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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规范,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消防验收;问题;措施
消防验收工作是检验建设工程的一个重要环节,主要是针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施、安全防火设计等功能进行检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与生命、财产等息息相关,因此消防验收工作受到国家及社会的关注,所以务必保障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防止出现火灾隐患。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建设单位消防意识淡薄,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随着国家与社会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重视提高,对建设工程进行验收已成为严格的消防法律明文规定的内容。然而许多建设工程单位或因对这一法律规定并不清楚,或因其他原因而刻意忽视,致使建设工程在竣工后,往往没有经过消防验收就已投入使用。尤其是许多工业园工程、开发区工程等都未接受消防验收,这表明建设单位对消防验收的意识十分淡薄。同时,由于建设单位不存在高度的消防验收意识,在进行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往往会随意改动设计图纸上关于消防工程的设计,而将消防设施作为装饰自行建设。例如,在有的工程建设中,室内的消火栓栓口建得与墙面平行,致使消火栓门难以关紧;或是室外消防栓远离过道,被设置在离建筑物较近的地方,这大大降低了消防车使用的及时性;有的建设单位使用木质或是没有经过防火处理的钢制材料作为疏散楼梯,且宽度不足1.1m,或是楼梯是旋转形式的,且上下踏步角度超过10度。
(二)建设工程设计单位不符要求,图纸存在问题
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是最基础的存在,它为建设施工单位提供全面的图纸,指导整个工程的建设。随着建筑设计行业市场竞争力度的加大,许多设计单位在设计中往往以讨好建设单位为前提,从而忽略了建设工程的科学性。尤其是许多建设单位对消防工作的忽视,直接导致设计单位在设计中不顾国家关于建筑消防的规定要求,也不管建设工程规范的具体情况。结果是在设计图纸中难以发现的消防方面存在的缺陷,直接暴露在建筑施工中,这就很难达到消防验收的要求。如:从建筑设计图纸中,可以明显看出办公室区域以及商铺卖场等区域的完美消防建筑,然而在消防验收工作完成后,业主自行将区域进行分隔,致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等的正常运行都出现问题;甚至在有的设计中,消防给水、报警淋喷等消防设施没有任何图示,仅仅是呈现文字说明。
(三)消防验收单位的监督工作存在问题
在建设工程数量逐渐增加的今天,从事消防验收工作的人员数量却未有变化,始终呈现量少、事多、质弱的特点,导致消防验收监督工作不到位。同时,为了完成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许多人员都是临时上阵,属于典型的边干边学,这些人员缺乏一定的专业技能,在进行验收工作时敷衍了事,随意性大。甚至有的消防验收人员由于自身能力不足,对于技术含量较高的消防设施,采取避而不查,掩耳盗铃等方式,多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作为主要参考,导致存在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提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途径
(一)强化建设单位的消防验收意识,加强对设计图纸的执行力度
建设单位作为消防工作的直接参与者,必须具备严格的消防验收意识,才能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树立严格的消防责任意识。建设单位应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学习,在当地政府部门的指导下,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对于一般的建设工程,要求在通过备案管理,取得施工许可后,7个工作日内到消防机构备案,这将利于提高消防审查效率。至于特殊的的建设工程,对其的验收工作,设计文件、审核工作等都需要消防机构完成。通过彻底改变建设单位领导的思想观念,让他们主动参与协助消防验收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建筑施行一定的惩处,以降低消防安全隐患。同时,设计图纸是指导建设单位执行工作的重要文件,是设计单位依照相关规定而制定的,涉及到大量的消防设施的建设规定,对于减少由火灾引起的大量生命财产损失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涉及图纸的相关规范执行,也能进一步确保消防验收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加大对设计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设计图纸的科学合理性
首先,要加大对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图纸的审查力度,确保设计图纸符合《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的相关规定及技术要求,杜绝设计图纸降低或是省略消防设计的情况。其次,可以通过建立责任惩处制,提升设计单位对消防设计的重视度,由专人进行消防设计管理,争取从源头上做好消防验收的准备工作。最后,工程设计单位的人员还需要定期到施工单位查看,监督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包括消防设备、消防材料等是否合格、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等,才能保证建设与设计相统一,共同协助完成消防验收工作。
(三)提升消防验收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为了更好地应对逐渐增加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需要建设一支强有力的消防验收队伍,除了数量上的增加,更重要的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这样才能真正地提高消防验收队伍的实力。同时也要注重提升验收人员的服务意识及能力,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消防验收,针对不合格的消防设施要对建设单位提出整修要求,才能真正的保证生命财产安全。
三、结语
综上所述,消防验收工作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验收单位作为3个参与者,都对提高消防质量,减少火灾隐患具有一定的责任。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三者都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消防验收,只有通过一定的途径进行改善,才能真正地达到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杨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中常见的问题及对策[J].江西化工,2014,(04).
[2]熊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存在问题及对策[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1,(01).
[3]李万鹏.做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几点思考[J].管理学家,2013,(16).
[4]李明,翟建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的改革策略探讨[J].安全,2015,(07)
关键字:排水系统给水系统标准 应用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hina's social economy, the technological level of China's construction has increased rapidly, to adapt to the social economic life and production quality, standards of construction products increasing requirement. In recent years, our country construction through the introduction, digestion and absorption and independent development, technology innovation, the professional technology and equipment development has been widely used in building products. The importance of 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engineering increasingly deepened, with the position of play a decisive role in the whole process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 for design of 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design personnel to carry out technical standard design and basis, how to correctly understand the standard and design to meet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s of quality control, has become the key to achieve the desired objectives.
Keywords: application of drainage water supply system standard
中图分类号:TU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近几年来,我国建筑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开发、技术创新,开发的新技术和新设备已广泛应用于建筑产品的各专业。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的重要性日益加深,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位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是设计人员进行设计的技术标准和依据,如何正确理解标准及设计出符合工程建设规定控制的质量标准,成为了达到预期目的的关键。
给水系统
给水系统(water supply system)给水的取水、输水、水质处理和配水等设施以一定的方式组合成的总体。是指通过管道及辅助设备,按照建筑物和用户的生产,生活和消防的需要有组织的输送到用水地点的网络。电厂的给水系统由给水泵、给水管道和阀门组成,其任务是保证连续可靠地向锅炉供水。通常把给水泵吸水侧称为低压给水管道系统;给水泵出口侧称为高压给水管道系统。
排水系统
排水系统(sewerage system)排水的收集、输送、水质的处理和排放等设施以一定方式组合成的总体。 用以除涝、防渍、防盐的各级排水沟(管)道及建筑物的总称。它主要由田间排水调节网、各级排水沟、蓄涝湖泊、排水闸、抽排泵站和排水容泄区等组成(见图)。排水区的多余水量首先汇入田间排水调节网,然后经各级排水沟或经湖泊滞蓄后再由排水闸或抽排站排至容泄区。
建筑给水排水标准
3.1建筑给水排水标准的适用
(1)应当以《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为设计依据,对于各种设计手册,技术指南,设计指南等只能作为参考,设计人员不能本末倒置,将技术措施作为设计依据,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设计依据包括依据性资料和工程建设标准。当发现标准条文要求与手册或者技术措施要求存在差异或矛盾时,应以标准为设计依据,不可随意更改。但是如果设计人员对某些规范的要求有认为不合理时也可以和主观部门沟通。
(2)明确体系关系
明确体系关系即明确建筑给水排水标准体系的基础标准、通用标准、专业标准三个层次的关系。上层标准的内容包括其以下各层标准的某个或某些方面的共性技术要求,并指导其下面各层标准的具体实施。所以,当工程设计人员在设计时应当首先满足上一层标准所指定的基本要求,再按照下一层的要求去实现设计,当出现上下条文的矛盾时,应当以上一层标准的内容理解为标准,斟酌上层标准后,在考虑下一层的标准内容,达到两者的统一。
在写设计依据的时候,也应当分清层级,上下规范要分前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消防设计的通用标准,工程界通常称之为“母规范”,其他消防设计专业标准为“子规范”,“母规范”通常规定“是否设置”,“子规范”则规定“如何设置”,当对“母规范”与“子规范”的内容理解存在矛盾或争议时,则以“母规范”为准。设计人员在判断是否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依据“母规范”而不是“子规范”来执行。
(3)对于范围的界定
标准内容只针对符合该标准适用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设计提出技术要求,所以设计人员必须理解掌握标准界定的适用范围,才能准确使用标准。例如《室外给水设计规范》、《室外排水设计规范》两个规范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适用范围以居住小区为界定,即《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只适用于居住小区。
在消防的设计中范围的界定是十分重要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同为消防设计的“母规范”,其中有很多规定是设计人员容易混淆和矛盾的,例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于“消火栓设置消防水泵启动按钮”这一规定是强制性的,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是非强制性条文。所以设计人员在进行消防设计时应首先分清标准适用范围,再仔细斟酌规范要求,以求设计准确。
(4)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的区别
我国《标准化法》规定,涉及安全、卫生、环保方面的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其余均为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是必须执行的,推荐性标准自愿采用,但在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政策法令,或者工程建设具体项目的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后,就必须执行,带有强制性。2000年1月30日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做了以下规定:“凡是在勘察、规划、设计、施工中擅自更改强制性标准的,或编制标准设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可处以罚款。”通常情况下,公告部分会列出哪些条文是强制性,在正文中则会用黑体字显示,所以设计人员在设计时必须把握好强制性和推荐性的区别,强制性的条文必须遵守,虽然推荐性的条文不要求必须遵守,但是其有着不同的严格程度,设计人员必须仔细斟酌条文的区别。
结束语:我国建筑给水排水技术在建筑技术的这种日新月异的发展中取得了巨大进步,在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及宜用性等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研究,取得了很多新的技术成果和设计新思想。适应了建筑产品的多功能化、宜人化发展的需求,同时在建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做了技术上的创新性改进。在建筑给水排水系统与建筑内、外部系统的对接和与相关专业技术的衔接上进行了设计理念的更新。这些新技术新设计思想应在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中体现出来,提高技术设计水平,适应建筑工程技术的发展。有的技术已用于工程实践中,并已取得了良好的工程效益。
参考文献:
[1]姜文源.给水排水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J].给水排水,2002,28(6):87—95.
