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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原因

时间:2023-07-24 17: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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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原因

第1篇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以来,通过国家的积极引导获得较大的发展,但在实际开展过程中仍呈现出不成熟的局面。本文从经济学角度分析环责险的供给与需求不足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我国应尽快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领域法律基础;政府积极引导并给予财政支持;保险公司从费率、承包范围等方面科学设计产品;加大宣传与舆论引导激发企业内在投保动机等策略,形成多方参与的环境污染保护机制。

关键词: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供给;需求;对策

一、从供给角度分析环责险存在问题

(一)保险产品设计存在缺陷,产品定价经验数据不足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保险公司经营时间较短,缺乏相应的经验积累,对于相关产品的经营技术比较落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相较之其他险种的产品设计难度更高,技术更加复杂,需考虑的因素更多。导致保险产品设计难度较高。加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保险公司中开展时间较短,缺乏事故发生的历史数据,精算师产品定价难度较高。此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本身也有着保险可保性不足,保险责任风险差别较大等内在缺陷。

(二)保险公司承保意愿薄弱,缺乏政府财政资金支持

环境污染责任险自身具有公益性的特征,保险公司在产品经营过程中,其提供的社会成本会高于给保险公司带来的经济成本。此外,在我国进行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对于绿色经济的关注力度不断加大,对于绿色经济的投入不断加大,但是对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关注力度较为欠缺,缺乏相应的财政政策的支持。

(三)风险赔偿责任较大,缺少完善再保险支持

再保险对于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分散具有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对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这样具有巨额赔偿责任的保险产品,只有通过再保险的合理风险分散,分担巨额赔偿责任,才能维持保险公司的持续稳健经营。而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经营仍处于起步阶段,再保险市场不完善,因此,导致原保险公司自身风险较大,导致对于风险的承保意愿较小。

(四)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多方面沟通机制

环境污染责任事件的评定涉及多方面的沟通协调,环保部门对于环境污染责任事件的处理,保监会对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监管评定,保险公司对于环境污染事件的理赔处理,以及对污染事件的评定,需要涉及较多机构与企业。但与此同时,缺乏相应的多方沟通机制,多方对于相应的责任评定沟通不畅,没有形成良好的沟通机制,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开展带来了相应的困难。

二、从需求角度分析环责险存在问题

(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广缺乏法律基础

我国现有法律分布较为分散,以倡导性条款为主,缺乏严格的法律赔偿的规定,缺乏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的专门性立法。新《环境保护法》涉及到环责险的仅有第52条的鼓励性投保条款,另外,过多使用行政手段强制投保不是长久之计,推动环责险还需运用市场机制形成内在动力。

(二)宣传力度不足,企业投保意识薄弱

推动企业积极主动投保形成内在激励是环责险长效发展之关键。就我国环责险试点开展情况来看,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约束力与宣传力度,部分企业存在侥幸心理尚未形成“污染者承担”的意识。而一些支付能力欠缺的企业更愿意压缩包括保费在内的经营成本而放弃投保。面对较窄的承保范围、较高保费、严苛的条款、以及未推行强制投保模式,致使企业主动投保意愿较低。

(三)公民损失追偿意识淡薄,法律观念缺失

西方发达国家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必要基础是有完善的经济追偿制度,而我国长期以来由于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公民对环境污染问题习以为常,当受到环境污染侵害时,很少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正是公民维护环境权意识淡薄,对于环境污染企业难以形成环境治理压力,排污企业免于承担经济赔偿与环境恢复责任,因而环责险需求不足。

三、环责险发展对策分析

(一)规范相应法律体系,完善强制投保法律基础

我国应尽快建立相对完善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体系,使制度运行有法可依。第一,可参考国外立法先进经验,增加明确细致的规定条款,以列举方式明确涉及到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二,完善强制投保法律基础,政府提供环境污染企业强制投保名录与相应处罚规定,增强法律约束力。第三,以《环保法》为基础,逐步完善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内的配套法律设置。在时机成熟时,可另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专门法律,以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二)健全政策扶持制度,帮扶环责险市场成长

对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开展过程中,对于产品自身公益性的特点,应对保险公司进行一定程度的补贴,以提高保险公司对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承保意愿。对承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财政补贴,从供给端提高产品的提供。当保险公司在产品经营稳定时,相应的政策扶持可以逐步退出,从而起到对于整个保险承保产业线的扶持,促进保险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

(三)完善产品设计,进行差别化费率定价机制

在当前对于被保险企业统一定价,有一定程度的不合理性,既降低了投保企业的投保积极性,也降低了保险公司的承保意愿。因此,需要对产品设计进行逐步完善,对于投保企业进行风险差异化定价。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面对不同企业的风险进行量化评估,确定相应的保险费率与保险保额,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产品设计更加合理可靠,提高产品整体的合理性与科学性。

(四)提倡绿色经济,提高企业投保意识

在调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向的背景下,提倡绿色经济循环经济成为国家倡导的重点。2015年下半年出台的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方案中,强调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因此,需要加大对于相关企业绿色经济的宣传力度,从需求端提高企业的投保意愿。

参考文献:

[1]李华友,冯东方.“绿色保险”的国际经验及发展趋势[J].Environ⁃mentalEconomy,2008,(9)

第2篇

关键词:农村;水环境污染;现状;原因

农村水环境是指分布在农村的河流、湖泊、沟渠、池塘、水库等地表土壤水和地下水体的总称。水环境既是农村大地的脉管系统,对雨涝起着调节作用,同时又是农业生产的生命之源。因此,保护好农村水环境是保障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

1我国农村水环境污染现状

近10年来,我国农村水资源污染越来越严重,水环境状况越来越恶化,大部分水源中重金属、氨氮、总磷、化学耗氧量、大肠杆菌、阳离子表面活性剂等指标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农村面源污染的特点是污染物种类多、数量大、分布广,面源的监测、管理及污染控制比较复杂。在农村大部分集镇周边河流均存在被污染的现象,不仅造成粮食减产[1],而且使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居民的基本饮用水安全得不到保障。据调查,我国患病人群的88%、死亡人数的33%都与生活用水不洁直接相关。农村水环境的恶化,不但直接影响到工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不利于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稳定。

2我国农村水环境污染的原因

2.1化学肥料、农药的大量使用

我国农村有机肥料施用的大幅度减少和氮、磷、钾肥的不合理使用以及化学肥料使用的快速增长,其结果导致氮磷钾使用不平衡、土壤板结、耕作质量差,肥料利用率低,土壤和水分易流失,造成对地表水、地下水的污染,湖泊富营养化[2]。我国农药总量由1989年的20.62万t增加至1997年的39.45万t。农药对水体的污染主要来自于:直接向水体施药;农药通过雨水或灌溉水由农田向水体迁移;农药生产、加工企业废水的排放;大气中残留农药随降雨进入水体;农药使用过程中,雾滴或粉尘微粒随风漂移沉降进入水体;施药工具和器械的清洗等。一般来讲,只有10%~20%的农药附着在农作物上,而80%则流失在土壤、水体和空气中,并在灌水或降水等淋溶作用下污染地下水。

2.2乡镇企业污染物的排放

改革开放带来了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带动了农村小城镇的复苏和兴起。由于乡镇企业具有布局分散、规模小和经营粗放等特征,使得周边环境严重污染,乡镇企业每年有大量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其中,废水排放达30亿t,化学需氧量排放300万t,固体废物排放量达3 000万t,严重污染了农村的水环境。许多乡镇企业(主要集中在造纸、印染、电镀、化工、冶炼、矿产、机械加工、建材等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向河沟、水库和农田,大量杂乱堆放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又对地表水和地下水产生了二次污染。特别是近年来,城市实行对环境污染的严厉制裁后,许多污染严重的企业转移到郊区或小城镇,一些电子、机械废旧垃圾性物品也转移到农村。目前,农村工业污染已使全国20万km2的耕地遭到严重破坏,进一步加剧了农村水环境的污染。

2.3污水灌溉

由于大量未经处理污水直接用于灌溉,水质超标、灌溉面积盲目发展,已经造成土壤、作物及地下水的严重污染。污水灌溉已经成为我国农村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之一,直接危害着污灌区的饮水安全。污灌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污水处理跟不上,污灌水质超标,城市及工业废水排放量低,缺少必要的污水处理措施。二是污水灌溉面积盲目发展,监控管理体系不健全。污水灌溉大都是农民自发的,农民在缺乏正常灌溉水的情况下,自发引用污水作为农业用水的水源。虽然颁布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但由于污灌水质无人监管,灌溉部门没有按标准把关,导致污水灌溉面积的发展存在严重的盲目性。三是河道灌溉功能退化,在城市郊区大都变成污水排放的河道。随着城市工业的发展,河道的管理未纳入城市的规划,致使有些污灌用水的河道变成城市污染工业废水排放的河道,久而久之变成了名副其实的污水河。

2.4集约化养殖场的污染

随着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肉类消费需求增大,消费种类也从猪向牛、羊、禽等向多元化方向发展。我国畜禽养殖业得到迅速发展,各地在城镇郊区附近建立了一大批养殖场,由原来农村的分散养殖变为集中养殖,由此带来了畜禽粪便废弃物的排放处理和污染问题。

2.5居民生活污水和废弃物的污染

我国生活垃圾数量巨大,同工业垃圾一样,生活垃圾利用率极低,大部分都露天在城郊和乡村存放,不仅占用了大片的可耕地,还可能传播病毒细菌,其渗漏液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导致生态环境恶化。大量生活垃圾的产生和累积,加剧了农村生态环境的恶化[3-4]。

3参考文献

[1] 周静,崔键,梁家妮.冶炼厂综合堆渣场周边水质和稻米重金属污染状况评价研究[J].华北农学报,2008(S2):349-352.

