着不同程度的政治色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自我管理、自我调节、自我服务能力的增强,这些社会组织必然要逐渐摆脱这种依附的地位而成为独立主体。在国家、政府消亡了的情况下,整个社会就将依靠这些社会性组织来进行自我管理,规划和实现社会发展。只不过到那时它们已经完全丧失掉了阶级性、政治性。因为,在对人的统治与管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的时候,这些组织就变成了纯粹的管理性的组织。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各种社会组织还不能真正成为独立的组织,社会仍然将处于国家组织、政府组织与这些社会组织同时管理、双轨运行的局面。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而抹煞它们的社会性。随着我国政府公共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与完善,随着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政府承担的大量社会职能将更多地由社会组织去承担。我们应当顺应社会历史潮流,不断扩大社会组织的社会自主性,扩大这些组织的社会性成分,向着它们成为真正的社会组织远大目标迈进。

(二)公共管理对象的社会性公共管理的对象,即公共管理客体,就是社会(这是广义的“社会”)公共事务。根据各自性质的不同,社会公共事务又可分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在这里,可以说,公共事务的公共性和社会性是同义语。因而,我们研究公共管理对象的社会性,也就转换到研究以公共管理为对象的公共特性上来。

“公共”的对立面是“赢利的”、“私人的”和“企业的”。公共事务的公共性,可以大略从以下几个侧面去分析。

1.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于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是公共部门或公共服务机构,而不是私人或私人组织。这正如文章的前一部分所论述的,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即公共管理的主体,就是国家、政府以及社会各种公共组织。

2.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了公共管理活动的性质和目的,在于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利益和公共服务。

正如所揭示的,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是统治阶级用来进行政治统治的工具。但即使这样,在有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社会之中,运用公共权力所进行的政治统治,也必须是以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为基础,以执行社会性职能为基础。因为这是国家、政府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一切政治权力起先总是以某种经济的社会职能为基础的”、“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他还指出,不管在波斯和印度兴起和衰落的专制政府有多少,它们首先都是“河谷灌溉的总经营者。”这些论断表明,理论作为有鲜明阶级性的革命的理论,也从来没有忽视政治统治的社会性基础。相反,而是把社会性提到了政治统治得以维持的基础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

马克思、恩格斯在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进行了深刻批判的基础上,揭示资产阶级国家的本质,指出:“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这一著名论断不仅揭示了资产阶级国家的本质,而且说明了管理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是资产阶级国家的主要特征。只不过,它的管理方式不同于个别资本家或工厂主管理工厂、企业的方式,它主要是通过立法形式进行管理并具有强制的性质。因此,国家、政府的公共性(社会性)特征,主要的表现在于,它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表现。它体现的正是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因而它总是集中反映和代表一定社会的利益和意志。

此外,还要认识到,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性质和目的,也在于为了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有时甚至实现个人利益本身就是公共任务,如向贫穷者提供社会救济等。当代西方国家的政府改革运动,主张以社会公众的偏向和需要作为政府行为导向,强调顾客意识,树立服务对象为上帝的观念,正是在这种公共事务的社会性要求压力下,采用新的统治手段与方法,从而也使西方国家政治统治进一步巩固,实现其自身的利益。

应当指出,这里讲的“公共”、“社会”是抽象的范畴,现实的“公共”、“社会”却是十分具体的,是依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的,因此,资产阶级要做到真正凌驾于社会、代表整个“社会”是不现实的,马克思、恩格斯用“表面上”三字来表述,是很确切的。但其社会性是显而易见的,我们不能因此而抹煞它的存在。

(三)公共管理活动和过程的社会性

1.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了公共管理活动的社会责任和绩效要求。在公共管理活动的绩效方面,公共性要求对绩效决不能简单地用利润或效率标准来进行衡量,而是必须用服务效果、质量和公众满意的程度等多种尺度作标准。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新公共行政学理论,基于对传统行政学以经济和效率为基本目标,忽视了公共行政所应肩负的广泛的社会责任,其结果是在前所未有的经济发展时代,长期存在着普遍失业、贫穷、疾病、无知和绝望,构成对现有政治制度的根本威胁的批判,从而提出了公共行政改革应将“效率至上”转为“公平至上”,建立民主行政模型。为此,提出了公共行政组织设计方案应遵循的两个基本目标:其一是顾客导向的行政组织形态,即以公众――公共行政服务的顾客的需求作为行政组织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其二是应变灵活的组织形态,即加大组织结构的弹性,以便能够对外界的刺激作出迅速的反应。将社会公平和广泛的社会责任提高到作为公共行政追求的首要价值目标,倡导民主行政,是新公共行政学理论的主要贡献。为此,这一理论也成为了西方国家政府改革运动所依据的一项重要理论。这种强调政府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行为导向,纳税人以政府实际的工作结果而不是以其工作及过程为纳税尺度的理论,有效地推动了政府提高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2.公共管理事务和活动的公共性。这种公共性体现了社会公众对公共管理活动和公共产品供给的广泛参与,以及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社会公众对公共管理活动的广泛参与,主要表现在社会公众对政府决策的影响,通过立法、司法机构对政府行为的约束,以及通过各种渠道对政府活动的舆论监督等,从自身利益的关。心和实现角度,影响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在部分公共产品的供给方面,由政府的垄断供给转变为通过合同出租和非国有化手段,把原先由政府包揽提供公共产品的单一化转变为民营化,将其投放市场,由各个竞争主体和社会公众自己来提供;对那些不便或不能推向社会的公共产品的提供,也改用合同的形式,以竞争招标手段,交给社会公众承担。在实现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方面,也由原来的“黑箱”操作,变为“金鱼缸里生活”,让社会公众知晓,让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新闻媒介和公众了解活动内容,随时可以进行检查、调查和监督。电子政务的推行,使得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进一步增强。上述种种公开性、参与性及其非国有化等关于公共管理过程的环节和变化,实际上都是公共管理社会性的体现。

总之,无论是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还是社会公共事务,都是公共事务的有机组成部分;无论是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还是社会公共事务,社会性都是它们的共同性内涵、基础性内涵。我们应从最普遍、最基本的意义上去准确把握这种社会性特征的内涵,并以其为一个重要依据,搞好公共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建设,包括构建严谨的公共管理学学科体系。

三、应当注意的两个问题上面集中阐述了公共管理的社会性特征,但是不能由此掩盖公共管理的政治性内涵。国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一定阶级的国家机器(包括政府)是实现该阶级政治统治的政治组织。因此,历来国家、政府都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政治性,这已是常识性的问题了。一般而言,就是前述意义上的社会公共管理组织,也或多或少具有阶级性、政治性的特征,其中不少本身就是社会政治团体,不可能没有政治性。一言以蔽之,讲公共管理是不能不“讲政治”的。因此,这里就有一个正确把握社会性与政治性的关系问题。

(一)公共管理的社会性与政治性是相辅相成的

1.公共管理的社会性是政治性的基础,政治性寓于社会性之中,没有社会性就没有政治性。我们研究公共管理政治性时,一定要明确社会性的这种基础地位与作用,坚持以是否推动社会进步,是否符合社会发展方向作为先进的与落后的政治的最后标准。

2.政治性是社会性的保证,社会性以政治性为指导。在阶级社会和存在着阶级与阶级斗争的社会里,没有政治性也就很难或者无法体现社会性,实际上,没有全面地体现社会性,在阶级社会里,不靠国家、政府把社会控制在一定的秩序之内,社会难以存在,更不用说进步与发展了。因此,需要把一定的政治灌注于公共管理之中,坚持用先进的、科学的政治去保护和发展社会。

(二)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向最高(终)目标迈进

公共管理的社会性与政治性的关系是相互依存、对立统一的关系,从彻底的唯物辩证的宇宙观来看,从时间论,社会性比政治性更长久。因为国家、政府产生之前就有人类社会了,国家、政府还将随着阶级的消灭而自行消亡,而社会将长期(不是永远)存在着。再者,从空间论,广义的“社会”是指人类社会,包括国家、政府以及社会上的一切存在,而国家、政府则是人类社会系统中的一个或两个重要组成部分,简言之,社会性要比政治性宽泛的多。从时间论,政治性存在于社会历史长河中的一个漫长的阶段,社会性的存在比政治性的存在长久得多。作为一个彻底的辩证唯物论者,“路就在脚下”,应该着眼长远,着手当前,正确地做好当前所承担的每一项公共管理工作,为实现无阶级、无国家、无政府的,我们的先贤所谓的“世界大同”的目标而奉献有限人生的一份又一份热和光。公共管理的社会化改革也称得上是朝着这个远大方向努力的一个工程!

