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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规划与管理

时间:2023-07-24 17:06:3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旅游景区规划与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旅游景区规划与管理

第1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旅游景区的管理,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有效保护、科学开发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旅游景区,是**行政区域内具有参观游览、休闲度假、**健身等功能,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空间或地域。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旅游景区的保护、规划、开发、管理和经营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旅游景区管理坚持注重保护、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 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业促进与发展、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旅游经营与服务、旅游者活动的指导和相关监督管理。

乡、场、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旅游景区管理的有关工作。国土资源、水利、环保、规划、建设、林业、民族宗教、文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旅游景区开发、建设、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 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建设

第六条 开发建设旅游景区,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旅游业发展规划。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和保护规划应由具有相应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按规定程序报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旅游资源的义务,有对破坏旅游资源行为进行制止、检举、控 告的权利。

第七条 旅游区及旅游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应当符合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协调发展。

第八条 开发建设(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旅游区,应当经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旅游价值、环境质量等进行评价并出具评价意见。

第九条 旅游区和重点旅游建设项目的建设,建设单位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取得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第十条 在旅游景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旅游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控制性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应当充分论证,合理布局;项目完工后,应当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参与验收并签署意见。

第十一条 禁止在旅游区建设污染环境、破坏景观和生态的项目;禁止在旅游景区从事污染环境、破坏景观和生态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旅游景区建设选址必须符合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开发建设单位在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用地前,必须将旅游景区项目规划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旅游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旅游区管理制度,加强对旅游区的管理,维护正常旅游秩序,保持旅游设施完好和清洁卫生,完善服务设施。

第十四条 开发建设旅游景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害旅游资源、破坏生态环境以及景区风貌;

(二)在旅游景区内进行开山、开荒、采石、开矿、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

(三)盲目、重复建设,或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旅游景区项目及配套设施;

(四)在核心旅游景区内建设宾馆、饭店、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等与旅游资源保护无关的建筑物。

第十五条 利用自然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应当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开发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建筑规模和风格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破坏旅游资源。

第三章 管理与经营

第十六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旅游景区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二)监督旅游景区经营者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

(三)监督旅游景区经营者制定景区管理制度;

(四)监督管理旅游景区经营者的旅游服务活动;

(五)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并接受其投诉;

(六)其他依法应履行的职责。

第十七条 旅游景区的经营者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合法经营,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八条 旅游景区的旅游从业人员应当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国家规定应当具备岗位资格或职业资格的,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十九条 旅游景区的经营者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景区旅游管理制度或措施,并负责落实;

(二)设置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和受理投诉的游客服务中心和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标志;

(三)公开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保证服务质量,不得对旅游者进行欺诈、勒索、胁迫或误导;

(四)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与安全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人员和必要的安全设备、设施;

(五)对具有危险性的场所或项目设立明显的提示或者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六)负责旅游景区的环境卫生工作;

(七)其他依法应履行的义务;

第二十条 旅游景区的经营者对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应及时采取救护措施,并向旅游、公安、安全生产的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 在旅游景区从事经营和服务,不得有下列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与旅游者的合同或者约定;

(二)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供服务;

(三)强迫旅游者接受服务;

(四)对服务范围、内容、标准等作虚假的、引人误解的宣传;

(五)提供质次价高的服务;

(六)出售假冒伪劣的商品;

(七)侵害旅游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八)其他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旅游景区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一条 旅游者在旅游景区内进行旅游活动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民族风俗习惯;保护旅游资源、环境和设施;遵守旅游景区安全、卫生等规定。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三条 拒绝、阻碍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构成违反治安处罚条例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以暴力、威胁阻碍旅游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

在“大生态”理念深入人心的时代,发展生态旅游业已成为我国旅游业调整与发展的重要趋势。但是,生态旅游的高速发展必然会带来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就包含了生态旅游景区规划开发。规划与开发对生态旅游景区意义非凡,是经营成功与否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本文探讨的并不限于传统意义上的人力、物力基础,而是通过事实论证获得的不可或缺的前提和基础。

一、生态旅游景区市场定位

首先,在生态旅游迅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的生态旅游景区不仅有日益庞大的国内生态旅游市场基础,还有政府的强有力的生态旅游产业扶持政策,其未来发展趋势不可小视。此外,生态旅游景区的附带生态产业开发也符合我国经济转型的需求。因此,生态旅游依托于我国丰富的微观旅游资源,在未来的旅游市场竞争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生态旅游景区开发的市场定位十分重要,如果景区的市场定位不明确,会严重影响景区的开发效果与经济效益。例如,一个不具备强大旅游客源吸引力的小型生态旅游景区,如果确定为接待国外游客的市场定位,其结果必将事与愿违。因此,游客市场可以分为国内市场、国外市场和专业市场,而国内市场又可以细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市场。各旅游景区一定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确定游客目标市场,并积极开发有针对性的旅游产品套装,方可抓住生态旅游发展的机遇期,促进当地旅游经济的发展。

二、提升生态旅游景区的文化内涵

旅游业是现代大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中最成熟、最具市场活力的产业形态。生态旅游区不仅具有生态天赋,还经常是极具精神禀赋之地。文化旅游有类似画龙点睛的效果,可以在最有效的时间让游客触摸到自己最轻柔和最乐于联想的地方。因此,生态旅游不可摒弃其文化属性,反而需要通过提升生态旅游的文化内涵来促进生态旅游。通过对旅游景区文化内涵的深入挖掘,多角度推进生态旅游与文化旅游的融合发展。例如,长白山地区不仅是我国最重要的生态旅游区之一,也是满族和朝鲜族等多个少数民族的生息地,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人文与生态相互融合的物质和精神文化。因此,在该地区的生态旅游规划与开发中,可以基于这种文化优势,在生态旅游与文化旅游融合上持续发力,通过节庆旅游、农家旅游、旅游商品、旅游电视节目等多种途径推进生态旅游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提升生态旅游景区的文化品位。

三、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是生态旅游得以良好发展的先决条件,一个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的景区开展生态旅游是不可想象的。因此,在生态旅游景区规划开发之初,就需要建立生态资源保护与管理的目标、措施,最大限度保护好现有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为游客保留一块了解自然、亲近自然的天然场所。

具体而言,首先要严格落实功能分区制度,对景区内的不同类型、不同区域的生态资源采取相应的保护和管理措施。其次是实施有针对性的生态保护措施,对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实施严格的保护措施。例如对景区内的稀有植物进行严格管理,严禁游客采摘、挖掘和移植。最后,要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掌握生态环境特征与演变规律,以采取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四、积极筹集资源保护与景区建设资金

充足资金支持也是生态旅游景区规划与开发的必要条件,景区规划与开发单位要多渠道筹集资金,促进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旅游资源保护的投入。首先,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政策和资金。例如,有条件的景区可以申请国家生态补偿试点,加大中央财政的补偿力度。其次是探索旅游设施建设筹资方式的多元化,创新投资、融资机制,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例如可以采取项目特许权、门票质押担保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景区的保护和开发。最后是加强生态旅游活动招商引资工作,围绕生态理念接触具有较强实力的企业,重点开展酒店、餐饮、基础设施、娱乐健身项目、生态旅游商品方面的招商力度,提高景区的开发与包装水平。

五、结语

第3篇

国内学者在翻译国外的“tourismattraction”一词时,有的翻译成旅游景点,有的翻译为旅游景区,出现此种情况的原因一般有两种:一是有的学者将旅游景区与旅游景点视为同一事物;另一种则是没有把握全文的观点而误译。部分学者在翻译标题、摘要时,又将“旅游景区”翻译成其他的词汇,例如,有学者将“旅游景区”翻译为“tourismscenicarea”(将其译为旅游风景名胜区更合适),例如旅游景区开发中的文化营销管理探讨:以巴马长寿产业为例(岑长庆,2010)翻译为CulturalMarketingManagementinTourismScenicAreaDevelopment:ACaseStudyofLongevityIndustryinBama。实际上,不论是英语论文译为中文为学习交流参考之用,还是中文翻译为英语为对外交流之需,科学严谨的翻译对于学科的发展、学术交流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学者们在对旅游景区进行定义时,概念范围略显宽泛,不只是强调旅游景区的某一特征,但从定义的主要倾向上,仍然能够总结出概念界定的主要视角,概括起来,主要有:

1、从旅游者需求或旅游产品的供给角度

在《风景名胜区规划条例》(1985)中,完全以需求的角度对景区进行了定义,景区是根据景源类型、景观特征或游赏需求而划分的一定用地范围。从旅游供给的角度,旅游景区以吸引游客为目的,为游客提供一种消磨时间或度假的方式,开发游客需求,为满足游客需求进行管理,并提供相应的设施和服务(张凌云,2010)。吴忠军(旅游景区规划与开发,2003)将供给和需求两个角度结合,认为旅游景区是指具有吸引游客前往游览的吸引物和明确划定的区域范围,能满足游客参观、游览、度假、娱乐、求知等旅游需求,并能提供必要的各种附属设施和服务的旅游经营场所。

2、从旅游景区的区域性角度

此种视角主要强调旅游景区在地域上构成、活动和管理等方面的特性。例如,邹统钎(《中国旅游景区管理模式研究》,2006)将旅游景区定义为具有吸引物、具有管理机构、经营旅游休闲活动、具有明确范围的区域。刘正芳认为旅游景区是(《旅游概论》,2006)由若干共性特征的旅游资源与旅游设施及其他相关条件有机组成的地域综合体。

3、从旅游景区的空间性角度

此种视角主要强调旅游景区在空间上特点。例如王衍用等(2007)认为旅游景区就是一个空间环境,这个空间环境具有自然或人文景观,且人们在其中进行旅游活动。

4、从旅游景区的功能性角度

此种角度强调景观的价值能够给游客带来的体验,例如赵黎明(2002)强调的休闲、娱乐、观光、度假等功能,王德刚强调的参观游览、娱乐休闲、康体健身、科学考察、文化教育等活动。

5、多种角度的糅合

有的学者将旅游景区定义为特定功能的空间或区域。例如,李肇荣曹华盛等《旅游学概论》,2006)认为旅游景区是一种空间或地域,在这一空间或地域中,旅游及其相关活动是其主要功能。有的学者将景物构成和功能、地域特性相结合。例如马勇(2006)将旅游景区定义为是由一系列相对独立的景点组成,从事商业性经营,满足旅游者多层次精神需求,具有明确的地域边界的小尺度空间旅游地。但这个小尺度究竟有多小,该如何衡量呢,笔者不禁有些困惑。

综上所述,中外学者的定义既有明显的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从中外学者对其概念界定的横向比较看,旅游景区的功能、旅游景区的界限、旅游景区的地域性是部分学者概念间的共同点。从整体上看,国内学者对景区的定义呈现出交叉且相异的规律,每个学者侧重点不一,都强调了旅游景区的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征。同时,学者们在旅游景区的概念界定时,或多或少的牵扯到旅游目的地、旅游地、旅游景点、风景名胜区等术语,究竟这些相关概念之间是怎样的异同关系,在进行旅游景区基础性研究时,有必要加以区分。

旅游景区相关概念辨析

旅游景区是有效开展旅游活动的依托,在旅游业普遍发展的今天,旅游景区的身影不再神秘,理论概念是现实状况的描述与说明。因此,有必要结合各地区的景区现状,及现有的代表性的定义,对旅游景区的相关概念进行解读。

(一)旅游景区的建设与管理的目的是什么?

