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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大气污染的措施

时间:2023-07-24 17:07:21

解决大气污染的措施

第1篇

一、总体目标

健全环境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形成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指挥体系,信息共享、运作灵敏的防范体系,行动迅速、反应及时的处置体系,责任明确、配合密切的保障体系,实现决策科学化、指挥智能化、应对系统化、保障统筹化,有效解决环境空气重污染问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预警与响应相结合。建立常规气象监测和环境空气监测预报合作机制,统筹预警环境气象,及时、科学布防应急响应对策,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环境空气重污染。

(二)坚持减灾与减排相结合。把保护受污染人群摆上突出位置,贯穿应急工作全程,尽量减轻健康损害;把减少大气污染排放源和排放量作为根本措施,尽可能防范和化解环境空气重污染。

(三)坚持劝导与严管相结合。注重环境空气重污染危害常识普及和排污行为管理约束,既主动面向社会倡导防范污染损害的建议性措施,更加大环境违法问题查处力度,保证环境管理与为民服务都见成效。

(四)坚持政府主导与部门齐抓共管相结合。建立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应急办具体协调、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区县(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共同解决环境空气重污染。

三、适用范围

环境空气重污染是指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哈尔滨市区环境空气重污染,所辖县(市)参照执行。

四、组织体系

在市政府领导下,建立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除承担日常制定政策、统筹协调、督办检查、解决难题外,负责组织应对环境空气重污染工作。

(一)联席会议组成。总召集人:市政府主管环境保护工作副市长。召集人:市环保局局长。会议成员: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办)、市环保局、气象局、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委、交通局、公安局、交管局、住房局、城管局、教育局、监察局、执法局、工商局、农委、建委、卫生局、新闻办、市政府法制办、各区县(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并组织实施本预案。

(二)成员单位应急职责分工。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办):负责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市环保局: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分析、研判和重污染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组织重点企业落实环境空气重污染内部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理大气污染源违法排放行为。市气象局:负责与市环保局等部门建立环境空气重污染联合会商和服务响应机制,开展环境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与研究。市交通局:负责紧急增加公共交通运力,劝导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组织停运尾气超标公交营运车。市交管局:负责临时调整车辆限行范围、路段和时间,会同市环保局集中路检尾气不达标车辆。市住房局:负责组织供暖单位错时错峰起炉,压缩供暖燃煤量,加强供暖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行业管理。市发改委:负责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两高”行业项目审批。市工信委:负责督导工业企业特别是重点工业企业降低生产负荷、停止或减少废气排放量大的工段生产。市农委:负责会同区县(市)政府落实秸秆禁烧应急工作方案。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区政府落实道路保洁应急预案,减少道路扬尘。市建委:负责控制建筑施工扬尘。市执法局:负责集中查处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等违法行为。市工商局:负责配合查处烧纸行为。市公安局:负责管控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市教育局:负责建立中小学校重污染天气响应机制,科学安排学生放假及课外活动,普及中小学生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市卫生局:负责组织预防大气污染导致的疾病,科学指导公众提高防护能力,及时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疾病等易感人群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市财政局:负责提供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资金保障。市法制办:负责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依法对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市新闻办:负责指导协调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协调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做好报道和舆论引导、舆论监督。市监察局:负责严肃追究重大环境违法问题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县(市)政府: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指挥落实应急措施。

(三)成立专家组。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建环境空气重污染专家组,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保障。

五、分级预警

依据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实测与预报,并综合分析污染程度及持续时间,将环境空气重污染分为3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Ⅲ级、Ⅱ级、Ⅰ级,分别对应黄、橙、红色预警,红色为最高级别。

(一)Ⅲ级黄色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201-300定为重度污染。当市区24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重度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48小时以上,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研判、审定,启动黄色预警。

(二)Ⅱ级橙色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301-500定为严重污染。当市区24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严重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48小时以上,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研判、审核后,立即与市应急办沟通,并通报相关情况,2小时内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批,启动橙色预警,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市应急办备案。

(三)Ⅰ级红色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500以上定为极重污染。当市区12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极重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12小时以上,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1小时内组织市环保局、气象局和专家组会商分析后,立即与市应急办沟通,并通报相关情况,1小时内报市大气污染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核,再1小时内报市长审批,启动红色预警,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市应急办,由市应急办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六、预警发布

(一)黄色预警。启动预警后,由市环保局公众网和市气象局气象用户平台2小时内向社会发布,并给予市民健康防护提醒,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暂停或减少户外活动,建议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二)橙色预警。启动预警后,由市新闻办组织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30分钟内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和应急预案,并给予市民健康防护提醒和公益性建议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暂停或减少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建议: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机动车尽量避免昼间加油。

(三)红色预警。启动预警后,由市新闻办组织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30分钟内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和应急预案,并给予市民健康防护提醒和公益性建议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暂停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建议:倡导公众节约用电;一般人群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暂停重大群众性户外运动赛事和露天大规模群众活动;不燃放烟花爆竹。

七、应急响应

(一)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但不集中行动。

(二)橙色预警应急响应。市环保局、气象局加密监测,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送市应急办,每8小时更新发布1次环境气象与重污染程度信息,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步向总召集人报告。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和相关工作方案,及时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每天15时前向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情况,并固定夜间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同时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前提下,按照职责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秸秆焚烧违法行为;

2、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垃圾焚烧违法行为;

3、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露天烧烤违法行为;

4、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范围,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5、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煤堆、灰堆和物料堆未有效封闭行为;

6、要求供热单位确保供暖锅炉24小时低温连续作业;

7、确保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从重处理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

8、要求施工单位停止建筑拆扒工程;

9、要求施工单位停止建筑工程土石方施工;

10、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11、增加公交运力;

12、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和问责供暖储煤、输送用煤(运灰渣)车辆未有效防尘行为;

(三)红色预警应急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基础上,由市环保局、气象局随时向市应急办报送信息,每2小时更新发布1次环境气象与重污染程度信息,并由市大气污染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步向市长、有关副市长和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报告;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每8小时向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应对措施及进展情况;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召集人最长每24小时召开1次联席会议,听取应急情况、研判污染趋势、部署任务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增加4项强制性措施:

1、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其中,前一日22时前发布预警并维持到22时后的,或者前一日22时后至当日6时前发布预警的,采取停课措施;当日6时后至上课前发布预警的,采取停课措施;当日上课后发布预警的,不停课,但停止户外课及户外活动,迟到、缺勤学生不作迟到或旷课处理,学校灵活安排教学进度。

八、预警解除和应急终止

经实测和预测研判,未来不满足预警条件时,由有权决定预警的部门2小时内解除预警或终止应急响应,并向社会发布。橙色和红色预警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总结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再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总结评估后,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市长。

九、经费保障

按照市政府有关处置应急情况的财政保障规定,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所需预警及应急经费,由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解决。

十、预案管理

(一)演练培训。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组织至少1次本预案联合演练和操作流程、岗位职责等培训。

第2篇

[关键词]环境保护;空气雾霾;污染排放;节能减排;生态文明

中图分类号:X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4-152-01

一、引言

2013年1月下旬,在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相关人士表示,必须更严格地开展节能减排工作,优先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是2013年全国环保工作的重点。依托“十二五”循环经济相关科技发展规划,选择启动一批关系全局的重大技术项目和重点工程,加大对节能减排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也将是环保工作的重点。“十二五”期间,环保部门将以饮水安全、空气污染、重金属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大综合治理制度力度,力争让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二、环境污染现状

(一)空气雾霾

雾霾,这个今年“两会”点击率颇高的词汇,也是百姓最关心的话题之一。2013年第一季度尚未结束,北京所在的华北地区已出现了本世纪以来最严重的持续空气污染事件。据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监测数据统计,今年1月份京津冀共发生5次强霾污染。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有关专家表示,华北地区已是全球空气污染最严重的地区之一。空气雾霾的成因,目前公认的影响因素是气象和污染因素。气象是自然过程,污染是干扰过程。

(二)能源污染

我国能源消耗利用主要是以石油煤炭等资源,而这些资源都属于易引起污染的能源。环保部科技标准司相关负责人早就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经济发达地区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显著增长,臭氧(O3)和PM2.5污染加剧,在PM10和总悬浮颗粒物(TSP)污染还未全面解决的情况下,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区域PM2.5和O3污染加重,灰霾现象频繁发生,能见度降低。”即便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加严,但环保部科技标准司上述负责人指出:“不管是控制PM10还是PM2.5,改善环境质量的关键是节能减排,只有排放少了,污染物浓度降低了,我们周围的生态环境好转了,我们的空气质量状况才能真正得以改善。”

(三)土壤、水污染

由于城市化的加速和工业高速发展,绝大部分城市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然而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年处理率仅为2.43%,绝大部分污水直接排入附近的河流湖泊等水体,甚至有些地方直接将污水高压注入地下,致使82%的水域被污染,连地下水也难以幸免于难。今年年初,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称,山东省潍坊市一些企业将污水通过高压水井压到地下,致命性的工业污水肆无忌惮地污染地下水源却可以逃避监管。2月12日,公益人士邓飞在微博上发起“地下水污染调查”、“企业污水直排地下”现象引起很多人的共鸣。

三、可能的解决措施

解决这些污染理论上最佳办法就是加强目前能源的节能减排措施,并且加大新的清洁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就目前备受关注的华北地区PM2.5产生的空气雾霾而言,其防治及解决措施是需要我们的深思熟虑的。我国水电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区,风电、太阳能主要集中在西部、北部地区,这些清洁能源绝大部分需要通过转换为电能并远距离外送。当前,风电等清洁能源受当地市场规模小、调峰资源有限、跨区输电能力不足的制约,消纳问题已成为进一步发展的最大瓶颈。

第3篇

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修改

中图分类号:X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6)01-0068-04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是新《环保法》通过后修改的第一部单项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由原来的七章增加到八章,由63条增加到129条, 如此大幅度的修改一方面是为了扭转我国目前严重的大气污染,另一方面,是为了保障公众健康,更好地进行生态文明建设。

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于1987年,分别于1995年和2000年进行了修订,1995年仅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2000年虽作了全面的修订,进一步加强对二氧化硫排放控制,防治煤烟型污染,在保障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仍存在诸多问题没有解决,例如,源头治理薄弱,管控对象单一,总量控制范围较小,重点难点针对不够,问责机制不严,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再加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迫在眉睫。

一、《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背景

(一)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

雾霾等极端天气的出现,将政府与公民的目光聚焦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上,加速了其修订的进程。

依据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对 SO2、NO2、PM10、PM2.5、CO和O3 六项污染物进行评价,74 个城市中仅有拉萨、海口、舟山三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占 4.1%;超标城市比例为95.9%。北京市达标天数比例为 4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 16.2%, 主要污染物为 PM2.5、PM10、NO2。传统煤烟型污染问题尚未得到解决,以PM2. 5、O3和光化学烟雾为特征的区域性复合型空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1]严重的大气污染不仅给人民群众的健康带来了极大影响,还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估算,2008 年由于大气污染造成我国 47 万人过早死亡;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2003 年由于大气污染导致的死亡和疾病给我国带来了1600亿 元 的 损 失, 相 当 于 当 年 GDP 的1. 16%。[2]这些数据揭示了我国大气污染的严峻形势,为了公民的健康,为了更好的进行生态文明建设,为了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势在必行。