四、根据公共管理的客观属性构建公共管理的学科体系

学科体系问题是学科建设的基础和重点。公共管理研究在这方面虽然已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不能说已经完全解决问题了。事实上,尚有不少问题需要深入地研讨。其中,一个带有根本意义的问题,就是公共管理学科体系的构建问题。

公共管理学科体系的构建需要解决的一个难题是“界域”问题。即这里讲的学科体系是“门类”学科体系,还是一级学科体系,或者是一门公共管理课程的体系。就“公共管理”而言,还有一个综合“三界”(国家、政府、社会)的公共管理与分门别类的公共管理的关系问题。笔者这里拟按“公共管理概论”的范围定位提出一个研讨意见。

在具体思路上,笔者认为按内涵与外延去寻找构建学科体系的思路也许是一条出路之一。这里有一个“个别――一般――个别”的认识辩证法。具体来说,可以先把方方面面的公共管理罗列出来,进行归类分析,然后再提炼出贯通所有类型的共同点。按笔者管见,先找出公共管理的“三界”(如上述),再综合贯穿“三界”的共同点。这些共同点大体有:(l)公共管理及其相关概念分析;(2)公共管理的逻辑起点:公共问题;(3)公共管理的历史发展:传统与现代;(4)公共管理的组织机构:国家、政府、社会组织;(5)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公共选择、委托、交易成本;(6)公共管理的基本职能:职责、功能与任务;(7)公共管理的基本范围:公共物品、公共服务;(8)公共管理的运作过程:决策、执行与监督;(9)公共管理的保障:战略、策略与方法;(10)公共管理的抽象行为:公共政策与政策分析;(11)公共管理的物质基础:税收与公共财政;(12)公共管理的行为规范:道德与法;(13)公共管理的绩效评估:定量与定性,公共与效率。

第3篇

关键词:企业;管理变革;分析;政策选择

1引言

公共管理变革和公共服务需要充分考虑企业的公共政策选择,当前公共管理变革还没有把企业政策选择纳入重要地位,因此对于公共管理变革和公共服务的问题研究没有取得很大成效。公共政策的选择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地位,企业的公共政策选择不到位,不仅会脱离社会,还会对企业本身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甚至会影响社会的稳定[1]。现代企业想要取得巨大的发展,需要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公共服务,让自身融入社会这个大环境中,切身感受社会的需求,并承担社会责任,提高社会的认同,这是现代企业管理变革的重要内容。本文分析了当前公共管理的现状,提出了企业参与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构建措施,为企业管理变革和公共政策选择提供参考。

2公共事务领域应增强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并形成良好的市场机制

社会公共事务的发展对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公共事务的发展也应该建立市场化的机制,达到资源的合理配置。公共事务的参与程度表现出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高低,好的企业应该为社会服务,承担相应的社会职能,所以企业的发展应着重考虑企业的公共政策选择。在这方面政府应主动降低进入公共事务领域的门槛,增强市场机制的介入,以市场的力量不断优化管理部门资源,达到管理的最高效化。以往的公共事务主要有政府参与,相关部门通过政府的资金处理一些公共事务,是一种行政计划的方式,这种方式没有企业的参与,也没有市场的机制。世界各国对于公共事务的管理也在尝试不同的方式,美国通过引入一些市场机制来完事公共事业,也取得了一些成果,这是很好的一种方式。我国还处于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的阶段,需要对公共事务管理进行模式创新,当前改革的不断重视,公共事务管理模式的创新是一个新的机遇。当前,我国在公共事务管理模式上已经有了一些常识,也积累了相关经验。比如上海某区,数年前该区的垃圾处理站多是市政性质,政府参与,企业主导,政府给予企业相应的补贴。近年来政府通过开放管制,通过与外商的合作,将垃圾转化为有机肥料等循环利用资源,取得了成效。管理模式的变革是我国公共事务管理发展的方向,对我国的公共管理事务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一些商业组织和企业通过公平公开的方式参与社会公共管理事务,担负社会责任是公共事务管理的方向。政府部门要发挥自己的主导作用,去规划市场,创造公平的环境让企业参与到公共事务关注中来,弥补政府资金的不足。公共事务领域包括社会卫生保健、环境维护、职业培训、就业培训等,通过企业的参与,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满足社会的需求。企业通过积极地参与,能够不断地提高企业的影响力,同时也可以履行社会责任,增强社会的认可,为企业创造大量订单的效益[2]。

3公共企业要注重社会责任的管理

所谓公共企业是指政府参与的并对企业施展主导影响的企业,公共企业承担相应社会责任。公共企业的形式并不是以赢利为首要目的,而是为社会提供更公共服务,企业的经济效益只是当作一个次要的管理目标,因此企业公共政策的选择需与社会需求结合。由于公共企业由政府参与,企业的发展和政策制定都需要政府的指导和参与。公共企业的管理具有垄断性和政治敏锐性特点,其主要功能是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市场需求等,影响力更广泛。当前公共企业在社会服务方面还有很大的问题:一是对于社会公共产品的生产,其对市场垄断、恶性竞争没有足够的影响力。恶性竞争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的盖面,专利侵权、包装宣传、恶意价格竞争、竞争对手不公平竞争等情况时有发生。二是对于市场经济结构,公共企业投资的行业比较集中,大多是社会公共项目用品,对社会经济结构的影响较小。三是对于市场资源的配置,公共企业表现出系统的特点,但欠缺协调性。

4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构建的措施

4.1建立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实现目标驱动

明确企业责任管理内容,才能让企业更好地参与政策制定。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包括公共卫生、职业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等。企业要根据自身企业的属性,结合企业自身的状况明确自身参与的社会管理的内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履行职责,增强社会的参与力,提供自身的影响力。企业要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给每个职能部门设定社会责任目标,将目标纳入考核,增强各职能部门对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视程度。

4.2增强员工社会管理意识,实现责任驱动

员工意识到为企业的服务意识,才能更好地参与企业政策的制定,为企业更好地参与社会管理提供服务。当前企业员工对公司的认可度不高,缺乏团结意识,对公司文化没有统一的认识,导致员工归属意识不强。新时期公司干部应该采用更多灵活的形式,比如微信、QQ等一些新的技术增强与职工的交流,了解他们的思想状态,切实为他们解放思想、生活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增强他们对组织的认同感。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完善人力资源开发体系,向员工灌输社会责任管理的内容,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社会责任管理。还要注重与上层领导的即时沟通,与兄弟单位联系交流,即使发现工作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工作效率。4.3加强企业治理与社会责任结合,实现效益驱动现代企业采用股份制、合作制等,这种形式对企业参与社会责任管理是具有积极作用的。企业的经营理念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物资配置,达到最好的经济效益。企业要正确把握企业治理与社会责任的关系,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贯穿社会责任管理,逐步融入社会,制定政策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提高企业影响力。

5结语

综上所述,新时期对企业的发展有更高的要求,企业不仅要采取各种措施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企业不断发展,还要制定各种措施参与社会管理,承担社会责任,这样企业才能被社会认知,才能在发展中不断的创造价值,体系自身的社会价值。公共管理变革和公共服务需要充分考虑企业的公共政策选择,当前公共管理变革还没有把企业政策选择纳入重要地位,企业还没有在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发挥很大作用,因此对于公共管理变革和公共服务的问题研究没有取得很大成效。公共政策的选择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地位,公共政策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及企业社会价值的体现。现代企业想要取得巨大的发展,需要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公共服务,让自身融入社会这个大环境中,切身感受社会的需求,并承担社会责任,提高企业影响力,这是现代企业管理变革的重要内容。只有企业建立健全企业社会管理体系,增强目标驱动,创造良好氛围,增强员工发展的意识,加强企业治理与社会责任的有机结合,才能使企业更好地融入社会,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更好地发展企业,体现企业价值,提高企业影响力。

参考文献

[1]〔荷兰〕约普•登厄伊尔.认识与展望──政治和经济论文选集[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

[2]〔法〕阿尔芒•比扎凯.公有部门与私有化[M].张新木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

[3]刘连煜.公司治理与公司社会责任[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第4篇

我国现行行政法救济体制的一个重大缺陷,是缺乏对像村民委员会、公立高等学校等公共事业组织管理活动的有效监督和对被管理人正当权益的司法保护。

1989年颁布行政诉讼法以来的行政法制发展,包括1994年的国家赔偿法,将我国行政法对行政的规范一直限定在国家行政职权活动上,这是一种不全面的作法。行政法上的行政到底应当包含什么,国家公共职能的实现到底有哪些组织方式和活动方式,应当怎样将国家和公共行政完整地纳入法律规范范围,哪些实行行政制度的国家还将行政法对行政的规范限于国家机关的权力行为,都是非常值得研究和认真考虑的问题。