旅游景区是以吸引游客为目的建设的场所,还是因为景物吸引了游客而被设立了景区?旅游景区的管理是否只是为了游客?以昆明翠湖为例,南眺碧鸡、北瞰蛇山,水光潋滟,垂柳摇曳,“十亩荷花鱼世界,半城杨柳佛楼台”,是对昆明翠湖景区的真实写照,但是这个吸引众多游客的景区最初并不是为了吸引游客建设的,元朝以前,这里还属于城外的小湖湾,至民国初年,改辟为园,园内种植柳树,湖内种植茶花,才有了翠湖这个美名。之后建湖心亭、修长堤、建石桥、设八角亭,每天吸引无数的中外游客。翠湖公园于1958年起收取门票,2002年9月25日向市民免费开放。目前,公园的经济来源主要有游船租赁收入和商铺租赁收入及政府财政每年补助拨款,以此维持公园发展。自取消门票后,这里仍然是外来游客的必游之地,同时也成为当地市民户外消遣的重要场所。由此可见,不论是供给角度的为吸引游客还是从需求角度满足游客都是不全面不科学的,笔者认为把旅游景区定义为具有旅游吸引力或是旅游价值显得更客观。

(二)旅游景区与旅游景点之间的关系

国内学者对国外visitorsattraction这一词的翻译理解为旅游景区或旅游景点,多数学者将旅游景区和旅游景点视为一个概念的不同说法(张超广,2008),在著述中并未作详细区分。有的学者将其做了详细的说明,认为空间范围大的旅游景点是旅游景区(李冠瑶、刘海鸿,2005)。从字面上看,景区和景点完全是一个面和点的关系,不能随便将其混为一谈,旅游景点应该是构成旅游景区的单位,旅游景区是由单个旅游景点或多个旅游景点构成的地域,例如,杭州西湖旅游景区,就包含了三潭印月、苏堤春晓、花港观鱼等名胜景点。

(三)旅游景区与旅游地之间的联系

在旅游地理学、土地规划的相关书籍中,旅游地的提法最常见,关于旅游地(tourismarea或sightseeingplace)的概念,多数学者都有以下共同认识:一是它的空间性或地域性,以旅游及其相关活动为主要功能(高峻,2007),与旅游景区存在必然的联系(陶犁,2007)。二是它有两层基本含义(王万茂,2008;高峻,2007),第一层,旅游者浏览、观光、访问的目的地即旅游活动与旅游资源的所在地,这里的意思也就是旅游目的地或旅游目的地上的旅游景区;第二层,指土地利用方式,如同农业用地、林业用地、牧业用地一样,旅游地是一种游憩用地,它是政府部门规划的供人们进行旅游活动的地域或环境空间。如果将旅游地的景观结构进行划分,则可以分为:旅游地(区)一景区一景点(陶犁,2007)。由此可见,旅游地是一个地域范围更为宽广的概念,在其空间范围内,有各种供游客旅游的景区类型。

(四)旅游景区与旅游目的地之间的联系

旅游目的地是一个从旅游者角度而言的地方,是一个与旅游客源地相对应的名词,涵义很宽泛,它可以是指2某个特定功能的旅游胜地,例如西湖,也可以是某个可以进行旅游活动的县市,例如西湖所在的杭州市,甚至可以泛指整个国家。由此可见,旅游景区的地理区位在旅游目的地的范围内。(五)旅游景区与风景名胜区之间的区别风景名胜区的概念多见于环境资源、城市规划、园林建设、旅游地理等书籍中。根据纵观众家观点,风景名胜区就是那些资源价值重大,环境优美,能够供人游览、观赏、休息和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由此可见,那些资源价值重大的旅游景区就堪称风景名胜区,例如杭州西湖是一个5A级的旅游景区,也是一个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在1982年评定)。同时,基于风景名胜区招揽游客与接待游客的现状,风景名胜区是旅游景区的一部分。为了更好地理解旅游景区的概念及其外延,上文已将易混淆概念加以分析,并各概念的外延加以图示(如图1),由于旅游目的地的概念很宽泛,所指区域范围有大有小,笔者将其从大范围上将其他的几个概念加以涵盖,从小范围上,与旅游胜地、旅游景点相吻合。

旅游景区概念的再认识

(一)旅游景区的定义

笔者以为旅游景区是对旅游者具有吸引力的,能够满足旅游者旅游体验的、有明确地域范围的空间综合体,是一个包含了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及各种有形或无形服务的地域综合体。

(二)旅游景区的内涵特征

1、具有旅游吸引力

任何一项旅游活动的进行都是建立在某种项目吸引力基础上的,景区中核心景物的吸引力是引发游客需求、激发旅游动机与促成游客进入景区的核心动力。这里的核心景物可以是一项人造设施、也可以是一个自然风光、一个人文建筑,也可以是一个人或是一个故事,或是一组这样的核心景物的组合。

2、具有旅游服务功能

旅游者在景区内的旅游大致有徒步、划船、乘坐景区内观光车进行观光游览,品尝风味小吃、体验节事文化、感受异样风情,景区内必然建立起各种辅助游客完成旅游活动的各种硬性的设施设备和软环境,例如交通工具、休息设施、解说系统、优良的卫生和安全环境。设施设备的齐全、环境的优劣和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旅游者旅游体验的高低。

第4篇

关键词:旅游景区;档案管理;创新路径

近年来,随着我国旅游法的全面实施,我国旅游产业范围扩大的同时,势必导致我国旅游行业档案大量产生。档案管理工作是景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景区档案管理工作效能不仅是衡量景区管理水平的重要尺度,也是景区管理人员及时掌握景区发展状况,适时调整景区管理策略,进行旅游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提高旅游景区n案的工作效能,是旅游景区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保证景区管理工作质量及效率的必要条件,对于提升景区品牌竞争力,促进景区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旅游行业档案管理对象具有广泛性和旅游从业人员具有流动性等特点,这为旅游行业档案工作带来一些难度。本文将探讨旅游景区档案管理的创新路径思考。

1 旅游景区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

1、旅游景区档案的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较低。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也影响了档案记录的正确性,可以说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与档案的管理工作质量是联系紧密,当前作为旅游景区档案管理人员总体的综合素质都处于一个比较低的状态,在业务水平、专业素质和文化程度上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不能和时代的发展步伐共同进步,达不到新时代新发展的需求。

2、旅游景区财力和物力不足。有了充足的物力和财力,才是保证一切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是档案管理的重要资源,没有财力和物力,那么一些的工作运行将无从谈起。我国的信息化技术水平不断的得到发展,旅游景区在管理上要逐步实现计算机网络进行管理,管理水平才能不断的提高。但是手工进行整理在旅游景区档案管理中依然存在。手工整理主要的缺点是检索十分不便,信息量较少,而且利用和开发的价值受到限制。某些单位在建设档案室的同时不够规范,保管的条件也过于简陋,保管档案袋的柜子已经老化,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档案的失密性。

3、档案的管理制度欠完善。 对于旅游景区,制度的完善是十分重要的,员工才可以根据制定的制度开展工作,有所遵循。档案的管理工作也应该制定一个更为规范,更为标准的工作规章制度。但是在实际的档案管理工作当中,尤其是旅游景区,对于借阅、保管、整理和搜集档案的制度不是很完善。

2 旅游景区档案管理的创新路径措施

1、实现旅游景区档案信息化现代化。在旅游景区档案管理中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涉及了材料的删减、修改、起草,以及归档、整理、传阅和打印等方面的工作。把计算机应用在档案的管理工作当中,可以里利用计算机系统的完成档案材料和文件的汇集统计、登记、打印、检索、删减、修改和起草等一些工作,自动化的使文件的转换、运行和形成等环节自行链接起来。档案管理不断的实现信息化和数字化,主要是实现了信息社会在档案的管理工作中的要求,也是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逐渐走向。为了对信息化知识深刻的理解,管理人员应该积极参加旅游景区有关方面的讲座,实践是检验真正知识的标准,在及时掌握旅游景区的近况,提高对信息的管理能力才能更好的解决所遇到的问题。其次,人工进行立卷,立卷人通常都是通过对文件的不同理解进行文件分类,虽然说在立卷的过程中方法是统一、标准的,但是工作人员的理解力不尽相同,对不同的文件甚至是同一个文件有着不同的理解,所以在立卷的过程中文件的分类也不尽相同。

2、提高旅游景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旅游景区档案的管理工作专业性非常强,工作人员在工作当中必须富有一定的奉献精神,工作态度必须细心认真,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认真负责的完成档案的管理工作,并且,旅游景区档档案的管理工作人员还应拥有较为扎实的科技知识和理论知识,尤其是牢牢的掌握先进的管理技能与方法和掌握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在新时期的背景下,管理人员要长期的汲取知识,优化自身的知识结构,开阔视野,提高自身发展的综合素质,才能更好的完成档案的管理工作。此外,旅游景区档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默默奉献和勇于牺牲自我的精神。在工作当中,档案人员应该讲礼貌、讲文明,用热情诚恳的态度服务别人。在新形式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必须的培养自身的素质文化和知识文化,具备创新一定的创新精神。高素质的档案管理人才需要具备现代化的管理技能与国内外的档案法规,忠诚于党的档案事业。开拓档案在服务上、法制建设的工作,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并且,高素质的档案管理人员还必须具备专业技能、开拓创新性、专业知识、意志坚定性和政治敏锐性等特征。更好的为用户和现代化社会的发展要求。

3、完善旅游景区档案管理制度。首先要根据旅游景区单位的实际状况建立符合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制度。规章制度要体现合理性、科学性、简便易行并适合单位档案管理的需要。同时还要坚持制度执行的严肃性,赏罚分明,尤其是建立竞争激烈制度。激励机制是旅游景区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形成激励竞争机制对于提高员工的积极性有重要的作用,根据房产部门的运营状况来看,大多数管理人员缺乏自主性和积极性,所以通过用人制度和员工奖罚制度来决定劳动报酬,从而发挥工作人员的潜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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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陈贤斐,侯志强.国内景区管理研究十年――基于《旅游学刊》的综述[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16(10)

第5篇

1.1 旅游景区 对于旅游景区的概念的理解,国内外学者都不能全面的概述。旅游景区的概念在国外理论界无法统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和景区规划与开发的与时俱进令旅游景区不能有准确的定义。旅游景区在英语中通常称为visitor attractions,tourist attractions或attractions,就是旅游吸引物,指一些对游客有吸引力,区域和场所。

1.2 旅游景区的分类 有关旅游景区分类划分的方法有很多,综合分析后大体可以归为四种划分角度:一是,按景区资源属性分类,如自然风光、名胜古迹、主题公园等;二是,按照景区的功能分类,分为观光体验型、度假休闲型和美国的国家公园体系;三是,从旅游需求的角度分类,可将旅游景区分为短时巡视型和长时集聚型;四是,按所有权类型划分,划分为国有景区、民办景区和私营景区。

1.3 旅游景区经营与管理 旅游景区的经营与管理就是指景区管理者通过运用规划、法律法规、经济投入、技术支持、行政、教育等手段,对一切可能对景区旅游资源造成破坏的行为和活动进行管理,协调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景区经营与管理在整个景区运营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许多景区由于在规划初期缺乏对市场的准确定位从而走了弯路,从景区的产品定位到景区容量分析、餐饮销售、集散区等设置都需要管理人员的非常强的专业性,不然很容易就造成资源的浪费和景区环境的破坏。

1.4 生态旅游 “生态旅游”是一个由国外引进的词语。目前我国对于生态旅游的定义尚在总结中。自从1988年豪?谢贝洛斯?拉斯科瑞对生态旅游做了进一步的总结后,中外专家和学者纷纷从各自研究领域出发,对生态旅游做出了不同的定义。大致可以总结为:生态旅游是以自然环境为背景,在享受自然风光的目的下,为公众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教育的旅游。既能获得经济收益又能普及生态知识。

1.5 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的定义很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是最初用于对可持续发展的最多的定义,后来发展为社会、经济等多方面的可持续发展。但真正得到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是1987年在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的《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提出的定义,即“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发展。”[1]

2 旅游景区的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关系

2.1 景区的开发对环境保护有制约作用 景区在开发一定是建立在对自然环境改造的基础上,在改造的过程中会出现过度开采或者是自然植被遭到破坏等现象,如果开采的力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则会加大水土流失、洪水、山崩等自然灾害的敏感度。