(二)滞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

如前所述,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于1987年制定,仅在1995年和2000年修订两次,距今已有15年未做修改,与我国大气防治所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已经严重脱节,虽然2000 年以来,我国针对大气污染制定了一系列相对完善的政策,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导致政策预期目标不能达成。

首先,现有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法律规定明显滞后,甚至存在立法空白。[3]一方面,实行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的两控区仅占全国国土面积的 11.4%,与总量减排目标不相适应,除此之外,燃煤、工业、机动车、船、 扬尘等重点领域的污染防治措施不够完善,污染严重区域缺乏联合防治机制,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不够健全。另一方面,现行法不能对新时期复合型的大气污染问题作出回应,缺乏对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和布局等前端源头治理的要求,也没有能对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等多种污染物实施协调控制。[4]

其次,很多创新性的制度、措施未能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不能充分发挥其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作用。据统计,2000 年以来我国颁布实施的有关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技术政策、标准准则等近20 部。[5]这些规范中有许多有效的措施,应该将其纳入《大气污染防治法》,使之发挥更广泛的作用。

综上所述,大气污染的严峻形势及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滞后,促成此次《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

二、《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的具体内容、进步及不足

(一)《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的具体内容

与2000年《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相比,此次的修订所面临的形势大有不同,例如,污染形态不同,污染物种类由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扩展到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点源污染已发展成区域污染,工业污染已发展成工业、生活、交通和农业污染叠加的污染。[6]因此,此次修改必须对解决这些问题作出全面的规定,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修改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总则的修改

(1)总则新增对防治大气污染目标、原则和主要措施的规定。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作为大气污染治理的目标是本次修改的一大亮点,体现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从注重污染防治到注重大气环境质量的重大转变。2000年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单纯以减少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已不能适应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客观要求,例如,“十二五”期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2005年下降了14.29%,超额完成了减排目标,但并未改变我国大气污染十分严重的局面,重点区域城市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为欧美发达国家的2-4倍。此次修改理顺了大气环境质量和污物排放总量的关系,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原则,即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规定了主要措施,即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

(2)将完成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情况加入地方政府的考核中。地方政府在改善本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防治大气污染方面负有重要职责,但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督、约束机制,在大气污染事件出现后,出现了无人问津、互相推诿的情况。此次修改具体规定了考核的主体及对象、内容、考核办法及结果,加强对地方政府落实本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完成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的监督,督促地方政府承担其防治大气污染的责任,切实保障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到实处。

2.将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单列一章

(1)本章新增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程序、公布、评估与修订等相关内容。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是国家为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对大气中的污染物或者其他有害因素的最大容许浓度所做的规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为使空气质量达到环境质量标准,对排入空气中的污染物数量或浓度所规定的限制标准。这两个标准不仅是衡量大气是否受到污染的尺度,还是执法部门实施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为更好的服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了环境保护法中的公众参与,必须增加此规定。

(2)新增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公开和备案、评估与修订,执行情况向人大报告并向社会公开的规定。此修改主要是对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7条所进行的全面修订,删去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的规定”,对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作了全面的规定。此部分的修改也是借鉴了实践中有效的政策,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带来广泛的指导。例如,武汉市的《武汉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3-2027年)》。

除此之外,本章还规定对燃煤、燃油等产品质量标准环保要求。本条是对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27条的修改。许多城市中雾霾等极端天气的出现,究其原因主要是机动车过多、机动车质量和油品质量存在问题。基于此,新修改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新增规定“制定燃油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并与国家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互衔接,同步实施”;石油炼制企业应当按照燃油质量标准生产燃油。

3.进一步完善了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1)新增关于大气污染排放口设置和禁止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规定。我国共有三部法律在海洋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领域对排污口的设置提出了明确要求,即《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需规范排污口的设置。

(2)排放总量控制范围扩大,由“两控区”扩展到全国,且规定对超总量和未完成达标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并约谈主要负责人。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仅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1.4%,不能适应全国总量减排的要求。通过扩大总量控制的范围,不仅能有效控制排入某一区域重点污染物的数量,满足区域环境质量要求,还能改善目前许多省份虽达标排放但仍不能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的窘境。通过对超总量和未完成达标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及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能有效预防和解决地方人民政府不作为、滥作为和违法行政行为。

(3)新增国家逐步推行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的规定。此规定主要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权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实践中,自2007年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就已经组织天津、内蒙、河北等省(区、市)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4)新增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监测设施和自动检测设备的规定。实践中,有的为了开发建设,侵占大气环境监测设施用地,使大气环境监测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有的为逃避监管,将烟囱管道烟气测量仪器挪到不排烟气的采样孔。为杜绝此种情况的发生,有必要在此次修订中加入相应条款,防止类似情形的再次发生,加强设备监管,保证大气环境监测实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

4.将原来的第三章“防治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和第四章“防治废气、尘和恶臭污染”合为一章并进行了扩充,细化为五个领域的防治工作。

(1)在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方面

第一,新增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管理散煤,优化煤炭使用方式,鼓励对煤层气、煤矸石进行利用,不得使用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要求的锅炉且对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限期拆除等规定。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中仍然占据主导地位,我国在短期内很难改变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但传统的煤炭开发和利用技术对大气环境产生了严重的不利影响,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燃煤所带来的大气污染,必须结合我国实际,大力发展和推广煤炭的清洁利用,规范煤炭的使用。

第二,新增燃油生产要求,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石油焦的规定。我国大气污染正从煤烟型向煤烟与机动车尾气复合型过度,其中城市主要污染源主要是机动车尾气排放。增加对油品质量及其进出口进行规范的规定是从源头、根本上减少燃用劣质油造成的大气污染。

第三,在工业污染防治方面,新增工业涂装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的规定。工业涂装指使用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等对待处理的材料或者产品表面进行喷涂处理,以达到防腐、防腐蚀、装饰美观的目的。进行喷涂时,会在喷涂、晒干和烘干工序中产生含有苯、甲苯、二甲苯等有毒有害有挥发性有机废气。[7]对工业涂装企业生产活动进行规范,方便行政监管执法,维护人体健康。

(2)在机动车船等污染防治方面

第一,机动车污染方面,增加从源头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信息公开义务,禁止性义务,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相关规定、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检查等规定。据统计,我国2013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32亿辆,尾气排放已经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灰霾、光化学污染的重要原因。据测算,未来五年,我国还会新增机动车1亿辆以上,新增车用汽柴油消耗1亿至1.5亿吨,由此给大气环境带来巨大压力,因此,本次修改对机动车排放污染采取更严格的规定,发展公共交通、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使用量,从机动车生产到使用进行全方位的规范,最大限度的减少机动车污染。

第二,在船舶污染方面,增加关于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的规定。截至2013年底,我国拥有水上运输船舶17.26万艘,净载重量2.44亿吨。全球十大港口,我国占据八席,吞吐量约占全球四分之一。而据测算,2013年全国船舶二氧化硫排放量约占全国排放总量的8.4%,氮氧化物排放量占11.3%。为使船舶运输更加的环保,减少港口城市的污染,对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进行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第三,增加了民用航空器大气污染防治规定。随着我国航空运输业的发展,民用航空器数量快速增加,与此同时,其所带来的起降耗费燃油量巨大,例如一架空客A380起降一次耗费燃油量接近2吨,排放出大量的污染物。此次修改即提出鼓励性要求,也规定了强制性要求,有利于民用航空器领域在设计、生产等过程中重视环保,从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设专节规定扬尘污染防治

我国城市颗粒物污染严重,近几年部分城市大气颗粒物源解析研究结果表明,扬尘是城市颗粒物污染严重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不仅危害人体健康,还破坏生态平衡,制约经济发展。此次修改加入扬尘污染防治,一方面使公众对扬尘带来的污染提高认识,另一方面也会有效的遏制扬尘污染造成的损害。

(4)在农业污染和其他污染防治方面

第一,在农业污染防治方面,规定加强农业污染控制,畜禽养殖厂、养殖小区防止排放恶臭气体,减少肥料、农业大气污染,秸秆等综合利用和政府扶持的规定。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农业、农村大气环境保护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此次修改加大农村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尤其对秸秆焚烧问题开出“疏堵结合、以疏为主”药方,防止区域性空气污染,农村污染问题。

第二,增加关于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管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控制的规定。大气污染物种类很多, 其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是一类对人体危害巨大的污染物,可致畸、致癌、致突变性。该污染物具有毒性、难以降解、可在生物体内蓄积并可长期在生态系统中累积的特点,可通过大气传输并沉积在远离其排放地点的地区。新增上述规定有利于推进环境与健康工作,切实防止重大公害事件的发生。

5.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单设为五、六章

近年来,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愈加严重,雾霾等重污染天气频发,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仅从单个行政区域的角度考虑单个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管理模式已经难以有效解决当前日益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亟待探索建立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调体系。除此之外,自2013年以来,我国中东部地区大范围、大面积、长时间的雾霾天气,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影响社会的安定和谐。本次修改设单独章节对当前严重的区域性污染及污染天气进行规定,加强对其监管,加强各区域的协同合作,从而解决当前频发的极端天气。

6.法律责任的修改

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处罚力度不够,导致治污属地管理难成合力、环境违法成本低、企业宁罚不改,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威慑力,使其能真正实施起来,此次修改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规定了大量有针对性的措施,并设定了相应的处罚责任,具体的处罚行为和种类接近90种,提高了法律的操作性和针对性。[8]例如,取消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环保罚款50万元上限额度,变为按倍数计罚;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排放不达标的法律责任;规定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违反信息公布规定的法律责任等。

(二)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进步

1.立法逻辑更加科学。现行的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分配按年度分配,没有考虑大气环境的实时质量、实时容量和大气污染物的实时排放流量。此次修改规定“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理顺了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逻辑,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思路,例如规定坚持源头治理、调整能源结构等;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例如规定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

2.规定更加全面。本次修改不仅结合我国当前的大气环境所面临的问题,还吸收了我国自2000年以来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有效的措施,针对各领域污染问题分别作出较为全面的规定。例如,其对从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程序到修订的全过程都进行了规定。全面规定对实际执行提供了基本遵循,收到更好的执行效果。

3.执法更加严厉。长期以来,环境污染“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导致环保法罚则形同虚设、执行不力。过去在治理大气污染时,往往用行政罚款方式处理,导致企业交完钱后,仍接着排放污染。因此必须增加强制措施来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威慑力,使其能够得到真正的执行。本次修改取消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环保罚款50万元上限额度,变为按倍数计罚,必将对污染企业产生极大的震慑作用。[9]

4. 强调公众参与。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多处强调信息公开,一方面与《环境保护法》公众参与原则相衔接,另一方面,也是保障公民的环境知情权,使公民能及时准确的了解环境状况,从而主动参与到大气环境保护中。

(三)新《大气污染环境法》的不足

1.存在许多“空制度”型的宣誓性规定,导致法律的可实施性打了折扣。本次修改中有许多“国家应当……”、“国家推行……”、“国家鼓励……”等宣誓性表述,这些规定都太过原则,如果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出台,其可实施性不足。

2.行政管控色彩浓厚。本次修改中增加了许多有关政府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规定,虽然其有利于解决目前出现大气问题时,无人管、互相推诿的窘境,但是过多的强调政府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作用,会导致行政干预过度,反而阻碍了大气污染防治有效实施。

3.所规定的严格法律措施难以在地方常态性地实施。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处罚力度大大提高,出现了按倍数计罚等严格措施。但是这些措施的实施如果仅靠公权机构的主动作为,是具有缺陷的,因此,需要探索建立健全社会参与和监督制度和机制,建立行政处罚、引咎辞职、诉讼受理和行政追责等行政措施或者行政处罚自动启动的机制,让行政监管的权力受到权利和其他权力的制度化约束,但是本次修改并未解决这一问题。

三、结语

此次《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全面修订充分结合了我国当前所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参考了 “大气十条”等规定,借鉴了国外相关经验,同时与《环境保护法》相衔接,虽然还存在行政管控色彩仍然很浓厚等缺憾,但其还是有相当的积极意义,它有利于解决我国目前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它是一部符合实际需要的专项环境法律,希望该法能够得到切实的执行,发挥预期作用,满足社会的期待,还给百姓蓝天白云。

参考文献:

[1] 王尔德.三部委联合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出台[J].化工管理,2013(2).