将大量的公共管理行为纳入民事规范渠道,用处理平等主体关系的规则处理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为目标的公共管理关系,给予这种公共管理以过大的自由空间,这不但使公共利益不能得到有效实现,被管理人于司法求助无门,而且使公共事业组织本身的廉洁无法得到保障。1997年修订的我国刑法规定了单位犯罪,也说明了基层单位的犯罪已经到了必须进行系统的刑法规范的程度了。

就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保护而言,也许会有人说公共事业单位不是国家机关不能行使强制性权力,所以行政法无理涉足。这种主张不是迷茫于虚拟法律空间,就是对权利的实现过程不了解。我国许多法律性文件都规定,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公民取得法律权利特别是公法上权利的重要条件,就是所谓的单位同意。从领取结婚证明、出国护照到求学深造,没有单位同意就办不成。但是法律性文件对单位根据什么和怎样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对于单位滥用权力如何救济,却闭口不谈。事实上基层单位对法律和被管理者权利的无知和蔑视,在很大程度上将我国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架空了。如果立法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赋予和保护公民权利的愿望是真诚的,如果人们对实现法治的愿望是真诚的,那么就义不容辞地应当很好地考虑如何规范公共事业单位特别是单位决策人员的法律治理问题,不仅是民主上的,更主要是公法上的法律治理问题。

行政法上难道就没有比救济受到公安局30元人民币罚款财产权更重要的事情可做吗?事业单位行使技术干部管理和聘用权,对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除聘用的处理,将使这些被称为国家宝贵财富的知识分子受到挫折或者失去一次就业机会,但是现在法律性文件却规定只能向上级申诉了之。接受申诉的单位或者行政机关根据什么程序处理申诉,这些程序的正当性究竟有多大,如果对申诉的处理不公正,能不能有救济办法,都缺乏法律的正式规定。法院处理一个10元钱的纠纷还要两审终审,处理这种涉及人的生计和事业发展申诉的公共事业组织和行政机关,就高明到确保一次处理正确无误?

这类法律性文件主要是由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基层单位的反映和管理需要制定的,对单位管理支持和维护的多,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和利益要求反映的少。政府和立法机关应当切实加强对此类文件的制定。

如果说事业单位对其工作人员的管理是涉及城市人生计的大问题,那么家庭土地承包权就是涉及农民生计的大问题。这后一个问题是由村民委员会决定的,但是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却以其是村民自治组织视而不见。现行的法律性文件规定,对农村土地承包的争议只有涉及行政机关的处分行为时,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就法律常识而言,社会基层单位的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不但是一个公法问题,而且还是一个宪法制度问题,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宪法性文件。行政法对此问题本来是可以有所作为的。如果严肃对待实施宪法即是实现法治任务的话,行政法就应当从有限的“机关职权”监督标准,向公共职能行政标准迈出新的一步。实行行政制度的国家有多少将基层自治组织的管理关在行政法大门以外,也是比较法上值得大家都去了解和关注的问题。

公共事业组织不能纳入行政法规制的视野,主要是囿于“公共事业组织不是行政机关”的传统观念。然而,传统不是一成不变的。国家赔偿法就在这方面做出了范例。它打破了所谓特别权利关系的观念,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为奖惩等行政决定致使其财产权受到侵害纳入国家赔偿的范围,弥补了1989年行政诉讼法的一个重大缺陷。

国家赔偿法弥补行政诉讼法历史局限的作法值得称道。当今能够推动行政发展的决策者应当有更大的勇气和智慧,根据我国的宪法,适应保护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需要,将公共事业组织涉及公民重要法律权益的公共管理行为,纳入司法监督的范围进行行政诉讼,从而使当事人可以请求国家赔偿,使公共事业单位决策人受到法律的约束和司法监督,将我国的行政法治再向前推进一步。

第5篇

考研有什么好处呢,我们都知道考研不仅可以缓解你的就业压力,而且可以提升就业平台。那么关于考研的基本常识是怎样的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关于考研的基本常识2020”,欢迎阅读与借鉴!

考研的基本常识1、单独考试

单独考试是为用人单位定向培养业务骨干而设置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大学本科毕业在申请的专业或相关专业连续工作四年、已经发表过论文或成为业务骨干的,才可以申请单独考试。

单独考试的科目设置与全国统考一致,公共课试题难易程度也与统考水平相当。但考试的命题权属报考院校,一般不转户口及档案关系,具体报考资格请与相关单位咨询。

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2、推荐免试

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称“推研”,是指不用参加研究生考试而直接读研的一种情形。

推荐免试研究生,应按照国家教育部们就推荐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的规定执行,一般有保研办法或保研简章、准备和寄送材料、笔试面试、预录取和报名等几个阶段。

推研按时间排序是:交叉、本系直博、本系直硕、外推、工硕。推研时间为每年大四上学期9月初到9月末。

推免所具备的条件: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规定的日期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

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在规定的日期内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各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3、地区划分

在选择院校之前,考生一定要先了解考研院校所在的地区,首先需要了解一下研招院校的地区划分。地区划分的含义是教育部根据各地的经济、教育发展水平而划分的院校区域。

4、考试分区

一类: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21个省(市);

二类: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0个省(区)。

每类地区考研要求分数线是不一样的,一类对应A区线,二类对应B区线,其中A区要求较高,B区较低。

考研初试和复试什么意思考研初试,其实也就是考研人员初期阶段都需要参加的笔试项目,考试科目共四科,主要是英语,数学,政治,还有一门专业课;前面三门基础课,都是由国家统一出题的,而专业课是由各个院校自主命题。

复式,是通过初试之后,学生们需要参加的一项考试,只要笔试成绩达到报考院校的最低录取线,甚至超过了录取分数线,就可以进行复试,复试项目主要包括英语以及专业课。最终考生是否能够顺利入学,学校会综合学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得出最终的结果,有些学校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还有的是初试占50%,复试占70%。

第6篇

自德洛尔1967年在《公共行政评论》杂志上发表了《政策分析家:一个政府部门中新的职业性角色》以来,“政策分析者”一词已普遍地用以指称那些职业从事政策研究的学术家或实践者,与这一特殊角色密切相关的职业伦理也已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公共管理的职业伦理存在共同性质的东西。在世界一切民族当中,他们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都确立了一些共同的价值准则与伦理标准,我们可以称之为黄金法则,如对生命的尊重,诚实,公正,廉洁,负责等。此外,民主的价值和原则,如公共利益,个人权利,正当程序,责任等,也为公共管理的职业伦理奠定了基础。

然而,政策分析者总是面临着相互竞争的价值冲突,从而陷人典型的伦理困境。解决这种困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对自身职业角色的定位,更有赖于政策分析者自身职业伦理的养成。美国行政伦理学家库珀认为,要解决这种伦理困境,不仅要求改革外部控制资源(法律、组织制度和规章等),还要求政策分析者积极运用自己的伦理自主性,抵制不道德的组织或组织上级的不负责任行为。而这种伦理自主性的获得,需要通过政策分析者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内部控制资源(个人价值观、信仰等)。这种内部控制资源也就是本文所探讨的政策分析的职业伦理。它是政策分析者在政策过程中运用内心信念和是非、真假、善恶标准进行认识和判断。同时,它并不直接或简单地批评对错、是非或者得出结论,而是旨在提高政策分析者的思想深度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二、政策分析职业伦理的不同观点

有关政策分析的职业伦理方面的研究,存在不同的观点,这些观点围绕着政策分析者应当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而展开。归结起来,学者们大致有三种看法:

第一,公共利益代言人角色。阿奇博尔德认为,政策分析者要做的工作是改善公共政策,而非帮助委托人。尽管政策分析的资助者施加压力,分析者还是应该把自己看成是更广泛的政治利益的代言人,而不仅仅是某个组织的人,分析者应该对公共福利事业更感兴趣。但即使是稍有政治常识的人都不难发现这一逻辑推理中所具有的理想主义成分,传统自由主义的核心假设是理性公民的存在,即人都是有理性的,并能够在理性的指引下行动,因而“人民的统治”是正当的。由理性公民通过现代民主制度选举产生的政府也是理性的、负责任的政府,而一旦出现严重的、持续的非良性活动,公民最终能够以法定的形式和途径改变政府。