2.2 景区的发展对环境的保护有促进的作用 只有景区得到了发展,才能有经济效益,在良好的经济效益下,景区部门才会有足够的经费对景区的环境进行维护,才能对景区基础设施进行及时的维修更新,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2.3 环境对景区发展的制约 良好的环境是景区得以发展的保障,不管是自然环境还是人文环境,如果环境遭到了破坏,对游客的吸引力也会随之下降,这样必然会制约着景区的良性发展。景区在对环境进行休整的阶段,游客数量减少和资金的投入减少了旅游收入。

2.4 环境对旅游景区的促进 自然环境得到改善的同时会使游客数量增加,带来经济收入,作用了景区的开发和环境保护中。只有在良好的环境下,景区才能得到长远的发展。

3 旅游景区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3.1 旅游景区管理体制复杂,管理部门重叠 管理体制的纷繁复杂是制约着旅游景区快速发展的最大障碍,管理体制的问题指的是于经营所属权和景区所有权的问题。我国的景区现在分属12个不同的部门管理,这些旅游风景区本身有自己的管理部门,旅游资源归属于国家林业局、国土局、宗教、环保等不同部分,在一些著名风景名胜区中,一个景点有多个称号,每个称号所属的部门都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权力分散,而且与多个旅游部门职能交叉,对景区的管理造成重重困难。根据我国现行的行政体制,不但国家对各类风景名胜区有行使管理权,并按照科学、文化、美学价值和地域特征的不同分属省级、县级部门分属管理。这些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法律要求确定开发利用方针,制定和审批发展规划,有代表政府行使管理民政事务的能力。在景区管理过程中由于分属不明确,出现部门之间职责推卸,多方管理等问题,对景区的可持续发展造成威胁。[2]

3.2 开发理念陈旧,无序开发现象严重 旅游景区在开发理念上只偏重于景点的开发,不注重景区面的发展和规划,致使景区资源开发不充分,甚至造成资源浪费;加之重开发轻保护观念的影响,造成景区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甚至出现景区内的自然资源无法长久保存,在这种理念下无法形成知名度高的景区,客源市场无法得到保障。

有些景区为了迎合大众口味,建造与当地资源不相符的游览设备,对景区乱开发,致使景区产品单一化和雷同产品过多,一是造成资金的浪费,二是对景区的吸引力形成了不利影响,很容易使游客产生审美疲劳。

3.3 景区秩序混乱,环境污染严重 近年来,由于大规模的兴建旅游项目,一些利益相关者为了追逐利益,建造豆腐渣工程,景区安全系数较低,多发生的旅游事故,对游客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经营者的急功近利严重影响了景区的名声。由于受到短期经济效应的影响,一些景区在开发过程中重开发轻保护的理念致使旅游景区质量变差,环境污染严重。旅游旺季时无限制的接待游客,没有考虑到景区的环境容量,忽略了景区的实际接待能力,一方面游客没有达到实际的体验,另一方面也严重影响了景区的环境和质量,加剧了景区的污染,对自然景点造成破坏尤其严重。

4 我国旅游景区的开发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对策

4.1 规范景区分类,集中管理职权 对景区进行分区分部门管理,根据一定标准,对景区进行统一分类,将管理的权利集中到一类部门上,集中分散的职权。明确各个部门的管理范围从而有序的行使部门行政职能,建立资源分级管理机制,一环扣一环,有效的进行旅游资源的开发和监督管理,规范的管理机制是实现旅游资源资产化管理的有力手段。把旅游资源纳入环境保护的范围,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4.2 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建立绿色开发体系 开发与保护并重,科学布局,适度开发,开发和环境保护同进行,真正做到开发一处,保护一处,成功一处。做到环境与景区搭配相得益彰,相互促进。景区在开发前应该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针对性的制定景区规划开发计划,有步骤的实施景区开发,进行环境容量评估,忽略眼前利益,谋求长远发展,落实环保基础措施。对游客进行教育,挖掘和发挥森林生态资源,倡导绿色生态旅游。[3]

第6篇

关键词:旅游景区管理创新

一、旅游景区管理创新的定义

在旅游景区经营管理创新当中,管理创新是指通过汁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职能的创新,对旅游景区内部进行重新组织与安排,以求在新的经营环境下,提高景区的工作生产效率。

旅游景区内项目的运行好坏与管理是密不可分的。景区管理者所执行的决策、组织、协调、控制等职能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景点项目的成功机会。因此,管理创新是旅游景区创新的保障,其关键是根据需求层次理论和现代管理科学成果,建立景区的战略管理和运行管理的约束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

二、旅游景区管理创新的原则

(一)层次性与整体性原则

从空间上考察,一个景区新产品要经历从概念信息到具体投入运行,从产品到产品链或群等多个层次;从时间上考察,产品创新要经历市场研究、功能规划、成本设计、市场开发等多个阶段。因此,景区经营管理创新也必须采用新的方式与手段,从抽象到具体,从简单到复杂,逐层分析,层层建立评价、优化、决策的创新机制。

(二)目的性与开放性原则

旅游景区进行管理创新必须始终围绕景区发展的目标,并为其服务。景区在各个发展阶段都有不同的发展目标,如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提高景区利润、消除竞争对手等,针对不同的目标,景区推出的服务产品是不同的,所以景区管理创新的方法与手段也是不同。

三、旅游景区管理创新的内容

在体验旅游的时代,景区管理必须从系统的角度出发,兼顾游客、社区、政府、开发商、环境、生态等多方利益,从各个方面共同构筑起体验旅游时代的景区管理模式。

1.总体管理

旅游景区要长期规划、总体控制,实行从家门到景区大门的全程空间管理。政府要鼓励公众参与规划,严格监管企业开发行为,制定行业规范,评估与监控旅游影响,对游客进行教育与沟通,培养负责任的旅游者,推行“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以粮代赈”等政策。

2.资源与环境管理

资源与环境的多样性是游客体验的必要条件,也是新鲜感的基础。没有了生态多样性,自然就不能给游客带来新鲜感,必须在满足经济、社会和审美需要的同时,保证文化统一、基本的生态进程、生物多样性和生命支持系统,对文物保护采取“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指导方针,以及因地制宜,采用分区、容量控制、轮休等方法保证资源与与环境的可持续利用,防止“吃祖宗饭、造子孙孽”的恶性开发。

3.社区参与和旅游扶贫

社区是塑造游客体验的重要道具,社区参与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社区居民对景区开发的影响感受最深;二是社区居民本身是构成游客体验中“友好气氛”的必要成分。促进社区发展实质上是保护了文化的多样性,社区为游客的新鲜感以及亲切感提供必要的基础。景区开发要带动社区发展,增加地方就业、社会收入与人民生活水平。在老少边贫地区,旅游扶贫是中国特色的景区开发的必要使命。

四、管理手段的创新

管理思想创新直接体现的管理手段的创新上。今后旅游景区之间的竞争是一种核心能力的竞争,是一种非价格的竞争,是一种差异化的竞争。在旅游景区和管理手段上,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中,景区管理者必须敏锐地抓住景区竞争的核心竞争力,找到自己的独特优势,建立起自己景区的市场号召力。

1.景区游客忠诚度管理

游客忠诚的概念包括两个层面的涵义:首先,游客忠-戚是一个心理学的范畴,它代表了游客对某一产品或服务的高强度的心理依恋,包含着对这一产品或服务性能、品质等的信任,以及在需要该类产品或服务时,首选购买该产品或服务的责任;其次,是在这一心理指导下的购买该产品或服务的行动和对该产品或服务的宣传推介。

(1)对于游客忠诚度的认识误区

首先,认为游客普遍出游的初衷是追求新异,对旅游景区重复消费可能性小,因而不存在游客普遍忠诚。其次,认为忠诚度比较重要,但培养游客忠诚度是为了景区利益最大化,而忠诚的游客就是反复来的游客,就是掏钱多的游客,所以盲目选择增设景点设置和消费点,以期带动重复消费。

(2)提高景区游客忠诚度的意义

当今市场竞争的性质已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对于许多企业来说,重要的问题并不是统计意义上的市场占有率,而是拥有多少忠诚的顾客,即企业竞争的目标由追求市场份额的数量。顾客忠诚的数量决定了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也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2.旅游景区品牌管理

旅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旅游产品的生命周期越来越短,迫使旅游景区重新审视自己的旅游产品。美国的迪斯尼乐园长盛不衰,并且能在世界各地建立自己的连锁式迪斯尼帝国,这就是品牌的魅力所在。品牌管理就是从品牌定位到品牌增值的全部活动过程。

(1)景区品牌管理的意义

品牌管理是通过识别功能,以品牌作为沟通代码,承诺和保证产品的质量、价值、用途、信誉,自始至终确保其价值功能,能为消费者提供认为值得购买的功能利益及其附加价值产品。

第7篇

关键词 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旅游景区(点)规制

中图分类号 F062.6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2-2104(2011)01-0148-07 [WTHZ]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1.01.025[FK)][FK)]

以原生的、自然赋存的或历史遗存的景观(自然或人文――自然复合体景观)为载体,向大众旅游者提供的旅游观光对象物为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是旅游业三大支柱产业的重要构成部分。毋庸置疑,政府规制对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发展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国外学者们对公共资源依托型景区(点)政府规制问题的研究主要从公共选择、利益主体与公共政策三个角度展开,公共选择学派强调政府管制的必要性;利益主体学派强调私营制度下的管理者、经营者以及社区居民的有效参与;公共政策学派强调政府利用公共政策实施调控的重要性。国内学者对于公共资源依托型景区(点)政府规制研究的视角各有不同,主要从管理体制、经营模式、所有权与经营权关系、相关法制建设等领域展开研究。研究结论差异较大,例如加强规制派与放松规制派,“产权流转派”与“国家公园派”对于政府在公共资源依托型景区(点)发展中的作用持相互冲突的观点[1]。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景区(点)政府规制问题的理论研究一直与中国不同阶段的景区(点)发展的实践紧密联系着。初期,针对资源破坏严重现象,研究集中于资源保护以及可持续发展方面;随着旅游经济效益日益被人们所重视,研究集中于景区有效开发、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以及经营权转让上;其后,由于景区开发管理上不断涌现出各类问题,研究集中于在开发中实现有效保护上;近期,由于入世背景下民营经济的日益兴起,景区开发与保护,景区经营中效率与公平之间的矛盾不断凸显,研究主要集中于综合治理,有效完善经营权转让制度之上[1],近五年来,中国旅游景区(点)领域的研究主要围绕旅游景区经营权转让、门票价格制定以及资源保护领域展开[2-16],以上研究脉络显示:中国公共资源依托景区(点)在国民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公共使命是构成对其轨制的重要限制因素之一。改革开放经过三十年的推进之后,经济社会的转型已经进入了新的阶段,在实现由生存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转型的背景之下[17],对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领域的政府规制问题进行更为宏观、实证的系统分析与研究,显得尤为必要。

1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的变迁历程经济社会转轨的进程中,根据中国政府在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发展中规制的内容重点,其规制可分为三个阶段:加强资源保护的规制建立阶段;完善资源保护的规制强化阶段;促进资源保护与开发协调发展的规制完善阶段。

1.1 加强资源保护的规制建立阶段(1978-1984年)

1978年之前,中国主要通过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公布重点保护动物名单、设立自然保护区等形式加强对于自然资源的保护。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入境旅游不断发展,在旅游业不断发展背景之下, 1978年开始,我国逐步建立起以资源保护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政府规制。

1.1.1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的主要内容(1978-1984年)