[2] 阚海东,黄 薇,陈秉衡.中国城市大气污染和健康影响研究的回顾和展望[J].环境与健康展望,2008(3).

[3] 曹明德,程 玉.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之我见:兼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J].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2015.

[4] 常纪文.《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修改建议》[J].环境保护,2015(21):37.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政府信息公开[EB /OL].http: / / / gkml/.

[6] 常纪文.一部符合实际需要的《大气污染防治法》[J]. 观点中国,2015.

[7] 袁 杰,王凤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解读[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5.

第4篇

这次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刚才,县环保局等单位分别作了表态发言,稍后,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化认识,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认识高度、推进力度、实践深度前所未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7月4日,召开了高规格的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动员大会,会上印发了“1+6+7”整套文件,具体包括1个实施意见,6个制度性文件,7个攻坚战方案,对下一步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这是省委、省政府继脱贫攻坚战、全面深化国有工业企业改革之后又一项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尽快补齐短板的战略性举措。会议指出,近年来,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大气污染已成为影响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瓶颈制约和潜在风险隐患,是最大的短板之一,到了必须痛下决心、铁腕整治的时候。面对严峻紧迫的工作形势,省委省政府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会,印发一系列配套文件,针对一些令人困扰的环保问题,明确了解决办法,提出了时间节点,可谓是非常及时,非常有必要。

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会结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省动员会精神。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真正按照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会精神,变压力为动力、变被动为主动、变挑战为机遇,再动员、再部署、再加压、再推进,以更加过硬的措施,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境治理,多次召开会议,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工作成效不明显,措施落实不到位,全县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依然突出,尤其是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下一步,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性。

(一)要认识到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要认识到大气污染防治问题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温饱问题已经不再是最突出的民生问题。温饱问题解决后,人民群众最为重视的是安全问题,安全需求的内涵非常丰富,包括空气、饮水、食品、药品等方面,这其中洁净的空气是最为基础的需求,因此,大气污染是党和政府必须解决的问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把这项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抓实抓好。要认识到到大气污染防治问题是重大的发展问题,事关经济转型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全国“两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就是要实现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的可持续发展。如果“十三五”期间,我们发展的结果仍然是是造成严重大气污染,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这样的发展就不符合时代要求,也失去了发展的意义。要认识到大气污染防治问题是重大的战略问题,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目标的实现。中央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小康社会必定是无污染的社会,环境优良的社会。如果到时我们建成的是一个污染严重的社会,就将无法向人民群众交代,也不能取得国际社会认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第一个100年目标就无法实现。要认识到到大气污染防治问题是提升我市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性短板。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产业不断升级,城市在招商引资、项目争取方面的竞争优势已经由资源禀赋型逐渐转向环境区位型。投资者已经把环境作为重要选择取向之一,投资前客商会优先考察城市的环境质量。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影响招商引资的最突出问题之一。因此,要提升我县的核心竞争力,必须下大力气把环境治理好、保护好。

(二)要认识到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的严峻性。目前,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可以说是非常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完成目标任务压力巨大。市政府下达我县的2016年度目标PM10为102微克/立方米、PM2.5为80微克/立方米,大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为195天。1-6月份,全县PM10平均浓度为131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6,下半年要完成市定目标,PM10月平均浓度不能超过64微克/立方米,而我县上半年PM10最低的6月份也高达83微克/立方米,需要提醒的是,出现这种情况将会被国家环保督查列为“精准打击”对象,必须格外重视;上半年全县PM2.5平均浓度为87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倒数第2,下半年要完成市定目标,PM2.5月平均浓度不能超过73微克/立方米;上半年全县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47.8%(87天),全市排名倒数第2,下半年要完成市定目标,优良天数平均每月至少要达到18天以上。下半年,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还面临着秋收秸秆焚烧、冬季点火取暖、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等不利影响,一旦完不成目标任务,就将面临被问责、被限批的制裁。二是我县的工作状态令人担忧。除了前面讲过的干部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干部责任心不强、工作安排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等问题。一些部门领导干部对于上级部署的工作马虎应付,敷衍了事。如一些承担建设任务的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降尘施工法,有的露天物料堆放场无遮盖设施或不完全遮盖,造成施工扬尘;有的公路部门道路清扫设备简陋落后,仍然使用自制旋转扫帚清扫车,清扫过程中尘土漫天,制造扬尘;有的监管部门监管不严,施工现场“6个百分之百”要求未能落实等问题仍然存在。三是工作任务非常艰巨。省、市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时间要求是今年年底,但根据省、市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多项重点工作完成的时间节点分别定在7月10日、8月10日、9月底,这三个重要的时间节点,稍后我在安排工作部分还要细讲。由于需要留出迎接检查验收和整改问题的时间,我县最终完成期限定在10月份。国家环保督查的方法是过程督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排名,排名落后的立即启动问责,可谓是时间紧迫,形势紧迫,任务艰巨。

(三)要认识到上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的严肃性。省、市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要求严格,在省、市召开动员会上均强调,要严肃追责,对在大气污染防治过程中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力、部门监管责任缺失、为官不为、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的,依法依纪严格追究相关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国家环保督查的问责措施非常严厉,除了通过行政手段进行处罚之外,对于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还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很多干部没有倒在反腐败斗争中,却倒在了雾霾中,这一点,已经有先例,值得我们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总之,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清醒认识国家和省、市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高标准要求,讲政治,顾大局,确保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不出问题,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二、要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各方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精准、精细、精确治污的要求,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施策,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机制,确保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一要狠抓扬尘污染治理。突出抓好施工工地、道路、露天堆场、渣土及物料运输车辆管理等各类扬尘污染源综合治理,确保全领域监管、全过程治理、全方位落实抑尘降尘措施,切实减少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要强化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对上报的道路、建筑、市政、拆迁、水利等方面的60个施工场地,以及进一步排查的所有施工工地,开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监控到位、人员到位);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在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要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城市建成区内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两个禁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自7月15日起,所有未达到“六个到位”的施工工地,一律不得开工;所有未达到“六个百分之百”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城区内所有未做到“两个禁止”的施工现场,一律查封搅拌和配制装置。县住建、交通、国土、水利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制定本系统负责的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实施细则,指导、督促本系统做好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各乡镇是本辖区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责任分工为:住建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依法监管的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及施工运输车辆扬尘的监督管理;交通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外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客货运场站等施工工地及施工运输车辆扬尘的监督管理;国土局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治和耕地开发等扬尘的监督管理;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及施工运输车辆扬尘的监督管理;商务局负责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配制砂浆的监督管理;公路局负责道路施工工地的监督管理;新区办负责“两河”治理工地的监督管理;其他施工工地扬尘由地方政府确定的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要强化各类道路扬尘治理。对所有扬尘路段实施集中攻坚治理,必须做到以下八项要求:1.全面清理清洗城区主次干道及周边道路、高速公路和省市县乡级公路积土积尘;2.对各类破损道路路面实施彻底修补修复;3.对乡村土路与交通主次干道结合部实施硬化处理,防止泥土粘带;4.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实行定期保洁、机械化清扫、定时洒水制度,部分路段辅以人工清扫,及时清理清洗积尘路面;5.污染严重路段要采取高压冲洗等方式,彻底清理路面污染物;6.加强道路两侧排水系统及沿线辅道涵洞修缮管理,防止淤积造成路面污染;7.城区道路施工要严格落实洒水、喷雾等湿式作业措施,及时回填开挖路面,最大限度地减少二次扬尘污染;8.道路扬尘评价实施“以克论净”,城区主干道路面积尘土不得超过10克/平方米,次干道和城乡结合部路面积尘土不得超过15克/平方米。县住建局负责县城市规划区内道路、游园、广场等场所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公安局、交通局负责渣土车和物料运输车辆扬尘的监督管理,对无资质车辆进行查扣;交通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外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等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和公路两侧红线内绿化硬化工作;乡镇主次街道、背街小巷以及城市规划区内背街小巷道路扬尘治理及保洁工作由所属乡镇政府负责。要强化各类露天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各乡镇要认真对辖区内所有露天堆场进行彻底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规范台账,并逐个确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要做到:1.所有新建各类物料、废渣、垃圾等堆放场所,必须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严格采用全封闭库房、天棚加围墙围挡储库等方式实施建设,确保环保验收达标后使用;2.所有在用露天堆放场所,必须综合采取围墙围档、防风抑尘网、防尘遮盖、自动喷淋装置、洒水车等措施,确保堆放物料不起尘;3.所有露天堆放场所物料传送部位,必须建立密闭密封系统,确保运输过程无泄漏、无散落、无飞扬;4.所有露天堆放场所落料卸料部位,必须配备收尘、喷淋等防尘设施,确保生产作业不起尘;5.所有露天堆放场所地面必须硬化处理,并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配置冲洗、清扫设备,及时清除散落物料、清洗道路,确保堆场和道路整洁干净;6.所有露天堆放场所进出口,必须设置冲洗池、洗轮机等车辆冲洗设施,确保进出运输车辆除泥、冲洗到位。县环保局、科工委负责工业堆场、料场、渣场等扬尘污染治理;住建局负责建筑垃圾消纳场、生活垃圾填埋场等扬尘污染治理;其他露天堆场由辖区乡镇负责清理。自7月31日起,所有露天堆场扬尘治理必须达到上述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露天堆场业主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要强化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治理。各类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扬尘污染治理必须符合以下五项基本要求:1.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垃圾、混凝土、预拌砂浆等物料运输,双方签订扬尘污染治理协议,共同承担扬尘污染治理责任;2.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必须随车携带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证、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和装卸双向登记卡,做到各项运营运输手续完备;3.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必须实施源头治理,新购车辆要采用具有全封闭高密封性能的新型智能环保车辆,现有车辆要采取严格的密封密闭措施,切实达到无外露、无遗撒、无高尖、无扬尘的要求,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线路运输和装卸;4.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出入施工工地和处置场地,必须进行冲洗保洁,防止车辆带泥出场,保持周边道路清洁干净;5.渣土等物料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实时在线定位系统,严格实行“挖、堆、运”全过程监控,严禁“跑冒滴漏”和野蛮驾驶,确保实时处于监管部门监控之中。自7月15日起,所有未取得营运资质的运输单位,所有运营运输手续不全、达不到密封运输标准、未安装实时在线定位系统的车辆,一律不得从事渣土等物料运输业务;公安、交通部门负责开展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的清理整顿,清理无牌照、无资格的运输车辆,查处无密封措施的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严禁“黑车”非法运输行为;住建、交通部门负责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密封密闭运输、定位系统安装、规定运输时间及路线和消纳处置的监督管理,并建立监管平台,实时监控。