第二,党派利益代言人角色。鉴于“追求公共利益论”可能具有的乌托邦色彩,以美国学者查尔斯·林德布罗姆为代表的一些学者认为,政策分析者应当是一个现实主义者,他不应追求虚无缥缈的“公共利益”,而应当是党派利益的追求者。这是因为,现实政治生活中并不存在抽象的所谓“公共利益”,而只存在“共享利益”;现代民主政治无一例外地都是政党政治,本质上呈分散状态的共享利益只有通过党派之间的“观念竞争”以及投票、交易等类似市场行为的过程才能形成。既然每个人不可避免地都有自己的党派观念,那么政策分析者就不应回避“党派偏见”,而应当坦率“承认对一些可能的利益和价值选择引导着他的工作;要尽可能的表露他的选择;不宣称他的价值和利益对每个人都有好处。

第三,医生、律师角色。通格为代表的一些学者根据现代经济学中的委托理论,建构出“信托模型”,以此界说政策分析者的角色。这是一个以公共利益为背景、对委托人负责的模型。这一模型中实际由双重委托—关系构成:(1)委托者与政策分析者之间的委托—关系;(2)公民与政治家、政府官员和政府机构之间的委托—关系。在(1)中,“政策分析者直接委托人是谁?他应向谁负责?”是非常清楚的,因而较少发生争议。但在(2)中,由于委托—的形式和内容都不十分清晰,也缺乏相应的政治理论支撑,从而容易引发争论。通格的答案是:分析者要对委托人负责,但也要将维护公众利益作为自己的使命。

三、政策分析职业伦理的基本内容

政策分析的职业伦理是一种特殊的职业伦理,不同于医生/病人,律师/委托人之间的关系,它涉及公共责任和广大民众利益的实现问题,具有多层面内容。正如魏陌所建议的:“我们应该认识到我们有义务维护他人的基本权利,支持我们宪法中的民主程序、促进分析和个人诚实。这些价值在我们的伦理评估中普遍支配我们对顾客的职责。尽管如此,我们应该对顾客选择不同价值间冲突的方式表示理解,而且我们也应该对我们分析的预测能力持一种现实的谦虚态度。

(1)道德品质的准则。职业道德实质上就是责任与义务的表现。政策分析师具有双重责任:客观责任和主观责任。前者产生于“顾客导向”所形成的“委托人/人”之间的职业关系,以及法律、组织和社会对政策分析师角色的需要;后者基于一种信仰、价值和偏好所组成的内在驱动来指导如何去做。

(2)行为选择的准则。政策分析包括对政策方案的预测、回溯和评价,其本质是基于客观分析之上对方案的选择,既包括价值认识也包括价值创造。因此,它体现了主观与客观、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首先是政策分析应合乎政治性:无论是从理论还是实践角度来看,政策分析都是政治大环境中的一环,因此,作为一个称职的政策分析师,必须要对外在的政治环境有所了解,促使分析方案通过决策者的选择;其次是政策分析应合乎行政性:政策分析作为政策主体的价值取向,必须通过政策目标群体的实践活动才能实现;第三是政策分析应体现创造性:政策分析师应该既立足于现实,又着眼于未来,要适应环境的变化,敢于创新。

(3)价值判断准则。价值判断要以事实为根据。事实与价值的结合是政策分析的基础。政策分析师的价值判断就是对事物、社会现象和人的行为在伦理意义上进行估量和预测,并在此基础上影响政策主体的价值方向、行为决断和价值追求。价值判断应体现社会责任。政策分析师应从专业上为弱势群体发声,为“沉默的牺牲者”代言,并由此来确保分散利益在决策过程中受到应有的重视。

四、如何加强我国政策分析的职业伦理建设

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来说,政策科学作为一门学科在我国的起步较晚,还有很长的一段发展之路,如何借鉴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促进我国政策分析领域的发展,培养适应中国国情的政策分析人才,对于推进我国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具有重大意义。

中国公共政策分析的价值取向包括:社会公正、民主化、科学化、以及服务原则。中国公共政策分析的价值取向需要做到以下几点:准确迅速、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既要把握全局,又要照顾局部。这些概括性的特征在中国公共政策分析中是要具备的。库珀在其论著《实现行政责任的途径》中也曾说过,“显然这些抽象的概念是令人困感的,而且也不给行政人员的实践活动提供十分有用的指导,但它仍然存在于我们的政治传统中,政策伦理法规中,辞藻华丽的演说中,以及存在于我们对危机突发事件的反思中。理所当然地,它也存在于我们对公共政策目的的思考和对公务员责任的思考中。”

参考文献:

[1]张昭庆,闫博慧,张陆庆,.律师职业伦理的价值分析[J].职业时空,2007,(2).

[2]张斐松,.政策分析师的角色定位与职业伦理规范[J].广西社会科学,2005,(12).

第7篇

近年来行政管理专业的蓬勃发展,招生规模越来越大,得益于经济、社会的开放与发展,这恰恰是因为经济社会领域的简单、粗放的管理,越来越被不断精细化管理分工所替代,这一过程不仅使很多领域需要专业的公共管理人才,譬如,经济快速发展使得经济组织内部的部门,如人力资源部、行政部等需要行管专业人才的加入;而且这一过程还派生出大量的公益、慈善、社团等非赢利性组织需要改进管理。在社会大发展的背景之下,行管专业的建设甚至比其他很多其他热门学科的发展都快,行政管理学科的研究领域逐步向涉及到政府、公益组织、企事业组织等公共管理演变。

正是因为行政管理学科的广泛性,以及行政管理专业所培养的目标兼具理论和实用的特点,导致很多有关行政管理专业建设领域的研究成果表明,该专业的学生往往知识杂而不精,能力多而不强,行政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模糊等问题出现。

在行政管理专业建设的共性与个性方面,很多研究都集中在普通高校在行管专业的培养内容上,普遍认为共性强于个性是一个主要特点,甚至可以说,对学科共性的关注抹杀了不同院校对专业建设的个性发展。有学者对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南京大学4所院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进行比较,发现培养“专业管理人才”是每所院校所强调的笼统概念,每个学校并没有根据各学校的师资力量和院校特色,制定出具有特色的培养目标。

二、民办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存在的问题

对于民办院校而言,与普通高校的培养目标存有不同。民办院校办学必须要抓住自身的特点,行政管理专业的实用性、培养方向的专注应该是其主要方向。就已经设立行政管理专业的民办院校,在专业设置上可能存在更多的问题:

第一,民办院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定位不清。从就业市场的反馈来看,民办院校的学生在理论掌握方面不如“一本”和“二本”学生,动手能力方面不如高职高专的学生。根据因材施教理论,生源质量决定了人才培养模式,民办学院人才培养到底是套用普通本科还是高职高专的培养模式?在民办院校人才培养层次模糊不清的背景上,民办院校应该培养应用型还是研究型的人才同样难以界定。在对民办学院行政管理学生的教育教学过程中,教育工作者很难把握标准,课程设置也很难准确定位,直接导致教学有效性不高。

第二、行政管理专业特色不明显。国内行政管理专业最早脱胎于政治学,行政管理专业既要兼有政治学的学科内容,又要顾及专业培养目标与职场和社会需求相融合。目前,虽然大部分普通本科院校设立了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和科研实力较强的院校有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点或博士点。普遍来看,很多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政治色彩过于浓厚,而对管理规律知识重视程度不够,这一状况,或许导致行政管理专业落后于社会的需要和需求。民办院校在行政管理专业建设中也延续了这一特点。

第三、课程设置不合理。据调查显示,在某民办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开设的44门主要专业课程中,60%以上的学生认为重要的课程只有:演讲与口才、管理学原理、行政学原理、经济学原理、公文写作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其中90%以上的学生认为重要的课程是演讲与口才和管理学原理,诸如西方行政学说史这些理论性较强的课程仅有不到20%的学生感兴趣。究其根本原因是行政管理在学科设置上并没有考虑到它首先是管理学科,有关管理中对管理问题的处理原则、方法,管理实践具备的调查、统计、信息处理、分析决策等等,这些基本管理知识常识行政管理专业在学科设置中被置于非主要地位的方面。面临的现实问题就是,招聘单位面试的学生都能够侃侃而谈,碰到实际需要解决问题时,如何分析、寻找问题的关键点,以及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欠缺。

第四、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活动流于形式。现今,民办院校仍然主要重视理论教学,轻视实践安排,重视理论性课程,轻视以培养能力为主的应用性课程。目前的培养模式仍然是注重填鸭式的理论知识培养,而将更为重要的实践能力培养放到次要地位。大部分院校并没有像设立课程体系一样,设立实践能力培养的计划和体系。学生的实践环节虽然也算学分,由于实践能力培养涉及到的情况比较复杂,涉及到校外合作、日常管理、安全、责任等问题,有流于形式之嫌。