(1)建立了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1978年,国家建委提出建立全国风景名胜区体系,实行国家、省、县(市)分级管理。1979年国务院规定建设部门(当时的国家城建总局)归口管理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2)完善了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相关管理制度。首先,完善了相关的资源保护法律法规:例如,1978年10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区划和科学考察工作的通知》等。其次,积极融入资源保护的国际体系:例如,1981年9月,国务院批转林业部等8个部门《关于加强鸟类保护、执行中日候鸟保护协议的请示》等。再次,强化了对风景名胜资源进行调查的观念:例如,1981年,国务院批转《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的报告》,要求各地对风景名胜资源进行调查评价。最后,针对资源破坏现象进行了针对性规制:例如国务院在1983和1984年5次发文要求解决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庐山风景名胜区和骊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管理问题。

王 红: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的变迁研究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1年 第1期1.1.2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的绩效(1978-1984年)

通过此阶段的政府规制,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资源保护工作日益步入正轨。

1982年,国务院公布了中国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44处,将风景名胜区宝贵的自然与文化资源以政府的名义予以确定,并严加保护,使风景名胜与文物古迹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利用步入了正轨。

1983年,在国务院多次发文要求解决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庐山风景名胜区和骊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管理问题之后,各地均积极采取措施封闭风景名胜区内的开山采石场、清理墓葬、拆除违章建筑,退川还湖、退耕还林,有效促进了公共资源依托型景区(点)的旅游资源保护。

然而,此阶段的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资源保护工作受到政府投入资金不足的限制。

1.2 完善资源保护的规制强化阶段(1985-1998年)

经过一段时期的发展,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开发力度不断加大,国家对于景区(点)的管理体制逐渐建立起来,对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资源的保护工作也不断加强。

1.2.1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的内容(1985-1998年)

(1)建立了旅游景区(点)的三级管理制度。1985年6月7日,国务院了《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国家、省、市县分别负责各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批以及总体规划的审批,形成对风景名胜区的三级管理制度。

(2)通过相关保护性法规、文件的完善,强化了对资源保护的规制。首先,出台了相关的保护性法规、文件。例如,1987年5月出台了《中国自然保护纲要》等;其次,积极加入相关的国际组织,提高对资源保护的水平。例如,1985年,中国加入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成为《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缔约国等。

1.2.2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的绩效(1985-1998年)

(1)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水平得以提升。通过融入国际遗产保护体系,提升了对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水平。1985年,中国成为《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缔约国,为我国在资源保护观念意识、科学方法等方面提供了先进的指导;同时至1998年,我国共有世界遗产21处,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中国风景名胜区在国际上的地位。

(2)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资源保护效果受限。首先,已有的法律法规可操作性比较弱,不能完全有效地保护旅游资源。一方面,当时的法律法规行政意义较弱,一些法规文件中的规定并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和明确的处罚标准,实践中的可操作性比较弱;另一方面,这一时期的资源保护还主要局限于自然资源领域,对非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还相对缺乏。其次,财政投入不足,旅游景区(点)资源保护缺乏必要的保护经费。建设部每年拨给每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经费不到10万元,而一些较大的遗产旅游地每年仅职工工资一项就需要1 000万元以上。财政投入的不足使景区的基础设施不足,生态环境恶化;最为关键的是,遗产地、保护区等将“利润最大化”作为最重要的目标,造成景区的过度开发。

(3)管理权力分散,制约了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发展。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资源根据其资源属性的差异属于不同的主管部门。在旅游业的不断发展中,随着景区经济价值的凸显,各行业主管部门出于利益考虑,制定与旅游相关的发展政策,设置与旅游相关的机构,形成分散的利益群体,例如,各部门负责的行政审批环节中具有自己的行政许可权,这些部门在管理中缺乏站在旅游业发展角度的统一思考和制度安排,在管理中容易出现冲突,彼此之间缺乏衔接,限制了景区(点)的发展。

1.3 促进保护与开发协调发展的规制完善阶段(1999年至今)1998年,旅游业被中央确定为我国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旅游景区(点)作为经济资源的商业价值不断凸显,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开发力度不断加大的同时,开发与保护之间的矛盾也不断凸显,政府对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资源的规制主要围绕保护与开发的协调发展而展开。

1.3.1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的内容(1999年至今)

(1)建立旅游景区(点)的等级管理制度。1999年9月,国家旅游局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办法》,2003年5月,《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正式代替了1999年实施的景区等级评定标准,将景区(点)分为五个等级。标准从旅游交通、游览设施和服务、旅游安全、景区卫生、邮电服务、景区购物、景区经营管理、景区资源与环境保护、景区资源吸引力、景区市场吸引力、景区国内外游客年接待规模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规定。

(2)建立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认定批准制度。2000年11月,国际旅游局《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定暂行办法》,2005年7月,《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将旅游规划单位的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从技术力量、规划资金、规划资历三方面进行了相关规定,并增加了撤销和降低资质等级的规定。

(3)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旅游景区(点)的发展进行引导。2002年10月,国家旅游局了《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检查标准(试行)》。标准对农业旅游和工业旅游从接待人数和经济效益、社会与生态环境效益、旅游产品、设施、管理、经营、安全、周边环境、可进入性与发展后劲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引导。2003年8月26日,国土资源部与国家旅游局共同了《关于加强旅游区(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对旅游景区(点)在发展中的安全意识进行了必要的引导。

(4)对景区门票价格进行管理。2007年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门票价格应充分体现公益性,不能片面强调经济利益,更不能以门票收入补贴游览参观点以外的其他支出;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门票应该确定合理的门票价格调整期限和调整幅度,通过此规范,加强了对于景区门票价格的管理。

1.3.2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的绩效(1999年至今)

(1)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实践中,涌现出成功的案例。为适应旅游业发展的需求,发挥旅游资源的优势,各地积极探索新的治理模式,逐渐形成旅游景区整体租赁经营、股份制企业经营、上市公司经营、整合开发经营以及网络复合治理等五种模式[2]。这五种模式均是对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资源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探索。

在这些模式创新的探索中,涌现出许多开发与保护,社会与环境效益兼顾的成功案例。例如,在碧峰峡景区的官方网络主页上,我们获取了如下信息:1998年,民营企业――万贯集团租赁经营雅安市碧峰峡景区,2000年实现利税500多万元,使下里乡一跃成为小康乡,人均纯收入增加1 086元 ;与此同时,万贯集团在规划中,做到了主要接待设施建在核心景区之外,排污物排放在景区之外,农民搬迁到景区之外;在经营中,定期付给农民10多万元的林木保护费,一次性花费350万元“买”下466.67 hm2国有林,用以进行科学保护,并投入40多万元设立了专门的保林站。这些数据说明该景区在民营化的经营中,较好实现了合理保护基础之上的有效开发。

(2)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经营更加规范化。首先,旅游规划单位的资质管理提升了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规划的水平。政府对于规划的主体资格进行的实时监管有利于旅游景区(点)规划水平的提升;同时,由于实行的是动态评定,规划主体的自我约束动机增强,也有利于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规划水平的提升。其次,相关的价格管理促进了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社会效益的发挥。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资源所有者是全体公民,在经营中必须实现经济与社会效益的统一,不应凭借其资源的垄断性,任意抬高门票价格,在国家对于部分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实施了价格管理之后,有效维持了景区(点)价格的稳定,较好地做到了景区(点)经营中经济与社会价值的统一。

(3)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规制中,依然存在许多待解决的问题。首先,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实践中,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缺乏法律依据,操作中也存在着国有资产流失、资源环境破坏等问题。例如,2000年发生的“水洗三孔”事件。虽然事后相关政府部门以及责任人依法得到了处罚,但对世界文化遗产已经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坏。各界人士纷纷用事实质疑着文物资源景区(点)经营权与管理权分离的可操作性。

其次,在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价格制定中,依然存在着门票价格过高,涨价随意等问题。例如,相关景区点的主页资料显示:2007年,庐山门票从4月1日起从135元涨到180元;曲阜孔庙门票从原来的50元调整为90元,孔府门票由30元调整为60元,孔林门票由20元调整为40元;莫高窟和鸣沙山月牙泉两个景点的门票从180元涨到280元。这些景区(点)价格的上涨,引起消费者的极大不满,政府出台的相关价格调整限制也难以有效限制景区(点)门票的上涨,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公益性为国民所质疑。

再次,对政府权力缺乏相应的法律进行规范,可能导致政府寻租行为,例如,国有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规划项目承包中,政府的招标过程、规划项目的实际水平等均缺乏第三方的依法监管,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导致各级政府部门的寻租行为。

最后,在旅游业的发展中,政府如何通过对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宏观规制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水平依然有待进一步提高。

2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变迁的特征2.1 规制的内容重点从注重保护向促进开发变迁

从前文对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变迁历程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在第一阶段以注重保护为主,第二阶段注重保护与合理开发并重,第三阶段关注的重点转向合理开发。具体情况见表1。

在第一阶段,政府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入国际体系促进对资源的保护,通过建立管理体系促进对资源的开发,但当时对风景名胜区进行归口管理的建设部门不仅有建设职能,也包括维护职能,在旅游经济效益尚未凸显时期,其关注的重点依然是依托一定的机构与经费进行资源的保护,工作的重点集中于保护;第二阶段,政府继续注重资源的保护,但三级管理制度主要是对国家、省、市县在景区审批以及规划中权限的明确界定,规制的重点转向对有效开发的管理;第三阶段,政府通过出台标准对景区点接待条件、服务质量、顾客满意度等提出了要求,以促进开发的可持续性,同时,资源的有效保护已成为有效开发的前提与基础,在各类标准中都予以了考量,这一阶段的规制重点在于有效引导资源的合理开发,此时,资源保护已成为合理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前提。由此可见,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景区(点)政府规制的重点呈现出从注重保护到注重合理开发的变迁特征。此外,我国开始重视对公共资源依托型景区(点)的门票价格进行规制,在规制中开始注重公共资源的公益价值。

表1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各阶段政府规制的内容重点

Tab.1 the content emphasis of china government regulation

on the tourism sceneries(spot) which are based of public resources in different stages时期

Stage注重保护

Stress on protection促进开发

Promote development第一阶段(1978-1984)1完善资源保护法律法规

2积极融入资源保护的国际体系1建立旅游景区(点)管理体系,实行国际、省、县(市)分级管理第二阶段(1985-1998)1完善资源保护性法规

2积极加入资源保护的国际组织

3对破坏旅游景区(点)资源的行为进行查处 1公布《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实施旅游风景区(点)的三级管理制度

第三阶段

(1999至今)1公布《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对旅游景区(点)实施等级管理制度

2对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实施资质等级认定批准制度

3建立行业标准(颁布《农业旅游示范点、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检查标准(试行)

4进行门票价格管理

2.2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的绩效受到政府管理体制的制约2.2.1 政府管理体制横纵矛盾的制约

根据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资源禀赋的性质,其横向管理主体可能涉及林业、文物、宗教等相关部门,这些部门仅仅以各自部门的相关工作为重点对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进行规制,缺乏适应旅游业发展的综合协调规制;同时,这种规制往往是以各自部门利益为关注重点的,实践中往往导致部门利益冲突,制约了相关旅游景区(点)的有效开发。

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管理机构纵向上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地方级三个层次,这些机构的性质、职能、管理活动内容大体相同,但级别不同,在工作重点和管辖范围上存在差异。实践中,各级管理机构接受同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同级党委和政府对干部有考核、任免、人员编配权,财政预算决算权,业务领导权;上一级旅游管理部门具有业务指导权、政策法规监督权和工作协调权,实质是权力集中于地方政府,这样容易导致条块分割,上级有关旅游景区(点)的全局性管理职能和权力将难以落实,制约了旅游景区(点)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

2.2.2 政府规制主客体之间关系的制约

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多为国家所有,相关主管部门直接调用着旅游景区(点)的人、财、物等,干预企业的经营与管理,政企不分的主客体关系,导致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资源保护难以落实,资源开发水平受限。在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规制变迁中,出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成功案例,例如前文所述的四川雅安风景区。然而,由于相关的法律规定依然是空白,这种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创新时受到质疑,实施时存在被保护的隐患,使得各种创新模式(主要为前文所示的五种模式)的发展受限,制约了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绩效的提升。