二要狠抓工业大气污染治理。采取“调、改、关、停”等综合措施,全面治理“小、散、乱、差”的涉气企业和涉气项目,有效减轻工业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要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县环保局要组织开展工业企业环保执法检查,对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废气污染源,依法采取按日计罚、停产整治等措施。要加强水泥粉磨站无组织废气治理。要按照《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时限,完成瑞平水泥、柏国水泥无组织废气治理。治理完成后要达到:生产车间全密闭并配备收尘设施;物料输送设备密闭,并在装卸处配备收尘设施;物料堆场要按规范建设“三防”(防扬尘、防流失、防渗漏)设施,并配备覆盖、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厂区裸露地面要进行硬化,并设置固定式车辆自动清洗设备。要完成工业炉窑和砖瓦炉窑提标改造。2016年10月底前,要完成金基新型墙材、建恒新型墙材、刘清官新型墙材等11家工业炉窑和全县砖瓦炉窑的废气提标治理,不能按期完成的,自2016年11月1日起,依法实施停产治理。要强化重点涉气企业监管。县环保局负责涉气工业企业的环保执法监管,组织对重点涉气企业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对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科工委负责组织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要全面整治“小散乱差”和涉气环保违法违规项目。县环保局负责,2016年10月底前,依法依规采取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吊销执照等措施,对工大建材、科隆建材、新绿捷水洗坊等5家“小散乱差”污染企业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关停、清退、淘汰到位。2016年12月底前,环保局要按照“关停一批、整改一批、完善一批”的要求,完成涉气环保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改工作。各乡镇要加强总体协调,对辖区内的“小散乱差”企业和涉气环保违法违规项目,建立工作台账,加强指导督促和执法监管,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三要狠抓燃煤污染治理。坚持重点突破、标本兼治,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或拆除,确保实现全县燃煤污染排放总量和燃煤消费总量“双下降”。要全面淘汰县城市规划区内小燃煤锅炉。2016年9月底前,要完成集中供气范围内柏城宾馆、人民医院等5台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燃煤锅炉拆除原则上以不能恢复使用为标准,要做到锅炉主体移位,烟囱拆除,所有连接管道和线路切断,并注销锅炉有关手续;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原则上要使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县环保局要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督促检查和现场执法,拆改一台、核定一台、销号一台,确保按时完成拆改任务。要全面实现燃煤锅炉达标排放。2016年9月底前,县环保局负责完等企业燃煤锅炉提标治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完不成治理任务的,自2016年11月1日起,除承担供暖等民生任务的外,依法实施停产治理或关闭。要加强燃煤散烧污染控制。采取“电代煤”、“气代煤”、清洁煤替代等多种方式,大力减少燃煤散烧污染。各乡镇要对辖区内散煤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摸底,分区域确定不同的散煤治理措施,全面治理燃煤散烧污染。要全面取缔劣质散煤销售点。以劣质散煤“零销售”为目标,县工商质监局要开展散煤销售点专项执法检查,强化散煤销售点日常监管;县环保局要开展重点行业燃煤使用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强化对化工、工业炉窑等重点用煤工业企业燃煤使用情况的监管,对使用劣质煤的企业,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要全面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2016年9月底前,县城市建成区要实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依法取缔禁燃区域内所有散煤等高污染燃料销售点。禁燃区域内严禁燃烧国家和省规定的各类高污染燃料,不得新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不得将其他燃料燃用设施改造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县工商质监局负责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高污染燃料的执法检查;县环保局负责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的执法检查,督促限期拆除或改造燃煤锅炉及其他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用设施。

四要狠抓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强表面涂装、包装印刷行业、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规模化餐饮场所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有效减少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要加强化工行业、表面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县环保局负责,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体系,对设备与管线组件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重点化工企业要逐步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加强废气的收集和有效处理,确保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按要求达标。要提高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和环保型油墨、胶粘剂使用比例,家具制造、电子和电器产品制造企业环保型涂料使用比例达到50%以上。积极推广绿色涂装和包装印刷工艺,降低单位产品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加强工艺废气逸散控制,涂料、稀释剂、清洗剂、有机溶剂等储存在密闭容器内。对各类产生废气的生产工艺设置于密闭工作间内,对废气进行集中处理。要加强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治理。2016年9月底前,县环保局负责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环保验收及监督管理;县交通局负责油罐车运输企业、油罐车辆的资质审查认定;县发改委、商务局负责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渠道成品油,并牵头取缔黑加油站(点)。要加强规模化餐饮场所治理。各乡镇(街道)负责, 2016年9月底前,全县规模化餐饮场所都要加装集气罩,建设密闭油烟排放管道,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全部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依规实行停业治理。2017年要实现餐饮企业油烟排放全面达标。县环保局、住建局等单位负责,督促所有露天烧烤业主必须使用环保型木炭无烟烧烤设备或气、电清洁能源烧烤设备,并保证木炭无烟烧烤设备除烟、除油设施达标运行,对不符合新型环保标准的露天烧烤设备一律淘汰。

五要狠抓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及机动车污染治理。要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016年10月底前,县公安局负责全面淘汰省、市政府下达我县6295辆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其中黄标车708辆、老旧车5587辆。同时要在全县境内开展冒黑烟车辆集中整治,对属于违法拼装车辆以及达到强制注销条件的车辆现场予以扣押,并强制报废拆解。县商务局负责,强化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其回收网点的监管,确保淘汰车辆及时回收拆解。要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未经环保部门检验合格的车辆,公安局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县环保局要会同县工商质监局研究非道路移动机械国三检测标准,县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负责,2016年年底前,分阶段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国三标准。县发改委负责,2016年10月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县科工委负责,自2016年11月1日起,严禁销售达不到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含农用车和摩托车)。

六要狠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坚持疏堵结合、综合施策,强化零火点目标导向,重点抓好夏收、秋收期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基本消除秸秆焚烧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要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县、乡、村、组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体系,实行县干部包乡、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网络化管理机制,凝聚秸秆禁烧社会合力。要强化监管执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保障禁烧机构、人员、车辆、经费“四到位”,成立督导组、执法队、巡逻队,深入农村农户、田间地头,做到以地定人、以火查人、责任到人,实现全天候禁烧、全覆盖监管,依法严厉打击焚烧秸秆行为。要强化监测预警。县环保局、气象局要切实加强秸秆禁烧期间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天气预报工作,密切关注火点遥感监测信息及环境空气质量变化动态,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分析等监测信息,为秸秆禁烧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县农办、农业局等单位要严格落实“以奖代补”等财政政策,推广综合利用先进技术,促进秸秆还田、秸秆肥料、秸秆食用菌基料、秸秆沼气和发电等产业化发展,推动秸秆资源化利用,从源头解决秸秆焚烧污染问题,确保我县2016年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2017年达到90%以上。

七要狠抓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重点做好夏收秋收、冬季采暖、重大节日,特别是2016年G20峰会等重大政治活动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全面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减少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峰值”,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危害。要制定完善有关方案。实行与京津冀统一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标准,县环保局要加紧修订《西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6年7月底前,县环保局要完成企业限产、停产、工地停工、机动车限行、道路扬尘控制等清单编制工作;各乡镇要完成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并报县环保局备案。要加强重点时段管控。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要求,县发改委、科工委、环保局等单位要及时组织启动从Ⅳ级到Ⅰ级逐级加严、相应级别的工业减排、机动车限行和扬尘控制等应急减排措施。要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县公安、住建、环保、安监、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抓紧制定县城市规划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措施,要建立健全查处违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责任制;宣传、文广新局及各类学校,要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强监测预警。县环保局、气象局要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商研判机制,科学开展重污染天气气象要素与空气质量发展趋势分析,及时提出预警和应对建议,为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提供技术支撑。要全力做好G20杭州峰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2016年8月20日至9月6日,我县列入G20峰会空气质量保障协作区,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统一要求,采取更加严格的应急减排措施,确保空气质量达到优良水平。

 三、强化措施保障,狠抓责任落实 

大气污染治理是硬指标、硬任务、硬约束,也是一场攻坚战,必须严格落实责任,强化执行力,把书面的制度、方案变成实际的行动,抓落实、求实效。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党政同责。县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依法做好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将大气污染防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建立高效有力的领导机构,制定切实管用的制度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大气环境质量尽快得到改善。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原则,认真落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切实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生态环保格局。

(二)要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大资金投入。我们已投入专项资金购买了机械化道路清扫车、洒水车、多功能抑尘车、高压冲洗车等环保设备。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县环保局要根据实际情况列出环保设备采购清单,由财政局负责购买。要落实网格化监管。建立县、乡、村三级环保网格,进一步做细、做实、做密网格,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的网格管理体系,确保不留死角、不存盲区、不留缝隙。明确各级网格体系与网格职责,建立网格监管运行机制,实行网格考核评价,切实形成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共同监管、片区责任到人、工作任务具体、信息反馈流畅、奖惩渠道明晰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体系。要强化排污许可管理。按照《河南省排污许可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快建立我县排污许可及相关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依法明确规定排污单位允许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和总量,以及排放方式、排放时间、排放去向和环境管理要求。排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要实施生态补偿制度。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谁损害、谁赔偿”的原则,对造成我县大气环境污染,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企业进行重罚,并实施连日计罚,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要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奖惩。县政府将组织环保、监察、公安等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根据信息调度、现场督导、综合督查等情况,对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依据。对攻坚战年底考核不合格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相关负责同志不得提拔重用,一年内不得调离。对因为大气污染严重,造成我县被市政府约谈或新增大气污染排放区域限批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省里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参照《驻马店市控制扬尘污染实施方案》,对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经济处罚,每个点处罚企业50万元;属于县直有关单位责任的,每个点扣相关部门财力2万元。对省、市检查发现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处罚企业50万元,监管部门和所在乡镇各2万元。另外,县政府将根据年终考核结果进行表彰: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乡镇、办事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县直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

第5篇

今年来,街道办事处坚决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区政协的监督下,围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全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议精神,切实强化责任,落实任务,明确措施,严格考核,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办事处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按照《区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出台《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各片区和相关单位,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

一是抓人力和设备投入。自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以来,办事处先后组织对公共区域裸露地面、拆违拆临建筑垃圾堆放点等进行防尘网覆盖30余次,出动人员1000余人,覆盖面积30万余平方米;街道新采购中型洒水车一辆,雾炮6台,招聘专职司机两人,截至目前出动洒水车200余次,对辖区内主要路段进行全覆盖喷洒,有效降低了pm10浓度。

二是抓责任主体。对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和建筑工地进行了排查,确保所有工业企业裸露地面进行硬化或百分百全覆盖;按照厂区堆场、料场要建立围挡,实施覆盖、洒水、喷淋等要求,整改企业10余家。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六个百分之百”的防尘降尘措施,辖区内共7个建筑工地均已落实属地帮包责任人制度。

三是抓污染源治理。此次行动开展以来,办事处对辖区内所有污染企业进行了逐一排查,共取缔散乱污企业8家,取缔30吨以下燃煤锅炉5处,取缔非法散煤销售点3处,禁烧区内所有烧烤转入室内,并使用环保炉具。