事实上,民办院校由于生源不同,以及办校理念、定位的不同,更应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以及职场竞争力。民办院校常常将借鉴演变为直接照搬本科院校的专业建设体系,在学科设置上,民办院校要走出与办学理念相吻合的道路仍需研究和努力。

三、如何革新民办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设置

民办院校要想在行政管理专业的设置上有所突破,使该专业成为具有市场竞争力和特色的专业,至少要在以下方面做出研究和革新。

其一、较之普通本科院校,民办院校在遵循培养行政管理人才规律,迎合公共部门、企事业组织职业需求,注重专业的应用与实践方面更具灵活性。更能够根据自身院校的资源和特点,培养出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的行政管理人才。

第8篇

关键词:行政管理 专业设置 应用型人才

一、行政管理专业发展的现状

近年来行政管理专业的蓬勃发展,招生规模越来越大,得益于经济、社会的开放与发展,这恰恰是因为经济社会领域的简单、粗放的管理,越来越被不断精细化管理分工所替代,这一过程不仅使很多领域需要专业的公共管理人才,譬如,经济快速发展使得经济组织内部的部门,如人力资源部、行政部等需要行管专业人才的加入;而且这一过程还派生出大量的公益、慈善、社团等非赢利性组织需要改进管理。在社会大发展的背景之下,行管专业的建设甚至比其他很多其他热门学科的发展都快,行政管理学科的研究领域逐步向涉及到政府、公益组织、企事业组织等公共管理演变。

正是因为行政管理学科的广泛性,以及行政管理专业所培养的目标兼具理论和实用的特点,导致很多有关行政管理专业建设领域的研究成果表明,该专业的学生往往知识杂而不精,能力多而不强,行政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模糊等问题出现。

在行政管理专业建设的共性与个性方面,很多研究都集中在普通高校在行管专业的培养内容上,普遍认为共性强于个性是一个主要特点,甚至可以说,对学科共性的关注抹杀了不同院校对专业建设的个性发展。有学者对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南京大学4所院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进行比较,发现培养“专业管理人才”是每所院校所强调的笼统概念,每个学校并没有根据各学校的师资力量和院校特色,制定出具有特色的培养目标。

二、民办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存在的问题

对于民办院校而言,与普通高校的培养目标存有不同。民办院校办学必须要抓住自身的特点,行政管理专业的实用性、培养方向的专注应该是其主要方向。就已经设立行政管理专业的民办院校,在专业设置上可能存在更多的问题:

第一,民办院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定位不清。从就业市场的反馈来看,民办院校的学生在理论掌握方面不如“一本”和“二本”学生,动手能力方面不如高职高专的学生。根据因材施教理论,生源质量决定了人才培养模式,民办学院人才培养到底是套用普通本科还是高职高专的培养模式?在民办院校人才培养层次模糊不清的背景上,民办院校应该培养应用型还是研究型的人才同样难以界定。在对民办学院行政管理学生的教育教学过程中,教育工作者很难把握标准,课程设置也很难准确定位,直接导致教学有效性不高。

第二、行政管理专业特色不明显。国内行政管理专业最早脱胎于政治学,行政管理专业既要兼有政治学的学科内容,又要顾及专业培养目标与职场和社会需求相融合。目前,虽然大部分普通本科院校设立了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和科研实力较强的院校有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点或博士点。普遍来看,很多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政治色彩过于浓厚,而对管理规律知识重视程度不够,这一状况,或许导致行政管理专业落后于社会的需要和需求。民办院校在行政管理专业建设中也延续了这一特点。

第三、课程设置不合理。据调查显示,在某民办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开设的44门主要专业课程中,60%以上的学生认为重要的课程只有:演讲与口才、管理学原理、行政学原理、经济学原理、公文写作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其中90%以上的学生认为重要的课程是演讲与口才和管理学原理,诸如西方行政学说史这些理论性较强的课程仅有不到20%的学生感兴趣。究其根本原因是行政管理在学科设置上并没有考虑到它首先是管理学科,有关管理中对管理问题的处理原则、方法,管理实践具备的调查、统计、信息处理、分析决策等等,这些基本管理知识常识行政管理专业在学科设置中被置于非主要地位的方面。面临的现实问题就是,招聘单位面试的学生都能够侃侃而谈,碰到实际需要解决问题时,如何分析、寻找问题的关键点,以及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欠缺。

第9篇

论文关键词:泰罗;科学管理;管理主义;经验管理;工具理性;社会理性

弗雷德里克·泰罗是古典管理时期的开山鼻祖,开创了管理学发展史上的科学管理原理学派。然而,随着知识经济、信息社会和后工业时代的来临,泰罗的经典管理思想也受到越来越多的非议和挑战。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科学管理原理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工厂的劳动生产率,管理的哲学基础是亚当·斯密以来的理性“经济人”假设,管理方式是一种“大棒加胡萝卜”的物本管理手法,已经适应不了新时期的要求。更有甚者,有人简单地把科学管理原理与人际关系学派思想对立起来,认为科学管理原理是一种冷酷的非人本管理,因此,在人本管理已经成为普适管理价值的今天,泰罗的思想更是显得格格不入。那么,泰罗的管理思想是否真的过时了呢?我们到底应该以怎样的一种态度,看待泰罗及其科学管理原理在过去、现在乃至未来的地位呢?本文从管理学说和管理学理论的历史演进的角度进行探讨,认为它开创了公共行政学的管理主义研究途径,挑战了传统的经验管理范式,并注重组织管理由工具理性向社会理性的转型。

一、开创公共行政学的管理主义研究途径

当代美国公共行政学家戴维·罗森布鲁姆认为,自伍德罗·威尔逊以来,公共行政学开创了三种研究途径,即管理、政治和法律途径。而管理途径又可区分为两派,即传统(正统)管理途径,以及当代以革新为导向的新公共管理(NPM)。公共行政研究的传统管理途径可追溯至19世纪美国的文官制度的改革运动。当时为消除政党分赃和官僚腐败给美国联邦政府系统带来的祸害,改革者提出“政府事务中具有商业性质的部分应当以一种完全企业化的模式运作。”传统管理途径的思维和逻辑主要是建立在政治与行政分离的观点之上的。任职于1913—1921年的威尔逊总统提出,应该用(企业)行政管理的稳定原则———企业式原则来指导公共机构的运作,认为“行政的领域是一个企业的领域”。因此,为了提高政府运作的效率,我们应该以私有企业的行政管理为榜样,所谓行政问题就是管理问题。根据传统管理途径的观点,公共行政的意义在于追求效能、效率以及经济的最大化。

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欧美国家普遍掀起了一场政府改革运动,其矛头直指政府的机构膨胀、职能臃肿、成本高昂、效率低下,由此也推动了公共行政研究新的热潮,催生了公共行政研究的新管理途径。所谓新管理途径,一般又称为新公共管理(NPM)途径。与传统管理途径之发源相类似,这一新途径也主要是改革取向的,以期改善公共部门的绩效。新公共管理途径包含诸多改革假设,比如,公共行政的焦点应放在获取结果而非遵循程序上;公共行政在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方面应妥善运用各种市场竞争机制;公共行政应强调顾客导向的观念,等等。与传统管理途径观点相类似,认为公共行政是非政治化的和企业化的,这是新公共管理途径的根本。在罗森布鲁姆看来,从价值、组织结构、对人的认识、认知模式、预算、决策观、政府职能等几个特征来说,尽管公共行政的传统管理途径和新管理途径之间存在不少差异,但总体上看是殊途同归的,崇尚效率和系统管理是其不二法门的哲学基础。而追根溯源,管理途径作为现代公共行政学的一种主流研究途径,历史上滥觞于泰罗及其科学管理原理。可以说,正是泰罗的学说,奠定了管理学在现代社会科学中的合法性地位;也正是泰罗的思想,启发了威尔逊的研究灵感,从而触动他去吸收和借鉴私营部门的管理哲学和管理技术,写出了流传百年的《公共行政之研究》,进而创立了适应现代社会要求的公共行政科学。

泰罗通过对时间动作制、职能工长制、计时工资与计件工资制的亲身体察,发掘出现代组织管理中的重要法则———效率法则。在他看来,劳资双方都应崇尚科学管理工艺,追求生产率的提高,以实现双赢的目的。著名学者欧文·休斯认为,工厂装配线是体现泰罗思想的主要的社会领域,但政府运用科学管理的时间并不比它晚多少。因此,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在公共行政领域一直占有重要地位。因为泰罗当时就认为,科学管理可运用于公共部门的原因在于:它提供了政府中官僚制组织形式的运作方式,是一种最佳方法,其系统控制的思想非常符合僵化的等级制、过程和惯例。标准化任务及按其操作的工人与传统的行政模式是吻合的。甚至利用秒表计时进行绩效测量的做法在庞大的官僚组织及其分支中也较为普遍。