[2]杨敏.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及关键技术应用[J].西南交通大学,2009.12(3):56.
陶源1985年2月13日
男
籍贯 重庆北碚
单位 成都基准方中建筑设计事务所重庆事务分所
职称 助理给水排水工程师
综合楼是由两种及两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需求也日趋广泛,综合楼将商业、办公、居住、休闲、娱乐、餐饮、观光、库房等功能集于一体,为人们提供便捷,同时也为开发商提供建筑的一部分实现功能目标,节约用地,有效的解决了旧城市的拥挤、杂乱等问题。综合楼由于建筑内部功能复杂,起火因素多;可燃物较多;人员密集,存在大量的火灾隐患,带来了许多消防安全问题,增加了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复杂性和严重性。如果消防设计不合理或者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一旦发生火灾就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重大的人员伤亡。1994年6月18日,寿光市供销社贸易公司综合楼发生了特大火灾,造成7人死亡。2005年06月18日潮州市韩师学术交流中心综合楼发生火灾。2007年7月21日,邢台市人民医院在建综合病房楼发生火灾。2008年12月10日,福州市台江区省电影公司综合楼发生火灾。因此,做好综合楼的消防安全工作尤为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是防火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是防火的源头,如果建筑审核把关严,则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建筑的火灾危险性,但如果将消防设计审核工作当儿戏,留下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则会酿成财产损失甚至人员伤亡的惨剧。因此,要对综合楼消防设计审核给予高度的重视,找出消防设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将火灾危险性降到最低。
一、综合楼的火灾危险性
1、功能复杂,起火因素多
综合楼往往将办公、餐饮、商业以及居住等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中,功能多元化,并且多为高层建筑,因此大大增加了火灾危险性。办公和商业场所白天人员比较密集,用电设备多且使用频繁,过负荷、漏电等故障几率增加;夜间发生火灾可能造成报警不及时等问题,一旦发生火灾,迅速向居住区域蔓延,增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商业场所的设置,增加了可燃物的数量,从而增大了火灾隐患;公共场所人员流动大且人员复杂,致使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组织困难,疏散时间长,造成较严重的人员伤亡;设置餐饮场所的综合楼最大的特点是使用明火,以及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储存和使用,大大增加了火灾危险性。
2、火灾蔓延途径多,速度快
综合楼功能复杂,走道多而长,以致火灾蔓延途径增多,蔓延速度加快。高层综合楼的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排气井、垃圾道等竖向管井,如没有考虑防火分隔措施或对防火分隔措施处理不当,发生火灾时,好像一座座高耸的烟囱,即成为火势迅速蔓延的途径。科学试验表明,在火灾燃烧的猛烈阶段,烟气沿着楼梯间或其他竖向管井扩散的速度,可达到3 m/s至5 m/s。高层综合楼建筑面对的另一个问题是风对于火灾的影响,“风助火势,火借风威”,在高层建筑中尤为突出。风力的影响主要取决于风速的大小,高度为10 m时,风速为5 m/s,而高度为90 m时,风速则增加到15 m/s。因此,高层综合楼一旦起火,受风的影响,加速火势蔓延,形成的飞火可将邻近建筑物引燃,并且造成建筑本身竖向的蔓延。综合楼中多设有中庭,加速了火焰和烟气蔓延。
3、安全疏散困难
综合楼内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不能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进行统一管理,应急疏散预案不健全,增大疏散难度。
高层综合楼建筑物高、楼层多,内部交通复杂,垂直疏散距离远,需要疏散的时间长。发生火灾时由于各种竖井拔气力大,火势和烟气通过竖向管道迅速蔓延,疏散方向与烟气蔓延方向相反,烟气具有毒害性、恐怖性、减光性,实际疏散速度比烟气流动的速度慢很多,被困人员往往因来不及疏散而被烟火熏死或烧死。
另外,高层综合楼建筑人员比较集中,疏散时容易出现拥挤情况;疏散设施少,发生火灾时烟气和火势向竖向蔓延快,烟气在竖直方向上的流动速度是人员疏散速度的100多倍。而平时使用的电梯由于不防烟火和停电等原因停止使用,有些城市虽从国外购置了为数有限的登高消防车,而大多数建有高层建筑的城市尚无登高消防车,即使有,高度不高,不能符合高层建筑安全疏散的需要。
目前,很多综合楼中有居住部分,一方面为了安全,另一方面为了对住户的管理,大多采用单元式住宅的管理模式,在楼梯间或对外的出口均设置了电子对讲门、铁栅栏门等,使安全疏散通道不能保持畅通,一旦发生火灾及意外事故,将会给人员安全逃离及组织人员施救带来很大困难。
4、扑救难度大
综合楼多为高层建筑,高达几十米,甚至超过二、三百米,发生火灾时从室外进行扑救相当困难,一般要立足于自救,即主要靠室内消防设施,但由于目前我国经济技术条件所限,内部的消防设施还不可能很完善,另外,功能复杂,消防设施配置不统一,因此,扑救高层综合楼火灾往往遇到较大困难。一是热辐射强,烟雾浓,火势向上蔓延的速度快和途径多,消防人员难以堵截火势蔓延;二是登高困难。高层综合楼发生火灾时,如不借助消防电梯,消防队员徒步登楼作战的极限在10层左右,再高将因体力消耗过大而丧失战斗。由于经济等因素,消防电梯的设置终究有限。若是利用登高消防车,目前全球消防体系能够提供的最高云梯约为130 m,而我最高云梯车只能举高90 m。50 m以上的先进登高消防车极少,难以满足高层综合楼火灾扑救需要;三是用水量大,供水困难。高层综合楼发生火灾时,冷却和控制火灾蔓延扩大的用水量是相当大的,从国内外高层综合楼火灾实例来看,火灾实际用水量需要每秒上百升至几百升,而目前,扑救高层综合楼火灾的消火栓系统的供水量约为每秒几十升,因此,只好借助消防队千方百计往高楼供水,但由于受水带耐压强度和消防车供水高度的影响,常因供水不上而贻误灭火战机;四是扑救高层建筑缺乏实战经验,指挥水平不高。
二、建筑消防设计
主要包括综合楼耐火等级的选定,根据耐火等级确定建筑各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在总平面布局上设置环形消防车道、防火间距,留有消防扑救面等,创造灭火救援的有利条件;严格按照有关规范的规定划分防火分区、防烟分区;疏散楼梯采用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设置消防电梯。
三、消防安全管理
根据《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疏散预案,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另外还包括消防控制中心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和奖惩以及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四、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在进行总平面设计时,应根据城市规划,合理确定综合楼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以及留有足够的消防登高扑救面等,这是消防设计审核总平面布局方面的重点内容。
现今,综合楼内多设中庭,限定性和私密性减小,更强调与空间环境的交流和渗透,美观、视野宽阔。但中庭一旦失火,火势蔓延迅速、烟气扩散快。火势和烟气可以不受限制地急剧扩大。中庭空间形似烟囱,因此易产生烟囱效应,若在中庭下层发生火灾,烟气便会十分容易地进入中庭空间;若在中庭上层发生火灾,中庭空间的烟火不能向外排出时,就会向建筑物中其他空间扩散;并进而迅速导致整个建筑物全部起火。另外,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难度大,中庭起火,涉及到多个楼层,极易形成立体火灾,由于烟火蔓延、人员疏散与灭火战斗相互交会,人员众多,易造成现场混乱。加之,因烟雾、火势的影响,势必给人员疏散和灭火救灾造成很大的难度。因此,做好中庭的消防设计尤为重要。建筑应当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审核,避免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综合楼内往往有商业、办公、餐饮及旅馆等场所,而在消防设计中,对于安全疏散问题考虑欠周全,疏散走道、楼梯宽度、楼梯间及其前室门、疏散门等均需通过确定各部分疏散人数计算确定,设计中会出现当办公等消防通道跨越商场时,夜间商场停业将使通道不通或疏散宽度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而影响疏散。
另外,综合楼内部功能复杂,有多个管理或使用者,消防安全管理不统一,入住人员消防意识不强,没有一盘棋的思想,给消防宣传、消防教育、夜间及节假日值班甚至于扑救都带来一定困难。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疏散预案,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另外还包括消防控制中心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和奖惩以及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最后,对于消防设计审核,设计人员和建审人员均应高度重视本职工作,严格按照规范对建筑进行审核,减小建筑火灾隐患,提供灭火有利条件,确保任何一栋建筑的消防设计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五、存在的问题
现如今,大多数综合楼消防设计不够完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防火分区面积过大,不符合《高规》第5.1.1条规定。
(2)办公室疏散门开启方向与疏散方向相反,不符合《高规》第6.1.16条规定。
(4)合用前室送风机送风量过低,不符合《高规》第8.3.2条规定。
(5)地下汽车库排烟机排烟量过低,不符合《高规》第8.4.2条规定。
(6)锅炉房排烟风机单台排风量小于单台风机最小排烟量,不符合《高规》第8.4.2.1款规定。
(7)中庭无机械排烟设施。不符合《高规》第8.2.1.3款规定。
(8)消防电梯前室不设置消火栓,不符合《高规》第7.4.6.8款规定。
(9)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布置间距不能满足要求。
(10)地下汽车库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灭火级别不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第6.0.6条规定。
(11)锅炉房火灾探测器选型欠合理,不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7.2.5条规定。
