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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环境污染及其综合治理

时间:2023-07-25 17:17:5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矿山环境污染及其综合治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矿山环境污染及其综合治理

第1篇

关键词:矿业环境;环境污染;可持续发展

当今世界的焦点集中在环境与发展上,正确解读我国的经济与发展形势对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十分重要。为了深入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我国要突破“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发展模式,深入解决环境中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推动环境的跨越式发展。

矿产资源是一种对人类有重要作用的资源,矿产资源经过地质成矿作用,把埋藏在地下以及出露于地表的有利用价值的矿物利用到工业中,从而创造工业利用价值。矿产资源是现代社会发展中必不可少的物质资源,在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中都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然而,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它的储量有限。在矿产资源的开发过程中,必不可少会产生环境问题。矿产的生产过程以及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会对环境产生扰动和污染。对于矿业环境问题与解决分析的研究,有利于环境问题的防治,以及矿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一、采矿业环境问题的概念

采矿业环境问题是指矿业活动所产生的环境污染、环境破坏以及矿业安全卫生问题。矿业环境污染问题主要包括大气、水、土壤的污染,矿业环境破坏主要指采空区的地面塌陷以及崩塌、滑坡、山体断裂、泥石流等造成的土地破坏、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矿震、大自然中水平衡的破坏、海水的入侵等现象[1]。矿业环境安全卫生问题指的是矿业矿业生产活动中对生产与生产作业人员的影响以及危害。

表1 “ 十一五 ”期间工业污染物的排放状况

从上表中可得出随着我国生产总值的不断增加工业中的废水、废气以及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也在不断增加,因此为了防止矿产资源的严重短缺,矿业环境问题的保护也治理显得尤为重要。矿业环境污染问题广义是指环境污染因素进入环境与人为扰动,致使环境改变、环境质量恶化从而对整个人类以及其它生物产生危害。矿业活动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的排放对自然界的水体、大气以及土壤造成了污染。具体体现在:采矿业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炮烟、矿尘与冶炼炉中产生的烟气对大气所造成的污染[2];带有大量重金属离子、固体微细粒以及残余的化学药剂所产生的工业废水与矿坑废水排放于地表,经过水系渗透后对地表水以及地下水造成的水体污染;采矿业中产生的煤矸石、炉渣、废石等堆放在地表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采矿业发展十分迅速,年采矿石量达到60亿吨,但伴随着采矿业所产生的的生态破坏也与时俱增。许多地去的地下水为下降,水质恶化,酸雨现象严重[3]。据统计,我国矿区的固土废弃物堆放达70亿吨,直接侵占、破坏土地达1.7-2.3万平方公里。采矿业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安全问题,尤其是在地下开采中。尽管现代开采业的安全技术提高了,但也会经常事故。在采矿业中保障矿工安全的关键就是矿井通风,通风不畅会到导致矿工发生矽肺病。在矿井中,瓦斯的积累会发生爆炸,造成人员的伤亡。矿井中的通风系统是通过强力排风扇完成的,从而达到矿井内内达道负压,新鲜空气便会顺着其他管道输入矿井,达到良好的空气循环。

二、解决对策分析

1、强化采矿业环境问题的立法与监督管理机制

实现环境保护与环境问题防治的根本保障就是严格的法律制度和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矿业环境问题具有鲜明的特点,涉及到了环境工程学、环境安全卫生学,包括环境污染问题、环境岩土工程问题以及环境安全卫生问题。因此,针对采矿业环境问题必须进行专项立法,建立起适合我国采矿业环境特点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宜的法律体系和监督管理机制,使我国的矿业与国际矿业接轨。建立并且实行严格的矿山环境保护制度,从源头上避免或减少矿山环境破坏和污染。矿产资源的开发必须依据法律提交相关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在矿山环境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上要严格实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4]。新建矿山或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必须提交矿山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对于那些不符合标准的企业应不给于批准。对于正在生产中矿山企业要实行严格的监督,杜绝过分追求经济利益而忽略环境保护的现象。

2、采矿业可持续发展状况分析

表2 2005-2009年我国县以及县以上工业污染治理状况

如上表所示2005-2009年间随着可持续发展zl。采矿业的可持续发展除了需要矿产资源、矿业经济、生态环境三者之间的协调发展,人为的管理监督是其关键。在我国矿业的可持续发展会受到矿产资源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生态环境状况、矿业的科技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矿产资源是采矿业经济发展的基础。生态系统的平衡是采矿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我国是矿业大国,目前矿产资源紧缺任然是主要的矛盾。高强度的开发矿产资源仍然会带来很大的矛盾。矿山环境的保护和治理要着眼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谐社会的构建等战略目标,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规划、科技创新相结合[5]。保护矿山环境与加强矿山环境的综合治理,有利于改善矿山地区人民的生活环境,从而推进矿产资源的开发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洪武、吴爱祥;中南大学. 《矿业环境问题及防治对策》

[2] 刘芳;吉首大学,商学院. 《湘西州矿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因素及对策研究》

[3] 郑丽、李玉、王月悦;吉林大学商学院. 《矿业企业环境保护内部控制的构建》

第2篇

关键词:矿山 地质环境 恢复治理

中图分类号:X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8(b)-0147-01

随着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高速增长,市场经济下的矿山开采不注重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和长远效益的结合,造成了一系列因肆意开采、安全管理意识淡薄、开发技术落后等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不仅会引发接连的矿业地质灾害,给广大人民生活带来影响,还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1 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1 引发塌陷危险

矿山开发活动还可以引发地质灾害,使地面遭受塌陷危险。首先,地面塌陷对道路和铁路的具有较大破坏作用。其次,地面塌陷对桥涵的影响和破坏。随着采煤的塌陷,受到影响的桥梁或涵洞由于下沉的速度较慢和随沉随治理的观念盛行没有得到及时重视,将随着井田的进一步开发呈现大面积积水甚至全部变成水域的现象。再次,地面塌陷对河流堤坝具有一定的破坏作用。最后,地面塌陷对村庄有一定的破坏作用。

1.2 引发地质灾害

在矿山资源开发时,能诱发很多地质灾害,对人民的生命、生产生活和财产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矿山开发,极易引发滑坡、泥石流、山体崩塌现象。矿业开采,特别是露天矿业开采,加上自然环境的影响容易形成滑坡等地质灾害。矿山开采使得坡体原有平衡被打破,导致山体倾斜,岩土变形,直接诱发崩塌和滑坡;矿山开采中的矿渣随意堆放,不及时处理,给山体造成了超负荷,导致滑坡现象;矿业开采中的残渣遇雨水等暴风雨天气,形成泥石流。

1.3 地貌景观影响

主要表现在植被稀少,石漠化严重,水土流失等。石漠化在喀斯特脆弱地貌环境下,因为人类的不合理开采矿业或过分强调经济活动等造成的土层植被遭破坏,水土流失、土地生产能力下降的岩石景观。此种情况也在露天开采中容易出现,由随意堆放的矿渣等构成,破坏了生态环境。

1.4 土地资源影响

矿业活动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主要体现在土地占用和地面塌陷上。土地占用主要是工业场地和矸石堆放占地。此外,随着矿业开发活动的加剧,对矿区土地资源的影响程度将持续,受影响和破坏的土地范围增大,矿业开采中的有毒有害成分渗入土地资源中,对植物和环境造成了危害和污染。

1.5 水体环境影响

矿业开采直接或间接地污染了水源。由于矿业开采中的不妥善处理残渣和污水废水,造成污水经雨水冲洗后流放到周围的农田、土地中,再进一步污染农作物,影响了整个生态系统的和谐稳定。此外,有些矿业开采中直接排出废水污水,渗入地表,直接污染了地下水源和土地质量。含水层造成影响。此外,矿业开采中对矿井的不合理开采容易影响到含水层水质水位等,对于浅部含水层及民用井、煤系地层及上下覆含水层、地下水水位及水质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1.6 大气环境污染

采石场中,尘土飞扬,乱堆乱放的废石废渣经狂风一吹,漫天飞舞造成了严重的大气污染,严重影响了空气质量。

1.7 噪音污染

矿业开采中,机器声巨大,振动分贝较高,形成了噪音污染,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2 如何恢复治理矿山环境

随着经济的发展,矿山开采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但也带来了不少环境问题。矿山环境的恶化是每一个矿业工作者和公民关心的问题。当前的重要任务是恢复治理矿山环境,并在以后进行矿山开采时,注意保护环境,合理开采,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2.1 应根据情况,合理分区

矿业工作者应根据矿产资源开发计划,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分布特征及其危害性以及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结果对矿山环境合理分区,方便对症下药。首先,应坚持以人为本、以土地治理再利用为中心的原则。其次,要在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区地质环境总体影响程度作出综合结论,明确分清区内相似、区间相异情况,进行环境分区。再次,根据各个分区的不同情况和特点,对其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例如:根据各片区的特点分成矿区南、北、中等区,在此基础上,进行对其进行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划分,明确各片区的地理位置及面积大小,分析其地质环境现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2.2 针对症状,改善矿区环境

针对不同分区的环境恶化形式和地理环境特征,采取不同的改善矿区环境方式。

(1)改善矿区生活质量,防止地质灾害发生。矿山在开采过程中形成的石头、泥土、灰尘等容易造成地质灾害,给矿区人员或周围居民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在对于地质灾害容易发生的地区,有效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2)充分发挥覆土和矸石作用,增加耕地面积和减少危害。矿山开采后,容易形成大面积的塌陷现象,造成耕地面积减少,还对矿区人民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针对此现象,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将覆土重新回填进坑洼处,不仅有效增加了耕地面积,还合理解决了覆土的安置情况。对采矿后产生的矸石等固体废物进行综合治理,防止其造成的地质灾害影响,又避免了浪费资源现象的发生。(3)及时修复因地面塌陷造成的交通道路、坝体沉陷、渗漏现象。矿山开采后,容易造成交通堵塞,坝体沉陷,地下水层渗漏等现象,对矿山周围的人民生产生活造成了影响。(4)充分利用已有矿井排水处理工程,发挥矿井排水、选矿排水等的有效作用。利用排水处理工程进行妥善排水,并对生活废水集中处理,保证矿区地下水和地表水水质不受污染,也是保护矿区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5)绿化环境,保护植被。矿山的开采不仅产生了较多的废石废渣,造成了山体滑坡和水土流失现象,不仅危害人类自身,还破坏了植被,破坏了生态环境。为此,矿山工作者应该注意绿化环境,加强植被修复和保护,使得矿区的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功成于千秋万代。