[2] 彭举威,汪诚文,付宏祥,等.我国农村水污染现状及治理措施[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0,28(2):44-45.

第3篇

关键词:农村;水环境污染;现状;原因

前言:农村水环境是指分布在农村的河流、湖泊、沟渠、池塘、水库等地表土壤水和地下水体的总称。水环境既是农村大地的脉管系统,对雨涝起着调节作用,同时又是农业生产的生命之源。因此,保护好农村水环境是保障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

1.我国农村水环境污染现状

近10年来,我国农村水资源污染越来越严重,水环境状况越来越恶化,大部分水源中重金属、氨氮、总磷、化学耗氧量、大肠杆菌、阳离子表面活性剂等指标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农村面源污染的特点是污染物种类多、数量大、分布广,面源的监测、管理及污染控制比较复杂。在农村大部分集镇周边河流均存在被污染的现象,不仅造成粮食减产[1],而且使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居民的基本饮用水安全得不到保障。据调查,我国患病人群的88%、死亡人数的33%都与生活用水不洁直接相关。农村水环境的恶化,不但直接影响到工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不利于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稳定。

2.我国农村水环境污染的原因

2.1 化学肥料、农药的大量使用

我国农村有机肥料施用的大幅度减少和氮、磷、钾肥的不合理使用以及化学肥料使用的快速增长,其结果导致氮磷钾使用不平衡、土壤板结、耕作质量差,肥料利用率低,土壤和水分易流失,造成对地表水、地下水的污染,湖泊富营养化[2]。我国农药总量由1989年的20.62万t增加至1997年的39.45万t。农药对水体的污染主要来自于:直接向水体施药;农药通过雨水或灌溉水由农田向水体迁移;农药生产、加工企业废水的排放;大气中残留农药随降雨进入水体;农药使用过程中,雾滴或粉尘微粒随风漂移沉降进入水体;施药工具和器械的清洗等。一般来讲,只有10%~20%的农药附着在农作物上,而80%则流失在土壤、水体和空气中,并在灌水或降水等淋溶作用下污染地下水。

2.2 乡镇企业污染物的排放

改革开放带来了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带动了农村小城镇的复苏和兴起。由于乡镇企业具有布局分散、规模小和经营粗放等特征,使得周边环境严重污染,乡镇企业每年有大量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其中,废水排放达30亿t,化学需氧量排放300万t,固体废物排放量达3 000万t,严重污染了农村的水环境。许多乡镇企业(主要集中在造纸、印染、电镀、化工、冶炼、矿产、机械加工、建材等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向河沟、水库和农田,大量杂乱堆放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又对地表水和地下水产生了二次污染。特别是近年来,城市实行对环境污染的严厉制裁后,许多污染严重的企业转移到郊区或小城镇,一些电子、机械废旧垃圾性物品也转移到农村。目前,农村工业污染已使全国20万km2的耕地遭到严重破坏,进一步加剧了农村水环境的污染。

2.3 污水灌溉

由于大量未经处理污水直接用于灌溉,水质超标、灌溉面积盲目发展,已经造成土壤、作物及地下水的严重污染。污水灌溉已经成为我国农村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之一,直接危害着污灌区的饮水安全。污灌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污水处理跟不上,污灌水质超标,城市及工业废水排放量低,缺少必要的污水处理措施。二是污水灌溉面积盲目发展,监控管理体系不健全。污水灌溉大都是农民自发的,农民在缺乏正常灌溉水的情况下,自发引用污水作为农业用水的水源。虽然颁布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但由于污灌水质无人监管,灌溉部门没有按标准把关,导致污水灌溉面积的发展存在严重的盲目性。三是河道灌溉功能退化,在城市郊区大都变成污水排放的河道。随着城市工业的发展,河道的管理未纳入城市的规划,致使有些污灌用水的河道变成城市污染工业废水排放的河道,久而久之变成了名副其实的污水河。

2.4 集约化养殖场的污染

随着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肉类消费需求增大,消费种类也从猪向牛、羊、禽等向多元化方向发展。我国畜禽养殖业得到迅速发展,各地在城镇郊区附近建立了一大批养殖场,由原来农村的分散养殖变为集中养殖,由此带来了畜禽粪便废弃物的排放处理和污染问题。

第4篇

滥砍滥伐和矿产开发

各地滥砍滥伐现象普遍存在,为了经济利益,不断开发建设,占用大量林地耕地,没有及时补植,影响了生态系统的平衡。此外,由于没有科学计划与管理矿产资源的开发,不考虑生态恢复,盲目开发荒滩、耕地和大小山头。这样的行为,虽然短时间内促进了经济的发展,获得了一定效益,但是长远看对环境造成了难以弥补的破坏。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对农村环境的影响源于2个方面:一是农村自身生活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以往,农村一般利用人畜粪便、燃料遗留物等进行还田处理,产出的生活垃圾较少。而当前随化肥的使用,农家肥被束之高阁,另外,生活水平的提升也使得带有各类包装袋的产品进入农村千家万户,同时缺乏垃圾集中处理的设施条件,使得农村环境卫生问题日趋严峻。二是城市生活垃圾影响了周边农村环境。目前,许多城市对生活垃圾的处置方式相对落后,仅将其运到郊外的大型垃圾场堆放,即便做一些处理,方法也较为简单。城市周边垃圾场内的垃圾随风或水四处扩散,对周围农村环境产生了极大影响。

整治对策

加强对矿产资源和森林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坚决打击对树木滥砍滥伐及对矿产无序、盲目的开发。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对树木采伐的补植及矿产开发的生态恢复作进一步明确规定,杜绝一切不符合规定的采伐和开采现象。坚持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是当前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中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重要问题之一[3]。同样,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是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也是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4]。

加强对低毒、低残留农药的研究,倡导使用有机肥或以有机为主体的复混肥加强对城市和乡村生活垃圾的管理,采取科学的方法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置,减少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鼓励农民对可作废料的生活垃圾进行回田处理及综合利用,如发展沼气等。在农药方面,一是加强市场监管,对低劣质量农药厂家实施查封,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为农药管理提供法律依据;二是加研发高效低毒生物农药的科研投入;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科普知识水平,切实改善农药滥用现象,加大农村环保资金投入,合理处置农药包装袋和瓶罐。在肥料方面,一是全区域、广品种地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二是加大缓控释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生物有机肥的研发和推广。

大力研究、开发和推广可降解农用地膜及其替代品众所周知,农用地膜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其质量好坏直接决定农产品的收成。目前,广泛研发的新型地膜品种有,生物质液态地膜、丝棉非织造布农用地膜、麻地膜[5]和再生植物纤维地膜[6]等。除了对新型地膜研发增加投入外,还应对以往残留在农田的聚乙烯地膜加以回收,尽快剔除可能污染乡村环境的不和谐要素。

作者:张东梅王艳丽孙健单位:吉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第5篇

关键词:出口贸易;环境污染

中图分类号:F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3)08-0055-03

1引言

多年以来,出口贸易一直是推动江苏经济快速发展的动力。江苏的出口贸易总额逐年高速增长,对外贸易依存度显著提高。其出口贸易总额从1990年的29.44亿美元增长至2010年的2705.5亿美元,平均年增长率近29.05%。在实现对外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江苏省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环境质量变化问题。工业废气排放量逐年上升,从1990年到2010年,废气排放总量从5047亿m3上升到31212.9亿m3。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也呈上升趋势,从1990年的2234万吨上升至2010年的9062万吨。工业废水排放量则变化不太显著,废水排放量基本保持在20亿吨以上。经济的增长往往会带来环境的恶化,然而,经济的增长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江苏出口贸易与环境污染二者之间到底有怎样的关系?如果出口贸易对环境污染有负面影响,那么出口贸易的产品结构是否会对环境污染也造成影响?这些都是本文将要探讨的问题。