(12)柴油发电机房火灾探测器设置数量不足,不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8.1.2条规定。
(13)汽车库两疏散指示标志最大间距过大,不符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9.0.5条规定。
【关键词】建筑机电设备管线;综合布局;技术要点
中图分类号:TU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引言
机电设备管线如果没有经过科学合理的综合布局,将发生:或受安装空间限制,造成管线间的规范间距不能满足、交叉重叠、安装检修空间不足等质量问题,严重的留下安全隐患;或过多占用建筑空间,减少建筑有效净空高度,影响建筑品质;或造成装饰装修面的杂乱无序,影响装饰装修的观感品质。因此,建筑机电设备管线的综合布局在工程施工中有着重要意义。
2. 建筑机电设备管线综合布局工作的必要性
建筑机电设备管线的综合布局,就是以建筑机电设备的各种管线为对象,保持原设计功能不变为前提,以现行施工规范为依据,结合过往经验,对机电设备管道的路由走向、标高变化进行科学合理布置和定位。 机电设备管线设计是在满足建筑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各专业的技术人员相对独立完成的,只是给出了管线大体的走向及位置分布,并且一些专业还存在后期的施工图深化设计要求(智能化、消防、直饮水、建筑室内装饰装修)。由于承担这些设计任务的主体不同,时序有先后,各专业管线间的设计缺乏统筹协调。但施工单位若要顺利、高质量地完成管线施工,就必须在各专业机电设备管线施工开展前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及管线综合布局,准确地确定其管道或线路在建筑物内的空间位置、以及管道与管道之间、线路与线路之间、管道与线路之间等的空间相互位置。因此,必须精心做好机电设备管线综合布局的工作。
3. 建筑机电设备管线的综合布局的关键技术
3.1 前提条件:相关专业施工图通过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参建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总包施工单位、专业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完成自审及会审,管线相关的设计技术参数满足要求,确认最终稿施工图不再进行较大的修改。
3.2 技术准备工作。
3.2.1 熟悉各管线专业施工规范、施工图设计要求、管线的保温厚度、专业管线规范间距、标高标注方法;建筑物公共部位有高级装饰要求的,还必须熟悉装饰装修施工图设计,关注立面块料组合方式、门窗套贴脸宽度、工艺缝的布置情况,天棚吊顶的标高、造型吊顶的标高变化位置、灯槽的构造尺寸、灯具布置的尺寸关系、灯具发热情况;为管线综合实施做好必要准备。
3.2.2由于现有工程图纸设计均采用CAD制图,各专业图层设置都比较清晰,所以利用设计院的电子图纸可以给管线综合布局带来很大的便利,并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首先拷贝各专业设计的CAD电子图;机电设备管线施工图除建筑底图图层外,对所有机电设备管线的图层进行重命名:如给排水专业的加前缀“S-”、电气专业的加前缀“D-”等;对相应楼层结构梁配筋图进行淡化和简化处理(把图层颜色全部改为浅灰色,除梁轮廓线及高度标注保留外,其他全部删除); 把个专业管线图层拷贝粘贴到通风空调专业(含消防送风排烟)的同一层平面的施工图上。准备工作完成,开始机电设备管线的综合布局工作。
3.3 建筑机电设备管线综合布局要点。
3.3.1 地下室、技术夹层(机电设备转换层)、避难层部位。
(1)首先检力流管道的坡度、空间、标高是否符合要求,与其他规格尺寸较大的管线如:风管、冷冻水管、冷却水管等是否冲突矛盾。
(2)检查消防栓配水干管的安装、检修空间,由于消防栓基本是靠墙柱安装,所以消防栓配水管道尽可能沿墙梁边布局;检查消防栓箱、地下室集水井潜污泵出水管、控制箱的设计位置是否影响车库上车辆的出入、车道的通行。
(3)通风、排烟风管在不影响其他管线安装、检修的前提下,尽可能靠近梁底、柱边、墙边敷设,减少对照明效果、烟温感、喷淋等的使用效果的影响;检查通风管道底边是否影响门的开启、车辆通行。
(4)检查热力、蒸汽、冷冻水、冷却水管道的安装、检修空间。由于该部分管道规格尺寸较大,施工难度大,占据较大空间,尽可能利用纵横向梁网高低差优先布局,其他管线绕行布局。
(5)检查电气专业的各类(动力、照明、智能)金属线槽、桥架的布局,电气金属线槽桥架尽可能布局在给排水管道、冷冻、冷却水管道的的上方,在热力、蒸汽管道下方,局部地方无可避免且有效间距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如加套管、导流板、隔热措施等。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布置的检查,当梁、风管、成排布置的管道、桥架等障碍物的的总宽度大于1.2米时,其下方应增设喷头,增设喷头的上方如有缝隙的应设集热盘;喷头与邻近障碍物的水平距离应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5的7.2.1~7.2.6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的5.2.8~5.2.10相关条款规范的要求。
3.3.2 建筑物的门厅、大堂、标准层(办公、住宅、公寓、酒店的走道、电梯厅等)的公共区域、商业楼层等有高级装饰装修的部位。
(1)在有高级装饰的天棚内的管线及器具的布局:根据装饰平面的造型、灯具布置,合理布置空调风口、喷淋头、火灾探测器(点线型烟温感)、消防广播、无线信号覆盖接收发射器、检修口等位置。首先布局空调风口,避免破坏天棚造型,位置关系尽量对称美观或隐蔽;其次结合吊顶造型平面,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的相关要求,调整布局自动喷水喷头位置,特别关注两个喷头的间距不宜小于2.4m;再其次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的要求,调整布局火灾探测器,其距离墙、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距离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宜接近回风口;然后布置检修口位置,在满足检修维护需要的前提下,考虑总体美观要求;最后调整灯具、检修口、消防广播、信号覆盖等的布局位置。在调整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上述器具布局后的装饰天棚总体的美观大方、协调均衡,避免器具布局杂乱无章、无条理。
(2)在立面有块料高层装饰的管线及器具的布局:首先查阅立面施工图块料铺贴分隔方法、拼贴图案(特别是红外线定位水刀切拼花)、工艺缝的形状尺寸、门套贴脸线的宽度及施工工艺、地面装饰完成面的高度,确定开关、插座、壁灯等的管线埋设路由;在规范范围内适当调整预埋盒、器具的安装位置,避免预埋盒、器具的布局破坏了贴脸线、块料拼花图案、拼贴图案、工艺缝等的总体装饰效果,保证装饰立面效果的美观、协调,让该部分器具起到点睛之效。
4. 结束语
建筑机电设备管线综合布局的实施和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和过程,涉及专业、参与单位多,影响因素多种多样。结合工程建设各个阶段,主动、适时地做好建筑机电设备管线的综合布局工作,必然有效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不必要的返工和材料的浪费,有效地缩短工程建设工期、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建设工程的品质和档次。因此建筑特别是高层建筑机电设备的管线综合布局在工程建设中应予以足够重视。
参考文献
【关键词】人性化;安置房建设工程;平面套型组合方法;设计
一、安置房建设工程设计的难点
安置房住宅户型面积的设计不同于商品房住宅。商品房户型面积的设计是根据开发商设计任务书和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来综合确定的;而安置房户型面积的设计是将城市居民拆迁的原有面积作为基本依据的。其户型种类繁多,套型的建筑面积约40m2~200 m2不等,且每种套型数量不一致。建筑空间组合变化多样,同时还受城市拆迁的地形和建设规模的限制,因此,其平面户型组合具有难度较大的特点。在城市建设和拆迁过程中,拆迁户往往是考虑自己的平方面积和利益,而政府则要协调好安置房分配的实际情况。如何将拆迁户利益和政府安置政策完美结合,达到既满足提供合理档次,方便、顺利安置;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成为了安置房建设工程设计的难点。
二、安置房建设工程目前存在的问题
本人通过对安置房建设工程进行实地考察及从拆迁户反馈的情况来分析,由于城市建设拆迁项目一般多为就地安置,用地非常紧张,加上部分项目的政府安置资金未及时落实到位,造成安置房建设工程存在诸多问题,列举如下:
1、建设周期长。一般从拆迁、设计至工程竣工验收大约需要5~10年。由于拆迁户长期租房在外,生活不便,情绪不满,在社会上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此外,在工程设计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要求不断提高,相关工程的设计规范和条文逐步修改与完善,使原有设计的施工图在施工过程中或工程验收时,出现个别部位达不到新版相关的设计规范要求。
2、户型面积分配不合理。由于安置房的套型面积和户数是根据城市居民拆迁的实际数量确定,户型种类繁多,套数不一,因此,在总体布局上存在个别套型朝向、位置的分配不公,尤其是在小户型的设计上还有待改进与完善的地方。比如,某高层安置房套型建筑面积约为38 m2,使用面积约29 m2,户内仅布置起居室、厨房、卫生间和阳台等基本空间设计。这种套型设计最大的缺点是起居室兼卧室的布置。起居室本是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而卧室则是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两者混为一体的设计,给居住者的生活起居带来很大不便。拆迁户入住后对这种使用空间的设计很不满意,反映强烈。
3、安置房建筑密度大,容积率高。在设计中一般仅满足国家最低的日照间距、绿地率和消防规定的要求。综观已建的安置房建筑,大多数室外景观的设计较为单调。
三、安置房建筑设计应遵循的理念
安置房建设工程与城市建设发展和居民生活密切相关,它的合理设计将深刻地影响居民的生活和城市环境,针对目前安置房建筑的现状和问题,其设计中应遵循以下理念:
1、整体协调发展原则。根据规划设计条件,结合周边环境及基地现状,化各种不利因素,强调小区的整体性,使小区融于环境、将建筑创意与技术创新有机结合,坚持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统一。提升安置房工程自身品质,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
2、建筑设计体现“以人为本”原则。安置房住宅的平面户型建筑面积分配从小到大,平面组合变化较大,其中建筑面积在40m2~60 m2之间的小户型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因此,在设计这种小户型时,平面布置紧凑显得尤为重要。设计中不仅要考虑提供给使用者最基本的生活起居功能,在空间尺度及细节上也要有较好的推敲与把握。特别是厨房,家具尺寸的布置上要紧凑实用。在总体的设计上,平面户型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建筑面积分配的实际情况,进行创造性的设计,最大限度地保证每一种户型均有合理的空间布局和朝向位置,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