2.3 治理与恢复并行,有效保护矿区环境

我们除了对矿区环境进行治理,还要对环境矿区环境进行保护和监督,促使矿业开采继续为经济发展服务,且不至于危害生态环境。

采取监测措施,加强环境监督功能,防止边坡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发生。合理处理废石废渣合理,选择好堆放位置,使它不危害含水层和发生地质灾害。保护植被,加强植树造林工程,减少恶劣环境造成的地质灾害对人们造成的危害。全面建立并不断完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系统。例如,建立塌陷区地面变形观测等,完善矿区地质灾害监测网络、信息系统和预警体系。

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环境保护

一、矿山地质环境的内涵

矿山地质环境是指曾经开采、正在开采或准备开采的矿床及其邻近地区,其岩石圈上部与大气、水、生物圈组分之间,不断地进行着联系(物质交换)和能量流动,这一部分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环境系统。这一系统是以岩石圈为依托,矿产资源开发为主导,不断改变着地球表面和岩石圈自然平衡状态的地质环境,也是一个环境地质问题较多、地质灾害较突出的环境。矿山地质环境存在的问题主要有:采、选矿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矿渣,废水,粉尘等,不仅直接影响作业环境和工作条件,而且给矿区周围的大气、水质、土壤造成危害;废石堆、尾矿库挤占大量土地、农田;污水和烟尘的排放,污染水源、江河和大气,也破坏了景观和植被;露天矿边坡崩落,井下采空区造成地面塌陷;矿井突水、矿山疏干排水引起邻近地区地表水和浅层地下水疏干涸干或形成海水入侵;采矿剥土等造成水土资源平衡失调,易诱发和引起土壤侵蚀、水土流失、土地沙化以及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所有这些环境地质问题,都给人类生产和生活带来严重影响,而且预防和治理的难度很大。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和做好矿山地质环境的监督管理[2]。

二、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引发地质灾害

矿山是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影响最严重的场所之一,在矿山资源开发过程中,不合理的设计开采极易引发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及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对人民的生命、生产生活和财产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矿山开采使得坡体原有平衡被打破,导致山体倾斜,岩土变形,直接诱发崩塌和滑坡;矿山开采产生的矿渣随意堆放,不及时处理,给山体造成了超负荷,导致滑坡现象;日益堆积的残渣遇暴风雨等强降水天气,易形成泥石流;矿山开发活动还可以引发地面塌陷,对道路、桥涵、堤坝乃至村庄有一定的破坏作用。

2.地貌景观影响

主要表现在植被稀少,石漠化严重,水土流失等。石漠化是指在喀斯特脆弱地貌环境下,因为人类的不合理开采矿业或过分强调经济活动等造成的土层植被遭破坏,水土流失、土地生产能力下降的岩石景观。此种情况也在露天开采中容易出现,由随意堆放的矿渣等构成,破坏了生态环境。

3.土地资源影响

矿业活动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主要体现在土地占用和地面塌陷上。土地占用主要是工业场地和矸石堆放占地。此外,随着矿业开发活动的加剧,对矿区土地资源的影响程度将持续,受影响和破坏的土地范围增大,矿业开采中的有毒有害成分渗入土地资源中,对植物和环境造成了危害和污染;地面塌陷使其失去原有价值。

4.水体环境影响

矿业开采直接或间接地污染了水源。由于矿业开采中的不妥善处理残渣和污水废水,造成污水经雨水冲洗后流放到周围的农田、土地中,再进一步污染农作物,影响了整个生态系统的和谐稳定。此外,有些矿业开采中直接排出废水污水,渗入地表,直接污染了地下水源和土地质量。含水层造成影响。此外,矿业开采中对矿井的不合理开采容易影响到含水层水质水位等,对于浅部含水层及民用井、煤系地层及上下覆含水层、地下水水位及水质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5.大气环境污染

采石场中,尘土飞扬,乱堆乱放的废石废渣经狂风一吹,漫天飞舞,造成了严重的大气污染,严重影响了空气质量。

6.噪音污染

矿业开采中,机器声巨大,振动分贝较高,形成了噪音污染,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三、矿山地质环境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矿山生态环境存在诸多问题。归纳起来,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有环境污染、环境与资源破坏、矿山地质灾害三大类。

1.占用和损毁土地

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全国矿业开发占用和损毁土地约166万公顷,其中尾矿堆放占地约91万公顷,露天采坑占地约52万公顷,采矿塌陷占地约20万公顷,以及为采矿服务的厂房、矿区、交通设施(公路、铁路)等所占用的土地。

2.破坏地貌景观

我国露天开采矿山数量众多,点多面广。有的矿山开采对山体和自然景观破坏严重,如大量建筑石材露天开采,造成森林植被破坏,基岩,使得昔日青山绿地成为荒山秃岭,尤其在交通干线和城市周边的露天矿山开采,产生许多负面影响。

3.破坏地下水资源

采矿使地下水均衡系统得到破坏,导致部分区域地下水、地表水渗漏,有的地区地下水位下降达几米甚至数十米,造成大面积疏干漏斗,引起地表严重缺水,影响农作物生长,进而影响到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引发了许多经济和社会问题。我国矿山地质灾害类型较多,井下开采导致的地质灾害主要有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矿井突水等,主要发生在煤、磷等非金属矿床和铁、铜等金属矿床开采中。

4.“三废”(废石、废水、废气)问题严重

全国矿山企业每年产生的废石和尾矿量巨大,占用大量土地,污染周边环境;大量未处理合格的矿山废液废水的排放,加剧了区域性、流域性水体污染及部分湖泊富营养化;采矿产生大量废气、烟尘、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导致空气浊化,酸雨区扩大。

四、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措施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要立足于地质构造

现就所要开展综合治理和保护的矿区进行全面细致的考察,全面收集矿区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底层岩性以及工程地质等相关的地质条件的资料,调查并分析矿体的赋存条件等特征,地质构造等遭受开采破坏的情况,地表土地、地表植被以及土地资源被破坏和占用的情况,以及矿山及周边地区地质灾害的发生情况,包括发生的强度和频率。分析研究矿区所存在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形成原因、发育程度以及具体的表现特征,地质构造引发的多种问题对施工人员、公共财产、自然环境、矿产资源、周边设施的影响程度,就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研究地质环境等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工程部署的影响,确定出治理工程的部署重点和难点。

2.对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状况进行评估并提出综合治理方案

对需要进行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矿区,进行开采中各项开采活动所带来的影响进行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结合治理矿区的地质环境和地质条件,就各种开采活动可能引发或加剧的环境问题、矿山建设中所受到的来至地质灾害的影响等进行预测分析,并对地质灾害的危害对象、危害程度、危害的发展趋势、综合防治的难度等进行分析评估。依据矿山的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和分析结果,制定出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部署所需要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就治理工程部署中涉及到的针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的主要内容,工程部署施工中需要的技术方法以及措施等进行详细的落实。

结束语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并非一朝一夕所能够完成的,我们必须在开发矿产资源的同时,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闭坑谁复垦,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加强对矿山环境的管理。

参考文献:

[1] 刘慧芬,危接文 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J] 科技风 2010,(08).

第4篇

一、整治目标

这次田镇地区粉尘污染专项治理行动要坚持阶段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统筹安排,重点突破。通过治理达到:环境空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有组织排放粉尘执行*0mg/Nm3;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1.0mg/Nm3。最大限度减少粉尘污染,还田镇地区一片蓝天,让老百姓安居乐业。

二、治理原则要求

在这次粉尘污染专项治理行动中,应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重原则;应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应落实“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责任要求;应采取“污染物减量、资源再利用和循环利用”的循环经济技术。

三、治理任务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责任要求,这次负有治理粉尘污染责任的主要有,矿山企业、运输车辆、有在建工程的单位及其他产生粉尘的单位和个人,主要任务:

1、对于露天开采的矿山,推广剥离——排土——造地——复垦一体化技术。

2、所有矿山企业都必须采用安装除尘装置、湿式作业、个体防护等措施,防治凿岩、铲装、破碎、运输等采矿作业中的粉尘污染。一是采矿作业中,易产生粉尘的爆破气体、采矿作业面等重点部位,要对爆破的最大装药量进行限定,在爆破前对爆破面进行洒水处理,尽可能以减少爆破扬尘;二是为了抑制生产过程中堆场的矿石装卸和风蚀扬尘的产生,需采取喷水抑尘措施,同时还要采用其它多方降低无组织强尘排放措施。如采用表面覆盖织物进行遮盖、挡风网、车辆冲洗台、道路冲洗等;三在矿山资源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扬尘的,应优先选用带有吸尘除尘的加工设备,采用集中系统收尘和除尘措施。

3、对采矿活动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应设置专用堆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环境污染及诱发次生地质灾害。

4、大力推广采矿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技术。

5、矿山生产过程中应采取种植植物和覆盖等生态修复措施,对露天坑、废石场、尾矿库、矸石山等永久性坡面进行稳定化处理,防止水土流失和滑坡。

6,矿山企业对其物料的运输要使用专用车辆,限量装载、加盖防护罩,限制车速,进出的村级公路要每天进行两次以上的洒水降尘。

7、矿山企业对其物料的上船作业应采用湿式作业。

8、处在施工阶段的建设项目,由于清理场地、物料搬运、施工作业引起的二次扬尘、大气污染控制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施工场地易产生二次扬尘的作业面(点)、道路进行洒水;二是加强物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运输建筑材料和清运施工渣土等建筑垃圾应使用专用车辆,加盖防护罩,限制车速,出场车辆要冲洗,不得带渣土出场;三是施工现场周边要按规定修复防护墙、防护网,实行封闭式施工。