2文献综述

许多学者通过研究出口贸易对环境的影响,从而寻求解决出口贸易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办法。Copeland和Taylor实证认为贸易发展将会导致更多的污染排放。Grossman与Krueger(1991)最早将国际贸易的环境影响分解为规模效应、结构效应和技术效应三个方面,建立了贸易的环境效应分析的基本框架。Chichilnisky(1994)认为,在自然资源的产权界定和环境规制方面,南方国家比北方国家会更宽松,贸易自由化将导致南方国家更专业化于资源密集型产品,当产品规模扩大后,环境会进一步恶化。Esty和Geradin指出,经济一体化会导致越来越多的环境避难所,这是因为某些国家实施的低环境标准和松弛的环境管制措施对该国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能起到推进作用。vanBeers和vandenBergh(1996)侧重于从方法论角度评论贸易和环境外部性之间的相互关系;Antweiler等人(2001)运用回归方法进行了贸易的环境效应分析。此外,Ederington和Minier(2003)以及Winters(2004)等学者都各自对贸易和环境问题做了进一步的研究。

近年来,我国学者也对贸易对环境的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张梅认为经济增长、自由贸易的进一步会扩大导致环境恶化。李慕菡等(2005)通过对相关产业进出口和污染情况的分析,得出了我国国际贸易中污染产品的环境转移客观存在的结论。叶继革、余道先(2007)用统计性描述方法从更加微观的层面上分析了具体行业出口量的扩大对环境污染的不利影响。党玉婷、万能(2007)等人对我国1994-2003年的对外贸易环境效应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现阶段的进出口易从总体上恶化了我国的生态环境。但是,也有学者并不认同贸易增长对环境污染造成负面影响。李秀香等分析了二氧化碳的排放、出口增长与环境影响之间的关系,认为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增加与出口增长没有必然的正相关关系;张连众等利用31个省市的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截面数据进行回归分析,表明贸易自由化有利于我国的环境保护。陈红蕾、陈秋峰(2007)建立计量回归模型,以二氧化硫(SO2)排放量作为环境污染指标对我国贸易开放的环境效应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规模、结构和技术效应共同作用的结果可以减少污染排放量。

综上所述,中外学者普遍认为出口贸易与环境污染之间存在联系。基于此,在一个相对具体的区域内,在相对稳定的经济和政策条件下,研究出口贸易与环境污染的关系,更符合一个地区的实际情况,更有利于为一个地区的经济良性发展提供可靠的依据。本文以江苏省为例,选取了1990~2010年的相关数据,实证分析了江苏省出口贸易及贸易结构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并得出若干有助于推进江苏省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结论。

3实证分析

3.1研究方法

本文利用江苏1990-2010年江苏出口总额(其中包括2000-2010年初级产品、工业制成品出口额)、工业废气、工业废水、固体废弃物排放量等数据构建计量模型,借助Eviews6软件,运用协整检验、格兰杰因果检验等方法实证分析江苏出口贸易与环境污染、贸易结构与环境污染之间关系。

3.2指标选择

根据数据的可得性,本文选取“三废”即工业废气排放量、工业固体废气排放物排放量、工业废水排放量3个指标度量环境污染程度。出口总额作为出口贸易指标,并且为了进一步研究需要,选取初级产品出口额、工业制成品出口额作为指标分析产品贸易结构对环境的影响。

3.3数据采集

本文所选数据来源于江苏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库、江苏省环境状况公报等。具体如表1、表2所示。

从表中可以看出,一阶差分以后的初级产品出口额及工业制成品出口额与环境污染存在相关关系,一阶差分后,初级产品与环境污染存在负相关关系,工业制成品与环境污染存在正相关关系。可以认为贸易结构中,相较于初级产品,工业制成品的出口增加更能加剧了对环境的污染。

3.6格兰杰因果检验

格兰杰因果检验方法是分析时间序列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协整分析的结果反映变量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但是,这种关系是否构成因果需要进一步验证。考虑到经济中通常出现的时滞效应,在对时间序列进行因果关系检验时,本文将对滞后各期的X与Y1、Y2之间关系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列入表7内。

表7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表

原假设滞后阶数F值P值结论Y1不是X的Granger原因29.555410.0024不拒绝X不是Y1的Granger原因20.426470.6610拒绝Y2不是X的Granger原因34.604310.0254不拒绝X不是Y2的Granger原因30.683350.5805不拒绝Y3不是X的Granger原因22.306510.1362不拒绝X不是Y3的Granger原因22.361070.1307不拒绝检验结果显示,在滞后二期的情况下,拒绝X不是Y1的Granger原因,即X是Y1的格兰杰原因。其余情况下,均接受原假设。这就说明,江苏出口总额的变化是导致是工业废气排放量变化的原因,而出口总额变化不会导致固体废弃物排放量及工业废水排放量的变化,究其原因,笔者猜测可能与所选分析数据较少,导致无法得出结论有关。

4结论

本文通过对江苏省出口总额和工业废气、固体废弃物、工业废水排放指标分析,建立计量模型,进行协整分析与格兰杰因果检验,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出口贸易的增长会加剧环境污染。以江苏为例,随着出口贸易的逐年增长,贸易规模的扩大,工业废气、固体废弃物的排放也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江苏省的环境污染有可能进一步恶化。因而,控制贸易的规模有利于改善环境质量。一味地扩大贸易规模,意味着扩大生产,增加污染,因此企业须制定全年生产计划,不能因盲目追求利润而扩大生产规模。同时,政府也应发挥作用,指导企业安排生产,不能只关注GDP数量而忽视GDP质量。

第二,出口贸易结构会对环境污染产生影响。由于在初步的回归分析中,虽然拟合程度高,但是系数的斜率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随后进行一阶差分,重新回归分析,得出结论。在出口产品贸易结构中,初级产品出口额及工业制成品出口额都与环境污染存在相关关系,但是初级产品与环境污染存在负相关关系,工业制成品与环境污染存在正相关关系。可以看出,我省出口产品贸易结构中,尤其是工业制成品更能影响我省环境质量。因此,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对于减轻我省环境污染有一定的积极作用。降低出口商品中高污染、高耗能和资源性商品的出口比例,加大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等附加值高,污染低的产品。积极促使生产高污染、高耗能产品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革,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必要时,甚至可以关掉这些高污染企业。

第三,出口贸易是影响江苏省环境污染的原因。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表明,出口总额的增长,出口贸易规模的扩大,会导致各类环境污染排放(诸如工业废气排放量)有上升趋势,加重了我省的环境污染。因此,加快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绿色经济有利于改善环境。绿色经济是以效率、和谐、持续为发展目标,以生态农业、循环工业和持续服务产业为基本内容的经济结构、增长方式和社会形态。绿色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结构,通过发展绿色经济,不仅能够引导产业结构优胜劣汰,也能更好地提高自然环境的利用效率,有利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朱红根,卞琪捐,王玉霞.中国出口贸易与环境污染互动关系研究―基于广义脉冲响应函数的实证分析[J].国际贸易问题,2008.

[2]叶继革,余道先.我国出口贸易与环境污染的实证分析[J].国际贸易问题,2007.

[3]赵银,李晓蕾.江苏省环境污染与人均GDP出口贸易关系的实证研究[J].安徽农业科技,2008.

[4]傅京燕.贸易与环境问题的研究动态与评述[J].国际贸易问题,2005.

第6篇

摘要:在水产养殖过程中,诸多因素均会导致环境被污染。为了加强对环境污染的防治,改善养殖环境,必须对水产养殖引发污染的原因进行分析,并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从而实现养殖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最大化。

关键词:水产养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一、水产养殖引起环境污染的原因

在水产养殖过程中,导致环境被污染的原因较多,主要可以从微观和宏观两方面来进行分析。其中,就微观原因来看,主要在于养殖模式的影响;而宏观方面主要在于养殖管理方式和养殖人员的影响。(一)微观原因。当前,我国水产养殖主要采取淡水池塘、工厂化和网箱3种养殖方式。就淡水池塘的养殖方式而言,其属于产能较高和密度较大的养殖方式,内部水体的整体稳定性和水体自身净化能力较差,而且水环境中水生动物的粪便与残饵较多,导致水体营养较为丰富,而且会出现水体缺氧的情况,这就会导致水产动物成群死亡,且水体内的浮游植物会在短期内疯狂生长,进而导致水产养殖失败。而就工厂化养殖方式来看,主要是外部投放饲料,并投放相应的鱼药,这样内部水体就能及时更新,同时把养殖废水排入周边水域,因为其中包含了诸多氮磷,导致周边水域被污染,且会导致周边水域被富营养化,甚至因此出现赤潮现象。而就网箱养殖模式来看,主要是在水中设置网箱而限制水产动物的活动,此时养殖环境直接和外部的水体环境连接,在网箱中投入鱼饵和鱼药之后,不仅会导致网箱内部水体受到影响,而且外部水体也会受到影响,导致整个水体被富营养化,进而极易导致大水面出现赤潮的情况,导致水体环境被严重污染。(二)宏观原因。当前,在我国的水产养殖业中,不管采取哪种养殖方式,养殖户(场)为了提高自身的同期利润,往往会扩大养殖规模,并投入大量的养殖资源,且生产方式较为粗放。在养殖过程中,放养的密度要比水体环境所能承受的最大值要大,进而使得环境被严重污染。而为了确保水体清洁,养殖人员需要频繁更换水体,此时大量的污染水体就会向外排放,进而引起巨大的环境污染问题。加之当前我国从事水产养殖的人员的环保意识严重不足,且出于对经济利益的考虑,忽视了对环境污染的预防。例如,在养殖饲料选择方面,大多选用价格低廉且对环境污染较严重的鱼饲料,而且使用量较大;在用药方面,我国在水产养殖用药方面的规定较为明确,但实际上经常存在盲目用药与采用违禁药的现象,导致养殖环境受到巨大的污染和危害。此外,政府在这方面的监管力度严重不足,很多养殖户没有许可证件,缺乏对养殖户的教育培训,尤其是养殖人员往往是非专业人员,加上对由此带来的环境污染的惩治力度不够,给很多养殖户难以形成强烈的震慑作用,最终导致环境污染现象时有发生。