四、建筑工程实例
现结合本人以往多年安置房建设工程设计的经验,通过实例分析几种较为典型的平面套型组合设计方法,供设计人员参考,以期达到“抛砖引玉”的目的,鼓励更多的原创设计,使安置房建设工程的设计更加人性化。
1、温州市雪山路安置房建设工程
设计时间:2002年,2006年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建筑规模:用地面积30607 m2;地上总建筑面积78942 m2,地下建筑面积13485 m2;安置总套数460套;建筑层数:A、B幢30层;C幢10层;D幢16层;使用性质:商业、住宅。
总体布局设计:
本工程位于温州市雪山路与雪花路的交叉口处。该拆迁地块的特点是沿城市道路一侧的街面尺寸长,另一侧进深尺寸短,基地狭长呈“V”字形。在总体布局设计中,为了充分提高土地利用率及与地块周边环境的协调性,建筑采用了集中沿街布置。
3、温州南塘大道仙岩段安置房建设工程
设计时间:2009年,正在施工中;建筑规模:用地面积18711 m2;地上建筑总面积39647 m2,地下建筑面积7343 m2;安置房总套数276户;建筑层数分别为6层、15层、18层;使用性质:住宅。
平面户型设计组合特点:
为解决安置房工程由于套型面积大、小而存在的朝向和楼层位置分配不公问题,使各种套型都有均等的机会,本工程采取奇、偶数层平面“错位”设计和平面“加减”变化的设计手法,以解决不同安置面积变化的需要,并力求达到使每一种套型均有合理的 空间布局和朝向位置,从而,更好地体现出安置房分配公平的原则。具体设计方法如下:
以上两种穿插设计方法均在厨房、卫生间、客厅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平面组合。每户入口均设有生活阳台,卫生间设外窗,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平面户型动静分区明确,交通流线简捷,体现出“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
五、结语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规模的拆迁建设迅速推进,城市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在安置房建设工程中仍存在着建设周期长,回迁慢,平面户型分配不公以及室外环境有待改善等方面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建议如下:
1、为加快拆迁安置房建设工程,政府在执行安置房的政策上要提供多种安置方案让其选择,采用异地安置、就地安置和货币安置相结合的政策,尤其是异地安置,政府宜提早介入,有规划地选择安置离市中心远点的地段,结合保障性住房统一规划,统一建设,让其在套型面积等方面享受适当的优惠政策。
2、安置房建设涉及居民生活方式的重大调整,涉及利益关系人既得利益的重大调整,因此做好安置房平面户型是整个项目设计的重要环节之一。为解决平面户型分配不公的问题,在设计方面,要体现更多的原创性方案。可以选择采用奇、偶数层平面“错位”设计和平面“加减”变化的设计手法(具体见本文建筑工程实例3)使各种套型面积都有合理的空间布局和朝向位置。
关键词 高层办公楼 无机房电梯 节能减排
中图分类号:TU208 文献标识码: A
1、前言
电梯是高层建筑中不可缺少的垂直交通运输设备,其选型配置的优劣关系到整个建筑的合理利用,特别是对高层现代化办公建筑,其选型配置将不仅直接影响建筑物的一次投资,而且还将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安全和经营服务质量。在建筑物内,合理地选用电梯的台数、容量、运行速度、控制方式非常重要,而建筑物内的电梯一经选定和安装使用就几乎成了永久的设施,以后若想增加或改型非常困难,因此,优良的选型配置意味着乘客和货物在大楼内快捷、便利、安全地流通,意味着增加建筑面积的利用率和节省设备并降低能耗,利于提高建设投资的经济性。
本文以以宁波市某银行某支行大厦建设工程为实例,介绍高层办公楼电梯的选型配置,并对电梯的类型、台数及速度的合理选择作一简要的分析。
2、工程概况
以宁波市某银行某某支行大厦办公楼占地90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3328平方米,由主楼和裙楼组成。一层地下室为汽车库(部分为人防)和设备用房,面积约7630平方米,地上主楼二十五层,总高95.7米; 裙楼四层,总高20.6米,主楼为商业用房,裙楼为银行办公用房。
3、电梯类型的选择
每种类型的电梯都有其功能配置要求和适用场合,对其合理地选择是保证大楼高效交通的基础。电梯按驱动方式分为曳引驱动电梯、液压电梯、直线电机驱动电梯、齿轮齿条驱动电梯、卷筒驱动电梯、螺杆式电梯、斜行电梯等。曳引驱动电梯又分为交流电梯和直流电梯。交流电梯经历了交流单速、交流双速、调压调速、变频调速等发展阶段,目前变频调速电梯以其良好的调速性能和舒适感、节能、驱动设备小、噪声低、平层精度高、可靠性高、电路负载低而成为当今主流电梯产品。直流电梯具有调速性能好、调速范围大等优点,但需要直流电源和电机维护难,如今常用于无齿轮驱动的2.00m/s以上速度的电梯。鉴于此,本工程选择变频调速电梯。
4、电梯台数的确定
电梯设置台数的多少关系到住宅建筑的电梯服务水平和经济效益。目前多数根据有关建设办公设计规范及经验确定电梯的台数。高层办公楼按每3000~5000平米一部客梯进行估算,而服务梯(货梯,消防梯)按客梯数的1/3~1/4进行估算。
电梯数量应满足使用要求,按办公建筑面积每5000m2至少设置1台,超高层办公建筑的乘客电梯应分层分区停靠。根据2009年版《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中对电梯数量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见表1:
表1
注:本表的电梯台数不包括消防和服务电梯。
表1中,建筑标准分为四级,我国经济发展很快,对办公建筑要求也越来越高,采用“常用级”作为最低限是合适的,故本条规定电梯数量一般应按办公建筑面积每5000m2设一台,此处“办公建筑面积”是指电梯所服务的总建筑面积,不包括裙房中商场、营业厅等面积。如果消防电梯或服务电梯是独立设置,那么该电梯无法与其他电梯共同发挥作用,故不能计算在电梯数量内,反之,可以计算在内。电梯载重量建议选择不低于1000kg,因办公建筑上下班人流较为集中,大容量电梯能较好解决这个问题。电梯速度建议采用1.60m/s以上,大型高层或超高层办公建筑应采用中速或高速电梯。
消防电梯的数量可根据《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45-2005) 规范条文6.3.2进行选择,具体如下:
6.3.2高层建筑消防电梯的设置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6.3.2.1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m2时,应设1台。
6.3.2.2当大于1500m2但不大于4500m2时,应设2台。
6.3.2.3当大于4500m2时,应设3台。
6.3.2.4消防电梯可与客梯或工作电梯兼用,但应符合消防电梯的要求。
总之,电梯的数目可依据办公规范上来设,其中几部做成消防电梯兼客梯就可以了。因此,本工程选定电梯主楼26层站客梯4台,26层站消防电梯1台,裙楼电梯5层站客梯1台。
5、电梯速度的选择
电梯速度的合理选择【2】,其实质就是一个技术经济综合比较的结果,同时还要考虑建筑物的规模、性质、特点以及建造者某些特殊要求。如果电梯额定速度VN选得过低,运输能力就会过小,为满足大楼内运输量的要求,必然就要多安装几台电梯,因而电梯井道数目增加,建筑基建费用增加,这是很不经济的方案。如果电梯额定速度选得过高,则长距主升长的一次时间可以缩短,提升了运输能力,但在短距离升降时就无法达到额定速度,而是采用较高速电梯的造价很高,所以也是不经济的方案。从文献【2】中得知,电梯的合理速度和最有利的运行时间均为速度系数α的函数,合理速度的选择,可以变成速度系数的合理确定,电梯不同的额定速度有其合理的适用高度及运行时间。具体参考文献【2】。电梯不同额定速度的合理适用高度及运行时间,见表2。
表2
电梯不同额定速度的合理适用高度及运行时间
根据表2,本工程电梯主楼适用高度95m,此楼的电梯和消防电梯速度均设计为3.5m/s,裙楼电梯适用高度20m,电梯速度设计为2.0m/s。2009版本《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有关电梯条文推荐性的建议,通常电梯从底层升至顶层理论运行时间不超过30s为宜。因此,本工程的电梯速度选择也符合该条文规范。
6、本工程业主对电梯选型、投资方面的要求
电梯选型不仅仅要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同时针对项目实际情况还要满足业主对工程的投资需求、功能需求。 目前,全球能源紧张,节能环保是今后建设工程必须要考虑的环节,同时也是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的举措,因此本工程业主要求电梯节能、减少油污染、电磁兼容性强、噪声低、安全可靠、长寿命、与建筑物协调等。节能方面,良好的拖动控制系统(包括电机、传动机构和调速方式)能够节能,优良的群控可以节能,无人乘坐时电梯照明自动关闭和自动扶梯自动停止或低速运行也能节能。鉴于此,本工程优先考虑采用小机房电梯或无机房电梯。
无机房电梯由于曳引机和控制柜置于井道中,省去了独立机房,节约了建筑成本,增加了大楼的有效面积,提高了大楼建筑美学的设计自由度。而交流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的特点是:(1)结构简单紧凑,体积小,重量轻,形状可灵活多样;(2)配以变频控制可以实现更大限度的节能;(3)没有齿轮,于是没有齿轮振动和噪声,齿轮效率,齿轮磨损及油问题,减少了维护工作,降低了油污染;(4)由于失电时旋转的电机处于发电制动状态,增加了曳引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目前市场可供选择的品牌电梯不在少数,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如美国奥的斯电梯 (天津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日本三菱电梯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日本日立电梯 (广州日立电梯有限公司)、日本东芝电梯 (沈阳东芝电梯有限公司)、芬兰通力电梯 (苏州通力电梯有限公司)、瑞士迅达电梯(苏州迅达电梯有限公司)、日本三洋电梯(上海三洋电梯有限公司)、德国蒂森电梯 (广州蒂森电梯有限公司)等厂家均有相应的电梯产品。
综合考虑投资的性价比,本工程最终选用三菱电梯公司无机房电梯,得到了业主的好评。
7、总结
本文以浙江省宁波市某某银行某某支行大厦工程为实例,从电梯的类型、台数的确定及速度的合理选择方面对高层办公楼的电梯设计做了一些简要分析,同时考虑业主的投资经济性及响应节能减排的号召选用无机房电梯,希望能达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2009版《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
关键词:加强,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管理
Abstract: This paper briefly discussed the strengthening stage of civil defens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quality.