四、治理时限

在武田主干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的江工建材开发有限公司、田镇启发石材厂、武汉鑫鑫伟业建材有限公司武穴田镇采石厂、田镇福利石材厂、田镇华利石材厂、田镇马口石材厂、创兴建材化工有限公司下窑矿区、百达建材有限公司宏兴采区、申盛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大法寺镇采石厂、祥云集团新厂区的填方工程、亚东基建扬尘的粉尘污染治理工作应在2009年元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其他的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为保证这次粉尘污染治理行动取得显著成效,达到预定目标,要切实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领导挂帅,部门依法监管,处村监督,污染责任主体履行治理责任的要求,切实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为切实加强对这次粉尘治理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田镇地区粉尘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郑勇平任组长,田镇办事处党委书记高维鹏、市环保局局长李治先、市安监局局长吴小亮任副组长,市公安局、监察局、交通局、经济局、国土局、建材协会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治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1、市环保局,对现有矿山企业、在建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粉尘污染单位下达污染治理限期整改通知书,跟踪监测治理效果,为治理提供技术支持,对治理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行政处理措施。

2、市交通局,组织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路面执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派驻交通执法人员深入货站、码头、山场、配载场及大型工程建设等货物集散地,在源头进行运输装载行为监控和检查,防止车辆超限超载装载;防止抛洒物;负责武田公路主干道的维护、保洁工作。

3、市安监局,督促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开展粉尘治理,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4、市公安局,组织交警开展执法,依法查处车辆超载运输违法行为;对有关部门责令停产整顿的矿山企业停供民爆物品。

5、经济局:督促祥云集团、华新水泥(武穴)有限公司、亚东水泥(武穴)公司开展粉尘治理工作;

6、建材工业协会,督促创新建材有限公司,民本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粉尘治理工作;

7、国土局:督促采矿权人在采矿过程中,必须按照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对因采矿活动破坏的矿山地质环境及时进行恢复治理。采矿权人停办或者关闭矿山,应当按规定完成有关水土保护、植被恢复、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等恢复治理工作。

8、监察局: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工作职责,对不作为的单位予以政纪追究。

9、田镇办事处:督促各村(居)做好各辖区内的粉尘治理工作。

(三)严格执行产业政策、控制新、改、扩建矿山

1、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内采矿。

2、禁止在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取缔不符合环保、安全要求的老矿山。

3、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

4、矿产资源开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布局应符合所在地的区域发展规划。

5、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制定矿产资源综合开发规划,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内容包括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废弃地复垦等。

6、矿产资源开发规划阶段制订并执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7、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非煤矿山企业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编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环保部门审批。

8、矿山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第5篇

[关键词]矿产资源 环境问题 影响

一、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我国因采矿引起的矿山环境问题类型较为复杂,依据问题性质将矿山环境问题划分为:破坏植被,引起水土流失,诱发各种地质灾害、挤占土地,影响土地资源的利用、“三废”排放,严重污染环境,近年来,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问题表现出如下特征:

1.1.破坏植被,引起水土流失,诱发各种地质灾害

矿山在剥岩、排土、采矿、选矿过程中,改变了原有的地形地貌,搅动了地表土壤,毁坏了植被山林和草场,造成景观破坏,水土流失,使原木秀丽的山川变得千疮百孔。全国水土流失总面积360多万km2中。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已达262万km2,每年新增荒漠化面积2400多km2。挤占土地,影响土地资源的利用。由于矿区的开采,地下被采空,地下水位下降,常导致地表沉降、滑坡、塌陷、地裂缝、河道堵塞等地质灾害。

1.2.挤占土地,影响土地资源的利用

采剥、矿场、尾矿及矿业废弃物都要占用土地,尤其是矿业废弃物,其种类很多,包括从矿石开采过程中剥离的废石、围岩、到矿物加工(选矿、冶金等)产出的尾矿和冶炼渣、选矿废水、烟尘等。据调查测算,全国矿山开采占用土地总面积586.7万hm2,矿山周围破坏土地面积约为157万hm2。2000年,我国仅堆存粉煤灰达8亿t,占地达33万hm2。全国固体采选每年产生的尾矿和排弃物超过5亿t,数量巨大的尾矿或采剥排弃物累计存放约70亿t,直接占用和破坏土地170~230万hm2,且每年以2000-3000hm2的速度增加。

1.3.对地形的影响

地下开采常引起地层的变形、裂缝甚至塌陷,此外还有固体废物堆弃,这就对环境造成以下影响:

1.3.1危及地面建筑物的安全。当地下采空区面积不断增大时,应力变化超过阈值,岩层就会产生塌陷,从而在采矿区上方形成塌陷区。而地表塌陷最直接、最明显的影响是使塌陷区上的建筑物(房屋、管道、公路、桥梁等)变形乃至破坏。

1.3.2引起生态条件突变,从而导致生态系统突变。当塌陷深度超过地下水位时,塌陷区被地下水浸满,陆地变为沼泽、湖泊,原有的陆地植物被水生植物取代。

1.3.3对周围小气候产生一定的影响。因为大面积塌陷区积水蒸发和热容作用使空气湿度增加、气温变化幅度减缓。

1.4.矿产资源开发对森林、草地资源的破坏

全国因采矿而破坏的森林面积已达106万公顷。据调查 矿山开发占用林地面积最多的四个省区依次为黑龙江、四川、山西和江西。我国现有森林面积1.34亿公顷,森林覆盖率仅为13.9%,在200多个国家中人均占有森林面积居136位。矿山开发占用、破坏林地不容忽视。

1.5.“三废”污染

矿山生产伴有大量废弃物外排,这些废弃物有固体、液体和气体三种形式,统称矿山“三废”。

1.5.1固体废弃物污染。我国是个矿业大国,目前矿山固体废弃物占全国工业固体废弃物的85%,特别是采煤业居世界首位,国有重点煤矿堆积山累计1500余座,仅碎石一项约有30亿吨,且其中有300余座自燃,排放大量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粉尘等有害毒气和热辐射,污染大气产生酸雨,损害作物生长,污染地下水源,危害矿区及人身健康。

1.5.2废液污染。矿山生产中的许多生产工艺过程都需要用水,需要排放大量工业废水,其中以采矿、选矿用水量较多,危害最为严重。全国每年采矿产生的废水、废液排放量约为3.6亿吨,占全国工业总排放量的10%,但处理率仅有4.23%,虽然排放量不大,但其处理率低,污染危害严重,不容忽视。

1.5.3气体污染。我国每年约有50-60亿m3煤层瓦斯逸散于大气,井下抽排放高浓度瓦斯6亿m3,其中3亿m3放空不能利用(瓦斯对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是CO2的20-60倍,因其作用强烈,具有致灾快的特点);煤炭全行业3万余台工业锅炉、窖炉,年燃煤4450万吨,年排二氧化硫57万吨;矿区粉尘排放,污染矿区生产生活环境,严重损害矿区矿工及居民的身体健康。

二、环境保护的对策和建议

2.1.认清形势,增强环保意识,提高法制观念

我国《宪法》明确提出“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矿产资源法》也有明确的规定,“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使用人有管理、保护、合理利用的义务。

2.2.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矿山环境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对矿产品需求量的不断增加,矿业开发造成环境破坏问题也日益突出,不仅影响到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破坏了生态环境,也危害到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有些不合理矿业活动诱发了矿区地面塌陷、地面沉降、滑坡、泥石流、崩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和水土流失。最重要的是思想认识上的问题,做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科普培训,使广大群众真正认识到矿业经济的发展与矿山环境保护的辩证关系,增强全社会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氛围;及时发现和总结矿山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从而达到矿山环境保护与矿业经济的持续发展。

2.3.强化矿山“三废”灾害认识,变废为宝

矿山“三废”灾害应强化。矿山废弃物的致灾作用从根本上说一般并不复杂,有时甚至对外行人来说也是显而易见的,而有的灾害却是有一定隐蔽性,人们对其防治意识淡薄。比如尾矿坝溃决、矸石山滑坡。我国煤矿、铁矿等矸石、尾矿的治理工作经多年实践,已初步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综合治理方法。因此,说到低“三废”灾害未能得到有效遏制,是国家政策、法规、决策者、行政长官各方面的问题,主要是社会学问题而非单纯技术问题。矿山“三废”的防治对策是辅助的,但并不是次要的,因此矿山“三废”治理应强化,变害为利,大力加强对矿山的环境保护。要严格控制现有矿山“三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对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不达标的要限期治理;对矿山“三废”和尾矿要进行二次开发和回收利用,以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对原有大中型矿业进行技术改造,淘汰污染严重、资源利用率低的落后设备与工艺。

2.4.引进市场机制,摆正治污主体,构建环保治理公司

引进市场机制,是实现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良性循环的正确之路。我国环保工作存有明显的“主体错位”现象。虽然说环境成本理应内部化,本着“谁破环谁恢复,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原则,由于中小企业,更由于资金、技术上相对较弱,经营灵活性大,而约束性差,复垦、生态环境的恢复等由其执行几乎成为不可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致污主体”与“治污主体”应该分离,这才更符合市场经济运作机制。建立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的环保公司,独立职能。在生产企业与环境治理公司间建立起市场供需关系,这样更符合社会分工的要求,也有利于专业化经营。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尾矿库 安全管理 环境保护

[中图分类号] F407.1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10-202-2

1前言

目前,我国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做得还不够完善,使得尾矿库的安全不能够得到保障,导致尾矿库对环境的污染也比较大,因此,有必要研究尾矿库的安全管理与环境保护问题。

2我国矿山尾库安全管理现状

我国金属非金属矿山每年产出尾矿约3亿t,基本上堆存在约1万1946座尾矿库中。这些库中最大设计坝高260m,超过100m的有26座,库容大于1亿m3的有10座。坝高小于30m的小库占80%左右,但20%的大、中型库中堆积的尾矿占全国尾矿总量的80%。由于尾矿库的建设标准低,筑坝、维护、管理技术水平较差,缺乏监测措施,大量的尾矿库带病运行,而且得不到有效的诊断与治理,其安全状况不容乐观。自2001年以来,全国共发生73起尾矿库溃坝事故,造成500余人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逐年上升态势,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截至2011年5月底,我国共有2369座危、险、病尾矿库,这是一个巨大的潜在隐患,近些年尾矿库溃坝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损失和危害。这些事故的发生,除了管理因素之外,其主要的技术原因是对尾矿库致灾因素及致灾机理的认识不够;尾矿坝内部隐患未进行有效探清;尾矿库溃坝风险分析技术不成熟;尾矿库监测技术水平落后,没有成熟的尾矿库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因此,我国安全生产市场急需尾矿库溃坝灾害的诊断、监测与风险分析技术和产品。