二、防治措施

(一)推广实施水产养殖许可证制度。实施水产养殖许可证制度,主要是为了从源头上对水产养殖的范围、规模与从业人员进行控制。这就需要政府设置相应的水产养殖管理部门,在特定区域对其实施全面的水产养殖审核,并明确特定区域内可以承受的水产养殖数量、规模以及可以采取的水产养殖方式。同时,要加强对水产养殖技术人员的考核,切实加强对其水产养殖技术和装备的审核,并有效评估其在环保措施方面的可行性,只有评估合格才能颁发许可证件,并有效明确其环保职责。此外,还应加强对非法养殖的指导,督促其责令限期改正,不改正的需要及时取缔,加强与环保部门的合作,切实加强水域环境的监督,才能从源头上加强污染防治成效的提升。(二)切实提升技术人员的环保意识。为了提升水产养殖人员的环保意识,首先应加强对其的教育和培训。在教育过程中,应引导其意识到自身在整个水产养殖中的重要作用,切实肩负起环境保护的职责,尽可能避免环境污染的情况出现。而在培训过程中,主要应注重其专业水平的提升,同时结合其养殖规模和区域以及环境保护的需要,针对性地进行培训,特别是在环保措施上应加强培训。其次,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其的考核和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培训和考核饲料、鱼药的投喂技术要点,确保水产养殖饲喂的合理性,避免由于饲喂过多和饲喂方式不合理而给环境带来影响。最后,应加强对其在水产养殖布局方面的指导,建立健全养殖范围及其周边水域的环境预警评价机制,强化环保工作的开展。尤其是应减少化学试剂的使用,降低对水体的污染。此外,还应采取针对性的水体净化措施,确保水产养殖污染得到有效的处理。

三、结语

在水产养殖过程中,环境污染现象时有发生。所以,必须加强对其原因的分析,不断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才能进一步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唐黎标.水产养殖对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J].渔业致富指南,2017(4):37-39.

作者:李兴启 单位: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畜牧兽医局

第7篇

关键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保护;供需冷淡;立法执法

一、 引言

研究表明,中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始终无法脱离政府支持,真正实现市场化运作(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2015);而试点范围的局限性也并不匹配事故频发、损失严重的现状,影响了制度长效机制的发挥(盛和泰,2015)。针对上述问题,吴冲(2011)建议将渐进性环境损害行为作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除外责任;骆少鸣(2014)认为政府应该加大对保险公司的扶持力度,通过财政补贴或者发行巨灾债券等方式激励保险供给。综上,国内学者对制度试点进行了详尽研究,但针对市场供需冷淡现象的根本原因少有分析。另外,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已实行一年有余,目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市场的运行情况如何,政府还应采取哪些措施完善相关制度,这些问题还有待探索。

二、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的发展与现状

1991年,中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自大连、长春等重工业城市首先推行。由于认识水平和技术水平有限,试点的市场规模小、费率高、承保范围窄、赔付率低,到九十年代中期已近停滞。2007年,辽宁、江苏等省份在危险化学品、石油化工等高环境风险行业重新推行试点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此后,相关领域法律法规的相继完善为试点市场的发展注入了活力:2013年,环保部联合保监会《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在高环境风险行业推行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2015年,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加大了对企业违法排污的惩处力度,并将环境质量纳入官员的考核评价,还首次规定“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经历了二十余年的发展,当前的试点市场呈现以下特点。一方面,供需主体多由试点地区地方政府划定。尽管《环境保护法》修订案明确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为自愿保险,但各地大多划定了鼓励或应该投保的行业及企业范围,并以制定试点名录的方式间接强制投保;此外,承保公司亦由试点地区政府确定。另一方面,保险产品和服务则遵从普通商业保险的规则。例如,产品的保险责任主要是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引起的直接损失,包括第三方所遭受的人身伤害和直接财产损失,为控制污染物造成污染损害而带来的清理费用以及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后为应对诉讼而支付的法律费用,而累积渐进性的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害多被列为除外责任;产品价格上,环境污染责任险费率按照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区分,一般高于其它商业险种的价格水平。

尽管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绝大多数地区都再次陷入僵局:投保企业需求疲软,保险公司供给不足,较实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数量,责任险产品杯水车薪。可以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仍然处于发展初期,想要做到全面推广和真正落实还面临着较大挑战。

三、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面临的问题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自推行以来一直依赖于政府的鼓励和引导,市场供需双冷的态势一直难以扭转,根本原因值得深思。

1. 需求疲软。国际经验表明,企业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需求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违法排污的成本,即政府的环保立法和执法力度,从根本上说,这与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

(1)经济发展水平制约政府的环保力度。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国家和地区,经济增长需要依靠低端制造业,这些行业往往高污染高能耗,因此政府要在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之间平衡取舍;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科技进步成为增长的主引擎,随着产业结构向高端服务业过渡,高污染制造业将逐渐遭到淘汰。因此,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的环保措施和力度也往往悬殊(Tesfaye,2013)。

在世界最不发达的国家之一埃塞俄比亚,促进经济增长是第一要务,即便牺牲环境也在所不惜。原则上,企业必须获得政府颁发的许可证才能排污,而公民也拥有污染索偿权。但实际中,政府没有设定具体的排放标准,造成污染规制形同虚设;同时,法律规定公民索赔时无权要求环保部门或污染企业公开相关数据,更无权状告政府环保执法力度不足。相形之下,发达国家则非常重视环境保护,瑞士就是典型代表。为了做好污染预防,瑞士法律不仅详细规定了企业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和对厂房、设备的环保要求,还要求企业必须在开工前就为可能遇到的环境问题做好预案。此外,瑞士对于违法排污的惩处力度较大,企业必须承担第三方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支付环境清理费用,严重时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不同于不惜以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的贫困国家和有能力将增长让位于环境的发达国家,现阶段中国需要在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之间寻求平衡,因此对环境污染的惩处力度往往较轻。比如,在立法方面,《大气污染防治法》对于污染事故单位的罚款金额上限仅为50万元人民币;另外,企业只需缴纳显著低于经济利益的排污费就可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排放污染物。在执法层面,地方政府往往受到经济发展水平所限,使得法律体系本就并不完善的污染治理更打折扣。可见,经济发展水平对于制约了我国的环境保护,政府只能选择在保证经济增长的约束下最大化对环境污染的打击力度。

(2)政府的环保力度影响企业保险需求。政府对于环保的态度和力度主要体现在相关立法执法上,这又将直接决定企业的环境污染成本,进而影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需求。如果政府的环保态度强硬,对于造成污染事故的企业惩处严格,并要求企业向受到事故影响的第三方支付较高的赔偿金额,则出于降低成本的考虑,企业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需求将增加。简单的经济学分析能够更清楚地进行说明。

假设某企业的产品价格和销量外生,分别为a和y。企业生产可以选择使用环保或者不环保的设备。选择不环保生产设备的总成本为c,导致污染事故的概率为p,带来损失为w,法律规定的罚款和赔偿比例为θ(即赔偿金额为θw),保险公司提供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为α。因此,企业采用不环保生产设备进行生产且不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预期利润为:

π=(ay-c)(1-p)+(ay-c-θw)p=ay-c-pθw

可见,如果企业的产品价格和销量外生,不投保企业的预期利润将取决于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和事故后需要依法支付的赔偿金额。如果将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视作总体,则特定企业污染事故的发生概率p由总体的分布性质决定,可视作外生,因此,当事故造成的损失额w一定,企业的预期利润完全取决于法律所规定的罚款和赔偿义务,即θ。