四是抓增绿透绿。结合此次拆违拆临工作,办事处已经将所有拆违完成的公共区域、无人管理的裸露地面纳入增绿透绿计划,分批逐步进行绿化,目前已完成绿化5000余平方米。

五是抓重点区域。对办事处空气质量监测点周边2000米范围内进行了全部清扫和地面硬化,并每天定时进行路面洒水和防尘喷洒。确保重点区域不出问题。

五是抓应对重污染天气。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等级依次发布蓝、黄、橙、红四个级别预警,对应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实行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停产限产,保障发生重污染天气时能够有效应对。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办事处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环保执法力量较薄弱。办事处环保办无执法权,执法中队人手不足,在污染源排查力度和散乱污企业关停力度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过境货车缺乏监管。东外环大量渣土车、长途货车经过,是空气污染的重要源头之一,但一直缺乏监管,是办事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项难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道将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进一步突出重点、狠抓关键,以坚定的决心和超常的举措,把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深入贯彻《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定期研判,统筹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升。健全生态环境建设考核奖惩制度,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为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保障。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不断夯实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责任,加快构建党委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企业主体、社会共同管理的工作格局。

二是突出重点任务治理。落实区政府目标责任制各项目标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法,定期巡查裸露地面覆盖情况,定时洒水,加大淘汰城市建成区3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019年底完成淘汰。进一步加强散乱污企业巡查,发现一家取缔一家。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细化应急响应措施,组织指导企业制定“一厂一策”的停产限产实施方案,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6篇

土壤重金属污染研究进展

重金属有多种不同的定义。在环境化学领域中,重金属是指比重大于4或5的金属。重金属污染物不但包括生物毒性显著的汞、镉、铅、铬和类金属砷,还包括毒性较弱的重金属锌、铜、钴、镍、锡、钒等重金属元素。土壤重金属污染隐蔽性强、毒性大、难降解且能沿食物链富集,是人们优先考虑去除的污染物。

1污染来源

土壤重金属污染来源大体可以分为工业来源、农业来源、交通来源。

1.1工业来源。煤和石油等化石燃料燃烧释放大量含有重金属的有害气体和粉尘,工厂排放的烟气、粉尘等气体污染物经大气环流扩散,以干、湿的沉降方式进入到水体与土壤中,造成土壤重金属污染。工业生产过程如采矿、选矿、矿物加工等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是土壤中汞、铅、镉、砷等重金属污染的主要来源。

1.2农业来源。主要来源于农田污水灌溉、污泥利用,化肥、有机肥、农药和杀虫剂的滥用以及塑料薄膜的大量使用等。农用物资施用和农业污灌是农田土壤中汞、铬、砷、铜、锌等重金属污染的重要来源。

1.3城市交通来源。主要来源于汽车排放的尾气及轮胎磨损产生的粉尘。汽油、油的燃烧和发动机及其他镀金部件磨损可释放出铅、镉、铜、锌等重金属粉尘。

2污染危害

重金属一旦进入土壤,就很难被微生物降解或者从土壤中去除,因此重金属对土壤的理化性质、生物特性和微生物群落结构都产生重大危害。受到重金属污染的土壤,其物理结构和化学性质都会发生变化,危害极大。

2.1导致经济损失。土壤的重金属污染会造成耕地面积持续减少、土壤质量下降和生物毒害增多,导致农作物大幅度减产,从而影响到粮食供给、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区域经济增长。

2.2危害人体健康。酸雨、土壤添加剂等外界环境条件的变化,提高了土壤中重金属的活性和生物有效性,使得重金属较易被植物吸收利用,重金属污染物难以降解,直接或间接地危害到处于食物链顶端的人类的身体健康,引发骨痛病、儿童血铅、高血压、心脑血管,癌症等疾病。

2.3导致其他污染。土壤受到污染后,含重金属浓度较高的污染表土容易在水力和风力的作用下分别进入到水体和大气中,导致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其他衍生环境问题。

3治理途径

重金属污染土壤的治理途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将重金属污染物清除,削减土壤重金属总量;另一种是固化土壤重金属,降低其迁移性和生物可利用性,削减有效态重金属含量。具体来讲包括工程措施,化学措施,农业措施和生态措施。

3.1工程措施。工程措施包括排土、客土和淋洗等方法。排土法剥离表层受污染的土壤,客土法是在被污染的土壤上覆盖未被污染的土壤,淋洗法是通过清水灌溉稀释或洗去重金属离子。工程措施效果较为彻底,能使耕作层土壤中重金属的浓度降至临界浓度以下,或减少重金属污染物与植物根系的接触来控制危害。

3.2化学措施。第一,通过添加表面活性剂、有机螯合剂等一系列调控措施,改良土壤的理化性状,提高土壤重金属的生物有效性,使其易于被其他植物吸收,以达到修复土壤的目的。第二,通过添加固化材料,降低重金属的迁移性和生物有效性。

3.3农业措施。农业措施是因地制宜的修正和完善耕作管理制度来减轻重金属的危害,或者在受污染土壤上种植不进入食物链的植物。农业措施适合治理中、轻度受污染土壤。

3.4生物措施。生物措施:一是通过生物作用改变重金属在土壤中的化学形态,使重金属固定或解毒,降低其在土壤环境中的移动性和生物可利用性;二是通过生物吸收、代谢达到对重金属的削减、净化与固定作用。通过一些特殊的微生物与植物、动物去除或者转化土壤中的重金属,降低重金属的毒性。

3.4.1微生物修复。微生物修复技术主要有两种:原位修复技术和异位修复技术。受到重金属污染的土壤,往往富集多种耐重金属的真菌和细菌,微生物可通过多种作用方式降低土壤中重金属的毒性。

3.4.2植物修复。植物修复是利用植物吸收、富集、降解或固定土壤中重金属离子或其他污染物,以降低或消除污染程度,修复土壤。

3.4.3动物修复。动物修复是利用土壤中的某些鼠类等低等动物吸收土壤中的重金属。例如在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壤中放养蛆虫,待其富集重金属后,采用电激、灌水等方法驱出蛆虫集中处理。

4展望

土壤重金属污染来源趋于多样化、综合性,对人类的危害也日趋严重。在未来很长时间内重金属污染仍将是我国所面临的重大环境问题之一,迫切需要解决。但对于不同种类、不同性质的重金属污染事件,应将物理、化学、生物等修复手段综合应用以便更好地治理土壤重金属污染,同时研制复合材料,已解决土壤重金属复合污染的问题。

参考文献:

[1]MILEN KOVICN,DAMJANOVIC M.Study of HeavyMetal Pollution in Sedimentsfrom the IronGate(DanubeRiver),Serbia and Montenegro[J].Polish Journal ofEnvironmental Studies,2005,14(6):781-787.

[2]赵学茂.土壤重金属污染的防治办法[J].甘肃农业,2006,(2):228.

[3]李兵.土壤中重金属污染与危害[J].金属世界,2005,(5):43-53.

[4]张志红,杨文敏.汽油车排出颗粒物化学组分分析[J].中国公共卫生,2001,17(7):623-624.

[5]章明奎.污染土壤重金属的生物有效性和移动性评价:四种方法比较[J].应用生态学报,2006,(8):1501-1504.

[6]祖艳群,李元昆明市蔬菜及其土壤中铅、镉、铜和锌含量水平及污染评价[J].云南环境科学,2003,(8):35.

[7]胡文.土壤-植物系统中重金属的生物有效性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D].2008.

[8]夏家淇.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详解[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8.70-75.

第7篇

关键词:农药使用 农药污染 解决措施

农药是防治农作物病虫草鼠害,保障农业增产增收的重要生产资料之一,长期以来农药的使用对我国农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农药的使用是把双刃剑[1],在促进农业生产的同时也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污染,人们的身体健康也因此遭受严重威胁,如何找到有效的措施来解决农药污染问题,已成为我们面临的紧迫任务。

一、农药使用的污染

1.大气污染

农药污染是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农药制造过程中排出的废气对大气的污染极为严重。农药使用过程中,农药会随着大气的运动进行扩散,这会导致污染范围的扩大。土壤、水体以及植物的农药残留能够通过挥发进入大气,进而造成严重污染[2]。

2.土壤污染

农药制造过程中废水的排放和农药使用时在土壤中的残留,是农药对土壤污染的主要方式,农药对土壤的污染,能够导致土壤板结,导致土壤养分的破坏。

3.水体污染

水体污染主要是由农药生产的废水排放、农药残留以及大气中农药沉降造成的。农药对水体的污染危害极大,水体污染范围会迅速扩散,甚至地下水也会受到污染。

4.生物影响

农药的污染对生物的影响更加明显,长期处在污染环境中的生物的身体机能会受到严重损害,严重时甚至会出现死亡,农药污染也严重威胁着人类自身的健康。

二、农药污染的因素

1.生产工艺落后,结构单一

我国是世界上的农药生产大国,但是在生产工艺和技术上严重落后于发达国家,农药类型结构过于单一,高毒农药和水溶性农药所占比例较大,我国农药的结构以杀虫剂为主,在杀虫剂中,含高毒的有机磷杀虫剂又占绝大比例,与外国的农药结构相比差距还很大[3]。

2.缺乏管理,使用过量

长期以来,农药的选择侧重于杀灭性强、持续时间长的高毒农药,农药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得不到人们的足够重视,农药使用管理方面缺乏必要的制度管理。为了实现杀灭性的效果,过量使用农药,我国农业单位面积施药量比发达国家平均高出2~3倍,且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我国个别地区的用药水平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3.环保意识较差,使用不合理

农民缺少环保意识,对农药的使用缺乏系统的理论知识,在农药使用过程中往往出现农药使用不合理的现象,从而造成了环境的污染,在农药使用过程中单纯追求灭害除草的效果,自行提高农药配比浓度,增加使用剂量,甚至使用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农药不合理的使用对环境和我们自身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三、解决措施

1.加强科学研究,改善农药结构

面对我国农药结构单一、工艺落后的问题,我们需要依赖新的科学技术加大对农药研发力度,将农药的相关研究列为重点研究课题,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科研攻关,淘汰高毒农药,保证农药效果的同时降低其毒性。充分吸收借鉴世界先进的农药制造工艺和经验,更新农药生产设备,严厉打击非法的农药生产厂家,改变单一的农药结构,促使我国农药结构更加合理[4]。

2.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加强管理

制度是解决农药污染问题的重要保障,相关法规制度的缺乏使得农药使用管理上出现了诸多漏洞,生产厂家忽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生产高毒高污染的农药。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能够有效的减少农药使用不合理现象的发生,除此之外还需要建立健全管理监测体系,对农药污染进行及时的预警,制定针对农药污染的相关应对措施,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完理措施是应对农药污染问题的重要环节,对农药使用进行制度约束和强化管理有其必要性。

3.加强宣传,提高环保意识

农民由于整体文化素质不高,对环境保护还没有完整的概念,针对这一问题,加强宣传是十分必要的,通过基层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广泛的农药使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农民对农药的正确使用方法进行学习,纠正不合理的农药使用行为,讲解农药污染的危害,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除此之外还应加强法制宣传,使农民了解农药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农民使用农药的法制意识,只有具备良好的法制意识,才能实现对农药使用行为更好的约束。

4.其他

农药污染问题牵扯到多个方面的因素,想要彻底解决农药污染问题还需要公众的参与,在农药污染治理上广泛征求民众各种意见,号召人们自觉抵制高毒农药,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下,选择正确的农药并科学合理的使用。从农业发展自身来说,我们可以改良栽培技术减少农药的使用,促进绿色化农业发展。不断开发新的灭害农业技术,压缩农药的使用范围,利用先进的农业灭害技术逐步替代农药的使用。

四、结束语

我国是世界上的农业大国,农业的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就我国农业发展现状看来,农药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继续使用,在这种形式下,减少农药污染问题显得格外紧迫。农药污染问题和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对于这一问题的关注也在不断增加,解决农药污染问题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在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指导下,农业发展也在不断创新,以绿色农业为代表的先进农业发展模式正在兴起,相信随着农业的发展和灭害技术的进步,农药污染问题必将会得到完善的解决。

参考文献

[1] 王雪芳.农药污染与生态环境保护[J].广西农学报,2012(10).