我国尾矿库的监测技术还处于起步阶段。尾矿库的管涌流土、地震液化等坝体内部致灾因素引起坝坡失稳的预警技术基本属于空白,其监测、预警技术的研究成果较少,亟需进行攻关,提高监测技术水平。

3尾矿库对环境的影响

3.1对水环境的影响

矿山企业在进行开采以及选矿的过程中,会形成大量选矿废水,如果这些废水进入环境,会对地下水以及地表水造成很大程度的污染。尾矿山在经过长期的风化与侵蚀后,会借助大气降水的方式形成渗漏液,然后通过一定的方式形成污染物。在这些污染物中主要存在高浓度的金属盐类、酸根离子、硫化物、大量有机物以及其他有害物质。这些污染物会通过很多方式流入河流对地表水造成污染。

3.2对土壤的影响

建立尾矿库,就会占用一定空间大小的土地,这在很大程度上会限制生物与土壤之间物质的交换过程,从而影响土壤对重新栽植植被的作用。在尾矿库施工期间,会进行一定程度的土地整理、剥离地表、备料等行为,会对植被进行乱砍乱伐,从而形成水土流失的影响。而且土地的大量占用,会因为大气降水,使得有毒物质更多的流入土壤,使得土壤中长期积累重金属、酸性、碱性等有毒物质,使得土壤环境受到很大程度的破坏。

3.3引发环境地质灾害

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最大的危险源是尾矿库。尾矿库是一个存在高势能的危险源,会形成人造泥石流。由于各种自然因素,如雨水、地震、鼠洞或是一些人为的行为,如存在不协调的工农关系、管理不善等问题,这些不利因素的存在会形成很大的安全隐患,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工农业的生产以及下游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4尾矿库管理的环保思路

随着“绿色矿业“理念的不断普及和深入,正确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资源之间的关系,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得到了国内矿山企业的普遍认同。为提高尾矿库的环保性能,必须做好选址、污染治理和无尾工艺等工作。

尾矿库的选址十分重要,直接关系到尾矿库投资成本的大小和环保效益的高低。通常尾矿库需要避开人口密集区与生态敏感区,应在设计阶段先选择多个地址,经过认真勘察和技术经济比较后选择最优方案。在选址时,需要坚持以下原则:第一,尾矿库库容力需要满足矿山企业实际生产尾矿量和年限的需求,服务年限必须保持在5a以上;第二,尾矿库与选矿厂距离要近,尽量在选矿厂下游,以便于尾矿输送和选矿厂的生产;第三,尾矿库尽量远离居民区、名胜古迹、水源地等处,并处于这些地方的下游方向;第四,尾矿库选址尽量不占农田,避免迁移村庄;第五,尾矿库选址尽量不在可开采矿床和不良地质上部,必要情况下需经过全面的技术经济论证;第六,库区纵深应尽量长、口部要小、纵坡要缓、库容要大、汇水面积要小、排洪系统要小。

污染治理是尾矿库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难点问题,相关管理部门必须要重点处理污染严重的遗留问题,加大治理整顿力度,通过生态环境履约金等机制和矿业秩序治理整顿来营造一个环境保护与矿业生产协调发展的局面。

无尾工艺是矿山企业发展的重要研究课题,需要针对实际问题研究合理的处理措施和利用方案,进行有计划的加工再利用,并加大“三废”的综合回收利用投入力度,依靠高新技术将废弃物转换为建筑材料等有用之物,推广高效率、低成本的工艺技术,尽量减少尾矿生成量与堆放量。

5尾矿库环境保护措施

尾矿库的污染物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①固体悬浮物,这是尾矿水中最主要的污染物,在各种类型的选矿厂中都存在;②矿石中含有污染环境的重金属离子,如汞、锅、砷、铬、铅等,这些元素经选矿后,仍然存在于尾矿中;③选矿工艺中添加的药剂分解出组分,如氰、酚以及各种盐、酸根等。

尾矿库污染物的扩散通常以风和水为载体,风刮起粉尘污染的滩面和坡面小则数万平方米,大则上百万平方米;有些尾矿粉尘中含有害、有毒元素,后果更为严重。粉尘在向外扩散过程中,受风向、风速、地形等的影响。对于上述污染源,矿山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来防治。

(1)尾矿库管理部门应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并按其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

(2)对坝面利用废石块进行铺设覆盖或覆土恢复植被,以免刮风引起尾砂飞扬造成环境污染,同时可以保土固堤、防止坝体水土流失。

(3)在气候干燥多风的地方,可采用洒水和水幕法治理粉尘。

(4)用覆盖膜防尘、在尾矿上喷洒一种乳状溶液的覆盖剂,以其特有的胶结性能,使尾矿表面粘结成一层2}3mm的薄膜,防止尾矿被风吹走,这种覆盖剂无毒,具有溶水性、抗风性,且耐雨和抗寒

(5)改进选矿生产工艺、加大技术创新。选矿车间应尽量选用对环境污染小的选矿药剂,减少污染物进入尾矿库。

(6)提高回水利用率,尽量减少污水的排放量。目前,我国的尾矿回水率一般在70%以下,在国外尾矿回水的循环利用率已达80%以上。所以矿山企业应建立回水处理、净化系统来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

(7)对于已关停的尾矿库,特别是已闭坑矿山的老尾矿库,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与管理,不仅要对尾矿坝薄弱环节进行加固护坡,同时应对表面进行固化或无害化处理,如复土植树种草、复土造田等。例如大冶铁矿在洪山等老尾矿库上种植梨树、桃树等,并种植大片火构等药材林,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6尾矿库安全管理措施

一是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矿山业主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高于一切”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律意识,纠正矿山业主见利忘义、急功近利的错误思想和行为。

二是加强安全监管力度,各级安监部门要强化重点监管。没有正规设计不能施工;没有正规施工、监理,不能验收;没有经过合格培训的尾矿库管理人员不能上岗。尾矿库的建设应遵循先勘察设计,后施工建设,再投产运行的程序进行。建设中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使尾矿库的主体工程与附属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是加大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力度。全面宣传、普及尾矿库基本原理和安全管理知识,消除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特别是矿山业主轻视尾矿库危害的思想。

四是积极向矿山企业输出专业技术人才。湖南郴州汝城县矿业协会的做法值得参考:矿山业主们自发创建矿业协会,各会员矿山企业共同出资,由协会出面聘请采矿、地质、尾矿库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这些专业技术人员轮流巡查各个会员矿山,指导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弥补了矿山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缺陷,实现技术资源共享。同时,还可互相交流切磋,推广经验,取长补短,共同促进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是处理服务期满的尾矿库。对于已经达到使用年限的尾矿库,一定要及时进行处理,防止企业继续违规使用。处理时,邀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做尾矿库闭库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并上报当地安监部门和环保部门验收批准,以确保坝体安全、对环境无污染。

六是建议收取尾矿库安全管理专项保障基金。向矿山、选场企业收取尾矿库维修和治理的保障金,组成尾矿库安全管理专项保障基金,由国家对该项基金制定统一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规定。这样可以防止后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由政府买单。

7小结

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和环保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和履行的工程,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尾矿库的数量还将不断的增多,因此,安全管理和环节保护的工程还应该重点落实。

参考文献

第7篇

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矿山地质环境,防治矿山地质灾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障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活动。

第三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应当与开发利用相结合,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第四条县(含县级市,下同)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统一规划、防治结合的方针,组织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建设、水利、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六条鼓励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技术和方法,普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科学技术知识,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水平。

第七条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治理。

第八条对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规划

第九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如实向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矿山地质环境的相关资料。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保密。

第十条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本省实际,利用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结果,编制本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依据上一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利用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结果,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经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等相衔接。

第十二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矿山地质环境状况和发展趋势;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原则、目标和任务;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措施和治理项目。

第三章保护

第十三条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当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依法做好水土保持、植被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

第十四条探矿权人应当按照批准的勘查设计施工,对勘查矿产资源遗留的钻孔、探井、探槽、巷道进行回填、封闭,对形成的危岩、危坡等,采取治理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申请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权申请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地质灾害治理资质的单位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报有采矿许可权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已建和在建的矿山企业,未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的,采矿权人应当编制,并报原采矿许可机关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矿山基本情况及地质环境现状;

(二)开采矿产资源对矿山地质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评估;

(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措施及保障措施;

(四)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采矿权人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式的,应当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八条采矿权人应当按照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开采,避免崩塌、滑坡、地裂,防止或者控制地面塌陷等矿山地质灾害事故发生。

第十九条开采矿产资源,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开采活动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废石和尾矿等废弃物。

第二十条开采矿产资源,应当依法保护和利用水资源,减少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水量的影响,防止水污染、水源枯竭和水系破坏。

第二十一条在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过程中,对具有科研和利用价值的地质遗迹、景观以及文物古迹,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第四章治理

第二十二条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由采矿权人负责治理恢复,治理恢复费用列入生产成本。矿山被批准关闭或者闭坑前,采矿权人应当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完成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恢复。

第二十三条按照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原则,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采矿权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

保证金缴存、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四条采矿权人应当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确定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措施,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进行勘查、设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经勘查、设计后方可施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当由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实施监理。

采矿权人不具备治理恢复能力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质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业务。

第二十五条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恢复,不得弄虚作假、降低治理恢复质量。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不得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业务;不得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业务。

第二十六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过程中,采矿权人或者承担治理责任的单位应当每年将治理情况报告矿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应当达到下列主要标准:

(一)整治被破坏或者废弃的土地,使之恢复到适宜植物生长、水产养殖或者其他可供利用状态;

(二)整修露天采矿的边坡、断面并实施绿化,无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安全隐患;

(三)采取封闭、充填或者人工放顶等措施,使地下井、巷等采空区达到安全状态;