当政府的环保力度较弱,企业为污染所承担的处罚和赔偿比例θ极低甚至趋近于零时,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与否对预期利润完全没有影响,企业自然不会考虑购买成本更高的环保设备,也不需要通过投保来分散污染事故带来的罚款和赔偿风险;反之,当政府的环保力度较强,企业的预期利润将与其所承担的赔偿比例θ负相关,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p=1),企业的利润为:

π=ay-c-θw

若θ<(ay-c)/w,则π>0;若θ>(ay-c)/w,则π<0――也就是说,当政府环保力度较强,企业需承担的罚款和赔偿比例θ>(ay-c)/w,一旦发生污染事故,使用不环保设备且不投保的企业将面临亏损,因此需要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分散风险,保证无论是否发生污染事故都能正常经营。不过,由于生产设备环保与否会影响污染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险公司将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收取差异化的费率。

假设企业产品价格和销量仍旧外生且不变,分别为a和y。企业以环保设备进行生产的总成本为c′(c′>c),引发污染事故的概率为p′(p′

四、 促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发展的对策

首先,加大环境保护领域的立法和执法力度,提高企业的环境污染成本。目前,中国只有《环境保护法》和《侵权责任法》两部基本法规涉及到了环境污染赔偿的相关事宜,但都未明确规定企业应承担的罚款和赔偿标准,其他作为具体执法依据的行业环保法规对污染企业的处罚也都数额较小或者非常模糊。立法环节尚且如此,受到经济增长目标约束,地方政府的执法力度只会更加堪忧。因此,促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发展需要在环保领域的立法执法上更加严格,在相关法律中明确环境事故主体应承担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并且切实强化责任的追究,提高企业的环境污染成本。

第二,完善环境保护责任保险发展所需的配套条件,为增加保险供给提供支持。环境风险评估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设计和定价的基础,但目前国内对评估的标准、程序、机构、费用等均未形成规范,且不同行业所需的评估方法各不相同,这些无疑提高了保险公司经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成本。考虑到市场需求的数量本来就达不到大数法则和规模经济的要求,供给曲线弹性较低又使得供给对费率提高并不敏感,只有尽快完善制度发展所需的基础配套条件,切实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才能促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供给的增加。对此,可以学习江苏无锡试点的成功经验,借助社会机构的力量实现风险评估的专业化和市场化;此外,还应建立统一的环境污染事故损失核算及理赔标准,保证理赔环节有据可依,促进环境保护责任保险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参考文献:

[1] 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双轨制”困境与解决方案[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5,40(1):47-51.

[2] 骆少鸣.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发展及推进策略――基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视角[J].福建金融,2014,(4):11-15.

[3] 盛和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应有之义[J].金融博览:财富,2015,(6).

[4] 吴冲.我国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需要攻克的几个难点[J].上海保险,2011,(7):24-26.

[5] 阎建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J].中国金融,2015,(10):22-23.

第8篇

随着我国畜牧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挑战,畜牧业养殖中的环境污染问题已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尤其是坚持社会发展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就必须集中精力治理畜牧业养殖中的环境污染。本文主要从畜牧业养殖工作中环境污染的特征出发,从而探究出有效的治理措施,为畜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充分的保障。

关键词:

畜牧业;养殖;环境污染;特征;治理

1畜牧业养殖中环境污染的特征

1.1化学污染

畜牧养殖过程中会使用到很多化学饲料,但是一般畜禽对于蛋白质的利用率都比较低,饲料中含有的氨、磷都会随着粪便排出体外,氨和磷挥发到大气中会增加大气的氨含量,为酸雨的形成提供了有利条件,对农作物生长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养殖户将畜禽粪便用于农作物生长,会增加土壤中的氨、磷含量,造成土壤污染,再通过土壤冲刷和渗透作用对地下水形成污染,人们生活中使用地下水,就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威胁[1]。所以,在畜牧业养殖过程中,饲料中的氨、磷含量会对大气环境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对农作物生长和人体健康都会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

1.2自污染

畜牧业养殖过程中,自身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主要是因为畜禽养殖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粪便,粪便中含有很多会对生态环境形成污染的物质,如果没有对这些粪便进行有效的处理,就会散发出难闻的气味,会对周围居民生活质量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2]。畜禽长期处于低度氨环境中,随意焚烧畜禽粪便会污染空气质量,甚至可能引发火灾,造成生命、财产损失。

2畜牧业养殖中环境污染的因素

2.1缺乏环保意识

目前,大部分畜牧业养殖户还未意识到畜禽养殖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认为工业和生活才是造成生态环境污染的关键性因素。在畜牧养殖过程中,缺乏环保意识,没有对养殖场进行合理布局,也没有配置相应的畜禽粪便池,粪便直接输送到种植业中,通过土壤和挥发对地下水和空气造成了污染,导致生态环境污染的情况出现。

2.2资金投入力度比较低

在我国大部分小规模养殖户都是贫穷农民,没有充足的资金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上,一般采用的露天养殖,缺乏科学的管理规范,随意性比较强,容易造成生态环境污染。

2.3养殖模式转变

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畜牧养殖业的发展,现阶段我国养殖业逐渐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造成大量粪便累计,粪便不能及时用于农作物生长中,就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除此之外,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类抗生素和激素类药品频繁出现在生活中,在畜牧养殖过程中,养殖户为提高畜禽的成活率,会使用这些药品防治疾病的出现,促使畜禽快速成长,药物残渣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污染,也对人畜健康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作用。

3畜牧业养殖中环境污染的治理

3.1提高环保意识

当前,在畜牧养殖业发展过程中,要实现可持续、稳定发展目标,就必须使养殖户认识到科学养殖的重要性,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不断增强养殖户的环保意识,合理布置养殖场的布局,加强养殖业和种植业的联系,及时将畜禽粪便投放到农作物生长中,避免粪便大量积累,在挥发作用和渗透作用下造成生态环境污染。通过增强养殖户的环保意识,使其在养殖过程中尽可能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为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3.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当前,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过程中,要使更多贫穷的农民富起来,可以鼓励农民小规模养殖畜禽,但是,也要树立环保意识,在畜牧养殖过程中,注重基础设施建设,配置相应的粪便处理池,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帮助养殖户解决畜禽养殖中出现的问题,对于基础社会建设不齐全的养殖户,应该督促其快速完善基础设施建设[3],始终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为畜牧业实现长远发展目标提供充分的保障。

3.3养殖方式转变中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在畜牧养殖业转变发展方向的时候,要保护生态环境,避免畜牧业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就必须加强环境治理工作,将种植业和养殖业联系起来,使畜禽养殖中产生的粪便可以技术投放到农作物生长中,一方面,为农作物生长提供养分;另一方面,避免畜禽粪便堆积造成生态环境污染。最后,在畜禽养殖过程中,要尽量避免使用抗生素和激素类药品,主要是因为这些药品会对人畜健康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药品残渣也会造成生态环境污染。

作者:蒲文娟 单位: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板桥镇农业服务中心

参考文献:

[1]田发荣,田玉屏,杨光,等.山区畜禽规模养殖环境污染原因分析及对策探讨[J].湖北畜牧兽医,2013,34(6):92-94.

第9篇

【关键词】环境污染犯罪;刑事责任;新需求

当前,我面临着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现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管角色不到位的犯罪行为呈上升趋势,严重的阻碍了我国绿色经济建设,严重的阻碍了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严重的阻碍了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严重的阻碍了社会可持续发展与民生的问题解决。面对这些困境,面对这种严重形势,我国环境污染犯罪刑事责任制度就有其存在的新需求。这些新需求具体体现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我国环境污染犯罪的罪名体系的新需求

随着1997年我国刑法典写入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到目前为止,我国立法机关仍未对其进行修改,环境污染犯罪者对实施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和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的主观态度纷繁复杂,我国刑法理论界的通说认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观犯罪构成是过失,这种情况显然不能适应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后果,这样必然引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观犯罪构成的争论,从而引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罪名调整的需求。

在我国的执法与司法实践中,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的行为方式是纷繁复杂的,其中多次的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尤为突出,每次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可能只是受到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每次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处触犯非环境监管国家工作人员环境污染刑事责任制度,非环境监管国家工作人员环境污染刑事责任制度对其无法进行否定性评价,每次环境污染行为无法被该制度评价为行为无价值,但是,多次的环境污染犯不是刑法意义上的累犯,累犯的每次行为都是被刑法评价为行为无价值。司法机关面对这种具有潜伏性和持续性的污染损害极大的多次的环境污染行为束手无策,使多次的污染环境犯罪分子逃脱了刑事责任的追究,逍遥法外,使这些污染环境犯罪分子充分利用非环境监管国家工作人员环境污染刑事责任制度在这方面的漏洞,放弃一次性的对环境的严重污染,而采用多次的排污,避免触犯该制度规定的刑事责任,降低违法成本,规避法律风险,获得了违法利益。因此,我国应当通过刑法修正案的形式将多次的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归入我国的现行刑法的环境污染犯罪的罪名体系中予以评价。