3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变迁的规律3.1 规制变迁的动因是资源经济价值的日益凸显

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释放了我国海外旅游者的需求潜力;改革的不断深入,增加了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与闲暇时间,释放出我国国内旅游需求的潜力。旅游市场的蓬勃发展形成了对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巨大需求,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资源的经济价值不断凸显。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的迟福林教授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过程按照消费结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划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生存型、发展型与参与型阶段。改革开放的前30年,我国社会处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目标的发展阶段,改革的重点在于释放经济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在此背景之下,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资源的经济价值凸现促动着我国政府规制的变迁:首先明确了对于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资源,应采取开发与保护并重的方式,肯定了开发对于保护的促进作用;其次针对开发中的体制限制问题,各地通过治理方式的创新,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有效分离,从而促进资源的有效开发;最后,针对旅游景区(点)市场中出现的问题,出台了相关的“A”级评定标准,以规范景区(点)市场的开发与经营。这一规制变迁过程中,规制的内容以及规制的重点变迁都是围绕发挥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资源经济价值而展开的。这一规制变迁进程中,中央政府主导实施的倡导“合理开发”的政策、“A”级评定制度是对景区(点)经济效益有效发挥的引导;地方政府主导实施的所有权制度方面的创新是对景区(点)经济效益发挥的实际支持,均是源于对于资源经济价值的追求。

3.2 政府规制变迁的瓶颈是资源“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合法分离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市场中存在外部性,需要政府在专业、科学的分析基础之上,对资源、环境保护进行管制,使相关企业及消费者对其破坏性的负外部性承担成本,以有效促进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及环境的有效保护;同时需要政府鼓励与引导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经营,促进其带动旅游业以及其他经济产业发展的正外部。政府作为所有权行使者,应当以促进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为目的;企业作为经营权行使者,应当以满足市场需求促进景区(点)实现经营的经济与社会效益为目的。然而,在我国转轨进程中,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关系不清晰,或多或少存在着政企不分的问题,这样必然形成旅游景区(点)过度开发、无序开发、低效率开发、破坏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市场问题;当实践中出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创新时,这些创新模式的发展也时刻受到两权分离质疑的威胁。

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具体情况见表2。

表2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公共产品属性

Tab.2 the property of the public good of china tourism

sceneries(spot) which are based on public resources项目Item收费Charge免费Free of charge拥挤时段竞争性、排他性

(私人物品)竞争性、非排他性

(准公共产品)非拥挤时段非竞争性、排他性

(准公共产品)非竞争性、非排他性

(纯公共产品)

若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为免费经营,没有明确的所有权者,可能出现经营过程中的“公地悲剧”,游客超过景区(点)的最佳容量。转轨进程中,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资源往往涉及多个部门,所有权的执行主体不明确,这些部门在保护资源方面往往互相推诿,最后导致资源破坏。

收费经营的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主要依托是自然与人文旅游资源,这些资源的不可复制性使其在经营中处于垄断地位。经营者可能依托垄断性谋取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需要政府对其微观经营进行规制。然而,转轨进程中,此类景区(点)的所有者与经营者为同一主体,均为政府,这样形成自我监督,规制效果受限。

4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变迁的趋势4.1 更加关注景区(点)资源的社会价值

经过30年的转型改革,我国社会发展已开始步入发展型社会。在发展型社会,人的发展权问题成为关键,需要努力实现人自身的公平与全面发展。发展型社会背景之下,全社会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与公共产品短缺之间的矛盾突出,政府规制应关注人的发展权的满足程度,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政府规制必须重视如何使得更多公民在旅游景区(点)发展中受益;发展型社会背景之下,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政府规制必须重视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与资源环境约束之间的矛盾,促进可持续发展模式的形成。

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政府规制在发展型社会应更加关注景区(点)资源的社会价值,强化其公益性,逐步实现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有序控制的免费经营。这样一方面从游览费用上降低了居民参观游览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成本,在旅游业发展中,为公民提供了更多的公共产品,使居民拥有了更好享用公共资源的机会,有利于我国公民的个人发展;另一方面,旅游景区(点)的免费经营将减少旅游消费者的门票支出,减少异地性旅游活动的支出,促进旅游市场的发展,同时,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门票支出的减少将带来其他相关消费增加的可能,从而拉动旅游业的发展。这样的发展模式更加注重旅游过程中以“服务创新提供价值”为基础的发展,超越了浅层次直接利用自然、人文资源的发展阶段,更有利于以旅游业为龙头的服务业的发展,有利于推动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在杭州西湖实施的免费政策便是实践中已出现的成功案例。

4.2 法律上界定资源所有权与经营权之间的关系

以我国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要求所有的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各种保护与运营费用都由国家财政支持在现阶段依然是不符合实际情况、难以实施的,发展中必须注重开发与保护的统一,促进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可持续发展。

正如前文所述,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的实践中,已经涌现出各种创新治理模式,这些模式的核心均是实现景区(点)经营权与所有权之间的分离。这些模式虽然已经在实施,但依然缺乏国家的法律依据,这将为这些模式的发展带去经营的政策风险。此外,在这些模式的发展中,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欠缺,也容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资源保护监管缺位等问题,使这些模式的可持续发展受到限制,必须及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于所有者与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进行明确的界定,为这些创新模式提供法律规范,促进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的统一。

同时,实现了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所有权与经营权的清晰界定,各职能部门与各级景区管理机构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也将予以明确,特别是可以借助经营权的明确推进各景区(点)规制中条块分割现象的解决。

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景区(点)政府规制变迁的历程显示,政府对这一景区(点)的规制是在转轨背景下,结合经济发展需要而进行的。但由于政府转型自身的限制,出现了政府出于地方或部门利益直接进行景区(点)经营以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这些行为影响了政府规制绩效。随着转轨进程的推进以及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变化,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景区(点)政府规制应明确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界限,以弥补行业发展中市场失灵以及推进市场化为主要目的,促进政企、政事的分离,推动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编辑:田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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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Changes of Government Regulation on Publicresource based Tourism Resorts of China

WANG Hong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School, Dongbei University, Shenyang Liaoning 110004, China)

第8篇

关键词:旅游景区行政管理管理模式

旅游景区行政管理是旅游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它直接关系到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共行政管理和旅游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观点,旅游景区行政管理可以初步理解为: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人民政府,通过其授权的相关旅游职能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方针、遵循旅游景区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特点,对本国、本地区的旅游景区进行总体管理和综合调控的过程。简言之,就是旅游行政部门对旅游景区的总体管理。

张听竹对风景名胜区的政府规制研究中指出,应取消地方政府对公共资源类景区的直接管理,使旅游景区变成一个小级别的行政单位,把资源保护的职能内生化,将旅游景区的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收费权一体化,而刘秉升却认为旅游景区作为旅游经营单位,从事企业化经营,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应加强管理的力度,尤其是法制管理、规划管理及技术管理。张凌云认为当前我国旅游景区实行行政事业性管理必须采取市场化的经营方式,推行企业化管理。张吉林在研究我国西部旅游景区管理模式时认为采用特许经营权委托的方式可能更有利于政府和企业目标的实现。

旅游景区资源特征分析

(一)景区资源垄断性特征

旅游景区位置的独特性、资源特点的唯一性、景区资产的不可分割性、游客观光体验的差异性,决定了景区的不可替代性和自然垄断性。这种自然垄断性意味着对景区经营者收费必须实施经济管制,否则,景区经营者可能滥用其垄断地位,为获取垄断利润而制定较高价格,从而损害公众利益的实现。

(二)景区资源公共物品特征

经济学研究表明,公共物品在不具有排它性的同时,根据其有无竞争性又可分为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就是具有“拥挤性”,即公有资源消费者的数目从零增加到某一个可能大的正数,即拥挤点时,公有资源消费就显得十分拥挤。在没有超过拥挤点的范围内,可以增加额外的消费而不会产生竞争,即每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当超过拥挤点之后,增加更多的消费者将减少所有消费者的效用,增加额外消费者的边际成本趋于无穷大。按照以上理论,风景名胜资源无疑属于准公共物品。

(三)景区资源外部性特征

景区资源外部性表现为旅游者的消费不仅可以给景区带来收益,而且景区所在地居民也都能从中获利。因为旅游产品不仅可以给游客带来休闲和娱乐,提高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而且带动了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当地的知名度,增加了就业机会与隐性收入,从而提高了当地的整体社会福利,旅游地整体形象的推广能大大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会使旅游目的地的企业从形象推广中获得收益。

(四)景区资源信息不对称性

信息不对称性是指经济效益的双方对商品价格与质量的有关信息了解程度不一致。在选择出行旅游时,旅游目的地对旅游者来说是一个陌生的对象,旅游者在获得关于产品的信息方面处于劣势,旅游产品的提供者与需求者显然在信息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会导致市场竞争秩序的紊乱,甚至会出现“劣品驱逐良品”的现象。景区资源只有通过政府正确信息的才能实现资源合理利用及社会公平。

基于委托理论的旅游景区行政管理模式

(一)委托理论概述

委托理论是过去30多年里契约理论最重要的发展之一。它是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一些经济学家通过深入研究企业内部信息不对称和激励问题发展起来的。委托理论的中心任务是研究在利益相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委托人如何设计最优契约激励人。委托关系也广泛地存在于旅游业中,但是在旅游业中的研究和应用却几乎空白。

委托关系是随着生产力大发展和规模化大生产的出现而产生的。其原因一方面是生产力发展使得分工进一步细化,权利的所有者由于知识、能力和精力的原因不能行使所有的权利了;另一方面专业化分工产生了一大批具有专业知识的人,他们有精力、有能力行使好被委托的权利。实际上不管是经济领域还是社会领域都普遍存在委托关系。为了使人的行为符合委托人的效用函数,委托人一方面对其人进行激励;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经理人市场”的监督作用。

(二)委托管理模式

如果说公共型景区资源特征是旅游行政管理委托模式的必要性,那么旅游景区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则有权利根据自己的实际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依据委托理论,旅游景区资源行政管理过程中就产生了一系列的委托关系(三)景区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

景区景点多头管理是我国目前旅游景区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大顽疾,而其中最令人关注的就是旅游景区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问题。因此,政府作为国家的最高管理者应该继续推行产权制度改革,不仅要实现政企分开,把一部分职能转让给有能力、有责任的企业和承包商,从宏观上给予企业一定的指导;而且政府应根据景区资源隶属不同的行政管理主体的现状,基于委托理论,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该作为国家旅游资源归口管理的唯一法人,集中行使景区的行政管理权,原有归口部门对其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委托管理。这样一来,旅游管理部门就有了明确的权限和职能,企业有了明确的责任,激发了企业的积极性和热情。

(四)改善景区投资环境以扩宽资金来源

虽然近年来地方政府越来越重视旅游业的发展,相继投入了大量资金,但是单靠政府单方面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致使许多景区景点的开发项目得不到资金支持。因此,积极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和引导投资成为摆在地方旅游管理部门眼前的迫切问题。首先,要积极促成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由于中国旅游企业以中小型为主,因此个体私营经济在发展旅游业、完善旅游各个领域供给方面具有特殊意义。但是目前大多自有资本运作时,不能享受外资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此外,在费改税之后,部分收费项目模糊,因企业而定,在这种情况下旅游企业通常要承担比其他企业重的费用负担。部分地区的相关部门巧立名目,对景区内的企业乱摊派,这就需要旅游主管部门对乱收费现象予以制止,提高企业投资的积极性,增加企业投资的信心。其次,增大银行贷款力度。旅游管理机构应该本着发展旅游业的目的对旅游项目进行细化财务分析,做可行性研究和宣传,以赢得银行的信任和支持,努力增大银行的贷款规模;再次,采用景区资源归口管理单位、企业和当地社区各出一部分资金的办法成立旅游发展专项基金,由旅游管理部门负责基金的具体运作,景区资源归口管理单位、企业和当地社区给予一定的监督以保证资金的实际用途。