(四)处置矿山开采活动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五)地表水水质得到恢复。

对具有观赏价值、研究价值的矿山遗迹,鼓励开发为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旅游区或者矿山公园。

第二十八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后,由采矿权人向矿山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经验收未达到治理恢复标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治理仍达不到标准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重新治理,治理费用从保证金中列支。保证金不足支付治理恢复费用的,由采矿权人补足。

第二十九条本条例实施前已关闭或者废弃的矿山,由矿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对其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治理恢复。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多渠道融资治理已关闭或者废弃的矿山。投资治理已关闭或者废弃的矿山,投资人可以依法享受投资收益,但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前款规定的已关闭或者废弃的矿山,其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治理恢复能力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质的单位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完成后,由矿山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因采矿而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治理后可用于耕种的,经验收确认后,可以依法折抵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偿指标。

第三十一条采矿权人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从废石(矸石)、尾矿中回收矿产品的,可以依法减免矿产资源补偿费。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环境监测网络。

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矿山地质环境实施动态监测,指导、监督采矿权人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向社会公告。

采矿权人应当定期向矿山所在地市或者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测情况,如实提交监测资料,接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和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业务的单位提供服务。

第三十四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第三十五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职责时,可以对下列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确定的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情况;

(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情况。

第三十六条开采矿产资源发生破坏矿山地质环境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矿山地质灾害的,采矿权人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七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的行为或采矿权人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义务的行为,均有权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及时依法调查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第十条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的;

(二)未依法批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的;

(三)未依法组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验收的;

(四)违反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探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治理措施,治理费用由探矿权人承担,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对勘查矿产资源遗留的钻孔、探井、探槽、巷道未进行回填、封闭的;

(二)对形成的危岩、危坡未采取治理措施的。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未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编制;逾期未编制的,予以警告,可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而未编制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编制;逾期未编制的,予以警告,可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但已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除外。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扩大开采规模,未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或者编制的方案未经批准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未按期治理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恢复;逾期拒不治理或者拒不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治理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采矿许可证。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依据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业务的勘查、设计、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查费、设计费、监理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业务的施工单位处工程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停止相应业务,降低相应资质等级;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应资质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相应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业务的;

(二)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以及监理活动中弄虚作假、降低治理恢复工程质量的;

(三)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业务的。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采矿权人未定期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情况,如实提交监测资料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予以警告,可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8篇

关键词:生态矿业;尾矿库;综合治理

中图分类号:X752 文献标识码:A

亓传铎(1985-),男,山东潍坊人,本科,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选矿工艺技术管理工作。15854537819,

1引 言

尾矿库是一个具有高势能的人造泥石流危险源,存在溃坝危险,且尾矿水中往往含有多种药剂。如果尾矿库一旦发生溃坝、裂缝和沉陷、滑坡和渗漏等事故,就会造成对周围土壤、水系等生态系统的污染。[1]

尾矿库是矿山企业最大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对尾矿库进行合理的治理利用不仅能够充分保障其安全运行,而且能够最大限度的存放尾砂,满足选厂的排尾要求,发挥其效用。

因此,对尾矿库的综合治理工作关系到矿山安全生产的大局,必须加大对尾矿库的管理力度,确保尾矿库的安全运行。

2尾矿库的综合治理技术

近年,某黄金矿山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日处理矿量迅速增长,随之尾矿的排放量也在日渐增长,尾矿库汇水面积逐渐减小,每次筑坝加高后的使用年限也在逐渐缩短。

该矿山尾矿库后期坝加高方式为尾砂池填法筑坝分次加高,每级子坝高3米,坝顶宽6米,外坡坡比1:2—1:3,内坡坡比1:1,库内回水方式为中央浮船回水,从坝顶一侧至浮船架有浮桥,便于巡检与维修。随着库内尾砂高度的不断抬升,当库区水位上升至浮桥底板0.5米时,进行浮桥加高工程;为了减少筑坝工程量,降低筑坝投资,同时又要确保尾矿的安全运行,当库内四周尾砂距离坝顶≤0.5米时,进行坝体加高;坝体加高结束后,将原坝顶放矿主管道上移至新坝顶外侧,移放矿主管路时,要与选厂积极协调沟通,不能影响选厂正常生产;最后将坝体外坡及坝顶进行绿化,在外坡修筑排水构筑物,以满足安全环保要求。

2.1筑坝工艺

目前,该矿山运用比较成熟的筑坝工艺为尾砂池填法筑坝工艺。

采用池填法筑坝工艺,可充分利用尾矿粗砂自然沉积规律,提高滩顶高程,解决沉积滩坡度缓、尾矿砂土固结速度慢等问题,能够满足汛期尾矿库安全运行要求。[2]具体方法为:首先在一次筑坝区段上分几个小池,近方形,池边长20m,然后用人工或机械筑围埝,埝高0.5m,顶宽0.5m,边坡1:1左右,再安设溢流管,溢流管采用DN50的钢管,间距5m,共10根,溢流管顶口低于埝顶0.1m,溢流口进水口设在靠近里侧围埝2m处,出口断设在坝外2m,便于回收,待围埝筑好后,采用分散放矿向池内冲填,粗粒于池内沉积,细粒随水一起由溢流管排向库内。当冲积至埝顶时,停止放矿,干燥一段时间,再筑围埝,重复上述作业直至达到要求的子坝高度。[3]

尾砂筑坝工艺的优点是工艺简单,筑坝成本低,不需要大型机械设备,坝体密实程度高,不易透水,对库容利用系数高;缺点是筑坝过程中需要有人24小时看护,难以一次成型,筑坝周期长,受尾砂质量影响大。

2.2植被绿化

由于矿石品位低,选矿要求磨矿粒度细,筑坝的尾矿颗粒也细[4],且坝体标高越高,坝顶风速越大,从而增加了尾矿库扬尘的发生几率。[5]坝体加高结束后,其表面的细砂干燥后极易形成扬尘,对周边环境带来不利影响。将加高后的坝体覆土绿化后,能够有效避免扬尘的影响,并且能够极大的减少雨水对坝体冲刷的影响,防止对周边的水污染,保障了尾矿库的安全。

绿化方式采用在坝体外坡覆盖草袋种植土,覆盖厚度25cm,草袋之间不能留缝。坝顶覆盖20cm厚种植土,覆土厚度要均匀并且压实,坝顶向排水口出形成坡度,便于坝顶排水。

2.3排渗设施

坝体浸润线变化的速度,一般决定于库区水位变化的速度、土体的渗透系数和土体的给水度等因素,与坝体的结构形式特别是坝体的排水条件有很大的关系。[6]

该矿山尾砂的排放浓度为35-40%,尾砂带入库内的水量相对较大,在库内形成水区,通过水区中央的排水管排出,最终返回选厂循环利用。尾矿库内的大量生产用水,能够抬升坝体浸润线高度,造成坝体失稳。为了降低坝体浸润线高度,保证坝体稳定性,需要布置排渗设施。

排渗设施采用预埋的方式进行布置,在坝体加高前提前埋设,排渗管由导水管和透水管组成,导水管埋设在坝体中,透水管埋设在库内,库内透水管进口用土工布封闭,由库区内至坝体外整个排水管形成1%的坡度,便于库内渗水排出坝外。

通过以上工程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的降低坝体内的浸润线埋深,从而使坝体能够满足渗流、边坡稳定及抗震的构造要求。

2.4排水设施

施工排水设施的目的是及时排出雨季期间的降水及排渗管的渗水,防止坝面积水浸泡坝体,造成坝体失稳。

在每级子坝外坡表面砌筑纵向排水沟,必须与下面一级子坝的纵向排水沟上下一致。在有排渗管的坝脚砌筑横向排水沟,横向排水沟由相邻两条纵向排水明沟连线的中间点向两侧方向按1%的坡度放坡。

纵向排水沟的砌筑方式采用砖铺底、两边挡墙用砖砌。两级子坝排水溜槽之间地面用砼垫层,并向坝外侧形成1%的坡度。横向排水沟采用砖砌结构,并用水泥砂浆抹面。

2.5回水系统

随尾砂进入尾矿库的水除蒸发、渗漏损失外,余者全部经回水系统排出坝外,经沉淀澄清后返回选厂使用。排水系统常用的基本形式有:排水管、隧洞、溢洪道和山坡截洪沟等。[4]该矿山尾矿库的排水系统为排水管式,利用浮船进行回水,库内清水经浮船上回水泵直接打入矿区水处理系统,经处理后返回至选厂循环利用。

库区中央回水系统至坝面架设浮桥进行连接,便于对回水系统进行巡检与维修。随着尾矿库的不断加高,浮桥也必须进行相应加高,以保证回水系统的正常工作。

2.6尾矿输送系统

尾矿库内尾砂排放方式为四周分散放矿,放矿时必须保证尾砂四周均匀分布,可以有效增长库内干滩长度。

尾砂输送主管路绕坝顶一周布置,均匀安装放矿支管,合理布置阀门,通过调整阀门达到周边均匀放矿的目的。尾矿库每加高一级子坝,尾矿主管路随之上移,降低材料成本。

2.7观测设施

准确掌握尾矿坝的运行状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必须对尾矿库布置观测设施,采用人工观测系统,对位移和浸润线进行观测。

浸润线观测孔根据尾矿库的需求,布置在相应坝面。定期对浸润线观测孔进行人工测量,根据孔内的水位情况,掌握尾矿库四周坝体的浸润线高度,对尾矿库的运行状态进行合理评价。

3应用结论

通过近几年尾矿库运行情况看,尾矿库的综合治理工作在生产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确保了尾矿库服务于生产的目的,发挥了尾矿库的最大效用。同时,保障了尾矿库的安全环保要求,使尾矿库能够与当地生态环境友好相处,为该矿山打造生态矿山迈出了一大步。

(1)利用草袋种植土进行绿化的方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整个坝体表面植物生长良好,坝面完全被绿草覆盖,植物生长茂密,并且避免扬尘,防止环境污染。

(2)坝体纵横排水沟的修筑,对降水进行了有效的汇集,防止了雨季坝顶路面积水的现象,减少了雨水冲刷坝体造成局部坍塌的情况。

(3)利用浮船回水效果明显,库内进出水基本平衡,回水顺畅且澄清,杜绝淤管的现象。

(4)排渗管的安装,达到了预期效果,坝体浸润线明显降低,从而使坝体能够满足渗流、边坡稳定及抗震的构造要求。

总之,尾矿库的综合治理工作保证了尾矿库的安全运行,使尾矿库的环境与周边环境和谐美观,符合安全环保要求,为企业在当地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参考文献

[1]冀红娟,杨春和等.尾矿库环境影响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及其应用[J].岩土力学,2008,29(8):2087-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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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徐宏达.我国尾矿库病害事故统计分析[J].工业建筑,2001,31(1):69-71.