二、我国环境污染犯罪构成体系的新需求

环境污染不断恶化升级,国际经济危机的连锁反应。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国工业文明的脚步不断加快,人们对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不断增多,为了满足这种需求,刺激了企业的生产和发展,随之也带来了排污企业不断增长,造成排污行为的增多、环境污染的危害后果严重性增强、排放废物的种类越来越多、形态越来越复杂,加之某些负有环境监管职责和移送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为谋求不正当利益而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者变相履行职责,使环境污染不断恶化升级,超过了环境的自我调节和承载能力的范围,造成严重的污染后果。我国未将污染环境危险行为归入非环境监管国家工作人员环境污染刑事责任制度予以评价,这样导致实施污染环境危险行为自然人和单位有恃无恐的、最大限度的获取非法利益。因此,我国迫切需要通过刑法修正案的形式将这些情形纳入我国的现行刑法的环境污染犯罪构成体系中予以规制。

三、我国环境污染犯罪的刑罚体系的新需求

排污企业的一反侦查能力的增强,以及环境污染本身特殊的危害性。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发展不断深化,有一些排污企业为谋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降低企业治理环境污染的成本i,如,排污企业将没有通过处理的且未达到国家排污标准的污物,擅自排放到土地、水体、空气中,将导致正在或者潜在的环境污染。为了达到偷排的目的,排污企业的反侦查能力的不断增强,排污企业采用多种手段,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其一、排污企业公开设置一个排污口,这个排污口平时并不排污,只有环境保护部门检查时象征性的排放达到国家排污标准的、经过处理的污物,同时,另外再设置一个或者多个秘密的、不易发现的排污口进行日常大量的排污,而且排出的污物都是未经处理且没有达到国家排污标准的污物。其二、排污企业公开设置一个排污口,平时排放小部分达到国家排污标准的、经过处理的污物,应对环境保护部门的临时突击检查,另外再设置一个或者多个秘密的、不易发现的排污口将大部分的污物排出,而且排出的污物都未达到国家排污标准。这样导致环境保护部门很难发现排污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增强了排污企业的反侦查能力,增强了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的隐蔽性,增加了环境保护部门和司法机关打击惩罚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的难度。

四、两高环境污染犯罪的司法解释的新需求

在环境污染犯罪的司法实践中,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都有权各自依据两高的有关环境污染犯罪的司法解释惩治环境污染犯罪,通过两高的有关环境污染犯罪的司法解释的指引,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打击惩罚环境污染犯罪的能力水平和司法评价的效率、准确性,但是,我们会发现出人意料的司法处理结果。如,对于一般公私财产的损失而言,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环境污染犯罪的立案的量化标准可以是直接损失也可以是间接损失,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的量化标准只能是直接损失,这样会导致大民检察院依据立案的间接损失量化标准做出的处理结果不能被人民法院的司法评价程序所认可,其原因是人民法院只能依据定罪量刑的直接损失量化标准做出的处理结果,这样会造成两结果之间发生偏差或者矛盾,从而阻碍了公正的司法评价。这种现象的存在违背了我国法制的统一,错过了许多本应予以惩治的环境污染犯罪,因此,我国应当针对这种现象建立相关的制度予以规制。

五、面对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同案异判和同案异罚,我国环境污染犯罪刑事责任制度的新需求

从我国建国以来首次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追究环境污染犯罪的刑事责任的江苏盐城市盐都区人的盐城水污染案件折射出,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同类案异判ii和同类案异罚的现象有进一步蔓延的趋势,而我国环境污染犯罪刑事责任制度对此现象无能为力,望洋兴叹。如果任由这种现象蔓延,它将会导致我国环境污染犯罪刑事责任制度的形同虚设,无法达到环境污染犯罪者对其造成的严重环境污染后果产生悔改意识的目的,无法达到社会大众急切要求司法机关严厉惩治环境污染犯罪的期望的目的,从而使社会积怨增多,严重的威胁和破坏到环境保护秩序。因此,我国急需建立相应的制度予以规制这种现象。

注释:

i赵晓红,方渊,刘娜.论环境执法中“违法成本低和执法成本高”的产生原因及解决措施[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09(31):95.

ii央视《新闻1+1》:《中国首次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决环境污染者》,央视网.

【参考文献】

[1]高铭暄,马克昌.刑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2]蒋兰香.环境犯罪基本理论研究[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

[3]郭建安,张桂荣.环境犯罪与环境刑法[M].群众出版社,2006.

[4]韩轶.刑罚目的的建构与实现[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

[5]杜澎.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研究[M].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

第10篇

1结果

1.1调查对象的一般情况调查对象平均年龄为(55±14)岁,最大88岁,最小21岁。女性98人(57.6%),男性72人(42.4%)。矿区村民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小学及未上过学120人(70.6%);少数民族72人(42.4%)。调查对象民族间文化程度经秩和检验,Z值为-5.554,P>0.05,差异无显著性,可认为不同民族的调查对象的文化程度无差异。性别与文化程度之间经秩和检验,Z值为-4.402,P<0.05,有显著性差异,可认为男女性别受教育程度存在差异,男性受教育程度高于女性见表1。

1.2调查对象对铅锌矿区环境污染的自我感知调查的矿区居民对尾矿堆积、水质、耕地面积减少等直观感性的问题有明显的认识,但是对空气质量、农作物质量、植被破坏等不可直观的方面认识不足见表2。由表3可知,65.3%的调查对象认为开矿对当地的环境污染造成了较大影响。34.7%认为矿区的空气质量受到了较大影响,55.9%认为开矿对农作物产量造成的影响较小,39.4%认为对农作物的质量影响较小。矿区的河水贯穿村庄,直观可见,因此37.1%认为开矿对村里的河水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45.8%认为影响较大。当地的饮用水采自山里的井水与泉水,45.3%认为开矿对饮用水有一些影响,原因是开矿使他们的井变干了,泉水减少了。矿区居民认为开矿对房屋安全的影响与开矿点距离自家的距离有关,距离远的居民认为没有影响,占21.1%。噪音对整个矿区影响较大,仅有5.3%认为没有影响。在治理环境污染问题上,62.4%的矿区居民自感自己和家人不能避免环境污染带来的危害,仅有17.1%认为自己村能治理好环境污染,见表4。

1.3调查对象认为矿业开采对健康影响的自我感知调查发现,58.8%的调查对象自感开矿活动对村民的健康有影响,48.2%认为开矿对家人健康有影响,21.2%认为开矿对下一代的智力产生了影响,见表5。调查对象自我报告了最近十年来的患病种类,患病例数集中在关节骨骼类疾病、肠胃疾病和心脑血管疾病,见表6。将性别做卡方检验获知P>0.05,差异无显著性,可认为不同性别调查对象的患病种类之间无差异。

1.4对矿业开采引起的环境污染与健康危害之间关联情况的认知调查发现,77.1%的矿区居民有家庭成员参与过采矿,自我报告的患病率为66.5%。对被调查对象家人是否参与过采矿同患病情况进行卡方检验,P>0.05,差异无显著性,可认为是否参与采矿与患病之间无差异,见表7。自我报告的高患病率与调查对象自我报告的准确度以及认知能力有关,是否与矿区居民长期居住于该矿区,长期处于矿区污染环境有关,有待进一步调查。分析矿区居民自认为的患病原因可知,仅有17.6%的居民认为自身患病的原因与矿区的环境有关。但据前期在当地的研究可知,该矿区内的居民生活环境存在一定的Hg、Pb、Cd、As等重金属污染,当地存在着较高环境重金属暴露的非致癌和致癌风险,见表8。

2结论

2.1矿区居民对矿业开采对环境污染的影响认知不足湘西凤凰铅锌矿有70多年开采历史,在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粉尘、废水、的岩矿、废石及尾矿围绕着农田村落随处排放或堆放。65.3%的调查对象认为开矿对当地的环境污染造成了较大影响,但是对矿业开采引起的不同环境污染问题的影响程度认知不足。据调查显示,矿区居民对于河水水质、噪声、地质灾害等直观感性的问题有明显的认识,但是对土壤污染、粮食产量、农作物质量、空气质量等方面感官不能感知的问题认识不足。但姬艳芳等既往对该地区的调查发现,由于原铅锌矿选矿厂和矿井里排除的废水已不同程度地污染了矿区附近大部分农田,致使当地种植的稻谷、蔬菜中镉、铅、锌、汞等超过卫生部《食品卫生标准》的相关限制,其中以Cd污染最为突出,其次为Zn、Hg、As和Pb,分别为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值的9.0、2.7、2.6、1.6和1.1倍。可见,矿区的居民对环境污染的认识不全面具体,对于感官能感受到的污染认识较高,而对于感官不能感知的污染缺乏认识。从而增加了当地矿区居民通过饮食、呼吸等途径的重金属暴露致癌风险与非致癌风险。