Keywords: strengthen, civ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quality, management
人防工程是国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战时保障城市居民物资隐蔽、减少人员伤亡损失、保存战争潜力的重要设施。因此,人防工程质量必须满足规定的防护要求,加强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是各级人防部门必须履行的一项重要职责。
一、当前人防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上没有真正意识到人防工程质量的重要性。不少建设和施工单位在人防工程建设过程中,存有侥幸心理,认为人防工程与一般民用建筑物相比,其结构强度、抗冲击能力、防密程度等要求要高得多,且是地下隐蔽工程,如在某些防护方面没有达到规定要求,平时也没有手段检验出来,只有在战争爆发遭受打击后才能够暴露。基于这样的认识,放松了对质量的监管,致使有的人防工程建设质量达不到防护要求。
2、图纸设计不够规范。目前,在人防工程设计中存在着无证设计、挂靠设计和越级设计的现象。有的设计单位不熟悉人防工程设计规范和防护工程战术技术要求,却照葫芦画瓢搞人防工程设计。某甲级院设计的人防工程图纸,底板反梁箍筋按普通正向梁配置,直径和间距没有满足人防工程设计规范要求。有些人防设计单位因抢占市场,追逐自身经济效益,往往迁就建设单位提出的不符合规定的设计要求。我们在施工图纸审查中就曾发现许多这方面的问题,如:部分图纸存在穿防护结构墙及顶板的管道,没有考虑平战结合要求出穿管孔框图;部分图纸结构局部配筋不合理,局部细节设计时未考虑施工方便;还有部分图纸标识、文字说明有误或不全等。
3、质量监督不够到位。少数地方将人防质量监督委托给不具备相应监督资格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实施,有的地方允许没有人防监理资格的监理公司承担人防工程项目的监理,有的地方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程序不够明确,不少人防工程在建设的关键环节和关键部位上现场监督没有完全到位,等等,致使人防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许多问题。如:在基槽验收时发现,有的人防工程排水沟过于简易,未采用砖垒等形式;有的未按设计要求打排水井降水,固结土壤,提高地质强度;有的边坡未按要求比例放坡,一旦雨季来临,存在塌方隐患。在底板、侧墙、顶板钢筋隐蔽验收时发现,局部钢筋锚固长度不够,钢筋间距不均匀;内墙模板用铁丝拉接,未采用对拉螺栓加密闭肋的做法施工;预留、预埋套管处钢筋被割断,未采取加固措施;部分梁端部加密区箍筋不够或节点处箍筋不到位等。
4、档案资料不够齐全。部分人防工程缺少工程建设过程的详细记录资料,尤其是质量问题整改情况的原始资料。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按安徽省有关规定,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人防部门只需出具认可文件,因而档案资料的收集难度较大,有些防空地下室的档案资料不全。
二、加强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基本思路
1、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质量意识。人防工程不同于一般的地面建筑,是因为有其显著的专业特点。对于一般地面建筑结构而言,只要满足建设工程设计规范规定使用状态下的各种力学效应,即认为结构是安全的。而人防工程既要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设计规范,还要满足人防工程战术技术要求和人防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除了要满足平时使用安全外,还要满足战时抵抗常规弹药乃至预设当量的核弹药爆炸时,在距爆心投影点预定位置上的各种力学效应,除此之外,还要具有抗早期核辐射、生化武器效应的能力。所建工程如果达不到规定的防护技术要求,严格来说就不能算作人防工程,不仅浪费了财力、物力和人力,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对人民群众生命的漠视。人防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加强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国家有关人防工程质量管理的法规及政策,强化参建各方的质量意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观念,克服侥幸心理,消除对人防工程质量漠然置之的态度,增强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行政监督、社会监理、施工单位管理相结合的质量管理机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建设人防工程,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
2、从源头抓起,严把参建主体资质。人防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资质等级直接影响其质量行为和工程建设质量。人防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构配件及防护设备生产单位的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进行严格审查。凡超越其资质等级、营业范围的,不予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单位应依法对人防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进行招标,将人防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支解工程、违法发包;设计、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人防工程监理业务。
3、严格工程建设流程,明晰质量管理程序。为便于参建各方实施质量管理,我们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作了人防工程建设流程图,明晰了质量管理程序。即:防空地下室设计要求通知书—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行政受理—签订“结建”责任书—核发“结建”意见书—申报工程质量监督—开工前质量监督—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或出具人防认可文件。
4、把好“五关”,实施全方位监督。一是把好图纸设计关。设计是人防工程建设的基础,对工程的防护效能起着决定性作用。严禁无证设计、挂靠设计和越级设计。建设单位须凭人防部门出具的《防空地下室设计要求通知书》,委托有人防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组织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否则,不予审查。二是把好图纸审查关。施工图是工程质量的命脉。按照安徽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相关法规,对新建、续建、改建的人防工程,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其设计施工图文件必须送省或市人防工程设计审查中心审查。对审查出来的问题,设计单位必须进行修改。审查通过后,方可使用。三是把好现场监督关。现场监督是控制施工质量最有效的环节之一。在工程开工前组织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帮助参建各方熟悉图纸,了解人防工程的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以使施工中尽量减少和避免质量问题的发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尤其基槽和底板、侧墙、顶板钢筋及管道、预埋件等隐蔽工程,必须经人防部门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验收。凡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不折不扣地整改到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注。工程主体结构完工和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市人防办必须派员参加。四是把好设备选用关。人防工程选用的防护设备必须由国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厂家生产,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五是把好竣工验收关。验收时严格按照人防工程建设标准、防护要求进行监督,合格后出具人防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对质量不合格的人防工程,责令其建设单位采取补救措施,直至合格。
5、实行备案制度,完善资料档案管理。依照安徽省有关规定,防空地下室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人防部门出具认可文件;其他人防工程向人防部门备案。因此人防部门在出具防空地下室认可文件时,应尽可能地将工程建设的相关资料收集齐全;其他人防工程在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督促建设单位提交规划、环保、消防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同时督促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资料收集工作,确保人防工程档案资料完整,以利今后备查。
6、明确管理职责,建立协调机制。人防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质量监督管理的责任,积极创造条件,成立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目前无条件成立的,可委托具备资格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加强对人防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监督到位,对人防部门负责。争取财政支持,逐步配置有关质监设备,改善质监手段,提高质监水平。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选择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人防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不得迫使承包方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人防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所选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等,按照工程监理规范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筑材料、构配件、防护设备的使用或安装以及隐蔽工程施工、混凝土浇灌等进行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应加强对人防工程设计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学习,认真审阅图纸,依图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和偷工减料。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和质量自检,做好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记录。人防工程参建各方应加强通气,相互协商,共同解决好人防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严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参考文献:
[1]GB 50038-2005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
[2]GB 50134-2004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再生水利用的规划、建设、运营及其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再生水,是指污水经过净化工艺处理后,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可以在生活、市政、工业、环境等范围内使用的非饮用水。
第四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办法,负责本市再生水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再生水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再生水利用的日常工作。
市、县(市)发展和改革、财政、城乡规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城市管理、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公安消防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再生水利用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再生水利用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
第六条市、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具体鼓励政策,鼓励并引导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再生水利用系统的建设和运营。
第七条市、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等部门编制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节约用水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市、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质供水、就近利用的原则,结合市政建设计划,编制辖区内再生水利用系统的建设计划。
第九条再生水供水区域内的下列用水,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
(一)城市绿化、冲厕、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消防等城市杂用水;