[2] 吴东雷.农业生态环境保护[M].化学工业出版社,2011(02).

[3] 张小平.化学农药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及防治[J].生态经济,2011(10).

第8篇

关键词:汽车尾气污染治理 监管 完善措施

中图分类号:X5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2(a)-0168-02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空气污染越来越严重。城市空气污染一般由冬季采暖、生活生产、汽车尾气等造成,但随着集体供暖、绿色能源的使用以及污染企业的外迁,汽车尾气污染已成为城市空气污染的大户。所以,汽车尾气污染的治理已成为当前和今后都需要关注的问题,因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车辆的需求量会有增无减。而汽车尾气污染造成的负面影响,无法保证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所以制定出一套应对汽车尾气污染治理的监管策略具有重大意义。

1 汽车尾气污染的概述

1.1 对汽车尾气污染的界定

汽车尾气污染是由汽车排放的废气造成的环境污染。主要污染物为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含铅化合物、苯丙芘及固体颗粒物等。

1.2 汽车尾气污染的特征

不是所有的区域都会因为汽车尾气的排放而造成污染,很多地区的车辆稀少,单凭空气的自净能力就能够消除汽车尾气造成的污染,所以,造成汽车尾气污染的地方一般为汽车拥有量较大的市区,本文就是针对这些区域来行文的。

1.3 汽车尾气污染造成的危害

车轮代替双腿自是历史所趋,哪怕代价是伤害了大自然,也不能完拒。现在全球在逐年逐日变暖,不是自然使然,主要推力在于人类的生活行为。化学气体不休的排放影响尤甚。耳闻极端的南极洲冰川四外漂流,靠拢“大洋洲”,抬高水位线;眼见柏油路上汽车穿梭不禁,日益繁衍。

对人身健康造成的危害比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要相对明显。科学分析发现,一辆轿车一年排出有害废气比自身重量大3倍。汽车尾气的主要化学成分是二氧化硫、一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铅。汽车尾气中的一氧化碳与血液中血红蛋白结合的速度比氧气快250倍。所以,即使有微量一氧化碳的吸入,也可能给人造成可怕的缺氧性伤害。轻者眩晕、头痛,重者脑细胞受到永久性损伤[1]。

当燃料不完全燃烧时,尾气中就会伴随一些有害物质的排出,其主要污染物包括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合物[2]。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合物会在阳光中紫外线作用下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二次污染,形成烟雾污染现象,称为光化学烟雾。早在上世纪初,光化学烟雾就给许多发达国家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事故。20世纪40年代,在美国洛杉矶首先发现了光化学烟雾。继此之后,在北美、日本、澳大利亚和欧洲部分地区也先后出现了这种烟雾。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合物反应时生成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如苯)和烟雾会导致人嗜睡、眼睛发炎,产生神经毒性效应,并造成呼吸暂时困难、长期肺损伤,同时该产物也具有强致癌性,会引发肺癌、甲状腺癌等癌症;微粒物和硫氧化物还可形成酸性硫酸盐溶胶,会深入肺部对肺造成伤害[3]。

1.4 汽车尾气造成污染的原因

出厂时车辆尾气排放不合格的可能性几乎是不存在的,因为每辆汽车在出厂时都经过严格的检查检测,所以,出厂时车辆的尾气排放都是符合标准的。

但消费者在购买后,车辆行驶一段时间,其尾气排放不再符合排放标准的情况很严重,是导致汽车尾气排放造成污染的重要原因。

然而,车辆数目可观,才是导致汽车尾气造成污染的最重要的原因。据城市大气污染物来源的分类统计,在我国主要大城市中,大约80%的污染物来源于汽车排放的尾气[4]。而据调查,“十一五”期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呈快速增长态势,由1.18亿辆增加到1.9亿辆,平均每年增长10%[5]。

2 政府对汽车尾气污染的治理进行监管的必要性

从经济法的角度,市场可自行解决企业、消费者、社会受害者间的利益关系,但在汽车尾气污染问题上,市场已无法调和企业、消费者、社会受害者之间的矛盾。企业为了自身利润的最大化,根本不会太多地考虑车辆大增而给环境带来的污染。而消费者为了日常生活和生产的需要激发了他们对车辆购买的热情,甚至由于我国限行措施的实施,有的家庭至少有两辆车。也不乏由于攀比心理的作怪,有些人购买双排气筒的豪华车。他们由于种种原因和借口最终导致汽车尾气的排放对环境造成污染,继而对生态环境和人身健康等造成危害,“受益于”他们的行为受害者,坚决反对他们的行为,并且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抵制, 长此以往形成尖锐的矛盾。

在市场调节经济发展失灵的情况下,国家应该进行调解,作为国家权利义务的执行者,政府应该发挥其公共职能,做好汽车尾气污染治理的监管工作。根据政府的公共职能的要求,政府应该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履行一定的职责,发挥一定的作用。汽车尾气造成的环境污染具有损害公共利益的特征,而且关系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所以,政府有做好调解三者之间矛盾和减小由于汽车尾气的排放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任。

而且,在诸多主体中,政府是最有能力解决好这件的主体。因为政府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公信力采取相关措施,引导公众的行为,基于对政府的信赖和强制力的畏惧,公众会遵守政府合理的规定,响应号召,从而使得汽车尾气污染的现状得以改善。

3 完善汽车尾气污染治理的监管措施

3.1 制定较为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

既然在治理汽车尾气污染中,多数城市都用通用的措施,就有必要将其法律化,以加大治理的决心。在对具有针对个别城市进行治理汽车尾气污染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批复时,应该严格检查其采取的措施的可操作性,并对其进行监督。

3.2 建立多种监管手段

(1)完善税收机制。对国民购买低公害汽车进行税收减免:对在用车进行改造也是一个比较可行的措施,这一行为的实施首先必须征得用户的同意,由用户自愿改造。政府对民众的这种环保行为应该实行免税优惠。

(2)采用收费制。采用收费的方法遏制尾气污染可以按照发动机类型,将车辆分为几个级别,司机如在工作日白天时段驶入市中心区,必须缴纳与之相对应的费用标准。

(3)采用奖罚制。汽车在停车时不允许发动机空转,违者罚款。还可以对CO2超标的新出产的轿车,要实行惩罚措施,惩罚金额将按超标比例递增。

(4)继续采用限购限行制度。虽然我国的限购限行措施不是针对汽车尾气污染防治,而是针对交通拥挤问题采取的,但如今在大力发展公共交通设施的情形下,仍保留着这项措施,究其原因就是减轻汽车尾气排放造成的污染,继续执行这项措施对于汽车尾气污染的治理是有必要的。

3.3 缩短检测时限

每年对车辆的尾气排放进行检测,时隔太久,很多车主都临时抱佛脚,使得年检流于了形式。缩短检测时间会使车主更关注自己的车辆是否合乎标准。结合抽查措施,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就没有了生存的空间。

3.4 协调各部门职责

为了防止多部门参与工作出现都管或者都不管的真空地带,有必要把其各自的职责细致化,划清负责范围。做到一旦追究某主体的责任时,明确知道,哪个部门去追究,追究的依据是什么,以及以何种方式(是罚款还是强制维修)进行追究。

3.5 鼓励公众监督举报

为有效地对汽车尾气污染进行治理,号召广大市民参与是极其重要的,因为市民既是尾气污染的受害者,也是为减轻污染而努力的贡献者。市民可以利用摄像录像等工具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适当的鼓励。

4 结语

市场本可以自行解决企业、消费者、社会受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但在汽车排放问题上市场已无能为力,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需要政府进行干预。政府做好汽车尾气污染治理过程中的监管工作,对于改善城市空气污染,促进人身健康和提高生活水平都是非常有益的。

参考文献

[1] 于彭涛,布仁.浅谈汽车尾气污染及控制方法[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2(7):1.

[2] 曾佩兰,黄可龙,刘素琴,等.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的研究现状及其进展[J].材料导报,2003,17(3):48-51.

[3] 刘海艳.论汽车尾气排放的外部性与政府规制[J].中国城市经济,2012(2):378-380.

第9篇

一、预警应急信息发布

(一)当空气质量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级别时,区教育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通过相关网站、网络、媒体、手机短信等途径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

(二)根据市环保局网站发布的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各国控空气质量检测子站空气质量和天气情况日报、健康提示及防护建议等综合信息。

(三)接到区政府或区教育局发布的有关信息,必要情况下各中、小学、职校、幼儿园可利用校园网、校讯通、电子屏、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应急信息及应对措施。

二、适用范围

(一)新城区辖区范围内出现或可能出现空气重污染时的应急处置。

(二)本预案适用于全区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空气重污染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三)市直属学校按照“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原则,依照区教育局发布的预警应急信息分别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三、空气重污染分级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分级方法,当日空气质量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时(包括由沙尘暴造成的污染),根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四级,具体分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

(一)空气中度污染

全市24小时空气质量平均指数(AQI)在151-200范围内。

(二)空气重度污染

全市24小时空气质量平均指数(AQI)在201-300范围内。

(三)空气严重污染

全市24小时空气质量平均指数(AQI)在301-499范围内。

(四)空气极重污染

全市24小时空气质量平均指数(AQI)达到或超过500。

四、空气重污染分级预警应急措施

(一)空气中度污染预警措施

空气中度污染预警响应措施的启动、解除由各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自行组织实施。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及患有心脏病、肺病、过敏性疾病等易感师生减少户外活动;其他师生适量减少户外活动。

2、教学调整措施:建议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适量减少户外活动。

通知所有教育机构减少学生户外活动:户外活动时间减半;体育课改为室内举行;课外运动场地开放时间减半。

3、其他措施:加强学生防尘和个人卫生习惯的教育培养;校园内加大保洁频次,减少扬尘污染;积极倡导师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二)空气重度污染应急措施

空气中度污染预警响应措施的启动、解除由各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自行组织实施。

1、健康防护措施:建议儿童及患有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过敏性疾病及其他慢性病等易感师生避免户外活动;其他师生减少户外活动。

2、教学调整措施:建议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减少学生体育课,停止课间操、运动会等大型户外活动。

3、其他措施:加强学生防尘和个人卫生习惯的教育培养;做好因空气重污染对师生身体造成影响的观察了解,并作好相应的工作准备;校园内加大保洁频次,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校园内各类工地、料场、堆场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洒水降尘工作;校园内尽量减少土石方开挖、路面整修、绿化种植、房屋拆除等作业;建议师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规划方案《新城区教育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三)空气严重污染应急措施

空气严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的启动、解除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全区各校园实施。