在泰罗其后的近百年时间里,尽管人际关系学派、管理决策学说、权变组织理论、知识管理理论等各种管理学说和理论流派层出不穷,众说纷纭,对公共行政学的研究产生了不同的影响。然而,泰罗开创的传统管理研究途径,以及由其衍生的新管理研究途径,始终是公共行政学的正统研究途径,并未受到其它学派和研究途径的冲击而被边缘化。正如美国著名管理学家哈罗德·孔茨所指出的,二战后管理学科领域出现所谓“理论丛林”现象,这使得泰罗等古典管理学者的观点被人发展得过于枝蔓,先后出现6个甚至11个学派的混乱局面。但很多学派其实是标新立异,只是迎合了社会的需要,在学科发展的角度看其科学性值得质疑。而惟独由泰罗开创的管理科学研究途径,其合法性一直经久不衰甚至有久尔弥坚之势。对于泰罗及其科学管理原理在公共行政学研究中的历史地位,博兹曼提出过一个更具结论性的评论。他说:“科学管理在教科书中占有一席之地;它在公共行政的实践和政府研究中具有很大的影响。由于对科学管理和科学原则的信奉迅速扩展并使其流行的正统做法,公共行政和公共行政人员的影响达到了顶峰。科学管理在1910—1940年期间一直对公共行政起着支配作用,它使公共行政具体化为一个学术领域。”

二、推动传统经验管理范式向现代的科学管理的转变

科学管理原理的本质是一场思想或精神革命,它挑战了传统的经验管理范式,倡导新的科学管理精神,推动了传统经验管理范式向现代科学管理的转变。关于这个问题,泰罗在《科学管理原理》一文中曾多次提醒人们不能只重技术而忘记了它的精神实质。他说:“科学管理是通过研究和实践发展起来的,它是以测量手段和工程技术为基础的,用科学的调查方法,根据实际而不是传统来决定所能完成任务的正确方法”“具体体现在科学管理的‘四个原理’上。不仅是管理手段上的,更是管理理念上的。”因此,“他自己由于对大批的所谓‘效率专家’借用了他的方法而忘却了他的基本原理而感到苦恼”。管理学家邓恩评论道,“科学管理的‘措施’绝不等同也不应取代科学成本核算方式等等的管理技巧问题,而后者则是一种坚持收集数据、列表分析并将知识应用于解决工业社会问题的科学态度和科学精神,是倡导一种全新管理范式的‘思想革命’。”

为什么说泰罗的科学管理原理的本质是一场思想或精神革命,而且挑战了传统的经验管理范式呢?这是因为泰罗一反传统的经验沿袭方法,采用科学的途径来解剖管理生活,探究管理的内在规律和普遍原则。他把科学视为良好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因为在他之前,没有数据,没有理论、原则或制度,就没有人会相信管理能出效益,人们也不会把管理看成是一件严肃的事情。比如,此前法国经济学家萨伊就意识到管理是土地、劳动和资本之外的生产力的“第四要素”,但没有得到社会的普遍承认和重视。“只有泰罗第一次从理论的高度向社会的劳资双方、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阶层证明:真正的科学,那种能够导致充分掌握信息专业实践的科学不只是技巧、公式和规则,而是一种思想革命,一种世界观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当代管理学大师彼德·杜拉克认为,“直到1885年泰罗开始探索之前,还从没有人对工人的日常工作进行过系统的研究。怎样工作被看作是一种想当然的事情”。英国著名管理学家厄威克也指出:“泰罗所做的工作并不是发明某种全新的东西,而是把整个19世纪在英美两国产生、发展起来的东西加以综合而成的一整套思想。他使一系列无条理的首创事物和实验有了一个哲学体系,称之为‘科学管理’。”

罗伯特·丹哈特则从公共组织理论的角度评价了科学管理原理对于实现管理范式演变的贡献。他提出:“泰罗著作中的哲学含义对公共行政学者来说具有重大意义。虽然我们有可能觉得泰罗的科学很粗糙,但我们不能否定他推进了将严格的科学性运用于组织研究的观念。这种方法不久便成为了管理科学的主流。此外,科学原则最先是被运用于生产,但随后便‘向上和向外’扩大到组织的更高层次,或许可以说普及到了社会。”欧文·休斯更是对泰罗的思想充满誉美之词,他认为:“泰罗所追求的是一种根本性的变革,用效率和科学取代了特定决策,当通过科学管理使雇主和雇员拥有相同利益时,它甚至成为一种社会变革。”

上述说明,正是泰罗把科学的知识和科学的精神应用于管理的实践和理论探索,才使人类社会的管理世界观和管理范式进行了一次哥白尼式的变革,实现了由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的转变。具体来看,这种转变体现在四个方面:

(1)经验管理的主体是个人,主要是通过有经验者起“传、帮、带”的作用,把长期积累的管理常识和管理窍门传授给其他人。相反,科学管理的主体不再仅仅是个人而是一个群体,他由领导群体或管理群体来控制,同时还外加了参谋机构和智囊团(外脑)来辅助决策和参与管理。

(2)经验管理的客体(对象)是单纯的物,属于见物不见人的管理;而泰罗的科学管理对象不仅有物(如机器、工场),更重要还有人,它是通过对人的有效管理来实现对人和对物有机统一管理。

(3)经验管理的主要依据是人类以往积累的知识、智慧、经验和个人胆识与阅历;科学管理依据的则是科学的方法、理论、工具、技术和艺术,实现了我国古代提倡的“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境界。泰罗明确指出:“必须用科学知识来代替个人的见解或个人的经验知识。否则,就谈不上科学管理。”

(4)经验管理的程序简单和随意,没有规则意识和制度观念,“谋”和“断”合而为一;科学管理是一种程序管理和规则管理,讲究程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管理的过程是分阶段、按步骤进行的,避免了主观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泰罗反复强调:“最佳的管理是一门实在的科学,其基础建立在明确规定的法律、条例和原则上。”

三、注重组织管理由工具理性向社会理性的转型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认为,理性化是现代化的核心要义,而要实现管理的现代化,就必须首先进行理性化的组织设计。为此,他提出了“官僚组织”(或称“科层制”)的概念。与此相对应,韦伯极力倡导工具理性,以适应工业社会条件下社会化大生产对组织管理的要求。由于泰罗与韦伯大体生活在同一个时代,因此很多人以为泰罗也效法韦伯,在具体的管理实践中把工具理性发挥到了极致,并由此断定泰罗的管理是以“经济人”假设为根基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我们不能简单地以“经济人”假设来断定泰罗的管理就是见物不见人的物本管理,属于典型的工具理性;恰恰相反,在泰罗的著作和思想中,始终闪烁着社会理性的光芒,充满了关注弱者和劳资共同利益的人本意识。

要研讨这个问题,首先必须区分工具理性和社会理性的基本涵义。所谓工具理性,是指在人性的设定上,把组织人单纯看作“经济人”,诉求物质利益上的最大化;在管理的对象上,把人看作是机器的附件或依附物,实施一种见物不见人的物本管理;在管理的价值取向上,关注组织赢利的最大化,忽视个人和社会的利益。而社会理性,则同时关注人的多方面需要特别是社会心理需要、社会的公共精神和国家的公共利益。从总体上看,前工业社会的传统管理属于典型的工具理性管理,见物不见人,纯粹把人看作是工具性附属物。泰罗的科学管理虽然是在科层组织场景下进行的,受特定历史环境的限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工具理性的组织管理方式,因为其根本目标在于最大限度提高组织效率和生产能力。但必须承认,它同时也注重由工具理性向社会理性的转变。主要表现在:

(1)泰罗的管理哲学的初衷在于高扬“提高全国性效果”大旗,配合罗斯福总统倡导的“保护国家资源,增进全国性效果”的呼吁。泰罗认为他自己写《科学管理原理》一文有三个目的,其中第一个目的是“通过一系列简明的例证,指出由于我们日常的几乎所有行为的低效能使全国遭受到巨大的损失”,并因此在美国全社会宣传和灌输科学管理的精神,提高社会效率和全国性效果。但很显然,传统的基于工具理性的组织管理思路往往是狭隘的,它只重视组织个人或内部的效益,其目标诉求尚未升华到社会和国家利益的层次。