(二)冷却、洗涤、锅炉、工艺等工业用水;
(三)湿地、景观等环境用水;
(四)地表水、地下水等补充水源水。
第十条再生水不得使用下列污水作为水源:
(一)电镀、化工、印染、冶金等有毒有害行业排放的工业污水;
(二)传染病医院、结核病医院排放的污水和放射性废水;
(三)其他有毒有害的污水。
除传染病医院、结核病医院外的其他专科医院或者综合医院污水作为再生水水源时,必须经过消毒处理,产出的再生水仅可用于独立的系统,不得与人直接接触。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污水处理厂,应当配套建设集中型再生水利用系统。
按照再生水利用系统建设计划,在集中型再生水利用系统管网覆盖区域以内,新建、扩建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配套建设再生水用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十二条在集中型再生水利用系统管网覆盖区域以外,新建、扩建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市节约用水条例》的规定,自建独立的再生水利用系统。
能够利用其他再生水利用系统供水的,可以不建设独立的再生水利用系统,但应当建设再生水用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十三条现有建筑物具备条件的,应当按照市、县(市)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和再生水利用系统建设计划,逐步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
第十四条再生水利用系统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并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再生水利用系统的污水处理能力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的规模、用途等相适应。
第十五条再生水利用系统的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建筑中水设计规范》、《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
第十六条应当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按照《市节约用水条例》的规定,提交再生水利用系统设计方案。
第十七条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审查制度,按照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和再生水利用系统建设计划,对建设单位提报的再生水利用系统设计方案进行审查。
无再生水利用系统设计方案或者再生水利用系统设计方案不符合要求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八条对应当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再生水利用系统设计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按照本办法规定应当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的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市或者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再生水利用系统竣工验收申请。
市或者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再生水利用系统进行竣工验收;未按照规定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的,市或者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验收,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再生水利用系统的出水水质应当根据不同用途,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水质标准。
再生水利用系统的出水有多种用途时,水质标准应当按照最高使用标准确定。
第二十一条自建的独立再生水利用系统由其产权人自行管理和维护,其他再生水利用系统的管理和维护按照城市供排水设施的有关规定执行。
再生水利用系统的产权人或者再生水供水单位(以下统称再生水利用系统的管理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保证再生水利用系统正常运行,不得擅自间断或者停止供水。
第二十二条再生水利用系统的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规范,做好再生水水质日常检测工作,保证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第二十三条市、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委托有水质监测资质的检验机构定期对再生水水质进行检测;建立再生水水质管理档案和水质信息制度,确保再生水的使用安全。
第二十四条再生水利用系统的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再生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倾倒、堆砌,避免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第二十五条再生水的供水系统和饮用水供水系统应当相互独立,再生水设施和管线应当有明显标识,再生水利用系统的出水口应当有防护措施,并标有“非饮用水”标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再生水的用途。
第二十六条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需要停止供水的,再生水利用系统的管理单位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
发生再生水水质超标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时,再生水利用系统的管理单位应当停止供水,及时组织抢修,通知再生水用户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七条再生水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再生水价格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制定。
第二十八条市、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再生水利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市或者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资源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具有行政处分权的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编制再生水利用系统发展规划或者计划的;
(二)对未按照规定提报再生水利用系统设计方案的建设工程,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三)未对再生水利用系统进行竣工验收的或者对未按照规定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的建设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的;
关键词:铁路工程;给排水;设计理念;实践发展
中图分类号:U291.18 文献标识:A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我国的铁路事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而且呈现出一种跨越式的发展。因此,对于铁路事业的改革也相应的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铁路事业必须要做到为人民服务,要注重适应实际运输需要、适应铁路事业管理、减少现场管理人员等新的理念。因此,本文结合给排水设计的一般原理,将其与铁路事业建设的具体特点结合了起来,从铁路工程建设中给排水的设计理念和实践发展出发,力求得出一些有益的研究成果,从而为铁路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一、保障列车上水,适应新的给水形势
一直以来,铁路运输中的列车上水一直是一个比较大的难题,之所以困难,就在于如何能够在规定停站的时间内快速上水。因为只有保证铁路在规定的时间内快速上水,才能确保铁路运行的正点以及服务水平的提高。而且,列车上水作为与铁路运输各方面都息息相关的重要环节,其作用不仅体现在对列车的供水方面,而且体现在对整个列车运输中供水的要求上面。因此,在铁路工程建设中给排水设计理念的探索上主要体现在:
(一)要重视对列车上水设施以及配套系统的研究
在铁路工程建设中给排水的设计要严格按照列车上水标准化进行建设。目前,铁路给排水建设中主要采用的是程控快速上水工艺方案,这一方案的优势集中体现在:它既可以使上水快速接头自动脱落、而且还能做到上水软管回收、防冻上水阀自回水等功能,而且其栓井也较为美观。
当铁路工程的给排水建设采用城镇自来水的设计方案时,铁路直供水系统设计是一个很好的选择。铁路直供水系统具备很大的优势,如自动补流调压、管网恒压、免消毒及工况自维护等等智能控制功能,相比传统供水系统,其功能更加能够满足经济技术指标记录的工作。
对于小型的车站,在采用地下水方案的时候,要注意其运营成本,对构筑物的选择上要十分注意,尤其对净水、消毒、贮配水等方面的构筑物要下工夫,主要是要重视其自动化控制力度的加大,以达到充分节约人力资源的目的。
由于目前我国铁路运量的逐步增大,而且很多客运专线也开始建设,导致一些铁路给排水建设工程出现给水管线与主体工程交叉的情况。一般来说,站场和线路容易和给水管线交叉,当遇到这种情况时,怎样确保客运专线安全地进行建设与运营变得越来越重要。针对这种情况,铁路给排水建设工程在遇到交叉、穿越主体工程的时候要加大与站前的沟通力度,而且要设置防护涵洞,并且与站前工程同步施工。考虑到铁路给排水管道在运营中的抗震要求,如果需要在失陷性的黄土地区进行铁路给排水工程建设时,给排水的管路要尽可能的远离客运专线。
特别需要注意的问题是需要针对特大型以及大型车站实施的直饮水系统,显然,对于直饮水系统来说,供水安全是最为重要的问题。所以在直饮水系统的设计中一定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不同的铁路工程条件,制定不同的制备方式。对于直饮水系统来说,集中制备与分散制备均有其优劣势,因此在设计前要进行科学有效的调查研究。
二、在铁路给排水建设工程中坚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标准与理念
相对于铁路给排水建设中的给水建设,铁路给排水工程中的排水建设要更加复杂,难度要更加的大,尤其是对于铁路站区的污水处理,更是一直以来的技术难题。目前采用的常规处理工艺,对站区地形、土地资源要求较高。其主要是利用铁路站区周边的荒地来处理污水,因此在实施设计施工之前,要对站区周边的受纳水体的功能进行详细的调查。常规的污水处理工艺是通过污水土地处理系统或者人工湿地系统来处理铁路站区的污水,这两种处理系统的优势在于,可以最大程度利用自然环境处理污水而且还能将污水再生利用,其净化效果好、工艺设备简单、投资较少而且对于其运转维护的管理也很方便。但是一定要注意对周边生活用水,尤其是饮用水水源的污染。
对于一些西北水资源较为短缺的地区,在铁路给排水工程建设中,要注重水资源的循环利用、注重用水效率的提高。对于一些北方地区大中型车站,可以实施中水回用工程,要针对当地的铁路站区实际情况,研究污水处理以及回用技术条件,不仅仅采用一种方法,而应将多种方法结合起来。尤其是要关注车站再生水的用途。对于景观绿化再生水的利用,注重消毒技术的提高,保证站区再生水的化学物质以及重金属含量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而且要对再生水的处理工作加强监管,对不合格的再生水处理工程要限期整改。
近年来,国家对于环境污染问题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尤其是对水污染这个关乎人民日常生活的问题治理力度很大。而类似于车站这种大型的公共基础设施,其雨水收集工作也逐步开始实施,例如北京市已经对大型的公共基础设施的雨水收集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对雨水径流所造成污染加大了控制力度,而且对其的收集利用工作也在逐步实施。
(三)关于铁路给排水建设工程中水消防技术体系的研究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而且铁路的客运量十分的庞大。随着近年来我国高铁事业的快速发展,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多,我国对于铁路给排水工程建设中消防技术的要求相比以往要更加的严格。车站存车场中存有上百列的动车以及其他列车,一旦发生火灾,其造成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因此,在铁路工程的给排水建设中,要对存车场的消防进行特殊预案、而且要建立存车场消防监控系统,切实贯彻执行《铁路旅客车站消防给水标准补充规定》(铁建设函[2006]517号)中的具体要求。
而且不同地区的消防设计要存在功能性上的差异,尤其是对于普通建筑物以及客货列车的消防要进行分类设计,特别需要关注的是长隧道的消防降温水池设计。总之,对于铁路给排水消防安全的设计需要系统地研究当地的地下隧道、过江隧道的适用水消防技术,而且在实际的铁路给排水建设工作中要开展消防论证。
(四)加强铁路给排水施工和管理的力度以及专业化
铁路工程建设中,对给排水工程施工的专业化要求很高,这是由其重要性所决定的,但是当前一些铁路给排水的施工是将给排水工程划入工程标段,然后进行公开招标,但是一些中标的施工单位在给排水工程上并不具有专业的资质,这就可能导致给排水工程质量差、管道的深埋不够、经常出现漏水现象等问题。因此建议对铁路的给排水工程进行单独招标,而且对中标队伍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铁路的给排水工程由专业的队伍进行施工。
结束语: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铁路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各方面的基础设施越来越完善,必然要求给排水的工程设计要跟的上铁路建设的发展。尤其是我国的铁路事业具有自身的特点,相比国外来说,其运输量的要求更大,相应的对于给排水的要求也更大。本文主要探讨了铁路工程建设中给排水的设计理念以及对其实践发展的探索,由于篇幅的限制,不能做到面面俱到,但是希望通过管窥蠡测,对铁路工程建设中给排水的设计理念有一些实际性的探索,也希望通过对其的探索,可以为今后的铁路工程建设中给排水工程的设计与建设提供一些帮助,从而促进我国铁路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绍平.铁路工程消防给水设计若干问题的探讨[J].铁道标准设计,2004.