[4] 李荣海,于淼等.尾矿库扬尘综合治理措施研究[J].金属材料与冶金工程,2012,(40):135-139.

第9篇

为确保城市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根据《城乡规划法》、《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建设需要,为严格控制城市规划区矿产资源开采,市人民政府决定在中心城区开展矿产资源开采整顿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

近年来,中心城区及其周边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同时也导致资源环境破坏,安全生产隐患突出,特别是中心城区周边石膏矿山的开采,不仅严重制约了城市空间的拓展,而且因开采形成的大面积采空区已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地、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控采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措施,下大力整治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矿产资源无序开采、过度开采问题,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采,扎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二、明确工作重点

(一)划定控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

将城市规划区(东至牌楼镇的城山村,南抵麻城镇和团林镇,西达漳河镇的新建村,北到子陵铺镇的龙泉村)总面积约718平方公里的范围明确为控制开采区。该区域内今后不再新设采矿权。将正在修编的城市规划建成区(初步为北到高店收费站,南到团林镇,西到西外环线,东到襄荆高速)总面积约107平方公里范围(以规划最终确定范围为准)明确为禁止开采区,“十二五”期间,按照“分期实施,逐步关闭”的原则,对该区域内的矿山进行关闭。由东宝区、掇刀区人民政府分别提出分期分批关闭计划,于年6月20日前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有关部门依据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关闭计划决定矿山企业证照是否延续。将现行规划建成区()总面积约70平方公里范围明确为限时关闭区,该区域内的现有矿山采矿许可证等证照到期后不再延续,于年底前关闭。

(二)整顿规范老矿区。

关闭取缔一批。对禁止开采区内的现有矿山分期分批逐步依法实施关闭;禁止开采区外的现有矿山,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环保及最低开采规模的,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到期后不得延续,依法实施关闭。将现行城市规划建成区7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矿山企业,于年底前全部关闭;将城市规划区718平方公里范围内经过整顿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于年底前限期关闭。

改造提升一批。对禁止开采区外的现有中、小型矿山企业,按照规模化、环保型的要求和有关安全标准实施改造升级,逐步做大做强。

淘汰退出一批。小型矿山企业,凡一年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事故或当年事故累计造成3人死亡的,或发生一次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或资源回采率不足80%的,依法实施关闭。鼓励老矿山企业自主退出,并给予政策优惠。

(三)强化生态恢复治理。

凡因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要进行恢复治理。区、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和“分步治理、综合治理”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5年规划方案和分年度实施方案,全面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重点抓好石膏矿采空区的治理和监测预警。

三、加强组织领导

第10篇

Abstract: Based on the mining current status and the mining face the problem in Chongqing which had thorough research, we build the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that is applied to determine each min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indexes weights,and use the gray clustering method to evaluate min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Thus we can conclude th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evaluation model. In view of the Chongqing min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situation, we put forward some realistic countermeasures. Finally, based on the concepts of geologic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combined with the actual situation in Chongqing, we put forward to one development new pattern which can improve the min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in Chongqing city. Through the study which on the assessment methods and control measures for mine geological environmeng in Chongqing city, we can realize the goal of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environment and economy, the strategy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关键词: 重庆境内;评价指标;评价方法;矿产资源开发新模式

Key words: Chongqing City;evaluation index;evaluation method;new patterns for developing mineral resources

中图分类号:P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01-0003-03

0 引言

矿产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已经进入又一个新的高强度大规模开发阶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所引发的地质环境问题日趋严重。所以摸清已有矿山地质环境的现状,查明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矿山地质环境评价,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的研究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重庆地处四川盆地东南缘,地貌组合差异大,矿产资源蕴藏量十分丰富。重庆境内矿产资源主要以采煤为主,占开采量的60%。除南桐、松藻、天府、中梁山和永荣五大主要矿区外,境内分布许多小规模矿山。境内除重点煤矿、骨干煤矿外,多数矿井开采技术条件较差,开采规模普遍偏小,不重视矿区规划,采用简单、掠夺式开采方式。普遍存在“重经济效益,轻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矛盾突出现象。在重庆资源开发中,由于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再加上缺少资金、技术、人才,致使矿山环境保护乏力,生态环境建设落后。矿山保护机制建立严重不足。

1 重庆境内矿山地质环境综合评价体系

本文运用层次分析法与灰色聚类法建立综合评价模型,并基于此模型对重庆境内不同矿山地质环境进行等级评判。利用层次分析法确定12个矿山环境评价指标的综合权重,再基于此确定的权重,运用灰色聚类模型对矿山进行所属类别的确定。

1.1 确定指标因子 矿山地质环境是受诸如人、资源、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的复杂系统,本文通过对重庆境内矿山的调查与深入研究构建了以灾害问题、环境条件、开采状况三个准则层12个指标因子,建立了由这三层组成的矿山地质环境层次分析模型。其树状图如图1。

1.2 指标权重确定 层次分析法是一种针对于诸如矿山地质环境评价之类所具有具有指标较多,问题复杂,不易决策问题的一种方法。其基本原理是将复杂的决策系统拆分为若干层次,单一层次诸因素比较判断和计算,逐层进行解剖,从总体上获得决策价值的综合概念性目标数据,是一种简便、灵活而又实用的多准则决策方法。其内容为:通过构造各层的判断矩阵,采用两两对比的方法,用1~9级和其倒数的标度方法,对判断矩阵相应元素进行取值。从而得到判断矩阵,求出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根所对应的特征向量,归一后得到各评价因素的权重分配。为确定权重分配是否合理,需对判断矩阵进行一致性检验,检验公式为CI=■,当CR<0.01时,一致性检验通过,否则需调整判断矩阵元素取值。

利用层次分析法求得重庆境内矿区地质环境评价各指标的综合权重,其一致性检验均通过,且精度较高。

1.3 指标量化处理 评价指标量化的目的是为了使矿山地质环境评价结果有可比性,对指标的量化参照国家相应规范,和对各资深单位的信息采集,并汇总由专家进行量化。量化采用对定量指标沿用原数据,对定性指标采用百分制分级标准,将其分为三个等级,即:较弱类、一般类、较强类,见表2。

1.4 灰色聚类分析白化权确定 自从邓聚龙教授在1982年创立了灰色系统理论以后,灰色系统就广泛应用于工程实际中,考虑到在矿山地质环境的评价中,对于影响矿山地质环境的因素具有复杂,不确定的特点,灰色聚类分析评价方法不失为一种优等进行综合评价,具有简单、可比的优点。本文建立基于中心点的三角白化权函数的灰色聚类模型,如此,对于j指标的一个观察值x,可由式I计算出其关于灰类M(M=1,2,3)的白化权函数值f■■(x),即为其属于灰类m的隶属度[6]。

f■■(x)=0, x?埸x■■,x■■■,x?埸x■■,?姿■■■,x?埸?姿■■,x■■(1)

1.5 计算矿山的灰类综合聚类指标 对矿山进行综合评价的目的即为通过建立模型最终将对矿山地质环境的评价由定性转化为定量的等级,即要确定对象j关于灰类m(m=1,2,3)的综合聚类系数?滓■■,其计算式为:

?滓■■=■f■■(xij)·?浊j(2)

1.6 判断矿山所属等级 由■?滓■■=?滓■■,判断矿山j所属于类别m,即可判断出该矿山的地质环境的等级。对所收集的重庆境内矿山地质资料判断,重庆境内矿山地质环境形势不容乐观,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损失。

将这一理论方法用于重庆市合川区三汇磨子岩地区,得出该矿区地质环境严重,与实际相符。

2 重庆境内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对策

2.1 “三废”治理 对于水污染,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主要是矿山酸性废水。其治理方法包括:中和法、硫化沉淀法、生物法和人工湿地法等。如果能将矿山开采、冶炼过程中用过水处理后循环利用,将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我国水资源缺乏的问题,而且又是对矿区水资源的一个更好的合理再循环利用。对于矿山产生的大气污染,可采取措施有路面洒水,种植防护林等。在固体废弃物方面,应该变废为宝,综合利用。重庆地区煤矸石污染尤为严重,可以通过把煤矸石的清理与农田塌陷区的恢复治理相结合,一方面使固体废弃物堆场煤矸石的清理填埋有了去处,另一方面使农田塌陷区的回填有了材料,通盘考虑,调高了施工效率,节约了治理成本,既清理了污染源,又恢复了农田。

2.2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滑坡、崩塌的防治应因地制宜,一般采取以下措施:降低坡高、坡脚;抗滑桩、锚索(杆)等加固;在主滑段削方减载;在有效部位建设阻挡工程;设计相应的排水、防水工程。

对矿山采空区塌陷的治理方案主要根据重庆矿山实际情况,积极推广有利减轻地表沉陷的开采技术;鼓励推广采用覆岩离层注浆,利用尾矿、废石充填采空区等技术,减轻采空区上覆岩层塌陷。

矿井突水的防治措施主要是切断大气降水补给源,防治地表水大量进入矿井。具体措施有修筑防洪沟、封堵塌陷坑或裂缝通道、排除低洼积水、铺垫河床底部或使河流改道等。对老矿区的老窑、古坑,要进行封闭或堆充,以防雨水灌入等。除了以上几个方面,还需要注意对地面沉降、瓦斯爆炸、水资源的破坏等方面的治理。