(五)注重交叉地带景区的开发与管理

目前,处在交叉地带的许多景区景点,由于在行政划分上同时属于多个地区管理,导致出现了实际上的无人管理,或只从自己受益的角度规划与开发,注重局部利益,没有形成大旅游的观念。鉴于全国都存在许多处在交叉地带的旅游资源,建议在这些区域打破行政界限成立高于行政划分之上的专门的旅游发展组织,负责交叉地带旅游资源的规划与开发,地方不再对其进行直接管理,而是托管形式。该组织直属上一级旅游局并对其负责,但在景区的规划与开发过程中地方各级相关部门要给予一定的配合和支持,争取发挥特有资源的优势,实现帕累托最优的共赢局面。

(六)加强景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虽然目前旅游从业人员日渐增多,但其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水平层次不齐。根据《中国旅游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首先制订旅游人才建设整体规划。其次,从委托理论出发,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指定地点的集中培训,提升区域整体服务质量。此外,加强对旅游教育的管理,包括控制和调整旅游教育整体结构;强化旅游人才素质教育;加强旅游学科和课程建设等。

参考文献:

1.高鸿业.西方经济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第9篇

Abstract: Based on the research and construction of the tourism interpretation and identification system on present stage in our country are relatively weak,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research situation of the interpretation and identification system of scenic spots in domestic and foreign. Take the Nanwutai religious and cultural tourism scenic area as the research object, through field investigation and survey analysis, the status and its existing problems of the interpretation and identification system of the Nanwutai scenic area are described in the article. Putting forward the design concept and system scheme of the interpretation and identification system of the scenic spots, in order to contribute to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religious culture and eco-tourism of Nanwutai scenic.

关键词: 旅游景区;解说标识系统;设计原则;南五台

Key words: tourism scenic area;interpretation and identification system;design principles;Nanwutai

中图分类号:TP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32-0286-04

0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逐步提高,尤其是“黄金周”假期制度的实施,人们的休闲时间越来越多,促使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我国各地的旅游开发和景区建设实践中,对旅游景区的解说标识系统建设较为薄弱,导致旅游者在游览活动中对景点方位、游览线路的选择、景点内涵等茫然无措,特别是在缺失景区导游人员陪同讲解情况下,旅游者享受不到满意的游览体验核对旅游景观景物的理解,直接影响旅游者的旅游活动质量。因此,构建完善的旅游景区解说标识系统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从而引起国内外业界人士和专家学者的关注。

国外旅游景区解说标识研究起步较早,研究领域包括解说历史、解说概念、目的与功能、系统构成、解说媒介、理论与方法研究等,并且深入到解说系统的微观部分[1]。国内旅游解说系统研究是近十余年来的“热点”。如吴必虎以北京为例,将解说系统分为向导式解说和自导式解说两种不同类型,并强调自导式解说为最重要的解说形式[2];陶伟等引入国外成熟理论与方法来充实国内旅游解说系统研究,并指出我国旅游解说研究发展的前景[3];唐鸣镝将解说系统划分为认识对象(信息源)、使用者(接受者)、旅游解说(沟通媒介)三个基本构成要素,试图建立一个以人为中心、人景沟通、功能互补、开放型的景区旅游解说系统[4];罗芬等以旅游解说系统的三要素(解说资源、解说受众与解说技术)结合主旨式解说方式,提出了旅游解说规划“七步法”。解决了旅游解说产品从理念到现实操作层面的问题[5];王维正等对解说牌的功能、选址、制作材料、大小和高度设计、文字配置、图示、颜色作了比较系统的探讨[6]。庞丽等提出了基于隐的旅游景区标识系统的设计原则及手法[7];厉新建从经济学的消费技术对旅游体验的影响,分析论述了景区解说系统的必要性[8];李健提出了导向标识系统的3种导航模式:步骤导航、追踪导航和树状导航[9];朱璇从梳理环境解说和游客教育领域的研究脉络和内容角度,指出该研究领域的薄弱环节,期望为提升该领域的理论与实践水平提供借鉴和参考[10];江宁等从游客视角了解对生态旅游的涉入程度,并配合游客人口学属性,统计分析游客对解说服务的满意度,以此制订出有效的解说服务策略,提升生态旅游景区解说系统的满意度[11]。部分作者还探究符合景区自身属性的解说标识系统。如张静提出生态旅游解说系统的节点、路径规划[12];董红梅提出来山岳型风景区解说标牌系统管理要素[13];何喜刚等构建了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沿线景区解说系统的目标和体系[14];周可华等利用“双筛法”构建了漂流旅游解说系统[15];王茹等对我国滨海旅游区标识系统进行了设计[16];吴希冰等提出国家自然保护区内旅游标识牌体系的构建方案[17],等等。

上述有关景区解说标识系统的研究成果,为旅游景区解说标识系统的规划设计提供了理论依据和现实案例。应该指出,迄今有关宗教文化旅游景区解说标识系统的研究尚不多见。宗教文化类旅游地的特殊性及其深层内涵,使得该类型景区解说标识系统的规划设计具有其特殊内涵与个性特点。本研究拟就陕西省西安市南五台宗教文化旅游景区的解说标识系统研究和设计进行尝试性探讨。

1 南五台景区概况

南五台景区位于西安市城南约30公里处,最高海拔1688米,为秦岭终南山中段支脉,号称“终南神秀之区”,是我国著名的佛教圣地之一。因山上有观音(大台),文殊,清凉,灵应,舍身五个山峰(小台),故名“五台山”;又因它与关中盆地北侧耀州区的“北五台”山(药王山)遥遥相对,故名南五台。

南五台景区内旅游吸引物(表1)独具特色,突出表现为庙宇栉比、翠屏叠嶂、峭壁悬崖、林深树密。其自然风景颇佳,是秦岭北坡林木覆盖最为茂密的地区之一,植物种类多,名贵树种多,为终南山国家森林公园、秦岭终南山世界地质公园的一部分。从山下看五座山峰如笔架排列,一览无余,似乎近在咫尺,峰回路转。站在五座台上,西安城市鸟瞰和山前平原景色尽收眼底。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的“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描写长安城市布局的诗句便作于此。景区内文化内涵丰富,在有限的面积上保存的佛教寺庙多达十余处,佛教建筑集中、且密度较大,佛教文化氛围十分浓厚,可谓四大佛教名山之外的“佛教小名山”。南五台山现存众多禅修寺院,到访之士可以在此参禅悟道。不失为佛教信徒的朝拜之地与游客青睐的宗教文化旅游目的地。

2 旅游景区解说标识系统构成因子

构建旅游目的地完善的解说标识系统,旨在帮助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实现对新环境的感知和体验。有人将旅游景区标识系统界定为引导旅游者完成旅游活动(包括景点解说、路径指示、导游线路等)的各种信息的表达和标志的符号[18],或以为景区解说系统是运用某种媒体和表达方

式,帮助旅游者了解旅游景区相关事物和特点,并起到服务和教育的基本功能[19]。笔者认为:旅游景区解说标识系统是运用标识符号,借助图纸、标识牌等介体将特定的旅游信息,传播并到达旅游者,引导游客参与寻找游览目的地,帮助旅游者了解旅游景区的特质和特点,以达到对于游客的服务、教育和景区的管理功能。基于此,旅游景区解说标识系统,应该具有其特定的构成因子和功能从构建解说标识系统的角度出发,游客进入景区所需要的解说标识系统是建立在景区所提供给游客的景区产品(包括旅游景区吸引物、景区活动项目、景区管理和服务等)之上。一个完整的景区解说标识系统应该包括解说标识系统内容和解说标识外形两个方面的若干因子所构成(表2)。

3 南五台宗教文化景区解说标识系统设计

3.1 旅游景区解说标识系统设计的原则 旅游景区解说标识系统的设计,应在内容丰富合理的基础上,兼顾造型美观、醒目,并与景区相协调、符合国家标准。其设计应遵循人性化、系统化、规范化原的地方化等基本原则。

3.1.1 人性化原则 构建解说标识系统以满足游客需要、保证游客顺利完成旅游活动为目标。景区解说标识系统的设计不仅传达标识的科学功能与合理结构,同时赋予情感的、心理的、历史文化的、与景区特色和谐的内容,使解说标识系统给人以和谐、温馨之感,充分体现景区对游客的服务和关怀。如景区解说标识牌的大小以能让旅游者清晰察看为首要条件,一般适合旅游者阅读的最远距离为牌面宽度的2.6倍。

3.1.2 系统化原则 应对所设计标识内容进行功能分类,以构建功能完备、内容完整的解说标识体系。对统一类的解说标识从材质、大小、风格等方面进行统一的设计,就不同的标识要在内容和功能方面相互补充,是整个解说标识系统优质化,实用化。

3.1.3 规范化原则 解说标识的规范化主要包括位置规范化、游客能见度最大化、实现有序化摆放、与景区周围环境相协调。标识牌设置于景区交通线的节点等游客必经之地,便于察看。导游路线图应设置在显眼的位置,并能清楚地反映景点位置和游客所处位置等;内容表达具有科学性、准确性,中英文规范表述;突出景点、景观的特色,通俗易懂。给旅游者留下深刻印象,易于记忆。

3.1.4 地方化原则 景区解说标识系统设计,在追求规范标准的前提下,还要从景区的地方特色文化中吸取精华,体现地方特色,传播地方文化,构建创新性解说标识系统。如广西古东瀑布景区就地取材,在游客下山台阶上篆刻广西的各种方言。这种利用当地特有的石刻艺术,增加游览趣味性,传播当地文化的做法很值得借鉴和推广。

3.2 南五台景区现有解说标识系统存在的问题 南五台景区山地面积较大,通过对景区内若干主要景点构成的环形路线上的解说标识系统的考察和调查发现,景区现有标识系统主要包括景区景点的线路标识牌、线路图、景区农家乐接待指示牌等等,基本能够满足游客的游览线路和景区服务选择的需求。由于现阶段我国山岳型宗教文化旅游景区标识系统的研究和构建尚显薄弱,南五台宗教文化景区的的解说标识系统也存在不合理之处,具体表现如下:

3.2.1 景区主要吸引物缺乏解说标识 该景区最为主要的吸引物是观音(大台),文殊,清凉,灵应,舍身五个台、西林禅院、率兜台、紫竹林、圣寿寺,这些景点上只有简单的导引牌,缺失反映该地庙宇建于何时、供奉何方神圣及其历史价值的标识牌,以及景区最重要的安全解说标识。由于该景区属于山岳型景区,自然因素影响较大,易产生不可抗拒的破坏。譬如灵应台海拔较高,庙宇为多层结构,遇山顶风力较大时,屋顶的瓦块可能会直接脱落在游步道上,直接威胁游客安全。而景区对此潜在危险没有任何的安全提示标识牌。此外解说标识系统最基本的指引和告诫功能未能得到体现。

3.2.2 解说标识信息内容不充分,吸引物教育功能不足 景区内的指路标识仅限于表示方向及前方目标,缺少反映距前方目标距离及步行所需时间等信息。同时,南五台是秦岭终南山世界地质公园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丰富的地质遗迹。景区内仅有的几处地质解说标识只是简答的说明岩性,对于该类岩石形成环境和成因条件没有涉及。对地质遗迹的简单标识和解说,无法满足游客的求知欲。