关键词:建筑幕墙;防火;防雷;安全;质量责任
建筑幕墙是由金属构架与板材组成,不承担主体结构荷载与作用的建筑外围护结构。建筑幕墙除了有技术发展较成熟的玻璃幕墙、金属幕墙和石材幕墙外,还有现在发展得较快的多用于大空间的点驳式幕墙和新型的气循幕墙、智能幕墙与光电幕墙。建筑幕墙是现代建筑派的主要表现特征,在新世纪的现代化城市建筑中具有不可替代的艺术地位。
建筑幕墙一般应用在人群密集的、大型的公共建筑,重要的高层、超高层建筑物的外墙上。幕墙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大,因为玻璃、石材是脆性材料,其抗火性差,温度达到250度时玻璃即会炸裂。一般幕墙的玻璃、石材、复合铝板均不耐火,当受热或遇火烧时易变形、破碎毁坏而造成幕墙大面积掉落,火焰就从幕墙破碎洞口的外侧卷进上层室内。另外,垂直幕墙与建筑物各楼层楼板、房间间墙的缝隙未经处理或处理不恰当,且消防系统不完善情况下,浓烟也可通过缝隙向上层扩散弥漫,造成人员窒息,而火苗则通过缝隙往上层窜。这些缝隙和幕墙破裂的洞口就成了引火通道,串烟串火,酿成更大的火灾。国内外都有这样不少惨痛的例子。此外,室内的大火可将石材幕墙挂石板的不锈钢板和钢材软化而失去强度致使石板剥离从天而降,威胁行人安全。可见,幕墙的防火不当不但严重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安全性,还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公众利益,所以幕墙的防火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建设主体各方都不可掉以轻心。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了建设主体各方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尤其明确了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并对其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也就是说,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对质量行为负终身责任。笔者以过去设计的经验及现在监督的个案例子,结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一些相关规范着重在设计、施工方面对建筑幕培防火、防雷措施提出一些技术处理要点。
一、幕墙的防火设计
幕墙的防火,设计要先行,设计是前提是基础。所以防火设计应做到:
(1)明确设计责任。建筑设计单位主要应考虑幕墙工程的防火、防雷、光环境污染和连接预埋件的结构安全等因素,并对建筑幕墙工程提出具体设计要求并负相应的设计责任。幕墙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设计资质,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和相关标准及制度对幕墙防火方面的选材、节点、细部构造进行设计。
(2)建筑幕墙的设置、层数、长度、面积和防火分区、防火间距及建筑幕墙的防火节点的耐火极限要求等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建筑幕墙作为外围护构件要求密封性好,尤其是玻璃幕墙其开启部分面积要求不宜大于幕培墙面面积的15%:且开启部分宜采用上悬结构,开启角度不宜大于45度。所以,以建筑幕墙为外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基本上是属于封闭性建筑物,防火设计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立足自防自救,幕墙防火措施要与建筑主体的消防系统结合考虑。
(4)设计幕墙分格时要力求杆件与柱、梁、墙、楼板位置一致,避免交叉。一般地,幕墙立挺与柱要重合,幕墙横梁与建筑物楼板或主框梁、防火墙裙要吻合,避免一玻璃跨越两个防火分区,这样幕墙的主杆件才可以与建筑物主体可靠连接,防火区才得以封闭。
(5)个别情况下,幕墙横梁与楼面标高不一致时,应在楼面外沿设置水平放置的铝型材填充,铝型材用透明结构胶与玻璃粘结。
(6)窗间墙、窗槛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当其外墙面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lh的不燃烧体时,其墙内填充材料可采用难燃烧材料。
(7)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lh,高度不低于0.8m的不燃烧实体裙楼;或在幕墙内侧每层设间距
(8)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培处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楼板和隔墙处形成水平或垂直防火带。
(9)防火层的厚度和宽度应根据防火材料的耐火极限来决定。防火层应采用隔离措施。防火层的板应采用经防腐处理且厚度不小于1.5mm的耐热钢板,不得采用铝板。防火层的密封材料应采用防火密封胶,防火密封胶应有法定检机构的防火检验报告。
(10)幕墙使用的防火、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性或难燃性材料,其品种、材质、耐火等级、铺设厚度、燃烧性能必须达到规范要求,其表面应有防潮措施。
(11)装修材料的使用严格按《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要求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或B1级的材料,当材料的防火等级不明确时,应取样进行检测。
(12)目前,幕墙工程多由施工企业自行设计,其设计文件图纸必须由原设计单位审核,审核单位不能仅从总体方案、立面效果、平立面分格方面粗审,要真正起到技术审核把关的作用。
(13)原设计单位在设计建筑主体消防系统时,要同时结合考虑幕墙的防火措施,避免出现消防盲区而留下火灾隐患。幕墙四周天花处,可设烟感探测器及消防喷淋加以保护,当火苗初起,烟感探测器马上报警,喷水设备启动,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二、幕墙防火施工
幕墙防火的施工是幕墙防火有效的关键和保证。
(1)承包幕墙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企业应根据设计要求提出有关施工安装的技术要求并对幕墙材料、幕墙结构设计和加工制作部件等的工程质量负责。
(2)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经有资质的审核单位审定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
(3)防火材料的安装应有固定措施,确保安装牢固,做到不松懈不遗漏,拼缝不留缝隙。防火棉厚度不能少于60mm,铺设要饱满均匀无遗漏,且不能与玻璃有直接接触。
(4)防火材料不得与幕墙玻璃直接接触,防火材料朝玻璃面处宜用装修材料覆盖。
(5)搁置玻璃幕
设要饱满均匀无遗漏,且不能与玻璃有直接接触。
(4)防火材料不得与幕墙玻璃直接接触,防火材料朝玻璃面处宜用装修材料覆盖。
(5)搁置玻璃幕墙防火棉的金属板应为厚度不小于1.2mm的镀锌钢板,而金属和石材幕墙的防火层必
必须采用经防腐处理且厚度不小于1.5mm的耐热钢板,两者均不得采用铝板。
(6)镀锌钢衬板不得与铝合金型材直接接触,衬板就位后应进行密封处理。
(7)幕墙四周与主体结构之间的缝隙应采用防火保温材料填塞,不得采用水泥砂浆等干硬性材料填塞,内外表面应采用密封胶连续封闭,接缝要严密,做到不渗漏不漏气。
(8)双面胶带、泡沫棒硅酮密封胶的填充棒)、复合铝板等易燃、可燃材料,在实际的工程应用中,大量使用时要有相当的防火措施,使用铝板时,尽量使用单层铝板。
(9)在施工过程中,幕墙防火构造、防火节点应作隐蔽验收。防火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或材料耐火检验报告。
(10)施工完毕,必须检查所有的防火节点、防火隔断是否都密封严密,各层间防火隔断是否都按要求用防潮材料将矿棉等不燃烧材料包裹进行填塞,其防火隔断能否满足防火规范要求。其检验手段一般采用观察和触摸方法,必要时可在防火节点处用火苗试试是否漏气、串烟,是否真正达到既防火又防烟的作用。
三、幕墙的防雷
建筑幕墙的金属骨架是良导体,幕墙的防雷措施不当,可能会遭到雷电的侧击破坏,严重的可能招至火灾,所以幕墙的防雷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
(1)墙的防重设士人应迷细3解建坦主生的防重装置和幕墙、门窗洞口的防雷装置引出线,要充分利用幕墙、门窗型材的金属导电特性,确定一个合理、安全、经济的防雷设计方案。
(2)幕墙应形成自身的防雷网,并与主体结构的防雷体系有可靠的连接。幕墙自身的防雷网不宜大于100平方米。
(3)建筑物每隔三层要装设均压环,环间垂直距离不应大于12m,均压环内的纵向钢筋必须采用焊接连接并与接地装置连通。所有引下线、建筑物的金属结构和金属设备均应连到环上。
(4)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幕场防侧击措施如下:一类防雷建筑物从30m起每隔不少于6m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避雷带并与引下线相连30m以上幕墙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应将二类防雷建筑物45m以上,三类防雷建筑物60m以上幕墙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
(5)对设有许多较重要的敏感电子系统,如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电子控制系统等现代化设备的建筑物,为了增加屏蔽作用,可将防侧击雷和等电位措施从地面首层做起,即将首层以上的外墙上的建筑幕墙、铝和金门窗、金属栏杆等较大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
(6)幕墙防侧雷做法:幕墙位于均压环处的预埋件的锚筋必须与均压环处的梁的纵向钢筋连通,固定在设均压环楼层上的立柱必须与均压环连通,位于均压环处与梁纵筋连通的立柱上的横梁必须与立柱连通。
(7)幕墙立面上,水平方向每8m以内位于未设均压环楼层的立柱,必须与固定在设均压环楼层的立柱连通。
(8)幕墙顶的防雷可用避雷带或避雷针,由建筑物防雷系统统一考虑。建筑幕墙位于女儿墙外侧时可沿屋顶周边设避雷带,其安装位置略为突出女儿墙顶部外围;也可用屋顶其他明设金属物作为接闪器;也有直接利用建筑幕墙与女儿墙之间的封顶金属板作接闪器,这时要求金属板厚度大于0.5mm,板与板之间的搭接长度大于100mm,金属板无绝缘覆盖层,金属板与女儿墙内的钢筋连接成电器通路。在女儿墙部位幕墙构架与避雷带装置的连接节点应明露。
(9)幕墙避雷导线与铝合金材料连接时应满足等电位要求。当用铜质材料与铝合金材料连接时,铜质材料外表面应经热镀锌处理。导线连接接触面应紧密可靠不松动。
(10)金属和石材幕墙的还规定导线应在材料表面的保护膜除掉部位进行连接。
(11)铝板幕墙在选材上注意宜选用单层铝板而不要选用铝塑复合板,因为复合板中间夹有的聚己烯塑料是不能导电而致使复合板幕墙无法接地,无法预防雷电对建筑物幕墙的危害,且用该料做成的幕墙不耐用。单层铝板不仅几十年不变形、寿命长,更重要的是其导电性能好,易和幕墙一起接地预防雷击。
(12)幕墙防雷处的接地电阻应小于10欧。
四、结束语
随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颁布实施,我国的建设活动走向了规范化和法规化道路,迈进了法制化管理轨道,不仅明确了建设主体各方的质量责任、义务及刑法法律责任,而且还确立了凡涉及人民生命财产、人身健康、环境质量和其他公众利益的为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条文,为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标准规范质量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建筑物的安全性及使用功能提供了法律和技术依据。建设主体各方要明确自己的职责,按建设程序办事,严格按规范设计和施工。
参考文献:
[1] JGJ 133-2001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S].