2.3 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和防护 首先务必要系统开展地质环境调查和研究,加强矿区之内地质环境监测。系统地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具体运作机制,治理矿区内环境。学习外国优秀经验,强化国际合作。此外,还能够利用矿渣回填,植树造林绿化环境,真正意义上实现矿区甚至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环境管理部门同时要要充分认识到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监督职能、国土资源部具体环保工作的实施共同来履行我国地质环境保护与监督的工作,促进我国矿业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实施。同时加强有关法规与制度的建设,从法律立法的角度,强化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

3 基于地质环境保护理念的矿产资源开发新模式

根据调查分析,了解到重庆境内矿山资源丰富,但存在贫矿多,富矿少及布局总体小矿过多特点,在这些企业开发和利用过程中,采富弃贫,采易弃难,乱采滥挖,污染环境现象尤为普遍。

基于这些特点,为了从侧面刺激大小矿山企业对地质环境保护的理念与实施,可以建立一个专门监督重庆境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面实施情况的机构来对矿产资源进行合理性的开发。该机构可联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首先可以通过民间环保组织招入一定数量的从事有关矿山地质环境专业人才志愿者,针对重庆境内矿山环境污染情况制定详细的指标因子,并且进行分析,评价,作为标准。紧接着,将重庆市内的各个大大小小矿山集中在一起,调查,存档。接下来,在短期内,如一到两年,该机构排出志愿者不定时的对该市的大大小小矿区企业根据本机构指定的矿区地质环境保护方面的指标评价,记录。然后,将根据打分情况对矿区进行综合性排名,同时将所打分计入该矿区档案内。对排名靠前的,或者进步较大的可以颁发流动红旗,或者奖杯给予鼓励。对于排名在后的或者退步交大的企业给予警告甚至停产整顿。

在矿区发展过程中,若碰到新矿区的开发,或老矿区的倒闭等,需要选取一定的管理性人才对其进行整顿等,可以通过将每个矿区一段时间得分加权,排名靠前的有优先考虑权。以此来激发企业对矿山环境保护的潜质。而且可以在其中选出一定数量的矿山企业作为示范,将其矿山环境保护方面做得优秀地方进行推广。进而总体使基于环境保护理念的矿产资源开发一体化。

政府方面,在机构建立、发展、以及实施方案上,应该给予一定的鼓励和帮助。例如,中小矿区在推广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与措施时,可以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补贴,以备保证他们在实施方案上,没有后顾之忧,同时也给予其鼓励。最后,政府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约束该方案能够被公平,公正,公开的实施。这样就会从根本上,较好的使矿山企业文化提到了更高的层次。

4 结论

①矿产资源开发所导致的地质环境问题影响日趋严重,对矿山地质环境的研究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和对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②针对重庆境内矿产资源理论开况的了解,总结前人文献,本文构建了层次分析法和灰色聚类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法,对重庆境内矿山地质环境进行评,为重庆的矿山地质环境方面提供了科学的方法。

③经过多方面的查阅资料,了解到重庆境内矿山地质环境地质灾害主要包括“三废”、地质灾害、资源损毁三个方面的问题,同时本文分别对其进行综合性阐述其特点和危害性,进而提出如变废为宝,利用技术方面有效治理危岩、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问题,对于废弃矿山,建立矿山公园,加强管理机制等防治措施,对重庆境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提出了切实有效的防治对策。

④本文在基于地质环境保护理念的矿产资源开发新模式方面,提出了建立以基于矿山环境保护理念为核心的机构,在具有专业人才流动性的志愿者对矿区企业进行评价的基础上,给予奖惩措施,从侧面刺激矿区企业对环境保护观念与意识的认识,进而更好地采取,主动地采取一定的措施,在开发矿产资源的过程中,注意环境问题。同时政府也在机构中起到关键性措施,以致使机构能够顺利的运行,使基于地质环境保护理念的矿产开发能够得到广大的认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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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邱兵,王义喜.桐梓县矿山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及防治对策[J].四川地质学报,2011,(02).

第11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生态宜居的基本理念,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加强综合治理和环境监管,优化发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打造生态亮点,努力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县。

二、主要目标和指标

(一)环境经济指标

1、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低于水平,县城清洁能源使用率要高于水平。

2、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低于水平,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25%以上。

3、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低于水平。

(二)污染减排指标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确保比削减1.5%。

(三)环境质量指标

1、大气环境。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年优良天数率稳定在全年天数的85%以上。

2、地表水环境。南甸河西岳村桥断面COD浓度不高于50毫克/升,岗南水库主要水质指标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

3、建成区声环境。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四)环境建设指标

1、森林覆盖率净增量达到市考核目标要求。

2、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

3、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85%以上。

4、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

5、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五)环境监管指标

1、全县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国控、省控企业按要求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2、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90%以上。

3、环境监察、监测、应急、宣教及信息标准化建设达到上级要求。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气污染防治

1.严格煤炭管制。

工信局、环保局负责,继续加大优质低硫煤推广力度,确保年内完成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炭任务。加强对低硫煤经销企业及用煤单位的日常监管,禁止燃用和销售含硫量超过1%的煤炭。

2.开展二氧化硫减排

(1)环保局负责,加强对所有10吨/时以上锅炉和年燃煤量5000吨以上窑炉的重点监管,对所有烟尘和二氧化硫自动监测设施进行定期严格比对,对不能达到比对要求的自动监测设施要督促企业限期进行维修或更换,保证自动监测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2)环保局负责,对西柏坡电厂实行周报告制度,确保脱硫设施综合运行率达到95%以上,确保自动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可靠。

3.开展氮氧化物减排

环保局负责,6月底前完成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机组低氮燃烧技术改造;10月底前完成三期工程机组脱硝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的报批工作,年底前开工建设。

4、优化供热结构。

住建局、镇负责,加快热源和供热管网建设,10月底前完成西柏坡电厂热电联供桥西供热建设。拆除桥东燃煤供暖锅炉,停用桥西集中供暖锅炉,形成西柏坡电厂余热供暖覆盖县城建成区。

5.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住建局、交通局负责,按照“垃圾无积存,道路、庭院、楼房、车身、树叶无尘土,工地围挡、拆迁洒水、砂土覆盖、物料棚化、路面硬化、路边绿化的工作标准,进一步开展垃圾清除、道路清洗、工地抑尘、庭院保洁工作。

6.加大重点监管区域粉尘污染综合整治力度

(1)工信局、环保局负责,对全县煤炭储运和洗煤企业粉尘污染进行集中整治,完善提高有组织源和无组织源的污染防治问题,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环保局负责制定相关治理标准,并监督实施。

(2)住建局负责,向建筑施工单位明确拆迁、建筑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日常的监督检查。

(3)住建局负责,做好渣土运输监督管理,确保渣土运输无遗洒。

(4)交通局、交警队负责,对无证拉渣土车辆进行查处。

(5)环保局负责,对全县16家石灰加工生产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在6月底前完成除尘设备的安装;厂区道路的硬化、绿化、美化;物料堆放实现棚化、仓化等治理任务。

7、加大机动车尾气防治力度

公安局负责,加大路检抽查力度,对尾气超标车辆,实行限期治理。

8、加强秸秆禁烧

各乡镇、环保局负责,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各项制度,力争在夏秋两季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二)水环境整治

1.加强水源地保护与管理

(1)环保局、发改局、住建局负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设立直接排污口。

(2)环保局及相关乡镇负责,6月底前制订下槐镇、西柏坡镇、温塘镇入库生活污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10月底前按照方案进行实施,确保改善入库水质。

(3)水务局、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畜牧水产办及相关乡镇负责,取缔岗南、黄壁庄水库内吸铁船及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运输船和打渔船。

(4)公安局、交通局、环保局负责,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及上游地区油类和危险化学品运载、装卸和储存设施的监管,督促其完善防溢流、防渗漏、防污染措施。

2.强化重点流域和排污企业监管

(1)环保局负责,加强对重点流域涉水企业的监管,定期公布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企业名单。

(2)环保局、工商局负责,严格执行排水单位排污许可制度,对未办理排污证或排污证未年检的单位,工商局不予办理和年检营业执照。

3、开展化学需氧量减排

环保局、农牧局负责,10月底完成县昌盛奶业、县金鑫乳业沼气发电减排项目,并通过验收。

4、开展氨氮减排

环保局、农牧局负责,10月底完成县昌盛奶业、县金鑫乳业沼气发电减排项目,并通过验收;

环保局负责,6月底前完成柏坡正元化肥合成塔蒸氨工程,并通过验收。

5、加快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西柏坡镇、温塘镇负责,年内完成西柏坡镇、温塘镇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前的准备工作。

6、规范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

住建局负责,规范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工作,加强县城污水管网建设,确保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环保局负责,对县污水处理厂实行周报告制度,掌握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确保污水处理厂中控室正常运行;进水口、出水口COD自动监控装置和流量计正常运行;自动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可靠,数据保存达到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

环保局、公安局负责,巩固县城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确保全县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

公安局负责,加强社会噪声管理,规范集会、娱乐、装修等噪声污染行为,为广大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卫生局、环保局负责,加大医疗废物管理力度,确保全县境内医疗废物统一集中收集,运送到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2.环保局负责,加大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监管力度,实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完善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制定突发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对产生、储存和转移全过程监控,确保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处置单位进行集中处理。

3.环保局负责,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转移、处理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督促污水处理厂建立污泥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处理处置量及其去向情况,污泥运输参照危险废物管理,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

4.住建局负责,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体系,实现城乡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达到33%以上。

(五)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环保局负责,加强对重金属企业、涉重金属企业生产全过程监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督促企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演练,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六)辐射防治工作

环保局负责,加强辐射工作单位的监管,确保放射性废物、废源安全收贮和处置率100%;建立档案,实现放射源动态管理;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工作。

(七)异味污染防治

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畜牧水产办负责,在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它防护措施;禁止在敏感区域及县城区域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烘干、晾晒畜禽粪便;禁止在人口密集区、旅游景区和其它敏感区域范围内建设畜禽养殖场。

(八)清洁生产审核

环保局负责,强力推进县敬业焦酸有限公司等8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确保12月15日前完成评估验收工作。(名单见附件2)

(九)环境监管与能力建设

1.环保局及相关乡镇负责,年底前完成西柏坡科技工业园区、回舍循环工业园区、南甸钢城园区的规划环评工作。

2、环保局负责,环境监察大队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东部三级)要求,完成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并通过省环保厅验收。