1、健康防护措施:建议儿童及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特异体质及其他慢性病等易感师生停止户外活动,避免体力消耗;其他师生应避免户外活动,外出时佩戴口罩。

2、教学调整措施: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停止体育课,停止学生户外集体活动。

督导全区所有教育机构停止学生一切户外运动,暂停课外学习、实习;关闭运动场地。

组织检查组进行巡回检查,通报存在问题单位并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其他措施:加强对学生防尘和个人卫生习惯的教育培养;做好因空气重污染对师生身体造成影响的观察了解,并作好相应的工作准备;校园内加大保洁频次,加大洒水降尘力度,减少扬尘污染;校园内各类工地、料场、堆场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洒水降尘工作;校园内停止土石方开挖、路面整修、绿化种植、房屋拆除等作业;建议教师尽量减少机动车出行,开车停车超过3分钟后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建议师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四)空气极重污染应急措施

空气极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的启动、解除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全区各校园实施。

1、健康防护措施:建议儿童及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特异体质及其他慢性病等易感师生停止室外活动,避免体力消耗;其他师生停止户外活动,外出时佩戴口罩。

2、教学调整措施: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停止所有户外活动。

3、其他措施:加强对学生生态环境教育、应对空气重污染防御措施教育,并通过学生向家长传递相关信息;做好因空气重污染对师生身体造成影响的观察了解,采取一切必要的治污减霾措施,做好师生相应的防护工作;校园内开展大冲洗活动,加大保洁频次,加大洒水降尘力度,减少扬尘污染;校园内各类工地、料场、堆场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洒水降尘工作;校园内禁止土石方开挖、路面整修、绿化种植、房屋拆除等作业;建议教师尽可能减少机动车出行,尽量避免机动车日间加油,开车停车超过3分钟后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建议师生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五、保障措施

(一)各校园要高度重视重空气污染应急防控工作,迅速成立相应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的查收和应急处置工作。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有效落实预警应急措施的,将通过相关程序,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各校园要建立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网络、短信平台,及时公布市治污减霾办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发布教育系统应急措施,向家长和社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向区教育局反馈应急处置工作实施情况。

(三)各校园要立即制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专设一名联络人。并于7月9日前,各校将应急预案和联络人(姓名、电话)报区教育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要加强“雾霾危害防护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努力降低因空气重污染对学生学习和身体的不利影响,确保学校课程计划的落实完成。

(四)各校园在预警应急响应期间,确保主管领导、主要部门负责人、专职联络人24小时通讯畅通,做到准备充分,信息通畅。

1.西安市新城区教育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区教育局分管领导

成员:体卫艺办、行办、基教科、职教科、安保办、电教中心、监察室等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电话:87436119),办公室设在体卫艺办,工作人员由局机关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组成。

2.西安市新城区教育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责任分工

一、新城区教育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职责

(一)领导小组

1、贯彻落实《西安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及有关规定和要求;

2、研究制定全区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应对空气重污染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负责指挥、协调全区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督促检查各校园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1、组织落实市、区教育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有关决定,协调成员科室和各校园应对空气重污染相关工作,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负责及时公布市教育局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及级别响应,及时发布教育系统预警应急措施;

3、负责各校园空气重污染联络员的日常联络与培训;

4、开展应对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措施的宣传教育;

5、负责联络、协调市教育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相关工作。

二、成员科室职责分工

(一)电教中心

负责建立区教育局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网络、短信发布平台,做好对各校园的信息发送、接收等工作。

(二)基教科

负责督促指导各中、小学、落实各项预警应急处置措施。

(三)职教科

负责督促指导各职业学校落实各项预警应急处置措施。

(四)体卫艺办

负责督促指导各幼儿园落实各项预警应急处置措施。

(四)行政办公室

加强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相关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强化信息公开。

(五)安保办

加强安全教育,负责督促指导各校园落实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期间的安全措施。

第10篇

关键词:大气污染物;预防;治理

大气是人类生存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大气环境质量的优劣与人类的生存息息相关,一些常见的大气污染物会对人体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危害。大气污染物一般有2种形态,即颗粒状污染物和气态状污染物,颗粒状污染物主要以烟尘为主,气态状污染物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含氢气体等。大气污染物能够在大气中扩散,具有污染范围广、区域性和整体性强的特征。因此,大气污染的程度与该地区的自然条件、能源构成、工业结构和布局、交通状况以及人口密度等多种因素有关。防治大气污染物的根本方法,是从污染源头着手,通过削减污染物的排放量,促进污染物扩散稀释等措施来保证大气环境质量,同时从区域环境的整体出发,充分考虑该地区的环境特征,对能够影响大气质量的各个因素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充分利用环境本体的自净能力,采用最佳的防治方法,已达到控制大气环境质量,减轻大气污染的目的[1]。大气污染物的综合防治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采取各种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1.1全面规划,合理布局

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必须从协调地区经济发展和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出发,对该地区各污染源所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质的种类、数量、空间分布做全面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制定控制污染物的最佳方案[2]。例如:工业生产区应设在城市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在工厂区与城市生活区之间,要有一定间隔距离,并营造城市绿化带,以减轻大气污染的危害。严格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审批,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或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的要责令其停工限期整改,对于现有污染严重、资源浪费、治理无望的企业,要坚决采取关、停等措施。

1.2改善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有效利用率

我国是燃煤大国,煤炭燃烧过程中释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以及悬浮颗粒等污染物。我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在短时间内不会有根本改变,因此应优先推广型煤和低硫等洗选煤的生产和使用,降低烟尘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此外,要根本解决大气污染问题,还要从改善能源结构入手。例如,使用天然气和焦化煤气、石油液化气等二次能源,加大对太阳能、风能、地热、潮汐能、生物能和核聚变能等清洁能源的利用。

1.3实行区域采暖和集中供热

家庭中的燃煤炉灶和分布在市区的各类采暖、烧水小锅炉排放大量二氧化硫和烟尘是造成城市大气环境恶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城市采取区域采暖,集中供热措施,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区域采暖,集中供热的好处表现在:一是可以提高锅炉设备利用率,降低燃料消耗量;二是可以充分利用热能,提高热利用率;三是便于采用高效率除尘设备,大大降低粉尘排放量。四是减少燃料的运输量,从而减少运输设备的使用,间接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1.4植树造林,绿化环境

绿化造林是大气污染防治的一种经济有效的措施,植物有吸收各种有毒有害气体和净化空气的功能,是空气的天然过滤器。蒙尘的树叶经雨水淋洗后,又能够恢复吸附与阻拦尘埃的功能,使空气得到净化。植物的光合作用能够释放出氧气,可吸收二氧化碳,一般1 hm2的阔叶林,每天能够消耗约1 t二氧化碳,释放出750 kg氧气,起到了良好的空气调节作用[3]。

2采用各种专业技术,控制污染物排放

2.1颗粒状污染物的治理

大气中的烟尘(主要由颗粒状污染物组成)大部分是由于固体燃料(煤)的燃烧产生的。去除大气中颗粒状污染物的方法很多,根据其作用和原理,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干法去除颗粒状污染物。利用机械力(重力、离心力)将粉尘从气流中分离出来,达到净化的目的。常用的设备有重力沉降室、惯性除尘器和旋风除尘器等。其中最简单、廉价、易于操作维修的是沉降室。携带尘粒的气流由管道进入宽大的沉降室时,速度和压力降低,其中较大的颗粒(直径大于40 μm)则因重力而沉降下来。旋风除尘器的作用原理是使气流在分离旋转,尘粒在离心作用下被甩往外壁,沉降到分离器的底部而被分离清除。这种方法对5 μm以上尘粒去除效率可达50%~80%。二是湿法去除颗粒状污染物。该方法是用水或其他液体使颗粒湿润,进而加以埔集去除的方法。常用的方法有喷雾塔式、填斜塔式、离心式分离除尘器、文丘里式除尘器等多种,这些方法能除去直径大于10 μm的颗粒,如果采用离心式分离除尘器,其去除率可达90%左右,但这种方法的缺点是能耗较高,同时存在污水处理问题。三是过滤法去除颗粒状污染物。有较高的除尘效率,其中最常用的袋式滤尘器对直径1 μm颗粒的去除率接近100%,它使含尘气体,通过悬挂在袋室上部的织物过滤袋而被除去,这种方法效率高,操作简便,适应于含尘浓度低的气体;其缺点是维修费高,不耐高温高湿气流。四是静电法去除颗粒状污染物。该法的原理是所有尘粒通过高压直流电场时吸收电荷的特性而将其从气流中除去。带电颗粒在电场的作用下,向接地集尘筒壁移动,借重力而把尘粒从集尘电极上除去。其优点是对粒径很小的尘粒具有较高的去除效率,且不受含尘浓度和烟气流量的影响,但设备投资费用和技术要求高。

上述各种除尘方法原理不同,性能各异,使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加以选择或使用,主要考虑因素为尘粒的浓度、直径、腐浊性等以及排放标准和经济成本。一般情况下,颗粒较大(数十微米以上)宜于采用干法,对于细小颗粒(数微米)则以采用过滤法和静电法为宜。

2.2气态污染物的治理

二氧化硫不仅在大气中形成酸雨,造成空气污染,而且严重腐蚀锅炉尾部设备,影响生产和安全运行[4]。因此,烟气脱硫对我国来说更为重要。烟气脱硫技术包括燃料脱硫(目前主要是重油脱硫)和烟气脱硫2种。重油脱硫是采用加氢脱硫催化法,使重油中有机硫化物中的C—S键断裂,硫变成简单的气体或固体化合物而从重油中分离出来。含硫量较高的重油首先进行脱硫处理,再提供给用户,主要应用在那些没有烟气脱硫能力的中小工厂,而大型工业企业则要求安装烟气脱硫设施。

第11篇

关键词 夏季;猪场;污染物治理;必要性;治理方式;保障措施

中图分类号 S851.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10-0316-01

据资料表明,2010年安徽省农业污染物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占全省总排放量的36%~42%,已远远超过工业污染物排放量,成为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之一。其中,畜禽养殖业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占农业总排放量的96.6% 、76.2%,而中、小型养殖场的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做好夏季中、小型养猪场污染物治理,不仅是农业污染减排的需要,而且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维护农村生态环境安全、提高人们生存环境卫生的需要。

1 污染物治理的必要性

1.1 排泄物数量多

资料显示,一头猪(90 kg)每天排泄粪尿6 kg,每年排泄氮约9.53 kg,若夏季采取水冲式清粪,每天每头污水排放量约30 kg。一个中、小型养猪场养殖100~600头,夏季按3个月计,可排放污染物324~1 944 t,可见,污染物排放量之多。

1.2 排泄物污染重

资料表明,猪日粮中氮、磷的吸收率只有30%~50%,其余排出体外。饲料添加剂中的重金属,如硒、铜、砷等,在畜体内消化吸收更低,未吸收的有害物质经粪尿排泄后,污染空气和水体,引起空气恶臭,水质发黑。特别是夏季,这些有害物质随大气扩散和传播,对人和动物造成危害,一个中、小型养猪场污染空气半径可达5 km。可见,排泄物污染之重。

1.3 排泄物危害大

猪粪尿恶臭成分高达230余种,这些有害气体、粉尘、病原微生物排入大气,流入水体后,以空气、水体为媒介传播和扩散病菌,引起一些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和流行,如猪瘟、猪副伤寒、猪布氏杆菌、猪钩端螺旋体等。猪粪尿中无机元素在畜体内消化吸收率极低,排泄物的粪尿中含量高,一旦超出土壤的承受力,便产生恶臭物质和亚硝酸盐等有害物质,破坏土壤的基本功能[1-2]。可见,排泄物危害之大。