2.2矿业开采引起的环境污染对矿区居民造成一定的健康风险矿产资源的开发带动了茨岩镇的经济发展,但是矿区,尤其是少数民族聚居的文化程度较低的凤村矿区居民对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铅锌矿产资源开发必然引起以铅锌为主的重金属对矿区环境的释放迁移,随着矿产开采年限的增加,矿山环境重金属污染将越来越严重。本次调查发现,58.8%的调查对象自感开矿活动对村民的健康有影响。当地77.1%的矿区居民有家庭成员参与过采矿,自我报告的患病率为66.5%,自我报告的疾病集中于关节骨骼类疾病、肠胃疾病和心脑血管疾病,占累计报告人数的74.4%。虽经统计学检验得知参加采矿与否和患病状况之间无相关性,但大量研究表明重金属对机体的影响是全身性的和多系统的,主要表现在对神经系统、血液系统、心血管系统、骨骼系统等终生性的伤害上。矿区居民自我报告的病种症状与典型的重金属中毒症状相符,但仅有17.6%的居民认为自身患病的原因与矿区的环境有关。

2.3提高当地居民对环境污染的认知和自我保护行为矿区居民缺乏环保意识以及当地环保无序行为导致了当地环境污染的发生,使当地的矿区居民存在较大的健康风险。要从根本上改善环境,防止环境恶化,就必须加强对矿区居民的重金属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提高矿区居民的环保意识,使当地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呈现出群策群力的局面。调查显示,在环境污染治理上,49.4%认为该村自己无法治理好环境污染问题,并且62.4%的村民认为自己及家人无法避免环境污染带来的危害。显然,当地有关部门在重金属污染问题上健康干预教育力度不够,还未认识到环境因素对健康影响的发生、发展规律,也没有为消除和改善不利的环境因素提出卫生要求和预防措施有关。针对官寨村是少数民族地区,受文化教育程度低的特点,当地有关部门一方面可以举办各种重金属污染类的宣讲会,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矿区居民广泛宣传环境恶化给人类带来的各种危害,强调环境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居民对环境污染问题的认识;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健康教育,用矿区居民容易接受的形式向矿区居民灌输健康与环境的依存观念,激发大家的责任感和参与环保意识,提高矿区居民的自我保护意识。

作者:罗春霞方菁单位:昆明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健康研究所

第11篇

关键词:室内污染;住宅;装修设计;控制

一、引言

当前,由于住宅装修行业的快速发展,出现了很多室内污染的严重事件。那些有害物质在室内的扩散污染了住宅的环境,使人们遭受了严重的健康伤害。由于人们长期生活在住宅室内环境中,室内环境好坏对人们健康有着直接影响。对此,在人们的生活条件改善后,更多的人意识到室内生活环境的重要性,要在住宅的装修设计中控制好室内污染源。根据目前的住宅装修设计的现实情况,应更多考虑到室内环境因素,选择绿色装修材料,减少有害材料的使用,要符合相关的住宅装修设计环境标准,避免因室内污染造成人们患病的隐患。

二、住宅装修设计中的室内污染问题及原因分析

由于各地屡次出现住宅装修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这使得相关部门比较重视。我国相继出台了一些规范,来控制住宅装修的室内环境。如《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等等。这些室内装修设计的环境质量规范和标准,有助于改善室内环境污染的源头控制,为严重的室内环境污染进行了限制和扭转现状。住宅装修设计中的室内污染问题有多种原因,最常见的就是住宅室内装修设计不规范不合理,采用具有严重环境危害的建筑装修材料,设计中未能将健康环保理念融入其中,也没有对装修设计后进行环境因子检测。对于装修施工整个过程缺乏足够的环境污染控制和有效防范。这些特别容易出现住宅室内的甲醛、苯等有毒有害气体超标,严重危害室内生活的人们健康。

三、住宅装修设计对环境污染的控制与调节措施

住宅装修设计应重点对室内的结构布局以及所用材料进行设计,加强室内通风设计和选用材料环保设计方案,才能有效改善环境污染的控制与调节。

首先,要对室内通风进行合理设计。室内通过通风管换气的方法,用室外新鲜的空气驱散室内装修释放的有害气体,最大效果降低室内空气质量。人们居住和生活的环境如果通风不佳,就会带来各种病症。通过计算人们每小时所需的新风量的要求来设计室内通风。室内通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两种方式。由于室内自然通风可以减少成本,通风换气的效果也高于机械通风,因此,室内装修设计的通风考虑到隔墙和门窗,尽量采取自然通风,装修设计成“穿堂风”,使室内空气快速换气,并将对环境污染的气体排出。室内的隔墙改作活动折叠门或设计成通透型置物架。尽量减少对通风的阻挡,减少房屋隔断,阳台要留有通风口。另外,对于不能进行有效通风的地方,如厨房和储藏室等地方,要选择设计机械通风,增加排风装置设施,将小空间的气体抽出和排放到室外,以免影响室内空气质量。

其次,选择健康环保的装修材料。对住宅装修的材料进行设计,如果采用非环保的建筑材料,增加了室内环境污染的程度和风险,而成为室内污染源。因此,要根据对建筑装修材料的检测质量,进行选择合适的装修材料,对于污染物超标的材料杜绝使用。住宅的装修设计应红色简洁,减少各种材料的过度使用,以免累积各种污染物质,形成污染源。因此,装修设计要注意对材料用量的设计管理,尽量减少对化学性污染材料的使用量,如油漆胶水等;优先选择使用无机材料和绿色环保材料。对于无机材料的选择也要根据相关装修材料的环保规范要求与标准,选择放射量低的材料。尽量减少在室内进行装修的工程量和工序,选择加工好的材料,如成品门;选择水性涂料;选用低毒性、低有害气体挥发量的溶剂型胶粘剂和水性胶粘剂。

最后,应采取对住宅室内环境改善的调节措施。提高空间设计的效果,设计出通风与自然换气的空间构造。通过烘烤方式将装修建筑物的有毒物质尽快驱除掉,要尽可能地进行室内换气,加强对室内的灰尘等污染物质的清洁打扫,可以设计选择吸附有害物质的材料,竹炭和水等。在住宅装修设计中,要加强对施工过程的方案设计,降低对环境粉尘、噪音等的影响。室内装修设计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应及时收集和安全清除,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四、结论

通过对基于控制室内污染的住宅装修设计进行探讨,得出新时期由于环境污染给人们健康带来的危害,使得人们更加关注生活的环境。在住宅装修设计中,应关注对室内污染的防控,实现绿色装修设计方案,以保障人们居住环境不被装修设计所污染。室内污染的主要来源就是空气污染,应在住宅装修设计过程中加强对空气污染的防治,消除室内污染源,装修中要加强室内的通风与换气,使住宅装修中减少环境污染。为了使室内装修和设计后的环境清洁,要选择环境安全的建筑材料,这样的装修设计方案更加经济与环保,有利于将住宅装修设计从风格形式到内部材料都控制污染,体现环保健康的理念。

参考文献:

[1]郇永志.浅议关于住宅装修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设计方案[J].科技与企业.2012.06

[2]曾凡丽,王槐,杨海波,陈长容.住宅装修室内环境污染状况调查[J].四川环境.2008.08

[3]茹庆霞.浅析室内环境污染的来源危害及防治对策[J].科技致富向导.2012.09

[4]张志强.浅析城乡居民家居装修室内环境意识调查与评价[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3.04

[5]徐晖.浅谈室内甲醛和苯的危害和治理[J].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30

第12篇

关键词:农村环境污染;源头控制;防治对策

中图分类号: TE08 文献标识码: A

1 前言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改革不断深入,工业化、城镇化以及农业开发等都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诸多直接或潜在的负面影响[1]。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取得可喜的经济发展成果时,环境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而且这不仅仅只存在于大城市中,这一现象正在向广大农村蔓延,有许多农村环境已经受到很严重的污染。如不及时治理,那么我国农村环境将会面临巨大的威胁。环境污染不是单方面的,由此可以引发多方面的问题。首先会对居住的村民身体健康带来严重的危害,甚至丧失生命。比如最近经常发生在农村的孩童重金属中毒事件,与水污染相关的传染性疾病等。其次,环境污染对农村的原始自然生态系统造成破坏,打破原来均衡的状态。此外,环境污染无论从长远的角度上看还是从近期来看,对经济的发展也是不利的。经过调查,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的来源主要来自:农业的生产污染、畜禽业粪便的污染、农民的生活污染、农村的工业企业污染和城市的污染向农村转移等几个方面。农村、农民、农业是决定我国真正成为经济发展大国的关键性因素,对社会发展,人民生活质量本质上的提高起着决定性的影响,所以,我们必须对已经存在的、正在发生的以及可以预见的对农村环境造成污染的各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治理,以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农村环境[2]。