3、环保局负责,住建局、国土局、财政局、镇配合,完成“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的项目选址、设计等工作,争取上半年开工建设。

(十)环境监测与能力建设

1、环保局负责,加强重点河流和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及时掌握辖区内主要河流进、出境断面和主要入河排污口的水质状况。滹沱河、冶河出入境断面及主要入河排污口每月至少监测1次。

2、加强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监测点部位每季度监测一次。

3、增加大气降尘监测点位。建成区设置3个降尘监测点,降尘监测点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设置,降尘监测每月一次。

4、加强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确保达到三级站建设标准。

(十一)生态环境建设

1.农工委、环保局、相关乡镇负责,完成西柏坡镇省级生态镇创建工作;完成温塘镇北马中村、孟家庄镇石板村省级生态村建设;完成西柏坡镇西柏坡村、下槐镇下槐村、古月镇古月村3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

2.林业局负责,10月底前,完成市下达的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任务。

3.环保局、国土局负责,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编制新建和改扩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确保保证金缴纳率达到100%,生产矿山达到80%。

4.农工委、环保局、财政局、相关乡镇负责,完成国家、省、市年度资金支持的“以奖促治”、“以奖代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十二)、环境宣传教育

1、环保局负责,加强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提高环境宣传教育队伍的工作水平。

2、环保局负责,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以“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大纪念日为契机,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不断拓展环境宣传教育渠道,丰富环境宣传教育内容,创新环境宣传教育形式,扩大环保知识受众面。

3.宣传部、文广新局负责,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报道,在电视台、《通讯》开辟环保专栏,广泛宣传环保工作,倡导居民开展低碳生活。

4.环保局、文明办、教育局、住建局、旅游局、卫生局负责,抓好绿色单位创建工作,年内创建5家县级“五绿”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度指挥,定期组织召开例会研究解决阶段性重大问题,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指导工作的开展。各乡镇、各部门也要将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问责机制

一是强化一票否决机制。继续将环保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达不到任务要求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单位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二是强化责任追究,监察局、环保局要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党纪、政纪,对工作懈怠、拖沓致使任务完不成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因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法处理。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月调度通报”、“季讲评总结”工作机制。有关乡镇和部门要明确一名联络员,每月将工作进行汇总,并报县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整理后以“简报”形式印发;办公室每月调度一次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对工作进行一次讲评和总结。四是强化联合督查机制。县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县人大和县政协及时汇报环保工作,并会同监察局和县委、政府督查室,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环保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和监察,对重要的环境问题要跟踪督办,到期要账。

第12篇

【关键词】智慧矿山;自动化;信息化;污染防治

1、引言

目前,矿山采矿技术,经历了原始阶段--机械化阶段―数字化阶段,正在向智慧化方向迈进。智慧化是矿山技术发展的最高形式,只有实现了智慧化、实现了危险场所的无人值守,才能极大地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水平,并从根本上实现本质安全矿山、幸福矿山、和谐矿山的目标。

2、铜坑矿智慧矿山的概况

针对铜坑矿区的资源开采特点和智慧矿山的发展需求,从矿山生产系统的智能化、安全与监控的智慧化和保障系统的网络化等入手,构建矿山的技术、生产、职业健康、安全和监测的物联网,实现矿山无缝感知、智慧调控和融合预警,主要开展:铜坑锌多金属薄矿体机械化高效开采及安全智慧化调度系统、崩落转充填矿山工艺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工程、通风系统变频节能及数字控制改造工程、井下排水系统自动化控制升级工程、运输提升系统可视化与自动化控制改造、多灾源矿区安全六大系统及灾难预警系统构建。

3、主要技术改造路线

3.1缓倾斜薄矿体集中化高效开采技术路线

集成创新适合该类资源开发利用的采矿生产工艺,突破传统采矿方法的技术瓶颈;引进高度适合的低矮式凿岩台车和出矿装备,实现低矮式采掘设备的高效使用;采用数值模拟方法指导采矿活动,多方法的综合集成与系统优化,创新薄矿体地下开采技术新工艺,解决缓倾斜薄矿体集中化高效开采技术难题;应用规模化开采的安全控制技术,提高大型缓倾斜薄矿体机械化作业程度,实现集中化、规模化高效生产,为铜坑矿锌铜矿体100万吨/年采选生产规模提供采矿技术支撑和安全保障措施。

3.2充填系统技术路线

在铜坑矿原有充填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和系统重建,基于充填系统工程、膏体制备自动化控制技术理论、流体力学、散体动力学理论,运用数值模拟技术、物流仿真和力学理论研究等分析方法,重点建设铜坑矿全尾砂结构流充填工艺系统,从力学优化实现充填材料不同配置与废石的复合充填,提高矿山的结构稳定性和降低充填成本,优化井下复合充填网络和管路的工程布置,实现废石散体和尾砂膏体胶结封存的复合充填新工艺,实现充填接顶有效解决矿山开采过程中采动压力控制,创建“尾矿不建库,废石不外排”的资源高效回收与环境保护协同矿业发展新模式。

3.3多灾源重叠难采矿体开采技术路线

在贫锡多金属矿体及多灾源重叠难采矿体开采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采用理论研究、实验研究、工业试验、数值模拟等技术方法,在重叠难采矿体中进行开采空间结构的重构,集成自钻锚杆与松散破碎岩体结构注浆加固联合技术,开发自钻式注浆锚杆的快速加固技术和锚索加固技术等,实现松散破碎开采环境的地质体结构重构,建立再构结构体的采矿动力响应监测系统,保障矿山开采环境的地质结构体稳定,从散体动力学的理论推导、放矿椭球体理论分析和颗粒流数值与物理模型试验模拟入手,构建铜坑矿矿石散体运动模型,优化出矿底部结构和工艺参数,建立覆盖层下的高效放矿和机械出矿强采强出开采模式,开展松散矿段的诱导崩落采矿工艺和局部采矿系统优化研究,实现大范围松散破碎残矿资源开采空间再造集成与诱导崩落高效回采工程建设。在此矿体数字模型的基础上,优化和完善92号矿体的通风、运输和卸矿系统,高压供电系统,索道装矿自动化和生产信息化指挥系统,为贫锡多金属矿体及多灾源难采矿体的开采提供良好环境和可靠的技术支撑,多灾源残矿资源高效安全开采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4矿山安全六大系统升级改造及其与灾难预警系统的融合

①人员定位系统应用现代级联式光纤总线收发技术,利用无线WiFi通讯技术对所有经过无线基站覆盖区域的作业人员和移动设备的定位卡信息、位置和路径进行动态实时监控,同时通过安装在监控中心的计算机图形服务软件,直观形象地显示在调度中心的监控屏幕上。当意外事故发生时,救援人员可以根据系统所提供的数据、图形,及时掌握事故地点的人员和设备信息,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

②通信联络系统包含井下手机语音对讲和井下IP固话通讯,能在无线基站覆盖范围内实现手机与手机之间、手机与IP固话之间互通电话。在地表监控中心安装智能型通信联络网关后,实现井下手机、IP固话直接接入地表程控电话网络。

③监测监控系统包含地压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环境监测以及井下大型设备相关数据的实时监控等,通过井下网络将数据信息及时准确的传输给相应服务器并经综合处理后,供监控人员以各种方式查询和统计。在井下矿井某个区域出现监测数据异常时,监控系统能以声光报警等各种形式提醒现场作业人员及时撤离和地表监控人员及时进行应急处理。

④紧急避险系统根据铜坑矿的实际情况采用永久性硐室,硐室布置在305水平并通过斜井连到355水平,将硐室内部分为缓冲区、避难区和应急区,为了保证避难硐室内人员的生存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共设置了8个子系统,分别是防火系统、密闭缓冲系统、气幕隔绝系统、供氧系统、通信系统、监测监控系统、制冷系统及附属系统。通过与矿井原有压风、供电和信息处理等系统的有效对接,构建与矿井生产环境相适应的安全防护体系。

⑤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主要是利用原有的供水、供水系统,在各中段水平作业区附近安装相应施救设施。与人员定位、通信联络、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对接。

3.5环境治理技术路线

环境污染防治技术理论为指导,研究矿山开发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对环境所造成的污染,提高三废的治理水。集成开发塌陷坑覆盖与化学中和以及尾砂膏体堆存的综合治理与环境修复技术,为后期环境生态修复提供基础保障;基于重金属离子的物理化学理论、重金属作用机理与治理、水资源配置、系统工程等理论基础,以矿井废水为研究对象,运用复合的深度处理重金属离子吸附与钝化技术,采用强化混凝+活性碳吸附+离子交换工艺技术,达到地表Ⅲ类水排放标准;以治理后的矿坑水资源化配置为目标,在结合地表雨水综合阻控与治理的基础上,实施矿山的水资源优化配置,实现矿山水资源的内循环利用,水循环利用达98%;以地质灾害防治理论为指导,建立集成灾害控制关键技术体,重点建设2号竖井后山山体防滑坡监控体系建设,矿区建筑物群下多层矿体开采地表沉降规律研究与控制工程,实现规模化高效开采与采动衍生灾害防控治理协同。

4、风险控制

智慧矿山建设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其科技含量、复杂性、不确定性、技术寿命周期性是一般项目无法比拟的,其内外部制约因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错综复杂,所面临的潜在风险很多,充分的预先研究对降低技术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

5、结束语

通过智慧矿山的建设,实现矿区各子系统的一体化安全防控监测,提升矿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施尾砂和废石的井下充填,减少矿山的废石堆场和尾矿库的环境破坏,实现采场采动次生应力的转移,保障矿山开采的安全。可规避多灾源矿山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和井下人员安全,延长矿山寿命;应用先进实用的智能化技术装备,实现大幅度节能;对矿山生产中重金属废水、废尾砂、采掘废石等污染源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进行处置并实现智能化监控,可实现矿山达标排放或减排或无废外排,促进多灾源矿区实现节能减排、绿色生产目标。

参考文献

[1]梁宵.数字矿山应用以及现状研究[J].中国矿业;第1版,2010年(9).