2 污染物治理的有效方式

2.1 推动规模养猪场标准化生产

2.1.1 选址布局合理化。猪场要远离工农业生产和居民居住区,场地布局要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开;猪舍采光、通风条件好,污物、污水排放设施齐全;生产区清洁道和污染道分设;有病猪隔离舍和病死猪舍,有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设备;出入口设有隔离和消毒设施、设备。

2.1.2 生产管理规范化。建立一整套的饲养、用药、防疫、人员等管理制度及措施,并做好用药、生产管理、防疫等登记台账记录;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生产投入品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禁止使用禁用、淘汰的生产投入品。

2.1.3 消毒防疫严格化。实施计划免疫,执行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对调入动物实行准调和隔离饲养。建立消毒和隔离制度,做好环境、场地、人员、设施等消毒和隔离工作,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猪场成为污染源与疫源。

2.1.4 污染减排无害化。采用人工干粪方式及时清理粪便,并经过发酵、干化等处理后作为有机肥,用于农业生产无公害绿色农产品;污水经过厌氧处理工艺处理后,生产清洁能源沼气,用于生产和生活;沼液用于蔬菜和经果林生产,可以防治蔬菜和果木的病虫害,明显改善其商品品质[3]。

2.2 推行规模养猪场清洁化生产

2.2.1 沼气池建设。饲养规模在100~600头的养猪场,应建80~100 m2的沼气池,设预处理池、厌氧池、好氧池,用地面积在266.67~333.33 m2。通过管网将养殖场的污水汇入沼气池,运用厌氧发酵工艺生产沼气、沼液,用于农业生产,实现粪尿、污水的无害化、资源化。

2.2.2 堆粪场建设。实行早晚清出、干湿分离、干化清粪的办法。堆粪场面积在40 m2左右,在其四角立2 m以上的立柱,并加盖防雨设施,利用夏季高温在粪便上覆塑料薄膜进行发酵,通过高温腐熟处理,杀死粪便中的虫卵和草种,作为农业有机肥,实现污染物的减量化。

2.2.3 污雨沟建设。夏季雨季长,雨量大,改进粪沟设计,实行雨污分流是减排工作的重中之重。合理设计雨污分离沟,在雨污分离沟上加盖预制板,使雨水、污水得到有效分流。污水经过滤沉淀后进入沼气池,雨水、冲凉水排入氧化塘进行自然净化,实现污物的减量化。

2.2.4 发酵床建设。在猪舍内铺上锯末、谷壳、米糠和酵素混合成垫料,如酵母菌、乳酸菌、枯草芽胞杆菌、分解菌等,厚度达到60~80 cm。靠内预留2 m的水泥凉台供母猪睡眠、活动,利用垫料特有的微生物将粪尿降解消化,垫料经2年使用后即变成优质有机肥,实现污染物的减量化、资源化。

2.2.5 后处理建设。按1 hm2耕地承纳75头猪干粪量计算,与附近农户签订使用合同,将腐熟后的干粪供给农户用于农业生产。沼渣、沼液用于农户的果木、蔬菜生产,通过种养结合,消纳排泄物,解决对环境造成的二次污染,实现污染物的减量化、生态化。

3 污染物治理的保障措施

3.1 加强监管

由于养猪业利润率低,污水处理费用高,额外的资金投入使养殖业主对污染物治理积极性不够,流于形式。要加大法规治理力度,制订养殖场污染物治理减排目标,并纳入当地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尤其夏季更应加强巡查监管。畜牧、环保部门依法进行管理,引导和规范污染减排过程。

3.2 积极扶持

养殖业属于弱势产业,治污成本高,尤其是中、小型养猪场治污更加困难。各级政府应制订必要的经济激励机制和运行机制,引导帮助解决污染减排中的实际问题,在用地、用电以及排污上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对污染物减排达标的养殖场给予小额贴息款或财政补贴,对污染物减排不达标的养殖场依法收取排污费,整合资金逐步加以解决[4]。

3.3 创新模式

污染物处理方案要与当地的实际地形、周围环境相结合,不断研究总结现有的污染物处理技术和模式,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科技含量;不断创新新工艺、应用新技能、引进新设备,进一步提高技术应用水平,使污染物处理保持有效性、可持续性。

通过一系列污染物治理措施的应用,使夏季中、小型养猪场的污染物排放得到了有效控制,污染物实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农村能源得到有效利用,种植养殖得到协调发展,实用技术得到推广应用,有力推动养猪业的健康发展和农村经济的繁荣。

4 参考文献

[1] 张成帅,赵丽莉,朱远航.河南省养猪场清洁生产思路探索[J].畜牧与饲料科学,2011(12):117-118.

[2] 刘娟,王新海,李永春,等.发酵床生态养猪技术在江苏省邳州市的应用与推广[J].畜牧与饲料科学,2011(8):74-77.

第12篇

关键词:岳阳市;农村;环境保护;浅探

1.岳阳市环境污染现状

(1)水环境污染不断加剧。笔者在六县(市)三区实地调查发现,水环境污染呈逐年加重的趋势。湖区比山区严重,生活区比生产区严重。一是水质劣变加重。主要表现为沟渠、池塘、内湖、内河等水体富营养化,总氮、总磷含量上升。湖区水污染严重的地方,水体发绿变黑,臭气弥漫,鱼虾绝迹,有害藻类大量繁殖,甚至达不到农用灌溉水标准。二是常年水量减少。近年来,受洞庭湖水位下降的影响,水量明显减少,水体纳污自净能力减弱,进一步加剧了水环境污染。季节性缺水成为近几年来农业生产的一大制约因素。三是农村饮水困难。由于水质劣变,农村一些地方出现饮水困难的局面。根据水务部门统计,到2012年,全市因水质原因形成的饮水安全不达标人口有106万人。据君山区广兴洲镇农民反映,当地沟渠池塘水已不能饮用,饮用井水也因锰含量和硬度过高,导致结石病易发多发。村民常年购买桶装纯净水饮用。

(2)土壤环境污染日益严重。耕地地力下降。根据耕地地力监测结果,岳阳市耕地土壤由于长期施用化肥,地力呈逐年下降趋势:土壤酸化严重,pH值五年来下降0.5~0.8,土壤板结,有机质含量下降,土地产出能力退化,重金属污染突现。在湘阴县、汨罗市、屈原管理区和岳阳县缘洞庭湖的一些地方,由于长年灌溉含镉超标湖水的积累效应,稻田土壤重金属污染比较严重,导致少数稻谷镉超标。工业污染事故频发,陶瓷、农产品加工、生猪养殖等乡镇企业废水、废渣污染农田事故时有发生,导致农业减产减收,引发纠纷。市县两级农业部门每年处理的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均在40件以上。农村生活环境堪忧。近年来,农村环境卫生规模逐步加大,但环境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因垃圾的露天焚烧和集中填埋而造成的二次污染不可忽视。汨罗市作为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县市之一,每年大概再生资源回收量为157万吨,经过循环利用,还要存放各类垃圾32万吨。收集便是变分散污染为集中污染,填埋便是变现在污染为将来污染,焚烧便是变个人污染为大家污染。

(3)大气污染时有发生。第一为工业污染。遍布乡镇的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气、粉尘,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2007~2011年,东洞庭湖区域降水pH年均值在5.00~5.60之间,均为轻度污染。第二为生猪养殖污染。生猪养殖粪臭尿臭,气味浓烈。特别是生活区附近的猪场,对农民生活影响较大,大家反映强烈。第三为秸秆焚烧污染。一些地方还存在焚烧稻草、油菜秸秆等现象,既浪费了有机物资源,又污染了大气环境,在公路沿线,甚至造成交通安全隐患。

2.岳阳市目前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如此严峻的形势已引起从政府到部门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各方做出了一定的努力。

在农村工业污染方面。早在2007年,湘阴县、汨罗市等地就关闭了一批洞庭湖流域小造纸企业。近年来,又取缔了一批小砖窑、石灰窑、采石场、土法炼钒、淘金矿等重污染企业,有效阻止了土地矿产资源的继续被破坏。

在农业面源污染方面。2005年以来,岳阳市推广测土配方放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农业生产新技术,减轻了化肥、农药对农村环境的污染。推广生猪清洁养殖、沼气工程、猪―沼―稻、猪―沼―果生态种养模式,减少了粪水污染。

在农村生活污染方面。今年,岳阳市政府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层层分解任务和落实责任,实行明察暗访,重奖重罚。农业部门开展了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截至今年,已建设62个示范村。环保部门推行清洁家园行动,整乡整村推进。市、县两级领导领办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也造就了一大批产业,环境优良的秀美村庄数量日渐增多。

在农村生态环境方面。在洞庭湖、汨罗江、新墙河等流域对挖沙采石行为采取多轮整治行动。实施铁山水库等一批水源地保护政策,推进植树造林荒山绿化等工程。

3.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措施

尽管通过各方努力,岳阳市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环保基础,但是后段工作还任重道远,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

(1)提高认识,引起重视,形成合力。一是要提高认识。农村环保与污染治理事关民生,事关全局,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农村环境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各级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增强环保意识,既要抓发展,更要重环保,纠正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的决策思维。要把农村环保和城市环保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实行“城乡同治”。

二是要落实责任。首先,要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要明确各级各部门在农村环保方面的领导和管理职责,引入绿色GDP的考核评价体系,对县、乡两级政府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其次,要落实农民的主体责任。要实行“门前三包、守土有责”的办法,保护和治理好自己的生产、生活环境。最后,要落实企业法定职责。对乡镇企业实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大对企业环境污染违法的打击和处罚力度。

三是要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农村环保的重要性,推介好模式和做法,曝光环境污染的典型案例。形成上下一心、共同保护农村环境的良好氛围。

(2)长远规划,强化措施,总体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和治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也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长远考虑,统筹兼顾,科学决策。

一是要统筹科学规划。要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因地制宜,制订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互统一,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确定农业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分阶段目标任务。

二是要落实治理措施。治理工业污染,要有计划、分步骤地关停、淘汰、退转一批重污染企业,整顿、改造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发展一批绿色环保优势企业。逐步实现“三废”达标排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要大力推广田间清洁生产技术措施,控制畜禽养殖规模和区域,淘汰污染严重的水产品养殖方式。生活污染治理方面,要继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行动、农村清洁工程、清洁家园行动等农村环保举措。同时,加强环境治理绩效评价考核,使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要加大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采取以奖等多种形式,用好用活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同时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村环保事业。多措并举,调动广大农民群众自主投资、投工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的积极性。

(3)着眼当前,抓住关键,重点突破。当前,要抓住农村环境污染最突出的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攻坚克难,为全面优化农村环境打好基础,赢得时间。

一是要尽早制订水源地保护规划,切实保护好铁山水库等水源地,逐步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

二是要推广汨罗市的做法,各县区要根据环境承载能力,控制生猪养殖规模和总量,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宜养区,逐步推进清洁养殖。

三是要借鉴常德市经验,禁止水产品投肥养殖,取缔大湖水面珍珠养殖。

四是要关闭一批污染特别严重、群众反映特别强烈的污染企业。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