2 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现状

日趋恶化的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所带来的影响和危害是极其巨大、难以估量的,且导致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趋恶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3]。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

2.1 农村环境污染的源头广泛

在农村通过种植农作物发展生产,在社会的发展中,农药的使用对于环境的污染是十分重要的,不仅农药在植物中的积累对人的生活造成了十分严重的潜在威胁,农药残渣、空瓶以及“三废”等都对农村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根据正常的计算,每亩农作物每年需要农药一、二公斤,一个村三、四千亩土地即需要农药2 吨~6 吨,同时,农村在工业发展中,主要的污染来自于乡镇企业,并且集中在少数行业上,比如造纸业、食品工业、印染业、化学工业、以及其他非金属矿采工业(主要是砖瓦、水泥、土法炼磺)和煤制品业(主要是土法炼焦)[4],再次就是农村卫生习惯的落后导致农村环境的污染,由于生活生产习惯的随意性导致了农村卫生状况的低下,从而引发环境污染。最后在污染的源头上就表现为城市污染的农村转移,由于地域相近,在一些城市工厂或者企业较为接近的农村,大量的工业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排向农村,在部分地带,城市污染向农村转嫁是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

2.2 农村环境污染的数量巨大

如前所述的,农村农药污染的数量是十分的巨大的,农药残渣、空瓶随处刷拭、丢弃造成的污染十分严重。据统计1992 年全国化肥的使用量达2390 万吨,农药使用量达22 万吨,由于使用的不合理和低效率,很大一部分农药、化肥直接进入周围环境,全国约有92%的湖泊处于富营养化的状态;其次,农村工业化导致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有关的调查表明,造纸的废水排放量占乡镇企业的废水排放总量的44%,其中废水的化学耗氧量占主要污染行业废水的化学耗氧量的69.7%,水泥工业的粉尘排放量占乡镇企业的粉尘排放量的78.5%,砖瓦、陶瓷业的二氧化硫、烟尘和氧化物的排放量分别占乡镇企业的排放量的56.7%、67.45% 和88.8%[5],工厂废弃物产生量每年达6.5 亿吨,累计堆存量66.4 亿吨,全国已有1000 公顷土地受到污染,因矿产资源开发累计破坏土地面积达到200万公顷,目前仍以每年4万公顷的速度递增。再次是农村本身生活习惯造成了巨大的环境污染,随着我国菜篮子工程的迅速发展,大量的禽畜粪便也进入了环境,这些粪便造成了严重的水污染,仅1990 年全国禽畜粪便产生量达2448 吨,利用率60%,有979 吨排入环境[6],最后就是大量的城市工业废物排向农村。由此可见,农村环境污染的数量是十分巨大的。

2.3 农村环境污染的范围广泛

由于农村环境污染的源头广,数量大,导致污染的范围十分广泛,农村水污染质量日益恶化,全国有三分之二的河流受到污染,5亿农民的生活用水不符合卫生标准,酸雨区面积已经超过国土面积的2%,噪声、固体废物污染突出,农村的森林环境受到侵害,渗滤液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导致土壤质量下降,由此可见,农村环境污染的范围涉及到了农村生活和生产环境的方方面面,范围广泛自然造成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

2.4 农村环境污染后果严重

由于农村环境污染的源头多、数量大、范围广,自然而然导致了农村环境污染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具体可以表现为:第一,农村资源严重受到污染,水土流失严重。第二,导致农村植被大量破坏,森林覆盖率严重缩减。第三,导致农村土地退化十分严重,沙化,草场退化,土地盐碱化迅猛增长[7]。第四,导致农村空气质量降低,粉尘含量大量增加,第五,导致农产品毒性含量升高,严重威胁到人们的身体健康,而在如此严重的后果面前,政府在依靠行政手段的治理的同时,从完善法律的角度出发以治理农村环境污染,或许会更有利于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

3 从源头控制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的对策

3.1 农村生活污水污染防治

1.农村雨水宜利用边沟和自然沟渠等进行收集和排放,通过坑塘、洼地等地表水体或自然入渗进入当地水循环系统,将处理后的雨水回用于农田灌溉等。对于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并且建有污水排放基础设施的农村,宜采取合流制或截流式合流制;对于人口相对分散、干旱半干旱地区、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可采用边沟和自然沟渠输送,也可采用合流制。在没有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农村,不宜推广使用水冲厕所,避免造成污水直接集中排放。

2.对于分散居住的农户,鼓励采用低能耗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在土地资源相对丰富、气候条件适宜的农村,鼓励采用集中自然处理;人口密集、污水排放相对集中的村落,宜采用集中处理。对于以户为单元就地排放的生活污水,宜根据不同情况采用庭院式小型湿地、沼气净化池和小型净化槽等处理技术和设施。

3.对于经济发达、人口密集并建有完善排水体制的村落,应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宜采用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和人工湿地等二级生物处理技术。采用粪便与生活杂排水分离的新型生态排水处理系统。宜采用沼气池处理粪便,采用氧化塘、湿地、快速渗滤及一体化装置等技术处理生活杂排水。

4.对于处理后的污水,宜利用洼地、农田等进一步净化、储存和利用,不得直接排入环境敏感区域内的水体。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沼液及沼渣等可作为农肥施用,在当地环境容量范围内,鼓励以就地消纳为主,实现资源化利用,禁止随意丢弃堆放,避免二次污染。小规模畜禽散养户应实现人畜分离。鼓励采用沼气池处理人畜粪便,并实施“一池三改”,推广“四位一体”等农业生态模式。

3.2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

1.鼓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对金属、玻璃、塑料等垃圾进行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应单独收集处理处置。禁止农村垃圾随意丢弃、堆放、焚烧。对无法纳入城镇垃圾处理系统的农村生活垃圾,应选择经济、适用、安全的处理处置技术,在分类收集基础上,采用无机垃圾填埋处理、有机垃圾堆肥处理等技术。

2.砖瓦、渣土、清扫灰等无机垃圾,可作为农村废弃坑塘填埋、道路垫土等材料使用。有机垃圾宜与秸杆、稻草等农业废物混合进行静态堆肥处理,或与粪便、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及沼渣等混合堆肥;亦可混入粪便,进入户用、联户沼气池厌氧发酵。

3.3 农村生活空气污染防治

1.鼓励农村采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大力推广沼气、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技术,从源头控制农村生活空气污染。

2.推进农村生活节能,鼓励采用省柴节能炉灶,逐步淘汰传统炉灶,推广使用改良柴灶、改良炕连灶等高效低污染炉灶,并应加设排烟道。以煤为主要燃料的农村应减少使用散煤和劣质煤,推广使用低氟煤、低硫煤、固氟煤、固硫煤、固砷煤等清洁煤产品。

4 小结

面对如此严峻的农村环境污染现状,我觉得应该本着从源头控制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采取以下的措施:

1.推广生态养殖,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从源头控制污染扩散,抓好粪便干化处理。一是结合在通风供暖设备中增加空气净化措施和场区的合理绿化,从根本上改善猪舍内和场区的空气质量,有效防止养殖场对空气的污染。二是对养殖场的粪便污水治理,强制采用干清粪,少冲或不冲水,减少污水量,使干粪与尿污水分流,最大限度地保存粪的肥效,实现畜牧养殖业无废物排放,资源再生循环利用。

2.加强管理;乡镇企业要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指导下,根据本地资源情况、技术条件和环境情况,全面规划、合理安排,因地制宜地发展无污染或少污染的企业。鼓励发展对水环境无污染、少污染的行业和产品,提倡水资源的循环利用,推动工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农业的进程。

3.建立长效“城乡清洁工程”。城乡清洁工程,特别是农村环境卫生问题,是个长期工程,应建立长效督促、奖励、惩罚机制,使得环境卫生概念深入到每一个村民脑中,使村民能够做到自觉遵守、自觉维护。

4.加强环保教育宣传;加大对农民和乡镇企业主开展生态安全的警示教育,让广大农民了解落后生产、生活方式和短期行为的弊端和危害。通过宣传教育、普及科学知识,唤醒人们的生态良知,倡导生态道德,让越来越多的人承担起人类保护生态的责任。

参考文献:

[1] 罗静.农村生态评价及农田生态规划设计方法研究[D].江苏:扬州大学, 2007: 17-18.

[2] 张星.多中心治理视角下的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问题的研究—以S县为例.辽宁大学,2011.

[3] 郭建等.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体系创新研究.安徽农业科学,2011,39( 32): 19971-19974,19978.

[4] 姜百臣,李周.农村工业化的环境影响与对策研究[J].管理世界,1994,( 5) : 192.

[5] 李桂林.农村环境污染现状、成因与防治对策[J].环境科学动态,1999, 1: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