(2)关注管理层和被管理层双方的收益,实现了由瓜分既定蛋糕向做大蛋糕的理念嬗变。在《科学管理原理》第一章的开篇泰罗就旗帜鲜明地提出:“管理的主要目的应该是使雇主实现最大限度的富裕,也联系着使每个雇员实现最大限度的富裕。”当时社会上绝大多数人都相信雇主和雇员的根本利益必然是对立的,但泰罗认为,“科学管理则恰恰相反,它的真正基础在于相信两者的利益是一致的。”

(3)强调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间是合作博弈而非劳工阶层的“囚徒困境”博弈。在论证《科学管理原理》时,泰罗明确地指出“资方和工人的紧密、亲切和个人之间的协作,是现代科学或责任管理的精髓。”他把雇主与雇员之间的亲密友好的关系,强调为是科学管理中最重要的一个特点。

(4)关注人的价值而非完全的“经济人”取向。如泰罗在国会证词中说:“先生们,有很多人把工人看成是贪心、自私、贪婪,甚至更坏的人。我完全不同意这些在社会上散布的污辱工人的滥言。我完全不同意这种说法。工人同社会上各个阶层的人没有什么不同。他们并不比其他阶层的人更加贪心、更加自私。他们也不比其他阶层的人少贪心、少自私。”当代美国管理学大师T·彼德斯则认为:“注重时间和动作模式的泰罗,以他特有的方式增加了人们的自由。他的确定工序最佳时间的方法,使一线工人从盲目的、反复无常的工头手中解放出来。人们往往忘记了科学管理革命的两重性,一是对上面的管理者的,二是对下层被管理者的。”

第10篇

关键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贵州省道路交通事业得到快速发展,人、车、物流量急剧增加。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绝大多数乡村公路都是弯急、坡陡、路窄,往往一侧傍山、一侧临崖,如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甚至是群死群伤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乡村道路交通事故的频发,不但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阻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如何做好乡村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治理工作,是全省各级政府部门面临的首要任务。

一、 我省农村道路交通现状

1、交通基础设施落后,农村公路路况差。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省大部分地区基本实现道路“村村通”,农村公路通车里程不断增加。如赤水市,全市通车里程1494公里,其中乡村道路1204公里,占总通车里程的81%。但是,由于受到地理条件的限制,我省大多数乡村道路依山傍河,路窄、坡陡、弯急,而且许多路段属于等外公路或简易公路,有的村级公路只能供二、三轮摩托车通行,交通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2、农村运力不足,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差。由于我省大多数边远乡村的客运班次较少,有的乡村甚至不通客车,群众要解决自身出行问题,又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有的群众就购买价格便宜、性能低劣的二、三轮摩托车,甚至购买报废车,有的群众搭乘非客运车辆作为代步工具。这些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缺乏安全运行条件,及其容易发生各种故障,从而埋下事故隐患。

3、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不够,驾驶员法制意识淡薄。目前贵州省大多数农村驾驶员交通法制意识淡薄,各种交通违法现象较为普遍,同时缺乏有效的教育管理措施。尽管政府部门多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在一定范围内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偏远的乡村,宣传效果却很一般,主要原因是宣传力度不够,氛围不浓,声势不大,有的地区甚至是交通安全宣传的盲区,群众对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都不了解,只要出行时有车辆搭乘就可以。所以在农村,尤其是在婚丧嫁娶等集会时,低速货车、拖拉机、二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和无牌无证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比比皆是。

4、警力不足,管理失控,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大幅度增加。目前全省乡村道路四通八达,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人数大幅度增加。以桐梓县为例,1997年全县通车里程1300公里(其中国道99公里、省道31公里、县道192公里、乡道148公里、未列入养护范围的村级道路830公里),乡村道路里程占全县通车里程的75%,全县机动车保有量6000多辆,驾驶人8000余人。到2007年,全县通车里程达3293公里,其中村级道路2795公里(217个村全部通公路),全县机动车保有量增至16437辆,驾驶人22000人。而该县交警大队警力只有42人,其中大队领导3人,综合科2人(兼政工、纪检、后勤、宣传、信息收集与反馈、接待等工作,同时要应付各类会议和检查),车管科5人(按车管岗位最低人数标准设置),事故中队6人(处理大量交通事故、事故调解、接待交通事故案件上访等),秩序科5人(兼道路秩序维护、外勤警卫、客运源头管理等工作,其中警卫任务特别繁重,仅2007年该县各类交通警卫开道任务达165次之多,使用警力640人次)。除去上述人员,实际真正投入路面的民警只有21人,平均每名民警要管理道路157公里、机动车783辆、驾驶人1048人,工作任务之重显而易见。道路里程、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人数大幅度增加,而常年来承担道路交通管理任务的交通民警却没有得到合理增加,现有警力只能顾及到国、省、县和城区主干道,对乡村道路的管理显得力不从心。同时,由于经费保障体制的变革,乡镇政府和派出所协助管理交通工作的积极性大幅度下降,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根本无法顾及,甚至大多数时间处于失管失控状态,违法现象突出,农村事故频发,并呈上升趋势,已成为我省交通死亡事故的重灾区。

二、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几点措施

道路交通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要切实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实事求是,针对当前农村道路交通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步解决存在的问题,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努力消除违章和隐患,全力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11篇

关键词:政策分析职业伦理价值冲突

一、政策分析职业伦理的特殊性

自德洛尔1967年在《公共行政评论》杂志上发表了《政策分析家:一个政府部门中新的职业性角色》以来,“政策分析者”一词已普遍地用以指称那些职业从事政策研究的学术家或实践者,与这一特殊角色密切相关的职业伦理也已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公共管理的职业伦理存在共同性质的东西。在世界一切民族当中,他们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都确立了一些共同的价值准则与伦理标准,我们可以称之为黄金法则,如对生命的尊重,诚实,公正,廉洁,负责等。此外,民主的价值和原则,如公共利益,个人权利,正当程序,责任等,也为公共管理的职业伦理奠定了基础。

然而,政策分析者总是面临着相互竞争的价值冲突,从而陷人典型的伦理困境。解决这种困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对自身职业角色的定位,更有赖于政策分析者自身职业伦理的养成。美国行政伦理学家库珀认为,要解决这种伦理困境,不仅要求改革外部控制资源(法律、组织制度和规章等),还要求政策分析者积极运用自己的伦理自主性,抵制不道德的组织或组织上级的不负责任行为。而这种伦理自主性的获得,需要通过政策分析者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内部控制资源(个人价值观、信仰等)。这种内部控制资源也就是本文所探讨的政策分析的职业伦理。它是政策分析者在政策过程中运用内心信念和是非、真假、善恶标准进行认识和判断。同时,它并不直接或简单地批评对错、是非或者得出结论,而是旨在提高政策分析者的思想深度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二、政策分析职业伦理的不同观点

有关政策分析的职业伦理方面的研究,存在不同的观点,这些观点围绕着政策分析者应当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而展开。归结起来,学者们大致有三种看法:

第一,公共利益代言人角色。阿奇博尔德认为,政策分析者要做的工作是改善公共政策,而非帮助委托人。尽管政策分析的资助者施加压力,分析者还是应该把自己看成是更广泛的政治利益的代言人,而不仅仅是某个组织的人,分析者应该对公共福利事业更感兴趣。但即使是稍有政治常识的人都不难发现这一逻辑推理中所具有的理想主义成分,传统自由主义的核心假设是理性公民的存在,即人都是有理性的,并能够在理性的指引下行动,因而“人民的统治”是正当的。由理性公民通过现代民主制度选举产生的政府也是理性的、负责任的政府,而一旦出现严重的、持续的非良性活动,公民最终能够以法定的形式和途径改变政府。

第二,党派利益代言人角色。鉴于“追求公共利益论”可能具有的乌托邦色彩,以美国学者查尔斯·林德布罗姆为代表的一些学者认为,政策分析者应当是一个现实主义者,他不应追求虚无缥缈的“公共利益”,而应当是党派利益的追求者。这是因为,现实政治生活中并不存在抽象的所谓“公共利益”,而只存在“共享利益”;现代民主政治无一例外地都是政党政治,本质上呈分散状态的共享利益只有通过党派之间的“观念竞争”以及投票、交易等类似市场行为的过程才能形成。既然每个人不可避免地都有自己的党派观念,那么政策分析者就不应回避“党派偏见”,而应当坦率“承认对一些可能的利益和价值选择引导着他的工作;要尽可能的表露他的选择;不宣称他的价值和利益对每个人都有好处。