3.2.3 标识牌放置地点不恰当,导向不明确 解说标识系统要导向明确,设置标识的目的是方便游客,能使游客在第一时间找到标识的位置。从山门(五台乡刘村竹谷)到五台山主峰圆光寺约12.5公里,景区在山门口处设有1处景区游览图,在兴隆寺遗址附近有2处景区景点的简单线路引导图。而从山门到主景区的线路上没有任何标识指引游览线路。在景区主要游览区(距离兴隆寺遗址数公里台阶山路)的五座台的游览路线上缺失标识导引图。大多数游客是茫然的走到哪里、算哪里,未能体现景区应有的解说标识的引导作用。况且,路标牌导向不明确,设置欠合理。如在“文殊台”的导引牌,貌似树立在门口,游客顺路而上却并非文殊台,大大降低了旅游兴致。同时。文殊台前的分叉路口也未设置标识牌,给游客导向不明确。

3.2.4 解说标识系统混乱,缺乏统一设计和管理 一般景区的解说标识系统应统一管理和设计,避免给游客带来不必要的误解和混乱。而南五台景区解说标识的实物在形式上五花八门。如在独松阁景点是将吸引物解说内容篆刻于人造的岩壁上,意在说明该处景点的历史原貌;而关于紫竹林寺庙的解说却是用毛笔所书的紫竹林简介。更多的景点甚至没有解说标识。并且景区管理部门对内现有的解说标识缺乏管理,新旧标识牌同时置放在景区内,显得混乱不堪。

3.3 南五台景区解说标识系统设计内容 笔者遵循景区解说标识系统规划设计的思路,从南五台景区节点选择、主要吸引物和景区交通设施解说标识等方面进行该景区解说标识系统的设计。

3.3.1 景区解说标识系统节点设计 景区节点是游客相对集中的地方,也是体现解说标识系统功能之处。旅游景区解说标识系统的设计,首先要确定景区节点。根据南五台山景区现有游览道路、游客主要游览景点及主要集散地,确定南五台山景区的主要节点(图1):①景区入口(山门)。该处其服务设施齐全,旅游者滞留时间较长,是最重要的游客集散节点;②圣寿寺景点。位处上山线路的叉口,游客在此分流;③独松阁停车场。其服务设施齐全,是游客会集停留、准备上山的节点;④兴隆寺遗址。属于通达南五台顶峰——观音台和至灵应台、清凉台、文殊台游览路线的分岔口;⑤观音台(大台)。是为南五台景区主峰,是游客最为集中的主要节点。次要节点包含景区的其它主要吸引物(景点)和非节点(原始森林等区域)。

3.3.2 景区吸引物解说标识设计 景区吸引物解说标识包括景点和设施导引图,景区与景观(点)名称或介绍等标识两大方面。景点和设施导引图标示游客所要到达目的景点的名称、方向,从所在地到目的物的距离、游客所处的位置,有时标有到达的方式和途径、所需时间等。南五台景区地形结构复杂,其景点和设施导引图的设计,应将南五台景区视作独立完整的引导系统,贯穿整个景区,串联其他解说标识类型,构成整个景区解说标识系统的空间概念。

通过实地考察,对应旅游者的移动路线构建景点和设施导引图,解说标识牌应放置在景区主要节点。通过旅游者在景区游步道的移动中连续发挥系统的导引作用。

南五台山景区与景观(点)名称或介绍标识,主要设置于景区内重要的旅游吸引物。包括其名称、建造时间、构成、游览价值等内容。此部分要重点突出景区的佛教寺庙的解说,向游客传播宗教文化内涵。景区与景观名称或介绍标识主要布置在景区的次要节点之上,介绍景物前、中或最佳观赏地点处。

3.3.3 景区交通设施解说标识设计 该系统的设计包括:一方面是在景区所依托的交通线路两侧设置明晰的导示标识及英汉双解说明,除规范的公众信息说明外,其他如路途中提醒忠告、交叉路口的指路牌示等标识物,应从游客的需要出发加以设置;另一方面是在景区内部为游客设计在最佳时间内的最佳游览路径。还需在西安绕城高速曲江口进包茂高速(西柞段)太乙宫口和从子午大道至秦岭环山旅游路口的环山旅游线路上设计景区外部交通导视牌。

3.3.4 景区接待设施解说标识 该设计系统包括游客来南五台景区入住和到访的各类宾馆、饭店餐饮设施、旅游购物等场所。应采用统一规范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并对设施的使用方法、位置、预定方式等加以说明,以方便游客找到接待设施为出发点。主要设计内容有:通用的图形符号,方向指示,文字说明。设置在景区主要节点上,发挥其服务作用。

3.3.5 旅游景区公益设施解说标识 该部分设计包括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标识、公共厕所标识、一般便民设施标识(医务室、派出所、银行)、针对特殊旅游群体的解说标识等。主要是一些国家规定的图形(如严禁烟火等)和必要的文字说明(如佛堂内不宜拍照等)。除此之外,部分图标需要中英文对照加以说明。放置在景区的主要节点,方便游客使用。

3.3.6 景区管理的解说标识 该系统设计包括景区环境管理解说标识(如:美丽的心灵需要塑造,优美的环境需要保护、注意台阶等)、安全管理解说标识(如:禁止吸烟等)、旅游宣传解说标识(如:拜佛南五台等宣传语)、景区所属资源级别类型标识(如:世界地质公园标志、南五台国家森林公园)等。这一部分主要设置在景区所有节点之上,提醒游客,便于景区管理。

3.3.7 景区解说标识信息表达方式设计 信息的表达方式或用文字、或用图片,或两者结合使用。文字设计符合宗教语言的解释,易于阅读理解,讲求正确性、统一性,字体大小匹配、符合国家标准文字、图片一目了然。并以还原景区吸引物原貌为主旨。如在观音台的解说标识牌上可以解说:“站在这里您可以观赏到古长安(今西安)城的的全貌、体验白居易笔下“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的美景等。在游览线路上设计景区管理安全解说标识就用古人的“登山有道,徐步前行”做为文字提醒。

3.3.8 旅游景区解说标识外形设计 考虑到南五台景区自然原始特性与宗教文化的完美结合,景区本身就是森林公园。其解说标识系统的制作应就地取材,用当地的木材作为制作标识的材料。表现形式统一、色调淡雅、符合景区宗教文化特质。如标识牌示纹饰统一设计为莲花标志,莲花符合佛教教义,佛教解说:必岸(人生苦海)——济度(学佛修行)——彼岸(极乐净土),即从尘世到净世,从诸恶到尽善,从凡俗到成佛。如同莲花在污泥浊水中成长,却超凡脱俗,不为所染一样。佛教有“花开见佛性”、“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之说,这里“花”指的就是莲花,即“莲”的智慧和境界,人有了莲的心境亦体会了佛性。可以使景区的解说标识系统彰显景区佛教文化和教义。

4 结论与讨论

体系合理、内容完整的宗教文化旅游景区解说标识系统是人们认识、了解宗教文化旅游地和丰富宗教文化旅游体验的工具和平台,是保护宗教文化资源、改善宗教文化旅游地生态环境、可持续合理利用自然、人文景观资源的重要保障。本研究主要从对旅游景区解说标识系统理论研究出发,提出宗教文化旅游解说标识系统构成因子包含旅游景区吸引物解说标识、景区交通解说标识、景区接待解说标识、景区公益设施解说标识和景区管理解说标识5大部分。结合南五台景区实例,对景区解说标识系统进行了概念性设计,促进南五台景区宗教文化旅游及其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宗教文化内涵深刻,涉及面广。本研究尽是就南五台宗教文化旅游景区解说标识系统的概念性设计。尚有待对景区宗教文化旅游资源的进一步挖掘,更加完善概念性设计方案。并期待将南五台景区解说标识系统的设计方案应用到景区建设实践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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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关键词:伊宁市;景区;规划;院落式

前言

随着新疆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可以说新疆的旅游业成为了经济发展的重要部分,各民族相互团结构成了新疆的美丽风景线。现阶段,伊宁市经济在不断的发展,城市中人口聚集力也不断的增强,人们不仅对物质得到满足,同时也对城市景区游览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强,这就需要我们在城市规划中融入新的要素,以求满足需求,在发展景区的过程中,我们就面对了景区创新问题,在这个方面新疆的多民族风俗特点各具特色,我们应该真正掌握城市景观区规划的手段和思路,采用一套能够维护城市各个方面的规划方案,达到旅客―城市之间的景观需求平衡。在这个方面我们应该因地制宜的采用我们自己的方法,为此,院落式景区开发有了新的设想。

1.城市旅游景区

1.1城市旅游景区

伊宁市城市旅游景区规划形成了一个巨系统,伊宁市各民族相互团结,每个民族都有其特有的风俗建筑,院落式景区成为了我们的创新起点。可以说这并不是简单的认为是城市中的旅游景点,我们不能只限制于自然景区。城市景区可以把范围扩充到百姓家,这样不仅可以使那些没有收入的家庭有一些收入,而且可以使得旅游业更加美好。其实在伊宁市民族风俗区周围有人流,交通流,景区附属物等等城市物类。所以说我们可以把城市景区扩充至家庭式旅游景区,以城市景点为目标的,影响城市景区的各种城市物类和因子。我们就以喀赞旗为例,这一片区有很多民族风格的建筑可以作为城市景区,每一个院落都有一些水果,自家农家乐的旅游会吸引更多的旅客

1.2院落式景区规划

院落式景区规划成为现在伊宁市景区建设的重要部分,可以说伊宁市的旅游业的发展离不开民族风俗区的建设。国内外游客到伊宁坐着马车观光街道,在小巷的感受到的不仅是快乐更多的是视觉的新鲜。因此,大力开展院落式景区是现阶段首要的任务,我们应该全面建设院落式景区,扩大旅游经济范围,这样可以获得好的利益。

2.院落式景区规划内容

院落式规划内容主要是感受不同民族风情。主题是和不同民族相互沟通交流,这个不仅可以促进交流,而且还可以促进民族团结。在进行城市旅游景点规划时,我们要关注的规划因子通常有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首先是利益因子。旅游业的关键是在于加快经济发展,盈利自然也就是最终目的。但是赢利并不一定是旅游景区的主要职能,同时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一定是旅游区的重要职能。新疆是一个多民族、多种文化并存的地区,新疆旅游业的发展不仅可以为人们提供休闲场所和受教育的机会,改善地区形象和提高地区知名度,或作为发展经济的催化因素等,最关键的是新疆旅游业的发展可以将各民族之间相互沟通交流,可以更好的促进民族团结。就伊宁市而言,城市经济正处于发展阶段,为了发展经济,旅游业又成为了经济发展的重要来源,因此经济效益往往成为决定性的因素。为此,旅游区的开发活动除了一般的规划论证之外,还需要进行投资估算和效益预测。

其次是旅游景区的主体结构。我们都知道在旅游业中,旅游景区中的特色物类决定了旅游景区的特色和吸引力的强弱。旅游业中线路也是成为了旅游景区的一个特点。伊宁市小巷都可以有马车,这样就可以吸引很多内地的游客,他们在旅游的同时可以感受民族风情,可以使旅游成为一个有意义的活动。除此之外,像基础设施、环卫设施等其它体系也是旅游景区主体结构中的关键部位。

最后是城市旅游景区的管理。院落式旅游景区的建设可以与户主签合同,形成一个系统,这样不仅可以促进百姓的经济收入,而且还可以增大旅游乐趣。

3.促进景区发展因子

我们在建设城市旅游景区时要考虑到它的环境营造性。伊宁市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方,不同民族在这里生活,可以说我们可以在院落式景区建设的方面注重以下几个因子的发展,这样不仅可以促进院落式景区的建设,伊宁市喀赞其实院落式景区主要目的地,具有良好的度假环境应是旅游景区的基础条件,伊宁市城市旅游景区环境应包括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和心理环境等。

首先是舒适性,舒适性是院落式景区的关键。这个舒适性不仅仅是指自然环境的舒适,也是包括人文环境。在选择院落时可以找一些可以与游客沟通的,懂双语的家庭,这样可以促进相互交流。

其次乐趣性。从城市人们旅游的主要目的看,起先的的旅游主要以寻找快乐为目的,即使院落式景区很是受欢迎,但是不能忽略其乐趣性的建设。在游客旅游的同时要使旅游活动多样。