[2] 建设部加强建筑幕墙工程管理的暂行规定[Z][建建(1997)167号]。
[3] JGJ 102-96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S].
[4] 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简装本)[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设计阶段是房地产项目成本控制的关键与重点。尽管设计费在建设工程全过程费用中比例不大,一般只占建安成本的1.5%-2%,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可达75%以上,由此可见,设计质量的好差直接影响建设费用的多少和建设工期的长短,直接决定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的多少。合理科学的设计,可降低工程造价10%。但在工程设计中不少设计人员重技术、轻经济,任意提高安全系数或设计标准,而对经济上的合理性考虑得较少,从根本上影响了项目成本的有效控制。例如:某高层住宅每层电梯井走廊仅十多米的距离,其间又无防火分区,就设了三只消防箱,而按消防规范要求,只要两支水枪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即可。这种设计不合理,造成了一定浪费,显然是对工程的各种经济指标不够重视。因此,设计阶段对项目投资的影响是极其重要的。特别是扩初设计阶段对项目经济的影响达70-%95%,实际上,当扩初设计批复之后,存在的技术问题、费用问题都很难解决,因此必须重视扩初设计,以避免“先天不足”。
1.推行设计招标,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积极推行建筑方案与经济方案相结合的设计招标方法,尽量将工程主体及配套的围护、绿化等均放在一起进行招标,采用多家竞投,组织有关专家综合评比,这样既可优选出好的设计单位,又可促进设计方在项目整体布局、建筑造型使用功能上开拓创新,在降低工程造价上下功夫。
2.开展限额设计,有效控制造价
积极推行限额设计,健全设计经济责任制。设计人员应熟悉掌握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费用定额,熟悉建筑材料预算价格,然后按项目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再用初步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及概算。因此,各专业在保证功能及技术指标的前提下,必须制定双赢策略,合理分解和使用投资限额,融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为一体,把技术和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控制设计变更,以保证投资限额不轻易突破。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应与设计部门积极配合,及时提供可靠的工程基础资料。
当前普遍存在着设计不精、深度不够的情况。这是增加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由于设计频繁变更,给工程造价控制带来一定的难度。依据开发经验和投资估算的要求,必须有效地确定设计限额(造价、三材消耗指标等),并建立奖惩考核激励机制。对哪个专业或哪一段突破了造价指标,必须分析原因,用设计修改的办法加以解决。克服那种只顾画图、不顾算帐的倾向,变“画了算”为“算了画”。并利用同类建筑工程的技术指标进行科学分析、比较,优化设计,降低工程造价。
3.采用合同措施,有效控制造价
针对目前设计人迥经济观念淡薄,设计变更随心所欲。笔者认为应在设计合同经济条款上,增加设计变更及修改的费用额度限制条款,如设计变更费超出施工合同价的某一比例(如5%)时,则扣罚一定比例的设计费(设计质保金)。采取一定的约束力是对设计规范、设计标准、工程量与概预算指标等各方面控制的一种举措。
关键词: 住宅楼梯; 楼梯设计; 平面表达; 地面衔接; 净高问题
中图分类号:S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多层宿舍建筑,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广州铁道车辆厂培训中心院内北侧,北临既有教学楼,东侧为既有单层宿舍,东北为二层办公楼,西南侧均为坡地;本次设计范围为培训中心宿舍楼。场地另布置实作练功场、生活水泵房、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及洗衣房等及室外道路、绿化、停车场等,另行委托设计;
1.1、本工程总建筑面积3271.10㎡;
1.2、建筑层数、高度:地上6层,建筑高度17.10m(室外地面至屋面面层);
1.3、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结构的类别为3类,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1.4耐火等级为二级。
2、设计依据
2.1、2009年4月9日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计统处发《集团公司职工培训基地设施改造可研方案审查会议纪要》。
2.2、2010年5月10日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发《研究加快广州职工培训基地学员宿舍建设问题》
2.3、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
2.2.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
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2.3《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
2.2.4《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3、楼梯平面的表达问题
3.1 二层楼梯平面表达问题
要完整地表达房屋的楼梯平面,对于一般的公共建筑而言,楼梯往往设计成等跑,其平面只包括底层、标准层、顶层楼梯平面; 但对于多层住宅楼梯,由于底层楼梯往往设计成不等跑,其平面除底层、标准层、顶层楼梯平面外,还要另加一个二层楼梯平面,这一点最容易被忽视。
3.2剖切线表达问题
楼梯平面图是平面剖切情况下的俯视图,一般剖切面位于楼层一半稍下的位置,这就是为什么楼梯平面图上行部分总是大半跑而下行部分总是一跑多的原因。当建筑没有通向屋顶的楼梯时,楼梯平面上除顶层楼梯平面图外,其它层楼梯平面图都会出现剖切线,需要说明的是: 按成图原理,楼梯平面上的剖切线应该是平切线,但建筑作图习惯于把它表示为斜切线。
3.3 箭线表达问题
楼梯平面图上必须用箭线和文字标明上下行的方向,很多设计者总是标错箭线方向和文字,出现这种错误主要是由于对平面图的成图原理理解不透彻。楼梯平面表示如图1 所示,箭线和文字标注是指以人站在本层楼梯楼层平台上为参考,从参考面出发,看人在使用被剖视的楼梯段时是上还是下,确定其上下方向; 对底层楼梯平面,两箭线从平面图上看都是指向一个方向,以室内地面作为参考面,对第一跑的剖视部分为上,对台阶为下; 没有通向屋顶楼梯的顶层楼梯平面图,由于并没有剖切到楼梯,俯视的是下层的楼梯,故以顶层楼层平台为参考面,下层楼梯当然只有一个是向下的箭线。
4、室内地面与室外地面衔接
4.1楼梯间地面与室外地面衔接
为防止室外雨水倒灌楼梯间,《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在楼梯间入口处至少保留100 mm 的室内外高差。而在实践中,当室内外高差较小时,为了保证底层休息平台的净空高度又使楼梯的结构易处理,也有把室外地坪直接沿伸到休息平台下,再作向外的排水坡与室内台阶相接的,这种做法一定要解决好楼梯间墙面在室内地坪以下部分的防水。
4.2 楼梯间地面与室内地面衔接
在设计实践上楼梯间地面与室内地面衔接多采用台阶,为满足规范对室内台阶不少于2 级和保证每级台阶为100 ~ 150 mm 的适宜高度要求,这种处理方式以室内外地面高差不小于0.30 m 比较适宜;对室内外地面高差小于0.30 m 的情况,如果入口处至少保留100 mm 的室内外高差,则很难满足规范对台阶的最少级数要求,理论上在这种情况下采用坡道衔接较好,这种处理方式要求坡道的坡度小于1∶8,且坡道的转折点离进户门边的距离不应小于500 mm,有时楼梯间进深会加大。
5、平台和梯段净高问题
平台净高是指平台过道面至上部结构最低点( 通常为平台梁底) 的垂直距离。为保证平台净空高度满足不应小于2 000 mm 的要求[1 - 3],一般可采取以下措施[4 - 6]:
5.1 将首层设计成长短跑梯段;
5.2 降低首层中间平台下局部地坪的标高;
5.3 加增室内外高差;
5.4将入口处的过梁做成翻梁,平台梁做成暗梁或采用折板式楼梯。
值得注意的是: 一般情况下对首层中间平台净空高度设计人员都很在意,有时往往忽视了一、三楼梯段之间的净空高度或一、二层中间平台净空高度是否满足要求。如图2 所示是某《房屋建筑学》教材上的例图,就是这种情况的典型。
楼梯段间的净高是指梯段自踏步前缘线( 包括最低和最高一级踏步前缘线以外300 mm 范围内)至上层梯段结构最低点( 通常为顶棚底) 的垂直距离。我国规定,楼梯段间净高不应小于2 200 mm,起止踏步前缘与顶部凸出物内边缘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00 mm[1 - 3],对前者设计人员一般都不会出差错,后者往往被忽视。如图3 所示。
6、防火设计
6.1本工程属于宿舍建筑,防火建筑高度为17.10m(由室外地面至屋面面层),执行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6.2建筑物间距及消防道路的设置见建施-002总平面图;
6.3建筑物防火分区的划分为整栋宿舍楼为一个防火分区;
6.4防火分区的最大人数和安全疏散宽度、疏散口数量、安全疏散距离(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房间小于40m),疏散楼梯间为2个封闭楼梯间;
6.5建筑防火构造
6.5.1.防火墙、房间隔墙均砌筑至顶板不留缝隙,除风井外的各类竖井,待管线安装完毕后,楼板进行防火封堵,其耐火极限等同楼板;
6.5.2.防火门、窗、防火卷帘应选用国家确认的定点厂家产品;
6.5.3.室内装修应遵照《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