第三,医生、律师角色。通格为代表的一些学者根据现代经济学中的委托理论,建构出“信托模型”,以此界说政策分析者的角色。这是一个以公共利益为背景、对委托人负责的模型。这一模型中实际由双重委托—关系构成:(1)委托者与政策分析者之间的委托—关系;(2)公民与政治家、政府官员和政府机构之间的委托—关系。在(1)中,“政策分析者直接委托人是谁?他应向谁负责?”是非常清楚的,因而较少发生争议。但在(2)中,由于委托—的形式和内容都不十分清晰,也缺乏相应的政治理论支撑,从而容易引发争论。通格的答案是:分析者要对委托人负责,但也要将维护公众利益作为自己的使命。

三、政策分析职业伦理的基本内容

政策分析的职业伦理是一种特殊的职业伦理,不同于医生/病人,律师/委托人之间的关系,它涉及公共责任和广大民众利益的实现问题,具有多层面内容。正如魏陌所建议的:“我们应该认识到我们有义务维护他人的基本权利,支持我们宪法中的民主程序、促进分析和个人诚实。这些价值在我们的伦理评估中普遍支配我们对顾客的职责。尽管如此,我们应该对顾客选择不同价值间冲突的方式表示理解,而且我们也应该对我们分析的预测能力持一种现实的谦虚态度。

(1)道德品质的准则。职业道德实质上就是责任与义务的表现。政策分析师具有双重责任:客观责任和主观责任。前者产生于“顾客导向”所形成的“委托人/人”之间的职业关系,以及法律、组织和社会对政策分析师角色的需要;后者基于一种信仰、价值和偏好所组成的内在驱动来指导如何去做。

(2)行为选择的准则。政策分析包括对政策方案的预测、回溯和评价,其本质是基于客观分析之上对方案的选择,既包括价值认识也包括价值创造。因此,它体现了主观与客观、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首先是政策分析应合乎政治性:无论是从理论还是实践角度来看,政策分析都是政治大环境中的一环,因此,作为一个称职的政策分析师,必须要对外在的政治环境有所了解,促使分析方案通过决策者的选择;其次是政策分析应合乎行政性:政策分析作为政策主体的价值取向,必须通过政策目标群体的实践活动才能实现;第三是政策分析应体现创造性:政策分析师应该既立足于现实,又着眼于未来,要适应环境的变化,敢于创新。

(3)价值判断准则。价值判断要以事实为根据。事实与价值的结合是政策分析的基础。政策分析师的价值判断就是对事物、社会现象和人的行为在伦理意义上进行估量和预测,并在此基础上影响政策主体的价值方向、行为决断和价值追求。价值判断应体现社会责任。政策分析师应从专业上为弱势群体发声,为“沉默的牺牲者”代言,并由此来确保分散利益在决策过程中受到应有的重视。

四、如何加强我国政策分析的职业伦理建设

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来说,政策科学作为一门学科在我国的起步较晚,还有很长的一段发展之路,如何借鉴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促进我国政策分析领域的发展,培养适应中国国情的政策分析人才,对于推进我国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具有重大意义。

中国公共政策分析的价值取向包括:社会公正、民主化、科学化、以及服务原则。中国公共政策分析的价值取向需要做到以下几点:准确迅速、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既要把握全局,又要照顾局部。这些概括性的特征在中国公共政策分析中是要具备的。库珀在其论著《实现行政责任的途径》中也曾说过,“显然这些抽象的概念是令人困感的,而且也不给行政人员的实践活动提供十分有用的指导,但它仍然存在于我们的政治传统中,政策伦理法规中,辞藻华丽的演说中,以及存在于我们对危机突发事件的反思中。理所当然地,它也存在于我们对公共政策目的的思考和对公务员责任的思考中。”

参考文献:

[1]张昭庆,闫博慧,张陆庆,.律师职业伦理的价值分析[J].职业时空,2007,(2).

第12篇

总结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的多次政府机构调整,不难发现我国政府机构适应性变革具有渐进特点,可以归纳为渐进模式,与其相对应的是激进建构模式。我国采取渐进的政府组织变革模式,客观上既有便利于市场发育的好的一面,也有制约市场快速成长的一面。政府组织在形成市场问题方面有明显的影响。

有学者已经指出,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只是“大部制”改革的起点,严格说来,改革之后的国务院机构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大部制”。不过,中国政府已经认识到,计划经济时代政府机构设置的后遗症已经不仅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而且部门利益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了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发展的障碍,从而下定决心进行政府机构改革。

世界各国政府机构设置及其变迁有主动与被动两个类型。政府机构的主动改革,就是治权享有者在社会新事物不足以促进政府改革的情况下,或者社会中的新事物还很少的情况下,出于发展的积极愿望,参考其他国家的成功范例,结合自己的固有传统,根据社会新事物发展的需要、规律及其社会精英对新事物的未来愿景,创造性地进行政府机构改制,或新设机构,或有效利用旧机构。这种类型的政府机构改革多出现在德国与日本,它往往成功地推动了社会转型。政府机构的被动改革,就是治权享有者在不断积累的新事物的推动下,或出于妥善管理新事物,或为了协调新旧矛盾,在缺乏对新事物发展需求及规律的深入系统了解的情况下,在没有关于新事物及政府未来情况清晰镜像的情况下,逐步小幅度调整原有机构。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的政府机构变革,并非来自政府对自己角色的预期的变化,缺乏先于市场需求而变化的主动性,也缺乏系统宏观的整体目标导向,而基本上是由市场发育一步一步推动的被动的变革。尽管政府也意识到了自己角色的变化,但对市场与政府的宏观关系并没有一个清晰的镜像把握,而只有一些原则性的常识,常识可以增加和促进政府的快速适应,但不能用来指导积极的政府机构变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其经济体制及政治体制都没有现成的榜样。在不断摸索的过程中,中国政府机构改革只能走循序渐进的道路。因为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获得了较大的发展,社会的新事物已经有一定规模,并形成了与政府机构的有机联系,这种有机联系决定了政府机构只能进行小幅度调整,不然就会突然打断社会新事物与政府机构的有机联系,造成社会新事物的诸多不便甚至是混乱。另一方面,社会新事物的发展还没有充分展示出其趋势与规律,而人们对社会新事物与政府的关系,也还没有较充分的整体性和前瞻性认识,还没有形成关于新事物及与之相适应的政府机构的未来清晰镜像,从而还不能一揽子实现必要的政府机构变革。

中国政府机构改革还将面对许多操作方面的技术性难题。如为了协调各政府机构的市场适应行为,中国政府中还保留了许多临时性管理机构,虽然是临时性权宜机构,但其权力却比较大,社会功能相当强势。这种临时性机构既不能突然裁撤,也不可能容纳于成熟的政府体制中,何时进行什么样的调整,确实是一个很难操控的技术难题。又如为了积极发展某类事务,政府还设置了独立于相关部委的委员会或办公室,此类事务的进一步发展要求委员会或办公室的管理和服务归并于相关部委,由于这种委员会或办公室的事务涉及不止一个部委,造成了合并时选择归宿的困难,这种合并一般要经过反复。另外,现有的部委设置中,业务相关的部委在功能上如何定位,如何把相对宏观的部委与较为微观的部委区别开来,并根据宏观与微观的关系,将业务相对微观的部委置于业务相对宏观的部委之下,或成为下属部门,或成为政府监管下的公共第三部门,也是一个难题。

中国社会转型只有一个大体上的轮廓性愿景,而政府机构改革则连这样一个大体上的愿景也没有,而只有一些极其概括的宗旨。政府机构改革缺乏充分的主动性和系统性。这一方面意味着政府机构改革的前瞻性不足,并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的改革预期,另一方面还意味着支撑政府机构改革的理论知识不很充分,从而影响了政府机构改革的科学性。中国政府机构改革应制定并公布自己成熟状态的清晰愿景及操作性强的改革路线图。这既是为了获得社会方面的积极配合,也是为了给社会各界一个稳定的政府预期,而且还是为了政府改革的思路更加合理。

中国政府机构改革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内都会保持现有模式,而且也难以展示给众人一个清晰的未来镜像及路线图,也许只有它完全成熟地展示出自己,人们才能最后一睹其靓丽的芳容。中国的政府机构何时才能完全成熟起来,从根本上取决于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性认识。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仍然是今后中国社会不断追问、不断重新回答的重大理论课题。由于中国社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还在渐进地深入,因此中国政府的职能及机构等问题的答案也还不能有一个比较成熟的稳定的结果。

中国的政府构造固然不能照抄照搬别国的模本,但别国的有益经验及其中体现的科学规律却也不能说无益于中国的政府机构改革。中国政府改革不仅需要大胆借助发达国家的政府改革经验及改革的主要成果,而且需要大胆借鉴和利用发达国家的经验及理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