最后安全性。在整个规划中要注重安全,马车是旅游的关键交通工具。因此我们要注重安全性。因此,旅游景区选择在好的民族风情区;它不仅要具有安全的人文环境,因为景区所在地方的社会治安好,当地居民对游客的亲善态度友好,各民族相互团结,可以促进相互沟通。

4.结语

旅游业是经济发展的关键,不到新疆不知中国之大,不到伊犁不知新疆之美,我们只有大力发展旅游业,大胆创新,这样不仅可以促进经济发展,而且可以使得多民族相互交流相互沟通,促进民族团结。(作者单位:新疆伊宁市规划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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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关键词] 旅游景区政企分开景区管理

现代管理科学认为“管理”是指通过行使某种职能来协调各种社会资源,达到高效率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管理是一种重要的资源和生产力。旅游风景名胜区管理系统包括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管理、财务管理、日常经营与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等多个系统,任何方面的管理不到位,都会影响到其旅游竞争力。经过20余年的广泛实践与探索,我国旅游景区的管理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但是基于其特殊性、复杂性和多样性而产生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也凸现出来,困扰着当前旅游景区的管理。

一、我国旅游景区管理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1.旅游资源管理体制不顺,产权主体不明确,政府调控乏力

旅游景区的管理存在管理权限不明,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现象,这主要表现为各个景区分属不同的职能部门管理,如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已由林业部门管理,地质公园由国土资源部门管理,而这些景区已在区域位置上往往又相互重叠、交叉。造成了旅游发展中管理混乱,互相制约,缺乏协调统一,具体表现为管理滞后,管理体制与模式落后,制约了旅游景区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2.忽视游客体验,产品过于雷同

忽视游客体验,产品供需错位是经济开放型旅游景区的主要问题。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国旅游主题公园重大投资失误的项目屡见不鲜,其中代表是投资十多亿元的科幻公园福禄贝尔乐园于1998年1月宣布破产清查,投资上亿的通什海南中华民族文化村开业不到8个月就倒闭。这些具体案例都说明了,旅游产品的供需错位,满足不了游客的需求自然会被市场所淘汰。我国的一些旅游景区尤其是主题公园也试图在为游客提供一种体验,但由于缺乏独特性、参与性,游客难以留下深刻印象。产品的趋同,低水平重复建设必然导致恶性价格竞争,导致行业的高失败率。模仿不但自己不会成功,而且使那些已成功的旅游景区陷入恶性竞争之中。

3.旅游基础设施不完善及其综合性问题

目前,我国旅游景区主要旅游通道周边绿化程度低,城市生态,景区环境已不适应现代旅游的发展,连接景区的旅游的道路及景区内游览通道的建设滞后,污水、垃圾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已迫在眉捷,这些问题都制约了政府调控资源的行为。此外在景区的保护与利用上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政府管理者在保护的长远利益和短期利益之间,更容易受到短期利益的驱动,在旅游景区出现了不发展不破坏、小发展小破坏、大发展大破坏的两难局面。

二、导致问题的主要原因

1.管理机构和体制的缺陷

当前旅游景区机构和体制存在的缺陷有三处。一是除政府型管理机构外,大部分景区设立的机构缺乏法律地位,是事业单位性质却行使行政职能。二是规划管理和监督缺乏程序化,常常出现事后论成败的尴尬局面。三是管理机构政企不分,行政管理与经营管理混同,致使统一管理职能弱化。政企不分使景区管理机构混同于一般经营机构,失去了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严格公平执法的地位,客观上削弱了管理机构的行政管理职能。

2.相关法规政策衔接和协调不够

旅游景区管理中实现统一管理的难点主要是规划和管理权属存在重叠交叉,其主要原因在于相关法规政策的衔接和协调不够。尤以与自然保护区、城市和村庄集镇之间的相关法规政策衔接和协调不够表现得最为突出。

三、改善景区管理的对策

1.建立明确的行政主体,切实加强统一管理

旅游景区的管理机构必须实行政企分开的改革,还原明确的行政主体,建立行政意义上的管理机构。旅游景区至少存在着这样两个层面的产权关系,第一层面是国有资源性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产权关系,第二层面是经营性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产权关系。对资源性资产可以交付企业进行非完全产权关系下的企业化经营,对经营性资产则可以转让给企业实行完全产权关系下的企业化经营。旅游景区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可以解决旅游开发及保护过程中的政企不分问题及资金不足问题,从而促进资源开发与保护的良性互动。

2.运用多种行政手段,强化行政监督和处罚力度

旅游景区管理机构在管理中应当充分运用多种具体的行政手段,如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监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给付等,有效的发挥自身行政的职能。尤其要依据相关法规和具体实际,制定适用于行政所辖范围内的行政监督和处罚规章,有针对性的强化行政监督和处罚力度。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舆论监督作用,不断提高行政能力,以强化景区管理建设。

第12篇

一、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利益相关者分析

(一)利益相关者的界定 在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过程中,相关的利益主体包括投资人、旅游景区管理者、政府、旅游公司、游客、竞争者和其他相关团体或个人。投资人(政府、企业、金融机构或个人)是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资金的主要来源,其投资对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旅游景区管理者在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中是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其观念、规划和决策决定着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的质量;游客和当地居民是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的直接受益者,碳排放的减少改善了人类生存的环境,实现了景区和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而且,游客和当地居民本身也可以和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产生了良性的循环互动效应;政府在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一方面,政府希望从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中获得当地居民居住环境的改善,另一方面,政府也是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的政策提供方,低碳排放政策、财政扶持政策等也是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的重要决定部分;利益相关者还有旅游企业,他们的政策和引导决定着游客的行为;其他景区竞争者,他们影响整个行业外部环境,部分企业,为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提供支持,如低碳技术掌握者。

(二)权重分析 从以上分析可知,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的利益相关者有不同的群体,其扮演不同的角色,因此,各利益群体对于整个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的影响也会有所不同。一般地,不同的利益群体对于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的重要性在程度上是有差异的,对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的主动程度也是有差别的,而且在某一特定时段,其利益要求得到实现的紧急性也有所不同。因此,我们从利益相关者的重要性和利益相关者的紧急性以及利益相关者的主动性三个维度上综合分析其权重。经过综合分析,对于各利益相关者的权重,可以这样排序,景区管理者、政府、旅游企业、游客、投资人、竞争者、其他支持者。

从最终排序当中,可以发现:第一,景区管理者是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框架中最为重要的一方,其决策决定着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的方向;第二,政府是建立低碳社会的倡议者和推动者,任何一项低碳政策都将影响社会公民(包括游客)和景区管理者的行为,因此,政府更主动和迫切地要求参与到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治理之中;第三,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更需要旅游企业和游客的积极参与;第四,应该加强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的投资力度,以提升硬件环境和软件环境,加快景区的升级改造;第五,竞合机制的建立,有利于产生协同效应和连锁效应,促使整个社会向低碳化发展。另外,社会应该给予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足够的支持,包括物质支持和精神支持,比如低碳观念和低碳行为。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中涉及的利益相关者众多,关系复杂。对利益相关者进行权重分析的真正目的找到关键利益相关者,确定关键利益相关者的角色定位,进而对这些关键利益相关者群体在景区改造过程中的角色进行定位,最终提高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的质量,促使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的和谐发展。

二、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的涵义与目标

(一)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的涵义 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是一个系统化的项目,牵涉到硬件设施以及软件管理,有形的物质消耗和无形的旅游服务等诸多因素,需要政府、旅游相关产业和相关支持者的共同参与。从管理学和社会学的角度上,可以把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定义为由景区管理者、政府机构、旅游企业、游客和其他相关组织或人员组成,以建设低碳景区为目标,按照一定规范组织起来进行的一种特殊社会活动。

(二)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的目标 理想的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离不开景区的自我发展意识和行为、政府制定的碳减排政策和财政扶持政策,以及旅游企业和游客的参与协助。具体而言可以从五个方面解释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的目标:第一,推动相关政策的制定,这是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的基础。政府制定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发展的战略指导方针,引导国有资金及社会资金投入到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之中,制定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市场。第二,碳减排目标,这是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的直接目标,从技术上、制度安排上寻求降低碳排放的途径和方法。第三,建立旅游业一整套低碳化发展的体系,从上游企业到下游企业,都受到这个体系的约束,从而实现整个产业的升级。第四,建立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评价体系,制定综合评价体系,从定性和定量方面评价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的程度,并为之提供发展的向导。第五,景区低碳文化的建立,这是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方向的保证。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是社会活动的一部分,其健康发展离不开社会的支持,同时也受社会环境的影响,健康、积极向上的社会文化会引导旅游景区向好的方向发展。

三、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和谐发展模型构建

(一)模型构建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构建了基于利益相关者的低碳景区发展模型,如图1所示。模型中,通过建立低碳发展支持系统,为低碳景区的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支持,最终达成以碳减排、低碳政策完善、低碳景区评价模型为主的目标体系。

(二)模型分析 在建设低碳景区发展支持系统中,把相关的支持分为硬支持和软支持。硬支持包括:技术、资金、设备等,与之相关的利益相关者有科研机构、政府机构、景区投资人等。其中,低碳技术在整个低碳发展支持系统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涉及到低碳景区建设的每一个环节,也是建设低碳景区的一个重要瓶颈。软支持包括:低碳意识、知识、合作环境、管理体制、人力资源等,与之相关的利益相关者有游客、景区管理者、景区内部员工、竞争者等。

在建设低碳景区过程中,成本控制最为关键,这也符合“低碳”的要求。其次是要遵循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甚至在相关政策不完善的情况下,能够把握政策动向,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旅游景区。

低碳景区的建设最终是要达成一系列的目标,其中最重要的目标是降低旅游景区的碳排放量,其次是通过建设实践,为相关低碳政策的完善提供可行性的建议,再次是建立低碳景区的评价指标体系,为其他景区的低碳发展提供科学的指导。

通过主要利益相关者关系的分析,可以发现其目标并不一定一致,比如,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需要大量前期投入,这对于追求“短期化”行为的管理者来说是不利的;而政府关注的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自然环境的改善;游客在景区的主要目标是游玩,获得身心的愉悦;投资人的目标是获得高额的投资回报;竞争对手的目标是通过竞争策略提高市场份额和利润。由此可见,无论是短期目标,还是长期目标,利益相关者之间也很难达成一致目标。事实上,旅游景区低碳化发展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相当复杂,而导致目标不一致的原因主要在于资金投入与利益分配上,即投入回报机制,因此建立一个和谐共存的利益协调机制迫在眉睫。要尊重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尽可能整合他们的观点,找到可能的合作渠道和协调契机,通过利益相关者各方的通力合作,最终达到建设低碳旅游景区的目标。

四、旅游景区实现利益相关者目标一致的建议

(一)转变景区管理者与投资人的观念 对于建设低碳景区,前期投入可能会较多,但项目建成后实际上包含了节能、高效的节能的技术和措施,其带来的是运行费用的降低和碳排放的降低,既有利于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又可为社会节约资金。

(二)加强政府引导与扶持力度 政府在低碳景区建设中扮演着尤为重要的角色,事实上,建设低碳产业发展也是政府公共事业的一部分。当地政府应该重视和鼓励景区开展低碳旅游,一方面可以投放适量节能环保交通工具,另一方面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来对低碳旅游的开发进行扶持和资助。

(三)建立景区之间竞合机制,推动景区低碳化发展 低碳化发展是产业发展的未来趋势,景区之间应该摒弃恶性竞争,携起手来,利用各种共享方式实现技术共享、旅游资源共享、人力资源共享、信息共享等,实现双方共同发展。

(四)宣传低碳旅游意识 意识影响行为方式,旅游者的低碳意识影响在旅游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实行低碳化的旅游消费方式,低碳饮食、住宿和购物,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碳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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